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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十五郎     放啸大汉txt下载     放啸大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三十一章 【女汉子再发飙】

    跟日贰的谈判,说难也难,说易也易。日贰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要名正言顺上位,二是要杀姑莫匿挽尊。如果形势有利的话,把安日也拉下来。斩草除根。

    第一条,都护府起初是反对的,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日贰势大难制已是事实。汉朝方面迅速认清这一点,承认事实,但要求必须得汉朝册封,否则不得称昆弥。日贰接受了,虽然这得等到明年了,但他已是事实上的北乌孙小昆弥,名号这个,迟点就迟点吧。

    第二条,原本想斩杀姑莫匿,结果对方玩了一招漂亮的壮士断腕,日贰只“砍”下一条胳膊。

    解决了这两个难点,后面的事就好谈了。很快,昭君、大昆弥雌栗靡与日贰达成如下协议:

    一、日贰在五日之后,全军撤回阗池以西,恢复两国初始状态。

    二、安日不得寻仇,日贰也不得迫害,双方恩怨了结(至于是不是真了结,那是以后的事)。

    三、大汉、都护府、赤谷城,皆认可日贰的合法性,同意他出任小昆弥。

    除了以上三条,还有一条附加条件,日贰必须为汉民被困赤谷城所造成的粮秣损失负责,要求赔偿牛羊三万头,牧草十万斤。

    如果是赤谷城要求赔偿,日贰只会嗤之以鼻,但汉使的要求,他不得不认真对待。因为昭君再三强调,这是富平侯的意思,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日贰不服,可以亲自找富平侯理论。

    日贰落得今日的窘境,被逼得坐下谈判,究其原因,就是来自西边富平侯的那支联合大军,还有被富平侯窜掇来趟浑水的北方三族。他还没见过这位富平侯,就被逼成这样,真要见了,那还得了?!

    事已至此,没法子,日贰也不得不捏鼻子认了。哪个贵族部帐没有几万牲口?到时回到阗池,随便找借口收拾几个附离的旧臣,凑出几万牛羊不算大问题。

    以上几条只是原则协议,底下还有诸多细节,比如撤军路线,比如赎回俘虏,比如牲口牧草的转交时限、地点等等。这些都不必在会上讨论,让手底下具体分管的人去处理就好。

    至此,这场乌孙内部危机,就此得以解决,南北乌孙都没落得好处。当然,这是指对部族而言,而对于个人来说,得利者大有人在。

    不过,也有几个部族捞了好处。没错,就是北方三族。这三族分开的话,实力不如北乌孙,合力则比北乌孙强。三族都比乌孙落后、弱小、野蛮。蛮族一大特性就是抢掠,三族之间也经常互相抢,但彼此都是苦哈哈,再抢也没啥好东西。他们早想合力抢掠“富足”的北乌孙了,只是乌孙受汉朝保护,而三族的东方邻居南匈奴人又已向汉朝俯首称臣。三族怕抢掠引来汉朝制裁,始终没敢动。

    这一次,三族终于等到机会,奉汉使之令讨伐,这是名正言顺的抢啊,哪有不响应的道理?在此次响应行动中,三族不但收获多多,而且还因解救了乌孙大昆弥而得到大量牛羊及部分奴隶的感谢。

    用坚昆小王李忍的话来说,就是“不虚此行”。

    谈判取得圆满成功,最欢喜的人,莫过于昭君。整个过程,她表面比谁都冷静,但内心比谁都紧张。从头至尾,她都紧握着节杖,手心都攥出汗——是的,大冷天,出了一手冷汗。幸运的是,她完美达成任务,完成了他的指示。

    谈判结束后,得知战争结束的乌孙人,无分南北,皆欢欣鼓舞。昭君夫人之名,四方传扬。

    谈判顺利结束,各方皆大欢喜。一欢喜,又是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

    昭君全身力气,都被谈判消耗殆尽,原本不想参加,但身为假使,她是最尊贵的客人,没有之一,如何能推脱?没奈何,只能强撑疲躯出席,准备应付一下,走个过场就离开,回帐休息。

    一场充满原始风情的粗犷歌舞过后,昭君向左右点头致意,正想离开,旁边的日贰忽道:“夫人稍等,小儿乌图,有一事相求。”

    昭君奇怪地看了日贰一眼,向场中扫了一圈,并未看到乌图。

    日贰伸手一指:“来了。”

    果然,人群中分,乌图显身。这位准小王打扮得十分正式,不但衣帽华贵,耳朵、额头、脖子等部位都挂满了金珠佩饰,腰间的宝刀从刀柄到刀鞘,也都缀满各色宝石。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

    乌图往场中一站,向昭君一拱手,粗声道:“乌图愿求娶夫人侍女青琰,大汉与乌孙,永世结好。”

    卧槽!果然是一只开屏的孔雀!而且还懂得扯着虎皮当大旗,将求偶上升到国家关系层面。

    昭君愣住,青琰呆住,等到反应过来,那火气啊,把整张脸都烧红了。

    乌日笑道:“这是一桩美事啊,为此次会议圆满,更添佳话……”

    一旁的日贰抚须呵呵,在他想来,自家儿子好歹也是个准王子,娶夫人贴身女侍,算是低就了,加上调停刚结束,怎么说也是有求于己,想必不会拒绝。但出乎意料,人家还真拒绝了。

    昭君一脸为难道:“左大将有所不知,青琰是富平侯的近侍,没有他的亲口允许,昭君无权将之许人。”

    昭君这是以婉转的方式,婉拒求亲。但日贰显然不买帐:“不过一使女而已,想必富平侯不会拒绝吧?这样吧,我会再加万头牛羊、牧草万斤。这总成了吧?”

    这一刻,青琰的内心是狠不得把万斤牧草全压到日贰身上,再让那万头牛羊从乌图身上践踏而过。

    昭君蹙眉,日贰父子这一手太过无赖,直接把话摆到场面上,根本不是商议,而是威逼。众目睽睽之下,尤其刚刚说服大小昆弥罢兵,在这种情况下拉下脸拒绝,当真为难。

    昭君扭头:“青琰……”

    青琰霍然甩去披风,扯下厚裘,露出一身轻便劲装,曲线玲珑中蕴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爆发力。

    万千瞩目之下,青琰排众而出,从人群挤过时顺手从一个贵人侍从手里拎走一瓮酒。这盛酒的瓮是个双耳罐,合抱大小,罐自重就达二十余斤,里面还盛着六七斤酒,足有三十斤重。

    青琰单手拎着这么重的罐子,却并不显吃力,步履轻盈迈进场中。距乌图十余步,奋力一甩,罐子呼呼旋转着飞向乌图。

    乌图瞪大牛眼,扎个弓箭步,双手分张,一上一下,吐气开声:“喝!”稳稳接住罐子,身体向后退了两步,再转半圈消去冲力,罐子里的酒只洒出少许。

    围观者发出震天价叫好声,不仅是为乌图的眼力手劲叫好,更为青琰一介女子有如此身手喝采。

    乌图虽然被这一下弄得气血翻涌,面如醉酒,心里却得意非凡,咧开大嘴,举罐就要痛饮。

    “慢着!”青琰断然叱喝,“那罐酒不是让你喝的,而是让你挡刀的!”

    什么?挡刀?!

    不止乌图,所有人都呆住了。

    青琰刷地一下扯去腰间围带,露出牛皮腰带上亮闪闪的一圈飞刀,杏眼圆睁:“没错,就是这十二口飞刀!”

    目睹之人,无不倒抽一口冷气,这、这是干哈呢?

    青琰叉开五根修长的手指,随手向腰间一抹,再抬起手里,掌中变魔术一样出现三把柳叶飞刀。青琰五指搓动,三把飞刀在掌心如扇开合,灵动异常,简直就是手指的延伸。

    如此麻溜的手法,连同样是玩刀高手的乌图都看成了斗鸡眼。

    森森刀光映着青琰粉面如霜,声音冷冷:“求娶是吗?别说我不给你机会。挡住我这三口飞刀,你才有资格,否则,免开尊口!”(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二章 【我的刀不答应】

    格斗求娶,这可是草原上人人都爱看的戏码啊!一时间欢声如雷,加油鼓劲声连雪花都被震在半空落不下来。

    乌图看看怀里硕大的酒罐,再看看那三把细小的柳叶刀,豁然大笑:“好!来吧!”

    日贰眯眼而笑,神情轻松,似乎一点也不为儿子担心。其余诸国使者,都是一脸看好戏的表情。

    昭君垂目绞手,心里忐忑,最矛盾的就是她了。既担心青琰失手伤了乌图,更担心青琰没伤乌图——因为那样就表明她失败了。

    侧后方的公孙覆上前几步,俯首低声道:“夫人无需担心,这种比斗,在草原自有俗例,死伤无算,概不追究。”

    昭君摇摇头:“伤还好,死绝不可以。”

    公孙覆深以为然点头:“夫人放心,青琰会有分寸的。”

    昭君依旧忧心忡忡:“我知道,但就怕青琰有所顾忌,留有分寸,反而害了她……”

    公孙覆低笑:“夫人大可放心,青琰有十二口飞刀呢、”

    昭君转念一想,似乎想明白了什么,掩口一笑,如花盛放,对面的人看呆了。

    得公孙覆提醒,昭君想明白了,青琰话里藏着话呢。她三把飞刀扔过去,就算乌图有本事挡住,那也只是说他“有资格”提亲,并没说答应啊。要答应是吧?问问剩下九把刀答不答应。

    这会乌图也没工夫琢磨青琰话里机巧,他全神贯注防三把刀。虽然他手里的遮挡物够大,捧在手上就能挡住胸腹等要害,但这玩意毕竟太重,很难快速移动。若那个女人用刀子扎他的脸或腿的话,他想挡开,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当然,有难度才有挑战性,曾经在格斗场上数次击败杀死过对手的乌图,对自己充满自信。

    青琰呢,同样对自己充满自信,尤其是她手里掌着飞刀的时候。

    四周的欢闹声渐渐平息,没有人再发一声,耳畔只有呼呼的风声、飘零的白色雪花、还有不知何处传来的马鸣。

    青琰保持着弯腰侧身的姿势,三把飞刀依然在手里交错晃动,一道道白色光影从她面庞掠过,那面庞冷漠,眼神如冰。

    劲风夹杂着雪花,劈头盖脸打在乌图脸上,乌图眼睛眯成一条缝,面容像岩石一样没有表情,心里却在暗暗叫苦。这臭娘们不会也经常与人比斗吧?貌似很有经验的样子,一出场就抢占上风,现在人家是背风而自己是面风。更令人恼火的是,看似给了个大家伙让自己抵挡,其实却是个大累赘。这玩意捧在手里一时半会还好,抱久了谁不累啊!这是在变相消耗自己的体力。

    心里咒骂着,即使被风刮得几乎睁不开眼,乌图却只能努力保持视线,对面三把飞刀可是等着饮血呢。

    公孙覆按剑而立,嘴角噙笑,他知道,在乌图接过酒罐的一刻,青琰就已经赢了。青琰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安静的等,等乌图力竭的一刻,将手里的飞刀掷出,乌图十有八、九要见血。但是,他也知道,青琰不能这样玩。因为这是在草原、在宴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输赢也好,死伤也罢,事后都可以有话说,唯独玩诈不可以,那是会令人不齿的。所以,青琰一定要凭实力取胜!

    日贰也看到了儿子的窘境,皱眉不悦道:“这样拖下去得到什么时候?比斗还是举重?去,找个人数数,从一到十,十声之内再不出刀,就……”

    话音未落,场中情况突变。

    青琰出手了!

    刹那间,青琰手足齐动,只见白光闪了闪,对面发出啪啪脆响,就见乌图手里的酒罐喷出两股酒泉。

    围观人群欢声雷动。

    日贰笑遂颜开。

    昭君脸色一白。身边两位侍女也是花容失色。唯有公孙覆神色不变,眼里甚至漾起一股迷之笑意。

    “乌图——乌图——”

    场外喝彩打气声不断。一开始还是日贰的人在喊,到后来不分乌孙人、康居人、龟兹人、坚昆人、丁零人、呼揭人……全都在喝彩叫喊。

    乌图慢慢将酒罐子从面部移开,他的表情很奇怪,没有欢喜,没有愤怒,只有难以置信。

    砰!酒罐子落地,摔成无数碎片,酒水洒了一地,更溅湿了他的衣裳下摆与两条裤腿。

    当大伙的目光被吸引到乌图的裤腿时,这才注意到,他的左大腿膝盖上三寸,正正钉着一把飞刀……

    原来第三把飞刀并未“脱靶”,而是正中目标!

    喝彩顿时变成哗然。

    可是,明明看到青琰是双手掷双刀啊,这第三把飞刀,却又是怎么发射出去的?一手双飞刀?想多了,这样做的结果是——如果是一前一后掷出,那每一次都无法做到最好。如果同时掷出,那两把飞刀在飞行时会互相干扰,压根没用。

    那第三把刀是如何发射的呢?当旁观者都为之迷惑时,身为当局者的乌图,心头却明镜也似地。

    噗通,乌图单膝跪地,眼睛直勾勾盯住十余步外青琰脚上蹬着的那双鹿皮靴,声音沙哑说了一句:“脚,也可以发射……”

    哗然变惊呼。

    旁观者终于明白了,怪不得刚才青琰是“手足齐动”,原来在掷出飞刀之前,青琰松指,让其中一把飞刀尾部朝下掉落。在扬手掷刀刹那,一足猛踢飞刀柄,变成了“足射”。手上两把飞刀是晃子,真正的杀招,是这一记暗刀。甭管乌图是否看清,三把刀呈“倒品字形”射至,分取上三路与下三路,他是顾上不顾下,护头难掩腚。想不中招,何其难也。

    看明白了,想明白了,惊呼再次变成欢呼。声势之壮,比先前更炽烈三分。

    青琰先向乌图拱拱手,淡淡道:“看来,我的刀不答应!”再向四周观众做了个罗圈揖,顿首四次,随后转身向昭君所在的观赏帐走去。

    回到帐中,二女目光相触,微微颔首,有会于心。

    昭君一脸歉意对日贰道:“青琰出手不知轻重,怕是伤了右都尉……”

    日贰脸色难看,却发作不得,谁让他儿子没能耐,三刀就被干趴?只能拱拱手:“公平比斗,损伤在所难免,小儿筋骨结实,这点小伤没事……嘿嘿,这位……青琰是吧?好机智!好身手!夫人有此女扈从,难怪敢以区区数骑走遍大草原。哈哈哈哈!”

    昭君微微一笑:“青琰的刀虽锋利,只是用来屠狼的。伊利草原水草丰美,举目尽是牛羊,这狼终究是少的。昭君何惧之有?”

    日贰一脸尴尬。

    这时有仆从捧着托盘上前跪下,高举过顶,盘中是三把排列整齐的雪亮柳叶刀。

    仆从大声道:“小主人说了,他输了,求娶之事就此做罢。”

    昭君与青琰相视一笑。(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三章 【聚 首】

    春夏之交,无云的天空更显湛蓝,雪峰之颠也染上了一层靛意。一望无际的草原,绿草如浪,间或点缀着许多不知名的野花,色彩缤纷,令人迷醉。在雪山下,长河畔,丛林里,随处都可见成群结队的牛羊骏马,还有那放牧的年轻男女。马儿互相追逐,年轻男女也在互相嬉戏,鞭梢响声与嘹亮歌声响彻草原。

    那座白色巨石城堡,就矗立在蓝天之下,雪山之旁,草原之上。

    此刻,白色城堡上下站满了人,各色旗帜飞扬。令人惊异的是,这座一点也不像汉朝建筑的城堡,城上的旗帜,却全是汉朝幡旗。不光有龙虎朱雀等图形,好多旗面上还有明显的汉字,诸如“汉”、“张”等文字,比比皆是。

    看到迎风猎猎的五色汉旗,从东边地平线出现的一支长长车马队伍发出响彻天地的欢呼。同样,白色城堡上下的人群,也发出震天价应和声。

    车马队伍中间,一辆白色彩绘的马车车帘掀开,现出昭君那略带疲惫,却满是喜悦的面庞。

    青琰策马靠近,难掩激动:“夫人,到了!”

    “是啊……整整两个月,终于到了。”昭君凝望着那白色城堡,眼里有雾气漾起。蓦然,她浑身一震,眼眸亮起来。

    几乎同时,前面开路的公孙覆飞驰而来,边跑边高呼:“君侯亲自出城迎接诸位!”

    随着公孙覆的喊声,远远出现一队人马。随着人马渐近,“大汉使节、富平侯张”的旗帜分外惹眼。阳光灿烂,大旗之下,那白色骏马上的身影仿佛披上一层金光,踏着绿浪而来。

    昭君泪如泉涌,青琰眼眶通红。数百汉民,望泣而拜。

    建始二年四月末,历经磨难的第一批河东汉民,历时二载,跋涉数万里,终于抵达摘星城。出发时的七百多人,抵达时不过五百余人。虽然人数很少,并未能对摘星城的发展带来多大动力,但他们的到来,却有着深远意义。这是大汉移民的足迹,第一次延伸到万里之外。而移民们所趟出的这一条远徙之路,也为后继汉民源源不断的迁徙奠定了基础。

    当第二次上千人,第三次数千人,第四次……直到后来摘星城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汉之城”,人们不会忘记,最开始时,那七百汉民的筚路蓝缕……

    汉民的到来,让张放更忙了。好在他是拥有近乎无穷精力的人,错非如此,很难想象,他只靠两三个助手,就把若大一个商贸城治理得井井有条,同时还能平衡城内诸势力的各种利益,使摘星城度过最艰难的一段发展时期。

    张放不是个天生的政治家,也没有多少管理经验,发展初期的摘星城给了他一个很好的练手机会。在汉民抵达之前,他已经积累了一年多的治理经验,初步达到了县令水准。当第一批汉民涌入后,张放已经能够应对裕余了。

    眼下张放首先面临的,是汉民的归属感问题。

    不可否认,这些离开故土,远涉万里的汉民,绝大部分人都不想来这个摘星城。自古移民实边,从来没有自愿一说,哪怕有无偿土地与牛羊的诱惑。西域都护府就是个最好的例子,都开府几十年了,真要干仗,也没能拉出多少人,主力还得靠征召周边城廓诸国。当然,这里面也有朝廷怕尾大不掉的原因。

    张放能做的,只有尽快将当初对汉民的承诺兑现,把住房、土地、生产工具、畜力分配到位,尽快使汉民融入这里的生活。后世华人遍世界足以证明,汉人无论到哪里,都能顽强生存,繁衍生息。

    张放现在考虑,下次要人,可能要倾向于“谪戍”,也就是找国内犯了罪的那一类人。这类人冒险性与攻击性更强一些,适合组建骑军。

    “摘星城的吸金力是无可置疑的,摘星城的容纳力也足够,眼下我们缺的只是人——准确的说,是汉人。”

    在旧宫议事厅里,一张由六张桌子拼成的硕大椭圆形巨桌置于正中,上首只坐一人,张放。两侧一溜而下,分别坐着陶晟、邓展、阿里穆、公孙覆、韩骏、韩重、班稚、班行、林天赐等人。哦,还有两位女士:昭君与青琰。

    在摘星城,张放已弃用跪坐礼,全部采用坐姿。而在这草原塞外,宽袍缚带的汉服只能做为休闲服,所有常服,都是张放亲手设计的、以钮扣为系结方式的类似后世风衣的便服。摘星城是个商城,实用主义浓厚,新常服的轻便、新颖、又极具实用性,很快让所有人都接受了。而新常服坐椅子,自然不虞有走光、露宝等等不雅情形出现。

    当然,好是好,方便是方便,就不知这些人回到汉境还能不能适应那并不完善的汉服了。

    听到张放说到人力不足,林天赐适时开口:“我说说感受吧,经过近一个月体会,林某敢断言,整个西域,没有一个城郭,能比得上摘星城。若君侯不弃,林某愿力促君上,将我邦迁至贵城。”

    张放喜道:“如此甚好,乌丹支离本是汉军后裔,与我等同根同源,正应互相扶助。”

    听到二人对答,陶晟、邓展相视一笑。林天赐当然不是脑门突然发热才提出这合并之策,在私下里他们不知讨论、谈判了多少次,最终达成一致,这才在会上正式提出。而在这正式场合一旦提出,基本上也就成了定局。若非如此,以林天赐的身份,也没可能列席摘星城内部会议。

    乌丹支离,阖族不过二、三百人,由于格守汉俗,不与周边诸族通婚,这些年情况越来越糟糕。在林天赐这样的有识之士看来,再这样下去,过不了几十年,乌丹支离要么被周边诸族融合,要么自行消亡。汉朝不会收他们,那么,最好的出路,就是合并入摘星城。这是个明智的选择,林天赐相信,族老们一定会通过。

    韩骏也站起发言:“坚昆那边,李忍也表示愿意加入,呼揭、丁零也有部族想加入。”

    张放点点头:“各族要加入可以,但对非汉人我们的准入是宁缺毋滥,汉人常住居民与胡人常住居民比例要保持在三比一。当然,这是远期目标,现在还做不到。我打算要建立一个居民身份制度,这里有一份提纲,大家可以看一下,互相讨论可行性……”

    当会议渐至尾声,张放拍拍桌子,将讨论中的众人注意力拉过来,道:“接下来一个月,我会离开城里一段时间。我不在时,城中事务交由陶晟、邓展、公孙覆、班稚、韩骏五人组决议。以票数多寡决策,少数服从多数。若确实有难决之议,可交由昭君最后定夺。”

    这是让昭君代行城主之职啊。众人的表情却很坦然,一个曾主持了乌孙大小昆弥谈判的女使者,完全有这个能力与威望,没人不服。

    这时班稚有意无意问道:“不知君侯前往何处?”

    “康居卑阗城。”张放毫不避讳,直面班稚,坦然道,“与老国王谈公主的婚事。”(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四章 【将 归】

    康居国王快死了。嗯,以他那样的身体,能熬到现在,已属奇迹。

    老国王请张放来的目的,除了协调摘星城与康居贵族的利益之外,最重要的,是与张放商量两件事,一是关于派哪位王子入质汉朝为侍子,二是关于娅莎公主的婚事。

    老国王先后共有五个儿子,其中两个没养活,夭折了,一个长大成人后,因与部族发生纠纷,厮打中受伤而死。眼下还有两位成年王子,分别是大王子与小王子。臣民的普遍评价是,大王子比较有能力,也有一定声望;小王子暴躁,行事作风强硬,恃强凌弱。康居诸贵人支持大王子与支持小王子的两派力量相若,现在就看老国王的选择了。

    老国王倾向谁,就连张放这个外人都知道,老国王一向疼爱小王子。老爷子疼爱老疙瘩,这是很正常的事,古今中外,概莫能免,不足为奇。

    躺在榻上,气息奄奄的老国王鼓着浑浊的淡褐眼珠,死死盯住张放,吃力问道:“张君认为……哪位王子入侍汉天子为好?”

    因为涉及王室秘事,宫室里除了张放与老国王,再无他人。

    张放淡淡道:“谁入侍自当由国君定夺,本使的职责,就是安全护送侍子入长安而已。”

    老国王眯眼,露出欣慰的笑意,他当然知道,选谁入侍,通常汉使是没有话语权的。但是眼前这位汉使大不一样,他在康居的影响力,丝毫不弱于副王,甚至在某些时候,说的话比他这个行将就木的国王还管用。而副王屠墨以及小女儿娅莎,都是支持大王子的……

    “张君,我果然没看错你啊。”老国王艰难露出笑容,很是开心,“我们再谈谈娅莎的事吧……”

    张放走出宫室时,正看到在廓柱下团团转的屠墨。

    屠墨一见他,神情紧张,立即迎上:“羿啸,国君是否就侍子的事,征求你的意见?”

    张放毫无隐瞒之意,坦然道:“正是。”

    “羿啸怎么说?”

    张放实话实说:“什么都没说。”

    “这……”屠墨搓着手,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能说出诸如“何不劝国君让小王子入侍”这样的话。

    “我会点岐黄之术,老国君怕是挨不过这个夏天了。”张放拍拍屠墨厚实的肩膀,轻叹道,“还是想想怎么让他安心吧。”

    屠墨默默点头,不再言语。

    张放走出宫殿,看到云台前那徘徊的倩影。十六岁的公主,有着鲜花一样的脸蛋和牛奶一样的肌肤,即使此刻她的神情黯然,也丝毫无损她的美丽。

    娅莎抬头看到张放,琥珀流光,提着长裙迎上。

    张放不等她开口,便道:“我没有就侍子的事发表任何看法。”

    娅莎轻轻摇头,神情让人心疼:“我不想问这些,我只要阿父平安就好。你是会医术的,阿父他……”

    张放考虑了一会措词,道:“秋日夕阳美好,尽量让他看到吧。”说罢,向娅莎揖行一礼,转身离去。

    娅莎捂面,双肩颤动。

    张放没有回头,反而硬着心肠加快脚步,他知道自己若回头就一定会转身,就一定会拥娅莎入怀——但这里不是都赖水畔,也不是草原丛林,这里是王宫,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与娅莎的事还没正式公布,不便弄得尽人皆知。

    张放步下石阶,到得宫外广场,一直跟在身后的韩重牵马过来,递上缰绳,终于忍不住问道:“公子,我有一事不明。”

    张放接过缰绳,轻抚骏马的鬃毛,淡淡道:“但说无妨。”

    韩重低声道:“公子,屠墨副王跟公主都是支持大王子的,而且我也觉得大王子比小王子更像国王的样。公子为何不施加影响,令老国王更倾向大王子呢?”

    张放瞥了韩重一眼,道:“若是阿舍,就不会问这样的话?”

    韩重呐呐:“我知道不如阿兄看事明白……”

    “摘星城是在康居没错,但我们是康居人吗?”

    “呃,当然不是,我们是煌煌大汉。”

    “那我问你,一个英明的康居国王引领康居走向强大,对摘星城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韩重张大嘴巴,半天不知怎么回答,这样的问题,显然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张放翻身上马,淡淡扫了一眼并不巍峨的康居王宫,吐出一句:“我不会阻止康居强盛,同样也不会推进它强盛。”

    ……

    六月初七,康居国王任塞召集诸臣、贵人、翕侯,颁下三条王令:一、长子随汉使入长安,侍奉汉天子;二、幼子任储君;三、小公主娅莎,与摘星城主人、汉使、富平侯张放成婚。

    这三条王令,除了最后一条并不令人意外之外,前两条还是引发了一阵动荡。但国王仍在,而大王子最大的助力副王屠墨,也罕有的保持沉默。涌动的暗流终于还是平静下去。

    娅莎虽然贵为公主,但嫁给张放,同样只称侧夫人。康居人对名份远没有汉朝人那样严苛,当初康居大公主嫁给郅支,同样不过一个侧阏氏。娅莎愿意,老国王又有求于张放,而储君也需要摘星城的支持。如此三方皆无异议,遂成定局。

    张放正室还没娶,侧室倒是娶了两个。

    六月中,张放迎娶康居小公主。六月底,踏上回长安的万里行程。之所以这样仓促,皆因老国王就要死了,在此之前,张放必须带大王子离开康居,以免国王驾崩后发生不可测的事。

    如果是在汉境,父将死儿远行是不可想象的,但草原上没这讲究,有的只是父未死,儿致其死的各种叛乱戏码。所以老国王的考虑还是很有未雨绸缪的先见之明。

    张放在做好一切安排后,带上陶晟、康居大王子及部分扈卫,在摘星城数千居民依依不舍的送别下,踏上返回大汉的征程。

    当队伍沿着都赖水行进时,鹰奴架在小臂上的金雕紫金,突然无令振翅而起,发出一声嘹亮的长鸣。几乎同一时刻,空中也传来了同样的鹰唳。

    张放心弦一震,回首,但见离离长草的河对岸,一片起伏的山棱上,两个女子并辔驻马,默默凝望。

    是昭君和娅莎,她们来送别了。

    张放眼睛泛起一层雾气,眼前情景,宛如当年重现。

    风中,再次传来饱含深情的呼喊:“张放——你记住——草叶枯荣三次——你、要、回、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五章 【望 长 安】

    张放一行离开康居一个月后,后方传来消息,老国王终于还是没能看到秋日夕阳的美好,病逝于王宫。

    听到这个消息,大王子策马狂奔于草原。张放制止了左右追上,很笃定地呆在原地。果然,半个时辰后,大王子一人一马,疲惫不堪回来。自那日之后,这位康居大王子整个人都萎了,那种顾盼自雄的劲儿再不复存。

    八月中,张放一行再次进入赤谷城。在这里,张放终于见到等待已久的老熟人——副使甘延寿。

    甘延寿是来了解去岁乌孙动荡之事,以便向朝廷汇报。同行的除了部分汉朝官员,还有西域都护府的副校尉郭习陪同。这两位老将都是五十开外的人了,但万里风霜,也不过在他们的两鬓增添了几根白霜而已,那精气神依然旺盛,不愧是职业老军人。

    甘延寿见到张放第一句话就是:“冯夫人后继有人矣。”

    早在二十年前,甘延寿曾经以期门郎身份,陪同冯夫人镇守乌孙,对这位巾帼外交家十分敬佩。此次再入乌孙,了解到昭君的事迹,感慨万千。

    “当初随羿啸出使匈奴,我是见过昭君夫人的,那会实在看不出她竟有如此天赋。啧啧……”甘延寿边说边赞叹。

    郭习亦不无遗憾:“可惜郭某无此眼福,缘悭一面。本以为君侯要携美归长安的,没想到……”

    张放意味深长道:“君况也说了,冯夫人后继有人。昭君若随我归长安,不过侯门一美姬而已。而在西域,在摘星城,她就是昭君夫人。她的价值,在这里。”

    甘延寿会心而笑,郭习若有所思。

    张放在赤谷城呆到了八月末,然后与甘延寿、郭习等一同东返。甘延寿这个使节团本想到摘星城看看,但距离实在有点远,时间也耗不起,再不启程,今年就别想回长安了。

    张放其实很想让甘延寿直接去摘星城,为自己把控大局。只可惜甘延寿是奉诏令到乌孙调查的,完成任务后,他必须回长安交令,向天子百官陈述乌孙事件前情后续。

    张放已跟甘延寿沟通好,等甘延寿回长安交令之后,休整一段时间,把府中事务处理好,张放就会向天子提请再派甘延寿出使摘星城。有这位熟悉西域事务,同时在西域、尤其在康居有着巨大声望的宿将坐镇,相信一定会在稳定摘星城及建立一支强大军队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对于让这位年过五旬的老将为自己的事奔波,张放心里还是很歉疚的。不过甘延寿却不在乎,反而很乐意,用他的说“我就是个武夫,本就该为边事奔忙,老是坐在斗室里,闷也闷死了。”

    甘延寿这话不是谦词,历史上这个龙精虎猛的猛将,就是郁郁不得志,困于方寸斗室之间,生生闷出毛病,不到六十岁就病逝。

    这世上有些人就是闲不得的,一闲下来就会出事,甘延寿无疑就是这一类人。越是千里马越不能总拴在槽里,否则再好的脚力也废掉。

    毫无疑问,张放在改变历史大局的走向时,同样也在影响及改变着这些历史人物的命运。

    甘延寿的命运即将改变,他的老搭档陈汤又会如何?

    ……

    九月末,张放一行抵达西域都护府。令张放欣喜的是,墨秦带领的第二批汉民也在这里,并且即将启程前往赤谷城。第二批汉民超过千人,而且精壮颇多。

    张放告诉墨秦,当初日贰赔付的三万牛羊与十万牧草,大半用于首批汉移民。不过在赤谷城里仍然存有大约五千多头牛羊及两万多斤牧草,再向大昆弥赊一部分,足够支撑到明年春。目下摘星城设在赤谷城的负责人是奚奴,这位原乌孙百人长已经是摘星城正式军官,让他来负责这一块,倒是人尽其材。

    十月初,乌垒城东西二门俱开,两支车队人马浩浩荡荡出城,背向而行。一支是汉移民队伍,往西而去,目标乌孙赤谷城。另一支自然就是张放、甘延寿一行,目标玉门关。

    无论哪支队伍,都必须在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内,抵达各自目的地,否则就会有被风雪堵在半道的危险。

    十一月中,风雪之中,玉门关前,城门丞正有些百无聊赖。时近寒冬,关口行商大幅锐减,每年到这个时候,就会消停下来,城门丞也习惯了。

    “老吴、三子。”城门丞对守门的军士大喊,“到申时末了吧?可以关城门了……”

    守门的军士还没来得及回答,前方突然出现一骑,高高举着一支鲜红幡旗,隐隐在大喊着什么。

    守城军士们一下涌出来,纷纷侧耳倾听。过了一会,那个叫三子的年轻军士喃喃道:“使节……团、归来……勿闭城门……”

    城门丞一脸迷茫,下意识跟着复述:“使节团……归来?使节……什么?!使节团归来!”

    整个玉门关一下炸开锅。

    历时一个半月,张放与甘延寿使节团,终于赶回玉门关,回到大汉。

    在夹道欢迎的人群中,骑马走在最前头的张放,隐约听到有人大喊:“张公子!张公子是汉使!”

    张放循声望去,看到两张熟悉的面孔,虽然隔了五六载,但以他惊人的记忆力,仍然记得清清楚楚。张放笑着挥挥手:“老吴、三子,别来无恙。”

    老吴与三子那个激动啊!万万没想到,事隔多年,已经贵为列侯、汉使的张公子居然仍能记得他们,甚至一口叫出他们的名字……

    “谁说贵人多忘事来着,张公子这么大的贵人,竟然还记得我老吴……”老吴呵着白气,搓着手,眼睛与鼻头同样发红。

    三子更是话都说不出来,只有两条清鼻涕流下,也不知是被冷冻的还是感动的。

    使节团一行在玉门关歇息到次年二月,方再度启程,两个月后,使节团终于低达长安。

    倚马关亭,望见长安雍门门楼的那一刻,一路都很平静的张放,突然做出一个令使节团官员愕然不已的举动——这位年轻的富平侯,竟脱离大队,一马当先,冲向城门!

    ——长安,我又回来了!

    (第四卷·终)(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六章 【大 婚(上)】

    长安是帝都,从来不乏热闹可看,但在建始四年(前29年)四月初七这天,整个长安都为一场世纪婚礼惊动。

    未央、长乐两宫贺使,敬奉各类乘舆服饰,络绎不绝。队伍最前头的乘舆仪仗已经出了北阙门,最后面的贺使还在内宫。

    朝官百僚,衣冠楚楚,仿佛上朝般整齐。只不过他们所行的方向却不是未央宫,而是北阙甲第——戚里。

    这一刻的长安,放眼望去,当真是冠盖满京华。

    几乎整座长安居民全挤去看这世纪盛况,一向拥挤的各城门都为之一空。以至于几个从直城门入城的外地人惊讶不已,这才有了以下对话。

    “主人,这就是长安?怎么人那么少啊?好象还没我们益州多……”说话的是个黑黑瘦瘦的少年,虽然其貌不扬,但一双眼珠亮而有神,看上去蛮伶俐的样子。

    被称为主人的,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高而瘦,脸形狭长,眉毛很浓,眼睛细而有神,颌下一撮短髭,为他增添了几分硬朗。

    主仆二人,都是风尘仆仆的模样,穿着也寻常,显然是赶远路的外乡人。

    听到仆人的问话,中年人微笑摇头,正想着怎么措词,耳边却听到一声不屑冷哼:“真是没见识的外乡人,平日里长安挤死人,进出城不排上半个时辰别想挪步。今日算你们好运,碰上富平侯大婚,城里各街坊差不多空了,所以才没见几个人。你这仆童,居然说长安没益州人多,当真让人发噱。”

    主仆二人讶然扭头,才看到说话的是一个正准备出城的士子模样的人,正满脸不爽地看着他们。

    中年上前两步,行了个揖礼,一脸歉意:“仆童无知,请足下包涵。”

    士子虽然有京城人的傲骄,但也是知礼之人,而且多少也有点眼力,见中年颇有气度,料非寻常庶民,当下也拱手还礼,神情缓和下来。

    中年自报家门:“在下陈立,供职益州鱼复,今奉上令,入京述职。陈某与仆童都是首次到长安,有失礼之处,请勿见怪。”

    士子暗暗点头,原来是地方官员入京述职啊,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当下回礼道:“在下刘钖,字子星。”

    陈立没说自己是什么官职,士子也没说自己是什么身份。陈立是进城入宫到丞相署西曹面见上峰述职,而刘钖则是出城到辟雍(皇家学府)进学。

    刘钖显然是个藏不住话的人,而陈立初来乍到,遇上这等全城围观婚礼之事,也颇为惊奇。两人攀谈之下,刘钖有心镇镇这个外地官员,眉飞色舞,把关于这场婚礼的内幕外幕悉数说了个遍。

    “这场婚礼,是富平侯张羿啸,迎娶原上河农都尉、现任北地都尉班况之女班沅君。张羿啸知道吧?”

    “听说过。听说他曾持节出使匈奴,还平息了乌孙乱局,着实了不起。”陈立脸上的敬佩是发自内心的,毕竟富平侯是天子表亲,出身权贵,世代公卿。这样显赫的家世,就算稳坐长安,都能平步青云。而这位少年贵胄却敢远涉万里,履险如夷,为国分忧,实在当得起这“了不起”的赞誉。

    “没错,这位富平侯确实了不起。眼下不过弱冠,却已因出使、平乱之功,被封为五官中郎将,监平乐屯兵,置幕府,成为大汉最年少之将军。”

    一旁那仆童听得两眼发光,忍不住发问:“请问,这五官中郎将很大吗?”

    陈立与刘钖哈哈大笑,都不用刘钖解释,陈立温言道:“五官中郎将秩二千石,为中郎三将之一,宿卫内宫,职位在都尉、校尉之上,可以称之为将军了。嗯,这置幕府,大概是陛下的特旨吧。”

    刘钖点点头,中郎将虽有置幕府之权,但需天子特旨,否则不能行使此职权。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天子对富平侯的恩宠。

    “比都尉大啊。”仆童听了吐吐舌头,看了陈立一眼,小声说,“比主人大。”

    陈立失笑摇头,也压低声道:“不是一码事,大多了!”

    “富平侯如此,那班氏女也不简单。”刘钖赞叹道,“不但出身名门,秀外惠中,更擅诗书,性情温婉。连皇后都认其为妹……啧啧。”

    陈立笑笑,不便背后谈论别人女眷,没说什么。

    仆童却道:“听上去,好像你见过一样。”

    刘钖横了一眼仆童,对陈立道:“足下这位仆童还是疏于管教啊……我虽然是没见过班氏女,但我当年的学长萧将军之后萧绍见过,一直赞不绝口、念念不忘……”

    话音未落,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急遽的蹄声突然停下,一个愠怒的声音传来:“子星,慎言!”

    刘钖人还没回头就一脸堆笑,连连拱手:“萧兄,好巧啊!咦,你这是……”

    那位萧兄脸色难看,勉强拱手回礼,哼了一声:“城里太闷,出城透透气。”说罢一抖缰绳,冲入门洞,绝尘而去。

    刘钖哦了一声,一脸我明白了的表情。

    仆童也哦了一声,一脸我也明白了的表情。

    陈立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只有摇头。

    ……

    长安戚里,富平侯府,此时已变得比节日里的章台街还热闹。侯府中门大开,府邸四个侧门通通打开,广纳四方来宾。来贺的官员权贵如过江之鲫,扎着彩带的各色贺礼堆集如山,抄礼单的管事手抽筋了都。

    应门接引是陶晟与刘枫,前者来回引领,一天下来,腿都跑细了一圈;后者专门负责唱名及笑脸相迎,最后差点面瘫。

    此时内堂里,一袭黑红相间曲裾深衣的张放,正与准岳丈班况及舅兄班氏兄弟,还有张氏族亲交谈甚欢。

    这时家令张敬臣来请示:“家主,青庐已搭建好,是否正式举行?”

    张放摆摆手:“再等等。”

    张敬臣有些焦急:“可距吉时不到半个时辰了,再不准备的话……”

    张放毫不犹豫截断道:“把一应物品准备好,我说开始才开始。”

    张敬臣无奈施礼退下。

    二房之长张平干咳一声:“羿啸啊,这吉时不等人啊,是不是……咹?”

    那边的班况抚须而笑,神情同样不着急,只笑劝道:“仲兄莫急,尚有尊客未到。”

    张平惊讶地瞪大眼睛:“尊客?连大将军、丞相及诸公卿都来了,还有哪位贵客?”

    三房家长张宣突然啊地一声叫起来:“莫非是……”

    张平也不笨,闻言先是一呆,旋即从垫子上蹦起,声音都变了调:“莫非是……”

    这时府外隐隐传来一声宣号:“陛下、皇后驾到——”

    集市般的侯府陡然一静,连空气都凝固了一下。

    下一刻,沸反盈天。(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七章 【大 婚(下)】

    大汉天子与皇后亲至大臣家参加并主持婚礼,这在大汉朝极为罕见,刘骜登基之后,更是头一回,着实是难得的殊荣恩宠。

    天子、皇后这一到场,来宾当真是既喜且惊。为什么还有惊?那是因为有些来宾的亲朋好友并没有到场。可是连天子、皇后都来了,你们不来,那不是找难看么。

    侯府内外一阵混乱,仆从家人纷纷从后门涌出,向各府报信催促去了。

    此时的新郎官张放也有点懵,与想象中的拜堂不一样的是,他穿的既不是大红喜服,也不是在室内拜堂,更没有什么盖头彩球。他与班沅君拜堂的地点,居然是府邸西南角一处“吉地”。而且今晚他与班沅君的洞房也不是漂亮的大宅子,而是一露天帐篷。

    没错,就是露、天、帐、篷。

    当张放看到那称之为“青庐”的帐幕时,脑海里只想到一样东西:野营帐篷。

    这、这是要打野战的意思么?

    这看上去甚至像开玩笑的东西,实际上却是正规得不能再正规,严肃得不能再严肃的汉代婚礼标准套间——青庐。

    汉代以降,直至隋唐,新人拜堂,都是在“青庐”中举行的。所谓“青庐”就是在住宅的西南角选一处“吉地”,露天设一帐幕,青布幔为屋,新娘从特备的毡席上踏入青庐,才算是正式入洞房。

    所以“青庐”也成为当时一种隐喻,比如某男子“尚未青庐”,就是还没成家的意思,与女子“待字闺中”异曲同工。

    为什么婚礼上会有这样的东东?张放反正是没看懂。不过对于一个奔波数万里,风餐露宿惯了的人来说,在哪里“战”都无所谓。只是,好象有些委屈沅君了。

    不过,看到身边佳人那一脸幸福的样子,可没看出半点受委屈来。就连那通房大丫头苹儿,也笑成了苹果脸。

    嗯,前些日子换庚贴时,看了文字尾巴,张放才知道,苹儿的大名叫“李平”,很平常、很中性的一个名字。张放当时还赞了班沅君一句,说她会改名字,苹儿要比李平好听多了。

    张放绝对没想到,这苹儿(李平),绝非藉藉无名之辈,她在历史上也是留下名字的人。她就是被班婕妤献给成帝的美婢,李婕妤李平。能够在后宫众多嫔妃中脱颖而出,成为品秩极高的婕妤,李平的姿容与魅力自不待言。

    不知不觉中,张放又狙击了刘骜一名妃子。

    而一点儿也不知道被“横刀夺爱”的成帝刘骜,此时正笑眯眯望着这对新人,等着享受新人拜礼呢。

    真是个可怜的家伙,么么哒。

    ……

    夜已深,将凌晨。

    张放睁开眼,怀中的玉人仍然酣睡。向来只睡两个时辰的张放,尽管上半夜又是各种仪式折腾,又是轮番劝酒,到了下半夜,更是“盘肠大战”……他依然只睡了两个时辰就习惯性睁开眼。

    透过那一方蒙着细纱的穹庐顶,张放看到满天繁星,这一幕,跟当年在青溪里的第一夜多像啊!嗯,时节也差不多。屈指算算,距离那一夜,已经过了整整八年。

    自己也算是完成了对那个“张放”的承诺了吧,把他的人生活得很精彩,并且,改变了他的命运轨迹。

    遥想当年,初到贵境,每时每刻徘徊在生死边缘,今日不知明日事,怎都想不到,会有如今的成就。

    八年,一个抗战都打完了,而他也完成了自己的崛起。

    五官中郎将,开府,仪比将军——塞外三年,有一半的时间是在荒漠、戈壁、草沼、野林里度过。那种孤寂与危险,绝非安坐长安,高谈阔论的满座高朋之辈所能想象,这是他应得的。

    这个职务对他而言非常重要,这意味着他可以名正言顺在摘星城安排幕僚,设置官员,并且调动军队。当然,山高皇帝远,即使没有当上这个中郎将及开府,他也可以这样做,事实上他也做了类似的事,踩过了线。这也是他不敢让汉朝使者与官员到摘星城视察的重要原因。

    而从今以后,他终于可以把摘星城所有事务放在阳光下了。不仅如此,所有为了摘星城的未来拼搏的人,公孙覆、韩骏、班稚、邓展……等等,都将会有得到朝廷承认的正式名份。让努力付出者得到他们应得的,让所有追随者都得到他们的利益诉求。如此,人与城市的利益一致,他的城市才会获得真正的良性发展。

    他终于把最难跨越的一个坎踩平了。

    思绪散逸间,怀里人儿微动。张放垂目,但见玉人长长睫毛微颤,却始终没睁开。

    张放笑了,一手搂紧,一手下探。

    班沅君浑身一颤,娇吟:“郎君不要……”

    张放也没收回手,只是搭在她的腰间轻抚。

    尽管已为人妇,但今日之前,从未被异性这样抚弄,班沅君多少还是有点不适应,扭了扭曼妙的身躯,咬着红唇低声问:“郎君睡不着么?”

    张放想了想,还是决定坦白:“我有个习惯,只睡两个时辰,然后就会起来健身,之后处理公务。以后若有打扰娘子的地方,请勿见怪。”

    班沅君显得很吃惊,从他肩窝抬起头,认真看了一会,才道:“郎君这是失眠还是……”

    张放摇头:“不是,说了是习惯。你放心,不影响身体。两个时辰对我而言,足够了。沅君,你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我们相识八年了。我一直都是这样,你何时见我精力不济,有异常人?”

    班沅君想想,还真是,出神半晌,喃喃道:“八年了……还记得我们初识的地方么?”

    “当然记得,三水那家食铺。将来有机会,我们再一起去看看好吗?”

    “其实,这些年,我一个人,去那里看过很多次……”

    “沅君!”张放用力抱紧妻子,为自己耽误了三年而愧疚不已。肌肤相亲,这愧疚很快又变成冲动。

    “郎君等等……奴、奴不堪挞伐,还是……还是叫苹儿来吧……”

    班沅君不提,张放差点忘了,还有个“听墙角的”。这青庐很大,中后部用红幔隔开,苹儿就卧榻于红幔之外,随时听候传唤。

    张放用力咳一声:“苹儿!”

    红幔后只延时数息,立即传来苹儿惊惶的声音:“啊……婢子在!”

    “晚上凉,过来,暖暖被窝。”

    苹儿一晕,完全被这理由打败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八章 【我是富平侯家人】

    长安是天子脚下,有汉一代,都实行宵禁。基本上一更鼓一敲,各里坊门一闭,就别想再出门了,就连章台街也不例外。

    巡夜的军卒成分各有不同。东北宣平门一带,是普罗大众的住宅区,那里归城门校尉管辖,由北军更卒巡更。而北阙甲第至章台街一带,高门显贵居多,巡夜的便是执金吾的缇骑,否则镇不住这些权贵子弟。

    当然,也不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宵禁,特殊日子也会解禁。比如天子登基、天子大婚、太后寿辰、皇子诞生、国立储君等等天下大赦,以及大捷、四夷来朝,诸般特殊喜庆之事,都会解禁。

    今日富平侯大婚,天子下诏,解禁一夜。不光是为了庆贺,更有现实意义——许多祝贺的官员,喝完喜酒之后,保不齐就过了更鼓了,但总得要回府不是?宵禁主要是禁庶民的,可不是为难官员的。今日几乎所有朝官都到场祝贺了,再宵禁,那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

    不过,今晚解禁情况有点特殊。天子下诏是金吾不禁,也就是一夜不禁。但后来长乐宫太后却传话,说为了一个大臣的婚礼,擅动国法,有损朝廷威严与天子威仪,建议只解禁到一更。二更鼓以后,恢复宵禁。

    天子事孝,当然不会与太后相左,于是又下了一道诏令,改成二更宵禁。

    就在二更鼓即将敲响时,章台街烟雨阁侧门悄悄开启,提着灯笼的龟奴点头哈腰:“二位尊客慢走……”

    “慢个屁!快宵禁了,你想我们被逮是不?”

    龟奴苦着脸,头都快点到地了:“是、是,尊客请快走!”心里嘀咕,这话的味道怎么那么怪呢?

    两个人匆匆忙忙奔出,一边整理衣冠,一边向北阙跑去。

    隐隐约约听到一人抱怨:“皇太后真是……非要二更宵禁,正在兴头上呢,真是扫兴……对了,我听到那个女娘说什么‘驿马’。啥意思?是不是说我很厉害?风驰电掣!”

    很显然,这人是青楼初哥,听不懂女妓们的讥讽暗语。

    “驿马”是彼时青楼流行的暗语,指行房时男子在上若骑马,而驿马的速度最快,三两下就交待了——就跟后世的“快枪手”意思差不多。

    他的同伴显然是懂的,但绝不敢说出,含糊其辞:“时间仓促,主人的雄风,那些女娘还没领教……”

    主人深以为然:“就是……”

    说话间,就见前面出现一串灯火,整齐脚步声伴随着马蹄声轰轰入耳。

    “糟糕,是执金吾缇骑!”两人一下慌乱起来,这里正好是一条长巷子,前不见路,后不见弯,进退维谷。

    主人急得直搓手:“怎办才好?怎办才好?”

    仆人慌得以袖遮掩主人颜面:“主人,别让巡卒看到脸……”

    主人啪地打开,一脸没好气:“看到又怎样?谁认得我?”

    仆人用衣袖拭汗,赔笑道:“是、是,是小的想岔了,这些小卒如何有福份,能得见天……”

    “前面两人,站住!”

    随着巡卒厉喝声,前方人影幢幢,脚步混杂,很快一盏盏发出橙红光晕的灯笼围拢上来,将二人团团围住。

    为首的执金吾司马提着灯笼近前,上下扫照一遍。或许是灯光刺眼的缘故,二人皆以袖遮面,一时看不到面目。执金吾司马眼见这两人衣着虽华贵,却并无表明官身的绶带,多半是权贵家子弟。

    若是平日,执金吾司马可能会声色俱厉喝斥,但今日情况特殊,满城权贵尽出,还是谨慎些好。于是和颜悦色道:“二位是什么人?不知道二更宵禁么?”

    两人慢慢放下衣袖,露出真容——如果张放看到,怕要从新娘身上跳起来。

    天子刘骜!还有他的伴档黄门令吕齐。

    刘骜?!他不是在主持婚礼之后,带着皇后回未央宫了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还是从烟雨阁出来……

    事情的真相是,刘骜的銮驾的确是回宫了,但只有“銮驾”进入未央宫,人却没有。

    登基四年了,身为皇帝,刘骜所接触到的,只有一群正襟危坐,满口仁义的臣子;所看到的,只有殿檐构勒出的那一方天地。刘骜心痒难熬了。他渴望象当年的武帝一样,微服出宫,走马斗鸡,纵情声色一把。可惜,机会太难找。而今日富平侯大婚,请示皇太后允许出宫,简直是天赐良机。所以刘骜玩了个瞒天过海,带着吕齐,微服私逃,跑到久仰盛名的章台青楼体验一把。

    若是平常时候,哪怕是微服,吕齐也不敢让天子往青楼钻,因为那地方达官贵人太多,很容易被认出。但今日适逢富平侯大婚,天子坐镇,满城达官贵人,谁敢不到场?如此一来,这章台青楼可就冷清了,正是趁虚而入的大好机会。

    嗯,应当说,刘骜今晚上半场玩得还是很嗨的,也很顺利,直到碰到巡夜的缇骑……

    刘骜眼珠转了转,很快想出说辞,当下向执金吾司马拱拱手:“在下二人,是富平侯府家人。方才御史大夫张老先生饮醉,其仆从摔伤手足。君侯……家主吩咐我二人送张老先生回府。返回时迟了些,误了宵禁,望司马见宥。”

    刘骜说完,面露微笑,很为自己的急智得意。他相信,不用搬出大将军,只一个御史大夫,就足够吓住这执金吾司马了。

    果然,执金吾司马向后退了一步,拱手还礼:“原来是富平侯家人,虽说误了宵禁,但今日君侯大喜,实不宜冲撞。你二人速速返回侯府吧。”

    刘骜、吕齐大喜,一边拱手致谢一边快步离去。

    在这过程过,谁也没注意到,不远处走来一个走路有些不稳的官员。当他看到灯火照得纤毫毕现的二人时,顿时目瞪口呆,一身醉意化为淋漓冷汗……

    刘骜、吕齐刚走不远,就听到身后那执金吾司马的厉喝声:“阁下何人?不知二更宵禁么?”

    刘骜哈了一声:“又有一个倒霉蛋了。”

    吕齐直拭汗,赞不绝口:“陛……主人当真惊才绝艳,机智无双,想出这么个绝妙的藉口来。那执金吾司马半句都还不了口……”

    刘骜哈哈一笑,赶紧捂住嘴,像偷了鸡的黄鼠狼一样嘿嘿笑得停不下来,也深为自己的机智陶醉。

    这“主仆”二人正深深陶醉在机智退缇骑中不能自拔时,忽闻骚乱声隐隐传来。

    刘骜一怔,惑然道:“什么地方的声音?出什么事了?”

    吕齐侧耳倾听一会,喃喃道:“是直城门方向……呃,陛下,还是快快回宫吧。”吕齐心里有些不安,不管发生了什么,反正没好事,还是尽快回宫为好。

    刘骜也没由来有些发悚,忙点头道:“好,速速回宫。跟那把守宫门的禁卫说好了吧……”

    话音未落,突然宫钟长鸣,更鼓震天,响彻长安夜空。

    “决堤啦!河水决堤啦!”(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九章 【水漫长安】

    建始四年,四月初七,渭水决堤,关内大水。这场洪水可谓来势汹汹,洪流奔涌,席卷长安城。

    洪水漫过虒上(渭水至长安西北一带),首先是从横门灌入,首当其冲的就是长安两大经济区:东市与西市。长安皇家、官寺、百姓,日常所需的米面果蔬、油盐酱醋、柴薪烧炭、布匹衣物,无不出自东西两市。两市一毁,长安经济就垮了一半。

    洪水当然不会冲垮东西市就算完,洪流自华阳大街一分为二,一股漫向桂宫,一股奔向戚里、北宫。

    洪水袭来时,张放刚干趴苹儿,在二女幽怨的眼神中,神清气爽起身,准备进行雷打不动的一个时辰健身。就在这时,警讯长鸣。

    张放只惊讶了短短三秒,立即回头:“马上穿好衣服,用最快的速度到西泠阁。快!”

    西泠阁,是富平侯府的最高建筑物,建在地势最高的西院,阁高五丈,可俯瞰城内大部分建筑。

    张放说罢,转身就奔向门外,身后传来班沅君的惊呼:“郎君要去哪里?”

    “我是家主,这个时候,我必须出现在全府所有人都看得见的地方……”张放头也不回,边跑边答,转眼没了人影。

    张放快速奔跑,穿廓钻林,入目所见,到处是混乱的人影,惊慌的叫声,灯光与人影交错,交织出一幅光怪陆离的画面。

    刚冲过花园,迎面正撞上在僮仆灯笼引领下匆忙跑来的老家令张敬臣。

    “家主!家主无恙,真是太好了!”

    张放啼笑皆非:“家令是不是糊涂了?大水还没冲进来,我能有什么恙?你以为那两只小妖……”在摘星城开惯玩笑了,差点连“你以为那两只小妖精能吃了我”这样的调笑都说出来,还好及时收住。什么?事态紧急不应当有开玩笑的心思?就是事态急才开玩笑啊!事急人不能急对不?

    “哪里决堤?”

    “不知道啊!”

    “警讯是从横门与直城门那边传来的,多半是渭水决堤。”

    “啊!若是渭水,那戚里首当其冲……这可怎办才好?”

    “东西不要管,一时半会泡不坏,府里所有人都要往高处转移。”

    说话间,陶晟、韩重、阿罴、渠良、刘枫、鹰奴牙一个个跑来,脸上都写着惊惶,包括天不怕地不怕的阿罴——因为他唯独怕水。

    “家主,要不要派人把池塘的塞子拔了?”陶晟是家生子,从小在府里长大,对富平侯府的各种设施门清。

    富平侯府有大小五个池塘,面积如公园。这些池塘平日不仅可玩赏、泛舟,还有实用功能。如果遇到大涝,城内积水,只要把池塘底下的堵塞口拔出,就可以引水入地下,避免府内出现内涝。

    百年世家,一砖一瓦,都是有讲究的,更多内藏玄机,不足为外人道。

    张放不假思索摆手:“洪水灌城,水道深井都会溢出,池塘也会满涨,没法泄流……不用管这个了,转移要紧。记住两点,一是要快,二不要乱。”

    “诺。”陶晟经过摘星城数载锻炼,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有丰富经验。眼下他是家令张敬臣的助手,但能力尤有过之。张敬臣不止一次对张放说过,陶晟是最好的接替他的人。

    “等等。”张放叫住他,交待道,“府中诸事,由你与家令主持。记住,人第一,其它一切为次。”

    陶晟、张敬臣躬身领命。

    身后传来班沅君的呼声:“郎君要去哪里?”

    张放转身,嗯,班沅君、苹儿,还有那不离左右的忠仆昆奴都来了。

    张放按住扑来的娇躯,语气轻而快:“我是侍中、中郎将,值此危急之时,我必须在何处,娘子应当清楚。”

    班沅君深深望了他一眼,用力点头。

    张放用力握握班沅君绵软的玉臂:“放心,我们都会没事的,好好呆在西泠阁,等我回来。”

    灯火晃动,班况与两个儿子也匆匆赶到,时间紧急,没有半句废话,直接道:“我们一起进宫。”

    张放更不废话,弯手抄过韩重递过的官服,在韩重的灯笼引领下,快步朝府门走去。

    一行人刚走到府外的车马场时,就见渠良拐着脚小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公子,外面全炸了,到处都是人,还有被堵的马车……”

    “不坐车了,步行。”张放果断放弃,向侧门走去,走了几步回首,“外舅(汉代称岳父),可行否?”

    班况捋须豪笑:“羿啸这话说得……老夫可不是安享富贵的京官。你在北地呆过,那里的官员是能坐在府中享受的么?”

    翁婿大笑声中,推门而出。

    门外的情景,仿佛战乱临头,到处是乱窜的火把与人影,倾翻的车辆,哭号悲鸣不绝于耳。最要命的是,已经看到漫过来的大水了。

    侯府台阶五级,离地近半米,而现在,水线已快浸过门槛了。

    张放原想穿官服的,见此情形,只把官服往肩膀一搭,对身后两位大舅兄道:“照看好汝父,我跟仆从在前面探路。”一脚踏下,水深过膝,还不断有急流从街头涌来。若非张放这些年勤练不缀,下盘稳固,恐怕走不得几步就东倒西歪,走不出街口就得歇菜。

    富平侯府在华阳大街中后部,从这里到槀街进北阙,只有二百米,平日里步行不过半炷香。如今不光涉流难行,还不时有各种木器家具鞋袜木盆烂菜头等飘浮物冷不丁撞上来。充当人形盾牌的韩重及班氏兄弟,好几次都被撞得差点栽到水里,若不是张放眼疾手快拉扯一把,这兄弟俩把老父都带进沟。

    韩重嚷嚷:“真该叫阿罴来的,那家伙就是块门板啊。”

    半身尽湿的张放还有心情说笑:“那家伙是个旱鸭,见水就悚,齐腰深的水都能淹死他,这门板中看不中用。”

    好容易跋涉出华阳街,水已经齐腰深了。回头看看,后面也是呼啦啦一群人在艰难涉水。看不清人,只能从那明灭不定的灯笼上看到各府姓氏……

    来到阙门前时,张放发现,自己居然是第二个到场的。在他之前,是左将军王商。

    体形胖大,留着一口美髯的王商,立于急流中,如同石墩一样稳固。左右仆从手牵手结成人墙,为主人抵挡急流。

    王商来得早并不奇怪,因为他的宅第正对着阙门,是住得最接近未央宫的大臣。

    王商听到水声响动,扭头看到张放及班况一行,赞许颔首,伸指向阙门点了点:“某已叩阙,校尉有言,阙门不开,以免水漫入宫,只能援梯而入……看,梯子来了。”

    张放、班况等抬头,正见一把长梯从宫墙后伸出、垂下,啪地拍进水里,水花四溅。(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章 【要不要当刘跑跑?】

    四月初八,未央宫前殿。

    今日大朝与往日截然不同,气氛压抑。

    刘骜坐在赤色的软席上,神情有些茫然,有些怔仲。举目望去,大殿的官员明显较平日少,而且看上去一个二个衣冠不整、垂头丧气,像斗败的公鸡。

    长安大水,不光毁坏严重,也打乱了朝堂正常顺序。能赶来的官员都来了,赶不来的,也不用来了,都被禁卫挡在阙门外。但凡赶来的官员,没有一个的衣服是干的——哦,有一个,富平侯的朝服是干的,但里衣也是湿了。

    所以四月初八这一天上朝出现一个奇观,所有官员都会先到配殿那边,就着一字排开的火炉,把衣服烘干了再回到前殿。应当说,天子还是蛮照顾臣子的。这样一来,不免仓促,半干半湿,皱里皱巴的就赶紧报到,衣冠不整也就在所难兔了。

    这会大殿之上,正响着御史丞(御史大夫副手)尹忠的报告:“……决堤源自渭水北段中平里一带,水势汹涌,破横门而入,右扶风首当其冲,已摧毁东西市及市署……阖城黎庶奔走呼号,俱涌向安门、覆盎门、宣平门,踩踏失火之事颇多,亦有浪荡子趁乱劫财。虽加派巡兵,但苦水势所阻,徼贼收效甚微……”

    尹忠喋喋不休了一番,基本上全是坏消息,没有好消息。

    司隶校尉辕丰也道:“据微臣收到的消息,城中流言四起,人皆言‘大水将至,长安泽国’。”

    刘骜长叹:“朕自登基以来,仁德不布,举错不中,以至天怒人怨,遂有此灾祸降临……”

    众官员抢相请罪,更有以头抢地者。君罪己,臣又岂能卸责?

    “陛下,圣人有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方今要务,不是自责,而是避祸。”

    此言一出,大殿的纷乱安静了一下,旋即纷纷称是,因为说这话的人,是大将军王凤。

    刘骜定定神,忙道:“大将军请明言。”

    王大将军给出的对策如下:“陛下与太后、皇后、诸嫔妃可乘坐御船,至昆明池避水。城中庶民,可开放通道,使之登上长安城墙以暂避洪水。”

    朝中大臣闻言,个个点头称是,大赞大将军英明。实事求是说,这也不算拍马屁,王大将军的应对还算是可圈可点的。

    王凤当下起身一揖:“水火无情,洪流凶猛,多延误一刻便多一分不测。臣请陛下万勿耽搁,即刻……”

    “陛下,臣有一言。”

    王凤凌厉的目光一转,正对上左将军王商的目光,王凤不悦道:“乐昌侯,凤方才有言,讯情凶猛,时间紧迫,刻不容缓,有什么话,到御船上再奏吧。”

    若换成别人,哪怕是丞相匡衡,也会掂量这话的份量,不敢有违。偏偏王商是满朝唯一一个有资格、有底气敢与王凤怼的人。

    所以,王商压根不理王凤那一茬,向刘骜揖礼道:“自古无道之国,水犹不冒城郭。今政治和平,世无兵革,上下相安,何因当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讹言也,不宜令上城,重惊百姓。”

    从今人的眼光看,王凤的建议是积极的预防措施,所谓有备无患是也,而王商的看法就有点腐儒的味道。偏偏这个时代最讲究这个,而王商一顶“有道、无道”的大帽子扣下来,顿时令天子刘骜陷入左右为难境地。

    趋吉避凶,人之常情,何况是尊贵无比的天子。但身为天子,万众瞩目,民心所系,又需谨言慎行,不能轻举妄动——这就是王商传达的意思。

    是遵从内心的恐惧,还是恪守天子之责,这是摆在刘骜面前的难题,当真是难以抉择啊!

    这时有观察水情的官员前来禀报,洪水已突破至未央宫钩盾室。

    王凤立即大呼:“陛下万勿犹疑,请即刻从复桥前往长乐宫,与皇太后登船避水。须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王商问明水官水势只没膝,怒道:“区区浅流,如何恐而避之!若长安吏民得知,岂不大乱?”

    “王子威!”王凤气恼之下,连尊称也不叫了,直接呼字。

    “大将军有何见教?”王商也梗着脖子,大声回应,口水差点喷到王凤脸上。

    嗯,这两位的位置是紧挨着的。汉朝大臣间的辩论,是可以站起来,甚至可以在殿上自由走动,并且以手势辅助增加气势。而王商身长八尺余,体形胖大,在满朝文武中如鹤立鸡群。这一站起来,一逼视,那气势,连王凤都吃不住劲,往后一缩一退,其势大弱。

    这未央前殿,此时成了王凤与王商开炮的场所,彼此争吵不休,丞相则在一旁和稀泥。两尊大神掐架,诸“小鬼”(百官)没几个敢帮腔,都不敢掺和,生怕遭池鱼之殃。

    正不可开交时,大殿传来啪啪脚步声,争吵声为之一停,所有目光转向殿门,就见一个浑身滴水的人都进殿内,向天子一揖:“臣张放有本奏。”

    张放?!他不是第二个到的么?

    没错,张放的确是第二个到达阙门的,而且是与王商做为首批入宫拜见的官员。但他的职务是宿卫宫廷,在未央宫到处巡视,而不是杵在大殿当人偶。既然有保卫宫廷之责,张放当然不会尸位素餐,到处晃晃装个样子就算。眼下洪水入城,他总得做些什么。

    “臣在卯时初刻入宫时,曾在宫墙上做了水位标记,此后每隔半个时辰再做一次标记,视察水位。至辰时初,水位已不再上涨,截止辰时末,水位未再涨,且有消退之迹象……”

    张放在说话时,大殿一派安静,当他说完,大殿一片嗡嗡之声。

    王商抚须而笑。

    王凤拧着眉头。

    刘骜望着这浑身没一处干地方的表弟,感动之余,似乎也听出了什么,半信半疑:“张侍中之意……水势会退?”

    张放肯定道:“眼下是四月,未至讯期,水势会否退臣不敢断言,但肯定不会再涨。”

    王商抚掌而笑:“看,我们在这争半天,还不如富平侯见事明白……果然不愧是持节万里的张使君啊!”

    吃下这颗定心丸的刘骜终于下定决心:“朕是一国之君,当以君仪天下。诸君且随朕至甘露台,为我长安吏民,大汉黎庶祈愿。”(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一章 【脊 梁】

    正如张放所判断那样,因为不是讯期,渭水决堤的严重后果在影响力上远远大于实际损失。毕竟,长安是帝都。

    大水很快退去,留下一地狼藉。

    京师遭此劫难,身为天子,自然要罪己察失一番,下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娄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乃者郡国被水灾,流杀人民,多至千数。京师无故讹言大水至,吏民惊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职者众。遣谏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这次大水引发的后遗症远不止此,洪水退去,一场官场震动也随之爆发。

    新任司隶校尉(原司隶辕丰被杀)王尊上书弹劾丞相匡衡和御史大夫张谭,理由如下:一、石显在位时,匡衡和张谭尸位素餐,对于石显的所作所为充耳不闻,反而对石显百般谄媚;等石显下台了之后,两人才上来补上一脚,上书猛烈弹劾石显;总体看来,不但无能,而且无耻。二、渭水决堤时,张谭醉卧家中,洪水至而不知,后竟是被家人抬上阁楼以避。次日朝会,更是惧而不至,实不当为臣子。三、宰相匡衡,家人霸占官田四百顷,影响恶劣,其罪昭彰,不宜继续担任百官之首。

    御史大夫张谭上书谢罪,自行请辞。丞相匡衡同样请辞。

    对于张谭,事实清楚,影响很坏,刘骜准辞了。御史大夫之职,由御史丞尹忠接替。至于匡衡,刘骜要求先调查清楚再说。结果不到半个月,匡衡再次主动请辞,而这次刘骜准了。

    有些人看不明白,但有人看明白了——很明显,这是查出了问题,匡丞相先下手为强,主动请辞,如此,罪责减轻,朝廷的面子上也好看。

    两朝元老,读书人的楷模匡丞相终于下去了。接任者是在长安大水事件中力谏天子,表现得坚定而抢眼的左将军王商。将军任丞相,这在隋唐以后的朝代几乎是不可想象,但在汉代,很正常,并无明显的文武界线。武将草军书,文臣击狂胡,同样玩得溜。

    王商终于登上人生巅峰。

    但同时,王商也与王凤结下解不开的仇怨。因为在王凤看来,王商是踩着自己爬上高位的。王商越正确,就反衬着自己越错误。这个人就像一面政治镜子,时时刻刻照出他的失误……身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第一权臣,如何能忍?

    对于长安大水时,王凤的表现,史官的记载是“凤大惭,自恨失言”。

    从此,二王成为死对头。

    而另一位表现抢眼的人物,五官中郎将张放,因为刚刚升职不久,不好立马又升,只能是赏赐金帛,并增加食邑五百户。

    用刘骜某次单独召见张放的话说,是“这次的功绩暂且记下,今后但有机会,慢慢再升。将来我必让你成为名符其实的将军,不逊于汝先祖敬侯。”

    富平敬侯,就是张安世。张安世最后的职位就是大司马卫将军。

    ……

    建始四年,祸不单行,长安发大水,兖州跟着凑一腿。先是在四月间下雪,然后植物们在秋季反常地开花结果。于是,黄河在东郡决口。

    这是一次很严重的水灾。彼时天降滂沱大雨,连续十余日,洪峰骤起,恣肆暴戾,直摧馆陶、东郡、金堤一带。堤埂崩溃,致使东郡、平原、千乘、济南四郡三十二县被淹。最深处积水二丈余,受灾面积达一万多平方公里。摧毁官庐、民房近四万间,人畜伤亡惨重。至于具体受灾人数没有确切记载,只是在之后的救灾行动中,官方确定获得营救的灾民数字是:九万七千余人。

    以当时的社会的应急反应能力,没有获救的人有多少,细思恐极。

    然而事实上,如果之前能够处理得当,这样的一个灾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清河郡都尉冯逡,在发洪水前三年,就已经上书朝廷注意清河郡和东郡附近黄河水患的问题。

    刘骜对此事还是颇为重视的,就在奏章上批示:请丞相府和御史督办。

    丞相府于是派遣一个叫作许商的博士前去视察,许商经过一番考察,得出结论:问题是有的,但是还不是太严重,目前国家经费紧张,这个事情就往后拖拖吧。

    自古以来政府渎职不办事的借口都差不多:有钱修大楼,没钱盖学校。

    刚当上御史大夫的尹忠不知道是因为对救灾的事情不够重视,还是首次遇到过这种大事,提出的救灾方案既不迅速,又颇为空洞,缺乏可操做性。

    这使得刘骜大为不满,下诏对其进行严厉的斥责。可怜刚接替副丞相之位的尹忠,既没资历,又缺乏抗压能力,日夜惶恐之下,竟在任上自杀了——是的,自杀了。

    主管领导自杀了,可事情还得有人做啊。

    于是,眼睛不好,但却最善于识人的杜钦,又向王凤推荐了一个人:王延世。

    王凤一向相信这位智囊的“眼光”,在与王延世交谈一番之后,很快向天子推荐。

    刘骜同样也很相信大将军的眼光,很快任命王延世为河堤使者,主持黄河拢口工作。

    王延世亲赴东郡,冒着大雨洪流到现场勘察,找出症结,决定在馆陶、金堤垒石塞流。又制成长四丈、大九围的竹笼,中盛小石,由两船夹载沉下,再以泥石为障。经过军民昼夜奋战三十六天,河堤始成。最终在建始五年(前28年)三月初,堵住了决口。

    刘骜得报,龙颜大悦,升王延世为光禄大夫,赐爵关内侯,赏黄金百斤。

    四月,为纪念治黄成功,汉成帝改建始五年为河平元年。

    还是这位王延世,在河平三年时,因黄河又在平原决口,刘骜派其与将作大匠许高、谏大夫马延年共同治理黄河决口。王延世经过精确的测量计算,仅用了半年时间,又修复河堤,恢复了正常的生产,使两岸百姓安居乐业。

    便如后世那位大文豪所言“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有‘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王延世,当得起这样的赞誉。(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二章 【再闯西域】

    长安大水退去之后,富平侯府并未遭受太大的损失,左右不过浸泡坏了一些家具,惊毙了一些家畜,损毁了一些花花草草,损失数十万钱。这对一般富人家而言,都是一笔可怕损失,但对富平侯府而言,毛毛雨而已。

    五月,张放向天子上书,推荐义成侯甘延寿出使摘星城,并贺康居新王登位。

    摘星城是大汉朝向西极辐射的一个试点,但因为太远,上至天子,下至百官,都不太热心。若非张放大力推动,并不间断移民,基本上就是一个让人遗忘的角落。

    不过想想这摘星城划入汉境已经五年,朝廷对那里的情况还一无所知,确实不合适。去年大将军王凤就曾提议要向摘星城派使者甚至国相督查,因为张放未归,加上乌孙事件,刘骜没有批准。

    张放回来了解情况之后,先发制人。与其让别人提出,不如自己提出;与其让一个完全不知立场、不熟悉的人入驻摘星城,不如让甘延寿出使。

    这个时候,距离甘延寿出使乌孙回长安不过半年,如此劳顿,天子显然担心甘延寿不愿意。而大将军王凤也认为不应多次劳动义成侯。王凤是不乐意跟张放走得太近的甘延寿出使摘星城的,但细说起来,确实没有比甘延寿更合适的使者——这摘星城的前身,就是人家打下来的啊。

    所以王凤只能就甘延寿多次出使,过于辛劳,应当将养,不宜再出使为由建议另派使者。

    若是王凤极力反对,刘骜多半会听从这位元舅的意见,但正因王凤没有足够的理由反对,加上张放一力推荐,刘骜便召甘延寿入宫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老臣愿往”。

    得,这下王凤也无话可说了。

    五月中,刘骜欣然下诏,以甘延寿为使者,循行摘星城,并贺康居新王即位。

    搞掂了一个目标,还差一个,张放再接再厉,登门拜访陈汤。

    陈汤自从上次以神棍式预言成功之后,被王凤赏识,辟为从事中郎,隶属大将军幕府。这个职务并不高,六百石而已,相当于顾问,而且是西域军政事务的顾问。

    从堂堂关内侯、二千石校尉,掉到六百石从事中郎;从北军首脑,变成将军幕僚;从仕途巅峰,掉到人生低谷……换谁都不会甘心。

    张放从西域归来后,也见过陈汤几次,不过都是陈汤过府拜谒,张放亲自登门,是头一次。以张放如今的声誉地位,算是纡尊降贵了。陈汤的惊喜,从他出迎的欢畅笑声可以感受到。与陈汤一同出迎的人,还有甘延寿——这两位果然是焦不离孟。

    一番寒喧之后,引入雅室。

    张放环顾左右,笑道:“这宅子不错,子公好享受。”

    陈汤连连摆手,一脸惭色:“富平侯与君况为国奔走,披星戴月,汤却安坐府中,独享声色。思之当真愧煞。”

    甘延寿亦笑道:“方才子公还在说,其非甘坐雅室之人,若然可以,更愿与某互换。”

    张放、甘延寿、陈汤,说来可以算“老战友”了,都是一同患难、征战过的,同袍之谊,非一般官场关系可比,彼此说话都没有太多顾忌。

    张放闻言点点头,从袖里摸出一封帖子,递给陈汤:“子公看看这份礼单如何?”

    陈汤满面疑惑,接过打开一看,脸色微变。

    一旁的甘延寿凑过头打望,面色却难得严峻起来。

    这份礼单,礼物比较简单,无非金帛之类,数量也不多。帖子的抬头写着“陈中郎台鉴”,末尾署名则是“微吏邓古”。

    张放神色自若:“这是我从御史中丞王尊那里弄来的,他准备三日后大朝会时,以此弹劾子公。”

    陈汤点点头,向张放拱手,眼里有感激,却没说什么。

    甘延寿却道:“王中丞可是出了名的严苛,他要弹劾什么人,连大将军的颜面都会拂逆。羿啸是怎弄到这份礼单的?”

    张放笑笑:“山人自有手段,不过……”他神色转为肃穆,“王尊抓住这个把柄,一定会弹劾子公,这是谁也拦不住的。”

    陈汤也无所谓了,把礼单往短案一甩:“无事,大不了不当这六百石小吏。”

    张放淡淡道:“子公这官肯定丢定了。放有一推荐,不知子公愿往否?”

    陈汤眼睛一亮:“君侯请说。”

    张放目光迥迥:“以副使身份,出使康居,并以中郎将长史职衔,坐镇摘星城,如何?”

    陈汤的眼睛亮得吓人,袖子都微微颤抖,一时说不出话。

    甘延寿先是一惊,旋即大喜,扯着陈汤袖子道:“子公,这、这可是大好事啊!”

    张放神态自若:“子公为大将军断边事,必知摘星城之事。此城所处要冲,商旅如织,如今更是东西方商贸最重要的交易集散地。所得之利,超乎朝中诸君想象。君况是到过乌孙的,他最清楚……”

    甘延寿嘿嘿笑道:“我早将前番出使所有情形,巨细无遗对子公说明。”

    张放点点头:“当初我将府中家丞陶晟留在摘星城,曾许诺说,三年之后,必让他赚到当年子公给我那一箱财宝等值的财富。而四年之后,陶晟是带着两箱财宝回长安的——我敢打赌,整个长安诸侯府的家丞,没有哪个所拥有的财富能与陶晟相比。”

    张放一字一顿:“而陶晟,不过是执事;子公,是长史!”

    张放这话再明白不过,当初陶晟不过是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执事,只用四年时间,就积累了如此巨财。而陈汤若出任中郎将长史——这可是幕府将军之下第一人,实打实的摘星城一把手。那财富能有多少?自个想,怎么想都不过份。

    陈汤好财货,没关系,人无完人嘛,而且追求财富并没有错。与其让这位名将憋屈在长安方寸之地,通过收受贿赂来聚敛财富,不如把他放到边陲,让他通过拓展、攻掠来攫取财富。

    巨款财富、千石高官、独当一面、四方畏服……几乎满足人所有欲0望,陈汤能拒绝吗?

    陈汤深吸一口气,站起,向后退一步,双袖展开,合拢顿首,长揖到地:“君侯如此器重,汤,敢不从命?”

    张放合袖朝甘延寿、陈汤一揖:“君况、子公,恭喜二位,再度连袂,共闯西域!”(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三章 【汉末之蟒】

    历史上的陈汤,就因此事而被罢黜,最后被打发去监工延陵(刘骜陵)。陈汤自己作死,张放也无法阻止王尊的弹劾。他所能做的,就是顺势而为,借此机会,把陈汤从王凤那里扒过来,把他放到最应该呆的地方。

    陈汤、甘延寿,曾经以万里杀王之姿,令整个西域为之颤抖。可惜他们的辉煌是如此短暂,很快就被帝国雪藏,两颗帝国最后的将星,如流星般一闪而逝。一个郁郁而终,一个在垂暮之年被打发到敦煌守关,令来往诸国使者为之诧然。

    以至于当时的议郎耿育上书鸣不平:“延寿、汤为圣汉扬,钩深致远之威,雪国家累年之耻,讨绝域不羁之君,系万里难制之虏,岂有比哉……卒以无罪,老弃敦煌,正当西域通道,令威名折冲之臣旅踵及身,复为郅支遗虏所笑,诚可悲也!至今奉使外蛮者,未尝不陈郅支之诛以扬汉国之盛。夫援人之功以惧敌,弃人之身以快谗,岂不痛哉!今国家素无文帝累年节俭富饶之畜,又无武帝荐延枭俊禽敌之臣,独有一陈汤耳!”

    也因了耿育上书,陈汤最终得以召还,老卒长安。

    而现在,张放改变了两人的命运,让这帝国的一龙一虎,重亮爪牙,镇朔西极,威慑边陲,让他们的人生光芒,发到最亮。可以预见,这两人的到来,必定会搅动整个中亚,改变葱岭以西的格局。

    囊中两员虎将落袋,张放嘴角忍不住咧开,心满意足准备离开。正好陈府仆人来报,有两位到访的客人。

    一般情况下,主家有客来访,先前的客人多半会告辞离去。张放、甘延寿与陈汤作揖之后,一同走到玄关。都快出门了,却被陈汤与仆人的几句对话拉了回来。

    陈汤与仆人对话如下:

    “来访者何人?”

    “一位是主人的族弟,上次来访过的益州鱼复水关的陈都尉。”

    “另一位是随陈都尉而来的同伴,自称魏郡王莽。”

    “哦,是元昂啊。”陈汤显得很高兴,“请他入内,还有那位王什么……哦王莽,也一并请进来。”

    来者虽是同族兄弟,但官秩在陈汤之上,所以陈汤趿屣立于廊下迎接,以示敬重。结果一斜眼,才发现甘延寿已走出好几步,而那位富平侯却定定立于阶下,一脸说不出的古怪表情。

    陈汤、甘延寿,一个斜眼,一个回头,脸上写满了错愕。

    而张放此刻内心,却狂踩过一万只草泥马!

    王莽?

    王莽!

    王莽?!

    不会是撞名吧?不会!因为王莽名前还冠以地名“魏郡”。魏郡王氏,正是当朝皇太后与大将军的故里。而历史上的王莽,不正是王政君与王凤的侄子么?

    张放眼珠一转,问陈汤:“这陈都尉是?”

    陈汤道:“是巴中支系的族人,名陈立,字元昂,任益州水关都尉,驻于鱼复。”

    陈姓开枝散叶,到处都能碰到,叙起族谱来,大都能攀上点关系。益州鱼复县就是后世的四川奉节,而水关都尉属“障塞都尉”一级,秩千石,指挥百余楼船士及揖卒(水兵),职责收过往船只税费,缉查走私、打击水寇等等。

    张放哎呀一声:“陈元昂啊,我听丞相说过,是个人才。相见不如偶遇,且让本侯会他一会。”

    陈汤又是纳闷又是高兴。纳闷的是,自己这位族弟不过一小人物,没身份没背景的,是通过什么途径引起丞相的注意?高兴的是,富平侯如此高看族弟一眼,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陈汤万没料到,陈立只是“陪绑”,张放真正要见的,是王莽。只不过王莽名不见经传,还是个布衣,若说听闻此人,有点说不过去。这才绕个圈,以见陈立的名义来见见这位颠覆大汉帝国两百年江山的“巨蟒”。

    “在下陈立,拜见富平侯、义成侯、陈中郎。”

    “在下王莽,拜见富平侯、义成侯、陈中郎。”

    嗯,张放回转了,甘延寿自然也得跟着回来。他倒没有什么不乐意的,尤其是看到陈立时,笑赞道:“陈元昂之气宇,颇肖子公当年哩。”

    陈立惶恐道:“族兄与义成侯、富平侯聚四廓兵,行万里路,斩匈奴王,四夷震怖,天下钦服。立何德何能,敢与族兄相比。”

    甘延寿大笑:“这一张嘴,就更像了。”

    众人皆笑。

    甘延寿又对那青衣少年道:“王君可有字?”

    青衣少年恭敬答:“未及弱寇,未曾有字。”

    再问:“可入太学?”

    答:“师从沛郡陈师习《论语》,并曾入太学。”

    陈汤讶道:“沛郡陈广仁?王君师从当代大儒,道德学问,想必非同一般。”

    少年端端正正合袖揖礼,诚惶诚恐,头几乎点到地:“莽资质愚钝,学识浅陋,虽尽全力,亦不足陈师十一。惭愧之至。”

    这话谁都知道是谦虚,不过谦虚能做到他这样形神兼备,从骨子到皮肉都透着“谦虚”的人,真不多见。不说甘延寿,就是原先没怎么注意他的陈汤都啧啧赞欣不已。

    张放仔仔细细打量了王莽一番,不过一十七八岁的少年,长相嘛,也就那样,貌不惊人,气势什么的更谈不上。不过这人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谦冲圆融,与人交谈时总是一脸谦和微笑,你说什么他都表示赞同,手足皆动,频频点头,真诚得让人想跟他握手,叫声“同志,终于找到你了”……与之交谈很舒服。

    张放冷眼旁观,心下叹服,这家伙,是个人精,天生就该玩政治的料。不过比起这些,张放更关心一点——这家伙在后世有“疑似穿越者”之称,不会真是同道中人吧?

    张放不断以语言试探,夹杂各种只有现代人才能明白的词汇。王莽依然惊叹、赞美,这次,是发自内心的了——孰真孰假,在张放的眼前,无所遁形。任他王莽濱技能拿小金人,断瞒不过张放一双读心眼睛。

    听其言,观其行,没看出这家伙有穿越者的样子,这才悄然松了口气。

    那边厢,甘延寿与陈立一番交谈后,大加赞赏,认为是不可多得的将才,当个水关都尉屈才了。很自然地,拿眼看向张放,陈汤也一样。

    张放刚试探完王莽,一时莫名其妙,旋即省起,方才自己可是很“欣赏”陈立的。而且说实话,陈立与甘延寿关于军政事务的对答,他也有听到,确实是个人才。当下笑道:“听丞相说过,金城郡那边,原军司马致仕,问我有没有好推荐……”

    军司马在边郡等同校尉,指挥的人马以千计,远非水关都尉可比,是真正的将领。

    陈汤大喜,连连致谢。陈立更是感激不已,没想到拜访族亲竟拜出要职来。

    以张放的身份、能量及朝中人脉,他的推荐,等同任命文书。

    张放完全没料到,他推荐陈立出任金城司马此举,无心插柳,在两年之后,发挥出巨大作用。(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四章 【此子夏非彼子夏(上)】

    张放回到侯府,还没进门,门僮就领着一个看上去干净体面,不像仆人的仆人过来,道:“这是杜令士的家丞,来送帖子。”

    杜令士?张放脑海飞快过滤一遍,道:“武库令杜君?”

    那家丞卑谦揖笑:“正是我家主人所请。”

    张放接过帖子,看上去是一份很普通的邀请函,大意是请他过府宴饮,这很正常。张放回长安以来,参加的宴饮没有一百次也有八十次了。但他在字里行间发现一个不应该出现的名字:阿离。

    携阿离同去赴宴?这是什么节奏?

    看看那杜府家丞的样子,也不像知道的模样。张放合上帖子,道:“请回复杜君,放晚间准时到。”

    杜府家丞离去后,张放负手踱步。在他出使西域这些时日,阿离没少去杜府,这事他是知道的。阿离去杜府的用意,他也略知一二,具体详情没问,因为这是阿离的私事。看杜钦这帖子的意思,是有眉目了?

    “我也一起去?”阿离瞪大眼睛的样子,也是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样。可能是因为长期看不清东西的缘故,阿离养成了一个习惯,跟人说话总是瞪大眼。以前是看不清才这样,现在眼睛好了,习惯却改不掉了。

    张放很喜欢看她瞪大眼睛的样子,阿离的眼睛,很漂亮。不知是不是错觉,总给张放一种朦胧的感觉,一如当年。

    “当然一起去。”张放掂量手里的帖子,笑了笑,“长安最令人看不透的人有请,焉能不去。”

    杜府其实距侯府并不远,一个在戚里,一个在尚冠里。前面说过,这两处都是高门甲第的专属区,也就是高干住宅。杜钦的职务并不高,六百石中层官吏而已,但他老子杜延年的职务高啊,不光身居三公高位,爵封建平侯,更是麒麟阁十一功臣之一。身为“国部级”高干之后,杜钦的府邸,自然不能差了。

    不过与一般**不同,杜钦因为眼疾,从来都很少会客,宴饮更少,能邀上门的,更是少之又少。

    张放的轻车出现在杜府门前时,府内外一派安静。

    过得一会,府旁侧门打开,轻车驶入,停下。白天那个送帖子的家丞早已迎候,手打写着“杜府”的灯笼迎上来,一揖到地:“君侯到了,主人已在前堂静候,请随小的来。”

    张放点点头,下车,在车旁伸手——他的动作纯属自然,但后下车的阿离却害羞地不敢按他的手臂下来,或者说,不敢。

    张放笑道:“没人看到,不用怕,就算有人看到也无妨。”

    阿离小纠结了一下,还是扯着张放的衣袖下车了。

    那杜府家丞看在眼里,不知为何,眼里居然浮现一丝迷之笑意。而这会张放正侧着身,目光停在阿离身上,没有注意。

    因为杜钦眼疾的缘故,不喜热闹及大张旗鼓,除了大将军莅临,一般不开中门迎客。所以以张放的身份,也得走侧门。

    走过几道曲廊之后,果然看到杜钦站在前堂阶前,远远就拱手作揖:“钦视物不便,未能远迎,望君侯恕罪。”

    张放也少不得客套一番,然后就见杜钦肃手:“君侯请。”然后又露出笑容,“阿离也来吧。”

    张放眯起眼,阿离的身份不过一侯府行人,高级婢女,可以随他前来不假,但任何一个府邸都不可能让她登大雅之堂……杜钦这一手,有意思。

    入席,落坐。杜钦与张放相对而坐,以示敬重,而阿离的坐位更有意思——杜钦居然把她安排在靠近自己一边的席位上。

    张放眯起的眼睛一睁,有那么一瞬,光芒亮得吓人,如果杜钦眼睛还好,会被惊尿。

    所谓客随主便,张放嗅出气氛不对,但没感觉出危险,只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怪。

    杜钦看不清张放的锐目,但完全可以体会到张放的感受,所以他也不卖关子,一改以往绕圈子的说话习惯,一张口,直奔主题,终于解开了张放的疑惑。

    “我想认阿离为义女,不知君侯可否俯允?”

    搞半天原来是收女儿啊!张放神色一松,哈哈笑道:“杜君有如此心意,放敢不成人之美?阿离……”

    此刻阿离已喜极而泣,离座伏拜。

    张放眼神何等犀利,他注意到阿离在喜泣之时,隐含一丝失落。

    杜钦含笑道:“君侯一定奇怪,我为何会认阿离为义女。”

    “是有一点,不过……”张放打了个哈哈,“我知道阿离近年来一直寻找她的生父,而且有了眉目,好像就在杜君府上。只是没想到居然是杜君,当真是……哈哈哈。”

    若换成别人,张放早就拱手说“可喜可贺”了。但面对杜钦,张放却说不出口——无他,这事不光彩,尤其对一个有眼疾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阿离的身世,张放早在青溪里的时候就知道。她的母亲在长安权贵家为婢,两年后却抱着襁褓中的阿离回到青溪里,而包着阿离的彩锦襁褓,却是寸帛寸金的蜀锦。都不用说过程,光是这开头与结果,张放就能猜出一个权贵公子与侍婢私通,侍婢有孕后被扫地出门的狗血戏码来。

    再联想到杜钦是天生眼疾……啧啧,这家伙,闻香识美人呢。

    杜钦虽看不清,却似乎能猜中张放此刻所想,淡淡一笑,从袖子里取出一物,铺开在案上:“张放不妨细看。”

    张放虽然是第一次见这东西,但却一眼认出,这应当就是阿离珍藏的那件襁褓蜀帛。蜀帛不愧是这时代最精美的锦帛,即使经过二十多年,依然熠熠泛光,色彩鲜艳,仿佛才离柜不久。

    不过这种锦帛张放见得多了,半点也吸引不了他,真正吸引他的,是那蜀帛上以金线绣下的三个小字:杜子夏。

    这一下,张放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杜子夏,你哪里跑!哈哈哈!”

    张放这下总算知道阿离为何会失落了——找到亲生父亲,却只认自己为义女,换谁都会失落。但这也在情理之中,这是有损家声的事,杜钦再怎样也不敢冒这风险让她认祖归宗,可以理解。

    自曝糗事的杜钦却没有常人此刻应的的惭愧表情,而是神色不变,笑意淡淡。

    正当张放暗叹老杜的脸皮修为令人自愧不如之际,杜钦却悠然吐出一句惊人之语:“我虽是杜子夏,然而这位杜子夏却不是我。”(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五章 【此子夏非彼子夏(下)】

    杜钦这句话,如同惊雷,把张放、阿离震得不轻。

    二人惊了半晌,互望一眼,下一刻,突然同时大呼:“大冠杜子夏!”

    杜钦缓缓点头:“对!就是大冠杜子夏。”

    长安有两个杜子夏,一个叫“大冠杜子夏”,一个叫“小冠杜子夏”。小冠杜子夏就是杜钦,早前他曾被人称为“盲杜子夏”,因其恶此戏称,故自制小冠以示区别,长安衣冠谓之“小冠杜子夏”。

    大冠杜子夏是谁呢?这个人也姓杜,字也是子夏,他的姓名是杜邺。茂陵人,举孝廉为郎官,官秩跟杜钦差不多。此人幼年丧父母,随其舅生活。他的这个“杜氏”远不能跟杜钦的杜氏相比,但杜邺的外家却颇有声望。他的外公是故京兆尹张敞。

    单说张敞可能没多少人知道,但把这名字跟两个字连起来,这知名度可就不一样了——张敞画眉。

    没错,就是那个因给妻子画眉而成为夫妻恩爱典范,流传千古的模范丈夫,张敞。

    杜邺从小寄养在张府,也是衣食无忧,类似表少爷一样的优渥待遇。这样的环境,与婢女弄出点什么,的确比两眼一抹黑的杜钦更有可能。杜邺虽然只是个郎官,但此人有一定背景,亦有才具,在京城中也略有薄名。

    以张放灵敏的“耳目”,以长安情报核心人物之一的阿离,自然不会不知道此人。所以当杜钦郑重说出“我虽是杜子夏,然而这位杜子夏却不是我”,张放、阿离再不明白,那真枉费这些年花费近千万钱组建的情报网了。

    阿离喊完之后,那神情简直没法形容,眼泪象断了线的珍珠往下滴,怎么都收不住。

    张放皱眉道:“怎见得一定是杜大冠?未必没有第三个杜子夏。”

    杜钦含笑:“富平侯就是富平侯,果然心细。确实,谁也不知道长安有没有第三个杜子夏。不过,我有两点可以证明。”

    张放危坐,阿离收泪。

    杜钦伸出两根手指,神情永远都是平淡或者说是淡漠:“其一,钦自少眼疾,不辨五色——自然也包括女色。莫说廿年之前,便是如今,亦无荒唐之事,所以,这个杜子夏不是我。”

    嗯,这是杜钦首先把自己排除了。

    张放相信杜钦所说的是事实,这位老兄是权贵公子没错,但先天残疾,他的心态跟普通权贵人家不一样,他的关注点与一般公子哥儿也不一样,他能成为长安人人称道的奇才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说自己少年时没有荒唐之事,那就是真的没有。

    “其二。”杜钦伸出第二根手指,再度语出惊人,“我问过了杜大冠,证实了此事。”

    在张放瞠目结舌中,在阿离骇失声中,杜钦不紧不慢拍拍手掌。

    玄关外候命的仆人躬身退下,只过了一会,门外传来踏踏脚步声及仆人禀报:“主人,杜郎中到了。”这“郎中”不是后世的医生,而是汉代郎官的一种,比中郎秩禄少,秩四百石。

    张放、阿离同时抬头(转身),就见一个三十多近四十的男子,头顶高冠,身着深衣,白面微须,他的相貌——都不用说什么,一见此人相貌,张放就确定他是阿离货真价实的父亲。

    太tm的像了!

    再看阿离,已哭成泪人。

    反倒是杜钦有点奇怪:“怎么了?都不用开口就确定么?是有什么特别信物……哦,很像是吧?”

    这个人,就是杜邺。张放没见过,阿离也没见过,否则,强大的基因早已暴露事实。

    杜邺显然也是头一回见阿离,四目相交,眼圈也是一红,颤声道:“苎娘……是你的母亲?是的,眼睛太像了……”

    苎娘二字一出,阿离放声大哭,伏泣于地。

    张放、杜钦就知道,没错,找到正主了。

    那边厢在父女相认,这边厢,杜钦好整以暇端酒敬张放:“君侯可知我虽不是杜大冠,却要认阿离为义女的原因么?”

    张放想想:“杜君名气冠长安,阿离先入为主,肯定以为是你。而事关身世,她又不愿假手于人调查杜大冠……对了,阿离的眼睛前些年不好,而杜君的也是……难怪她会认为是足下了。杜君想必不会是将错就错吧?”

    杜钦微微一笑:“君侯说对了一点,眼睛——这就是我与阿离的缘份所在。”杜钦边说边从案下取出一物置于案前。

    张放一看那东西就明白了,因为那就是他亲手泡制的蛇胆酒,专给阿离用的。不用说,必是阿离在眼睛好转后,送给了杜钦,然后借着赠药的机会,把那件襁褓帛缎露个相……

    “我一摸这三个字,就知不是我,但阿离小娘一番孺慕之情、慈孝之心、还有同为目盲的同病相怜,都令钦深为感动。人生在世,一缘难求。阿离生父与钦同字,此为一缘;同病相怜,此为二缘;误我为父,登门赠药,此为三缘。有此三缘,足以为父女矣!”

    张放点头表示同意,想想确实蛮奇妙,真是缘份,杜钦认女,合情合理。

    “钦认阿离为义女,还为一事。”杜钦笑眯眯“望”着张放,“与君侯有关。”

    “我?”张放点自己鼻子,有些奇怪。如果是杜邺还可以说是借此机会攀附自己,但杜钦出身名门,又是当下大将军的红人,根本没有攀附自己的必要。退一万步说,当真是攀附,也没必要这样当面说出来吧?

    “对,与君侯有关。”杜钦笑容透着迷之可恶。

    要不是张放的灵魂穿刺对眼盲者无效,他都有立马强催杜钦的想法了。

    还好,杜钦没卖太多关子,而是向阿离招手:“杜大冠,打断一下。阿离,过来。”

    阿离拭净泪水,依依不舍松开父亲半湿的衣袖,来到杜钦面前,跪坐身侧。

    杜钦拉起阿离的手,对张放道:“我这小女,似乎比君侯还年长吧?”

    张放点头应是,阿离的年纪,确实比他还长一岁,二十三的大姑娘了。在后世正当青春,而在大汉,却是少见的剩女了。阿离的心思,张放焉能不知,只是阿离一直在侯府,而他一直未曾正式娶妻,根本没法纳妾——这可不是塞外胡地。这还不算阿离的身份低微这道障碍。这次回来,终于完婚,又逢大水,水退之后,朝局动荡,事情就耽搁下来。听杜钦的意思,莫非……

    张放若有所悟,收慑心神,杜钦笑声入耳:“杜钦之女,可配君侯乎?”(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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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介绍:
汉成帝刘骜:“你问朕……呃,问我是谁?嗯,我乃富平侯家奴是也!” 汉宫第一美人赵飞燕:“宁为君侯妾,不愿为皇后。” 两汉第一尤物赵合德:“得偿所愿不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西汉第一才女班婕妤:“望明月而抚心,对秋风而思君。” 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昭君出塞,只为郎君。”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美人流芳的时代,既有吴侬软语,亦有马鸣风萧,更有时代最强音: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大汉,不应止步于西域! ~~~~~~~~~~~~~~~~~~~~~~~~~~~~~~~~~~~~~~~~~~~~~~~~~~ PS:昭君此出塞非彼出塞,不是屈辱事胡奴,而是担当西域女王(捂嘴,好象剧透了……)。放啸大汉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放啸大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放啸大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