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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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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明,洪武三十一年,北平府

    阳春三月,本该是水暖花开时节,北平府却连下了几场大雪,寒风卷着漫天的雪花,像是刮骨的刀子,一下一下刮得人脸颊生疼。

    孟清和一身麻衣,袖着双手蹲在门边,两眼看着门销上的图案,愣愣的出神。

    廊檐下挂着半尺长的冰柱,北风打着旋,窗楞发出阵阵声响,像是砸在人的心头。

    趴在墙角的老猫喵一声站起身,抻了个懒腰,舔了舔爪子,几下跳上摆着纸笔墨砚的简陋桌案,在泛黄的纸上留下几个梅花印,得意洋洋的抖了抖胡子。

    换成往日,孟清和肯定要上前驱赶,可是现下,他没那心情。

    “大明朝,洪武年,北平府……老天,玩我是吧……”

    人要是倒霉起来,喝水都能塞牙缝。

    寻常走在路上都能穿越,还一穿就是六百年!

    怎么就穿了呢?是他走路的方式不对?

    “要是场梦,该多好啊。”孟清和用力抓了抓头,憋闷且无奈。

    早知如此,他宁愿在年会上抓着钢管跳草裙舞,牺牲色相娱乐大众也绝不提前开溜。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往往是无比残酷的,正如此刻穿过门缝吹在他身上的北风。

    呼……

    披散的长发飞了,身上的麻布袋子有似没有。

    冷得牙齿打战,搓搓胳膊,孟清和咬牙,来都来了,回去不大可能,悔到肠子发青也没用,该想的是怎么活下去。

    他的要求不高,一天三顿,独门独院,吃穿不愁,足矣。

    没有志气?大好男儿不想着建功立业美人环膝?

    眼睛擦亮点,这是洪武年,北平府是燕王的地盘,在明太祖和未来的明成祖跟前玩霸气侧漏,是不是嫌命太长了?

    至于美人环膝什么的……不好意思,他喜欢男人。

    英雄创业,抢美女是佳话,抢猛男……还是算了吧。

    孟清和拨拉几下手指,托了托鼻梁上不存在的镜架,职业习惯使然,做任何事,他都喜欢提前做好规划。

    当下,政府公务员属于高危职业。官位越高,脑袋和脖子搬家的可能性越大。洪武帝灭了丞相,又差点灭了六部。永乐帝更是创下灭人十族的记录。建文帝比较和善,他只打算向叔叔下手,结果武力值不够高,被叔叔夺了江山,死忠于他的一干官员没几个有好下场。

    可见,科举做官之路,不通。

    经商也不是好出路,具体可参考乐于助人,却被洪武帝发配云南体验军中生活的巨贾沈万三。

    做一个合格的贫下中农无疑是相对安全的,前提是不要碰到灾年,也不要碰到背景太硬的土豪劣绅。

    除此以外,还有另一条路,从军。

    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身后又传来一阵声响,孟清和回头看了一眼桌案上的老猫,嘴角一咧,呲出一口白牙。

    披头散发,眼中似带着绿光,清瘦的面容分外狰狞。

    喵!

    老猫炸毛,瞬间从桌案窜上房梁。

    孟清和很是风-骚的一甩头,完胜

    胜利的快感维持不到两秒便被忧伤代替,望向在房梁上追逐老鼠的老猫,无尽伤感,做只猫都比他幸福。

    至少猫能吃上肉,而他不能。

    “十二郎。”正忧伤着,门外传来一声沙哑的轻唤。

    孟清和没出声,过了一会,又是一声轻唤,夹杂着几声咳嗽。孟清和再铁石心肠也不能继续装作没听见。

    站起身,抖抖手脚,不抖不成,冻僵了。

    拉开门销,门外站着三位身着麻衣面容憔悴的女子。中间被扶着的是孟清和的母亲,其余两人是他的嫂子。

    “娘,嫂子。”

    孟清和依着脑子里的记忆躬身行礼,将三人让进屋内。他穿过来的时候,这个同样叫孟清和的少年已身染重病,一命呜呼。奇怪的是,前身的记忆却留在了孟清和的脑子里。

    “十二郎,你大堂伯是诚心不让咱们孤儿寡母活啊!”

    孟王氏说句话就要咳嗽两声,孟许氏和孟张氏站在她的两边,一个帮着抚背顺气,一个忙着劝慰,脸色苍白中带着怒气,怒气中又夹杂着无奈。

    爹不在了,当家的也不在了,小叔才十四岁,又能有什么好办法?

    听完孟王氏的哭诉,孟清和也是皱眉。

    “说的好听,帮扶?图的不过是这点家当!”孟王氏拉着孟清和的手,声音沙哑,“为了置办你爹和你两个兄长的身后事,咱家早不剩什么,如今连这也要惦记……”

    说着,孟王氏流下了眼泪,“你爹和你两个兄长在世时,族里但凡有事,咱家从没有一个不字。这人刚一走就翻脸不认,往死里逼迫咱们!咱家卖出去的田如今在谁手里?咱家的耕牛又是谁牵走的?学里的先生又为何要将你赶回?都是姓孟的,怎么就能做下这等事,也不怕天打雷劈!”

    孟王氏越说越激动,苍白的脸上泛起了潮红,咳嗽得更加剧烈。

    话音未落,门外突兀的响起一声咳嗽,孟清和抬眼望去,矮壮的身子,土灰色的盘领棉袄,面容憨厚,双眼中却带着一丝精明,正是他的大堂伯孟广孝。

    “大堂伯。”

    没等孟广孝开口,孟清和先向孟广孝行了礼,请孟广孝进屋。孟王氏见了礼便坐在一旁不出声,孟清和的两个嫂子站在孟王氏身后,略低着头,也没出声。

    孟广孝示意孟清和不必多礼,语气和蔼,当真像是一个温厚的长者。

    “你爹和两个兄长都没了,你娘和你嫂子都是妇道人家,你还年幼,堂伯能帮的绝不推辞。”

    孟清和立刻长揖到地,“谢大堂伯。”

    古人的礼仪,他做起来仍有些别扭,好在交流起来大多是白话,不是张口之乎闭口者也,否则换谁都要头大。

    “不过,”孟广孝话音一转,“今年的年景,侄子你也看到了。几场大雪下来,春耕怕是要耽误了。”

    孟清和没接话,孟广孝也不在意,自顾自的接着往下说,话说得不难听,意思却很明白,年景不好,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你家困难,别人也不富裕,前些日子借的钱粮该还了吧?

    “别人暂且不说,你二堂伯家中刚添了丁口,他不好开口,只能我来做这个恶人。”孟广孝顿了顿,“堂伯也是没办法。”

    “大堂伯说的是。”孟清和答应得很痛快,就像是当真不明白孟广孝在打什么主意。片刻之后,脸上又现出几许赧然,貌似才想起家中正揭不开锅,“现下小侄家中着实困难,能否请堂伯宽限几日?”

    “哦?”

    “三五日后,小侄必想办法凑些钱粮,绝不让大堂伯为难。”

    孟广孝怀疑的看着孟清和,他知道这一家子的底细,孟清和自幼读书都读傻了,孟广智和两个儿子死了,家中再没主事人。三场丧事,家当差不多败落精光,留下一门孤儿寡妇守着一栋大屋和几亩田产。若不是惦记着那三亩上田和这栋房子,孟广孝也不会三天两头登门,平白添一身晦气。

    孟氏父子出殡未过二十七日,孟广孝按理应为堂弟服小功,最不济也该服缌麻。嘴上说得再好听,一身灰布棉袄上门,也是没把这一门寡妇幼子放在眼里。

    常言道,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

    可以鄙视敌人,却绝不能轻视对手。

    这两样孟广孝都犯了,说句不好听的,活该他要在孟清和手里栽跟头。

    “大堂伯,小侄家中尚有几亩薄田,一栋土屋,待寻得中人作价出售,应能还上些许。”

    斟字酌句说得牙酸,差点没咬着舌头。想挖坑给人跳总要“表现”得更具说服力,这样的事,他在行。

    孟广孝勉强压下翘起来的嘴角,眼中的轻蔑却无法掩饰。大郎之前的顾虑实属多余,说什么十二郎大智若愚,莫要逼迫,伤了两家和气今后不好见面。如今看来,这就是一个傻子。

    不过傻子好,傻子好啊!

    送走了孟广孝,一直没出声的孟王氏拉着孟清和的衣摆,声音发颤,“儿啊,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就……”

    孟王氏真正想说的是,儿子啊,你是糊涂了?明知道别人贪图咱家东西,还一根筋的自己往坑里踩?再者说,孟广孝和孟广顺几人借给他们的那点宝钞,早就在帮家里卖田时成倍收了回去,在置办丧礼时更是诸多克扣,如今竟还借此逼迫!

    孟许氏和孟张氏神色中也带着不解和埋怨,房子和田产都卖了,他们一家人吃什么,住哪里?

    “娘,不用担心。”孟清和却是一派轻松,扶着孟王氏起身,语气坚定的说道,“您放心,儿子自有计较。”

    要他家的地,他给!

    还要他家的房子?他也给!

    笑他傻?就当他是傻子好了。

    傻子好,傻子做事出格些,也没人能挑出理来吧?

    孟清和弯了一下嘴角,孟王氏不觉,孟张氏和孟许氏对望一眼,神情中都带着同样的疑惑,小叔刚才在笑?还笑得相当渗人……

2第二章

    孟清和自认是个善良的人,尽管同他打过交道的大部分人都对此持反对意见。

    虽然他的确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同恶贯满盈四个字更是相距十万八千里,可熟悉他的人,但凡见到孟某人手指搭上镜架这个标志性动作,都会后背冒凉气。

    孟清和反对暴力,更不会对人恶言相向。

    不论相貌,一身书生气经常会让人看走眼。

    他喜欢冷静的思考,而被他“思考”的对象,百分之九十以上会相当悲剧。

    孟广孝不知道孟十二郎已经换了芯子,仍喜滋滋的等着低价接收孟广智留下的大屋和田产。

    孟广智有个宽厚的名声又如何?置办下偌大的家业又怎样?人走茶凉,他一蹬腿,有谁出来为他家说话?他生前留下的田产和大屋,到头不还是落在自己手里?

    想起当初孟广智成了甲首,硬生生压他一头,结果率领甲户应役的路上遇见了鞑子,和两个儿子一起死在北疆,孟广孝就觉得出了一口恶气。

    当真是该着!

    孟刘氏从灶房端出烫好的酒和两碟小菜,推门就见孟广孝翘腿靠坐在椅子上,手指在桌面上一下一下敲着,摇头晃脑,也不知道嘴里在嘀咕些什么。

    “当家的,”孟刘氏将酒菜放到桌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神色间有些犹豫,却还是开口说道,“十二郎那边的事还是算了吧。前些日子卖田的时候就劝过你一回,都是亲戚,这样总是不好。撕扯开了以后怎么走动?你又是族长,被人传了闲话可不好听。再说他们也不容易……”

    砰!

    酒杯一下砸在桌上,孟广孝脸色阴沉,孟刘氏再不敢多言,说再多也改不了孟广孝的心思,反倒带累了自己。到头来只能叹气,家里也不差那一座大屋几亩地,当家的却像是钻进了牛角尖,怎么劝也不听。都是姓孟的,六堂弟和两个侄子出殡时就引来不少闲话,孟刘氏当时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如今又是这样,真把十二郎一家逼上了绝路,自己一家就能得着好吗?

    这样的事,孟广顺,孟广明都能做,就是当家的不能做!旁的不说,大郎还在学中读书,长辈刻薄亲戚的名声传出去怎生是好?

    孟刘氏心中焦急,却劝不回孟广孝,只能暗地里发愁。

    孟广孝却不知道孟刘氏的心思,坐在桌旁,捻起一粒花生米丢进嘴里,呷一口酒,十足的惬意。

    日头西斜,桌上的酒壶已经空了,孟广孝打了个酒嗝,满脸通红。

    孟清海从学中回家,掸去身上的雪花,先向孟广孝和孟刘氏端正行礼。

    “爹,娘,儿子回来了。”

    孟广孝抬起头,见着身穿儒衫,头戴四方平定巾的长子,酒意也醒了几分。

    “大郎回来了?”

    孟刘氏向孟清海使了个眼色,当家的脾气上来,也就大郎还能劝上几句。

    孟清海向孟刘氏点了点头,斟酌了一下,开口说道:“爹,十二郎的事……”

    话没说完,孟广孝便摇头,“你用心读书便是,其他的事不需费心。”

    “可是,爹……”

    “行了,不必再说。”孟广孝酒意上头,不耐烦的打断了孟清海,“那就是个傻子,不必多费心思。”

    见父亲拉下了脸,孟清海也只得住口,捡些孟广孝爱听的话头,总算是让孟广孝的脸色好了起来。

    归根结底,他几次出言劝说父亲,为的也是自身,并非是对孟清和有什么兄弟情谊。若孟清和真如父亲所言,便不需多虑。再者,父亲是孟氏族长,自己的岳丈又是里长,待到中得院试,入县学读书,孟清和于他也不过随手可碾死的蝼蚁。

    想到这里,余下的一丝担心也不复存在。

    只有孟刘氏神色间仍带着几许忧色,想说些什么,却着实无法开口。

    抛开孟广孝父子,孟清和与孟王氏也进行了一番长谈。

    母子俩说话时,孟许氏和孟张氏并不在场,不是信不过两位嫂子,只是孟清和不想节外生枝。孟王氏能无条件的信任他支持他,孟许氏和孟张氏则未必。毕竟他想要做的事情,影响的可不单单只有他自己。

    事实证明孟清和的顾虑并非多余。当他将自己的打算告知孟王氏之后,孟王氏足足愣了一盏茶的时间。

    十二郎,莫非真的傻了?

    好好的农户不做,竟然要去从军?成了军户,他还怎么科举?这些年的书都白读了?当家的地下有知还能合眼吗?

    百年之后,她又有什么脸面去见孟家的列祖列宗?

    “娘,儿子没傻,更没犯糊涂。”孟清和尽量放缓声音,他也知道,自己说出的话会对孟王氏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但已经决定的事情,他绝不会再更改。

    从军是为了他自己,为了“孟清和”的家人,也为了顺便坑一把孟广孝。

    若没有“投身”在这个少年身上,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飘零在六百年前的一缕孤魂。能飘回现代便罢,飘不回去早晚都是死路一条。

    能活着,没人乐意死。

    既然得了别人的“好处”,就要负起相当的责任,甭管这“好处”是不是他愿意要的

    不过,他这么做坑的可不只是孟广孝,连带着整个孟家屯都别想跑。

    回头再看,也只能说明孟某人的挖坑技术已然登峰造极。

    “儿啊,你真的决意如此?”

    “娘,请信儿子这一次。”

    孟清和咬咬牙,双膝一弯跪在了孟王氏的跟前,从这一刻开始,他不再是二十一世纪的孟清和,而是一个生活在明初的失怙少年。

    “娘,儿子早被从学中赶出,恐此生考试无望。爹和两位兄长不在了,家中田地是必定保不住的,孟家屯也不是长久的容身之处,从军是唯一的出路。”

    孟王氏嘴角轻颤,抬起手,似想要抚过孟清和的头,到中途却又放下了。

    “儿啊,是娘没用,累得你如此。”孟王氏眼圈微红,却到底没落下泪来,自当家的和两个儿子身死,她的泪也快流干了。

    “娘,这是儿子的决定。”孟清和看着孟王氏,目光坚定,话语激昂,“父亲与兄长死于鞑子之手,即便不能手刃仇人,儿子也要杀几个鞑子,告慰父兄的在天之灵!”

    孟王氏泪水挂在眼角,猛然间似想起了什么,“杀鞑子?”

    “然!”

    “为你父兄报仇?”

    “然!”

    “儿啊,”孟王氏顿了顿,语带疑虑,“你能拎起咱家的柴刀吗?”

    “……”貌似,不能。

    母子俩对视片刻,同时默然。

    明初兵卒悍勇,镇守北疆的诸王隔三差五就要和草原上的朋友亲切会晤,草原上的朋友也喜欢到大明边疆来敦亲睦邻。双方经常是刀里来枪里往,关系非常之“亲密”。

    依孟清和现在这副小身板,刀子剔下来没几两肉,柴刀都拎不起来,上战场当炮灰都会被人嫌弃。

    孟清和想从军,不难。

    从军后想有所建树,很难。

    一天三餐,独门独院,吃穿不愁,离他还有不远的距离。

    捏捏胳膊,孟清和低头,下蹲,画圈圈,沉默不语。

    他怀念二十一世纪的八头身,六块腹肌。

    门外的老猫适时的喵了一声,惬意的舔爪洗脸,很显然刚刚饱餐一顿。

    孟清和转头,对着房门一呲牙,在老猫的炸毛中握紧了拳头,事在人为,六块腹肌算什么?他早晚练出八块!

    虽然,难度有点大。

    一场谈话之后,孟王氏对孟清和做事再不阻拦,两个儿媳寻机问起也被孟王氏几语打发,“十二郎自有计较。”

    见婆母神色不似作伪,孟许氏和孟张氏也只得作罢。家中做主的是婆婆和小叔,她们既不想再嫁,凡事多听少开口,自然无大错。

    况且,自大堂伯来过之后,她们总觉得小叔变了许多,像是在一夕之间长大了,不再是个半大孩子,而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

3第三章

    几天后,孟清和再次找上了中人,也通过中人的嘴成功放出一个消息,孟十二郎之所以要卖房卖地,为的是弃笔从军,到塞北之地为父兄报仇!

    孟十二郎要从军?

    消息一出,便如在冷水中滴入滚烫的热油,孟家庄轰的一声炸了。便是到井边挑水的妇人和到田边翻地的农夫,嘴里说的也都是这件事。

    不出几日,临近的几个社屯也有了风言风语。

    “孟十二郎真要投军?”

    “这还有假?我是亲耳听到的。”

    “莫非傻了不成,便是不读书也能种田,好好的田不种,竟要去做厮杀汉。”

    几个农人正说得起劲,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种田?那也得有田可重。”

    “这话怎么说?”一个农人放下锄头,搓搓耳朵,“孟老六和两个儿子都是能干的,总不能一点家底不剩吧?”

    “我听说,”插话的农人蹲在田边,示意几人凑近些,刻意压低了声音,“孟广孝不厚道,趁着孟广智和八郎九郎遭逢大祸欺负孤儿寡母,谋夺房屋田产,逼得十二郎一家走投无路。当初十二郎被从学里赶出来,不是都说蹊跷?十三岁就中了童生,本来能和孟大郎一起考秀才的,如今也没了指望。十二郎要从军,八成就是因为这个,没活路了。”

    “啊?!此话当真?王老三,你可别乱说。”

    “孟广孝怎么说也是孟氏的族长,和孟广智是没出五服的堂亲,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还能有假?别不信,不只是孟广孝,连孟广顺和孟广明都不干净,合起伙来算计堂弟的家产。十二郎家六十多亩田卖出去,一多半都是上田,别说三场丧事,三十场也办得。可看看孟广智父子三个的身后事是个什么样子,十二郎一家现在过的又是什么日子。”

    一番话说完,众人都觉得有理。要奉养寡母,还要照顾两个寡嫂,田产房屋保不住,科举无望,又没有技艺傍身,从军,哪怕是到边塞屯田,至少也是条出路。

    这样一想,孟十二郎要从军就说得过去了。

    世人皆爱八卦,道听途说,添油加醋之下,孟广孝等人的名声越来越不好听,学中的孟清海亦被同窗问及,好歹顾及读书人的颜面,没有当面给他难堪。

    孟清海却好似不受影响,整日埋首学问,一心准备几个月后的院试。此举让围绕在他周身的流言减少许多,阴差阳错之下还得了县学训导的青眼,直言此子遇事不慌,镇定自若,这份气度便是难得,他日必成大器。反倒是对素未谋面的孟清和恶了几分。

    “流言终非实际,一个被从学中赶走的童生,品性可见一斑。”

    得知此事,孟清和只是无所谓的笑笑,别说县学中的训导,便是县学教谕,州学学正,府学教授,也与自己毫不相干。他倒是希望孟清海能考中秀才,那样乐子才大。

    日子一天天过去,流言丝毫没有平息的迹象。

    孟清海能镇定自若,无关的人也可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被牵扯的孟氏族人却急得如火烧眉毛。

    得知孟清和的确要从军之后,孟广孝彻底坐不住了,或者该说,但凡能与孟清和扯上点亲戚关系的都坐不住了。

    十二郎真的要投军?这还了得!他成了军户,带累的可不只一家!

    募兵制兴于明中期以后,明初各地卫所制度尚未崩坏,军户多为世袭。

    一旦入了军籍,世世代代都是军户,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直到一家死绝。想除籍,除非皇帝开恩朝廷下令,或家中子弟奋发图强,官至兵部尚书,以大无畏的精神横扫一切科班出身,成为大明王朝的国防部长。

    相比之下,后者的可行性更低,尤其对草根而言,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然,洪武帝也是草根,但此草根非彼草根,是个人就知道。

    更加坑人的是,只要有军户死绝或是逃逸,空出来的位置必须由亲戚顶上,亲戚没了,原籍同姓再上。甭管是操持祖业还是垛集抽丁,也甭管是正户贴户,总之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填满为止。

    吃空饷?自洪武到永乐,此举都和找死没有区别。

    养子顶替?在做和尚都要审查户口,严格限定年龄的明初,更是想都不用想。

    孟清和卖田卖房子没关系,带着母亲和嫂子离开孟家屯也没问题,要从军,那就大大的不妙了。

    以孟十二郎的先天条件,别说上阵杀敌,恐怕连腰刀都举不起来。进了军中,能活过一年就是谢天谢地。

    他死了不要紧,孟广智这一支再没其他男丁,八郎九郎留下的都是丫头,勾补军籍会找到谁的头上?孟广孝等人首当其冲。

    一旦差人上门,孟大郎考中了秀才也没用。

    孟广孝急了,他可以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却不能不在乎儿子的前程。孟清和前脚成了军户,自己一家后脚就要倒霉。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真有那么一天,大郎科举之路也会被彻底堵死。

    越想越没底,终于又找上了孟清和的家门,态度诚恳不说,还特地在棉袄外边罩了一件麻衣。

    孟清和拱手行礼,借着垂下的长发扯了一下嘴角。

    亲情牌?到底谁才是傻子?

    “贤侄,你千万不要冲动,至少也要为你娘多想想。”

    孟清和神情坚毅,十成十的书生意气,“大堂伯,家父与家兄均死于鞑子之手,连尸骨也未能寻回,此仇不报妄为人!”

    孟广孝额上冒出了一层薄汗,“贤侄,鞑子不是那么好杀的。听堂伯一句劝,田地和房子是一家安身立命的根本,还是不要卖了。从军一事也别再想了,安生的在家种地,想要继续读书,堂伯也为你想办法。广智泉下有知,也必定不愿你意气用事。”

    “可二堂伯的钱粮?”

    “不要紧,我去说!”孟广孝连忙接口道:“都是亲戚,总要顾念几分。”

    见孟清和半晌不说话,孟广孝以为事情有门,不想孟清和接下来几句话直接让他岔了气,半天没缓过来。

    “多谢大堂伯美意,大丈夫一言九鼎,轻易不得更改。何况人无信不立,堂伯顾念亲情,小侄却不愿让堂伯为难,中人已经找到,待还上几位堂伯的钱粮,小侄便去投军。”

    “贤侄,听堂伯一言。”

    “大堂伯不必再劝,小侄决心已定,身死亦不悔!”

    “贤侄,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孟清和手一挥,一副大义凛然状,“一人从军,全家……不对,全族光荣!”

    光荣个x!

    孟广孝不流汗了,他开始流泪,傻子是不讲理的,更是无法沟通的。他当初昏了头,才会以为傻子“好”。

    见孟广孝还要再劝,孟清和干脆扯开衣襟,眉毛倒竖,满面狰狞,“谁阻止小侄卖田卖房子,就是阻拦小侄投军,谁阻拦小侄投军,就是阻拦小侄为父兄报仇,陷小侄于不孝不义!是小侄不共戴天的仇人!小侄不惜以命相搏!小侄不才,虽挥不起柴刀,菜刀还是没问题的。”

    “贤侄,杀人是要偿命的……”

    “大堂伯不必担忧,”孟清和披头散发一呲牙,回身取出一本大部头,正是洪武帝亲定的《御制大诰》,头一扬,眉一挑,“小侄家有《大诰》!朝廷有令,凡家有大诰者,获罪减一等。小侄与人搏命,项上人头无碍,最多也是流刑充军,若是充军,倒省却了路上盘缠。”

    边说边掂量大诰的重量,对比一下孟广孝的头颅,大有跃跃欲试之意。

    他是傻子嘛,傻子做事是不能用常理来衡量的。

    看着手捧大诰,瑞气千条状的孟清和,孟广孝嘴唇抖了两抖,一口气没喘上来,眼皮一翻,成功晕了过去。

    倒地之前,嘴里吐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两个字:我x!

4第四章

    孟广孝昏倒在孟清和家中,生命无碍,却一直没醒。

    傍晚十分,他的两个儿子终于找上了门。孟清海在前,孟清江在后,见孟广孝昏迷不醒,兄弟俩都是一脸的焦急。孟清海尚能自制,俯身查看孟广孝的状况,转瞬间神色微变,孟清江却没那么多心思,双目圆瞪,提起拳头就要揍孟清和一个满脸开花。

    孟清江的力气极大,做惯了农活的拳头砸过来,似带着拳风,险险擦过孟清和的鼻尖。

    孟清和正在“赔礼”,十分诚恳的检讨自身“错误”,不想迎面飞来一个拳头,连忙退后两步,虽然无意科举,颜面却不能不保。凭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鼻梁断了可是不小的麻烦。破伤风一类的问题暂且不论,顶着个歪鼻梁算怎么回事?不打算找媳妇也不能破相。

    “四郎。”孟清海沉声道;“住手!”

    “大哥!”

    孟清江双眼赤红,他自幼不喜读书,脑袋不甚灵光,一应行事全部听从父亲和兄长安排。孟清海开口,便是再不愿,也只能恨恨的收回拳头。

    孟清和一副受了委屈却无法争辩的样子,表情还带着几分倔强。撇开人事不省的孟广孝,不知内情的,八成真的会以为孟清海兄弟在欺负他。

    孟清江更加气恼,孟清海也抿紧了嘴唇,孟清和兀自“委屈”着,心下却是另有盘算。

    印象中,孟清江这个人属于一根筋,说话行事与孟广孝和孟清海全然不同。说好听点是鲁直冲动,难听点就是没脑子。

    唯一可取的,就是样子生得不错。

    大高个,一身的腱子肉,五官刚毅,声音洪亮。这样的体格长相,看得孟清和十分眼馋。若是生成这副体魄,他就不用怀念二十一世纪的六块腹肌了。

    奈何天意弄人,事无绝对,老天不可能让人事事如意。

    相比孟四郎的体魄和孟十二郎的脑袋,孟清和还是愿意选择后者。

    于孟清江不同,孟清海则生得一副斯文相貌。

    中等身材,一身儒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长相周正,双目清明,行动之间带着书生之气,若是没有留存在脑海中的记忆,孟清和对他的印象会相当不错。

    只可惜,凡事没有如果。

    “十二郎,家父为何如此?”孟清海看着一脸无辜的孟清和,“若是十二郎不能给一个说法,为兄便请里长和里中老人决断。”

    大明重六伦之训,首重“孝顺父母,尊敬长上”,不孝不敬,多为人耻。

    孟广孝是孟清和的堂伯,又是一族族长,一旦孟清和被扣上个不敬长辈的罪名,轻者斥责,重者甚至会被拉到祠堂杖责。到时,所谓的孟广孝仗势欺人,孟十二郎被逼走投无路,都抵不过这样一顶大帽子。

    换成以往,孟清海未必会做得这么直接。可院试在即,学中仍有流言,他未必真如表面看起来那么镇定。

    县学训导青眼有加又如何?读书人重名声,一旦染上污点,哪怕是家人带累,也一生都无法洗去。

    孟清和没说话,孟清海还要再问,孟王氏突然从内室走了出来,未到近处,已哀泣出声。

    “大郎莫怪我儿,我儿命苦啊!”

    孟广孝是孟清和的长辈,孟王氏同样是孟清海和孟清江的长辈,又担着未亡人的身份,有她在场,孟清海质问的话再难出口。

    孟王氏三句不离命苦,五句不离亡夫,间或还要哭两声逝去的儿子,在一边劝她的两个媳妇也不由得掩面低泣。

    一屋子的哭声,传出去,闻听之人无不侧目。

    孟家屯唯一懂得些医术的孟重九刚巧被孟九郎的长女请了过来,赶在寸劲见到了这一幕。

    看看躺在板子上的孟广孝,再看看哭得伤心的孟王氏和两个儿媳,他差点以为继孟老六之后,孟老大家也要办丧事。

    “这是怎么着?”

    “九叔公。”

    孟清和同孟清海兄弟一起行礼,孟清和一身麻衣,面有菜色,不等孟清海和孟清江开口,率先道:“九叔公,都怪清和。”

    “哦?”

    孟重九一边搭上孟广孝的脉,一边拿眼去看孟清和几个。

    “大堂伯不愿清和从军,本是一番美意,清和感激,却万不能听从,杀亲之仇不共戴天,怎能不报!言辞或有激烈,结果……”说着,孟清和红了眼眶,“叔公,若大堂伯真有个万一,清和甘愿受罚!”

    表面上,这话没有任何错处,反倒让人感叹,难为一片赤子之心。

    仔细想,却不是那么回事。

    孟广孝不过是一时气火攻心,痰迷心窍,孟清和话里话外却像是他命不久矣,这不是明摆着咒他死吗?

    孟清江不觉,孟清海脸色发青,碍于孟重九和孟王氏在场却发作不得。

    也不知是不是摸清了儿子话中的意思,孟王氏的哭声一下高了起来,两个儿媳见婆母哭得厉害,更是比赛着看谁嗓子高。哪怕不明白这其中的关窍,见着孟清海越来越难看的脸色,也照样值得!

    如今,她们是彻底看清了孟氏族人的嘴脸。

    孟氏族长?

    呸!

    自家堂亲?

    再呸!

    谦恭好学的孟大郎?

    继续呸!

    呸完了,接着哭。

    反正她们是寡妇,多哭几场,算得了什么。

    孟重九放开孟广孝的手腕,用力按了一下他的人中,见孟广孝鼻翼噏动,却仍紧闭双眼丝毫没有转醒的迹象,便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洪武二十七,明太祖设立老人制,被推举的老人皆是有德行,有见识,受敬重之人。他们的职责不仅是督导农桑,劝服六伦之教训,另有些微司法权,可处理里中的部分争端。

    作为其中一员,孟重九的见识和行事自然不同。对于孟家族内的种种,他都看在眼里,孟广孝孟广顺等人谋夺孟广智的家产,他也知道,出于种种考虑并没有出面。

    孟广智一支已经没落,十二郎不像是能撑起家门的,几十亩田产留在手中惹人惦记未必就是好事。

    只是孟重九没想到孟广孝会做到这么绝,竟逼得十二郎要去投军。今天到十二郎家来走这一遭,更是让他有了新的想法。

    孟广智一支未必真的就要没落,孟清海也未必真的会大有前途。

    十二郎要投军,比起火烧眉毛的三个儿子,孟重九倒是没那么着急。论起亲族,自己这一支与孟广智已出了五服,只要孟广孝等人家中的男丁尚存,勾补军籍就轮不到自己的儿孙。

    孟重九年逾古稀,经历过元末战乱,再艰难的日子都过得,心肠自然比一般人狠,见识也比一般人要高。

    十二郎年不及弱冠便能有这份心思,这份狠劲,一旦让他抓住机会,未必不会有一番作为。

    “九叔公?”

    孟清和不惧孟广孝,也不惧孟清海兄弟,在他看来,将这父子三个埋进坑里不过是分分钟的事,但是眼前这位九叔公却让他心里打了个突。

    “孟清和”是见过孟重九的,记忆中留下的印象远不及现下深刻。

    就好似这位老人已经看透了他,看穿了他藏在脑子里的想法。

    一瞬间,孟清和头皮发麻。他相信自己的直觉,正因为相信,他的神情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郑重。

    不要小看任何人,尤其是不确定对方是敌是友之前。

    孟重九起身擦了擦手,没有拆穿孟广孝装昏的事,只告知孟清海兄弟他没有大碍,抬回家去睡一觉就没事了。孟广孝装昏不假,之前却的确有气火攻心之兆,至于是怎么被气到的,不用问,孟重九也能猜到几分。

    十二郎的确不简单。

    大郎也是个有心思的,只是比十二郎要差些火候。

    孟清海心中不甘,还想说些什么,孟清江却急着将父亲带回家中,“现下不急,等着回头收拾那小畜生!”

    话落,背起孟广孝就走。

    一副孝子心肠,丝毫不觉自己坏了兄长“大事”,也没察觉父亲搭在自己肩上的手突然就有了力气。

    看着火急火燎的孟清江和背影都冒着黑气的孟清海,孟清和告诉自己不能笑,绝对不能笑。

    “十二郎。”

    一声请咳,孟清和回身,表情镇定自若,拱手作揖,“九叔公,今日劳累您了。”

    家中还未出孝,这时请人上门总有几分忌讳。今日请孟重九前来,他原本是另有打算,当面见了,之前想的便都被丢开。在这位老人面前耍心眼实属不智,还是谨慎些好。

    孟清和自信却不自大,谨慎却不怯懦,这才是他做事成功的根本。

    “十二郎,”孟重九在门边站定,颌下一缕长髯随风飘拂,“汝欲从军?”

    “回九叔公,正是。”

    “恩。”孟重九点头,“老夫与县中主簿尚能说得上话,或能帮衬一二。”

    “清和谢九叔公!”

    “且慢。”孟重九抬手,“助你从军,需答应老夫一件事情。”

    孟清和抬头,没急着应答,也没马上拒绝,只是以恭谨的神态看着孟重九。

    “请九叔公赐教。”

    “不急,待事成,老夫自会告知。”孟重九突然一改严肃神情,“放心,九叔公不会让你做办不到的事。”

    “是。”孟清和这次答应得痛快,衙门有人好办事,能省些麻烦,何乐而不为?

    何况,他从军不只是坑了孟广孝一家,也差不多把姓孟的都坑了一把,不说四面楚歌,今后在同族中的人缘肯定不会好。能找一个“同盟”分散一下火力,绝不是坏事。

    就算孟重九真要为难自己,事到临头也总能找到应对的办法。

    一文钱能难倒英雄汉不假,但孟清和从不认为自己是英雄。

    没有铜钱,咱不是还有宝钞吗?

    一老一少对视片刻,同时咧嘴一笑。身后貌似都有一条尾巴在摇啊摇。

    隔日,孟重九便坐上牛车前往县城,临近城门,一队骑士从旁飞驰而过。

    朱红的鸳鸯战袄,黑鞘长刀,闪着寒光的弓箭,骑士均单手持缰,一手扬鞭,马蹄过处,只余烟尘。

    为首之人身着青色武官服,匆匆一眼,五官尚未看清,通身的英武之气,只如刀锋斩过一般。

    孟重九忙将牛车赶到路旁,直至马蹄卷起的烟尘远去,才长出一口,暗道:好重的煞气。

5第五章

    北平府在元朝时属大都路,洪武元年改置,次年属北平行省。府辖七县五州,宛平大兴两县附于府城,孟家屯归于宛平县下。

    宛平县衙位于城西,院墙稍显破旧,带着一种灰突突的色彩,仪门紧闭,留有侧门进出。

    若非有衙门外的鸣冤鼓和门前的皂隶,实在很难将这座建筑同县衙联系起来。除了占地规模之外,连一般的富户住宅都比不上,同后世的xx政府办公楼更是没法比。

    换成孟清和,或许还会感叹上一两句,但于孟重九等土著来说,这样的县衙才是正常。自太祖起,明朝官场便有不修衙的规矩,除非房子塌了大门倒了,否则绝不动门面上的一砖一瓦。

    想要高端大气上档次?

    哪个县令敢在任内把县衙修成这样,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这还是运气好的,遇上洪武帝心情不好,不被剥皮填草也得砍头流放。

    洪武帝最恶官员贪污,严禁政府公务员追求奢华,一旦有哪个想不开的犯到他手里,不管大错小错,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能用大竹板的绝不用小竹板,能无期的绝不改判有期,能砍头的绝不流放。

    民有大诰罪减一等,在官员身上可不适用。

    所谓的区别对待,职业歧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若是明初的官员有幸到后世体会一把,大概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同样都是做官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县衙大堂为节爱堂,主要处理刑事案件,堂东为幕厅,堂西为库房。

    大堂后为见日堂,见日堂后分东西两侧厢房,是县令,县丞,主簿和典史等办公的主要场所,也就是县长和县委办公室所在,一般的民事纠纷都这里解决。若有人认为二堂不够上档次,非要上大堂,办法不是没有,冲到街上去杀个把人,梦想立刻就会实现。

    孟重九报明来意,一名书吏将他引入了主簿办公的厢房。

    宛平县主簿姓南,监生出身。洪武年间,宛平县令仍是七品,至永乐才升至六品。主簿仍为九品,着绿色盘领官袍,戴黑色幞头,束乌角腰带。

    孟重九口称南主簿,躬身行礼,南主簿忙起身上前将他搀扶起来。

    “耆老何故至此?”

    “不瞒主簿,今日老朽实有事相求。”

    “哦?”南主簿将孟重九让到凳上,“可是为族中之事?”

    “正是。”

    孟清和从军一事已是闹得满城风雨,毕竟古代人缺少娱乐,在这北方之地,又是燕王的眼皮子底下,身为读书人,想要风花雪月一下也要担着几分小心,八卦流言就成了不错的消遣。不只南主簿知道了这件事,连知县和两位县丞都有耳闻。军匠县丞和粮马县丞都是半个武人出身,对读书人要从军这件事颇感兴趣,还特地询问了县中书吏,书吏也只是听了些风言风语,倒是一名出自孟家同里的巡检口中给出了不少“内部”消息。

    待孟重九详细说明个中缘由,南主簿沉吟片刻,道:“若如耆老所言,孟十二郎实为大孝之人,想必大令亦会成全。”

    “多谢主簿。”

    “十二郎为童生,此事还需禀告大令。”南主簿站起身,道,“请耆老随我来。”

    宛平县令姓贺名银,性格果毅,有干才。虽是文人出身,却有着武人的脾气,换成后世的话来说,这位就是凡事不喜欢虚的,属于实干型人才。从明成祖登位之后对他破格提拔便可看出。

    见到孟重九,听完主簿的报告,又仔细询问一番,贺县令当即给孟清和从军之路大开绿灯。

    虽说在洪武年当官风险大,官位越高越是如此,但力求上进仍是每个官员毕生的追求。

    若孟清和寻仇的对象是大明百姓,贺县令还会考虑一二,换成是鞑子,那就完全没有问题了,为父兄报仇宁可舍弃功名之路,绝对的孝勇之人,表扬,必须大大的表扬!

    治下出了孟十二郎这样的人,正说明地方教化有功,明摆着是不小的政绩。若非考虑到影响,贺县令恐怕会自己写一篇文章贴出去,旌其所为。

    实干人才也是需要政绩的。

    酒香也怕巷子深不是?

    当然,贺县令得了好处,下边的县丞主簿等人自然也不会落下,官场上没有吃独食的道理。

    纵观历史,大明的官员虽然另类了点,动不动就喜欢打嘴仗,嘴仗不过瘾还要拳脚相向,但在必要时,大家还是能拧成一股绳的,例如上下齐心博政绩的时候。

    事情结果在孟重九预料之中,却也有些出乎他的预料。原本以为只需见过主簿县丞,没想却是大令亲自过问。这样一来倒是成全了十二郎的名声。

    被学中赶出又如何?

    一个被县中大令,二尹和主簿交口称赞的大孝大勇之人,便是不再读书,成了军户,有人想再欺他一门,也要仔细掂量一下。

    出了县衙,孟重九解开牛车上的绳子,悠然的整了整衣袖,十二郎,甭管怎么样,叔公这个人情你可是欠下了。

    出城时,孟重九又遇上了一队骑士,守城门的兵丁看过腰牌立刻放行。骑士们离开后才敢低声道两句:“燕王护卫……前头有一波,看了腰牌,打头的是个百户,怕是去北边……”

    坐在牛车上,孟重九捻了捻花白的胡子,甩了一下鞭子,老牛开始慢悠悠的往孟家屯的方向走去、

    孟清和尚不知自己的大名即将在县城传开,也不知县衙中的大令正打算给他冠上个“孝友”的称号。

    此时的孟十二郎正立在桌案后,悬腕提笔,对着铺开的白纸发愁。

    当真是疏忽了,前身好歹也是个童生,能写一手漂亮的台阁体,乌黑方正,光沼整齐。

    换了芯子,写出来的却是一手狂草,漂亮还算漂亮,却和楷体一点边不沾。

    不科举不意味着一辈子不写字。从军后他总要给家中写信吧?据他所知,孟王氏和他两个嫂子可都是识字的。这在文盲率相当高的明初算是十分稀奇,也足够让孟清和头疼。

    更重要的是,他不打算当一辈子大头兵,台阁体是明朝的官方文字,要力争上游,写字就是必须跨过去的一道坎。

    大明选拔武举人都要先通过文化课考试,文化课不及格,哪怕力拔山兮气盖世也照样榜上无名。猛士尚且如此,何况他这先天条件不足,明显脑力多于体力的。

    孟清和愁啊,习惯了狂放肆意,倏忽间要中规中矩,简直是要命。

    早知如此,他装什么酷帅狂狷,练什么狂草?

    “十二叔?”

    正烦恼着,房门被推开了一条缝,两个小姑娘趴在门口,小心翼翼的看着孟清和。

    房梁上的老猫突然来了精神,朝着两个小姑娘喵喵叫了起来,大有欺负弱小之意。

    孟清和放下笔,朝着两个小姑娘招招手,前身当真是读书读傻了,同两个兄长都不太亲近,更不用说两个侄女。

    “三姐,五姐,到十二叔这来。”

    孟清和斜睨房梁,眯眼,呲牙,“下来。”

    声音不高,隐含着威胁。

    老猫很不情愿,却还是从房梁上跳了下来,在空白的纸上踩出几个梅花印,蹲坐着舔爪洗脸。

    两个小姑娘终于推门走了进来,孟清和这才看到,孟三姐捧着一个大碗,碗里是几个高粱面的饼子。

    “十二叔,娘烙的饼子,给你送来。”

    孟三姐虚岁七岁,孟五姐六岁,一夕之间遭逢家变,性子都变得沉静许多。

    孟清和接过碗,拿起一个饼子掰开,“你们吃了吗?”

    孟三姐摇头,却又马上点头,孟五姐开口道:“娘给留了粥。”

    嘴里说着,双眼却看着孟清和手中的饼子,被孟三姐拉了一下,“十二叔,我们回灶下吃,娘给留了饭。”

    孟清和嘴里有些发苦,家里是什么情形他知道,口粮都是紧着他来。起初他没在意,偶然见着了孟王氏和两个嫂子喝的粥里能照出人影,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家人,原本只是流于表面上的两个字,深深的刻进了他的心里。

    “三姐,五姐,十二叔吃不了这么多。”孟清和将掰开的饼子递给两个小姑娘,“和十二叔一起吃。”

    “可是娘说……”

    “不听十二叔的话了?”

    “听!”孟五姐接过饼子,又掰开,将大的一半递还给孟清和,“十二叔也吃。”

    “乖。”

    看着像两只小仓鼠一样捧着高粱饼子啃的小丫头,吃两口,抬头,确定孟清和也在吃,还会笑弯了眼睛。孟清和似乎明白公司里那些小姑娘口中的“萌”是什么感觉,一种怪蜀黍情节油然而生。

    头顶正冒着红心,不巧对上孟五姐童稚的大眼,一道闪电凌空劈下,咬牙,转头,砰砰捶着胸口,喷出一口老血,牲口!禽兽!

    “十二叔?”

    “没事。”

    孟清和又拿起一个饼子,掰成三块,这样两个小姑娘才肯继续吃。

    “三姐,五姐,十二叔一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孟清和蹲在地上,叼着饼子,单手爬梳过头发,另一条胳膊搭在膝盖上,视线和两个小姑娘平齐,“等你们长大,十二叔给你们十里红妆,要是侄女婿敢对你们不好,十二叔爆……不是,揍他们满脸开花!”

    两个小姑娘似懂非懂,所谓的十里红妆,于现在的她们远不如一个高粱饼子有吸引力。

    门内,叔侄三人分着饼子,门外,孟王氏转过身,抽—出袖筒中的手绢揩过眼角,深吸一口气,迈步离开,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6第六章

    宛平县衙的办事效率极高,表扬孟十二郎以及自我表扬的文章,当日便已书就,不说花团锦簇,也是感人肺腑。观者无不为之一震,感叹竟有如此不惜功名利禄,堪称孝勇之人。

    孟清和的改籍一事也很顺利,一应手续办妥,孟清和只需在家等候调派即可。证明县衙一干能吏绝非浪得虚名。

    所谓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政绩,宛平县衙上下深知其中紧要。

    不出三日,孟十二郎的大名就传遍了宛平县,几与二十四孝中诸子并称,临近的大兴诸县也有风闻,甚至传进了北平都指挥使陈亨耳中。

    陈亨历经元末战乱,以元万户归附太祖,随大将军北征,累功至燕山左卫指挥佥事,后迁北平都指挥使,贵为朝廷二品大员,位高权重。按理来说,孟清和不过是个平头百姓,陈亨怎么样也不该注意到这个小人物,可事情偏偏就是这么凑巧,这么不可捉摸。

    究其原因,还是同朝廷的文武之争扯不开关系。

    有明一代,文臣武将不说是势同水火,也不差多少。

    明英宗之前,双方算得上势均力敌,虽然开国功臣被洪武帝杀得差不多了,至少还有靖难功臣顶上,大多时候,细胳膊细腿还不是肱二头肌和胸大肌的对手。自土木堡之变以后,功勋将领几乎被一锅端了,武官彻底被文臣给打压下去,袁崇焕敢一剑捅死毛文龙就很能说明问题。

    洪武末年,武官们的日子尚且没那么难过,文臣也没那么嚣张,到了陈亨这个位置,这个资历,又是在燕王的地盘上,极少有不开眼的会给他气受。可事无绝对,北平布政使就不怎么给都指挥使大人面子,一旦碰面,明里暗里的口舌争锋,陈亨就没占过便宜。

    文人口舌极厉,骂人还不带脏字,从二品的布政使几句就能让正二品的都指挥使头顶冒烟,还找不到借口捶他一顿。只能看着对方腆胸负手,面带得意扬长而去。

    布政使管民事,指挥使管军事,分属不同部门,高一级也不能拿对方怎么样。

    洪武帝远在南京,难不成还要到燕王跟前打官司?

    一把年纪了,丢不丢人?

    砰!

    一拳砸下去,桌案上的茶盏碎裂在地,桌脚都似陷地两寸。

    左右知道劝说无用,判断过指挥使大人的愤怒指数,连忙退后几步,以免被怒火波及。光躲还不成,必须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躲开一切暗器,例如凳子和一般人根本举不起来的桌案。

    捂着脑袋缩到墙角,惹事的是别人,遭殃的是自己,冤不冤?

    眼见顶头大佬怒火狂飙,一时半会是冷静不下来,缩着脖子躲在一边的经历司经历心头一动,冒着生命危险飞扑上前,一把抱住陈亨的大腿,“且听属下一言!”

    随即,以决死之心将孟十二郎为父报仇弃笔从戎的事全部道来。

    到底是习惯于处理文书往来的经历,做不到舌灿莲花也能说得清楚明白。陈亨的怒气指数从爆表一路下降,只余下两三点火星,偶尔喷几下,燎着左右的眉毛胡子却于性命无碍。

    众人长舒一口气,神情中充满了感激,一是对灭火成功的经历,二是对素昧平生的孟十二郎。

    好人,绝对的好人!

    就算是读书人,也是好人!

    除去不在场的都指挥同知和佥事,北平都指挥使司上下集体给孟清和发了一张好人卡。

    “此子大善!大孝,忠勇,应全其孝心,旌其所为!”陈亨抚须而笑,一派儒将风采,丝毫不见之前喷火的霸王龙姿态,“来人,笔墨伺候。”

    弃笔从戎,书生投军,好,大好!

    谁再说军汉上不得台面,老子跟谁急!

    见陈亨拿起笔洋洋洒洒就是几百字,左右对视一眼,只要这个孟十二郎不是烂泥扶不上墙,说不准会有一场不小的造化。

    发生在都指挥使司的事情,孟清和一无所知,若是有人告诉他,在不到几天的时间内,孟十二郎的大名就从孟家屯传遍了宛平县,又从知县衙门上达都指挥使司,估计他会挑起一边的眉毛,掏掏耳朵,骗三岁孩子呢?坐火箭也没这么快的。

    事实却是,在彪悍的大明朝,万事皆有可能。

    用过了朝食,孟清和继续每日的必修课程,练字。

    孟广孝被孟清江背回家便“一病不起”,孟清江本欲找孟清和说道一下,孟清海也摩拳擦掌随时准备找麻烦,但孟重九从县城归来,屯中却突然传出贺县令盛赞孟清和为“孝友”之言。

    被大令赞为“孝友”,怎么会不敬长辈?

    谁敢反对?难道说大令看走眼了?良心大大的坏了!

    消息传开后,孟广孝在家里又晕了一次,真正的一病不起。孟清海在学中的日子也变得艰难,之前赞赏他的训导也不再说孟大郎“前途无量”的话。尤其在都指挥使司也有传言,据说孟十二郎的大名已摆上都指挥使的案头,训导的态度有了彻底转变。

    训导是文人,训导有功名,训导一身凛然正气,可训导也要吃饭,也要保住每月俸禄供养一家老小。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这个时候高唱反调,未免也太不识趣了。

    孟清海的科举之路虽没在明面上被堵死,学中的同窗和塾师却开始同他疏远,往日三五常聚,坐而谈诗论道,如今,谈诗的是旁人,论道的也是旁人,鲜少有人再邀请孟清海。换成后世的说法就是孟清海同学被无视了,被孤立了。再难听点,被精神上霸-凌了。

    孟清海的反应却出乎众人预料,非但没有慌了手脚,反而更加认真的准备考试,甚至比之前表现得更加镇定。遭到当面奚落也不见丝毫的气恼,一连几日特地到孟清和家门前长揖赔礼,行完礼便走,一句话不多说。部分族人开始在私下议论孟清和得理不饶人,虽是孝顺之人,心胸未免太窄了些。

    至此,孟清和才开始真正的正视这位堂兄,或许,他还是小看了古人的智慧和隐忍能力。

    站定在桌旁,提笔饱蘸墨汁,悬腕挥毫,一个大大的“忍”字跃然纸上。

    意为隐忍,笔锋却带着锐利和杀气。

    孟大郎忍辱负重,孟十二郎心胸狭隘?

    这些人怎么不提他家的六十多亩田有一多半都在孟广孝手中?也不提他们从中获得多少好处?更不提他们一家还在用高粱饼子和薄粥充饥?

    同情弱者?

    到底谁才是弱者?

    他家被欺凌时,为何不见这些“正义”言论?

    若他真的心胸狭隘,若他真的狠心……

    孟清和放下笔,目光森然,黑眸中似带上了血色。

    “十二叔。”孟三姐敲了敲门,从门旁探头,“九叔祖来了。”

    看着门旁的小萝莉,孟清和收起了外露的情绪,用力拍了拍脸颊,抓了两把头发,紧了紧身上的麻衣。

    老狐狸之前帮了他,今天登门八成是来收利息的。他可不认为孟重九会只收本钱,换成他就不会这么干。

    走进正堂,见到坐在堂的孟重九,孟清和躬身行礼,“九叔公,清和有礼了。”

    与此同时,孟重九曾在县城外遇到的两队骑士,已先后抵达位于大明边塞的开平卫。

    骑士们虽满面风尘,仍不减彪悍之气。

    为首的两名百户均出身燕山护卫,身负密令,其中一人奉令归于开平卫郑千户麾下,另一人将带队前往全宁卫。

    两人均是一身青色武官服,黑色纱帽,腰佩黑鞘长刀,悬素云银牌,策马擦身而过,如刀锋相撞,铁戈争鸣之声,似清晰可闻。

    “沈瑄。”

    “杨铎。

7第七章

    出乎孟清和预料,孟重九不是来讨利息的,正相反,他是来给孟清和送钱的。

    两贯宝钞,五吊铜钱,按照洪武末年的物价,差不多能买回一石大米,合一百二三十斤。抛开孟清和,足够家中女眷吃上两三个月。这绝不是一笔小数目,称得上是一份厚礼。

    在不允许使用金银的时代,粮食就是硬通货,官员领的俸禄都是粮食。洪武年还全额发放粮食,等到永乐年就开始粮食宝钞一起发,郁闷得挠墙也没用。工资水平几十年如一日,领到手的宝钞却不断缩水,再没比这更坑人的。也难怪各种火耗,冰炭会成为官场上的潜--规则。

    孟清和很吃惊,很少有事能让他这么吃惊。

    “九叔公,这是为何?”

    孟重九拢了拢袖口,笑了笑,“这是九叔公的一点心意,不日族中另有置办,衣食器具皆会送上。”

    见孟清和仍是不解,孟重九干脆将其中关窍解释一番,孟清和才恍然大悟。

    他以民户从军,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在他赴卫所之前,孟氏族人应出钱为他置装,称为封椿钱。另外,家中正丁远赴卫所,常有余丁随行,成过亲的,妻子也会随行。

    “你家中没有兄弟,可选族中子弟随行。”

    “多谢叔公赐教。”

    “不必。”孟重九摆手,“若十二郎有意,老夫家中劣孙亦可随行。”

    九叔公的孙子?

    孟清和表面不动声色,心下却开始盘算,军户都有授田,据说有五十亩,凭他自己,累死的可能性比较大,找人是必须的。

    “这件事堂兄可知?”

    “此事无碍,十二郎点头即可。”

    孟重九单手捻须,笑得分外和蔼,孟清和半晌无语,当真想为某位远方堂兄掬一把同情泪。

    幸亏这位不是他祖父。

    自始至终,孟重九丝毫没有提及“人情”一事,就好似忘了一般。孟清和几次想要开口,也被他三言两语岔了过去,反而再三言道,日后孟清和家中有事可直接相托。

    不要利息也不讨本金,还送钱送人,怎么看都不合常理。

    唯一的解释,就是孟清和现在能还的,并不被孟重九看在眼里。

    放长线钓大鱼,长期投资?

    两盏茶后,孟重九起身告辞,孟清和一直将他送到大门口,看着老人花白的头发和稍显伛偻的背影,眼中闪过一抹沉思。

    老狐狸似乎相当看好自己,莫不是以为自己会有大造化?若他知道自己的远大理想是什么,会不会气得吐血,抄起鞋底狠抽自己一顿,顺带捶着胸口哭诉当初看走了眼?

    不管怎么看,这笔投资都有亏本的危险。

    孟清和靠在门边,仰头看着天上漂浮的白云,是不是该提前给老人家提个醒?两辈子以来,他难得发一回善心。

    “十二叔?”

    身后响起孟三姐的声音,回头,两个小萝莉正手牵着手,大眼睛扑扇扑扇的看着他。

    心形的箭头正中胸口,孟某人的怪蜀黍之魂瞬间燃起,就算为了这两个小萝莉,他的理想也必须再议!

    晚饭之前,孟清和将孟重九送来的宝钞和铜钱交给了孟王氏。

    “这些是你九叔公送来的?”

    “恩。”孟清和点头,嗅着灶房里不断飘出的香气,肚子不由得叫了起来。苦笑一声,若是让那帮损友知道高粱饼子都能让他流口水,会不会笑得下巴脱臼?

    孟王氏拿着宝钞,欲言又止,孟清和干脆道:“娘,我从军后家中只有您和两个嫂子,遇事可请九叔公帮忙。”

    “可这人情……”

    “娘放心,儿子自有计较。还有,铜钱您留着,宝钞尽快换成米粮。”

    “为何?”

    “预防贬值。”没有准备金,又无限量发行的纸钞堪称奇葩,不贬值才怪。

    “哦。”虽然不明白贬值的具体含义,宝钞一年比一年不值钱,孟王氏还是知道的。既然十二郎说要换粮食,那就换吧,家中有粮,心中不慌,“这样也好,你也能安心上路。”

    安心……上路?

    孟清和嘴角抽搐,仰头望向房梁。

    亲娘乎?亲娘也。

    华夏语言,果真博大精深。

    当夜,孟十二郎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了无睡意。片刻之后,双眼微眯,嘴角轻勾,很显然有人又要倒霉。

    墙角的老猫格外的精神,悉悉索索之后,从半开的门缝旁钻了出去,不知是去抓老鼠还是会情人。

    翌日,雄鸡报响三遍,孟清和起床,认真洗漱一番,吃过朝食,破天荒的走出了家门。

    屯子里的几个妇人正在井边打水,看到路过的孟清和,水桶险些掉进井里。实在是,自从孟广智的丧事之后,孟清和便极少走出家门,哪怕他的名声传遍了宛平县,正在向整个北平府蔓延。

    “二伯娘,九婶。”

    仰赖脑子里留下的记忆,孟清和一路走一路叫人,倒也没弄错。

    走过屯中唯一用碎石修缮过的土路,经过原本属于他家,现在却归了孟广孝的几亩良田,赶巧遇上一身儒衫的孟清海。

    “大堂兄。”

    见是孟清和,孟清海愣了一下,待到孟清和拱手施礼才反应过来,刚要还礼,对方已越过他继续向前,耳边只留下一句轻言:“大堂兄,聪明和自作聪明,是两码事。”

    孟清海深色一变,恰好迎面走来几个族人,孟清和突然回身,正色道:“愚弟已是家徒四壁,又有寡母孤嫂,大堂兄乃读书之人,实不该罔顾礼仪,日日引颈守望。”

    见几个族人停下脚步,孟清和刻意提高了声音,继续道:“连日来,大堂兄镇日驻足门前,愚弟一家紧闭门户仍无法安枕。而族中又有传言,家母闻听之后日夜以泪洗面。愚弟受些委屈无甚关碍,让家母忧心却非人子所为!愚弟实望大堂兄能体谅一二,莫再如此行事,不然愚弟便请里中老人评理!”

    话落,深深一揖,语气极端的无奈,态度无比的诚恳,将一个饱受误解却又强自压抑愤怒的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

    十二郎家徒四壁,大郎日日守望,十二郎一家连觉都睡不好……十二郎家的田地,好像有不少都归了大郎一家?

    十二郎可是得了县中大令夸赞的纯孝之人,而大郎的人品?

    几个族人站在路边,神情很是耐人寻味,看着孟清海的眼神恰似看着欲偷邻人家中肥鸡的黄鼠狼。

    孟清海解释不是,不解释也不是,张口欲辩,只能越描越黑。脸色由白变青,又由青变黑,生平第一次有了杀人的冲动。

    孟清和损人的功力非同凡响,和学中诸人更不是一个段数。读书人还要顾及同窗面子,他却没这项顾虑。火力全开之下,饶是孟清海也招架不住。

    怎么黑怎么来,怎么坑人怎么来,黑死拉倒,坑死算完。

    反正孟清海也不是什么好心思,以理服人全无意义。

    仔细想会发现他这番话中漏洞颇多,奈何八卦的兴奋点和真相永远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孟清海被气得肝火上升,孟清和却是心情舒畅。

    就这心理素质,还想挑战“伪君子”这一高难度职业?

    他是不是该把“君子剑”和“葵花宝典”的故事讲给这位听一听?

    欲练神功,不想自宫,那是绝对不成的。

    孟清海被晾在原地,孟清和确信,自今天开始,屯子里的流言又会换成新的版本。他不在乎自己,却要在乎家人。他从军以后,家中只剩女眷,能少点麻烦总是好的。

    又走了大概半盏茶的功夫,孟清和终于走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在两扇灰黑色的木门之前站定,气沉丹田,举手,拍门。

    孟刘氏推开大门,见到来人,差点以为自己眼花了。

    “十二郎?”

    “堂伯母。”

    孟清和躬身施礼,孟清江听到动静,从屋中走出,立刻眉毛倒竖,“你这小畜生,来做什么?!”

    “堂伯母,小侄此次登门,实是有事相求。”

    孟清和丝毫不理会孟清江的怒目而视,只和孟刘氏说话,见动静引来邻人,孟刘氏忙将孟清和让进屋内。

    孟广孝靠坐在床边,刚用过药,见到孟清和,顿时拉下了脸。

    “大堂伯。”孟清和上前两步,“小侄有礼了。”

    行过礼,抬起头,孟十二郎温和一笑,完美的展示出八颗牙齿。

    不知为何,孟广孝头皮突然开始发麻。

    半个时辰后,孟十二郎走出了孟广孝的家门,怀里揣着五贯宝钞和三吊铜钱。

    掸了掸衣袖,遇见探听的邻人,温和说道:“今日本为探望大堂伯,大堂伯怜惜,赠清和宝钞数贯铜钱若干,并言不需偿还。若是清和一定要还,就是不认他这个堂伯。”

    “真是如此?”

    “真是如此。”孟清和再次笑出了八颗牙齿,又丢出了一颗重磅炸弹,“大堂伯慈爱,待清和奔赴边卫,还让四堂哥同行。”

    闻听此言,众人大哗。

    莫不是,孟老大甘愿让儿子做贴户?

    见众人还要再问,孟清和却是洒然一笑,“大堂伯,其实是好人。”

    被孟清和发了好人卡的孟广孝此刻正瘫软在床,孟清江抱头蹲在地上,满脸的不甘。

    孟刘氏一边给孟广孝顺着胸口,一边道:“四郎,你爹也是不得以。”

    孟清江却不如往日一般,而是猛的站起身,吼道:“儿子算得什么?!爹为的不过是大哥!”

    话落,转身出门,再没有回头。

    与此同时,开平卫城西千户所,一身青色武官服的沈瑄,手按剑柄,单膝而跪,“标下见过千户!”

    郑千户看着眼前这个英武的年轻人,心情颇为复杂。

    这是个烫手山芋,却必须接着。

    指挥使大人知道,他也知道。指挥使大人有借口避而不见,他却不行。

    不过,郑千户心思一顿,若非那一身战场拼杀出来的血腥和彪悍之气,他八成会错以为这是个读书人。

    换上一身儒衫,便是翩翩君子。

    温润如玉,皎如明月,也不为过。

    只不过,这个君子,却是会杀人的。

8第八章

    洪武三十一年四月初七,身负燕王密令的沈百户在开平卫郑千户麾下安营扎寨。随他奔赴开平的骑士也分编入伍。一人为总旗,九人为小旗帜,麾下步卒骑卒各半,袢袄,兵器,战马皆在当日拨付,卫所相关人等的工作效率接连刷新了有司的各项记录。

    可见背靠大树好乘凉,燕王二字的威力之大。

    郑千户原为开平左屯卫百户,能荣升千户一职,盖因洪武二十九年随燕王北征沙漠,屡立功劳而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郑千户算是一脚踏上了燕王的船,卫指挥使徐忠把沈瑄一行人安排到他这里,未尝没有结好燕王的考虑。

    陛下老矣,且卧病多时。太孙年幼,诸藩王年富力强,燕王宁王晋王等更是战功彪炳,声震北疆。

    一旦陛下大行,太孙弱而诸王强,若无异心者尚可,若……结好燕王,或福荫一族,也或可满门招祸。

    郑千户打了个激灵,额上冒出了冷汗,不敢再想。

    四月初十,距开平卫不到三百里的孟家屯,一身红袢袄,腰悬木牌的孟清和站在屯口,同家人和族人话别。

    孟王氏拉着孟清和的手,嘱托的话好似说不完,两位嫂子站在孟王氏的身后,看着即将远行的小叔也是眼圈泛红。孟三姐拽着孟清和的衣角,孟五姐干脆抱着孟清和的大腿,哭得直打嗝。

    “十二叔……”

    看着家中诸人,孟清和汗颜。

    感动归感动,可他只是去从军,不是去送死。

    需要这样吗?

    孟重九和几位族亲也在路边送行。族人出钱置办的衣物干粮都捆在一匹驽马背上,缰绳牵在一个高大的青年手里,他是孟重九的次孙,单名一个虎字,比孟清和年长三岁,却不依照族中清字排辈,只因他的父亲是赘婿,原本该姓陈。

    别看孟虎只有十七岁,却长得身高腿长,浓眉虎目,粗犷的男子气概十足招人眼球。

    这样的身材气质完全是某人的菜。可站在他面前,孟清和却感到牙酸,生不出任何别样的心思,这并非因为孟某人底线突然提高,只因孟虎实在是长得太“正直”了。

    参照后世的主旋律电影,这位绝对是手举炸药包,胸堵机枪眼,大喊着同志们向前冲的高大全人物。

    相比之下,孟清和倒更像是躲在战壕里挥舞着小手枪,让弟兄们往前冲的xxx反动派。

    身边有这么一个正派人物,孟清和感到压力很大,非一般的大。

    他实在想不通,为何孟老狐狸能养出这样一只孙子?

    难不成老狐狸也是因为这孙子太过光芒万丈,想借这次机会将他远远的打发了,还能顺带卖自己一个人情?

    孟清和不愿意如此“抹黑”叔公大人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可无论怎么想,都觉得这个可能性最大、

    回头看看脸黑得像锅底的孟清江,好吧,他承认,提出让孟清江“随军”只是想为难孟广孝,却没想到对方竟答应得这么痛快,考虑的时间还不到五分钟。

    孟清和不过是提了两句孟清海,孟广孝就表现得孟清江仿佛不是他亲生的,是捡来的一样。

    这让想当一把坏人的孟清和相当没有成就感。

    所谓的为难,达不到预期效果就没有意义了。

    不过路上多个壮丁,倒也不是坏事。至于孟清江今后会如何,全看他自己。只要不触犯到底线,他不会刻意去为难孟清江。

    可见,他还是相当善良的。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孟清和狠下心将抱着自己大腿的孟五姐拉开,小萝莉哭得眼睛像核桃,孟清和的眼眶竟也有些发酸,轻轻抚过孟三姐和孟五姐的头,声音有些沙哑,“三姐,五姐,还记着和十二叔的约定吗?等着,十二叔说到做到,一定让三姐五姐华服锦裳,十里红妆!”

    孟许氏和孟张氏再次哭出了声音,孟清和躬身向孟重九行礼,没有只言片语,孟重九却已明白他的恳托,伸手将他扶起,“小子放心,九叔公必不负所托。”

    “多谢九叔公。”

    向几位族老一一行礼之后,孟清和扑通一声跪在了孟王氏跟前,连磕三个响头,“娘,儿子走了!”

    “我儿必成大器,”孟王氏没有再哭,颤抖着声音说道:“娘在家中等你衣锦荣归!待到那日,你爹也必能含笑九泉!”

    孟清和站起身,不及掸去衣上的尘土,转身便走。

    孟虎和孟清江跟在他的身后,孟王氏站在原处,直到三人的背影消失不见,才被儿媳搀扶着归家。

    当此时,孟广孝和孟广顺等人均卧榻不起,一边喝药,一边恨不能对着孟清和的小人扎钉子抽鞋底。

    原因很简单,不久前,孟清和隔三差五就到几位堂伯家中串门,关起门来一番嘘寒问暖,每次都能带回家宝钞若干铜钱不等。

    孟广孝等人咬牙将宝钞和铜钱塞到他手里的,笑得比哭还难看。

    不收?绝对不行!还钱?不用,坚决不用!

    只要孟十二郎活着,别成天想着去和鞑子拼命,也别头脑发热给大令写什么“孟氏男儿均思杀敌报国”就比什么都重要!

    长辈赐,不可辞。

    孟十二郎是个孝顺的孩子,自然要成全堂伯们的仁慈之名。至于孟广孝等人会不会吐血三升,就不关他的事了。

    比起被几位堂伯坑走的田产,这些宝钞和铜钱不过是零头,但于孟王氏等人而言,却足够支撑一年的生活。同样的,有了孟清和的宣传,孟广孝等人在屯子里的名声也有所改善,只是在学中的孟清海依旧受到排挤,但他仍以大无畏的精神参加了院试,并中了生员。当然,这是后话。

    家中的大屋没有卖,三亩旱田交给了孟重九的长孙耕种,除税粮之外,孟王氏只留一成,余下的全归对方。这是孟清和同孟王氏商量后决定的,孟重九帮了他这么多,对方不提,孟清和却不能不放在心上。

    人情往来,终究也是门学问。

    临走之前,孟清和还做了一件事,他将家中抄录的两本儒学典籍和笔记交给了族中长者。

    “清和为报父兄之仇,弃文从武,这些于清和已是无用,不如托于族里,送与族中子弟。”

    在孟清和看来,书中的内容他能倒背如流,此举不过是将自己用不到的东西送人,顺便结个善缘。于孟氏族人却是件了不得的事。书籍已是难得,何况还有孟十二郎写下的笔记。他可是考中了童生的,若非被学中赶出,便是秀才也能考得。

    族中长者做主,将此事书于木匾之上,奉于祠堂之中,以彰孟十二郎之德。

    贺县令闻听,赞叹孟清和的为人之余,也为他不再科举略感惋惜。

    “此子着实难得。”

    不出几日,孟十二郎的美名更甚。若非他现在是军户身份,又在孝中,恐怕媒人能踩平孟家的门槛。

    孟清和有些不好意思,不就是送了几本书,做了一回好人好事吗?

    归结起来,还是孟某人对大明朝不够熟悉,对“读书”一事在这个年代代表着什么认识不够。

    当他真正明白这件事背后代表的含义,已经是几年之后了,到那时,孟家子弟,但凡走科举之路的,都会感念一声十二郎,便是北平府乃至日后的北直隶,也都晓得“十二郎赠书”的典故。

    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盖莫如此。

    离开孟家屯,孟清和便一路北上,他与同里的十二名男丁一同被发往开平卫等处戍屯。

    除了他是主动从军,余下众人皆是被勾补或是跟补之人。随行的还有几名差人和两名武官,待出了北平府,队伍中又多了二十余人。

    用五六个面饼和半只熟鸡,孟清和成功和两名差人称兄道弟,还从他口中打探出大部分后来者的来历。

    “罪犯充军。”一个差人抹去嘴上的油花,指着坐在路边休息的一个中年男人,“瞧见那位没有,原兵部武库司郎中,五品的官,如今,嘿!”

    孟清和恍然,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难怪这位的表情会如此猥琐。

    在明初当官的确是一件朝不保夕的事情。所谓杀官不止,灭门不息,同榜进士一网打尽的彪悍事例,估计只有在洪武朝才能一观。

    兵部武库司掌管兵籍,武器,武举。武库司郎中是个肥差,危险指数更高。在这里见着一位,不奇怪。

    短暂休整之后,队伍继续上路。

    沿途所见风景渐渐变得不同,风中仿佛能闻到大片青草的气息。

    在主要路段设置管卡盘查的巡检也变得分外严格,即便有差人随行,孟清和等人又有牙牌随身,巡检照样一丝不苟的查看公文路引。

    后世警察查户口,估计也没这么认真。

    过了承德,队伍再次分开,被勾补军籍的大部分兵丁目的地是新城卫,另有十余名罪犯充军者被发往全宁卫。孟清和则同那位倒霉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一起前往开平卫。

    为何他会和一名犯官享受同样的待遇,被发往边境极北?

    据悉,是因北平都指挥使陈亨在孟十二郎的“分配”问题上插了一脚。

    武人考虑问题的方式素来直接,杀鞑子,为父报仇,当然要去能见着鞑子的地方。

    陈亨的确是好意,但于孟清和,就未可知了。

    入夜前,孟清和一行终于抵达了隆化。

    连日赶路,即便有马代步,孟清和也是吃不消了。那位原兵部武库司郎中倒是精神奕奕,在差人看不到的空隙,盯着孟清和装干粮的袋子眼冒绿光,手掌一张一握,骨节咔吧作响,大有起而夺之的意图。

    看着那双冒绿光的眼睛,孟清和预感不妙,连忙后退两大步,中途不忘发挥乐于助人的精神,一脚将距离稍近的孟清江踹了出去。只是踹的方向有些不对,孟清江于半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直接扑到了郎中大人跟前,惯性作用下,前郎中大人的后脑勺成功磕上了地面。

    流没流血不知道,肿一个大包是肯定的。

    解决了五谷轮回问题的差人回来,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孟清和先一步捂住孟虎的嘴,干笑两声,“两位切莫误会,实乃吾之堂兄仰慕前郎中大人武艺卓绝,切磋之余,难免马有失手,人有失蹄……”

    方圆五里之内,瞬间寂静无声。

    孟清江未及站起身,后槽牙已磨得咯吱作响。

    孟清和,孟十二郎,老子与你势不两立!

9第九章

    孟清江又被非自愿的坑了一把,每每看向孟清和的目光,深刻表达着恨不能喝其血、啖其肉、寝其皮的强烈愿望。

    脑袋上顶着个大包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却对孟清和表示出了极大的善意,走在路上,时而回眸一笑,带着文人的风骚和武人的明媚,满是尘土的脸上充斥着酒逢知己,相见恨晚的感慨。

    在某个差人再次溜号的空隙,前郎中大人凑到孟清和跟前,叹道:“小友浮石沉木之能世所罕见,实乃我辈楷模。若在朝堂为官,定能伏虎降龙扶摇直上,弃笔从戎着实是可惜了。在下若有小友三分之能,也不会落此下场,呜呼!话说,你真的不重新考虑一下?若要再行科举之路,并非没有办法,在下可以为你引荐……”

    孟清和看着他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这位都这样了,还为他引荐?

    前郎中大人肯定被磕出了脑震荡,并且短期内毫无痊愈的迹象。

    随着旅途的延续,孟清江时刻勤练以眼杀人的绝世武功,孟虎一直正直善良且光芒万丈着,前郎中大人逮着机会就孜孜不倦,孟清和如枯萎的仙人掌般日益憔悴。

    心累,身也累。

    大明朝的交通运输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路况不佳,交通工具匮乏,在边塞之地,高档一点的马车都是传说中的神话。

    这种情况之下,后世只需要几个小时的车程,孟清和等人硬是走了几天。再加上前郎中大人时不时的“唐僧精神”,当终于抵达目的地,看到开平卫那高大的城墙时,孟清和差点趴到地上嚎啕大哭。

    解脱了,终于解脱了!

    再没有比被别人“唐僧”更难受的事了,他终于体会到了孙行者的痛苦。早知如此,他绝对不踹孟清江那一脚!

    “到地方了。”

    两位差人显然是做惯往边塞押解犯人的活计,熟门熟路的走到城门之前,守城的兵卒竟是熟人,打招呼的第一句竟然是:“这回是几品的官?怎么才一个?难不成都砍了?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咱们这缺人啊。”

    孟清和听得冷汗潸潸,可见犯官充军已成了潮流,每月不来上几回实属稀奇。

    明太祖,威武霸气!

    差人带着前郎中大人进了城,孟清和上前一步,将随身牙牌和路引递上,在兵卒查看牙牌时,仰头望向城门和包着砖皮的土墙,胸中涌起一股类似豪迈与苍凉交杂的情绪。

    开平卫是大明捍卫北疆的边防重地,曾是元朝上都,由元世祖忽必烈下令修建,在元朝定都燕京后改为陪都。元世祖在这里登位,元顺帝从这里被赶往应昌,历经百年风雨,它见证了一个王朝的兴起和衰落,见证了游牧民族与汉家王朝在元末战火中的盛衰更迭。

    辉煌,荣耀,战乱,火-焚。

    城墙上有泥土和瓦砾重修的痕迹,原来的七门已封闭六门,只留南门进出。城门上方的开平二字,被黄沙浸染,带着一种历史的厚重,沉淀着大明军人的硬骨与强悍。

    闭上双眼,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千军万马在草原上厮杀的场景。

    人叱马嘶,刀光血影,从草原上吹来的风仿佛都带着血腥的味道。

    这不是一场游戏,也不是一场梦,而是真实的一切。

    他是真正的活在这里,活在六百年前的大明王朝。

    这里有他的亲人,有他现在和将来将为之奋斗的一切。

    “十二郎?”

    守城门的兵卒早已检查过牙牌,孟清和却半天没有反应,直到孟虎拍了他一下,才啊的一声回过神来,对上兵卒好奇的视线,捏了一下拳头,歉意一笑,“麻烦了。”

    从兵卒手中接过牙牌,孟清和深吸一口气,正要迈步进城,眼前的兵卒脸色陡然一变,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拽住孟清和的后领,“快进城!”

    守城的兵卒像是拎只猫似的把孟清和拎进了城内,孟清江和孟虎紧随其后,城头传来了号角声,孟清和挣扎着回头,能见到穿着絆袄的步卒和扛着农具的壮丁正从四面聚集,急急向城门处涌来,还有十数匹没有配鞍的战马,五六个步卒挥舞着鞭子,拼命将它们赶进城内。

    “快!”

    城门终于合拢,是否仍有人被留在城外,不得而知。

    孟清和靠在城墙之下,大口的喘-着气,远处的天空中腾起一股又一股浓黑的狼烟,这是外敌来犯的警示。

    拎他进城的兵卒早不见了踪影,据孟虎说,是上了城墙。

    涌进城内的明军和壮丁脸上并不见多少惊慌,有条不紊的清点马匹,检查武器,随着军官的号令列队,或是走上城墙,或是在城内布防,仿佛外敌来犯不过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每年都要来上这么几回,不稀奇。

    要么北元过来,要么明军过去。就算北元已经被从正规军打成了游击队,这种睦邻互访也一直没有停过。

    孟清和却做不到这么轻松,刚到开平卫,来不及去相关部门报道就遇上鞑子来犯,该说他孝感动天还是背运到了极点?

    “十二郎,怎么办?”

    孟清和咂咂嘴,身边不时有穿着大红袢袄的明军走过,却好似压根没注意到他们三个大活人。直到一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总旗“发现”了这三个“碍眼”的,单手按刀,走过来大声喝问:“汝等何人?!缘何在此?”

    那口气,大有一言不对就拔刀,一劈两半的架势。

    孟清和知道不能继续做布景板,只能上前一步,老老实实的解释,不忘递出随身的牙牌和路引,这简直就是护身符有没有?

    “标下今天刚来,未及到有司报道。”孟清和尽量以最简洁的语言表述他与孟虎等三人的身份,“标下的父兄便是死于鞑子之手,与鞑子之仇不共戴天!乃是为父兄报仇主动投军!”

    一番话说得正气凛然,越说越有底气。

    不想总旗大人听了他的话,上上下下的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愈发带着怀疑。

    “你主动从军?”

    “然!”

    “要杀鞑子为父兄报仇?”

    “然!”

    “原来是个书生?还考中了童生?”

    “然!”

    “果真如此?”

    “果真!”

    “……脑子正常吗?”总旗大人嘀咕道,“莫非是个傻子?”

    “总旗大人,”孟清和挺起胸膛,义正词严,“你可以质疑我的人格,但不能侮辱我的智商!”

    总旗大人貌似被他说服了,咧咧嘴,脸上的刀疤随着他的笑容扭曲,或许他只是想表现的可亲一点,不想却愈发显得蜂目猿口,面容狰狞。

    “好!大好男儿就该杀敌报国,甭学那些酸丁,成天之乎者也,真遇上事,屁大的本事没有!虽说是你这样的……总之,有心就好!”

    孟清和嘴角抽了抽,这夸人的话,怎么总听着像在骂人?

    “老子姓马,在西城卫沈百户麾下任总旗一职,你既然一心想杀鞑子,就到老子手下来吧,保管让你能心愿得偿!不说一天和鞑子干一架,一个月也能有那么两三回。”

    “马总旗义薄云天,标下感激涕零……”

    “好说!”马总旗一挥手,“来,跟老子上城楼!不用担心,不小心死了,老子让兄弟们给你收尸便是!”

    “……”

    “你哭什么?”

    “标下是感动的……”

    “不用太感激,这是我应该做的。”

    孟清和继续抹眼泪,“标下感谢马总旗祖宗十八代!此言出自肺腑,比珍珠还真!”

    “……”

    马总旗脸上的刀疤再次抽-动,此刻的感受,同此前的孟清和一般无二。

    说话间,孟清和已被马总旗拉上了城墙,极目远眺,远处的草原上,北元骑兵正如蚁蝗般聚集而来。

    几百匹战马风驰电掣,呈扇形横扫而过,及到近处,仿佛能听到马上骑士的呼喝。

    城头众人全部严阵以待,张开的长弓,闪着寒光的弩,出鞘的长刀,刀光映亮兵卒的半边面孔,朱红色的战袄仿佛在一瞬间染上了血色。

10第十章

    洪武三十一年,春四月,北元犯边,聚骑千余人,袭开平。

    后世的史书上,对大明和北元的边境摩擦通常只有寥寥几笔,除非是北元到大明来杀人放火抢粮食,或是明军进入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否则,史官绝不会过多的浪费笔墨。

    华夏语言博大精深,说话办事写文章,自然是越简洁越好。

    一言两语便能叙述清楚,自然大善。

    对屯守开平卫的边军来说,这场战斗和以往发生过的没有多大区别,无非是你杀我我杀你,杀死了鞑子就是战功,被鞑子杀死就算玩完。

    抚恤金和安置家小什么的,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向来是个含蓄且隐晦的问题,基本全看上官的良心。

    孟清和初来乍到,心理准备不足,初次见到血淋淋的战场,奔腾的战马,喷溅的鲜血,手脚不自觉的冰凉。

    出生在和平年代的人,根本无法想象冷兵器时代的战场到底是何等的残酷与血腥。

    从城头向下望去,草原上的骑兵就像是渴望血肉的狼群,露出锋利的獠牙,试图从大明边军屯守的卫所撕开一道豁口,冲入其中大肆的抢劫杀戮。

    这是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冲突,自久远的春秋战国时代便已存在,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忽必烈建立元朝到被明朝取代,至今不到二百年的时间。被赶回草原的游牧民族,除了坚强的意志以外什么都缺。偏偏大明皇帝认死理,动不动就派兵到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还死活不开互市。若是抓到胆敢往草原贩卖“违-禁-品”的商队,更是只一个字,杀!

    为了生活,就算对面是燕王和宁王等几个狠人,北元贵族和骑兵们也必须重操旧业,抢劫!

    抢人,抢粮食,抢牲畜,但凡是能抢的,一样都不放过。

    逮着机会就抢,抢完就跑。

    跑得了算胜利,跑不了就回归长生天的怀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北元骑兵和大明边兵思考的方式和某个时间段的脑回路,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往,草原上的邻居大多在秋季时兴兵来犯,无他,正赶上麦田成熟,牲畜最是膘肥体壮。

    近几年,造访的时间却越来越提前,归其根本,不是北元势力增强,或是那个连印都丢了的朝廷突然头脑发热-激-情-澎湃,只因日子实在是太难过了。

    有这一体会的不只是北边的邻居,屯守在开平卫的边兵也发现田中的出产越来越少,每年的节气也越来越不正常。往年开垦出的农田根本不够卫所上下支用,更多还需依靠商人从外地运粮。由此,便不得不称赞洪武帝的先见之明,若无《开中法》用盐引吸引商人,恐怕边防卫所的官兵吃饭都成问题。

    即便如此,到明中期以后,开中法也和卫所制度一样逐渐崩坏。豪绅,勋贵,甚至是饱读诗书的官员,都是其背后的推手。

    此时的人不知道有个叫做“小冰河时期”的学术名词,只知道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草原邻居的应对办法是到邻居家里去抢粮,不甘心被抢劫的大明自然奋起抵抗,更多的时候是到邻居家中去表示抗-议。这一点上,永乐帝做得尤为突出。

    敢抢我家的粮食牲口?抢回来不说,把你家房子也烧了!

    孟清和从军的目的是为实现“理想”,但实现的过程绝不包括拿着大刀在战场上与人拼命。

    生命是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好吧,算上前一世,他应该有两次。但上天应该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沉甸甸的腰刀握在手里,耳边充斥着北元骑兵和守城边军的喊杀声,有一瞬间,孟清和切实的感到了恐惧。

    很丢人。

    事后想起,孟清和很想抱头撞墙。

    即便时光回溯,他也无法欺骗自己,他的确是害怕了。

    马总旗凶神恶煞的大喊着什么,孟清江和孟虎都被拦在了城墙之下,孟清和双手握着一把边军的制式腰刀,光是拔刀出鞘就费了他极大的力气,举刀的动作更是引来一阵哄笑。

    旁边的几个边军都是五大三粗的威武汉子,撸起袖子,绝对的肱二头肌闪亮,肱三头肌鼓起,一点也不含糊。

    孟清和就像是闯进了鸵鸟群的水鸭子,再蹦跶也及不上人家肩膀高。

    “马总旗,这哪来的?”一个弓兵侧头,咧嘴,“个头怕是没我婆娘高,能杀鞑子?”

    说话间,弓弦声响,飞出的箭矢狠狠扎入了一名北元骑兵的眼窝。

    孟清和仍在和腰刀较劲,奈何用尽全身力气,也没办法像其他的军汉一样威武,连摆个姿势都做不到。

    “你们这帮杀才!孟兄弟可是大孝之人!”

    马总旗拿起一张长弓递给孟清和,三言两语的解释了他的来历,倒是让周围的军汉们对孟十二郎“肃然起敬”。

    “明知道是来找死的……不容易!”

    “读书人的脑袋果然非比寻常!”

    “人才!佩服啊!”

    说归说,不耽搁他们杀敌。城头箭雨纷纷,城下北元骑兵的攻势为止一滞。

    双方打老了交道,连对方身上有没有虱子都一清二楚。

    北元骑兵的目的不是打下卫城,仅凭这点骑兵压根办不到。没来及躲进城内的人丁,牲畜和田中早熟的作物,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有散布在开平卫东西两侧的瞭望墩台,那里的边军是肯定来不及撤回城内的,附近也没有砖石建造的边堡给他们充作防御。

    每次鞑子犯边,这些边军几乎都是弃子。可他们仍没有一个人临阵脱逃,凭借着手中的武器,凭借着居高临下的地势,拼着以命换命,也不让鞑子再进一步。

    为国而死,是他们一生的终点。

    城墙上的明军能清楚看到最近的瞭望墩台上在发生些什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赤红着双眼,用手中的长弓,劲弩,用声嘶力竭的吼声为同袍送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汉家儿郎的战歌,流淌在大漠边塞,回响在华夏千百年的历史之中。

    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在汇聚成声音的刹那,都承载着士兵的血肉与灵魂。

    孟清和突然不再恐惧,他放下拉不开的长弓,颤抖着重新抓起腰刀,单手握不住,便用双手,咬紧牙关,踉跄两步,一丝鲜血顺着嘴角流淌。

    没人再笑话他,也没人再拿他打趣。

    此时此刻,一切的算计和心思都离他远去,被苍凉和血腥包裹,仿佛灵魂也变得沉默。

    两尊洪武二十一年铸造的铜炮被推了出来,炮口对着的不是正面的战场,而是即将被北元骑兵攻下的一处瞭望墩台。

    号角声再次响起,却不是对面来犯的敌人,而是城中。

    紧闭的城门突然打开,两队明军骑兵纵马而出,为首两人均是一身山文甲,手持长刀,一马当先,明军骑兵如两支锋利的长矛,狠狠凿入北元的骑兵之中。

    突来的冲击,让进攻的北元骑兵起了一阵混乱。

    此时,另有一队骑兵从开平左屯卫方向驰援而来,远处掀起的滚滚沙尘,彻底使攻守易位。

    身处战场中的北元骑兵,只知道有两三股敌人不断切割着己方的队伍,城头的明军却能清楚看到,闯进北元骑兵阵中满打满算不过三四百人。

    冲杀在首的一人,正是被开平卫指挥使徐忠和西城卫郑千户视为烫手山芋的沈瑄。

    将军策马,长刀渴血,毙敌于马下。

    铠甲和马身均已被献血染红,每一次挥刀,都能带起一片血雨。

    只一人,便如杀神,

    刀光交错间,身着朱红鸳鸯战袄的明军步卒也集结而出,铜制火铳,长矛,铁镗,腰刀,组成了明军战阵。

    孟清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下城头,又是怎么上了战场,他只是本能的效仿另一名边军的动作,立于阵中,举起腰刀。

    “杀!”

    第一次杀人,第一次手中染血,对上那双凶狠却一点一点变得黯淡的双眼时,一切的感觉都已经麻木。

    背后突然传来一股巨力,马总旗的吼声响起,“你这酸丁,发什么呆!不要命了!”

    孟清和这才发现,自己险险在鬼门关走上一遭,不及道谢,一个北元骑兵已然挥刀向马总旗斩下。

    他想要扑过去,哪怕能拦一下,哪怕像之前一样把马总旗推开……

    刀锋划开血肉的声音是如此的清晰,一切都好似慢动作一般。

    孟清和发不出一点声音,只能看着马总旗如山岳崩倒,缓缓的,一点点的,倒在地上。

    鲜红的血从口中喷出,染红了他身上的战袄,也染红了孟清和的双眼。

    仇恨,愤怒,杀意!

    在今天之前,他们甚至还是陌生人!

    马总旗倒下,北元骑兵却并未停手,孟清和眼睁睁的看着到马刀挥落,手上突然有了力气,弯腰抓起一支长矛,狠狠的朝着北元骑兵的腰腹部扎了过去。

    若他还能活下去,肯定会觉得这种举动奇傻无比。

    但是现在,他只想这么做,也必须这么做!

    因为他是人,一个大明军人!

    而这里,是战场。

    矛尖刺--穿了敌人的侧腹,头顶的长刀却没有落下。

    孟清和抬头,只看到北元骑兵滚落的人头和纵马驰过的武将。

    马上之人如刀锋,似剑戟,像撕开边塞的冷风,扬起一片兵戈之意。

    看不清面孔,只有那双冷锐的眸子和一身的血腥与煞气。

    背后陡然升起一片寒意,一瞬间,孟清和竟然觉得,眼前这名大明武将比之前要取他性命的鞑子更加可怕。

11第十一章

    残阳如血,草原上到处是倒伏的人和马的尸体。

    战败的北元骑兵,侥幸还活着的已经仓皇北逃。这次出来打草谷,非但颗粒无收,反而损失惨重,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开平卫和附近的屯卫应当能安生许多。

    尽管,时间或许很短。

    入夜,死去的明军尸体已经被收敛,死去的战马不会浪费,马肉味道算不上好,却也算是一顿荤腥。

    军中和城内的大夫都被召集,受伤的战马受到比伤兵更好的照料。

    人比不上马,很滑稽,却是事实。

    孟清和坐在火堆旁,马总旗死了,他亲自从战场上把马总旗的尸身带了回来。曾经在城头笑话他的几个边军,如今也只有两人还活着。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边塞的生活。

    迷茫和无措没有困扰孟清和太长时间,习惯于思考的大脑,一旦从对死亡和血腥的恐惧中冷静下来,便会开始分析,然后做出决断。

    火光跃动,一大块烤好的马肉突然递过来,孟清和转过头,咧咧嘴,眼前算得上半个熟人,是之前在城头上拿他个头打趣的弓兵。

    “吃吧。”

    弓兵将马肉一把-塞-进孟清和手中,顺便递给他一把匕首,常年在边塞生活,习惯也变得有些不同。很多边军不再习惯用筷子,反倒时常带着一把匕首。

    这样的边军最为凶悍,即使是宁王手下的朵颜三卫,论单打独斗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他们已经不习惯和人正常比试切磋,一旦动手,就是搏命。

    马肉半边烤得焦黑,撒了点盐,闻着味道不错,用匕首划开,却能看到一缕缕的血丝。

    孟清和垂下眼,反手将匕首-插-在地上,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像是初次尝到血腥味的狼崽子,恶狠狠的撕扯。

    他要在这里生存,就必须适应这里的一切。

    聪明,狡诈,会坑人,在绝对的实力和强悍面前,无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

    有个词叫三省吾身,孟清和认为相当适合现在的自己。

    吃肉的同时,一股铁锈味不停蹿进鼻端,不知是未烤熟的马肉,还是留在手上没有洗净的血腥。

    弓兵看着孟清和,直到他把一整块马肉全部吃完,突然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成,你这样的才是能在这里活下去的。”

    孟清和笑了,真心实意。那张略显稚气的面孔,不自觉的带上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

    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油光水滑的皮毛,草原狼饿肚子,它们仍能吃饱。

    摇摇头,想多了吧?

    “说起来你小子也算是好命的。第一次遇上鞑子,能活下来的基本都不会那么早死。”弓兵-拔--起被孟清和-插--在地上的匕首,站起身,“马总旗运气不好,下个总旗不知道是哪个孙子。”

    孟清和听着弓兵的唠叨,没有中途插言,他知道眼前这个汉子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

    一个锅里扒饭的弟兄,转眼间就没了,在边塞的岁月,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还要经历多少。

    月上中天,弓兵起身,和同旗的几个步卒上城头巡逻,孟清和记住了他的姓名,姓高名福,很普通的名字,孟清和却记得很牢。

    此时,他才想起,自己竟不知道马总旗的名字。

    好笑吗?

    他只想哭。

    双手支在身后,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再吐出,胸口还是发堵。

    干脆闭上眼睛,张开嘴,用尽全部的力气,吼出一句:“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汉子你威武雄壮……威武雄壮……雄壮……”

    别怪他立体声回放,因为他只会这一句。

    吼完了,孟清和舒畅了,难怪郁闷的人总喜欢找个没人的地方吼上两嗓子,的确舒爽。

    三十几步之外,一个牵着马的修长身影一个踉跄,差点没左脚绊右脚扑倒在地。

    几个举着火把路过的边兵互相看看,心中同时升起一个疑问,这是哪个兔崽子半夜不睡觉学狼嚎?!

    翌日,一骑快马天没亮就驰往驿站,骑士身上带着指挥使徐忠的奏报,奏报上写明斩敌首六百余,获战马一百八十余,擒百夫长以下五十余。

    奏报末尾,徐忠特意提及沈瑄,言其在此战中表现得极其勇猛,率众骑出战,一马当先,斩敌首不下十数。

    北平府的燕王也得到了消息,在与道衍和尚对弈时,连连夸赞,“吾兄之子,麒麟儿也。”

    燕王口中的兄长,不是他的亲兄弟,而是洪武帝的义子沈良。

    洪武帝有二十六个亲生儿子,十六个女儿,还收了二十多个义子,加起来,差不多能凑成两个排。

    沈瑄的父亲沈良便是其中之一,未到不惑之年,便战功赫赫,还曾救过燕王的性命。本该富贵荣华加身,躺在床上数银子看美女到老,不想却屡次被御史弹劾生活作风问题,还险些同蓝玉谋反案扯上关系。洪武帝大怒,沈良虽保住了性命,却失了圣心,被削去世袭一等侯爵,远远打发到了边塞。

    好在他和燕王交情极为不错,燕王两次挂帅北征沙漠,大军中都有这位义兄的身影。不幸的是,洪武二十九年,燕王第二次北征途中,这位义兄旧疾复发,死在了军中。

    沈瑄继承了父亲的军事才能,十七岁便在大军北征中立下战功,十八岁入燕山左卫,通俗点说,就是燕王亲军。一年之后,又身负燕王密令,前往开平卫任职。

    沈瑄是根正苗红的燕王派,虽然父亲被夺爵,与洪武帝依然有义亲的名分。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和郑千户明知他是个烫手山芋,还是不得不接下来。

    接下来之后,还必须好好看着,不能有所差池,毕竟沈瑄的父亲就留下他一根独苗,燕王也视他如亲侄,真出个好歹,赔不起啊!

    哪想沈瑄刚到不久就遇上鞑子犯边,他还亲自率领骑兵出城作战。

    徐忠咂舌,这就是头虎崽子!

    郑千户脑袋都大了,好在沈瑄武力值惊人,豪发无伤全须全尾的回来了,否则,他就该考虑是找根绳子上吊还是找块砖头拍死自己,拍不死也要弄出个伤残。

    如今事已成定局,只有大书特书沈瑄的功劳,也算是对燕王有个交代。

    俗话怎么说来着,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甭管到底是不是应景,总之意思大概就是那个意思。他们都是粗人,能憋出这么一句文雅词就相当不错了。

    请功的奏报送出后,开平城外,一处荒地上扬起了片片白幡,黄色的纸钱被风吹散,带着未燃尽的火星和黑色的碎屑。

    一个阴阳生大声念着孟清和听不懂的祭文,他只能从那个拉长的调子中隐约听出两句,“魂兮……归来……”

    北风带着苍凉,白幡在风中狂舞,草原上仍留着斑斑血迹,苍穹白云之间,有雄鹰在高鸣。

    孟清和同其他边军一起,用力踏着地面,大声吼着他根本不明白的话。

    所有的愤怒,悲伤,迷茫,恐惧,仿佛都随着这一声声大吼远去。

    十年后,百年后,不会有人知道,在大明的边塞之地有这样一群人,这样一场葬礼,这样一声声仿佛要撕裂大地的吼声。

    记得的,或许只有吹过草原的风,被黄沙侵蚀的边城,和埋在异乡的累累白骨。

    回城之后,孟清和总算想起到城中经历司报道,算是正式在开平卫安家落户。

    经历司职掌档勘合,兵丁考核和出纳文书等。有经历一人,姓刘,是卫所内唯一的“文官”。

    刘经历年过而立,长相很书生,态度很随和,开口闭口都是之乎者也,在到处都是魁伟汉子雄壮杀才的开平卫所内,算得上一朵“奇葩”。

    孟清和觉得刘经历为人不错,如果他在听到自己斩首两级,没有立刻露出“绝不可能”的表情,孟清和会很乐意同刘经历做朋友。

    但是现在,这个可能性正无限趋近于零。

    离开经历司,孟清和腰上的牙牌已经不是原来那块,从大头兵到小旗,手下管着十个人,也算是质的飞跃?

    孟小旗今天不当值,回到家,孟虎和孟清江正在敲敲打打。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在城西,两进的黄土房,门窗上的木头有些已经朽烂,应该是有段时间没人住了。

    这难不倒孟虎和孟清江,不过两日的功夫,房门换了,窗户换了,连屋顶都修补好了。

    孟清和回来时,两人正合力在做一张木床,边塞夜晚冷寒,睡在地上早晚要生出病来。

    “十二郎回来了。”

    听到开门声,孟虎抬起头爽朗一笑,孟清江闷不吭声,却没像前几日一样对孟清和横眉立目。

    “恩,辛苦四哥和五哥了。”

    孟清和走到即将完工的床边,伸出手指敲敲,刚想把授田的事说出来,就听外边有人来报,沈百户有请。

    孟清和站起身,晃晃脑袋,沈百户?

    想起来了,他手下的十个人,一半都是勾补的新兵,另一半是犯官和犯官家属,那个前兵部武库司郎中,如今就在他手下听令。而他这个小旗,又归在城西千户所沈百户麾下。

    明军军制,小旗是最底层的军官,总旗是小旗的上级,总旗的上面才是百户。

    孟清和猜不出沈百户召见他的理由,唯一的可能,大概就是他在升官之后,主动要求去守城外的瞭望墩台。

    不过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值得百户大人特地宣召?

    何况他这么有思想觉悟,遭到表扬的机会应该大点?

    孟清和带着一头雾水出门了,丝毫不清楚,即将发生的一切,会对他今后的人生产生何种影响。

    如果他知道……他还是得去,许多事是上天注定,压根没得商量。

    孟清和能做的也只有逢山开路,遇水叠桥,哪怕这山是喜马拉雅山,水是密西西比河。

12第十二章

    孟清和站在西城百户所前,深吸一口气,跨步入内。

    待新鲜出炉的孟小旗绕过影壁,走远了,门前的兵卒才对视一眼,咂咂嘴,这位怎么看都不像是军汉,听说先前还杀了两个鞑子?

    “瞅着倒像是个读书人。”

    “他能杀得了鞑子?”

    “升了小旗,百户大人召见,还能有假?”

    “可惜了我那弟兄,砍杀了三个,却伤了腿,不然也能……”

    “不过我听说这位还真是读书人,据说还是个童生。”

    “啊?那个高福口里还能看过眼的酸丁,莫非就是他?”

    “还能有谁?”

    说话的兵卒同时沉默了,弓兵高福,出了名的狠人,他说的话肯定差不了。

    “说不得这书生真有几分本事。”

    孟清和不知自己已经成了百户所前兵卒的谈资,走在百户所内砖石铺成的路上,心中仍有些忐忑,不停回想着之前打探来的消息。

    百户大人姓沈名瑄,出身燕山护卫,父亲是洪武帝的义子,曾在北征沙漠中立下战功。

    之前战场上那个所向披靡,劈人如砍瓜切菜一般的杀神就是这位,也是继马总旗之后又一个救了自己命的人。

    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加上救命恩人。

    孟清和暗自苦笑,到边塞不过短短几日就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都不晓得该感叹命运之神厚爱自己,还是看自己极端不顺眼。

    心思千回百转,面上不露分毫。行进中途遇上一个身形壮魁的虬髯大汉,眉眼间竟有几分熟悉。

    认出此人是个总旗,孟清和立刻上前行礼,“标下见过总旗。”

    “你姓孟?”

    “是!”

    “之前杀了两个鞑子?现在任着小旗?”

    “是!”

    “好!”大汉突然一拍孟清和的肩膀,“我姓马,之前在城外战死的马彪是我本家兄长。”

    孟清和抬头,面上露出一丝惊讶,难怪瞧着有些熟悉。

    马氏一族都是军户,马总旗战死,身后留下三个儿子,最大不过十一,总旗一职虽是世袭,却也没有让一个娃娃出任的道理。

    马常是族中余丁,自然可以顶上。只是明初边塞卫所不比他处,这位新的马总旗若想降服手下一干弟兄,怕是要多少费些功夫。

    人情是一回事,常年在塞北拼杀的边军,更看重的还是本事。

    这也是孟清和看似风一吹就跑,却能让赵福等人高看他一眼的原因。

    他身上的狠劲,对了这些厮杀汉的胃口。

    马常如此“礼遇”孟清和,若非别有所图,孟十二郎敢把脑袋摘下来当球踢。

    不过,孟清和眼珠子转了转,这种示好未必是坏事。既然马常袭了马彪的总旗一职,将来就是自己的上司,朝堂有江湖,军中也有。甭管他是不是能真正的站稳脚跟,上下摆在那里,看着顺眼总比被当成眼中钉的好。

    有了新任马总旗的客串,孟清和总算不再如先前那么紧张。

    站在正堂门前,习惯性的整了整身上的袢袄,掸了掸衣袖,通报之后,迈步走进室内。

    从外面看,百户所并无出奇,同城内的其他建筑一样,黄土墙,木门窗,窗栏上的图样已经泛旧,门梢上雕刻的生肖图倒是有些惹眼。

    孟清和不敢多看,见堂中高坐着一个身着蓝色常服的身影,心知这就是今天要见的正主,单膝点地,大声说道:“标下见过沈百户!”

    或许是为了壮壮胆子,孟清和刻意提高了声音,不想话说完,椅子上那位却迟迟没有开口,只是单手点着椅子扶手,另一只手举着一本书,书的封面上,正写着《春秋》两个大字。

    孟清和心里开始打鼓,唾骂万恶的旧社会,这位不开口不出声,他就得继续跪着。

    还以为能遭到表扬,结果却是来这么一出,百户大人是心气不顺?还是自己刚好长得很不入他的眼?

    虽说瘦了点,可皮相还是不错的。

    心里嘀咕,孟清和却始终没有抬头,只因沈瑄在战场上给他的印象实在太深。

    两辈子,他头一次这么害怕一个人。

    孟重九只能让他行事谨慎,面对北元的骑兵也只不过是搏命而已,但在沈瑄面前,孟清和却感到极大的压力。

    所谓霸气侧漏就是这种?

    这位还不是真正的凤子龙孙,若是燕王朱棣,未来的永乐帝,不知道又会是何种情形?

    和平时代过来的穿越者们,还是不要轻易幻想登高一呼小弟云集,否则,时代的土豪们会给他们上最为生动的一课,告诉他们花儿之所以这样红,是有其根本原因的。

    战场上拼杀,朝堂上斗殴,大明的文臣武将,智商情商都非一般人能比,岂是随意就能糊弄过去的?

    便是长相,也都在水准之上。建文二年的进士王艮就是因为相貌问题被暗箱操作了一把,从榜首的位置给撸了下去。

    所以,但凡来到陌生的地界,一定要秉持着谦虚谨慎的精神,艰苦奋斗甘于寂寞才是上策。

    孟清和便是如此打算的,可今天之后,他会发现,追寻寂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东想西想,两条腿似乎也没那么难受了。

    于是,堂中出现了这样一幕,沈百户专心致志的读书,孟小旗一心一意的神游。区别只在于百户大人坐着,而孟小旗的姿势就不是那么舒服了。

    终于,沈百户放下了书,端起桌上的茶盏,用茶盖轻轻拂过茶面,“起来。”

    孟清和没有马上起身,腿麻了,就这么站起来不立扑也会立位体前屈。

    沈瑄倒也没说什么,等孟清和起身站稳,才接着说道:“知道为何叫你?”

    “标下不知。”

    “真不知?”

    “真不知。”

    “斩首两级。”

    沈瑄话落,孟清和一愣,下意识抬头,只一眼,便失神。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眼前这人,当真是战场上那个杀神?

    乌发,浓眉,墨眼。鬓若刀裁,肤若润玉。

    仙姣,却不似女子。

    手指修长,搭在蓝色的衣衫之上,很难相信,便是这双手,握着长刀斩杀一个又一个敌人。

    刀被血染红,人亦然。

    杀神,还是如玉君子?

    孟清和用力掐了一下手心,收敛起心神,这里是什么地方,眼前又是什么人?

    不要命了吗?

    沈瑄同样有些惊讶,只是惊讶掩于眼底,不为人所觉。

    放下茶盏,这个孟清和身上似乎有些不一样的东西,并非只因他的单薄。

    细想沈瑄的问题,孟清和疏忽明白了什么,莫非,这位百户大人以为自己冒领战功?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孟清和再不敢有一星半点的绮思,其他都是次要,必须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他就太冤了!

    “禀百户,标下确实斩首两级,绝无半点虚假,有同旗弓兵枪兵可以作证。具名具姓,可当即查验!”

    在这件事上,孟清和绝没有说谎,加上被他用长矛捅个半死,又被沈瑄砍了一刀那个,能算两个半。

    可惜明军战功只算总数,不加零头。孟十二郎颇为遗憾。

    “哦?”

    沈瑄挑眉,似笑非笑,却愈发显得修竹净直,霁月无双。

    说到底,还是不信。

    孟清和也不恼火,反而愈发镇定,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真的把亏吃下去,他就不是孟清和了。

    “百户切莫不信,”孟清和正色道,“标下虽自幼读书,不通武艺,亦是铮铮男儿,心怀报国之志,身负杀亲之仇!战场之上,搏命之时,仰赖左右兄弟之助,也能杀敌,亦能斩首!我大明可破北元,驱王帐于漠北之地,盖因兵卒强于北元骑兵?非也!赖我上下戮力同心,骑兵骁强,步卒悍勇。将者知兵,卒者用命!一人不敌,则二人,三人,战阵之中布刀枪剑戟,忽几刺而出,百十人便如一人。如标下此等手无缚鸡之力之人,便无所惧,于阵中亦能杀敌!”顿了顿,孟清和接着道,“标下愚见,百户莫怪。”

    沈瑄没有出声,也没能反驳。

    怎么反驳?难道说孟清和的话不对,是歪理邪说,一派胡言?那岂不是说明军战阵不是北元骑兵的对手,顺带把诸如徐达常遇春李文忠蓝玉等猛将一起藐视了?若承认孟清和一番话正确,就是自打嘴巴,承认自己犯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明明是杀敌报国之士,却硬要给人扣上一定“冒领军功”的帽子。

    左思右想,沈瑄发现,他只能承认自己是错怪了孟清和,对方的战功很“实在”,没有任何可质疑之处。

    沈瑄开始正视孟清和,以一种极为认真的态度。恍然想起自己曾在战场上救过他,当时,这个瘦弱的少年,正用一杆长矛刺向一名鞑子。

    充血的眼睛,凶狠的表情,像足了草原上刚出狼窝的狼崽子。

    因此,沈瑄记住了他,想起了他。

    或许,他真的错怪了对方。

    须臾,沈瑄突然站起身,向孟清和一拱手,“是沈某之错。”

    孟清和愣了一下,有些糊涂,这么轻易就认错?

    这不合常理!

    没等孟十二郎缓过神来,沈瑄又继续说道;“听闻孟小旗曾是童生?”

    “回百户,此言属实。”

    沈瑄点头,随即摇头,轻叹,“可惜了。”

    孟十二郎一头雾水,可惜?

    “若能继续科举,立于朝堂,定为文官楷模,朝廷栋梁。”

    孟清和:“……”

    这是夸他呢?

    想起之前壮烈的马总旗,孟清和咬牙,敢情这么夸人,是沈百户这一系的优良传统?

    而且他发现,眼前这位百户大人的性格,貌似和他印象中的不一样,很不一样。

    有匪君子?

    他想给自己一拳。

13第十三章

    孟清和走出百户所,脚步有点飘,揉了揉还有些发麻的膝盖,下定决心,非到万不得已,一定要绕着沈百户走。

    门外的两个兵卒看着孟清和有些奇怪的动作,再看他呲牙咧嘴的表情,互相看看,闭紧嘴巴,一声没出。

    回家之前,孟清和又去了一趟经历司,卫所边军每人有一分授田,五十亩,升任小旗,或多或少总要加点。

    开平卫指挥佥事主管屯田一事,卫所官军领取授田,农具,种子,都要办理相关手续,该画押画押,该签名签名,一整套章程,无一疏漏。

    田地一分不差的到手,种子和农具酌情,耕牛则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

    孟清和搓搓下巴,倒也没提出异议。

    看在同为读书人的份上,刘经历好心告知孟小旗,开平边塞地广人稀,耕地充裕却出产不丰。拨付给他的八十亩田地,上田并不多,每年税后,余下的支应家中口粮不成问题,再多的就要另想办法了。

    总之,勉强吃饱,要想吃好,就看个人的本事了。

    “耕牛不具,马耕亦可。”

    谢过刘经历,孟清和走出经历司,一路琢磨着今后的生计问题。

    他家三口壮丁,除去自己,孟虎和孟清江的饭量都不容小觑。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好吧,这比喻不太恰当,他总归要称两人一声堂哥,可话糙理不糙,真要凭手里的田喂饱三口,的确有点难。

    到家时,孟虎和孟清江已将木床搭好,床板和床架都打得结实,只是边角的木刺还没磨平,铺上稻草也比睡在地上好了许多。

    这张床是打给孟清和的,经历过城外的那场厮杀,不说孟虎,连被孟清和坑过的孟清江都对他高看一眼。

    “四堂哥,五堂哥。”

    孟清和笑呵呵的同两人打过招呼,把分到田地一事告知两人,同时让身后的三个边兵将种子和农具送进堂屋,回头从灶房取出几个烙饼,三大碗肉汤,权当感谢。

    三个边兵昨日刚分到孟清和手下,帮忙扛种子搬几把锄头算不得什么,本是想在小旗跟前露个脸,没想还能得了实惠。

    见孟清和不似作伪,三人也没客气,当下接过饼,捧起碗,大口的吃了起来。

    边塞之地,铜钱宝钞都比不上粮食布匹,尤其是被发戍边的恩军,多是文人出身,种田戍边都不是“本职工作”,挥刀拿锄头比写出锦绣文章更让他们为难。

    被牵连的同族也是一肚子怒火,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只恨犯官连累他们。被怨恨的则反唇相讥,若非自己官袍加身,族中的田税如何免得?族人置下的田产莫非是从天下飞下来的?

    孟清和手下十个人,有五个都是恩军,如今这三个蹲在门边啃饼喝汤的,有两个都是被同族牵连,一个还曾中过秀才,得知孟清和是读书人出身,态度上不免亲近了许多。

    无论如何,在读书人手下,总比真被大字不识的军汉呼来喝去要强吧?

    对这几个人的心思,孟清和表示理解,既了解,便没有点破。

    每个人都有自尊,现在就去戳破这些人心中最后的肥皂泡,未免太残忍。但他不保证永远不动手,早一点面对现实才能在这里活下去,就像自己一样。

    “我果然是个善良的人。”

    收起被舔得如同水洗的大碗,孟十二郎发出这样的感叹。

    孟虎手下的动作一顿,锤子险些砸到手。孟清江满脸骇然,目光中满是不可置信。

    “四堂哥为何这般看我?”

    “太过吃惊。”

    “为何?”孟清和满脸不解。

    “……”

    孟清江无言以对,其实,自己才是个傻子。

    三人的晚饭同样是饼子和肉汤,汤是马骨敲碎后用大火熬的,骨髓煮散在锅里,翻滚的野菜上都飘着一层油花。

    没有后世诸多的调味料,只加了一点盐,却让孟清和三人吃得一点不剩,孟清江和孟虎意犹未尽,差点把小块的骨头都咬碎嚼了。

    孟清和佩服得翘起大拇指,牙口真好。

    饭后,堂兄弟三个围坐在简单垒起的火炉旁,一边烤火,一边商量今后的生计。

    既然到了边塞,不管是孟虎还是孟清江,再大的不满也要丢开,在这里生活下去成为摆在他们面前最重要的问题。

    孟清和的表现也让二人佩服,这个手无缚鸡之力又被差点被族人当成傻子的十二郎都能上阵杀敌,他们又差些什么?

    “十二郎,我看过了,这点种子不够。而且,”孟虎顿了顿,“也不是良种。”

    “我知道。”孟清和搓搓手,紧了紧身上的袢袄。明初兵卒的待遇还算过得去,不只分田还给农具种子,耕牛另论。除戍卫出征所需的袢袄鞋裤,还发冬衣和夏衣,多为棉花棉布和夏布。

    孟清和在沈百户麾下,错过了领棉衣的日子没有问题,可以补发。粮种却是有定例的,卫所本就缺粮,没哪个胆子大的敢在这件事上通融。

    “种子的事情我来想办法。”孟清和说道,“两位堂兄觉得,除了小麦,另种些什么好?最好是长得快又产量大的。”

    一句话问出,孟虎和孟清江都凝眉深思。

    询问孟虎两人,是因为孟清和着实想不出个章程。

    论起抗旱抗寒的高产作物,首先想到的就是土豆地瓜。想到不等于能做到,距离哥伦布发现新大6还有一个世纪,想种也没得钟。

    撇开一百年后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后世倒有一种说法,永乐年间,郑和船队曾先哥伦布发现美洲,据说还有关于美洲土人的记载。可惜的是,郑和船队出航的相关资料,包括皇帝敕书,船队编制,名单,航海日志等都被毁在了一个姓刘的兵部车架郎中手里,到底是被藏还是被付之一炬,一直是个谜。

    不过,类似刘郎中此等“壮举”,一般人恐怕还真做不出来。

    暂且不论这位车架郎中如何,孟清和唯一能指望的郑和船队,也要到永乐三年才会扬帆起航。在那之前,永乐大帝还得先和他侄子协商一下皇位谁来坐的问题。

    掰着指头算算,至少还有五六年!

    所以,他得继续熬着。即便如此,也未必能得偿所愿。

    就算他想投燕,一心一意跟随燕王造反,坚定不移的靖难,难度都不是一般的大。

    一个小旗,按照后世的军队编制,顶多一个步兵班长,不说燕王,就是他手底下的那些大将,知道孟清和是谁?

    冲上去说他会掐指一算,下知五百年?恐怕道衍和尚和燕王身边的一群能人异士会先灭了他。

    抢洒家饭碗?你小子以为自己是谁?

    要么走旁的门路?例如沈百户……

    想到这里,孟清和打了个哆嗦,吃撑了,绝对的!

    “十二郎?”

    见孟清和半晌不说话,一个劲的摇头叹气,孟虎和孟清江都感到奇怪。

    “我没事。”孟清和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向屋顶,目光明媚而忧伤,“我只是在迷茫,前路漫漫,前程未卜,便是才高八斗也是无处着手。人生,当真是寂寞如雪。”

    孟虎:“……”

    孟清江:“……”

    最终,还是孟清江提出,不如种些荞麦。

    孟虎点头,孟清和自然也没有异议。

    “种子我来想办法,其他就麻烦两位堂兄了。”

    孟虎和孟清江没有询问孟清和能想出什么办法,和孟十二郎相处久了,就当明白一个道理:沉默是金。

    翌日,孟清和起了个大早,穿戴整齐,挂好腰牌,意气风发的走出家门。从今天开始,他便要和手下的十个人移防城外一处瞭望墩台。

    墩台建造在距城北十里的一座山丘之上,曾被北元骑兵攻占,墩台上的边军无一幸存。

    登到山顶,从高处俯瞰,草原,密林,静静流淌的河水,边军的马场,尽收眼底。

    景色很美,孟清和却无心心上,令人查看过四下环境,立刻下令众人垒石伐木造房子。

    请调来这里戍守,不是来这里送死。

    现有的土坑和土墙根本就挡不住鞑子,要实现接下来的计划,必须先让自己的生命得到保障。

    众人面带疑惑,显然觉得孟小旗这个命令不靠谱。

    孟清和咧嘴一笑,靠在土墙上,“大家别摆出这幅样子嘛,做人总要有点追求不是?”

    众人:“……”

    “这里可是战斗的最前线,杀敌报国,都没人跑来和咱们抢。”

    众人:“……”主动请调来守瞭望墩台,果然是脑子有病吗?

    见众人目光涣散,明显不信自己的话,孟清和也只能放弃“以理服人”这一行为准则,接着道:“孟某给诸位一句实话,绝不是带着诸位来送死的!而是为诸位寻一条出人头地,发家致富的路。”

    众人依旧沉默不语。

    “别的暂且不说,诸位家里的粮食够吃吗?想顿顿吃肉吗?想娶上媳妇吗?”孟清和顿了顿,“想要日子过得更好点吗?”

    涣散的目光开始发出光彩,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便是以前武库司郎中为首的一干人等,也不免集中了精神。

    孟清和笑得和善了。

    在孟十二郎鼓动手下大兴土木的同时,西城百户所门前,七八个被打得皮开肉绽的边军死狗一样瘫倒在地。

    沈瑄负手立于两人之前,面沉如水,声音并不高,却字字如惊雷。

    “冒领战功者,杀!帮忙隐匿者,杖二十!”

    话落,两颗血淋淋的头被扔在了地上,染血的面孔,惊惧且扭曲。

    郑千户闻听消息,叹息一声,想起京中传来的消息,再想想匣中的那封密函,摇了摇头,只对报信人说,此事不需多加过问。

    过了今日,沈百户,便要是沈副千户了。

14第十四章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六

    屯守开平卫的边军进行了一次大操。站在高处,可见身着朱红袢袄,头戴明盔的将兵,手持腰刀,长枪,铁镗,或长牌,藤牌等制式兵器,根据旗官令,随着鼓声组成不同的军阵,牌手在前,刀兵枪兵等在后,另有火铳兵列在队中,行动之间互有配合,刀兵铁戈之声破空而出,煞气杀气冲天而起。

    城中点将台上,自开平卫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及下千户等均着甲戴盔,手按刀柄,面色庄重,对阵中变化凝目而视。

    突然,鼓声一变,三支马队由阵外驰出,为首者,一为西城卫千户所副千户沈瑄,余下两人均为卫中百户,出身军卒,以骁勇善战累功升职。马上骑士均着对襟鸳鸯战袄,马嘶蹄鸣声中,挥舞长刀,左突右冲,如临实战。

    刀锋过处,如雪光闪过,木扎草人纷纷拦腰而断。

    烟尘滚滚,鼓声再响,阵型再次变化。

    须臾,有边军推出数架樱子炮,三将军炮,及洪武二十一年铸造铜炮,距离军阵三十步左右用架桩固稳,依次填充铁球,火药,泥土,对遍插草人处连发数炮。

    炮声隆隆,火光燃起,风过浓烟不散,校场中三军举臂齐呼。

    “好!”

    卫指挥使徐忠大喝一声,其下同知,佥事,千户等同时抚掌大赞。

    “此等君威,何惧残元!”

    明初实行军屯,京卫等地卫所称卫军,边塞卫所则称边军。卫军多是二分守城,八分屯田,三到五日出一次操。边军多戍守冲要之地,多三分守城,七分屯田,或四分守城,六分屯田,出操多以三日为准。如开平卫,全宁卫及辽东等地的卫所,守城重于屯田,对兵卒的操练更甚他处。

    喜欢抢劫的邻居就住在对面,别说偷懒,稍有疏忽都和自杀无异。就算不被鞑子杀死,被某个给事中参上一本,照样躲不过一刀。

    况且,明初军队悍勇,用大杀四方来形容也不为过。只要敢找茬的,几乎是见谁揍谁,逮谁踢谁,打到你服为止。比起种田,开弓射箭,纵马驰骋,挥刀杀敌更适合这些适应了战场,喜欢用拳头和邻居对话的边军。

    点将台上的大佬们看得兴致勃勃,阵中冲杀的老边军们也是游刃有余,便是勾补来的壮丁同样体力傲人。文人出身的恩军就差了一截,习惯了摇笔杆子,实在是不习惯玩刀枪棍棒。混在这支后进队伍里的,还有以斩首功劳升任小旗的孟清和。

    边塞五月天,汗水仍浸透了袢袄,模糊了视线。

    脚步似有千斤重,手抖得几乎握不住腰刀。

    刚开始,他以为只是简单的排兵布阵,依号令而行,应该没问题。谁知看似简单的动作却是如此的耗费体力,在周围全是实诚人,挥刀出矛,每一下都用尽全力,连吼声都像是要扯破嗓子,孟清和单纯想做做样子省点力气都不成。

    继续下去,简直是要了人命,能撑到最后,孟十二郎都要谢天谢地。

    孟清和眼前开始发黑,几乎撑不住要倒地立扑,鼓声骤然加快,如雷鸣般的一声过后,操练已到尾声。

    骑兵策马退出战阵,阵中将兵也重新组队,孟清和用腰刀支撑着身体,机械的迈动脚步。他大口喘着气,胸腔里像是有风箱拉动,每喘一下,喉间都是一阵火辣辣的疼。耳际阵阵嗡鸣,听到的声音不再清晰,眼前的人和景物渐渐变得扭曲。

    不行!

    孟清和用力咬紧牙关,在操练时出错,轻则受到斥责,重则军杖加身,再严重点,就要刀斧手伺候了。

    就在他几乎要撑不住的时候,一只大手抓住了他的手肘,又很快放开,不着痕迹,却让他不至于当众摔倒。

    孟清和侧了一下头,恰好看到弓兵高福从身后走过,扯了扯嘴角,无声的道了一声谢。

    可他高兴得太早,尚不知之前的沈百户,如今的沈副千户策马停在不远处,居高临下,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操练结束,卫所大佬们对手下将兵的表现还算满意,勉励之后便各归各职。

    武官有武官的风格,没那么多长篇大论。

    这也间接救了孟清和,他整个人都快虚脱了,几乎是被同旗的两个步卒搀着离开校场的。

    “小旗,三天后又有大操,你这样……”

    两个步卒都在孟清和家吃过饭,得了好处,出于好意想提醒几句,看看孟清和的身板,余下的话又说不出口。

    这样的先天条件,光是提醒就有用吗?

    孟清和勉强站直身体,挥挥手,他知道自己的情况,这样下去的确不是办法。一口气吃不成胖子,他畅想过一夜醒来八块腹肌,理智却告诉他,这种畅想完全不切实际,纯属白日做梦。

    离开校场,喝过水,又休息了一会,孟清和总算恢复了些许体力。

    出操后仍需当值,给守城门的步卒出示了腰牌,几人返回了城北十里处的瞭望墩台。

    爬上山顶,看到眼前的变化,郁闷了半天的孟清和总算能稍感安慰。

    来时不到一米的土墙已全部推平,土坑也被填平,其上重建一座土堡,外型参考了戚继光修建在长城上的空心敌台,内部精简为两层,中间横起长木,外墙用碎石加固,四面开窗,东南两侧留门洞出入。土堡顶部堆放柴草和狼粪,用于向卫城点火示警。

    材料所限,其坚固程度肯定达不到戚氏标准,加上没有互为犄角的墩台,防御能力也要打个折扣。但此处位于山顶,只要能防住北元骑兵的弓箭,能顶住刀砍,已经足够了。北元骑兵总不可能用攻城器械来对付这个半豆腐渣工程吧?

    火炮火铳?不好意思,北元现在有点穷,明军又太过彪悍,火铳不论,笨重的火炮,实在不利于抢劫这一风紧便需扯呼的伟大事业。

    直接放火?也要他们能爬上山顶才行。

    综上,孟清和对这座半豆腐渣工程还是比较满意的。对手下人的动手能力更是满意,尤其是从杂造局借来的工匠,凭借他的口头描述,一张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图纸,就能造出这样的工程,实在堪称奇迹。

    看着这座不伦不类,尚未完全建成的墩台式土堡,凡是参与修建的兵卒都感到一阵兴奋,一种名为“安全感”的东西油然而生。

    “还要感谢杂造局的好兄弟啊。”

    拍了拍比之前坚固许多的外墙,孟清和十分感叹。

    杂造局设立在卫城之内,主要负责制造和修理兵器,里面聚集了大量一专多能的人才,除了完成本职工作,还时常接点外活,赚点外快改善一下生活,只要不过分,基本没多大问题。毕竟大家都是要生活的。

    不等孟清和感叹完,前兵部武库司郎中突然给他泼了一盆冷水,带着冰碴的。

    “小旗建造此堡,可曾详细报知上官?”

    “已报过马总旗,总旗言不需一一上报。”

    “小旗可曾明言建堡?”

    孟清和摇头,只说改善墩台也是为自己留条后路,万一事不成怎么办?落在旁人眼中,怕会当他是夸夸其谈的书生,好不容易证明自己是实打实的战功,他不想再惹麻烦。百户所门前的血,就是横在他脖子上的一把刀。

    前郎中大人顿时脸色一变,“禀小旗,此事不妥,万万的不妥。”

    修墙挖坑是惯例,根本不需禀报。可造个外形新颖,更具实用价值的土堡出来……倒不会追究孟清和在军事重地违章乱建的问题,却会涉及到另一件事——功劳。

    战场杀敌是功,巩固边防同样是功。

    若百户先得知此事,马总旗怕是会相当气不顺,甚至会怀疑孟清和是否真将他放在眼里。

    新官上任最忌讳的就是这类事。不只孟清和,连他手下的人也得不着好。

    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孟清和嘴里发苦,“是清和之过。”

    前郎中大人苦笑,“小旗不必自责,且小旗的顾虑也有道理。人力总有不殆,事难万全。此时尚且不晚,或可以补救,马总旗……”

    没等前郎中大人传授给孟清和亡羊补牢的办法,沈副千户已经派人来请。

    “孟小旗,请吧。”

    看着开口说话的边兵,孟清和很想说一句,兄弟,不喜欢笑就不要笑了,皮笑肉不笑什么的,会让他有种壮士一去不复还的错觉。

    西城千户所内,郑千户和沈副千户坐于正堂,都是一身青色武官公服,盘领右衽,小杂花纹,黑纱幞头,乌角腰带。

    郑千户身形愧伟,虎威骁悍,沈副千户则如冷竹君子,端坐泰然。

    相形之下,气势丝毫不弱。

    茶盏中的热气慢慢散去,两人正认真看着一张简陋的图纸。经历司的刘经历坐在一侧,心中略有忐忑,屡次想开口,话到嘴边却吞了回去。杂造局的几名匠户立在堂下,不敢抬头,额上颈后均已是汗水潸潸。

15第十五章

    开平卫西城千户所内,郑千户大马金刀端坐正堂,沈千户黑眸微沉,心思莫测,孟清和单膝跪于堂下,力持镇定,这种时候,冷静比什么都重要。

    冷静,淡定,淡定,冷静。

    孟清和不停暗示自己,可心中还是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一个沈瑄就足够孟十二郎喝一壶,再加上一个坐如磐石,势如孟虎的郑千户,简直如金钟罩顶,压力委实太大。

    大堂内光线不佳,郑千户身后还挂着一幅猛虎下山图,孟清和不由产生一种错觉,上头两位换身飞鱼服,这里就不是开平卫西城千户所,而是锦衣卫北镇抚司。

    默默擦把冷汗,自己吓自己,脑补着实要不得,这里哪来的锦衣卫。

    洪武二十年已裁撤锦衣卫,刑具烧了,诏狱关了,缉捕权,审判权和刑讯权都被剥夺了,余下的只有皇帝仪仗队这唯一一个功能了。虽说不再顶着锦衣卫的大名,可作为亲军二十六卫之一,皇帝总不能把自己的仪仗队给废了吧?

    所以,锦衣卫废除归废除,人还在。

    等到最黑暗的这几年过去,燕王登基,属于厂卫的大好时光才会到来。

    上座两位一直没出声,孟清和不想傻傻的继续跪着,事到临头,七想八想一大堆,他反倒没那么害怕了。

    不就是建造了一座半豆腐渣工程吗?一没玩忽职守,二没借机敛财,三没冒领战功,顶多提高了被顶头上司穿小鞋的概率,他有什么好怕的?

    就算这是个杀人如切西瓜的时代,总也要讲究个前因后果,师出有名。何况他是大明边军小旗,不是对面的北元鞑子。

    “标下见过郑千户,沈副千户!”

    “起来。”

    声音很陌生,孟清和不用抬头,就知道说话的是郑千户。

    军队之中,上下有别,正副要分,规矩铁板钉钉,

    注意到这点,孟清和却没感到多高兴,就算能平安过了这关,马总旗那里他该怎么交代?

    一个处理不好,这双小鞋,怕是不穿也得穿了。

    待孟清和站起身,一旁的刘经历朝他使了个眼色,朝着堂下的几个匠户努努嘴,动作极快,且干净利落,丝毫不下于军伍之人。

    孟清和不动声色,心下了然,事情怕就是出在这几个匠户身上。到底怎么回事,他现在心里也没底,只能事后再问。总之,先把眼前这关过去再说。

    想到这里,孟清和背挺得更直,脑子飞快的转了起来。

    “孟小旗。”

    “标下在。”

    “这个,”郑千户展开他同沈瑄之前看的那张纸,正是孟清和交给匠户们参照的图纸,“是出自你手?”

    “回千户,确出自标下之手。”

    “恩,画得不错。”郑千户貌似想摆出和蔼一点的神态,明显不太成功。这句夸赞,只证明千户大人的艺术欣赏水平十分有待提高。

    “……谢千户夸奖,标下愧受。”

    “孟小旗是读书人出身?”

    “标下不才,读了几年书。”

    “还是童生?”

    “实属侥幸。”

    郑千户一咧嘴,“谦虚了。”

    孟清和同样一咧嘴,“谦虚是种美德,标下一直在努力。”

    郑千户默然无语,转头看了一眼充作背景板的刘经历,目光中具有相当深层次的含义,读书人,果然不一般。

    在千户大人过于-赤--裸--裸-的目光注视下,躺着也中-枪的刘经历无语泪千行。

    他招谁惹谁了?不就是牵了一回线,帮忙做了一回中人,两边都捞了一点劳务费吗?作为“军管”的开平卫,他一个文官,兼差赚点家用,何其不易。

    刘经历的神情过于哀怨,郑千户终于移开了虎目,孟清和也不忍的转头,死道友不死贫道,哪怕罪魁祸首是他自己。

    沈副千户突然侧过头,单手握拳抵在唇边,咳嗽了两声。润玉一般的手指,艳色的唇,眉眼之间,貌似去了几分凌厉。

    “孟小旗通兵事?”郑千户不开口,沈副千户接过了话语权。

    “略知皮毛,纸上谈兵且称不上。”

    “通晓杂学?”

    “有所涉猎,不敢言专精。”

    “可为营缮之事?”

    “尚可。”

    沈瑄点点头,倒没怀疑孟清和说谎。

    明朝科举虽重八股制艺,明朝的读书人却绝非后世人想象中的书呆子,读书之余,总会培养各种各样的兴趣爱好,例如医术,农学,茶艺,等等等等。各类杂学更是不胜枚举,专精者不在少数。若是某个户部给事中出版农业书籍,或是工部尚书好为人诊脉,一点也不出奇。

    若没有一两项业余爱好,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大明读书人。

    正如没有骂过皇帝,没弹劾过内阁,没参加过六部群体斗殴的言官不是好言官一样。

    别怀疑,打群架的确是明朝文官群体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当然,要在洪武永乐之后。

    那种读书读傻了的人不是没有,但绝不是大多数。真如范进一样的书呆子,是鞭子朝的注册商标。

    投军前曾身为童生的孟清和,于杂学上有所见地,并非不可信。只是他年纪太轻,郑千户与沈副千户均认为他背后应有名师指点,或是哪位民间遗贤。

    “于杂学一项,汝师承何人?”

    “回副千户,标下实是自学。”

    “自学?”

    “是。”

    “既是自学,学自何处?通读何书?”沈瑄拿起那张已经有些皱巴巴的图纸,“名为地堡,实为敌台,我朝多筑于边墙,汝一童生,年不过十四,从军之前未出北平一地,又是如何自学?”

    孟清和却不怎么紧张,“回副千户,标下曾拜读前宋宣靖公《武经总要》部分残卷,获益匪浅。”

    “何卷?”

    “守城。”孟清和抬起头,“然标下才疏学浅,能建造此堡,多仰赖手下兄弟与城内匠人。标下所言句句属实,不敢有丝毫欺瞒。”

    “为何想到在山顶建堡?”

    “月前鞑子犯边,标下于城墙之上,曾见墩台之上惨景。”顿了顿,孟清和才接着说道:“自请戍守城外并无他图,只为尽力,请千户,副千户明鉴。”

    一席话落,堂内落针可闻。

    沈瑄没有继续追问,单手搭在腿上,似在沉吟。

    郑千户却已是放缓了表情,点了点头,问道:“此处地堡已经建好?”

    “回千户,尚需一些时日。”

    问弦歌知雅意,孟清和很快猜出郑千户想做什么,要是千户大人想去实地考察,面子工程还需要再做一下,至少再贴一层墙皮。

    “无妨,便明日出城,子玉以为如何?”

    沈瑄没有马上点头,却在孟清和满怀希望时说出了让他傻眼的话,“千户还需坐守城中,不如瑄代为一行。”

    “这个……也可。”

    “且此事非同一般,若确有实用,还需呈报徐指挥,以瑄之见,当越快越好。”

    “是这个道理。”郑千户点头。

    于是,郑千户大手一挥,当即拍板,沈副千户今日出城,代为实地考察。

    孟小旗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只能乖乖的前边引路,随同副千户大人一起出城。

    一直充作布景板的几位工匠和刘经历也被一起拉上,孟小旗意志坚决,有“功劳”大家一起领,陪领导视察更是一个不能落。

    什么是兄弟,这才是兄弟!

    刘经历和匠户们迎风泪流,无语凝噎。

    走出千户所,一行人直奔城门。

    沈副千户有马代步,孟清和和刘经历跟在马尾巴后边吃了一肚子的灰。看着前方的高头大马和马上的沈副千户,孟十二郎心中腹诽,劳苦大众高举反封建大旗,不是没有理由的。

    走到山下,抬头隐约看到土堡一角,待到了山顶,沈副千户直接走进堡内,上下查看,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孟清和暗自舒了口气,就算是半豆腐渣工程,好歹也能拿得出手。

    没等他一口气出完,沈副千户突然开口。

    “孟小旗。”

    “标下在。”

    “汝建此堡有功,即日擢升为总旗,待上报指挥使,凡建堡人等另有恩裳。”

    孟清和眨眨眼,他这是,升官了?

    “报副千户,建造此堡,一应材料人力,马总旗也多有照应。”

    沈瑄点头,没有明言,不过等到赏赐发下来,肯定不会少了马常一份。

    至于马总旗是不是真的在这其中出了力……马鞭握在掌心,沈副千户心中了然。

    前武库司郎中站在兵卒之中,再次惋惜,见缝插针,力挽狂澜,化劣势为优势,等这番话传出去,再不甘,马总旗也不好随意找小旗,不,总旗的麻烦。

    多好的文官苗子,可惜了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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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介绍:
在大明王朝最辉煌也是最彪悍的年代,对一个穿越者来说,活着,更好的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这是一个小人物在明初的奋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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