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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全文阅读

作者:寇十五郎     放啸大汉txt下载     放啸大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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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古代车祸】

    张放长吁一声,仿佛做了一场千年的迷梦,悠悠转醒。当所有的感觉回归躯体时,只觉脑子昏沉,四肢百骸,无处不痛,却很开心——是的,无论是谁,当他从一场空难中奇迹般生还之后,都会是这样的心情。

    怎都没想到,一次普普通通的旅行,竟然祸从天降——真的是祸从“天”降。号称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发生概率仅为百万分之一的航空空难,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万幸的是,自己活下来了,而且感觉没缺胳膊少腿,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张放慢慢睁开眼睛,先打量四周环境。天空很蓝,草木葱郁,浓郁的泥土气息在提示他,这是荒郊野外。嗯,这很正常,飞机失事,不是坠入大海,就是掉落荒野,至少目前为止,没听说过掉到人烟密集的都市的。

    张放左右摆动了一下脑袋,目光转动,竟没发现飞机残骸,也没嗅到任何燃油燃烧的焦臭味。难道自己的运气那么好,被远远抛离坠机地点?

    既然安全了,先打个电话报平安吧,张放试着抬起胳膊,心猛一沉——居然短了一截!难道断掉了!可是为什么没有疼痛的感觉?仔细一看,不是断了,而是……短了!就像是一个成年人的手臂,变成了少年人的臂长。

    更令张放惊讶万分的是,袖子居然也变样了,不是西装袖,而是宽大的赭色袖袍,像是古代服饰。张放目光低垂,身上穿的的确是一件赭色丝绸汉服:交领、右衽、隐扣、层层绕褒,腰间以红黑两色绳带系结……而且,还有一把古意盎然的连鞘长剑。

    张放以心理医生特有的冷静,控制住心中的巨大波澜,将剑鞘从腰部移到胸口,卡簧位置两面各镶嵌着三颗宝石。他对宝石不算太了解,但这三颗宝石却很好认,分别是绿松石、和阗玉、黄玉。剑鞘漆朱,剑格鎏金,绿黄白三色宝石,显示出剑本身品质不凡。

    张放右手握住剑把,左手一按卡梢,铮,抽剑半截出鞘。

    剑宽三指,中有血槽,刃芒如霜,寒气迫人,接近剑格处刻着两个篆字铭文,却是不识,剑身光亮如镜——倒映出一张稚嫩的少年脸蛋。

    张放眼睛圆睁,剑身倒映的那双眼睛同样瞪圆。

    这个人绝不是自己,但是……又真的是自己!

    张放持剑的手在颤抖,“镜”中的面容一阵模糊……在这一瞬间,张放意识到了一件可怕至极的事:在这场诡异的空难中,他不是幸运者,他的肉身已经消亡,但灵魂却穿梭千年时空,找到了一个宿主!

    锵!张放狠狠将剑插入鞘内,那张陌生的面孔随之消失。

    这情况太诡异了,诡异到纵使是经过特殊的心理训练的张放,此时大脑也是一片混乱。

    控制、控制、不能慌、深呼吸、保持心律平稳,大脑则尽量清除杂念,摒弃一切不好的联想,完全放空。

    确认自己的状态已平复得差不多了,张放以剑鞘支地,用力撑起,打算察看周围还有什么线索。身体一动,这时才发觉这副身躯受创不小:后脑勺肿起一个大包,还好没流血。左侧第八根肋骨按压痛感明显,估计是骨折了,幸好没有明显移动感,应当是青枝骨折,属最轻微的一种,只要不做剧烈活动,无需正骨就可自然愈合。除了这两处较明显的伤势之外,其余便是手掌轻微刮擦,肩胯磕碰淤肿之类的小伤了。

    从张放所处的地方看上去,是一道大于四十度、长度超过三十米的陡坡,有一条很明显的长长的滚压痕迹,从坡顶一直到他所站立的位置。很明显,他就是从上面滚下来的。

    张放以剑做杖,顺着压痕俯身向上攀登。刚攀了几步,就发觉宽袍大袖玩攀登,简直就是一场灾难,长袖被杂草勾挂不说,曳地的宽袍下摆几乎将他拌个跟斗,重新摔滚回原处。

    这样可不行,张放目光落在腰间那红黑两色绳结长带上……

    十分钟后,张放的造型为之一变:胸前交叉着红黑色的绳索,宽大的袖袍束于两肋,露出两条细白的胳膊;裙摆也被撩起,掖在腰间,只是似乎没有裤子,下身好像有点凉……

    准备妥当,继续攀登。

    张放边走边仔细观察,沿途可见大大小小的石块,大者如面盆,小者如拳头,石头表面新鲜,似是刚刚从山顶剥离滚落。一路还捡拾了不少丝线及破絮,对比身上衣物,确认是自己所遗落。快到坡顶时,竟拾到一块通体莹白、大如半掌的方形镂雕美玉,以及一个沉甸甸的锦囊。打开一看,满满的铜钱与一块块大小如指、扁平的饼状——黄金。

    吸引张放眼光的,却是不是那些金饼,而是铜币。伸指拈出一枚,淡淡的阳光下,“五铢”两个极易辨识的篆刻清晰可见。

    五铢钱!汉代的标准货币,难道自己身处的时代,竟是那个煌煌大汉?不过,光凭一枚钱币,也不能完全认定,因为魏晋南北朝同样也在使用五铢钱,更莫说汉朝还分西汉与东汉,这差别可就大了。

    张放将这些物品全塞进怀里,这衣服有个“怀兜”,正好可以盛放贵重物品。

    当张放终于攀上坡顶,入目情景,令他血液几乎凝结——

    这是一条尚算平整的蜿蜒山道,一侧是陡峭巍峨的山峰,似是刚发生了一场山体滑坡,遍地都是落石,最大的一块,堪比磨盘。而这块磨盘石,正镶嵌在一块厚车板上。比山体滑坡更令人心惊肉跳的,是满地散落着解体的马车碎片,折断几截的双辕,辐条断裂的轮彀,被砸得血肉模糊的马匹,以及,两具不成人形的尸体!

    这哪里是空难,分明是车祸现场。而且,还是一场古代的车祸。

    真正令张放毛骨悚然的,是四只围着马尸人骸,咯吱吱疯狂撕咬的似狼似狗的动物。这四只撕咬尸体的动物比狗大,比狼小,毛色棕红,短尾狐面,尖齿锋利,咻咻有声,形象狞恶。

    是豺!张放汗毛竖起,用力握紧剑柄。

    张放的出现,顿时引起那几头豺的警觉,四双黄绿的眼珠扫过来,幽冷阴森,令人发毛。毛茸茸的头颅沾满了黏结成块的血浆,鼻翼开合,喷着腥臭的气息,咧开的大嘴滴答着混合着鲜血和涎水的黏稠液体,齿缝间清晰可见残存的丝丝肉糜。

    张放见过许多泡在难嗅的福尔马林液体里的尸体,在医院实习时,也抬过刚离世的死人到太平间,至于手术台上的各种内脏、血污什么的看得更是多了去。但是,眼见豺狼疯狂啃食人的尸体,撕裂手足,吞噬内脏,将瘰疬肚肠拖出七、八米远……这样的经历却还是第一次。

    张放头皮一阵阵发麻,心里一阵阵后怕——他确信“自己”就是从这辆支离破碎的古代车辆里摔出来的,非常幸运地只受了一点轻伤,躲过了粉身碎骨之祸与豺狼分尸之厄。

    任何动物,包括豺狼,只要嘴里有食物,就不会冒险浪费体力去捕杀另一头看似高大的“动物”。所以,四头豺狼只是冲着张放呲牙咧嘴,喉咙发出嗬嗬颤音相威胁,警告对方不要踏入它们的猎食场,抢夺属于它们的食物。

    一般人看到这样的血腥场面,多半会腿软、呕吐、瘫倒、甚至有可能晕厥。万幸的是,张放的职业令他具有常人难以比拟的心理素质与承受力。既便如此,他的神经也是高度紧张,瞳孔收缩,握剑柄的指节发白。眼下豺狼有食物,或许顾不上自己,但以这样疯狂的吞噬速度,这点人马尸骨,能禁得住几时?倘若它们还没吃饱的话……

    一定要离开,无论如何都要离开!

    张放慢慢将剑抽出半截,眼睛死死与那群豺狼对视,一步步倒退。不管身后是何方,是否别有凶险,远离这些豺狼,才有机会看到明天的太阳。

    斜阳将少年的身影拉成细长,那群时而抬头吐信、时而低首啮咬的豺狼,也渐渐由清晰变模糊,从瞳仁中远去、消失……

    ……

    在张放的身影消失近半个小时之后,几只豺啃食得正欢,突然空气中响起数声尖锐的利啸,一支手指粗细的箭矢破空而至。噗!兽血四溅,一阵凄厉的嚎叫声过后,地上多了一具豺狼尸体。

    余下几只豺嗷嗷怒吼,但动物特有的危险预感,终使它们不得不放弃食物,夹着短尾,仓皇而逃。

    将豺狼惊走的,是十余个黑布裹头、褐衣直掇、窄裤麻鞋的汉子。这群人身上带着长短刀剑,其中一人持一把角弓,地上那只豺狼尸体就是他的杰作。

    目睹现场惨状,十余名汉子眉头都不皱半分,十分默契地散开,四下搜查。有的检查车辆,有的查看尸体,有的捡拾散落物品,更有数人,顺着之前张放滚下山坡的痕迹,细细搜索一番。

    在这些汉子四下搜索之时,只有一高一矮两个汉子站立不动。其中那五短身材、头如笆斗、脖颈粗短、腆肚如鼓的矮壮汉子,正仰头咧嘴对身旁那瘦高汉子道:“剧辛老兄,我没说错吧,这点小事,难不倒咱们弟兄,包管干净利索。”

    被称为“剧辛”的人,是一名脸颊瘦削,留着八字须,面目阴沉的中年男子。在这一群人中,只有他一人头戴幞巾,身穿直裾深衣,腰间佩剑,气质与这群粗陋汉子格格不入。他仰头望着旁侧高峻险陡的山峰,目光一落,扫了一眼满地坠石,阴沉的脸露出一丝笑意,点点头道:“以乱石伏击车马,造成意外事故模样,无懈可击。也只有熟知此处地势的贤仲昆,才能办到,剧辛此番未找错人。”

    矮壮汉子不无自得一笑,正待说话,却见一个右腮有撮黑毛的汉子,急匆匆走来,面色难看地禀告:“御手、侍从都在,唯独少了一人,有足印显示往北而去……正主跑了。”

    矮壮汉子笑容僵住。

    剧辛握剑柄的手一紧,森然逼视那矮壮头目:“焦孟,你要兵器我给了,要钱谷我也给了,只要求你将此事办得妥妥贴贴——这就是你所谓的干净利索么?”

    矮壮头目呼哧哧喘着粗气,脸色铁青,双目鼓出对十余手下怒吼:“给我搜!给我找!踏遍陀螺山也要给我挖出来——”

第二章 【有缘相逢】

    张放摆脱那群豺狼后,一口气跑出五百米,钻进路边一片树林,扶着一棵大树直喘气,然后按住肋间,贴着树干,慢慢滑坐在地。两只脚掌传来阵阵刺痛,提示他现在还光着脚。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本是有鞋子的,张放在上坡时就曾捡拾到一只,当他看到那只鞋时,就明白为什么会光着脚了——那是一只木屐。

    可惜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另一只,多半被埋在乱石堆下了。只有一只鞋,而且还是底子很厚的木屐,穿在脚上怎么逃?所以张放干脆把这木屐也扔了。光着脚在崎岖山路这么一阵狂奔,皮破出血再正常不过。

    张放跷起脚,白里透红的脚掌,看来“自己”出身还真不错,这脚掌保养得比现代那具身体的手掌都好。不过,这对走山路可没有什么帮助。当然,这小事难不住他,用剑割下两幅衣裳下摆,将脚掌缠绕包裹起来,做成一双“布鞋”。试着走几步,倒挺管用。

    望着莽莽群山,以及天空那逐渐西沉的太阳,张放知道,当务之急,就是寻找有人烟的地方,否则一旦入夜,饥寒交迫、餐风宿露不说,那群豺狼是否吃饱还是个未知数……

    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寻找人烟之处,没头没脑瞎转是行不通的,必须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前世是驴友,有过不少野外生活经历的张放,自然知道从哪里下手:先寻找水源,然后溯流上下搜寻,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

    张放相信,能有马车通行的道路,纵是大山深处,也一定会有人家,而且绝不会太远。

    当他走出树林,爬上一座山峰,再沿着一条明显是人踩出的小径,绕着山体三转两转之后,隐隐有潺潺水声入耳。张放一喜,加快脚步,穿过一片野杏林,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出现在眼前,其形酷似一尊面东而坐的巨佛。令人绝倒的是,在巨佛的“两腿”正裆处,一条瀑布飞流直下,注入清潭。泉水穿行于乱石间,汇聚成溪,沿着平缓的地势,奔流而下。

    河流两岸,可见一片高低不平的田垅。而在小溪的南侧,沿山势错落有致分布着数十间茅屋,篱笆内外,隐见人影,更有犬吠声声……张放悬在心头一块石头终于落地,见到同类的感觉,真好!哪怕隔了上千年。

    溪水很清澈,清澈得令嗓子冒烟的人完全无法抵抗。

    噗!张放一头扎进溪流中,水面咕嘟咕嘟地冒着气泡。十几秒后,张放酣畅淋漓地仰起脑袋,左右甩动,水珠四溅。

    清咧甘甜,这才是真正的农夫山泉。

    张放抹了把脸,双手合成碗状,掬水痛快饮了几口,舒坦地长吁口气。倏地,他的动作僵住,眼睛慢慢瞠大——水面倒映着一张清晰而完整的面庞:头发乌亮、额覆刘海、轮廓秀气、眉毛修密、双瞳清亮、鼻若胆悬、唇若涂丹……这张面孔,俊美得不像男孩,该不会是……

    张放冷汗刷地淌下,猛地站起,撩起袍子伸手在胯间一摸——感谢上天!带把的!而且那话儿还不小。从光溜的手感判断,这躯体不会超过十三岁。

    能重回十三岁,对于前世已过而立之年的张放而言,本是天大之喜,可是以如此少年之躯,流落到这古代深山老林里,这样真的好么?

    张放发了一会呆,突然浑身汗毛炸起,倏地蹲伏,抓起脚旁长剑,铮地拔剑出鞘,火速转身——

    “啊!”十多步外,正悄悄接近的三个人,被张放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失惊后退,其中一人更是失声尖叫。

    这是三个十来岁的少年,灰布裹头,上身是灰白色的麻布窄袖短衣,下身同色裤子,打绑腿,衣裤裰满补丁。三人差不多高矮,面黄肌瘦,身体单薄。其中两个少年手持自制短弓,肩背斜插着几支羽箭,而正中的少年手中却攥着两块圆石,做势欲掷——那声尖叫,正是此人所发。也正是这叫声,令张放发觉这少年不同寻常。

    相比另外两名持弓少年,这少年眉目清秀,脸形轮廓柔和,虽然瞪眼咬牙,却掩饰不住一种异性气韵,加上那一声清脆的尖叫……这是个女孩!尽管她的打扮与另外两个男孩差不多,但的确是个女孩。

    身为一名心理医生,观察入微,透过表象看心理,是应有的职业水准,何况只是从外貌判断一个人的性别这种小事。

    张放还剑归鞘,双臂张开,展现出一抹迷人的笑容,向这三个少年男女释放善意。

    大概是从未见过如此衣饰华丽、风姿俊雅的同龄人,三个少年男女嘴巴微张,动作定格,看得呆了。

    “是这样……我的马车在山那边遭到落石袭击,车毁人亡,我侥幸得脱……天色已晚,诸位能否行个方便,容我留宿呢?”张放话一出口,就有种怪怪的感觉。这带着变声期男孩嘎嘎的声音、这文皱皱的说话语气、还有这从没听过的雅言正音……这真是从自己嘴里蹦出来的话吗?

    三个少年面面相觑,少倾,左侧瘦弱少年挎弓还背,上前两步,神色有些瑟缩地拱手做了个揖:“这位小郎君请了,能得贵人光临寒舍,我等自是欢迎之致。只是……茅舍寒微,怕是……”

    张放展颜一笑:“再怎么样也是房屋不是,总比我露宿野外好,多谢。”

    少年满面惶恐,连道不敢。

    后面那少女撇撇嘴:“阿舍这家伙,平日里也没见他这般有礼。”

    右侧方脸少年憨憨一笑:“平日总见二兄有事没事翻看那破竹简,大概就是从那上边学来的。”

    张放抬手齐眉,双肘平肩,左掌叠于右手,合袖为礼——他做这个动做时,自然流畅,一点都不感觉生涩。看样子与语言一样,有些本能并不随着这躯壳的原主人而消逝。

    “在下张放,请教三位尊姓大名。”

    瘦弱少年恭敬还礼:“小人韩骏,那位是舍弟韩重,那个……”韩墨回头看向少女,目带征询。

    少女咬咬嘴唇,将手里的圆石放入拴在腰间的小布袋里,扬起小脸:“我叫青琰。”

    张放注意到韩骏这个有些奇怪的举动,随即恍然,貌似在古代,不能随便问女子的闺名,自己那样问,的确不妥。想到这里,歉然一笑,遥遥向青琰致礼。

    韩重眼睛有些发直,喃喃道:“这小郎君笑容当真好看……比阿离笑得还好看……哎哟!”却是肋下被青琰用肘尖撞了一下,疼得直抽气,“你干嘛撞我……”

    “因为你睁眼说瞎话。”青琰虎着脸道,“以前你说阿离姊是咱们青溪里最好看的女子,如今却……哼哼。”

    韩重揉着肋骨,苦着脸道:“我没说错啊,阿离是青溪里最好看的女子,这小郎君却是男的……”

    “强辞夺理。”青琰乜斜他一眼,转身而去。

    “我……我强辞夺理?”韩重愣愣地看了青琰的背影,摇摇头。如果他读过孔夫子的那句名言,一定会脱口而出,“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山里人是热情的,更何况是这样的贵客。在韩氏兄弟与青琰的带领下,张放从上游的独木桥渡过青溪,穿过一片高大的云杉林,进入了这个叫青溪的小山村。在这个时代,这种巴掌大小的村落,叫做“聚”。

    沿途所见,每一个见到张放的村民,都会在惊讶之余,敬畏瑟缩地向其行礼。张放初时不觉,其后渐渐明白,原来还是自己身上衣裳的作用。到目前为止,他见过的所有人,无一不是麻布葛衣,色泽灰褐,满是补缀,似他这般华服美裳的,绝无仅有。张放估计自己这身体的主人,多半是官宦或大富人家。

    此时张放还不知道,他身处的这个时代,百姓禁止穿各种带颜色的服饰,只能穿本色麻布。对商人的禁令更严,那怕是富贵人家,再有钱也不能穿绸着丝,否则视为逾越,是大罪。也就是说,张放身上华贵的服饰表明,他这副身体,不是非富即贵,而是大富大贵、出身于名门高爵的官宦之家。

    以张放娴熟的谈话技巧,三言两语,就基本摸清了韩氏兄弟的情况,甚至连那满怀戒备的青琰,也被他旁敲侧击,套出不少东西。以至到最后,青琰气恼之下,跑到前面远远躲开他。

    青溪聚坐落的这莽莽群峰叫陀螺山,属于一个叫北地郡的辖地,从名称上看,似乎是中国的西北方。韩家有兄弟三人,他们还有个大哥叫韩义,家中有老父、长嫂与小侄。韩骏十六岁,韩重十四岁,年龄都比张放大,但三人并肩而行,张放的个头却是最高的。而且无论是体格还是气色,韩氏兄弟与他都没法比。

    青琰却是个孤儿,被村里耆老收养,至于年龄,她抵死不说。不过据张放估计,大概是十一、二岁,反正比自己小。

    三个新结识的少年男女,韩骏比较机灵,谈吐也算得体;韩重是个闷罐子,问什么答什么,不问则闷声不响;青琰则是个类似假小子的倔强少女,这点倒也符合孤女成长状态。

    张放注意到韩重的眼睛不时偷瞄着自己腰间的佩剑,喜爱之意表露无遗。有几次张放差点想将此剑送给他算了,但想想还是忍住,这剑脊上所刻的两个篆字铭文,对他追查“自己”的来历是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张放实在不忍见韩重那眼馋模样,笑道:“你们自己做的弓?手活不错啊,狩猎用的么?”

    韩氏兄弟互望一眼,默默点头。

    张放目光很自然落到兄弟二人的腰间手上——空空如也,什么猎物都没有。

    这山清水秀的,怎么会没猎物?自己可就是被一群豺狼弄得如此狼狈的……

    韩骏仿佛知道张放在想什么,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从背囊拔出一支箭,递给张放。

    张放接过,知道韩骏此举必有其意,仔细打量这支箭矢:箭杆为坚木所制,笔直滑溜,色泽很深,明显使用了很久;箭羽新而整齐,看来最近刚换过;然后是箭头……张放眼睛一下睁大,不会吧?箭头居然是骨制的,也就是用动物骨头削磨而成。用手指试了一下,感觉也算尖锐,如果弓力够的话,倒是能穿透动物皮肉,但若是个头大些的动物,却未必致命……

    “飞禽难射,走兽的话,小个的都被捕杀得差不多了,大个的野兽,用这样的箭头……”韩骏摇摇头,不再说话。

    韩重有些难为情解释:“咱们上山,倒不是想捕猎,而是看看捕兽坑有没有猎物掉进去。”

    张放默然将箭矢交还韩骏,他现在理解了韩重为什么会用那样的眼光看自己的佩剑。

    闷声不响走在前头的青琰微侧首撇嘴:“刨了我们那么多底子,满意了吧?我能否也问你一个问题?”

    张放笑笑:“当然可以。”

    青琰停下脚步,转过身,目光如针,薄薄的嘴唇翕动:“客从何处来?”

    张放收敛笑意,停下脚步,沉默一会,低下头,双手拨开头发,将后脑的肿包亮出给三人看。在三双惊愕的目光中,平静地道:“车祸之后,脑袋被撞坏了,什么都记不起来——我,失忆了。”

第三章 【大汉的天空】

    韩氏兄弟的家,安在一个小山坡上。外围篱笆,中有小院,内有三间石块为基、垒土为墙、茅草为顶的茅屋。

    推开篱笆门后,听到动静,里屋走出一背着婴儿的妇人。身着裰满补丁,浆洗得很干净的粗布短襦,相貌平平,面色黑中透黄,这使得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了许多。

    妇人见了韩氏兄弟,刚笑着张口招呼:“阿舍、幺郎,你们回来了……”突然看到张放,顿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韩骏笑道:“兄嫂莫慌,这位小郎君的车驾在三盘口被坠石击毁,人也……受了伤,阿舍想让他……”

    妇人忙合手向天祈祷:“上苍保佑,人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快快请进。”

    妇人的淳朴善良,令张放大为感动,山里人就是敦厚朴实啊。

    青琰向诸人挥挥手,清澈的目光在张放身上一转,自顾向山下跑去。

    天色向晚,韩父与韩义都从田里回来了。他们一路上也听闻了村民说起自家来了尊客,便向各家凑了点粟米,回来后先是谦卑地见礼,然后命其妇煮了一碗稠粥。捧到张放面前,一个劲道歉,说没有肉食招待贵客,实在是失礼。

    张放看着手中黑乎乎且豁口的陶碗里黄灿灿的粟米粥,再瞧瞧韩氏兄弟碗里的稀粥混荼菜(即苦菜),一时说不出话来。

    韩义是个瘦而结实的汉子,性格与韩重类似,话不多,见张放端着碗不动,搔搔头道:“山里便只有这等粗食,请小郎君暂且食用,待天明之后,小人便上山猎些肉食回来。”

    韩重一边稀里哗啦喝着稀粥,满脸享受,一边猛点头:“我大兄可是青溪聚最好的猎手,只要他上山,总不会空手回来。”

    张放的肚子确实饿了,但是此情此景,让他如何下咽?

    这时门外似乎传来一阵轻声呼唤,听上去有些耳熟。不一会,就见韩义的娘子捧了两个小小的鸟蛋,笑容满面进屋:“是青琰送来的,无肉有蛋亦是好食呢。”

    韩重指着鸟蛋啊啊两声:“这是前日青琰从东角那棵大樟树上掏来的,原本说要给阿离……噢,给小郎君正属应当。”

    张放摇摇头:“给囡囡吃吧。”低头大口将粟米粥倒入嘴里……

    吃罢有生以来最难受的一餐,张放把碗一放,伸手入怀,掏出那个钱袋子。数都不数抓了满满一把五铢钱,朝碗里一洒,递给年不足五旬,却显得老态龙钟的韩父,有些不确定道:“我只有这个,不知能不能抵数?”

    却见韩家父子与其媳妇一个个张大嘴巴,呆滞了半晌,慌不迭将碗推还给张放:“小郎君,万万不可!贵客临门,我等却以粗食相待,本已愧煞,岂能收小郎君之馈礼,万万不可!”

    一方坚决要给,一方固辞不受,双方一时僵住。

    最后韩骏伸手从碗里拈出两枚五铢钱,对父兄道:“小郎君如此诚意,咱们便取二钱,改日买些谷米,送还诸乡亲,也是好的。”

    韩父正欲开口,却被张放讶异地打断话头:“这两枚五铢钱,能买多少谷米?”

    韩家父子互相看了一眼,心下恻然,看来这位小郎君脑子伤得的确不轻,连米值几何都忘了。还是由韩骏小心回答:“三合米,正好够煮这一碗。”

    张放一句问话更令韩家父子及韩嫂子鼻子为之一酸,险些掉下泪来。他问的是:“三合……那是多少?”

    连最迟顿的韩重都察觉到不对劲了,生怕刺激张放似地小心从地上抓了一把土灰:“大概这么多算一合。”

    张放略微目测,推测韩重手里这把灰土约有二两,也就是说,三合是五六两左右。

    张放脑子飞快计算,这碗稠粥大约要用半斤米,两文钱就能买半斤米,换算成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一元至一元二角。即一枚五铢钱,等值于后世五角或六角钱,那么这一把五铢钱,怎么看都不少于二十钱——也就是说,他吃了一碗稠粥,竟给了十元钱,难怪韩家父子死活不收。

    这铜钱竟这么值钱?那么金饼呢……张放没想到,自己居然身怀巨款。欣喜之下,顿时有了主意,将盛钱的碗往地上一放,将袋子里的钱哗啦啦全倒进碗里。

    在昏暗的油灯下,那金灿灿的黄金、磨得亮闪闪的钱币,晃得韩家父子睁不开眼,那妇人更是看傻了。

    张放并不担心韩家人会见财起意,他自问透识人心,这一家人,还是信得过的。退一万步说,倘若他真看走了眼,便是将这些财物拱手相送也无妨,反正也不是自己的东西。

    而韩氏父子一家人,除了满脸惊惶,也就只剩下惊惶了……

    张放将金饼一一捡拾出来,放回钱袋里——不是他舍不得这些金子,而是黄金这东西,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都属于贵重之物。一个贫民之家,骤然间拥有这些贵重物品,是祸非福。

    张放将满溢的陶碗往韩父面前一顿:“请把这些钱全拿去买米、肉、蔬菜什么的,能买多少算多少——这不是我给你的,而是你帮我买的,这样总行了吧?”

    韩父喃喃道:“这些钱可买差不多一石米了……小郎君真的要那么多米吗?”

    “多多益善。”张放笑着将满溢掉落在地的钱币扔进碗里,突然动作停顿,大拇指轻轻摩挲着那“五铢”二字,若有所思。过得一会,问道,“你们这里,有知晓前朝掌故的夫子么?”

    韩家父子一齐摇头。韩骏迟疑道:“青溪没有夫子,不过,耆老却是知道一些前朝及本朝掌故,不知小郎君……”

    “好!”张放面露喜色,“带我去拜会耆老,就现在。”

    耆老,就是这青溪聚有人望的长者,有什么邻里纠纷或赋税徭役之事,都是请耆老解决的。这样的人,不一定念过书,但一定有见识。

    在距离韩家约百米外一座小院子里,张放见到了年逾六旬的耆老。这是一个面容枯瘦,眉目和善的老人,穿着葛衣麻鞋,拄着拐杖,须发斑白。

    白天显得野性十足的青琰,此刻却是一副恭谨顺从的乖乖女模样。服饰也变成上衣下裳的短襦裙装,脸也洗干净了,在明灭不定的火光映照下,轮廓的线条有一种雕塑的美感。

    耆老携着青琰,跪坐于青蒲编成的草席上,与张放相对而坐,相互见礼。

    张放虽然没有这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但做这些动作纯粹发乎自然,无需过脑,完全是本能驱使。

    礼毕,青琰起身上前,接过韩骏手中的火把,将之插在墙角的座墩上,一室皆明。

    张放朝青琰点头致意:“多谢你送来的鸟蛋。”

    青琰也颔首以应,正犹豫着要不要说点什么。那边厢,大大咧咧跪坐于张放身后的韩重嘿嘿一笑:“小郎君没吃着,给囡囡了。”

    青琰小巧的鼻翼轻轻一哼:“食惯肉糜者,自然看不上这小小鸟蛋,让囡囡吃了最好。”

    张放笑笑,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正襟危坐,向耆老提出第一个问题:“长者可知前朝之事?”

    耆老抚着长至胸腹的白髯,呵呵一笑:“未知少君欲知哪朝之事?”

    张放目光灼灼:“本朝之前。”

    耆老哦了一声,道:“始皇帝之事,老朽知之不多,只怕会让少君失望。倒是本朝高祖皇帝之事,老朽知之甚稔。想当年,高祖以草莽之身,起于微末,斩白蛇,举义帜,破秦楚,收天下,遂有大汉百年基业……”

    饶是张放心理素质极过硬,当他真正想要的答案,自耆老嘴里吐出,给他造成的震惊与激动,几乎难以抑制。

    大汉!居然真是煌煌大汉!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越千年到长安。原来自己来到了两千年前的西汉帝国,真不知是不幸还是幸运。嗯,细细想来,还是幸运成分多些,没有人愿意生在乱世,所谓乱世人命不如狗。在张放的印象中,终西汉二百年,除了汉末,基本没有大动荡或兵灾。强汉之名,可不是说说而已。

    身处的时代已基本清楚了,下面要弄明白的就是,现在是西汉前期、还是中期,抑或后期,这个问题很重要。

    张放的历史知识还算过得去,天涯煮酒论史也是他常逛的论坛,但对于西汉这样早期的时代,他所了解的实在有限。除了知道建立与灭亡时间,对于西汉那一串皇帝,他真正熟悉的只有两位:汉高祖刘邦、汉武帝刘彻,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如果眼下不是这二位在位,就算耆老告诉自己,现在是某某帝在位(事实上不可能,帝号是死后才封的),也没法对号入座,准确定位年代啊!

    张放略加思索,有了!不能直接定位,但可以推断啊,就用在位五十余年,横贯西汉前中期的汉武帝来做基点,最合适不过。

    此时耆老已经说到高祖还乡之事了。当然,前面的亡秦之战,楚汉之战,耆老除了知道个开头与结局,中间完全是胡诌,张放却笑吟吟地不断点头。倾听,是一位心理医生的基本素养。倒是韩氏兄弟与青琰听得津津有味,眼睛发亮。

    好不容易等到耆老的“说书”告一段落,张放双手一动,差点想礼节性鼓掌,幸好及时想起,汉朝可没这项礼仪,生生刹住,频频点头道:“长者果然见识广博,遥想当年高皇帝风采,令人神往,这一晃,都过了多少年了……”

    耆老正接过青琰递来的木碗,饮水润喉,闻言果然入彀,眯着昏花老眼,伸出手掌掐算天干地支一番,不太确定道:“唔,这都是百年……不止,至少两个甲子的故事了。”

    两个甲子就是一百二十年,正好是西汉中期啊!张放大喜,如果当真是建国两个甲子,那么汉武帝应当在位了,或者,已经故去。为进一步确定年份,张放似是随意说道:“百年以降,若论功绩,怕只有武皇帝才能勉强与高祖相比了。”

    “武皇帝?”耆老明显一怔,随即似有所悟,“哦,少君说的是孝武皇帝吧。北击匈奴,除百年之患,扬汉家天威,的确可与先祖相捋……”

    韩氏兄弟与青琰显然更喜听这个,一个劲央求耆老讲卫、霍、李等将北击匈奴之故事。只是这事耆老知之更少,同样只知头尾,中间全丢。而张放脸上仍保持笑容,但一颗心却砰砰乱跳。好悬!后世人人皆知汉武帝,却鲜知其谥号其实是“孝武”,念错皇帝的谥号是什么罪名?张放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今日对面不是一个山村耆老,而是长安权贵,估计自己要吃不了兜着走。

    张放暗暗警省,这样的失误切记不可再犯。慑定心神后,正好听到耆老说到骠骑将军霍去病拔匈奴王庭,封狼居胥之事,韩氏兄弟与青琰听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

    张放适时感慨道:“骠骑将军神绩,实令我等后人景仰,恨不能与其并肩驰骋,击杀胡虏。”

    韩氏兄弟一齐握紧双拳,面色兴奋,均道:“正是如此,恨不能早生……早生……”

    耆老含笑:“老朽祖叔曾在骠骑将军麾下任一小卒,细算起来……唔,若尔等早生七、八十年,当可一遂心愿耳。”

    成了!蘑菇了一个晚上,就为了这句话!

    霍去病北击匈奴,封狼居胥,这是写入历史课本的,张放记得很清楚:公元前119年。由此顺数八十年,大约是公元前40年——这,就是自己身处的时代!

    真是幸运,不是末世。

    临别时,张放诚心敬意地向这位间接解开了心中困扰的老人郑重行礼。

    耆老也恭敬还礼,目光温和地看着眼前俊美少年,温言道:“老朽虽不知少君何故问这些掌故,但能有助于少君寻回记忆,便是好的。”

    张放深深一揖,无言。

    ……

    入夜,张放久久未能入睡,并不完全因为茅屋的腥腐之气、床板的坚硬硌背(其实韩家对他很不错,专门腾出了一个单间给他,韩氏兄弟二人与老父共挤一间),更有身处异域的不安。这种感觉像回到十六岁那年,第一次离家,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打暑期工。现在这感觉愈发强烈,毕竟这里是一个跨越了上千年的时空啊!

    张放在回想自己是否有值得思念的人。他出身于一个单亲家庭,母亲早在十年前,就已罹患癌症去世。也正是因此,他才决心报考医学系。但真正从医之后才觉悟,人力终有穷尽,自己这辈子救不了绝症者,但有良好心态的重症患者,却可以存活更久。所以,他才决定改修心理学,成为一名心理医生。

    女友?自从在大学那场以失败告终的初恋以后,他再没动过真感情。工作之后,虽与多名女性有染,也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以至到了而立之年,还是单身……那一个世界还有可以思念的人吗?张放认真地想了一会,嗯,没有了。那么,就这样吧……终于合上眼,沉沉睡去。

    半夜,张放猛地从黑暗中坐起。月光透过窗户(如果尺半宽的小洞也算窗户的话),正照在铺着残破草席的简陋床榻上,也映照着他那张苍白如纸、大汗淋漓的面孔。

    倘若此时有人站在床前,一定会被张放那双瞳仁所惊吓——幽深如潭,诡异如妖,灰蒙蒙、冷冰冰,仿佛魔瞳一般,充满死气。

    不错!张放上半夜在睡梦中,就一直在与一个死人……准确的说,是一个死魂灵殊死搏斗。

    张放完全没料到,这具身体还有残留的意识,或者说是灵魂。在清醒状态下,这股灵识被压制住,而一旦入睡,意识沉寂,便为其所趁。从睡下至今,噩梦频频,浑身发僵,仿佛被一个幽魂拽扯着直坠九幽地狱。而自己的灵魂在不断地挣扎、坚守、苦苦支撑、拒绝沉沦。就在厮杀得不可开交,即将魂飞魄散的一刻,以绝大的毅力,终于夺回了身体的掌控权。

    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张放才是鸠占鹊巢,而那阴魂不散的灵魂,只是想拿回自己的身体而已。但事关生死,哪有什么好谦让的?谁都不想当孤魂野鬼不是?

    张放在黑暗中喘息良久,不敢再睡,披衣而起,悄然开门来到中庭。

    暮色沉沉,四野寂静,花树芬芳,天穹广阔。这,就是大汉的天空。

    张放遥望天边那一钩弯月与几颗泠泠星子,轻呵出一口白气,陡然兴起一种莫可名状的孤独感。

    我已非我,时移世易,星空遥远,旷野无极……自己就这样被抛弃在一个二千年前的陌生时空了么?

第四章 【危机端倪】

    早晨起来,第一桩头疼的事,就是穿衣。张放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会为了如何穿衣而伤脑筋。不管怎样摆弄,始终穿不出昨天那种熨贴的感觉。这时方才体会到,为什么古代官宦人家总要有人侍候宽衣。不仅仅是因为摆谱,更重要的是,没人帮忙,根本没法穿好这种左缠右绕的汉服。

    张放努力回忆昨夜脱衣的程序,可惜当时心情沉重而复杂,完全没在意,否则以他的记忆力与观察力,只需认真看过一遍,基本上可以模拟得**不离十。而在这方面,那残存的灵魂意识却完全没法给他提供帮助——经历了昨夜的惊魂,张放总算弄清楚了一件事,为什么自己会对一些诸如礼仪、语言、举止有本能的正确反应,这其实就是一种潜意识反应,身体原主人灵魂碎片的潜意识。

    也就是说,这身体原主人会的事,张放也一样会,不会的事,那就没法了。很显然,这位贵族少爷平日里多半有仆人侍候,压根不用自个动手,所以这方面的意识很模糊……最终,张放不得已,只好向韩氏兄弟借了一套衣服穿。

    韩墨与韩重其实也没多余的衣物,而且他们的体形与张放也有差异。最后还是韩家嫂子取出一件压箱底的,丈夫成亲时用做礼服的半新不旧、但浆洗得很干净的麻布衣,交予张放,才算解决了难题。

    平民的衣服,可要比贵族的深衣华服简单多了,窄袖交领,下着穷裤(汉朝的合裆长裤,多见于平民穿着,又称为“裈”),简易方便,与现代相差无几。虽然布料与丝帛完全没法比,而且布质粗糙,穿久了磨皮肤,象穿麻袋的感觉,但张放别无选择,只能将就。脚下蹬着一双麻履,乍一看,昨日的华服贵公子,摇身变为山村少年了。

    尽管同样是粗布短衣,但张放与韩氏兄弟并排一站,如鹤立鸡群,怎都掩盖不住。

    早餐同样是稀粥荼菜,张放捏着鼻子,硬着头皮吃了小半碗这没盐没油、苦得令人难以下咽的东西。肚子有东西垫底之后,着实再难多吃一口。但看韩氏兄弟,却吃得稀哩哗啦,没有半分难受的表情,显然平日是吃惯了的。张放总算知道这一家,不,几乎是全村人个个面黄肌瘦的原因了。

    幸好今天就有粮买回,否则,只怕早晚也就变成这个样子——还是那句话说得好,无论到哪个时代,没钱都是万万不能啊!

    张放感概着佩好剑,小心揣上钱袋,辞别韩家嫂子,与背箭持弓的韩氏兄弟出门而去。

    韩父与韩义早早出门,出山到最近的一个邑集购买粮食去了,而补充肉食的任务,就交给了两个弟弟。所以张放与韩氏兄弟二人,此番正是上山打猎去也。

    虽然只接触了短短半天一夜,但以张放良好的沟通能力与亲和力,加上“年岁”相当,很容易就获得了韩氏兄弟的好感。初见时的那种拘谨、生疏,消除了大半,基本上是言谈甚欢了。加上张放穿着与他们同样的衣服,说话平和,毫无贵人的架子,恍惚间,差点令韩氏兄弟当他是本村少年了。

    走在乡间小径上,偶尔碰到村人,望向张放的眼光,无不瞠目。这些人无论如何都难以相信,一位贵族少年,竟愿意换上庶民的粗布短衣……尤其看那模样,居然还挺享受。

    三人经过小桥,来到昨日四人相遇的地方,韩氏兄弟四下张望:“青琰说她也要去的,怎地到如今还不见人?”

    张放将悬在腰间,行走时不断拍击胯部,很是影响行动的佩剑解下,改插在后背。然后很没形象地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悠然观望远处飞珠溅玉的瀑布,拍拍身边的草地,对韩氏兄弟道:“无妨,时辰还早,坐着等一等吧。难道你们不知道,女孩子永远都有迟到的权利?”

    韩氏兄弟面面相觑,一脸茫然。

    张放纵声大笑。

    ……

    此刻,就隔着一个山头,张放三人一心等待的青琰,却遇到了小小麻烦。

    青琰天不亮就背着藤篓上山采野菜去了。眼下是春夏之交,正是山花野菜盛开时,想要撑到秋收,没有野菜伴杂粮充饥可不成。

    直到日上三杆,眼看时间差不多了,野菜也摘了小半篓。青琰惦记着昨日与韩氏兄弟的约定,匆匆收拾一下,准备返村。一转身,差点吓得叫出声来——身后不知何时,竟出现了两个一脸乱糟糟胡子的汉子。

    两个汉子都是黑布裹头,面色黢黑,直掇绑腿,肋下夹着一个长条形布袋。其中一个宽脸盘大汉粗声粗气道:“兀那小子,过来,问你一事。”

    青琰但凡外出干活,都做男装打扮,一来身子骨尚未长开,二来她的确有几分中性气质,错非似张放这等观察力极强的人,一般人粗看之下,却也不容易认出。

    青琰心头气恼,昨日被张放吓了一跳,今日又是这般,而且对方言语又极是无理,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背起藤篓,没好气道:“二位找错人了,我一个无知小子,哪里会晓事?”言语暗讽对方“不晓事”,不轻不重刺了对方一下。

    大汉牛眼一瞪:“小子……”

    另一名个头稍矮的汉子扯了扯同伴衣袖,丢了个眼色,上前一步,挤出一个难看的笑脸,露出齿缝间还嵌着菜屑的黄板牙:“我这兄弟是个粗坯,小兄弟莫怪。借问一事,小兄弟可曾见过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年?”

    青琰本不想理会这二人,刚想抬腿走人,猛然听到这句话,心头咯登一下——这两名恶汉,竟是来寻那小郎君的!

    陀螺山地处边鄙,青溪聚更是个山野聚落。虽然不远的山那头有条数十年前军队开拓的运粮便道,可抄近路到北地郡治马领县,但年久荒废,一般不急赶路的话,很少有人走这条山道。一年到头,除了收赋税、派徭役的吏胥,何曾能见什么贵公子?青琰长这么大,真正见过的贵介公子,只张放一人。这两人毫无疑问,就是来寻张放的。

    他们会不会是小郎君的仆人?

    青琰有些犹豫,看衣着,这两人与自己穿得差不多,不大像富人家仆,但自己也没见过真正的富人家仆,说不准是呢?阿翁说小郎君伤了脑子,患了离魂之症,记不得家人了,好生可怜,这些人若是他的仆人,自是最好不过。

    青琰嘴皮子一动,正想如实相告。蓦地,小巧的鼻翼歙动数下,似是嗅到了什么,心头猛地一跳,话到嘴边,生生咽下。摇摇头,表示没见过。

    那宽脸大汉怒道:“这青溪里距山道最近,那小子若是逃……那位少年郎自然最可能来此,如此扎眼之人,岂会不见?分明故意隐瞒……”

    矮小的同伴又一次暗扯住大汉,皮笑肉不笑道:“我等实无恶念,乃是那少年郎的家仆。小主人走失,我等心急如焚啊……若是小兄弟知晓,还望见告,若能寻到小主人,必有重谢。”

    青琰已从大汉说漏嘴的话语听出不对,心头更是坚信先前的怀疑,如何还肯据实以告,撇撇嘴:“你这汉子说话着实可笑,这陀螺山又不止我们青溪里一处聚落,还有赵家岭、雀儿谷、十八拐好几处呢,就不兴你家小主人跑到那些所在去了?”

    宽脸大汉张了张嘴,气哼哼说不出话来。

    矮小汉子点头笑道:“也是。既如此,多有打扰,我们就到别处看看。”

    青琰扬了扬秀气的下巴,背着藤篓,快步离去。

    宽脸大汉气呼呼道:“这青溪聚的大人小儿俱是可恶,对外人防范之心甚重,没一个肯说实话的……我说,刘快腿,难不成我们真要往方才那小子所言的几处所在去搜索?”

    矮个的刘快腿盯住青琰的瘦小背影,三角眼阴阴一眯,摇摇头:“那几处所在,自有别的兄弟负责,你我搜查此地就好。那小子说话眼神游移不定,嘿嘿,毛未褪尽的小子,也想在我刘快腿面前使奸……”

    青琰边走边回头,确认那两个汉子没跟来,脚步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一路小跑,奔到张放三人面前,弯腰抚胸喘气,话都说不出来。

    韩骏上前帮她将藤篓卸下,奇道:“有狗追你么?跑得那么急。”

    青琰白了他一眼,接过韩重递来的竹筒,喝了几口水,润润喉之后,边喘边道:“有两人找……找小郎君,自称、是他的……家仆。”

    韩重喜道:“这是好事啊!你把他们带来了?”

    青琰摇摇头:“正相反,我把他们给甩了。”

    这下连韩骏都好奇了:“这是为何?”

    青琰不答,眼睛直盯着张放,但令她奇怪且气恼的是,那张俊得不像话的脸上,一派淡定从容,正冲自己含笑点头:“青琰小妹此举必有深意,这两位自称是我家仆之人,或有可疑之处。”

    青琰瞪大着眼睛——这是一个单眼皮女孩,眼睛细眯,怎么瞪都不显大,但足够表示内心的惊讶——难不成,山外的少年郎君们,都是这般聪明?或许是吧,阿翁说,那些贵人子弟,都能读书识字呢,想必比山野人家都要聪慧得多。

    青琰泄气之下,也没了卖关子的兴致,蔫蔫说道:“我其实是想如实说的,但是,正好一阵山风吹来,远远就能嗅到那两个汉子身上一股子咸腥味。这味道……再熟悉不过,大兄以前身上总是有这样的味……”

    韩氏兄弟面面相觑,脱口惊呼:“是盐隶!”

    见张放一脸困惑,兄弟二人你一言、我一语解释起来。

    原来距此地西北百余里外,有一处叫盐池的地方,是本朝官盐督矿所在,而采盐的盐工,就叫盐隶。盐隶的来源通常有两类,一是每年服徭役的庶民,一年只需干几个月便可回乡;一是来自各地的囚徒,这些人就得干到刑满为止,如果刑期长,甚至要干到死。

    采盐是一种很折磨人的苦工,加上常年饥寒,监卒凌虐,死亡率很高,这就造成了盐隶逃亡之事时有发生。这些逃亡的盐隶,多半是服刑的囚徒,其中不乏杀人越货者。这些凶徒逃亡之后,有家不得归,又没有正经营生,说不得,自然是重操旧业了。

    韩氏兄弟与青琰都是从未出过大山的少年男女,原本不可能知道这种事,但青琰的大兄、耆老唯一的儿子,也曾多次服徭役,对盐池发生的各种事情再清楚不过,时常对三人说起,是故得以了解。

    “眼下正是徭役期,大兄都还没回来,此时若是有盐隶出没,必是……”青琰眼里掠过一丝惊惧之色。

    若青琰所言不虚,这些逃亡的盐隶为什么要找自己?张放也想不明白这事。嗯,想不明白就先放一放吧,先忙正事。

    张放拍拍掌,扬声道:“好啦,这事咱们路上再慢慢琢磨,走罢。”

    当四个少年男女的身影刚刚消逝于山林之时,百步之外,一棵大樟树后,转出两个一脸凶狠的汉子——正是刘快腿与他的同伴。

第五章 【杀机倏至】

    陀螺山方圆数十里,群峰绵密,主峰高达数百丈,直插云霄,许多地方是人迹罕至之地,野兽毒虫甚多。青溪聚及附近几个聚落,都只安居在陀螺山边缘。至于大山深处,基本上是没人敢住的。

    韩氏兄弟俱是年少,弓是自制的软弓,箭是原始的骨箭,射些飞禽小兽还可以,稍大些的野兽是绝不敢碰的。因此,他们的狩猎范围就在陀螺山外围。而整个青溪聚及附近聚落的居民,平日里也都是在这些地段打猎,但有长毛生脚的,基本没活。在这般被反复过筛的地方狩猎,可想而知能有什么样的收获。

    与其说韩氏兄弟是进山狩猎,不如说他们是去看“收成”——陷阱的收获。

    韩氏兄弟的陷阱,设在陀螺山内外缘的交界,只有这个地段,才有可能碰碰运气。陷阱共有三处,错落间隔百丈,表面覆盖厚厚的落叶,伪装倒是做得很好,别说是飞禽走兽,就算是人都轻易看不出来。

    来到第一处陷阱时,韩重正要指给张放看,却被青琰止住,笑咪咪道:“小郎君读书万卷,聪慧过人,一定能看出那陷阱在哪里,何需你多事。”

    张放侧头瞥了青琰一眼,女孩心虚地偏开头,张放笑了笑:“这个测试不错,也好,我试试。”

    韩骏不安地道:“小郎君……”

    “对了。”张放正待举步,似乎想起什么,回头问道,“陷阱里没装什么杀伤**物吧?”

    韩氏兄弟齐声道:“有木刺!”

    张放修眉一挑,嘴唇噙着一丝笑意:“这么有挑战性?很好,这样更有趣。”

    眼见张放举步前行,青琰嘴皮子一动,似想说什么,又有些犹豫,就这么一迟疑,便只见到张放的背影了。

    在韩氏兄弟与青琰的惊骇注目下,就见张放负手施施然而行,身形挺拔,绝不东张西望,更无半分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好像在自家后院闲庭信步一般。

    麻履踩在厚厚的枯枝腐叶上,细枝折断的啪啪响声不绝于耳,每一步,都留下一个清晰的足印。三双眼睛随着张放的脚步移动,越睁越大,就在距离三人二十多米远某处,眼见张放浑若无事还要再往前走,三人再也忍不住,同时张口。

    “且住!”二字尚在喉咙,还未滚到舌尖——却见张放看似很自然地抬起脚,正要踩下,脚悬半空,突然收回来,回首一笑:“就是这里了。”

    韩氏兄弟齐齐松了口气,黑里泛黄的脸色居然有点发白,赶紧快步走来。韩骏随手拾起一根断木,小心拨去树叶与浮土,显现出一方用细藤条编成的藤网,掀开藤网,露出一个长宽约一米五的深坑。

    张放籍着从树荫间泻下的光线,探头望去。陷坑大约三米多深,坑底犬牙交错倒插着十几根一尺多长的尖锐木刺,象鲨鱼张开的大嘴,不难想像掉进这个陷阱的后果。

    陷阱表面完好无损,自然不会有猎物入彀。不过,韩氏兄弟此时失望的心情已经完全被好奇心取代,韩重终于忍不住开口:“小郎君是如何看出来的?”

    这话正是青琰想问的,只是事情是她挑起,不好开口而已,眼睛望向别处,耳朵却是竖起。

    张放淡淡一笑:“是你告诉我的。”

    韩重嘴巴一下张大:“我……我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啊!”

    “你不是用声音,而是用眼睛告诉了我。”张放如是说。

    心理医生职业本能之一,就是随时随地观察目标对象的眼睛,即使是一个最擅长掩饰内心的人,他的眼睛总会暴露一些有价值的信息。韩重只是一个毫无心机的少年,如何会掩藏情绪?他之前正想给张放指点陷阱所在,眼神早已将具体地点出卖。张放短短一瞥,根据韩重眼神的角度、方位、停留时间,很容易就圈定了一个大概方位,所以很从容地走到近处。留神观察之下,果然发现其中一棵树刻了一个剥了皮箭头,箭头指示方向,正是脚下。

    心理观察方面的东西解释起来太复杂,说出来韩氏兄弟与青琰也未必能领会,所以张放隐去不说,只是朝那树干的箭头示意了一下。

    韩骏点点头,会心一笑。

    青琰咬着嘴唇,轻哼一声,原来如此,不过是胆大心细眼神好罢了。

    只有韩重摸着脑袋,有点迷糊:我的眼睛一直盯着陷阱啊,何曾看那箭头了?

    接下来再看另两处,三个陷阱布置得都挺巧妙,可惜,没有任何收获。

    看着三人一脸沮丧,张放安慰道:“无妨,韩翁与大兄多半也会料到此等情况,说不准会买些肉食回来。”

    韩重摇头:“那是要钱的,不一样。”

    张放看着韩氏兄弟认真的表情,心下感慨,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一点,哪怕过了两千年都不会改变。

    没有收获,韩氏兄弟与青琰都没了兴致,张放倒无所谓,权当爬了一回山。只是这副身体刚长开,平日养尊处优,显然无法与后世的躯壳相比。不到一个小时的山路,就累得浑身发酸,两脚灌铅,看来找机会得好好锻炼才行。

    一无所获,又奔波了大半天,早晨那点稀粥苦菜早清肠了,四人的肚皮不时发出咕咕之声。最后还是青琰发挥长项,四下引颈观察。少倾,敏捷如猿地攀上大树,找到一窝鸟蛋。韩氏兄弟一人用火镰生火,一人堆起一个泥灶,泥土烧热后,将鸟蛋置于其间,热土覆盖。不过顿饭功夫,用树枝将滚烫的泥灶扒开,热腾腾的熟鸟蛋就弄好了。

    张放微笑看着。两千年后,外出野炊,也是这样弄的,看来这技术才是真正穿越千年的东西。

    只有七个鸟蛋,四人分,有一人只能得一个。

    青琰率先拿起一个,边吹气边道:“我的食量最小,一枚足矣。”说罢自顾走开,依在一棵老树下,细细剥壳,细嚼慢咽。

    韩重则老实不客气急急抓了两个,不顾烫手烫嘴,剥不了两下就往嘴里扔,听那咯吱吱的声响,大概连壳都嚼碎吞下了。

    韩骏只吃了一个,另一个,则揣入兜里。

    张放则静静将两个鸟蛋剥壳食尽,肚子里有了点东西,多少恢复了些气力,拍拍手,站起来对韩骏道:“不管你想留给谁,我都建议你把它吃掉。食物还会有的——你不会认为我只有两百个铜钱吧?”

    韩骏轻轻摇头,勉强一笑,没有说话。

    在没有时钟、刻漏的山野,看时间完全凭感觉,估摸着快到晌午了,四人准备下山返家。

    刚走出山林,沿着小径走了一段,毫无征兆地,两棵大树后突然转出两个人,堵在道中,将四人吓了一跳。

    青琰柳眉倒竖,本待怒叱,声到嘴边,待看清来者,急忙改成低促的声音:“先前我说的就是这二人……”

    张放点点头,向前迈出两步,既然对方是冲自己来的,那就由自己来打交道好了。由于有了青琰之前的提示,张放特意用鼻子细嗅了一下,果然,一股淡淡的咸腥味,若有若无地从这两个粗汉身上散发。

    两个汉子眼睛一下就聚集在张放身上——尽管穿着同样的粗麻布衣,但那丰神俊朗的仪表,实在太抓眼球。别说只混在四人当中,就算是四十个、四百个,任何人第一眼,都会自然而然地汇聚在他身上。

    左边一个脸黄皮寡、身材瘦小的汉子,夹着狭长的布袋,挤出几分笑脸,向张放一拱手:“这位定是长安张公子了,果然是……这个……不得了。”这粗汉词汇贫乏,显然不知道怎样来形容如此美少年,磕蹭半天,才憋出一句。

    长安张公子?张放一怔,这么巧,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姓张?唔,这也不足为奇,张姓本就是大姓,同姓机率不是一般的高……长安!果然,这衣着华贵,囊中多金,有车马仆役的美少年,来历当真不凡,居然来自大汉朝的帝都长安!

    汉子随意的一句话,透露了大量信息。

    张放拱手还礼,面带微笑:“二位找我有事?”

    那瘦小汉子踏前一步,同时解开布袋,眼睛盯住张放,点点头:“的确有事,而且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张放下意识一惊,正想问是何事,但就在这瞬间,他从那瘦小汉子的眼睛里窥出一丝杀机。与此同时,那布袋也已解开,竟然是一把刀——

第六章 【丛林生死斗】

    张放根本来不及思考这两人为何要对自己下杀手,一切全凭本能,一手握剑柄,一手按卡簧,拔剑出鞘,堪堪挥至胸前,对方的凶器已砍到。

    铮!一声刺耳金铁交鸣,张放年少力弱,又是仓促应敌,握剑的手臂一麻,差点脱手飞出,人也被震得向后踉跄。

    瘦小汉子没想到猝然袭击,居然也会失手,这小子也太警觉了吧。未等他再度出击,身后的壮汉已吼叫一声,抖开布囊,拔刀从他身旁冲过,劈向立足未稳的张放。

    张放这会手臂还有些发木,根本抬不起来。身后韩氏兄弟一左一右扶住他的身体,反应快速的韩重一声怒喝,挥弓格击,啪地一下,拍在刀身,将壮汉刺来的长刀打歪。

    壮汉吼叫着连劈数刀,居然都被韩重以弓臂拍击格开。真看不出,这韩家幺郎竟有恁般好身手。

    这时张放才看清两名汉子手持的都是笔直狭长的单刃刀,刀身呈青灰色,宽窄似剑,笔直无弯弧,刀柄尾部有一个圆环——正是典型的汉制环首刀。

    韩重的箭不好,但弓却是材质十分坚韧的柘木所制。而壮汉用的虽是铁刀,但汉代的治铁技术普遍较差,普通的环首刀还真未必能削断坚木。韩重挥舞着鸡蛋粗细的弓臂与手持环首刀的壮汉对攻,一时半会,铁器居然奈何不了木棍。

    山道窄小,两旁是陡坡,不击倒韩重,就没法伤害张放。韩重以身当敌,相当于以一敌二。

    瘦小汉子觑了个空,倏地从壮汉身侧闪出,一刀刺来,刀刃从弓臂下方穿过,猛地一挑,将韩重的弓挑飞,壮汉适时举刀平戳向韩重胸膛。

    韩重赤手空拳,如何能抵挡两个持刀汉子,眼见就要伤在刀下……

    壮汉环首刀刚刺到中途,突然眼前一暗,剧痛攻心,吼声如负伤野兽——左眼正正插着一支箭矢。没有流血,但形状可怖。

    箭矢是韩骏射出的,准则准矣,只是箭头为骨制,而且又是自制软弓,杀伤力不足。如此近距离,却也只是射瞎了壮汉的左眼,未能贯脑而毙。

    壮汉眼睛中箭,顿时失去方向感,原本戳向韩重胸膛的刀尖,结果却从左臂外侧滑过,割伤了韩重手臂。

    生死交关,韩重浑然不顾手臂淌血,怒吼一声,挫身猛扑而上,一头撞入壮汉怀中,两人缠抱着骨碌碌滚下山坡。

    瘦小汉子根本不去理会同伴,障碍一去,立即挥刀直取张放。

    韩骏刚搭上第二支箭,冷不防那瘦小汉子突然舍弃主要目标,反手猛劈一刀,将箭矢斩断,更将韩骏连人带弓震得翻滚下山坡。

    猝袭得手的瘦小汉子呲牙冲张放狞笑:“这下没有挡路石了,小子,受死吧!”

    青琰在四人中最为瘦小,而且又手无寸铁,在瘦小汉子眼里,只怕还要张放保护,毫无威胁可言。但是,很快他就为这种轻视付出了惨痛代价。

    青琰腰间沉甸甸的布囊总是须臾不离身,张放知道里面盛放着不少大小如鸽蛋的圆石,之前一直猜不透青琰带这些石头干什么,但很快青琰就让他大开眼界。

    但见青琰伸手入囊,抓了满满一手石头,手掌摊开,另一只手拈起一枚圆石,脱手飞掷——以这枚飞石为发端,接下来短短两三秒内,青琰手臂倏伸倏缩,迅捷无伦将掌中的五六枚圆石闪电般掷出。速度之快,直如幻影;动作之流畅,很有几分后世赌桌上荷官发牌的潇洒,又似山西刀削面大师傅的削片之势。

    连珠石弹密集地击打在瘦小汉子的脸膛,瞬间青包肿起,皮破血流。瘦小汉子痛呼不已,身躯摇晃,脚下踉跄,差点摔下山坡。

    青琰扭头对张放大叫:“往林子跑!”

    在这一瞬,张放与青琰交换了一道会心的眼神,重重点头,转身飞跑。而青琰则不断以飞石袭击,瘦小汉子叉开五指,以掌遮面,石块打在掌心、胸膛,虽疼痛难忍,终究是皮肉之伤,未能造成致命威胁。这也是青琰人小体弱,投掷的暗器又是杀伤力最弱的飞石,倘若换成是飞刀、袖箭之类的锐器,早把对方干趴下了。

    瘦小汉子连连怒吼,冒着弹雨步步紧逼,而青琰盛石块的布囊即将见。,觑个空回头,见张放的身影已没入林中,立即拔脚飞跑,方向与张放相反。

    瘦小汉子睁着肿胀的眼皮,吐出一口混合着血沫与碎齿的血痰,咬牙切齿向张放的背影追去。

    张放手按肋间,亡命狂奔,汗出如浆,心跳如鼓,双脚灌铅。上辈子加这辈子,头一回被人持刀追杀,说不怕是假的。这是无法无天的古代,又是荒山野岭,自己更是个身份不明的“黑户”,被人宰了随地一埋,找谁喊冤去?

    张放跑着跑着,突然似被杂草横枝一绊,整个人向前扑倒,但在着地瞬间,紧急一个前滚翻,险险避过脸撞地的悲剧。

    当张放用剑鞘支撑着身体,勉强爬起,身后却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回首——瘦小汉子距自己只有十步之遥。

    猎人与猎物,距离只有十步,一个筋疲力尽,一个气喘如牛,两双眼睛死死瞪视。

    “小子……没人……没人能跑得过我刘快腿,你就认命吧。”瘦小汉子刘快腿抹了一把脸,血迹与汗渍混合,将一张本就难看的脸抹得血污不堪,在幽暗的林子里,更显恐怖狰狞。错非张放的神经早被职业磨得够粗大,只怕脚都要发软。

    张放喘得难受,抓紧一切机会,尽力调整呼吸,根本答不上话。

    刘快腿缓缓抬起环首刀,刀尖对准张放:“若不怕痛,就用你的剑自裁;若是怕痛,我可以代劳。”

    张放稍稍缓过气,一点点将剑拔出鞘,青莹莹的剑锋与青灰色的环首刀形成鲜明对比,剑尖同样戟指对方:“从没、挨过刀剑……不知道怕不怕痛。不介意的话,等会你来告诉我。”

    刘快腿狞恶一笑:“不知死活的小子……好!咱这来告诉你。”踩着厚厚的软泥腐叶,发出沙沙之声,一步步逼近。

    张放神情平静,振声道:“你死之前,能否告之,为何追杀我?”

    刘快腿怒极反笑:“到阴曹地府去问吧!”声落,脚步加速,借势腾空跃起,环首刀高高举起,凌空下劈。

    张放却在此时,做了一个出人意表的动作——锵地一声,还剑归鞘,淡淡道:“既如此,你就去死吧。”倏地伸手拽住一旁横出的树枝,将之弯成弓状,猛然放手,树枝猝然弹出,像一根软棍,重重鞭打在刘快腿半空中的身体上。

    枝折叶散中,刘快腿发出不甘的怒吼,整个人打横摔落在地——下一刻,地面轰然裂开,碎叶腐泥四溅,刘快腿连惊叫声都来不及发出,瞬间陷入地底。随着一声短促的惨叫,一切归于寂静。

    张放抬袖抹去额角渗出的冷汗,好险!这一记兵行险着,总算奏效。早在青琰叫他往林子里跑的同时,两人就已想到利用陷阱收拾杀手,这也是张放果断退走的原因。反正杀手的目标在他,绝不会与青琰纠缠,只要分开跑就没问题,事态发展果如张放所料。张放之前绊倒摔跤都是计算好的,正好借前扑翻滚之势,不露痕迹跃过陷阱,这才引得刘快腿入彀。

    未曾想这刘快腿身手恁般了得,竟然来了个凌空扑击,无巧不巧正避开陷阱,若不是正好有一根横伸的树枝出奇不意的话,张放估计少不了要吃苦头,甚至负伤。好在一切有惊无险,这不明身份的杀手……张放探头朝坑底看了一眼,昏暗的坑底下,一人横卧,寂然不动,有淡淡的血腥味扑鼻而来,显然已毙命。

    纵使张放见多了死人,纵使这属于正当防卫,纵使不是自己亲手所杀……但终究是终结在自己手上的一条生命,那种心如坠铅、尿意澎涌的感觉,令张放浑身绷紧,虚汗不停,久久不能挪步。直到听闻青琰与韩骏的呼声,方才如同噩梦醒来一般,拭去额头冷汗,定了定神,拖着如灌铅的双脚,向呼声迎去……

    另一个杀手也死了,而且死得更早。

    当韩重舍身撞击,与敌缠抱翻滚下山坡时,只觉天旋地旋,半晌爬不起来,以为必无幸理。没成想,半天也不见有人拿刀扎自己。勉强支起身体一看——寻丈开外,那壮汉仰面朝天,原本插在眼珠上的箭矢,已在翻滚时磕碰折断一半,余下一半,竟齐根而没,尽数贯入脑中……

    四个平均年龄不足十四岁的少年男女,险之又险干掉两个持凶器的亡命之徒,除了韩重受了点皮肉之伤外,余人皆无事。四人面面相觑,后怕之余,更是庆幸之极。

    调整并消除负面情绪之后,张放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弄清楚,这两人为何要杀自己。

    只是搜了两具尸体,除了两把环首刀与几十枚五铢钱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把刀、钱都收起来,尸体……要不要报官?”张放不太清楚大汉朝的法治情况怎样,便询问韩氏兄弟。

    兄弟二人一齐摇头:“这两个凶人必是逃亡的盐隶,官寺抓到也是个死。咱们……还是别惹麻烦了。”

    张放试探道:“你们的意思是……自行处理了?”

    韩氏兄弟对视一眼,朝张放用力点头。

    张放咬咬牙,拳掌用力互击:“好吧,那就把他们埋了。记住了,这事谁也不能说。”

    韩氏兄弟与青琰猛点头。

    张放仰首望向昨日来时的方向,深长地吸了口气——突如其来的灾难,不明身份的杀手。或许,那场车祸未必是天灾,而是一场有预谋的**……

第七章 【噬 魂】

    夜幕降临,这是张放来到这个时空后的第二个晚上。白天固然经历了一场生死之战,而晚上,同样不得安宁,其凶险之状,更甚日间。

    因了穿越首夜的惊悚魂战,张放已经确认,这具躯壳还残留着原主人的魂灵。白天被自己的意识压制,而到了晚上入睡之后,便趁虚而入,争夺身体控制权。

    这般诡异的灵魂之战,无形无质,无可捉摸,纵是世界上最强悍的格斗家,也毫无办法,在恶灵面前,与婴儿无异。

    幸运的是,张放专业就是心理学,并且因为同质的关系,也涉猎过灵魂学。面对这场丝毫不亚于白天在山林中生死搏斗的夺舍之战,张放至少有一搏之力。

    事关自家性命的大事,张放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慎重对待。这场战斗毫无先例可循,一切只能靠摸索。综合心理学与灵魂学,以及昨夜那宝贵的灵魂厮杀体验,张放制定了三点应对之策。

    首先,临睡前以腹式呼吸进行调息,尽量放空大脑,使整个身心浸入到一种虚无、空灵的状态。这就跟真正的高手打人之前,必定全身放松,在遭到攻击之时,力量瞬间爆发一个道理。唯其不争,是为大争;为其空城,是为盈城。

    其次,就是使用自己的特殊专业技能“催眠术”了。

    做为一名心理医生,催眠术是必备技能。这门技术并不像常人想像的那样神奇,说白了就是一种强化的心理暗示,通过训练有素的施术者施展出来,常常可以展现外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催眠效果。但是这种效果却会受很大制约,比如催眠师的水准高低、受术者的配合程度及对暗示的感应程度、此外还有对环境、信任等等方面苛刻的要求。

    大多数催眠术,其实层次较低。比如催人入睡、心理治疗等等。那种能快速催眠,甚至让人绷直着横躺在两把椅子在间,身上还站着个人的类似魔术的催眠术,属于高阶催眠术,很难掌握,而且失败率很高。

    至于将人催眠后,身心就被催眠师完全掌控,要你干什么你就会去干,要你说什么你就会说——这种事情,在正常的世界法则下,基本不存在,除非……

    张放要做的,不是催眠他人,而是自我催眠,这也是催眠术的一种。

    张放以类似气功的调息法,将整个身心完全空灵,然后进行自我催眠——不断向大脑发出反复暗示,最终形成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一旦遭受不明意识攻击,会完全凭潜意识发动反击。这种反击是纯粹的精神较量,与肉身强弱无关。

    以精神抗精神,以灵魂撞灵魂。张放能做的,就只有这样了。

    尽管做了两手准备,但对于胜负,张放一成把握都没有。所以,他再给自己加了一道保险:在茅草屋的顶梁上,悬吊了一根细丝,尾端绑着一截小圆木,位置正对着自己横躺着的肚子。细丝中部,同样绑着一截圆木,其上缠绕着几圈点燃冒烟的蒿草绳——这种蒿草绳,是村民用来熏蚊子虫蚁的,效果挺不错。

    张放将蒿草绳的末端与细丝相接。也就是说,当蒿草线燃尽之后,就会灼断细线,圆木就会落下,掉在自己肚皮上——倘若当真抗争不过,用这种办法强制催醒,或许可捡回一条命。

    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两千年来,从未改变。万籁俱寂之时,做好充分的“自卫反击”准备的张放,再一次为自己的生存奋争。

    一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对新的生命会更加珍惜,不到最后一刻,决不轻言放弃。

    夜黑如墨,天地沉寂,虚无空间,恍惚之际,脑海中响起一个凄厉的声音:“还我命来!”

    潜藏的魂灵如期而至——在灵魂学中,这种无形的实体在个人**死后继续存在,正式的名称应当叫“续存”,但不如魂灵易于理解。

    张放的潜意识本能回应:“对不起,不是我不想还你,而是——你已经死了。”

    “不!我灵识还在,只要你放弃争夺,我还能还阳。”

    “你的灵魂已经破碎,再难恢复正常,这一点,从白天你被我的意识完全压制可以看出来。就算重夺这副躯壳,也不过是一个痴呆智障而已,你愿意这样么?”职业本能已渗透张放的灵魂,纵使是潜意识回应,也带着心理医生的循循善诱。

    “不!不会!你休想用这样拙劣的手段来欺瞒我!”魂灵怒气冲冲厉吼。

    “你不信?那好,我们就来测试一下——你是谁?”

    “我……我是谁?”

    “对!你是谁?你的姓名、所居何处、父母何人、因何到此。”

    “我……我是……我是……我是谁?”魂灵的灵识开始波动,并且越来越剧烈,透着一股子惶恐、战栗。

    “对,不要害怕,说吧,说出来,对你我都好。”

    “我……我不知道……”

    “你看,不是我不想帮你、不想让你,而是你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过往,就算重夺回这副躯壳,也不过一浑浑噩噩的活死人而已,又有何意义?”

    “那……我……我该怎么办?”魂灵终究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而已,在张放选择劝诱而不是正面厮杀的情况下,魂灵终于被撬开了一丝裂隙。

    “很好办,你放弃,我取代你。今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会重新找回你的过往。你的父母,我代你孝敬;你的人生,我替你重写。相信我,我会让你活得更精彩!”张放的劝诱,充满了盅惑,并且潜意识使用了催眠术,而催眠术本身就是作用于人的意识的,这才是与魂灵对抗最强大的武器。

    魂灵在急剧波动,有逸散之势——按“中式”灵魂学说,人死而魂未灭,全因一股不甘之怨气。这股怨气,会因抗争而越来越强,也会随着心愿达成,而瞬间逸散。当魂灵失去了目标,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张放苦苦等候的就是这一刻,最后放出一记难以抗拒的诱惑:“身死而魂灭,你身未死、魂不灭,只要与我的灵魂融合,从今往后,你我一体,我能感受到的一切,你同样能感受到——这样你不就等于重活于世间吗?来吧,放开你的灵识……接纳我的灵魂,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你就是我,我就是你?”魂灵仿佛在喃喃自语,一遍又一遍,越来越细微……

    在一个漆黑、虚无的空间里,在反复单调的频率作用下,魂灵渐渐安静,并由一团紧密的聚合,慢慢松散。一团强大灵识潜藏而至,缓缓张开,将魂灵包裹,不断抽吸。魂灵已完全放弃抵抗,一丝丝被抽出、吸纳、最后一点点被吞噬……

    啪!寂静若死的黑暗中,火星明灭,有物坠落。

    张放倏地坐起,黑暗中,完全看不清他的面色表情。只有一双比夜色更黑、比星辰更亮的眼睛,不时闪泛着一弧又一弧精芒,象漆黑的夜空,掠过无声的闪电。

    这一刻,张放感觉自己脑袋里似乎多了点什么。一切,都将因此而改变……

第八章 【以眼杀人】

    韩氏父子外出购粮,次日方归,比预计时间多了一个晚上。

    “本可于昨日按时归来,只是适逢上河农都尉班君出巡,聚邑戒严,不得走动,故此耽误了一个时辰。及至天黑,错过归期。好在是,谷米如期买回来了。”韩义边解释边喜孜孜从辘车(即独轮车,西汉晚期出现,时人称之为“爃”,民间通称辘车)上将一袋谷米及两瓮酱菜卸下,其中还有一个荷叶包,打开一看,却是两块熏制肉脯。

    嗅到肉味,令两天不沾油水,肚肠已经被野菜溲空的张放口腔分泌物激增。韩氏兄弟更不用说,两双发绿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那些谷米酱菜肉食。韩家嫂子抱着咿呀张手的儿子,眼眶蓄泪。

    一袋谷米为一石(相当于现在八十斤),韩氏父子为了节省,买的是未脱壳的粟米,这样便宜一些。余下数十钱,尽数买了酱菜与肉脯。

    韩父将一双布满厚茧的粗手伸到张放面前,摊开,是两枚五铢钱,一脸卑谦:“小郎君,尚余二钱,交还与你。”

    张放双手按住那双粗手,合拢,摇头笑道:“算是脚力钱吧,老丈与韩大兄辛苦了。”

    韩父连连摇头,惶恐道:“这如何使得?小郎君赠米,已是天大恩惠,如何还能赠钱,万万不可。”

    韩义也道:“山野之人,跑腿本是常事,岂可算脚力钱,请小郎君收回。”

    张放暗暗点头,这淳朴的一家人,是完全可以信任的。当下伸手入怀,掏出钱袋,取出一小块黄金,在韩家诸人面前一亮:“此金值价若何?”

    韩氏父子面面相觑,吃吃道:“怕……怕是值千钱……”

    张放一手拈起两枚五铢钱,一手托着金块,并排着向韩氏父子示意,扬了扬眉,再将钱放回韩父掌心,笑道:“所以还请老丈将钱收下。”

    韩父还是摇头:“小郎君纵有万钱,这二钱,也还是不属于我父子,请收回。”

    张放算是服了,只得道:“这样吧,这一石米吃不了多久,过得几日,还得劳烦老丈与韩大兄再去采购。届时将这二钱一并折算为米钱,可好?”

    韩氏父子互望一眼,暂时保管么,倒是可以,这才将钱收起。

    张放也将金块收好,双手一拍,笑道:“好了,打土豪的时候到了。”

    青溪聚共有三十五户人家,除去韩家与耆老两户,其余每户以陶碗装满满一碗粟米相赠,表示对村民善意的回报。最后剩下不到二十斤粟米,张放一分为二,一半赠予耆老,一半自用。

    不到十斤的粟米,脱壳之后,不过八、九斤,韩家包括张放在内的七口人,若是放开肚皮吃的话,顶多够两餐。

    这顿午餐,是张放降临到这个时空三天以来,吃得最香的一次。

    尽管韩家嫂子就是将粟米、肉脯、荼菜全混进一口陶釜(秦汉时期的锅)里,煮得稀烂,然后舀出沾酱分食,简单到极点。但是,有米、有酱、有肉,还能有什么不满足?

    看着狼吞虎咽的韩氏三兄弟,以及不时抹眼泪,给孙儿喂食的儿媳,韩父嘴唇哆嗦,老眼渐渐浑浊……这一顿“美食”,给予韩家那种浓浓的满足感,溢于言表。

    食毕,韩父郑重招集全家人,一齐跪坐在一张破烂蒲席上,向张放行顿首礼。

    张放也差不多了解了,这时期汉人最重礼仪,纵然是平民,也不缺礼数。你所要做的,不是上前扶起,那样反倒是失礼,而是还礼。还礼也有讲究,依据双方身份尊卑,有各种还礼姿势。张放不太懂这个,而且因为这身体的原主人的魂灵,已被他彻底融合,一些原有本能都失去了,所以他只能依着韩氏父子的礼节,原样还礼。

    韩氏父子行的可是大礼,眼见身份高贵的郎君也还以同样礼节,当真是又惊异又惶恐,连连顿首不已。

    张放可不想当磕头虫,挺直身躯,温言道:“老丈,有话直言,无需多礼。”

    韩父抬起满是皱褶的焦黄脸膛,满面感激:“一饭之恩,韩氏满门无以为报,日后但凭郎君差遣,无有不应。”

    张放正想说话,却听屋外一阵喧哗。韩家嫂子慌忙站起,提着裙裾,小跑而出。不一会,随着喧哗声,一群人拥进屋里。最前面的就是耆老与青琰,后面则是青溪里居民。

    诸人在耆老的带领下,齐齐向张放行鞠礼,场面安静,无人说话,但那发自内心的诚挚,尽写于脸上。

    张放也缓缓从蒲席上站起,躬身还礼——从这一刻起,青溪聚真正接纳了他。以善意报之,必得回馈。

    ……

    幽暗丛林,幢幢树影,风声凄厉,枝叶狂舞。

    张放披头散发,汗出如浆,亡命狂奔。身后追杀着一群面目狰狞的凶汉,一个个高举寒光瘆人的环首刀,锋芒砭肌颤栗。为首就是那刘快腿,双目惨绿,嘴滴黑血,张开肿胀发紫的舌头,叫声凄厉:“还我命来……”

    跑、快跑、不顾一切地狂跑!任由荆棘勾碎华丽的衣裳,划破俊美的脸庞,满是血污的脸上,写满了仓皇与绝望。

    突然,脚下一空,身体急坠,深不见底的陷阱,那纵横交错的尖刺,像张开的鲨鱼大嘴……

    啊!张放倏地坐起,冷汗涔涔而下。日间杀人之事刺激太强,果然还是做噩梦了——不!不对,不是噩梦!

    就在床前,立着一个黑魆魆的人影,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影手中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刃。此刻,利刃已高高举起。下一刻,打磨得光亮如镜,冰冷砭肌的刀刃,便会穿透他的身体……

    长剑就放在床边,伸手可及,但是,根本来不及。

    张放猝然坐起,也吓了刺客一跳,手中利刃滞了滞,但停顿不过半秒,便迅速刺下。

    一切都来不及了!难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仅仅三天,就要再次魂飞魄散吗?下一次轮回,是否还能如此幸运?老天不会永远眷顾一个人,这一次若死了,十有八、九就是人死魂灭……不!我绝不能死!

    电光石火之间,强烈的求生**,自张放的眼瞳炽烈迸发,仿佛一柄无形利剑,深深透入刺客眼睛,切割灵魂。

    刺客动作瞬间定格,像被一张无形大网死死裹住,动弹不得。

    倘若此时有人从门外进来,必定会看到这诡异的一幕——一个手持利刃的黑影,正刺向坐在床上的少年,刃尖距少年的眼睛不足数寸,似乎只要一眨眼,少年便将喋血三尺。但偏偏黑影就似被施了定身法一样,整个人变成泥塑木雕,刃尖剧颤,就差那么一点,死活捅不下去。

    这诡异惊悚的情形非常短暂,也就只是眨了两三眼的工夫,刺客浑身一震,恢复知觉……但就是这间不容发的短短一瞬,局面完全逆转。

    张放拔剑、缩肘、弹臂、挺刺,一气呵成。

    锋利的剑尖深深穿透刺客咽喉,切断气管,割裂食道,绞断颈后延髓——这是联接脑干与躯体的神经丛枢纽,延髓一断,所有神经反射中止,刺客刃尖距离张放眼睛只有三寸,却再刺不下去,如空麻袋般软软瘫倒。

    屋内的异响,惊动了韩氏父子。待他们匆匆披衣而起,点燃松脂火枝,抢入屋内时,只见到这样一副场景:地上趴着一个不明身份的汉子,身旁掉落一把短刃,脖子上插着一柄利剑,汩汩鲜血自脖颈喷涌而出,流了好大一滩,血腥之气,充窒整个房间。

    而张放依然保持坐姿,一动不动,像一具雕塑。

    良久,张放的脖子动了一下,发出喀啦声响,机械转头,木然望着韩氏父子,喃喃说了一句:“原来,杀人的感觉……是这样的……”

第九章 【不是车祸,是谋杀!】

    三天之内,两度遇袭,闭眼之后,甚至不知道明日能不能醒来——张放怎都想不到,自己的穿越生涯,竟如此凶险。

    如果说,前日在山林里,被那两名盐隶暴徒截杀,还是个偶然事件,那昨夜的刺杀足以说明,此中另有蹊跷,他夺舍的少年身份绝不简单。但此刻张放更关注的是,“自己”究竟惹下了什么麻烦,引来一波又一波的杀手刺客。

    在刺客身上,没有搜集到任何有用信息。天明时分,韩家人按张放的吩咐,将尸体悄然掩埋。

    随后,张放召集韩氏父子前来,将思考了一夜的结论倒出:“从两次袭击事件来看,这是一个团伙。或许是不想惊动他人,引起官府注意;或许是团伙的人员不多,不敢明来,只能暗中下手。从现在开始,如果我还想睡个安稳觉的话,就必须要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查清楚是什么人在背后下黑手。”

    韩父是个老实人,但昨夜发生的事,加上刚刚知晓前日两个儿子与张放的遇险经过,再老实的人也被激怒了。在家门口下毒手不算,更杀到家中来了,真当韩家是面人不成?

    “请小郎君示下,我等父子,无不从命。”韩氏父子齐声而应。

    张放这时也已经适应了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地位差异,哪怕像他这样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单凭手中价值不菲的宝剑,以及一身华服,就足以令人相信,他来历不凡。更别说他那出众的仪表,如人中龙凤,更显示其出身尊贵。对于这一点,莫说是普通村民,便是颇有见识的耆老,都深信不疑。

    因此,耆老一再叮嘱韩氏父子,定要好生侍奉小郎君,凡事慎遵其命,切莫有违。父子四人,自是遵循。

    张放目光朝韩氏三兄弟脸上一扫:“我要到当日出事地点查看,你们兄弟陪我一道前去。”

    韩义、韩墨、韩重齐声道:“自当伴护小郎君。”

    “只有三人,还是少了。”韩父开口道,“大儿,你去将石牛等人召来,人多安全些。”

    ……

    弯弯曲曲的山道上,走来七八人,当先一人,虽粗衣麻履,却丰神如玉,正是张放,身后跟着韩氏兄弟与四名筋骨结实的青壮。这其中最粗壮的一个家伙名叫石牛,不过二十出头,与韩义并称为青溪里最好的猎手。不同的是,韩义以射箭精准著称,而石牛则以力大扬名。

    一听说是要护送小郎君到数里外的三盘口,四名青壮二话不说,扔下地里的活,提起木棒及自制弓箭,跟随而来。

    张放一一问清诸人姓名及所居之处,记在心里。看来,下一回买粮,份量得更多才行。

    当日张放生怕豺狼尾随,心慌意乱钻入林中,满山乱转,绕了不少弯路。实则从大道走的话,不过半个时辰,就来到当日车祸地点,当地人称之为三盘口的地方。

    不出所料,除了当日滚下山坡的那道痕迹宛然,整个山道,干干净净,连木屑都不见一片,血迹更是清理一空。

    张放略微搜索,便知难有结果,抬望一侧高耸山峰,问道:“这山要从哪里上去?”

    韩重向东南方一指:“从那片林子进入山谷,有条小道,不太好走,到山腰处无路可上,得攀上一处断崖才能继续。”

    攀岩?张放前世旅行时也没少干,但愿现在这具身体能撑得住。张放边活动身体边目测山峰高度:“登顶大概要多久?”

    韩重正计算着,韩骏已接口道:“最少半个时辰。”

    张放点点头,手一指:“咱们上。”

    这条山路,是采药人走的路径,连猎人与樵子都很少走,荆棘密集不说,山路窄仄难行,典型的羊肠小道。尤其是山腰断崖处,需搭人梯才可攀上。石牛等人虽然老老实实跟着,嘴上不敢说,心里却老大不愿意跟着这位贵介公子没事爬山玩。

    但是,一上山,众人立即感觉出不对。这条羊肠小道上,满地俱是折断的荆棘树杈,开出一条非常顺畅的道路。原本走在前面,手持唯一一把砍柴刀开路的韩义,完全没了用武之地。

    眼前情形再明显不过,这条山道,近期有人上去过,而且,不止一个人。

    韩义只说了一句:“采药人不会把荆棘劈砍得这么宽敞,这样会磨损一把柴刀。”

    张放听出他言外之意,在这个铁器匮乏的时代,一把铁质柴刀,对一个贫困人家而言,绝对是贵重之物,珍惜非常,不可能这样随意摧折。

    张放目光闪动:“看来这一趟,定会有意外收获。”

    石牛等人也隐隐感觉事态不寻常,但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小郎君的安全,其他的事,不去想太多,也想不出什么名堂。

    如果放在前世,攀爬这样一座艰险的山峰,虽有难度,但问题不大,只是现在这具少年身体,就吃不消了。若非韩氏兄弟前拽后推,几乎是半推半拖,单只张放一人,绝对爬不上这座险峰。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当然是指张放),一行人终于登顶。

    山顶一片狼藉,有明显的多人活动痕迹。满地都是断枝、碎石、割断的树藤,甚至还有一堆灰烬。扒开泥灰,露出一堆吃剩的鸡骨狗腿。

    韩氏兄弟与石牛等人检查一番,韩义来到崖边,向负手凭眺的张放欠身行礼:“小郎君,这伙人,不少于十人,而且身怀利器。”

    张放略微将半个身子探出悬崖,望着再明显不过的大量落石刮蹭山体痕迹,语气森然:“看来,这不是一场简单的车祸,而是蓄意谋杀!”

    ……

    “此子倒是机灵,居然回到原处探查,更爬上山顶……看来,他已经知道了点什么。”

    说这话之人,正是剧辛。此刻,他正与焦孟及其手下十一个弟兄,藏身于山道一侧的丛林中,将张放等人的举动,尽收眼底。

    “机灵个屁!我看怕死是真。”焦孟晃着笆斗大的怪异脑袋,狠狠朝地上呸了一口。也不怪他如此窝火,刘快腿与麻七,莫明其妙就失了踪,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昨夜派出的赵跃,是手下弟兄里身手最利索的一个,结果到如今无声无息,怕也是凶多吉少。短短两天,就折了三个兄弟,目标却好端端地在眼皮子底下行动自如……这活计远比之前预计的棘手得多。

    本来终于看到目标出现,可以干活了。偏偏这小子带着七八个随从,全是挟棒带弓的青壮,自己这边根本不占优势,贸然出击,只怕损失惨重,得不偿失。

    那腮边长着一撮黑毛的手下目闪凶光:“头,咱们人比他们多,兵器比他们精良。待他们下山,疲乏无备时,突然杀出去,定可做翻大半,剩下的就容易收拾了……”

    “放屁!”焦孟毫不留情喷得黑毛一脸唾沫,“黑挞你活腻了?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你居然想一下干掉这么多青溪聚的青壮?还想不想在这陀螺山一带混了?咱们接的活是刺杀,不是屠杀!”

    黑挞被喷了一脸,见老大发火,也不敢擦,喏喏称是。

    剧辛冷冷瞥了黑挞等凶徒一眼,加重语气对焦孟道:“此事不宜拖久,必须在这陀螺山,在这青溪聚解决。记住,只可暗杀,不许明袭,若是惊动官寺,你我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官寺就是汉朝的官衙,焦孟等人身为盐隶逃人,更堕落为盗,比剧辛更不想与官寺打交道。

    “黑挞,这事交给你办。”焦孟恶狠狠盯住这个得力手下,“三日之内,你若不能拧下那颗漂亮得不像话的脑袋,我就拧下你的脑袋!”

    “喏!”黑挞磨着牙,死死盯住远处山顶那当风而立的身影,目中凶焰如炽。

第十章 【擒 凶】

    青溪之名的由来,源于上游那条飞流百尺的瀑布,注入深潭成溪。潭水青碧,深达寻丈,激泉飞瀑,声震山谷。

    波!清潭水面破开,一张湿漉漉、令女子都为之嫉妒的面庞浮出水面,然后整个身体仰躺在水面,手脚舒展,张成一个“大”字,随波沉浮。

    夏日戏水,舒畅惬意,的确是很好的消遣。但张放所做的,却不只是消遣那么简单,这是他制定的健身计划的一部分。

    爬一座山,人就差不多累瘫,这身体素质真叫人蛋疼,更别说如今正被一伙凶徒虎视眈眈,如锋芒在背,小命随时都有“狗带”的危险。虽然有韩氏兄弟保护,但人不能总依懒他人,生命是自己的,必须把握在自己手里——那夜的刺杀,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具身体的本钱其实挺雄厚:营养好、身体棒、骨骼粗、肌肉丰,缺乏的仅仅是锻炼,只要这方面能跟上,身体素质一定会大有改观。

    张放据此拟定了一个晨昏健身计划:早晨起来,慢速跑二千米,徒手爬山,回来用过早餐之后,休息两小时。然后第二组锻炼:五十个俯卧撑、五十个引体、五十个收腹、五十个深蹲、五十个跬跳。每做完一项,休息半小时,接着下一项。随着锻炼的深入,根据身体的适应程度,慢慢加大力度,甚至负重练习。

    黄昏之后,游泳一小时,这对强化肺活量,增强体质大有益处。

    健身计划只是提高安全感的初步而已,张放下一步还要修习格斗,老师就是自己。前世他被分配到精神病院,出于医闹频发及从业环境的特殊性,他学习过防身术,主要是以控制为主的反关节术及巴西柔术之类的地面控制术。在格斗方面,他不缺技术,缺的只是如何将技术与身体完美契合。这需要大量的训练,将各种技巧完全形成本能,才不至于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

    不过在此之前,先得将身体素质全面提升,打下扎实的基本功。有一副强健的体魄,总是好事,说难听点,一旦有危险,就算逃命也比别人快不是?

    强身健体,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松惬意的事,每天完成训练计划,张放都有一种疲惫若死的感觉。而令他支撑下来的,除了坚强的意志,更有超乎寻常的旺盛精力。

    灵魂融合,对张放而言,是一场极大的冒险,说是赌命都不为过。事后想来,张放都不禁一阵后怕。当日融合若是失败,只有两个结果:或是自己被“杀死”;或是大脑中分裂成两个灵魂,最终导致精神分裂。

    万幸的是,他成功了,而成功,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或许是对痛苦与磨难后的一种补偿——如今的张放,整日都是精神焕发,神采奕奕的,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现在他每天只睡两个时辰就足够了,再赖在床上(事实上这样硌背的硬床,也不会让人有半点赖床的**),就会亢奋得睡不着——看来还真应了那句话“自从得了精神病,每天都精神多了。”

    为什么会这样?以张放的专业知识,都难以找到合理解释。如果非要一个说得过的理由的话,只能归结于灵魂的倍增。从某种意义上说,灵魂也可以说是一种精神力,当一个人拥有远超常人的精神力之时,他所能做的,只怕会远远超乎他的想像。

    小山村的生活单调,每日的睡眠又是如此之少,精力偏又如此旺盛,以至张放将大部分的时间,都用于锻炼。累得半死之后,舒舒服服地泡在清凉的碧水里,闭上眼睛,听飞流注潭的激响,嗅满满负离子的纯净空气,任水流“按摩”周身——那感觉,爽爆了!

    清潭中的张放,静静漂浮于水面,闭目不动,似乎真的睡着了。溪岸上,衣服胡乱堆放,最醒目的,就是压着衣物的那柄犀牛皮鞘,镶嵌宝石的长剑。

    岸边的丛林中,一个人影悄然潜出,蛇行鼠蹿,忽快忽慢,渐渐摸到堆放衣物的大石后面。一点点伸手,猛地抓住剑鞘,紧紧攥在手中,两只凶光熠熠的眼睛,恶狠狠盯住水中恬然安逸,浑然不知危险将至的少年。

    蓦地,眼睛凶光一闪,身形倏弓,拔剑出鞘,便待有所动——

    但剑一出鞘,就感觉不对,太轻了,而且也没有金属特有的磨擦音。那人低头一看,骇然变色——这竟是一把木剑。

    倏地脖颈一凉,一股透肌砭肤的寒意自脖颈浸漫全身。一个冷诮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是在找这把剑么?”

    几乎同时,林子里突然传出一阵怒叱打斗声。少倾,石牛与韩骏、韩重一道,将一名半脸染血的汉子反剪双手,自林中押出。

    清潭中看似假寐的张放,懒洋洋伸了个腰,双手划动,**上岸,边用衣物擦试身体边笑道:“多谢韩大兄、石牛、还有阿舍与幺郎。”

    韩义在两个兄弟的协助下,将偷剑汉子捆好,还剑归鞘,躬身奉上,恭敬地道:“全赖小郎君妙计,我等遵命行事而已,何足为道。”

    另一边,韩骏正满面欢喜地弹试着刚缴获的一把角弓及四支铁镞箭。很显然,这两个刺客一持弓远射,一近身刺杀,相互配合。估计是林子距离水潭太远,超过三十丈(汉丈,约六十多米),没经过严格训练的射手,很难一击而中,所以才改为近身刺杀。

    韩重正以从刺客手中夺来的环首刀,抵在那偷剑刺客的咽喉,整出一副恶狠狠的嘴脸,凶狠吼道:“说!为何接二连三刺杀小郎君?你们有多少人?为首是谁?”

    刺客仰着一张粗黑面庞,右腮一撮黑毛分外醒目,桀桀一笑:“大爷不说,你又能怎地?杀了我?还是报官?”

    一句话,直击诸人要害。的确,这青溪聚可都是老实本份的平民,屠狗宰羊可以,自卫杀人也属迫不得已,但把人捆绑后加以杀害……还真没那个胆;报官?这前后加起来已经死了三个人,不管是正当防卫也好,过失杀人也好,总之,已经没法洗白了。真要报官,他们自己的麻烦不会比刺客小。

    杀不能杀,放不能放,那该如何是好?韩氏兄弟与石牛都没了主意。

    两个刺客互相看了一眼,爆出一阵大笑,状甚得意,丝毫没有当俘虏的觉悟。

    韩重愤然将刀尖一挺,刺破那刺客颈肌,顿时鲜血长流,怒道:“不说,我划你十刀八刀……”

    “来啊!有种下手!爷若哼出半声,就是****的!”刺客狠狠挣扎着,嗔目怒吼,“大爷在盐池那个屠宰场待了整整三年,吃鞭打挨割肉早就是家常便饭。看看你小子的手段,比那些监卒杂碎如何!”

    韩重不过一朴实山村少年而已,如何吃得住这亡命之徒?手持利刃,反被那刺客用脖颈硬生生顶得后退不迭,进退失据。

    看到韩氏兄弟投来的求助目光,穿戴停当的张放,将剑往腰间一插,淡淡道:“把他们埋了。”

第十一章 【张放的必杀技】

    (凤兄出手了,出手就不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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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暗潮湿的林子里,两个刺客并排着,脖颈以下的身体部分,被埋在湿软的泥土下,只露出两颗脑袋。张放一双麻履,在两人眼前来回走动,那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感、泥土里不明虫蚁的钻爬、浑身僵硬如置身于瓮罐,令人头皮发炸,心生恐惧——张放敏锐地从两个刺客的眼中,捕捉到这一点。

    张放在那一撮毛刺客面前停下脚步,拔剑出鞘,冰冷的剑刃贴近其面颊,轻轻一划,便将那一撮毛刮掉。

    “吹毛断发,真是宝剑啊!据说宝剑都有个特性——杀人不沾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张放剑刃慢慢滑向刺客脖子颈动脉处,感应着从剑尖传递到剑身,再传递掌心的脉博跳动。

    一撮毛呲牙冷笑:“你试试便知道。”

    张放剑尖来回在刺客脖子游走:“你是不怕死,还是认为我不敢下手?”

    一撮毛直瞪张放:“出卖兄弟的事,我黑挞绝不会做。至于死……比死还可怕的酷刑都捱过了,还怕什么死!”

    张放扬扬眉,插剑于土,缓缓蹲下,柔声道:“黑挞是吧,死有很多种,在这个鬼比人多的丛林里,活生生饿死也是一种,这算不算酷刑?”

    黑挞嘿嘿冷笑:“除非你十二个时辰都守着,只要你一离开,自然就有人来救我。嘿嘿,能让你这般身份的贵人子弟为咱兄弟站岗,死了也值啊!哈哈哈!”

    张放点点头,用剑鞘支着身体站起,漠然道:“既然如此,多说无益,就用最后一招吧。”

    黑挞咧咧嘴,正要嘲讽,眼前一黑,被衣服蒙住脑袋。一任其怒骂吼叫,死命甩头,但除了换来头昏脑胀之外,没有半点作用。

    不知过了多久,呼地一下,头罩被拉开,被憋闷得眼冒金星的黑挞,迫不及待大口大口吞吸着新鲜空气,眼睛瞠大——倏然一道精光从眼睛透入脑袋,脑子也是一阵刺痛,随即变成一片空白……

    如果韩氏兄弟与石牛等人不是在林子外边警戒,而是在现场的话,必定目睹到这令人心底直冒寒气的一幕。

    张放盘坐于地,与黑挞近在咫尺,一旁是蒙住头面的另一个刺客。此刻,张放面无表情,一双比四周幽暗环境更黑暗、更深邃的眼睛,紧紧吸住黑挞眼神,声音飘渺轻柔,仿佛来自虚空。而黑挞的声音,与他的眼睛一样空洞呆滞,没有半分感**彩,像个傀儡。

    以下是二人的问答:

    “黑挞,我是你最信任的兄弟,你一切都不需瞒我,向我畅开心扉,说出来,说出一切,你的心就可得平静。”

    “是……你是我最信任的兄弟,比头还值得信赖,我……一切都不瞒你……”

    “头是你的兄弟,也是我的兄弟,一定要介绍我认识他。”

    “头叫焦孟,是我们一群盐隶的头,我们藏身于陀螺山北面牛首岭二道谷,你一定要来做客。”

    “我会的……我们有多少兄弟?”

    “十五个……不,只有十四个,有一个不算……”

    “为何不算?他不是盐隶么?”

    “不是,他是雇主,提供我们武器与钱谷,条件是伏击一辆马车。”

    “为什么要伏击那辆马车?还要杀那个少年?他是谁?”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我的头好痛……”黑挞脸肌剧烈抽搐,汗珠滚滚,一脸挣扎之色。

    张放一张俊脸却是异常苍白,连红润的嘴唇都失去几分血色,只有一双魔瞳更黑更深,仿佛无尽深渊,令坠入其中的黑挞难以自拔。

    “深呼深,放松,放松……对,就是这样……雇主不告诉你们原因,是为你们好,这是对的……”

    “那个叫剧辛的家伙也是这么说……头也说,他给钱,咱们办事,不问情由。”

    “明白了,剧辛不是我们的兄弟,他不是盐隶,他来自……长安。”

    “不知道……我没见过长安人,不知道他们说话的口音。”

    “好,你做得很好。黑挞兄弟,告诉我,我们有多少兵器与钱谷……”

    问答持续了半刻时,在张放一声柔和的“合上双眼,睡吧——”长长尾音中告一段落。

    但这并不是结束,片刻之后,另一个刺客同样呆板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是的,你是扶昌最信任的兄弟……”

    那晚刺杀事件之后,张放一直在琢磨,是什么在最后关头令自己死里逃生?为什么在生死关头,脑海中突然产生一股强烈电波,由眼迸出,透入敌眼?那一瞬间,他有一种完全掌控刺客思维的奇异感觉,而做为一名心理医生,这种感觉并不陌生——深度催眠!

    这是一种很难达到高级催眠,在一定程度上,能诱导被催眠者的行为。当然,这种诱导必须是无损于被催眠者的利益,否则,很容易引起反弹,令施术者与受术者之间的信任与和谐被破坏,从而造成催眠失败。

    但是,张放事后想来,当时的情形完全不同。这种深度催眠,竟是建立在违反受术者本身意愿的基础上。这既是催眠术,又远远超出常规意义上的催眠术。如果非要找一个准确的形容,那就是——强制催眠术!

    在张放的知识体系中,任何时候,催眠术都是需要被催眠者配合,才有可能生效,从来没有强制催眠这种事。可是,自己竟能在利刃临头时,将刺客强行催眠,这是怎么回事?还有,每日睡眠如此之少,精力却又如此充沛,甚至能扛得住一天八小时的训练,稍事休息,很快又能生龙活虎——最终,他找到了根源。

    原因很简单,他融合了另一个灵魂,精神力远超常人。精神力!就是因为强大的精神力,他才奇迹般将催眠术升级到强制催眠的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已经超脱催眠术范畴,变成了一种精神控制。

    这是比世界上任何一种格斗术更为可怕的必杀技,因为被攻击的不是肉身,而是灵魂,没有任何人能抵挡。就算是霸王再世,在这样的必杀手段下,也脆弱如婴儿。

    为了检证自己的推断,张放需要几个**实验,倒霉的黑挞与他的同伙正好送上门来,于是,他们悲剧了。

    天色昏暗,张放拖着疲惫步履,缓慢从林中走出。韩氏兄弟迎上前,惊讶地扶住张放打晃的身体,不明所以,审讯两个毫无反抗之力的家伙而已,怎地累成这个样子?

    “走吧,我们回去。”张放低哑的声音与他整个人一样疲惫。

    “这就回去?”韩墨朝林中张望一会,迟疑道,“那两个人怎办?”

    “他们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张放的瞳仁在黑暗中发出幽光,语气森然,“如果某些人再不收手,很快也将步其后尘。”

    ……

    在张放与韩氏兄弟离开半个时辰之后,剧辛与焦孟等人举着火把,搜遍了大半个林子,终于……

    “哇!人、人头……”一个盐隶光顾着东张西望,不留神一脚踢中一个软乎乎的东西,险些绊倒,举火一照,差点吓尿。

    叫声惊动搜索诸人,火把齐聚。

    “是黑挞与扶昌!”

    “好狠呐,居然斩首!”

    “不是斩首,只是身体被掩埋了。”说这话是的剧辛,倒不是他眼神更犀利,而是事不关已,旁观者清,自然能看到一些盐隶们惊怒之下忽略的东西。

    “快!快把他们挖出来!”焦孟又惊又怒,咆哮如雷,“竟用如此手段折磨我等兄弟,待我捉住那小子,我要将他那一身细皮嫩肉一块块片下来生啖了!”

    盐隶们一边手忙脚乱用手中兵器刨挖,一边大声呼喊询问二人伤情。但黑挞与扶昌二人,只是聋拉着脑袋,任由兄弟们不断摇晃,一言不发。

    “等等。”剧辛止住盐隶们的举动,蹲下身子,将剑鞘伸出,慢慢托起黑挞下巴。

    火光映照下,围观的盐隶们无不倒抽一口凉气,头皮发炸,手脚发麻。这、这还是那个一脸凶相,喊打喊杀的黑挞吗?

    他们看到的是一双死人般的眼睛:空洞、漠然、呆滞、毫无生气,对周遭一切嘈杂毫无反应,就像一个白痴——不,就是白痴!

    “这两个人废了。”剧辛缓缓站起,面无表情,握着剑鞘的手青筋毕露,微微颤抖。

    焦孟虽然暴燥,但能当这伙人的老大,也不是全无是处。他俯身捧起黑挞软哒哒的脑袋,越看心底越是发寒。冷不防黑挞嗬嗬嗬地一阵怪笑,当场吓得焦老大一个屁股墩坐倒在地。

    “黑挞、黑挞,你醒醒,说话啊!我是二黑啊!”一个平日与黑挞关系甚好的盐隶,不断摇晃着黑挞,得到的回应,只有一迭声如夜枭般地怪笑。这样刻板而毫无感情起伏、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只有一种人才会发出,那就是傻子!

    好好的两个人,几乎没有任何伤痕,莫明其妙就变成了白痴——他们究竟遭遇了什么?

    焦孟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凶戾的牛眼第一次涌现一丝恐惧之色,扭头看向剧辛……这个阴鸷的剑客,面无表情,但那无法自控的眼皮抽搐,出卖了他的内心……

    火光哔剥,夜林幽寂,一只夜枭怪鸣着从林子上方扑楞楞飞过,连同剧辛在内的剩余十人不禁为之一抖。

    枭鸣凶兆,这一次,莫不是死亡任务?

第十二章 【灵魂穿刺】

    (凤兄强力支持又来,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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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十个人,其中九人为盐隶,一人为雇凶者。他们所使用的是制式兵器,有环首刀、角弓、还有一张擎张弩。”回到韩家,张放将从两个刺客口中掏出的消息,有选择性地告之韩家父子。

    房屋里清晰传出韩氏父子吸气声,这简直就是一小队军队啊,别说杀一个人,就算是屠村都足够了。

    “我们要先下手,把他们一个个揪出来。”韩重紧握双拳。

    “怎么揪?”韩骏质问,“这十人均是亡命之徒,又有利器,就算集青溪聚所有青壮,都未必对付得了。莫要人没揪出,反招至损伤。”

    张放点头:“阿舍说得有理,就算集合所有青壮,也不过三四十人,靠木棒与猎弓,根本不是对手。好在对方也不敢胡来,只是暗杀,不敢明来。所以,我们还有机会……好了,这事先放一放,刀子要砍过来尚需时日,但米缸却是见底了,先解决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张放说着从钱袋里掏出两块手指头大小的金饼,放手韩父手上:“把这两块金饼切割成金豆,分散给十户人家,让他们分别到附近聚邑去买谷米肉脯,嗯,若是有面最好……”

    韩父忙道:“黍面,倒是有的,只是比谷米贵……”

    “我只要好的,价钱不论。”张放认真盯住韩父的眼睛,“用黄金买米,不会给你们惹麻烦吧?”

    韩父拈了拈金饼,笑道:“若是拿这两块金饼去买米,定有麻烦,但小郎君安排甚妥,切割分到十户人家手中,以之兑换铜铁钱,再到不同聚邑购买,便可无碍。”

    韩义也道:“小郎君放心,我等定能将小郎君所需之物如数买齐。”

    张放微笑合袖一鞠:“如此,就劳烦老丈与韩兄了。”

    午夜,掩上门扉,倒头仰躺,张放压抑多时的兴奋终于释放出来。尽管脑袋还隐隐作痛,但一颗心却欢喜得几乎炸开。

    强制催眠,他真的做到了!

    经过反复试验,张放已经能够熟练运用这种可怕的精神攻击,唯一的缺陷,就是对被攻击者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如果持续时间较短,对方会出现头痛、头晕、精神恍惚、甚至间歇失忆等不良反应。在张放对黑挞与扶昌二人进行初次催眠时,二人就出现以上症状。随着强制催眠时间的延长,二人的状况越来越糟糕,等到张放测试得差不多时,这二人的记忆中枢及语言中枢已被彻底摧残,变成了白痴。

    这既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攻击术,更是最令人恐惧的酷刑,与之相较,五马分尸都算小儿科了。

    强制催眠,竟能把一个正常的人,变成行尸走肉,这比任何一种酷刑更令人崩溃——或者,称之为灵魂穿刺更贴切。

    拥有这样强悍变态的能力,张放终于有了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生存下去的信心。嗯,这个杀手锏很犀利,但也要慎用。把好端端的人变成丧尸,毕竟太过残忍,不是罪大恶极者,还是不要轻易使用这样的终极惩罚为好。

    ……

    买粮之事很顺利,两块金饼,共计买了八石谷、五瓮酱菜、二十斤肉脯、三十斤黍面。

    韩家小院几乎被半个村的人群挤破,看着那一袋袋谷米、一瓮瓮酱菜,村民们只有艳羡——这老韩家,真是交好运了。

    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张放走近辘车,打开米袋,抓起一把黄灿灿的粟谷。粟谷映着夕阳的辉光,闪闪亮亮,从指缝间溢出,像一颗颗金沙。

    “把青溪聚最大的釜拿来,就放在村口那个晒谷场上。”张放目光扫视全场,双臂高举,振声大叫,“今夜,青溪聚每一个人,都要吃饱!”

    韩家小院顿时沸腾。

    月上中天,火光熊熊,青烟袅袅,米香四溢。

    晒谷场上,一字排开四口大釜,木盖冒着腾腾蒸气,四周是一张张被火光映得红亮的朴实笑脸。

    在张放与耆老共同宣布盛宴开始之后,村民们笑逐颜开,一个个手捧陶碗,依次从四口大釜及五瓮酱菜前走过,由韩氏父子笑咪咪地用木勺将热气腾腾的饭菜一一盛放碗中。

    每一个手捧满满米饭的村民,都走到张放面前,满怀感激地深深一鞠,张放则颔首回礼。

    耆老抚着长髯,顿着木杖,感慨不已:“上一次这般热闹,是三年前的事了,那是个难得的丰收年啊……”

    张放笑道:“也来了这么一出‘自助大餐’么?”

    耆老虽不懂什么叫“自助大餐”,但望文生义,还是能理解什么意思的,呵呵笑道:“那倒没有,只是点起火堆,闹腾一番。”

    张放点点头:“原来是篝火晚会……嗯,等会大伙吃饱喝足,也该热闹一番。”

    耆老再次向张放稽首:“荒年之景,青溪聚之民竟有如此欢颜,全托小郎君之福,老朽代村民拜谢!”

    张放叉手回礼:“老丈无须多礼,我亦得青溪之民相助甚多,此举无非投桃报李而已。”目光一闪,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悄然离开晒谷场,心念一动,向耆老告了个罪,退出人群,快步向那身影走去。

    “青琰,你不喜热闹么?”张放快步追上那身影,刚笑着说了一句,目光一落,看到青琰双手捧着装满米饭的陶碗,不由一怔。

    青琰扬起那张清秀中又带着几分倔强的面庞,向张放欠身致意,淡淡道:“我素来不喜喧闹,而且……你说过今夜整个青溪聚,不容一人挨饿对吗?”

    “对,我说过。”张放盯住那碗米饭,若有所悟,“还有人没来就食么?”

    青琰点点头,借着明月的微光,熟门熟路地转向村北岔道。

    张放估摸着应是一个卧病在床的老人,不良于行,故而未能参与“自助餐大会”。这样看来,青琰这小妮子,倒是个面冷心热的丫头。

    “上回你不顾危险救了我,这几日没见着你,一直没机会道谢。”张放停下脚步,郑重向青琰施了一礼。

    青琰也垂首欠身还了一礼,眼皮子一撩,轻声道:“小郎君既来到我们青溪聚,自然要维护周全。而且,小郎君数次赠米,今日更宴请全村,令老弱妇孺俱得饱食,这才是大恩大德。我青溪之民,人人都欠小郎君一份恩情。”说罢又要行礼。

    张放双手一摊,摇头苦笑:“好罢,我们也不用你谢我、我谢你,大家就像朋友一样,互相帮助……”

    青琰手一颤,差点打翻陶碗,失惊道:“小郎君莫要折杀我等小民,若让阿翁知晓青琰这般不知礼数,必责以重杖。”

    张放也反应过来,虽然他身份不明,但跑不了是贵族子弟,还真不是青溪聚这些平民敢与之呼朋唤友的,还是现代思维没完全扭转过来啊!

    为尽快淡化青琰的不安,张放迅速找了一个新话题:“你飞石扔得不错啊,如果换成刀子,威力一定更强。”

    青琰语气平淡,却充满自信:“若是刀子,当日那盐隶凶徒就没机会追杀小郎君了。”

    张放点点头,若有所思。

    二人边走边聊,不觉间来到一家黑乎乎的小院前,院内立即传来汪汪狗吠声。

    青琰咤道:“大黑,别乱叫,惊扰了贵人,看我不赏你几颗石头。”

    院内吱呀一声,似有人推门而出,低喝几声,狗吠声便弱了下去,随即传来一个宁静轻柔的声音:“青琰来了么?啊,似乎还有位客人,难怪大黑叫唤得紧。快请进吧。”

    青琰一听这个声音,便露出一丝欢快地笑意,轻轻推开门扉:“阿离姊姊,小妹给你送饭食来了。”

第十三章 【盲女阿离】

    (大盟的支持就是动力源泉,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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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离?张放隐约记起,初次见到韩氏兄弟与青琰时,他们谈话中就提到这位“阿离”,似乎是这青溪聚最标致的女子,不过张放却没放在心上。这青溪聚不过两百人,年轻女子双手双脚就可以数得过来,多半都是如韩家大嫂那般模样,在这当中称“最标致”,恐怕只是不那么吓人而已。

    张放下意识看了青琰一眼,这小丫头片子,脸盘身段都还没长开,若是营养跟得上,过得几年,倒也称得上标致,这位阿离却又如何?

    青琰很敏感,立即感受到身旁一掠而过的目光,斜了张放一眼。

    张放轻咳一声,为了掩饰,随口扯了个话题过来:“这么黑,怎么没点灯?”

    青琰淡淡道:“因为不需要。”

    张放一怔,正要说话,却见灰暗的小院里,一布衣荆裙女子迎将上前,盈盈下拜:“小女子见过小郎君。”然后仰起脸,面色平静,轻启朱唇,“青琰说得没错,小女子并不需要点灯,因为,我看不见……”

    油灯还是亮了起来,尽管很微弱,却足以看清眼前少女的模样:约模十四、五岁,清瘦的瓜子脸,面容苍白,五官精致,身段纤细,给人一种楚楚可怜之感。

    张放特别注意她的眼睛,很大很漂亮,只是眼珠凝滞,大而无神,两个眼瞳仿佛像蒙上一层雾。这种朦胧之感,从某种程度上掩盖了她双眼无神的缺陷,反而平添一股迷漓之韵。张放不得不承认,自己先前估计有误,这少女的确称得上是青溪聚,甚至四邻八乡最标致的女子。

    青琰带着玩味的眼神盯着张放,轻笑一声:“看呆了吧?是不是比你俊美?”

    张放大汗,咱一个大老爷们……呃,一个毛没长齐的小屁孩,跟女孩子比什么美?而且这少女美则美矣,却有点营养不良,面色也过于苍白,唇色很淡,虽是青春妙龄,却明显缺乏这个年龄少女应有的青春活力。

    “你看不见,如何知道我是谁?”张放有些好奇,少女阿离在他甫一进门,就道破他的身份,这对一个盲眼少女而言,的确神奇。

    阿离呡了呡嘴,眼睛一直睁着,一眨不眨:“若是村里人,大黑不会叫得那么凶。而且,我听到了小郎君衣袂振风之声。”

    因为要宴请全村,这是个比较正式的场合,张放特意花了差不多一刻时,在韩家嫂子与青琰的帮助下,穿起自己那一身宽袍华服。这汉服称得上衣带当风,举手投足,衣袂摩擦,耳力好的话,的确可听出与粗布麻衣的区别——而盲眼之人,耳力绝对比普通人强得多。

    张放望着阿离的眼睛,正要说什么,蓦然一笑:“先进食吧,趁热,有什么话,等你吃完再说。”

    阿离带着感激与惶然,一拜再拜。

    在阿离进食时,张放与青琰走到小院,侧面了解了一下,这才知道阿离眼盲是后天性的。大约在三年前眼睛视物模糊,越来越看不清东西,持续到现在。视物总是模模糊糊,光线好的话,能看得到轮廓,但看不真切。

    阿离的父亲,没人知道是谁,母亲是青溪聚本地人,年轻时入长安为婢,后犯事被主家驱逐,重返故里。去时孓然一身,回时怀抱婴儿,这就是襁褓中的阿离。这对可怜的母女在村人的帮助下,缝补织纾,相依为命。两年前,其母贫病交加,溘然长逝,失怙的阿离在村人的照应下,饥一顿,饱一顿,总算熬了下来。

    去年邻近的十八拐村,有人曾想给阿离说个媒,找个依靠,结果人家一听是盲女,连连摇头。对山村平民而言,再漂亮也不能当饭吃。娶回来当祖宗供着,非但不能减轻负担,反而加重负担,谁敢娶?这事就这么黄了。

    单亲,失怙,举目无亲,无依无靠……这情况,居然与自己极为相似,张放心头泛起一股浓浓的同病相怜之情。

    “明日到韩家领十升谷米、两碗酱菜、两斤肉脯……唔,再加两升黍面,让她好好补一补。”张放望着屋内昏黄灯光下那纤细的身影,对着青琰道,“这事就拜托你了。”

    青琰喜不自胜,欢叫一声,飞快跑进屋里,向阿离报喜去了。不一会,阿离扶着青琰的肩膀,碎步急出,向张放深深一鞠:“小郎君一饭之恩,阿离感铭五内,于心不安,岂可再受厚禄?请小郎君收回成命。”

    张放却不接话茬,反而问道:“听阿离的谈吐,倒也不俗,可曾识字?”

    阿离轻轻点头:“阿母曾是大户人家的侍婢,耳濡目染,也略通文墨,并且,教会了我。”

    青琰在一旁补充道:“阿舍那家伙,以前也曾拿着他家祖传的那卷竹简,向阿离母亲请教呢。”

    “小郎君,你尚未收回成命呢……”

    张放打断阿离的话头:“青琰想必已经告诉你,我买了很多粮食,这当然不会是我一人吃用的。我准备给全村每户发放两升谷米,只要是青溪聚的村民,人人有份。”

    “那……小郎君所赠谷米数量也大大高于村民均有,还有肉、菜、面……阿离无功不受禄,请小郎君务必收回成命。”阿离顿了一顿,咬着薄薄的嘴唇,迟疑道,“若是可以的话,请发放给村西口的四儿家多一些米面,他们家里只有孤儿寡老,更卧病在床……啊,阿离逾越了,请小郎君恕罪。”

    虽然知道阿离看不见,但张放还是很自然地点头笑道:“真是个好心的小娘……那就照着给你的份量来一份,送给村西口的四儿家。”

    阿离与青琰齐齐鞠躬致谢,但在下一刻,阿离仰起头,依然还是那句话:“阿离无功不受禄,请小郎君收回成命。”

    这小姑娘可真够倔的!不过,我喜欢!

    说服他人,扭转别人观念,正是张放的拿手好戏。

    张放略加思索,便找到了突破口:“方才在里屋,我看到墙角有一个老旧的织机,上面还缠绕着丝线,很新……你眼睛不太好,竟然还能织布?”

    阿离还没说话,青琰便抢先道:“阿离姊的手可巧了,她眼睛好的时候,做女红可是远近闻名。虽然如今看不清,但只要用手摸上一遍,就能缝制出合体的衣服。”

    阿离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就是看不清,摸索着裁缝,用时太长了,故此渐渐也没人找我裁衣,只能替人缝补浆洗……”声音渐渐低下去。

    青琰忙道:“阿离姊,你的手那般巧,怎会没人找你?只是近两年年景不好,收成也差,没几个人敢做新衣了。”

    张放笑道:“青琰说得不错,这不就有主顾上门了——你看……呃,你估摸一下,我要改一改这身衣袍,是否可行呢?”

    阿离讶然抬起头,下意识伸出手。张放立即近前,同样伸出衣袖。阿离轻轻触了一下,捻了捻,脸上露出欢喜之色:“这是上好的蜀锦,柔滑细软,如丝如云,我襁褓所用的锦布也有一块……啊,小郎君这身衣物裁制极佳,为何还要改呢?”

    “当然是为了行动方便。”张放随口说道,却见二女脸上一片茫然,一拍脑袋,想起来了,“方便”这个词,是佛教世俗化后形成的俗语,在西汉还没佛教,当然也不会有这个说法。当下改口道,“为了不影响行动。我打算改成短打劲装。”

    阿离想了想,道:“是改成田猎劲服吗?”

    张放笑道:“正是,可以吗。”

    阿离点头:“可以,只是,需得十日八日……”

    “没关系,我有时间。嗯,方才我所说的赠礼,便当是裁衣糜费,如此,便可收下了吧。”

    阿离慌忙摇头:“阿离裁缝衣物,最多不过数钱。适才承蒙一饭之惠,足以抵数,万不可再收……”

    “阿离此言差矣。”张放侃侃而谈,“你平日缝制的衣物,不过是值十余钱的粗衣麻布,岂能与我这一身相比?你是织娘,对布料捻熟,你给估算一下,我这一身衣袍价值几何?”

    阿离犹豫了一下,轻声道:“我说不准,不过,阿母以前提过,蜀锦‘寸锦寸金’。小郎君这一身,只怕……只怕不下数万钱。”

    “这不就结了。”张放脸上从容,心中却暗暗咋舌,好家伙,自己一直嫌弃的这件碍手碍脚的衣服,竟然是古代的“阿玛尼”。这段时间他也基本弄清楚了汉代的物价,万钱的购买力,相当于后世五千元。数万钱,就等于一两万元,相当于整个青溪聚居民的好几年的赋税了。

    张放心下感慨,嘴上却不慢:“物品昂贵,手工裁制自然也得水涨船高。我也不多给,百中取一,不算过份吧。”

    青琰也在一旁帮腔:“小郎君所言极是,百中取一,还是少了。阿离姊,你已经吃大亏了。哼,就算再送来多一倍的谷米,也是应该。”

    阿离玉面泛红,如桃花染璧,嗫嚅道:“不,不是这样算的……”

    张放不容她再多说,抬袖行礼:“衣物明日便会送来,阿离娘子,打扰了,明日再会。”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并行离去,阿离倚着门扉,默默目送——尽管她什么也看不见。

    月华如练,辉光映照在迷濛的双眸上,这一刻,更蒙上一层水雾……

第十四章 【重见光明的希望】

    (凤兄的支持,是十五的信心所在。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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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还是一片漆黑,张放就精神饱满起床。洗漱罢,先来到院子中央,呼吸着山野清新空气,吐纳一番。气功这种东西,虽然远不像武侠小说里扯得那么离谱,但在这钟灵毓秀之地,时不时吐纳调息,对身体绝对有好处。

    调息半个时辰之后,天色微明,张放活动一下手脚,压压腿,下下腰,来几个凌空翻,待身体微微出汗,方才稍歇。

    过得一会,韩氏兄弟也起来了。韩骏与韩重,一执弓箭,一挟利刃,一左一右来到张放身旁。

    张放负剑于背,打开柴扉,竖指于唇,向守在门前的大黄狗(自刺杀事件之后,向邻居借来的)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迈着轻快的脚步,携韩氏兄弟消失于晨曦薄雾中。

    天色越来越亮,随着一声嘹亮的鸡鸣,家家户户都有了动静,锅碗瓢盆的磕碰声、梳洗声、招呼声,一片喧嚣。卯时(约六点)左右,各家劳力已纷纷出门,或给田地锄草,或上山摘菜,或下河捕捞,或入林狩猎,总之没有多少闲人。对山民而言,今日闲就意味着明日饿。

    张放与韩氏兄弟大约在巳时(约十点)左右,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韩家,正好是韩嫂子煮好早餐的时候。这时代的贫民,一天就吃两顿,早晚各一顿。张放可是受不了,更何况他现在正长身体,一天四顿都不嫌多。所以在粮食充足之后,张放要求韩嫂子每日做三顿饭,晚饭份量足一些,吃不完可当宵夜。

    一天三顿的话,早餐应当在卯时(八点)左右较合理,不过韩嫂子多年来总是煮两顿饭,一下改成三顿,这习惯一时改不过来,结果还是拖到了巳时才弄好。

    张放的健身计划,原本只是自个训练,但接连出了几次刺杀事件,韩氏兄弟便成了他的贴身保镖。除了晚上睡觉,其余时段都得跟着他。这兄弟俩的身手颇为了得不说,关键时刻,都有为张放挡刀的勇气与觉悟,这点才最重要。张放锻炼,兄弟俩自然不能干看着。张放跑步,他们也得跟着跑;张放爬山,他们也得跟着爬。跑步爬山,对韩氏兄弟算小儿科了,完全不在话下,但引体、俯卧撑、起卧收腹、深蹲、蛙跳……一组动作做下来,兄弟俩也得累趴。

    张放倒没要求他们跟着做,但韩氏兄弟却不肯服输,似小郎君这样的贵人都能咬牙撑住,他们这些穷苦出身,如何能打退堂鼓?结果就变成了三人锻炼。锻炼这种事,人越多越有比较越来劲,效果比单独锻炼要好得多。

    看到又累又饿直嚷嚷的韩氏兄弟,韩嫂子急忙盛饭拌酱,一一端到张放三人面前。

    张放看着自家碗里堆得高高的香气四溢的肉块,再看看韩氏兄弟碗里,除了饭团与酱菜,一丝肉都没有。讶然道:“嫂子,为何阿舍与幺郎碗中无肉?”

    韩嫂子陪笑道:“肉脯无多,这俩小子食量又大……其实有饭有酱,已是美食了。”

    韩重一边埋头扒饭,一边含糊不清道:“嫂子说得对极,这样的好饭食,以前一月都难得几回,肉什么的就甭提了。”

    韩骏也连连点头:“山野之民,有碗饭吃就知足了,岂敢者奢望顿顿食肉?那是贵人们才有的食谱。”

    “扯蛋!”张放冒出一句令韩氏兄弟听不懂的粗口,“我是那种只顾自己吃肉,让兄弟喝汤的人吗?我碗里有什么,你们同样也有。韩嫂子,再切一斤肉全下锅。你们放心,山珍海味我供不起,但顿顿有肉,不在话下——只管吃!”

    韩嫂子用袖子擦去眼泪,急忙转身切肉去了。而韩氏兄弟扒饭的动作却慢了下来,过了一会,不约而同拚命扒饭。看不到他们的脸,只看到喉结上下滚动……

    ……

    阿离草庐小院前,张放双臂舒张,而阿离则手持一根细丝绳,摸索着测量他的肩、胸、腰、臀围。张放一霎不霎盯着在自己身前身后忙乎的少女。阿离眼睛不好,却更为敏感,对这近在咫尺的灼灼目光,焉有不觉?细白的面颊渐渐嫣红,测量也频频出错,平日只需盏茶工夫便可弄好,眼下折腾了好半晌,还没厘清。

    一旁的韩氏兄弟互望一眼,却没敢吭声。只有青琰略带不满地大声道:“小郎君,非礼勿视!”

    青琰一语点破,顿时燥得阿离低下头,慌里慌张拂了一礼,转身欲走。

    “等一下。”张放叫住阿离,“你的眼睛……有找过钤医看过吗?”

    阿离慢慢转身,轻声道:“青岭那边有位方士,阿母曾请他来看过,说是火邪入侵,也施过符箓,只是不见好。”

    “我方才仔细察看了你的眼睛,如果没诊断错的话,你所患的是眼云翳。这是一种眼角膜病变,说轻不轻,说重不重,但或许有一点能够让你开心。”张放盯住阿离的眼睛,一字一句道,“这种眼疾,只要调理得当,可以治愈。”

    阿离、青琰及韩氏兄弟听得呆了,尤其是两位少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随即惊喜叫道:“小郎君所言当真?”

    张放肯定地点头:“别的我不敢说,要论看病,那个什么方士跟我没法比。”

    所谓眼云翳,是中医的一种说法,宿翳呈片状,或似淡烟,或如浮云,故称云翳。一般以翳满而浮,色白淡嫩,未掩及瞳神者为轻,翳久色黄深厚,掩蔽瞳神者为重。这是眼球外部疾患,并未影响到眼底或视神经。患日浅的,可缩小和减薄瘢痕,若年深日久,更需耐心,但只要坚持治疗,都有恢复视力的机会。

    按病变轻重程度划分:角膜呈白色明亮翳,属“如冰如瑕”;角膜呈白色如浮云,属“云翳”;角膜色白如瓷,为“厚翳”;角膜色白带黑为“斑脂翳”……而阿离的双瞳,正是明显的“云翳”,属中等病变,大概是拖延了两年所致,但只要从现在开始有针对性的治疗,有望在数年之内好转,甚至完全恢复视力亦非不可能。

    听完张放的解说,未等阿离与青琰有何表示,韩骏与韩重这对兄弟已噗嗵跪下,激动恳求道:“请小郎君大发善心,一定要治好阿离的眼睛,阿离她,太可怜了……”

    青琰也跪下,一言不发,但那双细长的眼睛,却也是第一次露出恳求之色。只有阿离呆呆站着,眼泪扑簌直落,亦悲亦喜。

    张放双手虚抬,示意三人起身,望向阿离的目光柔和,声音同样温和:“护目先护肝,护肝先养身,身体若不能调养好,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今后我若给你什么吃食,不、可、拒、绝!”

    阿离下意识点头,随即脸蛋羞红,便如正午的艳阳。

第十五章 【属国三水】

    (感谢大盟一如既往的支持,顿首)

    ~~~~~~~~~~~~~~~~~~~~~~~~~~

    夏日炎炎,尘土飞扬,一条坑坑洼洼的官道上,走来七人。均戴着蒲草编成的斗笠,背着狭长草筒,推着两辆辘车,骨碌碌的木轮响声,在荒野上回荡。

    走在中间的一人,抬手顶了顶草笠,露出一张满是灰尘被汗水冲成一道道印子,却仍难掩俊逸的面庞,正是张放。

    屈指算来,张放来到青溪聚已经十余日了,尽管生活条件很艰苦,但在张放看来,大不了就当是回到大学时代下乡支教好了,也并非不能忍受。只是生活条件差点没啥,背后却有一群亡命之徒,如附骨之蛆,时刻盯住自己,随时要取小命却又算怎么回事?

    历来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之理?连睡个觉都不踏实,生怕有命闭眼没命睁眼。若非有强大的精神力,极短时间就能补充精力,估计不用别人动手,自个早就崩溃了。只是这样拖下去终究不是个事,不收拾掉这伙亡命之徒,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

    经过三次失败的刺杀之后,这伙人已变得十分谨慎,很长时间没见动静。张放觉得,是时候主动出击了。在此之前,他需要做一些准备,而这些准备工作,在青溪聚是无法完成的。

    “我要去一趟附近的城邑。”张放一大早就向韩父说道。

    “附近的城邑?”韩父欲言又止,期期艾艾道,“西边倒有是一处城邑,距此不过五十里,只是……”

    张放眉毛一扬:“有何不便之处?”

    “城邑名为三水,乃是匈奴属国。”

    “什么?匈奴……属国?”张放直眨眼,这不是大汉的地界么?怎么扯到匈奴去了。

    在韩父的解释下,张放这才明白,这匈奴属国设置,最早始于武帝时期。彼时匈奴浑邪王率四万众降汉,武帝“乃分徙降者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即设五属国以处之,并置都尉治之,这样的城邑,就叫属国都尉。其性质,类似于今天的民族自治区。在帝国的西北,就有不少这样的地方,而三水(今宁夏同心县),便是其一。

    当然,以韩父的见识,不可能说得那样条理清晰。以上内容,是张放根据韩父所说的关键部分,大致推导出来的。

    在张放所处的时空,匈奴人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绝迹,对于这个历史上声威赫赫的民族,说不好奇是假的。既可以瞧瞧匈奴人的模样,又能顺便把事情办了,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好,就去三水。”张放说这话时很是兴奋,丝毫不在意韩父那张苦瓜脸。

    于是,在韩氏三兄弟、青琰、石牛等一众青壮的护卫下,张放一行,出现在去往三水属国的路上。

    五十里路不算远,但步行也够戗,尤其近半路程都是山路。张放这段时间虽然加强锻炼,毕竟时日尚短,光是这陀螺山二十里山路,就累得够戗。石牛让他上辘车推载一程,但张放拒绝了。他虽是少年之身,却有一颗成年坚韧之心。

    前方,一个人影远远奔来,青琰眼尖,欢声叫道:“渠良回来了。”

    这群人中,去过三水的,只有两人,一个是韩义,一个叫渠良。其余诸人,生平从未走出青溪里方圆三十里。便是韩义与渠良,也有好几年没去过三水了。为防走岔道,张放让渠良先行出发,打个前哨,余人远远跟着,一旦有误,就地折返,不致于跑冤枉路。

    顶着烈日走了大半天,来到一处半干的小河旁,韩义与渠良都认出这是一处叫“七里河”的所在,之所以叫七里河,正因为此地距三水恰好七里。于是让渠良前往打探——毕竟是匈奴人聚集的地方,心里不托底,余人就地休息。

    韩氏兄弟、石牛等人走到河边掬水洗一把脸。张放与青琰原本也想洗脸,但望着浑浊的河水,眉头直皱,互相看了一眼,还是老老实实从辘车上取来饮用的木筒水,倒出一小捧,慢慢擦拭面孔。

    韩义看着泥浆似地河水,抬头望望炽热的烈日,摇摇头:“前几日到聚邑上买粮时,那粮商就有言,今岁已旱旬月,收成怕是难好。现下看这七里河如此,只怕是……唉!”

    就在这时,渠良回来了。

    “我看过了,没事,可以带兵器。”这是渠良带回的消息。

    张放的历史虽然不是很好,却也知道,一帮挟刀持剑的人,公然出现于闹市,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绝对不允许的,不过对于属国却是个例外。对匈奴人而言,刀剑弓马,就是他们的生命。据韩义与渠良说,三水是不禁止带兵器入城的,但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为了保险起见,必须先行确认。

    渠良带回的消息,令众人大大松了口气,要是兵器不能带进城,可就麻烦了。

    “你们猜,后面会不会有人跟踪我们?”青琰突然冒出一句话。

    韩重搔搔头皮,道:“我一直很留意后方,却无发现……”

    韩骏嘿了一声:“没发现,并非没有。”

    张放目光向道旁两侧杂树林一扫,淡淡道:“这般地形,要跟踪一群人而不被发现,太容易了……不必在意是否有尾巴,走吧,进城。”

    ……

    张放自降临到这个时空起,就一直在陀螺山转悠,这是第一次来到一个能够称之为“城”的地方。

    三水,在辟为匈奴属国之前,是一个县城。眼下行政级别是上去了,但规模仍然是县级。

    远远看去,城墙低矮,不过三四米,俱为夯土垒成。城墙上插着各色幡旗,旗下立着头戴赤帻,身着短襦,外罩短皮甲,下着穷裤,绑脚,手持长戈的大汉卫士。夏风吹拂,烈日高照,那一张张黑红的脸膛,汗珠流淌。

    张放伫足于城下仰望,久久无言。这就是大汉的军士?没有头盔,没有甲裙,没有佩刀,没有盾牌,没有军靴……跟想像中完全不一样啊!嗯,似乎汉朝的郡国兵装备是最差的,京师兵与边防军大概会不同吧。

    入城之时,众人心里仍有些惴惴不安。细论起来,他们七个人,却拥有一把剑,三把刀,一柄短刃,一副角弓,只有渠良空着手。尽管兵器全塞进草筒里,粗看并不显眼,但明眼人只看外形,就能猜到是何事物。

    令众人庆幸的是,他们所担心的事并未发生。在渠良手捧十钱,笑咪咪交到城门守卒手中后,守卒点点头,大手一挥,放行。

    一进入城内,扑面而来的是夹杂着人体与牲畜所混合的难闻异味。入目所见,草棚鳞次栉比,棚下有卖瓜果的、有卖各种骨制器的、有卖活羊死狗的、更有卖奴隶的……街上行人,多是髡头结辫,胡须纠结,面孔黑里透红,身材矮敦粗壮,穿半截羊皮袄,肉袒半臂的胡人。狭小的城池里,人声喧哗,牛马嘶鸣,更有羊驼的哞哞之声,此起彼伏,令人头大如斗。

    韩骏、韩重、青琰,包括石牛在内,生平从未见过如此繁华热闹场景,一时间看得呆了。

    在张放眼里,这个县城,比诸后世最落后的小镇都不如:街道窄小,房屋低矮,芦苇为顶,夯土为墙。牲畜粪便满地,蝇蚊牛虻乱飞,各种脏乱差……这哪像一个县城,简直就是一个大型牲**易市场。

    如果不是确有要事,张放会毫不犹豫转身,从哪来回哪去。眼见韩氏兄弟,甚至青琰眼中都有种跃跃欲试,想投身人群的意思,张放立即按住肚子,高声道:“走了大半天,早晨那点油水早化了。你们去哪我不管,我只去吃食。”

    这一刻,能将韩氏兄弟、青琰与石牛等人从逛街的强烈**中拉回来的,也只有这两个字——吃食。

    果然,张放话一出话,韩氏兄弟、青琰、石牛眼里逛街的渴望立马转为对食物的狂热。

    当下由渠良带头,一行穿过人群,往城东而去。

    这等小县城,并无几家食铺,仅城东、城西各一家而已。从外表上看,除了门前挑出一方白幡,上书“酒肉铺”三字,表明是个食铺之外,还真看不出,这占地达三四亩的大院子,竟是个食铺。

    张放一行进入食铺时,已过饭点,店铺内人不多。举目所见,食铺很宽敞,至少有三百平米,分上下两层,只是缺少窗户,显得颇为阴暗。店内分四排共摆放着四十多张几案,案后置席。在店铺东北角,摆放着一排足有半人高、双手合抱的大缸。据渠良说,那是酒樽,内盛各种酒,想喝的话,自行取瓢舀饮即可。

    张放七人各寻几案入坐——汉朝此时还是“分食制”,即每人一桌,而不是后世常见的围成一桌宴饮。

    店铺的保佣(即店小二)上前,殷勤询问吃什么,众人以目视张放。

    保佣颇有眼色,立即知晓付账的主儿是谁,当下点头哈腰来到张放面前。此时张放正好将斗笠摘下,那保佣一见,眼睛顿直——这边鄙之城,何时竟现如此俊雅人物?

    能够在这鱼龙混杂之地当保佣的,都是心思机敏之人。虽见张放一袭布衣,却仪容不凡,一望可知非等闲之辈。当下不敢多言,只问吃食。

    张放饶有兴趣地询问都有什么吃食,保佣板着手指,一一细数,诸如汤饼、胡饼、饵饼、麦粥、甘豆粥、羊、马、狗肉羹、肉脯、枸酱等等。酒类有黍酒、清酒、稻酒、马奶酒、醪糟等等。

    详细询问之后,张放点了一碗汤饼、一碗甘豆粥、一魁(一种平底的罐,主要用于熬汤菜)狗肉羹,再来一壶醪糟。而韩氏兄弟同样也来了一大碗汤饼,加大块肉脯及枸酱。青琰则只要了一碗汤饼、一碗甘豆粥及半斤肉脯。

    张放等人都点了的“汤饼”,实际是一种“片儿汤”,托面团往汤锅里撕片,类似刀削面,也可以说是面条的雏形。而醪糟则是一种低度米酒,口感微甜,类似后世的甜酒。对于诸人都喜欢的肉脯,张放则敬谢不敏。这肉脯是一种微带臭味的腌制品,之前韩氏父子就曾大量购买,张放也吃了不少,实在受不了那个味,只是比吃杂粮野菜好得多,不得已下咽而已。如今有了大把选择,打死都不会去碰这烟熏肉了。

    张放与青溪聚诸人,生平首次可以放开肚皮大吃大喝,七人相互举碗致意后,立即埋头大嚼。空旷的食铺内,回荡着吸面吞食的咂嘴滋溜声及箸碗磕碰之声。除了张放与青琰饮食举止尚算克制,其余人等的吃相之难看,令店主与保佣都直撇嘴。

    正吃得兴头上,蓦闻一阵人声喧嚣,店门涌入十余人。

    张放目光一闪,但见来者俱是髡头结辫、深目卷须、皮袄左衽、腰插短刀的胡人——准确的说,是匈奴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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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13495/ 第一时间欣赏放啸大汉最新章节! 作者:寇十五郎所写的《放啸大汉》为转载作品,放啸大汉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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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介绍:
汉成帝刘骜:“你问朕……呃,问我是谁?嗯,我乃富平侯家奴是也!” 汉宫第一美人赵飞燕:“宁为君侯妾,不愿为皇后。” 两汉第一尤物赵合德:“得偿所愿不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西汉第一才女班婕妤:“望明月而抚心,对秋风而思君。” 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昭君出塞,只为郎君。”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美人流芳的时代,既有吴侬软语,亦有马鸣风萧,更有时代最强音: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大汉,不应止步于西域! ~~~~~~~~~~~~~~~~~~~~~~~~~~~~~~~~~~~~~~~~~~~~~~~~~~ PS:昭君此出塞非彼出塞,不是屈辱事胡奴,而是担当西域女王(捂嘴,好象剧透了……)。放啸大汉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放啸大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放啸大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