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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巫山哥     赵云txt下载     赵云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零五章 毒士名不虚传

    和赵云一样不安的,还有何进。

    按说从南阳一个富有的屠户家庭到了今天河南尹的地位,他应该很满足了。

    事实上不是这样,如今的何进过得很憋屈。

    他很感谢自己的妹妹,生了刘辩这么一个皇家以前唯一的皇子,自己的地位水涨船高。

    空降成一郡太守,在灵帝上台以来,还是第一次。

    到了颍川,何进才知道,在世家的眼里,自己这个郡守就是个屁,甚至连屁都不是。

    好在世家明白,自家的外甥是皇家唯一的男丁,今后自己的地位不言而喻,都表现出了友善,一家家把出色的子弟在衙门挂名。

    在颍川任上,社会经历丰富的何进懂进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和世家豪门之间相安无事,从来还没有过激烈的冲突。

    终于苍天有眼,皇帝也了解自家的形式,日后的国舅又到了京城成为河南尹。

    在雒阳的官员,哪一个不是历经千辛万苦,经过了不少的斗争,甚至在党锢之祸中也能平平安安当官到现在。

    你何进算什么东西?空降颍川咱就不说话了,竟然到了京城来管我们?休想!

    前段时间想利用赵云被刺的案子,轰轰烈烈来一把,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肌肉。

    很可惜,世家根本就不买账,连苦主赵云都不吭声,还能怎么着?丢了面子呗。

    妹妹当上皇后,他彻底松了一口气,对她如今的行为却又有些看不上眼。

    如同江山一样,你打江山的时候需要在马上,咋得了天下,还要继续以前的套路呢?

    何进看来,当了皇后,就应该稳打稳扎,把后宫经营好,不需要像以前一般,来见不得光的小手段,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就像那些世家,他们不满意自己又如何?自己是陛下亲封的河南尹,他很喜欢那种别人看不惯自己又搞不掉自己的样子。

    各地总会有一些武者得不到重用,从到达京师的那一天起,何进一直在注意收罗这些人,打造自己的班底,希望有朝一日能派上用场。

    确实,这些人很有用,悄悄地为妹妹在内宫中处理了不少麻烦。

    今天他们要去搞王美人,不,现在叫王贵人了,何进是非常不赞同的,事先也没收到消息,不然他第一个就会跳出来阻止。

    惜乎时移世易,情况不一样了,那些武者不少好像自己慢慢指挥不动,开口闭口就是皇后说如何如何,连主公都难得叫自己。

    本来想把那些人全部都赶走,可惜何进没那胆量杀人,生怕武夫们一气之下把自己也给杀了,到时候乐子可就大了。

    又不是啥不可能的事情,那些人本身就是亡命之徒。

    再说了,不看僧面看佛面,妹妹也的确需要他们,不然在宫中总会有一些不安定因素。

    宫中的消息他很快就收到了,而且还知道当今给新皇子取名刘协。

    妹妹啊妹妹,难不成你还不明白那位的心思么?协就是协助啊,他希望长子继位,弟弟在一旁协助。

    要是继续去搞王贵人,一旦被灵帝知晓,就有可能身败名裂,这种情况你考虑过没有?

    说起来挺苦逼的,当年那些在颍川太守府里挂名的世家子,基本上就没有人跟着到河南尹这里来上任。

    任何事情,只有自己一个人默默思考,找不到人商量下。

    不对呀!他大腿一拍,自己还有人可以商量的。

    俗话说: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不是还有一个亲弟弟何苗么?

    “啥?二老爷去鸿都门学了?还带着文少爷?”听到这话,何进心里极不舒服。

    就像黎叔在《天下无贼》中说: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妹妹成为后宫之主,对自己不再言听计从。那个曾经唯自己马首是瞻的弟弟,居然带着堂弟到鸿都门学去。

    干什么?不外乎要为何文讨场子回来呗。

    他心里又是惶恐又是惊喜,生怕两人搞得最后自己不好收拾,却又是一个让两人今后老老实实听自己话的机会。

    你们不是很能么?不还是要我来给你们擦屁股吗?

    赵云他们相聚的地点,并没有在燕赵风味里面,那边的目标太大。

    当今的雒阳城,皇帝又添了一个皇子以及赵云要成为老师的消息,相信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传得家喻户晓,此刻说不定不少家族都已经得到情报。

    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自己,再大摇大摆去那里,难道是告诉世人,自己并不怕何家么?赵云可没那么弱智。

    与赵忠、赵温不一样,戏志才和贾诩都是赵云的家臣,做什么事情,不会去责怪啥,反而会积极想办法。

    毕竟所有人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

    “主公,可否从何家人身上着手?”戏志才沉吟了片刻,嚯地抬起头来。

    “你是说让何家人身败名裂吗?”闻弦歌而知雅意,赵云马上反应过来。

    “难!”贾诩慢条斯理地浅啜了一口清茶:“本来,不管是何文还是何苗,都不难对付,从而可以让其身后的何进焦头烂额。”

    确实,何文挂着一个士子的牌子,志大才疏,这种人好对付。

    至于何苗,纯粹就是一个胸无点墨的人,对付起来更为简单。

    “主公,何家的上位,并不是他们自己努力的结果。”贾诩点到为止。

    是啊,赵云和戏志才倒吸了一口凉气。

    归根结底,是刘宏需要何家支撑在宫里的何皇后。

    虽然赵云喊了一句万岁万万岁,灵帝十分清楚,皇帝这个职业,短命的太多。

    他平生最大的爱好,一个是钱一个是女人,如今对女人的兴趣都没有多大,偶尔看到小宫女想活动下,都觉得力不从心。

    反而渐渐有了龙阳之好,蹇硕就是他一力提拔起来的。

    刘宏很害怕,要是自己百年以后,新帝幼小,何皇后势单力孤,皇权毫无疑问会旁落。

    他希望自己子孙繁茂,这个儿子来得好迟啊,连名字都取名为刘协。

    当然,他也不会轻易宣布太子的人选,要是自己能活得久一些呢?要是新皇子能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快速成长起来呢?

    “你说说!”赵云吩咐道。

    “是,主公!”贾诩不慌不忙,说了一段话。

    赵云暗自惊呼,毒士就是毒士,果然名不虚传。

    戏志才眼里露出的是深深的忌惮,能在片刻间想出这么好的主意,他自忖自己就做不到。(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六章 以佛教对道教?

    刘辩出生于汉灵帝熹平五年,父亲是汉灵帝刘宏,母亲是来自南阳郡宛县的宫女何氏,所以刘辩是庶出。

    皇子刘辩出生后,何氏母以子贵,被封为贵人,宋皇后被废两年后又晋升为皇后。

    在刘辩出生之前,灵帝的皇子们都已夭折,所以皇子辩出生后没有养在皇宫中,而养在道人史子眇的家里,不敢叫他的刘辩本名,称他为“史侯”。

    因为史道人有道术,何氏想凭借他的道术保护皇子辩。

    这些事情,熟悉历史的赵云知晓,戏志才并不清楚,贾诩也是经过一番调查才清楚。

    既然灵帝都没有给自己唯一的皇子封王,整一个子虚乌有的史侯,很可能对刘辩不上心。

    相反,王贵人出身高贵,尽管不是大世家,在冀州也算是一个豪门,进宫就是美人。

    她所生的儿子肯定就是嫡出,而不是刘辩一样的庶出。

    “主公,在高层,有一群人信奉浮屠!”贾诩眼睛眯缝着。

    “你的意思是让那些光头对付道家?”赵云哑然。

    在汉哀帝元寿元年时,有一位名叫景卢的博士弟子,从月氏王派遣来的使者伊存那里,听到了口授的佛经。

    “浮屠”即佛的另一译音。若从文字记载来看,佛教传入我国至迟在西汉末年,但之前很可能性已经传入。

    现在,一般以东汉明帝永平十年为佛教传入我国的标志。

    当时汉明帝夜梦金人飞行于殿庭,第二天上朝便问群臣到底是何征兆。太史傅毅回答说是西方的神-佛。

    皇帝听了,认为供佛吉祥,就派遣中郎将蔡愔、秦景,博士王遵等十八人去西域访求佛道。

    公元67年,蔡愔等于大月氏国遇到迦叶摩腾、竺法兰两位法师,就请他们回国弘法。

    一行人就用白马驮着佛像、佛经,返回首都洛阳。汉明帝特意建立精舍安置两位法师,精舍即是白马寺。

    当时“寺”是官署名称,如大理寺、太常寺等。白马寺是指一处安排接待外国宗教人士的机构,后来寺就才慢慢成了僧人所居之处。

    迦叶摩腾、竺法兰到达洛阳后,就开始译经、度僧。

    由于迦叶摩腾与竺法兰是外国人,于汉语不甚精通,翻译时表达义理也就不太精准,而且数量极少。

    他们摘录几十段佛语,辑于一册,即是《四十二章经》。

    另外,迦叶摩腾与竺法兰一开始就被皇家供养在庭院中,所以佛陀规定的僧团必须托钵乞食,住在阿兰若处等极重要的规矩,就没能在中国实行。

    又因为当时同时发心随两位法师出家的人太多,一时间没有那么多染衣,于是从一开始汉传佛教的僧众就没能统一着染衣。

    以至发展一段时间后,就都穿了长袍。

    所以,我们汉传佛教最初的缘起就有其先天性不足:因皇家求世间福报而进入,最能表法的托钵、披衣制一开始就没确立。经典极少,翻译亦存在缺陷。

    从明帝起直至汉末,佛教基本只在上层社会小规模内传播,而且绝大多数人把它当成了求福之法,而未了解到它是能令人了生脱死的实修之宝。

    这种情况在外国僧人不断进入,大量佛经被不断翻译出来后,才渐渐有点儿改变。同时,佛教也从皇家上层渐渐渗透至民间,建寺供养者也多起来。

    至东汉末桓、灵二帝的时代,西域僧人相继来到中国,如安世高、安玄从安息国来,支娄迦谶、支曜从月氏国来,竺佛朔从天竺国来,康孟详从康居来。

    由此译经事业渐盛,佛教的普及范围也渐广。

    东汉末期的佛典翻译事业,主要开始于安世高。

    安世高本名“清”,是安息国的太子,博学多识,信仰佛教。

    当轮到他即位的时候,他却让位给叔父出家修道去了。

    此人精研阿毗昙,兼习禅定,游化西域各地,闻名一方。

    东汉末大约七十年间,各译师翻译的经典涉及大小乘,包括止观、阿毗昙、佛传、般若几方面。

    在初期的佛典翻译当中,一般常用“文”、“质”两个字作译文的评语。

    “文”是指翻译时以文辞优美、适合本土习惯为主,“质”是指以传达原意精准为主。安世高、支谶等译师,大多采用质朴的直译,文采比后代优秀论师差些。

    教自传入中国,王公贵人中,楚王刘英为历史记载中最先祀佛的人,他曾为佛斋戒祭祀,并曾奉缣帛替人赎罪。

    但他对佛之认识仍十分粗浅,既信佛,却又诵黄老之微言,且曾把佛与孔子、老子一齐祭祀,他又与方士交往。

    可见此时汉人之对佛,是把佛教视为一祭祀方术,以为其学说只是鬼神报应之说。

    当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传入,首先要在当地人的思想信抑上找到共通点。

    而现在中国流行阴阳五行,神仙方士之说,故当时国僧侣到中国时,奇装异服,对佛像烧香礼拜,诵念人们所不懂之经,在当时人民的心目中,自然被视作方士之类。

    而他们舍世的生活方式,也与道家的隐修和回归自然的思想相似,故当时之佛教是被当作与黄老及神仙道术等相类似的东西,而被汉人民所接受。

    永平十年时,明帝曾遗使到天竺求法,并得摄摩腾、竺法兰把佛经及释迦立像带到洛阳。明帝令画工仿画佛像并置清凉台收藏,又把佛经藏于兰台石室,又建白马寺于洛阳,正式展开佛教在中国的弘法事业。

    桓帝时,大力弘扬佛法,虽在宫中黄老浮屠并立祠,及士大夫间也佛老混言,但在他们的重视下,佛教得以在中国迅速传播。

    灵帝时,牟子锐志于佛道,兼研老子,著有《牟子理惑论》,以解时人对佛教之疑惑与攻击,谓“佛乃道德之元祖,神明之宗绪”,甚至明言儒亦不如佛也。

    自此,佛教遂成一帜,渐与道儒分途。

    自明帝建成白马寺后,灵帝亦大造浮屠之祠,以铜造像,黄金涂身,衣以锦采,所建佛阁可容三千余人,附近各地人在此听佛和读经。

    每年四月八日浴佛节设酒饭,布施于路,延绵数十里。

    许多佛僧于传教初期为求在中国新地上生存与发展,尽可能迁就当地固有的文化,采取依附道教,尊重儒学的态度,在记述佛教传播的史书中,佛道往被相提并论。

    自明帝至桓帝时的百年间,始终以黄老浮屠归为同一道,更甚者,或以道教教主老子为佛陀。

    另一方面,儒学在汉代己渐居社会思想的主导地位,佛教对之也取尊崇之态度。

    如牟子极力以佛教教义迎合儒家,认为佛教义理与儒家伦理纲常思想是一致的,自己虽信佛但对儒家的仁孝思想并行,康僧会甚至把仁说为佛教的最高原则。

    东汉时,诸儒往往把佛贬为“夷狄之术”,认为其出剃发弃妻等行为不合孝子之道。

    而道教也对佛教进行攻击,除造老子化胡说以证明其资格早于佛教,又指佛僧弃亲、抛妻、食不清、行乞丐为“四毁之行”。

    到了东汉末,佛教已趋向独立,而对道的排斥也进行抗争。

    本来对贾诩就很忌惮的戏志才,听到他对佛教入木三分的分析,不由头皮发麻。

    赵云也在一旁沉吟,半晌没有说话。(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等我再现之日,佛教当为我助力

    其实,在内心里面,赵云对佛教很是排斥。

    前世,见佛门之士,不事稼穑,完全依靠信奉佛教的大众进行布施,活得非常滋润。

    那些和尚们出则别摸我,入则挨轰plus,除了表面上不吃荤腥,生活相当优渥。

    固然戏志才对贾诩忌惮,而贾文和对自家主公的博学更是钦佩。

    他综合了各种信息,甚至亲自到寺庙去参观,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群光头。

    按说贾诩世居凉州,靠近西域,接触佛教应该早一些。实则不然,他本身就是半个儒生,家境贫寒,佛教则主要走高端路线。

    更兼凉州民生疲惫,不管是上层还是老百姓,生活都不甚安宁,不管什么教派,在这里的影响都没多大。所以,中原人眼里,他们和蛮夷差不多。

    赵云心里没底,他委实不想让那群外来的和尚把佛教在中国发扬光大,现如今道家不仅支持刘辩,更有甲子年的黄巾起义。

    佛教与儒、固有相斥的一面,但也有相互影响和融合的倾向。

    佛教初期藉道教之不小,也受到儒学一定的影响。

    但反过来看,佛教对道儒也有所帮助。如早期佛经翻译有不少词语直接来自黄老之道,如“安谓清,般为净,守为无,意名为,是清净无为也。”

    道教之太平经也有用佛词语的,如提及布施、好生等。而康僧会等力图用佛教教义来阐述儒学,在现时儒家正统大受冲击的情况下,这无疑帮了其大忙。

    佛教作为外来宗教,其适应性极强,它为求自身之生存与发展,初乃依附黄老道以行世,蓄力待机,等到条件成熟方破土而,出力求独立传播。

    这是佛教入华之初能被接纳并逐渐培植自己根基的一个重要原因。

    它迎合中国儒家思想,最初在中国传教的高僧,都极力用儒家思想来阐释佛经,说明儒佛的一致,使在儒家思想的旗帜下使佛教得以生根、开花和结果。

    历代皇帝乐于利用,君主既要像儒家那样的统治思想,大力吹忠孝仁义等三纲五常思想,以利于中央集权。

    同时,帝王需要一种学说或宗教,让民众诚心向善,安居现状,知足常乐,而佛教的善恶报应,生死轮回等教义可以承担此任。

    佛教关于人生无常,满布苦痛的说法及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的思想,适应了人们的悲观情绪。

    同时,佛教所谓彼岸世界的光明自在和涅槃境界的高尚无我,又使人们眼光从痛苦的现实转移到来生的幸福,在精神上得到极大的寄托。

    更甚者,佛教的“众生平等”思想也曾被下层劳苦大众利用来作为反对历代王朝统治的武器。

    现在的佛教逐渐趋于本土化,教义仪式适合国情,佛教教主释迦牟尼系由人而成佛,该教主张人人可通过修行而神化,该教崇拜多神而非一神,这些均与中国国情相符合。

    中国自秦汉以降乃一高度中央集权的帝国,中国皇帝以神的姿态君临全国,它不允许在自己之上有更高的权威。

    一切学说或宗教,包括儒在内,都必须有利于君主树立天子之权威方得以生存和发展。

    中华民族由于自身具有高度发达的古老文明,故襟怀广阔,对于各种外来优秀文化均取宽容的态度,兼收并蓄,择善而从,融会贯通,在中国很少发生迫害或消灭异教徒的现象。

    中国佛教首先是流行于皇室及贵族等上层的,如西汉末博士弟子之受大月氏王使口授佛经,东汉明帝之遗使迎回天竺僧,明帝之弟楚王英之信佛等。

    因佛教初入即与道士方术相合,而当时之求神仙和长生,只有上层才有可能去讲究。

    至于一般民众之信佛,最早则在东汉末年,见于三国志刘繇传中有关笮融事佛的记载中。

    由于佛教是一种外来文化,而它所传入之国度又是自身具有高度文化的中国,故必须走一段迂回曲折的传播道路。

    佛教初依附于道教、后依附玄学,在依附之下得以生存和发展。

    和尚们实行多神信仰,佛教本来就不是只信奉天主的一神教,虽崇奉释迦牟尼为教主,但又认为佛陀不止一个,人人皆可成佛。

    它输入中国后,受到中国本土宗教信仰特点之影响,多神崇拜之趋向更加严重,不仅佛教内部实行多神信仰。

    而且佛陀及众菩萨又往往同道教诸神甚至中国历史名人,被并列在一起加以崇奉。

    佛教制度组织松散,它本就比较温和、松散,没有规定只供奉一个神灵,日常生活中无须事事祈祷,结婚、生育也不必举行甚么典礼或施洗。

    传入中国之后,其制度组织比东南亚某此些国家为松散,一般老百姓可以宣布自己信仰佛教,或同时信仰多种宗教,而不受限制。

    佛教在华影响钜大,因其具有适合中国国情的哲学力量,而且中国人迷信宗教之心向来薄弱。

    故中国人受佛教主要在哲学方面,而非宗教方面,这也是佛教能与中国固有的儒学和道教融合的原因。

    前世网络里面,对各种教派的分析丝丝入扣,对于赵子龙这个宅男来说,没事儿就上网冲浪,对于此类题目多有接触。

    他陷入了两难境地,设若以自己的身份去接触佛教,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此刻的佛教十分弱小,而且在和儒家、道家的排挤中不断挣扎。

    设若加入一个有影响力的人物,他们肯定非常欢迎。

    “大兄,文和,你们认为我等可以掌控宗教否?”赵云开口问了一句。

    “子龙,此意不可长!”戏志才闻言,大惊失色:“昔日你曾言张角必反,欲做张角耶?”

    贾诩一震,他今日对民间的黄巾道几经分析,总觉得好些地方不对。

    此刻一听,原来自家主公早就清楚其大贤良师,还说他要造反!

    我的天,此等种种神通,难不成主公真是神仙降生而来?

    他不是多嘴的人,极致后来张角果然谋反,终其一生,就算在最艰难的情况下,也不曾背弃过赵云,对贾诩这种投机者来说,实属难得,原来在今日就种下了种子。

    听到戏志才的话,赵云苦笑连连,或许有朝一日,自己会对那个位子有想法。

    现在的自己和赵家,根本就不会有半分反意,时机不对。

    “这两天我就不去学校了,”赵云眯起眼睛:“等我再现之日,佛教当为我助力。”(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进击的高顺

    夏天的大草原,一望无际的绿色,就连人骑着马从中间穿过,都会淹没在绿色的海洋里。

    长生天保佑,今年终于没有去年那么干旱,年后到现在陆陆续续下了四场雨,而且有一次的雨下得特别大,有河流的地方甚至连人都冲走了。

    对于鲜卑人来说,死些人无所谓,关键是要牧草丰茂。

    弹汗山王位的争夺,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果,但这与普通的鲜卑人没一毛钱的关系。

    这是一座不太高也没有多少林木遮盖的小山包,高顺坐在上面差不多一个时辰了,始终都没有变换过姿势,宛如一个石雕。

    “大人,高将军是怎么了?”一个士卒悄悄问旁边的曲长。

    “还能怎么?”曲长一脸苦笑:“他是在心疼这一仗又死了多少人。”

    尽管有些不识数,旁边的士卒七嘴八舌议论起来:“好像也没死多少人吧,我们这个曲的人大部分都还活着,一些受伤的被送到刺史大人那边去了。”

    “也不知道这么打下去何时才是尽头,我们再怎么着,不该去杀鲜卑人的平民吧。”

    “哼,这些小部落都分属于不同的大中部落,只要上面的部落确定要打仗,铁定会骑着马到我们中原去杀我们的人,烧我们的屋,搞我们的女人。”

    “我也不是说这个意思,关键我们是步兵,为何高将军偏偏要带我们来大草原上厮杀。”

    “还别说,要遇到一般的汉族军队,出现了巨大的伤亡,马上就会崩溃。”

    “是啊,幸好胡人和我们不一样,死战不退,想保护他们的孩子,做梦去吧。”

    下面的嘀咕声渐渐偏离了主题,高顺听不见,就是听见了也不甚在意。

    胡人的凶悍,他早就了解,尽管不是出生在边塞,毕竟不是第一天和他们打交道了。

    没错,高顺的目的就是要练兵,想办法练出一支决胜骑兵的部队。

    并州这边连年战乱,招进来的士卒基本上和胡人一般悍不畏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能赚一个,可惜他们的身板参差不齐。

    刺史大人交给自己的任务,就是要身着厚实板甲的士卒们,在平地上去迎击骑兵。

    一副板甲穿在身上差不多四十五斤左右,普通士卒就是走路都费劲,更遑论作战了。

    刚开始,高顺还以为刺史大人在和自己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随着练兵的开始,他发现了几个要素,第一是单兵的素质,非气力大者不能完成任务。

    其次,要是针对骑兵的话,必须有一个不太开阔的地形,不然骑兵骑着马就跑,你一群穿着板甲的步兵能走起来就不错了,还想两条腿追过四条腿?

    再者,要是地形开阔的话,骑兵一个冲锋,前边的部卒特定是炮灰。

    说起来,多亏赵家,要在并州军选取那么多膀大腰圆的汉子,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高大哥,你还别说,士卒们的伤亡一次比一次少呢。”张辽笑嘻嘻地打马上山。

    他也没指望对方和自己说话,反正木头一样的人,就是在刺史面前也不见得说上三句话。

    看到外甥说的一切都慢慢应验,丁原不得不佩服赵云的眼光,吕奉先果然就是一个战争狂人,曹性也是猛冲猛打的性格,郝萌那小子就是一个打顺风仗的人。

    至于张辽,这孩子的进步是最大的,哪怕身体还没有长成,竟然可以和吕布单挑十回合没多大问题,尽管那高傲的家伙没用全力。

    排兵布阵上,他已经把《孙子兵法》看完用于实践,还率领一个曲灭了一个小部落。

    丁原知道自己的斤两,没有赵家那么强大的武力,除了吕布一个人之外,其他的武将都还不具备以少胜多的能力。

    他也不会像袁绍那么愚蠢,派出部队去和大部族硬拼。

    说白了,如今的并州军尽管输少赢多,好几次都有运气的成分。

    鲜卑人的崛起很是突然,让一部分贵族忘乎所以,从此连马都不骑,而他们又决定着手下部族的生死,好几次都是抓住这样的人物迫降的。

    可惜好运气也有用完的时候,吕布那么牛的人,单枪匹马抓住一个部族首领,结果人家宁死不屈,还自杀了,造成并州军最大的一次失败。

    打那以后,丁原就更加小心谨慎。

    他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个人武力值不高,过于依靠手下的将领。

    吕布受伤后,全军退缩了两百多里。

    从那以后,丁原听取赵家部曲的建议,让手下的将领各率领一支人马,对鲜卑的小型部族进行蚕食。

    “文远,今晚的行动有些危险,你还参加吗?”高顺终于站了起来,敦实的身材就像一堵墙,眼睛看着北方。

    “顺平大哥,又有仗打了?”张辽早就跳下马,嘴里嚼着一根带着甜味的野草根。

    至于参加与否,这还用说吗?

    “高忠、高勇、高强、高勤!”高顺没有答话,沉声叫着四个名字。

    那是高家的部曲,也是他手下最得力的臂膀。

    不要怪高顺,这个年代,每个家族都比较倚重自己的部曲。

    或许在军队里有比他们能力和武力都厉害的人,那又如何?大体上公平就已经很不错了。

    高家不是一个顶级世家,从来都不是,而他则是高家的旁支,说起来和高干那边还有些沾亲带故的。

    以前高顺混得不好,自然就不会有家族的投资。如今隐然成了丁刺史手下的红人,丁原不仅身后有赵家的支持,更是陛下眼中平民的代表。

    世家谁不清楚,灵帝就是想让寒门和平民来取代世家的地位,自然会加大力气来培养自家人。

    至于高干?免了吧,一方面随着袁绍的失利他也受到牵连,另一方面他本身就家资丰厚,背后有袁家的支持,还不一定看得上家族的支援。

    “主公!”四人算不上高家的死士,只是部曲而已,却对高顺死心塌地。

    张辽眼里露出惊惧,或许在武艺上自己可能占优,那一种视死如归的气质,和自己单挑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今晚,我们要在草原上打最后一仗!”高顺一字一顿。(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陷阵营成形

    四人眼中那种漠视一切的眼神,和高顺太像了。

    张辽不由陷入沉思,记得有一次丁大人和自己讲:“我外甥说过:一支部队,从成立之初就会烙上指挥官的印迹,并形成自己的风格。”

    自己会像高大哥一样吗?他有些挣扎。从小家境并不好,现在利用大人给的资源顺利筑基,他最在乎的是自己的性命,只要人在,一切都有可能。

    至于高顺说了些什么,他没有听,只是在想着自己今后的风格。

    在刺史大人麾下,奉先大哥靠着自己的武力值让手下人跟着自己横冲直撞。

    曹性大哥就是一个拼命三郎,啥时候在战场上都是身先士卒。

    要以为他真是一个鲁莽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最厉害的就是他手里的弓箭。

    往往在冲锋的过程中,曹性那令人发指的箭术大建其功,等冲到敌人身前时,就会收割不下于五六条人命。

    至于郝萌大哥,张辽说实话很是欣赏,好像他打仗,都会事先把一切都安排好,到时候以多打少,在战场上分割包围。

    眼前的高顺大哥,和他们每个人风格又不一样,他一样是身先士卒,有点奉先大哥的样子,又有曹性大哥的架势。

    自己的路究竟在何方?张辽十分迷茫。

    初夏的草原之夜,最多的就是数不尽的蚊子,可它们对武装到牙齿的高顺麾下战士不能造成多大伤害,除了面部。

    白天晴朗,晚上月朗星稀,坤深部落所有的帐篷围城一个圆形,一层又一层,中间自然就是部族首领坤深,那里面还亮着灯。

    “和木,你确定吗?”坤深看着儿子,眼睛如鹰,似乎要看到他的心里面。

    “阿爹,扎楞部落应该是中部大人和王庭的牺牲品。”和木不是很确定。

    “不应该啊。”坤深把自己脱得精光,帐篷里烟雾缭绕,蚊子没有,人闻着有些难受。

    大草原上,白天尽管有些炎热,晚上却分外凉爽,他好像有些上火,觉得浑身都燥热。

    “父亲的意思是?”和木感到十分讶异。

    在他看来,自己这些小部族,每一个之间相隔都在五十里以上,来保证每个部族的牛羊都有足够的草料。

    要说王庭和三部大人之间的战斗,肯定会对小部族产生影响,这不,扎楞部落就悄没声息的消失了。

    “不管是我们部族还是扎楞部,都是大鲜卑的一部分。”坤深耐心解释到:“尽管他们之间的争斗会影响到我们,却不会连孩子都全部杀死。”

    糟糕,自己咋就这么大意呢?和木脸上惶急,汗水都出来了。

    这是最大的破绽,草原上你可以杀死或者把成年战士贬为奴隶,却不会去杀死孩子,那是大鲜卑的希望。

    “什么声音?”和木眉头一皱。

    “野鸟吧。”坤深刚说完,马上就觉得不对劲,他大吼一声:“敌袭!”

    说着,手忙脚乱地把衣服穿上,冲出帐篷。

    我的天啊,他的心在滴血,这是什么样的敌人?四周的帐篷都露出了火光,每一个从大火里面逃出来的人,都会受到弓箭的招呼。

    “文远,光靠步兵,定然不能全歼敌人。”高顺静坐在战马上:“步兵和骑兵的配合,才能把敌人赶尽杀绝!”

    “好叻,顺平大哥,看我的!”张辽呵呵笑着,带着自己的一个曲,迅速投入战斗。

    两人合作以来,都是战斗在半夜,一旦灭了一个部族,就消失在茫茫草原之中。

    那比人还高的野草,就是部队最好的宿营地。再说就是浅草也没关系,士卒们在里面睡觉,外面啥都看不着。

    “什么人?”坤深出离愤怒了。

    他是最早跟着檀石槐大王起家的那一批鲜卑人,尽管这些年体力在走下坡路,却一直没有放松过自己的武艺。

    毫不夸张,就是唯一成年的儿子和木,在他手上都不能讨好。

    “哈哈,我是你爷爷!”张辽可不知道对面的敌人就是部落的首领,弯弓搭箭,手中的箭支咻咻咻发出美妙的声音。

    那些刚从睡梦中惊醒的鲜卑人,刚刚上马,就被他和手下的士卒们射死在当场。

    汉人的普通士卒一般都有夜盲症,好在刺史大人来了以后,大家的待遇提高不少,每人的菜里都有盐,还别说,大家伙的眼睛晚上也能渐渐看东西了。

    反观鲜卑人那边,一个个被浓烟呛得剧烈咳嗽,时不时有人摸索着骑上马,却又被射下来。

    在东部,四个方向,高忠高勇高强高勤,各带一曲人严阵以待。

    “阿爹,快上马!”在混乱中,和木把自己的父亲推上了马,自己跳上了另外一匹马:“坤深部的勇士们,我是少首领和木,向我靠拢!”

    高顺所在的地方,位于上风地带,他心里不由赞叹,这个部族还是少数几个能组织起反击的鲜卑部落。

    不过,你们的反击有用吗?

    坤深部并不是一般的小部族,因为坤深年少时的功劳,整个部族有控弦之士五千左右。

    在夏天,随着部族迁移的占了八成,还有两成守在自己的部族中心地带,看守着自家的妇孺。

    饶是如此,这里也是妥妥的四千人左右。

    坤深部人喊马嘶,反观汉军这边是无尽的沉默,从军官到士卒都是如此。

    只有杀得兴奋的张辽不是大声呼喝,在夜空中显得分外响亮。

    双方言语不通,都大致知道对方在喊叫什么。

    尽管檀石槐已死,坤深与儿子和木在聚集了部下的第一时间,就想着要朝东边突围,因为那个方向是弹汗山的方向。

    很显然,爷俩起先的猜测都错了,最近经常发生的屠族事件,幕后真凶并不是自己的族人,而是狡猾的汉人。

    看到身后一个个衣冠不整的士卒,老坤深眼里露出无尽的凄凉,还没开始接战,就不到一半的兵力。

    曾几何时,哪怕自己是一个小部族,连中部大人都不敢给自己的部族分派啥任务,大家都清楚自己是檀石槐大人的亲兵出身。

    要不然,一个小部族怎么可能有五千人马?一般的有两千就已经很不错了。

    这些人的眼睛里全是迷茫,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东南西北,很显然带着严重的夜盲症。

    “走!”坤深闭起眼睛听着还在惨叫的部众,头也不回。

    “陷阵营!”高忠领着自己的一曲从东边逼了过来。

    另外三个方向同样传来吆喝声,四支队伍,脚步缓慢而坚定,往中间聚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 进退维谷的某人和某人

    对于丁原的胜利,在雒阳那种莺歌燕舞的地方,连浪花都翻不起一朵,在边疆的影响很是深远。毕竟靠着胡人,能有小胜都很不错了。

    皇甫嵩和卢植不一样,他出生在凉州,父辈就一直在与西羌人、匈奴人作战,深知真定侯的胜利,是多么的不容易,那可不是一大堆冰冷的数字。

    想想看,曾经的凉州三明威震西凉,段颍更是进入京城,当上太尉一职。

    但是他们在对羌人的问题上,始终都以安抚为主,北面的匈奴人也好、鲜卑人也罢,都在采用守势,从没轰轰烈烈战斗过。

    是凉州兵马不如冀州与幽州吗?非也,君不见原本的轨迹中,董卓可以凭借凉州军,东拒关东群豪。

    其中固然有地势的关系,未尝不是凉州军骑兵为主,机动性强,是这个年代的王牌战力。

    现在的董卓,在皇甫嵩眼里都是不屑一顾的,说明凉州军可堪一战。

    然而,北方是胡人,身处羌人之中,一不小心就会面对两个少数民族的夹击。

    皇甫嵩至今都还记得,年轻时候曾和刚刚成长起来的鲜卑人有过一次遭遇战,双方酣战半日,最后对方主动撤退,战损达到1:5左右,五个汉人才能换得一个胡人的性命。

    他和卢子干一样,身边有大军环绕。

    可以说,只要他们稍微有动作,马上就会遭到鲜卑大中部族的阻击。

    尽管他们内部为了争夺王位,差不多进入白热化,对待汉人的态度都是一致的。

    或许汉人有攘外必先安内一说,现在檀石槐新去,鲜卑人的凝聚力还是挺强的,连同族乌桓人都被他们死死压住,何况是汉人的挑衅?

    反倒是丁原只是一个刺史,手下可战之兵经过不断招人,堪堪破万,才会引起鲜卑人的忽视。

    正在皇甫嵩烦乱的时候,人报卢植来拜。

    两人本来此前没有任何交集,现在的防区也不接壤,只不过并不妨碍二人之间的来往。

    皇甫嵩是凉州人,他的防区在并州与冀州之北,卢植的防区往东一点,在冀州与幽州的交汇之处。

    两者之间的驻地,打马狂奔也得一天才能到达。

    “子干兄,神交已久,本待来拜会你的,诸事繁琐,一直未能抽身,望见谅。”一见面,皇甫嵩姿态就压得很低。

    他很清楚,自己相对于本地人卢植来说,不过是个外来户。

    再者,皇甫嵩也没有撒谎,他手头的部队,差不多都是袁绍临时拼凑起来的,数量庞大,质量不高,而且那家伙拍拍屁股走了,留下的烂摊子真不好收拾。

    往日,各地的世家看在袁家的面子上,不断捐献自己的私军粮草出来,就是为了捞一笔的,这段时间非常难受。

    很简单,灵帝也耍无赖,你们派出来的军队,当然得自己负责,以前怎么着还是怎么着。

    这一下,就炸开了锅。以往对袁阀的付出,是期望获得回报。

    一个凉州人再来统帅他们的军队,马上就有人撂挑子不干,特别是后继乏力的粮草,让整支部队陷入了内耗。

    “义真兄,你我之间不用客套。”卢植是文人武相,本身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纵身从马上跳下来抱拳施礼。

    看到一路上那些营帐,他不停皱眉。

    尽管从没到过凉州,也知道前辈凉州三明的事迹,盛名之下无虚士,难不成这个皇甫义真是个草包?不会吧。

    他心里没来由咯噔一下,来时的兴奋顿时化作乌有。

    一支军威不振军纪不明的军队,还是歇着吧。

    皇甫嵩一路上也没说话,到了中军大帐屏退左右。

    “子干兄,你也看出来为何某没来亲去拜访了吧?”他苦笑着,猛喝了一口茶。

    茶是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皇甫嵩本来没有这个嗜好,凉州苦寒,只有酒才是饮料。

    自从在燕赵风味喝了神仙醉以后,才明白自己此前喝的酒不过是潲水一样的东西,不得已才开始品茶,他又不是那块料,喝茶从来都是大口猛喝。

    “袁家?”卢植一直以来都是温文尔雅的,茶流行以后,学会了品茶,此刻也做牛饮。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难保帐外没有袁家的人。

    这大帐本身就是袁绍以前立起来的,看上去富丽堂皇,比一般的房屋都要结实漂亮。

    “何尝不是?”皇甫嵩还在苦笑:“说好听一点是军队,说得不好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也难怪袁本初当时为何失利了。”

    “看来苟氏部族有可能争取过来,”卢植眼睛一亮:“这里离着他们不远,不管是临阵换帅还是本初大败,他们都没有趁胜追击。”

    其实,苟氏部族在两人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本来他们的先祖都是汉人。

    找当地的民众了解,以前也没有过打草谷的记录,在所有的鲜卑人部族里面,算是蝎子粑粑独一份了。

    要是赵云知道,一定会惊呼,为何在历史上从没听说过这个部族,连和他们战斗力差不多的慕容部都出现瓦解掉。

    可惜,真相在另一个时空随着历史一起消亡,再说汉民族对于其他民族的历史不屑一顾,究竟如何没有壮大,谁都不清楚。

    “子干兄,你觉得某有可能把他们争取过来吗?”皇甫嵩还是苦笑。

    对呀,对方打赢了,为何要投降你这个战败者?

    即便是苟温想答应,他的儿子和其他部曲,都不可能答应。

    “义真兄,你的可用之兵有多少?”略过那话题,卢植单刀直入。

    “子干贤弟,你觉得当今会让为兄带多少人马过来?”皇甫嵩自打来了以后,每天都在烦神,有满肚子的苦水。

    卢植心中很难受,他对灵帝也很有怨言。

    不管是桓帝还是继任者刘宏,都是卸磨杀驴的好手,边疆将领稍微有些出彩,马上就会想方设法分封你的部将把你架空。

    自己从雒阳孤身回来,朝廷至今没有投入一分钱。

    凭着真定侯胜利的热潮,家乡父老在当初招兵还有粮草问题上十分慷慨。

    时过境迁,鲜卑王死了,鲜卑人陷入内战之中,自己的队伍毫无建树。

    他想打一场胜仗,不像如今给其他世家的马匹都要从第三部族转手一次。

    边关最重要的就是军功,不仅能继续让家乡的家族投资,在雒阳那边稍微运作一下,三公之位也有望,出仕谁不想到高位?

    这样一来,自己的军队就不够用了,当年夏育等人的惨败历历在目,卢植可不想成为第二个夏育。

    看皇甫嵩这边的样子,目前他不把自己的内务整理好,压根儿就给自己提供不了助力。

    卢植不是鲁莽之人,他不认为自己有真定侯的武力,也得不到雒阳的支持。

    难啊!两人一时之间陷入沉默。(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一章 狂炫酷拽的某人

    北地郡此前是皇甫嵩在当太守,军队的质量很不错,常年和胡人羌人争斗不落下风。

    凉州苦寒,中原人除了一些想建功立业的,都不会到这里来淌这浑水。

    皇甫嵩在的时候,可以说北地郡就是他的一言堂,原来的北地郡尉费尽了好大力气才调任,这个关头没有其他人想来当太守。

    如今的北地郡十分尴尬,尽管有当初凉州三明留下来的基业,毕竟一个边郡,人烟稀少。

    国不可一日无君,郡也不可一日无守,懵里懵懂的,张温就成了太守,他又不是那种身有武艺的武将,生怕有朝一日胡人杀过来,自己尸骨无存。

    因此,他这个太守恁是一天都没到任。

    原本想着能学赵家一样建功立业的心思,到达凉州这么长的时间,他早就熄灭了。

    现在的张温,整天想着如何运作一番,调回京城再说。

    凉州这鬼地方,谁想拿功劳谁来吧。

    让他如此灰心的只不过是因为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是朝廷刚任命的刺史黄忠,另一个则是北地郡尉张飞。

    尼玛,到时候自己不管是安抚还是剿灭羌人,必然要依靠当地的配合。

    一个不靠谱的董卓,在张温的大力提拔下,成了隐隐能与皇甫嵩这个世家子抗衡的程度。

    谁知道祸从天降,赵家的人阴魂不散,居然也把触角伸到这里来了。

    这倒是张温冤枉了赵云这边,他们压根儿都没想到,皇帝为了分割真定侯这一批有功之臣,不仅让戏志才困在京师,其他人都分属不同的地方。

    按说战前的一介布衣到今天有品级的郡尉,张飞应该高兴才对,而且没有太守的北地郡,都是他说了算。

    开什么玩笑,赵云才不放心他一个人在这里耀武扬威呢,也不知道如何运作的,钟有悔这家伙被派到他身边。

    我的妈呀,张飞以前就对戏志才佩服得五体投地,连赵家叔父都引以为助的人,计策更是一条又一条,连强大的鲜卑人都能打败。

    这个钟钊不显山不露水,好吧,他是徐庶那家伙的表兄,我忍。

    谁知,钟有悔到了北地郡,几条政令一下,马上就令张飞刮目相看。

    最要命的是,他规定张飞每日饮酒的酒量,神边还安排赵家的看部曲看着,谁要是放水,谁就滚回真定去。

    没辙了,张飞有些垂头丧气,带着自己的燕云十八骑满大街溜达。

    一语成谶,赵云随口说了一个这名号的称谓,经过一场大战下来,自家部曲通过了考验,清一色的武者,他挑选了其中的十八个。

    而且根据赵云说的话,引进了竞争机制,身边的部曲就是成为武者的又不止这十八个人,定一个考核期,谁不行谁就下去。

    本来,张飞不是一个莽撞的人,只不过家族在给自己到处寻求结亲失败以后,他有些愤世嫉俗,装出那副样子来。

    你们不是看不起我么?老子就是粗鲁之人,直到遇上赵云,才有所好转。

    可惜,他迷恋上那种豪爽的感觉,非常享受。

    “主公!”一个部曲匆匆打马赶来。

    “说吧!”张飞心情抑郁,话语有些不耐烦。

    “小的去看了,北地郡的郡兵,没话说。”这个部曲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就是和我们一起打仗的赵侯所辖也不遑多让。”

    张飞扔给他一个水袋,他咕嘟咕嘟喝下去,一脸灌了好几口,才觉得不渴了,舒服地打了个饱嗝。

    “不过,那些兵也桀骜不驯,据说前任郡尉说话都不好使,只有皇甫太守才能支使得动。”部曲小心翼翼地问:“主公,看样子还得打一架。”

    “好好好!”张飞哈哈一笑:“你今天就是十八了,老十八暂时委屈下当十九,下个月赢了你再回来。”

    要是赵云在此,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家伙对士卒不好的毛病还是没有改变,只有威没有恩,扩大一下燕云十八骑的规模不就好了吗?

    北地郡民风彪悍,校场根本就没在城里,而是在城外自成一营。

    自从太守大人走了以后,世家们也断绝了粮草供应,甚至有些兵丁还开了小差。

    所幸绝大多数的郡兵都是血性的汉子,朝廷每个月调拨的粮草也能勉强维持。

    走到兵营兼校场的门口,张飞不由连连皱眉,这哪是一个军营的样子?

    不说别的,连守门的兵卒都没有,校场上也看不到人,倒是营房里不是传来呼喝声。

    也不能说张飞不着紧这批军队,主要是前段时间,他一直都在和钟钊斗法,今天对方拿出赵云的亲笔信:“不听话滚回涿县。”

    眼看自己不再有人权,他才派人来打探军情,难不成张十八说的有假?

    “你去擂鼓!”张飞语气森然。

    张十八也不多话,打马到灰尘密布的大鼓旁边,跳下马找不到鼓槌就用马鞭使劲敲着。

    “什么事?”

    “什么人在擂鼓?”

    “难道皇甫大人回来了?”

    三三两两的士卒们从营房里探出头来。

    “看什么看!”张飞高声喝道:“老子是你们新任的郡尉,半柱香之后在校场集合!”

    还别说,尽管有一段时间没有操练了,北地郡兵的素质真还不错。

    别说半柱香,张十八的马鞭还在不停挥打,一队队士卒从营房里面跑步出来。

    凡事总有例外,当张飞得意洋洋地站在点将台上耀武扬威的时候,有五个人才骑着马慢腾腾赶到。

    “过了半柱香,拉下去打二十军棍!”他没有半分怜惜。

    “你什么东西,跑到北地郡来撒野,也不看看是啥地方!”一个曲长勃然大怒。

    “藐视上官,咆哮军营,该当何罪?”张飞瓮声瓮气地问道。

    没办法,钟钊就是他的军正。

    “当斩!”钟有悔眼皮都不抬。

    “打赢老子再说!”那曲长一脸嚣张,长枪挥舞。

    “好吧!”出奇的,张飞一点愤怒都没有。

    他甚至都没拿自己的长兵器,抽出随身的宝剑,翻身上马,在马背上轻轻一拍。

    一个武者都不是的小曲长,张飞一点都不放在眼里。

    士卒们都没看清楚,只见寒光一闪,无头的尸体滚落尘埃。

    “你们四个一起上吧!”张飞终于回到点将台,从张一手上接过自己的兵刃。

    “大人,小的是······”一个曲长见势不好,赶紧要报名。

    “废话那么多,打过再说!”张飞说着,举起自己的长矛,缓缓逼近四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章 糟糠之妻不下堂

    “卑职皇甫长青!”

    “卑职郝大寿!”

    “卑职周星月!”

    “卑职朱九凡!”

    “拜见大人!”

    剩下的四个曲长,没有任何悬念,被二流武者张飞虐菜了。

    对于那具已经有苍蝇奔来的无头尸体,张翼德这二货,自始至终都没问过名字。

    他非常得意,近段时间在钟钊身上受到的郁闷之气一扫而空,还得意洋洋地朝旁边看一眼,谁知钟有悔虎视眈眈看着跪在地上的四个人。

    “有悔兄,咱打个商量可好?”张飞脸上有些挂不住。

    “打!”钟钊理都不理对着旁边的士卒吩咐。

    只听见军棍打在肉上的声音,啪啪啪啪响个不绝,旁边的张飞露出讪讪的笑容。

    四个曲长又不是傻子,连都尉都要腆着脸求情的军正,肯定不是啥好相与的,背后定然有了不起的势力。

    “好了!”钟有悔等他们堪堪挨了十军棍,举手阻止:“今日初犯,暂且寄十下,等待日后表现。如若再犯,惩罚加倍!”

    他又不是傻子,当一个军正,不光是威,还必须要有恩,否则今后下面的人都倒向主官那边,哪怕赵云护着都没用,会众叛亲离的。

    看着对自己服气的新手下。张飞不由裂开嘴大笑。

    不过,他的心情没有快乐多久,就被一封来信给弄得有些傻了。

    我要成家了?一般都说成家立业,北地郡尉,算不算是立业呢?

    愣了半晌,才想起必须要和父亲联系,这么大的事情老头子不来自己好像还搞不定。

    他心里不断嘀咕,今后也算是赵云的妹夫了,关大哥是姐夫,咱也是连襟,当年他和赵家人成婚的时候估计也没这么风光吧?

    还别说,张飞心里念叨的关羽这段时间过得特别滋润。

    说实话,关云长是一个很自傲的人。在原本的轨迹中,一言不和拔刀相向,并不止张三爷,关二爷也是冲动一族。

    君不见诸葛亮几次激将法,就把他玩弄于股掌之上吗?

    最后云从系的关张二人,被派到外面御敌,一个赵云又被闲置,政治上瞬间就处于完全的弱势,不然也不可能有蜀汉二世而亡的下场。

    关羽出生寒门,从小就有些仇富,他可清楚得记得,为了给自己筑基,关家是如何衰败下来的,最后遇到世家的人,看不起他直接杀人。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原先的关长生改名换姓,取得了新的身份,还准备在真定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人要是有安逸的生活,谁愿意赴汤蹈火啊。

    可谁知真定是赵家的地盘,随随便便一个赵家女竟然是赵云小时候的玩伴。

    得,一下子进入了赵家的嫡系之中,关羽并没有半分高兴,心底里发誓要出人头地。

    在赵孟麾下,武艺上面有黄忠那个变·态压着,才智方面,更有戏志才、徐庶之类的牛人,过得十分憋屈。

    机会终于来了,在北征中,他没和大部队呆多久,就被派到乐浪,事事都由他在掌控。

    当然,赵云做事不可能那么粗心,当初还有钟钊、姚静牵制,军事上也有赵家的人一旁帮衬,好在一切都过去了。

    赵家的部曲并不屑于朝廷封的官职,但是关云长十分在乎。

    其实他不清楚,一切都在赵云的掌握中。

    他深知关羽的性格,在大营中高手如云,会让他自卑的心里更加深重,搞不好啥时候爆发出来,说不定带来难以预料的结果。

    乐浪郡尉,说起来是本郡的二把手,但关羽压根儿就没把姚静放在眼里,不过是一个沿袭祖荫上位的官三代而已。

    好在两人一人管民,一人掌军,并没有统属关系,不然按照他的暴脾气早就发生了剧烈冲突。

    乐浪本身就是少数民族杂居的地方,尽管从商末就有人来开发,和中原大不一样。

    关云长本身就是一个喜欢打抱不平的人,对少数民族很是同情,中间还借机收拾了好几家当地的豪门,博得了偌大的名声。

    名声这个东西,很容易让人上瘾。

    久而久之,关羽成了少数民族的保护神,他们只要受到了委屈,就会想方设法找到他,一般都能圆满解决,除非是这些人做得过分。

    今天是沃沮一个小部族的少首领宴请,前两天关云长仗义执言,为人家的山货卖了个好价格,自然要在燕赵风味表示谢意。

    “大人,里面请!”这个叫鲜成的少首领很会来事,在大门外老远接着。

    关云长平时很少说话,他微微点头,率先走在前面。

    乐浪的燕赵风味有三层,在顶楼的包间里,整个城市尽收眼底。时而一阵微风吹过,让人心旷神怡。

    酒过三巡,鲜成期期艾艾地问道:“大人,小的和你相交这么久,始终都不敢问你一个问题,不知道是否有些唐突。”

    他算是看准了对方的弱点,只要你把姿态放低,得到的利益超乎你想象。

    “说吧!”关羽还是那样言简意赅。

    他对沃沮还有其他的少数民族,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在能帮助弱者身上得到一丝满足,还可以趁机惩罚一下自己看不惯的豪族,何乐而不为。

    “那某就大胆说了,”鲜成干笑一声:“不知将军可曾婚配?”

    “你是何意思?”关羽有些蕴怒,站起来要走。

    当年抛妻弃子,是心头的痛。如今虽然地位稍微有一些,却不想回到老家,因为他觉得自己还不是仇人的对手。

    他曾在心里发誓,有朝一日,必然高头大马,衣锦还乡,到时候至少是一个两千石的官员,看他们还敢不敢碰自己一根手指头。

    “将军且慢!”鲜成身边一个少年站起来,她三下两下扯掉头上的文士巾,露出一头青丝,俨然是一个妙龄少女,年方及笄。

    关羽见过的美女不少,看到是女孩子,不好意思僵持,轻轻坐了回去。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眼睛直直地看着鲜成:“说吧,怎么回事!”

    不是关羽不喜欢美女,如此青春靓丽的姑娘,他看着心里也是一荡。

    喜欢美女是一回事,他永远都会把自己的**埋在心底,给人一种不近女色的形象。

    “小女子鲜姬,”那女孩儿毫不示弱:“有一次在大街上看见将军,从此就开始喜欢你。今天是我央求阿兄带我来的,愿自荐枕席!”

    还是这边的人大胆啊,在中原谁敢说出如此露骨的话?

    关羽没有回答,只是看着鲜姬的眼光无比温柔。

    当天晚上,他没有回都尉衙门,在包间旁边的客房过夜。

    第二天早上,等关羽回去的时候,在桌上发现了赵云的手书:“糟糠之妻不下堂!”(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 没有啥老子带你们去抢

    光武帝没有取得天下之前,曾发生过王郎赶刘秀的故事。

    当时,刘秀力量薄弱,被王郎一路追杀,由北向南日夜奔逃。战斗中,刘秀手下有个叫宋弘的大将不幸负伤。

    当逃到饶阳境内时,宋弘实在走不动了,而后面追兵又紧,怎么办呢?刘秀没办法,只好将宋弘托咐给郑庄一户姓郑的人家养伤。

    姓郑的这户人家很同情宋弘,而且非常善良,待宋弘亲如家人,端茶送水,好吃好喝,很是周到。

    特别是郑家女儿,长得虽不很漂亮,但为人正派,聪明大方,待宋弘像亲兄弟,煎汤熬药,问寒问暖,关情备至。

    宋弘非常感动。日子一长,两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宋弘伤好后,两人便结为夫妻。

    后来宋弘跟随刘秀南征北战,屡立战功,终于帮刘秀得了天下。

    刘秀当了皇帝后,万事如意,只有一件事使他放心不下:刘秀有个姐姐,早年丧夫,整日闷闷不乐。

    光武帝多次派人给她提亲,说一个又一个,姐姐就是不满意。

    后来,刘秀得知:姐姐看上了宋弘。他想,我是皇帝,这点事还不好办?

    再说,宋弘的妻子郑氏年龄大且不说,那模样和姐姐一比就差多了,便派人向宋弘提亲。

    谁知宋弘听后却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来人将宋弘的话向刘秀禀报后,刘秀深为宋弘的为人所感动,不仅没有责怪他,反而对他更加看重。从此,“糟糠之妻不下堂”的故事便流传开来。

    尽管出身贫寒,东汉初年到如今不过一百多年的光景,这故事在大汉的老百姓中间流传甚广,就是家喻户晓也不为过。

    关羽感到万分惭愧,准备等过年的时候回到老家,想来自己是官身,仇人也不敢拿自己如何,把妻子儿子接来,赵香、赵复生肯定也要到乐浪。

    谁知赵云都替他考虑到了,不几日,他的长子关平,一个**岁的男孩儿被送到身边,妻子却在贫困中得病而死。

    随后,赵香也过来,居移体养移气,赵云这位堂姐,几个月的功夫,身上竟然带着与以往不一样的气度,让关羽见了都十分惭愧。

    他的妻子都发生了变化,而自己却在原地踏步。

    从那以后,除了赵香和鲜姬,他没有再找任何一个女人,武艺和才学越发精进,成为赵云不可多得的依仗。

    当然在内心里,关云长也自心惊,自己这个便宜二舅子,究竟有何神通,简直就好像日夜都能知道自己的情况。

    在赵云麾下,自然不止他一个人有家眷,太史慈的母亲太史巫氏很是关注儿子的婚事。

    封赏以后,太史慈并没有第一时间去上任,而是忙着圆房。

    好家伙,他不娶就不娶,一娶就是两个。

    太史巫氏请赵云母亲赵张氏做媒,娶了真定大族程家闺女程翠为妻,老夫人的丫鬟小月被赵张氏收为义女,改名赵月作为小妾。

    太史慈可不像徐庶,他是纯粹的武将,胆子大着呢,再加上太史老夫人也不想与儿子分开,一大家子都跟着到云中郡去上任。

    云中西边就是丁原主要的防区五原,东边为定襄和代郡,从建郡之日起,经历了多次对胡人的战争,居民并不多。

    尽管是一个郡城,在太史慈眼中,感觉连真定县城的一成都比不上。

    郡守张成,是张让的一个从弟,被世家挤兑到这里来当太守,当了郡守后,来看了一眼马上就跑回了雒阳装病,生怕在这里被胡人生擒活捉。

    可以说,云中郡就是一个当地的小世家管辖的郡,成了他们的天下。

    还别说,这些人尽管没有凉州三明那么厉害,不说卫国,保家这一项就容不得他们退缩,硬是把郡兵打造出来了。

    虽然这些兵卒还没有和胡人野战过,也没有被他们冲破城池的记录。

    这些情况,在太史慈来之前早就了解,他对政事一窍不通,赵云就派了张博张舒过来帮他,武力这一块还没啥值得担忧的地方。

    看着眼前稍显破败却依然坚挺,约莫二丈七八高的城墙,太史慈不由涌起万丈豪情,哥如今也算是有地盘的人了。

    那些到其他地方任职的哥哥兄弟们,咱就来比试下,当初在大部队里不算,今后看看谁混得更好。

    云中郡的士绅特别想得到朝廷的支持,知道新来的郡尉大人是参加过北征的将领,不由大喜过望。

    当天晚上,就在郡守府举办欢迎晚宴,终于有人来和自己等人分担压力了。

    “各位父老乡亲,我太史某人别的不敢夸海口。”太史慈首先端起酒杯:“只要本官在云中一天,那就会和诸位群策群力,保卫我们的郡!”

    “谢大人!”士绅们看到他一饮而尽,慌忙站起来也举杯喝完。

    “大人,我们云中在外人的眼里就是荒凉之地。”一杯神仙醉,把王家主王胜的激情点燃,他刚喝完又倒满了酒杯。

    “原本都以为朝廷放弃了,天幸让大人来和我们一起同甘共苦。”

    “话说多了都是虚的,今后但有差遣,要人出人,要钱出钱。”

    “要人出人要钱出钱!”其他家主也不甘示弱,纷纷站起来表决心。

    并州王家在整个州甚至天下的大世家,东晋王朝的王家就是这一支人南迁的。

    王胜不是嫡系,只是一个分家的家主,但是他说话的分量,代表了一半左右的世家。

    当天晚上,大家喝得很尽兴,太史慈本人都喝得有些醉了,怎么到房间的都不知道。

    第二天一大早,他在太守府里照常起来练武。

    郡尉府?拜托,朝廷好长时间没有派了,即便有也只能和太守一起办公,连校场都在郡守府前面。

    见惯了真定侯手下那些染过血的士卒,再看看面前的三四千人,太史慈次心里还是有些失落,战力差了不少啊。

    “兄弟们,我就是太史慈,你们的新都尉!”他大声说道:“今后,我将与你们同在。”

    “万胜!”士卒们的心气还是很高,情绪瞬间就被带动起来。

    “兄弟们,我知道以前你们都是在防御。”顿了顿,太史慈说道:“我的兄弟赵云曾告诉我,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

    云中郡以东,就是皇甫嵩的防区,西边则有丁原。

    他相信一旦自己这边有任何危险,两人都不会见死不救的。

    “大人,要和胡人作战就需要战马。”一个曲长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们整个郡城的马匹加起来还不到四千匹,都是各家自己的。”

    还有这等事?

    “马算什么?”太史慈嘴角一撇:“没有啥老子带你们去抢!”(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家和万事兴

    太史慈不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从来都不是。

    也可以说,这个年代的人,一般都一诺千金。

    就如太史慈,在原来的轨迹中,他和孙策单挑,最后投降还放了前任主人刘繇。

    在他许诺后没有多久,等磨合好了队伍,与城内的世家商量了一番,大家都凑一些马。

    云中健儿并不是不会骑马,而是普通人缺少马匹。本郡的人,不会像桑干县一样有汉奸,世家们不允许,他们会自己清理。

    在这个时代,世家门阀的力量和力度,可比朝廷大多了,即便有也早都清理干净。

    和胡人做生意,他们自己也会,不需要汉奸在中间中转一次。

    东边的皇甫嵩尽管还没有打过一仗,鲜卑人对他的监视从来不曾放松过。

    西边日渐强大的丁原,也逐渐引起了他们的重视。

    至于云中郡,有郡兵吗?鲜卑人表示怀疑。

    在小部族们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太史慈敢率领全部的人马出现,一连灭掉了两三个小部族,所到之处寸草不留,如同他们的同胞在汉地所为一般。

    其实云中的各家族当初借马,并不是认为新来的郡尉有多牛。

    他们看来,不知道有多少年,本郡从未主动攻击过。

    既然郡尉要出击,咱自然也要表现出自家的诚意,甚至都安排好了私兵,一旦太史大人陷入危险或者全军覆没时的应对。

    看到郡尉不仅战而胜之,而且满载而归,心里的高兴就别提了。

    轮到偿还马匹的时候,一个个心花怒放,因为当初太史慈说的谁借一匹就还两匹。

    自此以后,他在云中郡即便说不上一呼百应的地步,至少郡城的人已经完全接纳了他,谁都不会怀疑能带着大家伙打胜仗的人。

    打胜仗的人,并不止太史慈,新任泰山郡守、青州刺史赵风赵子玉一样风光无限。

    来了半年多,逐渐融入了现在的生活。

    赵风发现泰山郡的天气与雒阳或者真定完全不一样,哪怕隔着海还有一段距离,气候十分湿润,在夏天是最难受的时候。

    他是朝廷钦封的太守、刺史,这种事情在其他地方就不会出现,刺史是监视太守的,难不成在青州你赵风自己监视自己?

    有北征的战功,再有袁家的使力,一切却都顺理成章。

    每每去讨贼,赵风本身就是一个武者,自然会随队出征。

    他是一个谨慎的人,从不会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

    何况手底下是些什么人?一边是原泰山寇四位,另一边则是投降的鲜卑人,让他很不放心,自然不会任由手下不断壮大。

    冰冷的铠甲在冬天穿着还能起到保暖的作用,夏天就非常不幸,十分闷热。

    不要说出征,就是在家里坐着,稍微运动一下,那汗水就会粘在身上,黏黏糊糊的,十分难受。

    近海的天气和真定、雒阳大不相同,同样是热,这里是湿热,那两个地方,夏天身上有汗,偶尔一阵风吹干,一点就不难受。

    泰山郡你试试,只要有汗,那种难受劲,只有你洗浴过后才舒服一些。

    关键每次洗完不久,又会出汗。

    赵风非常羡慕和嫉妒弟弟赵云,为何他对身边的人都那么信任,自己这边小心又小心。

    作为北征的功臣,他和手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封赏,泰山四兄弟,只不过洗白了身份而已,官职一个县尉很了不起了。

    手里面拿着刚从家里面传出来的情报,赵风眉头凝成了川字。

    按说,他的枪法不错,两个妻子几乎是同时怀孕。

    问题也就来了,甄姜和袁玟,两人都不是省油的灯。

    作为真定侯的长子,一般人都认为今后族长的位子,铁定会落到他的头上,据说二弟赵云对那位置根本就不感兴趣。

    也就是说,双方谁先生下儿子,谁就会是下一任正牌夫人,儿子也是真定侯爵的继承人。

    奇招叠出,这边找人算命,那边马上就会找道士祈福。

    据说有一次一不小心,还惹上了黄巾道的人,要不是家里人警醒,今后等黄巾起事,有心人会不会拿出来说事都不一定。

    对于二弟的话,赵风越来越深信不疑,看到各地的黄巾越来越猖獗,造反是迟早的事。

    未来的赵家继承人,肯定在各方面都要突出才对。

    赵风并不认为,目前自己因为年龄的关系,年纪轻轻就到了两千石官员的位置就把弟弟抛开。

    事实上,从懂事的那一天起,他就把赵云作为自己的潜在对手,一直在研究。

    有句话说得好,最了解你的人是你的敌人。

    要说赵云,真算不上赵风的敌人,他这当哥哥的至少表面上不会这么想。

    随着情报的深入,他惊奇甚至是惊恐,好像这家伙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真要有这样的人,还和你玩个屁呀,啥事你就能预测到。

    别说他烦,就是真定的母亲赵张氏同样烦闷无比。

    两个大儿媳妇,仿照二儿子的规矩,两人一边大。

    赵张氏记得很清楚,甄姜的出生年月日和时辰在后来结婚换帖的时候全部都变了。

    她本来比袁玟还小上几个月,如此一来成了姐姐。

    在自己面前请安,也不忘斗嘴,表面上云淡风轻,实则每一句话都藏着机锋。

    “大娘,我想去和郭嘉在一起。”赵念真按照新家谱改名赵子真,他直觉不对。

    还没等老太太回答,赵灭虏改名的赵衿虏也在一旁道:“奶奶,我也去。”

    赵张氏都被逗笑了,你一个小屁孩儿,跟着凑什么热闹?

    此刻,她无比怀念起自己的二儿子来,从小到大,其他孩子对自己的只有敬和畏,他对自己的感情,赵张氏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其实,赵云前世没有享受到天伦之乐,这一辈子很在乎自己的双亲。

    他两个,不,现在是三个媳妇儿,简直成了赵张氏的亲闺女。

    婆媳之间说一些私房话,她们都把这个婆婆当成倾诉的对象。

    得,还是给子龙写信吧。

    当然,动手的不是赵张氏,她就动动嘴,丫鬟写。

    主母的信,开什么玩笑?这还是她老人家第一次写信。

    没有任何耽搁,信在最短的时间内送了出去。

    而回信也快,上面只有五个字:家和万事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一本小说一部经书

    家和万事兴,不过是一句很平常的话语,这也与赵云现在很忙有关系,不然他会给老妈写一篇很长的信,让她感到安慰。

    上一世,自己还没懂事的时候,就成了孤儿。

    这一辈子,赵云对家人对亲情特别看重。

    就像大哥赵风,可能很多时候,他都把自己看做假想敌。

    但是在赵云心里面,他从没想过对这个哥哥做什么。

    无极甄家确实财力强大,那又如何?自己手上也有了徐州糜家这一个赚钱的机器。

    袁家四世三公,说实话不值一提,接班人袁绍与袁术都是半路出家,没有经历过底层官员的道路,做事儿想一出是一出,不切合实际。

    再说,自己的岳家蔡家与荀家,就教化的功劳,又能差到哪里去?

    况且赵云是两千年后的灵魂,商业发展到那时,永远不是现在这种理念规模所能比拟的,不然真定赵家,怎么能快速崛起,又如何会赚下令世家都绝望的财富?

    毫不谦虚地说,赵云有了如今的身份,就是抛开自己的家族,另起炉灶,再造一个庞大的商业集团也不是啥难事。

    至于什么甄家洛神郭女王之类,他从来都没想过把她们收入囊中。

    上辈子,吊丝赵子龙非常仇富,只不过没有一般人表现得那么明显。

    这一世,赵云才体会到有钱人的好处。譬如近段时间,自己相当于在闭关写作,其实也就是他动动嘴,几个屋子的人在帮他誊写。

    戏志才有一点前世赵子龙的潜质,十足的宅男,和堂姐赵灵的婚礼,他就像一个木偶。

    他深知自己和世家子的不足,就是知识的深度有了,在广度上来说还差得很远。

    一有机会,戏志才就在看书,五花八门,什么书都在看。要是自家的书,他会在上面认真写好自己的注解,好像都是精读。

    估计拿一本大官人和金莲不得不说的故事,他也会看得津津有味。

    “贤弟,你这脑袋是如何长的?”他拿着手上这本书苦笑。

    老实说,让戏志才去写这样一本书,打死他都写不出来的。

    术业有专攻,尽管他目前和赵云结识后有了机会看书,充其量哪怕整天手不释卷,也不过以千为单位计算,最多一千多本就了不起。

    《封神演义》,贾诩只看了一下书名,就移开了目光,他在认真看着《老子化胡经》。

    确切地说,他是在看着封面,这家伙也不能说不学无术吧,只不过一般都喜欢把看到的东西变为自己的理解。

    至于那本《封神演义》,贾诩也就略读了下。经书?他才没兴趣读呢,翻翻了解下内容即可。

    他已经在那里怔着约莫一炷香的功夫,本来就是这种性格的人,不管是赵云还是戏志才都觉得很正常。

    “主公,可不可以这样说。”贾诩缓缓开口:“老子觉得在封神一战中,袒护了自己的二师弟,从而让西方教强大起来。”

    “尽管他让多宝成为小乘佛教的教主也就是释迦牟尼,总觉得要遏制佛教的发展,单凭他师侄的力量有些薄弱,就自己出马了?”

    “我可没这么说,”赵云哑然失笑:“道教的经典记载,老子西出函谷关外不知所踪。”

    “然则这一部书,姑且称为你所说的小说和这本经书有何必然的联系?”贾诩十分困惑。

    这本身就是不同年代不同的人写的,一本是在东晋时期,另一本则是明代。

    “我曾经是一个武者,”赵云解释道:“当今世界,没有那种飞天遁地的先天人物出现。”

    “在我看来,修炼的人分为两个体系,一个就是佛教的人,他们修炼自身,可以称之为体修,不依靠外物,打磨肉身。”

    “另一类则是道教的三个教主一般,他们修炼,纯粹就是依靠天地灵物,吸收其中的养分,不断壮大自己,可以说是一种捷径。”

    “不管是体修还是法修,不得不吸取天地中存在的灵气,来洗涤身体中的污垢,成为传说中的无漏之身。”

    “结果你们也看到了,天地灵物枯竭,修者的处境每况愈下,有成为先天之路而不得。”

    贾诩十分感激,他从没想到,在赵云麾下,对方会拿出传说中的导引术让自己修炼。

    不论其他,就是这一点,也会让他死心塌地。

    人都是有感情的生物,贾诩自私一点没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他懂得知恩图报。

    两人对修炼一知半解,懵懵懂懂地点着头,不过封神与老子化胡没有必然的联系吧。

    其实赵云纯粹就是写出来让人们知道,在远古时期,西方不过是我们中原的一部分而已,没有想那么多。

    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总归是好的,相信今后还会有形形色色的经书和小说出现。

    “你认为那些佛教的人会认同你的说法吗?”赵温是一个十分睿智的老人,看问题也是一针见血。

    赵云提前把老子化胡这个观点抛出来,在这个时期应该不会受到和尚们的反对。

    经过黄巾的战乱,后面又是三国互相攻杀,佛教的影响力会逐渐从上层融入到普通老百姓那边,到时候他们根本就不鸟道教和儒家。

    当是时,就是传统的教派也在不断攻讦佛教,要是赵云突然抛出一种论调,说西方佛教本身就是老子化胡的话,至少普通民众会接受。

    不过,这些东西他是不可能给老爷子说的,不然真的就有可能认为他是兴风作浪的妖孽也说不定,赵家人又如何?家族的利益大于一切。

    “伯父,”赵云深施一礼:“史侯取得了史子眇为首的道教的认可,协儿就算是嫡出,关键是那位还能活多久?能不能撑到协儿长大?”

    赵温眼睛圆睁,他想不到本家侄儿竟然剑走偏锋,想以教对教。

    好像也挺好的,在达官贵人群体,大家都比较欣赏佛教。

    老百姓?得,都是世家庄园里的庄客或者部曲,没有机会来接触这种新兴的教义。

    “目前的关键是,佛家会不会对小侄这本经书进行采纳。”顿了顿,赵云叹口气:“这可是他们崛起的一个关口,不然道教和儒家始终都说他们是蛮夷之言。”

    当然,爷俩最关注的是,能不能通过一种渠道,让灵帝采纳。

    皇帝金口玉言,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效果大不一样。(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六章 《老子化胡经》

    赵忠自从知道赵云要辅助刘协以后,一直在患得患失,但已经由不得他。

    毕竟一笔写不出两个赵字,再说,此前他都是赵家麒麟儿的鼓吹者。

    此刻看到了《老子化胡经》,却是不甚明白,究竟这部经书有何意义,还要交给皇帝。

    公元前后传入中国的佛教对中国人来说纯属异端,他们对宗教的理解仅限于天、祭祀诸神和神仙思想。

    普通民众对削发的外国僧人的异样面貌和烧香诵经之类的佛教礼仪一定感到奇怪。

    老百姓对解脱、彻悟、彼岸得救等佛教语言一窍不通,仅凭新鲜感和好奇心信仰如此奇异的宗教,简直无法想象。

    可以设想在传播如此陌生的宗教时,定会遇到许多摩擦抵抗。

    但是出乎意料,佛教在中国传播异常顺利,并无任何反抗和摩擦。佛教为何能如此顺利地传播呢?

    一般来说,某种文化现象,无论是宗教的或是别的任何文化现象。传入某地或外国,外来文化必须经过某种程度的改变,符合固有文化。

    外来文化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为方便传播起见,必须经过适当的改变,使之与本国文化相适应,否则很难理解。

    当接受的一方感到外来文化与本国文化非常近似或有亲近感时,方能接受,特别是自命中华的中国,这种倾向尤为明显。

    在中国,佛教刚被认识时,对佛教的信仰,也许被理解为近似对以天为首的诸神的信仰,首先是神仙思想、黄帝、老子的信仰。

    于是民众便把佛教当真一种神仙方术式的教义,把僧侣当作巫师或方士,把佛的存在当作近似于黄帝、老子,把礼拜、烧香之类的佛教礼仪当作方术来解释和领会。

    《庄子》的学说在某些方面与佛教学说有类似之处,可以想象对部分道家来说佛教较易理解。

    他们在解释僧侣和佛的过程中体会到了历来对方士、黄帝、老子等的认识和信仰,感到佛教中也有类似中国的东西,从而接受了佛教。

    正因为如此,楚王刘英,他哥哥桓帝才把佛和黄老结合起来祭祀,此时的知识分子也许把佛典认作类似道书加以接受的。

    老子化胡说简称“化胡说”。老子化胡说是巧妙利用《史记》老子传中“西出函谷关而去,莫知所终”之句编造出来的。

    它说,老子写了五千余言后去胡,即印度,成为释迦牟尼,或召释迦为弟子,教化胡人,因而佛教是老子提倡的。

    换言之,佛道两教同源。

    再则,老子去印度成为释迦牟尼,从其转生说看,自然佛教是道教的组成部分,至今有的书还这么说。

    记载化胡说的是《老子化胡经》,通常认为《化胡经》是西晋祭酒王孚撰写。

    总之,化胡说也罢,《化胡经》也罢,后人普遍认为均是道教方面为了轻视佛教而编造的。

    情况果真如此吗?在《化胡经》出现之前早有老子化浮屠传说,因此有必要弄清化胡说形成的时期。

    在当时的中国产生如此看法和接受方式的原因,关于其背景,有如下解释。

    后汉时期人们之所以把佛教教义当作道家的,或者神仙方术式人物。

    他们把佛当作老子式飞行自如的金色神仙予以接受,现在的大汉业已形成应当说是中国型的思想或者信仰,以此为媒介。

    换言之即把外国的圣者及其教义纳入中国人的思维型,同本来固有的教义、神、圣人加以对比进行解释的缘故,的确如此。

    佛教方面就把释迦比作同黄帝、老子不相上下的神仙式的人物进行说明。

    将该说明引申一步,便把释迦同老子等同看待,或视为同一系统,若再将两者结合起来,人们对释迦便感到更为亲切,同时也满足中华意识,从而得以顺利布教。

    将两者结合的最好媒介是《史记》老子传“......而去,莫知所终”这句话。

    因此赵云认为化胡说是某位佛教徒提出的说法,作为顺利布教是一种权宜之计。

    也即是说,在佛教刚刚在大汉立足的时候,和尚们为了让国人接受,从而出现了这种观点,不然他们将在道教和儒家的打压下寸步难行。

    及至到了后来,特别是西晋立国以后,经过战乱的老百姓没有其他办法,唯有信奉把希望寄托于来世的佛教才能聊以自慰。

    那个时候,和尚们羽翼丰满,根本就不需要老子、道教来衬托自己,就一脚把已经成形的老子化胡说踢开。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经学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越来越烦琐粗俗。

    东汉时期,谶纬流行,今文经学与谶纬合流,经学的谶纬迷信化,在严重的社会危机面前降低了束缚人民的力量。

    汉桓帝在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是对儒术丧失信心的体现。

    农民也唾弃官颁的《五经》不用,如黄巾起义是以《太平经》为经典,张鲁的五斗米道是用《老子五千文》作经典。

    经学已完全失去了作为统治工具的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酝酿和流行着各种不同的思想和信仰,先秦诸子学说再次兴起,玄学也处于胎动之中。

    由于儒术统治地位的动摇所带来的思想文化领域的活跃气氛,十分有利于佛教的流行。

    刘宏是一个皇帝,同时也是普通人,看到宫中的浮屠之类,他有着对长生的渴望。

    看到这一本《老子化胡经》,翻了一遍又一遍。

    赵云并没有看到过原本,前世网络上,各种知识泛滥,找一些相关的内容不要太多。

    再说,所谓的经书都是人写出来的,他写经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把这种外来的教派从源头上定死。

    安世高在桓帝早年的时候,就进入中国,在白马寺进行佛经的翻译工作。

    后来,看到老皇帝在宫中祭祀佛陀,他的心里直打鼓,马上就借口游历出去了。

    桓帝终于还是去了,并没有长生不老。

    灵帝还是需要他,又回到了雒阳。

    现在,刘宏召集的不仅有他,还有他的老乡安玄,另一个从安息来的和尚。

    两人看到《老子化胡经》,面面相觑,想不到居然有人给自己等人送来了枕头,显然这本经书让佛教本土化,有利于佛教的传播。

    当然,赵云没有这么肤浅,光是一部经书就够了么?也太简单了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学生秦彩虹

    好久没有在学校露面的赵子龙先生,今天又要来上课。

    其实在赵云看来,这个年代的博士,教书不要太简单了。

    甚至于相对前世的那些教授来说,更加清闲。你想来上课的时候,就给柳七说一声,不然就把你要上课的内容发下去,让学生自己温习。

    设若他们有不懂的地方,拿过来略为讲解一下,连教室都可以不进。

    这还是赵云初来乍到,没有啥名气。要是他有岳父蔡伯喈或者荀慈明那样的声望,一天学堂门都不需要进,关门在家里著书立说就好。

    到目前为止,子龙先生在鸿都门学只上了一堂课,不仅本校的博士先生们没有脾气,就连太学的那一帮子人,至今也没人敢于跳出来反对。

    一些吃瓜的门学学子,对新来的赵先生有了浓厚的兴趣。

    或许他们没有很高的才学,对学校的认同感还是比较强,不希望自己学校头上有一座大山压着,可惜以前没有任何一位先生能做到这一点。

    今天的甲字乙号教室,座无虚席,大家都是来听赵先生教课的。

    还别说,这一世的赵云,画工有了长足的进步,或许不能立于当世的顶尖之列,却也是一位有着高深绘画功底的佼佼者。

    教室里面,每一位来听课的学生手上,都拿着一副印刷出来的地图,上面的知识让学生大开眼界,我的天,外面的世界好大。

    在东海之东,大海中间,有一小国名为倭,上面写着邪马台的字样。

    每一个学生家里面非富即贵,还是知道一些,原横海校尉现横海将军张儁乂率领的水师,早就征服了那片土地,大家现在才晓得具体在那里。

    邪马台往南,有一些小岛群,名为琉球群岛。再往南,则是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夷洲。

    大陆的正南方,从合浦渡海,又有一大岛,称为朱崖洲。

    交趾和日南以西的地方,也有一个小国,名为掸国。

    日了狗了,掸国的西边,居然有一个叫身毒的国家,看那样子,国土面积好像比我大汉都不会小多少,这怎么可能?

    两个大国的中间,隔着一片蛮夷,名为唐旄羌、发羌、白狼夷、西羌。

    从凉州往西,西域诸国继续往前走,就是大月氏、康居、伊列,原来匈奴人已经被鲜卑人赶到那边去了吗?

    我的天,鲜卑人的地盘竟然如此广阔,西北面还有一个丁零,就是当年李陵被贬的地方吧,因为上面明显的标注着叫北海的名字。

    东北面的索离、夫余、挹娄、高句丽、沃沮、秽貊,还好,三韩已然被大汉收复。

    “大家都看到了吧,有何感想?”赵云当然看到了学子们眼中的惊叹,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已经服气了这位年轻的博士。

    尼玛,不要说那一篇篇从脑子里蹦出来的千古诗词,就是云体你创造一种字体出来试试?这样的妖孽老师,谁不喜欢啊。

    “先生,我有一些疑问。”一位看上去长相不俗的青年应声站了起来。

    不对,此子以前应该没见过,至少上一次的课他没来。

    尽管赵云也不认为自己的记忆力超群,就像封神演义与老子化胡经和原版都只是主线差不多一致,他还做不到能一字不差。

    但是,见过的人有一点印象,此子在心目中,肯定是从没见过的。

    赵云稍微打量了一番,只见他身上所有的穿着只能体现一个字:旧。

    不管是头上的文士巾还是身上的青衫,都洗得发白,衣服上很明显的布丁,显然不是熟练的手缝制的,大概是他自己缝补。

    他的穿着,与周围那些崭新衣服的学子显得格格不入。

    可是他的相貌,有点儿前世杨洋的影子,却更加轮廓分明,犹如刀削一般。

    “你是?”赵云心里有一丝不喜,不管谁提问,首先要报一下姓名才对。

    贫穷不是罪,前世的自己刚进大学的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不也挺过来了吗?

    一个人的礼貌,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请先生恕罪,”那学子苦笑道:“学生秦彩虹,家境贫寒,从没上过一天课。现在赵氏帮工,才看了先生书写的《封神演义》、《老子化胡经》,蒙掌柜开恩,让学生来听课。”

    他的话说完,不少学子们特别是挨他坐着的,有意无意挪动了下位置,以示撇清关系。

    一个比较女性化的名字,让赵云颇为动容,如同褚卫东、高月生一般,这样的名字在历史上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为师在《师说》里曾说过,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矣。”赵云的声音不大,整个教室的学子们还是能听清。

    “不管你的出身如何,正如为师的《爱莲说》中提到:出淤泥而不染,身处贫寒仍不忘学习,无论如何,你这学生为师认下了。”

    “你有何难题,为师当为你解惑。若为师也解决不了,我们可以一起探讨。”

    下面的学子们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特别是刚才想撇清关系的更是惭愧不已,连先生都夸奖的人物,岂是我等能轻慢的?

    心情最复杂的,当属褚卫东与高月生,他们平时都以子龙先生的学生自居,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个正式的说法,这小子一来就获得了肯定。

    “谢先生,”秦彩虹眼里掠过一丝亮光,仍旧不亢不卑:“学生发现,先生的图上有不少地方,画了粗细不等的线条,不知这意味着何物?”

    “且在线条周围,都会出现一些部族或者国家的名称,学生刚才沉思良久,仍不得解。”

    “大善!”赵云轻轻抚掌:“线条所在,既是河流,如我大汉的江水、河水。”

    “上古先贤们,刚开始与野兽搏斗,取得了最初的生存权利。后来,逐渐发展成为种植。”

    “雨露滋润禾苗壮,有水流的地方,才能种庄稼,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道理都是一样的。因故在河流的周围,才会出现国家。”

    “而在身毒,亦有一条河流,名为恒河,发源于唐旄羌,是身毒最主要的河流。”

    “身毒,是否先生所著《封神演义》中西方教,也就是《老子化胡经》里佛教所在地?”秦彩虹眉毛一扬,又抛出了一个问题。

    “正是!”赵云给佛教挖了个坑:“身毒之地,天气酷热,故和尚们剃了光头,或许说是抛弃烦恼丝,何尝不是因为热?”

    “先生,”褚卫东自认为是他的第一个学生,当然不会放弃提问:“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和尚在身毒要剃光头是由于天气,而在我大汉所在,完全不需要,留发亦可?”

    “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留,你说呢?”赵云呵呵一笑。(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阿拉伯数字?不,光和数字

    用两堂课,赵子龙就让鸿都门学本来就喜爱和中立的学生喜欢上了他的课。

    “快快快!”一个个学子们不停催促同伴,他们今天要去听课。

    要知道,在上一节课,赵先生说的是辰时,刚过时间,柳七就按照他的命令关闭了甲字乙号的大门,迟到的学子,只能在窗台外面。

    看到教室里面的精彩场景,一个个恨不得自己是其中一员。

    其实在这个年代,尊师重道非常普遍,至少在族学里面,没有任何学生敢于迟到。

    然而,事情都有两面性,到了鸿都门学里面,就像后世的大学一样,这里的学子们学满之后,会被皇帝分派到各地任职。

    博士们和学子们之间,好像约定成俗,不少学生不再遵守课堂纪律,迟到者比比皆是。

    毕竟从门学出去到各地为官,教师也是人,也有亲戚六眷需要人照顾,说不定日后会求这些学生办事呢。

    甚至有一些学子,貌似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往往故意迟到。

    可惜这一条在赵先生这里根本就不好使,迟到了就在门外呆着,没看见柳七和他的小伙伴们,一个个虎视眈眈,紧紧盯着大门吗?

    相信只要时间一到,他们就会瞬间关闭甲字乙号的大门,犹如上次一样。

    总算及时感到,学子们很是欣慰,再一看欲哭无泪,他们紧赶慢赶,从家里跑过来上课,才发现没有位置了。

    好在柳七并不是那么古板的人,叫人端来一条条长凳摆在过道上。

    终于,连过道都坐不满,剩余的学子们不得不在窗户外面端着长凳听课。

    眼看着辰时一点点靠近,赵先生终于现身,不对,他旁边竟然还多了三个人。

    好家伙,学子们都不淡定了,这跟在他身边的,自然就是入室弟子。

    不少人悔恨交加,在前面先生的课上我为何不积极主动一点?那样站在他身边的何尝没有我?不行,这堂课一定要好好表现,进入到赵先生的法眼。

    从排序上也看得出来,秦彩虹竟然紧紧跟在他的身后,那他肯定即使大弟子,褚卫东次之,高月生在最后。

    “你们分发下去吧,”赵云刚走进教室就轻声吩咐,随即嗓音提高:“为师很是欣慰,来听课的学生越来越多,也说明我的课还可以吧。”

    好在如今的课堂纪律,尽管你可以在有些场合迟到,却不允许发出任何声音。

    听到他的话,学生们不约而同的露出会心的微笑。作为先生最早追随的三个弟子,秦彩虹、褚卫东、高月生,脸上俱有荣焉,胸脯抬得高高的。

    这···这是什么?

    一个个学生脸上瞬间懵逼,根本就看不懂手上拿到的东西。

    看到三个弟子手上不一会儿都两手空空,赵云不仅十分惊讶。

    在他看来,赶制了一千份,应该足够学生们的要求,谁知整个教室没发完就没了。

    有了三人的榜样,其他或许和他们相熟的,纷纷站起来帮着分发,整个过程连半柱香都没有,全部分发完毕。

    “没有拿到讲义的俊才们,课后找你的同窗抄写一份。”赵云看到时间刚好是辰时,就开始授课。

    见柳七要吩咐手下人关门,他摆摆手:“劳烦柳先生,今天的门不用关了,不然外面的学子们有问题也递不进来,谢谢。”

    柳七赫然一笑,有些尴尬地和手下退开。

    “大家看到了手上的东西,彩虹,今后为师的讲义,你们仨可以整理成书,给那些没有拿到讲义的同窗。”

    还没开始讲课,赵云首先就隐晦地提及三个人,算是正式承认了他们的地位。

    秦彩虹和褚卫东尽管激动,脸上不动声色地抽了抽,高月生差点儿眼泪都掉了下来。

    “我们的先民在从野蛮走向文明的漫长历程中,逐渐认识了数与形的概念。”赵云的声音抑扬顿挫,练武之人哪怕失去了内功,和一般的博士声嘶力竭完全是两样。

    “新石器时期的陶器大多为圆形或其他规则形状,陶器上有各种几何图案,通常还有三个着地点,都是几何知识的萌芽。”

    “先秦典籍中有隶首作数、结绳记事、刻木记事的记载,说明人们从辨别事物的多寡中逐渐认识了数,并创造了记数的符号。”

    “殷商甲骨文中已有13个记数单字,最大的数是三万,最小的是一。一、十、百、千、万,各有专名。其中已经蕴含有十进位置值制萌芽。”

    “今天,为师拿给你们的就是全新的数字概念,把用汉字写出来的数字,都有一个专有符号。各位,我们都在算术的路上。”

    “日后,希望诸君能在传播算术的路上走得更远,因为这一门学科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诸君任重道远。”

    在前面的两堂课,学生们都有问题要问,毕竟他们都曾有涉猎。

    可是今天,没有任何人发言。或许他们曾经接触过算术,可惜,都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

    即便有些人家学渊源,又不敢随意打岔,生怕自己的问题幼稚什么的,让别人嗤笑。

    尽管有些人十分困惑,却不得不认真听讲,赵先生连云体都创造出来了,创造几个数字又算得了什么?

    因为在一般人的眼里,尽管算术是君子六艺之一,还是位于一个不显眼的位置。

    “1就是一,2就是二,3就是三········”

    窗外听课的人有些抓狂,他们手上没有讲义,根本就不知道什么一即使一,一不是一难道是二?

    但是,过往一些学子们也有被打脸过,既然在教室里的学子们没有任何疑问,他们也不敢让柳七的人再传纸条进去,等着下课后一定要借来讲义看。

    好在赵先生说了,今后秦彩虹等三人会把讲义印刷出来,那么就找他们好了。

    此刻,静立在教室两边的三人还不知道,已经被许多学子惦记上了,不过这是好事。

    “相信诸位都曾接触过句读,为师在一些大的数字中间,用逗号隔开。”

    “很简单,一个数字从下往上,每三位数字就是一个逗号。”

    “第一个逗号,前面的是千;第二个逗号,前面的是百万,第三个逗号,前面就是十亿。”

    “一般来讲,在社会发展到今天,亿为单位已经足够我们的生活。”

    “后来者发现数字不够用,那是他们的事情。”

    “时逢我大汉光和年间,故此数字名为光和数字。”

    这时候,赵云也不得不拉起灵帝的虎皮,便于数字的推广。

    “诸君,有一天设若蒙童就知道数字的读法写法,那一定是你们的功劳,为师拜谢。”

    说着,赵云竟然缓缓鞠躬。(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九章 刘洪刘元卓

    要放在二十世纪,赵云的课根本就不算什么,他今天讲述的内容,连一个小学生都能掌握,在座的学子们,连白发白须的都有。

    看到先生在鞠躬,学子们瞬间惊慌失措,这如何使得?

    没有任何人牵头,一个个站立起来,连窗外的学生们都不再迟疑。

    他们恭恭敬敬地站着,然后低下高贵的头,默默给站在讲台上的那一位鞠躬。

    也许有些人就像后世的大学生一般,为了混一个文凭去找工作,当然,他们的工作是皇帝安排,那是铁饭碗。

    正如赵先生在《师说》中讲的: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矣,能当一个伟人敬重的老师,谁都不会有意见。

    传说伏羲创造了画圆的“规”、画方的“矩”,也传说黄帝臣子倕是“规矩”和“准绳”的创始人。

    早在大禹治水时,禹便“左准绳”,“右规矩”。因此,我们可以说,“规”、“矩”、“准”、“绳”是我们祖先最早使用的数学工具。

    人们丈量土地面积,测算山高谷深,计算产量多少,粟米交换,制定历法,都需要数学知识。

    《周髀算经》载商高答周公问,提到用矩测望高深广远。相传西周初年周公制礼,数学成为贵族子弟教育中六门必修课程——六艺之一。

    不过当时学在官府,数学的发展是相当缓慢的。

    春秋时期,随着铁器的出现,生产力的提高,中国开始了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

    新的生产关系,自然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

    此时王权衰微,畴人四散,私学开始出现。最晚在春秋末年人们已经掌握了完备的十进位置值制记数法,普遍使用了算筹这种先进的计算工具。

    人们已谙熟九九乘法表、整数四则运算,并使用了分数。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相继完成了向封建制度的过渡。

    思想界、学术界诸子林立,百家争鸣,异常活跃,为数学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尽管没有一部先秦的数学著作留传到后世,但是,人们通过田地及国土面积的测量,粟米的交换,收获及战利品的分配,城池的修建,水利工程的设计,赋税的合理负担,产量的计算,以及测高望远等生产生活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数学知识。

    东汉初郑众记载,当时的数学知识分成了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九个部分,称为“九数”。

    九数确立了《九章算术》的基本框架。

    秦始皇结束了列国纷争,首次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本应有利于数学的发展。但他的****政策窒息了百家争鸣的学术空气。

    秦朝的残暴统治,尤其是焚书坑儒,给中国文化事业造成空前的浩劫。

    不久,我大汉始祖刘邦利用推翻暴秦的农民起义,统一了中国,建立了汉朝。

    大汉政府与民生息,社会生产力得到恢复、发展,给数学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人们提出了若干算术难题,并创造了解勾股形、重差等新的数学方法。

    同时,人们注重先秦文化典籍的收集、整理。作为数学新发展及先秦典籍的抢救工作的结晶,便是《九章算术》的成书。

    赵先生的授课此时达到一个相对平稳的时段,他在介绍算术的历史。

    “今天,为师要给诸君介绍一位德高望高的前辈。”赵云这话让学子们又十分惊奇。

    毕竟每一个老师在讲课的时候,都不会两个人同台,又不是后世的相声。

    “他是我大汉孝光武帝之侄鲁王刘兴的后代,自幼得到了良好的教育。青年时期曾任校尉之职,对天文历法有特殊的兴趣。”

    “延熹三年,由于他对天文历法的素养渐为世人所知,遂被调到执掌天时、星历的机构任职,为太史部郎中。”

    “在此后的10余年中,他积极从事天文观测与研究工作,这对他后来在天文历法方面的造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就在这期间,他与家岳蔡伯喈先生等人一起测定了二十四节气时太阳所在恒星间的位置、太阳距天球赤极的度距、午中太阳的影长、昼夜时间的长度以及昏旦时南中天所值的二十八宿度值等5种不同的天文数据。”

    “这些观测成果被列成表格收入东汉四分历中,依据这一表格可以用一次差内插法分别计算任一时日的上述5种天文量。”

    “从此,这些天文数据表格及其计算成为业已载入史册,成为我国的历法。他参与了开创这一新领域的重要工作,这也是他步入天文历法界的最初贡献。”

    “熹平三年,他被调离洛阳,出任为师家乡常山国长史,协助王国相处理政务。”

    “同年,他献上经多年研究的心得之作《七曜术》,该术引起了朝廷的重视,当今圣上特下诏委派太史部官员对该术作实际校验。”

    “依据校验的结果,他对《七曜术》进行了修订,又撰成了《八元术》。”

    “该二术是研究日、月、五星运动的专著,是他关于历法的早期著作。”

    “熹平四年到六年,他因其父去世,辞官在家守孝3年。就在这期间,他完成了他的《九章算术》,是对同名经典数学名著进行注释并融入研究心得的数学著作。”

    “因此他又以通晓算术而知名,由于这个缘故,在他守孝期满后,即被任命为主管财政事务的上计掾。”

    “光和元年,他又为郎中。”

    “由于他在天文历算上的很高造诣,经家岳伯喈先生的推举,到东观和家岳一同编撰东汉律历志。”

    “家岳善著文、通音律,他精通历理又密于用算,二人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出色地完成了这项任务。”

    “这一年,他还提出过改革当时正行用的东汉四分历的设想,为此,他先上验日食:日食在晏,加时在辰,食从下上,三分侵二。事御之后如其言。”

    “虽然他的改历之议因种种原因未获实现,但为师窃以为,他就是当时颇孚众望的天文学家。”

    “去年,他已年届50,又由于他曾被举为孝廉,且仪容庄重,处事严谨,善于交际,遂被任命为谒者。”

    “不久,他又迁任谷城门侯,谷城门是此时雒阳的12座城门之一,位于正北方,他为该城门的主管人。这一年他主持评议王汉提出的交食周期的工作。”

    “今年,他又参与评议冯恂和宗诚关于月食预报和交食周期的论争,他以其渊博的学识和精到的见解,公正地加以评判。”

    赵云都有些小小的自恋,因为在自己的解说中,连自己都被感染到了。

    前排一位长须老人,更是激动得热泪盈眶,顾不得礼仪,用衣袖频频拭泪。

    “讲了半天,你们一定会好奇,他是谁呢?他就是谷城门侯刘宏刘元卓先生!”

    赵云缓缓施礼,刘洪则是泣不成声地站了起来。(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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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介绍:
把皇权关在笼子里,让我汉民屹立在世界之巅。 ——摘自赵云语录 他的名号是终帝,但后人一直叫他赵云大帝。赵云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赵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赵云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