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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血迹     吸血鬼伯爵txt下载     吸血鬼伯爵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九十一节 鸿门宴(下)

    两把手术刀刚一出现便掀起一阵腥风,好似有无数的恶鬼、军魂扑来。就是那两把手术刀,也不知道解破了多少个活人,更不知道沾了多少生灵之血,早就算是一把杀气浓厚的灵刀,岂是凡铁可比。鬼医伸出舌头,舔了舔干瘪的唇角,朝小舞露出一个讥讽的微笑:“我们家将军,岂是你可以刺杀的?愚蠢至极。”手里的手术刀化成一片片的光影,朝小舞扑了上去,度谈不上有多快,但胜在凌厉。鬼医喋喋狂笑道:“如此完美是皮肤,干脆让我给你解破了,把肮脏的五脏六腑全部掏出来,只留下那美丽的皮肤,做**皮画,岂不是快哉。”

    小舞吓的面容惨白,本来以为很好完成的任务,却出现一个如此难缠的人物,就连自己那快要强行结成金丹大道的实力,也被那股气势死死的压制住了,这种气势简直不是人可以拥有的。伸手一吸,把一直摆放在剑架上的两把上好长剑吸到手中,不退反进的朝鬼医迎了上去。

    鬼医的刀技,委实有点骇人,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震动手术刀万次以上,同时以极其精准的掌控力,攻击对手。如果让刺刀劈实了,那人估计瞬间就会被剥皮。长剑刚和那片片刀光相遇,就被切成了数百断,小舞拿刀的左手,被一股极其庞大的反震力震断了。明知不可为的小舞,倒也干脆,借着那股巨大的反震力,再加上自己双脚上的巨力,翻身朝军营外遁去。

    可是鬼医那里会让他如愿,身影顿时快里十倍不止,眼看手术刀就要落在小舞的身上,张志远忽然开口道:“废了她,不要杀他。”鬼医毫不犹豫的把手术刀收回袖口中,右拳带着一蓬血光,狠狠的捅进小舞的丹田之上,好似一根铀棒捅进核燃料中一样,小舞眼角忽然瞪大,仰天喷出一大口鲜血。丹田气海内的氤氲紫气,全部被一股巨力震得粉碎不说,不但如此,整个丹田都被巨力震得稀烂,若不能恢复,日后就是一个十足的废物。整个人正要击飞出去,却被鬼医抓住脖子,拎到张志远的面前,直接扔在地上:“已经废了,不出意外,此生无法在修炼任何内力。”

    张志远微微一笑,漫步斯里的饮了一杯美酒佳酿,眼神略显温柔:“你不用回答我的任何问题,谁叫你来杀我,用**想也知道,我今天高兴,不想追究,如果再有下次,我会让你和你的雇主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老实说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杀人,做这个平北大将军也并非我所愿,只是为了娶一个我爱的人而已。在娶到她之前,不管是谁挡住我去路,如同此案,不管是天赐部落,还是政界军界的大佬们,他们有准备承受我的怒火吗?老实说让你们消失很简单。”张志远话外有话的说了一番,面前的案台,诡异的化成飞灰,而摆放在上面的美酒佳肴也不例外,却是张志远刚才在数个呼吸间,用手指震动案台数百万次后,才得到的结果,巅峰绝妙的控制力。

    熬丰眼睛微微一眯,一股冷汗从脊梁骨冒了出来,他不是不知道,张志远和鬼医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远远过世俗武功的范畴,虽然他不知道那股力量代表的是什么,但他知道绝不是自己可以抗拒的。正如张志远所说,消失很简单,也许只需要一场刺杀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和矛盾,如同自己所做的那样。面色尴尬的熬丰,对身后的护卫吼道:“还愣着干什么,把那女子给我杀了,竟然敢在我的酒宴上刺杀平北大将军,岂有此理,简直岂有此理。

    小舞没有露出任何恼怒的神情,只是讥讽的朝熬丰扫了一眼,闭目养神起来。毕竟这种事情在他们组织的内部是常有的事情,就算自己是金牌杀手如果刺杀失败,结局还是一样,不是被雇主害怕暴漏而迫害,就是组织派更高一级的杀手来干掉自己,失去价值的杀手,就像一刻隐形炸弹,随时会给组织带来致命的危险,而这种危险是不允许出现在组织里的。

    两名身材高大,身穿黄金盔甲的护卫,上前一步,手里的紫金长矛,在内力的催动下,狠狠的朝小舞电射而去,这一下子可以把小舞的整个脑袋钉在地上。

    鬼医面无表情的伸手接住那两把长矛,冷冷的哼道:“这里只有我们将军可以决定她的身死,除非我们将军开口,否则谁也别想杀他。”

    张志远站起来上前两步,蹲在小舞的面前,柔声问道:“以后跟着我混吧,虽然也是过着刀口上添血的生活,但最起码,我不会随便放弃我的任何一个手下,哪怕是一条狗也不例外。当然你的实力还是太弱了一点,需要好好番。”

    本来以为自己必死的小舞,忽然睁开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张志远,一时间竟然愣住了,过了片刻后才缓缓说道:“你不怕我在刺杀你好完成任务,只要完成任务,我自然也就不用死,身上的伤害也会由组织出面解决。”

    “难道你还想过那种随时会被抛弃的生活,伙伴们不可信任,和雇主的关系也是如此,就好比婊子和样,爽完了,你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张志远的表情变的有点恶毒起来:“最重要的是,就算我站在原地,让你杀个够,你也不可能在我身上留下哪怕是一道浅浅的伤痕,你我的差距太大了。”

    “我怎么样才可以相信你说的话。”小舞眼中略显期盼和疲劳之色,看样确实如张志远所说的那样,杀手的世界,是一个虚假而现实的极端世界,那里不会有朋友,因为刚刚也许还跟你嬉皮笑脸的朋友,下一刻他手中的刀,就会刺进你的腹部。

    “你没的选择,选择跟我混,你可以活下去,不选择跟我混,现在就死,告诉我,你选择死还是活着。”

    “活着。”

第一百九十二节 巫舞(上)

    、满意的拍拍双手,张志远站直身体,青衫随风飘扬,被髻束起来的雪白长,也慢慢被吹的凌乱起来,此时的张志远看起来如同诗人般,全身上下根本没有半点杀意:“熬兄,你我共事,老实说我不想和你闹不愉快,但并不代表我会对你的做的所作所为,不做表示,今天这酒宴,我就看到此为止,日后好自为之。”张志远把目光转向鬼医:“扛着她,我们走。”鬼医点点头,伸手抓住小舞的脖子,扛在那消廋的肩膀上。

    “对了,那些极品美女,我希望在明日的黄昏,可以见到。”冷冷的丢下这句话,张志远和鬼医两人踏雪而去,仿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得到高人一样。

    一名醉眼朦胧,几乎快要趴在地上的青年将领,忽然站直身体,走到熬丰面前,轻轻的摇摇头道:“此人深不可测,事不可为,我要回去复命了。”

    熬丰面色微寒低声道:“那我的订金呢?不是说不成功,要退还定金的吗?”

    青年将领麻利的脱下身上的盔甲看也不看直接扔在地上,冷冷的扫视一眼熬丰,抬起那苍白好似没有一点血色的手掌,对熬丰的脸上轻轻的拍弄道:“订金,你敢跟我说订金,组织损失的一个金牌杀手难道还不值那点订金?你知道金牌杀手是什么样境界的高手吗?是那快要成就金丹大道的高手,难道还不值几十亿两黄金?嘿嘿”古怪的冷哼两声,青年将领小声说道:“你害的我们组织惹上一个厉害人物,没叫你赔钱,就已经很不错了,难道你以为我们是什么善男信女不成?要知道灭口,已经成了麻烦事,虽然一个金牌杀手知道的不多,但难免还是会给组织带来一些麻烦,所以这次有可能要动用紫金杀手或者冥血杀手来暗杀她,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样境界的杀手,所以你最好给我老实点,我们组织的实力遍布整个太清洲,并不是一个国家,所以熬家并不是我们太大客户,所以别太矫情,那会组织我很不爽。”那青年身体诡异的化成一阵黑雾飘散,宛如从来没有出现过,人已走,声音却钻进熬丰的脑袋里:“做为我们组织的忠实客户,我可以给你提个小小的建议,暂时不要去招惹那名诡异的老头,至于那所谓的平北大将军,我看不透,但是他能够御驾一个实力深不可测的老头,你自己用**去想想吧。”

    熬丰脊梁骨冒出一丝冷汗,大声对趴在地上烂醉如泥的各位心腹吼道:“都***给我起来,妈的,把这群极品货绑起来,送去冥营,谁要是在这件事上耽误了,我让你们好看。”言毕,熬丰就在护卫的拥簇下,回到自己那豪华的军帐中,让护卫在门外守候,自己则在里面默不作声的抿了两口醒酒茶,思索良久后,才拿起案台上的笔墨纸砚,自己磨墨,写了一份书信,装在信封里,用火漆封口后,叫外面的护卫进来,嘱咐他们快马加鞭,换马不换人,务必在两个月内赶到京城,把此信交给熬家的家主。

    回到冥营驻扎的营地,张志远叫鬼医把小舞带早自己的军帐中,端坐在案台前,张志远先是不动神色的坐在椅子上,鬼医给张志远泡了一份青稞茶,放在案台上,然后就默默无闻的走了出去。军帐中顿时只剩下两人,场面也变的古怪和香艳起来,让小舞感觉浑身不自在,特别是张志远的眼神,给他一种极不自然的感觉。就好像当初自己在看困在笼子中的金丝雀一样,眼神略带怜悯,但更多是残酷和冷血。在这场对视当中,张志远获得了完胜,小舞默默的低下头去,寒声问道:“你把我弄到冥营,不是仅仅只为了盯着人家看吧。”

    “如果我告诉你是呢?”张志远的嘴角微微上翘四十五度,眼神带着七分玩世不恭和三分戏谑:“你相不相信?”

    如青花瓷般的细腻脸蛋,先是露出惊愕的神情,随后又露出释然的表情:“原来你和那群人一样,只是禽兽而已。”

    “禽兽。”似乎是听到最好笑的玩笑一样,张志远漫步斯里的品尝一口青稞茶,轻声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又何尝不是呢?死在你**的男人有多少,或者在他们即将的时候,被你狠心的扭断脖子,或者自己的心口上忽然多出一把渗过剧毒的匕。”

    张志远说的没错,这些对与小舞来说都是习以为常的生活,她扭断过和自己**的目标,也用三棱尖刺刺透过目标的胸口,那样对方不会很快死去。口中会喷着火热的鲜血,全身的血液如同喷水的一样从伤口中流出,下身由于失血过快而不断抖动,那种感觉对小舞来说,比还要痛快。特别是目标的眼神中,透漏出不甘、难以置信和无奈,小舞会有一种掌控一切的感觉,那种感觉也深深的令她迷恋过。感受的身下的躯体渐渐变冷,全身沾满鲜血的小舞,也会从癫狂中清醒过来,重新变成妩媚但骨子里却冰冷的杀手妖姬。

    对于从小就经过残酷训练的小舞来说,活着其实是唯一的目的,也是仅有的目的,当自己在十几岁被一群组织里的壮汉**以后,生活除了冰冷再也没有其他。张志远的话,让她全身冰凉,如同浇了一桶冷水,二十多年的记忆,在他脑中回放,如同含苞绽放的血玫瑰般,充满了棘刺的美丽,妖异也容易调零,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为自己感到可悲。

    伸手揭了一把眼角不小心流出的眼泪,小舞低着头,努力不让张志远看到自己的面容,这也许是小舞的最后防线吧。

    “这么多年累吗?”平平淡淡的一句话,让小舞本来已经仰止住的眼泪,情不自禁的再次流出,抬起头来,正巧看到张志远蹲在自己的面前,手里拿着一只雪白的手绢:“我有个习惯,身上总会装两个手绢,我自己用不着,只是怕有一天我身边的女人用的着。”

第一百九十三节 巫舞(中)

    用张志远的手绢擦干净眼泪之后,小舞倔强的抬起头来,随手把沾染泪珠的手绢甩给张志远道:“别指望我会感激你,男人都是一个德行。”

    无奈的耸耸肩,张志远干笑道:“老实说,你感不感激我,对我毫无影响,我只你的才华了,嗯,是才华,如果不是你的舞蹈跳的确实很不错,我想你现在已经死了,我又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干什么要救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呢?”朝目瞪口呆的小舞,露出刻意装出来的凶恶嘴脸,却无奈的现,不管自己怎么装都装不出那种邪恶嘴脸,最后只能讪笑两声,隐藏自己的尴尬:“我可以赐予你力量,一股让你无法想象的力量,魅惑众生,也只是小意思而已,当然先需要你自己愿意。”

    “我愿意,但我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从不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的小舞,近乎本能的问了这个最关键的问题。

    老实事说,张志远的骨子里有恶魔因子,只见他露出一个比天使还要纯洁一百倍的笑容道:“为什么非要付出代价呢?这个世界其实是很美好的,真的,你看如今万物萧条,可春天总会来临,鸟儿也会从南方回来,在天地间翱翔,河边的柳树也会抽出嫩芽,鱼儿开始交配等等,嗯,是的,所有的一切都会复苏的。所以不需要代价,你只要把我教给你的舞蹈学会了就可以了,当然,如果你第一次无法完整的跳全,你也就可以去死了,也许这就是唯一的代价吧。”

    丹田被破小舞,努力想要站起来,却现这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奢望:“我丹田被破,一声修为打水漂了,现在的我还可以跳舞吗?在说什么舞蹈需要用生命来跳,你简直就是在糊弄我。”

    “谁说你废了,只你愿意接受巫,巫舞的传承,我可以让你在一天之内恢复全部修为,当然前提是你要接受巫舞的传承。”

    面露哑然之色的小舞,轻声问道:“何谓巫,何谓巫舞?”

    “巫,在上古洪荒时期,只是些为求生存,于天地洪荒中挣扎的人。他们追求的根本不是力量,而是部族的繁衍。”

    小舞似乎看到了一群为部族繁衍而不断挣扎的人们,他突然感到自己在巫的面前,显得那么的渺小。

    “巫,在那个时期,代表的不是力量,而是一种信仰。人们都相信,巫能够带领他们战胜恶劣的生存环境,繁衍下去。”

    “那么巫,是如何守护他们的部族?”小舞心中虽然还是寻求着,巫的力量根源,但语气中带有了一丝虔诚。

    “可以这么说,巫的含义远不止如此,远古洪荒时期,人类无所依靠,在自然灾害面前苦苦挣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群自称为巫的人,凭借自己的智慧,凭借整个部落的信任,挖掘冥冥中人类最根本的力量——灵魂力量,至此一个和天地同一个层次的力量出现了。当然在挖掘到灵魂力量之前,他们已经掌握了很多人体的奥秘,渐渐战胜了自然灾害,令泛滥的河水平息,甚至可以让灾后的一切时间回流,肆虐的猛兽也开始远离人类部落。巫舞本是远古洪荒时期,人们结合自身对苦难的理解,而创立出来的舞蹈,很是深奥,这种舞蹈可以挖掘人类体内的一股潜力——魅惑众生,在那个猛兽肆虐的时代,人类曾经就用这种方法诱惑那些修炼成型的妖怪出来,然后斩杀之。”

    “巫舞真的有这么厉害?”小舞有点不确信的道:“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个世界上有巫舞,更别说更加深奥难懂的巫,难道不是只有‘道’吗?

    张志远抬头看着军帐顶部,眼神迷离,似乎穿越了时间和空间一般,落在了远古洪荒时代:“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道,在远古洪荒时期,生了一场连我也不知道的劫难,几乎令所有的大巫灭绝,之后才有了道,那时候修道之人上体天心,讲究出世救人,顺应天地法则,不少人都修炼出了大神通,脱离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可是他们却现了自己一个致命的弱点,因果,他们不能沾染太多因果,这也许就是顺应天地法则的一个弊病吧!圣人虽有偷天换地之能,但也只能苟活一方,不敢让因果缠身,否则也就是一生修为化为流水之时。”

    张志远说的太过惊世骇人,小舞一时间有点摸不着头脑,嘴巴张大,过了好久,把刚刚听到的下后,小舞才有点疑惑的问道:“既然你这么说,那巫岂不是要比道厉害多了。”

    “两种是不同的体系很难比较,巫容易上手,但却难以修炼至深,道需要资质,只要不沾染太多因果,总有一天会到达一定的高度。据我所知,在远古洪荒时期,最厉害的灵魂大巫,也仅仅只到了掌控空间的地步,以生命为媒介引‘寂灭’的话,可以勉强达到掌控时间,这是一种恐怖的能力,甚至比圣人的能力还要恐怖几分,毕竟就算圣人阳寿在多,也无法禁受时间在瞬间流逝几十万年的力量。”

    “照你这么说,只有灵魂大巫才是最厉害的喽?”小舞心里泛起了小九九。

    冷笑一声,张志远狠声道:“上古洪荒时期,从始至终就只有一个灵魂大巫,大巫的君王,你难道想成为灵魂大巫不成。”

    “小舞不敢,小舞只是好奇而已。”面若桃花的小舞,有点心悸的望着张志远那冰冷刺骨的眼神,出言解释道。

    张志远不想多做计较,继续说道:“灵魂大巫是人类力量的根本,可以随意的掌握任何外在形式的力量,也只有灵魂大巫,才可以修炼脱极境的地步,那是一种谁也无法预知的力量。”张志远站起身子,眼神迷离:“记住巫的力量来源于信仰和自身,而不是这天地中的任何灵气,因为巫只靠自己和人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绉狗,做为和天地同等存在的巫,有如何会像天地低头呢?巫从一开始出现,就没有给天地低过头啊。”

第一百九十四节 巫舞(下)

    完全融入到远古洪荒记忆中去的张志远,忘记了天与地,忘记了轮回地狱,更忘记了身旁的小舞,他在远古大巫的记忆中感悟着人的伟大,感悟着巫的傲骨,感受上古人类那不屈的精神和他们做为一个人的骄傲。

    曲腿坐在地上的小舞,静静的看着眼前忽然变的模糊起来的张志远,感受着只有做人才能够感受到的远古呼唤,感受做为一个人的伟大。

    小舞在冥冥的引导中跪在张志远面前,一切显得那么自然和和谐,其实他不是在跪张志远这个人,而是在跪巫,是在跪这种在苍天和大地的压迫下,人们挖掘出完全属于自己的力量,一种脱离天地独自存在的力量,它仅仅属于人,每个人在它的面前都会高昂着头,因为这是他们自己的骄傲。

    诡异的双瞳,如同黑色的漩涡在里面疯狂旋转,好似宇宙初开一般,张志远正在顿悟,在顿悟下他的灵魂开始缓缓摆脱来自他本体灵气的束缚,巫从来不需要借助任何力量,不管是天还是地,他们需要借助的也许仅仅只是媒介而已。顿悟让张志远真正继承了大巫的记忆传承,整个记忆不在是他脑中的一个资料或者一个修炼方法,而是真正的融入张志远的灵魂和血脉当中。意识海中那无数的巫文,一个个闪烁刺目的光芒,然后缓缓变淡消失不见,它们已经和张志远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双瞳中黑色旋涡越转越快,慢慢的,黑色旋涡中出现一点白光,白光逐渐变大,最后轰然炸开,变成片片碎片隐藏不见,张志远的眼瞳也恢复常色,似乎刚才的一切都只是幻境。当然由于刚才张志远一直是抬着头,这一切的异象,并没有落在小舞的眼中。

    嘴角勾起一个微妙的弧度,张志远低下头,轻轻抬起保养很好的右手,如热恋中的男主角一样,轻柔的抚弄一下小舞那如白玉般的面颊,没有任何道理,也没见张志远抽空四周生物的生命能量,小舞身上的伤势在一瞬间全好了。不需要任何灵气和能量,仅仅只需要一个极其简单的媒介,甚至张志远只要触碰一下小舞的衣衫,日后就可以凭借那衣衫上残留的素香,掌控她的生死。这便是比掌控自然更加恐怖的能力——掌控生命,至此,一切生命在张志远的眼中都变成了闹着玩的可怜笑话,两仪幻灭,生死由心。

    小舞惊讶的站起身体,脸上流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这不可能,怎么会这样,没有任何灵气流动,甚至什么都不用做,难道这就是巫的力量吗?这实在太可怕了,没有任何征兆,仿似一切本该如此。”

    更加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在小舞的面前,只见张志远一招手,从军帐外飞进一只饥饿的黄色小鸟,那小鸟飞到张志远的手中。只是瞬间,那小鸟忽然毫无征兆的死去,漂亮的黄色羽毛,也快脱落,直到化成枯骨,变成粉末消散,张志远眼中忽然掠过一道精光,仿似时间回流一般。在张志远的手中出现一颗鸟蛋,鸟蛋很快孵出小鸟,小鸟先是紧张的探出脑袋,等它破壳而出的时候,已经长大了,似乎是想起什么的小鸟,忽然张开翅膀掠走了,可是对于小鸟来说,简简单单的一世已经过了,他的生命是崭新的。

    “生命果然是闹着玩的。”张志远随口说出这句经典语句,把目光转到小舞身上:“那么现在告诉我,你愿意接受巫、巫舞的传承吗?要知道巫舞的传承有些特殊,跟普通的传承不大一样,如果在传承中你跳不下去了,或者你没有得到自然或者人的认可,那么你就可以死了,巫舞一向对资质要求都很高,当然你别指望我会救你,因为毫无价值的人,我不会去救,死亡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小舞知道张志远不是在开玩笑,神色变的非常凝重,思量许久才抬头问道:“我愿意,但在这之前,我想知道,巫舞可以达到什么样的境界。”

    “一舞百媚生,万物皆倾倒,生死幻灭间,巫舞天下绝。”张志远停顿一下继续道:“到了极境,起舞时,世间万物都会失去颜色,柔骨千肠,天下再无不可魅惑之人,再无不可魅惑之物。巫舞的最高境界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到了,你便到了,没到,你就是没到。”

    小舞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口中喃喃自语道:“一舞百媚生,万物皆倾倒,生死幻灭间,巫舞天下绝。能钟情自己最爱的舞蹈,哪怕是死也心甘情愿,那么请把巫舞的传承给我吧!”

    张志远慢慢伸出那如羊脂玉一般的食指,他的动作是如此的轻柔,好似一面春风一般。食指冒出一蓬桃红色光芒,一股香馨的气息,从远处飘来,把整个冥营都笼罩其中。细眼一看,食指尖上那桃红色光芒,竟然是一个扭曲巫文,扭曲的巫文好似有千万斤重一般,张志远有点吃力的把那巫文点进小舞的眉心。巫文如石子落入水中一样,进入小舞的意识海里,只留下一点朱红落在小舞的眉心上,不曾隐去。

    快的收回手指,张志远用手一挥,整个军帐顿时四分五裂开来,四周的积雪也被一阵狂风吹的不知去处。做完这一切,张志远后退十几丈,落在一刻针叶松树上,他已经做好了欣赏巫舞的准备。当然按照张志远的想法,此时如果来点炒花生米,身边放上一坛酒,那就在好不过的事情了。

    不知何时小舞的身上,已经披上一套火红色的羽衣,那羽衣殷红如血,好似在鲜血里侵泡过的一样。清风起,小舞艰难的举起右手,挥舞一下长长的衣袖。小舞似乎跳的很艰难,很艰难,好似每一步都付出极大的心力。她举步维艰,她神情痛苦,好似有什么在折磨她一般,如羊脂玉一般的容颜,此时已经布满了泪痕。

第一百九十五节 一舞倾城

    巫舞,在远古洪荒时期,最初创立是极其艰难的,那个时候人命如同柳絮,随时会消散。肆虐的洪水会淹没庄家,淹没部落,淹没所有能够见到的一切。凶恶的猛兽,也会神出鬼没的出现在部落里,吃掉家畜,吃掉老人和孩子,人类在那个时候忍受着极大的痛苦,每天似乎都在水深火热之中度过,天地不仁一万物为绉狗,他们虽然活的艰难,但从不祈求上天的怜悯,他们只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信仰的大巫们,那时候的巫,是伟大的,是智慧的,是一个个部落的精神核心。他们创造出了属于人类自己的力量,用那股力量平息了洪水,阻止的凶猛野兽的来袭,人们逐渐过上幸福的生活。但上天似乎开始嫉妒起这股属于人类的力量,于是凶猛的野兽展开更加疯狂的攻击,洪水泛滥的更加厉害,大巫们疲奔于命,活生生的累死了很多大巫,但他们用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尊严,守护了部落的人们。活下来的人,开始起舞,用他们独特的方式,表示对大巫的尊敬,巫舞是艰难的,因为它表现了那个时代的人类精神内涵,整个人类部族都是艰难的。可是每当他们让更加疯狂的洪水和自然灾害停息的时候,他们就由衷的跳出欢快的舞蹈所以巫舞也是快乐的,那是对丰收的喜悦,对生命的尊重和向往,这是一种建立在苦难之上的快乐。

    小舞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步伐都极其艰难,传神的双眼透漏出无尽的哀伤,她是被巫感动了,也被巫给震撼了。

    冥营的一干军匪,迅踏雪而来,一开始他们讥讽的说道:“天啊,这是什么舞蹈,简直是太太没劲了。”其他人接了话题:“不过那娘们倒是很水灵,回头谁和我一起去偷看她洗澡。”类似的吵闹声不断从军匪口中吐出。

    可是当他们多看两眼的时候,一个个吵吵闹闹的军匪,都很自觉的闭口不在说话,因为他们被震撼了,冥冥中,他们感觉自己很渺小,在这舞蹈的面前,自己简直不算什么。有几个内心还有点良心的军匪,甚至在不知不觉间,双眼已经朦胧起来。

    张志远的定力还算不错,感觉虽然最为强烈,但却能够忍住不哭。

    小舞的舞蹈,似乎在说一个古老普通关于生活的故事,呼啸的寒风,忽然停住了,似乎不忍出任何一点响动,打扰了小舞的舞蹈。被冰雪覆盖的小草,忽然倔强的生长起来,没有任何道理,他们冲破了冰雪的覆盖,给周围的大地铺上一层碧绿的颜色,似乎一瞬间,所有的一切都复苏了,冰雪也随着小舞的舞蹈从地上飞起来,上下摆动如同有生命一般。

    一缕缕的姹紫嫣红的信仰之力,从四周的生物、动物、还有人的身上飘出来,朝小舞飞去,被她吸入体内。雪的信仰是白色,草的信仰是绿色,从远处雪地里跑来的孤狼的信仰是黑色,兔子的信仰是淡灰色,军匪的信仰大多数是血红色,而张志远的信仰是七彩的,这说明他的生命丰富多彩。看到自己也分出一份信仰之力的张志远知道,小舞成功了,她成功了引起共鸣,得到信仰支持的小舞,可以跳全整个舞蹈。说来简单,但如果小舞没有得到承认,此时她根本无法跳下去,没有任何信仰支撑的她,随时会七窍流血而死,灵魂也会被化为乌有。

    身体如无骨般扭动、踏步、跳跃,然后落地,小舞的舞蹈忽然变的欢快起来,象征着苦难已经过去,人们收获了丰硕的果实,生命也不在受到凶猛野兽的攻击。小草们忍不住摇曳自己的叶子,整齐划一。树木也学着小草的样子,摆动枝干出吱吱的响声,风忽然变得灵动起来,狼和兔子摇着尾巴相互跳舞,军匪们热情讴歌,他们似乎忘记了自己是狠毒辛辣的军痞,在这一刻他们变成了最为要好的兄弟。这就是巫舞的魅力,魅惑众生的魅力。

    没人会看到这里曾经生过如此诡异的事情,除了在座的之外,更没人知道,这里曾经有过一次倾城一舞。

    张志远手指情不自禁的开始跟着节奏跳跃,他微笑的看着眼前的一切,硬生生的压制住跳下去和军匪们一起狂欢的念头,开始思量起日后给小舞在冥营安排什么的职位和任务。这可是伤脑筋的事情,毕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军队敢光明正大的找个靓丽舞者,没事在营地里舞两次,这不是伤风败俗嘛。用手托着下巴,张志远有点苦恼的哼道:“到底怎么做好呢?总不应该打仗的时候,叫她上去舞一下,然后所有的敌人就和自己握手言和,大哭我错了。嗯,这可不行,要是这样做,日后冥营还混个球,干脆叫娘子军好了。”

    正当张志远在苦恼的时候,小舞已经停了下来,如羊脂玉般的修长细腿站在雪地上,殷红色的羽衣随风飘扬,眉心一点朱红的小舞闪烁着微微的光芒,此时的她简直就是艳绝天下。

    生物和动物,甚至包括军匪们也都还没清醒过来,当然狼和兔子跳舞,虽然有点稀罕但还可以接受,嗯,就算是小草、针叶树、积雪欢呼雀跃的摆弄,也可以接受,但几百个满脸胡茬的军痞,竟然相互搂在一起热情的讴歌,那就显得极其古怪,极其猥琐了。

    小舞扫了一眼周围的一切,最后把目光定在了,端坐在树梢上的张志远,身影随风飘起,落在张志远的身旁,拱手做缉道:“谢谢君王成全。”

    张志远从沉思中回过神来,扭头看着小舞道:“别叫我什么君王的,我听着别扭,你还是叫我导师来的好,听着舒服,也很有成就感,嘿嘿虽然我不会什么舞蹈,但是能教出像你这样杰出的舞者,也是很有成就感的嘛。”

    小舞直接翻了一个白眼,心说:“这家伙真奇怪,变脸比翻书的还快,舞前还一副冷冰冰的样子,现在就能和自己开玩笑了?”

第一百九十六节 春天来了

    河边的垂柳在人们悄然不觉的时候抽起一丝嫩芽,冰冷的积雪化为潺潺的水流滋润着大地,大地开始复苏了,阳光也变的比往日来的更加温暖,小草芽,花儿**,一切春天的象征,已经初现眉目。往日有点沉静的军营,变的更加热闹起来,当然训练也开始变的更加辛苦,即使在大冬天也身训练的冥营军匪,此时一个个扛着大碾子,绕着军营蛙跳,不许用任何内力,只凭借自己的肌肉力量,这对于每一个军匪来说都不是轻松的活儿,一天下来,手脚都肿的跟树状似得。晚上还要泡在鬼医弄的大药池里,那散恶臭的地方,即使用闭气功也依然让一干军匪胆寒,他们宁愿上刀山下火海,也不想跳进那黑乌乌的,好似沸腾的尿池一样的药池。当然抗议和反抗只会带来更加残酷的迫害,所以一干军匪也就认命了,渐渐的也就习以为常了,当然令他们高兴的是,魁梧的军匪变的苗条了,肌肉中的纤维变的更加坚韧和硬朗,不得不承认,那肮脏的药池,让他们的身体脱胎换骨了。

    积雪融化后,有点湍急的河水顺着弯弯曲曲的河道渐行渐远,张志远端坐在河边一棵斜长的柳树上,光着脚丫子放进水中,感受着那种微凉的平静,手里拿着卷,口中念念有词,完副小厮摸样。一名有着如绸缎般黑的妖烧女子,站在他的身后,只见那女子有着魔鬼一般的面孔和身材,水蛇一般的腰透漏出无限风情,眉心一点朱红好似画龙点睛一样,让这名女子有着仅仅只,便有着魅惑众生的能力。

    把手中的书卷放在怀里,张志远那双略显忧郁的眼瞳看向河道的尽头:“真是个好天气啊,可是战争就要来了,冬天虽然寒冷,却因为积雪的原因,很难经行大的战争,但积雪一旦溶化就不同了,在草原上人,是天生的射手和骑士,在马背上,他们有着可怕的杀伤力,哎。”幽幽的一叹,张志远回头望着如一潭秋水般寂静的女子:“是不是感觉现在的我和平时不大一样,和那些军匪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很粗鲁和狠毒?”

    女子没有注视张志远,而是把眼光投向更加遥远的天际,如青花瓷一样细腻的脸上绽开一缕微笑:“导师确实和平时不大一样,但我想这才是真正的你,其实你最擅长的是难为自己,为了风吟你难为自己当上平北大将军,为了爱了你放弃了自己最爱的自由,带上魔鬼的面具,用虚伪掩盖自己的真诚,导师你这是何苦,以你的能力,可以随时带着风吟离开,一起去过隐居的生活。”

    小舞说的很对,不管是失去记忆前的刘枫,还是失去记忆后的张志远,他们最擅长的都是难为自己,希望自己身边的人过的比自己快乐,正如刘枫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有人丢了钱包,有人丢了爱情,也有人丢了做人的尊严,我什么都没丢,却要承受丢东西人的所有痛苦。”

    嘴角勾起一个弧度:“没想到你把我研究的如此透彻,我也想过带着她去隐居,可是这现实吗?我无数次的问自己,我不能,即使我可以冲破道德的束缚,可是风吟可以吗?他可以为了爱而放弃自己的奶奶和父亲吗?她不可以,如果她可以,她就不是我的风吟了。”刘枫站起来,把怀中的书卷扔到水中:“我不会让她为难,所以我只能去难为自己,这本书没用了,我们回去吧,看看我那些可爱的小军痞,有没有正常训练。”两人以步行朝还在远处的冥营行去,这一刻的宁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不易的。

    在路上,一道朦胧的青影朝张志远和小舞两人飞奔而来,一名上身**,下身穿着青色布衣的军匪跪在张志远的面前道:“将军,探子来报,我们军营的一百公里外,有大股胡人骑兵安营扎寨,目标似乎是我们。”

    张志远摸了摸光洁的下颚,皱着眉头问道:“熬丰大将军那里有什么反应?”

    “他们似乎对此一无所知,成天蒙在各自的军营里面,不过属下在外围探查过,里面喊杀声震天炸响,尘烟滚滚,似乎成天忙着训练。”

    “哦,真是有够意思的,我们冥营才多少点人口,每天也只能固定排除几个探子去勘察周围的环境,辅国大将军手下百万雄师,不说探子了,就是每日巡逻的士兵也有几千人上下,他们不可能现这股胡人,居心叵测啊!真该死。对了你所说的大股胡人军队,到底有多少人。”

    “属下目测大概有十万上下?敌人的旌旗拉的很高,似乎是天赐部落的骑兵。”

    张志远神态没有丝毫惊讶,心里却大骂胡人军队无耻,当然他嘴上是不会说那么难听的话的:“十万骑兵可真看的起我,难道是我那平北大将军的名号,惹他们不爽所以”用手挠挠后脑勺,张志远转头用询问的眼光问小舞道:“难道真是我这个平北大将军的名号惹的祸?”

    小舞极其尴尬的笑了笑,把自己知道的说出来:“十有因为你那个太过响亮的铭伟,据我所知很早以前就有平北大将军这个铭伟了,很可惜,那些拥有如此拉风铭伟的将军,在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就被胡人族的箭手射穿了心脏、眉心、喉咙等要害,其中三十年前的一个叫平北大将军的将军最惨,被射成马蜂窝。”小舞顿了顿接着道:“当然导师你是个例外,因为生命对你来说是闹着玩的。”

    “其实我真的不想打仗,可是敌人欺负到我们冥营的头上,我有选择吗?”张志远用无辜的眼神看了看半跪在地上的军匪:“我有选择吗?我当然没有选择,所以只能开战了,几百人对十万人的战争,多么有意思的战争啊,这也太悬殊了吧,不过没关系,打游击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第一百九十七节 思念在遗忘的夹缝中

    冥营里的那群极品美女们,刚刚开春就已经被张志远放了大半,只留下几十名有资质和潜力的美女给小舞当舞伴,平时除了跳舞之外,她们还跟小舞学习一些刺杀的技巧,时间虽短,但却已经不容小窥,毕竟这可是巫舞教导出来的杀手,刺杀技巧不但唯美,而且华丽,最重要的是可以再对手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轻而易举的取敌人的项上人头。

    时间宛如细沙在指尖划过,再也返回不来,张志远穿着青色长袍,如银丝般的绸缎头,被一根青丝束在脑后,俊俏而忧郁的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他就这样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用双瞳紧紧注视手中的白手绢,那是风吟在他快要离开的时候,给他的纪念之物,相思的时候可以拿出来,观物思人。心里有千言万语,但也此时也没了表达的去处。张志远不知道,远在东胜国的兰京,风吟趴在窗台上,把目光望向北边,他的身影在风吟的脑海缠绕,缠绕,似乎两颗心从未分开。思念就这样来了,没有任何预兆,自然而温暖。美丽的春景此时并不能让两人开心起来,他们有着同样忧郁而温暖的笑容,心里藏着对彼此的千言万语,却找不到倾诉的对象。

    “我的男人,你何时才能骑着白马,穿着金甲圣衣,带着大队人马来接我呢?我可是很期待哦。”嘴里对这远方叨念这样的话语,风吟的脸上炸开一丝可以融化整个春天的笑意。

    一名身穿火红色绸缎的婢女,大大咧咧的推开寒风晓月大门,对端坐在窗台边的风吟道:“小姐快要走了,你还不快去补妆?”

    风吟转头惊讶的看着夏天,有点不知所措的道:“什么快要走了,为什么要补妆。”

    夏天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伸手去拉风吟的雪白素手道:“小姐啊,你最近这是怎么了,想呆瓜也不能这样魂不守舍吧!我可是已经提醒你不下五遍了呢,今天皇宫要摆一个大型宴会,所有权贵和大臣官员都会参加。皇上还指明可以带家眷的,张相没啥亲人,只有你,所以只能带你去了。不然到时候所有人都带着一个女儿或者儿子的,岂不是很伤张相的脸。”夏天说的不错,张相有暗疾,一生注定无儿无女,如果在宴会上没个子女,确实很难看,毕竟这样的宴会他是不可能缺席的。

    直到这时风吟才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道:“可是夏天姐姐,我真的不想去啊,我只想坐在这里想他。”

    夏天低声吐了一个非常现代化的词语;“花痴。”然后又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道:“小姐你不会让张相难看的不是,你看啊,别人家权贵和朝中大员都会带上自己家眷,如果张相一个人去岂不是没有面子,你不为自己想也就算了,但你怎么也要为张相想想不是?”夏天二话不说便拉着风吟走了出去。风吟拖拖拉拉的道:“可是我还没化妆呢?我这样怎么去见人啊。”

    “来不急了小姐,谁叫你这么花痴呢?那个呆瓜真不知道哪里把你眯成这样。”

    “也许是前世我们彼此欠下了经纶,这一世注定我和他相遇,也注定了我们要为彼此吟唱。”

    张志远把手中的白手绢收进袖口中,走出军帐,对站在两侧的守卫道:“派出去侦查敌军的人回来了没?”

    “报告将军刚回来,不过他们正在吃饭,毕竟有好几天没吃了。”

    “回头叫他们来见我,我需要知道敌人的详细情报和关于敌军的编制。”说完张志远便转身走进自己的军帐中,端坐在办公的案台前,这几天没有好好休息的后遗症爆了,脑袋昏昏沉沉的他,就那样趴在案台上睡着了。

    天空是灰暗而闪亮的,因为重重的铅云遮住了整个天空,粗大的闪电如雨点一样落下,又照亮了整个天空。如脸盆大小的雨滴,以一个圣徒的姿势向大地冲去,似乎要洗净一切尘世间的铅华和喧闹。高达的树林里,偶尔有一些成群结队的猛兽出没,他们的口中还叼着一个个被咬破喉咙,还在不断挣命的人类。远处的河流已经不堪重负,天啊,那已经不能算是河流了,就算称之为奔流中的大海也不为过。灰色的泥土混合着湍急的流水,冲刷着周围的一切,并且不断向四周蔓延,竟然有把整个大地化成海的领域的魄力。

    这到底是那里,张志远疑惑的望向自己的身体,那是一蓬黑色虚影,没了实体,他感觉自己似乎是站在时间和空间的夹缝中,望着曾加生过的一段属于人类的历史。由于空间和时间被一层神秘的力量隔起来,他只能望着,不能做任何干预这段历史进程的事情。

    洪水冲击着一个个村落,肆意吞噬着人类的生命,他们哭着,嚎着抱着自己的孩子朝高处冲去,但一切似乎都太迟了,洪水吞没了他们。孩子的父亲已经冒不出脑袋,但还是高举着那还呆在襁褓中的孩子,把他朝远处的岸边扔去。已经安全的人们,接住那孩子,他们哭着嚎着,跪在地上,对着自己的亲人们磕下一个个碰碰作响的头,直到整个脸上全部沾满了泥浆,直到嗓子再也不出任何声响,直到一个猛兽忽然出现,叼走了还在梗咽中的人类。

    然后他们醒悟了,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那些眼泪是他们仅有的奢侈,他们已经把仅有的眼泪和尊重给了自己的亲人,现在他们最大的任务是活下去,拼尽全力的活下去,带着亲人的那一份希望活下去。他们很快选举出另外一个年轻力壮而聪明的村长,在他的带领下,他们又开始了漫长的征程,他们要离开这里,离开这洪水肆虐的地方,朝高山走去,只有哪里才可以让他们躲过洪水的肆虐。他们同时也知道,在那高山那里还有一群神出鬼没的猛兽在等着他们,他们期待着自己的血和肉,期待着把自己的喉咙咬破,然后看着自己慢慢挣扎死去,最后才一点点舔食自己的血肉,那是一群毫无人性和理喻的怪兽。

第一百九十八节 大战争(一)

    人们在高山之上建立了村落,村落的周围被围上简单的栏杆,可这些并不能阻挡那些躲藏在黑暗中的猛兽,每天夜里总会有家畜和人类被猛兽叼走,人们陷入恐慌和无助当中,但他们还是没有祈求苍天。因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苍天都只是在肆意的蹂躏人类,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怜悯,他们宁愿站着死去,也不愿意跪着祈求怜悯的死去。时间过的飞快,一些聪慧的孩子长大了,他们不但有着强大的武力可以和野兽抗衡,还有最厉害的知识,他们开始研究天地规则,这群人便是巫的前身。

    由于用脑过度,身体变得消廋不堪不说,平均每个巫都比旁人快上几年死去,要知道那时候人类的寿命仅仅只有三十岁左右。起初同村的人并不理解他们,他们认为这些人是在做无用的功,是在偷懒。但善良的人们还是愿意养活他们,每次集体狩猎回来,都会把丰盛的野餐送去。大巫们身上肩负的使命更加巨大,几乎是把自己往死里逼,他们废寝忘食的研究,最后终于让他们掌握了一种极其简单的规则,并将其控制住,可是那大巫也耗尽了心力死了,当然后面的学徒,却将那大巫的所有知识继承了下来,并继续扬光大。猛兽继续来袭,已经变成大巫的学徒,控制着手了的蔓藤,缠住了猛兽的四蹄,然后人们那种石叉和各种器具,一拥而上杀死了猛兽,从此以后,人们便正式认同了那些从来不做事,把自己蒙在草屋里的家伙。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巫也一点点的壮大,每一个村落都会有两个大巫,一个学徒一个老师,两人致力于研究各种各样的规则,他们的生命周期很短暂,因为他们极早的透支了自己的生命力。巫开始自称是人类的奴仆,人类也开始信仰巫,他们信仰在巫的带领下人类可以战胜所有的一切,包括洪水、猛兽和疾病。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巫医尝遍百草,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然后研究出极其精湛简直神乎其技的医术,甚至强大到一定极限的巫医,生命在他们眼中已经成了闹着玩的存在。直到此时,洪水、猛兽、疾病已经不能给从村落演化成部落的人类带来什么伤害了,巫也成为了一个部落里的祭祀长老,他们在部落的中央修建了一个巨大的祭台,用来收集信仰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人类。巫进入到一个鼎盛的展时期,很快在巫的带领下出现了一些极其强大的部落,部落的领希望自己可以一统天下,所以征战开始了

    “将军,将军,你没事吧!”一名身上还满是泥草的邋遢军匪一边用手摇晃着张志远的肩膀,一边低声道。

    在睡梦中,眼前的一切开始崩溃,如同镜面掉在地上忽然化成了很多碎片一样,每一块碎片里都记录了关于洪荒世界的往事。微微张开眼睛,眼前的人影从模糊逐渐到清晰,张志远也回到现实中来。

    看到张志远睁开眼睛,那名护卫躬身后退两步单膝跪下道:“报告将军,末将已经完美的完成任务。”

    用手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脑袋,张志远有点懒散的说道:“说来听听,敌军到底有多强大。”

    “领导这次进攻的将领是天赐部落的神将努尔哈赤大将军,此人天生神力,可以拉开一万斤的牛角弓,只要骑在马背上,杀伤力更是凭空增大几分,至于他的那群手下,也都是不要命的货色。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编制很特别,整整十万人被划分成了百人组,一百人一组,其中三万人为重骑兵,负责冲撞,三万人为轻骑兵负责斩杀窜逃的敌人,三万人为神箭手,他们有着强大的弓弩和巨大的弓车,最后一万人是努尔哈赤大奖的亲卫军,这群人每个人都有着近乎先天高手的境界,如果起冲锋,他们产生的杀伤力,相当于十五万人的军队。”

    用手摸了摸光洁溜溜的下颚,张志远皱着眉头道:“一比十五吗?这种编制很特殊,以前没有遇到过,他们应该不是第一次作战吧!有没有探听到他们往日的是如何战斗的。”

    “报告将军,这群人战斗确实不同以往,以前他们只会横冲直撞,用人命攻下一座座城池或者部落,但这次不一样,这支军队组建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但正式投入战斗却从去年才开始的,他们先用弓车射箭,用密集的箭雨,压倒敌人,从而让敌人不能抬起头来,最要命的是打击敌军的士气,让敌军从心里惧怕他们,要知道那些弓车所拥有的可怕杀伤力,足以洞穿十个身穿重盔甲的士兵身体。然后他们用重骑兵全向前冲,全副武装的重骑兵配合草原上努力收集来的极品汗血宝马,所产生的杀伤力简直骇人听闻,不管是多少层的军队,都会被他们如同利剑一样冲杀进去,几个来回,就把敌军部队全部打乱,各自为战,成不了多大气候,然后是轻骑兵手拿大刀趁乱而入,手里的大刀卷起一个个大好人头,从不心慈手软。至于那一万努尔哈赤的亲卫军,似乎一直没有上过战场,因为还没等他们上场,敌人就会被消灭的一干二净。”

    “哦敌军竟然如此骁勇,实在是可喜可贺啊。”张志远脑中已经开始全运转起来,思索片刻后继续道:“杀鸡用牛刀,这群草原上的人是不会做的,也许他们比我们自己更了解我们,他们有卧底在军营中而且职位不低,我敢肯定,我和辅国大将军的矛盾和所有情报早就已经到了他们手上。这十万人很可能不是来找我们的,最大的可能就是一个幌子,他们的目标应该是熬丰。要知道我们可是极其精锐的力量,虽然少,但如果执意逃跑或者跟他们打游击,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种庞然大物,就好像集团军一样,他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梯队前进,先用弓车箭雨初步粉碎敌人的意志,在用重骑兵杀入部队当中,来回穿插,各自混战,这样我军就不成气候,最后轻骑兵即刻斩杀想要逃窜的我军,又可以最快的度屠杀,好一个战术策略。完全放弃草原上的本能游击战术,用另外一种集团军的方式进攻,好可怕的战术。”

    单膝跪在地上的士兵,越听越是冷汗直冒,脊梁骨参出丝丝冷汗,虽然他狠辣邪恶,但东胜国始终是自己的国家,刻在骨子里的还是有那么一点爱国之下,如果真如将军所说的这样,那岂不是北疆要陷入到死战当中去了吗?

    “我猜想这次负责进攻的一定不会是这一点人,一定还有同样配置的二十万人左右埋伏在辅国大将军营地前面,战事一响,这里的军队就会直接碾碎我们,而我们这里是正好是辅国大将军营地的左翼,他们可以先派轻骑兵绕过左翼,直接从辅国大将军做薄弱的后面进攻,到时候前后夹击,辅国大将军再也成不了气候,成了瓮中之鳖,断绝一切粮草,只要困就可把辅过大将军那一百万人困死。毕竟他们的左翼我们,可是无法从正面阻挡这群疯子的,我想消灭我们只是他们顺带的一个目的。”张志远眉头锁的更加厉害,两只手按住难受的太阳**,不断轻揉:“当然这仅仅只是一个猜测,还需要一个证实,也许我这名号确实有点血霉的味道,也说不定呢?”

    “将军请吩咐属下该如何做?”

    “给你十人装扮成胡人,进入天赐部落的领地,我要知道他们现在统一了多少木兰草原,现在又何谁在交战,要知道双面交战可是兵法大忌,除非另有原因,或者他们之间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再或者这只是一场赌注,天赐部落赢了,那么同样是木兰草原上的胡人,也就没必要再自相残杀了,到时候一统大势,东胜国便有了危险,团结的人如同猛虎,谁也挡不住,所以我们最好祈祷我所预料的是假的,他们真的只是冲着我而来,最起码我们可以打游击,不然的话可就麻烦了,天大的麻烦,当然这种可能性极小,对付像我们这样的队伍,最完美的战术是派遣同样精湛的骑兵打游击。”

    “末将这就去办。”说完全身泥浆的军匪,便站起来朝军帐外面走去。张志远却忽然开口道:“千万别暴漏身份,如果暴漏了那么就!至少可以少去很多痛苦,只要你的灵魂还在我就可以让你复活。”

    提到复活那军匪全身一震,然后依然潇洒离去,竟然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将军一去不复还的洒脱和悲伤,他知道这个任务不但艰巨而且极难完成。不同的名族其中差异很大,很难模仿,不过现在也只能试试了,这个情报已经关乎两国大势,就算是杀人不眨眼的军匪,也不得不变的正经起来。

    看着那军匪离去,张志远站起身子,来回踱步,心中焦虑不安,他在思考一个庞大而精细的计划。至于刚才的梦境,虽然有些古怪,但他也没有心思去想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第一百九十九节 大战争(二)

    数十个身穿胡服的札须大汉,各自骑着一匹普通马匹,慢慢悠悠的朝天赐部落的城池晃悠而去,马背上还背着整整两大包裹的货物,里面是来自东胜国的茶砖。他们是如此的悠闲,至少表面是如此,嘴里叼着草茎,手指还在无意识的跳动,斜着眼以四十五度望向天际,那里有片火红色的云朵。领头的札须大汉懒洋洋的道:“真是美丽的景色啊,黄昏晚霞,多久没有欣赏到如此的美景了。”用鼻子轻轻嗅了两下空气中的草香味:“如此美景估计也只有草原上才能看到,地平线被拉的很长恨长,火红的阳光如同垂暮的老人,幽幽的青草香,还有那美味的奶酒,哇,真是美好的生活啊。”

    并排的几个家伙附和道:“**,我们可爱的林统领何事变的如此多愁善感,我可是听说你是教书先生,只可惜的你的人品似乎不怎么样啊,诱奸了几个富家的女学生,嗯你的品味还真高。”

    林统领嘿嘿干笑两声,把目光转向他们几个:“谁说不是呢?品味这玩意啊,还真是害人不浅,当时我是这样想的,先上了富家女,然后慢慢的上贵族女,最后再把他们变成**,任我**,最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如此小心谨慎的我竟然会被捉奸在床。人生还真是曲折啊,那个混蛋富家杂种,怕家丑外扬贿赂官员给我随便安个罪名,就让我被配边疆,进入敢死队,天啊,那真是黑色的岁月,没女人,没黄色书卷,啥都没有,只有不断的鲜血和残骸,真是狗娘养的岁月啊。”

    一群人就这样胡乱扯着当年的趣事,慢慢的靠近了天赐城池,直到天黑的时候,他们才慢悠悠的赶到正要关门的城池。林统领在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就开始加,并不断的喊道:“等一等啊,等一等啊,只要一点点的时间就好,先不要把吊桥收起来,官爷,我这里有上好的茶砖,官爷,我给你们每人准备了一块。”

    本来已经快要被吊起来的吊桥,终于晃悠悠的落了下去,看样是守门队长的人物,穿着银制的锁甲,锁甲的关节处用的是秘银制作,既保持了硬度同时也保持住了柔韧性,他的肩上挂在一把夸张的巨弓,腰上系着又东胜国兵器衙门制作出来的千层锻钢刀,用胡人的方言道:“来人可是我们胡人的商队?”

    林统领顺着吊桥骑马走了过去,一个翻身下马的动作无可挑剔,从马匹后面的袋子里拿出十几块茶砖,挤出一副献媚的微笑朝那胡人守卫走去:“大将军,我是小人物,没见过什么大场面,能拿出的也就是这茶砖,你可千万莫要嫌弃啊。”这些话是用最标准的胡人方言说的,顿时让那护卫的戒心全无,伸手接过那沉甸甸的茶砖,满意的点点头:“嗯,上好的成色,是好茶砖,你们来的可真是时候,经过一个冬天,许多权贵们存的茶砖早就用完了,你们现在来他们一定会竞相抢购,一块茶砖最起码可以买个上百两黄金。要知道这可是显富的标志,你过你凑巧遇到好几个权贵,他们相互一炒作,嘿嘿,你的那些货物就能卖出天价哩。”伸了几个手势,那护卫对另外几个守门的士兵道:“虽然我们的关系很好,但是怎么说呢?这个检查还是要的,毕竟这可是战时,我可不敢让任何不友好的东西流落进去的,你总不希望的脑袋搬家吧?”

    林头领点头哈腰的献媚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大将军你检查便是。”殊不知林统领心里早就骂开了:“干你姥姥的,老子都装孙子喊你大将军了,送你十几块茶砖心就肉疼了,你还要借检查的机会,随手摸几块,真***黑啊。”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这些身外之物,本来就是为了打开缺口的,就算全失去了也没什么,最重要的是弄到可靠的消息。”

    每个士兵手里拿着几块茶砖之后,那心黑的城门守卫终于心满意足的大手一挥道:“好了,干净人,可以进去了,记得赚到钱请我吃一顿啊。”

    “这是自然,自然。”数十人牵着马匹朝城里走去,入眼的是建筑风格极其迥异的胡人建筑,简单而大方的房舍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这天赐城确实不小,少说也有几万平方公里,虽然没有兰京城大,也没兰京城整洁和漂亮精致,但却有一种草原上的天然美感。”

    众人重新翻身上马,其中军匪懒洋洋的道:“我说林统领刚才那孙子摆明了心黑,你还真答应请他吃一顿大餐?”

    嘴角勾起一个危险的弧度,林统领干笑道:“这是自然,不过吃过了,估计也就是他魂飞天外的时候喽,没用了的人,自然可以死啦死啦地。”

    数十人找了一家客栈站住,马匹栓在了马棚里,至于那些包裹和茶砖则被众人卸了下来,随身携带到各自的房间里,这次行动太过危险,所以众人不得不做出和小商人一样的事情,必要的小气、大方、攀言附势、点头哈腰等等都是必须的。

    然后数十人聚集在一个房间里随意的说些笑话,当然声音很大,直到客栈的小二,跑上来说隔壁有抱怨后,众人才不尽兴的各自回到房间休息。

    第二天中午,休息好的众人,66续续的从楼上下来,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然后继续谈论些不找边际的话题,当然他们却竖起耳朵开始探听周围的一切有用信息,客栈是最好的信息集散地,毕竟每个人都要吃饭,而吃饭的时候总该说些什么。众人点了一些很油腻的肉食,整整吃了两个小时,还是没有听到自己想要的消息,至于茶砖的事情,这可是贵重物品,不是放在地毯上就能卖掉的货色,只要散播出去,买家就会自动寻来,这不需要他们操心。

    门外忽然走进两名身穿精细锁甲的士兵,一个人的手上还用白色的粗布和木头固定着,这个人应该是胳膊断了,另外一个也好不到那里去,脸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从右脸颊的颊骨斜向上一直延伸到耳根,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下来的。他们手上没有武器,但身上的血气和杀气很重,应该是刚从战场上回来,手下有过数百条人命的货色。只有一只胳膊可以动弹的士兵用力的捶捶桌子,吼道:“妈的,给大爷来点上好的菜,酒就免了,大爷们都被伤着了,今天喝不了那玩意,真见鬼,老子都快馋死了,但确实不能喝啊。”

    脸上有伤疤的那士兵,用手捂住脸面,似乎说话不大利索:“我只要一些有营养或者口感好的饮品,***,我说赤木你就知足吧,怎么说你还可以大吃,我却连吃都不能吃硬的,甚至吃的时候整个脸都在哆嗦哩。”站在柜台前的老板赶忙吆喝着店小二去吩咐厨房,准备一些可以给两位士兵想用的菜和饮品。

    断胳膊的士兵嘿嘿干笑两声道:“我说哥们你怎么就一直不肯告诉我你这脸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难道是被娘们给砍的,那简直不可能嘛,毕竟军营里是不允许用娘们的。那些娘们只能在我们的**不断呻吟,给我们泄郁闷而已。”

    脸上有伤口的士兵想要大叫,却倒吸一口冷气,把喉咙里的话硬生生的吞了回去。惹得那断胳膊的士兵哈哈大笑:“曾经的大嗓门,再也不能大过我了,爽哉。”

    脸上有伤的士兵用两只手捂住脸,传出阴森森的声音道:“我干你大爷,老子这伤疤确实是被娘们砍的,那娘们下刀可真狠,妈的,也怪老子大意了,我一刀砍掉了他的头盔,却看到一蓬美丽的头,就那么飘飘然的飘下来,顿时老子的脑袋就陷入短路当中,然后那女的快若闪电的一刀帮我回神了。那娘们还算不错,没有下重手,不然老子的整个脑袋都要被削成两半,也许她是想光明正大的杀了我吧。老实说这娘们不一样,有种,有胆识,还有股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妈的,老子真是倒了血霉,遇到这样的女中豪杰。要是日后谁说女的全都是只能躺着我们爷们的杂种,老子一定剁了他,这话在某些时候会害死人啊,当然也包括你。”

    断胳膊的将信将疑道:“不会是真的吧!没这么夸张吧!那个娘们下手这么精准,要知道你可是先天境界的高手,在军队里也是个千夫长,你的闪电快砍,她能抵挡的了?”

    脸上有伤的士兵,唉声叹气的道:“哎,真是一山更比一山高,他的刀比我快,比我恨,要不是我最后爆一下砍掉她头上的头盔,迟早还是败的,那种情况下败了就代表着死亡。这种情况还好点,脸上虽然又道难看的疤痕,但还不至于完蛋大吉,不然我养活的那几个娘们可就有头苦恼了。”

    断胳膊的士兵顿时来了兴趣,也不催促店小二上菜,歪着脑袋问道:“你倒是给我具体说说,是怎么回事?”

第两百节 大战争(三)

    刀疤脸对断胳膊的士兵招招手,示意他贴近点,然后才压低声音道:“你应该知道,我手下那一千士兵,就跟草原上那一群嗷嗷叫的野狼一样,骁勇彪悍,悍不畏死,所以得到一个任务,将军命令我们从后面包抄哈赤部落,以骑兵快攻,杀他个措手不及,当然并不是想要攻入城去,只是杀他几百个守卫和平民,给点教训便是。毕竟现在我们部落和哈赤部落正在和谈,所以我们不可以做的太过分。妈的,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屠杀守卫和要进城的平民时候,一群只有三百不到的黑甲骑兵正好从战场归来,从我们的侧翼杀入,那群人好不彪悍,远远的就是箭雨来袭,射伤了我不少兄弟,最后贴身肉搏也都是不要命的角色,我也和他们队长对上了,说时迟那时快,转眼间我们两人就以快打快各自攻了数百招。那千夫长出招,招招快、狠、准,渐渐掌握的主动权。那个时候我就慌了,要知道再这样下去,掌握主动权的人肯定胜利,所以没办法才迫出一部分潜力,一刀削向那千夫长脖子,真不知道那千夫长是如何做到的,在关键时候竟然一条腿飞起,竟然后先至踢中我的丹田,所以我那一刀砍偏了,只把那千夫长的头盔砍飞,那千夫长真的是铁石心肠,那种场合下避都不避一下,提刀就给还在惊愕中的我脸上来一记狠得。不过那乌黑的秀和那幽幽的清香,确实够赞,要是能上这种女中豪杰,那就算是死在她手里又如何?”说完以后那刀疤脸竟然嘘喻起来,大感可惜。

    断胳膊的士兵皱着眉头道:“那你们败了?”

    “差不多,哈赤部落的行动很快,数万的士兵从城门涌出,那时候只能落荒而逃了,不过老子有大半的兄弟栽在了那里,那群人的箭术非常了得。我能活着回来已经算是万幸,升官估计那是不可能的了,只要别降就成。”

    两人交谈虽然特意压低了声音,但还是没有逃过有心人的耳朵,林统领一干军匪听的清清楚楚。林统领知道在听下去也没啥嚼头,对正在给那两个士兵上菜的小二道:“小二结账。”

    “大爷稍等,我这就来。”店小二是脚步有点踉跄,但那双眼睛却是闪亮的,他把木板上的菜和饮品放在两位士兵的桌子上:“两位官爷请慢用,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请喊小子。”言毕,那小二就拿着木板快朝林统领那里行去:“几位大爷,一共是三十两银子。”林统领随手掏出一块金淀子,扔给那小二:“不用找了。”那店小二顿时变的献媚起来,点头哈腰的道:“爷你可真大方,那我替掌柜子谢谢您啦。如果有什么事,你们尽管找我,我一定会让你们满意。”

    林统领旁边的军匪挥挥手道:“好了,没你什么事了,别站在这里碍眼。”那小二很识趣的退了下去,把那金淀子交给了正在算账的掌柜子。

    一干站起来正要朝楼上卧室走去,却现一群黑甲士兵把门口团团围住,后面是一辆装饰的富丽堂皇的马车,金饰玉器挂满了马车的外围,就连拉马车的那匹黑血马,也用黄金做的蹄子和面罩,尾巴还系着一个叮叮当当的金铃铛。一名弓腰的马夫,跳下马车用最轻柔的手段,拉开帷帐对里面的人道:“夫人到了。”从马车里面躬身走出一名艳妆的贵族夫人,穿着大红绸缎,如绸缎般的黑色丝,用玉夹子简单的束在脑后,手指干净,但却有着长长的指甲。脸上的妆似乎稍微有点浓,但并不妨碍她那倾城倾国的容颜,典型的狐狸眼、瓜子脸、如樱桃般的小巧嘴唇,让人忍不住想要吻上一口。这是一个出身在贵族家里,并有过良好贵族教育的夫人。马夫很自觉的蹲下身体,于是艳妆夫人用脚轻轻踩了一下马夫的脊背走了下来。而地下早已经被铺上了一层羊毛毯,刚刚众人的眼球被那艳妆夫人吸引去了。所以没有注意到两个管家一样的人物,已经把地面铺上了一层红色的羊毛毯。

    那名贵妇人在两名管家的簇拥下,以优雅的姿势漫步斯里的朝客栈内行去。林统领和一干军匪一见到那两名管家,眼瞳猛的收缩一下,然后又恢复如初,那是极端危险的征兆。

    “谁有上好的茶砖吗?”只是简简单单的一问,那声音却如此黄莺啼叫般好听,虽然带着不容违抗命令的味道,但却不会让人生出反感。

    林统领装出一副惊慌失措,纯粹小人物的样子,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小跑到那贵妇人的身前,一向比较高挑的他,此时把腰弓着,恰好比那贵妇人矮了半个头:“我有上好的茶砖,正要出手,不知夫人你大驾光临,小人实在是那个汗颜。”脸色参出细密的汗珠,那是由于紧张所致,这可不是装出来的,是因为那两个五十多岁,但却有着干净容貌的管家所致,他们两个仅仅只是朝那里一站,就给林统领带了很大的压力。

    “很好,你有多少茶砖我都要了,按照市场价的十倍如何。”艳妆夫人带着高高在上的神情,但言语却充满了柔和,给人一种极其矛盾的感觉。

    “那个自然,就算夫人你拿走,我也绝不会有任何怨言。”

    用手轻轻掩住玉容,艳妆夫人轻笑道:“还真是个会说话的小子呢,长的倒是俊俏,如果不建议可以去我府上一叙,我们慢慢商谈收购的问题?”这可是一语双关啊,聪明的林统领自然知道贵族之间有很多不可见闻的‘游戏’,那些游戏的疯狂程度,往往不止是挑战人类道德的底线,甚至**的也有不少,只是为了刺激而已。

    站在右边的管家,轻轻咳了一下,提醒艳妆夫人这是公共场合,别做的太过显眼,但那艳妆夫人似乎并不在乎。当然现在最激动的还是林统领,以前就是梦想玩贵族夫人的他,一直没完成,只上过十几个富家小姐,他自然是做梦都想把这个儿时的梦想实现,贵族鸡啊,而且还是如此正点的,那不上简直就是犯罪嘛。不过必要的推托还是必要的,不能引起怀疑,林统领装出难为的表情:“那个不大好吧,价格已经谈拢了,还”林统领还没说完,外面就传出吵闹的声音,眼看就要打起来了。

    “我是四王子,难道你们敢拦我?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你们的眼睛长到狗身上去了吗?老子是四王子,你们竟敢拦我。来人啊,给我杀了这群反骨畜生。”一名满身横肉的大汉,在那里又蹦又跳,由于气愤粗犷的脸都涨红了,伸手一抓,抓住那名正在给他解释的黑甲士兵,直接扭断了他的脖子,然后举起来,双手一撕,整个人都被撕成了两半,鲜血和大肠流的到处都是,就连那穿着身上的坚硬黑甲,也被扭曲的不成样子,可见四王子手上的力道有多么骇人。双眼血红的四王子狠声道:“谁***敢拦老子,老子就生生的撕了他。”

    艳妆妇人转身走到门口,微笑的看着还在暴怒之中的四王子,用奶声奶气的声音道:“哎呦,这不是刚从战场上回来的四王子吗?怎么样了,哈赤部落拿下来了没?要知道整个草原现在就只剩下哈赤和天赐了,只要拿下哈赤部落,整个木兰草原就是我们的了。”艳妆夫人这句话够狠,明知道四王子的军队被哈赤部落重点照顾,几乎被打残了编制,从战场上退下来。现在哈赤部落和天赐部落正在和谈,所以双方都做出了友好表示,把大部分士兵都从战场上秘密撤了下来。当然哈赤部落的士兵已经退回各大城池当中,但天赐部落秘密撤下来的士兵却无辜蒸了。

    全身的肌肉无辜的胀大一圈,如蚯蚓般的血管布满在粗壮的手臂上,这种暴怒情况下的四王子,却笑了起来,眼中无悲无喜:“原来是努尔哈赤家的大小姐,不是听说你嫁到我们家来了吗?怎么还可以指挥努尔哈赤家的家族护卫呢?这似乎不合情理吧!”

    “这没什么不合理的地方,我始终都是努尔哈赤家族的大小姐,至于婚宴”艳妆夫人很不屑的笑了笑,说的也是,无聊的政治婚姻,她又怎么会看在眼里,他平时不管那家伙鬼混,自己也用腿把自己身边的男人,不管是仆人还是管家都夹了一遍,这样还不过瘾,没事还随处勾搭一些足够强壮的男人一起‘玩’。至于那男人,除了偶尔晚上回来脱下裤子干一下自己,没几分钟就完事了,还能干什么,简直就是一个废物,如果他不是自己的丈夫,她才不会让那么‘没用’的男人干自己呢。忘记说了,那个男人就是三王子,一个彻头彻尾的浮夸,把裤裆里的玩意,当枪使的混蛋。

第两百零一节 大战争(四)

    身材魁梧有力,在一般人的眼里他就是一个肌肉汉,但站在那里的艳妆夫人却知道,这是一个心机深沉,大智若愚的一个人物,懂得知难而退,也懂得什么叫做得寸进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难处货色。所以只能一开始就把话说死,用嘴巴狠狠的扇他两嘴巴,一般来说,这个人就会知难而退。

    四王子的眼睛已经充满了血丝,身上的肌肉块更是又涨大了一圈,他的语气却更加平静:“请注重你的身份,你是王妃,不应该出现在如此肮脏的地方,这不合规矩,也不符合常理。”

    艳妆夫人伸出一只秀拳,朝空气挥了挥,用讥讽的语调说道:“规矩?你是在说我吗?有规矩王妃不可以来这里吗?有律例规定王妃不可出现在这里吗?有法典规定吗?或者这只你是一个人一厢情愿的规定呢?我来这里只是做一场小小的买卖而已,难道你还想横插一腿不成?”

    “这倒不敢,我只是听说有人在这里买茶砖,所以过来抓人,要知道东胜国已经对我们天赐部落戒严,严谨任何胡人商人进入国土,敢问他们是如何弄到那些茶砖的。你敢确定他们不是敌军的探子?”

    林统领皱着眉头,站出来无奈的耸耸肩解释道:“不好意思,商人有个信条估计四王子你不知道,叫做‘一切皆有可能’,其实这很简单,我们在东胜国生活了很长时间,我们可以轻而易举的乔装打扮成汉人。你说他们会戒严汉人吗?到了草原上,我们就可以恢复自己的真正身份胡人,这种买卖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只要一倍的利润我们商人就敢去做,如果有十倍,那么就算只有百分之几的几率我也一样敢做。无商不奸,无商不利。”

    四王子嘴巴张大,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他虽然大智若愚,但都是以军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从来没想过商人是如何在战乱之地生存的,更不知道他们对于金钱的渴望多么的骇人。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不久后将会有一场对东胜国的战争,虽然不知道要经行多久,茶砖这种本来就是奢侈物品,将会变得的更加奢侈。

    嘴角高高勾起,四王子和身后的四名护卫慢慢的朝艳妆夫人走去。身上的杀气和煞气,竟然让艳妆夫人的护卫不敢有丝毫动作,直到他快要走到艳妆夫人身前的时候。艳妆夫人身后的两个管家,才不动神色的拦在四王子和艳妆夫人中间,右边那个管家,从怀里掏出白色的手套带着手上,低声道:“如果四王子再向前一步,我将视为对夫人的不尊重,虽然我不可以打伤你,但却可以把你制服,到时候大家的面子都过不去。”

    四王子停了下来,在这两个神秘莫测的管家面前,他确实不敢怎么样,他对身后的护卫挥手道:“把不相干的人赶出十丈外,我不希望有人听到我们的谈话。”四名护卫效率很快,拔出系在腰上的隐隐泛出红光的长刀,把四周不相干的人全部赶出十丈外。

    “按照规矩我应该叫你一声嫂子,但我想你并不喜欢这个称呼,就称呼你为大小姐好了。过些时日我军会和东胜国开战,以赢取哈赤部落的信任,获得大多数胡人的认可,这样和谈我们就会占据有利地位。胡人和胡人之间的战争,并不是主要矛盾,到时候大势所趋,哈赤部落的领,必然会无可奈何的把手上的权利交给我父亲。一旦开战,所有的商道都会被敌军重兵把守,到时候别说商人,就算一只飞鸟也别想过境。茶砖是奢侈品,可以提神,我父亲需要一些,请你不要为难,不然我父亲震怒,对谁都不好,毕竟你们家族是我军第一骁勇的军队拥有者,我已经给足了你面子。”

    大小姐眉头皱了皱,一个妇道人家不管她多么有本事,这些军事机密她还是无法触碰的。他绝不相信四王子会欺骗他,毕竟都是有身份的人,那种下作的事情四王子是不会做的:“你把这些军事机密告知我,不怕我泄露出去。”

    “大小姐是聪明人,你不会那么做的。”四王子身上的肌肉逐渐收缩恢复成原样:“老实说,我一开始打算把这些人抓回去,得到自己想要的茶砖之后,就全部杀掉,这就是我们军人的风格,用最直接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战术胜利。”

    艳妆夫人用雪白的手指,抚弄一下丝,一股糜烂的香味散出来,狐狸眼散出一种只有男人才会明白的暗示:“既然这样,茶砖就你我一人一半好了,你也知道我是个女人很小气,拿出一半来已经很肉痛了。如果你不满意的话,晚上可以来我府上,我可以私下给你一块茶砖。”

    四王子早就听闻此女很是风,但却没想到风到如此地步,竟然就这么明目张胆的勾引自己,虽然说的隐晦,但都是聪明人,如何能不明白:“大小姐美意,我心领了,一块茶砖我还不放在眼里。”

    既然矛盾解决了,分配茶砖就非常简单了,林统领把楼上的茶砖取下来,四王子很爽快的付出十倍的价钱,拿走了一半。正要离去,艳妆夫人却又朝他抛了一个眉眼道:“喂,就这么走了,要不晚上去我府上,我给你两块茶砖。”四王子很久没有泄火,下身有了反应,暗骂自己没出息,赶忙落荒而逃,还不忘大声回应道:“大小姐美意,嗯那个我我我心领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不走不行,他怕自己一步小心说:“那好啊,一块茶砖也是茶哩,更何况两块呢。”上了自己的黑血马,四王子才低声骂了一句:“臭婊子真,现在可不是乱来的时候,等哪天老子当上了可汗,老子一定要让你在**求饶。”

    看着四王子落荒而逃,艳妆夫人的心情显然变的很不错,出一连串银铃般的轻笑声,不管怎么说,自己还是占了上风。不过现在夹不到王子,把这数十个健壮的商人弄过去**也是爽快:“我身上没带钱,你们可以去我府上去取吗?”

    林统领和一干军匪自然不能拒绝,他们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但如何安然出了城门还是一个问题,所以不敢有半点马虎,齐声道:“夫人美意我等自然不敢拒绝。”言毕众人便简单收拾一下行礼和刚才的四王子支付的黄金,跟在艳妆夫人的身后朝她的府上行去。当然,艳妆夫人坐的是马车,而他们只能骑着自己带来的普通黑马。

    艳妆夫人的府邸坐落在城市的东南部,那里地段繁华,不少商人都在那里开店,贩卖一些贵族人需要的奢侈品,比如说上年分的古董,一些可爱的玉器和金饰品等等。车队叮叮当当的停在了一座府邸前,众人66续续的走了进去,林统领等人安排好了自己的坐骑,然后又把装满黄金的包裹放在房间里。此时已经到了傍晚,一群姿色不错的丫鬟,来到他们休息的地方,直接推开门,其中一名看起来是比较有威信的丫鬟对躺在床上的林统领道:“我们家小姐,叫你们先沐浴更衣,然后去她那里吃饭。”

    林统领知道自己的梦想就快实现了,虽然要和数十人享用,但却也不是问题,兴高采烈的把属下们从各自的房间叫醒,然后在那群丫鬟的带领下,来到一个热气腾腾的大浴池,池子里放满了滚烫的热水和玫瑰花瓣,一股幽幽的清香散开来。一个个直接脱光衣服跳了进去,那群丫鬟似乎也习以为常了,也各自脱光衣服,走了下去,倒是把军匪们吓了一大跳:“你们干什么?难道是男女共浴?怎么会有这种艳遇。”

    “各位爷,小婢下来只是为了方便给各位爷搓搓身上的灰尘,没别的意思。”这场艳遇他们是享受到了,但那些婢女的手法太过厉害,让一个个军匪大感吃不消,那手如无骨般,时而轻轻的**,时而用力的**,时而还碰碰那坚硬的玩意。军匪们差点没守住阳关,倾泻如注。沐浴更衣后,穿上特制的服饰,婢女领着他们来到名叫合欢园的四合院中。直到此时,军匪们已经没了当初那种心情了,男女共浴他们求之不得,但身上那衣服实在太露点了,也太古怪了点。如果从地球二十一世纪飞升上去的仙人见到此景,一定会大喊:“天啊,竟然是制服诱惑,太赞了。”当然,这群军匪是不知道这些衣服的古怪作用,他们只是感觉浑身上下不自在而已。

    婢女把他们领到一个大房间内,整个房间就是一张大到令人指的床,床上竟然还放着一张不小的桌子,桌子放着美酒佳肴,当然还有这一夜的唯一女主角——艳妆夫人。这是荒唐的一夜,军匪们一边吃着可口的食物,一边和艳妆夫人玩肉搏战,古怪的鞭子,长长的木制玩意、古怪的露点盔甲等等。在军匪看来那些古怪玩意,简直就是监牢里的刑具,在这里竟然变成了享受。非常荒唐的一夜,以至于这干军匪逃离之后,弄不清楚到底是自己玩了贵族夫人,还是贵族夫人**了自己?这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第两百零二节 大战争(五)

    夜,勉强把那艳妆夫人放倒之后,林统领带着数十人乘着夜色,气运丹田把轻功运到了极限,一行人化成一团扭曲的黑影,以急朝城门那里飘去。现在他们也顾不得留在艳妆夫人府上的黄金和马匹了,反正那也是他们在草原上劫来的,丢了也就丢了。

    高大百丈的城墙,由林统领带头,双手冒出微微的荧光,如切豆腐一样切入墙壁,然后身体如青蛙一样,一跳一跃的上去了。黑夜成了他们最好的掩护,一行人轻松扭断了几个守卫的脖子,然后就猛然跳了下去,消失在茫茫的夜色当中。

    三天后,简直分不清容貌,全身破破烂烂的林统领一行人终于来到冥营的驻地。这三日来,他们在草原上被大股骑兵追杀,那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各个身上都带了不少伤口,有的还在流血。谁知道那那疯女人为什么那么快就现了不对,派出庞大数量的轻骑兵满世界的追杀这一行人。

    一行人刚回到冥营驻地,就直接倒了下去,他们实在太累了。半日后,当他们醒来的时候,身上的伤害已经完全好了,照顾他们的士兵,告诉他们是将军亲自出手治好他们的。你们不知道那场面有多诡异,就好像时光倒流一样,身上的伤口逐渐变小消失不见,就连上的油腻也开始变淡消失。

    醒来的林统领,精神虽然还有点萎靡,但还是坚持要见张志远。照顾他们的士兵,领着林统领朝张志远的军帐行去,站在门外的护卫,只让林统领一个人进去了。

    张志远还在沉思如何进行自己那庞大的计划,林统领单膝跪下,大声道:“将军属下已经查明,天赐部落确实和一个名叫哈赤的部落处于停战状态,似乎正在和谈,不过还没谈拢。”

    张志远漫步斯里的端起案台上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茶水,歪着脑袋道:“我知道了,看样真如我所料,这件事不要通知熬丰,他不死我无法上位,你出去叫小舞进来。”

    林统领虽然不知道张志远为什么如此沉住气,却还是躬身告退,去找小舞去了。

    “对,对,腰要弯一点,在多弯一点,形成一个弧度,小腹一定要扁平,气息悠长,才可以保证你跳的舞有节奏,不会被打乱。”小舞正在草地上,教授那群被留下来有资质的美女舞蹈。

    林统领跑,跑,但却比一般人跑快多了,一步就是两三丈的距离。林统领小跑到小舞面前,也没做作直言道:“将军有话,叫你去他那里一下。”

    小舞疑惑的看着林统领,问道:“我正在教舞蹈,急吗?如果不急我晚上在过去。”

    “急,你快些过去吧!将军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军法严着呢。”林统领说完转身欲走,却被小舞一把拉住,问道:“你们这次可探听到什么?”

    林统领左右看了看,低声说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事情闹的很大,我想他们过些时日准备好,就会进攻,消息走漏了风声,他们肯定怕生变。”

    小舞化成一道虚影转眼间就消失在林统领的面前,弄的他直说见鬼,这女子越来越变态了,连自己都看不清动作。

    张志远歪着脑袋,案台上放着一卷丹青,却没有心思去看了。小舞如同鬼魅般出现在张志远的军帐中,躬身做稽道:“导师找我何事?”

    张志远打算先不说出自己的真实目的,他倒有点好奇小舞以前所在的那杀组织,因为他房间里多了一个看不见的人:“给我说说你以前呆的那个暗杀组织,到底什么来路,按照惯例他们早该派杀手来了,可为什么迟迟没有动静。”

    “关于组织的事情我知道的也不多,组织的名字叫暗影,金牌杀手在组织里并不是了不起的存在,所以我不可能知道的太多。上面还有紫金杀手、冥血杀手、暗影杀手。组织的实力遍布整个太清洲。但有一点是肯定,组织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是前所未有的杀伐,特别是对付我这种叛徒。这么长时间没有派杀手来,也许是要出动暗影杀手,因为只有那个境界的杀手出动,才需要很长时间的研究规划,毕竟出动一次暗影杀手的耗费很大。”小舞想了想继续说道:“大人你应该不会来专门问这个的吧?”

    无奈的笑了笑,烦躁的用手指敲打着案台,张志远轻声道:“我想派你去哈赤部落,顺便把所有的舞女都带去,我命令你们组织成一个舞蹈团队。不管你用何种方法诱惑哈赤部落的领堕落,对你言听计从,如果天赐部落进攻了这里,你要惑众他进攻天赐部落。告诉他那是他一统草原的契机,如果失去,只能做个王公大臣,一个新的皇帝是不会允许王公大臣拥有自己独立的子民和军队,最后死的还是他。”张志远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脑袋,继续道:“至于怎么去实施,我不管,我要的只是目的,让整个草原陷入混战,这样我们才有机可乘。记住一定要在天赐部落攻下熬丰军营之后,我可不喜欢别人和我抢功劳。”

    小舞躬身领命道:“小舞领命,军事紧急,我这就动身。”张志远只是挥挥手,示意她离开,让后默不作声起来。他并不喜欢战争,但身为一个将军这是不可避免的,纵使自己再怎么不愿意,但这是祖国的北疆,是守护人民的屏障。战争一向都是残酷的,他需要敌人的鲜血来祭奠。张志远站起身体,把目光转向军帐左边的角落里:“已经观察了三天三夜了,出来休息一下,我这里有上好的茶叶,要不要来一杯。”

    回答张志远的却是一把黝黑的匕,那匕似乎可以吸收光线一般,无法反射出任何光芒。匕快若闪电,直接刺入张志远的心脏里,然后一把飞剑无声无息的砍掉张志远的头颅。一个人影渐渐浮现,幽幽的红色眼瞳,盯着已经死的不能在死的张志远,看了好一会儿,才面无表情的走到张志远的头颅前,伸手捡起来,用力捏碎。

    飞剑回到他手上,面无表情的朝军帐外走去:“暗影过处,寸草不生。”他嘴里喃喃叨念这句话。

    “就打算这么走了,难道真的不留下来喝杯茶吗?”

    杀手转身看向本来应该死透的躯体上,不管是四处流淌的鲜红血液,还是神念都告诉他,那是一具死的不能在死的**,丝毫生气也没有。

    “你似乎很好奇?这没什么,生命对我来说只是闹着玩的游戏,难道你真的不坐下来喝杯茶吗?要知道这样拒绝人可不好啊。”一蓬虚影从本来已死的躯体上飘出来,慢慢凝结成实体,正是本来应该已经死去的张志远,而那具死的不能在死的躯体,化成淡蓝色的荧光消失不见。伸手接住那把黝黑的匕,张志远重新坐在椅子上,冷冷的注视着那名杀手:“地魔界来的朋友,我很好奇你们是怎么穿越那海洋来到太清洲,又是如何创建出这个名震太清洲的杀手组织,而没让道门现其中蹊跷。”

    “你到底是什么人?那匕有吞噬灵魂的功效,你不应该还活着。”那杀手也还算冷静,毕竟自己本来就是魔头,越常理的存在,能有可以复活的人也没什么奇怪的。

    “我是**灵魂的祖宗,在我看来只要是灵魂我就可以随意**,你要不要试试呢?”张志远双瞳冒出一缕红色光芒,那光芒微弱,但却看的那杀手全身冰冷不已:“你的灵魂是血红色的,嗯,杀过不少人吧!从来没有见过可以红到如此地步的灵魂。”

    看到张志远那红色的眼瞳,杀手奇怪的问道:“你是我魔道中人?”

    “魔?当然不是,魔算什么东西呢?不是东西而已,来吧,坐下来喝一杯,这是我能给你最痛快的死法,茶杯中被我放了剧毒。你喝下去就好了,然后我会拷问你的灵魂,多么美妙的结局,不是吗?”

    “你不觉得自己很狂妄吗?什么样的毒素可以杀死窥虚期的魔头?”

    张志远很无赖的指着桌子上另一杯茶水,已经放了至少两天的茶水:“我早就给你准备好了,你要是不喝,可就对不起主人的款待。来喝吧,就一口,一口不行,舔一下也好嘛。”场面开始变的诡异起来,两人竟然围绕一杯茶水争吵起来。

    暗影杀手走到案台前,血红的双瞳冷冷的注视着张志远:“既然主人盛情,我也不好推脱,那就喝一杯吧!”张志远笑着说:“请”一道闪亮的弧度,劈向张志远的脑袋,大有把张志远劈成两半的气势。

    哐当一声巨响,那把飞剑顿时碎裂开来,而张志远用很无辜的眼神看着他:“刚才是我让着你的,毕竟你是来客嘛,给你杀一次,威风一下,没想到你这么不知好歹,那么我应该怎么对待你,杀了你,从你的魔婴中抽出你的灵魂,在狠狠的蹂躏,这样是实在是太残忍了,不过我只能这样做了。”

第两百零三节 大战争(六)

    “你的身体怎么可能会如此坚硬?”暗影杀手惊呼道,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张志远眼眸中冒出浓浓的红光,那红光是如此的诡异。好像是两个疯狂旋转的黑洞,可以把人的灵魂都吸入进去,说不出的诡异。无形的魔力,让暗影杀手在也移不开眼睛。

    此时的他双眼瞪大,全身上下如同痉挛一般,冷汗如同小溪一样从身上哗啦啦的滴落,他也不知道多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这是死亡的威胁。张志远用手捧起暗影杀手的两颊,言语间说不出的轻柔:“这是上古巫术——怨念恐惧,可以大幅度降低目标攻击和防御,扰乱心灵,另对手感觉到恐惧。你看到什么?无边炼狱是吗?你曾经无情蹂躏的对手,已经开始对你的灵魂经行讨伐了,不是吗?”

    无数的灵魂在哀嚎,扭曲的容颜,僵硬的尸体,还有那漫天飞舞的绿色尸气。在幻境中暗影杀手失去了全部能力,甚至只能站在那里动也动不了,只能看着那些讨债的人,慢慢接近,然后舔食自己的血肉。

    恐惧令暗夜杀手出无意识的呻吟,身体抽搐的愈加厉害,好似有无数的恶鬼在舔食他的身体一样:“你灵魂上的怨气和血气,就是你什么的终结,上古巫术——罪恶灵魂的审判。”无声无息,无形的血炎从暗影杀手的体内燃烧起来,只是转眼间,暗影杀手的身体变化成蓝色荧光消散的一干二净,就连魔婴也不能例外。

    而张志远手里还捧着一个透明的灵魂,血炎并没有伤害到暗影杀手的灵魂,因为张志远保护了他。张志远嘴角出冷笑:“那么现在可以把你知道的告诉我吗?就算你不说,我也会从你的灵魂中复印出来。”

    已经勉强恢复神智的暗影杀手,透明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不是不说,而是不能说。”说完暗影杀手的灵魂哀嚎一声,直接被一股横空袭来的力量冲击的粉碎。张志远甚至都来不及保护。他伸手一招,抓住了那一丝力量,一个恶毒的巫术便对那力量施展开来,上古巫术——魂爆。

    远在地魔界的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忽然闷哼一声,嘴角已经流出一丝鲜血。只见此人端坐在血色的骷髅宝座上,**的上身有着被扎实的肌肉充斥,无数的诡异魔纹布满全身。两只眼睛好似铜铃一般,冷冷注视着天际。充满威严、黑暗、死亡的大殿内站着无数的魔头,他们看着魁梧壮汉嘴角溢出鲜血,顿时惊呼一声,高声吼道:“魔尊大人,你怎么了?”

    伸手擦了擦嘴角的鲜血,刚才来自灵魂的狂暴,似乎让他有点心有余悸,随后是深深的暴虐,他大声吼道:“该死,这么诡异的能力,竟然只凭借我的一点力量,就可以直接对我的本体做出诅咒,难道真的如传说所说的那般,上古大巫真是可怕的存在,连我这万劫不灭的魔体都差点着了道。”嘴角出一丝冷笑,魁梧壮汉忽然仰天出狂笑,狂傲的音浪,如同世界上最狂暴的龙卷风一样,风一样席卷整个大殿

    气恼的跺跺脚,张志远知道刚才那股力量绝非普通人可以拥有的。宛如深渊一样深不见底,张志远也深深的感觉到惧怕。除非自己可以到掌控空间的地步,不然对上这种级别的家伙,也只是有死无生:“邪恶的力量,难道是从地魔界传来的,不过现在张志远也管不了那么多,只要弄好自己这一亩三分地便可,然后把风吟娶回来,那就一切完美了。”重新回椅子上,张志远又掏出那白色手绢,见物思人

    转眼间两天就过去了,春天的气息愈浓厚了,冬眠的动物醒来了,蝴蝶飞舞在花丛间。但不知道为何,空气中的肃杀之气却愈浓重。派出去的探子来报,仅仅两日,百里外的十万骑兵,又增加了十万,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当中。堆积如山的粮草、军械,还有往来的车队,远远的就可以看的清清楚楚,这是后勤,要拉多长的战线才需要如此庞大的后勤。

    张志远站在最为高大的树枝上,望着远方那如长龙一样延伸到远方的车队,轻声道:“如果熬丰不是傻子,他就应该知道这样的阵势,绝对不是来对付我的。我们就装傻子吧,通知全军,我们躲进山里去,我还有个惊喜要给你们呢。”两名和他一样站在树枝上的护卫,躬身跳了下去。

    很快冥营的几百名军匪便集结完毕,张志远也站在他们的面前来回踱步。一干军匪双腿啪嗒一声并在一起,声震如天的吼道:“愿为将军效死。”

    张志远满意的笑了笑:“我可不希望你们去死,我就这一点班底,要是打完了我找谁哭去?我有一个可以增强你们实力的方法,过程有点痛苦,就是不知道你们愿意不愿意接受。”

    回答他的只有一句话:“愿为将军效死。”

    “很好,完美的答案,这是你们的选择,从今往后你们就是我的巫卫,灵魂大巫的巫卫。你们将拥有不死的生命,强大的力量,近乎永恒的寿命,但是你们付出也很大,你们要献出自己的灵魂。”张志远死死的盯着眼前的军匪,郑重的问道:“你们还愿意吗?”

    回答依然只有一句话;“愿为大人效死。”

    张志远仰天狂笑:“好,好,既然如此,那我也不能小气了。”只见张志远从怀中拿出一把黝黑的匕,狠狠的把自己手腕上的大动脉划破,顿时鲜血喷涌而出。血液在下落的过程中,分出一部分,化成几百滴血液在一干军匪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钻进他们的眉心当中。眼前的场景虽然很诡异,但早被张志远磨练成纪律严明的军人,此时还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另外一部分落在地上,逐渐形成以个繁杂的巫文,鲜血散着红色的光芒。张志远全身上下的巫力鼓荡,眉心竟然睁开第三只眼睛,那是巫眼,专门用来观察天地规则的巫眼。这是他第一次使用大型巫术。这个巫术在上古时候是用来控制猛兽的,上古巫术——控兽,由鲜血组成的巫文,散出幽幽的红芒,好似人的心脏一般,竟然开始快鼓荡起来。咚咚的响声不绝于耳,即使远在千里之外都可以听的清清楚楚。那声音似乎有着奇特的魅力,大型猛兽,还是块要结成妖丹的妖兽,或者已经极其强大的妖兽,都控制不住的恢复成原型,朝这里狂奔而来。起初很零散,但最后却化成一道洪流。如果站在树上看去,就会现一道如同遮天蔽日的兽群朝这里狂奔而来。特别是奔跑在最前面的几头野兽,竟然有数百丈来高,体型巨大的不像话。一头黑色猛虎,一个雪白的野狼,还有一个全身黝黑,眼中闪烁寒芒的螳螂,泡在最前面的是一头提醒巨大的黑猩猩。

    大地在野兽的脚步下颤动,好似七级地震一样,但张志远却不为所动,有些军匪光是听到声音,就感觉全身无力,但还是站的笔挺挺的。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感觉身体隐隐热起来,一个个全身冒出丝丝的热气,但他们还是忍住没有动,因为他们相信,将军既然可以弄出这么大的动静,自然可以平息。

    漫头银风飞舞,眉心上那第三只眼睛平静的盯着从远处狂奔而来的兽群,被划开口子的那手臂,已经恢复如初,一点被割伤的痕迹也看不出来。嘴里念叨着听不懂的巫文,张志远整个人如同掌控天地的神灵一样。此时脚下的巫文开始起了变化,一个巫文扭曲变形最后化成两个巫文。

    很快,野兽就已经快要奔跑道张志远的面前,忽然一声闷响,奔跑在最前面的黑猩猩,脑袋不知道为什么掉了,喷涌而出的滚烫鲜血,全部落在那群军匪的身上。他们的身体已经红的烫,得到那血液的滋润,就好像一个在沙漠中行走了好几天的旅客,忽然见到绿洲一样,疯狂吸收流淌出来的血液。

    无数的野兽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斩掉头颅,滚烫的鲜血很快就在地上聚集起来,只是几个呼吸间,便形成了一个个河流,这条河流似乎违背了自然规则,源头是那些野兽的尸体,但终点却是那群军匪的身体。他们的身体如同一个装不满的容器,拼命收集一切有用的鲜血。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场景,远远看去,就好像这群野兽在争抢着赴死一般,血很快就染红了大地,漫过膝盖。张志远全身上下的巫力已经鼓荡到了极限,声音越来越大,传出老远老远。眉心的第三只眼睛,也露出凝重的眼神,脸色苍白的他,几乎感觉自己快要虚脱了,很后悔不该把场面搞的这么大,现在是无论如何也要坚持到底,不然全功进气不说,这个残局也好收拾。

    只见张志远双手似乎抓住什么,狠狠的一提,两个被鲜血覆盖的巫文,被他提了起来,在滚烫的血液上浮动。

第两百零四节 大战争(七)

    两个巫文又在扭曲变形,变成三个,同时进行三个大型巫咒,估计也只有张志远才会疯这样做。第三个巫文出惨绿色的光芒,被禁锢的猛兽灵魂,出无声的咆哮,他们恐惧着,害怕着,来自灵魂本能的恐惧,让它们几乎快要疯。无数的凶兽灵魂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压碎,变成一个个蓝色光点,光点连在一起形成数万条彩带。那些彩带笔直的向那几百的军匪身上飞去,那是属于精神的力量,却以外在的形式表现出来。

    如果说刚才猛兽的精血,只是精炼这群军匪的**的话,那么现在这些蓝色彩带就是加持在他们身上的精神力量。只是现在这股精神力量还太过强大,无法被他们完全吸收,甚至他们连万分之一都无法吸收。于是乎,那些彩带只能依附在他们的身上,何事等到他们可以完全吸收那股力量的时候,他们才算真正的强大起来。

    第一个巫文开始逐渐变淡消失,一些还在奔跑中的猛兽,猛然惊醒过来,看到面前的惨象,一个个吓的四下奔逃,那里还敢停留。不消片刻,第二个巫文也逐渐变淡消失,只有少数的几头野兽没有被斩断了脖子,惊恐的逃散。勉强把彩带纹在军匪身上,张志远转头向身后的鬼医,吩咐道:“等他们醒来,不要去找敌军的麻烦,如果敌军起进攻,我们就稍稍抵抗一二,然后退守山岭,把这个烂摊子留给熬丰,至于其他等我醒来再说。”言毕,他就很干脆的晕了过去。同时使用三个大型巫咒差点把他的精血都抽的干干净净,现在的他,非常虚弱,和普通人也差不了多少。

    一开始军匪们还能嚎叫出来,减少那撕心裂肺的疼痛,现在他们疼的连嚎叫都叫不出来,只是张大嘴巴,双瞳几乎都快迸出血泪来,蜷缩在地上,全身抽搐着。他们的灵魂几乎快要蹦碎开来,但又被那蓝色的精神力量,硬生生的凝聚在一起,往来反复。渐渐的,一股温暖的潜流,流过他们的心间,疼痛好似积雪遇到了烈阳,融化了,不见了踪迹。一个个伸展的躯体,躺在地上,感受着那来之不易的温暖。

    过了几刻钟,一个个军匪才站起来,他们能感受到身体里那强大的力量,肌肉被无限制的加强了,他们甚至觉得自己一拳可以砸碎一座山峰。

    一直站在张志远身后的鬼医,抱着张志远,冷声对这群军匪道:“将军虚脱了,但有口谕留了下来。如果前方敌军进攻,我们只要稍稍抵抗一二,然后退守山岭,这个烂摊子留给熬丰去收拾,其他的就不关我们什么事情了。”

    一干军匪仰天出如野兽般的嚎叫,那恐怖的嚎叫声,大的吓人,好似他们就是野兽化形而成的人一般:“愿为将军效死。”

    地上没有丝毫血迹,堆积如山的尸体,被一阵狂风吹成飞灰消散。这群猛兽的精血被吸干,血肉也早就空了,就连灵魂也没被张志远放过,所以能被狂风吹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夜凉如水,白天被野兽扰过的天赐部落的骑兵,忽然集结在一起,摆成一个个方阵,沾满食用油的火把亮了起来。躁动不安的战马,并不出长嘶,只是不断的踏着铁蹄。轻骑兵在前,重骑兵在后,最后是两万骑在马背上的神箭手,四万专门负责弓车的神箭手站在最后面。努尔哈赤将军的亲卫军,扛着马刀,和那四万专门负责弓车的神箭手站在一起。整整二十万身经百战的士兵,整整二十万可以配合天衣无缝的士兵,整整二十万拥有着战胜一切信念的士兵。

    士兵站成长十里,宽十里方阵,努尔哈赤感觉自己血液都快沸腾起来了。深呼吸两下,努尔哈赤暴吼道:“各位草原上的男儿,这一仗只许胜不许败,也许我们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但这是必须的,鲜血必须要流,为了草原的统一大业,为了占有更大的领土。想象看,那天胡人统一了整个太清洲,这是什么样的一个场景。我们大王殚精竭虑,耗费了整整五年的时间,几乎统一的草原,我们死去了很多战友,但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草原即将统一,而我们的骑兵会急转而下,侵占东胜国北部疆土。”努尔哈赤双眼冷冷的扫过站在面前的数千军官道:“告诉我,你们有没有信心,杀光一切阻碍?”

    二十万的段钢刀直刺漆黑的天际,如咆哮般的声音从方阵中吼出:“有,杀光一切所能看到的敌军,天赐部落万岁,将军千岁。”

    满意的点点头,努尔哈赤翻身上马:“上马,目的地辅国大将军军营后翼,不要管那个什么平北大将军,只是笑话而已,铁蹄过处,就可以杀的他们寸草不留。”啪啪的响声传出,十六万的草原健儿,一个个翻身上马:“轻骑兵为头阵,快清扫前方一切障碍,重骑兵随后,神箭手身上不可以带任何粮草,只可多带箭支。弓车由四万神箭手掌握,跟在大部队后面,务必要在后天午时赶到辅国大将军的后翼。那么现此,全军出。”努尔哈赤拔出宝刀,遥指冥营的方向。

    看着越来越近的行军火把,站在树上放哨的军匪,冷冷的哼了一下,身体忽然消失不见,甚至连音爆声都没出来,那棵树无声无息的化成飞灰。下一秒钟,那军匪已经出现在冥营当中,他的度太快,一时间没停住,双脚在地上刮出两道深深的沟壑,笔直的撞向几个军帐,同时嘴里还大声吼道:“***,这力量也太难掌控了。”撞翻几个军帐,惹得几十个军匪愤怒的跳起来,就要找那个混账军匪单挑。那军匪已经脚底抹油,到了鬼医的军帐当中:“来了,来了,胡人终于忍不住动手了,妈的,少说也有十几万人,正朝这里急行军。”

    鬼医做了一个嘘的手势,然后不动声色的继续给张志远把脉,过了片刻才把手指拿下来,面色稍微有点凝重:“我知道了,通知其他人,叫他们准备好演戏,逃跑也要有逃跑的样子,别到时候一下子就跑的没影子了,别人怎么相信。还有你们的身体太坚硬,敌人伤不了你们,你们就自己弄点伤出来嘛。”

    那军匪露出一个微笑,忽然又没影子了。鬼医皱了皱眉头,低声道:“大人啊,你到底造出什么样的怪物来,连我都看不出来到底是怎么走的,那度也太快了吧?”摇了摇脑袋,鬼医自己也知道这没什么好羡慕的,这群人的灵魂已经不属于他们的了。这就是巫卫的命运,终身侍奉大巫,力量也很难增进,只能祈求大巫奢侈。鬼医把目光看向张志远,心存敬畏的想到:“大人,已经到了掌控生命的地步,我何事才能到这个地步,巫医的巅峰也就是掌控生命,而大人却如此容易达到了?这难道就是灵魂大巫吗?”

    轰隆隆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好似整个大地都在震动一样。没有任何喊杀声,但十几万人那凝聚在一起的肃杀之意,足以让任何人胆寒。军匪们懒洋洋的聚在一起,谈笑风生,话题多是张志远昨天闹出的那场面。他们还清楚的记得,那种堪称绝迹的万兽奔腾的场面。嘴里叼着老旱烟,腰里兜着几个酒壶,军匪们一边胡扯八道,一边尽情享受这战前的宁静。

    雪亮的马刀在黑夜中闪烁着寒芒,好似连黑夜也遮不住这凶器的光芒。胡人骑兵已经近在眼前了,一个个军匪才懒洋洋的站起来,拔出自己的兵器,扛在肩上。

    跑在最前面的轻骑兵,见到敌军,没有丝毫嚎叫,只是沉默的前进,寒光凌厉的马刀却已经遥指站成一排的军匪。战斗从一接触就到了,军匪们同样只是沉默着,一刀砍向马腿。战场只有兵戈之声、**被刀剑刺透的声音,还有被砍掉马腿的长嘶声,当然最多的还是呻吟声。

    完边倒的屠杀,军匪们把眼睛所能见到的一切,全都劈成两半,鲜血喷涌而出,是滚烫的,是血红的,但他们却丝毫不为所动。后面的骑兵还是一往无前的冲向他们,在他们的眼中看不到任何恐惧和害怕的神情,有的只是对战争的渴望,对胜利的渴望,这是一群虎狼之师,拥有坚定的信念和荣誉感的虎狼之师。就算身体被刺透了,他们也没嚎叫出一声,他们必须无声无息的穿过冥营,到达指定地点,不能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感觉杀的差不多的军匪,忽然惨叫一声,有些直接自己给自己一刀,哗啦一声在身上拉出好的豁口,鲜血像高压水枪一样喷出来。几个倒霉蛋赶快用手按住伤口,转身就跑:“妈的,这胡人太厉害了,兄弟们跑路了。”等他跑几步,松开手,正要看看伤口,却无奈的现,那里还有什么伤口。

第两百零五节 大战争(八)

    天空忽然转凉,一团黑色的乌云,被狂风卷着骤然来袭。稍顷,大雨倾盆而下,人的视野只在几丈之内。在付出近千士兵的生命之后,轻骑兵如猛虎出笼般,直接凿穿冥营,直接到达辅国大将军军营的后面,大雨成了他们最好的掩护,所有的声音都被过滤了。

    道路泥泞,但胡人二十万士兵,还是在午时的时候达到指定地点。乌云没有离开,大雨更加没有减弱分毫,乘着雨势,弓车以极其缓慢的度靠近军营,午时过三刻,骤然袭击。无数的粗大箭雨朝辅国大将军军营里攒射而去。弓车出去的箭支,长两丈,箭头闪烁金属光泽,力道大的惊人,只见粗箭,在雨中出箭啸,划开雨幕,消失不见。

    以为高枕无忧的熬丰,正躲在搭建的大型军帐中欣赏舞蹈。数十只箭支刺破军帐,胡乱的攒射,顿时就有几十个倒霉鬼,被箭支贯穿了身体,当场死的不能在死。熬丰狼狈的躲过一只箭支的攒射,对和他一起欣赏舞蹈的众位将领吼道:“到底怎么回事,为何有暗箭来袭?都愣着干什么,给我出去看看。”

    在熬丰失魂落魄的时候,一名护卫从外面冲了进来,神色露出深深的恐惧:“将军,胡人的骑兵对我们起攻击了,无数暗箭来袭,我军死伤暂时无法估计。”

    “他们是从那里冲锋的?”熬丰身影一晃出现在护卫的身前,用手提起的衣领,满脸凶狠:“我要知道情报,情报啊。”

    “属下不知,只知道暗箭是从我军后方和前方面射来,我们似乎被包围了。”

    熬丰呆住了,脸色有点白,忽然想起什么的他,忽然问道:“为何我们后面会有敌军的暗箭,他们怎么可能会出现在我们的身后,冥营呢?冥营难道都死光了。”

    “属下不知道,雨太大了,无法指派人侦查。”

    熬丰似乎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心思电转,已经大致预感到什么:“快去组织人员防御,不要让他们攻进来,不然就完了。”言毕,就把手里的护卫扔了出去。

    血似乎把大雨染红了,无数箭支一**的攒射,也不知道钉死多少士兵,在熬丰的命令下,士兵们还是无法做出有效的防御,只能拿起盾牌,拍成一圈站在用土堆砌成的围墙上。但是箭雨是按照一定弧线射进去的,他们的防御并不能有效阻止。

    两面的喊杀声,依稀从雨幕中出来,熬丰在一干护卫保护下,出现在土砌起来的城墙上。仔细听着动静,一听喊杀声,熬丰心稍稍安定下来:“敌军大约只有十五万,我方有百万将士不足为惧。”

    一丈八左右的努尔哈赤,坐在一全身赤红的宝马上,手里的千层段钢刀指向辅国大将军营地的方向,大声吼道:“把投石机推向前方,给我破开城门。只是不甚坚固的城墙,也亏熬家想的出来,吞掉的军饷只怕不下数百亿。没有他们的贪心,今天攻城只怕要付出不少鲜血。”

    努尔哈赤身后的将领,出一阵哄笑,前面的弓车被推到两旁,数十架体积更加庞大的投石车被缓缓推了出来。士兵们在将领的命令下,斩断绳索,体积过三米的石块,划破空气,抛向远处的城墙。轰隆隆的声响不断,被砸中的士兵,连哼都没哼一声,便四分五裂,白色的脑浆和殷红的血液混合在一起,喷的到处都是。连续投了三十块巨石,城墙已经四分五裂,再也无法起到防御的作用。

    熬丰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忽然感觉这场战争没那么简单。弓车和投石机,熬家不是没有,从来都是限量供应,制作起来麻烦不说,耗费的金币,更是天文数字。士兵也懒得摆弄这么难弄的装置。所以仅有的几台投石车,还在军营中的仓库中,崭新的机架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看样已经很久没有人去碰了。最为重要的是,没有战事,上到将军,下到士兵们,都本能的认为战争是很远的事情,这才是他们败北的真正原因。

    眼神透过雨幕,熬丰看见,一排黑色浪潮如风一样来袭,在雨幕中闪烁金属光泽的长枪,冷冷的刺向天穹。巨大的吼声,似乎要破开雨幕一般,熬丰几乎不假思索的想到,草原上有钱的部落用重金打造的重甲骑兵。这种骑兵每一个几乎都是用黄金堆起来的。精密制作的厚重锁甲,上面刻着部落的图腾,锁甲厚重,但材料却比较轻,硬度也很高,一般只要不劈中要害,根本无法破处盔甲的防御。这盔甲可比黄金盔甲来的实用,来的威风多了。士兵手里拿的长枪,在草原上叫泣血枪,枪头有三条棱形槽沟,专门是用来放血的,只要被捅破了身体,哪怕只是一寸深,也可以在两刻钟内放光士兵身上全部的血液。这样一直装备精良,士兵骁勇的重甲骑兵,不正是要攻打冥营的那群骑兵吗?熬丰这样想着,冷汗从脸颊滑落,和雨水混在一起。他几乎咆哮着,跳到已经倒塌的城墙上,拔出腰上系的长刀吼道:“所有人组**墙,斩马腿,别让敌军踏入营地一寸,违抗军令者杀无赦。”士兵在众多将领的带领下,组**墙把营地围了起来。此时重甲骑兵已经狂奔到了百米开外:“杀,杀,杀”排山倒海一般的喊杀声,似乎要震破敌人的耳膜。重甲骑兵如同猛虎一般和敌军冲撞在了一起,守城的箭塔,早就被他们用箭雨射成了刷子,他们完全可以无后顾之忧的和敌军厮杀。

    前面一排重甲骑兵的马腿被斩断了,马长嘶的倒向敌军。骑在马背上的重骑兵,抛出长枪,直接刺透了至少两名士兵的身体。大势不可违,在如此骇人的冲击之下,不管是跌落的重骑兵,还是组**墙的东胜国士兵,都无法阻挡,马蹄密集,斩都斩不完。不管是马还是人,都被重骑兵如同巨大的碾子碾过一般,只留下一条血路。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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