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武侠修真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TXT下载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全文阅读

作者:水笑松     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txt下载     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全文阅读

关于更新

    基本上每天会保证两章,由于我时间不多,每天还要上班,只能抽时间写,一般情况下是早上和晚上更新,有时也会在中午。

    极少的情况下会更新一章,这可能遇到了不可预知的抗力,比如感冒了,喝多了,这都有可能。

    即使感冒了,我也会爬起来更新,不会断更的。\');

写武侠真的很难

    武侠,在起点没落了,根本没人看。

    话说,小水脑袋一热,写了武侠,由于不了解读者的心理,小水吃了大亏。

    今天,有个作者朋友说,写武侠没前途。朋友看了我的书,告诉我,武侠是难出头的,写得再好,你能赶上金庸?还是能超越古龙?

    现在的读者,已经被玄幻、科幻、都市、异界、修真、网游、历史、仙侠等垄断,看看排行榜就知道了,里面有几本武侠?

    于是,小水点开了新书排行榜,惊喜的发现,小水的书竟然能混进前50名,小水满足了,证明还是有读者的,虽然在排行榜里几乎没有武侠的身影,但小水认为,喜欢武侠的朋友还是有的。

    起点放弃武侠了,不签约,就没推荐,再怎么写,也是无人问津。

    话说,小水去申请三江,立马被毙了,速度相当之快,估计看都没看。没点击,没推荐,还是一个未签约的作品,三江理你才怪。

    还有,朋友看了我的书,告诉我,这本书的成绩还是不错的,起码在分类榜里占据了第一的位置。他告诉我,不要急于更新,更新多了,就会被踢出新人榜,以后连书的影子都看不到了,每天一章就行了,积攒人气。

    这话说的很中肯,但小水不会那么做,既然承诺每天两更,小水就会做到,出尔反尔寒了读者的心,小水自认做不到。

    掉出新书榜无所谓,还有点击榜,还有推荐榜,小水坚信,只要你们一直支持我,小水一定会给你们一个完美的江湖。

    发发牢骚吧,大家勿怪。本来想周末三更的,朋友的话,扰乱了我的思绪,作为一个作者,小水的定力太差,还需要磨练啊。

    说出来,好多了,小水现在心如电转,可惜打字太慢。

    继续码字,晚上还有一章。\');

关于林仙儿(小水厚着脸皮求票)

    此书上传了一个星期,已杀入新书榜前20名,在没有签约,没有推荐,而且还是武侠小说的情况下,有这样的成绩,小水很满足。

    但小水还是厚着脸皮求票,求点击,求评论,求收藏,小水不要脸了。只希望你们给力,让小水也能上一下排行榜,第十名就行,只要能在主页上看到,这,小水就满足了。拜托了,各位读者大神们。

    下面进入正文。

    很多读者提出,收林仙儿或者杀林仙儿。

    小水解释一下,林仙儿是很悲情的人物,收了或者杀了,都难免会留下遗憾,林仙儿的结局,在这部书里,和原著是不一样的,小水尽力给林仙儿一个不一样的结局,悲情而又多情,因爱生恨,心机与美貌并存。

    还有,林仙儿的性格不会变,但不会像原著里那样,是个人尽可夫的女子,这部书里,林仙儿勾引也好,挑逗也罢,总之不会**的,她会以自己的智慧玩弄世界。

    先透漏一下,改了一下剧情,关于上官小仙,她会提前出场,她是上官金虹的女儿,但和林仙儿没有一点关系,而且上官小仙会和林仙儿斗智斗勇,这样才精彩呀!包括叶开,燕南天,傅红雪等人,都是会提前出场的。

    小李飞刀的这个系列,其实是连贯的,如果拆开写,未免会留下很多遗憾,所以,小水会将其融合在一起,在第一卷里体现,给大家一个完美的小李飞刀的世界。

    古龙大师的笔力,小水拍马莫及。小水会仔细揣摩大师的作品,写出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江湖恩怨,儿女情仇,不一样的情感,不一样的江湖,只有不留下遗憾,主角萧雨才能放心的进入下一卷,绝代双骄。

    关于绝代双骄的剧情,小水先卖个关子,请看官继续支持,小水的书里加味精了,非常鲜……\');

第一章古龙的世界我来了

    第一章古龙的世界我来了

    枪声,雨声,刀声……

    萧雨穿越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萧雨苦笑。

    毒,没有解药。刀,一招制敌。招数,可有可无。狙击步,能干过小李飞刀吗?萧雨迷茫了,去金庸的世界里也比古龙的世界强啊!天呐!

    在这里,没有弱者。看似无害的小朋友,转过身来就下毒。看似慈祥的老大妈,原来是卖人肉包子的。好不容易遇到了好心人,还是个拉皮条的。骗你没商量。

    萧雨走在雨中,警惕的看着四周,一不留神蹦出的大黄狗,嘴里还叼着肉包子。

    萧雨三天没吃饭了,曾经身为特种兵的他,最高记录是两天不吃不喝。

    萧雨饿了,抄起地上的板砖就要在狗嘴里夺食。

    孩子,你太天真了,古龙的世界是那么好混的?只见那只大黄狗,闷哼一声,吞下了口里的肉包子,它要和萧雨决斗。

    但萧雨的板砖还没有举起,大黄狗就已经倒下了,带着不甘的眼神,和落寂的萧瑟。

    萧雨吓了一跳,身形向后一跃,不好,有毒。

    活不下去了,萧雨想。

    转角处,一个屠夫手持菜刀,拎起了大黄狗。

    萧雨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大喊一声,“放下我的狗。”

    嗖嗖嗖嗖,十几把菜刀同时飞来,十几个彪形大汉出现,“谁家的狗?”

    “不知道。”

    萧雨静静的走在雨中,抬头,又喝了一口雨水,还是雨水安全啊,无毒。

    一片手帕飞过,萧雨倒下了。

    “傻小子,”一个无害的老板娘推开了二楼的窗户,“来人,送去厨房,这个人不错,都是瘦肉。”

    厨房。很阴暗。很冷。

    萧雨睁开了眼睛。妈呀。角落里一个胖子,正在磨刀。

    萧雨一跃而起,没有被束缚的身体,好似一个弹起的螳螂,抄起身边的擀面杖向着胖子的头上砸去。

    咬着半生不熟的腊肉,萧雨第一次吃得这么饱。这块腊肉,萧雨试过了,无毒。

    小心的推开了厨房的门,外面没人。

    雨中的大街上,一辆飞驰的马车,激起了一片水花,李寻欢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

    李寻欢脸色苍白,拿起身边的酒壶,喝了一大口。酒气在他的脸上升腾,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他有些醉了。

    酒瓶空了,李寻欢拿起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他的手指白皙修长,刀法坚定而有力。

    李寻欢雕刻的是个女人,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慢慢闪现,线条很柔和,很美,看起来就象是活的一样。

    她那动人的线条,美丽的脸孔,无一不美。李寻欢细腻的刀锋更是赋予了她生命和灵魂,她的眼睛是转动的。

    她的眼角略笑,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眼珠是碧绿色的,充满了令人愉悦的活力。她的腰肢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柔软而灵活,她的肌肤仿佛阳光下的沙滩,洁净而又细腻。

    就是她,就是这双眼睛,让李寻欢毕生难忘。

    雕刻的人像完成了,李寻欢痴痴地看着她,也不知瞧了多长时间,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赶车的大汉立刻一勒马缰,将车停了下来。

    “哎,可怜的人,”赶车的大汉叹道,“这样的大雨,还要奔波受苦,他一定是很孤独,很落寞的人。”

    不多时,李寻欢回到了车上。

    “小兄弟,上车来,我带你一段路。”李寻欢说道。

    李寻欢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漫漫的大雨里,他这个提议实在是让萧雨无法拒绝。

    “谢谢。”

    萧雨拎着从柜台顺来的银子,上了马车。

    “喝囗酒吧,一囗酒会让被雨水淋湿的你感到温暖。”李寻欢晃动酒壶,“不好意思,没了,等我一下。”

    说完,李寻欢消失不见。萧雨竟然没有看到,他,是怎么离开的。只看到车辙旁留下的一行足印,伴随着雨水向着远方延伸。

    萧雨来到这个世界三天了,见到了太多了尔虞我诈,萧雨特种兵的经验到了这个世界,竟然完全是摆设。各种离奇的事情数不胜数,太多的阴谋陷阱让人防不胜防。

    “喝吧,刚买的。”李寻欢递上了一个酒壶。

    “谢谢,”萧雨说道,“但我现在不想喝酒。”

    “呵呵,真是奇怪的人。”李寻欢说道。

    萧雨害怕呀,这个世界可得小心点,一不留神就得挂了,陌生人的东西能不要最好不要。

    雨,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冷空气却更浓了,萧雨打了个冷战,说道:“谢谢你的马车,我要走了。”。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没有说话,微微的点了点头。

    萧雨下了车,走进了一个武器店,他要买把刀防身,这个世界太危险。

    马车疾驰而过,渐渐地看不到影子。

    雨后的客栈,洁净而又清雅,萧雨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床都没有了,但萧雨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无论在什么世界,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

    给了伙计一两银子,萧雨在角落里找了张桌子,点了几个菜,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当然,先试毒是必须的,谁知道这是不是黑店,没准眼前的卤牛肉就是人肉做的。

    萧雨的酒喝得并不多,他不是爱酒之人,酒对于他来说,可有可无。这时,天已经渐渐地黑了。

    客栈的伙计走了过来,道:“有房子空出来了,已打扫干净,客官随时都可以休息。”

    萧雨点点头,跟着伙计向后面走去。

    刚刚躺下,萧雨听到了一个声音,客栈的隔音效果非常不好。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的声音。说话的声音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他们是“金狮镖局”的人,大声的谈话,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镖头。

    很大的声音吵得萧雨睡不着,他走出了房间,想看看对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在他们的谈话中,萧雨听到了诸葛雷三个字,隐约的想起,在古龙的世界里,确实有这么个人,好像被李寻欢杀了,没想到还活着。萧雨暗想:“这家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萧雨重新坐了下来,打量着客栈里的人,这时,门帘掀起,两个人走了进来,正是马车上遇到的。

    他们找了一个空座,那个人要了壶酒,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突然间,他抬起头,对着萧雨笑了一下,向他招了招手,然后继续喝酒。片刻后,他拿出一块木头,低下头继续雕刻着她的人像

    萧雨瞪大了眼睛,他认出来了,雕刻人像,这是李寻欢经常做的事情,这个人是李寻欢。

    萧雨走了过去,正好听到他们的谈话。

    那个赶车的大汉说道:“那个人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然后又突然笑了:“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李寻欢嘴里虽在和别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客栈前面那挂着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赶车的大汉又说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寻欢看着走过来的萧雨,笑了笑,道:“坐,”然后又对那个大汉说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想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赶车的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了,不停的咳嗽。片刻后,“小兄弟,请教大名?”

    “不敢当,不敢当,我名萧雨,萧瑟的萧,雨水的雨。”

    李寻欢,这可是萧雨的偶像,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这次见到真人了,不知道和狙击步比起来哪个快?萧雨想到。

    “萧雨,不错的名字,我叫李寻欢。”

    得到了确定,萧雨更兴奋了,如果自己记的不错,李寻欢是来杀诸葛雷的,准确的说,是另一个人,但李寻欢确实出手了。

    诸葛雷到了这个客栈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酒菜也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干云,大声地笑道:“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的“太行四虎”吗?”

    另一人也笑了:“俺怎么不记得,那太行四虎那么狂妄,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又一人也笑道:“哈哈哈,真是好笑,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太爽快了。”

    那一人又说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哈哈哈。”诸葛雷举杯狂笑,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因为客栈的门帘突然掀开,两个人走了进来。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同样的装束,同样的高矮,几乎一模一样。

    不能说是走进来的,在萧雨的眼里,他们就是飞进来的,脚不沾地,也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萧雨瞧得眼睛都发直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吗?

    客栈里所有人的都望着他们,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直看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掀起的时候,他已瞧见了刚才口中说过的少年。那少年就站在门外,不刻意看去,就好似石像一般,一动不动。

第二章 江湖太险恶

    第二章江湖太险恶

    萧雨紧紧的盯着两人看,按理说这样的人自己应该有印象才对,可就是想不起来。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

    他们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这两人长得几乎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的脱下了披风,竟然将披风叠了起来,然后,两人一起走到了诸葛雷的面前。

    李寻欢已经收回了目光,低着头,聚精会神的雕刻着手里的木人。

    萧雨暗想,诸葛雷有麻烦了,记忆中诸葛雷是被李寻欢杀的,难道自己记错了?

    诸葛雷见那两个人,眼也不眨地盯着他,只好站起来,略一抱拳,笑道:“两位朋友,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不知两位有何见教。”

    脸色苍白的人忽然道:“你是诸葛雷?号疾风剑?”他的声音尖锐,急促,声音还不停地颤抖,就象是响尾蛇猎食的声音,诸葛雷听得全身寒毛都竖起来了。

    “正是区区。”诸葛雷说道。

    那脸色黝黑的人冷哼一声,道:“就凭你,也配称急风剑?”说完,他的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他用这柄剑指着诸葛雷,“留下你从囗外带回来的那包东西,就饶你一命。”

    客栈外的院子里,有几辆帆布盖着的马车,这就是诸葛雷押运的镖车。

    赵老二忽然长身而起,陪笑道:“两位兄弟,你们只怕是弄错了,咱们这趟镖已经交了货,现在镖车已空了,什么东西都没有了,两位不信可以自己去看。”

    他的话音刚落,那人手中的剑已缠住了他的脖子,是把软剑,剑柄轻轻一带,赵老二的人头就忽然凭空飞了起来。片刻后,鲜血才自他脖子里涌出,如雨点般的落下,喷洒在了诸葛雷身上。

    萧雨的眼睛都瞧直了,两条腿不停地弹琵琶,虽然当过特种兵,也出过任务,但那和这里的杀人手段完全不同,没有亲身经历的人,无法领略这强烈的冲击。

    诸葛雷能活到现在还没有死,毕竟是有两手的,他自怀中掏出了黄布包袱,往桌上一仍,说道:“两位的招子果然亮,手段也不差,但这包东西,两位就想这样带走,只怕还办不到。”

    黑脸的人惨然一笑,看起来很恐怖,道:“你想怎样?”

    诸葛雷突然后退几步,拔出了长剑,道:“两位好歹总得留两手真功夫下来,叫在下回去也好有个交代。”话说的很硬气。

    诸葛雷说完,将旁边桌上的一盘虾球挑了起来,只见剑光一转,十多个虾球竟都被他斩为两半,纷纷落在地上。

    诸葛雷面露得色,道:“只要两位能照样玩一手,我立刻就将这包东西奉上,否则就请两位走吧。”

    萧雨看着他的这手剑法,再低头看看自己手里的菜刀,暗叹一声,这就是差距啊。

    只见那个黑脸的人,长长吸了囗气,刚落到地上的虾球,竟又飘飘地飞了起来,只见乌黑的光芒一闪,满天的虾球忽然全都不见了,全都被他穿在了剑上,就算不懂武功的萧雨,也看出来了,确实比诸葛雷高一手。

    诸葛雷面色如土,脚下又悄悄退了几步,“两位莫非就是碧血双蛇?”

    另一人一听,直接就溜到桌子底下去了。

    正道的朋友可能没听过碧血双蛇的大名,但**上混的,都知道黄河一带出了个碧血双蛇,心黑,手辣,他们身上披的那件红披风,就用鲜血染成的。

    “你终于认出了我们,眼睛没白长,乖乖的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走,否则非但要留下你的包袱,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诸葛雷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刚才还说别人呢,现在轮到自己了,他忽然趴在地上,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汪汪。

    李寻欢到这时才忍不住叹了囗气,说道:“原来这人脾气已变了,难怪他能活到现在。”他说话的声音极小,但碧血双蛇的眼睛已一齐向他瞪了过来,李寻欢却似乎没有看见,继续雕他的人像。

    黑蛇冷冷一笑,“原来此地竟还有高人。”

    白蛇手一抖,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你的脑袋能值几两银子?”

    门帘掀开,外面的少年终于走了进来,身子挺得笔直,直得就像标枪。

    白蛇忽然纵声狂笑起来,“方才那句话是你说的么?”

    “是。”

    说完,少年的剑已刺了出去,当众人再看时,这柄剑已插入了白蛇的咽喉,没有血流下,因为速度太快。

    黑蛇吓得嘴唇都在发抖,象个疯子似的狂奔了出去,少年也没有追赶。

    少年转身欲走,诸葛雷突然从桌子下爬起,一剑刺向少年的后心。萧雨离他很近,一阵热血直冲脑门,挥舞着片刀就冲了上去。

    诸葛雷见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飞起一脚直奔萧雨的面门,可怜的萧雨带着一脸大鞋印子倒飞而回。

    但萧雨身为特种兵出身,反应确实快,还在空中的他,嗖的一下将片刀扔了出去,“看我飞刀。”

    被萧雨的这么一搅合,少年也回过头来,闪电般的一剑插入了诸葛雷的胸膛,萧雨的菜刀也及时赶到,钉在了诸葛雷的脑门上。

    李寻欢突然一笑,冲着萧雨说道:“真准。”

    诸葛雷抓住身前的长剑,拔下脑门的片刀,眼睛却瞪着萧雨,眼珠都快凸了出来,喉喉里也在格格作响,鲜血在脑门上流出。

    少年拔出长剑,诸葛雷缓缓的倒下了,看着死猪一样的诸葛雷,少年的脸上露出了惊奇之色,怎么也想不到这人为什么要杀自己?自己帮他杀了白蛇,诸葛雷本该感激自己才对,为何要杀自己呢?

    少年走到萧雨的面前,少年说了一句话:“谢谢。”

    客房里,萧雨和这个少年挤在了一起,这里确实没有空房了。

    “你叫阿飞?”萧雨问道。

    少年非常好奇的看着萧雨,“你怎么知道?”

    “哦,猜的。”萧雨含糊着换了个话题,“你可知道诸葛雷为何要杀你么?”

    “为什么?”

    “还是因为白蛇,白蛇侮辱他,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你又杀了白蛇,他只有杀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就非杀你不可,这个江湖太险恶了,难以想象啊!”

    阿飞沉默了,喃喃道:“是啊,有时人心的确比野兽还恶毒得多,野兽要吃你的时候,还事先让你知道。但在这个世界上,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看到萧雨沉默,阿飞又说道:“你好像不会武功?”

    萧雨苦笑,“武功?哈哈,武功有啥用啊,这是个阴谋诡计的世界,武功再高,照样被人玩死,何况,我并不想出名。”

    阿飞又说道:“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我和你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第二天一早,两人起床,吃过了早饭,萧雨问阿飞去哪里,阿飞说,没有目标,只想挑战有名气的人,他要出名。所以,萧雨他们结伴同行,萧雨也没有去处,在这个世界里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很孤独。阿飞的剑很快,武功很高,萧雨和他在一起也有了安全感。

    出了城门,行走了一段路途,阿飞突然道:“萧雨你看,那个人是不是黑蛇?他怎会死在这里?”

第三章 我是无辜的

    第三章我是无辜的

    雪飘飘的落下,眨眼间就变成了鹅毛。萧雨感受着洒落在脸庞的雪花,天啊,这是什么世界啊!昨天还在下雨,今天就飘雪了,这刺激太大了,这就是古龙的世界吗?

    心里压力太大了,跟不上时代呀!

    缓步走到黑蛇的尸体前,萧雨吓得一跳,“阿飞,快跑,这是个圈套。”

    唰唰唰唰,铁蒺藜,暗钉子,夺命飞钩,至少有二十多种暗器飞了过来,幸好萧雨反应快,使出了毕生最引以为傲的滚地爬,躲过了致命的一击。哦,不对,是一群攻击。

    天空下的雪花,飘飘洒洒,忽然一棵树上落下了一个人影。

    “哈哈哈,想不到探花郎的宝刀依然未老,反应还是如此敏捷,可贺可喜。”

    笑声中,一个颧骨高耸,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鹰般眼神的独臂老人,凌空飞跃,直到落到地面,踏着积雪走了过来,这人干枯瘦小,长得和竹竿似的。有风吗?有风就能把他吹倒,太瘦了,没有二两肉。

    萧雨惊出一身冷汗,他已瞥见,这人走出来之后,雪地上竟全无脚印,虽然昨天的大雨加上今天的大雪,地面上已结冰,但天空中还是有漫天的雪花飞洒,落到地面也有积雪。

    传说中的踏雪无痕啊,我靠,萧雨想到,虽说他多少占了些身材的便宜,但轻功之高,也够吓人的了。

    萧雨和阿飞已经退后了几米,萧雨一抱拳,说道:“这位兄弟,我可不是什么探花,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瘦小老人阴沉地一笑,道:“嘿嘿,据说小李探花过目不忘,咱们在十三年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不记得我虞二拐子这老废物了。”

    虞二拐子?萧雨暗想,我长得像李寻欢吗?不像啊,你这记忆力也不咋地,我可不是小李探花,十三年前,我还是孩子呢。

    阿飞这时才发现他竟有条腿是跛的,他实在想不到一个轻功如此高明的人,竟是个跛子。却不知这虞二拐子就因为右腿天生畸形残废,从小就苦练轻功,他要以超人的轻功,来弥补天生的缺陷。这一点,任何人都会很佩服。

    虞二拐子说着话,树林里又走出了四个人来,此刻虽然是白天,但萧雨见了这四人,我的妈呀,亡魂皆冒。

    这四人年纪看似已经不小,但打扮得却像是个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脚上穿的也是绣着老虎的童鞋,腰上还系着围裙,四人虽都是浓眉大眼,面像狞恶,但却偏偏要作出顽童的模样,嘻嘻哈哈,挤眉弄眼,叫人见了,连隔夜饭都要吐了出来。最妙的是,他们手腕上,脚踝上,竟还戴满了发亮的银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直响。

    萧雨想起来了,这几个人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的门下,天啊,这几个毒物被自己遇到了,这还有命活吗?阿飞再强,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啊。天绝我啊!

    萧雨习惯性的,右手摸向腰间,枪没掏到,摸出了一团黑泥,几天没洗澡了。萧雨想大喊一声:“看我暗器,黑泥卷。”

    可就在此时,一辆马车驶了过来,车子缓缓停下,李寻欢迈步走了下来,手里还拿着那把小刀,雕刻着那个女人像。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萧雨,呵呵,我们又见面了,这几位朋友是谁,可否为在下引见引见呢?”

    虞二拐子看到李寻欢,冷冷的道:“朋友,如此的寒天雪地,你也出来架梁子?”

    李寻欢咳咳两声,“多嘴。”

    没有任何的动作,李寻欢的手里还在雕刻着那个人像,可虞二拐子已经捂住了自己的咽喉,隐隐有鲜血流出。

    天呐,终于看到李寻欢出手了,萧雨暗想,怎么出手的?比狙击步快多了,碰到这样的对手,还让人活不?萧雨开始低头找豆腐,撞死算了。

    那四人中的黄衣童子格格一笑,“好手段,难怪这么狂妄。”说完,他身子忽然飞掠而起,向李寻欢扑了过来,手足上的镯子如摄魂之铃,响声不绝。

    李寻欢只是含笑瞧着他,动也不动。

    这时,树林里又走出一人,凌空飞起,迎上了那黄衣童子,拉住他的手斜斜飞到一边。李寻欢哈哈一笑:“原来是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失敬。”

    查猛也立刻大笑道:“探花郎说笑了,查某的贱名能入探花郎的耳里,真是三生有幸。”说完,又转向刚才的四人,道:“四位不可着急,先待我引见引见。”

    一个红衣童子笑嘻嘻的说道:“不必了,原来他就是探花郎,我知道他姓李,叫李寻欢。”

    另一黑衣童子更是阴阴笑道:“我还知道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所以我们这次前来,就是让他带我们去寻寻欢,找找乐子。哈哈哈。”

    剩下的一个绿衣童子更是明白人,说:“我还知道他学问不错,中过皇帝老儿点的探花,听说他老子,和他老子的老子也都是探花。”

    红衣童子又说道:“只可惜这小李探花可是高傲得很,不喜欢做官,驳了皇帝老儿的面子,做起了强盗。”

    他们在这里说,别人还未觉得怎样,萧雨却听得生气,李寻欢可是他的偶像,李寻欢多彩的一生,他们只知道一鳞半爪而已,李寻欢这一生的故事,就算不停地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

    萧雨听得生气,奈何武功不行,上次购买的破刀已经卷刃了,萧雨郁闷,一缕一缕的薅头发,什么世道啊!这要是在金庸的世界里,随便一跳就是武功秘籍,顺手一抄就是屠龙宝刀。

    我左手葵花宝典,我右手倚天屠龙,我,哦,葵花宝典不行,那是太监。再来,我左手坦克,我右手飞机,我腰间AK47,我跳出绿林大喊一声,谁敢惹我?

    萧雨在这里胡思乱想,并未发现李寻欢的面上虽还带着微笑,但目光中却露出痛苦之色,象是别人只要一提及他的往事,就令他心碎。

    突然,金狮查猛沉着脸道:“都住嘴,你们对李探花的故事知道的不少,但你们可听过,小李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无虚发。”

    那黄衣童子嘿嘿笑道:“出手一刀,例不虚发,吹,继续吹,原来你是怕我被他手上那把小刀弄死,回去无法向我师傅交代,所以才拦住我的,对不?”

    李寻欢又笑了,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玩弄着手里的那把小刀,“各位放心,江湖传言不当真的,在下的第一刀还马马虎虎,第二刀就不怎么高明了,而你们还有五个人。”然后,李寻欢忽然沉下脸,瞪着查猛道:“你们是来为诸葛雷复仇的?那不妨动手试试我这第二刀。”

    金狮查猛干笑了两声,道:“诸葛雷自己该死,怎么能怪李兄。”然后伸手一指萧雨,阴笑道:“我们找的是他,李兄不会为了一个无名小卒架梁子吧?”

    李寻欢道:“还真是为了复仇而来,这么和你说罢,这两位小兄弟是我的朋友,我是来找他们喝酒的,还有,诸葛雷是我杀的,你们能奈我何?”

    查猛沉吟着,不知该如何措词。那个黄衣童子抢先说道:“谁杀的,我不管,我们只要那包袱,让他把包袱交出来。”

    萧雨也豁出去了,有李寻欢在此,我还怕谁?厉声说道:“没有包袱,我都没见过那个包袱。”

    查猛嘿嘿笑道:“小子,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明告诉你,那包袱乃是别人重托给金狮镖局的,若有失闪,敝镖局数十年的名声就从此毁于一旦,别以为李探花在此,我们就杀不了你,你还太嫩了。”

    这时,阿飞向前一站,“你试试。”

第四章 麻烦来了

    第四章麻烦来了

    场面很静,落针可闻,只有飘飘的雪花无视各人的怒火,依然如故。

    李寻欢瞧了黑蛇的尸身一眼,道:“你们找错人了,”随后一指黑蛇的尸身,“包袱难道不在他的身上?”

    查猛笑了:“李兄,明人不说暗话,有李兄你在场,区区的黑蛇怎么能将那包袱拿得走?如果换做是你,你信吗?”

    李寻欢皱了皱眉,叹息着说:“唉,我平生最怕麻烦,麻烦为什么总要找上我?”

    查猛也没听清李寻欢说什么,又对萧雨说道:“这位兄弟,只要将那包袱给我,在下非但立刻就走,而且多少总有点心意,给兄弟饮酒压惊。”

    萧雨刚要说话,却被李寻欢拦住了,李寻欢轻轻抚摸着手里的木像,忽然笑道:“查镖头,你说的不错,有我在场,那包袱确实落不到别人的手中,但我却还未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如何?。”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黄衣童子却抢着道:“却不知探花郎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说道:“不好说,但我想,有一个时辰就已足够了,一个时辰后,还在此地相见,如何?”

    查猛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你李探花的话,我相信,咱们一言为定。”说完,挥手就走。

    路上,那个黄衣童子问道:“查镖头,有半个时辰,他就可以逃得很远了,我们何必如此冒险,当时抓住他,不是更好?”

    查猛听后,沉着脸说:“小李探花自出道后,七年,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从来也未曾逃过一次,即使现在退隐了,他的话,也可以说是板上钉钉,没有反悔的可能。”说话间,已全都失去了踪影,再听那清悦的叮当声,已远在百米外。

    看着众人走远,萧雨忽然说道:“李兄,包袱并不在你手上吧?”

    李寻欢一笑:“不在。”

    萧雨一愣,“既然不在,你为何要说在你的手上?”

    李寻欢笑了笑,道:“呵呵,因为包袱在你的手上。”

    “我?我真的没拿。”萧雨说道。阿飞也确定的说:“我可以证明,他真的没拿。”

    李寻欢低下头,继续雕刻他的木人像,喃喃的道:“你们太天真了,即使你没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的,迟早还是难免出手一战,所以,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嗦麻烦。”

    天啊,萧雨想到,怎么这事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不就是看个热闹吗?再说了,客栈里那么多人,为什么怀疑我?就因为那一把破刀吗?切菜都费劲。

    这时,阿飞又问道:“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为什么还要拖延一个时辰?”

    李寻欢说道:“在这一个时辰中,我要先找到一个人,偷那包袱的人。”

    “什么人?”

    李寻欢道:“昨天那酒店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和那赵老二外,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萧雨突然说道:“你说的可是那个穿着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李寻欢笑了:“想不到你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萧雨顺嘴说道:“以前在部队练出来的,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了。”

    李寻欢道:“哦,部队?是朝廷的军队吗?”

    “不是不是。”萧雨一拍脑袋,“部队是我们那里的地名,我出生在部队。”

    “哦,奇怪的名字。”

    李寻欢等人蹲下来,查看地面上的那具尸体,检查着黑蛇的伤口,萧雨对这个根本不了解,暗想,这两个家伙也死了,是不是也穿越了?在飞机大炮的年代里,他们的这身武功还好用吗?估计够呛。

    萧雨想了很多,想起了自己的从前。

    也就是几天前,部队接到了任务,边界处发现了大毒枭的老巢,特种兵二队全部出动,萧雨也在其中。也是茫茫的大雨,整整下了三天,萧雨他们来到了云南。

    没想到啊,大毒枭的火力极其猛烈,他们特种兵二队竟然有种无力感,于是,萧雨接到命令,在南面的山坡上寻找合适的地点,狙击。

    萧雨和观察手扛着狙击步来到南面的山坡,但悲哀的发现,这里距离毒贩的头子超过了两千米,萧雨看着手中这把只有一千五百米有效射程的狙击步,心里只有苦笑。

    定位,测速,一切准备就绪,萧雨没有信心,但扣着扳机的手却不能停歇。射击。

    可就在这时,大雨倾盆的天空中飞过了一只飞鸟,噗嗤一泡鸟粪落下,好巧不巧的落到了瞄准镜上。萧雨眼一花,手指却已经扣动了扳机,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子弹的飞行轨迹已经改变,完美的一个旋转,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萧雨擦了擦瞄准镜,准备第二次射击。可是,在瞄准镜里,一个不明物体正在向他飞来,越来越大,然后,萧雨穿越了。

    直到现在,萧雨也没弄明白,那个不明物体究竟是什么,自己的战友如何了。

    “萧雨,”一个声音打断了萧雨的沉思,“基本上已经查清了,你带着阿飞先走,阿飞初次行走江湖,你多多照顾他,别被人暗算了。”李寻欢说道。

    萧雨淡淡一笑,说道:“你让我走?然后你在这里替我背黑锅?”

    李寻欢笑道:“不错。”

    萧雨苦笑,李寻欢是看出来了,自己武功不行,留下也是个累赘,于是说道:“李兄,我武功是不行,可我这么走了对不起我的良心,何况,阿飞跟着我还不如跟着你呢。”

    李寻欢拍了拍萧雨的肩头,笑道:“我看得出来,你武功虽不行,但心计不差,你只要在江湖中混个三五年,武功也就练好了,以后就没别人好混的了,若是还有机会见面,希望我们还是朋友。”

    萧雨没有说话,李寻欢又大笑着说道:“希望我们不会成为敌人,呵呵,因为我实在不想有你这样的敌人。”

    萧雨静静的看着李寻欢,说:“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你不愿和我同行,是不是怕我拖累你?”

    李寻欢一愣,但还是微笑着说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反正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呢?”

    萧雨沉默着,突然走到马车前,自车厢中拿出三坛酒,每人一坛,道:“我和阿飞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酒坛一饮而尽,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

    萧雨静静地望了他很久,转过身,随同阿飞,大步而去。天边又霏霏地落下了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寻欢望着他们的身影在风雪中渐渐地消失,望着雪地上那漫长的脚印,拿出了腰间的酒壶,遥遥一举,“朋友,我再敬你们一杯,你们是年轻人,与我不同,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们走,只不过你们的前程远大,跟着我走,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个人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成了好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干。”

    但李寻欢的话,萧雨他们自然已听不到了。

    那赶车的大汉始终就象石像般站在一边,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但他却一动不动。李寻欢饮尽了壶中的酒,拿出了那个木人,抚摸着,道:“你在这里等着,将他们的尸体埋起来,一个时辰后,我会回来。”

    赶车的大汉垂下了头,忽然道:“我知道金狮查猛掌力非常,但也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原来,这个赶车的汉子不是普通的车夫。

    李寻欢淡淡一笑:“也许还用不了十招,他还不如虞二拐子。”但李寻欢有一句话没说,虞二拐子,那是偷袭,如果两人联手,李寻欢没有把握,所以先干掉了一个。

    赶车的大汉面色很沉重,又说道:“少爷的心思我懂,我知道此事极为凶险,否则少爷绝不会让他们走的。”

    李寻欢一笑,转身走入了树林,他又在咳嗽了。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逐渐的消散了。

    赶车的大汉眼中泛起泪光,喃喃自语:“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为什么非要入关呢?十年了,你难道还忘不了她?可是你见到她又能怎么样,这又何苦呢?”

    雪中的世界,与平时大不相同,萧雨和阿飞寂寞的走在雪中,想要什么?武功、财富、权势、名誉,哪个更重要?萧雨想不通,他没有目标,他不像阿飞,阿飞只想出名。

    突然间,萧雨想起,在李寻欢的一生里,有过一次危险,好像就在那个树林里,自己穿越过来了,有些事情已经改变,保不准李寻欢就要命丧于此。

    “阿飞,我们回去,李寻欢有危险。”

第五章 蔷薇夫人

    第五章蔷薇夫人

    萧雨和阿飞在雪中狂奔,李寻欢不能死,进而萧雨又想到了林诗音。林诗音的凄美和不幸,永远是一个痛。痴迷的恋情、高雅的气质、纯净的牵挂、缠绵的思绪、刻骨的怀念,无一不让人失神,但她的结局却是悲惨的。

    这令所有怜香惜玉的人,都禁不住会责备李寻欢的所作所为,这是李寻欢一生中唯一的一个污点。

    萧雨想到,自己既然穿越了,就要给林诗音一个完美的结局,一定要想办法,将她和李寻欢弄到一起。凭借自己现代的经验,这个事好办。萧雨可哪里会想到,古龙世界里的女人是那么好对付的?

    别说林诗音,等萧雨以后遇到了林仙儿,他就知道,什么叫古龙世界里的女人,小样,玩不死你。

    树林里,李寻欢就象条猎犬,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他都绝不会错过,这么多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以前这附近有个小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会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十年的岁月,会磨平太多的痕迹,昔日的女子还好吗?小酒家还在吗?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看到了,那建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只是青帘依旧,颜色已然不在,栏杆上的红漆已脱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雪地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来。

    查猛他们果然在这里。

    李寻欢好似一只狸猫,无声无息的窜了进去,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盯着他,既不出声,也不动,已然是个死人了。

    查猛的尸体笔直的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他是被一把快剑刺穿了咽喉,查猛当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这一剑太快了。

    “啊啊啊啊!”又是四个声音响起,李寻欢迅速地去了后院,只见萧雨站在一侧,手里拿着那把卷刃的破刀,完全是个摆设,扯蛋扯蛋就是搁这来的。阿飞缓缓地将剑从极乐峒的护法童子咽喉上抽出,说道:“萧雨说你有危险。”

    李寻欢摇摇头,轻笑:“没想到,你们比我还快。”

    当然快了,萧雨可是特种兵出身,论起追踪术,这个世界恐怕没有谁比他再牛了,虽然武功不行,但绝活多呀。不然早完蛋了。

    厨房里很干净,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他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众人对视一眼,就是他。

    这时一个老人走了进来,说道:“探花大人,这个人被劫持到此,据说是要拷问的,但他们,”老人一指萧雨和阿飞,“突然闯进来,杀了那几个人,其余的小老儿什么都不知道,小老儿也不敢管。”

    “包袱?”“什么包袱?”

    萧雨突然上前一步,“看我的。”

    没用两秒钟,这个家伙就招了,看得李寻欢直傻眼,包袱里装的是金丝甲,据说此物是武林三宝之一,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但对李寻欢他们并没有太大用处。萧雨就不一样了,你没用,我有用啊,这么好的东西,穿在身上,那多安全。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萧雨唱着,美得鼻涕泡都出来了,鼻子一鼓一鼓的。

    “萧雨,别说我不警告你,这件东西也许就是个催命符,你以后行走江湖,可要小心了。”李寻欢给萧雨泼了一盆冷水。

    萧雨马上变了个苦瓜脸,不要吧,可惜。要吧,危险。咬了咬牙,管他呢,那是以后的事了,萧雨将这件宝甲穿上了。

    当,阿飞一剑刺了过来,吓得萧雨汗都下来了,这也太快了,根本躲不开,子弹还能看见轨迹呢,这剑简直无声无息。

    “果然是刀枪不入。”阿飞说道。

    萧雨现在才反应过来,道:“你吓死我了,万一不好使咋办?”

    “我有分寸。”

    小酒店里有两壶酒,是温的,“刚温好的酒,看到探花大人过来,特意准备的,先喝一杯。”

    一阵酒香扑鼻而来,好酒。李寻欢刚要接过,萧雨的片刀就飞了过来,“这酒不能喝。”

    小酒店的主人就是刚才的那个老者,听到后就彷佛变了个人似的,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李寻欢脸色一变,“孙逵,没想到连我都看走眼了,你在这里躲了这么些年,就为了给我下毒?这样被拆穿了身份,岂非划不来?”

    这时,门外又走进一人,“这你倒冤枉他了,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

    是个女人的声音,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香气。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原来是蔷薇夫人,名满江湖的大美人,早就该猜到是你。”

    随着身影的走进,蔷薇夫人吃吃的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十几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十几年过去了,蔷薇夫人的年华已去,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可是她的腰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了一肚子坏水。

    大美人?萧雨的表情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束腰扎紧身上乱颤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天啊!她要是不开黑店,打死都没人信。

    蔷薇夫人看了看萧雨,叹了囗气,说道:“你个小毛孩子懂什么?十几年前的这里总是高朋满座,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哪一个不想来拜访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开心得要命,你不信问他好了。”

    孙逵沉着脸,一声不吭,打定主意不开囗。

    蔷薇夫人又叹了囗气,道:“可是这十几年来,实在把我闷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跟着这个没出息的男人逃走。”

    孙逵这时候再也忍不住了:“是啊,我也后悔呀,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立马跳了起来,脖子上的肥肉就像风中颤抖的蔷薇,大叫道:“你在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老娘放着好日子不过,跟着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塌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你这个王八蛋。”

    蔷薇夫人指着孙逵的鼻子破口大骂,吓得孙逵直抽气,嘴紧紧闭了起来,不敢说话了。

    蔷薇夫人拼命的用手揉眼睛,挤出了一滴眼泪,哭道:“探花郎,你说,这种男人的良心都让狗吃了,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我还不如死了算了,你们谁也别拦我。”

    说完,想了想,一头向柱子上撞去。蔷薇夫人一看,真没人拦她,气得她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咔嚓一声,把椅子坐散架了。

    我的天啊!萧雨大乐,李寻欢抿嘴,阿飞转过身,实在不忍再看了,孙逵忍不住笑出了声,又马上闭上嘴,连忙过来搀扶。

    蔷薇夫人怒吼道:“滚蛋,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第六章 金丝甲的秘密

    第六章金丝甲的秘密

    蔷薇夫人这个泼妇,脸都气白了,吓得孙逵鼻子里直抽气,刚要说话的破嘴又紧紧的闭了起来,不敢言语。

    她自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孙逵,“老娘和你没完。”

    说罢,她迅速地冲到萧雨的面前,想将那根金簪剌入他的眼睛,夺取宝甲。速度太快,李寻欢和阿飞都没反应过来,而萧雨这两把刷子,哪里是蔷薇夫人的对手。

    可就在此时,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蔷薇夫人踢上屋顶,她肥胖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跨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囗气。

    蔷薇夫人反应真快,金簪脱手,直取萧雨的喉咙,电光火石的一击,比子弹快多了,萧雨无从反应。但此时李寻欢的飞刀已然出手了,而阿飞的快剑也迎上了那个喂了毒的金簪。

    要说,本来是没事的,只不过萧雨太倒霉,阿飞的剑非常快,当,的一声将金簪震飞,但李探花的飞刀也到了,正巧将金簪击了回来,掠过了萧雨白嫩的脖子,留下了浅浅的一道红线。

    “哈哈哈,哈哈哈哈,”蔷薇夫人大笑,“我既然得不到,也不会让你好过,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也对不起你,幸好有探花郎,我这个毒乃是……”,“咳咳,你只要稍为一用真力,毒立刻就要发作,七孔流血而死,哈哈哈……噢。”

    嘎嘣一下,蔷薇夫人咽气了。萧雨软倒了。

    阿飞踏前一步,快剑直指孙逵,“交出解药。”

    孙逵惨然一笑,“冥冥中自有注定,这个宝甲是不祥之物,它隐藏着一个秘密……”

    阿飞哪里肯听他罗嗦,一剑刺了过去。李寻欢伸手一阻,“等等。”又对着孙逵说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救他?而杀了与你相依十几年的妻子,你莫忘记,十几年前……”

    “够了,”孙逵打断了李寻欢的话语,“哈哈,这十几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当年也是你带她私奔。”

    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难道不是?”

    孙逵仰天长叹:“你错了,当年我遇见她的时侯,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咳咳。”说到这里,孙逵脖子都红了,“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阿飞扶着萧雨坐了下来,突然道:“你还有脸说,她这么做,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无耻。”

    孙逵道:“喜欢我?嘿嘿,你懂什么?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帐,就卷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又道:“谁知那小白脸将她从杨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骗走了,她人财两空,正不知怎样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萧雨伸了伸手,踢了踢腿,突然站了起来,道:“你这婆娘太阴险,但话说回来,这个毒属实不怎么样,至少老子现在啥事没有。”“嘿嘿,你只知其一,这个毒,只要你不运用内力,永远不会发作,”孙逵冷笑道:“从今天起,你就是一废人,得到金丝宝甲又如何?”

    萧雨登时就乐了,老子有屁的内力,这毒对自己无效,“哈哈,原来如此,你继续说,我很想知道,既然蔷薇夫人是这样的人,做出了这样的事,你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一伸手,竖起大拇指,“你牛,中了毒还这么开心,我佩服你,你的话我可以解释,这些事情都是她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说已来不及了,没人信。”

    李寻欢又道:“嗯,不错,但她那孩子呢?”

    孙逵闭着嘴不说话。

    唉,萧雨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萧雨又说道:“我都变成废人了,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有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说道:“我可以告诉你,但他们不同,”说完,伸手一指李寻欢和阿飞,“有些事,我不想让活人知道,如果想听,跟我来。”然后向屋外走去。

    “去你妈的,”萧雨骂道,“草,我和你出去,还能活吗?你以为老子傻呀,我出生那会儿,你还穿开裆裤呢,”突然,萧雨想到,孙逵比自己大多了,又改口道:“哦,不对,是老子不以智慧为谋。”

    “哈哈,”孙逵笑道,“小小年纪,心机却不小,你都是要死的人了,我有必要骗你吗?”

    “那可说不准,”萧雨悻悻的说道,“谁知道你是不是贪图宝甲,小心驶得万年船。”

    孙逵又是一笑,说道,“我承认,我贪图宝甲,但那是臭婆娘的驱使,你知道我为什么开酒店吗?”

    萧雨道:“我又没有开酒店,我怎么知道,反正你不是为了赚钱。”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说道:“嘿嘿,你说对了,开酒店赚不到钱,但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然后他又压低声音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李寻欢还小,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后来,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死在了他的手上。

    梅花盗行踪飘忽,神鬼莫测,无恶不作,当时第一剑客吴问天扬言要杀他,结果第二天就死在自家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

    萧雨听后,突然说道:“我知道梅花盗是谁。”

    “嘘,”孙逵四下望了一眼,“话不能乱说,只要有人说出他的名字,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萧雨也是吓了一跳,他想到了梅花盗的恐怖,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祸从口出啊,这里可是古龙的世界,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孙逵看着众人的目光,很满意,又说道:“梅花盗杀人只做一击,就是胸口,只要躲得过他前胸口的致命一击,就能活得性命,所以,江湖人都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崇拜你,而你,也不会因为出名而惹到麻烦,因为你是所有人心中的大侠。”

    哎呀呀,萧雨这个美呀,我以后就是大侠了,一把菜刀走天下,无人敢惹。小李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无虚发。我以后就是,萧雨菜刀,诛杀梅花,菜刀一出,天下无敌。

    嘭,的一声,又是一个鼻涕泡爆炸了,那动静,没人听见。只有萧雨自己抹了一下鼻子,偷着乐。

第七章 销魂的美人

    第七章**的美人

    不顾萧雨偷着乐,孙逵又说道:“梅花盗自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都以为他被诛杀,谁知半年前他又突然出现,在短短七、八个月里,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李寻欢低下头,玩着手里的小刀,沉声道:“如果梅花盗还活着,该有六七十岁了吧,想不到兴趣还如此浓厚。”

    孙逵道:“不论真假,自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说完,孙逵顿了顿:“据我所知,已有九十余家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财产分出一半来送给他,你想想,这数目是如何的可观?还有,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谁能除去梅花盗,无论美丑老少,她都会嫁给他。”

    萧雨听到这里,喃喃自语:“贼喊捉贼。”但声音太小,其他人都没有听到。

    萧雨又笑道:“难怪你杀了自己的老婆,原来是盯上第一美人了,哈哈。”

    孙逵震怒,瞪着萧雨望了半晌,嘴角渐渐露出了一丝微笑,道:“像你这样的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可见要杀你实在不容易,但是,你别忘了,你是身中剧毒的人,已经剩下半条命了。”

    “哈哈哈,”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你看他现在像是中了毒的样子么?”

    众人寻声望去,不知何时门前已站了个青衣人,他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一张脸却是青渗渗,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

    他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叹道:“这个人不简单,连我都看出,他没有内力,你的毒对他无用,话说,他能活到现在也实属不易。”

    萧雨看去,我的天呐,这人长得实在丑陋,但却有双动人的眼睛,眼睛太美,就象是嵌在死猪肉上的两粒珍珠。女扮男装,萧雨想。

    孙逵看到来人,怒吼一声,瞬间攻出三拳,众人都在看热闹,哪想到,孙逵中途变招,这三拳突然转向了萧雨。萧雨还在那里咧嘴笑呢。

    孙逵这些年来,非但未将武功放下,反而更有精进,每一拳都是招沉力猛,虎虎生风,虽然未必能击石如粉,但要是打在萧雨的身上,哪能有命在。

    李寻欢和阿飞都被青衣人吸引,孙逵的出招也是奇快,萧雨的身形皆被其笼罩,再说萧雨不会武功,连闪避都未必能闪避得开。

    孙逵知道萧雨穿有宝甲,所以这一拳是奔着萧雨的脑袋去的,这要是打实了,和重锤砸西瓜没啥区别。说时迟那时快,一拳已打在了萧雨的脸上。萧雨一个筋斗跌倒在地上,飞出去五米多远,半边脸已肿起了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连眼睛都差点摔没了。

    疼,真疼。

    孙逵捂着自己的喉咙,目光中露出了绝望,声音也变得像个破败的风箱,“李探花,果然,名。不。虚。传。”说完仰身栽倒,喉头溅出来的鲜血,如泉涌。

    李寻欢阖起眼睛,手里又多了一把小刀,那个青衣人居然也叹了囗气,“别人都说挨了小李的飞刀,会没有痛苦的死去,的确没有夸张。”青衣人话风一转,动人的眼睛忽然发出了锐利的光,瞪着萧雨道:“金丝甲是否在你的身上。”

    萧雨现在可哪有时间理他呀,这一拳如果不是孙逵的真气已泄,自己早就一命呜呼了,太卑鄙,太阴险了,临死还想找个垫背的。萧雨郁闷的想笑,可肿胀的腮帮子不允许他这么做。萧雨站起身,照着孙逵的尸体就是一脚。

    人要是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萧雨突然嗷的一声惨叫,定睛一看,孙逵的腰间露出了一杆链子枪,萧雨的这一脚正好踢到了枪尖上。真是步步有难,处处该灾。

    阿飞扶着萧雨坐了下来,也是忍不住呵呵直乐,从怀里拿出金创药,给萧雨敷了上去。这个金创药确实不差,萧雨当时就不疼了。

    李寻欢没有说话,只是后退两步,挡在了萧雨的身前,缓缓地抚摸着手里的小刀。

    青衣人的目光也落在这柄小刀上,道:“别人都说你,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这话不知有没有夸张?我对这句话表示很怀疑。”

    李寻欢目中闪过一丝笑意,缓缓说道:“以前也有很多人怀疑,但现在没有了,他们都死了。”

    青衣人忽然笑了起来,他笑的声音很怪,脸上全无表情,道:“我却不信,老实说,我的确想试试。”

    李寻欢突然拿出个酒壶,咳咳,:“我劝你最好不要试。”

    青衣人顿住笑声,又看了萧雨几眼,道:“金丝甲就在他的身上,是吗?”

    李寻欢点点头,没有说话,还在不断的咳嗽。

    青衣人又道:“现在我若去动他,那么?”

    李寻欢一指地上的孙逵,道:“那么你只怕也要变成死人了。”

    青衣人又笑了笑,“我并不是怕你,只不过我这人天生不喜欢赌博,也不喜欢冒险。”

    李寻欢又喝了一口酒:“这是种好习惯,就像饮酒,咳咳,只要你能保持,你也会像我一样的咳嗽。”

    李寻欢弯下腰,不停的咳嗽。

    青衣人目光闪动着,突然道:“但你说的不算,”说完将目光转向了萧雨,“你知道青魔手吗?它是伊哭采金铁之英,再以百毒,锻造了七年才制成,可说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百晓生的兵器谱里,青魔手排名第九,我若将这青魔手送给你,你肯不肯将金丝甲让给我?”

    “笑话,”萧雨说道,脚已经不疼了,脸也有些消肿了,“你知道李寻欢手里的那把飞刀吗?那只是普通的铁匠只花了三个时辰就能打好,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青衣人长长叹了囗气,道:“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是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没错。”萧雨说道。金丝甲是保命的,青魔手再厉害,萧雨也不会用啊!

    青衣人沉吟了半晌,忽然取出个长而扁的匣子,将匣子打开,立刻便有一阵剑气浸人肌肤,这黝黑的铁匣子里,是柄寒光照人的短剑。

    青衣人说道:“这柄鱼肠剑,天下无双,总该可以了吧。”

    李寻欢忽然说道:“阁下莫非是藏剑山庄藏龙老人的弟子?”

    青衣人道:“不是,老龙已经死了,这把剑,是老龙的儿子游龙生送给我的。”

    鱼肠剑,上古神兵,武林重宝,藏剑山庄也因此剑出名,若非因为藏龙老人与少林,武当,昆仑三大派的掌门人俱是生死之交,此剑早已被人夺去,虽是如此,藏剑山庄为了此剑也是经过多次浴血奋战,那游少庄主竟将这传家之宝送人。

    李寻欢突然对萧雨说道:“此剑价值在金丝甲之上,你自己看着办。”

    萧雨沉默了,这是个好东西,可惜自己不会用,还是金丝甲对自己有用,在这个世界里,飞刀、暗器数不胜数,没有保命的家伙,就凭自己这身散打功夫,活不了几天,于是。

    “不换。”

    青衣人气乐了,道:“我这人天生有个脾气,我看中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知道游少庄主为什么送我鱼肠剑?因为,如果不给我,我就要了他的脑袋,越不容易到手的东西,我越想要。”

    萧雨是打定主意不给他,缓缓说道:“我们的脾气一样。”

    青衣人仰天打了个哈哈,“你莫非是为了那天下第一美人?那不是你可以染指的。”

    萧雨笑了笑,道:“那可不一定。”

    青衣人又道:“好,你不是喜欢美人吗?如果我帮你找个美人,你可否将金丝甲送给我?”

    “当然可以,但我眼光高,只怕你办不到。”萧雨微笑着说道。

    “呵呵,”青衣人的笑声忽然变了,变得银铃般娇美,缓缓脱下了那双暗青色的手套,露出了美丽的手。无论多美的手,总会有一些缺陷,有的是毛孔稍粗,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细,但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她的声音也忽然变得娇美,“条件已经谈好了,金丝甲归我,我陪你一夜。”说完,她脱下了外面的青衣,她身子轻轻的扭动,露出了白纱制成的靓裙,完美的身体若隐若现,极是**。

第八章 再次被暗算

    第八章再次被暗算

    “我用身体和你交换金丝甲,你给我金丝甲,我给你世上最大的快乐,很公道的交易,谁也不吃亏,以后谁也不必记着谁。”

    她的身体贴了上来,胸前的两片温暖正在逐渐变大,她摘下了面具,这张脸实在美丽得令人窒息,令人不敢直视,再配上完美的身体,没有人能够抗拒。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缕缕甜香,也可以听得到她那**荡魄的柔语。

    萧雨迷醉了。

    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腿,她身上的每寸肌肤都会说话。她蛇一般身体滑入了萧雨的怀抱,轻轻地脱着萧雨身上的金丝甲。

    当,的一声,李寻欢手里的酒壶掉落在地上,吃惊的看着萧雨,看着她将萧雨身上的金丝甲脱了下来,但李寻欢的另只手却仍握着那柄刀,短而锋利的小刀。

    少女突然从萧雨的怀里窜了出去,手里拿着金丝甲,吃吃娇笑,“我早已说过了,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越得不到的东西,我越想要。”

    转身对着李寻欢一笑,拿起了青衣,留下了满屋的芬芳,李寻欢是个怜香惜玉的人,而阿飞则不忍下手,两个人就这样的看着少女,像猫一般的离开了。

    “我的金丝甲!还我金丝甲。”萧雨大喊着追了出去。大地积雪,雪光映照下,外面亮得很,哪里还有少女的影子。

    萧雨瘸着腿,一步能走出两个脚印,外面有些冷,萧雨一拍大腿,仰天长叹,“什么世道啊!”

    就在此时,远处爬来一个怪人,是爬的,萧雨定睛一看,我的妈呀,撒腿就跑,也顾不得脚疼了。

    江湖中有七个最卑鄙无耻的人,人称七妙人。这七妙人当真是男盗女娼,无恶不作,卑鄙下流,无耻之极,别的武功他们学不好,但迷香下毒,偷鸡摸狗,诱奸拐骗,这一类的功夫在江湖中却可算是首屈一指,独步天下。

    这个人萧雨认得,古龙大师对他有详细的描述,他长得像个肉球似的,腹大如鼓,全身都挤着肥肉,全身都沾染着泥雪,头发和胡子更乱得一塌糊涂,就象是已有许多年没有洗过澡,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酸臭气。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黑心妙郎君花蜂。此人不学无术,连采花都不大敢,只会勾引良家妇女骗财骗色,但若论起下毒的功夫来,连那位五毒极乐童子都要甘拜下风。

    李寻欢和阿飞这时也走了出来,看到了这个怪人,“这是谁?把你吓成这样。”

    萧雨停下脚步,脚上又有些隐隐作痛,道:“他就是七妙人里的黑心妙郎君花蜂,小心他的毒药。”

    花蜂笑嘻嘻的说道:“想不到你对我清楚得很。”

    李寻欢长长吸了囗气,愣住了,“妙郎君怎会是个大肉球?阁下这样的人若也能勾引良家妇女,那些女人只怕是瞎子。”

    花蜂嘻嘻笑道:“你错了,我勾引的人非但不是瞎子,而且每个人都美得很,只不过一个人若被斩断了腿关在地窖里,每天只喂他一碗不加盐的猪油伴饭,就算是天下第一美男子,几年后也要变成肉球了。”

    李寻欢听着萧雨给他讲故事,讲花蜂的故事,花蜂也静静的听着。

    半晌,萧雨讲完了,花蜂笑道:“他刚才讲了故事给你听,现在我也讲一个,只不过我这故事比他的曲折有趣多了。”

    花蜂又道:“那年我运气不好,鬼迷了眼,竟去勾引大胡子的老婆,更倒霉的是,居然还弄出个孩子来,所以她就非跟我跑不可了。”

    萧雨讶然道:“原来孙逵说的那人就是你,他就是替你背黑锅的。”

    花蜂道:“没错,但有些事情他并不知道,我并没有将她卷带出来的珠宝拐走,就算我这么想,也不行,因为这女人比鬼还精,我根本就没机会下手。”

    萧雨问道:“那大胡子呢?”

    花蜂叹了囗气,“大胡子已发觉了此事,我这人胆子最小,就想找个人替我背黑锅,所以我就要小蔷薇去勾引孙逵,她本来不肯,说他的脸不白,但后来还是去了。”

    萧雨道:“原来你们是串通好的。”

    花蜂道:“那时我若甩手一走,倒也没事了,可是小蔷薇从大胡子那里卷带出的珠宝实在不少,我又舍不得,所以我就跟她约好,等到这件事稍微平静些的时候,我再来找她,将孙逵踢开,但她跟孙逵朝夕相处,居然动了真情,等我来了,两人竟一齐动手,斩断我两条腿,让我受了十几年的活罪。”

    萧雨感叹一声,道:“原来是这样,你这个故事的确比我那故事有趣多了。”

    花蜂说到这里,竟然流下了眼泪,眼泪在他的眼眶下滑落。

    然后花蜂又笑了,说道:“最有趣的故事你们还没听到呢,你们已经中了我的毒,三个时辰之内,非死不可,所以我现在绝不杀你们,你们就坐在这里慢慢等死吧,没了金丝甲,你们三个都要死,啊哈哈哈。”

    说完,花蜂大笑着往外面滚了出去,外面有几匹好马,最后,花蜂挥着手笑道:“再见再见,不对,是再也见不到了。”蹄声渐渐远去。

    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李寻欢拿起酒壶喝了一囗,道:“萧雨,有你事先提醒,我们还能中招,此君下毒的本事的确不错,唉,眼泪里都能藏毒。”

    萧雨拿过李寻欢的酒壶,喝了一大囗,道:“江湖太疯狂,我防不胜防,我现在才发现,酒确实是好东西,喝一口是一口,喝一杯是一杯,反正只有三个时辰好活,喝死算了。”说完,又喝了一口,“李兄,不瞒你说,我不属于这里,这个江湖我实在是呆不下去了,死了更好,起码我还知道是被毒死的。”

    阿飞没有说话,他还没有出名,他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他要运功驱毒,可是毫无效果。

    李寻欢更是将孙逵准备的那壶毒酒拿了起来,道:“我李寻欢早就该死的,死又何妨,你们还年轻,可惜了。”

    说完,从怀中摸出了那个还没有刻好的人像,这人像已稍具轮廓了,眉梢眼角,似乎带着淡淡的忧伤。

    李寻欢凄然一笑,道:“你们何必看着我,我只不过是个不可救药的浪子,酒鬼,这种毒我也是解不了的。”这时,他的手已不稳,锋利的刀竟连木头都刻不动了。

    天气幽暗,夜幕低垂,又下雪了,萧雨有些醉了,咳咳,也开始学李寻欢不停的咳嗽。

第九章 梅二先生

    第九章梅二先生

    有些毒是专门对付江湖人的,所以,萧雨相比之下要好一些,此时萧雨忽然想到,说:“李兄,阿飞,其实我们可以不必死,有个人叫梅二先生,最擅长解毒。”

    李寻欢一笑,“是吗?真有此人?”

    萧雨站了起来,“当然,我知道他住在哪里。”

    李寻欢和阿飞也站起身,三人互相搀扶着,李寻欢突然说道:“萧雨,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能活到现在了。”

    萧雨苦笑,没有说话,心想:哥们呀,你是不知道啊,我来这里还不到一个礼拜,就被阴好几次了,平均一天一次啊!今天更倒霉,连续上了三次当,照这么下去,用不了几天,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松林里,啊,的一声惨叫传来,萧雨他们发现积雪的松林外倒着一匹马,旁边无人。

    他们走入松林,萧雨整个人身体忽然僵硬,他看到了花蜂的尸体。刺猬见过吧?花蜂现在就是个刺猬,身上钉满了各式各样的暗器,有飞镖,有袖箭,有银针,五芒珠,毒蒺藜……

    这人的遭遇实在太惨,他被人打断了两条腿,又被象猪一样囚禁了十余年,到最后还被人当成了个活靶子,整天想着阴人,最后还是被别人给害死了。

    萧雨蹲下身,说道:“我看看他身上有没有解药。”

    李寻欢一笑,道:“萧雨,不用看了,会下毒的人从来不用解药的,解药也是毒药,吃了死的更快。”

    我的妈呀!萧雨想家了。

    阿飞看了眼,说:“他身上中了这么多暗器,显然不是一个人下的手。”

    李寻欢笑了,说:“你们的江湖经验不足,照我看,下手的只有一个人,这十多种暗器全是她一个人发出来的,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就是那千手罗刹。”

    走着走着,树上有片积雪落了下来,这片积雪上凝结着冰冷的鲜血,积雪的枯枝上,有个人,一个**裸的死人,女人。她被人塞在树杈里,身体还有余温,一只短矛插入了她丰满的胸膛,将她钉在树上。

    李寻欢惨然一笑,道:“果然是她,夺走了金丝甲,还剥光了她的衣服,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钱了。”

    萧雨问道:“她是被谁杀的,能看出吗?”

    李寻欢想了想,道:“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施耀先,他视钱如命,杀了人后连衣服都要剥走,但如此值钱的短矛却留下了,证明还有一个人,花花大少潘小安,应该是他们两人一齐动的手。”

    这两个人一个爱财如命,一个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相容,却又凑在一起,其实也不奇怪。潘小安是有名的派头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惜财如命的施耀先怎会不做。

    又奔行了片刻,一辆大车停在巨大的石陵墓前,拉车的马在远处踏踏的踏着蹄,留下来一地的马蹄印,三个穿着羊皮袄的大汉,倒毙在雪地上。车箱里斜斜躺着一个身穿高贵的裘皮大袄,手上戴着价值不菲的扳指,正是金玉堂的败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

    他身旁还有两个妙龄少女的尸体,也和潘小安一样,都是被人以重手法点了死穴。陵墓石碑旁藏着一人,鬼鬼祟祟的,正是施要先,阴险的目光紧紧的盯着萧雨三人,头上光秃秃的,一根杂毛都没有,只见他抬起右手,闪电般的冲了出来。

    阿飞踏前一步,快剑瞬间出手,即使在中毒的情况下,速度依然很快,快剑阿飞对决一指追魂施要先,咕咚一声,施要先仰面倒在雪地上,两只手还紧紧地抓着,却什么也没抓到,看他这回还能不能从棺材里伸出手来要钱。

    阿飞也是吐了一口鲜血,伤势加重了。

    原来,施耀先将潘小安当冤家的吃了也不知道有多久了,这次潘小安想要金丝甲,施耀先吃人嘴软,也不能说不行,但金丝甲却又实在诱人,施耀先心一黑,索性就一劳永逸,下了毒手。

    杀人者人杀之,施耀先杀人的时候,萧雨他们刚好路过这里,施耀先怕被发现,就想杀了灭囗,谁知杀人不成,反被阿飞杀了。

    最后,金丝甲转悠了一圈,又回到了萧雨的手上,真是世事无常,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有马车就好办了,几个人找回了马,几个人中,也就是萧雨好点,赶着马车赶往附近的小镇。虽说萧雨知道梅二先生住在这个小镇,但具体在哪并不知道。

    路过了酒馆,李寻欢要去买酒,酒就是他的命,一会不喝就不行,说来也巧,酒馆里有个人正在喝酒,只见这人穿着件已洗的发白的蓝袍,袖子上胸囗上,沾满了油腻,一双手的指甲里也全是泥污,戴着顶文士方巾,头发却乱草般露在外面,一张脸又黄又瘦,正是梅二先生。

    梅二先生喝酒不用酒杯,如长鲸吸水,对着壶嘴就将一壶酒喝下去大半,他随手一抛,就是五十两的元宝,说:“小二,再来一坛上好的竹叶青,剩下的赏你。”

    小二美滋滋的跑远了。

    萧雨等人走上前来,“梅二先生,久仰。”

    梅二先生理也不理,他的眼睛里除了酒之外,再也瞧不见别的,三个大活人站在眼前,他愣是装作看不见,听不到。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马车停在门外,这梅二先生的脸色,立刻变了,他站起来想走,但望了望桌上的酒,又坐了下去,喝了一大口。

    几个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人大吼道:“好个酒鬼,我就知道只有在酒馆里才找得到你。”他们将梅二先生围住,这几人佩刀挂剑,看来身手都不太弱。

    一人身材瘦削,手里提着马鞭,指着梅二先生的鼻子道:“得人钱财,与人消灾,你拿了咱们的诊金,不治病,却逃出来喝酒,这算什么意思。”

    梅二先生咧嘴一笑,道:“不好意思诸位,酒瘾大发,就算天塌下来也得先喝了酒再说,哪有心情给你们治病。”

    “你的破毛病谁不知道,但老四的病却不能再拖了。”

    李寻欢听了好笑,这个梅二先生光拿银子不治病,李寻欢也找了个桌子,坐在那里左一杯,右一杯地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看热闹。

    萧雨悄悄地说道:“这个梅二先生是个怪人,生平有三不治,诊金不先付,不治;礼貌不周,不治;强盗小偷,杀人越货的,不治。”

    这时,那个汉子脖子都红了,啪的一下就把酒壶打碎了,怒吼道:“我让你喝,你马上和我走,不治就要你的命。”

    梅二先生道:“要命也不治。”

    那个大汉反手一掌,将梅二先生连人带凳子都打得飞起,又重重的落下,伏在地上,顺着嘴角直流血。

    李寻欢看他如此镇定,还以为有多高的武功呢,闹了半天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

    梅二先生捂着脸,道:“说不治就不治,梅二先生还会怕了你?有种你就杀了我。”

    那个汉子,反手抽出单刀,怒吼一声,就要砍过去。

    萧雨一拍桌子,喝道:“这里是喝酒的地方,不喝酒的全给我滚出去,走慢一步,要你们的脑袋。”

    萧雨虽然没有内力,但这喊声也不小,仿佛晴空中打下个霹雳,吓了那汉子一跳,转身看向萧雨,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管本大爷的闲事。”

    李寻欢扑哧一笑,玩弄着手中的小刀,说:“滚出去多无趣,依我看,叫他们爬出去吧。”

    那汉子看着李寻欢手里的小刀,脸色骤变,暗想:不会是他吧。

第十章 都是怪人

    第十章都是怪人

    这时,还有一个人,满脸的麻子,好像一个白胖的烧饼,上面沾满了黑芝麻,他脸色一变,笑道:“朋友,请赐个万儿,也好交个朋友,咱们乃是黄河七蛟。”

    李寻欢突然将目光转向了萧雨,一把飞刀出现在萧雨的手上,道:“握刀的手要稳,指尖要有力,对,就是这个样子,看来,你的这双手也经常摸刀。”

    萧雨一笑,没说话,这是李寻欢教他呢。

    李寻欢继续道:“飞刀,之所以为飞,靠的不是腕力,人的手腕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也没有那个速度。”说完,顿了顿,喝了一口酒,然后不停地咳嗽。

    那麻子闻言,忽然和同伴悄悄的说话,还偷偷去瞧萧雨手里的小刀。

    赵老大的脸上更加精彩,眼睛都挤到一块儿去了,脸色更是全无血色,小声说:“不会真是他吧,他不是在关外吗?”

    麻子悄悄道:“不是他是谁?半个月以前,我就听龙神庙的老乌龟说他又入关了,老乌龟你还不知道吗?那眼力绝对不会看错,十年前飞过一只鸟,再看到,他能知道少了几根毛。”

    赵老大又说道:“你看他们这三人,一个吐血,一个病鬼,还有一个更是中了十香软筋散,内力全无,我们……”

    麻子连忙拦住了他,道:“小声点,此人吃喝嫖睹,样样精通,身体一向不好,可是他的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咱们什么人不好惹,非要惹到他的头上去。”

    赵老大苦笑道:“如果真的是他?就算拿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都不进来的,这是个催命阎王。”

    李寻欢停下了咳嗽,道:“刀,如要飞得快,飞得准,要有过人的眼力和深厚的内力,出手要柔,像这样。”说完,李寻欢手上的小刀一转,“内力是随刀而生,刀随气转,好了,先说到这里,前面有几个活靶子,练练手。”

    萧雨正听得聚精会神,突然间抬起头,他想起了教官的话,“瞬杀,何为瞬?野兽在猎食时,全身的每块肌肉都会绷紧,眼里只有猎物,瞬间的弹跳会发出惊人的爆发力,只求一击致命。”

    萧雨此时的眼睛已经变了,微微眯起,眼里只有赵老大的脖子,前方就是一块肉,很瘦的手抓肉,很美味。

    赵老大吓得脸都白了:“诸位大人,小人们有眼无珠,不认得你老人家,打扰了你老人家的酒兴,小人们该死,这就滚出去了。”

    萧雨也不知听见他说的话没有,还在盯着他的脖子,李寻欢又开始喝酒,开始咳嗽,阿飞又开始吐血,就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一群恶狼来势汹汹,但突然发现眼前的猎物变成了猛虎,吓得他们像狗似的夹着尾巴逃出去了,而那位梅二先生确实是个妙人,居然不去道谢,一屁股坐到凳子上,又不停地拍着桌子,瞪着眼道:“酒,酒,快拿酒来,要上好的竹叶青。”

    那小二揉着眼睛,这就是刚刚被人打得满地乱爬的人?这么会儿功夫就像个没事人似的,小二颤着声音,“马上,马上。”说完,跑向了后面。

    酒铺里的人早都溜光了,只剩下他们四个人,酒一杯杯往嘴倒,酒喝得越多,话反而越少。

    梅二先生忽然站起,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道:“一醉解千愁,醉死算封侯,你们可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么?”

    李寻欢淡淡一笑,继续喝酒,继续咳嗽,阿飞继续吐血,萧雨继续玩刀,盯着梅二先生的脖子。

    盯了一会儿,萧雨突然说道:“梅二先生,我知道你是七妙人里的妙郎中,最善解毒,如果你不出手,我们就真的活不长了。”

    梅二先生坐了下来,道:“知道活不长了,还不快去准备后事,还要来喝酒。”

    李寻欢止住了咳嗽,道:“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怎可为区区小命而耽误喝酒。”

    萧雨呵呵一笑,“说的好,李兄,我再敬你一杯。”

    “算我一个。”阿飞也是举起了酒杯,酒杯里全是血,好似一朵艳丽的梅花,漂浮在寂静的酒中,随着酒杯的举起,梅花一荡一漾的。

    梅二先生附掌大笑,“哈哈,你们这几个人也真是奇怪,救我难道不是为了要我为你们解毒?”

    萧雨顿时怒了,啪的一拍桌子,道:“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人了?找你治病不假,需要这种手段吗?我知道你有三不治,我现在就骂你了,而且,我一分银子也不会给你,赶紧滚远点,不要耽误了我们喝酒。”

    梅二先生眼也不眨的盯着他们,看看这个,瞧瞧那个,道:“好运气呀好运气,遇见了我,当真是好运气,这毒我却非解不可,若不要我解毒,除非先杀了我。”

    方才别人要杀他,他也不肯治病,此刻却硬是非要替人治病不可,那小二正好过来送酒,天呐,这都啥人啊!一会儿就去找掌柜的结账,不能干了,再也不想见到这几个疯子了。小二的想法虽好,没想到,掌柜的听说他不干了,直接宰了,做人肉包子了,又省了一笔银子。

    梅二先生这时又说道:“这毒除了我梅二先生外,走遍天下也没人能救得了你们,这是寒鸡散,这个毒就是我配的。”

    萧雨一把掐住了梅二先生的脖子,“什么?花蜂的毒是你配的?”

    马车又开走了,这次他们雇了个车夫。车里,萧雨问道:“你自己既能解毒,为何要去找别人,去找谁?”

    梅二先生毫无精神的一哼,闭着眼睛直打瞌睡:“我大哥,梅大先生,放心,你们死不了的。”

    萧雨又道:“为何要去找他?”

    梅二先生道:“因为寒鸡散的解药在他那里,这理由你满意了么?”

    说完竟然睡着了,呼噜打得震天响,萧雨这才闭上嘴不说话了。

    到了。萧雨叫醒了梅二先生。

    梅二先生睁开朦胧的睡眼,“你们有病啊!还有一个时辰好活呢,着什么急。”说完,又睡着了。

    李寻欢苦笑一声,什么人啊?

    众人开始打盹,此时,梅二先生突然睁开眼睛,大喊一声:“起床了。”吓了众人一跳。

    梅二先生非常镇定的自怀里拿出个鸡爪,咬了一口,又吐了出去,一股臭味自车厢传出,熏死了天空中飞过的一只飞鸟。

    梅二先生弯腰,伸手捡起了那只飞鸟,道:“看见没,这叫武功。”然后大摇大摆的向院子里走去,还一边想:红烧还是清蒸?

    众人也向里面走去,阿飞突然说道:“据说七妙人个个都是不大要脸的角色,我看这个梅二先生不像那样的人。”

    梅二先生突然回头,道:“拿了人家的诊金,不替人治病,这难道还要脸了?”

    萧雨也笑了,“那些人?你若是替那种人治病,才是真不要脸,拿钱和治病本来就是两码事,那种人的钱不拿白不拿。”

    梅二先生也笑了,道:“你也是个妙人,聪明,想不到你这人倒并不是太笨。”

    李寻欢叹道:“世人眼中的小人,未必全都是小人,世人眼中的君子,未必是真君子。”

    说完,他的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仿佛在听他们说话,又仿佛早已神游物外,一颗心不知飞到哪里去了。天地一片银白,李寻欢心里出现了一个人影。

    她穿着浅紫色的衣服,披着浅紫色的披风,在一片银白中看来,就象是一朵清丽紫罗兰,她喜欢雪,下雪的时候,她常常拉着他到积雪的院子里去,抛一团雪球或是堆一个雪人。

    那亭子的栏杆是红的,梅花也是红的,她坐在栏杆上,梅花和栏杆全都失去了颜色,现在的她是否还时常坐在小亭的栏杆上,还在抛着雪球,堆着雪人?数梅花上的雪花,数雪花下的梅花。

    雪又开始下了,时落时停。路过了一个小桥,上面积雪如新,看不到人的足迹,只有一行黄犬的脚印,梅花似的洒在栏杆旁,前面有几座石屋,红花白屋,景物宛如图画。

    萧雨定睛一看,又是一怪人,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就没见到一个正常的。石屋的旁边,一个高冠华服的老人,正在指挥着两个童子洗树上的雪,雪化成了水,又结成了冰。

    华服的老人看到树上的冰,大怒:“笨蛋,用热水。”

    这个人就是梅大先生。

第十一章 没有想到的人

    第十一章没有想到的人

    梅二先生看着众人的表情,叹了囗气,苦笑道:“他可以分辨出任何一幅画的真伪,他可以破解任何一个棋局,他可以配出世界上最厉害的毒药,但这种最简单的道理,他却永远也弄不懂。”

    他们说话的声音,被梅大先生听到了,回头一看,立刻大惊失色,不顾满身的雪花向屋里跑,大喊道:“快,快,把厅里的字画全都收起来,不要被这个败家子看到了。”

    这时,众人已经走了进来,梅二先生道:“大哥你只管放心,我遇到了几个朋友,特地带了回来,以后的酒钱就由他们出了。”

    梅大先生一听,赶紧用手捂住眼睛,道:“不要看,不要看,你的朋友连一个好人也没有,只要看一眼,我至少就要倒三年霉。”

    梅二先生顿时跳上了桌子,脚底跺得咣咣响,大叫道:“好好好,既然他不识抬举,李探花,我们走。”

    梅大先生突然张开眼,一把拉住了萧雨的手,大笑道:“慕名二十年,不想今日终于见到你了,李兄呀,李兄,你可真是想煞小弟也。”

    萧雨怔住了,伸手一指李寻欢,道:“他才是李探花。”

    梅大先生揉了揉眼,“你个小毛孩子,冒充什么李探花?”然后对着李寻欢一揖到地,道:“探花郎勿怪,心情高兴有点走火,只因我兄弟实在太不成材,两年前带了个人回来,硬说是鉴定书画的大家,要我将藏画尽拿出来给他瞧瞧,谁知他们却用两卷白纸,换了我两幅曹不兴的精品跑了,幸好我给他们的是赝品。”

    李寻欢失笑道:“梅大先生也休要怪他,酒瘾发作时确不好受,有句诗说的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道臣是酒中仙。”

    梅大先生也笑了,冲着屋外大喊:“骑鹤,不要洗梅花了,快去将那两坛珍藏了二十年的竹叶青取出来。”

    梅二先生咧开腮帮子大笑,牙都呲到脚面上去了,“好酒啊,好酒,别的客人来,不要说以酒相待,连壶醋都没的喝。”

    二十年的竹叶青,萧雨没有喝过,入口绵软,唇齿留香,如此的好酒莫说是喝,闻一闻都沁人心脾。

    那只极品的飞鸟被梅二先生烤了,由于火候没掌握好,扒拉扒拉火堆,连个鸟粪都没找到。不对呀?梅二先生暗想:烤熟的鸟怎么飞了?

    席间,梅大先生说道:“据说大内所藏的清明上河图,是膺品,真迹却在贵府,此话不知是真是假?”

    萧雨一听,要坏事,急忙给李寻欢使眼色。

    李寻欢一笑:“这话倒也不假。”

    梅大先生大乐:“太好了,李兄可否将之拿来一观,在下感激不尽。”

    萧雨继续使眼色,李寻欢装作没看到。

    李寻欢道:“梅大先生既然有意,在下岂有不肯之理,只可惜,在下也是个败家子,十年前便已将家财败光,这幅画早已送人了。”

    梅大先生坐在那里,仿佛石像,连动都不会动了,不住念道:“可惜,可惜……”一连说了十几声可惜,忽然站起来,大声喊道:“骑鹤,快将剩下的酒藏起来,他们已经喝够了。”

    梅二先生直皱眉,“大哥,没有清明上河图,就没有酒喝了么?”

    梅大先生一声冷哼,“我这酒是那么好喝的?明告诉你们,这个毒,我也不给解了。”

    听到此话,萧雨站起身,道:“李兄,阿飞,既然主人不欢迎,我们再赖着不走,也太不近人情了。”

    李寻欢笑道:“呵呵,本该如此,我们本就不该来的。”

    梅大先生忽然道:“你们真的不怕死?”

    萧雨一笑:“生也好,死也罢,看透了世态的炎凉,品尽了人间的百态,死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梅大先生又笑了,道:“小不点,你才多大,”然后,又转身喊道:“骑鹤,去把酒再搬出来。”

    天色破晓,萧雨的酒喝得太多了,头有些疼。梅二先生也用手捂住脑袋,道:“真是该死,天又亮了,太阳怎么就喝不多呢?”

    萧雨,嘎,的一声,差点把隔夜饭喷出来,道:“天亮了有什么不好?一天之季在于晨。”

    梅二先生叹道:“你懂什么,我喝酒最怕天亮,若是天不亮,我一直喝下去都没关系,但只要天一亮,就会立刻头痛,连酒也喝不下去。”

    李寻欢本在闭目养神,此刻却笑了,道:“岂止是你,我也有这个毛病,恐怕喝酒之人都如此。”

    阿飞还躲在被窝里睡觉呢,他的酒量更差,听到后也爬了起来,道:“确实如此。”

    梅二先生忽然道:“你这咳嗽的毛病,有很久了吧?你还是不要喝酒的好,久咳必伤肺。”

    李寻欢这个酒鬼哪能听得进去,道:“伤肺?你看我还有肺吗,我的肺早就烂光了。”声音忽然一顿,“有人来了,是远客。”

    随着脚步声的临近,忽听一人朗声道:“不知这里可是梅花草堂么?在下有一份薄礼送上。”

    梅大先生的语声响起,“三更半夜的闯来,是小偷还是强盗?半夜来送礼,显然更没安好心,各位还是请早。”

    门一推,那人笑道:“既然不欢迎,在下只好将这幅王摩诘的画带回去了,可惜。”

    来人一共有三个人,一人三十多岁,短小精悍,目光炯炯,手里托着个长长的木匣子。中间一人面如重枣,长须过腹,比关云长的胡子还要长,看起来是个大人物。另一人却是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蓬上镶着白色毛的边,看来就象是个粉妆玉琢的红孩儿。

    除了这个孩子,两人都露出了焦急之色,那汉子手托木匣,一进来就躬身笑道:“此画是蔽主人重金购得,请梅大先生过目。”

    梅大先生的眼睛早盯在匣子上了,眨也不眨,道:“无功不受禄,说来听听,你们要的是什么?”他很紧张。

    那人笑道:“在下只求梅大先生指点一条明路,替在下找到梅二先生即可。”

    梅大先生立刻松了囗气,一把将匣子抢了过来,道:“老二,出来吧,有人来找你了。”

    梅二先生悻悻的走了出来,大骂:“好小子,你有种,为了一副破画,连兄弟都卖了。”

    那红孩儿突然说道:“你这人看起来赃兮兮的,真会治病么?”

    梅二先生低头一看,道:“娃娃,想我梅二先生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多少女人为了我长守闺阁,不肯跳楼(此处省略一万字),至于看病,马马虎虎还过的去。”

    那汉子听他胡扯完,笑道:“在下巴英,无名小卒,知道梅二先生有三不治,诊金可以先付,而这位秦孝仪秦老爷子在江湖中的侠名,梅二先生多少总该有些耳闻吧。”

    梅二先生道:“可是铁胆震八方秦孝仪?他的名头倒的确不错,好,过几天你们再来吧,也许我哪天有空了,会跟你们走一趟。”

    巴英陪笑道:“先生,病人受的伤实在太重,莫说几天,只怕连几个时辰都等不了的,还请先生移驾。”

    梅二先生道:“你们的病人要紧,我的病人难道就不要紧?我这里还有三个病人呢。”

    巴英愣了愣,道:“但我们那边的是秦老爷子的大少爷,也是当今少林唯一的俗家弟子。”

    梅二先生又跳到桌子上去了,道:“秦孝仪的儿子,少林和尚的徒弟,好大的名头,他的命就能比我这病人的命值钱么?”

    秦孝仪又是一愣,已然是说不出话了,那红孩儿眼珠子一转,忽然道:“你这病人若是死了呢?”

    梅二先生冷笑:“哼哼,他死了自然用不着我再治,只可惜他是死不了的。”

    “这可未必。”说完,突然窜入了隔壁的屋子,身法之快,连梅大先生都吃了一惊,巴英和秦孝仪对望一眼,居然没有阻拦。

    红孩儿窜到屋里,眼睛盯着面前的三人,袖中已飞出三根很小的袖箭,直取三人的咽喉,不但奇快奇准,而且劲道十足,十岁还不到的小孩子,竟是如此心狠手辣。

    萧雨见他一抬袖子,就暗叫不好,上当上多了,现在猴精猴精的。身子向后一翻,同时手里已多了一柄小刀,刚刚学会的小李飞刀向红孩儿攻了过来。

    “你还敢对我出手?”红孩儿手里突然多了一把匕首,将飞刀打落,闪电般的扑向萧雨,瞬间刺出一刀,出招之快,出手之狠毒,多年的老江湖都要自愧不如,每一招出手,都好象和对方有着什么深仇大恨似的,恨不得一剑在萧雨身上刺个大窟窿出来。

    这时,阿飞一剑攻去,迫使红孩儿倒飞而回,红孩儿道:“没想到这里还有高手,看来不用点真功夫是不行了。”

    李寻欢说道:“你年纪轻轻,这么狠毒,长大后必是武林中一个大祸害,虽然我有些不忍,但也只能下杀手了。”

    红孩儿笑了,就像一个老江湖:“我七岁时就杀过人,现在不还是活的好好的,你们可知道我父母是谁么?你们敢伤我一根汗毛,他们就会将你们乱刀分尸,大卸八块。”

    萧雨也是哈哈一笑,:“难道只准你杀人,不许人伤你,哪有这么个道理。”

    红孩儿道:“混江湖哪有那么多道理可讲,只要拳头大,就能走遍天下,只要你有这么大的胆子,杀了我也没关系。”

    话还没说完,一枚袖剑就飞了过来,幸好有宝甲护身,萧雨暗想,难怪这个世界这么疯狂,原来阴险狡诈要从娃娃抓起。

第十二章 龙家大少爷

    第十二章龙家大少爷

    这时,阿飞也道:“此子天性恶毒,豺狼之心,留他不得。”

    萧雨默然,缓缓道:“他年纪还小,若有人严加管束,还可成器,”转身又说道:“孩子,你还是快走吧,这两个人若是真要杀你,易如反掌。”

    红孩儿突然又飞起,直奔萧雨,“那就是你最弱了,那我就先杀了你。”

    李寻欢一挥手,将其拦住,红孩儿被击飞,但李寻欢没有下杀手,有些不忍。

    红孩儿登时就哭了,“你这么高的武功,竟然欺负小孩子,好不要脸,呜呜呜呜,”然后又道:“你究竟是谁呀?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呢?”

    李寻欢笑了笑,道:“呵呵,问清我的姓名,想报仇么?人不大,心眼却不少。”

    红孩儿马上不哭了,露出了无害而又天真的笑容,道:“你又没有伤害我的性命,我怎么会报仇呢?我只想跟你学武功,你肯收我做徒弟么?”

    李寻欢一笑:“当然可以,但你要听我的。”

    红孩儿立刻拜了下去,道:“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小心。”萧雨和阿飞同时喊道,在他们的角度正好看到,红孩儿的背上绑着一把花装弩,这孩子居然全身都是暗器。

    一道乌光自红孩儿的背後急射而出,李寻欢这次才真吃了一惊,若非身经百战,反应迅速,这一次真的要栽在这恶毒的孩子手里。

    红孩儿一击不中,又是一排暗器飞了过去,大骂道:“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收我做徒弟?我……”

    此时,萧雨刚学会的飞刀又晃晃悠悠的飞了过去,直奔红孩儿的咽喉,速度非常慢,红孩儿表示毫无压力,理都没理。

    可就是这把飞刀,最终插在了红孩儿的喉咙上,齐根没入,契合得非常完美,多插入一分则深,少插入一分则浅,刀的尾部还有一点浅浅的剑痕。

    阿飞收回剑,笑道:“我助你一臂之力。”

    李寻欢叹了囗气,“唉,一个小孩子,可惜了。”说完,拿出了腰间的酒壶。

    外屋,秦孝仪和巴英,明明已知道红孩儿在里面要杀人,但两人还心安理得的站在那里,动也不动,梅大先生看那幅画更是看得痴了,别的事他全不知道。

    梅二先生目光闪动,道:“你们带来的小孩子要杀人,你们也不管么?他若被人杀了,你们还不管?看你们如此放心,显然是认为他的武功不错,只有杀人,绝不会被人杀死的,是不是?”

    巴英道:“这孩子的武功的确还过得去,何况他不但有个好爸爸,还有个好妈妈,别人吃了亏,也只有认了,他父母看他杀了人,表面上说不定会骂两句,心里却比谁都高兴,你的这几个病人,恐怕就要倒霉了。"

    梅二先生冷笑,本想不理,但最终还是说:“我再多句嘴,我这病人只要一伸手,这孩子的小命就算报销了,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巴英的脸色忽然惨白如纸,“什么?李探花在里面?”

    梅二先生说道:“不信?那你自己去看。”

    巴英听到这里,迅速的冲了进去,大喊道:“李探花,李大侠,手下留情啊。”

    此时,秦孝仪原本威严沉重的脸上,泛起一丝恶毒的微笑,李寻欢要真的杀了那孩子,他只怕就要遗憾终生了。

    李寻欢举起酒壶,刚送到嘴边,咣当一声,酒壶坠落到地上,因为这时,外面传来巴英焦急的喊声:“李大侠,他是龙啸云龙四爷的大公子,龙小云。”

    李寻欢宛如被巨雷轰顶,木然呆坐下来,一双锐利的眼睛已变为死灰色,不停的抽搐,一滴汗珠从腮边滑落。

    坏了,萧雨想到,对于李寻欢,龙啸云和林诗音他们之间的关系,外人可能不了解,但萧雨最了解了。李寻欢和林诗音最早是表兄妹,后来是情人。

    而有一天,关外三凶勾结一群凶神恶煞,找李寻欢报仇,被李寻欢手刃了十九人,但最后却也已重伤不支,眼见就要死在大凶卜霸的刀下。

    这时,龙啸云来了,一柄银枪活活地挑了卜霸,救了李寻欢的性命,并治愈了他的伤势,还一路护送他回家,从此,龙啸云不但是李寻欢的恩人,也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后来龙啸云看到林诗音后,得了相思病,病得很重,一条铁打般的汉子,不到半个月竟已变得面黄肌瘦,李寻欢问了很久,才知道他竟是为了林诗音才病的,为情所困。

    龙啸云自然不知道李寻欢和林诗音已订了亲,所以他求李寻欢,让李寻欢将他表妹林诗音嫁给他

    听到后,李寻欢满心痛苦,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难以取舍。李寻欢在大醉了五日后,终于下了决定,那真是个痛苦的决定。求林诗音去照顾龙啸云的病,他自己却开始纵情声色,花天酒地,经常不回家,林诗音流着泪劝他时,他却大笑着拂袖而去,反而更变本加厉,居然将京城的名妓小红和小翠带回家了。

    两年后,林诗音终于心碎,失望,她选择了对她一网情深的龙啸云,一段凄美的爱情以悲剧收场。

    可是现在,龙啸云和林诗音他们的独生子,龙小云的脖子上,插着一把小李飞刀。本来李寻欢和林诗音就够惨了,这不是雪上加霜吗?不但爱情没了,估计友情也得丢了。

    巴英进屋后就傻了,看着躺在地上的龙小云,茫然不知所措,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他的刀下从来不会有一个活口。

    屋外的人也走了进来,秦孝仪眼里的寒芒一闪而逝,忍不住心中的狂喜,暗道:李寻欢完了。

    梅二先生走了过来,伸手一摸龙小云的脉门,道:“该,活该,小小年纪心肠如此恶毒,早早死了的好,不然,长大了又是一个阴无极。”

    巴英听到后,扑通一下跪了下去,哭道:“先生,求你救救大少爷,他还只是个孩子,孩子呀!”

    梅二先生一声冷笑:“孩子?多好的孩子啊!阴无极虽有血剑之名,也不会滥杀无辜,但这孩子,长大了就是一祸害。”

    阿飞不知道李寻欢和这孩子的关系,突然道:“不错,阴无极年幼怎样,谁也不知道,但我想,怎么也比不上他的狠毒。”

    萧雨赶紧一拉阿飞的袖子,“阿飞,别说话。”

    阿飞茫然的看着萧雨,怎么了?杀他还杀错了,就因为他是龙啸云的儿子?龙啸云有什么了不起。

    巴英继续哭道:“求你了,求你了……”不停的磕头,不停的说着求你了,谁都不说话,只有求你了三个字,伴着凄惨的哭声在屋中回荡。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9661/ 第一时间欣赏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最新章节! 作者:水笑松所写的《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为转载作品,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介绍:
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