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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十五郎     放啸大汉txt下载     放啸大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六章 【天黑请闭眼】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书友13052010522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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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百丈距离,快马奔驰,不过数十息,转瞬即至。

    韩骏握弓持箭的手心全是汗,一颗心随着纷乱地马蹄或狂跳或抽紧,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怀疑心停跳了。

    韩重则与渠良双刀交叉,守在上坡路口,像哼哈二将,无论谁想上来,都得先踩着他们的身体过去。

    青琰双刃在手,一会正握,一会反执,不时做虚掷状。

    一支支火把,将峡谷映照得红亮通明,来犯之敌纤毫毕现——的确是胡人!头戴翻毛边浑脱帽,身着油腻反光的左衽皮袄,蓬乱的胡须遮住大半面孔,有的挥舞着粗陋的刀矛,有的高举着弓箭,呼啸扑来。

    张放细数了一下,大约有三十多支火把,俱为胡骑,与情报吻合。夜色昏暗,场面混乱,也不知那元凶——匈奴当户卜骨须是否在内……嗯,没关系,等会验尸的时候,再瞅仔细吧。

    张放估算了一下距离,将雷炮引索凑向火把,长约十厘米的引索立即嗤嗤燃烧,在黑暗中发出赤红的火花。

    这一奇景,一下将青琰、韩氏兄弟及渠良全吸引住了。尤其是青琰,怎也想不到,自己平日里插了不知多少的药捻子,居然能发出这般奇妙的火花。

    “你们可要睁大眼睛看仔细了。”张放嘴角微弯,举起雷炮在四人面前亮了亮,来了句某人的台词,“下面,就是目睹奇迹的时刻!”

    说罢,手一扬,雷炮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从近二十米高的山梁,投入那片火光点点、人吼马嘶的混乱之地……

    这时敌骑已冲近二十丈,堪堪进入练习弓的有效射程。十余胡人蓦然夹紧马腹,凭下肢力量牢牢固定身体,双臂箕张,开弓引箭。

    嗤嗤嗤嗤!

    乱箭齐发,箭矢从半空坠落,大半钉在挡在谷道的骆驼身上。两峰骆驼发出一声哀鸣,慢慢跪倒,其余骆驼更为混乱,相互冲撞嘶鸣。

    站在最前头的陶晟很走运,没有受伤,但身后却有两名卫士中箭,一伤臂,一中腿。箭矢入肉不深,拔出一看,却是骨镞。

    陶晟大喜,这伙胡人弓软矢钝,武器也不比己方好多少,他们未必没有一拼之力。

    “兄弟们,操家伙,将胡奴从马背上捅下来……”陶晟话音未落,就被一声前所未闻的巨响彻底淹没。

    黑暗的峡谷中,一蓬刺目的红亮骤然闪现,像火中爆出的闪电,像天雷劈落人间。当所有看到这炫目亮光的人,下意识闭上眼睛时,一声震耳欲聋的爆响,彻底终结了袭击者的突袭。

    前所未见的爆炸,令袭击者惊恐万状,混乱一团。这一管雷炮,除了炸伤不到一米范围内的两名胡人之外,并未造成多大损伤。真正要命的是,马匹受到如此惊吓,一匹匹象疯了似的,又踢又跳,甚至着地打滚。这些胡人正被吓得手脚发软,如何还能夹得牢马腹,瞬间便有七八人被掀翻落马。

    黑灯瞎火,惊马乱踏,肚破骨折,惨叫不绝。

    无论是峡谷径道的陶晟一众卫士,还是在峡谷口外等待信号捅菊花的邓展等人,抑或山梁顶上的青琰、韩氏兄弟、渠良。无不瞠目结舌,全看傻了。

    张放轻吁了口气,摇摇头,又点点头。他不知扔过多少威力巨大的炸鱼炮,但用来炸人,还是第一次。效果与他事先估什的差不多,杀伤力是有,但绝不致命。之所以有这样的战果,与其说是伤人,倒不如说是吓人……呃,是吓马所致。

    半斤重的雷炮,响声的确够吓人。如果这么个大家伙扔在都市里,一条街的车辆都会报警三分钟。偏偏今夜的战场,是一个宽径不过十丈的狭长隘谷,那动静,那回音,十倍放大。夜黑如墨,爆炸的火光同样十倍放大,亮瞎人眼。就算是一伙狮群,都要吓尿,更不用说没有经过训练,极易受惊的马群了。

    “天雷!是天雷!山神发怒了!”

    来袭的胡人脸色煞白,浑身颤抖。无论马上马下,无不举手过顶,望山而拜。

    骑马的还好,被掀落马下的,伏拜的结果,便是直接被惊马当肉垫……

    山梁上,张放又取了一管雷炮,正要点燃,似乎想起什么,回首一笑:“你们谁想试试?”

    青琰脸色还是白的,见张放目光扫过来,慌忙摇头;韩骏看看手上弓箭,再看看那管可发恐怖雷霆之声的小圆筒,也忙不迭摇头;韩重的眼睛闪亮,似有点跃跃欲试,终究还是没敢上前。

    渠良苦笑:“我倒想试,就怕站不稳,吓得滚下坡。”

    “也罢,等你们想好再说。”张放笑着摇头,又点燃一管雷炮,随手扔出,象给一锅沸油注入了一滴水。

    轰隆!又一声不逊于之前的巨响,整个峡谷回音不断,巨震的音波,竟无法掩盖此起彼伏的惨叫及马嘶悲鸣。

    三十余匹马从狭长的峡谷狂飙而过,每一匹马背上俱是空无一人,而它们碗大的蹄子,却粘满血肉……

    滚滚如雷的蹄声消失后,之前仿佛被堵在谷口的长风,呼啸着从峡谷一头吹向另一头。风中夹杂着惨叫悲鸣,微弱求救,以及,浓烈刺鼻的血腥……

    谷口两头的富平侯府卫士,山梁上的青溪取诸人,全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其中震撼最甚者,莫过于邓展。他曾戍守河西五载,屡与匈奴人交手,知道这些胡骑的难缠:来去如风,如狼窥猎,一击不中,立马远飏。他想打你就打,你想打他找不着人,稍不留神就被咬一口,要想一举聚歼十倍兵力都不够……而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来犯的三十余胡骑,一个没跑,而自身损失只是伤了两个护卫。哦,还有两峰骆驼……

    这一切的原因,只是因为两声天雷——从少主手里发出的两声天雷!

    黑沉沉的峡谷里,传来张放比夜风更冷冽的声音:“别发愣了,干活!邓展率队警戒,陶晟率队打扫。渠良、韩骏、韩重,你们都识得那卜骨须,去认人,或者认尸!”

    如果说,此前富平侯府护卫对这位少主的发号司令,还只是基于仆从必须服从主人的天职,再怎么不甘愿也只有听从,而此时却是发自内心的敬畏遵从了。

    胡人没了马,就好比没了双腿。再加上被惊马群掀翻踩踏,死伤过半。兼之“天雷”轰击,惊魂未定,斗志尽丧。护卫们割断他们的腰带,一个个捆住,竟无一敢反抗。或许在他们的心目中,这是神灵的惩罚,必须接受的结局。

    甄别的结果,没有发现卜骨须这个屠村元凶,不过其中的确有当日参与屠村的匈奴人。于是张放下令将胡虏全押进山洞,详加审问。

    在抬一箱子雷炮回山洞时,韩氏兄弟的心情、表情、举作已完全不同。那股子小心与稀罕劲,就象抬着一箱易碎的宝贝。

第四十七章 【真 相】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每天都在支持,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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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问主要由张放与邓展主导。之所以是邓展,盖因只有他略懂匈奴语。今夜来袭的匈奴人中,有近半是卜骨须所部族人。这些迁徙三水数十载的胡人,能听懂汉语,但不会说。故此由张放发问,对方用匈奴语回答,再经邓展翻译,便完成一个审讯流程。

    直到这时,张放才弄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而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这件屠村血案的诱因,居然是自己!

    一个半月前,一个自称从长安来的老者,找到卜骨须,以重金为酬,要求他杀一个人。

    杀人这种事,对于崇尚弱肉强食,刑律意识淡漠的匈奴人而言,不在话下,尤其是有足够酬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如果是在草原上,卜骨须二话不说,拔刀就干。但这是在大汉境内,已经在此地生活数十年的卜骨须,自然不敢把草原那一套搬过来。他首先派人打探一下,目标是什么人,结果令他大为宽心——不过一山野少年。

    一个山野少年,怎会得罪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贵人?对于事件的始末,卜骨须不想知道,也不能打听。他就是个杀手,雇主出钱,他出手,如是而已。

    卜骨须本意只派一两个族中勇士出手,干完事收钱就好,但这位长安来客执意要他亲自出手,而且至少带十几二十人,为此宁愿多付酬金。

    虽然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但看在钱的份上,卜骨须最终勉为其难答应下来。

    当卜骨须率二十余族中勇士杀到青溪聚时,找上韩家,逼问张放下落。

    韩父眼见这些胡人气势汹汹,不怀好意,那肯实言。双方由言语冲突演变为肢体冲突,卜骨须力壮,韩父老弱,冲突中一时失手,将韩父推倒,后脑撞墙而亡。

    这下不得了,冲突终于酿成血案,杀人演变成灭门,最后不可控地变成屠村。

    直到杀得差不多时,卜骨须才从一垂死村民口中得知,他们要找的正主,已经被上河农都尉邀请到灵州作客去了。

    卜骨须当场傻了。

    屠一个村对卜骨须而言算是不小的麻烦,不过有随行的长安贵人相助,终究可抹平,但惹了上河农都尉的贵客,那真叫摊上大事了!

    在北地,甚至放眼大汉西北,塞上草原,谁不知班氏威名?别说他区区一个当户,就算是顶头上司骨都侯,上头的上头大当户、大都尉都惹不起。

    一个山野少年居然有这样的后台?杀红了眼的匈奴人眼珠子掉了。

    卜骨须强忍拔刀砍了长安来客的冲动,提出两个要求:一、酬金不退。二、对方要提供通关文碟,他要举族北迁。

    没错,卜骨须要跑了。主因固然是惹了不该惹的人,而诱因,则是他在月余之前,见到了来自北面贵人所派的一位木箭使者。使者要求他参与塞外一桩会盟行动,据称此会盟将决定匈奴人的末来。

    当时卜骨须还在犹豫,毕竟在汉境住久了,要全族迁移到未知的塞外,多少令人心里不托底。召开族里大会商议,族人也摇摆不定。而时至今日,他已别无选择。

    既然得罪了人,那就干脆得罪到底,这一趟买卖总不能空手。反正都要离开汉境了,把青溪聚幸存的青壮妇人押解北上,充为奴隶,这也是壮大自身部族的不二手段。

    于是卜骨须派两个族人返回三水,通知部族北迁,而他则带着二十个族里青壮,先行押着青溪聚俘奴离境。

    正常情况下,别说象卜骨须这样押着一群汉俘出关,就算是他的部族举族出塞,也是千难万难。但是,在来自长安的那只幕后黑手操控下,这一切不可能都将变为可能。

    至于为什么卜骨须没能完成任务,长安来客却还要费力助其脱身?原因很简单,不管事情成与不成,都不能走漏消息。如果做不到举族灭口,就只能送瘟神了。

    这就是青溪聚血案的前因后果。

    原来都是因自己引起的,几十条人命啊……张放良久无言,双手合拢顶着额头,陷入深深自责。

    邓展更为震惊,是谁竟敢盯上自家少主?竟从长安追杀至此,更下如此狠手?长安黑手……会是谁?

    “少主,此事必有蹊跷,不能再往北走了,必须尽快赶回长安。”邓展再次伏首苦劝。

    张放没理会,缓缓抬起头,盯住匈奴人,目光酷烈:“卜骨须在哪里?”

    “在……在北边距此六十里一个叫莫奚的部族里,跟随我们一起出击的人,就是莫奚的族人。而且……而且也是他们发现你们追踪我们的……”

    “这个莫奚部有多少人口?有多少控弦之士?”

    “大概……五百多人吧,能骑马操弓的近百人。”

    “那个长安人呢?”

    “也在莫奚部。”

    “嗯?这是为何?”张放微怔,按常理,这个背后下手之人,不管干不干得成事,都应急返回长安复命。怎么可能出塞,跟匈奴人跑来这荒凉的鬼地方?

    “当户要求他必须送我等出关,然后……在出关之后,劫持其北上。当户说此番举族被迫北迁,都是这长安人带来的噩运,要他的主人用重金赎回,否则就用他的血祭祀。”

    张放与邓展面面相觑,不知是该大笑还是叹息,这真是不作不死啊!好,好极了,这大概要算是卜骨须唯一做的一件好事了。

    “那个木箭使者,还有会盟是怎么回事?”

    “这个……当户也没说太清楚,只说到了地头再召开部族大会详议。”

    面对这个被“山神”眷顾的人,匈奴俘虏不敢有丝毫隐瞒,唯恐神灵降罪,竹筒倒豆子,知无不言。

    “好吧,那我就当面问你们的当户。”张放转向邓展,毫不含糊下达指令,“再找几个俘虏,把刚才的讯问内容重审一遍,若答案一致,就证明他说的是实话。然后,留下四个人看守俘虏。其余人等带上所有装备,以此人为向导,逆袭莫奚部。”

    二十多人,袭击一个五百人的部族?!邓展张了张嘴,想要劝说都不知该怎么开口。

    张放竖掌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眼里发出的光芒,连邓展看了都有莫名寒意:“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这件事一定要做。有些事,我一定要弄清楚;有些人,我一定要救!”

第四十八章 【是敌是友?】

    (感谢大盟、小胖、离伤半清醒、吃饱就睡丶、书友130520105220956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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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袭成败的关键,一是快!二是快!三还是快!

    张放一旦决定反击,就不再犹豫,立刻将指令传递下去。

    趁着夜色,穿上胡服的邓展带两个护卫押着匈奴向导出发,前往莫奚部驻地先行侦察。

    邓展所带的两个护卫也是行伍出身,但服役所在地却是兖州一带。大汉承平百余年,国内只发生过短暂叛乱,很快平息,总体太平无事,各郡国兵基本没什么作战经验,与边军没得比。故此张放这一行二十余人,真正拿得出手,能当先锋使唤的,只有一个邓展。

    “郑头,你说咱们这才二十多号人,却要突击一个五百人的帐落,这是不是也太……咹?”一个护卫回望幽深的峡谷,再看看漆黑一团的前方,心下惴惴,不安地低声对邓展说道。

    邓展瞥了一眼身后被捆绑手脚,横置马背的匈奴向导,压低嗓音厉声道:“这节骨眼上,你说这般泄气话,若是在军中,非砍了你不可!”

    护卫缩了缩头,悻悻道:“十七律五十四斩,我知道,这又不是在军中……就算在军中,这心有疑问,也不能总憋着吧……”

    “有疑问可以,但上头决定了,就得不折不扣执行。更何况,这还是少主的决定。”邓展先敲打一下护卫,再一五一十分忻,“除去少主、女娃子与那瘸子,咱们有十八人可以出战。莫奚部除去老弱妇孺,只有控弦近百。一个打五个,又是突袭,又是趁夜,打好了,胜算还是有的。更重要的是,少主所制那桩厉害事物……说实话,若无此等利器,我就算拚死也要阻止少主……”

    说起那“厉害事物”,护卫的眼睛也亮起来,嘴里啧啧有声:“这可怪,少主就把一些药石、炭末什么的全混在一块,就能做出这惊人利器,可真是……”

    “哪有这么简单。”另一个护卫驱马凑近,低声道,“必有秘方,说不准还加了符咒……”

    “少扯淡!”邓展厉声喝止,“妄议尊上,想吃家法么?”

    两护卫低头噤声,各自走开,再不敢出声。他们已不是大汉军士,军法是落不到他们头上,但身为富平侯家卫,这家法可是实实在在的。

    三人虽已不再是军人,但行进仍依足战阵之法:一护卫押着匈奴向导在前探路,一护卫落后五十步警戒,邓展则居中策应。

    这样的好处是,无论前头埋伏,还是后头包抄,都能跑掉一两个。若遇前后夹击,中间那个也有机会跑掉,避免被一网打尽,连个报信示警的人都没有。

    夜黑如墨,又不能举火,地面还坑坑洼洼。走到半道,一个护卫的马便崴了蹄子。幸好还有一匹驮俘虏的备用马,把匈奴人转移到瘸马背上,总算没耽误事。六十里地,紧赶慢赶,约莫四更时分也差不多到了。

    “翻过那道山梁就是了……”匈奴向导话音刚落,黑暗中便窜出两骑,用胡语向三人招呼。

    邓展听得真切,来骑是用匈奴语问话:“是不是图鲁打胜了?”

    邓展审问过这伙袭击者,知道领头的是一个叫图鲁的莫奚部人,当即回应:“山神、祖灵保佑,大胜!大捷!”

    尽管玉门关以西,长城以北,幅员万里,都曾是匈奴人的草场,治下说的都是匈奴语,但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不同口音等细微差别。如果这次不是因为两族合兵偷袭,就凭邓展这句生硬的匈奴语,迎接他的,就不是毫无戒心的靠近,而是两支利箭了。

    在匈奴人靠近时,邓展双腿猛夹马腹,抽刀出鞘;前头的护卫悄然摘弓抽箭;押后的护卫则奋力打马冲来。

    这一切,都借着夜色的掩盖及匈奴人戒心松懈而飞快发生。

    “你们是卜骨须当户的……”一匈奴人话音未落,迎面一道亮光打来,锐风刺目、破骨。

    匈奴人本能向后一仰,刀锋划过一道扇形弧光,自下而上,刮!从下巴到嘴巴到鼻子,半边脸被生生削掉,鲜血怒喷。匈奴人喉管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嚎,破麻袋般摔下马背。

    一击得手的邓展也并不好过。由于此时还没有铁质马镫,也没有高桥马鞍,借马势砍人,常常要承受巨大的反震力,骑术差点的人都不敢玩这一招。两马交错的瞬间,邓展的身体也斜挂于马腹一侧,上下颠簸,全靠一手死死挽住缰绳,另一只腿牢牢勾住绳镫(马镫的雏形,用绳索或皮革做成软套,在骑兵做简单劈杀动作时防止摔下马),方免于坠马之厄。直到冲出十余步后,邓展才勉力翻坐回马背。

    别看邓展砍一个人那么费劲,在汉军中,这样的骑术已经算是佼佼者了,不是边军出身,还真不容易做到这个程度。

    在邓展得手的同时,护卫也引弓而射。尽管他已勒停战马,尽管双方距离不过十余步,但黑夜中视线不良,加上匈奴人驰行快速,一箭射出,击中左肩。

    匈奴人惊怒交集,顾不得拔箭,更顾不上同伴死活,立即掉头,冲入黑暗中。

    “追!一定要杀了他,否则必坏大事!”邓展大吼着以刀面猛拍马臀,奋力追击。

    余下二卫也顾不得理会那匈奴向导,纷纷解下背负的自制长矛,挺矛挥鞭,拚命追赶。

    黑暗之中,只闻急遽的蹄声与急促的喘息,谁都没有发声,咬紧牙关,全身气力都用在逃命与追杀上。

    匈奴人虽带伤,但骑术明显在邓展三人之上,而且熟悉地形,距离也是越拉越开。而这一逃一追,已快翻过山梁,距离莫奚部驻地也是越来越近……

    “该死!”邓展双眼通红,几乎咬断牙根,恨不能胁生双翅将匈奴一头撞倒。

    希聿聿!随着一声嘶鸣,那骑影已冲上山梁。回首望去,邓展三人还在山腰奋力打马。

    匈奴人发出一声嘲弄的嗤笑,扭头,举鞭——这一鞭抽下,就能放蹄而下,直冲坡底,冲回部族聚落……

    咻——

    斜刺里一箭飞来,穿颈而过,夜幕下飞溅铅灰色的黏液。

    叭答!匈奴人尸体坠马,一路翻滚而下,最后停在邓展马前。

    邓展下马检查,一箭穿颈,镞锋透出,死得不能再死了。

    好强的劲道!好惊人的准头!

    邓展抬头,漆黑的山棱线出现三个鲜明的黑影:一人挽弓,一人牵住匈奴人的战马,正中一人,身形魁梧,正抱臂面对他们。

    黑暗中,刀光反射,六只眼睛森然泛寒。

    杀了匈奴人,却又拦住他们,来者是敌是友?

第四十九章 【谁该见礼】

    (感谢大盟、小胖、vr加贺美、8yy8-yy。记得“虎爷不惑”在上本老书时,也曾给予大力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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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没想到,邓展除了带回两具匈奴哨探的尸体,还有三个不速之客。

    山脚下,一片背风的土坡后,张放与三个神秘来客间隔丈许,相对而坐。邓展、陶晟两个护卫头领挎刀左右侍立;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环护于侧;十余护卫呈半包围之势,牢牢看定三人。

    之所以如临大敌,只因三人拒绝解下兵器——塞上草原,除非双方完全信任或一方强势,否则轻易不会自除武装。

    四野一片漆黑,只在来客面前点起两根火把,微弱摇曳的火光,照亮三位来客的面孔。

    “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简洁报上姓名。

    曹雄是个身材魁梧的壮汉,一脸络腮胡,年约三十出头。林天赐年轻些,面皮白净,双目有神,上唇留着八字胡。初六则是一个少年,长相与他的名字一样普通,披头散发,满面泥垢,属于丢进人堆里找不出那种。但若目光下移,那双奇长的手臂与半身高的骑弓,却令人过目难忘。

    张放坐在一块大石上,横剑于膝,面目隐于黑暗中,只有一双晶亮的目光闪动。在问话之前,他先从相貌装束来推测对方的来历。

    三人都是汉名,他们的长相,也与匈奴人有异。其中最像汉人的,是名为林天赐的青年。曹雄面目粗犷,肤黑须浓,介于汉、胡之间,可能是混血。只有初六是一张大众脸,放在汉境像汉人,放在胡地像胡人。

    三人都穿着胡服,这不奇怪,邓展与两护卫为前哨时,也曾换上胡服,但张放从一个细节窥出,这三个人不一样。

    胡服与汉服的最大区别,不是窄袖筒裤(汉服的武士装也差不多),而是开衽方向不同:胡服左衽,汉服右衽。

    习惯汉服的人,从怀里掏东西总是伸右手——之前邓展换上胡服后,在掏东西时就屡屡出错,这一幕张放的印象很深。而对方三人中那名为林天赐的青年,在取火熠子点火把时,伸手入怀十分自然,而右手始终不离刀柄,正契合胡服的功用。

    也就是说,至少可以肯定一点,这几个人多半不是汉境之人。

    “首先,我要谢谢三位援手相助;其次……”张放带着审视的目光,缓缓开口,“我要你们报出身份、目的。”

    三人中汉语说得最流畅标准,而且颇有文采的是林天赐,所以多由他出面答话。尽管看不清张放面目,但那变声后期的嗓音,仍难掩稚嫩,林天赐微感错愕,但没敢细想,毕竟张放这排场不小,很难令人与一个十三岁少年联系起来。

    林天赐与曹雄交换一下眼神,转过脸,沉声道:“你们有多少人马?”

    张放举手向左右示意:“如足下所见。”

    “你不诚实!”那叫初六的少年突然以弓梢向张放戟指,大声道,“我亲眼看见那伙匈奴人冲进峡谷,向你们发动袭击。他们有三十多人,你们不到二十,怎么可能打得赢,而且几乎没有人伤亡。”

    初六突如其来的举动,令众护卫齐齐抬矛,邓展与陶晟横跨一步挡住少主,抽刀半截出鞘。直到看到对方并无不利企图,这才还刀归鞘,各自退开。

    “原来你们一早发现了匈奴人……”

    听到对面的冷笑,林天赐忙辩解道:“我等原打算让初六示警,但看到你们封住谷口,便知有备,也就不多事了。”

    张放笑对初六道:“你说我不诚实,就是因为我们二十多人打败了三十多匈奴人?难道就不兴我们有以一敌二的能力?这不算夸张吧?”

    “不、可、能。”初六的汉话很生硬,咬字很慢,倒没有强调讥讽的意思。他指着邓展及之前探道的两个护卫道:“他们三个,打两个匈奴人,还是突袭。结果,还跑了一个……”

    这简直是当面打脸啊!邓展与二护卫既惭愧又难堪,垂首向张放谢罪。

    张放淡笑摆手:“这人没机心,口无遮拦,你们不必在意。”

    林天赐哈哈笑道:“足下说出了我想说的话,看来不必在下多费唇舌解释了。”

    张放亦笑:“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在好猎手面前,咱们也别装好把式——初六是吧,你说得没错,真要面对面硬碰匈奴人,能不能打赢不敢说,纵胜也是惨胜,绝不会如此完整。你既然跟到了峡谷前,应当听到奇怪的响声吧?”

    初六猛点头:“听到,好象是石头坠落的声音……哦,你们在山崖布下了石阵?这就难怪了……但你们是如何察觉匈奴人来袭,提前布阵的?”

    诸护卫不约而同绽开无声笑意。张放也没点破,对方自以为是,也省得他多费唇舌了。

    “好了,我已经回答你们不少问题,现在该你们表示诚意了——身份、目的。”

    林天赐目光闪动:“目的可以告诉你,其实我们目标一致,这也是我们愿随这位邓兄弟来见足下的原因。至于身份……诸位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目标一致?他们也要救人?

    张放正琢磨这句话背后的意思,蓦闻陶晟厉声喝道:“若我一定要知道呢?”

    原本在张放这个主人没发话之前,身为家将,陶晟是不得妄自插嘴的。只是身处险地,陶晟不得不刨根问底,而且也担心少主应对经验不足,被对方蒙混过去,再加上张放沉吟不语,陶晟这才擅自发话。

    林天赐三人听到这句威胁之意十足的话,不怒反笑,互相对视一眼,笑道:“好,既然如此,我等若再不道明身份,恐怕要被人误认是宵小之辈了。”

    “乌丹支离右都尉曹雄。”

    “乌丹支离府丞林天赐。”

    “乌丹支离军甲队伍长初六。”

    曹雄踏前一步,双目圆睁,一字一顿:“还不近前见礼!”

    三人身份一报,在场诸人反应不一。张放对什么“府丞”完全没概念,至于“伍长”,这个知道,就是五人长的意思,不算什么。倒是那“右都尉”,貌似不小啊。张放目前唯一接触过的大官,就是班况,而班况的职位,正是都尉——上河农都尉。

    在职官方面,富平侯府护卫们可比他们的少主明白得多,一听这些高大上的官职,无不骇然,心下打突。

    陶晟先是一惊,旋即皱眉,凑近张放耳边低语:“须防他们假冒,哪有都尉、府丞只身出行,只带一个少年伍长的。”

    张放点点头,问道:“都尉我知道,那府丞是什么?”

    一旁的邓展接话:“在西域一带,府丞多为诸国文官之长。”

    “哦,来头不小啊。”张放扫了邓、陶二人一眼,“你们听说过这个‘乌丹支离’么?”

    二人一齐摇头。

    张放心下有底了,端正坐姿,对两位“高官”道:“两位可有印信?”

    林天赐从怀中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白绫布包,由护卫转交张放。曹雄却不动。也是,只要证实了林天赐的身份,曹雄的身份自然不证自明。

    陶晟接过白绫布包,稍离开两步,一层层打开,直到入目所见真是一枚三寸见方的龟钮铜印,方才呈与少主。

    张放抬抬手,韩骏点燃一根火把凑近。火光之下,看得分明,印章是用标准的汉隶写的,别说张放了,就连邓展、陶晟,甚至韩骏都能看懂。

    “乌丹支离府丞署印”,倒是不假,但龟钮两侧还有一行字。

    “坚昆右校王监制?!”

    张放与二卫面面相觑,这是什么鬼?

    “很遗憾,这不是大汉天子赐予的印信,我们不认。”张放将铜印交还林天赐,淡淡道,“这礼嘛,就不见了……但我确认你们所言非虚,看来我们有合作的基础。现在,你们可以说一说,何谓目标一致?”

    火光亮起时,对面三人已看呆了眼。怎都没想到,这个一直娴熟地与他们打交道,始终控制着交谈节奏的首领,竟然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

    林天赐踏前一步,与曹雄并肩,重重吐出一口气:“在此之前,我也要知道你们的身份。”

    火光中,对方似笑非笑,说了一句似曾相识的话:“这身份嘛……诸位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林天赐扬了扬眉,学着某人道:“若我们一定要知道呢?”

    张放与一众护卫都笑了。

    陶晟按刀踏前,一字一顿:“大汉富平侯世子、张公子放!诸位还不近前见礼!”

第五十章 【他们要干什么?】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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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礼仪之争,最后以双方平礼相见结束。

    林天赐好歹还有一枚印信证明身份,张放那边却只有邓展、陶晟身上的侯府腰牌。而张放本人尚未受封世子(之前当然是陶晟大言),所以无印信自证。不过,对张放而言,他的脸,还有气度就是最无可置疑的“印信”。慢说是侯爵之子,就算他说自己是诸侯王世子,只怕也没人敢不信……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主要看气质。

    论官秩,区区一个侯爵的嫡子,自然不能与都尉、府丞这等二千石高官相比。但这也要看是哪里的官秩,一个谁也没听说过的小国高官,对上一个大汉正当权的侯爵嫡子,还真不好说谁更高一线。

    林天赐三人对大汉富平侯的权势并无概念,而张放一行也对这“乌丹支离”的几位“高官”毫不感冒。于是彼此都有意识回避身份贵贱,只要确定彼此身份真实性,建立初步信任,就有了合作的基础。

    “我们也要潜入莫奚部救人,绝不能出现意外,所以才出手料理那匈奴人。”天边微亮,时间不等人,林天赐不再绕圈子,开门见山道出目的。

    “你们要救什么人?有多少?”

    “一男一女,都是少年。”

    “知道关押的地点么?”

    “知道。就在帐落西北的牛羊圈里,那里还关押着一批汉、胡奴隶,你们要救的人多半也在那里。”

    “你们有什么计划?”

    曹雄拔出腰刀,就着火光在地上画了一个简略示意图:“此处便是关押奴隶的地方,左右两帐是看守,这是马圈、这是草谷仓……”说到这里,他的刀尖顿住。

    草谷仓就是游牧部落存储牧草谷物的棚子,等同于粮仓。这对任何一个部落而言,都是命根子,通常都放置在毡帐最中心位置,安保级别怕是比部族头人都高。

    曹雄刀尖停顿,林天赐目光从火把上一掠而过,初六双瞳映着两簇火苗——这三人的表情动作,无论是明显还是细微,都逃不过张放锐目。张放心下明了,拔出火把,将之往示意图上的草谷仓位置一插,目光迥迥盯住曹雄:“有几分把握?”

    以二十余人对五百余人,其中还有近百游牧战士。很明显,单靠人力是不行的,还需要借助大自然之力。火攻的想法是不错,就是不知可操作性如何。

    曹雄坦承:“若是平日,最多两分,而今夜或许有五分。”

    面对惑然的侯府护卫,林天赐接过曹雄的活计,继续在示意图上勾划:“这是莫奚当户的主帐……旁侧是贵宾帐。昨夜莫奚部众款待一位贵人,饮酒作乐,防卫较平日松懈,正是绝好机会。”

    “贵人……我想我知道是谁。”张放摩挲着下巴,脸上露出一抹森然笑意。

    林天赐望着张放,欲言又止,最后点点头:“公子既知此人身份,想必也知晓当如何处置,那再好不过。”

    张放与林天赐都没想到,他们在这里出现了一个认知上的失误,而这个失误,将给他们带来一系列的麻烦,甚至危及生命……

    “三位想不想听听我们的计划?”

    “愿闻其详。”

    “潜入部帐中心放火太冒险,能有三分胜算就不错了……我们的目标应当在——这里!”张放拔剑出鞘,重重往地上示意图某处一钉。

    夜风吹拂,火光摇曳,曹、林、初六看得分明,无不为之怔住。

    ……

    黎明前最黑暗的一刻,天际泛起一线微弱白光,却无法驱散笼罩四野的黑暗。

    草丛中,像蛇一样蜷伏着的初六,夜鹰似地双眼眯缝如刀,透过草叶间隙张望。以他常年锻炼出的夜视锐目,仍只能看到周围十余丈距离,再远就是一片模糊了。

    “他们要干什么?”初六低声问,“咱们怎么见机行事?”

    见机行事!这就是那位侯爵世子给他们交待的任务。

    曹雄与林天赐没有回答,他们以同样姿势潜伏于初六侧后方数尺,悄声交谈,语气满满困惑。

    “他为何选择马圈?”

    “与草谷仓相比,马圈在外围,防守较少,更容易潜入。只是,想把火点起来,比草谷仓可难多了。而且,马料也少,纵能得手,也难成燎原之势。不过,倒是可以惊马……”

    “没用。”曹雄摇头。乌丹支离盛产良马,乃是其部重要经济支柱,曹雄头上顶着个“右都尉”的吓人头衔,其实在部族里就是个牧马总管。只不过,对于一个小部族而言,这确实是个掌握着重要经济资源的大官了。

    以曹雄的经验,部落里把马圈设于外围,除了便于牧马,还为了防止惊马。一旦马群受惊,看守的牧民会第一时间出现安抚。若是场面失控,也方便引导、驱赶,快速将惊马群驱离帐落,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先别说未必能瞒过巡游牧民潜入马圈,就算真能潜入,想凭一把火惊扰马群,怕是火还没烧起就被扑灭了。

    林天赐虽是分管文书账目,却也弓马娴熟,对部帐事务不及曹雄熟悉却也并非不知。话一出口,就知行不通,否则也不用等那群侯府卫士出手,他们三人岂不是更能胜任?这种事,并非人多越好。

    “那他们选择马圈用意何在?”这句话林天赐没说出口,但三个大大的问号在三人的脑海里直转。

    “照我说,咱们真不该屈从那小娃的主意,还是咱们的计策靠谱。”初六瓮声瓮气道,颇为不满,丝毫没有自己也是“小娃”的觉悟。

    曹雄与林天赐相视苦笑,他们又何尝愿这样?可谁让人家人多?这事放在哪里都一样,谁的人多谁就占主导权。

    “别去管他们怎么折腾,咱们按商量好的走。等会只要一乱,他们人多目标大,会吸引住大批胡人,咱们趁乱把小王和鹿奴救出来就走人。”林天赐再次重申他们的任务,曹雄与初六频频点头。

    见机行事?说得对,他们就是要见机行事——见对方的机,行自己的事。

    三人正窃窃私语商量对策,远处蓦然传来一阵金铁交鸣及弓弦震响声,随即叱喝、马鸣、唿哨之声大作,撕裂了无边黑幕。

    行踪暴露,计划失败!

    曹雄拔刀出鞘、初六握弓一紧,林天赐弹身而起,准备以最快速度冲回藏马处,翻身上马趁乱冲入莫奚帐落。

    突然,初六细眯的眼睛一瞠,弓梢戟指:“看,那是什么?”

    远方激战之处,蓦现一道细微却异常明亮的光弧,划破黑沉沉的夜空,向远处呼啸而去——然后,曹雄、林天赐、初六就听到一声前所未闻的震撼,以及一幕令他们瞠目结舌的景象。

第五十一章 【万马奔腾】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静听花开花落、l蓝黑色、书友13052010522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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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道光弧划过夜空之时,紧随其后又飞出五、六道桔红色光影,夜空仿佛为这片光弧切割。此时黎明初起,天际急遽透亮,而晨曦再快再亮,也快不过亮不过那猝然爆裂的眩目光幕。

    砰砰砰砰砰砰!声震四野,人畜失惊。

    纵然比不了峡谷回音响亮,但在空旷的原野远远传开,效果同样杠杠的。

    “那……那是什么?”

    曹雄、林天赐、初六等人动作刹时定格,面面相觑,一脸惊骇。然而还不等他们回过神,更大的动静远远传来,越来越震撼。

    砰砰砰砰砰砰!又是一串连响,把整个莫奚部都炸开了锅。

    随后无数人声惊呼,牛羊噪动,以及……群马嘶鸣!

    这一连串爆炸虽然吓人,足以将整个部帐搅乱,但也仅此而已。趁乱混水摸鱼救几个人多半没问题,要彻底击溃甚至完灭一个几百人的部帐,就这支民兵性质的府卫而言,却是太难为他们了。

    而张放的要求是毁灭!

    毁灭卜骨须!毁灭所有屠村凶手!毁灭这个助纣为虐的莫奚部!

    富平府卫的力量做不到,但上千匹惊马却可以!

    正如林天赐猜测,张放攻击的目标就是马圈。用的当然不仅仅是火,而是声、光、火效果叠加的雷炮。

    长驱直入,直捣马圈,这就是张放的计划。简单粗暴,却很有效。

    马群受惊,破栏而出,如同决堤的洪水,向四面八方狂涌。

    便如曹雄所言,在马圈周围,有十多帐看守,都是经验丰富的牧马人。爆炸初起,马群初惊,十余警觉的牧马人连衣服都来不及穿齐整,提着套马杆,赤着脚冲出帐,翻身上马。

    但不等牧马人有所动作,爆炸声再度响起。不过这回不是炸马圈,而是封堵。爆炸的方向有两处,一是外围西北方,一是西南方。西北方的爆炸,截断惊马外围奔逃之路,迫使这股可怕“乱流”向部帐内部冲击;西南方的爆炸,则是因那边是奴隶囚禁区,必须阻止马群乱冲,防止意外。

    面对这股失控的狂流,纵然是经验丰富的牧马人,同样什么都做不了,被无数奔马汇成的洪流裹挟着,像洪水中随波沉浮的漂浮物……

    晨曦灼亮,四野澄明。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牵着马,爬上高坡,俯视莫奚部帐。但见可见一条带状惊马群,如决堤的洪流,在一朵朵小蘑菇般的毡帐堆里左冲右突。“洪流”流经哪里,哪里的“小蘑菇”就被抹平……当洪流终于溃围而出,泄向远方,若大一个莫奚部一片狼藉。就像……不,简直就是一万头草泥马狂踏而过。

    这还没完,“洪流”过后,便是燎原野火。十余骑手持火把的骑士,紧跟惊马狂流,走到哪烧到哪。残存的“蘑菇”变成一团团冲天火光,像极了草原篝火。

    若大一个莫奚部,男人翻滚于马蹄下;妇孺号泣奔走于四野;老人惊恐朝爆炸传来的方向磕拜;真正能操弓反击的,寥寥无几。

    咕咚,初六咽了一口口水,特别响,一开口,声音艰涩得连自己都吓一跳:“那……那阵雷霆……是什么?”

    没人能回答。久久之后,林天赐一声长吁:“莫奚部,完了。”

    呛!曹雄拔刀出鞘:“人家活干得漂亮,咱们也不能干杵着。走,添一把火去!”

    ……

    “莫奚部完了。”半个时辰之后,一脸血污的邓展驰骋而返,扔下布满崩口的环首刀,翻身下马,心悦诚服向张放跪禀。

    在莫奚部帐西北里许之外,张放按剑坐在一个小山包顶上。青琰、陶晟及四个府卫团团环护,手里刀弓出鞘。山坡下还有一群骆驼连结成阵,形成一道屏障。

    韩氏兄弟与渠良却不见,他们奉命赶到囚禁奴隶的牲口圈救人去了。

    在率领府卫突袭莫奚部马圈之后,张放便退到一里外高处静待战果。只留下邓展率十个府卫就近监视,四下放火,兼趁火打劫。

    “除了妇孺,凡高过车轮的男子都可杀死,不要俘虏。”

    这是张放突袭前下达的命令。尽管他是为复仇而来,尽管青溪聚惨遭血洗,尽管他已立誓血债血偿……但他还是没有冷血到下达“鸡犬不留”的屠杀令——至少现在的他还做不到。

    张放横剑膝上,安静眺望。长风吹来,帻巾翻飞,衣袂卷扬,还真有几分运筹帷幄的儒将气质——然而真相却是,他的手正在衣襟下摆轻揉小腿肚。

    先前突袭冲锋时,遇到过几拨莫奚巡哨拦截,都被他们这二十突骑驱散或砍杀。张放从头到尾都被府卫们团团环护,前后左右都是人与马,一眼望过去都是穿着胡服的重重背影。别说轮不到他出手,便是敌人的面目都没看清。即便如此,头一次参与这冒险行动,张放还是因为过于紧张,生怕被马颠下来,缰绳几乎攥进掌心,双腿死命夹住马腹……结果突袭成功,汗毛没掉一根,小腿肚却抽筋了。

    身为侍女的青琰本想为张放按摩来着,却被拒绝了——这飞刀女的手掌比他的都粗硬,而且论按摩技术,谁能跟他比?

    “看来以后时机合适的话,得把马镫做出来,否则这么骑马真是遭罪了。”张放边揉边想。

    其实这罪也是张放自找的,出击之前,邓展、陶晟苦苦劝阻,就差磕头了,但张放坚持参战。

    做为一个前世喜欢远足的驴友,张放骨子里并不缺乏冒险精神,不过促使他冒这种豁上性命风险的,不是猎奇,而是身上背负的沉甸甸愧疚与责任——整村人都因自己的缘故,死的死,抓的抓……人若救不回来,他不知道这辈子怎么安放这颗心。

    值此紧要关头,他怎么可能退缩,躲得远远的做壁上观?

    好在老天有眼,马到成功。炮放了,马惊了,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就看老天……不,是看那群惊马的了。

    无需邓展赘言,莫奚部的惨状尽收眼底,张放更关注的是自身折损,关切道:“有无伤亡?”

    邓展面带笑容:“伤了几人,幸无大碍。莫奚人只来得及组织一次反击,人马不多,也就十来骑,但箭矢着实厉害。若非他们用的多为骨矢,只怕伤势更重,而且也幸亏那几个乌丹支离人援手……那个叫初六的小子,驰射尤其厉害,箭无虚发,近半敌骑就折在他手里。”

    张放松了口气:“那就好……找到卜骨须没有?”

    邓展小心叉手回禀:“回少主,已经着人去找韩家兄弟及渠良辨认了。不过场面太乱,一时半会完不了事……”

    “没事,咱们有的是时间。不是么?”张放掸衣而起,长长吐出一口气,侧首看着满面焦急、引颈远眺的青琰,“行了,脖子都扯细了,这就接乡亲去。”

    被关押在羊圈的奴隶们很幸运,因为羊圈地处部帐边缘,加上府卫们以雷炮截路,没有受到惊马群冲击。

    张放在这里见到了石牛、韩家嫂子等青溪聚乡亲。尽管都没少受折磨,好在命保住了。

    望着相拥而泣的青琰与韩家嫂子,张放只对渠良说了一句:“只要人在,一切都会好。”

    在激动悲泣的人群中,张放意外发现一个熟人,就是当初在三水县城食铺里,被卜骨须凌虐的那个少年。此刻那几个乌丹支离人正围在少年身边,神情激动不已——难道这个少年就是他们要救的人?

    记得当时还有一个少女来着,却不见踪影……张放心里突然咯噔一跳,好像,没看见阿离!

    远处一骑飞驰而来,陶晟立即按刀迎上,却见是一名府卫。

    府卫远远招手大喊:“少主,有情况!”

第五十二章 【走人?留尸!】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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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圆数里,原本青葱的草地,被无数马蹄践踏翻犁,一把野火烧过,尽成焦土。举目皆是焦黑的毡帐,扭曲的尸体,还有伏跪在尸体前哀号的莫奚人。

    因为职业的缘故,张放与各种各样的尸体打过交道,对于这方面的心理承受力还是有的。不过莫奚人的哀号,多少对他产生一些影响。只是眼下有迫在眉睫的危机在等着他解决,也因此而冲淡了不少负面情绪。

    在那府卫的引领下,张放、邓展、陶晟、青琰、渠良一行来到事发地。远远就看到韩氏兄弟与几个府卫正如临大敌,包围着一座毡帐。

    放眼望去,整个莫奚部帐,大多数毡帐都被摧毁或烧焦了,只有零零落落十余帐得以幸免。张放一行来到的帐子前,就是其中最大、装饰最上档次的一座——莫奚部的贵宾帐。

    失控的惊马群可不管你高低贵贱,见人就撞,见帐就踩,就连莫奚当户的主帐都被碾进泥里了,偏偏这个贵宾帐幸运躲过一劫。事实上到处放火的府卫们并不打算放过刚从乱蹄下幸免的贵宾帐,他们也不管帐里有谁,就要扔火把,结果帐子里一下奔出四个人,两男两女。

    府卫们的箭矢长矛就要攒刺过去,韩氏兄弟及时惊呼阻止。因为他们认出其中一人——阿离。

    韩氏兄弟与阿离的相认,却正给了两个男子机会。他们把刀子顶在阿离与另一名少女背后,要求放他们离开。

    两个胡人,都是体形胖大,一高一矮。高个胡人看似仆从,体格健硕,神情凶狠,正将一把弯刀架在一个少女的脖子上。矮个胖子满身酒气,摇摇晃晃,正咬牙切齿用一把切肉刀顶在阿离腰眼。

    韩骏、韩重兄弟及几个府卫正在十余步外,剑拔弩张,半包围着四人,却不敢轻举妄动。

    这就是张放一行抵达后看到的情形。

    “对方有什么要求?”张放确认阿离暂无危险,这两人也不是自己追杀的目标,略松口气,当即单刀直入发问。

    韩骏低声道:“他们想要离开,要我们提供马匹……还要押着阿离一程。”

    张放顿时明了,放这两人离去自然没问题,只是对方还要以阿离为人质,以策安全。万一对方脱险了,人质却没放回或杀之泄愤当如何是好?这便是韩氏兄弟纠结所在。

    阿离是盲女,看不清眼前情形,眼不见自然心不慌,虽有刀尖透衣砭肤,但面上神情却比另一少女平静多了。但当她听到隐隐传来的对话,神情一下激动起来,嘴唇微颤,欲言又止。

    背后的矮胖胡人虽看不到阿离面上表情,但少女娇躯的颤抖却瞒他不过。矮胖胡人细眼一眯,嘴角一咧,两撇翘起的八字须更翘了。

    “能听懂汉话么?”张放一抖缰绳,驱马排众而出,振声喝问。

    高个胡人一脸茫然,矮胖胡人目光一闪,以一种与他那胖体形不相称的尖声道:“你是谁?”

    很难听,很费劲,但确实是汉话无疑。

    确认能与对方对话,张放也不理会,只管高声道:“我不管你们是谁,我找的人也不是你们。所以,我向你们保证,只要放开人质,你们可以离开,我绝不会追杀。”

    张放所说的“人质”,也包括了另一位少女,这少女他也并不陌生,就是当日在三水食铺见到的那个同被卜骨须凌辱的少女。若那几个乌丹支离人就是为那少年而来,那这少女也当是他们要救的目标。既然如此,他也不介意送上一个人情。

    矮胖胡人泡眼一转,嘎嘎一笑:“好,我也不管你们是谁,放两匹马过来,把路让开,等我们穿过前面的峡谷,就把人还给你们。”

    这胡人的汉话说得着实难听,张放伸长耳朵才勉强听懂,脸色顿时冷下来。前面的峡谷?这方圆数十里只有一个峡谷,就是他们之前穿越的那个,距此十数里——跑出十几里才放人,真当我是菜鸟?

    “鹿奴!是鹿奴!”

    “该死的胡奴……”

    张放还没开口,就被一阵惊怒声打断。转头,便见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正簇拥着那少年驰来,惊呼发自少年,怒吼出自曹雄。但曹雄只吼出半声就戛然而止,像被人掐住脖子。

    张放只瞥了一眼就转回头,重新将注意力锁定矮胖胡人,也因此没注意到曹雄与林天赐在看到矮胖胡人时倏地变色的神情。

    “这个条件我们不能答应。”张放断然拒绝,丝毫不给对方幻想的余地,伸出两根手指,直视矮胖胡人,“你只有两个选择——放人,走人!或者留人,留尸!”

    矮胖胡人显然是在这草原大漠上打混多年的人物,岂会被眼前这乳嗅未干的小子唬住?仰脖尖笑一声,也不说话,只伸出两根棒槌粗细的手指,捻起阿离颈后数根细细的绒丝,搁在锋利的切肉刀刃上轻轻一锯,绒丝齐断。

    矮胖胡人嘬唇一吹,朝张放等人阴阴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那高个胡人更干脆,手里刀锋一紧,立时在少女鹿奴细嫩的玉颈上拉出一道红线,鲜血长流。

    鹿奴脸色苍白,嘴唇咬出了血,却始终不发一声。

    倒是那少年急了,策马驰近张放,却被陶晟所阻,按刀冷视。

    少年忙松缰行礼:“我是坚昆小王李忍,谢过公子相救大恩。”

    陶晟讶然,目光与邓展一碰,彼此都是一般吃惊。与默默无闻的乌丹支离相比,这“坚昆”却颇有来头,为西域三十六国(城邦)之一,地域广阔,地处西极,邓、陶二人都有耳闻。

    不过,这天底下见闻最为广博的张放反倒没听过。他只是安静地望向少年李忍:“你想救回女伴?”

    “正是,请公子稍安毋躁,让我跟桑多谈谈。”

    “桑多?就是那个矮胖胡人?”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张放点头,“好,既然你们认识,那就交给你……”

    话音未落,矮胖胡人桑多已矶哩咕噜说了一番话,说话对象是李忍,不过却是用胡语,说完还发出一阵尖锐地狂笑。

    张放听不懂,不过从李忍难看的面色不难得知,人家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也是,不管他是什么小王,在前一刻,他还是个奴隶。

    邓展驱前低声道:“他们身后有毡帐遮挡,身前又有人质,很难下手。不如先答应,由仆先行在峡谷处安排人手……”

    张放微微摇头:“太冒险,我要万无一失……这事你不用插手,我来处理。”

    邓展结舌,这事连他都倍感棘手,少主又凭什么来处理?

    张放招手让青琰过来,对她俯耳低语几句。青琰讶然,略微犹豫一下,还是咬牙点头。

    张放肃然道:“行不行?”

    单眼皮少女丹凤眼一眯,声音铿锵:“行!”

    张放与青琰同时翻身下马,快速逼近——二人突如其来的举动不光吓了自己人一跳,更大出两个胡人意料之外。等对方反应过来,二人已逼近至十步之距。

    桑多瞪圆眼睛:“你、你干什么……停!停下!否则我就……”

    还没等桑多把威胁的话说出口,张放与青琰同时停下。

    张放将腰间连鞘长剑解下往泥地一抛,双臂张开,表示并无敌意,脸上也满是笑容。但嘴里说出的话,却与他的举动大相径庭:“桑多,天堂有路你不走,那就下地狱吧——”

    张放伸展的右手掌四指收拢握拳,大拇指挑起,拳头一旋,大拇指朝下。

    同一时刻,青琰右手从腰间抹过,倏地一扬,白光闪动,自阿离右鬓掠过,正正钉入桑多露出半边的额头。

    在众人骇然目光中,桑多直挺挺倒下。由始至终,他竟然没有半点反应,就像一个活靶子,被青琰以尺刀贯额,一击毙杀。

    这一刻所发生的事,曹雄、林天赐、邓展、陶晟……以及所有人,多年以后都没想通,为什么会这样?

    那高个胡人眼见主人被杀,惊怒悲呼。就在他一扭头的工夫,咻地一声锐响——噗!怒血喷溅,一箭透颈。

    张放回首,向刚刚垂下大弓的初六挑起大拇指。却见林天赐一脸不可置信,指着桑多尸体,又指向张放,吃吃道:“你、你竟然杀了他……”

    张放扬了扬眉:“怎么,杀不得?”

    “你不知道他是谁?”

    “知道。”

    “知道你还……”

    “他不是叫桑多么。”

    “你……你惹大祸了!”林天赐气得牙痒痒,从牙缝里挤出六个字,“他是金、箭、使、者!”

第五十三章 【金箭使者(上)】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利维坦113、青椒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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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色的夕阳给初秋的荒原涂上了一层眩目的亮色,浑浊的河流也被映成橙红,好似一条红带子蜿蜒于荒原之上。硕大橙红的圆日,映着一个个饮马的剪影。长风吹来,马鬃飞扬,鞭儿脆响,为这萧瑟的荒原,平添一股苍凉的诗意。

    置身于这样的景致里,张放却无半点诗情画意,负手远眺,目光闪动,口中喃喃自语:“金箭使者!郅支单于的金箭使者!”

    许多事情,在这一刻,都串连起来了。

    汉甘露元年(前53年),漠北的匈奴人之发生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内讧。时匈奴两单于争位,老大郅支单于击败了小弟呼韩邪单于,夺取了匈奴王庭。

    而败走的小弟呼韩邪单于一百二十个不服气,于是一不做二不休,阖族投向百年世仇大汉朝——这便是深刻的影响了两汉历史的南匈奴内附事件。

    至此,南北匈奴分裂。

    南匈奴内附大汉,北匈奴远徙漠北。南匈奴这一支基本上是消停了,但北匈奴却依然闹腾。

    甘露四年,扛不住小老弟与大汉联手的郅支被迫离开王庭,率北匈奴大军一路北上,以避锋芒。郅支先败乌孙,再接连吞并乌揭、坚昆、丁零三国,建帐坚昆,称雄漠北。

    所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反之,兄弟阋墙,自然难以外御其侮。一个分裂的匈奴,再不是大汉的对手,昔日曾与汉家天子平起平坐的大单于,开始放低姿势,争相讨好汉廷。

    小老弟呼韩邪单于先是南迁至汉朝边塞,自愿为汉朝屏障,还遣送儿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入朝侍奉天子。

    郅支单于不甘落后,也把儿子右大将驹于利受送往长安入侍。当然,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向汉朝表忠心,而是惧怕呼韩邪与汉朝联手对付自己。

    甘露三年(前51前),呼韩邪单于到长安朝觐天子,受到汉朝空前隆重的接待。

    郅支单于不甘落后,立即派出使者到长安进贡献礼。

    与其说这哥俩是卯上了,倒不如说在“合纵连横”这个国策赌桌上,呼韩邪在不断下注,而郅支则不得不硬着头皮跟注。

    翌年,两单于都派出使者入朝觐见汉宣帝,贡献礼品。汉朝对呼韩邪单于使者的礼遇更为优厚,并与呼韩邪订立攻守同盟,讨伐不从。这使得郅支单于纵在万里之外,亦如惊弓之鸟,日夜不安。

    到汉元帝即位时,南匈奴遇“白灾”(雪灾),部众困乏,呼韩邪单于求助于汉朝。汉诏云中、五原二郡转谷二万斛以援。而同样遭受白灾的北匈奴,因为距离遥远,加上桀骜不驯,结果毛都没捞到一根。

    低眉顺眼那么些年,竟不如跪舔!于是,郅支怒了,他不跟了。

    既然铁了心不再讨好汉家天子,自然得先把儿子要回来。于是郅支上书汉廷请求送回他质于长安的儿子,同时仍表示愿意依附汉朝。此时郅支早已在坚昆建立新王廷,所谓愿意依附汉朝不过是一句空话。

    从道理上说,越是难以掌控的势力,就越应该扣押质子,质子的用途本就是如此。郅支此举放在草原上各部落间,那是想都不要想。郅支上书时也没抱太大希望,只是尽人事而已。

    不得不说,郅支走了****运,此时在位的是大汉第十一位皇帝汉元帝刘奭。刘奭是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尊儒的皇帝,正是他改变了汉朝延续百余年以黄老之术“无为而治”的国策,代之以儒治国,开启了儒家治国的先河。儒家对外族是什么态度?内王而外圣也,不管之前你干了什么,只要放低姿态,愿服软,愿跪舔,一切既往不究,好处大大的有。

    张放不知汉元帝及一帮大臣怎么想的,只知道他们居然答应了。

    初元四年(前45年),汉朝派遣谷吉为特使护送郅支单于之子驹于利受回国。结果,一到坚昆王庭,就被郅支杀害。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做,是要泄愤还是汉使惹怒了他,没人知道。

    郅支此举可谓冒天下之大不韪,所以他敢杀却不敢认。在最初时汉廷只见谷吉迟迟不归,却并不知道他已被杀害,还道是被匈奴扣押,这在以往有过多次先例。直到后来投奔汉朝的一些匈奴人说他们听说谷吉已被杀,汉朝廷大为震惊,多次派使者前往坚昆质问,郅支一概否认。这种事,基本上是死无对证,一国之君倘要耍赖,谁也没法奈何。

    郅支情知从此与汉朝结仇,汉朝一旦知道真相绝不会绕恕,又知呼韩邪单于势力日益增强,日夜忧虑呼韩邪单于和汉朝联手攻打他,想躲得更远。恰好此时康居王想借力于他对付乌孙,郅支单于正是瞌睡遇枕头,求之不得,从而踏上西迁康居之路。不料西迁途中遭遇暴风雪,随行部属大半冻死,仅余三千人到达康居。

    不过,匈奴人就是匈奴人,就算只剩三千,郅支依然依靠这么点人马西击大宛,东攻乌孙,打得这两个西域大国不要不要的。至于周边小部落,更是敬献求免。

    最后,在康居王的人力物力支持下,郅支也摒弃了匈奴人千百年以降的游牧生涯与毡帐生活,于康居以东的都赖水南岸筑城。历时两年,损耗人力数千,终成坚城,以号为名,称郅支城。

    筑城、重建王廷、征讨四方……走出低谷的郅支迎来了人生最辉煌的时刻。

    雄心勃勃的郅支显然不甘心只当个“北匈奴单于”,他要重新统合南北匈奴,他要补充西迁途中严重损失的部众,他要成为真正的“匈奴大单于”。

    于是,“金箭使者”正式出炉。

    郅支总共向东方派遣一十三路使者,其中六路持鎏金赤铜箭为信物,称“金箭使者”;七路持白漆胡扬木羽箭为信物,称“木箭使者”。这一十三路使者的使命,就是威逼利诱西域各国与其结盟,同时游说漠北各部族脱离南匈奴,归附到他郅支单于的帐下。

    金箭使者等级较高,多由部落中的贵人担任,出使对象也是西域各国及漠北大部落。而木箭使者等级较低,主要出使一些中小部落。比如卜骨须的部落,就是由一位木箭使者悄然潜入汉境,利诱而成。

    而被张放与青琰合力击杀的矮胖胡人桑多,就是郅支所派遣的金箭使者。

第五十四章 【金箭使者(下)】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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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郅支与汉朝及南匈奴的恩怨纠葛,半是林天赐所说,半是张放从自己有限的汉朝知识里推测补完的。当然,具体细节他现在也不清楚。眼下他只明白两件事:一是卜骨须举族西迁,就是木箭使者怂恿的,而莫奚部则是卜骨须此行首个汇合地点。二是金箭使者桑多,是郅支亲封的大当户。他此行的目的,是二百里外的一个匈奴大部落——鞮汗部。

    鞮汗部栖息于鞮汗山下,故名鞮汗部。这个部落曾兴盛一时,参与过数十年前匈奴内乱时的五单于争位之战。不过后来站错队,站在伊利目单于一边,而这个伊利目单于则在十余年前被郅支所灭,吞并其部。经此一败,鞮汗部实力大损,整个部众仅余千人。虽经十余年休养生息,眼下部众也不过二千多人,控弦五百。

    若是在匈奴全盛时期,这点人马根本不会放在郅支眼里,但今时不比往日,二千人、五百战士,对郅支而言,已经算是一股可观的力量了。所以金箭使者桑多,就是带着招揽使命而来。

    由于鞮汗山近河西,鞮汗部近南匈奴,在桑多来之前,鞮汗部是依附于呼韩邪的。只不过胡人天性服从强者,郅支屡败呼韩邪,眼下又在西域呼风唤雨,这可比低眉顺眼侍奉大汉的呼韩邪有吸引力多了。而郅支开出的条件更有吸引力——只要鞮汗部西迁,所有鞮汗山以南归附的部帐,皆为所属。

    在草原上,实力代表一切,除了牛、马、羊、驼,以及人口,其他一切都是虚的。郅支的条件,鞮汗部无法拒绝。

    于是鞮汗部奉桑多为上宾,接受徙附之议。而桑多也不白给,以大当户之尊,金箭使者之名,为鞮汗部四下笼络各来附小部落。这也就是桑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张放现在也终于明白,先前林天赐所说的“贵人”所指。而他却会错了意,以为贵人是指卜骨须。在不明桑多身份来历的情况下,以催眠**制住桑多,令青琰一击毙之。用林天赐的话说,是“惹大祸”了。

    这“大祸”当然不是指郅支的报复,郅支城离这里一万八千里呢。而最有可能的报复,来自二百里外。

    鞮汗部。

    鞮汗部已经为此次西迁徙附北匈奴做了充分准备,先是借故与巡逻的汉军士卒发生冲突,将巡逻小队击走,以掩盖本族动静。然后在与两批行商交易时,突然翻脸,杀人越货。更将监督交易的汉廷牙吏扣押、囚禁。

    可以这么说,眼下的鞮汗部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张放杀死桑多,等于是拔掉了箭上的羽毛,鞮汗部这失去平衡的一“箭”射出,怕不知会飞到哪里去——引见人都没了,你还能迁到哪去?

    “鞮汗部还可以西迁,郅支定会笑纳,但金箭使者之死,鞮汗部护卫不周,难辞其咎。若鞮汗部就这么西去,极有可能被郅支以此为由问罪,夺其部众。就算郅支放他一马,桑多的部族也会找他们的麻烦。”林天赐面色凝重,走到张放身边,与其并肩而立,“为今之计,鞮汗部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拿我们所有人的首级,向郅支、向桑多部交待。”

    张放手里把玩着一枚六寸长的金箭,淡淡道:“我们灭了一个莫奚部,你不担心被报复;但杀了一个桑多,你却认为鞮汗部不会放过我们——这支金箭那么值钱?”

    曹雄低沉的声音从后方传来:“我劝公子天明之后带护卫快马加鞭返回汉地,不要为你所救出的那些人所绊,否则,悔之晚矣。”

    邓展与陶晟焦急的声音接踵而来:“少主,曹都尉所言极是……”

    张放猛回头,细长的眉毛一挑,逼视邓、陶二卫:“我追杀上千里,耗时一个月,就是为了救回这些人。如今总算心愿达成,你们竟然要我放弃?那我们之前所有的努力是为了什么?”

    邓、陶二卫刷地跪下:“请少主天明即刻启程,我等带领十卫兵分两路,一路缓行诱敌;一路领青溪聚民逃离。绝不会让少主心血白费。”

    张放望着二人,半晌说不出话,久久方道:“也许,情况没那么糟……”

    河岸边扬起一溜黄尘,一骑穿过饮马的人群,人未近,声已至:“发现残余莫奚人尾随……”

    夜幕降临,山坳背风一面,大大小小的毡帐围成一圈,黑乎乎的无一点灯。不远处的牲口圈里有从莫奚部缴获的牛羊牲畜,一下添了几十口人,这口粮是必须的。在外围各处则点起一簇簇篝火,若有人接近,必难掩行藏。而在更远处的黑暗里,设下了好几道暗哨。个把潜行好手或许可以瞒过他们,但若是大量牧骑接近,必可提前示警。

    在最靠近毡帐的一簇篝火边,围坐着几个人,正是张放、曹雄、林天赐、邓展、陶晟及青琰与韩氏兄弟等人,商议接下来的行动。

    熊熊火焰将张放一双眸子映照得闪闪发亮:“……邓、陶二位说得不错,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我们必须分两路走。我的想法是这样,陶护卫率八个府卫,护送青溪聚民从原路返回,由鸡鹿塞入关。只要说明原委,相信守关都尉会放行。我与邓护卫领八府卫反方向走,绕过蒲类泽,从西南方向进入玉门关……”

    话音未落,邓展、陶晟齐声惊呼:“少主万万不可……”

    曹雄与林天赐互望一眼,心下明白张放的打算——这是要以身为饵,吸引鞮汗部的注意,令青溪聚民得以逃脱。他可是世家子啊,竟会为了一群贱民……二人困惑不已。

    张放却道:“往西走看似以身为饵,自陷险境,但从好的方面说,这也是脱离鞮汗部有可能的追杀的最好方法——莫忘了,原路返回,必经鞮汗山,那是往虎口里送肉啊。”

    张放的意思很明确,无论往东往西,都有风险。分两路走虽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但也是五五之数,究竟谁能脱险,看运气了。

    邓展急道:“小人先前所说,乃是少主先行,由我等引敌……”

    张放摇摇头:“我也想先走,可怎么走?我带的人少了,若被鞮汗部的人截击怎么办?我带的人若多了,你们就几个人吸引敌人?那跟找死有什么区别?我们的人太少,分两路走是不得已,不能再摊薄了,否则两路都危险。”

    其实这道理邓展又何尝不知?只是他宁愿置身险地,也不敢让少主涉险。若少主有个好歹,他赔上性命倒也罢了,只怕远在长安的家人也要受牵连。

    张放抬头望了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一眼,还没说话,四人便齐声道:“我等愿追随公子。”

    张放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既然他们选择了成为自己的随从,这个觉悟就必须有。

    “既然公子已做出决定,那么……”林天赐想了想,问道,“公子可识得前往玉门关道路?”

    张放摇头。

    林天赐道:“我们倒是知道……”

    曹雄沉声道:“我等恐怕无法与公子随行。”

    林天赐搓着手,低声道:“若无公子援手,我等要救人只怕不易,原本应当为公子引路。只是保护王子,责任重大,实在……”

    张放抬手止住:“不必多言,我明白。你放心,我不识路,但有人识得。”说罢向后一指,“那就是我的向导。”

第五十五章 【幕后黑手】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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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雄、林天赐齐回首,但见一高瘦胡人向张放脱帽行礼,恭恭敬敬道:“阿里穆多谢公子救命之恩,但有吩咐,无不从命。”

    同样是胡人,这个胡人的汉话却说得甚是流利,还带点长安口音,措辞也是彬彬有礼,令人惊讶。

    韩重“咦”了一声,眨巴眼睛,这胡人好生眼熟啊,好似在哪见过。韩骏用肩膀轻轻撞了兄弟一下,低声道:“还记得在三水时被佐吏围捕之事么?就是那个胡商。”

    韩重长长地哦了一声,想起来了,不解道:“这人怎地在这里?”

    韩骏狠不得敲一下兄弟的脑壳,没好气道:“此地除了我们及被救的乡亲,就只有莫奚部的奴隶了,你说他怎会在这里?”

    韩重嘴巴张大:“奴隶?!”

    韩重的嗓门大,阿里穆听得真切,又是惭愧又是愤慨:“……都是该死的鞮汗人与莫奚人,他们抢了我的货、杀了我的仆人,还把我没为奴隶,幸得公子相救……”

    嗯,这下韩重明白了。鞮汗部准备离开鞮汗山西附,这胆子自然肥了,竟在距汉境数百里之地劫掠了两批入其部交易的胡商,其中一批就是这阿里穆。估计莫奚部也有份参与,所以分战利品时,也分得一些奴隶,阿里穆就在其中。

    张放点头算回礼:“你行商西域多年,往来道路想必熟悉,可知如何尽快赶到玉门关?”

    “熟!熟啊!”阿里穆就差拍胸膛了,“这条道走了不下十数回,闭眼都能去到玉门关。”

    “好,作为回报,你当我们的向导。”

    “阿里穆乐意之至。”

    有了这个意外的识途“老马”,不光是曹雄、林天赐松了口气,便是邓展、陶晟及一众府卫都安心不少。接下来就是解说路线。

    按阿里穆所说,从此地到玉门关,先经蒲类泽,从蒲类后部以东穿越二千里荒凉戈壁、峡谷、沼泽、沙漠、草原等复杂地形,最后进入鄯善,向东行便可进入玉门。正常走的话,整个行程需时一个月以上。

    “鄯善?”张放若有所思,“是不是曾经的楼兰?”

    阿里穆点头:“是的,就是早年的楼兰。”

    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汉使傅介子斩亲匈奴之楼兰王安归,另立质于大汉的楼兰王子为新王,改国名鄯善。自此,楼兰便以鄯善之名存于史册。算起来,这差不多是半个世纪前的事了。

    傅介子杀楼兰王,楼兰改名鄯善,这也算是个历史常识,张放当然知道,不过他对自己所处时期的准确纪年还不太清楚,阿里穆不说他也不会想到这一茬。

    邓展手指顺阿里穆所画线路移动,眼睛也越来越亮:“若我们明日立即出发,带上所有的马匹,紧赶一程,就有机会甩掉莫奚人与鞮汗人。就算胡奴咬紧不放,只要我们能先一步赶到鄯善,任他胡儿再嚣张也不敢追。”

    张放大感兴趣:“为何?”

    “因为那里有我朝驻军。”

    从昭帝年间,傅介子斩楼兰王之后,考虑到楼兰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汉朝遂于其地驻军,以监其国。此时的鄯善等同于汉朝的附属国,宗主国驻军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陶晟以拳击掌心,兴奋不已:“如此大好!”

    张放左看看、右看看,明白二卫心思。其实他提出往西走,以身做饵,二卫是极力反对的,只是身为下人,不敢争辩而已。此时有识途老马带路,有充足换乘的马匹,有驻军可接应,危险系数降到最低。如此一来,在二卫心里,这计划方才算是可行。

    曹雄与林天赐互望一眼,一齐向张放拱手:“既然公子已有安排,我等明日便分道启程,他朝有缘再会。”

    自个还有一堆头疼的事,张放也懒得问那什么坚昆小王李忍是怎么回事,合袖回礼便了。

    待曹、林二人告辞离去后,张放向两位护卫示意近前。

    张放向牛羊圈一指,对陶晟道:“你取一半牛羊,骆驼全给你,还有……剩下小半箱雷炮全拿去。若鞮汗部的匈奴人不放过我,同样也不会放过你们,他们若也兵分两路追索,你就带人扼守我们来时那处峡谷,截击追兵。人不够的话,把那群匈奴俘虏也算上。守住了,就放他们一条生路;守不住,他们也别想活。你的任务就是守个三两日,待青溪聚民走远,匈奴人眼见追之不及,你们又不是主要目标,匈奴人自然会放弃。”

    陶晟略微犹豫:“那雷炮的确好用,只是小人若全拿走了,少主这边……”

    “这一路有的是时间,我还可以再制作。”

    “喏!”

    “邓展”

    “在!”

    “叫所有人动手,宰杀全部牛羊,烤炙好当口粮,天亮之前必须全部弄妥当。”

    “明白。”

    交待完毕,张放目光转向韩氏兄弟:“把那个人带上来。”

    张放没说是谁,但韩氏兄弟却明白,领命而去,很快连拉带拽将一个身着破烂汉服的五旬老者提来。

    此人容色憔悴,但肤色甚白,一身衣裳虽肮脏破烂,却可看出料子是丝绸质地。这年头能穿丝着绸的,非富即贵。一个养尊处优、有身份的汉人,竟然出现在匈奴人的奴隶圈里,本身就透出诡异。

    “公子问话,老实回答!若有半句不实,休怪我兄弟无情。”

    说话的是韩骏。这少年虽有几分机敏,却不是蛮横之辈,但这句话却是咬牙切齿说出的,让人一听毫不怀疑他说得出做得到。并不是一场杀戮令韩骏心性大变,而是因为眼前这个人——神秘的长安来客,青溪聚血案的幕后指使!

    这人也是倒霉,机关算尽,却没算到胡人的野蛮,结果一出鸡鹿塞,便由座上宾变阶下囚。卜骨须跑得急,也顾不上他这个能换大笔赎金的人质,终于落到张放手里。

    老者一眼看到张放,目露讶色。这种惊讶,不是因为面前的话事人是个少年的缘故,而是一种“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的吃惊。很明显,这老者认识张放,而且他认知里的张放与眼前的少年气度与气质浑然不同,故而吃惊。

    张放辨识入微,读懂了老者的眼神,平淡道:“你认识我,很好,省了我不少口舌。今夜我有很多事要忙,就不跟你绕舌了——我要一个或几个人名,告诉我,再留下耳鼻,你可以活着离开,接受交易么?”

    老者惨然一笑,反问:“若是邓展、陶晟之辈出卖主人,富平侯府会如何处置?”

    张放冷冷盯着他,一言不发。

    老者豁然大笑,须发张扬:“无话可说了吧?让我来告诉你——不敕之罪,祸及家人!你认为我会告诉你么?”

    张放淡淡道:“不说也没关系,把你押回长安,总有人会认识你,进而揪出你身后之人……”

    话音未落,老者脸色大变,突然向前冲出。

    韩氏兄弟同时拔刀拦截——不料老者突然转身,以身体撞向刀尖。

    韩氏兄弟收刀不及,噗噗两声,双刀入体。

    老者须发蓬乱,仰天厉啸,奋力前顶,让双刃贯体而过,形成致命创伤。

    谁也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老者竟会如此绝决,不过三言两语,眼见事不可为,立即诱使韩氏兄弟出手,“助”其自裁。

    眼前一道人影一闪,张放猛扑过来,十指箕张,摁住老者脑袋生生扭过来与自己对视:“想死不拦你——先把名字留下!”

    这一瞬间,张放发动了强制催眠。对一个将死的人发动强制催眠能否有效?会有什么后果?张放不知道,他从没试过,但今次他别无选择,必须尝试一次。

    四目相对,一双瞳仁幽邃如潭,映着两点跳动的火苗,诡异惊心。一双瞳孔逐渐涣散,陡然转厉,面容惊怖扭曲。

    “名字——”

    “咯咯……不……”老者喉管发出如刀划金属般呕哑难听的怪声。

    在老者惊骇欲绝的眼神中,张放仰天长吁,喃喃道:“石荣?好熟悉的名字,他是谁?!”

    嘭!老者尸身重重摔倒,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第五十六章 【锋芒在背】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vr加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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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阳光,照在一堆已熄灭的灰烬上。一只穿着鹿皮靴的大脚在灰烬上拨拉两下,灰烬散开,尘土飞扬,被掩盖的残余热气袅袅升起。

    视线随着袅袅热气抬升,可见鹿皮靴之上是一条绸缎褶袴,而褶袴之上的袍子,居然是狼皮所制的皮袍。这上身是手工粗陋的兽皮袍,下身是色彩鲜艳、质料精美的绸缎……这造形,亮瞎眼。

    这个穿着不伦不类的家伙,是个戴着镶金边的兽皮帽,身材高大,脸皱得像风干的橘皮,满脸黑白间杂的胡子,看不出多大年纪的胡人。这胡人虽貌不惊人,打扮秀逗,但却有两个很特别的标志:一是他的左耳戴着一个硕大金环,份量很沉,将他的耳垂平白拉长一截,显得怪异畸形。二是他脖子挂着一圈白色的貂尾,细滑如绵,一看就知是上品。

    金箍兽皮帽,金环,貂尾,这不是普通胡人能佩带的东西。很快,有下人的回报证实了这一点。

    “禀骨都侯,据灰烬的温热与马粪的新鲜度来看,他们离开不会超过半日马程。蹄印显示一队人马往东,一队人马往西。”

    骨都侯?这方圆千里之内,只有一个骨都侯,那就是鞮汗部的头领,右骨都侯莫顿。

    若林天赐在场,一定可认出这装束怪异的胡人,就是鞮汗部的右骨都侯莫顿——他的金箍帽,耳朵上的金环与脖颈上的貂尾,都明白无误地昭示了他的身份。

    莫顿抬眼西望,顺着他的目光,可以看到一个个醒目的毡帐桩钉打出的洞眼,遍地牲畜粪便,宰杀牲畜遗留的毛皮、内脏、血迹,残破丢弃的毡帐……更远处,是蜿蜒的小河,连绵起伏的群山,离离接天的原上草……还有密密麻麻的草原牧骑。

    很明显,这里正是昨夜张放一行的驻地,此刻却已被胡人占据。

    莫顿收回目光,用马鞭敲敲皮靴,蓬起一圈灰烬,开口——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好似嗓子里塞着一把沙子:“倒也算聪明,兵分两路,一队全骑士朝西,一队大半步行东返,给我玩疑兵啊。卜骨须,你说的那个人会往东还是往西?”

    在莫顿身后,是一个头大眼小,面阔多须,厚唇平鼻,满面疤痕,颧骨两侧有两团暗红的油光,左耳悬一硕大金环,腰插长短双刀的家伙。

    正是罪魁祸首卜骨须。

    从前夜到此时,卜骨须的脸色一直很难看——无论谁损失了近半实力,又差点被惊马踩死,那脸色都会与卜骨须一个样。

    听到莫顿的话,卜骨须用力磨了磨黄板牙,那咯吱吱的响声,就像在嚼某个人的肉:“那人不过是个身娇肉贵的公子哥,如何敢往西?他所布和这个疑阵,就是要让我们以为他会跟着大队骑士往西走,实则是混在那群奴隶里头往东逃……哼,汉家贵人胆子像兔子,心眼却不少。”

    莫顿眯着细眼,用手揪着胡子:“似乎有道理,不过这样一来,他就不怕经过鞮汗山时被我们追上,到时连逃的机会都没有。他敢冒这种险?沙鲁鲁,你怎么看?”

    莫顿身后,卜骨须左边,是一个二十多岁,脑门光秃,脑袋一圈髡发扎成小辫,手拎短柄斧,凶相毕露的青年胡人。

    “简单。兔子两头跑,狼分两头追。”沙鲁鲁眼睛透着一股嗜血的凶残,“我追东面,这个人,我一定要亲手拴在马尾拖死!”

    沙鲁鲁语气里那股凶狠劲不在卜骨须之下,他比卜骨须更仇恨张放,因为他就是新任的莫奚当户,而老当户已于前夜葬身于乱蹄之下。不管是草原还是中原,身为人子,杀父之仇都是一样的不共戴天。

    莫顿笑了,面皮更皱,眼睛眯成一条线:“年轻人的脑子果然好用,莫奚部振兴有望。好,带领你部帐余下的勇士向东追击吧。我会给二十骑助你。”

    莫顿说完再转向卜骨须:“我也会给你二十骑,还有足够你部族战士乘骑的马匹,敢不敢往西追?”

    卜骨须伸出紫黑的舌头舔舔厚嘴唇,狞笑一声:“兔子才不敢。”

    莫顿哑声一笑:“好,无论谁发现了这个人的踪迹,立刻向我传讯,我将尽起阖族勇士擒杀。除了那个巫师与正主必须活捉,其余人等,死活不论。”

    ……

    距离匈奴人不到一百里外,一条长长如带的河流边,一支十余骑的骑队正傍河而行,正是张放一行。

    张放知道鞮汗部的匈奴人有可能追上来,却没想到匈奴人竟因为他使用雷炮惊马,一夜破营而将他视为巫师。

    莫顿之所以如此卖力追杀,目的有二:一是正如林天赐所分析那样,鞮汗部是非西迁不可,金箭使者之死,必须有人负责。二是雷炮问世,震撼胡人。胡人不知是新式利器,想当然认为是巫师做法,召唤雷火。这么牛逼的巫师,无论是莫顿、卜骨须还是沙鲁鲁,都想弄到手。

    这一路行来,张放的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名字:石荣。

    对于这个人,他没有一丁点记忆,尝试问了邓展、陶晟,却发现这人居然是个名人,长安最知名的权贵公子之一。嗯,张放“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不过,与张放这样的老牌世家不一样,石荣属新贵,他是当朝权阉中书谒者令石显的独子。这是一根真正的独苗,因为石显已是阉人,再不可能有子嗣了。

    张放对于这个石显没什么印象——无论是历史上的,还是这副身体的。只是看到邓、陶二人提到这个名字时,脸上惊惧之色,可以看出必定是很不好惹的家伙。

    昔日的富平少侯与石荣的关系怎样,邓展、陶晟都不清楚,因为他们原本只是侯府府丁,还没资格去侍奉少侯。若非此次出事,他们根本没机会与张放有如此密切的交集。

    不过,也不需要二人来证实什么,事实摆在眼前。就是这么个人,雇了一群凶徒在他必经之地设下杀局,险些要了他的命……不,是真的要了他的命,富平少侯张放,已经死了。

    当发现“张放”还没死,还是这个人,再出狠手,这次雇佣的杀手是更凶残的匈奴人,结果张放逃过一劫,而青溪聚却天降横祸……

    张放一直有个疑问,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贵为世子,不好好在长安呆着,过着他那“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的纨绔日子,跑到北地这边鄙之地来干什么?只是先前旁敲侧击,技巧性地问了一些有关石荣的事,已经令邓展感到奇怪了,实在不好再开这个口。也罢,等回到长安再一探究竟吧。

    自从那个噬魂之夜后,张放再也没有原身体的丝毫记忆,只残存原身体的一些本能,所以他不明白二者的恩怨纠葛。但他只知道一点,现在他就是张放,张放就是他,既然石荣就是幕后黑手,那么不为自己也要为青溪聚乡亲,砍下这只黑手!

    心念动处,握剑的手一紧,按动剑鞘卡簧。

    铮!一声龙呤,利剑弹出半尺,雪亮的剑身映着朝阳,璀璨夺目,直欲脱鞘而去。

第五十七章 【山不转水转】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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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穆是个好向导,仅仅一天工夫,就带领张放一行奔出一百五十多里。这一路跑下来,基本没遭遇牧人或部帐,最大限度避免了行踪泄露机率。

    张放一行能一天跑百余里,全赖有充足的马匹。他们原本每人都有一匹马,攻破莫奚部后,又缴获数十匹好马。现在是一人双马轮着骑,还有一匹驮行李。

    只不过这一路下来,马不累人却累坏了。

    黄昏时分,纷纷下马驻营打尖时,张放谢绝了同样累成狗的邓展与韩氏兄弟驮他下马的请求,咬牙偏腿下马。以怪异的“骑马舞”造型,迈着鸭步,歪歪扭扭走到青琰铺好的厚草席上,毫无形象四仰八叉仰躺在地。

    良久,勉强恢复的张放支起身,向青琰与韩氏兄弟招手:“都过来,帮我弄个小玩意。”

    张放要弄的小玩意,就是马镫。他可以断定,若不弄出马镫,再这么骑下去,他一定会落下后遗症,比如罗圈腿什么的。张放不只是在影视上见过马镫,也曾在马术俱乐部玩过,对马镫、马鞍什么的都有所了解。限于条件,做不出马鞍子,但弄个简单的马镫还是可以的。

    割下皮条勒成马肚带,用坚强的胡杨木制成两个铃状马镫,镫踏处包裹着厚而坚韧皮革,绑在马肚两侧,调整好高度,把脚放进去,兜马一圈,感觉果然好多了。

    韩氏兄弟、青琰及府卫们看得稀奇,纷纷仿效。一试之下,无不大赞少主聪慧。只有军伍出身的邓展,以及老练商人阿里穆眼睛闪闪,显然从中窥出了不同寻常的东西。

    夜幕降临,篝火燃起。有人搭毡帐,有人炙羊肉,有人安陷阱,有人砍下树枝扎成拒马,摆放在有可能受袭击的方位。自出鸡鹿塞开始,这一套流程府卫们都是做熟了的。

    邓展这个曾经的边军队率还真没白当。

    除了张放之外,人人忙碌。从内心而言,张放是想帮忙的,要说累大伙都一样累,但他好歹没忘了自己的身份。按这个时代的行情,以他这样的身份,哪怕身边只剩最后一个随从,都不应该自己动手。

    很快,青琰双手托着木盘向张放走来,木盘上的烤羊腿发出诱人的喷香。

    来到张放面前三四步距离的草席,青琰一手托盘,一手抚裳跪坐,将木盘置于临时充当食案的木墩上。之后取出切肉小刀,将羊肉切成薄片,双手托盘奉上。

    张放双手接过,饶有兴味地看着她:“是邓展教你的吧?”

    青琰垂头,双手交叠于膝,低声道:“回公子,邓护卫说,侍婢就要有侍婢的样子,不可逾越。”

    张放拈起一片羊肉,放进嘴里咀嚼,若有所思:“其实在这荒野之地倒不用讲究什么,一切从简。不过一旦回到长安,诸般繁文缛节必不会少,你事先适应一下也好。邓护卫这样说,也是为你好。”

    青琰低低嗯了一声。

    张放又吃了一会,见青琰没动,笑道:“刚才说了一切从简,不用你侍侯,忙你的去吧。”

    青琰又嗯了一声,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临分别时,阿离姊有话让我转告公子。”

    张放正拈起一片羊肉,闻言一顿,慢慢放下木盘,专注而温和地望着青琰。

    或许是得到了鼓励,青琰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离姊告诉我,她与那个叫鹿奴的女子,都是被卜骨须当做礼物送给金箭使者。原本是要让她们二人侍奉的,但前夜宴饮,胡使贪杯大醉,回到毡帐后一直酣睡不醒,未曾侵犯二人分毫……虽是如此,设若公子未及时相救,待天明后,胡使酒醒,她们必难逃此劫。阿离姊再三要我代她谢过公子……”

    张放轻轻点头,算是明白为何阿离与鹿奴都被桑多执为人质的缘由了。在击杀桑多后,因其金箭使者的特殊身份,此后为收拾手尾,一直忙个不停,有些忽略这个女孩了。如果他还是个心理医生,这算是严重失职,但如今他肩负着几十条生命的存亡,有些东西实在无法兼顾。

    终于完成嘱托的青琰如释重负,躬身退下。

    夜色渐浓,周遭安静下来。张放独坐草席,距离他最近的人,都在十步之外守护。自从他的身份确认,韩氏兄弟、渠良、青琰奉他为主后,昔日亦友亦主的关系,逐渐被主仆关系取代。

    “少主是君侯唯一的嫡血嗣子,尔等须时时小心侍奉。”邓展不止一次告诫这几个山野少年。言外之意再明白不过,这位小主人将来必定会继承富平侯的爵位,是大汉朝响当当的侯爵。你们要心里有数,知道上下尊卑,莫要等到回长安后,失了礼数而被责罚。

    “仅仅还只是个侯爵子啊,与平民之间就有如此鸿沟,那真正的侯爵会怎样?大汉朝的天子又会怎样?”已经渐渐体会到这个时代等级森严的张放,有时会有一丝迷茫。他不确定,当自己面对必须俯首的强权时,他能做到怎样的程度……

    ……

    黎明,当那一阵异响传来时,最先察觉并做出反应的,不是守夜的邓展,而是被重重保护,本应熟睡的张放。即使白天赶路再累,张放的睡眠时间并不因此而增加。身体疲劳恢复较慢,但精神能量恢复却很快,每天两个时辰的睡眠,不能再多了。

    张放一动,韩氏兄弟、青琰等人立刻惊醒,再加上远远传来邓展的呼喝,整个宿营地顿时炸开。

    这异响再熟悉不过,是马蹄声!

    当众人集结于拒马后面,挺矛张弓,如临大敌状时,远处奔来的,却只有三骑。

    匈奴人只派三骑就想拿下他们?自信过头了吧。

    邓展惊疑不定,高举的手正犹豫着要不要劈下,蓦听少主猝喝:“停!不要放箭,来者是友非敌。”

    这会工夫,三骑已接近,众人也看得真切,果然是友非敌。

    居然是刚分道扬镳不过一日夜的林天赐、李忍、鹿奴!

    邓展越过拒马,正要喝问,却见三人马不停蹄从众人面前飞驰而过,林天赐挥手大叫:“快走!匈奴人在后面!”

第五十八章 【同舟共济】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铁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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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以为会有一场遭遇战,结果直到张放一行跑出五十里,渡过一条大河,也没见匈奴人的影子。直到黄昏时分,河对岸出现两个疲惫的骑影,大伙才知道,能顺利摆脱匈奴人,全拜曹雄与初六所赐。

    乌丹支离人的运气很不好,刚踏上西行道,就被卜骨须的搜捕队追及。卜骨须足有五六十骑,战力如何且不说,光是这悬殊的数量,一旦被追及,那就是死个定定。

    卜骨须也发现不是正主,但没关系,只要当天参与了攻击莫奚部的人,都得死。

    曹雄当机立断,他与初六诱敌断后,林天赐带着坚昆小王李忍及鹿奴先走。

    不幸中的大幸是,当匈奴人发现乌丹支离人的行踪时,天色已暗,林天赐等人才得以趁夜色突围。而断后的曹雄与初六同样也是藉着暗夜的掩护,最终摆脱匈奴人。

    饶是如此,也付出了不小代价:曹雄半身染血,初六身中六箭。

    二人受伤如此之重,初见时的欢喜已变成悲痛。李忍、鹿奴忍不住恸哭。林天赐神色还算平静,但扶住二人的双手不停颤抖出卖了他的内心。

    邓展与府卫帮助林天赐为二人验伤,结果不太乐观。曹雄是近战时被砍了一刀,左肩胛深可见骨。好在他穿了皮革内甲,阻挡了部分杀伤,这一刀才没把他的臂膀卸下来。

    初六身插六箭,看上去吓人,其实真正造成伤害的只有两箭。其余四支箭的箭镞都是骨矢,虽然穿透皮甲,刺破皮肉,却未能贯入身体,杀伤自然有限。造成伤害的两支箭镞一是铜镞,一是铁镞,均破甲贯体,透股入背。

    邓展曾是边军队率,林天赐也略通医理,两人都有处理外伤的经验,当下端水取布,好一阵忙乱,为二人处理伤口。

    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是见识过张放的医术的,只是张放眼下的身份已大不同,他不开口,谁也不敢贸然出声,只是眼睛随着张放的背影打转。

    张放现在正拾起被拔出的铁镞箭,随手薅一把草,将箭头的血污擦去,定睛一看,倏地扭头:“等等,大腿处的箭伤不要包扎。”

    邓展与林天赐俱停手,讶然回首。

    张放施施然走近,将箭头一亮:“箭镞生锈了。”

    林天赐眨巴着眼:“是生锈了,那又如何?”

    “最好不要包扎,开放伤口,否则……恐有不测。”张放踌躇了一下,还是没说出“破伤风”这病症名。这时代中医的发展还很缓慢,许多典籍医方尚未问世,估计没人了解什么是破伤风。

    被生锈利器所伤的创口最易感染破伤风,尤其是比较深的伤口,罹患可能性更大。因为破伤风杆菌是一种厌氧菌,越深的伤口越不容易接触空气就越易受感染。莫说是汉代,就算在现代,一旦破伤风发作,致死率也几乎是百分百。

    张放将破伤风特有的身体强直,痉挛抽搐等症状一说。别说是邓展和林天赐,就是曹雄、初六都变了脸色,因为他们都见过出现这种症状而死的同伴。细细一想,无一例外,都曾受箭伤或较深刀斧伤。

    初六原本因疼痛而显灰败的脸色,一听这话,几乎变黑了。

    “公子当真博学,不知可有施救之法?”这时代贵族垄断着最高端的知识,尽管张放只是个未满十四岁的少年,林天赐却半点不敢小觑。

    “我来吧。”张放挽起袖子,接过林天赐手里的伤药与布条。

    邓展失惊,正待劝阻,却被少主眼神所止。

    张放为初六重新处理腿部伤口,用烧开后放凉的温水反复冲冼伤口,尽可能把残留的锈碴冲出来,之后除了止血,并不上药,伤口亦不包扎。这样固然会有炎症的危险,癒合也慢,但至少感染的机率下降,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时侯当然没有麻药可言,整个过程疼痛可想而知,而少年初六嘴里咬着一根胡杨细枝,疼得满头大汗,始终不哼一声。

    处理完初六的外伤,再到曹雄。张放吩咐青琰取来缝针与自制的羊肠线。自从当初为渠良治伤之后,张放意识到缝合术在这个时代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指不定哪天就能用上。故此自制了镊子、针线,煮沸消毒后存放于一密闭木匣里,眼下果真派上用场。

    张放将曹雄肩膀的布条重新解开,用煮沸的布条清洗一遍,道声:“忍着点。”然后用铜镊子拉皮对齐,开始缝合。

    大约缝了二十多针后,用小刀切断线头,张放拍拍手:“成了,只要不发炎化脓,癒后应当不会出现明显疤痕,半月之内最好不要用左膀子发力。”

    曹雄略略活动了一下左膀,明显感觉比之前舒适许多,心下大为感激,嘴唇颤动,终是说不出话来,只是重重抱拳。

    张放按住曹雄手背,微笑点头,旋即转身交待林天赐:“所有包扎伤口的布条必须煮沸,包扎时手部不要接触内层……”

    初六定定望着正以水囊净手的张放,吃吃道:“我……会死么?”

    张放扭头,嘴角一勾:“会……几十年以后。”

    初六先是脸一垮,随即张大嘴,半天不知说什么,只是咧嘴直笑。

    汉代的医药技术还比较落后,有时一个在后世看来很普通的外伤就能要人命。张放能做的也只是简单的清创缝合,尽量减少伤口感染的机率,至于能不能扛得过去,三分看运气,七分靠自身抵抗力。

    张放在为曹雄和初六处理伤口时,也看到二人身上遍布大大小小的伤疤,显然曾多次受伤,相信抵抗力比常人要强……当然,安慰的话也得说。有时侯,与疾病的抗争,心理上的宽慰与信心比生理治疗更重要。这一点,身为心理医生,张放最清楚不过。

    眼见曹雄与初六脱险,李忍与林天赐相携而来,面对张放,席地而跪,双臂平直,双掌交叠,贴额屈身,郑重行礼。

    张放依样还礼,道:“举手之劳,当不得这般大礼。”

    林天赐满面惭色:“事前借公子之力救人,事后又畏敌而一走了之。如此行径,却得公子以德相报,着实令林某愧煞。”

    张放笑笑:“之前算是互相借力,谈不上谁欠谁,至于之后……不管你们曾想走哪一条路,现在的事实是,大家都走在同一条路上,互扶互助,同舟共济,理当如此。”

    林天赐与李忍互看一眼,为之动容,齐声道:“理当如此!”

    曹雄与初六略显虚弱却不失铿锵的声音适时传来:“理当如此!”

    在一阵阵大笑声中,邓展又是高兴又是不解:少主很不错啊!这样的心胸手段,就算放在军中,也能统御一校,绝对是世家子中难得一见的人物。只是……为何无论府中还是长安市井的评价却是如此不堪?

第五十九章 【千年遗恨】

    (感谢大盟、小胖,这不离不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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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兵在即,随时都会从河对岸的林子里钻出来。

    邓展顿觉压力山大。他不光要四下安放陷阱,设置路障,安插明暗哨,甚至要安排人手过河,前出十余里,监视匈奴人最有可能出现的东北面。邓展既不放心缺乏经验的府卫监控东北,更不放心少主的安全。真恨不能分身两处,若是陶晟在就好了,至少可以为他减轻压力,只是……唉!

    张放同样也有危机感,但表面还是一派轻松之状,只是与青琰钻毡帐的时间更长了。

    林天赐与李忍看在眼里,不免摇头,到底还是长安贵公子啊,局势如此险恶,还有这心思与婢女……鹿奴更是直撇嘴,严重质疑这纨绔公子的品味——与婢女厮混倒没什么,只是这婢女的身子都没长开啊。

    开晚饭时,林天赐与李忍挨近张放草席,鼻端却嗅到一股淡淡的硫磺味,好似那个凌晨,天雷轰鸣时嗅到的硝烟味一般。微感惊讶之余,觉得事情恐怕与他们的想像有出入。

    “不知公子用以袭击莫奚部的雷火是何物?”林天赐犹豫再三,还是开口询问了。他好歹也读过几卷竹简,而且有汉家传承,不至于像胡人那般无知,将利器当巫术。他其实早就想问了,只是这明显涉及到他人机密,开不了口。不过眼下又不同,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有什么御敌手段,最好能通个气。

    张放示意青琰取来一管雷炮,展示给乌丹支离人看:“就是这个……点燃引线,扔出去,然后就象你们看到的那样——砰!”

    从林天赐、李忍到鹿奴、阿里穆,甚至受伤爬卧的曹雄、初六都好奇地传看一遍。怎都想不通,这么个灰不溜丢的玩意,怎会有如此威力?

    面对一双双怀疑的眼睛,张放却没有半点演示的意思,将雷炮交由青琰放好,淡淡道:“演示的动静太大,别把‘狼’招来。”

    林天赐等人想想,的确是这个理,连连致歉。

    张放摆摆手,目光投注在李忍脸上,单刀直入:“我想知道,你这位坚昆小王怎会成为卜骨须的奴隶?还有,乌丹支离与坚昆是什么关系?为何三位不辞万里,舍命相救?”

    正如林天赐等人所虑一样,既然大伙同一战线,辗转千里,张放也必须了解这几个人的来龙去脉。之前萍水相逢,不方便打听,现在必须问个明白。

    李忍与林天赐、曹雄交换了一下眼神,似是做了某种决定,回首望向张放,正色道:“公子身为大汉富平侯世子,想必对一个人不陌生吧?”

    张放这个“富平侯世子”的底子可有点虚,但他还是点头:“说说看,是哪位?”

    “汉骑都尉,李公讳陵。”

    “李公……李陵!”还好张放的古文底子不错,能听懂这句“人话”,刹时瞪大眼睛——只要不是历史盲,谁不知道李陵啊。

    “是,正是先祖。”李忍有些不满地盯了张放一眼,对方直接称名而不称字,是严重失礼的行为,但想到先祖在大汉的名声不佳,也就忍了。其实这里李忍倒是错怪张放了,后世知道李陵的人不少,但知道李陵字少卿的人只怕不多。

    张放的眼睛瞪圆:居然是,李陵后人?!

    李陵有没有后人?当然有,而且还有南北两支,这坚昆小王李忍,就是北支。

    事情要追溯到公元前99年(天汉二年),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率三万铁骑出征匈奴。两军在天山相遇,随即摆开战场。为减轻正面战场的压力,骑都尉李陵主动请缨,向武帝请求领五千步卒从居延海以北深入敌境,开辟第二战场,牵制匈奴军队。武帝诏对之后,同意李陵请求。

    李陵率五千步卒,行军一个月,与匈奴单于率领的八万骑兵在浚稽山展开激战,历时十天,斩杀匈奴甚众。最后因李陵寡不敌众,矢尽粮绝,于突围时被俘,副手校尉韩延年战死。

    李陵投降匈奴后,匈奴单于对其十分器重,甚于嫁了一个女儿给他。这个时侯的李陵,内心时刻准备着寻机逃回大汉,但一年之后发生的一件泼天大祸,彻底断绝了这位绝世名将的回家之路。

    天汉三年,公孙敖奉命出征匈奴,无功而返,为开脱免罪,便从匈奴俘虏那里捕风捉影得来的谣传回禀武帝,说李陵传授兵法给匈奴单于,并准备侵犯汉朝,故有此败。武帝一听勃然大怒,下令将李陵一家灭门。

    灭门之痛,最终使李陵决意留在匈奴。直到后来汉朝遣使匈奴时,才弄清楚教兵法给匈奴的并非李陵,而是另一位降将李绪。

    李陵得知真相,悲愤扼腕。因恨李绪为匈奴练兵而使自己全家被诛,便在一次宴席上派人刺杀了李绪。其实李绪在匈奴的地位更在李陵之上,也娶了匈奴大阏氏之女。大阏氏恼恨之下要杀掉李陵,单于爱惜李陵之才,遂封其为右校王,令监管北面的坚昆,离开龙城(单于王庭),直到大阏氏死后才回来。

    李陵为坚昆王近十年,在这个极北之地,留下了李氏血脉,是为北支。他与匈奴王女拓跋氏诞下的后代,居于王庭,为南支。

    公元前74年,一生纠葛于国仇家恨的李陵,在匈奴生活了二十余年后,与世长辞,留下无限唏嘘的千年遗恨。

    李陵死后,他在南支的后裔参与了五单于争立,支持乌藉单于。在乌藉单于被郅支击败后,李陵的后裔遂投往坚昆的北支。

    李陵南北两支后裔终于在万里之遥的坚昆相聚,原本以为是幸福的开始,却没想到大祸尾行。

    数年后,郅支为摆脱汉朝与南匈奴的联合打击,举族北迁。大肆攻杀沿途部落,一举攻灭坚昆、丁零、呼揭等部落联盟,并于坚昆重建王庭——可想而知,李陵后裔会遭到怎样的报复。

    郅支对李陵后裔,采取的是一手打,一手拉的策略:李氏南支,与匈奴同出一源,多少有香火情,而且与郅支部族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属拉拢对象。而李氏北支,早些年曾与丁零、呼揭联合,配合汉朝攻打过匈奴,此次又对北犯的郅支抵抗激烈,新账老账一起算。

    最后的结果是李氏北支被郅支灭族,李忍是北支唯一存活的后裔。因当时年纪尚幼,没高过车轮,故逃过一劫。此后被一路转卖,落到南匈奴裨小王手里,最后作为赏赐,给卜骨须为奴。

    张放怎都没想到,一个奴隶少年身上,竟牵扯出这么一大段历史秘辛。

    李忍一口气说到这,拉过一旁鹿奴的手,对张放道:“鹿奴是坚昆右大将的遗孤,当年抵抗郅支入侵,右大将是统帅。”

    张放若有所悟:“这么说,当日我在三水食铺看到你二人拼死保护的头骨……”

    “便是右大将的遗骸……”李忍声音哽咽,鹿奴失声痛哭。

    林天赐舒臂向北一指,幽幽道:“那片群山之后,就是当年汉军血战匈奴的浚稽山。”

    那个狼烟峰聚的夏日,五千汉军对八万匈奴,血战旬日,矢尽粮绝,犹浴血奋战。三处受伤者用车载,二处受伤者驾车,一创者坚持战斗……他们为大汉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啊!

    张放久久北顾,追思先烈,扼腕唏嘘。

    篝火“啪啪”地几声响,火星儿从火苗顶端迸发出来,随着风儿飘得很高,红色的光在黑色的夜空明灭闪烁,像夜空的繁星。那镶嵌在苍穹的无数星子,想必是大汉军人之魂吧。

    良久,张放缓缓转首,目光投注到林天赐身上:“乌丹支离与李氏后人又是什么关系,为何三位要跋涉万里,拼死相救?”

    林天赐同样也出神地仰望星空,闻言收回目光,静静道:“因为我们都是当年李都尉与韩校尉麾下,汉军的后裔。”

第六十章 【汉军后裔】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以及默默支持的书友们。现在是本书的低谷期,我与大家一起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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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的信息量之大与对张放的冲击,比方才李忍说自己是李陵的后裔还强烈。

    这些乌丹支离人是汉军后裔?可能么?仔细想想,还真有可能。

    当年浚稽山血战之后,五千汉军,生还入塞者不过四百余人,其余汉军,不外乎三种情况:一是战死,二是失踪,三是与主将李陵同一命运——被俘。

    按林天赐的说法,当年被俘的汉军士卒多达千人,许多都是伤痕累累,加上俘虏的生存环境恶劣,陆陆续续又因伤病死近半。最终存活下来的,不足半数。

    这几百存活下来的汉军士卒的去向有两个:一是打散编入匈奴军队,再一个就是成为李陵的卫队。作为分散的个体存在的前者,最终湮灭于历史长河,而后者,则随李陵北迁至坚昆(今吉尔吉斯坦一带),后来成为唐代“黠戛斯”的一支。

    公元648年,一支黠戛斯朝贡团在其酋长失钵屈阿栈率领下,抵达了唐朝首都长安,自称是李陵后人,要与天可汗认亲。这看似离谱的要求却也有其依据,因为李陵是陇西成纪(今甘肃静宁)人,而唐朝皇帝的先祖也出自陇西成纪。其时黠戛斯人大多为赤发绿瞳,而自称是李陵后裔的黠戛斯人则为黑发黑瞳,明显具有同黄种人混血的特征,确有一定可信度。

    失钵屈阿栈最后认亲成功,这一点从公元708年,黠戛斯遣使访唐时,唐中宗一句话可以得到确认,他说的是:“尔国与我同宗,非它蕃比。”

    当然这是后话了,不过从这段史料来看,也可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汉军后裔的存在,毕竟光靠李陵一个人,创造不了一个种族。

    这一支黠戛斯后来灭掉回鹘汗国,自建汗国,倒也不枉称“李陵后人”。

    而另一支李氏后裔,也不可小觑。

    建帐于坚昆的郅支数年后阴杀汉使,为逃避汉朝报复,遂阖族西迁。李陵后裔(南支)没有随行,而是留在了漠北。“胡俗以母名为姓”,他的后裔因此姓了拓跋。此后,拓跋一家逐渐繁衍成—个小部落,并与鲜卑人通婚,最后形成了拓跋鲜卑部。拓跋鲜卑可以说足鲜卑民族中血统最不纯的一支。不过正是这一支后来统一了混乱的黄河流域,为后来的大唐奠定了基础。

    当然,彼时汉军士卒还无法想象自己的后裔在后世的风骚,他们还在为自己的生存而奋争。在李陵为坚昆王的数年间,他的护卫队发生了一起分裂事件。

    当时有几个原校尉韩延年(李陵副将,战死,后被追封成安侯)的部下,痛惜老上司之死,不甘为匈奴人仆从,于是联合一批志同道合的汉军士卒,逃离坚昆。于呼揭以北,自建部帐,独立成国。

    这个国家,就是《汉书》所记载的,西域三十六国中最小的城邦国——乌贪訾离(乌丹支离)。

    “乌贪訾离国、王治于娄谷。去长安万三百八十里。户四十一,口二百三十一,胜兵五十七人。辅国候、左右都尉各一人。东与单桓、南与且弥、西与乌孙接。”——《汉书·乌贪訾离国传》

    这样一个弹丸小国,在弱肉强食的西域能存在,而不被到处肆虐的匈奴人吞噬,简直就是个奇迹。而这个奇迹的产生,就在于李陵的维护——是的,李陵并未怪罪麾下士卒的叛离。人各有志,在这陌生的荒原上,他们同出一源,正应守望相助。

    当然,乌丹支离能在群狼环伺的异域存活下来,不仅仅是靠李陵的庇护,更有着自身的实力为支撑。

    李陵麾下将士是什么素质?当年李陵向汉武帝请战时曾有过表述:“臣所将屯边者,皆荆楚勇士奇材剑客也,力扼虎,射命中。愿得自当一队,到兰干山南以分单于兵,毋令专乡贰师军。”

    很明显,这是一支单兵战力强悍,组成军队后又能形成非凡战斗力的强军。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何在浚稽山血战时,能在敌我兵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依然英勇无畏,战至最后一息。

    这些血战余生的大汉勇士建立乌丹支离后,国虽小,战力却强。周围一些小部落,纵然人数多其十倍,也被打得抱头鼠蹿。而一些大的邦国,比如且弥、乌孙,也不愿为了一个小小的乌丹支离而招惹右校王。可以说,乌丹支离就像一颗硬核桃,小是小,却嘣牙,硬吃不合算。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个袖珍小国乌丹支离,才能在夹缝中生存下来。

    李陵不计前嫌,愿庇护乌丹支离。同样,若坚昆李氏有难,乌丹支离也会倾力相助。近一甲子以来,双方一直心照不宣,默默坚守着这个不成文的约定,无论经历了几代人,承诺不变。

    这便是乌丹支离人拚死相救李忍的原因。

    当年郅支攻打坚昆时,乌丹支离也曾发倾国之兵相助。被击败后,损失了大半“国力”,元气大伤,不得不到处迁徙以避祸。最后在距坚昆数千里之遥的且弥以北,乌孙以南,定居下来。此后郅支西迁,撤离坚昆,乌丹支离人也未再返回故地。

    虽然两国距离遥远,但血脉依然相连,后经过多方打听,得知李氏尚有后人存世,这才派出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前来营救。

    听罢林天赐的讲述,张放这才明白,为何曹雄与林天赐,一个是右都尉,一个是府丞,头衔都大得吓人,却没有半点高官的样子,原来是光杆司令啊。搞不好自己手头的“兵力”都多过堂堂“右都尉”曹雄哩。

    乌丹支离南迁之前的几十年里,与坚昆李氏卫队一直保持通婚,尽可能维持汉家血统的纯正,而他们的后代,自然也使用汉名。或许过得百余年,他们最终会被胡化,但至少在现在,他们还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并固执守护。

    守住汉名与汉礼,就是守住最后一道底线。

    ~~~~~~~~~~~~~~~~~~~~~~~~~~~~~~~~~~~~~~~~~~~~~~~~~~~~~~~

    ps:史书记载是“乌贪訾离”,“贪”为贬意,“訾”字难识,故以谐音改称“乌丹支离”。其故地就在乌|鲁|木|齐西北的玛纳斯,所以有一种说法认为,乌|鲁|木|齐的得名,就源自乌贪訾离的音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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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介绍:
汉成帝刘骜:“你问朕……呃,问我是谁?嗯,我乃富平侯家奴是也!” 汉宫第一美人赵飞燕:“宁为君侯妾,不愿为皇后。” 两汉第一尤物赵合德:“得偿所愿不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西汉第一才女班婕妤:“望明月而抚心,对秋风而思君。” 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昭君出塞,只为郎君。”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美人流芳的时代,既有吴侬软语,亦有马鸣风萧,更有时代最强音: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大汉,不应止步于西域! ~~~~~~~~~~~~~~~~~~~~~~~~~~~~~~~~~~~~~~~~~~~~~~~~~~ PS:昭君此出塞非彼出塞,不是屈辱事胡奴,而是担当西域女王(捂嘴,好象剧透了……)。放啸大汉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放啸大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放啸大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