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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边草     北雄txt下载     北雄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45章入府

    郡府占地很大。

    郡府衙堂在正中,往两边排开的,是各个属衙。

    这无疑是马邑城中最为威严的地方,也同样是马邑最热闹的所在。

    实际上,马邑郡府也兼具了很多职能,几乎总览马邑郡军政两事,也就是说,这里其实就是节度使衙门的缩小版本。

    而郡府的最高长官,李靖,也有着诸多的称呼,郡尊,府君,郡君,战时还可以有,军侯,军主,将军等称呼。

    也就是李靖没有袭爵,不然称呼会更多。

    所以,总的说来,马邑郡府,大才是理所应当,小了反而会有些奇怪。

    李破和李春两个土包子从走上郡府前面的大道开始,就都有些不自在了,因为大道真的很宽,连李破这等见多识广的人,也吃了一惊,后来的那些车道,估计百分之九十在这条大道面前,都要相形见绌。

    两人溜边儿走着,身旁水沟里的陈腐气息,都不能影响他们的好奇心,这瞅瞅,那瞧瞧,满眼都是新鲜。

    郡府驾曹很好找,只是郡府衙门重地,平民百姓进去不太容易。

    费了好一番嘴皮子,李破才带着李春来到驾曹所在。

    即便李破和李春的方向感都很强,但还是在里出外进的郡府衙门所在,差点转晕了,这真不是无权无势的百姓能来的地方。

    官僚气息太重了,重的一看李破两个的打扮,就没人愿意跟他们多说两句的地步。

    李破也在心里埋怨,程大和罗三办事太不靠谱,就不知道送佛送到西的道理,来给他们领领路?

    寻到驾曹,李破已经满头是汗,李春也是满眼惊惧,她自懂事起,就没见过这么多的官儿。

    不过,到了驾曹,反而简单了。

    跟门房费了点口舌,一听是被人荐举入郡府养马的人来了,门房立马变得稍微热情了起来,还给他们指明了应到哪处,找谁,需要做些什么。

    认真的听完之后,李破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不是需要多文件证件的年头,不然的话,来回这么跑上几趟,娘的,减肥吗?

    两人进了一间旧屋,找到一个房间。

    值守的不再是小吏了,坐堂的是正经的郡府官员,一个三十多岁,操着纯正的本地口音的小官僚。

    驾曹里面很忙碌,来来往往的人流不断。

    从各个房间里传出来的咆哮声,让李破知道,新年过去没多一会儿,人们的脾气都很急躁,要小心一些。

    等了半晌,才轮到他们。

    流程到了这里,也就快了起来,没有那么多的推诿塞责,非要叫你多跑几趟,显示权威之余,也能讨点好处。

    也许是这时候的低级官员们还没开窍,也许是来这里办事的都不是平民百姓,所以,该办的事情,差不多都能挺顺利的办下来。

    验明正身之外,对来历问的也很详细,叨咕了半天,听着李破纯正的关系口音,小官脸上终于露出了点笑模样。

    挥手让小吏送过来一个册子,翻开一页,让李破签上大名。

    李破拿着笔,瞅着册子,字不多,但有一多半都不认得,有点傻眼加露怯。

    小官笑眯眯的瞧着,李破只能硬着头皮,用第一次使用的毛笔,秀了一把书法,好在,这名字肯定不会写错,因为李承祖还算认得几个大字,教过他。

    看着那别别扭扭,恨不能躺下来的字迹,小官笑笑,不以为意。

    随后,直接给了李破一个小小的铜牌,应该和身份证差不多,有了这个,李破也就可以在郡府大多数地方,通行无阻了。

    然后告诉李破,过上几日,再来驾曹,领上一些凭证,应该和房契什么的差不多,也就是说,和官府签了合同,摇身一变,也就成了官家的人了。

    李破晕头涨脑的走了出来,身份至此,变成了马邑郡府驾曹内曹辖下的一个小小的马夫。

    什么内曹外曹的,李破现在也不知道根据什么划分的,实际上,所谓内曹,就是郡尊李靖的私曹。

    一应费用,大部分由官府承担,但李靖自己,也需要承担上一部分。

    到了战时,官府会全部征用,一应官佐,都不得私藏不报,而在平时,其实除了服务于郡府内府之外,办的大多数也都是公事。

    不用问,一看就知道,这是府兵的变种。。。。。。。。

    不得不说,经过几百年的战乱,在如何有效的运用战争资源上面,大隋确实有着独到之处。

    李破没想那么多,他现在是一脑门的官司。

    出了郡衙,还要进内府,也就是李靖的私人领地,就建在郡衙后面,和郡衙有高墙相隔,但也有不少门户。

    一般来说,一郡的最高长官,都是这样的配置。

    但实际上,太守郡丞都会在守地,自寻私宅,美其名曰,为省官府所耗,事实上,是嫌这里不够清净。

    李靖这样的门阀子弟,自然也不会例外,但李靖大多数时候,都住在郡府后面的宅邸中,显然,这是一个权力欲很强的家伙。

    而实际上,这也表示着,除非李靖升任马邑太守,不然的话,谁也别想到马邑为官,因为他李靖现在大大方方的占着太守的房子,谁来了,让他李靖腾地方,都会是他李靖的死敌。。。。。。。

    不过,李破只觉得,又要走很多路了。

    确实要走很多路,因为内府,比外面的府衙,还要大上许多。

    别看人家李靖上任,没带多少亲眷,但属从却绝对不少,大部分都是李靖的私卫,招收亡命这种时髦的事情,各处都在干,李靖也没落人后,要不然程知节也进不来。

    李破牵着李春,到了一处侧门,敲了敲门,给打开门的门房验了验腰牌,然后就又是一阵好等。

    门房去而复返,领着李破穿门过户,一路上不停的打量李春。

    警惕性还挺高,但他只能笑着解释,“俺家二弟,来帮着俺干活。”

    门房笑笑,懒懒的道了一句,“以后闲杂人等,就不要带进来了,要是让人知晓,你这活计可做不长久。”

第46章相马

    门房的警告,也许是好意,关西人就是要占各种各样的便宜。

    但李破全当耳边风,之后也不打算走这个侧门了。

    走过两片小树林,绕过一处校场,才算到了地方。

    眼前是一排排的房子,随着走近,空气中的腥臊味也渐渐浓了起来,不用想也知道,这就是郡府的马厩了。

    这里给李破的印象,挺冷清的,没见几个人影。

    远远的,就见两个人围着一匹马,这摸摸,那瞧瞧的,怎么看都有点猥琐。

    不过李破瞧着就知道,这是在相马,寨子里的三叔,就是侍弄马匹的好手,教导李破数载,加上李破从前也不是没骑过马,懂些驯养马匹的知识,如此一来,还别说,李破这个马夫还真就算是货真价实。

    相马,没那么深奥,一个是看,一个是摸,和这年头的大夫诊病差不多,传承和自家经验各占一半,没有其他的捷径可循。

    待看清这两个人,门房的脚步明显顿了顿,然后有点不情不愿的带着李破和李春凑了过去。

    李破和李春这会也看清楚了,两个围着马转悠的,一个年纪挺大,头发花白,虽然脸上有了深刻的沟壑,但还是看的出来,这位长的可不丑,年轻的时候,不定英俊成什么样子呢。。。。。。。

    年轻的,也就十几岁,看上去和李破岁数差不多,围着马在转悠的,就是他。

    也不知他说了些什么,冷不丁的,老头扬起巴掌,啪的就给了他一耳光,隔着老远,李破都好像感受到了老头的怒火。

    老头中气十足,“小崽子,教了两年,就是块儿石头都该开花了,他娘的,你再说一遍,几岁口?俺没听清楚,说啊说啊。。。。。。”

    说着说着,好像越来越是恼怒,顺手又给了年轻人一个耳光。

    这次劲儿更大,抽的少年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这一下,老头更是暴跳如雷,上去就是两脚,“娘的,又哭。。。。。咱们姓元的,从来流血不流泪,怎么就出了你这么个孬种,不如重投一次胎,生成个娘儿算了。。。。。。”

    纯正的关西腔,咆哮起来,确实有点吓人。

    门房脸皮抽动,估计在暗叹倒霉,李春也抓紧了李破的袖口。

    门房踌躇了一下,还是瞬间堆起笑脸,硬着头皮上去,拱了拱手,“元老,元老,您消消气,有新人补缺,李院公让俺给您送过来了。”

    顺手拉过李破,像小贩一样给老头介绍,“他叫李破,关西来的,俺可是把人给您送到了啊。”

    老头气哼哼的抬头瞪了门房一眼,摆了摆手,像挥苍蝇一样将门房赶走了。

    接着老头翻着眼睛看了李破两眼,又踢了一脚地上的少年,骂着,“废物,都是废物,赶紧起来,不怕丢人啊?”

    少年抹着眼泪,抽搭着爬了起来,这小子应该是挨打挨习惯了,脸上还有泪痕,就转着眼珠瞧上了李破,李春两个,满眼的好奇还夹杂些怜悯在里面。

    老头耷拉着嘴角,和旁人欠了他多少钱一般,顺手一指旁边那被声音搅扰的颇为躁动的战马,“相相,最好说点什么出来,不然这口饭可别想吃,多大点的崽子,就想吃这口行饭?胎毛长全乎了吗?”

    这位气性着实不小,说着说着,眼里又冒出了凶光。

    李破暗道了一声,倒霉,碰上个倔老头,以后日子不会太安生了。

    但他也不怯场,周围瞧了瞧,到远处垛上,抓了把苜蓿回来,这东西是马匹的最爱,已经扎碎晾干,如今几乎是冬天里饲养马匹必不可少的马料。

    老头看着他来回一趟,哼哼了两声,却没做声了。

    于是李破得瑟开了,一边走一边跟李春道:“接近马的时候,不要从侧后,要从前面,最好弄出点动静来,让它知道你来了。”

    “因为马这眼珠子不太好使,一般看不清人,耳朵却灵,你一说话,它就知道,有人过来了,你看,它在瞅咱们,其实它看不太清楚,只是听见了咱们说话的声音。”

    “这个时候,不要害怕啊,性子野的马,这会儿早跑了,它没动,也没打响鼻,说明驯养过了,咱们是生人,所以先喂它点东西吃,老话说的好,欲要取之,必先予之,就是这么个道理。”

    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伸向马嘴。

    那马闻到了香味,立马凑过来,闻了闻,张嘴就啃食了起来。

    “你看,它吃了咱的东西,也就嘴短,这个时候,咱就可以摸摸它了。”

    李春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过立马捂住嘴巴,瞄了瞄旁边的老头。

    老头却已经瞪圆了眼睛,他养马数十年,这点常识自然不会引起他的惊奇,只是眼前这半大小子竟然还带了个小学徒过来,在他面前上演一场严师教徒,让他觉着有点虚幻。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很想问一句,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李破还在继续,“马这东西聪明,鼻子也灵,所以摸马先摸马鼻,让他闻闻你的气味儿,它耳朵也灵,在它耳边说说话,让它记住你的声音。”

    说完,凑到马耳朵旁边,一边轻抚着马脖子,一边低声呢喃了几句。

    “你看,这会儿它就温顺多了,也愿意跟你亲近了,看这样子,现在骑上去跑几步都成。。。。。。。”

    “来,咱们先看看他的牙口。”

    掰开马嘴瞧了瞧,李破微微皱了皱眉头,“好的养马人,只看牙,就能知道它多大了,这要靠长年累月的积累,不急着学,嗯,你大哥本事也不太到家,所以啊,只能看出这马差不多应该三岁左右了。”

    “骒马,看它的骨架,马身长短,非常适合骑乘,跑的估计也很快,这身量,可不矮,再看这毛色,定然是河西马无疑,但。。。。。。作为战马,就只能说是凑合了。”

    “太瘦了,养的不好,你看嘴角都磨秃了,马带的痕迹也很重,之前骑马的,肯定不是个好骑手,你看这马蹄子,都有点劈了,这马对声音,也太过敏感,上了战阵,骑着它的人,就是在找死。。。。。。。”

第47章咆哮

    “毛都没长全的小崽子,就敢在这里胡言乱语,今天老子非把你这舌头割下来,让你知道知道爷爷的厉害。。。。。。”

    不知什么时候,不远处马厩前沿转出两个汉子,正好见李破在相马,凑近了仔细一听,却都是大怒。

    李破本来没在意,也想在老头面前显显本事,让之后的日子好过些,不想却是触怒于人。。。。。。。

    扭头一瞧,尼玛,真是冤家路窄,前些日子挨了那顿鞭子,可是记忆犹新,刚进郡府,就碰上了。

    显然,对方没认出来当日惊了他的马的小小流民,但张牙舞爪的做派,和当日并无多少分别。

    李破退后两步,挨向老头,看着像是害怕,心里却道着,娘的,欺负人欺负上瘾了是吧,再敢胡乱动手,老子过后非宰了你不可。

    本来想着,老头不定能挡挡,但老头的凶猛还是出乎了李破的预料。

    那汉子撸胳膊,挽袖子,估计是拿鞭子说话说惯了,手里拎着条鞭子就想过来抽李破一顿的模样,他的同伴拉都拉不住。

    不想,还没等旁人怎么着,老头已经跳过去就给了他一耳光,啪的一声,清脆无比,接着拎住他的领着,接二连三的往脸上扇。

    那汉子挨了一下,有点懵,随即脸上肌肉扭曲,挥拳便打。

    但老头连推带搡,不但避开了他的拳头,接连到来的耳光,扇的汉子不断后退。

    旁边他那个同伴,扎手扎脚,急得不行,但竟然不敢上前将两人分开。

    “阿爷,打的好,揍他揍他。”

    旁边刚才还眼泪汪汪的少年,这会儿却是兴高采烈,跳着脚的叫唤,不怕事大的给老头助威,原来,老头和这少年人,竟然还是父子来的。

    这个李破可是真没瞧出来。

    那汉子怒吼连连,到最后嗓子已经岔了音。

    片刻之后,眼冒金星,终于倒地,老头儿好像还不解恨,在他身上连跺带踹,直把人打的满地乱滚,才喘着气住了手。

    李破和李春面面相觑,谁都没说话,俨然成了两个看热闹的无辜观众。

    不过李破还是看出来了,这老头拳脚上,是有一定造诣的,而根底上,却是大隋军中正经的摔角肉搏技巧,黏住你,不倒地,你就别想脱身。

    老头住了手,和汉子同来的同伴,才急忙跑上去,将汉子往起搀扶,会过头来,见老头气哼哼的看着,脸上竟然瞬间堆起了笑容。

    不过还没等他说话,那被揍的鼻血长流,满目青紫的家伙,张嘴就骂,“你个老匹夫。。。。。。。”

    他那同伴顿时被唬了一跳,赶紧捂住他的嘴巴,心中也是叫苦不迭,这位真难伺候,一句话没交代到点上,就闹出祸事来了。

    在这马邑,再横再凶的人也多的是,就他这个样子,看上去就是个短命鬼。

    但一个老匹夫,还是将老头的余火给点旺了,本来只是恼怒此人在自己的地方耍威风,教训一下也就行了。

    但这会儿,却真是恼了,四下寻摸了一下,一边狠狠念叨着,“好好,关西出硬汉,今天竟想在老子这儿逞英雄,你等着,你等着。。。。。。。”

    一边回身捡起那汉子掉落在地上的鞭子,照着两人就没头没脑的抽了下去。

    那少年听了一句老匹夫,也立起了眉毛,嗖的一声跑了,不大会儿,又跑了回来,腰间却是已经多了一把长刀。

    一按绷簧,顺手抽出了刀子,上前一拉老头,“阿爷你省省力,看俺宰了这小子给您消气。”

    我去,这是要闹出人命的架势,李破有点目瞪口呆,对这不像父子的父子俩立马有了全新的认识。

    “元老饶命,元老饶命,都是俺们的错,这是李功曹的妻兄啊,刚来没几天,没见过您,也不懂事儿,请您老担待,请您老担待。”

    老头又抽了两鞭子,才停住手,扭头看少年在旁边呲牙咧嘴,拿着把刀比划,又是气不打一处来。

    一脚将这小子踢到一边儿,“没用的东西,家传的本事不好好学,就知道摆弄刀子,老子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小畜生。。。。。。。”

    明显,这老头是数刺猬的,见谁扎谁。

    说完,一甩手,将鞭子摔在地上的两个人身上,继续咆哮,“回去跟李四,别他娘的再往老子这牵马,就他那废物,再好的马,也被他糟蹋了。。。。。。。李药王怎么生了这么一个儿子,真他娘的一代不如一代。”

    “赶紧滚,难道还想老子请你们喝马尿不成?”

    两个大汉相互搀扶着,鼠窜而去,之后两人一个埋怨对方没告诉自己,府中还住着这么个老怪物,一个则心里大骂,之前跟你说了多少,你也得能听进耳朵里啊,这会儿到来埋怨旁人,还要脸不要?

    老头咆哮四方,威风八面。

    这会儿却喘着粗气,在几个人目光注视之下,来回溜了两圈。

    等气喘匀乎了,才横了李破一眼,“第一天来,来的晚不说,还带了个女娃娃,没出息,哼哼。。。。。。。。”

    又开始挑刺了。

    李破算是见识了这老家伙的威风,虽不害怕,说话却也加着些小心了,“这是俺兄弟,您。。。。。。。”

    老头立马撇嘴,调头就走,“老子相马相了一辈子,到老了难道连公母都分不清了?闻着女人的味道就骚,带在身边,也不怕犯忌讳。。。。。。”

    “小畜生,还愣着干嘛,给他们安排住处,让他们干活,活多着呢,看不见啊,瞎了吗都?”

    直到老头走远,少年才凑了过来,在两人注视下,大模大样的一挺胸,“你们刚来,都得听俺的。。。。。。。。”

    对付那浑身冒火的老头,得慢慢熬,对付这愣头青,李破办法就多了,立马笑着道:“阿弟怎么称呼?”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北雄写到这,十万字了,大家感觉怎么样?追将血的书友是不是有点不适应?

    这个阿草也跟一些书友说了,阿草有意追求一些变化,毕竟,要是每本书的主角都一样,情节雷同的地方太多,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再有,铁血流的文章,越来越不受欢迎,阿草也要加以适应,但北雄的成绩,好像明显不如将血,让阿草心里很没底啊。)

第48章私厩

    少年一愣,随即就恼火的道:“谁是你阿弟了?你。。。。。。”

    李破笑眯眯的再次打断他道:“别急啊,俺跟你说说道理,你看你阿爷打了一圈,动俺一根手指头没?”

    少年被说的有点懵,却下意识的揉了揉脸上的红肿,又摸了摸屁股,再看看李破李春两个,竟然觉着这人说的有点道理。

    不过又觉着这太没道理了。

    李破再接再励,“那是因为什么?看出来没有。。。。。。。看阿弟人不错,俺就再多说两句,那不是因为你阿爷看俺顺眼,那是因为俺有本事,你说。。。。。。如果在一起呆长了,是俺在他面前说话好用还是你?”

    “阿爷才不会听你的呢。。。。。。”少年极力反驳,却不知话题已被替换。

    “好多人都听大哥的,加上你阿爷也没什么大不了。”李春在旁边嘟囔。

    “哼,男人说话,不男不女的少插嘴。”

    “呸,你再说一遍试试。”

    “俺就说了,你能怎么着?”

    这些熊孩子,还真欠揍。

    李破照着两人脑袋,一人给了一下,“走走走,赶紧干活,嗯?听说还有住的地方,但咱们在外面有房子啊。。。。。。。。难道以后还要住在这里?”

    李春自然住嘴,紧跟大哥脚步。

    少年也早被打皮了,挨了一下,晃了晃脑袋,有点恼怒,踌躇了一下,但还是跟了上来,一边走还一边嚷着,“俺可不是好欺负的,你以后少跟俺动拳脚,不然俺的拳头可不认人。”

    李破不耐烦的又给了他一下,声音还挺清脆,“你烦不烦,赶紧带路,一会儿你阿爷又急了。”

    少年愈加恼怒,拳头都攥了起来,但一听阿爷两个字,气势却一泻千里,显然,阿爷之淫威,在他心目中,已是根深蒂固。

    “就住这里吧,那是俺和阿爷住的,如今这儿就咱们四个,没别人了,有什么事,吆喝一声就成。”

    李破看了看这间房子,心里撇嘴,比外面自家的宅子差远了,可惜了新居,刚住了一晚。。。。。。。

    “阿弟怎么称呼?”

    “俺叫元朗,李郡尊是俺姨丈。。。。。”少年挺胸斜眼,改变策略了,开始叙起了家谱。

    知道老头可能来头不小,不然也不会见人就骂,一点顾忌也没有,不过李破确实小吃了一惊,你个养马的,竟然还是李靖亲戚?从马身上论的吗?

    看着李破的样子,少年的头扬的更高了,那意思好像在说,想当俺哥哥,你也配?

    不过没等他得意多大一会儿,老头不知什么时候,好像突然冒出来一样,站在了不远处,怒吼一声,“没出息的东西,自己没本事,拿家主吓唬人,你个小畜生,把脸都丢到人家脚下了,看俺今天不打死你个废物东西。”

    元朗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绿,调头就跑,显然知道,这次算是真的将阿爷惹恼了。

    一老一小,追着赶着跑远。

    李春终于忍不住,笑弯了腰。

    李破也是笑容不止,习惯性的揉了揉李春的脑袋,“走,进屋,看来咱们暂时回不去了。。。。。。”

    马无夜草不肥,这里就四个人,估计有的是活等着呢,李破已经能够想象的到,在这倔老头的监督下,没黑没白的苦日子了。

    到了晚间,鼻青脸肿的元朗,一瘸一拐的送来了晚饭。

    特气愤的告诉李破,以后每天后厨送来茶饭,要李破去打交道了,还有,让李破最好离他远点,刚来,就害他挨了许多棍棒,肯定是他的克星转世云云。

    有这小子逗乐,李破和李春两个吃了一顿特欢乐的晚餐。

    当然,对于李破来说,郡府的餐食着实不怎样,粟米饭配腌菜,加上一碗汤,一盆炖骨头。

    听着挺丰盛,但粟米没煮好,半生不熟的,腌菜闻着也有一股臭烘烘的味道,汤凉了不说,还不舍得放盐,太淡了。

    炖骨头上竟然还带着血丝,即便吃惯了羊肉,却也能闻出一股浓重的膻味。

    李破很想跑去所谓的后厨问问,你给老李的表姐夫就吃这东西?是不是不想活了?

    不过李破很快就知道,那爷俩的牙口胃口一个好似一个,吃的特香。

    这一晚挺安静,那老头别看恶形恶状,像足了一个地主恶霸,但人嘛,应该还算不错,没有立马将李破当成老黄牛来用。

    第二天一大早,元朗无奈的再次出现在李破面前,说带着李破去转一圈,看那不情不愿的样子就知道,是受了阿爷的吩咐。

    李春这个小尾巴,让元朗很嫌弃,显然,这小子跟女孩打交道的次数是少之又少。

    转了一圈下来,李破大概也知道了这里的情形。

    马厩看着不小,但只养了八匹马在里面。

    都是上好的战马,这里的马匹,不供府中杂事所用,只有那些正经职司的人,才能从这里牵走马匹,跑的一般也都是晋阳之类的远程。

    实际上,这才是郡府正经的私厩,是属于郡尊李靖的个人财产。

    四个人,八匹马,想想活儿应该不多。

    但事实上,一天下来,四个人谁也闲不住。

    喂马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清理马厩的同时,还要仔细验看马粪,谁要是吃的不合适了,还要吃上几天小灶,一直到粪便正常为止。

    给马匹清洗身体,顺便检查战马的皮毛,皮肤,如果有了什么毛病,和人一样,得找大夫,当然,大多数时候,马匹大夫其实就是马夫了,也就是说,他们都得兼职兽医。

    而战马,和后来只以速度取胜的赛马可不一样,必须讲究一个膘肥体壮,但却绝对不能让它成了胖子,这很考验马夫的耐心和眼光。

    而且,战马不能一直养在厩中不动,每天都要遛马,这个时候,就是考验马夫的骑术以及对马性的了解的时候了。

    实际上在这里,马就是主人,人才是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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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辛苦

    这一天,李破和李春终于正式加入了光荣的马夫队伍。

    第一天干活,李破带着李春干的很卖力,毕竟是新人,手脚不勤快,你还真当自己是回事了?

    李破并不知道,户曹的小吏找了他一天,才去回禀陈从事,两兄弟跑没了踪影,不知去哪儿了。

    当然,这也难不住人家,命人去问了问罗三,就晓得那个家伙摇身一变,已经溜进了郡府,吃上官饭了。

    驾曹辖下,又在郡府私厩,即便是个普普通通的马夫,没有什么正式的品级,但却是马邑城中,小吏中的一员了。

    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儿,给马邑太爷这样的土皇帝照看马匹的人,也属于马邑小吏中比较高级的存在了。

    从事大人有点惋惜,他到马邑时间不长,正缺信得过的人。

    李破这样以流民身份入城,又机灵大胆,来历也禁得住查验的家伙,正是亲信的首选,没错,身在户曹的他,很方便就能查阅马邑各部军籍。

    李承顺的大名赫然在列,只是在塞外驻守军寨,而因为云中守捉府早已名存实亡,各寨守卒多有亡逸,再要细查下去,怕就得派人出长城或者去到扶风了。

    为了一个小小的李破,显然不值得他花那样的功夫和人力。

    实际上,查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他也不会认为,突厥人会派一个这样的少年,来刺探马邑军情。

    还是那句话,在马邑郡和突厥人有关联的人,太多太多,就算突厥人派个刺客过来,也不会是李破这样的,那和开玩笑没什么区别。

    挺合适的一个心腹,按照他常年受到的教导,收服这样的人,也不算困难。

    恩威并施而已。

    可惜,那小子运气太差,竟然自己跑进郡府养马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年轻的从事想了想,随即便将之抛诸脑后,凭他的身份,可用的人很多,不需在一个小人物身上再费什么精神。

    像尉迟,精明强干,又有军职在身,才是值得他下功夫的首选。

    李破并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不错的机会,当然,就算知道了,也会撇撇嘴,当是自己的幸运。

    因为第一次给那王八蛋做事,就挨了一顿鞭子,有了这种很不愉快的经历,李破便没什么兴趣往那个根本不在乎他死活的家伙身边凑了。

    不过,他现在也挺怀疑,当马夫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因为头一天干活,终于被老头逮住了机会,将他一顿臭骂。

    但也不算冤枉。

    要知道,懂养马和会养马是两回事,这是理论和实践的差距。

    牧养和厩养同样如此,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养马方式。

    换句话说,别看李破装的很牛,其实本事没那么大,上了手,行家一看,揪住他小辫子不用太简单。

    在老头的怒吼声中,李破一边心里嘀咕着,这是典型的更年期综合症,还是最严重的那种,狂躁型,一边手脚则越发麻利。

    吃人家的饭,归人家管,李破很明白这里面的道理。

    就像之前挨了一顿鞭子,虽不情愿,但也没记恨这个,记恨那个。

    说他心胸大吧,也不至于,但也绝对和心胸狭窄沾不上边儿,总的来说,他是一个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位置的人。

    既不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

    一天下来,李破被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耳朵也嗡嗡直响,李春也垂头丧气的跟在他身后,两人灰头土脸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里。

    显然,这样的日子不如他们在人市上过的逍遥自在。

    只一天,就能让李破这样的人感觉,进郡府做事也许是个错误的决定,可见老头的威力着实非同小可。

    吃过了晚饭,也不能闲着。

    为明天备料,然后最后一次巡查厩房,一圈下来,月亮也升起了老高。

    再次回到房间,让李春自己睡下,李破和衣而卧。

    因为还有两次夜料要喂。

    别抱怨,这一切的流程,都是大隋饲养战马的精髓所在,前人的无数积累,都蕴含在里面了。

    只一天,就让李破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养马之人,要学的还多着呢。

    草原上的环境,以及粗放式的牧养方式,和大隋这种精致的饲养方式比较,低劣之处,显而易见。

    当初,在草原上,三叔就常常叨咕,突厥人养不出真正的战马。

    李破还觉着有些言过其实。

    今天经过了实地操作,见识了几种在草原上也许根本见不到的马料,一遍流程下来,和以往所学印证一下,也就明白了。

    草原人,根本别想像这样来养马,他们根本养不起。

    之所以草原人以战马而称雄,那不是因为他们豢养战马有多厉害,而是因为马匹的来源更充足,他们的战马,也大多数不是养出来的,而是部落仇杀中打出来的。

    这才真叫实践出真知,不进大隋的马厩,李破也许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脑海中的那些养马知识,有哪些不足之处,又有什么独到的地方。

    两次夜料,一次在子时,一次在三更左右。

    子时的这一次,是元朗的任务,李破轮到三更的那次。

    到了这个时候,养马之人的辛苦,也就显而易见了。

    这显然是一个需要专业技能,劳动强度也很高,社会地位却很不相称的职业。

    让李破颇为欣慰的是,虽然没有闹钟,但郡府里有巡夜的更人,如此起来几天,对于他来说,生物钟也就设的差不多了。

    三更一到,李破立马就醒了,麻利的穿好了衣服,推门出来,月光朦胧,春寒料峭,不由自主的伸展了一下身体,脑子和身体,都迅速的清醒了过来。

    不远处,房门一声轻响,老头的身影出现在月光之下,往李破这边巴望了一下,嘴角一抿,看上有点不太满意,好像在说,你怎么能不等老子去敲门撵人,就自己起来了呢?

    李破瞅了那边一眼,心想,娘的,周扒皮瞅见你也得甘拜下风。

    瞅着李破的身影隐没在一排排的马厩之间,老头一言不发的调头回屋了。

第50章本事

    忙忙碌碌间,日子过的分外的快。

    十几天,一晃就没了,时间也进入了大业七年二月。

    天气依旧很冷,还飘了场雪花。

    李破的生活,却突然清闲了下来,因为厩里就剩下两匹马了。

    李功曹的人受了打骂,很快就让人将马牵走了,隐隐表示了些不满,却也技止于此,应该是很清楚老头的不好惹。

    而李破也从元朗嘴里,知道所谓的李功曹,是人家李靖的侄儿,李靖长兄李端的幼子。

    李端早年袭永康公,因附史万岁而恶于尚书左朴射杨素,史万岁为文帝杨坚所杀后,很快,李端便因战事不利故,而削职为民,甚至于连累了三弟李靖。

    自此,少年成名,春风得意,名望渐起的李靖,遭遇到第一次沉重的打击,对他来说,几乎之后二十年的碌碌无为,皆都兆因于此。

    之后他也再未得踏入长安一步,多年过去,才勉强升任郡丞之职。

    李破自然不会知道其中的恩怨牵连,但从元朗谈起李功曹父子的语气中,还是能察觉的出来,恐怕李靖两兄弟关系并不是那么融洽。

    当然,这些事跟李破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很快就被他扔去了九霄云外。

    他只是从这些叙说中,很清楚的体会到,大隋裙带关系的强大,换个更正式的说法就是,荐举制度对大隋根深蒂固的影响。

    可不是嘛,城门口的税官,是人家李靖的妻侄,诸曹之首的功曹,是李靖的侄儿,连个马夫头儿,都是人家李靖的表姐夫。

    这还只是他碰到的,没碰到的不定有多少呢。

    而这也只不过是管中窥豹罢了,如果他一直是现在这样卑微的身份,也许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大隋真正的门阀世族的底蕴到底是如何的深厚。

    可以说大业七年的春天,李破过的很悠闲。

    远离了饥饿和寒冷,每天都吃的很饱。】

    而且,跟元朗也混的熟了,只是老头还那么难伺候,动不动就要吼上几句,好像不如此,嗓子就不舒服,念头就不通达一样。

    马厩里的马也陆续被人骑走了,不是去了雁门,就是去了晋阳,这显然有点不同寻常,但对于专职马夫李破来说,他能敏锐的感觉到,战争脚步的临近,但好像跟他也没多大的关系。

    高丽(应该是高句丽,和后来的高丽王朝没什么关系,但为了大家都熟悉,所以就这么称呼了)这个名词,渐渐的开始挂在了人们的嘴边上。

    李破也没兴趣多听,更没兴趣去为大隋打生打死,顺便给自己建功立业什么的,因为打仗这种事,李破太熟悉了,死的都是炮灰,就像他这种,去了绝对是炮灰中的火山灰,到了两军阵前,死上几遍都不稀奇。

    因为马厩里的战马少了,马夫的工作差不多也陷于停滞。

    经过开始的繁忙,李破反而在马夫的位置上干的很带劲儿了。

    一边教着李春养马,一边还能在老头那里学到不少东西。

    老头的绝活儿其实就在调制配料上面,能让马吃的香,又不坏了肠胃,瘦不下来,也不长什么肥膘,这就是老头的本事。

    听上去挺简单,真要做起来,却没几个人能做得到,而调制配料,也确实是马夫们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让李破颇为不爽的是,老头儿不但脾气不好,也有着这个时代的人特有的陋习,将本事藏的严实,当做了家中秘传,一点没有开放交流的度量,防别人和防贼一样。

    但所谓家贼难防啊,和元朗混熟了,时不时打问几句,再研究一下成料的配比和种类,一多月下来,李破自己也就能配出上好的精料了,至于粗料,那还用费心吗?

    什么秘传,在李破看来,那就是狗屁,这年头,很多事都是熟能生巧所致,大多也架不住使劲琢磨。

    所以,对于老头那点私心,李破很是不屑。

    尤其是,李破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在驯养战马方面,他的本事在驯上。

    只几天,他就能轻松的获得这些战马的信任,再过上几天,每匹马见了他,就都很亲热了。

    甚至于,郡太爷那两匹坐骑,不管放多远,只要他一声呼哨,两匹颇为神骏的战马就颠颠的跑回来了。

    这样的本事不说绝技吧,也差不多了,因为想让战马养成这种习惯,可不太容易,往往需要常年累月的相处,才能得到战马的回应。

    当然,李破是有天赋加成的人,做到这一点真的不算太难。

    在草原上,他都玩的腻了。。。。。。。

    不过还是让李春双眼冒出了小星星,元朗羡慕的眼睛发蓝,即便是老头第一次见到,也愣神了许久。

    李破和老头自然不一样,本事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没必要那么看重,只有让别人学会了,却怎么也达不到你那种高度,那才叫真本事。

    你藏着掖着的,反而落了下乘。

    所以,对李春和元朗,他是一视同仁,从马的习性开始,再到各种小窍门,讲的条理分明,清清楚楚。

    讲清楚了,其实也就没什么神奇可言了。

    之所以能创造出神奇的效果,只在于他对马的听觉,视觉,味觉,以及触摸什么地方,马会舒服等等上面,太过了解而已。

    就像一个人,你掌握了他爱吃什么,爱听什么,爱看什么,爱玩什么,那么你想得到他的好感,真的是轻而易举。

    效果挺好,李春和元朗两个玩的不亦乐乎,差点将郡太爷两匹好马给弄的精神错乱了,才在老头的咆哮声中罢手。

    李破的待遇也立马有了提升,老头看他的眼神依旧很凶,但再未骂过他一句,就更别说动手动脚了。

    元朗终于心甘情愿的叫起了哥哥,于是,李破光荣的成为了马厩里的第二马夫,位在一人之下,两人之上了。

    而李破的本事可不止这一点,不用多少日子,他就争取到了和元老头平起平坐的待遇,顺便给自己弄了个小官儿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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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马术

    这天李破带着李春,元朗遛马。

    马厩后面就有专门的遛马场地,很是不小。

    遛马也是有讲究的,为了追求最好的效果,先是让马自己散散步子,但不能让它停下来,一般来说,弄跟长长的绳子,让它一圈圈的慢跑就行。

    等热了身,骑上去,再跑上几圈,快慢都由马夫掌握,训好了的战马,还要有跨越障碍等项目。

    可以说,要想得到一匹合格的战马,需要做的真的是太多太多。

    李靖的坐骑自然不用费那么多的功夫了,都可谓是久经操练。

    别看两匹马都很温驯,跑起来不紧不慢的,分外的平稳,但两匹马无疑是战马中的佼佼者,遇到虎豹豺狼,都敢斗上一斗的大家伙。

    这样的战马,和猛兽的区别其实只在于不吃肉而已。

    李破几个人的任务就是让它们把筋骨活动开,熟悉奔跑的节奏。

    这就好像后来的运动员一样,每天都要训练,一天不练,就生疏一天。

    马蹄声渐渐急促了起来,并传来李春和元朗两个的大呼小叫声。

    显然,这是两个家伙一天中最为快乐的时节,能骑上骏马,飞奔来去,自然畅快无比。。。。。。。

    李破抱着李春,策马疾驰,手里拿着个粗糙的棍子,跟跑在旁边的元朗不停相互击打,发出金铁之声,口中更是呼啸连连。

    这不是为了好玩儿,上好的战马,最独特之处就在于此,必须让他熟悉这些噪音,并在疾驰中保持镇定,也就是说,这只是它们的日常功课。

    只不过李春和元朗将之当做了不错的游戏罢了。

    不知是第几次跨上这匹神骏的河西健马的马背了,但李破还是觉得,骑着分外的舒服。

    坐在前面的李春,也不停的像他们一样,发出或短或长的呼啸声,也许过不了多久,她也就能自己驾驭战马了。

    孩子的学习能力总是很快,尤其是榜样的作用也很重要。

    跟在李破身边,她干起活来很卖力,现在已经能独立清理一间厩房,和战马平安相处,喂马,给战马洗刷身体,有板有眼的,有点马夫的模样了。

    只是年龄太小,还干不了什么重活儿。

    感觉到坐下战马微微潮热,行有余力,却呼吸渐重,李破和元朗不约而同的放慢了马速,他们都清楚,遛马遛到这种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眼角黄影一闪,让李破一勒马缰。

    一条黄狗出现在不远处,发出呼噜噜的警告声,看着挺凶。

    “李院公家的黄狗,怎么跑这儿来了?”

    狗不认识元朗,元朗却见过这狗。

    李破看见黄狗,眼睛顿时一亮,顺手一拎李春的脖领子,一用力,就将她拎了起来,放在马下。

    随即一夹马腹,顺手抽出了腰间长刀。

    如今他身上带的腰刀,已经不是进人市行凶的那把短刀了,而是隋军制式兵刃,环首刀。

    这刀差不多和剑一样平直,但单面开锋,厚脊,窄身,因柄带铁环而得名。

    这种长刀,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也正是它,全面的取代了剑在军队中的地位,刀轻而劲急,刃强而锋锐,利于劈斩而不妨直刺,这些就是它最大的优点。

    这把刀是驾曹派人送过来的,因为作为郡府私厩的马夫,李破已经算是身在军籍,而且,属于郡尊李靖亲军部从之列。

    这么说吧,一旦有了战事,李破差不多就是给李靖牵马的角色。

    这把刀算不得什么好刀,但却被李春磨的异常锋利,擦的也是雪亮,看上去卖相着实不错。

    没等元朗两个回过神来,李破已经纵马向前。

    那条黄狗看上去很得主人喜爱,皮光肉滑,比城门口那条整整大了一圈,很有点威猛的架势。

    不怕人,也不叫唤,只能说明这只狗真的很凶。

    李破几乎是滴着口水纵马冲了过去,黄狗显然意识到了危险,挺聪明,调头就跑。

    李破熟练的轻轻扯着马缰,控制着战马冲刺的方向,身子倾斜挂在马的一侧,举刀,刀光一闪,黄狗哀鸣翻滚于地,收刀腰腹用力,重新在马背上坐直,收缰,调转马头。

    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掩饰的显示出了高超的马战技巧。

    元朗看的是目眩神迷,和旁边拍手叫好,又蹦又跳的李春不一样,他非常明白,方才那几个看似简单却精准非常的动作,在疾奔的马上做出来,有着怎样的难度。

    他知道李破的马术很不错,但没想到,会到这样的程度,他几乎从小就与战马为伍,但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能很好的拖蹬疾斩,因为那样的动作,稍一不慎,就会将战马带偏或带倒。

    那需要战马的配合,以及非常精确的力道。

    愣神儿了半天,直到李破跳下战马,乐呵呵的将已经被他切断脖颈,咽了气的黄狗拎起来,他才憋出一句话,“那是李院公家的黄狗。”

    李破斜了斜眼睛,这小子肯定不知道炖狗肉的诸多妙处。

    随即便收拢笑容,大义凛然道:“饲马重地,有犬只出现,一旦惊了马,咱们去找谁说理?”

    说罢,一招手,唤过李春,吩咐着,“赶紧,擦干血迹,若有人来问,就说从没见过什么李院公家的黄狗。”

    “哈哈,今晚咱们可有口福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将马赶开,嘟囔了两句,“你看它,闻见血腥味还来劲了,你个吃草的,走开走开,凑什么热闹嘛。”

    这一高兴,说话都开始不着调了起来。

    他牵着马径自回去了马厩,留下元朗和李春两个,贼头贼脑的将痕迹消除了个干净。

    到了晌午时,真还就有人寻了过来,不过老头名声在外,却没人敢来马厩打问。

    这天下午,李破支使着元朗和李春去干活,自己则躲在屋内,扒皮拆骨,忙了半个多时辰,才将锅支起来。

    过不多时,老头气咻咻的找了过来,不过再就没离屋儿,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一老三小就都聚拢在了屋里,闻着渐渐浓郁的香味,咽起了口水。

第52章狗肉

    (好吧,高句丽就高句丽,听着有点别扭,古代汉人喜欢用两个字来命名王朝,比如说,大秦,大汉,南晋北晋,北魏,东魏,西魏,北汉,北周,匈奴,柔然,突厥等等,都是如此,如果变成一个字或者三个字的话,会很别扭,影响大家的阅读体验。

    这不是阿草瞎说的,喜欢读历史的,一般都会有这种感觉,比如写到攻伐辽东的时候,一口一个高句丽王,那和听到高丽王的感觉会分外不同。

    阿草考虑的也主要是这个,翻了翻资料,看了看度娘,有资料上说,在隋唐时高句丽的称谓已经逐渐变为高丽,度娘上也是隋炀帝三征高丽的说法居多,阿草也就没较这个真。

    但既然有人很计较这个,阿草会在之后改为高句丽,但请勿给阿草上纲上线,阿草特烦这个,见了会立即删帖,请见谅。)

    “您看,咱们这儿是不是该弄个伙房了?”

    “男子汉大丈夫,操弄厨事,也不嫌丢人?”

    “话不能这么说,能自己吃上饭的才叫好汉,您看咱们三个,俺和三郎都十五。。。。。。小春才十二,都还是长身子的时候,现在吃的好了,将来就有受用不尽的好处,咱们养马,也不能把自己丢下,您说是不是?”

    “弄个伙房,俺来掌厨,您放心,一年下来,肯定让三郎的个子比您还高。”

    “厨房的伙食怎么的?养不了人?”

    “他们那不是在养人,是在养牲口,也就您吃的香。”

    老头眼睛一瞪,好像毛都炸了起来,“小崽子,干活不成,就知道吃,把人家李大郎的狗都给炖了,你怎么不说把马腿也给卸下几条来?”

    李破一耷拉脑袋,得,跟这老头没法说人话。

    那边两个小的可不管他们说什么,坐在炉火旁边就不动地方了。

    元朗小声嘀咕,“你说,能好吃的了吗,味道到是挺香的。”说着说着,就又要伸手去掀盖子。

    和前几次一样,啪的一声,被李春打开。

    “不要吃你别吃啊。。。。。。叫你别动,急什么?大哥说了,炖肉都得焖着,这样省火不说,还能入味儿,没到火候的时候,你一掀盖子,味道先就跑了三分,吃起来就不那么香了,知道不知道?”

    “李大本事还真不少,瞅这手艺,俺以后可是有口福了,嘎嘎。”

    “那是,我大哥会的东西可多了,你才知道?大哥最得意的就是下厨的本事,他说会做饭做菜不算什么,做出来的东西吃着香,又合多数人的口味,那才算真本事。”

    “干嘛呢你,又往里面加柴。”

    “俺不是想烧的旺些吗,也能快点。。。。。”

    “一边去,尽添乱,先要大火,将肉炖烂,这叫武炖,然后要小火,熬汤,这叫文煮,要让汤料都渗到肉里面去,要是一直大火炖下去,那就成肉糜了。。。。。”

    和李破呆了一个冬天,李春别的本事到也稀松,但煮饭的事说来却是头头是道,有点登堂入室的样子了。

    元朗不服气,“狗肉俺也吃过,哪那么费事,莫要欺俺。”

    李春哼了一声,蔑视道:“狗肉土腥,要用重料佐之,肉滑而嫩。。。。。。嗯。。。。。不能煮的太久太猛,跟你说你也不懂,粗汉。”

    元朗撇撇嘴,不愿跟个小丫头斗嘴,脑子里却又开始想象哪天能找个没人的地方,揍这丫头片子一顿的场景,和往常一样,立马心情大好。

    李破走了过来,将两个人赶开,抽动着鼻子闻了闻味道,又掀开盖子用汤勺搅了搅,凑到嘴边尝了尝味道,火候差不多了。

    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炖狗肉摆了上桌,粟米饭,腌菜,至于今天的烧羊肉,却没人愿意去动了。

    然后,李破三个人眼巴巴的看着老头慢条斯理的从盆里夹了一筷子,扔进了嘴里,连骨带肉,嚼了嚼一下吞入肚中。

    虽然被烫的呲牙咧嘴,但眉毛舒展,眼角微弯,这就是老头的笑容了,不过人家长的确实好,不管是骂人还是发怒,或者是这种很难称之为笑容的笑容,看上去都应该很搏妇人的眼球。

    不过三个小的可不管这些,见老头又伸出了筷子,齐齐开动。

    老头又吞了一块狗肉,嘴上不说,心里却已经在咒骂,那群后厨的废物,连个马夫都不如,做出来的东西和这一比,真叫个天上地下,吃的老子连长安的饭菜是个什么滋味,都忘的差不多了。

    筷子不停,左手却一拍桌子,吓了其他人一跳。

    “小畜生,就知道吃,还不快去将老子那坛老酒拿来?”

    元朗委屈的跑了,这孩子比较倒霉,生下来就摊上这么一位阿爷,十几年也不知过的是怎么一种水深火热的日子。

    听元朗说,他还有两个哥哥,都在长安住着,估计是被虐待的不轻,所以才离老头远远的吧?

    老头胃口确实是好,吃的又快又猛,和他的年岁很不相称。

    李破和李春自然不落人后,比起老头来,两个人的吃相也没多好。

    老头吃了几块狗肉,谁也没看,自顾自的嘟囔了一句,“嗯,弄个伙房,也不算什么大事儿,明日里俺去跟人说说。。。。。。”

    李破憋着笑,连连点头,嘴里一边吃着一边道着,“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这可是好东西,您多吃点,春天里吃这个,也最是适宜不过,对了,郡府里应该养了不少狗吧?”

    一句话,差点让老头呛着。

    习惯性的瞪起眼珠子,斥道:“李大郎的狗咱们吃了也就吃了,谁让他没看住,跑到马厩来了呢,你这是还想去偷人家的狗不成?”

    “没有没有,能入口的那么多,俺照狗使什么劲啊,您看,您也算是府中的。。。。。。老人了,弄些食材来应该是举手之劳嘛,要不然咱这伙房建于不建,也就没多大分别了。”

    老头哼哼了两声,不说话,算是默许了。

第53章顺心

    炖的香喷喷,吃着也是味道十足的狗肉,彻底征服了老头的胃口。

    等元朗拿来了酒,老头自顾自让元朗倒了一碗,酒香浓郁,他喝的酒自然就非外间浊酒可比了,只闻味道就知道,是正经的粮酿,要比别的酒烈上一些,也陈了不少时候了。

    其实,这年头的好酒,当以果酿为首,时人也更愿意喝甜香的果酿。

    不过粮酿也不少见,这是赳赳武夫们的最爱,因为酒性越烈,越能催人肝胆,习武之人,喜欢的就是一个烈性。

    所以说,粮酿在关西权贵中间,很受欢迎,但要是往河洛,江淮,江南等地走的话,上好的果酿才是身份的象征。

    要不怎么说呢,当世许多存身数百年的大阀名门,都在暗自鄙薄于关西诸阀的粗鄙,从酒这个细节上,其实就看得出关西诸阀的特色。

    老头饮了一口,哈出一口酒气,又紧着吃了几块狗肉,舒服的好像毛孔都张了开来,再次证明,这年头大部分人,都对肉食没有多少抵抗力,青菜豆腐做的再好,恐怕也入不了他们的法眼。

    老头又端起碗了喝了一口,然后眨巴眨巴眼睛,看三个小的一边吃着,一边看着他,于是不满的哼哼两声。

    恋恋不舍的瞅了瞅酒坛子,才嘟囔了一声,“真他娘的是吃人嘴短,都倒上一碗尝尝吧。。。。。。”

    元朗咧着嘴,一下跳了起来,显然等这句话等半天了。

    先给李破斟了一碗,然后就是自己,最后才是李春。

    轮到李春的时候,不用老头开口,这小子就撇着嘴道:“小丫头,喝点就成了。”

    只给李春倒了小半碗,李春颇为不满,但对老头儿颇为惧怕,见老头罕见的满意的瞅着自家儿子,不住点头,李春也只能忍了。

    李破尝了尝,没什么滋味,有点微甜,就算烈也烈不到哪儿去。

    不过有酒有肉,吃的四个人都是酣畅淋漓,一大盆狗肉,消灭了个干净,四个人都吃的肚子溜圆,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元朗还在埋怨,“狗看着挺大,怎么就这么点肉呢?”

    老头酒量明显不行,喝了两碗,就已微醺,这顿饭吃的够好,老头心情颇为舒畅,决定明日一大早,就去后厨告诉那些糊弄人的家伙,将锅碗瓢盆都给这边准备好了。

    嗯,还能去找内宅的婆娘,带人过来垒个好灶。

    而且,这狗肉吃着实在是香,娘的,郡府里的狗确实太多了些啊。。。。。。。

    心里琢磨着,溜达溜达的带着儿子回屋安歇去了。

    李破和李春两个,收拾完东西,都往床上一歪,挺着隆起的肚子,觉得人生至此,颇为圆满。

    一夜无话,第二天,马厩这里一下变得热闹了起来。

    后厨的人弄来许多炊具,内宅也来了人,老头影响力果然不低。

    和大隋的很多事一样,追求的就是一个速度,一天下来,一个伙房就弄的像模像样了,内宅里粗手大脚的仆妇,走的时候,都要上来揉揉李破的脑袋,拍拍他的肩膀,才嘻嘻哈哈的跑了,谁让他和这些妇人说的话最多,聊的也最欢呢。

    李破惭愧的低下头,做出深刻的自我检讨,怎么就忘了,无论什么时候,女人都一样啊。

    当晚,四个人吃着后厨送来的饭食,都有点难以下咽,连老头那么强悍的胃口,也少啃了好几根骨头,第二天就去新建的伙房那里转了好几圈,显然是嫌弃伙房灶上的湿泥干的慢了。。。。。。

    李破领着元朗,李春照常侍弄战马,但三个人都有点没精打采的。

    李破自己也没想到,一顿狗肉,就起到这种效果,也只能说,人呢,不怕折腾,就怕过的好啊。

    两天,等的四个老小都有点烦躁。

    两天之后,马厩的伙房终于开了火。

    李破掌勺,元朗,李春帮厨,老头也不时来转转。。。。。。。

    这一晚,一大锅的炖牛肉,配着汤汁浇成的粟米饭,吃的四个人差点都走不动了。

    李破也吃的回味无穷,毕竟,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头一次吃上自己做的炖牛肉,而且佐料不缺,可着劲的用,做出来的吃食,味道上自然和以前大不相同。

    老头难得也赞了两句,说李破做的炖牛肉,不比长安里那些大阀家中的厨子差。

    当然,他还是对李破的不务正业表达了鄙视,纯属是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碗来骂娘的一类。

    李破不跟他计较,第二天早起,又就着牛肉汤汁,做了一顿热气腾腾的面条,当然,这年头面条被北人称之为冷淘,或者还有其他称呼,但最像的就是冷淘这种面食了。

    但显然和李破做的也不一样,就着腌菜,再浇上些醋汁,再次吃的几个人满头大汗,酣畅淋漓。

    也彻底完成了对老头父子两个的胃口的调整。

    自此,李破从马夫完成了马夫兼厨事的转变。。。。。。。

    到了二月末尾,马邑这里的天气开始渐渐转暖,眼瞅着一场春雨将至。

    这一天,有人来到马厩,牵走了最后两匹战马,因为马邑郡丞李靖,要亲自巡视马邑仓房粮储了。

    同时,这也象征着,大隋的战争机器,开始缓慢的转动了起来。

    空荡荡的马厩,让四个马夫都彻底闲了下来。

    李破跟老头商量了一下,想给李春也弄上一个正正经经的身份。

    这事对于李破来说,根本无从着手,但对于老头,却只能说是举手之劳了,即便是女孩儿,也是张张嘴的事儿。

    老头儿挺痛快,出了一趟内府,小半天的功夫,就拿着一把腰刀和一块铜牌就回来了,都扔给了李春,事情办妥了。

    不过老头嘴还是没闲着,说什么女人要什么身份?将来嫁个好夫家,什么就都有了云云。

    鉴于老头的良好表现,李破晚上直接包了一顿羊肉馅饺子作为报答,吃的老头心满意足。

    甚至开始琢磨着,是不是哪天把妹夫也叫来,尝尝李破的手艺。

    李破这里的日子过的是越来越顺心,而三月初的一天,他却是再次见到了一位熟人,让他很是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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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锻炼

    其实,吃饱喝足晒太阳的日子结束的很快。

    因为没过几天,四个人几乎不约而同的发现,竟然长胖了。

    老头直接就恼了,将睡懒觉的三个小的都撵了起来,让他们晒了一天的草场,一直到李破和元朗累的差点吐血才算作罢。

    这天,虽然依旧是李破当厨,但在老头严令之下,几个人三顿饭都只吃了个半饱,让李破都感觉痛苦不已。

    但对于自己体重增长,李破也有点悚然,暗自警惕,这可不成,这要是太平时节,只要有本事,吃饱睡死都不用管。

    但这可是大隋朝的马邑啊,你胖的走不动路,说不定哪天就得被人当猪给宰了,那得有多冤?

    于是,第二天,也不用老头督促,直接大清早起来,拉着李春和元朗两个,开始绕着马厩后面的马场开始了晨跑。

    开始时,元朗还颇不乐意,觉着李破对自家阿爷讨好太过,连累自己受苦。

    但跑着跑着竟然发现,不管自己怎么努力,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头,脚步也只能是越来越重,前面两个人也是越跑越远。

    他哪里知道,这两位好日子其实没过几天,穿山越岭,挨饿受冻的吃了不少苦,却是将体魄打熬的越发坚韧了。

    他这里就算是每天干活,练武,跟这两位也好像是家养的和野生的之间的区别一般。

    于是,虽然认为这种不管不顾的疯跑有点呆傻,但连个小女孩儿都跑不过,让元朗分外的接受不了。

    所以,这一天早晨,热血少年累的像狗一样,却还是挫伤了他那幼小的自尊心,发誓之后一定要练的比兔子还要跑得快。

    李破跑的满头大汗,有点酸痛麻木的身体却好像在告诉他,每一个细胞都在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种畅快的感觉,实在难以用笔墨来形容。

    同时李破也知道,自己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如果继续打磨下去,会比在草原上的时候还要强壮,毕竟,这是个年轻的过分的身体,还有很大的成长潜力。

    又拉着疲惫若死的元朗和李春慢慢跑了两圈,才算停了下来。

    之后也没闲着,指挥着两个人,将一垛垛的干草搬进一间空闲已久的马厩,将老旧的围栏拆下来,弄出好大一个空场。

    然后铺上厚厚的一层干草,权当垫子了。

    到了此时,三个人已经饿的前心贴了后背,估计减肥效果会非常不错。

    吃过了简单的早饭,在老头嫌弃早饭太过糊弄,有点幽怨不忿的目光下,李破带着李春,元朗去到整理出来的马厩里。

    空荡荡的马厩中,只有李破的声音在回荡。

    “今天咱们就说说徒手肉搏。。。。。。”

    李春很兴奋,因为她觉着,这还是大哥头一次正式的开堂授徒,自然要竖起耳朵,听清大哥说的每一个字,并牢牢记在心里,这可是将来李家家传的本事,唯一有点美中不足的是,旁边有个臭小子在偷师。

    元朗也很兴奋,只是和李春不一样,他自小便有人教导,一听徒手肉搏,小眉头一扬,心想,不就是军中角力之术吗?

    于是,便颇有不服,很觉得,李破这么煞有介事的,有点不自量力,不定打起架来,还真不如他元朗。

    不过,见证过李破许多神奇之处,连哥哥都叫的心甘情愿了,敬畏之心渐生之下,却是不敢轻易打断李破的话头。

    只是跃跃欲试的准备在之后演练中,给李破个惊喜。

    李破感觉也很不错,当哥哥当习惯了,凡事也就都有了当仁不让的意思,要是初来乍到,他还可能先让元朗演练一下,看看深浅,但现在嘛,却是理所当然的当起了老师。

    “练兵刃之前,都要先打熬身体,强健体魄,使用各种兵刃的时候,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所以武人都要先练拳脚,再学其他。”

    说到这里,终于进入了正题,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掌,“那咱们就先说说拳脚,有人说过,一拳不如一掌,一掌不如一指,知道什么意思吗?”

    “这是说,在威力上,拳头是不如手掌的,手掌则不如手指,听着好像有点不对,但这说的却是拳脚的精髓所在。”

    “咱们呢,练一辈子,恐怕也不可能到那种,用一根指头就戳死人的地步了,所以也就不提什么指头不指头的。”

    “咱们先说拳头,我告诉你,有些人拳头打人很重,重到和铁锤打人一样,但就是这样的拳头,也很少能将人一击致命,因为拳头再重,取的也是震荡之力,力道分散于拳面,所以很难在生死相搏的一瞬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说,在两人攸关生死的赤手对决当中,只知道用拳头去锤人。。。。。。对我来说,我会非常喜欢遇到这样的对手。”

    不知不觉间,元朗支起了耳朵,越听越是认真,因为那一口一个生死相搏,一口一个生死攸关。

    能轻描淡写的用出这样的词句的人,只能意味着,他很可能经历过这样的场面。

    隋人武风极盛,非是笑谈,所以诞生出来的技击之术,也是花样繁多,有的并不一定就比后来差了什么,甚至凶戾之处,犹有过之。

    但是,就算是门阀子弟,能够亲耳听到旁人叙说在生死之间领悟出来的技巧的机会,也并不是太多。

    因为那样的技巧,必然是杀人之技,传承之间不会太过随便。

    所以,大隋流传最广的,其实还是军中实战之术,实用,却失之于粗糙,练上十年八年也不如到战阵上走一圈,而那与真正的两人对搏也有着很大的差别。

    而李破的说法,很是新鲜,听着有点没头没尾,却让人感觉很有道理。

    所以,只听了开头,元朗小觑之心便消去了不少,听的认真了起来。

    李破还在继续,“所以,后人鉴于不足,终于发觉,手掌其实比拳头要致命的多,因为掌缘如刀,用对了力道,一掌切下去,足以让人骨断筋折,甚至击打在柔弱之处,可以做到一击致命。”

第55章三娘

    李破在来回走动着,面容渐渐变得也严肃了起来,教授杀人的本事,也本就是件极为严肃的事情。

    之所以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一来是闲的太过无聊,需要找些事情来做,顺便让身体强健起来。

    二来呢,既然将李春带入了郡府,这种防身之术,一定是要教给她的,现在衣食不缺,正是时候。

    至于元朗,纯粹是附带而已。

    “听说就有人将手掌练的和刀子差不多,劈斩在人身上,如中刀斧,其威力实非拳头所能及。”

    “但话说回来了,手掌练到那种程度,你想想,那还能叫手吗?也只能当匕首来用了,其他活计,稍微细致一些,他也就做不得了,尤其致命的是,握起刀来,也笨拙的多。”

    “你说,咱们既然有了钢刀,何必费时费力,将手弄成那副鬼样子呢?所以,只能说是得不偿失。”

    “而聪明之人,自也不会干那种傻事。。。。。。。”

    “嗯,后来呢,出了位大宗师。。。。。。记得,这是个女人,应该是在秦时吧,始皇帝禁天下之兵,偏又酷虐非常,天下苦之。”

    “这位大宗师,自小天资聪颖,但时运不济,少时颠沛流离,受尽苦楚,逃入山中,为奇人所救,那奇人怜其孤苦,又爱其聪慧,便将一生所学,都倾囊而授,此女艺成之后,行走天下,三尺青锋之下,竟是无人可挡,很是杀了一些恶人。”

    “但区区一人之力,阻不了天下大势,世道越来越乱,百姓流离,饿殍遍野,女子心灰意冷之下,回去山中隐居,再不愿问及世事了。”

    李破这故事编的是越来越起劲,几乎将正题都忘了,却听的两个小的,两眼放光,像听晚间故事一样,越听越是入神。

    三个人谁也没发觉,马厩的门口已经静静的站了两个人。

    李破还在继续编造。

    “但这女子悲天悯人,孤寂之下,又想及身世,自觉天下女子受苦远甚于男子,老天太过不公,于是殚精竭虑,耗尽心血,在晚年终于创出一门武学,专为女子所设,拳脚上,几乎全是近身短打,招招料敌机先,式式致人死命。。。。。。。”

    “不过,功成之日,女子心肠作祟,觉得自己所创太过阴毒,所以,便将一些招式尽数抹去,才传于弟子三人,期待她们日后广收门徒,为天下女子争一个安宁。”

    “可惜,她虽有这气魄,却无那样的心肠,更无识人之明,三个弟子得授绝艺,却都陆续成了旁人豢养的刺客,一片苦心,至此,也就皆都付之东流了。。。。。。”

    “不过说起来,学武之人,能心怀天下的不多,只为救人的更少,何况还是个女子,又能自开一派之先河,所以,这一声大宗师,应是当之无愧。”

    说到这里,李破停住话头,看看两个已经被自己完全忽悠住了的孩子,心里不免得意,自己编故事的功力,还是不错的嘛。

    只是可惜,两个家伙都是木头脑袋,听了这么精彩的故事,竟然不知道叫好,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不过,没等他继续往下编造,叫好的人来了。

    “说的好,世间竟还有这样的奇女子?姓甚名谁?先秦人物?怎么就一点没听说过呢?嗯,定是弟子不肖,故意隐瞒了。。。。。。”

    还自带脑补功能。

    “你是她什么人?知道的这么清楚?难道你学了她的技艺?不是说给女子量身打造的吗?”

    呃。。。。。。

    一连串的问句,声音还不小,李破一惊之下,差点呛了气。

    李破愤怒的扭头看过去,一个人陪在老头身边,迈步走了过来,老头一边走,一边好像不认识一样打量着李破,又不时不满意的瞪上身边的人两眼,显然,老头听了故事,也觉着不错,怪旁人擅自打断呢。

    老头的脸,李破已经看腻了,但他身边那人,李破瞧了两眼,却越看越眼熟。

    这人不但年轻,而且还是个母的,裹着一身脏的已经不成样子的皮袍子,带着满身的疲倦和烟尘之色。

    但就算狼狈至此,也难以遮掩住她美丽的面容和那天生就好像高人一等的雍容气度,也许就算一个满身华服的人站在她的面前,也要自惭形秽,而那一双闪闪放光的眸子,和高挑的个头,更为她添了几分英武。

    但这些都不能干扰到李破,这样独特的女人,他想不记得都不成。

    当日,他在山野间跋涉,此女还曾带着些人,挺不讲理的抢了他一顿烤肉。。。。。只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晚穿着一如传说中突厥贵人的少女,竟然会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了马邑郡府。

    着实有点太过玄幻。

    少女显然没认出当日在山野间悍然拔刀杀人的野小子。

    来到李破身前,微一仰头,傲慢之处,一如当夜。

    不过还没等她开口,元朗已经嚷嚷道:“哎呀,三姐,你这是到哪去玩了,好长日子没见你了,嗯?怎么弄成了这个样子?”

    不用少女作答,老头已经熟练的一抬脚,将自家讨人厌的儿子踹到一边儿。

    然后指着李破道:“他是郡府新来的马倌,叫李破,这孩子还算机灵懂事,也还勤快,在阿伯这里做的不错。”

    “愣着干什么,还不见过三娘?”

    听了三娘这个词,李破身上有点麻,但还是想到,这应该就是李家三娘了,他听元朗说过,李靖上任,只带了这么一个女儿在身边,不过管老头叫阿伯,他娘的,这是怎么论的?

    再说了,你一个世家贵女,跑到林子里扮什么倩女幽魂啊?

    乱七八糟的想着,不过他最终剩下的便只有庆幸了,这位眼神不太好,认不出他来了,不然的话,可能这郡府也就呆不成了,瞧她当日那鬼样子,恐怕还有杀身之祸。

    李破一想到竟然有性命之忧,立马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顺势抱拳躬身,“小子见过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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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胡编

    “阿伯可很少夸人。。。。。。我来问你,刚才所说,到底是你吹嘘还是真有其事?”

    李破心道,他娘的怪咱多嘴,没事编什么故事?现在这情形,就算是假的,它也必须是真的啊。

    “当然是真的,俺还有话没有说完,您就到了。。。。。。。”

    “那你到是接着说啊。。。。。”

    少女有着关西人特有的直接和大气,吐字清晰,还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味道,一看也能知道,这位肯定不喜针针线线,爱好的是舞刀弄棒。

    李破眨巴着眼睛,心说,你这会眼睛瞪的再大,还想像林子里一样吓唬老子,也是不成了。

    不过看了老头一眼,老头没什么表示,不由心中大骂,原以为是条护着地盘的狼,原来却是条看门狗。

    但故事还得继续编下去。

    “据说。。。。。。那女子名叫咏春,所创拳法,也就叫了咏春拳,至于传承。。。。。。到如今,招式多有散失,肯定已经面目全非了。”

    “但其中有一种发力之术,却完整的流传了下来,后人称其为咏春寸劲,这也是她所创拳术中最为刚猛的发力技巧,有人在近身相搏时,往往一拳击出,能将人打出十余步之外,中者非死即伤。。。。。。。”

    “嗯,俺刚才要说的就是这个,有了这样的发力之术,也就不用再把手掌练的和鸡爪一样了。”

    少女微微扬眉,有些不信。

    不过蠕动了下嘴唇,却再未追问,她也有着自己的骄傲,如果这人说的是假的,问也就不如不问,如果说的真有其事。。。。。。

    那么,必然是人家的家传本事,强求也没意思。

    长安城里,各家府中,都养有奇人异士,一些游侠儿也是身怀绝技,算不得稀奇。

    大家子弟,以弓马立功业的很多,却多数不屑去学这种匹夫一怒,血流五步的草莽技艺。。。。。

    只是,先秦啊。。。。。。这传承可是够久远的。

    少女轻轻吐出一口气,微微颔首,笑道:“如此人物,到是可以入游侠列传了呢,可惜,竟不能亲眼一见。。。。。。”

    颇为遗憾的摇了摇头,扭头对老头道:“来您这,却是听了一番奇闻,真是颇为精彩啊。。。。。。。阿伯,我也累了,先回去歇一歇,改日来再给您老问好。”

    “去吧去吧,你阿爷也真是的,一个女孩儿家,竟是派去了。。。。。。他到是狠心,还好无事,要是有个。。。。。。俺看他这辈子也不用回长安了。”

    少女转身就走,一边却是朗声笑道,“阿伯,我就不愿听您说这个,咱们关西女子,向来不让男儿,您看,先秦时就有女子可成一代宗师,我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老头哼哼两声,罕见的没再接茬。

    等两人离开,元朗和李春又都凑了过来,眨巴着眼睛,渴望中又带点怀疑的看着李破。

    于是,李破一人给了他们一巴掌,怒道:“都以为是假的是吧,来,拿块板子来,让你们见识一下真假。”

    木板很好找,刚开下来的围栏,都是薄厚不一的板材。

    娘的,这两熊孩子,找的板子够厚的,看着粗糙的木板,再瞧瞧自己的拳头,李破有点头疼。

    这一下打下去,木板有事没事先不提,自己这拳头可要受点苦了。

    不过到也不惧,别的不敢说太懂,但咏春的套路,对战,尤其是寸劲,他都不在话下,熟着呢,这些年在草原上,也是勤练不缀,并没有放下,只是拳头不如当年那么硬了而已。。。。。。。

    让两人将木板固定住,李破便拉开了架势。

    他可不是什么咏春宗师,想要打穿这样的厚木板,需要蓄力存劲才成,也许,等他过上几年,长成之后,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因为他可以感受的到,自己身体里蓬勃而又旺盛的生命力。

    一掌的距离,力从足起,扭腰摆胯,两肩齐动,吐气开声,随即便是一拳打在木板上。

    寸劲,可以说是力量和速度的综合体现,是超出人力极限的一种发力方式。

    只要你发力方式得当,一般都能得到一个相对满意的效果,但想要追求杀伤力,却是需要常年的刻苦训练才行。

    李破这一下,就是所有的一切的完美表现,只是力量还是不够大,速度也不够快,远不能达到最终那种惊人的效果。

    一声闷响,木屑纷飞,木板当即碎裂折断,也让元朗和李春当即长大了嘴巴。

    他们根本无法想象,那么近的距离,出拳之后,会出现这种结果。

    就算是一条壮汉,用足力气,挥拳击打,估计也打不出这样的一拳才对。

    李破直起身子,背着手,道貌岸然的笑笑,摆出来的全是宗师气度。

    实际上,背后正在使劲的揉拳头,他娘的,太疼了这也。

    而效果嘛,其实也是差强人意,要是那些寸劲练到深处的人来,随便一拳,不会将木板打裂,而是会在木板上掏出一个洞来。

    “哥哥果然了得,就这一下,别说打在人身上,就是打在牛身上,也能一下打死它。”

    “大哥厉害,就知道大哥从不乱说。”

    两个人顿时谄词如涌,他们可不会想那么多,一想到这种厉害的技法也能学上一学,激动之处,也就可想而知了。

    李破挥了挥手,让他们住嘴,这两个家伙,根本不是吹捧人的材料,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听着感受实在不怎么样。

    然后,李破伸出右拳,在两个人眼前晃了晃,拳头骨节处,已经渗出了鲜血。

    于是,在两个家伙心目中,神奇至极的东西,立马下降了一格。

    李春更是低声惊叫一声,赶紧凑过来查看,嘴里也开始埋怨,“大哥,那么用力干嘛,都出血了。。。。。”

    这话听着别扭,李破啪的扇了她脑袋一下,瞪起眼睛,“看见没?拳头不硬,你力气越足,自己伤的越重。。。。。所以啊,要练寸劲,先就要把拳头练硬了才行。”

    “而这又回到了老路上,只是稍微比前人聪明了一些而已。”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这一段写的有点艰涩,写咏春,好像不如写形意和炮锤,但阿草看了一代宗师,伟哥演的太神,所以就写咏春了,哈哈。)

第57章对练

    “后来的一些聪明之辈,一边打熬身体,一边就想,既然自身不能练的如钢似铁,比不上刀枪弓箭,那么就不如在对手身上下功夫了。”

    “于是,一种真正的徒手杀人之术也就出现了,他们不为救人,更不想其他什么,他们创出来的技艺,只为伤人肢体,取人性命,咱们可以将这种技艺,当做是刺杀之术。”

    “所以,教你们之前,我要说一句,对练的时候,一定小心,真到用的时候,也要想清楚,是不是在做生死之搏,不然的话,你们只会闯出祸端,不如不学。”

    李春在连连点头,元朗却终于严肃了起来。

    他和李春可不一样,别看也不大,却是真正见过世面的人。

    这年头,想学本事,不外乎几种途径。

    一是聘,二是请,三是拜,最后一种,纯是靠交谊,强取豪夺,那得另算。

    依次,也一种比一种正式,传承的礼节也会越来越隆重。

    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也就是这样演变而来的。

    元朗习文练武,也拜过几个师傅了,礼节上很熟悉。

    所以,稍一犹豫,便直接跪在地上,双手摊开,俯首其上,叩首数次,这才抬头道:“哥哥,您以后说什么,小弟都听着。”

    还是有点不正规,让李破浑身酥的麻了一下,不过想到日后,可能见到大人物,自己恐怕也要来这么一出,便也觉得,这年头的礼节虽说草蛋了些,看上去到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猥琐。

    随即便也笑道:“怎么?没见到真东西呢,就先行了大礼,这要是被骗了,你还不得跟我翻脸?”

    人家元朗可不傻,站起来就嘿嘿一笑道:“不需别的,哥哥只要将那什么寸劲教了俺,俺再给哥哥叩首百次也成。”

    李春在旁边撇了撇嘴,“跟在哥哥身边,你到是变得越来越聪明了。”

    元朗搓了搓手,只作未闻,眼巴巴看着李破,“咱们是不是。。。。。。。都说了一个早上了,哥哥看。。。。。。”

    李破自无不可,教学的标准流程也是如此。

    先要讲讲历史,把学生的兴趣提起来,再讲讲规矩,吓唬一下,然后。。。。。自然是动手,把那些不听话的刺头修理一下。

    如此这般,才会渐渐进入正式的学习阶段。

    其实,人性这东西是共通的,不论古今,人们在教授学问的时候,不论文武,都差不多遵循着这样的轨迹。

    于是,李破迈步来到铺的厚厚的干草上面,跺跺脚,感觉了一下。

    还成,就是有点滑。

    向元朗招了招手。

    元朗已是迫不及待,他知道,这会终于可以动手了。

    他是一点也不稀奇,这是老师和弟子之间的头一次试探,老师要知道弟子的深浅,弟子其实也想知道老师的厉害。

    如果这会弟子没有表现出什么天赋,老师会有些失望,之后教起来也就没什么劲头,敷衍了事了。

    如果弟子把老师打趴下,嘿嘿,那可就热闹了。

    这也就是当今的读书人和练武之人的区别了,武夫们在拜师之时,头一件事,想的不是尊师重教,而是想着能把老师掀翻在地,揍上一顿。

    和后来的熊孩子们的表现差不多,不过,与他们在艰难的渡过叛逆期不一样,这个时候却是男儿血性的一种外在表现。

    两人对面站定,微一抱拳,然后才拉开架势,弄的还挺正式。

    李春则在旁边紧张的围观。

    先动手的,自然是元朗,没有挥拳踢脚,而是上前一步,伸开双臂,就去搭李破的双肩。

    这架势李破很熟悉,正是隋军当中摔角之术常用的套路,如虎扑食,却存着后劲。

    说起来,这多数是军中之人游戏时用的东西,凶猛有余,技巧不足,多数是身大力不亏者为胜,只有两者在力气和速度上旗鼓相当的时候,才能略微体现出技巧的作用。

    所以,摔角这东西,远不如军人们的刀术那么凶悍。

    但你要是以为,摔角不会伤人,或者致人死命,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摔角时,摔伤身体很常见,折断别人的背脊,腰椎,颈骨,是摔角时最为重要的杀伤手段。

    李破微微退后一步。

    元朗跟进,速度快了一倍不止,一伸手,便已经抓住了李破的领子。

    随后肯定就是侧身拌摔,将人扔出去,所以,多数时候,都会是两个人胳膊纠缠角力,努力不让对方有抓住自己身体内侧的机会。

    不过,还没等元朗高兴,李破又退一步,与此同时,双手抓住元朗的手腕,往下一压一转。

    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动作,让元朗身子一下就失去了平衡,手腕更是剧痛。

    咝,疼的元朗抽了口凉气。

    这个时候,便已经完全进入了李破的节奏,直接将元朗的手掰成了鸡爪状。

    但这并不算完,选择却多了起来。

    李破随即顺着元朗的冲势半转身体,往下一抡。

    用不了多少力气,元朗几乎是身不由己的,像耍杂技一般,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吭的一声,结结实实摔在地上。

    即便下面有草垫底,元朗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摔的闷哼了一声。

    而其手臂,还在李破掌握之中。

    这个时候,按照后来的套路,会接着扭转对方手臂,进行下一步的打击,而经这么一折腾,估计一条胳膊也就废了。

    这是后来柔道中的技巧,后来的军人对练的时候,很常见的一种攻击手段。

    但这是演练,李破随即放开了元朗的胳膊,将他一把揪了起来。

    然后开始讲解,“看见没有,这只是借力用力的一种技巧,稍稍手重一些,就能致人伤残,而这也只是最轻巧的手段了。”

    “还来不来?”

    “再来。”

    元朗揉了揉腰,看了看地上的枯草,估计是在嫌这草铺的太薄了些,而且他还有点不太明白,刚才那么大的一个动作,自己是怎么稀里糊涂的做出来的。

    李春已经在旁边眉开眼笑的拍起了巴掌,看那样子,只差叫上几声,揍他,狠狠的揍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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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对练(二)

    第二次相对,元朗已是不敢轻动。

    刚才那一下,摔的重到是其次,手腕子被折的真的很疼啊。

    其实,他很像喊上一句,耍赖,因为小时候和哥哥们打架,他力气不成,所以最常用的就是掰人手指,急了的话,还会咬人胳膊。

    掰手腕和掰手指在他看来都差不多,属于无赖伎俩,算不得光明正大。

    不过,他也没太好的办法,隋人在刀弓上的研究,远远胜于拳脚,没办法,这年头带刀的人极多,自然而然,大家的功夫就都下在了刀枪上。

    只有天下承平,官府自觉不自觉的开始禁武的年代,人们才会将注意力转移到拳脚上。

    所以,元朗再次上前动手,也还是选择了近身扭打。

    这一次,他手臂伸展的不敢那么开放了,存下的力道也就更足,几乎是合身扑上上来。

    李破这次也变了花样,在一步左右的距离上,只是轻轻一按元朗的左臂,顺势一转,两个碎步,便来到元朗的身后。

    与此同时,胳膊一圈,便勒住了元朗的脖颈,双膝微微一曲,撞在元朗的膝弯上。

    这种勒技,只要被扣死,除非被勒住的人气力恢弘,或手里有匕首向后攒刺,不然的话,几乎无解。

    元朗当即就跪了,这样被人压在身后,死死勒住脖子,李破只是稍稍用力,便勒的他呼吸困难,脸色迅速涨红了起来,手舞足蹈,挣扎片刻,更是翻起了白眼儿。

    李破随即放开,再次给李春现场教学。

    “看见没有,脖子这地方,最是脆弱不过,跟人厮打时不要怕,只要找准机会,像这样勒住别人的脖子,轻则可令人窒息,重则随时可断人颈项。”

    倒霉的元朗捂着脖子咳了半天,才缓过气来。

    这个时候,他已经算是明白了,人家可没半点吹嘘,武艺这东西,试过了也就知道了。

    这等凶险,却又简单至极的近身扭打技艺,甚至可以让一个普通汉子,在极短的时日内,便能成为一个杀人夺命的活阎王。

    “还来不来?”

    此时元朗已经彻底的服了,但八百里秦川上走出来的男儿,从来输人不输阵。

    “再来。”

    这一次,元朗发了狠,刚一站定,就闷吼了一声,直接不管不顾的冲了上去,一把圈住了李破的腰。

    但再野蛮凶狠的人,李破也见过。

    发狠可赢不了他。

    李破只是站着不动,身子随即向前倾斜,让对方无法发力将他抱起来,顺手就又圈住了送过来的脑袋,完美的“断头台”就此形成。

    元朗就像钻进了窄洞一般,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将脑袋从中抽出来,看上去有些可笑,但其中痛苦之处,只有元朗自己明白。

    一如方才,呼吸渐渐困难了起来。

    李破放开胳膊,退后一步,又道:“看看,蛮力在面对真正的杀人之术时,最是无用,记住,对敌之时,千万不要慌,越是冷静的人,才越有活命的机会。”

    “还来不来?”

    “再来。”

    李破也乐了,多好的沙袋啊。

    “那好,这次让你见识一下咏春寸劲。”

    这一次,和之前的区别就很大了。

    之前都是一招制敌,充满了后来军队实战格斗的风格,而咏春拳,要好看的多,却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彻底制服对手。

    啪的一声,元朗胸口挨了一下,打的元朗胸口剧痛,退后一步,竟然晃了晃脑袋,感觉到了头晕。

    咏春走的永远是直线,也永远是面对面接触敌人,永远不迈大步,胳膊永远收着,所以这让它的动作招式看上去有些小巧,甚至带了些扭捏,但实际上,它配合着独特的呼吸以及节奏和发力技巧,却是成为后来拳法中极为刚猛的一种拳术。

    这次,元朗就根本没有近身的机会了,挥拳,直接被架开,同时身上必中一拳,踢腿,腿还没抬起来,已经挨了一脚,身上又被打了两拳。

    噼里啪啦作响,元朗完全替代了咏春木桩或者沙袋的效果,被打的晕头转向。

    元朗觉着,自己从生下来那天开始,就从没有哪一天挨过如此多的拳头,而且,打过来的拳头,还有越来越重的架势。

    响动也从啪啪的脆响变成了嘭嘭的闷响。

    元朗越来越是心寒,终于就地一滚,连连摇手,“不打了不打了,歇歇,歇歇。”

    李破此时却是浑身通透,他也从来没用咏春这么打过人,这么好的靶子,真难得,可惜,还是脆弱了一些,不如木桩那样从来不喊疼,也不休息。

    此时,躲在马厩门口,探头探脑已经有些时候的老头,也是呲牙咧嘴。

    有点心疼儿子,自己打骂可以,别人打了却是心疼的不行,之外,就全剩下了震惊。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笑口常开,做的一手好菜,看上去很是顺眼的半大小子,竟然真的身怀绝艺。

    这小子徒手伤人性命,可以称得上是易如反掌。。。。。。。。。。

    在老头看来,有这样的本事,天下已是尽可去得,不说其他地方,就是去了长安,也定会让名门子弟趋之若鹜。

    但如今,却只在这马邑郡府当中,成了个小小的养马之人。

    老头暗自叹息一声,想及这半大小子的身世来历,也只能说上一句,造化弄人了。

    不过想想也是释然,也只有这样的身手,也才能带着个妹子千里跋涉,从扶风到得马邑,不然的话,路上也许早就喂了豺狼虎豹了。

    而感慨过后,老头心情迅速转好,本来将儿子弄来马邑,是想着让他跟着自己养马,不想,因缘巧合之下,却在这里碰到了好的老师。

    家族秘传啊,以后他元家恐怕要多上一门本事了呢,这可是地道的意外之喜,老头乐呵呵的背起手,悄悄走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平缓的开局,看书评区评价还不错,但北雄的成绩却有点不如人意,阿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第59章呼朋

    晚间,四个人凑在一起,吃了顿晚饭。

    李破在狼吞虎咽,吃的又快又香。

    李春和元朗经过一天的操练下来,胳膊腿都轻飘飘的,连吃饭都有点用不上力气了。

    晚饭过后,李破又叫他们两个活动了下身体,拉伸筋骨之外,也放着第二天一觉起来,动弹不得。

    直到月上栏杆,元朗才拖着步子,回到了屋子里,一头栽倒在床上,再也不愿动弹了。

    老头却已经等了小半天,看他这半死不活的样子,分外来气,当然,也有点心疼。

    不过还是揪着元朗打问,“学到什么没有,李大郎教授的怎么样?”

    元朗哼哼两声,“不晓得。。。。。。”

    “嗯?”老头有点炸毛,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半大小子藏私,不过到底挨过师傅的打,也教过人,知道自己有点心急,一天的功夫,确实短了些。

    再想问的时候,那边呼噜已经打了起来,老头也没辙,只能生着闷气,给儿子脱了靴子衣服,盖好被子。

    自己回到床上,一边运着气,想哪天找机会揍这不长进的小畜生一顿解气,一边琢磨着,为了这小畜生,看来过上两日,应该再找两个人过来了。

    干活和习武,可不能搅合在一处,在关西人眼中,孰轻孰重,那也是一目了然。

    之后的日子,渐渐变得单调了起来。

    马厩里多了一匹马,那是郡太爷家三娘子李碧的坐骑。

    老头也很是雷厉风行,只过了一天,马厩里就又多出来两个马夫。

    两个新来的马夫都是过了三十的年纪,养马的本事只能说差强人意,干起活来到是勤快麻利,在老头指挥下,很快接手了马厩里的大部分工作。

    三个小的彻底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脱离了出来,只顾着在李破带领下,打熬身体,练习那些后来军人们的智慧结晶。

    不过不管老头怎么说教,李破还是每天雷打不动的进厨房忙活,用李破自己的话说,就是吃的不好,练的时间长了,是要损伤身体的。

    效果也确实不错,三个少年人的身体,是一日日的强壮了起来。

    郡太爷李靖巡视仓房,那是以月为单位的工作。

    所以不几日,马厩中那匹战马又被牵走了,三娘子李碧出行,去找父亲了。

    身为马夫的李破,也头一次见识到了人家出行的威风。

    十余骑环绕左右,一个个都是弓马娴熟的军中汉子,彪悍之气外露,却又训练有素,都是真正的军中劲卒。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个和自己岁数差不多的少女,身上还带着军职,是位女将军来的。

    这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生的好就是占便宜。

    李碧走了,马厩里又回来两匹战马,是从雁门回转来的。

    如今这和李破也就没多大关系了。

    这一天,李破没再像往常一般,带着两个小的操练,而是将李春留下,让元朗领着,去寻程知节了。

    站稳了脚跟,也就能谢谢朋友了,虽说不太喜欢那个山东来的逃犯,但吃水不忘挖井人嘛,不然的话,路总会越走越窄,这点为人处事的道理,李破还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节在郡府里也算是有名声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东边的校场上,从一堆大汉中间,将正活动筋骨,嗷嗷直叫的程知节揪了出来。

    一串的大笑,亲热的和亲兄弟相仿,一成不变,好像这条山东大汉,从没有任何心事,也从不担心什么似的。。。。。。。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埋怨,说李破进了郡府,就没了声息,不将他当哥哥云云。

    不过一听李破要请他喝酒,半真半假的埋怨声,也就戛然而止,连着道了几句好兄弟,看样子这位真是个好饮之人。

    但李破知道,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从没挪开过。

    根本不用问,他是认得元朗的。

    元老头声名在外,作为元老头的儿子,在郡府转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献媚呢。

    实际上,他能安安静静的在马厩那边过上这许多时日,也是拜元老头所赐,不然的话,以程知节这种好交游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门去了。

    相互引见一番,李破认识的人的名单里,多了七八个歪瓜裂枣。

    程知节也可以把着元朗的胳膊称兄道弟了。

    让李破比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里看着愣头愣脑的,出来之后,却不会见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种大门户人家出来的人特有的傲气。

    李破索性大手一挥,一头羊也是赶着,一群羊也是放着,腰包比较充足之下,豪气的宣布,都走着,吃肉喝酒去。

    这一句,比千言万语都强,李破立即便暂时得到了和程知节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个人,簇拥着李破和元朗浩浩荡荡涌出了郡府,行人侧目之下,让李破也正经威风了一次。

    这样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汉子同行在一处,在马邑城内,差不多也就没多少人敢于招惹了。。。。。。。。

    之后又去城南军营,找到罗三,生拉硬拽的将尉迟以及几个手下都弄了出来,这一下,队伍顿时扩大到了十几个人。

    李破掂量了一下腰包,尼玛,这一次请下来,两个多月的马夫估计是白干了。

    李破摸了摸老头给的那块小银锭,心中稍定。

    银子这东西,很少见,如今主要流通的货币还是铜钱,金银两物,几乎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

    能用金银者,必有来历,几乎是人们的共识。

    如果一个穿着,或者举止都不怎么样的人,却掏出一块银子来,必会有人报官捉拿。

    这样一来,也就表示,金银并非正式的流通货币,但商家却不敢不收,当然,收了到也不愁去处。

    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老头挺体贴,要是带着铜钱,天啊,这许多人的吃喝,李破估计得背上个大包裹,才能付的了账。

    没有纸币的年代,有钱也很痛苦呢。

    当然,这年头赊账的比比皆是,不过商家也不傻,只有那些熟客,才能赊账,李破显然不在其列。

    而带着一群人出去,赊账却要靠旁人的脸面,这顿饭估计也就白请了,会让人看轻不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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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介绍:
大业六年,强盛的大隋迎来了转折点。 这一年,隋帝杨广开始准备征伐高句丽,顺势拉开了隋末战乱的序幕。 接下来的几年间,天下板荡,群雄并起。 十八路反王,六十四路烟尘,草莽豪杰,门阀世家,纷纷粉墨登场,逐鹿天下。 北方突厥汗国,雄踞漠北,虎视眈眈。 内忧外患之下,一个强大的帝国,最终轰然崩塌。 这是个最具传奇色彩的时代,也同样是中原大地最为混乱黑暗的时节。 就在这样一个时候,一个来历奇异的边塞少年,带着草原的风寒,和一股满不在乎的劲头,一头扎进了这乱世漩涡之中。北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北雄,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北雄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