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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笔如来     都市之无敌神医txt下载     都市之无敌神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三章 双赢

    果英达摆手,“唐老大果然机智过人,可是我这人,从来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不相信别人嘴里说的.对不起了,唐老大!”说罢,果英达向手下勾勾手指头,一个拿西瓜刀的打手上前,揪住唐胖子的衣领,阿贵看到老大落入别人之手,就想上前帮忙,南荣帮的另一个打手立即将西瓜架他脖子上,他顿时不敢动弹。

    此时他很后悔,他一直以为果英达是友非敌,所以对他没有半点戒备之心,他把自己的小弟全安排在楼下待命,就等果英达与唐老大商议好对付双煞帮的计策之后行动,干掉双煞帮,开创铁人帮在昆月地下世界的霸业,不料情况突变,果英达翻脸不认人,自己和老大都被人家轻易控制住了。

    “唐胖子,阎王爷那缺人手,你赶紧去报道吧,祝你好运!”果英达轻声说道。

    唐胖子还想求饶,可是南荣帮打手手中的西瓜刀轻轻一拉,就象杀鸡一样,一刀割开了他劲部大动脉,一股腥臊的热血从刀口飙出,唐胖子赶紧用双手捂住伤口,可是劲动脉已经被割破,血根本止不住,仍然不要钱似地往外冒,办公室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没多久,他就支持不住,瘫倒地上,双眼渐渐失去光彩,身体不停地抽~搐。

    阿贵木瞪口呆地看着唐胖子在自己眼前象一只一鸡一样被人放血,然后痛苦地死去,自己却始终无能为力。

    “你老板没了,以后就跟我混吧。”果英达扭头对他说道,阿贵本来以为自己也死定了,不料果英达不仅不杀自己,还让自己跟他混,此刻他的心情就象死刑犯临刑前突然蒙受特赫,当即感动的泪流满脸,他“嗵”一声跪在果英达跟前,连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立誓:

    “谢谢果爷不杀之恩,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人啦,日后不论果爷让我上刀山还是下火海,我保证眉头都不带眨!”

    “啪、啪……”马义带头鼓掌,“大家都说果英达狡诈,果然名不虚传,杀鸡敬猴,恩威并施,手段高明!”

    果英达仿佛才想起现场还有马义存在。

    “不好意思,刚才下手有点猛,没吓着你吧?”他假腥腥地问马义,马义点头,“吓到了,我都差点尿裤子了呢。”

    果英达顿时得意洋洋,“嘿嘿,南荣帮对自己的敌人,从不手软,对可以利用的人,却从不赶尽杀绝。”

    马义很好奇,“唐胖子不是你的盟友么?怎么就成了你的敌人?你说杀就杀,不是在自毁长城么?”

    果英达嗤之以鼻,“他不过是墙头草,甚至是白眼狼,养不熟的,不杀了他,迟早是祸害。”

    马义频频点头,似有所悟,“南荣帮果然有过人之处,杀伐果断,难怪能成为华夏地下世界的第一大帮派!”

    果英达更得意了,“你能明白就好,南荣帮不是泛泛之辈,我们有我们一套原则,只要你把图纸和路云交出来,我保证不为难你!甚至可以让你在昆月一直混下去,成为昆月地下世界的土皇帝都没问题。”

    马义则更好奇,“你确定你很强大么?或者以为南荣帮很牛逼,牛逼到可以任意左右一个人的命运?”

    果英达瞬间变得狂傲不羁,“在华夏地下世界,南荣帮说一,没人敢说二!甚至白道上的人都得给我们几分面子。”

    马义冷笑,“可惜这世道在变,当年拉灯大叔很牛叉,最后还不是落得尸沉入大海的下场?南荣帮貌似很牛,但并不代表他能够左右一个人的命运,因为这不符合科学逻辑!”

    果英达狞笑,“小子,别装深沉,你只需要回答愿不愿与我合作。”

    “怎么合作?”

    “交出图纸和路云。”果英达上前拍拍马义的脸,“我都不知道离一特么滴是怎么办事的,不仅拿不下你,反而将自己老命给搭进去,我怎么看,你都不象有三头六臂的人呀?”

    “那是因为你近视眼。”马义讥笑。

    果英达叹了口气,“看样子,你是不肯合作了,不过没关系,如果你死了,双煞帮也就没有什么搞头了,我们几个人就能搞掂。好了,不lang费你宝贵时间了,你赶快上路吧!阎王爷那边严重缺人,我就客串一下劳务中介。”

    “好吧,谢谢你了。”马义叹息,不等果英达下令动手,他已经动了,只见他身形快如闪电,南荣帮的打手只觉得眼前一花,刚才还在自己枪口下的马义就不见了,接着自己手腕一麻,枪已有脱手,然后,它就莫名其妙到了马义手中。

    马义双手握枪,一枪对准果英达,一枪随意对准南荣帮打手。

    “唉,你们拿枪都拿不稳,居然还学人家当杀手,真不知死活啊!”他一脸关切地教训杀手,然后又笑眯眯的盯着果英达,“你也是,挑人的时候,也不挑几个靠谱的,你看看,麻烦大了吧?”

    果英达被枪指着脑门,双~腿顿时发软,他使劲咽了一口口水,“马义,马哥,哦,不,马爷,千万别冲动,万事好商量。”

    “商量什么呢?”马义将枪口抵近果英达的脑门。

    “你看,我浑身上下,长得就象一个屁,要不,你就把我当屁给放了呗。”果英达谄笑。“如果你放了我,我可以告诉你在前两天阴你们双煞帮的凶手,他们制造车祸,往药材里掺假药,伤及无辜,确实可恨。”

    “他们不正是你指使的么?”马义将枪口往前抵,“不,不是我,以我果英达的智商,还真不屑于玩这种低级游戏!”说到自己的智商,果英达莫名有一丝傲骄,果断忘了自己还在马义的枪口之下,“这全都是唐胖子一手策划的,只有他这种猪头,才会想出这么拙劣的方法。”

    “如果换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马义再将枪口抵近一分。果英达的脑门,明显感受到金属的冰凉,他一激灵,终于回过神来,自己已经被神死笼罩,这感觉,真特么不好。他强忍着心中的恐慌,一脸讨好。

    “马爷,别冲动啊,咱们万事好商量。”

    “好啊,可以试试看。”马义将枪口稍离开一点果英达的脑门,果英达悄悄松了一口气,心说这个年轻人不是愣头青,还是可以争取滴,于是他恢复了一点自信,南荣帮家大业大,是华夏地下世界之王,而他,在南荣帮的地位举足轻重,作为地下世界的新秀,马义不可能不清楚,所谓识时务者俊杰,而且他只是混混,不是党工,脑子里既使不是草,也不会是那种崇高到让人蛋疼的信念,在利益面前,他肯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如果你放了我,金钱、美女、豪车、别墅、江湖地位,随你挑,我一定能满足你。”

    “啧啧,好有诱~惑力哦,你说我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呢?”马义再将枪口拉开一分,果英达再放心了一点,脸色也渐渐恢复正常。

    “必须的,必须的。”他连连点头,差点没代替马义答应下来。“咱们都是出来混的,我们的理想不正是金钱美女土豪生活么,我有能力让你至少奋斗十年!”

    马义顿时一头黑线,“我拷,听起来咋象是你包养我似的?”

    “呃?”果英达一愣,随即就发现自己出现了口误,当即赶紧赔罪,“对不起啊马爷,我只是一时口误,口误。”

    马义没理会他,反问:“你真想让我不杀你?”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对吧,如果马爷能放过我,我定会报答马爷不杀之恩,我们之间,双赢!”果英达眼看事情越来越有转机,当即抱拳再向马义许诺,马义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我可以不杀你。”

    果英达终于完全将心放进肚里,他是相信金钱至上的人,这个让南荣帮接连损兵折将的恶魔,最后还不是被自己的金钱攻势轻松搞掂!他心中不由一阵得意,看似没有半两肉的脸上,露出灿烂无限的笑容。

    “可是……”马义突然话锋一转,果英达的心也随之一颤,竟然莫名其妙产生一丝恐慌,果然马义没让他失望,“可是你杀人了,已经犯了罪,所以就算我不杀你,法律也不会让你逍遥法外。”

    果英达差点气笑了,在地下世界精英面前谈法律,演讲者还双手沾满地下世界的人的鲜血,特么滴这也太不科学了吧!可是地下世界弱肉强食,拳头就是发言权,他现在是鱼肉,人家才是刀殂,他只有听的份,没有辩论的权力。

    他努力咽了咽口水,镇定情绪,“马爷,咱们地下世界自有自己的一套法则,俗世是不能理解的,所以他们都自以为是,对我们指东道西,强划框框其实关他们卵事。再说唐胖子阴马爷在先,我是在为马爷你讨还公道呢!”

    马义冷笑,“按你这么说,我是要感谢你喽?”

    果英达急忙摆手,“不敢,不敢,我只是希望马爷将我当朋友而已。”

    “好吧,既然如此,我也不多事。”马义点头,果英达再次抱拳:“马爷英明!”

第四十四章 哥是良民

    “不过……”马义一顿,果英达的心又随之一阵狂跳,暗骂马义无耻,特么滴一会一个“可是”一会一个“不过”,这不是在谋杀哥的心脏么?但看在冷冰冰的枪口的面子上,他强忍着脾气没有发飙,他腆着脸问:“马爷,还有什么问题?”

    马义裂嘴一笑,“我没有问题.你杀的人是铁人帮的老大,何况他还和双煞帮有仇,所以死了就死了呗,与我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是他再该死,也是一条人命,人家是有小弟的,所以尽管我不与你计较,铁人帮的人也不见得愿意放过你。你说呢?贵哥?”

    说着,马义将原来指向南荣帮打手的枪口,转向阿贵,阿贵瞬间腿软,忙不迭点头,“是……是……”

    “你……”果英达彻底被铁人帮的人打败了,阿贵刚刚还在向自己表忠心,愿意为自己上刀山下火海,但是时间没过三分钟,他就反水了,简直和唐胖子一模一样,翻脸比翻书还快,特么滴,铁人帮真是奇葩,他都想不明白,以他们的人品,怎么能够在昆月地下世界生存这么多年。

    因为地球人都知道,混地下世界的,你可以邪恶、可以愤世嫉俗、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是不可以作墙头草有木有?象这么不讲义气,背信弃义的人,在地下世界怎么混?

    这种人的下场,轻则容易被人唾弃,重则可能会死于黑枪。可是唐胖子与阿贵的存在,貌似已经推翻了这个定律。

    如果早知道铁人帮那么不可靠,他当初就不会找他们合作,如果他知道阿贵和唐胖子是一个德行,他刚才就顺手杀了他,可是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所以,尽管他恨得咬牙切齿,却也无可奈何,因为现在掌握话语权的,不是他,而是马义。

    马义脸上浮起笑容,问阿贵:“既然如此,你还需要我教你怎么做么?”

    “马爷,我该怎么做?”不料阿贵果真谦卑地不耻下问,马义顿时一头黑线,叹道:“哥们,你这几十年的人生算是白活了!”

    阿贵脸上戾气突显,咬牙切齿说道:“马爷,我一刀跺了果英达这老小子,为唐老大报仇。”说着,他伸手捡起一把西瓜刀,抬手就果英达脖子吹,马义一脚将他踹开,“拷,你真沙胆,竟然当我的面杀人!”

    阿贵愣了,唯唯诺诺地说道:“马爷,你不是让我杀了他么?”

    马义瞪着阿贵,“喂,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啊,谁说我让你杀人啦?我是那种目无法纪的人吗?哥我是良民有木有?”阿贵顿时哭笑不得,刚才明明是他举着枪教育自己要为老大报仇,虽然没有明说,可是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不料他转眼就翻脸不认帐了,特么滴,有点本事的人都属狗么,说翻脸就翻?

    最无耻地是,他作为一个帮派的老大,竟然好意思说自己是良民,听起来,就好象一个表子,在向人们吹嘘自己是良家妇女一样可笑,可是阿贵不敢笑,他对这种反复无常的恶人,本能地感到害怕。

    于是他就杵在那里不知所措,马义叹了口气,为阿贵的智商感到悲哀,“唉,贵哥啊,用你的猪脑子想一想,他们杀了唐胖子,已经犯了死罪,本来已经是死人一个了,他们还需要你傻不啦地去动手么?”

    阿贵终于开窍了,“你是让我报警?”

    马义很奇怪,“你以为呢?”

    “马爷果然高明?”阿贵一脸谄笑,心里却鄙视马义,“拷,这么卑劣的借刀杀人,只有你这种极度卑鄙无耻之徒才干得出来,如果换作老子,老子就一报还一报,他捅我一刀,老子就捅他两刀,绝不报警,这才是真正的江湖,才是地下世界的王道。”

    马义有天眼,却不懂读心术,所以他虽然觉得阿贵的马屁拍得很假,却不知道他内心在鄙视自己。

    “好了,废话少说,找几根绳子,将他们都绑了,然后报警抓人!”

    阿贵照办了,这过程中,有一个南荣帮打手不服,马义毫不犹豫一枪将他撂倒,子弹打在他大~腿上,鲜血淋漓,疼得他哀号不止,浑身打颤,其他人再也不敢反抗。阿贵将所有人都绑好了,马义收起枪,坐沙上,甩甩手说道:“麻逼,这枪好沉啊,都累死老子啦!”

    他看到阿贵一付欲言又止的样子,于是问他:“有事么?”

    阿贵腼腆一笑,“马爷,我们现在算是把南荣帮得罪狠了,铁人帮人少力微,以后你可得罩着我们啊。”

    “罩你们?凭什么?”马义很惊讶。

    “南荣帮是我们一起得罪的,人家可是华夏第一大帮,如果我们不结盟,迟早会被它灭掉!”阿贵急忙说道。

    “不,不,贵哥你可要搞清楚,刚才拿绳子绑他们的是你,打电报警的也是你,所以得罪南荣帮的人是你,与我没有半毛钱关系!”马义立即撇清关系,阿贵心中大怒,暗骂:“妮玛,这都不是你的主意么?而且刚才还是你拿枪指着人家啊!”

    可是他不敢发飙啊,刚才南荣帮两支枪指着他,不仅杀不了他,反而还让他成功反击,这种人不是他一个小混混能惹得起的,可是如果让他一个人承担得罪南荣帮的后果,他又非常不甘心。

    “我教你一个不怕南荣帮报复的办法。”马义看到他脸色阴晴不定,于是就给他出主意。

    阿贵眼睛一亮,“什么办法?”

    “解散铁人帮,将你们的产业交出来,我来打理。”马义轻描淡写说出自己吞并铁人帮的计划,这不能怪他,因为是铁人帮做了恶人在先,他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可是阿贵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lang,他和唐胖子一样,将铁人帮当作了自己的事来~经营,这么多年,他兢兢业业,克勤克俭,为铁人帮沤心沥血,到头来,却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他心里顿时升起与马义拼命的冲动。

    幸好,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了。

    铁人帮的实力弱,他本身的武力值也不值一提,与马义拼命,就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他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妥协,“马爷,将铁人帮解散也不是问题,问题是,我和兄弟们怎么办?我们可以在马爷手下效劳吗?”

    “其他人呢?我会选择使用,即于你嘛?我担心哪天你会突然把我也绑了,所以,还是算了,你就自谋出路吧!”马义毫不客气地拒绝了,阿贵急了,如果他被迫离开铁人帮,那么以后铁人帮真的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了,“马爷,我不都一直在听你吩咐么?”

    “当然,这点我不否认,但是我担心,万一哪天有一个牛爷、猪爷神马的,让你将我也绑了,你也会照干不误,我可不想在自己身边放一颗定时炸弹。”马义解释,一点都不留情面,唉,有时听话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啊!阿贵自知理亏,已经失去选择的余地,于是嫣头巴脑地坐着。

    警察到了,这是一个简单的命案,一伙丧心病狂的暴徒闯入天阁酒店,杀死外号唐胖子的酒店老板,酒店员工阿贵挺身而出,在市民马义先生的协助下制服歹徒,警察堪查完现场,然后将一干案犯带走,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在警**手,通力合作下,十五分钟圆满破案,破了全华夏刑事案件的侦破记录。

    昆月市政府见义勇为基金会快给王贵先生与马义先生颂发了见义勇为奖,他们还被广大网民评选为年度感动昆月人物,王贵被赞最美员工。

    外面的世界纷纷挠挠,热闹非凡,城东酒店的办公室里,阿贵苦着一张脸,正在与马义办交接,他非常不甘心,可是他没有选择,打架打不过人家,自己还有把柄捏在人家手里,收买白粉超制造车祸,在兰之花公司的药材里掺假,杀死白粉超,不论哪一条,都够他将牢底坐穿,搞不好还要吃铁花生。

    马义答应他,只要他能够实现铁人帮和平解散,双煞帮对他既往不究。

    性命总比钱金贵,阿贵最终接受了马义的条件,其实铁人帮没有多少资产,平时主要靠收取保护费,唯一的实业就是这家酒店,对于双煞帮日益宠大的产业来说,简直微不足道,但是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何况这是自己亲手从对手手中邀获的产业,所以马义格外在乎,别墅里的五朵金花也特给面子,今天全都来陪他与铁人帮办交接。

    她们不仅帮他把关,以免他被人卖了还要给人家数钱,对于铁人帮的人,路云还亲自进行鳞选,对那些劣迹比较轻的人,给予收留,补充到双煞帮,对于那些劣迹斑斑的,她也不为难他们,让他们自己滚出昆月,如果还敢留在昆月,见一次打一次。

    忙了一个下午,终于忙了,马义还是一如既往不想担任酒店的任何职务,五朵金花拿他没有办法,只好由他任性。

    “马义,我真怀疑你上辈子就是吃软饭的材料!”米莉莉嘟囊,可惜她话音刚落,立即受到群攻,结果寡不敌众,灰溜溜地挂起免战牌。

第四十五 关系最犀利

    昆月地下世界中,最后一个稍有规模的帮派消失了,昆月城里再也没有有能力找双煞帮麻烦的帮派,那些零星小帮派都不得不对双煞帮俯首称臣,双煞帮在昆月城里一枝独秀,可是路云的心难以平静,因为南荣帮始终是她最大的威胁.

    她在支洪荣手下多年,对他的性格非常了解,如果她不曾是南荣帮的人,她成立双煞帮,势力也只是蜗居在昆月一隅,对他没有构成实质性威胁,他也许会容忍双煞帮存在。但她和米莉莉在支洪眼里,就是南荣帮的叛徒,不论有没有发生岛国图纸这件事,支洪荣都不会让她们的双煞帮在地下世界出现。

    因为这是在打他的脸。

    地下世界的人都爱惜脸面,作为华夏第一大帮的老大,支洪荣更在乎自己的面子。

    马义说得好,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可是南荣帮是华夏第一大帮,兵强马壮,高手如云,支洪荣手中还掌握着许多热武器,而双煞帮真正能打的,只有他们四人,最好的武器也就一支伯莱塔手枪,双方实力都不在一个层次等级。

    虽然南荣帮在昆月接连损兵折将,但是还没有撼动其根本,况且,他们之所以连连失利,除了他们轻敌,还有就是作为外来人,形势对他们不利,老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南荣帮再强,要完全打倒作为地头蛇的双煞帮,也不那么容易。

    可是人家家大业大,根基牢固,不怕折腾,双煞帮却成立没有多久,各产业还处于磨合期,甚至草创阶段,所产利润有限,一句话,双煞帮表面风光无限,其实内部困难重重,经不起南荣帮一而再,再而三的折腾,它最重要的是必须得到休养生息。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南荣帮虎视眈眈,已经将双煞帮列为死敌,为了对付双煞帮,支洪荣甚至不惜与三金帮达成和解,保证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为了达到和解目的,支洪荣还给东方鑫不少好处。

    远在昆月的路云,很快就嗅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味道,她更加坐立不安。

    “马义,支洪荣是发誓要与我们干到底了!”路云忧心忡忡。米莉莉也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她一改往日毛毛燥燥的性格,难得的没有发表一些不靠谱的言论,同样也一脸愁容。

    “南荣帮迟早都会是我们的心腹大患,我们之间,总得有一个了断,既然支洪荣动了这个心思,我们就成全他吧。”马义修真元气四重中期的实力不是盖的,在与南荣帮几次对抗中,虽然各有胜负,但是能笑到最后的,还是他马义,所以他对自己还是信心满满滴。

    “马义,我们不能大意的,南荣帮敢号称华夏第一大帮,并不只是因为他的人够多,混混打架,也不全是靠人多力量大的,而是凭实力,他们的实力足够强大。”路云说道,“就凭南荣帮的十三金钢,如果他们一起出动,我们就没有还手之力,他们中有拳脚功夫利害的,有擅长搞暗杀的,也有使毒高手,五金钢小伍,听说在国外当过雇佣兵,擅长追踪、格斗、阻击……”

    “你不是说离一老道是南荣帮最能打的么?难道他们比离一老道还要厉害?”马义问道。

    “若纯粹按武术招式而论,离一老道确实是最能打的,但是他武术教头的头衔,只是对南荣帮其他人而言。十三金钢中只有冷子灵与他师徒相称,其他的都各有所长,其实与离一老道没毛关系。”

    接着路云将十三金刚各自擅长的技能逐一介绍一遍。

    马义沉吟半晌,说道:“南荣帮实力虽然不小,但是要想灭了他也不难,难的是,我们不可能将南荣帮所有人都杀了,我们得想个万全之策,既能灭了南荣帮,又不会造成新的混乱。”

    米莉莉伸手试了一下马义额头,然后对路云说道:“云姐,这孩子没烧,不是说胡话,可能是最近凑巧灭了几个南荣帮的散兵走卒,有点骄傲了,所以才口出狂言。”

    马义看了一眼路云,她意外地没有阻止米莉莉,反而劝马义,“南荣帮能成为华夏地下世界第一大帮,不是偶然的,也不是靠嘴皮子吹出来的,刚才我已经说了,他们的实力不容小觑,他们的成就,是靠他们一拳一棍,一刀一枪打出来的。”

    马义心里顿时很受伤,如果米莉莉不相信自己,他一点也不在意,因为她本身就是不着调的人,但是路云也是这个态度,他就郁闷了。

    “相信我吧,我管他是华夏第一大帮,还是全世界第一大帮,既然支洪荣不想让我们好过,我们也不能让他过得顺心。最佳的防守就是进攻,我们与其日防夜防,提防他来捣乱,不如我们主动出击,将他直接干趴下,一了百了。”

    “孩子,一个人有理想是好的,可是不切实际的理想就是幻想,是空想,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要量力而行,懂啵?不然会害死自己的!”米莉莉难得的语重心长,“我就是从南荣帮出来的,他们究竟有多强,我比你清楚,听姐一句劝,不要总想着打架,咱打不过人家,能躲一会是一会哈。”

    “莉莉,其实你的办法也不是好办法,我们人可以躲,可是我们的生意怎么办?难道就此放弃了?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支洪荣一辈子不放过我们,难道我们就躲一辈子?”路云说道。

    他们三人讨论来讨论去,结果都没能讨论出一个好办法,然后小方、白雪、长孙绛英下班回来了,他们就停止了讨论。

    与昆月相隔千里的华夏中部城市,江口市,也是一个人口过百万的大城市,南荣帮老大支洪荣正对一干手下大动肝火:“废物,你们特么的就是一群废物,连两个女人都对付不了……”

    他越说越激动,扬手将手中的的茶杯狠狠摔到地上,一声脆响,水晶茶杯的碎片四处飞溅,十三金刚剩存的十个金钢蔫头巴脑地站在支洪荣跟前,屁都不敢放一个。

    支洪荣摔完茶杯,心中余怒未消,他指着手下金钢,问道:“你们谁有办法救出果英达?”

    结果半晌没有人吱声。

    支洪荣冷笑,“你们平时不是很牛b么?你们不是成天都以为天第一,老子第二么?为什么到了关键时刻,屁都不放一个!?”

    大金钢应复泉小心翼翼说道:“果爷犯的杀人死罪,被人当场擒获,所谓铁证如山,而且我们在那边也没有可以有效操作的强有力的关系,所以捞出来的希望很渺茫。”意外的是,支洪荣没有发飙,他脸色阴晴不定,想必他也清楚应复泉说的都是实话。

    实话说,当下时代,神马最犀利?

    当然是关系最犀利。

    没有关系,就算你富可敌国有时也没鸟用,当然,假如你没有牛逼的关系,你也不可能能够拥有富可敌国的财富。关系可以让你拥有财富,财富可以用来维系关系,没有财富的支持,你的关系就没办法继续,没有关系,你的财源就会枯竭。

    丢,这是哪跟哪啊?特么滴小笔,干毛不去多上几天学,将话说顺溜了才来装深沉捏?

    以上纯属废话,请读者大大们果断跳过,继续下面的故事。

    “可是,果英达对于我们南荣帮真的很重要,你们都是南荣帮的老人,应该知道他存在的价值!”支洪荣满心遗憾。众金钢低着头,沉默无语,他们是靠打架上位的,果英达却是靠大脑崭露头角,大家不是一路人,可是他们也知道,果英达是一个人才,如果他们算是南荣帮的“将”,那么果英达就是“帅”。

    “老大,路云和图纸的事怎么办?”十三金钢彭飞问道。他名列十三金钢之末,其实并不是因为他实力最小,而是因为他比其他金钢加入南荣帮晚,他一手使毒功夫出神入化,能杀人于无形。

    都说使毒的人,因为常年与毒物为伍,其心也比常人要狠毒,彭飞就是这样的人,他年纪才是二十多岁,却一脸阴鸷,双眼寒光闪烁,总是让人不寒而栗。

    南荣帮最近连连损兵折将,虽然他们都是混地下世界的人,心比一般人要狠,不重感情,可是老话说,唇亡齿寒、兔死狐悲,所以他们没有安全回来,大家的心情难免受到影响,唯有他一如既往,仿佛出去没回来的人,与他没有半毛钱干系。

    支洪荣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说道:“路云不死,此事不休!”

    “可是……”彭飞欲言又止,他对其他人,可以凭自己出神入化的使毒本领不鸟他们,但是对支洪荣,他还是本能的敬畏,所以他心里有话也不敢多说,因为他了解支老大的性格,他决定的事情,不可能更改。

    老大心情不好,不能惹他生气,不然后果会很严重,彭飞对别人无情,但是对自己还是相当在乎滴。

第四十六章 支洪荣的理想

    支洪荣心里确实很恼火,彭飞仗着能使毒,别人都怕他三分,是越来越没有规矩了,幸好他那点伎俩对自己没毛用,说不定他早就向自己下手,谋权篡位了;而支洪荣一直留着他,除了需要仰仗他一身使毒功夫之处,其实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征服欲.

    就好象养宠物,有的人喜欢养猫养狗养仓鼠……这些比较温驯的动物,而有的人喜欢养虎养豹养毒蛇。彭飞就是一条毒蛇,其他人见之毛骨悚然,而自己却能将其把玩于股掌之间。

    可是彭飞越来越没有宠物的觉悟,刚才他们明明是在讨论果英达的问题,他却将话题引向路云。

    特么滴,装b也得选个时候吧,不要以为你会使毒就了不起,说穿了,那也就是能吓唬一下无知的人而已!对于有真本事的人,比如他支洪荣,其伎俩不值一毛钱!不过,当他看到彭飞收敛了,也不再理他。

    “应复泉,你立即想办法,递话给果英达,让他管好自己那张嘴,他一家老小,我们南荣帮会为他照顾的。”

    应复泉点头,“老大放心,我会办好的。”

    南荣帮有规矩,人一旦被捕入狱,必须自己扛下一切责任,不可以连累南荣帮,果英达为作为南荣帮的狗头军师、元老,这条规矩还是他亲自拟定的。

    老话说规矩是为别人定的。

    可是南荣帮与众不同,它对背判者是非常残忍的,祸不及家人对他们来说那是一句屁话,惹怒了他们,他们才不会管你是谁,人打我一巴掌,我砍人十刀才是南荣帮文化,所以,万一果英达没管住自己那张嘴,说了不该说的,他躲在大牢里,支洪荣拿他没办法,可是他的家人,犹其是他女儿,支洪荣就敢将她玩腻后,再卖到dg给农民工兄弟提供三温暖服务。

    所以,让应复泉递话,只是给果英达提个醒,预防万一而已,果英达的事就算告一段落了,至于果英达会不会如他们所愿,就完全看他的觉悟了。

    解决了果英达的问题,支洪荣本来是想就止打住的,今天是周末,公务员都在休息,他们混黑的却还在加班加点,开讨论会,真特么心里不平衡,早知道混黑比当公务员辛苦,当年自己就应该好好念书,混个神马硕士、博士啥滴,再考取公务员。咱拼不起爹,努力一把,拼一把,今天兴许就可以在办公室里叹着空调,一杯茶、一支烟、网游地主玩半天捏!

    唉,世上最难买到就是后悔药。

    想当年被自己揍得满地找牙的班主任不知道还在不在人世,支洪荣对他却是记忆犹深。当年支洪荣才十五六岁,风华正茂,立志要当华夏地下世界的大哥大,骨子里有一股天不怕地不怕敢把日月踩脚下的狠劲。

    一天他欺负班长,恰好被班主任撞到,于是班主任毫不犹豫地想拎他的衣领,他心说,特么滴,班长是你的学生,哥也是你的学生,为毛你拎哥不拎他啊?这不是岐视哥么?所以他果断一记老拳,手臂拐着弯,由下而上冲向班主任的下巴。

    那时他虽然不到十六岁,可是他天生神力,愣是一拳就打落了班主任包括门牙在内的三颗牙齿。

    这一拳,最终的后果是支洪荣将自己彻底打出了学校,提前进入花花世界,家里还赔了班主任一笔医药费,当然这只是他损失,老话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其实每一件事的发生,谁又能真正知道,给自己带来的是福还是祸呢?

    支洪荣离开了学校,正想表示后悔一下,可是他一拳打出的声望呼啸而来,他一下子就由小支变身荣哥,身边常有几个,现在小年轻说的那种粉丝,而且还是骨灰粉级别的,让他一下就从被学校开除的自卑中解脱出来,当混混的理想加剧膨胀。

    那时的南荣帮还是江口市中学周边的一个小帮派,主要业务就是开录相厅放黄带(当年还没有网吧),以及向学生收取保护费,荣哥的威武,很快传到当时南荣帮老大贾成仁耳里,他本着对地下世界的热爱,和对支洪荣人生的负责,不让一个失学少年在花花世界里迷失自己,于是向他伸出了上帝之手。

    支洪荣轻松初步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他书已经读到初三,在当年,他已经算是一个有文化的混混,他当时的表现,确实也没有辱没他作为一个有文化的混混的聪明才智,因为在所有人还不知道拼爹为何物的后代,他已经开始拼岳父了。

    话说贾成仁有一个轻度脑瘫的女儿贾凤,刚好也是十五六岁,支洪荣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贾凤。贾凤虽然有脑瘫,但是说句良心话,人长得还挺水灵的,而且她妈将她照顾得很好,所以对于一无所有,又懵懂无知的支洪荣,还是蛮有吸引力的,何况她还是自己老大的闺女。

    从此,他只要有机会,就借口给贾凤补习功课,接近贾凤,有时趁着她妈妈不注意,就趁机揩点小油。贾凤的妈妈是一个善良的女人,看到支洪荣爱和贾凤玩,贾凤见到支洪荣也很开心,一来二去,她就对支洪荣放心,经常让他们孤男寡女同处一室,结果支洪荣没有让《都市之无敌神医》的读者大大们失望,他在某一天,将贾凤给推倒了。

    可惜他当时年龄还小,只懂偷吃,不懂擦嘴,贾凤本身就是脑瘫,更是不懂保护自己,不懂ooxx要戴套,安全你我他,所以他们就出事了,贾凤的妈妈看到女儿的肚子貌似一天比一天鼓胀,开始她还以为是女儿消化不良呢,但是仔细一观察,她的心肝差点就跳到嗓门。

    可是她还是不敢相信,因为女儿不仅年纪小,而且是脑瘫,谁会看上她呢?于是她悄悄带女儿到医院做检查,结果是,贾凤真的怀孕了。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晴天劈雳,她立即打电话给自己老公贾成仁,贾成仁立即想到这事可能是支洪荣干的,因为只有他常常与贾凤在一起,他具备作案的条件。

    他当时不动声色,将支洪荣召唤到他家,然后大门一关,将贾凤怀孕的事告诉他,然后给他两个选择:一是,支洪荣娶贾凤,他既往不究;二是,支洪荣反悔,他将支洪荣的小鸟哥切下来,丢池塘里喂鱼。

    支洪荣当时吓坏了,他讨好贾凤,本来是想借此讨得贾成仁的欢心,让自己有机会上位,不料自己年纪小,自控能力差,一时没管住自己裤头,结果将人家闺女的肚子搞大了,按当时的社会环境,就算是贾成仁是普通市民,如果贾成仁告发他,他也会被政府判流氓罪,是要坐在牢的。

    何况贾成仁不是普通人,而是南荣帮的龙头老大,别说切自己小鸟哥喂鱼,就是要弄死自己,都比捏死一只臭虫还容易。也幸好贾成仁不是普通人,所以他的思维方式也有异于普通人,自己将他闺女肚子搞大了,他居然摆上一桌酒菜,与他对饮,然后出一道选择题供他选择。

    支洪荣借着酒精作用,爽快答应了,还面红耳赤地向贾成仁拍胸脯保证,自己今生今世都会善待贾凤。

    成了贾成仁女婿后,支洪荣在南荣帮的地位,如同坐上直升飞机一般,迅速飙升。

    于是他要成为华夏地下世界大哥大的理想,又前进了一步。

    刚才说了,他是有文化的混混,绝对不满足于江口市中学周边这点小地盘,地下世界奉行的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他下定诀心要将南荣帮做强做大,所以不仅他广拜名师,学习各种打架斗殴的技巧,再加上他天生神力,很快就打遍江口市无敌手。

    他还学古代的孟尝君,招揽各种人才。南荣帮逐渐兵强马壮,他开始向周边扩展势力,并且很快就控制了整个江口市的地下世界,接着是整个中部省分,然后用十年时间,称霸整个华夏的地下世界,完成了他成为华夏地下世界大哥大的伟大理想。

    关于毕业生前途的议论,有这么一条定律,一等生做学问,二等生当公务员,三等生当老板,四等生当打工仔,五等生混社会。他就是五等学生的代表性人物,天生混社会的命,而且他运气好,混得相当成功,才二十多岁,就成了地下世界的一方霸主。

    只是他没有想到,混地下世界表面风光无限,实际苦b,工作远不如公务员爽,华夏公务员福利好,工作清闲,还是铁饭碗,社会地位高,还拥有一定的特权,这些都象一块巨在的磁铁,吸住了这个国家精英们的目光,所以,才会发生许多学有所成的人,削尖脑袋,上千人去抢几个公务员饭碗的奇观,据说在某地,一些大学生、博士生,为了抢到一张进入体制内的门票,竟然不惜自降身份,上千人去抢几个清洁工的岗位。

第四十七章 不被理解的计划

    谁都希望时光能够倒流,然后将自己的人生推倒重来,可惜人生不是穿越小说,时光一去就不可能再回头.

    拷,这话读起来,咋就那么文青呢!

    支洪荣可是地下世界的霸主,不是靠码字混饭吃的苦b写手,虽然他自诩是有文化的流氓,其实他本质上只是流氓而已,与真文化不粘边,将这种文青小语用在他身上,特么滴怎么看都象给表子立贞节牌坊,让人如同刚吞了一只绿头苍蝇,那感觉,就俩字:恶心。

    不过,小笔不是有意恶心你们啊,如果你们真有这种想法,小笔可真冤死了,小笔在前面好多章节都曾经表明,本人是一个积极向上、节操高尚的五好青年,年轻时,曾带领一帮人义务给学校冲洗厕所、扶老奶奶过马路、自带干粮为不认识的人义务植树造林神马的可都没有少干。

    小笔翻出自己光辉历史当然不是居功自傲,加装b,只是向大大们表明,小笔其实很纯洁,从不会故意去恶心别人,何况读者大大们,你们是我写书的动力,搞不好,还可能是我的衣食父母,所以小笔更加不会存心恶心你们有木有?

    好吧,为了一句话,为了撇清自己,小笔不得不多写了好几段话,不能再多说了,再多说,就会有人怀疑小笔在灌水了。呵呵,小笔特么滴真多疑,小心疑心生暗鬼啊,要不干脆大家诅咒他以后走夜路碰上鬼吧。

    最好是碰上女鬼,漂亮的女鬼,然后演绎一段现实版的人鬼情未了,安慰一下他空虚寂寞冷的人生……

    打住,坚决打住,必须言归正传了!

    话说支洪荣目送手下离开自己会客室,再对无聊的空气一阵吐槽后,他也准备“下班”了。今天是周末,他虽然不是公务员,但也不是农民工,终归是要休息滴,完全不过周末的人都是农民工有木有?

    当然他所谓的下班,只不过是从会客室走回客厅,因为南荣帮的总部就在江口市的富贵花园别墅,也就是他家。

    回到空荡荡的客厅,他神情显得有些落寞,根本没有刚才那种高高在上、唯我独尊的样子。别墅很大,可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居住,女儿一家子与他的脑瘫老婆都在国外生活。

    前面说了,他是一个有理想的混混,他人生的理想就是当一个权顷地下世界的帮派老大,现在他做到了,他也满足了,反而对生活没有什么要求,所以他的生活很简单,完全与电影、小说里那些混混界的成功人士不搭。

    他这辈子,除了他的脑瘫老婆,他就没有碰过其他女人,这一点,连他的老丈人贾成仁都叹为观止,他临死前,居然拉着支洪荣的手,说他这辈子亏欠了支洪荣,搞得支洪荣莫名其妙,开始还以为是他还有隐秘财产没有告诉他呢,可是一想不对啊,他现在还没有咽气呢,有宝藏神马的,还有机会说出来啊。

    贾成仁嘴角抽搐了好一阵,才说出他认为亏欠支洪荣的原因,是因为他感觉自己的脑瘫女儿拖累了支洪荣,其实他作为南荣帮的老大,混地下世界的成功人士,在外面包养几个女人,是合理合法的,可是他竟然一个都没有,贾成仁都为支洪荣这辈子不值。

    支洪荣一听,当即就一脸严肃,给已命悬一线的老丈人讲起人生的大道理,神马糟糠之妻不可弃啦、男人需要对自己女人忠贞不二啦、家庭要河蟹,事业才能发展啦……林林总总他说了一大堆。

    贾成仁就瞪着几乎没有生机的双眼看着他,然后呵呵笑,结果一口浓痰上来,堵住了他气管,支洪荣急忙去请医生,可惜医生还没有赶到,老阎就将他给拽走了,老阎那里麻将三缺一,时间不等人。

    支洪荣似乎有道德洁癖,贾成仁还在世时,他可能因为对贾成仁有一种本能的敬畏,所以不敢在外面乱搞,也说得通。可是自打贾成仁死后,他俨然已是一家之主,特别是这些年,脑瘫老婆跟女儿在国外生活,他才五十出头,身边有几个女人,对于华夏地下界霸主来说,再正常不过了,可是他非要洁身自爱,从不在外面瞎搞,更不会带外面女人回家。

    关于这一点洁癖,不仅是地下世界的人,就连华夏某些高级公务员都不如。人家公务员还包养三五个情妇,你说你一个混黑的,作为一个混混头子却洁身自爱,实在影响河蟹有木有?

    唉,不得不说支洪荣真是一个奇葩。

    “他不是奇葩,他是一个有理想的混混,老话常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其实这话没有全说对,流氓有文化也不真正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理想。支洪荣的理想就是成为华夏地下世界的霸主,他的理想,约束了他人生的其他爱好,他一门心思壮大南荣帮,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结果他用了十年的时间,就做到了。”

    路云说起前老大,心里有一丝丝纠结。

    说真心话,她对支洪荣还是有一点点崇拜的,不仅仅因为他对女人对爱情的守望,还因为他的能力,他用十年的时间,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组织,发展成为华夏地下世界第一大帮派,这不是任谁都可以做到滴。

    可惜他们彼此已经走到对方的对立面,他们面临的,是你死我活的选择。

    “支洪荣除了迷恋权力,还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马义问。

    “他女儿。他有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儿,曾经是留学生,现在也在国外生活、工作、结婚、生子……”路云回答,随后似有所悟:“马义,你不会是想对他女儿下手吧?”马义顿时一头黑线,“我是那么无耻的人么?虽然南荣帮不把祸不及家人的江湖规矩不当回事,但是我们也不能借口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搞他家人,咱不是没原则的那种人。”

    路云松了口气,“你能这么想就好。”

    马义更无语了,心说,哥是堂堂南云军区飞豹特种部队的临时教官,华夏国安局的密秘外勤人员,不是地痞流氓有木有?以哥的身份,会干这种下三滥的事么?路云看马义沉默不语,于是说道:“马义,其实我没有其他意思。”

    马义摇头,“我知道,路云,其实我是这么想的,如果我们能够让支洪荣主动退出南荣帮,出国与女儿、老婆团聚,共享天伦之乐多好。反正他也是一把年纪的人,不该再过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对不对?而且身为南荣帮老大,南荣帮号称华夏地下世界的第一大帮,他却过着苦行僧的生活,这种人生,何苦呢?”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支洪荣最大的爱好就是权力,他享受那种手中掌握大权,高高在上,睥睨天下的快感,你现在要他放弃手中权力,你觉得可能么?”路云对马义的异想天开果断否定。

    马义却仍然按自己的思路进行分析,“或许,那只是他年轻时,因为荷尔蒙分泌过剩造成的畸形的人生理想呢?他现在年纪大了,理想也已经实现多年了,他雄心壮志或许已经退色了呢?”

    路云还是摇头,“他的性格我太了解了,要想他弃权,除非让他死了。”

    “不,我想,如果支洪荣死了,南荣帮仍然会存在,或许因为支洪荣的死,它的实力很大打折扣,但是老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没有支洪荣的南荣帮仍然会是我们的心腹大患。可是我们又不能将南荣帮屠帮,所以最稳妥的办法,就是让支洪荣放权,我们接手南荣帮。”

    路云学着米莉莉的样子,伸手探一探马义的脑门,“熊孩子,你没发烧啊!”

    马义的心再次受伤了。

    米莉莉在一边捂嘴偷笑,小方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米莉莉笑得猥琐,于是好奇地问米莉莉,“你在笑什么?好猥琐啊!”米莉莉放下手,一脸怒容,“猥琐你妹啊!”

    随后又神秘兮兮地对小方说:“你家小马哥异想天开,想做南荣帮老大,云姐以为他发烧,把大脑烧糊了。”然后又“吃吃”地笑。

    “小马哥,真有这事?”米莉莉的话向来水份多,小方不太相信,因为以小马哥的性格,他不喜欢这些俗事,双煞帮那么多产业,他一样都不想参与,他怎么可能突然想着去接管南荣帮,何况南荣帮现在还牢牢掌控在支洪荣手中。

    “唉,路云和米莉莉都误解我意思了。”马义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解释自己的机会。“南荣帮是华夏第一大帮,他对我们的态度是必欲除之而后快,而我们人少力微,双方如果全面开战,我们肯定不是人家对手,所以我想另辟蹊径,干脆我们接手南荣帮,将其改旗易帜……”

    “不是……小马哥,刚才你不是说我们不是南荣帮的对手么?我们又怎么能够给他改旗易帜呢?”小方也糊涂了,她本能地以为马义是看多了。

    马义顿时头大如斗。

    他的计划确实有悖于常理,他若想清晰地表述自己的计划,并说服她们,看来难度不小啊。

第四十八章 果英达的死

    第二天,从昆月警察局传出消息,果英达畏罪自杀了,而且是真自杀,不是躲猫猫,也不是洗脸死或者冲凉死,他自杀的方式很特别,用指甲割破劲部大动脉,这是闻所未闻的自杀方式,听起来都让人毛骨悚然,据说都惊动了省厅,已经派出刑侦专家到现场调查.

    江口市这边,应复全正准备赶赴南云,找关系递话给果英达,人未出门,那边就传来果英达的死讯。

    “蔡秘书长,消息可靠吗?”支洪荣半信半疑,尽管果英达也杀人不眨眼,但杀人与自杀是两码事,所以支洪荣还是不太相信他会自杀,于是向南荣帮在南云唯一的关系户蔡生源打探虚实。

    “老支,消息千真万确,省厅的专家都来了。”蔡生源是昆月市政府的秘书长,他的消息是真实可靠的。于是大家都暗暗松了一口气,毕竟死人的嘴是最严实的,从此他在南云杀人的事,与南荣帮没有一毛钱关系,纯粹是他个人原因,警察想找南荣帮麻烦也缺少证据。

    支洪荣心里是五味杂陈,果英达不死,他心里忐忑不安,混地下世界的,别看每个人都满嘴义气、到处吹牛逼为朋友敢两肋插刀,其实真正能说到做到的,没有几个,最起码他支洪荣从来没有遇到过。

    可是果英达死了,他心里又一阵空虚,毕竟是并肩战斗多年的老友啊!

    于是他脸上带着对果英达英勇徇帮的感动之情,面对一干手下,潸然泪下,“兄弟们,果师爷是好样的,他在对双煞帮的战斗中失利,被对手设计陷害而身陷囹圄,他为了南荣帮能够继续屹立于华夏大地,为了在坐的各位兄弟能够享受到美好、自由的生活,他英勇地选择了死亡……”

    支洪荣声泪俱下,洋洋洒洒发表了一通长篇大论,还别说,这番煽情,还真收到不小效果呢,只见手下一张张桀傲不驯的脸上,无不露出戚戚然的表情,连十三金刚中的刺头彭飞,脸色都有点动容。写到这里,可能有人要嗤之以鼻了,丢,小笔是不是在吹牛啊,搞得混混都成了革命志士似的,如果他们有这种情操,干嘛不做五好青年,非要做混混捏?其实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小笔也搞不懂啦。

    可是我们必须知道一点,混混也是人,是人总会有人性。支洪荣就是认识到这一点,才会拿果英达的死来说事,激励他们,让他们以南荣帮为家,为南荣帮骄傲,为南荣帮凝聚人气。

    不管果英达畏罪自杀的动机是否为了保全南荣帮,但是不可否定的是,支洪荣又一次成功的拉拢了人心。

    他还趁热打铁,依照帮规对果英达的家人做了妥善安排,这一举动,让他再一次俘获人心。

    前两章说了,支洪荣是一个有理想的混混头,而不是那种鼠目寸光,胸无大志、贪婪残暴的大混混,读者大大们,从他处理果英达事件的方式上,是不是有所发现呢?如果你们没有发现,其实也不能怪你们,其实是小笔写书水准有限,没能很好表达清楚啦。不过没关系,《都市之无敌神医》是网文,仅供读者大大们打发无聊时间用,而不是用以传世的文学巨著,大家只要知道支洪荣是一个有理想、有手段的地下世界老大就行了。

    当然啦,假如你喜欢上班时间读书,那可要小心被老板逮到,不然他扣你奖金,就不划算了,我的意思是说,与其你将这些钱交给万恶的资本家,不如给《都市之无敌神医》盖个章或投个贵宾神马的,就当接济一下苦b的小笔筒子啦,顾得不顾得捏?

    好吧,让咱们言归正传,不能再说了,若再说,小笔就成了唱《莲花落》的人了。

    “果英达死了?查到是谁弄死他了吗?”象山别墅也收到了消息。小方感到不可思议,她本能地反应是,果英达是死于躲猫猫之类非正常死亡,因为果英达不是普通杀人凶手,他是南荣帮教父级别的人物,肯定有人不想让他活着受审。

    马义点头,“他确实死了,省厅都派专家下来,经他们现场鉴定,已经排除他杀的可能。”

    “他为什么要自杀呢?”白雪问。“这些人虽然是亡命徒,可是也不会不珍惜自己的命啊?”

    “他不是不珍惜自己的命,而是无奈之举。他杀了人,又落入警方手中,南荣帮在南云没有根基,没办法进行一些黑幕操作,他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可是他身份特殊,是南荣帮的骨干人物,知道南荣帮许多秘密。如果他经不住审讯,出卖南荣帮,他能不能为政府立功不知道,但他的家人是死定了,支洪荣绝对不会放过他家人的。这里边的规矩,都是他亲自定的,所以他比谁都清楚。”路云说道。

    “这就是支洪荣和南荣帮的可怕之处,都说祸不及家人,可是他们经常用家人来威胁帮众忠于南荣帮,如果有人敢不尊从,他真会向他家人下手。我和莉莉敢叛出南荣帮,就是因为我们都是孤儿,没有家人,不然我们也不敢这么做。”

    白雪和长孙绛英顿时汗毛倒竖。

    “不过这种事很少发生啦,支洪荣其实很会洗脑,也会拉拢人,所以南荣帮的**都忠于他,他简直就是南荣帮的精神教父。”路云说道。马义叹口气,说道:“当初让那个阿贵报警,本来我是想以此为契机,借警警察之手动动南荣帮,既使不能将它连根拨起,最起码也能将其重创,现在果英达死了,一切都回到了原点,早知如此,当时直接干掉他算了。”

    “可是杀人终究不好。”长孙绛英小声说。

    “你说得对,不管他是不是该死,终究是一条生命。”马义看长孙绛英满脸担忧,于是妥协,长孙绛英心里立即暖暖的。米莉莉就是一个醋坛子,她看到长孙绛英脸上春情荡漾,脸色顿时大变,然后阴阳怪气地说道:

    “春天已经走了,怎么还满屋子猫**呢?”

    此言一出,没人能听懂。

    “莉莉,是你发春吗?”小方鄙视她,路云则斥责:“我们在讨论大事,你少在那阴阳怪气的,搞得象是我们都欠你十万八万似的,你想听就乖乖闭嘴,不想听就立马滚蛋!”

    米莉莉被小方质疑发春,她本来是想发飙的,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路云就给她一顿训斥,她心里不知道有多憋屈,却不敢再有只言片语。五朵金花,再加一个马义,她只怕路云一个,云姐发飙,她只好当乖乖女喽。

    长孙绛英隐隐觉得米莉莉是在说自己,可是对米莉莉,她基本是免疫的,所以她也不理她。马义看到米莉莉被路云制服了,心里也暗松一口气,老话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米莉莉有路云降服,他也宽心不少。

    “其实果英达自杀,往细里说,也不是对我们一点用处都没有。他在警察局里自杀身亡,还惊动了省厅,支洪荣肯定都听说了,他在这边本来就没有什么根基,这么一闹,他因为害怕被南云警方盯上,就不敢再派人来南云找我们麻烦了。”路云分析。

    “真的?”长孙绛英顿时两眼放光,对于她来说,这是最好的消息,毕竟她出生名门,心地善良,对打打杀杀的事情难适应。

    “那还有假的,你以为他是如来佛主玉皇大帝法力无边高高在上谁都不怕啊?你别看他表面上牛逼轰轰,其实他比谁都怕死,果英达在南云被捕,在警察局畏罪自杀,也许现在南云警方已经盯上南荣帮了,若他还不知收敛,就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

    米莉莉心里芥蒂仍在,所以对长孙绛英说话的口气特别冲,可惜没有人在意她说话的语气。

    “这倒是一件好事。”马义说。他本来是想说南荣帮仍然是他们心腹大患,必须灭了它他们才能高枕无忧,可是他一想到长孙绛英不喜欢打架斗殴,就立即改口了。

    其他人都不知道他的心思,纷纷附和。

    “我们终于可以安下心来做好我们的事业了。”长孙绛英兴奋地双手合什,“我们的事业发展迅速,已经完全超出了我的意料,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们必须好好消化它,不然我们不仅钱没赚到,反而会蒙受损失。”

    “切,小财迷!”米莉莉对她嗤之以鼻,“都不知道你挣那么钱干嘛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生再牛叉,也就一日三餐,夜晚一张床而已。”

    “嗬,想不到我们的莉莉还是哲学家,真是看走眼了。”白雪看她一再与长孙绛英过不去,就忍不住反唇相讥,其实她也知道,论吵架,她和长孙绛英联手都吵不过她,可是她总是针对长孙绛英,让白雪心里不爽。

    要说脸皮厚,米莉莉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明明白雪是在讽刺她,她却装着没听明白,只见她拇指划过鼻尖,一付当仁不让的样子:“丢,白雪你别以为比姐多读几天书就看不起人,姐可是研究过马列的牛人。”

    好吧,算你牛,白雪乖乖举起白旗。

第四十九章 路云的身世

    日子恢复了平静,长孙绛英她们终于能够全身心扑在事业上,马义仍然一如既往,扑在他修真大业上,可惜的是,因为鲎蚕现有的灵气只能供他修到元气四重中期,后续的日子里,无论他如何喂鲎蚕吃天藻,它的灵气仍然是只有恢复,没有增长,受此影响,他的修真也不能再有进步.

    修真已经成为马义重要的人生目标,现在却停滞不前了,他心里不由着急。

    “马义,别着急嘛,你想想看,我们能帮你做什么?”白雪宽慰他。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新星公司、兰之花公司已经完全上了正轨,业绩还相当不错,露叶秋枫一直保持盈利,原来铁人帮的天阁酒店,经过重新装修、升级,已经成为昆月城东名星酒店,头顶上星光闪闪的四颗红星,向世人展示着她的魅力。

    还有许多从光头帮、菜刀帮、铁人帮接收过来的产业,经过重新拆解组合后,发展稳定,势头良好。五朵金花终于有时间关心马义的修真了,马义修真成功与否,也关系到她们的幸福,所以看到马义陷入困境,都想伸出援手。

    马义却摇摇头,“你们帮不上的。”他说的是大实话,他开始本以为兰之花能帮他收购到一些可以用来供他修真的药材,结果他让失望,他们收上来的药材,都是普通草药,小到治发烧感冒,大到治疑难杂症的药材都有,就是没有能够供他修真的灵草。

    可是他又不忍心看到她们失望,于是安慰她们:“不过你们也别着急,我会努力的。”

    “切,我急个毛线,虽然天银大陆被你吹得天花乱坠,犹如仙境,可是我们都没有到过,你也没有到过,鬼才知道你那绿儿说的是真是假,说不定还不如我们地球呢!”米莉莉跷着二郎腿,脚趾尖掂着拖鞋。

    “唉,最可恶的是,你身上有禁制,不然我们……”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路云喝止:“闭嘴!麻辣哥笔,你还能再无耻些么?”

    米莉莉立即闭上嘴,其他人脸上表情极不自然。话说,有些事情,说出来,确实是很让人难为情滴,偏偏米莉莉这个神经粗线条的傻大姐,说话都不经大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她们都是黄花大闺女,如果让她口无遮拦,得啵得啵一阵乱喷,能让人羞死。

    米莉莉看看姐妹们,再看看马义,脸也渐渐红了,她放下腿,穿上拖鞋,充当乖乖女。

    然而别墅里河蟹气氛已经被她破坏,大家都陷入尴尬,闷坐了半天,发现了然无趣,于是大家各自回房间睡觉。

    一夜无话,第二天她们正准备上班,白雪和长孙绛英分别收到老师的短信,都是提醒她们回校参加毕业考试的,她俩才恍然想起,她们实习期已经快结束,马上要毕业考了。

    “恭喜你们啊,马上要毕业了。”小方分别给白雪和长孙绛英一个拥抱,米莉莉则双手抱胸,一脸你大学毕业有神马了不起的样子,“切,大学生满大街都是,没啥了不起。”

    “话是这么个话,理也是这么个理,要不,你也弄个大学毕业证试试?”小方鄙夷。

    “丢,小方你别充文化大拿,你也不过是一个大头兵出身,能不把一字当扁担就不错了。”米莉莉反鄙视。小方一声冷哼,随手拍出一本红皮证书,***通讯工程学院几个字烫金字闪闪发光,米莉莉悄悄咽了一口口水,然后一梗脖子。

    “丢你牢亩,大学毕业就了不起了,你照样还不是和我这个小学没毕业的人一起混,你是老板,姐也是老板,姐没文化也混得不比你差。”米莉莉掰歪理的天分是没人能比的,别墅里就没人是她对手,看到米莉莉死鸭子嘴硬的样子,路云再次使出杀手锏,她抬手就一巴掌扇过去。

    “麻逼,我发现你是越长越脸皮越厚啦,没文化还能装b!”

    “我就是觉得文化没用嘛,老话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云姐你看白雪和长孙绛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遇到坏人逃命都不会。”米莉莉坚持己见。

    白雪和长孙绛英一头黑线,她们是躺着都中枪,对于不学无术又自以为是的女流氓米莉莉,她们真心是无语了。

    其实,她们也不是第一次听到读书无用论,也不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贬低大学生,因为大学生高分低能……

    大学生就业困难……

    大学生的工资收入还不如农民工……

    甚至有土豪举牌装b,上街鼓吹读书无用,他儿女不上大学照样吃得开……

    关于这些问题与现象,因为白雪和长孙绛英都不是砖家,她们没有兴趣去讨论,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上不上学是人家的自由,她们只需要安安分分做好一名学生的本份,勤勤肯肯地学习专业知识就足矣。

    米莉莉看到白雪与长孙绛英语,以为她们无以反驳,更加得意了,“马义比我还没文化呢,可是他的医术,两位大学生敢与他比试比试么?”

    马义脑仁瞬间一阵阵抽搐地疼痛。

    路云说得不错,米莉莉的脸皮真是越来越厚了,厚到能将自己的缺点当作优点与人家攀比,人家不屑鸟她,她不懂,反而以为别人又输给她了。还好这只是她们姐妹间的打闹,如果在外人面前,她还表现得这么无知,他就不止脑仁痛这么简单了。

    “莉莉,有些事情是没法比的。”马义小声说,他不敢大声,还必须同时释放出自己最大的善意,免得这位傻大姐再无理取闹。路云眼看米莉莉还不收敛,火气就上来了,她抬脚就踹过去。

    “你没文化,所以你这辈子只能当流氓懂不懂?你觉得当流氓很光宗耀祖么?”

    米莉莉今天不知道哪根筋搭错线了,眼看着路云生气,她还不知道收敛,那张小嘴还得啵不停,“丢,我连爹妈是谁都不知道,毛线的光宗耀祖!”也许是她们的这段对话突然勾起了她的伤心事,米莉莉一下子就精神萎顿,坐在沙发上闷声不响。

    长孙绛英心善,看到她心情不好,于是安慰她,“莉莉,人生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这都是命运的安排,我们是无法改变的,但是我们可学着放下它,忘记它。”

    一滴眼泪,溢出米莉莉眼眶,再缓缓流下,路云上前抱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肩背。小方有点懵,今天别墅里的气氛变化跌宕起伏,让她不太适应,愣愣地看着平时以没心没肺著称的米莉莉流泪,她都感觉不真实,好半天才回过神。

    “路云,你们其实可以尝试着找找你们的亲生父母的。”她小声建议,路云凄然一笑,“我是不用了,莉莉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变成孤儿的,而我却记得很清楚,我确确实实是被自己父母遗弃的,如果不是被好心人收养,我早死八百年了。”

    “那收养你的人呢?你也可以找他啊。”马义说道。他们相处那么久了,还是第一次听路云说起自己的身世。

    “死了,被车撞死了。”路云也掉泪了。

    “她是一个好人,可惜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老奶奶去世的时候,我才十四岁,我记得很清楚,开车撞死她的人是一个很有钱的人。起因仅仅是因为我不小心刮蹭了他的车,他要我赔偿,还要打我,老奶奶护我,与他据理力争,结果那人恼羞成怒,居然开车撞人,当时我和老奶奶站在一起,车撞过来的时候,她将我推开,结果是,我活了,她却死了。”

    路云低头擦拭眼泪,“这明明就是一起故意杀人案,可是人家有钱,而我和老奶奶无依无靠,没有人帮我们,我们根本搞不过人家。结果一起凶杀案变成了一起交通事故。他们就这样将事情给了了,可是,我当时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狠劲,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了那人,为老奶奶报仇。于是从那天开始,我天天怀里揣着一把尖刀,就站在我们出事的地方等那人再次出现,这样,我一等就是大半个月,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等到他了,当时他已经不认得我了,我却认得他,他化成灰我也认得,我迎着他走上去,然后趁他不备,使命一刀捅向他肚子,他中刀倒地后,我一不做二不休,对着他又连捅了几刀,直到他彻底死跷跷了我才放手,当时支洪荣刚好路过,我的凶狠打动了他,于是他我带回南荣帮,将我训练成杀手。”

    “云姐……”米莉莉轻声呼唤,紧紧抱着与自己同命相怜的路云。

    小方、白雪和长孙绛英都流着眼泪,姐妹几个抱成一团。马义眼眶也红红的,想当初,菊子背叛他的时候,他也曾经抱怨过命运对自己不公平,可是自己的不幸与路云的不幸相比,简直微不足道。他大脑里,不时出现一个心怀仇恨,又孤苦无依的小女孩,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大街上,等候自己的仇人出现。

    这是多么不河蟹的风景,一个瘦弱的小女孩、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一轮灰濛濛看不到希望的夕阳、来来往往表情麻木的路人……

第五十章 重回滨海

    我们总会犯这种错误,将自己的不幸放大,然后沉迷在痛苦中不能自拨,或自怨自艾、或怨天尤人,甚至自暴自弃、遗害社会.

    其实,如果我们将目光往身边看看就会发现,与自己一样不幸的人,比比皆是,比自己更加不幸的,也大有人在。可是他们没有沉沦,没有抱怨,他们勇敢地生活,象一棵小草,低调而又坚强地生存在蓝天之下,从来不因为自己的不幸,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

    苦难不是毁灭我们的炸弹,而是磨砺我们人生与意志的磨刀石。

    拷,小笔又开始装b了!

    “好了,不幸都已经过去,我们现在不是生活得很好吗?”路云拭去眼泪,“我和莉莉虽然都孤儿,但是我们已经有了你们,所以我们应该高兴才是。”米莉莉附和:“哼,我们都是女汉子,干嘛哭哭啼啼象病秧秧的林黛玉。”

    “你才是女汉子呢,姐我是萌达达的软妹子。”小方反驳,还摆出萌达达的poss,别墅里响起一阵非常做作的干呕,米莉莉一手捂肚子,一手捂着嘴巴,作呕吐状,其她人则静静看她一个人在演独角戏。

    “你们不觉得她的poss很呕吐么?”她看到大家的反应,不由好奇地问。

    路云她们一致摇头,“!”

    “丢,没一点幽默感。”米莉莉大失所望,可是没人理她。

    白雪和长孙绛英将昆月的工作交接完之后,坐飞机回到滨海。孙洁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护长孙绛英,所以他也跟着回来了,马义因为要给长孙冶治病,也一起回。下了飞机,马义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滨海市,心里非常感概。

    自从杀了步仁,怆惶逃离之后,他就没想过自己还会回来。

    他曾经恨过菊子和步仁,因为是他们让他一无所有,亡命天涯,现在想起来,其实他更应该感谢他们,如果没有他们迫害,他不会拥有异能,没有异能,他仍然是既一个一无所有,也无一技傍身的农民工,一辈子都必须卑微地活着。

    当然,他也不可能认识路云、白雪、长孙绛英、小方和米莉莉她们,也不发生那么多神奇的事。

    老话说得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今天的收获,远比失去的富足。

    “想什么呢?”白雪从背后走来。

    “想起过去的事了。”马义答道。

    “人生就是这样,总是有起有伏,缅怀一下未尝不可,就是不能陷进去太深,毕竟人生总是向前走的。”白雪劝道,马义露齿一笑,“我没事,只是一时感概而已。”

    白雪正想再说,长孙绛英也从背后走来了,“你们也真是,也不懂等我一下,对了,你们刚才在聊什么呢?

    “人生。”白雪简单回应她的八卦,长孙绛英狐疑地看马义,再看看白雪,摇头说道:“不对,你们有j情。”

    “呃……”马义顿时一头黑线。

    他一时搞不懂长孙绛英是开玩笑,还是真正怀疑。你说她是开玩笑吧,以她的性格,她是不会开这种粗俗玩笑的;你说她是认真吧,貌似她也没有这种八卦性格,总之,长孙绛英在马义的心目中,就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女神,她今天的行为,完全超出他的认知。

    白雪俏脸一红,小声说道:“英子,你胡说什么呢?小心孙洁听到!”

    长孙绛英吐吐舌头,看一眼正忙着搬行礼的孙洁,果断住口。

    回到家,稍作休息,长孙绛英就告别妈妈,带着马义去爷爷家。为了不让妈妈担心,长孙绛英并没有将爷爷的病情告诉她,只是说爷爷想见马义,庞红也不多想,将她们送到门外。

    看着女儿的背影,庞红眼睛再次湿了。

    女儿遗传了她父亲的基因,能力远比自己这个当妈的强,她对家翁敢于打破家族传统,准备将家主之位传给英子,她是又高兴又担心,高兴是因为女儿有出息,担心是因为长孙家族百年规矩是,家主之位传男不传女,长孙绛英若出任家主,肯定得承受来自家族内部的巨大压力。她想帮自己的女儿,可是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她只是一个家庭主妇,帮不上忙。

    “爷爷,我们回来了。”长孙绛英和白雪带着马义来到长孙冶的书房。

    “呵呵,你们终于回家了,我还以为,你们被南云的美丽风景迷住,早忘了滨海的家呢!”长孙冶抬起头,笑呵呵地说道,然后他就看到了马义,顿时惊喜,“马神医,你也来了?”

    说罢,他赶紧离开书桌,上前与马义握手。马义是他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他,他可能已经成为一撮骨灰了,而且被烧得冤,因为当时他其实没有死。马义没料到长孙冶那么热情,顿时手足无措,把事先想好的说辞都忘了。

    “爷……爷……这……那……”他紧张得脑门冒汗,长孙冶听他喊自己爷爷,开始一愣,随后似恍然大悟,他松开手,拍拍马义的肩膀,“哈哈,小伙子不错。”

    长孙绛英和白雪都是冰雪聪明的人,爷爷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口中的马义,就由“神医”变成“小伙子”,其中的寓意,她俩一清二楚,长孙绛英顿时脸色绯红,白雪则怅然若失,因为她知道,爷爷是有意将马义当作是英子的男朋友,而不是自己。

    “爷爷,您还记得您几个月前那场病么?”长孙绛英担心露馅,而且他们现在首要就是给爷爷清除余毒,于是她果断叉开话题。

    那场病差点要了自己的老命,长孙冶能忘记吗?“当然记得呀,如果不是马义,我早被烧成骨灰了。”

    “爷爷,是这样的,当时,我只能将解去一部分毒,将您救醒,也就是说,当时我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如果一年之内,您身上的余毒还没有清除,是非常危险的。”马义经过一段时间缓冲,他已经适应了叫长孙冶作爷爷,毕竟他是长者,就算他与长孙绛英和白雪都没有啥关系,叫他一声爷爷,马义觉得也是应该的。

    长孙治哦了一声,他记得白雪也跟他说过,“你确定我身上的毒没有清完?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这正是这种毒的可怕之处,自己明明中了毒,身上却没有任何应,一旦出现反应,已经晚了。您体内的毒虽然已经被我暂时压制住,但是时间若超过一年,它就会发作。当时我也想将您身上的毒清除掉,可惜我只有治标的能力,不能治本。”

    “那么,你现在能治本了?”长孙冶问道。

    “绝对没问题。”马义自信地点头。

    “好吧,你给我治吧。”

    “就……就这……样么啦?”马义犹豫。

    长孙冶好奇,“那还要作什么准备?不用了吧,你应该是用针炙吧,这不需要病房和手术室。”

    马义脸色微红,“您就这么相信我?”

    “哈哈,你救过我的命,不相信你,我相信谁?再说了,边上还有我俩孙女看着呢,相信你不会乱来的。”长孙冶爽朗大笑,马义脸再一红,心里有一种被长孙冶看透透的感觉。

    “那我们开始吧。”他说。人老易成精,象长孙冶这种人,更是人精中的人精,恐怕他早就看出自己与白雪、长孙绛英之间的关系了,所以还是少说话为好,少说少错,多说多错,毕竟从世俗的眼光看,他算是已经祸害了她俩,作为男人,他理亏。

    “白雪,英子,你们扶着爷爷,我给他施针。”他开始作准备,长孙冶也不再说话,配合着马义。

    噬休的余毒,当时被马义压制在长孙冶身体某处,不让它四处乱窜,这个位置不重要,所以噬休对长孙冶的身体一年之内没有危险。他现在只需要用银针疏通他的穴道与经脉,用他的真元之气将噬休逼出来,就ok了。

    他首先用银针解放被压制的噬休余毒,然后,逐步下针,他边下针边运真元,噬休余毒的势力本来就弱,在马义四重中期的真元驱动之下,沿着马义为它选定的经脉,缓缓移动,最后到达长孙冶的指尖。

    随着噬休涌到,长孙冶的指甲,正以可目测的速度慢慢变紫,然后变黑,他的指尖传来一阵阵麻胀的痛感。马义看差不多了,就用银针刺破他指尖,一滴黑色的血液破茧而出,长孙冶顿时有一种无法言表的轻松感。

    马义用药棉擦掉血滴,很快,针口处又冒出一滴黑血,马义再擦,如此反复多次,指尖的血终于变成鲜红色。

    “好了,大功告成了。”马义擦去自己脑门的汗,本来长孙绛英想帮他擦的,但是因为有爷爷在,她不好意思。长孙冶穿好衣服,站起来,松动一下筋骨,称赞道:“果然不错,我都有身轻如燕的感觉了。”

    马义再拿出一粒自制的药丸,送给长孙冶,“爷爷,这药丸是我自己配制的,对您身体有好处,您收下吧。”长孙冶高兴地接受,“好,我收下。”

第五十一章 长孙绛英争宠

    “爷爷,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姐妹俩异口同声.

    爷爷体内的余毒被清除干净了,看他神清气爽的样子,长孙绛英和白雪都非常高兴,对马义的爱意更深一层,只是碍于爷爷在,她们不敢真情感流露。

    长孙冶慈爱地看着俩孙女,“我很好,感觉自己象是一下年轻了十几岁,马义啊,你可真不愧是神医!”

    “爷爷过奖了。”马义谦虚。

    “爷爷,你得帮马义一个忙。”白雪突然说道。长孙冶想都不想,说道:“只要我能做到,义不容辞。”马义有点发懵,因为他一时也没想起来自己有什么忙需要长孙冶帮助,“这……个……白雪……?”

    白雪看他一眼,说道:“难道你忘了三金帮?”

    “三金帮?”长孙冶疑惑地看看白雪,又看看马义,作为长孙家族的家主,他当然知道华夏地下世界第二大帮派:三金帮,滨海是三金帮玄堂的地盘。他想,莫非马义得罪了三金帮,需要他出面化解他们之间的仇?

    这应该没问题,以他在滨海市的地位,三金帮必须得给他面子。

    “马义,你和三金帮有过节?没关系,告诉我具体是什么过节,我出面为你说和摆平,我相信他们会给我几分面子。”他诚恳地对马义说道。

    马义感激白雪为他安危着想,可是他与三金帮的仇,不是普通的仇,而是血仇,他不想让一个古稀老人为化解自己的仇隙而奔走,何况他需要面对的不是普通人,而是一群穷凶恶极的亡命之徒,万一他们谈不成,三金帮的人人性泯灭,伤害到老人,只会加重自己的罪责。

    “爷爷,我确实得罪了三金帮的人,我当初逃离滨海就是因为这事。不过请爷爷相信我,我现在有能力处理好,这些人都是一些社会渣滓,亡命之徒,所以请爷爷不要为我出面,以免他们恼羞成怒,伤害到您。”

    马义也诚恳地回答。

    “他们不敢把我怎样。”长孙冶信心满满。“马义你放心,在滨海,我还是能说上话的。”

    “爷爷,我不是那个意思。这些都是我们后生晚辈之间的事,而且,我与三金帮之间的仇,有可能已经是死结,如果他们已经确定这么认为,就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马义坚持推辞。

    白雪这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莽撞,马义与三金帮之间,是死仇,爷爷在滨海有着深厚的人脉和影响力不假,但是三金帮是地下世界的帮派,人家不一定会给爷爷面子,万一说和没成,反把他也卷进去,她就是长孙家族的罪人。

    她越想越害怕,可是话已经说出口,她都不知道该怎么收回,她悄悄扯了一下长孙绛英的衣角,可是长孙绛英也不知道怎么办。

    “马义,你与三金帮到底发生了什么?”长孙冶从他们的神态看出,马义与三金帮的矛盾不简单。马义叹口气,说道:“这说来长……”于是他将自己如何到滨海寻找未婚妻,却意外撞破她与步仁有贩毒嫌疑,步仁怕他泄露秘密,要杀他灭口,他奋起反抗,反而杀了步仁。

    马义将事情经过作了一些修改,没将自己因被活埋,反而得到异能的事告诉长孙冶,还是那句话,这太离普,很难让人相信。

    “步仁是你杀的?”这倒是出乎长孙冶的意料,他听说过步仁被刺杀身亡的事,也知道那段时间,三金帮上下都折腾了很久,只是他没想到杀死步仁的人,居然是马义。

    长孙冶不是地下世界的人,但是他的身份与职责,让他不得不对这些比较另类的人作一些了解,所以步仁他是知道的,三金帮玄堂下的一个香主,是玄堂堂主步高的弟弟。

    马义杀死了步仁,与三金帮结下死仇,如果他杀的是三金帮一般的人,可能还有说和的机会,但是他杀的是步仁,步高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长孙冶沉吟半晌,说道:“也许你说的是对的,步高可能不会给我这个面子,但是我们长孙家也不见得怕他,这样,出面说和的事,我恐怕是做不了啦,但是你可以在我家住下,然后我再介绍几个有份量的人给你认识,步高再牛,也得对他们有几分忌惮。”

    “谢谢爷爷。”话都已经说到这份上,马义不好意思再推辞,只有表示感谢。

    “好,就这么定了,你们先去休息,晚上,我就带你去见人。”

    马义一愣,“这么快?”

    “哈哈,这叫兵贵神速,相处时间久了,你就了解我的性格了。”

    马义还想说什么,白雪和长孙绛英已经拉着他离开长孙冶家。

    回到长孙绛英家,她妈妈已经准备好饭。

    “英子,你也真是,带着客人回来,也不让他休息,这么着急上你爷爷家,还有,也不懂请你爷爷到咱家吃饭,你们好几个月不见了,我看得出,你爷爷其实挺担心你们姐妹俩的。”

    “妈,你的问题太多啦,我都不知道回答那个!”回到妈妈身边,长孙绛英放下职场精英的伪装,回归女儿的娇憨。

    “阿姨,其实我们急着上爷爷家,是因为我们急着给爷爷治病。”白雪代为回答,现在爷爷的病已彻底根治,也不怕她知道。

    “治病?你爷爷有什么病?我怎么没听说?”庞红非常惊讶。

    “其实就是上次的病,马义说还没有完全好,所以这次他特地来给爷爷治病的。”长孙绛英说道。

    庞红点点头,眼神里略略有点失忘的样子,“哦,马神医原来是为这事而来的呀!”

    “你以为呢?”长孙绛英盯着妈妈的眼睛问,在妈妈面前,她似乎不想有所隐瞒,不料庞红没接她的话,而是对马义说道:“谢谢你啊,马神医,你已经给老爷子治两次病了,你治好他的病,就等于是帮了我和英子的大忙,我都不知道如何感谢你。”

    长孙绛英心里说,还不简单,就将你女儿许给人家呗!

    马义急忙回应,“阿姨,你千万别这么说,我虽然是民间郎中,但是治病救人也是我的本份,不值一提。还有,您别叫我神医,我可不敢当,您叫我马义就行。”

    “对啊,阿姨,你叫马义神医,我们听得都怪怪的。”白雪附和。

    “呵呵,好,我听你们的。”庞红从善如流,然后对白雪说道:“我听老爷子说,你能保护英子,所以我也得谢谢你,老爷子真是有眼光,认你作孙女,还让你入籍长孙家,这是长孙家族几百年来从没有发生过的事呢。”

    长孙绛英一听自己的老妈也说白雪能保护自己,她心里就有些不服气,“妈,我呢,是用不着白雪丫头保护滴,既然你也那么相信她的能力,就让她保护你儿子呗。”

    庞红训道:“英子,你说什么呢?不要怀疑你爷爷的眼光,他说的肯定不会错。”

    “我相信呀,我只是觉得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并不需要白雪的保护,倒是你的宝贝儿子可能有需要她贴身保护哦。”长孙绛英故意将“贴身保护”四个字加重语气,白雪一下就听明白她的意思,原来她是故意在乱点鸳鸯谱呢。

    “英子,那么好的饭菜都堵不住的嘴么?”她幽怨地瞪了长孙绛英一眼,心说,你神马意思啊?就算是开玩笑,也不会选一个合适的时机么?马义都在呢,还将姐往你弟弟身边推,你不是故意拉黑姐的光辉形象么?

    长孙绛英姐妹心意相通,当然能明白雪的意思,她担心这个实心眼的农村妹纸生气与自己急,就忍住不再说了。

    庞红虽然不知道她们姐妹俩之间的秘密,但是她明白,长孙绛英身为长孙家族未来的接班人,说话、做事都必须符合自己的身份,这样才能服众,于是她语重心长地对长孙绛英说道:“英子,爷爷让你继承家主之位,其实是顶着巨大压力的,所以你的一切言行,都得显出成熟、稳重的样子,才能让人放心。”

    “我不成熟稳重么?”长孙绛英反问。

    “刚才就不够稳重,白雪现在叫长孙白雪,她不仅仅是你的同学、朋友,她还是我们长孙家的一份子,是你的妹妹,你刚才……”

    “我刚才也没有说什么呀,只是让她保护小谦而已,难道我这个家主继承人连这点权力都没有吗?”长孙绛英打断庞红的话,继续装懵。庞红就有些恨铁不成钢了,“英子,你……”白雪急忙劝慰,“阿姨,英子是在故意逗你玩的。”

    庞红舒了口气,拉着白雪的手,“还是白雪你懂事。”

    长孙绛英大翻白眼,“妈,我才是你亲闺女。”

    “白雪也是。白雪,我决定了,我去和你爷爷商量,让你过继到我名下,让你成为我的亲闺女,你意下如何?”庞红看都不看长孙绛英,抚着白雪的小手,母爱泛滥。长孙绛英视而不见,转头问马义:“马义,我们明天就得回学校上课,准备毕业考试,你有什么打算?”

第五十二章 人在江湖

    “我想,爷爷的病已经好了,我还是先回南云吧,那边有那多么产业,我回去还能上帮忙.”马义回答,当然这全是托词。

    “切,在南云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有那么勤快?”长孙绛英切道,庞红立即训斥:“英子,请注意礼貌,马义是客人。”

    “妈,他其实不算客人,在南云,他是我手下的一名员工,我是他董事长。”长孙绛英反驳,庞红回头白雪,“这是怎么回事?英子是不是疯魔了?”

    白雪轻笑,“严格来讲,英子说的是实话,阿姨,我们在南云收获很大,不仅仅只开了兰之花一家公司,我们的生意,已经涉及多个行业,几乎可以成立一个集团公司了。”

    庞红虽然是家庭主妇,但是她毕竟也是长孙家族中的一员,年轻时也在职场混过,只是结婚后才放下工作,专心相夫教子,所以对生意上的事多少懂一些,白雪说她们在南云的事业发展迅速,都能成立集团公司了,她当然不会相信。

    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她们能在南云站稳脚根就算不错,还成立集团公司,这公司未免也太儿戏了吧?

    “白雪,我知道你是在帮英子圆谎,但是我们年轻人说话做事要诚实、稳重,才有利于事业……”

    长孙绛英一头黑线,“妈,你就这么不相信自己的亲闺女?”

    “我相信……才怪。”庞红一点都不给长孙绛英面子,“做生意,不是玩过家家游戏,如果生意有那么好做,我们长孙家恐怕早就恢复祖上的辉煌,富可敌国了!”

    长孙绛英发现自己已经被自己亲妈打败了,顿时失去了继续与她沟通的兴趣,然后一心一意对付自己碗中的饭菜。

    “阿姨,英子说的基本都是真的,述职报告与公司发展报告我们都已经交给爷爷了。”白雪看到长孙绛英心里不痛快,理解她刚出来打理家族生意,想尽快得到自己老妈承认的心情,不料却适得其反,妈妈不仅不相信,还怀疑她不诚实。

    作为她的好姐妹,她当然义不容辞为她脸上贴金啦。

    庞红还是不太敢相信,于是问马义,“马义,真有这事?”

    马义点点头,“是真的。”

    庞红终于相信了,长孙绛英从饭碗中抬起头,对庞红大翻白眼,“你真是我亲妈。”

    庞红用筷子轻轻打她一下,“小样,别得瑟,你就是当上了家主,也是我女儿。”长孙绛英一看庞红又准备给自己上思想品德课了,于是赶紧点头,“是,是,妈妈说得对,我永远是您有女儿,别说当上家主,哪怕万一在哪一天,一不小心当了国家主席,这事实都不能改变,我永远得听你的,对啵?”

    庞红顿时无语。当妈的都喜欢在儿女们面前唠叨,而儿女们最不想听的,就是父母的唠叨,天下人都是如此,她庞红和女儿长孙绛英也都不能免俗。现在有旁人在,她想,好吧,唠叨就押后发表算了。

    长孙绛英不知道妈妈的计划,看她不再啰嗦,心情也轻松不少。

    长孙望很快也知道马义重回滨海的消息,而且他还住进了长孙家,听说自己的老爸对他非常赏识,这更让他心里惴惴不安,因为他心里有鬼。

    当初,他为争夺家主之位,不惜给自己的父亲下毒。毒药迷途天堂是大苟花大价钱从一个医学博士手里搞到的,这是医学博士刚研制成功的毒药,而他本人已经死于迷途天堂,按理说,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懂这种药。眼看自己就要大功告成了,不料江湖郎中马义横空出世,轻松解除其毒性,救下老爷子一条命。

    长孙望当时恨不得杀了马义,现在他担心的是,既然马义懂迷途天堂,说不定他就知道这药的来源,如果他再顺藤摸瓜,肯定能查到老爷子是如何中毒的,然后,老爷子再追查自己中毒的原因,相信很快就能查到自己头上。

    现在再杀马义,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他必须尽快掐断所有线索,让他们查不到自己头上。

    卖药的人已经死于自己的作品,可是买药的人还活着,活着的人,犹其是混混,都是不带节操的人,出卖主子就象菜市场卖菜的大妈卖菜一样没有压力。长孙望眼里闪过一道寒光,大苟的性命堪忧啊。

    所以说,人生在世,最不能做的就是狗。

    四条腿的狗,能在玉林狗肉节的屠刀下逃出生天的,据说最后却大都都……还是不用说得那么仔细吧,读者大大们如果有兴趣,就自己上网查查新闻吧。小笔不爱杀狗,但也不是爱狗人士。小笔曾有两次被狗咬的经历,一朝被狗咬,十年怕汪汪,因为打疫苗的痛苦,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因此小笔很难对汪星人心怀爱意,当然小笔也不会讨厌它们,甚至动刀子欲杀之而后快,我们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它走它的狗道,我过我的人桥。

    不过上天只给我们一张嘴,寓意就是让我们少说话,所以关于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我可不想激怒那些爱心澎湃的爱汪人士。

    而两条腿的狗,更是不能做了,小笔我细读历史,夜观天象,发现走狗的下场,比玉林狗肉节那些死于屠夫刀下的草狗还要悲催。

    大苟就是长孙望豢养的一条帮凶走狗,他知道长孙望太多的秘密,为了保存自己,长孙望不会对自己豢养的狗心慈手软,可惜大苟到现在还不知道主子已经对他动了杀心,仍然屁颠屁颠地紧随其后,为他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大苟,马义又回到滨海了。”长孙望阴沉着脸,打电话给大苟,大苟急忙问他:“老板,你说,要怎么处理他?活埋?沉江?碎尸?浇水泥?……只要你发话,我保证干得漂漂亮亮。”

    “放屁,如果你真有那么牛,上次就不会让他轻松逃掉。”长孙望心情不好,没兴趣听大苟装b,大苟老脸一红,老板说的是实话,上一次他确实将事情搞砸了,可是话又说来,上次马义能逃,完全是因为自己轻信了滨海三剑客的实力,后来他才了解清楚,他们只是网游里的“三剑客”,现实中,他们只是“三贱客”,一字之差,且还是音同字不同,可是老话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小小的失误,让他的刺杀行动以失败告终。

    他是讲究职业道德的人,既然接下了老板的活,他绝对是不成功不放手,不然,他没办法原谅自己,也没有脸在滨海地面上混。

    “老板,上次是我轻信了别人,这次我一定亲自挑选人手,保证做了马义,解决你心腹大患。”大苟拍胸脯保证。这是大苟的招牌动作,似乎不拍胸膛,别人不知道自己的能力与忠诚。

    长孙望昂头望天,思考了半天,在他原有的计划里,他是想把大苟约出来,找机会除掉他,先掐断老头子追查的线索,现在想来,老头子可能没有那么快就怀疑到自己头上,然后继续追查到大苟,在这期间,大苟还是有用处的,过早杀了他,显然有点可惜。

    而且他也知道,要豢养一个忠诚可信的走狗不容易,大苟已经跟随他多年,这些年他的表现基本是是你办事我放心那种,只是在对付马义这件事情上出现了差错。

    行吧,再给他一次机会,如果他能杀了马义,事情也许就还会有变数,老头子是聪明人,他的证人死了,他也许不会再追查下去,自己仍然是安全滴。况且在下一任家主没有正式上位之前,他还是有机会问鼎家主之位滴,大苟则是他的一支奇兵,他想效法大清帝国的雍正皇帝,既然庙堂之上自己力量薄弱,不如就借助江湖力量助自己上位。

    于是长孙望立即修改自己的计划,决定先不杀大苟,而是放他出来继续咬人,他成功与否,就是决定他生死的筹码。

    “大苟,你听好了,我们现在是绑在一根麻绳上的蚂蚱了,如果你没能杀死马义,我们都得死,我可听说过,他的报复心是很强的,步仁是三金帮东方鑫手下的一个香主,他都敢杀,何况你我,特别是你,他杀死你,肯定没有一点压力。”

    大苟擦一下脑门的汗,长孙望的话,让他蓦然想起步仁的死。他也是地下世界的人,步仁死亡细节,他比长孙望还清楚。因为他一直想着拍老板马屁,向他表达忠心,才意外忘记了马义并不是软柿子的事实。

    能在两个保镖眼皮底下,杀掉一个本身也有一身功夫的香主的人,可能是软柿子么?

    还有滨海三剑客,就算他们的名号是吹牛逼吹出来的,可是三打一,也不至于那么不堪一击,他们身上毫如损伤,人却成了傻子,其中就透着诡异和恐怖,如果这真是马义这鸟人干的,他的恐怖程度,对于自己而言,远胜于is的巴格达迪了。

第五十三章 寻求保护

    大苟再擦一把汗,暗骂自己傻b,“麻逼,这其中的道理,咋到现在才搞明白呢?”长孙望说得对,他们已经是绑在同一条麻绳上的蚂蚱,他们都已经得罪过马义,他不能收手,收手也是一个死,不收手可能还有活的机会,最重要的是,老板还想着要马义死,他作为人家的马仔,只能听从主子的号令.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大苟总算对这话有了最深刻的理解。

    不过大苟哥也是在道上成名多年的人物,手底下也有十多号兄弟,手头上也握着几条人命,心理素质也是钢钢的,在经过短暂的恐慌之后,迅速恢复冷静,反正现在已经进入死局,进一步是死,退一步可能也是死,所以不如放手一搏,幸兴还能够绝处逢生。

    如果能弄死马义,不仅让自家主人对自己青睐有加,步高都得欠自己一个人情。大苟脸上露出一丝冷酷的狞笑,目露寒光,仿佛马义已经在他眼前死翘翘,他冲着自己模拟的马义的死尸叹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姓马的,别怪哥心狠手辣,只怪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长孙冶推荐马义认识的人,是滨海市警察局局长洪谷山。他的理由是,马义得罪了地下世界的人,而洪谷山则是地下世界的克星,马义头顶上有了洪谷山这棵大树罩着,步高再牛,也得有所收敛。

    随洪谷山一起来的,还有滨海医院的副院长方浩博士。

    “长老,这是我的老同学方浩,您还有印象吧?”洪谷山介绍,长孙冶哈哈一笑,伸出手与方浩相握,“滨海医院的院长方浩博士,当然认识。”

    方浩握着长孙冶的手,纠正道:“长老,我只是副院长。”然后有点扭捏,“长老,不好意思啊,我不请自来,打挠您了。”长孙冶忙说道:“不,不,来者是客,只要方博士不嫌弃,我定当你是贵客。”

    “谢谢,谢谢长老。”方浩连声称谢。

    “好了,你们也别客套了,长老,我就直说了吧,方浩此次前来,有两个目的,一是见识一下你口中的神医马义先生,二是试图与你的俩孙女再一次沟通,他是想挖走你的人啦。”

    长孙冶笑笑,“哈哈,方搏士果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方浩便有些讪讪。

    原来长孙冶邀请洪谷山到他家做客的时候,方浩恰好也在,他也听说过马义救活长孙冶的事迹,对他慕名已久,再得知白雪和长孙绛英已经回家,于是他央求洪谷山带上他应邀。

    只是他没有想到,洪谷山一下子就将他出卖了。他本来与长孙冶只有一面之缘,交情不深,自己冒昧上门已经欠缺礼貌,他平时虽然有点恃才傲物,但是他脸皮薄,不善辞令,所以现在除了尴尬,还是尴尬。

    幸好长孙冶并没有在意,他称赞道:“早就听说方院长是一个干实事,有良心的医生,今日再见,更加确信无疑啊。来,我给你们作介绍。他就是马义,马义,他是咱滨海市医院的院长方浩博士,海外留学归来的人才。”

    “是副院长,马义先生,久仰,久仰……”方浩上前握着马义的手。

    “方院长,叫我马义吧,先生我可不敢不当。”

    “好,叫马义。马义,你也别叫我院长,叫方浩……”

    两个人两手相握,竟然彼此产生惺惺相惜之意,这时谷洪山开口说话了,“方浩,放下你书呆~子的习性,我们还有正事要谈呢。”

    方浩恍然大悟今天自己只是配角,他们是有重要事情相商的,于是他对长孙冶说道:“长老,那我就不防碍你们了,我先去找一下白雪和长孙绛英,好不好?”

    “行吧,她俩正好与我住一块呢,我让她们到书房找你。”说罢长孙冶让佣人将方浩带到书房,然后他向洪谷山介绍马义目前的困境。

    “步仁确定是你杀的?”洪谷山惊讶地看着马义,步仁被杀,尽管他们没有报警,但是作为滨海市警察局的一哥,他还是了解滴,甚至他还知道东方鑫发出过神马江湖追杀令,只是他没有想到,三金帮口中的马义,居然就是眼前的神医马义。

    他看着眼前这个略显瘦弱的青年,有些不敢相信,步仁曾经获得过散打冠军,身边还带有保镖,马义能杀得了他?

    “洪局长,那只是一场意外。”马义解释。

    洪谷山点头,“我相信那确实是一场意外,不过,你与三金帮的仇是算是结下了,步高曾经是天天嚷着要挖你的心肝祭奠他堂弟呢。”

    “所以,我斗胆请洪老弟帮忙,保护马义安全。”长孙冶插话。

    洪谷山眼里闪过一丝为难。他与长孙冶是忘年交不假,可是他的要求,让他有力不从心之感,步仁虽然该死,而且他死后也没有人报警,他大可以装聋作哑,可是事实上,马义确实是杀人凶手。

    而他是警察,让警察去保护一个有杀人嫌疑的人,则马义并不是警方重要证人,实在说不过去,尽管他不是一根筋的人。

    马义从洪谷山眼中看出他的为难,他也不怪他,警察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捍卫者,不是谁的私人保镖,况且自己还有命案在身,他没有立即拨枪相向已经不错了。

    “长老,你说吧,要怎么保护。”

    出乎马义的意料,洪谷山竟然没有拒绝。

    长孙冶说道:“其实也不用采取什么专门的保护措施,马义现在是我长孙家的客人,我有义务保护他的安全,只是对手不是普通人,况且我们在明,他在暗,所以我只是想借洪老弟的招牌用用,让那些屑小不敢随便乱来。”

    “这个简单,明天我带上马义到处走走,让他们知道,马义不仅是您老的客人,也是我的朋友,我相信他们应该会有所收敛。”洪谷山说道,长孙冶点头,“这正是我的意思。”

    “不过,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我们这是被动防守,他们也不一定买我和长老的面子,所以为了保万全,你自己也要小心一些,尽量深居简出。”洪谷山对马义说道。

    马义挠挠头,问道:“洪局长,三金帮在你的地盘上胡作非为,难道你不想出手管管么?”

    “这……?”洪谷山一下就被马义问住了。马义的问题简单而犀利,如果换作别人,他可以一笑置之,可是马义是长孙冶的座上宾,还是当着长孙冶的面,甚至还带有一点质问的意思。

    他大脑顿时一阵紊乱,竟然找不到合适的答案回答这个问题。

    “马义,其实这里边的事情非常复杂,地下世界的帮派,历朝历代都有,它就象牛皮癣,没有哪个朝代的统治者能将其根除,只能保持最大限度的压制。”长孙冶看到洪谷山的尴尬,于是出言为他解围,马义也意识到自己言语貌似有些唐突,于是急忙解释:“洪局长,其实我没有其他意思。”

    洪谷山讪笑,“马义,你也不用解释,三金帮是河蟹社会的毒瘤,我比谁都清楚,步仁在我地盘上贩毒、杀人,我是有责任的,是我的工作没做好。”

    “小洪,要管好一个城市,不是靠你一个人之力就能成功的。”长孙冶安慰他。“古人云,治大国若烹小鲜,治理城市何尝不是如此,你有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但是你也没有三头六臂,只要做到问心无愧则行。”

    “唉……”洪谷山没说话,只是叹了口气。

    “洪局长,按理说,我不方便插手你们地方上的事,但是,我不可能时刻在你和长老的保护之下过日子,更不可能在别人的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时候,都不动于衷,所以,万一我与他们发生点事,还请你行个方便。”马义说道,“爷爷请你过来,也许有他的用意,而我的目的,就这个。”

    马义此话一出,不仅洪谷山,连长孙冶都有点震惊。

    长孙冶一下就听明白,马义不是寻求保护,而是来惹事的,“马义,年轻人性格容易冲动,我都能理解,但是步高这个人我多少还了解一点,他为人心狠手辣,他为给自己堂弟报仇,肯定会不择手段。”

    “爷爷,我也总不能麻烦你和洪队长出面保护我啊,犹其是洪局长,他是体制内的人,如果让别有用心的人知道他为一个有杀人嫌疑的人提供私人保护,恐怕会对他产生不利影响,而且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马义了,步高不来惹我,大家就相安无事,如果他胆敢来惹我,我也不会让他舒服。”

    洪谷山没有出声,作为体制内的人,听马义一句“我不方便插手你们地方上的事”,瞬间就将他镇住了,因为这句话,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可以说的,他能从一个小警察爬到市警察局局长的位置,可见他不仅能舞枪弄棒,更不缺政治智慧。

    他很快从中听出了重要信息,然后略加思考,就得出了自己的答案,他不由多看了马义一眼,眼前这个看似瘦弱的青年,身上果真貌似蕴藏着巨大能量?

第五十四章 马义被卖

    “马义,你你说吧,需要我做什么呢?”洪谷山问道.

    马义心中暗喜,洪谷山是一个聪明人,与聪明人合作,就是轻松,不需要把话说得透彻,人家就明白你的意思。长孙冶说介绍几个滨海的实权人物给他认识,试着让他扯虎皮拉大旗,震摄步高和三金帮,他还寻着要怎么拉这杆大旗呢,没想到洪谷山一点就透,自己已经向他暗示自己的身份,打消了他仅有的一点顾虑,以后的事情就好办了。

    “就按刚才爷爷说的,请你给我撑起门面,震摄一下滨海市的魑魅魍魉,当然再加一点我的要求,万一我与他们发生冲突,你能够秉公处理。”马义说道。

    “这有何难!包我身上。”洪谷山猜到马义的身份不简单后,答应得比刚才更加轻松爽快,他们谈论得差不多的时候,方浩回来了,还有白雪和长孙绛英。

    “怎么样?挖到人了?”洪谷山问方浩。方浩摇摇头,叹道:“唉,滨海医院这座庙太小,供不下这两尊菩萨。”随后他又兴奋说道:“不过,她们给我推荐了一个人……”马义一听,瞬间就产生一种不好的预感,自己可能被俩妞儿给卖了。

    果然,方浩急步上前,握着马义的手~感慨:“马义,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啊,没想到你还是白雪的师父?罪过罪过,不知者不怪哈?白雪和长孙绛英说了,你还会在滨海呆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你愿不愿意与我作一些关于医学上的探讨?最好是能到滨海医院搞几天专家门诊……”

    马义有点尴尬,他受不了别人对自己过份的热情,方浩看他不说话,心里不免有些着急,“马义,医学事业是一项伟大、神圣的事业,医学发达与否,直接关系到民生的福祉。你想象一下,一个病危的病人,被你从死神手中抢回来,而你挽救回来的,不仅仅是一条生命,还有一个频临破碎的家庭,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的工作很伟大、很神圣?对自己的工作很有成就感?”

    “呃……有吗?”马义还真没有认真想过,他又不是米莉莉,长就一副伶牙利齿,所以他完全被方浩给唬住了,不知道怎么接下他的话,只好傻站着。白雪和长孙绛英捂嘴偷笑。洪谷山则拉开方浩,“我说你这个书呆~子,有你这么挖人的么?看他都被你吓住了。”

    方浩的理解却与洪谷山的理解有偏差,他看到马义沉默不语,以为是因为薪酬方面的问题:“马义,如果你愿意到滨海医院工作几天,我们不会让你白干,是有报酬的,而且绝对不少,相信我,我虽然是副院长,但是这点权力还是有的。”

    马义更加谔然了,心说这个书呆~子还真会想象,难怪洪局长会叫他书呆~子。

    “方院长,如果有时间,我就去找你好不好,至于钱嘛,对这东东我没有什么概念,你也不必在意。”马义不得不回应,不然方浩呆气发作,没完没了,大家都头疼。

    眼看马义终于点头了,方浩也松了口气。白雪当初一把银针解开苍境孔身上的奇毒,让他非常震憾,所以他一直对她姐妹俩念念不忘,总想着将她们引入滨海医院,可是她们就是不松口,她们也是被他纠缠得没办法,只好推马义出来当挡箭牌。

    看着方浩如此敬业,长孙绛英突发奇想,如果哪天,她们开办了私人医院,将他挖过来当院长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方院长,你不厚道啊,当着我的面抢走我的客人,你怎么知道我对马义没有安排呢?”长孙冶笑笑,方浩稍稍愣了一下,厚厚的眼镜片下,竟然闪过一丝奸商才有的狡黠,“哪里,哪里,长老,我只是请马义与我探讨一下学术问题,顺便开几天专家门诊而已。”

    “是吗?”长孙冶看了方浩一眼,只一眼,方浩就感觉自己被长孙冶看透了一般,他瞬间面红耳赤,“那个……长老啊……学无止境……高手在民间……我……确实……只是想……相互学习而已。”

    “哈哈,方院长,我只是开玩笑而已,象你这么敬业的医生兼领导,别说滨海,放眼整个华夏,也没有几个,所以我只会支持,哪里会拖你后腿呢!”长孙冶大笑,“再说了,马义只是我客人,我也没有权力干涉他与谁合作不是?”

    “我说书呆~子,以后你别再让我带出来,看你这样,真丢人丢到家了。”洪谷山满脑子官司。

    “我很丢人吗?”方浩兀自回头问白雪,白雪摇头,“不,方博士,其实你很优秀。”方浩一拍大~腿,“对呀,洪谷山,你怎么这样说我呢?”

    洪谷山一脸无奈,然后迅速举白旗投降,“好,好,是我错了,是我错了……”

    孙洁作为长孙家暗力量,不适宜长期呆在长孙绛英身边,所以回到滨海,确认她没有危险后,他就隐身幕后了,马义正好顶他的缺,成了长孙绛英和白雪的私人保镖兼司机。

    第二天,他开车送她俩回学校后,送完她们,他就开着车来到了黄屋村,这里有他到滨海后认识的第一批好朋友,他们在他最落泊的时候,给了他无私的帮助,他现在再回到滨海当然得去拜见他们。

    他先到市场买了一堆礼品,还挑了一个小兔子造形的棒棒糖。

    到了租屋,他停下车,走进门。尽管他从来没有刻意打扮过自己,但是与之前的落泊相比,还是有许多的改变,所以谷花竟然一时没有认出来,她狐疑地看着马义:“老板你找谁?”

    马义想了想,说道:“我找骆蓉。”不料谷花一听他找骆蓉,顿时满脸警惕,原来骆蓉曾告诉过她,最近有一个在社会上混的人在追求她,她推推不掉,躲不躲不开,麻烦得很。谷花本能地以为,眼前的马义就是骆蓉口中的那个人。

    “老板,你找错地方了,这里没有这个人。”

    马义看出谷花脸上的警惕,不由暗想,莫非骆蓉遇上了麻烦?刚好自己可以帮她一把,也算是还她一份人情。他本来就是不善捉弄人的人,现在知道骆蓉有麻烦,他更加没心情捉弄谷花了。

    “谷姐,你看看我是谁?”他对谷花说道。

    “你认识我?你是谁?”谷花很惊讶,然后再仔细打量马义,她终于认出马义了,她高兴得一下就跳起来,边拍打着他边大叫:“哎呀,原来是你啊,死马义,你当初一声不吭跑了,骆蓉都急哭了好几回呢,你这个没良心的,不行,我得替骆蓉多打你几下。”

    说罢,她还真再扬起瘦瘦的手,使劲打了几下,打完了,边喘气边问:“马义,你吃饭了吗?我给你给做饭去。”

    “不用,谷姐,我吃过了,吕贺和骆蓉呢?”

    “他们都上班去了,骆蓉这个月上白班。我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回来。”

    “不用吧,他们上班呢,晚上我再过来好了,谷姐,可可呢?”

    “她睡觉呢。马义,你不再在这里住了?房间还给你留着呢,你的东西我们都没有动。”

    马义看了一眼自己曾经住过的房间,里边的灵气,对于已经元气四重的他,已经没有一点诱~惑力,“谷姐,我有地方住,不回来了,我那些东西你帮我丢了吧。”

    谷花目光黯了一下,然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马义已经是神医了,不再是那个落泊的农民工,当然不会再住这种一个月五十元房租的民房了,马义没有发觉谷花的失落,继续说道:

    “谷姐,我还带东西来了,我们去将东西搬进来吧,晚上我再过来与你们聚一聚。”

    出到门口,谷花看到了红色雨燕,这车她还记得,是长孙绛英的车,她心里顿时莫名产生一种不好的感觉。

    “马义,你现在住在长孙绛英的家?”

    马义也没多想,点头应道:“是啊,这次我是特地回来给她爷爷治病的,她上学去了,我就开她的车过来。”他打开后备箱,往外搬东西,东西很普通,都是些水果啊腊肉啊酒啊和给可可买的玩具。

    谷花没有意想中的客气或欣喜,她站着没动,“马义,你和长孙绛英现在是什么关系?”

    “朋友啊。”马义奇怪地看着谷花,因为他终于发现了谷花神色不对,“谷姐,你有事?”谷花讪讪一笑,“我没事,我能有什么事?只是可怜了骆蓉这丫头。”马义的心跳了一下,再想起想起刚才谷花一脸的警惕,于是问道:“谷姐,骆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需要啊,当然需要,还非你不可呢。”谷花眼里闪过一丝狡黠。

    “哦,说说看,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听说骆蓉真有事,马义就有些心急,他是一个念旧、懂感恩的人,骆蓉当初没少帮自己,现在她有事,他必须出手相助。

    不料谷花就不说。

    “她有什么事,你自己问她去,我一个外人,不好多问。”

    马义想了想,“也好,下午我再过来,谷姐,我们将东西搬进屋里吧。”谷花看到马义开始动手搬东西,终于客气道:“哎呀,马义你来就来呗,买那么东西干嘛?”

第五十五章 今天不是好日子

    白雪和长孙绛英回到学校,其他出去实习的同学也都回来,大家久别重逢,而且再次分别在即,她们不由又高兴又感伤,大学的美好生活就要结束了,大学生活,是人生青葱岁月中最美好的记忆.

    小笔无缘进入大学的门槛,是他一生的遗憾。

    不知道《都市之无敌神医》的读者大大中有木有大学生,如果有,也不要出声哈,小笔受不了刺激滴,他只喜欢一个人在一旁默默地羡慕嫉妒,象一只折了翅膀的苍鹰,独自梳理零乱的羽毛。

    大难不死的苍境孔,虽然不担心毕不了业,但是必要的流程还是要走,所以他也回到了学校,白雪和长孙绛英在教室走廊与他相遇,没有所谓的仇人相见分眼红,大家只是彼此擦肩而过,形同路人。

    长孙绛英不知道他中毒是白雪使的手段,她对苍境孔的卑鄙行为深恶痛绝。苍境孔醒来后,也知道了自己家的生意被她们抢走了一大半,他对钱财其实也没有什么概念,只是他终于领教了这两丫头的厉害,在他眼里,曾经美到让他流口水的长孙绛英,已经变成了一条面目狰狞的美女蛇,他对她再也没有征服欲,准确地说,是不敢对她再有非份之想了。

    白雪对他除了鄙视,还是鄙视。

    回到教室,白雪开始复习功课,看着熟悉的课本,她很快找回了学习的乐趣,正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她手机震动了一下,于是她放下课本,拿出手机一看,竟然是长孙绛英发的信息,她抬头望去,却看到长孙绛英正一本正经地学习。

    “搞什么飞机啊?”她疑惑地打开信息,一行字跳入她眼帘:“妹纸,猜猜马义现在正在干神马?”

    白雪顿时一头黑线,然后非常严肃、认真地回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信息发出去不到十秒钟,她又收到长孙绛英的回复,只有一个字:“切!”白雪果断关机,心说姐从小一年级开始,就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懂啵,就是思想品德好、学习好的学生,你休想动摇姐学习文化知识,报效祖国的伟大决心。

    长孙绛英眼角的余光偷~窥到白雪关手机的动作,于是一脸愤懑,可是现在是上课时间,她也不敢做出出格的举动,所有的恩怨,只能留待下课后解决。

    此时,马义正开车离开黄村出租屋,白雪和长孙绛英上学去了,长孙冶也不在家,他一个人不好意思回去,于是就漫无目的地开车闲逛。

    到了滨海南区公园,他将车停在公园停车场,然后信步走进公园,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闲心逛公园。南区公园是免费开放的公园,里边很少游乐设施,花草树木却不少,处处鲜花灿烂,古树成荫,环境反而显得格外宁静。

    今天不是周末,时间又还早,公园里没有几个人,最适合闲逛。马义就信步而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公园深处,他刚刚在公园的石凳上坐下休息,身后闪出一个女人的人影,“老板,要去玩玩吗?”

    马义对南区不熟悉,他开始还真以为公园里有什么好玩的景点呢,于是想都不想,反问:“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呢?”

    “就是玩玩了,不贵,二十块玩一次,老板要不要试试,包你满意啦。”女人小声说道,边说边拉马义,“走嘛,我可是在大酒店做过的,技术绝对不错。”马义虽然没有涉足过风月场,但是女人那么露骨的招客方式,他也明白自己遇上了传说中的野鸡了。

    他莫名其妙地想起麻坡镇的镇店之宝和路云的警告,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站起来,看都不看女人,挣开她的手,“别,我没带钱,不玩。”

    “老板,你别骗我啦,才二十块钱就可以玩一次了,二十钱都不是钱啦……啊……”马义正想甩开女人的手,女人却突然一声尖叫,主动放开马义,匆匆而逃,马义反而奇怪了,看着她的背影,蓦然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他揉揉眼睛,可是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女人已经隐没入树丛里。

    “莫非我眼花了?”马义非常疑惑,他本想用天眼再追踪一下,可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他担心自己刚才确实是眼花看错了,如果再用天眼偷看,他害怕自己眼睛长针眼。

    望着女人身影隐没的地方,马义心里头很不是滋味,公园原本就是大众休闲、放松心情的地方,不知道从何开始,却成了一个藏污纳垢的场所。

    公完里人来人往不说,还有许多孩子,野鸡们却在这里公开招客。往往一对狗男女,随便就敢在某个草丛里或石山背后,大行其事,如果孩子们不小心撞见,你说她们不是在摧残祖国花朵么?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野鸡带来的影响,远比某些桑拿房里的**交易还要恶劣。不过这个问题,不是自己一介草民思考,而是应该由城市管理者去考虑。

    再在为里呆下去也木有意思了,于是马义离开公园。

    然后他驱车到了昆月水库,这里还保持原样,那个自己曾经住过的涵洞依然还在,只是洞口结了一个巨大却破烂的蜘蛛网,网上还挂满各种虫子的躯壳。

    马义站在水库边,缅怀过去的日子。老话说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回,可是如果我们有心,逝去的日子还是可以追思的,就象马义一样,站在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回忆曾经的日子,其实也是一种人生。

    这种人生叫回忆。

    回忆,是一种美好的情感回放,尽管逝去的日子曾经让你多么痛苦,现在回忆起来,还依然苦涩,但是却会有一丝美~感在里边,让你咀嚼、回味。

    马义正想得入神,耳边蓦然传来只有岛国爱情动作片里才有的叫唤声,他一阵恍惚,还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但是他一想到自己不仅是心灵纯洁的五好青年,而且还拥有元气四重中期的修真,不可能产生这种龌龊的幻觉,可是这里虽然人迹罕至,五十之内,都空无一物,有人想打野战也找不到地啊。

    五十米之外是树林,倒是打野战的理想之地,可是自己的听力虽然比普通人强悍,但是还不至于能听到五十米外的声音。

    咦,神马回事?

    马义好奇心大盛,反正他现在也闲得无聊,于是他决定进行科学考查活动,大有不把声源搞清楚,就誓不罢休的意思,只是目力所及之处仍然一无所获,反而那声音越来越急促,越来越高昂,甚至他还能听到肉打肉发出的啪啪声。

    我信了你的邪,马义冲动之下,开启天眼,天眼象雷达一样扫过,终于让他找到了声源,它就在他曾经住过的涵洞里,此时此刻,一对身上一~丝~不~挂的男女,正在涵洞里作活~塞运动。

    马义大叫晦气,刚才想在公园里逛逛,结果碰上野鸡,现在,他想在这里缅怀一下逝去的日子,又遇上一对野鸳鸯搞野战!特么滴真要撞大运么?他正想转身离开,不料里边的对话让他停下脚步。

    “老五,你成天就知道操~我,你答应我的事什么时候兑现?”是女人的声音。

    “我答应你什么事了?”那个叫作老五的人明显在装湖涂,“小红,我们现在不是挺好的么?”

    马义看得出来,这男女都是农民工。他心里一阵泛酸,心说农民工真不容易啊,为了解决生理需求,只能委屈钻涵洞,如果他们口袋里稍有一点闲钱,最起码也会开一个最便宜的出租房,不管那里的条件有多差,也比涵洞好千万倍,马义是住过涵洞的人,对涵洞的居住环境一清二楚。

    一句话:那里真不是人呆的地方。

    可是他们接下来的对话,就让他心里的同情荡然无存了。

    “老五,他~妈~的你就是骗子,你说你会和你老婆离婚,然后娶我的,现在呢,我已经和我老公离婚了,你却还舍不得那狐狸精,你什么意思?”小红推开身上的老五,老五现在正处在欲射未射的关键时刻,当然不想就此罢休,他反身重新扑上去,小红夹紧双~腿,不让他得逞。

    “姑奶奶,别生气好吗,我憋着难受。”老五哀求,小红不为所动,起身穿衣服。老五瞬间发火了,“他~妈~的,当初如果不是你勾引老子,老子会和你今天睡草丛,明天钻涵洞?我贱啊我?”

    “你就贱了,你他~妈~的比狗还贱。是,是我勾引你,可是我勾引你,你就要来啊?我让你去死你去不去?”小红不甘示弱。

    老五扬手就一巴掌扇过去,小红躲闪不及,脸上被重重扇一耳光。她捂着脸,咬牙切齿,“狗杂种,你敢打我?”

    “打的就是你!”老五目露凶光,脸上横肉挤作一团,“臭表子,你再横,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掐死你,再把你沉入水库喂鱼?”小红被老五吓到了,呆呆地坐着。

    “给老子躺下!”老五命令,小红不敢再反抗,她乖乖躺下,老五迫不及待地重新趴在她身上(此处省略五百字)

第五十六章 引蛇入洞

    马义一阵恶心,外加超级无语.

    随即心里产生捉弄一下他们的想法,权当是对他们一个警告。话说在古代,男女通j,男的是要被当场打死,女的会被浸猪笼或者受骑木马之刑,么子叫骑木马捏?相信大大们是耳熟能详滴,你们千万别告诉我,你们很纯洁,没看过那叫神马十大酷刑的电影哈,假如真有纯死人不偿命没看过,好奇心又超级旺~盛滴,就问问度娘呗。

    至于浸猪笼,则大家可能比较陌生了,犹其是北方人。其实这种刑法是古代南方的一种私刑,猪笼本来是为方便运送猪而做的笼子,用竹篾扎成,呈圆柱形,网状,网口很大,猪笼的开口在大的一端。后来不知道哪个变~态的卫道士,将它延伸应用,当作针对女人的一种私刑,比如一个女子对丈夫不贞,与其他男人通j,她丈夫或者他族人可以把她抓去浸猪笼,就是把女人塞进猪笼里,然后丢进水里活活淹死。

    当然,这种私刑是很残酷、很变~态啦,马义作为新时代的五好青年,也非常鄙视这种没人性,兼藐视法律的私刑,况且洞里的狗男女与自己没有一毛钱关系,他也没必要将人家浸猪,最重的是,他没兴趣当一名新时代的卫道士。

    不过捏,话说咱农民工,千里迢迢,抛家弃子,从农村到陌生的城市打工,用血汗换取劳动报酬,给自己一穷二白的家庭增加收入,试图改变贫穷的命运。这本身就是一种奋斗啦,虽然我们的奋斗不能感动天感动地,但起码能感动自己,感动家人,对不?

    可是涵洞里的老五和小红,他们安的是神马心思捏?不好好打工,不努力挣钱,为满足自己私欲,宁愿抛夫弃子,破坏家庭幸福,对于这种农民工大军中的坏典型,马义觉得有必要捉弄他们一下,权当给他们一个警醒,其实也不为过哈。

    怎么捉弄呢?他总不能冒充警察冲进去吧?就算他能冒充警察,但是警察只能管到那种在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作为交易,发生那种超友谊、儿童不宜的关系的行为,老五和小红的行为虽然也属于儿童不宜,但是人家是特定关系的存在,而且也没有金钱上的交易,所以警察蜀黍貌似管不着啦。

    于是马义动起心思,然后他就发现一条一米多长的草花蛇,正缓缓从草丛里钻出来,往水库边游去,他灵机一动,迅速将草花蛇抓~住,捏着它的七寸,悄悄走到涵洞口,然后将蛇放进去,他担心草花蛇有辱使命,就用法术控制它的大脑。

    草花蛇大脑被控制,就直奔老五和小红游去。话说老五,刚才正到关键时刻,小红却耍小性子,让他功败垂成,后来他大发神威,震摄了小红,迫使她乖乖就范,配合他完成未竟事业。可是经过这一段波折之后,他原来即将喷薄而出的溶浆,已经如潮水般退却,要想再次如钱溏大潮一般澎湃,他还得从头再来。

    幸好小红不仅被他震住,不敢再半途撂挑子,甚至在他几次勇猛抽~插之后,她也重新找回感觉,全心全力配合他艰苦卓绝的工作,于是,第二次大潮,逐渐形成……

    来吧……他低吼……

    然后,草花蛇真的就来了。

    草花蛇平时喜欢捕食青蛙与小鱼,对人类向来是亲善友好滴,可是这条草花蛇,大脑已经被马义控制,意识发生紊乱,在它早眼里,它眼前一~丝~不~挂的老五和小红,已经不是人类,而是一对庞大的正在交~配的青蛙。它本来已饥肠辘辘却被马义抓了壮丁,如今看到猎物,它顿时心头大喜,幻想着自己一口吞下这对青蛙,然后半年之内都可以不用进食的好事,完全不考虑自己能不能将人家一口吞下。

    它最大限度张开自己的嘴巴,上下两排尖细的牙齿,渗着惨白的寒光,在光线暗淡的涵洞里犹其渗人,激战中的老五和小红却浑然不觉。接着,寒光在小五白中带黑的屁~股上一闪而没,“嗷呜……”老五骤然受袭,痛彻心肺的痛感让他仰头哀号,仿佛一头被子弹打中屁~股的野狼。

    他本能地伸手往屁~股一操,手里赫然就多了一条冰凉的蛇,草花蛇正高兴自己奇袭成功,不料反而落入猎物之手,它顿时大怒,迅速卷起一米多长的身子,缠住老五手臂,急促地吐着蛇信子,发出“哧哧”的恐吓声。

    “妈呀,蛇、蛇啊!”老五一边大喊大叫,一边使劲甩手,惊慌中,丹田内的大潮更是一退千里,小鸟哥扛不住惊吓,瞬间软爬爬象一条失去活力的蚯蚓,经初步估计,它若想再振雄风,得等到老五下辈子带上它重生后才有可能。

    草花蛇愤怒之中,气力还是很大的,它死死缠住老五手臂,瞅准机会,往他脖子上再来一口。我们人类本能地对蛇心怀恐惧有木有?黑暗中,老五又分不清咬伤自己的是不是毒蛇,只知道它死缠着自己不放,还连咬自己两口,其中一处伤口还是脖子,见血封喉,救都不用救有木有?所以他本能地以为自己死定了。

    对死亡的恐惧,让他近乎疯狂,他从小红身上一跃而起,一边狂叫,一边猛甩手臂,“啊……啊……”

    草花蛇也是一根筋,就是死缠着不放,然后又一次瞅准机会,在他大~腿根再来一口,只差半公分,老五的小鸟哥就会惨遭蹂~躏。

    完了,完了,死定了,老五连蹦带跳,就是挣不脱草花蛇,忽然,狂叫声戛然而止,只见他两眼一翻,轰然倒地,刹那间,一股干的恶臭混着湿的骚臭充斥涵洞。小红从一开始的惊恐到后来的逐渐镇定,始终没有向情夫伸出援手,看到他倒地生死不明,她也不去关心一下,而是抓起地上的衣服,连滚带爬走出洞外。

    涵洞外,马义早就离开,小红看四下无人,于是整理好衣服,镇定情绪,然后悄然离开,以行动完美阐述了(露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含义。

    今天一连番的不愉快,让马义心情懊恼,仿佛俗世已经没有净土,人都变成了只懂交~配的野兽,一个声间在他耳边不停召唤:离开地球,移民天银大陆吧,他招头望向苍茫的天空,似乎看到绿儿在向自己招手。

    “绿儿,我迟早会踏上天银大陆的土地滴!”他暗暗发誓。

    滨海国际酒店。

    步高脸色阴郁,双目泛着红光,“亮仔,你确定马义回到滨海市了?”

    “千真万确,消息是大苟传过来的,他的主子长孙望对马义恨之入骨,早想把他弄死,可是长孙冶却待他如上宾,现在就住在长孙冶家里。”亮仔是步高的心腹,在前面免费章节里,他已经一个龙套,现在在给这个龙套加点戏份哈。

    “这个长孙望什么意思?”步高半信半疑,“马义是他老子的座上宾,他却恨他入骨,欲杀之而后快,这不符合常理啊?”

    “其实也没啥,豪门恩怨而已,据说长孙望一直觊觎长孙家族家主之位,可是长孙冶始终不同意,几个月前,长孙冶急病,差点死翘翘,是马义将他从阎王爷那拽回来的,之后,长孙冶就确定他孙女定为家主接班人,长孙望继位美梦破碎,他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马义,当然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

    步高沉吟半晌,“不对,我们与长孙望向来没有交集,他把消息透给我们,莫非他是想借刀杀人?”

    亮仔答道:“他们没这么说。”

    “哼,你以为他们会象你这么愚蠢,什么都会说明吗?所谓的豪门子弟,哪一个不是伪君子。我相信,长孙冶那场大病,肯定与长孙望有关,可能是马义了解一些内幕,不然,就算是马义坏了他好事,也是无心之举,他犯不着对一个医生动杀心。”

    “老大英明。”亮仔赞道。步高没理会他的马屁,“我们不能被人家当枪使,你告诉手下兄弟,只需要注意马义的动向,不要随便动手,看长孙望有什么举动后再做决定。”

    “老大,南云的天堂可是栽在马义手上,帮主不仅不敢找马义算帐,还收回了江湖追杀令,极力撇清与孟天熊的关系。如果我们对马义动手,万一让帮主知道,可不讨好。”亮仔友情提示。步高冷哼:“那是因为步仁不是他弟弟!他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再说了,这里是滨海,不是南云,我不信南云军队的手能伸到滨海来?”

    “话是这么说,可是……”

    “没有可是。马义必须死,当然,我们现在不动他,让他和长孙望斗,我们瞅准时机再动手,最好让长孙望与他斗到两败俱伤,我们坐收渔翁之利,然后还让长孙望帮我们背黑锅。他不是想借刀杀人么,我们找机会将计就计,人,我们杀,黑锅他背。”

    “如果长孙望自己搞掂了呢?”

第五十七章 神秘武器

    “不用我们动手岂不更好?你盯紧大苟和长孙望,万一他们真能杀了马义,就抓住他们把柄,我们趁机敲长孙望一把,我要让这些自命不凡的豪门子弟巨服在我的脚下,长孙家族可是滨海的百年旺族,富可敌国,哪怕从他们手指缝里扣出一点,也够我们吃半辈子.”

    步高手掌收拢握拳,脸上笑容狰狞,仿佛自己已经化身灰太狼,而长孙望就是懒羊羊。

    一架从昆月飞往滨海的客机,缓缓降落滨海机场,两个西方面孔,背包客装束的年轻人随着人流下飞机,走到机场出口。滨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各种肤色的人种随处可见,他们的出现,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他们很快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十分钟后,两人又出现滨海国际酒店。

    他们订了两间房,进入各自房间后,其中一个拨了国际长途,用英文说道:“老板,我们到了。”

    电话那端直简单回了一个“ok”,然后两边就挂了电话,非常默契。

    镜头又回到几个月前,南云军区飞豹特种部队被伏击的地方。马义他们离开战场的第二天,这里出现几个鬼鬼祟祟的人影,一个邺南人,三个米国人,他们刨开掩埋了米国与邺南特种兵尸体的坟,大致清理了一下,就开始给死尸拍照。

    原来,米国与来邺南的指挥官发现派出去伏击华夏部队的人失踪了,他们意识到情况不妙,于是立即派出搜救人员进行搜索。

    “上尉,你看这是什么?”一个米国人指着一具尸体上的牙签叫道,被称作上尉的人蹲下身子,小心翼翼地从死尸的脑门上拨出一支带血的牙签,端详了半天才惊讶的叫道:“上帝啊,这只是一支普通的牙签,难道华夏的特种兵能够将牙签当武器杀人?”

    说完他自己第一个不相信,“不,不,这些瘦小的黄种人,没有本事把牙签当作杀死我们的人的武器,他们又不信上帝,上帝是不会给他们这种力量的。”

    “上尉,我听说,华夏的功夫很厉害,他们都能用树叶杀人。”一个中士说道。

    “不,小伙子,华夏的功夫电影你看得太多了,所以你才会产生这种幻觉。幻觉,你懂吗?如果他们真有那么厉害,一百年前,就不会被世界列强象瓜分西瓜一样,瓜分掉,几十年年前,他们也不会差点被岛国人亡国灭种。”

    “上尉,我知道其中原因。”中士争辩道,“那是因为他们的统治者太无能,才会导致国家失败,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国家没有牛人,他们有一句老话,叫高手在民间。”

    “呵呵,中士,你对华夏文化很了解嘛,上帝保佑你,希望你得到好报,现在,我们开始工作,好吗?”上尉没心情与中士辩论与他没有一毛钱关系的华夏文化,他果断制止中士继续发表高见。

    “上尉,还有几个也是被牙签杀死的,该死的黄种人,他们都是魔鬼么?”第一个发现牙签杀人的米国兵再次大叫。上尉对他的表现相当不满意,“雷克斯下士,你这个胆小鬼,别在那里大惊小怪好吗?察看一下他们身上还有没有其他伤,比如枪伤,狗娘养的,难道你真相信华夏人能用牙签杀死我们强大的米国士兵?”

    “报告上尉,已经查过了,他们身上只有一处受伤,而且就是牙签造成的。”雷克斯下士回答。上尉眉角跳了下,俯身仔细观察半天,然后望了望四周,紧接着下令:“把坑重新填上,我们赶紧撤离这个鬼地方。”

    几个人迅速将挖开的坟重新填上,然后匆匆离开,临走之际,上尉一阵嘟哝,“上帝,难道我们真撞上魔鬼了么?”

    上尉率队回到部队基地,将拍下的照片,连同几支牙签交给他的上级,马丁少校。

    “上尉,你能告诉我,这些是什么吗?”马丁少校指着血迹斑斑的牙签。

    “少校,这是牙签。”上尉如实回答。

    “我眼睛没花,我能看出它是牙签,上尉,难道你不应该给我一些解释吗?”马丁少校有些生气。

    “哦,是的,确实应该,少校,这些该死的牙签是从我们死亡的士兵脑门上取下来的,我们有一部分士兵,包括一些愚蠢的邺南猴子,都是死于牙签,一签毙命。”上尉边解释,边用手指点着自己的脑门,“就这,少校,那些该死的牙签,竟然能够射穿脑门。”

    马丁少校一声冷笑,“上尉,你是在给讲一个东方的神秘故事吗?”

    “不是的少校,我可以向上帝保证,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开始我也不相信,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不由得我不相信。你应该知道,可恶的华夏是一个文明古国,他们那里有许多神秘、甚至不可思义的东西存在,所以,我们接受现实吧,少校,我想,这样会好些。”上尉只能象中士说服自己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是真的一样,说服少校。

    “少校,你可以再看看那些照片,用华夏的话说,叫有图有真相,它们都是真实的,我可没有pass的天份,看了照片,我相信你肯定会相信我没有说谎,而会心有余悸地说,哦,该死的华夏人,竟然能用牙签当武器,杀死我勇敢的士兵。”

    马丁少校拿起照片,在放大镜下研究了半天,然后一声不吭,将照片和牙签收进公文袋,“上尉,也许你是对的。我会将这些东西上交给司令部,让那些官僚们研究去,让他们下结论。”

    “少校,既然你都知道他们是官僚,为什么还要将这些东西交给他们?”

    “别废话,我们是军人,军人只做军人的工作,其他的事,我们管不了,懂不懂?”马丁少校教训上尉,上尉作了一个鬼脸,“随你的便,反正我的工作已经完成,我泡妞去了,东南亚的女人皮肤黑是黑了一点,可是味道非常不错。”

    少校脸上露出猥琐的笑容,“上尉,别说我不告诉你,邺战时期,我们不少前辈死大邺南女人手上。”

    “放心,现在我们是盟友,邺南女人对自己的盟友是友好的,还不失热情!”上尉说罢,匆匆走了。马丁少校将公文袋带着公文袋,离开办公室,这些照片几经辗转,越过大洋,飞到了米国中央军情局劳伦少校的案头。

    他刚接过这些照片和牙签的时候,也和马丁少校一样,感到不可思义,但他是搞情报的,眼光比马丁少校毒,视野也要广阔,所以他很快就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当然,他非常疑惑华夏是怎么做到,牙签是非金属制品,重量轻飘飘,他做了n次试验,结果他飞出去的牙签连一张白纸都射不穿,而且距离近在咫尺。

    “莫非华夏有神秘的发射器,能将牙签当子弹发射?”他心想,这简直匪夷所思,因为一支牙签重不过0.5克,就算有发射器能发射,可是以它的重量,因受风力所阻,它根本飞不远,更不能造成杀伤。

    从照片和马丁少校的报告上看,死者都是脑门被牙签射穿造成的死亡。额骨是人体中骨骼中最硬的地方,他们的额骨却被牙签轻易射穿,这也不符合科学呀?

    这确实不符合科学,所以中央情报局的老大,才下令他查明真相,万一它是华夏秘密武器,查明真相也利于米国高层作出准确判断,然后作出应对之策。劳伦少校不敢怠慢,立即派出特工托马斯与雅各布赶赴华夏,进行调查。

    托马斯就是刚到进客房就与远在米国的主子汇报的米国人,另外房间里的一个,则是他的搭档雅各布。

    因为战斗是与南云军区特种部队发生,地点也在南云境内,所以托马斯与雅各布的第一站是南云,南云是一个旅游大省,有许多风景优美的地方,每年都能吸引各国的背包客云集,所以他们也假扮背包客进入南云。

    他们一边装作游山玩水,一边刺探情报,费尽心机终于将那天参加战斗的华夏特战员名单搞到手,然后他们逐个排查,发现他们没有配备发射牙签的秘密武器,不过他们还得到另外一个情报,那场战斗,开始时飞豹小队已经被米国和邺南的混合特种部队包围,本来已经危在旦夕,是一个叫马义的民间人士出手相救,他们才化险为夷。

    马义也因此受到军方高层赏识,受邀加入军队,现任南云军区特种部队的临时教官,同时他还在社会上混,与南云双煞帮有密切关系。

    托马斯将获取的情报汇报给劳伦少校。劳伦少校不假思索,让他从马义身上着手,继续追查,看他有什么秘密武器,华夏是一个古老的国度,民间高手多如牛毛,他们不仅是功夫高手,也有许多是有奇怪技能的高手。

    他相信马义之所以能够用牙签当子弹,他肯定拥有某种可以发射牙签的神秘武器,这种武器,恐怕连华夏政府都没有掌握,不然他们军方高层不会对马义礼遇有加。

    军令如山,托马斯和雅各布只好继续留在南云,暗中调查马义。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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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介绍:
一场飞来横祸,意外让马义获得了初级异能。拥有异能后,他由一个默默无闻的农民工,一跃成为万人睹目的人物。他挑黑帮,报私仇;他杀外军,扬国威。在俗世,他无所不能,身边美女如云;在修真世界,他所向披糜,斩妖降魔,最终拥得众星捧月……都市之无敌神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都市之无敌神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都市之无敌神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