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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全文阅读

作者:银刀驸马     崛起之新帝国时代txt下载     崛起之新帝国时代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千零六十九章 重金救美

    她忘情的弹奏着,那浑厚、劲到,柔里带刚,韵律中的跌宕起伏,时而婉转缠绵,时而翻江倒海杀机四伏;时而柔肠寸断怨气愤懑。

    陈伟感觉仿佛微风从周身拂面而来,中午时分,那风仿佛是从深山老林间送来,自己的整个心神也随之而去。在远古一片莽莽的大森林里,他端坐在柔软的枯枝黄叶里静思大自然的天籁之音…….

    曾多次在自我求解的思索炼狱里挣扎穿行,多次浸浴冰水,又反复炙烤于烈焰。当心性密集的象群触碰在感觉的地平线上时,他最先的反应是挣脱求离。我矛盾辗转,战栗直透心尖,思索巨蹄的飓风摧毁蹂躏着原本的思想观感,劫后幸存的心性或支离褴褛,或细致光滑,直是他再也无力去逐一细解。

    他的灵魂的空旷和茫然。就像一鸿无由而来的涓泉的源头,近在咫尺,可测可探。然而这流向却又很长很长,长得可以以岁月丈量而又无从丈量起。潺潺缓缓的,淡淡浅浅的,像一根被烟尘所蒙的筝弦,在颤悠悠地弹奏着一支无端无倪回环不已的曲子,令心顿生“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的苍茫之感。这弦在悠悠时光的流走里,那么坚持而韧性地弹奏着,没有些许犹豫,难道这弹奏是有所呼唤,有所期待么?也许这呼唤和期待,只是种另类的理想和幻想,空想和假想,是追求,是不可企及的盼望和愿望。是如他和她一样的平凡众生的灵魂慰籍和生之原动力。姑且就把这慰籍和原动力称之为梦吧。

    所谓梦,原本就是心灵苦难史。在角色的变换里,始终不变的是走出泥沼的呼吁和脱困的方向。这一缕纤细却不失激越悲愤的《广陵散》,义无返顾地将现今与那个特定时代的历史性断裂衔接起来,将人格力量的显现与人文精神的张扬,从沉沦的现实和彻底的绝望渡向彼岸那飞升的理想和触摸未来的强烈热情里。对于这古曲里所隐透出的豪情高洁,令他汗颜,不敢深入。这是一方特殊的心灵世界和人格天地,即便是仰望一下,也会对比出现今所处时代的平庸,他能呼喊出什么声音呢?即便呼喊出来,又显得是多么地不合时宜!有什么比这曲更优美更令人信服地阐诉了艺术性的神圣,人文精神应有的现今所处的时代,红尘驿道上纸醉金迷,人喧马鸣,唯有这《广陵散》以孤隔清绝的音色,不屈不挠地传递着亘古孤独的悲泣和呐喊,近似于无家的宿命。他只能眼巴巴看着它孑孑而来,踏荒而去,觉悟于现今人格的媚俗与扶摇,叹息人文的平庸与虚情。同时,那些充满真实美好的,充满怜天悲悯的情怀,如身无所居的弃儿,没有归宿且极度渺茫。

    隔着历史的河流,在流淌着幽幽弦音的远古废墟上,有着“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一声嗟叹!这叹息同这婉转而高亢的音色一般,引起心声回鸣。成了千百年来许多既有英雄梦,又有寂寞感的历史人物的共同心声。在这心声里,是有着“吾知吾不言”的态度,还是有着“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缘故?选择了舍生取义的人,对整个政治斗争的胜负并不起多大作用,它只代表了一种个人的意义。舍生取义的人只是因为无法忍受苟活。然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那种位移了人格本质的苟活,比舍生取义需要更大的勇气。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当下每个人几乎都是在苟安,都是在苟活,都是在苟且偷生。在许许多多环境下,许许多多事情上,都不得不妥协,不得不隐忍,不得不放弃任何一种选择……难道不是这样么?

    这《广陵散》是某一位历史人物消迹后无奈的痛苦呻吟,是黑暗中的一隙光亮,还是在火中重生的凤凰?这样的理解也许只是种片面的深刻。只是正视了人性深处的难题,等同于正视人性本质的矛盾性和危险性。而《广陵散》的弹奏者,她,一个女琴师在弹吟曲子的同时,更在倾吐着自我的人生观念和人格风骨。如果仅仅就这曲子技巧而论,揣摹弹者指尖的虚实变化,不就违了这曲所要表达的本意么?只有把理想信仰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的本真,人格的尊严,人文的精神转化成弦音里荡气回肠的无限风光!

    此时,在他的脑海里,《广陵散》是一位顶着黯淡历史风云前行的独行客,那心弦里弹吟着的袅袅铮铮的孤独与苦涩,只有心弦自知吧!这自知带着种前世的命定。在所有的毫不妥协的抗争里,可以一再看到这个命定的影子。“千古绝响之为虚妄,正于希望相同!”在那琴弦激越悲愤的间隙,他仿佛听到了心底里传来的微微叹息声……

    一曲终了,陈伟仿佛大梦初醒,他定定的看着面前的女琴师,赫然发现她已然泪水涟涟。

    陈伟突然明白了过来,他猛然起身,大步走向了女琴师。

    她看到他走到她面前,目光中满是关切和焦急,心中一时间又升起了希望。

    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这位贵客,还请注意礼节。”掌柜的吓了一跳,赶紧上前说道。

    “我出一万英镑,买下她,还有这里的一切。”陈伟看了看掌柜,放开了她的手,拉过一把椅子,坐在桌前,从军服的口袋里取出了支票本和笔,写了一张一万英镑的支票,“这是罗特希尔德银行的凭票即付的支票,你看清楚了。”

    听到陈伟说出“一万英镑”这个词,托马斯、贝蒂、凯斯、蒂里特和古迪纳夫全都面色大变。

    “詹姆斯,你这是要干什么?”托马斯惊恐万状的上前问道。

    陈伟在皇家海军出手大方是出了名的,但这一次砸出一万英镑,却是前所未有的大手笔,不由得他们不害怕。

    “我要救她。”陈伟紧盯着她的眼睛,“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陆……婉仪……”她感到一阵晕眩。

    “好,婉仪,从现在起,你是我的。”

    林逸青是在岛津洋子那里得知陈伟买下了整个玉烟楼的。

    “林君,你知道吗?我们尊贵的陈伟少爷,在天津租界区,买下了整个玉烟楼,花了整整一万金英镑。”岛津洋子看完报告,笑着对林逸青说道。

    “玉烟楼?什么地方?”林逸青听到“玉烟楼”这个名字,不由得皱紧了眉头,“不会是伎楼吧?”

    “性质和伎楼差不多,不过要高级得多,套用林君经常用的一个词,是一个非常high的地方。”岛津洋子笑着将报告递给了林逸青。

    “这小子又开始乱花钱了,就算他的老娘是开银行的,这钱也不能这么花吧?而且买的还是伎楼!”林逸青有些恼火的接过了报告看了起来。

    岛津洋子没有接口,而是仔细观察着林逸青的表情。

    正如她预料的那样,林逸青看完了报告,眉头渐渐的舒展开来。

    “一万英镑,一共买了一座酒楼,加上后庭宅院,四个头牌的赎身费,还行,平均下来,很便宜的。这小子很会做生意。”林逸青嘿嘿一笑,“一下子入手四个头牌,很有本爵的风范。”

    “呵呵,林君,别忘了,他在英国哈特福德郡还有一座‘公主堡’呢。”岛津洋子掩口笑道,“这一块儿,林君似乎是比不上的。

    “呵呵,本爵是受身份所限,非不为也,是不可为也。”林逸青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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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七十章 姊妹易嫁

    “洋子的意思,是我给皇上选个漂亮的?”林逸青一愣。

    “然也。”岛津洋子笑着点了点头。

    “你拉倒吧!皇太后选她的内侄女当皇后是什么意思,你也不是不知道,我这边横插一杠子,不是找死吗?”林逸青奇怪的看着岛津洋子,不明白她这个女诸葛怎么会给自己出这样一个很白痴的馊主意。

    “我说的这个漂亮的,也是皇太后的内侄女啊。”岛津洋子知道林逸青会错了意,立刻便给出了答案。

    “你说的是承恩公家的三女儿静芳是吧?”林逸青立刻明白了岛津洋子说的是谁。

    “然也。”

    “这个岁数有些小是吧?”

    “选秀女的标准是十三岁到十七岁,她今年十四岁,是符合标准的,只是自幼指婚给了孚郡王嗣子贝勒承彭。她和静芬虽是亲姊妹,但相貎和性格却大不相同,比姐姐要好得多。”

    岛津洋子说着,拿出了另一张照片,递到了林逸青的面前。

    林逸青看到照片上是一个大眼睛的圆脸姑娘,眉清目秀,微笑着站在父亲承恩公贵祥身边,她个子不高,但身材很是匀称,面容不是非常艳丽,但也属于挺漂亮的那种,从照片上她的笑容能看出来,她是一个很开朗的姑娘。

    “她的年龄是够选秀的,但此次备选皇后的秀女当中却没有她,她的姐姐静芬年龄其实是超过标准的,要知道静芬可是比皇上大三岁多呢。而且据我所知,她性格懦弱,身体也不好,皇太后把她当成第一人选,估计是因为她的性格比较容易控制的关系。”

    “皇太后虽然精明强干,但对自己的儿子的心理是一点也不了解,亲生儿子都整废了,这个过继来的,她还是一样的套路,真是要命。”林逸青叹息起来。

    “我猜皇太后不选静芳,一是因为她年纪小,二是自幼指婚给了孕郡王嗣子,三是怕她不好控制。”岛津洋子分析道,“所以皇太后选了静芬。”

    “洋子是要我去劝说皇太后选静芳?”

    “然也。”

    “此计可行,不过我出面去劝说,传将出去,怕是不太好……”

    林逸青沉吟片刻,心中突然有了主意,不由得笑了起来。

    “不错不错,呵呵呵呵,这样很好,我可以先问问皇上的意思,皇上要是喜欢静芳,那就……别,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就是她了。我想办法劝说皇太后增加备选秀女人数,皇后内定静芳,至于静芬,无论如何不能让她去,她不是体弱多病吗?这回让她一病不起好了,等皇上大婚过后,她再康复吧!呵呵呵呵!”

    “林君,你不要这么笑好不好,看起来好邪恶啊……”

    “先得安排一下,派人去给静芬下点毒,让她病倒,至少要病上大半年不能起来,但不能要她的命……指婚这件事也好办,大乾祖制,八部秀女得先紧着皇上,不许擅自婚配!什么指腹为婚的通通靠后!”

    看到林逸青象个上足了发条的机械钟一样开始了策划,岛津洋子笑得前仰后合。

    翌日,紫禁城,毓庆宫。

    “皇上今日为何心绪不宁?”林逸青上完了课,看到光旭皇帝愁眉不展的样子,心中好笑,故意问了一句。

    “哦,没什么,朕没事。”光旭皇帝勉强一笑,答道。

    “皇上可是因为太和门失火而发愁,臣向皇上打保票,不出两个月,太和门定然修复如新。”林逸青说道。

    光旭皇帝的大婚庆典原定于光旭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西历9089年2月26日)。正当后宫上下为皇帝的大婚忙碌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光旭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西历9089年1月16日)深夜,这是一个雪花纷飞数九寒冬之夜,紫禁城突起大火,烧毁了太和殿前的太和门。

    皇宫里的所谓“门”其实也都是庞大的建筑。太和门是从午门进入紫禁城之后通往朝堂三大殿和后宫的极其堂皇的“朝门”,跨度九间,高度六丈五尺二寸(约合22米),虽是平房却相当于六七层楼那么高。左右陪衬的贞度门和昭德门也都高达四丈四尺五寸(约合15米),相当于四五层楼的高度。门内东西庑各三十二楹,廊庑相接。起火地点是西边的茶库,结果火借风势,火焰很快冲出了茶库的房顶,眼看着飞上了太和门的门檐。紫禁城里所有的建筑,可以说都是用上好的木料堆砌起来的,而且都历经多年,极端干燥。一点小小的火星迸上去,眨眼之间就变成熊熊大火。也就是转眼之间,太和门门檐上的火苗已经变成腾腾烈焰。火势发展之迅速实在惊人,顷刻之间,它又越过了太和门,继续向东进发。大火很快就烧毁了武备院的毡库、甲库和鞍库等多间宫室,再向东进,就烧到了昭德门。尽管九城水龙队奋力扑救,仍无以为计,眼看着一座恢弘建筑化为一片灰烬。亲临火灾现场的翁叔平在日记里慨叹道:“此灾奇也,惊心动魄,奈何奈何!”

    大火过后,太和门化为废墟,有一件事情令朝廷颇为尴尬:按照大乾的祖制,皇帝大婚时,皇后必定要坐轿从紫禁城的正门——午门被抬入皇宫。在进入第一道“朝门”午门之后,还必须再走进第二道朝门——太和门,然后才向北进入内宫。然而现在太和门被烧毁了,皇后没有第二道朝门可进,无疑是大不吉利。

    可是,重修太和门需要很长时间,眼见光旭皇帝的婚期已近,这可真是进退两难。

    为此仁曦太后专门召开朝会商讨,会议最后的结果,是将光旭皇帝大婚的日期延后三个月举行,争取在三个月之内修复太和门。

    要是放在以前,三个月之内修复太和门,简直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现在可以使用先进的机械,事半功倍,而内务府由于在重修清绮园工程中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所以才敢应承下来。

    光旭皇帝了解情况,自然不会为此感到心烦意乱,实际上,在知道了自己要娶谁当皇后之后,他就有了巴不得这场婚礼办不成的想法,亲裁大政的愿望也不那么强了。

    看到皇帝学生的样子,林逸青心里有了数,趁时屏退左右,把小皇帝拉到了身边。

    “皇上可是为了皇后而烦心么?”林逸青小声的问道。

    “林师傅……你也知道朕要娶的是谁了……”小皇帝本就满腹委屈,叫林逸青这么一问,瞪时红了眼眶。

    “皇上莫急,臣愿意为皇上分忧。”林逸青迅速的将静芳的照片从袖子里拿出来,塞到小皇帝的手里,“皇上看她怎么样?”

    小皇帝仔细的端详了一会儿,眼睛渐渐的亮了起来。

    林逸青知道,没有比的不知道,此刻照片中的静芳,比起她姐姐来,在小皇帝的眼中应该是惊为天人了。

    “这是……”

    “承恩公的小女儿,名唤静芳,小皇上四岁,原本许配给孕郡王嗣子贝勒承彭的,是以未能参选,皇上若是钟意于她,这事儿便包在臣身上。”林逸青小声说道。

    “……全凭林师傅做主。”光旭说完,把照片往林逸青的手里一塞,红着脸便跑开了。

    得,下一步该进园子去了。林逸青收了照片,信步而去。

    清绮园,永庆长春,大雅斋。

    此刻的仁曦太后,正和光旭皇帝一样的烦恼。

    太和门失火后的那些天,面对紫禁城中的熊熊大火,仁曦太后一度心神不宁、寝食难安。

    首先,她担心火灾扩展到宫城的其它地方。仁曦清楚,火起地点虽然是太和门,距朝堂三大殿和后宫还有一段距离,但水火无情,尤其是紫禁城建筑多为木料,一旦遭遇火灾,火势难以控制。

    其次,她担心大火过后舆论难平。中外臣工会以“天怒人怨”之词来品评自己的执政。

    此时她必须先发制人。在满朝文武还沉浸在大火过后的惊叹气氛中时,仁曦对于火灾的处理意见已经下发:

    第一,以光旭皇帝的名义发下谕旨,惩罚与奖励并行。对点灯入睡引起火灾的直接责任者处以死刑。负有管理责任的总管内务府大臣、步军衙门统领、前锋营统领等,也分别受到了降级、罚俸的处分。奖励救火有功的人员,由户部拿出一万四千余两白银作为赏资。

    第二,暂停清绮园重修工程,全力重修太和门。在如此突变的面前,仁曦知道自己必须做出一种“夤畏天威,益加修省”的姿态,以正视听。于是,仁曦颁下清绮园工程部分暂停的懿旨:“本月十六日贞度门不戒于火,固属典守不慎,而遇灾知儆,修省宜先,所有清绮园工程,除佛宇暨正路殿座外,其余工作一律停止,以昭节俭而迓庥和。”

    第三,大肆奖赏,笼络人心。大火过后,仁曦为了稳定人心,三天之内,连下懿旨,对朝廷文武百官、封疆大吏以及皇亲国戚大加封赏,即使驻京的外国使臣,她也不忘“设宴款待”。

    太和门大火的不良后果,在仁曦的搪塞中,没有掀起大的波澜。然而,后宫中为光旭皇帝筹办大婚的喜庆气氛被这场天灾**笼罩上了一层晦气,虽然大婚庆典已经延期,但她仍然担心不能如期举行。

    因为她内定的皇后人选,突然患了重病,已然奄奄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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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七十一章 皇帝大婚

    就在这一刻,原本犹豫不决的仁曦下了决心。

    既然静芬这么不争气,那干脆就来个“姊妹易嫁”好了!

    无论如何,未来的皇嗣,必须要有她耶诃纳兰家的血脉!

    “你说的是。”仁曦太后点了点头,又问道,“那秀女人数,你觉得增加到多少人为好?”

    “回皇太后的话,臣以为,秀女人数,当在二十左右为好。”林逸青答道,“秀女体质当健康,容貌以端庄为好,不必过于艳丽,亦不必过于……寝俗。”

    听了林逸青的回答,仁曦太后知道他是在说谁,禁不住笑了起来。

    她总算明白了林逸青的来意是什么,索性在他面前不再掩饰了。

    “我老婆子的一点儿心思,你看穿了不说,还敢来取笑我!”她当然知道自己的这个侄女模样儿差点,可总不至于让他这个花心大萝卜给说成“寝俗”吧?

    “臣万万不敢!”林逸青赶紧跪了下来,心中却暗暗好笑,“臣只是觉得,承恩公三女静芳更合适些罢了……”他索性也挑开天窗说起了亮话,反正话说到这个份儿上,这事儿是铁定成了的,接下来的,就只是互相演戏罢了……

    “林瀚鹏,你还挺会替我老婆子打算的,哼哼!”

    “臣妄议皇太后家事,死罪死罪!”

    “得了得了,你起来吧!林瀚鹏,算你有良心,知道我老婆子的难处,秀女人数,就增加到二十个好了!”

    “皇太后圣明!”

    《大乾光旭朝遗事》:

    “孝钦为德宗选后,在体和殿,召备选之各大臣小女进内,依次排立,与选者五人,首列耶诃纳兰氏,副都统贵祥三女,孝钦之侄女也。次为江西巡抚德信之二女,末列为礼部左侍郎长叙之二女。当时太后上坐,德宗侍立,荣昌固伦公主及福晋命妇立于座后。前设小长桌一,上置镶玉如意一柄,红绣花荷包二对,为定选证物,盖大乾朝例,选后中者,以如意予之。选妃中者,以荷包予之。西后手指诸女语德宗曰:‘皇帝,谁堪中选,汝自裁之,合意者即授以如意可也。’言时,即将如意授与德宗。德宗对曰:‘此大事当由皇额娘主之,子臣不能自主。’太后坚令其自选,德宗乃持如意趋贵祥女前授之,太后意颇嘉许,德宗又取荷包趋德氏女前欲授之,回望太后,太后轻咳一声,德宗遂止,顾贵祥女曰:‘有卿足矣。’遂回,置荷包于桌上,不再续选。太后以德宗意在德氏女,即选入妃嫔,亦必有夺宠之忧,遂命荣昌公主各授荷包一对与末列二女,即后之珍、瑾二妃也。”

    《光旭朝东华录》:

    “初五日,谕下,曰:‘兹选得副都统贵祥之十四岁女耶诃纳兰氏,端庄贤淑,著立为皇后。原任侍郎长叙之十五岁女塔塔拉氏,著封为瑾嫔;原任侍郎长叙之十三岁女塔塔拉氏,著封为珍嫔。特谕。”

    光旭皇帝的大婚仪式于光旭十五年农历四月二十七举行,按照中土民间习俗,新郎要亲自去新娘家迎娶新娘,贵为天子的皇帝自己不去,而是派使臣代为前往,因此皇家的迎亲仪式也叫奉迎礼。为了遵守古代的礼仪,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在子夜时分就来到承恩公贵祥家。

    迎亲队伍到了以后,首先要举行的是册封礼,册封礼就是为准皇后授予象征皇后地位的金册和金宝,金宝也就是民间常说的金印。这一仪式由皇帝的使节和随行的女官完成,册封后皇后才正式确立身份。耶诃纳兰.静芳被册封为德裕皇后。

    德裕皇后的金宝用500两纯金打造,高10厘米,印面有14厘米见方,上面分别用渤夏两种文字铸造出“皇后之宝”四个字,印纽处系黄色绶带,做工十分精美。

    册封礼结束之后,迎亲的队伍在子夜11点55分出发,前往紫禁城。德裕皇后身穿华丽的大婚礼服,乘坐黄色凤舆的情景。迎亲的队伍经大清门、**、端门、午门、太和门,在3点30分抵达紫禁城的乾清宫门前。到了乾清门,才算到了皇帝的家。德裕皇后在这里下凤舆,有人接过皇后手中的苹果,递上一个宝瓶,皇后手捧宝瓶进入宫中。

    中土民间有很多婚庆习俗,跨火盆就是其中之一。皇帝大婚,皇后也要跨火盆、跨马鞍,跨火盆既有跨火驱邪的意思,又有火烧旺运的含义。马鞍下压两个苹果,谐音是平安。跨马鞍就寓意平平安安。

    皇帝大婚,皇家乐队早已准备就绪,乐器有金编钟、编磬、箫和笛子等,婚礼上演奏的音乐是古代宫廷乐曲《中和韶乐》。皇帝和皇后的洞房设在坤宁宫内,坤宁宫是皇后的寝宫。

    光旭皇帝和德裕皇后进入洞房之后,先要坐在龙凤喜床上,吃子孙饽饽。子孙饽饽就是饺子,饺子由皇后娘家准备,必须煮得半生不熟。吃的时候要有人问“生不生”,里面要回答“生”,这一点和民间是相同的,它代表的含义就是皇家更盼望子孙后代权力的延伸。吃完饺子以后,接下来就要举行合卺礼。合卺礼是中土古代婚礼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卺就是瓢,把一个匏瓜分成两半,做成两个瓢,新郎、新娘各端一个,喝下瓢中的美酒,就是合卺,象征着婚姻美满,白头偕老。

    合卺宴的结束,标志着大婚典礼中最重要的成婚礼接近尾声。紧接着要举行的是一系列的婚后礼。农历五月初二,皇帝在紫禁城内举行朝见礼,初四举行庆贺礼,初五、初八分别举行筵宴礼和祈福礼。太和殿上高悬巨幅“囍”字,皇家乐队分列东西两边,光旭皇帝坐在太和殿内,接受王公百官的朝贺。庆贺礼结束后,还举行隆重的颁诏礼。颁诏礼在广安门城楼上举行,礼部官员把帝后大婚的喜讯昭告天下。

    农历五月十五,光旭皇帝在太和殿设宴,款待皇后娘家的男性成员和王公大臣,而皇后则出面宴请娘家的女性成员。至此,光旭皇帝的大婚典礼落下帷幕。

    这次大婚,共花费银550万两。其中,各种“外办”耗费,共为105万余两,占大婚开支总额的20%左右;而由“内办”的帝、后应用冠服、朝珠、钿钗、金银珠宝玉器,嫔位所用器物,皇后妆奁,以及后嫔铺宫应用的金银器皿等,共为银400万两以上,占总耗费的80%左右。

    这些银两主要是从各省、各税关指派筹解的,是从全国征收上来的财富。虽然大乾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仁曦太后对筹办光旭大典曾指示说:“国家经费有常,目下整顿武备,需款孔多,各省时有偏灾,尤宜体念民艰,爱惜物力,朝廷躬行节俭,为天下先,该大臣等,务当仰体崇实黜华之意,严饬承办各员,认真原理,不准稍涉浮冒。”但官员们的实际做法则完全相反,大婚典礼的经费,不但没有“节俭”下来,反而逐步加码。光旭十三年五月二十日仁曦明降懿旨,光旭大婚应需款项,“著户部先行筹画银二百万两”,各省“预为指派二百万两”。半年之后,光旭十四年正月十七日总管内务府大臣福昆面奉懿旨:“办理大婚之款四百万两尚不敷用,著户部再行筹拨一百万两”。九月二十六日又奉旨“续行筹拨五十万两”。三次共筹拨银550万两。

    对于耗费如此巨额银两办理帝国皇帝的婚礼,帝国的臣民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当,但一些对帝国命运一向关注的外国人士则颇有微词,为帝国政府服务的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就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据帝**机处档案记载,光旭十五年上半年直隶省顺天府、大名府、宣化府的粮价,以谷子、高粱、玉米三种粮食计算,平均每仓石计银一两四钱六分。如果每人每年口粮按二石计算,计折银二两九钱二分。光旭皇帝结婚耗用白银550万两,按当时的粮价折算,可以购买近400万石粮食,足够190万人吃一年。”

    “当下的大乾帝国正处在内乱外患丛生、天灾**迭起的重重灾难之中,如此奢侈铺张的皇帝婚礼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举行的。光旭十年六月,山东河决,毁坏历城、齐东、利津等堤坝,大片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水灾,帝国政府仅拨银16万两赈灾;光旭十一年两广水患,帝国政府仅下令拨银6万两赈济;光旭十二年北运河决口漫溢,使永平各府受灾,帝国政府只拨银12万两救急;光旭十三年郑州河决口,南入于淮,使河南、安徽大片地区受害,帝国政府仅截留京饷漕折银30万两赈恤。到了光旭十四年,由于皇帝婚期的迫近,需要大量的金钱,这一年虽有多起水、火、雨、雹、震、疫等灾害发生,但却未见有拨银救灾的记录,只是免除了某些地区的税赋钱粮,拨留了13万石京仓及海运漕米用来赈济灾民。这样一对比,可见帝国政府用于人民生计迫切需要的开支寥寥无几,而从民众身上疯狂榨取的财富则多得难以计量。”

    京城,敬亲王府,花园。

    微雨丝丝没入浅草中,月光被薄云掩遮,夜月的芒光弥漫在谧夜宁静的空气中,淡淡的浮光朦朦胧胧地照亮了眼前这片清清的小小人工湖。

    雨渐停,敬亲王仰起头,任风拂去了头上的斗篷,吹起了他的衣袂。银白色的丝袍如银瀑般在风中散动,纯白得如同空气中漂浮的月光,淡白,却又隐隐带着丝丝说不出的凄凉。

    敬亲王抬头举目。暮云沉降于茫茫天际,黯星淡月。

    “今天应该不算是个观星的好日子吧,王爷。”树影中的齐布琛眯着眼,仰望雾云夜布的天空,声音如霜似冰。

    敬亲王的头猛地低了下来,两道锐利的目光直射向湖旁的齐布琛:“是老齐啊。”

    黑暗中的那两道目光在一瞬然闪过。

    “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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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二章 剑下救美

    “那他也还是站到了那一边儿去了,还有李绍泉,丁禹廷是他所举荐,朝廷竟然准了,而非以渤人任海军提督,真是不知轻重利害!”

    “海军不能登陆,问题不大,海防营就不同了,名为海军之属,实为陆兵,又是淮勇改编而来,全在纯王之手,将来恐为大害。”

    “你老齐想过办法没有?”

    “办法是有,所谓的‘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只是……”

    月静,夜更深。

    同样的月夜,天津城的一处深巷中,小小的四合院里,也有两个人躺在院中的藤萝架下,望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

    “珍儿……不,璐华,今天……委屈你了……”陈伟轻抚着怀中脸上犹有泪痕的丁璐华,柔声安慰她道。

    今日在陈伟的努力下,丁璐华终于得以和自己的亲生父母,两江总督丁雨生的弟弟丁雷生夫妇见面,阖家团圆,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双胞妹妹丁璐雯却跑来大闹,为了不让已然心碎不已的父母为难,温柔敦厚的丁璐华选择了暂时退避。

    “不,少爷,今日能见到爹和娘,珍儿已经很满足了……”丁璐华流泪道,“少爷以后还是叫我珍儿吧,珍儿的性命是少爷救的,珍儿在少爷面前,永远是珍儿……”

    丁整点华的这一番肺腑之言,将她和陈伟的思绪一同拉回到了那难忘的时光之中……

    那时,他和她还是在英国,在伦敦……

    “少爷!少爷!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正在和几位伴当练剑的陈伟一边大声的问着,一边连续几剑攻出,将两个持剑的伴当击退。

    “珍儿、珍儿姑娘……让人给抓走了!绑匪还送来了信……”老管家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什么!”陈伟大吼一声,闪电般的一剑击出,将刚好冲到近前的一位伴当手中的剑击飞,他随即抛下了手中的剑,几步来到了惊慌失措的门房前,一把抢过了他手里的信,迫不及待的撕开了信封掏出信纸看了起来。

    信纸是精美的印有贵族家徽的特制信笺,上面整整齐齐地用漂亮的花体英文字母书写着短短的几行字:

    “尊敬的詹姆斯?梅耶?陈先生:

    我无比诚挚的邀请您到我的庄园做客,它的位置您应该很熟悉,因为您曾经在经过那里的时候,对一位绅士实施了可怕的侮辱。因此我不得不将您的女仆请到我的庄园,我会向她解释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她现在很安全。

    希望今晚十点您能准时前来。您可以选择您认为适当的物品带在身上,当然,我只邀请了您一个人,我不希望有不相干的人打扰我们的会面。

    另外,有一点我提醒您注意:如果您在十点钟之前还没有到来,或者您通知了‘苏格兰场’的那些愚蠢的家伙,您就将永远也见不到您可爱的乾国小百灵了。

    顺便说一声,她真是个美丽可爱的姑娘。

    您忠实的马克斯?伯德。”

    “原来是这个鸟人(伯德的英文意思即为鸟)!竟然敢绑架珍儿来威胁本少爷!”陈伟恶狠狠地将信揉成了一团,扔在了地上。

    “阿祥!把本少爷的剑拿来!”

    “少爷!你可不能去啊!”老管家看到陈伟眼中闪过的疯狂之色,意识到大事不妙,立刻哀声叫了起来。

    “少爷,要不,咱们多几个去吧。你一个人去,太危险了。”伴当阿贵捡起信打开,和几个伙伴看了一下,立刻说道,“这小子摆明了是要对你不利啊!少爷!”

    “那上面写了,要我一个人去,要是去的人多了,珍儿必然会有危险。”陈伟这时已经恢复了平静,他从阿祥手中接过了自己的战斗剑佩好,同时又将一把作工精美的象牙柄大马士革钢匕首别在了腰间。

    “少爷……”阿祥还想拉住陈伟,但却被陈伟一把甩开了。

    “少废话!本少爷又不是回不来!”陈伟有些恼火地瞪了几个人一眼,“跟老爷夫人说一声,我去把珍儿接回来,不会太久的。”随即转身大踏步的冲出了家门。

    “少爷!少爷!你可不能去啊!”老管家在后在大叫着,试图追上陈伟,却不想一跤摔倒在了地上。

    阿贵和阿祥赶紧上前扶起了老管家,当他们抬起头再去寻找陈伟时,陈伟已然不见了踪影。

    “庚叔,您没摔着吧?”

    “你们两个小兔崽子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去禀报老爷和太太!少爷要是有什么闪失,你们还要不要命了?”

    当陈伟来到伯德的乡间庄园时,钟声刚好响了起来。

    “啧啧啧——真没想到啊!詹姆斯,你居然还敢来。”

    马克斯?伯德冷冷地笑着,看着已经走进院子的陈伟。此时的他吊着一只缠着绷带和夹板的胳膊,坐在椅子上。这只胳膊便是那天被陈伟打折的。可能是因为刚才说话牵动了受伤的筋骨,他的嘴难看地咧了一下。

    “你这只‘小鸟’既然那么热情的请我,我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陈伟呵呵一笑,抬起头四处寻找着珍儿的身影,很快,他便找到了她。

    珍儿被绑在了院子里的一棵大树上,当她看到陈伟魁梧的身影出现时,本来神情萎顿的她眼睛立时放出光来。

    “少爷……”

    “珍儿别怕。少爷一会就带你回家。”陈伟打量了一下珍儿,确定她没有受伤,这才放下心来。

    他的目光扫过一字排开站在伯德身后的二十五名剑手,冷笑了一声。

    “我想我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陈先生,我的伤都是拜他所赐,现在我想你们该知道该怎么做了吧?”伯德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眼中闪过狰狞之色。

    “‘小鸟’,你是让他们想一起上呢?还是一个一个的上?”陈伟抽出了腰间的剑,甩了甩剑尖,眼中满是鄙视之意,“要是我建议的话,还是让他们一起上吧,早些了结我好早些带人回家。”

    “NO——NO——NO,我可是绅士,怎么会让他们一起上呢?这有损我的名誉。”伯德得意地狞笑着,转过头向身后的一位剑手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始了。

    “博尔,你先上。”

    那名叫博尔的剑手快步上前,抽出了剑,直直地指着陈伟。

    伯德重新坐回到了椅子上,搭起了二郎腿,做出了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陈伟单手持剑指着博尔,另一只手背在了身后,博尔看到陈伟一副无视他的样子,不由得气往上冲,也不顾什么规范动作了就猛地上前,挺剑就刺,却只见白光一闪,“叮”的一声,手腕传来一阵酸麻,手中的剑已然握持不住,飞了出去。

    博尔呆呆地看着陈伟手中的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甚至没有看清楚对方的动作,手中的剑便被挑落!

    当博尔还在震惊中时,陈伟已经在向他行持剑礼,以示承让。

    “废物!滚!”博尔身后的伯德恼火地叫道,“唐斯!你上!”

    叫唐斯的剑手快步冲了上来,他根本没有按照规矩向陈伟行持剑礼,而是直接举剑向陈伟刺了过来。

    陈伟身子一侧,手腕一抖,一剑弹开了对方的攻势,顺势反刺了一剑,而很明显这位叫唐斯的剑术比博尔要高明不少,他差不多用同样的手法荡开了陈伟刺来的一剑,瞬即开始了反刺,只见白光闪动,伴随着“叮叮”的金属交击声,两人已然交手了三个回合。

    双剑再次相交,顶在了一起,剑刃摩擦出点点火花,两人显然都用了全力,但陈伟的力气比唐斯要大得多,猛地一抬手,竟然使得唐斯的身子站立不稳,向后连退了几步,而就在这一瞬间,陈伟闪电般的一剑刺出,正中唐斯持剑的手腕,只听见一声惨叫,唐斯跪了下来,丢掉了手中的剑,捂住了受伤的手腕。

    “肖恩!”伯德的脸一下子变成了猪肝色,他转过头,大叫了一声。

    叫肖恩的剑手应声而出,但他的本事显然不如唐斯,和陈伟只交手了两个回合,便被陈伟挑飞了手里的剑。

    “约翰、乔治!你们俩一起上!”伯德又一次大叫了起来。

    约翰和乔治应声、一前一后抢步扑向陈伟,陈伟冷笑了一声,抢先一剑横扫了过去,两人只感到眼前一花,不约而同的放弃了刺击,举剑封挡,只听“叮叮”两声,约翰和乔治各自感到手腕剧震,禁不住全都向后退了一步。

    “怎么不一个一个的上了?”陈伟轻蔑地瞥了伯德一眼,又加入了战团,“‘鸟’之家族就这么点儿信誉吗?”

    “只要把你打败!”伯德恶狠狠的说道,“什么都不重要!”

    就在说话的这当口儿,约翰和乔治大声惨叫着败下阵来,他们二人一个握着手碗,一个捂着肩膀,用惊恐的目光看着陈伟,仿佛见到了恶魔。

    约翰和乔治败下阵后又冲上二人,但也和他们的前任一样,迅速战败。

    “兰斯!艾尔特!迈克!梅森!你们四个一起上!杀了他!杀了他!”因为愤怒和羞辱已经开始不自觉发抖的伯德再次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四人对望了一眼,拔剑快步抢出,将陈伟回在了中间。

    看到这四人围住了自己,陈伟的脸上虽然还保持着戏谑的笑容,但他的眼神,却变得分外的凝重。

    当然,还透着深深的杀意。

    兰斯、艾尔特、迈克和梅森象是以前配合过,他们不约而同的齐齐向前迈上一步,四柄剑同时向陈伟刺出,此时的陈伟身后象长了眼睛,他身子猛地一拧,向前冲出一步,手中剑奋力横抡,不但堪堪躲开了身后敌人的刺击,还将兰斯和艾尔特刺到胸前的两把剑全都荡了开来。

    没有给对手更多的反应时间,陈伟猛然跃起,整个身子如同风车般旋转起来,手中剑扫向身后,陈伟身后的冲上来的迈克和梅森手中的剑也被荡开。

    迈克和梅森在陈伟的重击之下,虎口被震得生疼,手中的剑险些脱手飞出,二人对望了一眼,各自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恐惧之意。

    “‘小鸟’,是你先不绅士,那就别怪本少爷也不绅士了!”

    陈伟落在地上,站定了身子,冷冷地扫视了一下四周。

    “上!”

    随着兰斯的一声断喝,他和艾尔特、迈克和梅森再次出剑,陈伟吼了一声,再次挥剑横扫,狠狠弹开了四柄剑,而他的身子这时突然一下子向后仰倒,一剑狠狠的刺入了身后的梅森的胸口。

    看着陈伟的身子如同拱桥般的样子,伯德和身后的剑手们全都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对于这手类似乾国传统功夫的“铁板桥”,他们可以说是头一次见到。

    梅森的身子如同虾米一样的弓了起来,显出十分难受的样子,陈伟瞬间拔出了自己的剑,在身体恢复平衡的一瞬间,手中剑再次刺出。

    这一次中剑的是迈克,他呆呆的站在那里,鲜血不断的从喉咙喷涌而出,他丢下了手中的剑,抬手想要捂住伤口,但没等他完成这个动作,人便倒了下去。

    兰斯和艾尔特咬了咬牙,再次冲了上来,陈伟大喝了一声“破!”一剑正中兰斯的手中剑的护手,兰斯的剑立时飞向了一边,“夺”地钉在了一棵树的树干上。

    兰斯看了看已经失去知觉的右手,脸上写满了恐惧,立刻转身没命的跑开,而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同伴,已经刺中了陈伟。

    此时这两个人的身形如同雕塑般的,定在了那里。看到终于有人刺中了陈伟,周围有人大声的叫起好来。

    “少爷——”绑在树上的珍儿忍不住嘶声大叫起来。

    陈伟目不转睛地盯着艾尔特,此时艾尔特的剑已经刺入了他的左肩的肌肉当中,他的左手紧紧的握住了对方的剑刃,丝丝鲜血正从伤口处和他的指缝处不断的滴落。

    艾尔特试图拔出自已的剑,但他用尽了全力,手中的剑却无法撼动分毫,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正冲他冷笑的陈伟,身子竟然开始颤抖起来。

    陈伟笑了笑,手腕一抖,只见剑光一闪,艾尔特的喉咙立时喷出一道血线,他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带着这个不可置信和不甘心的表情,已经失去生命迹象的艾尔特松开了握剑的手,身子慢慢的向后软倒。

    陈伟拔出了刺入肩部肌肉的剑,将剑抄在了左手中,此时的他,脸上还带着那种戏谑的笑容,但眼中的杀意却更浓了。

    陈伟迈步向伯德走去,刚才重新坐回到了椅子上的伯德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杀气,不由自主的又站了起来,但却没有站稳,一下子碰倒了椅子,和椅子一起摔倒在地。

    “一起上!谁杀了他!那个乾国女人我就赏给他!”伯德指着陈伟大声尖叫起来。

    伯德身后的剑手全都拔剑冲了上来,陈伟冷笑了一声,手持双剑,一头冲入了战团之中。

    此时的他,挥舞着手中的双剑,好似飞龙的角,苍鹰的翼。

    被绑在树上的珍儿此刻忘记了挣扎,她焦急的寻找着搏斗的人丛中陈伟的身影。

    对于这个她叫“少爷”的人,她一直谈不上有什么好感,有些时候甚至还会觉得他有些讨厌,但是此时此刻,她的心里,只有他的安危。

    突然,两个人惨叫着摔倒在了地上,珍儿看到陈伟的头发披散开来,身上满是血迹,也不知是他本人的还是敌人的,心里登时一阵紧缩。

    “少爷!——”

    陈伟并没有听到这声呼喊,而且对身上的伤口似乎毫不在意,他只是拼力的挥动着双剑,每当剑光闪过,围攻他的人群中便有人惨叫着倒下。

    看着陈伟的身上不断被对手刺中而飞溅出血花,珍儿的眼泪流了下来。

    “少爷!你快走啊!快走!为了珍儿把命搭上不值啊!”珍儿拼命的挣扎着,嘶声喊道。

    “珍儿,别说傻话!……你是我的人!少爷保护你就是应当应分的!”陈伟大吼了一声,一拳击出,用长剑的笼形护手将一名冲到近前的剑手打得飞了出去。

    “……珍儿……别怕……本少爷绝不会丢下你不管!”

    “少爷——!”

    看着已经变成了血人儿的陈伟,珍儿失声痛哭起来。

    “少爷……珍儿求你了,快走啊!快走……快走……”

    泪水模糊了珍儿的双眼,她看不清战斗的情况,只是一个劲儿的在那里呜咽。

    不知过了多久,周围忽然变得安静下来。

    模糊中,珍儿似乎看到,所有的人都已经倒下,只有一个人,正踉踉跄跄的向自己缓缓走来。

    珍儿感觉到了那种她平日里就非常熟悉的气息,立刻止住了哭声。

    慢慢的,那个人靠近了自己。

    “当啷”两声轻响,珍儿听到金属坠地的声音,随即珍儿感觉到一双熟悉的手在抚摸着自己的脸蛋,轻轻揩掉了她眼角的泪水。

    陈伟的脸,在她的眼前,慢慢的变得清晰起来。(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七十三章 新的开端

    这张满是鲜血的脸,看起来狰狞可怖,但此时在珍儿看来,却是那样的亲切。

    “珍儿……”陈伟咧开嘴笑了。

    “少爷……”

    珍儿感觉到身上的捆绑松开了,她不顾一切的抱住了他,将脸贴在他坚实的胸口上,一任泪水横流。

    “别哭了……珍儿……走……我们回家……”陈伟笑了笑,轻抚着她黑亮的长辫子,有气无力的说道。

    珍儿感觉到陈伟的身子在颤抖,她明白他的伤势很重,立刻扶住了他的身子,将他的一只胳膊搭在自己的肩膀上,搀着他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两个人慢慢的走向门口,此时地面上到处都是尸体和鲜血,侥幸没死的人在那里痛苦的呻吟着,而伯德这时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珍儿扶着陈伟慢慢的挪动着脚步,此时的她并没有发现,危险正在悄悄的降临。

    “呀——”

    伴随着一声怪叫,躲在一棵树后的兰斯猛地扑了出来,一剑直直的刺向陈伟的心窝!

    珍儿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呆了,她眼看着锋利的剑尖刺入了陈伟的心窝,而就在这时,陈伟暴喝一声“Getout!”,并且猛地挥了一下右臂,她看到那个偷袭陈伟的人身子一下子僵住不动了。

    兰斯看着胸口直没至柄的匕首,又抬头看了看陈伟,身子缓缓的向后摔倒。

    陈伟看着插在胸口不断震颤的剑,猛地抬起左手,握住了剑身,大吼一声,将剑拔了出来,扔在了地上。

    珍儿感觉到一股热流溅到了自己的手上,身上,接着,自己的胳膊突然一沉。

    陈伟倒了下去。

    “少爷!少爷!”

    “……珍儿……我们回家……”陈伟此时的声音已经极其微弱了。

    “回家,少爷,我们回家。”

    珍儿看着陈伟胸口不断涌出的鲜血,平日里看到点血色都会吓得脸发白的她此时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她将自己的外衣脱下,将内衣撕成了绷带状的细布条,给陈伟一层一层地包扎着伤口。她一边给他包扎着,一边哭着呼喊着他的名字。

    ……

    天亮了。

    当伦敦街头的浓雾渐渐的散去,街上的行人们象是突然看到了什么怪异的事情,不由得纷纷停下了脚步。

    一个身材纤弱的乾国少女,正扛着一个身形高大但浑身是血的年轻男子的胳膊,拖着沉重的脚步,半是搀扶半是拖着他走在了街上。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多人都难以相信,少女纤弱的身躯,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量,能够扛动那个男人。

    而且,她似乎还在不停的和他说着话。

    “少爷!……醒醒!醒醒!千万别睡了啊!……”

    “少爷!你还记得吗?珍儿第一次到你书房的时候,你和珍儿说的话……”

    “少爷!……珍儿现在不求别的,只求少爷伤好了,珍儿能一辈子服侍少爷……”

    珍儿看着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中的陈伟,眼中满是焦急和痛惜。

    “少爷我……没睡……”

    “叫你说的……少爷……我……当然……没忘……”

    “少爷我……没事……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珍……珍儿……你……当真愿意……一……一辈子跟着……我?你……不讨厌……本少爷了?”

    看到陈伟晃动着胳膊,象喝醉了一样的断断续续的说着话,珍儿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

    “少爷,只要你活得好好的,珍儿什么都愿意。”

    ……

    “少爷!少爷!”

    “找到少爷了!”

    “夫人!快看!少爷和珍儿在这儿!”

    一辆马车从薄雾中冲出,在离陈伟和珍儿不远处猛地勒住了缰绳,随着马的嘶鸣声,车厢门打开了,萨拉?罗特希尔德提起裙子纵身跳了下来,一边呼喊着陈伟的英文名詹姆斯,一边拔腿向他们跑来,身后呼哧呼哧的跟着阿贵和阿祥。见此情景,珍儿的心一宽,她再也支持不住,和陈伟沉重的身躯一起倒在了地上

    此时的陈伟,已经陷入到了昏迷当中。

    萨拉奔到陈伟身边,捧起了儿子满是血迹的脸,“噢!上帝啊!那些暴徒对你做了什么?”

    “夫人……快送少爷去医院吧……”珍儿看着悲痛欲绝的萨拉,用微弱的声音说道。

    “快!快把少爷抬到车上去!去医院!快!”

    恍惚中的陈伟,感到自己的身子被抬了起来,母亲焦急的呼喊声似乎变得渐渐遥远,周围的一切都变得空旷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陈伟感到周围似乎站满了人。

    “……夫人,我很遗憾,这是致命的剑伤,伤口已经深入心脏,我们恐怕无法保全詹姆斯的性命了……”

    “不!——埃文斯(医生),您是整个伦敦最好的伤科医生,求您救救我儿子,只有您能救詹姆斯!我们就詹姆斯一个儿子,您一定有办法的!对吗?”

    “对不起,夫人,我真的无能为力……”

    “噢——上帝啊!”

    ……

    “老太爷,您就别进去了!”这是老管家的声音。

    “我要见我的伟儿!你们别拦着老夫!伟儿啊,你睁开眼睛看看爷爷啊——”一个熟悉的声音嚎啕大哭起来,陈伟听出来了,除了最疼自己的爷爷还能有谁?

    但是他们最后似乎都相信了埃文斯医生对自己的“判决”,噢——my-gad,难道你们真的要把本少爷放进棺材,然后请伦敦主教给本少爷做安魂弥撒嘛?本少爷还没活够呢——

    但是此时此刻,他的身体似乎已经不属于他了。

    “夫人!夫人!”

    “快救夫人!夫人昏过去了!”几个丫鬟惊恐的喊叫声响了起来,接着便是七手八脚的抢救声。

    “萨拉!快醒醒!”这是父亲焦急的呼喊声。

    当陈伟再次有些意识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此时最想听到的声音:

    “请等一等!医生,少爷没死!我求求你救救他。您只是看了少爷的伤,怎么就说少爷已经没了呢?”当埃文斯医生吩咐护士准备把陈伟的“遗体”抬到太平间的时候,原本还输着液的珍儿突然拔掉了针头冲到陈伟的担架前死死的抓住了担架的握把,两个抬担架的护士被迫又把担架放了下来。此时珍儿的声音在陈伟的耳朵里,简直就如同天籁。珍儿,本少爷爱死你了。

    “孩子,你此时的心情我表示理解,可是,我们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现实,没有人在心脏受到这样的损伤后还会活着的……”

    “不——医生,少爷他不可能死的,一路上少爷一直在和我说话。要是真像您说的那样,少爷怎么可能和我说了那么长时间的话?”珍儿焦急地说道,“医生,请您救救少爷,求您了。”

    “孩子,你说的都是真的?”

    “千真万确,少爷一直在跟我说话,一直——医生,珍儿求您了。”

    “好吧,孩子,虽然我对你的话依然表示怀疑,但是你的执着说服了我,我现在就给詹姆斯检查。”埃文斯医生说着,招呼护士过来,开始脱掉陈伟的衣服。

    ……

    “奇迹,真是奇迹,我居然听到了微弱的心跳声。”陈伟心说:埃文斯先生啊,你今天总算说了句本少爷爱听的话。

    “埃文斯,你是说——詹姆斯还活着?”还在吸氧的萨拉一听这话,马上拔掉了输氧管,原本已经暗淡无光、浑浊不堪的眼睛又闪现出蓝黑色的光泽。

    “夫人,我虽然依旧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我还是应该告诉您,詹姆斯还活着,他的心脏位置比常人有些偏右,所以那一剑并没有伤到心脏,我为我之前的草率向您和陈先生表示诚挚的歉意。我马上组织抢救,我将竭尽我所能,还给您一个健康的詹姆斯。”

    “哦——埃文斯,愿万能的主赞美你。”

    “先生们、女士们,都别站着了,赶快把詹姆斯推手术室去,马上抢救!”埃文斯医生大声吩咐还处在震惊状态的助手和护士们。

    当陈伟被抬进手术室后,恢复精神的萨拉注意到了这个将自己几乎要进太平间的儿子从太平间硬拉回来的女孩,此时的她目光仍然停留在手术室的门上,象是在盼望陈伟从里面走出来。

    萨拉快步上前搂住了珍儿,并亲吻了她的额头,“赞美上帝,你是詹姆斯的救命恩人,是万能的主将你留在我儿子的身边,我感谢你!说吧,你要什么,只要这陈府里有的,我都答应你。”

    珍儿双手摆弄着衣角,抿了抿嘴唇,“夫人,珍儿出身微贱,只求一辈子服侍少爷,别无所求。”

    萨拉点了点头,“孩子,我答应你。”

    萨拉细细地打量着珍儿,她这才发现,眼前的这个女孩的与众不同,首先就是她的模样长得好,今年满十四岁的她,相貌身条儿早已把伦敦城里的大姑娘都比下去了,浓密油亮的发辫,刘海下是杏仁眼,柳叶眉,樱桃小嘴瓜子脸,刚刚成长的身材窈窕匀称,肌肤滑嫩得都能捏出水来。

    “难怪詹姆斯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

    ……从那一天起,她和他成为了一体,再也没有人能把她和他分开。

    “不,珍儿,我不能容许你妹妹的胡作非为,我要帮你拿回本应属于你的一切,包括,你的父母对你的爱。”陈伟坚定的说道。

    “少爷……”丁璐华心头暖流涌动,紧紧的抱住了陈伟,不住的吻着他赤倮的胸口。

    同一个月夜。

    夜间的那股清凉之气扑面而来。德裕皇后耶诃纳兰.静芳打开了台灯。

    明月已上了中天,映得那屋子雪白雪白的。寂寂地,悄无声息的。她躺在床上,仿佛化成了一粒水滴,毫无声息地。渐渐地,看着那月光慢慢地涨上来了,和着竹影映在了对面墙上,婆娑一片。良久,她叹息一声,又翻身闭上了眼睛。

    然而静芳闭上眼睛却再怎么也睡不成了。这些天所发生的所有的事情竟又清晰地呈现在自己面前了,塞得人脑子满满的,涨得难以消化。父亲在那间充满阳光的屋子里所说的话,以及突然冒出来的潇洒不群的光旭皇帝,还有,秀女们在背后所说的玩笑话,现在,当头脑彻底清醒过来,看起来那一切都像是一场梦一样,令人眼花缭乱的,不禁令人怀疑眼前所发生的这一切是否是真实的。然而现在睁开眼,光旭皇帝就睡在她身边,看着那明月的光正延着清晰的空气在屋顶一涨一涨的,于是令人不得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都真切地清晰地发生在自己的身边。

    叹了一声,静芳翻过身又慢慢地闭上了眼。想起了光旭皇帝给自己的震撼。与父亲的端正淳厚不同,也与孕郡王嗣子承彭的俊美冷淡不同,光旭皇帝简直就是优雅与温柔的结合体,如果说父亲是北方高山上的一棵温暖可靠的白杨树,那么光旭皇帝则是温暖的风,同样是温暖的,然而却是另外一种令人沉醉的温暖。头一次地,静芳将出现在她面前的几位优秀男子加以比较,虽然心有所属,可还是免不了拿来比较。至于承彭,是不能用温暖这个词来形容他的,他是夏日清晨的清凉阳光,明亮却不灼热,他的温度在他的热情里,当他开始灼热时,他就会变成正午的阳光。而这几种温度里,有那一种才适合她生存呢?答案很明显,她也别无选择。

    她叹了一声,此时此刻她也不大明白自己的心了,虽然明明心有所属,可是,眼光在看向另外一个男子时,同样会心存震撼,有时当他微笑时,自己也是深受感染,甚至情绪也会大好起来。她真的弄不懂自己了,但是她的确心折于对方的温文尔雅的风度呢。

    皇上,皇上,她轻声地念着这个名字,他的明亮而温文尔雅的眼睛又出现在她的面前,他微笑时她连大气都不敢出呢,而且,自己也会跟着笑起来,一想起他超人的温暖风度静芳决定对自己毫无保留的保持诚实。现在,承彭在她心中的影响力下降了,并非因为往日他对她毫不留情的态度,而是长期对着一个震撼你使你保持虚幻感的人,再迷幻的感受有一天也会有不过如此的想法。因为对这种感觉开始抱有了轻篾的态度,所以人的眼光自然而然会转移而漂向其它人和事,而恰巧这个人也是同样优秀甚至较之你身边的任何人都要超凡脱俗时,那就免不了心思的转移。这在人类神秘的喜新厌旧的心灵中是常常发生的事情,而稍有智慧跟悟性而又从未到外面世界见识广大人群的只有十四岁的静芳自然也不能免俗,没有经过世事苍桑的未经磨练的心灵自然不可能对最初的那一份情感有太深的印迹。那实在是需要时间的印证的。而此时,再多的海誓山盟也只能当它是情人间一时的甜言蜜语,如果没有时间去印证,那你就不能说它是深沉的。爱情,不是一成不变的,要么它加深,要么它减退,这时节男女间纯自然的吸引将会起决定性作用。那,就是佛家所说的缘份,究竟她同谁有缘呢,这个,只有静芳她自己知道了。想得头都疼了,唉,她决定再也不想了,这一次闭上眼睛睡觉!她命令着自己。

    清晨的山上,整个京城都笼罩在清新的空气中。

    此时的静芳和光旭皇帝已经早早来到了白玉山顶上,等着看日出。

    阳光此时已经渐渐地露出了头,呼着清晨特有的气息,立于翠色山顶,甚至能感到那大地“咚咚”地仿佛心跳的声音。渐渐地,看着那通红的日头从地平线上露了头,一开始,仿佛一个通红的红桔子,一点一点地向上慢慢升着,再一睁眼,那日头突然一跃而出,一刹那便照亮了大地,照醒了整个京城。迎着清新的空气,仿佛是一个大瀑布迎天而降,猛地冲涮下来,荡涤了灵魂,也洗涤了胸腔。山顶上两匹马上的人顿时都张开了手臂,迎接这来自大自然的灵魂之气。

    望着这个人类每天都要迎来的清晨,再没有诗意的人恐怕都要感慨一番呢。迎着清晨光旭皇帝闭着眼睛将手臂张得更开阔了,他喜欢这样,似乎也唯有这样才能更真实地感受大自然融入大自然。人类同大自然从来就不是对抗关系,人类就是大自然,起码是大自然的一部分。

    半响他终于睁开眼笑道:“玉山三景,林海,日出和云海,我今天看到了其中两景了。”一旁静芳笑了一下,随着光旭皇帝的目光淡淡看去。耳边听得对方大发感慨道:“看到这样的日出,令我想起在草原上纵马驰骋的经历了,那种一望无际的开阔大草原,走也走不完呢,令人心胸开阔。”

    从光旭皇帝昨天的口里,静芳已经知道他曾在林逸青的教练下纵马驰骋千里不归,于是回眸笑道:“皇上可能不知道,我成天呆在家里,最多去花园逛逛,感觉人都快锈掉了呢!”光旭皇帝回眸一笑道:“那么,将来和朕一起去打猎吧,那时,你才会感到草原和花园的区别。”(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七十四章 积患微忽

    静芳笑了一下,没有接话,眼睛又转向那通红的日出。那无边的翠色正一点一点清晰地显露在他们面前。那淡白的阳光拂在一身白衣的静芳身上,淡淡地,那影子幻成了白花。少女的脸正合眼迎向清晨,数百棵花树正映在她身后,那雪白的花瓣淡淡落下,拂打在那黑长的眼睫上,衬得那花瓣益发的洁白娇柔起来,一笑,那美丽的眼睫睁开了,那玉白的面颊衬着雪白的花瓣透出淡淡的晕光来。光旭皇帝不由得看得呆了。

    朕的皇后,就像是仕女图中的人物呢,多亏了林师傅……他默默的想。脑海里显出那些优雅娴静的仕女迎风立于花树之下的美景了。想着想着,渐渐地,又慢慢展唇笑了起来。静芳发现了他的微笑,他的微笑好像春花一样,嘴角慢慢地弯开,于是那种温暖醉人的态度又上来了;这一刻,静芳发现自己又傻了,渐渐地,自己也不由微笑起来,真的呢,他总是能感染人,令人感受到那种温暖的春风似的态度的呢。她的眼睛开始大胆地望向他,真是呢,再苦再疼的心灵,在他这样的人面前,恐怕也会舒展地自然地开放呢。她呆呆地望着他,心想这样优雅的人真的存在吗?光旭皇帝已经注意到她在注视自己,转过脸慢慢又笑了。静芳发现了自己的失礼,尴尬一笑,将眼光再次投向远方。

    此时苍翠雄伟的京城在晨雾中整个地清晰地显露了出来,光旭皇帝看着远处金光万道的城阙,心中满是豪情。

    新时代的开端,将从这一天起开始!

    9091年(大乾光旭十七年,日本明治二十四年)4月7日,薪疆,伊犁,城郊。

    “你们别相信,小伙子们,你们别相信,我的弟兄们!所有这些玩艺儿都是空的,这些完全都是骗局……我一辈子看见过很多这类法令,巡抚的法令和将军的法令,所有这些乾国法令和权利都是一阵风儿就吹跑了的。这是乾国人的玩艺儿!纸上写得很多,嘴里说得更多,可人们却看不到一点儿好处:嘴唇上淌油,嘴里却没有流进去一滴!来,你们问问我——我为什么撇下我那年迈多病的母亲和白发苍苍的父亲?他们这两位可怜的人儿还活着吗?谙拉是让他们留下来痛哭自己的孩子,象杜鹃啼血一样,还是已经把他们那虔诚的灵魂招回去了?我不知道。唉,小伙子们,小伙子们!我一想起我的青年时代和我那家园,心里就感到痛苦万分——在家园里生活多么甜美!可现在呢?现在象个篷头散发的疯子流浪在他乡,找不到一个温暖安定的角落,没有一个能靠一下我的那沉重的脑袋、说上一句‘感谢谙拉!’的地方。你们看,你们跟我当了几年游骑兵,选我当了首领,可是直到现在你们也没有问过我:你是谁,是什么人的儿子,为什么挑了这一行?”老首领对他的小伙子们和同伴们说道。

    “你说说吧,乌思特曼大叔,你说说吧!”乌思特曼的手下骑手队伍齐声喊道,他们把自己的首领团团围住,听他讲话。

    乌思特曼用指头点了点地上,让大家坐下来听他讲话。于是队伍象一串念珠似的围着篝火坐了下来,周围一片沉寂。

    “你们要想知道我是谁和我在这人世间受过什么罪,我就必须把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地全部讲给你们听。你们一定要认真听,把我的话铭记在心里。”乌思特曼说道,接着就在队伍当中坐下了。

    起初,他想了一下,好象要把他的全部思想和遭遇都集中到头脑中来,随后他把帽子拉到眼睛上边,掏出一杆小烟袋,在黑色的烟袋锅里装满了烟叶,用大拇指按了一下,从火中夹出一块烧红的木炭,点上烟袋,开始讲道:

    “小伙子们,我是从麦乌尼村来的。我们有哥儿三个,两个早就不在人世了,愿谙拉恕他们的罪,我是最小的一个。大哥叫贾木尔,二哥叫波特尔。贾木尔跟母亲长得一模一样,因此我们亲爱的老母亲最疼爱他。他总是在母亲身边:东摸摸,西转转,帮她干活,播种,在瓜地、葡萄园、菜园里刨地,种圆白菜,栽葱头,养花,植树。‘谙拉没给我女儿,可贾木尔就是我的管家人!’母亲常这样说。”

    “小伙子们,这个贾木尔可是个好样的小伙子!象园子里的一朵花!……平时他就很好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等到节日,他穿上新衣服,你一看见他就不愿再把眼光离开他了!礼拜天一大清早他就起来,把皮便鞋打上油(他在礼拜天和重大的节日总是穿皮便鞋的),刷得象镜子一样光亮,穿上白色的紧腿裤和亚麻布花衬衫,衬衫的袖子和前襟上用红、蓝、绿、黄、黑各色丝线绣了花;头上戴着新羊皮小帽;腰上系着红腰带,捻翘两撇儿小黑胡子,到礼拜寺去作礼拜。他从礼拜寺出来时,年老的、年少的、结了婚的、没结婚的、男的、女的都停下脚来看他。老婆婆、老爷爷、大姑娘、小伙子、妇女们、男子汉——全都望着他,看着他心里高兴,好象喜欢得简直想把他一口吃下去似的!男人们总是跟他点一下头,对他说:‘早晨好,贾木尔!你怎么样?身体好吗?’‘谙拉赐福!我很好。你们好吗?’贾木尔说完就干活儿去了。老头儿们指着他对自己的儿子们说:‘看看人家贾木尔,孩子们!你们也学学他那样懂规矩,那样爱干活,那样爱管家,那么好心,那么勤快,那么勇敢。’老婆婆们只是叹口气说;‘真羡慕那个生了这孩子的妈妈和那个说他是自己的儿子的爸爸!’妇女们和姑娘们聚在一堆儿互相说:‘你看,姐姐!你看,姨妈!你看,婶娘!’另一个说:‘你看,娘!’母亲对女儿说:‘你看,我的宝贝儿,克塞德老大爷家的儿子长大了,长得多好啊!好象不是个男孩,而是一滴露珠!’贾木尔只顾轻轻地走着,好象没有听见人家说他什么,装作不知道这一切,只是微微地笑着。我不知道,小伙子们,是什么原因,全村人都喜爱贾木尔:姑娘们为他惊叹,想他都想瘦了,妇女们喜欢他,老人们疼爱他,小伙子们喜欢他,肯为他赴汤蹈火;他也为他们大家做了很多好事:他讲给他们听各种道理,帮助他们造车子,给他们买便宜的牲口,替他们挑选奶牛,还做了很多别的好事。他常常回到家里,吃点东西,又去干活了,他不能象伊玛目那样闲坐着,总是一会儿望望耕牛,看看有没有草料,一会儿又去喂鸡鸭。用一句话来说吧,他总是到处转,到处看,一切在他心里都有数儿,他把一切都打点得井井有条。小伙子们,告诉你们,象贾木尔这样的单身汉你们永远也不会见到!我的父亲也是个爱干活的人,尽管他已经上了年纪,连他也经常对贾木尔说:‘你,贾木尔,没有活儿干就受不了,你各个角落都要转到,一切都要照管,又喂牲口,又喂鸡鸭;在园子里种菜,种萝卜;在家里修理家具,还要帮助母亲干活儿!我的好儿子,你歇一下,让波特尔和乌思特曼他们干一会儿,忙一会儿吧!’贾木尔把手一挥,笑了一下说:‘唉,爹,这算得上什么活儿!’对这样聪明、能干、机灵、勤快的小伙子,你有什么办法呢,他一点儿也不能安稳地坐着不干事,天生的一个管家人。说真的,他只有睡觉的时侯才休息。”

    “可是,忽然一下贾木尔开始变样了,没有多久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总在沉思,总是愁眉不展,不吃,不喝,不唱,觉也睡不着。如果他到地里去,你会看到他不是在那儿干活,而是坐在一棵酸苹果树或核桃树下;用手掌托着头,眼巴巴地望着村子;要不就看到他在草地上滚来滚去,或是来回徘徊,唉声叹气,一点儿田地也耕不出来。”

    “‘贾木尔啊,儿子,你是怎么啦,我的宝贝儿?你准是病了?你哪儿疼,我的孩子?’妈妈问他。”

    “‘没什么,妈妈!我哪儿也不疼。’他说道,接着叹口气就走开了。”

    “妈妈望着自己的孩子,哭个不停,爸爸只是一个劲地咳嗽,叹气,捻着胡子,皱着眉头。”

    “一天晚上,贾木尔走出村子,波特尔随后也出去了,悄悄地跟在他后面走,不让他看见;波特尔想知道他这么晚,又下着雨,到哪儿去呢。贾木尔走着,走着,在吉阿德老大爷的篱笆旁停了下来;吉阿德老大爷有一个漂亮得出众、艳丽得出奇的姑娘:一对黑眼睛象两颗熟樱桃,那样的眼睛只有羚羊才有;她的脸蛋儿白里透红;她快活得象只燕子,敏捷得象只鹌鹑,驯服得象只可爱的小羊羔。她的名字叫拉哈古丽。”

    “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下着瓢泼大雨。波特尔只有透过闪电的亮光才能看见贾木尔怎样跳过篱笆,拉哈古丽怎样从家里出来朝着干草棚走去,贾木尔正在那里等侯着她。波特尔把耳朵贴近篱笆,只能听到:‘怎么样,拉哈古丽,是不是让我托媒人来说媒?我想明天让我母亲去托媒要你。我已经准备好了二十个金币,皮靴也买好了,只等你告诉我个信儿——托不托媒人来说媒?’”

    “‘你托人来吧,贾木尔,你托人来吧!’她说。”

    “‘那哈多尔呢?他爱你,要娶你……我怕这个害人虫:他会给我们使坏的……’”

    “‘哈多尔?使坏?……’拉哈古丽只是重复了一句,接着沉默了一下,说:‘你托媒吧,贾木尔,你托媒吧!谙拉恩赐什么就是什么;命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两个人还说了许多话,可波特尔却听不清了,他只听到拉哈古丽让贾木尔拿走她戴的手帕,让他放在腰带里;贾木尔对她说他要把这手帕永远放在衣襟里紧贴着心窝。”

    “我到城里去粜麦;回来的时候正赶上大喜事:贾木尔已经订了婚,喝过了订婚酒,准备再过两个礼拜,过了节就举行婚礼。那时正是歇伏节,在这个节日里既不好于活儿,也不好结婚,也不好生孩子。至少是老奶奶们这样说,是不是真这要样,我不知道。伊玛目也就是巴森老大爷说,人在歇伏节干活是无罪的,可是另一个伊玛目巴纳迪老大爷说这是有罪的;谁知道他们哪一个说的对!过了节,大家都去干活了。波特尔到葡萄园去压条和剪枝;在那里碰见了哈多尔。哈多尔是我们村里护村的。这人是个给乾国官府做事的痞子,又是个酒鬼:他把自己的破烂衣眼都换酒喝了,只剩下一条破粗布裤子,一杆老式长枪、一把刀子、一把短枪,别的一无所有。他衣衫褴楼,一身虱子,浑身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可他是一个真正的伊思岚教徒,一个阿哈(旧时渤人称呼,这里有泛指老爷、大人之意)。因此,他知道,无论到哪里他都能找到吃的。阿哈的权力可不小啊,弟兄们!这个痞子一看见波特尔就走到他身旁,坐在上堆上喊道:‘喂,我说下贱的异教徒,波特尔,你过来!’”

    “波特尔放下割葡萄枝的镰刀,走近哈多尔,挺着胸脯问他:‘你要干什么,哈多尔?’”

    “我说你,犟家伙,告诉贾木尔别娶拉哈古丽吧!他难道不知道她是我的心上人吗?他不知道我要娶她,要把她带回老家去吗?我向真神谙拉发誓,我要把贾木尔的脑袋从肩膀上拧下来!他要敢跟我斗,就让他知道他是个异教徒,而我是个乾国人。’”

    “就算你是个乾国人,你头上也没长着角,你是人,贾木尔也是人!你不能硬抢走人家的姑娘,现在乾国官府也已经颁布了法令,进行了革新,尊重人们的宗教信仰,你是乾国人,难道会不知道吗?’”

    “‘革新!’哈多尔重复了一遍,啐了口唾沫。‘革新,我说异教徒,你知道什么是革新吗?什么都比不上革新法令那样能狠揍你们。大乾皇帝的革新会狠揍你们,会重压你们,会抢劫你们,会喝你们的血。让革新法令保护你们吧,但愿如此!我说波特尔你们别指望法令了!你们很明白,乾国人和你们这些异教徒之间是不能有革新的;你们明白,革新法令是一个装核桃的空口袋。乾国人说这是‘没底的斗,空谷仓’。巡抚也好,将军也好,县官也好,都听我哈多尔的,可是贾木尔呢,连魔鬼都不想知道他。我们马上就会看到——法令会不会保护你们。我说波特尔,让这张纸来听你的吧。我让你记住:把那法令拿去糊窗户吧。你要知道,法令对谁都没有用,除了对做花生糖的,他们可以用它来包糖。可是你,波特尔,别再指望革新法令了。”

    “‘我知道’,波特尔回答说,‘可你,哈多尔,知道吗,那个时候马上就要到了!啊!……那个时候很快就要来到我们面前了,那时,哈多尔,你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吗?我们要用你们这些真正的异教徒的皮做鼓,用这些鼓敲出的乐声来跳舞。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我就会告诉你,哈多尔老爷,你知道穆圣历书上是怎么说的:‘灵魂啊,忍耐吧;皮肉啊,受苦吧——总有一天会熬出头!’哈多尔老爷,你喜欢这本历书吗?——你为什么不说话呀?我看,你是不喜欢的!你听着,哈多尔,要是你不相信我,那你就去问问你们的伊玛目,他们会告诉你,穆圣历书上写了些什么。’”

    “‘住口,异教徒,住口,要不然,向真神谙拉发誓,我就会砍下你的脑袋!快干你的活儿去,别惹恼了乾国人……去告诉贾木尔别娶拉哈古丽,要不他不会有好下场的。’”

    “自波特尔碰到哈多尔那天起,已经过去三个星期了;我们给栗木尔娶了亲。我是最小的弟弟,当了男傧相。穿着结婚礼服的拉哈古丽漂亮得让人一看见她就不能不着迷——我们大家看了她都不禁惊叹得叫起来。她肩膀上垂着丝线一样的发辫儿,辫子上缀着珠子、古钱、金币、蚌壳、珊瑚和珍珠;脸上罩着一条绣花的红纱巾;衬衫上绣满了花边,下摆和袖口发出耀眼的闪光,那是用极薄的麻布做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拉哈古丽是个大家闺秀!她的短上衣是用墨绿色的呢子做的,里面衬着狐皮;短上衣的下摆和马甲的下摆都是用花边镶起来的。她的新房里画满了那么好的各种颜色的花纹和蝴蝶,人们一看就会想到这是仙女们用了七十七年才画出来的!拉哈古丽穿着一双浅黄色的皮靴;手腕上戴着金链镯;她的前胸象明月闪闪发光,脖子上挂着一串红珠金币相间的项链。”(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七十五章 导火线

    “贾木尔的婚礼开始了。婚礼可是件大喜事,小伙子们!人人都唱歌,人人都跳舞,人人都欢笑——所有的坏事都被遗忘,一切痛苦都停止,一切悲伤都远离婚礼而去。在我们村里,婚礼可不象城里那些乾国化了的畏吾儿人那样,那些人忘记了自己是真神的仆人,是伊思岚教徒。在我们村里,婚礼是按老规矩办的。在礼拜寺里给新郎新娘举行结婚仪式后,就把他们接回新房,众人列队而行。走在最前面的是吹奏音乐的人,他们之后是男宾,接着是领着新娘的大小叔子;新娘之后是大小姑子和女证婚人;再后面是女宾,接着是新郎和小伙子们、同伴们。婆婆在院子里迎接参加婚礼的队列,欣喜万分,她跳着老婆婆舞,问大小叔子说:‘你们给我领来了什么人,灰色的雄鹰?’”

    “‘给你领来了勇敢的新郎和贤慧的新娘。’大小叔子回答道。”

    “‘愿你们的话变成金口玉言!’婆婆说完就转向大小姑子,‘什么人走在你们前面,我的象燕子一样的姑娘们?’”

    “‘长着能干的双手的年青勇士,还有女管家,一位温顺恬静的新娘。他们象蜜糖和黄油一样。’大小姑子们答道。”

    “‘愿真神谙拉赐福,让你们的嘴里也流蜜糖和黄油,让你们手里也总有蜜糖和黄油。’”

    “接着婆婆转身向新娘,问她:‘你给我家带来了什么,我亲爱的媳妇?’”

    “‘带来了幸福和勇敢的儿子。’新娘答道。”

    “‘愿吉祥永远不离开你,我这甜得象蜜一样的媳妇!愿你的一切都吉祥、顺利、甜蜜、快活!愿真神谙拉赐福给你,让我抱个大孙子!’”

    “新娘弯下身去亲吻婆婆的手;婆婆亲吻她的前额和面颊。然后,婆婆转身向儿子,问他:‘你,我的儿子,给我带来了什么?’”

    “‘我给你,妈妈,带来了一个好伙伴,她将跟我有难同当,有福共享,时时处处会帮我的忙。妈妈,我给你家带来了一个好人,她将成为我的帮手,你的替手,服侍爸爸的人。我的这个新娘将给我生儿子添助手,给你们生孙子,让你们晚年有慰藉。’”

    “‘愿真神谙拉听见你的话,我的儿子,愿他双手赐福于你!’婆婆说完就转身向亲友们问道:‘那你们,我的亲友们,给我带来了什么?’”

    “‘带来了真神谙拉的恩赐和家庭的吉利。’亲友们答道。”

    “接着婆婆又说:‘你们大家给我带来了吉利和天意,那就愿真神谙拉赐福于你们,赐给每一个人他所向往的东西:赐给小伙子们善良快活的新娘;赐给姑娘们勤劳能干的新郎;赐给老头儿们善良温顺的儿媳妇;赐给老太婆们善良体面的新姑爷,赐给女人家好丈夫;赐给男人家多子多孙,一家生十二个儿子,每个儿子又生十二个孙子!请进吧,请进吧!’她接着说。‘你们大家给我带来幸福,愿真神谙拉也赐给你们幸福!’”

    “公公在门口等着亲友,亲友走近他时,他就拥抱他们,亲吻他们,并且问自己的老伴儿:‘老伴儿,咱们的宝贝儿和他的小鸽子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呀?’

    “‘带来了健康和吉祥!’婆婆答道。”

    “公公再一次亲吻了儿子和儿媳妇,对他们说:‘欢迎你们,欢迎你们来到我家,把我家变得更年青,更快活,更漂亮!’接着他转身对儿子说:‘告诉我,儿子,你给我家带来一个什么样的新娘?’”

    “‘她温顺得象羔羊,勤快得象蜜蜂,漂亮得象孔雀,嘴甜得象夜莺,快活得象燕子。’新郎回答道。”

    “‘愿你一切顺利,象清泉一样流畅!’父亲回答后第三次拥抱了两个孩子。接着又对亲友们说:‘欢迎你们,请进吧,亲友们,先生们!’”

    “接着,新娘和大小叔子们走进屋里,然后是男主婚人、女家客人、男家客人、女主婚人和其他亲友,大家全坐下来喝葡萄酒,说着吉利话,谁知道怎么说就怎么说,知道多少就说多少。婚礼可真热闹啊!”

    “贾木尔的婚礼延续了整整十二天。婚礼过后。大家都去干自己的活儿,有的到葡萄园,有的到大田,有的到玉米地。贾木尔和新娘也收割去了。”

    “按我们村里的规矩,婚后的第一个礼拜四,新娘要回娘家行洗头礼;这是最后一次在娘家洗头了。跟新娘一起去的还有新郎、婆婆、小叔子、小姑子。礼拜四一大清早贾木尔就起床了,他对自己的小鸽子说:‘今天,我的心肝宝贝,我们要去你母亲家回门;你拿出镰刀来,我们先下地干点儿活儿——现在正是干活儿的时候。’”

    “拉哈古丽连忙拿来两把镰刀,递了一把给贾木尔,轻轻对他说:‘我们走吧,我亲爱的!告诉我,贾木尔,谁来准备要带走的东西呢?我们要带好多东西到妈妈家去——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我娘会准备的,’贾木尔答道,然后对妈妈说。‘娘,你今天得忙活点儿了,我们去干点儿活儿。你做上馅饼,把木酒壶灌满葡萄酒,预备好蜂蜜和白干酪,等我们回来。你可别忘记,我的老妈妈,穿上那件新呢马甲,戴上我结婚时送给你的那条头巾!’”

    “‘好的,儿子,好的。你们就好好儿去干活儿吧,一切都会准备停当的。’”

    “她亲吻了两个孩子的前额,两个孩子亲吻了她的手,她就准备东西去了。贾木尔转过身来朝着波特尔和我,对我们说:‘波特尔和乌斯特曼,你们注意快点儿把活儿干完,吃午饭以前要准备好。我们今天要去吉阿德老大爷家吃午饭,再畅畅快快地狂欢一次。’

    “接着他就带着新娘走出去了。”

    “这一年是个大丰收年,简直象奇迹一样!黑麦、小麦、玉米、谷子——你只要看一下就会高兴万分!人们好象也变得更快活、更善良了!他们三五成群地互相说道:‘今年真神谙拉创造了奇迹。’活了一百多岁的赛义德老爷爷也是这样惊奇的说:‘小伙子们,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好收成。’也真是怪事!所有的田野都黄的象柠檬:小麦、黑麦、玉米、大麦、谷子——一切都长得那么好。那么熟,好象从大田里一收下来就可以放到谷仓里似的。啊,小伙子们,庄稼汉看到这样的好收成是多么高兴啊,他多么希望尽快把活儿干完,把汗水再洒到谷仓里去啊!”

    “可是,灾难就在这一天降临了。”

    “贾木尔望着小树林,从那里走出来了两个乾国人。拉哈古丽吓坏了,她一个劲的推着贾木尔,要他赶紧离开这里,并告诉他,就在那天晚上来了人告诉他们说,乾国人把艾哈迈德大伯打死了。”

    “贾木尔已经不在听拉哈古丽说话了,而是望着慢慢走拢来的哈多尔。贾木尔面色惨白,‘走吧,快走吧,’贾木尔叫了起来,把拉哈古丽朝着村子的方向猛推了一把。‘快跑,我的拉哈古丽,快快跑……快点儿跑,把全村的人都叫来……’”

    “‘我去,……好吧……我这就去……’”她两腿发软,却并没有跑。”

    “哈多尔从黑麦地里走了出来,拉哈古丽吓得要命,一把搂住贾木尔,叫道:‘保护我,贾木尔,保护我!天哪,可别把我交到这个吃人狼的手里!天哪,天哪,贾木尔,你可别把我交出去啊!’”

    “贾木尔站了起来,他挺起胸脯等着听哈多尔讲什么。”

    “‘啊,异教徒,’哈多尔说,‘我不是告诉过你,我说贾木尔,别娶拉哈古丽吗?让波特尔现在带着他那革新法令来听听我哈多尔的话吧!’”

    “贾木尔握紧了拳头,说:‘你这个恶棍!我不会把她交给你的!’”

    “我们等着贾木尔和拉哈古丽回来,他们就是不回来。馅饼烙好了,放凉了,葡萄酒、蜂蜜、白干酪……一切我们都准备好了,可他们还是没有回来。我们等了一个钟头,两个钟头、三个、四个钟头,他们还没回来,还没回来,爸爸几次走到街上,朝着地头张望,后来又走回来,急得直在地上跺脚。最后,他忍耐不住了,对波特尔说:‘波特尔,去,儿子,到地里去看看——为什么贾木尔这么久不回来。快去,我的儿子!’”

    “‘好的,爹。’波特尔说完就出去了。”

    “我们焦急地等着他回来,但是过了好久,他也不回来。”

    “‘出了什么怪事?’父亲说,‘波特尔去了,连他也不回来!’”

    “‘唉,爹,那块地离这儿不是很近吗?’”

    “‘不,儿子,这里边儿有事!准是出什么事了!’”

    “过了一个半小时,波特尔回来了,面色苍白,浑身发抖,见到我们就大哭起来,我们大家都愣住了。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是出了大祸。父亲象疯子一样跳了起来,母亲跌倒在床上,嚎啕大哭。”

    “‘贾木尔在哪儿?拉哈古丽在哪儿?’大家异口同声地问道。”

    “‘他们死了!’波特尔说。‘死了!那个万恶的痞子哈多尔把他们杀死了!’”

    “痛哭声、喊叫声乱作一团。父亲一语不发,只是踱来踱去,悲戚地呆望着。他流不出眼泪来,只是头发和胡子全竖了起来。母亲倒在地上,一个劲儿地大声呻*吟。啊,我亲爱的伙伴们,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就是在坟墓里也会记得的。”

    首领低下了头,沉默了一会儿,又开始说:

    “我的母亲,那苦命的老妇人,象死人一样躺了很久;父亲象醉汉一样踉跄着,只是翻来复去地说:‘贾木尔啊,我的儿子贾木尔啊!我们失去了你,我的儿子!’整整一个钟头我们就处在这种可怕的境地里,没有一个人能说出话来。忽然间大门开了,乡亲们把贾木尔和拉哈古丽,还有一个受了伤可是还活着的乾国痞子抬了进来。亲戚、街坊、朋友,总之,全村的人都跟在死者后面进来了,所有的人都在痛哭。我们给死者换上他们结婚时穿过的礼服,把他们并排放在屋子当中,吉阿德老大爷和老大娘一到就哭号起来,急忙向自己的孩子、自己的独生女冲过去,把她抱住。直到这时父亲才清醒过来,开始大哭;母亲也醒了过来,跳到贾木尔跟前,搂着他痛哭。我的天啊,她这个可怜的妇人,哭得多么厉害啊!我觉得连死者听了也会伤心,连石头听了也会落泪的。她哭着,揪着自己的头发,悲痛地轻声说道:‘儿子啊,儿子!难道我是为了这个才生你的吗?难道我是为了这个才养育你,才把你养大成人的吗?难道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喜欢你,才把你看成是我的天使吗?竟然让那万恶的害人虫把你杀死了,我的宝贝孩子!坟墓和大地为什么不先把我收走,而让我留下来哭你啊?贾木尔啊,我的儿子贾木尔啊,我的心肝儿啊,你睁眼看看你的老母亲吧!你安慰一下你这苦命妈妈的心吧,是她把你当作自己的眼睛一样养大了的啊!你是我的全部希望,你是我的全部财产,万恶的吸血鬼把你从我手中抢走了啊!’”

    “吉阿德老大爷和老大娘各在一旁搂着拉哈古丽,悲痛欲绝地哭着。”

    “贾木尔就是死了也是个美男子,小伙子们,只是面色有点儿苍白,他的爱人虽然也死了,也仍然象孔雀一样美丽。”

    “那个受伤的乾国痞子一直没有人搭理他,他用手招呼我们村的伊玛目过去,求他听他讲话。伊玛目巴森老大爷和我们村的其他几位老人围着他站着问他想说什么。那个痞子,一个夏族人,开始了他的讲述。”

    “在贾木尔离开家到地里去的时候,哈多尔把我叫住对我说:‘你听着,王安仁,要是你跟我来,帮我把贾木尔杀死,我就给你五百文铜钱;要是你再帮我把拉哈古丽绑架走,我就给你一千文铜钱。’”

    “‘你钱包里连半文钱都没有,还答应给我一千文铜钱呢!’我说着笑了起来。”

    “‘怎么没有!王安仁,你不知道我很容易就能弄到钱吗,今天我杀死了一个乾国商人,就从他身上弄到两千文铜钱,还有一百个一两的银币呢。’”

    “我信了哈多尔的话,因为我知道他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而我是一个穷光蛋,一千文铜钱对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财产。我想,我用这笔钱可以回老家,娶媳妇,过太平日子——于是我就同意了。我们一到地里,就藏在地头的小树林中,从那里可以看到贾木尔和拉哈古丽,听到了他们俩的全部谈话。’”

    “‘在贾木尔和哈多尔搏斗时,哈多尔用刀子扎进了他的肋部。贾木尔倒在地上,拉哈古丽把他抱住,亲吻他,接着就举起镰刀朝哈多尔砍去。哈多尔抓住拉哈古丽的右手,对她说:‘拉哈古丽,抛弃那个异教徒嫁给我吧,我要娶你,把你带到老家去。’这时贾木尔站了起来,说:‘你死吧,死吧,拉哈古丽,别落到这个万恶的乾国人手里!’拉哈古丽开始哭喊起来。这时哈多尔对我说:‘抓住她,王安仁!帮我把她捆上,堵上她的嘴别让她喊!’当我走近她身边时,她用左手把镰刀从右手接过去,用镰刀砍我这里!王安仁用手指着脖子说,‘忽然’,王安仁接着说,‘她象羚羊似地跳到一旁,从哈多尔的爪子下把手挣脱出来,又朝哈多尔冲过去;可是哈多尔没有让她靠近,他拔出短枪朝着她的前胸开了一枪。拉哈古丽抖动了一下,倒在贾木尔身上,对他说:‘亲爱的,让我们一起到天堂去吧。’贾木尔那时还活着,他搂住自己的爱人,两人就同时断了气。”

    “我的伤势不重,还能逃跑,但是哈多尔走到我面前对我说:‘你受伤了,王安仁,不能跟我一起逃走了;他们会把你抓住,你会把我供出去的。’”

    “‘我的伤势不重,哈多尔,还能逃跑,你只要给我五百文铜钱,我就会象箭一样离开这里的。’”

    “‘给你这五百文铜钱,’哈多尔说,‘你也死吧,象那两个异教徒一样死去。’他把刀子扎进我的肚子,就走了,我倒下了……”

    “王安仁再也说不下去了。从他嘴里流出了鲜血,他沉默不响了,过了一会儿,他又清醒过来,说:‘唉,饶了我吧,好心的人们!我全错了。我这么多年吃你们的面包和盐,而没给你们做……’”

    “最后一个字没说完,他那罪恶的灵魂就离开了他。”(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七十七章 无端浩劫

    “那样真是太好了,希望一切能够顺利。不过,我如果猜得不错的话,率领乾军平定暴乱的,应该是林逸青吧?对于这个‘俄罗斯帝国最危险的敌人’,帝国情报部门没有什么对策吗?”

    “当然有对策,我们已经针对他本人制定了一个非常周密的计划,我敢保证,如果他敢来这里的话,他将再也不可能回到北京了。”

    “希望会是这样的结果,虽然我有些担心,呵呵。”

    “让我们一同见证这一切吧!”

    俄国人并不知道,还有人也和他们一样,早早的潜入到了薪疆这片辽阔土地的各个角落,只是他们并没有去做任何的干涉,而是将自己看到的一切详细的记述下来,发往北京。

    蓦然间,隆隆火炮的轰鸣,一下子把埋伏在山上的岑春轩给惊醒了。

    他急忙起身,观察起战场的情况来。

    各路茴民军队集结以后,正重新向乾军杀去。不过这场战斗最后以炮击了事,因为叛军很快又退开了。

    拂晓时分,战斗重又打响。岑春轩再次登上山头,向下凝望。乾军各路兵马再次在堑壕前列队,可这会儿他们并没有出击,只是和敌军迎面相峙。草原变得腻软腻软的,一陷就深到底,完全不象头几天那样,只湿一层浮面儿。在这样的泥潭里,重甲骑兵简直无法挪动。兵力优势于是一下就转向轻装快速的茴部联军这边。

    岑春轩的脸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因为茴部联军的雪崩攻势,这时整个儿扑将在乾军堑壕前面那条单薄的散兵线上。而那条散兵线,随时都可能被掐断。而且敌方攻势开始是直接在乾军堑壕上面展开的。就岑春轩的观察,乾军各路兵马无论战斗意志或是战斗准备,连头天的一半都抵不上。他们抗击得很勇敢,但全无先发制人的杀劲儿。既不能再把敌方分队打翻在地,也没有那种凌厉的、风暴般的攻势,再来横掠战场。腻软的地面,完全不可能为重甲骑兵扬威耀武了,他们都给牵绊在堑壕前面,动弹都动弹不得。向来作为突击力量决定胜利的渤族重甲骑兵,这时完全施展不开,被迫留在一个点儿上。

    茴部叛军的情况恰恰相反,每时每刻都有新到的生力军投入战斗。叛军首领亲自管领每路分队攻杀向前,只有在和敌方白刃相接时,他才折回。他这股劲儿渐渐传导给了各路茴部人马,尽管他们大批大批的被击倒,可后续部队呐喊着,呼喝着,继续猛扑向前。他们扑向坚甲铁壁,他们扑向锐矛利剑,他们给打回,给打得十伤其一,可回过头再攻向前去。在这样的反复重压下,乾军部队开始动摇,有的给消灭,好几处阵地失守。乾军有如一名角力的斗士,为敌方的铁腕所制,力量在变弱。尽管余勇犹在,尽管紧张起每根神经,苦斗争持,可力量总是在变弱,变弱。正午以前,所有的茴部叛军兵马,都在弹火硝烟之下冲上战场。顽强的鏖战,暴烈到这种程度,以至在对阵的双方中间,死人死马竟然垒做了一道新墙。成群成群的茴兵伤号,时时从战地撤回堑壕,他们浑身泥血,咻啉喘气,尽管累坏累倒,可他们回头时,谁嘴里都唱着战歌。而且即便在昏迷中,谁都一个劲儿在嚷:“跟他们拚了!”

    岑春轩开始担心起来。

    因为乾军已开始从全线后撤,撤回堑壕。从他们撤退的狼狈仓促神态,可以看出他们坚持不住了。一见这情景,敌方两万多张嘴巴,一齐发出快乐的欢呼,随即以双倍努力展开攻势。渤人骑兵在全线后撤,茴人猛扑穷追。乾军枪炮齐射,弹下如雨,重把他们打回。战斗中止了一会。这时乾军营地吹响了军号,要求停战谈判。

    可那些野蛮的茴部蛮子才不需要停战谈判呢。他们的十二个独立分队,下了马,配合步兵徒步扑向胸墙。所有的鼓、号都一齐响起,淹没了战地的杀声和齐射的枪声。

    一看见那密集的叛军步兵队列,扑向乾军胸墙,把胸墙包成个紧得不能再紧的箍儿,岑春轩浑身由不得直打战。从那胸墙里面,喷泻出道道长长白烟,就好象是一个巨人的前胸,正挣扎着,想甩落从四面八方扑来的密密蝗阵似的。乾军发射的霰弹在敌人丛中犁着沟儿,步枪连射着,从无一刻减弱。靡集的人众在眼前消失,包围圈有几处象受伤的蛇在扭动。可他们还是冲了过来!他们来到了胸墙之下!火炮怎么都不能再伤到他们了。岑春轩不由自主的闭上了眼睛不敢再看,疾如闪电般的问题在他脑里浮起:若他再睁开眼,那插在胸墙上的大乾军旗还在不在?他该看还是不该看?这时,只听得一阵迥非寻常的喧嚣,这喧嚣一阵胜似一阵。这必定出了什么事!接着从乾军大营中心,传来了人们的呼喝。这是为什么?究竟出了什么事儿?

    “啊!啊!老天啊!”岑春轩不由得脱口嚷了起来,因为等他睁开跟,他见到的,那高高插在胸墙上的,已不再是那面红色的大乾龙旗,替代的竟是那绣着弯弯曲曲的怪异回文的绿色旗子。

    乾军大营陷落了。

    晚间,从逃难的人嘴里,岑春轩了解了大营陷落的原因。正当乾军在奋不顾身的作殊死抗击的当口,叛军首领诱说了乾军当中的畏吾儿人士兵,跟茴部军会合,从后路偷袭了乾军,帮同敌人把他们砍做了碎片。

    这日晚间,岑春轩见到了逃出的一支乾军小部队,并且目击到徐占彪总兵的死。他的咽喉中了一支箭,战斗结束后只几个小时,他就死在卫士马凯的膀弯里。这位总兵于弥留之际,对马凯说道:“告诉……金将军,我……死的……象个爷们那样——”

    别的话他再没说出口,他的灵魂便离躯而去。徐占彪的眼睛,他那处于弥留状态的向上的凝望,他那苍白的脸,让岑春轩总是不能忘怀。

    马凯和卫士们在总兵和同袍的僵冷的尸体前盟了誓,他说,只要老天能让他生还,他誓将为这场血流成渠的败北,为国耻,为恩人挚友的死难雪仇。这位铮铮铁汉,竟没落一滴泪。

    不给部队一点儿休息,就在这场大战后的拂晓时分,叛军又开始进军。进军的速度是能走多快,就走多快,活象唯恐伊犁将军金顺会溜掉似的。滚滚人流赛如溢洪,在草原汇合沿路一切河渚溪渠,浩荡向前。他们越过丛莽、树林、坟岗,涉过河流,溪涧,毫不延搁。叛军兵马一路走一路壮大,因为从薪疆各地逃亡的大批茴部人马都陆续投奔前来。人们带来关于各地乾国驻军的有时互相矛盾的消息。对于薪疆巡抚刘金堂,有的说他还在乌鲁木齐,有的说他已跟各路乾军会了师。可一切纷纭的说法,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整个薪疆都在热火朝天地起事,暴乱的茴部人不仅来到这里投奔叛军,而且还焚毁各处城乡,甩掉他们的部落首领,自行到处拉起武装。半个月以来,乾军兵马不断征讨,好多的茴部乡镇给毁了,在库尔勒又血战一场。各地城市的巴沙都站到民众一边,而所有其它各地,只不过在听候一句起事的话而已。回兵首领乌斯特曼似乎估算到了这一切,就更加挥师疾进。终于,他勒马来到了特克斯城门口。

    特克斯城门大开,城里的哈萨克人和畏吾儿人一下哗变,投奔了叛军。乾国官署给毁掉了,县官和守兵以及一些来特克斯避难的夏族人都给砍做了肉泥。特克斯人欢马跃,全城钟鼓齐鸣,迎接叛军的到来。但叛军队伍片刻未留,继续前进。整个地方都举了事,一切活着的人都抓起镰刀,铁叉跟茴部人合做一处。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众,无穷无尽,急急忙忙,都来投奔大营。这时来了消息,确证伊犁将军金顺虽然答应援助各处驻军,但终究没有跟他们真正会师。于是,叛军毫不延宕,挥师再进。通过哗变,通过屠戮,通过焚掠,他们继续向前疾进。成墟的屋宇,曝野的尸骸,就是他们进军的见证。他们进军有如雪崩。一路过去,毁灭一切。在他们的前面是田园锦绣,在他们后面则是一片荒芜。他们好似传说中的怪兽,步伐所过,鲜血四溅;嘘气为火,燃焚万物。

    叛军的抢劫一直不停,而且不管是谁,只要看去象个乾国人,他们就杀。从残破的窗口,可以见到那大群的人,身上斑斑血渍,卷着单衣袖儿,从这个屋到那个屋,从这个地窖到那个地窖,角壁角落的搜索,搜索一切阁楼,搜索一切廊台。时时会听得一声恐怖的喊叫,那就准有一名渤族人、一名夏族人、一个男人、一个妇人,或是一个小孩儿给他们找着。牺牲者于是就给拖到广场,幸灾乐祸的人们用最恐怖的办法把他们处死。为着争夺死者的残尸,他们竟会互相斗杀。为着逗乐儿,他们把人血抹在脸上、胸上,并且扒出死者热汤汤的肝花五脏,缠到他们的脖子上。他们对付夏族人的小孩儿,先抓住他们的腿,然后在暴民的狂笑声中把他们肢解掉。

    乱七八糟的人组成的叛军,狂暴到这种地步,最后竟至互相砍杀。天黑了下来,好多老百姓的家都给放了火,谢天谢地,大风把火头吹向了城边,这才阻止了火势在全城的蔓延。可巨大的火球熠熠映照,广场给照亮得就象在太阳下似的。叛军的乱子闹的过大,他们的头领要制止也制止不住。

    远方传来阵阵可怕的炮声,“他们在那儿打得可真热乎,”打扮成畏吾儿人混在落难人群当中的岑春轩听到一个老人低声说道;“大乾天兵到底总是厉害,可不是含糊的。方春来总兵可是个好样儿的将军。”他指着窗外的叛军:“他们这会儿在这儿猖狂哩,可只要前边挨了揍,他们就要作鸟兽散啦。”

    这时,只听得一阵急促的蹄卢,一批骑兵骑着口喷涎沫的马,直扑广场。他们的脸给硝烟熏得黝黑,衣服都撕成了碎片,有些人的脑袋用破布破裳缠着,这都表明他们是怆怆惶惶直接打战场来的。

    “信胡达的百姓们,你们快逃命吧,乾国人打了咱们啦!”他们这么高声嚷嚷道。

    紧跟着就是一阵大乱。人群动荡,简直就象风掀浪头。骤然之间,惊恐攫住了所有的人。人们抢奔逃窜,可街道却给车马堵死,一面广场成了火场,逃命无处,人众就开始挤轧,号嚷揪打,揪得喘不过气,呼天抢地,乞求饶命。

    岑春轩听到这个消息,心头一阵狂喜,但突然间,又一阵杂沓蹄声响起,这时有好几百茴部骑兵出现在广场上。他们在撒野狂奔,可混乱的民众在前面堵了他们的路。他们就扑向人群,一阵敲,一阵打,把民众打散,然后扬鞭打马,取道奔逃。

    “他们溜起来可真象阵风啊!”老人笑道。

    岑春轩连转身都未来得及,第二批败兵跟着开到。接着又是第三批。败兵逃命简直成了一窝风,甚至连一些哨兵都着了忙,他们也都想赶紧溜走。

    “给我站住!”有的首领向他们大声吆喝道。

    街上烟雾腾腾,焰火炙人,到处乱七八糟。那得得的蹄声,那慌张的吵嚷声,那民众的号救声,在这冲天火光之问,汇做一幅恐怖的末日图景。岑春轩自窗口凝望,一切尽收眼底。

    “准是一场惨败啦。”他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自归林逸青麾下之后,他也一直盼着有能够上阵的一天。

    正在这时,新的成群结队的败兵奔将过来。那火炮雷吼,震得房舍都打墙基开始抖起。猛然间,从屋角右首,有人敞开嗓门,在没命的大嚷:“逃命啦,逃命!乌斯特曼给宰啦!尤勒巴斯给宰啦!马克曼给宰啦!”

    整个广场于是真正末日临头。惊恐万状的人群,无路可逃,就直向火里扑。此刻,恐怖攫住了城里每个人的心。每时每刻,都有新来的人成群结队的逃命。那些畏吾儿人、蒙古人、哈萨克人、茴族兵,个个狼奔豕突,都象插了翅膀似的,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尽管如此,可叛军的主力兵马,想必还在鏖兵苦战,胜败看来还没有完全决定。因为火炮越轰越猛,打得成倍的猛、成十倍、百倍的猛。

    大炮的轰鸣,这时变做漫漫雷霆。空旷的街道,于是重新响起阵阵的蹄声。一名光着脑袋,用布袖缠头的茴族兵,骑一匹无鞍马,以闪电般的速度奔来广场。他的脸给一把剑劈开,血汩汩的流着。他勒定马,向自前伸出两手,可等他回过气来,就张大着嘴巴,开始大嚷起来:“乌斯特曼大首领揍了乾国狗!那些高贵的老爷们,不可一世的官儿们,那些乾国狗将军们,那些骑在咱们头上的家伙,全都垮啦!那些夏纳武士们,渤罕骑兵们全都完蛋啦!”

    话才落音,他就昏厥了过去,猛地掼倒在地面。几个茴人跳上前去抢救。

    岑春轩的脸,顿时一阵火红,一阵苍白。

    “他在讲些什么?出了什么事儿啦?这不可能。老天,这绝对不可能!”

    广场的对面,火舌仍咝咝在响。星火成簇,八方进溅,时不时的一幢焚燃的房屋在崩坍,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更多的茴部骑兵这时纵马奔来。

    “打败了乾狗,咱们胜啦!”

    随他们之后,一队茴族骑兵开进。他们按辔徐行,因为他们在四处警卫,押解那些步行的人们,显然他们是战俘。

    岑春轩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可他完全认出,这些战俘确然穿的都是薪疆巡抚刘金堂麾下的乾军甲胄服色。他垂下头,喃喃的在心里固执地重复着一句话:“这绝不可能!绝不可能!”

    火炮的怒吼,还能听得到。大战尚未了结,但是沿着兵火幸存的街巷.拥挤前来的是成群成群的畏吾儿人和茴部兵。他们的脸都是黑的,他们的胸膛在粗重喘息,可他们来的那副模样,简直个个如痴如狂,嘴里都唱着歌儿。如此归来的肯定只能是胜利之师。

    岑春轩的脸渐渐变自,变白,白得就如同一具死尸。

    “这怎么可能……”他在心里不住的重复说:“这绝不可能!咱们大乾……不会给打败了的……”

    这时,一番新的景象吸引了他的注意。又一队茴部骑兵入了城。他们带回成捆成捆的军旗,他们一到广场中心,就把这些军旗扔下。啊啊,这不是别的,这是乾军的各色军旗!

    火炮的吼声渐渐变弱,远方,听得那愈来愈近的辚辚车声,其中有辆在前面的,是一辆西洋式的四轮马车,随后则是一长列车队。整个车队是由茴部士兵围着押解的。

    冲天的火光,叫人什么都看不清,岑春轩瞪着眼,急切地想把坐在马车上的战俘看个分明。突然间,他倏地跳回,有如心窝给射了一箭。(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七十八章 炼狱劫火

    岑春轩认出来了,那些人都是乾军的将领和军官。

    这时,岑春轩看到在那些队伍的前面,有三名骑者,骑着高头大马进入广场。正中那骑者,骑一匹白马,趾高气扬,好象一个国王。

    岑春轩紧紧的盯着他,他回忆起以前好友和上级林白川(萨摩忍者柏川光辉)给他看过的当年逃出薪疆的叛逆首领,这个人正是其中的一个!

    他叫白彦彪!但现在用的名字叫做尤勒巴斯!

    在他的一边,骑在马上的是马克曼,那另一边,则是乌斯特曼。

    这一刻,岑春轩已经决定了,要尽快离开这里,将这里发生的一切禀报给林逸青。

    好多天过去。对于人们来说,俨如是苍穹突然坍落在大乾帝国的头上。跟茴部叛军的战斗,迄今没有一场胜过。驻疆乾军的溃败和覆灭,各路军队将领的被俘,全薪疆到处都有兵火,到处都是虐杀、屠戮,一切的一切,可算是自从薪疆建省以来,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而所有这一切,竟然都是在旦夕之间猝然到来。人们差不多都不能相信,这许多奇灾大难,怎能在一时之间,如此降在人世的这方土地之上。有人给吓得张惶失措,无以自救,有人吓得掉了魂;有人预言:死神临世,末日已经来到。整个社会的纽带给斩断了,所有人与人,家庭与家庭,一切温情交往都已止歇,旧有的权威荡然无存了,显赫人物相继泯没。地狱冥府从锁链里释放一切罪囚,让他们来到人间,恣意狂欢。于是,杀人,抢劫,悖义,残暴,逞凶,掳掠,狂乱,替代了辛勤的劳动,替代了正义和良知。对于人们来说,似乎人们不是以善行良德为生,而是以行凶作恶为活的。人心善恶似乎整个颠倒。向来视为神圣的,现在则被认为是邪恶,而向来被看做是邪恶的,这会竟被认为神圣。就连天都在变,地都在变。白日,战火漫漫,烟遮雾障,太阳再也不能明照人间。一到晚间,则是星月无光,代替的是兵燹劫火,照耀四方。

    城镇,村舍,寺庙,宫殿,森林,都付诸一炬。人们有嘴不再谈话,只能嗅声叹气,或者象狗一样的在嚎叫。生活失去了意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了无一点儿声响,没有留下半点忆念。在这所有奇灾大难中间,在这死亡枕藉中间,在这悲叹呻吟中间,在这烟尘茫茫中问,在这焚掠中间,仅有一个人在青云独步。每时每刻他都高这么点儿,大这么点儿,每时每刻他都更加可怕点儿,都更加象那巨灵恶煞,他几乎能遮天盖日,他投落的身影遮蔽一切光明;而此人就是当年逃亡到他国的白彦虎的堂弟,白彦彪。

    所有的得胜之师都在立马待命,只等他点个头。暴乱的民团起自四方,城市里和乡村里的茴人到处投奔于他,从伊犁河流域,到北疆边缘,到处都是烈焰冲天。骚乱扩展到薪疆的各个地区。这位叛乱者的首领气势日炽,权力日增。历史上敢与大乾帝国兵戎相见的人还不多见,哪怕当年最强大的敌手拥有的兵力,也比不上他现在麾下统率的一半还多。当年的哈密王即使举兵备战,也没有他这许多精兵猛将。起事风暴的规模超乎一切意料之外。其权重势大,就连白彦彪自己开头都没能认识到,他弄不懂,何以他竟会飞得如此之高。这儿他还在信誓旦旦,盗名欺世说他伸张正义,维护教法传统,忠于本民族,可是他不知道,正是他自己把这一切虚情假意,妄言空语踩在脚下,变得一钱不值,正是他权势日炽,兵马日增,他那顽昧的自我就变得越来越狠,旷古未闻。是与非,善与恶,正义与残暴,对这一切的理解,在白彦彪心间是糊糊涂涂的,一切只依从于他个人的仇怨,依从于他个人的私利。甚至他都要跟太阳争长论短,如果太阳没有照他的需要,给他丽日普照,他就会把这箅做对他个人的不敬。人和事,以至整个世界,他衡量的尺度,就是这个“唯我”。顺从他的,就是善,背逆他的,就是罪,真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尽管这位叛乱首领以其一切伪善,一切狡诈把他这“唯我”理论披上忠信的外衣,可这外衣毕竟是破绽百出的。所有白彦彪的罪孽都由这一理论而来。而他的所谓“善德良行”,同样由此而生。若说对敌手,他懂得睚眦必报,以无边的残酷、无边的暴虐对付,那么,他同样懂得,一切对他有恩有义的,即便并非出于自觉,他都要以好还好,以德报德。这样的以小善来排大恶。

    可是,只要他一下子喝醉酒,那么他甚至就连“善德良行”都能扔的千干净净。无名之火能使他吼声如牛,嘴角飞涎,宁可事后懊丧,这一刻他却会签发下一道一道血腥军令。情况就是如此,几乎跟他的事功成正比,成就愈大,他酗酒就愈变得经常,成就愈大,他内心就愈忐忑,愈不安宁。似乎是胜利把他飞升到如此高的顶峰,高到连他自己都不敢安于其位。他的权势既使别人瞠目,也使他自己瞠目。他感到这巨大的暴乱之手,扯着他,托着他,把他置于那如闪电之疾的无情的急流之上,不知所向,不知所终。前面究竟是哪儿?尽头又在何方?这位胸无韬略的“东干人”猛士,心里一点数都没有。

    他占星问卜,把眼孔睁得老大,预测未来,可前面黑洞洞的,别无他物。将来怎么样?会怎么样呢?他的内心时时兴起一种恐怖的不安,使他不由自主的毛骨悚然。

    白彦彪明白,大乾帝国的最大病害,是她拥有极大的威力,而不自知这种威力,更不知如何用这种威力,如果一旦哪位能人伟士,把这力量操之在手,究竟有谁能和她对抗匹敌?究竟谁能猜测得出,一旦大难临头,破国亡家近在咫尺,万丈断崖展于眼底,那么大乾帝国这诸种积弊:口角之争,内部不睦,个人恩怨,权贵倾轧,琐事计较,庙堂空谈,一盘散沙,皇帝无权,不会由于奋发自励,一朝荡涤,崛然复兴呢?果真如此,则光是世家猛士挥戈上阵,就会漫道蔽野。那么他白彦彪纵令有俄罗斯沙皇,纵令有土耳其苏丹给他撑腰援助,还是不免要被压做粉末的。一想到这点,绝望就象旋风似的在他心间肆虐。

    大乾帝国那股沉睡的威力,俄国人和他一样,也是明白意识到的。

    白彦彪同样明白,大乾帝国尽管有许多许多积弊,但一旦她决定抵抗,那力量就很大。当年如此一个上下不协、混乱、软散的帝国,对抗最最可怕的阿古柏伯克的排空恶浪,结果阿古柏的国家如同浪搏崖壁,给碰得头破血流。阿古柏和他的儿子们的败绩,白彦彪差不多是亲目所见的。甚至就在大乾帝国赢弱的时刻,帝国都曾不止一次把龙旗插上别国的都城。如今帝国面临着生死抉择的关头,当帝国绝望到走投无路之时,她孤注一掷的抵抗就将豁出去,这难道不会么?有鉴于此,每一次胜利,对于白彦彪就成为一个新的凶险,因为这会加速促使睡狮醒转,。因而每次胜利,就足以安排下他未来的一次失败。而每次表面的迷醉,就每次使他苦到心底。跟在茴部人的风暴后面,帝国的惩罚风暴就会来到。白彦彪似乎已能听得那来自远方的闷钝的怒吼。瞧吧,从人烟稠密的中原,那一群群渤夏猛士,就要杀奔战场。他们什么都不缺,需要的就只是一位英明统帅。

    白彦彪俘获了乾军各路兵马的将领,可这好运恰又潜藏着致命的危机。不错,驻疆乾军各路兵马的将领都是能征惯战的猛士,可他们中没有一人在这暴乱、恐怖、奇灾大难的极度时艰里,堪称得是位符合形势需求的英明统帅。而唯一能作这样的领袖的,看来只有一人,就是林逸青。

    伊犁将军金顺给杀死了,薪疆巡抚刘金堂和他的亲军四千人也都给砍成了肉泥,他们手下的将领和军官大都做了战俘,于是自然的抉择好象必然要落在林逸青头上。白彦彪跟大家的普遍看法一样,对此没有怀疑。俄国人也曾明确的告诉他,要小心这个人。

    下一步该怎么办呢?他不知道,俄国人这一次也没告诉他。

    他摇了摇头,不再去想,又举起了酒杯。

    教规本是不允许饮酒的,可伟大的“跛子帖木儿”不就是醉死的么?

    喝吧!喝吧!

    岑春轩悄悄的穿过了广场。

    一下子穿越广场很不容易,因为广场给挤满了成群的叛军士兵和暴乱民众。广场两边的人们正烧煮着给他们自己吃的饭菜。人们跟那些打四面八方投奔来的大帮瞎眼卖唱的混一道儿,唱着曲儿,颂赞那一场场“大捷”,颂赞他们那“英武过人”的首领。可就在用来烧煮那些饭菜的铁甑与铁甑之间,地面上横陈着一具具的被杀的渤人和夏人妇女的躯体。正是在这些躯体上,晚间,狂徒们举行他们的狂欢聚会。另外,阵亡士兵和伤兵给砍下的脑袋,垒做了一座一座金字塔。人体和头颅都已开始腐烂,散发出可怕的恶臭。可对这一切,广场这些群集的人众并不感到有什么不适。叛军的恣意妄为,城市的毁败,到处斑痕累累。房屋的门窗给扒掉,广场上七零八落,给撒满了成千上万的各种物品,夹杂着人发,稻草,狼藉遍地。幢幢房屋的檐下,“装饰”着绞死的男人,其中大部分是夏族人。这儿,那儿,狂笑的人们在抓着死人的脚荡秋千取乐。

    广场的另一面,到处都是被焚房屋的黑色废墟,乾国官署的废墟也在其间。废墟余烬犹热,残烟还在升腾,烟火焦臭,弥散空间。房屋废墟的那面,就是乾军战俘营。大批战俘为茴人士兵管押着。被俘者有来自特克斯附近的,有来自那拉提附近的,有来自阿克苏附近的,这些人没来得及逃避,或者凡没在暴民的刀斧下丧生的,都沦做了战俘。有的战俘是士兵,他们是在几次战役中给俘虏的。有许多是这一带的城镇居民,他们没能或者不愿跟叛乱者勾结,就这样成了战俘。在贵族战俘中间,有的是自有领地的,有的是乾国官府新封领地的,有的则是独立的土地经营者。还有各种级别的流放来的内地官员,乡间小土地所有者,乡间男女富户,甚至连小孩都有。许多地方发生这样的情况,男人们投奔了叛军,作为报酬的,茴人士兵就去烧掉他们的房屋,带走他们的妻妾儿女。只是处于如此汹汹时艰之中,人欲横流,人心都变野了,对这种事没哪个过问,也没哪个放在心上。暴乱民众拿起刀枪,扔下他们的村舍,扔下他们的妻儿。他们的妻子于是就给人家搞走,他们呢,又去抢人家的,甚至搞到比以前更好的女人,因为她们都是夏族女人。待到她们的风流媚颜给耍够玩厌,他们就把她们杀掉,或者再把她们卖给哈萨克人。这些战俘里面,有许多是畏吾儿族和夏族的年青孀妇,三个或四个,用一根绳索跟那些贵妇少奶奶串在一起。

    见到俘虏营这许多人,岑春轩的心为之震动。心头油然的升起一种渴念,要报仇。这些人衣衫褴楼,半光着身子,给那些闲荡得无聊的暴徒可耻地笑虐着,她们给推推搡搡,敲敲打打,或者拿那可厌的嘴去强行跟少女接吻。而广场上那帮人众,就在好奇地看闲。这些可怜的女人,失魂落魄,忘掉了过去,没有了主张。有的在哭,有的在高声反抗,有的瞪着眼,搭拉着头,事事顺从,叫怎么办就怎么办。这儿,那儿,从某些战俘中间,发出声声惨叫。凡作对抗的战俘就杀无赦。于是,那皮鞭的呼啸,那笞罚之声,时有所闻,伴和着那痛苦的哼唧、儿童的啼哭,还有牛吼马嘶,听来悸动人心。战利品还未分类清理运走,都乱七八糟散落在各处。那马车、马匹,那黄牛,那骆驼,那绵羊,女人、男人,那成堆的偷抢来的衣物,那各类器皿,那各类利器,所有一切,都挤塞着给堆在这偌大的战俘营里,在等待安排整理。跟着,新来的人来到战俘营,让他们饱看一番这儿如山般堆积的财物。有些人,喝马酪酒或葡萄酒,喝得烂醉,大发酒疯,有的穿起奇形怪状的衣服,有的甚至穿起女人的衣裙,于是开始互相为某项赃物归谁的问题,在那儿斗口,争吵,咒骂。随军的哈萨克牧人就坐地上,在牛群中间取乐。有的吹那尖腔的羌笛,有的在掷骰子,有的就棍呀棒的在斗耍,成群的牧羊犬跟着它们的主子,在凶狠地吠着,哀怨地号着。

    岑春轩终于通过了这座充满着凄惨呻吟、悲苦眼泪和各种可怕声响的人间炼狱。一过这儿,本来他推望能松口气的,可谁知这时在战俘营那头,新的更加恐怖的情景扑入他的跟帘。在远处,从那叛军大营本部,开出川流不息的马群,马群旁边,是几千名押解战俘的茴部士兵,沿着驿路,漫野遮道的走着。那些年青的叛军士兵,把那些跋涉不起长途的病弱战俘当做活靶子,来练箭取乐。于是队伍的四面八方,就有人倒地,倒一个,队伍就空个位儿,那空的位多得就象是筛眼儿似的。其中有些倒地的人,还在抽搐。此外,他们又把有些人的手绑起,吊到路边树上,当做箭靶比射,其中竟有老太婆。那喝彩声,哄笑声,就是对箭手射中的赞赏。

    环绕主营四面,叛军士兵在宰杀数以千计的牛马,这是专供茴部叛军吃的。地面汪着鲜血,那生肉的腥味,异常难闻。在那牛肉马肉堆里,浑身血红的茴部人,忙忙碌碌在操刀砍剁,一个年老的披着法袍戴着白帽的人在那里念颂经文。这是令人抑闷的天,太阳火燎燎的。岑春轩走了约一个时辰,差不多才算来到开阔的郊外。那从远方叛军主营传来的人喊牛吼,依然不绝于耳。沿路看去,真是疮痍满目,这儿,那儿,是那焚毁的果园。孤零零立着的,则是颓败的烟囱。初生的谷苗全给脚踩净,树术给砍倒,村舍边口的葡萄园,树都当柴薪烧掉。驿路有处地方密密层层躺着死马,另一处则是人的尸骸,到处都是断手残足,恐怖极了。尸骸腐胀着,颜色都已经变成了绿色,大群大群的乌鸦在啄食。人一走近,就乱哄哄地“呀呀”大叫着飞起。(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七十九章 既定方略

    继续往前走,岑春轩碰到了另一批茴部士兵在押赶战俘,他们所经过的村庄,都给火烧得地坍土平,留下的只有礼拜寺的那圆顶石钟楼和广场中心的几棵老树。这会儿树上满结着吓坏人的果实。应该是三天前,有几十名夏族儿童给吊在这棵树上。好多夏人官员,包括当地的行政官员和流放前来的内地官员,有许多就在这儿给砍掉。城市成了个无人区。男人们都投奔了白彦彪,老弱妇孺在预见的乾国平叛大军到来之前,全都逃进了树林。岑春轩一路狂奔,沿途除了歇马,他一刻不停,只是兼程赶路。第二天,他到了一个村镇,战火宽赦了这块地方,镇里只有少数房屋遭了灾,一些流放官员的家给齐土铲平。镇上驻兵有一百名哈萨克骑兵,为首的队长叫昆德孜。他们每个人都在提心吊胆,怕到极点,好象他们都认定,林逸青随时随地就会兵临城下。那灾难性的报复肯定将是人世未闻的。谁都不知消息究竟是谁传的,也不知消息打哪儿来。或者人心恐惧,谣传就成了真实,大家都想当然了。正是因为这样,也就足够引起人们反复传言,说林逸青已然巡狩在西安,而且已经来在薪疆的路上,烧毁了茴民的好多要塞,屠杀茴民人众。因此只要一见骑马的来到,那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形成无限的惊恐。岑春轩热切打探这些传闻,因为他认为,即便这些消息是假的,它们到底还是能一定程度的遏制叛乱扩展到薪疆全境。

    岑春轩并不知道,林逸青此时仍身在京师,但却早已知道了薪疆发生的一切。

    京城,清绮园,永庆长春。

    原本清雅幽静的皇家园林,少有的传来了婴儿此起彼伏的哭闹声。

    “蓉儿乖,不哭不哭哦……”

    “寰儿乖,不哭不哭哦……”

    看着仁曦太后和彤郅皇帝的一众妃嫔哄着林逸青新送到园里的孩子,李锦泰的嘴角现出了微微的笑意。

    林逸青府上群雌粥粥,这陆续新送进宫里的四女(林玉菁,3岁,母朱雪雁。林瑜琪,2岁,母桐野千穗。林昱宁,3岁,母潘清娴。林玉蓉,1岁,母凤晓蓉)三男(林瀚海,1岁,母黄峥嵘。林泰寰,1岁,母李思竹。林伯乾,2岁,母何韵晴)七个孩子,是他平定湖南湘军叛乱后的这段平静生活的见证。

    宫里头一下子多了七个孩子,可以说热闹非凡。

    现在的清绮园,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皇家幼儿园”了。

    由于孩子太多,又都需要照顾,仁曦太后迫不得已,只得喊来儿子彤郅皇帝的遗妃们帮忙,而这些孀居多年并无儿女的妃嫔因为照顾这些孩子获得了作母亲的快乐,脸上也有了难得的欢笑。

    “这林瀚鹏的孩子,生得个个儿标致俊俏,将来啊,提亲的都得踩破了门槛儿!”仁曦太后笑着对仁泰太后说道。

    “而且这些个孩子都不认生,见人就笑呢。”仁泰太后微笑着点头道。

    “今儿个他说不定啊,又要来园子递牌子觐见了,说是来看咱们,其实还是来看他的这些个娃娃们的。”仁曦太后笑道,“毕竟是自己生的亲骨肉啊!”

    “那是,父子亲情,毕竟是割舍不断的。”仁泰太后想起发生在薪疆的叛乱,不由得叹息起来,“多来几趟看看也好,薪疆的这场大乱,少不得还要他给来平定呢。到时候又要骨肉分离了。”

    听到仁泰太后说起薪疆的叛乱,仁曦太后也叹了口气,眉目间有了愁云。

    “上一回左季皋西征,十万兵马入疆,耗费帑银至四千万两,方才平定,薪疆建省,咱们姐妹以为总能松一口气了,保住了这万里江山,对得起咱们大乾的列祖列宗了,可没想到这才过了十来年,这薪疆,又出乱子了……连刘金堂和金顺这样的百战之将,都给殁了……”

    此次薪疆之乱,巡抚刘金堂和伊犁将军金顺俱都死难,可谓惊天霹雳,朝野震动。

    “左季皋那一回的仗打得不好,那么多的银子,好多都给他贪墨掉了,好在朝廷后来处置得当,收回来了一些,这一次林瀚鹏前去平叛,想是不会花费象左季皋那么多吧?”仁泰太后怕她过于心焦,试着转换了话题,说道。

    “这些年咱们过了些平安日子,洋务也办起来了,国库里攒下了不少的银子,可这仗一打起来,这些个银子啊,只怕又要流水一样的花出去了。”仁曦太后面有忧色的说道。

    “湘中之乱,林瀚鹏人未离京,便给平定了,朝廷合计花费不过百万两银子,这一次他要去的话,定是不会象左季皋那样的胡乱花钱的。”仁泰太后安慰仁曦太后道,“只要在一千万两银子之内,咱们姐妹还是承受得了的。”

    仁曦太后知道仁泰太后是在说她们姐妹在罗特希尔德银行存下的“私房钱”,不由得微微一笑,冲她眨了眨眼,示意她不要再说了。

    仁泰太后会意,笑着点了点头。

    正在这时,一个小太监匆匆来报,说林逸青递牌子求见。

    “正说着,他人就到了,正好儿咱们姐妹问问他,他要是走这一趟,能花多少银子。”仁曦太后说道。

    听到仁曦太后的口气,似乎只要林逸青一出马,薪疆便万事大吉一般,李锦泰不由得好奇两宫皇太后对林逸青的信心之足。

    他这些天没少听到关于薪疆之乱的情形信报,也知道朝廷很可能会要林逸青出马平叛,他明白这当中的艰辛和险恶,所以一直很替林逸青担心,担心他的“常胜将军”英名会因此受损。

    但后来发生的事表明,他这个“拜兄”的担心是完全多余的。

    不多时,在三总管王德环的引领下,林逸青来到了永庆长春园中。

    两宫皇太后接见了林逸青,带他去探望了一下自己在园中的儿女,热闹了一番之后,两宫皇太后便在大雅斋和林逸青正式谈起关于薪疆平叛的事宜来。

    “林瀚鹏,这一次又得辛苦你了。”仁曦太后开门见山的说道。

    “臣受皇恩深重,为皇太后皇上效力,是臣子分内的事,断然说不上什么辛苦。”林逸青赶紧和她谦逊客气了一番,这在宫廷里可是非常必要的。

    “林瀚鹏,薪疆发生的事儿,想来你也知道了,这一次你去的话,能象上次平定湘中之乱那样,足不出户就给平定了吗?”仁曦太后一时着急,竟然将林逸青“抗旨”没有去湘省督师的“秘事”给说了出来。但话一出口,她就意识到了不妥,不由得打趣道,“瞧我这张嘴,一着起忙来,什么话都说出来了。”

    林逸青微微一笑:“回皇太后的话,薪疆之乱,臣已经得到了些消息,此次变乱规模甚大,且叛军皆为茴人,系出教门,反志甚坚,然其武器装备较差,臣率精兵二万前往,定能平定之,只是不能如湘中之乱那样,臣未及离京,乱党便给各军剿灭。”

    “上次不过旬月,乱党便给平了,这一次你说薪疆之乱规模甚大,那要全境平定的话,需要多久呢?”仁曦太后又问道。

    “回皇太后的话,依臣算来,半年之内,便可平定。”林逸青答道。

    听到林逸青说半年之内可以平定薪疆之乱,仁曦太后不动声色和仁泰太后对望了一眼。

    “只要能平定便好,林瀚鹏,你也不必操之过急,这时间若是长一些也不打紧。”仁泰太后说道。

    “林瀚鹏,当年左季皋举十万大军西征,朝廷花费白银数千万两,历时一年多,方才平定,而今薪疆之乱势犹甚当年,你说半年时间,二万精兵即可平定,可是确言?”仁曦太后紧盯着林逸青的眼睛,追问道。

    “回皇太后的话,臣之所言非虚,乃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绝不敢妄夸海口,贻误国事。”林逸青答道,“如今薪疆之乱势虽比当年更甚,然我大乾多年兴办洋务,铁路电报轮船多有成就,现下铁路可达兰州,较之当年,行军更为便利迅速,粮草军械也易于运送,故不必如当年左氏西征那样的‘缓进急战’,可速战速决。左氏当时举十万之兵,其实真正参战者不过二万,余皆用于运输粮草,而今有了铁路,此项兵马,皆可省之,此兴洋务之大利也。”

    听了林逸青的解释,两位皇太后顿觉豁然开朗,眉头也都跟着舒展开来。

    “左氏当年耗费军费极多,却并未剿除乱根,以至于今日又生大乱。臣此次前往,必不多耗国帑,以臣之计算,有八百万两银,足够军用了。”林逸青接着说道。

    听到林逸青说800万两银子便可解决问题,仁曦太后心中可以说喜出望外,但表面上却不露声色。

    “林瀚鹏,我给你准备一千万两银子做军费,一年之内,你放手去干,务必把薪疆之乱平定。”仁曦太后说道。

    “臣谢皇太后恩典!臣定不负皇太后厚望!”林逸青赶紧答道。

    “除了兵费这块儿,我们姐妹帮你看着,必然不许有人拖你的后腿。”仁泰太后说道,“所用兵将官员,你也可以自己挑选。”

    听到仁泰太后为了免于使自己受到掣肘,给出了这样的恩遇,林逸青自然要感激涕零一番。

    “那么这个事儿,就这么定了,林瀚鹏,你打算何时出师?”在林逸青千恩万谢之后,仁曦太后又问了一句,显然她并没有忘记上次林逸青的“抗旨不遵”,虽然那一次她并没有把他怎么样。

    “回皇太后的话,叛军现下正在围攻哈密,臣已给铁良发去电报,命他坚守两个月,臣当在两个月之内,率军前往哈密,解其围困。”林逸青说道。

    听到林逸青说他要在两个月之内率军至哈密,显然是早有准备,两位皇太后终于放下心来。

    薪疆,哈密城。

    在最高的一道山梁上矗立着一座古堡,因为只要西边的关隘被敌人占据,这座堡垒的军需及食品供给就被切断,所经它早已被弃置不用了。

    但铁良观察到那里似乎有人在活动。

    他所在的这座要塞踞于山系最高的一个峰巅之上,是个天然的凸角堡,高约200米,俯瞰着夹在群山之间的某个大喇叭状谷口。只有一条促狭的小路,蜿蜒地插入石山通到上面,小路陡峭得几乎走不过去。

    在要塞的高台上,还留有一些拆毁的护墙以及坍塌的石柱。堡垒前面的空地在毗邻悬崖处,有一排石垒的射垛,空地中间立着一个近似废墟的建筑物,以前是给一支小卫戍部队充作营房,现在恐怕做马厩也没人愿意要了。

    在中部高台的正中间,从前沿着射垛的炮眼一字排开的防御武器只剩下一个:一门对准空地前方的大炮,这是一门船政枪炮所制造的法国式140毫米舰用火炮,经过改装后,可以放在巨大的炮架上发射,据当地人的说法,一门这样的大炮就可以把一座城市夷为平地。

    这便是这座要塞的情况,铁良视察到了这里,虽然知道这里的守卫力量不足,但他现在已经抽调不出多少士兵来这里加强守卫了。

    敌人会从这个隐秘的地方向哈密发动进攻吗?

    他最后要看到的究竟是哪个敌人呢?也许很快便会清楚了。

    一群茴部人正沿着射垛围成了一圈。

    铁良举起了望远镜,耐心等待着。

    突然,一个衣着朴素的茴部人出现了。

    只见一个叛军头目在他面前停下,深鞠一躬。那个人向他伸出一只手,叛军头目毕恭毕敬地吻了一下。那人点点头,表示对他的效力感到满意。

    然后,那个人便缓慢地朝这边走来,他两眼冒火,似是压抑不住胸中的愤怒。简直像一只野兽走向它的猎物。

    铁良目不转睛地盯住他。

    “原来是马克曼!”铁良认出了他,情不自禁的大喊起来,“他竟然还活着!……”

    那个人正是叛军大头领之一,马克曼本人。

    他原是阿古柏的部下,薪疆渤夏百姓不共戴天的仇敌!

    可他不是在乌鲁木齐给打死了吗?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在那场战斗中死掉的又是谁呢?

    难道是他的哥哥马克鲁?

    这兄弟俩脸上都有麻子,都在同一只手上被截掉同一根指头,容貌又是极为相似,可能因此骗过了乾军士兵,他们毫不犹豫地把哥哥认作是“逆目”。的确,要想不犯这种错误几乎不可能。这样,当乾国官方通告权威地宣布了“逆目”的死讯时,马克曼却还活着:是马克鲁死掉了。

    马克曼极为谨慎地利用了这种新情况。局势又一次为他提供了近乎绝对的安全保障。因为乾军不会像搜寻他一样全力地追捕他的哥哥,何况马克鲁还不在被通缉之列。不但薪疆历次的大屠杀与他毫无关系,而且他也不具备“首领”在北部地区的茴部人身上所能施加的极为有害的影响力。

    那时的马克曼看到自已被严密搜捕,便决定在可以大张旗鼓地行动之前先按兵不动,他暂时放弃了起事的计划,隐姓埋名,等待着复仇的机会。

    他离开了自己熟悉的村落,那里已不能再给他充作稳妥的藏身之地。他钻入山谷,一直跑到山区的腹地。坐落在深山里的古堡在他看来是个安全的躲避之处,因为乾军既然认为“逆目”已死,便不会再想到追逐他了。

    于是,马克曼与几个忠实的党徒在那里驻扎下来。不久,他又招集到一伙茴部人扩充了队伍——这种野蛮人有资格列于这样的首领麾下,万事俱备,他耐心的等待。

    现在,终于让他等到了机会。

    寂静没持续多久。因为这伙人拿到了食物以后便大肆吃喝起来。铁良听得见他们又是喊又是骂,他们喝的应该是一种烈性酒,而且他们喝起来就没有节制。这让在薪疆驻守多年的铁良感到奇怪。

    茴教不是禁止喝酒的么?为什么这些人会这样的置教规于不顾,象个酒鬼一样的拼命猛喝一气呢?

    喧闹声逐渐微弱下去。困意很快席卷了这些野蛮的人,再说,一天的行军已让他们疲惫不堪。

    也许今晚他们不会进攻,那样的话,不如先发制人,这门大炮虽然笨重,但射程很远,是够得着他们的。

    炮弹今天早晨便已经上膛。

    铁良检查过前部的炮口,便向后走了两步,摸了摸厚厚的炮栓,转身面对高台,俯身到胸墙之外,目光投向要塞脚下的万丈深渊。

    显而易见,对方想要跨过这道深渊,是很难的。连日的残酷战斗和巨大的伤亡,已经让叛军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夜晚渐渐的到来了。

    铁良感到一阵疲倦,他努力不向倦意屈服。但疲惫终于使他力不能支,他滑到地上,仰面朝天,完全融入了射垛的阴影里。看着他的样子,两名炮手默默的走到了大炮的旁边守卫着。(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八十章 血战哈密

    夜已经很深。天上的浓云一动也不动。气氛宁静得好似空气的各个分子是被牢牢地焊接在一起,山谷里的响动又传不到这么高的地方,因而四周静谧极了。

    对铁良来说,虽然他个性刚毅,这样的夜晚也势必将充满焦灼。不过,他全然不去想自己生命中可能的最后一刻:最好是炮声中,自己的躯干被炸得四分五裂、血肉模糊,永远从这个世界上消逝。只不过是一记雷击罢了,不会让一个精神恐吓以及**威胁都无法征服的人动摇。自己还可以活好长时间,这段时间还属于一个多数情况下都很幸福的生命。人生的画卷重新展开,各个细节纤毫毕现,铁良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

    铁良的祖父曾为江西吉安知府,但是随着祖父和父亲的相继去世,家境败落,最贫苦时一度断炊。无奈之中,铁良只得放弃科举,从骁骑营月薪一两的“书手”干起。

    如果不是林逸青的裁培和提拔,他是断然不会有今天镇守一方的位置的。

    铁良是最早随林逸青出洋考察的渤人贵族子弟之一,他所到之处,无论军校、军工企业、博物馆、电机厂、造船厂,“举凡外洋风土人情,随地随时留心考察”,其和一般渤人贵族子弟的表现完全不同,因而引起了林逸青的注意,对他加意培养,并明确的告诉他,期望他有一天能够成为大乾帝国新一代的军事将领。

    现在来说,铁良并没有辜负林逸青的期许。

    薪疆之乱大起,铁良的表现可以说相当抢眼。他与哈密县令一同死守。守城的同时,他又组织了一支机动部队,“凡敌攻袭急切之处,则引兵往援”,经历大小数十战,挫败了茴军夺取哈密这个重要物资中转站和屯积要地的阴谋,极大的打击了叛乱茴人的嚣张气焰。

    哈密的粮草丰足,可供城内军民食用一年,武器弹药储备也很多,尤其保存有克虏伯行营炮、加特林机枪和哈乞开司机关炮等守城利器,是以城内守军虽然人数不多,仅仅有6000余人,但却牢牢的挡住了茴部叛军前进的脚步。

    但救兵什么时候会到呢?

    林逸青给他的无线电报(特斯拉发明了初代无线电报机,目前正处于试用期)他已经收到了,林逸青严令他死守两个月,他相信自己是能够做到的。

    寄希望于那些虚幻的得救契机只是于事无补。铁良从来就不是耽于幻想之人,他向来客观地看待一切,因此,他又回到最初的思绪当中,忆起充盈着他全部身心的那些幸福的日子。

    他就这么痴痴的想着,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夜色一直很昏暗,东方那将在黎明时露出鱼肚白的群山顶上还什么也看不见。

    “宝臣,怎么不睡?”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是那个持有林逸青银牌拓令的信使林百川。

    虽然他有一个乾国名字,但铁良还是知道,这个人其实是个萨摩忍者,真名叫柏川光辉——他并不避讳这一事实,亲口告诉了铁良。

    据说这个人早年就跟随林逸青出生入死,在林逸青于日本的密林中和敌人大玩狙击战时,他就是林逸青的助手。

    铁良相信那些关于他的神奇传闻,因为他在哈密已经见识到了这个神出鬼没的人和他的手下的本事。

    “呵呵,怕一睡过去,误了大事。”铁良笑了笑,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身为主帅,其实用不着这样亲蹈险地的,你是这城里的主心骨,一旦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军心动摇,这城也就完了。”柏川光辉拍了拍他的肩膀,“天大亮还有一会儿,你抓紧时间睡一会儿吧,我替你盯着。”

    “林爵爷在日本那会儿,不也是经常亲蹈险地吗?而且不止一次的亲自上阵杀敌,你林老兄那会儿不也是跟着他一道历险吗?怎么这会儿劝起我来了?”铁良笑道。不知怎么,这个人在他身边后,他竟然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呵呵,那会儿我们只要在他身边,就什么都不怕,自然敢睡得安稳,现在的情况,可是比不上那会儿的。”柏川光辉笑道,“再说了,你铁统领也不是他,他的本事,你我加起来都是比不上的,他的好多事,你我也都是做不来的。”

    “好,听你的,我去睡会儿,天亮后如没有异动,咱们一道回城里。”

    “嗯。”

    于是铁良放心的去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轰”的一声霹雳巨响,把铁良从梦中惊醒了。

    他第一眼看到的,是140毫米法国大炮的炮口轻烟。

    “怎么回事?谁开的炮?”铁良大惊失色。

    “我。”柏川光辉拍了拍铁良的肩膀,笑着扶起了他,指了指远处,“那个逆贼首领马克曼,刚刚给干掉了。”

    铁良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一处空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好几具尸体,还有受伤嘶叫的马匹。剩下没死的茴部骑兵,都躲得远远的,有的惊慌失措,有的痛哭流涕,有的指着这边破口大骂。

    “谁叫他走到大炮射程以内了,不轰他一炮我手痒痒。”看着一脸愕然之色的铁良,柏川光辉笑着说道,“不知道他的头打没打坏,我去把他的首级取来,你好作为立功的凭证。”

    铁良明白过来,不由得苦笑了一声。

    “继续开炮,把那些茴子骑兵轰跑。”柏川光辉目测了一下距离,对炮手们说道。

    炮手们齐声应喝了一声,刚才有如神助的一炮令他们十分振奋,是以得到命令之后,立刻便开始装填起炮弹来。

    炮弹装填完毕,大炮瞄准之后便开始了发射,这一炮打得也很准,靠得较近的几名茴部骑兵给掀飞了,剩下的见势不妙,全都作鸟兽散。

    大炮又打了三发炮弹,等到硝烟散去,茴部骑兵已经全然不见踪影。

    柏川光辉和两名忍者出了要塞,用弓弩射出长索,越过了要塞前的深渊,来到被击毙的茴军兵将的尸堆中,仔细检查了一番,然后柏川光辉亲手将一具尸体的头颅用武士长刀砍了下来,还在他的身上取了一些物品,装到了口袋里。

    不一会儿,柏川光辉和两名忍者回到了要塞,将割取的首级和死者的随身物品交给了铁良。

    铁良确认无误,这的确就是“逆目”马克曼的首级,那些从尸体上取来的照片、小镜子、自来水笔和笔记本等物品,也间接的证实了他的身份。

    “叛军应该是再没有胆子从这里进攻了。”柏川光辉说道。

    铁良和柏川光辉回到了哈密城里不久,叛军便有如疯了一般的发动了攻击,铁良知道,一定是叛军知道了他们的大首领之一马克曼给大炮击毙并给割了首级。

    又一场血战到来了。

    一阵清风吹拂平静的河面,皱起层层涟漪。这儿、那儿,岸柳在风中摇动,透过柳叶,风悲戚地簌簌作响。

    堤坝空空荡荡,只有人尸马骸,狼藉在堤坝上。这就象是一个佐证,证实在这两军之间的堤坝,其实是一条黑色的死亡之路。

    叛军的大队人马开向前来。民团给配置在前锋,续后的是正规些的步兵、哈萨克志愿兵,茴部骑兵队和炮队。他们并没有什么秩序,只是漫杀前来。大家争先恐后,都指望靠人多势众抢过堤坝,然后把乾军兵马淹没在这人海洪流之下。蛮暴的茴人首领们只信拳头和刀,他们是不管兵法的。因此,他们下令队伍全力出击。并且命令,后续队伍推动前方队伍,这样逐渐的向前推进,谁不愿前进都不成。炮弹坠落水面,有如鹄鸟,有如海豚,但乾军部队离开得远,并没有受到杀伤。叛军方面,人流汹涌,漫溢在堤坝上。堤坝上容不下,有部分人甚至涉河觅路,觅不着路时,只得再转回到堤坝上。人流的稠密程度,简直可以在人头上打马,从这边跑到那边。堤坝密布着人,中间连一寸大小的空隙都别想有。

    铁良眉头紧皱着,立于城墙之上,眼睛里闪烁着阴冷,俯瞰着汹浦的人群,看着叛军各路部队如此乱七八糟的扑杀前来。

    叛军已经切入堤坝中部,然而乾军的阵地,此刻却是一派沉寂。乾军兵马这反常的沉寂,使得他们趔趄起来、惊讶起来、慌乱起来。可正是这时,乾军阵地突然动了一动。乾军豁然向后一撤,于是就在阵地和堤坝中间形成一个很大的半圆。这空间不是别的,它就是战场。

    乾军各部队开始展开队列,显露出克虏伯大炮的炮口,火炮转向堤坝。而在沼泽和堤坝的犄角地带,在沿河林丛间闪烁着寒光的,则是乾军密密麻麻的步枪。在这无数步枪当中,还有好几挺加特林机枪。依据这种形势,任何军人一眼都能看出,这一仗究竟该谁胜谁负,只有发疯的叛军头目,才会在这样的形势下扑向战斗。

    乾军并不阻止叛军的冲锋,因为铁良和柏川光辉的作战计划是只让部分敌军开过坝来,目的在于截断堤坝,围而歼之。聪明的统帅总懂得和用敌方的过错,恰恰叛军头目累累犯这种过错。甚至他想都没有想到,如果一下给打败,留在河那岸的部队是无法得到增援的,要增援,除非通过这条狭仄的堤坝通道,而这条通道,任何相当数量的兵马绝无法于一时输送过来。他这种打法,当时就连有经验的士兵都看得傻了眼,他们惊讶于敌人的所作所为,都觉得莫明其妙。没有任何事在催逼他们,可偏偏他们要发疯似的这么干。因此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血的嗜欲在催逼他们,求胜的野心在催逼他们。血洗各地城镇让他们尝到了血的美味,是以他们才冲杀向前。哪怕就是折损一半兵马,但那又怎样呢?更多的茴人在投奔过来,他们仍有压倒优势,他们相信一定能把乾军打得落花流水。

    茴人民团的狂潮来到堤坝这头,越过堤坝,一直开到阵地前沿,漫溢于乾军兵马弃置的半圆形阵地上。就在这时,埋伏待敌的乾军步兵从侧翼展开,克虏伯大炮跟着开了火,火炮喷着长缕的硝烟,隆隆的吼声,震得大地都在战栗。战斗于是在全线展开。

    硝烟战云弥漫于河岸,弥漫于塘头,弥漫于堤坝,弥漫于广阔的旷野。硝烟掩遮一切,只有乾军骑兵身着的红色甲服和他们那飘动的头盔的羽饰,在烟雾里闪亮地穿来插去。战地一切仿佛都在这可怕的战云之间骚动。城里庙宇的钟声在响,应和着钟声哀叹的,是火炮深沉的吼叫。从叛军老营,后续部队照旧一个挨一个向堤岸卷杀而来。那些过了河的,来到对岸的,乍眼之间就展开长长的队列,暴怒地扑向乾军兵马。战线在展开,从河塘这边,延伸向河湾,延伸向草地。可背水作战的民团人员,那些没有受过军事训练的乡下人,全都给杀死了,因为乾军不要俘虏。乾军的骑兵、步兵,一直把他们逼向河口。

    当铁甲骑士出动时,尽管承翔贝勒在气短,尽管在人堆儿里他不乐意,但他不得不随众出发,催马向前。事实是不这样不成,不这样是危险的,因为勒马不动,来去冲杀的兵马,就准要把他冲倒踩死。他只得奔啊,奔啊,把眼睛闭起来,什么都不看,可脑子里,却快如闪电似的在想着自己的心思。

    他嘀咕着,一个劲儿的诅咒战争,诅咒这些茴人蛮子,诅咒茴教的一切。他一会儿骂,一会儿祈祷。风在他耳边呼啸,气在他胸间上下喘着。蓦地,他觉得他的马好象给什么撞着,觉得他遭到了抗击。他睁眼一看,我的老天,瞧着了什么?在他眼前的,竟全是巨镰、快刀、连枷棍,那一伙火爆爆的人脸,以及那些眼睛、胡子,还有那些不分明的说不清的什么,全都在奔跑,在发抖,在咬牙切齿发怒。这些该死的家伙,他们竟然还没有去见鬼,他们还扑来跟他照面,这使他恼火到极点,因为这逼得他非作战不可。

    “你们要死,那就让你们死!”他想着,于是就东一刀、西一刀、前一刀、后一刀乱砍一气。有时他砍了空,有时他觉得刀锋砍着了软绵绵的东西。而在这时,他竟还活着,因为觉得活着,这就给了他非常的希望。

    “冲啊!杀呀!”他俨如一头耗牛在吼。

    终于,他见到的那些咬牙切齿的人脸都打他的眼睛消失了。那儿,他见到的只是一大堆人脸。而呼喝声,这时差不多竟震破了他的耳朵。

    “他们都逃啦?”他脑子里闪了这么个念头。

    “都逃啦!”他这么回答自己。

    于是他的胆量陡然腾踊而起,大到无边。他挺厉害地喝道:“你们这些恶棍!看我不砍死你们!”

    于是,他就在逃敌中间纵马蹦跳着,狂奔着,赶过许多人,接着就缠夹在人群甩边,显得格外神气活现。此时,他的战友们已把敌人压缩到了河沿。这里树木繁茂,林丛郁郁。而从河岸到堤坝沿线,乾军在追击残敌。承翔贝勒突然觉得,他坐下的马不听话,而就在这时,他感到有样东西很重地打着了他,把他没头没脸的盖起,于是,他整个儿给裹在了一片黑咕隆咚里。

    “啊呀,救命啊!——”他尖嚎着。

    他拚命用脚后跟踢马,马呢,可能是累透了,也不走了,定定地站着只是不动,随他怎么踢,它只是喘气。承翔贝勒听得骑兵在他四面八方呐喊,嚎叫,奔驰,飓风般从他身边掠过,随后,一切显得平静下来。不知怎么的,此刻,他脑里快得有如嗖嗖的羽箭,射出一个一个想法和念头:“这是怎么回事儿?出了什么事儿?老天啊,佛祖啊,敢情是我被俘啦!”

    一想到被俘,他额头上的冷汗就大滴大滴在冒。显然他的头准给什么东西捆着,就跟他过去在朝鲜捆日本兵一样。他觉得他肩上重重的,一准这是哪个茴子的手在掐他。可干什么他们不杀死他,不绞死他?干什么他老呆在一个地方不动呢?

    “让我走,你们这些混蛋!”他拼命的嚷着。可静悄悄的,没有回声。

    “让我走!要不,我跟你们拼命!我说,让我走!”

    没有回话。承翔贝勒重新拼命用脚后跟踢马,还是什么结果都设有。这匹马更加直腿直蹄的呆在原地不动。这位不幸的“俘虏”最后光了火,就从悬在腰带下的刀鞘里拔出一把短刀,很凶地向背后砍去。这一砍,只砍着空气。承翔贝勒没法,只好腾出两手,来扯那蒙裹他脑袋的东西。扯了一阵,到底给他扯开了。

    怎么回事?什么敌人都没有,周围什么人影都见不着。只在远处,在那硝烟浓雾里,他见到乾军骑兵正疾奔驰过,那头盔鲜明的铁甲骑士正在追歼溃败的残敌。(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八十一章 援军西来

    逃敌正从战场撤向河边。而扔在承翔贝勒脚下的,不是别的,竟是一面绿色的写有茴文的叛军旗帜。显然,叛军逃命了,把军旗扔了,于是旗杆就打中了承翔贝勒的肩,旗幡就裹着了他的头,其实就这么回事。

    把这一切看清楚弄明白,贝勒爷的魂儿才算重新完全归位。

    “哈哈哈哈!叛军的一面军旗!这是怎么来的呢?难道是我缴的么?这应该算斩将夺旗吧?或许能得一笔犒赏。哈哈,你们这些混蛋,算你们走运,我的马没有听话,要不,嘿嘿!过去我总以为,我是主意多些,胆量小些,其实这只因为我还不认识自己。我满不是这么回事儿。看来行军打仗比吃吃糕点,贝勒爷我还是能派上用场。”他正这么自夸,突然,一帮茴人骑兵对着承翔猛冲了过来。

    承翔吓了一大跳,刚把短刀举起来,这些茴人骑兵却没有理他,而是一阵风的从他身边冲过。

    承翔立刻看明白了,是一支乾军的骑兵队在紧紧穷追,这些茴人是逃命的。要不是吕明允领着的铁甲骑士搭救了他,承翔准得在他们马蹄下丧生。吕明允率领的铁甲骑士,先收拾了他们所追击的逃敌。然后回过头来,和另外两线友军合击逃窜的败兵。叛军一见这样,都纷纷朝水里跑。这些从刀剑下逃生的人,于是就在沼泽里、深潭里寻得他们的死路。那些跪着求饶的,就在钢刀下给肢解而死。叛军遭到可怕的彻底惨败,而败得最惨的是在堤坝上。所有人一过堤坝,就遭到乾军让出的半圆形火力的围歼。那些没过得堤坝的,就在克虏伯大炮持续射击下,在乾军步枪的加特林机枪和步枪的攒射下身亡。那些茴人叛军,这会儿既进不得,又退不成,因为他们的首领仍在催调增援部队,推进上前,这样就把他们的一切逃路都堵断了。他们互相把自己窒死、踩死,你揪他、他揪你,或者落水,或者跳水,活活在水里给淹死。在河坝这头,黑压压的败兵溃勇在逃命,在河的那头,新的部众正源源开达。堤坝中间,人马枕藉,尸积如山。只听得人的呻吟、尖叫,听不着人言人语。一切象是发狂似的,恐怖,混乱,一团糟。整个池塘飘满了人马浮尸,池水为此漫溢上岸。

    每当炮队沉默不响,堤坝本身也就成了一个炮口。茴人兵马和民团人众扑来,一进到半圆形阵地,他们就落在专候他们的乾军骑兵的利剑之下,于是,克虏伯大炮又吼将起来,重新撒下钢铁的弹雨。茴人叛军的增援部队就这样给堵在堤坝上。血腥的战斗惨烈地进行了几个小时。激怒了的叛军首领,口角溅着白沫,死不罢休,忙不迭地只是把几千几千人马赶进死神的巨口之中,毫不吝惜!

    铁良出了城,在堤坝这一面,他身披铁甲,骑在马上,从一座高岗上向四下里眺望。他神色恬静,审视整个堤坝、河塘,审视河沿,并且纵目察视那为远方淡蓝雾霭笼裹着的叛军大营的无数兵马。

    天差不多开始落黑了。最多再过一个时辰,太阳就将落山了。那小片小片的云絮,高高地浮在天际,那么轻亮,竟象是遍布于天穹的毛绒绒的白色羊群,可经晚霞一照,又都渐渐变做红紫,跟着就团团簇簇地在空间消失。这一切表明,明天将再是个好晴天。茴人叛军冲击堤坝的洪流渐渐止歇,作过突袭的部队,现在都可耻的狼狈撤回。

    他们把希望寄托在明天。但明天尚未到来,只是今天这一天,对于叛军首领们来说,便正是他们大混乱、大溃败的一天。他们折损的人马,除掉民团不算,光是来自各地的最最精锐的猛士就给报销掉好几千。他们有的毙倒战场,有的淹死在河塘,两千人被俘虏(随后遭到处决),十二名队长殒了命,至于小头目就更多了。

    哈密城里的乾军这回正举行祝捷的庆功宴。俘获的军旗,一面一面给投放到威风显赫的统帅铁良脚前。斩将夺旗的人都奉命亲自前来报功,这样就有约摸二十人来到铁良的面前。当承翔近前时,他使劲儿把他得手的那面军旗甩到铁良脚前,因为劲使得猛了,一下子竟把旗杆摔裂。铁良感到有些好笑,特地把他留下。

    对于这个来自健锐营的贝勒的“本事”,他是早有耳闻的。

    铁良问道:“这面旗是你亲手缴的么?”

    “回大人的话,正是属下亲手所缴。”承翔的脸这一次竟然没有发红,因为他这句话不算撒谎。

    “你的身手还是很不错的嘛。”铁良不动声色的取笑了他一句。

    “属下只是普通一卒,只是特别幸运而已,属下以能在大人马前效力为荣。”

    “好好干。”铁良笑着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从缴获的战利品当中取了一柄镶银的精美茴人弯刀赏给了他。

    虽然感到有些受之有愧,但他的内心是高兴的。

    吕明允看着这一切,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这笑意只是微微可见。他什么都没讲。甚至以后,他既没和铁良,也没跟任何别人谈起承翔临战前的那副脓包模样。毕竟是多年的好友同袍,他难得立功一次。

    在今天这样血腥的战场,敢冲上去,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夜己降临,燃起了数以千计的篝火。烟柱腾袅天际。士兵们打了一天的仗,都累的不行。为了养精蓄锐,有的在进餐,有的在喝酒,有的躺在那里,呆呆的看着天上的月亮。

    吕明允情不自禁地凝望着月亮。月亮俨如一只银船,正航行于兵营上空的灿烂的星河之间。差不多也是一样的月夜,他和鄂尔瑾躺在草原上,一同凝望着月亮……

    他强压下那强烈的思念,就偎在篝火旁边睡下。

    很快,篝火一堆一堆熄灭。沉寂笼抱着大营。可月牙儿投射下她那银色的清辉,抚照着入睡者。四处静悄悄的。只有很响的鼻息声和兵营哨兵的叱喝声,打破这夜间的沉寂。但睡梦并不能使将士们沉重的眼皮闭合很久,差不多头一道晨曙才抹白黑夜的暗影,兵营的各个角落就响起了军号。

    铁良巡视了各处阵地,看到将士们虽然疲惫,但士气并未低落,心中略感安定。

    哈密城粮草充足,武器弹药众多,足够长期坚守,但如果部队没有了士气,再多的武器和物资也是没有用的。

    现在距离林逸青要他坚守的时间,还剩半个月。

    援军会及时到来吗?

    铁良并不知道,此时援军正以他想象不到的快速,在向哈密来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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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八十二章 死亡收割

    太阳将要西沉的时候,两个骑兵团在荒原深处的一个叫青窝子的地方宿营了。这里不是村庄,也不是牧民们的阿乌勒,部队所以在这里宿营,主要是因为这里有两处泉水,以及由这两处泉水滋润而成的一片草滩。草滩上还隆起几座土丘,土丘上生长着灌木和青草,据说青窝子这个地名就是由此而来。因为这里气候温暖,草滩上的嫩草已破土而出,再加上去年留下来的冬草仍能食用,大致可以满足两个骑兵协的饲草需求。总之就整个荒漠地带来说,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宿营地。

    部队一到达这儿,将士们立刻忙碌起来,有的安扎帐篷,有的挖灶安锅,有的捡拾燃料(主要是干牛粪和红柳、梭梭一类),不一会儿,营地上篝火升腾,炊烟缭绕,漫无人烟的原野霎时呈现出生气勃勃的景象。最热闹的还是两处泉水旁边,将士们几乎把所有能盛水的东西都拿了来,围绕着两个不大的泉池,一趟又一趟地把水运回营地。因泉水有限,冯国彰事先对取水秩序做了三条规定:一是两个骑兵协各分一处泉水,不要互相干扰;二是不准马群直接到泉边饮水,以防把泉搞脏;三是发扬团结友爱,不能因争水而吵闹。违者军法从事!

    夕阳沉落到西方的远山中去了,天色渐渐昏暗下来。一顶顶帐篷旁边,烧起一堆堆篝火,骑兵将士们围坐在篝火周围,有的喝茶谈笑,有的弹琴唱歌,有的玩着扑克牌,俨然把这个人迹罕至的荒原变成了一个欢乐的野游晚会,很难使人感到这是在战斗的前夜和即将与敌人拼杀的征途上。随军的向导们对此颇有感慨,都说这一带荒原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要是往常,除了偶尔在这里夜宿的驼队以外,便是黄羊野兔和狐狸们的世界,还说这一带的黄羊特别多,尤其是每到傍晚,它们常常成群结队地来泉边饮水,有时竟达好几百只。可是现在由于乾军骑兵部队的到来,这些野兽们不知跑到哪儿去了。

    天色越来越变得昏暗,一堆堆篝火显得更加旺盛,把整个营地照耀得一片通明。不知是荒原的辽阔还是季节的关系,都九点多钟了,晚霞的余晖仍迟迟不肯退去,就好像有意与将士们同度这个欢乐的夜晚似的。

    但两个骑兵协的军官们可不像士兵们这样清闲,刚刚用罢晚餐便集合在冯国彰的帐篷里开会了。尽管这顶帐篷比较宽大,但仍显得十分拥挤。会议首先由冯国彰给大家讲述了当前的军情和林逸青有关平叛的主要部署。当前的叛军主要是在围攻哈密。由于他们还没有受到乾军主力军的打击,虽然攻城屡遭挫折,目前还是很嚣张。特别是乌斯特曼所部茴部叛军,他已进到镇西草原西北部边沿的大、小红柳峡一带,除了拦截过往商队车辆和大肆抢劫,还多次残忍地屠杀反抗他的各族民众,并不时向木垒河所属大石头一带进行侦察活动,大有继续西进之势;白彦彪除了接管了乌斯特曼原来的一些驻地,主要活动已转移到镇西北山和伊吾一带,这一带接近中蒙边界地区,极为荒僻,消息闭塞,具体情况尚未察明。除了这两大支叛军的情况,冯国彰还说明了一些潜在的叛军情况和隐患,这主要是迪化至绥来南山一线哈萨克牧区的部落头人们的一些活动,以及流窜在甘肃、青海、薪疆三省交界的阿尔金山地带一些哈萨克人的活动,其中特别是一直与乌斯特曼叛互通声息的突蕨侯赛因部落的活动。

    接着冯国彰向大家布置了战斗任务——增援哈密守军。他们将要击破叛军对哈密的包围,将守军急需的重要守城武器运进哈密城,加强守军的力量,然后在适当的时机和守军一同出击,彻底歼灭叛军主力乌斯特曼部。

    明了各自的任务之后,军官们都摩拳擦掌,决心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大显身手。

    散会以后,军官们走出拥挤的帐篷,都不禁伸展了一下有些疲倦的筋骨,贪婪地呼吸着野外特别清新的空气。

    营地上依然燃烧着一堆堆篝火,将士们仍在围着篝火说说笑笑。在格尔泰那边的篝火周围,将士们却在凝神地听着格尔泰的弹唱。

    格尔泰是部队当中有名的歌手,大家也都知道他是一位著名琴师的养子,由于从小受到弹唱生涯的熏陶,他不但能够随口编唱生动的诗歌,马头琴也弹得很好,将士们都把他那灵巧的手指誉为“金指头”。他已经弹唱了好一会儿了,开始弹唱的多半是大家熟悉的传统民歌,现在他正结合着自己此刻的心情,即兴编唱着新的诗歌:“勇敢的山鹰啊栖息在古老的山崖,它闭上眼睛也能看穿森林的秘密,可怜的山鹰啊难道你的眼睛昏花了吗,为什么你看到的将军没穿铠甲?没有金盔还穿着士卒的军衣,跨上战马却又疾风一样飞驰,他身为将军却又像一个士兵,天哪这真是世界上最难猜测的谜语……”

    将士们正听得津津有味,格尔泰却突然终止了弹唱,而且蓦然起立,大声喊着口令:“立——正!”

    将士们听着口令,几乎是本能地站了起来,但他们仿佛还没有搞清究竟发生了什么,直到冯国彰从身后走到大家面前,才弄清了事情原委。

    冯国彰望着一个个挺胸站立的部下,说道:“坐吧,大家坐吧。”一连说了好几遍,翻译也照例翻了好几遍,将士们仍挺胸站立,不肯坐下。冯国彰又说:“在咱们大乾新军的条例上,有这样一条规定,就是在休息或娱乐的场合,可以免去这些礼节。在这样的场合,我不是协统,我和你们同样是一个兵,是与大家同欢乐的一员,你们可以同我说笑打闹,不该有任何拘束,只要你们在战场上听从我的指挥,这些平时的礼节完全可以免去的。怎么样,懂我的意思了吗?”

    将士们仍然挺身站立,齐声回答:“是!”

    “看,又是礼节。”冯国彰摇摇头说,“看来你们还没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好了,如果你们不坐,我可要先坐下了。”说着,他果真坐了下来。将士们不由面面相觑,最后把目光瞥向格尔泰,格尔泰做了个让大家坐下的手势,将士们这才坐了下来。

    冯国彰见状不由笑道:“原来问题在你这儿呀,格尔泰,我再重说一遍,今后休息和娱乐场合,一律免去这些礼节,否则我要拿你是问。”格尔泰正欲大声答“是”,但转念之间便意识到此举又要触犯冯国彰的律令,于是又急忙把这个“是”字咽回去了。格尔泰这瞬间的思想变化,并没有瞒过冯国彰的眼睛,不由得暗自笑了,随后问道:“格尔泰,刚才已经听到你的歌声,你在唱什么呢?”

    格尔泰闭口不答,脸上流露出不太自然的微笑。这时,牛国忠不由得说:“协统大人,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他是在唱您。”

    冯国彰笑道:“唱我?我有什么可唱的,是不是在骂我呀?”

    牛国忠忙说:“不,他是在歌颂您,不过他说他有点不明白,您身为将军,为什么不戴金盔、不穿铠甲,还穿着普通小兵的军衣,他说这真是世界上最难猜测的谜语。”

    冯国彰这才恍然大悟,笑道:“咱们是轻骑兵,铠甲是重骑兵的玩意儿,穿着虽然威风,但太过笨重,又挡不住洋枪的子弹,穿着也没用,所以就不穿了,再说咱们是大乾新军,这新军的军衣多精神!我就是死,也要死在这新军衣里。”

    冯国彰说得轻松,少数民族将士们却听得十分认真。冯国彰讲完之后,一个哈萨克骑兵撒腿跑回帐篷,拿来一双崭新的带马刺的靴子,恭敬地捧到冯国彰面前,恳切地说:“这双靴子我一次也没穿过,如果协统大人看得起我,就请您收下吧。”

    冯国彰不由得一愣,这时,格尔泰插进来说:“大人,按照哈萨克人的风俗,您是不能拒绝的。”

    冯国彰摇了摇头,说道:“不,我们是在执行战斗任务,靴子对每一个将士都很重要,特别是作为骑兵,这种带马刺的靴子就更加宝贵。”

    格尔泰说:“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作为礼物送给您的,如果您担心他没有靴子穿,我们大家随时都可以给他做一双,可是如果您不接受他的这个礼物,他会感到是莫大的耻辱。”

    冯国彰听了这一番话,便欣然说:“好,既然这样,那我就收下了。”说着,接过靴子,而且立刻穿在脚上。靴子尺码多少大了一点,大体上还算合脚。冯国彰左顾右盼地看着靴子,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由于一时的高兴,他竟然跳了几步渤人的转腾舞,使这双靴子顿时生辉,逗得将士们大笑起来。笑声平息以后,他走到那名哈萨克骑手跟前,热情地握住他的手,连声说着:“谢谢!谢谢!谢谢你这个宝贵的礼物!”说罢,看了看怀表,随即向将士们告别。他见将士们仿佛又悄悄地准备着什么,又急忙说:“我再说一遍,在这种休息和娱乐场合,要免去一切礼节,我命令你们不要再站起来。”

    这一次,将士们真的没有再站起来,而且都表现得非常自然。他们是那样亲切地目送着冯国彰等人的背影,直到他们消失在朦胧的夜色里。

    格尔泰真是兴奋极了,他不禁又弹起马头琴歌唱了起来:“勇敢的山鹰啊栖息在古老的山崖,它闭上眼睛也能看穿森林的秘密,勇敢的山鹰啊你的眼睛并没有昏花,世界上也没有猜不破的谜语。将军的战马像疾风吹散深山的迷雾,将军的语言像金钥匙打开了我的心灵,原来他和我们同样是普通一兵,只有在战场上他才是一个将军……”

    第二天天一亮,部队便出发了。

    在夏人骑兵协里,作为向导的岑春轩一直紧绷着自己的神经。

    他在见到林逸青之后,如实的讲述了这里所发生的一切,林逸青了解他想要向叛军报仇雪恨的心愿,便让他当了这支先锋部队的向导。

    当岑春轩得知林逸青只派了两个骑兵协6000余人前去支援哈密时,不由得吃了一惊。

    要知道叛军可是足足有十多万人啊!而且每天人数都在增加,他却只派了6000人来迎战!

    当岑春轩鼓起勇气向林逸青提出自己的疑问时,林逸青却笑了。

    “把你看到的一切,都如实记录下来。等平叛结束,我许你回乡探亲,你可以把你看到的一切,都告诉你父亲,你看他怎么说。”

    岑春轩想起了林逸青自从名扬日本,到归国之后指挥的历次战役,无不是以少胜多,有些明白过来,是以不再多嘴。

    在这支骑兵部队当中,他也一直沉默不语。

    他只想看看,这支部队怎样战胜敌人。

    他并不知道,很快,他就会看到他想要看到的东西。

    “看那里!好象有人!”一名骑手指着远处荒原的几个小黑点说道。

    “会不会是野狼?”有人问道。

    冯国彰举起了望远镜,向黑点所在的方向望去,岑春轩也跟着举起了望远镜,很快,他便认出来了,那是几个骑马的人。

    “不是野狼,是叛军的斥候。”冯国彰放下了望远镜,“他们发现咱们了。”

    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几个黑点便消失了。

    “一会儿他们的大队人马就会来的。”冯国彰沉声命令道:“传令全军,做好战斗准备!”

    岑春轩很是奇怪,冯国彰为什么只凭发现了几个叛军斥候就断定叛军的大队人马在后头,不过他习惯了不要多嘴,因而没有发问,而是和大家一样,勒马停下,将步枪取了下来,装好了子弹。

    “到那片高地上去。”冯国彰向右指了指,全军随即开始向高地处移动。

    很快,骑兵部队便来到了高地之上。

    将士们纷纷下马,伏倒在地,将步枪伸了出去。战马也跟着纷纷伏倒。

    看到部队根本没有和敌军放马对冲的意思,岑春轩不由得又是一愣。

    而那些个神秘的马车,却仍然蒙着布,停在那里,驮马也没有伏倒,而是不安的在那里跺着脚嘶鸣着。

    将运送武器弹药的马车就这样放着,似乎有些太随便了吧?岑春轩心里想,但他仍然没有多问。

    如果敌人没有出现的话,证明是虚惊一场,只怕这位冯协统的威信,便会在将士们当中大打折扣了。

    但事实却没有象岑春轩所担心的那样,不一会儿,叛军大队人马便真的出现了。

    看到这黑压压的大片人群,岑春轩惊骇不已。

    曾经饱读诗书的他搜肠刮肚,也只想出了一句“蔽野而来”形容叛军的声势。

    按照他的目测估算,这一次来进攻的叛军,差不多足足有3万多人!

    他明白了叛军首领的打算。

    围城打援。

    经过近两个月的激战,哈密的守军肯定已经成了强弩之末,如果将前来解围的援军击垮,守军得到消息,士气崩溃,哈密城自然可得。

    也许林逸青和冯国彰都没有想到,叛军会来这么多人阻击援军先锋吧?

    号称“常胜将军”的林逸青,也会有失策的时候吧?

    而他失策的结果,是断送了一支6000人的部队。

    还有哈密城军民的生还希望。

    叛军震天动地的喧嚣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抬头望去,只见叛军来的全是骑兵,一个个挥舞刀枪,他们用茴语发出阵阵“真神伟大”的嘶吼,浪涌般向高地猛扑过来。

    这汹涌的人流,似乎一下子就能将他们这支人数不多的部队全部淹没。

    岑春轩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看到冯国彰竟然也拿了一支步枪,伏在了将士们的中间,只是他的脸上满是从容自信,令岑春轩惊佩不已。

    叛军越冲越近,很多人已经冲进了步枪的射程,但冯国彰却没有下令开火。

    岑春轩感到掌心满是汗水,额头也有汗珠流下。

    叛军的骑兵已经快冲上来了啊!

    他已经能够看到叛军骑兵脸上那狰狞的表情了。

    叛军骑兵有的已经举起了枪向这边射击,可能是因为在马上射击打不准,只听子弹嗖嗖的从头顶飞过,有的打在前方的土坡上,激起了阵阵烟尘。

    “开火!”冯国彰一声大吼,当先一枪射出,岑春轩看到一个掌旗的叛军头目应声落马。

    到处都是清脆的枪声,乾军骑兵们的步枪开始了射击,伴随着道道白烟,冲在前面的叛军骑兵瞬间倒下了一大片。

    岑春轩明白冯国彰为什么下令这时候开火了。

    叛军骑兵因为是从四面向高地涌来,越往前队形就越密集,哪怕是枪法不准的人,这时随便开上一枪,也能打中一个敌人。

    岑春轩清楚的看到,自己一枪射出,一名叛军骑兵连人带马摔倒在了土坡前。(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八十三章 钢铁巨龙

    被击中的叛军一倒下,后面的叛军便越过尸体冲了上来,全然不管倒下的人的死活。

    顾不上多想,岑春轩和大家一样,努力的射击着,他的枪法虽然经柏川光辉调教,有了不小的进步,但心急手颤时还是会失准,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每一颗子弹可以说都没有浪费。

    尽管遭到了可怕的伤亡,但叛军仍然不断的向山坡猛扑,眼看叛军越来越近,岑春轩拿枪的手禁不住有些战抖起来。

    就在这时,他的身后传来了阵阵“突突突”的声响,面前的叛军有如镰刀割草一般纷纷倒下,一时间四下里全是人的惨呼和马的痛嘶之声。

    钢铁弹雨的横扫之下,饶是最为凶悍的人和最虔诚的信徒,也无法用血肉之躯抵挡,一时间叛军给打得人仰马翻,人给打得浑身血洞,身上的布袍扯得稀烂,拿着刀枪的手给打得飞上了半空,纷纷扬扬的摔落。

    这一拨的打击实在是太狠了,叛军的密集冲击队形使乾军的弹雨铁流形成了最大的杀伤效果,足足有数千人就这么给打翻在地,上千匹浑身是血的战马疯狂的乱冲乱跳,叛军的队伍登时大乱起来。

    岑春轩情不自禁的回头看了一眼。

    他看见了那射出致命火流的东西——四轮钢架马车上的机关枪。

    不过,和他以前比较熟悉的加特林机枪所不同的是,这马车上的是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机枪。

    这种机枪有一个又粗又大的钢筒,筒后是方形的枪机,对比起来,钢筒前方喷吐火苗的枪管十分的细小,在枪身的两侧,还有两块方形的盾板,机枪手就躲在盾板后面操作。

    可能是因为是新式机枪的关系,射手的操作还做不到完全熟练,机枪的射击时有停顿,但很快机枪手就能排除故障,重新开始射击,而只要枪管在喷火,就会有叛军给一片又一片的扫倒。

    岑春轩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形容眼前的景象,最终只想到了一个词:“死亡收割。”

    叛军终于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如退潮的海水般退了下去,而这时架着机关枪的马车则一辆又一辆的冲下了山坡,这些马车排成了一线,仿佛猎犬驱赶羊群一般,将已然乱成一团的叛军驱到一处,然后集中火力猛射,叛军成片成片的倒下,少数几队悍勇的叛军骑兵想要发动反冲击,却立刻就给打散掉,大部分人当场毙命,受伤的在地上翻滚哀号,而侥幸没有受伤的人已经吓破了胆,只顾着自己逃命,根本无法重新集结。

    数万人的叛军,就在这样的打击下全线崩溃。

    整个战斗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叛军在战场上留下了上万具尸体。

    而两个乾军骑兵协的损失,不过是32人阵亡,57人和16匹马受伤!

    岑春轩终于明白,林逸青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自信了。

    清晨,日出时分,草原上的牧民们看到,从远处驶来一支奇怪的队伍。

    打头的是一个巨大的钢铁龙头,拖着后面的车队。它平缓的行驶着,透着某种神秘的气息。巨大的钢角向上弯着,顶端冲天,金色的巨牙如同利剑插在下颌上。暗绿色的皮肤上面长着稀奇古怪的斑点。龙头后面拖着一辆由数节巨型车厢组成的火车,确切地说是几间流动的房子,货真价实的房间。每节车厢下面有四个车轮,轮毂和轮缘上全都雕刻着花纹。人们只能看见车轮的底下部分套在滚筒里转动,而滚筒几乎把整个巨型机动装置的底部遮住了一半。一根铰接杆连在两节车厢之间,带动后面那辆车厢。

    好一条钢铁巨龙。

    如果好奇的旁观者只是站得远远地观看,这正是首先让他们感到不解的地方。但只要走近仔细一看,他们就会为自己的发现而不再大惊小怪,只会赞不绝口。

    一阵有节奏的轰鸣震耳欲聋,正与龙头那种独特的叫喊声相似。而且不时地有一股强烈的蒸汽从龙头冲天的鼻口喷出来。

    但那确实是头巨龙啊!

    没错!但假如有位好奇的人这时碰巧用手摸了这条巨龙一下,自然就会茅塞顿开了。它不过是个绝妙的欺骗,一个惊人的模仿。

    事实上,它的体内藏着整套的机动装置。

    这是一列经过改装的拥有当下最先进科技的火车。

    特斯拉、马克.吐温、威斯汀豪斯住在第一节车厢,更确切地说是第一间屋子。林逸青和他的指挥部设在后面的车厢中。

    马克.吐温现在仍然搞不懂,林逸青为什么要造这么一条钢铁巨龙。

    这头人造巨龙有什么好处呢?为什么要造这样一个与人的一贯思维不相符的新奇玩意儿呢!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想到要为一辆在碎石路面或铁轨上运行的机动车造一个神话中的动物的外形!

    马克.吐温必须承认,当他们第一眼看到这台怪异的机器时,他们全都惊呆了。所有的疑问和不解自然都落在他们的朋友特斯拉身上。这辆机车是由他设计并指挥制造而成的。他怎么会有如此奇怪的念头,居然把机车藏在一头钢铁巨龙的脑子里?

    而特斯拉面对他们的满腹疑惑,神色严肃地只问了一句:“朋友们,你们认识蒙古的伊勒德王公吗?”

    “我认识他,确切地说我以前认识他,因为三个月前,他已经死了。”威斯汀豪斯答道。

    “他生前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伟大的发明家说道,“他喜欢举办各种庆典,讲究排场。他从不否决任何灵感——我指的是那些在他的头脑中一闪而过的念头。他总是在思考着那些不可能的事,要不是他的钱财多得数也数不清,他早就为实现那些奇思异想而弄得倾家荡产了。他和以前的那些蒙古王公一样富有,家产无数。如果说他曾用心去做过什么事,那就是把自己的钱都花在有意思的事情上了。有一天,他突然有了一个新念头,很快他就被这个念头纠缠得夜不成眠。这是一个连所罗门也会为之感到骄傲的念头,而且他如果懂得运用蒸汽机的话,肯定能实现自己的奇妙构想:它就是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新方式,即坐在一辆别人连想都没想过的车子里去旅行。由于他认识我,就把我请到他的宫殿里,亲自为我画了一张他想象中的机动车草图。天啊!朋友们,如果你们认为我看了他的构想会一笑了之,你们可就错了!我很清楚只有一位伟大的王公才会有这样宏伟的念头,当时,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尽早地把它付诸于实践,给我这位充满诗意的顾客也给我自己一个满意的回答。一位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工程师并不是每天都能有机会接触到稀奇古怪的东西,能按照他自己的构思把一头《圣经.启示录》中的怪兽或《一千零一夜》里的魔鬼加进自己的作品中。总之,王公的幻想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你们知道在机械学方面他们正在做什么,能做什么,将要做什么。所以我就设计出这样一头巨兽,把蒸汽炉、全部的机械装置、机动车的煤水车及其它附件都装在它的体内。一节节连在一起的龙身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加减,龙鼻就是烟囱;一个偏心连杆装置把龙头套在后面的车轮上;我还把龙的眼睛都装上车灯透镜,能射出两道电光,这样,一头人造巨龙算是完成了。但制作的过程却并非一帆风顺。我找出好几处暂时无法解决的难题。单是它的发动机——你们可以认为它不过是个大玩具——就让我熬了几天几夜,王公始终耐心地等待,在我的创造车间里度过了他一生中最美好而难忘的时光,但他没有等到他们敲下那给巨龙赋予生命,使它终于可以四处奔跑的最后一锤就死了。这个不幸的人居然没有机会坐进自己的流动宫殿里!但他的继承人却没他那样富于幻想,他们对这台机器又敬又怕,在他们的眼里,这简直是一个疯子的作品。所以他们立即想以低价尽快脱手,而我当然就为林逸青先生考虑,把它买了下来。现在,我的朋友们,你们知道怎样而且为什么世界上只有林逸青先生才拥有一头这样的蒸汽巨龙了吧!”

    “太好啦!特斯拉,您太了不起啦!”马克.吐温大声喊道,“您不仅是位出色的工程师,还是一位钢铁制造的艺术家、诗人,您真是个天才!”

    “王公死了,我买下他的车队但没有勇气把我做的巨龙毁掉而恢复普通的机车模样。”特斯拉回答。

    “但这样更好!”马克.吐温接着说,“这头巨龙漂亮极了,漂亮极了!而且当我们坐着这辆火车在平原上、丛林间任意驰骋时,这头巨龙能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感觉!这毕竟是王公的想法啊!再说这样的想法对我们会有好处,您说是吗?威斯汀豪斯先生?”

    威斯汀豪斯笑了。这表示他对马克.吐温的话完全赞同。

    特斯拉是怎样把现代科学的进步巧妙地运用到这台机车上的呢?原来是整套机械装置,汽缸、连杆、进气阀、燃料供给泵和偏心轮都被装在四个车轮的中间,外面遮着蒸汽炉。而这个管状的不用回火就可提供60平方米受热面的蒸汽炉处于龙头的前半部分,后半部分则是盛水和燃料的煤水车。两者之间留出来的空隙正好留给司炉工。而机械师本人的岗位在龙背上驮着的转塔里,它专为防御枪击用,在路遇袭击时,他们所有的人都可躲进巨龙体内。机械师控制着安全阀和显示液压的压力计;同时他还掌握着调节阀和操纵杆,前者调节蒸汽的引入,后者则制约进气阀,整个机车前进还是后退都由它决定。在转塔里,透过那几扇厚厚的被铁箍牢牢地固定在塔身上的玻璃,机械师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前面的道路。他可以根据路面的情况,踩脚下的踏板来调节前面几个车轮的角度。

    用质量上乘的钢铁做成的弹簧圈,垫在蒸汽炉和煤水车的下面,以减缓因路面不平而带来的颠簸。车轮的选料也十分可靠,并且轮缘上刻满了花纹,这样在行进中才会紧紧地抓住地面,以免打滑。

    特斯拉告诉他们这台机器拥有两个汽缸,可以变速行驶。整套机械设备都被罩在一个密封的套子里以避免在行进途中扑上灰尘,否则各个部件很快会受到损坏。它最大的优点在于:消耗虽少,能量却很大。就它能达到的速度而言,它所消耗的能量之少是其它交通工具无法比拟的。而且它适用于任何燃料,煤或木柴均可。它的平均速度很快,而它的车轮不会打滑的原因,除了因为轮缘上的花纹可以抓住地面以外,也因为垫在机器下的质量上乘的弹簧能把机身的颠簸迅速而均匀地分散。另外,这些车轮都受制于刹车,既可慢刹也可急刹。

    同时,这辆车爬坡的性能也是十分卓越的。特斯拉在考虑过车身的重量及它的每一个活塞所能产生的推动力之后,得出了最佳的组合方案。因此,它可以毫不吃力地在坡道上行驶——这是很了不起的事。

    何况乾国人在各地修筑的道路已经不少,而且又宽敞又平坦,对他们的机车来说,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事实上特斯拉为林逸青而从蒙古王公的继承人手上收买下来的这辆机车,不仅仅可以在马路上行驶,它同时还是一辆由机车牵引的火车。蒙古王公依照自己的幻想把它建成典型的乾国式样,这并不奇怪。人们把它叫作流动的宫殿;事实上,它确实当之无愧,因为那些车厢简直是乾国式建筑的奇迹。

    那位心思反复不定的蒙古王公朝思暮想的火车,它的模样绝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虽然特斯拉尊崇发动机的巨龙外形,也赞成把后面的车厢造成乾国式建筑的形象,但他仍然认为应该按法国人的口味装饰车厢内部,才能使它经得住长期的使用。事实上,他做得非常成功。

    以林逸青居住的屋子为例,每间屋由于下面都装有既长又柔韧的弹簧圈(悬挂系统),所以在铁路上行驶时,坐在里面的人几乎感觉不到什么颠簸。

    林逸青的车厢的前面,是一个别致的阳台,四周支撑着纤巧的柱子,使阳台更像一间宽敞的包厢,可以轻轻松松地容纳十来个人。另外,阳台上还有两扇窗户和一扇门开向后面的客厅。客厅也有两扇玻璃窗,里面陈设着一张桌子和一个书橱,两排气派的软皮沙发,上面铺着华丽的织物。地面上铺着土耳其士麦那的厚地毯。窗前悬挂着一串串的香根草,不时地被洒上些香水,使客厅和其他的房间都香气宜人。天花板上吊着一个风扇,当火车处于行驶状态时,一根传动皮带会自动地带动风扇运转,而在火车停运时,则由一位仆人用绳拉动它。

    客厅后面还有一扇用名贵木料做成的门,正对着阳台,通向饭厅。饭厅的侧面开着窗户,而且屋顶是一层半透明的毛玻璃,显得格外敞亮。中间摆放着一张饭桌,旁边可坐八人。而他们一共四人,也就是说饭厅宽敞有余。饭厅里唯一的家具是餐具橱,里面琳琅满目地摆放着各式银器、瓷器和玻璃器皿,这些对讲究舒适的法国人来说都是必需品。当然,这些易碎物品都半插在**的槽口里,这样才能避免因车身的摇晃而跌碎。

    饭厅的后门通向一条过道,在它的尽头又是一间阳台。过道的两侧共有四个房间,里面的布局都是一张床、一个洗面池、一个五斗橱和一张沙发椅,和当时横越大西洋的最华贵的大型客轮上的客层没什么两样。

    与阳台相连的厨房十分宽敞,侧面还有两个储藏室,里面的物品应有尽有。而厨房又连着一条通道,中间部位一个四边形的房间,镶着天窗,这是车上游客的第二个饭厅。四个角落里各有一个小房间,分别住着一位军官、机械师、司炉工和两名卫兵;后面两间房住着厨师和勤务兵;至于其余的房间,则是武器库、冰窖和行李室用,它们都通向后面的阳台。

    他们可以看到特斯拉是怎样巧妙地把巨龙列车里的房子布置得又合理又舒服。在冬天,有一台专门的机器可以使热气在每一个房间里流动,这样整座蒸汽屋都会温暖无比,而且在客厅和饭厅分别还有一个小壁炉。即使列车行驶到临近西伯利亚的山区,也不必担心会受冻。

    除了这些之外,巨龙列车给人的印象,则是一头巨大的杀气腾腾的钢铁怪兽——一座移动的、布满各种致命武器的移动堡垒。(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八十四章 兵分三路

    这座巨龙列车拥有数个步兵车厢和装有75毫米、105毫米克虏伯大炮及150毫米斯柯达臼炮的炮兵车厢,此外还装备有大量的加特林机枪和40毫米五管哈乞开司机关炮,由于它的火力过于强大,加上拥有坚盔铁甲,马克.吐温甚至一度称呼它为“陆地铁甲舰”。

    “不过,特斯拉,我听说在乾国,臣子是不能使用龙的形象的,您为一位蒙古王公建造了这样一条钢铁巨龙,还把他买下来送给了林逸青先生,不会令乾国皇帝认为林逸青先生僭越吗?要知道这在乾国可是能够杀头的罪名啊!”马克.吐温又说道。

    “呵呵,我亲爱的朋友,你来乾国的时间还是比较短,对乾国的情况了解得不够充分,我怎么会去害我们最好的朋友呢?”特斯拉笑了起来,“你可能不知道,从全隆皇帝去世后,乾国对于皇室的象征——龙的形象的使用,管制便不象以往那样严厉了,以前只有皇室使用五爪龙,大臣和民间只能使用四爪龙,但现在,五爪龙在民间也可以使用,比如大乾帝国财政部门新发行的供民间流通使用的新货币,无论是银币还是铜币,上面都有五爪龙的形象,一些民间妇女使用的金银首饰上也有五爪龙的形象,所以哪怕我把这辆机车做成五爪龙,也不会有什么事的。当然,为了不找不必要的麻烦,从一开始我就注意了这个问题,所以我们的钢铁巨龙,是没有爪子的。”

    “原来是这样。”马克.吐温明白了过来。

    “为了让这条钢铁巨龙在这场平叛的战争中不受阻碍的发挥作用,我们亲爱的朋友林逸青也预先做了防范工作。他在从我这里接收到这条钢铁巨龙之后,立刻将它献给了他的学生——年轻而睿智的大乾帝国皇帝陛下,皇帝陛下非常喜欢它,但当皇帝陛下得知它能够在战争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时,便将它赐给了林逸青先生新组建的帝国新式陆军,这样一来,林逸青先生用它载着他一手创立的新式军队去作战就名正言顺了。事实上,从它进入军队之后,那些只会饶舌的帝国监察部门的官员没有一个人以这个理由弹劾林逸青先生。”特斯拉进一步解释道。

    大家都围坐在蒸汽屋的客厅里。阳台的门和两扇窗户都敞开着,再加上悬挂在天花板上的风扇,所以并不觉得炎热。

    钢铁巨龙受控于特斯拉的调节阀。此刻,旅行家们想尽情地欣赏车外的风光,但巨龙的前进速度却在加快。

    虽然巨龙行驶在荒原的铁路上,但它的身后仍有一大批尾随者,其中有对列车赞赏不已的欧洲人,也有大群对车队又敬又怕的当地人。虽然随着远去的列车,围观者逐渐稀少,但车上的人们仍能听到惊讶得目瞪口呆的过路人不时发出“哇!哇!”的赞叹声。

    十点时,饭厅的桌子已经摆好,坐在这里比坐在头等火车的包厢里还安稳舒适,大家十分惬意的品尝了林逸青的厨师制作的西式午餐。

    随着列车不断往前行驶,叛军带来的灾难的城镇也越来越多。面目全非的街区,一片片倒塌的房屋,被烧毁的庄稼,成千上万的尸首堆满了城市和乡村,在铺天盖地的杀戮之后留下来的就是这样一幅凄惨景象。

    马克.吐温这样描述他所看到的一切:“我们仿佛是来到了地狱……到处都是腐烂的尸体,空气中弥漫着腐臭的味道,大群的秃鹰和乌鸦在尸堆中抢食……在平定暴动的战争中,军官和士兵们不得不整日把脸用湿毛巾蒙上,才能防止被臭气熏倒而生病。”

    由于钢铁巨龙总在不停的行进当中,吊扇扇动空气带来的冷风以及挂在窗前的香根草因为经常被浇灌而散发出湿润的气息,所以旅行家们并没有受太多的苦。但是看到的这些惨象令他们感到不安,让他们也生出了贡献自己的力量结束这场可怕的叛乱的念头,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该如何去做。

    午后,他们就在屋子里稍微散了会儿步。将近一点时,列车到达了哈密。

    马克.吐温好奇的看着这座城市——整个薪疆地区中唯一没有被叛军占领的地方。飞扬的龙旗下的哈密拥有守卫城市的数千精锐士兵,和优秀的指挥官,他们是叛军的劲敌,正是他们的努力,使得叛军集中所有兵力夺取这座重要补给站的企图落了空。只是因为近两个月激战的缘故,这座城市已经彻底地衰落了。特斯拉和马克.吐温都为这座城市的遭遇感到痛惜,但威斯汀豪斯却看好这座城市,他看到已经有铁路通到了这座城市的郊区,哪怕只是接近它的城墙,它也有希望能恢复昔日的活力,当铁路从这里完全通过时,这座城市完全能够重振商业的繁荣。

    此时叛军已经全部退走,战场上到处都是没有来得及收拾的尸体,为了防止感染疫病,巨龙列车停在了哈密的郊外。

    林逸青在列车上接见了哈密城守军的统帅铁良、援军的统帅冯国彰和哈密县令班达尔,从他们那里得知了哈密城解围的经过。

    叛军在“围城打援”失败后,败兵狼狈逃回哈密,向叛军首领乌斯特曼报告了战斗详情,乌斯特曼大惊失色,随即召集众首领开会商议,由于连日来攻城作战伤亡惨重却劳而无功,乾军援军的强悍战斗力又让他们心惊胆战,会上各个首领基本一致表态,要求赶紧跑路。看到部下已经战心全无,乌斯特曼当即决定撤兵,于是在一天夜里,叛军全部撤走了,当冯国彰率援军赶到哈密时,城围已解。

    在了解了最新的情况之后,林逸青当机立断,下令兵分三路,追歼叛军。

    按照林逸青的部署,乾军北路军5000人由袁蔚霆率领,从哈密出发,越过茫茫大漠,直击乌鲁木齐,然后北上越过沙漠至可可托海,攻击阿勒泰和喀纳斯,阻断叛军逃往俄国的通道,然后南下越过哈巴河,攻击乌尔勒后至伊宁,同中路军会师。

    乾军中路军6000人由冯国彰率领,在同南路军一道攻克乌鲁木齐之后,越过沙漠攻击伊宁,在攻下伊宁之后,同南路军会师,然后一道南下经特克斯、那拉提抵巴音布鲁克,然后西进攻击库车、阿克苏,直抵喀什。

    乾军南路军6000人由王士珍率领,由哈密直攻吐鲁番,再攻库尔勒、轮台,然后越过塔里木河和塔克拉玛干沙漠,攻击和田和英吉沙,最后在喀什同南路军、中路军会师。

    哈密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在佛教盛行的时代,它曾被视为一片圣土,至今仍能看见当年修建的庙宇和寺院。但几个世纪以来,信奉菩萨的僧侣逐渐被伊思岚教徒取代,他们将信仰佛教的善男信女赶出了这里,垄断了这里的宗教,最后,整个地区都掌握在他们手中。

    这是一片富饶的土地。一望无垠的田野,漫山遍野的小麦,一座又一座的小镇掩映在茂密的树林中,像是被大自然洒了一张密密麻麻的藤网。一路上都是满目葱翠,湿润的土地散发着泥土的清香。

    但景色虽美,天气却酷热难耐!没有一丝凉风从挂在窗边的香根草间透进来!一股股热浪——风在穿过西部平原时,受热而形成的——铺天盖地地涌来。六月季风来驱散酷暑的时候到了。这火一般的太阳随时都有让人窒息而死的可能。

    所以,田间空无一人。即使庄稼汉早已习惯了日晒,此时也不得不放弃农活。车子只能在林**里行驶,而且人们全都被迫躲在屋内。而巨龙列车上的司炉工,马克.吐温不认为他们有铂金的身躯,因为连铂金也有熔化的时候,他们肯定是用纯碳锻造出来的,只有它才能耐得住蒸汽炉边的高温。他的说法有些夸张,但这些坚强的人的确具有难以置信的耐高温能力。除了纯碳以外,他们似乎是自然界中第二种能够忍受这种高温的物质。

    5月10日这一天,马克.吐温和同伴们没有照往常的惯例到列车宿营地附近去做一次英国式的散步,这个词本身的意思是“吃空气”,也就是说闷热了一整天之后,他们去呼吸一下夜晚温热而新鲜的气息。但这次,屋外的空气足以把他们窒息死,他们只好回来,这时他们听到乾军的士兵们在谈话。

    “你们知道吗?”一个士官对他的同伴说道,“我记得那是三月末,袁统领指挥两门大炮猛攻茴子城堡,想在城门上打开缺口。我们渡河时死了许多的马匹。我们就在高大的土城墙间作战,墙壁如同高炉的炉膛一样滚烫。部队里有专门的人背着装满水的羊皮袋,我们一开火,他们就往我们的头上浇水,否则,我们只会像遭了雷劈一样突然倒地。听着!我记得十分清楚!当时,我已筋疲力尽,头像要炸裂一样。我快支持不住了……这时,袁统领看见了我,他立即抓起一个士兵手里的羊皮袋,把水浇在我头上……那是剩下的最后一袋水!……您知道,这些我是永远忘不掉的!忘不掉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即使把我所有的一切都交给他,也偿不清我欠他的恩情!”

    “你难道没发觉,袁大人自从进入薪疆以来,一开始就显得比平日忧郁吗?似乎每天……”

    “这是很正常的,”士官不等同伴说完就急忙打断他的话回答道,“但这是自然而然的事!因为我们正一步步地向那些些被白彦彪血腥屠杀过的地方靠近……啊!我一谈到这些就无法不激动!或许走另外一条路线会好些,我们就不必经过这些遭过劫难的地区啦!毕竟可怕的事实近在咫尺,我们的内心怎能平静得下来?”

    “为什么不换条路线呢?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去告诉林爵部大人……”

    “已经迟了,”士官答道,“在我看来,袁统领执意要去看一眼,是想要知道叛军的残忍,那些血腥的战场,他还要到老百姓被杀害的地方去,他们死得太惨啦!”

    “这其实也应该算是一种对亡者的悼念吧。象我们到坟墓边去悼念我们牺牲的同袍通常也是一种对内心痛苦的安慰……”

    “不管怎么说,叛军杀了这么多人,必须要得到惩罚!他们做下的事,不可能不受到惩罚!虽然我们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他们变得这样的疯狂!我要把他们杀光!我其实不喜欢杀人……只是有一种本能的感觉在推动着我!……啊……要知道正义的报复是人一生中的大事!愿老天保佑我的预感是对的,总有一天……”

    他的话没有说完,但马克.吐温知道,新一轮的杀戮即将开始。

    附:《大乾帝国枪史》:节选:

    “海勒姆.史蒂文斯.马克沁爵士,一个轻武器史永远抹不去的伟大名字。他的自动机枪王朝开创于伦敦,却在地球另一边的福州攀到顶峰。”

    “9084年,马克沁爵士在位于伦敦哈顿花园的作坊式小工厂内制造出首架马克沁式自动机枪,他所得到的关注与热议与他获得的收益很不相称。在最初的四五年中,马克沁奔波于欧洲各地,向每个欧洲国家的国防长官与军队将领们展示自己的发明。却只赢得寥寥无几的订单。有时候他还会发现展示机枪的活动遭到种种意外的阻挠,最后与政府订单失之交臂。那些阻挠大多是他的竞争对手:生产手动多管机枪的诺登菲尔德公司故意制造的,诺登菲尔德公司年轻而能干的销售代表巴希尔.扎哈罗夫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那位在土耳其出生的希腊掮客通过贿赂与欺骗成功诱使不少王公和官僚们放弃更先进的马克沁机枪,转而为本**队购买技术上已经落后的诺登菲尔德式手摇多管机枪。”

    “当马克沁爵士为经济问题陷入沮丧与困境时时,一个意外的惊喜在等着他。9087年的巴士底日,马克沁爵士在巴黎萨托里军营安排了一场机枪射击表演。巴黎人普遍将表演当作了一场公众娱乐。可是参观者中包括了大乾帝国的驻法公使洪筠,被射击表演所震惊的洪公使立即向北京去电报告他看到的一切。一个星期后马克沁爵士受邀来到乾国公使馆,面前放着一张价值超过2000英镑的机枪购买合同。他还被告知这还只是一系列订单的开始。当首批100挺机枪运到福州时,大乾帝国最有名望的军事将领林逸青亲自监督了对它们的射击测试。这些早期的马克沁式机枪设计用来发射大乾帝国海陆军制式的.50-140机枪弹,140格令黑火药燃烧后产生的高压气体推动机枪达到每分钟780发的高射速。无疑地,林逸青对自动机枪十分满意,不过他还是通过洪筠公使委婉地向马克沁爵士表示:这一发明还很有改进的余地。”

    “相比林逸青,其他的帝国中枢重臣的要求要低得多,或者说更容易感到满足。在福州表现出色的.50口径马克沁机枪后来又被运到天津小站军营进行了表演。结果是,为敬亲王与帝国权力最大的总督李绍泉充满溢美之词的观察报告所打动,大乾帝国执政的耶诃纳兰.仁曦太后决定通过驻伦敦公使向马克沁颁发一等双龙宝星勋章。”

    “在这以后,马克沁爵士与大乾帝国政府之间顺利地展开了进一步的合作。第二年,帝国最重要的军事工业集团——船政局公司进行改组。制枪车间彻底独立出来,在马尾成立福州自动枪炮公司。这家后来名满天下的武器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通过购买授权制造马克沁式自动武器,满足本国和外**队的需要。它在这方面实在做得太成功,以致公司的倒‘福’字商标简直成为了马克沁式自动武器的的代名词,被全世界军人所熟知。”

    “大乾帝国陆军首批大规模列装的马克沁式机枪被定型为9090年式,发射9088式7.92毫米枪弹,这是大乾帝国陆军第一种无烟药枪弹,能将225格令的钝圆弹头以2100英尺每秒钟的初速射出。9088式毛瑟弹在大乾帝国陆军中充当了专用的机枪弹,因为此时的帝国陆军步兵还装备着黑火药发射的单发步枪。当然十年后,尚未退役的9090年式机枪都改换枪膛以适应新生产的7.92毫米尖头弹。”

    “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功,帝**官们认为骑兵的专用机枪还有可改进之处,新式机枪的三脚架比早期马克沁的炮车式枪架轻便耐用,但还是需要机枪与枪架从马上取下来组合在一起才能射击。骑兵需要的是一种遭遇敌人时能立即开火的武器。一名曾留学美国的参谋想出了一个天才的主意:将装有弹簧的美式驿马车拆除车棚,在车上安装一挺马克沁式机枪。”(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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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介绍:
特种兵林逸青完成任务返回时在直升机上被球形闪电击中昏迷,醒来时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平行时空的陌生王朝时代——乾朝,这是一个曾经兴盛一时却已然步入衰落的王朝,此时刚刚接触到西方工业文明,正面临着内忧外患,处于剧变的前夜。 为了实现心中的强国之梦,林逸青毅然带领着这个古老的国家蹒跚前行,开创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辉煌时代!崛起之新帝国时代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崛起之新帝国时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崛起之新帝国时代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