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消息
人已经齐了,接下来就是找地方喝酒了。
有元朗跟着,看上去不错,这会儿却又有些麻烦了。
郡府出来的汉子们,都若有若无的敬着,俨然将其当大家少爷了,也就不好去寻一家破破烂烂的食肆。
都打着客随主便的招牌往李破这里推。
奶奶的,李破才在城里溜过几圈,能找到什么地方了?
还是李破说,小弟囊中羞涩,还请诸位哥哥手下留情云云。
大大方方一说,到比藏着掖着更让这些生猛汉子听着顺耳。
最后还是尉迟,带着众人去了南城一家相熟的食肆。
到了地方,十几个人一拥而入,直接把小店给包了。
店家有点心惊胆战,但有尉迟在其中,让他们放心不少,招呼的殷勤备至。
李破和尉迟,程知节,元朗,罗三几个凑了一桌,其他人都散着做了。
等级这东西,几乎无处不在,也不用多说什么。
酒肉陆续摆上来,李破端起大碗,当仁不让的站起来,大声道:“今天跟诸位结识,着实高兴,我李大郎先干为敬。”
说完,咕嘟咕嘟,一碗酒下肚,看着着实豪爽。
众人纷纷喝彩,举碗相应,一时间,店内都是牛饮之声。
尉迟一边喝着,一边暗自打量着李破。
心里也在嘀咕,都说关西人起家快,他娘的这次是亲眼见到了,才几个月的功夫,从流民到郡府。
当日那个到处献殷勤的娃子,现在竟然能跟他平起平坐了,而且,呼朋唤友间,一点生涩的意思都没有。
李破不管那么多,也不管旁人怎么想,他知道,和这些粗豪汉子相交,小心翼翼的可不成。
所以,一碗酒下肚,接着又倒了一碗,先谢程知节保举他入郡府。
程知节顿觉脸上有光,实际上,他心里也在嘀咕,马厩那个老家伙不好惹,在郡府中是人尽皆知。
当初听说李破去了那处马厩,他心里还有点觉着对不住,这是将事情办的差了。
结果是两个多月过去,他差不多忘了的时候,这位又钻了出来,还带着元朗,看元朗那样子就知道,这小子竟然在马厩那里厮混的不错,许是和那老头攀上亲戚了?
所以他和尉迟一样,心里都有着惊讶。
大笑着一大碗喝下去,见元朗殷勤的给李破倒酒,顿觉三观受到了冲击,这世界他都有点瞧不懂了。
接着,李破又敬尉迟,谢他在城门口相帮。
尉迟多少有点尴尬,喝酒也就分外的痛快,他和程知节完全是两种人,对不住就是对不住,不会给自己找什么理由,所以之后跟李破喝的最多的就是他。
罗三就好对付了,这娃子有酒喝,有肉吃就行,根本不会想太多,管你是流民还是进了郡府,在他眼中都差不多。
元朗嘛,直接省略,现在李破在马厩那边的地位,已经差不多和老头一样了,元朗彻底沦为小字辈人物。
一圈酒敬下来,店中噪音大起。
军汉们吆五喝六,娘爹乱飞,吵闹的声音,差不多能将房顶掀下来了。
又喝了几轮,这一桌几个人脸就都红了起来。
没办法,一个个过来敬酒,不喝还不成,和他娘的谁家结了亲似的,酒的度数再低,它也是酒,不一会儿功夫,李破觉着喝进嘴里的酒汤都带着苦味儿了。
不过北方汉子就是这般,喝的越多,越好说话,酒至半酣,连尉迟的话也多了起来。
“听说要打高句丽了,你们两个在郡府,听说什么没有?”
程知节哈了一口酒气,“早就听说了,正在往那边调粮呢,没看郡太爷巡查仓房去了吗?俺还听说啊,这次挺多人要倒霉了,太爷一圈走下来,不定就有人要人头落地。”
尉迟点了点头,“这没什么,既然要打,粮草自然就是重中之重,容不得别人乱来了。”
程知节嘿嘿一笑,“乱来不乱来俺老程不知道,但俺听说,城里的大户人家可都在屯粮呢,哼,那边打起来,受苦的。。。。。。可就不止马邑一处了。”
说着,转头看李破,“你在元老身边,就没听说些什么?什么时候开打?从咱马邑调人不?”
李破双眼迷离,好像已经喝醉了,只是呵呵傻笑道:“打不打和俺干系也不大,怎么?两位哥哥想要去河北?”
程知节哈哈大笑,“去河北就去河北,老子们早晚要用刀枪取个功名,还能顺便回山东老家看看老娘,可惜,就怕这次赶不上啊。”
尉迟将酒碗一顿,道了一声,“贤弟好豪气,不过,就算呆在马邑,也不一定就是坏事。。。。。。”
“大郎,你说是不是?”
李破转着眼珠想了半天,才明白人家说的是什么,心中不由暗骂,你娘的,这是还惦记着老子的来历呢?
沉吟一下,却是附和道:“尉迟哥哥是说,突厥许要趁机南下?”
冷不丁,正在罗三较劲的元朗插了进来,大咧咧的道了一句,“突厥人来不了了,启民死了,新大汗正忙着呢,听说还上请,要续娶义成公主为妻,皇帝已经诏准。。。。。。”
不等他说完,李破挥手就扇了他脑袋一下,斥道:“莫要乱说。”
元朗左右瞅瞅,委屈的低头喝酒。
李破耍了威风,转头就笑,“两位哥哥别听他胡吹,他能知道什么皇帝公主的事情?也请两位哥哥别要传出去,来来来,喝酒喝酒。”
其实这几句也就足够了。
程知节哈哈大笑,端起碗就跟李破碰了一碗。
尉迟有点失望,随即笑眯眯的也加入战团,好像刚才没人听到那些话一般。
而这些消息,差不多都发生在大业六年年末。
登上汗位的始毕可汗,按照突厥习俗,立父亲启民可汗之妻大隋义成公主为可敦,换句话说,也就是娶了父亲的老婆。
因隋帝欲征伐高句丽之故,隋帝杨广痛快的予以诏准。
让突厥王庭,顺利的完成了权力的初步整合。
随即,始毕可汗在大业六年的冬天,以及之后的几年间,陆续讨伐不臣,并逐渐开始挤压西突厥诸部的生存空间,将突厥汗国的触角,再次伸向了西域。
第61章房宅
兴尽而散。
尉迟利落的告辞,带着罗三几个回军营了。
程知节本想和李破一同回转郡府,但李破想到自家房子那瞅两眼,其实主要是想回去拿点钱出来。
一顿饭吃下来,足足用了五贯钱,马邑这物价,已经让李破感到难以消受了。
不过没办法,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通货膨胀,而是因为货物短缺造成的物价虚高。
还有在白巡市那里,应该也攒下了一些钱,也得找时间去要回来。
现在李破甚至有点庆幸,从流民营地回来,就去了郡府,不然的话,两个人吃穿住行,就都得靠人市那家小店了,现在还能凑合,但过些日子,谁他娘的知道马邑的粮价会涨到什么样一个程度?
而现在就不用太过担心了,饿着谁,也饿不着官啊。
等郡府里的人也饿上了肚皮,大隋朝估计也就完蛋了。。。。。。
程知节一听李破还要到别处转转,便将手下人等赶走,跟着李破和元朗一道,权当溜达上一圈了。
这个时候,李破的朋友圈子也算初步成型了。
里面有白巡市,张二这样的小吏,军营中有尉迟这样的低级军官,郡府里面有程知节一众护院家丁,还有老头,元朗这样的门阀亲眷。
圈子也不算太小了,只是层次还是太低而已。
三个人都喝的有点多,喷吐着满嘴的酒气,去到了李破的那间宅子。
房子内外已经落上了不少灰尘,李破有点心疼。。。。。。。。。。。
为了有这样一个落脚之处,他可没少费了心血,到手了,却只住了一晚。
内内外外转了一圈,程知节和元朗两个都有些不耐。
程知节是个信奉四海为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家伙,一身的匪性,对李破这拖拖拉拉,恋恋不舍的样子,很是看不过眼。。。。。。
至于元朗,大门户见的多了,这么一间宅子,实在放不进他的眼里,甚至还比不上郡府里的马厩宽敞呢。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开始催促,让本想着收拾收拾的李破,也没了那个心思。
出院子的时候,碰到了人。
也不认识,看穿着打扮,应该是附近人家的奴仆。
见李破三人出来,惊奇的看了两眼,却是不管不顾,上来就笑着打问,可是这家的主人。
也是天色渐黑的缘故,等这人凑近了,看到三个人的模样,又瞅见他们腰间都挎着刀,顿时就觉着,自己实在不该过来。
尤其是程知节,一脸的大胡子,白天看着就挺吓人,何况这会天已经黑了。
“怎么?可是有事?”李破问了一句。
那人悄悄往后缩了缩,才硬着头皮道:“即是此间主人。。。。。。俺就是想告知一声,近日有两家要买您家的宅院,奈何遍寻您不着,两家却遇到了一起,在您家门前,还互殴了一场呢。。。。。。。。。”
李破皱了皱眉头,吐出一口气,弄的鼻子里全是酒味,觉得很是不适。
“是哪两家?”
“。。。。。。。。。。。”
不走也不说,李破和底层的小人物打交道最多,立马就从怀里摸出几个铜钱塞了过去。
那人眉眼随即便生动了起来,“一家姓马,据说是郡府李功曹的亲戚,另外一家,呵呵,是兵曹王参军的亲眷。。。。。。您这可要小心些了。”
冷不丁,领子已被人一把揪住,如雷般的咆哮响起在耳边。
“小心个屁,什么王参军,李功曹。。。。。。”
李破,元朗两个几乎是架着,将程知节弄到了街面上。
这也正是李破不太愿意跟这些草莽豪杰打交道的原因了,他们匪性太重,一言不合就是大打出手。
而且,欺负起人来,很有一套。
太平时节,他们最多也就只能为患乡里,而到了乱世,有的也就成了乱世豪杰。
和他们交往,很考验人的神经承受能力和耐心。
就算吃顿饭,你也得防着他们惹出一大堆麻烦来,太讨厌了。
像李破这样,喜欢打蛇打七寸的人,对于这种粗糙的风格自然多有不喜,没一点艺术性嘛。
静如处子,动若脱兔,才是真正的军人应该有的模样。
李破也看的出来,无论尉迟,还是程知节,心里都好像燃着一把火,而征伐辽东的消息,让这团火熊熊燃烧了起来。
这是天下大乱,豪杰用命的先兆。
但在这滔滔大势之下,与这些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他李破日后又会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回去郡府的路上,好像感受到了李破心中的不快,程知节和元朗的话渐渐都少了。
分开的时候,程知节才拍了拍李破的肩膀,道了一句,“贤弟日后有何难处,跟哥哥言语一声,哥哥别无旁话,自会前来,好了,别想那么多,改日咱们再喝他娘的个痛快。”
回去马厩的路上,元朗忍不住也问,“哥哥可是担心。。。。。。。”
对他李破就没那么客气了,顺手一巴掌过去,“别操那闲心了,你还是担心自个喝了这许多,又满嘴胡言乱语的,回去之后要是被你阿爷知道了,定要打的你几天起不来床。”
。。。。。。。。。。。。。。。。。。。
有些事不禁念叨,第二天,就有人寻了上门。
兵曹的人,添堵的是,这人身边还带了两个曾在流民营地住过的流民。
买卖房产,不是什么大事,而且,马邑这里,房子真的不太值钱,不管粮价怎么涨,房价都是半死不活。
不过,汉家的理念还是深入人心,只有那些实在没办法了的,才会将房子卖了给人。
这人带来两个流民,不用问了,往好了想,可能是怕麻烦,认错了人,或是让那两个做个引见之类的。
而往坏了想,估摸着是听说了李破在流民营地中所作所为,以为这人心软,也就动了歪心思,隐带了威胁之意。
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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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放火
来的人姓刘,叫刘武周。
又是一个耳熟的名字,可惜,李破不学无术,实在想不起来此人之生平。
他是个山东人。
人挺年轻,却很是老成,说话吐字清晰,不紧不慢的,却还带着那么几分大气,很容易便会让人对他产生信任和好感。
当然,马邑这地方出来进去的人,都差不多,就算表现的再是平和,也难掩刻在骨子里的凶狠。
让两个流民做传声筒,将李破约了出来。
做的有些差,李破看着两个一身素净,点头哈腰,却怎么也不说是谁要邀他出去的两个老人,心中警惕之余,心情也是大坏。
但这种事情他见的太多,也没必要太过计较。
人这东西,千变万化的,有时候你根本猜不出,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过不是出去郡府,离着马厩也不太远,到也没必要太担心。
所以,很快他就见到了刘武周。
刘武周这人的大气之处在于,一见面,就将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
说是王军曹的一个表弟,看上了李破的房子,王军曹出身晋阳王氏,表弟从军,到来马邑,却无房宅居住云云。
又是个有主意的家伙,没说几句,李破就感觉到了。
不过和遇到程知节,尉迟一样,李破也没怎么当回事,你再牛,也是多少年之后的事情了,现在眼前这人,也不过是帮着别人跑腿的角色。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刘武周这人,在马邑可是有着不小名声的,仗义疏财什么的就不用说了,那是草莽豪杰必备的技能。
刘武周交游广阔,往来之人,要比程知节多的多,也杂的多,别看他官不大,却是个在马邑三教九流当中,很有地位的家伙。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这人出身庶族寒门,也就是说,人家家里不大不小,是个富户,不缺资财,言谈举止中,草莽气息也要少的多。
但李破的注意力没放在他身上,也根本没犹豫,干脆的道:“五贯钱,宅子就是你们的了。”
刘武周愣了愣,不是因为太贵,而是价钱开的很是便宜,又是如此的干脆。。。。。。难道是被晋阳王氏的名字吓住了?不像啊。
他哪里知道,眼前这位其实已经有点恼了,昨天晚上就已经在心里发狠,什么他娘的王参军,李功曹,现在老子奈何不得你们,将来但有一日,让老子骑到了你们的头顶上,你们要是还能有个住的地方,吃的上饭,咱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说起来,他这人很少记恨于人。
来到这里之后,也可以说行事颇为随意,打着的也是到了哪家的山头,就唱哪家的歌的主意。
但现在,刚从流民营地出来,日子没安稳几天,竟又有人来谋他的房子。
日了鬼了,真当老子是泥捏的,谁都想欺负欺负是吧?尤其那见鬼的李功曹,好像追着撵着跟在了他的身后,李破甚至都有点怀疑,这人是不是跟他犯冲了。
而他可也不会认为,这是什么正经的房产转手。
瞧这架势,就满是以势压人的味道,又是什么晋阳王氏,又是什么王军曹,听着就知道,你不卖也不成。
当然,这里面怕是还是面子之类的东西在里面,兵曹和功曹,不定有多少龌龊呢。
他对那些所谓的大人物的心理,还是知道的挺清楚的。
这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谁知道呢,他距离马邑官场不远,但也绝对不近,胡乱去打听,也没什么好处。
但他这池鱼一旦恼起来,可就不那么好相与了。
他也没想着去找老头,一间宅子而已,不用那么麻烦,既然当初空手就能弄上两间大屋,现在友人渐多,钱财也攒了些,弄间房子来住,实在不算什么大事。
所以,他直接就要把房子卖了,但谁沾了手,怕也消受不起。
刘武周可是一点都不知道,他现在打着交道的人和之前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太一样。
虽然有点意外,但还是笑眯眯的点了点头,“五贯钱,不多,过上一半天就能送上,不过还得劳烦小兄弟走上一趟,房契。。。。。。”
这人笑起来很有特点,眼睛眯缝着,让本来看上去严肃而有威严的一张脸,一下就柔和了起来,和变脸一样。
李破摇摇头,“不用了,房契就在房子左厢床底下,自己去取就是,过手的时候,给俺画个押,呵呵,王参军的亲眷,应该不怕俺这样的小人物反悔吧?”
刘武周这人确实好交朋友,见李破这么痛快,让他省去了不少的麻烦,又知道此人是程知节荐入郡府的。
想了想,遂一抱拳,笑意多了起来,称呼立马也改了,“大郎爽快,今日之事,奉命而来,多有得罪,改日若有为难,大郎可到兵曹寻武周,武周必定尽力成全。”
李破也抱拳,笑眯眯的道了一句,“客气客气。”
目送刘武周带着两个人离开,李破抿了抿嘴唇,眼中闪过一丝凶光,冷笑一声,转身回了马厩。
和没事人一样,该打熬身体的时候,打熬身体,该做饭的时候做饭,该教学的时候教学,日子过的极其规律而又平静。
直待过了两日,五贯钱到手,又画了押,房子算是彻底不属于他李破的了。
这一晚,等所有人都睡下了。
李破安静的等待了足有一个多时辰,才悄悄离开了马厩。
趁着夜色,如狸猫般翻过郡府的高墙,郡府的守备,在他看来,漏的和筛子差不多。
当然,要是想去取李靖的人头,估摸着不太可能。
但要说进出郡府外围,对他来说却是轻而易举。
很快就摸出了郡府,轻车熟路的来到那处屋宅所在。
宅子已经换了主人,估摸着正在打扫阶段,没什么人。
如今已经入春,春风徐徐,算不得放火的好天气。
但马邑这里远远还未进入雨季,天干物燥的,点把火,烧的也快。
娘的,咱家住不得,那谁也就别要了,一把火烧了干净。
李破悄然离去,身后火头渐旺,等他进了郡府,回到马厩的时候,那处火头,已经变得分外的明亮。
自从他进了马邑城,这杀人放火的事儿,今天算是做的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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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悲剧
大业七年三月初,马邑郡丞李靖还在巡视各地仓房粮储,让马邑户曹上下,都是战战兢兢。
其他诸曹其实也不好过。
因为自李靖主政马邑以来,颇为懒散,除了将马邑军营中三千马步军卒死死握在手中之外,并未动什么大的手脚。
但如今却不成了,皇帝要征伐辽东,和往常一样,闹的是天下皆知。
马邑离河北本来就近,若不整饬一番,将来便有的后账要找了。
李靖倒霉了近二十年,深知利害,不说旁人,就说在京中的自家兄长,眼睛就一直盯着他这个弟弟呢。
当然,李靖的私心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说起来,这些年李靖也是有苦难言。
当初他也算是依附在杨素门下为官,但兄长李端,却是大将军史万岁的心腹。
杨素与高颎争权垂十数载,殃及的可不是一个两个。
当年高颎门生故吏,遍布朝野内外,实实在在压了杨素一头。
不过,最终胜出的,却是杨素。
李靖看的很清楚,在当年朝中重臣当中,高颎无疑在才干,名望上,都无人能及。
那样一位开皇名臣被搬倒,不是因为政敌杨素有多厉害,而是因其人功高不赏,受了皇帝的忌惮罢了。
在当年一连串,夹杂着皇位之争的此起彼伏,惊心动魄的争斗中,李靖这一支,就像狂风暴雨中的小舟一般,轻轻松松就被掀翻了。
史万岁死了,李端被削职为民。
杨素一系胜了一筹,李靖一点好处没得,却是黯然出京,这显然就是人家的反击了。
上位者岿然不动,下面的小鱼小虾,却是受难者众。
在当年那场风波中,李靖就是小鱼小虾中的一员。
之后辗转来去,不得晋升之外,还回不了京师,看上去是受了兄长的连累,其实,这就是他党附杨素一系的代价了。
屡屡从中阻挠升迁他回京之路的,估计连吏部尚书牛弘都分不清到底是些什么人了,而那时,也不会有人为了一个小小的李靖,而大动干戈。
不过,世事变幻,非人所能料及。
太子杨勇被废,高颎被贬,一代名臣,终于走到了宦海的尽头,但可以说,他是比较幸运的,在文帝末年,多少当年开国的贤臣良将纷纷破家灭门,高颎却还能安然退下来,实在是不容易。
而杨素也得到了文帝杨坚以及独孤皇后的信任,势力大增。
到了这会,要说李靖回京任职,也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但可笑的是,此时死死挡住李靖回京之路的人不是旁人,却换成了他的兄长李端。
身在京师好做官,这句话可不是白说的。
人家李端窝在京师长安,转换门厅,拜在了京师大阀宇文氏门下,渐受重用,连当年被削夺的永康公爵位,也弄了回来。
同胞血脉,在功名利禄面前,一文不值。
更何况,李氏这一支,虽然在京中排不上号,但也确实是长安门阀中的一员。
这样的大家族,其实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用奇怪。
而作为家主的李端,最忌惮的就是这个弟弟,一直以来,能与他争一争家主之位的,也只有这个弟弟了。
若非当年这个弟弟年幼,说不定永康县公的爵位,也落不到他的头上。
所以,他决不会放这个兄弟回京。
于是乎,李靖算是被这个兄长给坑苦了。
官升了不假,却来到了马邑这样的边塞之地,人们还都说,李靖是沾了兄长的光,才会有此升迁,让李靖是有苦难言。
因为这个时候,杨素和当年的高颎差不多,受了皇帝的猜忌,听说有病都不敢治了,直接病死在了任上。
说起来也是可笑,在杨素死后,过了不到一年,名臣高颎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一对儿老冤家,几乎是结伴上了路,同时也意味着,文帝末年的风起云涌,彻底的结束了。
雄心勃勃的新皇坐在皇位上,左顾右盼,踌躇满志,也终于安心了下来,因为再也没人有那个胆量,有那个威望,来跟他说三道四,以为掣肘了。
到了这个时候,李靖痛苦的发现,朝中还记得他,并时刻惦记着他的人,恐怕就剩下一个李端了。
悲催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在他最需要助力的时候,舅父韩擒虎死了。
在他崭露头角,想要有所作为的时候,却转眼间获罪,被贬出京。
在新皇登基,他刚看到点希望的时候,杨素又死了。
官终于升了,却来到马邑这鬼地方。
想要立军功吧,突厥人不来,想要升任太守吧,却被人死死按住。
而且,马邑这地方,是当年他兄长李端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很是有些旧部在呢,李靖想在这里有所作为,也得问问他们答应不答应。
可以说,李靖的前半生,充满了各种悲剧,根本是身不由己,就掉进了一个个坑里,想钻出来是越来越难了。
这样一个人,你想让他在马邑兢兢业业的为国守边?那又怎么可能?
不过,在大业七年,让渐渐失去希望的李靖好似看到了一线光亮。
当然,他也知道,就算他削尖了脑袋,也不可能随军去征伐辽东。
但马邑这个地方,离河北太近了,而他也有九成的把握,皇帝一定会御驾亲征。
虽然在他看来,这是极其愚蠢的行为,皇帝的好大喜功,已经渐渐开始让人难以理解,皇帝的性格以及所作所为,也已经可以从晋末群雄身上找到影子了。
但对于他自己而言,这却是近二十年来,他离皇帝最近的一次了。
所以,他很想让皇帝知道,马邑还有个曾被大将军韩擒虎赞赏说通晓兵事的李靖。
于是,这次李靖巡查仓房,便也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
到了三月间,巡查不到一半,马邑这边已经向雁门代州总管府报决二十六人,实际上,根本没等雁门回复,这边人头已是纷纷落地。
这是一次很明显的清洗。
掉脑袋的多为本地官吏,其中一半,都是军中将领。
李靖已经下了狠心,要将兄长李端留在马邑的旧部借此清除干净,以利之后行事。
而这个时候,马邑城中不大的一把火,却是给差不多杀红了眼的李靖带来了又一个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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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后果
火烧的不是很大,只是将一间宅院烧为了平地。
这样的火情,在马邑并不少见。
但传到李靖耳朵里的时候,味道却很不一样了。
有心腹传书于李靖,密告兵曹参军王源与功曹参军李宗方纵容家人争产,李宗方妻兄卢俊达争产不成纵火事。
李靖当时就笑了。
这属于正瞌睡就有人马上送来了枕头,不笑不成啊。
王源出身晋阳王氏,这是一个传承分外久远的姓氏,天下间能追根溯源超过它的屈指可数。
当然,晋阳王氏显耀于世的可不只是传承,它如今也是晋地一等一的大阀名门。
黄帝之嗣,王家有姓,说的就是当今的晋阳王氏一族。
他们和山东琅琊王氏一脉相承,都是传承了上千年的族群。
不管世间有多少风雨,晋阳王姓传承不绝,好像他们才是晋地真正的主人,其余人等,皆为过客一般。
这样的坐地虎,根深蒂固,枝叶繁茂,别说李靖只是马邑郡丞,就算李靖成了晋阳王,也拿他们没什么办法,晋地人们心目中的晋阳王,只能是晋阳王氏,其他任何人都取代不了。
衣冠之家,千年族类,晋阳王氏当之无愧。
幸运的是,马邑兵曹王源,不过是晋阳王氏的旁支子弟,附在家族身上的又一只蠹虫而已,好相与的很。
占据马邑兵曹之位,却对边塞兵事一知半解,无所事事间,却好与人谈文论画,与马邑这地方的民风可谓是格格不入。
可见,晋阳王氏和许多传承久远的世间名门一样,满身的暮气,还在幻想着林下诸贤的风采,追慕不已呢。
看看这些年就知道,北地王旗变幻,真正出身这些底蕴深厚的名门大阀的又有几个?
当关西诸阀傲视天下群雄的时候,这些衣冠之族,也只能俯首称臣,只敢在背后偷偷的说上几句,胡虏之属,不与相谋的酸话了。
是的,在这个天下用武的年头,这些汉家的名门望族,便纷纷黯然失色了起来,还在九品中正制中打着转悠,却不知天下豪杰,尽都蠢蠢欲动了。
当然,霉运当头已经十几年的李靖,不会轻易去碰这样的庞然大物。
但他的侄儿,李端幼子李宗方就另当别论了。
李宗方是正经的关西世阀子弟的模样。
有勇力,喜弓马,好游猎,不好女色,却喜杯中之物。
才干嘛,谈不上,在李靖看来,这个侄儿若放出去,任其自生自灭的话,也就是一县守捉的本事,换句话说,也就是捕快头子。
如今二十多了,坐在马邑功曹的位置上,还挺得意。
正事没做过几件,呼朋唤友出城游玩的总有他一个,估计逍遥到现在,连父亲让他盯着叔叔的事怕是早也忘了。
这把火烧的正是时候,对于这个侄儿,李靖下手可是不会有一点的手软。
根本未回马邑城,快马密信来回了一次,便又有人告发马邑功曹李宗方,私录功薄,安插亲信,聚众游乐,尸位素餐,置公事于不顾等事。
这回,李靖也就不客气了,直接将事情捅到了代州总管府。
为官多年,他的政治手腕绝对是不缺的,随即便荐兵曹参军王源,出任马邑功曹参军之职。
转头,李靖便派人给王源送信,信中重斥其纵容家人,与人争产,以及上任以来,兵曹日趋惰懒之事。
直到末尾,才多了些勉慰之词,然后再言,荐其为功曹参军之事。
这一番连敲带打,又送了果子的,直接把王源给弄蒙了。
不过功曹参军的位置,对于王源而言,诱惑却绝对不小,自诩文人的他,在兵曹这地方呆的很难受不说,功曹又是诸曹之首,要真能当上的话,就算是升官了。
又惊又喜之下,找人过来商量了一番,先就写信去了代州总管府,然后麻利的将表弟叫来,一顿训斥,让表弟老实的去军营呆着,无事不得踏入马邑城半步。
于是,雁门的回函到的分外的快。
李宗方和李靖当年差不多,还没纳过闷来,马邑功曹的职位已经莫名其妙的丢了。
当初李宗方来马邑为官的时候,李靖的兄长李端还曾给弟弟写过一封长信,信中殷殷切切,满纸说的都是兄弟之情,隐约露出来的意思,还想让李靖亲自教导一下李宗方。
当时李靖那个郁闷,就别提了。
两兄弟多年不见,难道这个哥哥还当他是当年那个,顾念兄弟情谊,不断写信让兄长离史万岁远一些的无知小儿吗?
别说收侄儿为弟子了,就算是每次看到这个侄儿,他心里都腻歪的不行。
也许对于身在京师的李端来说,这些年的日子很平稳,对弟弟也没赶尽杀绝,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
但对于李靖而言,近二十年的岁月啊,多少雄心壮志,都在不断消磨,京师的繁花盛景,又多少次出现在他的梦中?
若是身在京师,给他二十年光阴,他现在可能已经能巴望一下上柱国的位置了,李氏一门,也将因他而壮大。
二十年啊,二十年,在李靖眼中,嫡亲兄长不但断绝了他在仕途上的晋升之路,也断绝了李氏崛起之机,实为家门之不幸,李端无疑便是李氏一门仰人鼻息,苟延残喘至今的罪魁祸首。
如今,也轮到他给李端写一封信了。
多年苦楚,这一刻齐齐涌上心头,不过李靖到底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了,如今的他,已经到了不惑之年,绝对不会意气用事的一个年纪。
所以这封长信,和当年兄长的来信多有相似之处。
道完兄弟之情,又说自己对侄儿管教不严,以致罢官,让侄儿饱受边塞风寒,却无所得,所以无颜以对兄长,唯有将侄儿送回京师,让兄长亲自教导云云。
到了此时,马邑的风波差不多也就结束了。
当年史万岁,李端等人留在马邑的痕迹,被李靖陆陆续续清理了个干净,转头,还和晋阳王氏走近了几分,也不怕来自京师的明刀暗箭了。
李破放的一把火,却是让李靖心怀大畅,这是李破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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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李碧
马邑官场的动荡,对于放了一把火,就又潜回马厩,老实呆着的李破来说,没什么意义,只能算是稍微出了口气而已。
到手了五贯钱,丢了房宅,说起来,这买卖还亏了不少。
五贯钱,还不够请人吃顿烤羊肉的呢。
干了坏事,李破总会消停一段日子,比较像连环杀手的作风。
三月中,李春个头和李破一样,窜了一截出来,因为吃的饱,穿的暖,又勤练不缀,已经很有些气力了。
如今不但可以独自骑上战马,跑个几圈,而且,也开始练刀了。
到了这个阶段,李破教的东西和拳脚比起来,就不会那么惊艳了。
说到用刀,元朗这种自小就摸刀把子的家伙,比李破可要强上不少。
李破也没不好意思,不但自己虚心请教,还让李春管元朗叫起了哥哥,让元朗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教起来自然也就不遗余力。
一场场的春雨过去,天气终于渐渐热了起来。
三娘子李碧再次回到郡府,不过这个时候,她已经晋升为马邑兵曹参军。
其实,由此也能看的出来,李靖处境之窘迫了,信得过的人,又有才干的人太少,只能将女儿推了出来。
当然,这年头女子为官的虽然不多,但也绝对不少。
能影响天下大势的女子,更是层出不穷,比如说,当年和亲突厥,如今身在漠北的大隋义成公主,就是当仁不让的女中豪杰。
有那么一段时间,突厥国事,不经公主之手,便无决议,由此可见,公主在突厥王庭中的地位了。
而在大隋军中,女子身影也屡见不鲜,关西世阀女儿,多习弓马,性情刚烈,与兄弟争雄者比比皆是。
像李靖家的三娘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此女在大业四年,曾率五百骑入云中,追逐百里,破北逃之马邑叛将悉迷失于大河之畔,斩悉迷失首级而还。
以此军功,晋殄寇将军。
大业六年秋末,又奉父命,率人乔装北上,暗刺突厥动静,及春乃还。
来回跋涉数千里,一路跨越瀚漠,栉风沐雪,此中之艰辛,实不足为外人道也。
可以说,这是个真正的女中巾帼,李靖治马邑最为有力的臂膀之一。
如今升任马邑兵曹参军,除了李靖身边无人可用,遂极力推举之外,自身军功,才干,勇力,也是不可或缺。
李靖教导弟子的本事就不用说了,以后很多事都能证明,李靖坐席之下,是正经的名将摇篮。
如今在女儿身上,也不过是牛刀小试而已。
不过,这些事跟李破还是没多少干系。
只不过三娘子回来之后,来了马厩几次,除了跟老头嘘寒问暖之外,对李破教授的拳脚技艺很感兴趣。
不过,李破一个小小的马夫,想跟李碧有所交集,也不太容易。
人家找的是元朗,对战一番,不出所料的挨了些拳脚,还差点扭伤了胳膊。
虽然没看见两人对练的实况,但李破也知道,元朗这家伙肯定没轻没重,让这位三娘子吃了不少苦头。
但元朗也没得意多久,就遭到了很严厉的报复。
女人心眼不大,去找了老头,不知说了什么,老头恼怒之下,随即暴打了元朗一顿,过后,少女却还陪在鼻青脸肿的元朗左右,亲切照看,像个姐姐般,一边给元朗上着伤药,一边轻声细语的不停安慰,让元朗这傻小子感激涕零。
李破看在眼中,顿觉心寒,暗道,这年头的女人,可是比后来的时尚女性们要可怕多了。
少女之后便很少过来了,也许是公务繁忙,也许就如她自己说的那般,对这些拳脚技艺失去了兴趣。
按照她留给元朗的话来说,就是此乃末技,常人用之,或可防身,亦可为祸,军人却不可习之。
因军卒秉性暴躁者多,一旦身怀此等技艺,怒而交手相搏,必会失手伤人。
而军前却敌,拳脚再利,也利不过刀斧,无用也。
浸淫其中,虚耗时日,多数便成了贵人宴上之乐。。。。。。此确为女子防身之技,男儿不宜习之。。。。。。。。。
不知是气愤自己被打,还是有感而发。
反正,评语可不高,而且言之有物,说的貌似很有些道理。
之后元朗就来找李破,嘟囔了半天,李破知道,这小子在自家阿爷膝下,被压制的一点脾气都没有,所以养成了耳根子软的毛病。
三娘子李碧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又非同一般,一句话基本顶的上李破十句百句,让这小子有些动摇了。
这种苗头,必须打压下去,马厩这边的好日子,都在这小子身上呢,要是不学了,他在马厩争取到的地位可就岌岌可危了。
“你当练习拳脚,真的只为了伤人性命?错了。。。。。。这人啊,就像刀一样,要不停的打磨,才能保其锋锐,而这拳脚练的就是体魄,磨的就是心志。”
“先练拳,再练刀,自能收事半功倍之效,懂不懂?不懂?那我告诉你,咱们练的这些东西,再深了学,就是个节奏,懂什么叫节奏吗?”
“就像舞乐一样,要有拍子,你要踩在点上,那才叫赏心悦目,踩不到,也就惨不忍睹,所以,对战之时,无论用的拳脚还是刀枪,都要有拍子,现在咱们练的就是这个,生死一发之间,要比旁人多上几分冷静,拍子踩的准上几分,比旁人灵活上几分,呼吸比旁人悠长上几分,你也就赢了。”
有理没理的一通糊弄,终于让元朗一拍巴掌,喜笑颜开的道:“就说嘛,这么厉害的东西怎么会没用,哥哥是没瞧见,俺把三姐打的那叫个。。。。。。”
得,这位真是个记吃不记打的货,跟他还讲什么道理啊?
日子重又归于平静,不几日,程知节寻了过来,满脸怒容的告诉李破,李破的房子被烧没了。
还说听闻是功曹参军李宗方指使人放的火,争产的两家还又殴斗了几场。
显然,这都是些旧闻了,到也不是程知节故意隐瞒什么的,而是他消息来源有限,郡府中又很闭塞,听到风声的时候,早已时过境迁了。
第66章杂闻
李破也没跟程知节细加解释,只说房子已经卖给了那王军曹家,烧不烧的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程知节这才转怒为喜,很是赞了几句,说这房子卖的好,不然可就亏了本钱了。
李破也承情,不管他个人好恶如何,能为你着想的人,其实都可以交上一交,大事另说,那是见真功夫的时候,但小事上却能时不时互通下有无。
相约改日再去喝酒耍乐,程知节这才乐呵呵的走了。
过了些时日,程大胡子又找了过来,拉着李破去喝酒,这次是人家老程自己掏钱,因为发饷了。
这位是只要兜里也有钱,不糟蹋光了就不算完的人,轻财重义,重义还没太看出来,但轻财这一项那是铁铁占了个足实。
喝酒的时候,程知节乐呵呵的告诉李破,功曹参军李宗方丢官了,估计很快,马邑这里就没这么一号人物了。
至于他那个放火的大舅哥,已经解送雁门。
跟着李宗方的人,也都倒了霉,私录功薄之罪,可不轻啊,李宗方出身关西世阀,又是郡太爷的亲侄儿,也就是个丢官罢职,其他人就不会那么轻松了。
现在十几个人,都押在郡府大牢里面,等待郡太爷回来处置。
李破一听,心中大乐,当日城门口那顿鞭子挨的冤枉,如今这些混账东西,可算是遭了报应了。
交了些朋友就是不一样,杂七杂八的事情能听到不少。。。。。。。。。
老头肯定知道的更多,只是老头可以说是郡府的半个主人,他曾经是上柱国大将军韩擒虎的近卫骁果,后来,随在李靖身边,行护卫之责。
与李靖亦兄亦仆,后娶李靖妻姐陈氏,但李靖儿女,皆呼之为阿伯,可见其尊。
即是主人,便也不会对郡府中事说三道四。
但程知节就不一样了,喝的半熏,便也零零碎碎的说了起来。
比如说,郡府里面外地人不少,河北山东来的居多,但都不成气候,掌权的还是关西人和晋地的本地人。
外府的李院公丢了一条黄狗,弄的大家鸡飞狗跳,河北来的说是山东的把狗偷去宰杀了,山东的说狗肉早进了河北人的肚囊。
扯来扯去,晋人也加入了进来,嚷嚷的挺凶,其实谁也没打算动手,或给李院公发作的机会,大家谁也不怕谁,往死了掐也没意思。
到最后,这边还在嚷嚷呢,李院公和另外一位张院公却斗了起来,其他人反倒成了看热闹的了。
又说郡太爷不好酒色,但喜欢看兵书,谁要是能得到一两本太爷没读过的兵书战策献上去,必定会有重赏。
可惜,大家伙中间,目不识丁者多,就算有兵书摆在面前,怕也认不得,这条路显然行不通。
到是有那么几个家伙自持聪明,去弄了几本回来,给识字的一瞧,兵书到是不假,但却是传世最广的那几样,白花了不少钱,还不如请大家喝酒吃肉呢。
又说起马邑的各色人物,逸闻,让李破也听的兴趣盎然。
这里面就有兵曹的刘武周。
按照程知节的说法,那小子别看整日里笑眯眯的,其实阴毒着呢,马邑城里暗地里的阴私勾当,都不缺那小子一份儿。
而且,交结的人物,说是豪杰,到不如说是亡命,若非郡太爷有令,郡城之内,不得刀枪相搏,一旦有命案发生,定彻查到底,不然的话,刘武周那人,手上不定已经沾了多少人命了呢。
李破一听就明白了,这明显是个混入官府的黑社会头子。
后来知道了刘武周的来历,李破到也颇为佩服程知节的眼光。
可不是嘛,刘武周也是山东人,在家乡和兄长闹翻了,被兄长赶了出来,说他交结匪人,早晚祸及家族亲眷,刘武周这才带着妹子来了马邑。
当然,程知节也说了,城内这些人,多不入流,城外的军营当中,才是真正的藏龙卧虎之地。
这话有失偏颇,但也说明,大隋军功之重,已是深入人心,有志功业者,多慕军中之荣,程知节也不例外。
一顿酒喝完,到是让李破涨了不少知识。
回去马厩,又受了老头一阵唠叨,现在老头已经不再跟他发火了,但胃口也被李破给养刁了,一顿不吃李破做的饭菜,就浑身不舒服。
所以唠叨来唠叨去的,还是在埋怨李破开始不务正业了,那意思差不多就是在说,搁着真神你不使劲的拜,却去参野狐禅,跟些闲杂人等来往,太丢他老人家的脸面。
老头唠叨完了,元朗又悄悄寻了过来,告诉李破,下次喝酒去,一定要带着他,不然的话,他就去告诉阿爷。。。。。。。。
到了晚间,躺在床上,却又要听李春的抱怨了,埋怨他现在屡屡出门,都不带着她了。
李破也是无语,咱不就是出去喝了点酒吗,至于吗一个个的,好像没了他,就都过不下去了?
想到这里,心里却是不免又有了些得意,被人需要的感觉,总归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三娘子又出现在了马厩。
这次是正事,她要率人去巡视马场,需要马夫跟随。
驾曹在兵曹辖下,但由兵曹参军亲自巡查地方马场,其实只能意味着,战争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老头年纪不小了,李碧自然不会想着让老头去受苦,她只是想让元朗跟着。
这是好事,不说其他,跟随兵曹参军出去,来回不需要多少时日,对元朗来说,却既是一种资历,又是一种磨练。
李碧打的什么主意,老头也清楚,当了兵曹参军,走的就是关西子弟走熟了的老路了,出则为将,入则为官,最顶头就是出将入相了。
这个时候,也就需要一些心腹在身边支使了。
老头思量了一番,虽有些舍不得,但还是觉着,儿子也确实到了该出仕的年龄了,不能总养在膝下,那和将雏鹰关进竹笼没什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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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试探
老头将李破和元朗叫到了面前。
“三娘要去巡视马场,你们两个跟着一起去吧。。。。。”
这话是当着李碧的面说的,自然就有种不容拒绝的味道。
元朗跟着是理所当然,李破属于添头。
这就是李破努力了几个月的结果了,有些机会看似突然出现在你眼前,实际上,机遇这东西只会眷顾那些有准备,肯于付出努力的人。
而那些只等着天上掉馅饼的家伙们,就算机会摆在他们面前,又如何能抓得住呢?
李碧也答应的很痛快,这不是什么大事。
老头表示很欣慰,紧着叮嘱李破两个,“记得,路上都要听三娘的,莫要丢了俺的脸,不然的话,之后就都待在马厩这儿,哪儿也别想去了。”
之后又对李碧道:“他们两个年轻识浅,若犯了错,只管教训就是。”
“阿伯,他们跟我出了郡府,就算身有军职了,当以军律为准,和我可没太大的干系,您说是吧?”
老头翻了翻白眼,他呆在李靖身边多年,这话里的味道是怎么听怎么熟悉。
遂烦躁的挥了挥手,“去吧去吧,哪来的那么多的大道理?”
李碧笑嘻嘻的带着李破两个出了屋子。
李破斜眼瞄了瞄,心道,此女岁数也不大,糊弄人可是一把好手,跟在这人身边左右,可得多长些心眼,不然的话,不定哪天就糊弄着你去拼命了。
不过,这人笑起来还是挺美的,眼儿弯着,嘴儿翘着,怎么瞧都有点萌,可惜,心肠着实让人不敢领教啊。
少女也立即就印证了李破的想法。
刚出屋子,脸上的笑容就没了,手也背了起来,头也扬了起来,“三郎,赶紧去收拾行装,咱们午后启程,要跟你阿爷好好作别,莫要让他老人家担心。”
元朗溜溜的走了。
李破转着眼珠儿,正琢磨着,是不是跟这只母老虎求上几句,将李春也带上得了,到不是不放心将李春一个留在马厩这里,而是李春既然又学拳,又练刀的,将来也就算差不多定下来了。
现在正好是个机会,带着她出去见识一下。
不过,要是人家不同意,也就算了。
顺便,还能给眼前这位做个小小的心理评估。
一个小要求,选择直接拒绝的人,显然偏于直爽,有着担当,在李破想来,这位应该偏于这类,到不是说她直爽,而是身居高位,担当之心过剩而已,而且,很可能连准话都不带说的,直接把你晾在这里,这也最为附和大人物们的心理。
而大多数的普通人,面对别人比较冒然的请求的时候,都会有所迟疑,拒绝起来也就委婉的多,这个基本不用考虑。
如果痛痛快快的应下了,这人也就偏于冷酷,因为李春这位是见过的,还是个孩子呢,所以便会显示出她的心肠要比旁人硬的多。
至于变态。。。。。。尼玛,变态会做出什么反应,谁他娘的能猜得到?
不过,还没等他开口。
见元朗已经走远,女人目光便瞄了过来,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李破,眉头轻蹙,冷冷的道:“我好想在哪里见过你?”
李破心里立马一跳,不过很笃定,装傻道:“三娘确实见过小子,前几日。。。。。。。”
少女哼了一声,声音又冷了几分,目光更像小刀般,在李破身上嗖嗖的割来割去。
突然便道:“狼行千里吃肉,下一句是什么?”
这可诈不住李破这样的人,只要让他有了点防备,以他的心理素质,变态也无法跟他相比啊。
他没有任何异样的抬起头,迷茫的看着少女,半晌,才讷讷道:“俺不晓得。”
少女终于露出了些狐疑之色,李破松了一口气,暗自撇嘴,太嫩了,这点伎俩,也想唬住老子?做梦去吧。
少女收敛的目光,淡淡的道:“你有个阿伯叫李承顺对吧?”
“是,小子就是来寻阿伯的。”
“李承顺,开皇十八年出塞,戍守云中边寨,属云中守捉府辖下,不过大业二年,逢汉王杨谅为乱,起兵晋阳。。。。。。云中守捉府附从,大业三年,废云中守捉府,一应边寨士卒,多死乱事。。。。。。。”
“你若是北去云中,遍寻不获,后又转道马邑,也说的过去,为何要有意隐瞒呢?”
威逼不成该诱导了,这在李破眼里,实在不算个事,打死他也不会承认什么的,关于来历这东西,你一旦言之凿凿的说了,就不能改口。
改口的后果只能是越弄越糟,不会有另外的结果。
只是他有点疑惑,这位的傲慢,好像已经是渗进了她的骨头里,这几乎是一种毫不做作,浑然天成的倨傲。
李破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这一点,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年头的大人物们是个什么模样,但从这位身上,便能看出点端倪。
他们和后来的人完全不一样,他们天生尊贵,自小养成的气质,是后来人学也学不来的。
这是一种很独特的东西,只属于古代贵族的东西,后来人穿的和他们再像,内在的东西也完全也完全无法表达出来。
就像后来人扮皇帝一样,都是沐猴而冠,因为你根本了解不了,一个一怒之下,便会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皇帝该是什么样一个心态。
像李碧这样一个贵族女子,就是如此,她对小人物,不会加以任何辞色,平民百姓,在她眼中,皆若蝼蚁一般。
但现在,却向他一个小小的马夫说了这么多的话,让李破很是意外,也满心的疑惑和警惕。
他将疑惑深深的藏了起来,只是瞪大眼睛,有些惊恐的道:“阿。。。。。阿伯死了?”
李碧端详着李破,轻轻点头,见李破变得失魂落魄,却没多少悲伤,半晌,才好像失去了兴趣,随意的摆了摆手。
那意思再明白不过,赶紧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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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出行
这女人好生奸诈,估计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看着李破有些眼熟了,却还不动声色,过后查了查,直到今天,才突然发难。
就这心理状态,直接就被李破归类到了变态一栏中去了。
不过他还是赖着没走,不知死活的问,“俺想带着妹子一起,您看成不?”
半天,才听少女淡淡道了一句,“一路上不会那么安宁,带着也就带着了,只是到时莫要后悔。”
答应的挺痛快,却又夹杂些别的什么,并不符合李破的预期。
李破暗自咬牙,这他娘的必须是个变态啊。。。。。。。
李破颇有点郁闷的回去收拾行装,李春听说能和他一起出去转上一圈,却是兴高采烈,跟李破一再保证,跟紧大哥脚步,定不让大哥担心云云。
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一个人一个包袱,放的除了干粮,就是一身换洗的衣物,然后就是腰刀,弓箭等物。
收拾停当,李破先瞅了瞅自己身上,到是颇为满意,半年过去,没白耗费了光阴,厮混的也算不错了。
这次出行走的很急,草草吃了午饭,就要启程了。
临行之前,老头颇为幽怨,一下子,马厩就剩下他自己和两个笨头笨脑的马夫了,所以即便这老头已经看惯了经惯了离别,还是露出许多不舍出来。
奈何,年轻人们从不把离别当一回事,他们天然就对见识更大更广的天地充满了向往。
马蹄得得,出了郡府,和另外一伍五个人汇合,这五个人,看着都很年轻,却满身的彪悍之气外加一种生人勿进的气息。
李破根本不用看,闻闻就知道,标准的隋军精锐,杀过人,见过血,瞪起眼睛来就往外飙杀气。
他们还都处在精锐的初级阶段,只有那些每天乐呵呵的,翻脸的时候却能毫不犹豫的一刀剁出去的家伙,才是最危险的。
所以,这五个人,他没怎么注意,到了除了郡府,就被告知,他现在是个官儿了,让他觉着有点奇妙,原来当官这么容易啊。
马邑驾曹行参军,最低级的武官,从九品。
但却已经算是一脚踏入了大隋官员体系当中,和张二,白巡市那样的小吏,也就分别了开来。
现在,那两个胡子一大把的家伙,见到他之后,就要点头哈腰了。
甚至于,程知节,尉迟这两位,也被他抛在了身后。
而大隋的官员体系虽也分文武,但分的远不如后来清楚,文官带兵出征的,比比皆是,武官治理地方,你也别稀奇。
而且,天下郡县的官职设置,也都好像随时在为战争做着准备。
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在这样一个官职体系当中,很难站稳脚跟,大隋最为核心的权力,也都掌握在那些上柱国以及上大将军的手里,他们都是标准的武人。
可以说,文帝杨坚建立隋朝以来,一直到大业年间,这父子二人虽然做出了诸多改革,但大隋官员体系当中,还是到处充斥了西魏宇文泰年间的影子。
所以,后来人总会将隋朝定义为关陇军事集团的天下。
李破现在,就算是身在这样一个体系当中了,这其实得益于老头的保举,也和他关西人的身份有着联系。
有些人一辈子也别想弄个官来当当,但在李破这里,却是显得顺理成章,轻而易举,要不怎么说,关西人起家快呢?
关西人,就是这么占便宜。
出马邑北城门的时候,李破四处瞧了瞧,颇有些感慨。
这里不再有尉迟,也看不见年轻而又高深莫测的税官了,也不再能看到一个小小的流民,进来出去的忙活。
几个月功夫,却恍若隔世一般。
一个守城门的伍长,带着两个小卒,看着一行人过来,啪的一下行下军礼,一行人却匆匆而过,一如当日那十余位走马如龙的家伙,只是当日只能远观,后来还被人鞭打了一顿的小流民,却已经脱胎换骨了。
出了北城门,一行人直向西北。
李破心跳了跳,回头去看李春,果然,这死孩子满脸的兴奋期待,估计是在想着,要顺道回去那片村落看看。
还好,顺水走了不远,一行人折而向北。
马邑郡向来都以人烟稀少著称,一路上,真就没碰到几个人影,没办法,这里一直以来,都是南方农耕民族和北方游牧民族来回较量的主战场之一,人们又不傻,哪里会愿意呆在这种该死的地方。
而且,马邑流民渐多,也是不争的事实。
荒凉,一片的荒凉,正是春耕播种的时节,这种荒凉只能意味着,马邑粮产不会太高。
他们走的马邑郡两条主要驿道中的一条,向北出长城,直达定襄,另外一条在东边,去往云内,也就是后来的大同。
点掐的很准,天色将晚时,正好到达一间驿站。
递上行文,驿长立即指挥着驿夫们忙了起来,做饭的做饭,喂马的喂马。
驿站不小,毕竟靠近马邑郡城,估计来往的人还是很多的,如果之前李破南归的时候见到这间驿站,一定会以为这是哪家大户人家的宅院呢。
变相的也证明了,大隋的信息传递事业,还是很发达的。
当然,马邑这地方也可能是特例,军情传递,输运马匹,军人来往调拨,马邑都是大头,驿站建的小了,也是不成。
不过,此时是春末,正值马邑驿站比较清闲的时节,当然,这只是相比较而言,驿夫是大隋最底层的杂吏之一,用苦不堪言用来形容他们的处境那是一点都不为过。
除了驿长,驿夫们都没有饷钱,他们属于民役的一种,都是无偿劳动。
不说那么多,一行九人,进了驿站,受到了极为殷勤热情的接待。
驿夫们跑前跑后,端茶倒水,卑微的好像流民似的。
只有少女先进了房间,洗漱了一番,其他人都没那么麻烦,只是肚子饿了。
很快,吃食就送了上来,驿夫还搬来了两坛酒。
都是免费的,官员出巡必有的福利之一。
第69章殴斗
吃饭的时候,李破和李春两个缩在角落里,占了一桌,那五个军中士卒占了一桌,李碧和元朗占了一桌。
泾渭分明之中,也划出了等级。
李破吃了两口,喝了一口羊汤,便彻底的对这些吃食绝望了,还不如啃自己带来的大饼呢。
添堵的是,李春刚给他盛了了一碗汤,那边胡子拉碴的驿长凑了过来,跟李春道:“李军曹请您过去相陪。”
李破只能跟李春说上一句,多吃饭,少说话,不情不愿的李春就被拉走了,一桌就剩下李破一个,形单影只,看着分外凄凉。
但李破的生存本事,绝对是老鼠级的。
他毫不犹豫的站起身,往五个军中兵卒坐的那桌凑了过去。
不是他脸皮厚,也不是他耐不住孤独,因为他知道,路途还长,要是这会儿不做点什么,之后不定多难受呢。
那女人阴险狡诈,心眼也不大,偏又特目中无人。。。。。。。。嗯,咱先不跟她计较。
一桌的人都看了过来,威胁,排斥,不屑等等情绪,都能让人轻松的感觉到。
军队,是个非常有包容性的群体,什么人进去,都被被其同化吸收。
但军队也同样是个有很强排斥性的群体,他们排斥一切和他们不同的团体和个人。
李破最熟悉的其实就是军人,再说,他还在塞外寨子中,呆过五年。
在他眼中,到了哪里或者不管什么时候,军人都一个德性,硬朗倔强是主流,打架斗殴是娱乐,欺负新人是嗜好,服从上级是规矩,保家卫国是口号,,拼命流血是职业,加官进爵是目标,建功立业是理想。
而一个军人你可以将他看做是个普通人,虽有差异,但一般不会太大,但要一群军人凑在一起,那就完全是两码事了。
小人物碰到他们,最好离他们远点,面对面说再多的好话也不嫌过,就像李破当初在城门口面对尉迟和刘伍长等人一样。
但想要融入他们,就不能那么客气了,你越把笑脸往上凑,他们越喜欢打你的脸。
而且,现在李破不大不小是个官了,也用不着跟他们太过客气。
唯一有点忌惮的,只是眼前这些家伙能跟着一起出来,定是那位信得过的人,出身嘛,应该不会太高,嗯,应该是吧,瞅他们这德性,就知道。。。。。。
桌子很大,就算加上他,也会非常宽松。
但他却是蛮横的推了推离自己最近,长的也最是敦实的家伙,“带眼睛没?不知给俺让让?”
不出所料,点火就着,对方大怒,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足足比李破高了一头的个子,壮了一圈的身形,配上那张丑陋的大脸,非常有压迫感。
“你是在跟老子说话?”
说完,还环视一圈,立马有人捧场,笑了起来。
李破心中暗叹,就这德性,一看就是个憨货,古往今来,军人的形象,都被这样的家伙毁了。
“敢跟俺称老子。。。。。。”
李破“大怒”,照着他的肚子就来了一拳,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他表现的比这位更像个愣头青。
架势早摆好了,劲头分外的足,那位毫无防备就挨了一下重的。
这一下,看上去就像李破恼怒之下,随手打了一拳,但却打出了砰的一声闷响。
那位刚笑了两声,挨了这一下,笑容猛的就僵在了脸上,眼睛瞪的老大,捂住肚子就弯下了腰,呃呃连声,把刚吃下的东西都一股脑的吐了出来。
胃部这地方,受到这样的重击,也只是呕吐了出来,也只能说,这家伙确实非常的强壮了。
李破退后一步,皱着眉头,满脸的骄横,“纸糊的吧?就这还敢自称老子?”
要不怎么说,军人只要凑在一起,轻易就不要招惹呢。
他们往往同气连声,具备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意识。
桌椅一阵响动,一桌人全站了起来。
离的最近的一个,连多余的话都不说,跳起来挥拳便打。
格挡,同时手掌上扬,一掌推在对方脸上,熟练的好像两个人都有默契一般。
不过只这一下,那位就闷声惨叫,捂住鼻子,涕泪长流。
绕过他,李破两步间,来到另外一人身前,这位还打算来揪他的领子。
就如当初对付元朗一样,李破双手一按,立马掰住对方手腕,不同的是,侧身走了一步,掰的对方直接一个仰身,李破左掌横着切下,准确的切在对方脖子上。
吭的一声,这位立马横着拍在了地上,捂着脖子就在地上翻了几个滚,身子也蜷缩在了一处。
毫不停留,绕着桌子迅速来到另外一位身前。
这位明显是被惊到了,本能般的拿起了放在桌边的腰刀,这也让他失去了第一时间的反抗能力,李破轻松的给他脸上来了一拳,直接打的他脑袋后仰,眼前金星乱冒,鼻血长流。。。。。。。
最后一位,比较凶悍,抱起酒坛子,照着李破的脑袋就贯了下来。
李破志在立威,并不避让,猛的冲近他身前,双手在对方腕子上架了架,再一抹,坛子已经换到了他的手里,胳膊沉了沉,酒坛子有些重。
借着向下的力道,顺势一个转身,将酒坛抡起来就砸在对方的脑袋上。
啪的一声,酒坛裂开,酒水四溢,这位抱着脑袋晃了晃,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兔起鹘落,眨眼间,一地狼藉。
五个军中汉子围着桌子倒了一圈,正忙着的驿长和几个驿夫都是目瞪口呆,怎么也想不清楚,这些家伙会在这里来个窝里反,而且反的这么干脆,还反的这么激烈。
元朗和李春两个早就跳起来连呼带喊的给李破助威了,只是有点遗憾的是,结束的太快,竟然没给他们两个动手的机会。
少女很有大将风度,坐着根本没动。
不过这会也是嘴角抽搐,面带寒霜,本来,她也算见惯了军士们互殴的鼻青脸肿的场景,只是在她面前,大打出手的却还是头一次,觉着颇为新鲜,也有些佩服那小子的胆量。
但现在嘛却是有点后悔,应该早些喝令他们住手了。
她实在是没想到,此人竟是凶猛到如此地步,自己曾经嗤之以鼻的拳脚技艺,用出来的时候,竟是如此的狂暴。
第70章融洽
不用等旁人说话,李破对着少女方向,微微躬身,拳头在胸口锤了两下。
随即转身,“军曹说了,你们几个以后都听俺的,哪个是伍长?”
假传军令,还传的这么光明正大,李破也是独一份了。
但李碧并没说话,若无其事的低头吃菜,喝汤,算是默许了。
这种事情,真要是在军中,肯定不会发生,但现在嘛,却不用太过计较,她有自己的打算。
若真当场发作,这一趟出来,很可能会空手而回,就这么几个人,还心不齐整,能做成什么事了?
李破试探了一下,却是大获成功。
不过,他也知道,这一架打下来,后患颇多,但没办法,谁让军人就认拳头和刀子呢,就这些底层军卒而言,你越是粗鲁蛮横,越是容易在他们中间找到位置。
站起来的四个人,捂着鼻子的,捂着咽喉的,捂着肚子的,都是怒目而视,但谁也没打算再动手,这就是好现象。
不过也没人接话,李破四下瞅了瞅,顿时明白了,地上还躺着一个呢。
这位伤的最重,头破血流是一定的了,不过只是皮外伤,脑震荡什么的,还要看驿站中的酒坛是不是很结实了。
“都愣着干嘛,把人扶起来啊,看看,都出血了,我就说嘛,以后都给俺记清楚了,打架就打架,别拎什么家伙,不然伤的更重,俺还得给你们出钱诊治。”
四个人互相瞅瞅,又向李碧那边瞄了瞄,顿时有些丧气,两个人默不作声的过来,七手八脚的将晕过去这位弄了起来。
很快,这位就清醒了过来。
“坐下,坐下,赶紧吃饭。”
李破很有主人翁意识的呼喝着,并顺手拍了一下那还晕乎乎的家伙,“你就是伍长?怎么称呼?”
李破利落的身手,风卷残云般的气势,迅速的在这几位军中汉子心里,刻上了尊重两个字眼儿。
军人本就信奉强者为尊的道理,更何况,又是最重军功的隋军兵士。
即便心中有所恼恨,但李军曹只要不发话,也就没什么意外会发生了。
伍长捂着散发着酒气的脑袋,憋了半天的气,见那位死死盯着他,眼中的凶光好像能溢出来一般。
心里一跳,略微低头,闷声闷气的道:“俺叫李武,家中排行老五,叫俺李五就成。”
李破当即就乐了,“你这伍长做的还真是名副其实。”
旁边几个顿时笑了一串,打架在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只是在李军曹面前,被个半大娃子打的落花流水,让他们有点难以接受。
不过李破气势太盛,转眼间就压住了他们继续反抗的念头,其实,这在军中,也就算得到了军人们的初步认同了。
这会一句话,更是让几个人觉得,这位下手虽然阴毒,也太过凶狠了些,但说话还算有趣,李伍长这名字,也确实取的好笑。
军人不难打交道,就在这里了,只要把住他们的脉搏,分分钟就能搞定。
李五也讪讪的哼哼了两声。
等人都坐下,李破又问,“姓李?和军曹怎么称呼?”
这个时候,他已经彻底明白了大隋裙带关系的普遍性,一听此人姓李,立即便问了出来。。。。。。。
果然,这位回答道:“俺阿爷在太爷身边护卫。。。。。。。”
旁边有嘴快的,气氛稍缓,就紧着道:“伍长还有两位哥哥在马邑军中任职,若是听说伍长被人打破了头,定会寻过来跟参军讨教讨教。”
李破撇嘴,晃了晃自己的拳头不屑道:“就凭俺这拳头,还是算了吧啊。”
几个人都顿时呼呼哧哧的笑了起来,笑点着实有点低。
至此,李破不但加入了进来,还彻底确立了自己的地位,男儿相交,就是这么奇妙。
当然,这也正是这个年头军中汉子们直爽豪放的心性在作祟,要是换做后来,你打人一顿,还想跟人把酒论交?做梦去吧,我非叫警察把你弄进去不可,过后还要找律师告的你肉疼。。。。。。。。
李破一拍桌子,招来驿夫倒酒,举起酒碗,“以后就都是自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看见那边那个小的没有,那是俺家二郎,以后多照应着点,俺这里就先谢过了啊。”
几个人又笑,心里彻底舒坦了下来,纷纷应了,抱着大碗开喝。
不一时,一桌人笑笑说说,虽然不敢喝太多,也不敢高声,扰了军曹,但这氛围嘛,就只能说是融洽了。
这个说那个不禁打,肚子挨了一下就吐的稀里哗啦,那个说这个鼻血都滴在了酒碗里,实在有些恶心,说笑间,好像又了李破的加入,这气氛完全变成了另外一番模样。
一顿饭吃的差不多了,桌上的人李破也认了个全乎。
三个姓李的,两个姓陈的,都和李氏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这哪是近卫啊,简直就是亲戚大联合嘛。
再次印证了大隋朝裙带关系无所不在的真理。
李五弄了条布巾,将血擦干净了,凑到李破身边打问他的来历。
李破只说,咱是关西扶风人,和郡太爷可没什么关系,那表情简直就在说,咱可不是靠着李家出来混的,至于靠山是谁,你就猜去吧,半真半假的让李五很是产生了些敬畏之心。
和这边的热闹相比,那边就安静的多了。
元朗和李春眼巴巴的瞅着这边,显然心早就飞了。
少女吃饭也吃的越来越是没滋味,吃食太差,烈酒的味道更是难闻。
阿爷常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瞧瞧,这些该死的混账东西,吃的一个个身高马大的,用的时候却把她的脸都丢到地底下去了。
一个小小的马夫,打的他们找不到北不说,转身还去跟人家称兄道弟去了。
平日里说的男儿气魄都到哪儿去了?就这个样子,是不是别人把他们打趴下,过后就能把她给卖了?
越想越是气恼,啪的一扔筷子,转身去房间休息去了,身后一群人,呼啦啦都站起来,目送她离开。
但形单影只的她,看上去却有那么几分凄凉了。
第71章夜宿
晚上,李春就问李破,“大哥,他们挨了打,为何还那般欢喜?”
李破呵呵就笑,“都皮痒了呗。”
李春一听,立即摩拳擦掌,“那我明日里也去打他们一顿?嗯,就怕打不过他们五个。”
“先叫元三去试试不就成了?”
“他?他还不如小春呢。”
这孩子心眼太过实在,以后是要吃亏的,李破对自己的教育方式有点犯愁。
“对了,三娘子说,小春的关西话说的不像。”
“像不像的又能怎的?好了,睡吧,以后少往她跟前凑,再有,路上小心点,这趟出来好像有点不对劲,不如把你留在城里了。”
“走这么远了,小春可回不去了啊。”
李破嗤之以鼻,这样的驿道,直通通的,得多废的人才能走错了?
嘴上却道:“行了行了,睡觉睡觉,明天还得赶路呢,唉,这吃的什么鬼东西,看来改日还得咱们自己主厨。”
。。。。。。。。。。。。。。。。。。。。。。。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九个人便离开了驿站。
第二日晌午过后,便看到了苍水。
到了这里,山峦渐渐远去,地势也渐渐平坦了起来,碧绿的草地逐步代替了杂草,成为视野中主要的植被。
一行人走的并不快,和游山玩水差不多。
气氛很压抑,主要是李碧总摆着一副臭脸,很快就让其他人感觉到了她那不美好的心情,于是,整队人都有点无精打采了起来,小心翼翼的,生怕触怒了她。
这次驿站出现的有点早,太阳还老高呢,就在苍水岸边发现了它。
和后来的车站差不多,这时候的驿站也都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看过一次,第二次也就不稀奇了。
区别在于,这家驿站的马匹比上一家要多,而且还建了猪栏,显然比上一家那些人聪明的多。
猪这个时候有很多称呼,什么黑面郎,豕,刚鬣之类的称呼,一股脑都用在了猪身上。
这年头,人们不太愿意吃猪肉,但在贫民百姓中间,猪肉却也市场广泛。
显然,这里的驿夫们,便养了些来吃肉。
驿站四周,还开垦了些田地,看来,这家驿站里的驿夫们是打算自力更生了。
不过,这也得说他们胆子不小,若真有人跟他们较真的话,一个个都吃不了好果子。
一行人没在这家驿站多做停留,只是在这里饮了马,又带上了两根羊腿就继续前行了。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李军曹说要走,便没人敢说留而已。
李五恋恋不舍的看着驿站远去,还偷偷跟李破嘀咕,“看来今晚要睡草地了。”
于是,李破也有些不舍了,毕竟,谁也不愿意露宿在野外,李破也不例外。
本来,马场离着已经不算远了,要是之前紧着赶路的话,这会儿已经在马场休息了,现在嘛,却还要在外面住一晚。
不过,随即李破就高兴了起来,因为不用再吃驿站里的东西了,两根羊腿,好好弄弄,到也能补补受了亏待的肚囊了。
可惜,驿站中那几只肥猪欢蹦乱跳的,看着可着实馋人,却被人弃之如敝,这年头的人实在不可理喻啊。
这天晚上,一行人就在苍水河边扎下了临时营地。
看着李五几个,麻利的支起一顶小帐篷,显然是给李碧准备的,李破看的直撇嘴,就这等级差,他都有心造反了。。。。。。。。
那边几个忙着献殷勤,李碧纯属甩手掌柜,立在河边装雕塑。
李破只好支使元朗和李春两个去砍柴,自己则挖坑,准备灶膛。
还好,他出来之前,也有着风餐露宿的准备。
挖好了坑,从马上卸下两条羊腿,又从自己马兜里掏出些削好的木签子来,坐在地上开始往下片羊腿肉,抹上盐巴,然后用签子穿好。
等那边的帐篷立起来,这边的火已经点上了。
几个大头兵终于请示过了李碧,过来帮着添柴,搭架子。
李五一边干活,一边嘀咕着,要是天色早些,还能出去射些野物回来,打打牙祭,当然,还好奇的看着李破在忙来忙去,觉着挺新鲜之外,对这顿野餐也有了那么点盼头,只是信心还不够足。
那边元朗翻着白眼,估计是对这些家伙彻底的失望了,干活还不如他卖力呢。
天色昏黑,篝火很快旺了起来。
李破踢了这个踹那个,紧着让他们不要讲篝火弄的太旺,忙碌的是一塌糊涂。
好半晌,才将火焰控制住,把肉签子搭在火上。
羊肉很快就发出滋滋的响声,瞧着李破不住的将佐料往上倒着,旁边的家伙们闻着肉香,都咽起了唾沫。
当然,肉好了,还得先将水边那尊雕塑请回来,人家是要吃第一串的。
从那晚林中相遇李破就知道,这位绝对也是个吃货。
说不定,今天没在驿站住宿,就是因为驿站的东西太过难吃的原因。
果不其然,像那晚一样,先小口的咬了一口,然后。。。。。。。嘴唇翕动了几下,眨眼间,一串羊肉就都进了嘴巴。
这个时候,眼睛也眯了起来,眉头上的褶皱也都散了,显然很是满意。
不过还只是惜字如金的赞了那么一句,“好,做的不错。”
狗腿子李五瞬间眉开眼笑,好像夸的是他一样,紧着又奉上两串。
其他人只能眼巴巴的瞧着,李破也饿的前心贴后背了,咽了口唾沫,心里直叨咕,奶奶的,你这逗猴呢?
少女适时的摆了摆手,架子上的烤羊肉,瞬间就被几个人抢了个精光。
李破可不慢,离着又近,抢了一把,回头递给李春几串,兄妹两个立时狼吞虎咽了起来。
两条羊腿,根本不够这些大小吃货们糟蹋的,不一会儿,就消灭了个干净,其他人都是意犹未尽,只吃了个半饱的感觉。
也许,唯一吃饱了的就是李碧了。
随即,李五从马鞍子上卸下了酒囊,一人一大口的轮着开喝。
其实从这些细节上可以看的出来,北地很多人的生活习惯,和草原上的部族,分别实在不大。。。。。。。。。。
第72章夜宿(二)
(正为过年攒搞中,但说实话,年前的事情也挺多,不过大家放心,过年的时候,断更不至于,但可能会是一天一更了,看看吧,要是能攒出三十章来,就不怕了。)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春夜潇潇,不知什么时候,篝火旁响起低沉的歌声。
这是独属于秦人的战歌,关西男儿用独特的腔调唱出来,古老中,仿佛带了无尽的豪情壮志。
这首歌,一代代相传下来,一代代的秦川男儿唱着这样的战歌走向战阵,又唱着这样的战歌,凯旋而归,也同样唱着这样的战歌,为战死之同袍招魂。
所以,歌声中的韵味,已无法用准确的言语来描述,这代表着秦川男儿的不屈和倔强,代表着秦川男儿的壮猛和刚强,也代表着秦川男儿的孤独和悲伤。
不知何时,元朗和李春也加入其中,用他们稍显稚嫩的嗓音,努力的激发着自己滚烫的热血。
李破静静的听着,这首战歌,在军寨中不知听了多少遍了,他曾努力的在这熟悉而又陌生的歌声中找寻着归属感,也曾大声跟几个老军一同呼喊。
但可惜,塞外的风寒,只会让人感觉到孤独和寥落,让这雄浑之曲听上去像不甘的哀鸣,怎么听怎么难受。
但现在不一样了,这首歌他听上去终于有了那么几分味道。
篝火明灭之间,对面的少女抢过酒囊,大口的喝着酒,酒水顺着她的嘴角流下,弄得前襟淋漓不堪,但她一无所觉般,将干瘪的酒囊扔在地上,擦了擦嘴角,高歌不休。
此时此刻,这个来自关西世阀的贵族女子,终于抛开了那些无谓的伪装,露出了自己豪放的一面。
当歌声渐歇,少女重又打起了拍子。
纵声高歌。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鬣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抱玉枹兮击鸣鼓。
天时坠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篝火旁边,一个明眸少女击节而歌,带出来的竟全都是雄豪之气,连那清脆的声音,都如金铁交鸣般刚硬。
歌声刚罢,叫好声四起,即便是李破,听的有点稀里糊涂,一知半解,但还是狠狠拍起了巴掌。
估计吧,其他人和他也差不了多少,都算不得少女的知音。
不过一个女人到这个份上,你想不佩服也不成了,让人心折而又佩服的女子,你一生估计也见不到一个,真正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儿,李破相信,即便是这个世道,也不会多见,后来嘛,只会越来越少。。。。。。。
这属于濒危动物,需要大力保护才成。
少女把手大力一挥,目光如今变得已如霜刃般凛冽,“这次出来,我要杀一个人,此人势力颇大,我若带大兵前去,怕惊走了他,当初悉迷度追的咱们可是好苦,所以这一次,只带了你们出来,你等可有胆量随我走上这一遭?”
男人们早被她刺激的热血飙升了,几乎是话音未落,一个个的就像立军令状一般把自己给卖了。
李春也直瞅李破,估计是很想和那些家伙一样,喊上两嗓子才痛快,而且,更为可怕的是,同为女子,那种认同感是完全不一样的。
可以说,少女唱了几句,摆了几个姿势,就让李春这样的小姑娘完完全全的拜倒在地了,偶像这东西,真的不可理喻。
李破几乎是本能的开始挪动步子,想躲入篝火旁边的暗影中去。
这群疯狂的家伙,也不听听,明显是敢死队一样的任务嘛,太不珍惜生命了,就觉着这次出来有点不对劲,自己的感觉还是那么的准。
然后就想,这会拽上李春就跑,会是个什么后果呢?
当然,最终他也无奈的发现,他没有多少选择的权力。
这里九个人,有八个已经被忽悠的晕头转向了,逃走和将事情做完的选择题,很好解答。。。。。。。。
少女的目光终于转了过来,看着李破,慢慢的,目光中已经涌上了杀气。
李破转了转眼珠,毫不犹豫的加入到热血奔涌的笨蛋当中去了,没给这疯女人杀人祭旗的机会。
再次围坐于篝火旁边,气氛已经俨然不同,刚才还慷慨激昂的人们,这会坐在那里,都如雕塑一般,让篝火旁边好像多了一群鬼怪般,充满了阴森之气。
少女打破了平静,沉声道:“这人你们应该都听说过,他叫史千年。。。。。。。”
即便李破心里各种不舒服,这会猛的听到这么个名字,也差点乐出来。
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何况还姓史,好名字,不过应该挺难杀的才对,人家可要活千年之久呢。
其他人明显没那个心情,李五听了,当即便道了一句,“云内马场的史千年?”
少女微微点了点头,“此人来历,就不用多说了,他和突厥,东山贼都有着勾连,甚至于雁门郡。。。。。。贩马的生意,他也做了有些年了,如今北征辽东在即,郡尊允我除此恶患。。。。。。。”
“咱们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你们谁能说说?”
半晌,没人吭声,元朗抓耳挠腮了半天,才嘟囔道:“咱们应该先派人到那边儿瞧瞧动静吧?史千年啊,俺听说过,他的人可不少。。。。。。”
少女失望的摇了摇头,这些军中汉子,都是动手比动心思快的人,让他们想主意,真是难为他们了。
她其实和她的父亲面临的窘境差不多,身边没有太得用的人。
三郎到是比他们聪慧一些,但也就是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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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死斗
这些家伙,谈不上训练有素,但绝对可以用亡命之徒来形容。
一旦受袭,先做的不是躲避,而是几乎同时把刀抽了出来。
本能的反应不太一样,两个在营地中搜寻的汉子,只一逡巡,就往河岸边冲了过来。
两个骑马的,一个翻身便下了马,显然是不想骑在马上当靶子。
但他是第二个死的,一只脚刚离开马蹬,一支疾射而至的利箭,瞬间穿透了他的脖子,他挥舞了下手臂,栽了下马。
陈二慢了一步,但箭术明显比李破要精准一些。
另外一个骑士却是在第一时间伏低了身子,爬在马背上,急促的踹击了一下马腹,战马嘶鸣,朝李破的方向,急冲了过来。
李破并不慌张,快速的搭上箭矢,一箭射出,这一次取马不取人,一箭钉在马脖子上,鲜血飞溅中,深没而入。
战马狂嘶,突如其来的伤痛,让它想要做出本能的反应。
但骑士明显骑术娴熟,硬生生控制住了它。
还是那句话,离的太近了,接着战马方才的速度,根本不容李破再发第三箭。
这个时候,值得凭借的不是旁的什么,而是冷静,慌乱的人,只会死在这里。
李破毫不犹豫的弃弓,抽刀。
马在斜坡顶端,有个明显的停滞,却被那骑士一夹马腹,受伤的战马一下便跃了起来。
这一下,李破敢保证,落地的时候,马的两支前腿是别想保住了。
这是个值得称赞的对手,无论反应,还是心肠,若没有在生死中打过几个滚,是不可能拥有的。
当然,在这种生死一瞬的交锋中,李破不会有任何的杂念。
他在斜坡上,颇为笨拙的闪了两步,刚好让开战马的冲击。
而一柄长刀,迎头斩了下来。
李破瞳孔收缩,想都没想,立即顺势倒地,与此同时,手中长刀往上撩了过去。
刀光一闪间,李破的肩头痛了痛,还伴随着温热的液体洒下。
那不是他的血,只一瞬间的交错,李破肩头挨了一刀,而敌手嘛,鲜血如喷泉般从他肩膀上喷洒出来,一条胳膊飞在半空。
人的惨叫声和战马的哀鸣声几乎同时响起,一人一马纠缠着,翻滚着,直接栽进了苍水河。
在地上打了个滚,李破一跃而起,仿佛根本不曾察觉,肩头上正往外渗着鲜血,急急往陈二那边冲了过去。
陈二这边的情形一点也不乐观。
一个汉子已经被斩翻在地上,他的肩头插着一根箭矢,脖子却已经耷拉在一边,脖子上的伤口,像嘴巴一样张开着,暗红色的鲜血不断涌出,将草地染红了一大片。
陈二也不好过,胸前一道老长的裂口,正在往外流着血,却还在和另外一人大呼酣斗,长刀碰击,金铁交鸣声中,陈二腰间又多了一道伤口。
他疯狂的嘶吼着,殷红的眼睛中全都是兽性,一个好的武士,在这个时候,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了,伤痛越多,他们越是疯狂。
再这么下去,最好的结果,其实就是同归于尽。
和他对决的人,明显不是军中之士,他的刀很短,李破见过这样的刀,这是马邑刀客最常使用的一种武器。
而这个粗壮汉子,明显就是晋地最为独特的本地产物,关东刀客。
此时,陈二嘶哑的怒吼了一声,举刀当头劈下,他的对手却往前迈了一步,横刀就抹向他的脖子。
军中之人和刀客的区别在这个时候便显露了出来。
陈二闪也不闪,长刀用力下斩,全是与敌偕亡的决绝。
而他的对手,瞬间有了一丝的慌乱,本应该先一步抹上陈二脖子的刀,竟然迟缓了那么一刹那。
生死立判,结局就是两败俱伤,陈二死,对方重伤。
就在这样千钧一发之际,猛冲过来的李破,一脚踹在陈二腰间,将陈二踢飞出去,脖子上多了条刀痕,却避免了脖颈被斩断的下场。
踢飞陈二的同时,李破已是竖起刀子,一刀捅入那人腰肋之间。
那人惨叫一声,还待挣扎。
李破的双手已经离开了刀柄,抓住了他握刀的手,一弯腰,将他抡在半空,生生拍在地上。
噗通一声大响,紧接着就是骨骼折断的清脆响动,李破顺手已经折断了他的胳膊。
然后抬脚便踩住了对方的脖子,咔嚓一声,踩断了他的脖子。
李破这才直起身子,喘了几口粗气,再瞅了瞅四周,上去将陈二扶起来,查看了下伤口。
还好,就腰间这一刀砍的有点深,但扒开看看,都是肥膘,没伤到内脏。
拍了拍被他粗暴的动作弄的已经满头冷汗,眼神恍惚,却咬紧牙关,怎么也不愿叫出来的陈二,李破乐呵呵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没事,过两天就又是一条活蹦乱跳的汉子。”
丑汉哆嗦着嘴角,满脸的苍白,但还是呲开了大白牙,乐了,“他娘的刀客,险些没要了俺的性命。”
李破撇了撇嘴,心说,就你这样的,老天爷给你几条命,都不够你糟蹋的。
直到这个时候,另外两个才骑着马急急赶了回来。
没容他们嘘寒问暖,或者大惊小怪什么的,立即指挥着他们收拢战马,然后自己到河边,将一个断了胳膊的家伙从河边拖回来。
这人已经死透了,失血过多就不说了,以那样的速度,和战马翻滚在一起,能留口气下来,都是老天爷给面子,现在死了才是最正常不过。
陈二凑过来一瞧,啊了一声,“史二郎。”
史千年的二儿子,三十多了,据说很有些勇名,如今却是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之后的事情简单,在小丘那边,挖坑埋人,死了的那匹战马,直接也用马拖到这边埋了。
累的李破是满头大汗,这毁尸灭迹的家伙什,也太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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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埋伏
李破无奈的左右瞅瞅,就你们这样的,还想去杀人,不如说是去送死。
他算是听明白了,这个史千年势力不小,若真要正大光明的杀了此人,是要带大兵过去的,当然,军队的规模,可能不会太大,但也总不会是现在这么几个人才对。
现在明显是属于刺杀范畴,还真就是敢死队的性质。
他很怀疑女人是怎么想的,既然知道此事如此凶险,竟然还去找老头将元朗带上?
这是有仇还是怎的?
而自己却稀里糊涂的上了贼船,太冤了一些。
所以,为了自家性命着想,他不得不开口道:“咱们后面应该跟着人呢吧?找个机会先除掉?”
昨天吐的稀里哗啦的丑汉,猛的一拍巴掌,点起了大脑袋,别看人家长的丑,却有一颗敏感的心,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就是他了。
少女抿了抿嘴唇,扬了扬眉头,瞅了过去,心中却在想,这人论起才干来,确实要比其他人胜出一筹,不然的话,也不会从个无依无靠的流民,转眼间便进了郡府养马,还能让阿伯赞不绝口。
来历虽有不明,但想来应相差不多。
汉人的长相,地道的关西腔调,再加上那一手犀利的拳脚,已然和北方部族划开了一道天然的沟壑。
所以,在她心目中,已属可用之人。
只是这人很有些城府,让她不太喜欢,因为根本不知道,这人说的每一句话,有几分真几分假。
不过门阀出身的她,非常的清楚,用人是不能凭自己喜欢的。
所以,不用赵石再说什么,少女已经抚掌而笑,道:“说的不错,史千年乃当年史大将军旧部,在马邑声名颇著,经营日久之下,并非一无倚仗。。。。。。如今多数已有警觉,那咱们后面定是跟了有人。”
说着,眼珠转着,不容置疑的道:“既然李参军想到了,那此事就交给你了,我带人先行,去苍河马场,你与李五,再带上两个人留在后面,见机行事。”
说完,挥了挥手,“好了,都休歇去吧,明日里分头行事。”
这可以说是李破头一次接触到真正的隋军将领,虽然是个女子,但表现出来的威权气势,都能让李破清晰的窥见到隋军将领的风格。
没什么废话可说,这显然就是军令了。
夜幕之下,篝火还在燃烧,篝火旁边却已寂静无声,不一会儿,就传来了呼噜声。
李春缩在李破身边,有点睡不着,她的抗议,在第一时间就被李破给镇压了,估计元朗那边也差不多。
李破眯着眼睛,呼吸很快变得悠长了起来。
没什么可担心的,跟在后面的人不会太多,四个人只要得力的话,这件事做起来会很轻松,而且,这也是他的老本行。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李破精神饱满的一跃而起。
仰头看了看天空,天色有些阴沉,苍水上也泛起了淡淡的薄雾,远方山峦若隐若现,脚下的湿润青草,散发着天然的芳香。
景色着实不错。
一行人安静的吃了些干粮,喝了些煮沸的热水,李碧呼啸一声,带着五个人走了。
留下的四个人凑在一堆,这会不是谦让的时候,不等其他三个人开口,李破当然不让的道:“俺想过了,既然跟在咱们身后,肯定不会太远,不管他们怎么走,也得先到这里来查看一番。”
“五郎,你带一个去那边的小丘,马在这边藏不住,把马也牵过去,要是来的人小心谨慎的话,可能就会先到你那边,嘿嘿,那只好就麻烦你五郎了。”
“我呢,和陈二留在这里,要是人家大摇大摆的过来了,动手的就是我和陈二,五郎你们两个有马,防着他们逃走就是了。”
“赶紧着,别耽误工夫,今晚俺还想睡在马场呢。”
李五本来还想说几句,不过这会却觉得,说什么都是废话了,不禁有些佩服,人家确实比自己想的周全。
看着李破轻描淡写,满不在乎的样子,李五最后一点担心也没了。
打架和杀人到底不一样,他就怕这位拳脚凶狠,临到杀人的时候却怂了,这样的人他见过的可不少,大多数都是新兵。
所以,李破这会说的越是简单,越是随意,在他这种经过战阵的人看来,越是放心。
于是,他狠狠锤了锤胸口,一句话也没说的带着另外一个走了。
李破身边只剩下一个叫陈二的丑汉。
两个人直接躲在了河岸边上,这里有点灌木,还有点坡度,将就着道是能藏住人。
两人把弓握在了手里,将箭矢抽出来,一根根插在地上,然后的就是等待了。
没有什么侦查,就是一个守株待兔,没办法,条件太粗糙了。
如果后面来的是一群杀手,旨在追踪李碧行迹,想要将其杀死在道途之上。
一场遭遇战过后,逃上几个,或者这边死伤两个都不奇怪。
时间静静的流淌,丑汉耐性不好,不时要探头出去看看,被李破踹了两脚,才算老实下来。
其实等待的时间没多长,兔子就来了。
马蹄阵阵,来的人还不少。
五个人,七匹马,警惕性很低,直接就来到近处,有人呼喝一声,一行人下了驿道,来到昨晚宿营的地方。
李破偷偷冒头瞧了瞧,只有两个人下马,围着营地转了转,这找找那看看,经验好像挺丰富的样子。
李破朝丑汉挥了挥手,也不管他看懂没,刷的一下站起身来,弓箭瞬间张圆。
弓弦震动,利箭急射而出。
距离太近了,在这样的距离上,面对弓矢和面对枪械其实没多大分别,箭矢从一人胸口穿入,直没至羽,此人愣了愣,不可置信的看了看胸口,才大声惨叫。
愚蠢的反应,让战马受了惊吓,当即就把他掀了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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