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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全文阅读

作者:马丁     冰与火之歌txt下载     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Chapter13 艾德

    国王传唤他时,天还未亮,世界一片寂静,灰蒙蒙的。

    埃林轻轻地将他自梦中摇醒,奈德睡意未消便踉跄着跌入曙光未露前的清晨,发现自己的坐骑已经鞍辔妥当,而国王本人早已骑乘马上。劳勃戴着棕色厚手套,身披厚重的套头毛皮斗篷,看起来活像只骑在马上的大熊。“史塔克,起床了!”他吼道,“还不快醒醒,咱们有国家大事要商量哪。”

    “遵命,”奈德说,“陛下,请进帐。”埃林闻言掀起帘幕。

    “不不不,”劳勃的呼吸在冷气里蒸腾:“营地里闲杂人等太多,只怕隔墙有耳。况且我想出去走走,顺便体验一下你的北地风光。”奈德这才瞧见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率领十数护卫跟在国王身后。看来除了揉揉惺忪睡眼,更衣上马之外,别无他法了。

    劳勃骑着他那匹黑色战马一路狂奔,奈德也只好跟上。他边骑边问了一句,但朔风吹散了他的话音,国王没有听见。之后奈德不再发话,只静静地骑马。他们旋即离开国王大道,奔进黑雾浓郁的辽阔平原。此时护卫已离他们有段距离,再听不见两人交谈,但劳勃仍未减速。

    直到他们登上一道低缓山脊,晨曦初露,国王方才慢下脚步,此时他们已在营地南方数里之遥。奈德跟上劳勃,只见他满脸通红,神采飞扬。“妈的,”他笑着咒道,“到野外像个男人一样骑他妈一段可真痛快!我告诉你,奈德,那慢吞吞的牛步会把人给逼疯的。”劳勃·拜拉席恩向来不是个有耐性的人。“瞧那天杀的轮宫叽叽嘎嘎的呻吟模样,遇到石子都一副爬山的样子……那鬼东西敢再给我断根车轴,我保证放火烧了它,然后叫瑟曦跟着走路!”

    奈德笑道:“那我很乐意为您点火。”

    “说得好!”国王拍拍他肩膀,“我还真想丢下他们,就这样骑下去呢。”

    一抹笑意浮上奈德嘴角。“我相信您是认真的。”

    “那当然,那当然。”国王道,“奈德,你觉得怎样?就咱两个游侠骑士仗剑闯江湖,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晚上便找个农夫女儿或是酒店侍女帮咱们温床。”

    “果真如此倒好,”奈德说,“但是陛下,如今我们有责任在身……不只是对整个王国,更要对我们的子女负责,何况我有我的夫人,您有您的王后,我们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年轻小伙了。”

    “你小子从来也没年轻过,”劳勃咕哝,“也罢。不过有那么一回……你那小妞儿叫什么来着?蓓卡?不对,她是我的,老天保佑她,那头黑亮秀发和甜美的大眼睛,一不小心就教人难以自拔。你那个叫……雅莉娜?你跟我提过一次,还是叫梅莉儿?你知道我说的哪一个吧?就你私生子的娘。”

    “她叫薇拉。”奈德有礼却冷冷说,“我不想谈她。”

    “对,就叫薇拉。”劳勃嘿嘿直笑,“能让艾德·史塔克公爵暂时忘却荣誉,即使只是短短一个小时,她一定不是个简单的姑娘。你倒是一直没告诉我她生什么模样……?”

    奈德愤怒地抿嘴道:“以后也不会告诉你。劳勃,不要再说了,就算是看在我俩的情分上罢。我当着诸神和世人的面羞辱了我自己,也羞辱了凯特琳。”

    “诸神在上,你那时根本就没跟凯特琳见几次面。”

    “我已娶她为妻,她也怀了我的孩子。”

    “奈德,你律己太严了。你老是这德行,他妈的,不会有女人想跟圣贝勒上床的。”他拍了拍膝盖,“算了,既然你不想说,我也不勉强。但有时候看你浑身带刺,我觉得你真该拿刺猬来当家徽。”

    东升旭日的金黄指头探进清晨的朦胧白雾,一片辽阔原野在两人眼前展开,其中除了长而低缓的零星小丘,尽是片片光秃秃的褐色平地。奈德指给国王看,“这里就是‘先民坟冢’。”

    劳勃皱眉道:“我们骑到坟墓堆里来了吗?”

    “陛下,北方遍地都是坟墓啊。”奈德告诉他,“这是块古老的土地。”

    “也是个冷死人的地方。”劳勃拉紧斗篷埋怨道,随从在他们后方停缰勒马,停在山脊上。“也罢,我把你找到这里可不是来讨论坟墓和你私生子的。昨晚瓦里斯伯爵差人从君临送了封信来,喏。”国王从腰带上抽出一张纸递给奈德。

    太监瓦里斯是国王的情报总管,从前服侍伊里斯·坦格利安,如今改事劳勃。奈德畏惧地打开卷轴,心里想起莱莎和她那骇人的控诉,所幸内容与艾林夫人无关。“这消息的来源是?”

    “你还记得乔拉·莫尔蒙爵士吗?”

    “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家伙。”奈德脱口便道。熊岛的莫尔蒙家族历史悠久,骄傲而讲究荣誉,但他们的领地位置偏远,酷寒贫瘠。

    乔拉爵士为增加收入,打算把抓到的盗猎者卖给泰洛西的奴隶贩子。由于莫尔蒙是史塔克的封臣,如此一来等于玷污了整个北方的名声。于是奈德千里迢迢西行前往熊岛,却发现乔拉早已搭船潜逃,逃到“寒冰”和国王的法律制裁之外的番邦异地去了。事发至今一转眼已经五年。

    “乔拉爵士现下人在潘托斯,正焦急地等着王家特赦好渡海回国。”劳勃解释,“瓦里斯伯爵妥善运用了这个优势。”

    “人口贩子这下又成了间谍?”奈德嫌恶地说,一边把信件交还。“我倒是宁愿他变成一具尸体。”

    “瓦里斯认为间谍比尸体有用得多,”劳勃道,“不过撇开乔拉不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

    “丹妮莉丝嫁给一个多斯拉克马王,那又如何?难不成我们该送份结婚贺礼过去?”

    国王皱眉:“我看送把刀更好。一把锐利的好刀,拿在一个有胆量的人手里。”

    奈德没有故作惊讶。劳勃对坦格利安家族的恨意几近疯狂,他至今都还记忆犹新,当年泰温·兰尼斯特献上雷加妻儿们的尸体以示效忠时,两人所发生的激烈口角。奈德认为这是谋杀,劳勃却说是战争中难免的惨剧。当他辩称年幼的王子和公主与婴儿无异时,甫登上王位的劳勃应道:“我可没看到什么婴儿,只见到恶龙的孽种。”就连琼恩·艾林也无法平息那场纷争。艾德·史塔克当天便愤然拂袖而去,独自领兵前往南方打最后的一场仗。后来是因为莱安娜的死,两人才言归于好。

    但这次奈德没有发火。“陛下,她不过是个孩子,您总不会像泰温·兰尼斯特那样滥杀无辜罢?”据说他们把雷加的小女儿从床上硬拖出去受死的时候,她哭得泪眼汪汪。他的儿子根本只是个襁褓中的婴儿,但泰温公爵的手下照样把他从母亲胸膛上扯开来,一头撞死在墙上。

    “谁知道她还能天真无邪多久?”劳勃语音渐扬,“这个‘孩子’过不了多久就会张开双腿,繁殖一堆恶龙遗毒来找我麻烦了。”

    “话虽如此,”奈德道,“但谋杀孩子却是很……令人发指…小说整理发布于ωωω.ㄧбk.cn…”

    “令人发指?”国王一声怒喝,“伊里斯对你哥哥布兰登干的那些事,那才叫令人发指。想想你先父如何惨死,那才叫令人发指。还有雷加……你觉得他强暴了你妹妹几次?干了她几百次?”他的暴跳使得鞍下坐骑不安地嘶叫起来,国王猛地一扯缰绳,教马儿安静,然后愤怒地指着奈德,“我要亲手宰掉每一个坦格利安家的人,斩尽杀绝;我要教他们像龙一样死得干净彻底,最后在他们坟上撒尿。”

    奈德很清楚不能在国王气头上顶撞他。如果这么多年的时间都无法浇熄他复仇的烈焰,只怕他的话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你没法亲手宰掉这一个,对吧?”他轻声说。

    国王愤恨地撇撇嘴。“是没办法,天杀的。有个操他妈的潘托斯小贩把他们兄妹俩藏在围墙后面,还派了一堆尖帽子太监看守,这会儿又把他们卖给多斯拉克人。几年前不容易杀他们的时候,我早该动手了,但琼恩跟你一样坏心眼。不过我更傻,我听了他的话。”

    “琼恩·艾林是个英明睿智的首相。”

    劳勃哼了一声。“传说这个卓戈卡奥手下有十万大军,琼恩听了会作何感想?”

    “他会说只要多斯拉克人待在狭海对岸,即便百万大军又有何惧?”奈德平静地答道,“那些野蛮人没有船,他们对一望无际的汪洋又惧又怕。”

    国王不安地在马鞍上挪了挪。“或许如此,不过自由贸易城邦有的是船。奈德,我老实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桩婚事。到现在王国里还有人叫我‘篡夺者’,你难道忘了当年有多少豪门望族起兵为坦格利安家族而战吗?他们现在按兵不动,但要是逮着机会,等不及要取我和我儿子的性命哪!倘若哪天这乞丐国王带着多斯拉克大军渡海而来,这些叛徒一定会拥护他。”

    “他渡不了海的。”奈德保证,“就算他真来了,我们也能协力把他赶回去。等你任命好新的东境守护——”

    国王呻吟道:“我说最后一遍,我不会让艾林家那小毛头继任东境守护。我知道那孩子是你外甥,但现在坦格利安家和多斯拉克人上了床,我疯了才会把统领王国四分之一军队的重任交给一个体弱多病的小男孩来扛。”

    奈德早知他会有此答复。“但必须有人出来担任东境守护不可。假如劳勃·艾林不足以胜任,那就让你的兄弟之一来接手罢。史坦尼斯在风息堡之围一役中已经展现出他的才能,相信他应该没问题。”

    他让史坦尼斯的名字在空气中悬宕了一会儿,国王皱皱眉,没有答腔,看起来不太舒服。

    “当然,”奈德轻声续道,静观其变。“倘若你已把这个职位许给了别人,那就另当别论。”

    起初劳勃露出吃惊的神色,但随即转为不悦:“假如真是这样呢?”

    “詹姆·兰尼斯特,对吧?”

    劳勃一夹马肚,朝山瘠下的荒冢驰去,奈德紧随在旁。国王径自骑行,两眼直视前方。“对。”最后他总算开了口,仿佛要用这一个字来结束议题。

    “弑君者。”奈德道。这么说来,所有的谣言都属实了。他很清楚自己此刻措辞务必小心谨慎。“他有能力,也不缺勇气,这毋庸置疑。”他小心翼翼地说,“但是劳勃,他父亲是世袭的西境守护,詹姆爵士迟早要继承父职,东西诸国的大权不应落入同一个人手里。”他没把真正想说的话说出来:如此一来王国一半的兵力将会落入兰尼斯特家族的手中。

    “等敌人出现了再打也不迟,”国王执拗地说,“眼下泰温公爵好端端地待在凯岩城,我想詹姆还不至于太快继承职位。奈德,这事儿别跟我争,说出去的话,覆水难收了。”

    “陛下,请恕我直言不讳。”

    “反正我也阻止不了你。”劳勃咕哝着。他们骑过棕褐长草。

    “你真信任詹姆·兰尼斯特?”

    “他是我老婆的孪生弟弟,又是发过誓的御林铁卫,他的生死荣辱都维系在我身上。”

    “当年他的生死荣辱不也全维系在伊里斯·坦格利安身上?”奈德不客气地指出。

    “我有什么理由不信任他?我叫他办的事他没有一次让我失望,就连我现在的王位都是靠他的宝剑赢来的咧。”

    正是他的宝剑玷污了你的王位啊,奈德心想,但没让自己说出口。“他发誓以性命守护国王,结果却一剑割了国王的喉咙。”

    “妈的,总得有人动手吧?”劳勃道,他在一座古老的荒坟边勒住马缰。“要是他没杀掉伊里斯,那么不是你杀就是我杀。”

    “我们可不是宣誓效死的御林铁卫。”奈德道,当下他决定是该让劳勃听听实话的时候了。“陛下,您可还记得三叉戟河之战?”

    “我头上的王冠就是在那儿挣来的,怎么可能忘记?”

    “您在和雷加的决斗中负了伤,”奈德提醒他,“因此当坦格利安军溃散后,您将追击的任务托付于我。雷加的残兵逃回君临,我们尾随而至。伊里斯和几千名死士守在红堡,我本以为城门一定是紧紧关闭。”

    劳勃不耐烦地摇头接口:“结果你发现我们的人已经占领了城堡,那又如何?”

    “不是我们的人,”奈德耐着性子,“是兰尼斯特家的人。当时城垛上飘扬的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怒吼雄狮,并非宝冠雄鹿。城池乃是他们靠诡计夺下的。”

    当时战火已经蔓烧将近一年,大小贵族纷纷投至劳勃旗下,也有不少仍旧忠于坦格利安家族。势力庞大,世代担任西境守护的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族,却始终远离战场,不理会叛党和保王人士的呼唤。最后,当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亲率一万两千精兵出现在君临城下,表示勤王意图时,伊里斯·坦格利安想必以为自己命不该绝罢。于是疯狂的国王下了他最后一道疯狂的命令,大开城门,引狮入室。

    “坦格利安同样也与诡计为伍,”劳勃道,他的怒气又渐渐升起。“兰尼斯特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天要亡坦格利安,他们死不足惜。”

    “你当时并不在场,”奈德语带苦涩。这个谎言已经伴随他十四年,至今仍时常在梦中骚扰他。“那场仗毫无荣誉可言。”

    “去你妈的荣誉!”劳勃破口大骂,“坦格利安懂什么狗屁荣誉?去你老家墓窖里问问莱安娜,问她什么叫恶龙的荣誉!”

    “三叉戟河一役,你已经为她报了仇。”奈德在国王身旁停下马。奈德,答应我,当年,她死前如此低语。

    “却不能让她起死回生,”劳勃别转头去,望向灰暗的远方。“诸神都该死,我只求得到你妹妹,他们却硬塞给我一顶狗屁王冠……赢得战争又如何?我只要她平平安安……重回我的怀抱,一切都和原本一样。奈德,我问你,当国王有什么好?管你是国王还是放牛郎,诸神不都一样嘲弄你么?”

    “陛下,我没法替神灵回答您的问题……我只知道当我骑马进入红堡大厅时,”奈德道,“伊里斯倒卧血泊,墙上龙骨冷冷地看着他。四处都是兰尼斯特的手下,詹姆穿着亮金战甲,外罩御林铁卫的白披风,还有金色的宝剑,那景象直到现在还历历在目。他坐在铁王座上,高耸于众武士之中,狮头面罩下,威风凛凛,好不意气风发!”

    “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嘛!”国王抱怨。

    “当时我人在马上,骑进正殿,穿过一排排巨龙颅骨,我有种感觉,仿佛他们正看着我。最后我停在王座之前,抬头望他。他把黄金宝剑横陈于大腿之上,国王的血从剑尖不断滴落。这时我的人也涌进大厅,兰尼斯特的部队则不断后退。我半个字也没说,只静静地盯着他坐在王位上的模样,耐心等待。最后他笑着站起来,摘下头盔对我说:‘史塔克,可别瞎担心哟,我只是先帮咱们劳勃暖暖位子罢了。不过这把椅子恐怕坐起来不大舒服哪!’”

    国王仰头大笑,笑声惊起栖息在附近棕褐长草丛里的乌鸦群,它们嘎嘎惊叫,振翅腾空。“只因为兰尼斯特那小子在我的王位上坐了几分钟,你就叫我别信任他?”他再度放声狂笑,“得了罢,奈德,詹姆当年才十七岁,还是个大孩子。”

    “不管他是孩子还是**,都无权坐上王位。”

    “或许他累了,”劳勃帮他开脱:“杀国王可不是件轻松差事,那该死的大厅里又没别的地方摆屁股。其实,他说的一点不错,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那都是张既狰狞又不舒服的椅子。”国王摇摇头,“好了,如今我知道詹姆不为人知的恶行了,以后就忘了此事。奈德,我对管理国政和机心巧诈实在反胃透顶,全是些跟数铜板没两样的无聊事。来,咱们来好好骑上一段,你从前可是很会骑马的,咱们再尝尝大风在发梢奔驰的爽劲儿。”说完他再度策马前驱,扬长而去,越过坟冢,马蹄在身后溅起如雨泥花。

    奈德并未立即跟上。他已经费尽唇舌,此刻只觉得心中充满无边的无助感。他不止一次地质疑自己到底在做什么,走这一遭又究竟所为何事。他不是琼恩·艾林,无法约束国王的野性,教导他以智慧。劳勃终究会任性而为,一如既往,奈德不论好说歹说都改变不了事实。他的归宿是临冬城,是哀伤的凯特琳,是他的爱子布兰啊。

    但凡事毕竟不可能尽如人意。艾德·史塔克心意已决,便一踢马肚,朝国王奔去。

Chapter14 提利昂

    北境漫漫,一望无涯。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熟读地图,但经过两周以来的一径北行,他深切体会到地图上说的是一回事,实际上却另有蹊跷。

    他们和国王的队伍于同一天离开临冬城,冒着细雪,穿过那一片人声马嘶、马车嘎吱和王后轮宫的呻吟。国王大道紧邻着主堡和城下市镇。国王的旗帜与车队,骑士和自由骑手就在该处转向南行,提利昂则与班扬·史塔克和琼恩叔侄二人往北走。

    在那之后,天气越趋凄冷,四周更显沉寂。

    国王大道逐渐变成一条比森林小路大不了多少的小径。道路西边是崎岖的灰岩丘陵,矮丘顶高耸着一座座守望台。东边则地势低缓,平坦旷野无限伸展,直至极目尽头。石桥跨越汹涌的狭窄激流,农场围绕石墙木梁的聚落。路上来往颇为频繁,日落后极易找到歇脚旅店。

    然而好景不长,离开临冬城三日之后,农田退去,只见茂密深林,国王大道也越来越人迹罕至。丘陵则日益陡峭,到了第五天,已经成了山脉,宛如肩负陈雪和陡峭岩峰的灰蓝巨人。当北风吹起,长长的冰针像旗帜一般从高耸的峰峦间飞溅而下。

    山在西方,路往东北,蜿蜒穿过树林。班扬·史塔克称这座满是橡树、常青树和黑荆棘,看起来比提利昂所见过任何林子都要古老的森林为“狼林”,每到夜晚,森林里也确实传来远方狼群此起彼落的嚎叫,有时离他们还不甚远。雪诺的白子冰原狼听到便会竖起耳朵,却从不应和。提利昂总觉得那只东西有种令人极端不安的感觉。

    扣除小狼不算,他们一行八人。首先提利昂依照兰尼斯特家的排场,带了两个随从。班扬·史塔克则只带着他的私生子侄儿,还有守夜人部队的一些牲口。但当他们在狼林边缘一栋木造庄园过夜时,又有一位叫尤伦的黑衣弟兄加入他们。这个尤伦驼着背,模样颇为阴狠,五官都躲在他那跟制服一般黑的胡子后面,但不难看出他是条汉子。他带了两个来自五指半岛,衣着破烂的农家子弟。“**犯。”尤伦冷冷地看着他们说。提利昂顿时领悟,长城上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总比阉刑好得多。

    五个男人,三个孩子,一只冰原狼,二十匹马,还有一笼鲁温学士托班扬·史塔克捎带的大乌鸦,这样的一支队伍,想必是幅相当怪异的景象。

    提利昂注意到琼恩·雪诺一路不住打量尤伦和他那两名阴郁伙伴,脸上挂着古怪的表情,似乎有些困恼。尤伦不仅驼背,而且浑身酸臭,须发油腻,虱蚤丛生又衣衫破烂,遍布补丁且甚少清洗。他的两名手下味道更难闻,人则既愚蠢又残忍。

    看来那孩子误以为守夜人军团里全是他叔叔这种人了。倘若他真这么想,那么尤伦一帮人对他可算是个错愕的觉醒。提利昂为那孩子难过,他选择的是一条艰难的道路……或者应该说,别人为他选择了这条艰难的道路。

    他对孩子的叔叔可没这般好感。班扬·史塔克似乎和他哥哥一样讨厌兰尼斯特家的人,先前当提利昂表示想要同行时,他的反应相当不悦:“兰尼斯特,我话说在前头,长城没旅馆可住的。”他高高在上地盯着他。

    “你总有办法安顿我罢,”提利昂答道,“你也看到了,我个子很小。”

    当然,没人敢对王后的弟弟说不,所以事情就算这么定了,但班扬依旧很不高兴。“我保证你不会喜欢这趟旅程。”他很不客气地回敬,而自队伍出发以来,他也果真尽其所能让此话成真。

    提利昂倒是在御寒皮衣上扳回一城,原本史塔克故作殷勤地献上一件满溢腥羶,老旧破烂的熊皮,以表现守夜人的济弱扶贫,显然希望他会碍于礼数婉拒,但提利昂微笑着收下。离开临冬城的时候,他带上了所有最暖和的衣服,随即却发现根本不够。这里真是冷得吓人,而且气温还在不断下降。夜里的温度早已降至冰点以下,每当朔风吹起,便如尖刀般割进他最暖和的羊皮衣。想必史塔克此时正为自己一时兴起的骑士精神后悔吧。也许他会从中学到教训:兰尼斯特家人来者不拒,管他什么礼数,只要别人给,我就敢拿。

    越往北行,愈加深入狼林的幽暗国度,农庄田舍便更见疏落,终至人迹绝响,骤然遗世独立。

    无论扎营拔营,提利昂都帮不上忙。他个子太小,蹒跚跛行只会碍手碍脚。于是他便趁史塔克和尤伦等人搭建帐篷居所,照料马匹,生火取暖之际,裹紧皮衣,揣着酒袋,蹒跚到一边独自读书,这成了他的习惯。

    旅行的第十八天,他带着从凯岩城一路携来北方,盛夏群岛酿产的珍贵琥珀甜酒,以及相关龙族佚闻事迹的书——这几册珍贵的典籍乃是提利昂求得艾德·史塔克公爵允许,从临冬城的图书馆拿的——独自走开。

    他走到营地的喧嚣之外,激流奔涌、水冷如冰的溪边觅得一方宁静。一株形体怪诞的老橡树恰好为他遮挡寒风。提利昂背靠树干,扯紧皮毛,啜了一口酒后读起关于龙骨的叙述。龙骨含铁量高,故呈黑色,书上如是说,龙骨坚硬如铁,然材质极轻且有韧性,自然亦不怕火。无怪乎多斯拉克人视龙骨弓为稀世珍宝,配上龙骨弓,射手可以轻易超越木制弓箭的射程。

    提利昂对龙有种病态的迷恋。当年他初次造访君临,参加姐姐和劳勃·拜拉席恩的婚礼时,就打定主意一定要瞧瞧那些悬挂在坦格利安王座厅墙上的龙头。虽然劳勃国王早已把龙头换成了旗帜和壁毡,提利昂仍不死心,最后总算在阴湿的地窖内找到了它们的收藏处所。

    他本以为龙头必定令人叹为观止,甚至叫人望而生畏,却怎么也想不到它们竟会是如此美丽的东西。它们的的确确美得让人目瞪口呆。黑如玛瑙,光滑洁亮,在他的火把映照下仿佛会闪闪发光。他察觉到它们喜欢火,因而特地把火把插进其中一个较大的龙嘴里,果真火光大盛,影子在他身后的墙上大肆舞跃。龙牙宛如一柄柄黑钻石制成的长弯刀,长年浸涤于炽热的烈焰里,火把微焰对它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当他抽身离去时,他发誓那头巨兽空洞的眼窝是目送着自己离开的。

    巨龙头骨一共十九个,最老的寿命已经超过三千年,最幼小的也有一个半世纪那么久。幼龙的头骨也是最小的,那两个畸形怪状,比猎犬的头骨大不了多少,它们是龙石岛上所孵化的最后两只龙,是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两只,或许也是这世界上最后的两只,它们非常短命。

    其他的龙头则一个比一个大,最大的三头便是歌谣和传说里最恐怖的巨兽,即伊耿·坦格利安和他的妹妹们攻打古代七国时所骑乘的那三头龙。吟游诗人为他们都取了神的名字: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提利昂站在他们的血盆大口间,震慑得说不出话来。瓦格哈尔的咽喉之大,大到你可以骑马进去,当然别想活着出来。米拉西斯体型更加惊人。而最硕大无朋,人称“黑死神”的贝勒里恩,则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或是传说中漫游于伊班港以北冰冷荒原上的长毛象。

    提利昂在阴湿地窖里伫立良久,盯着贝勒里恩空洞而巨大的眼窝,试着想像眼前这只巨兽生前的模样,想像它开展双翼,横扫天际,口吐烈焰的景象,直到火把燃尽。

    他的远祖凯岩王罗伦,曾与河湾王孟恩联军抵抗坦格利安的征服。那是约三百年前的事,当时七大王国真的是各自为政的王国,而非今日大一统国度下的属地。两军合计有六百诸侯,五千骑兵,以及五万以上的雇佣军和步兵。据史家记载,“龙王”伊耿的军力大概只有对手的五分之一,其中多半是从他之前击败的敌手军队中召募而来,忠诚堪忧。

    两军在河湾沿岸的沃野平畴中相遇,在遍地结实累累、等待收获的金黄麦田上交战。联军发动冲锋,坦格利安军立时四散溃逃。短短几分钟内,史家又如此写道,连年的征服似乎就要划上休止符……但这只是伊耿·坦格利安和他两个妹妹投入战局之前的那几分钟。

    这是历史上惟一一次瓦格哈尔、米拉西斯和贝勒里恩同时出击,后世的吟游诗人称之为“怒火燎原”。

    那天共有将近四千名士兵被烧成灰烬,其中包括河湾王孟恩。罗伦王侥幸逃脱,没过多久便向坦格利安家族投降称臣,后来还产下一子,为此提利昂只有感激的份。

    “你读那么多书干嘛?”

    提利昂闻言抬头,琼恩·雪诺正站在几步以外,好奇地端详他。他用一根手指夹住正读的书页:“看着我,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男孩狐疑地看着他说:“你耍什么把戏?我看到你啊,提利昂·兰尼斯特。”

    提利昂叹道:“雪诺啊,你是个私生子,却真是够客气。你看到的是个侏儒。你几岁了?十二?”

    “十四。”

    “你才十四岁,我却一辈子长不到你现在这个高度。我这双脚又短又畸形,连走路都成问题,骑马还得配着特殊打造的马鞍,才不会摔下去。你有兴趣瞧瞧的话,这马鞍是我自己设计的。假如我不用它,就只能骑着孩子的小矮马。我的手臂还算强壮,但仍旧太短,所以永远也成不了好战士。如果我生在普通农家,早被扔在路边等死,不然就是卖进怪物杂耍团。唉,谁知我偏又生在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怪胎更不受欢迎,只因先前众人对我万般期待。你瞧,我爹干了二十年的御前首相,结果我老哥后来竟把国王给宰了,人生就是这样变幻无常。如今我老姐嫁给了新任国王,而我那脾气暴躁的外甥呢,有朝一日则会继任王位,只有我空担着家族的名誉,总得尽点心力,你说对罢?但是要怎么做呢?呵,我的腿太短,头却太大,总算这脑袋对我还算合适,凭着它我很清楚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它就是我的武器。老哥有他的宝剑,劳勃国王有他的战锤,我则有我的脑袋瓜……不过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锐利,就得多读书,就好像宝剑需要磨刀石一样。”提利昂轻敲书皮,“琼恩·雪诺,这就是为什么我读个不停啰。”

    男孩静静地听完这番话。他虽然名分上没有史塔克这个姓,却有张地地道道史塔克家人的脸:脸长,严肃拘谨,喜怒不形于色。不论他母亲是谁,想必在他身上没留下多少自己的特征。“那你在读什么?”他问。

    “跟龙有关的东西。”提利昂告诉他。

    “读这有什么用?世上已经没有龙了。”男孩语气里带着少年独有的确信。

    “人们是这样说没错,”提利昂答道,“很可惜,不是吗?我在你这年纪的时候,还经常梦想哪天有自己的龙哪。”

    “真的吗?”男孩难以置信地说。或许他认为提利昂在寻他开心罢。

    “当然是真的了,只要能骑在龙背上,即便是发育不良,畸形扭曲的丑陋小男孩也可以睥睨全世界。”提利昂推开熊皮,站起身来。“以前我常躲在凯岩城深处的地道,燃起火堆,望着熊熊烈焰,一望就是好几个钟头,一边幻想那是魔龙吐出的烈火。有时候我会幻想我老爸被火烧死,有时候则是我老姐。”琼恩·雪诺一脸既害怕又惊奇的表情,提利昂看了哈哈大笑,“小杂种,别用那种眼光看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也有过这样的梦吧。”

    “我才没有,”琼恩·雪诺害怕地说,“我不会……。”

    “没有?从来没有?”提利昂抬起一边眉毛,“那想必史塔克一家人待你不薄?想必夫人对你也视如己出啰?还有你那异母兄弟罗柏,向来都跟你很亲是罢?为什么不呢?他得到临冬城,你得到的却是绝境长城。至于你父亲大人嘛……他一定也有正当理由,才会把你送去当守夜人……。”

    “不要再说了,”琼恩·雪诺脸色阴沉地怒道,“加入守夜人是神圣的使命!”

    提利昂笑笑。“聪明如你,怎会相信这种屁话?守夜人军团是个专门接收全国各地人渣废物的垃圾场,我瞧见了你看尤伦和他手下那两小子的神色,他们就是你的新弟兄,琼恩·雪诺,你可还喜欢?一脸死相的农奴、欠债鬼、盗猎者、**犯、小偷,还有像你这样的私生子通通都发配到长城上来,负责防范你奶妈小时候告诉你的各种古灵精怪。往好的方面想嘛,根本就没有什么古灵精怪;可是往坏处想呢,那地方冷得连命根子都要冻掉。不过既然原本就不准你生育后代,我看也没什么关系。”

    “不要说了!”男孩尖叫着前跨一步,双手握拳,眼看就要掉下泪来。

    提利昂突然很荒谬地有股罪恶感,他也朝前走了一步,想拍拍男孩肩膀安慰他,或是道声歉。

    那只狼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出现的,他自始至终没有瞧见。前一刻他正朝雪诺走去,下一刻已被迎面扑倒在坚石地上,手中的书飞出老远。他被撞得喘不过气来,满嘴都是泥土血腥和枯枝腐叶。等他挣扎着想起身,背部却又剧烈地痉挛,一定是摔倒的时候扭了。他气恼地咬紧牙根,勾着一节树根,勉强坐住。“帮帮我罢。”他朝男孩伸出手。

    突然,狼又出现在两人之间,它没有吼叫——这只该死的东西从不发出半点声音——只是用那双灿亮的红眼打量他,露出满口尖牙,这就够吓人的了。提利昂咕哝一声缩回地上。“不帮就算了,我就在这里,等你走了再说。”

    琼恩·雪诺搓搓白灵厚重的白毛,却笑了。“求我,我就帮你。”

    提利昂·兰尼斯特只觉体内一股怒气逐渐酝酿,只好强自按捺。这不是他这辈子头一次遭人羞辱,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何况这次还是他自讨苦吃。“琼恩,如果你肯出手相助,我将非常感激。”他温和地说。

    “白灵,坐下。”男孩命令,冰原狼听罢蹲坐下来,那对红眼却始终不曾离开提利昂。琼恩绕到他身后,把手伸到他腋下,轻松地扶他起来,然后捡书递给他。

    “刚才它为什么攻击我?”提利昂问,他斜眼瞟了冰原狼一眼,用手背揩了揩嘴里的血污和泥巴。

    “说不定他以为你就是古灵精怪哟。”

    提利昂瞪了他一眼,接着放声大笑,那是一股他全然没有预期的原始笑意。“噢,诸神在上,”他笑得差点岔了气,不住摇头,“我想我看起来确实蛮像的嘛!那要是他遇上真的古灵精怪会有何反应啊?”

    “你不会想知道的。”琼恩拾起酒袋,交还提利昂。

    提利昂拉开塞子,侧着头喝了一大口,葡萄酒宛如一泓冷火,流过他的喉咙,温暖他的脾胃。他把皮囊传给琼恩·雪诺。“你来点?”

    男孩接过酒袋,谨慎地啜了一口。“刚才你说的那些关于守夜人的事,”喝完之后他问,“都是真的?”

    提利昂点点头。

    琼恩·雪诺神情肃穆地抿抿嘴。“那我就既来之则安之。”

    提利昂朝他嘿嘿一笑。“私生子,真有你的。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

    “那是大部分的人,”男孩道,“但不是你。”

    “你说得对,”提利昂同意,“不是我。现在我连龙都很少去想了,这世上没有龙了。”他捡起掉落在地的熊皮。“走,我们还是趁你叔叔没出来找人之前回营去罢。”

    回营的路虽然不长,但地面崎岖不平,等到赶回营区,他的双腿已经抽筋得厉害。琼恩·雪诺伸手准备帮他跨越一丛纠结繁密的树根,但提利昂却挥手拒绝了。他要自己走自己的路,一如他这一生。营地是一副令人欣喜的景象:人们围着一座早已废弃的庄舍倾颓的墙壁,搭起挡风的遮蔽,马儿都已喂饱,营火也生起来了,尤伦坐在一块石头上剥松鼠的皮。浓汤的香味溢满提利昂的鼻腔。他一跛一拐地拖着脚,走到正在搅拌热汤的仆人莫里斯身旁。莫里斯一言不发地把长柄杓递给他,提利昂尝了一口后交回去。“再多加点胡椒。”他说。

    班扬·史塔克从他和侄子共用的帐篷里冒出来:“琼恩,你总算回来了。妈的,别一个人到处乱跑,我还以为你给异鬼抓走了。”

    “他是被古灵精怪抓走的。”提利昂笑着告诉他,琼恩·雪诺也微微一笑。史塔克困惑地朝尤伦望去,那老头只耸耸肩,咕哝了一声,便又低头专心剥皮。

    那只松鼠为肉汤添了点美味,当晚他们就围坐在营火边,配着黑面包和硬乳酪吃。提利昂让大家分享他的美酒,直喝到连尤伦都满脸通红。接着,大伙便一个个起身回帐篷去睡了,只剩下抽到头班守夜的琼恩·雪诺。

    提利昂照例是最后去睡的人,当踏进手下为他搭建的营房时,他停下脚步,转头回望。只见男孩站在营火边,面色坚毅凝重,深深望进跳跃的熊熊火焰。

    提利昂·兰尼斯特哀伤地笑了笑,返身进入营帐就寝。

Chapter15 凯特琳

    奈德和两个女儿离开后的第十八天夜里,鲁温学士带着一盏写字灯和账本,来到布兰的病房求见。“夫人,我们该清点账目了,”他说,“这样您才知道这次招待王室的开销。”

    凯特琳望着病榻上的布兰,拨开他额间细发,忽然察觉到他的头发长得好长,她得尽快找时间帮他修剪。“鲁温师傅,用不着给我看账目,”她告诉他,视线始终离不开布兰。“我知道宴客的支出有多吓人。把账本拿走罢。”

    “夫人,国王的手下食量很大,我们得赶紧补充城里的存粮,以免……”

    她打断他:“我说过,把账本拿走。这些事交给总管去处理。”

    “我们没有总管了,”鲁温学士提醒她。他就像只灰鼠,她心想,咬住了就不肯罢休。“普尔随同老爷南下去了君临,以管理艾德大人的家务事。”

    凯特琳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噢,对,我想起来了。”布兰看起来好苍白,她暗自思索不知能否把病床移到窗边,好让他晒点早晨的太阳。

    鲁温学士把油灯安置在门边的壁龛里,胡乱捻着灯芯。“夫人,还有好些职务要请您立刻决定。除总管外,我们需要一名新的守卫队长,以替代乔里的位子,还有新的马房总管——”

    她的双眼倏地转去,紧紧盯住他。“马房总管?”她的声音如鞭子破空。

    老学士显然被吓了一跳。“是的,夫人,胡伦也和艾德大人一起南下,所以——”

    “鲁温,我儿子支离破碎地躺在这里等死,你却要跟我讨论一个管马的家伙?你觉得我在乎马厩里发生了什么事吗?你觉得那边发生的事和我沾得上一点边吗?如果杀光全城的马可以让布兰睁开眼睛,我会很乐意地亲自动手,你听懂了没有?听懂了没有?”

    他低下头。“夫人,我听得懂,但是这些职位等不——”

    “我来安排。”罗柏道。

    凯特琳没听见罗柏的脚步声,但抬头就发现他站在过道里,定定地看着她。她想起自己刚才大呼小叫的举动,脸倏地一红,为自己羞耻。我究竟是怎么了?她只觉得好累,头一整天痛个没完。

    鲁温师傅看看凯特琳,又看看她儿子。“我已经列好一份合适人选的名单。”他边说边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交给罗柏。

    她的儿子扫了一眼清单上的名字。凯特琳这才发现他刚从外面回来,两颊给冻得红扑扑,头发也被风吹得乱七八糟。“都是很好的人选,”他说:“我们明天再来谈谈这事。”他把名单交还鲁温学士。

    “好的,大人。”那张纸立刻消失在他袖子里。

    “你先退下吧。”罗柏道。鲁温学士颔首离去,罗柏关上门,转身面对她。她看到他身上还配了把剑。“母亲,你这又是何苦呢?”

    凯特琳一直都觉得罗柏长得最像她。他和布兰、瑞肯、珊莎一样,生有一副徒利家的漂亮颜色——枣红头发、碧蓝眼瞳,如今她再一次在他脸上读了艾德·史塔克的神色,一种属于北方的坚毅冷峻。“我怎么了?”她困惑地应道,“你怎么能问这种话?你以为我在做什么,我在照顾你弟弟,我在照顾布兰哪。”

    “这哪叫照顾?自布兰受伤以来,你就没踏出这房间半步,连父亲和妹妹他们南下的时候,你也没到城门口去送行。”

    “我在这房里跟他们道了别,还在窗边目送他们离去。”当时她苦苦哀求奈德别走,尤其在发生了这种惨剧之后。难道他看不出来现在一切都改变了吗?结果却徒劳无功,他说他别无选择,而他的选择就是南下。“我不能丢下他,哪怕一刻也不行,他随时可能咽下最后一口气。我得守着他,以免……以免……”她握起爱子了无生气的手掌,把他的手指滑过自己的指间。他实在好脆弱好消瘦,手里半点力气也没有,好在透过他的皮肤,仍旧能感觉生命的温暖。

    罗柏的语气和缓下来:“母亲,他不会死的,鲁温师傅说危险期已经过了。”

    “那要是鲁温师傅错了呢?要是布兰需要我时我却不在呢?”

    “需要你的人是瑞肯,”罗柏语锋转厉,“他才三岁,还根本搞不清事态。他只以为大家都不要他了,所以成天跟着我,抱着我大腿又哭又闹,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了下来,像他小时候习惯的那样咬咬下嘴唇。“妈,我也需要你啊。我很努力在尝试,可我……我一个人做不来啊!”随着这突如其来的情绪激动,他的声音陡地沙哑,凯特琳这才想起他不过十四岁。她好想站起来去抱抱他,但布兰仍旧握着她的手,她没法动弹。

    高塔之外传来一声狼嚎,凯特琳不禁浑身颤抖。

    “是布兰的狼。”罗柏打开窗,让晚风灌进窒闷的高塔斗室。狼嚎声越来越大,那是一种冷彻心肺的孤绝之音,充满忧郁和绝望。

    “别开窗,”她告诉他,“让布兰暖和点。”

    “他需要听听小狼的叫声。”罗柏道。在临冬城的某处,又有一只狼加入到长嚎的阵容,之后又是一只,这次离高塔比较近。“是毛毛狗和灰风。”在高低起伏,抑扬顿挫的狼嚎声中,罗柏说:“仔细听,你可以分辨出他们。”

    凯特琳却仍旧颤抖不已,这不仅因为悲伤,因为寒冷,还因为冰原狼的叫声。夜复一夜,日复一日,狼嚎、凛风和灰暗空寂的城堡,漫无边际地延续,恒常不变,而她的爱子却倒卧病榻,这是她最甜美的孩子,那个爱笑,爱爬,爱做骑士梦的布兰,如今全成了过眼云烟,只怕此生再也听不到他的笑声。思及此处,她泣不成声,不顾一切地自他掌中抽出双手,捂住耳朵,不愿再听外面那骇人的狼嚎。“叫他们别叫了!”她喊,“我受不了,叫他们别叫了,别叫了,就算杀了他们也没关系,只要他们别叫就好!”

    她不记得自己何时跌倒在地,但她确实在地上,罗柏扶她起身,用强壮的双臂环住她。“母亲,您别怕,他们绝对不会伤害布兰。”他搀她走到病房角落她的狭窄小床边。“闭上眼睛,”他温柔地说,“好好休息。鲁温师傅跟我说打布兰出事以来您几乎没阖过眼。”

    “我怎么能休息?”她啜泣,“诸神开眼,罗柏,我不能休息,万一他在我熟睡时过去了,万一……万一……”窗外狼嚎依旧。她高声尖叫,再度捂紧耳朵。“噢,天哪,天哪,关上窗子罢!”

    “如果你答应我先睡一会儿,我就关。”罗柏走到窗边,就在他伸手去拉的时候,冰原狼的悲鸣中又添加了一种新的声音。“是狗叫,”他专心倾听,“全城的狗都跟着叫起来了,它们以前不会这样的……”凯特琳听见他的呼吸哽在喉咙,便抬起头,只见灯光下他面容惨白。“失火了。”他喃喃道。

    失火了,她的第一反应是,救救布兰!“快帮帮我,”她催促,“快帮我把布兰抱起来。”

    可罗柏好像根本没听见。“藏书塔失火了。”他说。

    透过敞开的窗户,凯特琳看见闪曳的红色亮光。她如释重负,布兰安全了,藏书塔位于城廓之外,火势无论如何没有蔓延到这里的可能。“感谢老天。”她低声轻语。

    罗柏看她的眼神仿佛将她当成了疯子,“母亲,请您留在这里,火势扑灭之后我就回来。”说完他便跑了出去。她听见他朝门外守卫发号施令,随后他们三步并作两步急奔下楼。

    外面广场上传来“失火了!”的呐喊、尖叫、奔跑的脚步声、受惊的马儿嘶鸣以及惊狂的狗吠。在阵阵不和谐的声响中,她突然发现听不见狼嚎了,不知怎地,冰原狼都安静了下来。

    凯特琳走向窗边,心中朝着至高七神默默祷告,以示感激之情。隔着城廓,只见长长的火舌自藏书高塔窗间吐射而出。她望着浓烟直冲云霄,不禁暗自为陷身火海的珍本古籍而惋惜,它们可都是史塔克家族历经多少世代辛苦累积的精华哪。然后她关上了窗。

    转过身,她才发现屋里多了一名男子。

    “你不该在这儿,”他阴沉地嘀咕,“这里不该有人。”

    他穿着一身脏污的褐色衣服,个头很小,浑身散发出马臊味。凯特琳对在马厩工作的仆人了如指掌,却对眼前来人毫无印象。他骨瘦如柴,生了一头软塌的金黄色头发,暗淡的双眼凹陷在皮包骨的脸上,手里握着一把匕首。

    凯特琳望望那把刀,再看看布兰。“不。”她说。话卡在喉咙里出不来,传出的只剩最微弱的低语。

    想必他还是听到了。“这是为他好。”他说,“反正他跟死人也没两样。”

    “不,”凯特琳找回了声音,说话大声起来。“不行,不准你这么做!”她箭步奔向窗边想大声呼救,但对方的动作快得惊人,他飞快地伸出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将她的头往后扯,利刃随即架上她的咽喉。他全身臭气熏天,她简直快要窒息。

    她双手齐伸握住匕首,死命将之扯离喉咙。耳边传来他的咒骂,虽然指间鲜血淋漓,她却依旧不肯放手。捂住她嘴巴的手钳制得更紧,使她呼吸困难。凯特琳猛力扭头,在上下齿缝间找到他的手,狠狠地咬将下去。男人痛苦地闷哼一声,她又咬紧牙关用力撕扯,迫使他陡地松开手。她满嘴都是血腥,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厉声尖叫起来。男子见状,忙一把攫住她的头发,使劲一推,她踉跄跌步,倒在地上。他站在她身边大声喘息,颤抖不已,右手仍紧握着那把匕首,刃锋上全是血。“你不该在这儿。”他笨拙地重复这句话。

    这时,凯特琳看见一道黑影从他身后的门口溜了进来,低低地吼了一声,算不上咆哮,只能说是充满威胁的低语。但他应该还是听见了,因为当狼飞身跃起朝他扑去时,他正准备转身。人和狼同时扑翻在地,卧倒在凯特琳跌落的地方。狼张口便咬,男人的惨叫持续还不到一秒,狼便一扭头,拧下他半个喉咙。

    鲜血有如一阵温热的雨溅洒在她脸上。

    狼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瞧,嘴巴腥红,湿漉漉的,眼瞳在暗室里闪着熠熠金光。她恍然大悟,这是布兰的狼,当然是了。“谢谢你。”凯特琳轻声说,她的声音微弱而细小。她举起手,却止不住颤抖。小狼轻步走近,闻闻她的手指头,然后用他粗糙但温润的舌头舔了舔指间的鲜血。舔净之后,他静静地转身跃上布兰的病床,在他身边躺下。凯特琳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

    后来当罗柏、鲁温学士和罗德利克爵士带着临冬城半数以上的卫士冲进房里时,他们所见到的就是这番景象。当笑声终于止息,他们把她包裹在温暖的毛毯里,带回主堡卧室。老奶妈为她褪去衣物,搀扶她洗了个滚烫的热水澡,并用软布揩去她身上血污。之后鲁温师傅帮她包扎伤口。她指间的刀伤极深,几可见骨,头皮也因刚才粗暴拉扯掉几撮头发而汨汨流血。老师傅告诉她疼痛才刚开始,要她喝下罂粟花奶以安眠入梦。

    最后她总算闭眼沉沉睡去。

    再睁眼时,他们告诉她,已经过了四天。凯特琳点头坐起,想起布兰坠楼至今发生的所有事情,充斥血光和悲伤,犹如惊梦一场,但手上的伤痕却告诉她一切都是千真万确。她手脚发软,头重脚轻,思绪却出奇地明晰果决,如释重负。

    “我要吃点面包和蜂蜜,”她吩咐仆人,“顺便通知鲁温师傅,说我的伤该换药了。”他们惊奇地看着她,连忙照吩咐行事。

    凯特琳忆起自己这些日子来的模样,只觉羞愧无比。她辜负了大家的期望,辜负了她的孩子、她的丈夫和她的家族声望。同样的事绝不会发生第二次。她要让北方人见识见识奔流城的徒利家人有多么坚强。

    食物还没送上,罗柏率先赶到。随行的还有罗德利克·凯索和她丈夫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以及肌肉发达,留了一撮棕褐色方正胡子的哈里斯·莫兰。罗柏说他是新上任的侍卫队长。她见到儿子披革裹甲,腰间还佩了剑。

    “他到底是谁?”她询问他们。

    “没人知道这家伙的名字。”哈里斯·莫兰告诉她。“夫人,他根本不是咱临冬城的人,只是前几个星期有人看到他在城堡附近出没。”

    “想必是国王的手下,”她说,“或是兰尼斯特家的走狗。他很可能在别人离开后躲了起来。”

    “很有可能,”哈尔道,“前阵子临冬城里到处都是外地人,谁也说不准他的来历。”

    “他躲在马厩,”葛雷乔伊说,“从他身上就能闻出来。”

    “那怎么没人发现?”她口气尖锐地问。

    哈里斯·莫兰满脸通红。“除去艾德老爷带去南方的马和咱们送给守夜人的,马厩里没剩下几匹。要躲开马僮本也不是什么难事。或许阿多见着了他,听人说那孩子最近怪怪的,不过他那样单纯的人……”哈尔摇摇头。

    “我们找到了他睡觉的地方,”罗柏插进来,“他在稻草堆下藏了个皮袋,里面有九十枚银鹿。”

    “这么说来我儿的性命还挺值钱。”凯特琳苦涩地说。

    哈里斯·莫兰困惑地看看她。“夫人,恕我冒昧,您的意思是这厮打的是公子的主意?”

    葛雷乔伊一脸狐疑。“这太疯狂了。”

    “他正是冲着布兰来的,”凯特琳道,“他从头到尾念个不停,说我不该在这儿。显然他放火引燃藏书塔,以为我会带着所有的卫士冲出去救火。假如不是我伤心得乱了方寸,恐怕他就已经得逞。”

    “可干嘛对布兰下手呢?”罗柏道,“诸神在上,他不过是个弱小的孩子,病体单薄,沉睡不醒……”

    凯特琳尖锐地看了她长子一眼。“罗柏,若你想统治北方,就得学着去思考这种问题。你自己想想自己的问题,为什么有人要对一个熟睡的孩子下手?”

    他还未及回答,仆人便送上了热腾腾的餐点:有热面包、奶油、蜂蜜和黑梅果酱,培根和白煮蛋,还有乳酪与一壶薄荷茶,比她要求的丰盛许多。接着鲁温师傅也进来了。

    “师傅,我儿怎么样了?”凯特琳望望眼前的丰盛食物,却毫无胃口。

    鲁温学士低头:“夫人,病情没有变化。”

    这正是她原本预期的答案,不多也不少。她的手伤隐隐作痛,仿佛利刃仍存,越割越深。她遣走仆人,回头看着罗柏。“你有答案了吗?”

    “因为他害怕布兰会醒来,”罗柏道,“害怕他醒来后会说的话或会做的事,害怕他所知道的情况。”

    凯特琳替他骄傲。“很好。”她转向新任侍卫队长。“所谓有一就有二,我们得好好保护布兰。”

    “夫人,您要多少守卫?”哈尔①问。

    “如今艾德大人不在,我儿就是临冬城主。”她告诉他。

    罗柏昂首道:“派一个人守在房里,一个守在门外,不分昼夜,下面楼梯口再派两个。未经我或我母亲的许可,谁也不准接近布兰。”

    “是的,大人。”

    “现在就去办。”凯特琳提议。

    “让他的狼也待在房里陪他。”罗柏又补了一句。

    “对,”凯特琳说,然后又重复了一遍,“这样很好。”

    哈里斯·莫兰点头行礼后离开房间。

    “史塔克夫人,”侍卫队长离开后,罗德利克爵士问,“您有否注意到刺客行凶用的匕首?”

    “当时我无暇细看,不过它的锋利我可以确定。”凯特琳苦笑着回答。“为何问这个?”

    “刺客死时手里还握着那把匕首,我觉得以他的身份地位不足以使用这么精良的武器,所以花了很长的时间仔细研究。刀刃乃是瓦雷利亚钢打造,刀柄的材质则是龙骨。这样的武器不可能出现在他手中,一定是有人交给他的。”

    凯特琳颔首沉吟。“罗柏,把门关上。”

    他眼神怪异地看了看她,随即照办。

    “当下我要告诉你们的事,绝对不许外传。”她对他们说,“我的怀疑只要有任何一部份属实,那么奈德和我的女儿们便是身陷险境,消息一旦走漏很可能就会要他们的命。因此我需要你们宣誓守密。”

    “艾德大人待我恩如生父,”葛雷乔伊道,“我誓不泄漏今日所闻。”

    “我发誓守密。”鲁温学士说。

    “夫人,我也是。”罗德利克爵士应道。

    她望望儿子。“罗柏,你呢?”

    他点点头。

    “我妹妹莱莎认为她丈夫,也就是前任御前首相琼恩·艾林,是被兰尼斯特家所谋杀。”凯特琳对他们说,“我又想起布兰坠楼当天,詹姆·兰尼斯特并未参加国王的狩猎活动,而是留在城内。”满室死寂。“所以我认定布兰并非失足坠楼,”她平静地说完。“而是被抛下去的。”

    震慑清楚地写在众人脸上。“夫人,这真是耸人听闻,”罗德利克·凯索道,“就算‘弑君者’,恐怕也做不出这种残害无辜幼儿的事。”

    “哦,是吗?”席恩·葛雷乔伊反问,“我却很怀疑。”

    “以兰尼斯特家的野心和傲慢,没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出来的。”凯特琳答道。

    “布兰那孩子以前从没出过事,”鲁温学士沉吟,“临冬城的一砖一瓦他全都了如指掌。”

    “天杀的,”罗柏咒道,他年轻的脸庞蒙上了愤怒的阴影。“这要是真的,他迟早会付出代价。”他抽出佩剑,举在空中挥舞。“我要亲手宰了他!”

    罗德利克爵士怒道:“把剑收起来!兰尼斯特远在几百里之外,你这蠢小子。我告诫过你多少次了?除非迫不得已,否则绝不要拔剑!”

    罗柏羞愧地照办,刹那间又显得孩子气。凯特琳对罗德利克爵士说:“看来我儿已经开始佩戴武器。”

    老教头回答:“我觉得是时候了。”

    罗柏紧张地望着她。“早该如此。”她说,“临冬城可能很快就要进入紧急戒备,届时木剑是派不上用场的。”

    席恩·葛雷乔伊把手放在自己剑柄上:“夫人,倘若真有战事,我们家族听任差遣。”

    鲁温学士拉拉颈间被金属项链磨伤的地方。“我们现在一切都只能猜测。被控谋杀的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王后的亲弟弟,这事万不能传到她的耳中。除非我们握有证据,否则不可轻举妄动。”

    “匕首就是证据,”罗德利克爵士道,“如此精巧的名刀一定有人见过。”

    凯特琳明白,若要发掘事实真相,惟有一处可去。“有人必须到君临走一趟。”

    “我去。”罗柏道。

    “不行,”她告诉他,“你要留在这里。无论如何,临冬城都要有史塔克家的人当家。”她看看满脸白须的罗德利克爵士,又看看一身灰袍的鲁温学士,再看看年轻精瘦却冲动莽撞的葛雷乔伊,派谁去好呢?谁最值得信赖?她心里已有了答案。凯特琳挣扎着推开毛毯,只觉裹着绷带的手指僵硬如同磐石,她爬下床。“我亲自去。”

    “夫人,”鲁温学士道,“这样好吗?兰尼斯特家的人一定会对你的出现起疑。”

    “布兰怎么办?”罗柏问。这可怜的孩子已困惑得乱了方寸。“你总不能丢下他不管吧?”

    “能为他做的我都做了,”她伸出受伤的手放在他臂膀上。“他的性命就交给天上诸神和鲁温师傅。你不也提醒过我吗?罗柏,我还有其他的孩子需要考虑。”

    “夫人,您需要人马护送。”席恩道。

    “我叫哈尔带一队守卫随你去。”罗柏说。

    “不,”凯特琳说,“大队人马只会惹来不必要的注意。我不希望让兰尼斯特家知道我南下的消息。”

    罗德利克爵士辩道:“夫人,那么起码让我跟您一道去。国王大道很危险,您一个女人家不方便。”

    “我不打算走国王大道。”凯特琳回答。她思量半晌,接着点头表示确定。“两人骑马的话,速度并不比单人慢,却比大队车辆和轮宫快上许多。罗德利克爵士,欢迎你和我同行。我们沿白刃河朝海边走,然后在白港雇船走水路。假如马匹迅速,海风顺畅,我们便可赶在奈德和兰尼斯特家的人之前抵达君临。”到时候,她心里暗想,我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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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哈尔是哈里斯的小名。

Chapter16 珊莎

    早餐的时候,茉丹修女告诉珊莎,艾德·史塔克大人天亮前就离了营。“国王找他去的,我想肯定又是去外面打猎。听说这附近还有野牛出没哪。”

    “我从没见过野牛。”珊莎喂了块培根给餐桌底下的淑女,冰原狼像王后般优雅地从她手上衔过去。

    茉丹修女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好人家的小姐不在用餐时喂狗的。”她掰开一块蜂窝,让蜜滴到面包上。

    “她才不是狗呢,她是冰原狼。”珊莎纠正。淑女伸出粗糙的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反正父亲大人说小狼可以陪我们作伴。”

    修女看来很不服气。“珊莎,你是个好女孩,但只要一说到那只野东西,你就倔得跟你妹妹艾莉亚一个样。”她皱起眉头,“说到艾莉亚,她这会儿又跑哪儿去了?”

    “她肚子不饿。”珊莎道。她心里很清楚,艾莉亚八成早就溜进厨房,好说歹说地跟哪个厨房小弟讨到一顿丰盛早餐了。

    “得提醒她今天穿得体面些。那件灰色的天鹅绒衣服不错。王后和弥赛菈公主邀请我们过去一同搭乘轮宫,我们可要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才行。”

    珊莎的表现已经好得不能再好。她把栗色长发梳得发亮,然后穿上她最好的蓝丝绒礼服。最近这一个多星期,她天天都在盼望今天的到来。能与王后作伴是至高无尚的荣耀,更何况乔佛里可能也在。那可是她的未婚夫呢。虽然他们还要等许多年才会成婚,但每当想到他,她心里总会产生一阵奇怪的悸动。算起来珊莎还根本不了解乔佛里,可她却已经爱上他了。他具有她心目中白马王子的每一项优点,高大英挺,体格强壮,一头漂亮金发。她珍视与他共处的每一个机会,可惜这样的时刻屈指可数。今天她惟一担心的便是艾莉亚。艾莉亚有种把每件事都搞砸的本领,你永远不知道她接下去会闯出什么祸来。“我去跟她讲,”她不太确定地说,“但她爱怎么穿是她的事。”她只能祈祷别太离谱了。“我可以先告退了吗?”

    “你去罢。”茉丹修女又拿了一堆面包和蜂蜜,珊莎滑下长凳,跑出旅店大厅,淑女紧跟在后。

    门外,人们正忙着拆除大小营帐,把东西装上马车,准备新一天的行程。她在叫骂声和木头车轮的嘎吱声中站立了片刻。这是栋占地广阔,白石砌成的三层建筑,珊莎还没见过比这更大的旅馆。即便如此,却只能容纳国王手下不到三分之一的人手。加上她父亲的随从和沿途加入的自由骑手,国王的队伍已经超过了四百人。

    她在三叉戟河畔找到了妹妹。艾莉亚正死命按住娜梅莉亚,想把她身上干涸结块的泥巴刷掉,但显然小狼并不领情。艾莉亚身上穿的正是昨天那套皮革马装,她前天穿的也是这套。

    “我看你还是快换件像样的衣服吧,”珊莎对她说。“这可是茉丹修女说的。今天我们要和弥赛菈公主一起搭乘王后的轮宫呢。”

    “我不去。”艾莉亚一边说,一边试着把娜梅莉亚身上一撮打结的毛梳整齐。“我跟米凯要骑马到河上游的浅滩去找红宝石。”

    “红宝石,”珊莎不明白,“什么红宝石?”

    艾莉亚白了她一眼,仿佛把她当成蠢蛋。“当然是雷加的红宝石啊。当年劳勃国王就是在那儿杀死他夺得王位的。”

    珊莎难以置信地望着自己骨瘦如柴的小妹。“不准你去找什么红宝石,公主正等着我们呢,王后邀请的是我们两人。”

    “我才不管。”艾莉亚说:“轮宫里连扇窗户都没有,什么也看不见。”

    “外面有什么好看?”珊莎不悦地说。对于这次邀请她可是满心期待,但她蠢笨的妹妹却要搞砸一切,正如她所害怕的。“不过是些田地、农场和村落罢了。”

    “才不是呢。”艾莉亚固执地说,“哪天你跟我们一起去看看就知道了。”

    “我最讨厌骑马了,”珊莎激动地说,“只会溅得一身泥沙,浑身酸麻。”

    艾莉亚耸耸肩。“别动,”她斥责娜梅莉亚。“我不会伤害你的。”然后她转向珊莎说,“不是啦,穿越颈泽的时候,我一共发现了三十六种以前没见过的花,米凯还给我看了一只蜥狮呢。”

    珊莎听了浑身颤抖。他们沿着蜿蜒的堤道,缓慢地通过看似永无止尽的黑色泥泞,一共花了十二天的时间方才穿越颈泽。对于这趟旅程,她可是从头痛恨到尾。那里的空气阴湿黏腻,加上堤道太狭窄,夜里连扎营都没办法,只好停留在国王大道上。长年浸泡在腐沼之中的浓密树丛,从道路两旁朝他们步步进逼,枝干间垂下帘幕般的菌类植物。巨大的花朵盛开在烂泥坑里,漂浮在死水潭上。可假如你愚蠢到想离开堤道去采摘,四处随时有流沙等着将你吞噬。密林里有虎视眈眈的毒蛇,水中有半浮半沉的蜥狮,看起来活像长了眼睛和牙齿的黑木头。

    想也知道,这些全难不倒艾莉亚。有次她居然满脸堆着马一样的笑容,头发乱成一团,衣服全是泥泞,拎了一束烂兮兮的紫绿花朵回来送给爸爸。珊莎一直希望哪天父亲大人会叫艾莉亚注意礼节,有点她应有的淑女模样,可他从没这么做过,这一次,他反而拥抱她并感谢那些花。简直就是火上浇油。

    事后大家才知道,那些紫花叫做“毒吻花”,而艾莉亚的双臂果然都起了红疹子。珊莎本以为这次的教训够她受了,没想到艾莉亚却只是笑笑,隔天一听她那朋友米凯说涂上烂泥可以减轻疼痛,便立刻照办,把自己弄得活像个未开化的沼泽女人。这还不止,晚上妹妹脱衣服睡觉时,珊莎注意到她的手臂和肩膀上有不少擦伤,深紫的瘀青和褪色的黄绿色脏东西。这些究竟是她打哪儿弄来的,恐怕就只有天上的七神知道了。

    瞧她现在吧,艾莉亚仍旧没完没了,一边梳理娜梅莉亚的毛团,一边絮絮叨叨这次南下的所见所闻。“上星期我们找到一座很阴森的瞭望塔,昨天我们才追赶了一大群野马。你真该来看看他们一闻到娜梅莉亚拔腿就跑的模样。”小狼在她的魔掌下扭个不停,艾莉亚又叱道:“别闹,还有一边要弄呢,瞧你全身都是泥巴。”

    “你不该擅自脱队,”珊莎提醒她,“父亲大人说过的。”

    艾莉亚一耸肩:“我又没跑远。反正有娜梅莉亚陪在身边。况且我也不是每次都脱队,有时候跟着货车一起走,到处串串门子也挺有意思。”

    艾莉亚专门结交哪些人,珊莎太清楚了:侍从、马夫与女仆,老头子和不穿衣服的小孩,还有满嘴粗话,出身低贱的自由骑手。艾莉亚跟任何人都能做朋友,而这米凯是最糟糕的一个:他是个屠夫的学徒,十三岁,野得很,躺在运肉的货车上,闻起来活像只待宰的猪。光瞧见他就足以令珊莎作呕,谁知艾莉亚却宁可与他为伍。

    珊莎觉得自己快要失去耐性。“你一定要跟我去,”她语气坚定地告诉妹妹,“你不能拒绝王后的邀请,茉丹修女正等着你呢。”

    艾莉亚充耳不闻,她突然猛力一刷,娜梅莉亚吃痛,低吼一声,扭头便跑。“你给我回来!”

    “等下有柠檬蛋糕和茶可吃喔,”珊莎继续说,摆出一副大人说理的口吻。淑女蹭了蹭她的脚,珊莎用她喜欢的方式帮她搔搔耳朵,淑女便后脚蹲地,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看着艾莉亚追赶娜梅莉亚。“当你可以舒舒服服靠着羽毛枕头,和王后一起享受蛋糕时,怎么会想骑着臭马,弄得四肢酸痛,满身大汗呢?”

    “我不喜欢王后。”艾莉亚随口道。珊莎听了倒抽一口冷气,即便是由艾莉亚口中说出来,她仍旧十分震惊。但艾莉亚却满不在乎地继续下去,“她连让我带娜梅莉亚都不准。”她把梳子往腰带里一插,偷偷地朝她的小狼走去。娜梅莉亚小心翼翼地看着她逼近。

    “御用轮宫本来就不是让狼撒野的地方。”珊莎说,“而且你也知道弥赛菈公主很怕它们。”

    “弥赛 是个小娃娃。”艾莉亚一把攫住娜梅莉亚的脖子,可她才拔出梳子,冰原狼便使劲一扭逃开了。艾莉亚气得丢下梳子。“你这个大坏蛋!”她吼道。

    珊莎不禁微笑。以前临冬城里的驯兽长法兰曾对她说过,有什么样的主人就会养出什么样的动物。她轻轻抱了淑女一下,淑女舔舔她的脸颊,珊莎咯咯直笑。艾莉亚听见笑声,转身怒视道:“我不管你怎么说,我就是要去骑马。”她那张又长又顽固的马脸露出一种即将任性而为的表情。

    “老天爷,艾莉亚,有时候你才真像个小孩子。”珊莎道,“那我就自己去啰。你不去更好,这样我和淑女就可以把所有的柠檬蛋糕吃完,好好享受美好时光。”

    她转身要走,艾莉亚却在她身后叫道:“他们也不会让你带上淑女的。”珊莎还没想好如何回嘴,她便沿着河岸追赶娜梅莉亚,跑得不见人影了。

    珊莎觉得既孤单又羞愤,只好独自返回下榻的旅店,她知道茉丹修女一定在等她。淑女静静地走在她身边,走着走着,她的眼泪便掉了下来。她只不过希望一切都像歌谣里描绘的那样顺利美好,为何艾莉亚偏偏不能当个甜美优雅又善良的好女孩,像弥赛菈公主那样呢?有个那样的妹妹该有多好啊。

    珊莎怎么也想不透,年龄仅仅相差两岁的姐妹,个性怎么会差那么多。艾莉亚要是个私生女就好了,就像她们的私生子哥哥琼恩。说老实话,艾莉亚连长相都跟琼恩非常神似,两人都有史塔克家的长脸和棕发,却完全没有他们母亲的容貌、肤色与头发。听别人闲话,琼恩的妈妈不过是一介平民而已。珊莎小时候,有一次忍不住问母亲是否弄错了,会不会是什么古灵精怪把她真正的妹妹给抱走了?但母亲只笑笑,然后说没这回事,艾莉亚的确是她女儿,也是珊莎的亲妹妹。珊莎想不出母亲有什么理由要骗她,便把她的话当真了。

    好在走近营地,方才的种种不快都被她抛在脑后。王后的行宫外正聚集了一群人,珊莎听见他们兴奋地交谈,像是一大群蜜蜂嗡嗡作响。行宫的大门敞开,王后站在木头阶梯的最上层,对着人群里的某人微笑。珊莎听见她说:“两位大人,重臣们真是太周到了。”

    “发生了什么事?”她问一个认识的侍从。

    “御前会议派人从君临来迎接我们,”他告诉她,“为国王派出的荣誉护卫。”

    珊莎迫不及待想瞧瞧,便让淑女走在前面开路。人们见了冰原狼纷纷躲避。等她靠得够近,只见两名骑士单膝跪在王后面前,他们的铠甲做工之精细华丽,使她目炫神迷。

    其中一名骑士穿了一套雕工繁复,上了瓷釉的白鳞甲,灿烂得活像一片覆盖初雪的洁白大地,白色银线和钩扣在阳光下熠熠发光。待他取下头盔,珊莎才发现他原是个老人,一头白发和他的铠甲颜色一般。虽然如此,他看起来却老当益壮,一举一动甚是优雅。他的双肩垂系着象征御林铁卫的纯白披风。

    他的同伴年约二十,一身精钢打造的深绿铠甲,绿如密林。他是珊莎所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体格高大魁梧,黑玉般的及肩长发衬托出他修整干净的脸庞,那双带着笑意的蓝眼,正好与盔甲的颜色交相辉映。他怀抱一顶鹿角盔,两只华丽的鹿角金光闪闪。

    珊莎起初没注意到第三个陌生人。他形容憔悴,神情冷酷,并未像其他人一样屈膝下跪,而是独自站在他们的坐骑旁,默默地观望。此人满脸麻子,没有胡须,两眼深邃,面颊凹陷。虽然并不老,头发却没剩几根,只在双耳上面冒出几撮,不过他把这些仅存的头发留得跟女人家一样长。他硬皮衣外罩上铁灰色的锁子甲,虽式样平凡,毫无装饰,却历尽沧桑,看得出岁月的痕迹。在他右肩之后,可以见到一把脏污的皮革剑柄,大抵是他的双手巨剑太长,没法佩在腰间。

    “国王外出打猎,等他回来见到你们,定会大感欣慰。”王后正对眼前跪着的两名骑士说话,但珊莎的视线却始终离不开第三个人。他似乎也察觉到她凝视的压力,缓缓地转过头来。淑女向他咆哮,珊莎·史塔克只觉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排山倒海地将她淹没。她踉跄后退,结果撞到了别人。

    一双强而有力的手稳住她的肩膀,珊莎起初以为是父亲,但待她回头,朝下看着她的却是桑铎·克里冈那张烧烂的脸,他的嘴角似笑非笑。“你在发抖啊,小妹妹。”他粗声道,“我有这么可怕么?”

    他真的就那么可怕,自从珊莎初次看到那张被火毁容的脸以来,始终这么骇人。虽然如此,此际珊莎对他的恐惧却远不及对另一个人的一半。但她还是挣脱了他的掌握,“猎狗”哈哈大笑,淑女挤进两人中间,发出一阵低吼。珊莎蹲下去双手抱住小狼。这时他们反成了四周注目的焦点,她可以感觉到大家的视线都停留在自己身上,还听见此起彼落的窃窃私语和笑声。

    “是只狼呀。”有人说,然后又有人说,“见鬼,那是冰原狼。”先前那个人接口问,“它在这儿干嘛?”这时“猎狗”厉声回答,“史塔克家的人养狼当保姆。”珊莎这才发现先前那两位陌生的骑士正手里持剑俯视着她和淑女。这下她越发惧怕,更觉羞耻,泪水充满了眼眶。

    她听见王后说:“乔佛里,快去保护她。”

    然后她的白马王子就出现在她身边了。

    “不准欺负她。”乔佛里道。他站在她身旁,穿着一身漂亮的蓝色羊毛衣和黑皮革外套,满头金发宛如艳阳下的王冠。他伸手搀扶她起身。“亲爱的小姐,你怎么了?你在怕什么呢?这儿没人会伤害你的。你们通通把剑收起来,这只狼不过是她的小宠物罢了,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看看桑铎·克里冈。“还有你这只狗,滚远点罢,你吓到我的未婚妻了。”

    向来忠心耿耿的“猎狗”鞠了个躬,安静地穿过人群离开。珊莎勉强站稳脚步,觉得自己活像个蠢蛋。她可是堂堂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大小姐,有朝一日还要做王后的呢。“王子殿下,我怕的不是他。”她试图解释,“是另外那位。”

    两位新来的骑士互望一眼。“派恩吗?”穿着绿甲的年轻人笑问。

    身着白甲的老人温柔地对珊莎说:“好小姐,有时连我见了伊林爵士也会怕。他看起来的确挺吓人的。”

    “本该如此。”王后说着步下轮宫,围观的人群纷纷让路。“国王的御前执法官就是要让坏人惧怕,否则便表示你选择的人并不胜任。”

    珊莎总算想到该如何应对。“这么说您肯定找对人了,王后陛下。”她说。四周立时响起一阵哄笑。

    “小妹妹,这话说得好。”白衣老人道,“果然不愧是艾德·史塔克的掌上明珠。我很荣幸认识你,虽然这次的会面有些离奇。我乃御林铁卫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

    珊莎知道这个名字,此时茉丹修女多年来的悉心调教派上了用场。“您是御林铁卫队长,”她说:“是吾王劳勃的朝廷重臣和以前伊里斯·坦格利安的御林铁卫。尊贵的骑士,认识您是我的荣幸。即便身处遥远的北方,诗人依旧歌颂‘无畏的’巴利斯坦的丰功伟绩。”

    绿甲骑士又笑了,“应该是‘老迈的’巴利斯坦才对。小妹妹,马屁可别拍过头,这家伙已经够自命不凡了。”他朝她微笑,“小狼女,如果你也说得出我是谁,我才真相信你是我们首相的女儿。”

    在她身边的乔佛里挺直身子:“称呼我未婚妻的时候客气点。”

    “我说得出的。”珊莎连忙接口,企图缓和王子的怒意。她对绿甲骑士笑道:“大人,您的头盔上有两只金色鹿角,这是王室的标志。劳勃国王有两个弟弟,而您又这么年轻,只可能是风息堡公爵和朝廷重臣蓝礼·拜拉席恩,我说的可对?”

    巴利斯坦爵士忍俊不禁:“他年纪这么轻,只可能是个没礼貌的捣蛋鬼,像我这么说才对。”

    蓝礼公爵听了哈哈大笑,旁人也随声附和,几分钟前的紧张气氛消失无踪,珊莎也渐渐觉得舒坦……直到伊林·派恩爵士挤开两个人,毫无笑容,一言不发地站到她面前。淑女露出利齿咆哮,吼声中充满敌意,但这回珊莎轻拍她的头,要她安静。“伊林爵士,假如我冒犯到您的话,我很抱歉。”

    她等着对方的回答,却始终没有等到。刽子手就这么看着她,他那双苍白无色的眼睛仿佛能褪去她每一件衣服,剥开肌肤,直到她的灵魂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最后他转身离去,依然未吐半字。

    珊莎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于是转头向她的王子求助:“王子殿下,我做错了什么?为何他不愿跟我说话?”

    “咱们伊林爵士这十六年来似乎都不爱讲话哦。”蓝礼公爵挂着一抹促狭的笑容解释。

    乔佛里非常嫌恶地看了他叔叔一眼,执起珊莎的纤纤玉手。“伊里斯·坦格利安叫人用烧红的钳子把他舌头给拔了。”

    “如今他改用剑说话,”王后道,“爵士先生精忠报国,其操守无庸置疑。”然后她满脸堆欢,“珊莎,今日我要和这几位爵爷商谈国事,顺便等国王和你父亲回来。恐怕你和弥赛菈的约定要延期了,请代我向你的好妹妹致上歉意。乔佛里,或许你今天愿意陪陪我们这位贵客?”

    “母亲大人,那是我的荣幸。”乔佛里郑重其事地说,他挽起她的手,领她离开轮宫,珊莎顿时觉得幸福得飞上了天。和她的白马王子相处一整天!她崇拜地望着乔佛里,想起他方才把她自伊林爵士和“猎狗”手中拯救出来的样子,要多勇敢有多勇敢,简直就像诗歌里写的一样,就像“镜盾”萨文击败巨人救出戴丽莎公主;或是“龙骑士”伊蒙王子为了破除谣言,保护奈丽诗王后名节,与邪恶的莫格尔爵士决战的故事。

    乔佛里隔着衣袖的碰触更让她心跳加速。“你想做点什么呢?”

    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啊,珊莎心想,但她说:“王子殿下,您想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乔佛里想了想。“我们可以去骑马。”

    “噢,我最喜欢骑马了。”珊莎道。

    乔佛里回头看看跟在他们身后的淑女。“你的狼会吓着马,而我的狗好像也吓着了你,不如我们把他们都留在这儿,自己出去玩,你看怎么样?”

    珊莎迟疑了一会儿。“您觉得好就好,”她犹豫道,“我想我得先把淑女拴起来。”可她还有些地方没听懂。“其实我不知道您养了狗……”

    乔佛里笑道:“他是我妈的狗,她叫他负责保护我,他就这么跟着我了。”

    “原来您指的是‘猎狗’。”她边说边懊恼自己反应迟钝,假如她是个笨蛋,那么王子是决计不会爱她的。“这样做好吗?”

    乔佛里王子听了似乎有点不高兴。“小姐,用不着害怕,我都快成年了,我可不像你哥哥只会用木头剑,我有这个。”他抽出佩剑给珊莎看。那是把经过巧妙微缩,恰好适合十二岁男孩需要的长剑,剑身是用精钢打造,泛着蓝光,两面开刃,剑柄裹着皮革,尾端则是一个黄金做的狮头。珊莎看得连声赞叹,乔佛里相当满意。“我叫它‘狮牙’。”

    于是他们把冰原狼和保镖抛在脑后,沿着三叉戟河北岸往西行去,除了‘狮牙’以外,没有别的同伴。

    这是个神奇而灿烂的日子,温暖的空气里弥漫花香,这儿的树林有种珊莎在北方的林子从未见到的柔和之美。乔佛里王子的坐骑是匹箭步如飞的红鬃骏马,他驾驭马儿的方式更是横冲直撞,速度极快,珊莎必须死命驱赶胯下母马才能跟上。今天也是个适合冒险的日子。他们沿着河岸搜索洞穴,把一只影子山猫赶回巢穴。肚子饿的时候,乔佛里循着炊烟找到乡间庄园,吩咐他们为王子和他的同行女士准备食物和葡萄酒。于是他们享用了刚从河里捕来的新鲜鳟鱼,珊莎则一辈子没喝过这么多酒。“父亲大人只准我们喝一杯,而且只能在宴会上。”

    “我的未婚妻爱喝多少就喝多少。”乔佛里边说边为她斟满酒杯。

    酒足饭饱后,他们策马缓行。乔佛里唱歌给她听,他的嗓音高亢甜美、纯净无瑕。珊莎喝多了酒,觉得有点晕眩。“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她问。

    “再等一会。”乔佛里道,“古战场就在前面,绿叉河转弯的地方。你知道罢,那便是我父亲杀死雷加·坦格利安的地方。他一挥手就敲碎对方的胸膛,咯啦,铠甲打得稀烂。”乔佛里挥舞着假想的战锤向珊莎示范。“后来我舅舅詹姆杀掉老伊里斯,我爸就当上了国王。咦,那是什么声音?”

    珊莎也听到从林子里传来阵阵木头敲击。喀啦喀啦喀啦。“我不知道,”她说,但心里却紧张起来。“乔佛里,我们回去吧。”

    “我要瞧个究竟。”乔佛里掉转马头,朝声音的来源骑去,珊莎迫不得已,只好跟上。噪音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清晰,的确是木头碰撞的声响。待他们骑得更近,还听见沉重的喘气和隔三差五的闷哼。

    “那儿有人。”珊莎不安地说。她发现自己想着淑女,盼望她的冰原狼此刻陪在身边。

    “有我在不用怕。”乔佛里从剑鞘里拔出‘狮牙’,金属和皮革的摩擦却让她浑身颤抖。“走这边。”说着他策马穿过一排树林。

    树林那端有片空地,地势恰好俯瞰河流。他们在这里找到一对正玩着骑士游戏的男孩女孩,两人正以木棍(其实是扫帚杆)为剑,在草地上横冲直撞,精力充沛地相互砍杀。男孩的年龄要大几岁,个子则足足高出一头,体格也强壮许多,处于发动攻势的一方。女孩一身干瘦,穿着脏兮兮的皮衣,正手忙脚乱地抵挡男孩的攻击,却无法完全避开。当她试图反击时,被对方用剑挡住,并将她的剑往旁一扫,顺势用力劈她手指。她痛得立刻丢下武器大叫。

    乔佛里王子哈哈大笑。男孩睁大眼睛吃惊地转过头来,随即一松手,木棍落地。女孩瞪着他们,一边吮着指关节想把刺吸出来,珊莎吓坏了。“艾莉亚,是你吗?”她难以置信地惊呼道。

    “走开。”艾莉亚眼里满是愤怒的泪水,大声地朝他们嚷嚷,“你们来这里做什么?不要管我们的事。”

    乔佛里看看艾莉亚,又看看珊莎,目光扫了几遍。“这是你妹妹?”珊莎红着脸点头。乔佛里转而仔细审视那名男孩,他是个满脸雀斑,一头浓密红发的丑陋少年。“小子,你又是谁?”他以命令的口吻问,丝毫没在意对方年纪还大他一岁。

    “我叫米凯,”男孩低声说,他认出眼前的王子,连忙移开视线。“王子殿下。”

    “他是屠夫的学徒。”珊莎解释说。

    “他是我朋友,”艾莉亚语气尖锐地道,“你们别欺负他。”

    “杀猪小弟也想当骑士,是吗?”乔佛里翻身下马,手中握剑。“屠夫小弟,把你的剑捡起来。”他眼里闪着愉悦的光芒,“咱们来瞧瞧你够不够格。”

    米凯吓得伫立原地。

    乔佛里朝他走去。“快啊,快捡,难道你只敢欺负小女生?”

    “大人,是她逼我的,”米凯说,“是她逼我这么做的。”

    珊莎只需瞄艾莉亚一眼,看见妹妹倏地红了脸,便知男孩所言不假。但乔佛里听不进去,刚喝的那些酒让他性子野了起来。“你到底捡还是不捡?”

    米凯摇头:“大人,这不过是根木棒,不是剑,只是根棍子罢了。”

    “你也不过是个杀猪小弟,根本不是骑士。”乔佛里举起‘狮牙’,剑尖指着米凯眼睛下方的脸颊,屠夫学徒站在原地颤抖。“刚才你打的是我这位小姐的妹妹,你知不知道?”一朵殷红的血花在剑刺入的地方绽放,男孩的脸上缓缓流下一道红线。

    “住手!”艾莉亚尖叫,随即一把抓起刚才掉落的木棍。

    珊莎好害怕。“艾莉亚,你别插手。”

    “我不会把他……伤得太厉害。”乔佛里王子告诉艾莉亚,他的视线自始至终没离开屠夫的小徒弟。

    艾莉亚朝他扑去。

    珊莎见状急忙跳下马,但已经太迟了。艾莉亚双手握住木棒,朝王子后脑狠狠一敲,只听喀啦一声,棍子应声开裂。乔佛里则踉跄旋身,大声骂着粗话。米凯拔腿便往林子里逃。艾莉亚挥棒再打,但这回乔佛里举起‘狮牙’,把她手中的扫帚棍打断、震飞。他后脑勺全是血,眼里燃烧着怒火,珊莎拚命尖叫:“住手,你们两个都住手,你们把事情都搞砸了。”但没人听她的话。艾莉亚捡起石块朝乔佛里的头掷去,却打中了他的马。血红色的骏马扬起前腿,跟在米凯后面狂奔。“住手!不要打了!”珊莎尖叫。乔佛里挥剑朝艾莉亚猛砍,嘴里不停喝骂着可怕的脏话。这时艾莉亚也害怕得急步后退,但乔佛里节节进逼,把她逼到没有退路的林边。珊莎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无助地在旁观望,视线几乎被泪水所掩盖。

    说时迟,那时快,一团灰影从她身边闪过,下一刻娜梅莉亚已跃上乔佛里右手,张口便咬。狼把人扑倒在地,他手一松剑便掉落,人和狼双双在草地上打滚,狼不停咆哮撕扯,王子则惨叫连连。“把它弄走!”他尖叫道,“快把它弄走!”

    艾莉亚的声音如鞭子划空。“娜梅莉亚!”

    冰原狼立时放开乔佛里,跑到艾莉亚身边。王子躺在草丛里,抱着受伤的手臂啜泣。他的衣服上全是血。艾莉亚说:“她也没把你……伤得太厉害嘛。”她捡起‘狮牙’,站在他跟前,双手握剑。

    乔佛里抬头看到她,发出害怕的呜咽。“不要,”他说,“不要伤害我,不然我要去告诉妈妈。”

    “你别欺负他!”珊莎对妹妹尖叫。

    艾莉亚猛地一旋身,用尽全身力气把剑抛了出去。宝剑飞过河面,蓝钢打造的剑身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最后噗通一声掉进水里,刹时便沉了下去。乔佛里见状又是一声呻吟。艾莉亚跑向她的坐骑,娜梅莉亚跟在她后面。

    她们离开后,珊莎走到王子身旁。他痛苦地紧闭双眼,呼吸急促。珊莎在他身旁跪下。“乔佛里,”她抽噎道,“噢,看看她们做了什么好事,把你伤成这样。我可怜的王子,你别害怕,我这就骑马去刚才的庄园,找人来帮忙。”她伸手温柔地拨开他柔软的金发。

    他猛然睁开双眼,眼里只有恨意和最彻底的轻蔑。“那就滚罢。”他对她啐了口唾沫。“还有,不—准—碰—我。”

Chapter17 艾德

    “老爷,找到她了。”

    奈德立刻起身。“是我们的人,还是兰尼斯特家的人?”

    “是乔里找到的。”他的管家维扬·普尔回答,“小姐没有受伤。”

    “谢天谢地。”奈德道。他的部下已经找了艾莉亚四天,王后的人马也同时出动。“她在哪儿?叫乔里立刻把她带来。”

    “老爷,对不起。”普尔告诉他,“城门的守卫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乔里带她进来时他们马上通报了王后,结果她被直接带到国王那里去了……”

    “这女人该死!”奈德大步朝门口走去。“去找珊莎,然后把她带到会客厅,到时候可能会需要她出面作证。”他火冒三丈地走下高塔楼梯。前三天他亲自率领搜寻行动,自打艾莉亚失踪,他几乎没阖过眼。到今早上,他心痛外加疲倦,连站都快站不稳了。然而现在他怒火中烧,全身充满力量。

    穿过城堡庭院时有人出声叫他,但奈德行色匆忙,根本无暇理会。他本想迈步开跑,可再怎么说他总是御前首相,而首相多少得维持一定的尊严。他很清楚众人的眼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人们正四下窃窃私语,讨论他会作出什么举动。

    这座城堡连同周围的土地都很朴素,位于三叉戟河以南,离河边只有半日骑程。先前王家车队不请自来地进驻城堡,成为城主雷蒙·戴瑞爵士的座上客,同时沿河两岸搜索艾莉亚和那屠夫小弟。他们实在称得上是不速之客。雷蒙爵士虽向国王称臣,但当年戴瑞家可是打着雷加的真龙旗帜在三叉戟河为勤王奋战的望族之一,他三位兄长通通命丧于斯,而这事不论劳勃还是雷蒙爵士都没有忘记。如今国王的队伍、戴瑞家的群众、兰尼斯特家和史塔克家的人马通通涌进狭小的城堡中,紧张的气氛可想而知。

    国王把雷蒙爵士的会客厅临时征来处理公务,奈德果然在此找到他们。他冲进房间时,里面已经挤满了人。太拥挤了,他心想,假如没这么多人,他和劳勃应该可以私下心平气和地解决此事。

    劳勃脸色凝重,整个人跨坐在长厅尽头戴瑞的高位上。瑟曦·兰尼斯特和她儿子站在他身旁。王后把一只手搭上乔佛里的肩膀。男孩的手臂仍旧扎满厚重的丝质绷带。

    艾莉亚孤零零地站在大厅中央,只有乔里·凯索陪着她,每一只眼睛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艾莉亚。”奈德大声唤道。他朝她走去,靴子在石地板上铿锵作响。她一看到他立刻大叫出声,随即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

    奈德单膝跪下,把她搂进怀里,她浑身颤抖个不停。“对不起,”她啜泣道,“对不起,对不起!”

    “我知道。”他说。在他怀中的她实在好瘦小,不过是个骨瘦如柴的小女孩。很难想像她竟能闯出这么大的祸。“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她一脸污泥,眼泪在脸颊上留下了粉红色的痕迹。“只是有点饿,我吃了点野莓,但没别的东西吃。”

    “我们马上就给你弄吃的。”奈德向她保证,然后他起身面对国王。“你这是什么意思?”他环视大厅,寻找友善的面孔,然而除了他自己的部属以外,寥寥无几。雷蒙·戴瑞爵士面无表情,蓝礼公爵似笑非笑,谁也弄不清他究竟在想什么,老巴利斯坦则是神色沉重。余众都是兰尼斯特的人,自然个个满怀敌意。惟一算得好运的是詹姆·兰尼斯特和桑铎·克里冈此刻正率领搜索队去了三叉戟河北岸,因此都不在场。“找到我女儿为什么不通知我?”

    他本是对劳勃说话,但瑟曦·兰尼斯特却抢先开口:“放肆!你竟敢用这种口气对国王说话!”

    听到这话,国王动了动。“臭女人,你给我闭嘴。”他斥道,接着坐直身子,“奈德,不好意思,我没有吓她的意思,只是想先把她带过来,早点了结这桩事比较好。”

    “你指的到底是哪桩事?”奈德的声音冷若冰霜。

    王后踏步向前。“史塔克,你自己很清楚。你这野丫头和那杀猪的联手攻击我的宝贝儿子,她那只野狼差点就咬断他一条胳膊。”

    “才不是这样,”艾莉亚高声道,“她只咬了他一下,而且是因为他先欺负米凯。”

    “乔佛里已经把事情的经过都告诉我们了,”王后道,“你和那屠夫学徒一边用棍子打他,你一边放狼咬他。”

    “事情不是这样的。”艾莉亚眼泪又快掉了下来,奈德连忙伸手拍拍她肩膀。

    “明明就是这样!”乔佛里王子坚持,“他们一起围攻我,她还把‘狮牙’丢进河里!”奈德发觉他说话时正眼都不瞧艾莉亚一眼。

    “你说谎!”艾莉亚大叫。

    “够了!”国王大吼着从椅子上站起来,声音里充满了恼怒。四周立时安静,他吹胡子瞪眼地对艾莉亚说:“孩子,你现在把事情经过告诉我,原原本本地告诉我,老老实实地讲。要知道欺骗国王可是滔天大罪。”然后他转向儿子,“等她说完自然会轮到你,在那之前,你给我把嘴闭上。”

    当艾莉亚开始陈述事情始末时,奈德听见身后大门开启。他往后一瞄,只见维扬·普尔带着珊莎走了进来。他们静静地站在厅堂后方听艾莉亚说话。当她说到把乔佛里的剑丢进三叉戟河那段时,蓝礼·拜拉席恩忍不住哈哈大笑,国王则怒发冲冠,“巴利斯坦爵士,请护送我弟弟出去,免得他笑岔了气。”

    蓝礼公爵止住笑。“哥哥真是太周到了。我自己可以找到路。”他朝乔佛里一鞠躬,“待会儿你或许可以告诉我,一个干巴巴的九岁小女生究竟是怎么用扫把棍打落你的武器,然后丢进河里的。”大门关闭之际,奈德还听见他说:“好个‘狮牙’。”说完又是大笑不已。

    接着轮到乔佛里说他那个大相径庭的版本,他的脸色非常苍白。儿子说完之后,国王沉重地起立,那样子恨不得能及早脱身。“你叫我怎么办?他说的是一回事,而她说的却完全是另一回事。”

    “当时在场的不止他们两人。”奈德道,“珊莎,过来。”艾莉亚失踪的那天夜里,奈德听珊莎讲过事情经过,他知道实情为何。“告诉我们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的长女犹豫不决地走向前。她穿着一件蓝色绣白边的天鹅绒洋装,脖子上挂了条银锁链,蓬松的红褐头发梳得发亮。她对妹妹眨了眨眼,接着又看看王子。“我不知道,”她噙着眼泪说,仿佛想拔腿就逃。“我不记得了,事情发生得好快,我没看见……”

    “你这个烂货!”艾莉亚狂叫。她像一枝利箭般朝她姐姐飞扑过去,把珊莎撞倒在地板上,使劲地拳打脚踢。“骗子,骗子,骗子,骗子。”

    “艾莉亚,住手!”奈德喝道。乔里把她从她姐姐身上拉开时,她双脚还兀自踢个不停。奈德扶起珊莎,她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你没受伤吧?”他问。但她只是怔怔地望着艾莉亚,仿佛充耳不闻。

    “这丫头跟她那只脏东西一个野德行。”瑟曦·兰尼斯特说,“劳勃,她非受罚不可。”

    “七层地狱啊,”劳勃咒道,“瑟曦,你看看她,她是个小孩子,你要我怎么办?打她几鞭游街示众吗?该死,不过就是小孩打架,现在没事了,也没什么严重后果。”

    王后气坏了。“小乔手上一辈子都会留着疤痕。”

    劳勃·拜拉席恩看了看他长子。“那就留着吧,或许这会给他一点教训。奈德,好好管教你女儿,我也会好好管教我儿子。”

    “国王陛下,我乐意之至。”奈德如释重负。

    劳勃正准备走开,没想到王后还不肯罢休。“那只狼又该怎么办?”她叫住他。“那只蹂躏你儿子的禽兽该如何处置?”

    国王停下脚步,转身皱眉道:“我倒是把那头该死的狼给忘了。”

    奈德看见艾莉亚在乔里怀中绷紧身子,乔里连忙开口:“陛下,那只狼一点影子都没有。”

    劳勃看来并无不悦。“找不到?那就算了。”

    王后则提高音量:“把狼皮给我剥来的,赏金龙一百枚!”

    “这毛皮还真贵,”劳勃咕哝,“臭女人,我可没兴趣。你要买就用你他妈兰尼斯特家的钱去买。”

    王后冷冷地看着他,“想不到你如此吝啬。我以为我嫁的国王会赶快为我找来狼皮铺床。”

    劳勃脸色一沉,怒道:“没狼还能铺得满床狼皮,你当我会变魔术?”

    “谁说我们没有狼?”瑟曦·兰尼斯特说。她的语气非常沉静,但那双碧眼里却闪着胜利的光芒。

    众人过了好一阵子才明白她的意思,等大家都会意过来,国王很不高兴地耸耸肩:“随你便。叫伊林爵士去办。”

    “劳勃,你不是说真的吧?”奈德抗议。

    国王已经没心情再争论下去。“别说了,奈德,这事到此为止。冰原狼本来就野性难改,假如不除掉,你女儿迟早会跟我儿子一样遭殃。帮她弄条狗,她会快乐点。”

    这时珊莎终于明白了国王的意思,她望向父亲,眼里满是惊惶。“他不是指淑女,是不是?”她在他脸上看到了答案。“不,”她说,“不要杀淑女。淑女不咬人的,她最乖……”

    “淑女当时根本不在场,”艾莉亚生气地叫道,“你不要欺负她!”

    “叫他们住手,”珊莎哀求,“叫他们住手,求求你,咬人的不是淑女,是娜梅莉亚,动手的是艾莉亚,别让他们乱来,不是淑女干的,别让他们伤害淑女,我会叫她乖乖听话,我保证,我保证……”她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奈德惟一能做的只是紧紧搂住她,让她哭个痛快。他的视线穿过大厅,看着他那比骨肉还亲的老友劳勃。“劳勃,看在我的份上,看在你对我妹妹的爱份上,不要这样。我求求你。”

    国王看他良久,然后转头看着妻子。“瑟曦,你真该死。”他愤恨地说。

    奈德轻柔地从珊莎的搂抱里脱身而起,突然间,过去四天累积的所有疲惫又排山倒海般袭上心头。“劳勃,那你自己动手,”他的音调冷若冰霜。“敢作敢当。”

    劳勃眼神呆滞地看了看奈德,然后迈开沉重的步伐,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去。厅堂里顿时一片死寂。

    “那只冰原狼在哪里?”她丈夫刚离开,瑟曦·兰尼斯特便迫不及待地问。乔佛里王子站在她身边微笑。

    “王后陛下,那头狼被拴在城门外。”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很不情愿地回答。

    “伊林·派恩爵……”

    “不,”奈德道,“乔里,带女孩们回房去,然后把‘寒冰’拿来。”这番话一字一句都苦如胆汁,但他不得不说。“假如她非死不可,我要亲自动手。”

    瑟曦·兰尼斯特满脸狐疑地看着他。“史塔克大人,你要亲自动手?想耍什么把戏?你为什么要亲自动手?”

    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其中珊莎的眼神最伤人。“她来自北方,死也要死得像个北方人,决不死在屠夫手里。”

    他带着眼底熊熊的怒火和耳际女儿悲泣的回音离开大厅,在拴狼的地方找到那头小冰原狼。奈德在她身边坐了一会儿。“淑女,”他试探着叫她的名字。从前他没怎么留心孩子们给小狼起的名字,如今这么一细看,立时便明白珊莎取得真是恰如其分。她是整窝狼里最娇小,最漂亮,也最柔顺服帖的一只。她睁大明亮的金黄色眸子望他,他忍不住摸摸她厚实的灰毛。

    没过多久,乔里便送来了“寒冰”。

    完事之后,他说:“挑四个人,派他们将遗体护送回北方,将她葬在临冬城。”

    “从这里一路送回北方?”乔里有些吃惊。

    “一路送回北方。”奈德重复。“那兰尼斯特女人休想得到这张狼皮。”

    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朝城楼走去,打算狠狠睡上一觉,结果迎面撞见桑铎·克里冈和他的手下结束搜索任务,骑马吆喝着冲进城堡。他的战马背上悬着一个沉甸甸,用血淋淋的斗篷包裹的东西。“首相大人,没看到您女儿。”“猎狗”在马上嘶声说,“但我们找到了她的小宠物,总算也没白费工夫。”他伸手把那袋东西一扫,布袋重重地落在奈德面前。

    奈德弯身拉开斗篷,心里不知待会如何向艾莉亚交代。但布里包着的却并非娜梅莉亚,而是屠夫小弟米凯。他浑身都是干涸的血渍,伤口从肩膀直到腰际,整个人几乎被一记自上而下的重击生生劈成两截。

    “你骑马追杀他。”奈德说。

    猎狗的眼睛似乎从他那顶狰狞的狗头盔底射出光芒。“还不是因为他爱跑,”他看着奈德的脸,笑了,“只可惜跑得不够快。”

Chapter18 布兰

    他不断下坠,仿佛经过了好多好多年。

    快飞吧,一个声音在黑暗中低语,然而布兰不知该怎么飞,所以只好继续不断坠落。

    鲁温师傅曾经捏制了一个陶土娃娃,烧烤得又硬又脆,为它穿上布兰的衣服,然后从城楼上扔下去。布兰一直记得陶土娃娃摔得粉身碎骨的模样。“但我绝对不会摔下去。”他说,然后继续往下坠。

    虽然四周都是灰蒙蒙的雾气,看不清地面究竟有多远,但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掉落的速度有多快,也知道下面等着自己的是什么。即便在梦中,你也不可能永无止尽地这么一直掉下去。他知道,他会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人总是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的。

    那要是你醒不来呢?那个声音问。

    地面变得更近,虽然依旧遥遥无期,相距千里,但总是近了些。置身半空又暗又冷,没有太阳,没有星辰,只有迎面扑来的大地和灰雾,还有这陌生的细语。他好想哭。

    不要哭,飞。

    “我不会飞,”布兰说,“不会,不会啊……”

    你怎么知道?你试过吗?

    那声音高亢而尖细,布兰环顾四周想找出声音的来源。他见到一只乌鸦正随着他盘旋直落,但保持在他够不到的距离外。“救救我。”他说。

    我正在想办法,乌鸦回答,嘿,你可有玉米?

    黑暗在他周围晕眩地旋转,布兰忙把手伸进口袋,抽出来时,金黄的谷粒由他指间滑下,与他一同坠落。

    乌鸦停在他手上,开始啄食。

    “你真的是乌鸦?”布兰问。

    你真的在往下坠?乌鸦反问。

    “这只是一场梦。”布兰说。

    是吗?乌鸦又问。

    “我摔到地面的时候自然会醒的。”布兰告诉鸟儿。

    等摔到地面你就死了,乌鸦说完,径自去吃玉米。

    布兰低下头,现在他可以看见白雪皑皑的连绵峰峦,银色河流在深绿树林中留下的蜿蜒丝线。他闭上双眼,哭了起来。

    哭哭啼啼没用的,乌鸦说,我说了,惟一的办法就是飞,不是掉眼泪。这有什么难?我不就在飞?乌鸦腾空飞起,拍着翅膀,绕在布兰手边。

    “可你有翅膀。”布兰指出。

    说不定你也有。

    布兰沿着肩膀摸索,想找自己的羽毛。

    翅膀不只一种,乌鸦说。

    布兰看到自己的手脚,好瘦啊,瘦得跟皮包骨一样。难道他一直都这么瘦?他试着去回忆。一张脸从灰雾中浮现,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它说。

    布兰尖叫起来。

    乌鸦腾空飞起,嘎嘎大叫。不是那个,它对他嘶声叫道,忘记那个,你现在需要的不是它,忘记那件事,抛开那个念头。它停在布兰肩头,啄他,那张亮澄澄的金黄脸孔便随即消失。

    这时,布兰越掉越快,朝地面急速扑去,灰雾在他耳际怒吼。“你对我做了什么?”他噙着眼泪问乌鸦。

    我在教你飞。

    “我不会飞!”

    你现在不就在飞。

    “我在往下掉!”

    飞,都是从坠落开始的,乌鸦说,往下看。

    “我怕……”

    往下看!

    布兰往下看,觉得五脏六腑简直都要融化。地面正朝他迎面袭来,整个世界摊在下方,如同一幅五颜六色的织锦。每一件事物都清晰无比,他甚至暂时忘却了恐惧。王国全境和行走其间的形色人事尽收眼底。

    他以翱空翔鹰之姿俯瞰临冬城,高处观之,原本高耸的塔楼竟显得矮胖,城墙则成了泥地上的线条。他看到阳台上的鲁温师傅,一边用只擦得晶亮的青铜管子观测天象,一边皱着眉头在记事本上涂涂写写。他看见哥哥罗柏在广场上练习剑术,手中拿着精钢打造的真正武器,个头比记忆中更要高壮。他看见在马房里工作的那个头脑简单的巨人阿多,轻而易举地把铁砧扛在肩上,仿佛常人举起稻束,送往铁匠密肯的锻炉。在神木林的深处,高大苍白的鱼梁木正对着黑水潭里的倒影沉思,树叶在冷风中作响。当它发觉布兰看着自己,它也自止水里抬起视线,定定地回望他。

    向东望,他看到一艘帆船乘风破浪,穿越咬人湾。他看见母亲独坐船舱,盯着面前桌上一把沾满血渍的尖刀。水手使劲划桨,罗德利克爵士靠着桅栏颤抖喘息。一阵暴风正在他们前方形成,一团怒吼的翻滚乌云,充满无边的雷霆电闪,但不知怎么的,他们却看不到。

    他又向南望,只见三叉戟河的蓝绿河水奔涌浩荡,他看到父亲脸上刻满哀伤,正向国王苦苦哀求;看到大姐珊莎夜里哭着入眠;看到二姐艾莉亚静静地观望,把秘密藏在心中。他们全被黑影所笼罩,其中一个暗影黑如灰烬,还有张猎犬般恐怖的脸,另一个则全身耀眼金甲,美丽宛如阳光。他们之后站着一个身穿石甲的巨人,更为高壮,当他揭开面罩,里面空空如也,惟有无尽的幽暗和浓浓的黑血。

    抬起眼,他的视线越过狭海,清晰地望向自由贸易城邦及彼方宛如绿色汪洋的多斯拉克草原,望向峰峦脚下的维斯·多斯拉克,望向玉海的传奇之地,望向亚夏之外的阴影之地,魔龙正在那里初曙的旭日下蠢蠢欲动。

    最后他向北望去,看到闪亮如蓝色水晶的绝境长城,看到私生子哥哥琼恩孤独地睡在冰冷的床上,温暖和热度的记忆渐渐消逝,皮肤也随之苍白坚实。他眺望长城之外,视线穿过无边无际、白雪覆盖的森林,越过结冻的河岸,广阔的蓝白冰河,以及不见任何活物踪迹的死寂冰原。他不断朝北望,望向世界尽头的光幕,然后穿过那层光幕,朝寒冬之心看去,这时,他不禁害怕得叫出声来,滚烫的泪水在两颊灼灼发热。

    现在你知道了吧?乌鸦端坐在他肩膀上悄声道,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要活下去了吧?

    “为什么?”布兰不解地问,仍旧不停地往下掉,往下掉。

    因为凛冬将至。

    布兰看看肩膀上的乌鸦,乌鸦也看着他。它原来有三只眼睛,第三只眼里充满一种恐怖的知识。布兰再度下望,如今下方空无一物,惟有冰雪、寒冷和死亡,在一片冰冻的荒原上,插满了锯齿状的蓝白冰针,正等着拥抱他。它们如飞矛般朝他射来,他看到上面挂满成千个做梦人的枯骨,一阵绝望的恐惧笼罩了他。

    “人在恐惧的时候还能勇敢吗?”他听见自己细小邈远的声音这么说。

    随后父亲的声音回答道:“人惟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

    就是现在,布兰,乌鸦催促,你得做出抉择,若是不飞,就只有摔死一途。

    死亡厉声尖叫着朝他伸出魔爪。

    布兰伸展手臂,飞了。

    看不见的翅膀饱饮长风,充满空气,将他带往高处。下方可怕的冰针逐渐消退,天顶苍穹豁然开朗。布兰展翅翱翔,这感觉比爬墙还棒,比任何事都棒。他下面的世界越来越小。

    “我会飞了!”他开心地叫道。

    我知道,三眼乌鸦说。它振翅而飞,翅膀拍打着他的脸颊,减缓他的速度,遮蔽他的视线。他不由得在空中摇摆不定。乌鸦的尖喙狠狠啄进他额头中央,两眼之间的地方,布兰突然觉得一阵尖锐的疼痛。

    “你干什么?”他尖叫道。

    乌鸦张嘴对他嘎嘎叫,那是充满恐惧的刺耳呐喊,随后原本笼罩他的灰雾突然开始颤抖旋转,如同布幔被一把掀开,他这才发现那只乌鸦赫然是个满头黑发的女侍。他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在临冬城里见过她,对,是这样没错,这下他记起她了。接着他明白自己正是身在临冬城,在某个寒冷高塔房间里的床上,而那个黑发女人失手把一盆水掉在地上。她顾不上摔破的盆子,径自奔下楼梯,一边高喊:“他醒了!他醒了!他醒过来啦!”

    布兰摸摸双眼之间,刚才乌鸦啄的地方还热辣辣的,但额头上却没有任何痕迹,既没有流血也没有伤口。他觉得虚弱又晕眩,试着想下床,却动弹不得。

    就在这时,床边有了动静,有个东西轻轻跳上他的双脚,用一双黄澄澄、像是闪亮太阳般的眸子看进他的眼睛。窗子敞开,屋里很冷,但狼传来的暖意却像热水澡一般包围住他。布兰方才明白这是他的小狼……真的吗?他长得好大了。他伸出落叶般颤抖的手摸摸他。

    等到哥哥罗柏三步并作两步跑上高塔,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房间时,冰原狼正舔着布兰的脸。布兰抬起头,一脸安详地说:“我要叫它‘夏天’。”

Chapter19 凯特琳

    “一个小时之内,咱们便到君临啦!”

    凯特琳从桅栏处转过头,强作欢颜道:“船长先生,您的水手表现得非常称职,我要给他们每人一枚银鹿,以表达我的感激。”

    莫里欧·图密提斯船长半鞠躬答谢道:“史塔克夫人,您实在是太慷慨了。有幸为您这样的官家夫人服务,就是最好的报酬。”

    “我总是要给他们的。”

    莫里欧微笑:“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他的通用语讲得十分流利,只带极轻微的泰洛西口音。他在狭海上讨生活已足足有三十年,据他所说,他最初只是个划桨的水手,继而当上大副,最后才终于有了自己的商船队。双桅帆船“暴风舞者号”是他的第四艘船,共有六十条桨、两根桅杆,也是他最快的一艘。

    至少当凯特琳和罗德利克·凯索爵士马不停蹄地顺流奔波,抵达白港的时候,她是港湾里最快的一艘。泰洛西人的贪婪恶名远播,罗德利克爵士原本主张雇艘无桨单桅渔船出三姐妹群岛,然而凯特琳坚持要这艘大帆船。这是个明智的选择。一路上,风向都与他们作对,倘若没有这些划桨好手,恐怕他们现在还在五指半岛挣扎,遑论驶向旅程的终点君临了。

    就快到了啊,她心想。包扎在棉布绷带中的手指上,被匕首割伤的地方仍在隐隐作痛,凯特琳觉得,痛楚是在提醒她别忘记发生过的事。她左手的小指和无名指没法弯曲,而其他三根手指也永远不可能恢复灵活动作。然而,若能换得布兰性命,这算得了什么?

    这时罗德利克爵士走上甲板。“我的好朋友啊,”一脸分岔绿胡子的莫里欧说。泰洛西人热爱各种鲜明色彩,连他们的胡须睫毛都不放过。“看到你气色好多了,真替你高兴。”

    “哦,”罗德利克附和。“这两天我的确舒服了点,不会那么想寻短见了。”说完他向凯特琳鞠躬。“夫人您好。”

    他的气色真的好多了,虽然比起他们自白港启程时,整个人瘦了一小圈,但差不多恢复了原有的神采。他适应不了咬人湾的劲风和狭海的猛浪,行经龙石岛时暴风骤临,他还差点落海,总算是死命抓住一根缆绳,三名莫里欧手下的水手才把他安然救回船舱。

    “船长刚才说,我们的旅程快结束了。”她说。

    罗德利克爵士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这么快?”少了雪白的鬓角和胡须,他看起来有些不对劲,仿佛突然间老了十岁,个头变小,往日的威猛也不复见。这是没办法的事,途经啮咬湾时,他趴在桅栏边朝狂风中吐个不休,到得第三次,胡子已经脏得无可救药,只好乖乖让水手用剃刀把胡子理干净。

    “你们谈正事,我不打扰了。”莫里欧说完鞠躬离去。

    帆船像蜻蜓般在水面漂浮,桨叶整齐划一地起起落落。罗德利克爵士拉住栏杆,朝飞驰的陆地远眺。“我实在不是个称职的护卫。”

    凯特琳拍拍他的臂膀,“罗德利克爵士,我们安然抵达了目的地,这样就够了。”她的另一只手在斗篷底下摸索,指头僵硬而笨拙。匕首依然在腰际,她发现自己必须不时碰触它才能安心。“接下来我们便去找国王的教头,诸神保佑,希望他值得信赖。”

    “艾伦·桑塔加爵士人虽然虚荣了点,却非常正直。”罗德利克爵士伸手欲捻胡须,却扑了个空。他有些不知所措地说:“他很可能认得出那把刀……。可是夫人,上岸之后,我们便有暴露身份的危险,更何况宫中有人一眼就可认出您。”

    凯特琳抿紧嘴唇。“小指头,”她喃喃道。他的脸浮现在她眼前,一张男孩子的脸,然而他早已不是个孩子了。他的父亲几年前刚过世,如今他是贝里席伯爵,但大家仍唤他作小指头。这绰号是她弟弟艾德慕很久以前在奔流城帮他取的,起因是他家族封地狭小,且位于五指半岛中最小的半岛上,而培提尔在同龄孩子间又特别瘦小的缘故。

    罗德利克爵士清清喉咙。“贝里席大人以前是,呃……”他结结巴巴,试图找出比较礼貌的用词。

    凯特琳顾不得什么称谓。“他是我父亲的养子,我们在奔流城一起长大。我视他为兄弟,但他却……不只把我当成姐妹。当我和布兰登·史塔克将要成亲的消息宣布时,他要求决斗,胜者才能娶我为妻。那根本就是疯狂之举,布兰登当时已经二十岁,培提尔才不过十五。我求布兰登放他一马,结果他只在他身上留了个疤。事后我父亲把他送走,我至今没和他再见面。”她抬脸面向浪花,仿佛轻快的海风可以吹走回忆。“布兰登死后,他寄信到奔流城给我,但我没拆就通通烧掉。因为那时候,我已经知道奈德会代替他哥哥娶我为妻。”

    罗德利克爵士伸手想摸胡子,又扑了个空。“小指头如今是御前会议的成员。”

    “我早知道他会大有发展。”凯特琳说,“他打小就很机灵。可机灵和睿智是两回事,真不知道这些年他有多大改变。”

    头顶的瞭望员从绳索上高声呼喝,莫里欧船长在甲板上来回走动下达命令,随着位于三座丘陵之上的都城君临映入眼帘,整个“暴风舞者号”立刻陷入一片忙乱的活动中。

    凯特琳知道三百年前这片高地完全被森林覆盖,只有零星的渔夫在水流湍急、深涌入海的黑水河北岸定居。后来征服者伊耿自龙石岛渡海而来,他的军队便是在此处登陆,随后他在最高的丘陵顶端用木材和泥土筑起了他第一座粗糙的防御堡垒。

    而今凯特琳视线所及,皆已成为繁华城区,豪宅、凉亭、谷仓、砖砌仓库、木屋旅店和市集摊位,酒馆、墓园和妓院,一座接着一座。即使距离尚远,她仍可听见渔市里的喧闹。宽阔的林荫大道,蜿蜒的曲折小街,还有窄得无法容纳两人并肩通行的巷弄穿梭在建筑物之间。圣贝勒大教堂的大理石墙环绕着维桑尼亚丘陵顶,七座水晶塔楼耸立其中。彼端的雷妮丝丘陵上,坐落着龙穴焦黑的残垣断壁,倒塌的巨大圆顶废墟,紧闭一世纪之久的青铜大门。两丘之间,静默姐妹街笔直如箭,坚实的围城高墙则环绕在外。

    百余座码头罗列水滨,港口里停泊着无数船只。深水渔船和河流渡筏络绎不绝,船夫撑篙往来于黑水湾,商船则源源不断卸下来自布拉佛斯、潘托斯和里斯的货物。凯特琳瞥见王后装饰华丽的游艇,停泊在一艘吃水颇深、船身涂满黑色焦油、从伊班港来的捕鲸船旁边。上游处有十来艘狭长的黄金战船,船帆卷起,铁制撞锤轻轻拍打水面。

    睥睨这一切的是伊耿丘陵上的红堡。它包括七栋加固钢铁工事的巨大鼓塔,一座硕大无比而冷酷的堡楼,圆顶大厅与密闭桥梁、军营、地牢和谷仓,以及开满箭口的厚重护墙,全是浅红色石头砌成。征服者伊耿当年下令建造这座城堡,他的儿子“残酷梅葛”将之完成。竣工以后,他将每位参与筑城的石匠、木工和建筑师全部斩首,誓言惟有真龙传人方能掌握龙王堡垒的秘密。小说整理发布于ωар.ㄧбΚ.Сn

    不想如今,飘扬在城墙上的旗帜却是金黄而非墨黑,三头龙曾经怒吐烈焰的地方,成了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奔驰昂扬的疆域。

    一艘来自盛夏群岛的高桅天鹅船,正乘风张满白帆,驶离港口。暴风舞者号从她身边驶过,稳稳地准备靠岸。

    “夫人,”罗德利克爵士说,“我趁躺在床上休养这段时间,仔细考虑过下一步该如何行动。首先,您绝对不能进城,由我一个人去把艾伦带到安全的地方见您就好。”

    帆船驶近码头,她仔细端详着老骑士。莫里欧正用自由贸易城邦粗野的瓦雷利亚方言大声喝令。“你冒的风险不比我少。”

    罗德利克爵士微笑道:“我看不然。早些时候我朝水里的倒影瞧了瞧,差点认不出自己。我母亲是这世上最后一个见过我没留胡子模样的人,而她已经过世了四十年。夫人,我相信我一定安全。”

    莫里欧大声吆喝,六十支桨整齐划一地自水中拉起,然后朝反方向划去。船速减缓,又是一声大喝,桨叶便都缩回船壳里面。船靠码头之后,泰洛西水手立即跳下船拴住缆绳。莫里欧满脸堆笑地跑过来。“夫人,照您吩咐,咱们抵达君临了,我敢打赌从没有一艘船能这么迅速、这么平顺地抵达目标。您可需要派人帮忙把行李搬去城堡?”

    “我们不去城堡,你倒是可以推荐几家干净舒适的旅馆,离河不要太远。”

    泰洛西船长捻捻绿色的八字胡,“那敢情好,我倒是知道几个符合您要求的店家。不过首先嘛,恕我无礼,咱们约定的旅费还剩一半没付清呢。还有您慷慨答应的额外小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是六十枚银币。”

    “那是给船员的。”凯特琳提醒他。

    “噢,那当然,”莫里欧道,“不过还是我先帮他们保管,等咱们回到泰洛西再分配好了。这可是为他们妻小着想啊,想想看,若是现在就给他们,夫人,他们肯定会赌个精光或拿去买一夜之欢呀。”

    “花花钱也无可厚非,”罗德利克爵士插话,“因为凛冬将至。”

    “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凯特琳说,“这是他们辛苦挣来的血汗钱,怎么花我无足置喙。”

    “那就照您吩咐,夫人。”莫里欧一边打躬作揖一边笑着回答。

    为以防万一,凯特琳把钱当面赏给水手,每人一枚银鹿,至于帮她搬行李的两位海员,则额外多加了两个铜币。他们把东西搬到莫里欧推荐的旅馆,位于维桑尼亚丘陵半腰,据说是鳗鱼巷里的老字号。老板娘是个坏脾气的老妇,先是满腹狐疑地上下打量他们俩,又把凯特琳付的钱币用牙齿咬了又咬,大概在审是不是真的。虽然如此,房间倒是挺宽敞,通风也好,而且莫里欧说她煮的鱼汤七国上下无人能及。最棒的是,她完全不过问客人的名姓。

    “我想您最好别待在大厅里,”安顿妥当之后,罗德利克爵士说,“即便在这种地方,还是小心为妙。”他穿了环甲,配上匕首和长剑,外面再套上黑斗篷,拉起兜帽。“我天黑以前把艾伦爵士带来。”他保证,“夫人,您好好休息。”

    凯特琳真的累了。这趟旅途漫长而疲惫,况且她年纪也已不轻。房间的窗户面向一条屋顶之间的小巷,恰可看到远方的黑水湾。她目送罗德利克爵士快步走进熙来攘往的街道,消失在人群当中,最后决定顺从他的建议。床铺塞的是稻草并非羽毛,但她还是头一沾枕便进入梦乡。

    她被砰砰的敲门声吵醒。

    凯特琳立时坐起,窗外,夕阳残照把君临的屋顶洒得通红。她睡得比预期的长。房门再度响起敲门声,人声传进屋内:“以国王之名,开门!”

    “等等。”她一边应声,一边赶紧用斗篷裹住自己。那把匕首躺在床边桌上,她匆忙拾起,然后才打开厚重木门的门闩。

    蜂拥进房的人都穿着都城守卫队的制服:黑色环甲和金色披风。为首之人一见她手中利刃,便笑道:“夫人,不必如此。我们是特地来护送您进城的。”

    “是谁的命令?”她问。

    他拿出一条缎带,凯特琳一看,顿时喉头一紧。灰蜡上盖有一只仿声鸟。“培提尔,”她说。想不到他动作这么快,罗德利克爵士肯定出了事。她望着带头的守卫,“你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夫人。”他回答,“小指头大人只吩咐我们带您去见他,而且绝不能让您受到一点委屈。”

    凯特琳点点头:“你去门外等,我换好衣服便来。”

    她在水盆里洗了手,又用干净的麻布擦干。她的手指仍然僵硬而不灵活,好容易才穿上胸衣,在颈间系好那件褐色的粗布斗篷。小指头怎么知道她在这里?这绝不会是罗德利克爵士说的。他虽然一把年纪,脾气却倔得紧,忠心耿耿到顽固的地步。难道他们来得太迟,兰尼斯特家已经抢先一步抵达了君临?不可能,倘若真是如此,那么奈德一定也在,他会亲自来接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恍然大悟:莫里欧。这该死的泰洛西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也知道他们下榻处所。她不仅揣摩他为这则消息开了多少价。

    他们为她备好了马。动身出发时,街上已经点起了灯,凯特琳左右围绕着肩披金色披风的守卫,只觉全城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当他们抵达红堡时,铁闸已经降下,入夜后大门也已紧闭,但城堡的窗户里火光摇曳,生气依旧。守卫们把坐骑留在城墙外,护送她从一道狭窄的边门进入,踏着级级阶梯,登上高塔。

    房里只有他一个人,坐在一张大木桌边,就着一盏油灯写字。他们把她送进屋内,他便搁下笔望着她。“凯特。”他静静地说。

    “为什么带我来这儿?”

    他起身朝守卫粗鲁地摆摆手。“你们可以走了。”守卫离开,“没事吧,”待他们走后他才开口,“我可是再三告诫过的。”他注意到她的绷带。“你的手……”

    凯特琳故意忽略这个含蓄的问题。“我可不习惯被人当成女佣一般呼来唤去。”她冷冷地说,“小时候的你多少还懂得一点礼貌。”

    “夫人,我绝对没有冒犯你的意思。”他看似充满悔意,这个神情也勾起凯特琳历历如绘的回忆。他是个狡猾机灵的孩子,但每次闯了祸总会一副悔不当初的模样,他就有这种天生的本事。看来这些年来他没什么改变。培提尔从前是个瘦小的男孩,如今长成一个瘦小的男子,比凯特琳还要矮上一两寸,但纤细敏捷,容貌一如她记忆中那般锐利,还有那双满是笑意的灰绿眼睛。他下巴留了点胡子,黑发间也有几抹银丝,其实人还不到三十。这个特质和他系住披风的银白仿声鸟倒是挺配,他从小就得意自己的少年白。

    “你怎么知道我在城里?”她问。

    “因为瓦里斯消息灵通。”培提尔露出一抹促狭的微笑。“他马上就来,我只是想先单独见见你。凯特,我们好久不见,算算,多少年了?”

    凯特琳不理睬他的亲昵,如今她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要问。“原来是八爪蜘蛛找到我的。”

    小指头皱眉道:“可别当面这样叫他哟。他这人敏感得很,大概和身为太监有关吧。城里的事,瓦里斯不但都知道,还常常未卜先知。到处都有他的眼线,他称呼他们作他的小小鸟儿。他的一只小小鸟听说了你抵达的消息。谢天谢地,瓦里斯知道以后,第一个找的人是我。”

    “为什么第一个找你?”

    他耸耸肩。“为什么不呢?我是财政大臣,也是国王的御前顾问。赛尔弥和蓝礼公爵到北边去迎接劳勃,史坦尼斯大人回了龙石岛,只剩下派席尔国师和我。我是当然的选择,何况瓦里斯知道我还是你妹妹莱莎的朋友。”

    “那瓦里斯知不知道……”

    “瓦里斯大人什么都知道……惟独不知道你为什么造访。”他抬起一边眉毛。“你到底为什么造访?”

    “作妻子的想念丈夫,作母亲的挂念女儿。我来拜访,有何不妥?”

    小指头笑道:“呵呵,我说夫人,这借口不赖,可惜我不相信。我太了解你了。你们徒利家族的箴言是什么来着?”

    她喉咙一干。“家族,责任,荣誉。”她僵硬地复诵。他的确是太了解她了。

    “家族,责任,荣誉。”他应道,“这每一项都要求你遵照首相嘱咐留在临冬城。夫人哪,我看事情没这么简单。若非事关紧要,你不会这样突然来访。就请你把话说出来吧,让我为你效劳,老朋友本该戮力相助。”这时门上传来一声轻响。“请进。”小指头叫道。

    进来的的男子体态丰腴,脂粉味十足,头上光溜得像颗蛋。他身着一件宽松的紫色丝质长袍,外罩金丝线缝制的背心,脚踏前尖后宽的天鹅绒软拖鞋。“史塔克夫人,”他双掌执起她的手,“阔别多年,不料今日相见,真是叫人欢欣鼓舞。”他的皮肤柔软而湿润,呼吸有丁香花的味道。“哎呀,您的手是怎么了?亲爱的夫人,敢情您不小心给烫到了?如此纤纤玉手竟然……咱们派席尔大学士调制的药膏疗效一流,要不我这就差人给您送一罐?”

    凯特琳从他掌心抽回手,“伯爵大人,感谢您的美意,不过我这伤口已经让家里的鲁温师傅处理过了。”

    瓦里斯低头道:“您公子的事,我深感遗憾。一想到他小小年纪,就觉得天上诸神真是残酷。”

    瓦里斯伯爵,我们总算有点共识。“她说。瓦里斯的伯爵头衔只是虚位,这也是为了顾及他朝廷重臣的身份,其实瓦里斯根本不是任何封邑的领主,他统御的不过是手下那批眼线。

    太监把手软软地一摊。“好夫人,相信我们不只是有这点共识。我对您丈夫,也就是咱们新任首相,怀着极高的敬意,同时我也知道我们大家都非常爱戴劳勃国王。”

    “是的,”她不得不说,“毫无疑问。”

    “要找咱们劳勃这么受爱戴的国王,恐怕很难啰。”小指头露出促狭的微笑,酸溜溜地说,“最起码瓦里斯大人听到是这样。”

    “好夫人,”瓦里斯忧心忡忡地道,“自由贸易城邦有不少精通医术的奇人异士。只消您点个头,我即刻去找这样的人来医治您的小布兰。”

    “能做的鲁温师傅都做了。”她告诉他。此时此地她不愿谈布兰的事,尤其是和这些人。她不太信任小指头,更何况瓦里斯。她绝不能让他们看见她悲伤的模样。“贝里席大人刚才告诉我,我现在能在这里,全都要归功于您。”

    瓦里斯像个小女孩般咯咯直笑。“呵呵,可不是嘛。我看我是难辞其咎了,好心的夫人,希望您原谅我吧。”他悠闲地找了张椅子坐下,双手交握,“我在想,不知能否请您让我们瞧瞧那把匕首呐?”

    凯特琳·史塔克惊愕地看着他,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话。他真的是只无孔不入的蜘蛛,说不定还是个懂得妖术的魔法师,她不禁狂乱地暗想。他竟然知道没有人会知道的事,除非……“你把罗德利克爵士怎样了?”她质问。

    小指头一头雾水。“我觉得自己像个上了战场却没带长枪的骑士。这匕首是怎么回事?罗德利克爵士又是何方神圣?”

    “罗德利克·凯索爵士是临冬城的教头,”瓦里斯告诉他,“史塔克夫人,您大可放心,这位好骑士平安无事。他今天下午的确来过一趟,到兵器库去拜访了艾伦·桑塔加爵士,两人谈及一把匕首。约莫日落时分,他们结伴离开城堡,徒步返回您下榻的那间粗陋房舍。这会儿他们还在那里,正在大厅里喝酒,等您回去。罗德利克爵士发现您不在,可是焦虑得紧哪。”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

    “小小鸟儿叽叽喳喳传来的呗。”瓦里斯微笑道,“好夫人,我的职责所在便是打听消息,所以我才知道不少。”他耸耸肩。“不过您确实把匕首带在了身上,对吧?”

    凯特琳从斗篷里抽出匕首,扔到他面前的桌上。“拿去看罢,或许你的小小鸟也会告诉你这匕首的主人是谁。”

    瓦里斯用夸张的优雅姿势拿起短刀,然后伸出拇指滑过刀锋,没想到立时见血,他惊呼一声,手一松,匕首掉回桌上。

    “小心,”凯特琳告诉他,“这匕首很利。”

    “世上最锋利的莫过于瓦雷利亚钢。”小指头道。瓦里斯一边吸吮血流不止的拇指,一边面带愠色地瞪着凯特琳。小指头拿起利刃,轻轻地把玩,测试称手的程度。随后把匕首抛至半空,再用另一只手接住。“轻重恰到好处。您这次来访的目的,便是想查出匕首的主人?夫人,那您大可不必去找艾伦爵士,您应该直接来问我。”

    “假如我直接问你,”她说,“你怎么说?”

    “我会告诉你这种刀全君临只有一把,”他用拇指和食指夹起刀刃,举过肩头,手腕一抖,熟练地将匕首朝房间对面射去。短刀正中房门,深深地插进橡木板,随着残余的劲道晃动不止。“它是我的。”

    “这是你的刀?”不可能,培提尔根本没去临冬城。

    “一直到乔佛里王子命名日那天的比武大会为止,”他穿过房间,从木门上拔出匕首。“我和半数的廷臣都赌詹姆爵士会赢得长枪比试,”培提尔露出羞怯的笑,突然又显得孩子气。“所以当洛拉斯·提利尔爵士把他一枪刺下马时,我们都输了点小东西。詹姆爵士输掉一百枚金龙币,王后赔上一条翡翠首饰,而我则是这把刀。赢家放过了王后陛下的翡翠,但把其他东西都留下了。”

    “此人是谁?”凯特琳质问,她的嘴巴因恐惧而干涩,手指头则因回忆而隐隐作痛。

    “小恶魔,”小指头说。瓦里斯伯爵在一旁看着她的脸。“提利昂·兰尼斯特。”

Chapter20 琼恩

    刀剑铿锵响彻广场。

    琼恩穿着黑羊毛衫,外罩皮革背心和锁子甲,内里汗如雨下。他向前进逼,葛兰脚步不稳地后退,笨拙地举剑格挡。他刚举剑,琼恩便猛力一挥攻他下盘,击中他的脚,打得他步伐踉跄。葛兰向下还击,头上却挨了一记过肩砍,将他的头盔打凹。他又使出一记侧劈,结果琼恩拨开他的剑,然后用戴了护腕的手肘撞击他的腹部。葛兰重心不稳,狠狠地跌坐在雪地里。琼恩跟上砍中他的腕关节,痛得他惨叫一声丢下剑。

    “够了!”艾里沙·索恩爵士的话音如瓦雷利亚刀锋裂空。

    葛兰揉着手道:“这野种把我手腕打脱臼了。”

    “假如用的真剑,野种早已挑断你的腿筋,劈开你的脑袋瓜子,砍断你的双手了。算你走运,我们守夜人需要的不只是游骑兵,也需要马房小弟。”艾里沙爵士朝杰伦和陶德挥手道:“把这头笨牛扶起来,他可以准备办丧事了。”

    其他的男孩搀扶葛兰起身,琼恩脱下头盔,结霜的晨气吹在脸上,感觉很舒服。他拄剑而立,深吸一口气,容许自己短暂地享受胜利的喜悦。

    “那是剑,不是老人的拐杖。”艾里沙爵士尖锐地说,“雪诺大人,您可是脚痛?”

    琼恩恨透了这个绰号,打从他练剑的第一天起,艾里沙爵士便这么叫他。其他男孩子有样学样,现在人人都这么称呼他了。他将长剑回鞘。“不是。”

    索恩大跨步朝他走来,脆硬的黑皮革发出悉悉窣窣的声响。他约莫五十岁,体格结实,精瘦而严峻,一头黑发已有些灰白,而那双眼睛却如玛瑙般炯炯有神。“那是怎么回事?”他质问。

    “我累了。”琼恩承认。他的臂膀因为不断挥剑而感到酸麻,如今打斗结束,刚留下的擦伤也开始痛了起来。

    “这叫软弱。”

    “可我赢了。”

    “不。是笨牛他输了。”

    一个旁观的男孩在偷偷窃笑。琼恩很清楚自己绝不能顶嘴。虽然他击败了每一个艾里沙爵士派来对付他的对手,却还是得不到应有的待遇。教头的嘴边只有嘲笑和讥讽。索恩一定是讨厌他,琼恩暗自认为;不过话说回来,索恩更讨厌其他男孩。

    “今天就到此为止。”索恩告诉他们。“我对饭桶可没什么耐性。假如哪天异鬼真打过来,我倒希望他们带上弓箭,因为你们只配当靶子。”

    琼恩跟着其他人返回兵器库,孤零零地走在中间。他一直都孤零零的。一起受训的小队约有二十人,却没有一个称得上是朋友。多数人长他两三岁,打起来却连十四岁罗柏的一半都比不上。戴利恩动作敏捷,但很怕挨打;派普老把剑当匕首来使;杰伦弱得像个女孩子;葛兰迟钝又笨拙;霍德攻势虽猛,可总是没头没脑。琼恩越是和这些人交手,就越鄙视他们。

    进到室内,琼恩把入鞘的剑挂回石墙的钩子上,刻意不理睬其他人。他有条不紊地解下盔甲、皮衣和汗湿的羊毛衫。长长的房间两端,铁火盆里的煤炭熊熊燃烧,但琼恩仍止不住发抖。此地,寒意总是如影随形,想必数年之后他便会忘记温暖的滋味。

    他穿上日常的粗布黑衣,倦怠感突然排山倒海般朝他袭来。他找条板凳坐下,手指摸索着系上斗篷。好冷啊,他一边想,一边回忆起临冬城的厅堂,那里有温泉终年流贯壁垒之间,仿如人体内流淌的血液。黑城堡里没有暖意,只有冰冷的墙壁,和更加冷漠的人。

    除了提利昂·兰尼斯特,没人对他提过守夜人部队竟是这副光景。那侏儒在他们北上途中把事情真相告诉了他,但那时已经太迟了。琼恩不禁怀疑父亲知不知道长城守军的真正情形。他一定知道,想到这里他更觉心痛。

    就连叔叔,竟也这么把他遗弃在这世界尽头的冰冷寒荒。他原先所认识的那个个性温和的班扬·史塔克,到这里完全变了个人。他是首席游骑兵,整日与莫尔蒙总司令,伊蒙学士和其他高级官员为伍,而将琼恩丢给坏脾气的艾里沙·索恩爵士。

    他们抵达长城三天后,琼恩听说班扬·史塔克将率领六名手下深入鬼影森林巡察。当天夜里,他在城堡的木造大厅中找到叔叔,央求他带自己一道去。班扬直截了当地回绝了他。“这可不是临冬城,”他边用刀叉切肉边对他说,“在长城守军里,想得到什么样的待遇,就得证明自己有什么样的本事。琼恩,你还不是游骑兵,你只是个稚气未脱,身上还残留着夏天气味的小鬼。”

    琼恩愚蠢地争辩:“到明年命名日我就满十五岁,”他说,“很快就要长大**了。”

    班扬·史塔克皱眉道:“在艾里沙爵士判定你成为守夜人部队的汉子之前,你都只是个小鬼,只能是个小鬼。假如你以为仗着自己史塔克家人的身份,就可以坐享其成,那就大错而特错。我们宣誓入伍时,早已断绝一切身家背景。拿你父亲来说,虽然他会永远在我心中占据一席之地,但如今这些人才是我的手足兄弟。”他拿匕首朝身边的人比划两下,指指这些饱经风霜的黑衣战士。

    翌日拂晓,琼恩起身目送他叔叔离去。叔叔手下一名高大而丑陋的游骑兵一边装配马鞍,一边高唱歌词猥亵的曲子,吐出的气息在清晨的冷气里蒸腾。班扬·史塔克对他是满脸笑容,对自己侄子却没好气。“琼恩,你要我说多少遍?你不能去,等我回来我们再找时间谈谈。”

    琼恩看着叔叔牵马走进隧道,向北而去,不禁想起提利昂·兰尼斯特在国王大道上告诉过他的事,脑海里接连浮现出班扬·史塔克倒卧雪地,血迹斑斑的情景。这个念头令他反胃。我究竟成了个什么人?

    之后他在孤单的卧室里找到白灵,把脸深深地埋进他厚厚的白毛皮。

    既然他注定孤单,他便要化寂寞为力量。黑城堡没有神木林,只有一间小小的圣堂和醉醺醺的修士,但琼恩实在无心向神明祷告,管他是新神还是旧神。他心里认为,倘若诸神真的存在,想必也是和这里的严冬一样残酷无情罢。

    他想念自己真正的兄弟:小瑞肯想吃甜食时眼瞳闪闪发亮的神情;罗柏是他最旗鼓相当的对手,也是他最要好的朋友和玩伴;固执又充满好奇心的布兰,不论琼恩和罗柏做些什么,他总想插一脚。他也想念两个妹妹,甚至包括那个自从懂得“私生子”的意思之后,就只肯以“我的同父异母哥哥”来称呼他的珊莎。至于艾莉亚……这个老是磨破膝盖,满头乱发,不然就是钩破衣服,一股牛脾气的瘦巴巴小东西,他想念她的程度甚至超过罗柏。艾莉亚和他一样,永远与环境格格不入……但她总有办法让琼恩会心一笑。此时琼恩愿意付出一切,只换取能和她重聚片刻,再拨弄她的乱发,再看她扮起鬼脸,再听她和自己心有灵犀地说出同一句话。

    “小杂种,你把我弄脱臼了。”

    琼恩抬眼朝那充满怒意的声源望去。葛兰脸红脖子粗地高高站在他面前,身后还有三个跟班。他认出生得既矮且丑,还有副难听嗓音的陶德,新兵们都叫他癞哈蟆。琼恩想起另外两个家伙是五指半岛地方逮着的**犯,被尤伦带到北方来的,不过他忘记名字了。他想尽办法不和他们说话,他们全都是生性残忍的恶霸,从不知荣誉为何物。

    琼恩霍地起身。“你如果好好求我,我很乐意帮你把另一只手也打断。”葛兰今年十六岁,整整比琼恩高出一头。他们个头都比他大,但吓不了他。他在校场上早就教训过每一个人。

    “说不定断手的是你哦。”其中一名**犯道。

    “有种你便试试。”琼恩伸手拿剑,但对方中的一人抓住他的手,扭到背后。

    “你老让我们难看。”癞哈蟆抱怨。

    “咱们没打照面以前,你们就够难看啦。”琼恩告诉他们。抓住他手的男孩用力往后一拧,剧痛立刻直穿脑际,但琼恩依旧不吭一声。

    癞哈蟆向前逼近几步。“咱们小少爷生了张碎嘴,”他说。他生得一双小而亮的猪眼睛。“小杂种,是不是你娘传给你的啊?她是做什么来着的,敢情是个婊子?告诉我她花名叫啥,搞不好老子干过她几回嘞。”他咧嘴笑道。

    琼恩像条鳗鱼般地用力一扭,后脚跟朝抓住他的男孩胯下狠狠踢去。身后传来一声惨叫,然后他便挣脱了。他朝癞哈蟆扑过去,一拳把他打得翻过长板凳,他穷追不舍,跳上对方胸膛,两手掐紧脖子,使劲往地面撞。

    两个五指半岛来的家伙拉开他,粗暴地把他摔倒在地,葛兰开始踢他。琼恩正要滚离他们的拳打脚踢,只听一个宏钟般的声音划过兵器库的阴霾:“通通给我住手!马上停手!”

    琼恩爬起来,唐纳·诺伊怒视着他们,“要打架到场子里去打,”武器师傅说,“别把你们的恩怨带进我的兵器库,否则别怪我插手。相信我,你们不会喜欢的。”

    癞哈蟆坐在地上,小心翼翼摸摸后脑勺,只见手指上全是血。“他想杀我。”

    “是真的,俺亲眼看到的。”其中一名**犯说。

    “他把我的手给打断了。”葛兰边说边举起手给诺伊看。

    武器师傅瞟了他手腕一眼,“我看只是擦伤,顶多扭到,伊蒙师傅那里有的是好膏药。陶德,你跟他一块去,头上的伤注意一下。其他人回营去。雪诺留下。”

    琼恩重重地坐回长板凳,不理睬其他人离去时的眼神,那眼神仿佛在向他保证事情没这么容易解决。他的手一阵抽痛。

    “守夜人需要每一份力量,”待他人都离开后,唐纳·诺伊道,“甚至像是癞哈蟆这种人。杀了他,你也没什么光荣可言。”

    琼恩怒火中烧。“他说我妈是——”

    “——是个婊子。我听到了。那又如何?”

    “艾德·史塔克公爵才不是会去逛窑子的人,”琼恩冷冷地说,“他的荣誉——”

    “——免不了他在外面生出个私生子,不是么?”

    琼恩气得浑身发冷。“我可以走了吗?”

    “我说可以你才可以。”

    琼恩恨恨地盯着火盆升起的白烟,直到诺伊伸出粗壮的手托住他下巴,把他的头粗暴地扭过来。“小子,我跟你说话的时候看着我。”

    于是琼恩看着他。武器师傅的胸膛宽阔得像个酒桶,肚子更是大得惊人。他的鼻子又宽又扁,那一脸胡子好似从来没刮。他的黑羊毛外衣左襟用一个长剑形状的别针系在肩头。“光嘴巴上说说,你妈也不会变成婊子。她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和癞哈蟆怎么说有何干系。话说回来,咱们部队里还真有些人的娘是婊子。”

    我妈可不是,琼恩倔强地暗想。他对自己的母亲一无所知,艾德·史塔克绝口不提关于她的事情。但他经常梦见她,次数频繁到他几乎可以拼凑出她的容貌。梦中的她出身高贵,美丽动人,眼神慈蔼。

    “你以为自己是大贵族的私生子,就觉得特别难受?”武器师傅继续下去,“告诉你,杰伦那家伙是个六根不净的教士的野种。卡特·派克是个酒馆女侍的儿子,结果现在人家是东海望守备队长。”

    “我不在乎,”琼恩道,“我才不管他们怎样,我也不管你或索恩或班扬·史塔克或是谁谁谁怎么样。我恨死这地方了。这里……这里好冷。”

    “是啊,又冷又苦又险恶,这就是长城的景况,也是这里守军的写照。绝不像你奶妈所说的睡前故事。哼,去他的睡前故事,去你的奶妈罢,事情就是这样子,而你一辈子都跟我们其他人一起,注定要待在这儿了。”

    “一辈子。”琼恩苦涩地重复。武器师傅可以拿一辈子来大做文章,因为他见过世面,经历过大风大浪。他是在风息堡之围中失去了一条胳膊后才加入黑衫军的,在那之前他是国王的大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铁匠。他足迹遍布七国,吃过山珍海味,尝过女人的甜美,打过不知几百场大小战役。据说劳勃国王在三叉戟河上杀死雷加·坦格利安那把战锤,正是唐纳·诺伊所铸造。他已经做过琼恩永远也不可能做到的事,等到年过三十,却因一记轻微的斧伤发炎溃烂,最后不得不截掉整只手。也就是在他成了残废,这辈子的幸运已经结束的时候,唐纳·诺伊才来到长城。

    “是啊,雪诺,一辈子。”诺伊道,“或长或短,操之你手。照你现在这种态度,早晚会有弟兄半夜割了你喉咙。”

    “他们才不是我弟兄,”琼恩驳斥,“他们恨我,因为我比他们优秀。”

    “错了,他们恨的是你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他们眼中的你,是个城里来的、自以为是小少爷的杂种。”武器匠靠近来,“记住,你不是什么大人少爷,你姓的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而现在,你不但是私生子,还是个恶霸。”

    “恶霸?”琼恩差点说不出话。这指控实在太不公平,气得他喘不过气来。“是他们四个先来找我麻烦。”

    “他们四个人在场子里都被你羞辱过,说不定怕你怕得要死。我看过你练剑,跟你比划那不叫练习,要是你使的真剑,他们已经死上好几回了。你很清楚,我很清楚,他们也很清楚。你完全不留情面地羞辱他们,难道你觉得这样很值得骄傲?”

    琼恩迟疑了。他打赢的时候的确颇感骄傲,难道他不应该么?武器师傅连这么一点点喜悦也要剥夺,还让他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他们年纪都比我大。”他防卫性地说。

    “他们是比你年长,也比你高壮。不过我敢打赌临冬城的教头一定教过你如何对付比自己高大的人。他是谁,某位老骑士?”

    “是罗德利克·凯索爵士。”琼恩小心答道。他觉得对方话中有话。

    唐纳·诺伊向前靠,几乎要贴上琼恩的脸。“小子,你想想罢,这儿的人在遇上艾里沙爵士以前没一个受过正式训练。他们的父亲是农民、车夫还有盗猎者,是铁匠、矿工或船上的桨手。他们的打架技巧是从甲板上、旧镇和兰尼斯港的暗巷里,或从国王大道路边的妓院、酒馆中学来的。他们或许相互耍耍棍子,但我跟你保证,里面没几个买得起真剑。”他一脸冷酷的表情,“所以雪诺大人,你倒是告诉我,打赢这些人真的很爽么?”

    “不要这样叫我!”琼恩激动地说。但他的怒意已没了力气,突然间只觉得惭愧和罪恶。“我不知道……我以为……”

    “好好想一想,”诺伊提醒他。“不然就准备枕着匕首睡觉。行了,你回去吧。”

    琼恩离开武器库时,已近中午。太阳拨开云层,露出脸来。他转身背向阳光,将视线抬至长城,看着城墙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蓝光。虽然已经在此生活了好几个星期,可每当他目光触及这番景象,依旧不禁浑身颤抖。无数世代的风沙污泥,早在城墙留下印痕,宛如一层覆盖的膜,以至于城墙有时成了浅灰,犹如阴霾天际……但当晴日里天光直射,长城又仿佛有生命般闪闪发亮,如同一道横断半天的蓝白绝壁。

    当初他们在国王大道上遥遥望见长城时,班扬·史塔克告诉琼恩这是人类所造最庞大的建筑物。“毫无疑问也是最没用的。”听完后,提利昂·兰尼斯特嘻笑着加上一句。然而随着距离渐渐拉近,连小恶魔也沉默下来。几里之外便可清楚地看到这条横亘北方地平线的灰蓝直线,毫不间断地向东西两边延展,直到消失于远方,好像在宣告:这里便是世界尽头。

    待他们终于见到黑城堡,却发现那不过是这面广大冰墙下的木造城楼和石砌高塔,看起来简直就像散布雪地的玩具积木。黑衫军的古老堡垒远不如临冬城,甚至称不上是座像样的城堡。它没有城墙,无法抵御来自东西南三方面的攻击,守夜人部队惟一关心的只有北方,而高耸在黑堡北边的正是绝境长城。长城高近七百尺,足足是它所庇护的要塞上最高的塔楼的三倍。叔叔说城墙之宽,足以让十二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并肩共骑。巨大的弩炮和怪兽般的投石机守卫着城墙,行走其上的黑衣军渺小如同蝼蚁。

    如今站在兵器库外向上看去,琼恩感受的震慑丝毫不亚于当日在国王大道上初见之时。绝境长城就是如此,有时你会忘记其存在,一如你对头顶长空和脚下大地司空见惯,不以为意,但有时又仿佛是举世间惟一真切的存在。它比七大王国还要古老,每当琼恩站在城墙下抬头仰望,总是头晕目眩。他可以感觉到雄浑繁厚的冰层向他重压而来,仿佛城墙崩塌要将他掩埋。琼恩隐约知道,倘若哪天长城真的陷落,整个世界必将随之瓦解。

    “墙外是什么,真叫人猜不透,对吧?”一个熟悉的声音道。

    琼恩转过头。“兰尼斯特。我没看到——我的意思是说,我以为这儿只有我一个人。”

    提利昂·兰尼斯特全身裹满毛皮,活像只小熊。“乘人不备好处多多,你永远也不知道会学到些什么。”

    “从我这儿你能学到什么?”琼恩告诉他。自他们的旅途结束之后,他便很少看到这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既是王后的弟弟,自然受到贵客般的款待。莫尔蒙总司令让他住在国王塔——说得好听,其实已有一百年没国王住过了——和他同桌用餐。兰尼斯特白天在长城上骑马,晚上则与艾里沙爵士、波文·马尔锡和其他高阶官员饮酒赌博。

    “唉,我走到哪儿学到哪儿。”这矮子用一根粗糙的黑拐杖指着长城,“我常说……怎么前人千辛万苦才把城墙盖好,后人立刻便想知道墙的另一面有什么?”他歪着头,用那双大小不一的古怪眼睛看着琼恩。“你也不例外,对不?”

    “我看没什么特别。”琼恩道。他好想跟随班扬·史塔克一同出外巡猎,深入鬼影森林,好想与曼斯·雷德的野人交锋,守护王国免于异鬼侵袭,但自己心里想要什么,还是别说出来的好。“游骑兵说墙外不过就是树林、山脉和结冻的湖泊,一片冰天雪地。”

    “还有害人的古灵精怪呐,”提利昂说,“可别忘了,雪诺大人。否则大伙儿干嘛这么大动干戈?”

    “不要叫我雪诺大人。”

    侏儒扬扬眉毛。“难道我喜欢被人叫小恶魔?一旦别人发现绰号对你的杀伤力,这绰号就跟定你啦。既然他们爱给你起绰号,你就大大方方地接受,最好还装出乐在其中的样子,那他们就再也伤不了你了。”他举起拐杖指指前方。“哪,跟我走走。他们这会儿应该在大厅里弄那难吃的汤了,我正想喝点热的。”

    琼恩也饿了,所以他走在兰尼斯特身边,刻意放慢脚步以配合侏儒笨拙而古怪的姿势。风势渐大,他们可以听见周围木屋嘎吱作响。远处,一道被遗忘的厚重窗户反复噼砰。一堆雪从屋顶滑下,落在他们身边,发出低沉的撞击。

    “没见你的狼呢。”兰尼斯特边走边说。

    “训练的时候,我把它拴在旧马房那边。他们现在把马都关在东边的马厩,所以不会碍着他。其他时候他都跟着我,我睡在哈丁塔。”

    “就那座连城垛都塌掉的塔,是吗?那塔下面的广场都是碎石头,整个还歪歪斜斜,跟咱们高贵的劳勃国王酒醉后一个德行。我以为那些塔早就废弃不用了。”

    琼恩耸耸肩道,“反正没人管你睡哪儿。这些古堡几乎都荒废了,爱睡哪里随便你。”黑城堡曾经拥有多达五千名全副武装、鞍马齐备、仆从如云的战士。如今却只剩十分之一的数量,建筑也纷纷沦为荒颓废墟。

    提利昂·兰尼斯特的笑在冷空气里蒸腾。“那我就请你老爸务必在你那座塔垮塌之前,多抓几个石匠过来。”

    琼恩听得出话中的嘲弄意味,却无法否认那是事实。守夜人一共沿长城建了十九座雄伟要塞,如今只剩三座仍有部队驻守:高耸的东海望在强风吹拂的灰暗海滨,影子塔坚毅地伫立于长城边陲的群山之中,黑城堡则位于两者之间,地处国王大道尽头。其他堡垒早已被人遗忘,现在都成了孤独的鬼城,冷风飕飕吹过黑窗,死者幽灵游荡其中。

    “我一个人住比较好,”琼恩固执地说,“其他人很怕白灵。”

    “他们倒聪明。”兰尼斯特说。他随即转变话题,“最近大家都在议论你叔叔,他是不是出去太久了?”

    琼恩忆起自己失望之下的幻想,那幅班扬·史塔克倒卧雪地的景象,立刻撇过头去。侏儒很擅察言观色,他可不想让他瞧见自己眼中的罪恶。“他说会赶在我命名日前回来。”他坦承。他的命名日早在两周前便已悄无声息地来了又去。“他们是去找威玛·罗伊斯爵士,此人的父亲是艾林公爵的封臣。班扬叔叔说他们会一直搜索到影子塔,一路深入群山。”

    “听说近来有不少游骑兵好手失踪。”他们一边登上大厅的阶梯,兰尼斯特一边说,他嘻嘻笑着打开门。“也许古灵精怪今年特别饿罢。”

    进入厅堂,虽然炉火熊熊,仍旧感觉地方宽敞,寒气逼人。乌鸦栖息于高敞的木天花板上,在众人头顶嘎嘎叫着。琼恩从厨子手中接过一碗肉汤和大块黑面包。葛兰、癞哈蟆和其他几人坐在最靠近火炉的长凳上,彼此粗声笑闹咒骂。琼恩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们一会,然后在大厅的角落挑了个位子坐下,远远离开其他人。

    提利昂·兰尼斯特坐在他对面,一脸狐疑地嗅着浓汤。“大麦、洋葱、胡萝卜,”他喃喃念道,“这些煮饭的到底知不知道芜箐不能当肉啊?”

    “这是羊肉浓汤耶。”琼恩脱下手套,探手到汤碗溢出的热气里取暖。闻到肉香他口水都流了下来。

    “雪诺。”

    琼恩认得艾里沙·索恩的声音,但这回话中却有种他从前没听过的语气,他转过头。

    “司令大人要见你。现在就去。”

    一时之间琼恩吓得不敢动弹。为什么总司令要见他?难道他们有了班扬的消息,他胡乱揣测,一定是他死了,他的想像果然成真。“是我叔叔的事吗?”他冲口而问,“他平安回来了吗?”

    “司令大人平素可不习惯等人。”艾里沙这么回答,“而我更不习惯下了命令还要听野种问东问西。”

    提利昂·兰尼斯特霍地跳下长凳,站起身道:“够了,索恩,你吓着他了。”

    “兰尼斯特,你少管闲事,你没资格在这儿说话。”

    “在朝廷里就不一样喽。”侏儒微笑,“我只消几句,你下半辈子就准备当个孤苦老人,别想再训练小毛头了。快告诉雪诺熊老找他干嘛,到底是不是他叔叔的事?”

    “不是。”艾里沙道,“完全两码子事。今天早上有信鸦从临冬城飞来,带来他弟弟的消息。”他更正道,“应该说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布兰,”琼恩倒抽一口气,挣扎着起来。“布兰出事了。”

    提利昂·兰尼斯特伸手搁在他臂膀上。“琼恩,”他说,“我真的很遗憾。”

    琼恩几乎没听到他的话。他拨开提利昂的手,大跨步穿过厅堂,到门边时跑了起来。他一路冲过积雪,狂奔至司令官堡垒。守卫让他通过,他三步并作两步奔上塔顶。等冲到总司令官面前,琼恩已经满身大汗,喘不过气来。“布兰,”他说,“信上说布兰怎样了?”

    守夜人军团总司令杰奥·莫尔蒙是个坏脾气的老人,一把灰胡子,顶着个大光头。他正拿玉米粒喂食停在手上的乌鸦。“我听说你识字。”他把乌鸦挥开,它拍着翅膀飞到窗边,然后蹲坐下来看着莫尔蒙从腰际抽出一张卷好的纸交给琼恩。“玉米,”它刺耳地叫道,“玉米,玉米。”

    琼恩的手指在已拆封的白蜡印记上摸索,顺着冰原狼的轮廓。他认出这是罗柏的字迹,但随着阅读,信本身却模糊旋转起来,他方才明白自己在哭。透过泪水,他拼凑出信上的意思,抬起头。“他醒了。”他说,“诸神让他活过来了。”

    “但也残废了。”莫尔蒙道,“小子,我很遗憾。把信读完罢。”

    他把视线移回信上,但上面写什么已经不重要了。什么都不重要了。布兰活了下来。“我弟弟活下来了!”他告诉莫尔蒙。总司令摇摇头,拾起一把玉米,吹声口哨。乌鸦立即飞上他肩头,叫道:“活了!活了!”

    琼恩满脸笑容,手中握着罗柏的信奔下楼梯。“我弟弟活下来了!”他告诉守卫。他们互看一眼。他跑回厅堂,发现提利昂·兰尼斯特刚吃完东西。他一把抓住小个子的腋下,将他抱到半空转圈。“布兰活下来了!”他喊。兰尼斯特一脸惊讶的表情。琼恩放下他,把信塞到他手中。“这里,你自己读。”

    其他人聚集过来,好奇地看着他。琼恩看到葛兰站在几尺之外,一只手上绑着厚厚的羊毛绷带。他看起来既焦虑又不安,一点都不凶恶。于是琼恩朝他走去,葛兰见状立即后退,同时举手说:“小杂种,你离我远点。”

    琼恩微笑道:“把你手腕弄成这样,我很抱歉。以前罗柏也用同样的招式对付我,虽然用的是木剑,可七层地狱,真他妈的痛。我想你的伤势一定更严重。这样罢,如果你愿意,改天我来教你如何克制这招。”

    艾里沙·索恩爵士听到了这句话。“哟,雪诺大人这下想抢我的位子啦。”他冷笑道,“我看教狼变魔术都比教这些笨牛容易。”

    “艾里沙爵士,我就跟你赌。”琼恩说,“我倒是很想看白灵变魔术。”

    琼恩听见葛兰吓得倒抽一口冷气。四周一片死寂。

    接着提利昂·兰尼斯特捧腹大笑起来。邻近餐桌上三名黑衣弟兄也跟着笑。笑声快速散播,连厨师们也忍不住加入。梁木上的鸟群被笑声惊动,最后连葛兰也咯咯笑了起来。

    只有艾里沙爵士从头至尾没有将视线从琼恩身上移开。待笑声渐止,他一脸阴沉,右手握拳。“雪诺大人,你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最后,他用对仇人的口吻说。

Chapter21 艾德

    艾德·史塔克浑身酸痛,又累又饿,心情恶劣地骑马穿过红堡高耸的青铜大门。御前总管前来通知他派席尔大学士召开紧急的御前会议,希望新任首相方便的话能大驾光临时,他人还在马背上,心里只想好好泡个热水澡,来只烤鸡或烤鸭,然后在羽毛床上睡个觉。“方便的话,改成明天。”奈德下马时没好气地说。

    总管恭敬地一躬到底。“首相大人,那我就转告重臣们,您不便出席。”

    “算了,该死的。”奈德道。还没上任便先把朝廷重臣给全得罪光那怎么成。“我这就去见他们。但请先给我几分钟,容我换上比较正式的服装。”

    “是的,大人。”总管说,“我们已经把艾林大人以前在首相塔的房间都给您准备好了,如您愿意,我这就差人把您的东西给送过去。”

    “有劳了。”奈德边说边扯下骑马戴的手套,塞进腰带。身后,他的家人和臣属正陆续进入大门。奈德看到管家维扬·普尔,便叫住他,“看来宫里好像有急事找我。好好安顿我女儿,告诉乔里叫她们待在房里。不准艾莉亚到处乱跑。”普尔欠身。奈德转身对御前总管说:“我的马车还在城里半路上。我需要合适的衣服。”

    “为您服务是我莫大的荣幸。”总管道。

    于是,筋疲力尽的奈德,就这么穿着借来的衣服,大步走进议事厅,发现四名重臣正在等他。

    议事厅的陈设极为华丽。地板上铺的是密尔地毯,而非灯芯草席。房间一角摆着一幅来自盛夏群岛的木屏风,上面雕刻有上百种栩栩如生、色彩斑斓的珍禽异兽。墙壁上则挂满了诺佛斯、科霍尔和里斯产的精美织锦。门两侧是一对瓦雷利亚的狮身人面兽雕像,圆润的红榴石双眼在黑色大理石的脸上显得炯炯有神。

    奈德前脚刚踏进房间,几位重臣中他最嫌恶的太监瓦里斯便靠了过来。“史塔克大人,我听说了您在国王大道上遇到的麻烦事儿,真令人遗憾哪。我们都去圣堂为乔佛里王子点了蜡烛,祈祷他早日康复。”他的手在奈德袖子上留下脂粉的痕迹。他浑身散发出腐败的甜腻气息,闻起来活像生在坟墓上的花。

    “你的神想必听到了你的祷告,”奈德冷淡而有礼地回答,“王子的健康状况已日渐好转。”他从太监掌中抽出手,穿过房间朝蓝礼公爵走去。蓝礼正站在屏风旁,小声地和一名矮个男子交谈,那人必是小指头无疑。劳勃刚夺下王位时,蓝礼不过是个七岁小男生,如今他已长大**,神貌酷似乃兄,奈德为此觉得极不自在。每次见到他,都仿佛时光倒流,看到那个英气勃发,甫从三叉戟河得胜归来的劳勃站在面前。

    “史塔克大人,看来您安然抵达了。”蓝礼道。

    “您不也是。”奈德回答,“恕我直言,有时候您和您哥哥劳勃真像一个模子打出来的。”

    “我哪比得上他。”蓝礼耸耸肩。

    “您至少穿得比他好。”小指头俏皮地说,“蓝礼大人花在衣服上的钱,宫里的夫人太太恐怕都没几个比得上。”

    此话倒是不假。蓝礼公爵穿着暗绿天鹅绒紧身衣,上面绣了十二头金色雄鹿。一边肩头潇洒地垂着织金半披风,用一枚翡翠胸针别起。“这应该算不上滔天大罪。”蓝礼笑道,“瞧瞧你穿的什么德行,那才失礼。”

    小指头不理会他的嘲笑。他嘴角挂着近乎轻慢的微笑看着奈德。“史塔克大人,这些年来我一直想见见您。我想凯特琳夫人应该向您提起过我吧?”

    “她是提过。”奈德冷冷地答道。对方这句傲慢中带着促狭的话惹恼了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也认识我哥哥布兰登。”

    蓝礼·拜拉席恩哈哈大笑。瓦里斯则曳步凑来。

    “我跟他很熟。”小指头道,“至今身上都还留着他的纪念。布兰登也提起过我?”

    “常提起你,多半是火冒三丈的时候。”奈德说,心中希望就此结束这个话题。他对这类文字游戏素无兴趣。

    “我还以为你们史塔克家的人没那么大火气,”小指头说,“在我们南方,大家都说你们是冰做的,一过颈泽便要融化。”

    “贝里席大人,您大可放心,我并不打算太快融化。”奈德朝会议桌移去。“派席尔师傅,我瞧您身体还很硬朗。”

    大学士从他长桌尾端的长椅上抬头,露出微笑。“大人,以我这把年纪,有这样的身体很不错了。”他答道,“啊,只是容易疲劳。”他有张慈蔼的脸,几束白发垂挂在早已秃光的额头两边。他的学士项圈并非鲁温那种简单的金属制品,而是由二十四种金属片所串成的沉重项链,从喉头一直垂到胸膛。锁链用人类所知的每一种金属打造而成:黑铁和红金,发亮红铜和沉重的铅,精钢、锡和黯淡的白银,黄铜、青铜与白金。石榴石、紫水晶和黑珍珠装饰着金属链,翡翠和红宝石点缀其间。“我们不妨开始罢。”大学士把手放在大肚子上反复揉搓,“再等下去,只怕我就要睡着了。”

    “如您所愿,”国王在会议桌的首位空着,那椅子靠背上用金线绣着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奈德拣了国王右边,象征国王右手的位子坐下。“诸位大人,”他正色道,“很抱歉让大家久等。”

    “史塔克大人,您是国王的首相,”瓦里斯道,“为您效劳就是我们职责所在。”

    眼看其他人纷纷在自己固有的座位落坐,艾德·史塔克才猛然惊觉此时此地自己是多么格格不入。他忆起劳勃在临冬城墓窖里对他说过的话,我身边净是些白痴和马屁精。奈德朝会议桌看去,暗自揣测哪些是白痴,哪些又是马屁精。答案他已了然于心。“我们只有五人。”他指出。

    “国王北行之后没多久,史坦尼斯大人便回了龙石岛。”瓦里斯道,“至于我们英勇的巴利斯坦爵士,此刻无疑正随侍国王身边,护送他穿过城市罢。身为御林铁卫队长,这是他职责所在呢。”

    “或许我们该等巴利斯坦爵士和陛下加入之后再开始。”奈德提议。

    蓝礼·拜拉席恩朗声笑道:“要等我老哥赏脸,那不知到何年何月啰。”

    “我们亲爱的劳勃国王有太多事情需要操心,”瓦里斯说,“所以便将鸡毛蒜皮小事交给我们,以减轻负担。”

    “瓦里斯大人的意思是说,凡是牵涉财政、农获和律法的事务,我王兄听了就头痛。”蓝礼公爵道,“所以管理国家就落到我们头上了。他倒是不忘记时不时交代些什么下来。”他从袖子里抽出一张裹紧的纸放在桌上。“比如今天早上,他吩咐我提前全速进城,请派席尔大学士立刻召开这次会议。他有项紧急差事交给我们办。(全文字小說閱讀,盡在ωωω.1⑥κ.cn(1⑥κ.Сn.文.學網)”

    小指头微笑着将信笺交给奈德,上面盖了王家印信。奈德用拇指揭开蜡印,摊平信纸,想看看国王的紧急命令究竟是什么。他越读越难以置信,劳勃到底要胡闹到什么地步才罢休?还是以他的名义,这简直是雪上加霜。“天杀的,”他不禁咒道。

    “奈德大人的意思是说,”蓝礼公爵宣布,“国王陛下指示我们举办一次盛大的比武竞技,以庆祝新首相上任。”

    “要花多少钱?”小指头兴趣索然地问。

    奈德从信上念出答案:“优胜者赏四万金龙币,居次者赏两万金龙币。团体近身战的优胜者也是两万,射箭优胜则是一万。”

    “一共九万金币。”小指头叹道,“还得加上其他开销。想也知道劳勃一定要大宴宾客。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厨师、木匠、女侍、歌手、戏子伶人和杂耍傻子……”

    “傻子我们倒是不愁找到。”蓝礼公爵说。

    派席尔总师看着小指头问:“国库付得出这笔款子?”

    “哪来的国库?”小指头撇撇嘴,“大学士您就别装蒜了,你我都很清楚国库已经空了好多年。还不是得伸手借钱,想必兰尼斯特家会很乐意支援。反正咱们已经欠了泰温大人三百多万金龙,再借个几十万算什么?”

    奈德震惊无比。“你说王室负债高达‘三百万’金币?”

    “史塔克大人,此刻王室负债总额超过六百万。兰尼斯特家是最大的债主,但我们也向提利尔大人、布拉佛斯的铁金库,还有好些泰洛西商行借过款。最近我不得不另辟财源,把主意动到了教会头上,总主教大人讨价还价的本领之高,连多恩的鱼贩都比不上。”

    奈德简直错愕到无以复加。“伊里斯·坦格利安留下了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你怎么会让它沦落到这步田地?”

    小指头耸肩:“财政大臣只管找钱,花钱的是国王和首相。”

    “琼恩·艾林绝不会允许劳勃这样挥霍。”奈德忿忿地说。

    派席尔总师摇摇他那颗光头,项链轻声作响。“艾林大人固然精打细算,但恐怕国王陛下不见得都听从睿智的谏言。”

    “我王兄热爱比武竞技和山珍海味,”蓝礼·拜拉席恩道,“他最讨厌所谓的‘数铜板’。”

    “我会跟陛下谈谈,”奈德说,“这么铺张浪费的比赛,国家可负担不起。”

    “跟他谈谈当然很好,”蓝礼公爵道,“不过我们还是先着手订个计划吧。”

    “改天再议。”奈德说。从他们的眼神看来,他的口气似乎太尖锐了点。要想治理,他就必须牢记,自己已不是临冬城万人之上的领主身份,在这里他不过是地位平等的重臣之首罢了。“诸位大人,请原谅我。”他改用较和缓的口气,“我实在是累了。我们今天就到此为止,等我精神好些时再继续。”说完他没有征求其他人同意,便突然站起身,朝在座的重臣一一点头后,径自离开。

    出到门外,只见马车和骑士依旧不断从城堡大门涌入,庭院里一片混乱,充斥着泥土、马臊味和叫喊不停的人声。有人告诉他国王还在路上。自三叉戟河的意外发生之后,史塔克家族和他们的部属便走在车队的最前面,远离兰尼斯特家族,避开两派逐渐升高的紧张气氛。劳勃几乎没有露面,据说他待在轮宫,成天喝得酩酊大醉。若真是如此,他应该还要几个小时才会出现,这已经比奈德期望的要早上许多了。如今他只消看看珊莎的脸,就觉得心中怒火又要升起。旅途的最后两周实在苦不堪言。珊莎责怪艾莉亚,说被杀的应该是娜梅莉亚。艾莉亚在得知屠夫学徒的死讯后就魂不守舍。珊莎每晚哭着入眠,艾莉亚一声不吭地独自忧伤,艾德·史塔克自己则梦见了一个专为临冬城史塔克家人准备的冰冻地狱。

    他穿越外庭,走过闸门,进入内院,正朝他印象中首相塔的所在走去时,小指头突然出现在面前。“史塔克,你走错路了,跟我来。”

    奈德犹豫不决地跟着他,小指头带他进入一座塔,下了一道蜿蜒的阶梯,穿越一个凹陷的小庭院,沿着荒废的回廊行走。两旁墙壁,一副副无人使用的铠甲好似站立的卫兵。他们是坦格利安家族遗留下来的历史陈迹,黑色精钢打造,头盔镶着龙鳞,但如今积满灰尘,早已被人遗忘。“这不是通往我居室的路。”奈德道。

    “我说过是吗?我正打算把你引进地牢,割了喉咙,再把你的尸体封进墙里。”小指头语带讥讽。“史塔克,我们没时间废话,尊夫人正等着你。”

    “小指头,你到底耍什么把戏?凯特琳人在临冬城,离此数百里之遥。”

    “哦?”小指头灰绿色的眼睛里闪着饶富兴味的光芒。“那么此人的易容术果真不同凡响。我说最后一次,要么跟我来,不然我就把她据为己有啰。”

    他快步走下阶梯。

    奈德满怀戒心地跟上,心里不知这一天究竟何时才会结束。他对这些心机巧诈毫无兴趣,但已逐渐开始理解,对于小指头这样的人,权术和阴谋就是家常便饭。

    阶梯底端有一扇橡木和铁条制成的厚重门扉。培提尔举起门闩,挥手示意奈德进去。他发现他们正置身位于河流之上的峻峭绝壁,浸沐在黄昏的红晕里。“我们在城堡外面。”奈德道。

    “你还真不好骗嘛,史塔克。”小指头傻笑道,“到底是太阳还是天空泄露了秘密?跟我来,岩壁上挖了可供攀附的凹洞。小心别摔死,否则凯特琳永远也不会原谅我。”说完他翻身便往下爬,动作像猴子一般灵敏。

    奈德仔细审视了岩壁一会儿,然后慢慢地跟着下去。峭壁上果真如小指头所言,刻有浅浅的凹洞,除非你原本就知道,否则从悬崖下根本无从发现。河流离他们有一段高到令人晕眩的距离。奈德把脸贴上岩石,除非必要,尽量不往下看。

    最后他总算好不容易到达底部,旁边是一条狭窄而泥泞的水滨小径,小指头正懒洋洋地靠在岩石上啃苹果。他已经快吃完了。“史塔克,你老了不中用啦。”他边说边随手把苹果核丢进激流。“没关系,接下来我们骑马。”两匹马正等在那里,奈德骑上,催马快步跟在他身后,顺着小路朝城市去。

    最后贝里席在一栋看起来摇摇欲坠的三层木造建筑前停了下来。窗户透出灯光,在逐渐黯淡的暮色里显得特别明亮。乐声和刺耳的笑闹从内散溢,在河面上飘荡。门边有一条沉甸甸的链子挂着盏华丽的油灯,外面盖着加铅的红玻璃灯罩。

    奈德·史塔克愤怒地跳下马。“这是家妓院。”他抓住小指头肩膀把他推得团团转。“走大老远的路,结果你竟带我上妓院?”

    “你老婆在里面。”小指头说

    他再也忍耐不住。“布兰登对你太仁慈了。”奈德说着把小个子狠狠地往墙上撞去,抽出匕首指向他留着胡子的尖下巴。

    “大人,快停手。”一个焦急的声音唤道。“他说的是实话。”背后传来脚步声。

    奈德握刀转身。只见一个身穿褐色粗布衣服,下颚的软肉随着跑步不住颤动的白发老人急急忙忙朝他们跑来。“这不干你的事。”奈德才刚开口,突然认出来者。他放下匕首,惊讶万分。“罗德利克爵士?”

    罗德利克爵士点点头。“夫人在楼上等您。”

    奈德糊涂了。“凯特琳真的在这里?不是小指头的恶作剧?”他收起武器。

    “我有那本事倒好,史塔克。”小指头道,“随我来罢。还有,脸上表情露骨一点,不要一副正襟危坐的首相模样。你要是被认出来,那可就糟了。不介意的话,经过时摸两把奶子。”

    他们走进屋内,穿过拥挤的大厅,有个胖女人正唱着歌词淫秽的曲子,身穿轻薄罗衫的美少女坐在恩客腿上撒娇。没人理会奈德。罗德利克爵士等在楼下,由小指头领他走上三楼,穿过回廊,进了门。

    凯特琳正在里面,她一见他便叫出声来,朝他飞奔过去,紧紧地抱住他。

    “夫人。”奈德惊讶地轻声说。

    “哟,好极了。”小指头说着关上门。“您认得她。”

    “大人,我好怕你不会来。”她贴在他胸膛上细语。“培提尔一直捎来你的消息。他告诉我艾莉亚和年轻王子的事了。我的乖女儿们都还好么?”

    “她俩都很难过,也很愤怒。”他对她说,“凯特,我不懂。你来君临做什么?发生了什么事?”奈德询问妻子。“是布兰的事?难道他……”死这个字几乎就要脱口而出,但他无法启齿。

    “是布兰的事,但不是你想的那样。”凯特琳道。

    奈德更摸不着头脑。“那是怎么回事?亲爱的,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这又是什么地方?”

    “你觉得这里看起来像什么?”小指头说着在窗边落座。“这就是家妓院。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不可能找到凯特琳·徒利呢?”他微笑,“说来也巧,这家店恰好就是由我经营,所以要安排很简单。我可是极力避免让兰尼斯特的人得知凯特在君临的消息。”

    “为什么?”奈德问,这时他才看见她的手怪异的姿势,看见那尚未愈合的红色伤疤,左手小指和无名指僵硬不便的样子。“你受伤了。”他握起她的手反复检视。“老天,伤得好深……这是剑伤还是……夫人,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凯特琳从斗篷下抽出一把匕首交给他。“有人带着这把刀要取布兰性命。”

    奈德猛地抬头。“但是……谁……谁会这么……”

    她伸出手指贴上他嘴唇。“亲爱的,让我说比较快。你好好听着罢。”

    于是他仔细聆听,而她将事情始末和盘托出,从藏书塔大火、瓦里斯、前来迎接她的都城守备队一直说到小指头。等她说完,艾德·史塔克手握匕首,呆若木鸡地坐在桌边。布兰的狼救了那孩子一命,他呆滞地思索着。当初琼恩在雪地里找到那群小狼时,他说了些什么?大人,您的孩子注定要拥有这些小狼。结果他却亲手杀了珊莎的狼,到头来这是为了什么?他现在的感觉是罪恶?还是恐惧?假如这些狼实乃上天所赐,他究竟犯了何等滔天大罪?

    奈德痛苦地强迫自己将思绪拉回眼前的匕首,思考隐含其后的含义。“小恶魔的刀。”他复诵。这太不合理。他紧握平滑的龙骨刀柄,将之狠狠地插进桌面,感觉它深深地咬入木头。匕首就这么立着,仿佛在嘲弄他。“提利昂·兰尼斯特为什么要布兰的命?那孩子从没招惹他。”

    “你们史塔克家的人都没脑筋的?”小指头问,“小恶魔当然不会单独行动。”

    奈德起身,绕着房间踱步。“难道说王后亦参与此事?或者,诸神在上,连国王他也……不,绝对不可能。”他一边说着,一边想起了那个荒冢地的清冷早晨,劳勃提到派刺客去对付坦格利安公主。他忆起雷加那尚在襁褓的儿子,血淋淋的头颅,以及国王置之不理的态度,正如不久以前他在戴瑞的会客厅里的所作所为。珊莎的哀告至今犹在耳际,一如莱安娜临终前的恳求。

    “国王八成不知情。”小指头道,“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对于不想知道的事,咱们的好劳勃向来是眼不见为净。”

    奈德没有答话。屠夫小弟的那张几乎被劈成两半的脸浮现在他眼前,然而国王半声也没吭。他的脑袋开始轰轰作响。

    小指头晃到桌边,把匕首从木头里拔出。“无论怎样行动,都构成叛国罪。若是控告国王,只怕你话还没出口就先被伊林·派恩给宰了。若是王后……除非你能找到证据,而且能让劳勃听进去,才有可能……”

    “我们有证据,”奈德道,“我们有这把匕首。”

    “这个?”小指头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匕首。“大人,这是把好刀,好刀都是两面开刃的。小恶魔肯定会辩称匕首是他在临冬城期间弄丢或是被偷。既然他雇的杀手已死,谁能证明他所言真假呢?”他把刀子轻轻抛给奈德。“我建议你还是把这玩意儿丢进河里,当它根本就不存在罢。”

    奈德冷冷地看着他。“贝里席大人,我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人。我的儿子成了残废,很可能还活不成。若没有那只我们在雪地里找到的小狼,他此刻已经死了,凯特琳很可能也会陪着他送命。假如你真以为我会装作没事,那你就和当年向我哥哥挑战一样愚蠢。”

    “史塔克,我蠢是蠢……可还活得好好的,令兄倒已经在冰封的坟墓里发霉了十四年。你这么迫不及待要步他后尘,我也无法劝阻,不过我先声明,你可千万别把我牵扯进去,非常感谢。”

    “很好,贝里席大人,不管我做什么,最不想与之为伍的人就是你。”

    “这话我听了好伤心啊。”小指头伸手按住心口。“我自己嘛,总觉得你们史塔克家的人实在无趣得很,但凯特不知怎地始终离不开你。所以呢,为着她的缘故,我会尽量不让你送命。说来只有笨蛋才会这么做,但我就是没法拒绝你老婆的任何请求。”

    “我把我们关于琼恩·艾林死因的怀疑告诉了培提尔。”凯特琳道,“他答应协助你调查真相。”

    对艾德·史塔克而言,这并非好消息,不过他们确实需要援手,而小指头和凯特曾经情同姐弟。再说这也不是奈德第一次被迫与他所轻视的人妥协了。“好罢,”他把匕首插进腰带,“你刚说到瓦里斯,他也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如果知道,也一定不是我说的。”凯特琳道,“艾德·史塔克,你娶的人可不笨。但瓦里斯有办法知道别人不可能知道的事。奈德,我相信这家伙懂得妖术。”

    “他的走狗满天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奈德鄙夷地说。

    “不只如此,”凯特琳坚持,“罗德利克爵士和艾伦·桑塔加爵士的会面自始至终都秘密进行,但这蜘蛛不知怎么就是知道谈话内容。我很怕这个人。”

    小指头微笑。“好夫人,瓦里斯伯爵就交给我来对付。容我说几句脏话——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适合了呢?——他的卵蛋被我大大方方地捏在手掌心。”他合拢指头,笑了,“当然啰,这里假设他是个有卵蛋的男人。你不妨这么想,假如喜鹊会开口,小小鸟儿要歌唱,那么瓦里斯是不会喜欢的。好啦,如果我是你,与其担心那太监,不如多提防兰尼斯特的人。”

    奈德无需小指头提醒。他想起找到艾莉亚那天的场景,想起王后当时的神情。谁说我们没有狼?那么地轻声细语。他想到男孩米凯,想到琼恩·艾林的猝死,还有布兰坠楼,以及丧心病狂的老王伊里斯·坦格利安躺在王座厅的地板上奄奄一息,他的血在镀金宝剑上慢慢干涸的场面。“夫人,”他转向凯特琳,“你留在这里也无济于事,我希望你即刻返回临冬城。所谓有其一必有其二,难保以后不会有其他刺客上门滋事。不管背后主谋是谁,他一定很快就得知布兰活了下来。”

    “我本想见见女儿……”凯特琳道。

    “那就太不明智了。”小指头插话。“红堡处处隔墙有耳,更何况小孩子口风不紧。”

    “亲爱的,他说得有理。”奈德告诉她,一边给她拥抱。“带上罗德利克爵士,启程回临冬城去罢。我会好好照顾女儿们。回到我们的儿子身边,保护好他们。”

    “那就这样,大人”凯特琳抬起脸,奈德吻了她。她受伤的手用一种近乎绝望的力量环抱住他的背,仿佛要将他永远留在自己安全的怀抱里。

    “老爷、夫人莫不借卧室一用?”小指头问,“不过我先提醒你,史塔克,在这儿开房办事是要收费的。”

    “让我们独处一下就好。”凯特琳道。

    “也罢。”小指头朝门边走去。“别拖太久。我和首相大人早该回到城里,以免失踪太久他人起疑。”

    凯特琳走到他身边握住他的手。“培提尔,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帮助。你手下来找我的时候,我原不知自己将落入朋友还是敌人的手中。结果我发现你不仅是朋友,还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

    培提尔·贝里席微笑道:“好夫人,我这人就是多愁善感,这话还请你千万别告诉他人。这些年来我在宫廷里费尽心力,想让别人以为我是个既邪恶又残酷的人,实在不愿就这么功亏一篑。”

    这番话奈德是一个字也不信,但他还是彬彬有礼地说:“贝里席大人,我也感谢您。”

    “哟,这可是东洋宝贝。”小指头说着离开房间。

    房门关上后,奈德转身面对他的妻子。“你一到家,立刻以我的名义送信给赫曼·陶哈和盖伯特·葛洛佛,命令他们各调一百名弓箭手协防卡林湾。两百弓箭手足以阻挡任何军队北上颈泽。指示曼德勒伯爵加紧维修白港的防御工事,并确保守军充足。还有,从今往后,我希望你特别看紧席恩·葛雷乔伊。倘若战争爆发,我们非常需要他父亲的舰队。”

    “战争爆发?”恐惧清楚地写在凯特琳脸上。

    “情势不致恶化到那个地步的。”奈德向她保证,心中暗自祈祷真是如此。他再度搂她入怀。“兰尼斯特家对待弱者毫不留情,伊里斯·坦格利安就是最好的教训。然而除非他们有全国的军力作后盾,否则决不敢进犯北方,而他们作梦也别想有那样的一天。我必须玩这场愚人的假面舞会,继续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记得我来此的目的么,亲爱的?我要找出兰尼斯特家谋杀琼恩·艾林的证据……”

    他感觉到凯特琳在他怀里颤抖,她伤残的手紧紧抱住他。“若真找到了,”她说,“接下来怎么办,亲爱的?”

    接下来是最危险的部分,奈德明白。“国王乃是至高的法律仲裁,”他告诉她,“待我查明真相,我将觐见劳勃。”届时我只能祈祷他仍保有意想中的英明,而非我所恐惧的昏庸,他在心里默默地说完。

Chapter22 提利昂

    “你真急着要走?”总司令问他。

    “急不可待啊,莫尔蒙大人。”提利昂答道,“不然詹姆老哥就要担心我出了事,搞不好还以为您劝说我加入黑衣军了呢。”

    “果真能如此倒好。”莫尔蒙拣起一只蟹爪,喀啦一声用手剥开。总司令年纪虽然大了,却仍然有熊一般的力量。“提利昂,你生了副好头脑,长城守军很需要你这样的人。”

    提利昂嘻笑道:“莫尔蒙大人,为您这句话,我一定得把全国的侏儒通通找来给您。”趁众人哄堂大笑,他把蟹角的肉吸进嘴,伸手又拿一只。这些螃蟹当天早上才从东海望运来,送到的时候还冷冻在冰桶里,因此特别鲜美多汁。

    艾里沙·索恩爵士是席间惟一没笑的人。“这兰尼斯特明明是在讽刺我们。”

    “不是‘你们’,艾里沙爵士,是你。”提利昂道。这次席间的笑声里隐隐带着焦虑不安的气氛。

    索恩盯住提利昂,黑眼睛里带着憎恨。“我看你个头虽然半个人都不到,说起话来倒是口无遮拦。或许我们应该下场子较量较量。”

    “何苦呢?”提利昂问,“螃蟹都在这儿呐。”

    此话一出,众人更是捧腹狂笑。艾里沙爵士抿紧嘴唇,站了起来。“有种你拿上武器,再开玩笑试试看。”

    提利昂故意看看自己右手。“哎呀,艾里沙爵士,这会儿我不就握着武器嘛,虽然只是把吃螃蟹的叉子。怎么,咱们要不要比划比划?”他跳上椅子,开始用那把小叉子戳索恩的胸膛。人们的笑声简直连屋顶都要掀翻。总司令更是连蟹肉都喷了出来,呛得边咳嗽边喘气。他的乌鸦也没闲着,从窗边大声怪叫:“比划!比划!比划!”。

    艾里沙·索恩爵士僵着身子离开大厅,那模样就像胸前被人插了一把匕首。

    莫尔蒙仍然喘不过气,提利昂拍拍他的背。“战利品归胜利者所有,”他高声宣布,“索恩的螃蟹是我的啦。”

    总司令好不容易恢复过来。“你看你把咱们艾里沙爵士整成什么样了,你真是个坏心眼的家伙。”他责怪道。

    提利昂正襟危坐,啜了口葡萄酒。“有人要在胸前划上标靶,就该有挨箭的心理准备。比你们艾里沙爵士还有幽默感的死人我见得多了。”

    “这样说就不公平了。”总务长波文·马尔锡长得又红又胖,活像颗石榴。“你应该听听他帮手下受训的小鬼起的绰号有多可笑。”

    提利昂知道几个这样的绰号。“我敢打赌那些小鬼帮他取的绰号也不少。”他说:“各位大人,擦亮你们的眼睛吧。艾里沙·索恩爵士能做的是清理马粪,而非训练新兵。”

    “守夜人一点也不缺马夫。”莫尔蒙司令咕哝道,“这年头送来的都是这路货色。不是马僮,就是小偷或**犯。艾里沙爵士是我接任司令以来,参加黑衣军的少数几位经正式册封的骑士。他在君临之战中表现很英勇。”

    “只可惜站错了队,”杰瑞米·莱克爵士冷冷地说,“偏偏我跟他一块犯傻。当时我同他站在城墙上,泰温·兰尼斯特开出的条件宽厚得紧,要嘛穿上黑衣,不然就等着天黑前头被插上枪尖。啊,提利昂,我这话可不是找你碴。”

    “没关系,杰瑞米爵士。我老爸很爱把首级挂城墙上,尤其是惹过他的人。以您这张高贵的脸嘛,呃,我看他八成会把你的头挂上国王大门。我猜一定特别引人注目。”

    “多谢你哟。”杰瑞米爵士面带讥讽地微笑。

    莫尔蒙司令清清喉咙。“提利昂,有时候我真觉得艾里沙爵士说得没错,你的确是在嘲弄我们和我们神圣的使命。”

    提利昂耸耸肩。“莫尔蒙大人,我们不时需要被嘲弄嘲弄,以免生活太过严肃。请再帮我倒点酒。”他递出酒杯。

    莱克一边帮他斟酒,波文·马尔锡一边说:“你个子不大,酒量倒是不小。”

    “噢,我却觉得提利昂大人一点也不小。”坐在长桌末端的伊蒙学士说,守夜人部队的高级官员们立刻都安静下来,凝神倾听长者的话。“他是我们中的巨人,一个来到世界尽头的巨人。”

    提利昂轻声答道:“好师傅,我有过的绰号不老少,可‘巨人’还是头一遭听到。”

    “是这样么,”伊蒙师傅道,他白浊的眼翳朝提利昂脸上移去。“我说的可是真心话。”

    提利昂竟无言以对。他只有礼貌性地低头说:“伊蒙师傅,您太客气了。”

    盲眼学士微微一笑。他是个瘦小的老人,满脸皱纹,头已全秃,畏缩于沉重的百年岁月之下,颈间学士项链上的各种金属松垮地挂在咽喉。“我受过的谬赞也不少,可‘客气’倒是头一遭听到。”这一回提利昂率先笑了。

    晚膳用毕,旁人陆续离去之后,莫尔蒙请提利昂在火炉边坐下,递给他一杯烫过的酒,辛辣得使他眼泪都流了下来。“我们地处极北,国王大道这里的路段恐怕好生危险。”他们边喝酒,总司令官边说。

    “我有杰克和莫里斯,”提利昂道,“而且尤伦正好也要南下。”

    “尤伦一个人怎么够。守夜人会护送你到临冬城。”莫尔蒙的口气不容辩驳。“至少要三个人。”

    “司令大人,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提利昂说,“您不妨派出雪诺那小子,让他跟兄弟见个面也好。”

    莫尔蒙隔着厚厚的灰胡子皱眉道:“雪诺?喔,你是说史塔克那个私生子啊。我看不妥。年轻人得忘掉他们过去的生活,不管兄弟还是老妈都得放下。回家探亲只会再度激起这些早该忘却的情感。我很清楚这些事。我自己的家人……自我儿子辱没家门,只剩我妹妹梅姬接手统治熊岛,我有好些外甥女都没见过。”他灌了口酒。“再说,雪诺只是个小鬼。我要派三个强壮的战士来确保你的安全。”

    “莫尔蒙大人,我真是太感激您的关心了。”烈酒让提利昂飘飘欲醉,但还不至于醉到分不清熊老有事相求的地步。“希望我能回报您的恩情。”

    “你当然能,”莫尔蒙直言不讳,“令姐贵为当今王后,令兄是个伟大的骑士,令尊更是当今七国最有权势的人物。请代我们向他们请愿,告诉他们我们是如何迫切地需要援助。大人,您也亲眼看到了,守夜人部队正在逐渐凋零。我们的人力只剩不到一千,六百守在这里,两百在影子塔,东海望的驻军更少,而其中真正能作战的还不到三分之一——长城则足足有三百里之长。请您想想,要是敌人来袭,每一里我只能派三个人去守。”

    “三又三分之一个。”提利昂打了个呵欠。

    莫尔蒙似乎没在意他的话,老人伸手在火炉前取暖。“我派班扬·史塔克去找约恩·罗伊斯的儿子,他第一次出外巡逻便失踪了。罗伊斯那小子嫩得跟夏天的青草一样,可他偏要坚持亲自领队,说是身为骑士的职责。我因为不想冒犯他老爸,便由他去了。更愚蠢的是,我还派了两个部队里的顶尖好手跟他一道走。”

    “愚蠢。”乌鸦同意。提利昂抬头看去,鸟儿用珠子似的黑眼睛睥睨他,抖动着翅膀。“愚蠢。”它又叫。他很想勒死这只鸟,但想到老莫尔蒙必定会生气,只好作罢。

    老司令官毫不理会那只惹人厌的鸟。“盖瑞年纪跟我差不多,但待在长城的时间更久。”他继续说下去,“但他后来似乎是背弃誓言逃跑了。我本来不相信,觉得再怎么也轮不到他,直到他的首级被史塔克大人从临冬城送了来。至于罗伊斯那小子,则是音讯全无。一个逃兵,两个下落不明,这会儿连班扬·史塔克也不见踪影。”他深深叹口气。“这下我该派谁去找他呢?再过两年我都七十了,又老又疲惫,没法再撑下去。然而要是我撒手不管,谁能接手?艾里沙·索恩?波文·马尔锡?若我连他们的真本事都看不清,我就跟伊蒙师傅一样瞎。如今的守夜人部队不过是群郁闷不乐的小伙子和身心俱疲的老头子组成的乌合之众罢了。除了今晚跟我同桌用餐的人,我手下大概只有二十个人识字,能思考、计划或领导的人更少。从前守夜人军团每逢夏季便大兴土木,每任司令官都会加高城墙,而今我们光维持现状都非常吃力。”

    提利昂明白对方话中的迫切,他不禁为眼前这名老人微微感到难过。这位前伯爵大半生都在长城度过,他需要相信自己这些年活得有意义。“我保证会向国王陛下禀报此事,”提利昂郑重地说,“我也会向家父和家兄提起。”这可不是阳奉阴违,提利昂·兰尼斯特向来说话算话。只是他没把其他的部分说出来:劳勃国王不会理睬他,泰温公爵会问他是否神智不清,詹姆则只会哈哈大笑。

    “提利昂,你还年轻,”莫尔蒙道,“经历过几个冬天?”

    他耸耸肩。“八九个罢,我记不清了。”

    “而且都不长,对吧?”

    “您说得没错,大人。”他降生于严冬之际,据学士们说,那是特别酷寒的一次冬天,整整长达三年之久,然而提利昂最早的记忆却是春季。

    “我打小的时候,便听说接着长夏而来的会是更漫长的冬季。这次的夏天已经过了九年,提利昂,很快便要进入第十个年头。想想看这意味着什么罢。”

    “而我小时候呢,”提利昂应道,“我奶妈告诉我,倘若有朝一日,人们都能和睦相处,知礼向善,那么诸神便会让盛夏永无止尽。说不定是咱们表现得比意料中好,而传说中的永夏已经降临了哪。”他嘻嘻一笑。

    守夜人军团总司令却没有开玩笑的心情。“大人,您不会蠢到相信这种事的。白昼已经渐渐缩短,这千真万确。伊蒙收到过学城寄来的信,与他的推论不谋而合。夏日将尽已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莫尔蒙伸手紧紧抓住提利昂。“你一定得教他们了解事态的严重性。我告诉你,大人,前所未有的黑暗时代即将来临。森林里各种怪兽出没,有冰原狼、长毛象和野牛一般大的雪熊,我还梦见过更可怕的东西。”

    “您梦见过。”提利昂重复,一边觉得自己需要再喝些烈酒。

    莫尔蒙没听出他话中带刺。“东海岸的渔夫见过在岸边走动的白鬼。”

    这次提利昂忍不住了。“兰尼斯港的渔夫还经常看到美人鱼呢。”

    “丹尼斯·梅利斯特写信来说山区蛮族正在南迁,成群结队地溜过影子塔,以前从没有过如此规模的迁徙。大人,他们是在逃跑啊……但是在逃避些什么呢?”莫尔蒙司令走到窗边,向外望进夜色。“兰尼斯特少爷,我这身老骨头还没有过如此寒彻心肺的感觉。我请求您,把我所说的话一字不漏地转告国王陛下。凛冬将至,当长夜降临,守夜人是惟一能保卫王国,抵挡黑暗势力自北方横扫的屏障。倘若我们没有万全准备,天知道下场会多凄惨。”

    “倘若我今晚不睡觉,天知道下场会多凄惨。尤伦打定主意明早天一亮就动身。”提利昂起立,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也听够了关于世界末日的预言。“莫尔蒙大人,感谢您的盛情款待。”

    “告诉他们,提利昂,一定要告诉他们,想办法让他们相信。那就是你最好的感谢。”他吹声口哨,乌鸦便朝他飞去,停在他肩膀上。提利昂离开之时,莫尔蒙正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谷粒喂它。

    门外寒气逼人。提利昂·兰尼斯特包裹在厚重的皮毛大衣里,边戴手套,边朝司令官堡垒外站岗的僵硬倒霉鬼点头致意。他迈开步伐,尽他所能地加快脚步,穿过庭院,朝自己位于国王塔的房间走去。靴子踏破寒夜的覆冰,积雪在脚下嘎吱作响,呼吸如旗帜般在眼前凝霜。他两手环胸,走得更快,一心祈祷莫里斯没忘记用火炉里的热砖头替他暖被子。

    位于国王塔后方的绝境长城在月光下粼粼发光,庞大而神秘。提利昂不由得驻足凝望,双腿则因酷寒和运动而疼痛不已。

    突然,他心生怪异的狂念,决定再看看世界尽头一眼。这是他这辈子最后的机会罢,他心想,明天就要启程南归,而他实在想不出有何理由重回这冰封的不毛之地。国王塔近在眼前,提利昂却不由自主地绕过它,绕过垂手可得的暖意和温床,朝长城这广大的苍白冰壁走去。

    墙南有座粗木横梁搭建的楼梯,深陷在冰层里,牢牢冻住。长长的楼梯蜿蜒曲折,如一记闪电,弯弯曲曲攀上城墙。黑衫弟兄曾向他保证这楼梯远比看起来坚固,但提利昂的脚痛得实在厉害,根本没法独立攀爬。于是他走往井边的铁笼子,爬了进去,然后用力拉了三下尾端系着传唤铃的绳索。

    他就这么靠着长城,站在条条铁栅里,漫无止尽地等待。到后来,提利昂不禁怀疑自己为何自讨苦吃。最后他终于决定忘记这偶发的奇想,打道回府去睡觉时,铁笼却猛地一晃,开始上升。

    他缓缓上升,起初颠簸不已,后来渐趋平稳。地面离提利昂脚底越来越远,铁笼不断摇晃,他紧握铁条,而即使隔着手套都能感觉金属的寒意。他注意到莫里斯已经在房里生起炉火,心中暗自赞许。总司令的塔楼卧室则一片漆黑,看来熊老脑筋比他迟钝多了。

    铁笼高过塔楼,继续向高处缓缓攀升。黑城堡就在他脚下,镂刻于月光中。居高临下,你才发现它那些没有窗户的堡垒,崩塌的围墙,遍布碎石的庭院有多么僵直、多么空洞。远处,他看到南边的国王大道上,距此半里格之遥的鼹鼠小村的灯火,以及此起彼落,自山间倾注而下,贯穿平原的冰冷溪流,水面闪烁,月光映照。除此之外,世界便是一片由饱受冷风摧残的丘陵,嶙峋危岩和缀着残雪的野地构成的无尽荒芜。

    这时他身后传来一个粗厚的声音,“他妈的,是那个矮子。”接着铁笼一阵猛烈颠簸,瞬间停止不动,悬挂在半空,缓缓地来回摇晃,绳索咯吱作响。

    “让他进来罢,天杀的。”铁笼开始朝长城平移,木头嘎吱作响,发出痛苦的呻吟。提利昂直等铁笼停止晃动方才打开闸门,跳到结冰的地面。一个体格魁梧的黑衣人正靠在绞盘上,另一个则戴着手套托住铁笼。他们用羊毛围巾裹住脸,所以只看得到眼睛。由于穿了好几层黑羊毛和皮革,看起来相当肥胖。“三更半夜的,你跑来这干啥?”站在绞盘边的人问。

    “来看最后一眼。”

    两人无奈地对视一眼。“小个子,爱怎么看随你。”另一人道,“只要别摔下去就成,不然熊老非把咱俩皮扒了不可。”起重机下有座木造小屋,当那个拉绞盘的人开门进去时,提利昂隐约看到里面传出火盆阴暗的光亮,感到些微的暖意,然后便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

    冷得刺骨,风像急切的情人般撕扯他的衣服。长城比此地的国王大道还要宽敞,所以提利昂无须担心失足坠落,可地表的确太滑。黑衣弟兄们在通道上铺满了碎石,但长时间的踩踏早已磨平了地面,于是冰渐渐填满砂砾间的缝隙,吞噬了碎石。等到通道被再度磨平,又得重新铺上碎石。

    好在眼前的情况,提利昂还不至于应付不过。他朝东西两边远望,看着长城如一条无始无终的白色大道自眼前延伸而出,两侧则是黑暗深渊。他决定朝西走,也说不出什么原因。于是他靠着北边,顺着看来才刚铺过碎石的通道,提步往那个方向走去。

    暴露在外的双颊被冻得通红,双脚也早就在抗议,但他不加理会。狂风在他耳际怒吼,碎石在他脚下嘎吱作响,长城在他前方沿丘陵蜿蜒,有如白色蝴蝶结般渐渐升高,最后消失于西边的地平线。他走过一台高如城墙的庞大投石机,它的底座深深地陷入长城,投掷臂被拆下来维修,却忘了装回去,于是便像个坏掉的玩具般躺在那儿,半掩盖在冰层里。

    从投石机的彼端传来一声不太清晰的盘问:“是谁?不许动!”

    提利昂停下来。“琼恩,我要是不动,非冻死在这里不可。”他边说边看到一个毛茸茸的白影悄悄地朝他跑来,凑着他的毛皮衣物嗅个不休。“哈啰,白灵。”

    琼恩·雪诺朝他走来。他穿了一层又一层的毛皮和皮革,模样更为魁梧高壮,斗篷的兜帽拉下来遮住了脸。“兰尼斯特,”他边说边拉开盖住嘴巴的围巾。“想不到会在这里碰见你。”他带了一支比他人还高的铁头重矛,佩剑装上皮套,悬在腰际。他的胸前则挂着一支发亮的黑色镶银号角。

    “我也想不到在这里竟还会被人发现。”提利昂坦承,“我突然有个念头,如果我摸摸白灵,他会把我的手给咬掉么?”

    “如果我在场就不会。”琼恩向他保证。

    提利昂搔搔白狼的耳背。它用那双红眼睛无动于衷地看着他。这只野兽已经长到他胸口这么高了。再过一年,提利昂阴沉地想,它搞不好会长得比他自己还高。“你今晚在这干啥?”他问,“莫非想把命根子给冻掉……”

    “我抽到值夜班的签。”琼恩说,“也不是第一次了。好心的艾里沙爵士要守卫长对我‘多加关照’。他大概以为只要让我半夜无休,我就会在晨训时打瞌睡。但到目前为止我让他失望了。”

    提利昂嘿嘿一笑:“那白灵会变魔术了没?”

    “还没。”琼恩微笑道,“但葛兰今早上已经可以和霍德一较高下,而且派普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老是掉剑了。”

    “派普?”

    “他本名是派普尔,就是那个生了双招风耳的矮个男生。他看到我和葛兰在练习,便跑过来请我也教教他。索恩连握剑的正确姿势都没教他。”他转身看看北方。“我有一里的长城要巡逻,一起走走?”

    “你走慢点就可以。”提利昂道。

    “守卫长只交代我必须一直走动,血液才不会冻住,倒没说走多快。”

    于是他们结伴同行,白灵则像道白影般跟在琼恩身旁。“我明天一早离开。”提利昂道。

    “我知道。”琼恩的语气听来怪异地感伤。

    “我打算在临冬城稍事停留。所以你若有什么口信要我转达……”

    “跟罗柏说我以后会当上守夜人的司令官,保护他的安全,所以他不妨跟女孩子们学学针线,然后叫密肯把他的佩剑熔掉,拿去做马蹄铁吧。”

    “你兄弟块头大我那么多,”提利昂笑道,“我拒绝传达可能会惹来杀身之祸的口信。”

    “瑞肯一定会问你我何时才能回家。想办法跟他解释我去了什么地方。告诉他我不在的时候,我所有的东西都归他管,他听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今天有事相求的人还真多,提利昂·兰尼斯特心想。“其实,你可以写封家信。”

    “瑞肯还不识字。至于布兰嘛……”他突然停下来。“我不知该捎什么口信给他。提利昂,帮帮他罢。”

    “我能帮上什么?我不是学士,没法治疗他的病痛。我也没有魔咒可以让他双腿复原。”

    “你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帮了我一把。”琼恩·雪诺道。

    “我什么也没给你,”提利昂说,“只是几句废话。”

    “那就对布兰也讲几句罢。”

    “你这分明是叫瘸子教残废跳舞,”提利昂说,“无论教得再好,只会惨不忍睹。但我也懂得手足之情,雪诺大人。我会尽我所能帮助布兰。”

    “谢谢你,兰尼斯特大人。”他脱下手套,伸出手,“好朋友。”

    提利昂发现自己竟意外地大受感动。“我的亲戚多半是些王八蛋,”他咧嘴笑道,“而你是第一个跟我做朋友的人。”他用牙齿咬住手套脱下来,然后握住雪诺的手,肉贴着肉。男孩握得坚定而有力。

    等琼恩·雪诺重新戴上手套,他突然转身走到北面冰冷的低矮城垛边。城墙以外高度骤降,只剩一片暗黝寒荒。提利昂跟了过去,两人便这么肩并肩站在世界的尽头。

    守夜人军团绝不让森林延伸到长城以北半里之内,原本生在这范围内的铁树、哨兵树和橡树,早在几百年前便被砍伐干净,辟出一块开阔的空地,如此一来,任何敌人都不可能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前来进犯。但提利昂听说,这几十年来,野生的树林已经在三座堡垒之间的某些要塞处重新长了回来,灰绿的哨兵树和惨白的鱼梁木已经根深蒂固地落脚于城墙阴影之下。好在黑城堡柴火用量惊人,黑衫弟兄们才得以用斧头把树林排拒在外。

    虽然如此,森林却也离他们不远。站在这里,提利昂可以看到阴暗的树木笼罩着空地的边缘,如同又一道与城墙平行的暗夜长城。即便月光,也无法穿透那亘古的盘根错节,所以鲜少有人前去伐木。游骑兵说那里的树长得奇高无比,看起来像在沉思冥想,厌恶活人。难怪守夜人称其为鬼影森林。

    提利昂站着远望,四周寂静黑暗,全无灯火光影,劲风疾袭,冷如刀割。他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开始相信关于人类公敌、寒夜异鬼的种种传说,他那些古灵精怪的玩笑也不再轻薄。

    “我叔叔就在那儿。”琼恩·雪诺拄着长矛,望向无尽黑暗,轻声道。“他们派我上来的第一个晚上,我以为班扬叔叔当晚便会回来,我会第一个见着他,吹响报讯的号角。只是他当夜没有回来,一直没有,而我夜夜都在等他。”

    “多给他点时间罢。”提利昂说。

    遥遥北疆传来一声狼嚎,跟着一只接一只的狼加入长吼。白灵侧头倾听。“如果他不回来,”琼恩·雪诺向他保证。“我就和白灵一起去找他。”他把手放在冰原狼的头上。

    “我相信你。”提利昂说,然而他心里想的却是:在那之后,派谁去找你呢?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Chapter23 艾莉亚

    每晚睡觉前,她都会对着枕头喃喃祈祷。“格雷果爵士,”祷词由此开始,“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假如她知道河渡口佛雷家人的名字,也会念出来的。有朝一日我会知道,她告诉自己,然后把他们全杀光。

    在黑白之院中,再怎么放低声音也会被人听见。“孩子,”那个慈祥的人某天说,“你每晚轻声念的那些名字是谁?”

    “我没念什么名字。”她说。

    “你撒谎”,他说,“人们害怕时都会撒谎。只不过有些人撒得多,有些人撒得少,更有些人只是在重复一个大谎言,直到自己也几乎相信那是真的……但他们心中某个角落始终明白,谎言依旧是谎言,而这会在脸上表露出来。告诉我那些名字。”

    她咬紧嘴唇,“名字不重要。”

    “很重要,”慈祥的人坚持,“告诉我,孩子。”

    不说就把你赶出去,她听得懂言下之意。“我恨他们,我要他们死。”

    “在这栋房子里,有许多这样的祈祷。”

    “我知道。”艾莉亚说。贾昆·赫加尔曾给了她三个愿望。我只需凑在他耳边低语……

    “这就是你来我们这儿的原因?”慈祥的人续道,“来学习我们的技艺,好杀死这些你仇恨的人?”

    艾莉亚不知如何回答:“也许吧。”

    “你找错了地方。生死并非你所能决定,只有千面之神才能恩赐。我们不过是他的仆人,发誓代表他的意愿行事。”

    “噢。”艾莉亚扫了一眼沿墙立着的雕像,蜡烛在它们脚边闪烁。“他是哪一个神呀?”

    “啊,所有的都是。”穿黑白长袍的牧师道。

    他从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那流浪儿也没有。流浪儿眼睛大,脸颊凹陷,让她想起另一个叫黄鼠狼的小女孩。跟艾莉亚一样,她也住在神庙里,庙中还有三个侍僧、两个仆人和厨师乌玛。乌玛喜欢边干活边讲话,但她说的艾莉亚一个字也听不懂。其他人没有名字,或不愿公开姓名。有一位仆人年纪太大,背驼得像把弓;另一位红脸孔,耳朵里长出毛发。她原以为他俩是哑巴,直到听见他们祈祷。侍僧们比较年轻,最大的跟她父亲年龄相仿,其他两位比她姐姐珊莎大不了多少,他们也穿黑白长袍,却没有兜帽,而且左黑右白——跟慈祥的人和流浪儿正好相反。他们拿仆人的衣服给艾莉亚穿:未经染色的羊毛上衣,松垮的长裤,麻布内衣,布拖鞋。

    只有慈祥的人懂得通用语。“你是谁?”他每天都问她。

    “无名之辈。”她回答。她本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捣蛋鬼”艾莉亚,“马脸”艾莉亚,后来,变成了阿利和黄鼠狼,乳鸽与阿盐,侍酒娜娜,也曾是灰老鼠、绵羊和赫伦堡的鬼魂……但在内心深处,这些都不是她的真名。在她心中,她始终是临冬城的艾莉亚,艾德·史塔克公爵和凯特琳夫人的女儿,她的兄弟是罗柏、布兰和瑞肯,她还有姐姐珊莎和冰原狼娜梅莉亚,还有同父异母的哥哥琼恩·雪诺。在她心中,她有名有姓……但那并非他想听的答案。

    由于语言不通,艾莉亚无法与其他人交流,但她干活时注意聆听他们讲话,并私下重复听到的词语。最年轻的侍僧是盲人,却负责掌管蜡烛,每天穿着柔软的拖鞋在神庙中走动,前来祈祷的老妇人们在他身边喃喃低语。即便眼睛看不见,他总能知道哪些蜡烛熄灭了哪些需要重新点燃。“气味引导着他,”慈祥的人解释,“而且蜡烛燃烧的地方空气比较温暖。”他让艾莉亚闭上眼睛自己体会。

    黎明时分,早饭之前,他们跪在平静的黑水池边祈祷。有些天由慈祥的人领头,其余时候则由流浪儿领头。艾莉亚只懂得一点点布拉佛斯语,那些跟高等瓦雷利亚语相同的词汇,因此她向千面之神祈祷时念自己的祷词,也即“格雷果爵士,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她默默祈祷,心想假如千面之神才是真正灵验的神,他应该会听取她的。

    每天都有敬拜者来黑白之院,其中大多数人独行独坐,点燃祭坛上的蜡烛,在水池边祈祷,有时还会哭泣。有人用黑杯子舀水喝,然后去睡觉,更多人则不喝水。这里没有仪式,没有颂歌,没有神的赞美诗,也从不拥挤。偶而,敬拜者会求见牧师,慈祥的人或流浪儿便带他去下面的圣室,但那并不多见。

    三十尊不同的神像沿墙站立,被点点烛光环绕。艾莉亚发现“泣妇”是老妇人的最爱,而富翁偏爱“夜狮”,穷人崇拜“兜帽行者”,士兵会在“巴卡隆”,也即“苍白圣童”的祭坛前点燃蜡烛,水手的对象是“淡月**”和“人鱼王”。她还惊奇地看见了陌客的祭坛,虽然几乎没人去那里。大多时候,只有一支蜡烛在陌客脚边闪烁。慈祥的人说这没关系,“他有许多张脸孔,有许多聆听的耳朵。”

    神庙所在的小山丘内部开凿了无数隧道。牧师和侍僧的卧室在第一层,艾莉亚和仆人睡第二层。最底下一层除了牧师,其他人禁止入内,那是圣室所在。

    每当她不干活时,便可以随意在地窖和库房间走动,只要不离开神庙或下去第三层。她找到一间满是武器防具的屋子:釉彩头盔、奇特而古老的胸甲、长剑、匕首、小刀,还有十字弓和镶嵌叶形尖头的长矛。另一间地窖塞满了衣服,包括厚厚的裘皮,五颜六色的艳丽丝绸,边上却堆着臭烘烘的破烂袍子和脱线的粗布衫。一定有藏宝室,艾莉亚断定。她想象着一叠叠金盘子,一袋袋银币,海一般的蓝宝石,绿色大珍珠串成绳子。

    某天,慈祥的人出乎意料地出现在她面前,问她在干什么。她说自己迷路了。

    “你撒谎。更糟的是,你撒谎的水平很差。你是谁?”

    “无名之辈。”

    “又一个谎言。”他叹口气。

    威斯如果逮到她说谎,就会狠狠揍她,但黑白之院中的规矩不同。她帮厨时若是碍手碍脚,乌玛会拿勺子敲她,除此之外,其他人从不动手。他们只杀人,她心想。

    总的来说,她跟厨师关系不错。乌玛将小刀塞入她手中,然后指指洋葱,艾莉亚就会去切;乌玛把她推到生面团跟前,艾莉亚就开始揉,直到厨师叫停(“停”是她在神庙里学会的第一个布拉佛斯词汇);乌玛交给她鱼,艾莉亚就剔骨切片,并将厨师碾碎的干果卷在里面。布拉佛斯周围的鱼类和贝壳海腥味太重,慈祥的人不喜欢,但有一条棕色和缓的河流从南面注入大礁湖,途中蜿蜒穿越一大片芦苇、潮水坑、泥沼和浅滩,那里所产的大量蛤蜊扇贝,包括蚌壳、麝香鱼、青蛙、乌龟、泥蟹、花蟹、攀缘蟹、红鳗、黑鳗、条纹鳗,七鳃鳗和牡蛎等等,全是千面之神的仆人们就餐的雕花木桌上经常出现的食物。有些晚上,乌玛用海盐和碎胡椒子烧鱼,或用蒜末煮鳗,偶尔甚至会加一点藏红花。热派会喜欢上这里的,艾莉亚心想。

    她喜欢晚餐时间,因为之前无穷岁月里似乎都是饿着肚子入睡的。有些晚上,慈祥的人允许她问问题。某回,她问他,为什么来神庙里的人总显得如此平静,而她家乡的人却贪生怕死。她记得将匕首插入疙瘩脸的侍从肚子时,他如何哭泣;她记得“山羊”把亚摩利·洛奇爵士扔进熊坑时,他如何乞求;她记得神眼湖边,每当“记事本”开始询问金子的去向,村民们如何嗷嗷怪叫,屎尿齐流。

    “从某种意义上说,死亡不是坏事,”慈祥的人回答,“它是神恩赐的礼物,以终止我们的渴望,同时也终结痛苦。每个人出生那天,千面之神都会派来一位黑天使,在我们身边终生相伴。当我们的罪孽变得太过深重,当我们的苦难变得难以承受,这位天使便会牵起我们的手,带领我们前往黑夜之地,那里的星星永远明亮闪耀。用黑杯子喝水的人正是来寻找他们的天使,蜡烛使他们平静。说说,当你闻到我们的蜡烛时,想了些什么,孩子?”

    临冬城,她差点说出口,我闻到雪、松针和热腾腾的肉汤。我闻到马厩。我闻到阿多的笑声,闻到琼恩和罗柏在院子里打斗,闻到珊莎在唱歌,歌唱某位美丽的笨蛋淑女。我闻到坐着无数国王石像的墓窖,我闻到热乎乎的烤面包,我闻到神木林。我闻到我的狼,闻到她的毛皮,仿佛她仍在我身边。“我什么也没闻到。”她想听听他的评论。

    “你撒谎,”他说,“但只要你愿意,你可以保留自己的秘密,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只有当艾莉亚惹他不高兴时,他才会如此称呼她。“你也可以离开此地。你不是我们的一员,现在还不是。你任何时候都可以回家。”

    “你告诉我,假如离开,就不能再回来。”

    “就是这样。”

    这句回答让她很伤感。这是西里欧的口头禅,艾莉亚记得,“就是这样”。西里欧·佛瑞尔不仅教她使用缝衣针,还为她而死。“我不想离开。”

    “那就留下吧……但是请记得,别把黑白之院当孤儿收容所。在这座神庙的屋檐下,所有人的职责都是侍奉,明白吗?Valar dohaeris。我们要求你服从,任何时间,任何事情,都必须服从。如果做不到,就请离开。”

    “我会服从的。”

    “我们走着瞧。”

    除了帮乌玛,她也被分配别的任务:打扫地板,端菜倒酒,整理一摞摞死人的衣衫,倒空他们的钱袋,清点古怪的硬币等等。每天早晨,她都走在慈祥的人身边,在神庙中巡视,寻找死者。静如影,她告诉自己,一边想起了西里欧。她提着一盏有厚厚铁隔板的灯笼,每到一个空穴,她都会将隔板掀开一条缝,借助光亮寻找死尸。

    死者很多。他们来黑白之院祈祷,或者一小时,或者一天,或者一年,喝下池子里甜甜的黑水,然后平躺在某个神像背后的石床上,闭上眼睛睡觉,再也不会醒来。“千面之神的恩赐有无数形式,”慈祥的人告诉她,“但在这里,总是最温和最仁慈的方式。”每当找到尸体,他会先说一句祷词,确认生命已经消逝后,派艾莉亚去叫仆人,他们的任务则是将尸体抬到下面的地窖。侍僧将在那里脱下死尸的衣服,并把尸体清洗干净。死者的衣服、钱币及贵重物品放进箱子,准备分类,冰冷的血肉则被带到更下面的圣室中,只有牧师能进去,艾莉亚不清楚那里面会发生些什么。某次吃晚餐时,一个可怕的念头忽然进入她脑海,她连忙放下刀子,怀疑地瞪着一块苍白的肉。慈祥的人察觉到她脸上的惊恐。“是猪肉,孩子,”他说,“猪肉而已。”

    她睡的也是石床,这让她想起在赫伦堡威斯手下擦洗阶梯时睡的那张床,不过这张床塞的是破布,不是稻草,跟赫伦堡的比起来不太平整,却也少了刺人的烦恼。此外,她想要多少被单都行:厚厚的羊毛毯,红色、绿色,花格子,而且房间只属于她一人。她将自己的物品掏出来整理:泰坦之女号上的水手们给的银叉、软帽和无指手套,她的匕首、靴子、皮带,卖马以来一路存下的少许钱财,穿的衣服……

    还有缝衣针。

    尽管工作繁忙,她仍尽量抽出时间练习缝衣针,就着一根青烛的光亮与自己的影子打斗。某天晚上,流浪儿碰巧经过,看到艾莉亚在舞剑,一个字也没说,然而第二天,慈祥的人便来到艾莉亚的房间。“统统处理掉。”他指着她的物品说。

    艾莉亚深受打击,“它们是我的。”

    “那你是谁?”

    “无名之辈。”

    他拿起她的银叉。“这个属于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所有这些都属于她。这里没有它们的位置,没有她的位置。她的名字太骄傲,而我们容不下骄傲。我们的职责是侍奉。”

    “我愿意侍奉。”她感觉受了伤害。她挺喜欢那把银叉。

    “你装作侍奉,内心仍是领主之女。你用过许多名字,犹如轻飘飘换上几件长袍,但那长袍底下始终是艾莉亚。”

    “我不穿长袍。穿着笨长袍没法战斗。”

    “为什么你要战斗?你羡慕那些招摇过市、渴望鲜血的刺客?”他叹口气。“啜饮冷杯之前,你必须将一切都奉献给千面之神。你的身体。你的灵魂。你自己。要是无法做到,就必须离开此地。”

    “那枚铁币——”

    “——支付了你来此的旅资。从此往后,你必须自己付账,而且代价不菲。”

    “我没金子。”

    “我们提供的东西无法用金钱买到。代价是你的一切。世上的凡人,一生中经由不同路径穿越泪水与痛苦的峡谷,而我们选择的道路最为艰辛,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它需要非凡的体力与精神,需要一颗坚强的心。”

    我的心之所在是个空洞,她心想,而且我无处可去。“我很强壮。跟你一样强壮。我也够坚强。”

    “你相信这是唯一的去处。”他仿佛听到她的想法,“你错了。你可以在商贾人家找到轻松的职位;或者,你希望成为交际花,让人们歌颂你的美丽吗?只需说出来,我们就送你去找黑珍珠或幽暗之女。从此,你将睡在玫瑰花瓣上,走路时丝裙婆娑,老爷贵人们会为你的**之血而低声下气;再或,若你想结婚生子,我们会为你找个丈夫。诚实可靠的小学徒,富裕的老人,海员,不管你要什么样的都行。”

    这些她都不想要,于是默默摇头。

    “你不是梦想着维斯特洛吗,孩子?卢科·普莱斯坦的‘光明女士号’明日起程,将依次停靠海鸥镇、暮谷城、君临和泰洛西。我们可以设法让你搭乘。”

    “我才刚从维斯特洛过来呢。”有时候,逃离君临似乎是一千年前的往事,而有时候,却犹如发生于昨天,世态炎凉历历在目。她知道自己回不了家。“你不要我,我就走,但我不回去。”

    “我要不要你并没有什么关系,”慈祥的人道,“也许是千面之神指引你来的,但我眼中的你只是一个小孩……更糟糕的是,你还是一个小女孩。千百年来,许多人侍奉过千面之神,但他的仆人中很少有女性。这难怪。女人将生命带来世间。我们赐予的则是死亡。无人可以两者兼顾。”

    他想吓唬我,艾莉亚心想,就像上次用尸虫一样。“这些我不担心。”

    “你应该要担心。若留下来,千面之神将会占有你的耳朵、你的鼻子、你的舌头和你悲伤的灰眼晴,那双见识过世态炎凉的眼睛;他也将占有你的手,你的脚,你的胳膊,你的腿,你的私处,你的希望和梦想,你的爱与恨。侍奉他的人首先必须放弃自我。你能做到吗?”他捧起她的下巴,注视进她的眼睛,眼神如此深邃,令她打了个冷战。“不,”他说,“我想你做不到。”

    艾莉亚推开他的手,“我只要愿意就能做到!”

    “吃虫子的女孩,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如是说。”

    “我可以放弃一切!”

    他朝她的物品比画了一下,“那么,就从这些开始。”

    当晚晚餐过后,艾莉亚回到房间,脱下长袍,轻声念叨那串名字,睡眠却拒绝降临。她在塞满破布的床上辗转反侧,咬紧嘴唇,感觉到本该是心之所在的那个空洞。

    于是她在漆黑的半夜起身,披上从维斯特洛穿来的衣服,扣好剑带。缝衣针悬在一侧,匕首插在另一侧。她头戴软帽,无指手套塞进剑带,手握银叉,小心翼翼地爬上楼梯。这里不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容身之处,她心想。艾莉亚的家在临冬城,但临冬城早已不复存在。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然而她没有了狼群,他们都被杀掉了,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和太后这些坏人,后来,她试图寻找新的狼群,结果那些人统统离开了她,热派,詹德利,尤伦,“绿手”罗米,甚至父亲的旧部哈尔温。

    她推开门,步入黑夜。

    自来到神庙以来,这是她第一次出门。天色阴霾,迷雾笼罩,仿佛破旧的灰毯子。右边水道中传来划桨声。布拉佛斯,秘之城,她心想,名字取得很恰当。她静悄悄地走下陡峭的阶梯,来到带顶篷的码头,雾气在脚下盘旋,浓得看不清水面,只听见水波轻轻拍打石桩。一点亮光在远处的黑暗中闪耀,那是红袍僧神庙中的夜火。

    她在水边停下,手握银叉。它是货真价实的纯银制品。这并非我的叉子,是水手给阿盐的。她将叉子轻轻丢出去,听见它“扑通”一声沉入水底。

    接着是软帽和手套,它们也属于阿盐。她将钱袋在掌心里倒空:五枚银鹿,九枚铜星,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散钱。她把它们统统撒入水中。然后是那双靴子,它们发出的溅水声最响。接着是匕首,这是她从一个弓箭手身上得来的,他曾乞求猎狗给予慈悲。剑带也进了水道。斗篷、上衣、马裤,内衣,所有的一切。除了缝衣针。

    她站在码头边,在雾气中颤抖,脸色苍白,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手中的缝衣针仿佛在跟她讲悄悄话。第一课,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剑说,还有,无论如何……绝对……不要……告诉……珊莎!剑身有密肯的记号。只不过是把剑。假如她需要剑,神庙底下有上百把。缝衣针太小了,算不上真正的剑,比玩具强不了多少。琼恩让铁匠铸这把剑时,她还是个笨得无可救药的小女孩。“只不过是把剑。”她大声说出来……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缝衣针是罗柏、布兰与瑞肯,是母亲和父亲,甚至是珊莎。缝衣针是临冬城灰色的墙垒,是城中众人的欢乐。它是夏天的雪花,是老奶妈的故事,是心树的红叶和吓人的脸庞,是玻璃花园中温暖的泥土气息,是将她房间的窗户吹得嗒嗒作响的北风。缝衣针是琼恩的微笑。他总爱弄乱我的头发,叫我“我的小妹”,她眼中忽然有了泪水。

    魔山的手下抓住她时,波利佛夺走了那柄剑,但当她和猎狗走进十字路口的客栈,它又物归原主。这是诸神给我的东西。不是七神,也不是千面之神,而是她父亲的神祗,北境古老的旧七神。千面之神可以拿走我所有的东西,她心想,但他拿不走这柄剑。

    她像命名日一样裸着身子走上台阶,手中紧握缝衣针。走到一半时,脚下有块石头松了一下,艾莉亚跪下来,用手指去抠它的边缘。一开始纹丝不动,但她坚持不懈,指甲刮下碎泥灰,终于有了成果。她闷哼几声,双手用力,挖出一块石头。

    “你在这儿会很安全,”她告诉缝衣针,“除了我,没人知道。”她将短剑连鞘推进台阶后面,再把石头塞回去,使它看起来跟其他阶梯一样。她边走回神庙边数台阶,牢牢记住剑的所在。总有一天她会需要它。“总有一天。”她轻声对自己承诺。

    她没告诉慈祥的人自己做了什么,但他就是知道。第二天晚饭后,他来到她房里。“孩子,”他说,“坐到我身边。我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她警惕地问。

    “关于我们起源的故事。既然你想成为我们的一员,就得了解我们是谁,我们从何而来。世上的人们会悄悄谈论布拉佛斯的无面者,他们不清楚的是,我们比秘之城本身更古老。我们出现在泰坦巨人兴起之前,在乌瑟罗揭开面具之前,在建城之前,我们跟着北方人在布拉佛斯兴旺繁盛,但我们的根在瓦雷利亚,诞生于悲惨的奴隶群中,我们的祖先在十四火峰地底深处的矿井里辛苦劳作,正是这些火峰照亮了古自由堡垒的夜晚。普通矿井是黑暗阴冷的场所,自冰冷死寂的石头中开凿出来,但十四火峰乃熔岩火山,终日熊熊燃烧着,因此古瓦雷利亚的矿井很热,随着井道越钻越深,温度也越升越高。奴隶们犹如在烤箱中劳作,周围的岩石烫得没法碰,空气弥漫着硫黄的味道,吸进肺里灼痛难耐,而即使穿上最厚的鞋子,脚底也会被烫出水泡。有时,他们为寻找金子破开洞壁,结果却遭遇蒸气、沸水或熔岩。有些井道凿得十分低矮,奴隶们无法站立,只能爬行或弯腰行走。那泛红的黑暗之中还有蠕虫。”

    “蚯蚓?”她皱眉问。

    “火蚯蚓。有人说它们是龙的远族,因为也会喷火。它们无法在天空中翱翔,只能在岩石土壤中钻洞。假如古老的传说可信的话,早在巨龙来到之前,十四火峰中就有火蚯蚓。幼虫跟你细瘦的胳膊差不多大,但它们可以长到巨大无比,而且极端不喜欢人类。”

    “它们会杀奴隶吗?”

    “那些被钻开的井道中通常会发现烧得焦黑的尸体。然而矿还是越挖越深,奴隶大量死亡,奴隶主却不在乎。他们认为红金、黄金和银子比奴隶的生命更珍贵,奴隶在古自由堡垒中本不值钱。每逢战争,瓦雷利亚人都会俘虏成千上万的奴隶,和平时期,他们让奴隶繁衍,其中最差的则被送入地底泛红的黑暗中等死。”

    “奴隶们不起来反抗吗?”

    “有些人反抗过,”他说,“矿井里起义很常见,但收获甚微。古自由堡垒的龙王们拥有强大的巫术,弱者挑战他们是很危险的。第一个无面者就是反抗者之一。”

    “他是谁?”艾莉亚不及细想便脱口而出。

    “无名之辈,”他回答。“有人认为他本身就是个奴隶,有人坚持说他是自由堡垒的公民,出身于贵族世家,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是个同情手下奴隶的监工。事实上,没人真正清楚他的来历,大家只知道,他在奴隶中活动,聆听他们的祈祷。上百个国家的子民被抓来在矿井中劳作,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语言向自己的神祷告,然而祈求的都是同一件事——解脱,终结痛苦,一件极为普通极其简单的小事,却得不到神的回应。煎熬无止境地继续着。难道世上的神们全聋了吗?他疑惑地想……直到有天晚上,在泛红的黑暗中,他明白了。”

    “所有神祗都有自己的工具,为其效力的善男信女在世间执行他们的意志。表面上,奴隶是在向上百个不同的神灵哭喊,其实那是同一个神,有着上百张不同的脸孔而已……而他即是这个神的工具。就在当晚,他选择了一个景况最悲惨、祈求解脱最迫切的奴隶,将他从痛苦中解放了出来。这就是首次恩赐的由来。”

    艾莉亚向后退开。“他杀了那奴隶?”这不对,“他应该杀奴隶主才对!”

    “他也将恩赐带给了他们……这个故事改天再讲,它只属于不为人知的无名之辈。”他昂起头,“你是谁,孩子?”

    “无名之辈。”

    “你撒谎。”

    “你怎么这么肯定?是魔法吗?”

    “用你的眼睛去看,无须魔法就能分辨真伪。你要学习如何解读表情,如何看眼睛,看嘴巴,看下巴的动作,还有肩颈连接处的肌肉。”他用两根手指轻轻碰了碰她。“有些人说谎时会眨眼睛,有些人会张大眼睛,有些人会将视线转向别处,有些人会舔嘴唇,还有许多人撒谎前会捂住嘴,仿佛要掩盖自己的欺骗行为。其他征兆或许更隐蔽,但总是存在。虚假的微笑和真实的微笑在此刻的你眼中也许差不多,实际上它们的区别犹如黄昏与清晨。你能分辨黄昏与清晨吗?”

    艾莉亚点点头,尽管她不太确定。

    “那么你就可以学习分辨谎言……学成之后,没有任何秘密能瞒过你。”

    “教我。”她愿意当无名之辈,愿意承受这个代价。无名之辈心中没有空洞。

    “她会教你。”流浪儿出现在门外,“从布拉佛斯语开始。若是你既不会说又听不懂,那还从何做起呢?你也要把你的语言教给她。你们俩互相学习。你愿不愿意?”

    “愿意。”她回答。于是从此刻起,她成了黑白之院的学徒。她的仆人衣服被取走,得到一件黑白相间的长袍,如同黄油般柔软,令她想起临冬城的旧红毯子。长袍下面,她穿着精纺白亚麻布内衣和悬垂过膝的黑衬袍。

    从此以后,她成天和流浪儿在一起,摸摸这个东西,指指那个东西,互相教授语言。起初是简单词汇,例如杯子、蜡烛、鞋子,然后逐渐变难,最后是句子。西里欧·佛瑞尔曾让艾莉亚单腿站立,直到站不住为止,后来又让她去抓猫。她也曾手握木剑在树枝上舞蹈。那些都很难,但现在更难。

    连针线活都比学语言有趣,她心想,因为前天晚上,她忘了一半自以为已经掌握的词语,剩下的一半发音也糟糕得很,结果被流浪儿嘲笑。我学句子就像从前缝针脚一样乱七八糟。假如那女孩不是饿得如此瘦小,艾莉亚或许会揍她那张笨脸蛋,现下只能咬紧嘴唇。我笨得什么都学不会,我笨得不知道放弃。

    流浪儿学通用语却比较快。某天晚餐时,她忽然扭头问艾莉亚,“你是谁?”

    “无名之辈。”艾莉亚用布拉佛斯语回答。

    “你撒谎,”流浪儿道,“你必须撒得更好。”

    艾莉亚笑出来,“撒得更好?你的意思是,说谎说得更好吧,真笨。”

    “说谎说得更好吧真笨。我来教你撒谎。”

    第二天,她们便开始了撒谎游戏,彼此轮流问问题。有时候如实回答,有时候则撒谎,提问者必须尝试分辨真伪。艾莉亚只能靠猜。大多数时候她都猜错。

    “你几岁了?”有一次流浪儿用通用语问她。“十岁。”艾莉亚边说边伸出十根手指。她认为自己仍然是十岁,但很难确定。布拉佛斯计算日子的方法跟维斯特洛不同。不过她知道自己的命名日已经过了。

    流浪儿点点头。艾莉亚也点头回应,并用自己最流利的布拉佛斯语问,“你几岁了?”

    流浪儿伸出十根手指。然后伸了第二遍,第三遍。接着是六根手指。她的脸仍然静如止水。她不可能有三十六岁,艾莉亚心想,她是个小女孩。“你撒谎。”她说。流浪儿摇摇头,又给她演示了一次:十,十,十,六。她告诉艾莉亚“三十六”怎么说,并让艾莉亚重复。

    第二天,她把事情告诉慈祥的人。“她没撒谎,”牧师呵呵笑道,“被你称做‘流浪儿’的人是个成年女子,终生侍奉千面之神。她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神,一切可能的未来,一切体内的活力。”

    艾莉亚咬紧嘴唇,“我会跟她一样吗?”

    “不会,”他说,“除非你希望如此。是毒药让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毒药。她明白了。每晚祈祷之后,流浪儿都要将一个石壶倒空至黑水池中。

    流浪儿与慈祥的人并非千面之神仅有的仆人。时不时会有其他牧师造访黑白之院。胖子有一双凶狠的黑眼睛和一只鹰钩鼻,宽大的嘴里满是黄板牙;古板脸从来不笑,他的眼睛是白色,嘴唇又厚又黑;美男子每次来都会变化胡子的颜色,鼻子也不相同,但始终不失英俊。这三个来得最频繁,偶而也有别的人:斜眼,领主和饿鬼。有回胖子跟斜眼一起来,乌玛派艾莉亚给他们倒酒。“没倒酒时,你必须站得跟石像一样,”慈祥的人告诉她,“能做到吗?”

    “能。”习动先习静,西里欧·佛瑞尔很久以前在君临城教导她,这也成为了她的信条之一。她曾在赫伦堡当过卢斯·波顿的侍酒,要是把他的酒洒了,他会剥你的皮。

    “好,”慈祥的人说,“你还是瞎子和聋子。你也许会听到一些事,但必须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不能听进去。”

    艾莉亚那天晚上听到许多对话,大多是布拉佛斯语,她能理解的连十分之一都不到。不动如石,她告诉自己,于是最难的部分成了竭力遏制打哈欠。晚餐还没结束,她便开始精神恍惚。她手捧酒壶,梦到自己是一头狼,在月光下的森林里自由奔驰,身后跟着的庞大狼群发出阵阵嗥叫。

    “其他人也是牧师吗?”第二天早晨她问慈祥的人,“他们都以真面目示人吗?”

    “你怎么想,孩子?”

    她认为不是。“贾昆·赫加尔是牧师吗?贾昆会不会回布拉佛斯?”

    “谁?”他完全一无所知。

    “贾昆·赫加尔。他给了我那枚铁币。”

    “我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孩子。”

    “我问他怎么变脸,他说跟换名字一样简单,只要你了解方法。”

    “是吗?”

    “你能不能教我变脸?”

    “没问题。”他说着托起她的下巴,将她的头转过来。“鼓起腮帮子,伸出舌头。”

    艾莉亚鼓起腮帮子,伸出舌头。

    “好。你变脸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贾昆用了魔法。”

    “巫术都是有代价的,孩子。获取真正的魔力需要多年的祈祷、奉献和学习。”

    “多年?”她沮丧地说。

    “若是容易的话,任何人都能做到。对你而言,奔跑之前先学走路,在戏子的把戏就能达到目的的场合,何必求助魔法?”

    “我连戏子的把戏都不会。”

    “从扮鬼脸开始练习。皮肤下面是肌肉。学着运用它们。你的脸长在你身上。脸颊,嘴唇,耳朵。微笑和愤怒不该像风暴一样忽去忽来。笑容应是仆人,当你召唤时才出现。学习控制你的脸。

    “教我怎样做。”

    “鼓起脸颊。”她鼓起脸颊。“抬起眉毛。不,再高点。”她又抬起眉毛。“好。看你能保持多久。现在还长不了。明天早上再试。地窖里有块密尔镜子。每天在它面前练习一小时。眼睛,鼻孔,脸颊,耳朵,嘴唇,学习控制所有这一切。”他托起她下巴。“你是谁?”

    “无名之辈。”

    “谎言。可悲的谎言,孩子。”

    第二天她找到那块密尔镜子,然后每天早晚都坐在它面前扮鬼脸,两边各点上一支蜡烛照明。控制你的脸,她告诉自己,你就能撒谎。

    此后不久,慈祥的人命她去帮侍僧处理尸体。其实这比替威斯擦楼梯轻松多了:有的尸体肥胖高大,她铆足劲才搬得动,然而大多数死者都是皮包骨头,干干瘦瘦的老人。艾莉亚一边清洗,一边观察,琢磨着他们为何会来到黑水池边。她还记得老奶妈讲的一个故事,故事里说,在某个漫长的冬季,一群活得太久的人宣布自己要去打猎。他们的女儿呜咽哭泣,他们的儿子将脸转向火堆,她仿佛仍能听到老奶妈的声音,但没人阻拦,也没人询问他们打算在这深深的积雪和呼号的寒风中捕什么猎。她不知这些布拉佛斯老人在前往黑白之院前是如何跟子女们说的。

    月亮一轮又一轮地变换形状,但艾莉亚完全看不到。她在黑白之院中侍奉,清洗死者,学习布拉佛斯语,就着镜子扮鬼脸,试图记住自己是无名之辈。

    有一天,慈祥的人传唤她。“你的口音太糟糕,”他说,“但积累的词汇已勉强能让别人明白意思。该是让你暂时离开我们的时候了。要想真正掌握我们的语言,只有每天从早到晚地讲,不停地讲。你走吧。”

    “什么时候?”她问他,“去哪儿?”

    “现在,”他回答,“去神庙之外。布拉佛斯是海中的上百岛屿,你已经学会怎么说蚌壳、扇贝、蛤蜊,对不对?”

    “对。”她用自己最好的布拉佛斯语重复了一遍这些名词。

    她最好的布拉佛斯语让他露出笑容。“行了。去水淹镇下面的码头,找一个叫布鲁斯科的鱼贩,他是个好人,可惜背不大好使,他需要一个女孩,推着他的小车售卖蚌壳、扇贝和蛤蜊给船上下来的水手。你就是那个女孩。明白吗?”

    “明白。”

    “假如布鲁斯科问起你,你是谁?”

    “无名之辈。”

    “不。那不行,在黑白之院外不行。”

    她犹豫片刻。“我是阿盐,来自盐场镇。”

    “特尼西奥·特里斯和泰坦之女号上的人们认识阿盐。你的口音很特别,因此肯定来自维斯特洛……但我想应该是另一个女孩。”

    她咬紧嘴唇,“可以叫我凯特吗?也就是‘猫儿’?”

    “凯特。猫儿。”他考虑了一会儿。“好。布拉佛斯到处是猫。多一只也不会引人注目。你就是猫儿,一个孤儿,来自……”

    “君临。”她曾随父亲两次造访白港,但更熟悉君临。

    “就是这样。你父亲是一艘划桨船上的桨手长。你母亲死后,他带你一起出海,接着他也死了,船长觉得你没用,就在布拉佛斯把你赶下了船。那艘船叫什么名字?”

    “娜梅莉亚。”她立刻接道。

    当晚,她便离开了黑白之院,右腰插着一把长长的铁匕首,隐藏在斗篷下面,那是一件打过补丁,又褪了色的斗篷,适合孤儿穿。她的鞋子夹脚,漏风的上衣破旧不堪,但想到展现在眼前的布拉佛斯,一切都无所谓了。夜晚的空气中有烟尘、盐和鱼的味道,运河曲折蜿蜒,街巷更加离奇,人们好奇地看着她经过,乞儿们朝她叫喊。她听不懂,完全迷了路。

    “格雷果爵士,”她一边念诵,一边踏上四拱石桥。在桥中央,她看到旧衣贩码头的船桅。“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雨水哗啦啦地下,艾莉亚仰头望天,让雨点落在脸颊上,犹如愉快的舞蹈。“Valar morghulis.”她说,“Valar morghulis,Valar morghulis.”

Chapter24 丹妮莉丝

    “这就是多斯拉克海。”乔拉·莫尔蒙爵士说着拉住缰绳,停在她身旁,两人一同站在山脊之巅。

    宽广空旷的平原在他们下方延展开来,平坦辽阔直至极目尽头。这的确像一片汪洋啊,丹妮心想。从此以往,丘陵山峦不再,连树林、城市和道路也没了踪影,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风起云涌,长长的草叶摆动一如波浪。“好绿呀。”她说。

    “现在正是绿的时候,”乔拉爵士同意,“你该瞧瞧花开时的景象,满山遍野都是暗红的花,活像一片血海。等旱季一到,整个世界又变成青铜色。这还只是赫拉纳草的颜色,孩子,不包括其他几百种草,有的黄得像柠檬,有的暗得如靛紫,还有蓝色和橙色的,以及彩虹色斑的草。在亚夏彼方的阴影之地,据说还有一片鬼草海,那草长得比安坐马上的人还高,茎秆白得像白璃。这种草会杀死其余的草,然后在暗处藉由被诅咒的灵魂发光。多斯拉克人认为有朝一日鬼草会占据全世界,到那时,一切的生命便将结束。”

    丹妮听了不禁颤抖。“别说了,”她说,“这里好漂亮,我不想谈跟死亡有关的事。”

    “如您所愿,卡丽熙。”乔拉爵士恭敬地说。

    她听见响动,便回头看去。她和莫尔蒙先前已把队伍远远抛在后面,这会儿其他人正陆续登上山岗。女仆伊丽和她“卡斯”①里的年轻弓箭手们行动矫健得像半人马,但韦赛里斯还很不适应短马镫和平马鞍。哥哥在这里十分不快活,他根本就不应该来的。伊利里欧总督原本力劝他留在潘托斯,甚至愿意慷慨地提供自己的一栋宅院给他住,但韦赛里斯偏不听。他要跟着卓戈,直到对方履行约定,给他那顶王冠为止。“他要是敢骗我,我就叫他知道唤醒睡龙之怒是什么滋味。”韦赛里斯把手放在那把借来的剑上,如此发誓。伊利里欧听了眨眨眼,祝福他一切顺遂。

    丹妮此刻一点也不想关心哥哥的满腹牢骚。这是个完美的好日子,一只猎鹰高高在上,盘旋于深蓝天际。草海波荡,随着阵阵徐风轻叹,朝她的脸送来丝丝暖意,丹妮只觉心情平静祥和。她绝不让韦赛里斯破坏自己的好兴致。

    “停下来,”丹妮告诉乔拉爵士:“叫他们全部停下来,告诉他们这是我的命令。”

    骑士微微一笑。乔拉爵士算不上俊美,生着公牛般的脖子和肩膀,手臂和胸膛上长满粗厚的黑毛,头上反而寸草不生。但他的微笑总能让丹妮宽心。“丹妮莉丝,你说话越来越有公主的味道了。”

    “不是公主,”丹妮说,“是卡丽熙。”说完她调转马头,独自奔下山岗。

    坡路陡峭,遍地岩石,但丹妮毫不畏惧,驰骋的快意和危险使她心花怒放。韦赛里斯从小就口口声声说她是个公主,但直到她骑上小银马,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才真正觉得此话成了真。

    起初一切都不顺利,卡拉萨在婚礼翌日清晨便拔营动身,朝东边的维斯·多斯拉克出发。才到第三天,丹妮就觉得自己半死不活。连日坐在马鞍上,导致她的臀部伤痕累累,血流不止。大腿久经摩擦,脱皮得厉害,双手则被缰绳磨起了水泡,两脚和背部的肌肉痛得她连坐都坐不直。天黑之后,她需要靠女仆帮忙方能下马。

    夜里她也不得安宁。白天骑马时卓戈卡奥和结婚当天一样,对她不理不睬,,晚上则和手下战士与血盟卫们喝酒赛马,观赏女人跳舞,男人拼杀。在他生活的这个部分,丹妮毫无地位可言。她往往独自用餐,顶多和乔拉爵士及哥哥相伴,然后哭着入睡。但当每晚天将破晓,卓戈会到她的帐篷,在黑暗中叫醒她,然后无情地骑她,一如骑他的战马。依照多斯拉克习俗,他总是从后面上,为此丹妮非常感激,因为这样一来,夫君便不会见她泪流满面的模样,她也可以用枕头来遮掩自己痛苦的喊叫。完事之后,他两眼一闭,便轻声打起呼来,丹妮则浑身是伤地躺在旁边,痛得难以成眠。

    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直到丹妮清楚地知道自己一刻也无法再忍受下去。某天晚上,她决定宁可自杀,也不愿继续苟且偷生……

    然而就在那天夜里,当她睡觉的时候,却又做了那个关于龙的梦。这次没有韦赛里斯,只有她和巨龙。它的鳞片如暗夜般墨黑,上面血迹湿滑。那是她的血,丹妮发觉。它的眼睛是两个熔岩火池,它张开口,烈焰从中激射而出。它在朝自己唱歌啊,于是她伸开双臂,拥抱火焰,让它将自己完全吞噬,涤净她,锻炼她。她感到自己的肌肉焦灼发黑,坏死脱皮,感到自己的血液沸腾蒸发,却毫无痛楚,反而觉得强壮健实,如获新生。

    奇怪的是,隔天她似乎痛得不那么厉害了,好像天上诸神听到了她的哀求,怜悯起她的不幸。就连她的贴身女仆也感到诧异。“卡丽熙,”姬琪说,“怎么回事?您不舒服吗?”

    “没事。”她答道。随后她来到伊利里欧在婚礼上送给她的龙蛋旁边,伸手摸摸其中最大的一颗,手指轻轻地滑过蛋壳。既黑且红,她想,和我梦中的龙一样。石头在她指下变得异样地温暖……这是她的错觉吗?她不安地抽回手。

    从那一刻起,一天比一天顺利。她的双腿强壮了起来,水泡破了,手也长出老茧,她柔软的大腿变得结实,像皮革般弯曲自如。

    卡奥命令女仆伊丽教导丹妮多斯拉克马术,但小银马才是她真正的老师。小银马似乎知悉她的心情,仿佛心有灵犀。随着日子过去,丹妮骑在马上越来越自如。多斯拉克人是个严酷无情的民族,按他们的习俗从不为动物取名字,所以丹妮只把它当作自己的小银马。虽然她从没有这么爱过一样东西。

    当骑马不再是种折磨,丹妮开始注意到身边这片土地的美。她跟卓戈和他的血盟卫一起骑在卡拉萨最前面,所以眼前的一切都是充满生机、未经滋扰。紧跟在后的大队人马会践踏土地,把河水弄得浑浊不堪,扬起呛人灰尘,但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永远是如茵绿野。

    他们越过高低起伏的诺佛斯丘陵,行经梯田和村庄,居民在灰泥砌成的墙上不安地看着他们。他们涉过三条宽广平静的河流,第四条则是一道狭窄湍急,河床险恶的江川,在一座高耸的蓝色瀑布旁扎营,随后绕过一座广大死城的断垣残壁,相传鬼魂仍哭嚎于焦黑的大理石柱间。他们在与多斯拉克弓箭一样笔直的瓦雷利亚千年古道上奔驰。花了足足半个月,才穿过金叶高盖头顶,树干宽如城门的科霍尔森林。森林里栖息着大麋鹿和花斑虎,还有生着银白毛皮和紫色大眼的狐猴,但只要卡拉萨一出现,它们便纷纷四散奔逃,结果丹妮什么也没瞧仔细。

    此时她先前的伤痛已经成了回忆。长途跋涉之后她仍旧酸疼,却有种苦中带甜的意蕴。每天清晨她都跃跃欲试地跳上马鞍,迫不及待想见识更多奇观。她甚至也开始在夜里寻求欢愉,于是当卓戈占有她时,她虽然还是会叫出声,却不总是因为痛苦。

    山岗下,又高又软的草把她包围。丹妮减缓速度,驱策小马跑入平原,让自己愉快地淹没在绿浪之中。在卡拉萨里她无法独处,虽然卓戈卡奥入夜之后才会来找她,但她的女仆会为她张罗餐点,帮她沐浴,睡在她帐门外。卓戈的血盟卫,以及她自己的卡斯部众,也总是离她不远,而哥哥不论日夜都是个讨厌的阴影。此刻,丹妮又听见他在山脊上对乔拉爵士大吼,尖锐的声音里透着怒意。她决定不加理会,继续向前骑去,沉浸在多斯拉克海底。

    绿浪将她完全吞没,空气里充满了青草和泥土的芬芳,混杂着马臊味、汗味,以及她发油的气息。多斯拉克的气息。它们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主人,丹妮开心地笑了,深深地呼吸着这一切。她突然有股冲动,只想踩踩脚下的土地,在厚实的黑土壤里动动脚趾。于是她翻身下马,任银马去吃草,然后脱下脚上长靴。

    韦赛里斯像一阵夏季暴风般突然冲到她身边,死命扯住缰绳,马痛得前脚高举。“你好大的胆子!”他朝她尖叫,“你竟敢命令我?命令我?”他自马背一跃而下,着地时摔了一跤。他满脸通红,挣扎着站起来,然后一把抓住她,猛力乱摇。“你别忘了你是谁?也不瞧瞧自己,瞧你现在什么德行!”

    丹妮不用瞧便知,她赤着双脚,涂了发油,身上穿的是作结婚礼物的多斯拉克皮衣和彩绘背心。她看起来就像属于这里的人,反观韦赛里斯,穿着城里人的丝衣和环甲,浑身脏兮兮。

    他尖叫个没完。“不准你对真龙之子颐指气使,懂不懂?我可是七国之君,你这马王的小贱货没资格命令我,你听见了没有?”他的手伸进她的背心,手指用力地掐住她的胸乳。“你听见了没有?”

    丹妮用力地推开他。

    韦赛里斯瞪着她,淡紫色的眸子里充满了难以置信。她从来没有顶撞过他,从来没有反抗过他。他气得五官扭曲。她心里很清楚,这下他会好好折磨她了。

    啪。

    鞭子发出暴雷般的声响,卷住韦赛里斯喉咙往后猛拉。他震惊无比地仆倒在草丛里,无法呼吸。众位多斯拉克骑手看着他拚命挣脱束缚,朝他发出嘘声。出鞭的是年轻的乔戈,他厉声喝问了一句。丹妮听不懂,好在这时伊丽、乔拉爵士,以及她其他的卡斯成员都已赶到。“卡丽熙,乔戈问您是否要他死。”伊丽道。

    “不,”丹妮回答,“不要。”

    这话乔戈听得懂。有人喊了一句,其他多斯拉克人纷纷大笑。伊丽告诉她:“魁洛认为您应该割他一只耳朵,给他一个教训。”

    哥哥跪在地上,手指抠住皮鞭,呼吸困难,发出难以分辨的嘶喊。鞭子紧紧勒住他的咽喉。

    “跟他们说我不希望他受伤害。”丹妮说。

    伊丽用多斯拉克语重复了一遍。乔戈鞭子一抽,韦赛里斯便像丝线拉扯的木偶般再度仆倒在地,但总算解除了束缚。他脸颊下面有一道又深又细的血痕。

    “公主殿下,我警告过他别这样,”乔拉·莫尔蒙爵士道,“我告诉他照您的指示待在山岗。”

    “我知道。”丹妮边看着韦赛里斯边回答。他躺在地上,大声吸气,满脸通红,抽抽噎噎,十足的可怜虫模样。他一直都是条可怜虫,为何她到现在才发觉?她心里的恐惧,顿时化为乌有。

    “把他的马带走。”她命令乔拉爵士。韦赛里斯张大嘴巴看着她,不敢相信他所听到的话,就连丹妮自己也不太相信她正说的话语。她道:“让我哥哥跟在我们后面,走路回卡拉萨罢。”对多斯拉克人来说,不骑马的人根本就不配当人,地位最为低贱,毫无荣誉与自尊可言。“让大家都看看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不要!”韦赛里斯尖叫。他转向乔拉爵士,用其他人听不懂的通用语苦苦哀求。“莫尔蒙,帮我打她,你的国王命令你干掉她。把这些多斯拉克走狗给我杀了,教训教训她。”

    被放逐的骑士看看光着脚丫,趾间都是污泥,头发涂了香油的丹妮,再看看身穿丝衣,佩戴宝剑的哥哥。丹妮从他脸上读出了决定。“卡丽熙,就让他走路吧。”他说完,接过哥哥坐骑的缰绳,丹妮则重新跨上小银马。

    韦赛里斯张大嘴看着他,重重地坐进尘土里。直到他们离开,他都保持着静默。他动也不动,眼神却怨毒无比。很快,他消失在高高的草浪之后。当见不到他时,丹妮又害怕起来。“他找得到路吗?”她边骑边问乔拉爵士。

    “就算你哥哥那么盲目的人,也一定可以跟着我们留下的痕迹。”他回答。

    “他很骄傲,可能因为羞耻就不来了。”

    乔拉笑道:“那么他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就算他找不到卡拉萨,卡拉萨迟早也会找到他。孩子,想淹死在多斯拉克海里可不容易啊。”

    丹妮觉得此话有理。卡拉萨好比一座移动的城市,但绝非盲目前进。主队前方必有斥候巡察,负责注意各种猎物和敌人踪迹,先驱部队则守护两翼。在这片多斯拉克人发源于斯的土地上,没有任何东西能逃过他们的注意。这片平原是他们的一部分……如今也是她的一部分。

    “我刚打了他。”她惊讶地说。现在回想起来,仿佛是一场怪梦。“乔拉爵士,你觉得……他回来的时候会不会很生气?”她颤抖着说,“我唤醒了睡龙之怒,对不对?”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孩子,你能叫醒死人吗?你大哥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而他已经死在三叉戟河畔。韦赛里斯连条蛇的影子都不如。”

    他的直言不讳让她大感震惊,仿佛一夕之间,她一直以来深信不疑的事情都变得不再明晰。“可你……你不是宣誓为他效命吗?”

    “是啊,女孩。”乔拉爵士道,“那么假如你哥哥只是条蛇的影子,你觉得他的手下算什么呢?”他语气苦涩。

    “可他毕竟是真正的国王,他是……”

    乔拉拉住缰绳,看着她。“说实话,你希望韦赛里斯登上王位?”

    丹妮仔细想了想。“他不会是个很好的国王,对吧?”

    “有比他还差的国王……但也不多。”骑士一夹马肚,继续前进。

    丹妮上前,和他并肩而行。“不管怎么说,”她道,“可老百姓们还是等着他。伊利里欧总督说他们正忙着缝制真龙旗帜,祈祷韦赛里斯早日率军渡海解放他们。”

    “老百姓祈祷的是风调雨顺、子女健康,以及永不结束的夏日。”乔拉爵士告诉她,“只要他们能安居乐业,王公贵族要怎么玩权力游戏都没关系。”他耸耸肩。“只是他们从来没能如愿。”

    丹妮静静地骑了一会儿,细细咀嚼他所说的话。老百姓居然不在乎统治他们的究竟是真龙天子还是篡夺叛逆,这和韦赛里斯说的一切都大相径庭啊。然而她越想越觉得乔拉爵士所言不虚。

    “那么你会为何事祈祷呢,乔拉爵士?”她问他。

    “我只想回家。”他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乡愁。

    “我也是。”她完全能体会这种感觉。

    乔拉爵士笑了,“那你正该好好欣赏,卡丽熙。”

    丹妮放眼望去,眼中却非草原,而是君临,是征服者伊耿建筑的雄伟红堡,是她降生的龙石岛。在她脑海里,它们伴随着万千道熊熊火光,每扇窗户都在燃烧。在她脑海里,每一扇门都是红色。

    “哥哥永远无法夺回七国。”丹妮说。她发觉自己以前就知道,一辈子都知道,只是始终不让自己说出来,连窃窃私语也不肯。现在她要大声说出口,让乔拉·莫尔蒙,让全世界都听得见。

    乔拉爵士忖度着她。“你认为他没办法。”

    “就算我夫君给他军队,他也没有统御的能力。”丹妮道,“他没有财产,惟一誓言追随他的骑士把他骂得连蛇都不如。多斯拉克人嘲笑他的脆弱。他永远没办法带我们回家。”

    “聪明的孩子。”骑士微笑。

    “我不再是小孩子了。”她毅然决然地告诉他,跟着脚跟夹紧马肚,催促银马快跑。她越骑越快,把乔拉、伊丽和其他人远远地抛在后面,暖风满溢发间,夕阳红红地照在脸上。等她重回卡拉萨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奴隶在一泓泉池畔为她搭起寝帐,她听见丘陵上草织宫殿传来的说话声。她知道,当她的卡斯部众说起今天在草丛里发生的事,便会有无数的嘲笑传来;当韦赛里斯一跛一跛地返回,营地里的男女老幼都会知道他是个走路的人。卡拉萨里是没有秘密的。

    丹妮把小银马交给奴仆照料,独自走进帐篷。丝帐里凉爽而昏暗。当门在她身后关上,丹妮只见一缕红色夕照射进来,映在她的龙蛋上。刹那间她眼前闪过千万血红火星,她眨眨眼,却又都不见了。

    石头,她告诉自己,不过是石头罢了,龙族早已灭绝,就连伊利里欧也这么说。她把掌心贴在那颗黑蛋上,手指轻柔地覆着蛋壳的曲线。石头暖烘烘的,甚至有点热。“阳光,”丹妮低语,“一定是阳光把它们晒热了。”

    她吩咐女仆为她准备沐浴。多莉亚在帐外升起一炉火,伊丽和姬琪则合力从货运马匹处搬来大红铜澡盆——这也是件结婚礼物。等洗澡水烧得蒸腾,伊丽便搀扶她进入浴盆,然后自己也跟着爬进去。

    “你们见过龙吗?”她趁伊丽帮她刷背,姬琪替她冲掉头发里的尘沙时发问。她曾听说龙最初来自东方,来自亚夏彼端的阴影之地和玉海中的岛群。或许有些龙还生存在那片蛮荒而诡谲的土地上。

    “卡丽熙,龙已经绝迹啦。”伊丽说。

    “是啊,”姬琪同意,“好久好久以前就死光了。”

    韦赛里斯曾告诉她,坦格利安家最后的一条龙大约死于一个半世纪以前,当时是伊耿三世统治时期,他因而被人称为“龙祸”。对丹妮而言,这似乎不是那么遥远的事。“到处都一样?”她失望地说,“连东方也是?”当末日降临瓦雷利亚和永夏之地时,魔法也随之在西方绝迹,魔咒加持的宝剑、预测天气的风雨歌师以及巨龙统统都无法挽回。但丹妮总是听说东方的情形不同,据说蝎尾狮仍旧出没于玉海列岛,蛇蜥也依然盘据夷地丛林。据说呤咒师、男巫和云空法师公然活跃于亚夏,缚影士与血巫更在夜阑人静时施行骇人妖术。为什么不可能有龙存活呢?

    “没有龙了。”伊丽说:“勇者屠龙,因为龙是可怕的怪兽。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表示同意。

    “有个魁尔斯商人跟我说龙是从月亮里钻出来的。”金发碧眼的多莉亚一边在火炉上烘干毛巾一边说。姬琪和伊丽的年纪与丹妮差不多,她们都是在父亲的卡拉萨被卓戈毁灭时被抓来当了奴隶。多莉亚年纪稍长,将近二十。伊利里欧总督是在里斯的一家妓院里找到她的。

    丹妮好奇地转头,湿湿的银发飘扬在眼前。“从月亮来的?”

    “他告诉我月亮是颗蛋,卡丽熙。”这位里斯女孩道,“天上原本有两个月亮,但其中一个运行得太靠近太阳,受不住高热,就爆炸了。成千上万只的龙从中涌出,吸收了太阳的火焰,这就是为什么龙会吐火。有朝一日剩下的那个月亮也会亲吻太阳,然后也会爆炸,龙便将重返人间。”

    两个多斯拉克女孩吃吃娇笑。“你这个满头稻草的傻奴隶,”伊丽说,“月亮才不是什么蛋,月亮是女神,太阳的妻子,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附和。

    丹妮爬出浴盆时,全身皮肤透红。姬琪要她躺下,为她周身抹油,并把她毛孔里的泥土刮干净。之后伊丽帮她洒上香花和肉桂。多莉亚为她梳头,把她的头发梳得亮如银线。其间,她一直在思索月亮、蛋和龙的事。

    她的晚餐很简单,只是水果、乳酪和炸面包,配上一壶蜜酒。“多莉亚,留下来跟我一起吃。”丹妮遣走其他侍女时,这么下令。这位里斯女孩的发色如蜂蜜,眼睛则像夏日长空。

    她们独处时,她垂下双眼。“卡丽熙,这是我的荣幸。”她说,但这并非荣幸,只是职责。月亮升起又高挂,她们一直坐在一起,促膝谈心。

    当晚卓戈卡奥归来时,丹妮正等着他。他站在帐篷门口,惊讶地盯着她。她缓缓起身,揭开她的丝质睡衣,让衣服滑落在地。“夫君,今晚我们该到外面去。”她告诉他,因为多斯拉克人相信,一个男人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事,都应该让宽敞的天空作见证。

    卓戈卡奥跟着她走进月光,发间的铃铛轻声作响。寝帐数码之外有片柔软的草床,丹妮便把他带到这里。当他要把她转过去时,她伸手放在他的胸口。“不,”她说,“今晚我要看着你的脸”。

    在卡拉萨里没有隐私可言。丹妮一边为他宽衣解带,一边感觉众人落下的目光;她一边照着多莉亚所说的去做,一边听见别人窃窃私语。对她来说这都没什么。难道她不是卡丽熙吗?她只在乎他的目光,而当她骑到他身上时,在他的眼里她看到了前所未见的萌动。她猛烈地骑他,一如骑自己的小银马。最后,当高潮来临,卓戈卡奥喊了她的名字。

    在他们抵达多斯拉克海遥远的中心后,姬琪轻抚丹妮微凸的腹部,说:“卡丽熙,您有身孕了。”

    “我知道。”丹妮告诉她。

    那天,是她十四岁命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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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卡斯:多斯拉克领袖所拥有的私人小部族,与其一起行动,负责照顾其安全等。

Chapter25 布兰

    瑞肯在下方的庭院里与狼一同奔跑嬉闹。

    布兰从窗台上看着这一切。不论小男孩跑到哪里,灰风总是抢先一步,跨步截断他的路,瑞肯看到他,兴奋地尖叫,然后又朝另一个方向奔去。毛毛狗和他寸步不离,若是其他狼靠得太近就转身咆哮。它的毛色已经变深,如今通体漆黑,眼睛如一团绿火。布兰的夏天落在最后,他的毛色乃是银白和烟灰相间,金黄的眼睛异常敏锐。它的块头比灰风稍小,却更机警。布兰私下认为它是狼群里最聪明的一只。看着瑞肯鼓动那双娃娃腿,在硬泥地上来回奔跑,布兰可以听见弟弟气喘吁吁的笑声。

    他只觉眼睛刺痛。他好想下去,好想笑闹跑跳。布兰越想越气,赶紧在眼泪掉下以前用指节抹掉。他的八岁命名日来了又去,他已经接近成年,不能再哭了。

    “都是骗人的,”他苦涩地说,想起了梦中的乌鸦。“我不会飞,连跑都没办法。”

    “乌鸦本来就很会说谎。”坐在椅子上做针线活的老奶妈附议。“我知道一个乌鸦的故事。”

    “我不要听故事,”布兰语气暴躁地斥道。他曾经很喜欢老奶妈和她说的那些故事。但那都是过去的事,现在情形不一样了。他们要她整天陪着他,让她照顾他,为他洗澡,以免他寂寞孤单,但她的存在却只让事情更糟。“我恨你那些蠢故事。”

    老妇人张开无牙的嘴对他微笑,“我的故事?不对,我的小少爷,不是我的。这些故事早在你我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她真是个丑老太婆,布兰恶毒地想:佝偻着缩成一团,满脸皱纹,眼睛差不多瞎掉,连爬楼梯的力气都没有,满是斑点的粉红头皮上只剩几小撮白发。没人知道她究竟有多老,父亲说他小时候大家就已经叫她老奶妈了。她无疑是临冬城里最老的人,说不定是七国里最老的寿星。她初来城堡,是为当布兰登·史塔克奶妈,因为他的母亲在生他的时候难产而死。此人是布兰的祖父瑞卡德公爵的哥哥,或许是弟弟,或是瑞卡德公爵父亲的兄弟。老奶妈每次说的都不一样。但不管哪个版本,故事里那小男孩总死于三岁时夏天的一场风寒,老奶妈和她的孩子们却在临冬城长住下来。她的两个儿子都死于劳勃国王夺取王位的那场战争,她的孙子则在平定巴隆·葛雷乔伊叛变时于派克的城墙上殉难。她的女儿们早已陆续远嫁他乡,现在也都不在人世。如今她的血脉只剩下阿多,就是那个头脑简单,在马房里工作的巨人。只有老奶妈依旧好端端地活着,继续做她的针线,说她的故事。

    “我才不管是谁的故事。”布兰告诉她,“我就是讨厌它们。”他不想听故事,也不要老奶妈。他想要父亲母亲,想到外面尽情奔跑,让夏天陪在身边。他想爬上残塔,喂乌鸦吃玉米。他想跨上他的小马,和两个哥哥一起驱驰。他想要一切都回到从前的样子。

    “我知道有个故事是在讲讨厌听故事的小男孩。”老奶妈露出她那蠢笨的笑容说,她手中的针同时还穿梭个不停,喀,喀,喀,听得布兰直想对她尖叫。

    他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乌鸦骗他飞,结果他醒来之后,不但两脚残废,世界也都改变。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弃他而去,甚至连私生子哥哥琼恩也不告而别。父亲原本答应让他骑真正的骏马前往君临,但他们没等他便动身南下。鲁温师傅差了一只鸟把他醒来的消息带给艾德公爵,又派一只给母亲,一只给守卫长城的琼恩,然而全都音信杳然。“孩子,鸟儿常常会迷路。”师傅这么告诉他,“从这里到君临有好长一段路要飞,有无数老鹰伺机拦截,信不一定能传到他们手中。”然而对布兰而言,他们好像都已在他沉睡时死去……或者说死的是布兰,而他们已然将他遗忘。乔里、罗德利克爵士、维扬·普尔、胡伦、哈尔温,胖汤姆以及四分之一的守卫也都走了。

    只有罗柏和小瑞肯留下来,但罗柏也变了个人。现在的罗柏是一城之主,至少他正朝这个目标努力。他佩上一把真正的剑,从来不笑。白天他把时间都花在操演士兵和练习剑术上,金铁交击声充斥校场,布兰却只能孤独地坐在窗台边观看;到了晚上,罗柏把自己和鲁温师傅锁在房里,交换意见或讨论账目。有时他会和哈里斯·莫兰骑马出巡,一去就是好几天。而只要他外出超过一日,瑞肯便会哭着追问布兰罗柏还会不会回来。其实就算待在临冬城,罗柏城主也都和哈里斯·莫兰与席恩·葛雷乔伊待在一块,没时间陪两个弟弟。

    “我来说说筑城者布兰登的故事吧,”老奶妈说,“你最喜欢这个故事了。”

    几千年以前,筑城者布兰登兴建了临冬城,有人说绝境长城也是他建造的。布兰知道这个故事,但他并不特别喜欢。喜欢这个故事的,或许是另一个叫布兰登的孩子。有时老奶妈会误以为他是许多年以前她养大的那个布兰登,有时又会把他和布兰登伯伯混为一人,而伯伯早在他出生以前就被疯王所害。她活了这么多年,母亲曾对他说,以至于所有叫布兰登·史塔克的人在她脑子里都变成了同一个。

    “我最喜欢的才不是这个,”他说,“我喜欢的是那些吓人的。”他听见外面传来一阵骚动,转身望向窗外。瑞肯正穿过广场,朝城门楼跑去,狼群跟在后面。然而布兰所处的高塔方向不对,看不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不由得恼怒地一拳捶在大腿上,却毫无感觉。

    “噢,我亲爱的孩子啊,你出生在夏季,”老奶妈静静地说,“你哪里懂得真正的恐惧?小少爷,当冬天来临,积雪百尺,冰风狂啸,那才是真正的恐怖。当长夜漫漫,终年不见天日,小孩在黑夜里诞生、在黑夜里长大、在黑夜里死亡,而冰原狼骨瘦嶙峋,白鬼穿梭林间,那才是恐惧降临之时。”

    “你说的是异鬼罢。”布兰暴躁地说。

    “是啊,”老奶妈同意,“几千年前,一个出奇寒冷严酷的漫长冬季降临人间,只是今天的人类不复记忆。在一个长达整整一代人的长夜里,城中的国王和圈里的猪倌同样颤抖着死去。母亲们宁可闷死自己的孩子,也不愿见他们挨饿受冻。她们放声大哭,眼泪却冻结在脸颊上。”话音和织针同时静止,她抬起头,用那双惨白,像是覆盖了一层薄膜的眼睛看着布兰,问道:“孩子,你喜欢听的就是这种故事?”

    “嗯,”布兰很不情愿地说,“是啊,不过……”

    老奶妈点点头。“在一片黑暗中,异鬼降临人间,”她一边说,手中针线一边作响,咯,咯,咯。“他们是冰冷与死亡的怪兽,痛恨钢铁、烈火和阳光,以及所有流淌着温热血液的生命。他们骑着苍白的死马,率领死人组成的军队,横扫农村、城市和王国,杀死成千上万的英雄和士兵。人类的剑无法阻止他们前进,老幼妇孺也难逃魔掌。他们在结冰的森林里追捕少女,用人类婴儿的肉来饲养手下的死灵仆役。”

    此时她的声音已经降得极低,几乎像是呓语,布兰不自觉地倾身向前。

    “当时安达尔人还未统治七国,更是早在女人从洛恩河畔的古城邦渡狭海逃亡而来以前。只有先民从森林之子手中夺得土地,建立了林立四方的数百邦国。但在浓密的森林深处,森林之子依旧蛰居在他们的树上城镇和空山幽谷里。所以当大地充斥寒冷与死亡时,最后的英雄决定去寻找这些森林的儿女,冀望他们的远古魔法能抵挡人类所无法抵挡的军队。他佩上宝剑,骑乘骏马,带着猎犬,与一群同伴朝荒原启程。经过多年的长途跋涉,苦苦追寻,他始终找不到藏身秘密城市的森林之子,最后他绝望了。他的朋友相继罹难,他的战马和爱犬也先后死去,就连他的宝剑也被冻结成冰,一触即碎。这时,异鬼嗅到他体内温热的血液,悄悄地追踪他的足迹,带了一群大如猎狗的白蜘蛛偷袭——”

    房门“砰”地一声打开,把布兰吓得心脏都快从嘴里跳将出来。但进来的人不过是鲁温师傅,阿多站在他身后的楼梯间。“阿多!”马僮叫道,这是他的习惯,他还咧嘴朝大家微笑。

    鲁温师傅没笑。“我们有访客。”他宣布,“而你必须出席,布兰。”

    “我正听故事哪。”布兰抱怨。

    “小少爷,故事可以等下再听,待会儿您回来的时候,呵,它们都好端端地等着你呢。”老奶妈说,“客人可没这么有耐心哟,而且啊,他们常会带来自己的故事呢。”

    “是谁啊?”布兰问鲁温师傅。

    “提利昂·兰尼斯特,还有几位守夜人弟兄,说是有你哥哥琼恩的口信。罗柏正在会见他们。阿多,请你帮忙把布兰带到大厅去吧?”

    “阿多!”阿多开心地同意。他弯身让他那颗毛茸茸的大头穿过门。阿多高近七尺,很难相信他竟是老奶妈的后代。布兰暗自猜想,不知他年老时,会不会跟他曾祖母一样缩成那么一团。只怕阿多就算活个一千年,这也不大可能。

    阿多像举稻草一样轻易地举起布兰,抱在胸前。他身上总有股淡淡的马臊味,好在还可以忍受。他的双臂肌肉虬张,长满褐色体毛。“阿多。”他又说了一次。席恩·葛雷乔伊曾评论说阿多虽然所知有限,但谁也不能怀疑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布兰把这件事告诉老奶妈,她像只母鸡般咯咯直笑,并偷偷告诉他阿多的本名是瓦德。没人知道“阿多”这名字是打哪儿来的,她说,但当他开始说这个词的时候,大家就如此称呼他了。这是他惟一会说的词。

    于是他们离开高塔房间里的老奶妈,把她留给针线活和回忆。阿多不成调地哼歌,抱着布兰步下阶梯,穿过走廊。鲁温师傅跟在后面,加快脚步以跟上马夫的宽大步幅。

    罗柏正坐在父亲的高位上,穿着环甲和硬皮衣,一脸罗柏城主的严峻表情。席恩·葛雷乔伊和哈里斯·莫兰站在他身后。十来个守卫一字排开,紧靠灰石墙,站在高高的窄窗下。大厅的正中央则站着侏儒和他的仆从,还有四个身着守夜人黑衣的陌生人。阿多刚抱着他踏进门,布兰就感觉房里弥漫着一股怒气。

    “只要是守夜人的弟兄,我们都欢迎,各位在临冬城想住多久就住多久。”罗柏用城主罗柏的声音说。他的佩剑横放在膝上,让大家都能看见。即便布兰也知道摆着出鞘的武器待客是什么道理。

    “只要是守夜人的弟兄,”侏儒重复,“所以我不算啰。你就这意思,小子?”

    罗柏霍地起身,举剑指着小矮子道:“兰尼斯特,我父母亲不在的时候,我就是城主。我不是什么小子。”

    “你要当城主,好歹也该懂点儿城主应有的礼貌。”小矮子回敬,毫不理会眼前的剑尖。“我看,你爹把所有的礼貌都留给你那私生子老弟了。”

    “琼恩。”布兰在阿多怀里叫道。

    侏儒转身看他。“看来这孩子果真活下来了。真不敢相信,你们史塔克的命还真硬。”

    “这点你们兰尼斯特家最好牢牢记住。”罗柏边说边放下剑,“阿多,把我弟弟带过来。”

    “阿多。”阿多笑着小跑向前,把布兰放在史塔克家族的高位上。远自临冬城的主人称王北地开始,历代的统治者都坐着这把交椅。冰冷的石座椅早已被无数的过客磨得平滑无比。两边巨大的扶手前端雕刻了咆哮的冰原狼头。布兰抓紧扶手坐下,残废的双腿在空中摆荡。这张大椅子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小婴儿。

    罗柏伸手按在他肩上。“兰尼斯特,你说有话要对布兰讲。他人就在这儿呢。”

    布兰很不舒服地看着提利昂·兰尼斯特的眼睛。一颗黑,一颗绿,而两颗都正盯着他瞧,仔细审视忖度他。“布兰,我听说你很能爬上爬下,”最后小矮子终于开口,“告诉我,你那天怎么会摔下去的?”

    “我没有摔下去。”布兰坚持。他明明就没有摔下去,没有没有没有。

    “这孩子完全不记得摔下去的事,也不记得之前是怎么爬的。”鲁温师傅轻轻地说。

    “这倒奇了。”提利昂·兰尼斯特道。

    “兰尼斯特,我弟弟可不是来接受盘查的。”罗柏不客气地说。“把要说的说完,然后赶紧离开。”

    “我有件礼物要送你,”侏儒对布兰说,“小子,你喜欢骑马吗?”

    鲁温师傅上前道:“大人,这孩子的腿已经不能用了,他没办法骑马啊。”

    “见鬼,”兰尼斯特说,“只要有合适的马匹和鞍具,就算残废也能骑。”

    这句话如利刃刺进布兰心坎。他只觉泪水不听使唤地充满眼眶。“我不是残废!”

    “那我也不是侏儒啰。”侏儒撇撇嘴,“老爸听了不知多高兴。”葛雷乔伊在旁哈哈大笑。

    “您说的是什么样的马匹和鞍具呢?”鲁温师傅问。

    “一匹聪明的马。”兰尼斯特答道,“这孩子没法用腿指挥坐骑,所以你们得让马儿去适应他,教它懂得缰绳的含意,认识主人的声音。我建议从未参加训练的一岁小马开始,这样就不用废弃之前的练习重头教起。”他从腰带里抽出一张卷好的纸。“把这个交给你们的马鞍师傅,照着做就行了。”

    鲁温师傅像只好奇的小灰松鼠般从侏儒手中接过纸片,展开阅读。“我懂了。大人您画得很清楚。没错,这应该行得通,我早该想到的。”

    “师傅,由我想比较容易。因为这该死的东西和我自己的马鞍相去不远。”

    “我真能骑马吗?”布兰问。他好想相信他们,却又生怕这是骗局一场。乌鸦还说他能飞呢。

    “没问题。”侏儒告诉他:“而且我向你保证,小子,骑在马上,你跟别人一样高。”

    罗柏·史塔克一脸迷惑。“兰尼斯特,你耍什么把戏?布兰跟你有何干系?你为什么要帮他?”

    “是你琼恩老弟求我的。而就我自己来说,特别同情杂种,残废和其他缺陷怪胎。”提利昂·兰尼斯特捂住心口嘻嘻笑道。

    这时通往广场的门突然轰地敞开。阳光射进大厅,瑞肯上气不接下气地冲了进来,冰原狼群跟在旁边。他睁大双眼停在门口,但狼却没停下,他们的眼睛盯上兰尼斯特,嗅到了他的气味。夏天首先龇牙咧嘴,灰风也立刻跟进。他们一左一右,朝小矮子步步进逼。

    “兰尼斯特,看来这几只狼不太喜欢你的味道哪。”席恩·葛雷乔伊评论。

    “或许我该走了。”提利昂说。他向后退开一步……突然毛毛狗从他背后的阴影里咆哮跳出。兰尼斯特急忙转身,夏天又从另外一边朝他扑去。他蹒跚地躲开,脚步踉跄,灰风开始撕扯他的手臂,利齿咬破衣袖,扯下一块布。

    “住手!”眼看兰尼斯特家的随从纷纷伸手拔剑,布兰连忙从高位上喊道,“夏天,过来。夏天,到我这边来!”

    冰原狼听到声音,瞟了布兰一眼,又转头看看兰尼斯特。他从小矮子身边走开,趴到布兰晃来晃去的双腿下。

    罗柏原本屏气凝神,这时他也叹了口气,唤道:“灰风。”他的冰原狼安静而迅速地跑到他身边。只剩下毛毛狗眼里闪着绿火,还在对小矮子低吼。

    “瑞肯,叫它停手。”布兰朝他的小弟喊道,瑞肯这才回过神来尖叫:“回家啰,毛毛,回家啰。”黑狼朝兰尼斯特吼了最后一声,然后朝瑞肯跑去,瑞肯紧紧搂住他的脖子。

    提利昂·兰尼斯特解下围巾,抹抹额头,用平板的声音说:“这可真有意思。”

    “大人,您没事罢?”他的一名手下握着剑问,边说边紧张地看看那群冰原狼。

    “袖子破了,裤子里面湿得一塌糊涂,但除了自尊心受损,总算没缺胳膊断腿。”

    连罗柏都很惊讶。“这些狼……我不懂他们为什么会……”

    “想必它们是错把我当晚餐了。”兰尼斯特僵硬地朝布兰鞠个躬。“小骑士,感谢您把他们叫开。不然的话,我跟您保证他们会觉得我很难吃的。现在我走啦,真的。”

    “大人,请您等等。”鲁温师傅说。他走到罗柏身旁,两人交头接耳了一会儿。布兰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但话音太低。

    罗柏·史塔克终于把剑收回鞘里。“我……我想我是太急躁了,”他说,“您帮了布兰一个大忙,嗯,所以……”罗柏竭力想让口气自然。“如果您愿意的话,兰尼斯特,就让临冬城款待您罢。”

    “小子,少假惺惺。你既不喜欢我,也不希望我待在这儿。我看城外的避冬市镇里有家旅店,我还是去那儿弄张床,这样我们俩都会睡得安稳些。说不定我还可以花两个铜板,找个标致姑娘帮我暖暖床咧。”他转向一位年老驼背又满脸胡碴的黑衣弟兄说,“尤伦,我们天一亮就往南走,你一定可以在路上找到我的。”说完他挣扎着摆动起那双短腿,经过瑞肯身边,走出门外,他的手下紧跟在后。

    四个守夜人留了下来。罗柏迟疑地转向他们。“我已经派人备好房间,以及足够的热水让你们洗净路上尘土。我衷心希望今晚能荣幸地与各位共进晚餐。”他这番话说得很怪,连布兰都听得出这是他特意背来,而非发自肺腑,但黑衣弟兄似乎不以为意,仍旧感谢他的好意。

    阿多把布兰抱回床上,夏天跟着他们步上高塔楼梯。老奶妈已经坐在椅子上睡着了。阿多说:“阿多,”然后抱走轻轻打鼾的曾祖母。布兰躺着思考,罗柏刚才保证他可以和守夜人一起在大厅里吃晚餐。“夏天,”他唤道。小狼跳到床上,布兰用力地搂住它,直到小狼热呼呼的鼻息直冲脸颊。“我可以骑马了。”他对他的动物朋友说,“你等着瞧,我们很快就可以一起去森林打猎。”没过多久,他便睡着了。

    在梦中他再度攀爬,沿着一座年代久远,没有窗户的塔向上攀升,手指勾住焦黑的石块,双脚胡乱地寻找支撑。他越爬越高,穿越云层,进入夜空,但仍不见塔顶。当他停下来向下看去,只觉头晕目眩,手指滑落。他尖叫着死命胡抓。地面离他足足千里之遥,而他又不会飞。他根本就不会飞。他直等到心脏不再怦怦乱跳,呼吸也顺畅之后,才继续往上爬。除了向上,别无他途。上方极目处,映着偌大的惨白圆月,他隐约可以看到石像鬼的形影。他两臂酸麻,却不敢休息,反而逼自己加快速度。石像鬼看着他向上攀升,眼睛如火盆里烧红的煤炭般炯炯发亮。它们原本曾有狮子的形貌,如今却极尽扭曲怪诞之能事。布兰听见它们窃窃私语,石头发出的轻细声音分外骇人。他不该听的,他告诉自己,他不能听的,只要不听,就能确保自身安全。然而当众多石像鬼挣脱石座,往下朝布兰攀住的地方进逼时,他知道自己终究还是难逃一劫。“我不听,”眼看它们越靠越近,他哭起来。“我不听,不听。”

    他喘着气惊醒,独处黑暗,只见一个硕大的黑影笼罩着他。“我不听,”他一边害怕地颤抖,一边低声说。这时黑影道:“阿多”,接着点亮床边的蜡烛,布兰总算安心地松了口气。

    阿多用一块温热的湿布替他抹去一身冷汗,再灵巧温柔地为他换好衣服。等时间一到,便把他抱去大厅。厅里大火炉旁边已经架起长桌,领主的首座空着,罗柏坐在那个位子右边,布兰则在他对面。当晚他们吃了烤乳猪、鸽肉派,还有浸在奶油里的芜菁,厨子说饭后甜点是蜂窝。夏天从布兰手里叼走剩菜,灰风和毛毛狗则在角落里争夺一块骨头。临冬城的狗儿们现在已经不敢靠近饭厅,布兰起初还觉得奇怪,渐渐也就习以为常了。

    尤伦是黑衫弟兄里最年长的一位,所以管家让他坐在罗柏和鲁温师傅之间。这老人身上有股酸味,似乎很久没洗过澡。他用牙齿大力撕咬猪肉,啃裂骨头,吸吮骨髓,听人提到琼恩·雪诺时则耸耸肩。“他是艾里沙爵士的心头大患。”他咕哝着说,他的两个同伴听了哈哈大笑,布兰却不明所以。但当罗柏问起他们班扬叔叔时,黑衣弟兄们立时都静了下来。

    “他到底怎样了嘛?”布兰问。

    尤伦在背心上抹抹指头。“这消息恐怕不太好受,诸位大人,说出来实在对不起这顿丰盛晚餐,但既然问了,我就直说,史塔克他是回不来啦。”

    另一个人说:“熊老派他去找威玛·罗伊斯,不过他到现在还没回来哩,大人。”

    “太久了,”尤伦说,“我看八成是死了。”

    “我叔叔没死,”罗柏·史塔克高声道,话中充满愤怒。他从长凳上起身,伸手按住剑柄。“你听见没有?我叔叔没死!”他的声音响彻石室,布兰突然害怕起来。

    浑身酸臭的老尤伦抬头看看罗柏,不置可否地说:“大人您爱怎么说都成。”他边说边吮卡在牙缝间的肉。

    几位黑衣弟兄里最年轻的那个不自在地在座位上动了动。“长城上没有人比班扬·史塔克更熟悉鬼影森林。他应该能找到路回来。”

    “谁知道哩,”尤伦道:“或许能,或许不能。从前许多厉害角色到了森林也是一去不回。”

    此刻布兰脑中所想只有老奶妈故事里的异鬼和最后的英雄,在白茫茫的森林里被死人和猎狗一般大的蜘蛛穷追不舍。半晌之间,他十分害怕,接着他突然想起故事的结局。“森林之子,”他脱口而出,“森林之子会帮助他的!”

    席恩·葛雷乔伊暗自窃笑,鲁温师傅开口道:“布兰,森林之子早在几千年前便已销声匿迹。如今只剩下树上镂刻的脸。”

    “老师傅,在这儿或许是这样没错,”尤伦说,“但出了长城,谁知道呢?在那儿,想分辨活人跟死人都不容易啊。”

    当天晚上,等碟盘收拾完毕,罗柏亲自把布兰抱回卧床。灰风领路在前,夏天紧随在后。以他的年龄,哥哥算是相当强壮,何况布兰轻得跟堆破布似的,然而楼梯又陡又暗,当他们终于走上塔顶,罗柏已经气喘吁吁。

    他把布兰放上床,为他盖上毯子,然后吹熄蜡烛。罗柏在黑暗中陪他坐了一会儿。布兰想跟他聊聊,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我保证,一定会帮你找到合适的马。”最后罗柏低声说。

    “爸妈他们会回来吗?”布兰问他。

    “当然会。”罗柏的语气充满希望,布兰知道此刻和自己说话的是罗柏哥哥,而非罗柏城主。“母亲很快就会回来了。说不定我们可以一起骑马出城去迎接她哟。看到你骑在马上的英姿,她一定又惊又喜,对不对?”即使房间漆黑一团,布兰也能感觉哥哥的微笑。“然后咱俩可以往北骑,去看看长城。咱们先瞒着琼恩,你我两个哪天说走就走,跟出去冒险一样。”

    “出去冒险。”布兰渴望地复诵。他听见哥哥轻声啜泣。屋里太暗,看不到罗柏脸上的泪水,所以他伸出手找到哥哥的手,十根指头紧紧交握。

Chapter26 奈德

    “大人,艾林公爵的死对我们是个沉重的打击。”派席尔国师说,“我自然很乐意告诉您他过世的情形。请坐。您要不要吃些点心?来几颗枣子如何?我这儿还有些上好的柿子。我这把年纪虽然不能喝酒,倒是可以帮您弄杯冰牛奶,加过蜂蜜的。大热天里喝这个正合适。”

    天气的确很热,奈德的丝质外衣贴紧前胸。空气郁窒而潮湿,像条湿羊毛毯般覆盖整个城市。穷人纷纷逃离他们闷热窒息的住所,想在河畔抢个位子歇息,只有那里才有些许微风,结果河边被挤得壅塞不堪。“那就谢谢您了。”奈德说着坐了下来。

    派席尔用拇指和食指拣起一个精巧的小银铃,轻轻摇了两下。一名清瘦的女侍急忙赶进来。“我的好孩子,请你帮首相大人和我各弄一杯冰牛奶,多加点蜂蜜。”

    女孩去取饮料之后,国师叉起指头,把手放在肚子上。“老百姓说夏天的最后一年是最热的年头。当然啦,这只是民间的说法,可有时候还真让人产生这种错觉,您说是不?每到这种天气,我就羡慕你们北方人还有夏雪。”老人脖子上挂的那串宝石项链随着他挪动身体而发出轻响。“远的不说,梅卡国王那时的夏天就比现在还热,持续时间也差不多。有些傻瓜还以为永不结束的‘永夏’已经降临,就连学城里也有这种人,结果呢?到得第七年突然就变了天,紧接着短短的秋天,就是恐怖而漫长的冬季。但无可否认,那时候还真是够热。旧镇上上下下热气四溢,暑气逼人,到了晚上才稍稍扭转。那时我们常在河滨花园里散步,一边争论各种宗教观点。首相大人,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些个夜晚的味道——香水、汗味,各种瓜果熟得快裂开,桃子与石榴,颠茄和月花。当时我还年轻,正在打造我的项链,再热都不以为意,哪像现在,受不了啰。”派席尔眼睑低垂,看上去仿佛就要睡着。“艾德大人,真对不住,您不是来听我絮絮叨叨什么早被遗忘的夏季的,当年连令尊都没出生呢。就请您多多包涵我这老人家的罗嗦罢。思想这东西,就跟宝剑一样,放久了自然就生锈喽。啊,我们的牛奶来了。”女侍在他们中间放上一个托盘,派席尔朝她微微一笑。“真是个好孩子。”他拿起一杯尝了两口,点点头。“谢谢你,你下去罢。”

    女孩离开后,派席尔用他那双苍白而湿润的眼睛打量奈德,“我们说到哪儿了?噢,您问起艾林大人……”

    “是的。”奈德很有礼貌地啜着牛奶,冰凉凉的很爽口,只是对他而言太甜了。

    “说实话,前首相大人之前就常常心神不宁。”派席尔道,“我和他共事这么多年,还有什么征兆看不出来?我认为这是来源于他长久以来默默承受的重责大任。他那对宽阔的肩膀都快被国家大事和别的心事给压垮了。尤其是他儿子身体孱弱,夫人为此忧心忡忡,几乎不敢让他离开视线范围。这样的压力连身强体壮的人尚且难以负荷,何况琼恩大人他年纪也已不轻。若他为此身心俱疲,实在不足为奇。至少我当时是这样想的。现在我却不敢妄下断论。”他若有所思地摇摇头。

    “他到底生了什么病?”

    国师摊开手,做出无可奈何的悲伤姿势。“有天他来找我要一本书,身子骨和平时一样,硬朗得没话说,但我看得出他心头在挂虑什么。隔天早晨,他便周身疼痛,连床也起不来了。柯蒙学士认为他只是肠胃受了寒,这些日子天气热,首相大人常在葡萄酒里加冰块,很有可能影响消化。然而琼恩大人的病情却持续恶化,于是我亲自出马,只是诸神不肯赐予我拯救他的力量。”

    “听说您当时把柯蒙师傅给遣开了。”

    大学士慢慢而郑重地点了点头,有如缓缓流动的冰河。“是啊,只怕莱莎夫人永远也不会原谅我。或许我做得不对,然而当时我觉得这是最好的选择。我把柯蒙师傅当自己儿子一般看待,对他的能力我也绝对有信心,然而他太年轻,年轻人往往无法体会老年人的身体有多虚弱。他让艾林大人喝下清肠剂和胡椒液,本意是想呕出毒素,怕只怕这反而会害了公爵。”

    “艾林大人病危时跟您说过些什么?”

    派席尔皱起眉头,“在他最后高烧弥留的阶段,首相大人多次高呼‘劳勃’这个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叫他的爱子还是国王陛下。莱莎夫人不准孩子进病房,怕他被传染。国王陛下倒是来过,在病床边坐了好长时间,跟琼恩大人谈起往日的美好时光,希望能提振他的精神。他对前首相的敬爱非常明显。”

    “没有别的吗?没有遗言?”

    “我眼看首相大人康复无望,便给他喝了罂粟花奶,好让他不再受苦。他在阖眼之前,向夫人和国王陛下说了句为爱子祈福的话。他说‘种性强韧’。末了,他的吐词已经含糊不清,难辨其意。虽然隔天清晨人才故去,但琼恩大人在那之后已经平静下来,没再开口。”

    奈德又喝了口牛奶,努力忍受腻人的甜味。“那,依您之见,琼恩·艾林大人的死有无蹊跷?”

    “有无蹊跷?”老师傅的声音轻得像是悄悄话,“不,我认为没有。艾德大人,死亡固然令人悲伤,但从另一方面讲,却也是最自然不过的事。琼恩·艾林大人如今已卸下所有重担,长眠于地底了。”

    “夺走他性命的这种病,”艾德说,“您以前见过吗?在其他病人身上?”

    “我做七国的国师已近四十年,”派席尔回答,“服侍过我们的好国王劳勃,在他之前的伊里斯·坦格利安,伊里斯的父亲杰赫里斯二世,甚至还在杰赫里斯的父亲‘幸运的’伊耿五世手下做过几个月。首相大人,我见过的疾病不胜枚举,让我告诉您罢:每种疾病虽不一样,却都有共通之处。琼恩大人的死并不比其他人来得离奇。”

    “他的夫人可不这么认为。”

    国师点点头。“我想起来了,他的遗孀是尊夫人的妹妹。如果您不嫌我这老人家说话莽撞,容我这么说,即便最坚强、最自制的人,往往也容易被悲伤所影响,何况莱莎夫人本不是那样的人。她自上次流产之后,便疑神疑鬼,处处以为有人要与她为敌,想必首相大人的死让她心都碎了。”

    “所以你确信琼恩·艾林死于突发性疾病?”

    “是的。”派席尔沉重地回答,“若非疾病,我的好大人,还会是什么呢?”

    “毒药。”奈德静静地提示。

    派席尔的惺忪睡眼猛地睁大,这位老师傅不安地在座位上挪动身子。“这想法真叫人不寒而栗。我们并非身在自由贸易城邦,只有在那里,这种事才是家常便饭。虽说伊萨穆尔国师提醒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谋杀的种子,即便如此,下毒还是太令人不齿。”他沉默了一会儿,眼神若有所思。“大人,您所提出的这种可能性,我认为不存在。随便雇一个乡野学士都能看出常见的中毒症状,艾林大人却没有任何类似迹象。更何况人人都爱戴首相大人,怎么会有禽兽胆敢毒害如此高贵的好人呢?”

    “我倒听说毒药是女人的武器。”

    派席尔沉吟着捻胡须。“是有这种说法。包括女人、懦夫……还有太监。”他清清喉咙,朝草席吐口浓痰。在他们头顶上方,有只乌鸦在巢里大声怪叫。“您可知道,瓦里斯伯爵原本是里斯的奴隶?大人,千万不能信任蜘蛛啊。”

    这话奈德不用他提醒,瓦里斯有种能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本事。“我会记住的,师傅。谢谢您的协助,只怕我已经占用您太多时间了。”他站起身。

    派席尔国师缓缓推开椅子,送奈德到门边。“希望我这一点绵薄之力能让您安心。如果还有别的地方帮得上忙,您尽管开口。”

    “还有一件事,”奈德对他说,“我对琼恩生病前天跟您借的那本书很好奇,不知可否拿来一阅?”

    “恐怕您会觉得很无趣,”派席尔道,“那是梅利恩国师所写的一本大部头,里面讲的全是各大家族的历代谱系。”

    “没关系,我只想看看。”

    老人打开门。“如您所愿,我好像就放在这哪儿,总之书一找到,我即刻差人送到您房间去。”

    “您真是太周到了。”奈德告诉他。接着,他像突然想到什么似地说,“请您见谅,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您刚才说艾林大人临终时国王在他床边,呃,不知当时王后在不在场?”

    “唉,不在哪。”派席尔说,“当时她正带着公主王子,陪着她父亲,前往凯岩城。先前泰温大人带上大队人马前来都城参加乔佛里王子的命名日比武大会,无疑是想看他儿子詹姆赢得冠军,可惜没能如愿。通知王后陛下艾林大人死讯的事,便落到了我身上。我这辈子从没有怀着如此沉重的心情送出一只鸟儿。”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奈德喃喃道。这是小时候老奶妈教他的一句谚语。

    “民间是这么说的,”派席尔总师同意,“但我们知道也不尽然。鲁温学士的鸟儿捎来贵公子布兰的好消息时,可不是让城里每个人都欢欣雀跃么?”

    “大学士,您说得对。”

    “诸神慈悲,”派席尔点点头。“艾德大人,有什么事请尽管来找我,我随时听候差遣。”

    是啊,奈德在门关上时想着,但是听候谁的差遣呢?

    回房途中,他见到女儿艾莉亚单脚站在首相塔的螺旋梯上,两手不断挥舞保持平衡。粗糙的石地面磨破了她的脚丫。奈德停下来看她。“艾莉亚,你这是在做什么?”

    “西利欧说水舞者可以用一只脚趾站好几个小时。”她两手在空中拚命挥舞,以保持平衡。

    奈德忍俊不禁。“哪只脚趾头?”他揶揄道。

    “随便哪一只都可以。”艾莉亚为这个问题而恼怒。她从右脚跳到左脚,颤巍巍地来回晃动,最后才重新找到平衡。

    “你非站在这里不可?”他问,“又高又陡,跌下去可不好玩。”

    “西利欧说水舞者绝不会跌倒。”她放下脚,两腿站立。“爸爸,布兰现在会来跟我们一起住了吗?”

    “恐怕要等一段时间,小宝贝。”他对她说,“他得先恢复体力才成。”

    艾莉亚咬咬嘴唇。“布兰长大以后要做什么呢?”

    “艾莉亚,他有好多年的时间来寻找答案。而现在,我们只要知道他会活下去就好了。”鸟儿从临冬城捎来讯息的那天晚上,艾德·史塔克带着女儿们来到城堡的神木林。那是片足有一亩之广的森林,种满榆树、柏树和黑色三叶杨,俯瞰着河流。那里的心树是棵大橡木,古老的枝干上爬满烟莓藤蔓,他们在树前跪下感谢神灵,一如在家乡的鱼梁木底。待到月亮升起,珊莎已经睡着,艾莉亚则多撑了几个小时,最后也蜷缩在草地上,盖着奈德的斗篷沉沉睡去。漫漫长夜,他独自静默祷告。翌日清晨,天光乍现,只见龙息草暗红色的花围绕着两个躺卧的女儿。“我梦见了布兰喔,”珊莎偷偷对他说,“还看见他笑呢。”

    “他以后会当上骑士,”这会儿艾莉亚说,“当上御林铁卫的骑士。他还能当骑士吗?”

    “不行。”奈德自觉说谎无益。“有朝一日他或能身居高位,成为国王的重臣。他可能会像‘筑城者’布兰登那样兴建城堡,可能乘船横渡日落之海,或是皈依你母亲的信仰,当上总主教。”然而他再也不能和他的狼一并奔驰,他沉痛地想,这悲伤无言可喻,他也无法和女人同床共枕、抱着自己亲生孩儿了。

    艾莉亚歪着头。“那我可以当国王的重臣,盖城堡,当大主教吗?”

    “你啊,”奈德说着轻轻吻了她的眉毛。“你会嫁给某个国王,管理他的城堡,你的儿子们则会当上骑士、王子或领主,或许也能当上大主教。”

    艾莉亚脸色一变。“不要,”她说,“珊莎才会那样。”她右脚离地,继续练习单脚平衡。奈德叹了口气,留下她走了。

    进到房间,他脱下汗水浸湿的丝质上衣,从床边的水盆里掬起冷水当头淋下。正当他擦脸的时候,埃林进来说:“老爷,贝里席大人在外求见。”

    “把他请到我书房去。”奈德边说边伸手拿起他质料最薄的亚麻布干衣。“我马上就来。”

    当奈德跨进书房,发现小指头正坐在窗边,望着在下方广场练剑的御林铁卫。“老赛尔弥的脑袋瓜要跟他的剑一样灵光就好了,”他满怀渴望地说,“那样开会会有趣许多。”

    “巴利斯坦爵士的武勇和操守,不输给君临的任何人。”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奈德对这位德高望重,白发苍苍的御林铁卫队长抱持着崇高的敬意。

    “他的死气沉沉也同样不落人后。”小指头补充道,“不过我相信他在比武大会上应该还能老当益壮,发挥余热。去年他把猎狗一枪刺下马,距离他上次摘下冠军也不过四年。”

    对于谁会夺得比武大会冠军,艾德·史塔克一点兴趣也没有。“培提尔大人,请问您这次来访有何目的,还是单只来欣赏我窗边景致?”

    小指头微笑:“我答应凯特帮你明查暗访,而我说到做到。”

    奈德大感意外。不论对方有无承诺,他都不打算相信培提尔·贝里席伯爵,他的机灵狡诈让他很不习惯。“你查到了什么事?”

    “我查到的是人,不是事。”小指头纠正他。“事实上,是四个人。你有没有想过去盘查首相的仆人?”

    奈德皱眉道:“如果我能就好了。艾林夫人把她全家上下都带回了鹰巢城。”在这方面莱莎一点忙也没帮上,所有跟她丈夫亲近的人都随她一道逃走:包括琼恩的学士、总管、侍卫队长,以及手下的骑士和仆从。

    “不对,是大部分的人,”小指头说,“并非全部。有几个人留了下来。有个肚子被搞大的厨房小妹匆匆忙忙跟蓝礼大人的马夫成了亲,一个马僮加入了都城守卫队,一个跑堂小弟因为偷窃被炒了鱿鱼,留下来的还有艾林大人的侍从。”

    “他的侍从?”奈德喜出望外,做侍从的对主子的进出动向往往一清二楚。

    “峡谷的修夫爵士,”小指头说出他的名字,“艾林大人死后,国王封那小子做了骑士。”

    “我这就找他来,”奈德说,“还有其他人。”

    小指头畏缩着说:“大人,劳烦您,悄悄地走到窗边。”

    “做什么?”

    “过来罢,大人,我让您瞧瞧。”

    奈德皱起眉头,走到窗边。培提尔·贝里席若无其事地做了个手势。“那儿,广场过去,兵器库门口,您可看见一个蹲在楼梯上磨刀的小子?”

    “他怎么了?”

    “他是瓦里斯的眼线。‘八爪蜘蛛’对您的一举一动都很有兴趣。”他在窗边动了动。“现在再瞧瞧城墙上,西边最远处,马厩上面,有没有看见那个靠在墙上的守卫?”

    奈德看到了。“这人也是太监的走狗?”

    “不,这家伙是王后的人。请您注意,他的视线正好落在这座塔的门上,谁进谁出一清二楚。他们俩远不是全部,很多连我都不知晓。红堡里到处是各种眼线。否则我干嘛把凯特藏在妓院?”

    艾德·史塔克对这种种机心巧诈颇感不耐。“天杀的,”他咒道。城墙上那个人看起来的确像在监视他。奈德顿时觉得浑身不自在,既便离开窗边。“难道这该死的城里每个人都是别人的眼线?”

    “那可不,”小指头说。他开始掰手指。“唉,让我算算,他们得监视我、你、国王……不过国王把太多事都告诉了王后,而我对你更不敢放心。”他站起来。“你手下可有让你完全、彻底地信任的人?”

    “有。”奈德回答。

    “若真是如此,那我还有一座建在瓦雷利亚,爱不释手的漂亮皇宫想卖给您呢。”小指头一脸嘲讽地笑道,“聪明的回答是:没有,大人,不过既然说了就算了。您得派您这位模范部下去找修夫爵士和其他人,因为您自己的行踪会引人注目,但就算‘八爪蜘蛛’瓦里斯也没法无时无刻、成天盯住你的每位手下。”他朝门走去。

    “培提尔大人,”奈德叫住他,“我……很感激你的鼎力相助。或许我不应该不信任你。”

    小指头轻捻胡须:“艾德大人,您实在学得太慢。不信任我,是你跳下马背以来所做过的最明智的事。”

Chapter27 琼恩

    那个新兵走进训练场时,琼恩正在向戴利恩示范侧劈的诀窍。“两脚要张开一点,”他叮嘱道,“以免重心不稳,对,就是这样。出手的时候身体旋转,把全部的重心放在剑上。”

    戴利恩停了下来,掀开面罩。“诸神在上,”他喃喃道,“琼恩,你快瞧瞧。”

    琼恩转身,隔着头盔的细窄眼缝,他看到了他平生所见最为肥胖的男孩站在兵器库门口。单凭目测,他大概有二十石重,肥大的下巴完全遮掩住刺绣外套的绒毛领口,圆滚滚的月亮脸上一对苍白的眼睛局促地四下转动,汗水淋漓的肥胖指头则在天鹅绒上衣上揩个不停。“他……他们叫我来这边……受训。”他不确定地道。

    “公子哥儿一个,”派普对琼恩说,“南方来的,八成是高庭一带的人。”派普曾经跟着戏班走遍七国全境,自称凭口音便能分辨别人来自何方,操什么营生。

    胖男孩穿着绒毛滚边的外套,胸前用鲜红丝线绣着一个大跨步的猎人。琼恩不认得这个家徽。只见艾里沙·索恩爵士望了望他的新手下说:“看来这年头南方连盗猎者和小偷都人手短缺,这会儿倒把猪送来防守长城啦。我说火腿大人,这身毛皮和天鹅绒敢情就是您的铠甲了?”

    众人很快便发现这新兵自己带来了全套行头:加衬垫的上衣,煮过的硬皮甲,铁铠和头盔,还有个包皮的大木盾,上面同样刻着他衣服上那个健步猎人纹章。由于这身装备没一件是黑的,艾里沙爵士便坚持要那新兵到武器库去换一套。这一换就是半早上。因为他的腰围太粗,唐纳·诺伊只好拆开整件胸甲,再帮他前后套上,两边用皮绳捆住。为了帮他戴上头盔,面罩便保不住。他的皮护手和绑腿紧紧地绑在四肢上,使他几乎动弹不得。全副武装之后,新来的小子看起来活像条煮得过熟的香肠,随时可能爆开。“希望你不像看起来那么不中用,”艾里沙爵士道,“霍德,试试猪头爵士有多厉害。”

    琼恩·雪诺听了立刻皱起眉头。霍德在采石场里出生,当过石匠的学徒,今年十六岁,高大又结实,打起人来下手很重,琼恩还没尝过更厉害的拳头。“这下有人要他妈的倒大霉了。”派普喃喃道,事情果真如他所料。

    打斗不到一分钟就告结束。胖子倒在地上,血从碎掉的头盔和肥短的手指间流出来,他全身都在颤抖。“我投降,”他尖叫,“别打了,我投降,不要打我。”雷斯特和其他几个男孩哄笑成一团。

    即便如此,艾里沙爵士还是不肯罢休。“猪头爵士,给我起来,”他叫道,“把剑捡起来。”眼看胖子还是躺在地上,索恩向霍德示意,“拿剑脊揍他,直到他爬起来为止。”霍德试探性地敲敲对手仰高的脸颊。“你该不会就这点力气罢?”索恩讥讽。霍德于是双手持剑,狠狠地砍将下去,力道之猛,虽然是用剑脊,皮甲还是应声破裂。新兵痛苦地哀嚎。

    琼恩跨前一步,派普忙伸出戴护套的手抓住他。“琼恩,不要冲动。”小个子一边紧张地瞄了艾里沙·索恩爵士一眼,一边悄声对他说。

    “还不快给我起来。”索恩又说。胖男孩挣扎着想起身,谁知竟滑了一跤,又重重地摔倒在地。“猪头爵士有进步啰。”艾里沙爵士说,“再打。”

    霍德举起剑准备继续。“给我们切块火腿唷!”雷斯特狞笑着催促他。

    琼恩甩开派普的手。“霍德,够了。”

    霍德转头去看艾里沙爵士。

    “野种出来为农民打抱不平啦?”教头用他那尖锐而冷酷的声音说,“雪诺大人,你别忘了,我才是这里的头儿。”

    “霍德,你看看他,”琼恩劝促道,故意不理睬索恩。“人家都投降了,你这样趁火打劫有什么意义?”他在胖子身旁蹲了下来。

    霍德放下剑。“他投降了,”他跟着重复。

    艾里沙爵士黑玛瑙似的眼睛紧紧盯着琼恩·雪诺不放。“我说哪,原来咱们野种谈恋爱啦。”他边看着琼恩扶起胖子边说,“雪诺大人,亮剑。”

    琼恩抽出长剑,他只敢反抗艾里沙爵士到某种程度,而他暗自担心这回做得太过火了。

    索恩微笑道:“野种打算为他心爱的小姐而战,所以我们得好好打一场。小老鼠、雀斑男,你们跟大笨头一边。”雷斯特和阿贝特走到霍德旁边。“你们三个人应该够猪小姐受的了。但首先,你们要打发掉挡路的野种。”

    “躲在我背后。”琼恩对胖子说。艾里沙爵士常叫两人打他一个,但从来没有三对一。他自知今晚上床时大概会伤痕累累。于是他屏气凝神,准备大干一场。

    派普突然出现在他身边。“我想三打二应该会更精彩。”小个子开心地说。他放下面罩,抽出佩剑。琼恩还来不及抗议,葛兰也走上前来加入他们。

    整个广场顿时一片死寂。琼恩感觉得出艾里沙爵士的眼神。“你们还等什么?”他用轻得吓人的声音问雷斯特和其他人,然而最先出手的却是琼恩,霍德差点就不及举剑格挡。

    琼恩不断进攻,逼得这个年长的男孩节节后退。要了解你的敌人,罗德利克爵士曾经这么教他,而琼恩很了解霍德,他壮得惊人,但缺乏耐心,向来不惯防守。只要想办法激怒他,他自会门户洞开,破绽百出。

    这时其他人也加入战局,刀剑交击声刹时响彻广场。琼恩挡下一记照头挥来的猛击,力道之大震得他手臂酸麻。他一记侧劈打中霍德的肋骨,只听对方一声闷哼,随即反手砍中琼恩肩膀。锁甲铿锵一声,疼痛直逼脖颈,但霍德也暂时重心不稳,于是琼恩猛力扫他左腿,他咒骂着轰然倒地。

    葛兰依照琼恩教他的诀窍,稳稳地守住阵脚,让阿贝特大感头痛,但派普就没这么好过了。雷斯特大他两岁,又比他重上四十磅,所以他打得很吃力。琼恩闪到雷斯特身后,大力一挥,将这**犯的头盔当铃铛敲打,眼看雷斯特头晕眼花,派普乘机突破防线,将他击倒,然后举剑顶着他的喉咙。这时琼恩早已转换阵地,阿贝特一看自己陷入以一打二的劣势,急忙退后叫道:“我投降。”

    艾里沙·索恩爵士一脸嫌恶地环视全场:“你们这些小鬼耍把戏也耍得太久了,今天就到此为止。”说完他走开去,当日的练习便告结束。

    戴利恩扶霍德起身,采石匠的儿子摘下头盔狠狠地摔到广场对面。“雪诺,刚才那一刹那,我还以为逮到你破绽了呢。”

    “嗯,但只有那一刹那。”琼恩回答。覆盖在护甲和皮革下的肩膀隐隐作痛,他收起剑,想取下头盔,但刚抬手就痛得龇牙咧嘴。

    “让我来。”一个声音说。粗厚的手指解开他喉咙的皮带,轻轻地捧起头盔。“伤得严重吗?”

    “不是第一次了。”他摸摸肩膀,皱紧眉头,广场上除了他们几个一片空旷。

    胖男孩的发际有凝固的血块,正是刚才霍德砍裂头盔的地方。“我是山姆威尔·塔利,来自角……”他停下来舔舔嘴,“我的意思是……那是我……我‘曾经’是角陵塔利家族的人。我前来加入黑衫军,家父是蓝道伯爵,高庭提利尔家族的封臣。我本来是爵位继承人,不过……”他没有说下去。

    “我是琼恩·雪诺,临冬城公爵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

    山姆威尔·塔利点点头。“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山姆,我妈都这样叫我。”

    “你呢,则要尊称他雪诺大人,”派普边说边凑过来。“你不会想知道他妈怎么叫他的。”

    “这两位是葛兰和派普。”琼恩说。

    “长得丑的是葛兰。”派普道。

    葛兰一脸不悦地说:“你比我丑咧,起码我没生一对蝙蝠耳。”

    “我衷心地感谢你们。”胖男孩正色道。

    “刚才你怎么不站起来反击啊?”葛兰问他。

    “我也想,真的,可我……我就是做不到。我也不想一直被揍。”他看看地面,“我……我猜我是窝囊废一个,家父常这么说。”

    葛兰的表情如遭雷击,就连派普也说不出话来,而他一向对任何事情都爱发表意见。怎么会有人自称窝囊废呢?

    山姆威尔·塔利想必是从他们脸上读出了他们的想法,他的视线刚碰到琼恩的眼睛,随即像受惊的动物般转开。“我……对不起,”他说,“我……也不想这样的。”他沉重地走向武器库。

    琼恩叫住他。“你受伤了,”他说,“明天你就会进步的。”

    山姆一脸哀怨地回过头。“才不会,”他强忍泪水说,“我永远都不会进步。”

    等他走后,葛兰皱起眉头。“胆小鬼人人讨厌,”他很不舒服地说,“早知道咱们就不帮他了。要是别人把咱们也当胆小鬼那还得了?”

    “你太笨啦,当不成胆小鬼的。”派普告诉他。

    “我才不笨。”葛兰说。

    “你笨死了。要在树林里遇到大熊,你都不会跑哟。”

    “我当然会跑,”葛兰坚持,“而且跑得比你快。”他看到派普嘻皮笑脸,赶紧住口,这才恍然大悟,气得脸红脖子粗。琼恩让他们吵个痛快,自己走回武器库,挂回佩剑,脱下一身伤痕累累的铠甲。

    黑城堡的生活有种固定的规律:早上练剑,下午干活。黑衫弟兄交给新兵们各种不同的差事,以判断他们适合的职业。偶尔琼恩会奉命带着白灵出外打猎,为总司令的晚餐加菜,他非常珍惜这种机会。只可惜这种机会实在少之又少,他得用十几倍的时间待在唐纳·诺伊的武器库里,转磨刀石,帮这位独臂铁匠把钝斧磨利;或是在诺伊敲打铸剑时,在旁鼓动风炉。其他时候他还会传达口信,站岗放哨,刷洗马厩,制造弓箭,照料伊蒙师傅的鸟儿或协助波文·马尔锡清点账目。

    当天下午,他奉守卫长之命,带着四桶刚压碎的小石子,前往升降铁笼,负责把碎石铺在长城结冰的走道上。即使有白灵相伴,这依旧是件既孤单又无趣的差事,但琼恩不以为忤。倘若天气清朗,站在长城之上,半个世界尽收眼底,何况这里的空气向来清新冷冽。他可以在这里静静思考,而他发觉自己想起了山姆威尔·塔利……奇怪的是,还有提利昂·兰尼斯特。他不禁好奇提利昂会怎么对待这胖小子。侏儒曾嘻嘻笑着对他说: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这个世界有太多逞英雄的胆小鬼,能像山姆威尔·塔利这样自承怯懦还真需要点古怪的勇气。

    他的肩膀还在痛,也因此拖慢了工作进度,等铺完走道,天已经快黑。他逗留在长城上观看日落,看着夕阳把西边的天染成一片血红。直到夜幕低垂,琼恩方才拾起空桶,走回铁笼,拉铃叫下面的守卫放他下去。

    他和白灵回到大厅时,晚餐已差不多结束。一群黑衣弟兄聚在火炉边喝着烫过的酒,赌起骰子。他的朋友们坐在西墙下的长凳上,笑作一团。派普正绘声绘色地说着故事,这个跟过戏班的大耳朵男孩是个天生的骗子,擅长模仿各种声音,听他讲故事,如同身临其境,一会儿模仿国王,一会儿又变成猪倌。当他学起酒店女侍或待字闺中的公主时,那高亢的假音每每让大伙儿笑得泪流不止,而他装起太监则像极夸张化的艾里沙爵士。琼恩和大家一样喜欢听派普胡闹……但这天晚上他却转身走到长凳的尽头,山姆威尔·塔利坐在那儿,离其他人远远的。

    琼恩在他对面坐下时,他正吃着厨子们为晚餐准备的最后一个猪肉馅饼。胖男孩看到白灵,两眼张得老大。“那是狼?”

    “是冰原狼,”琼恩道,“他叫白灵。冰原狼是我父亲的家徽。”

    “我们家是健步猎人。”山姆威尔·塔利说。

    “你喜欢打猎?”

    胖男孩听了浑身发抖,“最讨厌了,”他似乎又要哭起来。

    “又怎么了?”琼恩问他,“你怎么老是怕东怕西?”

    山姆盯着最后一个猪肉馅饼,虚弱地摇摇头,吓得连话都不敢说。大厅里突然响起一阵哄笑,琼恩听到派普用假音发出怪叫。他站起身。“我们出去吧。”

    肥大的圆脸抬起来,狐疑地看着他。“干嘛?出去做什么?”

    “聊天。”琼恩道,“你看到长城了吗?”

    “我胖虽胖,眼睛可没瞎。”山姆威尔·塔利说,“我当然看见了,它有七百尺高哩。”但他还是站了起来,裹起一件绒毛滚边的披风,随琼恩走出大厅。他依旧提心吊胆,仿佛怀疑有什么卑劣的恶作剧在门外的暗夜等候他。白灵跟在他们身边。“我真没想到是这样,”山姆边走边说,呼息在冷气里凝成白雾。他光是跟上脚步,就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所有的房舍都破败不堪,而且这儿好……好……”

    “好冷?”厚厚的冻霜正逐渐笼罩城堡,琼恩感觉得到灰色的野草在他脚下咯啦碎裂。

    山姆悲苦地点头。“我最怕冷了,”他说,“昨晚我半夜醒来,屋里黑漆漆的,火也熄了,我本以为等到今早上,自己一定会活活冻死。”

    “你一定是从比较温暖的地方来的。”

    “到上个月为止,我都没见过雪。当时我正跟家父派来送我北上的人穿越荒冢地,天上就开始落下这种白白的东西,像阵柔软的雨。起初我觉得好美,像是从天而降的羽毛,但它下个不停,冻得我连骨头都快结冰。雪一直下,下到人们胡子里都是冰块,肩膀上也积满了雪,还是不停,我真怕它就这样下个没完。”

    琼恩只是微笑。

    绝境长城高高地耸立在他们面前,在残月苍白的光芒照映下闪闪发亮。繁星在头顶的夜幕中燃烧,澄澈而锐利。“他们会逼我上去吗?”山姆问,他一眼扫到城上蜿蜒的木制长梯,脸顿时像结块的酸牛奶一样僵硬。“要我爬上去我不死才怪。”

    “那边有个绞盘,”琼恩指给他看,“你可以坐在铁笼里吊上去。”

    山姆威尔·塔利哼了一声:“我讨厌高的地方。”

    这太离谱了。琼恩难以置信地皱起眉头。“你到底有什么不怕?”他问,“我真搞不懂,假如你真这么窝囊,那你干嘛来这儿?胆小鬼加入守夜人部队做什么?”

    山姆威尔·塔利久久地注视着他,那张大圆脸仿佛就要塌陷进去。他在结霜的地面坐下,竟就这么哭了起来,抽抽噎噎,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琼恩·雪诺没了主意,只能站在一旁观看。他的泪水如同荒冢地的雪,似乎永远不会停。

    到头来还是白灵聪明。苍白的冰原狼像阴影一般无声地靠过去,舔舐山姆威尔·塔利脸上温热的泪水。胖男孩惊叫了一声……但不知什么缘故,转眼间他的啜泣就变成了欢笑。

    琼恩·雪诺也笑了。随后他们一起坐在结冰的地面上,蜷缩在斗篷里,白灵窝在两人之间。琼恩说起他和罗柏在夏末雪地里找到刚出生的小狼群的故事。这好像是一千年前的故事了。但很快,他发觉自己谈到了临冬城。

    “我有时候做梦都还会回去。”他说,“我梦到自己走在空荡荡的大厅里,四壁反射着我的声音,却无人应答,所以我加快脚步,打开一扇扇门,喊着其他人的名字。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找谁,多半是找我父亲,有时候却是罗柏,有时又是我小妹艾莉亚,或是我叔叔。”想起至今依然下落不明的班扬·史塔克,他不禁难过起来。熊老派了游骑兵北出长城去找他。杰瑞米·莱克爵士领过两次队,“断掌”科林则从影子塔出发,但除了叔叔在森林里偶尔留下来当路标的火把外,可说一无所获。一旦进入陡峭的西北高地,各种记号便都突然不见,班扬·史塔克的痕迹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梦中你找到人了吗?”山姆问。

    琼恩摇摇头。“一次也没有。城堡里总是空无一人。”他从未对人说起过这个梦,更不明白自己此刻为何独对山姆敞开胸怀,但说出来的感觉真好。“连鸟巢里的乌鸦也不见了,马厩里只剩下一堆枯骨,每次都把我吓得半死。我开始乱跑,到处开门,三步并作两步地爬着高塔楼梯,尖叫着别人的名字,任何人都好。最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通往地下墓窖的门前,里面一团漆黑,我只能看见蜿蜒向下的螺旋梯。不知怎的,我很清楚自己必须下去,但我却不想下去。我害怕等在里面的东西。古时候历代的冬境之王都在那儿,坐在他们的王位上,石雕狼躺在脚边,大腿横放着铁剑,可我怕的却不是他们。我大声尖叫,我告诉他们我不是史塔克家的人,此地与我无关,然而没有用,不管怎样我都必须下去。于是我扶着墙壁前进,没有火把照明,我只好慢慢往下走。路越来越暗,越来越暗,暗到我直想尖叫。”他停下来,皱起眉头,觉得很不好意思。“每次梦到这里,我就醒了。”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冷汗,独自在黑暗的卧室里发抖。这时白灵会跳到他身边,用如朝阳般温暖的身躯依偎他,然后他会把脸枕在冰原狼长长的白色毛皮上,再度沉沉睡去。“你会梦见角陵吗?”

    “不会。”山姆抿紧嘴唇。“我讨厌那里。”他搔搔白灵耳背,陷入沉思,琼恩也没追问。又过了一阵子,山姆威尔·塔利终于开始说话,琼恩·雪诺则静静聆听,听这个自承懦弱的胆小鬼亲口述说来到绝境长城的的缘由。

    塔利家族历史悠久,盛名远播,是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封臣。山姆威尔乃是蓝道·塔利伯爵的嫡长子,生来就继承了富饶的领地、坚固的堡垒和一把传奇的双手巨剑。剑名“碎心”,是用瓦雷利亚钢打造而成,父子历代相传,已有近五百年之久。

    然而不论山姆威尔诞生时,父亲对儿子有着何种的骄傲,都已经随着他的日渐长大、变得肥胖、柔弱又脾气古怪,而全部烟消云散。山姆喜欢听音乐,喜欢编曲子,喜欢穿柔软的天鹅绒,喜欢跟在城堡厨房的师傅身边、陶醉于他调制的柠檬蛋糕和蓝莓甜饼的浓郁香气里。他的兴趣在于读书以及和小猫玩耍,手脚笨拙的他,却又反常地热爱舞蹈。只是他见了血就反胃,连看杀鸡都会哭。角陵的教头来了又去,试图将山姆威尔变成他父亲所期望的骁勇骑士。这孩子受过骂也挨过棍,尝过耳光也熬过饿。有个人叫他穿着锁子甲睡觉,好让他习惯军中生活。另一个人则叫他穿上母亲的衣服,绕城示众,用羞辱来激发他的男子气概。结果他却越来越胖,胆子越变越小,最后蓝道伯爵的失望转成愤怒,终至厌恶。“有一次,”山姆透露,他的声音像是悄悄话。“从魁尔斯来了两个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巫,他们杀了一头野公牛,然后把我浸在温热的鲜血里,可我并没有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变勇敢,我只觉得恶心,呕吐。结果父亲教他们两个都吃了顿鞭子。”

    在接连三年生出三个女儿后,塔利夫人终于又为伯爵产下第二个儿子。从那天起,蓝道伯爵便不再理会山姆,而把全副精神都投注在这个年纪较小、强壮又有活力,怎么看都更讨他欢喜的儿子身上。于是山姆威尔度过了几年甜美的安逸岁月,沉浸在音乐和书本中。

    直到他十五岁命名日那天清晨,他被叫醒后,发现自己的马已经鞍辔妥当,正等着他。三个侍卫护送他来到角陵附近一座森林里,父亲在那儿剥鹿皮。“你就快成年了,又是我的继承人,”蓝道·塔利伯爵一边用猎刀割开皮肉,露出里面的骨架,一边对他的长子说,“你没给我什么借口,我无法将你除名,但我也不会把该由狄肯继承的领地和封号交给你。只有强壮的人才配持有”碎心“,而你连碰它的剑柄都不配。所以我作了决定,你今天就得宣布自己渴望披上黑衣,放弃一切继承权,并在天黑前动身北上。”

    “如果你不照办,那明天我们会外出打猎,而你的马将在林中某处跌倒,你也会飞出马鞍摔死……至少我会这么告诉你母亲。她心肠太软,连对你这种人都疼爱有加,我不想让她难过。你不用幻想会死得多干脆,或是有办法抵抗,因为我会很乐意穷追不舍,亲手宰掉你这头猪。”他抛开猎刀,手臂到肘全都染得腥红。“所以啰,你有两个选择,不是守夜人,”——他把手伸进鹿尸,掏出心脏,血淋淋地握在手中——“就是这个。”

    山姆用种平静而死板的声音说着故事,仿佛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而不是他自己。奇怪的是,琼恩心想,他竟然停下来不哭了。他说完后,两人坐在一起听夜风。全世界没有旁的声音。

    最后琼恩道:“我们该回大厅去了。”

    “怎么?”

    琼恩耸耸肩。“那儿有热苹果酒可喝,不然你也可以喝烫过的葡萄酒。戴利恩心情好的话,会唱歌给我们听。来这儿之前,他原本……呃,是个歌手,嗯,可能不很专业啦,但挺不赖,算是未出师的歌手罢。”

    “他怎么会来这儿?”山姆问。

    “金树城的罗宛伯爵发现女儿被他睡了。那个女的大他两岁,戴利恩发誓是她帮他爬进卧室窗户的,可在父亲严厉的目光下,她指称自己是被强暴,于是他就来啦。伊蒙师傅听过他唱歌后,说他的声音像加了蜜的雷。”琼恩微笑,“陶德有时也唱歌,如果你把那也算做是歌的话。他都唱些打他爹那儿学来的饮酒歌,派普说他的声音是加了尿的屁。”两人齐声哈哈大笑。

    “他们两人的歌声我都想听听,”山姆承认。“但他们不会欢迎我的。”他满脸愁容道,“他明天还会逼我打架,对吧?”

    “没错。”琼恩很不情愿地说。

    山姆蹒跚地站起身。“我想办法睡一会儿好了。”他裹紧斗篷离开。

    琼恩带着白灵回到大厅时,其他人都还在。“你跑哪儿去啦?”派普问。

    “跟山姆聊天。”他说。

    “他实在窝囊透顶,”葛兰道,“晚上吃饭,长凳上明明还有空位,可他拿了馅饼偏偏就不敢过来跟我们一起坐。”

    “火腿大人太尊贵啦,不跟我们这种人同桌用饭的。”杰伦猜测。

    “你们看看他吃猪肉饼的样子,”陶德狞笑道,“简直就是在跟兄弟叙旧。”说完他学起了猪叫。

    “闭嘴!”琼恩愤怒地斥道。

    其他男孩被他突如其来的怒气吓住,纷纷沉默下来。“听我说。”琼恩平静地告诉他们该怎么做。如他所料,派普站在他这边,但令人惊喜的是霍德也表示支持。葛兰起初还有些犹豫,但琼恩知道怎样才能说动他。其他人也纷纷同意。琼恩或好言劝说,或以利相诱,有时出言羞辱,必要的话也用武力要挟。最后所有人都愿意照他的话去做……只有雷斯特不肯。

    “你们要孬种就孬种罢,”雷斯特说,“但如果索恩叫我跟猪小姐打,我可是会好好切他一大块火腿下来。”他当着琼恩的面冷笑两声,转身便走。

    几小时后,当全城的人都在沉睡时,他们三个到他寝室去了一趟。当葛兰抓住他的手,派普坐上他的腿,白灵扑到他胸膛的时候,琼恩可以听见雷斯特急促的喘息。冰原狼的两眼如一对彤红的火烬,他用牙齿轻轻划破男孩喉咙柔软的皮肤,微微见血。“别忘了,我们知道你睡在哪儿。”琼恩轻声说。

    隔天早上,琼恩听见雷斯特对阿贝特和陶德解释,说他刮胡子的时候如何不小心被剃刀刮伤。

    从那天起,不论是雷斯特或其他人,谁都不会伤害山姆威尔·塔利。若艾里沙爵士要他们和他单打,他们就站在原地,拨开他缓慢笨拙的攻击。假如教头扯着喉咙叫他们进攻,他们便跳到山姆身边,然后轻轻地在他胸甲、头盔或脚上点一记。艾里沙爵士气得半死,出言胁迫,骂他们是懦夫、娘娘腔,什么难听的话都出了笼,但依旧没人动山姆半根汗毛。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在琼恩的敦促下,坐在霍德旁边跟大家一起吃晚餐。之后又过了两个星期,他才鼓起勇气加入谈话,很快就跟其他人一样,被派普的鬼脸逗得哈哈大笑,然后开起葛兰的玩笑来。

    山姆威尔·塔利虽然臃肿笨拙,胆子又小,但他可不笨。有天夜里,他来到琼恩的寝室,“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他说:“但我知道是你做的。”他害羞地转开视线。“我本来一个朋友也没有。”

    “我们不是朋友,”琼恩拍拍山姆宽阔的肩膀,“我们是兄弟。”

    他们的确是兄弟啊,山姆离开后,他暗自思量。罗柏、布兰和瑞肯都是父亲的孩子,他也依然爱着他们,但由于凯特琳·史塔克的关系,琼恩知道自己终究不是他们的一分子。临冬城的灰墙或许仍令他魂牵梦萦,然而现在黑城堡才是他的生命皈依,他的手足兄弟则是山姆、葛兰、霍德、派普和其他无法见容于社会。穿着黑衣的守夜人。

    “叔叔说得没错呢。”他悄声对白灵说,却不知此生能否与班扬·史塔克重逢,好当面感谢他。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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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1942/ 第一时间欣赏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 作者:马丁所写的《冰与火之歌》为转载作品,冰与火之歌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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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介绍:
它是众所周知曾有过的最好的奇幻系列。马丁用天赋写作,熟练地将复杂的情节编制到一个严酷甚至残忍的世界中去,那里完全充满了灰色角色,而非传统的黑与白。这是一副横跨大陆的巨大国际象棋游戏,棋子是君王、私生子、骑士、巫师、妇女与孩童。令该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马丁对重要角色的刀斧趣味。这很对,在作者的套索下没有哪个人是安全的。尽管主角轮番交替,情节线却继续更为强劲。你是否厌倦了毫发无损的穿越火焰、没有淤伤地掉落百尺、以及用为另一只手挠痒痒等效的努力来抵御超人样生物的主角?那么该系列将是你的选择。全然不可预知的情节让你经历一种愉悦的体验。你还敢预知胜利者和失败者吗?如果你尚未阅读这个系列,那在这里先睹为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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