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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六章

    建堡的事过了明路,压在孟清和心头的一块大石落地。

    “标下恭贺总旗!”

    同旗众人均面带喜色,沈副千户亲口允诺,参与建堡诸人均有恩赏,不求人人升官,便是给几斗粮食,发几匹布也是好的。

    有铜钱更好,没有铜钱,宝钞也行。

    刘经历慢沈副千户一步回城,孟清和寻机问了图纸是怎么到的千户手里,总算了解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事情根本没他想的复杂,不过是几个工匠在杂造局内说漏了嘴,被到任不久的副使听了去,以为逮住了上司的小辫子,直接-捅-到了郑千户面前。

    为朝廷干活的匠户,在某种程度上会被视为“国-有-资-产”,私下里接活的行为,说严重点,无异于“国-有-资-产流-失”。认真追究起来,大使绝脱不掉责任。说不得,这正副之职就要换个个。

    副使到任时间不长,尚不了解杂造局里不成文的规矩,此举无异于得罪了局里大部分的工匠,还牵扯到了经历司刘经历。便是郑千户要追究,大使被问责,他也得不了好处。

    再加上孟清和这个变数,事情便如脱缰的野马,距离杂造局副使所希望的方向,越来越远。

    听到此处,孟清和恍然,说到底,是杂造局内斗,他无辜遭殃,还差点被一脚踢进坑里。

    “那位副使?”

    刘经历微笑不语,一切尽在不言中。

    孟清和知道,那位怕是马上要回家待业了。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就是不接地气的结果。有上进心不错,太心急可不好。

    送走了刘经历,孟清和抛开其他心思,召集手下现有的十名边军,准备再做一番思想动员。

    众人也没那么多顾忌,直接盘膝坐在了地上,等着孟总旗发言。

    比起初时的不信和怀疑,孟清和在众人心中的形象已经大有改善。

    孟总旗说过不会轻易让大家去死,也说过会让大家的日子越来越好。

    如今事实证明他说的不是虚言。没人再认为孟清和是脑袋发抽,把他们往炮灰的路上推。也没人觉得孟清和是书生意气,满嘴大忽悠。

    孟总旗清了清嗓子,首先重申了之前对众人许下的承诺,其次提拔前武库司郎中代理小旗一职。待孟总旗正式走马上任,“代理”二字便可以去掉了。

    众人对此没有异议。论起来,就算是罪发充军,人家也好歹做过五品官。

    “谢总旗提拔。”

    “不必,”孟清和笑眯眯的说道,“晚上到我家吃饭,还有另外的事要和丁小旗商量。”

    孟清和脸上的笑容很熟悉,前武库司郎中,现开平卫边军小旗很镇定。在洪武帝手下当了一年多快两年的官,怎么可能连这点定力都没有。

    当夜,孟清和于家中“设宴”款待前郎中,一盆大饼,一盆汤,两盘野菜,孟总旗的家宴委实称不上丰富,量却充足。

    室内只有一张新打的矮桌,椅子没来得及做好,只能用树桩和木根代替。

    很快,桌上的食物被一扫而空,在前郎中大人斯文扫地的打着饱嗝时,孟清和说出了他的计划。

    话音刚落,前郎中大人尚未怎样,孟虎却是吓了一跳。

    “十二郎怎敢如此?”孟虎皱眉,“此事万不可行。”

    “五堂哥以为那几袋荞麦种子是如何得来?两张狼皮加上五张兔皮。”孟清和收起了脸上的笑容“五堂哥以为清和做得不妥,四堂哥也是一样?”

    孟清江摇了摇头,“若没有那些荞麦,便是一斗的税粮都交不上。”

    孟虎的眉头皱成了川字,还想再劝,却又貌似找不到更好的理由。

    此时,前郎中大人终于不打嗝了,“孟总旗,依卑职所见,此中确有不妥。”

    “哦?”

    “商人多狡,总旗恐为奸商所欺,以卑职之见,换得粮数可再增一倍。”

    “一倍?”孟清和搓搓下巴。

    “然。以卑职所见,此举不但可为,且大有可为。”前郎中大人显然也为边塞生活苦恼已久,虽没到三月不知肉味,却也差不了多少,“况总旗所言之地即墩台所在之地,怎不可为?”

    “勤练弓箭于戍卒大有裨益,猎获之物亦可充戍卒之腹,省却米粮。总旗此举非为一己之私,实乃为兵卒计,为边军计,为国家计,卑职钦佩……”

    听到这番话,就算脸上是牛皮,也不能不红。

    孟清和真实体会到了大明文官的威力。这还只是个武库司郎中,要是换成各科给事中,科道监察御史,老而弥坚的官场油条,黑的说成白的都不值一提,能说成红黄蓝三色才是霸气。

    想达成他定下的目标,早晚要与这些嘴上彪悍,拳脚同样彪悍的文官打交道,孟十二郎突然感到压力山大。

    他可是武官,大明的武官在朝堂上一向比文官斯文。

    文官群殴那叫为了真理和正义而战,武官群殴那叫逞匹夫之勇。要是武官敢对文官动手,不好意思,赶紧辞官回家种田去吧,否则唾沫星子淹死你。

    前郎中大人仍在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引经据典,甚至从思想层面开始升华,“……国之栋梁,国之基石!”

    孟虎和孟清江四只眼睛全是蚊香圈,孟清和也表示扛不住了,再谦虚也扛不住了。

    “丁小旗,过了点。”

    “过了?”

    “过了。”

    “总旗见谅,”前郎中大人脸色羞赧,“许久未能直抒胸臆,一时把持不住。”

    “……”

    “然卑职句句属实,还望总旗明鉴。”

    “……”这话怎么这么熟悉?

    错觉,一定是错觉!

    说到底,孟清和也没想做多出格的事情,不过是想在戍守城外时,利用地利之便猎些野物,同行走边关的商人换取粮种,若有可能,再换些牲畜。

    不是没想过来钱更快的办法,最终却被一一否决。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认为好的办法并非一定有用。建堡一事,就是个教训,不会次次都有这样的好运气。

    真正的傻子,才会只当自己是聪明人。

    此时的气候还不像几十年后一般恶劣,草原上的野物并不少见,孟清和建地堡的山上时常能看到兔子。

    不久前,有几头草原狼不小心溜达到了瞭望墩台附近,结果可想而知,狼皮被换成了荞麦种子,肉进了旗中兄弟们的肚子。

    由于皮子没经过硝制,商人的出价并不高。孟清和吃了一次亏,之后便有了计较。

    “总旗只管放心,卑职定谨慎从事。”

    孟总旗和前郎中大人愉快的交换了意见,孟虎和孟清江非自愿成为了与商人交易的代理人。

    “四堂哥,五堂哥,一两次尚可,次数多了,手下的兄弟不便出面,只能委托两位堂兄了。”

    还能怎么办?

    孟虎苦笑,孟清江突然开口道:“若有获利,我与五堂弟需得一分。”

    “那是自然。堂兄不提,清和也会如此。”顿了顿,接着说道,“两位堂兄也不必担心,这只是权宜之计,不会长久。”

    孟清江应了一声,孟虎也松了口气,“如此才好。”

    前武库司郎中不着痕迹的看了孟清和一眼,他果然没看错,这位不做文官着实是可惜了。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八,孟总旗主持修建的地堡继续施工,沈副千户说话算话,孟清和腰牌上的小旗二字换成了总旗。

    前武库司郎中摇身一变成了丁小旗。孟虎和孟清江也开始了白日种田,晚间销赃的刺激生活。自此,这对堂兄弟终于踏出被孟十二郎坑,顺带帮他坑人的历史性一步。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十,又逢每月大操,开平卫校场中杀声震天,孟清和总算不再像是风一吹就倒,而是同身旁的兵卒一同大吼出声,用浑身的力气挥出腰刀。

    同日,南京城内各寺庙道观钟鼓齐鸣。

    明朝的开国皇帝,洪武帝朱元璋大行。

    年轻的建文帝跪在祖父床前,神情中带着哀伤和迷茫。自此之后,再没有祖父为他遮风挡雨,他必须独自坐在龙座之上面对群臣,面对他那些正当壮年,羽翼丰满的叔叔。

    洪武帝立藩,为的是巩固边防,永固朱家江山。

    可这位雄才大略的帝王却忽略了一件事,儿子会听老子的话,因为不听话老子会揍他。但叔叔会乐意听侄子的话吗?

    答案显而易见。

    在钟鼓声中,传递诏书的快马从城门疾驰而出。

    朝中文武,各地藩王,乃至于寻常百姓,都将从这一刻开始迎来新的命运。

    这是一个时代的逝去,也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启。

    按照孟十二郎的话来说,那就是历史的车轮,终于沿着原本的轨迹,咔咔咔咔的开始转动了。

17第十七章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十一,南京城。

    天还没亮,便有大量的京官候在了宫门前。礼部定议,在京官员闻丧次日,需到内府听皇帝遗诏。

    宫门前的官员,无论文武,也不论品级,均需着一身素服,戴乌纱帽,束黑角带,没谁敢在这个时候出奇。

    往日的朝廷大佬,文魁武首,如今都低着头,垂着眼,面带哀泣,泪如雨下。几个年龄大的,身体不好的,哭着哭着险些一头栽倒。

    听遗诏是主要的,哭也是不能免的。

    至于是哭洪武帝的驾崩,还是哭压在头顶的一座大山终于被搬开了,就不得而知。

    官员们也曾私下交流过,听说皇太孙和英年早逝的太子一样是个厚道人,很尊重读书人,也不乐于砍人脑袋。之前出门上朝必须提前交代好后事的日子,应该是到头了吧?

    朝中文武心怀忐忑,隐隐中又带着希望,面上却丝毫看不出端倪。

    经历过风吹雨打而侥幸不死,也没因各种罪名流放充军的洪武朝官员们,很快就会发现,年轻的建文帝比想象中的更加和蔼可亲,更加平易近人。

    属于文官的日子,貌似终于来到了。

    大明朝的读书人,终于可以抖起来了!

    虽然,这段日子着实有些短……

    吱呀一声,宫门缓缓开启,官员们来不及擦去泪水,匆忙间整理衣帽,以品级文武排成两列,由内官指引,鱼贯踏进宫门。

    于此同事,从京城出发的快马接连到达南北各处驿站。

    补给换马之后,再次出发。

    各地藩王,在外文武,6续得知洪武帝大行的消息,立刻颁发署令,贴出告示,换上素服,并令家人赶制衰服。所用一应器具衣物皆按照礼部定议,只要有犯忌讳的器物全部收起,不敢有丝毫逾矩。同时下令辖下民匠军商等,一个月内不得婚嫁祭祀,无论男女均要穿着素服,妇人不得妆点首饰。

    京城军民需穿素服二十七日,京外各地,在诏令到达日起,着十三日素服即可。

    官员需停婚嫁百日,京官上朝时要穿着素服,用白布裹住纱帽,腰缠麻布,脚穿麻鞋,穿满二十七日为止。

    若有违制,就算建文帝再平易近人,后果也不会太美好。

    此时交通尚不发达,基本上是6路靠马,水路行船,遇到山高林密的地方,还要考研一下人的野外生存能力。因此诏令到达各地的时间慢且不说,时间上也各不相同。例如从南京到北平,后世坐火车顶多是几个小时,就算慢车也不过十小时左右。飞机就更快了。可在当下,几天的路程是必须的。

    从北平传到塞外的开平卫,就更慢了。

    当开平卫指挥使司贴出告示,建文帝早已正式登基继位了。

    饶是如此,该走的程序也是必须的。

    卫所中储备的布料不足,一时间无法赶制上万人的衰服,只能每个兵卒先分两条葛麻布带,一条绑腰上,一条绑头上,倒也看得过去。

    孟清和荣升总旗,手下领着五十个大头兵,五个小旗,搁在后世,怎么也算得上一个加强排排长了。可在明朝的边军体系中,仍是不入流的小官,可小官也是官,也得带着手下这五十几号兄弟,表情严肃的排排站,面相京城方向,吸气,呼气,再吸气,预备,哭。

    边军就是边军,哭都是按照鼓点来,不服不行。

    整个开平卫,加上左右前后中五个屯卫,上万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放开了嗓子,其声势,何等的惊人。

    由于交通闭塞,对面的草原邻居还不知道洪武帝驾崩的消息,听到开平卫,全宁卫,大同各卫等地接连传来狼嚎似的吼声,还以为明朝的某个或某几个藩王又打算来一场边-境--军-事-演-习,吓得差点连夜拆帐篷搬家。

    虽说自己也不是什么厚道人,经常想着法的去踹邻居房门,可一旦被踹的邻居比自己更不厚道,更凶悍那就麻烦大了。

    草原上的北元骑兵,无数次的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

    饶是如此,洪武帝大行之前仍不放心北边这群邻居,曾于四五月间经屡次下诏,令左军都督杨文,武定侯郭英为总兵官,都督刘真,宋晟为副总兵,率军往北平布防,受燕王节制。并联合辽王,代王,宁王,谷王等加强边境防御,时刻警惕北边的邻居秋收时过来打谷草。

    当时,洪武帝已经预料到自己的生命将走到尽头,提前为即将登位的年轻皇帝打造了一条坚固的边防。

    但百密一疏,洪武帝错估了建文帝和各地藩王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也没预料到,在他眼中是国之栋梁,负鼎之臣的燕王朱棣,并不打算继续为侄子打工。而年纪不大的孙子也不是善茬,收拾起叔叔来一点也不手软。所谓以德服人和以理服人,都被扔到墙角种蘑菇去了。

    如果他料到了……世上的事,本就没有如果。

    大人物之间的博弈,同此时的孟清和扯不上丁点关系,唯一受到影响的,大概就是沈副千户应下的恩赏要拖一段时日。

    对这一点,孟总旗表示理解,手下的兄弟也没提出异议。

    非常时期,没办法的事情。如今卫所上下都在忙,隐隐之中似有暗潮涌动。孟清和有自知之明,他现在还是只小虾米,明哲保身才最为重要。

    前几日,洪武帝遗诏也颁行天下。

    遗诏中写明,各地藩王留守,不得到京城祭奠。

    燕王是在去京城奔丧的路上接到的诏令,同行的还有北平府各地官署派出的官员。想起自己老爹去世,这些下级都能去致祭,自己这个做儿子却不行,心中难免不是滋味。

    有同样感想的不只是燕王,也包括分封到其他各地的藩王,碍于洪武帝定下的诏令,倒也没哪个藩王敢在此时公开抗-议。

    燕王在路上折返,心里有火气发不出来,燕王府中的道衍和尚再次看到了时机,几乎是一天三遍的开始对燕王进行疲劳轰炸。

    王爷,如您这般雄主英才,应该全身心的投入到-造-反这一伟大事业中来!

    王爷,造-反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报复的人才能做到的伟大事业!

    王爷,皇帝轮流坐,今天到您家啊!

    平日里,道衍和尚几乎见天的把这种大逆不道的言论挂在嘴边,燕王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说一点心思没有,平白清正是假的,但他需要考虑的事情远比道衍和尚多得多。

    造反成功,坐上皇位,拥得天下,大善。

    造反失败,一无所有,去见老爹,大大的不善。

    反还是不反?这是个问题。

    就在燕王举棋不定,还拿不定主意时,建文帝朱允炆已经准备帮他做出决定了。

    洪武三十一年七月,建文帝刚登基一个月,周王次子突然密报周王向朝廷图谋不轨,建文帝立刻下令曹国公李景隆率兵奔赴周王封地,二话不说把周王抓了起来。

    很快,周王就因“罪名确凿”被贬为庶人,流放云南劳动改造去了。

    不得不承认,建文帝的确洪武帝的亲孙子,当初流放沈万三,洪武帝选择的也是云南。

    风水宝地啊。

    收拾了周王之后,建文帝没再急着动手,或许也是想看看叔叔们反应。

    周王是燕王的亲兄弟,同父同母,无论怎么看,建文帝此举都和捅了马蜂窝无异。

    这是杀鸡给看呢?

    这下子,就算燕王还有犹豫,也不得不认真考虑道衍所鼓吹的--造--反-理论了。

    进入八月,距离秋收越来越近,北疆诸卫开始进入全面的戒备。

    洪武帝驾崩,新皇登基的消息已经传到了草原,今年的打草谷,这些邻居是来还是不来?

    怎么想,都是前一种的可能性更大些。

    不只来,怕是人头不会少。

    孟清和仍奉命戍守城北十里处的瞭望墩台。

    地堡已经建好,郑千户亲自来看过,对整个工程大表赞赏。卫指挥使徐忠的奏疏已经送出,在送往京城之前,先送到了北平府,放到了有司的案头。

    孟清和同前郎中大人商量过,用野物换粮食的交易可以暂停了。秋后就要麦收,换来的粮食也足够支应弟兄们这段时间的生活,还有沈副千户发下的布匹,盐巴,不需要继续冒险。

    手下多了不少新面孔,及时收手,小心些才是上策。

    而且……

    孟清和直起身,站在山顶,眺望远处,洪武帝大行了,建文帝登基了,他应该认真计划一下,接下来该干点什么了。

    小虾米也有小虾米的优势,不是吗?

    远处卷起一片烟尘,一支骑兵正飞驰而来,瞭望墩台的边军立刻提高了警觉。

    骑兵径直朝墩台而来,待到两百步左右,骑士们一勒马缰,骏马扬起前蹄,踏起一片尘土。

    看清骑兵身上的袢袄和熟悉的长刀,墩台守军才松了口气,一人爬上地堡二层,示意堡顶上的人不必点燃狼烟,是自己人。

    见墩台守军不再戒备,骑兵才继续向前,为首者,正是不久前被授游击将军的沈副千户,沈瑄。

18第十八章

    明朝军制承袭自前朝,中央为五军都督府,分设左右都督,地方设都指挥使司,其下设立卫所。五军都督府和都指挥使司分别为朝廷和地方的最高军事机构。

    都指挥使司和各地设立的卫所均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平时负责操练士兵和屯田,作战时却要听从兵部调令,由朝廷下派的总兵官调动指挥。明前期多由公侯伯等充任总兵官,明中后期以后,总兵官常驻地方,朝廷另派遣巡抚节制。

    从洪武到永乐,带兵的基本不负责练兵,练兵的是否带兵要参考多方面因素,例如朝廷决议,皇帝心情,以及兵部大佬们看某人是否顺眼。

    因此,明朝的武官身兼“数职”是必须的。

    沈游击目前的主职是副千户,相当于地方官职,从五品。游击将军属于完全的军职,统帅三千余人,主野战,秩比正五品。

    当下,这支三千人的野战部队主要负责边境巡逻,城内防守,并与各处瞭望墩台互为犄角,一旦发现北元骑兵迹象,立刻派兵示警,凶猛一点的,例如沈游击,直接操刀子冲上去也有可能。

    进入八月以来,戍守城外瞭望墩台的边军,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穿着朱红战袄的骑兵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据说会来打谷草且人头很多的鞑子却一直没见着。

    不知是被凶神恶煞一样的同侪吓到了,临时打了退堂鼓,还是以静制动,在等待最佳时机。

    有的时候,过于“平静”的日子反倒会让人感到紧张,不只是守城的边军,连每天守田放牧的壮丁,随身都带着一两件趁手的武器。

    保住自己的命是主要,万一运气好能杀一两个鞑子,余丁贴户也是有功劳可领的。

    沈瑄这支骑兵不是第一次路过孟总旗戍守的瞭望墩台,大家也算得上熟悉。

    孟清和登上地堡二层向下眺望,见队伍中有两个骑兵策马上前,举起随身的水囊,立刻知道了他们的来意。

    “总旗,要派人下去吗?”

    “我亲自去。”孟清和转过身,找来今天当值的丁小旗,也就是前郎中大人,“准备水囊和大饼干粮。还有我今天带来的那些咸鸡蛋,都送下去。”

    地堡建成之后,当值戍守的兵卒基本都睡在这里,储存的食物和水都不少。加上孟清和想方设法弄来给大家改善伙食的荤腥,便是后来分到他手下的四个小旗也说孟总旗仁义。

    见孟清和打算把鸡蛋也送出去,丁小旗拦了一下,并非是小气,而是觉得此举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总旗,是不是再考虑一下?”

    孟清和笑笑,说道:“无妨。城里也不是没有商户,咱们光明正大换来的,查又能查得出什么?大行皇帝亲令边塞荒闲平地及山场可以放牧砍柴,偶然得些野物也说得过去。况且,”孟清和顿了顿,“咱们做的那点事,副千户未必不知道。”

    “总旗是指?”

    “我听刘经历说了,西城千户所里的那两个镇抚,别看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以前可都是锦衣卫北镇抚司里的。”

    “嘶——”

    前郎中大人倒吸一口凉气,满脸的惊讶。

    孟清和却是一撇嘴,“丁小旗,又过了啊,聪明人用不着这样。我不信你真不知道这事。”

    “总旗莫怪,”前郎中大人一拱手,讪笑道,“习惯了,一时难改。”

    做官的,尤其是在大明朝廷做官的,一定要记住一点,绝对不能让上官觉得你比他聪明。哪怕彼此心知肚明,表面功夫也要做。

    能干不要紧,有上进心也没问题,但要把握个度,否则就会像那个力争上游的杂造局副使一样,卷起包袱回家待业。

    人要谦虚,谦虚是种美德。

    这是孟清和的话,也是庙堂之上不可动摇的行为准则。

    古今中外,一概通用。

    孟清和笑了笑,他发现大明的文官其实也挺可爱的,虽然这种可爱要加上个引号。

    留下前郎中大人继续在墩台上瞭望,孟清和亲自带人将东西送到山下。

    时间尚早,沈副千户想是要在外边多溜达一会,才选择到他这里来找补给,而不是直接回城。

    除了地堡,山腰上也布置了拒马和木篱,只要能增加自身的安全系数,孟清和同手下的兄弟都不会嫌麻烦。正因如此,沈瑄和他手下的骑兵才没直接上山。

    一脚踩进自己人布置的陷阱,冤不冤?

    “标下见过副千户!”

    孟清和等人将东西放下,先向一身青色武官服的沈瑄行礼。

    沈副千户彪悍得很,外出巡逻时很少着甲胄,一身武官服,一把长刀,骑在马上,俊挺如修竹,气势却凌厉如刀。

    沈瑄示意孟清和起身,一跃下马,接过水囊,拧开盖子大口的喝了起来,晶莹的水线沿着嘴角滑下下颌,隐入领口,孟清和低下头,没事长这么好看干什么?这不是明摆着让人犯-思想-错误码?

    他绝对不承认,此刻脑子里突然冒出了嘉靖皇帝名垂千古的一句诗,朕与将军解战袍什么的,着实是太邪恶了。

    必须承认,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很少能够例外。

    孟清和也是一样。

    沈瑄手下的骑兵分成了几支,分批守城或是巡逻。

    若是三千人一起浩浩荡荡的在草原上东奔西跑,明摆着告诉邻居,我来了,我来找你了,找着了肯定揍你个生活不能自理,你是跑还是顽强坚守啊?

    有思考能力的,基本都不会选择后者。

    明初边塞疆域极广,沈瑄带着的不过三百余人,其他人分散到各处,偶尔还能遇到其他屯卫和辽东卫所派出的骑兵,大家互通一下有无,交换一下消息,表达一下对邻居的不满,拍拍肩膀,掉头,继续巡逻。

    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遇上辽王世子。宁王世子也经常带兵出来溜达,据称是和宁王一样的猛人。打起仗来赤膊上阵,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不可思议吗?

    燕王世子是身体条件所限,没办法,其他几个儿子可都是弓马娴熟。戍守北边的九个藩王和世子,只要是没长歪的,基本都能拿得出手。

    起初,孟清和也觉得这事不可思议,仔细想想,又不是不能理解。

    历史是真实的,历史书却是人写的。

    不奇怪。

    明朝中后期的皇帝,也的确特立独行了些。

    水囊和食物分发下去,骑兵们纷纷下马,轮换着喝水进食。荞麦饼子,仔细去除了谷壳,还带着热乎气,吃起来倒是格外的香。这还不算什么,孟清和拿出的拿出几十个咸鸡蛋就有点惊人了。

    “全都仰赖副千户恩赏。”

    孟清和笑容很真诚,语气更加真诚。

    他没说谎,盐是沈瑄赏的,自己独吞不仗义,分给手下的弟兄们,每人分得又实在有限,干脆用最后的兽皮换了几十个鸡蛋,一坛子腌了,大家都能吃个味。

    沈瑄没拒绝,也没问孟清和这鸡蛋哪里来的。倒是兵卒们脸带惊奇,鸡蛋在边塞算得上是个稀罕物,不能每人一个,基本是一人一小口,也算吃得满足。

    “孟总旗。”

    “标下在。”

    “此举甚好。”沈副千户冷起来能让人浑身扎冰碴子,此刻却嘴角带笑,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谢副千户。”

    遭到上司夸奖,不涕零也要感激,从前郎中大人身上,孟十二郎学到了不少。而且,有了沈瑄这句话,就算以后粮食不够吃了,重-操-一把旧业,应该没问题的……吧?

    说话间,骑兵们已休整完毕,纷纷上马。

    沈瑄坐在马上,修眉俊眸,君子光华,稍减凌厉,便如一块稀世美玉。

    “孟总旗有功,可续为之,试百户不堪用。”

    话落,扬起马鞭,骑兵如来时般飞驰而去。

    孟清和站在原地,挠挠下巴,试百户不堪用?

    副千户大人是说他表现很好,继续努力会再受到提拔?说不定还能捞个试百户当当?那样的话,就是真正打入大明的武官体系了。

    不过,这话貌似有点熟悉啊。

    孟清和挑起一边的眉毛,仔细想想,历史上的永乐帝就曾经给汉王朱高煦开过这样一张口头支票。永乐帝是怎么说来着?貌似是“太子身体不好”。

    那他是信还是不信?

    升不升官暂且不论,要想踏上靖难这条大船,坚决追随未来的明成祖永乐皇帝走上-造-反-这条金光大道,果然还是应该接过沈副千户递过来的橄榄枝吧?

    身为一个小虾米,有捷径不走白不走啊。

    就算是要做炮灰,也要做个有格调有理想的炮灰。

    孟清和站在原地,眼睛微眯,表情莫测,站在他旁边的几个边军也不敢出声,总觉得不要在这个时候去打扰孟总旗比较好。

    不过,孟总旗现在这样子,着实是像准备朝某只肥鸡下手的那啥啊……

    就在孟清和为今后的日子打算时,一骑快马飞驰塞外,马上骑士带来了朝廷最新的诏令,诏兴州、营州、开平诸卫军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卫所军单丁者,放为民。

19第十九章

    孟清和在城外戍守,一连几日没有回家,自然无从得知皇帝诏令放军为民的消息。城中的孟虎与孟清江却已经从指挥使司贴出的告示上得知了其中的内容。

    忙完了田里的活,回到家,话里话外说的,基本都是这件事。

    “全家都是军籍的可免一人,家中只剩下一个男丁的可放为民。这么着,十二郎怎么样也能改回民户吧?”

    孟虎一边将白日晒的干草铺在木板上,一边说道:“十二郎也杀过鞑子,当是为堂叔和两个堂弟报仇了,眼瞅着边塞不太平,总是能早些回乡的好。”

    “你真这么想?”

    “恩。”孟虎拍了拍床板,“回去了,十二郎还能继续读书科举,没什么不好。既有了之前的名声,族中的老人又记着他的好,便是不科举,也能举贤才……”

    “虎子,”坐在树墩上的孟清江皱了皱眉,打断了孟虎,“十二郎未必愿意。”

    孟虎有些差异,“这怎么说?”

    “当初十二郎是为何从军?”孟清江放下柴刀,“为六堂叔和两个堂弟报仇不假,说到底,也是族里……子不言父过,我之前不懂这些个,可一路过来到了边塞,听的见的做的,经历过这许多事,你觉得十二郎还是以前的十二郎?你我还是以前的你我?”

    “四堂哥?”

    “也别叫我堂哥,论起为人处世,我比不上你,但也不是榆木脑袋。不说别的,就是咱们之前帮十二郎做的那事,换成几个月前,敢做吗?换来的粮食布匹,敢要吗?”

    “那依你的意思,十二郎是不会走了?”

    “这哪是你我说得算的。”孟清江低下头,再次拿起了柴刀,“我只想,便是回去了,家里也只重大哥,一样是干活,还不如在这里快活。有鞑子又怎样?十二郎都能杀鞑子,你我还比不上他一个读书人?”

    孟清江话落,孟虎尚未出声,门外突然响起了孟清和的声音,“四堂哥说得好!”

    屋内的两人一惊,房门被从外边推开,一身朱红袢袄,面带些许疲倦之色的孟十二郎站在门口,身后是同样穿着袢袄的丁小旗和四五个健壮的军汉。

    “十二郎,你回来了。”

    “四堂哥,五堂哥,这些日子辛苦两位了。”孟清和回身示意一个军汉将肩上扛着的麻袋放下,“沈副千户赏的盐巴和胡椒,孟某留下这些,余下的大家分了吧。”

    “谢总旗!”

    丁小旗知道孟清和堂兄弟三个还有话说,没有多留,和军汉门转身告辞。

    回城时,旗中兄弟已得知皇帝下诏的事,对不想再从军的弟兄来说,这是个好事,但对天生习惯吃这碗饭的弟兄却着实是个麻烦。

    再者说,符合条件的边军都成了民户,空出来的缺额怎么办?还不是一样要从同族同籍同乡勾补?

    不补?

    北边的鞑子来了怎么办?

    明军打起仗来再彪悍,人数上吃亏,战斗力也会打个折扣。

    况且诏令上只说放军为民,却没说不能再垛集成军,这其中可操作的余地相当的大。说不得最后吃亏的还是他们这些军汉和平头百姓。

    在路上,丁小旗同孟清和仔细分析过,他这辈子,除非彻底翻案或皇帝格外开恩,是没有可能脱离军籍的,孟清和则不然,若是他想,完全可籍由此次离开边塞,再走科举之路。

    对读书人来说,这才是正途。

    “总旗,卑职句句出自肺腑。”

    前郎中大人表情和语气十二万的诚恳,就像在说,您这样的大才,不行科举,不举贤才,不位居庙堂,简直是文官集团的损失,是朝廷的损失,更是大明的损失!

    孟清和掏掏耳朵,“丁小旗,不用再劝了,再劝我也不会改变主意的。”

    “总旗,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孟清和咧咧嘴,他这都是总旗了,手下管着五十多个人,有田有房,在同族和乡里还有个好名声,相当不容易。不说别的,他当初从军一事可是得罪了不少人,尤其是孟广孝和孟清海,几乎是百日得罪死了。要是把这一切都丢开,一门心思的再去读书,身为族长的孟广孝一指头就能碾死自己,着实是不划算。

    当建文朝廷的文官,更加不划算。

    别看现在待遇好,燕王一起兵,一切不过都是镜花水月。

    投降?

    哪有直接跟着造-反-靖-难-光彩?

    孟清和打定主意,前郎中大人苦劝无果,只能摇头。

    若是换成他……唉!

    孟清和反过来劝说前郎中大人,“丁小旗,心态一定要调整好,做人不能一味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把握眼前才是幸福。”

    “总旗说的是,卑职受教了。”

    “丁小旗应当知道,孟某什么都吃,就是不喜欢吃亏。”孟清和压低了声音,“再者,诏令贴出几日,卫所上下如何?有几人还籍?以丁小旗这样的聪明人还看不出来?”

    “总旗是说?”

    “佛曰:不可说。”

    孟清和笑眯眯的卖了个关子,前郎中大人也不是本人,仔细一琢磨,悚然变色。

    皇帝在南边,下这样的诏令到了北边,镇边的九个王爷可都不是摆设。

    “可想明白了?”

    前郎中大人苦笑,“总旗如此信任卑职?”

    孟清和奇怪的问道:“丁小旗何出此言?孟某可是有话不妥?”

    前郎中大人再次苦笑,的确没有不妥,只怪自己太会揣摩上司的心思?还是太聪明?

    果然自古贤者多寂寞。

    呜呼!

    打发走一路呜呼到自己家的丁小旗和帮忙送东西过来的几个军汉,孟清和关上大门,整理了一下思路,打算同两位堂兄畅谈一下人生理想和生活哲学。

    做人得有追求,没有追求的人生,怎么称得上是幸福的人生?

    他之前也曾想着安分老实的过日子,几亩田,一栋房,衣食无忧,足矣。

    想得是挺好,到头来,不是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一样不允许吗?

    在外,有孟广孝等人虎视眈眈,在内,他还要侍奉母亲,还要给两个侄女十里红妆,还要让家人都过上好日子,只想着自己安稳是绝对不成的。

    如今机会摆在眼前,白白错过,他就不是孟清和。

    “四堂兄,五堂兄,两位可想过今后要过什么日子?”

    “什么日子?”

    “耕几亩田,娶一房媳妇,生几个儿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终此平凡一生?”

    孟虎皱眉,日子不就该这样才安稳?

    孟清江却是握紧了拳头,若他还想过这样的日子,之前就不会同孟虎说那样的话。

    “亦或是手握权柄,华服美厦,良田无数,福荫子孙?”

    话到这里,孟清和停住了,孟虎的眉头皱得更深,孟清江的脸色却隐隐有些泛红。

    “两者相比,孰美?”

    一番话说完,孟清和就老神在在的看着两人,脸上带着温和的笑,黑色的双眼微眯,仿佛深不见底。

    他给了两人选择,也相当于给了两人考验。他这只小虾米要出头,就必须有亲信,与他的利益一致,真正的亲信。

    前郎中大人不行,洪武帝曾亲自下令将犯官名字记录成册,这就相当于有了案底,死了的不论,还活着的,升迁调任都要先进行核实,说不定哪个环节就会遇上麻烦。

    孟虎和孟清江并不是最好的人选,奈何孟十二郎手中资源有限,只能如此。

    两人与他是同族,宗族之间的联系远比孟清和想象中的更深。否则,那些夷三族,诛九族的刑罚又是怎么来的?

    只要他能给同族带来更大的利益,从军前的那点事,根本就算不上事了。

    “十二郎,”孟虎先开口说道,“你已下了决心?”

    “是。”孟清和点头,“不瞒两位堂兄,愚弟此前已得了沈副千户青眼,不日或可升任试百户一职。”

    “当真?”

    “愚弟还会骗两位堂兄不成?”

    孟虎同孟清江互看一看,试百户?再向前一步,可就是朝廷六品官了。

    孟清江的呼吸明显变得有些急促,最终一咬牙,“十二郎,以前的事是愚兄不对,以后,十二郎怎么说,愚兄便怎么做,单凭驱策!只原真能如十二郎所说,锦衣华服,田亩无数,福荫子孙。”

    “四堂哥放心,”孟清和收起了脸上的笑,神情变得严肃起来,“清和说得到,就做得到!在此,同两位堂兄击掌为誓!”

    就在孟清和同两位堂兄畅谈人生理想时,北平燕王府内,接连摔碎了三只茶盏。

    正当壮年,一身盘领窄袖大红常服的燕王朱棣,虎目圆睁,面色铁青,大手用力的拍在桌案之上, “好!好!好!”

    一连三个好字,仿佛带着无形的杀意,在门外侍奉的宦官缩紧了脖子,连呼吸都放低了声音。

    屋内的道衍和尚却丝毫不受影响,端坐着,手捻佛珠,脸上隐隐还带着些许的喜色,

20第二十章

    燕王朱棣不是个好脾气的人,这一点,同他的老爹洪武帝朱元璋很像。

    建文帝朱允炆继位后的一系列举动,明显就是不断在挑战他这位叔叔的底线。

    先是以对朝廷不轨的罪名逮捕了燕王的亲兄弟周王,二话不说直接流放,对燕王的求情奏疏更是置之不理,直接来个冷处理。又紧接着连下了两道诏令,一道放军为民,一道保举贤才,简直就像拿着铁锹挖燕王家墙角,一边挖还一边问,位置对不对?不对就说,我一定改。

    就在燕王不停拍着胸口告诉自己要淡定,咱不生气,生气就输了的时候,京中突然传来密报,建文帝还有后手!不日将从朝中派遣“可靠人士”屯守开平,届时,很可能以兵员不足为名,抽-调燕山卫中精悍甲兵补充边防。

    这下子,当真是让燕王头顶冒氢气,鼻孔冒火星,就差没跳起来指着朱允炆的鼻子大骂:你这小子想干嘛?!挖老子墙角不算,还要抄老子家底?!生怕老子不造-反是不是?!

    洪武帝立藩王时,允许每个藩王设立三个护卫,即三支亲军,用以拱卫王府,保护藩王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必要时,这些王府护卫也可以作为边军和卫军抵御外敌,诛杀奸臣,剿灭叛--乱。

    依据藩王们的封地和实力,每个护卫的人数从三千人到一万九千人不等。少的九千,多的近六万。如燕王和宁王等更有节制边军的权利,手中实力绝不容小觑。

    拱卫燕王的护卫为燕山卫,分燕山左卫,燕山右卫和燕山前卫。沈瑄和杨铎均出自燕山卫。

    说白了,这些护卫就是燕王的私人武装。建文帝要打燕山卫的主意,目的很明确,剪除燕王羽翼,削弱燕王的武装力量。相当于直接对燕王宣告,即将以合法和不合法的手段,变相剥夺他的个人财产。

    燕王不和建文帝急才怪了。

    “竖子安敢如此!”

    砰!

    继茶盏之后,桌案也承受不住燕王的雷霆之怒,裂开了。

    道衍和尚捻佛珠的手停下了,花白的眉毛垂着,半闭的双眼中却是精光四射,他知道,等了十年的机会终于就要来了。

    “王爷,此恐非皇帝本意,必是朝中出了奸佞。”

    道衍的话就像是在燕王的怒火上浇了一瓢冷水,待火势稍熄,又马上浇了一大碗油。

    “哦?”燕王形于外的怒气渐渐消散,手握成拳,负于背后,不顾地上碎裂的茶盏,慢慢踱起了步子。

    非皇帝本意?简直就是笑话!他是看着自己那个侄子长大的,谁不知道谁啊?

    朝中出了奸佞?这个嘛……

    燕王的步子停了下来,带着疑问看向道衍,和尚已是佛面含笑,一副超然外物的姿态。

    燕王很想撇嘴,装,你再装!

    “王爷,皇帝年幼,必是被朝中奸佞所惑,罔顾人伦亲情,违大行皇帝之令。王爷身为皇帝至亲,雄才大略,怀负鼎之才,正当诛灭奸邪,匡扶社稷。”

    燕王没有应声,而是走到桌案旁,慢慢的坐下。

    类似的话,道衍不知说过几百几千遍,这一次,他却比任何一次听得都更加认真。

    “诛灭奸邪,匡扶社稷?”

    “正是如此。大行皇帝有令,朝中出了奸佞之臣,各地藩王当依皇帝密令带兵入京,清君侧!”

    “容孤再想想。”

    “王爷!”

    “明年三月,孤将入朝参拜新君。”带着厚茧的手指,一下一下敲着桌案,“待到那时,再做定论。”

    “王爷,机不可失,时不待我!此乃为大明计,王爷!”

    “不必多言!”

    燕王站起身大步离开,黑靴踩过石砖,大红的常服下摆最终消失在了门后。

    看着大开的房门,道衍脸上的焦急之色瞬间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抹笃定和心愿即将达成的微笑。

    盘膝而坐,捻动佛珠,双眸微合。

    地狱未空,如何成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万法如来,我佛慈悲,阿弥陀佛。

    屋内再次响起了诵经声,守在门外的宦官犹豫着探头看了看,朝着身后挥了挥手,“佛爷念经呢,等着吧。”

    两个小宦官答应一声,退到一边,不敢再出声。

    进入九月,愈近麦收时节,边塞诸卫防备愈加严密。巡逻马队不停,墩台之上的边军更是枕戈待旦。

    自从与孟虎两人谈过,孟清和便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所谓富贵险中求,若想达成所愿,就必须敢于冒险!

    大汉封侯,荣耀一生,良田万倾,福荫家人,他别无选择。

    孟虎和孟清江既决定跟着孟清和做出一番事业,遇事便不再畏首畏尾。得知孟清和不当职时,三天两头的往经历司和杂造局跑,主动问明缘由之后,都是脸色一肃。

    “十二郎先前所言莫非只是嘴上说说,仍信不过我二人?”

    “四堂兄何出此言?”

    “既信得过我二人,此等事就该吩咐我等去做。十二郎只管于军中效力,一应杂事直接交托我二人即可!”

    孟清和挠挠下巴,“当真?”

    “当真!”

    “果然?”

    “果然!”

    “那好。”

    孟十二郎示意两位堂兄靠近些,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吩咐了一遍,又取出藏在怀中的图纸,为了弄些纸张笔墨,见天的和刘经历陪笑脸,他容易吗?

    杂造局那边也难需到门路,虽说急于上进的副使被撵回家了,杂造局里的工匠们还是受到了影响,接起外活来谨慎许多。得知孟总旗要造的东西是武器,更是连连摇头。孟清和好说歹说,也不肯给他开个方便。若非孟总旗言明此事已报告上级,恐怕会当即把他扭送到千户所。

    开玩笑,造武器和造房子能一样吗?就算主要材料是木头也不行!

    边军武器都是制式的,样样都有相应的规格,刀多宽,枪多长,长牌圆牌上都要刻上工匠的名字!

    就算是副千户答应了也不成,这事没得商量!

    没办法,孟清和只能将此事交托给孟虎和孟清江两人去办,一边交代一边感叹,怕是带到边塞来的那些宝钞,这次是剩不下多少了。

    不过,只要能扛过这一次,宝钞会有的,铜钱会有的,金银都会有的!

    况且宝钞属于贬值型的纸币,早点花出去也好。

    孟虎和孟清江找了平日里结交的几个壮丁,守田之余纷纷上山砍柴伐木,回家连夜做活。好在城内最近是越来越紧张,走在路上,磨刀声不绝于耳,孟虎和孟清江两人的行为压根没引起旁人多大的注意。

    沈副千户依旧每日在草原上巡逻来回,到孟清和戍守的瞭望墩台来补给几乎成了习惯。东西不白拿,许多事情上,沈副千户乐于给孟清和开个方便。效果目前尚不显著,孟十二郎不介意,他打算做的是长期投资,不是一锤子买卖。

    同巡逻骑兵常来常往,也让孟清和的消息灵通许多。从沈瑄日益凝重的神色来判断,距离北边邻居来打谷草的日子,怕是越来越近了。

    “鞑子就快来了。”

    送走了沈瑄,孟清和靠着墙边坐下,拿起之前没吃完的半个荞麦饼子,就着凉水吃了起来。

    “都提起精神,孟某说过不会让诸位白白送死,一定说到做到。”

    “总旗仁义!”

    “不过也有句话叫战场上刀剑无眼,光靠孟某的承诺不够,也得诸位自己努力是不是?”

    “总旗教训的是!”

    “还有,光保住命就够了吗?难道诸位不想立功?不想升官发财?不想多得几亩授田?不想为家人得些布匹盐巴?”

    “总旗……”

    “想吗?”

    “想。”

    “想要吗?”

    “想要!”

    “那好!”孟清和吃完了最后一口饼,拍拍手,“诸位有决心就好,有了决心……”

    没等孟清和话说完,地堡二层瞭望的兵卒报,又有马队过来了。

    “是边军,生面孔。”

    “没见过的?”

    “报总旗,没有。”

    墩台山下,奉命从全宁卫赶来送信的杨铎等人,也见到了这处不同寻常的地堡。

    “一路行来,可曾见到类似地堡?”

    “不曾。”跟随杨铎的一名总旗回答道,“倒是见着了几处正在建堡的墩台。”

    “恩。”

    “百户,是否上前?”

    “不必。”

    “是。”

    军情紧急,无暇耽搁,杨铎调转马头,马队直接朝开平卫飞驰而去。

    地堡中的孟清和站在高处,看着这支呼啸而过的马队,耸了耸肩膀,“路过的,没咱们什么事。刚才说到哪里了?来,咱们继续。”

    与此同时,城中的孟清江与孟虎两人终于打造出孟清和想要的“兵器”,一支又一支手臂长的木刺。选取极坚硬的木料,刷上桐油,晒干之后也是相当坚固。一般的刀剑砍上去竟发出金铁之声,几下之后,不过是留下了几道豁口。

    “成了!”

21第二十一章

    孟总旗下定决心将自己武装成刺猬,也真的这样做了。

    孟虎和孟清江制成的木刺被利用到了极限。

    加强版拒马,遍-插-木刺的陷坑,装上木刺和长矛的独辕车,架上藤牌就是一座带刺的堡垒。真有猛士敢迎面往前冲,过了拒马也会掉进坑里。不说千疮百孔也要被串成葫芦。

    从山下通往瞭望墩台的每一条路都被布下重重障碍,任何想要从此通过的敌人都必须付出血的代价。哪怕是自己人,稍微不注意也可能中招。没办法,孟清和只能下令撤去一条路上的拒马,取出陷坑中的木刺,顺便把吊在树上的木排也去掉,以免造成非战时伤亡。

    掉进自己人挖的沟里,别说功劳,工伤都不算。若有某个上官过来巡查,不慎中招,自己怕是升官不成,脑袋都要搬家。

    巡逻的边军偶尔从山下路过,看到被层层拱卫的地堡都会心生寒意。摸摸脖子,读书人,果真是非同一般。

    沈副千户破天荒的又上了一次墩台,仔细询问过拒马和独辕车的改造方法,还将孟清和手中的图纸要走,再次出言,孟总旗可堪大用。

    这张口头支票能否兑现以及何时兑现,孟清和暂时无暇顾及。他正忙着指挥手下边军对地堡进行升级版改造。没用完的木刺发挥了余热。

    像个豪猪似的地堡,谁敢往前冲?除非北元骑兵玩的就是心跳。

    放-火?在秋季的草原放-火,大家一起做烤乳猪吗?

    “总旗,”前郎中大人走到孟清和身边,开口说道,“可将此法报知试百户?”

    “说过了。”孟清和勾了勾嘴角,“便是其他墩台也派人告知过了。”

    该做的他都做了,大家都不是笨人,好坏还是能分得清的。无论是否采用,这份人情应该会记下的。

    “这件事沈副千户也知道。”孟清和突然提高嗓子,“左边,对,就是那里,再高点!”

    “沈副千户可说了什么?”

    “其余的没说,只是让大家好好干,干好了,有赏。”

    这并非沈瑄的原话,意思却差不了多少。

    “卑职在此先恭贺总旗即将高升。”

    “现在说这些还早。”孟清和摆摆手,他的目的很明确,守住这处瞭望墩台,保住大部分人的性命。

    至于发动防守反击……也要他有那个能力。

    “关键的还是要守住这里,尤其是唯一没设置拒马的那条通道,一定要守住了。”

    鞑子上不来,他们就算赢。

    前郎中大人拍着胸脯主动请战,“总旗放心!卑职亲自带人去守!”

    孟总旗考虑半晌,开口说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如丁小旗这样的人才,更该如此!”

    前郎中大人斗志昂扬,“谢总旗夸奖,卑职不敢当!”

    孟总旗却一盆水浇灭了他心中的火热,“今后还有许多事要仰赖丁小旗,孟某不想这么快就痛失英才。”

    前郎中大人:“……”

    “所以,丁小旗还是留守地堡,这处便交给刘小旗吧。他是屠户出身,更加适合体力劳动。”

    前郎中大人:“……”

    话落,孟总旗背着手走了,前郎中大人立在当地,仰天长泪。

    为何,他突然有了痛殴上官的冲-动?

    果然是离开朝廷许久,技痒了?

    孟清和继续武装他的一亩三分地,防守其他瞭望墩台的边军,也6续开始对墩台加以改造。

    木刺上来不及刷桐油没关系,拒马和车阵可能阻碍己方反击也没问题,他们的最终任务是守住瞭望墩台,只要守住了瞭望墩台,能在鞑子进犯时活下来,其余的都不重要。

    杨铎在开平卫停留不过三日,临行之前特地绕过孟清和戍守的瞭望墩台,见到比两日前更加严密的防守阵势,挑起一边的眉毛,举起右臂,示意马队停下。

    “总旗,是前天那支马队。”

    孟清和正同手下几个小旗研究哪处防守还有疏漏,听到兵卒报告,头也不抬,“估计又是路过的,不用理会。”

    “报总旗,他们朝山下来了。”

    “恩?”

    孟清和皱了一下眉,起身攀上地堡顶层,居高临下,将墩台之下的一切尽收眼底。青色的武官服,至少也是个百户。长相看不太清楚,身上的气势倒是同沈副千户有几分相似。

    官大一级压死人。孟清和有些犹豫,该不该下去一探究竟。

    杨铎仰头看着墩台,俊美的面容上看不出太多的情绪。

    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熟悉的号角声,号角声中,是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的马队。

    明军朱红色的袢袄,在马蹄卷起的烟尘中仍十分醒目。

    飞驰而来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不像是要回城,而是随着号角声不断聚拢到一起,然后调转马头,抽—出长刀,取下马背上的弓弩,再次分开。如一支支锋利的长刀,切开了无垠的草原。

    最远的一处瞭望墩台,已升起了滚滚的狼烟。

    孟清和脸色顿时一变,顾不得墩台之下的那支队伍,直接攀到堡顶,抄起了打火石,几下敲击出火星,点燃了堆积在地堡顶层的干草,随后将打火石丢给刚反应过来的兵卒,“点狼烟!”

    同时回身厉喝一声,“立刻防守,鞑子来了!”

    一句话,如闷雷一般在众人耳边炸开。

    墩台上狼烟升起,墩台之下的杨铎,已策马赶向前方聚集的明军骑兵。

    孟清和走下二层,亲自抄起一支加装了木刺的长枪,这是专门为在独辕车和拒马之后刺杀敌人准备的。

    枪头不够长,装上坚硬的木刺,直接便能-刺--穿-马身。

    “诸位,”孟清和握紧长枪,目光如刀,再不是几个月前连腰刀都握不牢的孱弱书生,“敌人是谁,敌人有多强,都没关系!只要比他们更狠,更不要命,咱们就能活下来!”

    “孟某不信,老天爷就一定要在今天收了咱们的命去!”

    “更何况,鞑子是敌人,也是咱们的战功!”孟清和提高了声音,“一个鞑子的人头就能升小旗!杀得多了,还有肥羊,有耕牛,有赏钱!”

    在孟总旗的一番战争动员之下,凶神恶煞的鞑子,在这些边军眼中,全都被进行了等价代换。

    原本的紧张变成了兴奋,初临战场的恐惧也变成了激动。

    五十多个边军,全都双眼赤红,连见惯了大场面的前郎中大人都挥舞着拳头,扯着嗓子和众人一起高呼肥羊。

    草原上,沈瑄率领的三千骑兵已完成集结,杨铎打马上前,“见过副千户!”

    同样的青色武官服,沈瑄已升任副千户,兼领游击将军,杨铎仍是百户,却在全宁卫指挥使麾下得以重用。

    开平卫城中响起了隆隆战鼓之声,城门大开,城中边军手持刀牌枪戟列阵而出。

    号令间,战阵再分,每百人成一阵,横向而列,绵延数里。另有战车从阵中推出,车身装有长矛,木刺,车下载有火炮,并放置十余火铳。

    如果孟清和在场,肯定会一眼认出,这分明是他改造的独辕车升级版!连车上加装的木刺,都和他交代孟虎两人的一般无二。

    战阵之后,城头之上,立起数面战旗,黑色如墨,红色如火,在风中烈烈作响。

    沈瑄率领的骑兵如潮水般分开,杨铎等人继续转道向东,鞑子进攻开平卫,必须尽快将消息传知辽东诸卫。

    鼓声再起。

    远处的地平线上,黑压压的骑兵和战马,如乌云一般压来,行动间卷起惊雷之声。

    城头上,亲到开平镇守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与卫指挥使徐忠都是一脸凝重,在他们身边,还站着一名十五六岁的高大少年,头戴乌纱折上巾,身着盘领窄袖常服,袍服前后及两肩均有金织盘龙。少年英俊的面容稍显稚气,眉眼之间却英姿勃发,带着掩不去的贵气。

    他便是燕王次子,徐王妃嫡出的高阳郡王,朱高煦。

22第二十二章

    叩边的鞑子足有万人。

    远远望去,战马,骑兵,仿佛自地平线处席卷了整片草原。

    明军城头之上,鼓声再变,战车每五辆以铜环相扣,锋矢向北,火炮依次续填火药,大小铁球,泥土,或以车发,或以架桩固定。长牌手着甲护于车旁,火铳手立于车后,战阵中刀枪林立,在鼓声中,明军屏息以待。

    马蹄声渐近,连环相扣的车阵横列,以人力推向前,立起的长牌挡住了迎面飞来的箭矢,发出声声钝响。

    车上锐利的长矛和木刺,倏忽间闪着寒光。

    战马嘶鸣,马上骑士也不免胆寒,出于本能的拽紧缰绳,降低马速。奔驰的战马扬起前蹄,仓促之间,竟有后队与前队撞到了一起,扬起一片沙尘。

    千夫长和百夫长的号令淹没在人吼马嘶中,几不可闻。只能吹响号角,6续分兵,绕过面前一排排刺猬似的车阵,从左右或战车的缝隙间突进。

    游牧民族是马上的民族,高超的骑术,对战马的控制力,非一般明军骑兵可比。就算被从正规军打成了游击队,只要聚集起足够的勇士,仍能对明朝边界造成威胁。

    北元骑兵越来越近,距离不到五百步时,明军的火炮声响起,烟尘弥漫,分散的大小铁球砸进了飞驰的骑兵之中,落下时,带起了一片血雨。

    战争是残酷的,一旦走上战场,唯一能够支撑自己,保护自己的,只有杀戮,对敌人的杀戮。

    火炮之后,是连声响起的火铳,火药的烟尘与巨响,再一次减慢了北元骑兵的冲锋。

    按照惯例,距离太近,每支火铳只来得及放一次,不想,就在今日,开平卫的火铳兵打破了这个惯例。

    三轮齐射,北元骑兵完全措手不及。

    放在战车之上的火铳和预先安排填装火药的边军,发挥出了预想不到的效果。

    孟清和也没有想到,他不过是在回话中提及了那么两句,就被沈瑄记在了心里,并被近乎完美的用到了战场上。对比起后世,这种完美还带着许多缺憾,但在现下,这种作战方式带给敌人和己方的震撼,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列阵,迎敌!”

    战阵中的军官发出了号令,战车与火器最大的作用是减慢北元骑兵的速度,扰乱他们冲锋的阵型,真正的胜负,仍要依靠实打实的刀锋较量。

    这是在冷兵器与热兵器交替时代,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又一次强悍与勇猛的碰撞。

    城头上,热血沸腾的青葱少年朱高煦,用力拍着城砖,大声叫好。

    因战争而火热的双眼,让北平都指挥使陈亨和开平卫指挥使徐忠想起了另一个人,那个两次率兵北征沙漠,立下赫赫战功,以善战而著称的燕王。

    比起喜爱读书,生性温和的燕王世子朱高炽,高阳郡王才更像他的父亲。

    “别拦着孤,孤要下去!”

    转眼之间,朱高煦已不满足于用双眼去看,他渴望亲自走上战场,亲自用刀枪去杀戮。

    “郡王,还请三思!”

    徐忠守备开平,对这位高阳郡王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陈亨却相当了解朱高煦的丰功伟绩。洪武二十九年,燕王率军北征,刚受封郡王不久的朱高煦就叫着要和大军一同北征沙漠。

    “儿--欲--做-马前卒,与父王一同北征!”

    当时,燕王军中上下均对高阳郡王赞许有佳。便是因洪武帝立下皇太孙而心存不满的燕王,也因为次子的一番话畅怀不已。

    唯一感到郁闷的,或许只有世子朱高炽。再郁闷也办法,条件摆在那里,除非他回炉再造,否则,外在条件肯定是比不上肖似父王的亲弟弟。

    “郡王,战场刀枪无眼,还请三思!”

    武将不是文人,劝来劝去也只有那么几句话,到头来,反而让朱高煦更加不耐烦。

    他继承的可不只有燕王的好战,还有不怎么好的脾气。

    “别拦着孤!”

    十五岁的郡王发威了,陈亨和徐忠都是满头大汗,最后还是跟随朱高煦的护卫开口,抬出燕王的口令才劝服了他。

    陈亨和徐忠同时长出一口气,对视一眼,都不明白燕王殿下到底是怎么想的,明知道鞑子每年都在这个时候来打谷草,还让儿子往边境跑,这要出了点差错,下边的人该怎么交代?

    就在两人不解的同时,朱高煦突然咦了一声,指着下方战场,“怎么回事?”

    原来,正在同明军步卒拼杀的北元骑兵,正从左--翼-分出一支百人的队伍,攻向距城十里左右的一处瞭望墩台。以往,这些城外墩台上的边军总是充当炮灰角色,最先战死。现在,明军骑兵都已从两侧冲进了战场,其他的瞭望墩台也6续消失了喊杀声,那处瞭望墩台却仍在坚守。

    片刻之后,又有一支百人队伍分了出去,目标仍是那处瞭望墩台!

    不只是朱高煦,连陈亨同徐忠也开始注意起那处瞭望墩台。

    “那处是何人戍守?”

    徐忠询问同上城头的卫指挥佥事,不想对方也是一头雾水。城中自千户以下均领兵出战,一处瞭望墩台的守兵,他怎么会刻意去留意?

    “戍守此处者,必是善战之人!”朱高煦双目灼灼,锐气逼人,“待到击退了鞑子,小王必要见上一面!”

    听闻此言,城头众人面面相觑,心下暗道:高阳郡王这番话是有心还是无意?若是有心,恐怕需得下令派人援救这处墩台。

    孟清和还不知道自己被青葱少年朱高煦惦记上了,他的情况已是相当危急。布置好的拒马和陷坑的确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架不住敌人太多。拒马被撞开了口子,折断的木刺和长枪散落在地上。陷坑里填满了人和马的尸体,通向地堡的路已经被血染红,倒伏在地上的,除了鞑子还有他手下的边军。

    “丁小旗,还剩多少人?”

    靠在墙边,压根不在意飞过来的弓箭,孟清和撕下一条里衣,一头在嘴里咬着,用力扎紧了流血的手臂。

    很疼,疼得快要麻木了。

    “回总旗,刘小旗带人守在后山,此时尚且不知,堡中只余十二人。”

    十二?

    孟清和愣了一下,猛的攥紧拳头。

    他承诺过,要让大家活着的。

    他承诺过的……

    “总旗?”

    丁小旗没受伤,可狼狈的样子却不比其他人好多少。

    “丁小旗,你说咱们还能活下去吗?”

    孟清和的话没有得到回答,没人能给他答案。

    鞑子实在是太多了,从开始到现在,他已经没精力去数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个,他只知道,断在他手里的长枪已经增加到了三支,连腰刀都砍得卷刃了。若非还有一口气撑着,他怕是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他就不明白了,不过是一处瞭望墩台,鞑子这么不要命的往上填,至于吗?

    如果此时有一张地图摆在面前,或许能给孟清和提个醒。他戍守的地方,恰好拦在北元骑兵进攻和撤退的路上,不把这里打下来,万一打谷草失败,跑路都跑得不安心。

    “再来一次,咱们就真得全……”孟清和话说到一半,突然住口了,用力抓了抓结成缕的头发,他不能死,绝对不能!

    就在这时,地堡二层的边军突然叫道:“总旗!快看!”

    孟清和站起身,抬眼望去,整个人都愣住了。

    一支身着朱红袢袄的骑兵,正同山下的鞑子绞杀在一起!

    这是凑巧?

    还是……

    狠狠咽了一口唾沫,孟清和一咬牙,“诸位,敢不敢和孟某拼一把?”

    “总旗只管下令!”

    “好!”孟清和扔掉了卷刃的长刀,随手又抓起一支长矛,“去叫刘总旗过来,咱们就赌这一把!”

    墩台之下,厮杀在一处的明军和鞑子,同时听到一阵仿似乎破锣般的吼声,刺得人耳鼓生疼。抬头望去,只见十数名明军,合力推着三辆立着长牌,遍--插—木刺长枪的独辕车,从山上直冲而下。

    车后之人各个浑身染血,面容狰狞,状似恶鬼,不似人声

    交战的众人尚未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些明军突然不冲了,从车上抓起包裹石头的土块,借着长牌的掩护,高叫着扔向近处的北元骑兵。

    山下的明军和北元骑兵同时囧了。

    这些人想干嘛,疯了不成?把车上的木刺-拔—下来,也比扔石头土块强吧?

    或许是眼前的场景太过“震撼”,以至于北元骑兵和明军都停止了砍杀,傻愣愣的对着孟清和等人进行了围观。

    很快他们就意识到,这个举动实在是傻冒烟了。

    发狠冒坏水的读书人,简直惨无人道得令人发指。

    土块中掺杂着沈副千户赏下的胡椒,还有木刺碎屑,只能让人咳嗽几声,对战马,可就要了命了。

    战马陡然间开始嘶鸣,扬起前蹄,甩动着脖颈,挣扎着就要跑开。

    近两百匹战马同时尥蹶子不听指挥,横冲直撞,带起的混乱迅速蔓延。

    北元骑兵的-左--翼,开始乱了。

    城头上的人注意到了,战场上的沈瑄也注意到了,挥刀砍下一名千夫长的头颅,举起长刀,率领聚拢到身边的明军骑兵,如一支长矛,狠狠扎了过去。

    “好!”

    陈亨大喝一声,“擂鼓,老夫亲自出城!”

    徐忠一把没拉住,老当益壮的都指挥使一溜烟下了城楼。高阳郡王眼珠子转了转,也想跟着下去,却被随身的护卫团团围住,“郡王,王爷再三有令……”

    “知道了。”朱高煦一拧眉,“不去就是。不过,那个守墩台的军将,孤是一定要见的!”

    “尊令!”

23第二十三章

    战马引起的混乱是致命的。

    冲入北元骑兵-左--翼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刀锋挥舞间杀开一条条血路。北元骑兵被彻底打乱,切割成一块又一块,很快陷入了明军步卒的包围。

    无法冲锋,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长枪和剑戟组成的战阵,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屠杀。

    城头鼓声再响,城门大开,身披甲胄,手持长枪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亲自率领一支骑兵从城内杀出。

    身经百战的老将,目如鹰隼,最擅于把握战机。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眼睁睁的看着陈亨策马冲进了战场,只得下令城头擂鼓,吹响号角,为将士助威。同时不忘盯紧高阳郡王,这位绝对要看好,不能出一点岔子。

    陈亨年过花甲,武威仍不减当年。长枪在手,冲入北元骑兵之中,便如扑入羊群的猛虎,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三个更好,扎透了,一串。

    不到片刻,身上的山文甲已是溅满鲜血,随他而至的骑兵也是个个犹如杀神,手中的长枪长刀,每每落下,总会带起一片血雾。连周围的明军步卒都被鼓舞,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冷兵器时代,与人对战最重胆气。胆气一散,再凶狠的狼群也会变成任人宰割的牛羊。

    这正是北元骑兵此时最真实的写照。

    来时上万人,不到半天时间,已有千人死在明军的火器和战阵之下。加上如凶神恶煞的明军骑兵,想赢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能不能跑路都是个问题。

    北元骑兵们想哭,只是打个谷草,为过冬储存点粮食,怎么就那么难呢?

    还活着的千夫长下令吹响号角,不能继续打下去了,继续这样下去,非但便宜捞不着,恐怕命都保不住。

    听到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声,战场上的明军顿时精神一振,攻势变得愈发猛烈。城头上的卫指挥使徐忠当机立断,留守城内的边军全部出击。

    “鞑子要跑了!”

    明军进攻的鼓声与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几乎是同时响起。

    穷寇莫追?

    在边军的字典里,没这四个字。

    好不容易有个捞战功的机会,就算是两条腿追四条腿,也必须努力一把!

    蓝天白云之下,茫茫的草原上,听到撤退号令的鞑子在前边跑,挥舞着刀枪剑戟的明军在后边追,一边追还一边吼,“跑什么跑,回来!再同某家大战三百回合!”

    听到这话,傻子才不跑。

    鞑子是傻子吗?不是。

    所以,号角声再起,全军加速。

    沈瑄麾下的骑兵速度最快,追上了落在最后的一股鞑子,冲上去一阵砍杀,杀完了继续向前追。这场景简直像在割麦子,割完一茬又一茬。

    只不过,麦田留下的是一片金黄,马蹄踏过之处,却是被血染红的草地。

    明军杀红了眼,像是饿了许久之后,终于发现猎物的狼群,咬上了就不松口。

    饶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陈亨,见着了战场上的沈瑄,也不免后背冒凉气。

    杀神,这才是真正的杀神!便是当年的沈良也没见凶成这样。

    “指挥,继续追?”

    “不追了。”

    陈亨猛的将长枪扎在地上,抚过颌下一缕长髯,目光沉凝。

    戎马半生,见过英雄无数,战场上的沈瑄让他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开平王常遇春,另一个,则是凉国公蓝玉。

    同样是勇冠三军的武侯,智谋无双的猛将。

    常遇春身负开国之功,死后仍享尊荣。蓝玉大破北元王庭,却因骄横引来杀身之祸,累及亲族。

    在沈瑄身上,他既看到了常遇春,也看到了蓝玉。

    是福,还是祸?

    陈亨叫来一名亲卫,“沈游击可是出自燕山卫?”

    “回指挥,沈游击曾为燕山左卫百户。”

    “恩。”

    陈恒点点头,想起燕王送来的密信,不免忐忑。

    皇太孙登基之后重用文臣,已引得部分武勋不满。兵部尚书齐泰,翰林学士黄子澄等人屡次上奏,密谋削藩。事不机密,别说燕王,便是湘王,宁王,晋王等也已获知消息。

    周王被废,放边军为民,几乎是处处针对燕王。诸王亦会物伤其类,人人自危。

    如此下去,燕王岂会坐以待毙,皇帝又会如何?

    陈亨眉头深锁,忠君?还是……

    回城时,路过孟清和戍守的瞭望墩台,见到山上样子古怪的地堡,又见十几名浑身染血的边军靠坐在山下,陈亨心中一动,亲自打马上前,开口询问,“汝等可是此处守军?”

    孟清和正闭着眼睛休息,胳膊和肩膀上的伤口疼得麻木了,脱力和失血让他一阵阵的头晕,若不是强撑着,怕是会立刻晕过去。围在他身旁的丁小旗等人也是一样,否则,又岂会留在这里,不随大军追击鞑子。

    众人都太累了,以至于陈亨问话时无一人应答。

    一旁的亲卫见这几个边军竟对都指挥使的问话不理不睬,立刻喝斥道:“大胆!都指挥使问话,怎敢不应!”

    声音像是打雷,孟清和打了个机灵,不得不睁开眼。先看到的,是健壮的马腿,然后是喷着热气的两个大鼻孔,再向上,是坐在马背上的一个将官。

    山文甲,明盔,一杆长枪,花白的长髯。

    没见过,但都指挥使,正二品,官很大。

    用没受伤的手撑着,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沙哑着嗓子,刚要开口,袖子突然被扯了一下。转过头,是满脸乌黑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

    本就没什么力气,再被这样一拽,孟清和一个没站稳,直接趴到了地上。

    五体投地,着实的大礼。

    陈亨:“……”

    前武库司郎中正身跪拜,顺带着把孟清和拉了起来,压低声音,“总旗,都指挥使当前,应当跪拜。”

    孟清和头还晕着,一时间没转过弯来,听到丁小旗提醒,终于清醒了些,不情愿,膝盖也得弯。

    “卑职见过都指挥!”

    “起来。”

    陈亨坐在马上,看不太清楚孟清和的长相,看清楚他的个头和身形,却是皱眉。未免,太单薄了些。

    “汝等是此处守军?”

    “回都指挥,正是。”孟清和答道:“卑职孟清和,领一总旗,奉命戍守此处。”

    “总旗?”陈亨有些惊讶,“可是世袭?”

    “回都指挥,卑职是累功升任。”

    “哦。”陈亨点头,突然似想起了什么,“汝名孟清和?”

    “回都指挥,正是。”

    “可是文人从军?”

    “卑职不才,从军前曾是童生。”

    “老夫想起来了!”陈亨抚须而笑,“弃笔从戎,被宛平县令赞为孝友的孟十二郎,果然不凡!”

    孟清和张大了嘴巴,他的名声有那么大?朝廷的二品大员都听说过?

    “老夫最欣赏孝勇之人,弃笔从军,为父兄报仇,善,大善!”陈亨笑道:“老夫着人将汝调至开平,果然不错!”

    将他调至开平?

    一句话,孟清和立时间清醒了。

    当初他还在奇怪,自己明明被赞为大孝,怎么会和犯官一个待遇。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位都指挥使大人的手笔?

    果然人怕出名猪怕壮?他是不是该找个地方哭一哭,顺便感谢爱管闲事的都指挥使大人祖宗十八代?

    说话间,又有明军骑兵归来,后边跟着由明军步卒押解的北元战俘和马匹。

    行到中途,为首一名武官突然调转马头,径直朝孟清和戍守的墩台而来。

    到了近前,从马上一跃而下,单膝跪地,“标下见过都指挥!”

    声音很熟悉,来者不是别人,正是一路追杀北元骑兵,斩获颇丰的沈瑄,沈副千户。

    沈瑄此举有些突然,他下马的位置恰好挡在了孟清和之前。似无意识,却相当自然。

    在场众人,谁都没有发现。

24第二十四章

    沈副千户出现得突然,孟清和寻机瞅了丁小旗一眼,对方向他使了个眼色。

    孟清和点头,明白了,退后两步,立充布景板。

    看沈瑄对陈亨毕恭毕敬的态度,二品大员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孟清和终于有了更形象的了解。幸亏丁小旗之前拉了他一下,五体投地也比被视为对上官不敬的好。

    说话间,陈亨问起了墩台之上的那座地堡。

    “此处地堡为何人所建?”

    “乃卑职麾下一总旗。”沈瑄答道,“建堡图纸已呈报徐指挥,一应事宜皆指挥总领。”

    “恩。”

    陈亨点头,没有继续追问。他感兴趣的只是地堡,至于建堡垒的人,不过是随口一问。

    孟清和站在沈副千户身后,听沈瑄话中并未提及他的名字,并不感到惊讶。

    建地堡的好处他已经得了,再争功,还是和卫所大佬争功,纯属想不开。况且,这次击退鞑子,守住瞭望墩台,肯定会另有嘉奖。

    想到这里,孟清和深色一黯,五十多个弟兄,加上他自己,只剩不到二十人……

    陈亨回城之后,沈瑄也飞身上马,“孟总旗。”

    “是。”

    “明日到千户所来见我。”不待孟清和应答,又点出手下十名骑兵,“带他们回城。”

    话落,挥鞭策马,飞驰而去。

    留下的骑兵看着孟清和等人,抱着胳膊翻翻眼皮,“诸位是交了好运了,能得沈游击青眼,不容易!”

    孟清和苦笑,这是羡慕还是挖苦?

    沈副千户的手下,果然都很有个性。

    丁小旗带着恢复些许力气的兵卒将独辕车上的长矛和木刺拆下来,走不了路的兵卒都被安置在独辕车上。

    “诸位同侪,借战马一用。”

    见丁小旗等人推得困难,沈瑄留下的骑兵却抱臂旁观,明显没有帮忙的意思,当真只是等着“带”他们回城,孟清和心里陡然升起一团火气。

    不想管?没关系,人咱请不动,马总行吧?

    马也不行?也成,反正他明天要到千户所,这其中的是非曲直,就到沈副千户堂下去说道说道。

    几个骑兵的脸色一变,纷纷看向为首之人。他们多是在燕山左卫时便跟随沈瑄,对孟清和这个书生从军,又屡次立功的,很是看不顺眼。

    酸丁一个,不过仗着些小聪明阴诡手段,凭什么骑在一干老弟兄脖子上,又得副千户青眼?

    “孟总旗,你可是想明白了?”

    “孟某很明白。”孟清和学着眼前这人,一呲牙,“一直很明白。”

    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军伍之人的脾气,基本都算不上太好。

    孟清和不想随便惹事,被人家犯到头上,也不会轻易服软。这可不是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事,这是被人看成汉子还是孬种的问题。

    看他不顺眼?好啊,随便你。

    原因?管他是什么原因。

    幼稚吗?争的就是一口气!

    既然沈副千户下令了,孟清和就没打算再和这几个人客气。

    “麻烦快点。”孟清和托着受伤的手臂,“诸位都是沈副千户身边最得用的,这点小事应当难不倒诸位吧?”

    前郎中大人见势不妙,想上前劝几句,没见那几位脸色都发黑了吗?好汉不吃眼前亏,万一真把他们惹急了,动起手来,只要不把自己这些人打死,沈副千户未必会真的追究。

    “总……”

    话没出口,面前就拦了一条胳膊,是屠户出身的刘小旗。

    “丁小旗,不能认怂。”刘小旗一脸横肉,看着就是个凶相,“弟兄们可都看着呢。”

    前郎中大人顺着刘小旗的视线看去,果然,还活着的弟兄,无论是站着的,还是躺在独辕车上的,都一瞬不瞬的看着孟清和。

    “咱们这些军汉,没读过书不认识字,只认一个道理。”刘小旗举起了一只拳头,“不能怂包!一样是脑袋系在腰带上,一样是杀鞑子,岂能让这群鸟厮得意!”

    前郎中大人沉默半晌,深吸一口气,罢!就算总旗要群殴,他也舍命陪君子!

    “丁小旗,你找什么呢?”

    “棍子。”前郎中大人弯腰捡起一根木刺,掂量了一下,“打架,总要有趁手的兵器。”

    刘小旗:“……”

    他只说必要时动拳头,这位却直接抄兵器……读书人,尤其是当了兵的读书人,都是如此的凶悍?

    今后见了面,必须绕道走。

    最终,孟总旗仗着沈副千户的命令,硬生生的让战马充了驽马,骑兵做了车夫。

    受伤的兵卒躺在车板上,还能走的互相搀扶,沿途遇上押解俘虏的边军,孟总旗不忘宣扬沈副千户的仁义之举,同时对车夫们的战友情大加赞扬。

    “好汉子,都是好汉子啊!”

    被赞扬的车夫们还能如何?难不成一甩鞭子,说自己压根就没想发挥战友情,一切都是被威胁,被逼迫的?

    “威胁?”不用孟清和开口,前郎中大人已是满脸骇然,“诸位竟对沈副千户如此不满?不愿相助同袍?呜呼!人心不古!”

    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直肠子的军汉对上一肚子弯弯绕的读书人。

    读书人完胜。

    回城之后,被迫当了一回车夫的骑兵一刻也不愿意同孟清和等人多待。

    感谢?不必了。

    谢礼?更不用!

    总之,他们只想离孟总旗和丁小旗远远的,越远越好!

    孟虎和孟清江带着五六个壮丁等在路边,见到孟清和囫囵个的回来了,两人都松了一口气。见到孟清和受伤,又是一阵紧张。

    “十二郎,可有大碍?”

    “我去请大夫!”

    “堂兄不必担心,皮肉伤罢了。”孟清和扶着受伤的手臂,说道,“四堂兄,现在怕是不容易请到大夫,还是先把这几位弟兄抬回家去,我去一趟经历司,请刘经历帮忙,或许能想想办法。”

    “可……”

    “就这么定了。”孟清和站起身,头却是一阵阵的发晕,脸色苍白,险些摔倒。

    “十二郎!”

    “总旗!”

    丁小旗刚要伸手去扶,孟清江已快他一步,托住孟清和的腰背,入手的重量让他愣住了。

    怎么这么轻?

    没有袢袄垫着,怕是能摸到骨头。

    “总旗伤势不轻,还是丁某走一趟吧。若实在请不到大夫,只能想办法弄些草药。城中商人应该有囤积。”

    此时,沈瑄已返回千户所,中途遇上一名都事,闻知郑千户中了流矢,伤重濒临不治,便是熬过险境也将不良于行。徐指挥令沈瑄暂代千户一职。

    沈瑄点点头,脚步没停,一路走进大堂,站定,看着墙壁上的那张猛虎下山图,背脊挺直,五指收紧。

    暂代?千户,副千户,一字之差,而已。

    千户所中书吏送来文书,见到堂中之人,脚步顿住。

    听到声响,沈瑄回身,黑眸墨发,傲然君子,修然如竹。

    书吏陡然间回神,“卑职见过副千户。”

    “何事?”

    书吏见左右无人,从袖中取出一封-秘-信。

    “副千户,高阳郡王带来王爷密令……”

    半柱香的时间,书吏走出大堂,也带出了沈副千户的第一道命令,着西城千户所辖内通医术之人,到千户所及各百户所待用。

    开平卫指挥使司,三堂东侧一间厢房内,高阳郡王单手托腮,手指敲了敲桌子,“不见也罢。沈瑄这人就是这脾气,别说孤,便是孤的大哥,也未必能得他个好脸色。”

    “郡王。”

    “他是父王看重之人,孤不去触霉头,把父王的密令带到即可。倒是之前守墩台的将官,可查到是谁?”

    “禀郡王,卑下已查明,该人是沈游击麾下一名总旗,姓孟,从军前曾是宛平县一名童生。”

    “读书人?有点意思。”

    “而且……”

    “恩?”

    “郡王可记得之前被旌为宛平孝友的孟十二郎?”

    “孟十二郎?”朱高煦想了想,“孤有些印象,陈瑛那老匹夫还大骂此人弃儒学之道,做厮杀之事,有辱斯文。”

    “郡王,这个孟总旗,即是宛平县的孟十二郎。”

    “哦?”

    朱高煦手指停在桌面上,顿时来了兴趣。

    北平府,宛平县

    县衙二堂东侧一间厢房内,宛平县令贺银坐于案牍之后,面前是一份县学送上的名单。

    朝廷保举法已定数月,令京城内外五品以上文臣及县令各举贤才,不拘士人还是布衣。

    里中老人暂且不论,宛平县学教谕训导各有推举,生员名单如今就摆在贺县令的面前。

    “杜奇,刘艮,孟清海……”

    看到这里,贺县令眉头拧了起来。

    一旁的县丞见了,开口问道:“大令,是有不妥?”

    “这个孟清海,”贺县令神色不愉,“可是孟十二郎族兄?”

    “正是。”

    “此人不妥。”贺县令拿起笔,沾满墨汁,在孟清海的名字上重重划下。

    “其父为孟氏族长,欺占族人田产,此子竟视若无睹,不加劝导。修身齐家治国,此人虽有才学,然品性不佳,不应推举。”

    县丞点头应是,朝廷唯才是举不假,然更重德行。若所举非人,大令恐将获罪,他也脱不开干系。想到这里,不免对推举此人的县学训导存下了几分芥蒂。

25第二十五章

    宛平县学中,二十余名生员均着玉色布绢襴衫,宽袖皂缘,头戴平定四方巾,端坐于案后,等候儒师前来。

    依朝廷定例,县学-中-共-有廪生二十人,附生及增生无定数。

    廪生是通过院试的秀才,每月领取廪食六斗,有司另给鱼肉。按照后世的话来说,不只学费全免,每月还领取奖学金。增生与附生没这么好的待遇,一应费用全部自理。

    每隔一段时间,学中会通过考试和平时成绩对生员进行评定,共分六等,只有一等和二等才能继续乡试,三等以下连考场都进不去。

    在这一点上,廪生,增生,附生,一视同仁。

    以为进了县学就万事大吉?教谕和训导会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你,白日做梦。

    若是入学十年学无所成,或是犯下了大过,开除学籍是轻的,还要送去充吏,追夺廪粮。

    十年吃了多少,统统都要吐出来。

    可见,在明初,官不好当,学也不是那么好上的。

    孟清海考过院试之后,于八月间入了县学。

    因其经义文章均是上乘,月前被评为一等。朝廷下保举令后,孟清海自然被列在了县学推举的名单之上。可没想到,三名一等生员,两名二等,其他四人都被取用,唯独孟清海被刷了下来。

    当日,学中教谕前往县衙见过大令,折返后立即召来学中训导,面上隐有怒色。

    “孟清海是你所推荐?”

    “正是,不知?”

    “糊涂!”教谕猛的一拍桌案,“吾新任到此或有疏忽。汝任职宛平三年,岂会不知孟十二郎之事?孟清海是何品行,汝也不知?!”

    训导神情一变,立即开口辩驳道,“此事只是传言,且孟十二郎从军,只言为父兄报仇,并非族中逼迫。”

    “荒谬!”教谕神情更加严厉,“若真如此,大令岂会刻意将其名划去?坦言此子才学尚可,品行不端?”

    “大令真有此言?”

    “非只大令。”教谕隐下怒意,重新坐于案后,“县中二尹,主簿,皆对此子印象不佳。如此岂肯保举于他?”

    训导不说话了。明显是教谕在县衙中吃了挂落,憋了一肚子火气,今日不发出来,日后也会找补。上官发火还能怎么办?受着。

    待到火气发得差不多了,教谕取出修改后的名单,“此四人,两日后到县衙面见大令。”

    接过名单,训导仔细一看,果然没有了孟清海的名字。

    训导起身离开,教谕仍面色不愉。虽是初到宛平县学,但他已从教谕一职九年,来年的考评对他极其重要。优者可得升迁,平者无功无过,若得了个差等,怕是要被黜降。

    幸亏他同二尹是为同年,略有交情,否则大令那一关可不好过。

    得知了孟清海的为人,更是让他不喜。

    此等品行,怎能觍颜为圣人之学?

    若孟清海学业一般,尚可找个理由将他降为六等,或是赶出县学,或是送去充吏。偏偏他院试成绩不错,且文章经义皆通,只以其家人行为不端便要将其赶出县学,恐站不住脚。

    想到这里,教谕的脸色更加阴沉。

    任谁知道有块石头挡住了自己的路,却没办法马上将这块石头搬走,心情都不会好到哪里去。

    此时,学中已得知四名生员被保举,不日将面见大令,其他生员纷纷拱手道贺。

    比起杜奇等人的意气风发,孟清海显得尴尬且寥落。哪怕表现得再镇定,僵硬的笑容和有些发抖的手指,却彻底-暴-露-了他此刻的真实情绪。

    二等的刘艮都被选取,评为一等的自己却被划去。虽然训导语焉不详,话里透露出的意思却是大令因孟氏族中诸事对他不喜。

    孟清海端坐于桌案之后,耳边仿似总有人在窃窃私语。

    待到放课,他几乎是逃一般的离开了县学。

    困窘,耻辱,不甘。

    平日的努力,好像都在这一刻成为了笑话。

    归家时,孟广孝和孟刘氏正满怀期待,还置办了一桌好菜,夫妻俩都期盼着长子能获得保举,得个一飞冲天的机会。不想事非所愿,孟清海非但没有得到保举,反而被县中大令斥为品行不佳。

    “若是这话传出去,我儿……”

    孟刘氏一下瘫坐在了椅子上,不停的拭泪。里中老人带回消息时,她尚且不信,隔壁屯子里的许三郎连童生都不是,却能因孝义被保举。自家的大郎明明考中了秀才,却落得如此!

    几月来的担忧和不满,终于在这一刻爆发了。孟刘氏一边哭,一边埋怨孟广孝,若不是他贪图十二郎家的那些田地,怎么会连累儿子被大令斥责!

    “若我儿无法科举,我、我不与你干休!”

    孟广孝也是一脸丧气,仿佛瞬间老了十岁。听着孟刘氏的埋怨,一时气急,猛的咳嗽起来。

    “当家的?”

    孟刘氏被吓到了,孟清和从军离开,孟广孝的身体刚好了几日,如今又气又急,可不能再出了岔子。再顾不得哭,连忙上前扶住孟广孝,顺着他的后背和胸口,“当家的,你可不能出事。怪我,都怪我!”

    想想不能被保举的大郎,再想想被迫远赴边关的四郎,孟刘氏终于对造成这一切的孟清和产生了怨恨。

    “罢,大不了将十二郎家的田产都还回去!”孟广孝一边咳嗽,一边说道,“不能让我儿受为父的带累!”

    “爹。”孟清海摇摇头,“不必如此。”

    “可……”

    “还回去也于事无补,又会让二堂叔和三堂叔不满,再给人留下话柄,说咱们心虚。”

    “大郎,若不这么做,你的名声可怎么办?”

    “名声?”孟清海突然笑了,“爹,当初买下十二郎家的田地,田契和一应手续可完备?可有中人?”

    “有,都有!”孟广孝忙道。

    “既然如此,便是银货两讫,所谓的侵占族人田产从何说起?”孟清海上前扶着孟广孝,“十二郎临行前,不是在众人面前道父亲慈爱,赠与宝钞米粮?且四郎又随他北出塞外,如此,旁人的指摘不过是听信传言,更无无理。”

    “那就不还了?可县中大令那样的评语?”

    “无碍。”孟清海摇头,“不过是不得保举,以儿的能力,科举出仕未尝不可。”

    纵然得到宽慰,孟广孝仍是后悔,当初若是狠下心,让那小畜生一同……

    “爹,事已至此,后悔也无用。”孟清海直起身,“此事也给了儿子一个教训,做事瞻前顾后必会累及自身。当初爹没狠下心对十二郎和六堂婶下手,如今再想不过是徒增烦恼。”

    “大郎,这事你知道?”

    “爹,十二郎得活着,好好的活着。”孟清海笑得温和,“若是一心要让十二郎死无葬身之地,也并非没有办法,可还不到鱼死网破之时。爹娘只需相信儿子,儿子必有金榜题名那一日。我与十二郎,也总有见面的那一天。”

    “大郎……”

    眼前的孟清海,让孟广孝和孟刘氏感到陌生,陌生得让他们害怕。

    洪武三十一年十月下旬,宛平县保举贤才的名单终于拟定,呈送北平布政使司。

    布政使不敢耽搁,即刻派出快马将名单送往南京。一同送出的,还有鞑子犯边,被边军击退的消息。

    此时的开平卫,战争的硝烟已经散去。鞑子和边军的尸骨都已经收敛,死去的战马进了边军的肚子,缴获的马匹和兵器,一一清点之后按照战功分发下去。

    无论是鞑子还是倭寇,明军战功都以首级论。缴获呈送一部分,其余都由边军和卫军内部消化。

    孟清和的伤势比想象中的严重,回家的当日就发起了高热,整整昏迷两天,自然没法遵令去千户所报道。

    好在沈副千户宽宏大量,不只没有追究,还派来医户,分下草药。跟着孟清和从战场中活下来的十几个兄弟也借此得了实惠。

    等到能下地走动,孟清和立刻拿上腰牌,亲自前往千户所拜见沈副千户,没想却扑了个空。

    原来,郑千户伤重,千户所诸事全由沈副千户主持。沈瑄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

    “鞑子叩边耽搁了收粮,副千户同三名百户去了城外,督促收粮。”

    边军除了操刀子打仗,还要扛锄头屯田,鞑子走了,也到了收粮的时候。

    谢过书吏,孟清和转身离开。他卧床的这些时日,旗中的事情都由丁小旗和刘小旗代管,如今能起-身了,就不能继续偷懒下去了。

    他这么急着来见沈瑄,并非只为例行公事。更要紧的,沈副千户之前承诺的两张支票该兑现了吧?就算试百户一事还要斟酌,拼死守住墩台,杀了那么多的鞑子,赏赐总要给些吧?

    铜钱没有,粮食盐巴也没问题,再给些胡椒香料就更好了。哪怕只给点宝钞,也行!

    这些都没有,卫所新勾补来的壮丁和战死军户家中的余丁,意思意思给几个人总成吧?否则他顶着个总旗的名头,管着小旗的队伍,说出去不好听,见着也不好看啊。

    孟清和一边想着,一边走出千户所。

    走出大门不远,迎面遇上几个生面孔,见着孟清和,远远的就开口说道:“前边可是沈游击麾下孟总旗?”

    开口的人着一身蓝色团领衫,戴乌纱帽,腰系乌角带,面白无须,声音略显尖细。

    孟清和站定脚步,脑子里瞬间闪过两个大字:宦官。

26第二十六章

    在大明王朝二百七十六年国祚中,宦官群体与文官集团,堪称不世出的两朵奇葩。

    秉持着不成功便成仁,不修仙便入魔的最高行为准则,但凡是能在史书上留下名字的明朝宦官,要么是如七下西洋的郑和一般名垂青史,要么就是如立皇帝刘瑾,九千岁魏忠贤之流遗臭万年。

    那些行中庸之道的宦官,就像是没有斗争激情的文官一样,不管其品行如何,为社会做出了何种贡献,其结果只能是泯然众人,在历史中溅不起一点浪花。

    看着眼前这位,孟清和稍显激动,这可是大名鼎鼎的明朝宦官,活的啊!

    孟总旗的目光着实有些刺人,正准备朝这边走的几个人同时脚步一顿。

    刚刚出声叫住孟清和的宦官侧头问了一声身边的长随,“咱家可是哪里不妥?”

    是衣服穿错了?腰带系错了?还是错穿了皮靴?

    都没啊。

    这位孟总旗如此目光灼灼,到底为何?

    听说鞑子犯边时,这位受了不轻的伤,莫非是伤了脑袋?

    那可不成,郡王点名要见这位,真伤了脑子,可就麻烦了。

    揣度着孟清和应该不会暴-起打人,被盯着的宦官壮了壮胆子,走上前几步,“当前可是孟总旗?宛平县孝友孟十二郎?”

    听到对方的询问,孟清和定了定神,“在下孟清和,不知这位公公……”

    “嚯!可当不得这个称呼。”宦官连忙拦住了孟清和的话头,公公两字可是他能当得的?传出去,他还能有好日子过?

    “咱家姓王,不过是燕王府区区一个听事,孟总旗叫咱家王听事即可。这公公二字,可千万莫再出口了。”

    见王听事脸色都有些发白,孟清和直起身挠挠下巴,这才想起,明朝的宦官同样等级区分严格。别说是公公,连太监二字也不是能随便出口的。

    大明宫廷二十四监,只有各监的头头才被尊称为太监,实打实的正四品。司礼监的掌印和秉笔,在明宣宗之后还掌握了批红权,一度被称为“内相”,几乎能同外朝的内阁分庭抗礼。

    虽然洪武帝和建文帝都不怎么待见宦官,基本没给这些宦官什么好脸色,可等到明成祖登基,宦官的待遇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对宦官们来说,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不出五年,这个特殊的群体就将粉墨登场,在明朝的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孟清和一心二用,一边在脑子里天马行空,一边表情严肃的站在王听事面前,听他宣告高阳郡王口令。

    “孟总旗,咱家先要恭喜您了,可不是谁都能得郡王召见的。”

    高阳郡王……

    孟清和一个激灵,现在的高阳郡王,不就是未来的汉王朱高煦?

    平生以继承先辈的造-反-事业为己任,继承了老爹的勇猛,却没继承脑子的奇葩人士?

    想想某人堪称神奇的造-反-经历和更加神奇的人生,孟清和默了。

    被这位看好,他未来的人生还有指望吗?此时此刻,孟清和的心情同当初被马总旗拉上城墙别无二致。

    “孟总旗?”

    “王听事。”

    “你怎么哭了?”

    “过于激动。”

    “哦。”王听事点头,“咱家理解。郡王胸怀韬略,有勇有谋,一向平易近人且儒雅万分。能得郡王赏识,孟总旗激动是应该的。”

    孟清和不哭了,“你说的,是高阳郡王?”

    “自然。”

    “……”

    难怪明朝的宦官能和喜好打架的文官集团对着掐,真应该让前郎中大人来看看,到底什么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什么才是真正的人才!

    说话间,孟清和已随着王听事来到卫指挥使司。

    明知朱高煦将有怎样的传奇人生,孟清和也不敢不来,除非他不要命了。

    从外部看,开平卫指挥使司和西城千户所没多大区别。除了地方大点,墙高点,大门刷了漆,门环由铁换成了锡,都是同样的破旧,一副年久失修的样子。

    外观如此,走进内部,才能明白什么叫别有洞天。

    从兵卒手中接过腰牌,孟清和跟在王听事身后走进大门,绕过影壁,穿过大堂和二堂,沿着铺设的石路走进三堂,左右排开七间厢房,屋脊用瓦兽,檐桷斗栱皆有青碧绘饰,精美中带着北地独有的粗犷。

    大堂是给人看的,二堂是办公的,三堂自己住,只要不违制,略微修整一下未尝不可。

    规矩是规矩,并不妨碍官员们让自己过得更舒服点。

    朱高煦在开平卫期间,就下榻在指挥使司三堂东厢。

    王听事带着孟清和走到东侧一间厢房门外,门外守卫个个身材高大,面容硬朗,衣着同边军明显不同。

    一色裙袄,交角幞头,葵花束带,皂纹靴。挎一柄略窄的长刀,腰背挺直,看人的时候,眼睛都像是带着刀子。

    在他们身上,依稀能看到半分沈副千户的影子。

    孟清和确定,这应该是王府的护卫,和边军不是一个系统。

    “孟总旗暂且等在这里,咱家先去通报。”

    王听事弯腰进门,不一会,里面就传出了郡王召见的声音。

    孟清和深吸一口气,整了整了衣冠,确定并无不妥,才迈步走进了室内。

    室内光线明亮,桌椅摆设不见出奇。

    上首坐着一个着大红窄袖长袍,腰系玉带的少年,王听事躬身站在少年身边。

    不用细看,这位肯定是正主。

    孟清和立刻跪拜,“卑下见过郡王!”

    来时,王听事已教过他面见皇族的礼仪,不乐意,也只能弯下膝盖。

    朱高煦略有些意外的看着孟清和,能够率领五十多个边军多次击退鞑子,牢牢守住瞭望墩台,他还以为会是个健壮的汉子。就算是读书人,至少也该是猿臂蜂腰,面上能过得去的。没想到会是这样。

    不说风一吹就倒,看面相也不免怀疑,真到从军年龄了?

    “起来吧。”

    朱高煦的声音还带着变声期的沙哑,轮廓已初显刚毅。浓眉俊目,下巴方正,从他的长相来看,燕王应该也称得上英俊。

    “孤听说过你。”朱高煦见孟清和神态中带着拘谨,站起身,背着手走到他跟前,“为了替父兄报仇,弃笔投军杀鞑子,还被宛平县令推举为孝友。”

    “卑下不敢当!”

    “孤很好奇。”朱高煦略低着头,“你真能杀得了鞑子?”

    “回郡王,千真万确,卑下不敢谎冒战功。”

    “也对。”朱高煦退后两步,“你可是在沈瑄手底下,真敢这么干,脑袋早没了。王府里那几个老匹夫说不可以貌取人,大概就是你这样的?”

    孟清和点头,万分赞同。

    沈副千户还是百户的时候,自己就差点因为这个原因脑袋搬家。

    以貌取人,着实是不可取啊!

    说话间,朱高煦回身从桌案上拿起几张图纸,是孟清和主持修建的地堡,以及改装后的独辕车和武刚车。

    “这些都是你想出来的?”

    “回郡王,正是。”

    “哦,是从兵书上看来的?”朱高煦展开绘有地堡的图纸,“你读过武经总要的残卷?”

    “卑下不才……”

    “行了。孤最烦那些文绉绉的老匹夫,你敢这么说话,孤就下令打你军棍。”

    孟清和:“……”他招谁惹谁了?!说话都有罪?!

    “来,给孤仔细说说,这里,还有这里,孤都看不太明白。还有,孤总觉得,这地堡应该能建得更高些……”

    高阳郡王翻脸的速度比翻书快,没等孟清和反省一下自己说话的方式到底哪里不对,朱高煦已经拉着他走到桌边,将图纸摊开在桌上,兴致勃勃的开始询问,“你还设置了拒马和陷坑?都给孤说说。”

    朱高煦这厢问得起劲,孟清和额头冒汗,很想说一句,他很乐意解释,不过,能不能先放开他的手腕?明明年纪不大,力气怎么这么大?

    孟清和试着挣了挣,朱高煦总算察觉到了,却没马上放开,而是干脆把孟清和的腕子提了起来,握了握,嗤了一声,“怎么这么细?像个小娘。”

    孟清和咬牙,尽量告诉自己别生气。

    在沈副千户跟前他敢据理力争,有千百种理由。在朱高煦面前,这么做等于找死。

    沈副千户再摆出一张冷脸,至少还是讲理的。这位高阳郡王可就未必了。

    就算朱高煦不动手,外边那些猛士也会替他动手。

    这就是地位和权力。

    孟清和不停运气,朱高煦似无所觉,室内伺候的王听事等人,眼珠子却已经快凸出来了。

    郡王,这是怎么着了?

    此时,回到千户所的沈瑄,已从书吏口中得知孟清和前来拜见,又被高阳郡王身边宦官带走的消息。

27第二十七章

    开平卫西城千户所

    沈瑄负手立于大堂之内,看着墙上的猛虎下山图,眸光沉冷,若有所思。

    一名书吏候在堂下,过了许久,才听沈瑄开口说道:“叫周荣来见我。”

    “是。”

    书吏刚退到门边,头顶又传来沈瑄的声音,“记住我等效忠的是谁,多余的事不要做。”

    “是,谢副千户教诲。”

    书吏心中忐忑,不敢抬头。

    难道沈副千户已察觉自己暗中的动作?

    应该是他想多了吧?

    待到书吏离开,沈瑄静立片刻,转身离开了大堂。青色的袍服下摆在身后划过,行动之间,仿佛带着朔北的寒风。

    开平卫指挥使司内,高阳郡王看着手中的几张图纸,双眼发亮。孟清和却是喉咙发干,嗓子冒烟。

    从地堡到陷坑,从拒马到战车,高阳郡王似乎有问不完的问题,任何细节上的疏漏都能被他一一指出。

    想要蒙混过关,根本不可能。

    孟清和嘴里发苦,无论这位郡王将来会有怎样的悲催人生,现在他都是燕王的爱子,一句话就能决定自己的生死。

    不能继续刷新好感度,一旦被划拉进他的阵营,未来注定悲剧。但也不能惹怒这位,否则现在就要悲剧。

    头疼,非一般的头疼。

    “郡王,卑下使用的战车和陷坑不过是小道。论真正的战场拼杀,还是排兵布阵和……”

    “孤知道。”朱高煦打断了孟清和的话,“这些孤都学过,孤要问的就是你这些小道。”

    “是,卑下知错。”

    “现在给孤说一下这个火铳的用法。”

    “郡王,这个卑下真的不知。”

    “你不知道?”朱高煦挑高了眉毛,满脸的怀疑。

    “回郡王,卑下真不知道。”孟清和眉头一下一下的跳,肩膀上的伤口也开始疼,“卑下只是个总旗,知道的只有从书上看到的,火铳火炮一类,卑下是当真不熟悉。”

    孟清和打定主意,在火铳的这件事上打死也不松口。只要沈副千户不漏口风,没谁能硬把火铳的分段-射-击-套在他头上。

    越是和朱高煦接触,孟清和就越是谨慎。总觉得,这位高阳郡王同史书上记载的有很大不同。

    “罢了。”高阳郡王摆摆手,貌似相信了孟清和的话,“那你来给孤说一说,若是让这个地堡加高,用到边墙之上,如何?”

    “是。”

    足足又过了半个时辰,高阳郡王才放孟清和离开。

    躬身退出房门,孟清和的嗓子已经沙哑,肩膀和胳膊上的伤口撕拉拉的疼,紧绷的神经仍不敢放松。

    一路走到卫指挥使司的大门,才敢略微松口气。精神一放松,身上的伤更疼了。

    将腰牌递给兵卒查验,看着他们羡慕的眼神,孟清和就像哑巴吃黄连,有苦也说不出。

    总不能告诉他们,除非历史改变,否则朱高煦这棵大树只能远观,不能攀爬。就算被树枝勾到也会死得很惨。把他当靠山,相当于在阎王的生死簿上挂了号,只等着脑袋搬家的那天。

    “孟总旗,飞黄腾达了,还要多提携一下自家兄弟。”

    “那是自然,一定,一定!”

    含糊的和守门的边军拱手,应付了几句,孟清和接过腰牌,立刻脚底抹油,以最快的速度远离这块是非之地。

    走了一段路,伤口越来越疼,硬撑了半天,到底是有些撑不住了。

    靠着一处院落的外墙,想要缓口气,眼前却一阵阵的发黑。暗道一声不好,见迎面走来几名边军,孟清和也顾不得其他,举起没受伤的胳膊,“兄弟,能帮把手吗?”

    声音不大,却清晰的传进了几个边军的耳朵。几人脚步一顿,朝孟清和看了过来。

    孟清和见几人停下,连忙说道:“我是西城沈副千户麾下……”

    没等话说完,被他叫住的一个边军已迈步走了过来,不是旁人,正是之前帮过他,还给过他一块马肉的弓兵高福。

    “先别动。”

    高福蹲-下—身,带着厚茧的大手落在孟清和的肩头,有袢袄垫着,孟清和仍是嘶了一声。

    “伤口-裂-了。”

    老边军早习惯了这样的事,谁身上没有几道刀痕箭疤。只不过,结痂的伤口再裂开最是折腾人,不好好养上几天,早晚会留病根。

    孟清和认出了高福,想要问个好,却被高福截住了话头,“你今天当值?”

    “不是。”孟清和摇头,“想去拜见沈副千户,中途遇上了些事。”

    跟着高福的几个边军围了上来,“小旗,难不成这就是你口中的酸丁?”

    “这样真能杀得了鞑子?”

    “不能有假,找遍整个卫所,也再难找出个一样的来。”

    “倒也是。”

    高福扶着孟清和站起身,“我送他家去,柱子,去找个医户。”

    “这就去。”

    一个高大壮实的边军应了一声,转身跑远了。

    这时,迎面又来了一队边军,为首的一人身材高壮,肌肤黝黑,行容彪悍,是沈瑄麾下一名总旗。

    在城外,同孟总旗打过交道,不情愿的做了一回车夫。

    “前边可是孟总旗?”

    孟清和愣了一下,仔细回想,这人好像姓周,也是个总旗。

    “我是。”

    “孟总旗,沈副千户召见。”

    孟清和苦笑,之前想见没见着,他现在这个样子,站着都费劲,怎么见?

    “周总旗,你看孟某现在……能否回报副千户,通融一下?”

    没有片刻迟疑,周荣直接摇头。

    沈副千户下令,谁敢通融?

    没办法,孟清和只能示意高福放开他,“那就走吧,不过还请周总旗帮把手。”

    “成。”周荣上前几步,扶住了孟清和。

    “高小旗,今日谢过。”

    “不必。”高福摇头,“都是一起杀过鞑子的兄弟,说这些见外了。”

    孟清和点头,不再多说,心想改日做上一顿好的,招待高福等人。

    周荣带着孟清和离开,高福等人也没多留,柱子找来的医户没派上用场,白跑一趟,倒也不敢埋怨。

    这些凶神一样的军汉,还是少惹为妙。

    天将擦黑,孟清和被带到了西城千户所二堂东侧一间厢房。

    室内燃着火盆,驱散了傍晚的寒意。

    黑色的案牍之后,沈瑄正执笔写着什么,侧脸映在烛火中,愈发显得眉如远山,肤似润玉。

    “见过副千户。”

    孟清和单膝跪在地上,凉意从膝盖一点点蔓延,伤口愈发的疼。

    “起来。”沈瑄抬起头,见到孟清和苍白的脸色,蹙了一下眉,“周荣,去请赵大夫。”

    “是。”

    不到盏茶的时间,厢房的门再次被推开,一名念过五旬的老者背着药箱走了进来。

    “见过副千户。”

    老者颌下飘着一缕花白的长髯,相貌儒雅,蓝色的圆领布衫浆洗得十分干净。

    “劳烦赵大夫。”

    “不敢。”

    老者走到孟清和近前,先是看了看他的脸色,没说话,拿眼去瞅沈副千户。

    “周荣。”沈瑄重新拿起笔,沾满了墨汁,“扶他坐下。”

    “是。”

    孟清和被扶坐到了侧对桌案的一张椅子上,下意识的要站起身,被赵大夫一把按住没受伤的肩头,“老实坐着。”

    话落,直接坐到另一张椅子上,两指按在孟清和的腕上,抚须沉吟。

    周荣退了出去,沈瑄重新埋首案头。

    室内只有火盆中偶尔发出的劈啪声,笔端在纸上的摩擦声,静得连呼吸声都听得见。

    孟清和转过头,看着墙上映出的的影子,心头微动。

    卫指挥使司内,朱高煦用过饭,王听事送上茶水,被沈瑄警告过的书吏,就跪在堂下。

    “郡王,您看?”

    朱高煦掀起杯盖,轻轻吹了吹,“没事。沈瑄不会捅到父王跟前,你下去吧,小心做事。”

    “是。”

    书吏退了出去,朱高煦放下茶盏,脸上闪过一抹阴沉。

    王听事站在一边,低着头,不敢出声。

28第二十八章

    收买的棋子轻易被识破,高阳郡王堵了一口火气,嘴上说不会出事,心里也有些打鼓。一旦消息-泄-露,被世子抓住把柄,定会狠狠告他一状。

    预想了几种事发的后果,相当了解燕王脾气的高阳郡王很是担忧。

    原因很简单,燕王抓住任何机会在建文帝身边安插钉子,大肆收买宦官搞地下-工作,却绝不允许其他人学着干。谁干谁倒霉,不死也要脱层皮,亲生儿子也不例外。

    想到这里,朱高煦脸色更加阴沉,“王听事。”

    “在,郡王。”

    “这个人,在孤离开之前处理了。”

    “遵令。”

    “做得干净点。”

    “是。”王听事躬身答应着,面上不见任何异色,显然是做惯了这类事的。片刻之后,又小心的问道:“那个总旗?”

    “先留着吧。”朱高煦端起了茶盏,茶水有了凉了,“孤还有用。”

    “是。”

    几句话间,决定了两个人的生死。

    孟清和并不知道自己差点就脑袋搬家,他正看着打开药箱,取出瓶瓶罐罐的赵大夫,心怀忐忑。

    换药?当着沈副千户的面?是不是有些不妥?

    在上司面前光膀子着实不雅,何况他这一身皮包骨也实在拿不出手。

    “赵大夫,不如把药给我,我回家再换。”

    “孟总旗,”赵大夫笑得十分和善,话里的意思却同和善沾不上边,“不听话的马驹子,老夫都是绑起来再医治,总旗最好还是别让老夫动手。”

    孟总旗刹那间默了。

    这是大夫还是土匪?难不成是个兽医?

    目光转向沈瑄,副千户正埋首案牍,专心公事中。再看正撸胳膊挽袖子的赵大夫,孟总旗心中更加没底。现在反抗,还来得及吗?

    事实上,孟清和有些想多了。

    赵大夫的医术高超,在整个卫所都是有名的。赵家上数四代曾是前宋御医。南宋国灭后,举家归隐山林,做了隐士。

    国朝初立,洪武帝听说了赵家的事迹,立刻下令征辟,一家子都被“请”到南京。按照洪武帝的逻辑,做隐士有什么搞头?简直是浪费生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一心一意贡献社会才能体现人生的最高价值。

    于是乎,凭借祖传医术,赵大夫成了赵御医,打着儒医的名号,颇受马皇后和太子的赏识。

    可惜好景不长,马皇后和太子先后去世,洪武帝看满朝大臣都不顺眼,举起了屠刀就没想再放下。

    洪武二十六年,赵大夫被卷入了蓝玉谋反案,命虽然保住了,活罪却难逃,直接被发配边塞充军。

    说是蓝玉同党,赵大夫实在有点冤。只因凉国公某日微感风寒,好心给开了一副感冒药,得了几句感谢。结果被有心人士挖出,成为赵家积极参与谋反的有力罪证。

    治病救人和谋反有直接关联吗?

    洪武帝说有,没有也有。

    赵大夫还能怎么办?只能眼含泪水,拜谢皇恩,北出塞外。

    可见,在洪武朝做官很危险,做大夫也是一样。

    幸亏赵大夫一身的本领过硬,头脑也相当灵活,很快总结出边塞的战马比人精贵,经过长时间的刻苦钻研,活学活用,成功救治两匹战马,充分体现出其自身价值。

    指挥佥事网开一面,赵大夫不用拿刀子上战场和鞑子拼命,只需做回本职工作,恪尽职守,每月还能领到一石米粮。事实证明,有实力的高技术人才,在哪里都能吃得开。

    孟清和的伤对赵大夫来说不算什么,只是处理裂开的伤口有些麻烦。外用的草药都是现成的,汤药麻烦些,好在备下了丸药。

    这是沈副千户的面子,赵大夫没说,孟清和也知道。

    “伤药两日后再换,丸药用温水服用。”赵大夫收好药箱,擦擦手,“总旗底子薄了些,还需注意休养。”

    孟清和整理好衣服,伤口重新换药包扎过。火辣辣的疼痛感被草药的清凉驱散,精神也好了许多。

    “谢过大夫。”

    “老夫也是职责所在。”

    仔细叮嘱孟清和几句,赵大夫转身向沈瑄行礼,背起药箱告辞离开。虽是行医,到底是“犯官”,该有的礼数,赵大夫从不疏忽。

    房门关上,室内只余孟清和同沈瑄两人,铜盆中的火苗不时跳动,映照在墙上的影子也随之变化。

    沈副千户不说话,孟总旗不能不出声,领导给了好处,做下属的必须有所表示。

    “标下谢副千户。”

    “不必。”

    沈瑄放下笔,拿起案上的宣纸,轻轻吹了吹。墨迹透过纸背,隐约能辨别出上面写了些什么。孟清和忙低下头,垂下双眼,他没看到,什么也没看到。

    静默片刻,沈瑄突然站起身,绕过案牍,拿起铜盆旁的火钳,拨了拨里面的木炭。

    火苗一下蹿升了起来,室内明亮许多。

    “天气愈发的凉了。”

    “是。”

    “孟总旗的授田收成如何?”

    “……”幻听了吧?

    “为何不答?”

    沈瑄转过头,孟清和总算确定自己没幻听。

    “回副千户,收成尚可。”

    “恩。”

    沈瑄放下火钳,视线在孟清和身上停顿几秒,神情意外的温和。

    孟清和瞬间心跳飙升两百,吓的。

    沈副千户如此平易近人,比他挥刀砍人还惊悚。

    “孟总旗。”

    “标下在!”

    “自今日起升汝为试百户,仍戍守城外。”

    一句话恍如天籁,孟清和险些没哭出来。原来空头支票也有兑现的时候,果然不该将社会想得太过黑暗。

    “汝旗下兵卒戍守墩台有功,不日将论功行赏,另有米粮布匹发下。”

    “谢副千户提携,标下铭感五内!标下代兄弟们谢过副千户!”

    “孟百户不必急着当值,养好身体尚为紧要。”

    “谢副千户,标下……”

    没等孟清和表完忠心,沈副千户又上下扫了他一眼,随口加了一句,“着实是太瘦了,的确像个小娘。”

    孟清和:“……”

    这次,绝对是幻听了吧?

    走出千户所,一阵北风吹过,天空中零星飘起了雪花。

    孟清和打了激灵,回想起沈副千户之前说过的话,升职的喜悦顿时被压下大半,脑子清醒许多。

    高阳郡王的一句玩笑,沈副千户竟然知道。不会是偶然,那么,宣纸上的字,也是刻意?心中不免骇然,和这些天生玩心眼耍计谋的相比,他果然还差了些段数。

    雪越下越大,风卷着雪花,几乎能把人冻僵。

    同一队巡城的边军擦肩而过,孟清和紧了紧身上的袢袄。

    沈副千户的话和举动,与其说是警告,不如说是提点。否则,试百户落不到自己的头上。

    只要再谨慎些,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升官发财之路还是相当有指望的。至于高阳郡王,级别相差太多,想再多也没用。

    想通之后,顿时轻松许多,孟清和嘴里哼起了熟悉的调子,加快脚步朝家中走去。

    同样是套马的汉子,两次的心境却截然不同。

    西城千户所内,沈瑄将写好的宣纸递到烛火旁,橘红色的火苗吞噬了墨黑的字迹,最终被丢弃到了铜盆之中。

    拿起墨条,在一方云纹端砚上细细研磨。

    白皙修长的手指,黑色的墨,青绿色的砚台,青色的武官服映着烛光,褪去一身煞气,染上一缕墨香。金戈铁马的沙场猛将,亦是枕玉衣锦的王孙贵胄。

    火盆中的宣纸已化作了黑灰,厢房里还留着几许草药的味道。

    沈瑄拿起笔,双眸沉凝,是个聪明的,可用。

    笔锋落于纸上,苍劲有力,仿佛带着寒刃剑芒。

29第二十九章

    雪下得大,孟清和到家时,地上已积了一层。脚踩上去,咯吱作响。

    院子里,孟虎和孟清江正忙着将成袋的荞麦搬进西屋,喂马的草料也得收拾,两人已忙了一下午,家中唯一清闲的,只有被拴在棚子里的驽马。

    听到院门被拍响,孟虎放下肩上的袋子,“想是十二郎回来了。”

    孟清江拍拍手,转身去开了院门。

    一地雪光,借着堂屋里的火光,倒是不碍着脚下的路。

    “四堂哥。”孟清和跺跺脚,笑了笑,“劳烦了。”

    “有什么可劳烦的。”孟清江一把将孟清和拉进院子,入手冰凉,不知道在外边走了多久,眉头就是一皱,“快些进屋,给你留了饼子和热汤。”

    堂屋里烧着火盆,关上门,隔绝北风,手脚才感到些暖意。

    见着孟清和脸色有些发白,孟虎担心的问道:“十二郎,身上的伤无碍吧?不说去拜见副千户,怎么这么迟?”

    “没事,堂兄不用担心。”孟清和掸掉身上的雪,坐到桌边,搓了搓手,将赵大夫给的药取出来,笑呵呵说道,“有事耽搁了。”

    “何事?”

    “不是什么大事。”孟清和瞒下了高阳郡王召见一事。说好话不切实际,语气说重了,平白让两位兄长担心,“我这有件好事要告知两位堂兄。”

    “好事?”孟清江从灶房里端出两个大碗,一个碗里是摞起来的荞麦饼子,另一个碗里是飘着油花的热汤,零星几点翠绿,飘散着香气。

    “莫不是有赏赐下来?”

    “不只如此。”孟清和接过大碗,一口热汤下去,没尝出什么味道,身子倒是暖和起来,“好叫两位堂兄知道,沈副千户已擢升小弟为试百户,仍戍守城外。”

    试百户?孟虎张大了嘴巴,孟清江险些坐到地上。

    从离开孟家屯到北出塞外,这才过了多久?

    “十二郎,你说的可是真的?”

    “当然,小弟句句属实。”孟清和拿起一个饼子,咬了一大口,鼓起了一边的腮帮子,“改日还会有粮食和布匹赏下来。一冬的粮食都不用愁了。”

    孟清和口气笃定,孟虎同孟清江都面露喜色,十二郎果然是有大能耐的。

    “小弟还有件事想同两位兄长商量一下。”

    “十二郎尽管说。”

    “趁着过年还早,烦劳两位堂兄寻人问一下,可有商人前往北平。若有的话,托人给家里带个口信。离家数月总要报个平安。”

    边军轻易不能离开卫所,这是定死的规矩。孟清和想了许久,也只得出这个办法。

    明初,官员的法定休假日只有三天,碰上一个有工作狂嫌疑的皇帝,每月定时休沐都成了传说中的神话。

    生命在于运动,干活才是根本,休什么沐!

    这话要是崇祯说的,不用理会,完全可以当他是空气。可这话是洪武说的,敢不理会,他能让你变空气。多少官员将脑袋系在裤腰带,哭天抹泪以头抢地才让洪武帝大发善心,将三天延长到一个月。

    读书人尚且如此,一个军汉还想休假?美得你!

    若想合家团聚,也行。家人都搬到卫所来,种田开荒,按时缴粮,朝廷绝不限制。

    综上,孟清和想回家过年是想都别想,孟虎和孟清江倒是没这个限制,但要开具路引,经上下盘查,再加上打点,准备盘缠,也是麻烦。

    朝廷设立的驿站只传送公文邸报,想要给家中送信,要么托赖同乡,要么只能请这些商人帮忙。唯一不用自己想办法的时候,就是为国光荣之后,差人到里中勾补余丁贴户,自会给家中带去消息。

    一般情况下,只要脑子没被驴踢过,都不会想借这个便宜。

    “若有人愿意帮忙,可出些宝钞酬谢。”

    孟清和吃完了一个荞麦饼子,还只是半饱,又拿起了一个。到边塞之后,他的饭量是一日日的见长,个头也拔高了些,就是不见长肉。

    “余下的宝钞也尽快用出去,换些菜种也好。”

    “我明日便去问。”孟清和话出口,孟虎当即说好,“是否给家里带些粮食布匹?”

    他同孟清江家中不缺这些,问的主要是孟清和。

    “暂时不用。”孟清和摇头,临走之前,他和孟王氏一同清点过,家中的粮食足够吃上半年,加上田中的出产,口粮不成问题。就算遇上麻烦,也有孟重九关照,这次托人只为了传信。

    “还要给九叔公带个好。”

    “成。”

    两人说话时,孟清江一直没出声,给家里带口信?爹娘眼中只有大哥,哪还有他!

    当夜,孟清江翻来覆去一直没睡。清晨起来,到底让孟清和代笔,写了一封家书。

    寥寥几语,问候了孟广孝和孟刘氏,再无其他,显见得疏远。

    “四堂兄,可要再添上几句?”

    “不了。”孟清江等孟清和写好信,苦笑一声,“我便是孝敬再多,也比不上大哥一句话,何必自找没趣。”

    孟清和放下笔,没有再劝。看着纸上横平竖直的几行字,心里有些打鼓。字如其人,他已经尽量收敛,笔锋中仍带出不少本来的性格。不够平直,不够圆润,不够温和。就像是野生的豹子永远成不了家猫,熟悉前身的人怕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找人代笔不难,前郎中大人现成摆在那里。可他堂堂一个童生,顶着读书人的名头,这么干说得过去吗?

    没办法,孟十二郎只能硬着头皮亲自上阵,一心希望家人当他是从军后改了性子,不要起疑。

    大雪一连下了三天,仍不见停,朔风急劲,呼啸着刮过草原,天地间茫茫一片银白。

    无论城内还是城外,当值都是个苦差。

    这时就见出地堡的好处了。档上木板架个火堆,挡风取暖完全没问题。遇上溜达到附近的野物,还能来一个自助烧烤。其他的边军就没这份待遇了,地堡工程才建设到一半,没屋顶挡风?扛着吧,用意志力压倒一切!大明边军都是纯爷们!

    遗憾的是,纯爷们也架不住大雪冷风,纯爷们也会生病。

    城内的医户一天到晚都在熬药,不时能见到挂着两管鼻涕的边军抱怨贼老天要了人命。

    两相对比之下,孟百户的形象在麾下军汉心目中不停增高,不说顶天立地也直冲云霄。

    试百户任命已下,去换腰牌的时候,刘经历特地拱手道贺,还送了孟清和一小坛酒。这在以前可没发生过,孟清和受宠若惊,连声道谢。

    孟总旗摇身一变成了孟百户,原顶头上司马总旗成了下属,两人见面,笑呵呵见礼,心里怎么想另当别论,表面上总要你好我好大家好。另一名总旗也是熟人,竟然是弓兵高福。仔细问了才知道,月前鞑子叩边,他五箭射死四个鞑子,其中一个还是百夫长,被擢升为总旗。

    有这两位,丁小旗和刘小旗暂时升官无望,好在两人也不计较。

    在孟百户手下做事,还怕没有高官厚禄的机会?话是前郎中大人说的,孟清和有点不好意思,和高福一起被调来的老边军却是轰然叫好。

    不管真心还是假意,队伍是拉起来了,能不能让对方彻底心服就要看孟清和自己的本事了。

    “百户不必谦虚,卑职相信您!”

    丁小旗智珠在握,很有信心。孟百户抬头望天,好吧,有信心总比没信心好。

    又过了几日,沈副千户口中的赏赐也如数发下,除了粮食和布匹,还有盐巴和胡椒。孟清和同两个总旗各得了不少马肉,是鞑子犯边时留下的。天气冷,冻起来堆到库仓里,正好用来做人情。据说,这是卫所的的老规矩。

    孟清和一边吩咐手下的边军将赏赐送回家,一边感叹,“为官的学问,果然还有得学。”

    升官受赏的不只有孟清和,重伤的郑千户到底没能熬过这个冬天,撒手人寰。家中独子已及弱冠,袭了他的军职,却没分到开平卫,而是被发到北平行太仆寺养马去了。战功是别想了,相对于时刻要防备鞑子的开平卫来说,生命却能得到保障。郑家人没有不满,反倒是给出力的人送了一份厚礼。

    论起钱财,郑千户这些年积攒下不少,世袭千户,授田也不会收回。郑家人守着田产,领着一份闲置,以世袭千户做群长,明面上大材小用,实际上已经足够了。

    郑千户功成身退,西城千户所的一把手变成了沈千户,诸如周荣等人自然也水涨船高,该升职的升值,该领赏的领赏。千户所里十个百户,五个都换成了沈瑄带来的燕山卫。

    由于孟清和暂时还没被划拉进第一梯队,百户前面的试字还得挂一段时间。十个百户里,他也算是独一份。

    孟十二郎不急,心急吃不着热豆腐,是他的,早晚有一天会落到锅里,着急是没用的。按照后世的话来说,xx尚未成功,继续努力也就是了。

    一片升官发财的恭贺声中,众人均是喜气洋洋,一名书吏的意外身死自然引不起太大的重视。哪怕他勤勤恳恳在千户所工作多年也是一样。

    一副薄棺,几匹麻布,差人带回乡里的一个口信,就是身后的全部。

30第三十章

    孟清和一直记着高福的人情,寻到一个合适的日子,将分到的马肉切成大块用大锅煮了,请众人好好吃了一顿。

    大块的肉和骨头滚在汤里,和搀了荞麦的大饼一起端上桌,热气扑鼻。

    高福等人也不客气,舍了筷子直接上手,抽—出随身的匕首,削下骨头上的筋,送进嘴里,格外有嚼头。

    丁小旗和刘小旗不请自来,刘小旗还有些抹不开面子,丁小旗却全无顾虑,也不管孟百户的脸色发黑,抱拳问好之后,直接盯准了肉最多的骨头,下筷捞起,狠狠就是一口。

    快,狠,准,三字诀被发挥到了极致。

    油花四溅,看得孟清和嘴角直抽。

    前郎中大人,文人的清高呢?官员的气节呢?读书人的节操呢?

    前郎中大人啃完了骨头一抹嘴,“何为节操?吾不明矣。”

    话落,干脆也扔掉了筷子,直接下手抢,其凶狠程度丝毫不亚于身边的军汉。

    这样的觉悟,这样的行动力,这就是五品文官!

    还能说什么?

    孟百户只能挽起袖子,毅然决然的加入了抢肉的行列。

    大家都是读书人从军,谁怕谁啊!

    在一群凶狠的军汉面前,孟虎和孟清江是唯二的斯文人。捧着饭碗退到一边,互相看看,幸亏灶下还留出了一些,不然别说肉渣,连口肉汤都喝不着。

    “幸亏四堂哥有先见之明。”

    “好说,大饼留了几张?”

    “不多。”孟虎伸出了十根手指头。

    “做得好。”孟清江竖起了大拇指。

    “过奖。”孟虎笑得格外的憨厚。

    所以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孟十二郎相处久了,木头也该长心眼了。

    洪武三十一年,十二月

    入冬之后,北地连降大雪,官道一度无法通行。各地送往京城的奏疏,足足耽搁了十余天才摆上皇帝的案头。等朝廷得知北元再次犯边,辽东等地的边军已经和鞑子刀劈斧砍几个来回了。

    “残元于此时犯边?”

    不怪建文帝不相信,往年这个时候,鞑子早回家猫冬,边境也已经消停了,今年的确是情况特殊。

    鞑子在开平卫没打成谷草,还被当成稻子割了几茬,损失不少人马,想想就是一把辛酸泪。逃回去的人虽然保住了性命,仍要面临严峻的生存问题。

    没有粮食,没有布匹棉花,单靠牧民手中的畜群,怎么支撑过这个冬天?就算能撑过去,牛羊都吃完了,明年怎么过?

    一连串的难题摆在面前,深刻让北元王公们体会到了生存的艰难。

    北元皇帝额勒伯克的王帐中,一片愁云惨淡。大臣和王公们都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为今之计,只能硬着头皮,再抢一次。

    “再抢一次?”

    众人眼睛一亮,燕王的地盘不好抢,就去辽东,去山西,总之,撞大运也能有点收获吧?

    于是,在洪武三十一年的隆冬时节,北元接连对大明边塞发动了多次袭击。北元的骑兵们分散各点,游击作战,充分发挥了逮着机会就抢,抢完了就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旦遇上边军,绝不恋战。

    甭管抢没抢着,保命要紧。风紧,咱就扯呼!

    苍蝇不咬人,它膈应人!

    卫所里的边军气急了,开始扯嗓子问候鞑子的十八代亲属,各种不文明用语纷纷出炉,流行于整个边塞,盛极一时。各种方言汇聚在一起,骂上一整天都不会重样。

    实在不能忍了,辽东等地的边军开始主动出击,宁王手下的朵颜三卫也没闲着,挥刀砍人一点也不手软。拿谁的钱给谁办事,这是外援的职业道德。

    一时间,朔北各地杀声四起,刀光斧影,朝廷也为止震动。

    消息传到南京,建文帝不得不减慢削藩的步伐,主张削藩的一干大臣也降低了声音。在外部矛盾和内部矛盾发生冲突时,大部分人还是能分得清主次的。自己人的那点事暂时放到一边,先赶走鞑子才更要紧。

    进攻辽东的鞑子又一次铩羽而归之后,燕王,宁王,晋王,辽王,谷王突然-串-联,集结军队,顶风冒雪,从边塞各卫北出二三十里,对潜伏在各处的鞑子进行了一次狂风暴雨般的扫-荡。

    左军都督杨文,武定侯郭英也积极参与了此次行动。亲自披挂上阵,英武仍不减当年。

    开平卫处于要冲之地,卫所边军骁勇善战,只余少部分留守,其他人在指挥徐忠的率领下倾巢而出。

    沈瑄被令为前锋,带领三千骑兵一路冲杀,在茫茫雪原中寻找鞑子的踪迹,找到了就杀,杀完了继续找,杀得鞑子是望风而逃。

    孟清和带着手下一百多号人,跟在沈游击的队伍后边打酱油,顺带捡漏。

    不是他夸张,但凡是沈游击麾下骑兵过处,当真是像蝗虫过境,能遇上一两个活着的鞑子都堪称奇迹。

    孟清和对天发誓,他用的每一个词都是褒义!

    十二月中旬,这次藩王联合-军-事-行动获得了圆满的成功。

    燕王宁王等藩王没有照面,只通过传递书信互相联系,总结了一下行动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顺带商量一下给朝廷的奏疏该怎么写。损失怎么报,战功怎么讨,其中可有不少说道。

    互相商议拍板之后,藩王们各自带着军队返回封地,不久后,接连有快马带着藩王们的奏疏驰往南京。

    仗打完了,鞑子赶跑了,朝廷总要意思一下吧?

    归根基地,藩王们此次出兵北征,大义上是为国为民,深层次考虑,未必不是对朝廷的一次示-威。

    周王一家被抓,随即被贬,震动的可不只是燕王。这次是周王,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己?

    杀鸡给猴看,猴子是谁大家心知肚明,却没谁乐意再当那只鸡。

    除了已薨的晋王,哪个藩王不是建文帝叔叔辈的?实力弱一些的藩王尚且罢了,如燕王宁王一类,是能随侄子搓圆捏扁的?

    所以,在北疆的奏疏送到南京之后,建文帝愁啊,他也再一次意识到,他的这些叔叔,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削藩这条路实在是任重而道远啊。

    建文帝也认准了,最大的困难绝对是燕王。

    其他的叔叔不好说,燕王,是必定会反的!

    建文帝也不是傻子,在真正动手,还要做更充足的准备。齐泰和黄子澄等人已拟定了一份看似完美的计划,只等着建文帝大笔一挥,批准执行。

    抛开齐黄等激进派,朝廷中也有不同的声音。

    如曾任前军都督府左断事,现充任吏部的高巍和御史韩郁,先后上疏,坚决不同意齐泰黄子澄等激进派人士的意见和行事办法。

    高巍的奏疏中明白写出,削藩是必须的,大家都赞同。削藩的手段则需要重新考虑。

    效仿晁错的蛮干硬干绝对不行,一个不好就会激起藩王造反。应该学习主父偃灵活机动,实行推恩,封底没法再分,就把北边的藩王子弟分封到南边;南边诸王的子弟分封到北边。

    “如此,则籓王之权,不削而自削矣。”

    此类办法,建文帝同洪武帝奏对时曾提起过,但当高巍和韩郁再提出时,建文帝却犹豫了。

    年轻人做事,都有一股冲劲,何况,藩王们已让建文帝切实的感受到了威胁。

    看着摆在面前的几份奏疏,年轻的皇帝始终下不定决心,只能派人找来齐泰黄子澄等进行商议。

    齐泰等人一听,自然摇头。

    “陛下,藩王多骄逸不法,违犯朝制,不削则朝廷纲纪不立,推恩虽好,然不可行。陛下乃一国之君,藩王则为臣属……”

    文华殿中,黄子澄盎然而立,侃侃而谈。齐泰等人不时附议,再添上几句。建文帝被说得满面红光,频频点头。

    君臣商议的结果,可想而知。

    “既如此,便如卿议!”

    建文帝终于下定决心,当场拍板,好,朕就这么干了!

    北疆战火刚停,自以为磨好了刀的建文帝,终于开始动手了。

    洪武三十一年十二月底,朝廷下令,以工部侍郎张昺为北平布政使,调河南都指挥使谢贵,贵州都指挥佥事张信为北平都指挥使,按察使陈瑛调北平佥事。同时擢升原锦衣卫指挥使宋忠为都督,屯兵开平至山海关一带。

    原北平都指挥使陈亨同燕王走得太近,建文帝大笔一挥,擢升其为都督佥事,官升了,权没了,哪里凉快哪里玩去吧。

    张昺等人调到北平,关键任务只有一个,盯着燕王,一旦发现燕王有造反迹象,立刻奉旨拿办!

    这还不算完,处于兴奋中的建文帝打算继续玩敲山震虎的把戏,以“贪虐残暴”的罪名,把刚联合燕王出塞北征的代王朱桂给控制起来了。同样是一家抓到南京,罪名很快落实,爵位一撸-到底。隔年,代王就被送到蜀地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去了。

    朝廷一连串的动作可谓是雷厉风行,建文帝自以为得计,殊不知,先动手的未必就能占得先机,后动手的也未必没有优势。

    史实证明,书生意气要不得,一时冲动害死人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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