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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朝陈     穿入聊斋txt下载     穿入聊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二十章:附身

    傍晚时分,暮色四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风,呼呼的吹着,刮在脸上,隐隐有一种刀削的寒意。

    但比这更寒的,却是内心的惊悸——

    一头貌似普通的豺狼,居然能口吐人言,说出这一番话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命与财!”

    如此应景的话语如果从一群山贼口中说出,那是威风凛凛,大杀四方,但从狼吻中吐出,却能让人油然从尾椎骨里生出一道寒气,寒气直冲上顶,弥漫全身,再浑身打个冷战,只觉得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

    哐当!

    本来拿着刀去驱狼的护院莫名地感到刺骨的惧意,五指一松,兵刃落地:“妖怪呀!”他肝胆俱裂地一干嚎,下意识就转身飞奔而去。

    ——到底只是一个小小的护院,纵然身怀功夫,但不曾经过什么实战,一旦遇到某些诡异之事,胆气神立刻乱了。

    他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大官人也顾不上了,仓皇地往山下逃窜。

    有其带头,另两个抬轿子的护院也有些心慌了,也要逃跑——

    “不许走!”

    关键时候,李逸风一声大喝。他虽然只是个读书人,腹中诗书多于双臂力气,但临阵不惧的功夫却比那些武夫好得多。

    他从轿子里钻出来,一把抓住边上的张天师:“我们有天师坐镇,岂怕一头狼怪!”

    果然,这句话一出,两名护院的心定了许多,要知道张天师擅长飞剑之术,能于百里之外斩杀百年大蛇的,有他在,就算豺狼成妖也不怕。

    “嘻嘻!什么狗屁张天师,欺世盗名一神棍而已。”

    此时那豺狼再度发话,然后用两条后肢做腿,大摇大摆就走了过来。

    李逸风等人大吃一惊,立刻躲在张天师身后,道:“天师快出飞剑!”

    张自然额头汗水潸潸,背部早被冷汗所打湿,心里不禁痛骂:我有个屁飞剑出,尿倒吓出了一泡……

    其虽然为招摇撞骗的神棍,但毕竟在龙虎山打坐过一段时间,耳濡目染地对于道法一途有些粗浅的见识。所以张自然能看得出来,眼前这一头豺狼并非成妖了的,而是被某修士阴神附体,夺舍传神了。

    之所以能得出如此结论,皆因张自然观察到这头会说人话的豺狼在言行举止上根本不符合一头狼妖的习惯,声音也不像,更可能是被某位女修士的阴神上了身,操纵者它做怪异吓人——

    也不说它只会吓人,一头豺狼咬起人来也不是吃素的。

    阴神附体,夺舍传神……

    拥有如此功力者肯定凝练出了金丹,或者以上修为。假如普通修为,仅仅只得阴神出窍的话根本不敢轻易夺舍附体,因为阴神不稳,很容易就会遭到夺舍对象的反噬,稍有不慎,反而被冲得魂飞魄散,化为灰灰。

    相比起人,夺舍禽兽类更容易些,但一样也要金丹修为——这是一道重要的门槛。

    然而不管如何,这头豺狼后面的人物都不是张天师所能得罪得起,对付得了的,哪怕被对方骂做神棍,他也不敢吭声。

    “天师,快出飞剑呀!”

    “咳……这个大官人我上次作法,损耗法力太多,如今出不了飞剑……”

    “什么?”

    李逸风顿时慌了神,平时的雍容,平时的颐指气使,平时的家大业大,乃至于能让万千百姓畏惧如虎的进士功名身份,现在却刹那间失去了所有的意义,轻飘飘的,一点重量作用也没有。

    ——在一头狼妖面前,对方岂会因他的身份地位而有所忌惮?

    妖人殊途,分属两个世界,人世间的规则在妖魔眼中,并没有太多的约束限制力量。

    原来,这世上竟真得存在妖怪……

    “那怎么办?你是天师,一定有办法的。”

    兔子急了会咬人,李大官人急了只好劈胸把张天师抓住,一定要他想办法。

    张天师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心一横,当即道:“大官人,我有办法了。其实这头豺狼并没有成妖,它是被人附身夺舍,借身传神的。”

    当下立刻把心中所想仔细道出。

    豺狼此时已走得近了,听得清清楚楚,嘿嘿冷笑道:“原来你这神棍还是有几分见识的嘛!”

    李逸风听完,倒吸口冷气,不过既然知道对方不是妖,而是人类修士,倒觉得没有那么心慌了:“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装神弄鬼来吓人!”

    豺狼冷哼一声:“告诉你,我可不是来吓人的,我是来吃人的。”

    吃字出口,目露凶光,骤然腾身而起,恶狠狠地一嘴朝李逸风咬来。

    “哎哟……”

    李大官人反应得快,一个驴打滚使出——只可惜他经常性地流连于风花雪月之中,身体早被折腾得差不多了,这一招只使出了“驴”,“滚”却没有滚出来,干脆一屁股坐到地上,尖声叫道:“狄梓、莫千枫,谁能杀此狼,上钱一千贯!”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加上之前两名护院也听说了,这狼并不是妖,而是被人附身上来作怪的,胆气更壮了几分,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大喊一声,拿着刀刃冲了上来。

    只有张天师心中明白,如果幕后附身夺舍的高人出手,他们几个当炮灰都不够资格,于是他眼睛碌碌转,寻了个时机,转身就往山下跑去。

    李逸风看见,惊怒交集,心中已经有了几分端倪,一咬牙,不管三七二十一,跟着就跑。

    “桀桀,你们的主人都逃了,你们两个莫非就想当替死鬼!”

    豺狼敏捷地在刀光中腾挪闪避,并没有进行凶猛的进攻,好像嬉耍一般。

    那狄梓和莫千枫回头一看,不但大官人跑了,张天师似乎跑得更快,他们顿时心生胆寒,马上耍个破绽,什么也不管了,转身就跑。

    于是乎,弯曲的羊肠小道之上出现了诡异而略显滑稽的一幕——最前头,一名道士跑得飞快,头也不敢回望;在道士身后,则是一个身穿华丽,脚踏粉底鞋的大官人,他跑得气喘吁吁的;再后面,则是两名矫健的汉子,大步如飞。

    不用多久,两汉子就超越了李逸风。

    李逸风看见,几乎眼前一黑,一咬牙,喊道:“你们快停下来背一背我,我跑不动。”

    熟料两汉子对视一眼,有些犹豫,后面却传来了豺狼有条不紊的声音:“不怕死的,你们就留下来背他!”

    回头一看,就见到那豺狼已经追到李逸风身后三步了。

    如此情形,两名护院哪里还敢停留,跑得更快了,那莫千枫边跑便留话道:“大官人,我们下山去喊人来帮忙!”。

    “混蛋!你们两个混蛋,快滚回来!”

    李逸风竭力大喊着,脚步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而平时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手下再没有回头。

    “嘻嘻……”

    豺狼发出的笑声已近至耳边,充满了一种戏谑之意。

第一百二十一章: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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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耳边传来慑人的笑声,李逸风双腿一软就摔倒在地,坐在地上双股战战:“你,你到底是谁,想干什么?”

    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何无缘无故会遭遇上对方,也不清楚对方的身份。

    豺狼就人立在他身前三步处,一双眼睛放出蓝幽幽的光:“不想多受折磨的,就乖乖跟我走!”

    说完,率先回头,沿着山道往上方走去。

    李逸风眼眸忽而掠过一抹狠色,在爬起身的同时,手底在身上一摸,瞬间摸出一把三指宽的匕首,悄悄隐藏袖中。

    “快跟上!”

    豺狼见他没有举步,有些不耐烦了,掉回头,要用嘴巴去咬李逸风的衣襟。

    李逸风猛地暴动,手起刀落,一刀刺向豺狼的颈脖。

    嗤!

    刀锋如电,很是凶厉,几乎完全刺入了豺狼的颈中。

    嗷……

    豺狼痛苦地发出一声嗥叫,还想用爪子拍打过去,却被李逸风飞起一脚踢中下巴处,一个翻滚,倒在了地上,挣扎不起了。

    李大官人气喘吁吁,显然体力耗费了不少,脸色一片潮红,面现狰狞地道:“你个白痴,想要我跟你走,我呸!”

    他不敢多做废话,此地不宜久留,至于山上流马贼他们出了什么事故都管不着了,保住自己性命要紧,于是掉头三步并作两步,狂奔下山。

    此时天色已晚,幸好天空上有不少星子,加上一弯明月,借着星月的光芒可以看见山路,不致于两眼一抹黑,被石头等物绊倒。

    桀桀桀!

    猛地林子里传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沙哑笑声,随即扑腾腾的一只大鸟飞了出来,在李逸风头顶上空盘旋,原来是一只猫头鹰!

    这只猫头鹰两只眼睛又大又圆,正紧紧地盯着下方飞奔的李逸风,张嘴忽然道:“你以为这样你就能跑得掉吗?”

    李逸风听见,一颗心顿时掉落到冰谷去,哇凉哇凉的。对于未知的恐惧就像一只大手紧紧地抓住了他的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何曾得罪过如斯人物?

    桀桀!

    李逸风还来不及说什么,那猫头鹰就俯冲而下,一双爪子狠狠地抓向他面门,划出了数道血痕。

    大官人吃痛入心,挥着匕首胡乱挥舞着。

    桀桀!

    猫头鹰从一个巧妙的角度扑下,狠狠往他手腕里一啄,登时啄出一个血淋淋的小洞来。李逸风的匕首再也把握不问,哐当一下掉落在地。

    武器失手,李逸风再无依仗,忽而扑通一下跪倒在地,痛哭求饶:“神仙饶命!哪位大仙饶命呀!”

    关于什么夺舍附身,他几乎一窍不知,完全等于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物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根本没有丝毫的抗争之力。不能抗争,就只能跪地求饶了。只希望这只是无妄之灾,希望是因为己方上山,而在无意中招惹到了哪位厉害的修士人物,对方要对他略施惩戒而已。

    “卑鄙之徒,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

    这句话像是一个被人欺骗的孩子在表达恼怒,但猫头鹰的动作毫不含糊,俯冲下来,锋锐的爪子在李大官人的另一边脸颊留下一排血痕

    李逸风捂面痛号,相貌堂堂变成了“相貌伤伤”,连三缕飘逸的胡须都被抓掉了一半,面目之上,鲜血于眼泪齐飞。看上去,平时一副不怒自威的枭雄之态宛然变成了狗熊之态,狼狈得不得了。

    ——凡人毕竟是凡人,哪怕当今皇帝,如果失去了保护,在修士面前都是渣。皆因俗世的权力威慑,对于真正的修士而言,并没有太多的影响作用。

    李逸风之所以敢于对鲁惜约下手,只因他觉得鲁惜约无依无靠,区区两个江州生员根本没有被李大官人放在眼里,而皇甫员外他仅是有所顾虑而已,远谈不上畏惧。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世界并不简单。

    一个有妖魔鬼怪的世界,怎么会简单呢?

    更不简单的是,皇甫员外父女都是修炼成人的狐狸精,大隐隐于红尘——此事实,本来就是极其荒诞而且匪夷所思的事情。狐狸精不躲在深山里修炼,无缘无故化身商贾做买卖,跑东跑西,斤斤计较的,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所以就算李大官人心存志远,在仕途上表现出极高的手段智慧,可这些东西在超越了现实的力量面前,其实和小孩子的勾心斗角差不多,一场儿戏罢了。

    猫头鹰不断地俯冲下来,爪子利嘴不断地在李逸风身上增添伤口,李大官人简直无能为力,最后被折腾得奄奄一息,躺在山道之上只有动弹不得——难道自己要丧身于一头猫头鹰的之爪?真是荒天下之大谬呀!

    想到其中的荒诞意味,李大官人几乎要放声苦笑。

    可就在这时候,扑腾腾的,猫头鹰飞走了。

    咦!

    李逸风大感惊诧,难道真如先前所想,对方只是想来惩戒自己一番?他挣扎着要爬起来,无奈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痛,稍一动弹就痛楚入心。他一向养尊处优,如何承受经历过这些?唯有继续躺着,心想如果对方要置他于死地,他想跑也跑不了,不如就这般躺着,等到援兵到来。

    ——张自然或许已经跑了,但那两护院肯定会叫人来的。

    嗒嗒嗒……

    不知过了多久,寂静空旷的山道上蓦然想起一阵脚步声,从上而下的。

    啊,难道是山上的流马贼下来了?不对,脚步声只有两个人的,并且比较轻盈……

    李逸风很快就分辨出其中的差别问题,但不管如何,正所谓“空谷足音”,只要听到了人的脚步声,事情就会出现新的转机。于是他双手奋力撑地,不顾疼痛地勉强坐起,抬头看去——

    首先他看到的是一张婉约凄美的容貌,以及另一张韶秀狡黠的面庞。两位各有特色的美少女,就像山中的精灵,又像天上的女仙似的,出现在身前。

    “你,你们!”

    李大官人惊疑不定,实在有点把握不准——他之前可没有看见过鲁惜约的真容的。

    “我姓鲁,家父鲁西平。”

    这个名字一出,李逸风的头脑顿时嗡的一下,成了浆糊,无数纷乱的念头纷沓而至,乱成一团,久久无法得出一个清晰的结论。

    很多事情,哪怕当事人都云里雾里,何况他这么一个外人?糊里糊涂的,只知道肯定发生了某些脱离控制的事情。

    “贤侄女……”

    李大官人干涩地吐出这三个字后,下一句却不知该怎么说了。

    “哈哈哈!”

    鲁惜约忽然大笑,笑得如此苍凉,笑声如雪——很多年以前,李逸风和鲁西平本为挚友,那时候李逸风还抱过幼年的鲁惜约呢。

    不过,那的确是很多年前了,年代久远得,早不可记起,也不可能再记起。鲁西平和李逸风结交,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结局,正应了那句颠扑不破的老话:“知人知面不知心”,又或者说,人心最难测地也,皆因人心似云,它是经常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难以捉摸。

    “啧啧,枉你还是个进士,读得满肚子圣贤书都让狗给吃了,脸皮竟厚到如斯地步。本小姐就奇怪了,你脸皮那么厚,怎么长得出胡须来?”

    娇娜冷嘲一句,心里却后悔刚才为什么不把对方的嘴巴给撕了——不用说,之前的豺狼当道,猫头鹰,都是娇娜的拿手好戏。她是为了不让鲁惜约看见,感到惊世骇俗,便先打坐,悄悄阴神出窍,附身上豺狼以及猫头鹰身上,先把李逸风狠狠收拾了一顿。然后才带着鲁惜约下来,让她亲手报仇。

    听到“进士”二字,李逸风猛然想起自己的身份,大叫道:“我是进士,有官身,你们敢冒犯于我,就不怕朝廷怪罪下来,诛你们九族吗?”

    娇娜冷笑一声:“朝廷?哼,朝廷于我如狗屎,如果不是嫌臭嫌脏,本小姐早上去踩几脚了。”

    李逸风大吃一惊,指着娇娜:“你,你是谁家的姑娘,竟敢口出狂言,如此大逆不道。”

    娇娜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白痴一样,懒得废话:“鲁姐姐,时候不早了,动手吧,先生还在等着我们回去呢。”

    鲁惜约面色一紧,如今仇人就在眼前,她反而有点下不了手了,缓步走上前去,有些犹豫不定。

    “你们都给我去死吧!”

    地上的李逸风猛地一声大喊,奋力跳起,满脸血污,披头散发,手中不知何时捡拾到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手抓石头,状如恶鬼般朝着鲁惜约的头部砸过去——他积蓄了许久的力量,如今又只看见两个小姑娘家来到,一股求生的希望油然而生,心想对付两个小姑娘那不是小菜一碟?一石头一个,统统砸倒了再说。

    “小心!”

    这句话却是松娘先说出来的。

    “手里抓块破石头就了不起吗?贱人,吃本小姐一脚!”

    有前车之鉴,娇娜早有防备,裙底飞出一脚,正踢中李大官人的屁股——这一脚劲道非常,嗖,李逸风竟被踢得横飞而去,飞出两丈余远。蓬的,恰好撞在一棵大树干上,撞得脑袋劈裂,颈骨断折,一命呜呼。

    “哎哟,踢大力了些,鲁姐姐,你看……”

    娇娜本想让鲁惜约亲刃仇人的,不料被自己一脚结果了对方。

    “娇娜妹妹,姐姐谢谢你!”

    鲁惜约泪珠涟涟,忽地扑到娇娜的怀里来——亲眼看见仇人横尸于眼前,大仇得报,鲁惜约的心里百感交集,又是辛酸又是欣慰。至于是不是亲身杀掉李逸风,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李逸风死了,父母之仇报了,那就足矣。

    关于复仇之事,多年以来,此念头就像一条毒蛇般常常盘踞在鲁惜约的心头,让她不得安寝。而辛辛苦苦筹备了许久,如今一朝成功,并且是以这么一种峰回路转的方式取得的,直如一场梦一般。

    莫非,正像老话常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非如此,又怎么会让李逸风鬼迷心窍地对自己下手,掳自己上山,并最终引得娇娜出手?

    只可怜香儿香消玉损了。

    想到亲如姐妹的香儿,鲁惜约又不禁悲从心来。但很快,她就抹掉眼泪,扑通一下跪倒在山道上,朝着西面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那边,正是她父母安葬的方向。

    “爹,娘,惜约替你们报仇了,你们安息吧!”

    娇娜和松娘看见,唏嘘不已。

    等待心情慢慢平复下来,鲁惜约站起身子,问:“娇娜妹子,接下来该怎么办?”李逸风毕竟身份不同寻常,他的死,肯定会引起官府的高度重视的。

    娇娜毫不在乎回答:“鲁姐姐,你不用担心。上面石洞里不是还有十几具山贼的尸首嘛,把这贱人的尸体扔上去,放在一块,等官府的人马来到,就有得头疼了。”

    一名进士在夜里偷偷上山,又和流马贼死在一块。这本身就十分值得怀疑,能很好地起到混绕视听的效果。官府查起来,李家人该如何解释都很成问题。

    况且,整件事情,因为娇娜狐狸精的身份,她是主角,早已超越了寻常的案情,一般的捕快衙役根本查不出个头绪来。

    于是,接下来娇娜把李逸风的尸体提到山洞离去,随便往地上一扔了事。反而是松娘灵机一动,在李逸风的轿子里找到一包银子,叫娇娜把包袱打开,将银子撒满山洞,又算制造了另一个假象。

    做完这一切,娇娜把鲁惜约背起,叫她闭上眼睛,说要施展轻功带她回胡庄。但其实哪里是寻常的轻功?而是正宗道门里的道术,施展开来,仿佛腾云驾雾,一路不留痕迹。以她的本事,要是想去做一个行侠仗义的侠女,那是绰绰有余。

    鲁惜约紧闭双眼,感受到速度的飞快,心里对娇娜更加佩服,不过她并没有想太多。她这一天饱受惊吓苦累,早疲倦得不得了,不知不觉趴在娇娜背上就睡觉了——

    她做了个梦,梦见陈剑臣正背着她,健步如飞,迈跨深不见底的沟壑,穿越莽莽如海的山林呢。

    以梦为马,无拘无束,真好!

第一百二十二章:金山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先生,作为修道者,我们是不能随便认师傅的!”

    课堂上,娇娜一本正经地提出异议。

    陈剑臣微微一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并不一定要三拜九叩后方能成师,此话讲述的是一种不耻下问的学习态度,而非要你见人就得拜师,不可一概而论……”

    ……

    “故天之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先生,这是什么大任啊?也太吓人了吧,简直比做苦力还惨……哎哟,先生你又打人家屁股了。”

    不得不说,娇娜确实聪慧过人,许多文章道理,一教就会。只是她天生顽皮,时不时会冒出些古灵精怪的念头来,令人哭笑不得。

    ……

    现在,已是十二月中旬,时光荏苒,距离鲁惜约返回江州,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关于鲁惜约被掳的案子,在陈剑臣的授意下,王复花钱在官府里悄悄销了案。

    李逸风被杀,和流马贼死在一块,消息传出后成为轩然大波,产生了许多话题,一时间苏州城府满城风雨,什么流言都有。

    不过这一些,陈剑臣并未刻意地去打听了解,反而一心留在胡庄,专心致志地教导娇娜。毕竟年关快到,不用多久,他就得启程回江州,并继续在明华书院里读书的了。

    而皇甫员外也早有了决定,等陈剑臣离开后,他们父女俩也将离开胡庄,换到另一个地方去。至于具体地方还没有决定,以娇娜的意思,她却是希望能搬到江州。但皇甫员外给予了否定,皆因他在红尘打滚的时间不短了,淬炼道心已有成果,正需要隐居深山老林,消化这一切,并提高修为。

    况且,娇娜需要渡劫,渡劫就必须要找一处幽静无人的地方。

    所以,在短期时间内,他们父女将告别红尘闹市,远遁深山闭关。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

    对于不久就要到来的分别,其实陈剑臣也有些不舍。和皇甫父女相处的这一段经历,彼此之间已经有了不浅的情感付出。

    娇娜同样不舍,现在的她,再不是以前没心没肺的那个她了……

    “先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强自施加到别人身上,否则很容易让人反感。”

    娇娜睁大了眼睛:“不对呀,我不喜欢吃鸡屁股,但每次给小菊吃,她都吃得很开心呢。”

    后面侍立着的小菊登时鼓起眼睛:小姐你如此野蛮地把鸡屁股塞进我嘴巴里,我能不假装吃得香香的吗?

    这句话,可也是不敢说出来的。

    ……

    这一天,天空下起了雪,温度严寒,就连屋檐下面都结成了一条条冰凌子,一根根晶莹剔透,看上去煞是好看。

    房间中生着火炉,一块块规格统一,拳头大小的炭正烧得通红,散发出温煦的热量——这些炭可不是寻常木炭,而是名贵的“雷窑炭”,一斤卖一贯钱,烧起来,不生丝毫火烟味,热量丰富。但如此昂贵的价格,非富贵之家根本烧不起。

    围着火炉,听完今天陈剑臣讲的故事,娇娜忽然问:“先生,为什么你讲故事,最后都只是说到王子和公主结婚,故事就结束了呢?不是应该接着往下讲吗?”

    陈剑臣淡然回答道:“也许是因为结婚后就没故事了。”

    “怎么会没故事,可以讲生孩子呀,一胎二胎,能讲得东西还多着呢。”

    陈剑臣暴汗无语——小狐狸精的脑袋思维,果然是和常人不同的。

    ——这段时间,课堂之余,娇娜和松娘她们就缠着陈剑臣讲故事,于是,作为一名穿越众,陈剑臣终于又发挥出了一个特长,做起了“故事大王”。从古到今,无论中外,从三国水浒到《安徒生童话》,能记得的都讲了出来。

    娇娜等自是听得津津有味,还打趣道:陈剑臣可以把这些故事写成书来卖,可以赚大钱……

    其实这条门路陈剑臣以前还住在景阳村、贫困潦倒的时候就曾想过了,不过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事不可为。

    要知道天统王朝对于书籍印刷实行严厉的管制制度,不经批准是不可能出书的,而陈剑臣的这些前世故事,许多内容都属于禁书行列,看诸葛卧龙就知道了:写历史,当局会说你“借古讽今”;写狐妖鬼怪,会说你传扬迷信,妖言惑众;写兵书,更会说你图谋造反,大逆不道……就连单纯的情爱故事都不能光明正大出书,因为那涉及男女私情,有违圣贤书《德书》、《礼书》上的条文规定。

    故而,想靠卖点子写书来谋利根本不可行,只能像诸葛卧龙那样,通过手抄本来传播。但手抄本对于作者而言,能有什么收益?

    虚名而已。

    就连这虚名,都会被人刻意地菲薄踩低。

    诸葛卧龙一生落魄,四海无家,不是偶然。他的文章思想,本就不相容于当今主流,只能靠怪异之言,露骨的情、色描写来吸引读者。怪不得他精于八股结构体式而不能中举,只因他不懂得揣测主考官的意思,主旨相左,文章做得花团锦簇的,但也是一朵落花。

    “横竖点撇千千笔,墨水无多泪水多。”

    那是何等的悲苦无奈?

    严格的出版制度等于一把“文字锁”,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整出个“文字狱”来。可陈剑臣心知肚明,诸如王朝的统治理念,有文字狱实属正常。事实上王朝的过去历史,就曾多次施行了严酷的文字狱,不知烧了多少书,斩下了多少的人头,

    历史的篇章笔墨,无论再恢宏辉煌,却都是醮着淋淋鲜血写就的。

    白天讲课晚上讲故事,另外还有两个时辰独自的读书练笔,就是陈剑臣每天的生活主要内容,自然纯粹,而简单充实。如此逍遥的日子并不好得到,人生若等闲,只可惜往往都是等到白发苍苍都闲不下来。有时候人闲了,但一颗心总闲不住。

    随着告别的日子临近,皇甫员外又送了一件珍贵的礼物给陈剑臣,是一件金蚕丝编织而成的背心。

    这件背心,柔软如水,轻轻一揉,握在手中,便如弹丸大小,松开一抖,又恢复成一件规格整齐的背心。极轻,穿在身上,一点重量都感觉不到,可纹路之间,细致得好像天衣,天衣而无缝。

    “此衣乃采自百年金蚕之丝,共用了九百九十九万根金丝才制造而成的,虽然不是法器法宝,但坚韧无匹,水火不进,刀枪不入。”

    皇甫员外如斯道。

    加上上一次赠送的血檀木书筪,他已送了两件重宝给陈剑臣。这两样东西不是凡物,在俗世中几乎是不可能得到的。

    “员外……”

    有莫名的感动在心头荡漾,陈剑臣感触良多。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留仙,比起你为我们父女俩所做的一切,这些东西又算得什么?老夫本想送你万贯家财,但黄白之物多戾气,得之非祥,不如尽皆散去,积攒功德。故而只好送这么一件金蚕背心了。”

    陈剑臣道:“员外言重了,此礼之重,岂非那万贯财物所能比拟的?”

    皇甫员外正色道:“留仙,恕老夫直言,我曾夜观天象,算得一卦。略略知道些天机,数年之后,必有天狗食月,凶星入主之相。天变则地变,地变则人变。故世途凶恶,刀兵乱起……”

    陈剑臣眉头一皱:皇甫员外的这番话倒和庆云道长那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隐隐有互相扣合的意味。

    皇甫员外又道:“留仙,你身怀正气,乃是儒家异数。反正老夫入世多年,走南闯北,眼中只见斯文扫地,不闻有圣贤。虽然我也不清楚你的正气到底是如何修养出来的,以及威力如何。但有此依仗,就不怕邪魅侵害,可护得神魂周全。只是你肉身有弱点,老夫特意送金蚕衣给你护身,或可避免某些血光之灾。”

    闻言陈剑臣一躬身,作揖道:“多谢员外赠宝。”

    皇甫员外把他扶起,叹道:“自古以来,人就是人,妖就是妖,留仙豁达开通,不以异类视我等,实在非常难得。此番一别,但愿他日我们还有相聚之时。”

    陈剑臣微笑道:“一定会有的。”

    皇甫员外又问:“那这几天留仙还想去苏州什么地方赏玩?苏州十景,景景如画,不去走一遭,可惜了。”

    陈剑臣道:“嗯,小生正想去一个地方走一次呢,也是苏州十景之一。”

    “哦,是哪里?不会是苏州河吧……”

    说着,老狐狸朝他别有意味地眨眨眼睛。

    陈剑臣呵呵一笑:“苏州河上春水流,天上有人间。不过我要去的却不是那里,而是金山寺!”

    金山寺?

    这三个字仿佛有魔力般,皇甫员外一听之下,脸色一下子就变得苍白起来。

第一百二十三章:见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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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寺,苏州十景之一,一年四季,都有许多香客坐船漂流而下,前往金山寺烧香拜神。据说寺里的菩萨十分灵验,心诚磕拜,往往有回应。故而此寺建立百年,香火是越来越旺盛——天统王朝向来反释,但金山寺饱经风雨而屹立不倒,其中必然有外人不知晓的独到之处。

    陈剑臣要去金山寺的原因,缘于和拂晓和尚的见面,故而想过去走一趟,说不定会有收获。眼下看皇甫员外的反应,心里一动,觉得皇甫员外可能对金山寺有所了解,就问:“员外,莫非你去过金山寺?”

    皇甫员外却摇摇头,面露苦笑:“老夫哪里敢去?”

    他这句话语焉不详,可陈剑臣大概也能猜测出些原因:妖类境界达到金丹,即可化出人形,敢于行走人间而不怕惊世骇俗。不过他们化出的人形,在没有真正达到至境之前,始终存在这样那样的弱点。

    首先怕接触到和本体犯冲的事物——这一点蛇类最明显,它们化出人身后如果接触到雄黄等物,大受刺激后便会原形毕露;

    其次人间太大,也不是什么地方都能去得的。比如血气极其旺盛之地,诸如军营,等闲妖物化出的人形就去不得。皆因那里的血气太过于旺盛,连接成片,旺盛如云,被成千上万的刚阳血气一冲,妖物的人形就会受不了,同样会被打回原形来。而道门释家的修士修炼之地,一般妖物更不敢去了,过去岂不是自寻死路?

    至于普通的城府乡镇,人口固然密集,但血气多而不够凝聚,妖类变作人身从城门进去,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

    这是妖比鬼魔精怪所胜出的优势。

    皇甫员外接着解释道:“老夫虽然略有修为,却也不敢去金山寺,必绕道而行。实不相瞒,金山寺中有两件威能无穷的法宝,一为黎明塔,一为飞来钟。别的不说,光是飞来钟的钟声,老夫就听不得,一听必原形毕露,魂神受伤不可。”

    陈剑臣哦了声,看来这金山寺果然非同寻常,光是这两件法宝,就足以用来镇寺了,难道朝廷不向其下手,是有所顾忌?

    “员外,你清楚金山寺的来历?”

    皇甫员外手抚长须:“八百年前,度印国释家开始内传入中原。第一批进入王朝传教的苦行僧,个个心志坚定,都曾在他们的佛祖面前立下宏愿,要将释家发扬光大。为表决心,他们进入中原后往往都是到最偏僻,最险峻的地方建立寺庙,而且都是靠自己的力量,一砖一瓦地把寺庙建立起来……”

    对于这些事情,陈剑臣深有体会,就算在前世时空,也会有些虔诚的和尚,十年如一日地在高山险峰处开凿山道,或者在山体之上雕刻佛像。

    如此浩大的工程,如此繁重的工作量,独立完成,令人不得不佩服这些僧侣的顽强意志,以及信仰的纯粹干净。

    陈剑臣没有出声打断皇甫员外的话,听他继续往下说:

    “释家内传,大开方便之门,并没有耗费多少岁月就让许多百姓信奉。相反本生本土的道门,因为讲究逍遥无为,游戏人间,反而得不到百姓的尊奉……只数十年间,王朝各州地界,许许多多的寺庙犹如雨后春笋般林立而去——当然,其中也有不少深居高山的僧侣传道未成而被豺狼虎豹吃掉的。也就是那个时候,当朝皇帝见释家势力扩张厉害,便有意识地屡屡颁下反释令,限制释家寺庙的建立,以及限制百姓出家的行为……”

    “在中原,释家最鼎盛的时期寺庙总数达万座,其中最出名的有三间,第一是北方的小雷音寺;第二是浙州金华的兰若寺;第三,就是苏州的金山寺……”

    听到兰若寺之名,陈剑臣霍然一惊,隐隐想到了某些能拉动神经的事情来。

    “只是后来经过朝廷的屡次打压清洗,释家的昌盛局面很快又衰落下来了,大部分寺庙里面的和尚被抓的被抓,被逐的被逐,其中寺庙自然而然就荒废掉。这就是现在许多山脉之中,总是能看见破落的寺庙的缘故。小寺庙基本丧失了生存的条件,而大寺庙也难以为继,小雷音寺和兰若寺都相继破败,唯独金山寺坚持了下来,至于到底为什么,其中深层次的原因老朽也是不知道的。”

    皇甫员外修炼数百年,又爱好在人间走动,听闻见识就像一座历史博物馆一样,知道许多历史大事。现在他娓娓道来,将释家在天统王朝的发展历程概括性地说了出来,令得陈剑臣大长见识——要知道很多内幕性的东西,史书上的记载往往是以春秋笔法而装饰过的,根本不可能是真实的真相。

    陈剑臣一皱眉,忽然问:“员外,那当今圣上为何又要重新从度印国请来僧侣,大开弘法大会呢。”

    皇甫员外摇摇头:“这个老夫我也不清楚,人心难测,更何况一位皇帝的心思?老夫只听说京城弘法大会召开之时,天下道门都派了代表出山前往京城的。而那时候的京城风云变化,可惜我无法见到。”

    这个情况陈剑臣是知道的,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结识到庆云、广寒两位道长,以及蜀山剑修燕赤侠。

    京城盛会,饶是皇甫员外修为高深也不敢去看,别说那些道门释家的修士高手,光是镇守京城的数万黑衫卫,他就为之头疼,不敢轻举妄动了。作为京都,皇帝所在的地方,京城戒备岂是普通府城所能比拟的?皇帝居住办公的紫禁城内更是高手如云,藏龙卧虎。据说,紫禁城中有厉害法宝镇守着呢。

    一代王朝,立国近千年,底蕴不知道深厚到了什么地步。关于皇室的各类传闻也是甚嚣尘上,千奇百怪,什么样都有,其中甚至有皇室血统非人的流言——

    既然非人,那又会是什么?难道真是所谓的龙?

    真龙天子?

    当然,这些流言极为滑稽,虚无缥缈,也不敢多作讨论。祸从口出,非议皇室,那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朝廷政令,每一项推出后面都隐藏着十分复杂的东西,纵然陈剑臣绞尽脑汁也无法看透。皆因他现在一介秀才,没有参与到庙堂里去,又怎么能看透其中的奥妙?

    思索无果,不如抛之脑后。

    此时皇甫员外沉声道:“留仙去金山寺,莫非是为了会一会那拂晓和尚吗?他可是金山寺禅院首座,修炼出了八转真身的高僧。”

    那一个风雨之夜,在东山南岭发生的事情,皇甫员外都没有隐瞒地对陈剑臣说了。

    释家的八转真身,等于道门的法相之境,能变化出一尊法身来,奥妙无穷,灵用无比。这一些,就不是陈剑臣所能理解的。具体情况,哪怕皇甫员外也了解不多。他只知道拂晓真身一出,他就颤颤抖抖,心头萌生不出丝毫的抗争念头,逃跑是第一本能。

    无它,只因皇甫员外所修炼的道门法诀里面曾融合了某些释家的理念进去,并不纯粹。

    他心中有佛!

    既然有佛,面对拂晓强大的真身,自是一败涂地。

    皇甫员外家传法诀名曰《阴阳玄海诀》,是其最核心的秘密,并没有和陈剑臣分说——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秘密,何况他是只老狐狸?

    这就像陈剑臣身怀《三立真章》的秘密,不会轻易告诉别人一样。

    陈剑臣点点头:“那时候,拂晓和尚曾邀我去金山寺一叙。”

    皇甫员外喃喃道:“他知道你身怀正气,应该是请你去讲禅的。”

    “也许吧。小生觉得,去一趟见识一番也好。”

    皇甫员外点一点头:“道佛儒三家,虽然理念各个不同,但并不乏可以互相印证的东西。或者,你去和他讲禅之后,能够提高你的正气修为。”

    现在陈剑臣虽然凝练出了五十道正气,正气化剑已达五寸长短,但整体而言还是比较孱弱的。最大的缺点是不能外放,只可存在于神魂之中。遇到强悍的敌人对手,如果一心攻击他的肉身,那陈剑臣就捉襟见肘,就会出现致命的命门。

    皇甫员外送他一件金蚕衣,就是要给他一种外物形式上的保护——但外物始终是外物,一件金蚕背心岂能保护得住周身所有的要害?

    ……

    “什么,先生你要去见那坏和尚?”

    听到陈剑臣要去金山寺,娇娜一下子蹦跳起来。

    陈剑臣淡然道:“见见又何妨?”

    娇娜嘟嚷道:“那和尚长得一副好皮囊,可居心叵测,要是他把你关在金山寺里,不放你出来了怎么办?”

    陈剑臣呵呵一笑:“问题是他关我干嘛?没这个必要的。”

    娇娜撅起小嘴:“谁知道呢!”

    “你放心吧,我觉得这和尚虽然有些执念,但不至于蛮不讲理。否则上一次在苏州城,他就不会放过你了。”

    “哼,那是因为有先生挡住他的路……反正我觉得这和尚可恶,不是好人。”

    爹爹差点命丧拂晓之手,要娇娜对他有好感,那是不可能的。他们父女要搬走,主要也是担心害怕被拂晓找上门来降妖除魔。

    陈剑臣道:“放心吧,没事的。”

    娇娜哼哼了两声:“好吧,既然先生心意已决,我也不好阻挡了,要是那丑和尚真敢为难你,娜儿就豁出去了,不惜把整条苏州河掀起来,水漫金山寺。”

    啊!

    陈剑臣一愣神,听到“水漫金山寺”这五个字,顿时有印象深刻的回忆画面闪现出来。只不过他心知肚明,这个世界不可能有那一青一白的蛇仙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了。至于青蛇倒有一条,但此青非彼青。

    “呵呵,皇甫小姐,貌似你很害怕拂晓和尚哦,也敢去水漫金山寺?”

    娇娜大拇指一抹小鼻子,倔强地道:“谁说本小姐怕他,我只是打不过他而已。”

    陈剑臣哈哈一笑,不过这小狐狸精对自己的这份关怀倒是十分真挚,毫无虚伪,听着心窝子一暖:自己穿越以来,没有结识到几个好友,反而和狐狸精们打起了交道,莫非冥冥中有注定?

    第二天一大早,陈剑臣离开胡庄,到苏州河边坐船顺流直下去金山寺。皇甫员外和娇娜一直送他上船才挥手作别。

    船是那种普通的乌篷船,因为是顺流的缘故,那艄公也无需划桨,只掌舵好了就行。

    苏州河两岸景色本来如画,只是在严寒冬天里,画境被霜雪多破坏了不少,放眼看上去,多有草木枯黄的迹象,平添几分枯萎萧瑟之意。

    “公子,你是要到金山寺里烧香拜佛的吗?”

    一脸风霜的艄公搭讪问道。

    “嗯?”

    “呵呵,公子一看就像外地人,你有所不知,金山寺里面的香火卖得可贵呢,你要是想上香的话我可以带你去另外一个地方买,价格保证便宜三分。”

    原来是个掮客……

    陈剑臣面露微笑,淡然道:“我不是去烧香拜佛,我只是去金山寺见佛的。”

    拜佛?见佛?

    有甚不同?

    艄公搔搔头,不明所以,不过他也识趣,不再唠叨打扰。

    乌篷船的速度不算快,但漂得很稳,因为风大的缘故,陈剑臣在船头站立了一会后就转身回到蓬内坐定,闭目养神。

    约莫过了大半个时辰的功夫——

    铛!

    一声悠扬的钟声蓦然从远处传出来,如水波涟漪,层层泛起,非常的悦耳动听。听起来,竟有一种“绕梁三月”之感,顿时一句古诗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

    “万籁此俱寂,唯闻钟磬音!”

    那是金山寺的钟声,飞来钟的声音,金山寺快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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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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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声悠悠,从远方响起,越过漫漫山水,直送到陈剑臣的耳边,魂神为之一颤。嗡,浩然养吾剑应时而现,仿佛受到了外界敌人的撩拨一样,非常兴奋,游走不定,似乎随时可出鞘而来。

    但陈剑臣心知肚明,在剑鞘的包裹之下,现阶段养吾剑根本出不了。如果它能出鞘现世,就等于修炼到正气外放的境界修为——立功之境了!

    铛!

    过不了多久,又是一声钟声传来。

    这一次钟声响得更加宏大,陈剑臣霍然色变,面色刹那间变得极其苍白,苍白如纸,一双拳头不由自主紧紧地握了起来,指甲掐进掌心处,深深地掐出红痕……

    铛!

    随着第三声钟声扬起,就直如在陈剑臣的耳边敲打着,砰,魂神中的养吾剑如中锤击,骤然被击打得支离破碎——

    噗!

    陈剑臣心头大震,一响之下,竟然一口鲜血喷出来,溅在地上,触目惊心。

    不好!

    他心里大叫着,赶紧定坐凝神,从血檀木书筪内取出文房四宝,就地铺纸磨墨,刷刷刷,不停地写起字来。写得都是同一个字:

    “定”字。

    他一连写了足足十八个“定”字,才缓缓把心头的悸动压抑下来,内心渐渐恢复清明,重新闭目,乍见泥丸宫灰蒙蒙的世界,蓦然一道人形浮现:

    “……念头执定,一一而生,为信;信念高大稳固,可得意志形象,昂立,正面,不朽如玉,有声……”

    似曾听闻的声音再度在心中响起,就见到那道人影慢慢稳定清晰起来,轮廓依稀,可见高冠长袍,衣袖飞舞,很是飘逸,只不过依然背立,见不到他的相貌如何。

    此人像一出,陈剑臣心神镇定,再不受那钟声的敲打——

    铛铛铛!

    后面一连几道钟声响起,却再也无法侵入到陈剑臣的魂神世界里头,俱从耳边飘荡滑过,消失于无形之中。

    “这道人身难道是圣贤的映像?有他镇压住自己的心门,即可抗拒外力的侵入……”

    陈剑臣疑云大起。

    百姓家宅,都会贴上门神画像,以守家门;而富贵人家,除了门神像外,还会高价买来石狮子,石辟邪等摆放在门口两旁,增加气势威严,对于鬼魂有一定的威慑效果。

    家有门,城有门,国亦有门。

    当然,作为基本个体单位,人身更是有门。

    心门!

    心门因人而异,寻常百姓,心门破绽自是随处可见;尤其老弱病残,他们的心门破绽更是大而空虚,所以极易受到外界鬼魔侵害,容易产生各种幻觉魔怔;不说普通人,就算修士们都有心门弱点,所谓道心,所谓佛意,道门修仙,释家修佛,都是要修炼出一尊仙佛形象来镇压住心门,谨防心魔滋生。

    陈剑臣修习《三立真章》,镇压心门的却是这么一尊儒巾青衫的人物形象,正贴近读书人的理念。

    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艄公的叫唤:“公子,金山寺到了。”

    陈剑臣缓缓睁开眼睛,但身子并没有挪动——原来金山寺的钟声,并不是人人都能听得的。怪不得皇甫员外根本不敢靠近,只怕他来到,钟声一起,他就要原形毕露,避之不及的话甚至会魂飞魄散。

    好厉害的钟声,飞来钟的钟声,这才是真正法宝的厉害之处吗?

    而寻常的释家信徒,他们来金山寺烧香拜佛,听那钟声一点事儿都没有,反而有益,能洗涤身心,迷途知返,心旷神怡,是谓“晨钟暮鼓”的真正含义所在。但对于异端,对于异道,这钟声却存在致命的杀伤力。

    陈剑臣修儒家之道,心中无佛,不信仰,不敬奉,对于释家而言,便属于异道者。

    道释儒三家,各有理念观点,体系原则更是存在迥异,其中不乏冲突之处,至激烈时,乃至于不共戴天。

    有时候,观念之争,并不亚于杀戮之仇。党同伐异,本为常态。立场决定态度,而态度决定行事方式。

    想到这一层,陈剑臣茅塞顿开,之前诸多不连贯处尽皆连成一片,霍然明达,开始拥有了独自独立的个人认识架构。

    “子曰: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脑海传出一声长叹,那尊儒巾青衫的磊落人物形象终于完全的分明起来,身形伟岸,衣衫猎猎,他虽然仍是背立,可能看见其右手握住一支笔。

    辟邪笔!

    陈剑臣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原来辟邪笔就在此人的手里。

    问题是,他到底是谁?是哪一位古代的圣贤?而或其就是《三立真章》的创立缔造者?

    许多问号在心头盘旋不散,他如今虽然摸清了凝练正气的窍门,方法,但对于《三立真章》本身的奥秘,始终还隔着一层浓浓的迷雾,无法看清楚。

    这一切,绝非偶然……

    陈剑臣如斯想着。

    “公子,金山寺到了。”

    艄公见陈剑臣久久没有出来,有些不耐了,又叫了一声。

    “我不下船了,你再送我回苏州吧。”

    陈剑臣的回话让艄公一愣,不禁问:“公子你不是要到金山寺烧香拜佛的吗?”

    “我早说过,我不是来烧香拜佛,而是来见佛的。”

    艄公搞不清楚拜佛和见佛的区别,懒得分辨,就道:“嗯,那你不见佛了?”

    陈剑臣淡然道:“兴致已尽,不见了……”

    ——古有雅士三更半夜突然兴致大发,冒着大雪乘舟到百里之外的地方拜访好友;然而好不容易等船到好友的家门口了,雅士却又命令舟子划船回来,解释道:“兴起而来,兴尽而返而已。”

    这种行为说好是“雅士风范”,往坏方面说却是“犯抽了”。

    现在陈剑臣来这一套,但其实,他是见不得。

    或者对于天统王朝的其他许多读书人,书生秀才而言,他们能够毫无阻滞地进入金山寺里烧香,在佛前许愿。但陈剑臣不能,飞来钟的钟声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他了,他不能——也许其他普通寺庙陈剑臣可进入无阻,然而不是金山寺。

    也罢,见与不见,陈剑臣并不在乎,他虽然没有见到拂晓和尚,但听到了飞来钟的钟声。和拂晓见禅和听飞来钟的钟声,其实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既定目标已然达到。

    所以,他没有走出乌篷,没有看一眼闻名天下的金山寺——哪怕,近在眼前。直接就见艄公回航,返回苏州去。

    那艄公走这条航线久矣,一年到头不知送过多少人来金山寺烧香拜佛,可没见过诸如陈剑臣这样的,这不折腾人吗?

    准确地说,是折腾自己。

    不过艄公倒没有多说什么,反正只要陈剑臣付足船费,他也没有什么可不满的。于是划着船桨,开始掉头,悠悠地又划回去了。

    ……

    北风呼呼,吹动了滔滔江水,吹寒了姑娘们的俏脸。但哪怕严寒之时,前来金山寺求神拜佛的善男信女也不少,偌大威严的金山寺山门前,千级石阶之上,一看看去,都是人。有的人,还一步一叩首地跪拜前行着,要用最虔诚的态度期盼佛祖保佑。

    金山寺建筑辉煌,庙宇重重,除了正中的主庙堂外,周边庭院层层,佛塔成林。其中一塔,有百层之高,高高而起,简直就像一片灌木丛中的一株巨大乔木,木秀于林,远远一望,就能看见这一座八角高塔直刺入云霄般,非常的雄伟高峻。

    黎明塔!

    这就是金山寺最出名的一座建筑物:黎明塔。该塔不知在风雨中屹立了多少的岁月,饱经沧桑,看上去,自有一股悠远的古朴气息扑面而来。

    塔名“黎明”,源自其高,登高可观黎明日出。

    塔顶之上悬挂一口大钟,通体金黄,沉甸甸不知多少斤重;而钟身之上密密麻麻铭刻着无数的梵文,以及各种各样的影像,非常的繁琐精密,别有意蕴在其中。

    此时,塔顶之上,不胜寒的高处,拂晓和尚就立在上面,丝毫不以凛冽的寒风为意,居高而望远,他的目光,恰好就落在苏州河上。

    苏州河上,各色舟船来往漂流,一如岸上的马车。

    拂晓和尚的目光就落在其中一艘乌篷船上,仿若能穿越时空的障碍,能把那艘船上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

    “他走了……”

    似乎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和另一个和尚说话。

    那和尚垂垂老矣,一张老树皮般的脸面,皱纹折折叠叠的,形成无数的沟壑——沟壑深不见底。他实在老得不成样子,胡须稀稀疏疏几根,双眼昏花浑浊,竟如失去了视力,已看不见这世界万象。

    拂晓言语,老和尚依然一动不动,如同连耳朵都失去了听力,成为聋子,只茫然地坐在塔顶上,一如老僧入定。

    拂晓继续道:“是个聪明人呢,知道进退取舍……嘿嘿,身怀正气,却不知是祸是福。”

    老和尚仍然不动,本来还开一条缝的眼睛此时完全扣合起来了,浑然欲睡。

    拂晓终于把视线收回,落在老和尚的脸庞上,打量一番:“大师兄,你的苦禅功夫越来越到家了,心门如死。只是,师弟还是当年那句话,你走的路,是错的……”

    说完,并没有等老和尚回答就飘然离开了塔顶,下塔而去:“那里还有两个狐狸精呢,其中一个小的被压住了天劫,但是,有些事情是压不住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儒像

    (这一章写得艰难,写好了又改,终于改到自己比较满意的了,才放出来……)

    上得岸来,陈剑臣换乘马车,直返胡庄。坐在车上,他凝神静气,一直在感应泥丸宫里的魂神世界——那尊儒生形象自从在钟声的敲打之下浮现,就一直站立在那里,恍如静止,凛然不动。虽然只是背面,但也能领略到个中风采,不像那些道祖的飘然出尘,不沾丝毫烟火味;也不像佛祖的满面安详,慈悲都堆积在脸上;而是青衫磊落,萧然独立,背立望远方,心有忧患,留给陈剑臣一个瘦削而坚挺的背影……

    有儒像的存在,先前被钟声敲碎的浩然养吾剑很快就又恢复成原貌,漂浮在虚空内,不过颜色有了几分黯然。

    陈剑臣深信,如果那儒生形象没有及时出现的话,自己绝对会在飞来钟的钟声中大受创伤,浩然养吾剑想要恢复过来,起码得三月之久。

    自己的心门,被一位儒生形象镇守着……感觉非常玄妙,有一种相伴之感,再不复昔日的孤寂无助。

    对于《三立真章》,陈剑臣的理解认识更加深入一层。先前之时,嗤嗤嗤,文章之上一排列的字体依次点亮,看上去,巨大的篇幅之上,已有不小的篇幅字样全部发亮起来。

    一百一十五字!

    仔细数落下来,数量已达一百一十五字,字字珠玑,熠熠有光,远远一望,璀璨耀目,好像天上的星辰。

    ——突破神速,这速度之快就连陈剑臣自己都大感意外,但转念一想又觉得释然了。不管修道或修佛,他们境界的提升绝非单靠打坐冥想就能够达到的,更需要一定的实战,或者特殊情形下的催生,才能突破瓶颈。

    《三立真章》应该也如此。

    被飞来钟的钟声重击,神魂受伤,甚至呕吐出一口鲜血来。可也正因为如此,钟声惊动了隐藏在泥丸宫世界的儒生形象,得以现身出来。

    儒像现,正气生!

    直接凝练出六十五道正气,如今之下,那浩然养吾剑的形体已然粗若婴儿手指了。

    “公子,胡庄到了!”

    车夫在外面提醒道。

    陈剑臣从冥想中脱身出来,付了车费,下车入庄——

    “先生,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见到陈剑臣,胡庄的仆从都惊讶地问道。

    陈剑臣道:“没了兴致,就回来了。”

    听到消息,皇甫员外和娇娜都相继走出来,娇娜好奇地问:“先生,莫非你吃了闭门羹?为何短短时间就回庄了?”

    陈剑臣一笑置之,忽道:“员外,小生有事和你商量。”

    皇甫员外老成持重,立刻知道事非寻常,请陈剑臣入自己的书房里去,娇娜当然也跟了进去。

    “员外,小生并没有进入金山寺,只听了几声金山寺的钟声就回来了。”

    皇甫员外眉毛一扬:“感觉如何?”

    “很聒噪,令人讨厌!”

    闻言,皇甫员外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陈剑臣将金山寺飞来钟的钟声定义为令人讨厌的噪音,实在妙不可言,从他的立场看来,当浮一大白,大快人心。

    陈剑臣又道:“员外,拂晓禅师肯定早已知晓你们的身份,虽然不知道为何他没有找上门来,但此地不宜久留。”

    皇甫员外撸一撸胡须,沉声道:“老夫知道,所以早打定搬家的主意,相信留仙你前脚走,我们后脚就要离开。”

    陈剑臣微一沉吟,忽道:“小生决定明天就回江州。”

    皇甫员外眼睛一亮,随即如常,心里却明白了他的心意,缓缓道:“既然如此,明天老夫和娜儿也离开此地吧。”

    娇娜问:“先生,爹爹,为什么要那么急呢。”

    皇甫员外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娜儿,世间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

    娇娜侧着脑袋想了想:“爹爹你是怕那和尚会打上门来?”

    皇甫员外道:“这是其一;其二,爹爹近日总有些心神不宁,觉得会有什么大事发生。我认真想过,如果还有什么大事发生,那定然就是你的应劫之事了。”

    妖类修炼到金丹之境,要变化出人形时就会产生天劫,受雷霆之威的洗礼。但昔日因为担心女儿修为浅薄,又不曾读书识字,不懂理则,所以皇甫员外不惜牺牲修为,用秘法封印住娇娜身上的气息,藉此拖延天劫降临的时间。

    这个时间并无准数,如果受到天地灵气的左右,或者娇娜本身的原因,天劫到来的时间随时都会发生不可测的变化。

    当下皇甫员外再无隐瞒,把此事原原本本告诉了陈剑臣。

    关于天劫,陈剑臣自是门外汉,好在皇甫员外讲述的比较仔细,他才得以初窥门径——所谓天劫,本质上说白了就是一项天地法则。这法则属于双刃剑,如果应劫者安然度过,本体阴神即可获得充沛的雷霆刚阳之气,壮大起来,就像小孩子吸取到了特殊的营养补品,能在短时间内茁壮成长,获得更强大的力量;但若是渡劫失败,自是魂飞魄散,化为灰灰了。

    需要注意的是,天劫仅针对于道门修炼阴神的法门,而释家所讲的“无量劫”却属于另一种概念范畴,和天劫无关。而陈剑臣修习的《三立真章》里也隐晦点到,儒修亦有劫,谓“人劫”。

    人有三衰,分别为“身衰”、“家衰”、“运衰”,正从反面印证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句名言。这三衰,融合起来讲,就是“人劫”。

    听完皇甫员外的讲述,陈剑臣也从侧面了解到一些情况——皇甫员外的修为本来比现在是胜出许多的,只是对女儿实施过醍醐灌顶,又耗费巨大法力替她压住气息,以争取充足渡劫的时间,这才导致修为大幅度倒退,法力衰减,元气大伤,哪怕修养多年也没有恢复到巅峰状态。

    天劫,那一天的冬雷风雨,陈剑臣就隐隐感受到天劫之威。如果娇娜的天劫到来,发生地点在胡庄的话,那事情真得一发不可收拾。

    商议完毕,双方都决定明天就离开胡庄,各奔东西。

    晚饭十分丰富,因此很可能这一顿饭后,他们就将远离而去了。至于善后之事,皇甫员外也早就交代清楚,而陈剑臣本就属于客居之人,更没有丝毫问题了。

    推杯换盏,敬酒高歌,娇娜也一反常例,同桌吃饭,饮的酒反比陈剑臣多。

    轰隆!

    就在三人不亦乐乎之际,天空一声霹雳,震耳欲聋。皇甫员外手中筷子居然被震得落地,面色大变:“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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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办法

    夜色苍茫,极冷,倏尔有雪花飘落,只转眼间,便见无穷无尽的鹅毛大雪一片一片地飘落下来,飘到苏州河上。

    偌大的长河,如今早一片静寂,就连那些夜夜笙歌的画舫都不见了踪影,却都是系绑到了岸边的柳树之下,不敢飘荡出去。

    金山寺外的河段两边,同样种着许多柳树,其中一棵的树桩之上正系着一叶扁舟。扁舟不大,半圈乌篷,船上没有艄公,只坐着一个身材挺拔的和尚,一身洁白的僧衣在寒风中猎猎作响。不过飘落的雪花落到距离其三尺外,就像碰到一层无形的力量,溅弹纷飞开来,煞是好看。

    拂晓坐在船头,手里很写意地拿着一杆鱼竿,鱼竿顶端丝线长垂,垂入哗然流动的冰冷河水里头。

    他一个和尚,现在居然在垂钓——或者,并非钓鱼,而是独钓寒江雪!

    片刻之后,拂晓仰天望望高空,喃喃道:“这天劫,来得正是时候。莫非,那就是天意吗?天意之下,不分大象蝼蚁,不分贫贱高低……阿尼陀佛,我佛慈悲,正有一无量劫将来,故而要卖给那书生一个面子,结个善缘。只是天意不可违,有些事情根本闪避不过,压制不住的。越是压抑,爆发的能量反而越大,那小狐狸精此劫,绝不好过。只是,真想看看书生会作何选择……”

    哗啦哗啦……

    此时本来相对寂静的苏州河河水蓦然翻出一阵汹涌的波浪,雪花之下,浪涛之中,就见到一条长长的狰狞影子在河水中闪现,过不多久,汩汩声响,一只庞大如磨盘的巨大蛇头从水中缓缓升起,出现在拂晓和尚身前。

    这条巨蛇,长不知多少丈的身躯俱隐在水下,只露出小半截的上半身,尽显峥嵘,额头处一块梭形红斑,似是一只竖立起来的眼睛。

    “师尊召唤二青来,有何吩咐?”

    硕大的蛇头猛然张嘴说话,信子吞吐不定,如果普通人见到,那不得被吓得肝胆俱碎,魂飞魄散?

    眼下这蛇所说的话语,虽然还有些生涩,语调转换间颇为僵硬,但分明是一把娇嫩的女声。

    拂晓淡然道:“现出人形来。”

    “遵命!”

    大蛇摇头摆尾,哗啦一下变化出一个人形摸样,跳出水面,落在扁舟之上——这是一个美人儿,身材高挑,长发如瀑,长长的直拖到了脚下,仿佛一匹漆黑柔滑的缎子;她五官精致,红唇隆准,一对水汪汪的桃花眼流露出风情万种,轻轻一转,便能把人的魂魄给勾引去了。

    更要命的是她现在身无寸缕,蛇腰巨峰,两点嫣红,下面沟壑深深,幽林曲径,显露出足令天下男子血脉喷张的无限美好风光。

    再往后一看,竟是一截丈余长的蛇尾还拖在身后,正在顽皮地轻轻晃动着,说不出的妖魅诡异——她的人身,属于不完全的形态,还有一节尾巴无法蜕变。

    拂晓平静地看着她,忽道:“你想勾引为师,乱吾禅心?”

    二青螓首连忙一低:“不敢。”

    拂晓道:“下次如果你再敢在为师面前光着身子,为师并不介意让你进去黎明塔第十八层里住上一段日子。”

    二青浑身一颤,轻轻往身上吹一口气,登时便有一件红裙套在身上,遮掩住了那引人入胜的身体风光。

    拂晓道:“今晚有天劫来临,你也去接受了些雷霆刚阳之气吧,此事之后,应该能把尾巴完全变化掉了。嗯,只准你距离三里之外,不准接近过去。”

    二青一愣,问:“师傅,为何不让二青直接出手呢。”

    拂晓一摆手,脸色肃然:“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二青,为师再重申一次,如果你敢违背师命,恣意妄为,那你的归宿就不可能是黎明塔第一十八层,而是第一层。”

    “是!”

    二青恭敬应命,朝拂晓做个礼后,轻轻一跃,跳入了河中,转瞬不知所踪。

    拂晓望着水波粼粼的河面,神情有些奇怪:“收此蛇妖为徒,难道我做错了吗?不可能,我是不会做错的……”

    轰隆!

    天际飞雪,此时又有霹雳雷霆之声传下。

    ……

    “留仙,请留仙救救娜儿!”

    中堂之上,屏退了下人后,皇甫员外忽然对着陈剑臣双膝跪倒,随即又侧头,对娇娜道:“娜儿,还不速速向先生跪拜!”

    娇娜未曾见过爹爹如此郑重之色,态度表现得毋容置疑,她欲言又止,但还是听话地立刻跪倒在陈剑臣面前,和爹爹并排在一起。

    见状,陈剑臣大吃一惊,连忙避开:“员外,皇甫小姐,你们这是为何?快快起来吧。”

    皇甫员外泣然道:“留仙,娜儿天劫将至,只是毫无准备,心境不稳,定然难逃此劫,故老朽斗胆请留仙施以援手,救救娜儿。”

    陈剑臣眉头一皱:“小生能做什么?若力所能及,必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皇甫员外正要分说,陈剑臣又道:“你们还是先起来吧,如此大礼,小生愧不敢受。”

    皇甫员外这才和娇娜一起起身,道:“老朽与小女,狐也。对此留仙是早就知道的,也知道天劫之事。我等渡劫,最难的其实并不是修为境界不够,而是心境不稳,容易遭受邪魔外道侵入心门,造成致命的破绽。”

    陈剑臣摇摇头:“小生还是不懂……天劫,外人岂能帮得上手?”

    皇甫员外却很认真地道:“也许一般人不能,但留仙你呢。皆因你身怀正气,正气,正是诛杀邪魅的不二神通。”

    陈剑臣道:“请员外明示。”

    皇甫员外道:“渡劫之时,娜儿将魂神出窍,直上云霄,受那雷霆刚阳之气洗礼。阴阳薄动,合而为雷,代表着生与死的至高奥义。她出窍之后,身体空虚,必然会出现心魔。这心魔最为厉害难缠,可让渡劫者产生诸种幻觉幻象,从而导致心神失防,空门大开,最后被雷劫轰死……”

    听到这里,陈剑臣隐约明白几分,道:“员外之意,是想让小生驱动正气,替皇甫小姐护法,诛杀入侵的心魔吗?”

    皇甫员外一拍大腿:“正是!心魔之存在,无形无质,最是虚无缥缈,杂念、执念、怨念、贪念……无数念头,只需一念即可形成心魔,实在防不胜防。历来都是修士畏之如虎的存在,但不管用何种办法,本心如何坚固,始终无法彻底祛除。”

    陈剑臣提醒道:“员外,实不相瞒,小生的正气还没有强大到可以外放的地步。”

    皇甫员外激动地道:“无妨,留仙心中有正气,那肯定也有正气,写一幅字帖,自可定住心魔滋生。”

    陈剑臣谓然一叹:“可皇甫小姐既为妖身,只怕小生的字帖连她的魂神都会产生影响。”

    皇甫员外一怔,这才发现自己欣喜之下却漏掉了最为重要一个基础条件:陈剑臣的正气,对于娇娜也是极具杀伤力的——这就是当日娇娜会迅速被陈剑臣降服的主要原因,娇娜可作怪异吓唬其他先生,但这一招对陈剑臣却丝毫作用都没有,反而会受到反噬。

    那该如何是好?

    从天堂跌落地狱,皇甫员外恍若被一桶冰水当头泼下,顿时手脚无措,不知该如何处之。他修炼多年,又在红尘奔走磨砺,本是老谋深算的一个老狐狸。然而关心则乱,事关女儿生死,他心生慌乱,无法再保持冷静。

    “爹爹,你不用担心,娜儿会应付得来的。”

    此时娇娜插口道。

    不料立刻招致皇甫员外的训斥:“你懂什么,那是天劫,不是下雨天打雷,雷霆之威,何其强横!爹爹当年渡劫都差点化为灰灰,更何况你现在的情况……哎!”

    一声长叹,无尽担忧。

    陈剑臣沉声问:“员外,除此之外,就别无他法了吗?”

    皇甫员外摇头苦笑,随即似想起什么,又道:“办法倒另外有一个,只是……哎,不说也罢。”

    “嗯,既然别的办法,为何员外吞吞吐吐?”

    皇甫员外谓然道:“只因那个方法会让留仙置身险地,老夫又如何能做恶人?”

    陈剑臣眉毛一扬:“员外明言即可,小生自有抉择。”

    皇甫员外一咬牙:“此法可请留仙站于娜儿身侧,持一独门符剑,不管雷霆如何轰击,身子不可动,等心魔出现,自可引其入体,只是……”

    他所说的办法,说白了就是“李代桃僵”,通过特殊法门,从而让娇娜的心魔进入陈剑臣的魂神内,最终达到祸水东流的效果。

    这个办法,换了他人都是可以的,只是一般人难以承受,哪怕现阶段的皇甫员外都无法做到。心魔入体,如果没有对应的克制法门,简直就等于引火烧身,更会引起本身的心魔,加倍壮大,成大势,一发不可收拾。不但帮不了娇娜,甚至还会搭上自己的性命。

    唯有陈剑臣身怀正气,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但心魔进入他魂神后,难免会有一番搏杀争斗,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某些不可逆的后果。

    所以皇甫员外根本开不了口。

    熟料听完之后,陈剑臣哈哈一笑:“小事耳,就这个办法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天劫(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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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事耳……

    陈剑臣这一句话轻飘飘的,引心魔入体这样非同小可的事情在他看来简直等同于喝水吃饭般,,而且似乎还很美味。

    皇甫员外和娇娜对视一眼,俱大感惊讶——要知道对于他们修者,最头痛的便是心魔,最难对付的亦是心魔。修为越高,心魔越厉害,属于正比规律。换句话说娇娜渡劫时所会产生的心魔将会非常强大,如果其进入普通人的魂神中,那人的魂神可能瞬间就会崩溃,人随即会走了魂,变成疯子、白痴、傻瓜……甚至直接死掉!

    心魔无形无质,不同于外界邪魔,它由当事人本心产生。这就是其极难被完全消灭的主要原因,只要本心在,心魔就会一直存在。

    心魔入体,并不仅是外侵那般简单,其侵入后,能在刹那间的时间引起对象心底的各种邪念歪念,产生共振,进而融合成一个整体,眨眨眼就蜕变成了承载者本身的心魔……

    陈剑臣身怀正气,念头坚定,恰恰表明被他压抑在内心深处的心魔也是十分强大的存在,如果强强联合,那将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实在无法想象。

    “先生,你……”

    娇娜接下来的话语却一下子被陈剑臣打断:“先生决定的事情,就不会再改变了。”

    皇甫员外定眼看着眼前这个少年,回想起过去他表现的种种,无一处能和稍显稚嫩的年龄对号入座,只是想到其能凝练出传闻中的正气,相比之下,其他事情反而都觉得很合理,能够接受了。当下一拱手:“留仙……”

    下面的话不需要陈剑臣打断,自己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大恩不言谢,只因任何言语上,以及物质上的谢答都无法匹配,不再是能用外物所能来衡量的了。陈剑臣与他们非亲非故,还不同种类,能平等平和对待已是非常难得,更何况三番几次的出手救助?

    所以最后皇甫员外的话语就变成了深深一鞠躬。

    陈剑臣笑道:“既然皇甫小姐要渡劫,我们还是及早做好准备吧。”

    当年皇甫员外用秘法,不惜耗费莫大法力遮掩住女儿的气息,就是想拖延时间,好有个完全的准备,从而提高渡劫的成功率。时至今日,尽管已延后了差不多五年,但天劫在今晚降临还是始料不及的事情,很多东西都没有准备好,尤其是心理准备。听到陈剑臣的话后,皇甫员外父女立刻付诸行动——

    首先为避免惊世骇俗,皇甫员外先施展一个法术,让庄上十余个仆从下人陷入深度的睡眠中,不到明天早晨都醒不来;然后他再从书房里拿出一剑交给陈剑臣。

    此剑长约三尺,三指宽,足有寸余厚,属于重剑一类。剑身之上,有着很规格的条纹,剑脊正中,一道红线笔直而下,虽然纤细,但清晰可见,仿佛一道血槽,微微的凹下去一条纹路。

    剑柄黑黝黝,不知用什么材质打造而成,上面铭刻有“引魔”二字,应该是这把剑的名字:引魔剑!

    这剑,当为法器。

    陈剑臣拿在手里,觉得颇有些沉重,只怕不下二、三十斤的重量。

    娇娜正式渡劫的地方安排在了陈剑臣所在的庭院,竹丛中间的一块空地上。搬来一块磨盘大小的石头,坐上去就可以了。而陈剑臣就手仗引魔剑,端端正正地站立在她身后。

    雪依然在下,雷依然间或一响。

    所有的注意事项,皇甫员外早和女儿以及陈剑臣说了,接下来的事情只能依靠他们两个,而他自己则负责警戒,以免被外人无端闯入来,干扰娇娜的渡劫过程。

    娇娜忽而转面,目光盈盈地看着陈剑臣,好一会才吐出一句:“先生,你小心。”

    陈剑臣还给她一个温和的微笑:“你阴神出窍后,更加要小心。”

    娇娜重重一点头,“嗯”了声,正襟危坐,双目一闭,开始酝酿阴神出窍了——

    噼啪!

    突然间一道闪电划过,划亮了陈剑臣和娇娜的发眉——陈剑臣第一次做这事,心中未免有几分忐忑,但他仗剑而立,稳定得如磐石般,大有“泰山崩于眼前而色不变”的风范。

    在东南边的角落处,皇甫员外正一脸担忧地密切注视着,只要场中情形稍有不妥,他就会奋不顾身冲过去……

    风,在不知不觉间大了;雪,一片片下得更重。高空之上彤云滚滚,绞着拧着堆着,蜂拥成一大片,层层叠叠地压了下来,仿佛就像一口巨大的黑锅要把偌大的胡庄给扣起来。黑锅正中,风云变幻,形成了一个无底的漩涡,令人一看,头晕目弦。

    哧哧!

    漩涡中电蛇飞舞,猛地其中一道飞劈下来,正打中院子的一丛竹子,登时把苍翠的竹枝劈成焦炭,并传出阵阵焦臭味。

    见状陈大秀才不禁心里隐隐打鼓,如斯天地之威,大自然的霸道,不管谁面对之,都该怀有敬畏之心。

    但敬畏并不等于害怕。

    陈剑臣长吸口气,心想此时娇娜的魂神该已出窍,迎向上空的雷霆了吧!

    本来普通阴神,刚刚凝聚出来的时候,别说敢接受雷霆的洗礼,就算听一听雷鸣都不可以。雷声一响,只怕立刻就要被震得魂飞魄散了。故而阴神境界根本不敢在打雷天气出窍,那等于自寻死路。只有把境界修为提升上去,阴神壮大,结出了金丹,稳住了魂神才敢日游,以及驱物,甚至经受雷劫,吸收雷霆中的阳刚之气,感受阴阳之奥妙。

    以阴神之体,毫无遮掩地直面雷霆之威。

    这本身就需要莫大的勇气和胆量,修道修道,固然讲究逍遥,但更需要那一份斩荆披棘的信念和决心。

    道路漫长而崎岖,吾将上下而求索。

    嗖!

    此时眼前又掠过一道电光。

    这道电光是如此耀眼,闪耀得不可直视,下意识地陈剑臣就闭上了眼睛——

    啪啦!

    只一瞬间,他就感觉一道电流从引魔剑的剑尖上导入,直钻入掌心处,麻麻的,酥酥的。他还来不及反应,眼前景象突然发生巨变,再不是那个满院翠竹的庭院,而发生了某些玄妙的颠覆变化——

    乌云四合,昏黑如墨,放目一看,密密麻麻,数不清的都是一座座坟茔,散乱地建立着,直如一座座蒙古包。

    陈剑臣就被这么一大片坟茔包围着,四面八方都找不到出路;周围传出阵阵鬼哭狼嚎,直嚎得人心慌乱,惶惶然不知道何去何从。

    如此之境,似曾相识……

    霹雳一声,地动山摇,急雨狂风骤至,本来生长在坟茔间的几株老树居然被连根拔起,轰然倒地。

    鬼哭四起,噼里啪啦,座座坟茔不约而同地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随即泥土裂开,无数的鲜血喷涌而出,溢流下来成为沟流,红得渗人,红得能让人发狂。随着鲜血的喷薄,一只只骷髅爪子从里面攀爬而出。

    ——这不是梦境,这是魂神之境,难道娇娜的心魔,便是这数以千记的坟茔,流不尽的鲜血,白惨惨的骷髅吗?

    陈剑臣立在风雨之中,顿然有豪气自心间萌生,大喝一声:“剑来!”

    于是,他的手中就多了一把三尺锋锐,锋锐如水,精光流溢,正是放大版的浩然养吾剑。

    手执长剑,昂然踏步,不禁引吭高歌:“自寻道,向前找,自由人间道;山和水,走了多少不可数……”

    随着他的歌声,随着他的前进,那无数可怖的骷髅已经纷纷从坟茔中爬了出来,张牙舞爪地往陈剑臣围过。

    陈剑臣心无畏惧,歌声依然:“……风疾雷暴,天地鬼哭神嚎;大地旧日江山,怎会变成血海滔滔,故园路,竟是不归路,敢问世间,为何尽是无道……”

    咿呀呀!

    面目可怖的骷髅们已经围到了身前——

    嗤嗤嗤!

    陈剑臣舞起手中剑,剑光缭绕,无需讲章法,无需讲套路,只是手起剑落罢了。剑光之下,数以千计的骷髅无一能靠近者。稍一接触,登时被剑芒所绞杀得支离破碎,化为一根根白骨,掉落在地上。

    剑光如电,歌声似雷,陈剑臣竟仿佛永不知疲倦,在他的身后,一条白骨铺成的道路赫然可见,洁白如雪,依稀像是荧幕上聂小倩抛出来引导宁采臣离开兰若寺的那根白带子。

    只是,为什么我会想起小倩呢?

    一个念头从脑海里一划而过,陈剑臣心志却更加坚定,脚步更加稳定,就从最开始认定的方向,一路挥剑斩直直地杀出去,任何想要挡住他去路的骷髅,都在剑刃之下变成了白骨根儿。

    轰隆!

    又一声霹雳,震得整个魂神世界都要晃动起来,陈剑臣的身前之地突然崩溃,形成一口巨大深幽的地穴,阴风呼啸涌出。

    地穴出现,不但骷髅们,就连散落的骨头都一根根地自动飞起来,投入到似无底部的地穴里面去。

    “鬼哭神嚎,尽是无道;养吾剑下,全数斩之。”

    陈剑臣凛然而立,立在地穴边缘上,要看里面会蹦跶出什么东西。

    啪啦!

    怪响之下,就见到一鬼物轰然从地穴扑出,其大若虎,利喙长爪,张牙舞爪地直向陈剑臣扑来……

第一百二十八章: 心魔

    (今天又渡天劫去了,只有一更,明天三更补回来……这个大家放心,明天必须九千字补的,不补的话全勤就飞了……)

    这一只从地轰然扑出的鬼物,鸟头兽身,通体暗红,肢体指甲长达四、五寸,尖嘴利牙,形貌十分狰狞。咿呀大叫着,直扑陈剑臣,双爪往他心口处一掏,就要掏出陈剑臣的心肝来。

    陈剑臣不懂剑法,先前击杀骷髅基本凭借信手一击,就能将动作缓慢的骷髅击杀。但现在面对来势汹汹的鬼物,未免吃亏,再不复先前的潇洒自若。

    铿!

    鬼物势大力猛,利爪一把抓住浩然养吾剑的刃身,滋滋滋,顿时它就像抓到一块滚烫的烙铁之上,掌心冒出阵阵青烟,有恶臭味传出来。

    哇!

    鬼物吃痛大叫,机警敏捷地退后几步,两只鼓起来的大眼睛透着红光,甚是忌惮地盯住陈剑臣手中的养吾剑。

    ——浩然正气,万邪不侵。

    此要诀正在“浩然”二字,唯浩然,方能势大,才能诛杀一切妖邪。而陈剑臣现在凝练出的正气不过一百一十五道而已,远称不上浩然,遇到强大的邪魅,未免吃力,甚至会出现“正不胜邪”的情况。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娇娜的心魔闯入了陈剑臣的魂神世界,很轻易地挑起陈剑臣潜伏于心底的心魔,两者结合,就形成这么一个鸟头兽身的鬼物来。

    呱!

    鬼物倘然作势,两条后肢猛地在地上一撑,整副身子高高飞起,从上而下,爪子如电,直挠陈剑臣天灵盖。

    劲风呜呜,陈剑臣沉着应对,养吾剑直直往上一捅——这并非什么精妙剑法,简简单单,他所依仗的便是鬼物畏惧正气所化的养吾剑。不管是直捅,还是横插,或是挑刺,只要不让对方靠身,任凭心魔鬼物再厉害也拿自己没办法。

    如此,即可防守反击,寻觅到对方破绽,再取而胜之。

    嗤!

    果不其然,见到森森剑芒掠到,鬼物怪叫一声,根本不敢正面相碰,生生止住冲势,啪得重重跳到地上,因为动作扭曲,差点摔一跤。它双眼红芒更盛,溜溜打转,死死地盯住陈剑臣全身。

    陈剑臣仗剑不动,心里其实已打鼓:看来自己以前还是太顺了些,遇到的敌人对手太弱,往往不需要什么动作,单凭正气冲击就能将目标击杀掉。久而久之,虽然不会骄傲自大,但难免会产生一些怠慢的心理……

    是时候去寻找别的一些手段本事来武装自己了,或者可以找人学一套剑法。其实蜀山剑修燕赤侠是最佳人选,只是对方乃世外高人,神龙见首不见尾,自己能去哪里找人去?

    一些念头在脑海闪过……

    呱呱!

    鬼物怪叫几声,似乎想到了突破陈剑臣防御的好办法,四肢着地,开始绕着陈剑臣绕圈子。

    不好!

    陈剑臣心生警惕,但无论如何自己的速度都跟不上对方,十数个圈子之后头便有些晕乎。

    呼!

    鬼物乘其不备,哗然出击,非常迅猛,一下子就冲到陈剑臣面前,尖嘴一张,露出森然如锯的两排利齿,一口咬中陈剑臣左肩,深入血肉。

    痛!

    一阵入骨的的痛楚痛入心扉,感觉全身都在发麻。陈剑臣一咬牙,狠狠地挥剑直斩而下。

    吼!

    鬼物早有防备,一个狮子摇头把陈剑臣的身躯甩起,扑通一下摔到三丈余外,正撞在傍边一座毁坏了的坟茔之上。

    幸亏不是掉到地去了。

    陈剑臣奋力挣扎起身,靠着后面的土壁,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伸手往脸上一抹,殷红一片,竟全是血,他口鼻之中已流血……

    ……

    雪花片片,落在站立的陈剑臣头脸,肩膀之上,其中数片飘落到他的面庞上,陈剑臣鼻子口中正流出血来,濡染了洁白的雪花,红白分明,十分刺眼。

    不好!

    边上掠阵的皇甫员外看见,大吃一惊,一箭步冲上来,但并不敢触摸陈剑臣僵立的身体——现在的陈剑臣,他正在魂神世界里与心魔搏杀,这样的战争外人根本无法插手,只能站在一边干着急。

    见到陈剑臣肉、身受伤流血,皇甫员外就猜测到他很可能处于下风,被心魔所创伤到了。

    皇甫员外眉头紧锁,如果陈剑臣支撑不住,不说心魔会再跑出来重新进入娇娜的身体内,韭剑臣本身都会受创严重,结果难料。

    如果陈剑臣真出了什么事,他怎生过意得去?在此事中,陈剑臣本可以完全置身事外的,却十分仗义地挺身而出,帮女儿斩杀心魔,如此道义,高风亮节,其若有损伤,皇甫员外定然会愧疚不已。

    ……

    魂神的世界里头,手持养吾剑的陈剑臣就等于本身的魂魄形象——魂魄受损,人身则受损,魂飞魄散则人失魂落魄。两者息息相关,属于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简单地说,魂神的战场同样能决定他的生死。

    现在,心魔鬼物已经占据到了上风,它看破了陈剑臣的破绽,只需再进攻几个回合就能将他击杀。

    呱!

    鬼物仰天尖叫,伸出一条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边的鲜血,变得更加兴奋,哗啦飞身扑来。

    “着!”

    陈剑臣大叫一声,蓄力已久的一剑从肋下穿去,直点鬼物头颅。

    这一剑,蕴含了他太多的祈望,只盼求一剑建功,将鬼物斩杀。否则时间拖得越久对他越不利。

    桀桀桀!

    鬼物怪笑刺耳,它本来冲势十足,犹如烈马奔腾,根本无法及时停住,看起来就像愚蠢地将自己的头颅送到陈剑臣的剑尖上一样,但就在间不容发之际,其发出怪笑,脊背暗红的皮肤之上猛然蠕动,转眼间增生出两片肉膜,舒展打开,竟是一对肉翅。

    扑腾腾!

    肉翅扇动,借着冲势一下子就掠飞而起,堪堪避过陈剑臣的当头一剑,一对强劲的后肢转化为爪子,一边一个,擒拿住陈剑臣的双肩,大力一提,将他整个人都拎了起来。

    什么东西?

    陈剑臣不禁心头一慌,双肩被对方爪子擒拿住琵琶骨,居然生不出半分力气,虽然养吾剑还抓在手里,但硬是无法出手。

    呼!

    妖物把陈剑臣拎到地穴的上空,爪子一松,将他从半空中扔下去。

    耳边风声呼呼,眼前一片漆黑,仿佛置身于一个完全黑暗的未知世界,并且此世界没有尽头,没有终点,掉落进去,只会陷入无尽的沉沦之中,再也无法脱身出来。

    这,就是生命的归宿?

    人在其中,只觉得身边鬼哭神嚎,阴风凄凄,说不出的压迫挤压,简直要把人的一颗心给挤爆了去……

    砰砰砰!

    猛烈的心跳声恍若就在耳边。

    身处险境,但陈剑臣依然沉着,神明竟然出奇的空明澄净,仿佛只是一刹那,仿佛已是多时,只是心中无法明确时间的流逝程度:

    “诛心魔,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一行字,字字珠玑,突然就出现心头之上,大放光明。

    这光明是如此浩然耀眼,直至透身而出,从陈剑臣的全身散发出来,变成一个光人,把周围照亮。如此情形,就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内突然燃起了一束光,一点烈焰,一根火把。让人可以看见身边的情形。

    陈剑臣的身边,本来正密密麻麻地围聚着无数的骷髅头,一个个没有身子的头颅紧紧地聚合在一起,可怖的大嘴巴一张一合,正慢慢地靠拢过来,要撕咬陈剑臣,把他分食掉。最近的几个骷髅头已靠近陈剑臣三尺处了。

    它们,要吃人!

    嘴巴一张一合,还发出不明意义的磨牙声音,听得人心惊胆颤,只怕当场就要吓死。

    就在此时,陈剑臣全身大放光明,无数的光线喷薄而出。光线之中,隐隐约约,是一个个的字符。

    字符飘渺流转,犹如水波荡漾,根本无法明确看清楚那些到底是什么字。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字符恍若有自主意识般嗖嗖的就没入了周围无数的骷髅头中。

    啊!

    成千上万的骷髅头异口同声发出没有意义的惨叫,只一瞬间,俱化为齑粉,消失得无影无踪。

    环境焕然一变,哪里还有什么深不可测的地穴?分明便是一个浅浅的坑洼之地。

    陈剑臣拿着剑,站起来,重新面对心魔鬼物。所不同的是,他身上依然有光,光内依然有许许多多的字符在流转移动。

    最后,光芒尽敛,字符皆收,凝聚出一幅真实的卷轴来,卷轴端端正正地就悬立在陈剑臣的身后,看上去,仿佛一面特殊的旗帜!

    一幅写满字的旗帜。

    《三立真章》!

    陈剑臣持剑前行,《三立真章》卷轴就自主地跟在后面,迎着风飘荡。

    那鬼物面对他,狰狞的面孔忽然流露出恐惧的神色,它浑身微微颤抖,不由自主地步步后退着。也许,它真正害怕的是那幅神奇的卷轴。

    剑臣口中吐出二字,嗤的,身后的卷轴之上骤然飞出一个字符,依稀可见是个“定”字。

    这“定”字光芒如团,不可抵挡地就没入到鬼物的体内,随即鬼物四肢一软,趴伏在地上,以头伏地,温顺得像一头家里豢养的猪。

    接下来就十分简单了,陈剑臣手持养吾剑大步上前,不费吹之力就一剑斩下了鬼物的头颅。

    当真小事耳……

第一百二十九章:心鬼

    (今天第一更送到!)

    陈剑臣一剑斩下鬼物之首,变化倏然,鬼物全身顿时化成一道青烟漂浮在虚空里,飘曳扭曲,最后凝聚成一个人形摸样。这人形依稀可见面貌,甚是奇异,他的面庞一时是男人,一时却是女人,面目仿佛为陈剑臣本身,以及娇娜的娇容,在两者之间轮流转换着,非常诡异。

    陈剑臣眉毛一扬,正待再度驱使身后的《三立真章》,要将青烟人形彻底毁灭,但只眨眼间功夫,青烟人形极其人性化地咧嘴一笑,有飘渺的声音传出:“心无常形,人无常态,一念之间,生死有命……”

    随即随风飘散,再无迹可寻。

    心魔,有心即有魔,极难做到完全彻底的驱除。毕竟哪怕修为高深的修士,就算拥有超凡的力量,但其本身到底还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人,不是圣人,不是仙佛。

    有情有欲就有魔!

    陈剑臣心中默然,知道自己和心魔之间的斗争其实不过刚刚开始而已。现在的心魔形式,虽然和娇娜的心魔结合在一起,但仍属于一种低级形态。

    “可以见否?”

    就在此时,他耳中忽然传来一声细若蝇鸣的声响,似乎有个小人躲在他耳朵里一样,正悄悄地出声发问。

    陈剑臣心一动,张口回答:“可以见矣。”

    须臾之间,就感到左边耳朵痒痒的,很快就爬出一个东西来,轻轻跳到地上。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三寸高的小人,形体就像人的一根手指大小,容貌凶恶,仿佛一只夜叉鬼。

    小鬼跳到地上,抬头望见陈剑臣手中的养吾剑,以及身后大放光明的《三立真章》,大吃一惊,如同老鼠见了猫,现出惊慌失措的神色,撒腿就想跑。

    嗯,这是什么东西?

    陈剑臣心生讶然,不假思索,一剑拍下。

    “主人饶命!”

    剑光如电,映照出小鬼骇然之色,只见它扑通一下跪倒在地,两只青色小手趴在地上,砰然磕头不已。

    陈剑臣把养吾剑定住,喝道:“你是何方小鬼,竟敢藏在我的魂神之内?”

    小鬼磕头如捣蒜,声泪俱下:“小人乃是主人的心鬼,主人诛杀心魔,小人才能凝出体形出现。”

    心鬼?

    人人皆心中有鬼……

    陈剑臣对此闻所未闻,知道可能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范畴,自己不曾有所了解,略一沉吟,也不怕它逃遁了去,从魂神世界里脱身出来,张开眼睛。

    他一张开眼睛就见到皇甫员外和娇娜父女正一左一右地神情紧张地盯着自己看——咦,这么说娇娜已经渡劫成功了?

    “爹爹,先生醒了!”

    娇娜最先叫起来,欣喜若狂。她面有疲倦之态,显然是渡劫后的状态不佳,但仍坚持守在陈剑臣身边。

    皇甫员外见陈剑臣醒来,亦是高兴非常:“留仙你终于醒了,可急煞老朽矣。”

    陈剑臣露出一个微笑,这才觉得浑身疼痛,口鼻为甚,那流出来的鲜血被雪花冻住,煞是难受。

    “恭喜皇甫小姐渡劫成功!”

    娇娜看着他狼狈不堪的样子,难得见到先生“斯文扫地”的情形,有些滑稽,本来想笑,不料最后竟哗啦啦地流出了泪水,哽咽道:“先生……”

    陈剑臣将她的心魔引渡入体,不惜以身犯险,为她分担了巨大的压力。如此恩义,绝不亚于救命之恩,她心情激荡之下,居然噼啪一下昏倒在地。

    “娜娜你怎么啦?”

    急切地呼唤声,原来是松娘急促地振动着翅膀扑到娇娜身上,用小嘴去探她的呼吸,还很人性化地用翅膀做手去摸娇娜的额头。

    皇甫员外倒算沉着,道:“松娘不必慌张,娜儿是心神耗损过度,体力耗尽才晕倒的,休息几天就好了。”

    娇娜渡天劫成功,但此过程等若是与人大战了一场,身心俱疲,本该马上就躺倒床上休息。只是她担忧陈剑臣出事,一直坚持不肯回房。如今见到先生安然醒转,她绷紧的心弦一松,人就昏迷了过去。

    当下皇甫员外抱起娇娜,就近抱进本来鲁惜约所住的西厢,将女儿放在床上躺好,盖好被子,又喂了一枚丹药,然后叫松娘守在一边,自己再疾步出来看陈剑臣。

    此时陈剑臣已挣扎着缓慢移动,离开积雪盈尺的庭院。

    “留仙小心,不可妄动。”

    皇甫员外赶紧冲过来将他扶住,扶携着送回东厢房间床上躺好。

    陈剑臣道:“员外,小生有一事请教。”

    “留仙请讲。”

    于是陈剑臣把心鬼一事说了出来。

    皇甫员外一愣,随即笑道:“留仙此为因祸得福呀,把心鬼驱除出了魂神之内,可谓消除了一心头之患。”

    “此话怎讲?”陈剑臣问道。

    皇甫员外道:“人皆心中有鬼,谓‘心鬼’。此鬼可作祟,迷惑心神意志,乱人作为,从而做出许多昏聩之事,招惹杀身之祸……”

    这个说法,陈剑臣倒好理解,现实中有些人有时候会无缘无故做出一些糊里糊涂、大违原则的事情,其中一些事情简直可以用“不可理喻”来形容,俗称“昏了头”。比如说一个平时很是稳重的人突然发狂,手提杀猪刀冲到街头上乱杀人;又比如一个本来十分实诚的人却见宝起心,做起了盗贼行径……原来这些,都是因为有心鬼作祟,以致一时间蒙昧了心性。

    皇甫员外又道:“人有心鬼,更有病魔,名:竖子;可祸害人的本身……一鬼一魔,合称‘身衰’,乃人劫之一。”

    人劫有三者:身衰、家衰、运衰,但身衰又分为心鬼病魔两部分……这一些,都是很重要的世界认识,陈剑臣听得津津有味,又问:“员外,既然小生驱逐出了心鬼,那该如何处置之?”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宜驾驭不宜诛杀!”

    陈剑臣忙问:“如何驾驭?”如果能驾驭心鬼,为自己所用,不失为一种巨大的臂助力量。

    皇甫员外抚须道:“如果寻常修士,就算逼使心鬼现形但也很难将其诛杀,彻底消灭,更遑论驱使所用了。然而留仙与众不同,身怀正气,乃是役使心鬼的不二手段,老夫正有一门《役鬼术》,能役使百鬼,心鬼亦为其中之一,可传于留仙。”

    陈剑臣一听,大喜过望,忙道:“多谢员外了。”

    皇甫员外正色道:“留仙大义,皇甫家铭记不忘,区区《役鬼术》又算得什么?”

    说完,凝神静气,忽然伸出右手大拇指一点,正点中陈剑臣的额头正中,一股意念传承刹那间进入了他的魂神世界内。

    ——陈剑臣修《三立真章》,本与道门释家的理念不同,格格不入,互相有冲突。只是《役鬼术》属于术,不属于大道法门。只要有师傅点化传授的话,还是可以学会的。然而点化传授,会让传授者永久性地损失一部分法力,若是普通关系,谁愿意牺牲自己成全他人?更何况修道中人,不知经历多少磨难,一身修为得之不易,珍之若宝,更不会轻易付出了。

    意念入脑,对于那门《役鬼术》陈剑臣轻而易举就掌握到手,心中暗道:原来如此……略一调整,念一句口诀,《三立真章》卷轴之上立刻飞出两粒大字,却是“意志”二字。

    两个大字飞出来后,发生一阵扭曲变化,字体转散,化为两道白气,白气合一,正凝结成一个白晃晃的小圆圈模样,恰恰套在心鬼的额头之上。

    心鬼战战兢兢,丝毫不敢动弹,被白光箍住脑门,更是整个小小的身子瘫软在地上,一动不敢动。

    陈剑臣喝道:“此谓‘镇鬼圈’,我且饶你一命,但你从此以后不得有二心,否则我念头一动,定教你灰飞烟灭。”

    心鬼哪里敢吱声,磕头拜谢不已。

    降服了心鬼,了却一桩心事,陈剑臣脱身出来,对皇甫员外道:“员外之术,果然奥妙,小生已将心鬼驯服了。”

    皇甫员外叹道:“留仙非常人也。”心中不免有些羡慕——

    心鬼虽然没有什么厉害手段,不是强横的鬼物,但其由心生,和心魔本质有得一比。心魔幻生幻灭,无穷无尽;心鬼则千变万化,精于藏匿,难以捉摸。而如今陈剑臣不但成功逼出心鬼原形,还轻而易举地把它驯服,为己所用,这番手段如果没有正气依仗,无论如何都无法做到。皇甫员外虽然是一只老狐狸,修炼数百年,但其一样有心鬼,只是暂时被镇压住了,难以跳出来作祟罢了。

    当下道:“留仙稍等,我去弄一盆热水过来给你洗脸。”

    举步走出过,过不多久就打来一大盆热火要给陈剑臣洗脸擦身换衣服。但当他回到房间时却发现陈剑臣已靠着枕头睡着,他的两边脸颊涌起异样的殷红,仿佛着了火一般。

    “不好!”

    皇甫员外连忙放下大盆,去摸陈剑臣的额头,顿觉滚烫如炭火,伸手把脉之后,脸色凝重,狠狠一跺足,道:“心鬼刚除,病魔又来,竖子为虐,实在可恨!”

第一百三十章:红丸

    (第二更到!)

    陈剑臣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依稀听见两个拇指般大小的小人正在交头接耳地说话。只是它们说话的声音很低,低到无法听清楚,只隐约听到只言片字,说什么“害怕良医,要赶紧找个地方躲藏起来”云云……

    然后,他就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是夜,陈剑臣发起高烧,烧得面目都通红起来,口干舌燥,脸色苍白如纸。皇甫员外心急如焚,他身为狐狸精,修为高深,但对于歧黄之术并不精通——学业有专攻,不是说修士就能全能全知,无所不能的了。

    修者就是修者,不是仙佛。

    皇甫员外身边倒有些药,不过治疗效果和陈剑臣的高烧病情风马牛不相及,食之无用。当下之计,只能到苏州城府里去请郎中。然而如今刚五更天,城门没有开,就算做法遁入城去,也难以带大夫郎中出来。

    刹那之间,几个念头在脑海盘旋起,又纷纷否定了下去。纵然他是只老狐狸,也萌生出一种无力感,更无力的是,他早就感应到在女儿渡劫之时,附近三里之外有一道强横的气息存在。

    该气息似曾相识,应该就是二青。

    当晚二青渡劫,渡劫未始就被皇甫员外打断,随后拂晓出现,现出八转真身,一举将皇甫员外击退,差点命丧当场,至于后面的事情他就一无所知了。后来传出李逸风请张天师飞剑斩杀蛇妖之事,皇甫员外当即嗤之以鼻,不以为然。

    那么,如今二青出现在胡庄附近,是何打算?来意是善是恶?

    皇甫员外不得而知。

    昔年他为二青的主人,驯养二青多年,一起街头卖艺。二青对他千依百顺,十分乖巧听话。只不过眼下二青偶得机缘,开出灵窍,拥有了独立的智慧性格,并开始吃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开始恶化——皇甫员外要赶二青回深山大泽,而二青哪里愿意?激烈的矛盾在那一个晚上就恶化掉,双方大战了一场,早结下梁子了。

    现在二青出现在胡庄附近,气息比之前更加强横。皇甫员外不用多想就知道对方不可能是来求和的。

    二青盘桓不去,皇甫员外也不敢轻率离开胡庄,而要命的是此时陈剑臣突然发病,不省人事,实在外忧内困,急如燃眉。

    “爹爹,先生怎么了?”

    娇娜疾步冲入房中,头发蓬乱,显然刚刚醒转。

    皇甫员外眉头一皱:“娜儿你刚刚渡劫完成,需要多休息。”

    娇娜扑到陈剑臣的床前,看着面色被烧得通红的先生,赶紧一把抓住爹爹:“爹爹,先生到底怎么啦?”

    皇甫员外摇摇头,叹道:“爹爹估计他是与心魔搏斗过程中心神衰竭过度,乃至于被邪寒之气入侵心肺,病魔仿佛已入膏肓矣。”

    “什么?”

    娇娜大吃一惊,失声问:“先生不是有正气护身,万邪不侵的吗?”

    皇甫员外面露苦笑:“留仙正气修为尚浅,只怕还没有达到那种至高境界。”

    闻言娇娜登时大哭出声:“先生为娜儿而死,我何生矣?”

    后面松娘落在员外肩膀上,鸣声如啼,同样凄切不已。

    忽而娇娜坐到床头,捧起陈剑臣的头,用手指捏开他的嘴巴,然后她螓首垂落下去——

    旁边皇甫员外见状,立刻大叫:“娜儿你想做什么?”

    娇娜微微一顿,垂泪道:“爹爹,除了此法难道你还有其他的办法可行吗?”

    皇甫员外眼中居然也有泪光闪现:“可如此,你将要损耗百年法力,你可想清楚了?”

    娇娜神情毅然:“先生教我,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今先生为我而病废,不说付出百年法力,哪怕牺牲娜儿的性命,也要换先生一命。”

    “好!”

    皇甫员外一拍手掌:“娜儿能作如斯言语,读书已明理矣。”

    随即娇娜呵气如兰,口吐红丸如弹大,圆溜溜的,通体散发出一层淡淡的毫光,煞是美丽。

    这红丸就停留在娇娜的舌尖之上,好像通灵得性般漂浮着。随即她俯身下去,和陈剑臣接吻而呵之,用香舌推着红丸进入陈剑臣口中,啜然有声。

    “呱,非礼勿视,羞煞老娘也!”

    却是松娘口吐人言,把两只翅膀举起,遮拦在双眼前,只是又忍不住要从羽毛的缝隙里偷偷探看。

    皇甫员外没好气地骂道:“就你多嘴。”

    带着鸟儿离开了房间,他决定要去再会一会二青。不管如何,也要弄清楚对方的来意目的。

    踏出庄门,见四下无人,他捏个法诀:“风遁!”整个人恍如没有半点重量般,速度立刻大幅度提升,嗖的就向右方飘飞而去。不过十数呼吸时间,他就来到后山的一处山梁处。

    “二青,我知道你在这里!”

    皇甫员外目光扫视,喝道。

    过不多久,沙沙作响,丛林之间一条巨蛇蜿蜒而出,额头红斑赫然,正是二青。

    皇甫员外喝道:“二青,难道你还劣性不改,要来吃人吗?”

    二青默然不语,望着皇甫员外,倏尔硕大的头颅在地上轻轻一点,作叩首状,随即偌大的身体转身,分开灌木丛林,悉悉索索,飞快就消失不见。

    皇甫员外一愣:二青这是什么意思?告别吗?

    他有点捉摸不准,沉吟片刻,自言自语道:“也罢,既然它自愿退去,谅必不会再胡作非为,咱也管不得太多了。”

    “太公,这条蛇也是你养的?”

    此时松娘才从震惊中醒神过来。

    皇甫员外笑道:“不错……不过当初养它的时候不过尺余长,放养之后它才能长得这般大小,要不也把你放养算了。”

    “吓,老娘要保持苗条身材!”

    鸟儿骄傲地扬起脖子,扇动翅膀飞回庄上,要看看娇娜和陈剑臣之间的“好戏”还在上演否。

    不料它刚从窗户飞入,就见到娇娜和陈剑臣早分开了,娇娜正用一方湿毛巾仔细地贴在陈剑臣的额头上。

    “娜娜,你亲完了?哎,先生这次亏大了……”

    松娘飞到床头,看看陈剑臣,又看看娇娜,小眼珠子溜溜打转。

    “找打呀!”

    娇娜举手作势欲打,不料一阵眩晕,一点力气都使唤不出来。

    松娘忙道:“娜娜我开玩笑的,你别激动!”

    娇娜气呼呼地瞪了它一眼,眼角的余光却已转到呼吸平缓下来,高烧退去的先生脸上——其实,先生真长得挺好看的,双眉如剑,鼻子直挺,嘴唇紧紧地抿着,抿成一条坚毅的线条……

    咦,我在想什么呢?

    娇娜突然觉得心跳得很快,脸皮有些烧烫,赶紧起身来,长吸口气,道:“松娘你在此守住先生,一有什么状况马上就告诉我,或者爹爹。”

    说完,步履勉强地返回自己房间休息了。

    ——她口吐红丸内丹,用舌头喂入陈剑臣口中,要用性命攸关的内丹帮先生治病,驱逐躲入膏肓的病魔竖子,足足要损耗百年左右的法力,若不是凭着一股顽强的意志支撑,只怕当场就要昏倒过去。

    傍晚时分,陈剑臣悠悠醒转,浑不记得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全身乏力,好在精神倒甚是清爽,没有其他不妥。

    听闻他醒来的消息,皇甫员外立刻亲自端着一盅上好参汤过来给陈剑臣喝。而娇娜一睡,居然整整睡了三天才醒,醒过来后腹中饥饿,一连吃了五只平时最爱吃的烤鸡,才勉强缓解腹饥。

    因为这些突如其来的事故,打乱了他们本来的计划,不能及时离开,也好在这段期间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五天后,皇甫员外突然召集庄上的所有仆从,说自己父女两人要远迁京城,所以发布遣散令,每人发放银元宝十锭,遣散归乡。

    一干仆从固然大感愕然,但领到白花花的银子后也没有什么话说了。倒是娇娜的侍女小菊十分不舍,嚷嚷着要继续跟在小姐身边。不过娇娜可是要远赴深山,闭关修炼的,哪里能再收留她?一番训斥后,额外多给了她十锭银元宝。

    ——皇甫员外在苏州经营久矣,但他乐善好施,积攒下来的钱财其实并不多,加上把庄子卖掉所得的款项,最后共计有钱金元宝五百锭。

    这笔巨款全部存入了王朝官办的钱庄“盛大钱庄”内——开户人姓名为:陈剑臣。

    仆从全部离开胡庄后,就剩下皇甫员外父女,松娘,以及陈剑臣了。由于皇甫父女执意要亲自送陈剑臣回到江州,于是他们倒可以一起启程,也不作法,就乘坐一辆雇佣来的马车,萧萧而行。

    在这段最后的相聚时光内,每日陈剑臣都陪皇甫员外喝酒,还争分夺秒地辅导娇娜功课。

    只是,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无论娇娜如何的不愿意,江州城终于还是到了。

    三人在江州东门外就下了车,彼此作别,娇娜小手紧紧牵着陈剑臣的衣袖好一会才肯松开来;转而紧紧地抓住陈剑臣留下来的一幅赠别字帖。

    陈剑臣一挥手,道:“员外,皇甫小姐,就此告别了;他日有缘,我们定然会再见面的。”

    “嗯,留仙保重。”

    陈剑臣朝娇娜灿烂一笑,转身和其他进城的民众一起,大踏步朝阔别已久的江州城走进去。

    “爹爹,先生走矣……”

    娇娜扑进爹爹的怀抱,竟然大哭出声,泪水涟涟不止。

    皇甫员外默然,打开陈剑臣所留下的字帖,见到纸上飘逸地写着一行诗句:踏遍青山人未老,青山处处是吾家!

    (本卷终)

第一百三十一章:消息(第三更)

    江州的雪,下起来总比苏州那边大几分。只一夜功夫,偌大的江州城,万屋白头,白皑皑一片,莹莹地反射出雪光来。

    如此大雪,为避免交通阻塞,府衙早早就派出快马到各条大街小巷里通报,要家家户户清理干净自家的门前雪,有怠慢者,罚款一贯。

    一大早,陈剑臣就起来了,听到快马的通报声,就要提起工具准备出门扫雪。那边阿宝看见,慌张跑来夺下工具,道:“留仙哥,你怎么能去扫雪呢?”

    回到家中已有一段时日,再过得三天又是新年,陈剑臣身上穿着全新的袄子,笑道:“阿宝,为何我不能扫雪?”

    阿宝嗫嚅道:“留仙哥,你是秀才呀。”

    陈剑臣哈哈一笑:“秀才又如何?自家门前雪都扫不了,何以扫天下?”不由分说,重新拿过工具,开门出去,哗啦哗啦地铲起厚达盈尺的积雪来。

    阿宝拗不过他,唯有提着扫把出来帮忙。

    此时左邻右舍,不少人都拿着工具出来扫雪,见到陈剑臣亲力亲为,俱大感讶然——作为秀才,作为明华学院的廪生,作为聊斋的老板,无论从哪个身份看,陈剑臣都没有必要亲自出来扫雪的。

    但议论归议论,只是交头接耳罢了,陈剑臣的作为又不犯法。

    约莫忙活了半个时辰,聊斋门前的积雪终于被清除得差不多了,陈剑臣出了一身汗,可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爽。

    他拍拍巴掌,抬头一看,见到斜对面的金针斋咿呀一响打开门,一身素色装束的鲁惜约走出来,对着他嫣然一笑——

    在苏州,鲁惜约抱得大仇,与王复一同先行返回江州。破费了一些周折才从遛鸟楼脱得清倌人的身份,并由王复出面,盘下了聊斋斜对面的一间宅子,开了一间名叫“金针斋”的小医馆,又找了两名丫鬟做帮手。

    果不其然,金针斋开起来后生意颇为红火,许多女子都过来诊治,短短时间,鲁惜约竟闯出了不小的名头,人称“鲁女医”。

    相比起金针斋,聊斋的生意反而不温不火,甚至有些惨淡。无它,陈剑臣一去苏州数月,聊斋中摆卖的字帖没有新货,来来回回就那几幅,生意能好才见了鬼。

    陈剑臣也不在乎,他回来后,就叫阿宝把墙上悬挂的所有字帖全部取下来,付之一炬。对于这个决定,阿宝又觉纳闷又觉心疼,那烧的都是钱呀,如果随便卖出一幅至少都能得到上百文钱,可以买多少斤肉了?

    但她对于陈剑臣总有一种盲目的信从,虽然不舍,可还是一声不吭地按命行事。

    烧掉以前的字帖,陈剑臣自然有自己的打算,说起来很简单,就是他觉得以前的字有些看不上眼了。

    因为勤奋专心,而且善于钻研,陈剑臣的书法几乎每天都有进步,这说出来很是骇人。到如今他豁然贯通,将前世所记的书法名家风格和今生的经验结合而起,从而真正形成了个人的特点品性。

    书法已小成矣。

    既然小成,那么以前所写的作品就有点不堪了,于是一把火烧掉,等于烧掉自认为失败之作,免得卖出去辱没了自己的名声。

    一直以来,陈剑臣都是一个严于律己,精益求精的人。

    苏州一行,做了小狐狸精几个月的业师,陈剑臣付出良多,但所获也不少。如果说五百锭金元宝是俗世钱财,那么血檀木书筪、金蚕衣背心则是超越凡尘的所在。如今的他,再不是以前那落魄潦倒的穷书生,而是身家不菲的富家翁了。

    当然,对于存放在盛大钱庄的金子,目前陈剑臣并没有动用的念头,依然坚持本来的生活状态,不露富,不显摆。穿的是母亲亲手纺织的衣衫,吃的是阿宝亲手烧出来的饭菜,穿也暖暖,食也熙熙,足矣。

    子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陈剑臣倒不是羡慕那种贫穷的生活状态,而是要学习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回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陈剑臣都没有写出满意的作品,干脆长期关门打烊,不做买卖了,他甚少去金针斋里坐,倒是鲁惜约三头两天跑过来陈家。

    ——其实在陈剑臣未回来之前,通过王复,以及自我介绍,鲁惜约早就和莫三娘、阿宝熟悉了,都是女人,她说话又乖巧懂事,很快就和阿宝大成一片,并甚得莫三娘中意。一次莫三娘生病,还是鲁惜约亲手针灸好的呢。对于她的医术,莫三娘赞不绝口。

    她们相处得来,陈剑臣也觉得很欣慰,关于鲁惜约为什么偏偏要到自家对面开店的原因,自是心中有数。

    ……

    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金针斋门前的积雪并不多,两个丫鬟各执扫把,不大一会就扫干净了。对陈剑臣一笑后,鲁惜约就低着头回店子里去了。

    陈剑臣站立在门口,双眼微微眯起,往街道两边张望,就见到一辆马车急匆匆本来,停在他身前,随即王复从车上走下来。

    多时不见,王复明显宽胖了不少,肚子都凸出了一圈儿。

    “留仙,快与愚兄进来,有话要和你分说。”

    他神情有些焦急,似有心事。

    陈剑臣眉头一皱,请他进入书房坐定,问:“拂台兄,发生了什么事?”心里便有些奇怪,这般时候,他能有什么急事找自己?

    王复抹了一把脸,道:“留仙,今有一事,事关重大,愚兄必须要前来提醒你。”

    “哦,何事?”

    王复压低声音,很神秘郑重地道:“留仙,愚兄昨日偶然打听到一条消息,说朝廷已颁发新律,名曰《文字法》,其中多有忌讳限制之处。法中规定,无论言语、诗词、文章、字帖等等都隶属管束行列。相信不用多久,此法条文就会印刷成书,刊行天下了。”

    文字狱,文字狱终于来了……

    第一时间,陈剑臣脑海里立刻就闪现出“文字狱”这三个字,赫赫然,压得心头十分的不舒服。

    早在以前,他就估计依照目前的形势,文字狱迟早都会出现,不料竟出现得如此,在年关之前就流传出了消息,只怕过得一些时日,新律《文字法》必将闹得满城风雨,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

    王复又道:“据说此部《文字法》是由文华殿大学士何蟹何大人亲笔起草的,故又名《何蟹法》,法律条文多达千条,规矩甚严。有违反者,轻则罚款斥责,重则可杀头。尤其我辈读书人,受约更厉,稍不小心,随时都会被革除秀才功名,身家性命难保呀。”

    陈剑臣眉毛一扬,心知肚明这《文字法》就是直冲着天下读书人来的,可谓来势汹汹。要知道普通山野村夫,他们大字不识,《文字法》如何套到他们的头上去?又联想起当今圣上自上位来实施的各种政纲,无论是“信佛弘法”,还是“新税法”,都饱受民间非议,又有不少读书人写文反对,由此可知这部新律《文字法》很可能是朝廷酝酿已久的,就是要出来堵住天下人的嘴巴。

    然而老话有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难道只凭着一部《文字法》就能压住天下百姓心中的不平吗?

    王复伸出手指敲了敲书桌,道:“留仙,愚兄看你聊斋门口的这副对子恐怕会属于《文字法》的限制行列,以愚兄之见,还是及早换一幅为好。”

    陈剑臣一怔,随即释然,起身一拱手,正色道:“多谢拂台兄提醒。”

    王复呵呵笑道:“如今《文字法》虽然还没有正式面世,千条法文内容知之不详,但大方向没跑的了。”

    陈剑臣沉声道:“我知道怎么做的。”

    ——王复收到风声,第一时间跑来提醒告知自己,此心拳拳,正是患难之交的情谊。

    接下来他们又喝茶闲谈了一会。

    陈剑臣本想留王复在家吃午饭,不过王复呵呵笑道,说已和人约定在状元楼开了饭局,便拱手告辞。

    陈剑臣送他出门,挥手作别,兹后抬头望着自家门口左右悬挂着的两幅字:仗剑风云劈山岳;笔走龙蛇鬼神惊。

    看了一会,面露苦笑,搬出一张凳子,把两幅字拆了下来,随意地扔到院子地上。

    阿宝看见,吃了一惊:“留仙哥,你要做什么,怎的把招牌都拆了?”

    陈剑臣叹了口气,道:“阿宝,这两块木牌你砍碎了当柴烧了吧。”

    闻言,阿宝眼勾勾地看着他,实在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莫非留仙哥昏了头?这一副对子可是被许多登门来买字的客人交口称赞的,其中还有人曾想出大价钱买下。

    陈剑臣意兴萧索,不愿多说,摆手叮嘱道:“记着要烧得干净些……”随即负手走回书房中,坐在椅子上久久不动。

    许久之后,他起身在书桌上铺开一张白纸,研墨提笔,沉吟了好一阵后终于落笔,写下一个大大的“乱”字。

    这个世界,只怕就要开始乱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滋扰

    《文字法》即将要推出的消息,让嗅觉灵敏的陈剑臣觉察到一丝息息相关的危险意味,回想前世历史,在另一个时空里头,无论是秦朝时的“焚书坑儒”,还是清朝的“清风不识字”,每一朝代的文字狱,必然会在天下造成轩然大波,不知坑杀过多少读书人。

    ——陈剑臣现在就是天统王朝中的一位读书人,并且是一位不安分的读书人。为了身家性命着想,他就必须未雨绸缪,从此以后谨言慎行,小心行事。

    接下来几天,他花费了许多功夫,开始着重收集这方面的消息。只是庙堂太远,其上的风云变幻可不是他这么一个远居江州的小小秀才所能接触得到的,仅仅打听到一些擦边新闻而已。比如说朝纲派系之间不和的传闻;又比如说那位起草《文字法》的文华殿大学士何蟹何大人的一些秩闻趣事……

    何大人当然姓何,名颉,字文贵。但由于他的嗜好——爱玩螃蟹,爱吃螃蟹,爱画螃蟹,爱为螃蟹题诗词,并以此为乐事,于是当今圣上赐给他一个雅号,名曰“蟹大人”。故而民间对他的称呼都是直接叫何蟹大人,本名反而不用。

    对此何大人不以为忤,反而沾沾自得。

    了解不到实质的东西,陈剑臣干脆先把聊斋的生意停顿住,避一避风头再说,反正现在不差钱,并不一定需要卖字为生。

    或者圣恩浩荡,新律《文字法》姗姗来迟,并没有赶在过年前颁布。这样也好,可以过一个开心的新年。

    算起来,这是陈剑臣穿越以来的第二个新年,天增岁月人增寿,十八岁了。在前世,这本是一个无忧无虑、阳光灿烂的花季年华,而于今生,现在的他却是家中不容有失的顶梁柱,是母亲心目中的依靠。

    回想起第一个年头时靠写对联过肥年的幸福时光,陈剑臣没来由地怀念过去那简朴单纯的快乐。

    “母亲,阿宝,我要出去逛一逛。”

    关于年货,莫三娘和阿宝在几天前就筹备得差不多了,根本不用陈剑臣费心。他乐得清闲,便上街散心。

    这时候的江州街道异常的热闹,来往的行人比平时起码多了一倍,两边摆卖的摊子更是多了两倍,其中尤其增添了许多写对联的摊子。

    对联摊子陈设非常简单,一桌一椅,文房四宝而已,也不用招牌,更不会像别的摊主那样大声吆喝招揽客人。那一身正装的书生秀才们只是端坐在椅子上,没有生意时甚至还捧着一卷书在看。

    出于对书法的喜爱,陈剑臣闲逛的时候不漏过任何一家写对联的摊子,要看看有什么好字。不过让他失望的是,那些书生写出来的字,无一例外都是匠气浓郁,仿佛是印刷出来的一样,标准过甚,而欠缺了独特的艺术意蕴,并无可取之处。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间就转了两条街,忽而看见前面有喝彩声起,见到围了一圈人,似乎在看什么热闹般。

    陈剑臣心一动,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画摊子,有一个书生在帮人画画,画肖像。

    这书生长得有点沧桑,看起来年纪模糊,分辨不出是二十多岁呢,还是三十多岁,眼睛稍嫌小,但很有神,下巴处欠缺修理的胡茬子特别唏嘘,为其平添几分忧郁感——俗话说艺术家都是走忧郁路线的,看来此子深得其中三味。

    陈剑臣有了兴趣,就去看他画的肖像画,一看之下,不禁拍手叫绝。

    好画!

    他本身喜欢书法,但对于丹青也有些见识,在学院的时候对于丹青课就兴趣浓生。只是相比书法,陈剑臣在丹青上的造诣有所不足,习作不少,但能拿得出手,可在公众前亮相的作品一幅都没有。

    眼下看那书生画肖像,运笔如飞,寥寥几笔就能在白纸上画出对象的容貌来,眉目传神,惟妙惟肖——在没有照相机的时代,如此一幅逼真的肖像画,简直就是人们的梦想。

    所以就算书生每画一幅肖像要收费一百文钱,价格高昂,但他的生意还是有不少人光顾,看热闹的就一大群。

    一连帮三名顾客画完后,下一名顾客迟迟没有出现,书生不急不躁,放下毛笔,用一块湿毛巾擦手。

    见状陈剑臣走上前拱手道:“在下是明华书院的学生,陈姓,字留仙,看兄台画法别出心裁,有神韵,未请教?”

    闻言那书生赶紧起身还礼道:“学弟见过学长。”

    陈剑臣一愣:“阁下也是明华学院的生员?”

    书生回答道:“学弟萧姓,字寒枫,新晋秀才,明年将在学院进学。只是学费不够,故而在街边替人画画做些营生,。”

    原来如此,陈剑臣顿时释然了——天统王朝重礼,先进学者为长,后进学者为幼。故萧寒枫要叫陈剑臣做学长,以礼相待,不得怠慢。

    “呵呵,画得不错,寒枫必浸淫此道久矣。”

    “学长谬赞了。”

    两人不咸不淡地说着些闲话,此时人群里挤进一个小丫鬟,走到摊子前脆生生对寒枫道:“这位相公,我家小姐想请你到家中去画一幅肖像。”

    这丫鬟打扮普通,态度平和,一张圆圆的苹果脸很是讨喜,很快又补一句:“画工价钱算多一倍,麻烦相公移步了。”

    寒枫临街画画,顾客对象基本都是男性,而一般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要画肖像,都是会请画师到家中去的,防止被人围观。有人请,就代表着有生意,说不定还能有一番艳遇呢……

    于是陈剑臣悄悄朝寒枫一竖大拇指。

    这寒枫倒是个趣人,面皮一下子就有些涨红,道:“麻烦姑娘带路。”收拾起摊子,放在书筪内,又向陈剑臣告一声罪,便跟着丫鬟离去了。

    陈剑臣一笑置之,反正彼此同窗进学,日后还有大把的机会相处,了解品行,届时再看值不值得结交。

    逛得有些疲乏了,陈剑臣便兜转回家吃午饭。但他刚回到家门口,突地听见对面金针斋传出一阵吵闹声。

    陈剑臣眉头一皱,走过去一看,就见到一个胖黑的汉子在那里满嘴酒气地大声嚷嚷,要鲁惜约给他看病。

    这汉子个子不高,又黑又胖,满脸横肉,一双眼睛一大一小,显得有些凶光。

    鲁惜约并没有出来,出来阻挡的是一名叫做“秋菊”的丫鬟:“这位大哥,金针斋向来只诊治女子,不医男人,你还是回去找别家吧。”

    那汉子不肯罢休,嚷道:“江州半城,谁人不识俺毛大?谁敢不给俺毛大面子?你这小丫头好生不识抬举,既然开设医馆,哪里有不看病人的道理?你毛大爷正头疼着呢。赶紧让开,让大爷进去。”

    丫鬟秋菊死死地堵住门口:“毛大爷你还是回去吧,我家小姐无论如何都不会给你看病的。”

    毛大粗眉一竖:“小丫头你再不让开,小心大爷拳头伺候。”说着,举起钵大的拳头晃了晃。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胆敢伤人,当真是目无王法了吗?”

    后面传来一句冷冷的话语。

    毛大嘻嘻一笑,回头看着陈剑臣:“你是哪里来的小白脸,敢来坏大爷好事,难道皮肉发痒了吗?”

    “放肆!”

    陈剑臣一声大喝:“我乃明华学院廪生,你又是什么泼皮无赖,在此无端滋扰他人,敢擅闯民宅!”

    听到他自报身份,毛大气势先弱了一分,讪讪无言,很光棍地转身跑了。

    秋菊自然认识陈剑臣,连忙施礼道谢:“多谢陈相公。”

    陈剑臣道:“举手之劳罢了,你家小姐呢。”

    “在里面,请随我来。”

    此时就在街道的转角处,那毛大正目露凶光地看着这边,咬牙切齿地喃喃道:“小白脸进得,我进不得,我呸,不就是以前遛鸟楼的一个清倌人吗?自以为转行当了大夫就能清高了吗?”

    说完,愤愤然离去。

    金针斋的宅子只有一进,内院两间厢房,鲁惜约住一间,两个丫鬟住一间,前头的房子则用来坐诊,看病。

    陈剑臣进去后在前堂里奉茶,鲁惜约亲自泡茶,倒了一杯给他。

    “刚才的事,多谢公子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你我之间,不必太客气。”

    闻言鲁惜约心里好像吃了一块冰糖般,顿时甜丝丝的,很乖巧地“嗯”了声,然后坐在一边。

    陈剑臣又问:“惜约,你开医馆,想必常常会受到地痞泼皮的滋扰吧。”

    ——在城中做营生本就不易,何况她一介弱质女流之辈?

    鲁惜约回答道:“还好,只是刚才那毛大已来过几次了,鲁莽无礼,实在烦人得很。”

    陈剑臣眉毛一扬:“一无赖而已,如果他真敢胡来,我自有办法惩治。”

    对于他的本事手段,鲁惜约早信赖为主心骨了,当然不会有丝毫的怀疑。

    不过陈剑臣倒想得比较长远仔细些,毕竟流氓地痞,谁知道他们会使什么卑劣手段?切不可马虎大意,他屈指一算,在时间上,不出意外的话,婴宁和小义应该就会在这几天赶回江州,与自己汇合了。

    想到婴宁,陈剑臣嘴角就浮现出一丝温馨的微笑。

第一百三十三章:隐身(求订阅)

    “噼里啪啦!”

    陈剑臣把一截竹子燃烧起来,那竹子登时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一如前世的鞭炮声——过年了。

    与去年相比,搬进江州城府后,陈家反而冷清了许多,没有在静阳村时那般热闹,聊斋所在之地本就有些偏僻,街坊不多,彼此关系也很普通,没有太多的情谊。

    大年三十,吃年夜饭,陈剑臣叫阿宝去请鲁惜约过来吃饭,那边莫三娘听见,等阿宝出去了就叫过儿子,问:“留仙,你和那鲁姑娘是不是有些瓜葛?”

    陈剑臣稍一犹豫,含糊道:“孩儿与她在苏州那边经历了些事情。”

    莫三娘点点头:“鲁姑娘是个好姑娘,虽然街坊说她以前在遛鸟楼做过清倌人,有些议论,但那又如何?清清白白的身子,性子也婉约,又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娘很喜欢。”

    一句“娘很喜欢”就等于鼓励陈剑臣去追求了。

    莫三娘本就不是那些没有见识的民妇,比较开通。

    陈剑臣笑道:“孩儿会有分寸的。”

    过不多久,鲁惜约过来了,穿着一身合体的素色红边衣裙,外罩一件袄子,显得身形妖娆,一张俏脸之上薄施脂粉,明媚如水,自有风情荡漾。不知是不是因为年龄增长了一岁的缘故,身体开始长开,仿佛又高挑了些,胸前鼓鼓的,已经甚有规模。

    她先向莫三娘和陈剑臣问好,然后就撸起袖子进入厨房,很娴熟地和阿宝一道张罗年夜饭。

    莫三娘本来叫她不必动手,,可鲁惜约哪里肯坐在厅堂上等吃?见到她如此懂事勤劳,莫三娘又多了一分中意。

    阿宝和鲁惜约这两名可以说还是“萝莉”级的少女一起动手,手脚麻利,不用半个时辰就张罗出了满满一桌年夜饭来,足有九菜一汤,很是丰富。

    陈剑臣伸出筷子夹起一块鸡肉放进嘴里,顿觉滑嫩细腻,十分可口,便赞道:“这鸡肉烧得不错。”

    鲁惜约脸色有些红,道:“多谢公子夸奖。”

    原来这道菜是她做的,陈剑臣笑道:“惜约你就不必太拘束了,以后不如和阿宝一样,叫我留仙哥吧。”

    鲁惜约心思一转,起身见礼道:“那好,谢谢留仙哥了。”在她心目中,自己这个“留仙哥”和阿宝那个“留仙哥”可是有着本质不同的,其中多了一份亲昵的意味。

    阿宝在一边瞧着,漆黑的眼珠子一溜转,夹起一块狮子头放到陈剑臣碗里:“留仙哥你也尝尝阿宝做的红烧狮子头吧。”

    陈剑臣不客气地咬了一口,赞誉道:“不错,阿宝的厨艺似乎更上一层楼了,家有阿宝,真有一宝呀。”

    阿宝就笑得双眼都成了弯弯的月牙儿。

    这一顿丰盛的年夜饭就在融洽愉快的气氛中过去了,陈剑臣胃口极好,开怀大吃,真是吃得痛快。

    饭后,陈剑臣送鲁惜约回金针斋,到了门口分别时,鲁惜约有些不舍地牵着陈剑臣的衣袖,低声道:“留仙哥,你可以抱惜约一下吗?”

    陈剑臣一怔,借着灯笼的微光看见鲁惜约一张娇羞无限的俏脸,顿时大生怜惜之心,伸出双手轻轻把她搂入怀中。

    娇躯入怀,微微颤抖。

    陈剑臣自身都觉得有些紧张——虽然为穿越众,可他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在这方面都还是个初哥呢,两只手都不知该摆放在哪里好。好不容易想好了位置,正想下手,怀里的鲁惜约却柔柔的离开了去,低着头道:“留仙哥,我进屋了。”

    返身进入了金针斋。

    陈剑臣摇头一笑,迈步走回另一边的家。

    今晚异常的寒冷,到了亥时,天空上簌簌地又飘下了雪,雪落有声,一如片片洁白的羽毛坠落下来。

    陈剑臣坐在炭火温暖的书房,喝着阿宝泡好的热茶,听着外面落雪的声音,心境空灵,什么都没有想。

    吱吱!

    忽而书房南边角落处传来一声非常熟悉的叫声,随即小义的身子很麻利就从那一个隐蔽的小洞里钻出来,它看见陈剑臣,立刻很兴奋地跳上书桌——

    “嗯?”

    陈剑臣故意一板脸。

    小义见状连忙把两只小爪子搭在一块儿,恭敬作揖施礼:“小义见过公子,恭祝公子新年快乐!”

    陈剑臣呵呵一笑:“小义,你怎么独自来的?”他看见小义,现在本体显然比以前肥胖了一圈儿,一身皮毛近乎全白,好像变成了个小白鼠。其身上穿着一件用崭新黄色布料缝制而成的马褂呢,想必是出自婴宁之手。

    一只穿着黄马褂的小老鼠!

    小义忙道:“公子是这样,婴宁姐姐一直在卧松洞闭关,近期她心有感应,可能很快就能够凝练出金丹了,所以她思量着要等金丹凝就,变化出人身后再来找公子。”

    “什么?婴宁快能结出金丹了?”

    陈剑臣惊喜交集。

    要知道妖类想凝结金丹可不是容易之事,除了某些天生异禀的种类外,普通妖类开窍明智后要想成就金丹大道,最紧要的便是拥有正规法门;其次更要漫长时间的修炼积累才行。而如今婴宁开窍的时间甚短,居然也能凝练金丹了,进度实在快速无比。

    小义道:“婴宁姐姐修炼非常刻苦,她终于把道书《昆仑玉清法咒》完全炼化了,再加上卧松洞的灵脉加成,修为才能一日千里。”

    陈剑臣哦了声,忽问:“婴宁行将结丹,那小义你呢?你苦修多日可有什么成果。”

    小义嘿嘿一笑,有点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小义天赋远比不上婴宁姐姐,修为境界并没有太大的进步,只是终于学会了隐身术。”

    陈剑臣板脸道:“只怕你也常常偷懒吧。”

    被公子一语中的,小义顿时立正,低着头,像个犯了错的小孩子,要无条件地接受长辈的教训。

    “你呀你……”

    陈剑臣提起一根毛笔,轻轻在小义头上敲了三记。不过他也知道小义天性如此,难以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也不好过分斥责,便问:“你学会了隐身术,且施展出来让我看看。”

    “遵命!”

    小义念一句口诀,原地一个三百六十度的转身,说时迟那时快,嗖的,通体发出一圈毫光,身子便消失在陈剑臣的视线之内了。

    隐身术!

    果然甚是奥妙……

    无论陈剑臣如何睁大了眼睛看,都看不见小义的所在。他顿时想起那些神话传说之中,神仙们经常使出这一招隐身术来戏耍敌人,端是屡试不爽,十分好用。

    片刻之后,小义原地现出身形,道:“公子,小义法力低浅,隐身效果只有维持一炷香时间,婴宁姐姐才厉害,她能维持一个时辰呢。”

    隐身术既然属于法术范畴,当然会损耗法力,决不能无限制地使用挥霍的。如今小义的隐身术固然只能维持一炷香时间,但在某些特定的时刻还是能发挥出重大的作用的。

    陈剑臣略一沉吟,问:“小义,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枫山去?”

    就听小义恭声回答:“公子,小义不会再回去的了,从此以后,将伴随公子左右,效犬鼠之劳。”

    陈剑臣疑问:“你不回去卧松洞修炼了?”

    小义道:“婴宁姐姐说朝廷的人会来抢卧松洞,所以她把从道书上学到的一个奇门阵法布置了下来。这阵法能加快卧松洞的灵脉发挥,同时灵脉枯竭的速度也会大大加快,按照估计,只怕这个月卧松洞就会变成一口普通的洞府了。”

    原来如此,敢情婴宁修为突飞猛进也和此阵法大有关系。

    陈剑臣脑海灵光一闪,忽急声道:“婴宁凝练出金丹,那不是也要渡天劫?”

    小义道:“嗯,是要渡劫。”

    陈剑臣一拍大腿,道:“渡劫的话,我可以帮她一臂之力的。嗯,小义,婴宁说她大概会在什么时间结丹?”

    小义道:“这个没有准数,不过婴宁姐姐说最早也要三个月后。”

    三个月,不算短了,还有充足的应对时间。

    陈剑臣长嘘口气——他上次帮娇娜渡劫,手持引魔剑,将她的心魔引入自己体内,从而极大的分担掉娇娜渡劫时面临的危险和压力,让她顺利渡劫成功。这方法,同样适用于婴宁身上。

    有见及此,陈剑臣和皇甫父女分别之时就早有预见地请对方把引魔剑送给了自己,如今就在书房中珍藏着呢。本想着婴宁不会那么快渡劫,不料事实总是超乎想象,引魔剑不用多久又能派上用场了。

    陈剑臣忽然想到,自己能用浩然养吾剑诛杀心魔,帮人渡劫,这可是一项很实用的功能呀,莫非自己还有当“渡劫辅助专家”的潜力?

    当然,他可不会傻乎乎的写副招牌扛在身上到处招揽生意的。偶尔帮帮身边的人或妖还可以,至于做个专业者,还是免了吧。

    “嗯,小义,你还是回枫山吧,我写一封信,你交给婴宁。”

    “好的。”

    很快,陈剑臣就奋笔疾书写好了一封书信塞进小义黄马褂左侧边上的一个口袋内——婴宁真是心灵手巧,居然还别出心裁地在褂子上留出了一个口袋,难不成是留给小义装红包的?

    拿了信,小义作揖告别,跳下书桌,又从“御用“地道里出去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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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又绿江南岸,今年的春节就在一片热闹和欢笑中过去了。而新律《文字法》终归没有拖得太久,赶在元宵节前一天就刊行成本,开始发行销售。

    第一批在江州销售的《文字法》数量逾千本,但在短短半天功夫就被抢购一空,行情异常的火爆。

    陈剑臣没有去买书,而是请王复给自己捎了一本——不读不行呀,谁知道新律上规定的条文具体情况如何?不熟读,不理解其中的精神意思,保不准哪一天就祸从口出,罪从手来了。

    《文字法》印刷得很是规整,黑皮封面,朱砂题字:文字法。

    三个字体端正得一丝不苟,四四方方,一笔一划,简直像是用尺子量好出来的,不偏不倚分毫,使人一看,就能读出“严正”一词来,油然而生敬畏之心。

    毫无疑问,书名题字出自当今圣上正明帝之手,正明帝本就是公认的礼法大家,楷书之中的第一人,又称“楷模”。

    新律本子只有半寸厚,共有一百页,前面有序。和所有律法一样,这序同样是皇帝所写的——皇帝乃天子,受命于天,代表着尘世至高无上的权力。

    君无戏言,其实天子的话才是不容违背的金科玉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何况百姓?说白点就算皇帝心血来潮,叫你马上放一个屁出来,你也得立刻“运功”,应景憋出。

    因为皇帝随口一句吩咐就是律法。

    从轻到重,《文字法》陈列的条文限制有六百九十九条,制约内容范围十分广泛,从言语到书籍,到书帖,再到诗词文章……反正和文字沾边的都牵涉到了。其中很详细地规定什么字眼,什么字句属于违禁之言,自律法颁布日起,不得再轻言书写出来,否则触犯律法,罪不容赦。

    这,就等于在人们的嘴上,手上戴上了严密的枷锁……

    与千本《文字法》一共进入江州的,还有一队百人黑衫卫,骑着高头大马,腰挎斩鬼刀,气势肃然地在江州府衙上住了下来——他们属于新律执行卫队,负责《文字法》的实施推行工作,凡有抗议者,一律依法严惩,或枷号,或鞭挞,甚至直接枭首示众……

    武力之下,哪怕对《文字法》再有不满,人们也得噤若寒蝉。有几个在江州士林阶层中薄有名望的儒生因为在酒席间表达出了愤懑之意,不料隔墙有耳,当天晚上就被如狼似虎的黑衫卫破门而入,擒拿下狱,殴打致死……

    又有儒生的亲朋好友们前往府衙击鼓鸣冤,不料马上被乱棒打出,直接打断了十余双腿,躺在街道上哀号不已。

    ——黑衫卫,再一次在公众面前展示出了极其恐怖的监管手段,势若雷霆。他们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精锐军队,屠刀之下,什么臣子,什么百姓,什么读书人都是一样的。

    一阵浓浓的腥风血雨笼罩住了江州——其实不但江州,王朝统治之下的其他各州想必也是差不多。在此期间,因为言行不当,因为笔墨逾矩而被摘除功名沦为阶下囚,乃至丢了身家性命的读书人不知道有多少。

    天下读书人多矣,其中并不乏有傲骨,有气节者。然而这些傲骨气节在屠刀之下,俱变成了枉死鬼。

    因为新法颁布的缘故,元宵佳节变成了鬼节。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正明帝重用何蟹的《文字法》,倒行逆施,这是激民愤于天下呀,势必会加剧矛盾恶化。

    陈剑臣读完《文字法》,所见所闻各种惨状,立刻就知道局势大乱将起,心道:莫非统治近千年,天统王朝气数已近,皇帝才会出如此昏招?

    但不管怎的,时光的河流始终没有分毫停顿地缓缓向前推动着……

    开春二月,学院又开学了。

    陈剑臣收拾行装,与母亲等人告别,返回学院。没想到第一天他就听到一条噩耗,教书法课的刘老夫子因为写了一张书帖,其中措词不当被黑衫卫捕捉了去,又因为其拒不认罪,竟被当场杖打八十大棍,皮开肉绽,呕血而死……

    刘老夫子人瘦,颇高,年过花甲,为人简朴,经常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袍子。讲课的声调抑扬顿挫,很有节奏感,可以说是陈剑臣甚为敬重的一位先生,不料如今竟然也遭了毒手。

    听到此讯,陈剑臣情绪激荡,记得当日聊斋开张之时,刘老夫子也是亲自来登门恭贺的,回想起他的音容笑貌,仿若昨日,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是日陈剑臣把自己关在学舍之内,不吃不喝,呆坐到傍晚时分终于忿然而起,铺开宣纸,提起狼毫,一气呵成地写成一贴: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荼毒天下,追惟酷烈;奈何奈何,号慕摧绝。读圣贤书,为何事学?正气不屈,浩然诛邪!”

    四十个大字,行草体,先行后草,时行时草,双钩廓填,如斜而反正,形断而意连,纵长挺劲,轻重缓急,层次分明,笔墨淋漓尽致,动感强烈,蕴含了陈剑臣此际剧烈的情感变化过程。

    横竖点撇,字字皆包含正气。

    ——他在写此贴的同时,泥丸宫中的《三立真章》卷轴仿佛有感应般,跃然而动,一排溜下来竟不知有多少个字依次地被凝练出光芒,大放光明,到了最后,竟然有半壁书牍都亮了起来,蔚然壮观……

    字成而掷笔于地,陈剑臣看着眼前的字帖久久不语——他有一种直觉,这一副被自己命名为《正乱帖》的书帖很可能是他一辈子书法上的巅峰,从此以后,很可能无法再写出这般形意饱满,情感奔放的字帖了。

    只是这字帖,注定了不能留存于世,必须要撕毁掉,以免受人把柄。

    拿起字帖,陈剑臣心有不舍,犹豫不决,心想如果这幅字能隐形就好了。念想之间,骤然见到宣纸上的笔墨由浓变淡,发生了一种极其玄妙的变化,只转眼间,四十个大字最后竟凭空消失掉了,只剩得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就如同被人用法术抹掉了一般。

    “咦!”

    陈剑臣吃了一惊,稍一沉吟,连忙闭上眼睛,感受魂神世界——

    果不其然,蒙蒙的魂神世界再度产生新景象,除了当空悬立的《三立真章》,除了背立执笔的儒像,此时在《三立真章》侧边居然增多了一幅卷轴,规格比《三立真章》小了一号,但也是直直地打开垂落下来,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四十个拳头大小的字: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荼毒天下,追惟酷烈;奈何奈何,号慕摧绝。读圣贤书,为何事学?正气不屈,浩然诛邪!”

    《正乱帖》!

    正是陈剑臣刚才书写而成的《正乱帖》,不知何故居然跑到了他的泥丸宫魂神世界里头,成为和《三立真章》并列的一幅卷轴,在形式上如出一辙。

    这,就是“立言”!

    陈剑臣惊喜交集,不曾想自己在激愤之下,直抒胸臆之际就此突破了困扰已久的瓶颈,并借助数以百计的正气的帮忙,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立言”的境界,迈上了坚实稳定的第一个台阶。

    用行话说,升级了!

    如果说以前不断地凝练出新的正气,增加正气的数值属于获得“经验值”的话,那么现在就是量变引起的质变,两只脚跃然跨过了门槛。

    终于升级了。

    升级的喜悦刹那间充满心扉,略微冲淡了本来的哀伤悲愤之情。他坐定,闭目凝神,开始摸索立言境界的具体作用。

    一个时辰后,陈剑臣有些疲惫地站起身,经过多次的实验,他总算把“立言境界”的功用搞清楚——

    简单地说,其现在克敌制胜的手段再不像以前那般单一,受制诸多了。虽然还无法做到正气外放,直接化剑杀敌,但起码“立言”后的蕴含正气的字墨不再像以前那样,过一段时间正气就会自然挥霍殆尽,失去特效。

    现在的他写出一幅正气笔墨能够做到反复使用,能够随心所欲地收回魂神世界内滋养,大大提高精神恢复的速度,甚至可把某一笔墨炼制成一件法器,乃至法宝般的存在。比如这一幅《正乱帖》,它如今收藏在泥丸宫魂神里头,但只要陈剑臣愿意,可随时念头一动,笔墨即会现形而出,无需通过外界笔墨媒介,同样能破敌制胜。

    更重要的是,这一幅《正乱帖》还具备可观的成长空间前景,本身还能大幅度提高效果威能,最终达到《三立真章》那般的作用。

    当然,立言可不是随便立的,也不能滥立无度。归根到底,它毕竟要受到总正气量的限制。现阶段的陈剑臣,立出一幅《正乱帖》四十字已是极限。但他依然觉得很满足了,只要境界上去了就好,其他的东西细水长流,可逐步提升,“立言”已得,“立功”还会远吗?

    咕噜噜!

    此时肚子里忽然像烧开了水一样,咕咕作响。原来是一天没吃多少东西,他饿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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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介绍:
穿入到一个光怪6离的聊斋世界,妖孽丛生,群魔乱舞,魑魅魍魉尽出。恰我心张狂,仗剑破红尘;正气浩然,下笔如有神!%%%%%%%%%%%%%%%%%%%%%%%%%%%%%%%%%%%穿入聊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穿入聊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穿入聊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