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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十五郎     放啸大汉txt下载     放啸大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暴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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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首的匈奴人,是一个头大眼小,面阔多须,厚唇平鼻,满面疤痕,颧骨两侧有两团暗红的油光,左耳悬一硕大金环,腰插长短双刀的家伙。

    保佣一见,立马挤出笑脸,急趋相迎:“嗳呀!卜骨须当户,有一阵没见了,是否又得骨都侯赏赐?”

    那个叫卜骨须的匈奴当户(相当于小部落头人)咧了咧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板牙,大拇指向后一挑:“赏赐倒是有,不过不是骨都侯所赏,而是裨小王所赠,倒是细皮嫩肉,想不想尝尝?”

    这匈奴当户舌头生硬,说起汉话很是费劲,听着也费劲,竖着耳朵仔细分辩,勉强能听清。

    张放一行及保佣的目光一齐顺着卜骨须的拇指方向看去——但见在一群髡头披发,恶形恶状的匈奴人中,一对少年男女紧紧执手,垂首侍立。少年大概十三四岁,深目黄发,脸色发青,两颊及颈侧俱有鞭痕,从其发形及衣饰上看,也是胡人。少女年龄大些,估计有十六七,面目姣好,容色憔悴,身体单薄,神情木然,有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沧桑。

    看着这对明显饱受折磨的少年男女,耳闻卜骨须那不怀好意的话语,保佣脸色微变,勉强挤出一丝笑意,干笑一声,没敢接话茬,伸手延请。

    卜骨须一行十数人,一下占了食铺大堂的近半案桌,除了那对少年男女侍立于卜骨须左右,其余匈奴人纷纷解下刀弓,置于席边,双脚或盘屈或叉开,箕踞而坐——这种坐姿,叫“箕坐”,在中原,是一种极为无礼的举止。不过胡人自有胡俗,倒也不必苛求。

    胡人饮食,自与汉地不同。这些匈奴人叫来半只羊肉,两条马腿,大碗马奶酒,一个个大呼小叫,吃得汤汁淋漓,满手油污。吃相比诸韩氏兄弟及石牛、渠良等人,更难看三分。

    卜骨须坐下后,眯缝着细眼打量了张放一行数眼,看出他们是一伙人,而且身怀兵刃。因其所在的位置,只能看到张放背面,因此目光只在张放背影打了个转,便移开去,未多留意。

    张放自来到这个时空后,几乎所有生活方面都放低了要求,吃饭也是一样。虽不求包厢雅座,菜肴丰盛,但起码也得有个相对安静的环境吧?有这帮吃个饭都恶形恶状的匈奴人在侧,真是不用吃都饱了。

    张放向韩氏兄弟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们尽快食毕,结账走人。青溪聚诸人也早受不了这帮粗鄙的匈奴人,齐齐加快吃食速度。张放最先吃完,放下箸筷。这也不足为怪,他吃的全是连汤带水的东西,自然速度较快。不管是汤饼也好,肉羹也好,除了份量足,味道重,口感什么的,对吃遍二十一世纪世界美食的张放而言,味同嚼腊,也就混个肚儿圆而已。

    不过看着韩氏兄弟及青琰一脸享受的模样,这对他们而言,无疑是生平难得的美食。张放却暗暗发愁,这辈子就吃这些东西,日子可怎么过?有机会一定要弄些后世的菜肴出来,能否改造世界暂且不说,最起码得改造胃肠……

    张放抬手向保拥示意,准备打包几份,带回给青溪聚的耆老、韩父、韩嫂子、还有阿离……蓦闻身后一阵猖狂大笑,听得出是那卜骨须的难听破锣声,这回他所说的似乎是匈奴语,而说话对象,则是那胡人少年。

    在食铺内众人嫌恶的目光下,卜骨须将一物塞到那少年手里,然后向食铺一角的大酒樽一指,意思很明显,用他所给的那件物品盛酒。

    韩氏兄弟看了一眼,便不再理会。石牛与渠良则只把脸埋进碗里,只顾大嚼,别的什么都不管。只有青琰眨巴着长而媚的眼睛,盯着少年手中那件酒器,越看越迷惑,这酒器的样式未免太奇怪了,好似、好似……

    青琰一时辨不清是何物,但张放只扫了一眼,职业本能,让他很快就认出来——这件酒器,竟然是以人的头盖骨制成!

    素闻匈奴人好以人头骨制酒器,匈奴最负盛名的冒顿单于的继任者老上单于,就曾以大月氏王的头骨,镶以金边,以作酒器。今日所见,这传闻,居然是真的。

    少年双手捧着头骨酒器,不停颤抖,目光望向少女,却见少女紧紧咬住嘴唇,面色苍白,浑身发颤,微微摇头。少年惨然一笑,有若捧着千斤重物,一步步走向酒樽,取瓢舀酒,盛满后往回走。

    张放看他双手乃至全身都在发抖,一路泼洒,心下都替他不忍,照这样子,待到得卜骨须跟前,一盅酒怕只剩半盅了。

    卜骨须阴沉着脸,一手抚须,一手伸入少女胸襟,粗鲁地揉搓着。少女嘴唇已咬出血,僵尸般挺立着一动不动,面无表情,仿佛被糟践的不是自个。

    青琰看得柳眉倒竖,伸手入怀握住短刃,却被韩义瞪了一眼。青琰咬咬银牙,再望向张放,却见他正好整以暇地打包食物,视若无睹,着实把青琰气得不轻。

    酒送到卜骨须面前,只剩大半盅了。卜骨须松开手,向少女一指,示意她喝。少女浑身剧颤,眼中掠过一丝痛苦之色,内心挣扎良久,终于在卜骨须淫威之下,不得不颤抖着伸手欲接。冷不防少年突然将酒全部泼出,然后将头骨猛然塞入少女怀中。

    食铺里所有人都被少年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少女本能地紧紧抱住那头骨,惊恐地看着少年。

    正想看好戏的卜骨须暴怒,一阵哇哇乱叫,立即有两个匈奴人上前。一人揪住少年衣襟,两下一撕,将衣物剥下,露出瘦骨嶙峋、鞭痕交错的身体;另一人很顺溜地抽出皮鞭,叭地抖开,照着少年脊背狠狠抽去。

    血肉飞溅,惨叫碜人。见者惊心,不忍目睹。几鞭下去,那少年已趴倒在地,直欲打滚,但双臂却被另一匈奴人死死按住,动弹不得,一时间血和泪下,浑身抽搐。

    那保佣见张放一伙面色不善,生怕另生事端,赶紧上前,低声对张放道:“客人勿要动怒,此乃匈奴人聚集之地。这对男女俱为奴隶,拂逆主人之意,主人鞭之,外人不可插手。”

    张放只是冷冷道:“他若是在自家关起门来管教奴隶,外人自然管不着,但这可是公众场合,不要太过份了!”

    保佣连连赔笑,正欲待言,蓦见张放目光如冰,直视身后,保佣惊回首,却见事态又起变化。

    那少女不顾一切,猛扑在少年身上,硬生生受了一鞭,皮絮与血珠飞洒的同时,少女兀自紧紧抱住那头骨酒器,不肯撒手,显然这头骨与少女有某种特殊关系。

    就见少女伏地连连叩首,苦苦哀求。卜骨须油黑泛光的横肉抖了抖,乜斜那奄奄一息的少年,略微沉吟,向两名行刑手下点点头。

    于是就见那匈奴人松开少年双臂,转而将少女衣襟豁啦扒下,露出一具细嫩而遍布乌青淤痕的青春**——很显然,少女是要代少年受鞭笞。

    这一下,莫说张放、青琰,便是韩氏兄弟与石牛等人,都是怒形于色。

    店家大急,频频向保佣使眼色,保佣硬着头皮上前,强笑道:“当户贵人,管教奴婢,何不回营地再说,这毕竟是食铺,有客人在呢……”

    话音未落,脸颊一凉,冰冷的刀刃抵在面颊之上,刀柄握在卜骨须手中。这个匈奴当户狞笑着拖动手腕,锋刃过处,皮破肉绽,鲜血长流。

    保佣疼得面肌抽搐,却半点不敢动弹,生怕激惹这嗜血成性的匈奴人,发起疯来,把自个砍了,到哪说理去。

    张放深吸一口气,握住身旁长剑,缓缓站起。他是来办事的,不是来惹事的,但是这个匈奴恶汉的暴行,却逼得他不得不出手——虽然卜骨须虐待的是自家的奴隶,而且还是胡人,但他显然忘记了一点——这不是匈奴地盘,而是大汉领土!一切行为,必须遵守大汉律法。

    张放一动,韩氏兄弟、青琰、石牛、渠良也掷箸而起。大汉的平民,与后世在儒家高压束缚下低眉顺眼的顺民不同,骨子里还涌动着勇烈之风。

    卜骨须一双凶目冷睨过来,手下匈奴人也纷纷手按刀柄,推案而起,凶光熠熠。

    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便在此时,大门处蓦然传来一声脆嫩甜美的娇叱:“大汉之地,都尉之属,谁敢妄动刀兵!”

第十七章 【围 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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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娇脆之声,如一掬清凉冰水,将一触即发的战火浇灭。

    众人循声望去,眼睛俱是一亮——就见大门处卓立着两名明眸皓齿,肌肤如雪,娇俏可人的少女,模样不过十一、二岁,身体都没长开,却已是十足的美人胚子。

    这叱喝之声,就是那身着一袭红白相间曲裾深衣的美少女所发。在她身侧稍后,是年龄与其相若,身着浅色短襦,裙不曳地的秀丽侍女。

    如果说,这两名美少女令人赏心悦目,肝火顿消的话,那么在她们身后矗立着的四名头戴武弁、身披皮甲、腰佩环首刀的甲士,那股子威严肃杀之气势,则令在场诸人气为之沮,不敢造次。

    在诸人愕然之际,四名甲士已越前将两名少女护住,其中一甲士大喝:“都尉之国,饮食之所,谁敢生事?”

    卜骨须脸色微变,缓缓将刀从保佣脸上移开,撩起衣袍擦了擦刀刃上的血迹,还刀归鞘,挤出一副笑脸——以他那一脸凶相,弄出这副表情,很容易让人想起笑面虎。

    卜骨须刚上前几步,却被那为首甲士伸手止住:“勿要近前,惊扰女公子,你这胡奴吃罪不起。”

    先前还骄横不可一世的卜骨须,此刻吃那甲士一顿排头,却不得不忍气吞声,拱手为礼道:“敝人乃是东且部骨都侯突犁帐下当户卜骨须,敢问诸位军吏可是王都尉帐下?”

    卜骨须虽是胡人,但来到汉地也非一日,知道汉家女子是不能随意搭讪的,尤其是这种看上去颇有身份的贵族女子更是如此,有话只能冲护卫来。

    甲士首领嘿然冷笑不语,他身后那美少女却道:“告诉这胡奴无妨。”

    甲士首领回身一揖应是,然后转身面对卜骨须一众胡人,昂然道:“好叫尔等知晓,我等乃上河农都尉班君麾下。”

    一众匈奴人齐动颜色,失声道:“原来是楼烦班君府上,失敬了。”

    如果说方才卜骨须还气不顺的话,现在只有冒冷汗了,连连打揖,口称恕罪。

    那少女从甲士宽阔的肩膀后探出头来,目光扫向那对受刑少年男女,脆生生道:“给这二人敷药着衣,今后再见有当街凌虐之举,我必质询王都尉。”

    都尉是属国的最高军政长官,就连迁徙于三水的匈奴最高头目骨都侯,都得听命都尉署。这少女若真是名动西北的楼烦望族、班氏女公子,那还真有资格质询都尉。那都尉毫无疑问会找骨都侯的麻烦。届时吃排头的,自然就是惹是生非的当事者卜骨须了。

    匈奴是个战斗民族,人人身上俱带伤药,多为草原上流传千年的本草,用时嚼烂外敷即可。虽然看着恶心,但效果的确不错。那对少年男女相互用草药敷伤之后,披衣搀扶而起,蹒跚走到距少女十几步距离,深深一鞠。

    张放笑顾韩氏兄弟:“好了,没我们什么事了。”伸手抄起食包,在桌案放下三撂码得整整齐齐的五铢钱,向众人做了个手势,转身走向大门。

    当张放走到店门,与两名少女及甲士交错而过时,目光与那美少女交接,就见后者漂亮的杏仁眼越瞪越大,水嫩的小脸蛋满是惊讶的表情。很明显,是张放的出众仪表与粗陋衣着所形成的强烈反差所致。

    张放冲美少女颔首一笑,错身而过,扬长而去。

    ……

    赵氏金垆。

    张放看到这面店幡时,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钱庄,而事实上,这是一家打铁铺。

    当张放告之众人,自己前来三水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弄些铁制器具时,渠良就将他带到此处。如果不是听到院子里传出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光是看那几个汉隶书写的旗幡,张放甚至以为渠良带错了地方。

    待张放携众人进入院内,走马观花一番之后,才得知为何叫“金垆”。只因这铺子不光打制铁器,也锻造铜器。青铜又称“青金”,而铁器在先秦时也称“恶金”,所以称为“金垆”,倒也说得过去。

    据渠良说,这是三水唯一一家打铁铺,而且还是官方指定的。但张放看了一圈,却没见到几个工匠,陈列架上也没有多少成品,只有寥寥数件铲、钯等农具,刀剑兵器一件没有,不知是没人订购还是禁止锻造兵器。

    张放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他,无论那朝那代,都是禁止制造、买卖兵器的,端看管理的松与严而已。对于这一点,方才已向渠良探问过,得到的回答是,若是在别处郡县,什么样的铜铁器都买不到,只能向官寺申报领取,但在属国,却是可以。不过有规定,只能锻造一些切肉的尺刀(短刃)或匕首,若要制箭镞或长刀,须向官寺报备,否则工匠不会接单。

    张放当时看了青琰一眼,表示能造小刀就行,弄得小姑娘莫明其妙。

    正当众人被炉膛的高温烘得受不了,急急走到院中透气之时,渠良陪同一个满面烟火之色的老汉走过来,向张放施了一礼,道:“小郎君,这位便是此地掌炉,但有所需,只管吩咐。”

    那掌炉猛见张放形貌,不禁为之一呆,再看看他的衣着,表情惊疑不定,不觉放低姿态,恭敬道:“客人所需何物,但请示下,且看小店能否制做。”

    张放点点头,叫人从炉旁弄来半截黑炭,在石阶上边画边解说。

    张放此行原想制做三件事物:箭镞、飞刀及护心镜。箭镞是为韩骏所制,飞刀则是专为青琰量身订制,而护心镜,自然就是自己专用。保护自己,打击敌人,永远都是战斗的不二法门。

    箭镞因为要报备官寺,只得放弃,飞刀则在尺刀的规格内,问题不大,这一点,从掌炉脸上表情可以看出来。但当张放画到护心镜时,那掌炉却是脸色倏变,仓皇后退数步,死死盯住张放,眼里满是惊惧及警惕,最后扔下一句:“客人所需,小店技艺浅薄,实在做不来,恕罪,恕罪。”竟然就此转身不顾而去。

    弄得张放数人面面相觑,一时不明所以,但至少有一点很明显,人家不接这单生意了。

    众人扫兴而出,张放甩甩头,道:“算了,走,咱们买粮去。”

    说到粮食,众人的脸色才好看多了,当下由渠良引路,前往粮店。

    这一次,人手充足,张放便放开手脚,大肆采购,不但买米买肉,甚至还买了几只活羊,以便需要时再宰杀。不过,看青琰欢喜地逗弄群羊的模样,只怕到时下刀会有阻力。

    米面肉酱装满两辆辘车,还赶着几只绵羊,总共花掉不过半斤黄金,约占张放目下身家财富的十分之一。按汉朝一斤黄金值一万钱算,半斤黄金就是五千钱,其购买力,相当于后世三千元左右。三千元就能买那么多东西,着实大出张放意料之外,主要是那羊便宜,若是放在后世,光是这几只羊,怕都不只三千元了。

    虽然事没办成,但见识了这个时代的城池模样,更见到了传说中的匈奴人,还有西域胡人,大开眼界,满载而归,也值当了。

    张放也好,韩氏兄弟也好,石牛渠良也好,全将在金垆的不快抛至脑后,开开心心往城门走去。准备赶在申时(约下午四点)以前,紧赶一程,回到青溪聚。

    就在张放一行将到城门之时,忽闻身后传来厉喝:“前面几个人站住。”

    正在城门处等候出城的百姓皆愕然回首,张放等人也很自然停下脚步,回头看是怎么回事。不曾想,后面忽啦一下,围上七八人,均是手持长短刀,身着制式皂服的佐吏。

    为首一人,身材中等,其貌不扬,但眼神很凶,手持长刀戟指张放,扭头对身侧一人道:“可看清楚了,是否这些人?”

    旁侧一个小厮模样的年轻人连连点头:“正是。”

    韩氏兄弟、青琰等人都惊疑不定地看着那小厮,满面困惑。只有张放认出这小厮是谁。

    因为前世职业的缘故,张放有一项常人所不及的本事——只要被他扫过一眼的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忘记。这种在短短一瞥的时间内,将一个或几个人的形貌、衣着、动作特征迅速记忆并形成分析的能力,通常在经过专业训练的警员身上可以看到。而做为心理医生,同样需要有这样的素质。

    张放一眼就认出,这小厮就是在赵氏金垆干杂役的一名学徒。当时这人只是远远看着,没凑过来,所以韩氏兄弟等人压根没印象。张放也只顺带扫了一眼,但就是这随意一瞥,最少在十天半月内,这人的影像如底片一般,留存于脑海里,不会忘却。

    之前在赵氏金垆的怪异一幕,一直令张放隐隐不安,果然,来事了。

    “拿下!”为首佐吏想都不想,直接挥手。

    “且慢。”走在最前头的张放排众而出,按剑断喝,“大汉以律法治世,何故拿人?”

    先前张放走在最前,在韩氏兄弟等人遮掩之下,佐吏们没太看清,突然见一丰神如玉、形貌在周围人等衬托下如鹤立鸡群的少年出现,当即将众佐吏唬得不轻。

    这个时代,人的高低贵贱,从衣冠上就能体现,这也就是张放初临青溪聚,就得到众村民一致尊敬的原因之一。倘若此时张放穿着他那一身价值数万的“阿玛尼”,配上他那张整个西北难得一见的俊美容颜,整一个翩翩美少年,估计这帮佐吏就不敢造次了。可惜,张放眼下是“金玉其中,败絮其外”,那身大路货衣服太掉价了,直接影响了佐吏的判断。

    尽管如此,见多识广的佐吏头目,还是没敢象抓平头百姓一样,不容分说下手拿人,而是告之罪名:“既然说到大汉律法,本吏拿人,正依律法——赵氏金垆掌炉出首,尔等欲造铁盾禁器,已触刑律,休想脱罪。”

    “铁盾”两字一出口,张放恍然大悟,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原来赵氏金垆的掌炉,竟将护心镜当成了铁盾牌!

    有汉一代,至少在西汉,将士多披皮甲、持木盾。高级点的有革盾,铁盾也有少量存在,但绝对是保存在中央武库的禁器。私人就算是制造革盾,都是私制兵器的大罪,更不用说制造铁盾这种高规格的武器装备了。

    可明明造的是护心镜啊!怎么跟铁盾扯上关系了呢?

    想想汉代的铠甲形制,就不难明白。汉代的甲具,无论是皮甲也好,玄甲(即铁甲)也罢,都是多为札甲,也就是以长方形的大块皮革或铁片,钉在内衬上,绳缀而成。即便是鳞甲,也还没有圆护。而护心镜,也叫圆护,则是明光铠一种简化版。明光铠这种高级铠甲,至少要到东汉后期才有出现,这会连个影都没有,也没人见过,自然会把它当成骑兵专用的套臂骑盾了。

    这样一来,张放原想造一个保命的护心镜,结果却成了催命的“铁盾”,这误会闹得……更要命的是,你还没法解释。张放可不认为自己的口才好到可以让人相信,这是一种目前还没出现的简化护身内甲,而不是什么铁盾。再说了,私制盾牌是大罪,私制内甲算不算呢?

    没想到首次出远门,就惹下这样的麻烦,现代人混古代,真不是那么容易的啊!张放来不及感概太多,既然没法解释,也不可能武力拒捕,只好动用自己的保命大招了。

    张放不知道在这样嘈杂、混乱的环境下,强制催眠术是否有效,但形势迫人,说不得,好歹也要试一试。

    张放迅速摒除杂念,凝神聚气,正要动手……呃,是“动眼”的当口,一个十分耳熟,令人过耳难忘的声音响起:“佐吏且慢拿人,且容我稍加询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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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解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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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群佐吏围堵张放等人,正是在城门左近,人来人往,眼见官府拿人,顿时围拢上来瞧热闹。此地八成以上都是胡人,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人群当中,就有一辆装饰华丽的辎车。四面帷幔,双辕单马,车盖方硕,四边稍稍上卷,呈盔帽形顶,车身硕长,坐卧随意,很有几分古代“房车”的味道。车舆前的轼板上端坐着一名身材魁梧的御者,而辎车两侧,各有两名披甲骑士护卫。

    看热闹的人群,多半都识得这种辎车是专供女眷乘坐,而且多为贵妇使用的长途车辆,因此无需骑士喝叱,倒也不敢过于靠近。

    这声音正是从辎车帷幔中传出,与声音同时出现的,还有一张清水芙蓉般的娇美容颜。

    张放与众佐吏齐转首侧目,俱惊讶不已。

    张放惊讶的是,这张面孔刚刚才见过——就在那间食铺内,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带着四个煞气毕露的军士,非但制止了一场有可能发生的流血冲突,更仗义执言,为那对少年男女奴隶解围。而眼下,竟又来为自己解围了。

    这是从哪钻出来的女侠?貌似与自己挺有缘嘛。

    而那帮佐吏之所以惊讶,则是因为他们认识这辆车子。近段时日以来,三水出现了一辆独一无二的华丽辎车,出入都尉府,只若等闲,或云车主是府丞班稚之妹。不管是不是,单冲着这辆辎车装饰之华丽,有资格乘坐之人就非富即贵,更不用说还有四名披甲骑士护卫。这来头,可不是小小一帮佐吏能惹得起的。

    佐吏都是有眼色的人,那头目收刀整弁束衣,恭敬行礼道:“女公子但问无妨。”

    那张娇美的面容随即隐入帷幔之后,过得一会,另一张同样漂亮的圆脸蛋探出来,向张放勾了勾下巴:“你过来。”

    这张脸蛋张放自然也不会忘记,正是那位几可与女主人媲美的小侍女。

    张放以目示意韩氏兄弟等人稍安毋燥,施施然走过去,却不防那骑士头目伸手一拦,厉声道:“解兵参见。”

    周围还有一群来意不善的佐吏虎视眈眈哩,这时候解除兵器,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张放抱剑入怀,冷冷一瞥。

    那骑士头目也是沙场征战、刀头舔血的悍卒,目中自有煞气,等闲人看了都要打颤,以卜骨须那等凶人,在其面前气焰都要消三分。但就是这满带煞气的目光,与两束冰冷死气的寒芒一触,炎炎盛夏,竟打了个激灵,一股寒气由心底腾起。在这一瞬间,骑士头目竟升起一个荒谬绝伦的念头:这不是活人!

    自负勇悍的骑士头目竟已胆寒,但职责却要求他解除这可怕少年的武装,正当他进退维谷之际,车内传来女公子那温婉清丽之声,听在骑士头目耳中,如蒙大赦:“不必解兵,请这位小郎近前。”

    张放依言而前,冲小侍女颔首为礼。

    小侍女脸蛋羞红,也不知是被众多不怀好意的胡人围观所致,还是因为面前这美少年令人面红耳热。

    小侍女妙目流转,轻启朱唇:“我家小娘子着我问你,你在赵氏金垆所制何物?”

    汉时儒礼未兴,女子还没有后世束缚之严,抛头露面只若寻常,不过在大庭广众之下,又多是粗鄙胡人围观,能不露面自然不露面为好。

    张放含笑:“你家小娘子果然有见识,知道那玩意不是什么铁盾禁器,就这一点而言,比某些人强多了。”

    小侍女以袖掩口,吃吃直笑,帷幔内也传来一声轻笑。只有身后不远处的佐吏头目,那张橘皮般的麻脸更黑了。

    “这是一种铁釜,在我们家乡又叫铁锅,是用来炒菜的。”张放在应少女之请,走过来的短短十几步时间里,就已经想好了说辞。无论如何不能承认这是护心镜,否则私制盔甲之罪,同样不比私制铁盾来得轻。

    那该说是什么东西呢?张放心思电转,一个关于一战的趣闻跳入脑海。据说现代头盔的起源,源自一战时,一名炊事兵为躲避炮火,用铁锅顶在头上,虽屡屡遭弹片打击,居然无事,于是头盔就此产生。

    既然铁锅能当头盔,那头盔或与头盔类似的东西,不也一样可以当铁锅吗?张放这些日子以来,整日里为吃什么、怎么吃伤脑筋,所以对这个时代的炊具最清楚不过——大汉朝还没有铁锅,更没有煎炒菜肴这种厨艺。所以,铁匠铺的掌炉误将铁锅当盾牌,也不奇怪。

    “铁釜?一派胡言!”那佐吏头目气极反笑,“你们谁曾见过这样的铁釜?而且从来只闻菜肴或烹或炸,那有用什么、什么炒的?当真可笑之至。”

    张放一脸不屑地扫了佐吏头目一眼,振声猛喷:“大汉万里江山,你走过多少地方?你可知南越之南是何处?你可知东海之滨是何居?你可知北海之北是何地?你可知西域极西是何所?天下四方,世间万物,千奇百怪,你没见过,甚至没听过的事物,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以尔井底之蛙,不知天下之大,竟然也敢妄断何者有!何者无!真正可笑之至。”

    原话奉还,打脸啪啪响!

    更叫人吃惊的是,张放这一番话,大气磅礴,大有胸藏万物,挥酋天下之气势。莫说这帮佐吏,就算是辎车内那对主婢花,护卫骑士,包括围观百众,无不听得目瞪口呆,全被镇住了。

    气势!这就是学问人的气势!

    在这个学问几乎完全由上层垄断的时代,在这个不知地球是方是圆的知识鸿濛时代,哪怕是一个后世中学生穿越过来,都称得上是饱学之士,唬太学生都没问题,更不用说这些小吏了。

    无知者在博学者面前,总是心虚气馁的,那佐吏头目及一群手下,无不脸呈赭色,狼狈无言。

    这时围观人群中,突然挤出几个穿着奇异服饰的胡人。为首一人,年约五旬,深目卷须,瞳孔淡褐,身材高瘦,项有颈饰,腰围玉带,显然是个颇有家底的胡商。

    这胡商向张放敬施一礼,操着生硬的汉语道:“敝人从西来,所领驼队足迹遍布西域城廓诸国,曾在极西之地,大夏国蓝氏城行商。据闻大夏更西之地,乃是安息番兜城,其国之大之富裕,不在大汉之下,未知小郎君可有与闻?”

    张放回礼,微笑摇头:“安息不是极西,在其以西更有大秦,其国自称罗马,富裕强盛,足以与大汉并称。罗马多黄金而缺丝帛,其臣民生性奢糜,对丝绸趋之若鹜,等闲丝绢便可匹换百金,若是上好蜀锦,千金不易。这位老丈,若能领商队顺利成行,只需一趟,足可使半生富贵。”

    那胡商满面讶异:“敝人在蓝氏城时,曾与一客商对饮,其亦有言,极西有一罗马之国,国民富足,多金奢华,汉帛运抵其国,争购如云,价值百倍之数。但客商于次日酒醒之后,又对敝人言道,此乃酒后胡言,当不得真……如今听小郎君一席话,此言非虚。呵呵,看来是某人生怕老夫分一杯羹啊!”

    张放含笑点头:“老丈既已明白,小子便无须多饶舌了。”

    胡商再次郑重向张放行礼:“小郎君足不出户,却明见万里,将来必非池中之物,阿里穆多承指教。”

    张放回礼,以告诫口吻道:“长安至罗马,何止数万里,千骑出阳关,未见几人还。有雄心、肯冒险是好事,但万里艰途,亦不可不慎。张放在此预祝诸君前程顺利。”

    以阿里穆为首的胡商们,齐齐向张放行揖礼致意。围观胡人,纷纷交头接耳,啧啧称奇。这一场围捕,竟演变成了个人秀之露天大演讲,着实大出张放意料之外。除了佐吏头目还有些羞刀难入鞘,其余吏啬,无不满怀敬畏,老老实实收起兵器,原本包围之势,也慢慢散开。

    韩氏兄弟及青琰等人暗暗松了口气,看向小郎君的眼神也是既惊且佩,尽管猜测小郎君必定出身官宦,却未曾料想,小小年纪,竟如此博学。

    这时却听一个清脆娇美的声音道:“小郎君果然博学,通明异域之事。小女子有一事请教,我曾闻先生说起前朝遗事,当年秦皇遣徐市携数百童子出东海寻仙山。结果一去悠悠,百年无踪,令人浮想联翩……未知小郎君可否告之,海外可有仙山?”

    张放听出是那美少女的声音,转过身来,只看到小侍女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满脸渴求地望着自己,张放一笑——身为一名以抚慰心灵为职业的医生,微笑是最重要的交流方式之一,尤其是在这样大庭广众、身侧却杵着一群欲与自己为难的佐吏的微妙情形下,富有感染力的笑容,是最好的脱困手段。

    “东海之外,大洋辽阔,此岸到彼岸,遥远无极。万倾碧波之间,仙山是没有的,却有无数珍宝。”张放侃侃而谈,声音不高不低,语速不疾不徐,所说的话,却一下抓住所有人的心。往日最喧嚣的城门,这一刻,包括守卒在内,竟鸦雀无声。

    人类的好奇与求知欲,在这一刻,显露无余。

    不需美少女开腔,那小侍女已代表女主人及广大围观群众发出询问:“珍宝?!在哪里?在海里么?”

    张放悠然道:“大海有无数珍宝,可惜我们看不到,更拿不到——至少现在不能。我所说的珍宝,是那一座座如明珠般的大小岛屿。或许此时此际无人理会,便如明珠蒙尘,但将来总有一日,一座小岛,便可牵动一个国家。”

    围观者无论汉胡,多是一生只见过风沙黄土的塞北之人,何曾见过什么大海岛屿?更难理解亮闪闪的珍宝与光秃秃的岛屿有什么关系,但正因不懂,才更为敬服。

    人的心理就是这样奇妙,两千年后,某些砖家叫兽也是靠这个混下去的。

    小侍女秀美的脸蛋缩回帷幔内,显然女主人有所吩咐,过得一会,小侍女又探出头来,这回却是对那佐吏头目道:“我家小娘子说了,佐吏拿人,可有证据?”

    佐吏头目以目示意那赵氏金垆小厮,小厮却害怕得直往人群缩。佐吏头目心下恼怒,却不敢当着贵人的面动粗,只得硬着头皮道:“赵氏金垆着人出首,此人意图……”

    小侍女敏锐察觉破绽,迅速截断话头:“意图?那就是无实物了?无凭无据,就凭一小奴指认,红口白牙,便可将人入罪——佐吏,你且说说,大汉哪有这样一条律法?”

    佐吏头目大汗,这种事,全凭一张口,宁信有不信无,可拿可放,端看对方有无后台。眼下看来,这少年气宇不凡,搞不好真是大有来历,普通庶民,那有这般学识?更别说这传言是楼烦班氏的辎车女主发话,维护之意,再明显不过,自己犯不着为一桩究竟是铁盾还是铁锅的破官司得罪大人物。

    佐吏头目心头拿定主意,连连向辎车贵女告罪,言道误听宵小之胡言,险酿大错,幸赖贵人明察秋毫云云。末了草草向张放一揖,算是赔罪,回头一挥手,众吏如鸟兽散去。

    小侍女笑吟吟问道:“我家小娘子正要出城,回城外庄院,敢问小郎君欲何往?”

    张放以手遮眉,打望一眼日头,道:“赶路,回陀螺山。”

    小侍女显然颇为惊讶,旋即侧耳频频点头,似是听了女主人吩咐,凝视张放道:“正好顺路,可否同行?”

    张放洒然一笑:“求之不得。”

    在众胡人纷议之时,张放领着韩氏兄弟一行,傍着辎车,扬长而去。

第十九章 【初识班美眉】

    (感谢大盟不遗余力的支持,没说的,唯有努力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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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得城门,行人渐少,小侍女奉命将帷幔卷起。一对主婢花,巧笑倩嫣,玉雪可爱,虽尚幼嫩,却隐约可见日后绝色风姿。

    辎车缓行,张放疾走,勉强能走个并排。那四名骑士也为其学识所折服,敌意顿消,放缓缰绳,落在后面。

    少女跪坐于车上,向张放敛衽为礼,朱唇轻启,声音甜美动人:“小女子姓班名沅君,家父乃上河农都尉班公况君,敢问小郎君高姓大名。”

    上河在哪里?张放不知道;农都尉是什么官,张放更没听过。但有一个常识还是知道的,在汉朝,都尉绝对不是小官,至少千石以上,有的甚至是二千石高官。都尉前面加个“农”字,应当是主管农业方面的地方官员。

    事实上,如果班沅君所报的是另一个通称的话,张放会更加清楚——北地农都尉。

    北地农都尉,又称上河农都尉,因主管屯田殖谷之所在上河城(今宁夏永宁县)而得名。所谓北地,就是汉朝的北地郡,张放所在的陀螺山,就属于北地郡辖区。汉朝的郡,就相当于后世的市,北地农都尉,就相当于后世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副厅级干部,的确称得上是高官了。

    张放虽然不能很精确地将上河农都尉与副市长划等号,但起码知道,人家班美眉是官宦之家,当下边走边拱手还礼道:“在下张放,一介布衣。”

    班沅君讶异道:“张君是陀螺山中人么?我听张君言语,却似带着长安口音呢。”

    张放微觉惊讶:“是吗?这我倒不知晓。我前阵子从马车上摔下来,磕碰了脑袋,以前的事记不清了,目下寄居于陀螺山青溪聚。”

    班沅君与她的小侍女一齐掩口惊呼,满面难以置信之色。半晌,班沅君方满怀怜意道:“张君不记得自己在长安的家了么?”

    张放摇头,就见小侍女眼圈一红,泛起晶莹的泪花。

    张放倒是很坦然:“昨日不可留,来日犹可追,天下之大,何处无家。”

    “壮哉!”发出赞叹的不是班沅君或是小侍女,而是那身材魁梧的御者。此刻他正满面激赏之色,向张放点头示意。

    张放颔首致礼。

    班沅君微笑:“昆奴甚少开口,更少有赞人,想来张君豪言,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张放自嘲一笑:“别看我说得豪言壮语,其实若不是摔下车时,兜里还揣着钱帛,估计我现在什么大话都不敢说了。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我还不是什么英雄。”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张君妙语,发人深省。”班沅君若有所思,深深目注这与自己年纪差不多,但言谈学识却胜于自己的少年。

    这一回,非但御者,就连四名骑士也频频点头,神情唏噱。显然张放这句话,戳到了他们的心窝子。

    边走边谈,不知不觉,来到一条岔道口。

    班沅君示意昆奴停车,轻叹道:“本想向张君多多请益,奈何歧途。他日张君若有暇,可沿此路前行十里,有一班氏别居,报上我的姓名便可。若我不在,也可到三水都尉署,找家兄府丞班稚,自有接待,祈请勿弃。”

    张放深深一揖:“多谢。”

    在帷幔行将放下的那一刻,班沅君突然含笑回首:“张君在赵氏金垆所制之物,当真是那个什么‘铁锅’?”

    张放从容回答:“好叫沅君小娘子得知,那绝不是什么‘铁盾’。”

    这话听上去似乎没有正面回答,其实却是断然否认了班沅君最担心的事。

    班沅君闻言果然轻吁了口气,这时却听到身边小侍女咭地嘻笑出声,这才记起张放似乎称自己为“沅君小娘子”。这称呼,忒也热络了些……顿时一阵耳热。

    张放正微笑地欣赏着一对主婢花,或者说是姐妹花相互调笑。冷不防身旁一阵蹄声带风飘过,耳边传来骑士头目的警示:“不管足下所制何物,此后绝不可再提此事。大汉律令,有私制兵器者,斩左趾。今次是你运道好……”

    骑士远去,但所说的话,却令张放背脊嗖嗖发凉,还真是好险!

    张放目送车马远去,正要回头招呼众人上路,却见青琰向前一指:“诺,那骑士又回来了。”

    张放回头,果然见骑士头目策骑奔回。到得眼前,跃下战马,双手托着一个青缎包袱,呈予张放,道:“女公子有交待,此物赠予张君。”

    张放打开一看,竟是一袭月白色锦衣,面料质地,竟与自己那袭衣袍一样,同为蜀锦。此时张放已对这时代的衣物有一个相对明晰的概念,很清楚这袭衣物的价值,耸然动色。

    骑士头目道:“女公子有言‘以张君之才华,饰以此衣,方显风采,请勿推辞’。”

    班沅君是官宦之女,有钱,欣赏某人,馈赠钱帛,这不奇怪。张放只是不解,一时半会,班沅君从哪弄来现成的男子成衣?要知这个时代可没有裁缝店,更没有成衣店,所有人的衣服,都是买布回去,再让织娘缝制的。正凝思间,突感鼻端传来一股淡淡的芬芳,这气息,之前曾从班沅君身上嗅到过……

    张放豁然开朗,原来电视上也不全是胡扯,古代女子,也确有喜欢易钗而弁的,所以有几套男装不足为奇。难得的是,两人身高也差不多,毕竟在十二、三岁这个年龄段,女孩子发肓明显快过男孩。

    张放也不矫情,坦然收下,道:“沅君小娘子一片心意,张放愧领了,请代我向小娘子致意,他日有遐,定当上门叨扰。”

    骑士头目点头应道:“自当将张君之言禀告,告辞。”纵身上马,飞驰远去。

    青琰撇撇嘴:“动辄相赠数万钱之物,这位班小娘子,还真是财大气粗啊。”

    韩重好生奇怪看了青琰一眼:“怎么?人家送了如此厚礼,那是对小郎君的看重,你还不高兴?”

    青琰翻了个大白眼:“你这幺郎,哪里看出我不高兴了?”转身丢给他一个背影。

    张放可没闲工夫去理会这些小女孩的心思,望着渐渐西斜的日头,紧了紧身上的剑与包袱:“走吧,我们也得赶路了。”

    ……

    当张放一行离开半个时辰之后,岔道口出现一群气喘吁吁的汉子,为首正是剧辛与焦孟。看他们一脸灰尘、大汗淋漓的模样,显然赶了不少路,更惨的是,每个人脸上、手足俱被蚊蚁叮咬得到处是红肿、包块……

    这时路边树林里窜出一条汉子,飞快跑过来禀报:“渠头、剧先生,那小子带着一群人又转回陀螺山了。”

    “怎么回事?他不回长安吗?还是在与我们捉迷藏?”剧辛又惊又怒。

    焦孟更是暴跳如雷:“这小贼,竟然让我们白跑一趟,暴晒吃尘,待抓住他,老子要生啖了他!”

    张放此次一出陀螺山,就引起了盯梢的山贼的注意。剧辛立即判断,张放必是回长安无疑。这公子哥在这穷山僻壤呆得那么久,也够令人吃惊的了,压根与他的身份与本性不符。

    从陀螺山往长安,最近最便捷的一条路,就是往北地郡治所马领(今甘肃庆阳北)。而这一段长达百余里的官道,人烟稀少,沟深林密,正是干点只有天知地知勾当最好的地段。

    计议一定,剧辛与焦孟立即带领六个兄弟前往山道寻找合适的埋伏地点,只留下两个眼线盯梢及传递消息。

    炎炎盛夏,日头如火,深沟密林,蚊蚁侵人,剧辛、焦孟一伙可遭了大罪了。

    剧辛自不待说,他接受的任务就是干掉张放,此人不除,他须提头来见,这点苦实在不算什么。而焦孟受雇于人,虽然得了不少好处,但损失更大,手下三分之一的人手都折了进去,尤其是黑挞与扶昌的惨状,更是令手下不少兄弟都有点打退堂鼓,不想再惹这个小煞星了。

    但是事情在前日却发生了变化。连续数日,黑挞与扶昌两个傻子,吃喝拉撒,浑然不知,浑身脏臭,米粪不分,完全成了废人,更拖累了兄弟。最后,焦孟不得不含泪和血,亲手将两个兄弟杀死,以结束他们的痛苦。

    在刀锋割开两个兄弟的喉管那一刻,山贼们悲痛的眼神渐渐变凶狠……一支馁兵变成了哀兵,最后变成复仇之兵。

    现在,焦孟等山贼,与张放之间不再是雇佣行凶与目标的关系,而是生死仇杀的关系。这将使他们抛弃以往诸多顾忌,不择手段杀人了。

    剧辛焦孟一伙,等得花儿也谢了,却等来了眼线报告,张放居然不走马领道,而是去了三水。等到剧辛焦孟拚命赶回之时,为时已晚,人家早回家吃饭收衣服了。

    剧辛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张放唱的是哪一出?难不成他当真在这山沟里待上瘾了?当然,他做梦都想不到,此张放非彼贵人,对长安完全没印象,当真是将青溪聚当成了自己的家。

    “不管了!”焦孟已经受不了这样屡屡失手的打击,彻底暴走,“现在就追上去,冲到村子里,砍了那小贼!”

    “不可,别乱了自家阵脚,反而遂了小贼之意。”剧辛断然阻止,目光渐渐阴森,“既然他喜欢玩花样,某就陪他玩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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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沅君”是字而不是名,班沅君在这个年龄段还不应该有字。汉代女子,十五及笈,取字而适人。也就是说,取字之后,就可以嫁人了。成语“待字闺中”,就是这么来的。但书中为了方便且前后一致,遂统一使用“班沅君”这个名字,识者勿怪。

第二十章 【惊 变】

    (看到亮闪闪的大萌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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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溪里,阿离小居。张放正在青琰服侍下,换上阿离改装好的新衣。

    宽达四尺的两只大袖被裁去,以密实的针脚缝纫,套上两块牛皮做成护腕;长可曳地的下摆也裁短至膝,行动无碍。去掉宽袍大袖及长裙般的下摆这些累赘,张放已经很满意了,唯一略感不足的是,衣襟部分还是太长,几乎绕整个身体半匝,非但多费布料,穿衣时更是不便——准确的说,最令张放头疼的穿衣程序,就源于这浴巾一般的长长衣襟。这衣襟部分一日不更改,张放一日就不能自行穿衣,非得像现在这样,让青琰从旁服侍,才能将这汉服穿得像模像样。

    “为何不将衣襟也裁了去?”张放有些奇怪地问阿离,他记得自己提过这方面的改制要求的啊。

    结果阿离却比张放更觉奇怪,瞪大着茫然的眼睛:“衣襟若裁去了,如何能扎紧衣物?”

    啊呀!我怎么忘了这个事?张放一拍脑袋,他对衣服的思维还停留在现代。在现代,衣服根本没有左衽右衽的说法,衣襟在正中位置对接,不会有半点多余的缠绕布料,哪怕是长及脚踝的风衣,都不用担心露出长裤。而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非常不起眼,却最是关键的部件——钮扣!

    钮扣起源很早,但用来扣系衣物,则是唐以后的事。至少在汉代,时人的穿衣方式都是缠绕、绑扎,贵族衣饰穿着繁琐,平民衣物松解麻烦,一切的一切关键,就在这个小小的钮扣上。在现代,一件男式外衣若没有钮扣或拉链,几乎无法想像。

    就拿张放这件长袍来说,如果裁去半幅衣襟,用衣带子根本绑不牢,除非箍上围带(腰带)。张放倒是有个玉围带,不过看着挺值钱,而且玉质易碎,锻炼穿着不便,所以一直收藏起来,这点阿离却是不知。

    “其实有一样东西,可以将衣服自由收束,这个东西,叫钮扣。”张放看了一眼阿离的眼睛,放弃了画出来的想法,而是耐心用语言描述。好在钮扣是个再简单不过的玩意,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

    非但是阿离,即便是旁听的青琰,也是眼睛发亮——此物着实太精巧了,以前怎么没想倒呢?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布帛完全可以当钱来使用,或者说,布帛就是钱,也就是常说的“布币”。有了钮扣,可以省下多少布料?换言之,可以省下多少钱?

    知道了实物加原理,要弄出来实在简单不过:将边角布料包裹黑豆,密实缝合,就做成了一个个大小一致的布扣,再缝出扣眼。前后不过短短半日,张放的特制服装新鲜出炉了。

    当张放驾轻就熟,无须青琰帮手,一个人轻松快速搞掂之后,这件样式奇异(至少在青琰眼里如是),却令人耳目一新的衣服,令青琰啧啧称奇不已。阿离虽看不清,但整套衣物出自其巧手,每一个细节及穿上之后的效果,完全可以在脑海中形成鲜明影像,再听到青琰的赞叹,阿离的一双大眼,也弯成了月牙。

    裁下的那几块帛料,张放表示自己要了没用,赠与阿离了。别看是几尺布,但蜀锦“寸锦寸金”可不是说笑的。阿离本待拒绝,但话未出口,衣袖却被人扯了扯,耳边传来青琰的低语:“留下来。”

    阿离不明其意,怔了一怔,就这么一迟疑,张放已发出满意的笑声,出门而去。

    阿离唤之不及,不禁嗔怪道:“青琰,你这是何意?你可知这几尺布价值几何?”

    青琰与张放接触远较阿离为多,对这神秘少年的价值观了解颇深:“不管价值几何,他都不会要回去的,这些锦帛他要了没用,但对咱们却很有用。”

    “咱们?”阿离好生奇怪,“对咱们有何用处?”

    青琰压低声音道:“用来做‘抱腹’啊!这锦帛质地柔软顺滑,这样就不会摩擦得辣痛了。”

    所谓的“抱腹”,就是汉朝女子的内衣。若内衣柔顺,自然贴身舒适,但若是粗麻葛布,摩擦嫩肉,尤其是胸前凸出部分,那个难受,自不待言。

    阿离的脸蛋腾地一下红了,用他的衣物做抱腹,这样好吗?怪难为情的。可是,青琰的提议,还真是充满了诱惑……

    ……

    张放早已过了得到一件新衣就开心不已的年纪,但这件新衣,还是令他颇为欣喜。不为别的,在这个时代,衣服的质料与样式,在某种程度上,还真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那日在城门口,若他穿成这样,那帮佐吏至少要掂量掂量,不会那么肆无忌惮地喊打喊抓。当日的遭遇,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句至理名言。

    张放笑咪咪出现在韩家院门,正准备迎接韩氏兄弟惊奇的眼光,没想到出现在眼前的,却是韩骏焦急沉重的脸色。一见张放,韩骏立即上前低声道:“正要出门寻小郎君,事情有变,快到屋里说话。”

    张放心头一沉,隐觉不对,急忙与韩骏进屋。却见屋子里韩家五口人俱在,人人面色悲痛,尤其是韩家嫂子,双眼红肿,用衣袖捂住口鼻,呦呦低泣。

    张放正待询问何事,忽然发觉少了什么——对了!韩家可不是五口人,而是六口人。平日里,韩嫂子背着婴儿,可是从不离身的。

    一念及此,张放生生将问话打住,转而对韩嫂子道:“囡囡呢?把他一个人放床上可不好。”

    张放不问还好,一问之下,韩嫂子再也忍不住,失声号啕起来。

    张放愕然,突然一个念头跳进脑海,失声道:“莫非囡囡……”

    韩义双眼布满血丝,额头青筋直跳,拳头捏得嘎吧响,切齿痛恨道:“囡囡被那伙强人抢走了!”

    韩骏在一旁补充道:“大嫂背着囡囡下地干活时,林子里冲出数名强人,将囡囡夺去,并撂下狠话……”

    事情已经发生,现在需要的是解决,张放沉声道:“怎么说?”

    韩骏迟疑一下,恨声道:“他们要求我们哥仨将缴获的刀弓箭矢俱交出,并且……并且……”下面的话,似乎难以启齿。

    张放面色平静,淡淡道:“是不是要拿我来交换囡囡?”

    房子里一下没了声音,所有人的目光,包括韩嫂子,都忍住了抽泣,惶恐不安地一齐望向张放。

    “手段很卑劣,但是很有效。”张放握剑在手,铮地抽剑出鞘,目光与剑锋一样冰寒,“看来,这件事也该了结了!”

第二十一章 【对 决】

    (感谢大盟、天玉书圣、桂林飞龙胖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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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匪约定交换人质的时间是次日午时,张放与韩氏兄弟有一夜的时间可思考对策。

    对于绑匪提出的条件,有两种意见:韩氏父子是坚决反对交换;张放认为可以交换。而韩嫂子则是一个劲抽泣,不时念叨这天杀的匪徒会不会给囡囡喂食?深山寒冷,冻着咋办?

    严格的说,韩嫂子并未表现出半点意见,但给张放及韩氏兄弟带来的压力,却半分不弱于那伙绑匪。

    韩义烦躁之下,对婆娘大吼:“少在那嚎丧!出去!”

    韩嫂子一下捂住嘴,惊惧地看了一眼夫君与外舅(汉朝称公公为“舅”),目光所及的是两张难看的脸,韩嫂子呜咽着掩面而出。

    总算清静了,张放揉揉两侧发胀的太阳穴,理顺了一下思路,以不容质疑的语气对韩氏父子道:“人质一定要交换!非是我不珍惜自家性命,而是因为这伙歹徒已盯上了我,若我们不同意交换,接下来,对方还有接二连三的后手。总之,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敌在明,我在暗,被一群狼在背后盯着,早晚会出事。既如此,不如趁此机会,彻底解决此事。”

    韩义沉吟道:“小郎君此言倒也有理,若是我等有兵刃在手,倒也不惧与匪人一战,只是对方指定要上缴兵刃,光靠软弓骨箭及木棒,只怕……”

    韩重恨声道:“若有兵刃在手,咱们兄弟三人,加上石牛与渠良,何惧与这伙强梁一战!”

    韩骏目光静静投注在张放脸上——初遇之时,这还是一张白嫩胜似佳人的脸蛋,不过短短十数日,竟染上一层淡淡古铜色,柔润的轮廓,也有了几分棱角……不知不觉间,这个俊美如处子的少年,已渐渐有向昂藏须眉成长的趋势。

    韩骏突然一笑:“小郎君定然已有对策了吧?”

    张放苦笑摇头:“阿舍高看我了,我也在为兵刃之事犯愁。诚如大兄与幺郎所言,若有兵刃,或可一战,木棒软弓,难以对手。”

    兵刃肯定要交出,这是交换人质的先决条件。用简陋的棍棒,以及没有任何训练的平民,与装备精良的职业匪徒打斗,就算人数多一倍都没把握,更何况对方还有人数限制,指明了只准韩氏兄弟与自己前往。人数劣势、武器劣势、地形劣势、心理劣势……以此劣势与优势之敌对战,胜算之微弱,可想而知。

    有什么样简单有效的武器,可以弥补人数差异及武器劣势,扭转眼下不利局面呢?

    张放苦苦冥思。

    汉以前的兵器谱是很简单的,不外乎刀弋剑戟铖这几样,材质非铜即铁,不管是材料还是兵器,张放是一样没有。就算有,也没人会锻造;就算有人能造,也没有足够时间。

    只能往后面再找找,论中国兵器发展,宋朝时期的兵器品种最为繁杂,所谓十八般兵器,就成形于此时。十八般兵器,张放板着指头也能数出大半,里面对材质要求较低的,好像只有弓、索之类。弓且不说,软索这东西,材料倒是有,但没经过专门训练,谁能玩得转?还有什么连枷、双节棍之类的奇门兵器,虽然也没有材质要求,杀伤力也不差,但要想玩得转,同样非一日之功。张放又不是布鲁斯·李,就算给他一对现成的双节棍,也没法“霍霍嗨嗨”。

    张放想得脑仁疼,硬是想不出在现有的条件下,有什么样的兵器符合非金属材料、上手快、简单有效等等严苛的要求。抬眼看去,韩氏父子俱眼巴巴望着自己,实指望自己能拿出个主意,只是这个僵局,又岂是容易破的?

    张放实在架不住韩氏父子的目光,晃晃有些昏沉的脑袋,从破席上站起,穿上麻鞋,走出柴门。

    院角的灶台边,韩嫂子一边生火做饭,一边默默垂泪,嘴里低低念叨着:“诸神保佑,继光我儿,万万不可有事……”

    张放扭头问屋里的韩义:“囡囡的大名叫继光吗?”

    韩义点头:“正是,昨日请耆老起的名,正准备请村里人同贺,结果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继光,韩继光,继光……”张放反复念着,眼睛渐渐发亮,猛地以拳击掌,大叫出声,“有了!用这个东西对付这伙匪徒,再好不过。”

    ……

    翌日午时,阳光依旧猛烈。多日未雨,泥块板结,草叶枯黄,步行其间,尘土飞扬,只需在一个高一点的山坡,老远就能打望到。便如此刻,当张放一行出现在陀螺形的山间小径时,在山坡树荫下担任放风任务的绑匪哨探,远远就朝林子里嘬唇唿哨。哨声方落,幽暗的树林中呼啦啦涌出一群恶形恶状的汉子,将张放、韩氏兄弟、石牛、韩嫂子一行六人,半包围起来。

    这是双方明争暗斗十数日以来,第一次照面。

    张放第一道目光就落到一个身材瘦长,面目冷峻,手执连鞘长剑,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中年人身上。这个人,无论气质与气势,都与同伙完全不同。

    “剧辛?”张放试探着问一声。

    中年人点点头:“看来公子所知不少啊。”剧辛说着瞥了一眼身旁的焦孟,显然认为是焦孟手下的两个白痴兄弟出卖了他们。

    张放正待继续试探,冷不防那大头矮胖的焦孟大吼一声:“兀那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头,害死了我多少兄弟,你就要做好偿命的准备!”

    同行的石牛大怒,伸手就要拔刀:“左右是个死,那还缴什么刀弓?拚了吧!”

    张放及时止住石牛,顾不得诱问剧辛,冷然对焦孟道:“兵器带来了,人也送到眼前了,是条汉子,就先兑现承诺。”

    剧辛与焦孟俱是大讶,料不到身处如此险境,这少年还能镇静如桓,丝毫不为自家安危担忧。剧辛心下暗暗点头,难怪那个人要委托主人派门客出手,务求置此子于死地。小小年纪,气度不凡,还真是个人物。若不早日除去,那个人别想出头。

    焦孟以目请示剧辛,后者一点头,焦孟朝林子里打了个手势。不一会,一个瘦小的匪徒,怀抱囡囡,施施然走出。

    韩嫂子一见囡囡,眼圈顿红,就要扑上,被夫君及时拉住。

    张放也不多说,一挥手,韩骏便将各人身上的刀弓一一收取,上前数步,将兵器置在地上。

    一个匪徒上前一一验看,最后向焦孟点点头,表示数目对数。

    焦孟萝卜般粗大的手指向张放一指:“你的剑,也要解下。”

    张放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二话不说,解剑抛向剧辛。

    剧辛长眉一挑,扬手接过,拔剑出鞘,脸映青锋,目光顿凝,脱口赞道:“好剑!名剑‘龙影’,果然名不虚传。”

    张放暗暗点头,原来剑脊上刻的那两个篆字是“龙影”,剧辛果然认得,不枉自己故意将剑抛给他的一番心思。

    拿到了想要的东西,焦孟倒也不含糊,挥挥手,让那瘦小匪徒将囡囡交还。

    韩嫂子伸出颤抖的手接过婴儿,许是母子连心,在回归母亲怀抱的一瞬间,一直安静的囡囡哇地一下大哭起来。韩嫂子将孩儿的小脸蛋与自己面庞相贴,泪流不止。

    人货两迄,交割完毕。张放负手在背,向后摆了摆,示意韩嫂子带囡囡快走。

    韩义急忙低促地对妻子道:“快快离开,要哭回家再哭。”

    韩嫂子也悚然醒悟,赶紧拭干眼泪,感激地向张放深深行礼。张放头也不回,手摆得更急。韩嫂子含泪转身,刚走出十几步,道旁林间突然窜出一匪徒,环首刀一横,将其拦住。

    韩嫂子骇然失色,抱紧婴儿,仓皇回顾。韩氏兄弟又惊又怒,齐齐怒视焦孟。

    此刻这头如笆斗、身如矮瓮的匪徒头子,正仰首狂笑。

    张放心头一沉——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还是发生了……

第二十二章 【奇兵破贼】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逍遥武神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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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与绑匪交易,都要做好被撕票、人财两空的心理准备。张放不是警察,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作为一个来自资讯爆炸时代的穿越者,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而且是很多“猪”跑。在交易之前,张放已作了足够的心理准备,也拟定了好几套应急预案,尽管不希望用上,但事态的发展,还是滑向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据说剑客都是一诺千金之辈,如今看来,却也不尽然。”张放并不理会笑得像偷鸡的黄鼠狼一样的焦孟,将矛头对准剧辛。以他职业的敏锐,不难看出剧辛是什么样性格的人——骄傲、自信、总认为一切尽在掌控中。这样的人,不屑于玩这等自打耳光的手段。

    剧辛向侧旁走开几步,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淡淡道:“在此事件中,我只是雇主,不会干涉受雇者行事,他们所做所为,亦与我无关。公子还是多为自家性命操心吧,小民贱命,何须理会。”

    剧辛的确有属于自己的骄傲,却并不死板,轻松将自己摘清,更毫不费力将张放指向自己的矛头卸到一旁。

    张放敏锐察觉剧辛这番话所透露出的信息,立即紧钉一句:“我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你在接下来的事态发展中,不会插手?”

    剧辛目光在焦孟等八名全副武装的手下,及赤手空拳的韩氏兄弟等人身上一转,讥诮一笑:“没错,我不会插手。”

    “很好!”张放暗暗松了口气,凭直觉,他认为光是剧辛一个人,其危险性甚至超过焦孟等九名匪徒总和。无论是剧辛本身的骄傲使然也好,抑或是为自己所布置的假象所惑也好,能够将此人的威胁剔除在外,今次的胜算,又多了几分。

    “强盗就是强盗,果然毫无信义可言。”解决了一个大麻烦的张放,心情轻松地转向焦孟,一脸遗憾地摇头,“我本以为阁下同是贫苦出身,同样经历盐隶的痛苦,至少明白‘盗亦有道’之理,未曾想……”

    张放不停叹息摇头,虽无半句指责,却刺得众匪徒一脸难堪。

    焦孟断喝一声,嗔目切齿道:“这都要怪你!我本只欲取你一人性命,是你将这些人拖下水。你与这些贱民合力害死我五个兄弟,我就要你们偿还五条人命!韩家三兄弟、这个大块头(石牛)、还有这个女人,正好五人……放心,我只要五条命祭我的兄弟,多一条不要,这个娃娃可活命……”

    张放的眼神锐利起来:“看来这就是你的‘道’了。”

    焦孟狞笑:“你若这样认为,亦无不可……”

    就在这时,那检视兵器的匪徒似乎想起什么,抬头失声道:“渠头,尚差一件兵刃……”

    焦孟惊怒道:“什么?”

    匪徒嘶声道:“尺刀,差尚一把尺刀……”

    所谓尺刀就是短刃,也就是夜潜韩舍,欲刺张放的匪徒所持之刃。这把短刃,张放送给了……

    张放纵声大笑:“青琰,将尺刀还给他们!”

    道旁一片泥沼倏地炸开,一个浑身污秽、面目难辨的瘦小人影弹飞而出,手臂一扬,寒光如电——噗!不足一尺的短刃,大半没入那名拦住韩嫂子的匪徒面门。

    匪徒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叫,捂面倒下。瘦小人影飞快扑过来,捡拾掉落的环首刀,双手执定,护住韩嫂子与囡囡。

    青琰!

    与此同时,韩义含指嘬唇,发出一声响亮的唿哨。哨音未消,泥沼边的芦苇丛中,茎叶激飞、尘土飞扬,一个灰头土脸的瘦长人影破土而出。

    前面青琰一现身,照面就飞刀干翻了一个匪徒,此刻焦孟等人已是惊弓之鸟,一见又有人跳出来,顿时做鸟兽散,半包围圈瞬间瓦解。

    但这回跳出来的人却没有任何攻击举动,而是弯腰屈身,肩背掮着一个鼓鼓的破草席。看他背脊被压成弓状,显然这草席内包裹之物份量不轻。

    那人奔近韩氏兄弟,奋力将破草席抛出:“来啦!”

    尽管满脸都是虫蚁叮咬的大小肿包,却仍不难认出,这个从地底钻出之人,正是渠良。

    草席落地,哗啦豁裂,滚出五件奇形怪状的兵器。

    韩氏兄弟、石牛、渠良五人,人手一柄,执定在手,站成一排,竟也颇见森然。

    不光是焦孟与众匪徒,便是剧辛都瞪大眼睛,这是什么兵器?

    说是兵器,都很勉强,其实就是一根从树上砍下的树枝,长丈二,前端斜削尖锐,四周横生枝杈前端斜削,只留下不到半尺长的尖锐根茬。同时还围着树枝横七竖八硬插了十几根鞭藤,前端也绑着尖锐木刺……这、这也算兵器?!

    焦孟与一干匪徒指着张放与韩氏兄弟等人,笑得直打跌:“哈哈哈……这群泥腿子,竟然想用树枝当兵器……哈哈哈……”

    剧辛也是冷嗤摇头,不可否认,之前的埋伏的确出乎他的意料——要知道他们是凌晨就来到此处做准备了,也就是说,这两处埋伏,最晚也是昨夜就布置下了。能够想到埋伏不稀奇,能够埋伏整整半天一夜而不露行藏才惊奇!如此忍耐与坚韧,便是军卒都未必能做到,恐怕只有经过训练的剑手或死士才有可能。这埋伏的两人很不简单。

    只是,刚刚升起的重视之心,很快就被对手的“武器”拍散。看来还是高看了对手,物质上的差距,终究不是所谓的奇谋就能弥补的啊!

    面对焦孟众匪的嘲弄,剧辛的冷嗤,张放报以平静一笑,向侧旁走开两步,犹如指挥官般举手下令:“进!”

    五人齐进,叉棒平举,目标——最近之匪徒。

    那匪徒戏谑一笑,拔出环首刀,双手握住刀柄,望定个头最小的韩骏,跳起来一刀劈下。

    韩骏举叉棒一挡,刀锋劈断了一根枝杈,却卡在了第二根枝杈上,一时拔之不出。韩骏发出裂帛的嘶喊,连人带棒向前猛冲,尖锐的木刺深深戳进匪徒的肚皮。

    那匪徒眼睛瞠大,难以置信瞪着眼前五尺的瘦小少年,旋即捂住肚子,满地打滚,惨叫声令人头皮发麻。

    环首刀居然干不过树枝?!焦孟与众匪徒差点没石化,剧辛也是倒抽一口冷气。

    韩氏兄弟与石牛、渠良等人俱是大大松了口气,这东西果然有效,不愧是小郎君啊!不远处护卫韩嫂子的青琰,更是将一双单眼皮眯眯眼,弯成一条缝。

    张放表面胸有成竹,实际上同样担足了心,毕竟这东西的威力,他也只是从资料上看到过,再加上半夜的紧急练习,实战如何,心里也是半点不托底。而今刀棒对决的表现,终于让他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

    如果是一个来自后世的兵器发烧友,看到这种自制武器,第一感觉,就是——狼牙棒!仔细再看一眼,就会脱口惊呼——狼筅!

    没错,这就是戚继光所创鸳鸯阵的主打武器“狼筅”。

    戚继光本人都承认,明军的制式武器,碰上倭刀,很难讨好。为破倭刀,戚继光不但创造了最袖珍的冷兵器奇门阵法“鸳鸯阵”,更从竹子得到启示,制成狼筅这种专破倭刀的奇门兵器。

    狼筅制做成本很低——就是用南方结实的大毛竹,两头切去,只留丈二,前端斜削尖锐,周身横枝保留,绑上铁刺,再浸上桐油,握把处缠上麻绳,一把成本低廉的狼筅就出笼了。

    这种简陋得令人发指的兵器,效果却出奇的好。竹杆周身长满的横枝,既可扰乱对手眼神、戳刺对手、遮挡自身,更能任意抵挡锋锐凌厉的倭刀。再锋利的倭刀,再强的臂力,也不可能从上到下,一削到底。削不到底,必然卡住,兵器被卡,后果可想而知。

    汉代的环首刀,无论是重量还是外形,都与倭刀相差无几,区别只在一个直刃,一个弯刃。狼筅既能破倭刀,同样也能破环首刀。

    以竹破刀!这就是张放在目前情况下,所能想到的最低成本及最有可能实现的破敌之法。但真要实施起来,却碰上一个不算难题的难题——宁夏(北地郡)这个地方,自古不长竹子,在蜀地及南方随手可得的竹子,在此地却是遍寻不着。

    没办法,只好用树枝代替。而树杆笔直,枝杈茂盛横生,并且软硬适度的树枝,还真不好找,无怪乎戚少保要用竹子。

    费老大劲找到几根合适的树枝,再用老山藤皮编成韧性极佳的“横枝”,贯穿枝杆,增加密度。起初韩氏兄弟及石牛等人也不相信树枝能破环首刀,待实物入手后,在张放的授意下,一人持刀,一人持狼筅,互相攻守。果然,纵然是公认力量最强横的石牛,把环首刀舞得呼呼生风,甚至砍嘣了口,都未能攻入与之对手的韩重中宫,反被韩重以狼筅横枝划得手臂一道道血痕……

    正如戚继光所言,使用狼筅,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技术,只要臂力足够,就足以胜任。

    演练很成功,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如何将人手与兵器悄然埋伏在匪徒指定交换地点,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埋伏不难,带兵器也不难,难的是如何忍受虫爬蚁咬、污秽熏浸,默默捱过这漫漫长夜。以张放观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韩义、韩骏、渠良、青琰,再加上自己寥寥数人而已。自己与韩氏兄弟是被指定出场的,无法埋伏,剩下的只有青琰与渠良了。

    好在的是,两人都有不差的狩猎经验,或许还谈不上是优秀的猎手,但做为优秀猎手的基本功之一——蹲守,却是能咬牙做到的。

    他们做到了,狼筅的效果也在实战中得到印证,接下来,就是对决的时刻!

    匪徒尚余七人,张放这边同样是七人,一比一,究竟鹿死谁手?

第二十三章 【团 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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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筅对环首刀,的确有着令人振奋的优势,但并非完全吃定对手,因为匪徒中除了六人持刀之外,还有一名弓箭手,这才是最大威胁。

    张放与剧辛不约而同注意到这个关节,剧辛大声警示:“弓手射矢,他们的叉棒挡不住……”

    张放更干脆,直接行动。但在行动之前,他还需要一个人帮助。

    “青琰!”

    说来也怪,青琰一向对张放不太感冒,但在战斗方面,两人却有着相当的默契。青琰仅凭张放一声招呼,一个眼神,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张放话音未落,青琰飞快从布囊内取出一块鹅卵石,扬手飞掷,正正打在引弓待发的匪徒手腕。

    匪徒吃痛,弓矢俱落。张放奋身扑出,翻了个滚,弹身而起,弓矢入手,旋即张弓搭箭,反指匪徒。瞬息之间,主客势易。

    张放再不会射箭,摆个pose还是没问题的,而一般人都有这种感受——如果有人用一种弹射武器对准你,比如弹弓之类,你会如针芒在背,浑身不自在,束手束脚,对方越是引而不发,你所感觉的威胁就越大……

    这,就是张放所要的效果。

    正是在这样强力心理威慑之下,匪徒们一边手忙脚乱抵挡韩氏兄弟等人的狼筅扫砸,一边还要分神偷瞄边上引矢待发的张放几眼。每每见到箭矢指向自己,就会本能地做出规避动作,结果箭是没射出,但狼筅却往往拍了个正着……

    这群匪徒中,只有老大焦孟及其副手黑挞,俱是市井亡命。因吃了人命官司,被解配到这边荒苦寒之地服苦役、做盐隶。其余匪众,俱因事获罪,既算不得良家子,也谈不上是亡命之徒,之所以落草为寇,也是被逼无奈。这些人,被几年残酷的盐隶生涯催残,身体机能多多少少都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加上当强盗的日子也不好过,饱一顿饥一顿的,身体素质更谈不上……人多势众,手里有武器,吓唬老百姓可以,真打起来,一对一,未必能干得过身强体壮的青壮。

    张放这边,除了韩骏与渠良体质稍弱,使不好狼筅之外,韩义健壮、石牛力大、韩重勇猛,这三个主力几乎可以一挑二。加上兵器大占便宜,完全压制环首刀,又有张放从旁威胁压制,不过短短一分钟,又干翻两个匪徒。

    五比五,这一下,张放这边,才算真正取得优势。

    石牛一挑二,韩重一对一,韩骏与渠良二打一,每个人都很轻松,大占上风,收拾对手,只是时间问题。唯一感到吃力的,就是韩义,而他的对手,正是焦孟。

    焦孟这个老大,不是白当的,别看他五短身材,踮起脚尖只够着韩义的下巴,但手脚粗壮,身体胖大,就算是上到擂台称体重,与韩义也是同一量级的。焦孟原本就是个市井泼皮,打手亡命,打斗经验丰富,身大力沉,等闲之人,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韩义是青溪最好的猎手,无论是下套、射猎、搏兽,在青溪里,都不做第二人想,曾经用骨箭与木叉,杀死过一头成年野猪。

    焦孟外形倒与野猪有几分相像,但绝对比野猪难对付得多。一柄环首刀,舞得那叫一个奋不顾身、有我无敌。拚着被狼筅戳成筛子,也要将对手斩于刀下,凶狠剽悍之气,着实令人胆寒。配上那一张碜人的大毛脸,胆气稍弱之辈,不用打腿肚子就转筋了。

    韩义胆气不差,气力也足,但缺乏拚骨精神,打斗经验什么的更是不如,如果不是占着兵器优势,早被焦孟剁翻了。饶是如此,在焦孟疯狂劈砍下,木屑纷飞,枝杈断裂,一把狼筅快变成秃木棒子了。

    焦孟此时也换了第二柄环首刀。环首刀是铁刀,这时期的冶炼技术也不过关,对鸡蛋粗的硬木胡砍乱劈,崩口再正常不过。似张放那柄麻钢制品“龙影剑”,那是宝剑级数,放在大汉也是罕有的名剑,可不是普通制式兵器能比的。

    韩义能撑到如今,全仗狼筅之利,一旦狼筅变木棍,只怕扛不过三五合。

    张放与韩氏兄弟同时感应到这一点。韩氏兄弟连心,韩骏奋力一击,将对手匪徒逼退数尺,对渠良喊道:“六叔,你帮衬点,我去助大兄一臂之力。”

    渠良却道:“不,让我来。”不待韩骏发话,撇下对手,挥动狼筅向十步之外的焦孟砸去。

    焦孟这时终于将韩义的狼筅削成木棍,并将木棍格档在中门外,抢入五尺范围内——棍长丈二,刀长三尺,在一丈之外,是棍打刀,而一旦近身,则是刀劈棍。

    韩义危险!

    就在这时,渠良到了。

    焦孟发出一声不甘地怒吼,撤刀低头,象发怒的公牛,一头将韩义撞跌出去。与此同时,环首刀反劈,堪堪将渠良击来的狼筅震卸到一旁。仓促之下,力道不足,狼筅擦臂而过,尖锐的横枝将其衣袖划成麻布条,手臂鲜血涔涔。

    见了血的焦孟眼睛一下红了,额凸青筋,脖颈粗胀,一声打雷似地暴鸣从他喉中喷发,人如疯虎,连人带刀扑向渠良。

    在今日之前,渠良只是个本份老实的平头百姓,野兽杀过不少,人却没砍过一个,哪见过这个?一时目瞪口呆,手足无措,眼见那充血的兽瞳与砭肤的寒意迫睫而来……

    呜!

    一声尖锐的破空声骤响,正虎虎生风的焦孟大叫一声,肥壮的身体向下一扑,原本刺向渠良胸膛的刀尖,折向插入渠良的大腿,入肉盈尺,血流如注。

    渠良与焦孟同声闷哼,跌成滚地葫芦。

    焦孟的后胯,颤巍巍地插着一支箭矢。由于翻滚的原因,箭杆折断,箭镞切割,原本只有指头大小的伤口,生生划拉成三寸宽的撕裂伤,鲜血喷涌,半身尽赤,其状可怖,不在渠良之下。

    张放重重吐出口气,垂下角弓,这一箭,正是他所发。尽管距离不远,顶多不过十米,但对于一个头一回摸弓箭的人来说,还是有点难度。原想射焦孟的后心,结果却射到后胯,按圆心靶位来说,这一箭算脱靶了,好在目标是比靶子大得多的人,总算没误事。

    张放乜斜了对面边上的剧辛一眼,后者按剑而立,面无表情,仿佛真的与焦孟一伙没关联似的。张放暗松口气,只要这人当真不插手,管他有没有关联。

    便在此时,场中传来一声如负伤野兽地咆哮,突变再起。

    同样是腿胯受伤,渠良当场就失去了战斗力,脸青唇白,痛得直哆嗦,强撑着没昏死过去算好了。而焦孟这悍匪竟以崩口如锯齿般的环首刀支撑着滚圆的身体,一点点撑起,咬牙切齿,一步一血印,向张放逼近。在距离七八步远时,拚尽全力,嘶吼着扑过来。

    张放手里有弓,却无箭,面对这垂死之兽的频死一击,张放也像渠良一般站定不动——只有注意到他的眼神,才能发觉其中蕴含的寒意……

    七步……一枚圆石飞来,击中焦孟的后脑,鲜血四溅,焦孟踉跄一下,晃晃大脑袋,依然举步前进。

    五步……空气中响起一股凌厉的劲风,噗地一声闷响,焦孟胸膛突出半截带血的木矛,强劲地冲力将其撞出两步。距离张放还有三步,但就这三步,却是焦孟今生都无法逾越的鸿沟……

    焦孟张开嘴巴,想说什么,刚一张口,就像打开闸门的蓄水池,鲜血狂涌……最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重重扑倒在地,脑门顶正擦着张放的鞋尖,看上去像煞在行一个五体贴地的大礼。

    焦孟一倒,露出身后单膝跪地,喘息不已的韩义——奋力刺矛夺命解危,正是这位韩家老大。

    危机解除,张放眼中冷芒渐渐隐去,朝青琰与韩义点头致意。

    此时场中情形又是一变,焦孟一倒,余下四个匪徒心惊胆战,再无斗志,不约而同跳出战圈,掉头就跑。强敌一去,韩骏手里狼筅一丢,跪在地上直吐舌头。韩重将狼筅杵在地上,扶着木杆累得话都说不出来。石牛稍好点,狼筅还握在手上,目光盯住最后一个敌人,但稍加留意,不难看出他持狼筅的双手在不停颤抖……

    焦孟一伙,终于死的死,跑的跑,基本算是团灭了,但危机并未解除,真正的大敌,正好整以暇在一旁观望。现在,该轮到他上场了。

    剑客剧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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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五步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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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笃笃笃!场上响起一阵极不和谐的异响,那是剧辛手持连鞘双剑,互相碰击。

    张放不知这剑客发什么神经,其实他有所不知,这是剧辛对他的致意。在古代,这叫“击节”,表示赞赏之意,因为古人没有拍巴掌这种礼节,喝彩与击节,就是最高赞赏。

    当然,击节一般不会用剑鞘,不过是剧辛手无长物,随手应用罢了。

    “很好,很好。不错,不错。”剧辛连连赞叹,眼中满是激赏之色,“没想到,你们在完全劣势的情况下,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不起!若我所料不差,这一定是张公子的主意。”

    张放扔下手中角弓,慢慢走近剧辛,表情悠然,毫无半分敌意:“剧辛先生果然是信人,说不插手就不插手,我很欣赏。如今受雇者已做鸟兽散,你这位雇主也已失去意义,何不与我们一道前往青溪,把酒言欢如何?”

    剧辛脸上出现一种奇怪的表情,似是遗憾,又似讥诮,半晌,才缓缓摇头:“公子错了,我是雇主没错,但必要时同样需要亲自上阵。焦孟失手了,我必须要接手。真是遗憾呐!若是换一个场合,或许剧辛会为公子效力……可惜,可惜!”

    也不知他是因为没有机会为张放效力而可惜,还是为自己不得不了结这样一位少年俊彦而叹惜。

    这是一个意志坚定,不会轻易动摇,更不会放弃自己承诺的难缠家伙。张放收起轻松的神情,转为严肃:“此事当真无寰转余地?”

    剧辛缓慢而坚决地摇头。

    张放瞥了石牛一眼,还未及暗示,却听剧辛长笑一声:“公子设计这件兵器虽然颇具巧思,但使用者明显缺乏训练与配合,威猛有余,灵巧不足,对付寻常匹夫足矣,对剧辛却无甚用。”

    仿佛为了证明这一点,话音刚落,剧辛拔剑出鞘,由极静转为极动,快得令人来不及眨眼,倏突出现在石牛身前,剑光一闪而没,飞速退回原位。这一下免起鹘落,令人目不暇接,身法之快,拔剑之速,令在场之人,无不倒抽一口冷气。

    咔嚓!一声轻响,石牛手中的狼筅木柄,居中而断。不独是石牛一人发呆,所有目睹之人,都是丝丝吸气。

    剧辛玩的这一手,就算是最不识货的韩嫂子,也能看出,此人欲取石牛性命,易若反掌。

    张放暗暗一叹,这剧辛果然不是省油的灯,剑术惊人倒也罢了,更懂得以势压制之道。这么一来,在场所有人都兴起一股无可匹敌的无力感,尽管己方还有六七人之多,却与待宰羔羊无异。看来这世上懂得玩心理战的,不独自己一人啊。

    好吧,下面的事,就靠自己吧。

    张放大步迎上,向剧辛伸出手:“既然你是剑客,你我便以决斗来了断吧——把剑还来。”

    剧辛讶异地看着张放,方才自己所展示的剑术,便是边上站着的村妇,都看得清楚明白,这小子怎么了?是胸有成竹,还是虚张声势?

    虽然搞不清张放此举何意,但此言甚合自己心意,剧辛毫不介意将龙影剑抛还给张放。

    张放接剑,扭头对韩义道:“渠良腿上的刀先不要拔出,用树枝与藤条做副担架抬回青溪,稍后我会为他做手术。”

    韩义愣愣道:“什……什么……手术?”

    “就是疗伤,不必多言,照做就是。”面对生平首次危机,张放没心思多费唇舌,对韩氏兄弟等人摆摆手,转向剧辛道,“这里一地血腥,人多眼杂,不是决斗的好所在,不如到那边的山崖如何?我知道那里有个平地——当然,如果你担心有埋伏,可以另指定一处。”

    剧辛大笑摇头:“不必激将,我知公子之意,生怕误伤这些聚民。公子纵是不说,我也要换地方,那边山崖地势的确不错,剧辛先行一步,恭候公子大驾。”

    剧辛声落,抱剑施礼,转身疾行,丝毫没有半分拖泥带水,更不担心张放等人会跑,完全就是一付吃定他们的模样。

    “小郎君……”韩氏兄弟、青琰、韩嫂子、石牛、甚至连痛得快晕厥的渠良都惊呼。

    张放抬手制止:“我知道你们要说什么。这个人,不是你们能对付得了的。别说你们眼下这般模样,就算刀弓在手,体力犹存,合力共击,也没有半分胜算,反徒遭杀伤,白白牺牲。消灭焦孟一伙,你们已做得很好了,余下之事,就交给我吧。”

    “可是小郎君……”韩骏与韩重大急,各自抓起狼筅,抢步上前,“我们跟你一块去吧?”

    “阿舍、幺郎,多谢,但没必要。”张放心里涌起一股感动,明知此去凶多吉少,却争相跟随,实在是……摇头拒绝道,“这是决斗,不是斗殴。而且,对方的目标只有我一人,你们无须渗合进来,无论结果如何,量必不会为难你们(关于这一点,张放却是猜错了,那是他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好了,我去了,别让我们的大剑客等得不耐烦,以为我张放怂了。”

    望着张放快步远去的身影,韩骏与韩重俱望向兄长:“大兄?”

    韩义抚着胸腹,轻咳几声,调均气息,道:“青琰,先护着你嫂子与囡囡回去。阿舍,你留下照看六叔。幺郎、石牛与我一道前去相助小郎君。”

    韩嫂子闻言,浑身一颤,泪流满腮,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掩面而去。

    青琰先是关切地看着张放远去的方向,再扭头看看韩嫂子背影,跺跺脚,也跟着去了。

    ……

    山风凛冽,崖壁仞立,一个褚色劲装、按剑卓立的翩翩少年,与一个宽袍大袖、直裾深衣的中年两两相对。山风吹拂,衣袂猎猎,如云乱舞。

    “你这身衣服,怕不适合决斗吧,要不要换下?我不介意等会。”张放的表情极为放松,不知道的人,恐怕当真以为他与对手旗鼓相当,胜算满满。

    只可惜,剧辛不是等闲之辈,身为名剑手,他看人从不看对手表情,只观察对方行动举止、步伐身法,这些最扎实的东西是瞒不过人的。在张放从山坡走到山崖这一段,仔细观察之下,剧辛宽心大放,不出所料,银枪蜡样头尔。

    剧辛淡然摇头:“不必了,不过出剑收剑之事尔,解衣穿衣尚要费时得多。”

    这是当面打脸啊!

    张放毫不介意,仿佛没听到似的,不温不火道:“剧辛先生已经胜算在握,那么能否满足在下一个小小要求?”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看在你表现不错的份上,某便破个例——你想要得到的答案,我会在你咽气前一刻告诉你。”剧辛说话的口气,十足将对手当成了死人。

    张放暗叹,好一个精明与谨慎的剧辛,看样子从正常途径是没法获取真相的了,只有……

    剧辛突然说道:“知否你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张放扬了扬眉,目露证询之意。

    剧辛盯住张放,一字一句道:“你不该只距我五步,岂不闻剧辛之号‘五步杀人剑’!”

    张放的眼睛在这一刻,如深潭古井,深不可测,紧紧吸住剧辛眼神,声音忽高忽低,带着几分令人精神恍惚的飘渺:“我不知道你能几步杀人,我只知道——只有这么近,我才能一剑杀你!”

    最后“杀你!”之声,陡然转为尖啸,仿佛一根尖锥,刺入剧辛脑髓深处,连灵魂都在颤栗。尖啸声越来越大,最后如滚滚春雷,震得剧辛耳膜嗡嗡直响,甚至连整个颅腔都发出震荡的共鸣,搅得脑浆都似稀烂一团——剧辛从来没想过,这世上还有人能发出如此可怕声音,若他也是个穿越者,说不定会惊恐大叫“这、这是狮吼功吗?”

    事实上,这一切只是灵魂穿刺所造成的一种错觉与幻听而已。

    “啊——”剧辛发出痛苦与挣扎地嘶吼,血贯双瞳,额头与脖颈青筋暴胀,凸于皮下,如同一条条蚯蚓,状极恐怖。五指搭在剑柄上,颤抖如秋风之落叶,却好似石中拔剑,倾尽全力也难动分毫。

    从剧辛遭到精神攻击,灵识受控,到他挣扎抗拒,怒吼奋争,整个过程极为短暂——似这般面对面保持强烈的敌意与警觉情况下的强制催眠,较之俘虏后完全放弃抵抗的肆意催眠,在时效方面,完全不同。就如同那个刺杀之夜,张放异能初次觉醒,在生死一线之际,控制并击杀刺客,自我挽救。当时的强制催眠时效,也仅仅只维持了不到两秒。

    这是张放第二次在正面对决中,使用强制催眠术,而对手却是意志力比前番刺客坚韧强大不知凡几的剑客剧辛。若此时的张放,还是之前那个刺杀之夜的张放,估计剑都来不及拔出,就被恢复神智的剧辛一剑穿心了。幸运的是,张放已今非昔比,他已经完成了全部的“噬魂”。如果再来一次刺杀,他可以轻松控制摆布刺客,将其杀死十次。

    只是,今次的对手是剧辛,一个千锤百炼、意志坚如磐石的剑客死士,张放的加强版催眠术,作用于这样一个强人,时效同样仅仅只能维持两秒……

    足够了,杀一个人,无须十次,一次足矣!

    剧辛终于凭强大的意志冲破束缚,神魂归窍,手掌结结实实握住剑柄——但就在这一瞬间,颈侧一凉,嗤!一声泵响,有什么热乎乎的液体,自体内疯狂向外喷射。全身力道,一点点消失,剑握在手,却再无力拔出。

    “不可能!不可能!”剧辛一手死死按住颈侧,瞪大眼睛,与张放眼神一触,浑身激灵,慌不迭闭上眼睛,嘶声道,“你……你会妖术!”

    面对如此强大的敌手,短短两秒的强力催眠与奋力一剑,也急剧消耗张放大半精力,脸色苍白堪比大量失血的剧辛,柱剑喘息道:“别管我是什么,快兑现……你的承诺,把……把你知道的说出来。”

    剧辛双眼紧闭,脸白如纸,脖子以下,浑身尽赤,如同从血池里捞出,闻言嘴角勾起一丝讥诮,头缓缓垂下。

    张放一脚踢飞剧辛手里长剑,劈胸揪住其衣襟,怒吼:“我不问是谁指使你,也不要求你出卖主人,我只要你回答我——我是谁!”

    剧辛原本已奄奄一息,闻言浑身一震,惊骇睁眼:“你……”

    “是的,拜诸位山道伏击所赐,我从车中摔出,伤了脑子,失忆了!”张放在这一刻,也失去了一贯的冷静,他只想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剧辛面色一阵潮红,仿佛回光返照,豁然大笑,颈动脉泵出的鲜血,随着声音震动,喷涌更甚,触目惊心,但剧辛浑然不顾,笑得无比开心:“失忆了?离魂症!太好了!哈哈哈!如此,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是谁。剧辛也算是完成了使命,纵死无憾。好极、好极,哈哈哈……”

    “还记得那日车祸现场的豺狼么?”张放声音与眼神一般阴冷,“我只要一个名字,来换你的全尸,干不干?”

    剧辛猝然一颤,惊怒瞪视那张近在咫尺,俊美得近乎妖异的脸:“好狠毒……”

    “干不干?!”张放嘶声大吼,将剧辛摇成一个不倒翁,浑然不顾被对方喷溅的鲜血淋成血人。

    就在这时,剧辛突然做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奋力挣脱张放拽扯,拚尽最后一丝力量,急奔十余步,舍身一跃——

    山崖之下,是百尺深渊,剧辛为了免遭兽噬厄运,竟不惜粉身碎骨!

    当韩义、韩重及石牛等人气喘吁吁攀上崖顶之时,唯见一浑身是血的少年背影,险险立于悬崖边,任凭山风呼号,朝莽莽群山张臂怒啸:“我是谁——我是谁——”

    山谷回荡,群峰应和。

    “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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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将 行】

    (感谢大盟、小胖,这份支持,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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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进入六月盛夏,距离那一场惨烈的厮杀,已经过去大半月,除了渠良受到重创,其余诸人,均是有惊无险。渠良受创不轻,焦孟那一刀,扎断了他的股四头肌肌腱,割断了几条小静脉,几乎刺中股骨,血流了不少,看上去挺吓人。万幸的是,没有损伤坐骨神经,也没有切断股动脉,这两处但凡有一点损伤,他就算不当场失血休克,后半生也会瘫痪在床,就此成废人。

    饶是如此,这样的伤势,在缺医少药的古代,依然称得上是重伤,别的不说,光是止血,就是个大难题。好在的是,张放不仅仅是个心理专家,还是一个正牌医生——虽然本职是精神科医生,但外科基本手术还是能拿得下的。

    返回青溪后,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张放再次展现令人惊奇的一面:沸水消毒、清创除腐、结扎血管、羊肠为线、钩针缝合、白布包扎……

    在原始条件下,进行外科手术,真正的难题不在于施术者的水平,或者医疗器械的制肘,而在于两大难关:无菌与麻醉。

    无菌操作,几乎不可能做到,唯有隔出一个通风干净的场所,尽量以沸水消毒各种器物。手套(指套)也是用消毒好几次的羊肠缝制的。

    至于麻醉,此时距华佗的麻沸散出现,还差好几百年,世间尚无麻醉之说。但这个足以难倒任何一位古今名医国手的难题,对张放而言,却完全算不上什么难题。深层催眠与医疗麻醉有异曲同工之妙,此时的张放,堪称顶级催眠大师,只要受术者愿意配合,就算是剧辛这等高度催眠免疫者,也能麻翻几个小时不在话下。

    手术很成功,如果医药及护理跟得上的话,渠良预后应当比较良好。遗憾的是,这方面确实是短板。术后五日,渠良伤口出现感染,并发高烧。不得已,只得重新清创,切开引流,清热退烧,种种措施实施下来,总算扼制伤情恶化。

    此后渠良伤势趋向稳定,众人都是欢喜,望向张放的目光,简直就是敬畏了。只有张放暗暗叹息,渠良的伤势经过这次反复,恐怕会有后遗症,至于是严重还是轻微,端看他的运气了。

    进入盛夏,连日未雨,天气越来越旱。往日飞流百尺,气势磅礴的瀑布,已变成涓涓细流,那原本痛快淋漓的“大佛快意”,好似患上前列腺炎,滴漏不尽…而淙淙流淌的清溪,已浅至没踝,深潭亦变浑浊,再不能游泳了。

    “连年风调雨顺,上苍见不得人间千日好,今岁只怕会有一场大旱了。”耆老忧心仲仲地道。

    韩家父子,每日为地里的收成忧心不已。唯一能令他们宽心的,便是数日之前,小郎君又出重金,购入大批谷粟。手里有粮,心中不慌,古今皆然啊!

    这一次购粮,张放没有出面,而是让韩义、石牛带领一群青壮去的,所动用的资金,也是前所未有的多,足足耗去了张放囊中一半黄金。旱情已初显端倪,为了在往后的日子里有足够的口粮,张放也顾不得许多了,能买多少算多少,有麻烦再说。

    还好,购粮尚算顺利,但据韩义回报,附近邑聚谷米价格骤涨,往日十钱斗米,如今已涨至斗米三十钱,据说过几日还要涨。而且山下旱情更为严重,一路行来,可谓赤地千里,田垅干裂,禾秧半枯,到处人心惶惶,有传言朝廷都要派大员前来巡视灾情了。

    当所有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大旱倍感惊恐时,张放也在烦恼。他烦恼倒不是因为搞不清“我是谁”,这种负面情绪,因特殊事件诱发,亦随事件结束而平复。调整心态,变消极为积极,本就是张放的职业本能,对别人都能玩得转,用到自己身上更不在话下。

    张放对这事尚算看得开,自己这副皮囊,本就是撞大运撞来的,能找到原来的出身最好,可少奋斗几年。实在不行,白手起家,亦何惧哉?

    眼下张放烦恼的是,囊中资金已不多,如此光出不进,坐吃山空,就算是一座金山,也会吃空。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焦孟团灭,剧辛成渣,心腹之患已除,是时候出门找点财路,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势头了。

    找什么财路?张放心里还没数,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闷在这山疙瘩里穷想,肯定想不出。得到外面走走,至少到三水那样的县城去,或许可以发现什么商机。

    张放将这想法对韩氏父子一说,韩骏与韩重都是叫好,韩父与韩义心中不以为然,但嘴上却是不敢反对的,唯唯而已。

    这消息不知怎地,让青琰知道了(张放估计多半是韩重“泄密”),也嚷着要去。张放也不介意多一个伴,自然应允,大伙合议次日出发。晚餐过后,张放前往阿离居处,取自己的新衣。

    之前那件赭色劲装,因为溅满了鲜血,怎么洗都有一股淡淡血腥味,嗅着着实不爽,而且穿着出门,也容易启人疑窦。张放遂将当日班沅君赠与自己的那件衣袍交与阿离,请其再施巧手,如法炮制,今日接到青琰传来的口信,衣物已成。

    班沅君所赠的这件衣袍,是月白色,张放拿在手上,竟不由得想起班淀君那皎洁如月的面庞,嗯,还有那个可爱的小侍女……张放失笑摇头,自己这是怎么了?难不成身为少年,连心境也变得青春了么?竟然对小萝莉也上心了……

    青琰见张放摇头,讶然道:“怎么了,不合身么?你还没穿呢。”

    阿离睁大着眼睛,惶然道:“哪里不合身?布扣太紧还是……”

    “没事,没事,我这就穿上试试。”张放赶紧穿上新衣,感觉比原来那件赭色衣裳更舒适几分,看来阿离是做出经验来了,水平见涨。

    “很好,很合身,我很满意。”张放赞口不绝,他之所以不吝赞赏,不仅是因为一个盲女竟然能有如此手艺而令人钦佩,更是因为从心理学角度而言,肯定与赞扬,是最好的心灵鸡汤。

    二女相互挽手,笑得极是开心。

    青琰一开心,顺嘴就道:“阿离姊,明日我们去马岭,到时我一定会给你带一顶花冠回来。”

    “马岭?是我们北地郡治所么?”阿离甚感惊讶,“为何要去那么远?”

    张放将自己的想法告诉阿离,悠然向东南遥望:“马岭只是第一站,若一切顺利,下一站,将会是长安!”

    “长安啊……”阿离翘首遥望,虽然什么也看不到,神情却无限向往。晚风轻拂,吹动着少女项长玉颈上细细的茸毛,分外柔和。

    张放心头一动,想起青琰说过阿离的身世,好像她就出生在长安,只是尚在襁褓中就被母亲带回青溪聚。如此说来,长安,才是她的第一故乡啊。

    一念及此,张放柔声道:“阿离,你……嗯,应当没去过长安,那么可去过马岭?”

    阿离摇头:“眼盲之前,阿母最远只带我去过一次三水,那是五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再没出过远门……”

    三水,不过五十里外一个小城镇,也就是说,阿离长到十四岁,最远只走出门五十里!若不是她因眼盲之故,早在去年就已嫁人了,如此,恐怕终其一生,都不能再走出这大山一步。

    望着夜风中、桃树下,那一抹茕茕孑立的倩影,张放心头没由来一痛,脱口而出:“明日,你也随我们一道去马岭吧。”

    此言一出,青琰与阿离同时转过脸,一个表情惊讶,一个神色惊喜。

    惊喜的神情很快就一闪而逝,阿离幽幽道:“不成的,我看不见,会拖累你们……”

    “这好办,带上一辆辘车,你坐上边,让韩骏与韩重轮流推你就行了。”张放很快就想出解决办法,笑道,“他们兄弟俩应当会很乐意出这把力吧。”

    “那是当然,他们敢不出力?”青琰越想越开心,拉着阿离双手,以她为轴心,不断旋转,欢呼道,“太好了,阿离姊,我们可以一起去买花冠喽……”

    明月初升,小院落里两道倩影被拉得细长,如彩蝶翩迁。

第二十六章 【山村鬼泣】

    (感谢大盟、小胖,每天都在,心暖)

    ~~~~~~~~~~~~~~~~~~~~~~~~~~

    从陀螺山到北地郡治马岭(今甘肃庆阳市环县东南),行程超过三百里,沿途并无城邑,只有少量聚落。韩父本不放心让这五个少年男女上路,更何况其中还有一个盲女。偏生此时石牛得要忙地里的活,没法随他们去那么远,渠良正养伤,而韩氏三兄弟总不能全部都跟去,那地里的活,难不成让一个老汉与妇人忙活?

    最后在张放一再坚持下,韩氏兄弟也表示会带刀弓上路,无奈的韩父只得勉强应允。

    翌日一早,张放、韩骏、韩重、阿离、青琰,五个少年男女,推着一辆铺着厚厚蓐草的辘车,带上米粮,在耆老、韩父及全村人的殷切目光下,依依惜别,踏上东行之路。

    自当日血战后,大半月来,风平浪静,再未见焦孟一伙余孽踪影,显然已逃得不知所终。但这是往好处想,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当日剧辛、焦孟一伙共有十人,干掉四人(包括两大罪魁祸首)、重创两人,尚有四人完好或只带轻伤。这些人,始终是潜在威胁,谁知道什么时侯会跳出来?丧家之犬也是犬,是犬就难免咬人,不可不防。

    因此不光张放佩带他的龙影剑,韩氏兄弟也各自带上环首刀与角弓,青琰则怀藏两把尺刀,盛满石子的革囊在腰。所有三尺以上兵器,包括张放的佩剑,俱藏在辘车板底一个特制的暗格内。马岭可不比三水,那是北地郡治所在,绝不允许平民持刃,更别说持军械。张放甚至考虑要不要在入城前,将兵刃取出,找一处隐蔽地点埋藏好,待出城时再取回。

    三百里行程,自然非一日可竞之功,行至夜幕时分,便需投宿。在这个时代投宿,当然不能与后世之便利相比,什么旅社酒店是不要想了,在到达最近的一个县城‘方渠’之前,要想不露宿荒野,只有两个选择:驿置或借宿。

    驿置是大汉朝廷在全国各地设置的交通网络点,供官员赴任致仕、公文传递、军情急报等休息补充用途,非官员、驿卒身分是不要想入住了。

    剩下的就是借宿了。在这一点上,古代可是比现代要好得多。在现代,你随便敲开一户人家请求借宿看看?看人家是打110,还是120(直拨首都安定医院)。

    出门之时,韩氏兄弟也是做这样的打算,借宿。但这条路谁也没走过,包括最有见识的张放。

    张放去过宁夏几次,还曾经到过中卫渡黄河、看沙漠。事实上,中卫距离这里并不远。或许在另一个时空的二十一世纪的某一天,张放曾靠在长途汽车的软椅上,眼皮半阖,随意一瞥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这片土地……但是,两千年沧海桑田,莫说一个匆匆过客,就算是世代长居于此的原住民,恐怕也完全陌生吧。

    好在这时的道路很简单,就只有一条尚算平坦的官道,顺着道走,总会抵达目的地。若是见到道旁有一条人畜踩出的小径,多半就说明往此处走会有人家。要借宿,请移步。

    黄昏时分,太阳落山之前,张放一行很幸运地找到一个小聚落。聚落人不多,大约十来户,房屋都是蒿草为顶,黄土为墙,与青溪聚差不多。

    当张放示意青琰上前敲开一户人家之时,男主人却十分冷淡,甚至可以说是麻木,对青琰求宿之言恍若未闻。

    见惯现代人嘴脸的张放倒没介意,阿离也是一脸云淡风轻,只有青琰与韩氏兄弟愤愤然。

    五人刚从这户人家中退出,便见一满面皱纹胡子,看不出多大年纪的男子远远快步走来。待看清张放五人面貌时,神情难掩惊讶,向张放一揖:“客从何来?”

    无论从衣着还是相貌上看,都很容易确认,张放就是这一行人中为首之人,故此来人很自然向张放行礼。

    张放还礼:“在下同伴五人,俱从陀螺山来,欲往马岭,天色已晚,欲借贵处稍歇,不知……”

    来人呵呵笑道:“若是客人不嫌敝处粗陋,可到老夫居处歇息……哦,老夫便是这小南聚里正(秦汉时期最基层行政管理者,相当于村长),唤我诸臾便是。”

    张放五人,俱行礼道谢。

    诸臾看到阿离坐在辘车上,两个少年推着,不禁关切问道:“这位小娘子可是身子不适?”

    阿离先是摇头,想了想,随后又点点头。

    张放解释道:“阿离小娘子视物有所不便,尚请老丈不要介意。”

    诸臾啊了一声,连连向阿离致歉,阿离也颔首还礼。

    诸臾居处并不远,不过间隔两三户,相距二、三十米,虽是里正,居舍亦与村人无异。

    “寒舍粗陋,实在是……”诸臾搓着一双布满老茧的粗糙大手,神情甚是不安。他也算是看出来了,那推车的兄弟与两名女子都是与自己差不多的贫寒下人,只有这为首仪态不凡的少年,定是官宦人家出身。这年头,绫罗绸缎可不是有钱就能穿得起的,自家这是真正的“寒舍”,真是太失礼了。

    “无妨,我在陀螺山的居所也差不多,都住了一个多月了。”都说人是最容易适应环境的动物,前世张放住得最差,也是帆布帐蓬、羽绒睡袋,比起这散发着说不出怪味的茅草土坯房不知好多少,而张放却在短短数日完全内适应了……再三致谢,五人随诸臾推开秸杆扎成的院门,将辘车停在小院。

    诸臾家中有一老母,加上老妻与一个幼子,原本还有两个女儿,已出嫁邻村。

    出于礼貌,张放等五人一齐入里屋拜会了诸臾的老母。

    昏暗而充斥霉味的房屋内,只有一张铺着破草席的矮榻,榻上是一个头发牙齿都快掉光的老妪,一目已渺,两颊干瘪,有皮无肉,近似骷髅,在幽暗的油灯下,模样委实骇人。

    韩氏兄弟也不是胆小之人,但只看了一眼,心头就拔凉拔凉的,赶紧低头不敢再看;青琰表面镇静,但从她不断朝张放身边挤的动作看来,显然极是害怕;这方面阿离可就占便宜了,是所谓“无视者无惧”,依然保持恬静的笑脸;而张放……身为精神科医生,什么恐怖的患者没见过?对这方面几乎完全免疫。

    那老妪许是太久不见有陌生人如此善待自己,更何况还是如此秀美可爱的女孩,心头激动之下,不禁伸出鸡爪般的枯手抚向阿离面庞……

    “啊!”一声尖叫,把韩氏兄弟及阿离都吓了一跳,发出叫声的却不是阿离,而是青琰。

    这一声尖叫,同样吓得老妪急收手,也令正与老妻准备饭食招待的诸臾匆忙入内,连连致歉。张放等人甚感不安,应当致歉的是他们才对,当此情形下,却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得怏怏而出。

    莫明其妙的阿离低声问牵扶自己步行的青琰:“你方才叫唤什么,吓了大伙一跳,也太失礼了。”

    青琰偷看张放与韩氏兄弟一眼,没吭气,心道我若不叫唤,那场面更吓人呢。

    张放一行出远门,当然不会两手空空上路,在辘车上还放着两石米、一瓮酱菜、少许肉脯。甭管能否借宿抑或露营,这吃食总得自己准备妥当。

    诸臾倒想尽心招待贵客,可惜家徒四壁,有心无力,反而因招待之便,平白令家人得食一顿白米饭。心中愧意,并不因贵客笑言“权当宿资”而好受些……

    食毕已是戌时末(约晚九点),在这个毫无娱乐的年代,普通农家晚餐之后,除了上榻搞些原始活动,实在没有别的娱乐可言。

    张放来到这时空的时间也不短了,基本已适应这作息表。当然,所谓适应并不是像大多数人早早入睡,而是借着夜阑人静,翻开一本羊皮册——封面端端正正写着四个简体字“穿越日记”。

    除了小学时被老师逼着写过大半学期所谓日记,张放前世并无记日记的习惯。日记通常都是晚上写才有感觉,而前世张放的夜生活可谓丰富多彩,哪里能有安静的时侯?自来到这个时空后,张放的时间就多得连挥霍都找不到地方。尤其是自灵魂融合后,精力异常充沛,只需三四个小时睡眠,就精神得不得了。大把时间如何使用?一半拿来锻炼,野蛮体魄;一半拿来读书,文明精神。

    张放此去马岭,目的之一就是想搞到一些书籍,他的知识都源于后世,与这时代的知识体系是脱节的。他既是这时代最博学之人,同时又是知识最贫乏之人。这个短板,一定要补上。而在此之前,说是打发时间也好,巩固记忆也好,记录自己的穿越生涯点点滴滴,同时将原有的知识分门别类总结,也是一件颇有意义的事。

    这年头还没有像样的纸张,官方记录都是写在木竹简牍上,张放可不想随身背着这种几十上百斤的东西,也用不起帛书,只能退而求其次,用硝制鞣化处理过的羊皮记录。笔则是毛笔,用的也是墨砚。

    张放与大多数祖国花朵一样,儿童时代就上过各种兴趣班,什么书法、绘画、英语、武术……前两项甚至还得过市里青少年大赛银奖。尽管这是二十年前的往事,有些技能荒废了,但在需要时,依然能捡起来,并随着使用时间延长而越来越娴熟。

    那一手蝇头小楷或许难入方家法眼,但能在一个月内把字写成这样,算很不错了。这本羊皮书算是张放最大的秘密,张放却不惮于暴露人前,除非是一个同样来自中国大陆的穿越者,否则谁也休想看懂这简体字。

    四壁斑驳,油灯昏暗,夜风穿窗,光影斑驳……如果再多一个女子俏立于纱窗的剪影,就有几分聊斋的味道了。

    韩氏兄弟已发出酣声,东厢两个女孩也早熟睡了吧,紧挨着的便是那老妪的房间,但愿她们能睡得着……阿离多半没问题,只是青琰嘛,呵呵……

    张放刚想到这,耳边就听到一阵幽幽呜咽,时断时续,似妇人泣,如婴儿哭,在这夜深人静的荒野山村,令人毛骨悚然,几疑置身于聊斋鬼域。

    张放一惊,生怕听错,侧耳倾听之下,声音越发清晰碜人,仿佛自附近传出。当了那么多年医生,作为一个见惯尸体,并与世界上最危险、最可怕的特殊人群打交道为职业的张放而言,“鬼”这种传说中的生物,并不足以吓倒他。

    正当张放掷笔起身,准备出门一探究竟时,东厢房传来一声惊恐万状的尖叫——“啊!”

    是青琰!

第二十七章 【活 人 祭】

    (谢谢大盟、小胖,满满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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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琰一声尖叫,惊起了一屋子的人。

    张放举着油灯,最先冲入东厢房。就见青琰缩在床角蒲席瑟缩发抖,看她衣着完好,发丝不乱的模样,显然压根没沾过枕头。只有阿离身着亵衣,青丝散乱,睡眼惺忪。幽暗光影下,一双洁白的玉臂与晶莹背肌,耀人双眼……

    听到屋外脚步杂踏,张放立即抢上一步,取过放在床角的外衣,罩住阿离身体……很奇怪,张放并未出声,阿离也看不见,但却似能感觉到就是他一般,双颊飞霞,攥紧衣裙,垂首无语。

    张放目光在那赭色的亵衣上一掠而过,略感奇怪,这内衣的布料及颜色,怎地与自己那件外袍一般无二?

    韩氏兄弟与诸臾夫妇赶来时,张放已秉烛迅速将东厢房里里外外搜索了一遍,除了撵跑一只耗子、几只蟑螂,别无发现。当他回到二女床榻前时,注意到阿离的脸色也都变了,变得与青琰一般恐惧。

    韩重看到张放做了个无事的手势,不禁打了个哈欠,埋怨道:“青琰你怎么回事?一惊一咋的,惊扰主人,还让不让人睡了?”

    韩骏心细,看到二女那害怕的模样可不像装出来的,不由大讶:“做噩梦了?可两个人同时做噩梦,倒也少见。”

    青琰终于抬起头,脸色发白,瞳仁因害怕而收缩成针尖状,颤声道:“你们……你们没听到鬼泣声么?”

    此时人声嘈杂,加之心情紧张,不要说懵然不觉的韩氏兄弟与诸臾夫妇,就连早有所觉的张放,也已忽略那时断时续的细微幽泣声。只有因眼睛失明,听力补偿性强化的阿离听到了,故此才有与青琰相同的恐惧。

    原来是这个。张放弄清原委,这才宽心,伸手按住青琰瘦弱的肩膀,宽慰道:“我也听到了,或许是风穿洞穴,或许是妇人哀鸣,唯独不会是鬼泣……”

    张放本想说这世上没有鬼,但忽然想起这不是二十一世纪。在汉代,甚至汉代以降的诸多朝代,上至帝王公卿,下至黎民百姓,无不信巫奉神。在如此大环境下,你突然冒出一句世上本无鬼,叫人怎么看你?

    而且……貌似自己就是通过灵魂夺舍而存续的。那么,鬼——或且说“灵魂”这玩意是否存在,还真不好说……

    场面一时安静下来,那如丝如缕的幽泣声渐渐清晰,韩氏兄弟的脸色也变了。诸臾夫妇互相诧异地看了一眼,同时吁出一口气,神情松懈下来。

    诸人脸上的表情,逃不过张放那一双善于观察的慧眼,诸臾夫妇神情有异,立即引起张放的注意。

    眼见那少年贵公子目光炯炯投注过来,诸臾苦笑一下,习惯性搓搓手掌:“此事……唉!真不好说。这样吧,请客人随我前往一观便知。”

    张放无可无不可,韩氏兄弟本就有保护张放的义务,无论张放去何处,刀山火海都得跟着。阿离虽看不到,却不愿离开张放与韩氏兄弟。青琰本不敢去,但所有人都走了,只留下她一人,还有隔壁那老妪……老天,她可是因为一闭眼就想起那可怕模样,这才熬了大半宿无眠,要她独自留下,那不是要她的命么?

    火焰在夜风中摇曳,明灭不定,照得远近行人面目青绿。诸臾持火把在前引路,张放与之并行,韩氏兄弟紧随其后,青琰则扶持着阿离,小心翼翼,亦步亦趋。不过看她的模样,与其说是扶持阿离,倒不如说是紧紧依偎……

    随着众人行进,那幽幽泣声越来越清晰,已经隐隐可听出是人声……诸臾并未走多远,很快就在一户人家篱笆围墙外停下脚步。张放仔细打量,这宅子,有点眼熟啊……呃,这不是日间借宿时,所询问的那户人家么。

    此时从篱笆墙外,已可清清楚楚看到,院落中一个妇人一边呦呦啼哭,一边将禾草苇杆撒到火堆上,火光熊熊,映得妇人一脸悲楚。妇人身侧不远,站着一名中年男子,正是日间拒绝张放一行借宿之人。男子神情忧郁,不时长吁短叹。

    终于找到这“鬼哭”真相,青琰又羞又恼,愤愤然道:“这户人家好没道理,半夜哭嚎,扰人睡眠。”

    诸臾轻叹摇头:“此事须怪柴成夫妇二人不得,谁让他们家宝儿今岁中‘血签’,要进献山君呢……”

    这诸臾话里有话啊,张放询问其故,诸臾示意回去再说。

    夤夜惊醒,众人一时也没了睡意,回到诸臾家中,围坐一起,听诸臾细细道出缘由。

    说起来,还是今年大旱惹的祸。本地有一古老习俗,但凡遇有灾年、荒年、天灾、地龙翻身(地震)等等灾变,便须请巫祝祈天祭祀,时间长短不一,端视灾情轻重而定。这祈天奉神仪式,除了需奉祭牺牲,呈献谷粟之外,最最重要的一项仪式,就是以童男童女献祭,是为“活人祭”。

    听到此处,韩氏兄弟面面相觑。青琰与阿离互相执手,彼此掌心沁汗。半晌,才听阿离幽幽道:“这些孩童,好生可怜。”

    在张放想像中的众人义愤填膺的场面根本没出现,惊讶之余,也有所明悟。看来这个时候的人的思想还停留在相当蒙昧原始的程度,他们敬神信巫,祭天拜地,以活人为祭之事,纵觉不忍,却也不觉是什么十恶不赦之大罪。旁人表现得那样理所当然,张放自然也不会跳起来怒斥其非,充当异类。

    青琰似乎想起什么:“那‘血签’又是怎么回事?”

    诸臾道:“哦,那是巫祝选择祭童的方式。以血涂鸡骨,置于火中,根据裂纹与卜辞所示,以择献祭童子。今岁,正好选中柴成家的宝儿,还有北岗邻村的一名女童。唉,这柴成也是命苦,大儿、二女相继饥病而死,仅存的这三儿,却被选中祭祀……”

    听诸臾这么一说,张放等人终于明白日间求宿之时,那户人家为何如此冷漠了。仅存的骨血就要没了,任谁都不会有心情搭理外人。

    那么,这“山君”究竟是什么?

    令张放无语的是,对于这个被村民世世代代敬奉的神灵,诸臾也不甚了了,只知道那是深藏在北边黑雾岭深谷的神灵。据古老传言,山君主宰一方**,黎庶须小心侍奉,若有违逆,轻者大地震动,重者颗粒无收。

    张放紧接着再问一句:“献祭之后,这些童子情形如何?”

    诸臾摇头:“再无音讯。”

    张放眉头一扬,语调有些冷:“难不成那些孩童的父母,也不去找寻自家骨肉么?”

    诸臾将头摇成拨浪鼓:“黑雾岭深谷乃是禁地,以前曾有樵子误入,却从来只见进不见出……人道是触怒山君,形魂俱灭,从此再无人敢入其间。”

    张放皱头紧锁,现在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献祭大典何时举行?

    诸臾回答得倒是干脆:“就在明日。”

第二十八章 【再 遇】

    (感谢大盟、小胖,在这艰难时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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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雾岭,算得上是此地一个异景。无论山下及方圆百里如何干旱,那山岭总是灰蒙蒙的,似乎总被乌云包裹,随时都有可能下雨。

    看到这样奇妙的自然景观,张放总算明白了为何当地人会将此山与掌管**神灵联系起来。不过,对比周边被砍得稀稀拉拉的山头,再看看黑雾岭林木葱郁的情形,张放更愿意相信,这山岭的云雾,源于当地村民对神灵的敬畏,不敢妄动一草一木,百十年下来,所形成的良好环境所致。

    张放一行天不亮就在诸臾夫妇的引领下,跋涉数十里,来到观祭地。令张放大感意外的是,这场祭祀规模还不小,非但附近十数个聚落都来了,甚至还有从三水、方渠、郁郅,甚至马岭来的善男信女,总数近千人。不过,穿绸着缎的没几人,显然绝大多数是庶民。除此之外,还有数十个有点像丁役的壮丁,手持叉棒,在几个佩刀的游徼(汉朝乡一级三老之一,掌徼循禁贼盗)及佐吏指挥下,据守在路口及高处,监督巡察。毕竟这种非官方的千人大型集会,历来为统治者所忌,采取一些防卫措施,又不至于太刺激民众,使用附近乡村的壮丁,倒是一个不错的法子。

    山谷前林木荫郁,观祭人群虽多,但几乎每个人都能找到躲荫纳凉之处。别处阳光暴烈,蒸烤得整个大地如同桑拿房,但在这山岭下谷口前,却有阴风阵阵,通体舒泰。张放暗自揣度,这些人与其说是来观祭的,倒不如说是来纳凉的吧。

    现场最令人瞩目的,就是黑雾岭谷口前,一座高近两丈、方圆十丈的土台子。这土台子下宽上窄,呈金字塔形,两侧有土阶可上,台上被石碾滚压平整结实,而台下周围杂草丛生,显然不是最近才堆起来的,至少有几十年光景。

    此时台上立着八名精赤上身,披着一条赭色麻条的巫汉。烈日之下,黝黑的皮肤汗珠滚滚,但那八条巫汉却一动不动,手持各种古怪祭器,满面虔诚。台下还有两个巫汉,牵着两条呲牙吐舌的大黄狗,守住两侧登台口。

    按汉代规定,平民只能着本色麻衣,不得穿有色衣裳或饰物。不过,在这种祭祀的特殊情况下,还是可以破例一二的。

    在土台正下方,两个牵狗巫汉中间,有一个半人高的黑漆木箱,盖子翻开,不时可见前来观礼的平民排队上前,往匣子里扔钱,叮当之声不绝于耳。就连陪同张放一行前来观礼的诸臾夫妇,也往匣子里扔了十几枚五铢钱。最令张放等人吃惊的是,有好几个平民装束的男女,竟然往黑匣里扔了黄金、白金(银)及玉饰等贵重钱物。

    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大汉的平民那么有钱了?

    待诸臾一解释,张放方才明白,自己又被大汉朝的制度给涮了——汉朝最早确立了重农抑商制度,甚至给商人设“市籍”,打入另册。尽管这个制度在汉朝中后期有所松动,商人中亦不乏入粟拜爵,入朝参政者,但对大多数商人而言,地位仍然低下。商人不能乘马车,只能坐牛车,亦不能骑马,不能穿绫罗绸缎,不得戴冠,只能戴帻……无论你多有钱,走在大街上,穿着装束一如平民。

    那几位随礼的“平民”,其实是来自马岭的商人,无怪乎出手如此阔绰了。

    张放目光在人群中扫瞄,突然远在三十步外一棵大树后露出一角湖绿色裙摆,引起了张放的注意,在这满场满目粗布麻衣之中,竟有质地如此上佳的衣裙,其人必是贵族无疑。这穷山僻壤的巫祝活动,多是本地民众与耳目灵便的商人参与,官宦贵人极少出现,一旦有这样的人,自然极引人注目。

    临来之时,张放也正是为了不惹人注意,才换下一袭锦袍,改穿与韩氏兄弟差不多的葛衣麻鞋,再戴上遮阳笠,方才泯然于众。

    正当张放目光刚要移开之时,那湖绿色裙摆一收,又显出一淡紫色衣角来。这紫衣人身体探出树干大半,正好能让人看清其面貌。

    张放目光上移,一触紫衣人容貌,不由得霍然一震——这一震,立即令目不能视物,只专注于身边人感受的阿离敏锐感觉到。

    “小郎君,有何不对么?”

    “无事,见到一个熟人。”张放灿然一笑,低声道,“我且去打个招呼,你们好好在此呆着别动。”

    韩氏兄弟与青琰嘴里应着,惑然的目光随张放的行进路线看去,很快也注意到了那紫衣人,齐齐哦了一声“原来是她!”

    张放走近到那棵大树下,长身一揖:“班君别来无恙。”

    那紫衣人一吓:“你是谁?”

    张放摘下遮阳草笠,微微一笑。

    紫衣人又惊又喜:“是你,张君!”

    另一身着湖绿裙裾的少年更是喜出望外:“真的是张君呢!”

    这主仆二人,正是易钗而弁的班沅君与她的小侍女。

    张放没想到自己两次出远门,都能碰上这对主婢,倒也真是有缘。不过,待他仔细询问,方知在此碰到二女,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如前所说,班沅君之父班况乃是上河农都尉,主管北地郡农事。今岁北地郡中部大旱,最忧心如焚的,就是他这个“农垦师长”。短短一月之间,班况已在上河城与马岭之间来回奔波数趟,为筹谋对策,应对天灾,人都熬瘦了一圈。

    班沅君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总想为父亲做点什么,便决定发挥自己长项,易装外出访察,看看能否找到解决办法。前日途经此地,偶听有祭天祈雨仪式,无论是满足少女的好奇心,还是为父解忧,都值得来此一观,这才有了与张放的再次相遇。

    班沅君妙目流转,上下打量张放的装束一眼,秀眉微皱:“张君仍做如前装束,莫非不屑于沅君所赠?”

    张放笑笑,从肩上取下包袱,打开,那件月白色的锦袍宛然在目,班沅君这才释然。

    小侍女娇笑:“还是张君机敏,知道换下衣裳,不引人注目。我与小娘子一路走来,都被人看恼了……”

    张放讶然道:“你们没乘车吗?对了,你们的御手与护卫呢?”

    班沅君摇头:“车到山下,山路难行,故此步行,昆奴看车。此地非三水,不可随意带护卫出行。”

    张放点点头,这进入黑雾岭的山路,步行尚可,坐车的话,的确难行。以那辆车的奢华程度,不亚于后世之宝马、保时捷之类豪车,的确要人看护。至于护卫,好象这时代有礼制,什么身份配什么随从,什么级别的官员,配套的车马仪式及随从数量也不同。上回班沅君在三水那等异族聚居之地,其兄长派几个随从短程护送尚可。此次走通衢大道,自然不能带甲士护卫,否则便是逾制了。

    三人正叙话间,忽听人群一阵骚动,有人大叫“上师!上师显灵了!”。

第二十九章 【群体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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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盟、小胖,不离不弃,唯有合什以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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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抬头望去,就见土台之上,突然无端起雾,一片氤氲。濛濛白霭之中,一个冠插羽毛,面带狰狞青铜面具,身披斑斓彩衣,手持一柄云纹玉如意的巫祝缓缓现身。

    这巫祝甫一现身,台上那八条巫汉立即摇铃击罄,埙鼓齐奏。而巫祝便随着节奏手舞足蹈,口中发出时高时低的“哦哦嗬荷”奇异鸣音,脚踏古怪步伐,似乎毫无规律,又似暗含玄机。

    从巫祝现身那一刻起,在场男男女女便跪倒一片,口中喃喃,虔诚而庄严,似是与台上巫祝应和。

    班沅君见张放紧紧盯住台上巫祝,神情若有所思,低声赞道:“张君见识广博,莫不是在琢磨那巫祝的‘禹步’?”

    那巫祝走的是禹步么?我还当是跳大神呢。张放倒是隐约记得所谓的“禹步”,就是上古时期巫者专用的一种特殊步伐,极具神秘感,能令观看者眼花缭乱,目眩神迷。据说武术中的“迷踪步”,就是借鉴了其中部分原理。

    张放当然不是如班沅君所想那般,在琢磨什么“禹步”,而是由巫祝的奇特舞姿、古怪发声、单调奏乐,以及对现场信众的操控,联想倒了自己的拿手本领——催眠术!

    没错,这巫祝从现身以来,所做所为,完完全全就是在施展一种群体催眠术!

    群体催眠术,无论古今,并不鲜见。在后世八、九十年代,各种所谓的气功大师讲座,成百上千人济济一堂,听大师“带功”报告,短短数小时,许多人就声称有气感,并随“大师”手法而出各种动作……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的群体催眠,最容易接受暗示者,就会即时感受到所谓的“气感”。

    神秘的黑雾岭、古老的禹步、反复单调的糜音、近千虔诚的共鸣,形成一个足以造成群体性臆症的可怕气场。

    张放明显感觉到,受到影响的观祭者越来越多,甚至有伏地叩拜,喃喃应和者……

    “小娘子,苹儿的眼皮子好重……”小侍女一手扶着树干,一手加额,语调模糊嘟囔。

    “啊,没事,那你睡吧。”班沅君也有点犯晕,虽觉在这睡着不妥,可是……

    “不能睡!”

    张放这一声低喝,声音不太,却极具穿透力,如同一根细针扎入脑仁,令班沅君与侍女苹儿为之一震,悚然惊醒。

    张放是催眠大师,自然也是反催眠高手,他这一声低喝,也属于催眠术中的一种,即完成催眠时的呼叫转醒术。别说是无特定目标、磁场相对较弱的群体催眠术,就算是针对性极强的个体催眠术,也会应声破解。这就是大师与业余段位的区别。

    唤醒了班沅君主婢,张放有些担心看向阿离、青琰与韩氏兄弟的方向。还好,韩重与青琰都还能站得稳,韩骏更是朝自己点头示意,显然这机敏的少年也感觉有异。而阿离……因其目不能视物,对外界的信息全来自听觉,而敏锐的听觉,此时反而成为催眠的强化剂。看她面色潮红,娇躯频颤,似乎有向众人看齐的趋势。

    张放皱眉,这种类群体性催眠,只是巫祝活动中常用手段之一,用意多半是体现与强化其神秘力量,以慑信众。这样浅度的催眠,对人体倒无损害,但内心实不愿阿离也与这些愚夫蠢妇一般,磕头大喊,形状不雅。

    张放正欲向班沅君辞别,忽闻众人一阵杂乱叫喊:“来了,来了……”

    霍然抬头,土台上方,两个身裹黑布,年约五、六岁的童男童女,端坐在一黄布方盘上,被八名披彩巫汉十六条粗壮胳臂高举着,步步登台。

    两名童男童女,眼神迷茫,神情呆滞,身体绵软,却安然稳坐。在这成百上千双眼睛聚焦下,不吵不闹,任由摆布,令人惊奇之余,更生敬畏之心。

    张放一眼就看出这对童子已被催眠,至于他们能坐得稳,多半是在背部衣物掩盖下,竖一木条绑定支撑,这等小花样用膝盖就能想到。

    张放目光扫视,从人群中发现昨夜悲泣的那对夫妇,此时面对台上麟儿,红肿的双目又见垂泪。妇人埋首入丈夫怀中,嘤嘤而泣,竟不敢高声。

    黑雾岭里隐藏着什么?山君是何物?这两名童子救是不救?若要救,该使用什么方法,才不致引起众怒,成为众矢之的?

    张放脑子急剧转动,但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却听身边班沅君道:“张君见识广博,对此等以童子牺牲祭祀祈雨,有何见解?”

    张放转头,但见班沅君满面忧色,一双大眼满是怜悯,也带着几分困惑。

    张放也是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多有学识,对神鬼巫盅都是相信的,更别说似班沅君这样的稚嫩少女。她一方面同情那对童子,不忍葬送;另一方面,又企盼这仪式当真有效,为其父解忧……患得患失,天人交战。

    张放淡淡道:“问我的见解么,只有两个字——扯蛋!”

    班沅君与苹儿的脸蛋腾一下红了,羞恼地直拿眼瞟他。这人真是,看着玉树临风,谈吐不俗,怎地也有如此粗俗之语。

    就在这时,那巫祝率八条巫汉,托举两名童子,朝黑雾岭谷口方向祈祷完毕,慢慢转过身,青铜面具后似有厉光一闪,蓦然开腔:“你们当中,有人亵渎仪式,山君若怒,必不布雨,对此亵神之人,如何处之?”

    “竟有这样的人?是谁?把他揪出来!”

    “何人如此可恶,请上师明示,俺非抽死他不可!”

    “对,对,请上师明示,快快将之揪出来!”

    巫祝目光从全场一点点扫过,当他的眼睛与张放相触时,张放昂然对视,面色冷峻,暗暗蓄集精神,只待对方朝自己一指,立即发难——玩催眠术是吧?看谁怕谁!

    巫祝眼神一闪,从张放身旁的班沅君身上滑过,面具转向另一方向。

    不是冲我来的?尽管如此,张放并未放松警惕,仍保持戒备。

    就见巫祝蓦然抬手向某个方向一指:“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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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都是“天癸”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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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谷前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随巫祝手指方向看去——

    土台下两个牵狗警戒的巫汉,与两只大狗一起,向上师指示方向扑去——

    张放随着众人的视线望去,大吃一惊——

    被指为“亵渎神灵”的人,竟是阿离!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阿离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因为她看不见,但是那张清水脸儿,却是一片潮红,娇躯摇颤。

    两只大狗扑到阿离脚边,鼻孔咻咻,狂吠不已。若非两名巫汉用力拉扯,只怕早扑上去。

    韩骏与韩重大惊失色,横身拦在阿离身前。青琰探手从革囊里抓出一把石子,紧张盯住两只大狗,但有异动,非打破它们的狗头不可。

    因是在公众场合,又有乡佐监督,张放与韩氏兄弟都没敢带兵刃来。而且他们是来参观的,又不是来打架的,也没必要带什么武器,谁想到事情竟演变至此。现在唯一有武器的就是青琰,而她的武器,却只是石子。

    在这一瞬间,张放冷汗涔涔而下。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些被催眠、半催眠、几乎陷入群体性臆症的人们,一旦失去仅存的理智,将会变得何等可怕。

    张放奋身向阿离所在挤去——是的,他只能用挤。方才还显得十分空旷的空地上,已被聚拢过来的人群簇拥得满满当当,水泄不通。从张放所在处至阿离处,相距不过二、三十丈,但他拚命挤了半分钟,竟然才挤进了不到一半……

    为什么是阿离?为什么要为难一个盲女?

    张放汗流浃背,心急如焚冲挤时,脑海里不断盘旋着这个巨大问号。

    而在人群内圈,当众村民目光一齐随狗吠声看向阿离裙脚时,他们出离地愤怒了!

    韩骏、韩重、青琰也本能地随众人目光看向阿离那刚刚能蔽膝的短襦,三人也同时变色。

    诸臾夫妇暗暗叫苦,这可是自己舍下的客人啊,若是出事……本想出面求情,但当夫妇二人的目光触及阿离的短襦下鞋袜之时,顿时大惊失色,不禁步步退去,与阿离等人拉开距离。

    此时韩氏兄弟与青琰已齐齐扶住阿离,惶然道:“阿离(姊),你何时受伤了?伤在何处,流了好多血……”

    诸臾之妻还未退远,在旁听了,哭笑不得,低声咕哝道:“真是一群傻孩子,唉!为何选在今日来观看祭祀呢,岂不知这是犯大忌之事么……”

    阿离还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但她非常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听得韩氏兄弟与青琰惊问,本已潮红的脸蛋,顿时变成一张红布,这、这让她如何开口?

    阿离的短襦下,两道蜿蜒的血流,顺着小腿浸入布袜,将布袜染得赤红。那腥红刺目的血痕,亮瞎所有人的眼睛。也有许多年轻巫汉,脸上神情如韩氏兄弟一般茫然,但更多的人,尤其是妇人,脸上露出羞臊、气恼、惊怒的神情。

    可怜的阿离,根本不知道,这一刻,有数百双眼睛,在看着她,看着她人生第一次“初潮”!

    阿离现年十四岁,《黄帝内经》有言“女子十四而天癸至”,所谓“天癸”,指的就是初潮。古人善用隐语,而月经是成形了的水,同时女子属阴,所以称为“天癸”。“天癸”之后,每月必来之月事,便称之为“月信”。

    汉时女子可是没有内裤这种东东的,那么她们是如何应对“月信”呢?很简单,使用卫生带。这堪称“妇女之友”的东西起源,绝对比我们大多数人想像更久远。汉朝时的卫生带,与现代形状差不多,只是在材质上有差距。通常以帛麻为面,内塞草木灰,可吸附污物,两头用细线系在腰间,原理古今相同。

    如果阿离已有月信,纵然幼失怙恃,左邻右舍的大婶大嫂们也会为她解决这个问题,而不至于当众出糗。偏偏这是阿离的初潮,此前没有半点经验。没有内裤、没有卫生带,更糟糕的是没有半点预感,一切就那样自然而然发生了……

    古人对于月事的看法,与今人大为不同。当时女子在月经初潮时,由于无知而产生恐惧感,或受周围人们看法的影响,对女性特有的这一生理现象产生不洁、厌恶一类的负面感觉。再加上男性觉得流血不祥,慢慢地月经也就形成一种禁忌。因此《礼记》有不可在月经来潮时行房的“月辰避夕”的观念,《玉房秘诀》中也有“月经之子兵亡”之语。至于民间对月事之忌讳,那就更多了。

    可想而知,在举行庄严肃穆的祈雨祭神大典时,出现如此不洁、不祥与禁忌之事,会引起虔诚的村民何等的愤怒。

    韩氏兄弟与青琰初时不明其意,只道阿离受到伤害,待从村民杂七杂八的口中得知真相,顿时傻了眼。这等禁忌之事,纵然如他们这般年纪的少年男女,也是知晓的。搞了半天,竟是阿离冒犯神灵,他们是理亏一方。

    当阿离在村民唾骂声中,被两名巫汉执走时,张放还是没能挤到圈子中心,但已经从愤怒喧嚷的村民口中得知原委。

    张放真想发笑,但笑不出来,相反,一颗心却沉了下去。他明白,这件事的后果可大可小,端看在什么场合,而眼下这种场合,正是最糟糕的情况……他娘的,那个巫祝是属狗的么?那么远也能嗅到。还是说,这些古老巫祝有不为人知的特殊本领?

    人群渐散,韩氏兄弟与青琰已慌了神,满头大汗挤到张放面前,求助的眼神望着他:“小郎君,这、这可如何是好?”

    青琰更是急得跳脚:“小郎君,你可不能不管阿离姊。”

    张放做了个稍安毋躁的手势,沉声道:“沉住气,且看那巫祝如何处置……”

    “诸位乡亲,对此亵神之徒,当如何处置?”一个随着乐声顿挫的嗡嗡声音传来,隐隐带着盅惑之意,正是那巫祝。

    而阿离则犹如一只受惊的小鸟,在两个壮汉的挟持下,踉跄登阶,无助地挣扎着,左顾右盼,一叠声叫唤:“青琰!小郎君!阿舍!幺郎!你们在哪里?”

    青琰急得不住跳起来,拚命挥手:“我们在这里。”情急之下,却是忘了阿离根本看不见,而她的叫声,更是淹没在喧嚣中。

    “祭山君!”人群中一人大呼。随即,仿佛醒悟过来一般,无数人大声应和:“祭山君!祭山君!”

    在张放惊愕目光中,村民们就象后世被洗脑的传销分子,一个个似打了鸡血一般,举臂挥舞,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整个山谷只回荡着三个字“祭山君!”

    这狂热的场面,连青琰与韩氏兄弟都害怕起来。

    土台之上,却又是另一番光景。但见巫祝晃动着身体,手中玉如意随袖袍伸展飞舞,一团团白雾从袖口喷出,口中发出令人昏昏欲睡的单调鸣音,不断环绕阿离旋舞。白雾迷蒙中,就见阿离身形不断摇晃,随时都会倒地。

    “那小娘与张君相识么?”张放耳边响起班沅君的声音。

    张放转身点头道:“她是我的同伴。”

    班沅君妙目往山道两侧的乡佐身上一瞟,低声道:“或可请官府干预。”

    张放朝那些不断挥拳顿棒,以壮声势的壮丁看一眼,苦笑道:“只怕不成。”

    “试试吧。”班沅君犹豫一下,略带歉意道,“只是我不便公开身份,否则,只怕这些佐吏会据实上报,恐怕会为阿翁带来麻烦。”

    “了解。”张放点点头,他是真的了解。如果班沅君身份暴露,值此非常之时,一旦被班家的政敌参上一本,说上河农都尉之女干预祈雨大祭,弄不好就是一个玩忽职守之罪。

    果不其然,当班沅君向乡佐求助时,那些乡佐虽对班沅君客气,但表示爱莫能助,认为如此冒犯山君之举,以身相伺方可抵罪。

    班沅君怏怏而返,满怀歉意看着张放,小侍女苹儿眼泪汪汪。

    土台之上,阿离终于软软卧倒,云雾袅袅,环绕其躯,宛若睡莲。

    巫祝也终于安定下来,双臂高举,大袖滑落,露出两截干瘦如柴的胳臂,面具后的声音嗡嗡震耳:“便如众乡亲所请,祭、山、君!”

    “祭山君!祭山君!”

    “我回去拿刀!”韩重眼睛红了,转身便冲。

    张放倏地出手,手臂一拦,脚下使了个绊子,上下一错,将毫无防备的韩重摔倒在地。

    韩重翻滚爬起,激动大叫:“小郎君!”

    韩骏快步上前,一把抱住乃弟,嘴里喝道:“不可莽撞。”

    张放拂了拂衣袖,冷然道:“你要拿刀砍谁?”

    韩重气咻咻道:“我要砍了那装神弄鬼的浑蛋……”话未说完,就被韩骏用手死死捂住嘴巴。而距离他们较近的村民已满带怒意地扭过头来。

    “我这兄弟脑子不好使,他说胡话呢。”韩骏一叠声道歉,连拉带拽,将韩重拖到远离人群的大树下。看到兄弟还脸红脖子粗地挣扎,低低说了一句,便让他安静下来:“小郎君会有办法,听小郎君的。”

    在韩骏、韩重、青琰的急切目光注视下,张放用力点头:“刀是要拿的,但要搞清楚目标——我们的目标,不是人!”

    “不是人?!”韩氏兄弟与青琰同时吸了口冷气,大热天,竟觉后背凉嗖嗖的。

    “张君,难道你为了这小娘,竟要……”班沅君似乎也想到了什么,粉莹的小脸刷一下煞白。

    “她是我带出来的。”张放回过头,认真看着班淀君的眼睛,一字一句,铿锵有力,“所以,我必须毫发无损地将她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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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介绍:
汉成帝刘骜:“你问朕……呃,问我是谁?嗯,我乃富平侯家奴是也!” 汉宫第一美人赵飞燕:“宁为君侯妾,不愿为皇后。” 两汉第一尤物赵合德:“得偿所愿不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西汉第一才女班婕妤:“望明月而抚心,对秋风而思君。” 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昭君出塞,只为郎君。”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美人流芳的时代,既有吴侬软语,亦有马鸣风萧,更有时代最强音: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大汉,不应止步于西域! ~~~~~~~~~~~~~~~~~~~~~~~~~~~~~~~~~~~~~~~~~~~~~~~~~~ PS:昭君此出塞非彼出塞,不是屈辱事胡奴,而是担当西域女王(捂嘴,好象剧透了……)。放啸大汉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放啸大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放啸大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