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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头与水     神仙日子txt下载     神仙日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82第181章

    第一八一章

    这十来年,自从遇到夏春秋,知趣从未停止过修炼,哪怕倚翠山的灵气远不及修真界,知趣在倚翠山的勤奋,却是远非当初在水仙谷时可比。

    丹田依旧跟个筛子似的,但是,在紫金鼎在,在灵力的滋养下,知趣经脉的伤却是好了大半,就是血肉骨骼在灵力的淬炼下,也有着非同一般的生命力。最显著的改变是,比起刚刚到临水村时,知趣的力气更大了。

    不过,让知趣惊喜的是,随着他不断的修炼,他的记忆,一点一滴的渐渐的回来了。最开始是关于罗水仙的记忆,夏春秋指点他修炼的时候真的不多,但是,知趣修炼起最基础的五行诀,看到每一句功法,脑中就能浮现一个人的教导,那种感觉,让知趣无比的熟悉。

    后来,伴随着他想起罗水仙,黑豆儿、小白、小金、鹤师弟、龟小绿、参胖胖、参老头,知趣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只是,他常常把前世的事与今生弄混,脑子里常常会一时高楼大夏一时仙天宝境,一时飞机大炮一时飞剑术法。脑袋混乱至此,知趣没被搞疯,还把自己的记忆一点点的理顺,并且兼顾在夏春秋不在倚翠山时,都要做出一幅思念的衷肠来。若非知趣连续几年不间断努力,夏春秋刚回倚翠山时,不会被知趣的用心感动。

    可见此人心志之坚,绝非常人能比。

    而且,知趣恢复记忆的事,罗妖到现在才知道。

    罗妖有些不高兴,“你怎么不跟我讲呢。”

    “跟你讲?听你黑我家小白嘴巴坏、黑豆儿没本事、小金心机深、参胖胖是笨蛋。诶,我说你也真是的,怎么连水仙爹的坏话都说,亏你先前还喜欢他呢。”知趣揶揄。

    罗妖没好气地,“我从来没喜欢过罗水仙!笨死了,这都不明白。”

    “怎么可能?有一年冬天早上,我可是亲眼看到你要亲水仙爹,结果给水仙爹的灵符打跑的。”知趣随口就摆出证据来。

    “说你笨还不承认。”既然知趣啥都想起来了,罗妖也没那厚脸皮去装嫩卖萌了,奚落道,“你是不是还觉着以前我跟你争水仙呢!蠢才,我那是在追你!”

    知趣被此神理论惊的目瞪口呆,半晌才结结巴巴的问,“你,你是说,你追求水仙爹,千方百计占水仙爹的便宜,其目的是为了要追求我!”

    “是啊。”罗妖大方的承认,“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没眼光的看上罗水仙,我干嘛要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啊。”

    以往知趣觉着自己虽不算绝顶聪明,但也不是个笨人,尤其在人情世故这块儿,他更是擅长。但是,真恕他眼拙了,他竟然没能看出来:罗妖追求罗水仙,实际上间接是为了追求他!

    你妈!

    这是啥神逻辑!

    不待知趣有问,罗妖已径自说起自己那些年的辛苦,“看你天天围在罗水仙身边狗腿似的转悠,就来气。你说说,罗家那种地方,有谁比我更好看、更有本事?罗水仙,罗水仙能跟我比吗?”

    “每天早上屁颠颠的去服侍他梳洗,你怎么不服侍我呢?还天天煮他喜欢的茶,你都没问过我喜欢什么茶?他夸你一句,你能上了天;我赞你一句,就怀疑我另有目的?”罗妖那一肚子的不满哟,“我要是不喜欢你,能叫你上我的床?要是不喜欢你,能跟你一处睡觉?要是不喜欢你,会跟你结同心印么?要是不喜欢你,能时时担心你的安危,把你藏到百花境?要是不喜欢你,我才不会理蠢黑豆儿、笨参胖、坏小金、怪老头儿呢!”

    一大串文采不咋样的排比句过后,罗妖问知趣,“你自己说,我是不是喜欢你?”

    “喜欢喜欢。”知趣真被罗妖说的有丝心虚哩。

    罗妖稍稍气顺,对知趣道,“以后少在我面前提那些烦人的家伙,讨厌的很。”

    知趣还是有些不确认,问,“妖妖啊,你说你追求水仙爹,你不怕他应了你呢?”

    “他应了更好,他一应,我立刻把他甩了。好叫他知道被你喜欢的下场!”罗妖恶狠狠地。

    知趣直接无语,后跟罗妖打听,“诶,妖妖,你们羽族人都这样追求人么?”喜欢谁,不是直接追求自己喜欢的对象,反是去追求自己的情敌!

    这,这真是在追求爱人,而不是要跟爱人结仇么?

    听知趣有问,罗妖傲然道,“他们怎么能与我比,我可是上古妖神。”

    你妈就是个脑抽!知趣在肚子里默默回了罗妖一句。

    这一夜,因着罗妖忆起先时种种知趣“对不起他辜负他”的事,而要求知趣亲他的蛋亲了足有二十回,又叫知趣换了性感睡衣,在知趣屁股上滚了一圈儿,这才罢休。

    知趣怪害羞滴,“一把年纪了,还要穿这个。”

    “行啦,光光的时候也不是没见过。先时没恢复记忆时,也不见你害羞呢。”

    很是腻歪了一番,妖妖蛋才在知趣怀里安生的睡了过去。

    其实还是元气大伤了吧。

    知趣记得,先时在罗家,罗妖从不需要睡觉的。抱住妖妖蛋,知趣悄悄啾了下,这才打个呵欠,闭上眼睛。

    ******

    林央是个让知趣刮目相看的孩子。

    没来时,知趣听人委婉的说过,“二少年自幼长于灵庄,没念过什么书,还得请先生费心了。”

    知趣也过过倍受家族冷落的日子,但是,知趣在灵庄时的日子决不同于林央。林央是林家的二少爷,农庄上的人,自然不敢明面儿上欺负他。不过,私底下就不好说了。

    林央却能长这样肆意飞扬的性子,用凤鸳拍马的话说:这才是我们凤神的气派!

    知趣向来是天不亮就起,凡世的灵气虽然稀薄,但也不是没有,蚊子再小也是肉啊,知趣向来不嫌肉小。他正在屋子里打座,门被敲了两下后推开,林央也已经穿戴好,看知趣盘腿坐在床上问,“什么时候念书啊?昨天忘问你了。”

    知趣睁开眼,指了指桌上的一壶温茶,“醒来一盏茶,对身体好。吃过饭再开始念书,你起的真早。”

    “没你早。”林央自己倒了盏茶,巴唧两下,赞道,“挺好喝。”

    自己拉把椅子坐下,林央问知趣,“你现在有空说话吗?”

    尽管林央的话不是很好听,知趣也明白林央话中的客气,点了点头,“有空。”

    “那个,你都会什么?你不是家里派来教我的先生么?看你怪年轻的,你会武功不?”林央问。

    知趣笑,“文武双全。”

    林央哼道,“你可比我还会吹牛呢。”又倒了盏茶,林央仰头喝下,道,“那你早上教我武功吧。”

    知趣眼睛弯起来,“还是先做饭,把你喂饱再说功课的事。灌一肚子茶水去练武,不是好主意。”

    林央漂亮的眼睛瞪的溜圆,脸却悄悄红了,嘴里要强,“谁饿啦!我可不饿!”

    自床间起身,知趣穿上鞋,挽起林央的手道,“我从山上带了不少腊肉,你喜欢吗?尝尝怎么样?”

    林央想把手挣出来,结果竟发现自己的力气比不上知趣,只得作罢。于是,歪着头撇起嘴巴,“我最讨厌吃腊肉了。”

    结果,这天早上,最讨厌吃腊肉的林央同学,伴着一大盘腊肉,足干掉三大碗白米饭。

    吃到十二分饱,林央捧着肚子道,“以后你别自己做饭了,叫下人去做。”

    “他们做的,不合胃口。”知趣在小炉子上烧水,准备煮壶茶来喝。

    林央好奇地,“你来之前,不会是个厨子吧。”庄子上没啥好厨娘。尽管林央常被克扣,不过,他也有法子弄到钱去外面乡间的小饭馆吃。但是,不得不说,知趣的手艺,比那些小饭馆的手艺要强许多呢。

    知趣微微一笑,“为什么这样说?”

    林央晃晃脑袋,“你当我傻呢。俗话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你这么年轻,哪里能来做夫子?要是家里有心,早把我接回去请那种长胡子的老先生了,怎么会找你来呢?”

    真是绝佳的资质啊。

    知趣能从灵庄出头,那是因为他有前世的记忆,人情炼达,又肯吃苦,抓的住机会。林央没有知趣的运气,他一个人在农庄,与管事的关系成那样子,不可能有人特意来教导他,他却能有这种通透。

    林家人的眼光,远不及罗梦仙哪。

    泡出一壶茶香,知趣道,“林家招聘西席,胡子长的全被淘汰了,我之所以会被你家录用,因为我学问最差。”

    林央脸上露出怒色,知趣递他一盏茶,“不过,我学问虽差,教你还是没问题的。”

    “你小看我!”茶没喝,林央啪的撂桌上,两道长眉竖起来,眼露怒光。

    凤鸳刚要跑过去劝架,尚未至前,就被林央身上的气势所压,距离凤鸳还有三步远,凤鸳停下来,脸色微白,劝道,“少爷,罗先生可不是这个意思。”

    知趣没啥反应,淡淡道,“据我所知,先前从未有人来庄子上教过你学问。我怎么就教不得你了?就算长胡子的老先生来,教的也是启蒙而已。我不但能教你启蒙的学问,还会教你武功,教你做人,教你行事,教你顶天立地。你觉着,我不能做你先生?”

    林央是个相当聪明的孩子,虽然他年纪不大,不过,他的智慧远胜于成人。他明白学识的重要,所以,纵使在外面有收保护费的嘴脸,林央从没打算跟知趣过不去。他还打算着跟知趣学些本事呢。

    但起,听知趣不咸不淡的说起这些内情,林央仍然控制不住的想要愤怒。

    知趣淡然问,“你跟我翻脸,能有什么好处呢?我走了,你家里会说,你不懂事,跋扈,气走了先生。界时,再派来的人,难道就比我好吗?而且,说不定人家就借你不识好歹,再不派人来教你。那么,你嫌我不好,却是连跟我学习的机会都没有了。我好不好,能不能做你的先生,起码听过我的教导后,再做论断,这才是聪明人的作法。林央,你外头看着聪明,实则一颗蠢透了的脑袋,怪道你活的这样惨。”

    林央呼呼的喘着粗气,脸都气白。

    想当初小白在他手里都乖乖的,林央这性子,知趣有的是手段。非但不劝林央消气,反火上浇油,“你若是气晕了,扎人中就能醒。若是气死了,不过一幅棺材板。”

    林央没气晕也没气死,他一脚把知趣的小茶几给踢飞,茶水还洒了知趣一袍子。

    知趣掸掸衣袍,扫一眼翻在地上的茶几以及摔的粉碎的茶具,点一点头,“很好,今天就先习武吧。”

    一天操练下来,林央连伸腿儿的力气都没了,躺在床上直哼哼。狗腿子凤鸳忠心耿耿的给他家凤神捏腿松筋,以免第二日他家凤神爬不起床。

    知趣在院中合欢树下用饭,许管事听说新来的先生有自己下厨的怪癖,遂来问候一番。说了一套客气话后,许管事关切的问,“怎么不见二少爷?”

    “大概是累了,屋里哼哼呢。”

    许东早听说二少爷被知趣教训了一整天,都瘫了,心里早兴灾乐祸了不知多少遭,还装出一幅关心的模样,“二少爷实在太用心了。”

    “谁说不是呢。”知趣漫应一声,就听屋内林央一声惨叫,“你他妈轻点儿!”

    许东在庄子里,看管林央是他份内之责,他此生从未见过比林央还讨厌的孩子了,但是,林央的性情,他也了解,臭硬臭硬的,他从未听过林央如此惨叫,当下心里一个哆嗦。

    知趣给许东倒了杯酒,温声道,“小孩子,不管教是不成的,你说呢,许管事?”

    许东望着知趣淡然温雅的面孔,端着酒,陪着笑,心底一阵一阵的发凉:这回夫人派来的,可真是个狠人哪!

    当天晚上,知趣坐在林央床头为他讲解,“当你不如人时,示威不如示弱。一味示威,别人永远警惕你的杀伤性;只有示弱,别人才有可能放松对你的警惕,你才能从他人的放松中得到变强的机会与时间。”

    林央趴床上,不服,“我要是服软,早被欺负死了。”

    “那你想想,你在庄子里是不是硬的过了头了?”

    林央哼道,“什么叫硬的过了头!对许东那种人,我若软,他只当我好欺负,难道会因为我服软就会放过我吗?才不会呢!我给他些厉害,他才会怕。”

    知趣道,“知道什么是收买人心吗?”

    林央瞪知趣一眼,口齿伶俐至极,“像你这种白天把我摔的浑身青紫,晚上又摆出先生嘴脸来教导我,就叫收买人心。”

    知趣笑,“我用得着收买你个小刁钻。”

    “不如打个赌,我先教你个法子,把许东收服,怎么样?”

    “你不如教我个法子弄死他才好。”

    “你宰了他,还会有别的人来。新来的人,为了立功给上头的主子看,只会对你更苛刻。若你杀了新来的,仍会有别人来。最终,杀来杀去,你杀的都是狗腿子,依旧动不得那个视你为眼钉肉刺的人。”知趣道,“知道一劳永逸的法子是什么吗?”

    知趣冷声道,“只有自己变强,别人才奈何不得你。那些想对你不利的人,因为不如你,最终会屈服于你。”五指斜斩下去,“那时,要生要死,于你,不过一念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第二更^^这么肥的一更啊,太勤快了有没有^^撒花庆祝吧,我的心肝儿们^^庆祝石头现在这样的勤快^^

    石头的更新不是定点来的,因为不知何时有灵感大神的光顾呢,心肝儿们可以关注石头的微博,每次更新,石头都会在微博上说的,这样,就不用总刷了^^

    关于林央的身份,看到许多猜想与讨论,不一一回复了,因为猜的都不对^^石头心,海底针,不是那么容易猜的哦^^

    午安,我的心肝儿们:-)

183第182章

    第一八二章

    知趣收服林央,完全小菜一碟。

    他对林央道,“想要收服一个人,就要对这个人有所了解,这就是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你要对付许管事,你了解他吗?”

    林央道,“看到他那张臭脸就讨厌。”

    “没脑子的人都这样说话。”知趣噎林央一句,道,“你不了解许管事,许管事却很了解你,每次你出去收保护费、打骂农庄里那些欺负你的人、甚至连你最讨厌的人、最讨厌的东西,他都一清二楚。他了解你,才会无所顾忌的收拾你。”

    “至于通常怎么被收拾,想来你感触颇深,就不必我说了吧。”

    林央倒也不是个笨蛋,昨天被知趣收拾的趴床上睡了一夜,今天就比较识时务了。想了想,林央道,“我知道秦二的跟姓许的不大对眼呢。上次秦二的喝完酒,在路上骂骂咧咧的说姓许的坏话,被我听到了。”

    知趣问,“秦二是谁?”

    “也是庄子里的管事,许东是大管事,秦二是二管事。”

    知趣微微一笑,“知道为何他们不对付么?”

    林央伶俐至极,“姓许的啥都要拿大头,秦二只能吃剩下的,肯定不对付啦。叫我我也不乐意呢。”

    “还有一个原因。”知趣坐着木杌,慢悠悠的喝着茶,道,“如果许东被撤了,那么顶上来的就是身为二管事的秦二。秦二难道不想再进一步?只要他有这个想头儿,许东就是他的绊脚石。因为许东是大管事,是轮不到秦二出头的。秦二不得出头,如何往上爬?哪怕没有分脏不均的事,只要许东还是大管事,秦二这个排行第二的,哪怕面儿上做的如何到位,心里也不是不嫉恨的。”

    林央若有所思,好像是这么个道理哦。

    知趣继续道,“你若想成为大人物,就要先学着把拳头收起来。就是山中的野兽,捕猎时也要观察好地形,瞅准时机。一言不合用拳头说话,那都是蠢货才干的事。”

    “你说就是了,只要你说的对,我都听你的,如何?”林央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不要把话说太满的道理了。

    知趣满意的点了点头,方言归正传,“以前都念过什么书,拿来给我看看。”

    林央翘着嘴巴道,“你还不知道么?你之前根本没有先生来过,我哪里念过书哩?”

    知趣眼睛半眯,“少跟我来这套,你又不是笨蛋,没先生来,我就不信你没想法子学过。跟我绕弯子,你还嫩了些。”

    “刚刚还骂我是蠢货,现在又说我不是笨蛋啦。你变的可真快。”抱怨两句,林央跑自己屋里去,不一时就拿了两本破破烂烂的书出来,看着知趣,“你可别笑我。”

    知趣接过,见都是启蒙的书,问林央,“都会背了没?”

    林央点头,“简单的很,我早就会背了。我就是弄来瞧瞧字怎么写,总不好当睁眼瞎啊。”

    知趣道,“既然会了,这两本就不用再学了。每天早上卯初起床,教你武功。吃过早饭后,开始给你讲功课。午饭后,休息一个时辰,下午是依旧习武,晚上随你自己安排。有问题没?”

    林央道,“我中午不休息也没事的。”

    “你不休息没事,我得休息。”

    林央说知趣,“真没见过比学生还懒的先生。”

    知趣淡淡一笑,“未行拜师礼,你还算不得我的学生,别跟我攀交情。就你这智商,我得考虑一下呢。”

    林央吊起眉毛,“我智商怎么了?我念书都是过目不忘的!”

    “爱炫耀,爱显摆,一看就轻浮。”知趣评判。

    林央有话说,“我是怕你不知我的好处哩。”

    “昨天踢我小茶几时,你的好处,我已尽知了。”

    林央终于被噎的没了话说,不大得劲的坐了一会儿,最终起身对着知趣一揖,含糊着,“那个,是我不对了。”

    知趣展开自己手里的折扇,扇来几缕凉风,端起茶喝两口,“啥?没听到,也没听明白。”

    林央自己直起腰来,抬下巴冲着知趣,“你别忒过份啊。”

    知趣指指小茶几,好整以待,“踢吧,随便踢。”

    林央一口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的难受,不得已,只得郑重再一揖到底,高声道,“先生,是我不对,昨天我太放肆了,踢坏了先生的茶几,我知错了。”

    知趣头一遭体会到做先生的乐趣,合起折扇,敲敲几面,“后面呢?”

    简直比女人还津津计较!林央在心里狠狠的奚落了知趣一遭,认命道,“我错了,请先生责罚。”这一套,他还是从村里秀才处学来的呢。

    林央刚说完,知趣一拽林央的胳膊,他力道极大,林央一个趔趄后转了半个圈,知趣扬起扇骨对着林央屁股就是啪啪啪一阵敲。

    大夏天的,林央穿的薄,他刚觉着屁股一阵火辣辣的疼,知趣已经手脚俐落的打完了。未待林央翻脸,知趣已正色道,“有脾气,对着东西发,那不叫本事!昨天你踹翻的茶几,今天还能用,但打碎的杯子茶壶,就得换新的了。那些,都是用钱买的。等自己有钱了,再来糟。现在自己还靠收保护费过活呢,还敢摔东摔西。”

    “昨天摔我东西,今天是不是还要跟我道歉,打的就是你这没脑子的蠢才!不自量力!”知趣一指旁边的木杌子,“坐,开始念书了!”

    林央折腰道歉,道来一顿揍,他本就是个有脾气的人,已是要翻脸了。不过,看知趣脸比他的还臭,又想到知趣的功夫,林央决定,暂时忍辱负重吧!

    一畔在院里开荒种菜的凤鸳,看的胆战心疼:他家血统尊贵、高高在上的凤神啊,就这么被人打屁股啦!知趣,你哪里像对待爱人啊!你,你,你也忒狠了!

    凤鸳暗自想,这样不成啊,得准备些好的药膏给他家凤神了。不然,凭知趣这心黑手狠的劲头,他家凤神有的是苦头吃呢。

    凤神啊凤神,你是哪辈子做的孽啊,上辈子这样的眼瘸,怎么就瞧上这姓知的呢?你要是心仪我小鸳鸯,我一定对您千依百顺啊。

    惊觉自己竟然对凤神起了不敬的心思,凤鸳轻轻拍了拍自己脸,暗暗提醒,切莫做白日梦啊。

    知趣给林央讲一段书,先命他背了来,背熟了再写。笔墨纸砚,农庄里并没有为知趣准备,好在知趣在倚翠山时颇会经营,常使唤着凤鸳下山做小贩,夏天卖瓜果,冬日卖皮毛,故此,知趣手里有些积蓄。

    林央知机会来之不易,挨知趣的揍都忍了,学起来格外的认真。知趣看了会儿林央习字,就去瞧着凤鸳犁地了。知趣从屋里取出种子,顺着陇洒下去,漫上土,再舀了水来浇上。

    一时,林央跑过来问,“先生,种啥菜呢?”

    知趣悠悠然,“我记得,你是在抄文章吧?”

    林央忙道,“我去撒尿,撒尿。”长腿长脚的跑开了。

    凤鸳握着锄头,一手捶腰,悄声跟知趣打听,“知趣,上辈子,我家凤神就被你这么打啊打的就看上你啦?”

    “难道你家凤神天生欠揍?”知趣反问。

    凤鸳立刻板了脸,“不许你对凤神不敬!”

    知趣无辜地,“你非要问我啊。”

    凤鸳见林央撒尿回来,顾不得再理会知趣,一扔锄头,上前嘘寒问暖,“少爷,渴不渴?我煮了绿豆汤,里面还放了饴糖,可解暑了。”

    林央看看知趣,知趣漫不经心的问,“写多久了?”

    “有一个时辰了。”

    “嗯,歇一刻钟。”知趣道,“凤鸳,去盛绿豆汤吧,都喝一碗。”

    林央到底年纪小,见知趣允了,眼中透出欢喜来,鲜有这般乖巧的道,“我去帮凤鸳哥盛汤。先生,喝完绿豆汤,我就去接着写。”

    知趣笑笑,林央才去了。

    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啊。

    林央非但聪明,还十分刻苦,晚上都抓紧时间勤学苦练。知趣给他又添了支蜡烛,林央道,“先生,你还没睡啊?”

    “不急。灯暗的话对眼睛不好,以后会近视眼的。”

    “什么是近视眼?”林央对知趣渐渐心服,起码,知趣跟他比,本事大的多。而且,知趣对他也好。林央自幼生长在这种环境,敏感远超普通人。他长这么大,基本上没长歪,就说明林央在好与坏上有着深刻并清醒的判断力。知趣虽然常讽刺他、打击他,还会揍他,但是,也会给他做好吃的饭菜,教他认字习武、人生道理,林央自尊上有那么一点儿小受伤,其实并不讨厌知趣。

    “灯暗的话,眼睛容易疲倦。像人累了,还要休息呢,眼睛也是一样。若是不让眼睛休息,以后就会逐渐看不清东西。看东西时,就会像这样眯着,才能看清。”知趣立刻把眼睛眯成眯眯眼给林央看。

    林央忍不住笑,“真的?”

    “骗你做什么?”知趣道,“知你用功,晚上看书的确对眼不好。不如以后改改法子,晚上给你讲新文章,你闭着眼睛背就行了,省的用眼。白天再抄书练字。”

    “好啊。”林央一口应下。

    知趣放下蜡烛就出去了。

    晚上。

    罗妖在紫金鼎里抱怨,“你对那小崽子可真好,深更半夜的还去看他。”

    知趣早摸准了罗妖的脉,叹道,“跟你是同族呢。你当我无缘无故的对谁都好啊,又不是烂好人。我一见到林央,就想起你当年。只恨我那时还不认识你,帮不到你呢。”

    罗妖勉强算是接受这个说法,口气骄傲,“黑炭,本来该我保护你的。”

    “我又不是女人。”

    “那我也想保护你。”

    知趣美滋滋的笑,又道,“明天,夏春秋安排的人就要到了。能护着林央,咱们就护着他些。不为别的,我就单就看不惯这种不拿人当人的事!”

    罗妖立刻啥意见也没了。

    作者有话要说:勤奋的三更君啊,晚安啦,心肝们^^

184第183章

    第一八三章

    林央对于突然出现在知趣身边的女人有些惊奇,悄悄问凤鸳,“先生成亲了啊?”

    “不是。”凤鸳给林央整理下衣领,道,“那是先生的丫头。”

    “长的挺不赖的。”

    凤鸳摸摸下巴,打算要纠正一下他家凤神的审美。这种女人就算不赖?他家凤神当真是没见过好女人啊。

    苏云微一身浅碧衣衫,头挽随云髻,除了一支碧玉钗,周身并无其他饰物,但那种清冷无双的气韵,一举一动无不透出淡淡高华,远非一般凡女可比。

    所以,林央悄然赞苏云微容貌好,亦在情喇中。

    不说林央小小年纪没见过几个女人,就是这庄子里见多识广的大管事许东,一见苏云微尚惊为天人,久不能回神,恨不能口水流出三尺长。

    知趣轻咳一声,与许东介绍,“这是我身边小婢,姓苏,名唤云微。”修真界的人都像木头,知趣见苏云微不知礼数,只得提醒他一句,“云微,见过大管事。”

    苏云微何等身份,听知趣令他对一介凡人见礼,顿时面露不悦,俏颜含霜。许东虽是凡人,察颜观色远胜苏云微,摆摆手笑道,“不敢不敢。苏姑娘是先生爱重之人,切莫折煞我啊。”

    知趣眉毛一皱,冷斥道,“滚你房间去!”

    这话正合苏云微的意,二话不说,转身便走。

    知趣歉然道,“路上买来的官奴,就是这么一幅不识好歹的脾气,还当自己是以前的大小姐呢。也怪我未好生□,失礼了。”

    许东哈哈一笑,贼兮兮的对知趣使个眼色,“越是烈马,骑起来越有滋味儿么。”

    知趣亦笑,挽着许东的手,如同亲兄弟,“大管事这话,话糙理不糙。”

    自此,人人皆知新来庄子的二少爷的先生有一绝色坏脾气侍女。

    夏春秋怎么派了这么个不知所谓的女人来呢?知趣并未将清冷孤傲的苏云微放在眼里,只是忧虑夏春秋有什么他所不知道的用心……

    林央对苏云微的印象不大好。

    虽然初见苏云微时颇令少年惊艳,但,这位侍女,既不懂得服侍人,亦不会洗衣做菜,天天关在屋子里,偶有露面也是那幅冷清相,切,装给谁看呢?而且,据他夜里观察,这女的也没给他家罗先生红袖添香啥的。

    林央巴唧着吃一条清蒸鱼,给知趣提意见,“下人不懂事,你得给他们立规矩。这种什么都不干,天天吃闲饭,就一张脸能看,还不知替你温床暖被的奴才,要来何用?”

    林央话音刚落,脸上啪的挨了一巴掌,这耳光抽的极重,林央咣唧摔到地上去,半边脸都肿了。昏头转向的,林央还以为是知趣打的呢。随之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林少爷,你最好管好你的嘴!你若自己管不好,我替你管如何?”

    林央哪里吃过这样的亏,他虽是少爷出身,却是在农庄长大,什么乡下粗话都听过,当即破口大骂,“欠\操\的\小\婊\子,你敢打我!”

    苏云微房间又是接连三道掌风挥出,凤鸳出手去挡,无奈修为有限,挡去两道,第三道却是力不从心,眼看就又要落在林央脸上去。知趣随手抛出一块玉玦,玉玦应声而碎,当空一声龙吟后,苏云微失态的自屋里冲出来,怒视知趣。

    知趣是断袖,何况有他家妖妖在前,苏云微这等颜色真有些不够看。知趣毫无怜香惜玉之心,冷声道,“苏云微,你别给脸不要脸!”

    凤鸳已将林央从地上扶起来,心疼的给他家凤神擦脸上的伤。

    夏春秋几乎瞬时便至,院中突然出现一个大活人,林央惊的嘴巴都合不拢。

    苏云微倒是知道先下手为强,指着林央告状,含泪道,“师叔祖,是这小子先对我语出不敬!”

    对付苏云微,都不必知趣自己出手,直接道,“凤鸳,跟夏先生说一说来龙去脉。莫要冤枉了苏姑娘。”

    凤鸳何等机伶之人,他也没添油加醋,就是活灵活现的演说了一番,一言一语无不异常合乎知趣的心思,“苏姑娘既然是以罗先生的侍女进来,就当谨守侍女的本份。只是,大概苏姑娘是瞧不起这凡世之人的,罗先生尚且要与这农庄里的管事周旋,苏姑娘高傲仿若九霄仙子,对罗先生的话充耳不闻、没有半分尊敬。自来之后,就在屋子里不出门。罗先生也不敢得罪苏姑娘,只得随她去。”

    “苏姑娘的身份,我跟罗先生知道,自然要让着她。不过,我家少爷哪个知道?再说了,就算知道,莫非我家少爷的身份还不及一个小筑基了?我家少爷说她失礼?难道说错了?侍女该做什么?无非就是服侍主人、洗衣叠被、端茶倒水,我家少爷不过是说苏姑娘不懂侍女的规矩本分,这话,哪里有错?苏姑娘就能掌掴我家少爷!”

    “夏先生,恕我多句嘴吧。就算你们掌门亲自来了,我家少爷肯与他平起平坐,都是他上辈子的造化!给他面子!这姓苏的,算是什么东西,仗着自己学过三两天术法,就欺我家少爷凡人之身!难道这姓苏的如今已羽化成仙了不成!说到底,大家都是凡胎凡种,就这般目中无人,简直可笑!”凤鸳毫无绅士风度的朝苏云微啐了一口,回去站在林央身畔。

    知趣正色道,“夏先生,苏姑娘是不喜欢这个差使的。麻烦你换个伶俐些的来,苏姑娘这样的,咱们伺候不起。而且,也得请夏先生遵守约定,来的人,要听我的差谴,而不是来这里充仙女当大爷!”

    夏春秋看一眼两眼怒火腾腾盯着苏云微的林央,再看一眼面无表情的知趣,最终还是点头,“好吧,我暂带云微回去。”

    知趣抛给夏春秋一个包袱,“给阿伯的。”随之,不再对夏春秋说一句话。

    倒是凤鸳上前道,“夏先生,你看我家少爷给打的,这医药费可怎么办?”

    林央肿着半张脸过去,斥凤鸳道,“真是丢脸,要什么医药费。”未待凤鸳跟他家凤神解释追讨医药费的重要性,林央突然出手,咣唧一个大耳光抽还了苏云微。

    苏云微正在暗自垂泪,也无防范,竟被林央得手。

    要知道修士对凡人,总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在凡人的眼里,这些能腾云驾雾的修士,已不敕于活神仙。苏云微出身不错,就是在修真界也是被人追捧的时候居多。此时被林央咣唧打了脸,种种羞愤,就不必提了。

    苏云微怒烧神智,一时竟忘了有夏春秋在侧,掌中突现一柄飞剑,就要斩杀林央。

    夏春秋自然不会让苏云微动林央,直接一拂衣袖,苏云微消失不见,夏春秋对知趣微微点头,凭空离去。

    林央出了这口恶气,凤鸳狗腿的连连大拍马屁,“少爷,你刚刚真是威风霸道啊!”

    林央此人,向来是吃得了苦受不得气,摆摆手,谦虚又炫耀的一笑,“不算啥。”

    知趣赞,“大有汝师之风啊。”

    至此时,知趣已明白夏春秋的用心。他说要换苏云微,夏春秋应的容易,走的漂亮。只是夏春秋走时未曾封印林央这一段记忆,而知趣,是没有封印他人记忆的本事的。明摆着,夏春秋是借苏云微之事捅破知趣修士的身份,依林央的聪明,又怎不会对知趣与凤鸳的来历生疑呢?

    林央敏觉地,“怎么,你也挨过人耳光?”

    “怎么可能?”知趣哪里会把自己丢脸的事往外说,正色道,“我是说你这不吃亏的性子像我。”

    林央得意地扬起精致的下巴,“我可还没拜你为师呢。”别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凤鸳取出药膏给林央敷,林央由凤鸳给他处理脸上的伤,果然问向知趣,“先生,刚刚那两个人是有仙法的人吗?”

    “不只他们,我与凤鸳也都是修道之人。”

    凤鸳抓紧时机跟他家凤神介绍自己的身份,嘿嘿笑,“我不是修士,我本体是鸳鸯,偶得机缘化形为人。”

    林央大惊,“凤鸳哥,原来你是妖精啊。”

    “是啊。”凤鸳眯着眼笑,“少爷,你别怕,我不会害你的。”

    林央看一看凤鸳,再看一看知趣,最后神经大条的得出一个结论,“妖精就是比人生的好看哪。”

    凤鸳笑的朵朵桃花开:他家凤神夸他俊了诶。

    林央胆子之大,远超凡人。若是凡人得知自己身边住着只妖精,会有啥反应,请参考白素贞与许仙就知道了。人家林央,惊讶过后,直接坦然的接受了凤鸳的身份。

    林央不仅胆子大,他还非常聪明。他马上觉出事情不对,问知趣,“但你们是有仙法的人,怎么会知道我,还来庄子里教我念书呢?”

    知趣道,“我与你前世有些渊源。”

    “前世?”林央的心呯呯直跳,他毕竟年纪还小,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有许多话,甚至不知该从何问起。

    凤鸳已经嘴快道,“是啊,少爷,你前世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呢。我愿意做您的奴仆,鞍前马后的伺候你、照顾你,只要你别嫌我烦。”

    林央不禁道,“难道我前世也是妖精?”

    “不是妖精,是妖神。”凤鸳嘴之快,知趣恨不能直接割了他的舌头。

    林央张张嘴,半天才问,“我,我,我是不是凤凰啊?”

    “少爷,你都想起来了?”凤鸳左右扫一眼,生怕夏春秋忽然出现,把他家少爷捉走。

    林央摇头,脸微微发红,“不是。我以前常做梦,会梦到凤凰。”凤凰在人世,并非妖魔鬼怪,而是令世人敬仰的神明。只是说自己前世是神明,饶是林央也有些不好意思。

    知趣淡然道,“如果你想平安活过这一世,就不要试着忆起前世。”他握住林央的手,温声道,“你的身体里,有凤神在沉睡。苏云微就是来监视你的,如果你凤神的神识觉醒,你会立刻化形。但,刚刚化形的凤凰法力低微,若为人族捕获,他们会挖去你的内丹,将你炼成丹药,用于己身修行。”

    林央听的心里发寒,望着知趣淡定的脸色,讷讷的唤了声,“先生?”

    他,他这只小凤凰,好像处境不大妙啊!

    凤鸳却是不管这些,他单膝跪下,执林央一只手,深情款款道,“少爷,你放心吧,我会保护好少爷,不论刀山火海,我凤鸳绝不说一个‘不’字。”

    知趣默默:凤鸳,你真的是在币心,而不是在求婚吗?

    林央已尽知自己的身份,那么,接下来,夏春秋,你还有什么手段,来刺激他神识觉醒呢?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更上了,晚了一点,下午的更新在五点左右^^午安,我的心肝^^

185第184章

    第一八四章

    刚刚获知自己的新身份,林央有些神思不属,念书习武时明显心不在焉。

    知趣叹道,“先停一天吧。我说的话,你要记在心上。”

    林央其实很想再问些事,只是,他在心里真有些怵知趣。边儿上正好有个狗腿子凤鸳,于是,林央就把凤鸳叫到他屋里去。

    凤鸳正乐颠颠的想跟他家凤神币心,非但有问必答,且问一答十。可惜的是他一介在凡世长大的小鸳鸯,就是想答十,也无十可答。不过,凤鸳把知趣与林央前世的纠割都大嘴巴的说了,“罗先生是您的爱人。”

    当即,林央险惊掉下巴。

    “爱人?”林央面色惨白,“难道我上辈子是女的?”大胸跟馒头似的那种!

    “不不。”凤鸳连忙解释道,“少爷,您上辈子绝对是爷们儿。在修真界,这个无大妨碍的。”像凤鸳自己,也是雌雄通吃。

    见林央面色微缓,凤鸳继续道,“听说当初罗先生修为高明,已经是筑基修士,为了带您从修真界逃出来,罗先生服用了过量的丹药,修为跌至谷底。他知道少爷有危险,又过来保护你呢。”

    林央刚庆幸自己上辈子非女人的事,又听凤鸳说起他跟知趣来,顿时结结巴巴地,“你,你,你看他对我的态度,像,像是在对爱人?”话到最后,林央纯情的脸都红了。不过,他生的俊俏,又正是少年,唇红齿白,纵使脸红也漂亮非常。

    凤鸳安慰林央,“他爱您,毕竟是上辈子的事了。再说了,兴许罗先生就是这别扭脾气。面儿上对少爷严格一点,还不是煮茶给你喝,就是做饭,也多是照顾少爷的口味呢。”说到恋爱一事,凤鸳可谓经验丰富,“人跟人也不一样,有些人热情如火,有些人则内敛深情。”

    “那,他还骂我笨说我蠢来着。”以前不怎么在意这些事,但,自从知道自己上辈子跟知趣是那种关系,林央就罕见的在意起来。

    凤鸳信誓旦旦的歪掰来着,“这都是打情骂俏来着,以前我跟个小黄鼠狼在一处,那小黄鼠天天拈着兰花指说我‘坏蛋、笨蛋’,其实喜欢我喜欢的不得了呢。后来,我跟小雉鸡好了,小黄鼠狼险没把眼睛哭瞎哩。”

    林央眨眨漂亮的大凤眼,“你不是鸳鸯么?怎么还跟黄鼠狼相好?”雉鸡总算还同是禽类呢。

    “嘿嘿,都是修道妖族,不讲究那些。像少爷,前世是凤凰,罗先生是人族,你们还不是好的要死要活。”

    林央想想,也就接受了这种解释,又问凤鸳,“那我是不是以前也常被他打啊。”还记着知趣敲他屁股的事呢。

    凤鸳哪里知晓林央与知趣的“以前”,不过,他自有解释,笑道,“我的少爷哟,打是亲骂是爱,打骂不得还拿脚踹呢。咱们大老爷们儿,还在意这些小事呢。你想想,罗先生若是不喜欢你,能为你受了重伤,还千里迢迢的来保护你么。”

    于是,在凤鸳的开导下,林央终于放开了曾被知趣“欺负”的事。

    林央的确是不同寻常的孩子,纵使知道与知趣这段“关系”,接受之后,他琢磨了一整天,打算找知趣去谈谈。

    推门没见人,倒是一只大鼎矗立于当屋。知趣这屋子,林央也来过两回,从没见过有这大鼎,他喊了两声,“知趣知趣!”

    “干嘛。”

    知趣正躺鼎里休息呢,他刚坐起来,就见林央脑袋探进来,手还在紫金鼎上敲两下,“这是个宝贝吧,你怎么在里头睡觉啊?”

    知趣没来得及拦一拦呢,林央就伶俐的脱鞋跳了进去,四下打量一番,赞道,“嘿,别说,外头瞧着不大,里头真不小。”

    “饿了?”知趣问,以为林央是肚子饿找他做饭呢。

    “我来看看你,不行啊。”林央有些害羞,一双漂亮的大凤眼眨了两下,才说,“凤鸳哥已经跟我说了咱俩的关系了。”

    知趣忙道,“你别多想。佛家说,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你现在转世,如同我儿子一般。”

    林央多要面子的人哪,想着自己还没说啥呢,知趣先拒绝他,当下气的扭开脸噘起嘴,刻薄地,“我也是这意思,看你跟老树皮似的,我也啃不动呢。”

    知趣哪里会跟林央计较这个,非但不气,反笑起来。

    “你笑什么,我好心来看你。”林央怒视知趣,他忽然觉着知趣虽然生的不比凤鸳俊俏,但知趣笑起来,就是别有味道。不过,他现在小屁孩儿一个,也不大懂爱不爱的。林央自己生了回闷气,还是跟知趣说,“我就是来看看你,凤鸳说,你为了我,受了重伤。”

    知趣笑,忍不住摸摸林央的头,“现在没事了。”

    林央任知趣摸了摸,问,“知趣,你是不是嫌我不如上辈子威风,就不跟我好了?”

    林央的来历,知趣并不清楚,只是,为了保护罗妖,林央是最好的挡箭牌。知趣用心教他,一是对林央的确有几分对晚辈的喜爱,二则,无外乎是想能在最大的限度上补偿林央。

    他怎么能再利用林央的感情呢?知趣若干出这样的事,与夏春秋等人又有何区别呢。知趣温声道,“林央,你也说我是老树皮。现在,你还会再爱上我吗?”

    林央被问的一时无语,依旧有些不好意思,忙忙道,“我不是故意那么说的。”

    “行啦。别让自己压力太大,爱不爱的,是过去的事。对于我,我只希望你能平安的度过这一世。你的安危,最重要。”

    知趣只是平平说了几句话,林央却感动的眼睛都红了,拉着知趣手说,“你放心吧,我不会辜负你的。”

    面对这驴唇不对马嘴的对话,罗妖险些从知趣的识海里跳出来:哪儿来的野鸟儿啊,还敢拉他家黑炭的手,占他家黑炭的便宜!

    林央对凤鸳道,“虽然我不记得知趣啦,不过他对我还是很好,我也得对他好才行。”

    凤鸳感动地:他家凤神深情又有良心呢。

    知趣却开始发愁,少年人,心地纯净,看林央那眼里不容沙子的性子,若对知趣生了情,日后再知晓知趣是拿他给罗妖做个挡箭牌,一怒之下不知要做出什么事呢。

    知趣这里发愁,罗妖酸溜溜的吃醋,“有了新人忘旧人哪。”

    知趣真个要愁死了,这些个尖嘴长翅的家伙们,他真是上辈子造孽,才会看上只凤鸟儿。

    好在罗妖只是酸了一酸,实际上对知趣的情谊并无怀疑之处,只是再三叮嘱知趣,“你可收着些,不要对那小子太好,若是他当了真。跟你说句老实话,羽族寿命本就极长,若他真是朱雀之身,不老不死,纵使涅槃,也能记得你,生生世世的来纠缠。”

    不必生生世世,如今林央就对知趣千依百顺了。啥事也不跟知趣拧着来了,教啥学啥,做啥吃啥,心里还瞎美,偷偷对凤鸳炫耀,“知趣就是知道我爱吃鱼,你看,他每顿饭都会烧鱼给我吃。”

    “是啊。今晚的鱼头豆腐汤鲜的很。”凤鸳也很喜欢知趣的手艺。

    林央笑,“凤鸳哥,知趣就是像你说的那样,不大擅于表情感情呢。许多话都是憋在心里,不肯说呢。”

    凤鸳偷笑,在林央耳边嘀咕,“这就叫闷骚。”

    林央笑一阵,又说凤鸳,“以后可不许这样说知趣,他对咱们多好啊。”

    “少爷不知道他以前怎么奴役我呢。现在,我是沾少爷的光。”

    林央听了,十分高兴,找知趣说话去了。

    林央自幼生活在农庄,他见惯了人情凉薄,从不知道世上有知趣这样情深意重的人。哪怕他现在不知晓什么是爱,但是,他向往这样的人。

    他真喜欢听凤鸳对他讲知趣破釜沉舟带他逃出修真界的故事,其实大部分都是凤鸳自己添油加醋的想像,不过,事实总不能否认,有人曾为了他不惜性命呢。

    如今,这人知道他生命受到威胁,再次来到他身边,守护他。

    他多么喜欢这种被守护的感觉。

    不管知趣怎么说,林央每天晚上都找知趣夜谈,若不是知趣死活不允他过夜,他非跟知趣同床共枕了不可。

    知趣当时说的那话,叫林央每每想起就有说不出的不服气。知趣是这样说的,“人不大,想的不少。干脆,你认我做干爹吧。以后少想些有的没有,除非我恋童,不然,对你这小细胳膊小细腿,真没啥兴致。”

    被前世的爱人这样嫌弃,林央纵使再厚的脸皮也没脸留下过夜。不过,林央心道,难道他不会长大么?等以后他长大了,必要知趣好看!

    不论知趣怎么撵,林央就赖上知趣了。不管知趣给不给他好脸色,晚上总要过去说会儿话。反正凤鸳说啦:对自己喜欢的人,非但要有耐心,还得脸皮够厚才行。

    林央还发现知趣那里有许多好吃的,肉干鱼干,还有小点心。然后,他来的更勤了。

    罗妖这样评价林央:比当初死皮赖脸挤在他家黑炭怀里睡觉的孔白还要讨厌一千倍。

    夏春秋这回派的人与上次来的苏云微完全不同,那知情识趣、八面玲珑的模样,在凡世都是极少见的。这人叫苏云殊,面目平平,据他自己说,乃是苏云微的远房堂兄。

    当然,这个远房不是一般的远,据说,苏云殊往上数二十代的祖宗跟苏云微往上数二十代的祖宗好像是同一个爷爷的重孙子。

    苏云殊以前不叫苏云殊,他原名苏平,后来认了修真界苏家这门亲,自己也跟着改了个洋气的名子:苏云殊。

    苏云殊颇会做人,还带了修真界的瓜果来送礼,寒暄道,“若有什么事,知趣、林少爷,你们尽管差谴,只要能做的,我一定不会推辞。好听的就不多说了,这是三品朱果,知趣,你尝尝!林少爷,你也吃。鸳兄,别客气。”

    凤鸳还是头一遭见到这样热情的修士,他虽因朱雀印的机缘得以化形,不过内心深处依旧是那只在山中自由自在的小野鸳。筑基修士对他而言,级别有些高,一时间,土包子凤鸳不知该如何反应。

    林央看向知趣,现在他知晓夏春秋等人对他别有用心,戒心十足,非常担心这果子有没有下毒啥的。知趣先给苏云殊面子,道,“多谢苏兄了。”拿一个递给林央,“尝尝看,这种果子,在修真界很寻常,修真界有一种鸟唤朱鸟,最喜欢吃。”再给个小小的难堪。

    苏云殊尴尬,“知趣,我可没有别的意思。我一个小筑基,在修真界,也买不起太好的灵果。这朱果,我自己也很喜欢吃,才带来的。”说着,自己先塞了两个在嘴里。

    看来,苏云殊真是草根出身。知趣奚落道,“拢共就这几个,苏兄想来真是穷的,趁机吃俩,免得亏本。”

    林央咕咕直笑,咬开尝尝,味道自是极好。凤鸳也跟着吃,苏云殊笑,“等我有了灵石,再请你们吃更好的灵果。”轻轻松松的揭过,还表白了自己的诚意。

    “不敢,你别自作聪明就成。”

    苏云殊这种人,本身就聪明,并不用自作聪明。

    苏云殊对人客气,对事勤快,每次回修真界必然会带灵蔬灵果来,虽不值钱,也是苏云殊的心意,就是林央,相处的时间长了,也并不讨厌苏云殊,渐去了几分戒备之心。

    苏云殊出格一点的事都没做,但,事情却在渐渐的脱离知趣的控制。

    知趣对此,心知肚明,却一言未发,一事未做。

    苏云殊的确啥都没干,不过,他的存在,本就是一种诱惑。

    林央已经十二岁,他一直非常有自控力,但是,尝过修真界的果蔬后,再吃凡世的东西,总会觉着涩滞难以入口。在见识过苏云殊的神通后,他会想,如果自己也有这样的神通,会如何?

    直至林央悄悄问知趣,“我能不能也修习道术,知趣?”

    知趣叹口气,林央懂事道,“你若是不同意,我就不学了。”他虽羡慕修士的神通与生活,不过,哪怕他现在并不似初见苏云殊时那样防备于他。但,这庄子里,他最信任的人便是知趣。他一直非常在乎知趣的意见与看法。

    “如果你不学,将来我遇到危险,被别人抓走,你为了救我,也会学。”

    林央十分伶俐,“这是他们打定主意要我学道术么?”

    “敌强我弱,总有办法控制你的人生。”

    “那我不学了。”林央靠在知趣的肩上,“我就是觉着,我这样没用,我真担心会给你带来危险。”

    “只要你平安,我就不会有危险。”知趣道,“诱惑无处不在。林央,你平安,哪怕日后转世,还有来生。若是你神识苏醒,被人抓去,我不知能不能救你出来呢。”

    林央眼圈微红,看着知趣,郑重道,“知趣,你放心吧,我不会学道法的!”

    苏云殊的修为现在要高过知趣、凤鸳二人,自然将知趣房间的动静听的一清二楚,不禁微声一叹:两年来,他润物细无声的作为,还是无法诱使林央入觳么?

    知趣这样精明,甚至连他的另一手打算都看得一清二楚,那么,他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

    罗妖亦在纠结林央的事,问知趣,“一计不成,苏云殊必会再施一计。”

    知趣轻笑,“无妨,我已有打算。”

    “虽然我不知道夏春秋为何会将林央留在凡世,不过,留在凡世,也不是没有好处。”知趣的脸上鲜有露出这样轻松的神色,竟让罗妖不禁想起在水仙谷的时光。知趣微微一笑,眼中自然流溢出浅浅的灵动之光,尽管五官普通,仍是令知趣看起来极具魅力,“妖妖,你记不记得,夏春秋曾说过依凡世的灵气并不足以孕育朱雀蛋。”

    “嗯。”罗妖道,“这本就是事实,凡世灵气稀薄,远不能与修真界相比。”

    “这就是了。”知趣道,“我们自修真界来,对此自然深有体会。你想,凡事不能与修真界比,那么,修真界跟仙界比呢?是不是就如同现在凡世对修真界的情形?若非仙界去处更好,为何修真之人心心念念只为成仙呢?“

    罗妖一时没说话,知趣道,“这两年,我时不时的想,自来修士想去仙界必须修炼多年,成仙方可。那么,什么是成仙呢?太高深的道法我不懂,不过,在我看来,无非是修为到了能打开去仙界之路的境界,去了仙界,方叫成仙。难道现在的修士不想成仙?只是,他们修为有限,无法破开通向仙界的通道,故而不能成仙。”

    “你这种说法,倒是新奇。”

    “我以同理推测凡世,修真界对凡世而言,别的不说,哪怕最寻常的瓜果吃食也不敕于仙珍异果,凡人敬畏修士,却从未想过去修真界,为何?”

    “凡人不具术法,如何去的了修真界?”这种道理,简单异常,罗妖不信知趣想不透。

    知趣唇角噙笑,双眼闪闪发亮,“那咱们再反着说吧,凡人对于修士渺小如蝼蚁,但,修真之人相对于仙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你有没有想法,为何修真之人得道必然成仙,飞升成仙之后,不见那些人回修真界探个亲传个道什么的,不为别的,总能惠及子孙后世呢?”

    罗妖没说话,知趣已径自道,“我猜,那是因为一旦成仙,必然有什么缘故使得仙人不能下世。他们去了仙界,便不能再回修真界。所以,修真界有得道成仙的事迹,却不见仙人下界来。”

    “同样的道理,夏春秋亲口说凡世的灵气不足以孕育朱雀,妖妖,你有没有想过,修真界对于仙人有限制,那么凡世对于修真之人是不是有同样的限制?”

    罗妖明白了知趣的意思,却不大赞同,道,“夏春秋的修为并不低,他是元婴修士。夏春秋来往凡世,稀松平常,而且,你别忘了,先时,你还常回家呢。”

    知趣再问,“上次,你是跟我一道回家的,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这一句倒是提醒了罗妖,罗妖毕竟是妖神之体,立刻反应过来,当下道,“对了。我一直觉着不大舒服,除了凡世气息浑浊外,我压制了修为,并不吸收凡世气息。”

    知趣笃定道,“你当时元婴的修为如此,相信夏春秋在凡世不会比你舒服多少。凡世灵气既然稀薄,连朱雀都不能孕育,而修士修为越高,所需灵气就越多。丹田里的灵气总是有限的,用完之后呢,修士没有灵气,与凡人没有任何区别!”

    “夏春秋把我们放在凡世,打的如意算盘!殊不知正是在凡世,我们才有胜算!”知趣断然道,“林央一直在意他凡人的身份,殊不知,就是这凡人的身份,我们才有生机!”

    “凡世,是凡人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能不能更上,晚安

186第185章

    第一八五章

    知趣照旧教导林央,上午习文,下午练武,作息不变。

    凤鸳在院子里给知趣的菜畦除草烧水,把熟了的茄子豆角西红柿摘下来,放在竹蒌里。知趣隔窗子道,“凤鸳,一会儿昨天钓来的鲫鱼给杀了。”

    “红烧着吃吧,再放点辣椒,我喜欢吃辣的。”林央抬头说一句,脑袋就挨了一下,连忙又将脖子缩了回去,继续写字。

    将将晌午时,苏云殊从外头回来,手里拎着一竹篮,从竹篮外可以看到几样菜蔬,喊一声,“知趣,买回来啦。”

    知趣再敲林央一记,“歇会儿吧,过来跟着做饭。”

    林央是真心不喜欢烧菜做饭,却不敢违抗知趣的话,嘀咕道,“知趣,你不会是想把我培养成厨子吧。”

    “懂什么?”知趣道,“技多不压身,甭以为认两个字会些拳脚就了不得了。你想想,难道你一辈子时时都有人端茶倒水的伺候你。谁没个遭难的时候呢,多学点生存技能没啥不好。你看,苏云殊苏筑基还要隔山三差的去集上买菜修行呢。”

    明明是他不敢反抗你好不好?林央腹诽的同时,颇是兴灾乐祸了一回。苏云殊不仅隔三差五的去买菜,还要按照知趣说的,隔一段时间给知趣庄子里的庄稼用啥温养诀温养,这样庄稼才能长的更好,以后卖出好价钱来。

    教导林央这几年,知趣的积蓄逐渐增加,就寻机会在附近置了个百十亩的小庄子,他们现在吃的粮食都是知趣庄子上自己产的。因为这些稻谷被灵气滋养过,格外香甜。知趣拿出当年养黑豆儿、小白他们的劲头,这两年,林央个头猛蹿,如今只差知趣半颗头了。

    而且,林央还知道,知趣在城里还有铺面呢。一共三间,一间米铺、一间药材铺、还有一间是专卖皮毛的铺子。

    米铺是因为知趣自己有个小庄子,附近也都是农庄,倒卖米粮方便。药材铺跟皮毛铺就更好说了,知趣常会差谴凤鸳与苏云殊去山上采药打猎,据林央观察,知趣就没让他们闲着过。知趣私下对林央的教导是,“这叫物尽其才。”

    林央想着凤鸳与苏云殊现在的苦B相,完全不羡慕修仙的人啦。

    当然,林央也不能闲着,每天做饭烧的柴都是林央买来、林央劈好,然后,林央早上还要扫院子,自己收拾屋子,夜里还要帮知趣算账理财。所以,林央才对知趣的财政状况了解的那样清楚。

    想想自己,林央觉着,同样苦B。

    为啥大家都要听知趣的调谴呢,知趣对此的解释是:智慧比一切的事情都要重要。

    这句话,把凤鸳、林央、苏云殊三个酸的险些没把当天吃到肚子里的饭再呕吐出去。有没有搞错,说得他们好像多笨似的。

    知趣指挥着林央,“牛肉切块、羊肉切片,黄鳝斩段。”又对凤鸳道,“把菜洗了。”

    一切收拾停当,最后苏云殊生火,知趣方烧菜烧饭。

    其实在林央看,知趣的事情最简单,大家把杂工做好,他就把各类菜往锅里一丢就是了。当然,只有知趣丢的才好吃。林央试着丢了一回,那味道,在确定林央自己也吃不下去之后,知趣直接扣了他半个月的零用钱。然后把林央做的菜喂了狗,结果那狗吃了后,几天恹恹。

    知趣不忘讽刺林央,“幸而不是人吃,狗万一吃死了,不用偿命。若是给人吃出人命,你就惨啦。”

    知趣啊,算是最大牌的厨子了。

    林央抱怨两句,还是很欢快的去干活,因为知趣答应他了,说他练了几年武功,也学了弓箭,过几天就带他去山上打猎。

    打了猎,他就能把猎来的皮毛卖给知趣的皮毛铺子,然后,小赚一笔,增加自己的存款数目了。

    如今林央积蓄的来源有三种,一种是收保护费,这交差,他一直没扔,知趣也不管;第二种是替知趣干活挣钱,什么给知趣收拾屋子、给知趣洗衣裳、还有每天打扫院子、或是星期六星期天去知趣的铺子里做工,这都是有偿服务;第三种,院子里种的瓜菜物产丰盛,他们吃不了的,除了送人,林央都拎到集市上去卖钱,卖的钱,都是林央自己的。

    当然,不论林央干啥,都有狗腿子凤鸳在一畔护航。只是,忠心耿耿的凤怨瞧着他家凤神混成这苦B样,那叫一个心疼啊。

    虽然凤鸳因心疼他家凤神而对知趣一肚子的不满,奈何,凤鸳受知趣的欺压最久,早在倚翠山时就被知趣收拾的敢怒不敢言了。

    吃过饭,知趣就回房间午休了。

    洗碗的差事是苏云殊的,苏云殊第一次用凝水诀洗碗时,可是把林央看呆了三分钟,那种艳羡,完全是赤果果的,整整三日心神不宁。但是,隔两年再回头看苏云殊数年如一日的洗碗工作,林央则充满同情。知趣是这样跟苏云殊商量的,“咱们修为都不如你,凤鸳你也知道,我若想施法得跳紫金鼎里去。”

    所以,一直想跟知趣几人搞好关系的苏云殊就同意了洗碗的事。

    开始,苏云殊觉着林央见着他的神通,少年人,好奇心最重,定会想着来学道法的。结果,人家林央把好奇憋的都不好奇了,苏云殊这洗碗工的工作却是遥遥无期。

    苏云殊洗了碗后去凤鸳的屋子里跟凤鸳谈心,“知趣就准备让林少爷一辈子这么着?”

    凤鸳正挽镜自怜呢,他虽然对知趣有点儿意见,不过,苏云殊这话,他可不爱听,“瞧你说的,我家少爷是有大出息的人。”

    “劈柴、做饭、收拾院子、去铺子里做伙计?”

    凤鸳横苏云殊一眼,“劈柴、做饭、收拾院子、做伙计,起码不会被人害死。”

    苏云殊笑,缓和了声音道,“阿鸳,你误会我了。我是说,,咱们也不必窝在这种小地方。依林少爷的资质,再加上你、我相帮,功成名就并不算难事。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哪怕做一辈子凡人,何等快意。”

    “你别多想。”见凤鸳犹不信他,苏云殊苦笑,“我真是买菜洗碗的做怕了。起码,请几个丫头帮工什么的,也行啊。凡世与修真界比,原就灵气淡薄,我们修士出身,哪怕要保护林少爷,也当珍惜时日,将时间用于修炼上,方不负光阴呢。”

    凤鸳问,“你有钱去请丫头帮工?”

    苏云殊总有这个底气,笑,“凡世的金银对于我们有何难处?”

    “那你去跟知趣说吧。”凤鸳心道:看他不骂死你。

    苏云殊一想就明白了,若知趣真想用道法弄钱,根本不用买田庄、开铺子啥的折腾。苏云殊其实有些怵知趣,不过,他还是打算去跟知趣谈一谈。

    “买丫头奴才?”知趣看苏云殊一眼,非但未曾震怒,且目光温和,唇角带笑,和气至极。老话说的好,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苏云殊心中不由升起丝丝警觉。就听知趣问,“苏兄,是不是买菜洗碗做的烦了?”

    苏云殊实话实说,“有一点。”

    知趣长叹一声,“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啊。”

    知趣自榻间起身,对苏云殊道,“苏殊随我来。”

    苏云殊见知趣进了紫金鼎,夏春秋已与他讲过紫金鼎的厉害,不过,他也不会怀疑知趣要对他不利。若是他有个万一,知趣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何况,知趣不是这样冲动的人。

    随知趣进了紫金鼎,苏云殊发现里面有床有榻,面积不比知趣住的屋子小,当真是神奇的很。紫金鼎里灵力充沛,知趣随手施一个凝水诀。苏云殊感觉到紫金鼎里有轻微的灵力波动,就听知趣道,“苏兄出去看看院中菜畦。”

    菜畦上空一阵淅沥微雨,足下了一刻钟。

    苏云殊惊讶的说不出话,他很确定知趣的修为还在炼气期,但,知趣施用出的凝水诀,竟与他不相上下。

    知趣道,“苏兄系出名门,不过,我确定,苏兄的师父不一定有我的师父好。”

    苏云殊诚恳至极,“我听说罗兄的师父四十几岁就化婴,即便放在道天境,也是难得的天才人物。”苏云殊与苏云微不同,苏云微一言不合,再回苏家就是。但,苏云殊极珍惜这个差使,他来前做足了功课。

    “我的凝水术,就是在师父的指点下,做饭时炼出来的。”知趣浅笑,“苏兄不必多疑,修道之上,我全盛时也不过是筑基中期,断难糊弄于你的。”

    苏云殊忙道,“我绝不会这样想。我知罗兄修炼天分绝不在我之下,若咱们能彼此无芥蒂的交流修炼心得,我求之不得。”

    知趣一笑,“修士常视凡人如草芥,但是,据我所知,不说修士会时不时的来凡世走一遭,在凡世,甚至还有仙人的传说。而在修真界,只有成仙的传说。苏兄,你有想过这之间的不同吗?”

    “我们本身会些许术法,不屑于凡世金银,在凡世,轻而易举的就能功成名就,高人一等。”知趣反问,“但,这有什么意义吗?苏兄?”

    “若是苏兄干累了烦了,请仆佣亦无妨。”知趣云山雾绕的说了一堆,任苏云苏望着湿润润的菜畦,转身回房。

    凤鸳与林央把放在窗子上的耳朵收回来,凤鸳使个眼色,再替林央把合不拢的大嘴巴合上:如何?我说的没差吧?苏云殊完全不自量力,自己作死!

    林央拍掉凤鸳的手,心道:知趣真个厉害,苏云殊修为比知趣更高,却完全不是知趣的对手啊。

    苏云殊最终没买丫头帮厨,相反,他话渐少,做事情更比以往细致。连林央都说,“我觉着现在的菜吃着更新鲜了。”

    那是,苏云殊筑基修为,知趣让他去采购,无非就是利用苏云殊的眼力挑选更新鲜更肯灵气的食材。甭以为凡世的菜蔬就没灵气了,只是相对于修真界的瓜果而言,凡世菜蔬的灵气淡薄的可以忽略不计而已。不过,知趣还是创造一切条件,给大家一个好的环境。

    知趣笑笑,一日,把苏云殊叫到房间,温声道,“我知苏兄的差使,断不会叫苏兄难做。下次回去,苏兄可以跟夏春秋说,虽然我拦住了林央学道法之事,不过我计划过几年让林央去考科举。林央纵使一辈子做凡人,我也不会让他泯于众人。”

    “若是夏春秋还有什么计划,可以让他先做好准备。这样,苏兄回去也好交差。”

    “若林央这一世得以平安,日后,我再重谢苏兄。”

    知趣目光透澈,向来八面玲珑的苏云殊一时倒说不出话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一直很忙,没抽出时间来写,回来又去跑步,刚码出一章来~先更了,还有更新,但是会比较晚,不建议等了,因为石头还没吃饭~~

187第186章

    第一八六章

    苏云殊再一次回修真界汇报工作,他本就是个聪明人,更兼因为林央的事,越级的搭上夏春秋这一层关系。如今在门派之中,苏云殊也算小有地位。

    但,每一次,汇报内容都不够劲爆,苏云殊对此,很有些惴惴。这一回,总算能说一说知趣接下来的动向了,苏云殊算是有了颗定心丸。而夏春秋似乎也很满意苏云殊的工作,温声道,“云殊,你做的很好。既然林央想功成名就,适时的,你帮一把也无妨。”又问,“林央与知趣的关系,还好吗?”

    “非常好。”苏云殊又补充一句,“林央非常信任知趣。”

    夏春秋目光温润,点一点头,掌中忽现一件灵气氤氲的紫色玉瓶,命身边的弟子拿给苏云殊,“这两年你虽在凡世,身上气度越发超脱飘逸,想来你自有感悟。这是瓶灵寂丹,将来你结金丹时,倒能有些用处。”

    苏云殊大喜,连忙叩谢夏春秋赏赐。

    苏云殊走后,站于夏春秋身畔的弟子江山不解道,“师父,朱雀既已化为凡人,唤醒他的神识的法子有千万种,何必要兜这样大的圈子。”

    夏春秋温声道,“江山,凡世有凡世的规则。你知何为天道?在我看来,规则即天道。到我这个修为,你就会明白,天道虽看不见、摸不着,但他无处不在的干涉着这个世界,不论是修真界,还是凡世。”

    “朱雀本是天生妖神,涅槃之后又转为凡胎,如今在凡世,他也不仅是朱雀转世,恐怕更有天命在身。”夏春秋道,“修士术法高深,凡人在修士面前渺小如草芥。但,有一类凡人始终是例外的,在那一类凡人面前,哪怕修士亦要俯首恭敬。你知道,这是什么人么?”

    江山能追随在夏春秋身畔,自然是夏春秋的心腹弟子,闻言,眉心微动,脱口而出,“凡世帝王。”

    “对。”夏春秋目光幽远,“所谓帝王,是天界派谴到凡世的神明。天子有百灵护体,这句话并不是空话。正因为有凡世帝王在,凡世才能在修真界的强势下保持独立,而不是沦为修真界手中的玩具。”

    “以前有位大能,他在凡世时见人间帝王有帝王气在身,十分羡慕,便想着若是夺此帝王气,对己身修为定大有益处。那位大能,当时已是元婴后期,他计划严谨、行事周全,甚至将帝王掳至修真界,不过,很可惜的是,他尚未夺走帝王气,便被突然而降的一道天雷轰的魂飞魄散。”夏春秋温声道,“几百年的修为就此付之一炬。”

    “所以,越是修为高深的修士,对于天道感悟越深,越不会率性行事。”

    江山皱眉,“师父是说,朱雀会成为凡世帝王?”

    夏春秋一笑,“这话好笑,堂堂妖神转世为凡,即便有凡人肉身对妖神的种种压制,那仍是妖神。除了九五之位,其他位子也配不上妖神。”

    “那,朱雀一直是凡人,并非我们不想动他,而是不能动他了。”江山思量道,“苏云殊将将三年都未能使朱雀修道,若不修道,朱雀则一直是凡人……”

    “当初罗家为了得到朱雀蛋,生生折损了一名元婴修士。朱雀最后虽未能离开罗浮界,但,在那一战中,罗家再损一名元婴、更使得天符门古天真人因此命丧罗浮界。最后,即便罗家化神修士出手,都未能留住朱雀。”夏春秋一笑,“若朱雀都能轻易得到,江山,你就太小看这上古妖神了。”

    苏云殊不在,知趣受不了林央的央磨,便跟林央、凤鸳普及修真界的知识,“凡人向往修真界,无非是那里的人活的长久些,吃食较凡世,也略好一点。”

    林央并非贪口舌之欲的人,道,“这个其实是小节,我觉着最重要的是修士有许多术法要强于凡人的武功,所以,修士才瞧不起凡人。”

    知趣道,“其实,修真界虽超脱于凡世,说白了,修士心心念念只为成仙,可见,修士也是凡人。”

    “修士的生命是长于普通人,但,修士若想提高修为,除了要购买各色丹药,还得时不时的闭关。修士的寿命长,闭关的时候也长,等闲三五年;还有的,一闭眼,转眼上百年过去,都是寻常。”知趣温声道,“修真界的食物好吃,但,修士辟谷之后就很少再吃东西了。纵使吃,也是各式各样的丹药。”

    林央咋舌,“那,仙果奇珍也不吃吗?”就林央本身,他极喜欢吃知趣做的菜,哪怕他并不是很讲究这个,但若是不吃东西,多可惜啊。

    “哪有那么多奇珍仙果。”知趣失笑,“就算有,譬如你得了一个宝贝,若是叫人知道,不必什么理由,只要别人强于你,杀人夺宝也没处说理。”

    “那,修真界没有官府衙门么?”

    “修真界有管理这一界的门派或是界主,但是,修真界本身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也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知趣淡然道,“死了,只怨你不够强而已。”

    “修真界的秩序,没有凡世这样井井有条。修真界的人,其实同凡人一样,七情六欲、爱恨情仇,一样不缺。”知趣笑,“神明赋予修真界较凡世更多的灵气与更优越的自然环境,修士也多生的俊俏貌美,可惜,修士生活枯燥并不因为就强于凡人。”

    林央有些不大认同,“怎么会?修士在凡世常被认为仙师呢?凡人想出名想成功,要努力几十年,修士随便一个术法,就能让皇帝陛下视他们为仙人,毕恭毕敬请入宫廷,自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知趣一笑,“首先,凡世之所以被称为凡世,就是因为这里是凡人的世界。简单的说,凡世的环境并不利于修士修炼。修真界的天才,是不会来凡世沉溺于这些功名利禄的,他们急着将修为提升至更高处。而来凡世入宫廷享仙师供奉者,大都修为平平,似我这般。林央,你知道我修炼多少年了吗?我如今已经四十几岁了。”

    “寻常的修士修炼几十年,大都如我这般。但实际上,天资好的凡人,一步一个脚印,不论是科考还是武举,到四十几岁时,不一定比在宫廷里做仙师的修士差。”知趣侃侃而谈,“再者,那些会星点儿道法就迷惑皇帝的人,时不时的炼些不成熟的丹药给帝王服用。朝中大臣多有不屑,视他们为小人妖孽,就是他们自己,下场也不一定有多好。”

    林央思量片刻,问,“知趣,那依你的意思,难道做凡人比做修士要好?”

    “修士本就是凡胎。所以修士才心心念念的想超脱凡体,羽化成仙呢。”知趣拍拍林央的手,笑道,“我明白,你羡慕的无非是修士远胜于凡人的力量。可以驱使这种力量是一回事,自己拥有这种力量又是另一回事,对不对?”

    被知趣一语道破自己的心思,林央很有些不好意思,再次应诺,“知趣,我是不会修道的。”

    “我相信。”

    知趣不禁想,修士千万年来心心道道的只为成仙,一代又一代人忍耐着修士枯燥的生活、飞蛾扑火的投入修仙大业,到底是为了什么?

    长生,或者有之。

    再有一种原由,或许是出自对更强大力量的向往吧。

    人类,是需要力量才能证明安全感的动物吧。

    知趣正色道,“林央,不要修道。哪怕有人用任何人任何事威胁你,我宁愿你一刀自尽死了,也不想你日后沦为别人刀下鱼肉,任人宰割。你是朱雀,你的先祖们,都是九天之上的妖神,是世间最骄傲的种族。”

    “我知道,知趣。”林央心里有小小的激动,不禁想,前世,是不是知趣就是这样爱上他的呢。两只耳朵不小心变的红彤彤,林央小声问,“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苏云殊啊?”

    “不急,总要等咱们的援手来。”

    “援手?”

    “是啊,援手。”

    援手尚未来,倒是等来了凤鸳的一身风流债。

    大年初一一出门,知趣惊觉院子里成了动物园,倒吓一跳。这些小动物们,大都开了些许灵窍,模模糊糊的能表达出自己的意识来。而且,人家来也不空手,颇有礼数,给知趣带来了过年的礼物,若干大大小小的猎物,其中一只小松鼠还弄了一大口袋的松子来给知趣做干果。

    他们是来找凤鸳的。

    这个,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知趣十分大方地,“凤鸳,人家大老远的来了,你就陪人家出去玩儿一遭吧。”

    凤鸳这两年跟在林央身边做牛做马,除了偶尔调戏调戏枝头小鸟,也没出去风流。如今相好儿们找上门,一向风流多情的凤鸳也不好意思拒之门外,知趣又肯放他假,他家凤神也没意见,于是,凤鸳就左拥右抱的带相好们出门玩耍了。

    这一日,凤鸳直到大半夜才回来。凤鸳那个脸哟,守着林央呜呜的哭到天明,林央好心的拿药给凤鸳抹了,见他哭个没完,林央道,“你还是大男人呢,没听说过么,男子汉流血不流泪。”

    “那群没良心的家伙,我这脸,我这脸……”凤鸳拿脸当命,脸被相好咬的几近毁容,他都不想活啦!

    林央忍笑,问他,“走时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翻脸啦。”

    “少爷哪里知道,翻脸不认人哪。”凤鸳满肚子苦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快别哭了,眼泪把药冲走,再一泡那些伤,肿的更难看了。”林央还很会劝人,知道凤鸳在意相貌,就拿凤鸳的相貌说事儿。

    果然,此话一出,凤鸳的眼泪立时止了。他不知从哪儿弄来块儿帕子遮脸,低声道,“少爷别看了,快睡去吧。”

    林央把凤鸳的枕头放在自己床上,“来,一块儿睡吧。你也真是的,要是只跟一个好,哪里会有这事儿。挨这打,也不冤。”

    自家凤神肯跟他一个床上睡觉,这是何等的荣光啊,凤鸳立刻就把挨揍至险些毁容的事撂一边儿去了,屁颠颠的上了林央了床。

    躺在他家凤神的床上,凤鸳欢喜的心里直冒泡泡,觉着自己肯定是世上最有福气的小鸳鸯了,不然,怎么能得到凤神的青睐呢。凤鸳悄悄的跟林央说,“少爷,我能求你件事么?”

    “什么事,你直接说吧,什么求不求的。”林央虽然早知道自己上辈子是凤凰的事,凤鸳在他面前也一直以奴仆自居。不过,凤鸳有一点好处,在知趣的教导下,他并没有强烈的等级观念。

    凤鸳挺不好意思的小小声道,“少爷,以后,你能不能别叫其他的鸳鸯上你的床。”

    “我就认识你一个鸳鸯。”

    “就算少爷认识了其他的鸳鸯,也别叫他们陪你睡啊。”

    “哦。”听凤鸳哭哭啼啼大半夜,林央阖眼就要睡去,迷迷糊糊的就应了。

    凤鸳心下窃喜:这样,他就是鸳鸯界里唯一一只跟凤神同床过的鸳鸯啦。这得是多么无上的荣光啊,完全可以载入羽禽族的史册啊!!!

    连标题的名子凤鸳亦想好了,就叫:史上最幸福的小鸳鸯——凤鸳。

    知趣就凤鸳挨揍事件教育林央,“这就是花心的下场!”

    林央暗想:若是他以后万一喜欢上别人,知趣会不会也这样揍他啊。其实,他也不是不喜欢知趣,就是知趣对他一点儿不亲近,现在都不肯跟他一个床睡觉,还不如凤鸳对他呢。

    林央对此,其实很有些不满。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昨天怎么写怎么不顺,今天终于顺了,午安,我的心肝儿们~

188第187章

    第一八七章

    罗妖瞧着林央看他家黑炭的小眼神儿,非但是醋坛子翻一地,更兼心里那小火苗是噌噌噌的往外冒啊,把知趣烤的啊,嘴巴外面一溜儿燎泡,现在除了喝稀粥,就只能喝开水,降火!

    要不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呢,哪怕现在罗妖不美人了,起码也是一颗美蛋。知趣在紫金鼎里很有耐心的给罗妖做工作,“我看林央,就跟看咱儿子似的,你莫多想。”

    罗妖阴阳怪气,“我没生,你也没生,哪里来的儿子?”

    “莫非你还不信我?”

    “信。”美人妖妖蛋在知趣的识海大摇大摆的溜达了一圈儿,知趣刚放下心来,他一句话又令知趣提心吊胆,“以前信,现在不信。”

    知趣喝着降火的汤药,嘟囔道,“不管你信不信,再敢给我无故发热,晚上弹你小**啊。”这又得说到知趣的恶趣味啦,人家罗妖都惨兮兮的变成蛋的状态了,他偏能在人家洁白晶莹的蛋壳上画出眉眼五官,还是有腰有屁股的**画,有事没事就调戏人家,高兴了摸人家小**,生气了就朝蛋壳咔咔咔弹几下。反正凤凰蛋结实的很,知趣估量着力道,也不会弹坏。

    罗妖趁机提条件,“今天让我在你屁股上滚一滚,我就暂且原谅你一遭。”想当初他倾城倾国时,也没人追求他啥的。倒是这黑炭,别看眉眼平庸,总是有人惦记,叫人不放心的很。

    “滚吧滚吧,你要有手,捏两把都行。”知趣跟罗妖商量,“你顺便再把我腰滚一滚,兴许年纪大了,腰酸。”

    好容易用美男计让罗妖消了气,知趣嘴里这火气也渐消下去,并且,接下来,罗妖表现出了极大度的男人胸怀,知趣对此表示非常满意,还大方有让罗妖在他屁股上多滚了几回。

    但是,在某一天,知趣起床后,惊的险些没摔了镜子!

    知趣咕咚又跳回紫金鼎,咬牙切齿的问罗妖,“我脸是怎么回事!”

    妖妖蛋悠闲的躺在识海里,转个圈儿,再转个圈儿,直到知趣闭上眼睛,到识海里戳罗妖的小**,并且义正严辞的威胁,“再不说话,我就给你剪了,把你画成太监!”

    罗妖早听知趣介绍过太监这种莫名的生活,方懒懒道,“可能是火旺吧。”又装模作样的安慰知趣,“没事,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一样喜欢你,黑炭。”

    知趣气的咬了半天牙,还是林央早上起来不见知趣过来叫门,知趣才气咻咻的从紫金鼎里跳出去开门,把林央吓一跳。知趣没好气地,“叫什么叫,不就脸上长了几个疙瘩么。”

    林央一颗少年心,完全是关心知趣,见知趣心情不好,也没把知趣的恶言恶语放心上,好脾气的问,“昨天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发疙瘩了。”

    知趣摸着癞蛤蟆皮一样的脸,含糊道,“兴许是过年吃的太好了,火旺。”

    “可能是哦。先前你还起了一嘴的燎泡呢。”林央劝知趣,“以后别吃辣的了,我不吃,你也别吃。”知趣是个无辣不欢的人,听这话,虽然有些不乐意,不过,为了圆自己这突发的一脸的疙瘩,只得应了。

    林央看知趣闷闷不热,牵着知趣的手,极有良心地,“知趣,你放心吧,不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辜负你的。”

    随着年纪的增长,林央不似以前,谈到感情的事还害羞啥的,经过几年的适应,他渐渐坦诚开来。虽不明说,已有了几分暧昧。

    借着这张看不清颜色的脸,知趣没说话。罗妖在识海里狠狠的瞪了林央几眼,恨不能剥了这小崽子的皮!太会花颜巧语了有没有!

    凤鸳被小相好儿们一顿连抓带挠带撕咬,几近毁容,这才刚好,知趣又生出满脸疙瘩来,把以前那勉强的三分俊俏糟蹋的一分不剩。

    林央跟凤鸳商量着要不要去抓些药给知趣吃,凤鸳十分有养颜经验的对林央道,“我听人说,但凡年轻人,十五六岁发育的时候,脸上都会长痘痘、变声啥的?”

    林央问,“知趣十五、还是十六?”

    凤鸳咳一声,“人族修士可能发育的比较晚呢。”

    “谬论!”

    凤鸳摸着自己皮光肉滑的脸蛋儿,再瞧他家凤神越发俊美的形容,心中满满是身为妖族的优越感,宽慰林央道,“少爷,你就放心吧。罗先生自己就有药铺呢。要吃什么药,他自己清楚。再者说了,这些天罗先生有些火旺,前儿那一嘴的水泡,这是火气转移了。”

    林央道,“以后咱们还是不要吃辣椒了。”

    “那东西是对皮肤不好来着。”

    林央暗自思量:其实知趣这样子也没啥不好,他一点儿也不希望有别人发现知趣的好处呢。

    唉,可惜罗妖一番算计,若是知道林央作此想,不知罗妖该做何想了?

    知趣顶着这么一张脸,把归来的苏云殊都吓一跳,险些误以为知趣这是易容了呢。不过,知趣现在顾不上理会苏云殊,他正在紫金鼎里搞建设。

    随着知趣记忆完全恢复,他抓紧一切时间在紫金鼎里修炼。知趣是个仔细的人,他渐渐发现了一件事,只要他修为略有增加,紫金鼎的空间也会有所增加。把这事跟罗妖说了,罗妖道,“看来,我想的没错,这件紫金鼎实在是一件了不得的宝物。”

    依罗妖的身份见识,竟说出“了不得”三字。知趣顾不得因脸的事情跟罗妖呕气了,连忙细听究竟。罗妖为了防止别人打他家黑炭的主意,使出这样缺德的手段,也知知趣心里不高兴,正想做一二事讨知趣开心呢。现成的机会卖好儿,罗妖半点儿不拿捏,直接道,“黑炭,你记不记得,当时这紫金鼎,罗家竟无一人识此宝。后来,就是夏春秋也只说这件宝贝,并未具体说什么?那么我猜,其实,他也不认得此宝,所以才会走眼,将这宝贝轻而易举的还给了你。”

    知趣被罗妖吊足胃口,心痒难耐,催促道,“快说,这究竟是什么?”

    “这是一界。”

    啊?

    知趣一时没明白罗妖的意思。

    罗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藏都藏不住的欢喜,“傻黑炭,你还不明白么?这紫金鼎,是完全独立于这个世界的一界。像罗浮界、天符界、道天界、人间界一样,只是这紫金界,现在还小的很,小到,没有人发现。”

    “这怎么可能?”

    “为何不可能。”罗妖笑道,“你是去过我百花境的,妖族与人族的修炼方式不一样,我才一时没想到紫金鼎的妙用。从我说吧,我自修炼始,百花境不过是星点地界儿,我修炼四十几年,百花境一点点变大,方有了百花园的规模。你想一想,你修为旦有寸进,这紫金鼎便会较先时变大一些,里面能存储的灵气也逐渐增多。这分明是一处还未成长起来的小界啊,而紫金鼎,就是这一界的容器。你想一想,这是何等难得的宝物。别说整个罗家,就是罗浮界、道天境也不会有第二件了。”

    知趣本就聪明过人,罗妖一解释,他立刻就明白了,激动的直搓手,不知该说什么好。还是罗妖道,“黑炭,你可不能糟蹋了这异宝。”

    “这,这要怎么办啊?”许多修道上的见识,知趣并不如罗妖丰富。

    罗妖道,“你可知当初我为何把百花境放流华峰?”

    知趣十分灵光,“这还用说,流华峰上那株流华树都有百万年了,灵气何等浓郁。”

    “孺子可教也。”罗妖声音含笑,“只可惜这是凡世,黑炭,你听我的,现在紫金鼎里面已经不小了,咱们去弄些泥土,你攒下的那些灵种,拿来试种,看看有什么效果没?”先时,苏云殊为了做人情,常带些修真界的瓜果来,知趣素来会过日子,瓜果吃了,种子全都留了下来,悄悄搁在紫金鼎里用灵力温养,并不浪费。

    知趣一笑,“与其种这些灵果,不如把先时倚翠山的那几株茶树移来,还可以不令苏云殊生疑。”

    罗妖道,“苏云殊见识有限,断不想不到此处的。要防的也不是他,而是夏春秋。”

    “夏春秋那里,我自有对策。”知趣笃定道,“只要水伯一来,夏春秋不是问题。”

    罗妖提醒知趣,“你莫把人都看得如我这般深情,夏春秋对水伯,若真是有心,怎么会在水伯少年时他一走几十年,若不是你碰巧打破夏家那块玉玦,夏春秋还来不了呢。再过几年,水伯非入了土不可。夏春秋那些花言巧语,能信三成就不错了。”

    知趣眼睛半眯,唇角一翘,“我信的是水伯。”

    水伯正式升任为林央的第二任老师,相对于这个总是笑嘻嘻的大叔,林央更喜欢他前世的恋人——知趣好不好。不过,知趣说了叫他跟着水伯学,虽然不情不愿,林央也答应了。

    水伯一来,先找知趣夜谈,“春秋做的事,我都知道了。前几年我在闭关,以前没做过修士,我以为闭关也就个把月,不想一下子十来年,耽误了不少事。水生,不,知趣,你放心吧,我是站在你这边儿的。春秋这事儿,不地道。”

    知趣悄声提醒,“你小声点儿,叫苏兄听到,不好。”

    “管他!”水伯如今已经完全没有先时老骗子的模样,他气度宏阔,笑声爽朗,笑起来时眼睛十分明亮,“你放心,夏春秋那里有我呢。我在一日,不会叫他动你一下。”末了,水伯拍拍知趣的肩,感慨道,“你以前的事,我也听说了,你是个有情义的人。我这一辈子,最喜欢的就是有情义的人。”

    知趣默然一笑,“人这一生,总有一个人是不能辜负的。”

    水伯转而与知趣说起林央的教育问题,“这你就是外行了,咱自家孩子,那些啥诗啊文的,学了没啥用,认得字就够了。武功倒是多练练没啥不好,毕竟造反之初,得自己真刀真枪上阵,别人才能服你呢!”

    “别,阿伯啊。”知趣忙拦了水伯的话头,“我可没说让林央造反做皇帝啊?”

    水伯皱眉,“不做皇帝?那干啥?去官场往上爬,封侯拜相?”不待知趣回答,水伯一摆手,“短见短见。咱孩子本事搁这儿,去朝里做官,遇着个明君,算是运气好吧,殊不知明君也有兔死狗烹之时呢。”兴许想到自己当年,水伯哈哈一笑,并不否认,“我当年,也是这个想头儿。再者,你以为明君就疑心小了。底下人没本事,做皇帝的视你为无能,一辈子不能出头儿。太有本事吧,还得防着你本事过了要造反呢。”

    说了一串,水伯自倒盏温茶喝了润嗓子,“这要万一倒血霉,遇着昏君,不做小人根本活不下去。知趣啊,这功名利禄场,你可是远不如我的。”

    “这世上,不论文臣武将,无不是求名求利,真正胸怀家国天下的没几个!要说最在乎家国天下的人只有一个,就是九五帝王。因为家国天下就是帝王自己的,帝王不在乎,谁在乎?”水伯一笑,“那些口口声声百姓庶民的,在涉及到自己利益时,谁还记得黎民百姓是哪根葱。你以为谁是天下的最大利益体,帝王么?那你就错了,无外乎官员耳。这天下就这么大,东西就这么多,皇帝一人,再加宗室,所食所用所占所有总是有限的。再者,皇帝宗室多占一分半毫,大臣便会上谏说是皇帝与民争利。其实这话假的很,自古以来与皇帝争利并非天下子民,而是金銮殿那些日日站班之人哪。”

    水伯说到兴处,颇有几分神采飞扬,“这天下,除去皇帝宗室,余下的简单分两部分人,官员与百姓。知趣,做官是在做什么?天下的东西,帝王分一块,余下的就是官员与百姓分了,举国能有多少官员,但是,他们所分得的那巨大的利益,远超黎庶。”

    “官员,无非是行教化、统治之能而已。”

    “文官武将,无甚分别!”

    “我做皇帝时,杀了许多人,其实心里并不觉可惜。我给他们功名利禄,他们不好好干活,这把刀不顺手,自然要换一把。”

    水伯笑呵呵,“咱孩子,何必去做人家手里的刀,而不去做持刀人呢!”

    “再者,知趣,你想想,春秋这么痛快的让我来,无非是听苏云殊说,你想让林央去做官,所以他才让我来。”水伯摆一摆手,笑道,“春秋这人,我跟他相处几十年,对他的心思,我还是能猜得几分。”

    “我跟你说的也是实心话,与其做官,不如争霸天下!”

    “知趣啊,凡世有凡世的好处!”最后几字,水伯轻轻划在知趣的掌心。

    知趣点头,“我听阿伯的。”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我的心肝儿们~~~~~~有许多留言,让我受益匪浅~谢啦,我的心肝儿~今天就两更,休息一下,明天三更怎么样~

189第188章

    第一八八章罗妖的推测

    水伯豪气万千的一番演讲,知趣突然想到一件异常重要的事,提醒道,“阿伯,那个,现在的皇帝是你龙子龙孙吧?”

    水伯叹道,“一个王朝运势总是有限的,由我开创,由我终结,最好不过。”

    其实,倒不是知趣寒碜水伯的后代,反正昏君那点儿事儿是做全了,时不时的就有一二老臣,凄厉并怀念的大吼一声,“太祖啊,你在天之灵——”然后,咣唧撞柱子死了。

    知趣一看,得,皇帝做到这份儿上,他都不用安排个妲己妹妹啥的了。

    凡人的生命远远短于修士,但是,凡人一样善于等待机会与创造机会。

    水伯虽是打定主意要林央造他家子孙的反,不过林央年纪尚小,水伯很有耐心,只管在庄子里给林央做先生,且一做就是三年。

    水伯到了农庄,夏春秋时不时的过来跟水伯聚上一聚。要说这二位也是奇人,水伯的脾气,当夏春秋的面儿都骂夏春秋行事阴损,却也不会将他赶出门去,反是有吃有喝的,只要夏春秋不嫌弃,还能一个桌子上吃饭。

    林央对夏春秋的印象可就没那么好了,水伯趁机教导林央,“男人就得有这种胸襟,那天,知趣说啥来着,山陵崩于前而面不改其色。你呢,没见识过山崩,起码仇人坐于前而不改其色,这才叫本事。来来来,小央,坐着。”

    大冬天的,反正修士不咋怕冷,午睡起床,天空正降大雪,衬着雪色,院中几株梅花开的正好,于是大家一并挪至廊下赏梅花。林央正是年轻,身体好,火力壮,穿着棉袍裘衣,也就不冷了。知趣收拾了炭炉,调了香料,准备各色肉块、菜蔬,大家一面赏雪,一面团团坐着烤肉吃。一畔敞着火炉,上头座着铜水壶,壶嘴突突的冒着热气,里头的水已是滚滚的。

    自从记忆恢复,知趣就不再食禽类,故此准备的多是一些牛羊肉,还有苏云殊特意去山上猎的一头獐子一头鹿,河里捞出来的肥鱼,都洗涮干净了,一面烤一面往上面刷油刷香料,不一时就满院肉香。

    水伯当人不让,在临水村里他就极爱吃知趣做的饭,那会儿知趣失忆,不过是循着本能烧菜,就已是味道不凡,如今更不必多言。水伯先狂吃一顿,忽然道,“春秋,我想到一事,有些不明白啊。”

    “什么事?”夏春秋端起知趣酿的果子酒,漫饮一口,温声问。

    “你们这天天惦记着吃小凤凰,我觉着你们这吃凤凰的原理有些不对啊。”水伯一本正经道,“你们想吃小凤凰,其实跟我们凡人想吃点千年人参万年灵芝的心是一样的。记得有一回,那会儿我刚做了皇帝,底下有人孝敬我一株老人参。那人参长的,气派!”

    水伯啪一拍大腿,随手扔一铁签子出去,绘声绘色道,“真是人形诶,胳膊腿儿的全齐活了。嗬,我想着,这可是件宝贝。当晚咱就着御膳房袒老母鸡炖巴炖巴吃了。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不待别人猜个怎么着,夏春秋已道,“拉了足有半个月。”

    诸人一顿大笑,凤鸳嘴里的烤肉喷了一地,呛个半死,林央递给他一杯水漱口,凤鸳以目递送感激:世上还有比他家凤神好的人么?没啦!

    水伯并不觉怎么着,反道,“我当时也不知道那大补的东西不能多吃哩,好端端的一株人参,进了肚子,换个模样,又全拉出来了。”

    “自从我知道你们要吃小凤凰的事儿后,我就百般的思量啊。”水伯问夏春秋,“我说春秋,你觉着吃凤凰的事儿靠谱?”

    “再者说了,咱平时吃个鸡啊鸭的,也不会吃了鸡鸭就变成鸡鸭啊。难道你们吃了人家小凤凰,自己就能变成凤凰啦?”水伯又抄起一串烤好的土豆片,在夏春秋面前晃一晃,“我吃土豆,也不会变成土豆啊。”

    夏春秋道,“你这样貌,比土豆也强不到哪儿去。”

    水伯哈哈一笑,“那你也就配个土豆啦。”

    夏春秋立时给他噎死。

    知趣道,“元婴修士并不能从朱雀内丹得到多少好处的,想来夏先生别有手段。”

    夏春秋只管漫饮酒水,不再说话。水伯也时不时的喝两口,林央挺有眼力劲儿的给水伯斟酒,自己也喝。凤鸳非常担心他家凤神酒力不佳,坐一边跟老母鸡似的时时关注他家凤神。尤其是有夏春秋在,凤鸳伺候他家凤神的同时,还得时时准备扑将出去保护他家凤神安危。忠贞之心,世所罕见哪!

    经水伯提点后,林央神态自苦,时不时劝水伯两句,“阿伯,你配得上更好的人呢。”夏春秋一来就往水伯的房里钻,林央又不傻,自然早看出俩人的关系啦。

    水伯一叹,“你以为谁都像我知趣似的,这样情深义重。”随手一拍林央的头顶,“你小子有福哟。”

    夏春秋道,“阿水,我等你几百年。”

    水伯翻个白眼,不予理会。

    一顿烤肉吃到傍晚,酒足肉饱,就各回各屋了。

    知趣到紫金鼎里泡澡,现在紫金鼎已今非昔比啦,外头看着无甚出奇,似一口粗笨大缸,里头已是别有洞天。知趣弄了许多肥沃的泥土进来,种上花草瓜菜,还弄了个小小池塘,里面种荷花养鱼虾,还兼职做知趣的泳池。

    知趣泡在水里,罗妖在识海里絮絮叨叨的**,“黑炭,我瞧着你屁股更翘了。”

    “我屁股什么时候不翘了?”知趣闭着眼睛,自信满满,“男人哪,就是有宽肩细腰屁股翘。前两年,还有庄子上的小丫头们偷看我呢。”当然,现在没啦,被罗妖把脸毁成这样,不吓着人家小姑娘就是好的。

    妖妖蛋自发的从知趣的识海里跳出来,倒把知趣吓一跳,低声道,“夏春秋在呢。”妖妖蛋道,“无妨,现在我可以自发的收敛气息了。”

    妖妖蛋在水里畅游了一圈儿,忽然一个猛子扎下去,在知趣的胯间撞了两下,知趣倒吸凉气,手忙脚乱的把妖妖蛋从□捞上来,骂,“死妖精,你别做怪啊。”

    罗妖声音带笑,“黑炭,你为我守身如玉,我是担心憋着你呢。”

    知趣抽他屁股两个,忽然想到个绝妙的主意,咕咕叽叽的笑一阵,从储物袋里取出支细细的眉笔,在妖妖蛋的**画的屁股中间,妙笔添了朵含苞待放的小菊\花。

    妖妖蛋多要面子啊,死命的从知趣手里挣脱出来,咚的向上撞知趣脑门儿个大青包,跑回识海里,大骂知趣流氓。

    “我又没流氓别人。”知趣嘿嘿嘿笑几声,乐呵呵的哼起小曲儿来,还问罗妖,“那天晚上,我是怎么宠幸你的,还记得不,跟我说说?”

    妖妖蛋伤了脸面,根本不再理会知趣。知趣很有几分得意,“害羞什么,老夫老妻了都。”

    不过,罗妖很会转移知趣的视线,说起正经事,“黑炭,你知道道天境有几个化神修士么?”

    “几个?”知趣问。

    “道天界道天门是整个道天境的老大,门派里有两位化神修士;余下,雪域界一位,天符界一位,寒阴界一位,再加上罗千水,一共六位化神修士。”罗妖如数家珍。

    知趣先赞一句,“妖妖,你还对修真界挺了解的么。”

    罗妖矜持的默认了知趣的赞美,道,“我看夏春秋,不是来自道天界,就是天符界了?”

    “这简单,我问问阿伯就知道了。”

    “水伯的认知不一定是正确的,而苏云殊那里,更不必去与虎谋皮,等一等吧,人族向来藏头露尾,你心里有数就成了。”罗妖对人族可没什么好印象,除了他家黑炭,没啥好人。

    知趣仰泳在碧波之中,叹道,“我看夏春秋对林央争霸天下啥的,根本反应平平啊。”

    “他要有何反应?”罗妖嗤道,“凡世间,一个皇朝长也不过几百年的运势,修士生命漫长,何曾将凡世富贵放于眼中。何况,夏春秋要的是朱雀,又不是皇朝,谁做皇帝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不过,你倒是可以去提点一下水伯。”

    “什么?”

    “人世帝王常被人称为真龙天子,帝王是有妖神之气在身的,水伯前世既为开国皇帝,按理即便过僧后,魂魄也不会在凡世停留,因为妖神气息是在帝王魂魄之中的。水伯一直在凡世轮回,若我看的没错,他的妖神之气已经不在他身上了,他身上只有一丝真龙气的残留。”罗妖无视知趣惊诧的神色,“这肯定与夏春秋有极大的干系。”

    知趣呆了半晌,“难道在夏春秋身上?”

    “没有。夏春秋是正经的人族修士,身上并无妖神气息。”

    “你确定,不会看错了吧?”知趣怀疑。

    罗妖对此深为不满,郑重道,“我与青龙、麒麟、玄武同为四妖神,彼此之间是有感应的,怎么能看错!”

    知趣理亏,小小声道,“就问一下,就问一下,值当发火的?”妖神有啥了不起的,就一肚子的小心眼儿呗。

    罗妖沉声教导知趣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怀疑你家男人的能力!”

    知趣挑眉回他一字,“屁!”

    俩人斗几句嘴,知趣继续问罗妖,“那啥?那你说,若是夏春秋夺了水伯的真龙气,自己也不用,他图的什么啊?弄手里自我欣赏?这种理由也说不过去吧?”

    “或许是有别的用处。”罗妖也不能确定。

    这就不好猜了,像罗家当初取了罗妖的内丹,没人敢吃,结果只能锁于七星阵中,寻常人哪里想的到呢。而夏春秋这家伙,更是心思难猜。

    知趣想了想,“寻个机会,我问问阿伯。”

    知趣又不禁担心道,“妖妖,你说,咱家林央本是小凤凰,这身上又没真龙气,有皇帝命么?”

    “你怎么倒笨了?林央身上有极浓郁的朱雀气息。”虽然很讨厌林央那小鬼,不过,说到自家种族,罗妖异常骄傲,“朱雀是与青龙同级的妖神。而且,我们朱雀是不老不死、可在涅槃之火中重生的,单就这一点,岂是青龙可比?有朱雀气息,自然可以做皇帝了。”

    “你确定是皇帝,而不是皇后?我都听人说龙凤成祥,用龙来形容皇帝,凤凰指皇后呢?”虽然林央的爱慕叫知趣有些苦恼,不过,他也不想自家的小林央嫁出去啥的啊。

    “蠢才蠢才,这都是凡人以讹传讹的瞎说。”罗妖略顿一顿,问,“不过,这又要涉及到上古机密事件了,你确定,你要听?”

    一听罗妖这音调,知趣就知这妖精又在打什么主意了,哼哼道,“行啦,又想占我什么便宜,直说就是了?”

    罗妖轻笑,“什么叫占便宜呢?黑炭,咱俩都什么关系了,还这样生分。先时你也说了,那一夜你宠幸我啥的。我也没别的意思,不过咱们得先说定了,等我再次化形,你可得先让我一回。”

    知趣一个激灵,脑袋无比清醒的盘算起来,依这妖精的道行,现在是蛋的时候,知趣只能画朵小菊\花弹弹小**,过过干瘾。化形之后,知趣估计自己也奈何不得罗妖。反正已经抢先了,知趣很通情达理地,“一人一次,最公平,怎么样?”

    罗妖很好说话,“行,那上次你先了,下次可轮到我了。”

    勉勉强强的,知趣应了,催促道,“快说吧,啥上古机密事件啊。”

    “哦。”罗妖的心情格外好,也不卖关子,“要说这上古机密啊,还得从人间界说起。”

    罗妖很有长篇大论的意思,“人间界分四大洲,分别为东云洲、西玄洲、南炎洲、北宁洲,这四洲其实与我们妖族的四方境相仿。四方境里,朱雀统治羽族,青龙统御水族,玄武与麒麟兄弟分治兽族。同理,凡世四洲之上,亦各有帝王。”

    “不过,你也知道,凡世地域其实不小,同一个时间段,同一大洲内,可能有许多国家存在,但是,这当中能称得上帝王的只有一个,其余的小国的君主,只能称为国王,而不能称帝,你想过这其中的缘故么?”

    “这还用说,肯定是有真龙气的只有一个呗。”

    “这又是你狭隘了,凡人喜欢称他们的帝王为真龙天子,我都跟你说了四洲如同四方境,你也该明白,其实四洲之上的四位帝王,只有一位身上有真龙气,其他三位,则分别带着妖神朱雀、玄武、麒麟的气息。”

    知趣恍然大悟,“那岂不是说,人间界其实是在四方境的统治之下了。”

    妖妖蛋左右摆了一摆,摆出个摇头的姿势,叹道,“并非如此,凡世帝王身上的妖神气息并不来自四方境的妖神,而是来自仙界妖神。”

    “妖神还分地界儿啊?”

    “当然。”罗妖并未细说四方境妖神与仙界妖神的不同,言归正传,“但有一年,仙界也不知出了什么问题,在同一个大洲上,凡世同时出现了两位才气纵横的帝王。一个身带真龙气,一个则是朱雀气息。”

    知趣迫不及待地问,“难道其中一个投错了胎?”

    “仙界的事,我也不大清楚。”

    知趣摸了摸下巴,“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凡世还不得翻了天啊。”

    “没啊。”罗妖一笑,“他们打小就认得,早八百年前就跟咱俩似的互生情愫了。不过因二人身具妖神气息,彼此不甘居于下方,故而自己打出自己的江山,登基为帝后,就结百年之好了。”

    知趣惊掉下巴。

    罗妖道,“他们一人信仰青龙,一人信仰朱雀,因他们开创了盛世,凡间才会有龙凤成祥的传说。至于后来,凡人用青龙喻男人、以朱雀喻女人,这都是浑说呢。我们朱雀,可是与青龙一样地位的妖神哪。”

    知趣听了一耳朵的无聊八卦,深觉受骗,嘀咕道,“这算什么上古机密事件哪?”

    罗妖可不这样看,他马上引出正题,“你想想,仙界是什么地方,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话至此处,罗妖很有几分得意,“我也是从林央身上想到了这件古事,从而推测出林央的身份来。”

    知趣都听傻了,这跟林央有啥关系啊!

    罗妖信誓旦旦的宣布自己的推测结果,“你要知道,仙界的妖神与我们相比,有更强大的力量。人间帝王带了仙界妖神的气息,其实就相当于妖神的□下界,你觉着,妖神难道会迷路,本该往东走,结果去了西边儿?”

    “这个,这个,也说不准呢,有人天生转向。”

    罗妖不理会知趣这种强词夺理,“那一年的青龙、朱雀,肯定有一人,是违背了仙界的法旨,在凡世结出一段情缘来。而今,我断定,违背仙界法旨的那位妖神是朱雀。”

    罗妖径自一叹,“青龙、朱雀虽是开创了盛世,但只相对于他们所在的大洲而言。现在一想,龙凤成祥的传说,的确是起源于东云洲。当年,东云洲因为出现了两位雄才大略又情深似海的帝王,而兴盛至极。相对的,原本该去南炎洲的朱雀到了东云洲,故此,南炎洲没有身负朱雀炎的帝王坐镇,才真是群龙无首、刀弋四起、生灵涂炭、血流成河。”

    “知趣,你没发现么,我们现在身处的地方,正是南炎洲。”罗妖自信道,“之所以林央身上会有朱雀之气,完全是因为他就是朱雀转世,但,他并非四方境的妖神,而是仙界的妖神。所以,即便凡胎也压不住他身上的浓烈的朱雀气息。”

    知趣皱眉思量片刻,并不同意罗妖的观点,反驳道,“这也不对,水伯是开国之君,你先时不是说他身上曾有真龙气么?这是在南炎洲,既然水伯曾做过皇帝,那么,有也是该有朱雀气息吧。”

    “这还不简单,先时朱雀不去南炎洲,反跑过东云洲,与青龙鬼混。仙界定有仙界的规矩,朱雀既被罚转为凡胎,青龙也讨不得便宜。东云洲的兴盛昌隆,本就有朱雀之功,如今着青龙来南炎洲支应,也不算啥。”罗妖思路并不慢,且前因后果,他起想的极为清楚。

    “那,咱家林央原来是这样的来历啊。”知趣啧啧两声,“林央以前,岂不是比你还厉害?”

    “这有甚出奇,日后我修炼圆满,自然也可以去仙界的。”罗妖道,“再说了,林央亲近你,其实并不是亲近你,而是亲近我的气息呢。”

    妖妖蛋不停的前摇后摆,蛋前是小**,蛋后是小菊\花,晃啊晃了,那叫一个得瑟可爱。知趣看了,心下笑翻。不过,他知罗妖素来要面子,忍笑道,“原来是这样啊,看来我自作多情了啊。”

    “那是。”想到林央其实并不是真正喜欢知趣,人家早有相好儿,罗妖心里轻松许多,“我们同为朱雀一族,本就气息相近呢。”

    罗妖一轻松,又想到知趣说他不如林央以前厉害,他生怕知趣小瞧他,略一思量,跟知趣得瑟的解释道,“其实大家都是妖神,本来没什么差别。但是,拿我来说,刚出壳化形时,力量虽远胜于凡人修士,但与仙界妖神比,还差的很远,所以,在一段时间内,我都会停留在修真界或是凡世,待我修为更高时,才能去仙界。”

    知趣反应冷淡,只“哦”了一声。

    罗妖不高兴地提醒知趣,“你就没听出来,以后我会回仙界的,难道对此,你没什么想法吗?”现在知趣他有多难得了吧?黑炭这个被妖神眷顾的家伙,难道不应该有什么表示么?亲他几口、滚屁屁啥的,他也不介意的?而且,黑炭不该更加爱他才对吗?

    “有什么想法?你回仙界,不带我啊!想自己回!仙界有你小相好吧!还天天疑神疑鬼的说我招蜂引蝶哩,你呢?我在哪儿不带你啊!你回仙界,难道要自己回!”一经罗妖提醒,知趣勃然大怒,红眉毛绿眼睛的撂下狠话,“你敢背着我偷跑一步,看我不拔光你的鸡毛!打断你的鸡脚!”

    因罗妖一言不慎,非但挨了顿削,连原来知趣答应的化形之后让他的事也收回去了。妖妖蛋悔的啊,第二天知趣醒来抱起妖妖蛋准备亲两口时,发现他给妖妖蛋画的眼睛下面,自发出现两行泪珠子,连之前笑呵呵的嘴巴都成了往下撇的苦情姿势。

    知趣啾啾亲两口,恶狠狠道,“好好反省!”把蛋塞回识海了。

    此事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得瑟一定要有个限度啊!

    作者有话要说:码了一个大章,所以晚了些~~~还有第二更哦~~~

190第189章

    第一□章

    林央觉着,知趣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

    水伯也察觉到了,问林央,“知趣这是有什么事吧?”

    “不知道,好奇怪哦。”林央瞅瞅水伯那张大叔脸,没啥改变,跟以前一样难看啊。

    水伯到底比林央历世更久,寻机拉住知趣,悄声给知趣打预防针,语重心长道,“知趣啊,你认我做干爹,我是拿你当亲儿子啊。你可别觉着干爹生的样貌好,就对干爹有啥不好的想法啊。咱爷俩儿可不好**的哟。干爹虽然眼神儿不大好,还就看上夏春秋那棵歪脖子老树了呢。”

    知趣听的浑身发冷,不住的抚摸着身上的鸡皮疙瘩,都不知道该用何等表情面对水伯。知趣认真道,“干爹,我求你啦。你这是在说啥啊,求您了,别自作多情啊。”

    林央不知从哪里绕出来,靠门框上,诚恳至极道,“阿伯,你误会了吧。”说着,林央走到水伯身畔,俩人站一处,林央眼睛往水伯眼尾的细纹上一瞟,再摸摸自己的水豆腐脸,“你觉着,知趣能放着我,看上你?”

    水伯自信非凡,“你懂啥?乳臭未干的小儿!就是我这个年纪,才正是有内涵的年纪哩。你瞧瞧庄子上的丫头们,瞅我一眼,那眼就粘我身上拔不出来呢。”

    林央道,“那肯定是跟我并排走的时候吧。”

    水伯笑抽林央后脑勺一记,“去去,想个法子怎么叫你老子把你弄回家族去。这年头,没个出身来历,可不好造反。”

    下午,知趣见凤鸳捏着鼻子端了碗红乎乎的东西往林央屋里去,知趣闻到一股子血腥味儿,唤住凤鸳问,“这是什么?”

    凤鸳道,“猪血。”

    “干嘛使的?”

    “我家少爷说他现在的祖母快过大寿了,他现在的爹是大孝子,又重名声。文人爱名,少爷准备抄着血经送回去,也好叫老头子把他接回去,谋个出身呢。”凤鸳素来爱美,身上每天都熏的香香的,哪里受得了这猪血味儿,已经皱眉N次。

    知趣摆摆手,凤鸳就去给林央送猪血,抄血经书了。

    不知何时,林央已经长成了与知趣一样高的男人,少年的稚气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男人宽阔的肩膀。林央很顺利的回了林家,分分秒的斗败林家那些寻他不是的人,再让水伯客串老神棍,戳穿了当年有人造谣说林央命数不好的阴谋,从而成为林家最出众的男丁。

    的确出众。

    林央身高八尺,宽肩细腰,高大矫健,只是他一张脸实在生的姣好如花,初时难免受人轻视。不过,林央徒手便可伏虎杀狼,他身上带着些淡淡杀伐之气,故而使人不敢有半分轻视。

    有出身有本领的林央,很快谋了个差使,带着知趣一行去了南炎洲西北关防,职位不高,妙在军中任职,有点儿小小兵权。

    水伯道,“刀枪,就是地位。”

    水伯造反经验丰富,但有句老话,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连水伯都得说,“林央天生就是这块料。”

    能狠能忍,对于他人的弱点有极敏锐的观察力。

    林央第一次令知趣刮目相看在于,他杀死了一个“仙师”。

    这个“仙师”自然不是神仙,大约是凡世的修真者,约摸炼气二三层的样子,凝水诀、锐炎诀摸了门,口喷火球,手送清风,被来犯的敌军引以为“神仙”。

    林央亲帅大军,杀尽来犯敌军,再引重弓,连珠三箭!“仙师”用术法避开第一箭、第二箭后,第三箭时法力不济,一箭穿心而过,钉死在地上!

    此一举,全军震动!

    林央身上的戎装半边披红,凤鸳尽心尽力的服侍他家凤神换去重甲,再打来温水,给林央擦去皮肤上的血迹。林央喝过半壶温茶,见知趣进来,咧嘴一笑,“知趣,你看见没?”

    知趣点头,“看到了。”

    林央利箭一样锐利的眼神轻轻的扫过苏云殊的脸,未有片刻停留,淡淡道,“仙师,也没什么可怕的。”

    苏云殊自知自己修为远胜被林央射死的小炼气,但不知为何,听到林央这话,苏云殊心中一阵惊悸,竟连笑都笑不出来,头微微一低,道,“这次大胜,又要升职了吧?”

    林央已换了便服,问苏云殊,“不是西南有人反了吗?”

    “不回,回去也是做皇帝掌中的刀,难道拿我的人去跟西南硬碰硬,叫别人捡便宜。”林央摸着木椅扶手,“想的美。”

    林央二十五岁时,已是国家瞩目的将领,手握重兵。

    为了拉拢他,朝中公主下嫁至西北。林央看都没看一眼,反是跑去知趣的屋子,拉着知趣说话。如今的林央早不是先时说到感情便面红耳赤的毛头小子,他坦荡非常地,“知趣,咱们上辈子就好过。你对我的心,我都知道。我这辈子会变老,不过,我是朱雀,总有转世。夏春秋虽是个小人,可有一点我服他,他等了阿伯几百年,也找了阿伯几百年。知趣,先时,你都肯陪我死。我们,我们……”

    紧紧的攥住知趣的手,林央掌中有淡淡薄汗,他郑重无比地,“知趣,我们在一起吧。”

    罗妖在知趣的识海轰的爆发了,林央不禁皱眉,“知趣,你怎么突然这样热?”

    知趣脸烧的跟红烙印似的,在识海中不断的安抚罗妖后,方道,“我,我,我有话,一直想跟你说,阿央,就是不知要如何说。”

    林央以为知趣是害羞了,接下来要跟他表白爱意呢,遂一笑如花开,“说吧,我听着呢。”

    知趣把林央拽到紫金鼎,一五一十的将罗妖的推测跟林央说了,“以前我脑子受过伤,失忆了一段时间,后来才渐渐想起的。阿央,你或许是我的爱人转世,还有一种可能,你或许是仙界朱雀转世。”

    “如果,你是我的爱人,咱们能在一处……但,如果你是仙界妖神,那我们不能。不然,你命中注定的是青龙,而我的爱人也许在什么地方等我。我们若现在在一起,那他们怎么办?”知趣推托道。

    林央漂亮的眉宇皱出个小小的川字纹,“怎么可能?”

    “我,”林央急的嗑巴了一下,将知趣的手攥的更紧,“我,知趣,我说这话,并不是胡说。其实,在我第一次看你时就觉着眼熟亲切,就情不自禁的想对你好。你不喜欢的事,我一件都不做,就是担心你不高兴。知趣,若非我上辈子与你生情,怎会初次见面就觉着你熟悉?”

    “前世的事,我是记不得了。但是,那种感觉是不会忘的。”林央脸上没有半分含糊,他郑重到了极致,“知趣,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想想,若非前世之情,我今世怎会一样的爱上你!”

    “阿央,你觉着亲近,是亲近我,还是亲近他?”说着,知趣从怀里取出一根黑色的翎毛,这支翎毛是正宗的玄色,漂亮至极,近看仿若玉雕,周身有淡淡的光华微耀。

    “这是什么?”

    “凤凰毛。”知趣道,“是以前,我的爱人留给我的。你前世是朱雀,这上面也有朱雀的气息,你们是同族,你是亲近我,还是亲近这上面的同族气息呢。”

    林央眉间闪过一丝厌恶,别过脸,“说到底,你就是不喜欢我,才找出这些理由”

    知趣并不给林央留什么遐想空间,当断则断,道,“我说过,对你,犹如对我的儿子。”

    林央怒道,“我又不缺爹!”一把推开知趣,直接起身,跳出紫金鼎去。

    知趣微微叹口气,罗妖气地,“他再敢打你主意,我非烧死他不可!”

    “说这没用的做什么,我又不会应他。”

    罗妖稍稍气平。

    林央作战更加勇猛,他麾下聚集了更多的能臣武将,甚至不乏有同道中人,人族,或者妖族。

    林央的地盘得到了极迅速的扩充,

    因为是同道中人,知趣跟这些人算是熟悉,其中一个女修,名唤凌云,与知趣的关系尤其好。知趣道,“修士多是与世无争,倒不是争不过这凡世,实在是凡世无甚可争之处。你们怎么还特意涉凡,莫不是日后想留在朝中做官?”

    凌云生的很漂亮,拢一拢被风吹乱的发丝,与知趣并肩坐在草地上,笑,“谁说凡世无甚可争之处,知趣,你是修真界来的人。凡世与修真界比,灵气浓郁之地少了些,但也不是没有。同样的,凡世的修士也不多。这些地方,有的是人争。我们涉凡,倒不是为做官,结交好凡世帝王,给我们一片清静之地,足矣。”

    知趣很快明白,“看来,你们现在住的地界儿不够好。”

    凌云哈哈一笑,“非也。”

    罗妖在知趣识海里道,“真个笨,这些修士是两头下注。同一门派,有帮朝廷的,自然有帮林央的。这样,不论哪边胜,与人家都不影响。洞府是修士的根本,哪里有换来换去的。”

    知趣没理会罗妖,继续跟凌云说话,凌云望着跟在林央身后的凤鸳,笑道,“我们凡世修士,也就这点儿小心思了。来的妖族朋友,才是尽心竭力报君王。”

    凤鸳喊知趣,“罗先生,凌姑娘,有贵宾到了。”

    知趣拍拍屁股从草地上站起来,顺势扶了凌云一把,两人一并朝林央走去。林央握住知趣的手,淡然道,“是孔雀王的儿子。”

    知趣惊喜的叫了一声,“唉呀,小白来啦!!!!”挣开林央的手,知趣急吼吼的朝会客厅跑去!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到小白与黑豆儿了,他的孩子们!

    作者有话要说:万更了,晚安,我的心肝:-)

191番外

    番外:结婚记上

    知趣细心时是真细心,有些事,大条起来时,也大条的令人发指。

    当然,发指者并不是别人,正是知趣的爱人,罗妖罗凤凰。

    孩子们都大了,一个个的成亲的成亲、恋爱的恋爱、做事业的做事业,有了自己的世界,就不乐意总是跟着知趣爹住了。对于孩子们的离开,知趣很有一番小小的感伤。不过,对于他们搬出家独立的事,黑豆儿有自己的解释,“要是不走,天天看罗凤凰酸白菜一样的脸色,饭都吃不香,堵心的很。”

    这话,黑豆儿也只敢私下说说,嘿嘿,为了能让他跟他家小白这对万年钉子户搬走,罗凤凰还是给了他们不少好处滴。不过,这事儿可不能跟知趣爹说。要是让知趣爹知道,依知趣爹的抠门,再抢回去都有可能滴。

    万年钉子户都搬了,罗妖的心情啊,就如同天宫的金乌一样,只能用俩字来形容:灿烂啊灿烂!每天跟知趣腻腻歪歪、亲亲热热,没了那些碍眼的吃货,那小日子,别提多美多甜了。

    不过,日子虽甜美,罗妖却又生出一桩心事来。

    罗妖这人要面子,他还不直接跟知趣说,反是不停的用同心印跟知趣发信息。

    知趣给他闹的心烦,道,“老夫老妻的,都在一处几千年了,办什么婚礼啊?叫别人知道,咱们之前没办婚礼,岂不是无媒苟合了。多丢脸!”

    “怕什么?谁敢说嫌话啊?”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啊,妖妖。”总归,知趣就是不想办婚礼,他嫌麻烦。

    罗妖眼珠一转,早成竹在胸,搂着知趣的肩道,“黑炭,你想想,凭咱俩的地位,这婚礼要是一办,谁敢不送大礼呢。这一场婚礼下来,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哪。”

    知趣有些动摇,罗妖再道,“还有,你前儿不是念叨黑豆儿他们么,咱们成亲,孩子们也正好回来聚上一聚。”罗妖口是心非、面目僵硬地,“说起来,我还真想他们了呢。”

    知趣痛快的应下,“好!办吧!”

    罗妖把知趣忽悠的点了头,接下来,接下来……就没他啥事了,反正庶务啥的,知趣比谁都在行。这些,罗妖却是不懂的。

    于是,罗妖只等着做新郎官儿便好。

    知趣已忙的团团转,他先是跟自家的孩子们透了个信儿,大意是:你们老爹要成亲了,回来吃喜酒吧?

    接下来,知趣的儿女们反应如下:

    黑豆儿惊的啊啊叫两声,险些从榻上跌下去,问小白,“不是早就在一起睡几千年了么?成啥亲啊?”

    小白大凤眼微眯,“这还用说,上次咱们回去,流氓趣根本没提成亲的事,肯定是罗妖弄的花样,生怕流氓趣甩了他呗。”

    黑豆儿很会往自己身上扯,将脸凑过去在人家小白嘴巴上香一口,欢喜万分的对小白道,“肯定是知趣爹他们看到咱俩成亲,心痒了呗。”

    小白一把推开黑豆儿的大脸,“说话就说话,离这么近做甚!”

    “小白小白,我喜欢你嘛。”

    小白整理下衣袖,高傲的一扬下巴,“我知道就行啦,不必天天说。”

    黑豆儿道,“那咱们赶紧回去吧,要是回晚了,好吃的肯定都被那参胖子吃光呢。”

    “笨蛋,参加流氓趣的婚礼,怎么着也要准备礼物呢。要不然,罗妖不定又怎么在流氓趣耳边挑拨呢。”

    小金对镜理妆,漂亮的蛇尾蜿蜿蜒蜒静伏于地上,灿灿生光,对身畔的凌云道,“把我酿的百花酿取两坛,做贺礼。我走后,宫里的事暂且你来打理。”

    “金皇,要去很久么?”

    “罗凤凰靠美色上位,又没啥本事,以为成亲的事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行了么?”小金怅然一叹,“喜酒、席面儿、请贴、各种规矩礼仪,都是要操心的事呢。要我说,知趣爹这样的人,偏在姻缘上差了一点,被罗凤凰得了先手,他一向重情重义,我们这些做儿女的,只得随他高兴罢了。”

    凌云默默腹诽:金皇,你真不是在记恨先时被凤帝说心机深的事么。

    小金已说道,“唉,以前也没有先例,知趣爹的身份,要成亲,恐怕典仪仙君那里,还有一番纠缠呢。知趣爹一个人哪里操心的过来。知趣爹就我们几个子女,我粗粗一算,黑豆儿不添乱就是好的了;孔白就一张嘴脸自大,实际不顶大用;水仙祖师、鹤师叔跟龟小绿离的远,估计现在还没收到信儿呢;再有参胖子,那就是个吃货;参老头儿更不必提,到哪儿不占点儿便宜,他得糟心的晚上睡不好觉了,若是他去了,不把知趣爹坑个半死才怪呢。余下两个,更不必提。唉,还是我先过去看看吧。”

    想到知趣爹养的这些没啥用的家伙们,小金发一时愁,想着能为知趣分忧的,除了自己,竟已无可用之人。当天便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的赶去天帝宫。

    作者有话要说:之所以会放如此甜蜜蜜的番外,一是祝愿好基友瓜子新婚快乐,二则,为看下一章做好心理准备哦~虽然石头不觉得下一章会怎么着,但是……

    而且,这番外也是一点点大团圆结局的小剧透吧~至于行文过程,不必去猜,你们是猜不到石头的心滴~

192第191章

    第一九零章

    知趣恨不能腾云驾雾的过去,奈何会客厅很近,有腾云驾雾的折腾灵力的时间,他跑跑更快。

    站在会客厅门口,知趣呆了。

    这,这……

    林央已跟上来,再次挽住知趣的手,带知趣进了会客厅。林央坐在右上首之位,知趣于左上首,与林央平起平坐。林央介绍道,“这是梧桐城孔雀王的大公子,孔蓝。”

    知趣望着孔蓝俊美魁伟的容貌身量,方从来者不是小白与黑豆儿的失落中回过神来,勉强笑笑,“真是巧,上回见到孔雀王,有些狼狈,也没来得及与孔雀王说话打声招呼。时久不见,孔雀王身体可好?”

    “家父一切安好。”孔蓝长发是幽幽深蓝,夜空一样的颜色,发束玉冠,笑容得体。眉宇与小白有几分相似,知趣却觉着很陌生。

    知趣迫不及待的问,“小白还好吗?”

    “很好。”

    “黑豆儿呢?”想一想,可能人家不大认得黑豆儿,知趣道,“小白身边儿有一只灵鸦,脑袋上毛儿不大多。”

    孔蓝微微一笑,“一会儿,我再跟你细说他们的事吧。”

    “好。”

    知趣在林央军中地位特殊,又与孔蓝早有渊源,大家厮见毕,知趣就请孔蓝去了自己的房间,神思不属的找茶出来给孔蓝吃。

    “哦,你喜不喜欢吃松子,小白以前很喜欢。”知趣去拿桌上的干果匣子,才却突然一滑,一匣子松子、榛果、葡萄干、瓜子摔到地上,洒了一地。

    孔蓝温声道,“不必忙了,知趣。”

    知趣别开脸,眼眶有一点红。

    孔蓝轻轻叹了口气,自怀中珍重的取出一封信,递向知趣,声音暗沉,“这是父王命我交给你的信,很抱歉,黑豆儿在梧桐城出了事。黑豆儿已经死了,孔白带着他离开了梧桐城,我们也一直在找他。”

    知趣怔怔的接过信,喘息既轻且急,他看向孔蓝,张张嘴,没说出话。孔蓝有些难以面对知趣那双眼睛,再次道,“知趣,对不起。”

    知趣一手握着信,一撑榻板,刚起身,还未送客,忽就一头栽到了地上。

    ******

    知趣现在依旧没啥修为,虽然他在紫金鼎里勤奋修炼,奈何先时伤的太重,如今不过是炼气五层。初遇林央时,知趣自然是林央仰慕的对象。但是搁到现在,林央身畔的修士,金丹都有,何况孔蓝是真正的化形灵禽,这样一比,知趣实在有些不够看。

    但,这些人都明白,知趣是林央最重要的人。

    他修为不高,却是林央的师父,平日里,只有知趣能与林央平起平坐。

    知趣突然昏迷,第一个通知的人就是林央。林央连忙请了金丹修士沈流白帮知趣诊视,沈流白来自凡世,一握知趣的腕部,便道,“将军,罗先生体内灵力有些紊乱,我替他梳理了一番,并没有大碍。”

    林央摸了摸知趣的额头,命手下好生照看知趣,送走沈留白,方私下问了孔蓝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事儿,孔蓝也是苦主,孔白是他亲弟弟呢。

    林央问,“知趣待你弟弟与那只灵鸦很好吧?”

    “是啊。”孔蓝感慨,“很好。”

    令孔蓝去休息,林央独自守在知趣床边。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他却觉着知趣离他越来越远,或者知趣的确是不喜欢他的吧。

    知趣不知道,林央从苏云殊的嘴里打听到了许多知趣以前在罗浮界的事,可惜苏云殊所知亦是有限。林央只听说知趣以前养过许多小动物,什么孔雀乌鸦乌龟白鹤小金蛇的一大堆,但是,林央不知道,知趣对他们的感情这样深。

    林央不禁想,若是他出了事,知趣也会这样为他牵挂为他伤心吗?

    大概是不会的吧?

    知趣从来不肯与他亲近,甚至,知趣从未爱上他。

    知趣不知道,他是……

    多么的喜欢他。

    林央俯□,在知趣的唇上轻轻烙下一个吻。

    若不是林央躲的快,他非被火烧死不可。林央手猛一撑榻,头猛然一偏,一道烈焰斜擦着林央的鼻尖儿射出。烈焰的高温,只是一瞬,都几乎要点燃他。林央目眦欲裂,腹中忽然一道温暖的力量涌出,堪堪卸去烈焰的高温。

    但这房间强大的灵力波动已经惊动了林央身边的修士,孔蓝来的最快,“将军,你可好?”

    林央早已喜怒不形于色,淡淡一点头,“我很好。”

    孔蓝本是想问问刚刚的灵力波动是怎么回事,不过,看林央的模样,并不想多说。孔蓝低声道,“将军,请务必控制住你体内的力量。待回到羽族,才最为安全。”

    林央淡然道,“这一世,我只是个凡人。”

    林央一挥手,孔蓝与沈留白便退下了。

    林央盯住知趣闭目沉睡的脸庞,忽而一勾唇角,再次俯□去,于知趣耳畔低声问,“你就是躲在知趣体内的那个东西么?原来,我的感觉并没有错。”

    罗妖的虚影在知趣脸上一隐而没,冷声道,“知趣不是你能碰的人,他并非你的命中之人。”

    林央冷笑,“你说是就是,你说不是就不是?你们修道之人不都讲究缘法吗?若是我与知趣无缘,就不会有这一世的相遇。若无缘,上苍不会让我爱上他。”

    罗妖反问,“你觉着,他爱你?”

    “他会爱我的。”林央咬牙低语,“倒是你,看在知趣的面子上,看在我们同族的面子上,你乖乖的给我藏好!不然,给夏春秋发现,谁也保不住你!”

    罗妖微惊,“你恢复了朱雀的记忆?”

    “若我恢复了朱雀记忆,你以为你还能安生的躲在知趣的身体里!”林央冷声低笑,“能诱发我体内朱雀力量的,只有同族的朱雀!知趣一直不接受我,无外乎另有爱人!你以为我现在才知道我并不是你吗?早八百年前,我猜也猜着了!”

    林央不是一般程度的难对付,罗妖道,“难道你不想找到青龙么?”

    “命运,指引我爱的人,是知趣。”

    “可笑,你竟不知,青龙早就在你的身边。”

    林央一愣,罗妖随之道,“青龙就是水伯,他才是你的命中之人。”

    饶是林央也被这消息惊到了,罗妖淡淡道,“你也知道,水伯曾是开国之君,他身上有真龙气息。”

    林央讥诮一笑,反问,“如果水伯是我命中之人,夏春秋又是怎么回事?”

    “夏春秋夺了水伯身上的真龙气。”

    林央早不是当年那个由人教导教导的少年了,他低声道,“难道你还不明白吗,罗妖?青龙朱雀之间,并不是良缘,而是孽缘。天命?就算知趣先时跟我说的是真的,难道是天命让朱雀青龙在一起的吗?是他们违逆了天命,才在一起!”

    “青龙朱雀身上,本就没有天命!”

    “所以,这一世,即便有青龙出现,我们也没有彼此生情!我与青龙之情,早已了断!”林央沉声道,“天命给我的良人,是知趣!”

    “而你与知趣,你想一想,你们在一起,如果是被天命祝福的,知趣不会被你牵连的一身伤痛,沦落至此!你得到他的爱,但这份爱却是你们厄运的开始,罗妖,如果你要跟我讲天命,还是先想一想自己与知趣之间有没有天命吧!”

    林央平日里话并不多,以至于罗妖并不知他有这样的好口才。

    罗妖也非等闲之辈,他声音充满甜蜜的味道,“难得,你也承认他爱的人是我。生死面前,知趣放弃一切,陪在我身边。那时,他抱着必死的决心。”

    听这话,林央眼中闪过一丝不悦,继而讥讽道,“如果是我,我永远不会沦落至如此悲惨无能的境地,叫知趣陪我一道去死!”林央再一次握住知趣的手,温声道,“我会把他保护的无微不至,即便我死,我也不会让知趣受一星半点儿的伤。”

    “爱一个人,是让他好好活着,而不是令他如何陪伴自己悲惨的死去。”林央反客为主,好意相劝罗妖,“罗妖,你确定你是爱知趣,而不是占有欲作祟么?”

    “说起来,正是因为你带累的知趣跌落人间界,才会让我们相遇。”林央悠然的整理下黑色的袖口,淡色的唇角绽起一抹笑意,双眸灼灼的盯着知趣的脸,“罗妖,你还不明白么?你并不是知趣的天命之人,你只是我与知趣爱情中的引子。正是因为你的悲惨,才成全了我与知趣的相爱。”

    林央能生拉硬扯自作多情到此地步,罗妖冷笑三声,正欲反唇相讥,知趣眉心一皱,缓缓的睁开眼睛,林央立刻将与罗妖的争执抛到九霄之外,摆出一张深情关心的脸孔,轻唤一声,“知趣,你醒了。”

    知趣腾的坐起来,问,“我的信呢?”

    林央自袖间取出孔雀王的信,默默的递给知趣。

    知趣接过信,手抖的厉害,撕了几下都未能将信撕开,一时竟难以启封。林央叹,“知趣,你节哀。”

    知趣喉间逸出一道难抑的悲泣,陡然痛哭失声!

    作者有话要说:什么都不说了,午安,我的心肝儿~

193第192章

    第一九二章

    林央从未见过知趣这样的伤心痛哭,除了陪知趣坐着,好像他什么都做不到。

    罗妖在识海里对知趣道,“黑豆儿的事,待找到小白问问再说。”

    林央道,“知趣,有谁对不起你,以后,我帮你报仇。”

    罗妖道,“黑炭,别伤心了啊,我也怪难受的。”

    林央,“知趣,你把我的心都哭碎了。”

    罗妖,“……”

    林央……

    俩人一里一外,一句跟一句的絮叨,知趣大吼,“都给我闭嘴!”

    林央立时不说话了,只是看知趣眼泪流了一行又一行,自怀里摸出块儿香香软软的小手帕,温柔似水的给知趣擦去眼泪,罗妖在识海里看的那叫一个咬牙切齿。罗妖也挺为黑豆儿可惜,黑豆儿灵性非常,远胜一般灵禽,不想出了意外,知趣如今又正是伤心,所以,对于林央无耻的行为,罗妖便忍了,未跟知趣抗议。

    知趣从早上哭到晚上,从晚上哭到半夜,一直哭的双眼肿似烂桃、精疲力尽,这才一面流泪,一面昏昏睡了过去。

    林央给知趣拉上被子,当然他原本是想替知趣把衣裳脱了的,不过罗妖那要抓狂的口气,林央还是给彼此留了几分余地。又打来水给知趣敷一敷眼睛,以免知趣第二天早上起来眼睛难受。

    罗妖道,“你差不多就行啦。”

    林央不放过任何机会置疑罗妖对知趣的爱,道,“你现在照顾不到知趣,难道看着他受苦?你真爱他?八成是假的吧。”

    “眼睛敷完就赶紧滚。”

    “粗俗。”林央刺罗妖一句,给知趣掖掖被角,起身道,“我在外间榻上睡。”

    妈的,竟然趁机登堂入室了。罗妖道,“知趣不会给你任何机会的。”

    林央优雅万分地掸一掸衣袖,“我同意你暂时躲在知趣的身体里,是因为,我希望你能亲眼见证我与知趣的爱情,从此对我家知趣死死。”

    什么叫你家知趣?罗妖道,“那我们就走着瞧吧。”

    林央的确有许多便利条件,罗妖现在在蛋中不能出壳,虽然日夜与知趣在一处,却不能如林央这般近身照顾知趣。更可恶的是,这小子做事还那般周全。

    知趣没啥精神,林央早上出与将士一道晨练后,就过来同知趣一道吃饭。

    亲自给知趣盛碗香浓的白粥,林央道,“知趣,我跟罗妖叔叔昨天说过话了。”他还自发的给罗妖长了一辈,见知趣微惊,林央继续转移知趣的注意力,“叫他叔叔,应该没错吧。”

    知趣没什么胃口,用调羹搅了搅碗里的粥,“别说出去。”

    “哪儿能呢。”林央道,“罗妖叔叔现在不方便照顾你,知趣,我来照顾你。”

    知趣刚要说什么,林央已鸡贼的先说在前,“知趣,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多心。自从你跟我说过我以前的事,我虽然还没想通。不过,咱们总是师徒呢。你以前不也说么,我就跟你儿子一样。”

    说到儿子,知趣想到黑豆儿,不禁悲从中来,红了眼圈儿。

    罗妖暗骂:这小子究竟会不会劝人哪,明知他家黑炭伤心,还总戳他家黑炭的心。

    林央却是别有看法,知趣这伤心,最好一次性把哀伤发泄出来,省的存在心里,坐下病来。见知趣掉泪,林央忙递给知趣一块帕子,知趣擦了擦眼泪。林央问,“黑豆儿哥很威武吧?”为了接近他家黑炭,还自发的认臭黑豆儿做哥了!哼!罗妖顶看不起林央这种两面三刀的家伙。

    知趣抽了一声,摇头道,“不威武。”

    “那,黑豆儿哥长的很帅吧?”

    “不帅。”

    林央想了想,“黑豆儿哥很聪明吧?”

    “不聪明。”

    林央问,“那,那黑豆儿哥很懂事?”

    “不懂事。”

    林央终于哑口,他实在不明白,黑豆儿这素质,知趣到底喜欢这黑豆儿哪一点啊?

    知趣捏着汤匙,眼泪一滴滴掉在碗里,轻声道,“黑豆儿修为平平,不够威风,长的也不好,还挑嘴吃,尖头,又笨的很。可是,那有什么关系,他是我的孩子。”

    林央一时说不出话。

    林央平日里公务繁忙,罗妖在识海里道,“现在哭也与事无补,小白离开梧桐城,还不知怎么着了呢。”

    “其实都是我心太高的缘故,我一直想给黑豆儿找个最好的灵禽配对。小白来了之后,他们又挺好,所以那天在孔雀王的船上,我才把黑豆儿交给小白的。”知趣抽咽道,“我看到孔蓝,就知道出事了。否则,肯定是小白亲自来的,小白不会忘了我的。”

    罗妖问,“知趣,你是不是在怪孔白?”

    “嗯,他怎么没照顾好黑豆儿呢?小白比黑豆儿厉害的多,人也聪明,有心眼儿,黑豆儿怎么就出事了呢?”知趣躺在紫金鼎的竹林里,眼泪肆意流下,“我又担心小白,他向来要面子的很,这回黑豆儿出事,他肯定是觉着没脸来见我呢。他一个人,也不知去了哪里。万一被人捉去炼了丹药,可怎么办哪?”

    罗妖想着知趣可能伤心过度,安慰他道,“你忘了,还有罗水仙呢。”

    “师父不会去妖族的,他那种性格,哪里会去寄人篱下。”

    林央晚上陪知趣用过饭,磨茹着还想在知趣外间凑合一宿,知趣道,“我已经没事了,阿央,你回自己屋里睡吧。”

    “好。”林央脸上没有半分不自在,只是满心关切,“知趣,有什么事,你喊一声,咱俩院子挨着,我耳力好,听得到的。”

    知趣应了。

    林央刚出知趣的院子,遇到水伯来看望知趣,林央道,“知趣已经睡了,阿伯,去我院里坐坐吧。”林央想做一番事业,表面功夫不能丢下。他对知趣那是真心实意的尊敬爱慕,当然,水伯在他心里就差了那么一点。

    尤其是听罗妖说他跟水伯上辈子啥啥啥的,饶是林央颇有心机城府,心里也有些个别扭:他怎么可能会爱上水伯呢,真是荒谬!

    水伯问,“知趣好些了吧?”

    着侍女献了茶,林央面上仍有忧色,叹道,“一场伤心是难免的。”

    水伯感叹,“知趣啊,就是太重情谊了。”

    “阿伯,重情谊难道不好?”

    水伯似叹非叹,“要看怎么说了,重情谊的人,对家人朋友爱人都好,只是对自己,多情则易伤。”看林央一眼,水伯道,“黑豆儿啊,原不过是知趣养的一只灵鸦。你知道,修真之人多有灵宠,似沈留白的朱鸟,就是自修真界购得的。黑豆儿,就是知趣的坐骑。”

    林央想一想追随在沈留白身边的朱鸟,一只红色大鸟,有漂亮的尾羽,因性情温和,为修士所喜,多用来当坐骑。

    坐骑的意思,林央也很明白,说白了,跟凡人养马一个理。

    水伯已道,“沈留白的朱鸟,不过时不时的喂点儿吃的,养在身边代脚而已。哪个像知趣似的,把坐骑养成儿子。”

    “说来啊,阿央,知趣对你也很用心,你莫伤他的心啊。”

    林央一笑,“怎么会?我喜欢他都来不及,只怕他有哪里不如意。”

    水伯点了林央一句,“有些事,上辈子发生了,这辈子不一定会发生。感情,也一样。”依水伯的阅历,自然看出知趣对林央只是长辈对晚辈的关怀。且他耳聪目明又不聋,林央昨夜在知趣院里歇的消息,早传遍了全军上下,无数人觉着林央尊师重道,师父有疾,林央亲侍师父于床榻之侧,简直是圣人在生,道德楷模啊!水伯是少有的知内情的人,明白林央这是忍不住要对知趣出手了。

    林央对水伯这话倒是很赞同,回望着水伯的眼睛道,“我明白,阿伯。的确,有些感情,今生前世或许早已是面目全非。并非,有些感情,或许并不如我们表面上看到的一样。”

    水伯听出林央最后一句话的言外之意,拍拍林央的肩,“小子,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林央笑,“以后有需要我帮忙的,阿伯,你别客气。”

    “先管好你自己吧。”水伯起身,林央送客,至门口,水伯叮嘱一句,“不要令知趣伤心。”

    林央心道,自己眼瘸看上个夏春秋还当宝贝呢,何况他家知趣,比夏春秋强一千倍,他哪里会舍得令知趣伤心呢。

    一时,有侍女进来回禀:已备好洗澡水。

    林央去沐浴,他身材矫健,高大俊美,服侍的侍女总会情不自禁的脸红。林央并不留心这些琐事,他泡在宽大的浴桶里,双目微阖,轻轻的吁了一口气。

    以前,林央时常会想,他到底是怎么爱上知趣的,到底喜欢知趣哪点?

    虽然有天性中对知趣的好感,但随着林央眼界愈发宽广,他身边聚集起无数优秀的人,比知趣俊的、比知趣有本事的、比知趣脾气好的,不是没有?

    但是,好像,他的眼睛只有落在知趣身上时,才会被深深的吸引。

    如今,林央恍然明白,或歇趣深深吸引他的,便是知趣的情义。

    水伯的话,“谁家养坐骑跟养儿子似的呢?”

    其实这世上,有许多人,养儿子还不如养坐骑呢。

    林央虽然未举反旗,不过,随着他的势力逐渐坐大,原本于帝都的林氏族人都成了朝廷的肉票、人质。可是,谁在乎呢?

    反正,林央是不在乎的。

    他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林家人的存在,一直是知趣,知趣教他念书习武处事做人,哪怕后来他明白,知趣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另一只鸟。

    当时,林央有一瞬时的愤怒,但,那愤怒很快被他压下去,他并非没脑子的人。知趣若只为了掩护罗妖,拿他当个挡箭牌,根本不必那样用心的教他,更不必对他那般周全细致。

    一只坐骑,知趣养成儿子。

    那么,他这个挡箭牌呢?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我的心肝儿们~

194第193章

    第一九三章

    知趣伤心了大半个月,才打叠起精神看孔雀王的信。

    果然,信中没啥有用的话。其中还有几句话颇令知趣气恼,找来孔蓝一问,“你爹这是什么意思!就算小白早有婚事,我也没说要把黑豆儿嫁他!怎么,有婚事就了不起啦!是谁家的臭鸟儿,我家小白还没答应娶她呢,她就敢朝黑豆儿下手!”伤心过后,知趣只余满肚子报仇血恨,也不孔雀王长、孔雀王短的客气了。

    孔蓝道,“说来也是孔丹不懂事。孔丹就是小白的未婚妻,这亲事,还是在孔白出生时,我父亲给他订下的。后来,孔白回到梧桐城,似乎不太满意孔丹,就提出退婚。”

    “孔丹家在梧桐城也是名门之家,黑豆儿听说孔白有婚事在身,一见着孔丹就破口大骂,各种羞辱,孔丹脾气不大好,就,就出这事。”

    “岂有此理!”知趣绝不能接受他家黑豆儿是死于情杀,怒问,“怎么,挨两句骂就要杀人啊!世上有这个理吗?难道孔丹杀了我家孩子就白杀了?”孔雀王怎么连孔丹的处置都没提一句。

    孔蓝道,“孔白把孔丹打成重伤,我出门时,孔丹还没醒来……”

    “谁不知道是装的呢?说不定过几天还要诈死遁走!”知趣一幅绝不罢休的模样,“今天你们不给我个交待,将来我一定亲去梧桐城给我家黑豆儿讨个说法!到时,你们别怪我不给你们面子!”

    孔蓝倒不是怕知趣,只是他弟弟在人家知趣这里养的化了形,怎么说,知趣对他家也是有恩无过。而且,还有朱玄的关系,知趣对朱玄可是有着无以伦比的影响力。孔蓝忙道,“孔丹是真的伤的挺厉害,知趣,我父王是亲自去看过的,难道你还信不过我父王的眼力?”

    “我倒不是信不过你爹的眼力,我是信不过你爹的良心!”

    除了小白,知趣对孔雀这一家子没有任何好感。

    知趣最是讲理的人,问孔蓝,“你别嫌我说你爹,小白是怎么跑到罗浮界去的?那会儿他可没有化形呢?你们就那么放心,叫他离家出走?”

    说起这事,孔蓝也是一肚子火,对知趣道,“唉,知趣,你是不知我们梧桐城的事。我弟一出生,因是罕见的白孔雀,整个梧桐城都因此大为庆祝。那会儿,孔丹家是打败了无数竞争对手,才跟我弟订了亲。”

    “我们灵禽,注重血统。我二十几岁就化了形,我弟是白孔雀,人们都说肯定会更早化形,结果直到二百岁,我弟都未能化形。”孔蓝道,“原本孔白在家里呆的好好的,就因孔丹家来退亲,孔白才离家出走的。”不幸中的万幸,孔白遇见罗妖,方得化形机缘。

    知趣已按捺不住道,“瞧瞧,你爹是什么眼神,给我家小白订的叫什么狗屁亲事,这种势利眼的人家儿,早就该退了!”

    “是啊,叫我说,孔白跟孔丹也不相配。就是孔丹家见我弟化形回来了,又后悔了,找了不少人去说合,在这节骨眼儿上,就出了黑豆儿的事。”

    孔蓝的话,知趣并不全信,问,“就你家那势利眼的劲儿,难道没看不起我家黑豆儿?”

    孔蓝带着十二万分的诚意,“真没有。知趣,你对我弟有恩,就是对我家有恩,我家哪里会恩将仇报。再说了,黑豆儿是昼夜跟孔白在一处。孔白对黑豆儿真没的说,我说句放肆的话,孔白对黑豆儿比对我爹都好,还叫黑豆儿睡他的以前的窝,蹭他脸,以前,谁敢对他的东西啊?他的毛,连我爹都不能摸一下。”

    知趣是个极难糊弄的精明人物,道,“若是你家真喜欢我们黑豆儿,早退了小白以前的亲事,让他跟黑豆儿订亲了!”

    孔蓝有些尴尬,黑豆儿的确不赖,知趣对他弟也有恩情,但是从孔蓝的角度上,一半凡鸟血统的黑豆儿确实有些配不上他弟啊。知趣一见孔蓝这神态,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勃然大怒,“你们这些势力家伙,以为我家黑豆儿是什么?有眼不识泰山,我家黑豆儿可是有凤凰血统的!”

    孔蓝大惊,正想问个究竟。知趣没理会他,继续道,“我家小白呢?你俩一个娘生的吧?他不是你家捡来的吧?”

    这叫什么话哟,孔蓝沉默了。

    知趣怒问,“那你们怎么就看着我家小白走啦?万一出去遇到危险怎么办?被人逮去煮煮吃掉怎么办?”

    知趣一片真心关心孔白,孔蓝还是能感觉的到的,故而忍着知趣的质问,低声道,“孔白去给黑豆儿报仇,孔丹上头还有俩哥呢,他俩哥护着孔丹,孔白先把她俩哥给杀了,又去杀孔丹,把孔丹打成重伤。这怎么算,孔白罪责也不轻啊。孔丹她娘白鹤是我爹的两姨表妹,我娘跟白鹤是死对头,未等城主府来人过问此事,我娘当即立断安排孔白去外婆家躲上一阵子,避避风头再说。后来,我外婆家来信儿,说没见孔白去,这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呢?”

    知趣心酸地,“要是有我在,绝不能发生这种事。”

    “是啊,家父也一直非常自责。”孔雀王自己都说,早知如此,就叫孔白跟黑豆儿订亲了。

    知趣大致问清楚孔白跟黑豆儿的事,又问孔蓝,“我师父是在哪儿跟你们分开的?”

    孔蓝道,“水仙真人在寒山界下的船。”

    知趣没再说什么,孔蓝取出只玉匣子送给知趣,“这是父王令我带来的,你伤了根基,血丝白玉果对修复经脉有奇效。人族修士都喜食此果,不过,这果子只在我们羽族生长。知趣,你不嫌弃,就收下吧。”

    知趣直接收下了,问孔蓝,“我听说你们羽族还有毛色歧视,之前嫌我家妖妖是黑毛儿,就说他不祥。如今,怎么你们倒又来人保护他呢?”

    “这都是谬传。”孔蓝连忙分辩,“我们羽族与人族不同,从没有两只朱雀同时临世的情况。而且,朱玄被人族盗走时仍在蛋中,尚未出壳,谁知他的毛色呢。是城主大人在朱玄降生之时为他卜过一卦,说朱玄的机缘不在羽族。且朱玄在蛋中时就有模糊的意志传出来,说他跟着人族走了,到了时候自然会回来,我们才没找他。”

    “有啥机缘啊?”知趣不信,“你们是不知道我家妖妖在罗家吃过多少苦头,内丹都被人弄去了。”

    孔蓝丝毫不担心,摆摆手道,“这都是人族妄想,朱雀是上古妖神之身,人族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朱雀的神力。朱雀内丹是世间至坚至热之物,连天上金乌火,也不及朱雀涅槃火之威。人族肖想朱雀,不过是因为朱雀妖神的力量,只是人族也不细想,朱雀既为妖神,若神明能为凡人所食,也就不配称之为神明了。”

    “这次我带着鹰弟他们过来,倒不是怕朱玄有什么危险,实在是人族目中无人,迫使朱玄涅槃,浑然没把我们羽族放在眼里。”孔蓝颇有几分气愤,“若非道天境给了我们妖族一个交待,城主大人已联合了青龙大人、玄武大人、麒麟大人,准备撕毁人妖二族的和平协议,大战一场呢。”

    知趣忙问,“那这件事最终是如何处理的?”

    孔蓝身为羽族高层,对此门儿清,“道天境道天门掌门赔理道歉,罗浮界罗浮门的掌门已经因咎辞职了,罗家族长撤职,罗家那位化神修士去了沉血狱,还有就是赔了些东西。”

    问完了孔蓝,知趣去紫金鼎里修炼,打开孔蓝送的玉匣子,满满一匣子的白玉朱丝果,浓郁的灵气扑面而来,知趣把妖妖蛋拿出来,问他,“当初你不是被罗家人偷走的么?”

    “是啊。”妖妖蛋跳到玉匣子上去,在白玉朱丝果上打个滚,整整上面一排灵气充足的白玉朱丝果就只剩一层皮了。知趣气地,“你怎么全吃啦?”

    罗妖道,“一共十颗,我吃五颗,给你留五颗。”

    知趣细瞧,果然下面还有一排五颗完好的白玉朱丝果,他连忙盖上匣子收起来,道,“不是不给你吃,要放着慢慢吃。”

    罗妖说,“上回我一盘子给你吃,你就吃一颗。”

    那还是在水仙谷时候的事了,知趣道,“我是想着,留几颗给小白、黑豆儿、还有参胖胖、小金他们吃呢。就是鹤师弟跟小绿,也馋的很。”说着,又叹一口气。

    “总想着他们做甚!”罗妖道,“你还没看出来么,这世道,光有好心哪里活的下去。我们要是修为高明,总不至于落在这般境地。赶紧着,别小气巴啦的攒着了,该吃就吃,提升修为比任何事都重要。”

    知趣忽然道,“我丹田又存不住灵气,吃了之后,怕灵气就漏出来了。”

    罗妖道,“你在紫金鼎里吃,漏也是漏在紫金鼎。”

    “也只得这样了。”

    知趣又问罗妖,“孔蓝说你在蛋里时就有意识了,是你自己跟着罗家人走的,而且,还留下信息不叫妖族找你呢。这是真的?你为啥这么干啊?自己找虐啊?”

    “不为啥。”妖妖蛋平躺在知趣怀里,正好小**朝上,道,“说来话长,我母亲是孔雀王的长女。你要知道,朱雀跟孔雀本为近亲,我母亲化形时体内的朱雀血苏醒,毛羽化为赤金色,连城主都很喜欢她。她战力超群,因功被封为赤金王,羽族追求她的人很多。孔雀生性风流,她情人不少,却未曾大婚。八卦真人游历到梧桐城,因他相貌俊俏,能言善辩,为我母亲所喜,故此被我母亲招为入幕之宾。后来,我母亲腹内有了孕息,所以,八卦真人一度以为我母亲怀的是他的孩子。只是,朱雀是羽族妖神,体内不可能有人族血统。”

    “再后来,我母亲另有新欢,就与八卦真人分手了。因我母亲诞育我之时有涅槃之火的气息,城主卜得我为朱雀之身。八卦真人离开起了他念,就把我带走了。”

    知趣不禁问,“那你当时也没反抗?”

    “我那会儿还没破壳呢。再加上八卦真要模仿了我母亲的气息,我也算被骗过去的。”

    知趣不信,“难道他带你离开梧桐城,你也未曾生疑?妖妖,你还想糊弄我?赶紧给我说实话,不然有你好看!”

    罗妖无奈,只得道,“其实跟你说吧,兴许你不信,得以为我胡扯呢。当时我出生时,城主大人就曾为我卜算过,说我的机缘在人族。在我出生后,我总会感觉到远方有一种召唤,这也是我跟八卦真人走的原因之一。但是,后来内丹被骗走,就不在我的计划当中了。我没想到,刚出壳时力量那样小,一时不妨,着了人族的道。”

    知趣哼了两哼,“神神叨叨的,谁在感召你啊?在罗家,也没见你得到什么好处,反是蛋来蛋去的,白白化形几十年。”

    罗妖甜言蜜语地,“兴许就是你在感召我呢,黑炭。我一见你,就特安心。”

    “行啦,不用哄我了。”

    “真的,以前我觉着,兴许是你黑的缘故,格外的能给人以安全感。后来,你变白了,我还是照旧喜欢你呢。”

    这,这是夸人的么?知趣气道,“还嫌我黑,自己还不是一身黑毛儿!”

    “所以我们才是绝配么。”

    知趣正想骂罗妖几句,就听外头人有进来,知趣忙将妖妖蛋塞回识海,跳出紫金鼎一瞧,罗妖已在识海抱怨,“我就知是这讨厌鬼。”

    来人正是林央。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还有一更,我的心肝儿们,更新在十点之前~~~

195第194章

    第一九四章改变

    林央形容颇是狼狈,一身玄衣重甲,却是衣破甲烂,更兼头脸上不知沾染了多少尘土鲜血,目光疲惫。知趣心下微惊,忙迎上前问,“打败仗了?”

    “一场恶战。”林央自倒了盏凉茶灌下去,舔了舔干涸的唇,方道,“胜了。”

    知趣放下心来,“我还以为得收拾家当准备逃跑呢。”

    “这丧气话说的。”林央看知趣一眼,再倒盏茶,“逃跑你也不用怕,直接揣起紫金鼎就能跑了,反正你家当都在里头呢。”

    知趣道,“你这是说什么呢?”

    林央漂亮的眼睛赤果果的打量了知趣片刻,知趣给他看的莫名其妙,问,“怎么了?”

    “看你今日气色好些,我就放心了。”林央道,“知趣,我有事跟你商量。”

    知趣问,“什么事?”

    林央脸上带出几丝不悦,“是这样,我今日打仗,因对方有个术法高明的修士,我们胜的颇是艰难。待我着凌云去捉那修士时,凌云反倒把人放了,说是她族人,求我饶那修士一命!她放都放了,还求什么?我便是想杀,也没处杀去!”

    因林央有个求贤纳才的名声,陆续来投奔他的修士并不少,不过,质量上就有些良莠不齐了。

    林央并非缺少杀伐决断之人,军中之事,他向来独断专行惯了的,独凌云这件事来请教知趣,无外乎是看知趣与凌云关系好,想着先知会知趣一声,看知趣是个什么说法,免得到时他不打招呼便处置了凌云,倒叫知趣多心不悦。

    林央专门为此事来请教知趣,心思缜密,不可小觑。

    林央的心思,知趣却是一望即知。

    略一思量,知趣道,“你杀了凌云,虽暂时得以立威,不过你有没有想过,凡间修士,两头下注的并非少数。似沈留白族中,还三头下注呢,南方叛军也有他们沈家人,朝中也有沈家人,沈留白又来了你这里。凌家呢,凌云在你这儿,跑的那个既然是她族中人,想必是南方叛军的人了。”

    林央略一点头,沉声道,“我发愁也是发愁这些事,若是杀了凌云,怕其他人要多想。若是放了她,将士们的血,岂不白流了?”

    知趣望着林央,微微一笑,“修士因有几分术法,战力远超常人,故此,不论他们在哪里,都是被奉为座上宾。你以国士待之,他便应该以国士相报,若不能以国士相报,你何苦供养这些人去!”

    林央眼睛亮了几分,“知趣,那依你说,要如何处置凌云?”

    “她既然来投奔你,甘愿在你麾下任职,犯了错,自当依军法处置!”

    林央不料知趣这般痛快的说出这番话来!

    当然,知趣在他心中是大好人,他喜欢知趣喜欢的紧。但是,在林央看来,知趣实在心软,跟谁处个三两天就能处出些交情,以后就有些心慈意软。

    修士之中,知趣与凌云走的最近,他原以为知趣要为凌云求情来着,不想知趣直接替他做了决定。

    知趣,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

    林央忽然对自己的来意充满信心,他拉住知趣的手,“知趣,我们去你的紫金鼎里说吧?”

    罗妖在识海里道,“别叫这小子进去,他没安好心。”

    知趣没理会罗妖,抓住林央的手给他擦了擦,道,“脏死了,你也喝得下茶去,茶杯也给你捏脏了。”

    林央咧嘴一笑,将脸凑过去,拿眼瞅着知趣,“这儿也给擦擦。”

    知趣直接把他扔进了紫金鼎的池塘里去,林央许久不来紫金鼎,赞叹道,“知趣,你这里面房子也盖起来啦,有树有花有水的,真是大变样啊。”

    “那是。别往外说哦。”叮嘱一句,知趣从储物袋里取出套衣裳给林央挂池边竹枝上,“你先穿我的吧,我去屋里等你。”

    “知趣,你等我一下,给我擦擦背,这儿又没侍女。”林央好言相求。

    罗妖道,“别过去,这小子要耍阴招占你便宜呢。”

    知趣心道,“切,我要是给个毛头小子占了便宜去,就不必活了。”

    罗妖依旧不高兴,“你还真喜欢看他那没啥看头的裸\体啊!”

    “闭嘴。”知趣拿出一家之主的气势来。

    林央大方坦诚的很,全全脱光了,□没在水里,叫知趣给他擦背。知趣岂能看不出林央那几分小心思,知趣也不动声色,给林央擦过背后,只管在岸边儿摆张榻靠着,时不时欣赏下美男子沐浴图。

    过一会儿,美男子赤果果的自池水中走出来,标准九头身、宽肩、细腰、赤脚、长发、妥妥的八块腹肌,身上眉眼间挂着清透的水息,知趣乍一瞧,不禁心惊肉跳:我的乖乖……于心下问罗妖,“你确定林央是小凤凰,不是小水妖?”

    罗妖一千个看不上知趣这德行,哼了一声,不予理会。

    林央转身取下衣衫,线条流畅的脊背腰臀长腿、生生烙进知趣眼中去,知趣顿时口干舌燥。

    林央抱着衣衫到榻上,俯身于知趣耳边低笑,“知趣,你若喜欢,我便不穿衣裳也是无妨的。”

    知趣摸摸被林央的鼻息喷的痒痒的耳朵,唇角一翘,手里拈着一柄竹骨折扇,眼睛融融有光,笑着评判道,“你这姿色,比我家妖妖差远了。”

    识海里原本气的已经半晕厥挺尸状的妖妖蛋啪的立起来,精神顽足。

    林央满腔热情哗的被泼了盆冷水,浇熄一半。不过,他相当有自信,拿起知趣的衣衫换上,林央道,“我不信。我的容貌,比之孔蓝犹胜三分。”妖族向来以美貌著称。

    知趣眼中满是回忆的光彩,“我第一次见他,他正坐在流华树上,那株流华树已长了百万年,枝叶繁茂,正挡住了他的脸。那时,我地位低微,不敢抬头看他。不想,没说两句话,他忽然从树上跳下来,我突然一见他的脸,当时鼻血喷到晕倒。”知趣自然一笑,眼中满是幸福的颜色,“在晕倒前我吓的不行了,以为他给我施了术法,要害我性命,我拼死扑过去,在他嘴上咬一口。”

    “你看,我们头一回见面就接吻了,你说,是不是缘份?”

    “当然啦!”罗妖在识海里回应知趣,“你是故意占我便宜的吧,黑炭?”

    林央满肚子的酸水儿,道,“这算什么缘份,流血流到晕倒,这是血光之灾。怪不得你跟着他,就处处倒霉呢。”

    罗妖大怒,“小子无礼!”今世人家林央一句话都听不到,罗妖不过白气一场!

    “好了。”知趣同时安抚二人,问林央,“阿央,你喜欢我什么地方?”

    “知趣,我一见你就喜欢。”林央老实道,“我最喜欢你有情有义。”

    知趣道,“若是我因你喜欢我就跟妖妖分手,这还算有情有义么?彼时,若我遇到个比你更优秀更爱我的,是不是我就要离开你,去跟别人好了?”

    林央顿时哑口。

    知趣温声道,“说起来,妖妖虽然比你生的好些,其他本领还真不一定比你强。阿央,你没地方输他,不过是我早一步遇上他。我这人是个死心眼儿,爱上谁,就不会改变,除非对方变心在先。”

    罗妖见疑插针的币心,“那是不可能滴!”

    知趣没理会他,拉着林央的手道,“我家阿央,要才有才,要貌有貌,以后我给你找个最般配的小媳妇,你生一打孙子给我抱,多好。”

    若林央这么好说服,他也就不是林央了。林央反手握住知趣的手,顺势再添一只手上去,改为双手合握知趣,深情款款,“知趣,你不喜欢我就不喜欢吧,也不要说那些给我找媳妇的话来伤我心。你不喜欢我,我接受。但是,你也不要阻止我喜欢我,我不求你回应,我就天天的看着你、爱着你,没事,你不必觉着对不住我,只要你能允许我默默的守在你身边喜欢你就成。”

    “知趣,反正我又不是修士,总会老会死,我爱你,能爱多久呢?不过几十年,到时我死了,自然忘了你,所以,你不必为此苦恼。”林央悲凉一叹,“你说,你一见罗妖的面儿流血流到晕倒,就说这是缘份。那我一心倾慕于你,就不是缘份了?”

    “不过是你不愿意接受我的缘份罢了。”林央黯然道,“上苍偏叫我们相遇,偏叫我对你动心,可惜你不爱我、不信我。知趣,你留在我身边吧。哪怕只有几十年,我也想让你看看,我是否是真的爱你。”

    罗妖在识海里道,“苦情记。”

    知趣没理会罗妖,就听林央继续道,“你放心,我不会逼迫你,也不会做你不喜欢的事。知趣,你喜欢把我当成儿子,就把我当成儿子。只是,你别拒绝我,防着我,行吗?”

    饶是知趣这等八面玲珑之人,面对着林央这双满是恳求与委屈的大凤眼,也不知说什么好了。

    还是林央自己涩涩一笑,自责道,“看,我又令你为难了吧?”

    知趣忙道,“不是。阿央,我一直把你当成儿子。或许是我平日里喜欢做菜,你是不是把我当成妈妈了?”接着,知趣驴唇不对马嘴的一通扯,“说话以前我看儿童教育心理学,说是孩子都有恋母情结呢。”

    林央一番情谊表白,遇到知趣的“恋母情结”,饶是林央心理素质超群,此刻也险些给知趣噎死,闷声问,“那以后我都叫你知趣妈妈好了?”

    “可别可别,多丢脸。”知趣嘿嘿嘿干笑几声,总算缓和了下气氛,问林央,“你不是有事要跟我说么?”

    林央动之以情刚到高\潮就遭遇了知趣的天雷,无奈只得说起他事,道,“是这样的,我总归是凡人,那些修士个顶个的满肚子小算盘,若是我手下将官,我早收拾服帖了。他们本领大、人数少,又个顶个的职位不低,有自己的心思,现在有些尾大不掉了。”

    “先时,我留下他们,是想着壮大门面,所以,好的赖的,都留着敬着。如今凌云的事一出,再不加以约束,恐怕日后这天下打下来,还不知是谁的呢?”林央认真道,“说来说去,这军中,我最信的人,无非就是你了,知趣。”

    “阿伯也教过我,也是我的先生。不过,第一,他前世是开国皇帝,皇城里龙椅上坐的是他前世子孙,阿伯想助我便助,不想助我,我也不能强扭着他;第二,他总归与夏春秋有些个关系,我倒不是疑他,实在是为了保全我们的师徒之情。”林央道,“偏我又是凡人之身,且每日事务极多,若是一个两个的恃才傲物之类,我有时间去一一收服。现在个顶个儿的不服军规约束,我哪里有时间去找他们一个个的谈心。再说了,他们不比我明白?不过是心下不服我罢了!”

    林央看向知趣,“知趣,你是我的先生,又是修士的身份,跟他们算是一类人。我想着,你帮我把他们收服了,好令他们乖乖的为我所用。”

    “以前咱们在积蓄力量,现在南方反军的势力也不容小觑。若是他们这群人仍是三心二意、首鼠两端,将来恐怕非但不能助我一臂之力,反是要扯我后腿呢。”

    听完林央的话,知趣并无异色,道,“我想着,约摸也就是这件事了。”

    林央见知趣约是早有成竹在胸,不禁道,“知趣,你既知道修士中有这短处,怎么不早跟我说呢?”

    “早了,要怎么说?”知趣一笑,温声道,“阿央,你也说了,先时是充门面的。你初来西北时,敌方请个炼气三层的小修士都能动摇你的军心,那时,军里少修士助阵,自然是来一个咱们要一个。非但要,哪怕他修为再不济,我也是建议你高高的供将起来,是吧?”

    林央点了点头,的确,在早期,为了吸引修士前来投奔,知趣没少给林央出谋画策。知趣道,“那时,咱们没这种人才,我记得,第一个来的修士是章瓒,他至今不过是炼气四层。其实现下看来,章瓒自投奔你,并未有什么显著功勋,是吧?”

    林央笑,“章瓒第一个来,这就是最大的功勋了。若非有他,我何以招来现在这么多的修士?”

    “是啊,这就是‘千金买马’的原理了。”知趣道,“如今修士越来越多,先时不管,倒不是不想管,只是时机未到。”

    “阿央,大乱方能大治。对修士,亦是如此。”知趣半倚着榻上软枕,一手把弄着竹骨扇,一面对林央道,“若是他们刚一来,你就令他们居我之下,你想想,我与你关系够近,偏生一样不好,我修为不高。”

    “修士,可是以修为高低来论资排辈的。同一门派之中,只要无血亲关系,不管男女老少,譬若一老朽与一青年,若青年修为高,老朽便要恭恭敬敬、充为晚辈。”知趣似笑非笑,“只与你关系亲近,偏生修为不能压人,再者,我们虽同为修士,他们多来自凡世,投奔你而来。而我,是早便与你有师生之分的。这样,来历又不同。如此,他们因来历相同,反容易抱团儿。更兼我修为平平,怕是难以服众。”

    “不过,就算放着他们又如何?譬如一园子的花木,凌冬之时,百花凋零,自然辩不出哪种是名花异草,哪种是野花杂草。我们只需等着,春天到了,自然一目了然。”知趣道,“这些修士,未尝不是如此,来了这些时日,哪个是真心想出力,哪个是混饭吃的,你心里也大概有个数了。”

    “再者,阿央,不要忘了,修士术法再高明,他们是来投奔你的。你才是那个最终说了算的人,是好是赖,是生是死,最终都要由你决定。”

    林央以往觉着知趣离他渐远,不想今日一席话,知趣句句说到他的心坎儿里,心下难抑感动之情,原来知趣从没有远离他,知趣,一直在看着他呢。

    “知趣,那,凌云的事要不要你来处置,这机会挺难得。”新官上任三把火么,林央又道,“若是你不忍心,我来做是一样的。”

    知趣笑,“放心吧,凌云的事,我来办就好。”

    林央急道,“知趣,那你这就与我一道去大营吧。凌云正在那里请罪呢。”

    知趣笑而不语。

    林央亦是绝顶聪明之人,一拍额头,贼笑,“瞧我,这都忘了。我先回去,待晚间再来。”

    果然孺子可教。只是临走时,林央偷往知趣脸上狠亲了一大口,还亲出响来,罗妖当下便是一道烈焰自知趣眉心喷出,在知趣的纵容下,林央腿脚麻俐的逃了出去。

    罗妖足足骂了林央大半个时辰,又往知趣脸上蹭了又蹭,险些给知趣蹭破了皮,知趣抱着妖妖蛋亲两口,“你跟林央计较啥?我对他,就像对儿子一样。”

    罗妖哼道,“看见就讨厌。”

    知趣笑笑,轻轻的摸着妖妖蛋,又拿手碰自己的眉心,说,“你往外喷火,我眉心怪烫的,你可别给我烫个三只眼出来,不然,岂不成二郎神了?”

    罗妖问知趣“二郎神”是谁?

    知趣与罗妖说了,罗妖道,“真个胡扯。”却是不信。俩人斗了阵嘴,罗妖道,“黑炭,你先时不管这些修士的事,不仅仅是因为时机不到吧?”

    知趣对罗妖并无隐瞒,叹道,“阿央是要做皇帝的人。他性格霸道,又聪慧过人,军中之事独断专行惯了,偏又极信我,对我也好。我一直在想,如何善始善终,保全我与他这段情分。他现在不是小时候了,那时,他不懂的东西多,我能直接去教他。现在,他懂得独立思考,又不是个笨人,与其去教他,不如去引导他。”

    “再者,我不想因权利上的事与阿央有冲突。他若是愿意,自去降伏这些修士,亦无妨碍。若是他想用我,我帮他一把,至于帮到什么地步,还是要看他的意思。”知趣道,“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啊,要保持一个度,适可而止。什么是真正对他好呢?该帮的帮了,该退的时候退了,不令他为难,让他心下顺遂开怀,这才是对他好。如此,也更能保全彼此的情谊。”

    妖妖蛋在知趣手里晃啊晃的,提醒知趣道,“那小子鸡贼的很,你可不要被他的花言巧语所骗了,更不要上他的当。要记得,你可是我的人。”

    “知道啦!”知趣啾的亲妖妖蛋一口。

    妖妖蛋上的笑容更深了些,“黑炭,你这人心软,对谁都好。不过,我只对你好,我也只爱你。”

    知趣眉眼弯起来,喜滋滋又喜滋滋。

    罗妖先表白完,等了一时,只见知趣傻笑,也不肯回应他一句,不禁抱怨,“黑炭,你对我呢?你喜不喜欢我,倒是说一句啊。”

    知趣嘀咕,“不喜欢,不喜欢我能叫你天天滚我屁股么?”

    “还有,我也不是对谁都好。唉,小白黑豆儿他们,我是拿来当儿子的,我可不会叫儿子来滚我屁股的。”说到黑豆儿,知趣仍难掩感伤。

    罗妖不欲再说这个,便道,“今天我给你滚一下腰。我还能变小到你菊\花里滚一滚呢。”

    知趣顿时脸上火辣,骂,“死流氓,滚!”

    “那你是答应啦!”

    知趣不理人,直接将蛋塞回识海。

    与罗妖逗了一阵,一人一蛋开始修炼,其实有些话,纵使罗妖,知趣也没说出口。以前不管林央手下修士的事,是因为他真的不在意。

    现在,知趣却并不这样想了,若是先时他能更有能力,黑豆儿就不会离开他。如果黑豆儿不离开,就不会出现意外。

    他每每想到黑豆儿,就难禁心下沉痛。黑豆儿跟小白他们是不一样的,在知趣最艰难的时候,黑豆儿刚出壳便被知趣养在身边,知趣从未把黑豆儿当成过坐骑……

    外面,林央眉间带上一丝轻愁回了自己院中,孔蓝迎上来,问,“将军,如何了?”

    林央叹口气,“先生待我仍如往日,见我形容狼狈,倒也颇心疼于我,找了新衫给我换,只是我一提那事,先生便将话题轻轻转移开去,并不应承。”

    孔蓝笑道,“将军不必担心,知趣是个心软的人,他又素来疼你,再加上前世他对你用情极深。将军早有尊师之名在外,便多去几次,知趣总会答应的。”

    “只得如此了。”林央面上带出几分亲近,笑道,“如今我是凡人,倒不知该如何跟你称呼。”

    孔蓝一笑,“朱雀纵使历凡依旧是朱雀。”

    林央的确是亲近之意,他刚要认个舅舅来着,不过转念一思量,他虽然与罗妖打交道不多,但观罗妖性情,高傲自负的很,若是这样轻易的认了舅舅,倒有违罗妖的性情了。故此,林央只是对着孔蓝一笑,道,“我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就更了~

196第195章

    第一九五章

    凌云触怒林央,但凡消息灵通些的,都知道了。

    不为别的,凌云已经自己去牢里住着了。

    修士于军中地位超然,这是不争的事实,牢里没接到通知,凌云自己住进去,必有其原由。人们稍一打听,口耳相传,便传出流言纷纷。

    这其间,沈留白还在林央面前为凌云求情几句,“同族之人,血脉之亲,凌女修一时心软,法无可恕,情有可原。”

    林央直接道,“我知道了,沈先生请回吧。”

    接连三天,林央去知趣那里,却是门儿也未能进得,这不禁又令人颇多猜想。譬如章瓒同沈留白道,“莫不是罗先生与将军因何生了嫌隙,若如此,我们合该去帮着劝和一二。”

    沈留言温声道,“只怕并非如此,将军约摸是想请罗先生出来主持事务吧。”

    章瓒思量一时,也明白了。

    章瓒与别的修士是不同的,他是第一个投奔到林央军中,林央、知趣对他颇多客气。后来,越来越多修为高深的同道中人前来投奔,不过,林央知趣待他仍是不同的,这一点,章瓒感受的到。这也就导致修为不算高的章瓒在林央身边的修士之中有着不一样的地位,不然,依沈留白的修为,哪里愿意理会章瓒呢。

    章瓒叹道,“将军待我们以上宾之位,我们当不负将军才是。凌云所为,的确不妥。罗先生与我们乃同道中人,更兼得是将军的启蒙恩师,德行高尚,他出来主持事务,倒也没什么不好。”

    沈留白道,“是啊。”沈留白贵为金丹前来林央军中,可见对林央是极为看好的,不过,林央身边还有一位同为金丹的修士文斐然。

    这世上的东西,多了就要贬值。

    金丹也是同理。

    更何况,如今孔蓝带着妖族的人一到,单就孔蓝的修为,更压诸人一头。且,妖族与人族不同,孔蓝来后并未有什么架子,反是一心一意辅佐林央,倒让平素摆惯了高人嘴脸的人族修士面儿上有些不好看了。

    沈留白却知道,先时知趣那番伤心就是因妖族的缘故,知趣与妖族早有交情,这是一定的。但是,孔蓝来到军中之后,知趣与之并不亲近。

    再怎么说,知趣也是人族,与知趣打交道,总好过去与妖族打交道。

    既然人族修士没有能与孔蓝相抗衡者,干脆就请知趣出来主事,怎么都好过令妖族一支独大。

    沈留白早想明白这其中利害,对章瓒道,“将军既生烦恼,我们这些人,都是来助将军平定世间的,怎能不为将军分忧。不如咱们去文兄那里瞧瞧,若文兄也是这个意思,将军既在罗先生那里吃了闭门羹,咱们一并代将军去劝上一劝,亦是咱们的本分。”

    章瓒遂与沈留白同去文斐然那里,文斐然更不是个傻的,三人一拍即合。

    文斐然略一沉吟,“如今既要请罗先生出面主事,那凌云怕是性命难保。”这话,无疑是对沈留白说的。沈留白与凌家有几分交情,不然也不能替凌云在林央面前求情。

    沈留白一叹,“皆是命数,端看将军与罗先生要如何处置吧。”

    “此事,我们还当先请示将军为好。”总得提前跟林央打个招呼,即便做人情,便做到十二分方好。依林央的性子,背着他行此事,未必就真能合他心道。

    “自然。”沈留白亦是通透之人。

    三人当中,文斐然口才最好,学识最深。

    这学识,不仅仅单指道法方面,就是人世这些之乎者也,文斐然亦是随手拈来、毫不费力,依文斐然的功力,就是现在出去考个状元,亦不费吹灰。

    要说修士,咱有空也是精研道法,哪里有时候理会人世这些道德文章,偏文斐然是个例外。不过,这就要从文斐然比较传奇的经历说起来。

    文斐然并非出生在修士家族,亦无什么高人奇遇,他家原是书香门第,文斐然自幼便天分过人,读书识字有过目不忘之才,十六岁便高中了状元。人家之所以会走上修道之路,完全是凡世文章读透,世间情理看破,没啥玩儿的了,空虚了寂寞了,故此,人家开始研究玄学。

    这一研究不要紧,凭着一本市面上随处可见的破烂道术经书,就走上了修真道路。文斐然为官二十年,三十六岁道法小成。那时他已年近不惑,却依旧是面白如玉、光彩照人,为世人所罕。后,文斐然筑基时动静太大,引来修士驻足,一见此子乃天赐良材、地生美玉,遂死皮赖脸将其收入门下。文斐然因此辞官,从此走上修仙大道。

    一入修仙之门,文斐然为官时早历炼的人情世故极通,再加上他天资过人,倍得师长喜爱,他因此阅读了大量的道法书籍,如此十年,文斐然继而结丹,成为凡世修士中数一数二之人。

    相对于沈留白已经三百岁的高龄,文斐然年轻的过分。

    三人既商议妥当,便先去了林央那里。果然,沈留白稍一询问,林央就满腹苦水倾诉,沈留白适时的表白忠心道,“我等与罗先生相处日久,自明白罗先生行止高明,远胜常人。将军既便不说,我等还想谏然于将军,罗先生这等高明之人,若能指点一二,结束这天下战火,亦是造福苍生之功德啊。”

    文斐然继续道,“我等久受将军恩德,若将军不弃,我等愿为将军说客,代将军陈明心意,为将军分忧。”

    章瓒亦道,“愿为将军效力。”

    林央做足表面文章,深深一揖道,“央先在这里谢过各位先生了。”

    诸人又是一番客套。

    此事,既已禀明林央,又得林央首肯,文斐然、沈留白、章瓒三人便联袂去了知趣那里,知趣拿出好茶好果招待。

    文斐然嗅一嗅茶香道,“知趣这茶,比之灵茶也不惶多让了。香,实在是香。”因为出身的缘故,文斐然较寻常修士更为爱茶,只是灵茶不论是在修真界还是在凡世,都是相当奢侈的东西了。文斐然有门派供给,一年所得也是有限。而且,他每得到灵茶,定会在当月喝光,余下十一月空叹怀念,同时等待下一年的灵茶配给。

    知趣笑,“我这不过是野茶,文兄若是喜欢,一会儿我送你一罐。”不是他吹,这茶虽是倚翠山野茶出身。然而在倚翠山时,知趣就是因这几株茶树的灵气引至当前,待第一茬野茶采下,知趣自己试着炒过后,用山泉水一泡,已是茶香四溢。

    如今知趣早将几株野茶挪至紫金鼎内,且将灵碧真人送他的聚灵佩埋入茶树底下,近些年,这几株野茶长势愈发喜人,产的茶自然更是绝佳。

    文斐然的话虽带着几分恭维,却也的确是此茶极佳。

    见知趣赠茶,文斐然连忙至谢,又配了点心吃,文斐然道,“罗兄这里的点心都有茶香。”

    知趣笑,“这不过是后来的粗茶,取其茶香做了点心。”

    文斐然笑,“那不如一会儿罗兄再送我一匣子点心吧。”

    知趣本就是个爽快人,有人喜欢他的点心,他也高兴,遂一口应下。

    沈留白已忍不住侧目,并且内心深处非常怀疑文斐然的门派是不是时常虐待这位同仁,怎么一来人家这里就跟八百辈子没吃过没喝过似的,这嘴脸,当真有些不雅啊。亏得文斐然传说还是状元出身呢!若状元都这素质,怪道凡世一代不如一代了。

    文斐然吃过喝过之后,浅浅一笑,“先生也知我等因何而来吧?”

    知趣不动声色,“若我有意军中事务,不会等到现在。”

    的确,这也是文斐然对知趣有好感、并同意沈留白来知趣这里的原因之一。依知趣对林央的影响力,他完全可以在军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结果呢,知趣从不插手军务,哪怕与他们这些修士,交往的也不是很多。完完全全就是一个闲人启蒙老师的模样,诸人对知趣的尊敬,亦多因林央而起,看着林央的面子,不去得罪他的老师。

    或许有人心中小瞧知趣,文斐然却对知趣刮目相看,他做过官又为修士的人最明白,不是谁都可以守在权利旁边而不动心意的。

    若非如此,焉何天下有变,修士都要跟着凑一脚呢。说来说去,所为者,无非二字:权势。

    甭以为修士就真的清静无为了,就是庙里的和尚,还有成佛的追求呢。

    当然,知趣一直悠闲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或许有人会说他外做高尚内藏奸狡,瞧瞧,今天不是连林央与修士们都要亲自登门请他出面主持事务么?

    若是如此,若是知趣从一开始放心就料定今日局面,任局势发展,他自可逍遥以待……若知趣有此神巩才,他文斐然更得服气!

    文斐然开门见山,知趣从容以对。

    文斐然不慌不忙,继续道,“我听说将军少时,因其父信术士之言而倍受冷落,自幼在家庄长大,颇是艰难。”

    知趣换了个闲适的姿态,“这话又是谁传的。”

    “并非谁传的,乃将军亲口与我等说的。”文斐然见知趣面上有丝动容,再道,“将军说,若非先生不弃,他断然有今日。先生于将军而言,如师如父。将军说,他年纪渐长,反不如少时能承欢膝下、时听先生之教诲,将军心里,满腔孺慕之情无处倾诉,常因此郁郁。”

    罗妖已经忍不住在知趣的识海里发出呕吐的声音。

    文斐然继续道,“将军知先生是闲云野鹤一样的人物,不愿为俗事所牵绊。只是,将军非但与先生有父子之情,更知先生有匡扶天下、经天纬地之才,将军想着,倒不为私心请先生帮忙,为的是天下苍生啊。”

    “先生与我等同是修道之人,凡世百载于我等不过是匆匆烟云,于寻常世人却是整个人生呢。这战火继续一日,便不知有多少血肉之躯要葬送其间呢。”说起这些,文斐然满心惆怅也不是假的,他做过官做过凡人,于这些感触颇深。

    文斐然一张嘴的确好使,不过,知趣仍以,“诸位皆是俊杰之才,我很放心……”之类的理由拒绝了。

    三人走的时候倒是收获颇丰,知趣送他们每人一锡罐茶叶外加一匣子糕点。三人出门就去了文斐然那里,文斐然在知趣那时说的口干舌燥,回屋赶紧灌了一大壶水,道,“差不多了,待妖族那些家伙们再去一回。就齐活了。”

    沈留白微微一怔,继而释然,妖族毕竟也不是傻子,他们人族已经占了先手,应该知足了。

    人家妖族非但不傻,实际上,占先手的也非人族,而是妖族,孔蓝。

    先时出了凌云的事,孔蓝就意识到了,修士与妖族不能无人领导。当然,林央就是领导,但是,林央要保持其光大公正高尚无私的形象,这就需要一个能折服人妖二族之人。

    孔蓝不论在人族还是妖族,都是修为最高。不过,孔蓝聪明又有自知知明,他直接向林央推荐了知趣。孔蓝是这样说的,“知趣本是人族,不过先时他对我弟有恩,就是将军,前世也与知趣有极深渊源,再加上知趣是将军的启蒙恩师,他本就颇具手段,完全能压的住。”

    然后,才有了林央破衣烂甲、满面灰尘的去知趣那里这一遭。

    听说人族已经去过了,孔蓝带着他的小弟苍鹰、凤鸳再去造访知趣,说的话与文斐然相类,只是孔蓝私下提了一句,“是我看将军实在艰难,这才多了句嘴,知趣你不怪我就好。”

    知趣心下啧啧稀奇,对罗妖道,“这鸟儿比人还精呢。”

    罗妖道,“孔雀王的大公子,若无意外,他就是孔雀王的继承人。”

    知趣问罗妖,“你说,小白跟孔蓝之间有没有矛盾啊?譬如,因我家小白资质出众,继承权在孔蓝之上啥的?”

    “孔雀血统珍贵,一族也没有多少纯血孔雀。似孔雀王,千年时光不过三个子女,孔蓝虽较孔白差一些,他年纪长孔白几百岁,阅历也广,你看他行事,并不似心胸狭隘之辈。”罗妖道。不然,依孔蓝的修为,妥妥的压人族一头,若是他想在林央麾下拔个尖儿,是轻而易举之事。孔蓝却是未与人族争高下,反顺势推出知趣。由小及大,孔蓝绝不傻。

    知趣想一想,“现在小白没个影子,我担心的很。”

    “每人有每人的路要走,放心吧,先时他化形都没有,就能一个人从梧桐城跑到罗浮界,现在起码化形了,修为不低,哪里就会吃亏呢。”罗妖放心的很。

    俩人正说话呢,人族文斐然、沈留白、章瓒与妖族孔蓝、苍鹰、凤鸳一并来拜访知趣,知趣再三推辞不过,才答应在林央军中任职。林央非常大方,直接就把知趣命为国师,地位在诸修士、妖族之上。

    知趣刚一上任,林央便将凌云之事交到知趣手里。

    知趣未有半分犹豫,直接道,“凌云既知法犯法,无视将军命令,私放敌军,按律当斩。既如此,不必拖延,挑个良辰吉日,拉出去斩了,也好让凌云早日投胎。”

    再有人求情,知趣便道,“无规矩不成方圆,若是放了凌云,日后谁在敌场遇到亲戚故旧,个顶个儿的讲交情、不忍心,那这军中,还有法度可言么?”

    “还是大家以为,将军求贤敬贤,就是为了让人自发善心,扯他后腿?”知趣面色寡淡,“若说发善心,与人为善本无错。只是大家想一想,那些在战场上死去的将士、流出的鲜血,难道就白流了吗?”

    话已至此,求情无用,凌云既要斩首,按知趣的意思,林央素来敬重修士,凌云即便死,知趣还是令文斐然算了个易上路的日子。

    并且,知趣令文斐然写了一封声情并茂的文章送到南方叛军那里,言明凌云触犯军纪,就要斩首。知趣大庭广众之下问凌云,“你放了族人性命,你说,你就要死了,你的族人会因感激你来救你吗?或是,过来替你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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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日子介绍:
吴知趣记得,以往在家乡形容谁家日子过的舒心顺畅,大家都会半带嫉妒半含酸的说一句,“XX过的真是神仙日子。” 神仙日子。 神仙日子是什么滋味儿,吴知趣不知道,但是,半个神仙过的是什么日子,吴知趣终于尝到了。神仙日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神仙日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神仙日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