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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墨封     天下布武录txt下载     天下布武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零五章 练剑偶遇

    风陵渡外,有一片密集竹林。

    在北方的冬天,也并非每个地方都时时有雪。

    最近风陵渡一带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降雪了,在寒冷的冬日,这竹林也并没有被大雪覆盖,保持着青翠的颜色。只是因为太过寒冷,青翠当中透出了丝丝暗黄。

    竹叶上结了点点清霜,乳白色的氤氲雾气在傍晚的斜阳下流动着,泛上温柔的红。

    吴锋缓缓走进了竹林当中。

    云海岚不能见阳光,哪怕是冬天的微弱阳光。因此她如今一定还在某个隐秘的地方躺在白玉棺中沉眠。

    从现在到天黑的一段时间,吴锋正好练一阵剑。

    他深嗅了一口含着竹叶清香的寒冷空气。虽冷,却不干燥,所以有一种格外的滋润气息,让人心肺清爽。

    吴锋将长剑猛然从背后拔出,剑锋发出一声清啸,只见他身形漂移,如同鹰隼振翅,冲天而起。

    他的步法浮动,带起漫漫长风,贴着极为纤细的竹木飞踏而上。

    竹木受力而弯折,不再笔直,正可以形成向上的承载力,而反弹的力量,则被吴锋所凭籍,漂移到其他的竹木上。

    吴锋如同一只巨鸟,在竹林中飘转,剑势飘荡随风,步法和剑招都保持着相应节奏,毫无错乱之处。

    最近流了太多的血,吴锋如今的剑招却反而走了轻灵空蒙的路线。

    他所用的步法,唤作征天步,适合借力凭空、御风凌虚。

    在武者较弱的时候,征天步不算极好的身法,可以说并不突出。但是当武者进入征天境,能够御空飞行之后,征天步运用精熟者,便能借由空气的微弱浮力,生发出强大千万倍的虚空之力,行天之时如同鱼游于水,可谓事半功倍。

    在空中飞行需要极大的体能,如果当空作战,能够节省下越多的体能,意味着移动速度越快,也能省下越多的力量用于攻杀。

    征天步的法门并不难得到。但征天境太过遥远,一般人压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到那个境界,所以都是修炼到接近那个境界时,才开始精研征天步法。

    但吴锋对于自己成为一代宗师强者,有着强大的信念,区区征天境,达成只是早晚的事情。

    而征天步法的空灵飘摇,与现在他希望暂时忘却血腥,以洒脱的心境来修炼的心态又相吻合。

    吴锋剑芒飘舞,悠然而洒脱。

    他开始不用目光去看天地间的一切,眼神散开,却依然有着异常的清澈。

    这天地间的一切,依然在他心间。

    空间,由无数经纬构成。行步之时,如果能借助经纬的力量,就能节省体力。

    吴锋步法运行,默默地感知着天地之间的经纬。

    他所修的默思法门,讲究“我心之间,成就天地”,所以先要心间有着对于空间力量的理解,以此与真实的空间对照,获得体悟,使得自身达到升华。

    无声之间,天地初分,混沌生出二气,演化出天地宇宙的浩茫景象。这浩荡的景象,无声无息地在吴锋的心间推演。

    粗放的图景越来越清晰,现出大陆的山川草木,又渐渐虚化,空间的经纬次第浮现。

    吴锋似有所悟,仗剑飘摇,当空飞掠,一下飞出十丈,一招“石上清泉”,洒然而出。

    剑过无声。

    吴锋身形落地,与此同时,近百杆修竹才无声无息地断裂,斜滑而下,却都直接插入地面之上,无一倒下。

    舒了一口气,吴锋发现无声无息之间,他就已经从煅骨境五重天突破到了第六重天。

    突破之时,可能金光大作,骨骼爆鸣如炒豆,也可能无声无息,只有自己才能察觉进步,这都取决于修行者的状态。

    吴锋心下微喜,正要再练一套剑法,却只听数声清脆的击掌之声,从竹林后方传来。

    竟然有人在偷看,而他沉心练剑,完全未能察觉!

    一个清脆如碎玉的声音,萦荡传来:“好剑法,虽然力度尚欠缺了些,但是其中意境,却是不同凡响。”

    这声音略显稚嫩,但十分清朗。对方的年龄应该与吴锋相仿,都处于变声期。

    只见一位少年轻袍缓带,悠然踏入竹林,手中摇着一把折扇,腰间悬着一根晶莹欲滴的玉笛,步履飘洒,一副少年老成的早熟模样。

    “多蒙朋友谬赞。”吴锋淡淡笑了笑。

    他定睛看这少年,只见这人身量比他要矮一些,但也算高挑个子,面色极白,修眉隆鼻之间,自有一种逼人的英气,但精致处又不输给绝色少女。

    最引人注目的,是少年的一双眸子,双瞳好似两汪盈盈的黑水银,色浓欲滴,偏偏其中神光湛然,又有种难以逼视的意态。

    少年微微一笑:“朋友这话,似有不悦。可是想学当年龙蛇尊者汪超故事,收我做徒弟么?”

    吴锋心中惊异,他的确不喜欢陌生人看他练武,但细微的不悦之意,竟然也被这少年察觉了出来。

    少年所说的龙蛇尊者故事,是说当年龙蛇尊者汪超曾经被小武神周炳林看到自己练剑,汪超认为对方看了自己练剑,就应该拜自己为师,两人殴斗起来,汪超扯断周炳林一只手臂,才放周炳林离去。

    吴锋长笑起来,声震竹林,只见竹叶飞霜纷纷而落:“区区虽然比不上古之名士,却还不至于那样小肚鸡肠。”

    这笑声清越,如击钟磬,有一种超然之意。

    此话便可见吴锋品评人物,不在成就、修为,而在胸襟。古之名士,未必修为便震绝天下,龙蛇尊者汪超虽然是一代大宗师,声名赫赫,但胸襟不行,便被他所鄙。

    少年道:“兄台此话说得痛快,如龙蛇尊者之流,却也可鄙。但小生对名士一说,有所异议,无论古人今人,衡量名士常常关联上名门,但名门不见得就出名士。龙蛇尊者汪超也是出身太原王氏,却是俗到骨子里的人物。”

    汪超的祖父本来姓王,是声名赫赫的太原王家的子弟,被过继到汪家,由此这一支才改姓汪氏。

    吴锋听了少年这话,顿感这人的确对自己口味。以父亲的为人,似乎是出身名门,但也不确定。在父亲的影响下,他也深为孺慕名士之风,但对于名门的腐朽和黑暗,也有着自己的见解。

第一百零六章 数声风笛离亭晚

    两人虽然都只有十三四岁,说话起来却都完全好像大人一般。

    有些孩子天然地比别人成熟的早,譬如古时候,有人只有十三岁就当了宰相。

    当下,吴锋也不遮遮掩掩,不等少年发问,便自报了姓名:“河东吴锋。”

    少年一摇手中折扇,扇上射出劲气,在地面上写出“苏洗岩”三个大字,却并没有自报籍贯。

    不过江湖中人萍水相逢,也不必多问。

    吴锋心中暗思,这少年莫非是苏梦枕的族人?

    以年龄论,这苏洗岩应该与苏梦枕的养子兼堂侄苏灿相仿,但绝不可能就是苏灿。不然,苏梦枕不会常常感叹苏灿不具备名士之气,不能让他满意。

    倘若苏洗岩真是苏梦枕的同族的话,吴锋该庆幸苏梦枕没有选这人当养子。

    心下电转,吴锋已经明白,这少年很可能是自己未来的强力竞争对手。

    但纵然如此,江湖中相逢,意气相投,便不必考虑以后的事情。

    只见名叫苏洗岩的少年眸光闪烁如星辰,道:“相逢便是有缘,我和吴兄虽然只聊了这寥寥几句,但已经可见意气相投。这竹林外有一座凉亭,不如我们到那边喝上几樽如何?”

    吴锋坦然笑道:“那就多谢美意。”

    苏洗岩碎步轻移,恍若落絮流烟,却不带起微风,衣袂不飘,双膝不曲,仪态显得极为飘然,身法与一般武学步法大异。

    两人步入凉亭当中,只见少年抽出玉笛,在尾端轻叩三声,一个血衣老仆便不知从何处闪现出来,身法也是极为诡异,不发出丝毫声息。

    老仆不知从哪里拿出了几瓶美酒,一碟肉干,几盘糕点,放在凉亭中的石桌上,又取出四面赤色草帘子,挂在凉亭四方。

    最后,这人将一个手炉搁在石桌底下,便转身离开,这个过程不发一语,仿佛哑巴一样。

    但也可见老仆可以不需要通过言语交流,就明白苏洗岩需要什么。

    老仆的修为似乎不俗,但却甘心做一个仆从,足可见苏洗岩家世不一般。但他又为什么说名士不该关联上名门?这点却是让吴锋费解。

    那小小的手炉放在石桌底下,腿上也不感觉多烫,但不过一小会,凉亭内部就突然变得温暖如春,那四面帘子虽然是草制成,却有着特殊的效果,能够保持温暖。

    温度上升到一定程度,便不再提升,维持着令人舒适的状态。

    吴锋和苏洗岩似乎都不怕冷,穿得不多,所以如今凉亭当中暖和起来,正觉得舒坦。

    两人推杯换盏,一边畅谈天下之事,一边将桌上的食物一扫而尽。

    苏洗岩看着比吴锋还俊秀许多,吃相也显得很优雅,但绝对不慢,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有节奏地将大部分的食物收入腹中。

    桌上食物尽时,暮色终于降临下来。

    两人并肩走出凉亭,只听苏洗岩道:“吴兄可是要过风陵渡,去岩仓么?”

    吴锋道:“是。”

    苏洗岩道:“我虽然也要渡过黄河,但却是一路西去,到三秦之地。”

    吴锋没想到苏洗岩不是去三川一带,而是要进关中。不过他可能是在外游历,因为年纪幼小,所以才配了老仆保护。

    只见他将腰间玉笛拿起,浮在唇边,道:“天色已晚,不如就此作别。我为兄台吹奏一曲,聊表送别之意吧。”

    只见这笛冰玉为身,**绕孔,悬着龙凤挂饰,精致无比。

    苏洗岩对吴锋幽幽一笑,道:“这笛子也是名物,不知兄台可能算得上知音么?”

    言毕,织指横笛,悠然吹拂,一缕流音,自管中扬出,声韵柔和婉转,渐渐的笛声愈来愈高,声音也愈来愈觉凄婉,当中满是离情别绪。

    两人萍水相逢,都是性格超然的少年,似乎并不将分别为意,但苏洗岩把愁绪蕴在这笛音当中,声声勾魂,听得吴锋也不由鼻酸起来,几乎要眼中涔涔泪下。

    他是真性情之人,觉着这笛声吹得好,便不由沉浸在这意境中,并不觉得被感染而眼中蕴泪,就是丢脸之事。

    一曲吹完,吴锋只见苏洗岩也眼中泛起了点点泪光。

    两人相对而立,久久无言。好一会,苏洗岩拂袖擦去了吴锋眼中泪水,并不清理,又在自己眼上一抹,拱了拱手,清声道:“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三川我向秦。若有缘,今后自会再见,兄台珍重!”

    之前凉亭里一番寒暄,吴锋与苏洗岩就大有知己之感,如今这一番笛声吹罢,相互都有知音难觅的想法。

    但吹完送别的笛音,若再迁延,就亏缺风度了。两人正要依依分别,却见一道蓝色身影飘然而至。

    吴锋如今旧的关系网完全毁灭,云海岚也不必再避着人,只听云海岚对吴锋道:“小锋,你在这呀,这是新认识的朋友?好俊呢。”

    苏洗岩凝神看着云海岚,眼神忽地闪烁起来。

    吴锋但觉苏洗岩目光奇异,突闻苏洗岩道:“吴兄,你我萍水相逢,便是知己。这位姑娘容色之美,气质之佳,为我自幼罕见,吴兄若承我之意,便将她让给我如何?”

    听到苏洗岩说出这样惊人话语,吴锋不由大惊,没想到刚认识的朋友,便提出这样要求。

    但吴锋只以为是云海岚看起来年轻,这小子定是以为她年龄只有二十岁出头,又错把她当成了吴锋的婢女。毕竟豪门之中,公子哥儿们常常和比自己大十岁左右的婢女发生关系,来培养性经验,更是常常互相出让婢女,以示风流,这点吴锋也是知道的。

    “抱歉,云姨是我娘亲的结义姐妹……”吴锋肃容道。

    苏洗岩微微一笑:“有超然之心,世俗礼法又何必萦怀?年龄差距亦算不得甚么。我对这位云姑娘一见倾心,可不是虚情假意。若吴兄和云姑娘愿意应承,在下愿以明珠千斛为聘,并当场写下婚书,以示真心……”

    说这话时,苏洗岩表情显得一派坦然,毫无造作之意。

第一百零七章 云海岚的大胆举动

    吴锋没想到,苏洗岩竟然声称想要娶云海岚为妻,用千斛明珠作为聘礼。

    斛,是容量单位,相当于十斗,如果是粮食的话,就是一百二十斤。明珠千斛,绝不是小数目,虽然苏洗岩只是信口而言,但可见此人家中财力。毕竟吴锋父亲给他留下的古董和宝物可以说得上是价值连城,但要换成一万斗夜明珠,恐怕也远远不够。

    听到苏洗岩这石破天惊一般的话语,云海岚也是神色微变,但随即恢复了坦然的神色,嫣然一笑,笑颜娇媚如花。

    “小家伙,你想打人家的主意?”她曼声道,声音充满成熟女性的魅力,一字三转,余音袅袅,一种神秘的幽丽气息,自虚无中弥漫开来,带着让人窒息的力量,宛若万朵幽昙,盛放于无声之中。

    苏洗岩眸光中露出深深的迷醉神色,似已被云海岚这清美娇柔的姿态迷得骨软筋酥:“小生一片痴心,还望姑娘成全。”

    云海岚玉指凌空勾了勾,以腻得让人听着就感觉要化掉的声调说道:“成全?要看你消受得起不呢……”

    她本来说话天然就带着一股婉转勾人的味道,如今刻意为之,杀伤力简直难以言说,不唯苏洗岩,就是一边的吴锋瞧着都感觉胸口脸上一起发热。

    苏洗岩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云海岚却已经莲步轻移,走得看似极缓,却又如同闪烁一般,刹那便出现在苏洗岩的面前。

    她身材高挑,而苏洗岩毕竟才只有十三岁,毕竟云海岚矮了一个头。

    云海岚抬起玉手,手掌沐浴着流丽的月华,月光仿佛要从上边透过去,照得她娇嫩白皙的手掌一片晶莹。

    在墓中四十年的沉睡,丝毫未曾损伤她皮肤的细嫩,那股充斥体内的阴冷之气,反而令她越发显得冰肌玉骨,如同雕出的玉人。

    她最为自傲之处也并非容貌,而是犹如花凝晓露一般的娇嫩肌肤。当年洛邑京繁华冠于全大陆,人口过百万,其中高门麇集,名媛众多,也颇有几位容色不在云海岚之下者,但若论肌肤白皙,便只有一位来自西方的白肤美女能与她匹敌,只是西方女子大多皮肤粗糙,娇嫩光滑上却又差了太远。

    苏洗岩只觉这隔得极近的成熟美女明明散发出勾人心魄的软糯魅力,偏偏又有一种夺命般的寒意散出,直冲自己肺腑。还没等苏洗岩反应过来,云海岚的双手便如同游蛇一般轻轻滑上,按住了苏洗岩的脑袋,随即两道高耸的峰峦如同泰山压顶,碾上了苏洗岩的面庞。

    这本是无上艳福,但云海岚的胸脯却被一种力量猛地缩紧,苏洗岩只觉自己鼻腔乃至肺腑都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抽吸,气流只出不进,绝命的压力,令苏洗岩顿时便要窒息过去。

    苏洗岩实在没想到,云海岚的修为,比起保护自己的老仆都要高了许多。

    以苏洗岩的修为,运转内循环维持己身的话,一时不呼吸其实也无关紧要。只是云海岚的修为比苏洗岩实在高了太多,在她强大的压迫之下,苏洗岩完全不能运转内循环,如果她不松开苏洗岩的话,不过三分钟,苏洗岩便要被她的酥胸给活活憋死。

    被云海岚的衣衫完全包裹住的苏洗岩,裸露在外的小部分脸庞已经露出乌青的颜色,他如同脱水的鱼一样拼命地挣扎着,却因为大脑缺乏空气的供应而显得神智昏乱,只是胡乱挣扎,不能让云海岚动弹半分。

    云海岚身躯意态轻盈,在夜风中宛若要乘风而去。但在苏洗岩的挣扎下却是纹丝不动,双腿甚至不发生丝毫的颤抖,更不用说移动了。

    两人的修为差距实在太大。哪怕云海岚是修真者,近身搏斗并不是强项,但苏洗岩被她制住,也只能如同蜻蜓撼石柱一般。

    吴锋则是几乎瞠目结舌,想不到云海岚做出了这样大胆的举动。毕竟以他的了解,云海岚只是看起来开放,骨子里却是个脸皮很薄的怕羞女子。

    只是看到苏洗岩这狼狈的模样,吴锋又心里感觉好笑,还有点解气。虽然他和苏洗岩意气相投,不过这家伙上来就对云海岚口出是非之语,也是自讨苦吃。

    所谓名士风度,其实就是行为艺术,以惊人之举显示自己的非凡之处。但是其中有一个度,把握得不好就成了哗众取宠,这个度却又很微妙,难以用文字或者言语来具体限定。

    所以吴锋虽然仰慕名士的风度,但绝对不会像某些古之名士一样在客厅里脱个精光,然后问闯进来的朋友:“天地是我的房子,房子是我的裤裆,你为什么钻进我的裤裆里?”在这方面,基本的谨慎是要有的。

    苏洗岩也不知道是真不懂谨慎,还是曾经靠这种完全不见外的话拿下过其他的女人导致自信心过度膨胀。

    云海岚算着再不放开苏洗岩,只怕要出人命,这才把这口无遮拦的小子松开,施施然挪开脚步,只见苏洗岩闭着眼睛,眼泪横流,脸色一片青紫,放下来立刻两手抱着脸颊大口吸气,随即又猛地干呕起来,再不是那玉树临风美少年的从容模样。

    “看来你消受不起呢。”云海岚悠然一笑,笑容越发迷离:“再修炼几年,再来打人家主意吧,如今你小子还太嫩了点……”

    “这位姐姐……好本事……”苏洗岩咳了好几声,才颤抖着道,脸上青紫褪去,变成难受的涨红。

    这时,一个粗哑的声音响了起来,却是那个血衣老仆不知道又从哪里冒了出来。这人和云海岚一样,神出鬼没的。

    “小公……公子,别……闹啦,你出来……厮混这……这许久,老……老爷恐……恐怕也……也等……急了。”

    这老仆人看来并不是哑巴,只不过说话结巴,才不怎么说话。

    苏洗岩被云海岚弄得半死不活,如今垂头丧气,如同斗败的小公鸡,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用袖子擦了擦眼里的泪水:“好啦……我就回去。”

    只见苏洗岩和老仆一同离去,很快便消失在竹林的尽头。

第一百零八章 恶作剧

    吴锋看着云海岚,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道:“我还没捏玉符呢,又被你找过来了。”

    “是啊。”云海岚轻声道。她没有提那种冥冥中的感应,但两人之间的神秘联系的确越来越强烈了。

    “刚才……真的合适?”吴锋还是忍不住问道,他斟酌着言辞:“你不是……不喜欢躯体接触的么?”

    吴锋说的是当初要替云海岚购置冬衣,用皮尺给她量身材,不小心碰到了她裙子下摆开叉处的大腿肌肤,她立即脸红,露出敏感的神情。

    “给毛都没长齐的小家伙上课罢了。”云海岚很是随意地道:“何况那小子被憋成那样,哪里还能有别的心思?在山上你躺我怀里的时候,可有想入非非么?”

    然而,这话说出来,她想起当时的场景,却突然尴尬起来。

    很多事情,当时不觉得,事后回想,才会感到面红耳赤。

    当时吴锋遭逢惨案,状同疯狂,在寒风中自虐,云海岚母性情怀发作,将吴锋的头按到了她的怀里,抚摸着吴锋的脸,温声安慰。

    如今想起来,吴锋并不是小孩子,已经接近成熟,当时吴锋的脑袋就贴衣靠着她那两堆高耸的玉雪,哪怕是嫡亲的姨娘甚至母亲,这么做都不太合适,何况云海岚与他并没有血缘关系?

    两人之间本来就有些暧昧,当时的场景再想起来,实在是愈来愈让人脸红。

    云海岚眼帘微垂,偏过脸去,神态如同沾着露珠的含羞草一般幽媚动人。

    吴锋望着她如此娇媚可人的模样,不由心中微动,开言道:“云姨,你害羞的样子还真是可爱呢。”

    这话纯出自肺腑,是来自心底的自然感受,全无刻意讨好或挑弄的意思,吴锋未加掩饰,便吐露而出。

    “可爱?”云海岚听了这话,微一疑惑,随即脸上越发羞红,似乎要滴出血来,她肤色极白,全然不似一般东方女子,因此面红就特别明显,在月下好似折射着光芒的温润红玉:“没大没小的,胡说些什么?”

    说罢,在吴锋头上来了个爆栗。

    这种行为梦绮舞以前经常做,但云海岚无论身体还是心性都早已完全成熟,一向行事从容。本不该像梦绮舞那样做出如此跳脱举动。

    和吴锋相处的时候,她时常感觉到自己回到了当初那青涩的少女时代。以云海岚的性格,哪怕是认了吴锋做自己的干外甥,却也不介意和吴锋说一些迹近调情的话语,然而这种让她感觉又变回少女的感觉,却让她隐隐恐惧,恐惧当中又含着一些更为神秘的情绪。

    “好啦,我不说了……”吴锋尴尬一笑。

    云海岚偏过身,摸了摸自己的面颊,用冰冷的手掌让自己脸上的烧烫消褪一些。如果只是靠寒风的吹拂,恐怕脸上只会越来越烫呢。

    “对了……那小子,你有什么感觉?”云海岚转移开话题,问道。

    “除了对你胡说八道之外,真的挺对我胃口的呢。”吴锋笑了笑:“他说有缘再会,将来一定会有再见的日子吧。我想要做一番事业,总得靠一些有能的朋友互相帮衬,不能光凭一人之力。苏洗岩的背景看来不小,将来应该是可以成为重要助力的人物吧。”

    交朋友固然是意气相投,但是考虑当中的好处,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人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

    “你能有此考量,当然是好的。”说到这里,云海岚反过来将吴锋一军,眨了眨眼,调笑道:“我还怕你吃那小子的干醋呢。”

    毕竟早已不是小姑娘了,虽然刚才脸红到如同发烧一般,但她却能很快调整过来。

    “什么啊……”吴锋含糊应对。

    “男人都这样。”云海岚嫣然笑道:“你想占我便宜可不止一次,我都记着呢,有机会和你慢慢清算。”

    这话语意模糊,越发令人想入非非。但云海岚说话从容之时,便表示她知道分寸所在,心志坚定,能够完全把握自己的心思,情绪不会轻易波动。

    她可以肆意挑弄吴锋,但吴锋还不具备和她相对调情的气场,也不敢把话说得太过。这是云海岚的优势所在。单纯的打机锋,很少有人能胜过吴锋,云海岚也不例外,只有出言调戏,她才能偶尔占几次优势,教训吴锋几句,显示出自己的年长,得到解气的感觉。

    “随意吧。”吴锋尴尬地笑了笑。

    就在这时,北风突然紧了,犀利地呼啸而过。

    啪地一声,似乎是有什么断了。

    还没等云海岚反应过来,只见她腰上的深紫色长裙便滑落在地。

    因为今天不如前几天那么寒冷,云海岚并没有披斗篷,这一刻她玉白的双腿裸露在冰冷的寒风当中,修长晶莹,散发着惑人的光泽,勾人眼目。

    云海岚原来穿着的那条蓝色长裙,裙裾两侧都是开了高叉,雪白的大腿根半遮半露,她也不以为意,反而很喜欢他人的目光被吸引住的感觉。

    但现在是冬天,穿着的是吴锋买给她的火浣锦织成的紫色长裙,裹得非常严实,如今整个滑落下来,将两条玉腿裸露在外,她完全没有准备。

    幸亏里面穿了亵裤,裹住最为关键的部位,不然就真要泄尽春光了。只是蚕丝织成的雪色亵裤太过轻薄,隐隐约约如同一团云雾,反而更加勾人眼球。

    吴锋也慌了神,急忙叫道:“不是我做的……”

    不过眼前的春光的确美得让他心颤。

    “快转过身去!”云海岚俏脸通红,怒斥道。

    吴锋这才猛地转身,云海岚慌忙将裙子拉起,发现是裙带断了。

    她手忙脚乱地想要把裙带重新结好,但也许是因为过于紧张,又也许是从小娇生惯养导致不擅长折腾衣服,好一阵也没能弄好。

    “是那个混账小子干的……”云海岚咬牙切齿道。

    苏洗岩看起来被她压得没一点还手之力,竟然还在半死不活的时候搞了这种恶作剧,弄断了她的裙带,只剩一根丝连着,被劲风一吹,于是完全绷断。

    手法极为老练,位点把握得极好,看来苏洗岩做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云海岚以为苏洗岩完全没有反抗之力,所以压根没有警惕,才毫无察觉。

    只见云海岚红着脸,上气不接下气道:“小锋,过来帮云姨弄好这带子,但要是你敢……敢乱碰,我肯定……肯定剁了你的爪子!”

    吴锋心中暗暗好笑,突然觉得苏洗岩干了一件好事。

    虽然他不敢说,但云海岚这急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的失态模样,实在是太可爱了!

第一百零九章 噩梦

    吴锋轻轻走了过去。

    这条冬裙腰部也挺宽,必须靠着裙带才能扎紧。系裙带时,需要坐在床上或者靠着墙壁,令裙子不至于滑脱,而后再将裙带系上。

    如今裙带断了,要给结好本身就麻烦,云海岚手上又要提裙子又要系裙带,的确很是不容易。

    其实几门小道术能够处理这些生活中的琐事,只不过现在云海岚惶急无比,方寸大乱,竟然完全忘了那些。

    云海岚妙目斜望着吴锋,琼鼻中喷吐出微微的热气,吹得吴锋脸上有些发痒。

    他心中隐动,竟是产生了一丝邪恶的念头,要真的借此机会占便宜会如何?

    但他随即把这个念头打了下去,道:“既不许我乱碰,云姨你先提好裙子,让裙带滑下来,我系好了还给你。”

    这的确是最为有效率的办法,将事情分解成两个部分,不然的话到时候又免不了挨挨擦擦的,倘若对方害羞动弹,碰到什么地方,反而更加尴尬。

    云海岚眼神微转,意识到吴锋说得对,当下小心翼翼地双手提着裙腰,同时玉指轻拨裙带,任由已经断裂的裙带滑落在地上。

    吴锋这才发现裙带因为绕了几圈,被苏洗岩弄断的并不止一个地方,有几处还有一点丝连着。倘若不放下来的话,压根是弄不好的。

    他干脆利落地把所有断裂的地方都完全扯断,而后重新连结起来扎紧。

    连结处都打成了漂亮的蝴蝶结,因为这裙带本来很长,可以绕好几圈,如今打了许多个结,也不过少绕一圈而已。

    每个蝴蝶结都是一样大小,不肥一分,也不瘦一分,标准得不可思议。

    吴锋微微一笑,将结好的裙带优雅地托在掌上。

    “小锋……这……”云海岚莲脸晕潮:“你还是直接帮我系好吧,当着你系裙带,有些……”

    吴锋点了点头,手掌提着裙带,轻轻按上了云海岚的纤腰。

    云海岚正处于极为羞涩的状态,感觉到吴锋手掌的温热,差点就要挣扎,但终究咬着唇忍住,提着裙子的双手小心避让着吴锋的手掌。

    吴锋轻缓地将裙带一圈圈缠上云海岚的腰肢,最后用多余的部分打了一个精致的玉扣结,自空间袋里取出一枚红色玉佩,拴在其上。玉佩一派鲜红,晶莹剔透,不含丝毫渣滓,如同一团温火,又似鸽血红凝成的日轮,上面雕着龙凤图案,刀功精湛,一看就价值不菲。

    那玉佩被他信手就拿了出来,明显是记得很清楚各种东西在空间袋内的摆放位置。

    结好之后,裙带上均匀地分布着几只栩栩如生的蝶结,如同群蝶缭绕飞舞,灵动婉约,而鲜红色的玉佩,更给气质阴冷的云海岚增加了三分温热的气息。

    “这样就好看多了。”吴锋随意地笑道,退了开去。

    之前他虽然刻意避让,没有碰到特别让人尴尬的地方,但手指还是有几次沾上了云海岚晶莹光腻的玉手,惹得对方的手指如同含羞草一般轻颤。吴锋却只当没有感觉一般,继续一丝不苟地进行自己的工作。

    云海岚却是怔住了,在细节上,吴锋总是显得无所不能似地,能给身边的人带来各种惊喜。

    对于无知少女来说,肯定是苏洗岩那种看似风流倜傥,热衷于高谈阔论和惊人之语的少年更有杀伤力,但吴锋这样平时无比骄傲,却在小处却能万般体贴之人,对于年长些的女性,则更能润物无声地突破心房。

    所以才有说法,少女的心是木门,被炽烈的火灼烧便能穿透,而成熟|女子的心是铁门,只有从容的水才能自门缝中沁过。

    云海岚感到一阵恐惧感,她强让自己的视线从裙间那精致得让她忍不住想要再看几眼的绮带上移开,强装着镇静,嫣然一笑:“不错啊,从哪学的?”

    “以前研究机关学,热衷于玩绳子,结果从家里翻出一本说衣带打结的艺术书,大约是爹爹烧娘亲遗物时漏掉的吧。那一阵也不忙,便顺手练了半个月。”吴锋道。

    “谢啦。还算规矩,我用不着剁你爪子了。”云海岚唇角露出一丝幽美的弧线,但脸上却仍然掩盖不住地微微发红。她的肌肤实在太白,完全掩不住羞涩。

    ……

    晚上才是云海岚的活动时间,她或者觅地修炼,或者在夜风中孤独地游走,观看阔别多年的大好山川,回想着一段段的往事。因此,吴锋并不用考虑一同投宿客栈可能产生的尴尬。

    两人又在竹林中倚靠着修竹,望着天空中的寒月和疏星,随意地聊了一两个时辰。吴锋也已经困了,便向着风陵渡外的客栈而去。

    而白天在白玉棺中睡饱了的云海岚全无倦意,身上穿着火浣锦织成的衣物,在寒风中也不觉得冷,便踏上一座小小的丘陵,进行恢复往日实力的修炼。

    吴锋在客栈里洗了个澡,因为旅途疲惫,他倒头就睡。

    但睡梦却不是那么安稳。

    忘忧谷的那一幕幕血腥,又浮现在他的酣梦当中。他不喜欢梦境的虚幻,却不能抑制住自己的噩梦。

    他并没能看到凶手行凶的模样,但梦境中却将凶手的屠戮和放火的过程还原。面目模糊的凶手,疯狂地杀戮着,将火炬投下,柴草燃烧起来,一片繁华的忘忧谷在冲天烈火中,化为一片焦土……

    吴锋愤怒,悲怨,无可奈何,然而一股嗜血的意志,从他身躯中猛然冲起。

    他想要将凶手碎尸万段,他感觉到血在烧,但朦胧中,他又似乎变成了那个行凶施暴者,疯狂地杀戮着……

    床上的吴锋,已是出了一身冷汗,沾湿了棉被。

    画面终于转换,成了笑颜如花的梦绮舞,古铜色的肌肤在日光下闪烁着莹润的光芒,刚健婀娜兼而有之。丰腴圆润的身躯,让人忍不住为之心动。

    梦绮舞站在瀑布边缘,微微笑着,看着吴锋,笑容带着勾引的味道,又有几分少女的单纯。

    吴锋正要走过去,但一头巨熊却是倏然自虚空中闪现,巨掌挥下,正好击中梦绮舞高耸的胸脯,她惨叫一声,胸口飙血,掉下瀑布当中,很快便被激荡的水流冲得消失无踪……

第一百一十章 岩仓城

    梦绮舞再次出现时,又幻化成了云海岚的俏脸。

    但随即变成了恐怖扭曲的模样。

    吴锋仿佛看到了她当年被杨麒杀害的情状,看见了洛邑京千万年繁华毁于血与烈火。

    在一声尖叫中,吴锋终于醒来。

    他认为自己不该在梦中如此失态,但睡梦本来就无法控制。哪怕他有如铁的心志,近日的打击实在太大。

    在白天,他能假装超脱,将这些事情几乎完全忘却,但夜晚真正安稳下来时,这些负面情绪到底压制不住,如同水底的木头一般浮上来。

    吴锋睁开眼时,再次看见了云海岚的脸。

    他猛然吓了一跳,几乎以为自己还在梦中,然后才想起云海岚必须要在天亮前躺进白玉棺当中。

    “做噩梦了?”云海岚目光如水,神色温柔。

    她在吴锋额头上轻轻摩挲了几下,为他整理好散乱的额发,也用清凉柔软的玉手抚平吴锋的心绪。

    女性的抚摸的确有着使人心神安宁的作用。

    吴锋感觉到充斥自己体内的燥热褪去,但他仍然记得,体内似乎隐藏着一头杀戮的怪物,这怪物令他不由感到恐惧。

    他知道自己血脉中有着疯狂的因子,也感到期待,想要在今后做回真正的自己。

    然而,真正的自己,难道就是如同那个凶手一般,肆意屠戮,草菅人命么?这种预感,令吴锋感到不寒而栗。

    那已经不是人了,那是魔啊!

    云海岚并没有出言调笑,她能理解吴锋此时的苦痛。看着吴锋的眼神变得清澈,她才躺进白玉棺当中,将棺材缩小到手掌大小。

    一夜噩梦,睡得自然不会有多好,但该渡河依然得渡河。吴锋穿上衣服,洗了个冷水脸提神,将白玉棺挂在腰间,便向黄河渡口上去。

    一道长长的栅栏,封住了一大段河道,只留下一个不大的口子,能容商队通过。栅栏附近,有不少卫兵巡逻,避免有漏网之鱼。

    只要从风陵渡过河,无论商队还是旅客,无论有钱没钱,都得被榨下些油水来。

    岩仓殿殿主邓爱侯今年四十五岁,年富力强,从小便有大志向,被家臣认为有能力。十几年前,其父邓嵘考虑到家臣的意见,于是选择隐居,将殿主的位置交给了邓爱侯。

    邓爱侯这十几年并没能成功地扩大岩仓殿的势力,政绩只是讨好了关中方面,扩大了在黄河上的关卡,征收到更多过路费,增加了岩仓殿的收入。因为过路费中一部分被交给关中,更有许多珍宝私下里流进诛仙王等人的腰包,所以关中也支持了这事。

    但是神堂在并州的势力,也就和豫西的势力割裂得更加严重。岩仓殿尚不敢征收神堂正式人员的过路费,但是与神堂关系密切的商人,却都要遭受盘剥。门派的发展,与商业关系密切,因此神堂被邓爱侯这么一折腾,便几乎再也不能在并州扩大势力,被搞得非常恼火。

    而诛仙王等圣王道宗的实权人物当然喜闻乐见,他们需要神堂为他们守卫边疆,扩大钱粮收入,也需要岩仓来牵制神堂,防止尾大不掉的事情发生。

    吴锋因为是单身的旅人,只交了几锭大银,就被放了过去,但这样的盘剥,对于一般人来说无疑是大出血了,这也导致钱财不多的人根本没法过风陵渡。

    在这乱世,林立的杂乱关卡,是典型的饮鸩止渴做法,能够给当地的势力带来一时的好处,却极大地危害了人口流动和商贸活动,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吴锋开始进一步明白,父亲说的推翻修真者的统治,恢复武者专政意味着什么。那不光是以武者的权力取代修真,更要恢复武祖神朝时期的光辉,结束纷繁的乱世。

    不同的门派和豪族,必须置于一个有力的权力机构下,不得乱设关卡,不得盘剥百姓。如此,才能真正拯救万民于水火。

    浩茫的黄河,被寒冰所冻结,不再浑浊,宛若万顷雪原,与两岸的萧落北风中的荒林相映衬,有一种格外的雄壮苍凉之美。

    冰面并不平坦,层层叠叠好似鱼鳞,如同汹涌的波涛在一瞬间冻结。

    朝阳洒落在冰面之上,折射出淡红的光线,粉饰着这一片冰冷苍凉的天地。

    吴锋行走在这浩阔无际的黄河冰面之上,突然感觉到人是这样的渺小,在天地之间如同虫蚁一般。

    但只要踏上世界的巅峰,不但能够摧山阻河一般的强大力量,更有着覆军灭国的巨大权力。

    无生气的天地,正是被渺小的人类的集合力量所改造,才有了繁华的景象。而渺小人类中的翘楚者,在这浩荡天地之下也有着说得出口的威仪。

    渺小与否,由奋斗而改变。

    渡过黄河,向潼关方向而去,没多远,就是岩仓城。

    说是城,其实并不合适。它并不像一般的城一样,有着高耸的城墙和壮观的城门,实际上,一座县城都要比岩仓城大不少。

    毕竟岩仓只是一个门派。

    岩仓城是一座建在半山腰上的城堡,虽然不大,却修得非常密实,用上好的青条石砌成,当中用糯米加固,关键处则使用了更加坚固的花岗岩。

    城堡之上,箭楼林立,可见身着贵重犀牛甲的弓箭手在上面来回巡逻,更布置着许多硕大的床弩和投石器。

    城堡外引下山溪,修了围绕整个城堡的护城河,只留城门外一座吊桥供人出入。

    门不高,但非常华丽,在朝阳下闪烁着灿金的光华。据说,上面是真的镶了十足的黄金。

    整个坞堡都闪烁着淡淡的金色,那是守护城堡的武魂之阵足够强大,无论何时都在基本的发动状态。这需要大量的能量消耗,投入的金钱当然不菲,但也可以将城堡的防护力增强不知道多少倍。

    无疑,这是一座难攻不落之城,比起一般的大城还更加坚固,毕竟岩仓殿的历史实在是太久远了,武魂之阵一代代地强化着。没有绝对压倒性的力量,想要攻破这金汤一样的城堡,谈何容易?

    难怪苏梦枕一代雄主,也并不能消灭岩仓和清洲。这种极为古老的势力,可以侵占它在外围的领地,但很难知道它有多少暗藏的底蕴,一旦将它逼回老巢附近,就很难再压迫它的势力了。

    虽然岩仓城大小不如一般的县城,但这个区域的繁华却远不止此数,几乎能比得上宛城那样较大的城池了。

    因为岩仓殿控制商人的需要,许多商人在山下建立了市集,修筑了商业区、手工业区和居民区,自发地形成了类似城市的区域,除了没有城墙之外,与一般的城池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样的好处是,遭逢战乱时,老百姓并不在城内,可以自发逃散,也不用消耗城内的储备粮。岩仓城里只有岩仓殿的门人和招募的士兵,城内储备的粮食足够固守五年以上。

    岩仓城下的商人区看起来还算繁华,邓爱侯虽然盘剥渡过黄河的旅人和商队,但对于自己羽翼下的商人们,政策不算坏,毕竟这些人缴纳的税款是岩仓殿最邻近的收入来源。

第一百一十一章

    如果想拜入岩仓门下,可以直接去城堡前通报卫兵,说明自己的长处,登记下自己的名字,然后等到入门考验时只要能够通过测试,就能成为岩仓殿的弟子。

    不过这么古板的路子,吴锋是不会走的,他还急着见到邓爱侯献宝呢。

    吴锋悠闲地在岩仓城下的街市上转悠着,这儿虽然繁华,但也很有些流浪汉在街上乞讨。

    这纷繁的乱世,乞丐的数量在哪里都不会少。不光是战争,水旱灾害和苛捐杂税也逼得许多人不得不背井离乡,以乞讨为生。

    吴锋只花了几十个铜板,就得到了自己需要的消息。

    邓爱侯每隔几天就要离开坚固的岩仓城堡,到城下的街市上最大的酒楼龙骧楼里头吃饭,而且往往是孤身而来,最多带一两个仆从,从不带侍卫。

    如果在一个县城里,平民百姓想要见到县令,一般都很难。县令上头有郡守,郡守上头有州刺史大人,更上面有皇帝。县令不是为了自己而当官,不察民情也无妨,只要能讨好上面,依然能升官。

    岩仓殿主邓爱侯的权力,比起一个县令自然要大,城堡领地都是自己的,更有着不少的私兵。

    但这样较为独立的小势力,哪怕是盘剥百姓来维持收入,表面上门派之主也要表现出一副亲近百姓的样子,来维持领地的稳定。不然的话,轻者百姓逃亡,影响收入,重者领地内的人民勾结外敌,给门派带来灭顶之灾。

    所以邓爱侯当然要经常不带任何架子里从坞堡内出来游访,和百姓们聊几句天,之后不管是逛窑子还是喝酒吃肉,都能被称为亲近百姓了。据说北方有的蛮族王国酋长也喜欢搞微服私访,以此提高自己的声望,然而这对改善民生并没有什么卵用。

    算起来,近两三天邓爱侯就会出来。

    吴锋先从空间袋里取了一包金铢,给云海岚买了一套配有花园的宅子。他进了岩仓城内也不知道会被分配到什么地方,隐不隐蔽,所以也不方便和云海岚再住在一起了。

    因为是空宅,而吴锋看得快又不谈价,所以交割只花了半天时间。

    处理好买房的事情,已经是晚间。

    吴锋对云海岚笑道:“云姨,以后就不再和你住一起了,之前的一个月,你没嫌我房里的男人味道难闻吧?”

    “小孩子,还男人味呢。”云海岚调笑道:“是有味道,但闻起来倒是挺嫩的,可能还有点香呢。”

    吴锋哦了一声,将身躯凑近,猛吸一口云海岚身躯透发出的冷香之气,道:“比起云姨身上的体香可是差远啦……唔,好香呢。”

    “你小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给我闭嘴……”云海岚脸上微红道。

    吴锋也知道不能太过,当下收敛了轻佻神色,温言道:“云姨,我也不知道岩仓城里是什么样子,只是看那城池防御那么密,以后可能就不能天天见面了……等我向邓爱侯毛遂自荐了,再抽空给你这宅子购置各类生活用品。”

    “这地方也挺繁华的,交几个朋友吧,人不能总生活在回忆当中,既然是沉睡了四十年,那就当这四十年完全不存在,你还很年轻。岩仓城下的居民里面,一定有不少修炼之士,就算只是平常的百姓女子,谈谈心也能派遣寂寞。如果对方问起你白天为什么不能出来,你就说得了怪病,皮肤若见了阳光会被灼伤,对方见你皮肤这么白,定然相信……”

    “一个人住的话,多买点补品,早点调养好身子,总不能见太阳也不是个事儿。我有空便会出来和你聊聊,顺便替你把衣服洗了……可惜我也不会做饭,你得自己去馆子里。”

    吴锋说了一通,心内不由暗暗好笑,自己怎么不由自主地像个女人一样絮叨了?婆婆妈妈的。

    也许,就跟一直是他照顾梦绮舞一样,虽然云海岚也是被他照顾的对象,他却的确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了长姐一般的温暖吧。这种牵系感令面临以后不能再与对方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他不由絮叨了起来,不再如同往常那样利落。

    说起来,每天晚上都能看到容华修雅的云海岚如同睡美人一般自白玉棺中踏出的这段日子,的确很是养眼和惬意啊。

    听到这里,云海岚却是尴尬,轻声道:“不用了……我都这么大人了,还不会自己洗衣服也不是个事儿,我自己学好了,总不能当一辈子的娇小姐。”

    她以前哪怕是行走江湖,一般都带着仆人,生活起居更不用说。但现在却定然不能请女仆来照顾,不然纵然对外能解释为什么不能白天出现,但又如何解释每天一定要睡在棺材里?

    在恢复之前,她必须躺在白玉棺中睡眠,白玉与云海岚阴性的体质相应,加上吴锋在枕头里放置的暖玉,有助于她的恢复。

    ……

    接下来的几天,吴锋在岩仓城下的街市中,更得知了薛衣人事件的后续发展。

    之前,天子峰实权者薛衣人正式篡位,并强逼已被他强占多年的师娘为妻,又将被他软禁多年的师傅嬴无疾及其兄嬴无翳放走,来引诱与天子峰为敌多年的神堂。

    神堂堂主苏梦枕中计,与圣王道宗方面的诛仙王联合,以扶持嬴氏兄弟复位,讨伐乱臣贼子薛衣人为旗号,夹击薛衣人。

    然而在薛衣人的计谋之下,诛仙王被西凉地区的玄黄教教主陆殇阳切断后路,不得不退走,苏梦枕惨败,损失精锐三千,沿着汉水只身逃回孟津。

    得知以上消息是试练前的事情。而吴锋现在知道,诛仙王因为出师空耗钱粮,却徒劳无功,还被玄黄教趁机袭击了圣王道宗的附庸冥岳门,因此遭到关中四柱国中另外三王的联合弹劾。

    诛仙王不得不下野,四柱国中威望仅次于诛仙王的逆战王成为关中的掌权者,另外两王也借机扩大了自己的权力。

    在西乡-汉水之战中,嬴无翳成功地逃走,回到了大周王朝和圣王道宗的核心地带——长安城。然而,就在城里,嬴无翳和自己的两个儿子一同遭到刺杀,凶手却没被抓获,此事不了了之,随即就传出薛衣人的篡位得到大周王朝认可的消息。

    很明显,这是一桩交易,逆战王的态度明显就是:只要诛仙王的执政方针,我就要反对。所以嬴无翳被他卖给了薛衣人,千万年的名门嬴氏一族嫡流从此完全灭亡,而旁支是没有直接继承权的,所以薛衣人再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安稳地当他的天子峰门主。

    通过这一场阴谋算计,薛衣人痛击了神堂苏梦枕,整合了天子峰的内部,更除去后患为自己挣得了统治汉中的名分,可谓一举三得。此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和逆战王等人达成协议,可见外交手腕绝非寻常。

    神堂和天子峰是世仇,吴锋如果进入了总堂,恐怕也有机会与此人交手。

    一定会很有趣吧,吴锋这样想着。

    (第二章明早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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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龙骧楼上

    龙骧楼,高有五层,在岩仓城下的街市中,高耸入云,与山岭上的岩仓城对峙而立。

    楼顶以纯金打造出一条金龙,昂首向天。

    酒楼不是宝塔,太高了并不是好事。在岩仓这样的小地方,五层的酒楼已经算是规模很大了。

    据说,当年在洛邑京曾经有高达九层的酒楼,通体以玳瑁、砗磲等珍宝装饰,美轮美奂。但四十年前杨麒放出那一场震惊天下的烈火,大陆第一名城便从此烟消云散,究竟曾经有过多少繁华,却也难以考究。

    吴锋哼着粗犷的歌谣,穿着一身粗布衣衫,走到龙骧楼装饰精美的门口。

    门卫见他衣冠不整,便要将他喝退,但仔细看时,这小子哪里只是衣冠不整?

    吴锋在这寒冬腊月里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还将右边的衣襟连着袖子一起垮了下来,斜露出半边赤裸的胸脯,长剑不是背在背后而是挂在腰上,前后摆动,一不小心剑鞘说不定就会撞到别人,背后却是背了一根长棍子一样的东西,却是一条火铳。

    他的肩头,还披了一张黄灿灿的豹子皮,一副刚打猎回来的模样。

    穿成这副模样的吴锋,俊美无俦的面庞更流露出一种异常的野性,目光锐利得仿佛能撕裂呼啸的北风。不修边幅的他,一点都不显得幼稚,反而比起平时更加成熟,多了几分粗犷的男人味道。

    这是哪来的野小子?门卫暗想:可这小子看起来气度不凡,说不定不是一般人物……

    龙骧楼这样的大酒楼,看门人都是人精,面对特殊的情况,总要思量一番才可能做出赶人的举动。

    吴锋却是从腰间的褡裢里随手取出一块白色的东西,扔到门卫手里。

    门人捏了捏,是一小锭银子,不算大。不过这样的大酒楼,小费给的多的也有的是,这点银子并不多……

    只是,这东西怎么比一般的银子重很多?

    这守门人连忙将银子放到眼前瞧了瞧,只见这是一块方方正正的白色金属条,并不是常见的元宝形状银锭。

    上面有一方小小的印记,写着白金二字,下面还有小字:枪城鉴定。

    白金,又叫铂金,是比黄金还稀有百十倍的贵金属,多产于西方,在东方则产量更低,物以稀为贵,所以它的价值远非白银可比!

    枪城,又唤作自由之城,是西域丝绸之路上的一座大城,商业极为发达,更有自己的武装和庞大势力网,在整个大陆都有着不菲的影响力。就连掌控茫茫西域的巨大门派——屠龙会,也无力控制枪城,只能允许其自治。

    各个国家、王朝乃至各地的门派,都可以铸造不同的金币银币和铜钱,但白金锭只有一处能够鉴定和发行,那就是枪城。这一点,得到了整个大陆的公认。如有人伪造的话,枪城得知消息后派出杀手团,千里万里,也要将其捕回城内,加以处决。

    因为白金之稀少,一般不作为货币流通,只用来铸造首饰,或者作为制造法宝的材料,白金锭因为发行量有限,更多的时候是成为收藏品,成为身份的象征。

    见吴锋直接打赏了一锭白金,这看门人立刻变了眼色,恭敬道:“五楼贵宾席,小官人您请!”

    本来如此衣衫不整,哪怕不缺钱也不该放进来,但打赏白金和打赏银子,实在不能一概而论。

    吴锋哈哈长笑,也不答话,径直走上顶楼而去。

    顶楼有许多包厢,吴锋却不要包厢,就在外头要了一张桌子,也不看菜谱上的各样名贵大菜,点了一盘熟牛肉,一瓶粗酒,直接用手抓着牛肉大嚼起来。

    顶楼的桌椅,都是用精美的楠木制成,桌上用古董花瓶插着温室养出来的鲜花装饰,墙壁门窗用金丝点缀,顶上点着水晶鱼油灯,光芒璀璨。在这顶楼吃东西,座位钱都不少,吴锋现在点的东西,不管比起座位钱还是打赏给门人的小费,都不过九牛一毛,所以小二见到他要了这么差的东西,都不由奇怪。

    小二送菜上来时,吴锋先抓了一块牛肉扔进嘴里,弄得满手的油腻,又把一枚白金锭递给那小二,做了赏钱。那小二也是喜不自胜,连连道谢着下去了。

    吴锋心中暗想,之前在街角处瞧见聚了一群百姓,口里喊着殿主围着个男人说事情,算起时间来,邓爱侯也快上来了吧。

    吃相可以粗鲁,但是还得吃慢点,不然等邓爱侯上来的时候,酒肉都吃完了,还得重新点呢。

    不一会,楼梯处发出稳重的声响。

    一个身着白色长衣的中年男人,稳步踏了上来,长着一张细长的脸庞,柳眉澄目,短短髭须,看起来甚是俊秀,虽然年过四十,但瞧起来不过三十岁而已。

    他已经在下面听说有个奇怪的小子在楼顶吃喝。

    邓爱侯当然知道,这天下有不少哗众取宠,沽名钓誉之人。但是这样一个小子,仍然惹起了他的好奇心,觉得不管是不是,至少得看一看。

    露出清美的微笑,邓爱侯也不要包厢,直接坐到吴锋旁边的桌子上,开口道:“小兄弟,做甚么的?”

    “打猎的。”吴锋乜了他一眼,随口答道。

    “哦?”邓爱侯听着这回答,觉得很是普通,但看这小子的非凡举止,想到后面肯定还有话,又问道:“今天猎了什么?不会就是你肩头这张豹子皮吧?”

    “豹子麂子都是小道,真正的猎人,要猎的是鹿。”吴锋跷起木马腿,用手掌抹了抹嘴边的油腻:“天下之鹿。在下有猎枪,只是不知道猎物在哪出手。”

    听得吴锋这话,邓爱侯暗暗震惊。

    他作为名门之后,当然也知道名士风度有哪些表现方式。

    轻袍缓带,固然可称名士,但也有不少人故意弄得邋遢,抓着虱子谈玄论道以自诩放达者,也不是少数。

    名士二字,就在标新立异,坦然应世。

    这小子玩的当然是愿者上钩那一套,但若有真才实学的话,他可不能错过这样一个人才啊!

    古人十二岁可以当宰相,人才可不能只看年龄。

    邓爱侯一直觉得岩仓之所以难以扩大势力,就是缺乏才能之士。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愿拜师

    “你既然有本事猎这鹿,为何又要出手?自己烹了不行?”邓爱侯道。

    “谋者享受猎鹿的过程,但求自己的劳动能换取应得的一杯羹,霸者天生有家格和名望,则成为全鹿的获得者。”吴锋举起背后的火铳,透过上头的瞄准孔扫视着窗外的冰雪大地:“我虽有倾天之志,这茫茫天下都在眼中,但身份有限,啃不动这鹿肉,所以还要寻个买主献宝。”

    “献宝?”邓爱侯道:“却不知你有何高论?”

    吴锋笑道:“只有卖出去了,才知道论调高不高,所以高论与否,起头都是虚的。然而如果有人愿意做买家,我不但起头不取他分文,还有两件大礼做定金,若我没有高论,自可以将我扫地出门,定金不退。若真有高论,再说酬劳便是。”

    听到这里,邓爱侯眼中登时放光。

    “敢问小兄弟姓名?”

    “谢衣。”吴锋给自己起了一个假名字。

    谢这个姓非常普遍,简直可以说多如牛毛。

    但联系上吴锋这样的行为,在出身名门的邓爱侯眼里,就只有一种可能……

    陈郡阳夏谢氏后人!

    谢家是千年高门,名震天下的北府军,就是谢家创立。这个家族出来的名士,不但能谈玄论道,而且退可治理江山,进可挥师万里,既能吟诗作赋,又能引剑诛敌!

    而且谢氏名人的行事,各不相同,有轻袍缓带,镇之以静的飘逸名士,有流连花街柳巷的风流浪子,有心性狂躁杀人如麻的血戮将军,也有不拘小节无肉不欢的旷达人士,既有修真者,也有武者。相比起来,很多名门就只有文弱书生,哪怕是道术高手都一副弱不禁风的表面样子。

    所以像吴锋这样背着个猎枪大大咧咧的模样,当然也可以当作谢家行事方式的一种。

    更加完美的是,谢家又是个多灾多劫的家族,很多次遭受毁灭性的打击,族人逃散,经过百十年的时间才得以复兴,因此吴锋要想冒充谢氏后人,实在容易。

    只要行事显得有名士的风度,就会被邓爱侯认为有谢家家风,真不愧有高贵的名门血统!

    邓爱侯当下要了个包厢,也不顾吴锋身上的油腻,和两人的巨大年龄差距,勾住吴锋脖颈,两人一起进了厢中。

    吴锋把自己没吃完的牛肉,没喝完的淡酒也一起带了进去。

    邓爱侯叫了一桌好菜,吴锋偶尔也吃几口,但主要仍是嚼着牛肉,喝着粗酒,一副少年老成的落拓神气。

    “你说要献宝……可有什么宝物?”邓爱侯道。

    “第一件,便是这方墨砚。”吴锋从空间袋里面取出一方黑石造成的墨砚来,砚台形式古拙,上雕云龙,有一种疏狂之气暗藏。

    往上头呵了一口气,只见气瞬间凝出大滴的水来,竟然没多久就覆了一小层。

    吴锋抓着墨砚,伸到冰冷的窗外。外头飘着淡淡的雪花,但过了好一阵,砚台里面的水也没有冻结的迹象。

    储水不涸、严冬不冻、呵气成水,这无疑是一方名砚。用这砚台磨墨,根本不需要加水,而且寒冬依旧可以使用。

    这都只是象征意义,毕竟能收藏这样名砚的人,绝不会冬天里不生火,忍着寒冷写字。

    砚台角上,刻着一个小小的谢字,笔力遒劲,入石三分,如同苍龙怒舞。

    “这是我家家宝,但我一向粗鲁,却也用不上这东西。听说邓殿主乃一代豪杰人物,我愿意献上此砚,作为见面之资。”吴锋淡淡道。

    这砚台的确是陈郡谢家留下来的,是吴锋的父亲收藏的古董之一。但名砚这种东西到底也是石头刻成的,珍贵固然珍贵,但宝贵程度,其实也有限。

    只不过吴锋说这是自己家里的家宝,象征意义可就大了。才能之士向主公献出家宝,那是誓死效忠的象征,主公也一定会拿出极高的回报。

    邓爱侯是附庸风雅之人,又长期渴望人才,如今已经笃信吴锋的确是陈郡谢家的后人,是落难流落在外的贵公子。

    如今他需要确定的,只是吴锋真正的价值如何了。

    只听吴锋接续道:“这一件家宝,只是证我真心,第二件大礼,则可作为邓殿主的军资,助殿主整军备战,成一番大事业……在下愿将忘忧谷数百年的财富,一举献上!”

    邓爱侯闻言,骤然一惊。忘忧谷在并州地区的势力颇大,富庶之名令他眼馋很久了。

    但是他绝对不敢捋神堂的虎须,去真正动一动忘忧谷。

    只是,吴锋究竟是什么身份,能够帮他取得忘忧谷的财富?

    “有何妙策?”邓爱侯压低声音。

    “不需要任何妙策。”吴锋微微一笑:“忘忧谷已被人屠了,但神堂却还无人知道。在下是唯一的生还者。若要取财宝,还请殿主赶紧下手。”

    “甚么?忘忧谷被人屠了?”

    “不错。”吴锋向邓爱侯讲述了自己的部分情况。邓爱侯听吴锋说到因为忘忧谷被灭,无路进入总堂,才来投奔自己,顿觉合情合理,毕竟岩仓殿的地盘离忘忧谷很近,符合人才们出仕的重要原则之一——就近原则。

    “还防隔墙有耳。”吴锋道:“今天我和殿主所谈的事情,机密否?”

    “无妨,这龙骧楼中的营业人员,都是我的亲信,不然我也不会往往孤身来此吃喝。”邓爱侯道:“你献上如此大礼,可有所求?”

    “不经拜师,直接成为岩仓殿上级家臣,有所职司。”吴锋道。

    邓爱侯闻言讶然。以吴锋的年龄,哪怕有其谋略,也该磨练几年,何况修为不够,倘若拜自己为师,得到自己指点,对于修为进步可是大有裨益。

    岩仓殿中当然也供养了不少不拜师的人物,都是从其他门派过来的有一技之长人物。但这些人一般进来时就有二十岁以上,修为定型,可以担任供奉,而吴锋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子啊。

    只听吴锋道:“倘若我有智慧,修为不够,依然能做事。虽不拜师,只要拿得出价值,殿中高手也都不会吝于指点吧?殿主意下如何?”

第一百一十四章 入岩仓殿

    邓爱侯道:“既然如此,你先随我回岩仓罢。我立即派人前往河东,倘若真能运回价值连城的财宝,你的要求,都是小事。”

    吴锋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邓爱侯并没有感觉出自己这个要求意味着对他的轻蔑啊。

    邓爱侯这种人,并不值得自己拜师。萧狂歌是他名义上的师傅,但根本没得到过什么传授,如今萧狂歌已死,吴锋如果再要拜师,那么就只有神堂堂主苏梦枕值得他去拜。

    为了神堂的继承权。

    吴锋终究是掏出一块帕子,把手上脸上的油腻和酒痕擦干净了,才与邓爱侯一起走下楼去。

    哪怕都是不修边幅,名士和叫花子毕竟还是有区别的。

    两人沿着山坡走到岩仓城下,吴锋才发现,宽大的护城河当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游动。

    仔细看时,竟然是青黑色的鳄鱼,一条条在溪水的冲刷下,显得很是惬意。这些鳄鱼透发出一股凌厉的凶煞之气,显然属于异种,战斗力不是普通鳄鱼可比。

    护城河里自然生长的鱼类当然喂不饱这些大家伙,必须要有人坚持投喂。

    这些鳄鱼都是经过训练的,只要有外敌来犯,就会从河里杀出,成为对抗外敌的第一道血肉城墙。

    因为有它们的存在,填埋护城河也变得困难了许多。

    守门的几个卫兵体态魁伟,身上穿着厚重的钢甲,手持着百斤以上的巨戟,但看见邓爱侯立即上来打招呼,行动显得非常灵活,显然修为不低。

    他们看到邓爱侯带着这样一个衣冠不整的少年回来,不由惊讶。但邓爱侯通过在黄河上扩大关卡,增加岩仓殿的收入,为自己树立了不低的威信,因此这几人也没有问什么。

    吴锋随着邓爱侯进了城门,才发现这只是一座瓮城,也就是附在正式城门外的耳状小城。

    敌军如果没有把瓮城上的弓箭手全部消灭就攻进瓮城城门,必然遭受两层火力的前后夹击。瓮城内储备有石弹、火油、草料等物资,以备守城之用。因为瓮城内没有木质的房舍,又被石墙与主城隔开,就连城门也是精铁打造而成,又涂上防锈的红色颜料,哪怕被敌人用火箭或者火系符箓点燃,也不会波及主城。

    岩仓殿因为是一座城堡,如果太大,一则耗费石料,二则阵法防护能力下降,守备难度上升,因此里面空间有限,房屋密密麻麻,很少能看见花园这样占地巨大又不实用的建筑。

    西方有许多完全用石料构造的城堡,呈多层,还经常封顶,几乎连天光都隔绝掉。但那样的城堡太小,回旋空间有限,而且石料消耗太多。阵法本身就有防空的功能,因此没必要封顶影响采光。

    东方的坞堡发展到今日,更多地作为战略意义的要塞,必须要能在关键时刻储备大量士兵,内部还要有足以操练士兵的军营和校场。所以除了最关键的主阁楼往往是石质,与石墙联结在一起之外,内里的建筑大多是木质的,可以在战争时期大量新筑或拆除,进行合理的调整。这就是牺牲了一定的防火能力来换取更强的战略价值。

    坞堡中有一条长长的走廊,是沟通城堡内外部分的过道,为了保证空间利用率,当中有一条长长的屋子,高两层,边缘处还有一个高耸的木台,可以充当箭塔使用。

    “无论是来岩仓殿拜师,还是自荐希望成为家臣,在通过审核之前都居住在此。谢小兄弟,还请委屈一下,暂住在此,不要嫌鄙陋。”邓爱侯道。

    吴锋笑道:“无妨。”

    这长屋里面的房舍空间的确狭小,不过床铺等生活用品都齐全,而且被褥枕头都洗得挺干净,与外边的旅舍非常类似。

    山上有温泉,所以靠着箭塔的方向,还设了一个澡堂,把温泉引过来给众人洗浴,只是这澡堂也小了点,如果人多的话可能要担心水质是否清洁以及自己的贞节问题。

    在邓爱侯离开后,吴锋去那边瞧了瞧,只见里头就好像渔网里圈着满满的鱼,一阵不爽,心想还是自己烧水在房里洗好了。

    ……

    几天后,几支车队分批,进入岩仓城。

    为了避嫌,邓爱侯故意命令车队从不同的方向回到岩仓城下的街市,看起来就好像来自不同的地方一样,百姓并不能看出这些车队都是从河东方向回来的。

    忘忧谷的富庶,的确让岩仓殿的实权人物们都瞠目结舌。

    为了保密,这一次运送的车夫,都是由岩仓殿中的精英弟子亲自担任,真可谓郑重其事,也就是说如果拿不到财富的话,吴锋必定会以戏弄岩仓殿的罪名给碎尸万段。

    然而很多人事先仍然不肯相信这个消息,认为邓爱侯被一个不知死活的稚童所骗。直到他们看到一片荒凉的忘忧谷废墟,并从当中挖掘出了如山一样的财富,才各自大喜。

    这笔财富的获得并不能声张,也无助于邓爱侯声望的提升,但却能够让岩仓殿的实力得到实质上的扩增。

    在主阁楼上,邓爱侯召开了秘密会议,就连邓爱侯隐居多年的父亲邓嵘,也出来与会。

    邓爱侯清声道:“此次我们能获得如此庞大的财富,谢家小兄弟居功至伟,以我之见,可以授予他军师一职,并配备卫士五十人。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然而,立刻有了反对的声音:“父亲不可!”

    说话的,是邓爱侯唯一的儿子,邓三石。

    邓三石今年十六岁,生得孔武有力,与俊秀的父亲大不相同。修行天赋极高,极为刚勇,深得岩仓殿四大护法中的邓驰、邓车、邓通三人支持,也是邓爱侯着力培养的对象。

    岩仓殿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门派,家族性极强,四大护法中有三人都是邓家的同族担任。

    “哦?为何不可?”邓爱侯问道。

    邓三石声如洪钟:“那个叫谢衣的小子,并没有表现出特出的才能,只是因为从忘忧谷灭门事件从逃出,所以得以献宝,运气而已。而如何取得忘忧谷的财富,只有岩仓殿上层人物才能得知,不能公布出来。不因才授官,何以服众?但那小子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报酬,必然生恨,说不定会泄漏机密,以我之见,不若……”

    邓爱侯闻言,立马怒斥道:“闭嘴!为人岂能如此不顾信义。”

    如果吴锋直接献宝,邓爱侯说不定也会生出杀人灭口的念头。但吴锋冒充谢家后代,并且表现出名士气度,就得到了邓爱侯的激赏,认定此人一定是个人才。

    人才难得,岂能随意杀戮呢?

    吴锋之所以要刻意作态,故弄玄虚,正是投邓爱侯所好,精确地把握住邓爱侯这种附庸风雅的名门子弟之心理。

    邓三石道:“父亲之所以看重他,无非是自称谢家后代,说不定是个冒牌的呢。就算是真的,谢家后人那么多,他不是嫡流,只是个流窜在外的,算个什么?”

    邓爱侯道:“嫡流固然高贵,但旁支子弟如果能有名士之风,同样不俗!谢小兄弟风度非凡,正可重用。”

第一百一十五章 渔村村长大人

    “华先生意下如何?”邓爱侯转向另一人道,这人峨冠博带,五绺长髯,一副书生模样。

    华宗岱是岩仓殿的首席军师。岩仓殿不设副殿主一职,首席军师实际上就相当于副殿主,是仅次于邓爱侯的二号人物。

    华宗岱摇动着手中的折扇,沉吟道:“小公子所言,并不可取。不才以为,小公子杀性还是太重了些,之前运送财宝时,小公子就提议说雇一群外地人做车夫,事后全部杀死灭口。然而车夫人数不少,必然需要大批人监视,才能诱至郊野围杀,如此还不如我等亲自担任车夫运送,行事也更加周密。当时殿主也采纳了不才的意见。如今那谢衣献宝的事情,殿中高层弟子全部知道,再杀了他灭口的话,也会让殿中诸供奉寒心罢。”

    邓爱侯道:“华先生说得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想杀人灭口这种事情。一则我等名门之后,当有基本的仁义之心。二则灭口说起来容易,但世上难有不透风的墙啊……”

    邓三石年少气盛,被华宗岱和老父一同指斥,不由脸上生出不服气之色,但也不敢再说话。

    华宗岱道:“那谢衣小友,所求可是封地?”

    邓爱侯道:“是。”

    华宗岱道:“但也的确如小公子所说,那谢衣并无智慧表现,授予军师一职,不甚妥当。可以先授一个闲职,加封一两座村庄,如果以后表现出优异智能,再加以重用不迟。”

    华宗岱此言一出,殿中大部分人都露出以为然的神色。

    邓爱侯又询问了几个岩仓殿实权人物的意见,道:“那就这样定了,授予谢衣小兄弟绘图阁副阁主职位。盘龙村原来的领主唐嘉死于乡村斗殴,没有子嗣,我便将那盘龙村加封给谢小兄弟了。”

    整个过程中,他并没有询问自己父亲邓嵘的意思。

    次日,在长屋中等候的吴锋,收到了自己的委任状。

    这几天他在屋中无事,已经为云海岚所居的宅子购齐备了各类生活用品。

    委任状是由华宗岱亲自送来,一起送来的还有盘龙村的加封文书。

    华宗岱拍着吴锋的肩头,笑道:“小友努力做事,殿主可是很看重你呢。”

    吴锋也笑着应道当然。

    只不过这绘图阁,不用问也知道是个半死不活的清水衙门,自己初来乍到,哪怕邓爱侯看重,但殿里实权人物们绝不会让吴锋突然就身居要职。

    一问果然如此。绘图阁是从负责丈量土地的田土馆分出来,负责测绘地图的。

    田土馆的工作,涉及到收老百姓赋税的多少,所以油水极多,而绘图阁则是个真正的冷衙门,阁主还带上个副字,就更是没什么存在感的闲职了。

    所以邓爱侯才让自己的副手华宗岱负责指引工作,来表达自己的看重之意。

    吴锋随着华宗岱,到了自己的新住处。

    坞堡里空间有限,大部分人的工作区域就是居住区域。绘图阁是城堡后方的一座三层楼阁,一二楼供工作人员们居住,三楼用于办公。

    下面的办事人员大部分时间都要奔走在外,所以办公区域显得极为空旷,只有那阁主一边品着茶水,一边假模假样地翻看着一沓下面人送上来的草图。

    一名容貌姣好的女办事员将几张草图放在那人桌上,便用粉嫩的拳头,给绘图阁阁主温顺地捶起背来。看那阁主舒坦的模样,如果不是因为华宗岱和吴锋刚进来,恐怕要把女子抱到怀里,一边上下其手一边办公。

    岩仓殿这种传承数千年的名门,难免存在严重的腐败。也正因为腐败,才会不断衰落,被曾经的分支门派神堂崛起并压迫,蚕食着领地。

    “咳,邓恒毅阁主……这位便是我们新任的副阁主谢先生!”华宗岱终于忍不住,开言提醒道。

    邓恒毅是邓家的旁支族人,绘图阁又是个半死不活的部门,好好做事也难有表现,所以他这样行事,华宗岱也不好太指责他。

    如果不是没啥本事的人,又怎么会被放到这种部门养老呢?

    邓恒毅打了个哈欠,这才站了起来,不拘小节倒是很有所谓的名士之风,可惜他忘了这是办公时间。一流的名士,在办公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如此,平日里携妓出游什么都随意,但上班须得好好做事,不该消极怠工。

    华宗岱给两人互相之间做了介绍,为吴锋分配了办公区,说明了他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所在。

    以吴锋的身份,也可以如邓恒毅一样要一个使女,帮自己处理文件事务,下班了则负责照料生活起居,甚至还可以向对方提出侍寝的要求。

    但吴锋很恬淡地回绝了,说自己山野之人,习惯自己照顾自己。

    邓恒毅一副懒洋洋的样子,看到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被派来当自己的副手,也不显得惊异。也许这种混吃等死的人,心也早就死了吧。

    接下来,华宗岱带着吴锋到了楼下,看自己的新住处。

    依然比较狭小,比不上吴锋在忘忧谷的房子,但是比起之前长屋里的房间大了不少,里面的装饰也精美得多。毕竟这岩仓城内的空间实在有限。

    “谢副阁主,你的封地就在这黄河边,离岩仓城也不远。我今日也无事,便再带着你过去瞧瞧。”华宗岱道。

    他对吴锋的称呼,已经从小友变成了正式的职务称呼。

    吴锋微笑点头,表示谢意。

    两人正在下楼梯,就听见低低的娇喘之声。华宗岱摇摇头,叹息一声,面露嫌恶之色。

    华宗岱和吴锋一同走出岩仓城,沿着黄河岸向东而去。

    在一座小山下,有一条细小的支流汇入黄河当中,盘龙村是个小小的渔村,就座落在两条水脉的交汇之处。

    华宗岱道:“此村有户两百,口八百余人,是一个大村。每年村中的赋税,两成缴纳给关中,三成缴纳给殿里,剩下的部分除去你麾下保长、里正的薪水,就都是你的俸禄了。”

    整个岩仓控制下的地区,人口也不过五十余万,邓爱侯给吴锋这样一座村庄,也算得上待遇不错了。

    吴锋心中暗喜,虽然未曾在华宗岱面前表露出来。毕竟这是他拥有自己势力的第一步。在忘忧谷,除了谷主萧狂歌之外,其他人都只是拿月俸,绝不会有自己的领地啊。

    只是……他现在的身份,岂不是渔村村长大人?

第一百一十六章 邓爱侯召见

    盘龙村有两个里正,十个保长。

    里正和保长都是由练过武的百姓担任,可以免除徭役和赋税,还能从领主手里拿到薪水。但是在战时,他们必须服兵役,随自己的领主一同参与战斗。

    两个里正都是锻骨境的修为,在战场上可以担任正规的武士,与修炼有成的岩仓殿弟子等同。

    而十个保长都只是养气境界,是最普通的武师,而且都年龄大了,修为难以继续进步。在战争时,他们是最普通的杂兵,也就是所谓的炮灰。

    两个里正一个叫洪蒙,武器是一块黄铜打造的金色大榜,自称“洪蒙金榜”,一个叫秦予,使流星锤,都是奇门兵器。

    吴锋暗地腹诽。

    奇门兵器适合江湖斗殴,但这样的低级人物如果不统一武器的话,操练起来都不方便。普适性最强的武器,一是大刀,二是长枪,三是长剑。刀兵善于肉搏,灵活性强;枪兵善于对抗骑兵,防御力高,也可以直接编制成枪骑兵;剑士是士兵中的精锐,可以担任下级军官,指挥作战,也可以组成杀伤力巨大的精锐小队,执行攻击性和灵活度要求都非常高的突击等任务。

    岩仓殿不限制这些低级武者的兵器选择,必然会影响作战时的战斗力。

    而且打起仗来,一大堆拿着奇奇怪怪兵刃的士兵,军容也决然不会严整,恐怕瞧上去就像一支农民起义军,哪里有名门的样子?

    如果让其中大部分人更换武器,又会因为使用不趁手的兵刃,影响战斗力和协调性。

    这两人年龄都不算太大,二十岁出头,看到来了新的领主,都显得很是热情,满脸阿谀神色,对华宗岱当然也有阿谀之语,但竟然比不上对吴锋那样热情。

    当然吴锋也能感觉到他们眼中的惊异。他们的确想不到新任领主会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而且竟然还不是邓家的族人,只是个外来的人物。

    洪蒙和秦予之所以奉承吴锋,这是这个时代的上下级结构决定的。

    本来,想要提升自己的位置,就该讨好上级的上级,才能得到升迁。讨好直接上级,意义并不大。

    但是洪蒙、秦予这种在村庄里长大的武者,属于岩仓殿的边缘武士,没有多少和更上面打交道的机会。对于他们来说,只有领主升迁了,他们才有机会水涨船高。

    土地是权力之本,却又和高层权力机构隔离开来,这是当今体制的极大弊端。所谓的“皇权不下乡”,便是如此。

    才能之士随着功劳的提升,拥有越来越多的领地,并对于领地有着极大的控制权,很容易把领地上的修士变成自己的私兵。于是就一层套一层地形成割据势力,古老的家族门阀也容易因为领地分割而分裂,产生内乱。

    正是因此,世道才一直如此纷乱,难以得到片刻的和平。

    但同样,有野心的青年俊杰们,才有攫取权力、建立自己势力的机会。不然,假设一个人只是常年处理文职工作,没有自己的领地,也没有自己的部队,哪怕是最优秀的军师,更有着极高的武学修为,也不可能有多少势力可言。

    吴锋明白,这样的制度,是自己崛起的阶梯。但自己如果手握权力,却也一定会改革这样的制度,为了结束这长年的战乱!

    ……

    接下来的十几天,吴锋工作得极为认真。

    他向一名老办事员请教了地图绘制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技巧,便投入了日以继夜的学习当中。

    除了某天晚上他算着云海岚需要自己的血液了,溜出岩仓城为她提供了一次鲜血,其他的几夜他都呆在绘图阁,查阅着典籍和资料,审阅办事员们做好的草图。

    接下来他更是与办事员们一同离开岩仓城,沐风栉雨,奔走在冰封的大地上,进行实地勘测和描绘。

    正阁主邓恒毅看到吴锋在这样一个清水衙门如此尽心,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似乎以为吴锋是个神经病。

    吴锋却明白,绘制地图,绝非不重要也没有多少事情可做的。如果认真起来,要做的事情根本做不完。

    对于战争来说,有精确的军事地图,帮助再大也不为过。而领地的建设工作,也需要地图的辅助。

    学会这一门技能,对于吴锋以后实现自己远大的志向,无疑是有所帮助的。

    为了得到邓爱侯的进一步看重,吴锋也必须兢兢业业做事。邓爱侯看重的是人才,不止是所谓的名士之风,并不会重用一个习惯于尸位素餐的人。

    他也没忘记与盘龙村的武者们联络感情,短短半个月就请他们吃了几顿饭,更是与最普通的村民闲谈,询问生活情况。

    吴锋并不是作态,而是认为这样做有意义,而且不觉得无聊。一个优秀的领主需要体察民情,但体察了民情未必就是优秀的领主,优秀的领主应该要解决百姓的实际问题。

    吴锋有父亲留下的财富,根本不缺钱,但他不打算私自减免村民的赋税。

    那是他应得的薪水,而且私自调整税率,有树私恩之嫌,容易被小人进谗言。他宁愿把到手的钱再拿出来帮助一些真正有困难的村民,并带领自己的领民进行能扩大收入的建设。

    与其节流,不如开源。

    很快,吴锋的优异表现,就传到了邓爱侯的耳朵里。

    邓爱侯命华宗岱将吴锋召到自己所居的主阁楼。

    主阁楼是石头砌成,与厚实的城墙结合为一体,而不是修建在城墙之间的狭小空间中,所以内里不小,天井中还有一座花园。

    邓爱侯的妻儿、仆人以及贴身亲卫都居住在这座巨大的石质阁楼中。但邓爱侯的父亲邓嵘却不在这里,而在山坡另一侧的分城当中。

    按照岩仓殿的规矩,隐居的殿主就不能继续居住在主城,以免号令不一。但同时也使得隐居的家主仍然能有自己的一批人马,有一定的权力。

    这种自相矛盾的规矩,体现了名门当中亲人之间的不信任。

第一百一十七章 吴锋的局势分析

    “谢小兄弟,最近做得不错啊?”邓爱侯微笑道,他并没有如同华宗岱那样,称呼吴锋的职务,仍然以兄弟相称。

    古之名士并不看重官位职司,无论身份贵贱,年龄长幼,均可平等论道,畅谈天下之事。在这点上,邓爱侯还是希望自己能学得像模像样。

    吴锋硬生生道:“是勤勉,但绝不能叫不错。”

    对于邓爱侯的客套话,他一点都不领情,接着道:“勤勉是态度,但结果才是关键。圣人能清闲地做好纷繁的事务,下才哪怕挖空心思也一事无成。我自负才学,但也自知不是圣人,所以勤勉行事,但这半个月还在学习阶段,并没有做出半点可观的成就,哪里称得上不错?”

    邓爱侯听了吴锋这番论断,却是大为赞赏:“好一个结果才是关键。我岩仓殿几千年来,倘若人员们都能着眼于真正的绩效,也断不会领地不断萎缩,遭遇恶奴欺主的下克上命运。”

    说着,他取出一套精美的茶器,壶是宜兴窑覆斗紫砂壶,杯是碧玉九龙杯。

    邓爱侯亲自为吴锋斟上茶水,茶色青碧,与玉杯相互辉映,随着茶水的波动,杯中的龙形也隐隐动摇,仿佛要活过来一般。

    这种九龙杯极大,几乎比得上碗了。这样的搭配说不上格调,但体现出邓爱侯表示大口喝茶,不必拘束的意思。

    吴锋会得邓爱侯的意思,端起九龙杯,也不管热烫,灌下一大口,舔了舔嘴角的茶迹,笑道:“好茶,够解渴。”

    这话听起来粗鲁,但却得名士风流中的自然之意。茶水本来的作用就是解渴,然后才是所谓的茶道。

    邓爱侯竖起大拇指,道:“率性之言。”

    “殿主今天找我来,是有何事?”吴锋问道。

    邓爱侯道:“我担任这殿主也有接近二十年了,却一直打不开局面。谢小兄弟不知道对于岩仓殿接下来的发展,有什么看法?”

    吴锋道:“打不开局面是正常的,因为很多时候,成败不在才,而在势。殿主当营造好的关系网,伺机而动,只要时机来临,便如同疾风怒涛一样扩展自己的势力。”

    吴锋之前在忘忧谷中,消息相对闭塞,可以说还有点孤陋寡闻,对于这天下的了解比较模糊,但这些天他在学习的过程中恶补了天下的局势,很多事情都已了然于心。

    他早已准备了一肚子的话,只等着这一天,当下就把一张当今中土的大地图取了出来。

    这张地图并非岩仓殿绘图阁绘制,而是大周王朝的官方工作人员绘制后发行的,精确度比较高。

    “岩仓的领地,在潼关之外,上面是大周王朝的直属领地,下面则都是神堂的领地。大周王朝的统治门派——圣王道宗希望拥有领地的各派互相牵制,来维持统治的稳定,绝不会偏帮岩仓和神堂中的任何一方,殿主这些年一直打不开局面,就是因为得不到任何接壤的盟友……”

    听到这话,邓爱侯不由深以为然,点头道:“正是如此,可恨那苏梦枕对于领地的控制全无破绽……”

    “狼想要从大象身上撕下肉来,可不能单独行动呵。”吴锋道:“远交近攻。”

    说着,吴锋道:“苏梦枕的情况并不乐观,大周王朝不算信任他,东方的大齐王朝各门派也想侵占他的领地。南边荆州有三河剑派和神霄道龙家,都对苏梦枕恨之入骨,并且时时想着北伐。更有……”

    听到这里,邓爱侯不由眼中放光,道:“你的意思,可是让我先结盟清洲?大家都是邓氏子弟,结盟起来,无疑极为容易。”

    本来清洲殿和岩仓殿都出自名门邓家,为天武神教的两大羽翼,清洲殿控制豫州西南部的南阳郡一带,岩仓殿控制豫州西北部的三川郡一带,互为奥援。

    天武神教衰落后,本来作为附属的两殿开始膨胀,但清洲殿的分支神堂又崛起,把两殿的领土大部分都夺取了。清洲更是被神堂的领地包裹了起来,成为了国中之国。

    吴锋摇头轻笑:“结盟哪个势力都行,就是不能结盟清洲。”

    他可不是真的要尽心尽力帮邓爱侯,而是要夺取岩仓殿的实权,再把岩仓殿献给苏梦枕,来换取苏梦枕继承人的身份。岩仓如果和清洲结盟,那么上下一起恶心苏梦枕,无疑会给本来就三面皆敌的神堂带来更大的麻烦。

    吴锋需要做的,是给邓爱侯提供看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全无用处的意见,换取邓爱侯的重用却不能给岩仓带来实际的好处。所以他必然要阻止邓爱侯与清洲结盟的想法。

    “为何?”邓爱侯问道。

    “清洲的领地已经被神堂包围了起来,像一个圆圈一样,不留任何死角,实质上就成了神堂的傀儡,并不像岩仓这样仍然有自己的独立性。如果和清洲结盟,不管有什么计划,都瞒不住苏梦枕的眼线,对我们以后的行动,实在极为不利。这是其一……”

    邓爱侯听到吴锋这样一分析,实在深以为然。但实际上苏梦枕对于清洲的控制极为有限,不过是在战争的时候胁迫清洲出少量兵力和粮食支援自己而已,遭到胁迫的主要也是清洲殿外围的豪族,主殿往往并不理会苏梦枕的命令。

    “其二。苏梦枕的行事,殿主也知道。一旦碰上危险局面,苏梦枕就宣称大家都出自天武神教,理应互相援助。一旦局势稳定,就找着各种由头挑衅清洲和岩仓,借机夺取城池和村镇。如果和清洲结盟,倘若清洲遭到苏梦枕进攻,殿主是救还是不救呢?救的话,赢了是消耗自己的兵力钱粮,为清洲解决危机,输了更是以卵击石,令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倘若不救的话,又失去了对盟友的信誉……”

    邓爱侯沉吟道:“你这话确然有理。但是当年的秦国正是利用各国但求自保的心理,一步步蚕食,才成就了云秦大帝的一代神朝。现在若不和清洲结盟的话,难道就眼看着神堂把清洲完全消化掉?”

    吴锋哈哈长笑道:“区区神堂,哪里能和大秦相提并论?在岩仓、清洲面前,神堂固然强大,但能够与其抗衡甚至实力远超过它的势力,实在太多了!”

    吴锋手指指向西方的汉中地区:“天子峰实力一向在神堂之上,薛衣人虽然是弑师篡位,但现在已经得到了大周王朝的承认,只要能整合天子峰的各派系,实力就远不是苏梦枕可以比拟的!”

    接着他又指向南方的荆州:“三河剑派及其宗主神霄道,组成了强大的荆州军,时时想着北伐。大宋王朝虽然一直被轻蔑,但实际上经过北方的大乱,南方的总体实力早就远远超越了北方!荆州军只要能够和益州军和解,摆脱后顾之忧,苏梦枕便是他们第一个打击的对象!”

    接下来,吴锋的手指又往东北方向滑过去。

    邓爱侯本以为吴锋要指向控制豫州东部和河北山东之地的大齐王朝,但吴锋却直接滑了上去,指向燕云之地。

    “还有这里的那个小丫头片子。”吴锋微笑道。

第一百一十八章 北燕往事

    邓爱侯一愣。

    随即笑了起来:“我叫尚清影是小姑娘还勉强,她比你大了六岁,你叫她小丫头片子?大齐王朝怎么就被你漏掉了?”

    “大齐王朝疆域远比大周广阔,内部有全真教、永生道宗、黑山派、丹鼎派等道家名门,还有上党、大同等地区的佛家势力掺杂其中。但是这么多势力混在一起,怎么可能拧成一股绳?现在大齐的国君高纬是个昏君,就我说,昏君远不如暴君。”

    吴锋凌空厉指:“暴君可能是想要整合内部,行事雷厉风行的铁腕人物,而昏君只是酒囊饭袋而已!高纬宠爱妖女穆黄花,沉溺酒色,早就掌控不了各大门派,偏偏又没有一个门派能像大周的圣王道宗一样,拥有超越皇权的力量!这样的大齐,如今的价值不过是让苏梦枕无力向东扩张,并且还要留点兵力在东部边境,免得被人偷城。江东的扬州军,或者燕云辽西一带的北燕,早晚会南北夹击,将四分五裂的大齐王朝吃得干干净净,只看哪边行动得更快罢了。”

    邓爱侯道:“你倒是奇怪,一边说尚清影是小丫头片子,却又对她评价那么高。江东的马伯庸是北府军数百年来一出的人杰,说他能够北伐消灭大齐王朝,不足为奇。北燕这么多年都是小国,尚清影的战绩也不过是平定内乱而已,怎么可能与扬州军相抗衡?”

    燕赵之地,民风彪悍。哪怕是云秦大帝以修真者身份扫荡六合,在河北仍然残留有极为庞大的武者势力。后来五胡乱华,胡人在魔门支持下入侵,将武者在中土的力量几乎完全消灭,但在以燕都、天津为中心的燕云地区,武者家族冯家却又消灭了魔门慕容家的最后力量,建立了修真者海洋中的武者之国——北燕国。

    随即大魏崛起,消灭赫连、沮渠等家族,控制中土北部,与南方的大宋王朝对峙。大魏太武帝本来想攻灭掉小小的北燕,但是东方同样由魔门控制的高句丽快速崛起,控制了朝鲜半岛和松花江流域极为广大的土地,实力雄厚。

    为了避免和大宋、高句丽双线开战,大魏留存了北燕来对抗高句丽,于是武者之国——北燕就在与高句丽的常年对抗中,顽强地生存了千年岁月,直到今天,统治它的家族已经更换了数任,高句丽也更换了许多个王朝,但一直都无法奈何北燕丝毫。

    北燕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机构,那就是圣女祠。北燕的圣女又称为女武神,一般由美貌超凡,更有极高天赋的处女担任,女武神要发誓将自己的生命献给武道,以自己的虔诚信仰来祭祀武祖和众祖灵,祈求天神对于北燕的庇佑。

    不过,奇怪的是,如果是极为美貌,以至于看起来和美女完全无差的男性,如果天赋满足要求,倘能发誓守贞并以女装渡过一生,也能当选为圣女。

    随着时光的推移,圣女祠的权力越来越大,渐渐压过了北燕皇帝。

    四十年前,大魏在杨麒的攻击下土崩瓦解,大齐大周分别争夺大魏的遗产,北燕也分了一杯羹,将边界线向南推进了不少,夺取了冀州中部的上谷郡,并介入大齐内乱。那一代的圣女修为绝高,能征善战,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大齐内乱中,她正连战连捷之时,却遭受了盟友的背叛,被佛门势力围击而死。

    下一代的北燕女武神便是尚清影的师尊,她借助圣女祠此时极高的威望,整顿豪族,挑战北燕皇帝的权威,并经过一番大战,打退了来自高句丽的干预,杀死了北燕皇帝和高句丽三王中势力极大的百济王。

    百济王实际上就是北燕第一任皇族冯家的后裔,北燕和高句丽多年战争,势力互相渗透,已经不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但是圣女祠攻击北燕皇帝,正让冯家以为可以重新控制北燕,结果反而让自己遭受毁灭性打击。

    弑君之后,尚清影的师傅却又扶植了一个傀儡皇帝,但此人不能生育,只得立下遗嘱,说自己死后在北燕废除帝制,再无皇帝,圣女祠便是最高权力机构。

    不久后,尚清影之师自以为天纵奇才,欲强行冲关,追求接近天道的至高境界,结果失败,走火入魔而死。尚清影的师姐作为下一任圣女继位,但能力不足。北燕傀儡皇帝借机便想收养子继承家族,以恢复权力。北燕内部的各豪族也各自心怀不轨起来。

    尚清影以十六七岁的弱龄,便领兵作战,平定豪族叛乱,压服北燕傀儡皇帝,使其放弃收养子的计划。但她的师姐却因此起了忌才之心。

    尚清影察觉到危机,先下手为强,在被自己打服的豪族支持下,与师姐的部队发动决战,并轻易将其击败。其师姐不得不退位,把女武神位置交给尚清影之后隐居。

    观尚清影的行事,就是以下犯上的历程。压制北燕傀儡皇帝,是第一重以下犯上,攻击师姐,夺取权力,是第二重以下犯上。

    但她却宣称,武祖时代就有圣女祠,而武祖的神朝并没有皇帝一说,废除皇帝,乃是恢复古制,接受女武神位置,也是顺应北燕人心。她的行事,都是顺应从上古时期流传下的义理,更将以义的大旗决定北燕接下来的走向。

    看到尚清影的事迹时,吴锋觉得很有趣。然而称呼这尚未谋面的少女为小丫头片子,只是他对女子的特异感觉造成。

    吴锋心理早熟,看女性总觉得小,比他大了七岁的梦绮舞,是被他照顾的对象,云海岚比他大了那么多,也称呼为云姨,但实际上感觉也就如同姐姐一般。至于还不如梦绮舞大的尚清影,吴锋觉得称呼为小丫头片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能在逆境下平定内乱的年轻人的确很有一些,但是以下犯上却敢于公然抬出义字的人,绝非寻常人物。当年大晋因为以下犯上夺取政权,于是不强调忠义,而强调一个孝字。结果如何?胡人南下,苍生蒙难,皇族遭受屠戮,公主被人奸|淫,皇帝都沦为端茶倒水的仆从,何其凄惨……”吴锋叹息一声,大晋虽然不怎么样,但却是一个武者与修真者结合的政权,大晋遭受胡人打击,才导致武者完全失势,修真者掌控整个大陆。

    “那你的意思是……”邓爱侯道。

    “联合北燕,请尚清影讨伐以下犯上之人苏梦枕!”吴锋断喝道:“在南方,联络荆州军,许诺在荆州军北伐时一同进攻神堂,成为大周王朝内部的内应。在西方,与天子峰薛衣人结盟……”

    “也许,这些都是远水,看起来救不了近火。但薛衣人早晚能够稳定自己在汉中的统治,荆州军总有一天能摆脱后顾之忧,发兵大肆北伐,而尚清影的能力,恐怕也能攻灭大齐王朝,与神堂的领地接壤,那时候三路人马攻灭神堂,必然火并,加上圣王道宗的搅合,我们正可从中取利,拓展领地,成为一方举足轻重的势力!”

    听了这一番话,邓爱侯登有醍醐灌顶之感。

    “好一番高论!的确这世上许多事情是急不得,不如放好长线。谢小兄弟不愧谢家子弟,果然足智多谋。那么,先联合哪一方为宜?”邓爱侯问道。

    吴锋道:“薛衣人刚刚打败苏梦枕,两人最容易再发生冲突,薛衣人也急于寻求更多盟友。殿主不如先送密使前往天子峰罢。”

第一百一十九章 骨文

    “要得。”邓爱侯点头道:“谁为使者?谢小兄弟可愿意走一趟?”

    吴锋心念转动,如果出使天子峰,把事情办得好了,自然会得到邓爱侯的看重。然而薛衣人一世枭雄,如果自己太过于表现出才干和气魄,必然引起对方的警惕,说不定会有此子不可留的念头。

    过早让薛衣人注意到的话,以后自己进了神堂,说不定会遭致薛衣人的黑手,毕竟刺杀之类的手段,对于薛衣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薛衣人不怕苏梦枕,但绝不想让神堂落到一个谋略胜过苏梦枕的人手里。

    “在下虽不惧这场面,但现在毕竟不是十三四岁的少年人随意出使的上古时代。出使这种大事,使者资历越深,身份越高,便越表现对彼方的尊重。以我之见,不如请华军师走一遭。”吴锋将杯中茶水狠干一口,朗声道。

    “既然如此,那我便去知会宗岱,让他秘密出使。”邓爱侯道。

    两人饮尽杯中茶水,只见邓爱侯自囊中取出一块东西,放在桌面上。

    此物长不满三寸,形状不规则,却有一种崚嶒的力度感,散发出白莹莹的光芒,显得圣洁而又古朴。

    上面有几个蝌蚪状的符文,难以辨识其中之意,但觉笔法苍劲有力,透发出一种奇异的玄秘味道。

    “这是……骨文?”吴锋微愕道。

    邓爱侯道:“不错,这是我珍藏多年的麒麟真骨。今日谢小兄弟为我定策,我便将它赠送给你。谢小兄弟修炼的东辰剑典是上古典籍,可惜我岩仓殿这么多年来典籍散佚,已经没人再懂这种法门,无法指点于你,故而赠你此骨,希望你能快速提升实力,以后还有重用你的时候。智谋之士,不光要能够在幕后出谋划策,更要能亲自指挥军马,冲锋杀敌,因此工作勤勉自然也应当,实力也非常重要,可不要荒废了修炼呵!”

    “既然如此,我便拜领殿主的厚爱了。”吴锋笑道,并不多客套就收下了这块骨文:“这半个月还在学习阶段,自然要勤勉工作,顾不上修炼,等到上路了,修炼的时间也就多了。”

    骨文是上古巨妖和神修将自己的体悟和天赋,烙印在奇骨之上,留给后世的印记。佛门的舍利子,也是骨文的一种。

    邓爱侯这次为了笼络吴锋,可算是下了重本。这块骨文,也的确是吴锋急需之物。

    但吴锋并不真正觉得感动,也不因为自己想要算计邓爱侯而惭愧。

    自己献上了忘忧谷几百年的珍藏,这骨文的价值,实在还远比不上忘忧谷珍藏的价值吧。

    而邓爱侯看不出自己提出的计划好高骛远,完全是坑人的,足见邓爱侯此人的确是浪得虚名,岩仓殿早晚也会被神堂吞并。由自己过手的话,至少能保住邓爱侯一条小命。

    况且,吴锋之前的愕然状态,也是装出来的。

    他虽然没见过真正的骨文,但却看过不少骨文鉴定的典籍,一眼就看出邓爱侯所给的根本不是真正的上古麒麟真骨,只不过是一块麒麟兽的真骨罢了。

    麒麟兽是麒麟的血统不纯后裔,哪怕修炼到了较高的境界,但骨文之力仍然远不如真正的麒麟纯粹。邓爱侯给他的这块骨文,只能算骨文中的下品。

    但骨文中的上品,都是有价无市的珍宝,非有大气运者不能获得,邓爱侯哪怕真得到一块,恐怕也舍不得拿出来吧。

    邓爱侯对于吴锋这种认真的态度非常赞赏,又鼓励了一番,才放吴锋离去。

    吴锋如今处于锻骨境,这麒麟兽骨文是麒麟兽额头的一小块骨,凝聚了麒麟兽一生修行的奥义,虽然不算上等,但却也是吴锋现在急需之物。

    当夜,在岩仓城外的小山之上,吴锋盘坐于大石上,于寒风中沐浴着月菁,开始了修炼。

    这块骨文,无疑能够帮他一次性提升不少。

    对于骨文,最好的修炼方式,是将其炼化纳入体内,使其与自己天生的骨合一,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便能最有效地获取其中的灵力。

    但吴锋却不打算这样。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何况混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进去?

    且不说只是一只杂种的麒麟兽之真骨,就算是真龙、麒麟的骨又如何?

    吴锋虽然如今修为还低弱,但他有着无敌之信念。不吸纳前人的骨文,只作借鉴,以自己的信念和才华,创出自己的最强之法!

    普天之下,千万年之中,能成顶级宗师强者之人,也都有着这样的至强信念,哪怕还是修为低微之时,就已想要当世无敌!

    他举起麒麟兽的真骨,迎向苍穹,月光之下,真骨散发出越发璀璨的光芒,莹彻如同白玉水晶。

    真骨上的符文凌空浮动,仿佛要活过来一般,吴锋隐隐看到符文旋转着飞起,脱离了真骨,飞向天空中的明月,也不知是真是幻。

    他眼中散发出锐利的金芒,脑力运转,强行令自己将符文的形态烙印在心中!

    金芒璀璨,如同要划破茫茫的夜空。

    在明月之下,吴锋心中一片澄明,当即有了一定的感悟。

    这块真骨上,烙印有残缺的麒麟法,无论对于修真者的道术,或是武者的武学,都有所裨益。吴锋所修炼的绝技之一——麒麟啸,便和麒麟法有着莫大的关联。

    然而因为真骨来源于混血的麒麟兽,所以法的精纯程度必然有限,更有着谬误之处,需要以后取得更多的纯种麒麟真骨来修正。

    也就是说,这上面记载的法,吴锋只能借鉴,并不能直接修炼,不然就可能误入歧途。

    修炼法门,就得选择最纯正的麒麟法,一切追求完美,才可能臻至最为强大的境界。

    一声长啸,吴锋掌心发力,同时眉心祖窍神念运转,与麒麟兽真骨上的符文发生共振。

    只听轰地一声,真骨砰然破碎,化为漫天的骨粉,在一片银光之中随风飞舞!

    光质化的符文真正地离开了真骨,缓缓浮起,没入吴锋的头顶。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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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介绍:
暴风雨前夜的大陆,光与火闪烁于浩茫夜空。
从岩仓到北极再到浩茫草原,一双冷眼静静地观察着世局的变化。
江东的猛虎正扬眉怒啸,河北的冰龙手持缨枪绽放绝代的芳华,蜀中的雄狮伺机而待,西漠的霸主则已展开如风似火的东进攻势……
当少年磨好他的长剑,便将加入这一场生与死的霸业竞逐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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