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大顺皇朝TXT下载大顺皇朝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大顺皇朝全文阅读

作者:飘依雨     大顺皇朝txt下载     大顺皇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零二章:伏击(上)

    (工作很累,码字时间太紧,要是卡文的话,一个晚上都写不了两章……这么辛苦码字,求收藏推荐,不算过分吧?)

    当这些西北诸族的骑兵齐聚顺州的时候,却发现没有一个能领头的人,都乱成了一团。不过时势造英雄之下,还是有人站了出来。

    一个身穿白色羔皮的男子骑在高头大马上面,自荐说道:“我是吾古论达捍,熟女真吾古论部族族长之子,你们若信得过我,便跟我走!”

    女真族素来以英勇善战闻名,这与他们先前随水草迁徙放牧,过着穴居打猎的野外生活有关,一个个都孔武有力,悍勇过人。

    看见此人身着白色羔皮,便知道是女真族里面的富者。女真族的服饰与契丹族的不同,契丹男子的传统袍服的一般形制是圆领、窄袖,有左衽、无缘饰、疙瘩襻扣。开禊于身后臀下,衣长下距脚踝骨之上。这种袍服的开禊,有如后世那种军大衣的后开禊。但是契丹人袍服的后开禊要比后世的军大衣长一点,两片重合叠压的多一些。其开禊处在平时是用扣子扣住的,只有在骑马时解开。骑马时,由于开禊在后,所以两片袍服襟搭下盖于双腿之上,这样既方便了骑马,又可护腿防寒。这是由于契丹是一个马上民族,转徙随时,车马为家。所以契丹人所穿着的长袍,要适应马上的活动。如果穿着在两侧开禊的缺胯衫,骑马时前搭一片,后搭一片,马飞奔起来,袍襟会被风掀起,这样的袍服,既无后开禊袍服防寒护体的优点,又会给人的马上活动带来累赘。

    但女真族又有所不同,男子的常服,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头裹皂罗巾、身穿盘领衣、腰系吐骼带、脚着乌皮鞋。他们的形制,多用环境色,即穿着与周围环境相同颜色的服装。这与女真族的生活习惯有关,因女真族属于游牧民族,以狩猎为生,服饰颜色与环境接近,可以起到保护的作用,冬天多喜用白色,春天则在上衣上动物纹样,同样有麻痹猎物、保护自己的作用。

    两种服饰的不同,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得出谁是女真族的,谁是契丹族的。吾古论达捍一出场,便博得其他部族认可,这套服饰功不可没。

    而什么是熟女真呢?其实他们也是女真的一部分,居住于南部,接近契丹,入籍于契丹,被契丹直接统治。这一部分女真人被称为熟女真,也叫系辽籍女真、合苏款女真。而北部的那些非契丹籍女真人则谓之生女真。说白了,女真族吾古论(又做乌古论)部落是归附辽国的女真族人,入了辽国国籍。其时,吾古论部族也非常大,不仅仅有熟女真,亦有生女真。一个部族分成好几个,分居南北。

    吾古论达捍瞬间赢得了大部分的认可,暂时做了这支群龙无首的军队的领头人,这让他的信心开始膨胀起来了,他慷慨激昂地说道:“眼前这处坍塌,应该也有汉狗在把守着,你们暂且把马喂饱,等会便与我一同冲出去。长城坍塌了那么多缺口,汉狗能有多少人?哪怕有几万人在面前,你我快马,绝对也能冲出去了。”

    吾古论达捍还以为这些禁军是以前那些边军,一遇到骑兵冲阵,便会乱作一团。届时说不定能捞个军功,败中求胜!

    吾古论达捍想得倒是挺美好的,可惜他遇到的不是一般的边军,而是大顺朝最为精锐的禁军。这些禁军不用以往那些老爷兵,经过一个多月的强化训练,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强军的气质,没有全军覆没,他们是不会后退的。

    陆承启曾给他们上过一课,论述为什么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道理。一支强军,哪怕遇到势均力敌的对手,亦不会后退半步。两强相遇,拼得就是意志力,若一方有了怯意,那阵脚就会出现松动,必败无疑。说白了,狭路相逢勇者胜,就是在拼命,你不拼命,死得一定是你;拼命了,死得就是敌人。再者,若是后退了,你后面便是战友,战场上刀枪无眼,死在自己人的手中那就最冤枉不过了。所以,遇到敌人,不要怕,只要鼓起勇气往前冲,死得不一定是你!

    陆承启结合一些以少胜多的战例,深入浅出地阐明了这个道理,每一名禁军都甚为认可。有了这种思想教育,他们就是想后退一步都难。当然,陆承启制定的抚恤制度,也造就了他们悍不畏死的最根本因素。没有了后顾之忧,哪一个禁军不想从马上博一个功名,封妻荫子?

    其实,没有陆承启的所谓思想教育,只要有足够的抚恤保证,这些禁军也会立即变成嗷嗷叫的强兵。再加上禁军多是从京兆府征的兵,也就是所谓的关中兵,素来是天下精锐之士。君不见,大秦以关中士卒一统六国?秦地处四战之地,八百里秦川,精锐士卒皆出自这里。关中兵大多性情豪爽,服从军令,历代皆为精兵之地。

    此刻,他们正在埋伏地点里面,检查武器,等待命令发起攻击。甚至有些人已经摩拳擦掌,恨不得立即博取军功了。

    超过两千具神臂弩,五百杠步枪,其余的都是硬弓。几乎人手一把远程武器,这样的装备,不说武装到了牙齿,在这个时代也是强到令人发指了,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时至午时,吾古论达捍下达了一同冲锋的命令,一万多骑兵,夹杂着三万多匹骏马,冲向了只有十丈的长城坍塌处。

    不多时,先头部队已经通过了长城坍塌处,却没有遭受什么攻击。吾古论达捍甚为疑惑,心道:“是不是这些汉狗见到我们人多了,便不敢再逗留了?这般说来,倒是我太谨慎了,错过了能立功的机会啊……”也难怪,听闻作为后盾的六万多契丹大军都被打败了,这些人早已成了惊弓之鸟。

    吾古论达捍的念头还没转完,突然间“嘭嘭嘭!!!”之声大作,夹杂着弓弦弹动的声音,吓得许多战马都“稀溜溜”地直起了前蹄,把不少骑兵掀下了马来。

    吾古论达捍也差点掉下马去,好在他骑术精湛,死命拉着缰绳,才没有坠马。他惊骇莫名,却见前面那黑压压地一片箭雨洒了过来,不少骑兵都被射中,当场便死了。更多的是战马中箭,哀嚎着跪倒在地……

第一百零三章:伏击(下)

    (求收藏推荐!)

    吾古论达扞一下子懵了,他没料到大顺军队会集结了重兵把守这个缺口。但此刻已有三分一的骑兵冲出了缺口,后面尚有几千骑兵,两万多匹马继续涌来。夹杂在前排的吾古论达扞进退不得,恨得牙痒痒的。

    但这些生长在苦寒之地的游牧民族确实悍勇,在如此饱和打击之下,他们冲在前面的骑兵倒了一片,反而激起了他们的怒气。

    只见这些骑兵以女真族为箭头,疾风一样,把马越催越快,同时也弯弓搭箭,开始还击。后面跟上的骑兵,一个个拿出自己的武器。这些游牧骑兵一个个身强体壮,所使的兵器也与大顺军队很是不同。力大者拿狼牙棒,力有不逮者则使宣花斧,皆是重型兵器。若是以往的大顺军队,看得如此凶神恶煞的大汉,未战就先怯了,哪里还有勇气近战?

    可这支禁军却是不同。

    首先,禁军征兵多来自秦地,也就是关中之地。这里民风彪悍,汉子高大威猛,不输这些游牧骑兵。再者,关中之地武风盛行,在江湖上混不下去的侠客,都投身入了军队,摇身一变成了禁军。这些人手底下都有些真本事,单挑不惧任何游牧骑兵。最后,亦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陆承启的练兵理念里面,一直强调多兵种合作,以人数优势,阵法优势取胜。禁军一个多月以来,都在练习仿造明代名将戚继光所发扬光大的鸳鸯阵,三人以上,十二人以下皆可合作抗敌。前面是刀盾手,中间有长枪兵,后面再配弓弩手,既可远攻,又可近战。虽然不甚纯熟,但日夜操练之下,这些禁军已经会下意识结阵抗敌了。

    但这些都抵消不了骑兵的天生优势。步兵和骑兵打,就好像后世坦克和步兵对战一样,纯以力量碾压的。骑兵的冲击力,岂是血肉之躯能挡得住的?

    这时候,陆承启提出了一种“先进”的作战理论:集中火力远程打击敌人,宁愿用弩箭、弹药去消耗敌人,迫不得已才近身肉搏。

    王韶贯彻了陆承启这一军事思想,所以他让朱大光运用幽州游击的权力,把幽州城的弓弩补充给了禁军。虽然这些二石硬弓射程不过一百二十步,也聊胜于无了。

    于是禁军的武器配备里面,人人皆有一把弓弩。此次伏击,距缺口四百步远,呈漏斗状,分布道路两旁低洼处。中间故意露出一道口子,这是怕这些游牧骑兵过于愣头青,不管不顾地找禁军拼命。

    他们这些游牧骑兵,打仗是完全为了部族的,不用给饷银的。比如说女真族,他们的氏族部落中,出现了私人家族的家兵和部落兵——猛安、谋克。这次出征的就是谋克,也就是部落兵,是强征入伍的。

    契丹人把女真族分而治之,他们把强宗大姓骗至辽东半岛,编入契丹国籍,称为“合苏馆”,又作曷苏馆、合苏衮、是女真语“藩篱”的意思。这些人就是“熟女真”。另一部分留居粟末水之北、宁江州之东,这些人就是“生女真”。黑水靺鞨后裔,是生女真的主体。这也促使女真族出现了联盟,后来渐渐尾大不掉,这又是契丹人所料不及的了。

    这些游牧骑兵不用军饷,没有抚恤,可大顺禁军不同啊!陆承启计算过,就算是军饷较少的辅兵,大顺百姓也要一百五十个人养一个兵;要是战兵,那就更了不得了,起码得六十个人养一个兵。这还仅仅是军饷而已,武器装备还没有计算进去。所以,陆承启绝不赞同用性命去和敌人拼,放着优良的武器不用,为何要学野蛮人近身硬拼?哪怕是士兵素质比敌人强,这样也是划不来的。

    正是如此,陆承启才感叹打仗真的是烧钱的东西。要不怎么都说,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没有军饷粮草,就算是精锐士卒,也发挥不出几层战斗力的。

    还是要感慨一下,这些游牧骑兵真的非常凶悍,这么密集的箭镞,他们一样无所畏惧,蜂拥上前,好似疯了一般。

    王韶本来还想把他们的马匹留下的,此刻也没了这般心思。下令射马,阻碍骑兵的速度。要是让骑兵加起速来,那将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倒地的游牧骑兵渐渐增多了,给他们的马加速造成了阻碍。好在这些人的控马之术非常了得,前面的人一倒地,他们就轻轻拨转马头,让了开去。

    一些跟得太紧的游牧骑兵,躲避不及,被倒下的马匹绊倒在地,也算是阻碍了一下后面的骑兵。

    而此时,禁军这边也出现了伤亡。四百步距离,骑马不过一眨眼间的事情,这些女真族的骑兵骑射非常准,弓力亦不弱。哪怕禁军有锁子甲,也有不少人被射中面门,当场死去。

    好在刀盾手非常尽职地竖起了盾牌,不然的话,恐怕伤亡更多。杀敌最多的,当属在刀盾手后面的火枪队了。他们的三段击非常流畅,毕竟已经有了实战经验。后排装弹,前排射击,中排准备。一颗颗铅弹如同狂风暴雨般洒向这些游牧骑兵,当真是挨着即死,碰着即伤。黑、火药的威力,这一刻显露无遗。

    不得不说,女真族的战斗力真的非常强悍。他们一边飞驰,一边射箭,准头也十分可观。额,毕竟禁军的阵形太过密集了。不多时,便已经有百余骑冲出了禁军设下的伏击圈。

    吾古论达扞也非常幸运地冲了出去,但打头阵的两千余骑,此刻仅剩百余骑,吾古论也高兴不起来。更兼一支神臂弩射出的弓箭,射中了他的左臂,让他觉得疼痛难忍。

    神臂弩的威力太过强悍,只可惜上弦太慢。别的弓箭手都射出两三箭了,神臂弩才上好弦。不然的话,战果更大。

    突破口一出现,剩余的游牧骑兵更是来了劲。一个个奋勇当先,策马疾驰,想要冲过去。而经过一阵弓箭打击之后,禁军也出现了手臂酸软,弓箭不足力的现象。

    只有火枪队,“嘭嘭嘭!!!”的声音从不断绝。仗着射程的优势,火枪队站在弓箭射不到的三百步之外,尽情倾泻着火力。

    这些声响奇大的洪祥式步枪,让这些游牧骑兵以为是打雷,军心出现紊乱。战马也有些急躁,很想跑离这个它们看起来很危险的地方。

    这些游牧骑兵把身子紧紧贴在马背上,减少受到弓箭的伤害,不一会,全部的游牧骑兵便已经冲出了伏击圈,和吾古论达扞汇合了。

第一百零四章:落荒而逃

    (这周没有推荐了,可以想象到点击的惨淡。各位书友,觉得好看就收藏推荐吧,除了更新,没有别的方法出现在任何页面上的……)

    见身边聚集了几千骑兵之后,吾古论达捍恶从胆边生,心想:“这些汉狗,居然敢胆以步兵暗算我们?真当我们是不会杀人的吗!”

    吾古论达捍的底气来自哪里?自然是仗着自己的骑兵了。冷兵器时期,骑兵的战斗力不言而喻。一千骑兵的冲击力,足以冲散几千步卒。在敌人没有很多弓弩的情况下,这样的优势将被进一步扩大。

    吾古论达捍想到这,立即大喊一声:“儿郎们,这些汉狗欺人太甚,我们冲回去,杀光他们!”

    他这话一出,却没有人响应。原来只有吾古论达捍一人神经大条,根本没有留意到禁军火枪队的威力。那种声响过后,就能收掉一条人命的邪恶武器,简直比哈尼(信奉萨满教的人对恶魔的称呼)更加可怕。他们都以为这些大顺军队是神灵派来的,哪里还敢去战斗,几乎所有的骑兵都勒马不动。更有些虔诚的萨满教信徒,已经在祈祷神灵了。

    吾古论达捍不明所以,唤来一名女真族士卒,才明白其中道理。他才发现,原来大顺禁军好似使用了什么神灵武器,一声巨响,就能杀死一个人。被杀死的人表面看不出有什么伤痕,却慢慢软倒死去。这样恐怖的武器,哪个士卒还敢冲上前去?

    吾古论达捍听了这样的话,也被吓得不轻。人就是这样,在蒙昧时代,对于无法解释的东西,就会往神灵身上推,殊不知是自己吓唬自己。有些东西一旦弄懂了,便不觉得有什么了。

    吾古论达捍的话已经说了出去,便收不回来了。正当他尴尬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啲嗒”的马蹄声,震耳欲聋。

    吾古论达捍一看,喜逐颜开地说道:“不好,汉狗还有伏兵,儿郎们,形势不对,咱们撤吧!”这几千幸存的游牧骑兵求之不得呢,也不去管他的语气有什么不对,撒开四条马腿就跑了起来。一路向北,根本停不下来。

    禁军的马军都虞候被这些游牧骑兵搞懵了,他们从来没见过游牧骑兵怕他们而避战的。就算是和契丹骑兵打过好几仗的边军骑兵,一时间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些游牧骑兵想搞些什么。

    禁军的马军都虞候乃从五品武官,地位和朱大光一样。这位马军都虞候郁闷啊,为啥步军能捞到军功,换成了马军,敌人却跑路了?

    “不行,得追!”马军都虞候心中发了狠,便一路紧咬追了上去。两军相距不过百余步,互相用马弓射击。双方时不时有士卒被马弓射中,坠下马来。

    追击了好一阵,禁军的马力便及不上了。哪怕是禁军一直以精饲料喂马,马力还是及不上这些游牧民族的马匹。皆因马种的问题,不是一时间能改善得了的。

    马军都虞候不甘心地勒住了马匹,看着这些游牧骑兵扬尘而去,狠狠地啐了一声:“呸,一群胆小鬼,不敢跟你家爷爷大战几百回合!”

    这七千余骑兵慢慢回转之后,他们发现王韶已经清点好伤亡,并把敌人尸首堆放好了。这些尸首都割了首级,算作军功。这也是陆承启有点抗拒的地方,毕竟来自后世灵魂的他,有点抗拒这样的做法。

    听着清点官的报告,王韶皱起了眉头。这些士卒的悍勇,比之契丹士卒有过之而不及。骑射之准,有点骇人听闻。当让通译指出头裹皂罗巾、身穿盘领衣、腰系吐骼带、脚着乌皮鞋的死亡士卒是什么部族的时候,王韶第一次听闻了女真族的名字。这名通译是世代生活在边境的百姓,通晓契丹话和汉话,对女真族也略微有些了解。

    当王韶听闻这支部族性情凶悍,几同野人,而部族人数较少时,皱起的眉头稍稍松开了一点。他说道:“若是这些女真族还多一些,简直比契丹人还要可怕。不行,此事得上报陛下,让陛下做定夺。”

    这次毙敌二千余,多是坠马被后面踩死的。真正中箭中弹而死的,不过几百人而已。所以王韶才如此忧虑。拥有如此武器优势,都奈何不了这些游牧骑兵,要是再有十余万,大顺拿什么去抵挡?

    正史上面的王韶,原本也没有这样的眼光。那是因为那时候他主要是与西夏人打仗,以为游牧民族不过如此了。其实西夏人建国之后,也事耕作,渐渐变成了一个农耕国家。而在大量引进汉文化之后,西夏的贵族堕落很快(说得汉文化好似洪水猛兽一样,不过事实确实如此,辽、金、蒙、清都是这般,在经历了汉文化带来的繁荣之后,很快就堕落丧失了战斗力),士兵也不复建国时之勇。这也让当时宋朝的统治者认为,游牧民族的士卒不过如此,才为后来靖康耻埋下祸根。其实那时候十个西夏人打不过一个契丹人,十个契丹人打不过一个女真人。而宋朝士兵相当于半个西夏人,可想而知士兵的差距在哪了。

    而在这个异时空,很有幸地见识到了女真人的悍勇,王韶才有了一个模糊的认识:游牧民族真的很强,汉族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当晚,王韶就在中军营帐里面,亲笔写下了一封奏疏,让顺州的监察士,通过秘密渠道送给陆承启看。

    两日后,陆承启便在垂拱殿上接到了这封奏疏,仔细查看了一番之后,叹道:“王韶能有如此眼光,不枉朕尽力培养!”当即把再次歼灭残敌两千余骑的消息发给《大顺民报》之后,便在思索王韶说的话了。

    不错,女真族的确是大顺的隐患。但现在这个部族,人口还不足以推翻契丹人对它的统治,也威胁不到还隔着一个辽国的大顺。只要陆承启的子孙不像正史上的宋朝那般傻,联金灭辽的话,应该还不至于灭国。

    不过应该不会有那个时候,陆承启的野心,岂止一个辽国而已?马蹄踏处,皆为汗土!西伯利亚、蒙古、中亚、西亚……亚洲都要纳入版图之内!

    陆承启忍不住yy了,有黑、火药在手,还怕什么呢!

    只是路要一步步走,饭要一口口吃。打天下容易守天下难。土地打下来了,不会治理,也和没有一样。再大的土地,没有相应的利益,花费大量财力物力兵力打下来,也是白搭,说不定大顺的经济也会因此拖垮了。穷兵黩武,亦是亡国根源。

    兵家之事,牵扯太多,陆承启也只敢yy一下,不敢真正放手去做。以现在大顺孱弱的经济,哪怕是一场小规模的战事,也会弄得捉襟见肘。当务之急,还是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

第一百零五章:亲自授课

    (工作一天,累得挣扎了好久才做通自己的思想工作,码了两章,实在顶不住了,不是不努力存稿啊,实在是没时间……求收藏推荐了)

    这天,长安城郊外的皇家大学突然间热闹了起来。原本已经快被世人遗忘的皇家大学,今日迎来了最为辉煌的一日,当今天子要来听课,还有可能亲自授课!

    皇家学院沸腾了,这些学子之前都是目不识丁的工匠,要不就是无一技之长,想来学习的青年。他们除了刚进入皇家学院那一会见过天子真容之后,便没机会了。在这个几乎被人遗忘的角落里面,他们每日都在识字,由副校长杨道奇亲自教导。

    因为杨道奇是当今天子老师,前任太师,地位尊崇,足以震慑这些学子。再加上杨道奇一心想做出点成绩,洗刷之前那些政治污点,格外卖力。每日督促这些学子识字,竟比当初教导陆承启还要严格得多。

    严师总归是有效果的,经过这些时日的学习,这些学子又比较聪敏,虽然已经过了蒙学的最佳阶段,却也学得不慢。少则百来字,多则几百字。有些有功底的,竟也能读上千字了。

    教室外面,陆承启正在和杨道奇说话。只听陆承启说道:“老师,这些学子都可认得字了?”

    杨道奇说道:“启禀陛下,愚笨者亦能学得百余字矣,余者几可看报,无阻碍。只是国子监过来的两个司业,却要授千余名学子,有时候老朽亦要上课,确实有点紧张。”

    陆承启点了点头,转头便让内侍下旨,着令国子监里面的直讲、助教皆来皇家大学上课,但不讲经史,只学字词。

    杨道奇渐渐适应了陆承启的做事风格之后,知道这个小皇帝办事虽雷厉风行,却没有思前顾后,稍欠稳妥。他自己也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初就被这样的人给打败了呢?他内心苦笑,思忖道:“怕这就是民间所说的‘乱拳打死老师傅’吧,小皇帝根本不按套路来,一上来就把人往死里揍,吓得自己当时都六神无主,才一败涂地。若是当时……算了,要是继续硬抗下去,恐怕就和鹤栎他们一般无二了……”想到这里,杨道奇忽然觉得背后一冷,看着眼前这个谈笑风生的陆承启,忽然间有点惧怕起来。

    陆承启身后不仅仅跟着内侍,御前侍卫等,还有三个满脸憔悴,一脸倦容的从四品官员。杨道奇只认得一个,因为其中一个是他当年做科考主考官时的学生。

    “子容,你怎么了?”杨道奇忍不住问道。

    子容乃是苏颂的字,闻言他羞愧地说道:“回坐师话,学生因沉迷于……”

    陆承启连忙咳嗽了几声,苏颂也不傻,立即醒悟了过来,改口道:“学生太过于沉迷一些奇技淫巧,彻夜不眠,陛下斥责学生,把学生从军器监里面拉将出来,才……”

    杨道奇明白了,他看了一眼陆承启,知道苏颂是陆承启爱护之人,不然不会这般强势的。他轻轻地说道:“子容,须得注意自己。你是极其聪明的,却不要在……算了,陛下亦是这般重视这些奇技淫巧,连老朽都诓骗了进来,唉!”

    陆承启笑道:“老师莫要烦躁,这奇技淫巧蕴藏的能量,超乎老师想象。朕办这所大学,前几年必定是亏本的,但朕还是要办,为何?因为朕也说过,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想科技进步,没有投入是不够的。我大顺朝为何能抵挡得住那些凶悍夷蛮,靠的不就是这些奇技淫巧吗!老师可能不知道,前些时日幽州城下大战,便是军器监鼓搞出来的神臂弩立下大功,才解了幽州之围啊!”

    杨道奇很想不承认这一点,在他心目中,还是经典史籍才是正道。可陆承启这般坚持,他也默不作声了。

    陆承启转头又训斥苏颂、沈括和唐勋道:“你们三个,虽然朕重视器械发展,但你们这般废寝忘食,钻研其中,一旦身体都弄坏了,朕去哪里再找像你们这些个人才来?朕宁愿器械发展得慢一些,也要你们把自身所学教给其他人,免得到时候你们一撒手,留下朕一个人干瞪眼!”

    三人面带愧容,连声称是。此时,上课的钟声响起,陆承启便说道:“今日朕没甚么时间,这一节课朕先上了。你们三人,这段时间不必回军器监了,先在皇家大学住下,好好帮着朕教授这些天子门生。老师,他们三个就交给你了,须得督促他们正常饮食歇息。”

    杨道奇应了下来,口称领旨。陆承启也不多说,大踏步进了教室。

    陆承启早已经练就了在几万人面前演讲的技巧,但此刻看到下面这一双双渴望知识的目光,他还是稍微有些怯场了。不是他没有东西可讲,而是他知道的东西太多,多得在这个时代近乎妖。他不敢随便乱讲,毕竟有些东西,超越半步是天才,超越一步就是妖怪了,而超越了千年学识的陆承启,更是一个老妖!

    陆承启咽了一口唾沫,清了清嗓子,说道:“今日,由朕给你们上课。在这里,你们不必当朕是天子,朕与你们一样,都是学习知识的人。在这里,没有所谓的皇帝和百姓,有的只是平等探讨学识的人,你们懂吗?”

    可能是陆承启的这番话太过于惊世骇俗,讲台下面的学子们没有一个敢出声。陆承启也知道自己有些失言,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年代,居然说平等,还是天子自己说出来的,谁敢接这个话头?简直不要命了!

    陆承启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转身在面对着黑板。这个黑板的制作挺粗糙的,表面虽然平整,但只是一块大木板,上面用着漆树的汁液涂了上去,较之后世黑板粗糙得多了。

    粉笔也是用石灰石制成,并不是长条状,而是像石块那样,陆承启一时间都有点不适应,这是粉笔,拿在手上,简直就是一块石头嘛!黑板和粉笔,都是陆承启要求工部制造的。他不管工部运用什么办法,制造出来就行了。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被逼急的工部,不到十天便拿出了相应方案。用漆树代替油漆,用石灰石硬是弄出粉笔来。

    陆承启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驰道”两字(繁体字是“馳道”)。粉笔在粗糙的黑板表面,发出很刺耳的吱吱声,陆承启咬着牙把字写完,才转头说道:“知道什么是驰道吗?”

第一百零六章:驰道设想(上)

    (很是打击,我原以为驰道的研究,仅仅是我一个人而已,却没想到,让子弹飞里面都有马拉火车的片段了。而最近看的一本《宰执天下》里面也有相关的点子,我就很郁闷了。但已经写好的章节,不可能那个大段大段的删去,而且驰道是我精心布置的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关乎以后争霸天下。先前以为慈祥让人撤去了火车头,由太监们用绳子拉着车厢在铁轨上跑是个大笑话,却不曾想外国也有马拉火车。是我孤陋寡闻了,是在下输了。不过驰道,真的是秦代一大创举,有兴趣的书友可以去研究一下,比英国、美国那些有轨马车先进多了。别小看古人的智慧,有时候你不得不惊叹,古人的脑洞,一点都不比现代人小。郁闷,求个收藏推荐了……)

    下面千余学子都摇了摇头,也是,这些学子大多贫苦,冲着学费食宿全免,才报名的皇家大学。如果说有冲着天子门生而来的,也有,但不多。大部分学子都是贫苦人家,而那些富贵人家的读书人,才不屑于学习什么奇技淫巧,他们要抱着论语,满口什么“半部论语治天下”,简直就是活在梦里。

    儒家思想对社会有促进,这无人可否定。可凡事都怕过,过度的追崇,就会适得其反了。迷信儒家的后果,便是文人误国了。宋亡明灭的下场,犹历历在目。

    大顺立国百年来,贫困人口一直在增加,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土地。大顺朝的土地一直在增多,可朝廷控制的土地却越来越少。

    这都是因为大顺朝实行的是均田制,这个田制原本是极好的。它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均田制的实施,和与之相联系的新的租调量较前有所减轻以及实行三长制(即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其职责是检查户口,监督耕作,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和兵役。三长享有一定的优待,得免除一人到三人的官役。三长制亦是宗族制度发展的又一个高峰),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转变为国家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多,保证了赋役来源,加强了大顺子民对朝廷的认可度。

    大顺朝田律明确规定到:“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果为户主,每人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士、和尚给田三十亩,尼姑、女冠给田二十亩。此外,一般妇女、部曲、奴婢都不受田。

    职事官从一品到八、九品,受永业田六十顷递降至二顷。散官五品以上受永业田同职事官。此外,各级官僚和官府,还分别领有多少不等的职分田和公廨田,职分田的地租作为官僚俸禄的补充,公廨田的地租作官署的费用。这两种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

    贵族官僚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自由出卖。百姓迁移和无力丧葬的,准许出卖永业田。迁往人少地多的宽乡和卖充住宅、邸店的,并准许卖口分田。买地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应占的法定数额。”

    可此一时彼一时,均田制适合大顺朝开国前二十年,不代表适合后面几百年。随着大顺朝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空前盛行,公田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地转化为私有土地,朝廷控制的田地日益稀少,朝廷已无地授田。同时,朝廷对原来授田的农民横征暴敛,农民不堪忍受,或纷纷逃亡,或出卖土地而投靠地主为佃农。先前大顺朝农税十税三,看起来不少,也是很合理。但真正有田的农民不多了,得到的实惠也很少。真正的压力,都是在那些佃户身上,他们不仅要交朝廷的赋税,还要交佃租。一亩地原本就只有两百来斤谷物,却要交出六成之多。偏偏朝廷和佃租都是定租的,丰年还好,要是灾年,佃户拿什么交租?别看现在大顺朝好似很平和,其实矛盾的根源早已埋下,正等着发酵。如果没有有见识,有魄力之人加以引导,恐怕淹没在农民起义的又一个皇朝,就是大顺了。

    再加上大顺没有人口政策,开国之时,人口不过二千多万户,合计也不过六七千万人。但到了洪祥年间,人口已经激增至三千多万近四千万户,人口少的来说也要过亿了。这还是登记在册的人口,不代表那些隐藏了人口的地方。

    人多地少,再加上土地兼并如此严重,社会矛盾空前突出。讲台下面这些贫苦子弟,大多是这样的出身。他们迫于生计,走入长安城,到处做工。如果好心工匠收留,收为学徒,也算是有一口饭吃。但做人徒弟,还要侍奉师傅百年归天,照顾师父一家大小,也是不甚自在。

    而堂下这些,都是不怎么幸运的,没人要他们做工的,才跑来皇家大学混口饭吃。若能学得一手技艺,那又再好不过了。你叫这些人,哪里有甚么见识,懂得什么叫驰道?哪怕是驿道,他们这些平民百姓,也是不敢去的。他们平日里,只走过官道而已。

    陆承启见没人回答,又在黑板上画出了两条轨道,皆用枕木铺就。类似于现代的火车轨道,但是要大得多,刚好够一辆马车卡在里面。

    这幅图一画出,哪怕是陆承启的画工不咋的,却也能瞧出个大概。这时候,堂下一名学子突然叫起来:“皇上,这……东西,俺见过!”

    陆承启闻言,转过身来,惊喜地说道:“你见过?”

    那名学子方形脸,黑黝黝的皮肤,眼眸里尽是淳朴之色。他呐呐地站起身来,说道:“皇上,俺是河南的,这东西在俺们那山里,多了去了。村里老人常说,这是秦始皇留下来的东西,只是隔了这么久,都有些朽了……”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了,看模样他好似不太自信。

    陆承启激动地说道:“没错,就是秦始皇留下来的,河南,地方也没错。你再说说,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吗?”

    那学子原先结结巴巴,说的不甚流畅。但没有人笑他,毕竟陆承启这个天子都在问他话,别人羡慕还来不及,哪里会笑话?

    说了这么一段话之后,那学子语句也顺畅多了,闻言答道:“皇上,俺只是个山民,若不是大山里面活不下去,俺也不会走到长安城里来。这东西俺们都叫不上名字,现在俺才知道这叫驰道,有什么用更是不清楚了……”

    陆承启微微有些失望,但他立即说道:“你能知道这么多,已经不错了,坐下吧。朕说说这驰道,乃是秦始皇时期发明的,用途呢极为多样。秦朝时期,秦**队为什么能战无不胜?皆因他们有这个驰道!秦朝时期不缺马,车兵、马车更是多不胜数,即便我们大顺朝也比不上。他们的马车、车兵一卡在这个驰道上面,便能飞奔起来。日行千里不在话下,更有甚者,一天一夜便能从长安城赶赴幽州城,期间千二百里,如飞也。”

    闻得此言,不仅仅的堂下学子,就连听课的杨道奇、沈括、苏颂、唐勋都惊呆了。学子们不了解这个速度,但他们了解啊!兵贵神速,若大顺朝能达到这个速度,岂不是政令畅通,连叛乱都起不来?

第一百零七章:驰道设想(下)

    (没有了推荐,果然是一点激情都没有了……求收藏推荐,让我有点动力吧)

    陆承启叹道:“这不是朕臆测的,而是根据古籍推论出来的速度。为何秦朝兵威如此强盛?皆因他们不惧怕没有粮草,没有援军,人人奋勇杀敌!当然,驰道的作用远远不止这个。朕尝闻,‘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意思大家都懂,即是普天之下,皆是王土,四海之内,皆是王臣。但我大顺亦有未曾王化之地啊!岭南、滇黔、琼州等,至今尚有不服王化边民,化身贼寇。登州、青州亦有水寇。为何寇贼这般猖獗?皆因我大顺军队行军太慢,剿灭不了啊!”

    杨道奇听了,细细回想自己执政一年多的经验,发现确实如此。每每剿匪军队到达之后,贼寇便望风而逃,或藏深山,或入水泊,皆隐藏不见。军队到时,每每找不到贼寇在哪。而当军队一走之后,贼寇又死灰复燃了。如此反复,就好似拉锯战一般,把朝廷弄得耗费军饷粮草,却毫无进展。

    若那时候有驰道,派出的厢军、禁军雷霆打击,这些贼寇岂能逃得掉?杨道奇不禁叹了一声。

    陆承启继续说道:“……驰道建成,不仅仅对军事方面有深远的影响,民事方面亦有帮助。秦朝为什么亡了?世人皆说是暴政,其实不然。乃是因为它穷兵黩武,不懂发展经济。若朕修好驰道,除了战时,驰道一律开放给民众使用。朕曾说过,路通则财通。若想经济有所起色,商税收得多,减轻农户负担,则修路是必不可少的。驰道若只为军事,朕绝不会轻易修筑。但如果涉及到民用,朕哪怕掏空国库,亦要修筑起来。这关乎我大顺朝千秋万代的基业,朕绝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苏颂、沈括都曾对经济有过研究,听闻陆承启这番新颖的思想,心中都默默思考了起来。陆承启这番话看似平平无奇,但却发人深思。两人仔细思虑了一番,惊觉陆承启所说乃是至理。先不论站在什么角度,修筑驰道的意义都非常重大。战略意义、经济意义、文化意义等等,都会起到促进的作用。

    秦朝为什么能短时间内得到认可?皆因秦朝传播速度快,文化迅速传递之下,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地受到影响。

    可惜秦始皇不甚爱惜民力,才导致庞大的秦帝国崩塌离析。但这并不能否认驰道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没有驰道,就没有秦始皇一统六国。驰道的作用体现在哪里?最为直观的就是秦始皇可以不用分封就有效地管理庞大的帝国。并且经常动辄几十万人的大规模行动!这在古代看来,根本就好似在天方夜谭。

    君不见明末,明明有可用之兵,却无路可调,眼睁睁看着流民鞑子,慢慢地蚕食着根基,最后这个庞大的帝国轰然倒塌。那时崇祯并不是没有可用之兵,却无法调动。从四川调兵去辽东,几乎要走一年,道路崩坏可想而知。还没打仗,军饷粮草就要白消耗一年,本来就困顿的明帝国,哪里支付得起这般昂贵的出兵费用!

    陆承启叹了口气,接着说道:“但朕不能像秦始皇那般不爱惜民力,动辄强征几十万民夫。那样做会天怒人怨的,朕的脊梁骨都会被子民骂断掉。欲速则不达,驰道一事,乃是长久贯彻之事,不是一两天能做成的。更何况,前些时日,内阁才颁布了新的马政,取消了牧马监养马,交与民间养马。新的马政未见成效,国内马匹仍然稀少,驰道建成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说了,驰道怎么铺就,马车是多宽,形式如何,都尚未有定论,此时说铺就全国,未免不切实际。而朕要把驰道的研究,交与你们,朕不希望朕创办的皇家大学,会让朕失望!”

    陆承启的话音刚落,杨道奇就说道:“必定不会让陛下失望的!”毕竟是当过官的人,上有所好,下必投之,杨道奇对这个方面还是很熟稔的。

    作为皇家大学副校长,杨道奇还是很重视这份工作的,他背负的东西有点大,要洗刷去自身在政坛上面的污点,就必须做出一番成绩来。而驰道一事,正中杨道奇下怀。

    正当此刻,下课的钟声适时响起,陆承启再勉励了一番这些学子,告诉他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秦朝人都能做出驰道和马车,没理由大顺的工匠做不出的!

    陆承启再次把沈括、苏颂和唐勋交给杨道奇,要杨道奇督促他们按时休息,也让他们参与研制驰道和马车中去,但不能废寝忘食。好在杨道奇此时也吃住在皇家大学,宿舍也够用,不怕没地方住。

    陆承启吩咐完了之后,也不罗嗦了,在内侍和御前侍卫的簇拥下,走上了龙辇,往长安城去了。此时长安城的百姓,对与皇帝出行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陆承启的曝光率实在太高,几乎每一个长安城的百姓都见过他的真容。这也让陆承启很郁闷,有时候连微服私访也不行了。

    翌日,陆承启在皇家大学的讲课,对于经济的论述,再次放上了《大顺民报》的头版头条,一时间大顺子民都在谈论“路通则财通”这句话到底对还是不对。对于财富的渴望,每一个时代都是如此。能让生活变得更好一些,为什么不去赚钱呢?说到底,农户耕田亦为两餐饱腹,商人走南闯北,重利轻别离亦是在讨生活。而财富能让生活更好一些,还是有不少人投入商道当中的。

    不知不觉间,“路通则财通”的理念,已经渐渐深入人心。不少富绅自发起来修筑官道,虽然仍是以黄土碎石夯实,走在路上也是风尘满面,但也比原来那崩坏的黄泥路好多了。这样一来,倒是省了不少国库的银子。

    因为在这个异时空没有隋朝,所以也没有陆承启熟悉的大运河。他也知道大运河存在的意义,可现在还不是修筑大运河的时机,弄不好要重蹈杨广的覆辙。陆承启心中早有计划,一是驰道,二是运河,三是海运。三者结合起来,构筑成运输网络,以便商品和经济的流通。

    经济的发展,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而这个代价,就是修路修运河的钱。路不通,财富也来不了,经济运转不起来。陆承启早有决心,不论修筑驰道,修筑大运河要花费几何,他都要修筑。关乎子孙万代是基业,他不做,谁来做?谁叫他是大顺朝的皇帝呢,这些长远的事情,他必须要考虑周到的。

    在垂拱殿从沉思回过神来的陆承启,幽幽地叹息了一声:“做皇帝也是挺不容易的……”

第一百零八章:皇家御膳

    (没有了推荐,果然是一点激情都没有了……求收藏推荐,让我有点动力吧)

    殿外忽然传来珠玉落银盘般的笑声:“陛下,若是做皇帝不容易,那做什么容易呢?”

    陆承启抬眼望去,原来是他的皇后周芷若,听到了他的感叹,调皮地接着话。他又惊又喜,说道:“梓童,你怎么来了?”

    周芷若屏退了诸位宫女之后,轻移莲步走进了垂拱殿,陆承启也从龙椅上走下来,握住了她的柔荑,只听周芷若嗔道:“陛下,你答应过臣妾的事,忘了吗?”

    陆承启展现出一个大孩子般的笑容,非常符合现在他十七岁的年纪,说道:“怎么会忘呢,朕答应过梓童,要今日陪你好好理一下福利院的事宜。朕这些天也不知道忙些啥,事情都给内阁处理了,可就是忙到了现在……”

    周芷若轻轻把头靠在陆承启的怀中,说道:“你啊,就是这副样子,忙起国事来,连膳都顾不上用了,哪里还会记得臣妾的事情?”

    陆承启“冤枉”地说道:“梓童,朕可是大大的冤枉啊,这不朕刚从皇家大学回来,还未曾喝杯茶,你就过来了……天地良心,朕可是对梓童的事记得牢牢的!”

    周芷若“扑哧”一声笑了,轻捶陆承启的胸膛,说道:“好啦,陛下,臣妾可是在和你开玩笑的。咱们先用膳吧,福利院的事情,也不急。反正京兆府的孤儿,大多都被接进来了。”

    陆承启抚摸着她的头发,柔情地说道:“全凭梓童做主,今日朕便把自己交与你了。”

    周芷若掩嘴笑道:“陛下,你也太会开玩笑了。若国事紧急,陛下还不是要赶去处理?好啦,臣妾也知道,福利院只是小道耳,陛下要做的事情,是惠及万万百姓的。这些事情,臣妾还是拎得清的。”

    陆承启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作为一个男人,甚至是大顺朝巅峰的掌权者,却不能给自己女人一日的时间,他觉得非常惭愧。心中不由得诽谤这幅身躯的前主人:“呸,你个短命鬼,也是你才这么不识宝。能娶到这样的妻子,是你前世修来的福气!知书达理不说,还是名副其实的贤内助,活该你逃婚跌落池塘,一命呜呼!”

    陆承启心中这般想,表面却是微笑着,好似人畜无害。要是叫那些贪官污吏看了,却会被吓得魂不附体。这样的陆承启才是心中最为恼怒的表现,却不知此刻陆承启心中充满了柔情蜜意。

    皇家的膳食,终归是和寻常人家不同,亦和前朝皆有不同。从大顺开国起,杯盘碗筷些餐具才逐渐齐备,煎炒烹炸等烹饪手法才基本完善。一日三餐也是从大顺朝才开始养成的习惯,而中国人喜欢喝的冷饮,前朝也是没有的,也是在大顺朝才逐渐开始流行起来。

    皇家的膳食到底有多好?这里稍微说几道菜名,可以窥得一二:花炊鹌子、荔枝白腰子、嬭房签、三脆羹、羊舌签、萌芽肚眩、肫掌签、鹌子羹、肚眩脍、鸳鸯炸肚、沙鱼脍、炒沙鱼衬汤、鳝鱼炒鲎、鹅肫掌汤齑、螃蟹酿枨、嬭房玉芯羹、鲜虾蹄子脍、南炒鳝、洗手蟹、鯚鱼假蛤蜊、五珍脍、螃蟹清羹、鹌子水晶脍、猪肚假江鳐、虾枨脍、虾鱼汤齑、水母脍、二色鮞儿羹、蛤蜊生、血粉羹……这些这是主食,还有饭前瓜果、蜜煎,宴席期间有插食,也就是点心。末了,还有一些晚食,是给直殿官也得备下吃喝的。

    这顿饭,放在后世,没有几十万拿不下来,可见帝皇家的奢侈。金庸大师在《射雕英雄传》里面写的鸳鸯五珍脍就是这里面的五珍脍,脍指的是细细切的肉,正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就是这里出来的。大顺朝保护耕牛,牛肉是不准吃的。猪肉吃的也少,羊肉、鸡鸭鹅都吃,羊头还是高级食品,这是陆承启未曾想到的。

    好在陆承启不是一个贪享奢靡之人,得闻皇家御膳这般奢靡,立即下旨,每顿按吃的人做御膳。如果两人吃,则三菜一汤,三人吃则四菜一汤,如此类推。陆承启为的就是从源头,杜绝浪费。明明就皇帝皇后两个人用膳,居然能做出一百零八道菜,陆承启也是佩服这些人的奢侈浪费手段。每一道菜吃一筷子,都能吃撑两三顿。很多菜还是讨个彩头,根本没法吃的。陆承启这才怒而下旨,痛斥御膳房铺张浪费。内阁大臣得闻,皆叹陆承启节俭。

    一顿膳食用过之后,陆承启和周芷若都穿着微服出宫,径直前往福利院。其实福利院就是后世的孤儿院,但“孤儿”二字,陆承启认为这是对这些没了父母的可怜孩童的不尊敬。君不知,孤儿二字,对这些孩童的伤害有多大,即便伤痛抚得再平,看到这两字,被别人说起,都会触及到。鉴于此,陆承启坚决不用孤儿院,而是以福利院称之。

    陆承启希望这些可怜孩童,日后都能成长为国之栋梁,不忘大顺朝廷对他们的栽培。福利二字,则是让他们牢记大顺朝廷给他们的关怀,不忘国本。

    周芷若和陆承启并肩走在长安城的街道上面,就好似一对新婚小夫妻一样。此时的礼防不似正史上宋代那么严,很多妇女亦不像明代那样,身处深闺不为人知。大顺朝的民风颇为开放,不然也不会出现元宵节那般择偶的盛况了。

    想起那些可怜的孤儿,周芷若心弦中那根慈母的线好像又被拨动了,说道:“陛下仁政,设立福利院,让这些孤儿不致无家可归。还请来蒙学先生,教书识字,陛下的心胸,圣人难及!”

    陆承启也知道那些孤儿的可怜,父母皆亡,有些迫不得已借居在叔伯家中,被看作佣人一般,毫无地位。有些则流落街头,沦为乞丐。

    他感慨地说道:“朕所做的,不过是本份之事。朕的子民,若朕都不在意,他们又怎么会在意朕这个皇帝?朕是不敢比圣人的,朕的心胸只能对大顺子民施以仁政,圣人对天下人都这般,朕肯定是做不到的。”

    他们小声说话,就好似一对小夫妻在窃窃私语,引来周遭百姓掩嘴窃笑。御前侍卫们都被陆承启赶到了十丈开外,远远地吊着他们,不让他们近身。

    其实经过历代整治,长安城里面的治安还是很不错的,起码犯罪率不高。御前侍卫们不过是以防万一才带出来的,不然陆承启还嫌他们麻烦。

    不多时,便走到了福利院了。上面的匾额,还是当朝刑部尚书周延华提的字,明里是以周家的名义赈济孤儿,暗地里却是皇庄出的钱银。陆承启不是不想出这个风头,只是他认为,这等事情,还是以皇后的名义出面比较好,毕竟他的心思,不会时时都放在福利院上面。

第一百零九章:福利院

    (求收藏推荐!)

    皇后乃母仪天下,在封建时代,就相当于国母一样,由皇后周芷若出面管理这个福利院,再适合不过了。

    在周芷若的带路下,陆承启生平第一次踏入他一手促办的福利院。福利院坐落在长安城城北之处,这里多是穷人区。但在长安城里面做穷人,也比在长安城外面做一个小地主强多了。随着京兆府经济日益繁华,长安城中的地价日益高涨。哪怕是原先不值钱的城北之地,此刻也是寸土寸金了。

    周芷若用了大价钱,才买通了这个宅子,得了地契。其余地方,哪怕就是有钱,也难买到这般大的地方。这个占地十余亩的院子,竟花了皇庄五千贯钱!这还是陆承启有远见,预先买下来的。用后世的算法,这每平方起码得七百块。别以为这没什么,要知道,大顺境内最好良田一亩地也不过九贯钱而已!平常一点的田地,一亩也不过两、三贯钱而已。可想而知,长安城的地价已经溢价多少倍了。

    经济的繁荣,造就了城市的繁荣;城市的繁荣,地价肯定会节节攀升。所以在长安城里面有土地的百姓,一跃便成了腰缠万贯的大地主了。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哪怕陆承启也干涉不了的。

    进入了福利院之后,一群明显还带着菜色的肌肤的孩子一拥而上,围着周芷若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想来周芷若经常来这里,才会被这些孩子这般爱戴。

    倒是陆承启在一旁显得有些尴尬,他自重生以来便被众人簇拥惯了,一时间所有人都跑去对另一个人献殷勤,让陆承启在一旁干站着,他还真的有点不适应。

    好在这个人是自己的妻子,陆承启才算好过一点。也是,这些孩子才是最敏感的人,谁对他们好,他们便对谁好。他们的世界观还不成熟,却最能体现人情冷暖。

    陆承启一时间有些感慨,这些孩子一般都是被父母所遗弃的,或者父母早亡的,这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是一道无法掩藏的伤疤。虽然他们的年龄不大,但却有着与他们年龄不相符的早熟,他们对外人的防备是很重的,如果你想让他们卸下防备,那就一定要丢掉所谓同情的目光,用看待正常孩子的眼光去看待他们。周芷若之所以这么受他们爱戴,想必是真心对待他们,他们才会放下心防,接受这个看起来像是邻家姐姐一样的美丽女孩。

    周芷若满脸慈祥的笑容,就好像看见自己的弟弟妹妹,或者说好像是看见自己的孩子一般。待得周芷若好不容易寻得空隙,才对陆承启嗔道:“你这人,还不过来帮一下忙!”

    陆承启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傻笑一声,轻轻地一移步,却把这些孩子们吓得不轻。这些孩子大多是五六岁年纪,有男有女,似乎天生对于陌生人有一种深深的戒备。看到了陆承启走上前,他们警惕地,不由自主地,一起后退了几步,藏到了周芷若身后。

    周芷若嗔道:“你这人,是过来吓人的吗?还不收起你那故作的嘴脸,吓坏了这些孩子怎么办?”

    这可真不怪陆承启,他自打穿上这身龙衮以来,已经渐渐养成了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王霸之气吧!哪怕现在穿着紫袍常服,也在不经意间显露出非凡的威严。这些心灵有过创伤的孩子们,哪里禁得住?

    陆承启苦恼地挠了挠头,周芷若回过身对这些孩子说道:“你们不要怕,这是姊姊的相公,是他发善心,提议收养你们的。”

    一个年纪稍大,似乎有**岁的男孩从陆承启清澈的眼眸中,看出了一点端倪来,怯怯地说道:“姊姊是大好人,哥哥应该也是大好人!”

    不得不说,有时候孩子的逻辑思维就这么简单。这个男孩的话一出,陆承启顿时就变得受欢迎起来了。

    陆承启此时也拿出了邻家大哥哥的手段来,一个个鬼脸把孩子们都逗乐了起来,一个劲地喊着哥哥。其中还有一个小女孩,大概四岁的样子,怯生生地递出一个蜜饯,奶声奶气地说道:“哥哥,你要不要吃,这个很好吃的!”

    陆承启看着她满脸的菜色,自出生以来也不知道受了多少委屈,心中一酸,柔声说道:“哥哥不要,你吃吧。你要是喜欢的话,哥哥给你买!”

    他听周芷若在枕边说过,这个年代,由于灾荒、人贩子等缘故,许多孩子流落异乡。或沦为乞丐,或卖身为奴,女孩多是进入烟花之地,待得长大便出来接客。这些悲惨的遭遇,让陆承启听了,几乎整夜不眠。也让他知道,看似繁华之下的大顺朝,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歌舞升平,穷苦人家还是有许多,这些人都是作乱的根源。要是不善待这些穷人,哪一天他们起来造反,推翻了大顺朝,陆承启也就做不成这个皇帝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缓和矛盾,尽量提高穷苦百姓的生活,最起码帮他们解决温饱问题。其实,中国的百姓是最善良的,只要能活得下去,他们不在乎活得多苦,能填报肚子就行了。可是最高层的统治者,往往都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穷奢极欲,挥霍无度,而底层的穷苦百姓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无可奈何之下,只能起来造反了。

    陆承启对于这种情况,也是有心无力。地主阶级太强大,现在他培育的工商阶级还是太弱小,根本无力抗衡。唯一能做的,便是尽量利用皇庄赚来的钱银,多办几间福利院,尽量减少一些人间悲剧。

    陆承启唤来王彦宸,吩咐他出去买点蜜饯,水果之类的。王彦宸也是穷苦人家出身,甚是同情这些孩子,也不多说,转身便出去了。只是他派谁去买,就不得而知了。

    此刻,一名胡子都花白的老头颤巍巍地走进了福利院,原来是教书先生到了。这名教书先生平生醉心科考,耗尽了青华,却也之混到了一个举人的功名。大顺朝的举人不同明朝,没有俸禄,只有免除丁役的特权而已。但凡读书人都被称作秀才,这便是所谓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典故由来。而通过了州试(乡试)便为举人,有了进京科考的资格,算是正途“出身”。

第一百一十章:教育为先

    (每日都要求些收藏推荐!)

    可怜的老举人,考了半辈子进士,还是没能考中。其实也怪他自己,治学态度虽严谨,却太过于死板。偏生大顺朝的科举不像正史上明朝那边死板,单单背经义,不会策论,也徒负呼呼。特别是进士科,省试三场,一场考大经,一场考兼经,一场考论。最后那场考论,才是决定你是否金榜题名的关键,前面两场不过是基本功。待得殿试,则是考策论,也就是时务策,已经在先皇时期定了式。

    可怜老举人,若是去考明经科,说不定还能混个一官半职。偏生这老头心气大,就认准了进士科,撞到南墙也不回头,现在想来已经考了几十次了罢,把头都撞破了,还是要考进士科。

    无怪乎进士科这般受欢迎,皆因考中即授官身,摇身一变成了官老爷。这般诱惑,谁能扛得住?其他科,最好的是明经科,那也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才能授一个从九品的官身。与进士科中士便从八品相比,足足高出了两级之多!其余诸科就更不用说了,慢慢熬吧,熬到有人退了,没人顶上,或许你就成了一名从九品的芝麻官了。这个时间说不准,一年,两年,十年者都有之。没有关系,想凭诸科做官,还是很难的。

    今时不同往日,这老头听闻这次恩科,当今天子高兴之下,全都赐了进士出身,还重用了算学科的所有中士者,立即授了九品官身,这让老头看到了希望。他决定下科报考明经科,好歹也弄个小官当当,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无奈他租的房子涨价太快,老妻天天怨他不事劳作,连家都不曾安顿好。迫于生计,才不得不出来寻了份工作,恰巧看到福利院招蒙学先生,他自认为一手字还是写得不错的,经义也颇通晓,便前来自荐。周芷若看他老实本分,便让他做了这蒙学先生,每日上下午前来授课,薪金五贯钱一月。

    这老头听差了,以为是年薪五贯,也算是比较满意。毕竟蒙学先生工钱都不高,若是学生遵守师道,记得恩师,出人头地之后,逢年过节前来拜见一番,才算是有点收入。不然大多是一月半贯钱,能有一年五贯钱,也算是可以了。

    但当老头领了第一月工资的时候,吓傻了眼,以为东家给错了。周芷若把先前他签署的契约拿出来给他一看,这老头才发现是月薪五贯钱。这下他算是死心塌地在福利院当起了蒙学先生,就连科考做官的心思都淡了许多。毕竟一个从九品的芝麻官,一月俸禄也不过是十贯钱,在还是在陆承启改革俸禄之前才有的,现在也只有五贯钱。既然工资堪比一个从九品小官了,除了没甚么地位,与那芝麻官又有什么差别?这老头算是安了心,老老实实做起了蒙学先生来。

    只是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老头还是放不下心思,要去做官的念头依然还在,这也不是一两天能扭转的观念。

    老头一进门,看见周芷若来了,立即施礼道:“老朽不知东家到来,有所怠慢,还望东家见谅。”这老头眼力不差,早就看出周芷若非富即贵(一个月能请得起五贯钱的蒙学先生,当然是非富即贵了),其淡然的气质,雍容华贵之气,就连老头都能窥得一二。老头见识不广,倒不曾知晓长安城中还有这般人家。

    这老头老眼昏花,老半天才瞧见陆承启,他走上前,施礼道:“这位想必也是东家了,老朽……”

    陆承启知道他要行礼,连忙拉住他,说道:“老丈无须多礼,我有些话要对你说,请随我来。”那些孩童都舍不得这个与他们极为亲热的邻家大哥哥,好在王彦宸提着蜜饯、果子回转,才哄的这帮孩童转移了注意力。

    老头随着陆承启走向庭院深处,陆承启随口问道:“不知老丈,高姓大名?”

    老头恭恭敬敬地说道:“免贵姓褚,名葛楠。”

    陆承启“哦”了一声,渐渐和他聊了开来,听闻他屡次科举不中,陆承启也是有点讶异,倒也没说什么,只是问道:“我要褚先生私下密谈,只是想告诉先生一个道理,教育为先。孔圣人曾说,‘有教无类’,先生饱读诗书,应该明白这句话吧?”

    褚葛楠点了点头,陆承启继续说道:“这些孩童都不易,我不会让他们缺衣少食,可他们心里面的伤,却不是一时半会能修补好的。我希望通过学习经典,能让他们做回一个正常人。先生可明白我的苦衷?”

    褚葛楠老眼昏花,这才发现陆承启的紫袍上面,隐隐绣着一条金龙。他倏地想起,当今世上还有谁敢穿紫袍,还要在紫袍上面绣着金龙?除了当今圣上,谁敢这般大胆?褚老头当即吓得差点瘫倒在地,结结巴巴地说道:“老朽不知陛下亲临,不识龙颜,当真罪该万死!”

    陆承启愕然,随机看到自己服饰,也释然了。他连忙扶起褚葛楠,说道:“老夫子不必如此,朕还需要你替朕好好教育这些孩童。”

    褚葛楠这才想起,陆承启既然是当今圣上,那周芷若不就是……突然,他悟了,怪不得他一直思索题牌匾的周延华是谁,好似又在哪里听过,现在想来,那不就是当今国丈吗!他恨不得拍自己的脑袋瓜子,为何这般后知后觉。

    陆承启苦笑道:“朕本来不想表露身份,既然是你自己看出来的,那就无妨了。只是不得随意张扬出去,这个福利院是朕一手督办的,你知道就行了,不得说出去。朕只想为大顺百姓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褚葛楠喃喃地说道:“陛下是好皇帝啊……”

    陆承启哭笑不得,不得不摆出皇帝的架子,对褚葛楠命令了一番。褚葛楠还乐滋滋地一个劲应是,末了还跟着陆承启后面,大赞什么“尧舜禹汤”,陆承启还道他是韦小宝前身。

    好在快要上早课了,这些孩童都很自觉地进入教室,奶声奶气,却又非常认真地跟着褚葛楠念起之乎者也来,听得陆承启和周芷若一阵莞尔。

    他们又驻足观察了一会,才双双并肩走回皇宫。期间,陆承启突然说道:“单单一个福利院还是不够,我还想办一个施药局,无钱医病者可去;还想办一个养济院,贫而无依者,老弱病残者可进……只是,还是要辛苦娘子你了……”

    待走到坊间的时候,周芷若才突然小声地说道:“相公,你这般喜欢小孩子,我们生一个好不好?”说罢,她好似顽童一般跳开了,丢下银铃般的笑声。

    看着周芷若那淡扫娥眉眼含春,脸若桃花白若雪,陆承启也不禁一阵心动,那瞬间他还真的被电到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诸市

    (翻查史料不容易啊,求个收藏推荐!)

    “不可以化身禽兽啊,她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萝莉!”陆承启一再提醒自己,免得坏了自己的原则。更何况来日方长,何必急在一时?

    陆承启微笑着,走上前去,拦住了正在看首饰的周芷若,一副亲呢状,害得周芷若原本白皙的脸庞,倏地红润了起来,挣脱了陆承启作怪的大手,嗔道:“你这人,还是在大街上,这般作弄,叫我如何见人?”

    陆承启也知道,大顺虽说民风开放,比之明清更是没什么礼防。可当街亲呢,却也不是常见。好在周芷若早已十五而笄,即是行过及笄之礼了,将头发绾成一个髻,然后用一块黑布将发髻包住,随即以簪插定发髻。发式不同,可以看出一个女子是否订婚。

    这间小店是专门卖首饰的,店主人乃是一个中年男子,见他们衣饰华贵,得知是大户人家,见他们的模样,又似小夫妻,自然不去煞那个风景。

    周芷若却羞得没脸见人,也没问价钱,拿起了首饰便跑了出去。御前侍卫可不敢跟丢了,连忙有人追了上去。而陆承启却是身无分文,满脸尴尬地看着首饰行的老板,哂笑道:“掌柜的,你且等等,我去叫人付钱……”

    他知道王彦宸是在外面的,尚未走出首饰行的店门,就大声叫道:“王彦宸,进来!”

    王彦宸听闻陆承启叫唤,连忙走进了首饰行,问道:“公子,有什么吩咐?”

    陆承启尴尬地说道:“掌柜的,刚刚那件首饰多少钱?”

    首饰行的老板有点惊讶,用得起带刀护卫的,绝对是官绅人家,而且不是大官不敢这般张扬。他原本还想抬高点价格,好赚多一些,现在已经没了那心思。做生意的人,眼睛都很毒,看得出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

    只听首饰行老板老老实实地说道:“先前那位小娘子拿走那件簪子,乃是银混金打造的,金银值价三贯钱,工匠和小店加收一贯钱,盛惠四贯钱。”

    陆承启点了点头,对王彦宸说道:“给掌柜的五贯钱,本公子觉得那簪子匠心独具,特地赏那工匠一贯钱,掌柜的不介意吧?”

    有钱赚,谁介意这个?原本首饰行老板只打算再赚百文钱而已,却不料陆承启实在大方,一开口就赏了一贯钱,实在太出意料之外。他恭恭敬敬地把陆承启送出店门,还陪笑道希望陆承启下次再次光临。这可是活的财神爷啊,怎么能不欢迎?

    出了店门,王彦宸才苦笑道:“公子,你再不带钱银出来,小的俸禄都不够你花了。小的还有一大帮子要养活,公子,你看是不是得加一下俸禄?”

    陆承启毫不停步,笑骂道:“你这滑头,挖空心思想涨俸禄啊?本公子告诉你,门都没有!回头本公子自然会把你垫付的钱银一一补上,你就别再喊穷了。”

    王彦宸小伎俩得逞,志得意满地陪着陆承启逛了起来。走了许久,陆承启才发现,自己的娘子跟丢了,不由得皱了皱眉头:“王彦宸,你是不是故意带本公子绕路啊,怎么走了这么久,还见不到我娘子?”

    王彦宸立即喊冤起来:“公子啊,你可不能冤枉好人啊,小的绝对没有这个心思。可能是夫人走得太快,走在了前面罢了,只要再追上去一点,肯定能看见的。”

    陆承启点了点头,眼见越来越近坊市,人也渐多了起来,他心情也有些畅快。只可惜现在局势未稳,不然他可能就会巡视大江南北了,哪里会局限于一个小小的长安城之中?

    原先太祖规划长安城的时候,把坊市和民居分隔开来,并严令坊市不得靠近民居,特别是瓦市勾栏,酒楼妓馆歌馆等。

    及到先皇时期,商业渐渐发展起来,坊市界限也被悄然打破,现在已经没人遵守太祖时期定下的规矩了。陆承启也是心里知道,嘴上从来不说,默认了这一现状。

    坊市前面是诸市,有药市、花市、珠子市、米市、肉市、菜市、鲜鱼行、鱼行、猪行、布市、蟹行、花团(鲜花市)、青果团(卖鲜果的)、柑子团(卖柑子的)、书房(书店)等,热闹非常,比之后世菜市场亦不遑多让。

    再前面一点,还有瓦市勾栏,酒楼、妓馆、歌馆、作坊等,还有一些专门赁物之人,就是专门租借东西的,“专任饮食请客宴席之事。凡合用之物,一切赁至,不劳余力。虽广席盛设,亦可咄嗟办也”。这也是一门生存之道。

    这些坊市的繁荣,可是实打实的。先前京兆府一个月的商税,就能收上来两百多万贯钱,这还是长安城商业没怎么繁荣的时候。长安城的商税,占了京兆府的大半,起码得收上来百多万贯钱。要是现如今一个月,恐怕长安城的商税便有两百多万贯钱了。

    其实现在大顺朝的税收,全靠商税和船舶司收上来的关税,一个月便能有七八百万贯钱,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陆承启相信,哪怕是南宋一亿六千万贯钱的记录,大顺朝也能很快打破掉。如果把一月七八百万贯钱换算成一年来算,也接近了九千万贯钱。南宋江南之地便有这般高的税收,没理由大顺朝这般广袤的领土,还不及南宋的!

    陆承启大力支持商业发展,开征商税,减免农赋,一定程度上舒缓了广大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可这也只是治标不治本,要想真正根治,还得把浪费在有限土地上面的闲钱给起出来,投放到无限的商业当中。这样就能彻底解决农民与地主的阶级矛盾,可同时也会产生新的矛盾,那就是资产阶级和统治阶级的矛盾……

    陆承启一时间想了很多,总觉得好似捉住了什么,却好像有什么都没捉住。

    眼前这些坊市,也仅仅是北市而已,还有南市、东市、西市……陆承启对于这等现象,心中乐得好似灌了蜜一样。如果没有他大力倡导商税,准许按时诚信纳税商人考取科举,这商业也没有这般繁荣。

    陆承启也知道,这仅仅是长安城而已,大顺朝还有许多地方,还是很贫穷的。

    正当陆承启胡思乱想之际,突然撞到了一个人,他连说对不起,才发现前面站满了人,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陆承启心中一“咯噔”:“该不会是芷若出事了吧?”

    他连忙分开人群,奋力挤进去,才发现前面是一个小门店,前面写着“皇家银行”四个金光大字。陆承启这才恍然,原来这些人都在排队换取银币、金币。

第一百一十二章:皇家银行

    (每日都要求些收藏推荐才有动力写下去啊……)

    前来兑换银币的人,大都对陆承启怒目而视。但看见陆承启衣着华丽,有些人机智地不说话,在一旁看戏。可也有一些不明所以,正义感爆棚的人斥责道:“想换银币,到后面排队去。看你样子斯斯文文,应该是一个读书人罢,难道连那么大的字都不识得吗?”

    陆承启抬头一看,原来皇家银行旁边贴出的告示,明确要求排成三队兑换银币。陆承启说道:“对不住,本公子还以为有甚么好玩的,原来不是。打搅各位了,本公子这就走。”

    后面的人让开一条道,陆承启才算挤出人群。看着这些为银币疯狂的人,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就好像民国时期提着一麻袋钱换银元的场景一般。

    时隔近一个月,朝廷发行的官铸银币仍然兑换得热火朝天,每日都供不应求。好在是限量兑换,不然铸币再快也不够这些人换的。

    其实前来排队这些人,都是大户人家的家丁,对于这个现象,皇家银行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凭着户籍,皇家银行就会给你兑钱,每人每日仅能兑换三枚银币。

    当然,皇家银行作为一个营利性的银行,不可能做亏本生意的。打个比方,若今天市面上约八百五十文兑换一贯钱,那么皇家银行要加收百分之三,也就是说起码要八百七十五文钱才能兑换一个银币。

    这样一来,哪怕兑得再多,皇家银行也算是有钱赚的。而兑钱热潮还在持续,皆因银币与铜币的数量不对等,银贵而铜贱,所以哪怕皇家银行加高百分之三的兑换比例,前来兑换的人还是络绎不绝。

    而在市面上,一个银币足能兑换九百个铜钱。因为限量兑换的缘故,再加上银价本身的价值,大顺朝新铸的银币又分量十足,才形成了居高不下的币值。

    哪怕你手中有许多铜币,也不一定能换的回银币。达官贵族私底下的交易,更是一个银币兑换到了一千文钱以上。

    而奇怪的现象则是,市面上流通的银币不多,原本长安城、江宁府、江陵府、松江府、兴元府、应天府等钱荒之处,却奇迹般地解决了钱荒的老大难问题。

    达官贵人储藏起来的铜币,一夜之间便流通了开来,换成了许多布匹、衣裳等硬通货。陆承启早就得到监察司的暗报,对于这些情况了如指掌。

    果然是,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只要有利益的驱动,这些达官贵人无需督促,他们就会自动地把储藏起来的铜币换成了银币,再把银币藏起来。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很有危机意识,对于钱财他们多半不会让外人知道,藏起来是最好的办法。实在不行,那就换成良田,靠着收佃农的佃租过日子。在他们看来,年景好的时候钱财不如良田,荒年则是钱财不如粮食。其实古时候,很多**比天灾更甚。要不怎么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呢!

    皇家银行从来不会做亏本的事情,兑换的比例也是一日三变。有些人自皇家银行开门前便开始排队,却被告知兑换比例又换了,他们苦恼没带够铜钱,只能兑换两枚,懊恼地离开了柜台。

    是以,这些家丁都学精了,都足足带够十几贯钱来,把自己都累得够呛,就为了能正常换到三枚银币。别看一枚铜币不重,若是足兑一贯千文,十余贯钱也是沉甸甸的了。

    陆承启对这种情况早有预料,特地让商务部在皇家银行里面开展了一个业务,叫汇票。其实,大顺朝早有钱庄、银号的出现了,就是开展这个业务。说白了,这个业务就是先把铜钱存入钱庄或银号之中,到了另一个地方,找到这家钱庄或银号,通过验证庄票,提取现钱。这个业务已经很接近后世的存取业务了,或许稍有不足,但相差无几。

    外地经商的商人,大多喜欢这样存取钱银。因为不论银两,金叶还是铜钱,带在身上,不仅沉甸甸的,还容易被贼人窥视。

    大顺朝的治安虽不差,但靠近穷山恶水的地方,总有剪径贼人出没。商人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把钱银存放在钱庄或银号里面,让钱庄或银号收取一点钱银,换得庄票(亦称会票),贴身收好。等到要置办货物的时候,才把庄票拿出来比对,钱庄返还存放的钱银。

    这些庄票信用卓著,在市面流通,等同现钱,可以说是信用货币的前身。而皇家银行的汇票,也是这个性质的。

    现在大顺朝里面有两家实力较大的钱庄、银号,一家是宝隆源钱庄,一家是正通银号。这两家钱庄,几乎遍布大顺朝,就连西北苦寒之地,也有分号。陆承启知道,皇家银行的出现,以国家的税收为信用发行货币等业务,肯定也会对他们这些钱庄产生冲击,很早就派商务部官员请他们的掌柜前来洽谈。也把一部分的银币兑换业务给他们自己去弄,只是他们没有皇家银行这般浮动利率,做来做去也赚不了几个钱。

    陆承启静静地看着这些疯狂兑换的人们,感觉有点惭愧。若不是他是学金融出身的,恐怕也想不出这个主意来缓解钱荒。古代经济也不是这般好掌控的,若没有一点经济常识,肯定会陷入铸钱再铸钱,钱却越用越少的恶性循环局面。等到铜币流通不足的时候,那经济就开始崩溃了。

    这皇帝也是不好当啊,要是少一点知识,少一点阅历,都会被这些貌似忠良的重臣们给蒙骗了。陆承启为什么要建立监察司,不就是为了给自己增加耳目吗!

    明末崇祯虽有大志,却才疏浅陋。尽心国事,明代还是亡了。究根结底,还是他不明白自己统治的这个国家到底哪里出现了问题。锦衣卫等厂卫都不能给他提供信息,他只能听底下大臣的忽悠,大臣们忽悠完皇帝,就连自己都被忽悠得相信了。所以崇祯把能治理国家,能打仗的大臣都杀掉了,大明便亡了。熊廷弼、孙元化、薛国观等,都是有些能耐的大臣,崇祯都把他们干掉了。崇祯又非常自大,国事战事一把揽,识人不明,用人不当,错了的话都是臣子的错,他这个皇帝没有错。他下过的罪己诏,有哪一次真正反省过自己?

    陆承启绝不会学这等皇帝,明明身无长处,却自以为天下第一。想要用人,却不信任别人。决心诛杀奸邪,却不知道自己的身边有着最大的奸邪。陆承启敢说,若崇祯不是这般“勤政”,或许大明还能苟延残喘一段时间。熬过小冰河时期,大明还有得救。

    陆承启一时间感慨,没有耳目,不信任大臣,皇帝也真的是一个孤家寡人了。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王彦宸突然说道:“公子,夫人在那!”

第一百一十三章:初见

    (求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了!)

    闻言,陆承启才算回过神来,抬眼望去,却见前面传来打斗声,不时有人喝彩。陆承启心焦,以为周芷若出了什么事,连忙说道:“王彦宸,快上去瞧瞧,莫让芷若受了伤!”

    王彦宸得令,立即大喝着,带着几名御前侍卫挤开人群,冲了上去。陆承启也不甘落后跟了上去,这些时日他从未丢下过健身,此刻也有了些许膀子肉,不再是以前那般柔弱了。

    跑到不远处,陆承启才被王彦宸拦住了脚步。原来场中一名身影矫健的女子,正在对几名长相猥琐的男子拳打脚踢。陆承启不识武术,却也看得出这名女子功力非凡,这几名长相猥琐的男子,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

    若是识货之人,肯定能瞧得出来,这名女子马步扎实,拳腿有力,一招一式如同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偏生又非常符合情理,乃是极高的搏击之术。

    只见那女子出招狠辣,双掌如刀如剑,如枪如戟,一双妙腿动如脱兔,那些个男子根本挥拳挥不到她的身上。

    陆承启没有去理会打斗场面,忙着在找他的周芷若。他的视力尚算可以,很快便看见了周芷若躲在两个御前侍卫后面,未见有什么损伤。陆承启这才心中稍定,暗道幸好。

    周芷若此刻也看见了陆承启,报以一个让陆承启安心的微笑,陆承启这才放下心来,亦是微笑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围观的人群中又爆出一阵喝彩声,陆承启的注意力被吸引回打斗中。只见那女子飞起莲腿,直接把一名男子踹飞,跌入青石板上,似乎折了手臂,哀嚎不已。

    现在圈子里只剩下三名男子,见这弱女子这般厉害,悍勇之气都没了,越打越缩手缩脚。他们只习过三脚猫的功夫,哪里有甚么真本事,再加上现在已经没有了气势,想要打败这个女子,更是难上加难。

    这女子使出一招简简单单的“貂蝉拜月”,便已经逼得那三名男子还不了手,再一招“西子捧心,东施效颦”,晃花了他们的眼睛。最后一招“洛神微步”,接上“天女织锦”,“嫦娥窃药”,便又把一名男子击飞出去,老半天起不了身来。

    围观的人群又发出一阵哄笑声,那女子更是来劲了,“麻姑献寿、昭君出塞、文君当垆、文姬归汉、木兰弯弓、班姬赋诗、曹令割鼻、蛮腰芊芊、萍姬针神、绿珠坠楼、飞燕回旋……”一套美女拳法完整使将出来后,剩余两名男子恰好被击倒在地。

    陆承启从来没见过如此赏心悦目的武技,也合起了折扇,拍手称道。而此刻,接到报案的京兆府尹派捕头、捕快前来捉拿犯事人等。见倒地五六人,捕头大惊失色,忙问周遭发生了什么事情。

    大顺朝的民众可不怕事,他们大声地说出了事情原委,陆承启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原来周芷若正在闲逛之时,一些时称“游手”的痞子见她孤身一人,又是小娘子打扮,便前来调戏。而那时候御前侍卫离得比较远,恰好又被人群所阻挡,并不能跟上,才致使周芷若受辱。

    刚好那女子也是在旁边买东西,看不过眼,便与那些男子争吵起来。恰好那女子也是脾气火爆之人,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原先那些游手以为,一个弱女子不过一人,再厉害也有限。不料打将起来,完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那女子手下功夫的厉害,那些游手根本不是对手,不到一盏茶时间,全都瘫倒在地,起不来了。

    捕头对于这种江湖高人,还是颇为尊敬的,连声道过谢之后,揪起那些游手,带上枷锁,押回了衙门听审。陆承启对他们的办事效率还是颇为满意的,待得事情平息之后,他才走到周芷若身前,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遍,急切地问道:“娘子,没有受伤吧?”

    周芷若摇了摇头,笑道:“多谢了这位姑娘,若不是她出手相助,还很难说……”

    陆承启转过身来,对那女子一拱手说道:“多谢姑娘出手相救,大恩不言谢,请受在下一拜。”

    那女子躲在一旁,以陆承启才听得见的声音说道:“哼,假惺惺做派!若是男子,刚刚为什么不过来?”

    原来女子早就把周边的人都观察了一遍,陆承启的作态,也逃不过她的眼睛。陆承启却大为吃惊,心道:“她在打斗中还能注意观察周围,该是有多厉害的功夫啊!”

    陆承启苦笑一声,也不辩解。他不会武功,要是过去的时候被打中一拳两拳,那可如何是好?再说了,就算是陆承启想过去,王彦宸也是不让他过去的。再加上周芷若那时已经有御前侍卫保护了,陆承启也放得下心来。

    陆承启尴尬地站在那里,想说些什么缓解一下,却找不到借口。细心观察的陆承启发现,这女子样貌虽不比不上周芷若,但自有一番风采。小巧的嘴巴,瓜子型的脸蛋,配合一双凤目,显得英姿飒爽。特别是她的身材,比例恰到好处。恐怕这就是练武之人的好处了,浑身似乎没有一丝赘肉,整个身体显得高挑。哪怕是灵魂来自后世的陆承启,见过的模特不胜其数,此刻也暗暗叫了一声好。

    周芷若似乎也听见了,把话题一转,笑吟吟地说道:“姊姊,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能否说一下你的高姓大名,日后也好报恩啊!”

    那女子自顾自地走远了,似乎在逃避些什么。一名十五六岁年纪的男孩此刻走近那女子,问了一句话,陆承启隐隐听见他说道:“姊姊,你是不是又打架了,爹爹说过,要以德服人的……”

    那女子说道:“习武之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最基本的武德……”他们俩渐行渐远,声音也越来越不可闻。

    周芷若见陆承启这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忍不住吃起了醋来:“你这人,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人家都走了,你还想着她!”

    陆承启回过神来,苦笑道:“娘子,你想到哪去了?相公我不过是在想,那女子的眼眸好眼熟,似乎在哪见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周芷若怒道:“你这是在找借口,哼,不理你了……”说罢,转身就走。吓得陆承启连忙追上去,好说歹说,才算是哄好了这小女子,不然他今晚又要可怜兮兮地一个人睡觉了。习惯了两人大被同眠,一个人睡怎么受得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边塞之上

    (应该是过了新书期了,还是木有推荐,三江又上不了,郁闷。算了,还是认真码字吧,求收藏推荐,才能有动力啊!)

    哄好周芷若后,陆承启不敢心不在焉了,尽心尽力地陪着周芷若逛了一天,这是他承诺过的事情,就一定要办到。

    其实陆承启不傻,身手这么好的女子,在这个异时空,他只见过一次,而且是记忆深刻的一次。那晚在长安城外,剑光青凛,让陆承启再次游走了一番生死边缘,如此深刻的记忆,怎么会忘却?

    陆承启暗道:“这女子武功奇高,几十个御前侍卫恐怕都不是她的对手。今日她明显也是认出我来,为何对我没了歹意,难道真的是因为我为她父亲平反的缘故?古人的思维啊,真想不通啊……”

    陆承启一阵头疼,毕竟在面临生命威胁的时候,不是人人都能做到镇定自若,甚至还谈笑风生的。特别是重生过一次,格外珍惜生命的陆承启,更是如坐针毡。

    走远了的女子,似乎也心事重重。没错,她就是韩伯珂的女儿,年方十九的韩凤儿。而在她身旁的,自然是她的弟弟,韩成义了。

    韩凤儿不知道怎么和韩成义说起,刚刚救的人,乃是当今母仪天下的皇后,刚刚说话的那人,则是当今天子。难道要她老实告诉韩成义:“没错,你姐我那晚上就是去刺杀那狗皇帝了,所以他化成灰我都认得他!”

    只怕她一说出这句话,足以把韩家带入灭绝的深渊之中。既然陆承启都不追究了,她还自寻什么烦恼!

    韩成义见韩凤儿心不在焉的,还以为韩凤儿看上了小白脸似的陆承启,劝说道:“姊姊,你莫不是看上那书生了吧?那书生别的不说,就冲着他已经有了妻子,你就不可能嫁给他了。我韩家好歹也算是名门大户,怎么会让你过去做小的!再说了,那书生比你年纪还小,手无缚鸡之力的,要是爹爹还在,第一个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人……”

    韩凤儿听了韩成义的话,啼笑皆非,板着脸说道:“你不成器,姊姊我便不会嫁人的。”

    韩成义偷笑道:“姊姊,你莫骗我了。弟弟还不知道姊姊你吗,你看向那书生的眼神都不对!你若不是思春了,那是什么?再说了,姊姊你思春也是应该的,别人家的女子,像你年纪这般的,哪一个不嫁人生子了?何况我姊姊生得这般貌美,还识武功,哪怕女红不怎么样,也算是良妻啊。谁娶了姊姊,那是天大的福气……”

    还未说完,韩凤儿便举掌欲打,韩成义见势不对,连忙跑了出去。开玩笑,自小淘气被这位严父般的姊姊捉住一顿痛打,至今还记忆犹新。

    韩凤儿不依不挠,两姊弟在大街上闹成一团,韩凤儿一边追一边说道:“有你这般埋汰亲姊姊的么,看我不打死你这小屁孩……”

    路人见了,皆莞尔矣。

    大顺边境,长城内外,边塞之上,青青的牧草已经破土而出,顺风而长。

    正在边境集体伏击的边军和禁军,总算结束了多天的战事,将幽云地区的残敌肃清一空。期间也有些损伤,不少袍泽丧生在敌人犀利的骑射下面。但在巨大胜利的鼓舞下,边军和禁军愈战愈勇,在气势上压住了敌人。再者禁军的武器已经几乎武装到了牙齿,岂是这些只穿皮甲的游牧骑兵能比拟的?打出气势来之后,游牧骑兵反而变成了弱势的一番,疲于奔命,不敢接战。

    待得几乎肃清了残敌,已耗时四五日。战果颇丰,其中战马就掳获不少,算是很大的一笔财富了。朱大光率军和王韶再次会面之后,一同返回了幽州城。

    沿途边民听闻王师北定,大败辽国十万大军,皆不约而同前来箪食壶浆,犒劳军队。奈何禁军军纪甚严,拒而不受。他们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牢记心中,开玩笑,一触犯了军纪,也不是打军棍这么简单了,而是关禁闭。关禁闭还是轻的,重的直接杀头。这么严的军纪,谁敢触犯了?

    哪怕是打军棍,也比关禁闭好多了。打军棍只是**上的惩罚,而关禁闭则是精神上的惩罚。一天到晚,关在小黑屋里面,没有光线,没有人跟你讲话,吃喝拉撒睡都在小黑屋里面,外面是有看守,但不能和你讲话。这么两天下来,人呆久了会本能的恐惧,精神上面受到很大的折磨,比死还可怕。

    了解到禁闭的可怕之后,禁军的兵痞们,没有一个敢随意违反军纪的了。现在的禁军,一个个都听话得不得了,真正地做到了令行禁止。这与惩罚力度有很大的关系,当然了,晋升制度和奖励、抚恤制度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看到这些淳朴的边民,提着一些炙炊饼,食指大动。禁军们忍不住,掏出钱银来,与边民。边民不受,说道:“王师打了胜仗,怎敢还要钱银?小民无以为报,一些炊饼算得了什么?”

    禁军一再强调自己有纪律,不用钱银绝不吃,边民没办法,才收下了。期间,禁军们还一再宣传朝廷新的马政,鼓励边民牧马为生,他们会以市场价格收购马匹。同时也告诉他们,这场大战之后,幽云地区还散落了不少马匹,他们若能收服,卖与官军,也可得钱。

    待得禁军走后,皆言道:“常言道,官军似贼,这伙官军却大为不同,不愧为百战之师!若是能常驻此地,保得一方平安,何惧辽人南下?”

    回到幽州城之后,天色已暗,城内一改大战之时的压抑气氛,军营内狂欢一片。压抑良久是边军们已经醉成一团,不醒人事。好在这时喝的水黄酒,不然大多数人都受不住。

    幽州牧守刘源昌也出席了庆功宴,但食不厌精的他,哪里吃得下这些炊饼,大块马肉和劣酒?这对边军来说,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美食了,对刘源昌来说,简直就是猪潲。他只是象征性地碰了碰嘴唇,却没有咽下喉去。在座将领不以为意,认为他不过一文人耳,能喝多少?一笑而过,没有人注意刘源昌到底喝了没。

    刘源昌自是觉得呆在这写大老粗身旁,颇不自在,说了几句场面话,便匆匆离去了。他走之后,军营里面的气氛不再压抑,更是热闹了起来,有的人喝醉了开始耍酒疯,丑态百出,不一而足。

第一百一十五章:民牧之法

    (甚久没看过上品寒士和雅骚了,今日去三痴大大的书页上拜访一下,惊闻噩耗,三痴大大居然与世长辞了!一时间悲恸不已,贼道三痴,是一个真正的文人,也是我心中的偶像。非常喜欢上品寒士和雅骚,清客也准备看,奈何天妒英才,三痴大大居然就这么离我们而去了,至此,世间又少了一个真正懂得国学之人,一个真正的文人……)

    酒过三巡,朱大光和王韶开始勾肩搭背,说话也越来越没个正形,只见朱大光醉醺醺地说道:“王老弟啊,我老朱在边军这么长时间了,除了跟韩帅打过那场痛快的大战,就数这场大战最为酣畅了。这是多亏了你,不然我老朱,到死都咽不下这口气……”

    王韶也已经醉眼朦胧,打着酒嗝说道:“朱大哥,不瞒你说,你距离出头的时日不远了,待我回京禀告陛下,以陛下重视人才的眼光,肯定会重用你的……”

    朱大光颓然地坐下来,望着那些觥筹交错边军士卒,说道:“王老弟啊,举荐就不必了,我老朱都这把年纪了,不在乎这个了。倒是你,才刚刚三十多岁,正是大把作为的时候……”

    王韶笑道:“朱大哥,你也不老啊,才四十多就敢说老了?你知不知道狄青狄将军,他现年都六十多了,一样在皇家军校里面当教习兼副校长,你还年轻了十几岁,就服老了?”

    朱大光又倒了一碗酒,一饮而尽,不顾酒液滴落在甲胄之上,感慨地说道:“狄将军那是文武全才,我朱大光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能比的吗?”

    王韶也豪爽地饮了一大口这黄酒,入口绵绵的黄酒,让人不知不觉间有些醉意,他一拍朱大光的肩膀,小声地说道:“朱大哥,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当今圣上最重人才。哪怕你不识字,进入皇家军校之后,一样也得从头学起。不仅要识字,懂得看地图,还要看得懂军情报告。陛下说了,日后的战争,是情报之战,要是指挥官看不懂情报,怎么打仗?”

    朱大光一愣,吓得连酒都差点醒了,结结巴巴的说道:“不成啊,我一看见那些蝇头小字就想睡觉,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那些字它认得我,我不认得它。皇上不会真的要我去念书考状元吧?那我还是赶紧辞官回家种田算了……”

    王韶见朱大光不似开玩笑的样子,也愣住了,回过神来赶紧改口道:“既然朱大哥不想进皇家军校,老弟我也不敢在陛下面前乱说话了。只是你的功劳摆着那,陛下要升你的官,我可拦不住啊!”

    朱大光没了顾虑,哈哈大笑道:“升官我喜欢,手下的兵会不会多一些?”

    王韶做神秘状,说道:“不仅兵会多,而且手下的军官也会多啊。我跟你说啊,朱大哥,陛下很快就会把皇家军校的学员派来边军这里,用新式练兵法练兵。到时候你可得长点心眼,不要去质疑他们。他们可是带着圣意来的,等于陛下亲至。大哥,你也看到小弟领的这些禁军了,可都是新式练兵法不到两个月练出来的,以前的禁军什么样恐怕你不知道,比边军都有不如!”

    朱大光大为震惊,高声说道:“不到两个月,怎么可能?”

    王韶饮了一口酒,叹道:“老弟原本也不信,但老弟先前是训练禁军的,对这些兵痞了如指掌。确确实实是不到两月,便这般脱胎换骨了。大哥,若那些人来到幽州城,你可要给他们最大的方便,如果你想让手下的兵都变成这些禁军一样的话……”

    朱大光半信半疑,没有搭话。王韶把话题一转,扯到了最新的马政上面。对于新的马政,朱大光颇为疑惑,问道:“为啥皇上要实习这样的马政,让边民去养马,真的能解决缺马的问题吗?”

    王韶知道的内情不少,说道:“这是从内阁颁下的新政,我看呐,多半也是陛下的意思。没有陛下的授意,这个新政是不会发出来的。内阁首辅比先前的宰辅,权力小多了,根本没有颁布新政的权力……”

    朱大光点了点头,他的政治嗅觉一般,王韶说啥他就听啥,反驳不了。“《大顺民报》知道不?据老弟推测,这根本就是陛下在操纵的。不然,很多涉及朝政的第一手资料,他们哪里有那么大能力去拿得到?”

    朱大光疑惑地说道:“皇上为啥要这么做?”

    王韶小声地说道:“这是老弟的个人推测,你莫要向外面传。我认为这是陛下在利用报纸,控制天下人的嘴。《大顺民报》的厉害,恐怕朱大哥你没法想象,现在大顺百姓对《大顺民报》上面的事情,是深信不疑的。事实上,《大顺民报》也从来没有一次不真实的报道。所以,大顺百姓们对它深信不疑。既然如此了,陛下日后也能利用《大顺民报》做更多的事情了,新的马政也是通过《大顺民报》,第一时间传遍大顺的每一个州府的。新的马政并没有说谁不能养马,也就是说人人可以养。咱们大顺朝的马匹,不再由牧马监供应,牧马监只是负责买马,把战马送到军队而已。”

    朱大光见王韶如此妄议朝政,吓得原本不多的酒意立即醒了,小声地说道:“噤声,老弟,你这般说皇上,不怕隔墙有耳吗!想当初,韩帅就是这样……”

    王韶痛饮了一大碗酒,笑道:“大哥,这你就有所不知了,陛下早已下旨,不以言论论罪,咱们可以放心地说……好罢,既然大哥不想听,老弟也不说了,咱俩说点开心的。就说大哥的马上功夫吧,小弟可是眼热得紧,可否教小弟两招?”

    朱大光此时酒意正浓,欣然答应,拿过那柄加长了刀柄的麻扎刀,就地舞了起来。没有醉倒的士卒们见朱大光开始舞刀了,纷纷叫好。

    只见刀光霍霍,泼水不进。军队里面最崇拜强者,朱大光就是边军里面的战神,他当众舞刀,立时把庆功宴的气氛推向至**。

    说实话,朱大光的刀法只能算二流,若是碰上江湖高人,不到几招朱大光就会落败。但他的刀法并不是用来步战打架的,而是用在马上杀敌的。刀法狠辣,刀刀见血。配合势大力沉的麻扎刀,这套刀法相益得彰。若是下得马来,这套刀法的威力就大打折扣了,要不怎么说朱大光天生是一个马上将军呢!

    朱大光阵前单挑能力不弱,只可惜从来没有这个机会。皆因大顺军队的孱弱,以及马匹稀少,不敢和契丹人对阵。不然朱大光早就成为一方名将了,只能说造化弄人,真的是造化弄人。

    待得朱大光一套刀法练完,围观士卒爆发出雷鸣般的喝彩声,众人再次同饮一碗,然后接着狂欢,直到全都醉倒在地……

第一百一十六章:班师回京

    (今日心情沉重,再次翻开上品寒士和雅骚,看着那清新脱俗的文字,我可以想象得到,三痴大大是如何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哪怕我这种文字,也要查阅很多史料,三痴大大的工作量恐怕是我的百倍之多!惊闻噩耗之际,除了悲痛,更是黯然。写手们日以夜继的码字,却换不来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身体还搞坏了,实在是悲苦啊!谨在此向贼道三痴致敬,我非常喜爱的一个作家!愿一路走好,去晋朝做你的陈操之……)

    翌日午时,王韶才算酒醒。喝过一碗醒酒汤,他便开始下令整饬部队。好在这些禁军都是血气汉子,哪怕宿醉了之后,第二日也是精神奕奕,不见疲态。

    禁军整队完毕之后,就准备班师回朝了。他们隶属禁军战斗序列,原本的职责就是拱卫京畿,既然此地战斗已经结束,就该回京了。

    战兵把武器装备带上,而辅兵除了作战武器之外,身上还带有布幕、铁马盂、铲子、凿子、箩筐、斧头、钳子、甲床等各两件,锅子、火钻、盐袋、碓等各一件,马缰绳三件。另外还有磨刀石、毡帽、毡装、行李箱各一件。当然,还有幽州城为禁军回京准备的吃食,人均麦饭九斗、米二斗。

    除了这些物品,还有一万六千多俘虏,一万多匹骏马。这些骏马,还是和边军平分开来的结果,在打扫战场的时候,总共掳获了两万多匹马。这下辅兵们可是喜出望外,终于不用背那么多东西了,于是乎把这些杂七杂八的物品全都给这些马来驼。要是契丹人看见他们视若生命的骏马被当做驽马来用,指不定会气得七窍生烟。

    那还不是因为契丹大军马比人多,这次大战,纯粹是来送马的。王韶估计,起码还有三万多匹骏马散落在幽云境内,就看那些边**气好了,逮住一两匹,就能换成几十贯钱,好一点的马,几能近百贯。若是千里马,那就相当于后世的法拉利或者是兰博基尼了,能值个几千贯钱,这是一个极高的价格了,几乎等同后世几百万rmb。

    除了这些东西之外,还要带上象征着军功的人头,这些人头都是硝制过的,不然的话,即便是春天,也发臭了。没办法,古代记录军功的办法就是这么粗暴。有些士卒还为了争一个人头,大打出手的。当然,禁军的军纪告诉他们,若是有人这么做了,那就等着关禁闭吧。

    幽州州牧刘源昌,连同一干大小幽州官员,还有边军军官,如幽州游击朱大光等,把王韶恭恭敬敬地送出了幽州城外一里地,刘源昌装作十分舍不得的模样,“依依惜别”道:“子纯(王韶的表字)将军此去,必将高升,可不能忘了我们边军的功劳啊!”

    这是官场上面,暗有所指的说法。明里是说边军出了大力,守住了幽州城,暗地里其实是提醒王韶,他们这些文官,也是有功劳的,希望王韶能在陆承启面前美言几句。如果王韶这么做了,就是所谓的雨露均沾,他们也能捞得一点好处。若是陆承启记住他们的名字,那就更了不得了。最起码屁股下面的位置可以挪一挪,再不济,也能升个官,多拿点赏赐什么的,反正好处多多。

    王韶此时正值血气旺盛之年,为人处事还不算太过圆滑。加上他多数时间呆在禁军里面,常与这些粗鄙的大头兵呆在一起,哪里听得懂刘源昌说的官腔?还以为刘源昌这般好心,他看了看朱大光,笑道:“自是不会忘记,刘大人请放心好了。”

    殊不知刘源昌会错了意,以为王韶真的懂他们那一套,笑吟吟地说道:“那就祝子子纯将军一路顺风!”这一误会,直接让刘源昌等一干幽州官员与王韶后来翻了脸,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王韶让他们不用送了,耽搁他们的行军速度。一里地起码走了半个时辰,前面还有一千多里地,要何年何月才能回到长安城中?禁军们自四月初离开长安城,此时已经归乡心切,恨不得一日之内回到长安城中,哪里禁得起刘源昌他们这般折腾?

    告别了刘源昌等人之后,王韶翻身上马,下令加快速度行军。一些不听话的契丹人都被禁军用刀枪逼着向前走,他们时不时骂出一两句契丹话,禁军们也听不懂,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久而久之,这些契丹人也认了。

    独有一个契丹人例外,他被关在一个木囚车里面,享受着马车拉的待遇。而不是像那些契丹俘虏一样,被绳索绑着走。

    这个人,就是耶律重元的长子,辽国皇帝耶律洪基的堂弟,耶律涅鲁古。

    陆承启给王韶的加急圣谕上说了,他可是一个宝贝,要好好招待他,不能让他有一丝损伤了,不然就卖不了好价钱了。王韶不明陆承启所指,却也不敢不照做。于是便让刘源昌备好了囚车,用一匹俘虏的骏马拉着耶律涅鲁古回京。

    原先耶律涅鲁古还挺有骨气,不肯吃饭。饿了三天之后,他才明白,这些人真的不把他当回事,才恨恨地吃起饭来。以朱大光的话来说,就是一个贱骨头,扮清高。

    除了俘虏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盒子,里面装的是阵亡的禁军骨灰。战场上面,毕竟是刀枪无眼,总会有死伤的。这些禁军,也不忘记带上自己的同袍,哪怕是运输不便,也要把他们的尸首焚化了,装成盒子,运回故里,落叶归根。

    战争就是这么无情,就是这么残酷,可也充满人性的光辉。或许这些禁军不懂什么大道理,却也不忘同袍,带着他们回家乡。

    这时,那首《中华军魂》又一次响了起来:“……喝干这碗家乡的酒,壮士一去不复返……”

    —————————————————万恶的分割线————————————————————————————

    这个异时空里面,最大的都市,长安城外,皇家大学里面,沈括、苏颂和唐勋正带着物理学班的学子们,研究着陆承启所说的驰道。他们遍查古籍,查找秦朝驰道的史料,希望能从中找到一些资料。同时也开展了一系列的试验,马车的试验,驰道的试验等。

    沈括发现典籍记载的秦朝马车非常宽大,约有六尺长。很明显,知道驰道的学子说了,他见过的秦驰道没有这么宽。那学子说,作轨道的木材质地坚硬,经过防腐处理,至今尚完好。不过枕木已经腐朽不堪,显然没有经过防腐处理,材质也不如轨道坚硬,但还可以看出其大致模样来。

    这名学子早就把驰道的的大致规模画了出来,供所有人参考。要不沈括也不会质疑史书上的记载,秦始皇的车马,真的有这般大。

    现在,铺就驰道不成问题,照猫画虎就是了。只是马车的形制,却非常棘手。马车是怎么从驰道上面装卸,秦马车到底有什么特点,这些都不得而知。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11353/ 第一时间欣赏大顺皇朝最新章节! 作者:飘依雨所写的《大顺皇朝》为转载作品,大顺皇朝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大顺皇朝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大顺皇朝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大顺皇朝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大顺皇朝介绍:
烽火生,狼烟起,策马扬鞭保家国。犯我天威,虽远必诛! 造宝船,扬风帆,乘风破浪惊万邦。堂堂中华,四方来贺! 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开疆拓土,千古一帝。 大顺皇朝,由朕开创新的篇章!大顺皇朝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顺皇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顺皇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