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救狐
枫山,位于江州北郊十余里之外,因满山多枫树而得名,每到秋天,片片枫叶红艳如火,十分夺目。
今年入秋,枫山上的枫叶红得特别娇艳明丽,漫山遍野,就像一簇巨大的火把在熊熊燃烧。但与这如火枫叶相比,陈剑臣的心情却是灰色的。
陈剑臣,字“留仙”,江州人氏,今年才十六岁,为一名生员,俗称“秀才”。
取得秀才资格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通过严格的童生入学考试,从低到高,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一级级考上来,全部合格者才能当上生员。
这陈剑臣倒是了得,接连考取县试、府试、院试三个第一,名噪一时,已被江州著名的官学——明华书院录为廪生。
所谓廪生,就是“廪膳生员”之意,学习期间,由朝廷每月发放禄米,补助生活,相当于“公费生”,衣食无忧,只专心读书即可。
可以说,陈剑臣拥有一份光明的前途——如果他没有被穿越的话!
是的,现在的陈剑臣,他的灵魂意识已经易主,被一个来自地球的现代大学生给占据了。
穿越,本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情,然而当现代大学生了解清楚自己所穿入的世界时,不禁眼前一黑——
天统王朝!
一个和大明朝高度相似的国度——但也就是相似而已。现代大学生敢肯定,此位面的历史进程不是他所熟悉的任何一个朝代,可以称之为异时空。
其实,这些问题都不是关键。
关键在于,想在这个世界活得很好,出人头地,陈剑臣就必须参加科举,进行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考试。
成为秀才之前,有三级童试;进入学院读书后,又要进行岁考、科考,按成绩分六等;成绩取得科考一、二等者,才能取得乡试资格;然而这还远远未完,乡试之后,还有会试、殿试呢……
简直就是活到老,考到老。
所以,现代大学生的心情是灰色的。
他自高中起,最讨厌的便是考试,什么单元测验、什么期中期末、什么会考高考,真是把他“烤”得焦头烂额,怎一个“里焦外嫩”了得。
但能有什么办法呢?国情如此,千军万马争独木桥,跟着大队伍冲吧。
熟料意外穿越了,来到另一个世界,居然又变成了一个学生,接着考,考得更多了,这不是把人架在火堆上“烤”吗?
“我顶你的肺!”
陈剑臣暗骂一句粗口,牵着一匹毛驴在山道上走着。
明年开春二月,学院就要开学了。
想及那犹如机器人般刻板枯燥的悲惨生活,陈剑臣就心生烦躁,于是一个人走出来,到枫山欣赏风景,兼且散心。
这个时期,来枫山欣赏枫叶的游人不少,大都是来自江州本地的文人骚客,三五成群,或负手立于山道边上,作深沉观望状;或聚坐在前山风景区的亭子里品茗喝酒,高谈阔论,张口闭口,诗词如潮,你呼我应的,甚为热闹。
陈剑臣心情本就郁闷,不想去挤人堆,于是挑条偏僻的小路拐了进去。
这条小路很是清静,只间或有几声鸟鸣从树荫间传来,鸟鸣山更幽,更增添几分雅致。走着走着,他的心情开始舒缓起来。
信手牵着毛驴,越走越远,渐渐来到了一个荒芜的山林深处,山草茂盛,树木阴森,乱石纵横,难见到一处人迹——
唧唧……
突然陈剑臣听到前方有动物的哀叫声音,紧接着一只小狐狸从丛林间跌跌撞撞着奔跑出来。
竟是一只罕见的白狐!
其通体雪白,不掺一丝杂色,皮毛如丝锦般光滑,还隐隐泛着一种淡淡的光泽,流转似水波,十分奇异。
此狐右后肢正流着血,点点滴滴地落在地上,触目惊心;而一双很人性化的眼眸内,流露出哀婉痛楚之意,使人看见,油然生几分怜惜。
纵然负伤,但白狐仍是奋力地奔跑着,似乎身后有什么天敌在追赶着它。
嗷!
果不其然,一声狼叫,片刻之后,一头雄壮的黑色大狼泼辣辣地扑出来。
这狼真是长得巨大,毛色为极纯的黑色,油光水滑,耳朵长而尖,一双大眼凶光毕露,大嘴里獠牙交错,令人毫不怀疑只要被它一口咬中,脖子都会被咬断。
黑狼追得急,白狐惶惶然,慌不择路,径直往陈剑臣这边跑来,双眸泫然欲泣,有泪光在里面打转,望向陈剑臣的时候,似乎在求他搭手相救般。
陈剑臣莫名心一动,动了恻隐之情,迅速俯身捡拾起一块石头,狠狠地朝着黑狼掷砸过去。
嗷!
黑狼反应极是灵敏,侧身避开。不过受此一阻,它也不敢贸然追上来了,站立着,喉咙里发出阵阵的闷吼声,死死地盯着挡路的陈剑臣,非常凶狠。
陈剑臣被这头畜生盯得有些心里发毛,他这才想起自己不过是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如果硬要和黑狼肉搏的话,肯定没有好下场。而他的那头小毛驴被黑狼一吼,早吓得魂飞魄散,脱缰逃跑了。
武器,赶紧找武器……
想到这,陈剑臣急忙东张西望,想从地上寻觅到棍棒之类,可除了看见满地的落叶外一无所获,慌乱间连第二块可以掷扔的足够分量的石头都找不着了。
悲催!
他暗暗叫苦,忽地像想起了什么,往身后背负着的书筪里一掏,摸出一个笔盒来。
笔盒不过一尺长,用普通的木料制成,颇为粗糙,看上去倒像根短小的木棍。不过笔盒里装纳的那支毛笔可不是寻常货色,乃是伴随着现代大学生之魂穿越而来的地球产品,历经时空考验,独一无二。
——事实上他正是在博物馆无意中接触到这支名曰“辟邪”的古董毛笔后,才发生离奇的穿越事件的。此笔据说是“捉鬼天师”钟馗所用之物,颇具来历,甚有神话色彩。当然,没人知道是真是假。
当穿越成为既定事实,陈剑臣还曾多次找时间对这支辟邪笔翻来覆去地做过种种研究,看其到底有什么玄虚奥妙,可最终一无所获,什么发现都没有,唯有悻悻作罢。就弄了个笔盒装起来,放在书筪中,带在身边。
如今凶狼在前,手无寸铁,仓促之下,陈剑臣只好死马当活马医,拿出这个笔盒来当武器用,至于管用不管用,根本无法细想。
嗷!
黑狼忽地发出一声怒吼,开始迈步进逼。
陈剑臣大力吞一口口水,步步后退着,正在考虑是否要一边逃跑一边扯开喉咙呼救的时候,几声狗叫救命般从另一侧传来。
狗叫声起,黑狼呜然地现出不安的神情,硕大的狼头左顾右盼着,最后终于下了决心,再恶狠狠瞪了陈剑臣一眼,撒开四腿钻回丛林中,跑了。
不用多久,左侧的林间便跑出两条灵敏的猎犬,猎犬后跟着一个老猎户,年过花甲,留着一丛山羊胡子,他腰挎短刀,背挽猎弓,肩膀之上,搭两根结实的绳子。绳子上绑着兔子、獐子等猎物。
陈剑臣暗呼“走运”,此时发现那只小白狐也不知什么时候溜掉了,不过这也是正常的事情。
“张大伯,今天好收成呀。”
他认识那老猎户,叫张老三,乃是他的一位邻居。
“哎呀,原来是陈相公,老儿失礼了,你是来游山的吧。”
在天统王朝,秀才虽然仅属于士大夫的基层人员,但毕竟是有功名在身的人,享有一定的尊荣,身份地位比起普通平民百姓,那是高出一截。而陈剑臣天资聪明,参加童生考试时三试第一,早已声名在外,前途不可限量,面对他,张老三自然不敢怠慢。
“是的,不过刚才这林子里突然跑出一匹狼来,可吓得我不轻。”
陈剑臣没有提及白狐的事情,却对那匹狼有些忌恨,现在正好说出来,让张老三去捕猎。
张老三双眼一亮,嘴里叮嘱道:“张相公,你游山的话应该在前山,后山这边颇多野兽,你单独一个人恐怕会有危险。”
“多谢大伯提醒,我这就出去。”
陈剑臣可不是什么二愣子,这时候哪里还有游山玩水的兴致?回家吃饭才是王道。
那边张老三已经吆喝着猎犬,闻着气息跟踪,往丛林深处追了过去。他的两头猎犬,经验丰富,只要地面上有蛛丝马迹,都能给嗅出来。于是一路吠叫着,渐渐远去。
陈剑臣无心去想邻居的捕猎顺不顺利,掉头准备下山,可他才走出几步,背后“啾啾”声响,回头一看,可不正是那只小白狐吗?
只见它人立而起,对着陈剑臣,先是两个前肢举高,合拢在一块,像人作揖施礼一般,在向陈剑臣恭恭敬敬地躬身;躬完身,进而整副身子俯落下来,屈膝跪拜,乖巧的小脑袋,恭恭敬敬地磕在地面,砰然有声。
一边拜,一边啾啾叫着,好像在说着感谢的话语。
见状,陈剑臣大吃一惊,呆若木鸡,只感到口干舌燥,瞬间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小白狐磕完头,爬起来开始朝着另一个方向一瘸一瘸地离去,不过及至十余步开外,它忽又停住,转身,面向陈剑臣再一次重复进行着刚才的作揖磕头动作。
如是一共三次,殷殷然,肃肃然,一本正经,看得陈剑臣都发生了错觉,觉得它不是一只小狐狸,而是一个感恩戴德的小女孩子似的。最后它娇小的身影被丛林所掩盖,慢慢消失掉,连声音都听不见了。
“狐狸精?”
半饷之后,陈剑臣才反应过来,听见四周山风吹动,沙沙声响,不禁觉得脊背一阵发凉,此地不宜久留,该念头飞快掠过,他三脚并作两脚,沿着羊肠小道,飞一般跑下山去,要赶紧回到家里。
第二章:慈母
紧张地奔出到前山,遇到其他游人后,陈剑臣才稍微放松情绪,正见到逃跑的自家毛驴在山间路边吃草,顺手牵了,赶下山去,回家。
陈剑臣家住在景阳村,距离枫山不远,不过五里路程。
景阳村隶属江州管辖,有五十八户人家,人口两百二十六人;村周边有一脉清清的溪水,潺潺流过,倒显得风景清秀,有些灵气。
在路上,陈剑臣脑子里挥之不去的仍是那匹表现“出格”的白狐,他隐隐觉得这个世界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可到底是个什么状况,又完全说不上来。毕竟此身的前主人不过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就连江州城都不曾进过几回,野外见识自然少得可怜。
“莫非这个世界有妖魔鬼怪之类的存在?”
陈剑臣忽然想到一个可怕的可能性:“如果真得有妖魔鬼怪,这么说,难道也会有神仙?哈,应该是我想象力太丰富了……”
他越想越觉得荒诞,无厘头,便强自按下了这个念头。
约莫一柱香时间后,陈剑臣回到了村口,牵着毛驴径直回家。村中的人们见到他,纷纷躬身致礼,毕恭毕敬的,叫“陈相公”。等他走远,那些村姑村婆就交头接耳满怀羡慕地议论着,羡慕“莫三娘”终于熬出了头,有这么一个出息的儿子后,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莫三娘就是陈剑臣的母亲。
陈剑臣幼年丧父,全凭母亲辛勤劳作抚养成人,并含辛茹苦地供其上学读书,母子两人简直相依为命。但就在陈剑臣考取秀才功名的那一天,放榜之日,他阅榜之后,欣喜若狂,一拍手,叫一声“好”,然后一头栽倒了地上,双眼翻白,口吐白沫,活生生上演了一出“范进中举”的样板戏;待其醒过来时,却已物是人非,灵魂易主。而刚穿越过来的地球人自是不敢声张,悄悄消化着陌生的一切,包括接受一位慈祥的母亲存在。
在地球位面,他双亲早亡,无亲无故的,对于异时空的这一份堪称伟大的母爱并没有多少抗拒之情,很快就默认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其真心地接纳了莫三娘的母亲身份,孝顺有加。
……
回到简陋的家,刚进入院子,正见到头发花白的母亲在吃力地劈着柴,额头汗水潸潸都顾不上拭擦。她今年才三十六岁,可姣好的面容已经有了皱纹,过早地铭刻上岁月风霜的痕迹。
陈剑臣抢一步上去,道:“娘,我不是说了吗?这些柴等我回来,我来劈。”伸手便要抢过斧头。
莫三娘却紧抓住不放,道:“留仙,这些粗重活你怎么干得了?况且,你现在是秀才了,有功名身份,更不能干粗重活。若被别人看见,会笑话你的。”
陈剑臣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夺过斧头:“什么秀才不秀才的,在家里,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儿子帮母亲干活,天经地义,谁能说闲话?”
——在天统王朝,读书人清高。所谓清高,既是自命,别的人也承认。有言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言外之意就是“读书人基本不干家务的”,故而盛产“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书呆子。
昔日的陈剑臣,同样是个十指不沾水的主。
不过,今非昔比,身体固然没换,但思想观念已经换套了。现在的陈剑臣是不可能让自己大喇喇坐在房间内读什么“之乎者也”,而留母亲一个人在院子里挥汗如雨的,他做不出来那种事——其个性一向倔强,穿越而来,对于异时空朝代的诸种规矩,框框条条,根本没有太在意。
于是抡起斧头,有模有样地劈砍起来。
劈柴不算是个技术活,力气活居多。然而陈剑臣最缺乏的就是锻炼和力气,只劈了一会,便觉得双臂酸软,双掌火辣。他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一斧一斧地持续劈着,心底一个声音在喊:无论如何,也要把所有的柴劈完。
那边莫三娘看着又心疼又无奈,只得先把院子门掩上,不让别人看见陈剑臣在劈柴——毕竟读书人清高的观念根深蒂固了,尤其是一名秀才,如果他跑去烧火劈柴什么的,就会被人认为是一种“跌份”的行为,会遭受非议,挨人耻笑。
整整一个小时后,陈剑臣才把所有的柴劈完,整个人累得像狗,杵着斧头,张大着嘴喘气,汗水则早把后背的衣服湿透,手掌心上,甚至起了好几个血泡。
“我都说了,你做不了这些粗重活的,累坏了怎办?”
莫三娘连忙拿着一块汗布给儿子擦汗。
陈剑臣强笑道:“没事,从今天开始,家里所有的粗重活我全包了。”说着,心里在暗暗发誓,要狠狠地练一练这副“弱不禁风”的身子。想以前,他怎么说也是个运动达人,爱打篮球踢足球,穿越时空后,对于这副手无缚鸡之力的身子实在不顺眼,处处不顺心。
看着他,莫三娘微微有些失神,觉得儿子自从放榜那天乐极忘形,当场晕迷,醒转后就发生了诸多的变化,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我在想啥呢,只要儿子健健康康地站在自己面前,那就是最好的事情……”
莫三娘立刻摒弃掉脑海里的杂乱念头,开始去做晚饭。
陈家家境贫寒,莫三娘一年忙活,所赚取的钱大部分都供给儿子上私塾读书了,所剩得仅能维持母子两人的日常温饱。一日三餐,自不能吃得多好,一个月能吃上一顿肉,就算不错。但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每一顿,陈剑臣都会有一个鸡蛋吃。用莫三娘的话说:“儿子读书,费神,要补。”可她绝不会想到自己起早摸黑地躬身劳作,忙里忙外的,其实更需要补。
可怜天下父母心,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理。
不过近期,陈剑臣碗里的一个鸡蛋变成了半个,因为另一半被他硬是塞到了莫三娘的碗里去。
“娘,你更苦更累,应该吃得更好才行。”
听到这句话时,莫三娘大感欣慰之余,还躲在房间内偷偷抹了很久的泪。
母慈子孝,天伦之乐也。看来儿子不但考取了秀才功名,而且是真正的长大成人了。
第三章: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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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狩猎的张老三从山上归来,不过他的猎物中并没有那头大黑狼。问之,原来是追丢了。枫山后山地势连绵复杂,山高林密,多是人迹罕至之地,甚是难行,加上天色已晚,老猎人追踪了一阵子没有发现就不敢继续深入了,唯有悻悻作罢。
……
日子有脚,似无重量,悄无声息地从每一个人身边溜走,并不会因为这个世界多了一名穿越者而有所改变。
转眼间,秋去冬来,天气一天比一天冷。
相比这难耐的寒冷,陈剑臣更感到头疼的是,他发现自己完全读不进那些“之乎者也”了。
这个位面世界的政治制度,以及主流文化意识形态,和地球位面明朝时期的极其相似,科举内容更是非常相近,同样有一个“儒家”存在,同样考的是八股文。
真是咄咄怪事!
这让陈剑臣感到恍惚迷糊,犹若梦中,觉得自己穿入的不是异时空,而是地球位面的古代历史。
——天统王朝立国已近千年,一统天下,可谓根深蒂固,不可动摇;立国之初,武帝登位,当即采纳内阁大学士董忠旭的意见,开始施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纲领,以“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为核心,维护统治秩序,神化专制王权。
可以说,这一套非常管用。
随着每一代王朝帝王的坚定执行,该理念形态已经深入民心,深入到每一个人的骨髓里,从思想上实现了“大一统”,进而把整个天统王朝经营管理得像个铁桶似的。
在铁桶里头,千千万万的百姓安安分分地活在其中,一如浑浑噩噩的蚂蚁。
只可惜,陈剑臣并不是一个安分的人——他的不平凡来历,注定了不甘于安分。从他的阅历角度,相对容易洞悉清楚到很多深层次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愚弄的。他还发现天统王朝的儒家思想体系和其所熟悉的儒家思想体系存在不少差别。
比如说,天统王朝的儒家鼻祖乃活到一百三十八岁的开国功臣,内阁大学士董忠旭,后人皆尊称其为“董圣人”;而入仕的必经之道“八股文”所考取的题目内容,绝大部分都源自于董圣人生平著述的《德书》、《礼书》、《忠书》、《法书》,不得自由发挥,越雷池一步。
《德书》、《礼书》、《忠书》、《法书》,合称为“四书”,记述文体为文言文,满篇都是张牙舞爪的“之乎者也。”并且这些“子乎者也”比起孔孟之道来更加枯燥,干巴巴的,属于彻头彻尾教条形式的存在,僵硬死板,内容空洞无聊透顶。
所以,陈剑臣从心底里就反感,厌恶。每当捧起厚厚的经书,就有一种撕烂开来,要用纸张擦屁股的冲动。
“四书”,每一书都有三大本,三四一十二本,够他擦很久的屁股了。
只可惜,这个念头只能在脑海盘旋而过,根本无法施行——对“四书”不敬则是对董圣人不敬,在王朝法典里,这属于杀头大罪。
陈剑臣可不想死。
不但不想死,还想活得好好的,活得滋润。
然而要达成理想的生活水平,他就必须要参加科举,写八股文,并期望能中举,成为举人,入仕当官。
除此之外,难有别法。
皆因以他的情况,也做不了其他什么事。
经商?务农?学手艺?
别开玩笑了。
经商无本钱无资源无经验,从何经起?而农民工匠类都属于“下民”身份,更加入不得流。下民之下,还有一个“贱民”,那些可都是犯过罪的人,以及奴隶阶层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森严的等级制度,鲜明地表达出了这句话的完整涵义。
其实科举分文举和武举,武力过人者同样能入朝当官。
问题是,让陈剑臣这副身子去参加武举,那不更搞笑吗?
因此,摆在他面前的,只有文举一条路;
科举基本上没有年龄限制,只要获得秀才身份并没有被剥夺,就可以一直考下去,甚至考到死——在考场上,垂垂老矣的老秀才并不少见。而在这个漫长的人生“奋斗”过程中,家境贫寒出身的秀才的谋生手段主要为到私塾授课,或者卖字卖画等,勉强能够糊口,解决温饱问题。
但陈剑臣穿越重生而来,可不是只为了糊口的。
那能怎么办?
前面的路,不喜欢走,也未必再能继续顺利走下去了;有言道“穷则思变”,然而代表变化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陈剑臣不知道,至少他目前觉得很迷茫,甚为彷徨无地。
哎……
长长叹一口气,他心里再度强迫自己去翻开摆在面前的《德书》,本想温故而知新的,可心不在焉地翻了几页后,“新”不可知,就连“故”都渐渐的淡忘掉了。
真是要命。
要知道参加科举最基本的就是记忆力,是背功,要把四书一十二本洋洋洒洒十余万字一字不漏地全背诵下来,能做到倒背如流才算过硬。
以前的陈剑臣无疑能做到这一点。
不过都说是以前了。
现代大学生穿越而来,固然继承了书呆子的记忆,但这些记忆并非万无一失,特别背书方面,如果不经常温习,随着时间流逝,很容易就忘记得七七八八。
而自穿越后,陈剑臣已经差不多有三个多月没有温书了……
“FUCK!”
他狠狠地将那本《德书》合起,啪的,扔到房间的旮旯去,然后走出了窄小如樊笼的书房。
这书真心是读不下去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有什么事到开春开学后再说吧;趁还有一些准备的时间,好好思量思量才行。
莫三娘在织布,一台古色生香的织布机在依依呀呀地响着。
她拥有一双巧手,织出来的布匹质量上乘,不愁销路。这头家,便是靠她一天到晚地织布而苦苦支撑起来的。
这活儿陈剑臣可帮不上什么忙。
“留仙,你要出去吗?”
陈剑臣道:“嗯,近期颇有些烦躁,便想出去走走。”
“那你去吧,记得披多件衣服。”
陈剑臣身上的衣裳,都是莫三娘手工裁缝做成的,款式老土,主要特点是厚实耐穿。
“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
大概如此。
天气寒冷,陈剑臣没有去多远的地方,而是来到景阳村南面几百米外的一个偏僻的小树林里。
树林内寂静无声,他走进去,站定,开始练拳,练的是截拳道。
第四章: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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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统王朝,很多“读书人”的特征都非常明显,不外乎“呆”和“弱”两个字。“呆”指的是性格;“弱”则为身体状况。
这是由他们的起居习惯和生活阅历所决定的。
对于眼下这副弱不禁风的身体,陈剑臣很看不惯,于是制定了一个锻炼的计划,每天早上起床在房间里原地跑步,做俯卧撑等,弄完这些,再找机会出去练截拳道。
在地球位面,他因为痴迷李小龙的缘故,从十三岁开始便修习截拳道。练了十年有余,不敢说学有所成,但至少能做到强身健体,并颇有搏击的能力,对付等闲三五个汉子不在话下。
现在,由于身子太弱,不具备力量基础,以前的功夫自然无法发挥出来。不过他自信,只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把身体练上去了,其他都好办。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此道理放之四海皆为准。
他绝不愿意自己的身体软绵绵,松垮垮的,手无缚鸡之力,别说干活,就连床上那点事儿都干不好,还算什么男人?
但无疑,锻炼身体是一项长期的计划。
陈剑臣首先要注意隐私,以免被人看见了感到大惊小怪,惊世骇俗;其次便是要把饮食质量提上去,有言道“人是铁饭是钢”,营养不搞好,哪里能长肉长个子?
小树林里清幽安静,尤其在冬天寒冷的时候,基本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来到这里;所以他不怕被人看见,完全放开手脚,痛痛快快打起拳来。
截拳道倡导搏击的高度自由,因此陈剑臣打拳也没有任何的章法套路,而是随心所欲地拳脚飞舞,恣意挥洒。
打着打着,渐渐投入进去,甚至情不自禁地模仿着李小龙的招牌呼叫,吆喝出声。“哦哦哦”的,不过因为喉咙生涩的缘故,倒叫得有些不伦不类。
啪!
到兴起时,他猛然一拳击在身边一株胳膊粗细的树干上;但是树干纹丝不动,自己却被一股剧痛涌入心扉,痛得咧嘴龇牙,再看拳面,已瘀伤红肿一片,隐隐有血丝渗出。
这副身子实在太差劲了。
陈剑臣面露苦笑。不过也知道这种事情不可一蹴而就,而必须要慢慢改善,调理,才能把身体养起来。
这绝非易事,甚至比考科举还难些。毕竟没有相关的条件,养身岂是说说就能达成的?
啾啾!
就在此时,一道似曾相识的叫声在右边响起,陈剑臣耸然一看,正见到一道洁白无瑕的身影,优雅地出现在那里。
是那只小白狐!
陈剑臣一怔,还来不及多想,白狐却连蹦带跳走了过来,直来到他面前丈余处才停住,蓦然张口一吐,吐出了本来衔在嘴里的一个东西。
那是一枚通体淡红的果子,有兵乓球那般大小,形状不算圆溜,有点像李子,可事实上陈剑臣前世今生都未曾见过如此之物。
唧唧!
小白狐很人性化地用一只前肢指了指地面的那枚果子,意思似乎是叫陈剑臣拿起来吃掉。只可惜,陈剑臣此时却已呆掉。
他不得不呆。
其固然是一个穿越者,但本质上始终是一个普通人,见识也一向平凡,在面对某些诡异事件时,必然会感到惊讶,并且胡思乱想。
他现在想得最多的,就是这匹小白狐到底是不是狐狸精?
啾啾!
白狐第三次鸣叫,看见陈剑臣还不动,它只得摇摇头,转身迅速地离去,仿佛一个怅然离开的不速之客,对于陌生之地,怀有本能的戒心,不敢多加停留。
地上,那枚果子赫然在目。
“这,搞什么名堂?”
陈剑臣望了望白狐离去的方向,又看了看地上遗留的果子,颇感意外。心道:莫非那白狐通了人性,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故而专门衔来这枚果子送给我?
可这是什么果子呢?
如此想着,他不禁俯身拾起果子。
果子很是新鲜,刚摘下不久的样子,嗅一嗅,有一股渗人肺腑的甜香,而表皮之上,一层淡红色的光泽如水波流转,温润饱满。
这应该不是一枚普通的果子。
闻着那甜香,陈剑臣忍不住的垂涎三尺,差点就要在第一时间将果子塞进嘴巴里,一口吃掉,只是临到唇边时又停住了。
“不行,虽然看那白狐没有恶意,只是,此事还是要谨慎点为好……”
很快,他就有了个小主意,拿着果子跑回家中。他跑得快,却没有看见身后一棵树木后面,白狐正探出小脑袋来,目送他离开。白狐的嘴巴,微微翘成一道美妙的弧线,撅起来,好像感到委屈,一种好心却被误解的委屈。
陈剑臣回到家,把果子清洗干净,然后用刀具小心翼翼地切了一小片下来,用来喂家里的那只老母鸡。观察好一会后,确定老母鸡没有丝毫中毒迹象,于是他放下心来,张口把果子吃掉。
果肉脆爽而清甜,非常可口,回味无穷。吃完一个后,陈剑臣心底里火辣辣地腾升出一种想吃第二个的欲、望。
这欲、望来得强烈而莫名,让他心里打个突,赶紧用冷水洗面,这才慢慢压制了下去。
到了这个时候,陈剑臣当然知道果子不是寻常之物,只不知其到底有何功用?
正胡思乱想间,他肚子里猛地一阵咕咕作响,像里面正烧开了一大壶水。陈剑臣脸色一变,现古怪之色,飞快冲进茅坑,手忙脚乱解开裤腰带,还没有完全的蹲下,哗啦哗啦,似乎开闸泄洪般,污物呼啸而出,随即一阵奇臭难闻的气味弥漫开来……
“受不了啦!”
过不多久,脸色苍白的陈大秀才一手捏鼻子一手提着裤子仓皇地从茅坑里逃出来。幸而四周无人,否则他这般的不雅之举肯定会为人所诟病。
这一天,除了创记录地方便了一大泡外,陈剑臣还出了一身臭汗,黏糊糊的,粘着衣服非常难受,不过他的心情却是飞扬的。
排污除垢——简单地说,蹲完厕所发完汗后,陈剑臣立刻感觉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一种奥妙的变化,直如脱胎换骨般,充满了勃勃生机,精气神更像一块蒙尘已久的镜子,刹那间被拭抹干净,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清明清爽。
爽到要飞起。
那枚果子,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仙果?
陈剑臣快乐地怀疑着,他有一种直觉,这枚神奇的果子,很可能会就此改变到他的穿越人生。
第五章:蜕变
一枚来历神秘的果子让陈剑臣从根本上改变了孱弱的体质;而一小片果子肉则让那只老母鸡春潮焕发,一天之内居然连下三蛋,有违常理,实在非常的奇异。
这个世界,绝不简单!
陈剑臣从大方向处下了定论,至于如何的不简单,还有待进一步了解。他隐隐觉得,自己面前的天地,其实要远比想象中更广阔。
春节临近,天气更寒,终于在一个朔云密布的晚上,抖下漫天的鹅毛大雪。天地之间顿时银装素裹,白茫茫一片。
书房中燃烧着炭火,自比不上那些富贵之家,只是随便用一个瓦盆装着,散发出腾腾的热量。
炭,也是最为寻常的木炭,烟火味甚重。
陈剑臣没有在读书,而是在写字,写对联。
写对联是秀才们的一项“福利”,每年春节前都可帮人写对联,从而收取一定的酬劳。或者一些钱,或者一片肉,或者一只鸡,诸如此类,补贴生活。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符换旧符。”
每年除夕,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要撕掉残旧的对联,换上新的,以祈求新年新意象,哪怕再穷的人,也会省吃俭用地积攒资酬,上门求人写对联。求的对象,基本俱为秀才级别以上的,才算体面。
陈剑臣是景阳村中唯一的秀才,所以,今年全村的新年对联几乎全被他一个人包了——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村民们不用再像往年般去其他比较远的地方找秀才了,而对于陈剑臣来说既可以助人,又能赚些家用,何乐而不为?
事实上很多家庭贫寒的秀才还会专程赶往江州城,在街边摆摊书写对联,权宜是一项小生意。生意红火时,一天能赚上几十文钱。
——在天统王朝,铜钱为最低级的流通货币,一枚一文钱,一千文则为一贯,一贯等于银元宝一锭,十锭银元宝等于一锭金元宝。
这里的银元宝金元宝都是定制定量的标准王朝货币,造工精良,很是美观。
当然,对于陈剑臣而言,金银之物实在太遥远。他和母亲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过五十文钱而已。
不过自从陈剑臣考取秀才功名后,家里的生活境况开始慢慢好转。就说今年,肯定是陈家有史以来,首屈一指的“肥年”。陈剑臣替别人写对联,获得的报酬共有一百三十六文钱、三只鸡,两只鸭,外加足足一十三斤肉。
这些物资,足够过个大肥年了。
所以陈剑臣觉得很开心,他终于不再是母亲的寄生虫。而让莫三娘过上好日子,一直是他的理想之一。
自食其力者光荣。
况且,写对联并非难事,纸张都是别人准备好拿过来的,他只需耗费笔墨,以及动手写字即可。
那些春联都十分简单,不外乎“天增岁月人增寿”之类的老掉牙的文字,反正只要工整对偶,能表达出好意头即可。
写纯熟了,陈剑臣一天能写几十幅。
开始时,他并不习惯用毛笔醮墨写字,不过练了几天手后就慢慢习以为常了;并且借助前身的记忆,他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字来。
——写字,可是衡量读书人功底深浅的重要标尺之一。
陈剑臣能考取三试第一,在这方面岂是等闲?一手“楷书”写得哪一个叫“五平八稳、滴水不漏”,标准得不能再标准。
……
“春风送喜财入户,岁月更新福满门”。
最后一幅对联写完了。
陈剑臣放下手中的辟邪笔,往纸面上吹一吹,等墨水晾干后就轻轻折叠起来,放到一边,等人上门来拿取。
他舒了舒腰,嘴角微微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
这些经历,他以前可未曾做过的;看来有了秀才身份,赚钱的路子一下子就多了开来。只可惜写对联这等好事只有到每年春节来临前才有。至于润笔更为丰厚的题字题匾之类的项目,哪里能轮到他这么一个小秀才?
那至少要举人身份,或者在书法上有名气者才有资格。
“嗯,我是否也要到江州城摆个小摊,趁机狠赚一笔?”
陈剑臣如此想着,手指又拿起辟邪笔——用这支笔写字纯属个人喜好,反正也用得很顺手。
“留仙,我不同意你去江州写对联。”
莫三娘的语气很坚决:“你已经被明华书院录为廪生了,衣食无忧。所以,你应该全心全意读书,准备乡试才对。”
对于她的反对和思虑,陈剑臣十分理解,不忍在这方面拂逆母亲的意愿。哪怕,他留在家里也根本无心读书。
写好的对联陆陆续续都被人领走了,陈剑臣的生活恢复成老样子,不过宛如一潭死水的生活状态下面,他的身体越来越强壮——倒不是说越来越大块,成为肌肉男;而是他的精力气神越来越好,饱满,旺盛,似乎永不会疲倦般。
有了强力的身体条件作为基础,他的截拳道威力水涨船高,甚至远超想象,他曾随手一拳就打断了一根杯口粗细的树木。
这就是具备力量的最好证明。
不知不觉间,陈剑臣已经由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瘦弱书生,变成了一名孔武有力的“壮士”——书生的体貌,武夫的身子骨,说出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之所以能在不长的时间内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那枚白狐送来的神秘果子功不可没。
他昔日的相貌清秀有余,刚阳不足,总给予人一种孱弱的感觉,而现在则充满了一种蓬勃的阳光健康的气息。
此种蜕变,从外在看来颇是明显。不但莫三娘,就连村中的其他人都发现了。然而他们都没有多想,只想着陈剑臣三试第一,不但成为秀才,而且被明华书院录为廪生,自此前途一片光明,繁花似锦。
所谓春风得意,心情自然好极。
心情好,吃得好,睡得好,人的身体状况当然就会得到好的提升。心宽体胖嘛,从这个角度看,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如此也好,免却了诸多麻烦。
不过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陈剑臣躺在床上,他总不自禁地想起那匹通灵的小白狐。白狐的作为,无疑和前世的某些志异小说情节很是契合——好心书生搭救落难狐狸,而狐狸感恩而图报,就差“变身美女、以身相许”这一环了……
那么,现身所处的到底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第六章: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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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枫冬雪。
在江州地界之上,有两座山闻名遐迩,属于风景优美的景区存在。一是枫山——这里说的枫山主要指前山。要知道枫山整体山势浩大连绵,虽然大部分地方都枫树成林,但险峻幽深的后山区却鲜有游人涉足,属于未开发的莽莽地带。
另一座山叫“笔架山”。
相比枫山,笔架山则要小得多,小且高;其山如其名,孤零零一座,就像一支竖起来的毛笔一般,登高而眺远,十分适合观景。
观雪景。
人居巅峰,四顾天下,见白雪飘扬,大地苍茫,那是何等壮阔的情怀?加上笔架山正面不远外,波澜浩荡的鉴江奔腾东去,惊涛拍岸,仿佛为全幅景色注入灵魂,一下子活了起来。
当雪落大江,浩浩汤汤,更为壮观!
所以,每年入冬,特别是下雪之时,就是笔架山上游人如鲫之时。
今年的第一场雪,下得特别大。
在大雪纷飞之中,陈剑臣正坐在一辆舒服的马车内,赶往笔架山。同行的,是马车的主人,名叫“王复”,字“拂台”。
王复同样是一名秀才,但家庭背景比起陈剑臣就远胜了,地主阶级,拥有良田百亩,可谓富家子弟。
当然,这个富家子弟也要看和谁比。总的来说,王家只是庶民阶层的地主,乡绅级别,和那些豪强世族无法相提并论。
陈剑臣和王复同乡,在乡上同一间私塾读书,更巧的是,他们同年获得秀才功名,并一起考进了江州的明华书院,因此互相间颇有些同窗之谊。
王复此人,固然继承了其父工于盘算的刻薄性格,但也不是那些飞扬跋扈、欺男霸女的纨绔,少有做出鱼肉乡里的事情,算是难得的了。
不过,现在的陈剑臣对他并无多少好感。
这和家境出身无关,纯粹是地球位面的思维习惯作怪。
陈家家境虽然贫寒,但陈剑臣自幼熟读四书,有“神童”之称号。在这个“科举改变命运”的官本位世界,该称号非常管用,有八股文天赋的人,哪怕出身再低微,一般人也不敢小觑,谁知道哪一天穷小子就中举了?
中举往往就意味着当官。
古往今来,无数的事例证明,到了那时候,就是穷小子清算旧账,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时候。
因此,一直以来陈剑臣和莫三娘的生活都比较平静,罕有不长眼的人找上门来寻麻烦。而平日里,还常常受到邻居们的热情帮助。
等陈剑臣三试第一,成为明华书院的廪生后,陈家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发生大变化;而陈剑臣,宛然已经被人恭敬地称为“陈相公”了。
——在天统王朝,秀才的地位也是各个不同的。主要以年龄为划分标准,四十岁以前的秀才都是“潜力股”,地位明显较高;四十岁后的秀才则有点走下坡路的趋势,到了花甲之年,那就是“老秀才”了。
何谓“老”?
老眼昏花,记忆衰退,想要中举,难矣;如果老且穷,更是不堪……
陈剑臣十六岁就考取秀才功名,比起个别十二三岁就成为秀才的“怪胎”来固然逊色些,但绝对也可以称为“前途无限量”的了,自然成为乡人巴结讨好的对象。
对象内,甚至包括那些庶民地主阶层。
比如说,王家。
王复今年二十九岁,童子试足足考了十次才获取秀才资格,真正迈入“读书人”的层面。论天赋,他自然比不上陈剑臣,进入明华书院后亦是普通的“生员”资格。因此,他觉得有必要借助同窗之谊的桥梁和陈剑臣提前打好关系,而不是等到人家金榜题名时才去抱佛脚,那就为时已晚了。
况且,这个世界交通蔽塞,乡土之谊本就一向为人所看重。
于是,王复一大早出门,赶到陈剑臣的家中,先送上一口价值不凡的紫檀木书筪作为礼物,然后邀请陈剑臣去笔架山赏雪。
那口紫檀木书筪,两尺长,九寸宽,制工精巧,携带便易,其内可装纳笔墨纸砚等文房四宝,简直是读书人的一大杀器。至于紫檀木料,色泽深沉,天生香味,防虫防蛀,绝对是难得之物,有价无市。
王复出手如此贵重,倒令陈剑臣大感意外,半推半就收了,他也真心喜欢这口书筪,自此之后,就可以把以前那个粗木旧书筪当柴烧掉了。
书筪是读书人出外行旅时的必备行李,作用性可比包袱之类的好多了,拥有牢固、容量大等优点,其上还装有竿子挑着布幔,能防晒遮雨,简直是集合多功能于一体——有身份有地位的读书人的书筪一般由书童拿着,不过陈剑臣目前的情况只能自己背。
不知怎的,当把墨块纸砚、书籍、辟邪笔等家伙放进筪中,第一次试着背起来的时候,他恍然想起那部经典的《倩女幽魂》中,张国荣扮演的宁采臣背负着书筪的飘逸和潇洒。
这口紫檀木书筪规格不大,但因为材质的缘故,甚重,要不是陈剑臣练过,还真不好携带。
其实送出书筪时王复颇感到阵阵心疼,不过他找不到其他更合适的礼物了,心疼就心疼吧,只要做了这番顺水人情,他日等陈剑臣高中,此人情即可翻倍捞回来。
只可惜他算盘打得响,却万万没有算到这世界居然还有穿越之事。
——如果说以前的陈剑臣高中的几率有50%的话,现在的陈剑臣就只有1%,虚无飘渺之极。
车厢内铺着厚实的锦布,还搁着炭火,甚是温暖。陈剑臣和王复围炭聊天,说着些不着边际的闲话。
聿!
猛地赶车的王家车夫阿水一声吆喝,喝住了奔驰的马匹,让马车停了下来:
“少爷,路上倒了个女的……”
“哦,怎么回事?”
两个秀才撩开车门布,跨了出来。王复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狐皮大裘,华丽名贵,而陈剑臣身上穿着的却是一身质朴臃肿的棉袄,面子倒是全新的。
外面雪正下得紧,地面积雪盈盈,路边处,一名身穿红色小袄,头发凌乱的年轻女子正斜倒着,看其装束,可能是出外时遇到什么意外,被冷晕了的。
王复微微皱了皱眉,但当他走前两步,看清那女子的相貌时,一下子犹如被电击了似的,脑子一片空白,全身麻痹住——
美,太美了!
世间竟有如此美色,堪称绝伦呀!
王秀才眼睛睁大如牛眼,瞬间只觉得口干舌燥,一股邪火竟不由自主地从小腹处腾腾升起,胯下条件反射般硬直起来。
此时后面陈剑臣也看清楚了女子的样子,同样泛起一种惊艳的感觉,不过很快,他的异样情绪便被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莫名的疑惑警惕的念头。
第七章: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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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鱼落雁,国色天香”等等的形容词在那晕迷过去的女子面前似乎都黯然失色,她衣着朴素,不施脂粉,但精致的五官搭配在一起,便足以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魅力,具备魔力般,使人一看,便禁耐不住的心猿意马,食指大动。
陈剑臣阅人多矣,可从未曾见过如此妖娆的绝色,简直就像电脑合成的一样,实在太过于完美无瑕。
也正因为如此,让他本能地产生出警醒之意。
美,近乎妖。
这就是女子给他的最大感觉;而如今陈剑臣对于异时空位面的认识早非当初那浑浑噩噩的书呆子,在白狐以及那枚果子之上,他隐约感到这个世界不简单。
那么,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巧妙”地晕倒在路上,会不会也不简单?
相比他的清醒,王复却早心急火燎地吩咐阿水把女子抱进了马车内。他当然想自己抱,只是碍于身份。
陈剑臣欲言又止,终不好出声,他更没有任何立场理由阻止,总不能拦着人家救人吧。
“留仙,你说此事该如何处理?”
王复问道。
陈剑臣呵呵一笑:“全由拂台兄做主。”
王复道:“有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如今日我们暂且不去笔架山赏雪了,救人要紧,你看可好?”
陈剑臣暗自腹诽:救人?如果晕迷的是个老太婆你会如此上心着急?敢情是想走桃花运了吧,便随口道:“甚好。”
于是,车厢内一下子由两人变成了三人;奔驰的方向掉头而回。
那女子久久没有苏醒,被一张厚厚的被单包裹住,只露出一张祸水红颜。得到了温暖后,她的两颊微微泛起了红晕,更添艳色,直如一朵要含苞待放的桃花。
瞧着假装一本正经又忍不住偷眼瞥看的王复,陈剑臣便暗觉好笑;然而多看了村姑几眼后,他心底的不安越发明显。
这纯属是因为直觉而萌生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无法确切到要点。
由于王复说要把对方送进江州城内找大夫医治,所以半路陈剑臣就下了车。目送马车萧萧远去,他沉吟良久,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或者,是我想多了……哎,随他去吧。祸福无门,惟人自招。”
——王复好色。
这一点,陈剑臣早就知道了。王复家中已有一妻一妾服侍,可其依然经常出入江州到那烟花之地寻花问柳,流连忘返。
自古名士多风流,在天统王朝,读书人光顾青楼实属平常行径,还美其名曰“找诗词文章灵感”;而名士和名妓之间发生的风流韵事,更为人所津津乐道,传唱千古。
当然,这些和陈剑臣无关。
倒不是不想,而是以前的他一穷二白,没有那个娱乐的本钱;而现在的陈剑臣固然观念开通,可也不觉得那点事儿有多光荣。
五天后,王复再度登门拜访陈剑臣。只见他精神抖擞,满脸都是掩盖不住的笑意。只是,他本来颇为肥腴的脸颊微微瘦下去了一圈儿。
“留仙,走,请你喝酒!”
不由分说,就拉着陈剑臣直奔一里外的酒肆,上了几个好菜,烫了一壶佳酿。
陈剑臣问道:“拂台兄春风满面,莫非有喜事?”
王复嘿嘿一笑:“知我者,留仙也。”
“愿闻其详。”
“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半路救回来的那个姑娘吧。”
“记得。”
陈剑臣眉毛一扬,心里顿时有了几分明了。
王复道:“原来她名叫桃花,不是本地人,乃是从浙州那边过来投奔亲戚的。不料到了地头却找不着人了,投奔无门,又冷又饿之下就晕倒在路边。”
陈剑臣暗道一声“老套”,又问:“然后呢?”
王复回答:“我见她楚楚可怜,无亲无故,又无地可去,就收留她在江州的别院里暂住了。”
“再然后呢?”
王复居然难得地老脸一红:“嘿嘿,这个夜深人静的,我有点把持不住,就和她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
所谓“颠倒衣衫”,也就是脱衣除衫,果然如此……
陈剑臣看着他的眼神,内心亮堂堂的: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五天就瘦了一圈,我看天天都在做还差不多。只不知这是桃花运呢,还是桃花煞,那就难说了。
只是眼下陈剑臣也不好说什么,他又能说什么呢?毕竟自己都无法确定事情的性质。
更何况,他和王复之间的关系,说白了仅是泛泛之交罢了。就算直言相告,人家未必会相信,还可能产生反面作用,只能敲敲边鼓——
“拂台兄,那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桃花有什么不对之处?”
王复一愣:“不对之处?没有任何不对之处呀,她可好着呢。”
“那就好。”
陈剑臣笑得有些牵强。
这一顿酒喝得有点烦躁,大部分时间都是王复在说,说得眉飞色舞,例如说桃花多么温柔似水呀,如何贤良淑惠呀,还能做一手好菜云云。
最后,他甚至提及准备把桃花娶进家门为妾。
陈剑臣姑且听之,心不在焉。
此时王复忽地一拍大腿,道:“光顾着说这了,差点忘了要事。”
“什么要事?”
王复道:“是这样的,春节临近,家父嘱咐我请你写一幅‘福’字,置于中堂之上。”
陈剑臣笑道:“些微小事,不足挂齿,我这就回去写。”
王复拱手道:“先谢过了。”
当下结账,准备一起返回陈家。
突然听到酒肆门外“铃铃”作响,有人高声念道:“天下碌碌皆梦境,人间富贵总归空;欲问我道何寻处?崂山洞天白云中。”
随着声音,很快就踏入一个道士,年约三旬;其身材颇高,穿一件八卦道袍,相貌堂堂,留三缕长须,飘飘然有出尘之意。只见他背负桃木剑,右手摇着一个古色生香的铃铛,左手把持一根竹竿招牌,上书“崂山道士”四个大字。
看起来,他就是个游方行脚道士,靠占卜问卦讨生活的人。
陈剑臣二人并不在意,径直往店外走,熟料在双方擦肩而过之时,那道士蓦然鼻子一耸,像一头狗般狠狠地嗅了嗅,似乎嗅到了某些不寻常的东西,双目精光一闪,冲着王复喊道:“这位公子,请留步。”
第八章: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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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复一愣,有点莫名其妙地问道:“你叫我?”
道士一稽首:“不错。”
王复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有什么事?”他对于游方道士以及和尚之类可从来都没有什么好感,皆因这些人往往都是骗子的同义词。
道士不以为意,道:“我观公子身上邪气缭绕,有异味,所以想问你近期是否撞到了某些不干净的东西。”
“呸呸,胡说八道!”
王复登时像一只被人踩着了尾巴的老鼠,暴跳起来:“我碰到最不干净的东西就是你这个臭道士,子不语怪力乱神,你休要在我面前装神弄鬼,否则本公子要到官府去告发你妖言惑众,用黑狗血泼你全身,治棍刑。”
在天统王朝,独尊儒术,朝廷对于道教释家管理甚严,人要想到道观庙宇出家,必须要先拿到道观庙宇的主持的招收证明去到官府登记在册,经核实批准同意才能出家。没有身份证明的,俱为野道士野和尚,被官府抓到,要被泼黑狗血,行棍刑。
闻言,道士谓然一叹:“世人何其愚也,死到临头而不自知。”
不再多置一词,摇着铃铛,转身走了出去。
陈剑臣听那道士言之有物,若有所指,急道:“拂台兄,你为何不请道士帮你看看。”
王复嗤之以鼻:“此等危言耸听之徒,有甚本领?不外乎故作险恶吓人,讹诈钱财罢了。留仙,这样的道士我见多了,叱喝赶走即可,无需废话理会。”
陈剑臣一跺脚,他不敢肯定道士的身份,不过见他言之凿凿,不像无的放矢的样子,本想好好讨教一番,不料一个照面就被王复赶跑了。
然而王复此举,实属正常,陈剑臣也无从计较,无奈之下只得带着王复回家,铺纸研墨,提起辟邪笔写了一个大大的“福”字交给他。
拿了字,王复寒暄几句,很满意地告辞离去。
在屋中踱步,几番思虑,陈剑臣最终还是走了出去,到酒肆那边寻觅那崂山道士的踪影,可哪里还找得着,对方在短短时间,不知云游何方而去了。
陈剑臣若有所失,惆怅不已。
……
却说王复,拿着陈剑臣书写的“福”字兴冲冲离开,先不回家,反道入江州府城,来到他在城内的别院之中。
这间别院,乃是王家产业,向来归属王复专用;如今院内金屋藏娇,正好大派用场。
王复和桃花可谓一见钟情,不可自拔;近日来,不分黑夜白日,两人天天欢娱,感情好得如胶似漆。
不知怎的,每当王复和桃花欢好的时候,都会变得十分生猛,金枪不倒,插完幽门换深庭,似永不知厌倦疲惫,兴致勃勃;而桃花对他更是千依百顺,予取予求。
得女如此,夫复何求?
要知道面对家里的妻妾之时,王复往往几回合就丢盔弃甲,败下阵来了——他虽然看起来身材高大,但实际上只是个银样蜡枪头;能在桃花面前雄风大振,真是极大地满足了男性的自尊心。
依照王复的想法,他是准备过些日子便带着桃花回家面见父母的,并择日把纳妾仪式给办了。他完全不怕父母不同意自己突然娶一个来路不清的女子为妾,作为家中独子,王复的意愿总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尤其在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秀才之后。
对于他的想法,桃花羞答答地点头同意。
王复心花怒放,日后有了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妾氏为伴,那是何等的人生乐事!
进入院子,闻声赶出的桃花迎上来,先规矩地道个万福,道:“公子你回来了……”
她身上穿着合体的绫罗衣裙,外罩绣花皮袄子,整个人容光焕发,气质明艳高贵,绝对的花魁级尤物。
听见她那娇滴滴的声音,王复的某处居然马上就开始硬了,涨得难受,心痒痒的,鼻子“嗯”了声。
“字可拿到了?”
“拿到了。”
王复把陈剑臣书写的“福”字拿出来,递过去——前些天从桃花口中得知,她也曾读过几年诗书,只是后来家道中落,父母先后病亡,才不得不辍学,投奔亲戚而来。也正因为有此基础,王复才觉得对方是自己追寻多年的良配,真爱。如果光有相貌而不知书识礼,那就要逊色一筹了。
桃花接过,满怀期待地道:“这就是你常常说的那位三试第一,名噪一时的少年陈相公所写的吗?妾身且先睹为快,一饱眼福。”
她慢慢打开红纸。
嗡!
奇变突生,红纸上那端端正正的“福”字,笔画之间,蓦然散发出道道微弱的光芒。这光芒,是如此微弱,在白天时,等闲人甚至看不到,注意不到。
可桃花见到了。
因为那些光芒在她眼中,竟犹如一根根芒刺,猛然激发,密密麻麻地直往她身上刺了过来,要刺得她千疮万孔,原形毕露般。
啊!
桃花失声惊叫,忙不迭地松手,把字幅扔到地上,然后掩面疾奔,跑回了房间,重重把房门关住。
此番剧变,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王复还来不及反应过来,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此时他顾不得去捡拾地上的字幅,而是慌忙地跑进屋子,敲房门道:“桃花,桃花,你怎么啦?出了什么事?”
里面悄无声息。
这下王复更急,仿佛心肝儿都在疼:“桃花,桃花,你别吓我!”
约莫一刻钟时间,房门终于打开,桃花低着头走了出来。
王复立刻把她抱住,疑问:“桃花,你?”
桃花面色略显苍白,垂首柔柔弱弱地道:“刚才不知怎么的,突然一阵心悸,我被吓坏了。”
“哦!”
王复不虞有他,连忙用手轻轻拍着她柔弱的背部,道:“不用怕,万事有我呢。”
“公子,你真好……”
桃花的声音如梦如幻,磁性十足。
声音撩拨中,王复刚刚软化的某处,瞬间又雄赳赳地一柱擎天。在如此意乱情迷的状态之下,他当然无法发现桃花明眸里的两道目光,正既怨毒又畏惧地落到地上,落在那幅“福”字之上。
其红唇翛然一啜,呼的,一口气息喷出,倏尔化作一阵疾风,把字幅吹荡而起,刮出到院子之外。
“桃花,我们进去吧,我要……”
王复呢喃着,一双大手早不安分地钻进了女人的衣裙之下。
第九章:阿宝
(各位给力,南朝拜谢了。现在新人榜第九,有没有机会更进一步呢?有进步,有更新呀!)
嗡!
细若蚊鸣的一响,几乎同时,一丝微光从搁置在砚台的辟邪笔笔头处迸发,直如一道迷你版的闪电般,转瞬即没,消失不见……
对此,正负手站在窗前往外望的陈剑臣自是一无所知。
送走了王复,他始终觉得心有不安,寻道士不得后回家也是如坐针毡。其中原因,除了一部分对于王复的担忧外,更多的是他对于那桃花身份来历的质疑——陈剑臣想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万一事情真如想象中那么不堪,凶险,也好早有个准备,总比糊里糊涂地丢失了性命的强。
窗外天边,夕阳如血。
陈剑臣蓦然转身过来,来到书桌前,不假思索地提起辟邪笔在桌子上铺开的那张白纸上写了一个大字:
“乱”!
其字龙飞凤舞,酣畅淋漓,极具气势,与平时写的中规中矩的楷书判若云泥。
自从习惯了毛笔写字后,陈剑臣便有意地利用读书的时间来临摹练字,他对练字的兴趣要大大超过背诵四书——读书的劲头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有所转变,那就先把字练好吧,也算是一项讨生活的有用技能。
要知道在天统王朝,写得一手好字很吃得开,若是成了书法名家,更是光环罩身,处处受人尊崇追捧了。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陈剑臣谓然一叹,把毛笔放下,走出了书房。
“留仙,快要吃晚饭了,你去哪里?”
听到动静,莫三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道。
陈剑臣回答:“娘亲,我出去走一圈就回来……”
身子已经迈出了大门,一路不作停留,径直出到村口外面。
日薄西山,半天红霞,天空弥漫着一股仄仄的气氛。
陈剑臣来到村外的溪流边上,正负手望天间,蓦然旁边传来一声怯怯的问候:“留仙哥,你怎么在这……”
陈剑臣一怔,就看见一个身穿蓝色粗布棉衣的少女脆生生地站在自己三步外,少女眉目如画,清新脱俗,虽然浑身不沾半点珠光宝气,但更显得清水出芙蓉,干净素雅,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
阿宝……
很快,陈剑臣的脑海里便浮现出这么一个名字——阿宝是居住在景阳村村尾的一个少女,今年才十三岁,双亲早亡,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甚是惹人可怜。在幼年时期,那时的陈剑臣和阿宝常常在一块玩水玩泥沙,很有点青梅竹马的意思。不过随着陈剑臣逐步逐步走上了读书之路,他们之间的关系便渐渐疏远了,慢慢断绝了来往。
以前的陈剑臣属于典型的书呆子,脾气既臭且拧,除了读书之外,对于其他事情一概无视。倒是阿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偷偷跑来陈剑臣所读的私塾,隔得远远的听他琅琅的读书声,听得很是陶醉。
当然,这些事情,那时候的陈剑臣是毫无察觉的——就算察觉,也不会有什么表示。
阿宝父母双亡后,日子过得很是凄苦,举目无亲,无田无地无手艺,只能靠上山捡拾柴木和采集野果为生,她家里的房子早已崩坏不可居住,便寄居在村后面的一间土地公小庙里栖身。平时村里的人见她可怜,间或会给她送些柴米油盐,周济周济。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阿宝固然大字不识,但为人淳朴,倒是懂得许多道理,加上性格乖巧,天生丽质,出落得一朵花似的。如今只是年幼,还无法论及婚嫁,如果再长大两年,大概就可以寻到一户殷实人家嫁过去,脱离苦难的生活了。
其实近年来已有些八姑六婆跑过来,拾掇阿宝去给别人当童养媳,其中的对象甚至有江州城里的大户人家呢。但不知怎的,阿宝一律摇头拒绝,更宁愿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捱日子……
被陈剑臣两道目光一碰,少女忙不迭地低下头来,两只小手不安地搓着衣角,嗫嚅道:“哦,这个……忘记你现在是秀才,有功名在身了,我应该叫……”
“就叫留仙哥吧,我觉得好听。”
她下面的话语一下子被陈剑臣堵住。
阿宝讶然地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颇大,当和陈剑臣的眼神相触,又很快地躲闪下去,面皮泛红的不知该说什么——想起来,她似乎已经很多年没有和陈剑臣说过一句话了。虽然两人同村,但人各有命,竟仿若相隔天涯。
瞧着其一身敝旧的破棉衣,陈剑臣问道:“天气这么冷,你怎么跑出来了?”
今天虽然放晴,但干冷干冷的,到了如今的傍晚时分,更是刮起了北风,北风吹拂在阿宝的身上,她隐隐有颤抖之意,仿佛一朵在风中畏缩的花儿。
听到陈剑臣问话,阿宝仍是习惯性地紧张,好一会才细声回答:“刚才不知从哪里跑来一个道士,来到土地公庙里……我有些害怕,就跑了出来。”
她声音怯怯柔柔的,陈剑臣差点没听清楚,先是反应般“哦”了声,随即一个激灵:“道士?什么样的道士?”
多说了两句话后,阿宝的情绪也渐渐放松,解说道:“嗯,是一个中年道士,有胡须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竹竿招牌,上面写着字,不过我不知道写着什么字。”
陈剑臣忽问:“他身上有没有背着木剑,以及另一个手有没有拿着铃铛?”
阿宝搔搔头,想了一会才说:“似乎是背着剑,铃铛倒没见着……我没有看太清楚就跑出来了。”
陈剑臣微一思考,心想这道士很可能就是那个崂山道士,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到外面寻他不着,对方反而无声无息地跑到村子里来了,却不知要捣弄些什么……
对于这个道士,陈剑臣现在并没有寄予太多实质性的愿望,只是想寻着他问清楚一些事情罢了。至于对方是否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还得见面了解后才知,从而制定更详细的应对方案。
想到这,陈剑臣怕道士又跑了,马上拔腿就往后村走,赶去那土地公庙。阿宝不明所以,但没有丝毫犹豫就跟在了后面。
第十章: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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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阳村人口不多,但占地颇广,五十八户人家错落分布,一直蔓延到一片山岭的山麓之下。
山名“麻子岭”,只是一片矮矮的岭头,树木稀疏。
——依山傍水,从风水学的角度上看,景阳村的地理位置甚有些灵气,这不,今年村中就出了一位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少年才子陈剑臣。
那土地公庙就坐落在麻子岭之下,只是一间两丈方圆的小建筑。庙前左右两旁各长着一株大槐树,庙里则供着一座土地公神像,每到初一十五,景阳村的村民都会来这里烧香拜神。至于阿宝的栖身之处,就在神像的后面空地上打地铺。
阿宝爱干净,她早已把土地公庙当成了自己的家,是以庙内从来都是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暮色四合,有昏昏然之意。
陈剑臣两人来到土地庙前,却见到里面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什么道士?
“不会吧,又扑了个空?”
陈剑臣大失所望。
“留仙哥,在那里呢……”
忽地阿宝开口了,伸手一指。
顺着她的指尖望去,陈剑臣就见到在不远处的麻子岭山脚,一株松树下面,一位道士正盘膝打坐,坐于地上。
正是早先在酒肆里遇见的那位崂山道士。
他怎么跑到那里去打坐了,神神化化的……
陈剑臣嘟嚷一句,对阿宝道:“阿宝,你去我家告诉我娘,说我有些事情要晚点才回去,叫她不必等我吃饭了。”
阿宝问:“留仙哥,你要做什么?”
“这个你就不必多问了,快去吧,免得我娘担心。”
阿宝乖巧地嗯了声,立刻小跑回村中。
陈剑臣长吸口气,迈开大步,直奔过去。
他走得很快,不过片刻就奔到了道士所坐的地方,正待开口相问,蓦然眼前一花,本来端端正正地坐着的道士刹那消失了,吓了陈剑臣一大跳。
“咦,人呢?”
他急忙东张西望,却看见刚刚还在松树下的道士身影出现在麻子岭半山腰上了,正盘坐于一块磨盘大山石上呢。
从此地到半山腰,起码有两三百米的距离,对方是怎么做到的?
陈剑臣双目瞳孔急速收缩——有门道!
作为一名穿越者,他的思维面绝非一般书生那般僵化呆板,早推测到这个世界不简单,很可能有“非人般”的存在。那么,眼前这崂山道士,是不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或为陆地神仙?
陈剑臣一颗心激动得怦怦狂跳,又是兴奋,又是紧张,另外还夹杂着一些忧虑——对方身份未明,立场未明,谁知道道士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倘若喜怒无常,触犯到他的忌讳,岂不自寻死路?
——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好运,一碰到高人就被对方惊为天人,视为万中无一的不世之才,抢着收为徒弟的。
这个想法可以有,但绝不该因此而神智狂热,影响必要的基本判断。
陈剑臣心里暗暗有些踌躇,不过很快,他就做出了决定——机会难逢,一旦错过,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了。况且,这崂山道士绝不会有什么恶意,否则也不必多此一举,弄这弄那的。
有了决定,他马上起步上山。
自从服食了那枚来历神秘的果子,陈剑臣身体发生质变,脱胎换骨般精力充沛,龙精虎猛,上山的时候真是健步如飞,不用多久就来到半山腰处。
嗖!
几乎同时,好好地坐在盘石上的道士又不见了。
我顶你的肺,不兴这么玩人的……
陈剑臣赶紧张目四顾,见到上方数米开外的羊肠山道上,道士一手把持竹竿招牌,一手摇着个古铜铃铛,铃铃作响。伴着铃声,其口中作歌曰:“人人都道神仙好,不知神仙何处找;白云清风入我梦,便无世间百般恼……”
“道长,道长请留步!”
陈剑臣连忙大叫出声,可道士置若罔闻,不疾不徐地迈步往山顶而去。
陈剑臣也被激起了脾气,摩拳擦掌,甩开大步,紧紧追了上去。只是不管他如何发力疾奔,和道士之间的距离始终保持在丈余范围,竟不能拉近半步。
奇乎怪哉!
两人一前一后,很快就来到了麻子岭的山头之上。
此时道士终于止步,回头稽首道:“公子紧追贫道不舍,不知有什么事?”
经过这一轮疾赶,陈剑臣浑身都冒出热汗来,好在体质超人,不喘粗气,忙恭敬地施礼道:“小子陈剑臣,乃一名秀才,见过道长,未请教?”
道士淡然道:“贫道崂山庆云。”
“原来是庆云道长,失敬了。”
陈剑臣嘴上寒暄着,心里却在快速思考,该如何挑起话题。
庆云瞥了他一眼,目光犀利,宛如实质,可看穿他的心理一般,道:“公子,若无事干,贫道要告辞了。”
“有事有事……”
陈剑臣赶紧叫住:“不知道长可否还记得,今天在酒肆中你所说的话语?”
庆云微微一笑:“当然记得,不过贫道的话是对另一位公子说的……”
“他是我的同窗好友……道长,事情是这样的……”
当下陈剑臣不再拖沓隐瞒,从半路救桃花开始,竹筒倒豆子般把事情的来由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听完,庆云微一思索,问:“你怀疑那女子有问题?”
“不错。”
庆云点点头,上下打量陈剑臣,心道:此子不但体格俊秀,还有慧根,实在不俗。只可惜他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日后未免会耽于人间红尘富贵,倒有些可惜……此念头一转而过,道:“女子是否有问题现在还不好说,但我断定,你的朋友一定出了问题,恕贫道直言,今日一见,其病态怏然,阴气笼罩不散,乃是体内精阳被大量吸走之相,显然正遭受鬼祟之祸……贫道这么说,公子不会怪我言‘乱力怪神’吧。”
陈剑臣肃然回答:“道长放心,小子绝非那等不善变通之辈。”
庆云呵呵一笑:“如此就好,那么,你追赶贫道,为的就是请我出手搭救你的朋友吗?”
陈剑臣拱手道:“正是,还望道长施以援手,搭救一二。”
——经过这一番表演式的折腾,庆云世外高人的身份呼之欲出,陈剑臣哪里还有什么怀疑?却不知道对方会施以何等的雷霆手段来降妖除魔,好生期待能大开眼界,或者,另有一番机缘也不可定……
第十一章:铃铛
面对陈剑臣期盼的目光,庆云只是微微一笑,一稽首,道:“不巧,贫道近期另有要事要办,恐怕无法去捉妖了。”
陈剑臣一愣,一下子急了——他倒不是完全为了王复上火,王复好色,被妖怪缠身实属咎由自取。不过话说回来,有机会救他一命,陈剑臣绝不会袖手旁观的。况且,此事发生得蹊跷,当时陈剑臣也在场,谁知道那妖魅害了王复后,会不会也来对自己下手?万事当防患于未然,才有更多的进退空间。
“道长,你不能见死不救……”
庆云呵呵一笑:“贫道为出家人,寄情山水,自求逍遥,本不该管人间之事,不过嘛……”语气一个转折:“此事既然涉及妖物作祟,被贫道遇到却不能坐视不理……”
听到这里,陈剑臣放下心来。
庆云继续说下去:“虽然碰巧贫道有事,无暇分身,不过公子你可以拿着这枚铃铛,再转给你的那位同窗好友,以此防身,妖魅当不敢近,如果它敢再来,定叫其有来无回,贫道这铃铛自会将它收了。”
说完,伸手递过那枚古铜铃铛来。
陈剑臣小心翼翼接过,顿觉手里一沉,此物倒分量不轻。他凝神端详,见铃铛古色生香,颜色为深黄,体表铭刻着许多符文,看不懂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很是奥妙的样子。握着铃铛,轻轻一摇,就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莫非,此物就是传说中的法宝?
“此乃贫道法器,无需法咒驱使,可自动发挥作用,降妖除魔……等贫道事了,我自会再来收回。”
原来如此,还以为很慷慨地直接送出手了呢……
陈剑臣嘀咕一句,不过也觉得达成了既定目标。听对方所言,此铃铛法器有大法力,足以对付那只妖魅,那就够了。
他干咳一声,正想开口询问一些感兴趣的关乎道法的问题,不料庆云似乎早看透了他的思想,笑道:“公子,富贵中人也;道不同不相与谋,贫道告辞了。”
一扬手,不知从哪变化出一柄拂尘,轻轻一晃,人倏尔原地不见,下一刻,已经出现在十余米开外,再一个变化,不知去向。
陈剑臣看得呆若木鸡——这道法,当真是高深莫测,惊世骇俗,好生令人羡慕。如果有可能,陈剑臣自会趋之若鹜,拜师修习。不过目前状况,对方显然无此意,随便一句话就将他打发了。
看来就算这世间存在修仙之道,也学之不易,不得其门而入。
握着铃铛,陈剑臣一阵发呆,霍然想到虽然如今自己法器在手,但如何能让王复接纳,带在身上还是个大问题。
如果照实相告,王复早已泥潭深陷,不可能接受的。如此想来,应该另外想个法子才行……
几个念头在脑海盘旋而过,俱无把握,最后看见天色已晚,害怕母亲担心,陈剑臣便停止思绪,急匆匆下山回家。
刚到村口,就看见莫三娘和阿宝两人走了出来,应该是来寻人的,见到陈剑臣安然回到,两人脸上的焦虑之色才散去。
莫三娘责备道:“留仙,你去哪里了?”
陈剑臣避重就轻地回答:“刚好遇见个朋友,说了会话……”
那边阿宝眼睛睁得大大的,觉得陈剑臣居然和一个道士交上了朋友,实在有些奇怪。不过她心思聪慧,没有多嘴。
在陈剑臣的再三要求下,阿宝答应留在陈家吃饭。
吃完饭后,少女第一时间抢着收拾桌子,洗碗等。
忙完后,阿宝要回土地庙,陈剑臣道:“天色昏暗,我送你吧。”
阿宝本要推辞,但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冬夜早临,虽然寥寥有几颗星子,但俱是黯淡无光,因此陈剑臣从家中掌了一盏旧灯笼,挑在手中照路。
村子一片昏暗,寂寥深深,只间或有几声狗吠——由于火油昂贵,村中的人家都是非常珍惜,大都只燃点一会就早早吹熄,安歇睡觉。
一路上陈剑臣在想着事情,没有开口;他不说话,阿宝同样没有出声。只有两个人的足音在村间小道上响起,沙沙的似乎曲子的音韵。
不多一会,土地庙到了。
陈剑臣举起灯笼照耀着阿宝进去,见到里面简陋的铺盖,真是家徒四壁的景象,不由微微有些心酸。
“留仙哥,你回去吧。”
“嗯,那你早点安歇。”
陈剑臣举步走出小庙,还没有走远,突然外面夜色中脚步踉跄地走来一个人影。在昏暗的光线之下,可以看到对方身材高大,头发有些蓬乱,其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哼哼着什么。
陈剑臣眉头一皱,来不及多想,对方已经一头撞了过来,看样子是想冲进土地庙里,满嘴酒气。
“站住,你是什么人!”
陈剑臣大喝一声。
那人舌头都大了,不知喝了多少,嬉笑道:“你又是谁,站在这里做什么,我是来找阿宝的……”
借着灯笼的火光,近距离地陈剑臣终于看清了对方的样子,只见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满脸横肉,醉眼朦胧。
赖皮阿三。
陈剑臣认得他,却是邻村的一个光棍闲汉,有些痞气的一个混子,持着一身蛮力,在乡里当泼皮。
“留仙哥,发生了什么事?”
阿宝闻声走出来,看见阿三顿时吓了一跳,赶紧躲在陈剑臣身后。
作为一个孤儿,作为一个天生丽质的女孤儿,即使年纪小,但在平日里,阿宝也没少受到一些泼皮闲汉的滋扰。对于那些难听的言语,她都默默地装作什么都没听见,不料今天晚上,也许是那阿三喝多了,发酒疯,居然趁夜摸到土地庙里来。若不是恰好陈剑臣在,最后会发生什么事真是不堪想象。
如果平日清醒之时,阿三看见陈剑臣自不敢做什么动作,避而远之。但眼下他喝得醉醺醺的,色令智昏,看见阿宝出来,登时嬉皮笑脸地伸出手去,想去摸阿宝的脸。
“好胆!”
陈剑臣剑眉一扬,骤然出手,一巴掌拍到阿三脸上。
啪!
一声脆响,骤不及防之下,阿三被扇得原地转了两转,被打得金星和天星一色,鼻血与牙齿齐飞,腮帮高高肿起,酒意一下子醒了,看清楚陈剑臣凛然地站在自己面前,大吃一惊:“陈……陈相公!”
“滚!”
阿三急忙抱头鼠窜而去。
不说他,就连后面的阿宝都看得眼睛都直了——这,真得就是她那个文绉绉、手无缚鸡之力的留仙哥吗?
第十二章: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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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仙哥,你的手没事吧。”
从惊愕中反应过来,阿宝第一时间就问陈剑臣的手,怕他打人反被震伤到。
陈剑臣笑道:“没事。”
他如今身强力壮,抽阿三就像打苍蝇一样,只用了四分力气而已;如果对方敢顽抗,他绝不会手软。
——秀才,并不仅仅只会讲道理,磨嘴皮子。至少陈剑臣是不会的,该出手时就出手,一点都不含糊。
阿宝哦了声,思绪乱乱的。今天的陈剑臣给予她一种强烈的陌生感,只是,在心底里,她居然莫名的喜欢这种陌生感。
“阿宝,你搬到我家里去住吧。”
陈剑臣开口道。
阿宝一呆,回答道:“这怎么行?”
“我说行就行,你马上收拾东西,我们现在就回去。”
陈剑臣的语气很强硬,不容置疑。
阿宝再一次张大了嘴巴,可与陈剑臣坚定的目光相对时,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返身入庙,很快就收拾好了物品。
就这般,两人又原路走了回去。
阿宝习惯性地落后陈剑臣身后半步,亦步亦趋,一双明眸的目光尽数落在陈剑臣那徒然变得高大的身子上,心中充满了惊喜。多年的夙愿骤然成为现实,让她有一种做梦的不真实感——她只希望,能如此跟在陈剑臣身后,走上一辈子……
回到家,陈剑臣把事情大概说了说,莫三娘微微一怔之后,没有任何异议,亲切地拉着阿宝的手说,以后就当她是亲闺女来对待了。
阿宝眼睛一下子就红了,大颗大颗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
陈家的家境其实也很窘迫,只得两间房,陈剑臣一间,阿宝和莫三娘一间。
时辰已不早,大家开始安歇。
陈剑臣躺在床上久久难以入寐,反复地想着利用铃铛法器降妖除魔的事情,经过许久的思虑推敲,他终于想到了一个稳妥可行的办法,这才安心睡觉。
一觉到天亮,鸡啼四起。
勤快的阿宝早早起来做家务,做早饭了。
也许是在生活上寻着了一个坚固的靠山,少女的小脸上笑容荡漾,很是愉悦。
吃过早饭,趁着阿宝收拾饭碗的空间,莫三娘悄悄把陈剑臣叫到一边,开门见山问:“留仙,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陈剑臣哭笑不得:“娘,你想哪里去了?怎么会?”
莫三娘道:“那就好……阿宝是个好女孩子,但是……”
她没有往下说,但母亲的意思陈剑臣明白,在讲究门当户对的时代里,他和阿宝绝对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当然,对于这一点他个人完全不在乎。只是以他目前的年纪以及处境,陈剑臣绝不愿过早地涉及男女之事,也没那工夫。
他让阿宝搬过来,仅仅是他觉得应该这么做而已。
况且,阿宝勤快,乖巧,有这么一个少女陪伴,相信母亲会过得开心很多,可谓一举两得;要知道明年开春,他就要进江州读书的了,留下母亲一人,始终有些不放心。至于生活上的压力,多一张嘴吃饭罢了,陈剑臣自信可以解决掉。
稍作准备,陈剑臣就出门去拜访王复。
王复家住书杨村,距离景阳村有五里距离;骑着小毛驴一阵好赶,到了书杨村后,陈剑臣问好路径,找着了王复的家。
王家乃地主阶层,高墙阔院,仆从成群,自有一番阔气景象。
家丁通报后,王家主人王大财主立刻笑呵呵地迎了出来。他是个大胖子,身材滚圆,满面红光,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作为一位乡绅,其谈吞得体,十分有礼。
分宾主坐落,用过茶点,问起王复,王大财主回答:“犬子仍在江州城中没有回来。”
陈剑臣很快就想清楚其中环节,肯定是昨天王复离去后直接就去江州别院找桃花了,真是乐不思蜀呀。
他心里恨得牙痒痒的,道:“王伯父,你可否请人去江州叫拂台兄回来?我有急事找他。”
王大财主道:“好的……阿水,你速速骑马去江州,叫少爷马上回来,就说留仙来了。”
那叫阿水的下人应命而去。
接下来由王大财主相伴,和陈剑臣说着些没有营养的闲话,说着说着,王大财主忽道:“留仙,你少年俊才,名扬江州,不知如今婚配否?”
陈剑臣推搪回答:“我家境贫困,哪里有女子看得上眼?”
王大财主双眼一亮,道:“老夫膝下有一女,年方十五,正青春年少,也未曾婚配,如不嫌弃,不如许配给留仙如何?”
陈剑臣吓了一跳,忙推辞道:“此事关重大,要家慈主持,小子做不得主。”
——其实自他考上秀才后,数月间已有十几拨媒人上门,几乎把陈家门槛踩坏了,不过其中并无十分合适的,莫三娘便不中意。没想到这一次拜访王家,凭空又惹出这么一遭事来。
王大财主呵呵笑道:“无妨,不如我叫小女出来和留仙一见,如果互相感觉不错,再禀告高堂不迟。”
不由分说,吩咐丫鬟请小姐出来。
木已成舟,陈剑臣也不好说什么,反正瞅一瞅也没事。
过不多久,环佩响动,香风扑鼻,陈剑臣抬头一看,却几乎要把含在嘴里的一口香茶喷了出来——
我顶你的肺,难道这是穿越版的凤姐附体了……那也不对,这脸蛋,这腰身,每天得吃多少粮食才能养得出这么多的肥膘呀!
本想着瞅一瞅没事,万万没想到看一眼就出大事了。尤其小姐一出来,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像生钉般定在自己身上,荧荧发光,肥腴的嘴唇居然还有口水流出……
在一瞬间,陈剑臣几乎要夺门而逃。
王大财主抚须微笑道:“留仙,小女虽然不敢说国色天香,但相貌端庄,有富态,曾有相士断言,乃是大大的旺夫之相。”
陈剑臣听得满头暴汗,起码两百斤的富态,谁承受得起,饶他机智过人,此刻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
好在尴尬间,那下人阿水及时回来,回来得真是时候。
阿水来到王大财主身边,附耳说了几句,王大财主勃然发作,一拍桌子:“什么,他竟不回来!”
见状,陈剑臣心里打个突:事情恐怕有变!
第十三章:变故
(新人第五了,本周有没机会光身冲三甲呢?十分期待……)
王大财主却是越看陈剑臣越中意,仪表堂堂,才华横溢,虽年少而老成,前途无量……这样的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他是非常迫切地希望女儿能嫁到陈家去。至于女儿是个什么模样底细,其心里自然亮堂堂的。
如此时刻,王复的作用性就太关键了,怎能不在?
于是他拍着桌子吩咐阿水:“阿水,你再跑一趟,见着少爷对他说,如果他不马上回来,以后每月的花销就别想拿了。”
阿水得命,再度匆匆离去。
陈剑臣脸色阴晴不定——他登门拜访,于情于理王复都应该在第一时间赶回,除非实在有什么脱不开身的事情。
可王复能有什么脱不开身之事?
说白了,不就身在温柔乡,不思往返了吗?难道,其中有那桃花的影响因素在,她不愿放王复回来?
这么说,王复的处境就大大的危险了……
陈剑臣陷入沉思,他倒不是心急火燎——如果王复因此而丧命,只能怪他自己耽于美色;陈剑臣没义务也没必要冲进江州去,那样只会把计划打乱,使得自己身陷险地,严重的话可能还要搭上自家性命。
而庆云道长的这件法器铃铛的威力效果未曾有过演示,陈剑臣怎会知道到底如何?
不知己不知彼,此事当谨慎而为,万不可冒失。
……
“哼,实在太不像话了!”
王大财主犹自气呼呼的,不过陈剑臣一看,就觉得他的生气样子有些假。王复在王家里的地位,直如心肝宝贝,王大财主哪里会真正的惩罚与他?
王大小姐已经返回闺房了,临走前还回头对陈剑臣抛了个媚眼,直让陈大秀才起了浑身的鸡皮疙瘩,一阵恶寒。
此时厅堂上的气氛有些沉寂,陈剑臣食不知味地吃着点心喝着茶,心里已在盘算,如果王复再不回来,他马上就离开王家,不管这摊事了。
约莫半个时辰,厅外有人声响起,王复终于回到。
很快,精神怏怏的王复迈进大厅,先是向父亲施礼问好,然后坐到陈剑臣旁边,道:“留仙,你来了。”
只相隔一晚上,可他竟然肉眼可见地又瘦下去一小圈儿,眼皮臃肿耷拉,有一层淡淡的青色。整个人坐在椅子上,仿佛没了骨架子,软塌塌的。
王大财主瞪了儿子一眼,他现在还不知道桃花的存在,只以为儿子又去江州的青楼鬼混了一晚上,他倒不是要责备儿子的这种行为,只是为其身体担忧,怕王复酒色过度,有损元气。
不过因为陈剑臣在,王大财主并没有对王复多加责罚,说道:“复儿,你陪留仙说话,我去后面吩咐人做饭。留仙,一会你千万要留下来用膳。”
陈剑臣腹诽:一会我万千不要留下来……
王大财主刚走出几步,忽地像记起了什么,对王复道:“复儿,我昨天不是叫你去请留仙写个福字的吗?字呢?”
王复打了个呵欠,搔搔头,冥思苦想了好一会都无法想起那幅字究竟失落在哪里了。
看他的样子,王大财主叹一口气,拱手道:“留仙,我看可能要请你再写一幅了。”
陈剑臣回礼道:“举手之劳,不必挂齿。”
王大财主摇头叹气,出门而去。
王复又打个呵欠,问:“留仙,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其实心里有些不爽,早上起来,正与桃花在床上火热缠绵着呢,就被阿水赶来打断,好生扫兴,加上桃花有些埋怨,第一次便推了,不料老爷子又派阿水第二次来催,无奈之下,他只得赶了回来。
陈剑臣不动声色,冷眼睥睨,道:“我想请拂台兄去个地方。”
王复心不在焉问:“去哪里?”
陈剑臣一笑:“你随我来就知道了。”
起身先行。
王复略一迟疑,还是勉强站起,跟着他走出去。
走出王府,来到村口外,王复拉住陈剑臣,低声问道:“留仙,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陈剑臣并不回答,一路走,带着王复来到书杨村西面一个偏僻的山坳处才站定。
这个山坳,稀疏生长着一片小树林子,很是幽静。
见陈剑臣脸色郑重,王复疑问:“留仙,这究竟为何?”
陈剑臣道:“拂台兄,如果我告诉你,那桃花有问题,你信否?”
王复一怔:“有问题,有什么问题?”
陈剑臣一字字道:“她不是人!”
“不是人,那是什么?”王复下意识问。
“非鬼即妖!”
闻言王复先是一愕,随即捧腹大笑:“留仙,枉你饱读圣贤书,竟而如此胡言论语,谬已,荒天下之大谬!”
他随即摇头叹息:“子不语乱力怪神,真不知你今天为何一派胡言。实不相瞒,桃花也跟着愚兄回来了,不过我怕家严发火,才让她在外面的马车里候着。如果你认为她是妖,现在我就可以带你去见她。”
什么?
陈剑臣吓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想一巴掌把王复扇倒——此人精虫上脑,竟到了如此无以复加的地步。
这一下,原定的计划全乱套,要重新安排了。
陈剑臣非常不喜欢这种突发事件,心里吃吃冷笑,直想一走了之,拂袖而去,道:“拂台兄,你真好兴致!”
王复歪着头,忽问:“留仙,莫非你妒忌我抱得佳人归而故意行此挑拨离间之计?”
这话一出,陈剑臣几乎要放声大笑。
但王复却越想越像那么一回事,脸色竟有几分变了:“陈剑臣,你这可非君子之为。朋友妻,不可欺,安能有此龌蹉念头……”
他越说越激动,额头青筋都绷了出来:“我真是有眼无珠,认错了你。从今以后,我要与你割袍断交。”
陈剑臣冷眼看他,不置一言——果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桃花……”
王复正说得口水乱飞,猛地嘎然停止,因为他看到山坳外,一道妖娆的身影出现,正一步三摇地走了过来。
“桃花,你怎么离开马车走出来了。”
王复连忙迎上去。
陈剑臣不假思索,骤然伸手去抓住王复的后颈,把他扣住。
王复如今的身体可谓孱弱至极,被他老鹰抓小鸡般擒住,根本挣脱不得,这一下脸色勃然大变,觉得刚才的猜测全部都是真实,交友不慎,引狼入室,悔怒交加,几乎陷入一种竭斯底里的疯狂状态:“好你个狼子野心的陈剑臣,你想干什么,快放开我!”
一边挣扎,一边又冲走过来的桃花大喊:“桃花,你快走!”
如此时候,还想做个护法使者呢。
可那桃花根本不听他的,依然一步步靠近,至三丈处,铃铃铃,一阵异常急速的铃声尖锐地从陈剑臣身上响起来。
铃声一响,桃花脸色大变。
第十四章:妖现
(光身进前三,各位大虾太威武了!下周能否更进一步?)
尖锐的铃声骤然激鸣,摩擦鼓动得耳膜发疼,不但桃花,就连状若疯狂的王复都一下子安静下来,犹如被当头捧喝了一般,两只血丝满布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望着沉静严肃的陈剑臣,好像第一次认识他,心中有莫名的惊慌悸动。
怎么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一颗心慌乱地狂跳不止,几乎要跳出胸腔来。
“拂台兄,你且仔细看看你的桃花,是何等的貌美如花,贤良淑惠!”
陈剑臣的声音平静,沉毅,在这等关键时刻,少年出奇的清醒冷静,纹丝不乱。
王复依言张望,就见到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桃花站在三丈外处,犹豫不敢靠前,一双杏眼圆睁,死死地盯在陈剑臣身上,脸上神情变幻不定,但显然很不正常,裹挟着震惊、畏惧、怨恨等等的复杂情绪。
她几番作势欲扑,却又停顿住。片刻之后,其忽然咬牙彻齿地恨声说道:“铃铛误我,既无主人在场,我何惧之,且啖二子之心而去!”
说完,桃花伸出十指,只一瞬间,片片乌黑尖锐的指甲便从指尖处疯狂长出,尔后举手往自身上一划,对中,自眉心割下,嗤嗤作响,随即反手一拉,剥掉披在体表上的一层人皮。大吼一声,现出一个青面獠牙的山魈原形,双瞳似灯,利齿如锯,森然伸出唇外,足有半尺长短。
“啊!”
王复看得魂飞魄散,裤裆一个激灵,臊味弥漫,活活被吓出一大泡尿来。
陈剑臣把他放开,其顿时萎靡在地,几乎全身都抽了,直如一滩烂泥,连指头都无法动弹,口中大吐白沫,只是还没有晕。
吼!
山魈暴怒非常,急扑上来。
陈剑臣此时其实非常紧张,脊背上早冒出一身冷汗,他还不及做出反应。铃铛声急,本来揣在怀里的法器自动盘旋飞出,悬在半空中,体表有丝丝淡淡的金光激射出来,长眼睛般刺向山魈。
哧哧哧!
金光入体,仿若刀剑。
山魈受到创伤,浑身流出碧绿色的血液。但它异常凶悍,竟然不退,奋然扑身上前,誓要将陈剑臣碎尸万段。
“王复误我!”
劲风袭来,陈剑臣心里暗骂,生死时刻,全身绷紧,敏捷地飞身后退,堪堪躲避开去。好在今时不同往日,换了以前那副软绵绵的身体,只怕早手脚酸软,动弹不得,成为山魈的爪下冤鬼了。
嗡!
山魈凶焰无匹,铃铛法器旋动得更是快速,猛然金光大盛,隐隐可见有各样符文凸显,流转如水波。呼的,化为流星,猛然撞向山魈。
蓬!
巨响震动,那山魈发出一声惨叫,魁梧的半边身体竟然被撞成碎片,血肉纷飞,掉得到处都是。可它并没有死,双足一顿,残躯没入地下,嗖嗖嗖,肉眼可见一道泥土翻涌的痕迹,往北面而去,很快就消失掉了。
土遁!
噗!
铃铛法器金光尽敛,重归平淡,直愣愣掉到地上。
陈剑臣长吐口气,忙上前捡拾起铃铛,见其体表上居然出现了好几道裂痕,龟裂了一大片地方——这法器,竟隐隐有被毁的迹象。
不会吧……
陈剑臣大感意外,回想起来才感到害怕,如果这铃铛镇不住山魈,自己岂不得要小命报销了?
其实按照他原本的计划,是尽量不让自己置身险地的,毕竟敌我未明,理当小心。不料王复突然把桃花带了回来,事情发生突变意外,打乱了原定计划,这就不是陈剑臣所能掌握得了的。
又把山魈褪掉的那层人皮小心地收拾拿好,陈剑臣看着山魈逃遁的方向,回头望了望似乎被吓傻了的王复,负手悠悠然道:“一夜夫妻百日恩,拂台兄,我想,桃花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留仙,留仙救我!”
一声嚎啕,却是回神过来的王复连滚带爬冲过来抱住了陈剑臣的左腿。
陈剑臣哂笑道:“拂台兄,你不是要和小弟割袍断交了吗?”
王复脸色发白,眼泪鼻涕口水齐下:“留仙,都是愚兄有眼无珠……”
看着他的样子陈剑臣既好气又好笑,道:“这么说,接下来的一切,你都完全听我的?”
“听听,绝对听!”
看见山魈现形,王复早被吓得六神无主,如果神经稍稍弱一些,说不定已经昏迷不醒了。眼下他已把陈剑臣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奉若神明,就算陈剑臣叫他去吃屎,他也相信陈剑臣是为了他好。
“孺子可教也。”
陈剑臣扶王复起来,待其情绪稍稍平静下来,才吩咐他此事绝不可声张,回家后要闭门思过,安心读书,听候安排,期间不可出门一步。
王复鸡啄米般点头,一概答应下来,紧抓住他的手,两眼婆娑道:“留仙,你是个好人。”
陈剑臣恶寒地甩开,心道:我当好人,却几乎把自己搭进去了,可见这世道好人真难当也……
休息整顿了一会后,两人返回王家,盛情难却之下,陈剑臣便留在王家吃午饭。好在男女有别,不用和王大小姐同桌。
膳后,陈剑臣借用王复的笔墨,写了个“福”字送给王大财主,然后告辞回家,临别时王复偷偷把两锭银元宝塞到陈剑臣手里。
陈剑臣老实不客气,笑纳了。
其实眼下他也有些忐忑,不知下一步该如何办?最好的结果就是希望庆云道长早日寻来,由他出面了结这一桩事情。
山魈负伤遁逃,谁也不知道它会不会回来寻仇,留它在,始终是个后患。
陈剑臣离开后,王复立刻在家中大声宣布,说“自己要提前准备科考乡试,故须卧薪尝胆,苦读诗书;为表决心,从即日起,一切生活事务俱在书房解决,不出房门半步”云云。
听到儿子破天荒般的宣布,王大财主又惊又喜,心想莫非这都是陈剑臣的敲打影响,从而让儿子浪子回头了?
应该如是,好女婿呀……
王大财主双眼放光:此事该着紧点下手,莫要被别人抢走了。嗯,定下万贯嫁妆,我就不信陈家不动心,哼哼!
第十五章:画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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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凉如水;窗外北风呼啸,乍听竟似有妖物在鬼哭狼嚎般,呜呜然,甚是刺耳……
陈剑臣辗转反侧,难以入寐——如果说庆云道长的出现,代表了这个世界不简单中的一端;那么今天那山魈妖物的现形,则代表了另一端。
既有修士,又有妖魔;这个世界越发变得神秘莫测,迫切需要更进一步的认识了解。
此种感觉刺激而引人入胜,亦让陈剑臣不得不打醒起十二分精神来,好生面对,以及,更加深入地思考出路。
必须要提高己身的能力了,光有一副强壮的身躯,仍是不够……但能力从何处寻,学道?而或其它?
好几个念头掠过——
不知不觉间,陈剑臣在沉思中进入了梦乡。
庆云道长的到来远超预期,第二天中午时分,他就出现在景阳村中,陈剑臣见到他,大喜过望,立刻尾随他往外走,一直走到麻子岭上。
庆云道长刻意要躲开众人的眼线,陈剑臣亦然。作为一个读书人,和一个道士出家人走得太近,终究会引人非议。
庆云道长的脸色颇不好看,尤其当拿回铃铛法器时,更像被人砍了一刀般,嘴角都抽了抽,很是心疼:“妖孽敢尔,竟敢毁我法器,该死!”
看得出来,这枚铃铛对于他而言,并非等闲之物。
陈剑臣嘴一撇,这不废话嘛,难道人家山魈会束手待毙?话说回来,还得怪其自信太满,低估了妖孽的实力,几乎让陈剑臣都身陷险地去。不过这些话,只能腹诽,断然不可说出口的。
“昨天我已得知法器受损,故而连夜赶来……”
闻言,陈剑臣心里又确定了几分,铃铛法器肯定和庆云有着某种心神联系,能息息相通,此当为道法之奥妙。
他又拿出那张已被撕破的人皮来。
庆云道长一见,拿过来看,道:“果然是画皮。”
陈剑臣心一跳,假装不懂地问道:“何为画皮?”
庆云捋一捋胡须,问:“公子信不信世间存有妖魔鬼怪?”
“信!”
这不又是废话吗?都活生生在眼前出现了,不信是傻子。
庆云呵呵一笑:“公子可有兴趣听贫道详说一二?”
“当然,求之不得,愿闻其详。”
陈剑臣大喜,他正需要这些非比寻常的见识呢,庆云此言,正中下怀。
“世间万物皆有灵,区别唯开窍否……”
庆云一开口就先抖了个包袱:“……动物开窍后可谓之‘妖’,草木开窍后可谓之‘精’,人死而冤魂不散,阴司脱籍不录,是谓‘鬼’;诸如泥土岩石开窍,那就是‘怪’了……”
陈剑臣竖起耳朵听,越听越心惊:敢情这世间是妖孽丛生,群魔乱舞呀。
“当然,一般妖精鬼怪开窍不易,往往需要极长的时间;一来皆因它们无道法传授,往往只能独自领会感悟;一来它们本身灵智低下顽劣,难以体会天地法则。然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越逢乱世,越多鬼怪……”
说到这,庆云有意无意地扫了陈剑臣一眼。
陈剑臣一愣,眼下国家统治稳定,四海升平,何来乱世之说?莫非道长意有所指,指的不是现在,而是将来?
这个疑问他并没有突兀地问出来,可能庆云仅是顺口而言。
“世有妖孽,是以有修士,有道法克之。当今天下,道门正统三分,一为天外蜀山;一为世外昆仑山;另一个,就是贫道的出身之地,海外崂山——蜀山修剑;昆仑擅奇门法咒;崂山主符术……当然,三山之外,另有一些修道门派存在,只是声名不显罢了。”
陈剑臣听得茅塞顿开,只觉得眼界一下子就被扩展开来,飞天入海,逍遥天地,连忙正容施礼道:“原来道长出身崂山仙门,小子好生敬仰。”
庆云呵呵一笑,一摆手:“贫道不过是崂山一外院记名弟子罢了,方入门槛……我等修道,只为逍遥长生,但此路何其漫也,有开窍——阴神——金丹——元婴——法相——人仙六大劫关境界,如今贫道仅为阴神修为而已。”
他娓娓道来,有心把道法之事说与陈剑臣知道,乃是特意要在陈剑臣心坎处植下一粒种子。其实妖精鬼怪同样为修道,只是倍加艰难,难有大成之期。在庆云心目中,它们却属于“异类”般存在,不得承认。
陈剑臣果然听得津津有味,受益良多。
“道法传承,不传六耳,不经笔墨,只凭意念点化。故而所谓口诀,所谓秘籍,尽是皮毛,不得精髓……”
原来如此,陈剑臣豁然明白,怪不得世间口诀秘籍多矣,而得道者万中无一,却是另有奥妙窍门;换句话说,没有师傅点化入门,就算有口诀有秘籍,也不过盲人摸象,不得其门而入。
修道,大不易。如此看来,这世上真正的修道者数量绝不会多。
看说得差不多了,庆云适时而止,指着手里的画皮道:“此物亦属法器范畴,用人皮炼制而成,妖孽披之,可化为人形,借此颠倒众生。嘿嘿,世人多愚,明明妖也,而以为美,可叹可悲!而妖孽借此画皮,就可迷惑男人与之交合,吸取精阳,壮大修为。”
陈剑臣点头称是,略一沉吟,刚想开口,表白一点小心思,那边庆云却似乎早有预料般先说了:“公子具慧根,明大义,有肝胆,人中之龙也;然书生意气颇重,心神多羁绊,暂时却不适合修道……”
被他一下子堵了话头,陈剑臣便有几分怏怏。
庆云看在眼里,自不点破——和陈剑臣说这么多,已算是一种点拨;一来以庆云的修为,根本无法行点化之事;二来修道者一入道门,即脱红尘。什么天下兴亡,什么百姓疾苦,几乎都是不管的。这要管,那要管,那就不是修道,而是做官了。至于降妖除魔却得另论,毕竟那脱离了凡间范畴,属于修道者和“异类”间的斗争,只是打着解救百姓的幌子而已。
而在庆云看来,陈剑臣的性格明显不符合第二条修道要求——至少目前不符;顿了顿,他又补充道:“公子,贫道有一师叔寄居江州,道号‘广寒’。其道法高深莫测,乃是真正的世外高人。不过他一向行为神秘,神龙见首不见尾,就连我都不曾见过真容……嗯,公子真有心问道的话可留心一二。若有机缘造化,或可拜入广寒师叔门下。”
这算不算柳暗花明?
陈剑臣暗暗记住了。
“公子,那山魈妖物负伤逃遁而去,若置之不理,日后必会再度为祸人间,故贫道欲亲自去剪灭之,你可有兴趣同行一观?”
陈剑臣笑答:“愿随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