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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典全文阅读

作者:录事参军     宝典txt下载     宝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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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书友

    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连续两本书被腰斩,对于任何作者都是一个很沉重的打击吧,更别说不是量产型选手的参军了。

    曾经悲观的想过这个环境已经不适合参军了,是不是要封笔呢?

    但是在没有小说人物陪伴的日子里,感觉特别的空虚。

    好吧,既然离不开这片土壤,那就继续吧,写一个很轻松的故事也很好。

    但是真的提起笔来,又发现想写好任何类型都是很难的一件事,这里要特别感谢安逸老大和小分队长老大了,两位老大在新书上给我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尤其是安逸老大,某个章节甚至曾经直接给我写了一段,我看着不错,改改就用上了,哈哈。

    作为作者,我也算经历很多很多了,再一次发书,感觉不紧张了呢,哈哈,心态随和返璞归真了吗?这境界……

    其实是,参军对成绩已经不抱希望了吧……

    这种心态也好,快乐写书,快乐看书,总之希望写一个轻松又有内涵的故事,也希望大家看得轻松,看得快乐。

    感谢老朋友风雨不弃的陪伴,也感谢即将到来的新朋友。

    希望这本书,不是参军一个人的孤单旅途,不是参军一个人的朝朝暮暮,也不是参军一个人的韶华倾负!

    感谢所有朋友!

感谢,尴尬及更新情况更新时间说明

    看到挺多朋友来支持参军这是参军没想到的,也谢谢大家的点击推荐票和打赏,尴尬的是参军的网络出了问题,就上不了起点,在阅文技术人员远程协助下,说是移动宽带的问题,明天参军还要去换宽带服务商,也真晕了。

    上不了起点,别说我的号没法在书评区发言,也根本没办法通过版主的申请,所以,书评区也就没办法也没人能打理,我自己更没法去书评区感谢来支持的所有朋友,想按惯例建个报名楼都不行,我也真是没啥话说了……太尴尬了……

    幸好的是起点创世作者后台是打通的,我可以直接在作者后台更新,倒是不影响我发新章节。

    说到更新,参军是这么打算的,这周太乱,新书榜也不见有宝典,那也就乱更了,可能一天两更,也可能三更,从下周一其就会保持稳定三更六七千字的样子一直到上架,争取上架时手头还能有存稿为盟主们加更及爆发。

    更新时间为了点击这周就定在每天0:00和18:00吧,如果三更的话中午十二点加一更,下周就稳定三更,定时在零点,十二点和十八点。

    新书期间,点击和推荐特别特别重要,点击参军不敢奢望朋友们养着书还点几下啥的,但每天的推荐票能给参军就给参军吧,真的急需急需!

    参军给大家鞠躬了!谢谢!

楔子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

    雪花飘飘的傍晚,正是《西游记》热播之时,小小县城路上早不见了行人,隐隐的《西游记》的主题曲从那些有电视机的人家中飘出,在某些大院,电视机放在外面窗台上,一院子的人围坐着,嗑瓜子看电视,就好像放映电影一样热闹,毕竟这时候的电视机还没普及到每个家庭。

    “去,去!”在某个小巷子里,却有个十来岁的孩童正拿着一根棍子驱赶一条野狗。

    那野狗瘦骨嶙峋,眼睛血红,嘴里涎水落下,直勾勾的盯着那孩童身后草席上躺着的一个乞丐。

    孩童眉目清秀,双眼隐隐有晶莹之意,虽然木棍在地上虚击,却并不真的去打那野狗。

    “你快醒醒啊,快去别处吧……”孩童有些着急的呼唤身后的乞丐。

    “你这家伙,一棍子就能打死它了,呱噪我作甚?”乞丐翻了个身,不耐烦的喊了声。

    “它也好可怜的,这里本来就是它的地盘……”孩童看着野狗,脸上露出不忍之意。

    “嗯?”乞丐愣了下,猛地坐起身,哈哈笑道:“有意思,你这小子有意思。”说着话,手里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朝野狗砸过去,却是半个冷馒头,那野狗呜嘤一声,一口叼住那冷馒头,转身跑掉了。

    “下雪了,你不冷吗?你是外地来的吗?怎么不回家?”孩童转身看向乞丐,一脸的好奇,隐隐的,感觉和这乞丐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咦?你?!……”乞丐看着男童眼睛里隐隐的晶莹,突然面色大变,“你是什么人?!”

    “我叫乐晨。”男童笑着说。

    “这不可能,不可能……”打量着男童,乞丐脸上神色起伏不定,一时诧异、一时兴奋、一时畏惧,竟如魔障了一般。

    “你身上怎么会有元气?你的面相,你的面相也是这么奇特,是,是……”乞丐眼中,渐渐只剩下了惊惧。

    这时巷子口处,有人喊着“乐晨”,踩雪快步跑过来,却是一个穿着警服的男子。

    根本没注意到身边的事情,乞丐只是喃喃自语,“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混世魔王降在这太平盛世,这是谁的劫难?谁的劫难?”

    “爸。”看到那警察走近,男童有些畏惧的往后缩了缩,这是他的父亲乐纪伟,在县公安局工作。

    “赶紧回家,你妈都急死了!你跑出来干什么?”乐纪伟说着话,警惕的看向那个乞丐,他是县局的民警,警惕性很高,这两年人贩子正猖獗,县城有过儿童失踪的事情。

    “我要去做些准备,等你二十岁的时候,我再来看你,希望那时候还不太晚!”乞丐盯着乐晨眼睛,一字一句的,倒更像是给自己下决心,他脸上的惧意,却是越来越深。

    说完,乞丐转身就走,好像再不走,那男童带给他的恐惧会令他失去理智一般。

    从头到尾,他都好像没看到旁边那个警察。

    乐纪伟本想追上乞丐问几句话,但看了看身边孩童,还是忍住,皱眉道:“快跟我回家。”

    孩童吓得缩了缩脖子,他并不知道那乞丐神叨叨的说的是什么意思,现在的他,最担心的,还是回家后,被老爸拿皮带抽屁股,虽然,他现在越来越感觉不到这种惩罚带来的痛楚,但是,从心理上,他还是怕。

    一大一小两个人影渐渐消失在漫天大雪中,远方,一只黑老鸹扑腾飞起,凄厉的叫着。。。

第一章 救命(上)

    路灯昏暗,在稀稀疏疏的树叶中射下来,道路上的光亮斑斑点点。

    道路两旁有在修建的楼房工地,进入到了九十年代中期,这处叫做畈城的小县城和神州大地许多小城一样,慢慢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

    现在是晚上九点钟,小县城已经陷入沉寂,就算这里是县城主街道,但两旁的行人已经寥寥无几。

    “哒哒哒”。

    在道路一侧的那排垂柳下,走着一个异常娇媚的漂亮女士,红彤彤的制服套裙包裹着她性感的身材,丝袜美腿和系带细高跟组成完美的曲线,随着她的前行,周围好像都亮了起来,或许,这就叫亮丽照人吧,她走路的姿势也是那么的好看,充满了自信。

    她叫沈丽丹,是县城最大的ktv麦岛歌坊的老板,她委实也有着自信的本钱,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她初中便辍学去了南方特区闯荡,什么苦都吃过,靠借钱炒股赚到第一桶金,到现今二十出头,回到家乡筹建了小城最大的ktv,现今生意极为火爆,很多人都传说她的身家已经过百万,在现今年代来说,在小城里绝对称得上是巨富了。

    虽然赚到了钱,但是她现在也体验到了知识的可贵,早自学完成了初中和高中学业后,她现今正在读电大,今天是统一授课时间,因为县城电大授课点距离她居住的小区很近,所以她步行前往。

    县城的治安很好,现在时间又不是很晚,她从来没担心过会遇到什么危险。

    就算一辆面包车很突兀的拦在她前面时,她也并不惊慌,只是秀眉微微蹙了起来。

    从车上跳下来两个精赤上身纹着青龙白虎刺青的彪形大汉,现今港片古惑仔刚刚上映,在国内录像厅飞速传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陈浩南成为一代社会人的偶像,这两个彪形大汉看造型,就是混社会的。

    “丹姐,四哥想和你聊聊,让我们来接你。”略魁梧的那个马仔话说的很客气,其实他的年纪肯定比沈丽丹大不少,丹姐的称呼算是一种尊重了,混社会的,都知道什么是先礼后兵,尤其又是面对沈丽丹这样的县城名人、能人。

    不过他后面那个马仔眼睛却眯了起来,毫不掩饰的打量着面前美女凹凸有致的身材,眼里的炽热好似要把面前美女扒光一般。

    被人色眯眯盯着打量,沈丽丹脸上泛起一丝愠怒,她见到这两个马仔时心里就有了底,果不其然,是管四儿的人。

    管四儿算是县城里的一个恶霸,垄断着很多需要流通的生意,比如乡下养殖业的貂皮、貉子皮,果农的瓜果梨,他都垄断着,不许卖给别人。外面来老客想收,需要先和他打交道。

    从乡下收这些农副产品,他定价不算太低,但也绝对不高,而且不管什么年份,都按照低价收,要知道这些农副产品看年份和外贸方面的情况,有的年头价格是超高的,能高出管四儿收购价的好几倍,但人人都怕他,不敢私自卖给外面来的老客。

    前些年,老店村曾经有个自小习武的小伙子不服气,自己把村子里的貂皮都收了,卖去了省里的毛皮市场,但没多久,这小伙子就被人摸黑给掏了,而且一只手被砸的稀巴烂,几乎成了废人,虽然最后案子破了,犯罪分子蹲了大狱,但人人都知道背后是谁指使的,甚至公安可能也知道,但没有证据便对管四儿没办法。自此以后,更没人敢逆管四儿的意了。

    前几天,管四儿派人给沈丽丹传话,想入股麦岛ktv,沈丽丹一口回绝了,这样的人,固然惹不起,但和他牵扯上关系更没什么好处,敬而远之才好。

    在去年的时候,管四儿看到这个市场不错,也搞了一家ktv,但他手下实在没什么经营人才,加之就算有他的严令,他手下马仔还是时不时偷偷去他的ktv玩,这样客人就更不敢去了,谁愿意唱歌消遣时总遇到那些左青龙右白虎甩着肩膀子晃悠的混混呢?面对这些混混压力太大,甚至有时身边女伴都被调笑两句,就算没什么实质性损失,心里也怄气不是?

    管四儿的ktv今年年初就关了门,据说还赔了点钱,但他可能又舍不得这门生意,这才盯上了红红火火的麦岛ktv。

    “我现在没时间。”沈丽丹拒绝的时候心里也有点发虚,要真得罪了管四儿,不说别的,每天他派出几个马仔来歌坊“练歌”,那生意也别做了,可要真应了他,以后这歌坊说不定就被他巧取豪夺去,只能一步步走着来,看看情况再说。

    “丹姐,四哥可是很有诚意的,你这样一点面子不给不好吧?来来来,咱们先上车再说。”略胖的马仔叫涛子,他特别得管四儿信任,严打那段时间和管四儿一起蹲过大狱,交情可不一般,管四儿有时也要给他几分面子,不过现在管四儿生意越来越大,涛子也很知进退,不敢再跟以前一样跟管四儿搂着肩膀称兄道弟了而已。

    涛子没什么怜香惜玉的情结,蒲扇般的大手一把就抓在了沈丽丹莲藕似白嫩的胳膊上,抓的沈丽丹疼得尖叫了一声,“啊……”呼痛的小声音很有点**蚀骨的味道,令涛子身后的马仔心里一忽闪,小腹一团热气升起,心说这小尤物,叫chuang可不知道多爽。

    “我不去!你们干什么!救命!”沈丽丹走南闯北见过一些大场面,但眼前的情形可叫她害了怕,拼命想挣脱涛子的铁钳,但又哪里挣得开?

    虽然她连声呼救,但本来道路两旁行人就不多,这时就更都躲得远远的,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愿意惹这个麻烦。

    眼见沈丽丹就要被涛子拽上车,着急之际,沈丽丹突然想起了自己在南方特区听商业讲座有一堂心理课的内容,那位心理学教授极为有名气,通古博今,本来是讲一些贸易经营面对客户顾客等方面的心理个案,但他那一堂课突然兴起,说起了一个案例,就是遇到危险求救的成功率,如何最大程度的得到救助。

    眼睛一瞥间,沈丽丹正好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黑瘦少年骑车过来,好像见到了这里纷争,少年远远绕开想快点骑过去,少年穿着朴素,略显土气的军装绿衣裤,骑得是那种乡下常见的水管车,后座处两边各绑着一个筐,看起来是乡下务农的孩子进城卖瓜果的。

    情急之下沈丽丹也来不及多想,立时喊道:“骑水管车的弟弟,帮帮我!快帮帮我!”眼睛,也盯在了那少年身上。

    这就涉及一定的心理学了,如果没有目标的乱喊“救命”之类的话,就算有人围观,很多时候,大家也是从众心理,心里都会有些犹豫,说不定等做完心理斗争下了决心,黄瓜菜都凉了。

    而有目标的呼救,就会令被呼救方极快下了决断,哦,这是叫我呢,就这么走可是不好,怎么也得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尤其是年青人的话,受社会染缸沾染不深,十有**这时候都会帮忙的。

第二章 救命(下)

    乐晨刚刚在夜市卖完家里果园产的两筐早桃,回家这么晚是因为有个特别麻烦的妇女说包圆他最后剩的十来斤果子,但一定要他给帮着送家里去,谁知道乐晨将桃子送到她家里后,她又开始挑肥拣瘦的砍价,把乐晨气得七窍生烟,若按照乐晨的脾气,就是把桃子扔了也不卖给她,但想起家里那嗷嗷待哺的一大家子人,乐晨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也只能收下了妇女最后给的皱巴巴的纸币。

    不过现今正是早桃成熟之时,家里十亩桃园今年是第一年真正成熟,乐晨每天来县城的夜市零卖,同时也在打听收购果农的老客的信息,有老客来一气收走后,应该会有个好收入,家里也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拮据了吧?

    所以,飞快骑着车,乐晨心里却是前所未有的敞亮,从父母突然离世后,他还从来没像这几天这样快乐过。

    天色太晚了,奶奶和弟弟妹妹们会很担心的,所以,乐晨自行车骑得飞快,随即看到昏暗路灯下,好像有男女几个人纠缠在一起,尤其是那俩袒胸露肚的汉子,身上有狰狞的纹身,气势吓人,一看就是街上的大混混。

    父母双亡后,乐晨从初中就开始半工半读贴补家里,他虽然年纪不大,现在读高三,但这几年他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早已经不是昔年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小魔王,为了养家他什么苦都吃过,更不想惹祸让家里人担心,何况他今年是丧门星入命宫,隐隐有血光之灾的迹象。

    所以,看到这个阵势,乐晨是想躲开的,谁知道还没绕过去呢,就听那女孩喊:“骑自行车的弟弟救命!”

    再看那女孩儿眼神,更是可怜巴巴盯着自己,乐晨心里叹口气,终究还是躲不开。

    而且看起来,女孩子是个良家女子,被坏人强迫要拉上车,以乐晨的心性,也不好不管不顾的离去。

    “嘎”一个急刹车,乐晨的水管车停在了面包车旁,看着两个大混混气势汹汹的样子,乐晨咳嗽一声,问道:“大哥大姐,你们做什么呢?”

    见是个黑瘦乡下少年,脸上还没脱稚气,虽然个头比同龄人高大些,涛子也没放在心上,一瞪眼睛:“没你什么事儿,滚蛋!”

    要说涛子虽然手上没沾过人命,但也是彪悍的很,一路摸爬滚打过来的,瞪起眼睛那股子彪悍劲儿很有些气势,普通高中生早就被吓得屁滚尿流。

    乐晨拙于言辞,也不知道该怎么劝解,想了想说:“大哥,有事儿咱们报警吧,别这样。”

    “你他妈找死吧?”涛子身后的小弟冲上来,一巴掌就轮了过去,力度十足,一个乡下瓜娃子,保准抽得他嘴丫子冒血。

    涛子微微蹙眉,对方毕竟是孩子而已,下重手万一有个闪失也不好。

    沈丽丹惊呼一声,心下不免后悔,没想到管四儿的人这般无法无天,万一这孩子被打坏了,自己的责任可大了,良心也过不去啊!

    沈丽丹的惊呼声刚刚发出,突然又是一声惊呼,红唇小嘴惊讶的变成了“o”字,再也合不拢。

    却是那马仔气势汹汹的一巴掌,到了乐晨脸边就停了下来,却是被乐晨轻轻伸手抓住了脉门,不仅仅如此,被乐晨扭着手腕,那马仔呲牙咧嘴的身子都慢慢弓了下来,若不是有一口硬气,看脸上痛苦的表情,只怕都能疼的叫出声。

    涛子也是吃了一惊,他常年打架斗殴,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个情况,这是被对方少年捏着手筋用不上力了,可这瓜娃子的手劲,也太大了吧,就算自己,也没办法捏着对方手腕就让人失去反抗能力。

    涛子愣了愣,但诧异是诧异,一股怒气在涛子心底升起,一脚便踹了过去:“小崽子!找死!”敢动自己的人,对方只是个毛都没长全的孩子,这点更令人生气。

    乐晨一把甩开马仔,顺势从自行车上跳了下来,涛子一脚踢在自行车上,把自行车踢得“啪”一声横出,筐都滚出去一个,他的蛮力可不小。

    随即涛子便扑向乐晨,却不想,毫无征兆的,在涛子又扑上来拳头距离乐晨的脸还有两三厘米的时候,他的胸口突然出现了乐晨那沾满泥渍的黑布鞋,乐晨这一脚却是后发先至,重重踢在涛子的胸口,涛子立时脸色煞白,蹬蹬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胸口一口气堵得上不来,眼前金星直冒,几乎昏厥过去。

    “呔”,那偷偷爬起身的马仔从后面抱住乐晨,却被乐晨身子一抖一甩,便又飞了出去,摔出了一米外,鼻子磕在水泥地上,当时就见了血。

    涛子甚是彪悍,不惧反怒,虽然这个少年力气跟蛮牛似的,但终究是个小毛孩而已,今天要撂不倒他,以后哥几个也别出来混了。

    晃晃脑袋,涛子已经站起身,顺手摘下了腰间腰带,更确切的说,是一条铁制的链锁,为了打架方便,他腰上一直缠着条链锁,动了家伙,可就是来真格的了。

    劈头盖脸的把链锁轮了过去,涛子眼睛都红了,手下可没留情,谁知道,那少年比泥鳅还滑溜,左闪右闪,每次都堪堪躲过。

    来回没几个照面,乐晨便寻了个破绽,一把抓住铁链,顺手一带,“躺下吧你!”涛子踉跄跌出,摔了个狗啃泥,好巧不巧的,摔在了那个马仔身边。

    摔得头晕眼花还是其次,涛子心中却是惊骇无比,这个少年不过十七八岁而已,而且好像不是正统的练家子,可反应之灵敏力气之大简直骇人听闻,别说一个自己,就是有七个八个,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跟着涛子来的马仔,本来想爬起来,可看到眼前情形眼里闪过一抹惧色,哼哼唧唧的捂着腰,好像要死过去的样子,等到乐晨走过来,更吓得慢慢挪着身子后缩。

    沈丽丹完全惊呆了,这是个孩子吗?简直是个怪物,难道会武术?

    乐晨走上两步,心下琢磨拿这两个痞子怎么办?惹了这些狗皮膏药,自己倒不怕,可骚扰家里人的话,这些祸害可不知道多烦人,要说现在叫他们消失便可省却许多麻烦,可旁边还有目击证人呢。

    自从父母双亡后,乐晨尝尽人情冷暖,更曾经被欺负欺辱,心态便有些阴暗,叫人消失的事情以前也做过,更是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但今天却不好下手。

    就在这时,就听沈丽丹失声惊叫,乐晨心头猛的升起警兆,回头之际,却见面包车的司机下了车,手里,却是拎了管猎枪,正对自己瞄准。

    “嘭”,猎枪发出巨响,乐晨应声倒地。

    沈丽丹的尖叫声划破夜幕,远方有狗狂吠起来。

    “快走!”涛子眼见闯了祸,急忙拉着马仔连滚带爬起身,跳上面包,打火起车疾驰而去,从后视镜看着沈丽丹扑到了那瓜娃子身边,涛子眉头跳了跳,这小王八蛋,不会挂了吧?打死个孩子,尤其如果还是在校学生的话,管四哥那里想摆平,可就要付出大代价了,说不得自己还得潜逃一段时间。

    扑到了乐晨身边,看着乐晨身上斑斑血迹,沈丽丹吓得手足无措,都要哭出声,只是连声喊:“救命!救命!”

    从乐晨和涛子两人动手到现在,其实也超不过五分钟,沈丽丹的心也跟过山车似的跌宕起伏,从乐晨开始动手占上风的吃惊,到现在乐晨受伤倒下的恐慌,沈丽丹脑袋一片空白,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

    街道拐角处,渐渐出现了骑自行车的人影,看起来,是下晚自习的学生。

    突然,沈丽丹就见怀里少年一咬牙,猛的就站了起来,沈丽丹吃了一惊之际,那少年已经扶起自行车飞快跳上去,疾驰而去,走之前甚至不忘把掉落的筐挂在了车把上。

    沈丽丹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追了几步,但见少年飞快驶进了一个巷子,等追进去的时候,人已经消失不见。

    怔忪了好一会儿,眼见巷子深深,夜幕如墨,刚刚又经历了心惊胆战的这一幕,她不敢多做停留,转身离去,赶紧回家找些人再来探访那个受伤的少年。

第三章 前尘往事

    月光如水,桃园静谧,黑幽幽的树影深深,远方,隐隐传来狗叫。

    乐晨软软躺在果园园门口处的土坯房硬木板床上,一丝力气也无。

    手上,突然七八颗钢珠滴答滴答落在地砖上。

    咬着牙,乐晨慢慢褪去上衣,从木板草垫下摸出一个小玻璃药瓶,将里面的药粉一股脑洒在了臂膀和右肋伤口上,一股辛辣气息扑面而来,伤口仿佛再次被撕裂,剧痛传来,令乐晨险些晕厥过去。

    大口喘着粗气,乐晨瘫躺在木板上,额头豆大的汗珠渗出,就觉全身虚脱一般,使不出一丝力气,幸运的是,侧头看去,伤口的血却是渐渐止了。

    药粉是疗伤药,乐晨本来是为了好玩调配而成,却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真的会用上。

    又想起刚才千钧一发之际,猎枪轰鸣的瞬间,自己突然感觉身边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慢动作,身子里好像有一股力量冲天而起,完全不受自己控制,手一挥,便将那射向自己胸口要害的钢珠抓在了手里,看似自己中枪倒地,实则只是胳膊和右肋处中弹而已。

    也幸好这只是那些混混私自组装的散弹猎枪,威力并不是很大,若不然,近距离射击,不管自己体内的力量到底是什么,血肉之躯又怎么能抗衡枪械的杀伤力?

    不过,今天也算是个教训了,稍一犹豫,妇人之仁,便险些丧命。

    咬了咬牙,看着胳膊上的伤口,乐晨冷哼了一声,有些怨怪自己。

    只是可惜体内的力量自己并不能完全掌控,不然灭杀这些草寇定然易如反掌。

    乐晨体内的力量是他自幼按照古书的养生之术日积月累锻炼得来的,他自己并不能很好的操控这些力量。

    而那本古书又被姥姥不经意烧了,不然不知道它里面有没有使用自己体内力量的技巧。

    乐晨惋惜的叹了口气,不过,按照它里面的描述,这本本来就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奇书,被毁掉也是它与生俱来的宿命吧,自己能得它相伴十几年,更将其许多内容牢牢记在心里,已经是前所未有的深厚福泽了。

    从很小的时候,乐晨还不识字的时候,就迷上了家里一本线状的古书,古书是早期的大篆所写,贴近象形文字,也不知道是哪朝哪代成书,更不知道怎么到了乐晨家里,但乐晨从不识字的时候就开始看,反而因为不识字看这些贴近象形文字的文字看出了一些门道,到得上小学识字后,乐晨更发现这本书简直是一本奇书,包涵了传统医学、养生、星象、堪舆、占卜等等各行各业,越是研究,乐晨越是迷上了它。

    那时是乐晨最快乐的日子,他还经常去一位名声不太好的老中医家里厮混,但是父母突然离世后,这些快乐的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每次按照古书里描述的引气之法锻炼身体时,乐晨都会想起父亲母亲,心情异常的低落。

    不过那本古书,却是玄奥的很。

    按照古书记载,在远古的时候,释道儒三系掌握古老堪舆相术,乃至制符炼丹灭凶灵打鬼等等,这些比较玄幻或者封建迷信的东西,过去都是存在的。

    这些明悟奇术的玄门中人追求各不相同,有大宏愿参与改朝换代之争白骨累累争天夺地的国师,有闲云野鹤堪舆占卜妄图参悟天地变化之道的命师,有愿为苍生长命而奔波福泽万千人虽身死而无憾的医师,有术法通玄可魅惑世人的幻师,还有追求长生不死希翼与天地同寿的修师等等等等。

    乐晨以前也不过一笑置之而已,觉得这本书真是故弄玄虚,封建糟粕,不过如此。

    但随着乐晨对古书的深入理解,每日按照古书养生之术锻炼身体,却真的觉得自己体内力量越来越强,从而原本心里的结论有些动摇起来。

    而就在姥姥误烧书的前一个月,乐晨经过多方请教,问了上百个生僻字,才终于把古书最前面几页他一直琢磨不明白的序言翻译了出来。

    这几页序言,明显和古书不是一个年代成书,而是后人所加,因为古书是那种最原始的大篆,特别贴近象形文字,所以乐晨从幼儿时候开始看反而看出了许多门道,如果是识字的人来看,反而思想有了定势,很多东西便看不清。

    而古书的序言,则是用的草书,明显后人所写,因为是古人所写的狂草,一些字困扰了乐晨好多年。

    正是这篇序言,将乐晨引入了一个他过去想都未曾想过的玄学领域。

    序言说此古书乃旷世奇书,书却无名,但序言作者认为“术数之学,莫不源自与此”,“天下奇书,此书当为第一”。

    又说昔年张角得《太平清领道》,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之幻术,掘刘氏龙脉,呼“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立黄巾道,破刘汉气运,开乱世之源,“然小技尔,终失于天,弑于军”。

    还说诸葛武侯若得此书,其妄图偷天换日的逆天之行或能成功,“隆中策术,岂可蒙蔽天道?”

    看到这里时乐晨大吃了一惊,按照史书记载,张角是东汉末年农民起义军领袖,正是他率领黄巾军起义,吹响了埋葬东汉王朝的号角,也开启了无数英雄流芳百世令后人热血沸腾的三国时代。

    而诸葛武侯就不必说了,各种故事影视作品渲染下来,神州大地上神一般的人物。

    但就这样两位大人物,两位就算从现代教科书历史观看也是逆天而行的人物,序言的作者却敢于指摘其非,更认为两人若是能得到此书,说不定便能蒙蔽天机,偷了天换了日,成就新气运的王朝。

    这本书,真有这般厉害?

    以前,古书也好,那位不知名序言的作者也好,所写所述,乐晨是抱着怀疑的态度的,现代教育的结果,令他便是在按照这本古书的秘法修炼身心,但他惯性思维还是希望找到科学的解释。

    不过现在乐晨却希望这本古书里真有偌大神通,令他能有一日勘破世间玄机。

    因为,他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母亲到底是怎么死的,他不相信,父亲会私放逃犯后自杀,母亲更是第二天就遭遇车祸身亡,乐晨不相信,怎么都不会相信!无数个夜里,这些问题都如跗骨之蛆,令他痛不欲生,他相信,一定是有一只幕后黑手害死了自己的父亲母亲,又好像,黑暗里有双冷冰冰的眼睛在注视着他,这一切,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他早已经在心中立誓,这一生,不管遇到多少艰难险阻,也一定要揭开父母身亡的真相!为父亲洗冤,为母亲报仇!

第四章 桃园

    “少爷,是你吗?”

    土坯房外,传来小女孩怯怯的娇柔声音。

    “嗯,黛儿呀,进来吧。”乐晨看了看胳膊上已经渐渐愈合的伤口,慢慢坐起来,但也不想掩饰什么。

    从外面,走进来一个眉目如画的小女孩儿,大概十一二岁的样子,虽然乳白色的薄毛线裙有些破旧,但洗的很干净,更衬得她清秀可人粉雕玉琢。

    小女孩儿叫黛儿,是乐晨去年的时候无意间救下来,好像失了忆,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的小名儿,政府部门也找不到小女孩儿的原籍,现在只能跟在了乐晨姥姥身边,成为了乐晨姥姥照顾的孤儿里的一员。

    乐晨姥姥照顾着四五个孤儿,都是县福利院也就是孤儿院黄摊子后,作为以前孤儿院副院长的乐晨母亲陈****收留并一直照顾着,县民政局每年给一定补贴,但杯水车薪,乐晨母亲主要还是好心才收留这些孤儿,这也加重了乐晨家里的负担。

    乐晨母亲突然离世,这些孤儿没人接收,乐晨姥姥本就心善,加之又想念身亡的女儿,也便一直省吃俭用帮女儿照顾这些孩子。

    黛儿却是去年被乐晨所救才成了这些孤儿中一员的,而她虽然失去记忆,但冰雪聪明又懂事,倒是成了乐晨姥姥的好帮手,令乐晨姥姥省了不少心,毕竟还留在乐晨姥姥处的四个孤儿,不是智障就是残疾儿,根本没有自理能力,但有了黛儿后,说也奇怪,这些孩子都极听她的话,照顾起来方便了许多。

    对黛儿,乐晨也很喜欢,但唯有一点,自从救下她之后黛儿便一直称呼乐晨为“少爷”,好像她潜意识里这种称呼很正常一样,乐晨纠正几次都纠正不过来,也就听之由之。

    有时候乐晨想,估计是因为吓坏了她吧,所以本就脑子受刺激失忆的她融入了某种影视或者小说的意境中,毕竟当时,是当着她的面灭杀了意图侵犯她的恶棍并将之挫骨扬灰,所以黛儿不但很怪异的称呼自己少爷,更很怕自己。

    也因为在她面前乐晨觉得自己暴露了自己的真面目,所以有的事就不瞒她,也有些私密事要她帮忙,倒是觉得和她心情很近。

    “少爷,你,你受伤了?”看到乐晨胳膊和衣服上隐隐的血迹,黛儿小脸立时变得焦急紧张起来。

    “没事,回头你把衣服上血迹洗掉,别被姥姥看到。”乐晨说着起身,问道:“姥姥没着急吧,我这就回去。”

    黛儿轻轻摇头,说:“我在村口等你,看到好像是你骑车回来了,我就过来看看。”

    乐晨一滞,想到这小姑娘大半夜孤单单一人,痴痴等在村口的模样,心下酸酸暖暖,轻轻叹口气,却皱眉说:“以后这么晚不要到处乱跑!”

    黛儿耷拉着小脑袋,轻轻点头。

    “走吧,回家。”乐晨做个手势,他平日大多住在这土坯屋,里面倒是有换洗的衣服,从柜子里随便拿了件衬衫披上,向外便走。

    园门处,一只瘦瘦的黄狗跑过来,亲昵的在乐晨身上蹭了蹭,这是乐晨收养的流浪狗,倒是看家护院的好手,这十亩桃园和别人家的一样,外面是一圈小刺槐围成的荆棘墙,院门处则有这只被乐晨取名“大黄”的黄狗看守,还别说,去年的时候就有几个小贼被大黄追的屁滚尿流的,这只流浪狗,善通人意,平时很温顺,但遇到偷果贼却是凶狠异常,那力气,那獠牙,比饿狼还凶猛。

    其实乐晨家的桃园从去年就被传是鬼园,据说是有人翻刺槐树想进来偷果子,但转了两个小时,也没找到有桃子的桃树,甚至迷了路差点走不出去,在本地这称为鬼打墙,而且,不止一人这么说,加之乐晨家桃树果实一向结的不太好,心肠好的更不会为难乐晨和姥姥这老幼妇孺,如今又有恶犬当值,所以,惦记他家果树的就少之又少了。

    看着桃园里的果子乐晨也不由摇头,这些桃树,是乐晨亲手所栽,却是按照古书灵木之法布下了阵法,去年开始零零星星有果实,今年是第一年真正结果,但是仅仅最外围几排的果树接的果实又红又大,越是往里,果实越是青涩,而正中阵眼之处的果树,去年一颗果子也没,今年也仅仅结了七八枚青涩无比的小果,看起来极为寒碜,但是乐晨却知道这几枚果子的价值。

    如果不是手头拮据,乐晨便是最外围的桃子也一个不想卖,这些最外围的桃子,也要比寻常水果对人的身体益处多多。

    而且古书的灵木自得之法培育灵气转化寻常草木,是以布阵后随着年代愈久效果愈佳,如果等到阵眼处结成红果,其价值可就不敢想象了,只是不知道这要多少年之后的事了。

    千年后那阵眼中的桃木会变成什么样?不知道传说中的蟠桃是不是也是这样来的。

    可惜,自己肯定看不到了。

    不过,如果按照古书所说,仅仅那几枚青果的滋补效果也足够令人惊骇,寻常普通人根本想象不到,其桃核更对自己的修行很有帮助。

    是真是假,过些日子,自己就可以摘下来验证了。

    走在回村子的土路上,乐晨正胡思乱想之际,黛儿突然小声说:“少爷,家里出了点事,姥姥和大舅正着急呢,好像是村长来跟姥姥说,要收回果园的地,盖什么养猪场。”

    “什么?”乐晨一愣,咬了咬牙,快步向村里走去。

    ……

    王庄属于县城近郊,乐晨上学也在县城二中,在村口就可以看到不远处县城灯火阑珊,却比这边明亮了许多。

    乐晨家是四间正房的大院,这是乐晨父母留下的,乐晨父母在时,乐晨姥姥便被接来在这里住,院中槐树,据说是乐晨出生那年栽下的,现今已经绿意参天,乐晨每次经过这棵槐树,都会想起小时候的事。

    堂屋中,姥姥看到乐晨进院,便起身走向灶台,显然是要热饭,黛儿已经快跑几步过去,抢下了姥姥手中的活儿。

    大舅陈大柱也坐在堂屋木桌旁的马扎上,他是个四十多岁黑黝黝的淳朴汉子,这些年一直打光棍,为人特别老实本分,和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二舅一家简直云壤之别。

    大舅是姥爷的前妻所生,所以姥姥当年对他的婚事并不尽心,不然就算大舅天生是个瘸子,性格也太没火气被外人看起来就是窝囊,但也不至于凑合不了一个老婆。

    现在,姥姥却后悔的紧,有时候就抹眼泪,说对不起大柱。

    大舅陈大柱心里却没有什么芥蒂,乐晨还能上学,也全靠他经常来帮忙,不然家里就乐晨一个男人的话,怕早就辍学了。

第五章 村长一家人

    “晨晨,来,快,快来吃饭。”陈大柱一高兴,说话就有些结巴,看到这个外甥,他心里总是又怜惜又开心。

    乐晨先去西屋看了看几个已经睡着的孩子,回来坐下喝口水,想了想问:“姥姥,李大嘴说要收咱们果园的地?”乐晨心里,却是早就炸开锅了,只是不想在家里闹,搞的姥姥更添堵。

    李大嘴是本村村长,外号是小时候的,也不知道咋来的了,李家倒是本村大姓,一般来说,不管南方北方,到了村这个单位宗族意识还是很强的,大姓在村长书记的选举中便很吃香。

    “你这孩子?!”听乐晨问起这事儿,姥姥责备的看向黛儿,但她也知道,事情瞒不过乐晨,这小丫头更跟乐晨一条心,乐晨是她的主心骨,她好像觉得自己这个外孙厉害着呢,什么都能解决一样。黛儿这孩子还是太小了,不懂大人们的事儿。

    黛儿低着头,只管烧火。

    陈大柱脸色也一黯,摇摇头说:“李老大,就是欺负人,说要收回****的地。”

    提起****,姥姥也悄悄用衣袖抹眼角,要收女儿的地,她心里就觉得忽闪一下空荡荡的,这些年,帮女儿照顾孩子们,帮女儿种地,总觉得女儿就在身边一样。

    可是,现今跟女儿的羁绊就要少一些了,心里空落落的,说不上的难受。

    乐晨咬咬牙,他多少知道上面的新政策,好像现在不管人添丁减丁,每家的地是都固定不变的,而且想把耕地变成养殖场,只怕也没那么简单。

    “要不,你去找找高队?”陈大柱这个憨厚的汉子看着乐晨,满心的无助,他更觉得自己没用极了,外甥小小年纪,这些事应该自己这个做舅舅的帮他解决的,可是,自己根本就不敢去找李大嘴,就算去了,自己说的话人家也当空气,说不定,就要把自己骂出来。

    乐晨点点头,说:“我想想吧。”陈大柱说的高队,叫高令伟,当年警校刚毕业时分到县局,是乐晨父亲乐纪伟的徒弟,很受乐纪伟照顾。现在高令伟已经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的中队长,他倒是不忘本,拿乐晨当亲儿子一样,时常来看望乐晨姥姥,也帮乐晨解决过不少问题,包括在二中上学学籍等等,乐晨父亲的死因,他也查过一年多,但乐纪伟是和北京下来的专案人员一起押解逃匿在畈城的要犯回京,在北京出的事,以高令伟的权限和关系网,根本接触不到这些敏感信息,所以,他也只能空自嗟叹。

    “姥姥,今天我卖了四十多块钱。”乐晨从裤兜里,掏出一摞皱巴巴的钞票放在桌上,笑着说:“我看今年咱们的桃子能卖上千块钱。”

    “那敢情好,敢情好。”姥姥强自欢笑,她不想破坏外孙高兴的气氛。

    接下来,乐晨就跟大舅、姥姥说了些学校的趣事儿,又等黛儿端上来粥饼小菜,草草吃了几口便起身,说:“我看着桃园去。”

    家里四间正房其中三间卧室,姥姥和黛儿住一间,四个孤儿住一间,另一间小屋姥姥说留给乐晨住,但乐晨平素却很少回来过夜,尽量还是希望她们住的宽敞些。

    “我替你看园子去吧。”大舅陈大柱也跟着起身,让这个外甥一直住在桃园的土坯屋里,他于心不忍,他和乐晨说过不是一次两次今年夏天他去桃园看园子,但每次都犟不过乐晨。

    乐晨摆摆手就向外走去,陈大柱知道这外甥年纪不大做事却很决绝很要强,只能心里叹息着送他出门。

    黛儿则偷偷看着乐晨背影,眼里有关切有担心,好像只有她知道乐晨要去做什么。

    ……

    村长李老大家在村北头,高墙大院,比左右邻居的院落明显气派些。

    天不早了,但李老大家可能牌局刚散,铁门虚掩,乐晨推门进院,一直走到堂屋,正撩门帘放东屋呛鼻烟气的李老大媳妇刘婶儿才看到了乐晨,咦了一声,略觉奇怪的问道:“乐晨,你干啥来了?”

    “我找李叔,他在吧?”乐晨不动声色,也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找你李叔?”刘婶儿更是狐疑的看了乐晨一眼,心说你个孩毛子找我家老头子干屁啊?

    恰好李老大叼着烟卷拉从后门踢踏踢踏进来,刚才在后门处刚刚撒了泡憋了很久的尿,加之推牌九赢了百八十块钱,正满心舒畅。

    “李叔,我找你说点事儿。”乐晨看着李老大焦黄的面皮,想起他当上村长后一桩桩一件件欺负自己家里的事情,心里便如翻江倒海一般,以前自己年纪小,又不想让姥姥操心,所以只能忍着,但今年自己十七了,在过去就是成年人了,那就从今天开始吧,真正挑起家里的门梁!

    “找我说事儿?”李老大招牌似的大嘴露出满口黄牙,挤出讥讽的笑容,也不往屋里让,更不掩饰自己的轻蔑,拿出根烟卷捻着,漫不经心的说:“你家地的事儿吧?回去吧,省里的文件,谁也没法儿,我倒想帮帮你们,可帮不上啊?”最后这句话,更拉起了长调打官腔。

    看他敷衍蔑视自己的神态,乐晨用力握了握拳头,强忍着气说:“叔,省里的文件最多是支持咱们农村引资办产业吧?省里会下文件收我家的地吗?我倒是听说中央有文件,现在农村的耕地不许动了,不管谁家添丁减人,地都不变,收我家的地不对吧?”

    李老大愣了下,没想到这小子还不好糊弄,随即有些恼羞成怒,训斥道:“你懂什么?赶紧回去!我这几年为你们家操心的事儿还少,没有我,你们能有民政下来的补助?”

    刘婶儿也翻了翻眼皮,看乐晨的眼色就有些不善了。

    她家在村里一向强势,就算村里那几个在县城有工作的人见了她也客客气气的,一个孩毛子跑自己家里闹?真是翻天了!

    乐晨却不管刘婶儿渐渐有狂化成泼妇的迹象,听李老大还敢提补助的事情,更是恼火,冷声道:“县里的补助是我们应得应分的,是照顾那些孩子用的,我倒想问问叔,这笔钱本来应该直接到我们户头,为什么还要从村里走遍帐?我可打听过,按县里政策每年民政局给每个孩子一百块钱,四个孩子就是四百块,可从村里到我们手的一年就有两百块,少了一半!”

    “你小子他妈说什么呢?你找抽是吧?”李老大轻蔑的笑容僵住,焦黄马脸立时变得狰狞起来,“妈的再胡说可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外来的野种!”

    刘婶儿也立时打了鸡血一样:“小王八蛋你来闹谁来了?走,我找你奶奶算账去!看她怎么教出的你这玩意儿!”说着就伸手来揪乐晨耳朵。

    听到李老大骂自己“野种”,乐晨眼神猛地一冷,更见那恶妇人来揪自己耳朵,一股暴戾之气猛地从心田升起,就在他握紧拳头要爆发之际,忽听清脆的女声:“你们别吵了,我看书做题呢!”

    从西屋撩门帘走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儿,生得尚算漂亮,圆脸略显媚意,却是李老大的独生女李小凤,和乐晨一届,也在二中上学,乐晨是高三文科一班也叫七班,她是高三理科三班。

    两人从小学就是同学了,以前也玩过过家家之类的游戏,但这几年,李小凤就不大看得上乐晨了,觉得昔年这个玩伴越来越土气,家庭条件也不好,将来肯定要落在家里过那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而她,却要考大学将来争取留在大城市工作,完全已经和这个昔日玩伴不是一类人。

    见到乐晨她一愣,随即对李老大嗔道:“你们别吵了行不?”

第六章 有凤来仪

    见到女儿李老大和刘婶马上换了个人一样,李老大脸上也有笑容了,刘婶儿本来去拧乐晨耳朵的手也停了下来。

    李小凤又对乐晨说:“你来我家吵什么呀?大人的事咱们别搀和,快回去吧。”看着乐晨常年日晒雨淋做农活变得黑黝黝的面庞,忆起小时候乐晨意气风发当孩子王的情形,李小凤心里突然有些怜惜,这个乐晨,这些年可吃了挺多苦呢。

    李老大对乐晨一瞪眼:“快回去吧,今天看我闺女和你同学,不跟你计较了!不然,非找你奶奶说道说道去!”

    乐晨冷哼一声,“你闺女倒救了你们呢!”

    声音虽低李老大没听清楚,但也知道这小子是不服气的语气,皱眉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乐晨一扬脖子,“叔,我就要你一句话,地别收了,以后也别欺负我们家,你做得到做不到?!”

    李老大一呆,随即摇头苦笑:“你小子是疯了吧?我看你是真疯了!”

    刘婶也禁不住被逗得哈哈笑:“这小子是不是跟他大舅一样,有精神病了?真是太好玩了,太好玩了!”她笑得前仰后合的,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乐晨只是冷冷看着他们。

    看着此刻冒充大人一样说话、倔强不低头的乐晨,李小凤想笑,可心里,又有丝酸楚,依稀看到了小时候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小魔王的身影。

    “李叔,你就别怪我没提醒你了!”乐晨说着话,突然猛地伸拳击出,正中他身侧的铁门,“蓬”一声闷响,铁门平平飞出,和门框链接处便如硬生生撕裂一般,发出金属的吱扭声,随即又“啪”一声巨响,这二米来高一米来宽的厚厚铁门飞出几米外,撞在院墙上后又下落砸在地坪上,和水泥地坪碰撞时发出巨大的响声。

    左邻右舍都被惊动了,听得隔壁好像有人声起来看到底怎么回事。

    李老大、刘婶都呆住,笑容凝滞,眼里惊讶之后,露出恐惧。

    这,这是人的力气吗?就是一头蛮牛也没这么凶猛啊?

    这小子,太邪门了吧?

    李小凤也惊讶的张大嘴巴,这个乐晨,是被啥东西附身了?

    “叔,以后的事你自己看着办!”

    乐晨说完,扭头就走,一阵风突然吹过,凌乱的李老大、刘婶都是一激灵,只觉得身子都被风吹得凉透了。

    “大哥,没事吧?”隔壁有人大声问。

    “没事没事。”李老大慌乱的答应着,看看老婆,又看看女儿,低声说:“进屋再说!”

    刘婶已经吓得腿都软了,在李小凤搀扶下才勉强能行走,进屋后不忘连声提醒李老大:“还是别惹他了,别惹他了,这小子太邪性,他们一家都邪性!……”

    李老大脸色铁青,只是不言语。

    李小凤心里轻轻叹口气,这个昔日青梅竹马的小伙伴,好像从小时候就看不懂,现在呢,就更是被一团迷雾包裹,早就不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又变成什么样了。

    ……

    回到果园的土坯屋里,乐晨突然若有所感。

    他从橱柜里拿出一张纸,比比划划写了好多符号,将自己的生辰八字及现今时辰形成的命宿写入十二宫,这就是排流盘了,这两年乐晨找了些资料看,才知道自己所习古书里的命理学应该起源于紫微斗数,但又和现在流传的天机派、明澄派、飞星派、三合派等等派系截然不同,不过排盘的原理都差不多。

    如天地人三盘,便是影响整个人一生运势的命盘,至于流盘,便是预测流年、流月、流日,也就是短时间内的运势祸福。

    但是乐晨排了一会流盘,却觉脑子里一片混沌,不由叹口气,比起自己这时灵时不灵的半吊子算命术,古书上还是养生、传统医学和药理部分更靠谱。

    比如这土坯屋里治疗外伤的药粉,就是乐晨依据从古书中领悟的药理学自己找了些药材配制的,效果却是极佳,至于他最喜欢的银针术,在小学的时候,那位外人眼里不靠谱的老中医家里偷偷用过,倒是给那位老中医博了个好名声,甚至有人称他为神医。可惜去年的时候老中医离世,他可没机会再李代桃僵施用针灸术了,但乐晨感觉比起前几年,他对药理学及传统医学的理解,又深刻了许多,只是没机会实践,他也知道,对于传统医学来说,没有实践,那几乎就是盲人摸象、闭门造车,若不是当年从小学就有那位老中医让自己参与病例实践,仅仅靠从书本上学,那根本就学不到什么。

    所以老中医虽然不靠谱,从他敢把昏迷的病人交给十来岁大的孩子用针就知道他有多不靠谱,但乐晨对他是极为感激的,当然,老中医信任乐晨,也是因为乐晨曾经给老中医施过针,老中医知道这孩子虽小,但天赋奇异,不知道为什么针刺入穴后有热流涌动,这可是传说中的技艺,令老中医险些将这小小幼童当做华佗转世。

    乐晨也知道一些老中医的心态,以前老中医在的时候尚不觉得什么,但现在老中医不在了,乐晨伤感了好久,只是后来生活所迫,对这些东西钻研的也就少了。

    古书的命理之术,乐晨特别感兴趣,也最下功夫研究,可惜的是,排盘时总是时灵时不灵。

    在旁人身上时,倒是颇多灵验,但在自己身上,除了偶尔能预测自己的厄运令自己心烦,再无其他。

    方才排流盘时,心中却没有那种神秘的感悟。

    乐晨叹口气,正要把鬼画符似的纸笺丢掉,突然灵机一动,他的命盘十二宫之奴仆宫中,似乎有禄存星进驻的迹象。

    紫微斗数十二宫之奴仆宫,现代那些流派都叫做了交友宫,主要用来判断命主与朋友、下属、同事之间的关系远近,能否得到朋友或部下的助力等等。

    而禄存星是北斗第三星,代表真人之宿,禄存入驻奴仆宫,可就代表有贵人要与自己发生联系了。

    乐晨脑海里突然闪出了那名红色制服套裙勾勒完美曲线的性感女子,不由微微一怔,这位自从自己懂命理预测以来预测到的第一位贵人竟然是她?

    其实昨天到了近处乐晨认出了沈丽丹,那可是这个小县城的名人,既有钱又性感漂亮,早就艳名远播,自己同班同学死党大志,每天骑自行车回家上学都要经过麦岛ktv,有时会见到这位沈丽丹沈总,大志便疯狂的迷恋她,和对女朋友小敏的追求不同,沈丽丹在大志心里更像一个精神图腾,甚至大志偷拍了她的照片收藏起来,比追星族还要狂热。

    她是自己的贵人?乐晨也只能默然。

    乐晨对沈丽丹印象并不好,尤其是面相来说,沈丽丹从审美学固然是个漂亮得不能再漂亮的大美女,但从面相来说,她的下巴可是太尖了,要知道下巴在面相当中主宰地阁,是承载天、人两府的宰府,要象大地一样具备包容性、衬托性,要有承载子嗣和家产的饱和度,以方圆饱满,敦厚福实为好,俗语说的地阁方圆就是如此了。

    而且沈丽丹的命格,贪狼星入命宫,且福德宫有冲克,主女命不检点,当然,这是过去的说法了。

    贪狼星按照传说是妲己所化,寓意并不好。

    沈丽丹的命格,通常出现在极为漂亮的女人身上,这类女人在传说中有很多代表人物,如妲己、褒姒、陈圆圆等等。

    都是爱江山不爱美人、烽火戏诸侯、冲冠一怒为红颜等等典故中的悲剧人物,过去说是红颜祸水,便是这种命格。

    当然,进入现代社会,不能把过错全推给女人了,美女是非多,却也不适合说人家红颜祸水之类的,所以现在这种命格通常解为“有魅力”“娘娘命”等等,这也是与时俱进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沈丽丹命格是非多多,却成了自己的贵人,令乐晨心里有些不解。

    乐晨有心不相信,但也知道这次的排盘极为精准,脑子里浮现的东西都是灵机闪动,由不得自己不信。

    命盘的事情可能是因为度己太难,所以自己一直看不清自己的大运势,但过去排自己的年月日流盘,灵光的时候预测的都是犯小人、血光之灾之类的倒霉事,而且极为灵验。只是眼见给自己排盘对自己生活帮不上什么忙,又生活所迫,哪有那些闲情逸致?这两年乐晨便很少排盘了。

    今天却是突然有了感应,更是有生以来第一次预测到贵人和自己的联系。

    希望,她真是自己的贵人吧。

    乐晨默默的和衣躺在了硬木板床上。

    今天突然有感应,应该是做了好事的缘故吧,也不知道是因为救助了这个自己命中的贵人呢,还是因为吓唬震慑了李老大。

    以前小时候有这种感觉,自己所习古书术法,每每做了好事后便会有所感应,心念通透,只是这几年生活所迫,却离这些感悟越来越远了。

    反而,自己变得暴戾了许多,阴暗了许多,更像一条隐藏在暗处****伤口的毒蛇。

    如果老爸老妈在,自己现在又是什么样呢?是不是和那些孩子一样,每天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生活。

    乐晨痴痴的想着,流泪,入眠。

第七章 少年郎

    早上姥姥煮的白粥,她特别疼爱乐晨和孤儿们,虽然家里过的清贫,平素姥姥也不舍得吃点荤腥,但还是专门为乐晨和孩子们做的咸菜炒鸡蛋当下粥菜。

    乐晨慢慢喝着粥,想着昨晚的梦,好像,梦到妈妈了,在梦里,自己真是快乐呢。

    “一大早李老大就过来了,说他想了办法,咱家的地不收了。”

    姥姥脸上尽是欢颜,这两天她都吃不好睡不好,现在,这件事终于解决了。

    “哦。”看到姥姥脸上笑容,乐晨心里更有些酸,什么时候,自己才能一点心不叫姥姥操,让姥姥过上特别安逸的生活呢?

    在烧热水的黛儿远远看着乐晨,亮晶晶的星眸,好像没什么能瞒过她眼睛的事情。

    当乐晨吃过饭向外走的时候,黛儿快步到了乐晨身边,低声说:“少爷,今天晚上又要给来喜儿他们泡澡了吧?”

    乐晨点点头,黛儿特别细心,有时多亏她提醒。

    四个残疾智障儿,一个女孩儿三个男孩儿,其中有个男孩儿叫胡力,懂事聪明,但从小右胳膊畸形,特别特别短小,这两年流行看港台录像片,有村里孩子就给他取外号叫“天残手”,剩下一女二男都是智商的问题了,女孩叫来喜儿,在孤儿院的时候就被取外号“傻姑”,其他两个男孩儿都是没名没姓的弃婴,老妈那时候给取的名字,一个叫小龙一个叫小虎,上户籍时都姓了老妈的陈姓。

    这几年乐晨开始给他们用自己配的药水泡浴,又用针灸点穴,大体上每个月泡一次药浴,每周针灸一次,从古书里习得的疗体秘术,乐晨也不知道管不管用,权当尽人事。

    而且药材方面很多都是选用本地能找到的药材充数,以前有老中医帮衬还好,今年开始,乐晨却只能用山上采的草药了,就更难说其效果如何。

    不过这些孩子倒是真的听话安静了许多,可并不全是黛儿来了后照顾他们的功劳。

    见乐晨点头表示知道,黛儿便扭身走了。

    看了眼黛儿背影,乐晨心里叹息,黛儿在这个家,难道以后就不上学了么?

    还有几个弟弟妹妹药浴用的药材,自己也要尽快想办法。

    叹口气,心里沉沉的仿佛压座大山,乐晨推自行车出了院门,此时晨曦渐退,空气清冽,乐晨用力呼吸了口新鲜空气,精神为之一振,随即驱车驶出,谁知道刚刚到了村口,却见一辆典雅的红色小轿车堪堪停在他面前。

    “乐晨,你没事啊?还要去上学?”沈丽丹从车上跳下来,娇俏小脸满是惊讶,不得不说,她的声音也甚是清脆动听,听在耳朵里是一种享受。

    乐晨见她这么快就找上来微微一怔,随即知道,自己这个每天上夜市的小果农学生想来也好打听,点点头,说:“咱们找个地方说话,别被我家里人知道昨天的事。”

    昨晚乐晨跑掉后,沈丽丹听两名后来赶上来下晚自习的二中学生议论,好像刚刚打架的是高三文科一班的乐晨,沈丽丹就拦下这两人,详细打听了乐晨的情况,其实昨晚她就开车来王庄转了一圈,也跟庄里人打听到了乐晨家是哪个院落,但开车到了乐晨家院子外面时,见里面人好像熄灯都休息了,虽然奇怪,但也没有冒昧打扰,这才一大早跑了过来。

    这时听到乐晨说话,沈丽丹可就急了,这孩子,就因为怕被家里人知道和人打架了,看来是昨晚瞒了一晚上,自己还以为他没受什么伤呢,这可怎么行?

    “快,你上车,我带你去医院检查一下!”虽然看到乐晨精神奕奕的不像严重受伤的样子,沈丽丹微微放心,但还是有点着急,那可是猎枪啊,不是开玩笑的。

    乐晨眼见有临近的院落开门进出人,可不想成为大家注目的焦点,不然迟早昨晚的事情会让姥姥大舅知道,当下也不多说,去开了沈丽丹轿车的后备箱将自行车斜着搁进去,只是后备箱的门可就关不上了,自行车半个车身露在外面,不过这个年代大多数人交通工具是自行车,遇到开汽车的带,也多是这样放自行车,倒不足为奇。

    开车门上了副驾驶,乐晨说道:“开车,去二中吧。”

    沈丽丹一边打火起车一边说:“我送你去医院检查下,你放心吧,我会暂时帮你瞒着家人,你昨天救了我,是我的大恩人,我要好好感谢你!”

    “我没事,去二中就好了。”乐晨摇了摇头。

    沈丽丹打方向盘,出了王庄却是左转,明显不是去二中而是去县医院的路线。

    “我说去二中!”乐晨皱起了眉头,心里没来由的浮躁,虽然沈丽丹一瞥一笑,一举一动都散发着别样的魅力,风姿绰约,但乐晨的心这些年早就冷了,并不是那些青春期的少年心态。

    “哎呦,小小年纪脾气还不小。”沈丽丹讶然看着乐晨,随即噗的一笑,俏脸如牡丹花开,别样诱人。

    但随即见到乐晨冷冰冰的面庞,沈丽丹的笑容渐渐散去,这个少年,实在有一种说不出的特质,坚毅、冰冷,小小年纪,却好像经历了很多很多事。

    乐晨想了想,将运动服的衣袖卷撸起来给沈丽丹看:“我没事,就是擦破了点皮。”

    纱布包裹的很有技巧,令沈丽丹放了心,说:“啊,你家里有人是医生?不对啊,你不是没和家人说吗?”

    “这你就别管了。”乐晨漠然的看着前方。

    沈丽丹愣了又愣,实在没和这样的少年打交道的经验,只好按照来时想好的说:“你没事我就放心了,我前面转弯,把你自行车放我店里,我带你去市里玩,中午我请你吃饭!”

    沈丽丹不是乐晨家长,自然不考虑乐晨逃课学习的问题,她只想尽快表示感谢,对这少年,她是由衷的感激,也盘算好了,自己该怎么表示感谢,吃饭什么的自然不算,但是给现金又不大好,思来想去,沈丽丹准备去市里给这个少年买一台电脑,电脑是新鲜事物,对学习应该也有帮助,虽然一台电脑要一万多块,现在来说,县城八十平米的楼房一套也不过四五万,一台电脑可就是二十平米一间房了,可沈丽丹觉得,那也值,毕竟昨晚如果自己被那两个痞子带走的话,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而且这少年为了救助自己,可是中了枪,见了血。

    “去市里?”乐晨心里动了动,听说市里楼特别高,特别繁华,自己只在电视里见过,还从来没去过呢。

    可随后乐晨轻轻摇头,这些繁华,距离自己太远太远了,自己不属于那个世界,那个世界,也容不下自己。

    乐晨低头琢磨了会儿,说:“我要上学!这样吧,中午你来接我,我和你吃饭。”这个丽人,毕竟是自己的贵人,弃之不理可能会更麻烦,自己倒想看看,为什么她会是自己的贵人。

    “呦,给姐姐下命令啊!”沈丽丹抿嘴一笑,不过想想叫人旷课是不大好,也就点头答应。

第八章 麻烦(上)

    锦园大酒店是畈城这座小县城最好的酒店,现在国内刚刚兴起酒店评星热潮,作为县城的酒店,锦园大酒店却上了三星级,这可是很了不得了,毕竟现在不像后来星级酒店满天飞,不过锦园大酒店还属于国有资产、全民所有企业,只是承包给了私人,账面上是亏损的。

    坐在富丽堂皇的包厢里,沈丽丹就很有些感慨的叹口气,“如果我县里能认识些大人物,能有些关系,我早把这个酒店承包了,肯定比现在经营的好。”转头间,却见乐晨漠然不语,心里不禁轻轻叹口气,这孩子才多大,怎么好像满腹心事?真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会让他变得这般孤僻冰冷。

    随即沈丽丹转头叫服务员上菜。

    六七道丰盛的菜肴,都是乐晨从来没吃过的美味,但他只是浅浅的品尝,很多很多年前,老爸老妈还在的时候,好像,也经常有这么一大桌子菜,一家人围着,热热闹闹的吃着。

    沈丽丹看着他,目光更柔。

    “人间定无可意,怎换得玉脍丝莼……”,从那红辣椒、绿葱菜覆盖的烤鱼鱼身上夹了一筷子鱼肉放入嘴里,沈丽丹便觉入口即化,又带着淡淡辣意,实在是回味无穷,一时不由感慨起来。

    见乐晨望过来,沈丽丹笑道:“这是陆游的洞庭春色中的一句,赞颂鲈鱼之美味,玉脍是说白色的鱼肉,借用隋炀帝定下的金齑玉脍菜名而来,不过不知道隋炀帝吃的是不是四鳃鲈鱼,那可是好东西,可惜已经绝种了,但就算是四鳃鲈鱼,古代也做不出现在的美味来,隋炀帝贵为皇帝,也吃不到这等美食,因为那时候调味品奇缺,连望天椒都没有,要咱们现代人回去古代,就是当皇帝怕也能憋疯。”

    乐晨轻轻点头:“我知道这首词。”

    “你学习肯定很好吧?”沈丽丹饶有兴趣的问,她对这个少年充满了好奇。

    乐晨摇了摇头,说:“一般。”

    这他倒没有说谎,他虽然对经史子集特别感兴趣,那些古代名人的游记及奇闻异事也多有涉猎,但学习上却实在是硬伤,要说他对古史典故等等感兴趣,语文最起码应该是强项吧,但偏偏不,遇到写作文的时候,乐晨通常是交白卷,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写什么。

    “对了,这是一万块钱。”沈丽丹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塞给乐晨,“本来是想带你去市里给你买台电脑,想想还是给你钱吧,你喜欢什么就买点什么,你要害怕拿了这钱不知道怎么跟家里交代,我晚上就去你家里,和你家长说。”

    一万块,乐晨怔了下,第一次脸上神色有了变化。

    一万块钱,对于他来说,不亚于是天文数字,有了这一万块钱,家里的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姥姥也可以过好长一段享清福的日子。

    十年前的话,万元户可就是挺富裕的家庭了,就算现在,一万块钱,也相当于县城里那些普通上班族两年的工资了。

    现在,对方很轻易地就拿出了这么一大笔数目。

    这,就是贵人吗?

    看着那厚厚的信封,乐晨有些怔忪。

    从心底深处,他对钱并不在乎,但是家里的重担,很多事情,都需要用钱来解决。

    “那这样,晚上我去你家里和你家长说。”沈丽丹见乐晨迟迟不拿信封,以为乐晨是不敢拿,毕竟一万块钱对乐晨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还是太有震慑力了。

    “不用了,我就收下了,……”乐晨收起了信封,想了想说:“我会加倍回报你。”看向沈丽丹点点头:“谢谢你!”

    沈丽丹就笑,她当然不知道乐晨说的“加倍回报”意味着什么,更不知道从乐晨嘴里说出“谢谢”两字代表着什么。

    她只是觉得这个孩子,给人的感觉很特别,一万块钱,怎么觉得他并不当回事一样?举重若轻,真是让人一次又一次的感到意外。

    “好了,是我该谢谢你,吃好了没有,吃好了咱就撤。”沈丽丹优雅的用餐巾擦拭红唇,又微笑着说。

    乐晨轻轻点头,看向沈丽丹时,心中微微一动,又仔细看了她气色几眼,说:“今天下午你会遇到点麻烦,麻烦在你宅子的命主位,也就是卧室或者办公室的最东南角,是太阴化忌的征兆,但不要怕,命主位的西南方可解,把麻烦引过去就是,你一定要记住!”

    沈丽丹呆了呆,心说这孩子,怎么还神神叨叨的,说什么呢?但乐晨毕竟救过她,表现也很奇异,沈丽丹也不好多说什么,微笑道:“我送你去学校。”

    乐晨摇摇头,说:“你想送也送不了,麻烦该来了。”

    这时沈丽丹放在餐桌上的那个砖头似的移动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她拿起电话接通,电话里有女音急急说着什么,沈丽丹听得脸色一变,对乐晨道:“还真送不了你了,我店里出了点事。”

    乐晨微微点头,心说这麻烦还不小呢,而且自己的破解之术是驱虎吞狼,只是权宜之计,要怎么帮她解决这麻烦自己还得先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再说,不过现在这些话也不必跟她讲。

    ……

    急急的驱车回到麦岛ktv,沈丽丹既气愤又有些恐慌,在电话里,听领班小玉说起,今天来了四五个相貌凶狠的混混,没唱一会儿就闹了起来,小玉根本压不住茬。

    不用想也知道,这些痞子多半和管四儿脱不了干系,但知道又能怎么样?在畈城,谁又不怕管四儿?谁能动得了他?

    心思烦乱之间,前面霓虹灯牌已经可以看到麦岛ktv的标示,这座整个彩喷风格的庞大建筑物在一排二层商铺中特别显眼。

    “丹姐,他们在107。”

    沈丽丹刚刚进了ktv的门,迎面一个穿淡绿超短裙的漂亮女孩子就迎了上来,她就是ktv的领班小玉,和沈丽丹沾点表亲,平时沈丽丹不在的时候ktv由她照管。

    沈丽丹心里没有着落,但在店里小姑娘们面前却不能表露出来,不然这帮少不更事的小丫头们更会乱了阵脚。

    “带我去看看。”沈丽丹微蹙秀眉,琢磨着是报警还是怎么着,她虽然在南方赚了些钱,但刚刚回来畈城不久,在县城里的关系很少,台面上的人只是泛泛之交,和管四儿之间的纠纷,她心里实在没底,也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解决。

    跟着小玉往107走,走没两步,沈丽丹突然一怔,107,107……,在自己办公室的最东南的房间?

    啊?乐晨说,自己的麻烦就在自己办公室的最东南角……

    沈丽丹呆住了,这件事他怎么会知道?难道他和管四儿的手下人有认识的,早知道了这个消息?

    换任何一个正常人,第一个想法大抵都是如此。

第九章 麻烦 (中)

    但沈丽丹很快就推翻了自己的下意识反应,不对,那不可能,不说昨晚乐晨救了自己,就说从今天早上自己送乐晨上学到从学校接他去饭店,他和管四儿的人也没有接触的机会,而且,他如果和管四儿手底下人熟悉到这种程度,熟悉到人家来自己店里捣乱都要告诉他的程度,那自己和他相处时的情形也完全不符合逻辑。

    可他如果不是提前得到了消息,他又怎么会知道自己店里要出事,而且还是在最东南角?

    是了?吃完饭自己想送他的时候他就说了一句,麻烦要来了?

    他?难道有特异功能?

    沈丽丹猛地打了个寒噤,这时候,她已经和小玉来到了107房间外。

    房间的门敞开着,几个五颜六色头发的小青年正在里面吵闹,有说音响太差劲的,有说果盘里水果过期的,吵闹的声音特别大,相邻房间的客人已经有吓得结账走人。

    “你是老板啊?老板来了好!妈的你们几个娘们会不会做生意?给哥们上的这都什么啊?哥是驴啊?果盘里的苹果片比萝卜还硬?还有破音响,唱个歌跟奔丧一样?这是要宰哥们不是?我们哥几个可不是好欺负的!”

    带头的火焰山头型的青年叫嘎子,听到沈丽丹是老板娘后,斜眼打量着沈丽丹,嘴里不干不净的骂,眼睛也贪婪的盯在沈丽丹娇躯诱人处打转。

    “小玉,给他们换个房间,再免费送俩果盘和两打啤酒……”沈丽丹咬了咬牙。

    “可是……”小玉不甘心,但在沈丽丹眼神下只好委曲求全的对几个小青年陪起了笑脸:“我们老板说了,给你们换个房间。”

    嘎子转了转眼珠,“好,那就换个房间!我话搁前头,要换的房间还这揍性可别怪我翻脸!”要说现在人家老板也给足了面子,如果是为了蹭吃蹭喝现在自然见好就收,但今天来的目的不一样,涛哥交代的很清楚,就是要闹的叫她店开不下去。

    小玉气得脸都白了,但沈总不吱声,她只能忍着怒气领着几人往外走。

    “带他们去101。”沈丽丹突然想起了什么,追上小玉,在小玉耳边叮嘱了一句。

    方才蓦然间她想到了乐晨的话,自己什么命位的东南角有麻烦,叫太什么忌来着,把这麻烦引到西南角就可以解决。

    追上小玉嘱咐这一句几乎就鬼使神差一般,嘱咐完沈丽丹苦笑,自己想什么呢?乐晨那小孩子,难道还是诸葛亮吗?但就算是诸葛亮,也是被小说神话的人物,真实的诸葛亮哪有小说里那么神奇?

    这才是病急乱投医呢。

    “101有客人了。”小玉听到沈丽丹的话却是愣了一下。

    沈丽丹一呆,本来升起的那丝对乐晨的幻想立时黯淡下去,随口道:“那去102吧。”

    “他们才四个人,去大包?”小玉很不情愿,101和102都是大包,在ktv最西侧。

    沈丽丹瞪了小玉一眼,这丫头片子,有时候真没眼力见儿,是,今天这四个小痞子根本上不了台面,可以不将他们放在眼里,但他们今天来捣乱可是意有所指,不是来蹭吃蹭喝那么简单,不过这也怪不得小玉,小玉可不知道管四儿对自己的ktv虎视眈眈呢。

    小玉不敢再多说,领着嘎子几个人去了102那边的方向,沈丽丹回了办公室,拿起电话,想跟人求助,一时却想不出合适的人选,自己认识的人里,好像还真没什么人能帮上自己这个忙。

    在南方虽然自己有位恩师,但这种事,却是鞭长莫及的。

    拿起电话打了几个,都是县城里有点权力的人,有一位工商局的副局长,还有几个是某局办公室主任、科长、股长之类的,几个人开始接到沈丽丹的电话莫不是兴奋的很,毕竟这个美艳的富婆看起来像交际花,实际上却对人不假辞色,能接到这个富婆的电话,几个人都有些受宠若惊。

    但当听说是管四儿想参股沈丽丹的店面,想请他们调解调解,这些人要么就含糊其辞说有事挂了电话,要么就劝说沈丽丹这是个机会,能和管四儿合伙做生意,将来肯定赚大钱之类的话。

    和这几个人通完电话,沈丽丹反而憋了一肚子气。

    呆坐了好一会儿,左思右想下,犹豫了好一会儿,沈丽丹轻轻叹口气,没办法,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

    几乎是瞬间,那边电话就被接了起来,一个男子惊喜的笑声:“丹丹,你不是拨错电话了吧?是想我了?”

    被他一声丹丹喊得沈丽丹心里一阵恶寒,几乎就想摔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男子叫孟军,是县公安局孟副局长的儿子,刚刚大学毕业,在市里经营一家贸易公司,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沈丽丹后,孟军就对沈丽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但是虽然孟军是个帅哥,家境也不错,但沈丽丹就是对他没什么感觉,这种缘分的事情很奇妙,却也勉强不来。

    本来是万般无奈想请孟军帮忙,但是听到孟军故作亲热的声音,沈丽丹就觉一阵烦躁,到了嘴边想请他帮忙的话也说不出口了,何况说实在话,这件事孟军就算出全力,只怕也未必能帮上什么忙,管四儿固然不愿意得罪孟副局长,但一来孟军不是孟副局长本人,二来要真破了脸,县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管四儿还真未必放在眼里。

    “算了,我拨错号了。”沈丽丹说着,就想挂电话。

    “别啊,别挂!丹丹,你肯定有事吧?”孟军追问。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小玉嘭的推开,她满脸惶急的冲进来,“丹姐,出事儿了,嘎子那边打人了!你快来看看!”

    沈丽丹心里就是一忽闪,也顾不得孟军了,扔了电话,就和小玉跑了出来。

    101和102房间那边的走廊里,乱哄哄站着几个人,沈丽丹心急如焚,眼睛都红了,既然管四儿不给自己活路,自己就和他拼了,报警就是,再不行就上访,就给报社电视台写信,向焦点访谈反映,就不信了,现在就没有王法了,没人治得了他?

第十章 麻烦(下)

    101和102房间那边的走廊里,乱哄哄站着几个人,沈丽丹心急如焚,眼睛都红了,既然管四儿不给自己活路,自己就和他拼了,报警就是,再不行就上访,就给报社电视台写信,向焦点访谈反映,就不信了,现在就没有王法了,没人治得了他?

    沈丽丹心里恨恨的想着,可是到了近前却愣住了,却见嘎子等几个小痞子老老实实在旁边墙根蹲着呢,一名身材高大的中年人正在训斥他们,“老实点,都别动!你们几个小兔崽子是真行啊,手,都抱脑袋上!”

    沈丽丹茫然看向小玉,小玉却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匆匆去报信的时候就知道这几个痞子和101的客人发生了冲突,还把一个客人给打了,可没想到短短时间,形势发生了这样的逆转。

    有一名特别机灵的服务员偷偷凑过来说:“丹姐,101的客人原来是副县长呢,姓刘,还有县公安局的一个人,好像也是个官,就是他……”说着,对那个正训斥几个小混混的高大中年人努了努嘴。

    这时那名中年人目光已经落在了沈丽丹身上,他是老公安,观察力极强,从旁边人对沈丽丹的态度以及沈丽丹的神情已经知道沈丽丹是谁了,随即目光一冷,满脸威严的道:“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吧,来,跟我进来,我了解一下情况!你这里简直藏污纳垢!太不像话了!”

    沈丽丹心里一突,但此时已经什么都不怕了,大不了这个练歌房不开了,管你是什么人,又能怎么了?连串的事件令她心灰意冷,觉得ktv怕也开不下去了,既然已经对这个练歌房没了指望,心倒是定了下来。

    “您说这话我就听不懂了,什么叫藏污纳垢,我打开门做生意,什么样的人来消费我能管吗?这几个人就是来捣乱的,差点把我店砸了,我还希望您能严惩他们呢!”不再患得患失,沈丽丹也强硬起来,毕竟,她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要说身家,这个小县城里她也算数得着的。

    听沈丽丹的话,中年人眼里就有了怒气,他在县公安局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县局治安大队的大队长,姓徐,除了局里的几位局长、副局长、政委等等正副职领导,也就数着他了。

    按说如ktv、酒吧等等娱乐行业公共场所是治安大队的重点管控目标,但一来麦岛ktv开业没多长时间,二来徐队长不爱和自己管区内各行业的老板打交道,所以,今天还真是两人第一次见面。

    被沈丽丹反驳了几句,徐队长有些恼火,但今天唱主角的不是他,也只有压下火气,沉声道:“跟我进来!”转身推开了101房间的淡黄色花玻璃门。

    101房间很大,转圈的黑色沙发,四四方方的正方形大茶几,几乎可以围坐二三十人,桌上东西倒不多,寥寥几支啤酒,一些果盘小吃等等。

    今天101来的客人也不多,刘副县长和几个体己人而已,来这里自然也不是为了喝酒,主要是因为刘副县长喜欢唱几句,ktv是新生事物,在畈城来说,和南方不一样,倒和色情以及贪腐扯不上关系,更不是后来官员进不得的禁地。

    方才唱歌中途刘副县长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正好102一个小痞子歪歪扭扭出来,和刘副县长撞到了一起,那小痞子二话不说就给了刘副县长一巴掌,把刘副县长的假发都给打掉了,若不是徐队长听到声音出来,怕还不定闹出什么事儿,那些小痞子不认识县领导,但对能把他们整治的欲生欲死的县局治安大队的太上皇可不敢不认识,徐队长出来一嗓子,把这些小子全吓傻了。

    可吃了亏的刘副县长现在郁闷的很,从参加工作以来都没这么丢脸过,想拍屁股走人其余事情交给徐队长处理,可偏偏假发被打掉后混乱中被踩的脏兮兮的,根本没法戴了,有跟班赶紧去买发套,他自己坐在包厢里生闷气,心里都恨死这家ktv店了,脸上却要和颜悦色的叫徐队长去找老板了解下情况。

    正满腔怒气之时,门声一响,徐队长领着沈丽丹走了进来。

    “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刘副县长上下打量着沈丽丹,眼睛却是亮了一下,以前听说过麦岛ktv这个老板娘特别漂亮,今天见到本人,可比传闻的还看着顺眼。当然,如果不是有这种传闻,刘副县长也不会见什么这里的老板,交给徐队长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便是。

    “是,我是这里的负责人,但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在这里和人发生冲突,都不是我的错,我愿意适当作出一些赔偿,可是那帮流氓本来就是来捣乱的,既然你们都是县里领导,都是大人物,我倒要讨个说法,畈城是咱们政府说了算还是管四儿说了算?昨天晚上管四儿派人意图绑架我,今天又指示流氓来我的店里捣乱,就是想叫我把ktv的股份卖给他,他这么无法无天为什么没人管?!”沈丽丹已经豁出去了,倒是心里平静了很多,也不怕得罪谁了,想说什么说什么,反正ktv大不了不做了,那还怕什么?

    “哎呦,还是个小辣椒!”刘副县长笑了起来,“你说这些人是管四儿叫来捣乱的?管四儿?是管学成吧?”

    徐队长在旁侧忙点头称是,沈丽丹冷哼一声:“揣着明白装糊涂!”

    徐队长沉脸训斥道:“你给我老实点!”这丫头片子,有点钱就要翻天了!

    刘副县长又是微微一笑,摆手制止了徐队长,和颜悦色的对沈丽丹道:“你说的这些都有证据吗?”

    沈丽丹一滞,但随即一团怒火升起,正要出言反驳,刘副县长已经微笑道:“好了,商业纠纷,本来就很难说什么对错,不过这些社会闲散人员蓄意来捣乱是一定的了,老徐,这些人你要从重从快处理!看他们都是老手了,平时坏事肯定做的不少,你要查清楚,要给街坊邻居们一个交代!”

    徐队长忙在旁边说是是,好好。

    刘副县长的鱼泡眼又看向沈丽丹,微微一笑:“至于管学成那里,我也认识这个人,他是个能人,但可不是什么坏人,如果你们生意上有什么纠纷,我可以和他打个招呼,这点面子他还是要给我的。”

    听到刘副县长说什么“给面子”的话徐队长不由一呆,要说到了刘副县长这样的地位面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话方式,对上司、对同僚、对下级、对平头百姓各有一套面孔,也各有一套说辞,但现在和沈丽丹说话的方式,可就算得上是私交极好的人之间的“私己话”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毕竟刘县长和这个漂亮的老板娘是第一次见面。

    随即徐队长瞥了眼亮光照人的沈丽丹,心里渐渐明了。

    沈丽丹听了刘副县长的话,不由也是一怔,随即巨大的喜悦从心底升起,是了,虽然管四儿的门路可能都通到了市里,但刘副县长这个等级的人和他打声招呼的话还是管用的,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应该就可以化解了,毕竟自己不是挡了管四什么财路,也不是要和他竞争什么。

    “这……,如果您真能帮忙,我,我谢谢你了,很谢谢你!”想想刚才自己的表现,沈丽丹倒也颇为不好意思,方才是决心ktv关门,但那也是破罐子破摔而已,现今天大的难题可能要迎刃而解,她也不由觉得自己方才的表现有些过。

    看着沈丽丹娇俏模样,刘副县长愉快的笑起来。

    可是沈丽丹嘴上说着谢谢,心里松了口气,可突然的,猛地就觉得今天的事情很诡异。

    脑海里,闪过了那乡下少年的身影。

    啊,这,这可是怎么回事?

    好像,真跟他说的一样?

    他是怎么回事?难道真有预测未来的超能力?那可不是科幻电影里的情节吗?

    这不可能吧?

    可是,一切都被他说对了,嘎子那几个流氓在东南角闹事,如果不是他提醒自己,自己怎么也不会叫人给他们换到西南角的大包来,按照自己的秉性,自然是把他们安排去离大包客人越远越好,那么他们也就遇不到这几位县里的大人物,更不会得罪他们,今天的事情也就无从解决。

    这一切,都被他说中了,甚至可以说,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他安排下进行的,这个家伙,就好像那冥冥中的大手,主宰了今天下午发生在ktv里的这一幕幕戏剧般的变化。

    他,他到底是什么人?

    沈丽丹打了个寒噤,那个本来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乡下少年,突然就变得有点飘渺,甚至有点可怕起来。

第十一章 少年郎第二弹

    沈丽丹胡思乱想之际,在乐晨家里,乐晨、姥姥、大舅、黛儿和胡力正围在圆桌旁吃香喷喷的排骨,这些排骨,是乐晨买回来的。

    “吃吧,多吃点。”乐晨笑呵呵看着黛儿和胡力面前堆起的骨头,第一次,有了家长的自豪,家长,不就是能让家里人吃的好点穿的好点,日子过的舒心点吗?

    黛儿抹了抹嘴角的油,站起身说:“我去照顾来喜儿她们吃骨头。”

    乐晨笑道:“你也要吃饱再说。”

    “我吃饱了!”说着话,黛儿一溜烟进了西屋。

    胡力见状,说:“我去帮他。”身子一扭一扭的跟了过去。

    “黛儿真懂事。”看着两人背影,大舅陈大柱感慨的说。

    “晨晨,你这得花二三十块钱吧?你,你没去卖血吧?”虽然见外孙难得的开心,姥姥本来不想说这些,但却又心里着急,实在忍不住,外孙每次卖桃子的钱可都是一分不差的交给了她,又哪里来的钱买排骨?

    陈大柱也醒悟过来,“啊”的一声,看向乐晨。

    乐晨笑道:“不是的。”说着话从兜里摸出一张三千元的存折递给了姥姥,这是他下午刚存的。

    “姥,我今天运气特别好,在百货商场买钢笔给了张彩票,我一抽就抽中了头奖。”本来乐晨是想把钱都给姥姥的,但想想又难以自圆其说,说不定还要吓到姥姥,县城百货商场抽奖的事情倒是人人皆知,也知道头奖是三千元,但有没有人中过却没人知道,百货商场那边也讳莫如深,想来就算外面有人冒称中了奖,商场方面也巴不得帮着圆。

    “啊?那儿还真能中奖?”大舅陈大柱满脸的不可思议。

    姥姥盯着存折上的数字,也愣了好一会儿,但晨晨是什么孩子她清楚,这钱肯定不是偷的骗的,也就只有抽奖中奖这一途了。

    乐晨又说:“这回好了,今年咱们那些青桃就不用卖了,回头我去做果脯。”

    听着陈大柱苦笑,那些桃子,就算想卖能卖的出去吗?

    姥姥看了存折好久,郑重收起,又盯着乐晨的眼睛,说:“晨晨,姥姥就一句话,好好的,好吗?”

    乐晨知道还是惹得姥姥担心了,在姥姥目光下只觉得心里酸酸的,轻轻点头,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能起身,“我,我去看看小龙小虎和来喜儿。”

    飞快的进了西屋,却见来喜儿,小龙和小虎都围坐在小桌旁,安安静静的啃骨头,怎么看,也看不出这小姐仨是智障儿,黛儿和胡力就在旁边照看着,也不用替她们做什么。

    “黛儿,今天骨头才啃了几块?放心吧,以后还有,不用省着。”心情不错,乐晨难得的和黛儿开起了玩笑。

    黛儿小脸一红,低头轻声说:“我知道的,我知道什么事都难不住少爷,咱们家以后生活会越来越好,钱对少爷,根本不算什么。”

    乐晨倒是微微一怔,想不到这小丫头原来对自己这么有信心。

    “我去给来喜儿她们准备药汤。”黛儿小声的又说。

    以前没黛儿的时候都是乐晨亲自给来喜儿三个泡药澡,只有胡力可以自食其力的自己泡,有了黛儿后,乐晨本想把来喜儿的药浴交给黛儿照顾,毕竟来喜儿也渐渐大了,身体开始发育,自己照顾起来便不方便,不想黛儿没照顾两次呢,来喜儿她们几个已经渐渐可以自己泡澡了,再不是以前什么话都听不进去整天闹腾的模样,虽然还是迷迷糊糊,但明显听话懂事了许多。

    看着黛儿去准备药汤,乐晨心下点点头,也幸好有沈丽丹这笔钱,不然每月一次给几个孩子泡药汤都要困难了,最开始是靠那老中医老先生准备药材,老先生去世后,总还剩了些药材留给自己,但从去年起,便真是从牙缝里抠钱买药材了,许多药材不得不去采山药顶替,这回终于可以买入一批了,还有自己的一些器具,也该添补添补了。

    乐晨心里轻轻叹口气,这个贵人,看来来的真是时候呢。

    ……

    几日后的一天晚上。

    夜幕沉沉,道路两旁稀疏的路灯燃着微弱的光,仅仅一道之隔,就是黑幕中星星点点灯光的村庄了,虽然随着县城的扩张,王庄已经和县城楼群紧密的连接在一起,但王庄还不属于城区,安装路灯的计划也仅仅还是个计划而已。

    乐晨飞快蹬着车,驶入王庄的下道时突然嘎的一声刹车,自行车便停在了路旁一辆红色轿车旁。

    不远处一家小卖部亮着灯,借着那灯光,可以看到红色轿车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仪态万千的美女,性感的黑色连体超短裙紧紧裹着她的身体,凸显出山峰****的完美s曲线,超短裙下露出的一双纤细长腿裹着吊带黑丝袜,因为裙摆很短,甚至可以看到吊带丝袜两侧的吊带蝴蝶结和那短裙长袜之间的一抹雪白,一双缀深蓝小花的水晶高跟鞋,宛如艺术品般承载着精致玉足,从上到下,这个女人都散发着无穷的魅力,难以言表的女人味,那种精致的性感,特别令男人动心。

    乐晨虽然对女色无感,但作为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看到此刻的沈丽丹后,心还是不由自主得快速跳动起来。

    或许是因为心中冰冷,在被渐渐融化吧?

    在沈丽丹长长睫毛眨动的美眸示意邀请下,乐晨上了车。

    小轿车内,淡淡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

    “你,那些事你都是怎么知道的?”虽然来之前沈丽丹一再下决心不要打听这些,经年在外面漂泊,沈丽丹清楚很多事探究起来并不好,甚至可能会犯了人家的忌讳。

    但当来到这个少年身前,她还是忍不住,略带小心的问出了口。

    乐晨笑了笑说:“天机不可泄露,不过当时只是权宜之计,驱虎吞狼而已,狼被赶跑了,又来了饿虎吧,说说吧,到底是什么新的麻烦?”在沈丽丹面前,乐晨心底的阴霾好像亮堂了很多,也终于露出了笑容。

    所谓雪中送炭,是沈丽丹令乐晨第一次堂堂正正买了排骨回去一家人吃而又不是在乱花钱挥霍,那其乐融融的场景,乐晨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第十二章 上古秘术

    本来心里尚存的一丝疑惑在乐晨这句话后立刻冰消云散,这家伙,看来自己身边发生了什么事他都清清楚楚的,自己最新的烦忧他都知道。

    沈丽丹却没乐晨那么心情开朗了,相反的,看着这个少年平凡的面孔,她心里却不知道怎么的,一种莫名的畏惧油然升起,便是面对地位再高权势再重的人沈丽丹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毕竟,那些都是正常人,而眼前的少年,显然,不是常识可以理解的。

    提着小心,沈丽丹小声说:“我要谢谢你,这几天,帮了我许多许多,真的特别感激你,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没有任何目的来帮我,更帮了我这许多。”说着话她小心翼翼看了乐晨一眼,看乐晨有没有什么情绪上的变化,这里有她小小的心思在,所谓“没有任何目的”自然是试探一下,谁知道这个神秘少年到底是什么人?和自己接触又到底是为了什么?

    乐晨虽然天赋异禀,但仍有少年心性,听到沈丽丹这句话倒有些赧然,毕竟因为从命盘上看,她是自己的贵人自己才会这般尽心竭力帮她,不然这个县城颇有艳名的丽人,太过引人注目,自己肯定敬而远之。

    沈丽丹把前几天下午在ktv里嘎子闹事和撞到铁板的事情说了一遍,轻轻叹口气,说:“本来我以为遇到好人了,可是,可是那个刘志生,他,他好像对我……”说着话就结巴起来,因为面对的是一个高中生,一些话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

    “对你怎么了?”乐晨皱眉问,听她吞吞吐吐的,更有些不耐,在这种事上,他到底还是反应慢些。

    沈丽丹俏脸一红,说:“他这几天,一直约我晚上吃饭,昨天吃过饭,还要,还要带我去他家里玩,我,我没去……但我看,拖不了几天了……”说到这里,粉脸已经布满红霞,感觉自己真是太丢人了,和一个孩子说这些事情。

    啊?啊!乐晨终于明白过来,心说果然是贪狼入命,天生是非多多。

    沉思着,乐晨皱眉不语。

    沈丽丹很快从娇羞中醒悟,都这个时候了,自己想什么呢?她略带紧张的盯着乐晨,这几天她都没有来见乐晨,实在是心底深处对这少年生出了畏惧,但那刘志生逼的她太紧,实在没办法,她只能来向这少年求助,但是又觉得,这少年就算有什么神奇的能力,但这件事,怕他也帮不了自己。

    想到这里,一时不由患得患失,沈丽丹心里轻轻叹息,或许,自己真的应该离开畈城了,但是走到哪里,又能独善其身呢?一个年轻女人想创业,便如浮萍一般,永远是那么的无奈。

    “这样吧,你回头给我一根这个人的头发,但一定要保证是从他头上拔下来的,到时我再想办法。”乐晨沉吟许久,渐渐下了决心。

    啊?听着乐晨的话,沈丽丹脑海里浮现出刘副县长那光秃秃的脑袋瓢,险些扑哧笑出声,不过幸好,刘副县长脑顶中间头发掉光了,但四周还是有一圈稀疏的头发的,也就是俗称的地中海秃头。

    想要他头发的话倒是不难,这几天他几乎每天都来唱歌,到时叫小玉陪他喝几杯,趁机拔他根头发就是。

    不过,乐晨要他的头发有什么用呢?

    沈丽丹很迷惑,问道:“你要验他的dna吗?”她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虽然dna这个概念进入国内刚刚几年,但她却也知道一些这方面的东西,头发的话,如果想验一个人的dna,必须要用带着毛囊的头发,而不能用自然脱发或者断发。

    乐晨摇摇头,说:“你就别管了,按我说的做就行。”

    没有选择,沈丽丹只能答应。

    “好了,你回去吧,头发的事情要三天内办好,迟恐生变,你要切记。”乐晨脸色严肃的嘱托。

    沈丽丹默默点头,虽然不知道乐晨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到自己,但现今也只能姑且一试。

    ……

    第二天晚上,还是在同样的地点,沈丽丹等到了乐晨,将一根用保鲜袋小心翼翼保管的头发交到了乐晨手上,这一次她倒没有多问什么,只是眉头锁的更深,看起来受到了相当大的压力。

    乐晨也知道等不得了,收到东西后径自回了果园土坯房,从硬木板床下摸出一个箱子,开锁,从木箱里面拿出张黄裱纸,又拿出剪刀,又剪又折,很快,一具黄纸扎成的小人渐渐成型,黄纸小人里面,则包裹着那根沈丽丹送来的头发。

    扎小纸人乐晨倒试验过很多次,但那也只是折纸玩,今天却是第一次用来伤人。

    咬破中指,一滴鲜血滴在纸人的头部,乐晨又将手指紧紧按在纸人之上,画出了种种奇怪的符号,很快纸人上面,形成了淡淡血迹组成的图案,好似象形文字,又好像描绘着某种生命。

    “叱!”乐晨低喝一声,血色符号画完的一瞬,似乎血光闪了一闪,虽然可能不超过一秒钟,但乐晨知道那不是错觉。

    在血光一闪的刹那,乐晨的脑袋里轰的一声,他就觉眼前发黑,险些晕倒,一股巨大的疲倦袭来,全身仿佛都失去了力气,只想瘫躺下来休息。

    这,这是怎么回事?

    乐晨用力咬了咬嘴唇,努力保持着一丝理智的清醒,食指再次慢慢点在了纸人头部,借着手指之力将纸人头部缓缓撕开,低喝道:“喏!”

    这声低喝刚刚出口,乐晨就觉胸口如遭重击,“嘭”一声,不是实响,却仿佛重重击打在乐晨心脏上,乐晨就觉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喷出,他的人也仰面朝天摔倒在地,全身便如被重物碾压一般,一阵阵冷汗涌出,几乎要晕厥过去。

    这是古书中一种极为古老的咒术,虽然可以伤人于无形,但按照古书所说,此法有伤天和,断不能轻易使用。

    而且咒术所降之对象,命格愈好,身份地位愈是尊贵,此术成功率越低,对法主的反噬愈强。

    而就算咒术所降之对象罪大恶极,施法有替天行道之意,但强行剥夺对象未尽的气数,也一样有逆天之意,法主同样会遭到反噬。

    对这些古书上“替天行道”、“气数”等等说辞,自小受现代教育的乐晨是不怎么信服的,但是自己从古书上所习的知识,又委实有些玄妙。

    古书里的东西,乐晨平素也经常思索,其实想想,在探索宇宙真理的路程上,人类可以说是极为渺小的,很多科学知识在几百年前的话,一样是神秘学的范畴。

    不管自己所习的术法到底原理是什么,早晚有一天随着科学的发展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吧。

    就说这种诅咒禁术吧,乐晨看过一些物理学量子纠缠的知识,通俗的说就是宇宙中的两个粒子,如果曾经发生过联系,那么他们便是相隔几百上千光年,当其中一个粒子发生旋转方向的变化,另一个粒子瞬间便也会发生变化,这种感应比光速快上千倍万倍,用现在的物理知识根本无法解释,只能比喻为心灵感应。

    自己今天用的咒术呢,那么是不是属于另一类的感应?通过某种现代科学不能解释的办法将组成纸人的粒子发生改变,令其和咒术对象产生共鸣,当对纸人作出摧残时,咒术对象同样会受到影响。

    带了毛囊的头发,有其dna序列存在,而且,带毛囊的头发也可以看做人体细胞新生和死亡的共同体,从神秘学来说,头发是人体很特殊的存在。

    所以,用头发作为介质才能将纸人和咒术对象联系起来。

    瘫躺在地上,乐晨一根手指都懒得动,明明知道现在自己应该起身将纸人烧掉,将喷出的血擦掉,但就是一动也不想动。

    脑海里闪过这一个个念头,但也不知道自己想的到底对不对,或许,只是胡思乱想吧。

    不管怎么说,以后再不能轻易用这个咒术了,果然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能不用便不用,这还只是眼前,谁知道对自己身体有没有什么长久的坏的影响?

    乐晨咬咬牙,对自己身上的伤势倒不在意,但如果这种秘术对自己身体有什么长期的坏的影响,自己可就没有能力照顾奶奶和家里那几个小家伙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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