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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墨封     天下布武录txt下载     天下布武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二十章 突破——冲击换血境!

    吴锋现在的修为,是锻骨境六重天。

    若不是父亲失踪,导致自己无人指点,以吴锋远胜过林焰袁曙的天赋,绝不止于此。

    但现在袁曙被他所杀,林焰也因他而死,吴锋夺取了两人的气运,如今身上气运正是浓郁之时。

    这块麒麟兽骨文,又和吴锋所修行的麒麟啸法门相合。

    故此,今日正可再次冲关,大幅提升自己的境界!

    吴锋闭阖双眸,正襟危坐,细细感应没入自己头颅的光质符文。

    符文已经消灭,化为精纯的灵能,储存在吴锋的体内,但因为吴锋已经用心记忆了符文的形象,此时此刻,符文的烙印又被自身体深处召唤而出,清晰浮现在吴锋的神识之中。

    符文流转演化,渐渐浮现出上古异兽麒麟仰天怒啸,血战万兽的形象。

    一怒而推山拿岳,一啸而震动寰宇!上古时期的剧战,就是有着这样可怕的威能和规模!

    上古神兽不知道是否属于妖族,典籍对此的记录也是含糊处理。一般关于上古时期妖族的记载,都是痛斥妖族凶狠残暴,肆意屠戮人类,然而人们对于这些上古神兽却又极尽崇拜之能事,许多出色的人物,都被比拟为神兽,譬如吴锋之前和邓爱侯提到的北燕新任女武神尚清影,不久前就得了一个绰号——北燕冰龙。

    考虑到妖族只是个泛指的称呼,或者,实际上上古妖族分为许多个阵营,与人类不死不休的只是其中某几个派系也说不定。

    又或者,在人类演化出系统的修炼法门之前,真龙、麒麟这些最强大的上古神兽就已经灭绝?但倘若如此,又是什么可怕的力量,才将它们从大陆上生生抹去?

    麒麟集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猪尾于一身,被称为瑞兽之首,更主聪慧,富于智能;平时性情温和,但在被冒犯时却极为凶猛,果于杀戮,毫不留情!

    而在吴锋脑海中的幻象内,他也看到了极为壮观血腥的场面。

    麒麟凌空而啸,抬爪而天崩地坼,周遭转瞬间化为一片汤汤血海,当中有无尽的尸骨。

    有天狮圣象金毛犼之类吴锋曾在图鉴上见过的上古神兽,更有着各种吴锋不能识别的怪兽,多头的龙兽,百米高矮,以双足行走的的巨大残暴蜥蜴,身长二十多丈,尾生骨刺如狼牙大棒的巨型犰狳等等,还有背生多对羽白色或墨黑色光翅,头顶光环的巨人。

    这些敌人都散发出极为恐怖的能量气息,上通于天,下震于地,然而在麒麟怒战之下,化为漫漫血海中的尸骸!

    这块真骨只是麒麟兽留下,并非真正纯种麒麟的骨,自然不可能将古麒麟之王的征战场面表现得清晰,但从中不惟感觉到强大的震撼人心之意,吴锋更感觉到古麒麟的遒劲力量在顷刻间充斥己身,令他感觉到自己在这一刻仿佛天下之主!

    吴锋突然想到,许多俊杰人物之所以取神兽为自己的绰号,或者被比拟为某种神兽,根本原因很可能是命相与该神兽相合!

    尚清影被称为北燕冰龙,她的两件兵器,一把叫做霜虬剑,另一把则叫做寒螭枪,而她的必杀绝技——车轮击,传说也出自苍龙盘旋而攻伐的意向。

    江东的新生代俊杰人物马伯庸被称为江东猛虎,最强绝技是古武战技——风临火斩,而“风临火斩”这一招,据说也与神兽白虎的搏杀之术,有所关联。

    而那个李询总是拿着一个乌龟形状的拨浪鼓,修炼的又是水系道术,说不定本命神兽就是玄武……

    倘若传言属实,难道,麒麟真的是自己的本命之兽?

    人族的血统,可能真和上古神兽有着一些神秘的关联。但吴锋相信自己始终是纯正的人类,哪怕承认麒麟是自己的本命之兽,也绝对不会将麒麟骨融入己身,只会采取粉碎之后,吸纳符文的手段,哪怕是上古麒麟之王的圣骨!

    吴锋感悟着麒麟符文的强横力量,体内的真气自行运转,令经脉散发出璀璨的光芒,却不像平时一样是流金的颜色,而是霜白如雪。

    一声长啸间,吴锋感觉到体内的能量如同潮水一般汹涌提升,壁垒如同崩裂一般快速打破。

    他一跃而过三重天,直接晋入了锻骨境九重天!

    并没有将麒麟兽真骨融入体内,他便能有这样大的提升,实在可怕。须知只取符文之力而放弃骨本身,意味着放弃了大部分的能量和灵能!

    只能说,吴锋的肉体与麒麟的契合度实在太高了,以至于无声无息之间,他的筋骨就被麒麟古力所锻炼,已经进化到一个极为坚韧的地步。

    取得了这样长足的进步,吴锋本该满足,但他感觉,还不够!

    他并不觉得这次的突破会带来根基不稳,而是觉着神完气足,体内仿佛用着用不完的精力。显然,依靠麒麟之力突破,虽然是连越三重天,却并没有妨害吴锋的稳固气基。

    袁曙和吴锋同龄,而死前的修为是换血境一重天,赤血之境。

    显然,李询再过四年,到十三岁时,绝对不止这个修为。

    麒麟是瑞兽,然而之前浮现的景象,却充满凶煞之气。如今吴锋感觉到体内气血汹涌,更有一股杀戮之意浮在胸中。

    “前进!不择手段的前进!”吴锋一声断喝,声震天云!

    不知道为何,他突然吐出了这样一句话。此话非常有名,却不知道是何人所留。

    “不择手段”四字,一般是贬义,但吴锋对于不择手段之人譬如薛衣人,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恶感。袁曙之所以让他恶心,主要还是此人面目可憎又阴阳怪气,全无气魄可言。

    吴锋有自己的底线,但他对于那些不择手段取得胜利的枭雄人物,有着自己的尊重和佩服。故此,在这杀气满胸膛的一刻,吴锋便吐出了这样一句话。

    此时此刻,他便要冲击换血境,寻求大境界的突破!

第一百二十一章 赤血之境

    换血境,如同奠基、养气、煅骨一样,分为九重天小境界。

    在这一境界,正式开始打通全身经脉,令气血可以倒流,全身血液,和通体命性化为一。

    换血,顾名思义,就是将体内的血液更换。

    人体自有造血功能,哪怕是普通人,经过几十年的内外物质交换,体内的血液也会整个更新一遍。

    但换血境的修行,则是将这个速度极度加快,也就是必须千百倍地激发人体的造血功能。

    体内原有的血液会被吸取其中的精气之后,凝聚成废物通过毛孔排出体外。

    这个过程中,便实现了血液的质变,精粹程度得到有效的提升。

    换血境的九重天以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色来命名,但并不意味着体内的血液变化颜色,只是说在运转血气时,会隐隐透发出相应颜色的光芒。像吴锋修炼东辰剑电,引星力入命,平日修行时瞳孔和血液中就偶尔放出金色光芒,在第三重天的修行就会变得极为有利。

    当进入更上一层楼的靖海境界时,血液光芒却又会回归本源的赤色,不过却有了本质的差异,堪称返璞归真。

    换血境重视血气的修炼,血液质变之后,周身血气汹涌,储备的能量远胜以前。这个境界本身对于肉体武力的提升不多,然而如果基础打得巩固的话,绝顶武者只需要在战场上透发出庞大的血气,哪怕不说一句话,也能震得千军辟易,在生死关头,更能发动爆血,将血液从眼中甚至皮肤破裂处激射而出,对敌人发出致命一击!

    吴锋之所以能够顺利斩杀袁曙,主要也是煅骨境修为和换血境修为的硬实力差距并没有大得不可思议。实际上,如果配合得当的话,三个煅骨境巅峰的武者,是有可能斩杀换血境巅峰强者的。

    当然,如果是一对一的话,差一个大境界,弱的一方哪怕天赋再高,根基再稳,战斗技巧再熟练,倘若没有超出寻常的底牌,仍然没有任何胜算。

    吴锋已经长身而起,北风猎猎,吹得他衣衫簌簌飞舞。

    他眼中光芒凝实,对着皎洁的月影。

    之前吸收的骨文力量,在他体内顷刻间爆发出来,焕发出绝大的热力!

    豫州虽然是地处中原腹心地带,但冬天寒冷的程度,与并州冀州却相差仿佛。如今正是严冬,自然天气冰冷,砭人肌骨。然而,在这庞大的热力下,吴锋却全身汗落如雨,瞬间浸湿了衣衫!

    之前被吴锋吸纳到体内的骨文之力,在此时此刻疯狂燃烧起来。哪怕是血统不纯的麒麟兽,修为比起现在的吴锋也不知道高了多少,留下的真骨所含的能量堪称浩瀚如海,如果吴锋此时不是冲击换血境的话,这能量足够将他瞬间烧成灰烬。

    吴锋体内真气疯狂运转,如同大道上飞驰的车轮一般,金色与红色的光芒在体内交替闪烁,频率高得难以分辨。

    煅骨之境,是为了锻炼骨骼,而骨骼又是人体造血的器官,故而煅骨境和换血境便形成了一个微妙的衔接。

    吴锋此时正是筋骨强健之时,在真气的驱动下,体内的造血机能急速运转,同时周身毛孔大开,散出多余的热量,并将废物与汗液一同排出体外。

    真气急速运转下,吴锋似乎变成了一个火人,体温急速地上升着,很快便达到了炽烫的地步,汗液排到体表,顷刻间迅速地蒸发掉,废物则凝结在皮肤上,成为黑色的尘泥。

    武者对于热的耐受能力自然超越常人,但也是吴锋如今处于特异的修炼状态,不然这样高的体温,仍然不是人体所能承受的。

    他的口鼻也快速翕动着,攫取空气中的水分,来弥补自己体内水分的消耗,形成一个微妙的循环。

    地面上都是冰雪,被吴锋所散发出的热量蒸发成水蒸气,让干燥的空气瞬间湿润了起来。

    远远看去,吴锋就好像一个蒸笼一般,全身缭绕着热烫的白雾,却又好像吞云吐雾的苍龙。

    白气之中,隐隐透发出淡红色的光华。这是吴锋已经感觉到换血境门槛的征兆。

    强大的血气,自白色雾气中透发而出,直冲天云,有动摇星月的气势。

    他全身骨骼发出炒豆一样的爆响,这是造血机能在瞬间强化千百倍之后产生的反应,新鲜的血液如同浪潮一般涌入血管内,带来巨大的压力,加上无比的热量,令吴锋感到身躯好像要就此爆裂开来一般!

    巨大的痛苦,令他面庞都为之扭曲。

    连冲数个大境界,无疑是极为危险的,一个不小心就要身死道消。虽然天阳之体可以通过斩杀气运者来夺取气运,但是所得的气运远不如气运者本身,只是一小部分而已。吴锋这次冲关,简直是在燃烧自己如今仅剩的气运。

    但急于提升实力之下,他根本不想考虑那么多。气运耗尽就耗尽了罢,他自信凭着智谋,能干掉更多与自己为敌的气运者,以后绝不会缺少气运二字!

    撕裂般的痛苦,令吴锋精神也变得恍惚起来,然而强大的意志力,仍然在潜意识的层面操控着他身体的能量运转。

    这个过程中,有着无尽的凶险,但吴锋依靠钢铁一般的意志力,任它无穷坎坷,都碾成粉碎!

    强行冲关破大境界,往往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可怕幻象,那是心魔所化。但如今吴锋纵然神魂恍惚,但却并没有看见任何诛心的幻象,只是感到肉体上的痛苦。

    也许经过了这么多事,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本心根源,加上麒麟真骨的高度契合,使得这个过程中并无心魔干扰。

    血液中的精气流转着,越来越凝实。

    终于,吴锋发出一声震天一般的长啸!

    白雾轰然炸开,而吴锋上身的衣衫也爆裂,化为碎屑漫天飘散。

    他的体表覆盖了一层黑色污垢凝聚成的灰壳,那是被燃烧过的旧血,自毛孔之中排出。

    但只见吴锋伸展双臂,身躯一振,黑色的污垢便震散开来,化为漫天的尘雨,纷纷飘散,没有丝毫残留在体表,吴锋的身躯瞬间变得干干净净,就好似洗过澡了一般。

    他的血管中散发出温润的红光,缓缓流淌着,带着新生的鲜亮气息。

    一夜苦修,如今已近天明,吴锋终于突破入了换血之境第一重天——赤血之境!

第一百二十二章 再次献策

    吴锋自乾坤袋中取出一套干净衣衫披上,回到岩仓殿中。

    次日,忙完一天的工作之后,吴锋前去求见邓爱侯,邓爱侯引他到自己的会客室之中。

    “谢某已经突入换血之境,拜谢殿主的厚赐。”吴锋微笑道,言语恭敬,但神色却很平常,没有丝毫卑躬屈膝的意味。

    邓爱侯击掌道:“好!如你这般天赋,确实称得上不凡,文武双全,不愧名门子弟,日后成就不可限量!以后还大有用的着你的地方呢。”

    只见邓爱侯突然站起,将门扉掩紧,架起屏风。

    这种屏风是用镶有吸音云母石的红木制成,形式精美。但吴锋知道,这种屏风最大的用处,就是把声音控制在房间内,使其不泄漏丝毫,以防偷听。

    显然,邓爱侯有私密之语要对吴锋说。

    “殿主有何事?”吴锋问道。

    邓爱侯摇摇头,叹息一声,面带愁苦之色。

    今天两人会谈,邓爱侯摆上的并不是茶,而是产自西域的葡萄美酒。只见邓爱侯端起酒杯,深抿一口,才缓缓道:“派使者前往天子峰结盟的议案,遭到否决了。”

    “否决?”吴锋听到这话,其实已经明白了什么,但依然问道:“除了华军师,谁人还有这个权力?”

    邓爱侯道:“在岩仓,位置仅在我之下的可不是华军师呵……”

    吴锋问道:“难道是令尊?”

    邓爱侯道:“当然是我父亲。岩仓的制度,是重臣合议制,任何一项议案,都需要通过殿主和重臣们一同商议,而隐居的前殿主也拥有极大的权力。如今他虽然隐居在山坡另一面的分城当中,却极为方便地控制着许多岩仓殿领地上的豪族,令那些豪族头领按时进入坞堡觐见。”

    吴锋道:“然而殿主的父亲毕竟已经退位,怎么也不可能掌握岩仓殿一半以上的力量吧?”

    邓爱侯道:“问题便在于,制度规定只需要三分之一的投票者选择否决,议案便无法通过。”

    他恨恨一咬牙:“我父亲生性懦弱又自以为是,虽然传位给我,这些年却处处掣肘,整天让本殿主稳重行事。正因为他控制了太多的力量,我才迟迟不能整合岩仓殿,无法实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这次的议案,也被他以如果消息泄漏,可能会招致神堂大举进攻为理由,带着一批豪族头目加以否决。”

    吴锋心下了然。看来,岩仓殿内父子对立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

    像岩仓殿这样父子对立的情况,不希望殿主进行集权的各派系,自然会聚集到前殿主的旗下,利用前殿主来对抗殿主的集权行动。

    而邓爱侯的父亲邓嵘,也的确如同邓爱侯所说的那样行事太过保守。虽然吴锋出给邓爱侯的并不是什么好主意,属于无用之策,但泄密其实也并不是太可怕的事情。神堂是否吞并岩仓殿,取决于神堂本身实力的发展,是否能够创造稳定的外交环境,使得吞并的过程不受外界干预,和岩仓本身是恭顺还是与自己作对有何关系?

    当年齐国对秦国恭顺得跟亲孙子一样,该灭的时候一样也给灭了。

    如果大周朝廷不插手,如果荆州军不威胁神堂领地的下方,苏梦枕吃掉岩仓殿就如同探囊取物一样简单。就如同一句古话:毁灭你,与你何干?

    反而如果岩仓殿和天子峰结盟的事情落到苏梦枕耳朵里,才会让苏梦枕稍微有忌惮的意思。毕竟天子峰的实力强于神堂,岩仓殿又在他背后,至少能添点麻烦。

    吴锋已经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但他还要等邓爱侯说出口。

    如果邓爱侯没有决意,他是不会出那种主意的。这毕竟是违反人伦的事情。

    然而如果是食君之禄分君之忧又不同了,服从是一个家臣的天职。

    吴锋沉吟了好一会:“殿主心下如何?”

    邓爱侯猛地咬牙:“谢小兄弟想必是痛快人,我便直说了。邓某人决定兵谏老父,铲除他身边的奸佞之人,以收殿内实权!至于后果如何,非我所能预料。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不能再忍了,空有满腔志向,却一直被那个老不死的压制!”

    所谓清君侧,最后都把君王给清没了。所谓兵谏,最后都成了杀人谋反。邓爱侯已经是殿主,再实施兵谏,其意可想而知。

    “殿主心意已决?”吴锋道,他知道现在自己如果出言反对的话,走不出这个门。

    邓爱侯与吴锋认识不过几天,就将这种事情说出来,看起来是胸无城府。但这也是领导人物常常用来收拢才智之士的方式,倾盖如故,推心置腹,才智之士也该输肝剖胆,拼死效力。“

    邓爱侯狠狠点头。这看起来清美如水的中年人,其实也是个无比狠辣的角色。

    “江东马伯庸放逐了自己的师尊,才夺取到北府军的实权。三河剑派的李清囚禁自己的祖父李毅,才坐稳了门主的位置。你之前提到的尚清影,也是从自己师姐手里夺取到的权力。他们不过十几岁二十几岁,就能做出这样事情。我邓爱侯已经四十多岁了,想这件事情也想了很多年了,希望现在决定,还不算太晚!”邓爱侯朗声道,言中一派英迈之气,好像自己想要杀死的不是亲生父亲,而是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人。

    这邓爱侯,也是个狠辣人物。

    可惜,只有狠辣,没有对局势的精确判断,是做不了什么大事的。

    邓爱侯根本不明白,整合了岩仓殿,只会让岩仓殿越发衰弱,因为整合的过程,必然造成不小的损失。邓爱侯本身才干不如苏梦枕,整合之后也得不到扩张的机会,反而会给苏梦枕可趁之机。

    只不过,既然邓爱侯自己要作死,吴锋不介意顺水推船。

    削弱了岩仓殿,自己更容易上位夺权,在这次事件中献计立下功勋,一定会更得到邓爱侯的重用。

    吴锋分析道:“殿主所举的这三个例子,都是公然行事。但除了李清是靠才能绝高,行动极快,打了李毅个措手难防,并迅速平定内部,防止了外部势力的干预之外,另外两人都是有其大义所在。马伯庸是因为其师尊执政无方,穷兵黩武,惹得扬州乱民蜂起,而扬州军和荆州军不久前刚和解,他便将师傅流放到荆州,由神霄道看管。而尚清影是因为师姐嫉贤妒能在先,她可以宣称自己是被迫自卫,而且因为她之前平定内乱积攒了极大的声望,豪族都站在她一方……不知以上的优势,殿主有多少?”

    邓爱侯一怔,吴锋随即道:“公然行事的话,苏梦枕必然趁机干预,一旦不能一击即克,便会引发后患……”

    “计将安出?”邓爱侯问道,他看吴锋的表情,明白吴锋并不是想要阻止自己的计划,而是有更好的计谋。

    然而吴锋这番话,意思是说邓爱侯能力远不如李清、马伯庸、尚清影这三人,邓爱侯此时也露不出任何不服气之意。

    智谋之士,就要在关键的时候指出对方的缺陷,压住对方的气势,还要让对方不由认同,向自己寻求解决之道。

    斗智,很多时候也是势的争斗。阴谋是术,阳谋是法,而压住对方的心理,取得己方的优势,就是势。

第一百二十三章

    吴锋淡淡道:“不能明做,就只能暗着来。比起公然忤逆的奇袭,以阴谋掩盖真相,才是上策。”

    邓爱侯道:“我在分城当中,以及追随老不死的那群豪族里头,都安插了眼线,但这些人的地位都没有到可以给老不死下毒的程度。何况老不死修为不下于我,寻常的毒药害不死他,也没有杀手能够将他一击必杀……”

    吴锋道:“还请殿主讲述更多详细情况。”

    邓爱侯沉吟一会,将岩仓的内部隐秘,和盘托出。

    这有利于吴锋分析局势。但与此同时,哪怕吴锋夺权的计划失败,以后靠着自己所知的秘密投靠神堂,也能帮助苏梦枕攻灭岩仓,得到苏梦枕重用!

    听完邓爱侯的陈述,吴锋不假思索,便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需要一个月时间筹备。以示弱开始,以强袭收尾。布局要缓,耐心谨慎,滴水不漏,收官要急,如狂风暴雨,令对手无法反应。”吴锋总结道。

    听完吴锋所献的计策,邓爱侯高声喝彩。

    “妙计啊!谢小兄弟好计策。”邓爱侯面露喜色,知道这一战后,岩仓殿从此完全整合在自己的手中。

    “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希望邓殿主留下令尊的性命。马伯庸、尚清影、李清这三人虽然犯上夺权,但也都没有下死手。”吴锋又道。

    这个计划,免不了不少人被杀死灭口。他们涉及到权力场斗争,死也并非无辜,吴锋在设计时,已经尽量避免让无辜的百姓卷入其中。

    但子弑父终究是忤逆之事,哪怕邓爱侯早有此意,吴锋的底线也让他难以接受,所以希望邓爱侯能留下自己父亲的性命。

    “只是如果按照谢小兄弟的计策,暗中行事的话,便不能不杀啊……”邓爱侯叹息一声:“若不是不得已,我也不想这样做。只是和平的手段,实在难于实现我的志向,乱世之中,当以门派发展为第一要务,个人亲情只能放在一边……”

    吴锋道:“我有折中处理的策略。如果情况允许的话,等到动手之前,再与殿主说分明吧。”

    如果情况发展有变,也只能让邓爱侯做出弑父举动了。

    次日,在山坡背侧分城当中的退隐殿主邓嵘,便迎来了一位稀客。

    “父亲,孩儿前来觐见。”邓爱侯满脸恭敬神色道,望着满脸苍老的父亲。

    “喲,爱侯,什么风把你吹到我这儿来了?”邓嵘面带揶揄道,这对父子的对立,已经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了。

    岩仓城和分城的距离,不过两三里,然而除了邓嵘有事到主城里边去之外,邓爱侯几乎从不去分城拜见老父。

    邓爱侯佯装愧疚,叹息一声道:“孩儿想了想,之前我行事,也太过武断了些。议案在正式讨论前,与父亲私下里商议商议,也许会更好。”

    邓嵘哦了一声,只见邓爱侯恭敬一拜,将几个小包取了出来:“这是孩儿收集的蓬莱仙茶,献给父亲,聊表些许心意。”

    蓬莱仙茶,产于东海孤岛之上,三十年一熟,然而过了短短几天的采摘期,嫩叶便会老掉,完全失去茶香和药效。

    此茶奇香无比,小小一片泡在热水当中,香气便能充斥一间大屋,沁人心脾。更有提神和稳固修为的作用,可以助人悟道,抑制心魔,在冲关时饮用,堪称事半功倍。

    如此珍贵的茶叶,邓爱侯平时断然是不肯拿出来给老不死的。然而如今他需要麻痹老父,不得不忍痛割爱了。

    邓嵘见到儿子献上如此珍贵的东西,终于心下一缓。

    虎毒不食子,人心也是肉长的。邓嵘看到儿子露出如此的低姿态,当然以为这一向行事自负的儿子如今转性了。

    “来来来,快进来。”邓嵘将邓爱侯邀进内室。

    “爱侯啊,你行事有时,的确太过武断,我们父子之所以对立到今天这个地步,也确然是……”邓嵘叹了一声。

    邓爱侯想到之前的事情,心下也微微一软,道:“是是,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好商量的。”

    “对嘛,你若事先请示,我们便可以徐徐图之……”邓嵘道。

    “那么……结盟天子峰之事,父亲究竟意下如何?”邓爱侯问道。

    邓嵘拈着霜白色的胡须,老气横秋地道:“你有大志向,这是好的。然而如今时机未到,时机未到啊。”

    早有美貌的侍女将邓爱侯送过来的蓬莱仙茶泡好,氤氲的白气弥漫室内,奇香扑鼻,令人神魂皆清。

    邓嵘虽老,却变得越发好色,无女不欢。其妻子在许多年前便因为练功走火入魔而死,邓嵘并未再娶,却在分城中购入了许多美貌婢女,供自己欢好。等到侍女年纪大了,美色稍衰,邓嵘就把她们转手送出去或者嫁给服伺自己的下人。

    修炼者一般看起来都比真实年龄要年轻不少,邓嵘如今也就七十岁不到,却如此苍老,恐怕便是酒色所致。

    这种陋习是名门之中的常态,这方面邓爱侯还算不太腐化,一向洁身自好,因此便被手下们吹捧为岩仓殿中兴之主。

    邓嵘当着儿子的面,不好对侍女动手动脚,但眼中的神光也已有三分靡靡,他看着侍女走开,深斟一口仙茶,缓缓感受着水线滑过咽喉的飘飘欲仙之感。

    “我自然也希望你对付神堂,但现在还不到时候。苏梦枕败给了薛衣人,但领地上并没有发生任何暴动,清洲也不敢反抗苏梦枕,可见苏梦枕实力尚在啊。我们需要继续等待时机……”邓嵘悠悠道。

    本来心中生出几分和解之意,觉得父亲要是同意议案,这事就算了的邓爱侯,此时杀心再起,强行压制着才没有表露出来。

    这该千刀的老不死,前怕狼后怕虎,纯属废物一个!邓爱侯这样想着。

    不过他此次前来,也只是为了麻痹邓嵘而已。邓嵘收下了他的礼物,和他和气谈话,目的也就达到了。

    邓爱侯又忍着一肚子的火气,佯装恭敬,敷衍了邓嵘几句,才告了别,从分城的大门走了出去。

第一百二十四章 华宗岱的义子

    邓爱侯对于父亲沉溺酒色,确然充满了鄙夷。他之所以起杀心,不光是因为自己的改革思想长期遭受阻挠,也出于对父亲邓嵘行事的轻蔑。

    这种人,本身就不配掌握权力!世界上有多少事情,是被这种窝囊废搞坏的?

    这便是邓爱侯的想法。

    回到岩仓城之后,邓爱侯又召见了吴锋,叙说情况。

    这次的密议,华宗岱也在。

    华宗岱还带了一个年纪和吴锋差不多大的少年,这少年长着一张和气的圆脸,穿着一身紫衣。

    邓爱侯对吴锋道:“放心,山内虽小,却是绝对可靠的。”

    他给吴锋做了介绍,原来这少年是华宗岱的外甥兼义子,名叫宋山内,也叫华山内。

    宋山内的父亲叫宋山木,曾经是有名的财主,富可敌国,但私生活不检点,到处乱搞女人,被人报复,全家都被杀死,庄子被一把火烧成白地,只有小儿子宋山内被忠实的家仆抱着从狗洞逃了出来。

    华宗岱早年缺钱花,曾经得到过姐夫接济,他自己没有儿子,便将宋山内收养。如今宋山内长到十三岁,正和吴锋一般大。

    “谢小兄弟,认识认识。山内和你一样是神童呢,虽然比不上你有智谋,但是办事却是极为干练的,之前一直在外面奔走,给岩仓殿打探情报。”邓爱侯道。

    宋山内一副和气模样,属于自来熟的类型,见到吴锋,立即嘻嘻笑道:“新来的哥们啊,混得比我好的样子呢。”

    吴锋也微笑着伸出手:“幸会。”

    华宗岱道:“山内虽然很小就已经开始为岩仓殿做事,但是却一直没有正式的职司。从今天起,他便开始在绘图阁工作。这次事情办完了,消灭了那些反对派,自然能空出领地和位置给你加封,那时候便让山内跟着去做你的副手罢。”

    宋山内毕竟只是首席军师的养子,地位远比不上邓爱侯的儿子邓三石,所以虽然为岩仓殿做事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如今地位反而在吴锋之下,不过他似乎压根不介意。

    这种随性的性格,反而得到了仰慕名士风气的邓爱侯之喜爱,所以谋杀老父这种事情,邓爱侯也让宋山内参与。

    “殿主,今天开会,准备了什么好吃的没?最好有天竺飞饼。”宋山内道。

    华宗岱曾经带着宋山内游历四方,到过天竺,宋山内吃了几次飞饼,立刻迷恋上了那种味道。

    “哪里能有那种东西。”邓爱侯道:“今天准备的吃食是烤肉。”说着,把准备好的烤肉和美酒亲自端了上来,这种密议自然不能让仆人进来。

    宋山内嘻嘻一笑,道:“殿主以后如果是统一了中土,一定要打到西方去,把天竺分封给我一小半就行。谁若妨碍我吃飞饼,我就杀得它鸡犬不留!”

    听起来,宋山内是童言无忌,然而这种话却极为能讨邓爱侯欢心。在这点上,宋山内可谓深得讨好人心的技巧。

    邓爱侯哈哈大笑:“我也希望有那一天呢,不过目前先得解决掉老不死的势力才行。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四人一边吃肉喝酒,一边商议着接下来的行动。

    邓爱侯的儿子邓三石本来也该与会,但他似乎是有什么其他的任务,被派到外边去了。

    商议完毕,邓爱侯道:“华先生,你去知会下四大将吧。”

    岩仓虽小,却也如同麻雀一般,五脏俱全。不过潼关一带一点地方,却除了四大护法之外,还有四大将:花小葱、赵满茶、石公子、云道主。

    四大护法是常设职务,由岩仓殿旧有家族的成员担任,这一代更有三人都是邓家的同族。而四大将其实只是邓爱侯重用的四名客卿的俗称,职务各不相同。

    四大将因为是从外地招募而来,没有家族势力,较难形成反抗家主的离心力量,不同于岩仓内部的大小豪族头目,所以尤其得到邓爱侯的信任。然而他们的实际职务并不是很高,邓爱侯受到父亲的阻挠,也不具备大刀阔斧改革的气魄。

    而江东的马伯庸则敢于破格提拔人才,将家格较低甚至出身平民的才能之士授予高位,并让某些亲信成为一些绝后的名门之养子,直接继承名门的郡望和势力。因此扬州的北府军才能够旧貌换新颜,摆脱过去的种种弊病,在进攻苏北和山东的过程中,屡战屡胜,不断扩大领地。

    华宗岱领命而去,吴锋与宋山内也都离开邓爱侯的内室。

    宋山内很是热情地对吴锋道:“你的领地是一个渔村?能不能带我去看看?”

    吴锋点头笑道:“好啊,现在还不晚。”

    两人冒着寒风,在夜色下走到黄河边,进入到盘龙村当中。

    有渔民用凿子敲开坚冰,发出丁丁的声响,放下网捕捞鱼起来。他们只是没有修为的普通人,在这寒风当中哪怕披着厚厚的簑衣,也冻得脸色发青。

    在这乱世中生活的百姓们,终日辛劳也只能得到温饱。哪怕战火不是随时燃烧在每一地,但因为各地势力蜂起,关卡满地都是,导致商业难以发展起来,产品卖不到好的价钱,所以老百姓们的生活都很辛苦。

    吴锋不由感叹一声,武者们哪怕遭受修真者压迫,但修为在身,至少不用多么辛劳,便能衣食无忧,忘忧谷的伙食也是很不错的。生活在最底层的,还是这些百姓啊。

    洪蒙和秦予这两位里正热情地迎上来,嘘寒问暖,很快便为吴锋和宋山内摆上了酒肉。

    吴锋问道:“都是乡里乡亲的,你们这些武士平时就不为村民们做些什么么?”

    洪蒙面有难色,道:“毕竟民兵们都有领主发放的薪水,可以养家。如果是夏天里,还出手帮乡亲做点事,如今天寒地冻的,谁愿意出来……”

    吴锋道:“可是,这冬天里捕鱼困难,才是最需要他们的时候啊……这样罢,发动保长们帮助村民破冰,他们有修为在身,做这种事情会容易不少,相应地,我会提高他们的薪水。如果人手不够的话,就再从邻村招募武者来做。”

    洪蒙奉承道:“领主爱民之心,令在下佩服。”

    吴锋笑道:“这本身也是个发展的问题。武士帮助渔民破冰,渔民收获增加,缴纳的赋税也会增多,这样渔民的生活得到改善,我的收入也会增加,如此便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作为领主,本就有发展领地的义务。与其节流,不如开源。但是许多领主都不明白这一点,要么把领民当作芝麻,认为越挤越出油,拼命压榨,要么毫无发展观,靠着减免赋税捞个好名声,然而领民依然穷困,毕竟这乱世商业不畅通的局面,可不是一个领主能够解决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

    洪蒙、秦予二人领命而去。

    吴锋与宋山内对坐,说着话儿,将酒肉一扫而尽。

    如今吴锋的领地还小,不能进行大规模的改革,能为领民做的,也就是这些简单的事情了。

    虽然还是少年,吴锋对于如何终结这个纷繁的乱世,如何为苍生带来福祉,已经有了自己初步的想法,然而要将这些想法投诸实施,需要他不断地扩大自己的领地,并在实践中验证自己想法的可行性,不断修正自己的施政举措。

    为生民立命,说起来简单,在那些腐儒眼里,无非是轻徭薄赋、厉行节俭,体察民意,则百姓自富,但越深入实施,就会越发现其中的复杂之处。

    吴锋这样想着,一边和宋山内十分开心地闲聊。

    宋山内开朗随和,说话也非常幽默,偶尔吹几句牛,却更能调动谈话的气氛,令吴锋感到颇为惬意。

    这是个不错的朋友——吴锋这样想着。

    ……

    岩仓殿已经隐居的前殿主,邓嵘最近非常开心。

    一向与自己对立的儿子,似乎变得孝顺了起来。

    人老了,最怕的就是儿女不孝。哪怕是身具武功的邓嵘,也是如此。

    修为高超又如何?一个不小心,走火入魔,落得个偏瘫,在床上动弹不得,那是正常的事。

    虽然修行之人,极难感染疾病,但修行如逆水行舟,河内礁石密布,各种凶险,突然遭厄的可能性,还要高于平凡人。

    更令他开心的是,一向被他信用的豪族头目昊海东,献上了一门稀世秘——归元宝典!

    归元宝典,是上古时期的两位奇人为争夺武林盟主而创。

    数千年前,无门无派的天机真人以一双肉掌连败比斗于嵩山的武林群雄,夺得盟主之位,阿尔泰山三音神尼闻讯不服,与其比斗,激战五千回合,两败俱伤,却各生惺惺相惜之意,方觉此番相拼毫无意义,于是化敌为友。

    其时修真已经开始崛起,两大高手都不是纯粹的武者,两人一道一佛,各有所长,遂合籍双修,互通有无,而后将半生所学及交流得到的武学心得录成三本秘笈,命名为《归元》,意思是说天下武学,万流归一宗,千变不离其宗。

    《归元宝典》共分上中下三册,上册记载玄门吐纳、佛门禅坐、内外功修习之法,中册记掌、兵刃、暗器、疗伤、点穴、震穴、擒拿等各种手法,无一不是神奥绝学,下册载神功“大般若玄功”,更是两人合籍双修后,融合佛道神通,共同创出,不但威力绝伦,更有养生调气,令人返老还童之效。

    这宝典曾惹起无数江湖争斗,一千年前,天子峰峰主嬴天霸拓印此书二十套,分于四方,以示共享之意,才令争斗止息。但千年流逝,那二十套宝典都已渺茫无踪。

    昊海东的祖先叫楚浩,本来也是一代宗师高手,子孙以昊为姓。据说天机真人和三音神尼,都是楚浩的十代徒孙。故而这昊海东能取得这《归元宝典》,也并非奇异之事。

    拿到宝典之后,邓嵘才发现,恐怕当年嬴天霸得到宝典的时候,宝典就已经残缺不全,因此这本书虽然完整,内容却是残缺不少,修练起来,功效必定不如全本。

    也怪不得嬴天霸之后,争夺归元宝典的人,便少了许多。

    然而纵使如此,归元宝典仍然是世上罕有的秘笈。尤其是最后一卷中的返老还童之法,依然完整无缺,足以修炼。

    以邓嵘的年龄和阅历,自然能看出这宝典是真的,修练方法全部有效。

    他因为沉溺酒色,因此不能保持容颜,相貌枯槁苍老。这归元秘笈能够不禁男女交合,而使人返老还童,回复年轻时的容颜,哪怕因为宝典残缺,修行需要冒一定走火入魔的风险,邓嵘也愿意承受。

    修行如逆水行舟,怎能希望不冒风险?

    平凡人如果不碰刀兵,一辈子没有风险。只是谁有愿意做一个没有权势的平凡人?修行强大意味着力量,而力量带来的就是令人眼热的权力啊!

    有了权力,醇酒、美色、各类珍宝,唾手可得。如果邓嵘不是死死抓着权力不放,儿子邓爱侯又怎会乖乖送上极为难得的蓬莱仙茶?昊海东又怎会献上这价值珍贵无比的归元宝典?

    邓嵘又开始惬意地摩挲着掌中凹凸起伏的美臀,趴在他大腿上的美女不由发出娇柔的呻|吟声。

    隔着一层轻纱,摩挲起来光滑又略带摩擦之感,更有一番韵味,令邓嵘爱不释手。

    这美貌女子名叫云姿雅,今年三十六岁,看起来却不过二十五六。

    其实比起那些小姑娘,快要七十岁的邓嵘更喜欢成熟一点的美女。只是凡人女子虽然便宜,却老得太快,到二十六七岁,眼角就开始生鱼尾纹,皮肤也变得不再光滑,对于追求精致的邓嵘来说,那些姑娘卸妆之后简直看得难受。

    云姿雅出身一个名叫暗日神荒的小魔道门派,负责刺杀一类的任务。本来武者是修真者压迫的对象,但云姿雅在暗日神荒实在无法出头,索性转修武道,把自己献给了邓嵘这个老头子当女奴,得到邓嵘指点后修为突飞猛进,更是成为了邓嵘手下的情报头子。

    可惜,这样的女人养一个所付出的报酬,比起买一个凡人婢女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邓嵘作为已经退位的殿主,养一个云姿雅,就是他的极限了。故而云姿雅也得到了他的极度宠爱。

    “哟……姿雅……慢点吸,你这嘴儿……啧啧……”邓嵘哼哼道,在云姿雅挺翘的臀儿上猛击了一下,满手温软。

    “都听爷的。”云姿雅暂时吐出,恭敬道,声调婉转柔媚得令邓嵘骨酥。

    “就喜欢你这又乖又浪的荡样儿!”邓嵘笑道:“今晚,我要奏一曲后|庭花,与你这妖精斗上八百个回合!”

    “嵘爷……你坏死了……”娇嗔的抖音,自云姿雅口中吐出。

    不光是对云姿雅,邓嵘发觉,对那些小姑娘们,自己这几天性欲也变得越发强烈,看着她们总觉得万般娇媚,忍不住就想上去蹂躏,大概是归元宝典的效用,让他真的开始回复年轻了罢……

第一百二十六章 发计

    司任平的心情,变得比平常要好了些。

    自从前殿主邓嵘退位之后,他在岩仓殿中权势便大不如前了。

    原因很简单,他的身份,是替身,或者说影武者。

    许多门派的家主,都有着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影武者,在某些时候代替家主进行指挥,抵挡随时都可能发生的危险。

    影武者一般是千挑万选选出与家主长得极为相像之人,再通过名医修饰容貌,使其变得与家主几乎一模一样。

    很多时候,影武者便能享受家主的权力。

    以司任平的修为,如果不担任影武者,他也可以担任很高的职司。

    然而因为当了这影武者,当邓嵘退位之后,他的权势也就如同秋天的落叶一般在泥土中烟消云散。

    他已经养成了奢侈的习惯,只能依靠跑商来增加自己的收入。

    不过六十多岁的司任平武功高超,商人们也愿意和他同行。

    这次,是豪族头目昊海东给他介绍的一桩生意,只要跟着这支商队去南阳走一趟,就能有不小的利润。

    这么短的路程,对于司任平来说,实在是清闲不过的事情了。

    如今,众人已经完成了跑商,将货物卖掉,换取到了可观的财富。众人带着满满的钱袋,催着马车在积满冰雪的道路上,向着岩仓回归而去。

    车队有序地前行着,车轮发出辘辘的声响,震鸣相合,车夫们说说笑笑,一副和穆的景象。

    只是,车队走出不远,一声凄厉的呼哨之声,就惊破了这当中的和谐。

    嘶哑的断吼之声,骤然响起,惊起寒树上的老鸦。

    “司任平那个老东西在哪里!让他给我们滚出来!”

    几个黑衣蒙面人傲立在寒风中,虽然看不到脸,却透露出满满的杀意。

    杀意迫人,商队的成员们都为之胆颤心惊。

    司任平缓缓从车中走出,他的须发花白,容颜枯槁,与邓嵘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

    “老夫是哪里得罪了几位道上的朋友,还请说个分明!”司任平厉声道。

    “哈哈,你个老东西,欠了我们三十万两纹银,还想赖账不成?”为首的蒙面人恨恨道。

    司任平面色一变,惊道:“老夫何曾欠过你们三十万两……”

    “哈哈,你心里有数。你既然不承认,我们便捉你回去,说个分明!”蒙面人大喝道。

    司任平心道这几人也太过狂妄,他身为邓嵘的影武者,修为当然不能比邓嵘差太多,也是一代高手,这几人竟然口称要捉他!

    但更让他想不到的还在后头。

    这几人如同疾风飞电一般,包围上来。

    司任平挥掌怒击,如同奔雷飞电。

    然而这几人的身法诡异,看不出来路,攻势却无比的迅疾,每一人的修为,竟都绝不在他之下!

    不过几回合交手,司任平便被拗开虎口,上下擒住。

    这时,他才感觉到自己发现了什么,但强大的真气从各个方向传入他体内,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几个蒙面人擒拿着司任平,腾飞如电,当着惊呆了的商队众人,消失在积满皑皑白雪的荒林当中,嘴上还不停地叫着:“给你这欠债不还的老鬼好好上课上课!”

    司任平就这样在岩仓城外不远处,被几个来历不明的蒙面黑衣人抓走,再无消息。

    ……

    两天后,半夜。

    岩仓殿中来了一位稀客。

    这是一名身着黑色夜行衣的女子,身段窈窕姣好。

    邓爱侯被迅疾的敲门声惊醒,将这女子带入内室。

    这女子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邓嵘已经因为修炼归元宝典,走火入魔而死,如今支持邓嵘的豪族们推举影武者司任平冒充邓嵘,想要发动政变,推翻邓爱侯!

    而这女子的身份,正是邓嵘的宠妾——云姿雅!

    听完这一切,邓爱侯立刻当着几名岩仓殿要人发下密令,将带云姿雅进来的两名卫兵关进地牢。

    “委屈你们了,还请平定叛乱后再出来。”邓爱侯淡淡道。

    两名卫兵鞠躬:“遵殿主之命!”

    “云夫人还请细细说来。”邓爱侯对云姿雅道,云姿雅那勾人心魄的美色,能让人筋酥骨软,但对邓爱侯似乎没有分毫的杀伤力。

    云姿雅喘息着道:“他们以为我不知道老爷已经过世,其实前几天,老爷便已不大正常,在我们几个身上……”说到这里,她的神色变得异常娇媚,脸上露出淡淡的艳红,眼波婉转,勾人欲醉。

    邓爱侯用手托住下巴,低头沉吟:“不错,那归元宝典如果修炼走火入魔,正会让人变得性欲极为强烈,更会产生性|虐之倾向……但这只是前兆,真正入魔死亡,却是一瞬间之事!”

    一边的华宗岱道:“据华某所知,前兆还包括心情变得异常愉悦。老爷一向阴沉沉地,最近这些天心情也变得太好了些,实在不正常。”

    “华先生,速速去调查那影武者司任平的去向。”邓爱侯喝道,又道:“在场诸人,胆敢泄漏消息者斩!”

    众人纷纷应是。

    华宗岱连夜调查,第二天就悄悄带来了三个人。

    这是刚刚从南阳回来的商队主人和执事。

    三人讲述了司任平被蒙面人劫走的情况。

    邓爱侯冷哼一声,道:“掩耳盗铃之计!以司任平的功夫,不过几招之间就被人劫走,简直太好笑!”

    那三人听了这话,也点头道:“禀殿主,我们当时也的确觉得太不正常……”

    邓爱侯嘿嘿道:“如此金蝉脱壳之计,实在瞒不过我。然而不是云夫人来报信,我还真想不到去调查呢……还请几位在这密室中住几日。”

    说完,邓爱侯对首席军师华宗岱、世子邓三石等人道:“各位,速速秘密召集一众客卿和豪族首领,调动兵马,趁敌人还没完全整备好实力,强攻分城!那群混账,竟然想趁着这个时候动手,我还不会败在他们手里!”

    说到这里,邓爱侯隐隐露出悲痛神色:“我和父亲久不和睦,但他毕竟是我父亲,可惜如今暴亡,那群奸佞还想乘火打劫,是可忍,孰不可忍?还请各位与我齐心协力,平定动乱!”

    又道:“说不定我父亲的过世,也是这些人谋害。讨伐司任平在内一干奸佞,还岩仓一个朗朗青天,在今日一举!”

第一百二十七章

    岩仓殿内殿主一派的人物被次第召集过来,听取云姿雅和商队头领的证词。

    一些中立派的人物也来到城中,接受邓爱侯的号令。

    证据凿凿,不由他们不相信。或者说哪怕不相信,也并没有什么好处。

    现在大家都看得出来,殿主邓爱侯要和那些反对自己的人决一死战了。统领反对派的人无论是前任殿主邓嵘,或者是影武者司任平,其实区别只在于这样做会不会招致外部势力的干预。

    邓爱侯需要的是领主们回到自己的领地后,召集兵力过来助战。因此即便有人面有难色,邓爱侯也不会就这样杀死对方,不然可能招致对方家族的哗变。

    只是,对于那些怀疑此事真假的人来说,他们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是一场阴谋,如果带着自己的族人去支援分城里面的司任平或者说邓嵘,又有什么好处呢?很明显,邓爱侯如此当机立断,是做了足够的准备,前殿主那边的胜算,实在不大。

    于是,所有人都向邓爱侯下拜道:“愿领殿主尊意!”

    领主们分散离去。

    邓爱侯对华宗岱、吴锋等人道:“大家都辛苦了。”

    众人只是微笑。

    是啊,进行一场阴谋的布局,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要谋划得天衣无缝,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会有许多地方要考虑。

    整个设计和发动,花了接近一个月时间,吴锋所说的需要一个月来布局,并不是虚言。

    “可是,最关键的地方还在后面。”邓爱侯道:“统合岩仓殿的力量,让岩仓殿成为一驾可以纵横驰骛的钢铁战车,在此一举!此战之后,岩仓殿将踏上发展壮大的道路,恢复往日的辉煌!神堂将再不能以下犯上,而在岩仓的狂暴打击之下灰飞烟灭。我们将为成为新一代的北方霸主而战!”

    吴锋做出被鼓励激发的神情,眼中散发出炽热的光芒。

    邓爱侯的确有着一个枭雄的基本特质:年富力强,有勇气和决心,善于鼓舞,更能杀伐决断,不好女色,具备铁石一样的心肠。

    但他最欠缺的一样,却是最重要的:才能。

    邓爱侯不具备争霸的才能,他空有狠毒和坚韧,但却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他能依靠市恩来换取华宗岱这种浪人的追随,但真正的顶级智者不会心甘情愿地辅助这样的门派之主。

    云姿雅和邓爱侯的关系,邓爱侯虽然没说,但吴锋可以轻易看出来。邓爱侯把自己的女人献给了自己那快要七十岁的老爹,来换取一个强力间谍,在吴锋这次布局之中,云姿雅正好派上了用场。

    这种事情,一般人当然做不到。但是邓爱侯能做到这种事情,又能说明什么呢?

    用一句市井中的粗俗话语来描述,就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邓爱侯拍拍吴锋肩头。

    “谢小兄弟,以前没参加过真刀真枪的战争吧?”

    “没有呢。”吴锋答道。

    他遇上的最大规模的战斗,大概就是对抗狼盗的那一次了,也不过是几十人规模的战斗而已。

    邓爱侯长笑一声,道:“既然如此,这次你便要见识见识战法的威力了!看我精心训练出来的士兵,如何讨伐逆贼,平定岩仓内部罢!”

    吴锋心中一动。

    他知道,之所以在战场上,不单是高手们的表演,普通士兵也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就在战法二字。

    每个领兵作战的将帅,都会修炼出自己的战法,统合士兵们的阵形与斗志,焕发出绝大的威力。

    战法分为攻击战法、防御战法、扰乱战法、恢复战法、加持战法等多种类型,每一种都有着不同的能力。某些英杰人物更有着自己独创的战法,在整个大陆都是独一无二!

    扬州军北府一系的领军人物马伯庸,所修的战法“不动之备”,又称“祥瑞御免”,就是他的独有战法,不但能克制几乎全部的扰乱战法,更有极大几率将异常状态反弹回敌军部队,导致敌军混乱、恐慌!哪怕敌军没有对本军发动扰乱战法,也可能遭受“祥瑞御免”的诅咒效果!

    在战阵之中,用于统合部队的战法,比起单打独斗所用的招式,实在要强大也有用太多!与军队契合度极高的强者,能够集合上万人的力量,一同发动战法,那景象实在想想都感觉可怕。

    吴锋明白,他以后想要争霸天下,也必须修炼出自己的战法。

    然而,他也希望有与众不同的独有战法,不想拿“初级枪衾”“威压”之类的低级战法凑数。一个将帅所能精通的战法数量有限,而最强战法必然只有一个。

    所以这种事情的确不能太急,急着学会战法,那么低级战法必定会占据自己的修炼空间。

    “的确很期待呢。”吴锋道。

    “先都去休息吧……明天,就是决死一战之日了。”邓爱侯露出得意的神色。

    吴锋和华宗岱一同转身离去。

    ……

    当晚。

    邓爱侯的密室中,发出细细的呻|吟之声。

    汗水与花蜜一同翻滚,云姿雅婉转生姿,费尽自己在魔门时所学到的床笫技巧,取悦着邓爱侯的全身上下。

    邓爱侯舒服得轻声哼哼,但还努力保持着脸上的正经神色。大概是平时压抑太多,以至于真性情缺失,正经之意深入骨髓了吧。

    为了显示自己不好女色,邓爱侯甚至没有纳妾,而众所周知,邓爱侯和妻子的关系好不到哪里去。

    对于那些小姑娘们,邓爱侯也的确能控制住自己的占有欲,但邂逅云姿雅之后,对方精湛的床上技巧却令人到中年还一直没真正体会到欢好乐趣的邓爱侯受到了吸引。暗日神荒在魔门当中,都是极为开放的门派,云姿雅各种各样的奇淫技巧,那些用来折磨自身来刺激男人眼球的奇异道具,令邓爱侯得到了无与伦比的精神刺激。

    “侯哥……以后好好待小雅哦……”云姿雅声气娇嗲,勾人心魄。

    邓爱侯却是拍了拍云姿雅赤裸沾满香汗的丰臀,冷哼一声,道:“此事之后,你就来我手下做事,我会给你比分城那边高得多的待遇,断断不会亏待你。但你毕竟曾经是老不死的女人,须得隐瞒好你我的关系,平时相见也得规规矩矩。你若胆敢泄漏口风的话……小心我不念旧情!”

    云姿雅见邓爱侯神色严肃,也不由打了个寒噤。

    邓爱侯实在不算解情调,还不如老头子知道风情,在这个时候,都显得如此严肃。他脑子里面大概只有争霸二字了吧。

    只是像云姿雅这样年岁已大的魔门女子,还不找个归宿,那就是给魔门长老们做一辈子的肉便器,直到被无止境的欢合毁掉娇美的容颜,比起来,云姿雅做出这样选择,也实在是迫不得已吧。

第一百二十八章 战斗开始

    兵马的调动,不可能不惊动分城。

    分城里的邓嵘还不知道邓爱侯指称自己是冒牌货,但已经发现云姿雅从城里跑了出去。

    如果现在邓嵘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想要干什么,那他也未尝太过愚蠢了。

    邓嵘立刻发动动员令,让豪族头领们速速调兵,进入分城支援!

    无论是岩仓主城还是分城,里面囤聚的粮食都足够数年之用。

    灵宝一带的岩仓领地上,号角之声不断划破苍穹,冰雪的大地之上,武者们披上了家传的盔甲,有的手持长枪、战刀和宝剑,有的背负着长弓,在领主们的带领下,向着城堡方向急奔过去。

    在这冰封的大地上,杀伐之气,隐隐直冲天云。

    岩仓领内,人口不过数十万,这场内战所涉及到的战兵,当然不会多。

    但就是这千数量级的小规模战斗,都令整个领内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杀伐之意。

    演义小说中常见一骑破百万的夸张剧情,然而真正百万人聚集在一起所产生的气势,只怕能把说书之人震得心胆裂开,无法言语吧。

    操练严整的士兵汇聚在一起,自然会焕发出一种强烈的战气,上通于天,下感于地。沛然如江河浩荡,人莫能当!

    以讨伐犯上作乱的逆子邓爱侯为由,邓嵘也开始迅速召集自己的人马。

    然而邓嵘得到消息的时候,邓爱侯已经开始动员了,这个时间差令邓嵘慢了一拍。

    邓爱侯动员了两千五百名正规武士和六千位民兵,而邓嵘只来得及召集到一千位武士和一千民兵进入城堡。

    当更多领地较远的豪族头目赶到分城附近的时候,发现邓爱侯的人马已经把分城整个包围住。

    如果这些豪族头目中有统率力足够的人物,可以将被挡在城外的兵马召集起来,进行内外夹击。然而这些人被仓促召集,互不统属,不可能这么快便聚拢来。

    见机得快者,连忙带着自己的部众返回领地,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见机得慢的,还在附近观望,被邓爱侯派出几支骑兵队在山下巡逻,便立刻溃不成军,败退而去。

    更有知道大势所趋的聪明人,立刻独身进入邓爱侯的本阵当中,表达自己的投效之意,然后加入到围城部队里。

    围城部队很快膨胀到万人。民兵们披着价格低廉的棉甲,而正规武士们都有自己的皮甲或铁甲。

    无论是皮甲还是铁甲,都并非寻常材料。制作盔甲的牛需要以含有灵力的低级灵草喂养,屠宰后剥下牛皮制作战甲,远比一般的硝制牛皮坚固,一套盔甲可以传许多代。而铁甲也镶嵌了奇特而珍贵的玄石,与武士本身的武力相感应,收到人甲一体的效果。

    至于效果的强弱,那就和辅助材料的费用成正比了,铁甲和皮甲相比,并不能说一方强于另一方,只能说造价相同的皮甲防御力不输给铁甲,而且轻便得多,然而铁甲和战士的契合度要高得多,可以增幅战士的力量。

    因此身披皮甲的轻步兵适合散兵战术和骚扰战术,而身披铁甲的重步兵更适合结阵作战。

    弓弩兵为了行动的方便,一般也选择皮甲。而由于修士所骑乘的马匹载重量极高的缘故,骑兵则一般身披铁甲,以提升战斗力,厚重的铁甲也能增加冲击的力度。

    分城有两个城门,如今全被邓爱侯以精锐步兵结成方阵,围得严严实实。

    虽然只是一场小型战斗,吴锋也感受到了人头攒动中透发出的气势,密密麻麻的队伍,几乎望不到边,每个人的戎装都透发出凌厉的战气,直冲苍穹。

    万人而已,大部分还是乌合之众,就有这样的气势。

    步兵方阵的前方,更有向城门方向凸出的半月形弓兵阵势,一旦有人从城内杀出,便会万箭齐发射击。如果敌人冲到阵前,弓兵自然会退入阵中,步兵上前接战。

    邓爱侯对吴锋道:“谢小兄弟,你就在这中军当中好好观战吧。”

    吴锋摇头道:“谢某虽然修为低微,也愿意做一小卒,奋勇杀敌。”

    邓爱侯击掌道:“好!”言毕,叫过宋山内,以及吴锋麾下的两名里正洪蒙和秦予,道:“你们便跟着赵满茶将军,他率领一百五十人精锐刀兵。”

    四人一同进到赵满茶阵中。

    这一百五十人的确都是用刀做武器,然而因为自带武器,导致兵器不一,样式各不相同,长刀短刀混杂其中。

    岩仓殿的军事制度,实在有太大的弊病。

    邓爱侯正要发动命令,让民兵们先上去填埋护城河,以及驱动云梯箭楼等攻城武器,然而传令兵的高高呼声,却顷刻惊破了中军:“报,敌军骑兵杀出城来了!”

    岩仓城和分城所在的山坡都不算陡峭,骑兵从城内冲杀出来,还能利用山坡的坡度,增强冲击力量。

    “大约五十骑。”邓爱侯很快做出了判断:“那个方向也一定有骑兵冲出来了,叫三石做好防备!”

    攻击另一个城门的,是邓爱侯的儿子邓三石。分城巧妙的布局,令两个城门杀出的部队都能享受居高临下的优势。

    用于突击有序的阵势,骑兵是最为合适的兵种,只要利用极高的机动性打乱敌阵,就可能诱发敌方自相践踏,而随后的部队也能跟着冲击上去。如此一来,以少胜多便成为可能。因此哪怕是豫州这样缺乏马的地区,大小门派也都要培养一定数量的骑兵。

    骑兵从城门中鱼贯而出,很快便在山坡上散开来,形成一个疏落的阵势。

    只见那骑兵头领扬声高呼:“我将以突骑袭破敌万军,夺取首功!”

    邓爱侯一个弹身,从中军中跃出,落在弓兵队当中,断喝道:“弓兵队,射!”

    他并不在本阵居中指挥,而是亲自率领弓兵队,更是手持一张金色大弓,搭上利箭,向着骑兵阵中猛射而去。

    无论邓爱侯本身能力如何,能够身先士卒,的确称得上刚勇。

    数百名弓箭手同时搭箭,乱箭如同密雨一般纷纷而落。

    邓爱侯所射出的利箭绽放出金色的光华,直接射中一名骑兵,只见他胸口中箭,连人带马被金色所包围,轰然爆炸开来,化为漫天的血花飘舞!

    邓爱侯麾下士卒纷纷喝彩,道:“殿主好英雄武艺!”

    然而骑兵驱驰如电,漫天飞舞的箭羽纷纷落空。

    这几百名弓箭手缺乏操练,而杀出的五十骑是邓嵘的直属卫队,每个人都修炼到人马合一的地步,奔袭如电,战力不俗!

    邓爱侯正要率领弓兵队从后方步兵方阵中的甬道退回去,发动第二轮射击,却见那骑兵队长怒吼一声道:“吁!儿郎们,让他们见识骑兵队的骁勇!”

    无数战马虚影,在顷刻之间闪烁起来,那五十骑兵,在刹那间仿佛变成了千军万马,漫山遍野!

    “这是战法——突击!”有人叫道:“竟然刚杀出来就有如此旺盛的斗志,足以发动一次战法!”

    “哪怕是初级战法,操练得当的话,也能发挥出不俗的威力。戴小楼这支骑兵训练得不错。”邓爱侯淡淡道,原来这骑兵队长名叫戴小楼。

    虚影散去,汹涌的骑兵队已经在数息之间接近,并从疏落阵形又聚集起来,开始冲击!

    每个骑士都连人带马发出雪白色的光芒,令人神为之夺。他们全部的精气神仿佛连在了一起,如同整体的钢铁洪流,向着阵势前方正在后退的弓兵队碾压而来!

    汹涌的土尘被马蹄溅起,如同山崩地裂,向着军阵席卷而下。

    吴锋在侧后方的步兵方阵中,心头暗暗思忖。

    初级骑兵战法“突击”,便有如此气势。而中土以强悍著称的骑兵战法,其中有名者,一是北燕女杰尚清影的白龙真舞,二是马伯庸麾下风林火山四将中火将炎狂啸的烈火雄风!

    不知那两大战法,又该有何等惊天动地的威势?

第一百二十九章 战法与阵道

    战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属于岩仓殿,出生在同一片土地上,互相之间,都称得上父老乡亲。

    然而他们却为了不同的效忠对象而生死相搏,流淌自己的鲜血。

    戴小楼率领的五十名精骑,如同旋风一般,杀到邓爱侯军阵势的前方。

    战法“突击”的力量维持着,每一名士兵,都如同从天而降的战鬼,散发着霜白色的光华,卷起尘沙怒啸,席卷而来。

    在戴小楼的居中催持下,他们身躯散发的战气,被战法紧密地联结在了一起,如同合而为一,这一刻,他们每个人都能以一当十甚至敌百。

    邓爱侯并不敢直接硬冲战法。

    因为这是战场,战法对于高手的战斗力,有着明显的压制作用!

    正因为如此,高手们才选择稳立阵中,依靠自己的修为来发动战法,很少有人单骑冲阵。

    带领数十骑突千军万马,和单骑突击千人,前者和后者难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同样能力的大将,率领的士兵越少,战法和阵道的威力就越凝练。

    故而戴小楼只率领五十骑突阵,这几乎是发动骑兵战法的最低人数,但战法的威力,也就凝练到了极致!

    数名弓手后退不及,没能及时退到步兵阵势当中,只见一股无形的巨力,如同潮水一般汹涌而来,随即白色的光华覆盖而下。

    这几名弓手还没接触到疾驰的马蹄,就被这无形的力量碾成肉泥,鲜血喷溅!

    在这之后,才是马蹄踏碎骨肉的踢踏之声,撕裂的锐响,令人不由牙酸。

    面对戴小楼五十骑精锐的奋勇冲击,邓爱侯的军阵似乎被打懵了,竟似无人能够反应过来,眼看着这五十人就要汹涌杀入千军之中!

    历史上数十骑兵冲散千军万马,击溃强敌,并不是少见的事情。只要在骑兵第一轮冲击之后,后军趁着敌军阵势混乱,追击而上,便很可能以少胜多。

    然而,邓爱侯如果真的全无准备的话,他也没胆子来攻打父亲邓嵘的居城了。

    只见华宗岱带领百名黑甲卫士,拨众而出!

    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身上也都穿着样式一模一样的墨黑色战甲,只有装备不同,五十人手持点钢长枪,又五十人手持的是一米多高的巨盾,腰间悬着短刀。

    他们的目光都并不锋锐,而是沉凝如水,恰似他们身上墨黑色的战甲,然而却露出一种整齐划一的威势。

    隐隐的煞气,从他们体内透发而出。

    并不是每个武者都杀过人,然而这群黑甲卫士,必然手上都曾经染过活人的鲜血!

    他们是邓爱侯麾下的王牌武士,由首席军师华宗岱和世子邓三石两人分领。

    黑甲卫士们同声高喝,跨步向前。

    他们的步伐未见得多快,却在转瞬间就在主阵前方构筑了一道横队,铁盾高高竖起,长枪穿插于铁盾之间。

    戴小楼的骑兵队人戴盔,马披甲,行动却丝毫不缓,反而迅疾如电,好似一道钢铁洪流,居高临下,汹涌而来。

    但华宗岱麾下的黑甲卫士们全无惧色,一个个眸光森冷,凝神望着前方。

    盾,如山。

    枪,如林。

    骑兵们手中的骑枪,与卫士们所持的长枪和大盾猛然激撞在一起!

    战法之威,犹如天罚,铺天盖地的白色光芒,令整个横队开始颤抖。

    骑兵们并非同时冲击上来,而是形成一个三角形的阵势,好似怒游的箭鱼,三五人一组,就仿佛箭鱼身上的鱼鳞。

    这正是一个微缩的鱼鳞阵,直接攻击力极强。

    吴锋不由怀疑华宗岱只把黑甲卫士们布成盾兵和枪兵两排,是否保险。不过如果多排几排的话,又无法阻挡所有的骑兵。

    毕竟黑甲卫士的数量也不过百人而已。而步兵队防守的要点,正是紧密放置。

    然而,已经率领弓兵队退到阵中的邓爱侯,突然爆发出一股如山似海的气势。

    并没有如同战法发动一样,有铺天盖地的光华汹涌而出,但冥冥中,似乎有诡异的脉络,将整个阵形组合在了一起。

    吴锋这才注意到,整个阵势,前方的精锐卫士虽然是一个横行,却向敌方微微凸出,遭受冲击时,便可以内陷而阵势不垮。

    中央和两侧的步兵虽然训练不足,但也摆好了架势,一排排井然有序,如果前面的阵势崩裂,随时可以填补而上。整个阵势外方内圆,除了后方因为不可能遭受攻击而显得十分疏落,左右两胁部位有用于部队进退的甬道之外,是一个高度对称的结构!

    这正是防御力最强的方圆阵!

    方圆阵队形密集,缺乏变化,如果被敌人冲垮,较易发生自相践踏,然而高超的防御力,使得敌人很难将其冲垮。

    邓爱侯一直防备着父亲麾下的精锐骑兵队之突击,因此早就做好了准备。

    邓爱侯退回中军,正好双脚连接阵眼,与全体士兵的战意相呼应,这阵道之力,又反馈到防守第一线的华宗岱麾下众黑甲卫士身上!

    居高临下,骑兵冲击有着绝大的优势,加上戴小楼起头就发动了战法,威力堪称恐怖。

    但黑甲卫士在方圆阵的加持之力下,犹如化成了一道钢铁城墙,以血肉之躯应对敌骑的猛攻!

    兵器碰击之声连绵不绝,犹如钟磬轰鸣,回荡在山河之间。

    黑甲卫士们舞盾横枪,奋勇反击,令骑兵队浩瀚如海的冲击力渐渐被化解。

    在迎击的过程中,卫士们稍稍后退,化解骑兵的冲劲,但阵形却丝毫不乱,不过从向外凸出变为内凹,仍然是一个长长的横排。

    有六七名卫士不敌吐血,被撞得横飞而出,落在阵后,非死即伤。

    横排遭到撕裂,但后方看似无序的步兵队却在邓爱侯的指挥下,早已结成第二队,手持刀枪迎击突破过来的骑兵。

    突破过来的不过数人而已,不必调动最精锐的黑甲卫士,一般的步战武士就能抵挡。武士们两三人一组,围击骑兵。

    骑兵因为冲击黑甲卫士而消耗了大部分的力量,早已不是那样凶猛,被后阵的步兵围击,一个个难以抵挡,被砍倒马蹄,跌落尘埃,刀枪齐下,将他们砍成肉泥。

    鲜血的腥气汹涌而出,弥散在空气中,冲击着每个人的鼻腔。

    但这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场,众人的战气凝聚在一起,决死的心意,在军阵之中弥漫。在士兵中,固然有对死亡的恐惧,但更多的是对于杀戮的渴望,对于封赏的期待。

    斗志,本就是用敌人的鲜血积攒而成!

    更多的骑兵没能冲破黑甲卫士的阻挡,不得不急速转马返回。还有人反应不及,被黑甲卫士掷出手中的长枪,扎了个透心凉。

    战法的威力,已经在这一场冲击之中,消耗一空。

    除非戴小楼能够带领全部的骑兵冲破第一阵,将黑甲卫士阵线彻底击溃,而后以连携一体的威势冲击新生成的阵线,直捣中军。否则,只要黑甲卫士能挡住大部分的骑兵,他便没有任何机会了。

    五十骑终究是太少了。戴小楼的修为,也不如领导黑甲卫士的华宗岱。

    这五十骑情同手足,心意相连。之前邓爱侯一箭射杀其中一人,不但没能打击下他们的锐气,还激起了他们的同仇敌忾之心,让他们斗志大增,因此戴小楼当机立断,发动了战法“突击”。

    只是战法的效果很快过去,戴小楼这一轮突袭却告失败,还折损了六七名骑兵。

    在战争中,高手还是很重要啊。只有修为足够的人,才能发动极为强大的战法,不然训练得再好,战法也可能持续时间太短,后继乏力,而无法冲垮敌军的阵势。

    邓爱侯当机立断,下令已经退到阵中的弓兵队对这群骑兵发动齐射!

    骑兵冲击时是下坡,返回城堡却是上坡,速度有很大差距,故而此时射击,命中率无疑要高得多。

    箭羽萧萧,鸣镝之声划破青空,寒风呼啸之中,一个又一个骑兵发出凄厉的嘶鸣,跌落马下。也有马匹要害中箭,双蹄向下跪倒,随即被巨大的惯性拉得双腿折断,鲜血汹涌,骑手也在厚重的铁甲包裹下,滚落尘埃,撞得昏沉。

    虽然人马都身披重甲,但如今盛行的是鱼鳞甲而不是板甲,一层又一层相叠的甲片能够化解强大的冲击力,强于防护刺击、打击而弱于箭防,却可能被弓箭从缝隙中穿刺而入。

    当然,骑士们也都配备了护心镜保护胸口,然而骑士在猛冲的时候,一般都疏于发动真气保护自身,在战法结束时,更是气力衰退,箭镞上附着的真气只要刺中腹部之类的部位,便可以汹涌而出,将内部器官搅成粉碎,致人死命。

    戴小楼的五十骑回到城堡时,已经不到三十人,还有七八人受了箭伤。

    本来要随着他们一起攻出来的步兵队,也只得都悻悻然退回城堡当中。

    邓爱侯高呼道:“各位打得都很好。挫敌锐气,夺得首功!我们且挥军直上,夺下此城!”

    这次斩获虽然不多,然而戴小楼的精锐骑兵,是邓嵘手中的王牌,杀伤过半,实在足以令敌军沮丧。

    这时,传来了消息,邓爱侯的儿子邓三石也成功打退了另一个城门方向的突击,虽然打得略有点惨,差点便被冲垮了阵线,但最后以损失三十余人为代价,还是把敌军赶了回去。

    自古攻城最难,邓三石不过十六岁,就能有这个表现,的确能算得上有些水平了,也怪不得邓爱侯对这个儿子如此看重。

第一百三十章 鬼雨

    “开始攻城罢!”邓爱侯一挥手,豪气干云道。

    在阵后准备的民兵在豪族头领们的指挥下,如同蜂拥蚁聚一般,携带着各种攻城工具,向着城墙方向涌去。

    一般来说,除非兵源极度缺乏,不然民兵不会和正式武士列在同一个阵势中的。民兵修为低下,在战场上不能散发出足够的战气,训练也太差,缺乏协调度,在阵道和战法覆盖时,反而会影响整个军阵的效率。

    因此,民兵在长途作战中一般负责运粮之类的物资补给工作,而攻城中则作为填埋护城河的炮灰,或者负责搭建攻城武器的任务。

    民兵们纷纷提着土囊,从四面八方向护城河方向汹涌而去。

    不过数千人而已,看起来就已是漫山遍野,无处不在。

    城上的弓箭手们纷纷搭箭,瓢泼一般的箭雨,带着灿烂的金光,从城堞之上漫射而下。

    更有威力巨大的床弩,射出被烈火包裹的大型箭矢,遇到任何有形之质便轰然爆炸开来,有时射到人多处,直接造成四五人死伤。

    民兵们将土囊飞快扔进河中之后,便会飞身而遁,再去搬运新的土囊,通过运动来减少弓箭的命中率。

    虽然有无数神箭手的传说,但实际上在真实战斗中,弓箭手的命中率是非常低的。

    不然,要是真能一箭杀一敌的话,再多士兵也禁不起守城的弓箭手点杀。

    然而纵使如此,因为城墙提供了更大的居高临下优势,使得辛勤填埋护城河的民兵依然死伤惨重。

    分城的护城河不如主城宽广,里面也没有鳄鱼。但当有民兵中箭,受伤堕入河水当中之后,便见许多白影循着鲜血气息而来,攒集而上,不过数息之间,这民兵便被吃得只剩下一具白骨!

    这河里虽然没有可以上岸攻击的鳄鱼,却也豢养了凶残无比的食人鱼!

    督战队手持劲弩在后方,发现有民兵要逃走,便立刻发弩射杀。

    只是邓爱侯知道,如果只是平白让民兵送死的话,士气必然狂跌,无法长久维持作战。

    “步兵队,看住城门,防止敌人再次狗急跳墙。弓兵队,随我出阵!”邓爱侯高声道。

    四百名弓手随着邓爱侯离开了阵势,弯弓搭箭向天,对城墙上的弓兵发动对射!

    在数量上,邓爱侯这边的弓兵有着绝对的优势。城内的正规武士,毕竟总共都只有一千人多一点,还要分别防守两个不同的城门。

    但是敌军有床弩这样的大型杀伤武器,更占据居高临下的优势,而且城头上的弓兵射击时,还有雉堞可以防护身躯,降低攻方弓手的命中率。邓爱侯这边的弓兵数量虽多,在对射中却完全被压制在下风。

    弓兵在攻城中都是分别射击,缺乏阵势,因此防御力也就难以得到加成,从天而降的箭矢威力巨大,皮甲很难阻挡,不时有邓爱侯一方的弓手要害中箭,倒地毙命。

    只是这对射的过程吸引了城上弓兵大部分的火力,使得民兵能够伤亡较少地填埋护城河。

    “敌人有床弩,我们也有抛石机!”华宗岱道:“攻城技师队,预备!”

    一众专业的攻城技师率领着民兵队飞快地架设好了抛石机,更在前面安置了用于防箭的遮护板。

    磨盘大的巨石,如同山崩一般,向着城头上哗啦啦倾泻而去。

    然而,城头上随即发出璀璨的金光,那是武魂之阵的力量!

    金光包裹了一块又一块巨石。远古战魂的长歌,在风中响起,奔雷舞动,将几块巨石直接炸成齑粉。

    而落上城头的石块,也都被化解了冲击力,如同羽毛一样落下,被守城的士兵推进护城河中,或者直接反弹回来,砸在地上,溅起满地尘泥。

    吴锋正在寻思这投石机到底有什么用处,却只听邓爱侯大吼:“加大轰击力度!”

    更多的抛石机被架设好,无数巨石如同密雨一般落上城池,然而基本上都是徒劳无功,有些反弹回来时还会砸伤己方的民兵。

    民兵们都纷纷露出沮丧神色。

    然而邓爱侯却是高呼道:“好机会!”

    他肃容道:“敌城的阵法力量,已经被抛石机牵制住大半。弓手们,你们的斗志几何?让他们见识我们弓矢的力量吧!”

    只见邓爱侯双目闪烁,一股森冷之气,勃然迸发而出。

    眼中似有尸山血海,一片鬼域的景象!

    一众弓手训练并不协调,但此时此刻,在邓爱侯身上散发出的庞大气势下,他们的命魂仿佛被连携在了一起!

    短短几息之间,弓手们一起搭箭,以相近的力度,将箭矢射上漫漫长空,直指城头!

    密集的箭雨,在苍穹中织成一张大网,阴森的黑气,与长空之中的战云相接,云彩也仿佛带上了沉黑的颜色。

    鬼啸声声,城头之上,但见万魔幻影齐舞,遮盖了阵法的金色光泽!

    一片血海弥漫开来,吞没了城头上的士兵们,血海之中,白骨无尽,尸骸枕籍,更有凶灵之鸦在其间锐鸣惊飞,仿佛最可怕的地狱!

    当幻象尽数落下时,城头也变成了一片真正的血海,十多名弓手在那一击之中,便化为脓血,尸骨无存,更有二十余人脏腑被震伤,失去战斗能力!

    一架巨大的床弩也被汹涌的巨力碾压,化作粉碎,木屑漫天飞舞。

    “看吧,这便是鬼雨的威力!”邓爱侯高喝道。

    吴锋终于明白邓爱侯作为一殿之主,为何要统领弓兵队了,他的战法竟是“鬼雨”!

    鬼雨为上古剑圣李安所创,取自李安所作的一首诗:

    “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皇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世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这战法的效果在于,除了在战法发动期间提供倍增的杀伤力和射速之外,更能够在攻城时无视阵法的效果,直接杀伤敌军士兵,并以幽冥之气降低敌军的士气和斗志!

    当然,如果箭矢射上了石头造成的雉堞,仍然无法毁坏,还是会被反弹回来,或者扎进石缝当中。只有传说中至强的弓箭战法“天弓”,才能直接大范围毁坏城墙。

    吴锋尚是少年,理解不了这诗中的落拓叹息之意味,只震撼于其中风云汹涌的气势和尸山血河的惨烈,追慕诗中皇图霸业的威严。

    而如今,他是真真正正见识了鬼雨战法的可怕威力。

    只要积攒斗志,再发动几次鬼雨,恐怕便能将城头上的弓手杀得干干净净!

第一百三十二章 讨取默苍离

    邓嵘亲自出击,带上了自己手上尚存的精锐,决心一战击破邓爱侯。

    实际上以这个阵容,如果攻击另一侧城门方向的邓三石的话,很可能将邓三石的兵力冲破击溃,毕竟邓三石只有十六岁,临战经验十分不足。

    然而击破邓三石并不能击垮邓爱侯军的军心,以邓嵘现在的兵力也不可能真正吃掉那一股兵力。还可能因为缠斗不下,被迅速赶来的邓爱侯本军包饺子。邓嵘绝不愿意突围,所以才选择硬碰石头。

    邓嵘并不认为自己是鸡蛋,他一生经过不少风浪,各种事情毕竟见得多了,觉得儿子邓爱侯并不是自己的对手。

    但在吴锋看来,邓嵘是鸡蛋无疑,他已没有任何胜算了。对于邓嵘来说,突围看似是下策,却是真正的上策,他若要趁夜突围,至少邓爱侯的兵力还难以阻挡。

    邓爱侯掌啸奔雷,向着邓嵘方向猛扑过去。

    这是岩仓殿的镇派绝学——崩岩掌,只见邓爱侯掌风激荡,气势沉雄,无形中仿佛有崇山古岳被轰然击碎,弥散十方。

    “逆子敢尔!”邓嵘怒斥道。

    “司任平休得猖狂!”邓爱侯掩盖住自己的心虚,大吼。

    这是夜袭,邓嵘必然不可能说太多话,无法证明自己并不是由别人冒充。

    只有和平的对质,邓嵘才有可能向邓爱侯麾下的豪族头领证明自己的身份。但邓爱侯哪里会给邓嵘这个机会?

    两人在营中的空地上激战起来,只见烟尘四溅,土石纷飞。

    邓嵘所使的也是崩岩掌,抱着对邓爱侯的怨恨,攻势凌厉,如同毒蛇一般,招招取邓爱侯要害。

    然而,为了更好地模拟邓嵘,影武者司任平所修行的也是崩岩掌,连套路都和邓嵘没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影武者司任平的实力,比起邓嵘本人要稍微逊色。

    然而邓爱侯掌掌嚣狂,使尽全力,猛攻不断,竟然把负气而来的父亲压制在了下风。

    很明显,邓爱侯之前隐藏了实力。

    如今邓嵘显得不是邓爱侯对手,就更让人以为他是司任平冒充的。因为邓爱侯的实力,本应该和父亲邓嵘差不多才对。

    ……

    扰乱性战法,有非常大的失败几率,战法等级越低,使用者修为越弱,失败可能性就越高。

    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譬如敌军军心不稳时,才能发挥最大威力。

    在夜袭时发动扰乱性战法,的确威力不菲。纵然敌军有所准备,但是从昏睡中被叫醒的士兵,必然有几分恍惚,战法便可能造成很大的破坏。

    如今营内的士兵,已经纷纷开始乱冲乱撞,或者自相砍杀。

    但邓爱侯麾下的重将们已经早做好准备,有序地对营内的局势进行弹压,同时清醒的士兵们纷纷向着戴小楼所率领的骑兵围攻而去。

    只是,就在这时,邓嵘麾下的两百名甲士,也轰然如潮水,杀进了营中,作为骑兵队的后继。这次夜袭,邓嵘实在是投入了自己手下全部的精锐!

    居中那人长发如霜,额点黑色竖眼纹路,脸容俊美。只见他猛然扯下身上黑袍,露出一袭金丝软甲,在夜幕中闪烁发光!

    “邓嵘殿主麾下甲士头领默苍离在此!有不怕死的速速上来便是!”这人大喝道,声震全营。

    默苍离是岩仓殿领内一个小帮派——主神帮的帮主,非常得邓嵘重用。

    营口狭小,虽然在一众高手的弹压下,士兵们逐渐解除了混乱,但是却施展不开。

    默苍离率领两百名精锐甲士杀进来,正是锐气十足,比起戴小楼麾下的骑兵更加骁勇,乱砍乱杀,营地之内,顷刻人头滚滚。

    损失了上百名民兵和三十多个精锐武士,华宗岱才让士兵们逐渐对这群甲士形成了包围态势。

    但就在这时,只听默苍离怒吼一声:“将士听令,枪衾之威!”

    精锐甲士纷纷分散开来,组成三五一个的小队,形成灵活作战的态势,然而他们之间的战气联系却变得更加紧密。

    这次袭营的甲士们所用的,并非五六米长的拒马枪,而是两米左右的普通长枪,正适合这种长枪队灵活运动,如同被子一样包裹敌人的枪衾战术。

    所有的枪尖上同时绽放灼目的湛蓝,连绵的真气向着四面八方鼓荡而去。

    轰!

    汹涌的能量流,顷刻就将七八座军帐炸成粉碎,卷上天空而去,四十名战兵同时被能量流冲击而过,轰然爆开,化为血沫纷飞!

    步兵战法——初级枪衾!

    虽然是初级战法,但默苍离麾下的这群甲士都是四十岁以上的老兵,还在邓嵘执政的时期就开始训练,配合度极高。也是因为手中有这样的王牌,所以邓嵘哪怕手里兵力稀薄,也坚信自己有能力砍下逆子的首级。

    邓爱侯麾下这群正在围攻默苍离部的士兵们,大部分都是第一次上战场,一个个都惊得面如土色。

    “不要怕,我军有绝对的优势!”华宗岱怒吼道。

    只见华宗岱手持一把一米八长短的大剑,如同下山猛虎一般,向着默苍离部阵中猛冲而去!

    他平时洵洵儒雅,没想到战场上用的是如此粗猛的武器。

    枪衾战术比起一般的固定阵势,更加灵活,即便被冲散也能够继续战斗,但因为小队作战,中间易于产生缝隙,所以也更容易被敌军尤其是敌军高手从中穿插而入。

    华宗岱完全不被初级枪衾战法的威势所影响,以高昂的战意插入敌阵之中,直接就和默苍离激战在了一起!

    华宗岱麾下的下级军官们也都纷纷带着自己的部众,穿插分割,牵制住默苍离麾下的敌兵,试图为华宗岱攻杀默苍离创造机会。

    只见华宗岱和默苍离激烈交手,打得场中尘烟四起,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材。

    默苍离手持点钢枪,与华宗岱的大剑快速交击,发出惊人的钝响。

    两人转眼就已经交手了十合,默苍离擅长格挡,泼水不进,华宗岱也找不到攻杀的机会。

    而吴锋,正在阵中静静看着。

    他突然在这激战中闭了眼睛,回想起那骨文中麒麟怒啸震慑万兽的凶悍景象。

    体内真气运转,吴锋感觉到自己全身充满了力量,能够发出远超平时极限的一击。

    吴锋骤然抬起了背后的火枪,瞄准了默苍离的后脑勺。

    发动战法后,当战法的效果过去,士兵们都会出现轻微的防护能力下降,而发动战法的主将则会防御力严重下降。

    吴锋当初用铁炮轰击恩莱科,不过打伤额头而已。然而如今他修为大进,已经进入了换血境,又获得了麒麟兽骨文,爆气所发出的最强攻击,足以令默苍离受到重创!

    砰!

    一声枪响。

    默苍离正在与华宗岱激战,全无防备,被吴锋一枪正中后脑勺,只留下一个巨大的弹孔,随即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喷薄而出!

    他与华宗岱激战,完全没顾着用真气防护后脑。

    如果是箭矢的话,他身周的步兵还可能用长枪在空中阻拦住,但铅弹的速度远不是箭矢可比,而且也不易被发觉。

    这一枪,直接打碎了默苍离的脑部,默苍离还没反应过来,就仰面倒地,直接毙命!

    “敌将默苍离已被我讨取!”吴锋高喝道,声震天云!

第一百三十三章 破城之老虚断头

    “你……你这无耻之徒,竟然偷袭!”默苍离麾下一名伍长带着惊恐的神情,怒斥道。

    吴锋这一枪,的确对于这场战斗有着极大的影响。

    戴小楼麾下的六十精骑,如今锐气已尽,在营中的破坏力,远不如默苍离的两百甲士。

    这两百甲士正是士气高昂之时,如果能让默苍离抽空再憋出一个战法来,营内因为拥挤而难以结阵的士兵们又会损失惨重。

    在中土,火枪的普及率尚非常之低,一般也只是用于狩猎,在战争中极少有人用到此物。因此,默苍离完全没有防备吴锋的狙杀。

    “战场之上,一切以争取胜利为要,说得上什么无耻?”吴锋堂堂道:“况且你等夜袭在先,又怎可能要求吾辈遵守单打独斗的江湖规矩?”

    众人正惊异于吴锋的行为,一个个也不由如同醍醐灌顶,齐声欢呼。是啊,战场之上,偷袭又有什么说得上无耻的?

    华宗岱也长笑一声,手中大剑一挥,邓爱侯军士兵们纷纷向着群龙无首的默苍离部甲士掩杀过去!

    吴锋动手抢人头,华宗岱却并没有怨恨之意。吴锋看得明白,与邓爱侯外宽内忌不同,华宗岱此人的确是个仁厚之人,所以自己才优先考虑战争的胜负,出手击毙默苍离。

    如果直接抢了邓爱侯的战功,说不定邓爱侯就会觉得削了自己的面子,生出忌惮之心了。

    默苍离战死,一众精锐甲士在来自四面八方如潮水般的猛攻下,也都成了满地乱窜的没头苍蝇,胡乱溃散而去。

    正在和自己的儿子邓爱侯激战的邓嵘见此情景,不由大惊失色,急忙和戴小楼一同,喝令骑兵队与步兵队一同撤退。

    一众豪族头领正要率领所部围击上去,却见邓爱侯手一挥,将他们全部阻止。

    大军隐隐空出一条甬道,邓嵘带着夜袭剩下的残兵败将,自营内甬道中飞遁而走。

    华宗岱挥军上去,装模作样掩杀一阵,砍了两个人头回来。

    “殿主,如果我们趁着敌军甲士队混乱,骑兵队又被甲士队堵住,完全可以将骑兵队全歼,就算留不下那影武者司任平,也至少能砍下戴小楼的人头,为何……”一个豪族头领问道。

    “倘若这一战把司任平打得太狠了,司任平一定会全力突围。古人云十则围之,但我军如果不算凑数的民兵,战兵不过是敌军两倍多而已,说不定便被司任平冲了出去。所以只挫败司任平的夜袭,便放他脱走,正让司任平认为我军不过尔尔,锐气已尽。明日我军全力攻城,正可一战全歼之!”邓爱侯道。

    吴锋心道,此人的确不是完全无谋之人,只是有个最大的问题——把邓嵘的追随者杀光了,岩仓殿必然元气大伤,越发成为别人碗里的肉啊。

    邓嵘领着残兵败将,返回城内,早有城门卫兵将他们接应回去。

    这一次夜袭,可以说完全失败了。然而邓嵘将大部分的人马带了回来,给人感觉这夜袭只不过是功败垂成,又似乎显示出邓爱侯军已然是强弩之末。

    在邓嵘看来:岩仓殿爆发内战,持续时间必定不能太久。哪怕几天后邓爱侯还能继续催动士兵攻城,苏梦枕也要出面干预。

    这时候,邓爱侯唯一的方法就是和邓嵘议和,必然还要当着神堂方面的使者与邓嵘对质,看邓嵘究竟是司任平还是本人。

    可以说,邓嵘完全不相信邓爱侯可能在接下来的一两天之内攻陷自己的居城。

    然而留给邓爱侯的时间,只有一两天而已。小势力的内战,如果不能在短短数日之内完成,必然招致外部较大势力的干预。

    ……

    拂晓的晨曦,照亮了战士们的面庞。

    邓爱侯仰望着冬日初升的朝阳,在天边,散开如同一线流火。

    “该总攻了。”邓爱侯声气雄浑道。

    “诸位将士,破城就在今日。平定叛逆,大家多有封赏!”华宗岱高声激励士气。

    邓爱侯再次亲率弓箭队出阵,向着城头方向乱射而去。

    城头的弓箭队纷纷拉弓引弦,和邓爱侯麾下的弓兵发动对射,箭矢在空中来去,织成一片大网,惨叫之声不时发出。

    邓爱侯眼中神光凝练,神识转动,密切关注着士兵们的斗志,准备伺机再发动一次战法“鬼雨”。

    然而,就在这时,城头传来了大声的喝喊。

    “大家一齐扣好弓弦!风之力,穿透一切阻挡!”

    长风在碧空中呼啸,送动齐整的箭矢,邓爱侯军弓手射出的箭矢都被吹得失去了准头,纷纷倒栽进地里,而守军的利箭越发呼啸如电,带着疾风的力量,汹涌如潮地落在邓爱侯军的头顶。

    初级弓兵战法——齐射!

    密雨一般的箭矢纷落在弓兵阵中,绽开无数惨烈的血肉之花,在晨曦下灿烂夺目。

    这一片灿烂的血幕,更有撕心裂肺的惨鸣作为伴奏。

    战法“齐射”能调动风之力,加上居高临下的优势,强劲的箭力霎时穿透了邓爱侯麾下十多人的皮甲,将他们钉死在地面上,更有十余人身受重伤!

    邓爱侯一惊,没想到对面竟然更早发动了战法。

    战法等级越低,发动所需的斗志也越少。而且,对面站在高处,也更容易积攒斗志。

    更糟糕的是弓兵阵势关键部位的几个弓兵被射死,导致邓爱侯这队弓兵好不容易攒起来的斗志直接发散在空气中,鬼雨直接就放不出来了。

    城上士兵也能感觉到邓爱侯部斗志的散失,齐声欢呼起来!

    邓爱侯怒道:“冲车队,出击!”

    “得令!”岩仓殿四大将中的花小葱和云道主二人,带着一支小队,推着几座巨大的冲车,向着城门方向逼去!

    冲车以硬木打造而成,冲头镶嵌精铁,两翼更有遮护板,上面镶嵌有珍贵的晶石,用以强化其坚实度。

    冲车四周,都有手持大铁棍的格斗兵负责翼护。

    轰!

    在乱箭飞舞中,第一架冲车首先撞上了厚实的城门。

    城门发出一声轰鸣,摇摇欲坠,武魂之阵的力量立刻散发出来,金光迸发,化解了冲力。

    而在这时,城上的弓兵头领虚渊玄也大喝道:“快把巨石和滚油倒下去!”

    巨大的石块和沸腾的油,汹涌着自高大的城墙上倾泻而下,向着冲车队逼压而去。

    但格斗兵们挥舞着精铁大棒,将巨石纷纷拨开,也有身手敏捷着,举着厚实的石板挡住滚油,让油落向无人的空地。

    但纵然如此,也有人被巨石击中,头破血流,当场毙命,或是被滚油泼上,皮开肉烂,惨叫不止,满地打滚,情状惨不忍闻。

    邓爱侯亲自指挥弓兵,华宗岱则代替他坐镇中军,不断有预备队被送上城门前方,补充损失,更有大批的民兵冲上前去,作为炮灰。

    同样是被落石和滚油杀死杀伤,民兵的性命就显得不那么重要。

    轰隆!

    一架冲车被三块巨石同时击中要害,早已伤痕累累的它终于抵挡不住,化为铁皮和木片散架开来。

    花小葱见轮子尚完好,立刻下令工兵将其移走,换上后面的冲车,几台冲车同时对城门部位发动猛撞。

    “该死……”城上的虚渊玄道。

    武魂之阵的防护能力是有限的,如果邓爱侯发动更加凶猛的齐射来牵制武魂之阵的力量,配合抛石机的打击,城门便可能被冲车凶猛的冲击所撞开。

    甚至城墙,也可能被撞得直接垮塌!纵然城墙极其坚固,但终究不是整块的巨石,而是石砖砌成,终究有可能被破坏的。

    蜀中剑阁之所以号称天险,就是因为它的两侧是完全由天然生成的巨石形成的两堵石山,中间一个不大的空隙,用以修建关隘。两座石山面向北边是九十度的高崖,就是天然形成的两座绝高城墙!

    邓嵘高高站在内城的城楼上,大呼道:“预备队听令,投入战斗!”

    话音未落,花小葱长笑一声,道:“弟兄们齐心协力,撞啊!”

    一股怒龙一般的气息,从花小葱身上席卷而出,化为强烈的能量风暴,加持在所有的冲车之上。

    几台冲车同时加速,轰然撞击上厚实的城门,能量如同一个涡旋一般聚集在了一起。

    惊天动地的爆响,在城门边缘生发出来,耀目的火光,犹如十日齐绽!

    攻城武器战法——城门爆破!

    火光落处,只见巨大的精铁城门,已然彻底变形,向内塌陷,能看见瓮城内部储存的物资。当真的摇摇欲坠!

    邓嵘大惊失色,喝令道:“预备队,快到瓮城里面,堆砌石块顶住城门!”

    而邓爱侯则是一挥手:“全线总攻!”

    护城河已经在昨天被填平,那些食人鱼全部被土囊压着葬身土中。此时此刻,成群结队的士兵扛着云梯,如同蜂拥蚁聚一般汹涌而上。

    弓手们见城门即将被突破,都过去射击因发动战法而防御力下降的冲车小队。冲车小队霎时间便死伤惨重。

    然而,他们却因此疏忽了城墙的防御。

    邓爱侯放下长弓,手持长剑,身先士卒,腾身而起,直接跃上城墙!

    纵然他修为极高,在飞跃到最高点时,高手也是非常薄弱的,只要运用好阵道和武魂之阵的防护力量,就能一轮弓箭齐射或者乱枪攒刺,让邓爱侯不死也重伤。

    只是邓爱侯之前箭队冲车一轮乱拳,吸引了防守方大部分的力量。

    他之前更是在激战中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邓三石那边的部分兵力调了过来,在这个城门前形成己方的绝对优势。

    民兵和步兵同时冲锋,混杂在一起,不计伤亡地扑向城墙!

    然而,此时此刻,城上的守军惊诧于巨大的数量差距,更因城门遭受严重破坏而方寸大乱。

    邓爱侯一剑横出,连斩两名弓手,更是将城头上一座鬼头铡刀撞得侧飞出去!

    弓兵头领虚渊玄正在全神贯注地全力射击攻城车队,全无提防,顿时被铡刀侧掠而过。

    那鬼头铡刀锯齿参差,就如同一个满嘴利齿的恶鬼一般,只见巨大的铡刀横飞而出,但见鲜血飞溅,虚渊玄的脑袋直接被咬了下来,眼见不活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邓嵘的处置

    邓爱侯的战术,便是以精锐的冲车队吸引敌军注意力,让敌人认为己方计划从城门突破。

    然而他真正的思路,却是利用海量的云梯,直接爬城作战。

    己方的民兵数量巨多,正适合这种蜂拥蚁聚的战术。

    不然,就算攻破了城门,但那不过是瓮城的城门而已,部队进入狭小的瓮城之后,还要面临进一步的弓箭、投石和滚油打击,必定损失惨重。

    只要军队纷纷登上城墙,就可以通过肉搏战扫灭城上的敌军,直接攻入本城。

    邓爱侯身先士卒,杀上城墙,受到他的鼓舞,越来越多的士兵从城墙的各个部位攀爬而上。

    滚油和石块不断被从城头上浇洒而下,不断有爬城的士兵们惨叫着从空中坠落,许多云梯在石块重击下折断,云梯兵被石块砸成肉泥。

    然而云梯造价远比攻城车低廉,可以说是最便宜的攻城武器,运送云梯的也都是作为炮灰的民兵,毕竟攻城车需要修为较高的士兵提供更大的冲击力以及发动战法,而云梯则不需要。

    弓兵们也后继而上,压制着城墙上的火力,让步兵们能够更好地爬城。

    越来越多的士兵登上了城墙,开始大杀特杀。

    攻城战进行到这一步,基本大局已定。

    吴锋、宋山内、洪蒙、秦予四人随着赵满茶,一同登城。

    城上作战,很快就陷入了短兵相接的混战。守方难以结阵发动阵道的力量防守,很快被分散切开来。

    吴锋只见一名甲士向着自己猛扑而来,这人看起来比自己大不了多少,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

    对方与自己无冤无仇,若杀了他,他的父母想来会伤心罢。

    吴锋这是第一次亲临战场,狙杀默苍离这样的将领,他还能全无心理负担,但面对与自己年龄相仿的敌军士兵,他却不由暗生怜悯之心。

    但只不过一个愣神,就有人注意到了他的失神。三名敌军,同时向他猛冲而来!

    这些人已经感觉到了此城不可守,但城堡被封锁,无路可退,面对汹涌的敌军又没有机会投降,绝望之下反而疯狂了起来,抱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的念头,与攻上来的邓爱侯军发起了最后的拼搏。

    宋山内猛冲过来,一声长啸,一枪将那名甲士扎死,将另外两人逼退,高声叫道:“笨蛋,这是战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狙杀默苍离的勇气到哪里去了?”

    宋山内的修为竟然丝毫不在吴锋之下,也进入了换血境界。

    吴锋这才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今天实在妇人之仁了。

    在战场上杀人,还有什么理由可讲?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上了战场,要做的就只是捞取军功,夺取胜利,再无其他!

    他对宋山内道了一声谢,仗剑怒斩,不过几招间,便攻破一人破绽,将长剑刺入其胸膛,一剑毙之!

    吴锋斩杀一人之后,感觉到血液陡然一热,眼前的世界,也似蒙上了一丝鲜红。

    怜悯之心,早已荡然无存。

    这便是人类在战场上的疯狂么?还是因为自己血液中那疯狂的因子?

    在激烈的战场中,吴锋无暇多想。

    他越战越勇,如同战鬼一般,直入敌军深处,不多久,剑下又多了七八道亡魂!

    面对默苍离这种敌军大将,他只能够靠偷袭,但换血境的实力,击杀一般的小兵,却完全足够。

    在邓爱侯军压倒性的优势面前,邓嵘麾下的士兵们且战且退。

    利用坞堡内部的各种机关和一层层的城墙,他们又杀伤了不少邓爱侯军的追随者,但却已经无损大局。

    在冷兵器时代,破城就意味着胜负已决,巷战从来只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

    华宗岱大剑怒舞,将戴小楼的人头斩下。

    邓嵘麾下的一众豪族头领见到势头不妙,想要投降。

    然而这群人拥有自己家族世代相传的领地和领民,并且邓嵘一定还曾经和他们诉说邓爱侯是如何污蔑陷害亲父。

    故此,邓爱侯绝不会容许他们的投降!

    刀剑纷飞,一个又一个豪族头领带着不甘的眼神,痛苦地倒下。

    豪族头领昊海东看着同伴一个个被杀,却仍然没什么恐惧地迎上来,扔下了武器,举起双手。

    “我……”

    邓爱侯飞身上去,一剑斩下了他的人头!

    昊海东空中飞掠的人头看着邓爱侯,目光中带着怨毒和顿悟的神色,口唇翕动,却已经说不出话来。

    他是邓爱侯安插在邓嵘麾下的关键人物,或者说他原来是邓嵘的人,只不过后来接受了邓爱侯的拉拢。

    是昊海东献上了归元宝典,供邓嵘修炼。也是昊海东给司任平介绍了那桩生意,将邓嵘的影武者司任平引出去,邓爱侯等人才得以捕杀司任平,然后声称真正的邓嵘已因修炼归元宝典走火入魔而死,现在的邓嵘是司任平冒充的。

    云姿雅在邓嵘的侍女饭里都下了春药,并刻意以媚惑姿态勾引邓嵘,令邓嵘性|欲大增——如果直接给邓嵘这种高手下药,必然会被发觉,然而给女性下药效果却也是相同的。性|欲大增,被作为邓嵘修炼归元宝典走火入魔的证据。

    然而云姿雅下药是秘密进行,无人得知,因此她得以活下来。而昊海东身上有两条重要线索,如果被苏梦枕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昊海东成为了死间,必须杀人灭口。

    众军士见邓爱侯斩杀投降之人,都以为命令便是不留任何活口,纷纷疯狂杀戮,滥杀之下,不光是守城的士兵,就连千娇百媚的侍女们也纷纷葬身刀剑之下。

    邓爱侯本想阻止,收纳一些降兵,但最后还是放弃了,他需要这混乱来做最后的事情。

    邓嵘被邓爱侯、华宗岱等几大高手围在其中,不等邓嵘有机会开口,邓爱侯等人就开始了狂风暴雨一样的猛攻。

    激战之下,邓嵘伤痕累累,被邓爱侯一剑刺进胸膛,吐血毙命。

    护法邓通道:“取下这个冒充老爷的叛逆之首级罢!”

    邓爱侯叹息一声:“此人和我父长得一模一样,我不忍下手。将他火化了吧。”

    众人纷纷道:“殿主仁慈之心,我等佩服。”

    很快,又有人在城内某地挖出了一具尸体,正是死于走火入魔,口鼻溢血,惨不忍睹。

    不用说,这人才是真正的司任平,被邓爱侯、华宗岱等人擒获后,设法弄成走火入魔而死的情状,而后趁乱埋下,又假装挖出来。

    但这也更令邓爱侯一方的豪族们相信,的确是司任平冒充了邓嵘。

    ……

    数日后。

    在并州的一个小山村,出现了一名神秘的老人。

    老人衣衫褴褛,也记不起自己是谁,他的脸上有数道伤疤,鼻子缺了一半,花白的头发几乎掉光,显得十分丑陋。

    他似乎不懂任何武功套路,但力量极大,能够搏杀虎狼。

    村民们起初对他感到恐惧,但渐渐发现老人性情十分温和,却也惊异于用刀剑都难以砍伤老人的身体。

    村民们生活闭塞,自然不会多想其中来由。

    老人在村中搭建了一座木屋,他不会做饭,用猎物来向村民换取做好的饭菜。

    小伙子们都试图弄清楚老人武力的来由,常常与其过招,结果都没有任何悬念地被击败,却也看不出任何套路。

    而少女们却依然畏惧这老人。这家伙虽老,却很喜欢用眼光瞟少女们的胸部和屁股。当然这么老丑的人还如此好色,的确让村民们感到有趣。所幸的是,老人没有进行任何进一步的举动,也没有如此的迹象。

    ……

    “希望你的安排没有问题。”邓爱侯对吴锋道。

    “至少能对得起良心。失去记忆的人是不那么容易恢复的。”吴锋道。

    “是啊,至少能对得起良心。哪怕参与这事的人都认为我的确弑父了,至少我自己知道,我只是送他去了一个再也回不来的地方而已……”邓爱侯斟了一口茶,叹息道。

    而吴锋心中想的是:你既然良心未泯,等我夺取岩仓,也留你一命。

第一百三十五章 战后

    在神堂方面得以干预之前,邓爱侯以短短两天的时间,就击败了自己的父亲邓嵘,夺取了分城,整合了岩仓殿内的势力。

    分城被交给邓爱侯的副手华宗岱镇守。

    凡是在战争中支持邓嵘的豪族,一般头领都已在攻城战中被斩杀,随即邓爱侯便派人前去没收领地。有些豪族族人试图以自家的庄院为据点负隅顽抗,结果无疑是以卵击石,被连人带庄烧成白地,全家死绝。

    神堂堂主苏梦枕听闻此事,也派来了使者质问,但得到答复是邓嵘早已死于走火入魔,影武者司任平冒充邓嵘,召集豪族发动叛乱,已被平定。

    苏梦枕最近惨败于天子峰薛衣人,无力再攻打岩仓殿,因此也难以多做追究,安抚邓爱侯几句了事。

    邓爱侯为父亲邓嵘举办了盛大的葬礼,当然,葬礼上的尸体,实际上是影武者司任平。真正的邓嵘则被用针扎头颅消除记忆,废掉了大半功力并毁掉容貌之后,流放到并州的一个小山村去了。

    这一战,邓爱侯军损失正规武士两百余人,民兵则近千。同时,有两千多人因追随邓嵘而被杀死。

    在混乱中,分城中的物资大半被豪族头领和士兵们抢走,为了安抚军心,邓爱侯也不好追究。

    可以说,这一战下来,岩仓殿的势力可以说是损失惨重。为了灭口,邓爱侯几乎是对分城进行了屠城,打扫干净尸体后,不得不从主城中调集高手和兵员镇守分城,也就削弱了主城的防备。

    且,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场战争虽然只持续了两天便告结束,但损耗的攻城武器、刀剑盔甲、弓矢,战死者的抚恤金,有功者的封赏,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为了这些事情,邓爱侯可以说是忙得焦头烂额。

    但他依然没有忘记派出华宗岱,出使天子峰,试图与薛衣人结盟。

    华宗岱将和他的义子宋山内一同前往。

    宋山内在战场上将吴锋从妇人之仁的状态中唤醒,可以说是救了吴锋一命,现在两人已经是极好的朋友。

    临行前,吴锋神神秘秘地交给宋山内一张纸条。“去了汉中,帮我调查点东西。”

    “什么东西啊?”宋山内满面阳光地笑着道。

    “一些历史资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和天子峰打交道,我们可不能一无所知啊……”吴锋微笑着道。

    宋山内突然凑到吴锋耳边,小声道:“谢衣,世子邓三石对你没什么好感,要小心。”

    “知道,但还是谢谢山内你提醒了。”吴锋低声答道。

    邓三石天生阴狠忌妒之相,而且从未对吴锋露出什么好神情。吴锋自然明白,这是因为自己初进岩仓便连立大功,得到邓爱侯的极度重视,引起邓三石的嫉妒之心。

    如果是薛衣人那种常规的阴谋家,说不定就会去曲意讨好邓三石,化解邓三石对自己的仇恨,让自己更容易在岩仓夺取权力。

    但吴锋是宁折勿弯的骄傲性格,除非生死关头,不然绝不愿意轻易屈膝。他现在就想看看,自己究竟能不能一边和邓三石对立着,一边取得邓爱侯信任,夺取岩仓!

    ……

    邓爱侯的内室之中。

    “这是你的新委任状,以你击毙默苍离,令我军得以速胜之功,授予你军师头衔及白衣营统领一职,半月后正式走马上任。”邓爱侯拍着吴锋的肩头说道:“以后绘图阁你便不必去了。

    邓爱侯又递给吴锋新的加封文书,以及标出了封地的地图。吴锋一瞧,新的封地包括离玉村、离阳村等五座村庄和一座古镇——机风镇,吴锋管辖下的领民,眨眼便达到了接近四千,拥有五十名自己的私兵,当然是包含民兵在内。

    新的封地和盘龙村连成一片,以吴锋的脚力,从岩仓城出去,一会儿就能走到,非常便于经营和管理。

    “必当越发尽力。只是在绘图阁做了一个多月,没有拿出什么成果,未免惭愧。”吴锋答道,没有说半个谢字。

    这些是吴锋依靠自己的能力取得,而对于邓爱侯来说,“越发尽力”绝对比“谢主隆恩”有价值得多。

    而吴锋是极为好强的人,他在绘图阁的日子只够学习基础知识,自然不可能拿出什么醒目的成果,但他自己却难以接受。

    “哈哈……”邓爱侯道:“你只要做好谋士工作便够了,那些闲杂事情,自有人去做,上才上用,下才下用,一个人只有两只手一个脑袋,怎可能做好一切的事情?”

    接受委任之后,吴锋找人问了问那白衣营的情况。

    “不出所料。”吴锋自语道。

    虽然这封赏相对于吴锋献上忘忧谷和设计攻灭邓嵘的功劳,算不上丰厚。然而,吴锋的这两件功劳都是见不得光的,不能公布出去。

    能够拿在台面上的功劳,不过是击杀邓嵘麾下重臣默苍离而已。

    按理说,邓三石只要说几句话,就能把自己的封赏削掉大半才是。

    但是委任状就这样发到了吴锋手里,事有反常必有妖。

    原来,白衣营的确是个肥差,但吴锋的实力,却未必消受得起。

    白衣营是岩仓殿新成立的精锐部队,其成员一般都出身于岩仓殿内的奴仆。

    如邓爱侯等人的亲传弟子,成年后直接就当上了武士中的下级军官。而这些奴仆,也是挑选的资质尚可的少年担任,常常能得到殿中高手的指点,不是殿外那些野武士能比的。

    故而白衣营的单兵战斗力,在岩仓殿位居前列。只不过这些奴仆在殿内厮混太久,都养成了欺软怕硬的秉性,实在不是好招呼的。

    说不得又是邓三石进了谗言,让吴锋去白衣营。以吴锋换血境一重天的修为,很难压制住那群骄兵悍将。

    邓爱侯抱着考验吴锋的念头,邓三石则是巴望着吴锋出丑。

    “有趣。”吴锋微笑自语道。

    有新的挑战,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啊。

    ……

    九天后,华宗岱和宋山内回到岩仓。

    在吴锋的新住处,宋山内将一沓厚厚的资料递到吴锋手里。

    纸张是最便宜的黄纸,只比厕所里擦屁股用的草纸要好一点,然而字却写得又快又工整,一排排整整齐齐,但流畅的笔锋上又能看出是快速写出来的。

    “都查到了?”吴锋笑着问道。

    “小意思。”宋山内打了个响指,得意道:“舅舅在天子峰顶上开会议事,我就在下边的市镇上一边查东西一边吃喝玩乐,过去十几年间汉中一带江湖上的大事小事,自有许多积年的话痨记得清清楚楚,给他们点小钱甚至只要请吃几个包子,就能套出来。”

    “真棒。”吴锋拍了拍宋山内的肩头,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开口道:“我以后如果做了兵马大元帅,一定让你做大将军,专主征伐一方。”

    “大将军?”宋山内笑道:“好啊,最好让我去打天竺,天天都能吃飞饼。”

    宋山内曾经跟着华宗岱去过天竺,吃了几次飞饼就念念不忘,时常提起,以至于殿中好多人都称呼他为飞饼少年。

    说到这里,他却是叹息一声,道:“你若想当兵马大元帅,得殿主做到一大王朝的掌控者位置,要么是皇帝,要么如同杨麒一般把皇帝握在手里当傀儡。只是以殿主的势力和才具,只怕远远不够啊。”

    吴锋微惊,宋山内和自己一样都是十三岁,竟然也把这点看得清清楚楚。

    “所以呢,你能辅佐殿主走到那一步固然好,做不到的话,我可就另投明主了喔。我这人可是个实在人,从来不掩饰的。”宋山内道。

    “可是你舅舅……”

    “殿主对舅舅有恩,但舅舅是舅舅,我是我。舅舅只是一个被提拔起来的浪人,没有家族势力,所以我们家也就没有整体效忠于岩仓的义务。等我成年之后,如果岩仓殿还没起色,我恐怕也不得不另投明主了……”宋山内私下如此议论,毫不忌惮。

    吴锋能感到宋山内的性格了。

    有能力,也有野心和欲望,而且隐藏得不深,很容易表露出来。

    和吴锋类似的是,他眼中表现忠诚的方式同样是在其位则谋其政,而不是迂腐的忠臣不事二主。

    这种性格,吴锋并不讨厌。追求自己的理想,本没有错。

    袁曙之流之所以恶心,毕竟还在于阴阳怪气四字,毫无坦诚和性情可言。

    但吴锋依然不会告诉宋山内自己的计划。

    宋山内只是想要另投明主,自己则想要夺取岩仓殿献给苏梦枕,作为自己的晋身之资。

    吴锋出身忘忧谷,本来就算是神堂的人,这么打算当然没有心理负担。然而宋山内在岩仓殿长大,对岩仓殿必然还是有感情的,如果知道吴锋的计划,恐怕难以接受。

    ……

    华宗岱、宋山内舅甥二人回来后,又过了一天,一位少年进入了岩仓城中。

    他个子颇高,竟有一米九上下的个头,腮边的髭须黑成一团,更有越发浓密的趋势,眉如大剑,神情凶猛。

    如果不是已经知道少年是谁,吴锋绝不相信这人只有十八岁。

    少年的肩头顶着一只白猫,倒是十分之温顺,不停发出喵喵的叫声。

    此人,正是薛衣人的长子,在西乡-汉水之战中,斩杀苏梦枕麾下重臣,神堂长老沐风的薛定锷。

    沐风的修为,虽不如邓爱侯,却不在华宗岱、司任平之下。也就是说,薛定锷才区区十八岁年纪,就有了接近岩仓殿殿主邓爱侯的实力!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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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介绍:
暴风雨前夜的大陆,光与火闪烁于浩茫夜空。
从岩仓到北极再到浩茫草原,一双冷眼静静地观察着世局的变化。
江东的猛虎正扬眉怒啸,河北的冰龙手持缨枪绽放绝代的芳华,蜀中的雄狮伺机而待,西漠的霸主则已展开如风似火的东进攻势……
当少年磨好他的长剑,便将加入这一场生与死的霸业竞逐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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