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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十五郎     放啸大汉txt下载     放啸大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勇闯黑雾岭】

    (感谢大盟、小胖、书友160313204151648、立立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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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雾岭只有一条径道直通深谷,而土台正卡在径口前,张放要入谷,肯定不能走正道。于是让韩重回小南聚住处取兵刃,同时派韩骏另寻入谷捷径。

    张放当然不是让韩骏瞎子摸鱼般乱找一气,而是有的放矢,指引他们寻找捷径的人,就是诸臾。

    诸臾生长于斯五十余载,对黑雾岭周遭地形不说了如指掌,起码哪里有便道可上还是知道的。但知道归知道,在当前情况下,却绝不会告诉张放,这一点,张放也是明白。所以,他用上了一点小手段。

    班沅君与苹儿主婢,就见张放拍拍那老汉的肩膀,那老汉就乖乖跟着他走到大树后面。不一会,二人出来时,老汉一脸茫然,而张放却嘴角噙笑。

    接下来,张放就叫过韩骏,告诉他往西南方向行百七十丈,见到一块形状如猿的巨石,然后由此攀援,二十丈后见一可容一人侧身通过之裂隙,由此前行,便可入谷。

    班沅君看看那不断晃脑扶额的老汉,再瞧瞧语速快捷果决的张放,实在忍不住问道:“张君,这位老者竟肯如此助你,你可许了他什么好处?”

    张放笑笑:“也没什么,人上了年纪,睡眠难免不好,我许的好处便是——老丈今夜可好好睡一觉。”

    这样也行?班沅君与苹儿面面相觑,相对无语。

    韩重气喘吁吁将剑、刀、弓一家伙打包背来时,韩骏也正好将入谷捷径探明。原本山道有民壮巡察,兵器几乎不可能带进来,不过在张放施展大催眠术一路保驾护航下,过关不要太轻松。说到这个,张放还得感谢那巫祝,正是其营造了一个近似于群体催眠的氛围,才使自己相对较轻松地频频施展催眠术而损耗却微乎其微。

    人汇齐了,武器也入手了,接下来,就要面对那未知的“山君”了。但在张放计划中,最好能在碰到这东西之前,将阿离解救出来,此物能不碰就不碰。直觉告诉他,这未知之物,非常危险。

    张放一行暗藏兵刃,从人群中穿行而过,冷冷看着那巫祝当先而行。其身后八条巫汉分别托举阿离与两名男女童子,抱着装满“敬献山君”的黑匣,更后面是两名牵狗巫汉。一行人身影,渐渐没入林荫暗雾之中……

    在韩骏带领之下,张放看到了那块巨石,还别说,从某个角度看,真有几分像一个蹲着的猿猴。抬眼望去,山壁荆棘丛生,乱石纵横,倾斜大于四十五度,爬这样的险壁,绝对很考人功夫。幸好之前韩骏已爬过一回,明确路线,何处有岩石突出,方便搭手落脚;何处蔓藤结实,可支撑身体,都已心里有数。有他带路,可省不少工夫。

    张放目光一一扫去:韩骏、韩重兄弟,这方面绝无问题,他们可是爬惯山路的;青琰,虽然没见过她爬山,但见过她爬树,老实说,张放自愧不如;至于自己,原本就有攀岩底子,加上这一个来月强化训练,指、腕、臂、腿的力量都有明显长进,只是二十丈高度的话,估计没问题……慢着,怎么她们也跟来了?

    张放目光扫过来时,班沅君正啧舌着从那几乎无处下手的崖壁收回视线,向张放吐吐小香舌,羞赧道:“我也没想到这山壁那般难攀,张君别这样看我,我还是老老实实呆在这等你们好了。”

    张放笑着点头,这少女倒是很有自知之明,且颇具慧心,决不做力所不能及之事,倒省了自己一番口舌。

    班沅君主婢一霎不霎,提心吊胆仰望着张放诸人,如蜘蛛般在凹凸的崖壁游移,一点点接近那条细细的石缝。

    当张放搭住韩重向下伸出的手腕,奋力攀上石缝时,回首北顾,百余丈外,谷口之前,近千密密匝匝的虔诚身影,跪拜一地……

    ……

    挤进长达十余丈,如夹壁般狭长的石缝,出现眼前的是纵横交错、密如蛛网的蔓藤。青琰将两把尺刀交给韩氏兄弟,好一阵劈砍,刀锋都砍崩了好几个缺口,总算开出了个出口。

    当四个衣裳勾破、脸颊、手臂、指掌划破出血的少年男女从石缝中出来时,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葱笼绵密、浓郁得扯不开的茂密丛林。

    韩骏与韩重看着手中的铁制尺刀,再扭头看向青琰。青琰咬咬嘴唇,一脸不在意道:“开路吧,只要能救回阿离姊,毁了两把刀子算什么。”

    张放轻轻按了按她的肩膀:“放心,刀会有的,而且会挂满你的腰间。”

    青琰单眼皮一撩:“行,我记下了。我的记性很好的,你可别想食言。”

    张放微微一笑,快步跟上挥刀在前方开路的哥俩。

    这片森林已保存了不知几个世纪,蔓藤纠结,根深叶茂,荆棘密布,灌木丛生。韩骏与韩重挥动着两把并不趁手的尺刀,当做开山刀使用,生生将两把刀片砍成铁片,累出一身臭汗,才开辟出十余丈路径。

    “不成了。”兄弟俩看着手里的钝铁片,摇摇头,交还给青琰,反手拔出腰间的环首刀。虽然这等狭长直锋的长刀并不适宜开路,但总胜过钝刀。

    青琰接过砍坏的尺刀,一直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刀锋边刃固然被砍坏了,但刀尖部分却依旧锋利,当不得刀使,却可当飞剑使用。笑吟吟正待将尺剑还纳腰间,蓦然似有所觉,向韩氏兄弟打了个手势:“噤声!有动静。”

    张放也听到了异响,响声从前下方传来。四人停止利刃开路,而是捡拾之前砍断的树枝灌木,用断藤捆扎成垛,一点点压平前方荆棘,悄然向前推进十数丈,探头望去,眼前豁然开朗。

    他们身处所在,竟是一处断崖,离地五六丈,下方是一个狭长的山谷。谷中乱石密布,隐见积洼,可见在正常年份,这应当是条小河,只是此时已成为干涸的河床。

    就见深谷河床上,一支熟悉的队伍,正和着奏乐,载歌载舞。

    八条巫汉,又一次奏响乐器,巫祝不断晃荡戴着铜面具的脑袋,大袖飞舞,口中发出难明其意的咿呀之声,像抽风一样乱蹦乱跳。两个牵狗巫汉,则立定在山谷东面的密林边缘,面朝幽深暗邃的森林,一脸紧张。

    阿离与那两名童子,此时均已阖上双目,安然静卧于三张铺着红布的蒲席之上,仿佛三道即将上席的美味。

    张放诸人终于放下心来,只要人没事就好,总算赶上了。

    韩骏还刀归鞘,取出角弓,用力将弓身压弯,扣上弓弦。再取出一支箭杆笔直、尾羽细顺、铁镞锃亮的白羽箭搭于弦上,慢慢拉开,请示道:“小郎君,可要动手?”

    张放目测了一下距离,由此处至那巫祝所在,至少有五十米,韩骏能否射出五十米并正中目标?

    “不过二十丈,又有高处之便,当无问题。”韩骏信心满满。

    “好……”张放“等我命令”四字尚未及出口,蓦闻一阵狂吠,声震山谷。

    就见那两只大狗浑身炸毛,冲着密林疯狂咆吠。但不一会,突然呜呜哀鸣,夹起尾巴不住后退。两名牵狗巫汉变色道:“上师,来了,来了……”

    乐声停止,巫祝不抽风了,脸露惊容,边往后退边急急向手下下令:“退,快退……”

    枝叶沙沙,腥风阵阵,日隐云层,天色骤暗,天边似隐隐传来闷雷声,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怖笼罩黑雾岭山谷。

    山君,出现了!

第三十二章 【狂蟒之灾】

    (感谢大盟、小胖、殇无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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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腥风起处,飞沙走石,草木偃伏,鸟惊兽奔。

    幽绿深邃的丛林里,枝叶簌簌乱抖,探出一颗巨大头颅,这是怎样的一颗头颅啊!

    三角形的头部巨如面盆,有三条黑色线纹,一条在正中位置,两条由眼部延伸至嘴角;一块块巴掌大的鳞片附着其上,闪耀着暗青色的光泽;两颗鸡蛋大小,如同绿宝石般的眸子,在透过厚厚云层,如线射下的阳光下,闪动着邪恶嗜血的幽光;鳞状凹陷的唇窝、腥红分叉的信子、滴答黏稠的涎液、粉色蠕动的血盆大口——这竟是一颗巨大的蟒头!

    随着蟒头倏伸倏缩,水桶粗的蟒身蠕蠕滑出——竟然是一条长近十米、色泽青灰、布满棕褐色网状花纹、体型庞大的巨蟒。

    山君就是巨蟒,巨蟒就是山君。这,就是黑雾岭方圆百里的村民们供奉了近一甲子的“神灵”!

    张放在动物园里也见过不少大蟒,包括号称蟒中帝王的黄金蟒,但从没见过一条体长超过七米的,而这条巨蟒竟然比自己所见过的最大蟒蛇还硕长,堪称世所罕见。动物园里的蟒蛇,就如同它们的狮子老虎同伴一样,只在笼****人观赏,再无凶戾野性。而这一条巨蟒,却令张放想起那部曾轰动一时的大片《狂蟒之灾》。这条巨蟒,无论是颜色、形状、粗细、长度,都与之极为相似,更惊人相似的是——都是食人巨蟒!

    巨蟒一出,距离最近的两只大狗顿时屎尿失禁,四肢发抖,被主人拖死狗一样拖走。所过之处,一地遗矢。

    巫祝与手下巫汉,俱抱着乐器与装满钱财的黑匣,惊慌失措,仓皇急逃。

    巨蟒迫近,巫祝退却,一进一退间,阿离与童男童女,就成为最前沿、最醒目的目标。

    巨蟒游近三名祭品身前,缓缓昂起粗大的巨躯,诡异的蛇眸闪过一抹赤漓漓的凶残,蛇信吞吐,血盆大口一点点张开……

    从巨蟒出现的那一刻起,韩氏兄弟与青琰就吓呆了:长那么大,猎过那么多动物中,最凶残的就数野猪了,但就算是一头可敌虎豹的成年野猪,对上这样大的巨蟒,只怕也是一口吞的事。如此异兽,岂是人力所能敌?

    巨蟒的头高高昂起,巨躯弯成一个堪与大树同高的“s”形,鳞光闪闪的肌肉骤缩、绷紧,犹如一张即将弹射出去的弓矢。

    在巨蟒身下,是三个依旧处于半昏睡状态的活人祭品,那滴坠的蛇涎,就落在阿离身前五尺,而她依然昏沉安卧,丝毫未觉噬身之祸迫在眉睫。

    “阿离姊!”青琰终于忍不住悲叫出声,浑身一软,坐在地上。

    “该死的长虫!冲我来!”韩重猛然跳起来,挥刀向山谷大喊大叫。

    “没救了!”韩骏的箭矢原本指向那巫祝,在巨蟒出现后,又急忙对准巨蟒,但浑身发颤,始终未敢射出。此时一见那巨蟒行将吞噬的状态,就知道一切都来不及了。

    “还、有、救!”

    一个似是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响起,韩骏惊讶侧头,就见身旁的小郎君脸色苍白,鼻尖凝聚一滴汗珠,似坠未坠,身躯微微摇晃,仿佛在与某个看不见的敌人在殊死较量……可是,悬崖上下,方圆二十丈内,哪有敌人啊?

    且慢……那、那是什么情况?!

    山谷之中,众目睽睽之下,就见那本已逃出十余丈外的巫祝,在回首一瞥之际,蓦然浑身巨震,就此止步不动,生生定在当场。手下巫汉惊觉不对,急忙逃回,刚伸手抓住巫祝衣袖,巫祝突然做出一个惊人举动,将所有人雷得外焦里嫩,浑身冒烟——他奋力挥袖甩脱手下执握,拔足飞奔,方向——巨蟒!

    十余丈距离,巫祝居然只用了短短数息。他跑得那样急切,大袖飞扬,乱发如蓬,以至连两只木屣甩飞都不去理会。就那么光着脚板,丝毫无惧被尖石划破,所过之处,留下一个个血色大脚丫印……

    就在行将接近的一刻,巫祝纵身跃上一块半人高的大石,借势腾起半空,从阿离上方划过一道半弧。他跳得那么急,那么高,那么义无反顾,然后——

    一张血盆大口倏忽而下,犹如蟾蜍捕蚊,长鲸吸水,一口就将半空中的巫祝咬住。就见巨蟒一个吞咽,两侧颚肌飞快蠕动,巫祝半声惨叫未及发出,就被头前脚后,生生吞下。接下来,令人肝胆俱裂的一幕出现了——上半身已入蟒口,下半身还在踢蹬,随着巨蟒吞咽加剧,巫祝的腿脚也完全没入蟒口。巨蟒颈项陡然膨胀变形,就象蛇躯塞进了一个大肿块。这个“大肿块”不断滑动,由蛇颈降至蛇腹,慢慢停滞下来。而这个“大肿块”似有头、肩、四肢,恍如一人形……

    当,一声脆响,一副铜面具从蛇口掉落,翻滚两匝,停顿在阿离身前,那黑洞洞的眼窝,透着无尽黑暗,便如前主人此时下场一般。

    “哇!”青琰伏在地上,将早餐全吐了出来。

    韩氏兄弟也只觉喉咙发紧,想吐吐不出。

    “上……上师被山君吞噬了!”那十个巫汉发出惊恐地惨叫,亡魂皆冒,一个个丢狗弃匣,连滚带爬向谷口亡命狂奔。

    巫祝这近似自杀的疯狂举动,莫说韩氏兄弟与青琰,便是其手下都难以理解,除了张放。原因很简单,他就是始作俑者。

    如此超远距离,行将被吞噬的美好生命,此时无论做怎样的举动,都难以挽回了——除了在蛇吻之前,先行塞给它一个食物。

    这个食物,就是那罪魁祸首:巫祝。

    在巨蟒出现后,巫祝心志为之夺,仓皇奔逃,边逃边回首观望,就在回首的一瞬,张放发动了精神攻击。这是他首次在如此之远的距离上施展强制催眠,能否成功,他完全没有把握,但值此生死一线之际,无论如何,都要一试。

    他成功了!

    催眠术是一种意识诱导,无关距离远近。当然,距离太远,缺乏声音及各种手势的辅助,光凭眼神诱导,成功率要低得多。幸好张放的强制催眠术,本就是以眼睛为媒介释放强大精神力,从而实施精神控制的变异之术。但凡目力所及,无所不能。他只用一双眼,就远距离催眠了巫祝,然后释放了一个暗示,驱使其自陷险地。

    当然,如前所说,催眠术有一个最大的禁忌,就是不能指令受术者自残或自杀。因为人在潜意识里都有保护自己的本能,这是底线,一旦踩过这红线,受术者就会惊醒,催眠就会失效。当然,有自杀倾向的人除外。

    张放的强制催眠术再厉害,也不可能让一个心理正常的人自行结束生命,否则那就不是催眠术,而是魔法了。所以,他用的方法不是让巫祝自投蛇口,而是奔跑,在大蛇眼皮(如果蛇有眼皮的话)子底下奔跑。

    张放是医生,却不是兽医,他对蟒蛇没什么研究,但《动物世界》却看过不少。知道但凡是动物,包括蟒蛇在内,人若与之遭遇,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静止不动,因为动物通常都会优先攻击对它有威胁的东西。什么东西有威胁?自然就是运动的物体。

    一边是静止的美味,一边是奔行的猎物,就蟒蛇的本能而言,它会先行攻击移动的物体。这是纯粹的动物猎食本能,无关喜恶。

    被催眠的巫祝,在张放的意念驱使下,正蹦得欢实,甚至在大蛇眼皮子底下大耍空中飞人……结果人是飞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可怜这巫祝也算是这个时代少有的催眠大师了,但碰上张放这么一个异类,终致葬身蛇腹,自食恶果。

    目睹如此恐怖的一幕,韩氏兄弟纵是胆子再大,终究还是少年,包括青琰在内,无不胆栗股战,只想转身逃走。

    张放也想逃,他的目的只想救回阿离,而不是学高祖斩蛇。

    高祖斩白蛇,所谓赤帝之子杀了白帝之子,取而代之,全是穿凿附会,纯属瞎掰。估计也就是刘三某天在砀山睡懒觉,被一条不知死活的草蛇惊吓而醒,怒而拔剑斩之。此后为了政治需要,这条草蛇就升级成神蛇了。

    可是人家高祖斩的或是草蛇、或是水蛇、或是四脚蛇。而今张放面对的,却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超级巨蟒,在芸芸众生眼里,绝对的神蛇!张放可没有《狂蟒之灾》里那群男女主人公那般强悍,人家那是拍电影,打不死,吃不掉的。而他只想投食引开巨蟒,然后救人、走人。

    是的,动物跟人不一样,人是吃着嘴里的,挟着碗里的,盯着锅里的。而动物只要吃饱了,攻击性就会大大下降。蟒蛇吞下这么大一个食物,够它消化好几天了,相信不会……不对,这巨蟒在干嘛?

    但见这巨蟒竟然长尾一扫,将阿离三人卷在一起,缓缓往回拖,看样子竟是想带回蛇窝!若非蛇不食死物,只怕就这一下,就足以绞杀三个脆弱的生命。

    张放脸色都变了,巨蟒居然收集食物,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它是为即将孵出的蛇蛋做食物准备!

    怎么办?张放的脑子正急速运转。一旁的韩重眼见巨蟒正卷着阿离往密林里游动,急怒战胜了恐惧,再顾不得其它,伸手就欲夺韩骏的弓箭。

    韩骏却以手肘顶开乃弟手腕,咬牙道:“让我来。”引弓如满月,咬牙切齿,倏地一放,箭去如坠星,一箭正中巨蟒高高昂起的颈项。

    箭矢破鳞,污血溢出。

    “昂——”巨蟒负痛嘶鸣,声若牛吼,长尾一展,松开阿离三人,摇头摆尾,红信吞吐,向张放等人立身处扑来。

    张放拔剑苦笑——还真逼我学高祖不成?

第三十三章 【斩 蛇(上)】

    (感谢大盟、小胖、爱哀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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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住,谁也不要动。”张放断然大喝。他记得曾经看过某一期的动物节目,专门介绍蛇类的。里面提到过,蛇的视力不好,只能看清四五米外运动的人体轮廓,蟒蛇大抵也是如此吧。只要站着不动,籍着树林掩护,巨蟒一时间未必能发现他们。

    张放随即发现喊话纯属多此一举,此时韩氏兄弟也好,青琰也好,全被唬得手脚发软,根本站不起来。相比之下,张放还算好的,至少他还能站得稳,并拔得出剑。深邃的黑瞳里,倒映着那如同传说中的蛟龙一般的巨蟒汹汹而来的巨影。巨蟒所过之处,飞沙走石,河床被犁出一道道深痕。最碜人的,是蛇腹那人形肿块……

    这个世上什么人的胆量最大?答案是:一是与死人打交道的人,二是与疯子打交道的人,张放都占全了。再加上这条巨蟒再大,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条大蛇而已,也不是头一回见(当然,只在影视作品里见过),这心理自有优势。

    反观韩氏兄弟与青琰,何曾见过如此巨物?更加上“神灵”阴影影响,在射出含愤一箭之后,全然不知所措。

    不过,还好,不管是被吓的,还是听从张放的警告,总之,三人全呆立不动。

    巨蟒游近,蛇尾盘卷,蛇身努力昂起,蛇信频吐,探测方位。

    悬崖离地五六丈(汉丈,相当于现在三四丈),蛇身近十米,而且蟒蛇这种软体动物与一般动物不同,需圈尾盘躯,最多只能支起大半身躯,结果距张放等人所在的崖壁顶尚有三四米,根本够不着。

    张放一见大喜,急切对韩骏道:“快!快放箭!把所有的箭矢全射出去!”

    韩骏大汗淋漓,吃吃道:“小郎君,不行啊,若激怒巨蟒,随时可跃起攻击……”

    “绝不会!哎,没工夫解释了,快拿弓箭来。”张放顾不得解释,伸手抢过韩骏手中弓矢。他的箭术再不行,射几米外的目标总不会有问题吧。

    张放敢于如此近距离攻击巨蟒,自有他的道理。蟒蛇攻击猎物,不外乎两种方式:要么以身躯缠卷绞杀,要么张口吞噬。此时张放诸人居高临下,得地利之便,巨蟒根本没法甩尾卷绞,只能吞噬。可是,眼下这巨蟒还能吞噬吗?

    蟒蛇在进食之后,没有完全消化之前,基本不会再捕食第二个猎物,所以这个时候巨蟒那张可怕的大口,恰恰正是最无威胁之时。别看韩氏兄弟算得半个猎户,论起对某种特定动物习性的了解,远不能与从资讯大爆炸时代来的张放相比。

    张放几步冲到悬崖边,对准崖壁下不断伸缩的蟒头开弓引箭,只待巨蟒张开大口时,便一箭射入。只是蟒蛇除非吞噬猎物,通常情况下哪会随便张口?

    张放等了好一会,始终未等到巨蟒张口,唯恐错失良机,一咬牙,举弓瞄准,绷地一声,箭矢绝弦而去。

    在八只眼睛紧张的追蹑下,箭矢疾劲,一闪而没,正中巨蟒……

    韩氏兄弟与青琰跌足而叹:“可惜!”

    张放却兴奋挥弓:“好极!”

    什么情况这是?

    这一箭,射中了巨蟒嘴角左边的小窝,这个部位骨质较硬,箭矢射入三分后便卡在软骨上,血都没出几滴,故此韩氏兄弟与青琰大呼可惜。

    张放却知道,他这一箭,正中要害。

    蟒蛇这个部位,叫唇窝,是蛇类动物感知猎物最重要的器官之一。蟒蛇捕猎,一靠腹部感受地面震动;二靠蛇信探测温度与方位;三靠眼睛察看猎物轮廓;四靠唇窝对热源的感知。

    蟒蛇唇窝对热源感触灵敏,能分辩四五米外千分之一摄氏度的温度细微变化,从而使猎物形成热量分层的具象——从某种程度上说,蛇其实就是睁眼瞎,而唇窝,就是它的眼睛。

    这些知识,只需看上几期动物世界中关于蛇类的专题,就不难懂得。而韩氏兄弟与青琰,又哪里会了解这些看似简单,却绝非这个时代人所能知晓的知识呢。

    果然,巨蟒中箭,昂起硕大狰狞的脑袋,发出如婴儿啼哭的嘶鸣,蛇口大张,几乎达到一百八十度,蛇口里那根粗大的喉管都看得一清二楚。接下来,令人惊骇欲绝的一幕出现了——蛇躯一阵痉挛,颈项陡然鼓胀,整个蟒头完全变形。随后,哇地一下,吐出一个浑身包裹着黏稠液体、热气腾腾、被溶蚀得面目全非的人形物体来。

    这、这是巫祝?!

    这半溶解的腐尸、泛着浓烈酸臭的气味、恶心的呕尸场面,最终令韩氏兄弟也都吐了个稀哩哗啦。至于青琰,已经在吐胆汁了。

    张放什么恶心臭味没闻过?什么吓人场面没见过?此刻却也有种反胃的感觉。但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得身体的种种不适了,因为巨蟒搞出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不是为了吓人,而是为了清空肚肠,然后——食人!

    下一刻,巨蟒长尾鞭地,尘土飞扬,沙石激射中,巨蟒借力腾空飞起,硕大无朋的蛇躯,灵活异常缠上悬崖边一棵老树斜伸出的粗大枝桠。

    这一下,主客易势。方才还是张放等人占据地势之利,转眼间,就变成巨蟒居高临下。

    “糟糕,快跑!”

    张放大叫一声,拖起青琰便跑。韩氏兄弟也互相扶持着,跌跌撞撞向来路奔跑。

    身后是一声憾人心魄的昂吼,随即响起披荆破棘的沙沙声。张放、青琰、韩骏、韩重四人头都不敢回,顺着先前开辟的路径疯狂奔跑。衣服被勾成丝条、手足被划出无数血痕、草履甩脱半只、头发披散如蓬……他们什么都顾不上了,只是一个劲狂奔,谁落在后面,谁就是下一个腐尸。

    这样的亡命狂奔,只持续了短短十几秒,然后,就是青琰绝望的叫声:“惨了!”

    青琰跑在最前面,她的眼前,出现一条上宽下窄,长达十余丈的狭长石缝。这是他们之前穿过黑雾岭的那条捷径,此刻,却成为要命的捷径。这条狭长石缝,需侧身而过,别说跑了,便是欲疾走亦不可得,必须侧身滑步而行。在这争分夺秒的要命关头,这样走法,简直就是麦当劳的快递小伙——送餐啊!

    前有石缝,后有巨蟒,怎么办?怎么办?!

    四人的脚步放缓,脸上露出绝望之色。

    “幺郎,你保护小郎君与青琰先走,我来挡上一挡。”韩骏突然停下脚步,脸色呈现异样的苍白,用力拔出环首刀,转身迎向巨蟒。

    “二兄,不可!”韩重拔刀冲到兄长身边,嘶声道:“玩刀,你不如我,还是你先退,我顶着。”

    “谁也别争了,赶紧给我全进石缝。”张放跌足大叫,“在石壁外,巨蟒一个甩尾,就可轻易将你二人绞杀。进石缝,巨蟒就只能一个个吞食,至少我们有抵御之力……”

    韩氏兄弟只是关心则乱,一经点拨,顿时醒悟。眼见巨蟒那狰狞的大头已近在咫尺,慌忙撤下兵刃,掉头就跑。

    巨蟒游行的速度原本就比四人快,加上韩氏兄弟先前停顿耽搁,此时巨蟒的信子都快舔到韩骏的后脑勺了。

    眼见跑在最后的韩骏难以幸免,张放停下脚步,再次张弓搭箭。危机关头,容不得他专心瞄准,几乎是应手而射。不出所料,利箭从巨蟒下腹擦过……但巨蟒却发出“呱”地一声长嘶,下腹标血,其上颤巍巍插着一把飞剑。

    不消说,飞剑是青琰役掷的。遗憾的是,她的准头固然极好,却因人小力弱,这一剑只破皮入肉三分,蛇躯肌肉一收缩,剑就挤出掉落。

    张放扭头大吼:“射唇窝!”

    可惜,他叫慢了一步,青琰的最后一把飞剑已脱手掷出,目标——蛇眼!

    几乎所有的动物弱点都是眼睛,眼睛一伤,就算是虎豹,也得铩羽而逃。青琰也没少狩猎,对动物的弱点有天生的敏锐,因此一击无果之后,迅速射击弱点。可惜,偏偏蛇类就是个例外,蛇眼只是辅助捕食器官,真正的捕猎杀器,是唇窝。

    “呱!”飞剑入目,蛇嘶震空。

    这狂怒而凄厉的嘶吼,远远滚荡开去。

    山脚下的班沅君主婢,山谷外满地伏跪的人群,无不耸然动容,千百道惊惶困惑的目光,齐齐投注向云雾笼罩的黑雾岭——那里,发生了什么?

第三十四章 【斩 蛇(下)】

    (感谢大盟、小胖,一路支持,满满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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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崖上,石缝前,激战正炽。

    青琰准头惊人的一记飞剑,令巨蟒痛极惨嘶,长尾扫处,荆棘草枝,漫空飞舞;粗若人腿的树杆枝桠,拦腰折断。现场好似刮了一场龙卷风,满地狼藉,声势骇人。

    正因了青琰这一剑,张放与韩氏兄弟才得以摆脱追咬,一个接一个钻入石缝。当韩骏最后一个挤进石缝时,身后传来嘭一声巨响,无数碎裂石屑激射,打得韩骏背部刺痛。韩骏骇然扭头,正见一截长长的巨尾从眼前掠过,不由惊出一身冷汗,倘若此刻还在石缝外,只怕下场也跟这碎屑一般。

    蛇是钻洞的,同样也不惮钻石缝,但问题在于这条长长的石缝道上宽下窄,呈漏斗状,最狭窄的底部,只容人侧身而过,粗如水桶的蛇身,根本钻不进来。

    巨蟒呱呱叫声震耳欲聋,就算是再不了解蛇性的人,都能听出其中饱含的愤怒。天空中云层越来越厚,越来越黑,蟒首高高昂起,仿佛乌云在头顶聚集。那蛇眼上颤巍巍的剑柄,不断流淌的污血,乌青发亮的鳞片,火焰般的蛇信……恍若一副混沌之初,远古洪荒,人与异兽大战的震憾场景。

    “终于出来了!”

    青琰与张放,一前一后从石缝从跌出,趴在杂草丛中,大口喘气,互相看去,彼此脸色都是灰灰的。

    张放喘息未定,扭头看去,前方韩氏兄弟狼奔豕突,拚命挤逃,后方裂隙间若隐若现的巨大蟒头,灰冷的独目闪动着复仇的怨毒。

    望着巨蟒渐渐弓起的身躯,张放蓦然想起一事,一下跳起来,对正要冲出石缝的韩氏兄弟大叫:“韩骏,别忙着冲出来。你一出来,巨蟒失去目标,难保不跳过这道石缝,那时我们除了跳崖,再无路可逃了!”

    韩骏一向机敏,闻言立即醒悟,停下脚步,急切道:“那我怎么做?”

    “拿着弓箭!”张放将弓矢扔还给韩骏,“用这个吸引巨蟒,当你抬头看到我的时候,就是冲出石缝之时。”

    “什么……抬头?”韩骏尚未想明白,张放的身影已从眼前消失。

    若从高空俯视,可以看到一线天石缝中,韩骏箭扣弦上,强抑恐惧,仰首指向目标,而巨蟒则慢慢将蟒首及大半身躯探进来。韩骏距离出口不过十几步之距,而这条石缝长达十数丈,巨蟒根本无法将全身探进来,更不敢将身躯压到底。面对猎物的挑衅与威胁,巨蟒退之不甘,进而受限,一时僵持不下。

    韩骏的两臂越来越酸胀,越来越无力。持续开弓可是需要相当的臂力与持久的韧力,韩骏箭术虽佳,臂力却平平,如何吃得消。正当他手臂越来越下垂时,忽听身后出口处青琰一声欢呼:“爬上去了!”

    韩骏一怔,什么爬上去了?就在这时,他一直仰着的视线中,出现了两个人。

    小郎君!幺郎!

    他们何时竟爬到了高达十余丈的山顶?

    韩骏终于明白小郎君先前所说的意思了……下一刻,瞳仁里的两个人影,拔剑擎刀,义无反顾,纵身跃下。

    若是在正常情况下,从十余丈高的山顶跳下一线天,基本上是十死无生,但是,若有一条超级血肉软垫的话……

    巨蟒此时全部注意力正贯注在韩骏身上,大半蛇躯已探伸进石缝,高度距地面约七八丈,根本没察觉在头顶上方,两个双手反握刀剑,高举过顶的玩命家伙,正从天而降。

    噗!噗!

    呱!吼!

    剑尖深深透颈而入,大股黑血顺剑脊两侧血槽狂喷而出;刀锋破鳞,穿肌断椎,污血也似不要钱般四下喷洒。

    倏遭重创的巨蟒蛇躯一拧,惨嘶着从半空重重砸落。

    韩骏被那从天而降的阴影笼罩,慌得甩掉弓箭,没命价朝出口挤去。

    嘭!身后尘土沙石飞扬,长虫般的巨蟒,被两侧岩壁刮蹭得血肉横飞,蛇尾疯狂乱甩,而头部及大半蛇躯则被狭窄的石缝漏斗底牢牢夹住,动弹不得。

    张放强忍着被震荡得几欲折断的双腿,以及被两侧崖壁磨蹭得血淋淋手臂传来的剧痛,拚尽全身气力,双臂叫劲,小宇宙爆发:“死开!”

    咔嚓!一颗脸盆大小的三角形狰狞蟒头,生生绞断,尸首分离,血喷寻丈,直如水管爆裂。

    ……

    一只苍鹰从黑雾岭西南上空飞掠而过,当经过一条狭长的石缝时,仿佛受了惊吓,一声唳鸣,双翅倏展,身形陡然拔高,慌慌张张振翅逃去。

    猎食凶禽尚且如此,更莫说山中林间飞鸟走兽了。以此为中心,方圆数十里,鸟兽俱无,一片死寂。

    不知过了多久,瘫软如泥的张放才慢慢回过气来。现在他就倚坐在巨蟒长龙般庞大的躯体上,滑腻腻、软绵绵,带着几分沉甸甸的厚实感,象躺在家里的弹簧床。只是那种恶心的腥臭与好似水管爆裂般喷涌的污血,所散发出的刺鼻腥臭,中人欲呕,难受之极。

    张放在青琰扶持下,勉强站起,两条腿仿佛不属于自己,整个麻木了。无论谁从二、三十米高空跳下,哪怕有个超级大肉垫,那股反震之力也够呛,张放两腿没断,已是侥天之幸了。相比之下,韩重可就倒霉了。

    韩重在空中一刀扎入巨蟒身躯,巨蟒负痛急剧扭动,身躯不断抽击两侧岩壁,枝藤折飞,碎石纷坠。韩重好似玩具一般,被拍得骨折筋断,口吐鲜血,若非跳下之前他以布条将手腕与刀柄牢牢缠住,早不知被甩到哪去了。一坠入石缝底,当即昏死过去。

    此刻韩骏正抱着满身尽赤,分不清是人血还是蛇血的兄弟,悲恸失声。

    “扶……扶我过去。”张放顾不得手脚剧痛,以剑做拐,再加上青琰半扶半抱,勉强挪到韩氏兄弟面前,先伸手触了触韩重颈动脉,随即大大松了口气,“还好,死不了。”

    青琰眼圈发红:“可是出了那么多血……”

    “未必都是人血。”张放检查了一下韩重躯干四肢,确认其左臂桡、尺骨骨折,左肋第七、八肋骨骨折,双足踝关节扭伤,全身大面积划擦伤、挫裂伤,目前尚未明确是否伤及内脏及颅脑。

    “去砍些树枝蔓藤,做副担架,再砍两根三尺长的直木枝,我要给幺郎正骨。”张放说完,再也支撑不住,瘫坐在地,无力动动手指,“去吧……”

    韩骏含泪点头,持刀去砍木枝,而青琰则跑进了树丛里,再出现时,手里已多了两幅赭色的柔软锦帛。青琰将锦帛撕成条,小心为张放裹两臂伤口。

    张放一眼就认出,这锦帛就是自己上回让阿离裁衣后剩余的布料。记得昨夜在阿离身上也看到过,当时见她用来做贴身亵衣,如此说来……张放瞄了一眼青琰,女孩清秀的脸蛋漾着一抹羞臊。

    张放话到嘴边,又吞进肚里。有些事,可做不可说,心照不宣可矣。

    吃力地为韩重正骨毕,张放都累虚脱了。聊可安慰的是,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韩重伤情没有恶化的迹象。如果颅脑及内脏没有受损,只是伤筋动骨的话,以韩重的体质与年纪,预后还是比较乐观的。

    松懈下来之后,张放才注意到,他们忙活了大半天,居然全是在蟒蛇背上完成,整个将蛇背当软垫了。

    看着这条长龙般的巨蟒,几乎占据了整条峡缝的蛇躯,四人或坐或卧其背上,渺小得就象牛背上的蝇虻……而就是这样四个渺小的人,活杀了一条罕见巨蟒,当真有一种恍如迷梦的感觉。

第三十五章 【甘 露】

    (感谢大盟、小胖、离伤半清醒、s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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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良久,韩骏才喘着气问道:“我们……怎么下山?”

    张放沉吟道:“咱们攀上来的后山……已经不可能下去了,前方又是悬崖……或许能找到一条入谷的路。这样,阿舍,你在这守护幺郎,青琰随我入谷,我们从谷口出去,叫人帮忙,总得安全将幺郎抬下山才好。”

    韩骏有些担心:“可是,小郎君的伤……”

    张放摆摆手:“无事,皮肉之伤而已,已经结血痂了,走道还是可以的。走吧,我们去看看阿离。”后一句话,是对青琰说的。

    张放所料不差,确实有入谷的小径,只是多年无人走动,蔓藤纠结,杂草丛生,早已掩盖难辨。二人手持木棍,拨拉搜寻,费了不少工夫,总算找到了一条下山道路。尽管很不好走,但总胜过从悬崖索降。

    山谷静谧深邃,林幽雾涌,若大森林,竟然未闻鸟鸣虫唱,安静得几乎掉根针都能听见。若非地上那一道道被犁得土翻石乱、触目惊心的痕迹,完全无法想像,之前发生了一场何等惊心动魄的生死激战。

    “阿离姊!”青琰见阿离仍俯卧在红毯蒲席上一动不动,惊呼着放开张放的手臂,扑向阿离。

    “青琰,别碰她!”张放及时阻止青琰。对于被深度催眠者来说,无端惊醒,会使身体产生一些不良反应,诸如头晕、疲劳、精神不振、注意力分散等等。

    以张放眼下的身体状况,要施展强制催眠力不从心,但使用唤醒术还是可以的。

    张放吃力蹲下,伸手轻抚阿离头顶秀发,耳语道:“……阿离,你睡得很好,很舒畅……现在,醒来吧。”

    随着张放最后一声呼唤,阿离剪水双睫不住颤动,慢慢睁开眼:“……是,小郎君?还有,青琰!”

    张放也挺纳闷,阿离明明什么都看不清,却如同眼睛完好之人一样好使,难道真有第六感?

    “阿离姊……”青琰一下抱住阿离,带着失而复得的喜悦,她有太多的话要与阿离分享……但张放一句话就打断她的念想:“青琰,现在不是说闲话的时候,把这里收拾一下,赶紧出谷,幺郎耽搁不起。”

    青琰悚然而惊,乖乖领命。

    张放所谓收拾一下,指的是把那一箱财物妥善埋好。今日出生入死,如果什么好处都捞不到,这买卖可就亏大了。别的不说,自己与韩重的汤药费总得有个着落吧?还有,那条巨蟒,别的不说,蛇胆就是好东西,清肝明目,对阿离太有用了。

    青琰在捡拾散落的钱币时,一个幽亮的物什引起她的注意,拾起一看,立即呸了一口,咣当扔地上。

    “什么东西?”张放闻声走过来,好奇拾起,原来是那巫祝戴在脸上的青铜面具。此物作工精良,铜质极佳,粗犷流畅的雕刻手法,夸张的造形,颇具神秘感,很有几分三星堆青铜人面的风格。

    这玩意放个几千年可是宝贝啊!张放随手丢进黑匣里,权当是今日生死斗的纪念品吧。

    张放并未唤醒那对童男童女,毕竟他们三人对这两名孩童而言,也是陌生人。一旦安抚不好,孩童惊吓乱跑,这荒山野岭的,后果不堪设想。最好还是等他们的父母入谷来领人,届时再唤醒不迟。

    收拾妥当后,张放柱着木拐,来到崖壁下,深吸一口气,仰头振声大喊:“阿舍,将蟒头扔下来!”

    ……

    黑云低垂,雷声隐隐。黑雾岭谷口,百姓依旧黑压压跪坐一地,人人面带惊羡,听着那十名从谷中逃出的巫汉口沫横飞,连比带划地宣讲,上师如何与山君互动,如何得山君垂青,携之一同入谷修仙去也……

    突然,人群中有人惊呼一声,伸手指着谷口,抖抖索索,说不出话。随即越来越多惊呼声,此伏彼起。被搅了兴致的巫汉们大为不悦,一齐扭头望去,原本一脸不引为然,刹时变得目瞪口呆。

    就见谷口处,蹒跚走来一男二女。少年虽血迹斑斑,发束散乱,衣衫破烂,颇为狼狈,浑身却散发出一种凌厉气势,犹如一柄饱饮鲜血的出鞘利剑。少女也是纤纤弱质,娇柔可人。这样的三个人,当然是吓不住人的,真正吓人的,是少年拖拽在身后的藤网里兜着的可怕东西!

    少年将栓连着藤网的藤条背负于肩,一步步走上土台,立定,面向众人,将藤网一抖,一颗硕大狰狞的蟒头滚出来——嚓!一剑生生将蟒头钉住。

    “这个东西,你们都认识吧?”张放一手按剑,一脚踏于蟒头之上,目光缓缓巡视全场,有心也来个群体性催眠。可惜,身体与精神状况不允许。

    “这……这是……老天!这是长虫的首级……”诸臾发出惊呼。

    “好大的长虫!老汉活了六十余年,从没见过如此巨物……”

    “黑雾岭是山君修行之地,怎会有长虫?”

    张放伸出一根手指,在胸前摇了摇:“不,这就是你们口中的‘山——君——’!”

    现场一片寂静,倏地一名巫汉嘶声大叫:“他杀了山君的神兽!他破坏了祭礼!山君震怒,十年不雨啊!”

    其余巫汉也省过神来,大呼小叫:“没错,那是山君的座骑,我等亲眼见过。大胆贼徒!竟敢残杀山君神兽……我等都会倒大霉的……”

    十名巫汉一齐鼓噪,台下群情汹汹,许多村妇指着台上的张放大声咒骂,更有以手举天,放声大恸者。维持秩序的乡佐民壮,在巫汉们的鼓动下,竟然持兵执索,向土台扑来。

    张放呆住了,臆想中欢呼雀跃,拥戴“屠龙英雄”凯旋的场面,怎么变成眼下这个样子?我来错时空了吗?

    “不要抓小郎(张)君!”

    台下远近处,四个少女齐声惊呼,拚命想奔过来,却被汹涌人流推挤更远。

    “人倒霉起来,真是喝凉水也塞牙啊!”张放苦笑松开剑柄,两臂张开,摆出一副束手就缚的架势。

    让官府拿住,有班沅君从中斡旋,不会有大事,总好过落到几百癫狂的百姓手里。看着台下森森如林的手臂,仿佛《生化危机》里僵尸密密麻麻的惨白手臂……张放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唔?不对。张放抬头,鼻尖一凉,有什么冰凉的液体打在鼻尖、额头。伸指一抹,这、居然是……

    “下雨啦!下雨啦!天开眼啦!”

    “这是……上苍接受我等献祭了!”

    “不是说……会触怒山君么……”

    “啊!说不定是魔物被斩所致……”

    天降甘露,巫汉们的慌言不攻自破。

    雷声轰鸣,雨势渐大。台下百姓沸腾了,黑压压跪倒一片,望天而拜,喜乐无极。

    原本要拿人的吏胥,也面面相觑,进退维谷。最终还是随着百姓一道,拜倒在泥水中。

    “其实最应感谢老天的,应当是我啊!”

    暴雨如注,雨雾蒙蒙,满目伏跪,唯有一人卓立高台,张臂向天,喃喃自语。

第三十六章 【暗流涌动】

    (感谢大盟、小胖,每日添加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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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戚里。

    东面是北宫,南面是未央宫,西面是桂宫,北面是东市。里坊宅第多为当朝权贵府邸,以及公车司马衙署区,因处在未央宫之北,故有“北阙甲第”之称。

    汉代长安城是在秦兴乐宫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先有宫后有城。由于是依秦时宫殿旧址而建,形状曲折如斗,远远不能与唐朝那“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的整齐规模与大气磅礴相比。

    由于地形局促,加之宫殿众多,占据了大半个长安城,因此多数官员与豪强,只能居于长安外郭。能够在这寸土寸金的长安中心“北阙”占得一处宅第,非当朝一等一的权贵人物,或是帝国的元勋后裔,那是想都不要想。

    黄昏,夕阳余晖斜照在桂宫与戚里之间的华阳大街上,在十二城门守吏闻鼓鸣号,即将闭阖之时,一骑快马飞一般从西北横门驰入。门卫守卒刚迎上前,马上骑士从怀中掏出一块牌子,向守卒一亮,两名守卒立即满面堆笑,拱手行礼,张口欲言。骑士却一阵风飞驰而过,扬起的尘烟将两名守卒笼罩其中。

    尘烟散尽,两名灰头土脸的守卒却依然保持拱手微笑之礼,一张口,喷出一嘴“黄烟”:“……贵人,慢走……”

    此时东市、西市俱已收市,街道行人渐稀。风尘扑扑的骑士,顺着华阳大街,飞驰入戚里。

    汉朝的闾里,与唐朝的里坊一样,有里(坊)门、守吏。在北阙甲第这等所在,哪怕是二千石高官,也须下马落车,趋行而入。这骑士纵是心急,也不敢逾制,入里门后,将腰牌交与里正验看,然后牵马疾走。行至街道中后部,一户厚石高阶、朱漆大门的宅第前,将缰绳系于栓马桩,急匆匆走到一旁的侧门叩响门环。

    大户人家,权贵宅第,大门非贵宾光临,例不开启,平素往来,只走侧门。

    少倾,侧门开启,一名年轻仆役应门而出。头戴帻巾,交领短襦,足登布履,虽是仆役打扮,却干净整洁。

    年轻仆役一见来人,啊了一声,面露惊喜之色,退后两步,恭谨行礼道:“陶护卫回来了。”

    骑士急切道:“杨管事可在?”

    “在……”

    “快带我去见他。”

    眼见陶护卫神情急切,应门仆役不敢耽搁,急忙在前引路,前往杨管事所在的“外堂”。

    杨管事是这府邸外院的管事,除了管理外院日常洒扫、维护、迎客接待之外,并对前来府上拜会主人的客人进行筛选。哪些必须禀报,哪些可不予理会,哪些可做主婉拒……亦是其最主要职能之一。换言之,主人在府与否,需先询问杨管事。所谓侯门深似海,随便问一个应门的小厮,哪可能知晓呢?

    陶护卫一见杨管事,劈头一句话就是:“杨管事,君侯在府否?”

    杨管事见到陶护卫,显然颇为意外,从案几后站起,拱手作礼,道:“陶护卫,旬月不见,想必是出府公干,这一身风尘,可是辛苦了。哦,你要见主人吗?这可有所不便……”

    陶护卫急道:“君侯不在府上吗?”

    杨管事道:“那倒不是,主人这几日尊躯有恙,并未外出。已有多位朝臣勋贵前来拜望,方才送走最后一批探望者。难得歇息,若无要事……”

    陶护卫啊了一声,紧张道:“君侯尊躯是否要紧?”

    杨管事摇头:“据宫中卢医侍所说,无甚大碍,只是郁结于胸,情志有损而已。”

    陶护卫大大松了口气,面露笑容:“在下带回的消息,相信可令君侯心怀大畅,不药而愈。”

    杨管事将信将疑,到底还是应陶护卫之请,将其回来的消息报入内府,果然,内府很快传来消息,召其入内。

    “属下奉君侯密令,率府中一干卫士,一路西去,沿途打听,重点是那陀螺山事发之地。但未至此处,便听到一桩奇闻……”陶护卫将发生在黑雾岭“甘露金童”之事,一一道来,末了总结道,“属下仔细向多位当日目睹此事件之乡民反复询问,确认那‘甘露童子’之形貌与公子极为肖似。属下生怕君侯及主母焦虑忧心,故此让卫士继续查询,属下先行返回报与君侯。”

    这是一间陈设典雅而不失华贵的会客室,窗格涂朱,四壁施彩,地面铺着雪白的苇席,一张漆黑发亮案几,四边饰以云纹,案几上摆放着白玉笔筒,一卷半铺开的简书,案几后面则是四扇描绘着梅兰竹菊的汉白玉石屏风。

    此刻在这屏风与案几之间,正有一名系着青色抹额,年约三旬出头的男子,以手支颐,沉吟不语。这男子面如冠玉,长眉凤目,鼻直唇薄,三绺长须垂胸,一袭白袍,极为儒雅俊朗。

    男子正沉吟间,屏风后倏地闪出一人,伏倒在男子怀里,哀声道:“夫君,无须怀疑,定是咱们的孩儿无疑!咱们的孩儿没死!”

    屏风后闪出之人是名美妇人,不过三十许人,容颜清丽,身段婀娜。若是张放看到,必定大吃一惊,因为“他”与这美妇人的相貌,实在太过相似了……

    陶护卫赶紧伏身垂首,不敢抬头。虽说主母于屏风后窥听,此举于礼不合,但想来必是心系爱子,完全能够理解。

    男子轻拥爱妻,犹豫道:“咱们的孩儿是何等样人,你我还不清楚么?他如何能杀得了一条巨蛇?而且,若真是他,为何时近两月,竟未归来?”

    美妇泣道:“所谓母子连心,妾身已有所感,定是孩儿无疑。或许孩儿有苦衷,或许是有危险……夫君、夫君一定要将咱们的孩儿安然带回啊!”说到后面,已紧紧抓住丈夫手臂,一脸哀婉恳求。

    男子轻吁口气,目光终于坚定,沉声道:“陶晟!”

    “属下在。”陶护卫顿首而应。

    “你与护卫邓展,再率八名卫士,立即启程,前往陀螺山、黑雾岭两地,全力调查,务必找到那肖似公子的少年。”

    “谨遵令谕……”

    “记住,找到人,你们才能回长安;找不到,你们也不必回了!”这句话是女主人加上去的,声音冷漠,不带丝毫感情。

    陶晟深深伏首。

    ……

    是夜,长安另一处豪门宅第集中地“尚冠里”,昔年宣帝朝第一权臣、大将军霍光宅第之旁的一座府邸内宅,纱窗透光,两个交头接耳的剪影絮絮低语。

    “继祖兄,小弟刚从侯府得到消息,那小子……可能没死。”这声音较清朗,尽管压低嗓音,显得颇为低沉,听上去却似是年轻人。

    “怎么可能?那剧辛可是万章门下三大剑手之一,号称‘五步杀人剑’。纵然其所雇的盗贼失手,只要其人亲自出马,也断不会失手,怎地……”这声音同样年轻,只是与另一人相比,显得尖锐浮臊。

    “可是剧辛已整整一月未有消息传回,甚至其人迄今杳无音信,此前我等都已有所怀疑……如今已有确凿消息,有酷似那人之少年出现在北地方渠黑雾岭一带。继祖兄,你也知道,这世上能长得如那人一般容貌之少年,只怕这富贵如云的长安城里都找不出几人,更遑论北地那穷恶之地。肖似?只怕十有**便是。”

    继祖兄一窒,咬牙切齿:“非是我不愿相信,实是不敢相信,那剧辛的本事,你我可是亲眼见识过的,端是了得。本想待其奏功而返,便收入门下,保他一个前程,不成想……混帐!既然‘五步杀人剑’不行,那我再找万章,让他将门下两大剑手一古脑派出去……”

    那低沉声音急忙劝阻:“继祖兄不可!眼下侯府已派出郑展与陶晟两大护卫,此二人俱是君侯贴身护卫,郑展勇悍,陶晟精明,一旦让他们发现端倪……”

    “那就把他们一块干掉!”继祖兄恶狠狠道。

    “不可,此二人还带了八名侯府卫士,而在外调查之卫士亦有近十人。如此之多的人手,莫说万章门下剑手能否敌得过,便是这两大剑手可以一敌十,倘若杀不干净,只须走脱一个,便有可能牵连你我二人啊!”

    继祖兄沉吟起来:“唔……有理,然则我们就此罢手?我出不了这口恶气,你也没机会坐上……”

    那低沉声音干咳一下,不露痕迹截断继祖兄的话,义愤道:“小弟之事,与继祖兄所受屈辱相较,何足为道?继祖兄是什么身份?五陵少年谁敢不给继祖兄脸面?偏是这小子依仗祖荫,夺人所好,纵是匹夫亦冲冠一怒,况乎堂堂中书谒者令之谪子邪?”

    继祖兄半响没吭声,只是不停喘粗气,显然想起旧事,怒气难遏,终于,带着咆哮音低吼道:“那你说,该如何收拾这小子!”

    那低沉声音缓缓道:“小弟初闻此事,也颇感棘手。不过,我府中有一门客,曾任北地郡三水属国都尉署佐吏,经此人一言提醒,小弟倒有个主意……”

    “哦,贤弟有何妙计?快说来听听。”

    “三水距陀螺山、黑雾岭,都是极近,此地多为归伏我大汉之匈奴人。这些夷狄,只要有好处,杀人放火都干。我们只须如此……”

    声音越来越低,良久,一阵夜枭般得意的笑声桀桀响起,惊飞数只宿鸟。

第三十七章 【画 中 人】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最近数据无力吐槽,还好有诸君帮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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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河城,都尉署,农都尉班况焦灼的心情,随着一场及时雨的到来,终于得到缓解。

    不容易啊!近两个月来,严酷的旱情,已将他折腾得食难下咽,睡不安寝,整个人瘦了一圈,光是急报就往长安送了三份,朝廷都已做好了赈灾准备。

    万幸,上苍开恩,天降甘霖,避免了一场人间惨祸。不过,似乎有传言,这场甘霖,别有因由。班况不是采风使,对这种风闻之事,向来不予理会。旱情缓解,他这位农都尉要做的事并不因此而减少:统计各地受灾情况,开展救灾补种措施,筹算今岁减产数量,调整明年赋税征收……种种事宜,绝不比受灾来得经松。

    班况年不过四旬,面目清俊,长须垂胸,仪表出众,显然年轻时也是个美男子。此刻他身着一袭宽大的青色朝服,跪坐于公案后,手持朱笔,批阅简牍,极为勤勉。事实上,班况就任上河农都尉四载,连年课考第一,朝中声誉良好,极有可能再上一个台阶。但今岁一场十年不遇的大旱,险些毁了前程。如果旱情继续下去,别说升职了,他这个农都尉的位置能否坐稳都是一个大问题,若旱情严重,秋粮绝收,引发民变,甚至有可能被褫职论罪。

    幸好天不绝人,普降甘露,只要及时梳理北地农事,尽量挽回损失,再疏通朝臣。如此,纵然今岁升迁无望,但保住目前位置,还是没问题的。以班氏在西北的声望,若非天灾,人力岂能奈何?

    班氏兴盛,始于先祖班壹,这是个传奇人物。时值秦末,班壹为躲避战乱,举族迁居楼烦(今山西宁武、保德一带),以牧起家。至汉孝惠高后时代,便以财富称雄边塞,堪称西北畜牧之王。有牛、马、羊数千群,史称其以财雄边,出入弋猎,旌旗鼓吹,俨然帝王景象,年百岁以寿终。

    班壹非但积累了富比王侯的财富,更奠定了班氏一门,在西北的强大实力与影响力。此后班门之中,以其财力及影响力,子弟屡屡出仕。班壹子班儒,官至陕州郡守;其孙班长(嗯,就是这个名字),任上谷太守;班长之子班回,以茂才为长子县令;班回生子班况,举孝廉,为郎官,官至上河农都尉。

    班况目下有三子一女。长子班伯,通晓《诗》、《书》,被举荐入朝为郎官;次子班游,博学多才,好黄老之学,亦在朝中任议郎;三子班稚,颇具才学,年不过十八,便就任三水都尉署司马;便是那不满十二岁的小女儿班沅君,也是琴棋书画,诗赋女红,无所不精,是远近闻名的小才女。

    班氏一门,传到了这第六代,已尽涤暴富之气,俨然诗礼传家的书香门第。

    正因这家风清誉来之不易,班况才格外珍惜,勤勉努力,倒不完全是迷恋官位。对班家这等底蕴深厚的大族而言,官可以不做,但只能自己请辞,绝不能因施政差池而被撸。仕途中若有这样的污点,才真正是家族的耻辱。

    班况批阅公牍之余,暗暗感叹,上苍待我班况,果真不薄啊……

    衙室外有门吏来报:“禀都尉,时曹掾龚禧求见。”

    “龚禧,他来见我何事?”班况颇为惊讶。时曹掾,为县属胥史,主时节祭祀,属礼官之一。每岁除了春秋两季的祭祀之外,平日里甚少会面。虽然如此,但下属求见,自无拒绝之理,班况点头道:“请龚掾入内。”

    龚禧四十出头,形容儒雅,这是自然,主持祭祀礼仪的官员,外形必须符合人们心目中道貌岸然的形象。不过此刻龚禧所做之事,完全跟道貌岸然沾不上边了。

    “都尉,这是下官前往方渠,谢祭雨师普降甘露时,当地乡佐进献的‘恶龙之脯’。”龚禧一脸谀笑地将一个蒲叶包奉上,神秘兮兮地道,“据当地乡民所言,正是此魔物窃居名山。乡民无知,以童子供奉,触怒雨师,致久旱不雨。幸赖一少年奇士,以神剑斩之,遂降甘露,终解大旱,乡人谓之‘甘露金童’。据闻事后那甘露金童,将恶龙之肉分而售之,得获巨利。”

    班况估算了一下那“龙脯”的大小重量,似笑非笑:“此脯不下十斤,龚掾糜费不少吧?”

    龚禧打着哈哈:“俱为胥吏进献,不言及利。呵呵。”

    班况对“恶龙”什么的,大致知晓是何物事,故此对这“龙脯”置之一笑,并不放在心上,但对这传说中的少年奇士,倒有了几分兴趣,正待多问几句。这时室外传来家仆的禀报:“主公,小主人回来了。”

    ……

    上河城东南十里,便是大汉北地重镇灵州,滨临滔滔黄河水,西望巍巍卑移山(即贺兰山)。汉室立国以来,这里一直是控扼漠北的重要据点。

    在灵州城北有一幢占地十余亩,深庭广院的大宅邸,便是上河农都尉的府邸。此处本是当地一富商的私宅,自班况就任上河农都尉之后,就将此宅买下。不过,由于农都尉署位于上河城,平日班况食宿均在城中署衙,只有逢休沐日(汉时官员每五日一休),方才返回灵州府邸。故此,若大一个宅院,只得妻妾数人,幼女侍婢,加上仆役家人,不过四五十人而已。

    今日不是休沐,但出门旬月的女儿归来,班况多少有些放心不下,自然要回府一趟。反正来回也没多远,只要翌日赶早入城坐衙即可。

    两千石高官专乘的“朱其两轓”的施轓车刚到府邸门前,应门的仆役满面惊喜出迎:“主人回来啦!今日可不是休沐日……啊,主母与小主人定然欢喜得紧!”

    班况踏着侍者铺就的踏板步下车,漫声道:“沅君何在?”

    仆役恭声道:“小主人正在后院作画。”

    “作画?”班况失笑,别人家的女儿都是纺纱织布做女红,自家这女儿可好,舞文弄墨,呤赋作画,直如雅士。

    “不要惊动夫人。”班况只交待了一句,径直往后院而去。

    后院亭台楼榭,曲折回廓,小桥流水,花木扶苏,倒也颇为雅致。这景致多为宅院前主人布置,显然也有几分雅骨。

    沿着小径前行,花木掩映间露出一角绿檐,那便是女儿书阁所在。

    班况走进院落,正见女儿贴身侍婢苹儿,捧着一钵染黑的浊水,踏出门槛。

    苹儿一见他,瞪大明眸,张口欲叫,却见主人做了个噤声手势,当即乖乖闭口。

    在苹儿服侍下,班况在玄关处脱去厚履,着袜而入,足袜踩在席上,悄无声息。

    室内三面敞轩,绿纱垂覆,夏风吹拂,缦纱轻舞,斗室顿时灵动曼妙起来。室中布置素雅简约,只一案、一席、一笔墨、一帛卷而已。

    此刻正有一白衣似雪,长裙委地,宛若一朵盛放白莲的少女,静静跪坐于青绿菖蒲席上。嫩芽般的娇躯曲线曼妙,执笔的纤纤玉指,晶莹柔润,与手中的羊脂玉笔管相映成辉。

    少女面前案几上,一卷素白绢帛铺开,其上用或浓或淡的墨色,勾勒出一幅山林、原野、苍穹、苍生的宏大场面。而在画面的中心,是一方土台,台上一个影影绰绰、飘逸出尘的少年,足踏巨首,剑插七寸,傲啸长天。

    其时尚无宜书写作画的纸张,用绢帛作画,非富贵人家难以承受。身为西北第一豪门望族,班氏自然无虑于此。

    “沅君,这就是你此行所见所闻么?”

    身后突发人声,班沅君失惊之下,笔触一顿,好好一幅画,便多了一团极不和谐的墨污。

    “啊!大人何时回府?女儿失礼了。”班沅君急忙搁好笔管,双手触地,伏跪顿首。

    班况含笑伸手虚扶,目光转到画卷之上,若有所思。

    班沅君抬头看着父亲的脸色,轻声道:“女儿此行,最震憾者,莫此为甚,故成此图。”

    班况微感惊讶:“如此说来,传言之‘甘露金童’,果有其事?”

    班沅君嘴角噙笑,娇俏可人:“击斩魔物者,的确是他;魔物一除,天降甘露,其功也在他;解救无知乡民献祭之童子,也是他……当日女儿从三水归来,曾向大人提及一学识渊博的少年郎君——正是他。”

    “哦——原来如此。”班况捻须沉吟,若有所思。少倾,缓缓开口道,“如此异才,倒是不妨一见……”

    班沅君轻轻垂首,嘴角弯起一抹笑意。

    “你既回府,这段时日,就少往外跑,多陪陪你阿母。”

    “是,谨遵大人令喻。”

    班况临出门时,目光转到画面那团污渍,歉然道:“可惜了一幅好画。”

    望着父亲离去的背影,班沅君呡嘴一笑,伸出如雪皓腕,纤纤玉指掂起画笔,在那团墨渍上轻添几笔,一颗行云布雨的威猛龙首跃然纸上。

    兔毫披皴,龙鳞片片闪现。

    水墨挥洒,化为点点甘露。

    好一幅剑斩巨蟒,神龙布雨图!

第三十八章 【佳人有邀】

    (感谢大盟双赏……受之有愧,以后我都不敢轻易抱怨了。谢谢小胖、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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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州班氏的兴趣、长安侯府的惊喜、尚冠里某府邸的阴谋……

    以上这些,张放一概不知,他的生活,又回到了原点。每日强化锻炼,动作增加三组,时间延长一倍,游泳增加速泳、潜泳及水下闭气等项目。短短一个月,张放原本丰润如月的玉面足足瘦了一圈,原本柔和的线条,已有几分硬朗的轮廓。细白的肌肤,早已变成古铜色,松驰虚浮的肌肉,也渐渐凝实。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双深邃如潭的黑瞳。开合之间,丝丝精芒迸射,如细针扎眼,令人难以睁目。

    张放这具身体,正值发肓期,也是一个人的身体素质优劣最关键时刻。虽然以前养尊处优,养出一身嫩肉软骨,但毕竟底子好、骨架大、个头高、营养充足,只要锻炼得法,持之以恒,成年之后高壮帅不是问题。

    一场与巨兽的生死搏杀,非但锤炼了他的身体,更淬炼了他的精神,整个人如同一柄深藏不露的暗刃:平和、优雅、毫无半分危险气息,就象包裹在鱼肉中的刺,正慢慢滑向食道……

    因为黑雾岭的意外事件,马岭之行不得不取消,张放一行折返青溪聚,除了带回一大笔财物,还有一个身负重创的韩重。

    韩父与韩嫂子看到包得像木乃伊一样的幺郎,以及两臂包着厚厚绷带的小郎君,脸都骇白了。及至得知没有性命之忧,方才放下心来。

    张放“甘露金童”之名,已经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四方,这陀螺山聚落,不久也必会听闻,所以张放也不想隐瞒。当然,他说得比较含糊,关键地方一带而过,倘若还原现场,吓着老人妇孺也不好。

    听到是杀死一条大蛇,被蛇尾甩到岩石上撞伤,韩家人总算放下心来。在这个半农半猎人家看来,这也就相当于狩猎时受伤,这在以往是常有的事,只是少有伤得如此重而已。

    韩重所受的内外伤,放在现代,不算很严重,住上个把月医院,好生调养也就是了。但在这缺医少药,看病多半要请巫医的时代,被这种程度的创伤夺去性命,却再正常不过。

    好在有张放这么一个良医——放在现代,因为术业有专攻,作为精神科医生的张放,内外科水平,未必强于普通医师。而在这二千年前的中古时期,他绝对可称得上国手级的良医了。

    只可惜,他这位良医也难为无米之炊。不要说这时医疗器材及药材品种少得可怜,便是各种中医药验方,很还没出现。因为张放主要学的是西医,中医药这一块,他了解得甚至还不如这时代的医士郎中。因此,张放在为韩重正骨复位之后,还是拜请班沅君为他择良医药材。

    班沅君就近于三水为他们请来了郎中,并购买了大量内外伤药,临别时更是表示,最好能到较大城邑诊治,比如灵州……

    对班沅君的帮助,张放甚为感激,但从医疗角度出发,骨折的人不宜长途运送,尤其这时代的运输工具与路况,好身子骨都要颠散……在未发现严重内伤的情况下,张放的诊疗手段是,先让骨骼愈合,控制并发症,等度过危险期之后,再考虑延请良医复诊,评估预后情况。

    张放两膀子的擦磕伤,也将养了半月才基本结痂,而韩重的运气也不错,肋骨及双腿的骨折也未有移位现象。至于全身多处擦伤、挫裂伤等等外伤,在张放严格消毒杀菌敷料处理下,奇迹般没有发生严重感染。再加上韩重也不过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身体底子又硬朗,因此恢复得相当不错。

    于是青溪聚的河岸边,但凡晴日,不时可见张放、韩骏、青琰等人扶着两个柱拐之人散步:一个是韩重,另一个,则是渠良了。

    嗯,渠良的腿伤好得差不多了,可惜因为二次感染的缘故,落下后遗症,行走起来有些跛。渠良对此倒无半分怨言,当日之战,他可是将命都豁了出去的,如今不过不良于行,已是不幸中的大幸,还有何不满意?

    古人乡民之淳朴简单可见一般。

    渠良可以不在意,张放心中却充满歉疚。暗自决定,渠良及其一家的后半辈子,自己得管起来。

    日子在平静中流逝,一个月后的某日午间,青琰急匆匆来到清潭边,望着潺潺而下的瀑布与空无一人的平静水面,青琰一怔:“不对啊,他每日此时必来此处啊……唔……”

    青琰眼珠一转,从布囊中取出一枚圆石,望准潭心随手掷出。

    噗通!石入水中,水花四溅,几乎同时,一个人头破水而出。

    “青琰?你也想下来试试么?”张放抹了把脸,笑吟吟道。

    青琰撇撇嘴:“这潭我八岁时就玩腻了。快些起来吧,有客来访。”

    张放抹脸的动作一滞,讶然道:“客从何来?”

    “灵州。”

    韩家草庐,张放与一身着直裾深衣的中年男子相对跪坐。

    来客姓于,名员,来自灵州,自承为上河农都尉府邸管事,受小主人之派遣,邀张放一行前往灵州。

    “小主人已为张君从灵州、灵武及富平等地,延请名医。张君贵体若得便,还望前往详诊一番,以策万全。”于员奉命前来,怎也想不到这穷山僻壤里有何等人物,能叫小主人如此推崇,心下不免轻视。但及至见到张放时,顿时为其风采所夺。那完全就是一种写在脸上、刻在骨子里的贵族气息,庶民黔首决计装不来的。故此于员言行举止,毕恭毕敬,将对方放到自己之上。

    延请城邑名医复诊,这是一个多月前,就与班沅君说好的,这大小姐果然言而有信,如期派人前来了。张放自家早已痊愈,而韩重也度过了危险期,不过,请这时代的中医试试也不错。唔,再把渠良也捎上,看能不能让他的跛足有所改善,死马当活马医吧。

    “既然如此,就请客人暂歇一晚,明日出行。”张放目光向柴门外一瞥,“尊客所乘那辆牛车倒是宽敞,坐三个人没问题吧?”

    于员笑道:“小主人让于员选车之时,便指定最少能坐三人之轩车。在下来时,车上载有两瓮青酒,一瓮赠予张君,一瓮可与张君共饮。如此,把酒巡山河,不亦快哉……”

    张放淡然打断于员的话:“不,乘员三人,分别是于君、韩重,还有一位渠良老兄。”

第三十九章 【做客灵州】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阴阳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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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陀螺山道上,一头健壮的大牯牛,拉着一辆吱呀作响的木轩车,颠簸而行。轩车三面围栏,车上铺着厚厚的禾草,最上层还垫着蒲席,纵然颠簸,也不算太难受,起码比步行好多了。

    韩重与渠良箕坐其上,望着傍车而行的小郎君,心下又是感激又是不安。与他们二人一样不安的,便是于员了。张放是小主人所请的贵客,哪有客人步行,自家乘车的道理。但要他步行,十里八里尚可,而此去灵州,却有数百里,岂不走断腿?再看到傍车左右而行的那对少年男女,于员更有一种老了的感觉。

    此次灵州之行,除了张放与两个病号外,还有韩骏与青琰,以便照顾。这二人穷苦出身,走惯山路远途,上回黑雾岭之行,就是靠一双脚板走着去的。而张放锻炼了近三个月,每天长跑、登山加攀岩,这长劲也练出来了,跑马拉松欠点,走马拉松还可以。

    一路走下来,于员不由得暗暗感叹,这位张君,看着俊秀如处子,竟恁般能远足。尊客不乘车,于员自然不便在车上自饮,只得在投宿时浅酌一番,至于什么把酒巡山河,只能想想了。

    如此走走歇歇,一路向西,七日之后,终于来到黄河边上的灵州城。

    灵州始建于汉初,迄今不过百余年,虽然名为州,实际不过是一个县。这灵州虽比三水县要大一些,但人口稠密及热闹喧嚣,却不及三水那种异族杂居之地。韩氏兄弟、青琰等见识过三水喧嚣的,倒不至于太惊奇。不过,当他们进入班府之后……

    在班府仆役的引领下,牛车直接从侧门进入班府前院,这里已经有一众下人在此恭候,居中者正是小侍婢苹儿。

    豪门仆役也是分等级的,苹儿是小主人的贴身侍婢,在这府邸之内,相当于内宅管事,这一众仆役中自然以其为首。

    苹儿一见张放,一双杏眼弯成了月牙。施施然迎上前,屈膝行礼:“张君可算来了,叫人等得心焦。”

    入城之前,张放已在城外河边洗去手脸半斤尘土,否则此刻苹儿看到的就不是帅哥而是“帅锅”了。

    张放边拂去身上尘土边随意笑道:“谁等得心焦?是你家小娘子还是你?”一句话说完,方觉不妥。这可是古代,岂可随意调笑?再看苹儿,脸蛋果然成了红苹果。

    失言的最好补救措施,就是赶紧岔开话题。张放故作不见,双手一摊:“你看我们这一身风尘仆仆的,是不是先梳洗一下,才好拜见班都尉。”

    苹儿嫣然一笑,妙目流转:“今日并非休沐,主人在上河署衙未归。请张君与诸仆在府中暂歇,安心静待。”

    张放扭头,正待招呼韩氏兄弟,却发现青溪聚出来的一行人,一个个看着这雕梁画栋、红墙绿瓦、花圃园林发呆——这奢华的豪宅,与青溪聚所居的草屋相差着实太大,生平头一回入住,那感觉,与后世农村娃突然置身于顶级别墅差不多。

    虽然这“豪宅”在张放的眼里实在算不了什么,但他能理解这些山村少年的心情,温和笑笑,道:“先梳洗休整,往后有的是时间欣赏。”

    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才灿灿收回目光,脸上震憾表情犹存。

    苹儿对这些山村少年的表现很是满意,笑眯眯做了个请的手势。

    ……

    张放一行在班府后宅侧院住了三日,来自灵武、富平及灵州的郎中,连番为韩重与渠良诊治。诸医者都对韩重预后表示乐观,但对渠良的跛足,则无能为力。

    张放对此表示理解,他原本就不抱什么希望,以渠良这种旧创,就算放在现代,也未必能治好。而渠良更早已认命,能治好固然欢喜,治不好,也不影响种地……

    青琰终于圆了买头饰的梦,她在东城集市上买了两个花冠,张放陪着一块去并付钱。他一直不清楚花冠是什么,待见到实物后,哑然失笑。原来就是类似后世发卡的女孩头饰,不过其上点缀花饰比后世的发卡繁复得多,质地也有铁、铜、竹、苇等不同,但没见到金、银饰器。银在汉时称为“白金”,很少见,金则较昂贵,在灵州这样的小城邑,买主不多,店家自然不敢随意进货。若要买,只能先预订。

    青琰选择的是竹花冠,但张放认为竹不经用,易断;青琰遂选铁花冠,张放又说铁易诱蚀,然后拿起铜花冠,笑道:“就是它了。”

    铜花冠最贵,不过当张放看到青琰戴在头上,陡然由一个假小子,变成带点小妩媚的少女,就觉得太值了。不由想像当阿离将花冠戴在青丝上的模样。

    三天时间里,班沅君并未露面。这可以理解,古时女子可不能随便与居住府上的男宾私下相见。便是那小苹儿,也只露过一面,便未出现。至于主人班大都尉,更未曾听闻回府消息。

    直到这一日……

    多日未见的苹儿再度出现时,张放便知道,上河农都尉,回来了。

    张放身着一袭淡蓝色的直裾深衣,交领及袖袍绣着深色云纹彩边,腰间结系两条长长绦带,行动之间,随风飘动,煞是飘逸洒脱。

    这件新衣是张放到灵州后买的,虽然不是寸锦寸金的蜀锦,却也是丝帛好料,价格不菲。不过张放本就是习惯享受的人,只要条件允许,绝不委屈自己。刚发了一注横财,不在衣食方面改善一下,实在说不过去。更何况在有身份人家做客,衣冠整齐也是起码的尊重。

    莫说是张放,便是韩氏兄弟、渠良及青琰等人,都买了新衣,还替韩父、韩家兄嫂、阿离、石牛一干人等都买了。只不过在这时代,平头百姓只能穿麻布葛衣,与你是否有钱无关。

    苹儿在前头领路,张放跟随其后。不过他显然不惯于跟在人屁股后,几步赶上,与苹儿走了个并肩,侧首笑道:“苹儿小妹妹,这几日怎么不见你啊?”

    苹儿翻了个可爱的白眼,微嗔道:“什么小妹妹,好生难听,我也不比你小多少。”

    “小一日也是小啊,我大概……呃,我十三了,小妹子芳龄几何呢?”

    苹儿下意识回应道:“十一……啊,不是不是,我忘了……”脸蛋羞红,女孩子的生辰,岂可叫人知晓,忍不住又狠狠剜他一眼。

    虽然张放并未说什么讨好的话,但凭着他拿捏女孩儿的手段,略加逗弄,便将苹儿哄得咯咯声不断。走不到半程,张放已是一口一个“苹儿妹子”叫得十分亲热,有关班府的情况,也了解得差不多了。

    张放不会简单的认为仅凭班沅君的欣赏,就能派出府上管事,接他们这一大票人大老远从陀螺山接来灵州,一住三日,管吃管喝管治病。真正的原因应当是班府主人,也就是上河农都尉班况对他产生了兴趣,估计十有**是因为自己这个“甘露金童”的形象。

    班况既然籍着女儿的由头大老远接自己过来,自然是为了详细了解自己的情况。那么,张放同样也得对这位农都尉有所了解。这几****逛这灵州城,有意无意打探班府尤其是班况的情况,的确得到不少消息,虽然都是尽人皆知的东西,至少令他心里有了底。此刻再旁敲侧击,从苹儿嘴里又掏出不少料,张放心下更为托底了。

    班府后宅,走过一道长长的曲折回廊,前方出现一座八角水榭,斗角飞檐,朱漆立柱。水榭与木廓相连,三面环池,荷叶田田,微风拂面,带着一丝淡淡清香。

    水榭亭子里,或坐或立着两男一女,男子俱是高冠广袖,跪坐谈笑;女子凭栏而立,似乎在往池里抛鱼食。

    苹儿上前恭敬行礼:“主人、六先生、小娘子,张君来了。”

    少女转身,两名男子停止交谈,六道目光一齐看向张放。

    张放驻足于阶下,深揖一礼,朗声道:“青溪张放,见过班公、六先生、沅君小娘子。”张放确实是想“朗声”,可惜,他正值变音期,这嗓音怎么也“朗”不起来,与他翩翩浊世美少年的外貌很是不搭。

    少女上着淡绿襦衣,下着藕色长裙,纤细的腰肢以同色丝带束紧,更显得盈盈一握。腰畔结环佩玉,更悬五色香囊,裙裾委地,婷婷玉立。

    班沅君。

    “又见张君了,张君风采如昔,沅君也可安心了。”少女垂首屈膝还礼。

    两名中年男子暗暗点头,果然是难得一见的风流人物,如此风姿仪态,纵是长安豪门公子,也未必能及,怎可能是山村野夫?此中定有缘由。

    右侧高冠男子抬袖道:“请张君入座。”

    张放揖礼道:“谢班公。”昂然而入,脱去鞋履,踏上洁白的蒲席,扶膝跪坐于矮几后。

    这高冠男子正是班况,虽然对这未曾谋面的少年竟能认得自己感到些许惊讶,却只是微笑点头,并未发问。

    张放入座之后,又向那位“六先生”致礼:“见过达远先生。”

    中年微感讶异:“张君识得某?”

    “不曾。”张放微笑道,“但在下对敢于远涉西域,横行戈壁大漠之人,最为佩服。”

    中年淡然扫了一眼侍立在班沅君身边的苹儿,料想是这小婢透露,含笑道:“不敢,在下班行,字达远,一介行商而已。”

    班氏虽以畜牧起家,但光是卖牲口,怎能买得富比王侯?自然得包揽毛皮、鞣制、草料、屠宰、店铺等等产供销一条龙。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扩大产业,并利用近边地之便,大搞边境贸易,谋取暴利,方成巨富。

    武帝之时,张骞凿空西域,贯通丝绸之路,至此大漠驼铃,响彻万里戈壁,东西方商贾络绎不绝。这样一条金光闪闪的财富大道,身为北地第一豪门的班氏,没有理由不涉足其间。而班行,当代家主班况的六堂弟,就是班氏家族在商业方面的掌舵人。

    苹儿一一为三人斟满一怀酎酒。在班况示意下,三人举杯以袖遮口,满饮而尽。

    关于这酎酒,张放这几日倒是在班府饮用过,据侍者说这是彼时最高档的酒水了。乃经过反复精致酿制,原料和酿制方法都很考究,主要供给贵族宴席时享用。酒在当时,不过是饮料一样的存在。但纯以口感而言,这样的低度白酒,实在淡寡,当作饮料的话,又远不及后世种类繁多的各种饮品。因此,这所谓的高级饮品,张放实在喝不惯。当然,对付几盅还是没问题的。

    酒过三巡,班况方道:“曾闻小女言道,张君博学多才,通晓地理,天下四极,无有不知。吾尝将张君当日所言,说与达远贤弟听,达远异之。那大秦之国,他也是前番至大月氏行商时,方听闻一大夏胡商说起,其国情况,与张君所言近似……”

    班行笑道:“说来可笑,某在此前,还想将张君招入敝商团。如今得见张君风采,便知某那小池,难容张君这等蛟龙啊!”

    张放忙谦逊道:“小子只是纸上谈兵而已,莫说那极西之地,便是西域,亦未曾涉足,岂敢在班门弄斧。”

    “班门”弄斧,还真是形象,班况与班行相顾宛尔。而班沅君则安安静静坐在父亲与堂叔身后,双手交叠于膝,垂首含笑,十足的书香门第小淑女之状。

    班况沉吟道:“张君言语的确是纯正的长安口音,又有如此风采学识,可想而知,必是长安人氏,且出身不凡。长安张氏权贵豪门……唔,待老夫入秋之后入长安述职,或可替张君打听一番。”

    张放连忙鞠礼致谢,心头苦笑,自己的名字与这具身体完全是两码事,用“张放”这名字到长安查询,能查得到才叫怪?

第四十章 【美 食】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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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间雅轩,正中置彩漆四羊跪驮缕空云纹食案,案上置四彩盘、一彩碗,内盛热气腾腾的食物。分别为羊骨煲萝菔(萝卜)汤、蜀酱蘸芜菁(大头菜)、清汋冬葵、藕汤、腌笋干。

    这就是西北首富千金班沅君的午膳。

    这样的饮食,放到后世,说好听些是节食,说难听就是寒酸了。事实上班沅君并没有节食的想法,这就是她正常的午餐。与她的父兄们的区别,也就是少了几盘肉食及一卮洒而已。

    班氏以畜牧起家,家中肉食那是绝不会缺的,班沅君打小就吃腻了,饮食方面偏向清淡,所以多为素食。只不过,以汉代的初级烹饪技术,加上食材短缺,纵然是这时代顶尖的大厨,也休想做出什么美味佳肴来。

    这餐四菜一汤,加上清香的梁米,以及蜀地所产上品枸酱、茈姜末、葱花等佐料,绝对堪称丰盛了。

    面对如此“丰盛”的一桌案菜肴,班沅君却无半分食欲,手持洁白的玉箸轻点红唇,怔怔出神。

    一阵轻快的脚步传来,苹儿端着一四方托盘步入雅轩,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

    班沅君并未多加留意,她的目光投注于托盘的彩碗之上,秀眉微蹙:“不是让你送一碗鹿脯过去么,怎么这样快就端回来?张君不喜食鹿脯么?”

    苹儿忙道:“张君收下了鹿脯,并以三道菜回赠,眼下是第一道菜。”说话间,已将方盘置于案上。

    班沅君颔首而笑,这张君,还真是礼尚往来啊。只不过,这西北最好的庖丁都在自家府上,班氏酒楼做出的菜肴,那也是远近驰名。这几****让苹儿送去的都是府上庖丁的拿手好菜,张君回赠固然是心意,只是他那随行的侍女不过一山野女子,怕都没吃过几样好的,哪能调制出什么好菜来。

    班沅君挥了挥玉箸:“张君心意沅君领了,一道菜足矣,余下两道菜就免了……嗯,这碗菜你端回屋,略尝几箸,吃不了就分给这几日服侍张君的府中下人吧,就说是张君谢礼好了。”

    苹儿欲言又止。

    班沅君这才注意到她脸上奇怪的表情,蹙眉道:“怎么?”

    苹儿嗫嚅道:“张君说……这菜是他亲手烹制,务必请小娘子亲尝……”

    班沅君杏眼越瞪越圆:“你是说……张君亲手……烹制?”

    “嗯,张君是这么说的……”

    “这……这可……”班沅君都不知说什么好了。

    这时代讲究“君子远庖厨”,她们已认定张放是长安贵公子的身份,完全无法想象一介贵公子挽袖下厨的模样……

    虽然对张放这样有**份的举止着实无语,但念及他“失忆”之事,也还算情有可原。既然是张放亲手做菜,班沅君可就不能不领情了。

    “这样啊,那就……打开碗盖,且看张君手艺如何。”说这话时,班沅君已做好皱眉咽菜的心理准备。

    盖子一开,一股混和着肉菜香的特别香味扑鼻而来,令人不由得唾液加剧分泌,咽下口水。

    班沅君与苹儿一齐圆眼睛:“这是……鹿脯煮蕹?”

    “可是……鹿脯煮蕹我不知吃过多少次,哪有这样的……”

    鹿脯就是鹿肉,蕹就是空心菜,这算是汉代的家常菜之一。此刻这碗“鹿脯煮蕹”,焦黄的鹿肉滋滋冒油,碧绿的空心菜泛着油光,看着就令人食指大动,加上炒菜特有的香气扑鼻,令从来只吃煮食的主仆二人全看呆了。

    班沅君试着夹了一箸,放进嘴里,眼睛顿时冒出小星星,然后是第二夹、第三夹……当碗底最后一根空心菜被玉箸夹住时,传来苹儿弱弱的声音:“小娘子,小婢才夹了两箸……”

    班沅君哧地一笑:“好,张嘴……”将夹着的最后一根空心菜扔进苹儿口中。

    班沅君食毕,用淡盐水漱了口,以丝绢抹了抹嘴,想到方才的大块朵颐,吃相不雅,真是太羞人了。

    主仆二人对视一阵,心里转着同样的话:这张君的庖丁手艺简直……

    而班沅君一张口,说出的话却是:“不是说还有第二道菜么?”

    苹儿啊了一声:“小婢这就去……”

    班沅君脸微红:“……我是看你没吃多少,所以才……”

    苹儿掩口道:“是是是,小娘子对小婢真是关爱有加……”边说边跑得没影了。

    苹儿回来得很快,还是那个方盘,还是那个彩碗。而这一次,班沅君已充满期待。

    盖子打开,两颗小脑袋一齐凑近,这次是……好像是鸡蛋?

    没错,这次是煎蛋,准确的说,是蛋松卷肉。也是煎得油香四溢,混合着肉末、葱花的香味……四个蛋松卷肉,主仆各吃两个,意犹未尽。

    然后是第三道菜:肉片炒笋。同样在开盖后不到一分钟,风卷残云,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而那一桌子“佳肴”,从头到尾没动过一箸。

    其实这三道都是家常菜,张放的手艺也就是后世小餐馆厨师的水平,而且还受到没味精、没调料的各种制肘。但放在这个饮食还处在瓮煮釜焖的时代,头一回吃炒锅,又怎令班沅君与苹儿不为之倾倒?

    “走,去向张君道谢。”

    班沅君道谢不假,但更多的,是想看看张放是怎么弄出这几道如此美味的佳肴。

    在张放等人所居的西院,班沅君终于看到了,但也更困惑了。

    张放向她展示的是一个可一手持柄、面盆大小、底端平滑的铁制怪盘子:“这叫平底锅,我到你府上的铁坊打造的,今日方完工。以此物炒菜,传热快,味道香,可煎、炸、炒、焖,做出不一样的菜肴……”

    张放边说边用勺子下油、热锅、放菜、翻炒……轰地一下腾起火焰,把班沅君与苹儿吓得连连后退,失声尖叫。

    一旁的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边吃边看,津津有味,当真好享受。

    望着围着古怪布兜(围裙),动作娴熟地翻炒的张放,班沅君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她的目光随炒锅上下闪动,似有所感,脱口而出:“当日张君被三水胥吏误认为私制盾牌……莫非便是此物?”

    哗啦一下,一锅热气腾腾的喷香回锅肉倾入大碗。张放随手将平底锅抛向空中旋转几圈,扬手接住,回首一笑:“正是。”

    嘴里与班沅君说着话,头也不回,咣当一声,铁锅将大碗扣住,将几双木箸挡在锅底外。

    “我说,厨子也是要吃饭的,这最后一道菜,总得留给我吧?”

第四十一章 【血 债】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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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一行,在灵州前后呆了七日,治疗、游玩、购物、宴会。七日之后,方尽兴而归。

    班况与班行很慷慨地赠送了一辆牛车,更有米面布匹堆满半车。据张放这几日因购物而明晰的物价,这连牛带车带物,市值十金。以大汉俸禄计,超过一上县的县令年俸了(汉时县令年俸为六百石)。这出手可谓大方,而张放也老实不客气尽数收下。他有好几十口人要养,什么时候都不会嫌钱多。

    张放心似明镜,经过几日相处,这班氏兄弟已认定他必是出身长安豪门,这是在提前投资呢。做官的谁不知奇货可居?行商的谁不知买跌卖涨?人家要投资,自己需资金,各取所需,何乐不为?

    韩氏兄弟与青琰坐在牛车上,看着半车馈礼,几疑在梦中。充当车夫的渠良,更是晕晕乎乎,几乎将牛车赶入道旁沟里。

    白吃白喝,管吃管住,来时车迎,去时馈赠,区区山野小子,何时竟也能享受如此这般厚遇?

    四双钦服的眼睛一齐投注向那挺拔修长的背影:“小郎君,当真是我等命中贵人啊!”

    此刻,坐在近车辕处,顾盼生辉、满面春风的张放,心里也是这么认为。

    但是,他真是青溪聚乡民的福音么?

    来时半是乘车,半是步行,故此用了七日,而回去则是全员乘车,只用了五日,便赶到了陀螺山。一入三盘口,所有人都跳下牛车,望着整条山道满地凌乱不堪的痕迹,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这些痕迹太明显了,即便是像张放这样追踪查迹的门外汉,也可轻易辨识,这里边有大量马蹄印、车辙印、牛羊蹄印、还有……大大小小的人脚印!

    这是什么情况?什么时候陀螺山这般热闹了?

    张放站起,扭头问韩骏:“这陀螺山里的各聚落,有什么祭祀吗?”这自然是想起当日黑雾岭之事。

    韩骏把头摇得象拨浪鼓:“没有,这时节没有祭祀。”

    青琰突然大声道:“脚印全是向山外去的,而且……而且……”青琰不光脸色,连声音都变了。

    “而且,有好几道拖曳的痕迹……”韩重嗓子发干地接了一句。

    诸人脸色凝重起来,面面相觑,突然一下跳起来:“快!快回青溪聚!”

    青溪聚,昔日山青林郁,小桥流水,鸡犬相闻,荷锄笑问的场景再也不见。入目的是冲天烈焰,浓烟滚滚,断壁残垣,半溪尽赤……

    张放、韩骏、韩重、青琰、渠良,纷纷从牛车跳下,个个手脚发软,几乎是踉跄着往村里跑。

    血!火!

    整个青溪聚,已变成血与火的世界!每一间茅舍,都在燃烧;每一户人家门前,都浸渍大滩鲜血;每一家院子里,都一片狼藉;每一户人家,都有至少一具尸体。

    满地伏尸中,有村西口四儿一家老小、有隔壁卢家嫂子的姑舅、有渠良的老母、有石牛瞎眼的老父、更有韩父,还有……耆老。

    除了张放,所有人都扑倒在自己亲人遗体旁,捶地大哭,几欲晕厥。

    张放手足冰凉,脑袋轰轰乱响:“为什么?为什么?!”

    “谁干的?谁干的!”韩重跳将起来,双目赤红,拔出环首刀,咆哮山谷:“出来!滚出来!”

    眼看乃弟乱劈乱砍,状若发疯,几乎绷裂创口。韩骏顾不得擦去眼泪,猛地将乃弟抱住:“幺郎,冷静一下,还没发现大兄、大嫂与囡囡的……”

    韩重顿时停住:“对啊!还有大兄……”

    “大兄在这,还有气,快过来!”张放在青溪边朝诸人拚命挥手。

    韩氏兄弟、青琰与渠良一听,一下跳起来,向溪边跑去。一路但见鲜血标洒,相距十余丈处还伏着两具胡人的尸体。从他们身上的致命伤来看,一人中箭,一人挨刀,死得不能再死了。

    很显然,张放就是顺着这不寻常的迹象,一路搜索过去,从而发现韩义的。

    韩义的确还有气,不过只有出气,没进气了。他的伤很重,左臂被齐肘砍断,血流不止;身上多处创伤,胸腹中了五箭之多,幸好无一中心脏,所以才得以存活至今。

    “小郎君没事……太……好……了……”韩义满面是血,连眼睛都糊住了,根本看不清人脸,只能通过人声分辨。大概正因此故,凶手认为其已死,未补上致命一刀。

    “谁干的?”张放急切询问,他心里清楚,韩义只怕挨不了多久,当务之急就是问出凶手。

    “匈奴……人……为首的是……那个卜骨须……”

    “卜骨须?卜骨须!”张放的记忆本就好,加上自来此地后,与匈奴人接触的机会仅有一次,很容易就能想起来,这不是当日在三水食铺里遇到的那个残暴的匈奴当户么。彼此无怨无仇,甚至是八杆子打不着,为何要血洗青溪聚,干下这人神共愤之事?

    “大兄!大兄!”韩骏与韩重一齐扑过来,跪倒地韩义身旁,看到血人也似地兄长,不禁涕泪交加。

    韩义口角直冒血沫,拚尽最后一口,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你嫂子、阿离,石牛……还有全村青壮妇女,尽数被掠去……一定……一定要救她们……回、来……”

    张放霍然而惊,原来如此!难怪村中尸体多半为老弱病残,几乎没见几个青壮及年轻女子,原来竟是被俘掠去了。如此说来,他们在三盘口看到的凌乱印迹,便是青溪聚被掳乡民遗留。

    青琰大叫:“囡囡呢?”

    韩义再出不了声,只颤巍巍抬起手,指向不远处的水井,下一刻,手臂嗒然垂落……

    “大兄……”悲愤嘶吼响遏行云,惊起满空飞鸦。

    村头那口古井,深不见底,血腥浓郁。青琰趴在井台边,泪如雨下,根本不敢看井下情形。

    张放探头朝深井查看一阵,摇摇头,伸手按住青琰肩膀,声音嘶哑:“不管在不在里面,青溪聚已经毁了。把井填上吧,就算是个‘井冢’,九泉之下,愿他们得以安息。”

    张放望着不远处,将韩父、韩义及一众乡亲尸体排放得整整齐齐,伏跪恸哭的韩氏兄弟与渠良,黯然一叹,正要招呼他们过来帮忙。蓦然似有所觉,目光投向进村的那条盘山道。

    几乎同时,韩氏兄弟、青琰与渠良都止住悲声,愕然抬头,所有目光都聚焦于盘山道入口。

    山道空空如也,人影俱无,但那由远及近,渐渐清晰,一阵紧过一阵的如雷马蹄声,却如重锤,重重敲打在五人胸口上,几欲窒息。

    “胡狗又杀回来啦!好极!好极!哈哈哈……”韩重腾地跳将起来,拔出环首刀,指天狂笑,血贯双瞳,“来得好!要么把小爷的命拿去;要么,留下尔等狗命——”

第四十二章 【绝不饶恕】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离伤半清醒、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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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道转弯处,一个戴着黑漆牛皮面帘的的马首露出来,随后是黑鬃飞扬的马颈、强健宽厚的马胸、刚健有力的马腿、还有那碗口大的马蹄……

    马背上的骑士,一袭土黄劲装,头戴幞巾,腰束宽边牛皮带,鞍旁挂着一把环首刀。随着这骑士一马当先,后面如同串绳上的蚂蚱一般,一个接一个的骑士,从滚滚烟尘中破雾而出,像一连串闷雷,轰隆而来。

    渠良拐着跛足,拔出环首刀,与韩重并臂而立,脸上一片毅然决然。既然避无可避,就拚了吧!能多杀一个,便是替乡亲讨还一分血债。

    韩骏也飞快从牛车蒲席下摸出弓箭,青琰则亮出重新磨砺锋利的双尺刀。

    张放手刚按上剑柄,突然竖掌:“等一等。”自从他靠眼睛制人之后,视力也跟着大涨,眼神极佳。虽然来人尚远,面目觑不真切,但所着衣饰、发式均不似胡人,反倒像汉人模样。难不成是胡人装扮?抑或是……

    唏聿聿!

    随着为首骑士勒马驻足,后面的骑士一个接一个停下。眼前一幕再明显不过,这小聚落刚刚遇袭,惨遭屠戮。从满地凌乱的马蹄印迹来看,还是一伙马贼干的。行凶者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到,自然难免嫌疑。

    为首骑士翻身下马,双手摊开,表示自己手无寸铁,并无敌意。随后急步走向当道而立的韩重与渠良,面色焦急:“某来自长安富平侯府,乃侍奉君侯之护卫,名唤邓展,请问此处是否青溪聚?”

    长安?侯府?

    韩重与渠良一阵发晕,这天边一样的地方,怎会有人来这小山村?两人只是傻傻的点头。

    “这里发生了何事?”问话的是另一名骑士,他居然满面惶然,声音都在发颤。

    “匈奴胡狗!”韩重咬牙切齿说出这四个字。

    邓展看着那满地尸体,身体也有点打晃,使劲吞了口唾液,道:“贵处有位小郎君,不知……”

    “少主人!”冷不丁身边同伴惊喜大叫。

    就见那骑士疯一般从韩重、渠良身旁冲过,奔行到井边,噗通一下跪在张放面前,激动得泪流满面:“当真是少主人!叫陶晟找得好苦啊!”

    由于韩重、渠良手持利刃,当道而立,几乎所有骑士的目光,全凝聚到他们身上。但仅仅一瞬之后,远远站在后面的张放,依然如鸡群中的傲然白鹤一般,耀眼夺目,不由得人不将目光投注过来。于是……

    张放还没反应过来,邓展与二十名卫士呼啦啦涌到跟前,跪了满满一地,人人热泪盈眶,神情欢喜无限。

    韩骏与青琰慢慢垂下刀弓,看前眼前这惊人的场面,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少主人!不会是叫我吧……

    张放一颗心砰砰乱跳:不会吧?这么巧?真撞大运了?慢着,方才那叫邓展的骑士,说他们来自长安富平侯府,而自己所占身体的少年又是姓张,莫非……

    张放脱口而出:“富平侯——张放!”

    陶晟讶然抬头,旋即顿首:“少主人是君侯唯一血裔,他日必定继承富平侯爵。”

    张放衣袂振动,浑身都在发抖——他实在想大笑,但此情此景绝对不宜,故不得不憋住,以致全身肌肉都在颤动。

    还有比这更巧的事么?他居然穿越到了一个同样叫“张放”的少年身上,而此人,在西汉晚期,绝对是一个传奇。

    八百年以后,大唐诗人李商隐在其诗作《富平少侯》里,曾有一句“十三身袭富平侯”。所指者,就是西汉富平候张放。

    甘罗十二拜相,张放十三封侯,俱为少年即登庙堂,荣耀至极之典范。

    张放对西汉时期的历史不太清楚,但对这个“张放”的资料,却甚为捻熟——原因很简单,谁让大家同名同姓呢。

    张放曾在一次上网时,心血来潮,输入自己的姓名,原意是想看看中国有多少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结果……结果百度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这个——富平侯张放。

    无论是谁,对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尤其还是古人,必定怀有极大兴趣,张放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他详细地看了“张放”的资料,了解这个与自己相隔两千年的少年侯爵的生平。但做梦也想不到,他竟变成了“他”……世间之奇妙,造化之神异,莫过于此。

    十三岁,富平侯,也就是说,很快,他就能成为大汉朝野的一段传奇。

    “张放啊张放,我曾答应过你,要以你的身体活下去,并让你活得更精彩。看来,我能做到了。”张放对那已经魂飞魄散的“他”,暗暗还愿。

    “少主人失踪这段时日,君侯与夫人日夜忧心,夫人更是终日以泪洗面……这下好了,上苍保佑,少主人安然无恙。君侯与夫人正在长安翘首以待,请少主尽快返回长安吧。”陶晟边说边左右转动了一下眼珠,没发现随侍小主人的仆役与御手,只有几个山野少年男女,心中大讶,却不敢多问。反正只要小主人安然返京就好,别人管他去死。

    但是,小主人下一句话,却令陶晟、邓展及一众护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不,我暂时不能回长安。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将青溪聚被掳乡亲,一个不落救回来!”

    张放一字一句,斩钉截铁。

    “小郎君!”韩氏兄弟、青琰、渠良,齐齐下跪,热泪盈眶。

    陶、郑二人互望一眼,难掩焦虑。陶晟当下道:“小主人千金之躯,不宜涉险……这样吧,由邓展率数卫前往营救,属下等护送小主人返长安……”

    张放抬手打断陶晟话语,平静的声音却有着不容置疑的果决:“人没救回来,我不会回去……这个村庄因我而死的人够多了!哪怕只有一个人,我也要去救。你们跟不跟来,都一样。”

    陶晟、邓展急道:“少主……”

    “如果你们认我是主人,就执行命令。”

    两名侯府护卫互望一眼,小主人的命令,自然不能有违。左右不过对付一群胡人而已,想来不是什么难事,当下无奈顿首:“诺!”

    “无论凶手跑到哪里!无论他们有多少人!无论他们背后有何等强大的庇护!我只要他们的尸体,还有所有活着的乡亲!”

    张放拔出长剑,从掌心划过,猛地掷剑插地,如是誓言。

    夕阳映剑,光芒灼目,一缕鲜红,蜿蜒流淌。剑如墓碑血如酒,只不知,这墓碑将为谁而立,酒,为谁而洒?

    谁也不会想到,此一去,蝴蝶翅膀将掀起一股狂飙,一场流芳百世、震古铄今的远征决战,即将拉开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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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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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第一卷完成了,说实话,点击与收藏都挺惨淡的……我一向相信,书好,一切都会好,只是这个过程,颇为煎熬。感谢给我鼓励的新老书友,你们的支持,是我的坚持!

第四十三章 【追凶八百里】

    (新卷开始,感谢大盟、小胖、l蓝黑色、铁锤s及诸位新老书友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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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云漫天,红崖如峙,驼铃声声,空旷悠远。

    一支驼马混合,商队不象商队,旅人不象旅人,马贼不象马贼的长长队伍,穿行于绵长苍凉的戈壁大峡谷。在峡谷上方,还有几骑与队伍并行,不时有骑士离队,沿斜坡策马上下崖壁,沟通消息。

    这支奇怪的队伍,就是张放与他的伙伴,以及十八护卫所组成的复仇之队。

    时间,是他们离开陀螺山后的第二十天。

    如果早知道这个任务如此耗费时日,如此艰难危险,邓展与陶晟绝不会跟随他们的少主人这样干,更要阻止其这么干。

    违抗少主的命令,固然会遭受惩罚,但若不阻止,置少主于险地,那后果之严重,更非他们所能承担。这一路上,他们几乎是一日一谏,苦苦恳求少主回返。得到的答复,永远都是那一句“再赶一程,或许就在前面了。”

    匈奴人犯下天惊天血案后,并没有回三水,而是掉头往北,绕白于山西麓,经眗衍(今宁夏盐池)出长城,进入茫茫草原。

    这伙匈奴人很是狡猾,这片数千顷的大草原,分属北地郡、上郡、西河郡、朔方郡等四郡共辖,西、南、北、匈归、浑怀各部都尉均有所属,简直就是个五不管之地。

    这伙匈奴人进入大草原后,行踪飘忽,时隐时现,一路指向西北。经都思兔河,过黄河,横跨三百余里,竟然从朔方重镇鸡鹿塞出关,进入荒凉的戈壁荒原。

    邓展与陶晟悔得肠子都青了:为什么不在鸡鹿塞掉头?居然在与少主人一番长谈后,鬼使神差答应出塞,弄得现在不上不下。前进固然吉凶未卜,掉头同样困难重重。

    这两位侯府护卫并不是怕困难,而且怕危险。这一路追遂下来,他们已经隐隐感觉,这伙匈奴人不同寻常——一伙携带刀弓的匈奴人,掳掠数十汉人充为奴隶,居然能连过两道关卡,其中一道还是大汉边防重镇鸡鹿塞。如此通畅无阻,哪里像是普通匈奴人了?如果邓展与陶晟身上没有带着通关文牒,只怕连出塞都不可能,相比之下,更显出这伙匈奴人不简单。

    邓展、陶晟几乎是走一路劝一路,信誓旦旦表示,只要将此事交与他们处理,少主人回转长安,他们必将人救出,并提那卜骨须的人头来见。

    张放只扫了他们一眼,都不用使出催眠刺探,就知道他们说这话没半点底气,谁信谁脑残。

    这支队伍,就是在这种纠结情绪下,渐渐接近大汉边境张掖郡。此时距离他们的出发地陀螺山,行程超过八百里……

    黄昏时分,一行人下到峡谷,找到一处大裂缝,打尖驻扎。

    戈壁荒原,风沙摧折,岩石风化严重,经常可见有岁月磨蚀及岩石塌陷所形成的断层裂隙。这些裂隙有小有大,小者只容一人一马侧身而过,大者如岩洞,足能容纳千百人马驻营。

    张放选这峡谷裂隙所形成的崖洞,不算大也不算小,容纳百余人倒没问题。

    由于匈奴人走的并不是一条传统商道,故而一路行来,很少旅人,这也使得他们比较容易发现敌踪,一直紧紧追蹑在匈奴人的身后。只是匈奴人比他们早走一日行程,而且前面走的人可以随心所欲选择行进路线,而追的人却要小心观察,反复确认,这速度想快也快不起来。以至追了近千里,双方距离虽然在不断缩小,却仍未能追及。

    张放一行,除了有二十多匹马,尚有八峰骆驼,用以托运物资。这些骆驼是在出鸡鹿塞之前买的,行走戈壁大漠,骆驼绝对比马管用。八峰骆驼所负载的是足够支撑二十余人一个月的口粮、饮水、草料及帐蓬。至于买东西的钱,则是邓展与陶晟从侯府领取的经费——这二人身负重要使命,岂能不带足够的钱?临行前主母可是下了死命令,找不回少主人,此生休想再进侯府。这哥俩早已做好了长期在外奔波的准备,钱物自然不会少带,几十斤黄金及布帛还是有的。

    驻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桩脚、搭帐蓬,然后生火做饭。饮食则很简单,把水烧开,将干饭(把粟米煮熟以后再晒干,汉代方便食品,可以作为军粮及旅行中的干粮)、腌肉、酱菜、面片下釜,煮成一团饭糊,就可以开吃了。

    张放虽然弄出了铁锅炒菜,但人在旅途,只能因陋就简,没法与居家相比。其实纵然是在大汉城邑食铺酒肆中,这菜谱也好不到哪去。这时代的饮食,就是这样简单。什么煎炒焖炸,酸甜苦辣,色香味俱全,请出门往右转,前往大明或大清……

    晚餐过后,邓展与陶晟安排好明暗哨位,又在洞口布下防野兽陷阱,然后一齐走向少主人主帐,进行每天例行的汇报。

    两名护卫边走边互相交谈,面带忧色,他们忧虑的问题只有一个:兵器。

    没错,张放这支队伍,共计有二十三人,但武器装备却奇缺。甲具一副都没有,兵器只得一柄麻钢剑,五把环首刀,四张弓,十五把尺刀。这其中真正能称得上有杀伤力的兵器,只有一柄剑、一张弓加五把刀而已。

    张放、韩氏兄弟、渠良所持剑刀弓,都具有一定杀伤性。只有那群侯府卫士,除了邓展与陶晟各佩有一把环首刀外,余者尽佩尺刀,所背弓箭,也是有效射程不足二十丈的练习用软弓,杀伤力甚弱——这不稀奇,如果他们能带精良武器出塞,那才叫个怪。

    汉朝边关有规定,但凡超过三尺的长兵、制式弓弩、甲具盾牌、马匹铁器,禁止出关,违者以通敌论处。试想在如此严令之下,如何能携带大量武器出塞?光是将韩骏那把制式弓箭夹带出来,就费了老大劲了。

    出了鸡鹿塞,已经是汉军的势力边缘。尽管汉匈百年之战,以汉朝全面胜利而落幕。南匈奴归附,北匈奴远遁,边境已无战事。凶残的敌人是没有了,但大大小小的马贼沙盗,戎胡部落以及荒野猛兽,却是永远都除之不尽的。一旦撞上这些强盗、野兽,就凭着他们手上简陋的武器,别说杀敌,自保都困难。更何况,这一路追踪下来,已大致弄清楚了这伙匈奴人大约有三、四十人之多,武器装备不清楚,但再怎么样,也不会比他们更差吧。

    武器装备不在他们之下,人数多一倍,究竟是你去杀人,还是人家杀你?

    这段时日,郑、陶二人着实担足了心。好在这条路不是什么重要商道,强盗马贼的倒没出现,豺狼花豹之类的倒是有几只,见他们人多,也不敢搔扰。担心的事没有出现,但武器问题一日不解决,二人一日不得安心。

    在找到少主人之前,邓展与陶晟共带来二十个卫士。其中两个卫士一人双马,飞驰长安报平安去了。另有两名卫士,则在两日前,被遣往休屠泽东南的武威城,借邓展早年在武威镇边戍守时所打下的军中关系,看看能否弄来一些武器。

    武器啊武器!哪怕是弄来七、八张旧弓也好啊!

    白色主帐前,侍立着两个身着白色麻衣、腰缠孝带、面容冷峻的少年。郑、陶二人认得,这是那对韩氏兄弟。原本二人安排有卫士保护侍奉少主人的,但渐渐发现,少主人显然更信任这兄弟俩,到最后干脆取代卫士,成为护卫了。郑、陶二人除了暗叹这几个山野小子好运道,还能说什么?

    “阿舍,请通报少主人一声,护卫陶晟、邓展前来复命。”陶晟微笑着称呼韩骏的小名,神情透着热络。

    韩难骏点头:“稍候。”禀报一声后进入帐篷,很快出来,向郑、陶二人点点头,“公子请二位在帐外稍候。”自从知悉张放的身份后,韩氏兄弟等人已改口称之为“公子”了。只是还没资格叫“少主人”,除非他们入籍侯府,以目前的情形看,怕也是早晚的事。

    邓展、陶晟互相看了一眼,似有所觉,一齐快步走到帐篷正前方。但见帐帘挂起,映入眼帘的是身着一领青色劲装、头挽短髻、面庞呈现健康的古铜色,英华内敛,神情专注的少年郎。在他身旁,是一个束着男子发髻,身着孝服,却不难看出是女子的少女。

    看到少主人与这名叫青琰的少女正在做的事,邓展与陶晟相对苦笑:又来了!每到休息时,他们就没完没了做这个……唉!真不知少主人鼓捣这玩意干什么?

第四十四章 【杀 手 锏】

    (感谢大盟、小胖、hhh7933、爱哀520、阴阳明玉、铁锤s,以及诸位热心书友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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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朝帐外的郑、陶二卫一瞥,点点头算打个招呼,继续专注自己手上的工作。

    韩氏兄弟拿来两块毡垫,邓展与陶晟道了声谢,默默跪坐,满眼忧虑地看着他们的少主人在忙碌。

    张放此刻的确很忙,他一手持铜杵,一手握铜臼,正不断搅拌一团黑糊糊的半粘胶状物。而青琰则在他的指示下,不时将一些黑、黄、白色粉末倾入臼中。张放搅拌得那样用心、那样专注,眼睛闪闪发亮,仿佛那团令人恶心的东西是什么不得了的奇物一般。

    等搅拌得差不多时,张放与青琰同时戴上一个自制布口罩,在铜臼边缘搭上一块白布,然后将铜臼移到一个铁圈架上,架子中间是一个火盆,盆内置干燥的牛粪,已经点燃的牛粪正发出暗红的火光。别看牛粪这玩意说着恶心,但晒干后燃烧效果真心不错。

    随着铜臼温度升高,帐内的气味慢慢变得难闻,便是守在帐门两侧的韩氏兄弟,都掩鼻走开几步,担忧地看向帐内的公子与青琰。

    而此刻张放只是眯着眼睛,右手握着铜杵,稳定而均匀地搅拌着,同时持铜臼的手也在不停做同心圆运动,让铜臼内物体充分受热。而铜臼内那团黑糊粘物,则在热量烘培下,慢慢干燥,形成粉末……

    待那黑团半干时,张放移开火源,让铜臼散热。然后倾倒在一块灰布上,将之裹起,用丝绳扎好,小心放置于一个小匣子内。而小匣子中,已有五、六个这样的灰布包。

    另一边,青琰也没闲着,她正以米浆粘着粗草纸,一层层卷裹起来,形成一根圆管子。那形状,越来越眼熟……当她小巧的手指将一根细细的药捻子插上那圆管时,任何一个来自后世的人必定会脱口而出——

    炮仗!大炮仗!

    没错!张放在制造炮仗,具有杀伤力的大炮仗!

    张放可不是愣头青,更不会因为仇恨而不顾一切,他怎么可能让自己的手下只拿小刀子去与匈奴人拚骨呢?他们是来杀人的,而不是自杀的。

    当邓展与陶晟在鸡鹿塞大肆购买骆驼、粮食、草料、被服、帐篷之时,张放却带着韩氏兄弟等人扫荡了本地所有药馆与商铺。最后大包小包装着药秤、杵磨、草纸、硝石、硫磺及各种应急伤药与敷料,再收购了上百斤上好精炭,方与手下卫士们会合。

    出塞之前,张放又做了件令郑、陶无语的事:请十几个帮工,将所有精木炭全磨成粉;这还不算,那一块块硝石与硫磺,同样研磨成粉,并反复过筛;之后少主人更将这些物什装盆独自在房间里鼓捣,说是什么“提纯”;最后,所有药粉分装几大袋,足足有好几百斤,全放上骆驼运走。

    从出塞第一天开始,张放就着手配制火药、制造炮仗——严格的说,这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鞭炮,而是威力巨大的爆炮,或者说,是雷王。

    从张放的职业来看,很难想像他居然会配制火药及制造炮仗,但说起他的老家——准确的说,是他母亲的老家,必定让人会心一笑——全国烟花爆竹最大生产基地——浏阳。

    张放从小学到初中,每逢暑期,必定随母亲回老家,到几个舅舅的家庭作坊里帮工,勤工俭学。在家庭式的花烟厂里,各种手活,什么裁筒(裁纸壳)、扯筒(卷糊纸筒)、上筒(装黑药)、插捻……除了配药,所有流程都干过。

    事实上,到了初中以后,张放连配药都掌握了,并亲手制做过无数超级大炮仗,原因只是为了炸鱼。

    村前有条大河,是浏阳河的分支,每逢夏季,便是盛产草、鲤的季节。村里人从不用网或鱼钩,而是直接丢爆炮炸。

    要炸鱼,普通的鞭炮威力当然不够,用的都是特制爆炮。这种被称为“雷王”的炮仗,粗如鸡蛋,长约半掌,药量大,并加入各种增效的化学药品,采用拉发装置。那威力,杠杠的。

    丢一个下水,象炸了一个闷雷,炸出的水花足有一人高,河里一下浮起几十条死鱼。如果把四个雷王捆扎起来,扔下水底,那家伙……站在河边,真有种地动山摇的感觉,威力丝毫不亚于炸山石的雷%管。

    张放与村里小伙伴看得眼热,于是大伙一齐动手,以他们的火药知识与造炮水准,弄出个雷王不难,只是拉发装置却将人难住了。这玩意是有独特配方的,一般人根本没可能知道。于是大表哥亲自出马,把自家的配方给偷了出来……最后雷王成功制造,鱼炸了一大筐。后山小树林里全是考古状的鱼骨头,小伙伴们吃了个肚儿圆。

    就在那一天,小山村所有村民都看到了这一幕,大表哥被大舅用浸了油的藤条追了半个村子……

    上高中后,张放就很少回老家了,到了大学、工作,离老家几千公里,更是几年难得回一次。就算回去了,人渐渐长大,也已不可能玩炮仗了……

    张放怎么也没想到,这门手艺,居然也有大放光芒的一天。

    从制造第一枚雷炮开始,张放就是冲着伤人,甚至杀人的目标去的。为此,他在黑药中加了不少鞭炮中绝对禁用的、他在这个时代所能搜罗到的各种矿物提炼成的类化学药品,以及部分金属粉末。他所配制的火药,与一般黑药不同,威力更强,具有燃速快、湿度小、易点火、高爆性等优点。只可惜,有些关键性的化学药品实在提炼不出,雷炮的威力未免打了个折扣,无法与真正的雷王相比。而且由于独特配药缺失,也无法制成拉发装置,只能手动点火。

    一路行来,张放全程自己动手,再加上青琰辅助,帮着扯筒、上筒、插捻。二十天下来,已制成雷炮一百二十余管。不过张放一管都没试爆过,他不需要试,经他手里做出来的药、炮,他有十足的把握。

    将最后一管雷炮放入一个黑色箱子,张放摘下口罩,嗅着空气中淡淡的二氧化琉(配火药时产生的有毒气体)气味,摇摇头,招呼青琰一块出帐,大口呼吸新鲜空气。过了好一会,才招呼郑、陶二卫一块进帐议事。

    张放净手之后,望向郑、陶二护卫:“看你们的脸色,是有什么好消息吗?”

    邓展与陶晟互望一眼,邓展点头致礼道:“正是。适才派出哨探的卫士传来消息,五里之外发现有明显人马痕迹,最重要的是,马粪还是新鲜的……”

    “哦!”张放与青琰俱是喜动颜色,“这么说来,目标不远了……”

    邓展愁眉苦脸:“可是,派往武威购置兵器的兄弟尚未返回,咱们追得越近,就越危险。”

    陶晟建议道:“我与郑兄商议过了,最好能将队伍分两什,郑兄率一什在前探道,我率一什为后队护卫少主人。如此,可策万全。”

    张放想了想,摇头否决:“这样分开,人马是不是太少了些?我们的人数原本就比匈奴人少,若是分散,岂非更易被各个击破?不妥,不妥。”

    邓展焦虑道:“可是我们武器不足,纵使追及,只所未伤虎反被虎伤啊!”

    张放一笑:“武器么,我……”

    便在这时,帐外传来卫士兴奋的声音:“禀报少主人、郑头、陶头,我们在峡谷外发现一片白桦林,可以制弓。”

    邓展与陶晟大喜,齐齐站起:“好极了!桦木制弓,虽不及角弓,总胜于尺刀,少主人……”

    张放却做了个稍安毋燥的手势,笑了笑:“我们不需要自制弓。”

    “可是……”

    张放伸手从黑匣中取过一管雷炮,眉头一扬:“我们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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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关于火药筒所用草纸,西汉已经有较粗糙的纸,也就是“灞桥纸”,材质为麻制,易破碎、晕墨,不宜书写,但用来糊药筒还是挺合适的。估计擦腚也比木片好使,不知为何没人用……但请放心,主角是一定会用的^-^)

第四十五章 【遇袭反袭】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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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的戈壁,白昼挥汗如雨,夜间寒意袭人。

    邓展原是西北边镇的老兵,熟知此地气候,早在出塞前,就备了厚毡绵絮,复袍复绔(即厚实的衣裤),再点上几堆篝火,整个崖洞便暖和起来。

    崖洞共有十余顶帐篷,呈同心圆状分布,张放的主帐就在正中位置。右侧是韩氏兄弟的帐子,左侧是渠良,后方是青琰,前面则是邓展与陶晟二护卫之一——这两位护卫首领永远都不会同时休息,通常是一人守上半夜,另一人则守下半夜。

    子丑之交,张放准时苏醒。在这个时代,出门在外,很难有什么精确的时间。但张放却知道,他醒过来时,一定是子丑之交。因为他入睡时间是亥时左右,而每天四小时睡眠,是他的极限。

    时间一到,张放就象常人睡了十个小时一样,神采奕奕,精神抖擞。其实他根本不需要郑、陶二护卫守下半夜,他本身就是最好的守夜人。只是这匪夷所思之事,说出来谁信?护卫们又怎敢放弃自己的职责?

    长夜漫漫,距离天亮最少还有两个时辰,张放要怎么过呢?自然是锻炼。

    不过这锻炼与青溪聚时又大为不同。如果说在青溪聚都是动态训练,那么此时张放所进行的,就是静态锻炼。

    首先盘膝调息半个时辰,吐故纳新,去浊存清,然后开始在黑暗中打绳结。

    练习打绳结,可训练手指灵活性、身体协调性、大脑灵敏度,磨练耐心与专注力,是狙击手、魔术师及外科医师最常用的训练方法之一。

    因为本身职业及爱好远足的缘故,张放懂得很多种绳结,什么半结、八字结、双套结、三套结、渔人结、营钉结、缩绳结、接绳结……眼下他已经能在黑暗中凭手感,准确无误打结解结。再往下一步训练,准备只用一只手结绳。

    训练完大脑、肺心、手指,接下来,就是锻炼下肢了。方法有很多,深蹲、跬跳、负重跑都行,但静态锻炼只有一种较合适——扎马步。

    实际上,张放的下肢每天都不好受。别看他们有马有驼,但在汉代骑马,绝对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没有马镫,没有高桥马鞍,就凭着马背上一张厚毡,加上摇摇晃晃的绳镫,能坐得稳就算不错了。由于两腿老是要夹紧马腹,一天下来,非但大腿内侧皮肤被磨伤,更是比走路还累上几分。

    这些艰辛磨砺,张放都咬牙撑下来了,每天半个时辰的马步,同样不能拉下。不过在今夜,有人似乎并不想让他完成锻炼。

    丑时刚过,漠风呼啸,寒意袭人,透过帐帘缝隙,可见洞口处两名巡卫已经停止走动,倚在两侧岩壁昏昏欲睡。

    张放才打了几个绳结,耳朵一动,隐隐从风声中听到不同寻常的声音。张放此前早已穿戴整齐,立即抓起身旁长剑,着靴而出。

    刚掀开帐帘,就见洞口处蓦然出现一道火光,远远奔来一人,声音急促:“敌袭!快快起来!”

    宿营地顿时象炸开了锅,一片忙乱。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一直和衣而卧的陶晟,他冲出帐篷,第一时间就奔向主帐,急切大喊:“少主人,快……”话音未落,张放鬼魅般出现在他眼前,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来袭者谁?有多少人马?眼下情况如何?”

    陶晟脑子差点拐不过弯来,这、这是什么情况?少主人的反应怎么比自己还快?身上衣服比自己还整齐,难不成他压根没睡?可是,那双大眼在火光映照下,却如此明亮逼人,哪有半点睡眠不足的样子?

    张放一连串问题,陶晟压根没法回答,而张放询问的对象也不是他,而是那报信的卫士。

    卫士单膝着地,声音透着惊惶:“峡谷外暗哨发现,有一彪人马自西北方驰来,约三十余骑。他们移动速度不快,马蹄声也很小,当是用厚布包了马蹄,悄然接近我处。我们发现敌踪时,已来不及拦截。郑头正率十名巡逻的兄弟从山梁全力奔回拦截……”

    陶晟拔刀大呼:“兄弟们赶紧集结,助郑头阻敌。”

    卫士们急匆匆披衣持刃聚集,其中两名卫士还与韩氏兄弟发生争执,卫士要兄弟二人的环首刀与角弓,韩氏兄弟却死活不给。

    张放倏地喝道:“等一下!”

    众卫士愕然齐望,包括与韩氏兄弟拉拉扯扯的一干人。

    张放沉声道:“如果来敌有三十余骑,他们的人数就比我们多,甚至兵器都比我们好,怎么拦截?有胜算么?”

    陶晟看着身后七八个卫士,以及他们手里长不过尺许的尺刀,咬咬牙:“我们顶上,请韩氏仲昆护卫少主人先撤出峡谷……”

    “我来这里是杀人的,而不是逃亡的。”张放冷冷一扫,自陶晟以下,每一个卫士都有一种死气扑面的感觉,无不激灵灵打了个寒颤,有几个卫士甚至连打好几个喷嚏。

    “你!”张放向那报信的卫士一指,“立即通知邓展,不必急于拦截来敌,放敌入谷,然后立即封住谷口,断敌退路。见我信号,立刻从峡谷口向敌人后背发动攻击。快去!”

    “啊!啊!是!”那卫士下意识看了陶晟一眼,只见陶晟拚命向自己使眼色,忙不迭应声而去。

    张放淡淡扫了陶晟一眼:“我就在这里,看着你如何应敌。”说罢,朝主帐一指,向韩氏兄弟示意一下,抬脚朝洞外走去。韩氏兄弟入帐抬出那沉重的黑色箱子,与青琰如影随形跟上,就连渠良都高一脚、低一脚跟在后面……

    陶晟望着那坚定的背影,喃喃道:“少主人,真的变了……”随即扭头对手下卫士大吼,“快给我把驼背上的家伙取来,不过就是三十多个胡奴吗!咱们一个汉儿,就能顶三个胡奴!给我上!”

    ……

    青琰在前面打着火把,张放与韩氏兄弟,加上渠良,半抬半拖着将近百斤的大箱子,踩着不断扑簌滚落地的沙石,费力爬上山梁。

    夜风凛冽,天幕黑沉,不知何处传来一声长长地凄厉狼嚎,令人陡然生出荒野逆旅的苍凉感。

    张放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目光仿佛穿透黑沉夜幕,直刺三百丈外峡谷出口。只是夜色浓重,任他穷尽目力,却还是什么都看不清。而在张放的脚下,峡谷之中的陶晟,正率八卫拎着两个布袋,往地面布撒铁蒺藜。然后将八峰骆驼一字排开横在峡谷径道,将径道遮断大半。

    拴马桩的缰绳,全部换成活扣,一旦情况不妙,可以立即解绳,飞身上马。

    做好一切应敌准备的陶晟,拔出环首刀,立在骆驼阵后。而在他身后,八名卫士,整齐排列,除一人持弓外,其余七人,俱人手一根丈二胡杨木棒,棒子前端绑着一把尺刀。这种样式简陋的自制戈,是实在没有合适武器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虽然卖相难看,总好过手持短刃上阵吧。

    陶晟已经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努力,但他心里依然半点不托底——他们这二十人的护卫中,除了邓展真枪实刀上过战场之外,包括自己在内,全部都是富平侯府的家生子,有忠心,有勇力,惟独没有战斗经验。这个排兵布阵的抵御方法,还是邓展教的,能不能扛得住匈奴人的冲击,真是没有半点底,万一……

    陶晟抬头看了一眼山梁上凌风卓立的少主人。暗暗下定决心,事若不谐,拼着性命不要,也得让少主人安然脱身。否则,他们在长安侯府的家人命运,只怕比今夜他们的下场还要凄惨万倍。

    这时隐隐听到有卫士咕哝:“若是早用桦木制弓,至不济也比这木戈好……”

    “噤声!”陶晟回首怒视,“难不成身在北地,就忘了侯府禁忌了么?妄议主人者,断足!逐出府!”

    此言一出,卫士们顿时噤若寒蝉。先前说话那卫士求告道:“陶头,切莫禀报少主人,我还有阿母、妹子……”

    陶晟扭过脸去,阴沉着脸:“我不会说,但莫要怪我不提醒你们——少主人无事,我们纵是死了,家人也能得善待;若少主人有何不测,我们及家人纵然活着,只怕也比死了更惨。”

    众卫士面面相觑,脸上都有一种明悟,原本惴惴不安的神色,慢慢坚定起来。

    突然,一卫士向前一指,失声惊呼:“那是什么?”

    黑暗之中,谷口方向陡然亮起一簇火光,恍若幽冥鬼火。然后,仿佛是一点火星扔进火油里,蓬地一下,一串串火把,照亮整个谷口,显出幢幢人马身影。随即,各种唿哨声、马嘶声、呜嗬声、弓弦震动声、刀剑出鞘声,充斥整个山谷。

    下一刻,铁蹄轰隆,如雷滚来,群马奔腾声经峡谷扩音放大,更显声势骇人。

    纵然是抱定必死之心的卫士,也不禁色变,而挡在前方的骆驼,更是敏锐感觉到危险,骚乱四散,却为缰绳固定,挣之不脱。

    而另一边,奉命封闭谷口,截断敌人退路,前后夹击的邓展,却突然发觉忘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他盯住报信的卫士:“少主人说等待信号……信号是什么?”

    卫士瞠目结舌,对啊,信号是什么?

    山梁之上,张放打开黑色木箱,拆开油布,取出一管直径如鸡蛋、半掌长短,重半斤的雷炮。用手指戳破封膜,将卷曲的药捻子勾出,接过青琰递来的火把,微微一笑:“这个信号,够响亮了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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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介绍:
汉成帝刘骜:“你问朕……呃,问我是谁?嗯,我乃富平侯家奴是也!” 汉宫第一美人赵飞燕:“宁为君侯妾,不愿为皇后。” 两汉第一尤物赵合德:“得偿所愿不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西汉第一才女班婕妤:“望明月而抚心,对秋风而思君。” 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昭君出塞,只为郎君。”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美人流芳的时代,既有吴侬软语,亦有马鸣风萧,更有时代最强音: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大汉,不应止步于西域! ~~~~~~~~~~~~~~~~~~~~~~~~~~~~~~~~~~~~~~~~~~~~~~~~~~ PS:昭君此出塞非彼出塞,不是屈辱事胡奴,而是担当西域女王(捂嘴,好象剧透了……)。放啸大汉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放啸大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放啸大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