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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汉乡txt下载     汉乡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十六章理想家

    第八十六章理想家

    “先生,《萍水录》已经刊印完毕,用的阳版,字迹清晰,墨痕浓淡如一,线装版,纸张厚实,颜色虽然有些发黄,却是难得防虫蛀的纸张。”

    梁赞兴冲冲的穿过回廊,才到先生书房边上,就高兴地大叫。

    夏侯静闻言推开窗户,接过梁赞拿来的书本,先不看,放在鼻子下面深深地嗅一口,一股子淡淡的椒树皮味道直冲脑际。

    “陈铜做人还算厚道,一分钱,一分货没有让老夫失望。”

    梁赞瞅着夏侯静短粗肥胖的手将书本摩挲的沙沙作响,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

    有些担忧的道:“只是这耗费也巨啊。”

    夏侯静冷笑一声道:“那个不孝子又为难你了?”

    梁赞摇头道:“没有,大公子的话虽然不好听,却是至理名言,这两年,家中刊印书籍的费用都是夏侯一族支应,如今快要坚持不住了,先生,后边的《达禄》《衡寿》两书是不是暂缓一些。

    待家中资财充盈之后再刊印?”

    夏侯静摇头道:“只要把书刊印出来,以后想要多少资财没有,那个不孝子不知晓这个道理,难道你这个读书人也不理解吗?”

    梁赞摇头道:“出书固然是千秋大计,先生与弟子却活在当下,为千秋大计损伤现在的生活,弟子不知道值不值。”

    夏侯静笑道:“既然不值,你为何还要把自己所有的俸禄都投进来了呢?”

    梁赞摊摊手道:“弟子只有一人,只要每天有新的学问可以让弟子寸进,每天有两顿稀粥可以过活,对弟子来说就是有意义的一天。”

    说着话,就从背后拿出一个荷叶包放在夏侯静的面前道:“一只烧鸡,乃是家母所赐,请先生受用。”

    夏侯静没有接烧鸡,看了一眼被炭火烤的金黄的烧鸡笑道:“你母亲还是不愿意脱离奴籍,愿意在云氏生活?”

    梁赞摇头道:“奴籍早就去除了,如今,母亲是云氏桑蚕作坊里的管事。”

    夏侯静笑道:“管事也是奴籍!”

    “母亲是富贵县人氏,是有丁口之家的人。”

    梁赞说着话就净了手,撕下一根鸡腿递给夏侯静道:“母命不敢违背。”

    夏侯静吃了一口鸡肉恨恨的道:“外边的孝廉见了你该退避三舍才对。

    你既然已经通过了大比成了官身,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内史议曹,却是正途官员,只要用心任事。迟早会有升迁的一天,现在就该主意风评,你母亲的行为不妥,应该早日离开云氏,自立门户,别人才不会无端的攻讦你。”

    梁赞笑道:“弟子站得直,走的正,何必在意那些小人的言辞。”

    夏侯静叹口气,瞅着他放在桌子上的鸡骨头道:“你的学问足够了,就是这股子书呆子气越发的严重了。”

    梁赞拿起那本《萍水录》用袖子抚平书皮上些许的褶皱,就把它放进了书架。

    一个裘衣中年人走进了书房,无视夏侯静虎视眈眈的目光,一把抓住梁赞的脖领子道:“无耻小人,滚出我夏侯氏!”

    梁赞手掌轻轻一翻,就反过来擒拿住了中年人的手道:“夏侯兄何至暴躁若此?”

    中年人能感受到梁赞手上的力道,自觉不是梁赞这种经过科考的全门人才的对手,就后退一步道:“一本书八十个云钱,什么书居然如此值钱?”

    说着话就对沉默不语的夏侯静道:“耶耶,您被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给蒙骗了。”

    夏侯静淡淡的道:“老夫愿意被他骗。”

    梁赞知晓,这是夏侯静盛怒之前的一贯表现,连忙对夏侯衍解释道:“平日里一本书的刊印费用也就四十个云钱,这一次印书的纸张不同,还是阳版,这才增加了一倍的费用。”

    夏侯静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指着梁赞道:“你对这个无赖子解释的这么清楚做什么?

    他哪里能知晓这一本书到底靡费了多少,与夏虫语冰真是愚不可及。”

    夏侯衍悲伤地看着一脸冷漠的夏侯静道:“耶耶,家中实在是再无资财可以供应您印书了。

    再这样下去,就只好卖掉家中田亩了。”

    夏侯静冷笑一声道:“董仲舒已经开始收受贿赂了,只要逼迫他再跟我们比过几次,他只有收受贿赂一途可走。

    如果我谷梁春秋,击败公羊春秋,夏侯家想要多少资财不可得?

    我谷梁一脉讲究崇敬天子,借天子之威教化世人,要世人知晓廉耻。

    只要有我夏侯静一日之存续,定要让谷梁一脉成为大汉国的道德成法。

    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

    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

    德之所助,虽贱必申。义之所抑,虽贵必屈。故附势匿非者无所逃其罪,潜德独运者无所隐其名,信不易之宏轨,百王之通典也。”

    夏侯衍悲伤地看着父亲,摇摇头,不敢质问父亲,就恶狠狠地对梁赞道:“你信么?”

    梁赞皱眉道:“我自然相信,师傅失败了,还有我们,我们失败了还有后来人,子子孙孙无穷匮也,总有一天定要让我《谷梁春秋》摈弃公羊,成为《春秋》的正宗。

    夏侯衍见梁赞一脸的狂热,又看见父亲正在满意的点头,就咆哮一声道:“那就卖光家产,我们抱着书本过活!”

    夏侯静大笑道:“此乃为父毕生之所愿。”

    夏侯衍大哭着离开……

    梁赞冲着夏侯静深深地一礼道:“弟子老母还有些许资财,弟子这就取来,看看能否助先生一臂之力。”

    夏侯静笑着摇头道:“不用,老夫一代文宗,岂能窥伺一个老妪的那点活命银钱。

    备车,我们走一遭上林苑,老夫就不信弄不来一点刊印《达禄》《衡寿》两本书的钱。

    你要记住,对我等学问人来说,今日散出去的钱粮,不过是寄存在那些人手中,一旦我辈成功,他们定会乖乖的将我们散发出去的钱粮送回来。”

    梁赞抚掌大笑道:“弟子忽然想起又一次在云氏侍宴,曹氏主人在大醉之前曾经狂呼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先生抛家舍业也要让我谷梁一脉的学说全部刊印出来,豪气不下于曹侯。”

    夏侯静哼了一声道:“休要将为师与纨绔浪荡子相提并论,这是为师的耻辱。”

    师徒二人说笑着就离开了书房,早有老仆备好牛车,一路烟尘滚滚的就杀向上林苑。

    霍光抬手将小老虎衔走的毛笔夺回来,准备着墨的时候,才发现笔杆子被小老虎给咬坏了,轻轻一碰就断了。

    毛笔用不成了,霍光就取过一枝炭笔,继续在一本书上涂涂抹抹。

    云音红扑扑的小脸出现在窗户上,霍光将手放在嘴前,呵两口热气,用力的揉搓一阵子,然后把发烫的双手掩在云音冰冷的耳朵上道:“为何不去温室待着,跑出来受罪可不对啊。”

    云音好不容易从霍光的魔爪中逃出来,怒气冲冲的道:“你有多久没有陪我玩耍了?”

    霍光稍微想了一下道:“两天而已。”

    云音难以置信的看着霍光道:“听说你不许别人在你屋子里生炉子,也不许别人来打搅你,你说的两天,其实已经整整十五天了。”

    霍光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拍着额头道:“没想到已经这么多天了。

    是我的不好,你说,明日要玩什么,我一定奉陪,陪到你满意为止!“

    云琅得到了满意的回答,就揪住小老虎毛绒绒的耳朵道:“那就一言为定!”

第八十七章他不是一个人

    第八十七章他不是一个人

    夏侯静去了曹襄府上,毕竟,这位才是他的大金主,这两年如果没有曹氏泼水般的散财,长安很多文人隐士就不可能过的那么快活。

    夏侯静自然也拿到了曹氏的很多补贴,当然,他付出的代价就是门下又多了两位曹氏弟子。

    梁赞在曹氏并不怎么受欢迎,很多曹氏家仆认为梁赞丢了勋贵家仆们的脸。

    前途远大的勋贵家仆不去做,却跑去把夏侯静当祖宗一样的伺候,时时露出一副穷酸相,实在是不识抬举得很。

    不过呢,在云氏,梁赞却没有遇到那么多仇视的眼神,云氏强大的婆子团们,对这个眼看着成长起来的少年人非常的喜欢,哪怕是穷了一些,也有好几个有闺女的婆子准备把他当女婿来看待。

    云氏主人就是大汉国从穷光蛋一路奋斗到顶级富豪勋贵的典范。

    所以啊,她们看人的眼皮子很高,不看一个少年人有多少钱,只会看这个少年人是否有才能,将来是否有出息。

    至于钱?

    云氏婆子军团们认为自己已经很有钱了,以后吧可能还会更加的有钱,供得起一个上进的好孩子求学花用!

    至于梁赞将母亲的积蓄全部留给母亲跟妹子,自己光屁股去打天下的行为,在婆子们中间并不是一个秘密。

    所以,当梁赞穿着旧的衣衫,单薄的鞋子走进云氏的时候,依旧获得了婆子们温暖的问候。

    在婆子们眼中,冬日里,脚下的鞋子也还是单鞋并不是穷酸的象征,而是有情有义有出息的表现。

    “我的儿啊……你这官做的委屈啊……官家连一双暖和的鞋子都不给你,还把你脚上的暖和鞋子给扒掉了……”

    母亲才见到冻得瑟瑟发抖的儿子就嚎哭了起来。

    梁赞可没有心情去安慰母亲,急着找吃的,他的肚子里空空的,早上才陪着夏侯静吃了一碗米冻,这时候早就被消化光了。

    一寸宽的皮带面条,装了满满一盆子,多醋,多蒜,多茱萸,一勺子滚热的菜油泼在面上,茱萸跟青蒜的香气被热油激发出来,香气从屋子里一下子就窜到了外边。

    梁赞那里顾得上说话,抱着盆子吃的稀里哗啦的。

    妹子流着泪蹲下去给哥哥换上暖和的皮靴,这种鹿皮靴子在云氏并不少见,反正云氏养的鹿已经泛滥成灾了。

    喝一口母亲端来的面汤,全身暖和,梁赞这才抬起头对母亲笑道:“饿死我了!”

    母亲摸着儿子瘦峭的脸哽咽道:“在外面不好的话,就回来,娘厚着脸皮去求少君,以我儿的才干在家里当个管事不难,要不然就让你顶替母亲的位置,去打理丝绸库,一年下来,五十金的例份还是有的。”

    梁赞笑道:“母亲有所不知,孩儿志向不在于此,若是想在家里谋职,孩儿更喜欢去钱庄,做学问才是孩儿毕生所愿。”

    梁婆子知道儿子从小就极有主见,他做出的决定,一般很难更改。

    只好叹息一声道:“我儿明明做官了,却为何做官做的如此困顿?”

    梁赞道:“我所有的俸禄都拿去支持先生出书了,现在是紧要关头,只要咬咬牙坚持过去,以后会有很大的回报。

    所以啊,母亲不必如此悲伤,会好起来的。”

    梁婆子擦擦眼睛道:“你的事情为娘弄不懂,你自己拿主意就好……

    不过,你要是娶了刘婆的闺女,要多少钱没有啊?”

    梁赞将最后一条子面吃了下去,拍拍鼓鼓的肚皮道:“刘婆的闺女刘翠长得太丑!”

    梁婆子在儿子脑袋上拍一巴掌道:“可是,她家钱多啊,你要是娶了刘翠,她家的钱都是你的。”

    梁赞将刚刚八岁的妹子搂进怀里,不顾满嘴的油吧唧就亲了一口问妹子:“你说哥哥该不该娶刘翠?”

    八岁的妹子欢喜的靠在兄长怀里坚决的道:“太丑,洗澡的时候我看见了,她**上还长了一撮毛!”

    梁婆子抬手就在闺女脑门上拍了一巴掌道:“胡说,那是多子多福的福相。

    以后再敢乱说,小心刘婆撕烂你的嘴巴。”

    梁赞见母亲不高兴了,就沉吟了片刻道:“先生的三女,虽不是大女,却性情淑均,长相无妖媚之色,最是适合成为当家大妇,孩儿已经与她相熟,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娶她过门。”

    梁婆子小心的道:“早就听说夏侯氏门楣高贵,我儿想要娶人家的贵女,恐怕不易。”

    梁赞一边逗弄妹子的双丫髻,一边淡淡的道:“不算很难……”

    在家里换了一身暖和的衣衫,梁赞这才来到后花园。

    老虎大王正在懒洋洋的靠在木头平台上晒太阳,他的儿子拴着绳子正在来回的跑,好把云音的秋千荡的更高一些。

    霍光站在秋千架边上,小心的护卫着云音,因为那个丫头越荡越高,还把绑在秋千架上绳子松开了,让小老虎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其实,这没有什么危险,云音在贵女们举行的荡秋千大赛中从来都是获胜的,这要感谢何愁有数年如一日的精心教导,她就算从秋千架上掉下来,也能稳稳地站在地上。

    梁赞靠在秋千架子上,对霍光道:“夏侯氏如今处在劣势,大师兄认为该如何补救?”

    霍光头都不回的道:“不能给钱,也不能给人,夏侯氏是你梁赞的,如果失败了,就代表着你失败了,回来之后,你如果不想去当云氏的某一地的大掌柜,还想继续在仕途上混,就只能成为别人的副贰。”

    梁赞叹息一声道:“我的难度是他娘的地狱级别的。”

    霍光冷笑一声道:“是你当初太自大了,以为自己孤身一人就能重振夏侯氏,怨得谁来?”

    梁赞呻吟一声道:“你知道我讨厌商贾之道!”

    霍光笑道:“商贾之道你也是学过的,弃之不用是你的事情,关老子屁事!”

    “我如果开了一家糕饼店,你千万莫要笑话我。”

    梁赞非常的郁闷,他实在是想不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去开一家糕饼店。

    “我会去光顾的。”霍光依旧言简意赅。

    “多做一些蛋糕,我喜欢你做的蛋糕!”

    云音的耳朵很尖,即便在荡秋千,也听得清清楚楚。

    “不做,那东西卖价高了不合适,卖价低了我亏本,还很容易让人看出跟云氏有关。

    我准备做酥皮糖饼!”

    听梁赞要做酥皮糖饼,云音立刻就没了兴致,这东西在云氏没几个人喜欢吃。

    “我准备娶夏侯氏的闺女,我们门中,没有什么条例不许我这么干吧?”

    梁赞看看在秋千架上上下翻飞如同彩蝶一般的云音,压低了声音问霍光。

    “你娶头猪回来都跟我们无关!”

    梁赞坏笑道:“我要是真的弄头猪回来当老婆,就让她管阿音叫师姐!”

    霍光笑道:“你们现在都怎么了,一个个的都朝人家的贵女下手了,有一个已经闹出人命来了。”

    梁赞嘿嘿笑道:“你是大师兄,头没有带好,我们这些做兄弟的自然要有样学样。

    师傅怪罪下来,也是先惩处你,我们最多小惩大诫一下就会了事。

    另外,给点本钱做生意啊,总不能要我去拿我娘养老的银子吧?”

    霍光笑道:“去我书房拿,不要拿多了,都是老子在西南用命换回来的血汗钱,咬一口都是血!”

    梁赞笑道:“都是土人的血吧?你就是师傅口中的吸血蝙蝠,应该弄了不少钱回来。

    我正好打土豪,分田地。”

    云音的身形慢慢缓下来了,霍光挥挥手,就像撵走苍蝇一般的撵走了梁赞,准备接云音从秋千上下来。

第八十八章胡乱下蛋的肥杜鹃

    第八十八章胡乱下蛋的肥杜鹃

    云琅的书房里有一棵松树盆景,高不过三尺,粗不如儿臂,树干遒劲有力,弯曲如龙,树冠如伞盖,亭亭玉立。

    这棵松树原本是长在悬崖上的,被云琅连同泥土一起挖掘回来,装进木盆之后,树干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而装盆景的木盆,已经从以前的两尺之径变成了六尺有余。

    即便如此,云琅最近还发现,这棵松树的根居然从木盆缝隙里钻了出来,沿着地砖的缝隙插入了地下。

    如今,算是在云琅的书房里立地生根了。

    这棵松树的根,以前从没有得到过好的待遇,悬崖上全是石壁,少有泥土,为了活下去,他已经学会了充分利用所有的泥土,为此,他明明已经生长了很多年了,树干,树冠依旧如同幼树……这是克己的结果。

    现在,环境发生了变化,他的树根就开始疯长,等到他的树根扎进泥土的地方足够多,足够深之后,云琅认为,就该是自己这座楼阁倒塌的时候了。

    他乐见其成!

    甚至有些同病相怜的感觉。

    刘彻就是他的悬崖……他跟这棵松树选择了同样的活命方式。

    扎根,扎根,玩命的扎根,等到悬崖消失了,就到百花绽放的时刻了。

    好的时代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乏味!

    大汉朝现在就很乏味。

    明年春日的大征已经准备完毕,该去打前站的将官已经出发了,赵破奴,李敢都在此列。

    卫青,霍去病,云琅,公孙敖,都在此次征召之列,现在唯一不清楚的就是,不知道皇帝会不会发神经御驾亲征!

    打匈奴打的多了,而且每次都胜利,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百姓们对这场战争的热情。

    国内平静无波。

    云琅这棵树还在慢慢的生长,没人知道他隐藏在泥土下的根系正在逐渐的膨胀……连霍去病都不知道。

    曹襄却是知道一二的,他跟云琅一样,都在做同样的安排,两人都有无数的烦恼,在刘彻的威严之光的照耀下,都需要缩起爪子,用嘴唇包住獠牙,静静的等待自己的好日子。

    董仲舒是真正的智者!

    云氏门徒无法进入董仲舒门墙的核心,不过,他的大弟子吕步舒的家中,充满了云氏仆童……

    很早以前,董仲舒就靠讲学,培养了无数的弟子,他的弟子如今全部到了可用的年纪了。

    因为布局很早,他的弟子中有的成了大汉属国的王相,有的成了守牧一方的太守,刺史,更有人进入了军中成为了长史,成为了参军。

    儒家现如今之所以能够快速的将自己的理念推行天下,全赖这些弟子门生们上下戮力支持。

    太阳底下基本上没有什么新鲜事,古往今来,人们使用的计谋都是大同小异的,只是看谁能玩出花花来,谁就是成功者。

    有董仲舒这个前人已经把路子趟出来了,云琅如果不照猫画虎那就太蠢了。

    这没有什么好难为情的,毕竟,董仲舒也不过是在学习孔丘的故智。

    后现代的学问其实就是一种病毒。

    他站在大汉朝所有文化的最顶端,俯视着这个世界。

    此时此刻,百家争鸣的风波还没有过去,儒家还没有形成自己强大的理论体系。

    而云氏童仆偏偏在接触这些儒家学问之前,先被云琅从后世带来的各种奇思妙想荼毒了一番。

    于是,当这些童仆再去比尔呢家学习他们的学问,就觉得索然无味。

    反正,云琅在后世学习儒家知识的时候,经常睡觉……

    后世学问中最明显的一个学术理论就是求新,求变,自从太宗说出黑白猫理论之后,后世的学问理论就全部整齐的奔向了实用原则。

    这也是后世汉人的求生准则先存活,而后再建设精神领域。

    云琅觉得这就是好东西,因为他亲眼看见持这种理论的汉人,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一个贫弱的国家变成了一个人间奇迹。

    穿旧鞋走新路是一个很大的智慧,云琅深以为然。

    所以他没有推翻任何人的心思,他不想把世界弄得血淋淋的,只想用自然淘汰来达到他想要的目的。

    就目前来看,进行的很顺利,那些早早就有了各自户籍的童仆门很自然的进入了别人家,然后就潜心学习,准备将来顺利且自然地做到鹊巢鸠占。

    这都需要时间,而云琅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慢慢等待自己种下的种子开花结果。

    或许有些种子会长歪,不过,不要紧,只要种子发芽了就好,毕竟,云氏的种子都很霸道,没人喜欢当人家的副贰!

    梁赞抱着一个小箱子从教室门外经过,云琅看见了,梁赞也给了师傅一个灿烂的笑脸就走了。

    在走之前,还把曹信他们乱糟糟的鞋子摆好。

    他手上的箱子看起来沉甸甸的,其实只有一百金,这些钱,在云氏内宅算不得什么。

    出了内宅,梁赞就换掉身上暖和漂亮的衣服跟鞋子,重新换上自己那套洗的发白的衣衫跟单鞋。

    衣服很旧,却极为干净,哪怕是白麻布做的领子内衬也不见半点污渍。

    这是云氏很早一来立下的规矩,衣服可以破旧,唯独不能沾染污秽。

    这样一来,一个衣衫破旧精神却非常昂扬的朴素少年人就出现在世人面前。

    再加上长得不算很差,谈吐文雅,礼仪一丝不苟,落落大方,进退有据,不卑不亢待人,这样的少年人又有哪一个喜欢择英才而育之的学问人不喜欢呢?

    至于获得美人心这种毫无难度的事情,自然不在话下。

    夏侯静有些悲伤……

    没有见到曹襄,曹氏谒者倨傲的神情让他很是受伤,在这样的状况下,即便是饿死,夏侯静也不会谈起自己需要钱印书的事情。

    夏侯氏已经山穷水尽了,这一点夏侯静是知道的。

    董仲舒从来都不会为钱财发愁,支持他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想到这里,夏侯静胸中的郁闷之气就无处发泄。

    “先生,我们如今有一百金!”

    梁赞将小木头箱子放在师傅面前打开,里面的十枚金判稳稳当当的闪着金光,并不因为马车的晃动而晃动,看着就让人踏实。

    “云侯给的?”

    梁赞伤感的摇摇头道:“这是我母亲为我准备的成亲用的钱,被我拿来了,作为我谷梁一脉东山再起的本钱。”

    夏侯静看着梁赞道:“不后悔?”

    梁赞看着师傅的眼睛笑道:“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夏侯静的拳头一瞬间就捏紧了。

    梁赞继续道:“弟子并不准备用这一百金继续来刊印书本,而是要做生意!”

    夏侯静并不意外,继续看着梁赞道:“为什么?”

    梁赞道:“因为,我们以后想要筹钱出书的可能性会变小,而且,弟子也不允许恩师因为区区一点钱粮就去追逐肥马之尘,更不允许小兰儿因为一枚木头珠子就伤心难过。”

    夏侯静平静的面皮抖动了两下,叹息一声道:“委屈你了。”

    梁赞笑道:“弟子如今正在讨好小兰儿,准备开一家糕饼店来结的小兰儿的欢心。”

    夏侯静长叹一声道:“为了老夫,真真是委屈了你,去做吧,不论成败,小兰儿跟着你都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被师傅一言道破心机,梁赞洁白的面颊居然在一瞬间变得通红。

    夏侯静不由得哈哈大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什么好难为情的。

    你与小兰儿原本就交好,老夫也喜欢看你们在一起的模样,这事就这么定了。”

    梁赞小声道:“弟子除过不做赘婿,余者全凭师傅做主!”

    夏侯静大笑着在梁赞肩膀上拍了一巴掌道:“你前程远大,为师如何会用这样下作的手段来羞辱你。”

    梁赞笑道:“店铺的主人是小兰儿……”

    夏侯静似笑非笑的看着梁赞道:“那是自然,毕竟,这一百金是你的娶亲的本钱……哈哈哈……”

第八十九章美人的威力

    第八十九章美人的威力

    有机会跟别人谈条件的时候,就一定要彻底的谈清楚,一般这个时候往往是你谈条件的对象最虚弱的时候。

    错过了这个机会,一般情况下,就会发生很大的变故,再也难以以现在的条件达成自己期望的目的。

    循序渐进的说法其实是骗人的,是那些容易被人谈条件的人放出来的风声,误导大家的,就连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也是骗人的。

    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想要干成点事情实在是太难了。

    云琅制作猪肉炖酸菜的时候,就感到非常遗憾,没有了粉条子这东西,炖菜吃起来总是少了一部分的灵魂。

    一盆子失败的猪肉炖酸菜别人都吃的很香,只有云琅暗自伤神。

    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了,云琅自然不能表现的太过忧伤,这会影响到孩子们的情绪。

    于是,他装了一碗酸菜汤,一小口,一小口的慢慢喝。

    昨夜的一场小雪,让他很有吟诗的冲动,只是在红袖的痴缠之下,很快就忘记了这回事。

    早上起床的时候,才发现小雪已经停了,就像逝去的光阴一般永远的失去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吃过早饭,云琅就要去参加刘彻组织的一场冬狩活动。

    今年的瘟疫让上林苑的人,失去了很多牲畜,人们也失去了更多的肉食,匆匆剥下来的皮毛,质量也不好,这就让上林苑里少了很多乐趣与奢华。

    于是,皇帝就决定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狩猎活动,想要依靠野兽的肉跟皮毛来弥补一下他的子民。

    骊山是大汉人活动频繁的地方,这地方就不该有什么野兽,很自然的,皇帝的禁卫军们,就包围了骊山,只给野兽留下一条狭窄的通道,好供人们屠杀。

    此时此刻,在遥远的岭南,同样上演着一幕屠杀,郁林郡,也就是云琅熟知的桂林,伏波将军路博德似乎真的掌控了漓水的波涛,在象鼻山杀,击败了南越国丞相吕嘉率领的南越国水军。

    据说这一战阵斩了四千,血流漂杵。

    云琅其实是很纳闷的,漓江从来都是以秀美冠绝天下,上万大汉水军跟好几万南越国水军在漓江上怎么战斗?就凭借深度不到两米,宽度不到十丈的江面?

    乘坐竹筏作战云琅倒是会相信,如果是楼船这就太欺负人了。

    狩猎场上刘彻雄姿英发的厉害,按照时间来算,皇长子刘据这时候应该带着剿灭夜郎国的大汉甲士抵达了番禺城下了吧。

    说不定南越国王赵建德已经束手就擒了。

    至于漓江水浅不能水战的事情都是无关大局的小瑕疵,刘彻并不追究。

    大行令李息已经过了梅岭,楼船将军杨仆,他带兵走豫章郡一路下了横。

    这两路大军南下的目的是为了彻底的清除南越,东越的隐患,一战而定天下。

    云琅跟霍去病,曹襄汇合之后,才发现长平也来了。

    皇长子刘据这一次一定会被册封为太子的,所以,她的心情极好,强弓握在她手中箭不虚发,野猪,野鹿,野羊,纷纷倒在她的箭下。

    由于今年狩猎的时候没有野人,让皇帝不能尽兴,所以,他就随便射了几箭,然后坐在高台上笑呵呵的看着群臣射箭。

    见云琅,霍去病,曹襄三人没有射箭的兴致,就招手示意他们过来说话。

    刘彻的宿卫神将赵冲似乎总是看他们三人不满,横跨一步就挡在霍去病的前边。

    霍去病叉开手掌,按在赵冲的脸上就把他给推了一个趔趄。

    曹襄眼高于顶,鼻孔高傲的哼了一声,也从赵冲的身边挤过去了,云琅瞅着赵冲紫茄子一般的脸道:“你总是挡路做什么。”

    赵冲闷哼一声,横跨一步让开了道路。

    这让云琅非常的纳闷,这家伙之所以挡路,难道就是跑来接受羞辱的?

    “怎么不狩猎呢?”

    刘彻喝了一口热茶,嘘出一口白气问霍去病。

    霍去病拱手道:“留着锐气斩杀匈奴!”

    刘彻点点头道:“也好,不过呢,你平日里也莫要太严肃了,趁着大战未开之时,多陪陪妻儿,大战一开,就很难兼顾了。”

    霍去病跟皇帝在低声细语的交谈,云琅,曹襄见他们君臣很是相得,就站在一边四处观望。

    周围的胡乱射箭的人实在是没有什么看头,两人的目光很容易就落在一些美好的事物身上。

    一个宫装女子站在刘彻身后不远的地方,虽然只是一个侧影,就已经让曹襄的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

    “李夫人啊……艳绝中山国的白娃娃啊……”

    那个女子真对着青山发愣,却不知在别人的眼中,她就是一道峰峦起伏的秀美山川。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二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诗兴大发的曹襄立刻口占一绝。

    云琅叹口气道:“这首歌已经给了刘陵……”

    “刘陵有另外一首!”

    “啊?”

    “北方有贱人……后面的诗句你负责补全。”曹襄非常的不讲理。

    李夫人身边没有宫女,却有三个男子围着她,隐隐有保护之意。

    云琅特意看了刘彻的脸色,发现他笑的很是开心,没有半点的不悦。

    “没胡子且长得极为俊美的那个叫李延年,是一个倡人,善音律,长得粗壮的那个叫做李广利,年纪小一点的叫李季,全家都是倡人,李延年就在犬台宫养狗,自从李夫人受陛下恩宠之后呢,就鸡犬升天了,现在已经是协律都尉了。”

    云琅笑道:“怪不得陛下喜欢临幸犬台宫,原来问题出在李夫人这里啊。”

    曹襄吞咽了一口口水道:“可惜了。”

    云琅冷笑一声道:“他算是你的舅母!”

    曹襄笑道:“阿娇是,卫氏是,别的,只不过是玩物罢了。”

    “这也不妥啊,毕竟是你舅舅的女人。”

    “怎么,还不允许我想想?我舅舅的后宫里面有七百多个女人呢。”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听说李夫人舞技一绝,尤其擅长长袖舞,随音律舞动妙不可言,最难得的是泼墨之后可在地上作画,我们兄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看。”

    云琅的瞳孔稍微锁了一下,低声道:“泼墨?作画?”

    “没错啊,据说是李延年的想法,一经问世,轰动长安,现在有很多文人,已经开始泼墨作画了。”

    “李延年?”

    “人家厉害啊,你去问问司马迁,他就根据陛下的《起居注》评价李延年说而与上卧起,其爱幸埒韩嫣。

    我舅舅想要美人有李夫人,想要……”

    云琅捂住了曹襄的嘴巴,这家伙在见到李夫人之后发疯了,嫉妒的开始诋毁他亲爱的舅舅了。

    刘彻从头到尾就只跟霍去病谈话,对云琅,曹襄二人视作无物。

    好在平台甚为宽大,云琅,曹襄隔着人群不时地偷窥一两眼李夫人也是很好的。

    云琅对这位美人非常的好奇,如今总算是见到了,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李夫人死后,刘彻还念念不忘。

    理解了一个阉人李延年为什么会有两千石的官职,明白了李广利为何会成为著名的贰师将军……

    面容什么的隔着面纱看的不是很清楚,可是穿着厚厚的裘衣,还能让人对她产生无限遐思的女人,这位李夫人还是第一个。

    有时候天地总不是那么公平,把好东西给了自己的宠儿,让她一生不用那么辛苦的奋斗就能获得高不可攀的地位与成就。

    说什么色衰恩驰,长成李夫人这样,难怪刘彻会不顾地道危险,也要留在犬台宫。

第九十章看你咋了?

    第九十章看你咋了?

    狩猎的过程很长,持续了整整一天,在这漫长的一天时间中,不论是李延年,还是李广利,亦或是年纪最小的李季,都没有离开李夫人的意思。

    看的出来,他们非常的警惕,也非常的小心。

    李夫人就像一只护雏的母鸡,牢牢的保护着她的三个兄弟。

    见云琅一直在看他们,李夫人盈盈一礼,而后就站在了刘彻的身后,贴心的帮皇帝披好裘衣。

    云琅笑着摇摇头,表示无意冒犯,就走到长平跟前取过弓箭准备拉弓射箭。

    “你拉不开硬弓!”

    长平的话语总是那么刺耳,不过,云琅早就不在意了,取过一柄上好弩弦的弩弓,就对着高台下寥寥无几的野兽一顿猛射。

    长平叹口气道:“莫要浪费弩箭了。”

    云琅收手,靠在长平身边笑道:“李夫人能够得宠,母亲出力不少吧?”

    长平看了一眼李夫人道:“阿娇过于霸道了。”

    云琅摇头道:“阿娇如今对争宠这种事已经毫不在意了。”

    长平笑道:“只要是女人就逃不过妒忌这一关。”

    云琅道:“阿娇在享受自己的爱情,享受自己对陛下好这个过程,至于陛下如何对待她,说实在的,她一点都不在乎。”

    长平冷笑一声道:“长门宫,富贵城,天下财富聚集之地全部握在阿娇一人之手,对大汉社稷不利。”

    云琅笑道:“阿娇以为‘女慕贞洁,男效才良,知过必改,得能莫忘,罔谈彼短,靡恃己长,信使可覆,器欲难量’这三十二个字才是她的立身之本。

    总之,阿娇越活越像神仙,母亲却总是耿耿于怀,您被刘据登基一事彻底的蒙蔽双眼了。”

    云琅从来没有跟长平说过如此的重话,这让长平吃了一惊,看着云琅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云琅叹口气道:“母亲与陛下的关系在逐渐的疏远……”

    长平道:“我知道,这是我管的太多惹陛下不高兴了,可是,如果我不管,刘据……”

    “如果母亲不管,刘据早就成为皇太子了。”

    “这怎么可能?”长平惊诧至极。

    “孤独无助的人才能成为太子,也只有没有靠山的太子,才会全心全力的依靠他的父亲。

    不依靠皇帝父亲而功勋卓著者,对陛下来说是一种威胁,而不是骄傲……

    这是皇权的唯一性决定了的,与人间父子之情截然不同。

    此次陛下对母亲,对刘据失望至极,西南的财货,被皇长子拿走了一半,因为母亲,与卫皇后的关系,陛下不得不将此事完全压下来。

    处罚谢长川不是在处罚谢长川的贪墨之罪,而是要打死谢长川这个已经明显投靠皇长子的人。

    全族不杀,送去了田横岛,不时有田横岛惨状传来长安,其实就是做给母亲跟卫皇后看的。

    目前为止,刘据是唯一符合太子条件的皇子,陛下没有选择,如果有选择,这时候,早就应该立别的皇子为太子了。”

    长平颤声道:“你是说,是我阻碍了刘据成为皇太子?”

    云琅嘿嘿笑道:“看清楚这一点的人很多,比如大将军,比如曹襄,比如去病。”

    “你们为何从不提醒我?”长平忽然觉得身后空的厉害,一把扶住高台栏杆才稳住身形。

    “因为我们都爱母亲,自从您小产之后,心绪就一直非常的低落,您又是一个高傲的人,决心走出困境,就选择完成一门挑战,来证明您并未老去。

    这种情况下,您觉得大将军,我,曹襄,去病,有谁会去夺走您唯一的乐趣呢?“

    “现在为什么又说了?”

    “那是因为我刚刚发现,我大汉又要出现一群外戚了,这会取代我们的地位,伤害了我们几家人。”

    长平目光变得阴冷,回头看了一眼正在跟皇帝说笑的李夫人道:“你是说他们?”

    云琅点点头道:“没错。”

    长平握住云琅的手低声道:“狩猎结束之后,你们这几个混蛋一定要给我一个交代!”

    云琅嘿嘿笑道:“那是自然,不过,事情没有发展到最糟糕的时候,目前还在我们掌握中。”

    “想要我高兴,就让刘据成为太子!”

    守在母亲身边的曹襄笑道:“这有何难!”

    “很容易吗?”长平看曹襄的眼神已经带着愤怒了。

    卫青笑道:“只要我们从此之后跟刘据保持距离就好了,你也不再提立刘据为皇太子的事情就好。

    陛下其实早就该立太子了,就是因为请求陛下立太子的臣子太多,陛下这才将立太子的事情硬是向后拖了这么些年。”

    长平抬手敲敲脑袋道:“我真的错了?”

    曹襄不满的道:“错大了。”

    长平左右看看,就很自然的一手拉着云琅,一手拉着曹襄下了高台,准备回家。

    今天的事情让她羞愧难忍,于是,云琅,曹襄两人的手就倒霉了。

    刘彻很羡慕长平可以随意的修理云琅,因为她不用跟云琅讲什么理由,母亲想处罚儿子还用不着那东西。

    云琅一行人来的时候是骑着马来的,回去的时候云琅跟曹襄就只好坐马车了。

    长平下手非常的讲究,就在他们两人认为自己手骨就要断裂的时候,长平松开了手……

    云琅面不改色的对长平道:“下次换去病!”

    霍去病笑道:“无妨!”

    长平带着大汉国三个最著名的侯爵在人群中穿梭,所到之处人人避让,就是赵冲又习惯性的走过来,要长平莫要横冲直闯,陛下面前当有礼如一。

    手掌被捏的快要断掉的曹襄怒气从脚底板向上涌,抬腿就踢在赵冲的胯下,然而,这猛烈的一脚,被赵冲的铁甲战裙给挡下来了,人家岿然不动,曹襄的脚却传来阵阵剧痛。

    霍去病抬脚的时候,赵冲就闪开了,他有些不明白,平日里谦和的如同君子一般的卫青,今日却嚣张跋扈的让人难以理解。

    当场就有御史开始弹劾云琅……这让刘彻非常的高兴,于是,云琅就被皇帝罚俸一年。

    柿子捡软的捏,这个道理云琅自然是知晓的,最近,自己好像总是占上风,不送点把柄让皇帝处罚一下会会有麻烦。

    一张一弛才是混朝堂的要诀。

    皇帝最害怕的其实就是谦谦君子,这种人从不与人争,遇到好处会退一步。

    这本来是一种很好地品格,可惜,在皇帝眼中,只能说明这人面对的利益不够大,些许小利不足以打动他。

    卫青就是这样,雷打不动的好人,现如今,卫青第一次变得跋扈,刘彻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司马大将军兼职太尉的人还能礼贤下士,那就太可怕了。

    云琅颇有意味的一眼,让李夫人莫名其妙的慌张起来,她不知道云琅为什么会那么看她。

    如果像曹襄一样用满含**的目光看她,这是正常的。

    “你对云侯知道多少?”李夫人轻声问自己的兄长李延年。

    “当年一首《佳人歌》脍炙人口,造诣之高为愚兄这些年来所仅见。”

    “只知道这些吗?”

    “还听说他的师门来历诡异,当年李少君天师与他争斗,惨遭天罚。

    许莫负与云侯相争,自戕身亡。

    妹子,此人与阿娇相交莫逆,不会是我们的助力,只会是我们的敌人。”

    李夫人道:“就是因为有阿娇珠玉在前,我才宁愿留在犬台宫这个污秽之地苦熬,也不愿意进入皇宫。

    一旦进入了皇宫,我们想要继续团聚,恐怕将是美梦一场。“

    李广利轻声道:“若有难处,小妹尽管告知,刺杀此人不难!”

    李夫人摇头道:“稍安勿躁,没到生死关头,刺杀之法不可轻用。”

第九十一章平安是福

    第九十一章平安是福

    抱团取暖的感觉其实是很不错的。

    当然,前提是抱团取暖的人中间,没有半路跑到别人怀抱的才行。

    如果是一群坚决的,且相亲相爱的伙伴一起抱团取暖,很快就会衍生出很多的便利来。

    大汉国就是刘邦抱团取暖出来的结果。

    加上这个时代的人一般都认死理,动不动就发生为朋友抛家舍业,丢脑袋的事情,这让皇帝非常的为难。

    弄死卫青不算难,弄死霍去病不算难,弄死云琅,曹襄更加的容易,问题是,想要一同弄死这些人,可能会发生可怕的兵变,这才是皇帝为什么忌惮他们的原因。

    谢长川穷人乍富,又嚣张的不近人情,这才被所有的勋贵们给抛弃了。

    就连跟他生死与共的裴侯爷,也仅仅是吐了一口血,然后就像没事人一般的继续拖着病体去青楼鬼混。

    大战马上就要开始了,将军们自然要表现得嚣张一些,这也是惯例。

    大家都要弄一些不大不小的把柄让皇帝握着,如此,才能在大胜归来的时候平安的活下去。

    卫青基本上到了赏无可赏的地步了。

    霍去病年纪轻轻已经是骠骑大将军,冠军侯,再有军功该怎么赏赐?

    云琅如今是卫将军,在军中的职衔仅次于卫青,霍去病,他与这两人合称为军中三巨头毫不为过。

    好在,这三人真正可以掌控的军队不多,卫青不过是三千人的卫队。

    霍去病牢牢地掌控着骑都尉的三千六百人。

    云琅有卫将军府牙兵一万两千人,去掉那些不怎么忠诚的郡国兵,他还有三千多可以利用的封地兵马。

    这所有的人中,霍去病掌握的骑都尉才是几家人敢在长安安心生活的力量源泉。

    现如今,不论是卫青,还是云琅,都不得不承认,三千六百人的骑都尉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骑兵。

    在配备了火药之后,小心如曹襄,都明白,自己的性命终于到了自己说了算的时候了。

    无数个夜晚,当云琅,霍去病,曹襄三人把自己关在密室里进行过无数次军事推演之后,才感慨当世已经没有敌手了。

    这就是曹襄为什么会说,让刘据当太子算不得难事的原因。

    自从有了马鞍子跟马镫之后,骑兵就变得与众不同。

    可是,训练骑兵在马上作战太难,耗费太大,所以,直到现在,大汉北大营,细柳营所谓的骑兵,依旧是骑着马进行作战的步兵,甲士依旧是战场上的王者!

    当然,霍去病麾下的兵马除外。

    云琅给这个世界带来的影响仅仅局限于长安,最远不超出关中,关中之外,依旧是原来的世界,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十三年,对人来说是一段漫长的生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仅仅是弹指一挥间。

    长平得意的坐在四个男人中间,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最后舒坦的叹口气道:“好,刘据的事情我不管了,只是,等他从岭南回来之后,你们出征之前,我希望能见到册封他为太子的旨意。”

    卫青道:“我会上书陛下。”

    霍去病道:“我也会上书。”

    云琅道:“我们都不能上书,该上书的人是文臣,是御史言官,是丞相,绝不能是我们。”

    曹襄抽抽鼻子道:“公孙贺挺好的。”

    长平笑道:“公孙贺的小闺女人不错,你们三个谁娶?”

    霍去病道:“娶过来丢我家!”

    长平道:“好,有人会去操办的。”

    五个人吃了一顿耗时漫长的饭,直到月上半空这才停止。

    天刚亮,云琅,曹襄,霍去病三人就离开了阳陵邑,没有在长平侯府多留。

    该有的避讳还是一定要有的。

    消息对皇帝来说是不对称的。

    他认为卫青的甲士扈从才是最强的战力,所以,对这些扈从下的心思最多。

    至于霍去病的骑兵,云琅的牙兵,他不是很在意,这就给了他们极大的活动空间。

    在很久以前,卫青就是一个靶子了,一个可以吸引所有火力的靶子,对这一点,卫青乐见其成。

    身为卫皇后的兄长,卫青,正好利用一下自己的实力向皇帝宣示一下心中的不满。

    李夫人如果留在犬台宫,他没有意见,如今,在冬狩这样浩大的国事活动中,陪伴在皇帝身边的妃子不是卫皇后,而是李夫人,这让卫青非常的不满。

    他必须让皇帝了解他的愤怒。

    云琅一路上都在权衡得失利弊,自从云氏变成一个大家族之后,每权衡得失一次的时间在变长。

    如今,甚至需要一整天的宁静时间才能厘清其中的利害关系。

    所以,云琅回到家里,就显得极为疲惫,有时候剧烈的脑部活动能把人所有的精力榨干。

    每回看到丈夫心情不好的时候,宋乔就会让苏稚过来陪着丈夫,这似乎已经成了定例。

    不知为什么,以卓姬的多才,红袖的美丽,宋乔的温婉都不是那个一天到晚总给云琅闯祸的苏稚的对手,云琅似乎更加的偏爱苏稚一点。

    自从被丈夫骂过之后,苏稚就再也不敢偏爱儿子了,这一次,她怀里抱着闺女云乐,乳娘抱着儿子云动。

    两个孩子放进云琅怀里,他的精神立刻就振奋起来,孩子们被苏稚照顾的不错,小小的鼻子就像透明的白玉做成的,轻轻触碰一下,云乐就会努动嘴巴还会无意识的避让一下。

    至于云动,他自然是一动不动,两只乌黑发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父亲看。

    儿子既然不动弹,自然就会被放在曲起的大腿根上,闺女喜欢交流,自然就抱在手上上下左右的晃动。

    乳娘悄无声息的退下了,苏稚坐在锦榻上,小心的照顾着他们父子三人。

    陪着闺女玩了很久,这孩子也不哭泣,似乎越来越有精神,反倒是儿子坐在父亲的小腹上开始呼呼大睡。

    “您还说我偏心,您更偏心。”

    苏稚见不得儿子受委屈,就把儿子抱过来,在地上来回的踱步,希望儿子能睡得更加安稳一些。

    “你母亲好一些了么?”云琅已经不再称呼苏氏为岳母了。

    “好多了,不过,只认识苏焕,如今一刻都离不开他,只要苏焕离开,就会大喊大叫。”

    “苏焕的妻妾下落如何?”

    “杳无音讯,自从苏焕败落,就鸟兽散了,苏焕也不愿意再娶亲,他的意思是留在家里,求我给他一碗饭吃就心满意足了,知道你不愿意见他,就想搬到富贵城里住。

    我在城里找了一个不大的院子,雇佣了一男两女三个仆人,他们如今住在里面,平颂回来说,苏焕现在整日里陪伴母亲很满足,白日里去城里转悠,就连买菜这一类的活计也愿意干,他说,只有这样才能让母亲慢慢的恢复。”

    云琅叹息一声道:“也罢,大难过后,人总是要警醒一些的,如此平安的过活下去,不一定是坏事。”

    “父亲……”

    听苏稚提到了苏子良,云琅冷笑一声道:“我派人告诉你父亲你母亲跟苏焕的消息,还带去了苏焕的亲笔信,结果,第二天,你父亲就消失了,十五天之后又在邯郸出现,估计他想找一个我找不到他的地方安身立命。

    至于你的母亲跟弟弟,估计已经被他舍弃了。”

    还以为说起这些事情苏稚会悲伤,没想到她表现的非常平静,仅仅“哦”了一声,就继续晃悠。

    “有什么脾气就发出来,别委屈自己。”云琅不放心的道。

    苏稚靠着云琅坐下来道:“心早就被伤的透透的,现在,听说他活的好好地,还有什么奢望?

    他就是那种死要面子,且死不认错的人,只要他觉得自己日子过的不错,就不再挂念了。”

    云琅点点头,苏稚这样想就最好了。

    “夫君啊,医馆又修好了,等孩子们断了奶,妾身就想再去开医馆,本事练好了,妾身再陪您走一趟漠北,好好地见识一下您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场景。”

    云琅笑着在苏稚的头上敲了一下道:“没学问,大河如今在我大汉的控制之下,你在受降城难道没有见识过么?

    我这一次要去的地方远比受降城远,见识,见识北海的风雪倒是很有可能。”

    苏稚笑道:“那就见识一下北海的风雪,您以前说过,您会用冰雪造暖和的屋子是不是?”

    云琅非常肯定的道:“那是一定的,别看屋子是冰雪制造的,却很暖和,据我所知,有一个生活的更加寒冷地方的族群,人家就是靠冰雪屋子过冬的。”

    苏稚嘿嘿笑道:“如果是那样的屋子,我们晚上睡在里面,能不能看见天上的星星?”

    云琅想了一下道:“可能不成,如果开一个天窗应该可以,我听说那里的星光灿烂。

    不过怎么样我都不会允许你去漠北的,孩子还小,需要母亲,更何况作战太危险了。

    匈奴已经成了困兽之斗,我担心他们狗急跳墙。”

    苏稚笑道:“就是因为知道危险,我才想陪您去,我死了您可以带我回来。

    您要是战死了,我们就住在冰屋子里永远在一起。”

    云琅懒懒的看着苏稚道:“云氏没有殉葬这一说,我就算死了,也希望你你能回来,照顾我们的孩子长大成人。”

第九十二章谁是谁的命啊

    第九十二章谁是谁的命啊

    云琅暗地里算计过,家里的几个妻妾,能陪他死的就苏稚一个,这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傻女子,所以她的爱最是无私,也最为纯粹。

    宋乔就是一个标准的大汉坚强女子,丈夫要是战死了,她会坚强的带着孩子们活下去,直到老死再与丈夫合葬。

    红袖是一个经历过大难的女子,她知晓生命是宝贵的,因此,在得知丈夫战死之后,会努力的把自己的生命活出别样的精彩来,因为她知晓,陪着丈夫一起死是最愚蠢的。

    至于卓姬,指望一个历经沧桑的女人会为别人死,完全是一种奢望,她对生命的看法已经带着强烈的宿命论,不论有任何苦难加身,她都会认为这是上苍对她的考验。

    男人都是自私的,也是占有欲最强的,他们不仅仅想要女子的身体,心,连生命都想要。

    云琅何能例外?

    这些阴暗的心思自然是不能宣诸于口的,他就因为很清楚,所以才对苏稚显得极为宽容。

    都能同生共死了,那些意外出现的事情,实在是不值一提。

    卓姬很想弄明白这一点,可是,她不是苏稚,所以永远都不会明白,哪怕在苏稚的父母家人给云氏差点带来灭顶之灾的以后,云琅为什么会更加的疼爱苏稚。

    她看的出来,虽然云琅对待苏稚的态度是最粗暴的,却是最疼爱她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云琅拿着一卷书,在暖房里教授弟子的模样卓姬百看不厌,一个青衣男子披散着头发,背着手在孩童群中漫步,不时地纠正一下孩子的谬误之处,带着和煦的笑容在顽童的脑袋上用书拍一下,看着就让人觉得暖和。

    冬日里的第一场真正的大雪终于来临了。

    地面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白雪,仆人们正忙着用竹竿敲打松柏跟竹子上落雪,每一杆子下去,就有大蓬的雪粉落下来,仆人匆忙闪躲却没有避开,弄得一头一脸。

    荷花池上繁盛不再,已经有了薄薄的冰层,偶尔会有红色鲤鱼顶开薄冰匆忙呼吸几口,然后又钻进薄冰下面。

    池面上还有不多的几枝枯瘦干瘪的莲蓬,里面的莲子早就跌落了,没了莲子的莲蓬轻飘飘的,风一吹,就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几只小小的麻雀绝望的缩在枯枝上,把自己的羽毛支棱起来如同一个毛球,似乎这样就能抵御寒冷与饥饿。

    读书声大起来之后,麻雀就会被惊飞,抖下一蓬雪粉之后就不知所踪了。

    屋檐上的白雪堆得厚厚的,这让云氏原本就有些上翘的屋檐显得更加挺拔一些。

    披着红色斗篷的红袖在白雪中显得极为醒目,去掉毛茸茸的兜帽那一刻,就连卓姬都着实有些惊艳。

    云琅很确定,这个死妮子是故意的,家里粗壮的婆子多得是,尤其是几个膀大腰圆的厨娘更是彪悍的长安城都有名,那里轮得到她踩着冰雪来给孩子们送课间的糕饼。

    卓姬钦佩的瞅着云琅道:“我夫君真是好福气。”

    云琅笑道:“耶耶早就说过,我来大汉国,就是为了来享福的,怎么,不服气?”

    卓姬赞叹道:“妾身恨不能身为男子,如果我是男子,也定要这样生活。”

    云琅见红袖还忙着给孩子们分发糕饼,就低声道:“你在温泉池子里最情浓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卓姬翻了一个白眼道:“我怎么说的?”

    “你说身为女子真好,这世上的便宜不能被你一个人占尽了吧?”

    卓姬啐了云琅一口道:“下流!要我快点走就明说。”

    说完话,就命丫鬟抱起琴就扭着腰肢离开了荷花池,她可不愿意看见丈夫跟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恶心样子。

    红袖来到云琅身边,展颜一笑,云琅就摇着头道:“都说回眸一笑百媚生,这句话用在你身上,最恰当不过了。”

    红袖从篮子拿出最后一块烧饼递给云琅道:“热的,就茶吃最好。”

    云琅接过烧饼,咬了一大口,满意的点点头,他很喜欢这种什么都不放的白面烧饼,咬一口慢慢的粮食香味。

    “夫君已经好久没有上过朝了,今日又有差官来催促了。”

    云琅摇摇头道:“没人喜欢我留在朝堂上,陛下也不会喜欢,之所以会有差官前来,完全是丞相公孙贺在完成他的职责,去与不去又有什么分别。

    还不如趁着在家,将孩子们的课程赶一赶,等我开春出征了,就没时间了。”

    红袖倒了一杯热茶放在云琅面前道:“如此,您就该多与妾身在一起。

    全家就我没有孩子。”

    云琅愣了一下,看着红袖道:“你素来是个清冷的性子,怎么也问起子嗣之事了?”

    红袖毫不扭捏的道:“我该有孩子了,母亲昨夜托梦给我,问我有没有孩子,还在责怪我冷落您。”

    云琅大笑道:“别拿你母亲来说事,你是担心我一去不返是吧?”

    红袖扭头看着纷飞的白雪有些寂寥的道:“您出征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妾身心中空落落的,如果腹中有个孩子,应该会好很多。”

    云琅点点头道:“此去并非一年半载就能功成的,陛下要求干净彻底地解决掉匈奴,然后再把西域之地全部纳入版图。

    想要做到这些事情,就要走数万里路,经历无数的厮杀。”

    “皇图霸业,乃是男儿雄心所向,妾身只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子,只希望守着自己的夫婿,生一两个孩子,慢慢变老,最后无牵无挂的离开。”

    “我去作战让你感到不安了?”

    云琅握住这个一生中都没有多少安全感的女子的手。

    “是的,我最近的梦境很乱……”

    云琅将红袖从座位上拉起来,离开了纷乱的荷花池暖房,一前一后的走在雪地里。

    “你该知道,有些事情是我必须要去做的。”

    红袖双眼噙着泪花哽咽道:“我知道,你想看着匈奴覆灭,这是您一生功业的巅峰,所以我不敢留您,只想要一个孩子陪我。”

    云琅抬手擦拭掉红袖流淌下来的泪水道:“你可能弄错了,覆灭匈奴是皇帝的功业,是去病他们的志向,唯独不是我的,因为我知道,不论我去不去漠北,匈奴人都难逃覆灭的命运。

    我的志向在大汉,在人们居住的房子上,在他们身上的衣衫上,在他们碗里的食物上,从来不在覆军杀将上。”

    说到这里云琅张开手,让雪花落在手上,雪花很快就融化了,与红袖的泪水融为一体。

    “论作战,我不如去病,甚至不如李敢,论到富国,一百个去病,李敢也不会是我的对手。

    你也知道,你的夫君我向来是一个狡猾的人,我知道我的命有多珍贵,所以,你大可放心,我会平安回来的。

    至于你想要孩子,你觉得一两个够么?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我们会有很多,很多孩子,多的让你照顾不过来。”

    红袖被云琅这些吹嘘的话弄得破涕为笑,抓着云琅的袖子娇嗔道:“我又不是母猪。”

    云琅抓抓头发道:“怎么不是,我觉得我现在都成一头公猪了。”

    红袖大怒:“你真是……”

    云琅哈哈大笑道:“一头蠢猪吗?我真的是!”

    说完,就抱起红袖向主楼走去。

    很不幸,在将要走进主楼的时候,碰到了刚刚从里面出来的大长秋。

    大长秋笑呵呵的看着一脸无奈的云琅道:“老夫不耽误你的时间,就是来告诉你,阿娇贵人准备开一场白雪宴,邀请你前往,时间就在今晚。”

    “什么白雪宴?”

    “就是找陛下的新宠李夫人来给重臣们跳舞!”大长秋说的云淡风轻。

    云琅惊愕的道:“这也成?”

    大长秋撇撇嘴道:“左右不过一个贱婢而已。”

    云琅连忙摇头道:“我是说陛下!”

    大长秋笑道:“是卫皇后亲自准许的,陛下也不能阻止,不过,看陛下的样子似乎并不感到奇怪。”

    云琅感慨的道:“原来陛下也有无奈的时候。”

    大长秋聪明的不接云琅的话,看着一脸娇羞的红袖道:“不错,不错,好好地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说完就大笑着走进了漫天大雪中,连兜帽都没有戴。

第九十三章吃好,喝好

    第九十三章吃好,喝好

    有红袖在,李夫人的模样云琅就记得不是那么太清楚了。

    说起来很怪,夫妇二人敦伦,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与外边的女人野合却往往得不到原谅。

    傍晚的时候,云琅动身去长门宫,满脑子都是红袖痴缠的模样,有红袖这三碗酒垫底,这个时候去看别的美人儿,估计会有一个非常平和的心态。

    阿娇要李夫人当着重臣的面起舞,对她算不得侮辱,毕竟,一个还没有名分的女人,阿娇有一万个理由当她是歌姬。

    事实上,阿娇现在也没有什么名分,可是呢,满大汉的人似乎都忘记了这件事。

    不论是皇帝,还是丞相,三公大夫,御史猛将,见了阿娇还是把她当皇后对待,见面时候的礼仪也是君臣之礼,只不过不能喊皇后陛下,而是贵人陛下!云琅从侧门走进长门宫之后,一股子浓烈的嚣张气焰就扑面而来……

    漫天的白雪下的非常嚣张,巨大的荷花池里不但不结冰,反而冒着淡淡的白气很嚣张,金甲武士披着红色披风站在雪地里一动不动非常的嚣张,无数盏红色的莲花灯笼在白雪中红艳艳的如同真正的莲花盛开,这就更加嚣张了。

    至于十几个膀大腰圆的厨娘排着队从云氏走进长门宫这就更加嚣张了,因为,连云琅这个家主都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出现在长门宫。

    高大的长门宫就像着火一般明亮,偶尔有人打开门窗,立刻就有明晃晃的光柱从里面爆出来,这让云琅觉得阿娇的楼阁里可能藏了一颗太阳。

    很明显,云琅来早了,堂堂的永安侯,卫将军来到长门宫不但没人招待,还被所有人忽视。

    眼看着殷红的葡萄酿泉水般的从一座巨大的冰山上喷涌而出,再沿着冰雪渠道倾泻而下,即便是见多识广的云琅,也忍不住用冰山边上的玉碗,接了一碗葡萄酿站在雪地里慢慢的啜饮。

    跟红袖在一起的时候血脉贲张,浑身滚烫,这时候还没有消下去,正好用冰酒稳定一下情绪。

    一碗酒都没有喝完,就看到曹襄乘坐着巨大的马车来到了长门宫前的平台上,穿的跟狗熊一样,在两个侍女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走路。

    抬头看见了云琅,立刻就甩开了侍女,大步流星的来到云琅跟前淫猥的道:“你来得早,听没听说李夫人会穿什么衣裳跳舞,是不是纱衣?”

    话音刚落,就发现汲黯也在往这边走,立刻就大声对云琅道:“今夜我等一定要做到非礼勿视!”

    云琅也不答话,继续喝自己的酒,既然酒山都摆到外边了,他觉得阿娇今天一定很生气,估计是要这个李夫人在冰雪中舞蹈!

    汲黯也接了一碗酒,学着云琅的模样啜饮,见曹襄过来了,就冷笑道:“我是来看美人的!”

    曹襄怒道:“无耻之尤!”

    云琅弄了一碗酒递给曹襄道:“消消气,我们其实都是无辜的,只是碍于阿娇贵人的颜面,不敢不来罢了。”

    汲黯看了云琅一眼道:“难得你能想出这样的借口,不错,一会老夫拿来用一下,抵挡一下那些皮里阳秋之徒。”

    官做的越大,就越是真诚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大家都是聪明人,不太好骗,这时候再假惺惺的说一些场面话会被别人嗤之以鼻。

    云琅的解释就很合理了。

    反正大家都摄于阿娇的淫威不敢不来,看了百看,不看白不看。

    站在冰雪中喝冰酒,冰酒到了肚子里却能腾起一股子暖意,所以,待在这里并不算冷。

    更何况,所有的人身上都裹着皮裘,酒喝多了反而觉得有些热。

    长门宫的仆役们办事很有效率,不一会就用巨大的木板,在荷花池子上搭建了一座平台,铺上厚厚的地毯之后,一个可以跳舞的台子就搭建好了。

    在十几个气死风灯的照射下,即便是白雪似乎都避开了这座平台。

    一个青衣人连滚带爬的来到长门宫下,也不管地上的冰雪,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冲着楼上凄厉的喊道:“求贵人开恩啊!”

    那人跪在地上看不清眉眼,曹襄皱眉道:“哪来的臭虫,居然敢破坏我们的雅兴!”

    云琅瞟了一眼青衣人道:“李延年!”

    “跳舞而已,又不是杀他妹子,他干嘛要如此败兴?”

    汲黯笑道:“老夫今天就是来看热闹的,至于美人儿,老夫年纪大了有心无力,就是想看看李氏兄妹在冬狩的时候高调开场,却不知该如何收场!”

    曹襄笑道:“她那么做的时候,就该考虑到这个下场。”

    云琅瞅着跪在那里浑身沾满白雪的李延年道:“我觉得没这么简单,既然做了就该有应付的手段才是!”

    曹襄道:“皇后与阿娇联手,回旋的余地不大,除非我舅舅出手,否则,阿娇就算是要李夫人脱光了跳舞,她也必须跳。

    不过,阿娇跟皇后应该是不会太过分,毕竟,真的那么做,我舅舅的颜面无光。”

    随着重臣到来的越来越多,云琅他们所在的棚子渐渐地不够站立的了,毕竟,这里才是看歌舞最好的一个地方。

    “求贵人开嗯呐!”

    每隔三十个数,李延年就会哀求一次,此时,他已经成了一个雪人,须发皆白。

    云琅的脸色逐渐变得阴沉,低声对曹襄道:“苗头不对!”

    曹襄也闻到了阴谋的味道点点头道:“是不对!”

    汲黯嘿嘿笑道:“终于有点意思了。”

    云琅笑着将汲黯的酒碗添满道:“您老仔细说说!”

    汲黯白了云琅一眼道:“少来套老夫的话,反正阿娇贵人这次占不到什么便宜。”

    “叫停?”曹襄道。

    “不能叫停,叫停了阿娇就更加的没颜面了,此时,只能见招拆招了。”

    云琅沉声道。

    汲黯笑道:“你准备怎么帮阿娇?”

    云琅正要挥手,却看见大长秋从长门宫里大步流星的走出来,单手按着李延年的脖颈道:“前几年,主父偃与战马同槽而食的事情,看样子已经被世人给遗忘了。

    既然忘记了,那就重新领略一下也好,反正都是冬日,正当其时。”

    被大长秋按住脖颈的李延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汲黯瞅着李延年被大长秋提小鸡一样的提走了,就对云琅道:“阿娇贵人看样子不打算讲理了。”

    云琅道:“阿娇贵人什么时候跟人讲过理?”

    汲黯点点头道:“说的也是。”

    事情到了现在,云琅算是发现了,阿娇这是真的在发飙。

    眼看着,公孙贺来了,桑弘羊来了,董仲舒来了,卫青来了,公孙敖一干将领也来了。

    这里依旧没有招待客人的人出现,不过,无数美食倒是流水般的送了上来。

    公孙贺见场面难堪,就主动招呼大家到各个棚子底下就坐,群臣才入座,就有仆役抬着一个个火盆送到众人身边。

    一排排的乐师抱着乐器上了搭建好的台子,跪坐在台子两边,安静的等候舞者的到来。

    云琅原本是跟曹襄联席的,汲黯却挤了过来坐在云琅身边道:“陛下恐怕就在楼上吧?”

    曹襄笑道:“自从冬狩之后,陛下一直都在长门宫,顺便告诉你一声,皇后也在长门宫!”

    汲黯抚掌大笑道:“如此说来,皇长子刘据将要登上太子之位了吧?”

    云琅摇头道:“江山统继之事,某家以为应该是由陛下一言而决,我等臣子还是莫要多嘴多舌。”

    汲黯摇头道:“你要是真的这么想,应该可以长命百岁。”

    云琅正要反驳一下,就发现眼前光明一片,只见身后的长门宫二楼所有的吗,门窗全部打开,在牛油大烛的照耀下,原本被阿娇用金箔包过的大厅,金光闪烁,夺人耳目至极。

    披着紫色轻裘的阿娇端坐在一个被宫人推出来的小亭子里,显得极为华贵。

    可是,所有人的目光并未落在阿娇身上,而是齐齐的落在了一声玄色衣衫,未戴冠帽随着亭子走出来的刘彻身上。

    群臣见礼。

    刘彻轻轻地挥挥手道:“吃好,喝好!”

    然后坐在最中央的锦榻上,取过一本书看了起来……

第九十四章欢宴上的《论语》

    第九十四章欢宴上的《论语》

    台子上的编钟响起来了,也就表示舞者已经上了台子。

    云琅在苦读《论语》……

    有美人轻启歌喉,声音婉转而袅娜……曹襄在研读《司马法》。

    一声鼙鼓似乎从远处传来,好似开启了关山冷月。驼铃声声……云琅认为孔丘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句话实在是太精彩了。

    白雪飘飘,歌声阵阵,两者混合之后就宛如真正的天籁,其中女声中的高调似乎要穿破阴云,直奔九霄之上。

    “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司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

    此为金玉良言,妙哉,妙哉!”

    曹襄读书读得很认真,读到精妙之处,得意的抓耳挠腮喜不自胜。

    汲黯看的书就比较深奥了,一本《连山易》被他翻得哗哗作响,看样子这本书他已经看过很多遍了。

    琴声叮咚,似乎有流泉自高山倾泻而下,编钟轻柔,宛若女子赤足溯流而上……

    “隋越,我就看一眼成吗?”

    汲黯终于按捺不住了,轻声问守在他们身边的隋越。

    “随便看,陛下没有禁止!”

    隋越回答的很干脆,每个字却冰冷的如同冰珠子。

    “那就是不成喽?”

    汲黯叹口气,终于开始认真的研读眼前的这本《连山易》。

    他们三人的书本是隋越送来的……不看是不成的。

    云琅估计,所有想看李夫人跳舞的人这时候手里都应该拿着一本书苦读才是。

    皇帝的目的已经很明显了,他没有办法管理阿娇跟卫皇后,却有办法管理这群来看表演的大臣!

    皇后以及阿娇可以因为拈酸吃醋这事跟皇帝打擂台,这不算过份,如果臣子不知好歹的参与进来,你不死谁死?

    后宫自然是归皇后掌管的,可是臣子却是皇帝陛下的臣子,皇后无权过问。

    只是听听音乐,云琅就知道场上的歌舞非常的有质量,从皇帝不断发出的喝彩声中,就能窥见一斑。

    说起来很吃亏啊,今晚,不论李夫人表演的舞蹈如何的香艳,也只会落入皇帝一个男人的眼中。

    至于阿娇她们会看到,刘彻会认为这是一种情趣。

    皇帝又叫了一身好,看样子李夫人刚刚表演出来的舞蹈动作应该非常的和皇帝的脾胃。

    曹襄放下书本瞅着隋越道:“你就不能去盯着别人,比如公孙敖那只老色鬼?

    你在这里,我没法子安心看书。”

    隋越冷笑一声道:“公孙敖虽然好色如命,这时候绝对没有胆子朝台子上看一眼的。”

    云琅好久都没有说话了,这让曹襄非常的奇怪,转过头去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居然转过头,背对着台子,捧着书本看的极为认真。

    曹襄不知道他对面的冰山有什么好看的,干脆凑到云琅身边,同样转过身去,很快,就表现的非常规矩。

    站在冰山后面的隋越笑道:“这才是陛下的好臣子。”

    听隋越表扬了云琅跟曹襄,汲黯这个老不羞的也就凑到曹襄身边,有样学样,读书读得非常认真。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钟鼓停了,三人这才如梦初醒,对视一眼,齐齐的喝彩道:“妙到毫巅,冠绝天下!”

    隋越笑道:“确实如此,三位仅仅是听音就能听出李夫人的舞姿动人,真是让某家钦佩之至。

    哼,算你们识相。”

    说完话就从三人手中收走了书本,施施然的上了长门宫。

    “那日见李夫人还以为是一个窈窕的美人,没想到脱衣之后居然很是丰盈啊!”

    曹襄喃喃自语。

    汲黯笑道:“可怜老夫老眼昏花,只能看见一个影子。”

    “闭嘴吧,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曹襄四处瞅瞅,低声问道:“她到底穿衣服了没有?”

    云琅叹口气道:“如你所愿,穿着纱衣。”

    李夫人跳完舞蹈之后,酒宴立刻就进入了正常阶段,虽然台子上还有歌姬舞姬在跳舞,众人却没了欣赏的意思,依旧谈笑言欢,相互敬酒,其乐融融。

    也不知道是谁起哄说李夫人舞技天下第一,长袖舞更是妙到毫巅,众人这是托了阿娇贵人的福气这才有幸一见。

    皇帝笑眯眯的应承了下来,还当场挥毫写了天下第一四个大字赐给了李夫人。

    众人瞅着李夫人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来到台子上谢恩,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

    前边不管不顾的让阿娇折腾李夫人,这是皇帝给阿娇的交代,认同阿娇对李夫人有控制权。

    后面赏赐李夫人这幅字,是在安慰自己的美人儿,从道理上,刘彻做的四平八稳,无懈可击!

    阿娇看完李夫人的舞蹈就回去了,刘彻大马金刀的坐在高台上频频举杯,邀请重臣饮酒。

    眼看就要到子时,方才在侍者的搀扶下离开了酒宴。

    云琅跟曹襄两个打着哈欠准备走侧门回云氏,却被大长秋给拦住了,一定要这些来饮宴的重臣们从前门走。

    “长门宫的马厩在前院!”

    听云琅这么解释一下,曹襄立刻就来了精神,拉着云琅就直奔前院。

    越过重重宫禁,老远就听见一声声不似人声的惨号……

    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身上被人泼上冰水,很快就会被冻成雕像。

    而此时的马厩里,这样的雕像有三座。

    汲黯长叹一声走到雕像面前道:“何苦来哉!”

    最粗壮的那尊雕像虽然冻得快要僵硬了,却硬是咬着牙关恶狠狠地道:“某家受得住!”

    云琅伸出一根手指弹弹李广利胡须上凝结的小冰柱道:“好汉子,你可以走正途的。”

    李广利一言不发,只是用眼睛凶狠的看着云琅。

    “怎么连我都恨上了?”

    李广利悲愤的道:“无耻小人!”

    云琅看看李广利湿漉漉的手道:“保护好你的手,拿剑的手可不能短缺了指头。

    另外,你兄长跟你弟弟恐怕没有你这么强壮的身体,你不求饶,刑罚不止。”

    李广利左右看看身边的兄长跟弟弟,见他两已经昏昏欲睡了,连忙大喊大叫,他清楚地知道,一旦他们两人真的睡着了,就死定了。

    众人感慨万千的依次从李氏兄弟身边走过,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事情。

    皇帝只想要李夫人,至于李夫人的兄长跟弟弟,他不在乎。

    云琅重新回到红袖的房间,红袖没有安寝,伺候云琅洗漱后轻声道:“李夫人美丽吗?”

    云琅笑着摇头道:“李夫人跳舞的时候,你夫君正在研读《论语》颇有收获。”

    红袖娇嗔道:“瞎说!”

    云琅苦笑道:“陛下妒忌之心大作,不准我们看李夫人跳舞,一人发了一本书,要我们潜心研读,等李夫人舞蹈之后,我们才能抬起头来。”

    见丈夫说的认真,红袖这才大笑了起来。

    “一个可怜的女子罢了,她在台子上风光,她的兄长弟弟却被阿娇绑在马厩里挨冻。

    这样的天气里,浑身上下浇了水,想要平安无事可能很不容易。”

    红袖摇摇头道:“您天生就是富贵人,不知晓那些低贱的人想要谋求富贵的决心。

    李夫人知道她只有依靠陛下才能活命,她的兄长弟弟们也清楚地知道,只有李夫人得宠,他们才能飞黄腾达。

    所以,李夫人甘心受辱,她的兄长弟弟们更是心甘情愿的为李夫人受苦。

    一个个都怀着渺茫的希望,在拿自己的命做赌注,都是真正的狠人啊。”

    云琅点点头,揽住红袖纤细的腰肢喟叹道:“说起来都是自作自受。”

    红袖摇头道:“不是的,您从来没有当过奴隶人,不了解奴隶人的心思。”

    云琅笑道:“怎么会不了解呢?他们就像一颗颗被压在巨石下的种子,是种子就要生根发芽,哪怕头上有巨石也同样要活命,所以,要嘛被巨石压垮,要嘛努力发芽顶走巨石,获得阳光雨露。

    不过啊,李氏的这几个人不知为何,好像把我当做那颗大石头了。”

第九十五章 人与虎

    第九十五章人与虎

    天亮的时候云琅听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消息。

    昨夜的大雪没有杀死李氏三兄弟。

    被皇帝以天意的借口还给了李夫人。

    “他们三兄弟脱掉了衣衫,三人抱着战马渡过了这一关。”

    大长秋往嘴里塞了好大一筷子酸菜,满意的吞咽下去之后这才给云琅解释了一下。

    “昨夜为何不弄死他们呢?”云琅把话问出来了,就觉得自己很傻。

    惩罚李延年三兄弟也是皇帝准许的,却没有准许阿娇取人家的性命。

    毕竟任由阿娇处置李夫人的话,李夫人很可能就没活路了,退而求其次之下,只好让李延年三兄弟吃苦了。

    李氏三兄弟其实问题不大。

    尤其是李广利,这人作为军人来说其实是合格的,如果不是被皇帝逼迫过甚的话,也不至于带着三万大汉军队西征到死伤殆尽。

    这人的遭遇跟李陵差不多,都是在领兵在外的时候,被皇帝屠戮了满门老少,再无回头之路。

    只不过李陵选择了投降,李广利选择了伤害刘彻,将他的三万精锐白白的消耗在了漫天黄沙中。

    云氏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只是大雪依旧在下。

    在这个时代,一场大雪就能阻绝交通,站在门口,就能感受到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寂寥景象。

    这样的环境下,意境是不缺的,尤其是两只老虎踩着一尺厚的白雪出现在原野上之后,就让这样的图景多了一丝生趣。

    每天巡视云氏庄园一周,这是老虎大王必修的功课,看样子他有把云氏庄园领地传承给儿子的打算,每次出巡都必须带着自己的儿子。

    按道理来说,公老虎是不会带孩子的,只是因为在云氏,老虎的食物极大的丰富,这才催生了公老虎带孩子的场面。

    至于地盘,更不成问题了,反正老虎大王领地里的野兽每隔两年就会被人类大扫荡一次,扫荡之后,整座山都会变成空山,所以,价值不大,老虎大王早就看淡了。

    猪圈里的猪变少了,这让大王非常的忧伤,对他来说,这里才是他的粮仓。

    父子两头老虎趴在猪圈围墙上看猪的场面最近经常出现,大王也终于知道怜惜粮食了,再也没有以前只要觉得那头猪可口,就扑上去咬死,只吃最肥美的部分,把剩余的全部丢掉的浪费行径。

    今天大雪,天气寒冷,老虎父子需要更多的食物来补充热量,猪圈里的猪不多了……大王伸出舌头舔舐一下嘴唇,就带着儿子去了鹿苑。

    在老虎眼中,鹿肉没有猪肉肥美,缺少甘美的脂肪,瘦肉太多,费牙!

    自从老母鹿死掉之后,老虎就不太来鹿苑了,这一次之所以过来,就是想教会儿子如何狩猎。

    看守鹿苑的仆役见大王父子来了,早早地就打开了鹿苑栅栏,欢迎他们父子。

    大王威严的守在鹿苑门口,小老虎见到一大群鹿,嗷的叫了一声,就扑了过去。

    云琅散布到鹿苑的时候,发现老虎大王正忧伤的趴在栅栏上,伸长了脖子看里面。

    就好奇的凑过去看了一眼。

    也不由得为大王伤心。

    眼看着大王的儿子被一头长着巨大鹿角的雄鹿追杀的屁滚尿流,着实丢了老虎一族的脸面。

    就拍拍大王的脑袋道:“他还小。”

    老虎大王人立而起,挥舞着前爪咆哮一声,鹿苑里面的鹿顿时就慌乱起来,即便是正在追杀小老虎的那头雄鹿,也停下脚步,警惕的看着老虎大王,缓缓后退。

    大王人立而起的时候,远比云琅高大,愤怒咆哮的时候更是将兽中之王的威风展露无遗。

    轻轻一个纵跃,大王就越过高高的栅栏进入了鹿圈,他伸长了脖颈,围着那头勇敢的雄鹿慢慢的踱步。

    被这头雄鹿弄得毛发散乱的小老虎这时候终于有了精神,跟在父亲身后向这头雄鹿咆哮。

    终于,强大的压力让这头雄鹿无法忍耐了,低着头凶狠的向老虎大王扑过来,在它的身后是一大群无处可去的母鹿跟幼鹿,如果再不赶走这头老虎,族群就会覆灭。

    如果是在旷野中,雄鹿自然会率先逃跑,等待老虎捕捉到体弱老迈的同伴吃饱后,再停下来。

    现在,不一样了。

    跟随这头大雄鹿一起发起冲锋的还有三头雄鹿,而其余鹿群在另外一头雄鹿的带领下,重重的撞向鹿圈大门。

    老虎大王楞了一下,从来没见过鹿会主动向他发起进攻。

    再看看那三头鹿完全是疯魔了,就警惕的闪到一边,又发现这三头雄鹿完全是不要命了,这才迅速的跳上栅栏,眼看着那三头鹿的大角狠狠地撞在栅栏上,弄得木屑纷飞。

    如果不是大王一爪子把儿子捞起来,疯狂的撞击一定会将他的儿子撞得骨断筋折。

    为食物拼命这种事情,大王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他觉得不值。

    雄鹿发疯般的撞击,终于有了结果,一根粗壮的木头被撞断了,然后鹿群就从鹿圈里夺路狂奔。

    蹲在栅栏上的大王,郁闷的一爪子拍翻一头鹿,算是有了收获,小老虎嗷的叫了一声,就扑在那头被父亲拍翻的鹿身上,狠狠地咬住了鹿的咽喉。

    云琅觉得很无趣,还以为会看到一场虎鹿大战的场面,没想到大王在关键时刻居然逃了。

    就来到大王身边,仰着头瞅着依旧威风凛凛的大王道:“怎么说?这是避实就虚?你什么时候学会用兵法了?”

    大王如同一只大猫一般蹲在一根大木头桩子上,高傲的瞅着落荒而逃的鹿群,不理睬云琅。

    小老虎拖着那头野鹿往家里走,老虎父子现在都不怎么喜欢把自己的皮毛弄脏,云音给他们父子留下的印象很深刻,弄脏了皮毛就要去洗澡……而洗澡的过程苦不堪言。

    司马迁也是一个喜欢白雪的人,大雪天打着一把伞,在雪中漫步是他最喜欢的活动之一。

    事实上,这人不但喜欢雪,还喜欢雨,喜欢风,如果说的糟心一点,他还喜欢各种灾害气候……比如蝗灾,旱灾,水灾,地龙翻身……

    艳阳高照的气候是他最厌恶的,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激发不了他那颗史官之心。

    有无穷的事件记录的史官才是好史官,平安枯燥的日子就是史官的大敌。

    游逛的时候正好看见云琅跟老虎大王有说有笑的从草坡上下来,就举着伞在路口等待。

    “君侯与野兽相处其乐无穷,与人相处则处处提防,噫,人与兽大不相同!”

    云琅道:“虎无伤人意,人有害虎心,某家身居高位,嫉妒者众,不得不提防尔。”

    司马迁大笑道:“又出现了一位甘愿与野兽为伍,也不愿意与人为伍的人。”

    云琅笑道:“这么说,还有以为咯?”

    司马迁道:“很多,数之不尽,自古以来,走上野兽之道的人,终其一生,只能与野兽为伍。

    君侯用野兽的标准对待人,也许会于已有利。

    但同时也是走上了绝路,自己也只能成为野兽.从此无法再与“人“为伍,从此再无安全的宁日。”

    云琅知道司马迁对他近年来的做派有些不满,也不回答,只是摇摇头道:“与人接触的多了,我就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老虎了。”

    司马迁点头道:“何不求去?”

    云琅白了司马迁一眼道:“如今天下,正是风起云涌之时,正是大丈夫追风博浪之时,焉能轻言退却?”

    司马迁笑道:“君侯今日不退,日后想要再退恐怕绝无可能了。”

    云琅看着司马迁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司马迁叹口气道:“皇长子不日就要回京,据说对君侯不利!”

    云琅笑道:“皇长子入京,马上就要被立为太子,云某出力甚多,缘何会对我不利?”

    司马迁道:“施恩与受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君侯早做准备吧。”

第九十六章欲盖弥彰

    第九十六章欲盖弥彰

    司马迁的路子其实很广,自古以来,所有的太史公都有自己的消息来源。

    一部史书,绝对不仅仅是太史公自己的,其中融合了很多人的心力。

    云琅知道司马迁说的是真话,对他来说却没有多少意义。

    刘据应该成为太子,却绝对不能成为皇帝!

    这念头在他脑海中早就生成了。

    刘据成为太子对分化皇权有很大的作用,可是,一旦他真的成了皇帝,云琅觉得自己的苦日子又会来临。

    很多时候,权臣们不喜欢一个成年皇帝是有很正确的理由的,没人喜欢将一个喜怒无常的人顶在脑袋上,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来做主好一点。

    年幼的孩子当皇帝那就太好了,尤其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当皇帝,小孩子当皇帝的每一天,绝对是所有大臣们渴慕已久的节日,且每天都是。

    董卓这个蠢猪做的最糟糕的一点就是太不尊重年幼的皇帝了,然后才会被看不惯他的人群起而攻之。

    如果将云琅放在董卓的位置上,他绝对会把刘协,刘辨兄弟二人当神一样的供起来。

    给他人世间最尊贵的待遇,让他们成为世界上最高贵的人,高贵到没有朋友的那种人……

    皇帝其实就该送到天上去,成为神!

    神,就该高高在上,俯视人间,而人间的任何事情都跟神没有太大关系。

    人间的事情就该让人说了算。

    强势的王朝一点都不长久,只有弱势的王朝才能长久存在,这就是周天子为什么会有八百年江山的原因。

    所以,云琅真的不是很在乎刘据。

    不管刘据如何愤怒,对云琅来说,他就像一只奶狗一样在冲着他狂吠,抬脚就能踢走。

    司马迁看到了云琅眼中的不屑之意,很担心的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认真的道:“我只想让所有汉人过上人该过的日子,这么伟大的种族,天生就该成为世界的统治者。”

    “你这是在做梦!”司马迁放心了。

    云琅笑道:“我给自己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然后就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能否完成我不管,我只管前进。”

    司马迁自己就是一个疯子,却不愿意跟更加疯狂的人说话,云琅这人吹牛吹习惯了,这么好的一个下雪天,只听疯子的胡言乱语,那就太浪费了。

    于是,撑着伞在雪中漫步的人继续去漫步,跟老虎说笑的人继续跟老虎说笑,两不相干。

    大雪继续在下,下的纷纷扬扬,肆无忌惮。

    全世界都被白雪遮盖,松林那边不断传来松树折断的声响,云氏后山的竹林里也有竹子折断的声音相应和。

    在漫天大雪中,霍光终于完成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书。

    在大汉时代,出一本书很难,不论是《吕氏春秋》还是《淮南子》,这些书都是集很多人心血之大成之作。

    千金一字,就是这些人对书籍的要求。

    云氏印书作坊出现之后,才让书籍真正成了书籍,真正拥有了书籍传播知识的功能。

    在云琅出现以前,大部分的书籍都是孤本,也就是说,不论书写的多么精妙,大部分只有一本。

    这就是为什么黄石公传书给张良的时候会有那么多人羡慕,并且把这事弄成了一个传奇。

    用手抄书,根本就不是传播学问的好路数。

    想要一本书全天下人手一本,这几乎不可能。

    霍光自然是早就知晓这个道理的。

    身为西北理工开山大弟子,整理西北理工的学问,然后将之刊印成书,最终发扬光大是他的使命。

    这些天以来,他没干别的,就是一心在整理师傅教授的各种学说,编篡成书。

    孔夫子的弟子们能把先生的讲义编篡成《论语》,霍光觉得师傅的学说整理之后,就该叫做《自然》。

    陈铜过来取书稿的时候,霍光非常的不放心,西北理工一脉对世界的认知,对自然的认知,才是师傅所有学说中最璀璨的篇章。

    如果被陈铜这个夯货万一给泄露出去……

    陈铜眼巴巴的看着霍光桌案上的书稿,却不敢拿,因为霍光一双眼睛正恶狠狠地盯着他。

    “腾空印书作坊,我要用!”

    霍光终于下定了决心。

    陈铜笑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绝不让闲杂人等进入,某家亲自看门。”

    霍光道:“我是说连你都不许留在印书作坊里。”

    陈铜眨巴着眼睛道:“某家不在,工匠们不在,公子如何刊印书籍呢?”

    “教会云氏童仆排版,布字,印刷,你们负责调墨,换版……”

    陈铜哆嗦着嘴唇道:“您这是在欺负人!”

    霍光点点头道:“是有点欺负人,不过呢,这总比让你们刊印完毕书籍之后,再把你们的眼睛挖出来来的仁慈吧?”

    对于霍光发布的威胁,陈铜并不是很害怕,因为云氏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公子到底要刊印什么书籍呢?”

    霍光瞅着书案上的书稿叹口气道:“不用你管,按照我说的去做吧,准备一套字,准备全套的工具,这书籍还是由我们自己来做。”

    “让那些孩子们印书?”陈铜简直难以理解。

    霍光道:“师傅带着一群少年能把云氏庄园盖起来,我为什么不能带着他们刊印出一本书籍?

    再说了,刊印书籍本身就不难,我觉得我们可以做到。”

    陈铜嘿嘿笑了起来,他大方的摆摆手道:“就如公子所愿,您要的纸张,油墨,活字,各种工具一定会安排妥当。

    某家保证,偌大的印书作坊除过老鼠之外,不会有一个外人,某家正好趁着这难得的闲暇时光,去一趟洛阳。”

    霍光摇头道:“陈铜,你知道为什么你儿子想要娶一个老婆,都会被一个落魄的良家子戏弄吗?”

    陈铜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怒视着霍光等他把话说完。

    霍光冷笑道:“一千斤重的猪,如果不能把自己变成獠牙森森的野猪,它就还是猪。

    而五十斤重的狼,不管在沙漠,还是在草原,它依旧是狼。

    肥猪吃屎,饿狼吃肉,这是天道。

    一千斤重的肥猪对于狼来说,绝对不可怕,因为有谁会嫌弃自家食物多呢?”

    陈铜怒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霍光幽幽的道:“书籍高贵无匹,而你们这些印书匠却是贱业,你就不想改变一下这种状况吗?”

    陈铜怔怔的看着霍光道:“不明白!”

    霍光笑道:“让高贵的书籍来拉升你们的地位。”

    陈铜放弃了思索,萧瑟的道:“公子有何吩咐尽管道来,某家无不从命。”

    霍光肉痛一般的道:“最难得其实是印刷,这一道工序绝对不是短时间所能掌握的。

    我希望你们能够蒙上眼睛,由家里的仆童们引导,完成最后的印刷。

    作为回报,我会在书本后面印上‘陈铜监制’四个字,让你与这本书一样留名千古。”

    陈铜摇头道:“不用了,作坊里的工匠们即便是蒙上双眼,也能印出和好的书籍来,不用童仆门引导。”

    霍光满意的点点头道:“很好,就这么说定了。”

    陈铜走到门口,又走回来冲着霍光道:“公子其实不用兜圈子,直接吩咐陈铜就是,虽说蒙上双眼干活乃是奇耻大辱,看在君侯的份上,我还是能忍受的。

    当然,前提是公子只要给够钱就成。”

    陈铜落寞的离开了霍光的房间。

    张安世从后面走进来道:“欲盖弥彰啊,你这么折腾陈铜有些不厚道啊。”

    霍光道:“没办法,现在的人都是贱皮子,白送的他们不会珍重,只有偷来的才会当做宝贝。

    从一般人手里偷出来都没有什么成就感,只有从陈铜这种人手里偷出来的东西才有成就感,才会当做宝贝。”

    张安世笑道:“刘据真的会上当?”

    霍光看了张安世一眼道:“我在西南的时候无意中告诉刘据,我西北理工其实是有秘籍的……他很感兴趣……”

    张安世翻动一下《自然》这本书,瞅了两眼里面的内容,叹口气道:“看了这本书,世上就没有神仙了。”

第九十七章谋定而后动

    第九十七章谋定而后动

    刘据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人。

    人还在南越单于覆灭南越大计,触角已经早早地伸回了关中。

    领过兵,打过仗的人不论有没有被战场熏陶过,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

    这是一种误解。

    尤其是霍光,他认为刘据已经非常膨胀了,滇国是他跟郭解打下来的。

    夜郎国是甲士头领韩无极冲锋陷阵之后,阵斩了夜郎国新国王,最终才攻下夜郎城的。

    南越国的战事是在路博德的控制下,跟他几乎没有关系,唯一有的一点关系就是在奏折上。

    不论是霍光,还是韩无极,亦或是路博德,在奏章上都把大皇子的功劳立在第一位。

    于是,刘据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一个天才了。

    成了天才之后,就喜欢干一点天才才能干的事情,比如说未雨绸缪!

    未雨绸缪绝对是聪明人干的事情!

    可是呢,霍光觉得刘据弄错了绸缪的对象,他这时候应该尽快的料理自己在西南留下的尾巴,而不是迫不及待的在关中布局。

    连皇帝都认可了,阿娇在富贵城的统治权,刘据却不这样看,他觉得富贵城是关中除过长安之外,最重要的一座城池,绝对不能落在阿娇这个下堂妇手里。

    于是他就做了很多事情……比如将大量的西南资源向谢长川倾斜,希望能够通过谢长川来达到控制占有富贵城的目的。

    事实上,谢长川做的不错,通过大管家谢永笼络了很多富贵城的商户,并且通过董仲舒获得了太学的支持,谢氏声威在富贵城一时无二。

    云琅很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于是,他就果断的认为霍光在西南有不妥的行为。

    在最短的时间里将霍光从西南这个巨大的泥沼里给拔出来了,并且通过张安世向皇帝缴纳了两万金的赎罪钱,最终一个糊满泥巴的霍光变成了一个干干净净的少年。

    紧接着,皇帝就发难了……谢长川一家子被弄去了田横岛玩野外生存去了,刘据伸到关中的那只手也被皇帝给砍断了。

    刘据是不敢埋怨他父亲的。

    可是呢,手断了,痛彻心扉吗,总要找一些泄愤的对象吧?

    找来找去,他发现云琅好像非常的合适……

    以上,就是霍光通过他留在刘据身边的钉子传回来的消息。

    既然刘据喜欢未雨绸缪,霍光觉得他身为皇长子左拾遗,有义务告诉刘据什么才是真正的未雨绸缪。

    于是,他从师傅的言论中挑选出最具蛊惑的言论,准备通过陈铜让人拿给刘据看。

    刘氏的女子各个飞扬跋扈,刘氏的男子各个认为自己是天纵之才,人间的学问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了,他们急切地需要一些从未给听说过的新学问来填满自己那颗飞扬的心。

    霍光认为,师傅说过的那些具有极度前瞻性的话语非常的适合刘据,一定能够引起刘据注意的。

    《自然》这本书就是这样。

    这本书的开篇就是上帝已经死了!

    人间的秩序需要天之子重新修订!

    一个枯坐山中十八年的隐士,在离开自己的潜修地之后,向他见到的第一个人宣告上帝已经死了。

    云端上的天庭里已经空无一人……

    从此,花开花落全成自然,人生人死不过是自然规律,水汽蒸腾变成云雾,而后化作春雨落在大地……

    雷霆不过是云雾相撞的结果,泼一瓢水,就能在阳光下见到彩虹……

    人间需要有一个人来告诉所有愚昧的人,这个世界从此需要靠人自己来掌管。

    打破愚昧,给所有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一个合理的解释,让神的影子逐渐远离人间。

    很多话确实是云琅说过的,可是,更多的话却是霍光自己编造的,这一本书的写作过程,让霍光整个人都觉得酣畅淋漓,太美了,说出来他心底最深处的恶意。

    张安世看了一段就把书给丢下了,他不想再看了,再看下去,这个世界上所有美丽的畅想都会被书里的内容给破坏的一干二净。

    东皇太一没了,大司命,少司命不见了,擂战鼓的雷神,鼓动双翅煽风的风神雨伯消失了。

    天庭里空荡荡的,只有白云漂浮在空空的楼阁中。

    “那么,谁是天上殿堂的新主人呢?”张安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霍光看了张安世一眼道:“很明显,是皇帝!”

    “为什么一定是皇帝?”

    “如果不是皇帝,我就要倒霉了。”

    张安世觉得霍光说的很有理。

    在大汉国,只要你想干点大事,绕不过皇帝这道门槛,有什么好事情一定要紧着皇帝先来。

    “你把事情干的这么隐秘,刘据怎么可能会知道呢?”

    张安世有些担心。

    “我会告诉他,书印好之后,等刘据的人弄走一本之后,我就会放火把别的书全部烧掉。

    让那一本书成为世上的孤本。”

    “既然如此,你为何要让陈铜在书上署名呢?”张安世觉得霍光有些过分了。

    “不署名就没有事,署名就会有事。”

    “什么意思?”

    “杀贪心!”

    听霍光这么说,张安世叹了口气道:“师傅早就说过,人心是经不起试探的。”

    霍光笑道:“还是多试验几次比较好,否则难当大任!”

    两人的谈话有了分歧,霍光自然不愿意跟张安世弄别扭,就笑着道:“听说你最近经常邀约儿殷出游?”

    张安世笑道:“洞房花烛夜里两个不认识的人,立刻睡在一起我觉得很别扭。”

    “感觉怎么样?”

    “规矩很多,现在见我的时候总算是不戴面纱了。”

    “长相怎么样?过得去吧?”

    “二师娘说就是胖了些,其它还好,没有隐疾。”

    “你揍金日了没有?”

    “揍了,不过没打过,下一次准备用兵刃,无论如何都要撕烂他的那张嘴。”

    霍光皱眉道:“金日说他在春风路见过儿殷,是不是真的?你查过没有?”

    张安世怒道:“春风路是官道上的一段,只要是住在上林苑的人谁没有走过春风路?”

    霍光道:“金日是不同的,他可是真正的春风路上的王子,属于见多识广之辈!”

    张安世怒道:“他是在报复我,用一句肯定的话来羞辱我,报我败坏他,名声的仇恨。”

    霍光道:“这件事交给我,我去帮你查验,别真的成了大笑话。”

    张安世果决的摇头道:“不用!”

    霍光笑道:“我现在谁的话都不信,即便是师傅的话,我也要权衡再三再做决定。”

    霍光是最了解张安世的人,见张安世不说话了,也就笑而不语,调查是必须要进行的。

    不仅仅是儿殷的人品,还要调查点别的。

    冬日的荷塘边上太冷,没人愿意停留,金日大多数时间都消耗在书房里。

    从霍三那里偷学学问的事情,看样子云氏是知道的,却没有人阻止,就是他帮霍三做作业的事情,把霍三害得好惨,所有金日帮他做的作业,全部重新做三遍,让霍三的日子过的惨不忍睹。

    甜食没有了,肉食没有了,玩乐嬉戏的时间没有了,甚至睡觉的时间也被剥夺了很多。

    整整一个月,霍三都被埋在高高的作业堆中,且得不到任何人的怜悯。

    代写作业的事情被发现,是霍三的错,默写过得作业背不下来谁都帮不了他。

    但是,霍三也是一个一言九鼎的汉子,答应金日的事情依旧在继续……

    不是霍三愿意继续教授金日,而是他很害怕父亲知道他做了背信弃义的事情。

    一旦背信弃义被父亲知道了,父亲的惩罚绝对不仅仅是剥夺甜食,肉食,睡眠这样的小惩罚了。

    金日见张安世跟霍光走进了书房,就合上霍三的书本,抬头笑道:“没骗你,我真的在春风路上见过你带的那个大屁股女人!”

第九十八章锲而不舍金日磾

    第九十八章锲而不舍金日

    张安世打不过金日,所以他拉来了霍光。

    霍光十三岁的时候,何愁有就不再教授他武技了,因为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剩下的就该他自己持之以恒的修炼了。

    之后又被他哥哥带去军营待了半年,回来之后就潜心读书,对于武技似乎再无兴趣。

    不管他练不练武,霍去病都不怎么管。

    因此,在云氏嫡系中,霍光的武功算是最高的。

    金日惹怒张安世,并且殴打了张安世,目的就是要向霍光挑战。

    只可惜,霍光对于个人武技的高低并不在意,在金日做好较量的准备之后,他一声唿哨,就喊来了六个家将……

    张安世目瞪口呆的瞅着金日在六个彪悍的家将的围攻下苦苦支撑,然后艰难的回过头看霍光。

    只见霍光正饶有兴趣的翻看霍三的作业本,头都不抬的道:“只有匹夫才会依仗个人武勇闯天下!

    我就没有想明白,你身边明明有家将,为何不用呢?

    要知道,你身边的家将,就是你武力的延伸,是属于你的力量。

    陛下的武功不高,然而,不论是何师傅,还是我哥哥不都在被他所用?

    天子剑以以燕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

    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

    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

    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我们自然是不能运用天子之剑,然而,我们兄弟运用一下诸侯之剑还是没有问题的。

    而庄周诸侯之剑的开篇就是以猛士为锋刃!

    我们学学问不是为了读书,而是为了使用,你怎么还如此不开窍。

    以你诸侯之身,运用庶人之剑,是何道理?”

    张安世被霍光训斥的哑口无言!

    金日奋力一拳轰开一条缺口,跳出战圈冲着霍光吼叫道:“无胆鼠辈!”

    霍光放下手上的作业本,指着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的金日对张安世道:“你看看啊,这就是标准的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目而语难。

    相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

    你以后要戒之!”

    张安世见金日又被家将们围殴,忍不住对霍光道:“这样很没有意思啊。”

    霍光冷声道:“目前你的力量占优势,就一定要把自己的力量用尽,不要讲这样无聊的话。

    等到金日实力占优的时候,你觉得他会放过你?

    失败就是失败,不要找借口!”

    金日虽然在激战中,霍光的话却听得清清楚楚,大叫一声,拼着小腹挨了一记重拳,也愤怒的脱离战圈,向霍光扑过去。

    霍光整理一下自己的头发,并不理会金日,他相信,云氏这些从战场上下来的百战猛士,拦住金日一点问题都没有。

    果然,一个家将猛地前扑,捉住了金日的脚腕子,使用拗摔之技,将金日摔倒在地,其余家将立刻就扑了上去,按住他的四肢,让他再也动弹不得。

    霍光蹲在金日的脑袋跟前,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跟我搏斗一番了?

    想用我的名声当踏脚石?”

    金日喘着粗气道:“无耻啊!”

    “总比你拿安世未婚妻的事情羞辱他来的有品格一些。”

    金日抬起头怒道:“你以为我春风路小王子的名头是谁传出去的?”

    霍光抬头看看张安世,张安世尴尬的道:“谁让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你都在跟马车里的女人胡混!”

    金日大笑道:“耶耶没用一个钱,想要那个女人就要那个女人,不像你为了一个大屁股女人,还要出动你师傅,师兄,丢不丢人啊。”

    张安世大怒,抬起脚想要踹金日一顿,见他被家将们按的死死的就收回脚道:“这一次不算,下一次看我如何收拾你!”

    金日嘿嘿笑道:“我真的在春风路见过那个女人!”

    张安世愤怒的掀开家将们,还命令他们不得帮忙,他想狠狠地教训一下金日。

    很可惜,还没上手,就被翻身而起的金日一个头槌撞在肚子上,从台阶上翻滚下去了。

    霍光叹息一声,手按着栏杆轻盈的翻了出来,探手就捉住了金日的手腕,身子扭转一下,一只脚踹在金日的腰上,将正在追杀张安世的金日重重的踢倒在地上。

    金日不怒反笑,不理睬趴在地上的张安世,两条腿乌龙一般的旋转起来,想要缠住霍光。

    一招乌龙绞柱才让他的下半身旋转起来,小腹上就被霍光踢了一脚,整个人在地上滑出去一丈多远跌出了亭子。

    霍光摇动一下脖子,将青衫的下摆塞进腰带里,张合着拳头慢步走出亭子,等金日捂着肚子站好了,这才笑道:“很久没有亲手打过人了,今天手痒得厉害。”

    金日喘息片刻,狠狠的按一下肚子道:“花拳绣腿,好看是好看,就是没有什么力道。”

    霍光飞身而起,左腿横扫,只听咔嚓一声响,亭子外边一颗碗口粗的松树就被他一腿踢断。

    伞状的树干倾倒下来,弄了金日一头一脸的雪沫子。

    等他扒拉掉满头满身的雪沫子,就看见霍光站在他三尺之外好整以暇的等他准备好,并没有偷袭的意思。

    金日看看倒在身边的松树道:“一个贵公子,能下这样的苦功确实了不起。”

    张安世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肚子对霍光道:“大师兄,一定要打掉他满嘴的牙。”

    霍光笑道:“我帮了你那么多,都没有听你喊过我大师兄,帮你打一个人,却听到了,你还真是没出息啊。”

    说完话,就单腿跳起,右腿高举重重的向金日头顶劈了下去。

    这一幕全不落在云琅的眼中。

    宋乔见霍光跟金日打的激烈,就有些担心。

    “夫君,他们在干嘛?”

    “金日想要进我们家求学。”

    云琅看了一眼就继续看书。

    宋乔叹口气道:“他如果不是匈奴人,您会不会收?”

    云琅摇头道:“不收。”

    “为什么?”

    “他的思维跟常人不同。”

    “哪里不同呢?”

    “他总是认为手段比人心重要。”

    “可是,小光这孩子的心机恐怕比谁都重吧?”

    “不一样,那是因为小光自知前程远大,想要走好每一步路,不敢出差错。”

    宋乔停下手里的活计轻笑道:“您也太偏心了。”

    云琅笑道:“那是自然,这孩子跟我最久,情感也最深厚,我偏向他一点没问题。”

    “这金日也算是人中之龙吧?”

    “那是自然。”

    “既然如此,都是可用之才,您为何总是将他拒之门外?”

    云琅放下书本,瞅着宋乔道:“金日此人野性难驯,进入云氏并非出自他本意,只不过是皇帝陛下的要求他这么做而已。”

    宋乔吃了一惊,连忙道:“陛下?”

    “没错,告诉你啊,陛下现在恐怕连我两的房事都有兴趣知道,派金日用水磨工夫进入云氏算得了什么。”

    “我们家对陛下没有隐藏什么啊,就在长门宫眼皮子底下,难道还有什么是陛下不知道的么?”

    云琅笑道:“就是因为知道的清清楚楚,陛下才会认为我们对他还有所隐瞒。

    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能有人大公无私到我们家这种地步!“

第九十九章 攻伐

    第九十九章攻伐

    金日被殴打的很惨!

    霍光就是这样的人,他可以不打人,一旦开始打人了,就一定要把打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跟何愁有学的武技,自然是多数都是阴毒的,怎么打才能让被打的人更加痛苦,何愁有是有深入研究的。

    所以,金日虽然没有受很重的伤,可是,潮水般的疼痛感,让他不得不把身体缩成在母体内的姿势,唯有如此,似乎才能安慰一下这具已经痛的失去了灵魂的身体。

    霍光在金日大腿内侧又重重的击打了一下之后,听见金日发出一声更加高亢的惨叫,这才抖抖手,对张安世道:“一个时辰内,你用手指捅他一下,他都会痛苦的不能自抑。”

    张安世笑道:“我正好问问他在春风路上的事情。”

    霍光笑道:“你不是已经确定儿殷不过是路过春风路吗?”

    张安世笑道:“你看看这混蛋现在的样子,我还是确认一下好。”

    霍光瞅瞅蜷缩成一团的金日,只见这家伙哪怕是落到这幅模样了,苍白的脸,加上漂亮的眉毛,高挺的鼻梁,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珠子,依旧显得楚楚动人,妖孽一般的美丽。

    整个人他娘的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被恶龙折磨过的精致受难的小王子。

    于是,他俯下身,又在金日的两只眼睛上补了两拳,在他的高鼻梁上也来了一下。

    眼看着金日的双眼开始肿胀,鼻子开始流血,这才满意的离开。

    刚才为了保持风度,一直没有打金日的脸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漂亮的人抠鼻屎的样子也比常人好看些。

    霍光自然也是一个美男子,而且是一个标准的美男子,他的长相不像他哥哥霍去病那般线条明显,刀砍斧凿,也不像云琅那样柔和,俊美偏女性化,而是结合两者之长,自成一脉,剑眉,朗目,高鼻,瞳仁漆黑如墨……

    以前的时候,霍光的眉毛不是这样的,是两道跟肥蚕一般的眉毛,笑起来还会一抖一抖的……自从西南回来之后,不知怎么的,他的眉毛就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狗子说,这是霍光坚持不懈拔眉毛的结果,还用了一些西南地方特有的药水,过程非常的痛苦,霍光却坚持下来了。

    眉毛的形状改变了,这让他的面容看起来就很有压迫力。

    霍光离开了,张安世就笑眯眯的蹲在金日身边用指头轻轻地戳一下金日的腰,见他痛的疵牙咧嘴的,就问道:“胡编乱造也要有点底线,你诽谤我好说,别拿人家闺女的名誉开玩笑。”

    金日用力的咳嗽两声,努力把气喘匀,低声道:“屁股真的很大……”

    张安世骑在金日身上又是一顿暴打……

    金日有三天没来云氏了。

    第四天来到云氏的时候,眼眶依旧淤青,再漂亮的男人,如果鼻青脸肿的话,也好看不到那里去。

    不过,他似乎并不在意,求学之心甚于颜面。

    这三天,张安世终于弄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儿殷并没有来过春风路。

    完全是金日在信口胡诌。

    有了这个结果,在看见金日鼻青脸肿的样子,心里就没有多少愧疚之心了。

    很奇怪,真正下手痛殴金日的人是霍光,张安世却发现金日与霍光谈笑风生的,似乎他脸上的淤伤不是此人造成的一般。

    金日对霍光客气,是因为他打不过霍光,被人家赤手空拳揍成什么样子都是应该的,这一点对于一个匈奴人来说,并不是很难理解。

    对张安世,金日依旧心怀不轨,他很直接的告诉张安世,只要不在云氏,他一定会把张安世落井下石的仇恨补回来。

    霍光当着金日的面对张安世道:“你看,这就是匈奴人的特性所在。

    畏威而不怀德!”

    金日冷笑道:“我只是打不过你,等我可以打过你的时候,我会让你知道匈奴人的语言里,从来就没有臣服这两个字。”

    霍光懒懒的看了金日一眼道:“很好,匈奴人最好有这样的特性,这样,我就有理由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殴打你了,到时候,希望你能表现出匈奴人的这一特质。”

    金日大笑道:“你打我,我就打张安世!”

    张安世无奈的道:“我以后会带家将出行的,反正家里的家将多,了不起我多带一些。”

    霍光阴郁的瞅了张安世一眼道:“你该多练武,把一身的肥肉减下去,逃跑的时候也能利索一些。”

    张安世用手掐着肚皮上的肥肉笑道:“我觉得这样子很好。”

    说罢,三人一起冷笑。

    整体上,大汉国是一个年轻的帝国,近百年的不断积累,让这个帝国正在蓬勃发展。

    刘彻的雄心没有止境,于是,大汉国的雄心也就没有了止境。

    夏侯静审时度势之后,在故纸堆里翻出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并且对这句话做了新的注解天下皆是君王之土,皆是君王之臣!

    这句话出自《诗经.小雅.北山》……云琅记得这句话说的是君王的职责,而非君王的权力。

    可是,这样的解释,刘彻喜欢!

    当夏侯静带着门徒载歌载舞的唱着这首歌,将蕴含着无穷权利与野心的这句话送到未央宫的时候,获得了刘彻的接见。

    不仅仅如此,刘彻还亲自从大殿里走出来,拉着夏侯静的手进入了未央宫,大为勉励。

    随即,一千匹绢,五十万钱,金十斤,珍珠一斗的赏赐立刻就颁发了下来。

    即便是皇后也派人送来了珠花,绸缎,美酒,美食,皇长子府邸也有礼物送上。

    一时间谷梁学说名声大噪!

    董仲舒闻听此事之后,怒骂夏侯静乃是一介趋炎附势之徒,还说坏天下者乃夏侯静也。

    夏侯静反唇相讥,指责董仲舒意图限制皇权,以天来压制皇权,让皇帝不能随心意去治理国家。

    于是,谷梁一脉,与公羊一脉原本相互苟合的状态完全被撕裂了。

    一时间,尘嚣直上。

    云氏非常的安静,无数勋贵来问云琅对此事的看法,他都笑而不语,只说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空头话谁都会说,与其唇枪舌剑的相互攻杀,不如低头按照自己的理念去施行,有了一个结果之后,再说好坏不迟。

    印书作坊里很忙碌,十几个云氏童仆正在里面忙的不可开交,四个脸上蒙着黑布的活计木然的坐在字版面前,熟练地将白纸铺在字板上刷子刷过,一张印刷好的纸张就被揭下来,放在一条不断向前走的木板上等待油墨风干。

    珍贵的东西自然不会印刷过多,霍光以为有五十本就足够了。

    所以,这样的印刷量对印书作坊来说算不得什么事情,只要把字板排好,印书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

    霍光见到书本的时候,没有在书皮上看到陈铜监制这四个字,看样子陈铜并不准备扬名,也并不在乎霍光提出的条件。

    不过,霍光相信,印好的成书绝对不止这五十本,他不知道有多少书出去了,总之,出去就好。

    五十本书还没有被人看过,就被霍光亲自送去了厨娘那里,眼看着这些书一本本的被塞进了炉灶里化为灰烬,这才满意的回到了书房。

    大背景下做一些小事情很容易,且容易被人们忽视,这个时候播下的种子,才有机会悄悄地发芽,慢慢的成长。

    当霍光向师傅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做事的方法,期望造成的结果禀报师傅之后。

    云琅仅仅是长叹一声,他觉得刘据这个人实在是太可怜了,有霍光在,他这一生不可能平平淡淡的度过。

第九十一章老成谋国之道

    第九十一章老成谋国之道

    入冬之后,农夫们就清闲下来了,大汉国的战争动员也就正式开始了。

    也就是在这一刻,云琅算是真正看到了这个帝国的底气所在。

    募兵令一出,关中二十六州的良家子,就自备武器兵刃,马匹,向中军府报备。

    报备完毕之后,他们就会自成一军,临时听命于某一位将军,或者校尉。

    短短的二十天,原本空空荡荡的中军府就多了五万多甲胄齐全的军队。

    这支军队不用继续操练,只需要根据平日里的名声,以及武技的强弱,就能分辨出各级军官,瞬间成军。

    霍光就是一名标准的良家子!

    张安世也是一名良家子!

    于是,霍光就成了良家子军中的一名校尉,而张安世也顺利地成了良家子军中的一名主簿。

    他们的主帅就是司马大将军卫青!

    霍光原来的官职被皇长子废除了,刘据做的非常巧妙,他认为左右拾遗他已经不需要了。

    狄山成了他的参谋副将,至于霍光的职位就这么暂时被搁置了。

    霍光自然明白刘据的意思,于是,他主动上书以才能不够的名义辞去了皇长子左拾遗的官职。

    霍光的官职被废黜,在很多人眼中,这就预示着皇长子与云氏已经决裂了。

    就在所有人等着云氏对皇长子反击的时候,云氏却什么都没有做,在霍光为了保存最后的颜面辞去了那个没名堂的官职之后,他就加入了良家子军中。

    很快,这又成了一个非常励志的故事。

    很多人都说这是霍光不甘受辱,为了证明自己的才华,才冒险加入良家子军中,准备以军功显世扬名。

    话虽这样说,云氏与皇长子之间的裂隙已经到了无法弥合的地步。

    此次地方征调,以上林苑为重。

    官府一口气征收了上林苑四年的粮赋,皇帝还以诏令的方式答应上林苑百姓,只要服从此次征调,在从今后的六年内,将不再征收任何赋税。

    这样的交换,如果在大汉国其余地方,一定会造成民变,可是,在上林苑里,百姓们却闻风景从,不惜用钱从市场上高价购买粮食来缴纳军粮。

    有了结余的地方才能抓住任何一个增加积累的机会,一次性缴纳四年的钱粮,可是,未来的六年内,上林苑中将不再有任何赋税,包括徭役,劳役,怎么算都是一笔值得做的好买卖。

    有钱粮的人家,自然会全额缴纳,没有钱粮的人家,就会从钱庄里借出钱粮缴纳。

    面对这种不合理的横征暴敛,上林苑的百姓们非常欢迎。

    既然是皇帝的诏令,云氏这个不在缴纳赋税名单上的家族,居然也如数缴纳了钱粮,从物质上表示了对皇帝北狩政令的支持。

    有了云氏做例子,其余勋贵人家也自然要纷纷效仿,一时间,从上林苑征调的钱粮总数,远超官府的预计。

    这笔交易对国家来说也是合算的。

    如果从全国征调,最大的麻烦就是运输,仅仅是一路上人吃马嚼的费用就比征调来的钱粮少不了多少。

    更重要的是,如此巨大的一场战事,影响的仅仅是关中人,准确的说,仅仅是上林苑的百姓,这对维持天下安稳有无穷的好处。

    想出这个办法的人就是汲黯。

    汲黯已经研究上林苑好久了。

    他不是一个看不起新事物的人,相反,这家伙虽然老,却对新事物有着孩童一般的好奇心。

    虽然这两年皇帝总是给他气受,希望把他打发到偏远的地方去做州牧,他总是推脱,宁愿把坏脾气跟臭嘴改变一下,也不愿意被发配出京城。

    对于长安,汲黯其实没有多么的留恋,他本身是一个性格烂漫的人,最是受不得闲气,如果不是他想搞清楚上林苑的事情,早就离刘彻远远地,去做他的封疆大吏去了。

    也就是因为这两年的探查,他比谁都清楚上林苑是一个多么富庶的地方。

    也就是因为如此,他才能想出用上林苑一地之力来支应大军北征。

    并且很想把这样的事情着为永例!

    云琅对汲黯的想法其实是不以为然的,他知道那个肥胖的老家伙打的是什么主意。

    无非是想要狠狠地搜刮上林苑一次,然后再用六年的时间让被吸血的上林苑继续变得血脉充盈,而后,再来一次……而后再复活……且如此循环。

    这样做还有一个更加深远的意图,那就是控制刘彻发动战争的次数,每隔五年大征一次,是一个很好地规律。

    就算皇帝一不小心把上林苑给弄垮了,大汉国别的地方早就休养的差不多了,可以再选一个地方继续如此循环。

    计策这种东西永远都没有完美的时候,有一利必有一弊这是一定的,只要利大于弊就能好好地利用一下。

    至于大环境下的倒霉蛋,他是顾不得的。

    二十天的时间,良家子军已经到位,刘彻非常的满意,同样的二十天之内,他需要的粮秣也已经全部到位,这让刘彻非常的得意。

    长门宫的库房根底深不可测,是他最大的仪仗,他喜欢没事干就绕着长门宫的库房游走一番……虽说需要骑马走很长时间,他也感受不到劳累,且乐此不疲。

    对刘彻来说,长门宫的库房里装的不仅仅是粮食跟物资,更是他执政的信心所在。

    跟阿娇在长门宫平台上下象棋的时候,刘彻抬眼就能看见远处高大的仓库,这样的景致谈不到好,却是刘彻看不够的一个地方。

    “您可是一下子盘剥了上林苑四年的赋税,如果来年您继续在上林苑征调,这片地方就算是完蛋了。”

    阿娇毫不客气的用自己的卒子回头吃掉了刘彻的一匹马。

    对于阿娇违规的事情,刘彻就当没看见,抬车斩杀了阿娇的一枚炮之后淡淡的说:“朕自登基以来,还从来没有失信于天下的事情。

    你以为百姓们为何会在短短二十天里就把四年的赋税全部凑足?还不是因为相信朕!

    对于忠心于朕的百姓,朕只会倍加珍惜,如何会失信于他们,你放心就是了。”

    “该死的汲黯!”

    阿娇恨恨的将自己的老将挪开。

    “怎么又恨上汲黯了?你前些天还劝说我不要生汲黯的气,还说汲黯是一位难得臣子。

    事情到了你头上,原来你也受不了!”

    阿娇愤愤的道:“您在装糊涂,我就不信您会看不出来汲黯的坏主意?”

    刘彻微微一笑,觉得一个车杀不死阿娇的老将,就把一匹马从后方调了上来。

    “汲黯不愧有老成谋国之名,以上林苑一地的纷乱,换来我大汉其余疆土的安宁,这主意其实不错。

    你只看到他在祸害上林苑,却没有看到他想用上林苑来挟持朕的行为,事情做得滴水不漏,堪比云琅啊。”

    “怎么又扯到云琅头上去了?他最近已经很乖巧了,您横征暴敛本来与他这个关内侯没关系,他还是乖乖缴纳了赋税,给其余勋贵开了一个头,应该算是功臣啊。”

    “功臣?嘿嘿,缴纳一点钱粮,他的大弟子霍光就成了射声营的校尉,二弟子张安世就成了军中粮草主簿。

    这可是两个既能捞到军功,又能平安无事的两个军职,他这个当师傅的对弟子算是呕心沥血的好了。”

    阿娇嫣然一笑,随手把自己必输的棋局拂乱,给刘彻倒了杯甜茶道:“你的长子不待见他的弟子,还不准他这个师傅再给弟子谋一点前程?

    再说了,张安世进入军中是个什么目的您会不清楚?偌大的一个钱庄,可真真是便宜您了。

    您现在不把钱庄并入司农寺更待何时?”

    刘彻笑道:“不急于一时。”

    阿娇惊讶的道:“您以前不是总说钱庄应该成为国之重器的么?”

    刘彻道:“钱庄有调节天下货币的作用,朕已然知晓,朕却对钱庄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没有了解清楚。

    而云琅明明可以把张安世放进司农寺,替朕来打理钱庄的,却把他义无反顾的塞进军中。

    娇娇,你来告诉朕,是何道理?”

    阿娇道:“自然是方便您接手。”

    刘彻摇摇头道:“朕可以劫夺,可以创造,唯独不接受这种含义不明的给予。

    朕遍览史册发现了一个道理,白给的东西往往是最昂贵的。

    石牛粪金的典故你不算陌生吧?

    朕如果成了那个愚蠢的蜀王,那就太糟糕了。”

    阿娇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握着刘彻的手道:“您也太小心了,云琅要是敢对您用秦惠王戏弄蜀王的法子,臣妾就太佩服云琅的胆量了。”

    刘彻皱着眉头道:“朕若在,云琅做事历来讲究谋定后动,从不占眼前的小便宜,他的眼光比较长,所以朕需要慢慢来应对,等朕彻底的将钱庄的事情弄清楚了,再收下不迟!”

    阿娇点头道:“江山多娇,祖宗获得不易,陛下小心些总是对的,现如今,正是对匈奴发起最后一战的好时候,您真的要把草原变成一片没有人烟的空地么?”

    刘彻点头道:“朕的意图很明显,除过汉人,朕不允许任何异族人踏足草原。”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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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介绍:
我们接受了祖先的遗产,这让中华辉煌了数千年,我们是如此的心安理得,从未想过要回归那个在刀耕火种中苦苦寻找出路的时代。反哺我们苦难的祖先,并从中找到故乡的真正意义,将是本书要讲的故事。汉乡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汉乡,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汉乡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