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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梧桐疏影     隋末逐鹿记txt下载     隋末逐鹿记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六章 金锁片

    大业十二年(公元6年),十二月,初一。

    平原下了一场大雪,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雪花鹅毛一般纷纷洒洒,从天而降,天穹,大地,银白一片。

    雪停了之后。

    路边的积雪足有一尺多厚,附近的小溪河流纷纷结上薄冰,能容小动物从上跑过,冰凌子挂在城楼的檐头,风呼啸而过,寒气袭人。

    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日子,杨义臣带着一百多个亲兵随着江都来的使者踏上了回朝的路程,送走杨义臣之后,驻扎在平原的隋军也纷纷拔营起程,向各自的驻地进发。

    邓有率领的官兵人数最多,足有一万多人,这些全部由投诚的乱民组织而成的队伍浩浩荡荡地往西北而去,窦建德舍弃的饶阳是他们新的驻地。

    邓有骑在马上,瞧着绵延的行军大队,心情甚为激越,很有点山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感觉,不知不觉,一缕笑意掠上了嘴角。

    大帅,恐怕我要辜负你的希望了!

    邓有今年三十许,他的父亲是杨义臣父亲杨崇的亲兵,一起在与突厥的战斗中阵亡,十五岁的时候,邓有成为了杨义臣的亲兵,一直被他倚为心腹,并且,悉心教导,十五年间,由一个亲兵升为了统军将领,不得不说,杨义臣在其中使了不少的劲。

    大帅,你虽然对我恩重如山,可是,你要走的路是一条不归路,请恕小的不奉陪了!

    邓有呐呐说道,目光向南,此时,大帅他们正在渡河吧?

    隋室必亡!经过这么多年的征战,去过那么多的地方,邓有非常清楚,隋室必亡!他知道,杨义臣对此也清楚,只是,不想相信而已!

    他马不停蹄地南征北战,就是想力挽狂澜,虽然,反贼反而越剿越多,仍然不放弃,直到他想要维护的这个皇上把他召回为止。

    对邓有来说,如果,某一栋房子注定要倒塌,他不会去小心维护和修补,反而会加上一把劲,将它推到,彻底重建。

    他才不会像杨义臣一般愚忠,为江都那个只知道享乐的狗屁皇帝卖命,如果,他是杨义臣,肯定会拒绝回朝,在外拥兵自保,要是杨义臣这样做了,邓有绝对会忠心追随,辅佐他建一番功业,然而,杨义臣的选择让他失望了,虽然,他知道他一定会如此做,仍然难免失望。

    不过,这样也好,自己终于独挡一面了,在头上再也没有一个人压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野心也不仅仅只能是野心而已,而是能够实现的**。

    在如今这个乱世,要想实现自己的野心,必须有两样东西,第一是兵,第二是地盘,有兵,才能够保护自己的地盘不被别人抢走,才能去抢别人的地盘;有了地盘,才能养兵,地盘越大,养的兵就越多。

    这个道理,邓有很久以前就明白了。

    现在,他手里有一万多人,饶阳城这块地盘虽然不大,暂时也够这一万人歇息了,此时,他需要的是修生养息,韬光隐晦,迷惑周围的人,等候时机,时机一到,再化蛟为龙。

    想到那个场景,邓有差一点仰天长啸,他挥了挥马鞭,驱动战马冲下山坡,几十个亲兵打马跟上,雪花飞溅,露出下面黑黑的泥地。

    在距离官兵行军大道两里外的另一个小山坡上,有十来个人站在小山坡的林子里,在向这边张望。

    高畅站在小山坡的最高处,他的装扮是标准的斥候装扮,皮甲,单刀,弓箭,头上无盔,额头上绑着一条红巾。

    风吹了过来,树梢上的一团积雪落下,正好落在他的头上,他像没有感觉一样,死死地盯着远处的行军队伍。

    陪在他身边的人有管小楼,崔安澜和诸葛德威,他们三人离他最近,离他稍微远一点是十来个亲兵,所有的这些人,都和高畅一样,装扮简朴。

    “诸葛德威,你把打探来的消息再说一遍。”

    “是!大人!”

    诸葛德威清咳了两声,开口说道。

    “卑职有一个堂弟在东海公那里任职,平原一战之后,被官兵俘虏,降了官兵,因为作战勇敢,当上了小校,前些日子,他所在的营中所有投降官兵的弟兄们都被挑选了出来,与别的营被挑选出来的弟兄们混合在一起,组建了一个独立的营,他们有一万一千人,就是下面这支行军的队伍。”

    诸葛德威瞧了瞧远方的官兵,继续说道。

    “在那个新成立的营里,我那个堂弟又升了官,当上了五百人的校尉,前些日子,我和他在城里偶然遇见,我告诉他自己是在管家做庄丁,然后,在酒楼请他喝了一顿酒,他告诉了我许多事情。”

    “你确定他们的目的地是饶阳,难道他们不知道饶阳已经没有大帅的军队了?”

    崔安澜在一旁插话道。

    “我堂弟是这样告诉我的,他说这是他们的统领邓有在校尉以上的会议上讲的。”

    诸葛德威瞄了崔安澜一眼,有些不快地答道。

    “邓有这个人,你们谁了解?”

    高畅冷冷地说道,他的目光随着远处驱马奔腾的邓有的身形移动,在他的身后,一队亲兵紧紧跟随,一面写着邓字的大旗在风中迎风飘扬。

    “这个人是杨义臣手下的头号战将,武勇过人,东海公就是死在了他的刀下,他不看重钱财,非常大方,战斗的缴获总是分给手下的弟兄,在诸葛兄的堂弟参加的那次会议上,邓有拿出了许多钱财,分给了手下的将领们,我有一个认识的人也在那次会议上,他说,许多将领对邓有这个人都心怀感激,愿意跟随他。”

    管小楼的声音不徐不急地在林子中响起,这是他的风格,无论说话和做事情都是这样,很稳重,仿佛不管遇上什么事情都不会让他乱了方寸。

    诸葛德威偷偷瞄了管小楼一眼,得意之情大减,他原以为只有自己才在这支官兵中有内线,了解这支官兵的动向,能够借此立下大功,得到高畅的赏识,不料,管小楼了解的东西比他还要多,他感到有些泄气。

    “这支队伍中校尉以上的将领,投降的义军占的比例多吗?”

    高畅继续问道。

    诸葛德威没有问自家堂弟这个问题,只好沉默不语,任由管小楼的声音再次响起。

    “不多,在这支队伍中,高级的将领大多是正统的官兵将领,有许多原来只是邓有的亲兵,临时升了职,分派到各营任统领,有的甚至当上了千人的统领。”

    崔安澜在一旁说道。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吧?要想控制这一万多以降兵为主的新军,在关键的位置上,只能用自己的亲信,如果是我,也会这样做,稳定下来之后,再对那些低级将领进行分化,拉拢,和打击。”

    高畅点了点头,回过身,对诸葛德威和管小楼说道。

    “我不管你们怎样做,必须尽快在这支队伍中收买一些内线过来,最好是那种在士兵中有很大的影响力,却身居下位的人。这支队伍中肯定有不少人都和我们的弟兄共过事,有的是老乡,有的是熟人,甚至,有是是亲戚,你们回营之后,挑一批机灵的弟兄们出来,分批扮作流民进入饶阳,然后,让他们加入到官兵中去,执行这个任务。”

    高畅拂去头上的积雪,继续说道。

    “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但是,必须尽快去做,要赶在邓有将队伍整合好之前,这件事情关系到我们长河营的未来,大家一定不要掉以轻心,明白吗?”

    “卑职明白!”

    三人大声应道,树梢上的积雪簌簌而下。

    “管小楼,诸葛德威,崔安澜,你们马上回到各个驻地,进行这件事情!”

    “是!”

    三人不再迟疑,行了礼,退了下去,进入林子,带上各自的亲兵上马离去,过了一会,高畅也骑上马离去了,他和那三人背向而驰,往远处的平原城疾驰而去。

    平原城西城,管家的产业多在这里,酒肆,茶铺,客栈,骡马行等等,火烧平原那晚,西城所受的波及最少,故而,大多数建筑依然保存完好。

    管氏当铺位于一条巷子的深处,分为前后两院,前院是铺面,地面全由青砖铺就,高高的柜台竖立着正对大开的大门。

    当铺为什么会开在人迹少见的巷子深处呢?按照大老板管平的话,是为了照顾典当之人的自尊心,一般说来,只有在走投无路下,或者需要钱应急,人们才会到当铺来。要是开在大街之上,人来人往,众目睽睽之下,有些人或许会为了面子感到取舍两难,在巷子深处,自然不会有这样的顾虑了。

    要说,在这个乱世,当铺还真是一门好生意,许多人饭都吃不上,自然顾不得保留祖上留下的那些宝贝了,再加上盗贼众多,那些贼赃收起来,也便宜到了极点。

    管氏当铺在管家的各种产业中,算得上是非常赚钱的生意了,管平对此还是非常重视的,平时,把收集的东西放在密室之中,打仗的时候就关门,一旦没有战事,就马上开门迎客了。

    “你们就在这里等着,我和大牛进去。”

    说话之人正是脸上涂了一层黑灰的阿岚,除了她和大牛,另外还有两人,他们站在巷子口,巷子里面就是管氏当铺。

    这几天,阿岚他们一直在平原城内,在那些废弃的宅院里藏身,不敢随意出门去,他们那十来个人也分散为几路,没有聚在一起,聚在一起目标太大了。

    干粮已经吃完了,他们必须出来寻找食物,出来之后,才发现城内来回巡逻的士兵们已经没有了,于是,大着胆子来到了坊市,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原来带着银钱那个人把包裹丢了,没有银钱,自然无法购买食物。

    没有办法,阿岚只好决定把随身佩戴的玉佩拿来典当,从路人那里打探到坊市有家当铺后,就来到了这里。

    那两个人留在了巷子外,小心地观察着四周,积雪被扫到了街边,大街上,三三两两,不时有人经过,偶尔,还驰过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

    经过好几次战乱了,平原人的承受能力越来越强,短暂的和平时期一到,店铺纷纷开门迎客,人们也走上了大街,进行自己的营生,浑然忘记了几日前的刀山血海,不管怎样,总得努力活下去啊!

    阿岚瞧着瞧门前挂着的那块黑色牌匾,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管字,她低下头,走进门去,这时,一群人正从当铺内往外走,阿岚忙往旁一闪,这才没有被对方撞倒,身后的大牛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措不及防,被当先那人撞了开去,险些跌倒。

    对方有五个人,个个腰圆膀粗,走起路来横行霸道,身上带着腰刀,看来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阿岚正要发怒,大牛用眼色制止了她。

    那些家伙哈哈笑道,不仅不道歉,反而觉得很有趣,他们用挑衅的眼色瞄了大牛一眼,扬长而去。

    阿岚也知道现在不是生事的时候,对方虽然横蛮无理,也只好暂且忍耐,她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走向柜台。

    “掌柜......”

    她从怀里掏出玉佩,抬起头,望向柜台里面,突然,她的眼神定在了柜台内那个掌柜的手上,她的脸刷地白了,只是,涂着黑灰,旁人看不见她脸色的变化,只知道她有些不妥,她就像被人定住了一样,站在柜台前一动不动。

    “小弟,你怎么啦?”

    虽然有些担心,不过,大牛没有忘记他们现在假扮的是兄弟,言词之间,没有露出破绽。

    “掌柜,你把手里的金锁片拿给我看看!”

    阿岚没有理会大牛,她突然出声了,语调急促,微微发颤。

    那个掌柜瞧了阿岚一眼,迟疑了一下,把手里的金锁片递给了柜台外的阿岚。

    果然是它!

    拿着金锁片的手微微颤抖着,阿岚全身都在颤抖,上下嘴皮不停颤动,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手中的金锁片,上面刻着一个信字,这个金锁片是她的小侄子阿信一岁生日那天,老爹给他打的,阿岚对它的模样再熟悉不过,发现全村人尸首的那天,她没有从阿信的尸体上发现这个金锁片,现在,却在这个当铺里找到了。

    “这个金锁片是谁拿来当的?”

    阿岚死死地盯着柜台内的掌柜,眼神就像要吃人一样,那个掌柜抵挡不住,手指着外面,声音有些发颤地说道。

    “就是刚才那几个人拿来的!”

    他的话音未落,阿岚已经风一般地冲了出去,大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也只能跟着追了出去。

    “金锁片啊!你还给我啊!”

    那个掌柜在柜台内失声喊道,声音显得分外凄惨。

第九十七章 血溅街头

    风迎面刮过来,寒冷刺骨,就像小刀子一般割着脸颊。

    阿岚全然不顾,只知道向前飞奔,两旁的木板墙,脚下的泥地,巷子两侧的污雪,各种风景飞快地向她身后退去。

    “小姐怎么了?”

    守在巷子口的两人瞧见朝这边疯狂奔来的阿岚,忍不住失声问道。

    阿岚紧盯着巷子口,那里的天空白得晃眼,一定要抓着刚才那几个人,她的脑子中唯有这个念头,她瞧见了自己的同伴,知道他们在问自己的话。但是,她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在她心中,就像有一万匹骏马驰过一般,她猛烈地往体内吸气,只觉喉咙像火烤过一样,又干又涩。

    “抓住刚才那些人!”

    终于,阿岚叫出声来。

    她以为她是在高声叫喊,实际上,她的声音非常的小,就像是从喉咙内憋出来的一般,以致,那两人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一脸的迷惑。

    她不再开口说话,低下头,猛地冲了过去,转瞬间,就冲到了巷子口。

    “大小姐,出什么事情了!”

    她没有理会他们,往大街的两旁飞快地瞧了瞧,刚才在当铺出现的那群人正好消失在坊市的牌坊下。

    阿岚心急如焚,她握紧双手,深吸一口气,脚下发力,朝着那群人消失的方向追去。

    曾经无数次向老天祈愿,希望找到屠杀阿信和村里人的凶手,终于,天可怜见,见到了阿信的金锁片,要是,今天追不上那群人,她一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至于,自身的安全,还是别的什么,她已经顾不上了!

    “大牛,出什么事情了?”

    那两人对着赶了上来的大牛,齐声问道。

    说实话,大牛也是一头雾水,但是,他只知道一点,不管阿岚做什么?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跟着她,保护她!

    “少废话,跟我追!”

    不知道阿岚为什么要追前面那些人?也不知道他们是友是敌?大牛多了一个心眼,为了以防万一,在追出来的时候,他从巷子口拣了一根木棍拿在手里,其余两个人如法炮制,拣起两根两端有些焦黑的木棍,随着大牛,沿着阿岚奔跑的方向追了上去。

    他们离开巷口不多久,管氏当铺的掌柜带着四五个打手出现在巷子口,他气急败坏地望着前面奔跑的那几个人的背影,尖声喊道。

    “追!给老子追!”

    说罢,一群人跟着追了上去。

    出了坊市,就是贯通东西城门的通衢大道,路上的行人虽然不算稀少,不过,在这乱世,根本比不得太平年景热闹,稀疏的人群中,那五个人的身影非常清楚地出现在阿岚的视线中,他们正悠哉游哉地走在街上,彼此之间似乎在谈着什么,笑声随风飘来。

    “站住!”

    阿岚大喊一声,发力追去。

    在她的身后,跟着大牛三人,在大牛他们身后,跟着当铺掌柜和他的人,街上的行人好奇地望着这一幕,那五个人也寻声回过头来,他们笑容依旧,过了好一会,才明白过来,自己这群人是别人追赶的目标。

    是为了刚才在当铺相撞的事情吗?真是这样的话,这个人的反应还真是迟钝啊!这么久之后才知道愤怒,才想找兄弟们算帐。

    “沧啷!”

    有人抽出了腰刀,为首那人瞪了那人一眼,摇摇头,那个抽刀出鞘的家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收刀回鞘。

    这些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一言不合就要拔刀的人,说是杀人如麻并不为过,平时,只要他们不去找别人的麻烦就不错了,还没有见过敢找他们兄弟麻烦的角色,故而,他们下意识地都想拔刀出来,来一个血溅街头。

    只是,领头那人非常稳重,知道自己等人身负重任,在没有完成大当家交代的任务之前,不能率性而为,特别是在并非自家势力范围的平原,万事都要以忍耐为先。

    虽说要忍耐,不过,并不代表事情找上门来之后,选择撒腿逃跑,何况,他们并不知道究竟为了什么,那人要追赶自己等人,再加上,在那人后面,还跟着两拨人,事情没弄清楚就跑,不是他们兄弟做事情的风格。

    五个人并排着,当街而立,刀虽然并未出鞘,手却都放在刀柄上,笑容早就从他们脸上消失不见,自身的杀气很自然地散发出来,连风似乎也被这杀气激得远远地避了开去。

    瞧见那几个人并未逃跑,阿岚放缓步子,按照高畅所教的呼吸法,调整着自己的呼吸,待走到那五人身前时,她的呼吸已经平稳了。

    这五个人身上的杀气,她能够感受到,毕竟,她也经历过一些生死关头,在尸山血海中也曾经来回几次,她的眼睛眯了起来,距离那些人十来步远时,停下了步子。

    大牛三人跑了上来,围在阿岚身边,大家都是沙场打滚的角色,瞧见那些人的站姿,那些人的神态,自然知道对面站着的是和自己一样的同路人,手上多少也有几条人命。

    那五个人的心神也为之一凛,大牛三人散发出的杀气并不比他们逊色多少,虽然手里拿的是可笑的木棍,他们也不敢小觑。

    “这金锁片是谁拿去当的?”

    阿岚把金锁片拿在手里,让对面的人打量,她的面色平静,语气缓和,最初的激动,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她记得高畅的话,在面对敌人的时候,不恰当的情绪会影响你对敌的状态,让你无法完全发挥自己所有的战斗力。

    “小贼,把金锁片还来!”

    掌柜带着人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他朝阿岚跑来,然而,脚步却突然一滞,脸上的神情显得颇为吃惊。

    急速奔跑之后,阿岚脸上的黑灰已经被汗水冲走了,虽然,像一个大花猫,她的明眸皓齿却显露无遗,乍见之下,掌柜有些发呆,说不出话来。

    “这个金锁片,是谁拿去当的?”

    阿岚的语气很平和,就像在和别人打招呼,问别人吃饭没有一样。

    “是我!有问题吗?”

    起先把刀拔出来的那个汉子向前踏出一步,神态傲然地答道。

    这几个人到平原来,为的是办一件大事情,他们并不是什么大角色,只是本方的前哨而已,主要是为了给后续的大部队试探虚实,在来平原前,他们把屡次劫掠的一些珠宝带在了身上,准备拿来卖钱。谁知道,由于战乱,平原的珠宝店已经全部关门了,无奈之下,只好把这些珠宝拿到当铺换钱,这个金锁片就是那个汉子的私藏,不过,他也记不怎么清楚是从哪里的来的了,因此,当阿岚问他是从哪里的来的,他无话可答。

    应该是在一次劫掠的时候抢来的吧?好像是从一个小孩身上,自己拧断了那小孩的脖颈,把金锁片从他脖子上取了下来。

    应该是这样?不过,这话也无法出口。

    “你管老子从哪里来的呢?拣的,行不行!”

    恼羞成怒的他只能如此说道。

    “拣的?”

    阿岚冷冷地笑了一声,本来极其动听的声音由于透着寒气,显得格外的阴森。

    “你知道我找你们找多久了吗?我们全村的人都死了,连小孩你们也不放过,老天爷开眼,全村人保佑,让你们留着这个金锁片,让我终于找到了你们这些猪狗不如的畜生,今日,好为他们报仇!”

    “你***,我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面对着阿岚怨毒的目光,那人有些慌乱地向后退了半步,矢口否认。

    “这个!”

    那个掌柜的咳了两声,慢条斯理地说道。

    “老朽是旁边人,老朽来说句公道话吧,这样的事情还是交给官府处理为妙,谁是谁非,公堂之上,很快就见分晓!”

    瞧见围观的人多了起来,那个领头的人不禁皱了皱眉,他当然知道自家兄弟的那点破事,屠一两个村子那是经常干的事情,自己也没少参与,这事情上了公堂就糟了,虽然,这次来就是和那些官老爷打交道,不过,那是私下里的事情,上不得台面的。

    不能再拖了,时间越久围观的人越多,事情也越来办,瞬息之间,那个领头的人就下了决断。

    “杀了他们!”

    他冷冷地说了一句,挥了挥手。

    “沧啷!”

    另外四个人迅速抽出腰刀,向阿岚他们冲去,领头那人好整以暇,手放在刀柄上,慢慢向前走去。

    “杀人了!”

    当铺掌柜一声尖叫,慌忙逃了开去,他带来的那些打手事不关己,当然不会上来帮阿岚他们拼命,远远地躲了开去,那些围观的人也纷纷向一旁闪去,生怕殃及池鱼。

    大牛他们没有闪躲,知道面前的人是杀死自己亲人的凶手时,他们的眼睛迅速地充血了,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待那些人冲过来的时候,大喊一声,拿着木棍就迎了上去。

    阿岚空着手,却丝毫也不慌乱,她踏着高畅教给她的奇异步伐,在对手的刀光中闪躲腾挪,瞧准机会,不是给对方一拳,就是一腿,与她对敌那人显得颇为狼狈,虽然,阿岚的杀伤力不够,不过,要是中上一招,也会隐隐作疼。

    这时,从西城门那边,有几骑朝这边缓缓驰来。

    杨义臣的大军离开平原之后,平原城的治安就交给了郡守府的衙差,看守城门的重任就交给了由本乡子弟组建的郡兵,不过,不管是衙差也好,还是郡兵也好,都还没有召集齐全。

    现在负责平原城治安的乃是各大世家支援的丁壮,这其中,管平出的人最多,然而,在他出的人里面,大部分是长河营的人,高畅的部队占据平原城的时候,并没有驻扎在城内,也不能随意外出,所以,有很多人都没有在平原露过脸,这些人就被选入了管平的丁壮营里面,从某方面来说,现在的平原城有一部份其实相当于重新落入了高畅手中。

    不过,为了不引起宇文全的怀疑,虽然,管家出的丁壮最多,却也没有到多得很显眼的地步,只是比其他的世家稍微多了那么一点点,表面上,城内的各个世家的实力还是旗鼓相当的。

    但是,由于派系众多,号令不明,这些郡兵的组织非常混乱,因此,城内的戒备远远比不上杨义臣的大军还在时的那般森严。

    故而,阿岚他们在长街上公然厮杀,久久没有郡兵或衙差上来制止。

    大牛他们由于没有武器,因此和对手比起来,非常吃亏,几个回合下来,大牛虽然仗着力气大和对手斗得旗鼓相当,他的两个弟兄却或多或少受了轻伤,只是,由于仇深似海,仍在勉力支撑而已!

    场面虽然占优,那个领头的人却并不满足,虽然,暂时没有人来干涉,不表示一直不会有人来,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他决定出手了。

    他并没有去帮和大牛斗得旗鼓相当的那人,也没有去帮让阿岚弄得有些狼狈的那人,而是走到了另一边,那里,他的弟兄一刀将对手的木棍砍成了两截,正在苦苦追逼。

    他寻了一个空处,跳入场中。

    “沧啷!”

    只听得长刀出鞘之声响起,白光随之一闪,顿时,一只手臂高高飞起,漾起一大片血光,那人轻轻一扭身,点血未沾地离开战场。

    “啊!”

    这时,一声凄惨的尖叫方才响起。

    那人急退两步,反手抽刀,向后刺去,正好,阿岚的同伴恰好被他的对手逼了过来,于是,长刀刺入他的后背,透胸而出。

    刀出,血溅,中刀之人捂着胸口,颓然倒地。

    那个领头的人只出了两刀,就解决了两个人,如今,四个人在围攻阿岚和大牛,那个人眼神如鹰隼一般,死死地盯着阿岚,阿岚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同伴的惨叫声回荡在阿岚耳边,她的心中无比悲苦,都是自己的错啊!不应该报仇心切,高畅不是说过吗,不要依照感情去做事情,在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要三思,自己为什么这样心急呢?只要跟踪他们,知道这些人住在哪里之后,到时纠集人手,拿上武器再动手多好啊!不像现在,不仅报不了旧仇,反到另添新仇,甚至,自己也要死在这里了吧?

    不!没有见到他之前,自己一定不能死!

    这时,阿岚的耳边传来了奇怪的声音,是战马在踏着小步冲刺的声音,眼角的余光透过刀光的空隙望去,她的心跳在那一刻停止了跳动,她的呼吸在那一刻停止了呼吸,她的脑海在那一刻一片空白。

    她呆呆地望着那里,那里,高畅骑着战马,高举着横刀疾驰而来。

第九十八章 审讯

    突然瞧见高畅的那一刻,阿岚的身体失去了反应。

    一道刀光向她直劈而来,刀锋极速地划过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声,阿岚浑然不觉,她只望向一个地方,视线中,那个人的身影攸然出现在身前,前面白光闪耀,他的脸藏在一片黑暗之中。

    “当!”

    马至,人至,刀至!

    刀飞,头断,人倒!

    一只手从那团黑影中伸了出来,突然出现在阿岚身前,阿岚迷迷糊糊地伸出手,只觉一股大力从那手上传来,她就像被细线拽住的风筝一样,飞了起来,落在了奔腾的战马上,落在了那个人的身后。

    “抱着我!”

    梦中无数次出现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冰冷无情,就像万年不化的积雪,就算在太阳的暴晒下,依旧冒着一丝丝寒气。

    阿岚的眼前模糊了起来,她伸出双手,紧紧地抱住了身前的这个人,心中洋溢着一股暖流,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抱住了整个世界。

    是的!身前的这个人就是她的世界!就是她的生命!

    高畅高坐在战马上,冷冷地注视身前活着的那四个敌人,在那四个人周围,高畅的亲兵驱马围成了一个小圈。

    “你们是什么人?我们是你们的郡守大人的朋友,千万不要误会!”

    那个领头的人无法保持镇定了,他看高畅他们身上的装扮,以为他们是负责城内治安的郡兵,看对方毫不留情地将自己一个兄弟的头颅砍了下来,生怕对方继续痛下杀手,为了活命,只好把王牌亮了出来,只要见到郡守大人,说出自己的来意,自然能够活命,虽然,违背了不得大张旗鼓的命令,不过这是不得已的选择,自家的头领多半能够体谅!

    高畅望着他,沉默不语,就像在望着某个遥远的世界一样。

    不知道阿岚为什么和对方起冲突,现在,也不是问这件事情的时候,这里,虽然是管府庄兵的势力范围,然而,人多眼杂,要是被人认出自己就是曾经占据过平原的反贼头目那就不好了。

    高畅脚尖轻触马腹,战马迈动四蹄,向前一小步,他举起刀,指着对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放下武器投降?或者,死?”

    那人的眼神闪烁不定。

    放下武器?很久以前,在他上战场的时候,有人曾经告诉过他,武器就相当于士兵的生命,放下武器,也就是放下了生命,除非有一天,你离开了战场,不然,一定不要放下武器,把自己的生命交付给别人主宰。

    把命运交付给别人决定?还是自己主宰?他瞬间有了决断。

    他的手刚放在刀柄上的时候,高畅驱马冲了过来,他身下的坐骑并不是精选的上等好马,为了掩藏身份,他骑的不过是一匹劣马,故而,启动的速度并不快,当高畅驱马冲过来的时候,那人已经抽出了腰刀。

    他往侧一跳,就地一滚,刀花滚动,朝高畅战马的前蹄砍去。

    高畅手中没有长兵器,在他看来,只要他放低身子,高畅就不可能砍到自己,毕竟,高畅手里拿的只是一把三尺来长的横刀。

    高畅没有做其他多余的动作,他只是将刀脱手甩出,化做一道白光,向在地上滚动的那人钉去,那人大骇,顾不得再砍高畅战马的前蹄,收回腰刀。

    “当!”

    两刀相击,发出一声脆响,高畅的横刀被他拨到了一旁,高畅也驱马从他身边驰过,地上的积雪漾起,漾了他一头一脸,让他显得格外狼狈。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在他身后响起,他忍不住回头,一个同伴被对方的骑士用长矛刺穿,像肉串一样被对方串在长矛上,只见那人四肢一阵抽搐,顷刻,就不动弹了。

    “跑!”

    他大吼一声,只是,两条腿又怎能跑过四条腿呢?他在绝望中感到了后悔,或许,刚才就应该投降吧?

    在实力极其悬殊的情况下,反抗并不比投降来的英明。

    “你们,留一个活口,这个人,我来对付!”

    身旁的亲兵把一只长槊递给了高畅,高畅伸手接过。

    “让我下来吧?”

    阿岚凝视着高畅肩后飘飞的黑发,有些不舍地说道,虽然,她舍不得离开他,然而,她知道,自己最好不要在战斗中拖他的后腿。

    “不用,你抱紧我,很快就能解决战斗!”

    “嗯!”

    阿岚应了一声,手上加了一把劲,随后说道。

    “这个人,我要活的,还有那边那个!”

    她指了指自承拿金锁片去当铺的那个家伙,那人正在大牛的攻击下狼狈逃窜,此时的大牛不再赤手空拳,手中拿着一杆长枪,在仇恨的驱使下,一杆长枪舞得虎虎生风,枪花舞动之处,不时撩起一溜血花,有两个骑士骑在战马上为他掠阵,使得对手无处可逃。

    “啊!”

    那个领头的人大叫一声,踏着小碎步朝高畅冲来。

    他自知今日无法幸免,看样子,这些新来的郡兵和前面那几个人是同一路人,既然如此,必定不会善罢甘休,自己这些人和他们有屠村之仇啊!

    绝望到了极点,反到令他将一切抛诸脑后,心中只剩下了熊熊燃烧的战斗火焰。

    对方和身后那人的交谈,他都听在了耳内,活捉自己!这也未免太小看自己了吧!要知道,在以勇猛善战著称的本方军中,他也算得上是排在前面的好手,不然,也不会担任领队来平原这个鬼地方了!

    他和高畅的距离也不过十来步,在这样短的距离,战马根本冲不起来,所以,他选择了冲上去,把和高畅的距离拉近,毕竟,他的手里只有一把三尺长的横刀,对方手持的却是一丈长的马槊,要想战胜对手,最好靠近他,这样才能发挥短兵器的长处。

    高畅并没有驱动战马前冲,而是单手持槊,另一只手轻拂身下的战马,安抚由于受到对方杀气激荡略显不安的它。

    阿岚紧紧地抱着高畅的腰,脸贴在他的后背上,她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在现在的她的世界里,只有高畅,没有别人的存在。

    待那人就要冲上来之际,高畅一勒马缰,身下的战马前蹄顿时立了起来,他手中的长槊从马腹下毒蛇一般朝那人胸前刺去,疾如闪电。

    那人的双眼一片血红,他猛吼一声,强行扭腰转胯,向旁一闪,眼看高畅的长槊就要贴着他的胸前刺过。

    然而,在这电光火石之间,那只长槊却在空中奇迹般地一凝,原来,纵然这样快如疾电般的一刺,高畅仍然留有余力,在堪堪与那人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突然,变疾刺为横扫。

    “蓬!”

    随着这一声巨响,那人闷哼了一声,肋下被长槊重重地一击,身不由己地往一旁飞去,重重地摔在地上。

    战马从他身前驰过,马蹄踢起的积雪凉凉的落了他一脸,他勉力坐起身,想要拾起掉在自己身边的横刀,一只长槊的槊尖横在了他的喉间,他只觉咽喉处凉丝丝的,寒气渗人。

    他抬起头,坐在马上的敌人高高在上,恍惚之间,他觉得他就是一尊远离人间的神,所有的人似乎都该匍伏在他的脚下,在那一刻,他身上抵抗的意志彻底荡然无存。

    很快,两个亲兵冲了上来,将他按到在地,捆绑起来,他没有反抗,脸贴着冰冷的积雪,心如死灰。

    这时,那边的战斗也结束了,那个身怀金锁片的家伙被大牛生擒活捉了,其余那人被乱刀砍翻在地。

    “把弟兄们的尸体带走,你留下来,和赶来的弟兄商量一下,随便找个理由把这件事情瞒过去。”

    说罢,高畅一行人带着俘虏和同伴的尸体很快离开了,留下了两个亲兵来善后,善后的事宜他并不担心,毕竟,这一带是管平的庄兵的管辖范围,也就是说,变相由长河营控制的,那些当铺的人是管家的人,他们应该知道什么时候最好闭嘴,至于,那些看热闹的人,在这个乱世之中,这样的场面并不少见,他们的好奇心已经疲惫了,对他们来说,自己的事情最为重要,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不会有人多生事端!

    在西城门的城墙下,有一片屋舍,这里,就是这些化装成管家庄兵的长河营的驻地,他们负责看守西门。

    那两个活着的俘虏被五花大绑地关在了一个小屋里,他们的嘴里塞着破布,发不出声音来,两个士兵守在门外。

    两个人的表情各不相同,那个被高畅击败的家伙神情漠然,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另一个典当金锁片的家伙则面如土色,被擒之后,全身上下就抽搐不停,恐惧始终笼罩着他,不曾离去。

    门开了,高畅走了进来,这个时候,他已经从阿岚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始末,安慰阿岚两句之后,他准备审讯这两人,从先前和这些人的对话中,他们不是随意到平原来的。

    “把他拉到另一个屋子去!”

    高畅指了指那个仍然在抽搐的家伙,在另外间屋子里,阿岚和那些失去了亲人的村中汉子正在等候着这家伙。

    待那人被拖了出去之后,他走到另一个人身前,将塞在他嘴里的破布拿了出来,他有一种直觉,在这个人身上,会得到一些意外之喜。

    “说吧!你们是什么人?”

    那人没有回答,视线冷冷地停留在屋顶的屋梁上,这时,在另一个屋子里,传来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那惨叫声是人在绝对痛苦下唯一能发出的声音,惨叫声入耳之后,那人的脸色虽然没有改变,眼神在瞬息之间却显得有些散乱。

    高畅注意到了,他冷冷地说道。

    “你想饱受折磨而死吗?不!我不会像他们那样做,在砍下你的脑袋之前,我只会把你的那个割掉,据老人们说,没有那个的人投胎转世的话,下一辈子也只能是天阉!”

    那人的脸色变了,死亡,他并不怕,酷刑,也算不得什么,但是,要他在临死前身受这样的耻辱,却是无法承受的。

    他怨毒地瞧着高畅,在那一刻,他觉得对方就像是一个从地狱爬出来的魔鬼。

    “你要不说的话,我也不会强求,我想,在那间屋子的那位恐怕已经在交代了吧!如果,你交代的东西我觉得有价值的话,或许,会饶你一命!”

    那人的面色阴晴不定,转眼之间,变换了无数个表情,终于,他的嘴唇微微颤动着,开始说话了。

    “我叫魏大胆,乃是历山飞魏刀儿的部下!”

    魏刀儿!这人高畅自然知晓,正因为知道这个人,所以,略感诧异。

    对河北各地的各路反贼军,他都暗地里派人去搜集他们的情报,主要通过管平的商业网络传达讯息,不过,情报工作是一件长久的事情,他只不过刚实施不久,这方面的人才也不多,故而,并没有得到什么具体的讯息。至于,暗地里派忠心耿耿的属下去伪装投军以做自己的眼线,这个计划也才刚刚启动,正在营中寻找既对自己忠心,又反应机敏的人。

    只是,虽然很多事情都没有走上轨道,情报工作还是一团糟,对魏刀儿这个人,高畅还是有所了解的。

    他的部众这个时候不是在和太原李渊作战吗?他的搭档漫天王王须拔正在率军攻打涿郡一带吧?他的势力范围在上谷郡附近,以及深泽一带,他派人来平原做什么呢?

    “继续说下去吧?”

    随着那个叫魏大胆的家伙的述说,高畅的心情上下起伏不定,不过,他的脸色依旧如常,许多的想法和计划在他的脑子里风起云涌,不停变换。

    与此同时,在另一间屋子里,另一个家伙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当那惨叫声由高转低,最后,变为细若蚊吟的呻吟时,高畅走出了这间小屋,把门掩上。

    外面的空气非常新鲜,虽然,难免有些冷冽,他深吸了一口长气,视线缓缓转向一旁,在那里,阿岚刚好从另一间屋子走了出来。

    她痴痴地望着他,笑了起来。

第九十九章 伏击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从几千米的高空俯览下去,景色果然如此。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却并非如此。

    银白的大地上,爬着一些小黑点,这是飞在高空的苍鹰的眼中所见;躲在雪地上露出的草丛旁的那只野兔所见到的,则是一个马队。

    苍鹰从高空中无声地滑翔下来,掠过堆满积雪的树梢,如同一块石头攸然降落,双爪在地面一捞,擒住那只躲闪不及的野兔,向天空深处飞去。

    “嗖!”

    随着一记弓弦声,箭矢破空而去,尖锐的呼啸声随着原野上空的风远远地传了开去,那只飞翔在天空的苍鹰发出了一声悲鸣,双爪一松,已然垂首待死的野兔从高空落了下去,掉在雪地之上,苍鹰在空中摇晃着划了一个不大的圈,随后,直直地落了下来。

    一骑飞掠过去,马上的骑士使了个蹬里藏身,身子在疾驰的奔马上攸然消失,待马奔过那块雪地之时,他的身形再次出现在马背上,手上多了两样东西,右手拿的是中箭的那只苍鹰,左手拿的那只从高空下摔下来的野兔。

    他双腿夹着马腹,战马转了个圈,重新朝马队驰了回来。

    “太保爷,好箭法,一箭射中了两个!”

    射箭的是一个面白无须的年轻人,在那张脸上,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在脸的中部,长着一个突厥人常见的鹰勾鼻。

    那人哈哈一笑,收起长弓,将它背在肩上。

    “把这两个畜生收起来,今晚到了平原,找一家店加工,给弟兄们打牙祭!”

    “是!太保爷!”

    这是一队五十余人的马队,由北地而来,前往平原,射苍鹰那人叫魏晨,乃是魏刀儿的义子,由于排行十三,故而旁人称他为十三太保。

    魏晨是魏刀儿的信使,此次前往平原,负责魏刀儿和宇文世家的联络,魏刀儿和宇文世家的联系由来已久,在他还没有随着王须拔起兵反隋的时候,就有联系。

    那个时候,魏刀儿是隋朝和突厥边境线上最大的走私贩子,手底下有庞大的马队,一面走私,一面兼干马贼的勾当,他所负责的走私物资多由宇文世家吃下,后来,宇文世家违背禁令,与突厥私下里做边贸生意的事情暴露之后,他也受到了连累,只好带着兄弟们进入突厥,专做马贼的营生来。

    等宇文化及重新被杨广起用之后,他也回到了隋境,不过,没有做走私生意了,有哪一门生意比拿刀去抢别人的东西这种无本生意来钱快呢?王须拔在上谷起兵反隋的时候,他带着自己的马贼弟兄加入了进去。

    由于杨广三征高丽,大修宫室,修建大运河,以致田地荒芜,饥荒遍地,流民四起。因此,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在河北一地,他们就聚集起了十来万人。

    表面上,他们的实力非常强大,实际上不然,由于没有固定的根据地,多以抢劫为生,日子一长,抢无可抢,大军顿时陷入了粮荒,如果没有粮食,这聚集起来的十来万人一夕之间就可以四散而去。

    没有办法,大军只好分流,一部份由他的义子十三太保之首的甄翟儿率领,一路收拢流民,号称十万大军,西进太原就食。

    最初,这一路大军发展非常顺利,大败隋将军潘长文和慕容罗喉军,杀死隋将潘长文,太原府,乃至河东全境皆大为震动。

    这个时候,杨广任命了自己的老表李渊为太原留守,虎贲郎将王威、虎牙郎将高君雅为其副将,率领河东太原兵马6000余人,进剿甄翟儿的乱民军。

    如今,两军在雀鼠谷形成了对峙,总的说来,情况对甄翟儿一方不利,比拼消耗,他比不过得到大量辎重粮草支援的李渊军。

    另一方面,漫天王王须拔率领本部人马攻打幽州,却受阻于坚城之下,战况不利。

    为了获得粮草和辎重,度过这个寒冬,魏刀儿决定和宇文世家结盟,用一部份精锐士卒与大量人口来换取宇文世家的支援,这件事情在双方的信使来往之中,达到了一定的默契,负责与魏刀儿联络的就是现在的平原郡郡守宇文醒。

    本该在洛阳的宇文醒其实一直待在北面,与管平见面的时候,他并没有和管平完全说实话,他之所以一定要当上平原郡的郡守,其实,就是为了和魏刀儿做交易,各取所需。

    毕竟,狡兔尚且三窟,何况,一个传承上百年的大家族。

    如今,宇文士及留在宇文世家的根本重地关陇一地,宇文化及留在朝廷的中枢,在北地,也应该弄一个根据地出来,这是宇文世家的战略抉择,平原郡就是他们的首选。于是,一系列的计划开始了,把杨义臣调回朝中,由宇文醒担任平原郡郡守,笼络当地的家族,利用和魏刀儿交易来的人口组建一支新军,一切都按部就班地展开,现在,正是做交易的时候了。

    魏晨就是来平原和宇文醒见面,代表魏刀儿与宇文家正式结盟的使者。

    魏晨本就是魏刀儿的本家人,在义子之中排行最小,也最受魏刀儿宠爱,在魏部,他主要负责打探情报,以及做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

    前段时间,他率领手下的人一直在平原郡,清河郡,信都郡等地流窜,打探消息,看有没有主力部队南下的可能,然而,看见张金称,高士达等豪强纷纷被杨义臣铲除掉,慑于杨义臣的声势,只要他一日还在平原,魏刀儿就不敢南下。

    尚家庄的屠杀事件就是由这个十三太保一手策划的,理由很简单,他需要粮食和补给,也需要隐藏自己的踪迹,时不时,他就要找这么一个小村子来补充给养,顺便给弟兄们找找乐子,他手下这批人都是一段时间不闻血腥味就不舒服的家伙。

    残暴?无情?没有人性?

    也许吧?他根本不在乎,在这个乱世,只有比别人狠才能活得更好!弱者是没有资格对强者说三道四的!

    “太保爷,看情况,要晚上才能赶到平原城,那时城门大概已经关上了,我们进不了城,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再赶一会路,然后,找一个地方歇歇脚,顺便让弟兄们乐和乐和!”

    说话那人叫费立国,正是帮魏晨把猎物拣回来的心腹亲兵,他非常善于察言观色,也善于拍马屁,让魏晨特别满意,对他一向言听计从。

    “好吧!如果有合适的地方,弟兄们赶了好几天的路,辛苦了!”

    “呜!喔!”

    他手下的那些人齐声高呼,原本显得有些萎靡不振的队伍顿时提起精神来了,在前面探路的两个游骑也闻声回过头来。

    “等一等!”

    魏晨突然高举右手,他神情凝重地望着前方,在前方一里开外的小土坡上,一个身着银白色甲胄的骑士骑着一匹漂亮的白色战马幽灵一般出现在土坡上,他全身雪白,和身后的雪景浑然一体,头盔上的面罩放了下来,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

    魏晨身下的黑色骏马不安地踏着小碎步,每当它感到危险的时候,就会像现在一样表现得非常烦躁。

    魏晨轻轻抚摩着坐骑的脖子,它渐渐安静了下来。

    他往四周瞧了瞧,除了前面那个不大的土坡外,四周都是旷野,一望无垠,这里,根本就不是埋伏的好场所。

    那对方的目的是什么呢?看对方的样子,一定是专门针对自己这一行而来,绝非偶然相遇。

    那人纵马下了土坡,一面大旗从土坡上升起,上面绣着一个斗大的邓字,接着,几十个骑士出现在山坡之上,他们全部身披重甲,看样子,应该是官兵的精锐部队。

    前面探路的两个斥候已经打马奔了回来,对方并没有发起冲锋,而是静默无声地立在土坡上,只有最先出现的那个银甲骑士向这边缓缓行来。

    那两个斥候距离他只有两百米,这距离正在慢慢拉大。

    魏晨的瞳孔稍微收缩了一下,那人的手中奇迹般地出现了一张长弓,他将弓横放,搭上了两支白羽箭,马儿轻轻扬蹄,他的身子转了过来,侧对那两个驰马飞奔的斥候。

    弓弦拉出了一个漂亮的半月,手指一松,两支白羽箭离弦而出。

    “小心!”

    箭离弦而出之时,魏晨的手下齐声高呼。

    无论他们叫得有多响亮,都无法挽回那两个斥候的命运,当那两个人同时从马上摔下去的时候,他们才听到了箭矢在空中飞行的呼啸,一弓两箭,一箭一命,箭的速度居然比声音还快,一想到自己的敌手是这样的人,他们不由感到胆寒。

    相比之下,土坡上的铁骑士气顿时高涨起来,他们高声齐呼。

    “雷!”

    杀气激荡,风声凄厉。

    雷骑!

    魏晨曾经在远处观看过杨义臣的大军和高士达的部队战斗的场面,雷骑乃是官兵中的精锐重甲骑兵,高士达的本阵不到一刻钟就被这支骑兵冲垮了,眼前这支骑兵无疑正是雷骑。

    杨义臣不是已经被召回江都了吗?大军也各归其所了,怎么,在这里却出现了雷骑,莫非,宇文醒欺骗了我们?

    “走!”

    正面和雷骑抗衡无疑是个愚蠢的主意,然而,雷骑由于身披重甲,速度远远不如他们的这些轻骑,撤退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魏晨轻轻一拉马缰,其余的人和他做着同样的动作,想要调转马头离开。

    这时,一阵战鼓声从土坡上传来,战鼓隆隆,杀伐之意,直冲云霄。

    战鼓声刚一响起,魏晨部两旁的原野突然有了响动,在距离他们不足一百步的两侧,一群弓箭手就像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的一样,他们在雪地里露出上半身,呈八字型将魏晨部包围起来,清一色的弩弓对准了他们,这个时候,他们正在调转马头,并没有完整的队形,也无法策马飞奔,当突然在这么近的距离看见这么一群弓箭手的时候,他们齐声发出了绝望的呼喊。

    “嗖!嗖!”

    箭矢如蝗,又如午间的骤雨,密不透风地打了过来,在这么近的距离,根本来不及反应,魏晨和他的手下只能做本能的闪避,人们就像下锅的饺子一样,从马上坠落下来,惨叫声不绝于耳。

    远处,雷骑在那个银甲骑士的带领下,如同飓风席卷大地一般冲了过来。

    瞧着敌人在自己的伏击下纷纷坠马身亡,那些弩箭手的神色非常兴奋,就为了这短短的一瞬间,他们在雪地下埋了两个时辰,幸好,雪地下面并不像他们想象中的那般寒冷,只是,为了不引起敌人注意,不能随便动弹,有很多士兵的身体都已经麻木了,多亏地洞挖得比较深,不用卷缩身子,情况不是很严重,一听到鼓声,还是能够从雪地里钻出来,伏击敌人。

    魏晨被这一轮箭雨射懵了,那些弩箭手是怎么出现的?敌人为什么要伏击自己?敌人为什么知道自己要经过这里?

    最后,他的脑子中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逃!他要逃!他要活下去!

    他一把抓过身旁的费立国,挡在自己身侧,费立国还未来得及出声,就被射成了马蜂窝,他一手抓住这个人型盾牌,一手舞动横刀,双腿紧夹马腹,驱动战马向前冲去。

    有几个落在后面的游骑见势不妙,调转马头,落荒而逃,魏晨见状,甚是后悔,早知道,自己在后面压阵多好。

    终于冲出来了,前方一片开阔地,魏晨不由一喜,然而,就在他欣喜之际,一股大力重重地撞在他的后背,他身不由己地从马上飞了出去,天空,大地,银白的世界在他视线中不断旋转,这时,他听到了箭矢划空刺耳的呼啸声,那是他在这个世界听到的最后的声音,突然眼前一黑,他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那个银甲骑士驱马来到阵前,他手里拿着长弓,眼睛冷冷地注视着战场,那些弩箭手冲了上来,打扫战场,发现还有活着的敌人,就用腰刀在他的颈间一拉,帮他们解脱。

    那个银甲骑士把头盔的面罩抬了上来,露出了高畅英俊而苍白的脸。

    “大人,要追击那几个人吗?”

    “不用!”

    高畅望着远方打马狂奔的溃兵,冷冷地笑了笑,说:

    “我需要他们活着,把今天的事情带回去,告诉那个历山飞!”

第一百章 雀鼠谷

    大业十三年(617年),一月初。

    雀鼠谷。

    昨晚一直在下的雪,今日凌晨,终于停了下来,昨晚那场雪并不算大,积雪不厚,只是,天地间依然白茫茫一片。

    在雀鼠谷两旁的高坡上,新任太原留守唐国公李渊的六千大军与甄翟儿的两万多变民军隔着两里宽的沟谷对峙着。

    从辰时开始,两军就摆好了阵型,然而,直到午时,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战机,双方依旧对峙着。

    甄翟儿摆出的是一字长蛇阵,首尾相连,布阵接近十里,他亲率主力位于中军。李渊的布阵却与他大相径庭,以羸弱之兵居中,多张旗帜,全部辎重继后,为大阵;自率精骑千余人分左右队,为小阵。

    “世民,今日一战如何?”

    李渊骑在一匹枣红马上,挥动马鞭,指向沟谷对面的甄翟儿军,对身边的一个玄甲小将说道,那玄甲小将正是他年方十八的次子李世民。

    李世民身形挺拔,相貌甚是俊美,一身玄甲,虽然眉目清秀,看上去却没有丝毫文弱之气,英气勃勃。

    李世民年纪不大,却已久经战阵,还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率领过乡兵冲击过突厥大军的营地,解了杨广的雁门之围,那时,就有了骁勇善战之名。

    李世民抬头望了沟谷对面一眼,对面的甄翟儿部黑压压的一片,他们像野兽一样咆哮着,发出呜喔,嗬嗬的叫声,雀鼠谷的上空,一些雀鸟上下盘旋,不敢落下,过了一会,像一堆黑沙子一样,撒向了远方。

    “不过是乌合之众而已,我军战前部署得当,此战,我军必胜!”

    回话之时,李世民仍然盯着对面的甄翟儿军,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虽然,作战计划已经制定了,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他还是想寻找敌军的漏洞,希望能有多一种选择。

    “那,这里就交给你了!”

    李渊瞧着自己的爱子,满意地点点头,随后,骑着战马在亲兵的簇拥下从土坡后向战阵的另一端驰去。

    午时一过,战机终于出现了。

    位于中央的李渊军由于大多是老弱之军,与敌军对峙时间一长,难免疲惫不堪,自然有了懈怠之意,甄翟儿在对面看得分明,以为战机到了,于是,命令擂鼓进军。

    随着喧乱的鼓声,甄翟儿的部队像雪崩一样,从并不陡峭的土坡上冲了下来,沿着还算平坦的沟谷向李渊军冲来,也许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他手下的士兵大多张大了嘴巴,嘴里发出没有任何意义的喊叫,一时之间,杀声震天。

    主阵的武贲郎将王威坐在战马上,示意挥舞大旗,同时,下令擂鼓进军。

    前军大队挥舞着武器,嘴里和敌人一样呐喊着,向敌军冲去,眼看双方的军队就要撞在一起,甄翟儿的前锋突然往旁一闪,数千骑兵吼叫着,挥动长矛,砍刀,马槊,突阵而出,向官兵的前阵急冲而来。

    稍一接触,官兵的阵型就已崩溃,甄翟儿骑在战马上,挥舞着马槊,在亲兵的簇拥下,朝着后阵的帅旗处冲去。

    他最喜欢运用这一招,把精锐骑兵藏在前锋的后面,然后,出其不意地冲过去,直接杀向敌军心腹,隋将潘长文就是这样死在他槊下的。

    眼看这一招又要得手,他不由得意万分。

    官兵的大阵在这股骑兵的冲击之下,也很快崩溃了,士兵们撒开双腿向后逃命,被甄翟儿部缴获了许多面军旗,随即,猛冲后阵的辎重,辎重队未经一战就落荒而逃,有些箱子被打翻在地,银钱,绸缎撒了一地。

    甄翟儿部本就是没有经过训练的盗贼,见状纷纷下马抢夺财物,就像街上的地痞流氓一样,有的甚至为了财货,拔刀相向。

    场面乱成一锅粥,甄翟儿无法把部队聚集起来。

    “杀贼!”

    眼见时机到了,李世民高呼一声,舞动战刀,率领几百名精骑从左面向敌军掩杀而去,与此同时,他的父亲李渊也从右面率领同样的骑兵小队朝敌军冲去。

    “射!”

    待要冲进敌阵之时,李家父子所率的骑兵小队纷纷从身上取下长弓,朝着乱成一团的敌人搭箭射去,箭雨过处,敌军无不应声而倒。

    这支骑兵小队不是官兵的精锐部队里常见的重甲骑兵,而是李家父子在与突厥征战的过程中,借鉴突厥的轻骑兵建成的一支精骑,所用的战法大多来自于突厥骑兵。虽然,在正面冲阵中他们比不上重甲骑兵,然而,在机动性上,灵活性上却不知强了多少,有了这个特点,李世民常常以其机动性来寻找战机,不停地迂回转移,寻找敌军的薄弱点,找对位置,就猛然发起进攻,切割敌阵,将其击溃。

    甄翟儿部没有料到会受到官兵的逆袭,措不及防之下,慌乱逃窜,士气尽丧,甄翟儿虽然努力收拢余部,想要整装待战,无奈军心全无,溃败已无可避免。

    这时,一直埋伏在辎重营后面的精锐官兵也掩杀了上来,再加上被李家父子的骑兵冲垮了阵型,甄翟儿的士卒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向后奔逃,四下乱窜。

    “杀!”

    李世民挥舞战刀,将一个敌军的头颅砍下,他的喊声铿锵有力,所率的那几百骑在乱军中上下冲杀,阵型也不曾有丝毫的散乱,他们像一股铁流围绕着溃兵不停冲杀。

    一个个盲目奔逃的敌军纷纷被后面追上来的官兵砍去了脑袋,斩断了手臂,被长矛刺穿,被马蹄践踏,哭喊声震天,他们不停地向前奔跑,丢弃了战甲,丢弃了武器,一心想要逃离这个地狱一般的战场,骑在马上的骑兵在奔跑的途中,就算把本方的士兵撞倒了,也不停步,有的甚至挥刀砍杀前方阻路的溃兵,一切都是为了活命。

    看见无法逃脱,大批大批的士卒纷纷扔下刀剑,举起双手投降。

    “不要杀俘,大家跟我继续追!”

    李世民高声喊道,战马跃上土坡,轻骑们跟在他的身后,继续向前冲去。

    甄翟儿的残部并没有跑远,他们躲进了雀鼠谷的后营,那里有着士卒们的家属,队伍里男女老幼数万人,牵着牲畜,驮着包裹,带着锅碗,甄翟儿所谓的十万大军就包括这些人在内。

    以劫掠为生的变民军就是这样,他们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没有严厉的军纪,他们聚在一起,走州窜县,一路上,如同蝗虫过境,吃光了一州的粮食,又去吃另一州的庄稼。不仅吃大户,就连一般的平民也不放过,平民没有了生路,只好带着家眷随着他们向别的地方迁移,军队就像裹雪球一样,越聚越多,然而,战斗力却没有根本性的提高。

    就像甄翟儿,他所倚仗的也只能是靠马贼为班底的那数千名骑兵,那支队伍溃败,全军也就失去抵抗力了。

    半年前,李渊去绛郡剿灭盗贼敬陀,他听从了李世民的意见,采取了镇压和招抚相结合的政策,那些盗贼都是农家出身,得知后纷纷返乡投降,李渊不仅借此收编了一万来人的精壮作为士兵,并且得到了仁慈的好名声。

    所以,当李渊父子率军赶到后营的时候,这些人选择了投降,或许,在仁慈的唐国公的旗下,大家能够活下去,不再饿肚子吧?既然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投降也就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了!

    雀鼠谷一役,太原留守唐国公李渊得到的利益最为巨大,甄翟儿部的许多健儿被他选入了军中,其余的流民则被迁移到晋阳附近,安置他们垦荒过活,这些人,只要能够得到活命的机会,就算缴纳赋税,被征徭役也不是不能承受的,对大多数人来说,四处流浪的日子并不是他们想要的。

    这一仗,在瓦岗军紧逼洛阳的讯息掩盖下,并没有得到天下群雄的多少重视,然而,还是有几个人非常关注这个消息。

    几天后,雀鼠谷甄翟儿战败不知所踪的消息传到了魏刀儿耳边,愤怒之下,他亲自挥刀砍下了几个被抓来的朝廷官员的脑袋,闻到熟悉的血腥味后,心中的暴虐才稍稍有所减缓,然而,这个时候,他得到了自己的义子魏晨的死讯。

    从逃回来的士兵口中,他得知魏晨是死于官兵的伏击之下,并且,那些官兵就像事先早就得知魏晨要从那里经过一般,这件事情让他对宇文世家有了猜疑。

    当宇文世家的使者来访,问他为何不派人到平原商议结盟事宜时,他以为是宇文家的人在故意装蒜,一怒之下,将其赶出府去。

    不过,很快,他的心思就没有放在这上面了,漫天王王须拔在进攻涿郡时,死于流矢之下,王须拔一死,内部出现了重大震荡,魏刀儿把心思全部放在了整合内部上面,他拉拢了一批人,杀了一批人,最后,在其结拜兄弟宋金刚的帮助下,当上了大统领,不过,这已经是好几个月后的事情了,在此期间,魏刀儿与宇文家的结盟已然不了了之。

    一月中的时候,平原的高畅得知了雀鼠谷的具体战况,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半天之后,才走出房门。

    李唐!

    在以前的某个人生里,他记得隋之后就是唐,唐高祖李渊,唐太宗李世民,有唐一代,四夷皆服,万邦来拜,李世民乃是异族口中的天可汗,在这个民族的历史上,是一个伟大而英明的统治者。

    如果,自己没有出现在这个时代,历史应该如此发展,然而,当自己转生在这个叫高畅的年轻将军身上时,历史已经有了改变,它的大的走向会是什么?会沿着原来的轨迹发展?还是会按照自己的意志前进?

    李世民!

    在这一世里,他或许会是自己宿命的对手吧?既然,这个最强大的敌人已经露头了,自己也该加快步伐了啊!

第一百零一章 秋长天的计划

    大业十三年(617年),元月十六。

    平原郡郡守府。

    昨晚是上元佳节,应该是满城燃灯,普天同庆的时候,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也是一元复始,大地回春的夜晚,对此加以庆祝,庆贺新春的延续乃是习俗。然而,在这人命如草芥,朝不保夕的乱世,所谓的佳节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日子。

    不过,对那些高高在上的达官贵人,高门子弟来说,这个节却是不可不过的,在平原,为了体现出大家在新任郡守大人的领导下,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各个世家在自家产业的门口,挂上了形状各异,漂亮非常的花灯,看上去,也颇有几分太平盛世的味道,当然,要是你不去那些被火烧过的废墟残宅观望的话。

    宇文醒昨晚在郡守府开设了酒宴,邀请平原各地有头有脸的人物,酒宴上,宾主相谈甚欢,对平原郡在郡守大人的领导下,前景会无比美好这一点达成了共识,大家对现在这个以宇文醒大人为核心,平原各世家为主体的领导班子非常满意,坚信只要大家团结一致,平原的未来将更为美好。

    宿醉之后,自然想痛快地酣睡一场,然而,身处在郡守这个重要的岗位上,宇文醒大人这个小小的愿望注定不容易实现。

    辰时刚过,他就被自己的谋士秋长天叫醒了,他知道,没有要紧的事情,秋长天不会来打搅他的美梦,故而,强撑着睡意,在身边的美妾的服侍下,匆匆穿戴整齐,来到了位于另一个院子的书房。

    书房内,除了他的亲信谋士秋长天外,还有一个人在等候着他,那人正是他派往历山飞魏刀儿部的使者宇文杰。

    宇文杰带回来的消息让他昨晚的好心情荡然无存,这个消息让接下来的一系列计划无法再继续下去。

    “说完了吗?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宇文醒抬起手,摸着自己的后颈,用力捏了两下,这个动作并不文雅,不符合士子的身份,不过,他已经顾不得这些了。

    “历山飞的原话就是如此,小的不敢虚言!”

    宇文醒的视线转到秋长天的身上,秋长天抚着下颌的长髯,微微点头,若有所思。

    秋长天乃是齐郡人,今年四十来岁,是个家道中落的寒门士子,由于身世卑微,虽然自认满腹经纶,却得不到别人的赏识,在齐郡担任一个看管仓库的小吏,郁郁不得志,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以和宇文醒认识,宇文醒对他的才学非常敬佩,因此,把他收入府中,后来,交付给他的任务,他都完成得干净利落,有时候,甚至超过了宇文醒预期中想得到的结果,渐渐地,他被宇文醒倚为心腹,成为了他的头号幕僚,说是言听计从也不为过。

    担任平原郡郡守,笼络平原各大世家,和魏刀儿结盟,用物资换人口,组建郡兵,这些计划都是他制定的,他因为有要事在清河郡耽搁了一些时日,年后,才来到平原。

    “你确定魏刀儿是因为自己的使者被官兵的雷骑伏击致死,因此,认定我们没有诚意结盟,这才断绝联系的吗?”

    秋长天盯着堂下的宇文杰,那眼神,就像想在他脸上寻找某种东西一般。

    “确实如此!后来,小的多方打探,魏刀儿所言非虚!”

    宇文醒恍然说道。

    “怪不得,按照事先的约定,魏刀儿派到平原来的使者应该在年前就到的,结果,久等不到,我这才派你前往他那里,原来他并没有爽约,而是出了意外。”

    “雷骑?”

    秋长天眯着眼睛,抚摩着胡须,皱着眉头,就像有什么问题想不明白一样。

    “是啊!”

    宇文醒疑惑地说道。

    “杨义臣被召回江都之后,雷骑不是调回涿郡了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平原郡附近,除了东都洛阳,涿郡的征辽大营外,在北地,又有哪个地方会有雷骑呢?”

    “据活下来的人说那只队伍打的旗号是邓字大旗!”

    宇文杰连忙补充了一句。

    “邓有!”

    宇文醒猛地一拍自己大腿,神情异常愤怒。

    “肯定是杨义臣这个老贼不甘心失败,把雷骑藏了下来,交给了邓有,为了打击我们宇文家,姓邓的吃掉了魏刀儿的使者,还故意亮出了旗号,这是在给我下马威啊!”

    秋长天摇摇头,说道。

    “这事情有些想不通,如果邓有拥有雷骑,他为什么要把这支精锐部队暴露出来呢?他可以把它当作王牌,用在最关键的地方啊!为了震慑主公,亮出他最大的底牌,这并不理智啊!”

    “除了邓有,这附近哪还有什么大的势力?何况,雷骑这东西最耗钱财,不是一般人能够养起的,武具,铠甲,能够承受几十斤重量的良马,这些东西,难道那些穷得叮当响的反贼们会有吗?”

    宇文醒仍然坚持己见。

    他没有想到的是,高畅攻破平原之后,在杨义臣的辎重大营里,发现了几十具雷骑的铠甲和武具,在窦建德没有来到之前,他派出亲信把这些武具偷偷藏了起来,说实话,他对这种重甲骑兵并不感冒,他深知,这种重甲骑兵很快就要推出历史的舞台了,不过,这些东西也不是全然无用的,他可以利用它们来装配自己的骑兵,随后,在战斗训练中,教会自己的步兵和轻骑兵怎样对付这种重甲骑兵,至少,不会在战场上,一看见敌方的重甲骑兵冲阵,就一溃千里。

    为了隐藏自己,也为了嫁祸饶阳的邓有,在他和宇文醒之间埋下钉子,他把这些武具和铠甲装配在高头大马上,伪装成雷骑伏击魏晨。

    不过,伪装成雷骑的那些士兵训练的日子还不长,并不能形成真正的战力,只能起到吓阻的作用,故而,他的杀招还是那些事先埋在雪地里的弩箭手,那几十名重甲骑兵连一个敌人的脑袋都没有砍到。

    不过,他的目的还是达到了,在宇文醒的坚持下,原本想在饶阳韬光隐晦的邓有成了高畅的替罪羊。

    “你先下去吧!到账房那里去领几贯钱。”

    把宇文杰打发下去后,他站起身,来到秋长天的席间坐下,神情焦急地问道。

    “先生,如果真是邓有所为,我们又该如何呢?”

    秋长天沉吟片刻,说道。

    “如果这件事情真是邓有所为,我们首先要想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还能有什么?他依照杨义臣的吩咐把投诚的变民军带到饶阳聚集,无非是想针对我们宇文家,因此,才破坏我们和魏刀儿之间的结盟。”

    宇文醒不以为然地说道。

    秋长天笑了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神情似足一只老狐狸。

    “主公,我却不这样认为,邓有这个人,我曾经对他有过研究,他会打战,却不是一个莽撞的家伙,这也是杨义臣把他留下来的原因,不过,杨义臣忽略了一点,那就是邓有不是一个迂腐愚忠的人,杨义臣在,他对杨义臣自然会一心一意,要是杨义臣不在,他不见得会按照杨义臣的话去做。”

    “此话怎讲?”

    宇文醒急忙问道。

    “我想,如果邓有真的有雷骑,并且这样做了,目的无非是想向我们传递一个信息,那就是让我们不要舍近求远,与其和魏刀儿结盟,不如找身处饶阳的他,好歹他也有一万多士卒。”

    “他真的是想这样吗?”

    秋长天摇摇头,笑着说道。

    “这只是我的猜想而已,前提条件是那支雷骑真是邓有派出来的,伏击魏刀儿的使者的事确实是他做的。”

    “先生,那么接下来我们该做什么呢?魏刀儿那里真的没有指望了吗?”

    秋长天叹了口长气,坐直身子,神情凝重地说道。

    “这事够悬!魏刀儿是一个非常暴躁的家伙,主公以前应该和他打个不少交道吧?对他的为人不会缺乏了解,这个人,最初决定和我们结盟就有些不情愿,只是想靠我们的支援度过难关,不过,要是他狠下心来,还是有别的路可走,只是多死点人而已,他之所以派甄翟儿进攻太原府不就是如此吗?要是能成功,就可以到太原就食,失败的话,也没有多大的损失,抛弃一些不听他号令的将领和士卒,以及大量的老弱病残,这个冬天也容易熬过去。如果事情真像宇文杰所说的那样,这事情就不好挽回了,不过,我们还是要派使者前去,向他解释清楚,就算不能结盟,做一些努力也不为过嘛!”

    秋长天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

    “不管伏击魏刀儿使者的人是不是邓有,我们也该派人去和他接触,能够把他争取过来比和魏刀儿结盟要好。我们原来对他的方针是挤压他的生存空间,联络附近的郡县,以及那些世家大族,不把粮食接济他们,他们的存粮一完,自然不战而溃,不过,这个战术是建立在他的部队不四处劫掠的基础上,当然,要是他四处劫掠,官兵变反贼,生存的空间同样不会变大,北地的这些世家大族是不会支持他们的!”

    宇文醒插话道。

    “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派人和他接触,是不是要改变原有的方针?”

    秋长天摇摇头,沉思片刻,说:

    “不用马上改变,先接触了再说,如果,能把邓有这一万人拉来,对我们的大业有帮助,只是,邓有这人并不愚蠢,需要慢慢来,在接触的同时,仍然挤压他的生存空间,日后,要是能收服他,付出的代价不会特别高昂!”

    秋长天咳了咳,正色道。

    “不过,在这之前,我们必须要建立起一只能战斗的部队,以防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进攻平原,这支部队的士兵就从平原郡的豪族那里召集吧,不过,我们要准备一些物资,不然,就算那些豪族想要抱住宇文家的大腿,只是付出没有回报,也会心有怨言,另外,要从本家那里抽一些家将过来,把这支队伍牢牢地掌握在家族的手里。”

    秋长天笑了笑,说:

    “大公子宇文成都有万夫不当之勇,可以让他来当这支军队的统领。”

    听他这么一说,宇文醒的脸色沉了下来,他和宇文成都之间并不对路,两人之间素有矛盾,宇文成都想当宇文家的下任家主,他支持的却是宇文智及的儿子宇文霸。

    “不过,大公子身有要职,脱不开身,所以,这支队伍的统领最好让三公子宇文霸来担任!”

    秋长天知道宇文醒和宇文成都的矛盾,刚才之所以那样说,无非是想引出后面的这句话而已!

    “哈哈!”

    宇文醒大声笑了起来,很没有形象地拍了拍秋长天的肩膀。

    “我有长天,好比汉高祖遇见张子房啊!”

    秋长天微微一笑,胡须微微抖动。

    “主公,谬赞了!”

    宇文醒站起身,透过大开的窗,望向屋外的庭院,一只不知名的雀鸟从庭院的上空飞过,他的视线随之而去。

    在宇文醒和秋长天密谋之时,城西的一个作坊内。

    “成功了!成功了!掌柜!”

    一个匠人打扮的年轻人在院落之间穿梭飞奔,最后,跑进后院的厢房里,那里是作坊的账房所在,管平和作坊掌柜和账房先生正在小声地说着什么。

    那人猛地推开门,闯了进来,吓了屋内的人一跳。

    “陈楚,你乱叫什么?什么事情让你火急火燎的?你没有看到主人也在吗?”

    陈楚伸手搔了搔头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张黝黑的脸显得更为憨厚了!

    “不碍事,说吧,什么事情让你这么高兴!”

    管平微笑着说道。

    “主人叫我们做的事情,我们终于做成功了,主人的方法果然了不得,做出来的东西比原来的好多了......”

    “是吗?快!快带我去看!”

    管平不待陈楚说完,忙打断了他的话,猛地站起身来,抓住陈楚,向外冲去,作坊的掌柜和账房面面相觑,苦笑一声,站起身,跟了出去。

第一百零二章 无间和造纸术

    “杀!”

    一声脆喝,阿岚向前一步,手中的横刀划过一道美妙的弧线,向前斩了下去,将从山坡上奔来的风儿斩为了两截。

    “杀!”

    一百多个孩子在薛仁贵,杨黑仔的带领下,照着阿岚的动作,挥动着手中的木棍,一百来个孩子发起的整齐划一的喊叫声,虽然免不了有所稚嫩,却也杀意森然。

    当铺事件已经过去一个月了,阿岚的心情却没有完全好转起来,毕竟,由于她的报仇心切,以致两个同伴丢掉了性命,虽然,报了大仇,可是,那两个同伴原本是可以不死的,如果自己做事不那么冲动的话。

    乱世而已,生命本就脆弱,无论是谁,都不能保证一定能看到明天的太阳,逝者已矣,无须多想。话虽然如此,只是,要不是自己失误的话,那两人的牺牲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心地良善的阿岚总免不了会这样想,和高畅重逢的喜悦似乎也被冲淡了。

    为了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为了不在以后的战争岁月里拖高畅的后腿,阿岚变得刻苦起来,每天抽出大量的时间来锻炼自己的武技,主动加入稚虎营的日常训练。本来,高畅的人手就缺乏,自己的事情非常之多,由于要训练稚虎营这些孩子对自己的忠诚心,所以不能随便交给一个人,阿岚毕竟是他的女人,交给阿岚他也比较放心,因此,这才有了开始的那一幕。

    阿岚和稚虎营的孩子在进行日常的功课,高畅躺在山坡的草丛中间,仰面望着头顶的蓝天,嘴里叼着一根野草,耳边回荡着山坡下孩子们的喊杀声,貌似很悠闲,其实不然,他的脑子里高速地转动着许多念头。

    一个月前,他派出了大量精干的士卒扮成流民前往饶阳,这里面,每个人都经过他单独的会面,经过催眠术考验,证明他们对自己绝对忠心,高畅才把他们派了出去,不能过这一关的人,不能进入这个叫做无间的队伍,毕竟,做情报工作,小心无大错。

    这个时候,邓有正在大肆扩军,那些无间无一例外,全部进入了邓有的军营,现在,一个月过去了,那些无间所做的成绩远远超过了高畅的预期,有很大一部分心怀不忿的低级将领被他们拉拢了过来,这里面很多人原来的头领就是窦建德,和那些无间之间本就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有的是本乡本土,有的甚至还是亲戚,因此,整个拉拢计划非常顺利的完成了。

    其实,这样顺利也是要拜邓有所赐,为了将全军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里,邓有指派了大量亲信担任军中的高级将领,对此,那些在军中有着广泛人脉的低级将领们自然非常不服气,故而,当那些无间以窦建德的名义来拉拢他们时,自然一拍即合。

    有了这层关系后,他们在高畅的指使下,故意曲意奉承邓有派下来的那些人,让邓有得到了一个假象,那就是,他已经掌握了整个军队。邓有和他的亲信们并不是蠢货,里面也有不少聪明人,之所以依旧被这些人所瞒过,原因很简单,这些低级将领们并没有做多余的事情,不管什么都按照他们的指令在做,渐渐地,也就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再加上,像这种大量向对方派出细作的事情,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大多数军队的组成都非常单纯,每个营的成员基本上都是本乡人,要是外地人前去担任奸细,并不容易,他们不容易得到那些排外的本乡人的信任,只要稍稍露出马脚,就会暴露,所以,历史上向对方派出大量奸细的事情并多见,对此,邓有等人自然没有足够的警惕心。

    高畅对邓有这支军队的渗透之所以这么成功,和邓有现在这支军队的现状有关,他们本就是降兵,军心不稳,再加上高畅所派的无间都是他们的同乡,或者曾经的同袍,取得他们的信任非常容易,邓有和他的亲信们对此的警惕心又不高,自然逃不脱高畅的算计了。

    现在,高畅并不需要这些暗地里向自己,嗯,准确地说,是向窦建德投诚的人做什么,他要他们做的就是取得邓有的信任,然后等候他的命令,他的计划很简单,不发动则已,一旦发动,就要致敌于死地。

    于此同时,他还派出了大量的无间前往河北各地的义军,探听那些变民军的虚实,为日后自己扫荡河北一地做准备。

    要想对抗资本雄厚,筹谋多年的李家,高畅必须在他们取得河东,关中之前扫清河北所有的豪强,并且攻下重兵云集的隋涿郡大营,不然,一旦李家在关陇门阀的支持下,兵出潼关,紧逼洛阳,他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

    所以,高畅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积蓄起自己的势力来,不过,虽然要赶时间,却不是盲目地扩张,做什么事情都要一步一步地按照计划进行,未雨绸缪,才是王道。

    只有准备工作做足了,才能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成立无间,搜集敌人,以及在未来将会成为自己敌人的情报,这样的事情是必须先做的,经过一番努力,在那些变民军里面,高畅应该能埋下钉子和眼线。只是,要让无间进入那些门阀世家中去,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能进去,也不过是做一些下人的事情,不会得到什么好的东西。

    因此,他非常需要莲花,需要她手里的那份名单,并且,经过宇文世家训练的她对情报工作有一种非常敏锐的直觉,知道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可以忽略的,这一点,正在为高畅负责无间工作的崔安澜还比不上。

    洛阳!

    平原的事情一解决,自己应该去一趟洛阳才是啊!

    当高畅想到莲花的时候,莲花正向他身处的这个小山坡走来,阿岚远远地望见了她,她示意薛仁贵和杨黑仔带领那些孩子继续练习,她离开大队,朝莲花走去。

    对莲花这个人,阿岚的心情颇为复杂,最初,她以为她是高畅的新欢,那时,她恨不得掏出刀子来,刺死对方,然后刺死高畅,最后刺死自己,后来,知道莲花只是高畅的家臣之后,甚至,只是俘虏之后,她很为自己曾经的念头感到惭愧。

    故而,她对莲花的态度非常之好,一有时间,总会去陪她说说话,向她讲述山里的乡间生活,有时候,也听莲花唱唱小曲,跳跳舞什么的。

    她很羡慕莲花,羡慕她识文断字,能歌善舞,多才多艺,就像一个大家小姐一样,而自己只是一个粗鲁的乡下丫头,这让她有些自惭形秽,不过,她对自己的某些地方也感到骄傲,她的肤色比对方要白,眼睛也要大一些,武功也比对方要高。

    其实,莲花也很羡慕她,当然不是羡慕她那些自认的优点,她羡慕她自由自在,率性而为的性子,羡慕她的直言直语,不带半点机心的澄明的眸子,也许,还有一点她不愿意承认,那就是她羡慕她是他的女人。

    “岚姐!”

    瞧见阿岚走近,莲花盈盈地施了个礼,由于高畅和阿岚没有成婚,她不能叫她夫人,最初,叫的是小姐,阿岚不让她这样叫,让她称呼她为岚姐,虽然,莲花的实际年龄或许比阿岚要大一些。

    “莲花,什么事情啊?”

    没有事情的时候,莲花一般都待在她的那个屋子里,虽然,没有人限制她的自由,甚至,没有专门人在外面看守,她还是非常自觉地不四处乱走,其实,她知道,暗地里,有许多双眼睛一直在盯着她。

    阿岚来了之后,她才经常出来走动了,不过,多数时候都是阿岚把她硬拉来的。

    “城里有人来了,管平向主公报喜,主公交付给他的事情他办成功了,我来向主公说一声,问他见不见城里的来人。”

    “哦!他在山坡上,你上去吧!”

    阿岚指了指那个小山坡,高畅躺在草丛中,从这里无法看见他的身影,莲花朝阿岚浅浅一笑,向山坡上走去。

    稚虎营的孩子们仍在一板一眼地进行着武技训练,北风吹过来,将他们的小脸吹得通红一片,对此,他们毫不在意,在这些孩子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努力学习,努力锻炼,长大之后为主公效力,建立一个伟大的王朝,让全天下再也找不到一个像他们这样的孤儿,让所有的人都能吃饱,不挨饿;有地方住,不受冻;生病了,有郎中看;没有权贵高高在上,没有人肆意欺负别人,谁也不比谁高贵。

    他们恨不得马上长大,为实现这样的理想为主公上战场拼杀,他们坚信,这样的王朝一定会建立,只要是主公说的就一定是正确的,主公不是凡人,他是天上的神诋下凡。

    莲花瞧了一眼目不斜视,专心训练的孩子们一眼,一丝怜悯在她的眼角闪过,这场景让她想起了宇文世家收留的那些孤儿,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其实只是工具而已!

    不过,虽然是工具,因为使用的主人不同,待遇也不会一样,高畅手中的这些孤儿的待遇比宇文家的那些好多了,至少高畅把他们当作人,同样是洗脑,高畅的手段也要高明了许多,只凭这些小细节,莲花就对高畅充满了信心,她深信,只要他真心对付宇文世家,不要看宇文世家现在这般风光,覆灭的日子并不会太过久远。

    还没等她走上山坡,高畅已经听到了脚步声,只是通过脚步声,他就知道是莲花来了,只要是相熟的人,他就能听出他们各自不同的脚步声。

    他从草丛里坐起身,突然出现在莲花的视野里,莲花瞧见了他,很自然地停下脚步,微微低着头,非常谦恭。

    “什么事?说!”

    高畅的声音很少有变化,似乎除了在对全军演讲的时候激情四溢之外,一直都是这个平直的味道,不过,与他相熟的那些人还是隐约能从他的语调中听出一些东西来,莲花也是这些人中的一个,她从此刻的高畅的声音中,感觉到他的心情一般,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

    “主公,城里来人了,带来了管平的口信,他说主公交代他的事情办好了,想请主公什么时候得空进城一趟,看看样品。”

    莲花盯着脚尖前的那朵黄色的野花,在所有人里面,只有阿岚敢于直视高畅的目光,其他人在和高畅见面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回避他的眼神。

    “知道了!”

    高畅淡淡地说了一句,莲花等了半晌,然后,听见他说出下一句。

    “那个人在哪里?带我去见他。”

    “是!”

    莲花施了个礼,要想好好地活着,在面对什么人的时候,采用什么态度至关重要。

    高畅向阿岚打了个招呼后,跟着莲花沿着小径朝庄园内走去,听到这个消息后,他的心情非常高兴,虽然,他认为管平能完成这个任务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他把整个工艺流程都全部告诉了他。

    管平为高畅所做的事情就是造纸,不是一般的造纸,而是采用领先的工艺,制造出超越时代的纸来。

    这个时代纸张的制造,原料来源比汉时广泛了一些,用来抄写经书的用麻纸,枸皮所做的叫皮纸,藤类纤维做的叫藤纸,桑皮做的叫桑根纸,稻草做的叫草纸,纸的种类虽然比较多,然而,由于工艺繁琐,成品率也不高,造成了纸张价格昂贵,质量却不高的现象。又加上印刷术还没有大量出现,书籍之类的东西只能靠手抄,甚为珍贵。因此,只有那些大富大贵的门阀子弟才有钱财读书写字,研习学问,这也是门阀世家的势力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们有文化,所以始终位于金字塔的顶端,极少数人却掌握着整个国家的政权,财权,话语权。

    科技决定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社会形态!

    这句话,高畅深有体会,为了改变以门阀世家为主体的这个现象,他需要做许多的事情,造出便宜,质量上乘的纸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还有很多的计划。

    在符合这个时代的生产力的条件下,在不违背这个空间的宇宙法则的情况下,有许多发明创造他都可以用上,虽然,有一些他知道具体的制造方法,有更多的,却只是略微了解。

    自己这样也许是作弊吧?

    这个念头在高畅心底一笑而过,毕竟,只凭一己之力,要想对抗代表门阀势力的李家,不使出浑身解数来是不行的。

第一百零三章 获平原(一)

    管平按照高畅吩咐建立的造纸作坊,依照高畅交给他们的工艺流程造出的白纸样品,在高畅看来,质量还很粗糙,远远赶不上他在某些时空所用的纸张,不过,已然远远超过了这个时代的水准。

    管平跟在高畅身后,嘴里说个不停,都是一些阿谀奉承之词,虽然很露骨,不过,有很多言词的确是有感而发。

    高畅告诉他的造纸之法,以前他闻所未闻,造出来的纸,漂亮得匪夷所思,只要自己独占这门造纸术,大办作坊,专门生产和贩卖这种纸,钱财必定源源不断,滚滚而来,一想到这,他就打心眼佩服高畅。

    “这种纸还不是很好,我有一种用竹子造纸的方法,用竹造的纸比这种纸还有好一些,不过,竹子在南方才有,日后有机会再把这个方法告诉你吧!”

    “多谢主公!”

    管平躬身为礼,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多建点作坊吧,我希望这种纸能大量地出现在市场上,至于这贩卖纸张的盈利,你怎么说?”

    “为主公办事是天经地义的,至于盈利,小的不敢奢求!”

    高畅的嘴角掀起一丝嘲讽,管平低着头,没有能看见。

    “我需要你的忠心,不过,我不会剥夺你应得的利益,做事情,做得好,就应该得到报酬,一个上位者不能带给跟随他的人利益,他就不是一个好的上位者,这样吧,这个纸张的生成的利润,你我一人一半吧?你觉得怎样?”

    一人一半,自己并没有吃亏,管平忙不迭地点点头。

    “很好!小的非常满意,主公对小的实在太好了!”

    “纸张这门生意虽然能赚钱,不过,在我这里,赚钱的生意还有许多,日后,就看你的表现了!”

    “小的一定誓死为主公效力!”

    如果说,以前,管平对高畅的忠心里面夹杂了太多的水分,那么,现在这些水分基本上都已蒸发完毕了。

    最初,在高畅的高压下,管平不得不臣服在他脚下,心里面多少有些不情不愿,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摆脱而已!经过这件事后,他才真的对高畅没有了二心,作为一个生意人,只会佩服那些能够带给他最大的利益的人,只有那样的人,他才会真心跟随。

    看见这些雪白的纸张,管平看见的是一串串的铜钱,成锭的黄金和白银,成箱的绫罗和绸缎,高畅所看见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要想争霸天下,自然就要攻城略地,然而,打下一个城市之后,还需要有专门的人才去管理它,一个不识字不读书的文盲不仅管理不好一个城市,就连给他一乡之地管理,他也会手足无措,焦头烂额。

    以流民起家的军队缺乏的就是这类人才,因此,他们只能成为流贼,成不了大事,而那些靠门阀世家支持的贵族集团却不缺乏这样的人,这是他们的先天优势,在历史没有改变的那个时空里,李唐之所以能势如破竹地夺取天下便是如此。

    要想和李唐争夺天下,高畅就必须建立起自己的人才库,不仅要有能征善战的将军,悍不畏死,训练精良的士卒,还需要大量的内政人才。

    然而,那些以自家家世为荣的门阀子弟,这个时代的所谓精英们是看不起高畅这样的流民集团的,不可能在他的王霸之气的号召下,闻风而来,从者云集。

    高畅也不屑于依靠这些人,虽然,潼关以东的门阀世家和以李唐为代言人的关陇门阀一向不和,只要他的实力雄厚,对山东门阀伸出橄榄枝,不愁没有人投靠,然而,高畅并不愿意这样做。

    如果,仅仅只是想要打败李唐,建立一个新的王朝,他或许会这样做,只是,他的目标却不仅仅如此而已!

    在他心中,有着一个远比这样的目标更为宏大的理想,他的目光所及之处是这个世界的人所无法看见的未来。

    因此,他选择了白手起家,选择亲手建立完全忠于自己,而不是忠于自家家族的内政人才,虽然,这条路也许会很艰辛,也许会很难走下去。

    不仅是改良的造纸术,以后还会有印刷术,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实现他那个宏大的目标而打的基础,有了精良的纸张,有了印刷术,书籍才能广泛地流通,文化学识才不会像现在这样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仅靠这两样当然是很不够的,等书籍真正不再昂贵,真正进入千家万户之时,黄花菜早就凉了,然而,高畅还有很多计划要实施,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

    有了自己的人才,他才不用对那些高门大阀曲意奉承,才不会因为害怕得罪他们,只好让他们的利益肆无忌惮地扩张,最后,就算建立了一个新的王朝,也不过是换汤不换药,这个民族的未来依旧注定荆棘丛生,苦难重重。

    有了自己的人才,对那些高门大阀也就无所求,最后,他们只能来求他,来向他妥协,如果,那个时候,他们仍然不知趣的话,他也不会为他们的血流得太多而忧心!

    纸张的事情解决之后,管平向他提起了另一件事。

    宇文醒正式下令,趁着农闲之际,组建平原郡的郡兵,一方面,他在广泛征召流民加入,另一方面,他也希望平原的各大世家出钱出力,在现有的基础上,希望他们能贡献更多的精壮。在这次会议上,以赵夙风为代表的赵家非常踊跃,既出钱又出力,不仅送上两仓粮食,还贡献了一千丁壮。

    管平说,宇文醒现在对他要比对赵家冷淡多了,以前答应的由东海郡通往涿郡的盐路也不再交给他了,他问高畅,宇文醒是不是看出了什么,所以对他有所提防,毕竟,他那里现在有个号称小诸葛的秋长天。

    宇文醒为什么会疏远他,还有一个理由管平没有讲,他觉得其实那才是重点,那就是宇文醒曾经向他讨要阿岚,知道阿岚是高畅的人之后,管平怎敢这样做,故而,找了个理由婉拒了他,就是因为这件事情,宇文醒疏远了他。对宇文醒来说,女人并不重要,管平的态度才是最重要的,既然,管平能够为一个女人拒绝他,那么,就不可能真心踏上宇文世家这条船,在他心目中,自然属于不可完全信任的那一类。

    要想在平原站稳脚跟,以前,他必须依靠管平,毕竟,宇文家在平原的势力太弱了,除了一些眼线和庆余堂的刺客集团外,没有任何摆得上台面的力量,所以,他需要依靠和宇文家有生意来往的管平。

    不过,现在形势不同了,由于平原第一世家赵家非常热心和他的合作,管平的作用也就不再那么明显,为了限制管平这个郡丞的势力,拉拢赵家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管平不是傻瓜,很快就觉察到了这一点,有点担心,他迫切地需要高畅的指示。

    高畅想了一会,叫他不用担心,在郡守府的会议上,不要表现得太多引人注目,就让赵家大出风头,静观其变。

    高畅已经制定了一个一箭三雕的计策,他相信,平原很快就会落入自己手中,不过,他并没有把这个告诉管平,只是叫他放宽心,就算宇文醒觉得他不忠,在现阶段,也不可能向他下手。

    在管平和高畅商议的时候,饶阳城的邓有,接见了一个不速之客。

    邓有到了饶阳之后,第一步就是向军中广派亲信,以致能尽快掌握全营,第二步就是收拢流民,将健壮的编入军中,其余众人编造城册,在城外开荒种地。

    营中积蓄的粮草能让全军乃至全饶阳的人度过这个冬季,然而,春耕开始之后,一直到丰收,这段青黄不接的时间,却很难度过,那时,积蓄的粮草多半已经消耗殆尽。

    在领兵前往饶阳的时候,他就在考虑这个问题,那时,因为杨义臣告诉他,清河郡会支援他一批粮草,所以,对能否度过这个青黄不接的时日,他还并不太忧心,然而,进驻饶阳一个月之后,他得到了清河郡的回信,说是盗贼四起,烽火不断,清河郡去年也没有什么余粮,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对此爱莫能助。

    得到这个消息后,他心情极其郁闷,然而,却也无可奈何。

    这件事情不会像清河郡通守杨善会信中所说的那么简单,如果,清河郡真的没有多余的粮食,一开始,杨善会就不会答应杨义臣的请求,送粮给邓有,而到现在才反悔,其中,必定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查明真相固然重要,然而,对邓有来说,更重要的是该如何度过那段粮荒的时间,没有粮食,所有的都只能是泡影。

    扮作贼兵去攻打那些豪强的庄园,吃大户?把那些老弱病残斩杀,做成人肉干?还是明目张胆地进攻四周的郡县,抢夺粮草?

    什么方法他都想过了,然而,没有一个方法是完美的,它们都有着许多的缺陷,在实现上存在难度,不到走投无路的情况,他不会去这样做。

    粮食啊!粮食!

    一想到即将来到的春耕,一想到青黄不接的时节,邓有的心就憋得慌,这些天,他脑子里除了粮食之外,再也容不下别的什么了!

    这天,他一如既往地在营帐里思考该如何解决粮食问题,亲兵前来报告,城外有人自称是宇文家的使者,特地前来拜访。

    一听是宇文家的人,邓有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不见,杨义臣对宇文家一直深恶痛绝,他也受到了一些影响,这时,亲兵又说,那人带来了十车粮食作为见面礼,他想了一想,决定还是见见那人,看他想说什么?就是为了那十车粮食,也应该见他一见啊!

第一百零四章 获平原(二)

    宇文醒的使者正是他倚为心腹的谋士秋长天,与邓有接触是一件大事情,这个使者不仅要有能力,而且必须深得他的信任,在他看来,自己的手下里唯有秋长天符合这个条件。

    邓让亲兵直接把秋长天带到了自己的帅帐,随后,屏退左右,自己坐在帐内唯一的马扎上,冷冷地注视着对方,准备先给对方一个下马威。

    瞧见没有自己的位置,秋长天也不多说话,站在帐内,朝邓有拱手为礼,微微一笑,说道。

    “邓将军,这可不是什么待客之道!”

    “客人?”

    邓有嘴角挂起一丝嘲讽,厉声说道。

    “不知是谁逼得本将军的恩师解甲归田,对这样的奸佞之徒的走狗,岂能以客视之!”

    秋长天微微摇头,不置可否地笑道。

    “将军此言差矣!朝中党争本就如此,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家族的存亡努力经营,又何来忠奸之说呢?”

    邓有冷冷一笑,说道。

    “我恩师太仆卿杨义臣率领大军南征北战,讨伐叛贼,为这大隋王朝,立下赫赫大功,你家主子,不思在朝堂上支持太仆卿也罢,反到在皇上耳边屡进谗言,最终使得太仆卿大人壮志未酬,罢职而去,你也是一个饱读诗书的读书人,识得忠孝二字,你说,你家主子不是奸佞之徒,莫非还是义胆忠肝之辈!”

    “哈哈!”

    秋长天仰天大笑,笑声洪亮,远远地传了开去。

    邓有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他压制着心中的怒火,强忍想把面前这人推出辕门斩首的冲动,他一字一句地慢慢说道。

    “阁下为何发笑?”

    秋长天收住笑声,正色说道。

    “本朝文帝欺负自家主子孤儿寡母,强行从宇文家手中夺得皇位,请问,他可是义胆忠肝之辈?当今皇上勾结权臣,构陷自家大哥,上位之后斩杀弟兄,横征暴敛,贪恋美色,肆意妄为,可是忠肝义胆之辈?如今,天下凋零,民不聊生,盗贼四起,他却一心躲在江都看琼花,玩美人,这样的一个主子,有什么资格让天下的老百姓供养,有什么资格让大臣们效忠!上以知己对下,下则以国士待上,上以猪狗对下,下又该以何种姿态对上呢?”

    不待邓有反驳,秋长天继续说道。

    “邓将军是个聪明人,当知隋室大厦将倾,已非人力可以挽回,当务之急,聪明人要做的只有两件事情,若不能建功立业,一定要明哲保身,邓将军,你会选择哪条路呢?”

    邓有沉默无言,秋长天所说的其实就是他的心里话,对方既然把话说到了这里,他也没有必要狡词强辨。

    “我这次到饶阳来,没有带多少东西来,只给将军带来了宇文家的友谊,希望邓将军能友善地接受宇文家的好意。”

    “此话怎讲?”

    秋长天瞧了瞧端坐在马扎上的邓有,微笑不语。

    “是我糊涂了!”

    邓有猛地一拍脑袋,然后,高声召唤帐外的亲兵,端了个马扎进来,让秋长天坐下,秋长天坐下之后,正色说道。

    “我奉平原郡郡守宇文醒大人之命,给邓将军送来了十车粮食,这是平原全郡父老乡亲为了答谢邓将军的一点心意,有邓将军率领将士们驻扎在饶阳,一般的草寇根本不敢犯境,我平原一地也得以平安无事!”

    邓有呵呵笑道。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秋长天话锋一转,说道。

    “宇文大人要我来问邓将军,大军驻扎在此,有什么困难没有,如果不嫌弃的话,请邓将军开口,宇文大人能帮忙的,一定帮忙,绝不推辞!”

    邓有断然不会相信宇文醒有如此好心,黄鼠狼给鸡拜年吗?他笑了笑,说道。

    “说起来,我还真的没有什么烦心事,你去告诉宇文大人,我多谢他的好意了,这十车粮食的礼物我收下了,让他代我感谢平原郡的父老乡亲们!”

    这家伙果然不是省油的灯!抱着这样的想法,秋长天淡淡一笑,转入正题。

    “我家大人有一个建议,一个对你我双方都有好处的计划,不知道邓将军可有兴趣?”

    这才是这家伙到这里来的目的吧?

    邓有点点头,身子坐得笔直。

    “但说无妨!”

    “邓将军的粮草已经吃紧了吧?要想供养一万多大军,还有这饶阳城的百姓,只凭被窦建德搜刮一空的饶阳一地,是断断不能的,马上就是春耕了,到时青黄不接,邓将军有何打算呢?”

    邓有开口欲言,秋长天抢了他的话头。

    “邓将军无须多言,事实如何,你我心知肚明,若非如此,今日,我也不会来到此地啊!”

    邓有还是开口说话了。

    “粮食的确有一些紧张,不过,不是什么大问题,清河郡杨善会杨大人承诺本官,会送一批粮食帮我度过难关!”

    “哈哈!”

    秋长天摇头笑道。

    “将军虚言诳我也!清河郡也没有多少存粮啊!要知道杨善会也有几千郡兵要养啊!若非清河崔家,他也养不起这几千郡兵,哪里有余粮来供应将军!”

    邓有笑了笑,清河郡有没有余粮他不清楚,但是杨善会之所以出尔反尔,不守信诺,和宇文家一定有关系,现在,他可以确定这一点,不过,没有证据的事情,他不想说出来。

    “宇文大人希望能和邓有将军结盟,互取所需,你我双方优势互补,合则两利,分则两败,要想在这乱世生存,保全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足的,唯有团结起来,才能度过难关啊!”

    秋长天站起身,慷慨陈词。

    “邓将军有军队,有人马,缺少的是粮食,除非沦为草寇,不然无法度过这一关,但是,一旦沦为草寇,就难免失去人心,失去北地世家的支持后,除了流窜之外,将军还能有别的选择吗?所以,这个办法不可取。那么,将军又要怎样做才能获得粮食呢?在下的建议就是接受宇文世家的友谊,与之结盟,这样不需要掠夺,就能度过难关,只要过了这一关,来年粮食丰收之后,将军就不用发愁了,何乐而不为呢?”

    “哦!”

    邓有皮笑肉不笑地应了一声。

    “听先生这么一说,与宇文家结盟之后,我得到的好处果然不少,不过,宇文醒可不是什么大善人,他的条件是什么?你但说无妨!”

    “邓将军如此爽快,我就开门见山,直入话题了!”

    秋长天坐回马扎,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们宇文大人希望邓将军能加入宇文家,做我们宇文家的将军。”

    “笑话,丢块骨头给我,就要我做宇文家的走狗吗?”

    秋长天一脸愕然,随后,说道。

    “邓将军怎会这样想呢?我们宇文家是断断不会如此对待邓将军的,大隋王朝已经奄奄一息了,离死不远,能够取代它的会是谁呢?不要看现在瓦岗军势力强大,威胁东都,然而,他的底子毕竟太薄,翟让,李密两头齐大,号令不明,最终必然要内斗,内斗之后,元气大伤,绝然无法成事。”

    秋长天抿抿嘴唇,继续说道。

    “势力如此强大的瓦岗军也无法成事,其他那些变民军,如江淮杜伏威,北地窦建德,魏刀儿,以及孟海公,朱桀,李子通,沈法兴之辈更是成不了什么大气,真正能替代大隋王朝的只能是家世悠久,根深叶茂的门阀世家才行,在这些门阀世家中,手里又必须掌握军权才行,否则也成不了大气,今日细数各大世家,有这个条件的又有几家呢?”

    言之有理啊!邓有顾不得再伪装愤怒,不由点了点头。

    “现任太原留守唐国公李渊是其中的一个,他驻扎在太原,抵抗突厥,原就有征兵的权利,所以,他如果起兵反隋的话,应该有机会成功,然而,他也有不利之处,当今皇上一面在用他,一面又在提防着他,不然,也不会派王威,高君雅这两人在太原盯着李渊,一旦李渊有所差池,皇上一定会派人问他的罪,故而,暂时来说,李家没有成功的可能,若是时机未到就贸然起兵,投靠李家的门阀也绝不会太多,他们最终只能沦为盗贼之流!”

    秋长天手拂长髯,笑着说道。

    “宇文家家主深得当今皇上信任,掌握着精锐的骁果军的军权,家族生意遍及大家南北,财雄势大,潜力深厚,本就是前朝皇族,具有大义的名分,一旦有变,你说宇文家会不会恢复往日荣光呢?”

    “在这样的情况下,宇文家需要大量的人才,又怎会视将军为走狗呢?将军由于常年征战,至今尚未婚配,宇文大人家有一女,年方二八,将军若不嫌弃,宇文大人愿意将爱女嫁给将军!”

    “这个!”

    邓有沉吟片刻,若说他心中对此没有一点意动,那绝对是谎话,他之所以沉默不语,乃是在考虑这件事情的利弊。

    “这是大事,自然需要一些时日考虑,在下想在饶阳停留一日,明日此时,希望能得到邓将军的答复!”

    “如此甚好!”

    邓有点点头,唤来帐外的亲兵将秋长天带了下去,安顿下来,然后,唤来亲信心腹商议这件事情。

    两天之后,宇文世家和邓有准备结盟的消息就传到了高畅耳里,他等待的时机终于来到了。

第一百零五章 获平原(三)

    大业十三年(617年),一月下。

    秋长天返回平原之后的第四日,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卒离开了饶阳城,领头之人正是邓有,这支队伍将前往白水桥,在那里和宇文醒见面,商讨结亲和联盟的具体事宜。

    部队是午时出发的,途中要在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宿营地歇息一晚,次日,才赶往白水桥,之所以不一口气赶往白水桥,另有原因。

    在大部队出发之前,邓有派出了许多斥候前往白水桥,探察白水桥附近方圆数十里的环境,直到确认安全之后,他才会率领大队前往赴约。

    宇文家自诩的诚意,邓有一向是嗤之以鼻的,所以,小心无大错。

    天空很蓝,白云悠闲自在地从空中飘过,今天,有着一个难得的好天气。邓有的目光从白云上收回,他双腿夹了夹马腹,身下的坐骑猛地窜了出去。

    在这样一个明朗的天空下,在积雪消融的原野上驰马奔腾,邓有觉得自己的心宽广了许多,很有点壮怀激烈的感觉。

    他打马上了一个小土坡,然后,勒住马匹,回首望向自己的队伍,十来个亲兵正拍马从土坡下往上赶来,大部队则按照正常的速度在泥泞的官道上行军,像一条蜿蜒爬行的长蛇。

    表面上,他是被秋长天所说的那番话打动了,这才同意了和宇文家结亲,把自己拴在宇文家的战车上,以期待日后博得一场天大的富贵,事实上,他并不是因为期待这些才同意和宇文家结亲的。

    秋长天的话,有很大部分他压根就不相信。

    宇文家算什么?一个二流的家族而已,就算他们把自己的家世往已经灭亡的北周皇族身上扯,也摆脱不了二流家族的名声。至于宇文化及兄弟,不过是两个弄臣,为了讨好杨广,什么缺德事情没有做过?在朝野上下,根本没有什么好名声,只是仗着杨广宠信而已,他们已经和杨广连在了一起,杨广若在,他们的势力自然强大,杨广若是没有了,他们还能什么可仗恃的呢?骁果军?家财?只凭这些就能在这豪强四起的时代取得天下,谈何容易!

    至于,秋长天所说的,替代隋王朝建立新王朝的只能是身份尊贵的门阀世家,贵族集团,他更是不相信。

    当一个人成功的时候,就会有许多理由来证明他的成功是必然的,是天命所归;一个人失败了,自然是因为他有许多缺陷,所以注定不能成功,只能沦为成功者的踏脚石,一个被史书嘲笑的可怜的家伙!

    然而,当失败者变成了成功者,成功者变成了失败者,双方如果变了结局,又会有许多不同的理由来证明成功者所以成功,失败者之所以失败的必然性。

    邓有是一个看问题看得非常通透的人,所以,他根本不相信什么必然性,也不相信什么天命所归,当然,也不会相信宇文家比别的人更有机会坐上金銮殿上的那个位置!

    他之所以和宇文家结亲,原因只有一个,他需要粮食,需要大量的粮食来度过这一关,而宇文家能带给他粮食。

    他不会因为娶了宇文家的女儿就对宇文家忠心耿耿,姻亲又如何?历史上父子,兄弟为了利益骨肉相残的事情还少了吗?

    他也不会认为,因为自己娶了宇文醒的女儿,宇文家就完全对自己放心了,对方必定会采取一些行动,最终的目的是把自己这一万多人捞过去,对此,他已经有了准备,那时候,就看谁的手段更高明了。

    他嘴角挂起一丝冷笑,驱马下了土坡,重新回到官道上。

    酉时初(下午五点),天色逐渐暗了下来,白昼之光渐渐退去,黑暗从东边的地平线慢慢爬了上来,邓有一行人进入了一个小村落,那个村落由于就在官道旁,几经战乱,已然荒废了,邓有的前哨人马把村落稍微整理了一下,作为他们今晚的宿营地。

    部队进村之后,很快升起了炊烟,在方便的情况下,邓有喜欢热食,不到迫不得已,他不会啃那又冷又干的干粮。

    他进入了事先准备好的一间屋子休息,士卒的安顿,营地的警戒,所有这些统统由他的副将邓平安排,他所做的就是脱下厚厚的战甲,等候食物上来。

    村子有条小路通往不远处的官道,在村子的后面,生长着一片小树林,除此之外,就是一片旷野,站在村子的房屋上,可以看见几里外的远方,当然,天黑之后,就看不到这么远了,即便,今天晚上的星光格外璀璨。

    为了防止敌人夜袭,邓平安排了许多巡逻队,不仅在村子里,巡逻的范围还扩展到了村子外方圆几里。

    狗子在一个五人的巡逻小队里,他负责的方向是村子后面,在那片小树林中。

    伤好了之后,狗子得到了高畅的亲自接见,不仅得到了十贯赏钱,还得到了高畅的赞许,能够得到赏钱固然让他高兴,得到高畅的赞许更是让他找不到北,那时候,他只知道一个劲地傻笑,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在做梦一样,离开之后,就什么也记不得了。

    在自己心中,神明一样的统领大人夸奖了自己,这是真的吗?事后,狗子还很是怀疑了一阵,瞧着手中从军需处领来的十贯钱之后,他确信这是真的!他以自己的祖先发誓,一定要为统领大人誓死效力,因为,只有统领大人才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这个想法等他到了邓有军中后更为坚定了。

    狗子是第一批进入邓有军中的无间,最初,他不知道什么是无间,只知道营里的校尉把弟兄们召集在一起,说是统领大人需要一批人帮他去做一些事情,事情比较危险,让大家自己报名。危险什么的他不在乎,只要能为统领大人效命就好,因此,他报了名,经过一番考验之后,得到了统领大人的接见,接受了到饶阳卧底的任务。

    很多东西需要比较才知道什么是好的!

    进入邓有军中,狗子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适应了军中的生活,这里的待遇和长河营比较起来实在是相差得很远。

    在长河营,水没有煮沸是不允许食用的,每天都要出操训练,大小便必须到专门修建的厕所去,不准在营地中随地大小便,一切都要按照规章制度来办理,那些规章制度就是军法,每天出操前,都由军法官在全营士卒面前大声地念一遍,让他们跟着念下去。

    最初,狗子和所有的弟兄们一样,对此都很不习惯,偶尔也在营里随地大小便,不过,由于营中出现了污物,被军法司的人发现了,全营上下每一个人都受到了惩罚,屁股上挨了十军棍,至此之后,大家再也不轻易违反规矩了,慢慢地,形成了习惯。

    然而,到了邓有军中之后,就像又回到了长河营还没有成军之前,养成了良好习惯的狗子对此反到不习惯了,虽然自由了许多,但是,睡在臭气烘烘的军营中,狗子感觉到非常不舒服。

    这些都算不了什么!真正让狗子觉得长河营好,自家的统领大人好的原因只有一点,那就是军中的伙食,两支军队相差得实在是太大了。

    在邓有军中,一日两餐,基本上都是陈年的粟米饭加上发霉的菜帮子,这个粟米饭还不是实打实的,而是参了不少水进去,分量不足,只能勉强果腹,走起路来,肚子晃荡晃荡的,就像没有装满水的水壶。

    在这样半饥半饱的情况下,军中的训练自然就是空话了,在邓有军中,真正能吃饱的只有他的嫡系部队,那一千人全是腰圆膀粗的精壮汉子,这次随邓有前往白水桥赴会的五百人就是他的亲信。

    在长河营中,不仅能吃上不发霉的粟米饭,还能吃上胡饼,每五天全营将士还能喝到一次鲜浓的肉汤,据说,统领大人从北地的胡人那里买来了大批的牛羊,就是为了让大家吃上肉,最近,辎重营的弟兄在开始养猪了,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能让大家吃饱饭,吃好饭。

    两相比较,跟随哪一位将军更有前途自然不言而喻。

    狗子在邓有军中见到了一个同乡,那个同乡是和他一起被张金称的部队裹挟为盗的,张金称被杨义臣击败之后,那个同乡被俘虏了,摇身一变,变成了官兵,由于作战勇猛,当上了小队长,他当上官兵之后一直跟随着邓有,故而,身在邓有的嫡系部队里,狗子就是得到了他的关照,才得以进入这支随行队伍。

    “妈的,天气真冷!”

    一个士兵搂着长枪,佝偻着腰,一边吸着鼻涕,一边抱怨着老天爷,他的声音在漆黑的树林里显得格外响亮。

    有几只宿鸟被他的声音惊醒,扑哧扑哧地扇动着翅膀从林子里飞起,吓了这支行进中的小队一跳。

    这个巡逻小队的队长拿着火把走在最前面,他回头瞪了那个士兵一眼。

    “妈的,声音小点!”

    狗子走在队伍的最后头,如果,这时有亮光的话,人们会发现他的脸色非常难看,他紧握着腰刀的手心全是汗水,呼吸急促,神情紧张。

    这是一个小树林,树木比较稀疏,灌木丛也不多,路并不难走,只是落叶比较多,脚走在上面发出的簌簌的声响传得非常远。

    林子的某处传来了三声鸟鸣,那只鸟距离这一队士兵非常之近,叫声就在不远处的林子深处响起。

    是时候了!

    狗子深吸了一口气,他嘴里发出了一声唿哨,拿着火把的小队队长闻声回过头来,正要喝骂,这个时候,那个先前叫冷的士卒猛地挺直腰杆,他双手紧握长枪,摆出了一个标准的突刺动作,待那个队长回头之时,他挺枪刺了出去,整个人随着那把长枪向前直扑过去。

    枪尖穿透了小队长的皮甲,深深地扎进了他的胸膛,然后,透背而出,由于用力过猛,持枪那人几乎扑到了被刺那人的身上,两人叠在一起,向前冲去,撞在了一株树上。

    树木摇晃了几下,树叶簌簌落下。

    那人喉咙发出咯咯的声响,手慢慢抬起来,想要抓住面前这个人,然而,手在半空中无力地垂了下来,脑袋往旁一歪,眼看不活了。

    掉在地上的火把点燃了落叶,火苗子猛地窜了起来,狗子从后面冲了过去,拾起火把,扑灭了火堆,他对站立在一旁的另外那两个人低声骂道。

    “小心点!想死吗?”

    狗子这个小队,除了那个领头的人之外,都是一个山坳里的弟兄,狗子与他们朝夕相处,暗地里向他们吹嘘长河营的待遇,经过一番小心翼翼的试探后,他把他们都拉拢了过来,发展为自己人了。

    邓有这次前往白水桥和宇文醒会面的消息,高畅很快就知道了,为此,他制定了一个计划,由于,狗子是为数不多陪同邓有去白水桥的无间之一,又身处在外围的巡逻队里,因此,高畅非常需要他的配合。

    当那个持枪的同伴将小队长刺死之后,不!应该说,当那三声人为的鸟鸣响起之后,高畅的计划就算正式展开了。

    “妈的,溅了老子一身的血!”

    持枪那人用力拔出自己的长枪,嘴里小声地嘀咕着,被他刺死的那人的尸体顺着树干无声地滑下。

    另外那两个人被狗子拉拢的时间稍微有些短,因此,根本不知道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瞧见这一幕后,彻底呆住了,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上下嘴皮开始打架了。

    狗子没有理会他们,从他的嘴里也发出了三声鸟鸣,不远处,传来了西西索索的声音,那是有人在树丛中穿行。

    “要想活下去的话,就闭嘴!”

    狗子把火把举在自己面前,恶狠狠地对那两个士兵说道,火光中,他的脸看上去分外狰狞,那个动手杀人的士兵则拿着长枪冷冷地注视着另外两个人。

    前方的树梢枝叶动了一动,一个人影幽灵一般出现在一株树下,距离狗子他们不过四五步,狗子瞧见这人,身形巨震。

    他突然跪倒在地。

    “小人恭迎统领大人!”

第一百零六章 获平原(四)

!”前方黑暗处,突然传来了一声断喝。    “肉羹!”

    狗子马上接上了口令,这个口令是巡逻小队出外巡逻时,由副将邓平口授下来的,没有这个口令,靠近村子之人杀无赦。

    狗子知道,在那片黑暗之中,最起码有两把弩弓在对准自己这队人,他的手心又出汗了,或许是做贼心虚的缘故吧。

    高畅默默地站在距离狗子五六步开外的地方,这样,狗子手中的火把就无法映照出他的面容,他身上穿着的是官兵的制式皮甲,在来此地的途中就已穿戴在身。

    狗子所属的五人小队,离村,回村都是五个人,然而,人员悄无声息地发生了改变,除了狗子和狠心杀死小队长的那位以外,其余的三个已经换成了别的人。

    高畅,高怀义和一个叫樊无病的好手乔装打扮混进了这个五人小队中。

    前面的黑暗中,亮起了火光,一个声音随之响起。

    “你们是哪一路兄弟?”

    “丁字组第五小队,回来换防!”

    狗子朗声答道,看见火光起来之后,他的心稳了下来,他之所以如此紧张,并不是担心自己的安全,只是害怕由于自己的错漏,让统领大人的生命遭受威胁。

    “进来吧!”

    狗子强作镇定,装出很疲倦的样子拖着步子向村内走去,高畅他们紧跟而入,这条通往村内的小路由一道简易的木棚栏隔断,如今,一个手拿火把的士兵站在打开的木棚栏旁,另一个士兵手持长枪站在一旁。

    这两人是明哨,狗子瞧了四周的黑暗一眼,他知道,在黑暗中还埋伏着不少的暗哨,因为不放心宇文家的人,害怕有人来袭,这个村子的戒备非常森严。

    五人从那两人身边鱼贯而入,高畅走在最后,他低着头不疾不徐地从那两人身边走过,神态自若,就像在沉思什么似的。

    “等一等!”

    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呼叫,狗子心一惊,手一抖,险些将手中的火把扔掉,另一只手条件反射地放在了刀柄上。

    高畅很自然地转过了身,面朝那两位,在他脸上,一点也看不到慌乱的表情,他表现出适当的诧异,向那两人问道。

    “什么事?”

    他的语调是标准的平原腔,这五人小队里全都是平原人,临行前,他学了不少平原话,以他转生多次的经验,以他对语言的了解,短短的一段时间,他就将平原话说得字正腔圆,一听就知道是个地道的平原人,原以为派不上用场,只是以防万一,没有想到终于还是用上了。

    这句话必须由他来说,因为他走在最后,走在最前面的狗子因为吃了一惊,没有来得及转过身来,再加上这种场合,由距离那两人最远的狗子来答话,无论如何都显得有些怪异,机警一点的人,第一时间就会察觉到不对。

    听见高畅的声音,狗子也镇定了下来,外出的巡逻小队和在村内警备的士兵并不属于一个营,双方的人都不是很熟悉,因此,不容易露出破绽,他必须镇定下来,不能自己吓自己。

    “你刚才说你们是丁字组的吧?”

    那个手拿火把的士兵懒洋洋地问道,在他旁边,那个手持长枪的士兵正使劲把木棚栏合上。

    “没错!”

    高畅点了点头,要想装扮成某一类人,首先,你自己就要相信自己就是那一类人,对此,高畅深有体会,也的确是这样去做的,现在的他,和一个小卒子没有什么不同。

    “是这样的,丁典校尉大人留了个口信,让我告诉你们,叫你们回来之后,不用先回宿营地,伙房弄了点肉羹犒劳弟兄们,你们先去伙房吃完了之后,再回去睡觉吧!”

    同样的话说了许多遍后,不管是谁,难免都有点心烦,那个手拿火把的士兵脸上的表情明显很不耐烦。

    “多谢这位兄弟了,我们知道了!”

    高畅笑着向那个士兵拱手行了个礼,那人不耐烦地挥挥手,高畅转过身之后,笑容瞬间消失不见,他对狗子使了个眼色,狗子心领神会,带着他们朝伙房的方向走去。

    “大人,现在怎么办?”

    进入村子算是实现了第一步,但是要实现斩首行动,进入到邓有居住的地方去斩杀他,还有很多道关卡,一队外围的小兵要进到核心地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高畅原来的打算是混进来之后,自己带着高怀义和樊无病潜进去,他相信,以自己这些人的身手,一定能办到。不过,当听了守卫村落的士兵的话后,他有了别的想法。

    关于邓有这

    资料他一直在搜集,有关他的性格,爱好,习惯,资很烦杂,有的有用,有的没有用,不管有用没有用,他都没有放过,没有用的东西在某些时刻也是有用的,高畅明白这个道理。

    邓有是一个非常贪吃的人,就算是在行军途中,只要有条件,他都要伙房弄点美食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别人都是一日两餐,他则是一日多餐,一般情况下,他是在子时一刻按时睡觉,在这之前,必定要吃点东西才能睡着。

    按常理,这个情报是没有用的,然而,在这个时候就变得有用了!

    现在是亥时三刻,邓有进食的时间快要到了,高畅之所以改变计划,就是突然想到了这一点。

    “进去吗?”

    “不!我们就在这里!”

    一刻钟之后,他们五人来到了临时被当作伙房的一处宅院外,里面***辉煌,隐隐传来了欢笑之声,在高畅的命令下,他们隐藏在了伙房对面的一处破屋里,这屋子太破了,濒临倒塌,所以没有士兵留宿在此。

    “邓有的夜宵一向都是由亲兵到伙房来拿,是吧?”

    狗子想了想,这个事他无法确定,不过,还是有一些印象,似乎是如此,他迟疑了一下,答道。

    “大人,我不能确定,只是有印象似乎是这样!”

    同样作为统兵将领,高畅能够理解邓有,如果自己处在他那个位置上,也只会让亲兵来做这样的事情,从某种程度来说,这样做要安全许多。

    “大人,我知道,邓有的夜宵都是由他的亲兵亲自到伙房来拿,很少有例外!”

    狗子的同乡在旁边插嘴说道,他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做点什么,能够得到眼前这几位大人的赏识,眼见出现了机会,他当然要把握了。

    “你认识邓有的亲兵吧?”

    这个问题他能回答,他马上说道。

    “认识一些,认不全,不过,邓有的亲兵的盔甲和我们这些士卒并不一样,很华丽,所以,很容易分辨出来。”

    高畅点点头,然后对他说道。

    “你仔细观察伙房门口,看有没有邓有的亲兵出现,如果,在他手里端着食具的话,马上告诉我!”

    “是!”

    那人激动地点点头,睁大眼睛,死死地盯着伙房门口,生怕眨眼之间,就错过了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

    听到高畅的问话,那人并没有回头,依旧死死地盯着前方,他强忍着内心的激动,故作镇定地说道。

    “我叫金球得!”

    瞧见那个叫金球得的人没有因为自己的问话而回头,高畅暗暗点点头,这是一个能做大事情的人,他分得清事情的轻重,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受情绪的影响。

    韩端嘴里念念有词地从伙房走出来,一手里端着食盒,一手拿着火把,他心情有些不舒服,因为伙房的原因,这份宵夜做得有些晚了,要是不能在指定的时间送到大帅那里,免不了要受一顿臭骂,他很想狠狠地骂那些伙房的家伙,不过,为了不耽搁时间,他还是忍下了。

    他疾步向前走去,转入一条巷子,穿过巷子就是大帅的居所,不过,这条巷子很长,比较弯曲,地面也起伏不平,他低着头,仔细瞧着地面,担心踩在积雪之上被滑倒。

    突然,他听到自己的身后有一些响动,他有些狐疑地回过头,火把一晃,并没有瞧见什么,巷子内除了自己空无一人。

    他摇摇头,继续向前走,这时,从身后又传来了响动,他继续向前走了两步,猛然回头,一个黑影站在他身后。

    “啊!”

    他张大嘴,失声欲呼。

    耳边响起了一缕风声,仿似一根紧绷的弦突然断裂之后发出的声音,细细的,极其尖利,深深地刺透了他的耳膜。

    在那一刻,他无法呼吸,叫声还没有窜出喉咙就消散无形,变成了一些咯咯的声响,这时,他的眼前一道白光掠过。

    那光如此之亮,如此华丽,仿佛贯穿了他的整个人生,他痴痴地望着那道光,直到什么也看不见。

    高畅手往下一抄,在半空中抓住了从韩端手中掉落的食盒,一把森冷的短匕离开手心,衔在了嘴里,就是这把匕首刚才割断了韩端的咽喉。

    高畅把韩端的尸体拖进了巷子旁的一道院墙内,将他靠墙放好,接着,飞快地脱下他身上的盔甲,罩在自己身上。

    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做完了这一切,然后,拣起地上的火把,在自己的身上上下照了照,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他将匕首放在食盒下,神态自若地向前走

    一路上,他遇见了几个巡逻小队,瞧见他那身装束,以及他手中的食盒,那些人并没有盘问他,他很快来到了狗子所说的邓有的临时住所门口。

    门口站着两个亲兵,高畅知道光靠这身衣甲无法混进去,亲兵们之间自然是熟悉的,不容易鱼目混珠。

    他在黑暗处飞快地脱下亲兵的盔甲,放在角落里,自己端着食盒大踏步朝那里走去。

    “站住,干什么的!”

    门口的亲兵将手放在刀柄上,厉声喝道。

    “我是伙房的人,来帮大帅送夜宵。”

    “送夜宵?韩端呢?不是他在负责这件事情吗?”

    高畅笑了笑,现在他的神态哪里像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完全就是一个十足的小卒子,他低声下气地说道。

    “韩大人突然肚子疼,害怕大人等急了,所以叫小的送过来,免得误事!”

    守门的士兵上下打量了一番高畅,摆摆手,说道。

    “进去吧!”

    高畅呵呵笑了笑,低着头端着食盒走了进去,不知道是不是守门的人不敢擅离职守,还是因为他们疏忽了,这种情况下,应该由他们接过食盒再送进去,而不是让不知底细的人进来,或许,他们没有想到在戒备如此森严的情况下,还会有人混进来吧。

    瞧着门外站着的那个亲兵,瞧着那扇仍然亮着灯光的屋子,高畅深吸了一口气,面前是最后一道关卡了。

    守在门外的那个亲兵应该是邓有的心腹,虽然他所问的问题和守大门的那两人一摸一样,对高畅也没有怀疑,不过,他没有准许高畅进屋,而是接过了食盒,然后打发高畅离去。

    高畅转过身,假装要离开,待那人转过身,以后背对着他的时候,他旋风一般转过身子来,藏在袖子里的匕首露了出来,毒蛇一般朝那人的后背扎去。

    那人不是平庸之辈,第一反应非常之快,他没有闪避,而是向前猛扑,想要躲过高畅的突袭。以匕首的长度,高畅这一刀的确不能给他造成大的伤害,然而,他还是低估了高畅,高畅手中的匕首化做了一道流光,脱手而出,深深地扎进了他的后背,这一记甩手飞刀力道非常之大,在他的后背弄出了一个大洞,那人的身形摇晃着,扑在了门框上,发出了声响。

    “什么事?”

    邓有放下了手中的书卷,抬头望向大门。

    高畅从那个亲兵的身边疾风一般冲过,顺手抽出了那人身上的腰刀,他猛地撞开那扇半开的门,人在空中高高跃起,依照声音传来的方向,双手持刀,向一脸惊惶的邓有劈去。

    邓有穿着一身常服,手中没有武器,他的脸色虽然惊惶,手底下的动作却不慢,他猛地把面前的案几举起,向高畅扔去,人却疾步后退,想抓住挂在墙上的长剑。

    高畅的身形在空中落下,挡在他身前的案几变成两截,掉落在地,刀光没有任何阻滞地直劈下来,犹如一泓秋水朝邓有流去,邓有的手抓在了剑柄上,然而,他并没有机会抽出长剑。

    一道血痕在他的眉间绽放,宛若一道血莲花妖异地盛开,他抬起手,手指颤颠颠地指着高畅,喉咙咯咯作响。

    随后,他大睁着眼睛向后倒去。

    高畅抢先一步,将他扶住,放在身后的榻上,这时,鲜红的血才从他的眉间流了下来,眉间那里就像多了一只眼睛一般,不过,流的不是眼泪,而是流的血。

    高畅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刚才那一刀他使出了全身的力气,现在的感觉,就像虚脱了一般,不过,他顾不得歇息,强提精神,有条不紊地忙活着,给邓有摆了个就像在熟睡一样的姿势,把分成两截的案几拼凑起来,就像还是好好的一样,他从令箭筒里掏出一支准许出营的令箭,来到门外。

    将那个守门的亲兵拖到门后放下,掩熄了门口的火把,然后,大摇大摆地向外走去,刚才虽然有一些响声,不过并不算大,并没有惊动其他人,这也要感谢邓有,他睡觉的时候不喜欢别人吵闹,故而守在他身边的只有区区几个心腹。

    高畅并不奢望这些布置能瞒多久,只要能给他争取出村的时间就够了,总的说来,这次斩首行动非常顺利,他能想象到明天某些人知道这个消息时的表情。

    他笑了笑,随后,像一个谨小慎微的小卒子一样朝外走去。

第一百零七章 获平原(五)

    辰之后,人们才发现了邓有的尸体。

    起初,一队巡逻的士卒经过那条又长,又曲折的巷子时,有一个士卒尿急,跑到了围墙后,正好发现了韩端的尸体。

    死的是大帅的亲兵,并且是非正常死亡,此事非同小可,那队巡逻的士卒立马向上面报告了这件事情,邓平知道后,明白这件事情的严重性,立刻命令封锁全村,准进不准出,想了一会,他还是决定叫醒主帅邓有,把这件事情向他汇报。

    于是,他见到了已经僵硬了的邓有的尸身。

    不多久,这个黑暗的小村落就不复黑暗了,到处都是燃烧的火把,原本安静的夜也被各种纷杂喧嚣的声音所惊扰,村子沸腾了起来。

    一般的士兵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了避免军心不稳,邓平并没有将邓有的死讯四处张扬,只是命令亲兵们挨个挨个地去查房,清点各个宿营地士卒的人数,没一会,从守卫村落的士兵那里知道,一个时辰前,有一个小队的士兵拿着大帅的令箭出村去了,因为有大帅的令箭,所以,他们没有阻挡。

    一个时辰了,已经没有机会追上,邓平没有派兵出去追赶,现在,他考虑的是如何善后的事情。

    瞧了邓有和亲兵的尸体之后,询问了驻守宅子的士兵,邓平知道,刺客应该是一个人,一个艺高人胆大的好手,不过,他之所以能进到戒备森严的村子中心来,一定有内应,不一会,有一个巡逻小队全队人马失踪的消息证明了他的推断。

    那五个人的底细马上就查清楚了,他们都是平原郡的本地人,其中,有一个刚加入军中不久,因为一个同乡的关系,才调到了这个直属邓有指挥的骠骑营来。

    那个人很快就被邓平抓了起来,拉到堂上,在这个堂上,除了那个被抓的人之外,其他人都是校尉以上的军官,他们都是邓平的亲信,也知道了邓有的死讯。

    瞧着那个一脸茫然的家伙,邓平第一个感觉就是这件事情与他无关,他只是上了同乡的当,因此,那些人撤退时才没有带上他,不过,他并不会因此就手下留情,要知道,就因为守护大帅不利,刚才,看守这间宅子的亲兵们全部被他砍了头。

    一顿杀威棒打下来之后,那个人把他所知道的一五一十像倒豆子一样吐了出来。

    知道狗子在投军之前,曾经在平原城做过郡兵之后,邓平把矛头直接对准了平原的宇文醒,认为宇文醒是这次刺杀行动的幕后指使人。他之所以约大帅在白水桥见面,就是为了把大帅调出饶阳,然后,利用内线安排刺客刺杀大帅,宇文家养了一批刺客死士的事情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那么,他为什么要刺杀大帅呢?目的何在?宇文家的意图绝不是仅仅只是刺杀大帅就了事,那对宇文家并没有好处,还不如真的和大帅结亲,这样,掌握这支军队的机会还要大一些。

    是的,他们的目的是这支军队,大帅死了,对谁最有好处呢?大帅死了,除了自己外,最有机会统帅全军的是鹰扬中郎将蓝虎,自己跟随大帅在外,蓝虎则留在了饶阳城,要是他这个时候突然纠集亲信发难,很有机会成功啊!

    “命令全军集合,连夜拔营,回饶阳!”

    邓平从马扎上猛地蹦了起来,他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没有问题,要想破解这个局,只能隐瞒大帅的死讯,乘饶阳的蓝虎还不知道刺客成功的消息之前,回军饶阳,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不去白水桥了吗?”

    有人在一旁怯生生地问道,邓平挥挥手,说道不去了,随后,他把自己的顾虑向那些人一一说明,在座的都是他的心腹,他需要他们的支持。

    大家觉得邓平言之有理,句句都有的放矢,绝不是无稽之谈,一致同意之后,各自回营集合队伍,准备马上开拔。

    半个时辰之后,在长官的皮鞭和靴子的驱动下,这五百来人的军队终于集结完毕,匆匆地走上了回头路,如同一群丧家犬。

    邓平找了个亲信穿上邓有的盔甲,冒充邓有骑在战马上,走在了队伍的最前头,他心急如焚,暗地向老天祈祷,希望自己反应够快,能够赶在对方布置好之前回到饶阳。

    这支队伍赶回饶阳时,天已经大亮了,吊桥刚好放下,城门正好打开,远远地瞧见一队人马朝这里匆匆赶来,守城的士卒还以为是敌人,正要敲响报警的铜锣,拉起吊桥,关上城门,这时,邓平派出的两个前哨游骑来到城楼下。

    “大帅回城了!”

    那两人是邓有的传令亲兵,他们带来了邓有的令箭,守城的将领瞧了瞧令箭发现没有错,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虽然没有敲响报警的铜锣,仍然把吊桥拉了上来,城门也处在半开状态。

    三刻钟之后,邓平率部来到城门下,瞧见拉起的吊桥,他不禁皱了皱眉,要是蓝虎已经动手了的话,自己这点人是攻不下

    的。

    还好,守城门的人一见到邓平,马上命令放下吊桥,打开城门,邓平有些担心这是圈套,不过,由于自己反应迅速,这个时候,蓝虎应该没有收到刺杀成功的消息,邓有不死的话,蓝虎肯定没有胆量谋反,就算暂时成功,邓有一回来,他的势力立马土崩瓦解。

    邓平决定赌一把,他率领大量亲信簇拥在那个冒牌邓有的身边,驱马进了饶阳城。

    进了城之后,一切如常,迎接他们的并不是邓平想象中的箭雨,他没有理会城门官的搭讪,驱马径直朝饶阳城的县衙,邓有的临时帅府奔去。

    五百多个骑兵浩浩荡荡地从大街上驰过,引起了旁观者好奇的目光,有一些将领知道大帅去白水桥和宇文醒会面的事情,见状不禁有些嘀咕,昨天中午出城,今天早上就回来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了?

    半个时辰之后,一群传令兵从县衙跑了出来,邓平以邓有的名义命令全军校尉以上的将官到帅府来开会。

    要是蓝虎做贼心虚,不敢前来,邓平就会以违背军法的罪名下令治他的罪,要是他胆敢前来,邓平已经准备好了刀斧手,到时,一声令下,就能轻易铲除以他为首的那些将领。

    邓平知道,自己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蓝虎和宇文家有所勾结,谋刺大帅,自己突下杀手,在道义上似乎站不住脚。

    然而,那是迂腐之人的想法,实际上,就算蓝虎是无辜的,邓平也要想办法杀死他,很简单,大帅的位置只有一个,有资格坐上去的却是两个人,两个人太多了,必须牺牲掉一个人,邓平自己自然是不肯牺牲的,那么,只好委屈蓝虎了,等杀了他之后,找几条罪状给他安上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吗?

    各营的将领陆续朝县衙赶来,这些将领都是邓有的亲信,很多校尉不久前还仅仅是他的亲兵,为了控制部队,他把他们全放了出去,担任高级官职,这次全部被邓平招回了县衙,他打的主意很简单,先以谋杀大帅的罪责杀掉蓝虎和他的党羽,然后,借着这个势头一举夺下全军的统领权。

    副将!哼!没有人愿意一辈子当别人的副手,机会来的时候,谁都会想往上爬。

    蓝虎和几个将领最后来到,那几个将领都是他的党羽,有的还是他的亲戚,接到邓有的令箭之时,他们正在一起商量事情,这个时候收到了大帅升帐议事的命令,不由有一些疑惑,疑惑大帅为何这么快就回到了饶阳,一回来之后就升帐,莫非是有了什么突发事件,带着这样的疑问,他们带着各自的亲兵朝县衙而来。

    这个时候,对一切蒙在鼓里的蓝虎还不知道屠刀已经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亲兵们留在了前院,蓝虎和几个将领走进大堂,大堂的气氛非常肃杀,第一时间,蓝虎就感到了不妥,但是,哪里有问题,他又说不上来,他有些迟疑地在平时的席位上坐下,抬起头,堂上的座位空无一人。

    大堂的门咿呀地关上了,他心中的不安更加严重了,这个时候,邓平从后堂转了出来,他身后跟着两个腰圆膀粗的力士,邓平冷冷地瞧了蓝虎一眼,径直坐上了堂上的位置。

    “邓平,大帅呢?”

    蓝虎站起身,厉声问道。

    邓平没有理会他的质问,表情沉痛地说道。

    “在前往白水桥赴会的途中,大帅遭到了宇文家的刺客的袭击,伤重不治,已然魂归极乐了!”

    “什么!”

    蓝虎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次,宇文家暗中派了奸细潜入我军,勾结本方重将,然后,里应外合,将大帅刺杀,此仇不共戴天,我邓平发誓,今生必定与宇文世家不死不休!”

    邓有站起身,从旁边令箭壶里抽出一支令箭,将它折为两截,他高声吼道,虎目含泪。

    “若不报此仇,当如此箭!”

    “不报此仇,当如此箭!”

    他的亲信党羽率先挥手吼了起来,渐渐地,一干人等也跟着吼了起来。

    “且慢!”

    蓝虎站起身来,皱着眉头,制止大家,他心中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了。就算邓有死了,邓平也没有资格坐在上面那个位置啊!他如此肆无忌惮,凭什么呢?有五百精锐保护大帅,就算有刺客潜入,也不是那么容易刺杀大帅的,毕竟,大帅自己本人的武艺就非常不错了,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呢?他一个劲地指认宇文家是凶手,会不会想要掩饰什么?

    “邓平副将指认宇文家勾结本方的人,里应外合,刺杀大帅,请问有什么证据没有?”

    “证据吗?”

    邓平瞧着蓝虎呵呵笑着,那眼神,就像一只猫在看一只老鼠一样,他拍了拍手掌,两个力士把一个被打得体无完肤的人抬了上来,那人正是狗子那个倒霉的同乡。

    “他就是内应,他在帮我们堂上的某一个人做事情,在那个人的指使下,勾结宇文

    客暗杀了大帅,中郎将大人,你想不想让他把那个人来?”

    事情越来越不对头了,为什么邓平的人瞧着自己的眼神就像要吃人一样,蓝虎的手放在了刀柄上。

    “我的邓大人,你好像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了啊!”

    “谈不上什么安排,我只是想把那个奸细揪出来而已,为大帅报仇!”

    邓平淡淡一笑,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掌握在他手中,他有资格这样笑。

    “奸细!嘿嘿!”

    蓝虎的表情显得对邓平的话不屑一顾。

    邓平没有理会他,对狗子的老乡大声吼道。

    “说,和宇文家勾结,叫你暗害大帅的人是谁?”

    那个人睁着被打成猪泡一般的眼睛,勉力打量四周,他的手指颤颠颠地在众人的身上虚指而过,最后,落在了蓝虎的身上。

    “哈哈!”

    蓝虎不怒反笑,猛地抽出怀里的腰刀,刀光白晃晃的,直指邓平。

    “照我看来,杀死大帅的那个人就是你,要说奸细,你就是最大的奸细,一路上,不是你在保护大帅吗?也只有大帅相信的人,才能轻易近得大帅身边,而不是什么莫须有的刺客,监守自盗,本就是世上最容易做的事情,你杀了大帅之后,第二个目标就是我了,我一死,上面那个位置不就没有人跟你抢了吗?这就是你的本心吧,其余那些统统都是狗屁。”

    邓平微笑不语,眼中寒光毕露。

    “今日,就让我来为大帅报仇,杀你这个奸佞小人!”

    蓝虎说罢,向前面的邓平冲了过去,他的党羽纷纷拔刀,跟着冲了上来,邓平没有上前迎接,反到向后退去,在他身后,帷幕被撩开,一群刀斧手冲了上来。

    “杀!”

    蓝虎身陷重围之中,挥舞腰刀,奋力劈杀,现在,大势已去,他只想在自己死之前,多砍几个人的脑袋,要是能够斩下对面那个奸佞小人的首级就更好了。

    “将军,快走!”

    一个亲信高吼道,随即发出一声惨叫,血肉横飞,倒在乱刀之中,如今的场中,只剩下蓝虎一个人还在努力拼杀了。

    邓平和他的党羽站在一旁,像在看一场好戏一样,时不时还指着蓝虎说上两句,那些中立的将领个个面如土色,躲在大堂的一角。

    “啊!”

    蓝虎猛地转过身,朝大堂外杀去,求生的念头在他心中站了上风,他向着那道紧闭的门冲去,只要能杀出门外,纠集起自己的亲兵,不是没有机会脱身。

    为了活命,他越发勇猛了,不时有甲士惨叫着倒在他的刀下,他满身血污,一步一步地向那扇门挪去,门内是地狱,门后是天堂。

    他的手终于放在了门上,然而,他却没有力气去推开那道门,几把利刃同时砍在他的后背上,他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了,手指在木门上抓出了几道抓痕,从上到下,足有一尺来长,终于,手无力地落下。

    怎么?这门如此之烫呢?

    这是他脑内最后的一个念头,随即,他被人砍下了脑袋。

    那个砍下蓝虎脑袋的甲士兴奋地弯下腰,弯下腰,去拣滚在门后的蓝虎的脑袋,他的手刚刚拿起蓝虎的脑袋,突然,那张脸变得惨白,他顺手把蓝虎的脑袋扔掉,失声喊叫起来,就像被谁踩了他的尾巴。

    大量的烟雾从木门的缝隙涌了进来,外面,隐隐可见红光,与此同时,大堂四周亦是如此,大量的烟雾从外面涌了进来,隐约可以听见木柴燃烧时毕拨的声响。

    邓平身边的两个亲兵向后堂跑去,随后,大堂内的人听见了两声惨叫,两个人跌跌撞撞地跑了回来,一脸惊惶。

    “火!火!”

    由于惊恐过度,他们无法顺利地描述自己的所见,只是发出无意义的单音,不过,大家还是听明白了。

    火!

    是的,有人在大堂外放火,他们闻得到空气中的焦臭气味,室内的温度升了起来,人人都在冒汗,在一年之始的这段时光,是不可能这样热的。

    几个亲兵忍住手上的烫伤,奋力地拉开了大门,一股热浪迎面袭来,红光大盛,那几个人同时发出一声惨叫,往后一跳,摔在了地上。

    火势非常凶猛,火苗像常青藤一样爬上了屋梁,饶阳县衙的大堂是木制结构,在这样的熊熊大火中,崩塌只是迟早的事情。

    大堂里面的人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四处乱窜,他们脱下了身上的铠甲,脱下了甲衣,依然热得要命,火墙围绕在四周,阻挡了他们的逃生之路。

    是谁?是谁策划了这次火攻?自己啊!不过是一个捕蝉的螳螂而已!

    邓平心如死灰,颓然坐在地上。

第一百零八章 获平原(六)

    么时候,天空,下起了雪。

    苍穹的深处,雪花犹如片片白羽飘飘洒洒,随风而降,如同一张洁白的大网笼罩着整个饶阳城。

    从空中往下看,大地白茫茫地一片,唯有城中某一地,是一片耀眼的红。饶阳县衙的大堂就像一堆巨大的柴块在熊熊燃烧,火舌在滚滚上升的浓烟中若隐若现,火势向一旁蔓延,吞噬着周围的房檐。

    火焰爆发一阵阵的声音,就像在欢呼一样,相比之下,火中人类发出的绝望的喊叫声是那样的微弱,那样的无足轻重!

    真像在举行一场篝火的盛宴啊!

    目睹这一幕,崔安澜的心中滋生一种与此情此景绝不相宜的感叹,这熊熊地吞噬人命的火焰在他眼中,出奇地美!

    他的视线投在身前不远处的高畅身上,从这里望去,他只能看见高畅的小半边侧脸,那紧抿的嘴唇,高挺的鼻梁,坚毅的下巴,从这上面流露出来的意志,充满了一往无前的坚定,以及千年寒冰一般的无情和冷漠。

    崔安澜忍不住怀疑,在这个人的意志之下,在他的面前,还有什么东西不会被他摧毁?还有什么人能够阻挡他前进的步伐?

    他相信,只要自己紧跟这个人的步伐,一定能走到最后,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愿望,终有一天,那延绵几百年地大家族也会像自己面前的这栋建筑一样。在熊熊大火中化为灰烬。

    在邓平回饶阳城之前,刺杀了邓有的高畅已经先一步进入了饶阳,在他的统领下,无间们纠集起了一批士兵,准备乘邓有死了这支队伍军心不稳之际,发起兵变,先控制住城门,然后。迎接早就埋伏在城外十多里远的长河营一千精锐,里应外合之下,一举拿下饶阳。

    邓平一回城,躲在军营中的高畅很快就知道了,与此同时,守在县衙的内线传来了邓平以邓有名义召集全营将领议事的消息。高畅决定改变计划,直接率军突袭县衙,将敌方地高级将领一网打尽,这个时代的军队,如果没有了将领指挥,士卒再多,也不过是一盘散沙而已。

    在邓平关上大堂的门,埋下刀斧手,准备暗算蓝虎和他的党羽时,高畅率领一部份已经牢牢掌握住的士卒。包围了县衙。

    为了保险起见,在向蓝虎动手之前。邓平叫心腹把那些将领的亲兵集中在一个偏院里,将他们地武器收缴了。防止意外的情况发生。

    他自以为算无遗策,没有想到自己却是在为他人做嫁衣,他所做的一切,省了高畅不少功夫,不过,高畅不会因此而对他有所感激。

    在县衙内的安排的人的帮助下,高畅的人很快控制了整个县衙,当大堂内杀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他们从县衙仓库里搬出大量的柴块,堆集在了大堂的四周。

    随着高畅一声令下。四面八方,火头一起点了起来,瞬间,就形成了燎原之势,当从厨房内搬出地油浇在火堆上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烟雾中,火星子迸散到空中,然后,在漫天雪花中扩散开来,犹如璀璨的烟火。

    大堂内,一些人陆续冲出了火场,他们怪叫着,从火场中冲了出来,当面前不再有肆虐地火焰时,从他们的口中,发出了大同小异地欢呼,然而,这欢呼声很快就变成了绝望的惨叫。

    守候在火场外的弩箭手松开了紧扣弓弦的手,随着一声声刺耳的尖鸣,箭矢划过空气,将那些人射成了刺猬。

    “报!东大营已经完全掌控了!“

    一个传令兵从大门外冲了进来,在亲兵的警戒范围外,停下了脚步,单膝跪地,大声汇报着战况。

    在率兵攻打县衙的同时,高畅命令所有潜伏在邓有军中的无间发动起来,和事先联络好地那些低级将领们发动兵变,由于,邓平把那些高级将官都叫到了县衙议事,所以,他们的行动非常顺利。

    东大营,西大营,北大营,辎重营,武库被完全掌控地消息一一传来,只是,南大营出了点意外,那里,是邓有的嫡系骠骑营的所在,高畅派出的无间在里面开战的拉拢工作成效不大,那里的高级将领虽然丧生在了火场之中,不过,由于那里的低级将领们都是对邓有的死忠之辈,他们选择了反抗,正在和起事的部队展开混战。

    火光中,县衙大堂的屋梁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随后,轰然崩塌,发出了一声巨响,大量的烟雾冲天而起,火光为之一黯,然而,不多久,火苗子又猛烈地朝空中窜了起来,将雪花逼得往一旁散了开去。

    木柴在火光中不断呻吟,除此之外,没有了其他的声音。

    眼见大局已定,高畅留下了一些人打扫战场,自己率领大队人马朝喊杀声震天的南城赶去。

    他的人虽然控制了大部分军营,然而,这种控制并不是绝对的稳定,兵变发生时,大多数的士卒只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选择了观望而已,要是有什么突发事件把他们卷了进来,形成炸营,不付出一定的代价,是不可能把他们重新稳定下来的。

    所以,必须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以雷霆万钧之势将反抗的力量消灭,不然,这事就存在着变数。

    “杀!”

    狗子嘶吼着,面色狰狞,将长刀从对面的敌人身上抽了出来,那人呻吟着,摇摇晃晃地倒了下去,在他身后,一杆长枪毒蛇一般疾刺而来。

    力气仿佛已经消耗殆尽,狗子绝望地大吼一声,他的双腿发软,无法闪躲。

    “当”

    旁边伸出一杆长枪,架在敌人那杆长枪下,将它撩了开去,金球得满是血污的脸出现在狗子眼前,狗子向他勉力笑了一笑,挥动着长刀,迈着沉重的步伐向面前的敌人逼去。

    狗子所在的这支队伍负责封锁南大营,不让营中的士兵出外,等长河营的人马进城,或者高畅收拾完县衙的敌人后,再来对付他们。

    不料,当狗子他们的队伍刚刚赶到,还没来得及布置防务时,南大营的敌军就在一些低级军官的带领下,向营外冲了出来,他们选择的是县衙方向,或许,是县衙那冲天的火光使得他们这么快

    了行动吧?

    没有经过任何试探,双方纠缠在了一起。

    在相同的人数下,骠骑营的士卒的个人战力远比反阵的这些士卒要强,再加上,在这些士卒里面,有很多人是被裹挟而来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自然没有作战的意志和**。

    所以,在骠骑营的冲锋下,狗子他们这一营的士兵很快就溃散了,除了像狗子和金球得这样的少数士卒还在奋力抵抗外,其余的人已经撒开脚丫子向后逃跑了,剩下狗子等人陷入了敌人的包围之中。

    狗子一边战斗,一边高声吼叫,最初,他还在想,要是自己这些人失败了,不晓得会不会影响到统领大人的整个计划,后来,他的脑子就只剩下一片空白了,只晓得习惯性地挥舞着长刀。

    金球得的作战方法与众不同,他不像其余的人那样一边战斗,一边发出各种各样的怪叫,他在战斗时,基本不发出任何声音,嘴唇紧闭。

    他也感到累了,但是,在他心中,根本就没有要战死了这样的念头,自己!和一般的人并不一样,自己是不会死在这样的地方的!

    金球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一个平原郡西岭山中的一个道观里,是一个小道士,小时候,有个算命的人给他看相,说他是天生不凡之人,乃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地命格。日后,必定能出将入相,不过,在成功的下面,是累累的白骨,和涌动的血流。

    对这个算命先生的话,他深信不疑,年岁稍长。他就从道观里跑了出来,加入到高士达的变民军里面,在平原一战中,被官兵所俘虏,摇身一变,当上了官兵。当上官兵之后,他以为出将入相的机会来了,因此作战非常勇猛,在讨伐阿舅贼的时候,还手刃了好几个贼军地小头目,然而,清算军功的时候,他却一无所获,所有的功劳都算在了上官身上。

    所以,当在西岭认识的狗子拉拢他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的犹豫,就加入了长河营。

    要立非常功。必得行非常事,他坚信这样地一句话。

    自己是不会死在这里的!

    一定不会死在这里!

    心中不停地回荡着这个声音。他握着长枪,守在狗子一侧,在重重包围中奋勇厮杀。

    这个时候,那些原本逃跑的士兵又跑了回来,他们神色惶急,就像被怪物在身后追赶一样,他们挥舞着武器,冲进了混战的人群之中。

    高畅率领大部队终于赶到了。

    那些溃兵刚一跑到街口。高畅就命令手下的弩箭队发射弩箭,随着嗡嗡的声响。箭矢如蝗,将跑在最前面的溃兵射倒了一大片。

    那些溃兵见状只好纷纷转向,加入到战斗中还有可能逃得一命,逃跑则不可能幸免。

    溃兵和高畅的援军加入到战团中之后,狗子他们的压力顿时为之一松,局面颠倒了过来,骠骑营的冲锋被抑制住了,随后,他们开始了逃离。

    活下来了!

    狗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就像走在云堆之中,无法站稳,金球得扶着他,他地眼神没有丝毫的散乱,他就知道,自己不可能死在这里。

    没多久,战斗就结束了,除了战死一部份人外,骠骑营地大部分士兵都被俘虏了,他们被收缴了武器,集中在一起,一些刀斧手和弩箭队包围着他们。

    这些人脸上的表情形形色色,各不相同,有地垂头丧气,有的面如死灰,有的神色恐惧,有的横眉竖目,有的怒火冲天。

    “愿意投降吗?”

    高畅坐在马扎上,瞧了身边的崔安澜一眼,崔安澜会过意来,他向那些俘虏高声喊道。

    没有人答话。

    崔安澜望了高畅一眼,高畅站起身,向前走了两步,他身后的亲兵紧跟着走了上来,亦步亦趋,金球得羡慕地瞧着高畅,大丈夫当如是啊!

    “这边!”

    高畅指了指那群俘虏的右边,淡淡说道。

    “我给你们三十声选择,三十声内走到这边来地人就选择了活,三十声还留在原地的就选择了死!”

    说罢,他朝崔安澜点点头,崔安澜摸了摸下颌故意留起地胡子,数起数来。

    十声之后,有人终于挪动步子,朝右边走去,在他的带动下,更多的人向右边走去,最初,还有些缓慢,后来,随着报数声的邻近尾声,他们的动作快了很多。

    三十声结束,留在原地的士卒并不多,看来,还是有很多人并不想死。

    “把刀给他们,让他们把留在原地的人乱刀砍死!”

    高畅的声音冷冷的,不带任何变化,金球得在心中重复着高畅的话,学着高畅的表情,有一天,自己也会像这样指挥别人吧?

    拿着刀的手微微发颤,选择活的士卒们互相望着,迟疑着没有动手,金球得冷冷一笑,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该毫不犹豫地走下去,如这般拖泥带水,真是一群脓包。

    “三声之内,还不动手,全部射杀!”

    高畅的声音成了最后的催化剂,那些家伙身体一抖,不待崔安澜数数,不约而同地大吼大叫着,朝留在原地的人冲了过去。

    在这乱世中,要想活得更长久,要想活得更好,只能不停地背叛,如果主子无能的话,背叛无可厚非;如果利益足够多的话,背叛也无可厚非。

    背叛只是一种选择,并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情!

    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能不能值得自己跟随,希望在某一天,自己不会选择背叛他吧?

    耳边回荡着临死之人绝望的惨叫,以及背叛的人狂暴的咆哮,金球得的目光掠过高畅的肩膀,停留在了雪花飘飘的空中。

第一百零九章 获平原(七)

    县衙大堂起火前一个时辰,平原郡,白水桥东二十里

    管小楼轻轻抚摩身下战马的鬃毛,战马的嘴上包着一块布,也许是不习惯,它不耐地挪动前蹄,鼻孔不停喷着白气。

    树林距离林外的大道有一里多远,林子不是很大,容下几百轻骑却绰绰有余,每一匹战马的嘴上都蒙着一块布,马上的骑士嘴里则衔着一根木棍,凭息静气,林子内鸦雀无声。

    林子外的官道上,一只五百来人的队伍正缓缓向这边行来。

    最初,长河营并没有整齐的军服,士卒们的装着大同小异,有的穿着官兵的制式盔甲,有的穿着粗布麻衣,有的戴头盔,有的则是胡乱地绑着布巾,布巾的颜色各不相同,和一般的变民军没有什么两样,十足的乌合之众。

    分批驻扎在管平的庄园里之后,伪装成管家庄丁的他们,穿上了统一颜色的衣服,甲衣涂成了鲜红色,虽然,盔甲的形状依旧奇形怪状,各不相同,毕竟,有了几分正规军的模样,看着同一颜色的甲衣,士兵们的凝聚力,向心力,士气都有了不同程度上的提高。

    不过,林子中的这支骑兵并没有穿上长河营的甲衣,身上清一色的官兵穿戴,之所以如此,无他,行动需要。

    官道上行进的那队人马是平原郡郡守宇文醒的部队,他们正向白水桥赶去,准备和饶阳的邓有会面,商讨结盟事宜。管小楼所带的这支骑兵将伪装成饶阳的官兵,用为主将邓有报仇雪恨的名义,袭杀宇文醒。

    从平原到白水桥有许多条路,由于宇文醒的队伍中安排有高畅的内线,他们的行进路线暴露无遗,管小楼才得以抢先一步埋伏在他们的必经之路前面。

    十来骑斥候懒洋洋地走在队伍的最前方,按照约定,宇文醒和邓有各自只能带五百人前往白水桥,宇文醒的这五百人是新建的郡兵,他们由平原各个世家奉献的庄丁组成。

    由于队伍组成不久,成分又非常复杂,甚至,有的世家之间为了田地,水源,曾经发生过大规模的械斗,相互之间仇恨不浅,这些互相敌视的庄丁聚集在一个营中,要想让他们团结一心,谈何容易,没在营中械斗起来就给郡守大人很大的面子了。

    这十几名斥候是西岭郭家的庄丁,之所以被派出来做斥候,只因为他们的上官是世仇西岭杨家的人,因此,才被分发出来,领受这个既吃力,又危险的任务。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的态度可想而知,本来,这个时候,他们应该离开官道,进入树林搜查,管小楼所带的这支骑兵队伍自然无所遁形。

    管小楼也没有指望能完全瞒过官道上那支队伍的耳目,他只待对方的斥候进入营中,马上就袭杀他们,然后冲杀出去,对方大部分是步兵,以数目相当的骑兵去冲击步兵,这一仗还要打输,那管小楼这三十年也算白活了。

    不过,那十几名斥候并没有离开官道进入树林的打算,他们悠哉游哉地骑着战马继续在官道上溜达,从管小楼他们眼皮底下行了过去,不远处,大部队慢慢地跟了上来。

    管小楼深吸了一口气,手在马槊的杆身上来回抚摩,对方的前锋已经从林子前行了过去,就像长蛇一样向管小楼露出了腹心,一辆由四匹马拉的华丽的大车出现在他眼底,根据情报,宇文醒就在那辆大车之上。

    “呸!”

    管小楼吐出嘴里衔着的木棍,单手高举马槊,另一只手在战马的屁股上重重一拍,马儿受惊,猛地窜了出去。

    “呸!”

    众人齐声吐气,声势惊人,排成几个横队的战马从林子中窜了出去,骑士们手持长矛,马槊,长枪,大刀,横刀,伏在马背上,眼睛紧盯着前方跳动的画面,向前冲去。

    霎那间,蹄声如雷,地面如同一面大鼓,被无数根木棍敲打,不停抖动。

    “杀!”

    战马窜出一百多步之后,距离官道上的那支队伍只有一两百步之后,管平高举马槊,大声嘶喊。

    “杀!”

    他身后的众骑士随之同声嘶喊,杀声震天,在原野的上空随风远远地飘散开去,云层如同受到惊吓一般,四散开去。

    几百匹战马同时冲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如雪崩一般倾泄而来,对那些只凭借着坚固的坞堡围墙和敌人战斗的丁壮们来说,这景象实在是太可怕了,措不及防之下,他们双腿发颤,有的人甚至连手中的武器掉了都不知道,只晓得目瞪口呆地望着那些凶神恶煞的骑兵,那些寒光闪闪的武器离自己越来越近。

    “结阵!结阵!”

    曾经在官兵中当过小军官,后来回到族中训练自家庄丁,现在又担任了这五百来人的统领的赵亮驱动战马,离阵而出,声嘶力竭地大喊着。

    这五百来人里面,平原赵的子弟人数最多,赵亮的命令对他们还是起了作用,他们按照训练中那样集结成队,准备战斗,只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让处于散乱行军阵型中的他们收拢起来,集结成战斗队形战斗,未免太难为他们了。至于,其他那些不是赵姓子弟的郡兵,有的呆若木鸡,有的失魂落魄,反应比较快的则丢下了武器,向原野深处四散逃去

    “宇文老贼设计暗杀大帅,弟兄们,为大帅报仇,杀光他们!”

    按照设计好的台词,管小楼高声叫道,驱马冲入散乱的敌军阵型之中,马槊一挥,一个没有来得及躲闪的士卒的脑袋被砸得粉碎。

    随着一声惨叫,鲜血飞溅起来,战马向前一冲,将一个挡在马前的士卒撞得向后飞了起来,在向后飞的途中,这个人形飞弹将身后的几个士卒连带撞倒,他自己则口吐鲜血,刚才那一撞,至少撞断了他好几根肋骨,断裂的肋骨刺穿了他的内脏,让他吐血不止,颓然倒地。

    一眨眼的功夫,管小楼就刺穿了敌军的阵型,杀了个对穿,他勒住马缰,回转马身,向敌人再次冲去,他身后的骑兵随他而行。

    骑兵冲杀过的步兵队形就像被羊群啃过的草地一样,惨不忍睹,经过这一轮冲击之后,就连赵姓子弟也有扔下武器逃亡的,毕竟,这不是保护自家的坞堡,在自己身后有一家老小,不能后退,为了保护一个所谓的郡守大人,丢掉自己的性命,实在是太可惜了。

    “保护大人!”

    赵亮高声喊叫,声音就像破了的铜锣一样,沙哑干涉,他率领十来个骑着战马的心腹护着那辆华丽的马车向一侧逃去。

    “追上去!”

    管小楼高呼一声,他接受的任务是杀死宇文醒,而不是和这些杂兵纠缠,一百来骑脱离大队,随他一起朝赵亮他们逃跑的方向追去。

    赵亮一边策马向前狂奔,一边回身,向后射箭,他的箭法不同凡响,随着每一次弓弦声,后面的追兵总有人应声落马,忌惮之下,以致不敢加速追赶。

    然而,那辆马车就算有四匹大马在拉,在泥泞的路上也跑不了多快,拖慢了逃跑的人的速度。

    不知什么时候,天色暗了下来,空中,飘起了雪花。

    管小楼掏出挂在马鞍上的短弓,决定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马户出身的他在马上射箭的本事一点也不比赵亮差。

    “嗖!”

    赵亮一弯腰,箭矢从他耳边呼啸而过,正好射中他前面那位骑兵的后心,那人一声惨叫,从马上翻了下来,他的脚挂在了马镫上,被奔腾的战马拖在地上向前飞奔,叫声凄厉无比,渐渐低沉,随即销匿无踪。

    赵亮射不到管小楼,管小楼也射不到赵亮,表面上是打了个平手,然而,逃跑的人的速度更加缓慢了,终于,被管小楼追了上来,这个时候,逃跑的人加上赵亮也只有三个人而已。

    管小楼圈过战马,几十名骑兵围成一个圈,将赵亮等人和那辆马车围在中间,架车的车夫脸上神情自若,一点也没有大祸临头的意思。

    管小楼的目光有些疑惑地从车夫的脸上掠过,他的心中不仅没有大功告成的感觉,反到隐隐觉得不安。

    他和赵亮四目相对,在半空中相逢,两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发生了奇异的变化。

    “亮子!”

    “小楼!”

    世事之奇莫过如此!世界也不过只有手掌心那般大小,多年前,两人曾经在征高丽的军中相遇,同处一个军营,彼此都是弓马娴熟之人,因此惺惺相惜,结为了好友,谁又能料到,多年之后,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重逢。

    两人欲言又止,虽然有很多的话想问对方,然而,现在的境况却不是聊天的好时机。

    “亮子,你投降吧!我会为在大人面前保你一命!”

    赵亮是个有本事的人,就当是为统领大人推荐人才吧?管小楼没有下令乱箭齐发,将他射死,而是有了招降的念头。

    赵亮摇摇头,苦笑着说道。

    “我姓赵,我曾经对你说过,家族在我心中永远是第一位,我不能辱没平原赵的名声!”

    以前,两人在一起的时候,赵亮的确对管小楼这样说过,然而,管小楼无法理解他,在他看来,家族的名声难道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吗?

    “我真的无法理解你的想法,现在这般境地,活下来不是最重要的吗?”

    管小楼激动地说道,在军营的时候,对方一点也不摆世家子弟的架子,一直以一种平等的态度来对待管小楼,说起来,这人是管小楼的第一个知己啊!

    “我的责任是保护宇文醒大人,如今,大人身处险境,我岂能独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死在大人的前面,除此之外,我不知道别的选择!”

    宇文醒是必须死的,管小楼知道这一点,他不可能为了赵亮,放弃杀宇文醒,高畅的命令,他不敢打任何的折扣。

    或许,所谓的世家子弟就是如此吧?他们的想法是像他这样平民出身的人是无法想象的,在管小楼看来,名声之类的岂能位于生命之上!

    “小楼,看在我们相识一场的份上,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你能答应!”

    “你说吧,如果我能够办到,一定办到!”

    赵亮回过头,有所感触地瞧着身后仅余的两个同伴,那是两个年轻人,年长的那个二十出头,年幼的那个也就十五六岁,嘴唇上长着细细的茸毛。

    “这两个年轻人都是我的子侄,他们的家中还有老母需要奉养,我死了之后,希望你能放他们一马!”

    “族叔,我们愿意和你

    起!”

    年长的那个年轻人高声叫道,忿忿不平地盯着低头沉思的管小楼,眼中冒着仇恨的火焰,年幼那位虽然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也将他心中所思暴露无遗,就算管小楼真的放他一马,他也不会对他有所感激。

    管小楼面沉如水,他默默地点了点头。

    “那就好!小楼,让我们来好好较量一番吧,以前,一直想和你切磋,只是没有找到什么好机会,今天正好,你可不能让杂兵们砍掉我的脑袋啊!”

    “好!”

    管小楼拍马向前,朝身后的士兵喊道。

    “你们退开一点!”

    “大人,这样不好吧?”

    一个亲兵在他耳边说道,在他看来,自家大人的举动太鲁莽了,不仅答应敌人留活口,甚至还在大占优势的情况下,选择和对方单挑,未免任性了一点。

    “放心,我自有决断,出了事情,我全权负责!”

    在管小楼心中,有一堆熊熊燃烧的火焰在炙烤着他,让他想要疯狂一次,在这一刻,由着自己的性子干一次吧!人生,在此时的他看来,活脱脱的就是一出闹剧。

    就算是死在对方手下也无所谓!

    自己只想痛痛快快地厮杀一场而已!

    他长啸一声,驱马向赵亮驰去,赵亮则没有高声叫喊,他轻夹马腹,身下的坐骑踏着小碎步向前奔去。

    管小楼使的是马槊,柄用坚木制,长约2,粗约一把,柄端装有一长圆形锤,上面密排铁钉或铁齿六至八行,柄尾装有三棱铁钻,有点类似于胡人所使的狼牙棒,因为管小楼的力气颇大,故而非常适合使用这个比较笨重的槊,马战之时,以劈、盖、截、拦、挑、撩、带、冲等招数为主。

    赵亮使的是长枪,枪由长矛演变而来,以拦,拿,扎为主,拦,拿枪法,是挡拨防御之法,进攻枪法主要是扎,扎枪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收枪如猛虎入洞。

    两人对彼此的招数非常清楚,虽然几年不见,偶有变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许多招法还是有脉络可寻的,故而,一开始并没有什么试探,直接用上了全力。

    “铛!”

    赵亮高举长枪,架开了管小楼的马槊,双方战马交错而过,赵亮的身子突然向后仰倒,长枪毒蛇一般朝管小楼的后心刺去,这是他的拿手招数回马枪。

    这一招,管小楼曾经见识过,因此,早有防备,他手腕轻轻一抖,的尾杆挑了起来,架开了赵亮的枪尖。

    这一回合,双方战了个平手。

    雪越下越大了,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一刻钟过后,两人还是旗鼓相当,谁也没有占上风,只是,管小楼使用的槊比赵亮使用的枪要笨重,因此,比较耗力气,这几十个回合下来,他隐隐有些气喘,赵亮的呼吸依然非常绵长。

    表面上,两人不分胜负,管小楼却知道,自己有些渐处下风了,必须在力气耗尽之前战胜对方,故而,他使用的招数越来越险恶了,希望能行险一搏。

    战马再次交错之际,他手中的马槊突然脱手而出,直捣赵亮的面门,自己则抽出腰间的横刀,身子探出马背,挥刀向赵亮斩去。

    赵亮的应变非常迅速,他身子后仰,马槊擦着他的鼻尖飞了过去,紧握枪杆的双手往上一挑,枪尖突然翘起,直刺管小楼的腰间,以长枪的速度,会在管小楼的横刀劈在他身上之前,刺中管小楼。

    管小楼已然无法收回势子,看样子,只能饮恨当场。

    然而,赵亮的长枪在途中却出乎意料地改变了方向,划过管小楼的腰间,刺向了他的身后。

    “叮!”

    枪尖击中了划空而来的一只短箭,将它挑飞,与此同时,管小楼的横刀斩在了他身上,血光飞溅,赵亮哼都没有哼一声,就从战马上摔了下来,掉在泥地上。

    “嗖!”

    管小楼的亲兵拉动弓弦,一箭将坐在马车上用手弩暗算管小楼的那个车夫射了下来,那个车夫惨叫一声,掉下马车,身子抽搐了几下,死了。

    “亮子!”

    管小楼的从战马上跳下来,扶起赵亮,赵亮朝他笑了笑,张张嘴,却什么也没有说,头往一偏,然后重重地垂了下去。

    “我要杀死你!”

    赵亮的两个同伴驱马向管小楼冲来,被几个亲兵拦截下来,围住厮杀,有人拉开弓弦,瞄准了他们。

    “留下活口!”

    管小楼高喊一声,准备射箭的那几人犹豫了一下,最终选择了射马,那两人从马上摔了下来,被亲兵们按住,绑了起来。

    “把宇文醒抓起来!”

    管小楼抱着赵亮,命令士兵们冲上马车,把宇文醒抓住,一个亲兵冲上了马车,他拉开了马车上的锦帘,由于用力过猛,锦帘被他扯了下来,马车内的境况一览无遗。

    众人目瞪口呆地望着马车,车内空无一人。

    雪花无声地飘落下来,落在呆若木鸡的众人身上。

第一百一十章 获平原(八)

    在草丛之中,飘落的雪花落在他的身上,渐渐地,将从远处看去,只是一个雪堆而已。

    影六的全名是林组影子六号,组织里的人都这样称呼他,除此之外,他没有别的称呼,这样一个卑微的他,也有自己的小小愿望,他希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姓氏,就像他所在的这个组的组长一样,有着林这样一个姓氏。

    这件事情完成之后,或许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吧?那时,上面会赐予自己什么姓呢?还真是期待啊!

    影堂是宇文家的暗探组织,影堂最基本的组成就是像影六这样没有姓氏,以号码为称呼的影子,每十三个影子组成一个小组,小组长有自己的姓氏,那个小组以他的姓氏为代号,比如,影六所在的小组组长姓林,他们这一组就被称为林组。

    小组长只有姓,没有名,拥有自己姓名的是影堂的高级干部,他们至少统领着十个影子小组,并且依附在宇文家的某个实权人物名下,是他的专属影子。

    宇文醒在宇文世家的地位虽然说不上是举足轻重,却也颇有分量,自然有一个专属自己的影子,宇文醒来到平原城之后,他的影子也带着自己的人马随之而来,只是,他们并没有明目张胆地随宇文醒一起出现,而是分成几批人马,无声无息地潜入了平原城。

    由于影子的存在极其秘密,莲花对此也了解不多,只隐隐知道有宇文家有这么一个密探组织存在,除此之外就一无所知,故而,高畅根本就不知道宇文醒有专属自己的密探组织,而且,他们现在就在平原。

    身体埋在雪地里,身体的热量散发出去,融化了雪花,不多久,衣衫就全部湿透了,覆盖在身体上,并不怎么好受,身体差的人,极容易大病一场。

    对影六来说,这算不了什么,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影子,所受的训练远比这残酷了许多,残酷到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

    他纹丝不动地埋在雪地里,除了两只眼珠子偶尔眨一眨之外,就和一个雪人一样,没有丝毫的生气。

    视线的焦点始终停留在两里外的原野上。

    赵亮等人被追上,赵亮战死,马车夫被射杀,赵亮的同伴被俘虏,瞧见马车内是空的之后,那些士兵暴怒地拆掉了整辆马车,所有的事情统统都被他看在眼里。

    由于距离比较远,他听不见管小楼他们在说什么,这让他颇为遗憾,要想听见那些人的对话,他必须靠近一点,这样太冒险了,他没有这样做。

    只是这样,今天的收获就够多了,这个功劳足够能让他拥有属于自己的姓氏了。

    管小楼他们骑上战马,匆匆离去了,任务失败了的消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身在饶阳的高畅汇报,没有完成杀死宇文醒的任务,所有人脸上的神情非常难看。

    影六没有追上去的打算,那不属于他的任务范畴,他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在第一时间向上面报告。

    他轻轻抖动身子,雪花簌簌地从他身上滚落,他没有在马上站起身来,仍然伏在地上,耳朵紧贴地面,确定那些人已经走远了之后,才缓缓起身。

    慢慢活动身体,让身体的机能恢复正常之后,他像一条蛇一样在草丛中穿行,从远处看,这一片草丛就像被微风轻轻拂动一般。

    又过了一会,一群乌鸦从远方飞来,在战后的原野上空不停盘旋鸣叫,在人们的耳朵里,它们的叫声无比凄惨,充满了悲凉,然而,对乌鸦来说,却是欢畅的鸣叫,为即将举行的腐肉盛宴。

    一个时辰之后,影六的身影出现在距离那个战场三十多里地的一个小山村里。

    这是一个小院,院子原来的主人和村里其他的居民一样被集中到了村中的祠堂里,现在,整个村子都被宇文醒和他的士兵控制了,这些士兵并不是新建的郡兵,而是隶属于宇文世家的亲信子弟。

    听罢影六的报告之后,宇文醒点了点头,神情木然,轻轻说道。

    “你做得好,到你们的头那里去吧,领受该得的奖赏!”

    影六跪伏在地,行了个大礼,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先生,对此你的看法如何?”

    他的视线转向一旁,在屋中阴暗的角落里,坐着他的智囊秋长天,在影六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时,他并没有发问,而是低头在沉思什么。

    “邓有死了!或许,所有人都会认为是我们宇文家做的,然而,我

    知道事实并非如此,这样看来,先生你先前的疑问是平原郡,的确暗藏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并且,可以肯定他们就是夜袭固镇,巧夺平原,活捉杨元弘的隶属于窦建德旗下的长河营,甚至,那晚火烧平原,吃掉杨义臣三千前锋的神秘队伍也极有可能是他们!”

    宇文醒皱起眉头,继续说道。

    “只是,我有一个疑问,他们究竟潜伏在哪里呢?要知道,平原也就这么大,并没有什么险要的山地,一只没有后勤保障,又没有四处掠夺的部队是怎样生存下来的呢?”

    秋长天笑了笑,轻轻拂动羽扇。

    “很简单,在平原的各大世家里,必定有一些人和他们有所勾结,不然,这支队伍不可能不露出丝毫的蛛丝马迹。”

    宇文醒的眉头并没有松散开来。

    “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与他们勾结的当地豪强会是谁呢?”

    秋长天脸上的微笑丝毫没有变化,依旧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主公不必忧虑,这支队伍至少也有好几千人,他们不可能无声无息一点破绽也不露,况且,他们在暗地里还在搞风搞雨,就更容易露出马脚了!”

    “此话怎讲?”

    宇文醒扶了扶头上的高冠,坐直身子。

    “我可以大胆地认定,邓有的死必定和这些人脱不了干系,杀死邓有之后,他们又冒充成邓有的属下,来伏击主公,能够杀死主公最好,杀不死主公也可以挑拨主公和饶阳那边的关系,我现在甚至怀疑,魏刀儿的使者之死也是出自这伙人的手笔!”

    “先生,言之有理啊!”

    宇文醒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这些人为什么能事先埋伏在主公的行军路线上呢?很简单,他们一定得到了相应的情报,要知道,晓得主公走这里路的人并不多,只有那么几个啊!若不是内线的消息,只是靠斥候查探的话,伏击的队伍应该从后面冲上来才是啊!”

    秋长天摸着自己的三缕长髯,一边点头,一边说道。

    “现在,我们的范围缩小了许多,只要派出影子查探那几个世家,深入到他们的庄园,坞堡中去,很快,就能将那个内应找出来,只要找到那个人,敌人身处暗处的优势就荡然无存,我们以有心算无心,胜算自然也就多了几许!”

    “先生,邓有死了之后,饶阳的那一万人又将如何呢?”

    秋长天摇动羽扇说道。

    “主公不要心急,邓有死了,这一万人军心必定大乱,我们只要卡住不给他们粮食,不管他们军中何人上台,最后,也只能屈服在我们的条件之下。”

    秋长天的想象力毕竟不够丰富,他猜想不到事先高畅派了大量的无间混入邓有军中,自然,也猜想不到现在饶阳正在发生什么事情,这也许是一着算错,满盘皆错吧!

    不过,他也并非无能之辈,高畅的计划大部分还是被他所识破了,至少,在他的安排下,宇文醒逃过了一劫。

    “我们必须马上赶回平原,查清潜伏在我们内部的毒瘤,然后,纠集军队,将他们一网打尽,那个与反贼勾结的世家的田地和资产就当做战利品,打赏给参加这次行动的其余世家,这样,军心自然可用,不愁大事不成!”

    “好!”

    宇文醒在腿上重重一拍,长身而起。

    “先生,你果然是旷世奇才,我宇文醒有了你,这世间众人,不惧也!”

    “主公谬赞了,长天担当不起啊!”

    秋长天向宇文醒长揖为礼,宇文醒忙将他扶了起来,嘴里连声说道,当得!当得!

    “主公,现在当务之急是派出影子,查探那几个怀疑对象,然后,方能按照计划行事啊!”

    “你说得对!”

    宇文醒慌忙点头,他轻轻一拍手掌,喝道。

    “风间!”

    一个黑衣蒙面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屋子的一角,就像原本就在那里一样,他就是宇文醒的专属影子风间。

    “这里有一份名单,现在,你知道该怎么做了,是吧?”

    风间没有说话,悄无声息地施了一个礼,退了下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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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逐鹿记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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