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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汰笑洒     金牌小书童txt下载     金牌小书童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一章 朋友二字 重逾千斤

    唐安很郁闷,非常郁闷。

    有这么做事的么?有这么骂人的么?简直太过分了!

    “唐公子?你似乎有些不太开心。”柳倾歌弱弱问道,“是不是倾歌说错话了?”

    唐安自然要表现出自己的大度,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我哪有不开心?我简直开心极了。”

    “公子因何开心?”

    靠,开心也不行,不开心也不行,你到底想怎么样啊!

    抱怨归抱怨,能和这名震京城的奇女子共处一室说上几句话,这是多少人盼也盼不来的。唐安收拾情绪,笑道:“和天下闻名的柳姑娘说说话,谈谈心,我想没有人会不开心。”

    柳倾歌叹息一声,道:“公子是在瞒我吧。倾歌又长了一头白发,旁人一直视我为怪物,自幼便没有人愿意理我。”

    “柳姑娘这就错了。”唐安说道,“这个世界上,肤浅的人永远都占多数,很多人都喜欢以貌取人,这是人的天性。比如看到满脸横肉的就以为是坏人,看到三角眼的人就以为心术不正,这都是被眼睛蒙蔽了内心。其实只要耐心接触一下,或许会发现这些人也许很善良呢?人美不美,不仅仅要看外表,更要看心灵。”

    柳倾歌问道:“真的是这样吗?”

    “的确是这样。”唐安想了想,道:“我知道有一个地方,那里的人都觉得一样颜色的头发太过平庸,人人都喜欢追求标新立异,于是就把头发染成黄色红色等等,以此为美。”

    “有这样的地方么?”柳倾歌眼露向往,道:“公子说的这处地方在哪里?”

    “呃…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唐安吞吞吐吐道。这个女人,好奇心还真重,总不能告诉她那是几千年以后吧?那样的话柳倾歌不知会不会找人把自己扔出去,毕竟自闭症总好过失心疯。

    柳倾歌面露疑惑,道:“公子不会是在骗我吧,我大唐乃至大夏和大齐国,所有人的头发都是黑色的,哪里会有公子说的这种地方呢?”

    “这个世界很大,大的超过了你的想象。”唐安说道,“一路往西走,翻越我们西部最高峰珠穆朗玛,跨越千万里,那里的人都有高高的鹰钩鼻子和黄色的头发,不仅如此,他们的眼睛不像我们一样都是黑色,而是蓝色和碧色的。”

    柳倾歌大大的眼睛流露出惊讶,道:“还会有这种人么?”

    “是啊,想必我大唐也有人去过那里,若是有机会碰到,姑娘可以问一问,看看我是不是撒谎。”唐安说道。

    “不必了,我相信公子。”柳倾歌淡然一笑,“我知道公子的初衷是为了安慰倾歌,哪怕这不是真的,但是让我听到这么一个动听的故事,倾歌也很感激。”

    这小妮子,很善良嘛,完全没有传说中花魁的那些阴谋诡计,倒是难得。唐安道:“咱们说的远了,还是说说柳姑娘你吧。其实在下觉得,别人的眼光永远左右不了你的生活,你就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取代。每个人活着都有自己的价值,而柳姑娘的人生价值,我想你已经找到了。”

    柳倾歌眨眨眼,问道:“我的价值是什么呢?”

    “不就是跳舞吗?”唐安哈哈笑道,“柳姑娘一舞倾城,在下看的如痴如醉。毫不夸张的说,这是我这辈子看到最精彩的舞蹈。柳姑娘在台上神态专注,满是陶醉,想必也深深沉醉在舞蹈中难以自拔。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事物,并且持之以恒的将它发扬光大,这便是你的价值。”

    柳倾歌低头想了一会儿,道:“公子说的真好,倾歌的确是喜欢跳舞。我觉得舞是我唯一的朋友,只有跳舞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活着的。”

    柳倾歌说的很平静,还带着淡淡的喜悦,可是唐安却觉得无比辛酸。

    试想一下,一个小女孩,从来没有体会到朋友的温暖,只能自己一个人把所有话都憋在心里,瘦小的身影唯有跳舞时才会有全身心投入的感觉,这是何等可怜的一件事。

    在外人眼里,她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绝代舞姬,可是光鲜背后,她却只是一个将所有心事和压力憋在心里的可怜人。

    唐安微笑道:“虽然唐某身份低微,也没有什么优点,但如果柳姑娘愿意,可以将唐某当做朋友。”

    朋友,简简单单两个字,却让柳倾歌有些发愣。

    她自幼便是孤身一人,别的孩子远远见到自己就会远远跑开,有些胆子大一些的男孩子,却一边朝她丢石头,一边喊着“白毛怪”。每次想要靠近别人,都会落得一身伤痕,然后在别人的嘲笑声中满心失落的走开。

    她的童年,是悄悄趴在窗户边上,看着别的孩子一起笑着玩沙袋、堆泥人度过的,只有当孩子们都玩腻了走开以后,才敢偷偷出门,摸一摸别人堆好的泥人,一脸的羡慕。到了夜晚,也只能一个人躲在被子里面哭泣。

    她恨自己的这头白发,是这缕缕银丝隔绝了自己。不知道多少次,她都流着泪拿起剪刀剪掉自己的头发,但剪完了又会长出来,永远也剪不断。

    这样的往事,对于一个一心想要和别人一起玩耍的孩子来说,是何等的残忍。

    唯一能让她感到温暖的,便是凤之岚了。那个足以傲视天下的女人,给了她前所未有的关怀,授予他举世无双的技艺。

    但是凤之岚给与她的,是母亲般的爱,其他飞雪悦兰阁的女人则都是心高气傲之辈,表面对她客客气气,背后却想着如何才能盖过她的名头,成为京城第一伶官。

    那些宾客们更不用说了,无非是贪图她的美色,不知多少位高权重的人上门求亲,要将自己纳入妾房,却都一一被凤之岚回绝了。

    朋友两个字,只是寥寥几笔,对于柳倾歌来说却重逾千斤。十几年的盼望,十几年的失望,让柳倾歌的心已经近乎冰冷。她不敢再奢求什么,唯一支撑她活下来的,只有歌舞和报恩。

    凤之岚的无私,让她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来还有人在关心自己。她之岚从没要求过自己什么,但是柳倾歌知道,她必须要打败风之瑶,如果没有这个信念支撑着自己,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早已经变成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了。

    哀大莫过心死。

    所以,当唐安一脸认真的告诉她愿意做她朋友时,对柳倾歌的触动是难以言表的。这陌生又熟悉的两个字,这在她心里千回百转始终难以忘怀的两个字,又出现在自己耳畔。不是自己对别人的恳求,而是别人对自己说的。

    两行清泪不知不觉间爬满眼角,柳倾歌的肩膀微微抖动,竟是哭泣起来。

    我…可以有朋友么?

第四十二章 柳倾歌的“男朋友”

    “柳姑娘,你哭了么?”

    见柳倾歌偷偷抹着眼角,唐安心中大惊。要是让凤之岚看到,还以为自己把她宝贝徒弟怎么样了呢。

    柳倾歌似是也觉得有些失态,轻轻擦拭眼角,道:“让公子见笑了。”

    唐安见她转哭为笑,长舒一口气,道:“柳姑娘,我很严肃的告诉你,虽然你哭起来也很漂亮,可是以后不许随便乱哭了——你不知道看到你哭我会难过好几年吗?”

    知道了他满口胡说的性子,柳倾歌倒也不以为意,严肃的道:“倾歌想知道,公子刚才说的话算不算数?”

    唐安一愣,堂堂大明星真的愿意折节下交?不禁道:“当然算数,只不过我身份低微,只怕高攀不起。”

    柳倾歌反问道:“那么我作为低贱的舞姬,岂非更让人看不起?”

    在唐朝,舞姬是很没有社会地位的职业,很多舞女迫于生计,从卖艺不卖身转到卖身不卖艺、除了几个凤毛麟角的顶尖舞姬之外,其他人都生活在社会底层。

    “谁敢笑话柳姑娘,我看是活的不耐烦了。”唐安笑了笑,道:“这么说来,柳姑娘是愿意和在下做朋友了?”

    柳倾歌点点头,道:“我愿意。”

    怎么搞得和结婚一样,太快了吧,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唐安心里邪恶的想到。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却见柳倾歌冲他伸出了小拇指。

    “柳姑娘,你这是做什么?”唐安道,“我知道自己只是一介书童,你也不用拿小拇指讽刺我吧?”

    “拉钩!”柳倾歌道。

    原来是自己会错了意。唐安心里一松,想不到这在别人眼里天仙一般的人物,竟还有如此小女孩般天真的一面,无奈的与她白皙娇嫩的小拇指勾在一起。

    感受到那细滑的肌肤,唐安有些心猿意马。勾勾搭搭,我喜欢!

    第一次见面就摸到了小手,还真是有点意料之外。那下一次见面,是不是可以摸摸别的地方了?

    正胡思乱想着,柳倾歌却飞快的把手抽了出来,脸上还带着一丝红润,道:“从现在起,我们便是朋友了。”

    想不到来了趟飞雪悦兰阁,竟然阴差阳错的见到了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不仅如此,还认了名震天下的凤之岚当姐姐,与柳倾歌交上了朋友。这要是说出去,有谁会相信?

    还真是人生如戏,实在是太跌宕起伏了。

    唐安眼珠子一转,坏坏一笑,道:“柳姑娘,既然是朋友,再叫公子就太见外了。而且有了在下金牌小书童抛砖引玉,今后姑娘的朋友一定会越来越多,为了做出区别,是不是该给我换个称呼?”

    柳倾歌觉得他说的在理,不知不觉着了道儿:“应该换成什么好呢?”

    唐安道:“在下堂堂七尺男儿,不若以后你在叫我‘朋友’的时候,前面加一个‘男’字如何?”

    柳倾歌傻乎乎的眨眨眼,道:“男朋友?”

    “嗯嗯,就是这样。”唐安心里美开了花,暗想老子这么简单就和纯情的“歌舞双绝”建立了亲密的男女朋友关系,喜滋滋的道:“那我以后就叫你女朋友吧。”

    先从男女朋友开始,然后老公老婆,按部就班,顺理成章。

    柳倾歌皱了皱眉,道:“我怎么觉得,这称呼有些怪异呢?”

    “不怪异,一点都不怪异。在我的家乡交朋友都是这样的。”唐安信口胡诌道,“若是实在觉得怪异,我们家乡还有一种说法:女子叫男朋友作‘哈尼’,男子则叫对方‘达令’。”

    “哈尼?”柳倾歌傻乎乎的说道。

    唐安哈哈大笑,激动地回应道:“达令!”

    柳倾歌默默念叨两遍,却觉得怎么念怎么别扭,说道:“我还是叫你唐安吧。”

    “……”

    唐安很无语。眼看就要成功了,这小妮子怎么忽然又改变主意了?女人还真是善变。

    “不如这样,有旁人在的时候,你便叫我唐安,若是只有你我二人,则叫我男朋友,或者哈尼,如何?”

    柳倾歌想了想,终究不想违背难得找到的新朋友的第一个提议,勉强点了点头,道:“好吧。”

    耶!

    唐安真想跳起来,想不到回到古代交到的第一个“女朋友”,竟然是如此极品的仙女,心满意足地笑道:“我说女朋友,既然我们是朋友了,有些话我也不该藏着掖着。你终日在这飞雪悦兰阁里,见到的人和事都有限,看不见外面的大千世界,不利于对舞技的提升。歌舞由心生,只有你见到的东西的多了,才会有灵感把它们唱出来跳出来,否则只凭想象,表演出来的东西只是皮毛,却没有血肉。”

    柳倾歌思索一番,觉得唐安话很有道理,道:“公子说的有理。”

    “还叫公子?”唐安挑了挑眉。

    柳倾歌羞涩一笑,小声说道:“男…男朋友。”

    “这才对嘛!”唐安哈哈大笑,这小妮子实在是太单纯了。

    “可是娘不让我出去。”柳倾歌神色一黯,道:“娘说世上最黑暗的东西便是人心,那些来看我跳舞的人,多半也是不安好心,怕我出去太过危险。”

    “这个好办,乔装易容简单的很。”唐安道,“不去外面看一看,怎知我大唐的繁华?怎知我大唐百姓的快乐与辛酸?怎知大自然的雄伟与娟秀?所以走出去看一看,对女朋友你有百利而无一害。”

    柳倾歌听得心驰神往,双目一亮,道:“那等我胜了凤之瑶,公子…男朋友可愿意与我一道?”

    “当然愿意!”唐安豪气的道,“不过为何一定要等战胜凤之瑶呢?”

    柳倾歌道:“外物乱心,现在倾歌只想打牢基础,不想娘对我失望。”

    唐安一叹,道:“其实关于凤之瑶的事,我已经听凤大家说过了。冤冤相报何时了,为何你一定要给自己设定这样一个目标?要知道,天下无敌是很寂寞的,想要做天下第一更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在这个过程中,你会错过很多人生的风景。”

    柳倾歌表情又严肃起来,道:“我这么做,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了娘。男朋友不必多说了,我和凤之瑶之间,早晚必定会有一战,我也正是为此而活着。”

    有这样的豪情,却是值得钦佩。不过这小妮子,谈到这样的话题,口气却坚定地不容置疑,的确是像凤之岚说的一样倔强啊。

    唐安点了点头,看在男女朋友一场的份上,看来是时候帮帮你了。

第四十三章 霸王三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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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安喝了口茶,道:“女朋友你志向远大,男朋友很是佩服。但是仅仅有理想,还是不够的。”

    “倾歌也知道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凤之瑶成名已久,绝非徒有虚名之辈。一手‘凤舞九天’绝技天下独行,无人能出其右,就算娘这么惊才绝艳的人物都没有练成。”柳倾歌一脸坚决道,“不过就算这样,我也绝不会放弃!”

    好一个抱负高远的丫头,和我一样!

    唐安道:“有目标是好事,但是一味蛮干,却未必能达成所愿。女朋友你仔细想想,凤之瑶那种人物,舞技已臻化境,就算你凭借天赋和努力同样练成‘凤舞九天’绝技,和她也只是伯仲之间而已,如何能超越她呢?”

    柳倾歌低头想了想,沉默了下来。唐安所说的的确是个问题,舞跳到一定境界,都能带给人极致的美感,但水平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却很难让人分出轩轾。

    看她的模样,唐安就知道她认同了自己的话,继续道:“所以女朋友想要超过她,看来要另辟蹊径才行,用有别于凤舞九天的舞蹈,让她输的心服口服。”

    柳倾歌来了兴趣,问道:“何为‘有别于凤舞九天的舞蹈’?”

    唐安道:“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你要明白舞蹈的意义。舞蹈是什么?是身体随着音乐的摆动,用优雅的姿态让人感觉到美感,体会到你舞蹈中想要表达的意思。而舞蹈的形式种类也不一而足。”

    柳倾歌脸带惊奇,想不到这个小书童竟然还教育起自己这个行家来。不过听他说的颇有道理,认同的道:“倾歌受教了。想不到你连舞蹈也懂,倒是倾歌有眼不识泰山。”

    唐安暗道惭愧。其实说白了,他对舞蹈一窍不通,不过仗着前世的见闻信口而说,但相对于现在的人来讲,却会带来一些新鲜的思考。

    “既然舞蹈有这么多的表现方式,为何大唐的舞风总是如此相近?”唐安说道,“长长的舞袖,华丽的舞袍,轻柔的动作,曼妙的身姿。美是够美,但长久以来都是如此,未免缺乏新意。”

    柳倾歌想想的确如此,道:“男朋友有什么好的提议么?”

    被这么一个绝色美女一口一个“男朋友”叫着,唐安只觉得飘飘欲仙,一脸陶醉,道:“我虽然不是舞林中人,也不通音律,却有一双善于发现问题的眼睛。作为局外人,我想女朋友的舞要有所改进,却也不难。”

    柳倾歌也不理会他话里的自吹自擂,正色起来,道:“倾歌洗耳恭听。”

    “我有三条建议,可行与否就要看你了。”唐安伸出三根手指,“第一,改变伴乐。相对于舞蹈来说,伴乐虽然是配角,却也是恰恰最不能忽视的环节。伴乐的节奏和意境,会决定你舞蹈的定位。它若低沉,你便不能灵动,它若轻快,你便不能低落。”

    柳倾歌道:“的确如此,可是这要如何改变?”

    唐安高深莫测的笑了笑,道:“伴乐的乐器无非笙笛琴箫琵琶几样,其种类首先限制了伴乐的范畴。为何不添加一些新的元素?比如鼓。鼓的种类也有很多,有大鼓、手鼓、拨浪鼓等等,但都铿锵有力震人心扉,若是搭配得当,舞蹈也会变得有气势,而非只是赏花论月无病呻吟。当然了,其他还有很多,只是用的人少,渐渐被人忽略了而已。比如锣、二胡、木鱼,甚至号角都可以,只要搭配得当,必定能让你的舞蹈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常用的乐器确实有些弊病,悦耳动听是够了,但气势和新意不足。可是唐安说的这几样乐器柳倾歌虽也有耳闻,却从来没有奏过伴乐,不禁问道:“常用的乐器都是前人的经验,用你说的那些,真的能收到奇效?”

    “名人之所以有名,是因为他们做到了寻常人做不到的事。前人留下的东西,也是自己逐渐摸索出来的。但学无止境,还有许多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挖掘,比方说宫商角徵羽只有五个音符,搭配在一起却千变万化,可以谱出无数动听的乐曲。”唐安说道,“女朋友你不去思考和研究,怎么能知道不可行呢?”

    柳倾歌点点头,道:“是倾歌愚钝,男朋友说的对。”

    唐安见她采纳自己的建议,信心大增,伸出第二根指头,道:“这第二点,便是舞风。既然伴乐改变了,用以往的舞风便失去了意义。想要推陈出新,舞风上的改变必不可少。”

    柳倾歌有些为难的道:“可是,倾歌自幼学的便是这般起舞,怎么能说变就变?”

    古人的思想比较保守,唐安的说法,在柳倾歌听来就像是欺师灭祖。这就好比练习长拳的少林和尚忽然打起了武当太极一样,是严重的背叛。

    “女朋友你错了。”唐安摇头道,“师傅教的东西是死的,人却是活的。只有融会贯通,再演变出自己的东西,才会形成独到的风格。你师傅和凤之瑶乃是同门是姐妹,你若一直按照原来的路子,舞蹈练到极致也只是和凤之瑶如出一辙而已。”

    柳倾歌琢磨唐安的话,顿悟自己的思路太局限了。只要能替凤之岚报这一箭之仇,还有什么改变是不能接受的呢?给自己鼓了鼓劲,问道:“那这舞风倒要怎么改变?”

    唐安道:“上天赐给我们的身体,是一座无穷无尽的宝库。除了胳膊和腿,我们的其他部位均可起舞,比如脖子、腰肢、眼睛,甚至是嘴唇的一勾一抹,也能起到难以想象的作用。而且就算是常用的胳膊和腿,只要略微做出改变,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怕柳倾歌听不明白,唐安沉吟一会儿,竟然站起身来,笨拙的扭动起来。他的胳膊机械的抬起,腿也跟着极有规律的摆动,面无表情的缓慢扭动脖子,俨然一个机器人。口里还啧啧有声,配着“咚呲嗒呲”的声响,节奏感十足,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的摆动,均卡在节拍上,竟是他前世常见的机械舞。

第四十四章 霸王三招(下)

    (柳倾歌:第三更送到,各位大大记得给奴家点赞哦!)

    唐安的的动作并不标准,但能让人一眼就看明白想要表达的意思。

    “这是…木偶!”

    柳倾歌张大了嘴巴,想不到舞蹈竟然可以这样跳。虽然唐安动作笨拙,却将一个被操作的木偶表现得活灵活现,让柳倾歌一下子打开了思路。

    唐安欣喜地笑笑,道:“不错,如果背后有人配着提线的动作就更加合拍了。这只是一个例子,还可以这样跳——”

    说着,唐安又舞动起来。只见他两条腿一抬一落,手腕交叉叠在一起微微晃动起来,就像是坐在马背上勒着缰绳一样,嘴里唱道:“偶爸刚弄死他!”

    “这是在骑马!”柳倾歌笑道。

    “不错,这正是骑马舞。”唐安笑道。“所以说,不同的曲风,能带给人不同的感受。女朋友是个中行家,肯定比我的理解要深刻的多。”

    柳倾歌活到现在,所见到的舞蹈无不唯美动人,何时见过这番又学木偶又学骑马的?唐安动作滑稽可笑,自然流畅,竟是别有一番风情,让柳倾歌大感新鲜,道:“男朋友的一番演绎,真是让倾歌茅塞顿开。”

    “不急,还有第三。”唐安自信心又提升了一个层次,道”“好舞当配好歌。女朋友天生有一副百灵鸟一样的歌喉,若不好好利用,就太暴殄天物了。可是你所唱的,无非是兰啊菊啊牡丹什么的,题材实在是太过单调,曲风也过于一致。为何不想想别的风格的歌?”

    柳倾歌眨眨眼,道:“歌曲不都是这样的么?”

    “当然不是。曲调是人谱的,能带个人怎样的感觉,全看人怎么来写怎么来唱。”唐安说道,“我们家乡就有一首小调是这么唱的——你是我心中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嘿留下来!”

    柳倾歌脸上浮起两朵红晕,心道这唐公子家乡也不知是那里,怎么这么大胆。啐道:“曲目清新,朗朗上口,可是这歌词恁的羞人,怎么能唱的出口?”

    “哦,这样啊。”唐安摸摸脑袋,又道:“还有一首是这样唱的:咱们内个老百姓呐,今儿个要高兴,咱们内个老百姓呐吼嘿今儿要高兴!”

    这首歌倒是比较靠谱,曲风欢快,再配上热烈的舞蹈,必定能让人有觉得与众不同。柳倾歌眼睛亮了起来,道:“男朋友的家乡到底是哪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奇怪却又新奇的东西?”

    “这个…”唐安讪笑,含糊道:“我家乡很远的,那里不像京城那样繁华,不受这里的文化气息所影响,自然就会有一些比较特别的东西。”

    柳倾歌见他不想说,眼里闪过一丝失望。想了想,对着唐安竟是盈盈一拜,行了一个大礼,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今日得见男朋友,实在是倾歌的运气,这三条建议,也让倾歌受益无穷,倾歌真的不知要怎么报答你才好。”

    “咱们是朋友嘛,还谈什么谢不谢的,俗气!咱俩谁跟谁!”唐安大方的挥挥手,好像与柳倾歌认识好多年了一般,自来熟的令人发指。“你能采纳我的建议,也是唐安的荣幸。若能用的上,想来会对你有些帮助的。”

    “岂止有帮助,简直是雪中送炭。”柳倾歌激动地道。“想不到男朋友竟有如此才华,却还骗倾歌说不通音律,依我看,男朋友应该说是不世出的音律奇才才对。”

    “岂敢岂敢,音律奇才这顶帽子实在是太过厚重——最多叫我音律小才子好了。”

    音律小才子?柳倾歌撇撇嘴,心道男朋友的脸皮真是比飞雪悦兰阁的墙都厚。

    唐安笑道:“这三招是为了帮你打败凤之瑶称霸舞林的绝招,就叫它们...霸王三招吧。”

    “霸王三招...”柳倾歌喃喃念道两遍,“好霸道的名字。”

    唐安面带微笑,暗想要的就是这股霸王气魄。今天教你霸王三招,下次就该教你什么叫霸王硬上弓了。

    见她陷入思考,显然是对这三招很是受用,唐安心里也颇为自豪和欢喜。但是忽然间,两人都不说话,气氛变得有些异样,屋子里似是飘着一丝暧昧的味道。

    烛火摇曳,孤男寡女,静谧无声。

    这样的氛围,谈情说爱再合适不过了。不过很可惜,屋子里的两个人只是初次见面,而且身份悬殊,想来是不可能有什么交集的。想到这些,唐安心里竟有一丝难以言表的失落。

    柳倾歌似乎也察觉到了气氛的微妙,抬头一看,却发现唐安竟傻傻的看着自己,白皙的俏脸又是一红,赶忙将眼神避开。

    唐安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咳嗽一声,看了看天色,道:“女朋友,我要走了。”

    “这…就要走了么?”柳倾歌喃喃道,语气竟似有些低沉。

    “是啊,天色不早了,而且我家少爷还在下面等着呢。”唐安找了个借口,毕竟已经呆了很长时间了,也怕唐突佳人。“我是一个小书童嘛,就要尽到做书童的本分。能有机会和女朋友你秉烛谈心,我已经觉得很幸运了。”

    “该庆幸的应该是倾歌才对。”柳倾歌说着,又是一拜,道:“大恩不言谢,若是日后有所成就,在当报答男朋友。”

    唐安道:“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朋友之间不需要感谢的。”

    “是啊,我们是朋友。”柳倾歌欣慰一笑,眼神里带着浓浓的满足,竟有种想哭的冲动。却还是强忍着泪水,问道:“你还会再来么?”

    “我倒是想来,就怕消费不起啊。”唐安苦涩一笑,暗想你们一壶酒就要三十两银子,真是大大的黑店。老子身上揣着三两银子就以为自己很有钱了,谁知道连个乞丐都不如。不是看在凤之岚和你的面子上,非到消保委去投诉不可。

    “啊!是倾歌疏忽了。”柳倾歌想到他的身份,有些着急的道,忙掏出一块黑色名牌给他,上面写着一个秀气的“歌”字。“这块名牌给你,以后你自可随意来这飞雪悦兰阁了。等到男朋友下次来,倾歌必定会跳一支舞给你看。”

    京城第一舞姬专门跳舞给我看?不知道那些公子哥如果知道,会不会活活气死。唐安得意的想着,也不与她客气,结果名牌揣进怀里,笑道:“女朋友。”

    “嗯?”柳倾歌好奇道。

    洒脱一笑,唐安推开门,回头一眨眼道:“下次见面,记得要叫我男朋友哦!”

第四十五章 玉龙轩

    离开飞雪悦兰阁的时候,夜已经深了。

    唐安与凤之岚道别,架着醉如死猪一般的程采和,飞快地朝程府赶了回去。要是让程老头知道这不学无术的儿子不好好读书反而去烟花之地寻欢作乐,自己连带着肯定也没有好果子吃。

    “秋叶…姑凉,么么!来,本少爷…教你玩一个…叫做‘啪啪啪’的游戏,呕!”

    马车颠簸,胖子迷迷糊糊不住开口干呕,嘴里还不断嘟囔着。

    他妈的,这死胖子酒量差酒品更差,才喝了几杯就把满肚子淫荡的想法全都吐出来了,一点城府都没有——就算你想啪啪啪,也别冲老子来啊!

    一路躲开胖子好几个熊抱,好不容易赶回府里。恰逢两个下人巡夜,唐安毫不客气地将“讨好少爷”的机会让给了二人。

    “咦,夏雨姑凉…也来啦!一起…啪啪啪,先亲一个!”胖子见身边多了一人,喜不自胜地撅着猪嘴左右“吧唧”,看的唐安浑身恶寒。

    以后说什么都不能陪着胖子喝酒了,否则菊花难保。正想回屋歇歇,却听见后门“吱唷”一声又被推开。

    唐安还以为是程云鹤回来了,顿时吓得魂不附体,赶忙躲到树后面。偷偷瞄了瞄,却见来人并不是程云鹤,而是女土匪程采夕。

    这小妮子,怎么回来比我还晚?

    程采夕脸上写满了疲惫,手里还是攥着那把从不离身的宝剑,头上的鬓发有些散乱,连脚步也是一瘸一拐,看起来好像是受了点伤。

    唐安眼睛微眯,想起程采夕高起高落得身姿,怎么看也算得上是个高手了。高手也会受伤么?看来这捕快真不是一般人干的工作。

    不过唐安转念一想,这小妞累了一整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恰是心神最为放松的时候。如果现在去讨要银子,成功的机会不会更大一点?

    刚要现身,唐安却又顿住步子。女土匪既是出门办案,身上多半不会带那么多银子。不如等她回房的时候装作偶遇,顺便问候两句聊表关心,打一手亲情牌,这小妞感动之余会额外再赏自己几两银子也说不定。

    老子真是个天才!

    打定主意,唐安便踮着脚尖,不着痕迹地偷偷跟了上去。

    让唐安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回自己的屋子,而是绕到了一个唐安从没去过的陌生庭院。屋子里漆黑一片,好像是一间空房。

    正犹豫要不要开口,程采夕已经推门而入,不多时,屋里火光便亮了起来。

    唐安暗恨自己不争气,不就是要银两么,有什么不好开口的?唐安鼓起勇气,准备上去敲门。

    “娘…”

    唐安的手伸到一半,忽然听到程采夕的声音,不禁吓得一哆嗦。

    娘?敢情这是程云鹤老婆的别居?幸好老子手快,否则打扰了夫人休息,那可是大大的不敬。不过来到这里好几天时间了,怎么从来没听说过程云鹤老婆的消息?

    这个程夫人,果然和我一样充满了神秘。

    唐安趴在门上,竖起耳朵仔细倾听了一会,却不见有任何回应,不禁大是奇怪。女儿受了委屈,做娘的怎么都该安慰一番才对,可是这老夫人却沉得住气,就是不开口说话。过了一会儿,反而传来了程采夕“呜呜”的哭声。

    女土匪会哭?唐安再也忍不住,沾着口水将纸窗戳开一个小洞,往里看去,只见程采夕背对着窗户,肩膀微微抽动着。可是除她之外,屋子里再也没有任何人,哪有什么夫人?

    再仔细一看,程采夕的怀里抱着一个牌位,无限委屈的哭诉:“娘,你可知道,女儿真的好累…”

    唐安的心像是猛然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说不出的难受。

    原来程采和和程采夕的母亲已经过世了。程采夕受了委屈,却连一个发泄的对象都没有,只能来到母亲生前的屋子,一个人对着灵牌哭诉。

    想不到这个外表强悍的女人,身世却如此可怜。唐安心里叹息一声,默默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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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那辆永远不知疲倦的马车准时拉着程采和和唐安往墨玉书院赶去。

    兴许是昨天斩获颇丰,和凤之岚和柳倾歌这两尊大神都拉上了关系,唐安睡得格外香甜,大清早起床竟然觉得意气风发,毫无困意。

    程采和就不一样了,眼皮浮肿,双目无神,一个劲打着哈欠。

    摇了摇还有些晕眩的脑袋,胖子问道:“唐安,我昨天喝醉酒之后没有乱说话吧?”

    也不知哪个蠢货精虫上脑,硬是把两个家丁的胸都摸肿了。不过这话当然不能说,唐安道:“少爷酒后诗兴大发,妙语连珠,逗得姐姐们欢声笑语不断,脸红心跳娇喘连连,若不是我挺身而出硬拉走少爷,只怕小姐们就要留少爷在那过夜了。”

    “真的吗?”程采和将信将疑。

    想想这胖子小小年纪便没了娘,唐安心里一阵同情,不忍打击他自信,道:“当然是真的。”

    程采和大喜,却装作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道:“唉,一不小心又展露了本少爷的才华,罪过罪过。”

    这死胖子,给点颜色就要开染坊了。

    程采和想了想,问道:“对了,昨天柳大家选到入幕之宾了么?”

    唐安自知这件事必然会传得街知巷闻,早晚瞒不过他,道:“少爷,承蒙柳大家看得起,唐安有幸见了她一面。”

    “唐安,这个…我知道你这几天太过劳累,不过老是妄想容易损害心神,不如明天放你一天假吧。”程采和语重心长的拍了拍唐安肩膀,边说边思考怎么措辞才能不打击到自己的头号爱将。

    唐安心里一顿鄙视,道:“少爷,我说的是真的。”

    程采和一脸愧疚,道:“想不到病情已经如此严重了。不行,要赶紧去找个大夫。”

    唐安叹息一声,知道这胖子还是不相信,笑道:“少爷果然英明。其实唐安只是开个玩笑。”

    程采和摆出一副“这才对嘛”的嘴脸,道:“柳大家天仙一样的人物,凡人多看两眼都会睡不着觉。不过即便不能和柳大家说说话谈谈心,和四朵金花之一的秋叶姑娘喝上一杯酒,那也是天大的面子了。这便是魅力所在,唐安你要多学着点。”

    臭不要脸!唐安心里暗骂,表面道:“少爷风流倜傥,胸有沟壑,唐安就算再学五百年,恐怕也只能学到一点皮毛。”

    这小子永远这么上道。程采和哈哈大笑几声,忽的侧着耳朵听了听,道:“咦,是谁家大清早的便在放鞭炮?”

    经他一说,唐安也听到外面噼里啪啦的响声不断,掀开窗帘往外看去,只见不远处,一座颇有气势的二层小楼映入眼帘,门前空地上摆着六挂福鞭,信子火光吐闪,大红色的爆竹个个爆裂开来。虽然只是清早,但门前已经围了一群人,好不热闹。

    小楼的门匾上,写着“玉龙轩”三个大字。门外堆放着一堆成袋的米粮,每一包上都用大红纸贴着一个“礼”字,看来是刚开业的新店为宾客准备的福利。

    唐安笑道:“不知这是哪家的字号开张,搞得这么热闹。”

    程采和的脸色沉了下来,硬生生的道:“是魏玉龙开的‘玉龙轩’分号。”

    “魏玉龙?”唐安喃喃念道,扭头一看,却见程采和脸色阴沉的可怕,不禁一愣,道:“少爷,你不喜欢这个人?”

    “岂止不喜欢,简直是不共戴天的死敌。”程采和咬牙道,“这个魏玉龙也算的上是个人物,在京城本领通天,手底下黑道白道生意都接,在江湖上也算是赫赫有名。但这王八蛋为人奸诈,经常使些下三滥的手段抢我程家生意,名声臭的很,是我云顶楼的头号敌人。”

    原来是生意上的竞争对手,难怪程采和这么讨厌他。唐安点点头,道:“那这玉龙轩和我们程家,谁的势力更大一些?”

    “论财力,他们当然不及咱们。不过魏玉龙这人人脉颇广,在朝廷和黑道都有关系,生意越做越大,现在隐隐有和我程家并驾齐驱之势。”程采和道。

    看不出这叫魏玉龙的家伙,还挺能折腾的嘛。不过生意场上的事,还轮不到他这个小书童操心,瞬间便把胖子的话抛出脑后了。

    待到马车缓缓驶过,玉龙轩大门前一老一少两个衣着华丽、模样也有几分相似的男人负手而立。

    年轻公子看着渐行渐远的马车,道:“爹,是程采和的马车。”

    旁边头发有些斑白的中年男人一双三角眼闪烁着不屑,显然就是魏玉龙了。而旁边的年轻公子是他的独子,叫做魏见凌。

    魏玉龙道:“一个草包,能成什么气候?凌儿你好好和爹学学做生意,以后这大唐的商路,就是我父子二人的天下了。”

    年轻公子道:“孩儿知道了。”

    魏玉龙高深莫测地笑笑,道:“上兵伐谋,若是能兵不血刃的收了程家,何须用些笨办法。前些天爹让你准备聘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年轻公子眼睛一亮,道:“孩儿已经准备妥当了!”

    “你该收敛一些了,莫要只去些烟花之地寻花问柳,想想怎么将我魏家发扬光大才是正道。”中年人笑着点了点头,道:“过些时间挑个好日子,去程家提亲!若是能做程家的女婿,以后程家的万贯家财,不都是你的么?”

第四十六章 坑你没商量

    (第二章送到——感谢supeibobo的打赏支持~)

    墨玉书院地乙班今天很热闹。

    学生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个个眉飞色舞。唯有蓝青竹坐在位上一声不吭,两只手有些局促的握在一起,满脸的忐忑。

    程采和进屋的时候,颇有些意外。以往班里向来死气沉沉,怎么今天都转了性子了?笑问道:“什么事让大家这么开心啊?”

    众人欢呼一声,齐刷刷围了上去。一向人员不佳的程胖子大喜,刚想要给冲在最前面的同窗一个拥抱,却被人一把推开。学子们满脸喜色,冲他身后的唐安道:“唐安,你昨天真的见到柳倾歌了?”

    “是啊,你到底用了什么办法,快教教我们!”

    “我就说嘛,咱们唐安肯定战无不胜。莫说是柳倾歌,便是那凤之瑶,一样逃不出唐安的魔爪…不对,是手心!”

    唐安惊讶的看着这群人,想不到消息传得这么快。不过他既然答应了凤之岚,自然不能随便乱说,笑道:“巧合,纯粹巧合。昨夜柳大家只是从一堆宣纸中随便抽了一张,我运气比较好而已。”

    靠,这都行,难道这就是人品?

    惟有程采和一脸呆滞,想不到唐安竟然真的见到了柳倾歌。看着同窗们一脸热切,胖子一脸懊恼,暗想自己这离唐安最近的人,竟是最后一个才知道的。

    咳嗽一声,胖子高姿态的推开众人,道:“各位不要挤,不就是和柳倾歌秉烛谈心嘛,这对我们唐安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嘿,采和,你可不要说大话,有本事你也进一回柳大家的闺房?”有人问道。

    程采和装作低调,却掩饰不住眉宇间的得意,说道:“我倒是没有那个荣幸,不过和四朵金花之一的秋叶姑娘喝了杯水酒而已。”

    “不—会—吧?”学生们大惊失色道。

    飞雪悦兰阁的规矩人尽皆知,女子个个姿色绝佳却绝不与宾客喝酒,。寻常人若是能和某个小舞姬搭上关系已经足以炫耀,更别提其中翘楚的四朵金花了。

    一旁的蓝青竹实在看不惯胖子得意的嘴脸,道:“哼,哗众取众!”

    他不开口倒也罢了,一听他的声音,程采和眼睛一亮,大声道:“烂主子,你可贴上了字条?”

    蓝青竹一听这话,登时吓得面无人色,左思右想,起身将程采和拉到一边,道:“程呆…咳,程采和,这字条我是万万不能贴的。不如你换个别的条件。”

    众人见他二人鬼鬼祟祟,不由得起了疑心。以往都是蓝青竹欺负程采和,怎么今天倒过来了?当真叫人好奇。

    程采和冷笑:“蓝大公子,咱们昨天可是说的清清楚楚,难道你想抵赖?”

    “这个——”蓝青竹脸色有些滑稽,既不想丢了面子,却又想让程采和改变主意,脸上时而刚毅时而谄媚,可笑之极。“程采和,算我蓝青竹欠你一次,行不行?”

    “行你个头!”程采和啐了一声,指着后者鼻子道:“愿赌就要服输!你若早说不敢,又何必与我打这个赌!难道堂堂小霸王,竟然要反悔?”

    被胖子再三奚落,蓝青竹心中窝火,但他自知理亏,也不敢发怒,赔笑道:“以往种种是我不对,程兄你就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我这一遭吧。”

    程采和心中大爽,难得见到小霸王低头,笑道:“不成,我偏生就要你贴字条!”

    蓝青竹简直郁闷到了极点,自己难能可贵的低三下四一趟,这程呆子非但不领情,还对自己连个好脸色都没有。求助的看了唐安一眼,但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自知他不会帮自己,无奈叹息一声。

    唐安挤了过来,附在程采和耳旁道:“少爷,既然蓝公子诚心道歉,咱们也不好失了风度,不如就原谅他吧。”

    程采和一脸狐疑,这个家伙竟帮蓝青竹求情,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么?

    唐安声音不大,但蓝青竹却听得一清二楚,顿时大喜过望。

    唐安笑道:“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蓝公子落得这般田地,便是亏吃的太少。为了让蓝公子长个记性,以后做事三思而后行,我建议少爷要他个百八十两银子,也好让蓝公子吃一堑长一智,今后少犯类似的错误,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哈哈!”程采和大笑,刚还以为唐安怎么会帮蓝青竹说话,原来是这样——这小子真阴险吶!

    装作为难的考虑一会儿,胖子叹气一声,道:“我这人就是心软,罢了罢了。蓝青竹,念在唐安为你求情的份上,收你个一百两银子记性费,这事就过去了。你答不答应?”

    蓝青竹气的脸都白了,这两个混蛋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合伙来忽悠老子!可是形势不由人,像他这样的公子哥把名誉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无奈咬了咬牙,摸出了自己的钱袋子,颤巍巍的往外点着银票。

    蓝青竹父亲虽然贵为尚书,可是对儿女却苛责的很,一百两银子对他来说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加上猜灯谜输了的六十两,他已经被唐安整整诳去了一百六十两银子。一边满脸肉疼的往外点钱,一边暗暗安慰自己;就当给你们两个混蛋烧纸钱了。

    程采和见蓝青竹点了好几遍,终于哆嗦着把银票递了过来,刚要伸手去接,却见唐安一个鬼影闪现,一把将银票夺了过来揣进怀里,义正言辞的道:“蓝公子,我家少爷宅心仁厚,今次便不与你计较了。若是今后再犯,决不轻饶!”

    蓝青竹恨得牙痒,却还是无奈一拱手,道:“多谢程兄了。”

    程采和暗恨自己下手太慢,却仍装模作样的道:“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以后要好好做人,知道吗?”

    看着蓝青竹脸色惩红,唐安心里大爽:让你不做我小舅子,现在吃亏了吧?凭你这样的智商,坑你没商量!

    “叮!叮!”

    上课的摇铃响起,唐海准时踏入教室。

    见众人坐好,唐海道:“今天是二月初十,离每年一度的书院论学大会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刚刚我和院长谈过,诸位夫子都对今年的形式不太乐观。希望大家好好努力,争取在书院论学上一鸣惊人,也好为我们墨玉书院争一口气。”

第四十七章 聪明绝顶

    刚上课就听到这么令人沮丧的消息,许多人立刻蔫了。

    为书院争气,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比登天。不说别的,仅是城南书院的叶丹崇一人便不是他们能够对付的。

    唯一能寄希望的,恐怕只有那个屡创奇迹的小书童了。虽然不知道洛东辰是不是真的输给过他,但能让唐季和唐海两任夫子都交口称赞,他的本事已经毋庸置疑。想到这里,人们都把希望的眼光投向了唐安。

    唐海顺着目光看去,道:“若是只把希望放在别人身上,那一辈子也不会有出息。男儿当自信自立,只要肯下功夫,没有翻不过的山。”

    地乙不愧是地乙,一帮学子既不好学性子又软弱,没有一个可堪大用。唐海叹息一声,默默翻开书卷开始讲授。

    不知不觉间,一堂课便过去了。唐安正收拾背包准备离开,却听身后唐海的声音响了起来。

    “唐安,你过来。”

    唐安有些纳闷,不知唐海找自己所为何事。问道:“夫子,你找我?”

    唐海淡淡点了点头,道:“跟我出去一趟。”

    唐安越发的奇怪,看了程采和一眼,得到同意后跟随在唐海后面,来到了书院的小花园当中。

    此时正值初春,树上光秃秃一片,几粒顽强的嫩芽钻了出来,显出一股蓬勃生机。

    园子里只有唐海和唐安二人,唐海走在前面,道:“你倒是有些小聪明。”

    唐安奇道:“夫子这话从何说起?”

    唐海转过身来,似笑非笑道:“这次又骗了蓝青竹多少银子?”

    不会吧,这都知道?刚才动作那么隐蔽,而且他进屋的时候唐安早就把钱收起来了,他怎么可能看见?

    要知道,在书院里赌斗是败坏风气的表现。轻则骂上几句,重则劝退离院,以正院风。

    唐安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承认,装作一脸迷糊道:“夫子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唐海道:“你不必装傻,虽然我没亲眼见到,但我既然能这么说,自有我的道理。”

    “眼见为实,夫子这么说,未免有些武断了。”唐安心道让你诓我,老子才不上当。

    唐海笑了笑,背负双手道:“昨日程采和和蓝青竹打赌,谁若是能与飞雪悦兰阁的姑娘喝上一杯酒,聊上几句,输了的人今天便要在身上贴上‘我是草包’四个字,是也不是?”

    看来夫子在班里有不少眼线啊。唐安也不否认,道:“的确如此。”

    唐海又问:“昨夜你略施小计,给秋叶姑娘送了三样薄礼,还说的天花乱坠,最后秋叶姑娘收了礼物,心里过意不去,便和程采和喝了杯酒,可有此事?”

    如果说唐海知道赌约倒也罢了,但飞雪悦兰阁的事他怎么知道的?这也太神了吧!

    唐安心里直犯嘀咕,却还是点了点头,道:“是的。”

    “那就对了。”唐海说着,漂亮的眸子盯着唐安,“程采和达成所愿,这一阵自然是他赢了。奇怪的是,今日却不见蓝青竹身上有任何字条,必定是与程采和和解了。那程采和一直以来受尽蓝青竹欺负,难得赢了一阵,肯定不会如此善罢甘休,若非受了你的怂恿,他是绝对不会轻易饶了蓝青竹的。而你一个书童,委身程家身无长物,据说几天前在摘星巷时还衣着褴褛宛如乞丐。除了银两之外,蓝青竹身上还有什么是你感兴趣的?”

    唐安无语了,这个唐海也太聪明了吧,前后联系的如此紧密,环环相扣,竟是把每个人的身份和心理全部算进去了。要是谁想在他面前撒谎,看来比登天还难。

    “蓝青竹乃是尚书公子,身份显赫,为了名誉自视不屑与你讨价还价。而你也恰恰看准了这一点,知道他不会推却,肯定会狮子大开口。”唐海还不算完,继续说道:“听说当日在妙歌楼你便赢了他六十两银子,今次恐怕不会比上次还少,那到底诓了他八十两,还是一百两呢?”

    唐安彻底震惊了。本来还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聪明人了,可是在这唐海面前,竟然如同三岁孩童一般,所有心思都被看的清清楚楚。

    最可怕的是,他竟然连诓了多少钱都能猜到,有这么聪明的人在,还让别人怎么活!

    唐安生平最讨厌三种人:比自己帅的、比自己聪明的、比自己嚣张的。眼前的唐海除了不够嚣张以外,另外两条全占齐了。一张“漂亮”的不像话的脸,还有一个聪明的几乎妖孽的脑袋,而且还身为夫子,位高权重,伸伸指头都能碾死自己。

    这样的人,唐安应该很讨厌才是,可是不知为什么,唐安非但不觉得厌恶,反倒对他有些佩服。

    唐安叹息一声,知道在他面前再否认也无济于事,坦然道:“夫子说的没错,我是诓了他一百两银子。夫子心思缜密,算无遗策,小子很是佩服。”

    唐海笑了笑,并没有为唐安的马屁而飘飘然,道:“还算你坦白。”

    “不过有一点,夫子算是说错了。”唐安说道。心想你都推测到这地步了,不坦白能行么?

    “哦?”唐海眉毛一挑,道:“你说说看。”

    “蓝青竹的父亲乃是尚书,蓝大人为人清廉,深得民心,我对他一直是很敬仰的。”唐安说道,“可是蓝青竹非但不以父亲为榜样,反而仗着家世横行霸道,欺辱同窗,‘小霸王’的恶名更是人尽皆知。这样的人若不教训一番,让他收敛了骄奢的性子,今后怎能指望他做个好官?”

    唐海叹息一声,道:“他的事,我是知道的。”

    唐安冷哼一声,道:“有一件事,夫子恐怕还不知道。”

    唐海奇道:“什么事?”

    “唐安的父亲上京赶考时,曾接济过蓝大人。蓝大人允诺有女当结为夫妻,有子当结为兄弟。在下家中一穷二白,自己又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书生,无奈之下只能厚着脸皮上京投靠蓝大人,想以一身所学报效国家。要说做那尚书大人的姑爷,那是万万不敢想的。”关于上门求亲的往事,唐安也不打算隐瞒。“谁知蓝青竹听完在下的话,二话不说就对我一番痛骂,说的难听至极。所以这几次诓他,一来确实是为了给他个教训,二来也是略作报复,算是自己的一点私心。”

    唐海听他说完,白皙的脸上没来由的一红,眼神飘忽,说话都有些结巴,道:“有…有这种事吗?”

第四十八章 夫子好漂亮

    “千真万确。夫子若是不信,问问蓝青竹便知。”唐安愤愤说道,“正直诚实一向是我的优秀品德,请夫子不要质疑我的人品。

    人品,你有么?

    唐海咳嗽一声故作镇定,道:“罢了,看你说的如此有底气,想来不会说谎。这次的事情虽说你做的并不对,但考虑到是蓝青竹挑起事端在先,我便不追究了。”

    唐安道:“谢过夫子。夫子你明察秋毫,公正廉明,毫不偏袒,不畏强权,同情弱者,心胸宽广,有你这等夫子,是我们学子之福气,是墨玉书院之福,更是我大唐之福。相信在夫子这样优秀园丁的教诲下,我等一定会茁壮成长,将来报效…”

    唐安的马屁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让唐海大感无奈,摆手阻止他继续吹捧,道:“好了好了,就你嘴贫。”

    唐安嘻嘻一笑,道:“夫子,我是不是可以回去了?”

    “不急,还有一事。”唐海继续往前走,道:“过不了几天,便是我们与城南书院的论学之日了。名义上虽然是学子间相互切磋交流,但实际上却是京城第一书院之争。往年我们还有个关锦岚,但是今年关锦岚去了国子监,书院再无可用之人,而城南书院叶丹崇名声日盛,院长担心这一仗我们恐怕要输。”

    “掖蛋虫”是什么虫,比七星瓢虫还厉害么?

    见他说的如此悲观,唐安道:“我们不还有天字班的诸位师兄么?难道就没有人是那什么虫的对手?”

    “天字班虽然有一些才学不错的,却并无出类拔萃之人,就算是公认为墨玉书院第一才子的天字甲班陈跃然,比起叶丹崇来也大有不如。”唐海看他一眼,道:“院长的意思,到时想让你迎战那叶丹崇,你可有信心?”

    院长大人这么看的起我,老子真是好大名气。唐安心里有些得意,道:“夫子,在下只是一个小小伴读书童,算不得书院正式子弟,这般安排是不是于理不合啊。”

    “让你迎战是唐季夫子的提议。他对你推崇备至,认为你脑子灵活,又颇有文采,是对付叶丹崇的最好人选。”唐海说道,“至于你的疑问——你既身在墨玉书院,就是书院的一份子,有什么不合情理的?”

    没好处的事,老子凭什么要去做?唐安叹息一声,道:“唉,要对付大才子必然要挑灯夜读,奈何唐安又要照顾大少爷,又要照顾大小姐,很辛苦的。”

    唐海冷笑道:“怎么,你是没有信心,还是想要再捞些好处?”

    靠,又被看穿了!这个娘娘腔眼神还真毒。

    唐安尴尬一笑,道:“我一向视钱财如粪土,名利门前过,片叶不沾身,夫子请不要侮辱我的人格——请问赢了给多少银子?”

    这个家伙,还真是直白。唐海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若是只想要些银钱,我只能笑你太过鼠目寸光。”

    唐安奇道:“咦,这话怎么说?哦,夫子不要误会,我就是问问而已——我最看不起那些坐地起价的人了。”

    唐安玩味地看他一眼,解释道:“你要是赢了,名声自然鹊起。有了名气,滚滚而来的好处数之不尽。单是给墨玉书院争光这一点,从李墨玉先生到一帮夫子便都会欠你一个人情,你知不知道,在京城一个人情的意义有多大?”

    听起来好像蛮有道理的,不知院长大人家中有没有貌美如花的闺女?才子配佳人的故事我最喜欢了。

    唐安一脸正气道:“夫子放心,为学院争光是每个学子义不容辞的责任。唐安虽然才学有限,也必定尽力一试。”

    “非要我把好处说白了才肯答应么?”唐海说道,“你这人满肚子的算计,宁死也不肯吃亏。程采和找到你,算是他的运气。”

    他妈的,这是表扬还是讽刺?唐安道:“夫子说笑了,我只是抱着一颗为书院尽绵薄之力的决心,想法很单纯的。”

    唐海不屑道:“你确实很‘单纯’,‘单纯’到能得到柳倾歌大家的垂青,破了人家从不见客的先例。”

    唐安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对于唐海的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他已经慢慢习惯了。就算他能说出自己给柳倾歌提了三条建议,恐怕唐安都不会觉得惊讶。

    这个唐海,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

    看唐安一脸郁闷,唐海抿嘴一笑,道:“不过我很好奇,你到底写了哪几个字,让柳倾歌这种人物都刮目相看?”

    打死都不能说!唐安哈哈一笑,道:“这个…写的什么字不重要,重要的是什么人来写。柳大家慧眼识珠,一眼便看出了我是个有故事的人。没想到我这么低调依然逃不过她一双慧眼,真是讨厌。”

    慧眼识“猪”还差不多!

    “你这话能骗得了别人,却绝骗不到我。”唐海很是自信,又低头喃喃自语:“按说柳倾歌成名已久,追求者众多,武有将军,文有才子,却向来对男人不假辞色。今次破例,恐怕不是因为你文采出众,而是看破了什么。”

    唐安吓得心惊肉跳。仅仅从柳倾歌以往的所作所为便能推测到这一步,聪明的都快赶上柯南了。要是再被他套问两句,难保不会露出马脚。

    对付聪明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闪人。唐安刚要找个理由告辞,却听见不远处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喊道:“少爷!少爷!”

    抬头一看,一个漂亮少女正冲唐海招手,少女一身丫鬟打扮,看来是唐海的小侍女了。

    唐海闻言抬起头来,却没注意到头顶的树杈,束发的发带刮在树杈上,一头乌黑的长发倾泻而下,在微起的春风中散开,宛如黑色的丝线。

    黑丝飞舞,轻轻掠过他白皙的脸庞,俏皮的滑过细而挺的鼻尖。半遮半掩之下,恰恰挡住了两撇小胡子。

    唐海惊呼一声,粉红色的嘴唇张开,又圆又亮的眼睛瞪了起来,一脸的惊慌失措。那模样,竟比最美的少女还动人。

    唐安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脑海中只余下五个字:夫子好漂亮。

    这样的姿色,简直是祸国殃民。若是换做一个女子,不知道要迷倒多少青年才俊,怕是比之柳倾歌也不逞多让。若不是那让人厌烦的两撇胡子,唐安不禁就要以为眼前的人是个绝世美女了。

    “啊!”小侍女惊呼一声,三步并两步跑了过来,摘下发带替唐海系在头上,转过头来看着一脸呆滞的唐安,恶狠狠的瞪他一眼,道:“看什么看!”

    看一眼又不会怀孕,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家少爷是个男人,又不是未出阁的大姑娘。看来是少女怀春,被这堪比美女的花样美男迷得神魂颠倒,所以才处处维护。

    “云儿,不得无礼!”唐海斥责道。

    小侍女护主心切却被喝斥,心里很是委屈,嘟着嘴“哦”了一声。见唐安在看自己,又忍不住瞪他一眼。

    “是我管教无方,让你见笑了。”唐海有些尴尬的笑笑,脸上的红云尚未退却。“想必程采和也好等急了,我便不留你了。”

    唐安疑惑的看他一眼,不就是刮掉个发带,有什么好紧张的。不过人家下了逐客令,他也不好久留,拱手到:“那…学生就先走了。”

    “嗯,我也该回去了。云儿,我们走。”唐海点点头,没等唐安离开,他却先行走了。

    看着唐海和小侍女双双离去,唐安撇撇嘴:连看一眼都不行,这些大户人家真是古怪。

    想想刚才唐海青丝散落的模样,唐安又是一阵感慨:这么完美无瑕的玉容出现在一个男人脸上,真是可惜,可惜。

    咦,老子怎么会对一个男人想三想四?

第四十九章 提 亲

    万分感谢幽谷铭心佳人的打赏和支持——有点小激动,哈哈!不多说,第二更到!

    往后的几天,唐安生活的很有规律,程府书院两点一线,陪少爷吹吹牛,跟大小姐吵吵架,日子过得倒也逍遥快活。

    值得欣慰的是,自从上次“鸡腿”事件过后,下人们对唐安的态度缓和了不少。虽然不至于主动打招呼,却也不会再为难于他。有了好的开始,称霸程府家丁丫鬟护院界便指日可待了。

    这一日傍晚,吃过晚饭之后唐安什么也没做,而是静静地躺在床上,享受着片刻的安宁,脑海中尽是这些日子以来的种种。

    他的心事没法跟任何人分享,先不说旁人会不会相信,单是这种重生的感觉,旁人就绝对无法体会。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仿佛一觉醒来,自己的一切都变了:周围的环境变了,自己的身份变了,地位变了,甚至连样貌都改变了,完完全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还好他性格开朗,并没有被潦倒的生活压倒,而是选择了一种抗争的生活,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用所能利用的一切改变自己的命运。

    短短的时间,他从一个食不果腹的乞丐变成了深受器重的小书童,这个结果在他看来已经很满意了——最起码他还活着。相比那些已经死去的人,他已经幸运的太多。所以他没有太多的奢求,不急不躁,慢慢的享受他的人生。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阖上了眼帘,带着一抹笑意沉沉睡去。

    一夜无话。

    第二天是书院休沐的日子,兴许是太过劳累,又没有人打扰,唐安睡得格外香甜。直到肚子饿的叮当响才睁开眼睛。

    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外面天色渐暗,已是黄昏时分。自己这一觉竟然睡了整整一天,难怪肚子这么饿。

    爬起来穿好衣服,正想要去找点吃的,却听见外面一个有些陌生的声音喊自己的名字。打开房门,差点与来人撞个满怀。

    小家丁来福见唐安开门,气喘吁吁的扶着膝盖半蹲下来,道:“唐安,你总算睡醒了,少爷吩咐说今天你休息,任何人不得打扰,所以我们也一直没有叫你,想不到你竟然这么能睡。”

    “好说好说,吃得好睡的香,人才能有精神。”唐安笑道,“来福,找我有事吗?”

    “是啊,有两件大事,一件好事一件坏事,你想先听哪一个?”来福卖了个关子。

    没想到刚睁眼就又有任务,老子真是劳碌命。

    唐安道:“先听好事吧。”

    “好事就是有人来送请柬,指明了要你前去。”来福笑道:“据说来送请柬的姑娘很漂亮,唐安你真有本事,竟能让那么美的姑娘亲自登门。”

    找我的漂亮姑娘?这倒奇了。唐安问道:“好说好说,那姑娘没说自己姓谁名谁么?”

    来福想了想,道:“没听说,不过请柬上好像写着柳什么,我不识几个字,你倒是看看。”

    柳倾歌!

    唐安心里暗喜,从来福手里接过一个红色请柬,刚一打开就是一阵芳香扑鼻,几个娟秀小字映入眼帘。

    ——得君指点,倾歌不胜感激。今日成舞一段,盼君品评。

    果然是柳倾歌。这小妮子才几天没见就这么想我,不会是思春了吧?看来变成真正的男朋友指日可待了。

    看了一脸期盼的来福一眼,唐安心道竟然连大名鼎鼎的柳倾歌都不认识,心里大大的将他鄙视一番。

    其实也不怪来福不认识柳倾歌,那种天之骄女在京城的上流社会虽美名远扬,可像来福这样的下人,一直为了生计而努力奔波,哪有兴趣去飞雪悦兰阁那种地方?不认识她也属正常。

    唐安收起请柬,道:“还有一件事是什么?”

    “糟糕!”来福一拍脑袋,道:“光顾着和你聊天,居然把正事忘了。少爷着我叫你赶紧去前厅一趟,说是有大事找你。”

    程采和这呆子,能有什么大事?

    唐安道:“少爷没说什么事么?”

    “这倒没有。”来福道,“不过方才来了一位年轻公子,看起来像是个大人物,还带了好几箱子礼品,都用红色的绸带包扎起来,看起来很值钱,而且口口声声说要提亲,当真奇怪。”

    提亲?唐安心知事情不小,招呼来福一声,快步往前堂赶去。

    当唐安来到前厅时,屋子里已经有不少人。

    程云鹤在主位坐下,程采和站在一旁,一脸的愠色。

    客座上坐着一老一少两个男人,都穿的异常华贵,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地上摆放着六个绑着红彩带的箱子,显然便是来福口中“提亲”的礼品了。

    年老的那人身材臃肿,十根手指上都带着戒指,一看就是暴发户。肥嘟嘟的脸上好像永远都带着笑意,或许由于那双三角眼的缘故,笑容中总是给人一种奸诈与狠戾的感觉。旁边的年轻人则要顺眼的多了,虽然没有蓝青竹那么帅,却也算得上是一个翩翩佳公子。遗憾的是与那中年胖子一样,少年脸上也带着一丝阴险的笑容,让人看起来很不舒服。

    那肥胖中年人悠然喝了口茶,道:“程老板,我方才的提议,你不妨考虑考虑。咱们程、魏两家乃是京城最大的字号,合则两利,若是结了亲家,那便是喜上加喜,今后大唐的商路,便是咱们的天下了。”

    程云鹤脸上不喜不怒,淡淡道:“采夕的事,我这当爹的也管不了。况且她年纪还小,这婚事倒也不急,魏老板还是先行回去吧。”

    魏老板,难不成是前几天开业的玉龙轩的大当家魏玉龙?唐安双眼一眯,暗道这王八蛋不是专门和程家对着干么,怎么会跑来求亲?黄鼠狼给鸡拜年,能安什么好心!

    “程老板这话就不对了。”魏玉龙被落了面子,却丝毫不恼,道:“自古儿女成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这独子虽不成器,人品倒还过得去。不若让年轻人多亲近亲近,说不定就能成其好事呢?”

    魏玉龙的儿子魏见凌闻言一笑,道:“久闻采夕小姐芳名,见凌神交已久。望世伯能给见凌一个机会,与采夕小姐多多交流。”

    看他一副奸诈的模样,唐安心里暗暗不爽。神交,我看你是想‘身交’吧。以那女土匪的脾气,要是知道你敢打她的主意,不割掉你小jj才怪。

    “魏见凌,你别做白日梦了!”程采和再也忍耐不住,怒声道:“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熊样,想娶我妹妹?凭你也配!”

第五十章 巧舌如簧

    程家与魏家都是京城贵族,还是最大的竞争对手。

    原本同行就是冤家,再加上魏家黑白两道通吃,没少给程家下黑手使绊子,所以程采和对这父子二人厌恶至极。只是他一向心无城府,全然不懂隐藏自己的情绪。本来就看着魏见凌不顺眼,如今这混蛋又惦记自己的妹妹,于是说起话来毫无顾忌,直抒胸臆又难听至极。

    魏见凌脸上厉色一闪而过,却并不恼怒,反而微笑道:“采和兄,不知是否见凌以往有得罪之处,所以才为采和兄所不喜?若是如此,只怪见凌少不更事,还请采和兄大人大量,原谅则个。”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魏见凌一副赔罪的姿态,倒是显得自己胸怀宽广。加之家境殷实,彬彬有礼,一般人看了难保不会觉得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可靠人选。

    唐安心道这笑面虎阴险狡诈,演技精湛,胖子万万不是对手。不过…胖子跟自己混了这么久,总该有点长进吧?

    事实证明,唐安高估了程采和的领悟能力。

    胖子二愣子脾气一上来,管你什么公子母子的,张口就骂道:“少跟少爷我来这套!你以为你那些花花肠子能瞒得了旁人么?就算是窑子里的窑姐,都要比你干净的多!”

    程采和骂的爽了,可一时兴起,倒忘了自己老爹就在身边,不经意便把“江湖”上一套下三路说辞搬了出来。等到被程云鹤横了一眼,顿时觉得背后冷汗涔涔而下,脸色煞白的闭了嘴,赶紧谄媚地冲自己老爹笑笑。

    魏见凌脸色不太好看,道:“采和兄,在下一味忍让是因为敬你为兄长,还望采和兄不要咄咄逼人!”

    唐安见两边火气都不小,心里暗暗着急。这小子说话的题进退有据,看来必定是心有沟壑的人物,自己怎么才能帮这胖子一把呢?

    两人吵得厉害,但双方家长却都安坐如山,不动声色。

    看似是赌气吵嘴,实际上却是两家第二代间的斗智斗力,意义非比寻常。想必程云鹤和魏玉龙也想看看双方小辈有几斤几两。相比之下,魏见凌彬彬有礼中却句句以退为进,程采和则出言粗鲁毫不避讳,表满风光,却是心中无物,不免落了下乘。

    正想着,旁边的来福不知什么时候端着一碗茶水走了进来。唐安灵机一动,将茶水接了过来,送到程采和身边,道:“少爷,喝杯水降降火气。”

    程采和见唐安来了,心里顿时有了底气,接过杯子一口喝完,道:“唐安,你来的正好。你倒是说说,就凭这个家伙也配娶我妹妹?”

    唐安偷偷看了程云鹤一眼,见老家伙假装被听见,摆明车马不参与,顿时心领神会,知道他自持身份,不好把双方关系闹得太僵。

    小辈们再怎么吵,那是小辈的事,而他一旦开口,便代表了程家的意思。

    心里有了底,唐安胆子也大了起来,打量魏见凌一番,冲程采和道:“这是哪家的公子,生的好生俊秀——都快赶上少爷你了。”

    这话明抬暗贬,魏见凌脸色又是一沉。唯有程采和这呆子以为唐安是真心表扬自己长得够帅,哈哈一笑,道:“唐安,你怎么这般没有见识,这位乃是堂堂魏见凌魏大公子。”

    “咦,这名字好生耳熟。”唐安装模作样的想了想,“恍然”道:“少爷,前些天咱们路过的什么‘玉蛇坊’,是不是就是魏公子家开的?”

    “是玉龙轩!”魏见凌大声纠正道。

    “不好意思,我这人一向记性不太好。”唐安骚骚一笑说道。“不过魏公子,你们玉蛇…哦,玉龙轩开的那么大,又是刚刚开张,我作为顾客,不得不给你提几点意见了。我买的核桃吃出沙子,大米吃出虫子,就连那苹果都是一股山楂味,不知是不是下人偷懒胡乱堆放的缘故。据我打听,客人们都很是不满,纷纷要求退货,多亏我心地善良及时制止,告诉他们开门做生意的诸多不易,谁家吃烧饼不掉几粒芝麻?失误谁都有嘛!但是长此以往,那可就是大大的不妙了。”

    程采和听了哈哈大笑,这个唐安,损起人来句句诛心,颇有我的风范。魏玉龙和魏见凌则是一脸怒色,知道这家伙是来找麻烦的。

    “你是什么人?”魏见凌见他一身下人打扮,但说话做事毫无顾忌,忍不住出口问道。

    唐安拱手道:“好说,在下程府丙级伴读小书童——唐安。”

    魏见凌冷哼一声,朝程云鹤道:“世伯,难不成程府的下人,都是如此无礼的么?”

    程云鹤仍旧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道:“贤侄这话就错了。唐公子虽然在我程府,却是饱读诗书之人,与采和亦师亦友。我能请他过来是我的福气,却从未将他当做下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他的自由,与我程府无关。”

    程云鹤看来是乐得见到魏见凌受辱,赶忙与唐安撇清关系。意思便是:他无论怎么辱你,都不管我程家的事。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唐安身为程采和的伴读书童,魏见凌又岂能真的拿他怎么样?程云鹤简单的一句话,却让魏见凌进退两难,姜果然是老的辣。

    唐安皱眉道:“魏公子这就不对了,唐某好心给你提建议,你为何一点都不虚心呢?真是太没有礼貌了!”

    程采和赶忙附和:“就是!还什么名门公子,真是笑话!”

    魏见凌自知在程云鹤身上讨不到便宜,扭头对唐安冷冷一瞥,道:“一个书童而已,我与采和兄说话,岂有你插嘴的份!”

    唐安笑道:“魏公子此言差矣。在唐某看来,书童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圣人能成就其名,其中许多书童居功至伟:你看到的每一幅经典书法,都是书童磨的墨;你读的每一本书卷,都是书童为圣人燃的灯。”

    “巧言令色。”魏见凌道:“一个下人,倒会给自己找面子。”

    唐安道:“下人又如何?古代君王多有草莽出身,有的甚至连下人都不如。魏公子的意思,是不是连这些贤皇也不放在眼里了?”

    这家伙怎么这么能扯,关古代贤皇什么事?

第五十二章 公子快跑啊

    魏见凌对着天空一抱拳,道:“先古圣皇乃是有大智慧之人,见凌学的是圣人之道,自然不敢有半分不敬。反倒是你——胆敢拿先贤圣人做文章,我看不把贤皇放在眼中的分明是你才对!”

    唐安白他一眼,道:“我当然不放在眼里了!”

    一言既出,满座皆惊。古代圣人那是什么身份?这个小书童年纪轻轻,说话也太不分轻重了吧!

    见魏见凌脸上涌起一丝阴谋得逞的笑意,唐安冷冷一笑,拍了拍自己胸口,道:“先贤圣人是要放在心里去尊重的。魏公子你整日把圣人挂在嘴边,到底是何居心!”

    程采和拍拍胸脯压了压惊,暗想这家伙说话也太让人心惊肉跳了。若是让魏见凌落实了他侮辱先贤,即便程家也保不住他。好在这家伙自说自话,反应机敏——嗯,颇有本少爷的风采。

    魏见凌见这小厮巧舌如簧,颠倒是非,偏生还说的在情在理。当着程云鹤的面又不好与他狗咬狗,干脆道:“我不与你计较!本人是来向采夕姑娘求亲的,与你无关,你速速退下!”

    “求亲?”唐安一脸惊讶,道,“魏公子,虽然你财大气粗,但也不能不讲道理吧?我且问你,在你家的字号买东西,难道不需要排队么?”

    魏见凌一愣,道:“自然是要排队的。”

    “那就对了。”唐安笑道,“我家大小姐温柔娴淑,美若天仙,京城有名的公子对她一见倾心者不知凡几。魏公子你虽然一表人才又年少多金,可感情这东西是金钱买不来的。就算你要提亲,也总该排个队吧?”

    “排…排队?”魏见凌有些结巴,问道:“这也要排队么?”

    “这是自然,什么事都要讲求先来后到。若是给你行了方便,其他公子会怎么想?”唐安苦口婆心道,“就算我们有心给公子你行方便,但我家小姐如此出众,追求者里不乏大有来头的人物,什么王公子、陈少爷、赵将军,这些人我们万万得罪不起。如果魏少爷真心喜欢我家小姐,不妨耐心等上一等,相信小姐自会被你的真心所打动。”

    “你这…”

    “魏公子不要害怕,排在你前面的人也不算多。”唐安打断他的话,掐着指头算了算,道:“排到你应该是第一百八十九号,估计等个三五年也就轮到了。三五年看起来很长,其实一眨眼就过去了,就好像流星一样。”

    程采和拼命忍住不让自己笑,暗道唐安这家伙真是太阴险了,每一句话都让人把血往肚子里咽,有再多的苦也说不出来。

    程云鹤眼里也带着笑意,心道这个小书童三言两语便把魏凌云说的失去了风度,连头发似乎都竖了起来。似是胡言乱语,却好像是看破了魏见凌的用心,插科打诨里处处透着针对,果然有几分本事。

    流星?流你大爷!

    魏见凌双目圆瞪,忍着怒气道:“我与采夕姑娘的事,与你有什么关系?我给采和兄面子,所以才处处忍让,请你莫要得寸进尺,好吗?”

    “号码?还是魏公子考虑周到。”唐安对着后面的的走廊处喊道:“来福,去给魏公子准备一个号码牌,上面写上一百八十九号!”

    九你老母!魏见凌心中大怒,道:“好生没有管教的小厮!”

    “有没有管教,那是我的事,还轮不到你魏见凌来操这份心!”程采和替唐安撑腰道。

    魏见凌快要疯了,这主仆二人一个鼻孔出气,下人无赖,主子护短,配合的天衣无缝。那意思仿佛在说:我们就欺负你了,怎么样?

    正想着该如何反击,却听见外面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喊道:“程采和!老远便听到你的大嗓门,真是扰人清净。在自己家这么大喊大叫的,像什么样子!”

    唐安皱了皱眉,这女土匪,怎么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不过…有这强悍的女人在,恐怕这魏公子的下场只会更惨。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唐安不着痕迹的退了回去,站到了程采和身后。

    没过多久,手里握着宝剑的程采夕走进屋来。眉目如画,精神抖擞,一副英姿勃勃的女公人形象,倒是有别于那些柔柔弱弱的富家千金,看上去别有一番味道。

    看到屋子里这么多人,程采夕一愣,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一见程采夕,魏见凌眼前一亮,顿时被她的美貌深深折服。

    程魏两家暗自竞争往来不多,加上程采夕替朝廷办事,不问生意上的矛盾,二人倒是从未见过。此时见到真人,魏见凌顿时惊为天人。

    程采夕与他以往玩弄的或妩媚、或清纯、或内秀的少女风格均有不同,不由得大感新鲜。吞了口口水,用一个自认为很帅的造型道:“采夕姑娘有礼了,在下魏见凌。久闻姑娘芳名,心中向往已久,今日能得见姑娘,实在三生有幸,特地备了薄礼上门求亲,还望姑娘应允。在下对姑娘的心意可昭日月,望姑娘能够考虑考虑,给在下一个机会。”

    魏见凌这番话说得漂漂亮亮,配上自己风流倜傥的造型和以往游历花丛的经验,恐怕已经在这程采夕心中种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暗暗得意,微微抬头看了看程云鹤的反应,却见他仍是没有表情,仿佛无论自己怎么说都与他无关。反倒是他身后的程采和和唐安一脸幸灾乐祸的笑意,好像在等着看笑话一样。

    魏见凌心中涌起一股不妙的感觉:刚才还百般阻挠,怎么程采夕真的出现,二人非但不说话了,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而当他转过头来再看向程采夕时,却见这小妞杏目瞪起,咬着银牙“呛”的一声拔出宝剑,大喝道:“你这无耻之人——我杀了你!”

    魏见凌大惊失色,想不到自己一番深情表白,竟会惹来杀身之祸。看程采夕的架势,绝对不像是开玩笑。

    宝剑闪烁着森寒的光芒,看起来就是削铁如泥的利器,要是被这剑刃碰上一碰,不死也要被削去层皮。

    见魏见凌想要闪人,唐安一个箭步窜了出来,两只钢钳般得手死死抓住魏见凌的胳膊,让他动弹不得,满脸“焦急”地大声喊道:“魏公子,我们小姐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赶紧跑吧!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魏见凌快哭了,你他娘的抓着我的胳膊,我倒是怎么跑?

第五十三章 豪赌(上)

    “公子快跑啊!”

    见魏见凌站在原地“无动于衷”,唐安双手越发用力,偏生还摆出一副为你着想的样子来。

    魏见凌使尽吃奶的力气也甩脱不掉,见宝剑劈来,吓得大呼道:“我死啦!”

    魏玉龙想不到程采夕真的会下杀手,紧张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站起身来大喝道:“不可!”

    喊得不止他一人,程云鹤也站了起来,一脸紧张的喝道:“采夕,不得胡闹!”

    破风声响起,利剑带起一道寒芒,狠狠砍了下去,却落在魏见凌的额头上,没有真的取他性命。几根头发飘落,足见这剑的锋利。如果再落下一寸,魏见凌此时已经是个死人了。

    整个屋子都静了下来,画面如同定格了一样。

    都知道程采夕脾气火爆,可谁也没想到居然火爆到这种程度,说杀人就杀人,毫不拖泥带水。

    魏见凌脸色煞白,浑身上下溢出汗水,将鬓角的头发都黏在了脸上。魏玉龙吞了口口水,两只手都吓得哆嗦起来,生怕儿子就此一命呜呼。

    “啪!”程云鹤一掌拍在桌子上,站起身喝道:“还不住手!”

    程采夕一脸余怒未消的表情,委屈的看他一眼,道:“爹——”

    “我叫你住手!”程云鹤瞪眼道。杀人偿命,要是女儿真的失手杀人,那可是要抵命的。他就这么一个女儿,要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程采夕从来没被父亲如此喝斥,心里无限委屈。狠狠瞪了魏见凌一眼,一跺小脚,收回剑来转身就跑了出去。

    她这一走,魏见凌顿时像一堆泥一样摊在地上,感觉自己已经死过一回了。

    魏玉龙长长呼出一口气,瘫软在凳子上,像是心脏都快跳了出来。

    唯有唐安一脸遗憾,暗呼可惜。哪怕不能真的宰了这个心术不正的家伙,割掉他小jj也好嘛!

    程云鹤的心总算是放下了,冲魏玉龙拱拱手道:“在下管教女儿无妨,让魏老板见笑了。小女年幼不懂事,我替他给二位赔不是了。”

    魏玉龙心有余悸,道:“程老板,令千金的脾气确实是大的可以,简直要把我的心都吓出来。”

    “实在抱歉,回头我便收了她的剑,让她亲自登门谢罪。”程云鹤道,“好在魏公子没受什么伤,否则在下真是百死莫赎。魏公子,你没事吧?”

    那魏玉龙仍是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缓了一会儿逐渐平复过来,眼睛看向程采夕离开的方向,非但没有恐惧,反而透着一股炽热。

    这种眼神唐安曾经也见过,简单点说就是——变态。

    魏见凌生在大户人家,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那些女人为了讨好他,个个都是曲意逢迎,要她们往东,绝没有人敢往西。被迎合惯了,也失去了新鲜感。

    但是程采夕不同。

    她的身份毫不弱于自己,而且生的花容月貌,仅是模样便不是以往那些庸脂俗粉所能比拟的。更让魏见凌欣赏的是她的性格,从小到大从未被顶撞过的富家少爷,还是第一个见到如此泼辣的女人,她就像一只烈马,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桀骜不驯的野性味道。

    这当真是女人中的极品。如果能将她驯服,那样的成就感绝对是任何女人无法取代的。

    “魏公子,你没事吧?”见他不作回应,程云鹤又问了一遍。

    魏见凌回过神来,擦了擦汗,笑着摇了摇头,道:“不碍事的。”

    “小女顽劣,都是让我自小给宠坏了,倒是让二位受惊了。”程云鹤道:“不过我这女儿,就算我这当爹的也管了不了。看来这门亲事,还是等日后再议吧。”

    话说的含蓄,却是委婉的拒绝了。以这老狐狸的眼光,怎么会看不出这二人打的什么主意?

    魏见凌却不死心,道:“世伯,我对采夕姑娘可谓一见倾心,还望世伯给我一次机会。采夕姑娘也许对我有所误解,相信接触一段时间,情况会有所改变的。”

    魏玉龙张了张嘴,却没说什么。看来他本意也想作罢,娶这么个媳妇来家,那简直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掉了。可是儿子都这么说了,他这个当爹的也不好再说什么。

    “姓魏的,你这都不死心?”程采和说道,“我这宝贝妹妹可是金贵的很,以你只知道风花雪月的性子,说不定玉龙轩到你手里就完了,还指着什么养活我妹妹?”

    魏见凌摇头道:“程兄此言差矣。小弟虽然不才,却自问有几分能耐,如今几家分号便是见凌打理,虽不敢说日进斗金,却也是有声有色。玉龙轩日后交由我打理,绝不会家道中落。”

    “哼,口说无凭。”程采和不屑道。这么年轻就能做生意?老子才不信。

    魏见凌眼睛一转,带着一抹阴险的笑意,道:“程兄如果不信,我二人打个赌如何?”

    程采和狐疑的看他一眼,道:“赌什么?”

    “你我二人各自经营一家新店,看看在下是否能做的比采和兄更好。”魏见凌道,“程兄的才学,小弟一向佩服。有世伯这种良师,又经墨玉书院锤炼,想来世兄的手腕必定厉害得紧。小弟不才,想要挑战一下世兄,也想让世兄相信在下能给采夕小姐富足的生活。”

    唐安暗骂一声卑鄙。这魏见凌跟随父亲经商已久,对经营的里里外外摸得通透,程采和怎么会是他的对手?但借程采夕的事做挡箭牌,却着实巧妙。

    魏见凌虽说的好听,但潜台词却是:你不是怀疑我不能给你妹妹好日子么?那咱们就比比看。若是我比你更强,你妹妹日后跟着你,岂不是更不堪?

    好一条让人无法拒绝的妙计。不过可惜,他遇到了唐安。

    当唐安听到要二人独自打理商铺,顿时眼前一亮,知道自己崭露头角的机会终于来了!

    以他对经商的理解,又怎么是这二人所能比的?

    “这…”程采夕锁起眉头来,讷讷说不出话。他虽然算不上聪明,却也不傻,还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事关重大,他也不敢随便应承。

    “不就是比比谁做生意做的好么?我家少爷才高八斗,智计过人,又怎么怕你?”唐安踏前一步,鼓励地对程采和点了点头,又满脸自信地扭头对魏见凌道:“你划下的这道儿,我们接下便是。”

第五十四章 豪赌(下)

    唐安说的这般坚决,便等于绝了后路。程采和一脸焦急地扯了扯唐安的衣角,程云鹤更是眼睛一瞪,道:“唐安,不要乱说话!”

    唐安回过头来背对着魏家父子,忙给程云鹤忙打眼色。偷偷指了指自己,又竖起一个大拇指,那意思是想要告诉程云鹤:相信我,没错的。

    以这老狐狸的智商,应该看得明白吧?

    程云鹤看他挤眉弄眼的样子,不禁为之气结。儿子有多大能耐,他比谁都清楚。说白了,程采和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更不会是魏见凌这种久经商场的后起之秀的对手。要是这一阵输了,非但对程采和的信心会造成巨大打击,还给了魏见凌公然追求程采夕的资格。一旦采夕被这阴险小人打动,那等到自己故去之后,恐怕就再也没有“云顶楼”这个字号了。

    这一个决定,的的确确是意义重大。以程云鹤沉稳的性子,本来是想拒绝的。可是唐安总给他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以他的眼光和阅历,竟然也看不透这个年轻人。而且看他如此有信心,程云鹤也犯迷糊,不知道他的自信从何而来。

    魏见凌一听这话,顿时大喜,道:“谢程兄成全。见凌虽知必不是程兄对手,却也当尽力而为!”

    程采和一脸的欲言又止,想要拒绝,但唐安都把话说出去了,自己怎么好意思再说不行?程云鹤也镇定下来,想要看看唐安会怎么处理。

    “魏公子说的真好听,可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么?”唐安笑道:“莫不是觉得我家少爷在书院读书,对经商一无所知,必定不是你的对手?”

    魏见凌讪笑道:“怎么会呢,见凌一直对程兄佩服的紧。”

    “说佩服是假,想占便宜才是真。不如让我猜猜魏公子的心思如何?”唐安冷笑道,“如果我是魏少爷,若赢了这一阵,自然就有了追求程家大小姐的资格。这事儿如果成了,做了程老爷的乘龙快婿,以后是不是就可以慢慢蚕食程家的家业了?”

    魏玉龙大惊,道:“无知小儿,怎可胡乱说话!我敬程老板的为人,是想与他携手,雄霸大唐的商路,怎会有你说的这样不堪!”

    “魏老板不要着急,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唐安笑道,“不过这样看来,对我们少爷来说很不公平哎。你若赢了,便可以追求大小姐,那我们少爷如果赢了,又该当如何?”

    他怎么可能赢呢?魏见凌心中不屑地想,表面道:“那你说该怎么办?”

    “这个简单。你若输了,便是你经营不善,把你经营的店让我家少爷来打理就是,免得白白浪费一间好店铺。”唐安说着,看了魏见凌一眼,道:“魏公子以为然否?”

    魏见凌心里暗怒:这小书童也是好算计,我若赢了,只是赢得一个资格而已,他若赢了,便是实实在在一座店铺。

    “这样的赌注,未免太过有失公平。”魏见凌道。

    “好,我们公子大度,也不和魏公子你计较。若是我们输了,就在原有基础上再加上当天的收入,你看如何?”唐安说道。

    虽然条件明摆着对程家有利,但魏见凌自信程采和必输无疑,当即道:“好,就这么办!”

    唐安又作思考状,道:“不过,若是寻常小店,就算经营不善,散点钱财找人去买上几样东西便是,根本看不出好坏。”

    魏见凌为之气结,这个小书童心眼一箩筐,不知又要想出什么怪点子。道:“那你说该怎么办?”

    “不如这样吧,要玩就玩的大点,咱们就经营大一点的店,越大越好,这样一来便会杜绝做假账的几率,减少作弊的嫌疑。”唐安说着,谦虚地笑道:“我这人没什么学问,也不知道说的合适不合适。”

    胃口倒是不小,怕你吃不下去!

    魏见凌脸上一抹狠色闪现,道:“就按你说的来,但这结果应该如何评定才好?”

    “这个好说,咱们找两家差不多大小的铺子,定在同一天开业,看看当日的买卖情况不就的了?谁卖的多,谁就是赢家。”唐安说着,向程采和道:“少爷你觉得呢?”

    程采和不知道唐安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支吾道:“唔…就这么办吧。”

    “那怎么证明账房不做假呢?”魏见凌问道。

    唐安道:“我们双方各自派出四名记账先生,分成两组安排到两个店里,这不就公平了?”

    魏见凌想想,觉得此法可行,拱手说道:“好,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唐安道:“魏公子,咱们口说无凭,不如立个字据如何?”

    魏见凌冷哼一声,道:“魏某没有意见。”

    叫下人拿来笔墨,程采和和魏见凌相互立了字据签上了名字。

    魏玉龙的笑容又回到了脸上。对自己这个儿子,他还是很有信心的。笑道:“这些孩子,都这么好胜,果然是英雄出少年。程老板,看起来咱们老了。”

    程云鹤还在猜测唐安的心意,闻言笑了笑,道:“江山自有后人继,这是好事。”

    “程老板说的是,那咱们就拭目以待,看看咱们的下一代会给我们老哥俩怎样的惊喜。”魏玉龙站起身来,道:“天色不早了,在下也不多叨扰了,改日咱们哥俩再好好聊聊,告辞了。”

    二人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走得时候志得意满。待到他们走得远了,程采和才显出一脸忧色,道:“唐安啊唐安,你让我怎么说你好?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也不商量商量,自己就拿主意了呢?”

    唐安问道:“少爷,你可相信我?”

    程采和一愣,道:“我自然是信你的。”

    唐安自信一笑,道:“那今次咱们就让魏氏父子输个血本无归!”

    要说别的,唐安或许未必会这么有信心,但若说经商,以他前世的眼光和从事销售的经历,绝对不是魏见凌能相提并论的。

    程云鹤也来了兴趣,道:“唐安,你这可是做了一场豪赌啊。做生意不是儿戏。那魏见凌见有利可图,自会把店建的越大越好,而越大的店越是不好管。你可知道,仅是这么一家店铺,我要投多少银子进去么?”

    唐安道:“老爷尽管放心,唐安虽然年少轻狂,但绝非不知分寸的人。我这么说,自然是有把握的。”

    “哦?想不到你对经商也有研究。”程云鹤笑了起来,道:“你且说说,打算怎么对付魏氏父子?”

    唐安心道主意倒是有一大堆,只是小爷现在还没有头绪,需要点时间捋一捋。想到程采夕刚才负气离开,找了个借口道:“老爷,此事说来话长,但在此之前,是不是应该先把大小姐找回来?”

    程云鹤恍然,这才想起女儿还在外头呢。她一个女孩子家,不知道体会父母的意思倒也罢了,要是在外面遇到什么危险可就麻烦了。赶忙道:“对,程贵!赶紧把下人都召集起来,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大小姐给我找回来!”

第五十五章 大小姐要跳楼?

    日薄西山入,月亮已爬上了枝头。

    对平常人来说,这只是个平常的夜晚。但是对程家人来说,却注定是个劳碌夜。几十个下人倾巢出动,连饭也顾不得吃,带着火把边走边喊着程采夕的名字。

    很不幸的是,唐安也在这个行列。是他最先发现程采夕跑丢的,这个重大的责任自然而然就落到了他的身上,程采和还赋予他一个很光荣的称号:寻妹小队长,听起来就像是青楼去搜捕良家妇女的黑面神。

    为了能尽快找到人,下人们都分散开来。唐安一个人走在街上,只觉得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肚子一个劲在抗议。从昨晚道现在粒米未尽,铁打的人也受不了。

    可是不找到程采夕,他拿什么交差?

    “大小姐!姑奶奶!女土匪!”见四下无人,唐安有气无力的喊着,心里直犯嘀咕:这丫头怎么就这么让人不省心,就算你真的觉得受了委屈,也往宅子里面跑嘛,程府院子很大的,玩躲猫猫最合适了,最多我假装找不到你就是了。

    抱怨归抱怨,唐安却也不禁在想,黑灯瞎火的,这丫头能跑去哪里呢?

    现在刚刚入春,夜晚汴京的天气还是很凉的,放着暖和的屋子不住,非要跑出来受罪,女人还真是麻烦。

    看着星星点点的火把,唐安叹息一声,暗想这丫头恐怕已经跑远了。

    这女土匪天天喊打喊杀的,还坑了老子五十两银子。好处没跟着她沾上一星半点,却只跟着倒霉,到现在还要饿着肚子找人。不管了,先祭了自己的五脏庙再说。

    打定主意,唐安决定先去找些吃的。

    市集离前门并不远,不一会儿,唐安便溜达着寻了过去。这个时间的市集恰恰是最热闹的时候,青板街上人群息壤,大都是劳碌了一天想要聚在一起喝点小酒的汉子和赶集淘宝的少女,小贩们摊位上的商品琳琅满目,酒楼的灯笼红红火火,小儿的揽客叫嚷声不绝于耳。

    唐安身在大街上,感受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和叫卖的喧嚣,感觉竟是如此真实。深深吸了一口气,笑叹这才叫活着。

    一阵阵卤肉香气传来,不断刺激着唐安的味蕾,原来不知不觉走到了专门卖小吃的地方。街道的两旁小贩林立,红烧卤水豆腐、麻辣炒饼、面蒸小酥肉…一样样看似鲜嫩可口的美食从面前飘过,馋的唐安直吞口水。

    站在离得最近的一家卖蒸肉的摊位前,他刚要探手入怀取银两,却见一个中年汉子跑了过来,拉着那卖蒸肉的老汉道:“老李,赶快去看看热闹,听说前面有个女子在‘望香阁’的楼顶上坐着,不知要干什么。”

    那叫老李的老汉惊讶道:“难道是要轻生?”

    “谁知道呢!听说女娃年纪不大,倒是俊俏的很。”先前那人说道,“唉,也不知道那么高的楼,她是怎么上去的。”

    “走走,这样的事要去瞅瞅。张嫂!帮我看一下摊子!”

    眼见二人急匆匆的走了,唐安一怔: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要跳楼?会不会是大小姐?

    有些自嘲的摇了摇头,唐安暗笑自己大惊小怪。逛给街都能碰到程采夕,哪有这么巧的事。转过头去想要到别的摊子上买吃的,但迈出一步,却再也挪不动步子了,心里总觉得有些担心:万一真的是程采夕呢?

    唐安收起银子,暗叹自己果然是属牛的劳碌命,急忙追赶上前面二人,拉着先前的汉子道:“大叔,你刚才说的那女子,是不是大约这么高,长得很漂亮,还随身带着一把宝剑?”

    那汉子看唐安的比划,道:“人我还没见着,只是听说而已。那人是你朋友么?若是着急,你不妨先去看看。”

    “她人在哪离?”唐安问道。

    那汉子朝前方指了指,道:“这条街走到头左拐,再走到一个路口往西,看到一个叫‘望香楼’的酒楼就是了。”

    唐安道了声谢,撒腿就跑了过去。绕过两个街口,一座二层酒楼灯火辉煌,看来就是那人说的“望香楼”了。楼前围满了人。人们抬起头来,对着屋顶指指点点,相互议论什么。

    唐安顺着他们的目光一看,只见月光下屋顶的檐角处,一个妙龄女子双手抱着膝盖坐在那里,鹅黄色的长衫随风飞舞,看上去有些落寞。虽然黑乎乎的看不清楚模样,但她身姿窈窕,看身材就已经让一帮年轻人想入非非了。只是身旁那把宝剑,与这柔弱女子看起来有些格格不入。

    宝剑?大小姐?

    唐安心里一惊,不知该喜还是该忧。想不到坐在屋顶上的女子真的是程采夕,自己费尽心思去找,连个鬼影都没见着,等到放弃了想来吃点东西,却又被自己撞见,真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丫头在那么高的地方干什么?莫不是受了点委屈就要自寻短见?也太脆弱了吧!

    虽然这女土匪平时凶了一点,但本质上并不坏。就这么挂掉着实有些可惜。罢了,看在大少爷对我还不错的份上,老子就侠骨柔肠一回,救下你这迷途的小羔羊!

    “大小姐!不要跳楼啊!”

    唐安大呼一声,左闪右挪的挤进人群,站在屋檐下一脸|“焦急”道:“大小姐,你坐的那么高干什么?难道是飞上去的?”

    程采夕正因为被程云鹤喝斥而伤心,她自幼丧母,本来内心深处就很脆弱,好在程云鹤对她疼爱有加,从来都不舍得说句重话。可是今天因为那个一看就不是好东西魏见凌,居然那么严厉的喝斥自己,这让程大小姐很难接受。

    她一个人跑了出来,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又不想让旁人看到她伤心流泪的软弱一面,只好纵身跃上房顶,在屋檐上几个起伏,直到跳的累了,才在这处屋顶休息休息,也好一个人平静一下。

    听到有人喊自己,程采夕止住哭泣,往下一看,却见戴着褐色小帽的唐安在下面又是招手又是顿足,就像个小丑一样。心道怎么又是这个讨厌的家伙?一抹鼻子,皱眉说道:“你走开!我讨厌你!”

第五十六章 枪是老的辣

    周围看热闹的百姓见这女子如此有性格,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唐安大是尴尬,他妈的,老子好心救你,你却当着这么多人面让我下不来台,有没有良心啊!

    见众人齐刷刷望向自己,唐安硬着头皮道:“大小姐,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也犯不着要轻生吧?”

    这个混蛋,谁说我要轻生了?

    程采夕俏脸气的通红,道:“我要死要活与你何干?”

    “关系大着呢!”唐安道,“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老爷一定悲痛欲绝。他一伤心兴许就会忘了给我们开工钱,没有工钱我拿什么娶媳妇?所以——没有大小姐你,我就没有媳妇啦!”

    “哈哈!”

    众人都听出他话里的歧意,笑的更厉害了。许多人脸带赞许:这位小哥看打扮像个下人,却连自家小姐都敢调戏,果然是英雄豪杰。

    你娶媳妇和本小姐有什么关系!程采夕鼻子都气歪了,道:“你再敢胡言乱语,信不信我杀了你!”

    “你说什么?我听不到!”又来这套,你不嫌烦,老子可都听腻了。唐安装傻充愣,摊开双手道:“大小姐,如果你一定要跳的话,就往我怀里跳吧!虽然你平时吃的多了一点,身子重了一点,平日里骑得那匹马都被压得不长个儿了,但、是!老爷少爷对我有大恩,你尽管跳吧,我挺得住!”

    好一个忠义无双的男子汉!人们赞许地点点头,都感觉到了唐安一颗“赤子忠心”。

    程采夕一咬牙,“呛”的一声又拔出宝剑就要“杀了”这欺主的恶奴,可是转念一想,又把剑插了回去。心道你想方设法激怒本小姐,不就是为了让我下去?我偏偏不上你这个家伙的恶当!

    旁边一个汉子笑道:“你家大小姐看来不想见你啊,你还是快点走吧!”

    一言既出,周围笑意更浓了。

    唐安鄙视地看他一眼,道:“大叔,你懂什么?我在和我家大小姐玩高空接物的游戏呢。”

    “你家小姐都不下来,你有什么好接的?”

    “要她下来还不简单。”唐安感觉自己的魅力受到了严重挑衅,伸出三根手指,道,“我说三句话,她必定会下来,你信是不信?”

    那汉子啧啧称奇,道:“若是你三句话之内真的能让她下来,那我便服了你了。”

    周围人也露出好奇的神色,看起来楼顶的大姑娘并不买账,这个少年怎么会如此有信心?众人来了兴趣,想要看看这少年怎么能做到。

    唐安眼珠子一转,对屋顶喊道:“大小姐,老爷知道你走丢了很是担心,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茶不思饭不想,连头发都掉了好几根。那憔悴的模样,简直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你若是再不回去见见他,怕是就来不及了!”

    程采夕杏目一瞪,这该死的阿丙,说的好像程云鹤马上就要不行了一样,真是可恶!

    不过他不说还好,一提起程云鹤,程采夕刚刚好一点的心情又坏了起来,赌气的“哼”了一声,竟是连话都不答了。

    那汉子哈哈笑道:“少年,看来这招不太灵光啊!”

    唐安也是暗自咬牙,觉得大大丢了面子,白他一眼道:“这才第一句,你着什么急啊!”

    话说得轻巧,但心中却暗恨不已。想当年老子人称“花丛圣手”,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统统逃不过老子的手掌心,居然还摆不平一个小丫头!

    细细思索片刻,唐安指着屋顶,满脸“惊恐”道:“大小姐快跑啊!你身边有老鼠!跟狗一样大,好可怕哎!”

    程采夕淡漠的回头看看,却见身后什么都没有。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还是一副高傲的模样,竟是连屁股都没有挪动。

    周围人笑的更厉害了,有人凑热闹道:“这么冷的天,连老鼠都要冬眠了吧!”

    那汉子也在旁煽风点火,道:“这第二招也不奏效啊,哈哈!”

    寻常女子一听到老鼠,怕是就像坐在针尖上一样,尖叫着四处乱跑。可这小妞竟然连老鼠都不怕,到底是不是女人!

    连续失败两次,对唐安的信心造成了很大打击。但他毫不气馁,见周围人都目光灼灼的盯着自己,忽然想起程采夕乃是女公人,而且急公好义。当初在摘星巷上还打抱不平救了自己一命,想来便是个正义感泛滥的人。

    正义感的人最怕什么?当然是在眼皮子底下作奸犯科了。

    唐安微微一笑,当下有了主意。拉着旁边的汉子低声耳语道:“这位大叔,这第三句话要想奏效,还要你配合我才行。”

    那汉子皱眉问道:“要怎么配合?”

    唐安不着痕迹地把一个破破烂烂的钱袋子挂在腰袢,道:“待会儿我会想办法让我家小姐看向这边,她一扭头,你便偷偷摘下我这钱袋子便是了。”

    “你莫非让我做那偷儿?”那人奇道。

    “非也,非也,只是剧情需要而已。”唐安道,“我看你忠厚老实貌似忠良,肯定是不会干那偷鸡摸狗的事的。”

    那人傲然道:“这是自然。此等下作之事,便是让我做我也不屑一顾。”

    二人商量妥当,唐安对着楼顶的程采夕大喊道:“大小姐,你若再不上来,我可要上去咯!”

    程采夕一脸不屑,暗道就凭你那三脚猫功夫,也能上的来?扭头朝他一看,却见旁边的汉子不着痕迹的把唐安的钱袋子扯了下来,转身便往人群里走去。

    当着“飞天门”的面作案,俨然不把她这公人放在眼里。

    程采夕俏脸一寒,大喝一声“好胆”,拔出宝剑便从楼上跃了下来,动作潇洒飘逸,宛如从天而降的凌波仙子。

    “果然下来了!”

    唐安的最后一句话,恰恰是第三句。眼见程采夕三句话之内果然从楼上下来,众人啧啧称奇,对唐安大感佩服,不由得欢呼起来。

    唐安则是一脸笑意,摆出一副早在意料之中的可恶模样,喃喃道:“枪是老的辣,妞是嫩的香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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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书童我骄傲,泡妞从不用春药。现代高富帅穿越到战火纷飞的乱世年代,做起了伴读小书童。牺牲色相勾妖女,陪着姑凉走夜路,别人笑我太随性,我笑他人神经病。唐安:“说我坦荡的人,其实看不透我的心——那叫淫荡。” ——向《家丁》致敬!交流群墨玉书院:73284031金牌小书童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金牌小书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金牌小书童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