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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朝陈     穿入聊斋txt下载     穿入聊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妖踪

    (晚上十二点准时冲榜,敬请各位支持!)

    陈剑臣愿意跟随庆云走一趟,自是为了大开眼界,亲眼目睹修士降妖除魔的盛况;而看庆云的态度,自己并非完全没有修道的机缘,不过还需要一定的磨砺,或者感悟而已。

    换个角度看,如此也好。如果真入了套路,自己被庆云收为徒弟,即时要背井离乡,随对方云游天涯,届时自己能否狠下心来弃母出走还真不好说。

    陈剑臣重情义。

    这一点庆云丝毫没有看错,说错,但修道最忌讳的便是情义,做不到清心寡欲,静情无为,如何能修炼出一点道心来?

    没有道心,就算开了窍,道行也是裹足不前,难有寸进。

    只见庆云从怀里掏出两道黄符,有一尺长,上面龙飞凤舞地描写着不辨意义的文字符号。和市井上销售的寻常符咒不同,符上的那些符文朱红发亮,熠熠有光,形体流畅自然,浑然天成,活灵活现,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充满了法力,可不是装样子的废纸。

    庆云往自己右腿贴了一符,另一张则贴到了陈剑臣的腿上。

    陈剑臣问:“道长,这是何物?”

    “风遁符,赶路之物,雕虫小技耳!”

    陈剑臣听得郁闷:对你而言是雕虫,对我可不是雕龙了么?省起一事,好奇问:“前日在山上,道长神出鬼没,那又是什么法术?”

    庆云没有隐瞒,笑道:“名曰‘缩地成寸’,不过该术颇费法力,而且不能带人。”

    陈剑臣哦了声,不再多口。

    贴好了道符,庆云做个架势,口中念念有词:“东风借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疾!”

    手指一点,贴在两人腿上的道符,那些朱红色的符文顿时发热放光,有光芒闪耀;下一刻,陈剑臣只觉得自己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飞奔起来,直如腾云驾雾般,双足不用沾地就往前方快速移动。

    牛!

    他叹为观止,耳边风声呼呼,两旁的树木在飞快地倒退。陈剑臣本想睁大眼睛仔细看看,无奈身体奔跑的速度太快了,刮得面皮生疼,眼皮几乎都睁不开来……

    “到了!”

    仿佛只是片刻,或只是一瞬间,陈剑臣的身体戛然而止,听到庆云说到了,连忙抬眼四顾,见到此地正是昨天与山魈拼争的山坳处。

    风遁符,果然名不虚传。

    陈剑臣往腿边上一看,却见到那道风遁符无风自落,掉到地上,几乎同时,整张道符发生变化,通体颜色迅速黯淡下来,有风一吹,居然化为齑粉,四散而飞,再无迹可寻了。

    原来是一次性的消耗品,怪不得庆云说雕虫小技……

    纵然如此,此符的功能作用对于陈剑臣而言,都是可望不可即的。话说,等会要不要开口问道长讨几张来防身?

    陈剑臣心里打着小算盘,那边庆云已经目光如炬地四面顾盼,同时他的鼻子一耸一耸的,仿佛在嗅闻着什么。

    过了一会,庆云道长冷声道:“原来是一只修炼百年的山魈,有蛮力,怪不得能损坏我的法器。”

    这事儿陈剑臣插不上嘴,只能听着。

    “公子,你且在这里等候,待贫道去捉妖。”

    陈剑臣点头答应,道士已经不见了身影,想必是追踪山魈而去了。

    今天阴天,甚冷,看天空满布云层的样子,似乎又要下雪了。

    陈剑臣站在原地等候,一双眼睛则机灵警惕地四下注意着。

    约莫一柱香时间,庆云回来了,空手而回,口中道:“好狡猾的山魈,不在那一边,却往这边走了。公子,请随我来。”

    于是庆云在前,陈剑臣在后,一前一后地走着,最后一直来到书杨村,来到了王府的门外。

    庆云抬头一看,道:“就在这里,好重的妖气。”

    陈剑臣一愣:不会吧,那妖孽果真冤魂不散,死缠住王复了?

    当下说道:“道长,我认识这户人家的主人,不如让我先去问个明白?”

    “好,公子小心。”

    陈剑臣走上前去,王府的家丁认识他,马上进去通报,很快王大财主就迎了出来——不过相比昨天的一脸笑眯眯,现在则是愁眉苦脸的,眉头紧皱。

    “伯父,这是……”

    陈剑臣疑问。

    王大财主唉声叹气:“还不是复儿,昨晚突然发病,冷热交替,面青唇白,饮食不进,只一夜之间,就只瘦得剩下一副骨架子了……我已经寻了好几个郎中来看都无法诊治,老朽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那如何是好……”

    说着,眼泪哗啦啦地掉了下来。

    陈剑臣一听,立刻就知道事非寻常,敢情那桃花真是念及“一夜夫妻百日恩”,不肯放过王复,顺口便道:“伯父,莫不是拂台兄撞邪了?”

    王大财主一听,一个激灵:“说着还真像那么一回事?这下完了,该如何是好?”他一下子跳起来,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六神无主——如果只是发病,还有救治的希望,可中邪就手足无措了。

    陈剑臣不动声色,道:“我刚才在外面遇到一个道士,似为高人,不如请他看一看?”

    “请!马上请!多少钱都请!”

    心肝宝贝独苗儿子有事,王大财主什么都不顾了,抓到根稻草,都当着可以救命,立刻和陈剑臣出去,把庆云请了进来。

    庆云道长只是礼节性一稽首,很干脆就来到王复书房所在的院子中,鼻子一嗅,道:“果然在这里。”

    王大财主紧张得满头大汗,还来不及多问,庆云又道:“贫道做法,不喜人观,你们全部出去外面等候,不过陈公子可以留下来帮忙。”

    闻言,虽然忧心忡忡,但王大财主还是依言办事,把一干闲杂人全部叫出外面,将院门关住,不许任何人进去干扰,他则在门外走来走去,求神拜佛祈求儿子没事……

    院子内,为免被祸及池鱼,陈剑臣靠后站在门口处观看——只见庆云把竹竿招牌放到一边,脚踏七星,手持桃木剑,指着书房作雷霆大喝:“大胆妖孽,竟敢损我法器,速速出来伏诛受死!”

    言毕,书房中顿时有异响声起,不类人为……

第十七章:除妖

    (晚上12点还有一章,请多多支持!)

    听到那磨牙般的声音,陈剑臣汗毛倒竖:莫不是王复已经被山魈吃了吧……

    庆云道长却不由分说,信手一拈,手指间夹住一张半尺长短的道符:“天地无极,神雷借法,敕!”

    一扬手,道符一个飘忽,倏尔钻进了王复的书房中。

    蓬!

    几乎同时,房内传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叫;随即那山魈现出原形,一头撞出门来,把房门撞得稀巴烂。

    看见庭院中站立的庆云,山魈神情凄惶,嗷嗷哀叫着很是畏惧,掉头就想找路逃遁。

    “哪里走!”

    庆云叱喝,手中骤然又多了三张道符,往桃木剑上一拍,口中念念有词,粘贴在桃木剑上的三道符骤然焚烧起来,火焰猎猎——

    “疾!”

    嗖嗖嗖,道符飞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打在山魈身上。

    砰砰砰!

    三朵火花激射,一股烧焦了的恶臭味随之散发出来。

    山魈喉咙里发出嗬嗬然的惨叫,在地上痛苦地滚动着,但只滚了片刻,便被符火焚为一堆灰烬,风来一吹,消失于天地间。

    ——整个除妖过程,一如想象中那么干净利索,不费周折。

    纵然如此,陈剑臣依然大开眼界。庆云驱符的技术真是出神入化,非常娴熟,而他身上的道符仿佛取之不尽,且各有用途,威力奇大。

    如果……

    除掉山魈,庆云拿回竹竿招牌,很干脆地道:“此事已了,贫道告辞。”

    他告辞的意思就是越墙而走,不和王家的人告别——至于收取酬劳之类,庆云哪里看在眼里?真正的修士从来都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倒不是说他们不用钱,而是当他们要用钱的时候,足有一百种方法可以拿到,何须去靠着去做苦力赚取?

    修士,修的就是逍遥,俗世规矩,不加于身。

    陈剑臣道:“道长,你的这些符可否送一副给我?”这时不提出要求,就难寻机会了。

    庆云呵呵一笑:“公子非道中人,不具法力,这些道符却无法驱使……嗯,我这里有护身符一道,遇到邪魅之时倒可以发光预警,且送给你吧。不过此符仅能报警一次,完后将化为灰灰。”

    说着,递过一枚折叠成三角形的桔黄色道符。

    陈剑臣接过,立刻贴身放好——虽然无法驱符,但有这么一道护身符在身,也算是一道保险了,只可惜依然是一件一次性消耗品。

    庆云展开缩地成寸的手段,倏然而去。

    这一走,却不知他日是否还有相见的机会了……

    陈剑臣倒有些不舍,他对庆云的印象相当不错,这个道士,甚至可以说是他的一位指路明师,让他更清楚地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

    “留仙,留仙你终于来救我了……”

    有气无力的声音从书房传来,却是一个骨廋如柴的人儿在地上爬着,很吃力地爬了出来,看见陈剑臣,立刻激动地叫起来。

    若不是声音熟悉,陈剑臣根本认不出他就是王复——他竟然没死,只是差点被吸成了个人干。

    “拂台兄,你怎么变成如斯模样了?”

    陈剑臣故作惊讶状。

    王复抱着陈剑臣的小腿,嚎啕大哭,哭得哪一个叫肝肠寸断,死去活来:“留仙,你不知道,愚兄苦也……呜呜呜……愚兄昨晚被那妖孽糟蹋了一晚上呀!禽兽,真是禽兽,一刻钟都不肯让我休息!呜呜呜……”

    一边说,眼泪鼻涕哗啦啦地留下来,混合在一块,再加上一副形容枯槁的身体,真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陈剑臣倍感唏嘘——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这,或者就是对于王复好色的一个大大的惩戒吧。虽然,差点没把他惩戒死掉。

    对于王复昨晚的悲惨遭遇,陈剑臣无心追问详情,不过也可以猜想出来,用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说,就是王复被上百人轮了,而且对象个个都是彪形大汉的体格!

    当下说道:“拂台兄,那妖孽已经被请来的道长高人出手除掉了,从此以后,你自可高枕无忧。”

    “是吗?”

    王复惊喜地差点要蹦起来,这一动作太大,太费力气,他本来就虚弱到了极点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两眼一翻白,一下子晕了过去。瞧他的样子,大病一场逃不掉了。

    陈剑臣摇头一叹,打开院门,把王大财主让进来。

    王大财主一看见倒在地上的王复,立刻紧张地冲上前抱住,后来听陈剑臣解释才稍稍放心,仔细一看,宝贝儿子虽然晕迷不醒,但呼吸均匀,气色明显有所好转。

    很快,王复的妻妾都哭喊着抢了进来,吩咐下人把王复小心翼翼抬出去安置。

    王大财主惊魂稍定,问陈剑臣:“留仙,那道长高人呢?我要向他拜谢,酬以金银。”

    陈剑臣回答:“那道长乃世外高人,除妖之后,已经走了,我留他不住。”

    闻言,王大财主感叹不已。

    因为这件事,王家上下闹得鸡飞狗跳,乱糟糟的,根本无心待客;而陈剑臣更无意久留,很快就告辞回家。

    他来得迅速,归途却只能步行。

    寒风呼啸,天色愈加阴沉,昏昏然,仿佛傍晚时分。

    陈剑臣望了望天,脸色一紧,把身上的棉衣裹实了赶路。

    如斯天寒地冻的天气,路上几无行人,很是冷僻。约莫走了两里路,前面路口终于迎来个人,身材高大,手里还拿着一壶酒在喝,以酒驱寒。

    当两人相向越走越近,陈剑臣很快就认出了对方——阿三,竟是那天晚上被他一巴掌扇跑的泼皮阿三。

    在两人擦肩而过之时,那阿三抬头扫了陈剑臣一眼,眼神有些异样。

    陈剑臣却不理会,只顾走自己的路,但走着走着,他感觉不妥,微微回头一瞥,果不其然,那阿三掉回头,悄悄地跟在了后面,手里,似乎还拿着一柄刀刃。

    “乘四下无人,要对我下手,报一巴之仇吗?”

    陈剑臣嘴角微微一撅,露出一抹冷笑——在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妖孽才会害人;有些时候,人害人更甚,更加防不胜防,故曰:小人似鬼;恶人猛于鬼!

第十八章: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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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风呼呼,忽而有白茫茫的雪花飘落——这一场雪,毕竟没有等到晚上便急不可待地飘落下来了。

    雪花落在陈剑臣的脸上,冰冷冰冷的,但他的心,却更加冷。

    “阿三,你敢冒犯于我,难道不怕枷号三十天么!”

    陈剑臣霍然回首,剑眉一扬,一声叱喝,中气十足,仿佛凭空打了个霹雳——在天统王朝,秀才属于有功名在身的人,即使只处于特权阶层的最下层,但对于一般平民百姓而言都是高高在上的。而且朝廷有律法规定,平民冒犯秀才,要处于枷号三十天的刑罚。

    所谓“枷号”,就是犯人戴着木枷,套住脖子,再套住双手,然后跪拜在官府衙门外示众。那套头的木枷往往重达三、四十斤,戴得久了,颈脖都会被套压得抬不起来。如果时间过长,甚至能活活把人给压死。

    陈剑臣便依仗这一点,先给对方一记棒喝,看他会不会知难而退——

    被他一喝,后面的阿三耸然站定,脸上神情变幻不定;须臾一咬牙,面相狰狞地道:“把你杀了,谁知道是我干的?”

    这句话一出口,陈剑臣就知道此事再无回旋,凛然道:“好胆!”

    阿三箭在弦上,却是不顾一切了,大吼一声,手中果然把持着一把半尺长的匕首,恶狠狠冲上来。

    他这也是在酒意催发之下的恶向胆边生,要趁四下无人,把陈剑臣结果了,然后将其尸首拖到那边的森林里给虎狼吃掉,这样,谁都不知道是他干的。其一向为泼皮,有凶性,如今天赐良机,哪里肯放过?

    见他冲来,陈剑臣沉着冷静,间不容发之际猛然闪避开来,然后反手一掌甩出。

    啪!

    不偏不倚,迅猛无比地一掌打在阿三的脸颊上。

    噗!

    阿三一个踉跄,眼冒金星,只觉得半边脸都麻木了。相比麻木的脸,他的内心却震惊得无以复加——陈剑臣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秀才吗?为何反应能如此迅猛敏捷,力道如此雄浑,竟如武夫!

    陈剑臣却不再给他喘息的机会,一个箭步上前,飞脚踹出,正中阿三胸口——这一脚,犹是前世苦练多年的身子,都无法完成得如此漂亮!

    阿三一声惨叫,手中匕首掉落在地,人则横飞出去摔到丈余远,只觉得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喷出,溅在薄薄的雪上,触目惊心。

    这一脚,把他的凶性都踢飞到九霄云外,挣扎着爬起来,磕头砰砰响:“陈相公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求相公饶命!”

    陈剑臣冷哼一声,同时大感解气——记得很久以前,在另一个时空,他看过一则寓言故事,说的是某地有座庙,庙前有条水沟。这一天,有个人打这儿路过,看见水沟太宽不好走,于是就把庙里供拜的神像搬出来横在沟上,当作桥一般踩着,扬长而去。

    后来又过来一个人,见状叹息说:“怎么能这样亵慢神灵呢!”连忙把神像扶起,虔诚地用衣袖仔细拂拭干净之后安放回庙里的神座上,再恭恭敬敬地叩拜一番才离开。

    这人走后,庙里的小鬼对大王说:“岂有此理!要不要降祸惩罚那家伙?”

    大王答:“当然要!就给后来的那家伙一些苦头吃罢。”

    闻言小鬼很吃惊:“不是该惩罚前头那人吗?后头这人对您可是毕恭毕敬的!”

    就听大王说:“前头那个是恶人,我们拿他有啥办法?收拾后头这个可容易多了。”

    ——由此得知,鬼神都欺软怕硬,更何况凡人?

    陈剑臣急着要赶回家,倒无心揪阿三见官,相信这一次后,对方再不敢弄什么花招了,当下冷声道:“阿三,你好之为之。”

    说完,拂袖而去。

    等他走远,阿三才敢摸索着坐起来,只觉得胸口剧痛,不知骨头断了没,天寒地冻的,他额头居然在冒冷汗,暗叫倒霉:有言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陈大秀才倒好,直接拳脚相向,两招就把道理说得明明白白的了。

    这还是秀才么?哎,自己惹不起他……

    阿三吐一口带血的口水,但脑海里一个老大的疑问始终挥之不去:以前可从未听说陈剑臣具备武力的,难道其中有什么关窍……唉,不管了,反正日后躲得他远远的就是了,自己也是被猪油蒙了心肝,竟敢对他下手,何苦来着?

    他晃了晃脑袋,正想离开,猛然听到身后有一阵粗急的喘气声传来,大感惊讶,回头一看,几乎要被吓得叫出声来——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一匹乌光油亮的巨狼竟然无声无息地来到他身后三尺处。

    这狼长得体型彪悍,毛皮漆黑如墨,耳朵长而尖,一双大眼凶光毕露,大嘴一裂,登时露出满口尖锐交错的獠牙。

    “畜生,滚!”

    阿三吃了一惊,急忙在地上抓起一小块石头扔过去,然后赶紧爬着去找掉落的匕首。

    呜!

    他丢出去的石头偏掉了,没打着黑狼一根毫毛,黑狼发出一声低吼,猛然飞扑上来,一下子把阿三扑倒。

    阿三本来也算身强力壮,只是眼下有伤在身,手脚的力量以及敏捷度都大打折扣,被巨狼按捺住,竟然挣扎不脱,他心中惊惧交加,急忙大喊救命。然而此时陈剑臣早已走远,附近更无第二个人在,哪里还有人来搭救他?

    噗!

    慌乱之间,黑狼觅着一个破绽,一口咬在阿三的胸口处,尖牙入心,一股难以言喻的痛楚传来,阿三顿时失去了挣扎的力气,四肢发软,眼神渐渐涣散——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丧命于狼吻之下……

    啊呜!

    天空阴沉,白雪飘舞,但见那匹巨狼人立而起,仰天发出一声嗥叫,那森森的巨嘴上鲜血淋漓,十分可怖。

    叫完,黑狼竟就这般用两只后肢立地,好像人一样甩开步子,迈步向前方走去——它走得方向,正是枫山;而在它身后,一具被开膛吃掉了心肝的尸首血流满地,一动不动地躺在哪儿,任由雪花覆盖下来。

    此时的雪,下大了……

第十九章:白狐

    夜深似海,万籁俱静,唯有雪花簌簌的飘落声,到了明天,定然会是一片银装素裹的白茫茫世界……

    景阳村,一片漆黑,独得陈剑臣的书房处有一丝灯光微微地透出——和其他人不同,陈剑臣总是睡得比较晚,并且不惜灯油;每当这时候,别人都以为他还在挑灯苦读呢,但其实,他往往都只是在发呆而已。

    今天晚上,他同样在发呆。

    在过去几天,陈剑臣经历了堪称惊险荒诞的事情,让他几乎颠覆了对于整个异时空的认识,他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这一切——就说白天之时,面对企图谋害自己的阿三,陈剑臣就动了强烈的杀机,差点要下手将对方做掉,最后只是因为某些顾忌而放弃了。

    其实自穿越来,随着时间推移,在言行举止上,他已慢慢消除了很多以前的习惯痕迹。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人活着,就需要适应新的环境。

    当然,陈剑臣的本心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譬如,他依然一如既往的厌恶八股文,读不进四书;在他看来,这个位面里所谓的圣贤书——四书里竭力鼓吹的道理思想,实在陈腐不堪: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为学……”

    满篇都是类似的封建纲理伦常的生硬说教,不外乎就是想把天下的百姓都训成顺民罢了。

    这不是真正的儒,或者说,不是陈剑臣心目中的儒,而是被阉割曲解了的!

    是以,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打心底里就有抵触;既有抵触,哪里还能读得进去?接受得了?

    不过诸种逆反的想法念头,陈剑臣目前是不敢有丝毫透露的,只得深埋在心坎内。况且眼下对他而言,秀才功名的身份等若一张护身符,弃之不智。

    但这始终不是长久之法,过年后学院开学,在学习期间,如果做不来那些死板僵硬臭烘烘的八股文,很容易就会露出马脚来——这个问题让人头疼,而屈起手指数日子,似乎为期不远了。

    哎……

    陈剑臣谓然一叹,起身,披着衣服在房间内踱步。

    嗡!

    怀内骤然有轻微耸动,他脸色一变,伸手一掏,把庆云赠送的护身符拿出来。就见到护身符通体发光,莹莹一团。

    庆云道长说过,如果护身符发光预警,则表示有妖孽靠近。

    不好!

    陈剑臣暗叫一声,但还来不及反应,南面的窗户便被掀开了一条缝儿,嗖的,一只洁白的小狐狸溜了进来。

    咦!

    陈剑臣其时已经操起了一张椅子,刚想砸过去,待看清楚对方才生生忍住了——居然是它!

    只见白狐在房间站定,人立着,举起一对前肢作揖,然后温顺地一拜到地去,嘴里发出轻轻的叫声,似乎在说“不请自来,还望见谅”云云,倒像个犯了错的小女孩儿。

    陈剑臣看见,哑然失笑——他并非那些迂腐僵化之徒,更知道妖也是会分好坏的。这只狐狸精知恩图报,乖巧精灵,甚得陈剑臣好感,还准备着有时间去枫山一趟,看能否与其再遇呢,没想到它自己跑来了——

    于是,他缓缓放下椅子,好奇地打量着白狐。

    说起来,陈剑臣在枫山上救了对方一命,可对方也送了一枚神奇果子来,让他短期内脱胎换骨,从而能够在今天一举将泼皮阿三制服,大步趟过一难——于某种意义上说,几乎也等于是白狐救回了他一命!

    一命换一命,什么恩情都足以抵消掉。

    问题是,这三更半夜,大雪漫天的,这神秘的白狐找上门来有什么事?

    “唧唧唧……”

    白狐举起两只爪子比划,嘴里不停叫唤着。只可惜陈剑臣视听得一头雾水,半点都弄不明白对方要表达什么意思。

    人有人言,兽有兽语。

    交流,是个大问题!

    折腾了好一会,看见陈剑臣依然摇头,不知所谓,小白狐似乎有点急了,左右环顾,忽地很麻利地搬过一张椅子,放在桌子边上,然后跃上去。

    在椅子上,它先是很恭敬地朝陈剑臣做了一个礼,才人立着,伸出右前肢去拿书桌笔筒内的一支毛笔。

    这支毛笔,是以前陈剑臣所用之笔。不过后来,自从他习惯了辟邪笔后,那支笔就很少用了,便闲置在笔筒内。至于辟邪笔,每次用完后,陈剑臣都会清洗得干干净净的,放回专门的笔盒内装好。

    拿好了笔,小白狐又在案上取过一张白纸,小心翼翼地铺开在桌子上,随即其耸身凝神,态度一丝不苟地,开始提笔在白纸上写字!

    陈剑臣看着,几乎连下巴都要惊诧得掉了下来——这个小白狐,它居然会写字!

    这种情形非常的空灵玄妙,给予陈剑臣一种异常强烈的触动感,观其态度架势,简直就像一名知书识礼的小女孩子正在认认真真地做功课一般。

    “小狐见过恩公!”

    六个娟秀漂亮的小楷字很工整地出现在白纸上,一目了然,清楚分明——这一手字,绝对练过不少日子的。

    陈剑臣不禁拍手叫绝,迅速稳定住情绪,眨眨眼睛,很新鲜好奇地问:“你到底是什么来历?”

    白狐又提笔刷刷地写道:“小狐居住在枫山后山卧松洞中,因有机缘,开了灵窍,学得道法,如今乃阴神境界修为。”

    这个陈剑臣懂——他听庆云说过修道有六大境界,分别为开窍、阴神、金丹、元婴、法相、人仙。

    庆云道长本身就是阴神修为,和白狐一样。

    所谓阴神,其实就是灵魂出窍,肉眼凡胎基本无法看破。但这个状态极为脆弱,比如说不能见阳光,不能经受强风,不能接触饱含阳刚之气的鲜血……诸如此类,很多禁忌。一旦犯禁,很可能灵魂就会被打散、消亡,最后只能剩下一具身体空壳,形如行尸走肉。

    因此,一般情况下,修道者都不会轻易阴神出窍,以免造成不可预料的可怕后果。

    白狐现在已有阴神修为,如果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修炼出了金丹,即可变化成人身出来——对妖而言,能变化人身算是非常高的道行了。

    陈剑臣精神一振,他现在一点都不害怕,白狐不能言却能写,有了这个交流手段,他就能从对方那里得到很多想要知道的答案……

第二十章: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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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生仗剑走天下,夜有狐媚敲门来……

    哦,似乎小白狐是不请自来,翻窗而入的。

    当下陈剑臣整理好思路,开始询问,把诸多问题一一问出。很快,他就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白狐本是居住在枫山后山的一只小狐狸,三年前在一次游荡中意外发现了一间洞穴——“卧松洞”。

    此地以前原是一间人类修士的闭关洞府,洞府下面的地底处长有一截灵脉,灵气充沛,很适合修行。

    那修士出身昆仑,道号“一叶知秋”,已是金丹修为,只是冲击元婴未果,寿元断尽,坐化而亡。不过他在洞中留下了道统,把一股意念融进一枚丹药之中,算是薪火留传了。

    小白狐进入洞中,误打误撞之下吃掉了丹药,得到意念点化后,就此开窍,具备了灵智,不复浑浑噩噩的模样。

    ——自己的道统被一只狐狸继承,那一叶知秋只怕也是始料不及的。

    小白狐通灵后,同时发现修士所遗下的《昆仑玉清法咒》一卷,为了修习该道法,它开始频频下山,到外面偷学人间语言文字;而每到晚上,它就专心打坐,吸收月亮之精华,苦心修炼。

    功夫不负有心狐,在短短两年时间,白狐就学会了读书写字,并突破到“阴神”的境界。

    可以说,如无意外,白狐将在卧松洞内一直苦修下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半年前,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头狼妖,出现在枫山后山。

    狼妖发现了小白狐,以及卧松洞的存在,两者间很快就展开了一番争夺洞府的战争。它们修为相当,可实质上阴神境界的修为并不能提供太大的实战帮助,决定胜负的还要看它们的本体实力。

    毫无疑问,狼妖稳压住白狐一头,在多次的战斗中俱占据上风——于是,就有了那一天小白狐负伤逃跑,幸亏得到陈剑臣出手相救的一幕!

    听到此处,陈剑臣总算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而如今白狐之所以连夜跑来找陈剑臣,却是因为在三个小时前它和狼妖之间又爆发了一场激战,它身负内伤,不敌而逃,卧松洞自是被狼妖占领了。不但如此,对方还要赶尽杀绝。

    走投无路之下,白狐只得来投奔陈剑臣,暂时避避风头,养好伤后再作打算。它之所以不选择远遁他方,一来不舍得放弃卧松洞——天下虽大,但生有灵脉的地方凤毛麟角,十分难找。就算有,也基本有主的了;二来那卷《昆仑玉清法咒》也被狼妖抢走了,这卷道法对于白狐而言非常重要,无论如何,它都会想方设法拿回来……

    ——原来,它是逃难来的,看来妖也不好做呀。天地苍茫,却是处处都有斗争。

    收留白狐,陈剑臣没有多做犹豫,一口答应了;白狐很是欢喜,又是作揖,又是磕头的。

    话题说开,气氛更加融洽,一人一妖居然出奇的有不少共同语言——期间陈剑臣又问起,白狐送来的那枚果子有什么名堂。

    小白狐回答:“那叫‘大罗果’,生于深山大泽,很是罕见,十年一开花,十年一结果,并往往一株树只能同期结出两枚果实来,还会有凶兽盘守,甚为难得;其果有奇效,人服之,能伐毛洗髓,从根本上改善体质……”

    它并没有详细说采摘的过程,不过肯定充满了艰险。白狐甘冒凶险,取果报恩,光从这一点看,已经胜过不少俗世中人。

    以前陈剑臣也算饱读诗书,尤其偏爱志异类古典小说,对于那些蒙得狐媚青睐的穷书生颇有几分羡慕,红袖添香夜读书……那么现在,自己算不算是跻身其列了?

    收留小白狐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最大的担心是那狼妖会不会追杀而至,一直杀到陈剑臣家中来?

    不过转念一想,陈剑臣便觉得自己多虑了:狼妖虽然通灵,但它也不过阴神修为,最大的凭仗只是一副强悍的身体。就算它再凶狠,始终是一头狼而已,如何敢冲进人类的村庄里来逞凶?更何况,景阳村可是有好几户猎户的,陈剑臣的邻居张老三就是一把好手,据说以前还曾猎杀过一头猛虎。

    如斯情况,狼妖敢来,徒然送死耳。

    想通透这一层,陈剑臣宽下心来。

    至于平时关于小白狐的安置,可以让它藏匿在书房的旮旯之中,外人根本无从发现——这个保密措施必须做到位,否则被人知道了,传扬出去,可是天大不得了的事情。别的人可不会像陈剑臣这般见多识广,开明通达的。

    其实这一点无需他多说,小白狐伶俐机灵,自是会注意。

    咚咚!

    有敲门声,阿宝细细的声音传来:“留仙哥,你还没睡吗?”原来她起身如厕,看见书房里的灯火还亮着,便敲门一问。

    ——此时已是子时,陈剑臣平时是绝不会这么晚还不休息的。

    陈剑臣道:“快了。”

    听到他的声音无碍,阿宝顿时放心,心想留仙哥读书真是用功,明天应该要多买些骨头以及药材回来熬汤,补一补他的身子。

    这般想着,蹑手蹑脚走回房间去。

    陈剑臣并无丝毫倦意,又和小白狐交流了好一阵,进一步了解到许多关乎道法的情况——这些问题他没有时间向庆云道长请教,白狐所知所学比起庆云来当然不及,然而当陈剑臣的启蒙老师还是绰绰有余的。

    由此陈剑臣也知道了许多关乎妖类的情形。它们开窍通灵之后,大体的发展方向有两种,一是掌握到道法的,可以通过打坐调息,以及呼吸天地日月精华而增加修为。此种形式,非常正统,几乎和人间修士无异,但很是罕见;另一种则是走邪门外道,靠吸取人类精阳生气而提高境界。

    吸取精阳生气的方法多种多样,吃血肉心肝等俱流于下乘——化身美女,通过交合的形式谋取属于中等,很大众化——还有更厉害的,则是采取作法的高明手段掠夺……

    交谈完毕,陈剑臣看见白狐神态怏然,想必有伤在身,不能写太久的字,便准备让它去歇息。

    白狐忽而提笔在白纸上写道:“公子,小狐自开窍以来,还没有名字,请公子赐名。”

    陈剑臣哦了声,略一思索,有了主意,道:“嗯,不如就叫做‘婴宁’吧。”

    拿过笔,在白纸上写下这个名字。

    白狐看见,甚是喜欢,雀跃不已,作揖鞠躬而感谢。

第二十一章: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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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无事,第二天陈剑臣一如既往地一大早就起床,正看见房间角落处,婴宁在闭目打坐——它开窍通灵,学了道法,能吞吐天地灵气,一有时间,便打坐修炼,只争朝夕,因此而废枕忘食,不计时光。

    修道修道,修的,本是寂寞。

    陈剑臣没有惊动它,悄悄出了房门。

    阿宝早早就起来做好了早餐,颇为丰富的样子——陈剑臣从王复那里拿到的两锭银元宝都交给了莫三娘。莫三娘一见,大吃一惊,她可从未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忙问从哪里得到的。陈剑臣回答道,是王大财主请他写字时给的润笔。

    莫三娘并无疑问,欢天喜地收了,给阿宝买菜的花销额度一下子提高了五成。

    ——自阿宝住进陈家,她几乎抢着负责了所有的家务事,忙里忙外。尤其她能做得一手好菜,当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贤惠得不得了。

    家有阿宝,如有一宝。

    陈剑臣赞不绝口,不过每当他一赞,阿宝就脸色红扑扑的,甚有羞意,既羞且喜,明丽不可方物。

    吃完早餐,陈剑臣回房中,问婴宁要吃什么。

    婴宁回答:“小狐自开窍得法,便不再肉食,间或吃果子饮清水即可。”

    闻言,陈剑臣哦了声,就想出去弄点水来,忽然听到外面猎犬狂吠,人声噪杂,似有事情发生。

    听到凶狠的狗叫,婴宁条件反射地身子一抖,靠近陈剑臣这边来。

    陈剑臣一皱眉,安抚几句后走了出去,看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村中人声鼎沸,不少人聚到一起,嚷嚷着。

    陈剑臣来到,村民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让开道来。

    “发生了什么事?”

    就听到张老三说:“陈相公,村子里昨晚来了狼,把李阿大的一头山羊给吃掉了,只遗留下一地的血。”

    果然见到圈子中那李阿大坐在地上,声泪齐下地哭诉着——对于他家而言,一头山羊价值不菲,被狼叼着吃掉了,便如心头上被挖了一块肉,心疼无比。

    狼?

    陈剑臣一个激灵,忙问:“怎会这样?”

    张老三道:“也许是天气寒冷,大雪弥漫,狼在深山中难以觅食,所以就会跑出来袭击家畜……以前类似的事情也有发生,这不,我就要和水生火旺他们出去狩猎了。不把这些狼杀死,或者赶走,它们就会守在村外,等入夜再跑进村子里来作恶。”

    虽然张老三说往年也有狼入村吃牲畜的事情发生,但不知怎的,陈剑臣心绪颇感不宁,总觉得此事不简单,很可能和婴宁所说的那头狼妖有关……

    他了解清楚一些情况后,回去告诉婴宁。

    婴宁在白纸上写道:“我也觉得是狼妖,它不敢公然入村,便寻些:牲畜下口,制造滋扰,寻觅机会。”

    陈剑臣沉吟不语。

    婴宁又写到:“公子,都是小狐惹的麻烦,如果我离开就没事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现在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就安心住在这里就好了。”

    ……

    黄昏时分,出去猎狼的一干猎人都赶着狗回来了,他们一无所获,搜遍了村庄周围方圆数里的地方,并没有找着狼活动过的踪迹。

    这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几家猎户驯养的都是经验丰富的猎犬,狩猎无数,如果狼出现过,肯定能被嗅出来的。莫不是因为下雪的缘故,以致痕迹被掩埋住了?

    诸人不明所以。

    傍晚,村中的屠夫郑大屠回来了,和平日不同,他今天跑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有人笑着打趣道:“郑大屠,你被鬼追呀,跑得这么急?”

    这郑大屠身粗腰圆,孔武有力,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壮汉,加上性格有些凶,平时基本无人敢惹。

    郑大屠抹了把汗,瓮声瓮气道:“你不知道,我回来的路上遇到狼了。奶奶的,这年头那些畜生真是越来越胆大包天,天还没黑就敢出来。”

    听到有狼,哗啦一下,很多人都围了上来听其分说。

    郑大屠道:“我今天去乡上卖肉,最后只剩得一副猪头皮回来,本来想着留给自家晚上爆炒着下酒的,谁知道回到那柳树林中时,后面居然一声不响地跟上了一匹巨狼,我估计着起码有三尺长,尺余高,一身毛皮黑得像炭……”

    他所说的柳树林就在景阳村南面,距离不远,不过里余路。

    郑大屠继续道:“当时我就想呀,这畜生倒好胆,光天化日也想咬人,于是就拿出杀猪刀去吓它……”

    此时有人起哄道:“大屠你一脸横肉,手持利刃,那黑狼肯定被你吓得屁滚尿流了。”

    郑大屠的脸色却很奇怪,心有余悸般,道:“吓个屁!你真不知道呀,当时我一亮刀子,那畜生竟然丝毫不惧,反而咧嘴露出了满口的獠牙,它的眼神深深的,泛着幽光,非常渗人。我也算胆子大了,可看着畜生的一对眼,我竟然莫名地害怕得不得了,赶紧切了一只猪耳朵丢在地上去……”

    又有人问:“你丢猪耳朵作甚?”

    “你傻呀,我丢了猪耳朵,那狼肯定只顾着吃猪耳朵,就不理我了呀……后来那黑狼果然一口就叼起猪耳朵吃,但只一口就吞掉了,又追了上来。”

    众人听他说得骇人,不再插嘴,只静心倾听。

    “不怕大伙笑话,我平生第一次这么惧怕,见狼赶得急了,赶紧再切肉,切着切着,最后一副猪头皮只剩下一个猪鼻子了……他奶奶的,我今晚的下酒菜没了。”

    “后来呢?”

    大家连忙追问。

    “我撒开腿跑,终于出了林子,靠近村庄这边,路上遇到了邻村的方大炮几个人。再一回头,那黑狼就没有再追上来,可能见着人多,被吓走了。”

    诸人听着惊险,暗暗为郑大屠松了口气,又想,李阿大的山羊会不会就是被这一头黑狼吃掉了呢?

    一想之下,大有可能。

    如此凶悍胆大的狼真是罕见,不好对付,看来得赶紧商量着如何在村边安设陷阱的事情才行……

    他们讨论得很是激烈,谁也不曾注意到在不远处,陈剑臣正剑眉紧皱地眺望着村口处——他的目光似乎没有具体的落点,只是远远地看着。

    又一个黑夜降临了……

第二十二章: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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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妖,竟真是来了……

    陈剑臣听婴宁说,妖有内丹,同类间可进行吞噬,以此壮大修为——这就是狼妖不肯放过婴宁的根本原因,吃了小白狐的内丹,它就能凭空增加几十年的修为,算是一种天大的诱惑。

    这种诱惑,使得它敢于冒险,出没于景阳村周围,防止婴宁逃脱。其虽然不敢光明正大地闯进村子来,但始终属于一个无法忽视的威胁。

    回到书房中,陈剑臣颇有些郁闷,便取出辟邪笔和纸,用练字的手段来平复心情。这也算是读书人的一项“技能”,与和尚敲木鱼,道士打坐一个道理,能迅速放松情绪。

    唰唰唰!

    运笔如飞,十个大字酣畅淋漓地出现在白纸上——“乱山残雪夜,孤烛异乡人!”

    这是唐诗里的一句五言,虽然意蕴颇有些萧瑟冷清,但无疑和陈剑臣现在的心境有几分接近。

    那边婴宁见到他写字,便脱离打坐的状态,走过来观摩——

    嗡!

    它刚走到书桌边上来,探头去看字的时候猛然看见那十个墨汁张扬的大字,字字皆有光芒激发而出!

    这些光芒,极其微弱,唯有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才能隐约看到。但这一刻于婴宁的眼眸中,那些光芒竟根根如刺如针,嗖嗖嗖的全部刺上身来。

    疼!

    婴宁只觉得脑袋里嗡然一炸,无数乱七八糟的念头翻滚如潮,一下子要把它淹没,又彷如赤身置于猎猎的火炉之内,身上无一处不疼,直要被灼烧得寸寸化灰一样。

    叽!

    婴宁不可抑止地发出一声尖叫,拼尽全身的残余力气,呼的转身钻进了床底下,缩成一团,全身颤抖不已,简直就像一个惊吓过度的小女孩般。

    它突然的异常,同时令得陈剑臣一惊。此时外面已传来阿宝关心的声音:“留仙哥,你房子里怎么有怪声?”

    陈剑臣长吸口气,打开门,微笑道:“没事,刚才有个老鼠跑了出来,被我打了一下。”

    先前阿宝并没有听得太真切,但见到陈剑臣没事,自然放下心来,不再多问。

    重新把门关上,陈剑臣内心已是惊诧莫名,不知为何婴宁会突然如此害怕,就像是遇到了什么天敌一般,难道,那狼妖冲进来了?

    此事非同小可!

    但转念一想觉得不可能——村子外面已经布下了好些陷阱,又有几名经验老到的猎人守夜,如果狼妖到来,他们应该会有所发现才对。毕竟妖狼并不算很厉害的妖物,除了灵智已开,以及本体强壮凶悍外,并没有掌握到什么得力的法术。至于阴神出窍,在如此寒冷的野外,它断然不敢尝试的,出窍等于自取灭亡呀。

    解铃还得系铃人,这事须得问婴宁才清楚。

    只是白狐现在仍处在恐惧的状态中,要等它冷静下来才能问个明白。

    婴宁的精神状态恢复的时间要远比预期中长,足足一个时辰后它才小心翼翼地探身出来。

    “婴宁,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道。

    婴宁的目光望着书桌上的纸和笔,仍然带着惊慌之色,不敢靠近半步。

    陈剑臣心一动,马上去取过昨天晚上白狐所用之笔,以及纸张,递过来。

    婴宁接过,右前肢仍在微微发抖,它稍作停顿,觉得无法写字,便又打坐闭目,调理精神,好一会才张开眼睛,开始写字,七个字:

    “公子有正气!”

    陈剑臣一愣神,“正气”的意思他自然明白,但对方所写的意思就有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了。

    婴宁继续写道:“小狐曾听一个私塾的老先生说过,读书人只要念头刚正,内心严明,身怀大义,读书破万卷后就能做到下笔如有神,字字珠玑,那字墨里蕴含有正气,光明正大,刚阳无匹,鬼神辟易,百邪不侵……那时我曾以为那老先生只是信口开河,天下间如何能有这般存在?但万万没想到公子竟有正气,我先前靠近去,一下子就被其所伤,魂魄如被焚烧,几乎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陈剑臣依然听得一头雾水,他自己是什么来历自己最清楚,那玄之又玄的一套说辞根本套不到自己的头上来。

    正气?

    他取过刚才所写的那幅字,仔细看了看,并没有看出什么名堂,也就是一幅字而已;而且是练笔的——这样的字他不知写过多少,但基本都是写完就扔了,只因觉得不够满意。

    婴宁又写道:“那老先生还说过,正气亦分强弱,弱一些的在笔墨里一经挥发,就会消失掉……”

    这句话陈剑臣倒好理解,做个简单的比喻,正气就好比法力,都属于消耗品一类,用完就没了。那修道之人把法力灌注刻画于道符上,道符便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如此说来,自己有正气,那写出来的字就如同那些道符,同样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

    想到这,他一颗心怦怦地跳,觉得这一切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陈剑臣冷静思考——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本身并不具备什么正气,而那些纸和墨都不值得怀疑,那么,唯一有问题的,就该是那支地球产品“辟邪”笔了。

    传说中,这支笔曾为神话故事中的传奇人物捉鬼天师钟馗所用,难道,这都是真的?

    陈剑臣一早就怀疑这支笔有问题,不过多番研究毫无发现,没想到如今误打误撞之下反而发现了一些端倪。只是还远远不够,辟邪笔里面肯定还隐藏着更大的秘密有待发掘。

    可要如何发掘呢?

    陈剑臣颇有些急切,他现在就像面对宝山而不得其门而入,如何不心急?

    婴宁见他正在沉思,也不敢出声干扰。先前那一下真把它给吓坏了,受笔墨上的正气一冲,几乎魂飞魄散。对于陈剑臣,它不知不觉间又多了几分敬畏。在它眼中,陈剑臣决然不同其以前所见过的任何一个读书人,没有半点迂腐之气,或者,这才是他能生正气的原因所在吧。

    刚正严明,说来简单,但天下间真正能做到的人能有几个?

第二十三章:生花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这一首荡气回肠的《正气歌》,陈剑臣记忆犹新,其意本是抒发出一种坚贞不屈的情操气节,却想不到穿越时空之后,竟然真有“正气”存在,而且有大功用。

    陈剑臣拿过辟邪笔,仔细端详,看完之后又轻轻敲击笔杆子,听到一阵清越的回响,不像是普通的铁木材料;再拿近些,看笔头的毫毛,好一番研究,终于给他看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白色!

    那一簇圆润饱满的笔头之上,边缘地带,赫然有两根毫毛为白色,不沾丝毫的墨汁,莹莹发亮,竟犹如两根明晃晃的刺针,洁白无瑕,有晶莹之质。

    ——其实整支辟邪笔的造型都是非常漂亮流畅的,笔杆不用说,而那笔头不知用什么动物的毫毛制造而成,深得“尖、齐、圆、健”四德。当真称得上是“策目穿如札,毫锋锐若锥”。

    如今笔头上,乍然出现了两根玉质通透的毫毛,平添出一丝亮色,更是让整支笔一下子生动起来,恍若具备了神韵!

    陈剑臣可是记得清清楚楚,刚穿越那会,他研究辟邪笔不下几十次,翻来覆去地看,但都没有发现有白色的毫毛;换句话说,毫毛变白,应该属于后来的事情。

    有所发现,他更是兴趣浓生地把玩着,爱不释手。心里期盼耍着耍着,又能耍出一些名堂来。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陈剑臣弄完了大半个时辰,笔依然是笔,他依然是他。

    哎……

    时机未到。

    他放下笔,正看到婴宁端端正正地立在一边,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似的,便道:“婴宁,你不用怕,我不会害你的。”

    就见到婴宁伏地磕拜,眼泪竟如泉涌而出,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

    陈剑臣微笑着扶起它。

    婴宁稍作迟疑,忽而取过纸笔,写道:“婴宁斗胆请公子出手,替小狐做主。”

    陈剑臣一愣,但很快就明白了它的意思:“你是要我去对付那狼妖?”

    “正是,如果公子帮婴宁报得大仇,婴宁从此以后,一定衔环结草相报。如违此誓,天地不容!”

    小白狐的态度非常坚决。

    陈剑臣呵呵一笑:“婴宁,其实就算你不开口,我也不会放过狼妖的。此妖行径凶恶,横行乡里,我岂能坐视不理?”

    有正气,便等同于有了法力,他的腰杆子一下子就直了很多。况且,按照他的猜测,辟邪笔的秘密定然是要在实战中才能激发出来,所谓实战,亦即是降妖除魔,发挥正气的作用。否则不管写多少字,都是废纸。

    眼下的狼妖,就是一个最好的实验对象。

    婴宁闻言大喜,再三拜谢。

    当下两者开始密议,不用多久就制定了一个“引狼入室,瓮中捉鳖”的可行计划。

    该计划最大的特点是,不用陈剑臣和婴宁亲身陷于险地——如此做法,当然是陈剑臣心中对辟邪笔功用了解不够的缘故。

    商议完毕,各自安歇。

    躺在床上,陈剑臣犹自兴奋不已,双手枕头,好一会才入睡。

    这一天夜里,他恍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遨游五岳四海,尔后直上云霄,俯览天下大地,见山河壮秀,民生兴旺,不觉精神抖擞,提起辟邪笔来赋词一首——

    在梦中,他傲立苍穹,以青天为桌,白云为纸,下笔之时,灵感泉涌,那辟邪笔头竟大射光明,光彩炫目,绽放成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来……

    “妙笔同生花,我却非李白。”

    第二天,陈剑臣悠然醒来,不由自嘲一笑。

    洗漱完毕,用过早点,他立刻回书房开工。而婴宁早识趣地躲到了高高的书架顶上,隔得远远的,探头顾盼。

    但见陈剑臣铺开张张白纸,提起辟邪笔在上面写字,他写的,就是《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

    他全副身心几乎都投入了进去,心随笔走,墨由意生,一气呵成,到最后的结句“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恰恰好,一首《正气歌》分别写在了十张白纸之上。

    “快哉!”

    写完之后,陈剑臣击桌而叹,见十张白纸上字体飞扬,墨汁淋漓,字字皆有神采,实在是他练字以来最为满意的作品。再看自己,浑身竟然出了一片汗,把内衫都濡湿了,就像刚练完一场截拳道一般。

    写字,大不易,实费神又费力!

    再一回头张望,书架上的小白狐居然缩成了一团,身子在微微颤抖着,头部深深地埋了下去,不敢抬高半分。

    原来婴宁刚开始观看时还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可越看越心惊,越看越胆颤,每当想弄清楚那些诗句的意思,可稍一投入,脑袋就疼痛欲裂,浑如针扎,心知不对路,赶紧埋头起来,不敢继续看下去。

    婴宁的表现,让陈剑臣信心大增。

    “公子,这首诗叫什么?”

    等陈剑臣折叠好所有的字,装好,婴宁才敢下来。

    “《正气歌》,是我一位敬仰的先生做的。”

    婴宁不再多问,心想以《正气歌》来承载正气,实在名副其实。

    陈剑臣出了书房,刚想外出,莫三娘叫住他,道:“留仙,你要去哪里?”

    “我想到外面走一走。”

    莫三娘便道:“现在外面有狼,危险,你还是别出去了。我早上听说,邻村的那个泼皮阿三就在路上被狼咬死了,开膛吃了心肝,真是吓死人了;据说张里正已经进江州城报官了,可官府回答,狼吃人自该由地方猎户捕杀,些微小事,不用动用官差……我看,那些官老爷就是想要钱,要车马辛苦费。”

    阿三居然被狼咬死了,莫非也是那狼妖所为?

    陈剑臣心一凛,却更加坚定了诛杀狼妖的决心,道:“我只是在村边走走,不碍事的,现在大白天的,谅那狼也不敢出没。”

    说着,不等母亲唠叨,出门而去。

第二十四章:破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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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吃人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遍开来,家家户户都觉得人心惶惶,纷纷选择呆在家里,不再外出。反正隆冬岁月,不用耕种劳作,不出门也无所谓;而要出去做小买卖的俱停了摊子,其中以郑大屠为代表,他那天被黑狼瞪了一眼,那畜生冰冷凶狠的眼神犹在眼前晃悠,每每想及,都不禁感到好一阵心惊肉跳。

    “我敢打赌,那畜生成妖了!”

    但凡遇到人,郑大屠都会这么说。不过别人基本都一笑而过,觉得他肯定是被吓傻了。

    倒是张老三等一干猎户出身的人很是活跃,他们带着猎犬,拿着弓箭武器等,三两成伍,四散开来,展开了追捕黑狼的行动。

    ——狼皮乃是市场抢手货,一张完整优良的狼皮更是价值不菲,甚至可以卖到一锭银元宝的高价。

    有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今虽然没有额外的奖赏,但黑狼本身的价值已足以让诸多猎户心动垂涎。他们本就以狩猎为生,岂会有怕了猛兽的道理?

    只是说也奇怪,猎户们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在方圆数里的地方全部搜索个遍,居然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端是令人纳闷,便纷纷怪起落个不停的大雪来,把黑狼活动的痕迹全部覆盖住了,大大增加了追捕的难度。

    今日的雪,依然在下着,只是小了许多。

    景阳村中的空地上已经积了近半尺的雪,踏上去,吱吱响。

    陈剑臣踏雪而行,来到村后面的土地庙中。

    因为十五刚过,小小的土地庙里面,香案上摆满了贡品,香火很是鼎盛的模样。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陈剑臣忽地想起这么一句诗来,再看看那尊不过二尺高的庙像,却是个白胡子笑容慈祥的老人模样,头戴寿帽,手中还把持着一根龙头拐杖。

    这尊土地公像身隐隐有些残旧,坐落在景阳村不知多少年了,不知享受了多少年的香火。

    陈剑臣扫了一眼,没有迟疑,把怀里的纸张全部拿出来,又拿出早准备好的一包浆糊。把写着《正气歌》诗句的纸张背面逐一涂抹上了,然后端端正正地粘贴在土地庙的三面墙壁之上。

    庙里贴诗书,显得非常突兀,一般人根本不会这么干的。不过村民拜祭土地公公,只逢初一十五,平时基本没有人来庙里,因此接下来几天内都不怕有人见到。在时间上,无疑是充足的。

    十张笔墨,全部贴完,恰好形成一个环形,把正中的土地公公神像圈围住。

    陈剑臣拍拍手,迈腿离开,继续开展下一步计划的准备。

    蓬!

    身后猛然传来一声奇怪的脆响,就像是一枚巨大的鸡蛋被人捏破了般。

    刚刚跨出庙门口的陈剑臣急速回头张望,不禁目瞪口呆,在他的目光中,那尊土地公神像的整个头部竟然凭空爆炸开来,炸得四分五裂,碎片噼里啪啦地掉到了地上。

    这尊土地公神像,居然就这么被毁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返身抢步进去,环视四周,皆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最后他视线落在周围的那十张字墨之上——

    难道,又是正气的缘故?

    正气竟然对着一尊泥塑尊神像发生了作用?

    想到这个可能性,陈剑臣又惊又喜,赶紧从腰间拔出笔盒,打开,拿出里面的辟邪笔,认真一看,笔头上质变蜕白的毫毛果然由两根,激增到了六根。

    一根根,晶莹有光,混杂在笔头上,甚是显眼。

    百邪不侵,鬼神辟易……鬼神辟易,莫非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又有新发现,陈剑臣喜不自禁,赶紧又把十张笔墨撕掉下来——因为沾了浆糊的缘故,撕下来的时候纸张都有些揉皱了,形同报废。

    然而陈剑臣一点都不心疼,字没了可以再写,新发现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他疾步奔回村中,路上已经在考虑改变原定计划的想法了。

    此时村中忽而变得热闹了起来,有人奔走相告,说是书杨村的王大财主听到了恶狼为祸乡里的消息后,特地悬赏银元宝五锭,奖励扑杀黑狼的人。

    这个悬赏,可以说是非常高的了。

    王大财主一向作风吝啬孤寒,骤然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实在令人刮目相看。但不管如何,赏钱出了,而且是一大笔数目,这一下真正变成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但本乡上的猎户踊跃出动,就连外乡的,甚至江州城里面的壮士都闻风而动,赶了过来。

    听了这个消息,陈剑臣只是微一皱眉,不置一词——狼妖已通灵,有智慧,哪里会是那么好对付的?等闲的猎户,所谓的壮士在其面前,很可能连狼妖的影子都摸不着,更遑论如何展开捕猎了。

    回到家中,一直为之担心的莫三娘终于放心,不禁嗔怪了几句,说陈剑臣实在不该在这个时期单独外出。

    陈剑臣回答说自己只是在村中走动,没有走远云云。

    进入书房,隐匿在暗处的婴宁现身出来。

    陈剑臣把事情的经过道出,婴宁也是感到十分惊讶,半饷才用笔在纸上写道:“据说天下各处的土地和城隍俱隶属阴司管辖,可能那尊土地公神像接受香火日久,就产生了一丝灵性,故而能引动正气激发……”

    关于阴司,陈剑臣也曾在庆云道长口中听说过,但知之不详,就问婴宁。

    婴宁回答:“阴司之存在,神秘莫测,小狐见识浅薄,并不知道具体情形如何。”

    陈剑臣唯有作罢。

    很快,他的主要兴趣就转移集中到研究辟邪笔那方面去了,其中对于毫毛变白到底有什么用处更是倍加关注,以及毫毛蜕变数量增多了又会如何……

    只是可惜,目前阶段而言,他对于这些问题皆一片茫然,很难独自摸索到答案。只是能肯定,辟邪笔蜕变的方向应该是具备积极性的,自己该做的,就是继续把正气发扬光大起来,直到揭开所有的谜团为止。

第二十五章:测试

    (今天去喝喜酒回来晚了……晚上还有……有喜欢的请多多支持,南朝拜谢了!)

    “公子,我感觉到你字上的正气在变弱……”

    晚上,用膳之后,陈剑臣又开始在书房中写字。这一次,他默写的是一首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首诗也写得很有感觉,字体飘逸。不防躲在书架上的婴宁探头出来,递下一张纸,纸上如此写道。

    陈剑臣一怔——他本就是叫婴宁来帮自己做个试验,测试辟邪笔的功效,不料居然得出这么一个结果。

    小白狐敢探头出来,敢与这幅字正视,就已说明了问题。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自己身上?字的原因?又或者,是婴宁有了抵抗力……

    陈剑臣端坐沉思,为了推敲问题所在,又一连写了三幅字。不料事情的发展越发严重,笔墨中蕴含的正气竟然每况愈下,最后就连婴宁靠近三尺处都不怎么惧怕了。

    不好!

    陈剑臣暗叫一声,不再继续——此时他已经大概猜测到了问题的关键,想必是通过辟邪笔获得的正气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如果把辟邪笔比喻成一个容器,容器里面有正气,但因为某些原因,这些正气数值是固量的,会随着不断的消耗而逐步减少,假如一直得不到补充,最后就会损耗殆尽……

    这样的话,那就棘手了。

    要知道枪没了子弹,那和一块废铁有什么差别?

    陈剑臣的手指轻敲着桌子,又想到其实每当自己用辟邪笔写字,那些正气都会灌注在字墨上,只是没有机会激发而已,但流失却是不争的事实。而帮人写对联,加上平时练字等等,算起来,用辟邪笔写过的字没有一千也有好几百了吧。

    这么说,到了现在,辟邪笔本身具备的正气已经用得差不多了?

    越想越接近答案,他又念及:只有当笔墨上的正气激发,产生了实质的作用,笔头上的毫毛才会进行蜕变,变得晶莹洁白……

    对了,就是如此,可合理解释一干问题现象。

    想通了这一层,陈剑臣便暗暗有些懊悔,后悔自己以前挥霍无度地过量使用了辟邪笔。

    “我这是怎么啦?怎有点患得患失了?”

    陈剑臣骤然一惊,觉得自己自从发现了辟邪笔的秘密后,心境就发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不复以前那般处之泰然了。

    这实在不是个好现象。

    相由心生,心一乱,一慌,人就可能会做错决定;错误决定的后果可大可小,可轻可重,但往往都是可以避免的。

    他长吸口气,却是提起另一支笔,刷刷刷地在纸上写了很多个字,每一个字都是一样的——

    “定!”

    写完那些定字后,诸种烦躁的心情似乎都随着笔墨倾泻到了白纸上,陈剑臣的心情一下子稳定了下来。

    这些字自然一点正气都没有,婴宁靠到边上来看没有一点事儿,它歪着脑袋,看着那十数个“定”字,心想可能公子目前的情绪有些波动,是以导致的正气大幅度减弱了。

    “公子,不用急……”

    婴宁写了字,推到陈剑臣眼前。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我有分寸的。”

    一夜无话。

    随后数天,奔赴而来杀狼的人不少,可关于黑狼的消息却半点都没有了。那恶狼似乎感觉到势头不对,悄悄躲了起来。

    好狡猾的狼!

    一些自持本领又不甘心的猎户便组成队伍,开始进山,进枫山后山。还别说,他们端是猎杀到两匹狼来。不过都是皮毛灰色的,个子也小得多。只是当他们提着这两具狼尸去王大财主家领赏时,却得不到承认。

    大家都知道,祸害乡里的是一头大黑狼。

    这些天来,婴宁一直躲在陈剑臣的书房内打坐调息,内伤慢慢恢复过来。期间它只饮些清水,并无腹饥之感。倒不是说其真正练到了辟谷的境界,只是随着开窍学道,对于饮食的要求就大幅度降低了。

    养好伤后,婴宁说自己要先回枫山一趟,准备回去打探打探消息。

    陈剑臣没有反对,以婴宁现在的情况就算不是狼妖对手,但自保应该没问题的。于是在当晚,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婴宁告别,悄悄跃窗出去。

    它的动作敏捷伶俐,不走地面,只捡屋顶上走。间或引起一些看家护院的狗的警觉,汪汪地叫几声,不过很快就失去了小白狐的踪迹气味,怏怏地重新躺回狗窝子去。

    目送婴宁远去,陈剑臣慢慢把窗子扣回来,只留下一条小小的缝隙。

    今夜无雪,微微有些清冷的月光照下来,顺着缝隙闪进来,照在陈剑臣挺拔的身子上。站了好一会,他才踱回书桌前,坐下,拿起辟邪笔——提起笔却久坐而不动。

    笃笃!

    敲门声起,片刻之后阿宝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走了进来——这是陈剑臣的宵夜,自从阿宝过了陈家,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熬一碗粥给陈剑臣吃。

    毫无疑问,陈剑臣中了秀才后,家境确实在稳步提高,颇有些宽裕了,在饮食方面都得到了改善。

    要知道如今陈剑臣食量奇大,每顿要吃三大碗饭,每天还要加餐。换了以前,他的这种食法肯定要把家庭给吃垮的,任凭莫三娘不分日夜地织布也供应不住。但吃不饱,吃不好,陈剑臣的身体同样会受到损害。

    故而,陈剑臣总想找个门路多赚些钱来,帮忙补贴家用,分担压力。

    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未中举人之前的状况,肩不能挑,手不能举,满口之乎者也,所谓的满腹经义诗文,放个屁都不响。

    陈剑臣绝不愿做这样的书生,他的见识决定了其志不在此,而有心的求新求变——锻炼身体是一方面,发掘正气的诀窍是另一方面。得知辟邪笔中蕴涵的正气会随着使用消耗而逐渐减弱,乃至直到完全消失后,这让他又产生出一种危机感——单纯的依赖外物,此路并不持久。

    人,最终还得依靠自己本身的本事。

    天下最大,道理最大,可道理也必须要通过你的本事表现出来;否则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只是空洞的说教,不能让别人信服。

    看着陈剑臣在大口大口地喝粥,阿宝坐在一边很满足地看着,等他吃完,又立刻抢着收了碗筷,拿出去清洗。

    吃过粥,陈剑臣有了兴致,又铺开白纸开始练字,不过他没有使用辟邪笔,而是用另一支寻常的毛笔——

    好钢用在好刃上,辟邪笔,是要留着对付狼妖的;尤其现在这情况,更不能轻易耗用。相信等婴宁回来,此事就该做个了断了。

第二十六章:凶焰

    三天。

    婴宁一去竟然三天都不见回来,陈剑臣心生疑虑:莫非小白狐失手被狼妖击杀吞噬了?这并非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毕竟事到临头,实在有太多的变数出现,充满了偶然性,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能决定事情的结局。

    如此想着,陈剑臣便有些焦急。

    他和婴宁相处了一段时光,对其颇有好感,在陈剑臣心目中,婴宁就像是一个懂事礼貌的小女孩子,勤奋好学,知书识礼,懂得知恩图报。

    诸种品质,俗世中很多人都未必具备。

    陈剑臣本和婴宁约定,一天后它就从山上回来的。但现在,已经过了三天,其中肯定出现了某些变故。

    会是哪方面的变故?

    陈剑臣感到心绪不宁,他既然答应要帮助小白狐,如果其发生了什么意外,自是会感到遗憾,耿耿于怀。

    这种感觉,和失信于人差不多。

    ……

    黄昏。

    婴宁离去后的第三个黄昏,天色又见阴沉,层层叠叠的铅云低低地压下来,好像要化身为一张巨大无匹而沉重的大被子,徐徐而下,把大地镇压住。

    人在其中,没来由就有一种压迫感。

    陈剑臣立身于院子,抬头望天,观察天色。

    “留仙哥,进屋子里吧,外面冷。”

    阿宝走出来,脆生生叫道。

    陈剑臣摇摇头:“没事,我就看一会。”

    阿宝不再吭声了,她知道读书人有观望风景的习惯,什么风花雪月呀,什么流水飞鸟呀,都喜欢看,看着看着,就能吟出诗句、写出文章来。

    阿宝喜欢听陈剑臣吟诗——虽然,她根本听不懂,但只要听着陈剑臣抑扬顿挫的声音,便觉得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这个时候,是做晚饭的时候,村中许多人家的烟囱都袅袅地飞出了青烟,倒是一片安宁的氛围。

    突然村口处一阵激烈响起的狗吠声打破了这一片安宁。

    那阵狗吠声响得非常突兀,猛烈,就像全村的狗同时都在扯开喉咙吼叫般,一听就知道有突发事件,事不寻常。

    陈剑臣疾步奔出家门口,不说他,村中很多的人都闻声跑了出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近期恶狼为祸,风声鹤唳的,很多人都难以安心。

    “啊!”

    不绝于耳的狗吠声中,骤然冒出一声人的惨叫。

    “狼进村了!”

    然后就是一阵气急败坏般的大叫。

    哐哐哐!

    有人敲起了告急的铜锣声——这些铜锣,本是预备于乱世之时,有山贼流寇侵犯的时候才会敲的,已多年不见动静。但现在,却雨打芭蕉般急促地响起来。

    狼进村了,莫非竟是那黑狼妖?

    陈剑臣心一紧——他可是知道这两天村中的猎户都倾巢而出,奔赴枫山的了。村中剩下的人手中虽然也有不少壮丁,但基本都是只具蛮力的汉子,难成气候。汉子以外,就是老弱妇孺了。

    “狼进村了?”

    村西边郑大屠家,郑大屠刚才听到狗叫得心慌,赶紧便提了一大把杀猪刀出门看个究竟,现在一听是狼进村,顿时吓得一哆嗦,掉头就闪回屋子里,飞快地关门。

    那不是普通的狼,那是一头成妖成精了的狼……

    郑大屠非常确信自己的判断。

    类似郑大屠这般被惊吓得关门闭户的人不少,但也有一些胆子壮,想拿到丰厚悬赏的汉子立刻从家里拿了家伙出来,其中有锄头、铁叉、锤子……就连菜刀都有。他们汇合在一块,迈开大步冲了出去。

    陈剑臣也想冲出去,后面却被阿宝一把抱住——这阿宝年纪轻轻,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细腰的,此时居然爆发出巨大的力气,抱得陈剑臣紧紧的,不让他出门。很快,莫三娘也慌里慌张地跑了出来,叫道:“留仙,赶紧回来,阿宝关门。”

    陈剑臣沉声道:“娘,阿宝,你们这是做什么?我身为读书人,自该有道义气节,岂能眼睁睁看着一头畜生祸害乡邻而自己当缩头乌龟?”

    莫三娘带着哭腔道:“我不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出去的。”

    此时外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鸡飞狗跳的,七、八条汉子正手持器具,一边吆喝壮胆,一边把一头巨狼团团围住。

    那头巨狼,全身皮毛漆黑如墨,体型庞大,竟如一头牛崽子一般,一对铜铃般的眼睛凶光毕露,面对着把它围住的人群,丝毫不惧,反而露出了满口的尖牙利齿。

    “旺财,上去咬它!”

    其中一个汉子一声吆喝,命令自己的看家狗去咬黑狼。可那只狗刚上前几步,被黑狼一瞪眼,便嗷呜一声哀鸣,掉头就跑,跑得远远的了。

    汉子骂了一声粗口,吼道:“我们一起上。”

    举起手里的一根碗口粗的木棒,抢先扑了上去;其他人也不甘示弱,不约而同地发起了进攻。

    吼!

    居中的黑狼猛地仰天一声嗥叫,声音极大,震得人耳膜都在嗡嗡响。

    呼!

    仿佛打了一个喷嚏般,黑狼两个大鼻孔中骤然飞出两道清气。

    清气遇风而变,瞬间变成一股大风,呼啸飞旋,飞沙走石,狂乱无比。

    被这股大风一刮,别说动手,就连眼睛都睁不开;勉强睁开的,基本都被狂风刮起的泥沙眯了眼睛,又痒又疼,泪流不止。

    走啊!

    这一下,所有的人都慌了,顿时失去了拼斗的勇气,夺路而逃。

    吼!

    黑狼这一阵肆虐,大感快意,又是一声嗥叫。但它并没有追逐众人,反而施施然地四腿迈开,在村中走着,一边走,一边低着头,用鼻子在地上嗅着,仿佛在嗅着什么踪迹。

    如今它简直就是把景阳村当成了枫山后山,随意而行,村中的人都躲在家里,无不噤若寒蝉。别说人,就说那些猪狗牛羊都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极其可怕的存在,纷纷匍匐在地,声息全无。此时此刻,就算黑狼走过来,一口把它们吃掉,它们都会表现得逆来顺受的。

    狼妖凶焰至斯!

    吼!

    黑狼蓦然发出第三声嗥叫,声惊四野。

    陈剑臣脸色一变——他很清楚地听到这一声,就是在自家门口外吼出来的。狼妖来到了他家门口,停住了脚步。

    它,就在门外!

第二十七章:狼妖

    (今日仍然要出门,这一章早点发了,跪求支持!)

    狼妖如此斗胆,大摇大摆地闯进村中,此事大不寻常,亦再次超乎陈剑臣的意料——

    要知道妖精鬼怪开窍通灵不易,很是难得,属于大机缘。故而它们在本能上往往会十分谨慎小心,在修为低浅的情况下,为了吸取人类精阳生气,基本都是通过伪装迷惑等等隐秘的手段获取的。

    此举自是避免声张,以免惊动了人间修道之士,招来杀身之祸。

    ——那山魈披上画皮,变身美人桃花来迷惑王复就是个中例子。

    不过此为常态,但却不是定理!

    凡事无绝对,事有反常必有妖。

    狼妖光天化日之下毫无忌惮地冲进景阳村,大加肆虐,就肯定会有缘故。

    莫非,是为了下落不明的婴宁?

    陈剑臣脑海急速闪过这个念头——此事的发生,亦让他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哪怕妖精鬼怪,由于出身不同,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其中当属妖类最为自由发达,它不是怕这怕那,只敢在黑夜出来游荡的孤魂野鬼,也不是活动范围往往被固定死了的精怪,而是拥有强悍本体的存在。

    本体强悍,就是一种非常优质的特性,再加上具备了智慧的头脑,因此,妖类是生活得最为滋润的,寿命也极长。如果再有机缘,得到真正的道法,修炼千年,甚至能修成无上大道,跃然成为妖仙。

    到了那等境界,妖,就不再是妖。

    这个情况陈剑臣并不陌生,自从得知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极为不简单后,他甚至胡思乱想过,天地之间,会不会有类似于白娘子这般的千年蛇仙存在……

    然而眼下并不是适合胡思乱想的时候——

    砰!

    喀嚓!

    下一刻,凶悍无比的狼妖已经破门而入,目露凶光地盯着陈剑臣。

    陈剑臣就立在里屋的大门口处,手中拿着一把劈柴用的斧头——手横利刃,把守家门。只因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子,他应当如此,也必须如此。至于面对的是何等存在,皆不在考虑之中了,是狼妖,或是恶徒,几无区别。

    莫三娘早已六神无主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倒是阿宝颇有些胆色,她呆在陈剑臣身后,右手居然抓住一把有些残旧的剪刀。少女的心里在想着,等会留仙哥和恶狼拼斗的时候,自己就冲上去狠刺那恶狼的肚子……

    她不怕……

    虽然,她小腿的腿肚子在微微颤抖着,但是她真得不怕!

    狼妖喉咙里发出一连串低吼,眼神玩味地打量着陈剑臣——这种眼神绝不会出现在任意一匹普通的狼身上,若等闲人被这般瞧着,只怕立刻就会被吓得心惊肉跳,转身逃跑了。就说杀生无数,胆肥且大的郑大屠,被狼妖瞪了一眼都好几天做噩梦,心悸不已。

    但陈剑臣不是闲人,他也不能退后半步,反而要表现得镇定自若。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处理局势变化,一惊,一慌,就会死得更快。

    在这般情况之下,冷静和勇气尤为重要。

    真正的读书人,泰山崩于眼前而色不变。说的,就是他们具备着强大的遇事不惊的能力——这种能力,往往能起到救命般的效果。

    书生的镇定,无疑让狼妖大动肝火,它巨眼一瞪,后肢发劲,强悍的身躯猛然弹起,裂开大嘴,凶狠地飞咬向陈剑臣。

    “着!”

    陈剑臣抡起斧头,呼啸劈下。他没有学过斧法,这一斧也没有任何花俏之处。

    嘣!

    那狼妖身在半空,竟然还能灵活地一个扭身,倏尔之间,一只左前爪子准确地搭上了斧头把柄上,用力一扯。

    这一下,就像那些武林高手施展出“空手夺白刃”的高深武学一般——只是,狼妖用的是爪子。

    爪子更有力,更加犀利。

    陈剑臣到底缺乏高水平的搏斗经验,被狼妖搭上了斧头把柄,一拧一拽,斧头便被夺了去。

    狼妖顺势退后几步,爪子一甩,那柄斧头便“呼的”飞出了院子外面,不知所踪了。

    后面莫三娘和阿宝看见,登时被吓得不轻——能做出如此动作的,这哪里还是一头狼呀,分明就是一头妖怪!

    狼,竟成了妖怪,难道世道真要大乱了吗?

    桀桀!

    狼妖把斧头扔掉,咧嘴一笑——它真的是在笑,哪怕笑声如磨铁石,十分的刺耳难听。

    扑通!

    莫三娘再也承受不住,晕倒在地——她毕竟只是个寻常的妇道人家。

    “阿宝,快扶我娘进去。”

    陈剑臣依然沉着。

    阿宝这时也是大感惊慌,赶紧拽着莫三娘,半抱半拖着,回到房间去。

    狼妖笑完,再度开始移动,步步紧逼过来,双目瞳孔竟然迸射出两道红芒——

    唧唧!

    屋顶上猛然传出狐狸的尖叫声,随即一道白色的身影奋不顾身地扑了下来,冲向狼妖。

    小白狐,婴宁。

    它果然,就在附近。

    吼!

    见到白狐终于出现,狼妖登时兴奋地发出一声咆哮,人立而起。

    相比之下,婴宁的气势就十分不足了,它状况甚是不妙,一身洁白无瑕的皮毛上竟然沾染着斑斑血迹——它,显然已经受伤了,而且受伤不轻。

    望着白狐,狼妖就像望着一大块鲜味可口的美食一样,垂涎欲滴,蓦然鼻孔急速张开,一道黑气喷涌出来,疾卷向婴宁。

    法术!

    这是法术!

    陈剑臣看得瞳孔一缩——妖精鬼怪开窍修炼,在先天上就比人类差了一筹,主要就差在两方面,第一,它们没有道法修炼;第二,它们难以掌握到法器辅助。就说那山魈妖物,在修为上它未必会比庆云差多少,可在威力奇大的道符之下,不堪一击就被灭了。

    因此,道法对于任何修道者都是非常重要的。

    婴宁得到了昆仑术士“一叶知秋”的道统,同时也获得道法《昆仑玉清法咒》一卷,不过由于时日尚短,它没并没有学会什么法术;反而被狼妖抢了洞府,夺走了经卷。如今看来,难道狼妖竟学会了上面的法术?

    法术法术……

    陈剑臣脑海灵光乍现,忽然冲了上去,他的手中,此时已拿出了辟邪笔。

    笔杆正直,笔尖如锥,就这么义无反顾地点向狼妖喷出的那道黑气!

第二十八章:开锋

    (这一章写的得很费神,所以晚了,不过依然属于2号的,不会跳更……嗯,老话不怕多说,新书需要爱呀!)

    辟邪笔,本就是陈剑臣敢于面对狼妖的底气所在,属于压箱子的手段,是以开始之时,他并没有着急使用出来,而是要等一个恰当的时机。

    等到婴宁现身,引得狼妖驱使出法术来,这立刻让陈剑臣感到时机已来临,于是毫不犹豫地亮出了辟邪笔。

    剑客的剑,刀客的刀,读书人的笔,都是具备象征意义的存在,拥有非同一般的特殊意义。

    曾有人问:天下孰物最利?

    答案不是剑尖,不是刀刃,却是笔锋!

    笔能见性,亦能诛心——

    笔锋之下,可囊括天地万物,可留得千秋美名,可粉饰黑白道理……

    现在,陈剑臣亮出了笔锋,一笔点向狼妖喷出来的那道黑气。

    那黑气似有实质,缭绕不散,凝聚成一指粗细,但并不是笔直的,而是呈现一种扭扭曲曲的形状,看上去,就像一条绳子,又像是一条阴森的小蛇。

    蛇头之处,本来正凌厉地扑向婴宁,张口欲噬,但就在这时候,陈剑臣冲了过来,手中的辟邪笔头上正饱醮着浓墨,墨光淋漓。

    陈剑臣并不确定辟邪笔本身是否具备正气杀伤,为了保险起见,便把笔头醮了墨汁。

    滋!

    一声怪异的响叫,那道貌似有灵性的黑气和辟邪笔头相触,便犹如冰雪遇到了滚汤,哗啦哗啦的,瞬间土崩瓦解,一下子就崩散掉,被风一吹,消失得无影无踪。

    吼!

    黑气消散,法术被破,后面的狼妖发出一声悲吼,双眼露出了极度人性化的、不可置信的眼神。它只觉得心神一阵巨震,直如被人猛击一锤,鼻孔里流出了黑色的血来。

    这一瞬间,刚刚还不可一世的狼妖已受到创伤。

    滋滋滋!

    奇特的异响犹在继续,就从辟邪笔的笔头上传出的;随着异响,那无数的笔头毫毛间,此时竟迸闪出点点细微的光芒,一如天上的闪电,纵横交错,纠缠不休,不时地闪出耀眼的光辉。

    难道,这就是辟邪笔的笔锋?

    笔锋已开。

    陈剑臣又惊又喜,没有丝毫犹豫停顿,抢前几步,举起笔来,向着狼妖身上划去。

    ——不是敲,不是打,不是刺。

    而是划!

    他此刻的动作姿态,行云流水般,就和平时坐案临帖毫无差别,状态似乎更甚,更投入,他就是想在狼妖身上写字。

    狼妖惊怒交集,举起狼爪要来一记狠的,但刚靠近来,辟邪笔头上的光芒骤然张扬开来。

    嗤嗤嗤!

    狼爪上居然冒出道道白烟,如被烈火焚烫,甚至皮毛都发出焦臭的味道,赶紧避之不及,缩了回去。

    狼妖痛楚入心,情知不妙,就想转身逃走。

    但已经迟了,陈剑臣的笔已经落了下来,点在它胸口处,刹那间写成了一个字:

    “正”!

    其字不大,巴掌大小,墨汁和黑色的狼毛混合在一块,颜色一致,外人根本看不出来到底有没有字在上面。

    只有陈剑臣心里最清楚,刚才他就在狼妖胸口间写了一个字,一个“正”字。

    呃!

    本来作势要逃的狼妖全身蓦然一滞,仿佛中了定身法般,四肢僵硬得一动不能动。只有眼神儿还能那么一勾转,于是很复杂地瞥了一眼陈剑臣。

    下一刻,它颓然倒地。

    倒在地上,狼妖四肢反而能动了,在奋力地挣扎着,很想再爬起来。只是它的挣扎徒劳无功,其心口中好像被什么千斤重物沉沉地压住了,无论如何,也无法脱身逃跑,就连张口嚎叫,喉咙里也像被塞堵住了一大块棉花,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

    其实在外人看来,它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是一片虚无——当然,除了其胸口处的那一个瞧不分明的“正”字。

    这种情形很是滑稽搞笑,有点像把一个乌龟翻过来了,其无用力之处,怎么蹦跶都蹦不起身来……

    但此时的陈剑臣无暇多顾,他在狼妖胸口写下“正”字后,蓦然觉得辟邪笔头处一抖,一震,肉眼可见毫毛间激发出来的光芒完完全全地结合到了一块,最后凝成一粒黄豆大小的光团。

    光团会动,会飞,猛然脱离了笔头,哧的,直直从陈剑臣的泥丸宫处钻了进去——

    轰!

    如同拨开乌云见月明,又似乘风破浪知海阔。一道陌生而激昂的声音在陈剑臣脑海响起:“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

    “……不朽何所得也,问之天地不答,问之苍生有言。子曰:吾善养吾之浩然正气也,其气至大至刚,可纵横天地之间,可缩于七尺躯干。此气凝结,能得意志,能得神通,名曰:仁者弘毅……”

    这道声音,先是“念”着的,渐渐由“念”变“读”,再由“读”变成了“吟”,声音越来越大,最后直如晨钟暮鼓般回荡着。

    “……功德无量而求之于空,因果循环而授之于天,吾只正气凛然,不以事物变色,阅书卷而知事,执笔墨而明非。小人难养,逐之;奸佞似鬼,诛之……”

    陈剑臣站立着一动不动,脑海里却早泛起了惊涛骇浪,别成一副天地——

    蓬!

    当这一篇文字被吟完,那声音渐渐沉寂下去,陈剑臣脑海景象又是一变,变得清晰起来,他感觉到自己能看见一个人,一个青衫磊落的男子,头戴儒巾,负手而立,似乎就立在自己的身前,又似乎立在前方无穷远的地方,可望不可即;任凭陈剑臣如何追赶,如何呼叫,对方却依然一动不动,一如永恒。

    “你是谁?”

    虚空中陈剑臣的叫声传播得很远很远,却无法取得任何的回应。

    “恶狼在哪里?”

    外界传来的一阵喧嚣的叫声,顿时让陈剑臣灵魂归窍,灵台清醒。原来是出外狩猎的张老三等一众猎户赶了回来,他们听闻黑狼竟敢闯进村子,既感到激愤,又觉得兴奋。

    “咦,这是怎么回事?”

    当他们抢着来到陈家院子时,却看到了令人难以理解的一幕——巨大的黑狼倒在地上,像被翻了盖的乌龟,怎么爬也爬不起来;而村中的少年才俊陈相公则愣愣地站在黑狼边上,他手里居然拿着一支笔,笔头墨汁崭然。

    难道,陈相公用一支笔制服了恶狼?

    诸人你看我,我看你,不禁都傻了眼。倒是最老资格的张老三最先反应过来,一拍大腿,恍然大悟地道:“陈相公是文曲星下凡呀,所以连恶狼也怕了他!”

    这也行?

    刚醒神过来的陈剑臣顿时又迷糊了……

第二十九章:除夕

    (终于把全文基调给定得差不多了,真心累,求各种支持!)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陈剑臣穿越以来的第一个春节终于来到,处处都是一片热闹的气氛,大人们在杀鸡宰鸭,小孩子们则追逐着奔跑嬉戏。

    这一天,景阳村中家家户户都贴上了全新的对联——“文曲星”陈大秀才写的对联。

    自从那一天从张老三口中嚷出“文曲星”后,这三个字就成为陈剑臣的代名词。对此,他没有分说什么,也没有必要说什么。

    倒是狼妖的下场很是悲催,躺在地上毫无脾气地被诸人群殴而死,一身漂亮的狼皮也被剥下来高价卖掉——它的死亡,在陈剑臣的主持之下,归功于全村。是以,整个景阳村的人都分到了或多或少的银子,舒舒服服地可以过一个肥年了。

    与此同时,陈剑臣在村中的声望更是达到了顶点。

    ——原本,陈剑臣想把狼妖的内丹取出来送给婴宁的,但事与愿违,原来就在他用辟邪笔在狼妖胸口写下“正”字之时,狼妖的内丹便被正气镇压得粉碎。

    这,也就是狼妖瞬间变成“残废”的根源所在。

    婴宁已经悄悄地回了枫山后山,不过临走时留下一封信,信中叙说了它回去打探消息,不料被狼妖发现,一路追杀的过程。为此它再三表达歉意,说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导致景阳村遭受狼妖肆虐,幸而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只把几个胆小的吓出了一场病而已……为了弥补他们的损失,婴宁许诺会赠予金银之物。

    果不其然,在往后的日子里,那些村民时不时就会在出外的过程中捡到金钱,为数还不少呢。他们无不感到欣喜不已,感叹老天开眼垂青,回去之后,当即备三牲,祭拜土地公公,以感谢土地神的庇佑,让自己大发横财……

    没头的土地公神像已经换成了新的——没有人知道土地公的头为什么突然破碎了,虽然看着似是人为,但苦无线索,只能当是被顽童所坏,难以追究。

    婴宁对受到惊吓的村民赠以金银,对于陈剑臣,却留下了一句话:公子之义,山高水长;婴宁之报,没齿不忘……

    陈剑臣看完,一笑置之。

    相比他人的热闹忙碌,陈剑臣大部分的时间却都静静地呆在书房中;对外,他宣称是为了准备学院开学的事宜,但其实,他是在消化脑海里的那篇文章:

    《三立真章》!

    这篇文章,有九百九十九字,随着那道声音的诵读,就像刀刻般,深深地刻印在陈剑臣的心上,再也无法忘却丝毫。

    文章入心,字字珠玑,醍醐灌顶。

    陈剑臣很快就明白,这就是一篇修炼浩然正气的法门秘籍,等同于道门的道法,它就藏在辟邪笔的笔锋内。

    笔开锋,见真章。

    这真章就在陈剑臣的泥丸宫里开辟出了一方世界,只是目前,这世界仍是一片冥冥,混沌不清,不知究竟是何等规模样子。

    那世界中,似乎还有一个人存在;似乎,辟邪笔也跑了进来。

    ——辟邪笔凭空消失了,就在笔头开锋后不久,当时陈剑臣只觉得手中一空,本来握在手里的笔就突然不见。

    好在当时的村人都把注意力放到了倒在地上的黑狼身上,没有见到如此惊奇的瞬间。

    辟邪笔,相传为捉鬼天师钟馗的所用之笔;而钟馗,乃是神话中的人物,民间传说中的神。其人虽生得豹头环眼,铁面虬鬓,相貌奇异;然而却是个才华横溢、满腹经纶的人物。

    那么,真正的事实到底如何呢?

    陈剑臣目前不知道,虽然奥秘就藏在自己的泥丸宫里,但仍然属于一个未解之谜。不过他并不着急,因为解密的钥匙已经拿到了手上,就是那篇《三立真章》。

    根据真章所言,修炼正气,可分为三大境界,从低到高,分别为“立言”、“立功”、“立德”。

    能“立言”者为真儒,能“立功”者为大儒,能“立德”者,当为圣儒,正气浩然,长存天地不朽。

    这个儒,可绝不是天统王朝里的那些身体垮掉、笔锋烂掉、心性腐掉的儒。

    一真一假,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然而《三立真章》,字字珠玑,奥义深广,意韵绵长,却不是陈剑臣在短时间内所能完全理解,吃透掌握得了的。

    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气要一天天养,不该奢求一步登天,也不应当因噎废食。

    没有了辟邪笔在手,但有了真章在心。鱼没了不要紧,只要学会了捕鱼的手段和方法,还怕没得鱼吃吗?

    这就是授人鱼,不如授人渔的大道理。

    所以,陈剑臣的心是充实而满足的。

    ……

    阿宝的心也是充实和满足的,她自成为孤儿后,就再没有享受过亲情的温暖和爱护,每天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蜷缩在狭小的土地庙中,家徒四壁,担惊受怕。

    是陈剑臣的一句话,改变了她的人生。

    对于这个幼年亲密,渐渐年长渐渐生疏陌生,再到现在又慢慢熟悉的留仙哥,阿宝除了深深的感谢外,还有藏于心底很多年的敬佩迷恋。而每天看到陈剑臣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做的饭菜,看到他写意地坐在被自己收拾得整齐清洁的书房中读书写字,阿宝就非常的有满足感。

    只是,很快留仙哥就要进入江州城里的大书院里进学了,一进学,就会好几个月都无法回家探望的了。

    江州城花团锦簇,听说城里还有一间专门的女子学院呢,很多大家闺秀,名门小姐都会在那里读书;而女子学院和男子学院之间还常常举办诗会,举办联谊什么的……到了那时候,留仙哥肯定会过得很开心吧。

    “阿宝,洗好菜了没有?”

    听到莫三娘的叫唤,阿宝一愣神,赶紧把木盆里的青菜捞起,装好,端进厨房去——哎,以后的事情就不要想太多了,今天可是除夕呢,赶紧把年夜晚做好才对。留仙哥在书房里读了一天的书,应该饿了……

    (第一卷终!)

第三十章:进学

    (今天起来晚了,抱歉……)

    冰雪融尽春水流,燕子飞过二月柳;

    大地解冻,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田垄之间农人们在奔走忙碌,开始为一年的收成而辛苦耕耘着。

    高大的江州城东门,进出的人群络绎不绝,挑担的,推着车子的,还有骑在马上的,一眼扫去,身份各异,贫富了然。

    陈剑臣和王复乘车而来,他们作为秀才,有功名在身,一般情况下出入城门都无需接受检查,可以直接进出。

    ——王复自桃花一事,大病一场,养了近半个月才渐渐恢复元气,不过下面那玩意就有点萎缩不振的意思了,直让他欲哭无泪,还不敢声张,只能躲在书房内装读圣贤书。每当瞅见妻妾幽怨的眼神,他都像老鼠遇见了猫,心惊胆战。

    那一个近乎癫狂的晚上,在王复心里实在留下了太深的阴影,每每想起,浑身寒毛都不禁竖了起来,三条腿都会自然发抖。

    大年初三,王复大包小包地拎了很多礼物来到陈家拜年,拉着陈剑臣在书房中很是唏嘘地诉说了近一个时辰,说得陈剑臣都颇不耐烦了。

    好不容易等王复把自己的事情说完,不料其话题一转,又开始推销起妹妹王二小姐来。陈剑臣毫不犹豫地朗声道:“拂台兄,我目前只专心学业,心无旁骛;事实上我早立下誓愿,不中举,不成亲的。”

    见他态度坚决,王复无法——近期陈剑臣的表现给予他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洞悉桃花面目是一桩,一支笔搞定恶狼又是一桩。

    对于他的疑问,陈剑臣早想好对策,说是前时庆云道长传授了一招道法,刚好派上用场云云。

    于是王复又嚷嚷着求问庆云道长的行踪,自己好去当面道谢。

    ——看他的样子,也想去学一招半式。

    陈剑臣道:“道长乃崂山门下高人,云游四海,行踪不定,哪里能找得着?”

    王复便惋惜不已,不过心中却记住了“崂山”二字,心想他日有机会的话自己一定要上去拜师学艺一番,也许还能撞见仙缘,能白日飞升,做了神仙呢……

    如此想着,王复就眉开眼笑,差点连口水都流了出来。

    过完年后,学院开学日期临近,王复便提议要和陈剑臣一起进江州。有顺风车坐,陈剑臣并不抗拒,便收拾了行李,辞别母亲和阿宝,开始了进学之路。

    告别时,莫三娘自是一番不舍,一番嘱咐,而阿宝则眼圈儿红红的,等陈剑臣上了马车,辚辚远去,她在后面追送了好一会才停下脚步,拼命的挥手告别,眼泪儿像一串串珍珠般掉了下来。

    陈剑臣看着,也是一阵心酸。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总有些牵挂,在不经意间便根茎深种了……

    他心里暗暗发誓,要尽快在江州城内闯荡出一处基业来,然后把母亲和阿宝接进城中安置。反正他家在景阳村无田无地的。

    进入江州城,陈剑臣目光闪动,四下张望观看——前身他也进过一两回江州,但都是走马观花,不曾对这座天统王朝十八州之一的城市有清晰的了解。不过如今既然自己在城中进学了,不了解可不行。

    天统王朝,有十八州,江州为其中之一,管辖之下有九个县,共一百三十六个乡——由于景阳村隶属的正铭乡在江州城府附近,却不属于任何一个县,而是直接归属江州城管。

    江州城城墙俊伟,占地辽阔,里面街道纵横,十分繁华。不过江州两大官学,明华书院和清雪书院在天统王朝的官学中却仅属于下游水平,声名不显。比起南方的几座显赫官学大是不如,更不用提京城的国子监了。

    明华书院和清雪书院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明华书院进学的是男生,而就读清雪学院的是女子。

    ——在天统王朝,女子也是可以读书进学的,只是不能参加科举,入仕做官而已。

    为此,女子读书的内容多为学书法、学礼仪品德、学诗词歌赋等,基本不涉及八股文制艺。

    虽然说女子也可以上学读书,不过一般贫苦人家根本不可能把闺女送进私塾,大都是养到六、七岁大就需要赶猪放牛,帮忙操劳家事的了。

    不说女子,就说男的,家境不好的话也上不起学。由此可知,多年以来,莫三娘为了供陈剑臣上学不知吃了多少苦,捱了多少累。

    有钱有门路的家庭,可以直接让儿女进入县城的官学中读书,而普通的人则只能在乡下的私塾读书,两者的环境截然不同,教育水平也相差甚远。

    故而,正式官学里考到秀才功名的几率要远远大于乡下私塾。

    明华书院是整个江州里最大的官学,它分为上院和下院,下院里就读的都是童子;只有考取秀才功名了的,才可以进入上院。

    陈剑臣在童子试中三试第一,一举考中秀才,从而被明华书院上院录为廪生,在学院吃喝住宿一概免费,每个月还有十文零花钱。换句话说,他是公费生。而在学习期间表现出众的话,还有奖学金拿呢。

    从这方面讲,进学读书并非坏事。

    坏就坏在哪怕你是廪生,公费生,你依然得遵守书院的各项清规戒律。据说,明华书院的院规有三百八十六条,整整齐齐地刻画在坐落于大门口处的一座巨大的石碑上,抬头一望,都是“不准”、“不准”、“不准”……低头一看,都是“必须”、“必须”、“必须”……

    这座石碑,就叫做“圣律碑”,有着不容侵犯的威严。

    ——在任何的官学内,门口处都会立着这么一座圣律碑。从而让学子们在进出的时候能时时刻刻看见,警醒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循规蹈矩的,按照圣人《礼书》上所写得做事情,不可越雷池一步。

    陈剑臣翻过《礼书》,知道上面规定着数以万计的礼仪花式,并且严格规定了什么身份的人就得做什么样的礼,什么时候就得做什么礼,具体详细到,就连如厕方便的步骤都有讲究。

    令人一看,就觉得眼花头疼。

    陈剑臣现在就有点眼花头疼。

    他的眼睛,已经看见了那笔直、庄重、高大的圣律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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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介绍:
穿入到一个光怪6离的聊斋世界,妖孽丛生,群魔乱舞,魑魅魍魉尽出。恰我心张狂,仗剑破红尘;正气浩然,下笔如有神!%%%%%%%%%%%%%%%%%%%%%%%%%%%%%%%%%%%穿入聊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穿入聊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穿入聊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