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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丁     冰与火之歌txt下载     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Chapter28 艾德

    “诸位大人,这些麻烦都是首相的比武大会带来的。”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官向御前会议抱怨。

    “国王的比武大会,”奈德皱着眉头纠正他,“我跟你保证,首相对这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您怎么说都行,大人,可事实是全国各地的骑士陆陆续续都来了哪。而每来一个骑士呢,跟着就来两个自由骑手、三个工匠、六个大兵、一打生意人、两打妓女,至于小偷,多到我猜都不敢猜。这该死的热天已经害城里半数人热得晕头转向,现在又来这么多家伙……昨儿晚上就有人溺死,外加一起酒馆暴乱,三起持刀械斗,一起**案,两场火灾,抢劫数不清啦,还有匹喝醉的马冲到修女街去了。前天呢,则有个女人的头被人发现漂在大圣堂的彩虹池里,没人知道那颗头是打哪儿来的,也没人知道那是谁的头。”

    “真是吓人哟。”瓦里斯打着哆嗦。

    蓝礼·拜拉席恩公爵可没他这么好心。“我说啊,杰诺斯,你要是连城里的秩序都无法维持,恐怕都城守卫队得换个有办法的人来当司令啰。”

    史林特生得高头大马,一副双下巴,他听了这话立刻变得跟青蛙一样气鼓鼓的,光头顿时红了起来。“蓝礼大人,就算龙王伊耿再世也管不住。我需要人手。”

    “你要多少人?”奈德倾身向前问。依惯例,劳勃又没参加会议,所以他这个“国王之手”只好代为发言。

    “首相大人,当然是越多越好。”

    “那就雇五十个新兵,”奈德告诉他,“钱的事交给贝里席大人打点。”

    “我打点?”小指头说。

    “没错。既然你连比武冠军的四万金龙赏金都筹得出,多弄几个铜板维持城里秩序想必不成问题。”奈德转头对杰诺斯·史林特道,“我再从我的贴身护卫中拨二十个人给你,直到城里这批人离开为止。”

    “非常感谢,首相大人。”史林特鞠躬,“我向您保证,一定让他们派上用场。”

    司令官离开后,奈德转向在场重臣:“这场闹剧早一天结束,我就早一天安心。”仿佛筹措经费和接踵而至的麻烦还不够他受,所有的闲杂人等都把这叫做“首相的比武大会”,这无疑是在伤口上洒盐,好像他才是罪魁祸首。而劳勃竟当真以为他应该为此感到光荣!

    “王国就是因为这种事才兴盛的啊,大人。”派席尔国师说,“对上等阶级而言,这是求取荣耀的大好时机。至于穷苦老百姓嘛,也能因此暂时忘忧解愁。”

    “很多人还能藉此大捞一笔,”小指头补充,“城里的旅店通通客满,妓女接客接到脚都合不拢,走起路来口袋里的铜板响叮当。”

    蓝礼公爵哈哈大笑:“还好我二哥史坦尼斯不在。记不记得那次他提议查禁妓院?结果国王问他说要不要顺便连吃饭、拉屎、呼吸也统统禁了算了。老实讲,有时候我真怀疑史坦尼斯那个丑女儿是怎么来的。老哥他上床简直跟上战场一样,眼神庄严肃穆,打定主意要履行他的责任。”

    奈德没有跟着笑。“我也在想你哥哥史坦尼斯的事,不知他何时才会结束龙石岛的探访,重新回到岗位。”

    “只要我们把妓女统统赶进海里,他就会马上回来了罢。”小指头此话一出,其他人笑得更厉害了。

    “关于妓女的事,我今天也听够了。”奈德起身说,“就到此为止。”

    奈德回到首相塔时,守门的是哈尔温。“叫乔里到我房间来,然后叫你爹帮我备好马鞍。”奈德告诉他,口气稍冲了点。

    “是的,老爷。”

    红堡里的御前会议和这所谓“首相的比武大会”让他满心不耐,奈德边爬楼梯边想。此刻他好想念凯特琳的怀抱,想念罗柏和琼恩在场子里练剑的声音,想念北方的凉爽白昼和清寒冷夜。

    进房后他褪去重臣穿的正式丝衣,坐着看了会儿书,等待乔里。这本书全名是《七国主要贵族之世家谱系与历史(内附关于许多爵爷夫人和他们子女的描述)》,由梅利恩国师所撰。派席尔说得没错,这东西还真是枯燥乏味。但琼恩·艾林既然找来读了,奈德相信必有其原因。在这些泛黄的脆弱书页间,肯定埋藏着重要的线索,问题只在于他是否能钻研出其中深意。那究竟是什么呢?这本书册的历史已经超过百年。当梅利恩收集这份蒙尘的婚丧喜庆清单时,目前活在世上的人几乎都还没出生呢。

    他再度翻到兰尼斯特家族的部分,刻意慢慢翻页,虽然明知不可能,却仍希望藉此灵光乍现。兰尼斯特家族历史悠久,向上可以追溯到英雄纪元时的骗术高手“机灵的”兰尼。他和“筑城者”布兰登一样同富传奇色彩,却更受歌手和说书人的爱戴。歌谣中的兰尼不靠刀剑,光凭他的机智就把凯斯德利家族赶出凯岩城,又从太阳那里偷来黄金为他的卷发增光。奈德真希望他此刻就在自己身边,帮他把书中那该死的秘密赶出来。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宣告了乔里·凯索的到来。奈德阖上梅利恩的巨著,传他进来。“我答应从我的卫队里抽二十个人给都城守卫队,直到比武大会结束。”他告诉他,“挑人的事就交给你。让埃林领队,但务必让他们明白,首要任务是平息纷争,而非制造冲突。”奈德起身,打开雪松木箱,拿出一件轻制亚麻布上衣。“找到那个马僮了吗?”

    “老爷,您说的这个都城守卫,”乔里道,“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碰别的马了。”

    “为什么?”

    “他说自己很了解艾林大人,说什么两人一拍即合。”乔里哼了一声,“他说每逢小伙子们命名日,首相大人总不忘赏几个小钱。还说首相大人熟悉马性,从不让坐骑过分劳累,还每每带胡萝卜和苹果给马儿吃,所以它们都很喜欢他。”

    “胡萝卜和苹果。”奈德跟着念了一遍。听起来这小子能帮上的忙比其他几个人还要有限,而他已经是小指头所说那四人之中最后的一个了。乔里和每个人都分别谈过。修夫爵士脾气火爆,不肯多说,刚当上骑士就已经很骄傲。照他的话,倘若首相大人有意和他谈谈,他很乐于接见,但区区一个侍卫队长可没资格盘问他……就算这个侍卫队长大他十岁,剑术强他一百倍也没戏。那个厨房小妹总算还好沟通,她说琼恩大人读书读过头啦,还说他为小儿子的孱弱病体伤神担忧,对夫人又很粗暴。至于那个现在靠拉车维生的跑堂小厮,则从来没跟琼恩大人说过话。不过他倒是知道一堆厨房里的闲话:听说老爷近来常跟国王吵架,老爷嫌东西不好吃,老爷打算送他儿子到龙石岛当养子,老爷对养猎犬突然有了兴趣,老爷去找了个高明的武器师傅,委托他打造一副全新的铠甲,整件镀上白银,胸前安上一只蓝玉雕的猎鹰和珍珠母做的月亮。跑堂小弟说,是国王的弟弟亲自陪他去挑选材料和花样,喔不,不是蓝礼大人,是另外那个,史坦尼斯大人。

    “这守卫有没有提到什么值得留意的事?”

    “小伙子发誓说琼恩大人同年纪小他一半的人一样健壮,还常跟史坦尼斯大人外出骑马。”

    又是史坦尼斯,奈德心想。这可奇了,琼恩·艾林和他固然礼尚往来,却从不亲近。当劳勃北访临冬城时,史坦尼斯也躲回了龙石岛——那座多年前他以哥哥的名义,从坦格利安家族手中夺来的海岛要塞——并只字未提何时归来。“他们都骑马上哪儿?”奈德问。

    “那小子说上妓院去。”

    “上妓院?”奈德道,“鹰巢城公爵、御前首相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起上妓院?”他难以置信地摇头,心里暗想要是蓝礼大人听了不知会作何反应。劳勃性好渔色举国皆知,成天有人拿来编歌取笑,但史坦尼斯可不一样。他虽只比国王小一岁,个性却是天壤之别:严峻、缺乏幽默感,从不轻易宽恕他人,重视责任到几近冷酷的地步。

    “小伙子坚持说这是真的。首相大人随身带了三个侍卫,小伙子说事后帮他们牵马时,听见他们拿这事开玩笑。”

    “是哪家妓院?”奈德问。

    “小伙子也不知道,那几个侍卫应该知道。”

    “只可惜莱莎把他们都带回艾林谷去了。”奈德干涩地说,“诸神真是想尽办法阻挠我们。莱莎夫人、柯蒙学士,还有史坦尼斯大人……每一个可能知道真相的人都在千里之外。”

    “您要不要把史坦尼斯大人从龙石岛给召回来?”

    “还不是时候,”奈德道,“等我进一步了解内情,并弄清楚他站在哪一边再说。”这事真教他心烦。史坦尼斯为何离开?难道谋害琼恩·艾林他也有份?难道他在害怕?奈德很难想像有什么能吓住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当年他曾坚守风息堡长达一年之久,到最后提利尔公爵和雷德温伯爵的军队围在城外,成天饮酒作乐,城里却只能靠吃老鼠肉和鞋皮支撑。

    “麻烦你帮我把背心拿来,就灰色有冰原狼饰样的那件。我要让这个武器师傅知道我是谁,这样他或许会比较容易开口。”

    乔里走到衣橱边。“蓝礼大人也是国王和史坦尼斯大人的弟弟。”

    “但他们骑马却没找他作伴,”虽然蓝礼态度友善又笑口常开,奈德仍旧摸不清他的立场。前几天,他把奈德拉到一边,向他展示一个精雕细琢的黄金玫瑰坠子,里面有张密尔画风的鲜活肖像,画中人是个生着雌鹿般眸子和一头柔软棕发的可爱少女。蓝礼似乎急于知道女孩是否让他联想起什么人,当奈德答不上来,只耸了耸肩时,他似乎相当失望。女孩是洛拉斯·提利尔的妹妹玛格丽,后来他坦承,不过有人说她长得像莱安娜。“不像啊。”奈德困惑地告诉他。难道说长得像劳勃年轻时的蓝礼,暗中爱慕着这位在他看来长得像年轻的莱安娜的女孩?真是怪事一桩。

    乔里递过背心,奈德把手穿进臂口。“或许史坦尼斯大人会回来参加劳勃的比武大会。”他边说边让乔里替他将衣服带子在后腰处系上结。

    “那可就真是诸神眷顾了,老爷。”乔里说。

    奈德系上一柄长剑。“换言之,大概他妈的不可能。”他无奈地笑笑。

    乔里把奈德的披风搭上他的肩膀,在喉咙的地方用首相的徽章扣住。“这武器师傅住在他店面楼上,就钢铁街顶的一栋大房子。埃林认得路,老爷。”

    奈德点点头。“要是这拉车小厮撒谎,就只有天上诸神能救他了。”虽然这实在不像是条可靠的线索,但奈德·史塔克所认识的琼恩·艾林可不会穿什么镶珠宝的银铠甲。他说过:铠甲就是铠甲,用来防身,而非装饰。当然,他也有可能改变想法,在宫里待过十几年,再怎么也不可能和从前一模一样……然而这个转变未免太大,奈德实在无法释怀。

    “还有什么需要我效劳?”

    “你可以准备上妓院了。”

    “老爷,这是苦差事啊。”乔里嘻嘻笑道,“我想大伙儿都会很乐意帮忙,波瑟早就迫不及待,自己先去了。”

    奈德最心爱的坐骑已经上好马鞍,正在庭院里等他。他穿过场子,瓦利和杰克斯一左一右跟了上来。在这种大热天,穿戴钢头盔和铠甲一定汗流浃背,但他们半声怨言也无。艾德公爵身披灰白相间的长披风,策马穿过国王大门,进入臭气四溢的城区,立时感觉到四处都是眼线。他一踢马肚,绝尘而去,两名侍卫紧跟在后。

    他们在拥挤的街道间穿梭,他频频回头。虽说托马德和戴斯蒙今天一大早便离开城堡,守在他们必经之路上,负责注意是否有人跟踪,但奈德还是不放心。活在国王的八脚蜘蛛及其鹰犬的阴影下,他就像洞房花烛夜的新嫁娘一样害怕。

    钢铁街从临河门旁的市集广场开始延伸。这临河门乃是地图上标记的名字,老百姓平常都唤它作“烂泥门”。街上,有个戏子正踩着高跷,像只巨型怪虫般大跨步走在人群里,后面跟了一大群光着脚丫的小孩,尖声怪叫着。另外一边则有两个衣衫褴褛,年纪跟布兰差不多的男孩正拿着木棍来往比划,围观群众有的大声喝采,有的气恼咒骂。最后一名老太婆从窗户里探出头,把一桶洗脚水倒在两个男生头上,才算终止了这场打斗。农民们躲在城墙的阴影下,站在他们的货车旁高声吆喝着:“苹果,上好的苹果哟,价钱再高一倍你都会觉得便宜哟,”或是“来买血甜瓜喔,甜得跟蜂蜜一样喔!”以及“大头菜、洋葱、马铃薯,来来来,大头菜、洋葱、马铃薯哟,来来来喔!”

    烂泥门大大敞开,一小队都城守卫肩披制式的金色披风,拄着长矛站在闸门下。眼看西边来了一群排成纵队骑马飞奔的人,守卫们急忙发号施令,把挡路的推车和行人赶开,好让骑士和他的随从通过。当先穿过大门的人高举一面长长的黑旗,丝织的旌旗在风中飞扬,仿如活物。旗帜上绣着一道划过夜空的紫色闪电。“贝里大人驾到!速速回避!”来者高喊,“贝里大人驾到!速速回避!”紧跟在后的正是那位金红头发的年轻贵族,他身披黑缎星纹披风,骑匹黑色骏马,十足浮华模样。“您是来参加首相比武大会的吗,大人?”一名守卫在他身后叫道。“我是来拿比武大会冠军的!”贝里伯爵在群众欢呼声中高声回应。

    奈德离开广场,转进钢铁街,沿着蜿蜒小路骑上长长的维桑尼亚丘陵,沿途经过在锻炉前干活的铁匠,拿着盔甲讨价还价的自由骑手,以及头发灰白,兜售着马车上各种旧铁陈刀的铁器贩子。他们越爬越高,建筑物也更显高大,城里绝大多数铁匠都在此地。他们要找的人住在丘顶,有一栋用木材和石膏搭成、楼层足以俯瞰下方狭窄巷道的巨大屋子。房子的两扇大门乃是黑檀木和鱼梁木所制,上面刻画着一幅打猎图,一对石雕骑士守在入口两侧,披挂着造型天马行空的红钢铠甲,使他们有了鹰头狮和独角兽的形态。奈德把马交给杰克斯,侧身走进屋内。

    瘦小的女侍眼尖,立刻认出奈德的徽章和背心上的家徽,没过多久屋主便急急忙忙出来迎接,满脸堆笑,忙着打躬作揖。“快帮首相大人倒酒。”他对女孩说,然后示意奈德在长椅落座。“大人,我叫托布·莫特,您请坐,把这儿当自个儿家罢。”他穿着黑天鹅绒外套,袖子上用银线绣了铁锤的图案,颈项间则戴了条沉重的银链,上面那颗蓝宝石有鸽子蛋那么大。“如果您需要在首相比武大会上穿的新铠甲,那您可来对地方了。”奈德已经懒得纠正了。“大人,我做的东西要价很高,这我自己也承认,”他边说边把两只成对的银制高脚杯斟满酒。“不过我敢跟您保证,七国上下再找不到手艺能跟我比的人。您若是不信,大可把君临每一家打铁铺都走过一遍,自己比较比较。其实打件盔甲,随便一个乡下铁匠都会。我打出来的是艺术品。”

    奈德啜着酒,听他继续往下说。照托布吹嘘,不仅百花骑士整套铠甲都是在这里买的,许多真正识货的官家老爷也都是常客,更别提国王陛下的亲弟弟蓝礼大人了。不知首相大人可曾见过蓝礼大人的新行头?就是那件绿甲和黄金鹿角盔。除了他,城里没有别的武器师傅能做出那么深的绿色,因为他小时候在科霍尔当学徒时学会了将颜色渗进精钢里的秘诀,相较之下,涂漆或上釉根本只是小孩子把戏。还是首相大人要把好剑?托布说他在科霍尔也习得了打造瓦雷利亚钢的技术,只有知道正确咒语的人才有办法使老旧的武器焕然一新。“史塔克家族的纹章是冰原狼,对不对?我可以帮您打顶冰原狼头盔,保管走在路上小孩看了就跑。”他拍胸脯保证。

    奈德微微一笑。“这么说来,你也帮艾林大人打了顶猎鹰头盔?”

    托布·莫特闻言,停顿了很长时间,最后他放下酒杯:“首相大人他是找过我,跟国王陛下的大弟史坦尼斯大人一起来的。遗憾的是我没那个荣幸,不曾为他们效劳。”

    奈德平静地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只静静地等待。这些年来,他发现沉默常常比发问更有效,眼下正是如此。

    “他们说要见见那孩子,”武器师傅道,“所以我带他们去了锻炉。”

    “那孩子,”奈德跟着重复。他根本不知道那孩子是谁。“我也想见见那孩子。”

    托布·莫特冷静而谨慎地看了他一眼。“遵命,大人。”他先前的友善语气已经消失无踪。他领着奈德走出后门,穿越一个狭长的庭院,进入宽敞的石砌谷仓,铁匠铺的实际工作就是在这里进行。武器师傅刚开门,一股热气便向外喷涌而出,教奈德觉得自己仿佛要步入火龙口中。每个角落都有一座熊熊燃烧的锻炉,空气里充溢着烟硝和硫磺的臭味。铁匠工头抬头瞄了一眼,只来得及抹抹额际汗珠,便又继续挥舞铁锤和钳子,打着赤膊的学徒则努力鼓动风炉。

    武器师傅把一个年龄大约与罗柏相若,两臂和胸膛都是结实肌肉的高大男孩叫过来。“这就是史塔克大人,国王新任的首相。”男孩一边听他说,一边以他那双阴沉的蓝眼睛打量奈德,并用手指把汗水浸湿的头发往后拨。他的头发又粗又厚,乱成一团,如墨水般漆黑。他下巴刚长出点黑胡渣。“这是詹德利,以他这年纪算得强壮,干起活来也挺勤快。小子,让首相大人瞧瞧你打的那顶头盔罢。”男孩有些害羞地领他们走到他休息的长凳,将一顶状如牛头,还有两只弧形牛角的头盔拿给奈德看。

    奈德拿来反复把玩,这头盔是粗钢制成,未经雕琢,但造型却是行家里手。“做得很好,不知你可否愿意卖给我?”

    男孩一把从他手中抢过头盔。“这不是拿来卖的。”

    托布·莫特一脸惊恐。“小子,这可是首相大人哪,大人他看得上眼,你还不快送给他,他光开口问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我做了给自己戴的。”男孩倔强地说。

    “大人,真是千万个对不起,”他的主人急忙对奈德说:“这小子倔得跟生铁似的,生铁就是欠打。不过这头盔也不是什么值钱家什,若您肯原谅他,我保证为您打一顶前所未有的上等货色。”

    “他又没做错事,我没什么好原谅的。詹德利,艾林大人来看你时,你们都说了些什么?”

    “大人,他不过就问了些问题。”

    “什么问题?”

    男孩耸肩道:“问我过得好不好啊,主人待我如何啊,我喜不喜欢这差事啊,还有我妈的事,问她是谁、长得怎么样这些。”

    “你怎么回答?”

    男孩拨开一撮新垂下的黑发。“我还小的时候她就死了。我只记得她的头发是黄色的,有时会唱歌给我听。她在酒馆里做事。”

    “史坦尼斯大人也问过你问题吗?”

    “光头的那个?没,他没问。他都不说话,光盯着我瞧,好像我上了他女儿似的。”

    “讲话当心点,”师傅说,“你是在和国王的首相大人说话。”男孩低下头。“这孩子聪明,偏偏就是拗。瞧这头盔……别人骂他牛脾气,他就打顶牛头盔来气他们。”

    奈德摸摸男孩的头,轻搓着他粗黑的头发。“詹德利,看着我。”小学徒抬起头,奈德仔细审视着他下巴的轮廓,还有那对冷若冰霜的蓝眼睛。是了,他心想,我知道了。“去干活罢,小伙子。抱歉打扰你。”他随武器师傅走回屋里。“这孩子的见习费是谁付的?”他轻描淡写地问。

    莫特看上去相当害怕。“您自己也看到了,这孩子强壮得很,还有他那双手,天生就是打铁的料,这孩子有潜力,所以我没收见习费。”

    “跟我说实话,”奈德催促他,“强壮的小伙子满街都是。除非长城倒塌,否则你不可能不收见习费。到底是谁付的?”

    “是个官家老爷,”武器师傅很不情愿地说,“他没说自己的名姓,外衣上也没有家徽。他拿出手的是金子,而且付了平常的双倍,说一半是孩子的见习费,另一半是要我别说出去。”

    “说说他长什么样。”

    “他很粗壮,宽肩膀,但没您高。棕色的胡子,似乎还杂了点红。我倒是记得他穿的披风,高档货,扎实的紫天鹅绒料子,滚了银边,可兜帽遮住了他的脸,我看不清楚。”他迟疑了一下。“大人,我不想惹麻烦。”

    “谁都不想惹麻烦。可是莫特师傅,恐怕这是个麻烦的年代。”奈德道,“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

    “大人,我只是个武器师傅,不知道什么我不该知道的事。”

    “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奈德耐心地重复一遍。“我可不是问你知不知道。”

    “这孩子是我的学徒,”武器师傅说。他迎视奈德的目光,眼神固执得如钢铁一般。“他来我这儿以前是谁,那不干我的事。”

    奈德点点头,觉得自己还挺喜欢托布·莫特这位武器大师。“哪天要是詹德利不想继续铸剑,想要实际弄把刀玩玩的话,叫他来找我,我看他是块当兵的料。在那之前呢,莫特师傅,我谢谢你照顾他。我跟你保证,若是我想弄顶头盔来吓吓小孩,一定第一个找你。”

    他的侍卫牵马等在外面。“老爷,您查出什么了吗?”奈德上马时,杰克斯开口问。

    “有的。”奈德告诉他,自己却思绪满怀。琼恩·艾林找国王的私生子做什么?到底什么事值得他连命都赔上?

Chapter29 凯特琳

    “夫人,您还是把头包住,”他们骑马踽踽北行,途中罗德利克爵士一再告诫她,“不然会着凉的。”

    “罗德利克爵士,淋点雨没什么大不了。”凯特琳回答。她的湿头发沉甸甸地垂下来,一撮松掉的发束黏贴在额头上,不难想像自己的模样有多狼狈,但这次她却不在乎。南国的雨柔软而温和,凯特琳喜欢用脸颊去体会这种轻如慈母亲吻的感觉。这感觉将她带回到童年时代,忆起在奔流城度过的那些灰蒙蒙的日子。她记得饱溢湿气的神木林,枝干低垂;记得弟弟追着她跑过一堆堆湿叶,笑声清脆。她也记得和莱莎玩泥巴的种种情景,记得泥团在手中的重量,滑溜的褐泞在指间流动的感觉。后来,她们咯咯笑着把做好的泥饼端给小指头吃,他竟当真吃了一堆,足足病了一个星期。啊,记得当时年纪还小。

    凯特琳本以为自己早已忘却了这些事。北境的雨寒冷而无情,有时入夜还会成霜。说是滋养生殖,转眼就变成作物杀手,连**遇上也纷纷走避。这种雨,哪是给小女孩玩的呢?

    “全身都湿透了,”罗德利克爵士抱怨,“湿到骨子里去了。”他们周围树林浓密,叶梢的落雨声伴着马蹄行走泥泞的响动。“夫人,我们今晚该找个有火的地方歇歇,若能吃点热东西更好。”

    “前面路口有家旅店。”凯特琳告诉他。她年轻时与父亲外出曾多次在此借宿。霍斯特·徒利公爵壮年时在城里待不住,总是骑马到处晃荡。她还记得旅馆主人是个不分昼夜嚼着烟叶、名叫玛莎·海德的胖女人。玛莎似乎永远都是笑容满面,还常拿蛋糕给孩子们吃。她的蛋糕浸过蜂蜜,吃起来香味浓郁。只是凯特琳很怕她的笑容,因为烟草把牙齿染成了暗红色,笑起来似乎血淋淋,怪吓人的。

    “有旅馆当然好,”罗德利克爵士满心向往地重复了一遍。“不过……我们最好还是别冒险,为了避免被人认出,还是找家民居借宿比较妥……”这时路上传来盔甲铿锵、马匹嘶鸣和雨水溅洒的声音,他急忙住口。“有人。”他一边出声警告,一边伸手握住剑柄。即便是在国王大道,小心谨慎也绝对有益无害。

    他们循声而去,绕过一个慵懒的弯道,看见那一群成纵队行进的人马,全副武装,正嘈杂地渡过涨水的溪流。凯特琳拉住缰绳让他们先行。骑在队伍前列的人高举的旗帜已然湿透,垂挂下来,看不清晰。但来人都穿着蓝紫色的披风,海疆城的银色飞鹰纹章在肩头飞扬。“是梅利斯特家的人。”罗德利克爵士朝她耳语,生怕她不知道。“夫人,我看您还是把兜帽拉起来吧。”

    凯特琳没有照办。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本人就在队伍里面,骑士们围绕四周,身边是儿子派崔克,侍从们则跟在后方。她一眼就看出他们是赶往君临参加首相的比武大会。过去这一个星期,国王大道上到处都是骑士和自由骑手,带着竖琴和皮鼓的吟游诗人,满载啤酒花、玉米和一桶桶蜂蜜的马车,还有生意人,工匠和妓女,汹涌的人潮使得国王大道拥挤不堪,所有人都往南走。

    她不顾被认出的风险,好好地打量了杰森伯爵一番。上次见他还是在她婚宴之上,当时他只顾着和她叔叔说笑。梅利斯特家族是徒利家族的臣属,此人出手送礼向来大方。如今他的棕发间杂了几丝白色,岁月把他的脸庞凿出了痕迹,却并未减损他的骄傲,他骑在马上的神情天不怕地不怕。凯特琳实在羡慕,她自己担惊受怕可太多了。他们经过时,杰森男爵简单地点头致意,但那只是贵族老爷路遇陌生人时的基本礼貌。那双锐利的眼睛并没有认出她,而他儿子则根本连看都懒得看。

    “他竟没认出您。”之后罗德利克爵士疑惑地说。

    “他只看到两个又湿又累,溅满泥浆的旅人站在路边,绝想不到其中一个会是他主子的女儿。我想我们就算进了旅馆也会很安全的,罗德利克爵士。”

    旅馆位于三河汇流处以北的岔路口,他们抵达时天已快黑。玛莎·海德还在嚼她的烟草,比凯特琳记忆中胖了点,头发也灰白了些,好在她只草草瞟了他们一眼,没有露出恐怖的血腥微笑。“只剩楼上两间客房,别的没了,”她一边说,嘴里一边嚼个没完。“两间都在钟塔下,所以不用担心错过用餐,只是有人会嫌吵。没办法,人太多,我们差不多客满了。如果不要,就请两位上路。”

    他们当然要。房间在低矮积尘的阁楼内,要经过狭窄老旧的楼梯爬上去。“把鞋子留在这儿,”玛莎收了钱后告诉他们,“伙计待会儿来清理。我可不想看你们踩着烂泥上楼。注意钟声,来晚了就没得吃了。”她脸上没有笑容,也只字未提香甜的蛋糕。

    当晚餐的钟声真的敲响时,简直震耳欲聋。凯特琳换了干衣服,正坐在窗边,凝视雨滴溜下窗棂。玻璃模糊不清,水珠密布,雨夜正要降临。凯特琳勉强分辨得出两条大路交会处的泥泞渡口。

    看到岔路,她飘忽的视线不禁停了下来。假如他们由此向西,便可轻松愉快地抵达奔流城。父亲总会在她需要的时候给予睿智的建议,她也渴望和他谈谈,警告他即将来临的风暴。倘若临冬城当真不免一战,奔流城更是首当其冲,因为它既靠近君临,西面又有如阴影般的凯岩城势力。若是父亲身体健康一点,她或许还会考虑,然而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已有两年之久,凯特琳不愿再加重他的负担。

    东边的路比较崎岖,也更险恶,攀越岩石山丘和浓密树林,进入明月山脉,再穿过陡峭隘口和深渊绝壁,则会到达艾林谷,以及更远处崎岖多石的五指半岛。雄立于艾林谷顶端的鹰巢城固若金汤,高塔直向天际。在那里她可以找到妹妹莱莎……或许还能找到某些奈德求索的答案。莱莎信里想必有所保留,不敢多说,说不定她正持有奈德需要的证据,足以导致兰尼斯特家的毁灭。倘若真的开战,他们也需要得到艾林家族和其臣属的东境贵族们的支持。

    然而山路崎岖难行,危机四伏。影子山猫四处出没不提,落石是常有的事,山区氏族部落更是目无法纪的盗匪,他们从峰峦间呼啸而至,杀人越货后,一见峡谷派出骑士追剿,便如积雪融化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连琼恩·艾林如此少见的英明领主,每次穿越山脉也必定带上大批人马。而此刻凯特琳惟一的人马是个老骑士,惟一的屏障是他的忠诚。

    不,她想,奔流城和鹰巢城以后再说,此刻她应该北上直取临冬城,她的三个儿子和重责大任正对她翘首以盼。只等安然渡过颈泽,她便可对奈德的封臣宣布身份,然后派信使骑马先行,发布国王大道戒严的消息。

    雨丝遮蔽了岔路远方的田野,但凯特琳记忆里的风景依旧清晰。市集在路的那一头,再走一里有个村落,五十来间白色农舍围绕着一间小小的石砌圣堂。经过漫长而平静的夏季,如今村里的房舍想必更多了。由此向北,国王大道与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平行,穿过肥沃谷地和青葱林荫,穿过繁荣市镇、坚实农庄以及河间贵族的城堡。

    凯特琳对每一位河间贵族都了若指掌:积怨已久的布莱伍德和布雷肯家族,每有纷争她父亲就得出面调停;身为家族最后传人的河安伯爵夫人蛰居于赫伦堡空寂的地窖里,整日与逝者相伴;暴躁的佛雷侯爵死了七任太太,他巍立大河两岸的孪河城里早已四代同堂,内家、外家、私生、百系,难以尽数。他们全都是徒利家的封臣,宣誓效忠于奔流城。但倘若战争真的爆发,凯特琳却不知道这样的阵容够不够坚强。父亲是世上最坚定最可靠的人,届时他一定会召集封臣……然而诸侯们都会来么?戴瑞家、莱格家和慕顿家虽然也都是奔流城的臣属,然而在三河之役中,他们却与雷加·坦格利安并肩作战。佛雷侯爵则是战争结束后方才带着人马姗姗来迟,不禁让人怀疑他原本打算为哪一边效力(事后,他郑重其事地向胜利者表示自己一直站在他们这一边,但从那以后父亲便改口叫他“迟到的佛雷侯爵”)。不能开战,凯特琳焦急地想,绝不能让战争爆发。

    钟声停止,罗德利克爵士过来敲她房门。“夫人,我们快下去罢,不然恐怕吃不到东西了。”

    “过颈泽之前,我们不以爵士、夫人相称会比较安全,”她告诉他,“扮成寻常旅人不会引人注意。嗯,就说我们是父女出门探亲好了。”

    “那就这样办,夫人。”罗德利克爵士刚表同意,凯特琳便笑了起来,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又说错了话。“习惯了,一时真改不过来,夫……女儿。”他伸手想捻他早已不见的胡子,不由得困窘地叹气。

    凯特琳挽起他的手。“来罢,老爹,”她说,“玛莎·海德烧得一手好菜,我想你会喜欢的。不过千万别当面夸她,她那张笑脸还是不看为妙。”

    大厅很长,通风良好,一边立着一排大木酒桶,另一边则是火炉。跑堂小弟拿着烤肉叉子跑来跑去,玛莎从酒桶里倒出啤酒,嘴里嚼的烟草却也没停。

    长椅上座无虚席,村民和农夫与来历各异的旅客并肩而坐。一手黑一手紫的染坊师傅和满身鱼腥的讨河人坐在一起;浑身肌肉的铁匠缩着身子挤在瘦小的老修士旁边;一副硬汉模样的流浪武士和轻声细语的生意人像老友般交换着路上的消息。

    然而用餐的人里有太多带着刀剑,看得凯特琳有些担心。坐在炉边那三个佩着布雷肯家的红色骏马徽章,还有一大群身穿蓝钢环甲,肩披银灰披风的人,他们肩头所绣的正是她熟悉的佛雷家双塔纹章。她一一打量他们的脸,但他们年纪都太小,认不出来。里面年纪稍长的,在她嫁到北方时也不过是布兰现在的年龄。

    罗德利克爵士在靠近厨房的长椅上找到两个位子,饭桌对面坐了个英俊的年轻人,手里正拨弄着木头竖琴。“好心人,七神保佑你们。”他们坐下时他开口道。一个空酒杯摆在他面前。

    “也保佑你,好歌手。”凯特琳回答。罗德利克爵士用一种“现在就要”的口气叫了面包、肉和啤酒。歌手约莫十八岁,他大胆地瞧着他们,问他们打哪儿来,往哪儿走,路上有些什么消息等等,连珠炮似的一串问题,叫人不及反应。“我们两个星期前从君临出发的。”凯特琳挑了最安全的问题回答。

    “我正要去那儿呢。”年轻人道。果然不出她所料,他对说自己的事远比听他们的事感兴趣。歌手们最爱的莫过于炫耀自己的声音。“首相比武大会上财主老爷肯定多的是,上回我赚的钱多到搬不动……呃,只可惜我后来把注下在‘弑君者’身上,输了个精光。”

    “诸神在上,赌徒本该遭天谴。”罗德利克爵士口气严峻。身为北方人的他,和史塔克家一样对比武大会没好感。

    “我知道老天看我不顺眼,”歌手说,“所以你那些神和百花骑士联手把我坑惨了。”

    “想必你学到教训了。”罗德利克爵士道。

    “可不是嘛。这回我要把注下在洛拉斯爵士身上。”

    罗德利克爵士又想捻不存在的胡子,他还来不及回敬对方,跑堂小弟便急急赶了过来,在他们面前奉上一盘盘面包,又从叉子上切下烤成棕色,流着热汤汁的肉片。另一个叉子上则有小洋葱、红辣椒和肥美的蘑菇。罗德利克当下就狼吞虎咽起来,那侍者又跑去帮他们盛啤酒。

    “我叫马瑞里安,”歌手边说边拨着一根琴弦,“想必你们在别的地方听过我表演?”

    听他这种口气,凯特琳不禁微笑。吟游诗人鲜少光临地处极北的临冬城,但她在奔流城的少女时代常见识这类人。“恐怕没有。”她告诉他。

    他在琴上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那是你的损失。”他说,“你听过最好的歌手是谁?”

    “布拉佛斯的阿利亚。”罗德利克爵士立刻应道。

    “唉,我比那老骨头高明多啦。”马瑞里安说,“如果你肯花个银币,我很乐意证明给你看。”

    “我是有两个铜板,但我宁可把钱扔到井里也不想听你鬼叫。”罗德利克爵士没好气地说。他讨厌歌手是出了名的,他认为女孩子家学点音乐固然很好,但身体健康的男孩竟然不碰刀剑,反而拿个竖琴哼哼唱唱,实在太不像话。

    “你爷爷讲话真酸,”马瑞里安对凯特琳说,“我本来是想歌颂你的美貌哪。说实话,我这嗓子生来就是要唱歌给国王和大老爷听的。”

    “噢,看得出来,”凯特琳道,“据说徒利家老爷爱听音乐,想必你一定到过奔流城吧?”

    “去过不知多少次了哪,”歌手轻飘飘地说,“他们还专门帮我备了一间客房,我和他家少爷熟得跟哥们儿一样。”

    凯特琳微笑,心想不知艾德慕听了会作何反应?她弟弟自从喜欢的女孩子被一个歌手给睡了之后,他对这个行业便痛恨至今。“那临冬城呢?”她又问,“你去过北方吗?”

    “我去那儿做什么?”马瑞里安反问,“那里冰雪满天飞,出个门都裹得厚厚的,而且史塔克家的人哪懂什么音乐?他们只爱听狼嚎罢了。”这时她隐约听见房间远端传来开门的声音。

    “老板,”一个随从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找个人帮我们喂马,我们家兰尼斯特大人要房间和洗热水澡。”

    “诸神在上。”罗德利克道,凯特琳急忙伸手制止他,她的手指紧紧攫住他的前臂。

    玛莎·海德露出那招牌式的可怖的腥红微笑,忙着打躬作揖。“大人,真对不住,可咱们真的客满了。”

    凯特琳看到他们一行四人:一个穿着守夜人黑衫的老头,两个仆从……还有他,小个子好端端地站在那里。“我手下睡马厩就好,至于我嘛,你也看得出来,我不需要多大的房间。”他自我解嘲地嘻嘻一笑。“所以只要火够温暖,稻草里没太多跳蚤,我就很乐意啦。”

    玛莎·海德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大人,我们真是没办法,都是这比武大会害的,人多得不像话,喔……”

    提利昂·兰尼斯特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钱币,上抛过头,接住,又弹一遍。即使坐在房间对面的凯特琳也看得见那是闪闪发亮的黄金。

    一名穿着褪色蓝斗篷的自由骑手摇晃着站起身。“大人,您若不嫌弃,就将就将就我的房间吧。”

    “这家伙聪明,”兰尼斯特边说边把金币丢过来,自由骑手在空中伸手接住。“身手也不赖。”侏儒转身对玛莎·海德说,“吃的方面,我想应该没问题吧?”

    “什么都行,大人,您要吃什么都行。”老板娘再三保证。吃到噎死最好,凯特琳心想,然而她眼前浮现的却是布兰浑身浴血,难以呼吸的景象。

    兰尼斯特瞄了离他最近的餐桌一眼。“我手下跟这些人吃一样的东西就成,不过份量加倍,我们骑了好长一段路。帮我烤只鸟,鸡鸭鸽子都行。再来一壶你最好的葡萄酒。尤伦,你要跟我一起吃吗?”

    “好啊,大人,就跟您一起吃吧。”黑衣弟兄回答。

    侏儒连看都没看房间这边一眼,凯特琳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自己的位置与他们隔了这么多拥挤的餐桌和长凳。这时马瑞里安突然跳将起来。“兰尼斯特大人!”他叫道,“我可能荣幸地在您用餐时为您娱乐助兴?让我为您唱一首歌颂令尊大人君临大捷的歌罢!”

    “那我不反胃死才怪。”侏儒酸酸地说。他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了歌手一眼,正准备挪开视线……却看到了凯特琳。他困惑地看了她半晌,她别过头,但为时已晚。侏儒露出微笑。“史塔克夫人,好个意外的惊喜。”他说,“很遗憾没能在临冬城见到您。”

    马瑞里安张大了嘴,看着她缓缓起身,表情从困惑转为懊恼。她听见罗德利克爵士咒骂。若是提利昂在长城多待几天就好了,若是……

    “史塔克……夫人?”玛莎·海德粗声道。

    “我上次在此投宿时,还是徒利家的凯特琳。”她告诉老板娘。她听见人群低声议论,感觉到众人的眼光集中在自己身上。凯特琳环顾房间,看着众位骑士和誓言骑士,然后深吸一口气,缓和狂乱的心跳。她真要冒险吗?没有时间仔细思量,机会转瞬即逝。她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耳际回荡。“坐在角落那位先生,”她先前没注意到这位年纪较长的人。“您外衣上绣的可是赫伦堡的黑蝙蝠?”

    那人连忙起身答道:“是的,夫人。”

    “家父是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敢问河安夫人是不是他忠实的盟友?”

    “她当然是。”那人坚定地回答。

    罗德利克爵士静静地站起来,抽出鞘里的剑。侏儒眨着眼睛,一脸茫然,两只大小不一的眼睛里闪着迷惑。

    “红色骏马纹章向来受奔流城欢迎礼遇,”她对火炉边的三人说,“家父将裘诺斯·布雷肯伯爵视为追随他最久也最忠心耿耿的封臣。”

    三位士兵交换着不太确定的眼神。“我们家大人感激令尊的信任。”

    “我羡慕令尊有这么多好朋友,”兰尼斯特讥讽地说,“但史塔克夫人,我不明白您这么做有何目的。”

    她没理会他,径自转向那群穿灰蓝衣服的人。这二十多个人才是关键所在。“佛雷家的双塔标志我也很熟悉,诸位爵士先生,不知你们家主人近来可好?”

    他们的领队站起来。“夫人,瓦德大人他很好。他打算在九十岁命名日那天迎娶新夫人,希望有幸可以请到令尊大人到场增光。”

    提利昂·兰尼斯特听了不禁偷笑,然而这时凯特琳已然确定他逃不掉了。“此人以客人的身份来到我家,意图谋害我七岁的儿子。”她指给全场的人看。罗德利克爵士提着剑走到她身边。“以劳勃国王和诸位侍奉的贵族大人之名,我请求你们将他绳之以法,并协助我将他送至临冬城,听候国王律法发落。”

    一时之间,凯特琳不知道究竟是十数支长剑齐声出鞘的声音比较悦耳,还是当下提利昂·兰尼斯特脸上的表情更教人痛快?!

Chapter30 珊莎

    珊莎与茉丹修女和珍妮·普尔乘着轿子前往首相的比武大会。轿子的帘幕是用黄丝织成,做工极为精细,她可以直接透过帘幕,看到远方,而帘幕把外面的世界染成了一片金黄。城墙外,河岸边,百余座帐篷已然搭起,数以千计的平民百姓前来观赏。比武大会的壮观教珊莎看得喘不过气:闪亮的铠甲,披金挂银的高大战马,群众的高声吆喝,风中飘荡的鲜明旗帜……还有那些骑士,尤其是那些骑士。

    “这比歌谣里唱的还棒。”当她们在列席的领主和贵妇们中间找到父亲安排的座位时,她不禁轻声说。这天珊莎穿了一件绿色礼服,正好衬出她棕红色的头发,漂亮极了。她自知众人看着她的眼神里漾满笑意。

    她们看着千百条歌谣里描述的英雄跃然眼前,一个比一个英姿焕发。御林七铁卫是全场焦点,除了詹姆·兰尼斯特,他们全都身着牛奶色的鳞甲,披风洁白犹如初雪。詹姆爵士也穿了白披风,但他从头到脚金光闪闪,还有一顶狮头盔和黄金宝剑。外号“魔山”的格雷果·克里冈爵士以山崩之势轰隆隆地经过他们面前。珊莎还记得约恩·罗伊斯伯爵,他两年前到过临冬城作客。“他的铠甲是青铜做的,有好几千年的历史,上面刻了魔法符咒,保护他不受伤害。”她悄悄对珍妮说。茉丹修女在人群中指出一身蓝紫滚银边披风,头戴一顶鹰翼盔的杰森·梅利斯特伯爵给她们看。当年在三叉戟河上他一人就斩了雷加手下三名诸侯。女孩们看到密尔的战僧索罗斯是个大光头,一身宽松红袍在风中拍动不休,不禁咯咯直笑,直到修女告诉她们他曾手持冒火长剑,独自攻上派克城墙,她们方才止住。

    除此而外,还有许多珊莎不认得的人,有从五指半岛、高庭和多恩领来的雇佣骑士,有歌谣里并未提及的自由骑手和新上任的侍从,也有出身世家但排行居末的贵族少爷,或是地方诸侯的继承人。这些年轻人多半尚未建立显赫功勋,但珊莎和珍妮相信有朝一日他们的名字定将传遍七大王国。他们中包括巴隆·史文爵士;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青铜约恩的继承人安达·罗伊斯爵士和他的弟弟罗拔爵士,他们的铠甲外面镀银,刻着和父亲一样的青铜保护符咒;雷德温家的双胞胎兄弟霍拉斯爵士和霍柏爵士,他们盾牌上标志着蓝底酒红色的葡萄串纹章;派崔克·梅利斯特,杰森伯爵的儿子;来自河渡口的杰瑞爵士、霍斯丁爵士、丹威尔爵士、艾蒙爵士、席奥爵士、派温爵士等六个佛雷家代表,通通都是老侯爵瓦德·佛雷的儿孙,连他的私生子马丁·河文也来了。

    珍妮·普尔承认她被贾拉巴·梭尔给吓着了,他是个遭到放逐的王子,来自盛夏群岛,穿着红绿交织的羽毛披风,皮肤漆黑如夜。但当她看到一头红金头发,黑盾牌上画着闪电的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时,又宣布自己当下就愿意嫁给他。

    “猎狗”也在队列之中,还有国王的弟弟,英俊的风息堡公爵蓝礼。乔里、埃林和哈尔温是临冬城和北境的代表。“跟别人比起来,乔里就像个乞丐。”他出现时茉丹修女嗤之以鼻,而珊莎不得不同意这句评价。乔里穿着灰蓝色的盔甲,上面没有任何纹章或雕饰,肩头薄薄的灰披风活像件脏兮兮的破布。虽然如此,他依旧表现不俗,头一遭上场便将霍拉斯·雷德温刺下马,第二回合又打落一个佛雷家的骑士,第三次时他与一个盔甲和他同样单调,名叫罗索·布伦的流浪武士三番交手,双方都没能将对手刺落,但布伦持枪较稳,击中的地方也比较精准,所以国王宣告他胜利。埃林和哈尔温就没这么抢眼了,哈尔温第一次上场就被御林铁卫的马林爵士一枪挑下马,埃林则败在巴隆·史文爵士枪下。

    马上长枪比武进行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战马蹄声轰隆,把比武场的土地践踏成一片破败不堪的荒原。有好几次,珍妮和珊莎眼见骑士相互冲撞,长枪迸裂粉碎,群众高声尖叫,都忍不住齐声为支持者呐喊。每当有人坠马,珍妮就像个受惊的小女孩般遮住眼睛,可珊莎认为自己胆子比较大,官家小姐就应该在比武大会上表现出应有的风范。连茉丹修女都注意到她仪态从容,因而点头称许。

    “弑君者”战绩辉煌,他如骑马表演般轻取安达·罗伊斯爵士和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接着又与巴利斯坦·赛尔弥展开激战,巴利斯坦爵士前两回合均击败比自己年轻三四十岁的对手。

    桑铎·克里冈和他巨人般的哥哥“魔山”格雷果爵士同样是无人能挡,他俩刚猛地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当天最恐怖的事便发生在格雷果爵士第二次出场时,只见他的长枪上翘,正中一名来自艾林谷的年轻骑士护喉甲下,因为力道过猛,长枪直穿咽喉,对方当即毙命。年轻骑士摔在离珊莎座位不到十尺的地方,格雷果爵士的枪尖打断了他的脖子,鲜血随着越来越衰弱的脉搏向外汩汩流出。他的铠甲晶亮崭新,日光照射下,他向外伸张的双臂宛如两条窜动的火纹。直到后来云层遮住太阳,火焰才没了影子。他的披风是夏日晴空的天蓝,上面绣着道道新月,但鲜血渗透,披风颜色转暗,那上面的月亮也一个接一个变得血红。

    珍妮·普尔歇斯底里地嚎啕大哭,茉丹修女不得已只好先把她带开,让她镇静下来。珊莎坐在原位,两手交叉,放在膝上,看得入魔似的。这是她头一遭目睹别人丧命。她心里觉得也该哭的,但眼泪就是掉不下来。或许她已经为淑女和布兰哭干了眼泪罢,她对自己说,若换成乔里或罗德利克爵士,或甚至父亲大人,就不会这样了。这名年轻的蓝袍骑士与她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个来自艾林谷的陌生人,他的名字从她左耳进右耳出。现在全世界也将和她一样,永远地遗忘他的名字,珊莎突然明白,不会有人谱曲歌颂他了。多么令人伤感啊。

    随后他们抬走尸体,一个男孩带着铲子跑进场内,铲起泥土盖住他跌落的地方,遮掉血迹。比武又继续进行。

    接下来,巴隆·史文爵士也被格雷果打下马,蓝礼公爵则输给了猎狗。蓝礼被狠狠地击中,几乎是从战马上往后平飞。他的头落地时剧烈地铿了一声,全场观众听了倒抽一口冷气。还好遭殃的只是他头盔上的金鹿角,其中一根被他压断了。当蓝礼公爵爬起来时,全场疯狂地为他欢呼,只因劳勃国王的幼弟向来很受群众喜爱。他优雅地鞠个躬,将那根断掉的鹿角递给胜利者。猎狗哼了一声,把断角抛进观众席,老百姓立刻为了那点金子争得你死我活,直到最后蓝礼大人走进群众里安抚,方才恢复秩序。这时茉丹修女也回来了,却是独自一人。她解释说珍妮身体不适,已被护送回城堡休息。珊莎几乎都忘记珍妮了。

    稍后,一位穿格纹披风的雇佣骑士不小心杀了贝里·唐德利恩的坐骑,被判出局。贝里伯爵换了匹马,随即被密尔的索罗斯打了下来。艾伦·桑塔加爵士和罗索·布伦交手三次均难分轩轾,连国王也无法判定,艾伦爵士后来被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击败,布伦则输给约恩·罗伊斯的年轻儿子罗拔。

    最后场内只剩下四人:“猎狗”和他的怪物哥哥格雷果,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以及有“百花骑士”之誉的少年洛拉斯·提利尔爵士。

    洛拉斯爵士是高庭公爵和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小儿子,年方十六,是场上年纪最小的骑士,然而当天早上他三进三出,便击败了三个御林铁卫。珊莎从未见过如此俊美的人儿。他的铠甲经过精心雕琢,上面的瓷釉包含着千束不同的花朵,他的雪白坐骑则覆以红毛毯和白玫瑰。每次得胜,洛拉斯爵士便会摘下头盔,从红毯上取下一朵白玫瑰,抛给群众里的某位美丽姑娘。

    当天他最后一场决斗对上了罗伊斯兄弟里的弟弟。罗拔爵士的家传符咒似乎也抵挡不了洛拉斯爵士的英勇,百花骑士把他的盾牌刺成两半,将他打下马鞍,轰地一声惨摔在泥地上。罗拔躺在地上呻吟,胜利者则绕场接受欢呼。后来定是有人叫了担架,把头晕眼花、动弹不得的罗拔抬回营帐,然而珊莎根本没看到,她的视线全聚集在洛拉斯爵士身上。当他的白马停在她面前时,她只觉自己的心房都快要炸开。

    他给了其他女孩白玫瑰,摘给她的却是朵红玫瑰。“亲爱的小姐,”他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你一半美丽。”珊莎羞怯地接过花,整个人被他的英姿所震慑。他的头发是一丛慵懒的棕色鬈发,眼睛像是融化的黄金。她深吸玫瑰甜美的香气,直到洛拉斯爵士策马离开还紧握不放。

    当她再度抬头,却见一名男子正在她前面盯着她看。他个子很矮,一撮尖胡子,发际有几丝银白,年纪和父亲差不多。“你一定是她的女儿。”他对她说,嘴角虽然泛起笑意,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却没有笑。“你有徒利家的容貌。”

    “我是珊莎·史塔克,”她不安地说。那名男子穿着绒毛领口的厚重斗篷,用一只银色仿声鸟系住,他有着自然典雅的贵族气质,但她却不认得他。“大人,我还没有认识您的荣幸。”

    茉丹修女连忙来解围。“好孩子,这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御前会议的重臣。”

    “令堂曾是我心目中爱与美的皇后。”男子轻声说。他的呼气有薄荷的味道。“你遗传了她的头发。”他伸手抚弄她的一撮红褐发束,指尖拂过她的脸颊。突然他转过身走开去了。

    这时月亮早已升起,人们也累了,于是国王宣布最后三场比试将等到明天早上,在团体比武前举行。群众渐渐散去,一边讨论着当日的比武盛事和隔天的重头好戏,廷臣要员们则前往河边用餐。六头大得惊人的牦牛在烤肉铁叉上缓缓转动,已经烤了好几个小时,旁边的厨房小弟忙着涂抹奶油和草药,直到肉烤得香香酥酥,油脂四溢。帐篷外搭起大餐桌和长椅,桌上的甜菜、草莓和刚出炉的面包堆得老高。

    珊莎和茉丹修女被安排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的贵宾席,就在国王和王后的左边。当乔佛里王子在她右手坐下时,她直觉得喉咙发紧。自上次的事件后,他便一句话都没跟她说,她也不敢开口。起初因为他们杀了淑女,她以为自己恨他,然而等珊莎眼泪流干,她又告诉自己真正的错不在乔佛里,而在王后,王后才是她该怨的人,王后和艾莉亚。如果不是艾莉亚,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今晚她实在没办法去恨乔佛里,因为他委实太过俊美。他穿了一件深蓝的紧身上衣,上绣两排金色狮头,额间戴了一顶用黄金和蓝宝石做成的纤细冠冕。他的头发如真金一般闪亮。珊莎看着她,不禁浑身颤抖,生怕他会不理她,甚至又对她恶声恶气,让她哭着跑开。

    结果乔佛里不仅面带微笑,还吻了她的手,跟歌谣里的王子一样英气勃发。他对她说:“亲爱的小姐,洛拉斯爵士眼光很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美人。”

    “他对我太好了。”她装出严肃的样子,想要表现得礼貌而冷静,然而她的心却在歌唱。“洛拉斯爵士是位真正的骑士。大人,您觉得他明天可会获胜?”

    “不会。”乔佛里道,“我的狗会收拾他,不然我舅舅詹姆也会。再过几年,等我可以进场,我会把他们全收拾掉。”他举起手,召仆人送来一瓶冰镇的夏日红,亲自为她斟上一杯。她不安地看看茉丹修女,直等到乔佛里靠过去把修女的酒杯也倒满,她才优雅地点头称谢,然后再没说话。

    侍者不停斟酒,杯子从未干涸,但事后珊莎却不记得自己尝过酒。她无需喝酒,便已陶醉在今夜的魔力下,被种种迷人事物薰得头晕目眩,被她梦想了一辈子、却从来不敢奢望目睹的美丽给弄得意乱情迷。吟游歌手们坐在国王的营帐前,让乐音流转于暮色之中。一名杂耍艺人在空中抛掷着一根根燃烧的木棍。头脑简单的扁脸“月童”——国王的御用小丑——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踩着高跷跳舞,并嘲弄在场的每一个人,其机巧毒舌,教珊莎不禁怀疑他怎么可能头脑简单。连茉丹修女在他面前也没了矜持,当他唱起寻大主教开心的小调时,她笑得把酒洒了一身。

    至于乔佛里,更是集所有礼数于一身。他整晚陪珊莎聊天,赞美之词一句接一句,逗她笑个不停,此外他还和她分享宫廷里的琐碎闲话,向她解释月童的笑话等等。珊莎只觉得心中犹如小鹿乱撞,便把自己所有的礼仪,外加坐在她左边的茉丹修女都忘得一干二净。

    与此同时,菜肴一道道送上端下,有浓稠的大麦鹿肉汤、洒上坚果碎片的凉拌甜菜、菠菜和李子沙拉,还有蜂蜜大蒜煮蜗牛。珊莎没吃过蜗牛,乔佛里便教她如何从蜗牛壳里挖出肉,并且亲自喂她吃了甜美的第一口。接着是刚从河中捕来、封在黏土里的烤鳟鱼。她的王子帮她撬开覆盖在外的坚硬泥土,露出里面的白嫩鱼片。等肉食端上之后,他还亲自为她服务,从王后才配享有的部位切下一块,笑眯眯地放进她的餐盘。从他动作的方式她看得出他的右手仍旧困扰着他,但他没有半句怨言。

    之后又上了甜面包、鸽肉馅饼、散发肉桂香气的烤苹果、洒满糖霜的柠檬蛋糕,可珊莎已经吃得太饱,勉强撑下两个小柠檬蛋糕后就再也吃不下了。正当她考虑有没有办法再吃第三个时,国王咆哮了起来。

    劳勃国王的声音随着每道菜的端上越来越大。珊莎不时能听见他放声大笑或以盖过音乐和餐具碰撞声的音量发号施令,但他们距他太远,听不出他说些什么。

    这下每个人都听清楚了。“给我闭嘴,”他声如洪钟地大喝,压过了在场所有人的话音。珊莎讶异地发现国王身形蹒跚,满脸通红地站了起来,一手拿着一只高脚杯,醉得无以复加。“臭女人,休想管我做这做那,”他朝瑟曦王后尖叫,“我才是这里的国王,你懂不懂?这里是老子当家,老子说明天要打,就是要打!”

    每个人都目瞪口呆。珊莎看到巴利斯坦爵士,国王的弟弟蓝礼,还有稍早神态古怪地跟她说过话,还伸手摸她头发的矮个男子,然而没有人出面干涉。王后的脸全无血色,像副白雪雕成的面具。她从桌边站起,拉着裙子,一言不发地扭头便走,仆从们急忙跟过去。

    詹姆·兰尼斯特伸手按住国王肩膀,但国王猛地把他甩开。兰尼斯特一个踉跄跌倒在地。国王狂笑道:“好个伟大的骑士!老子还是有办法叫你狗吃屎。记清楚啦,‘弑君者’。”他拿镶了珠宝的高脚杯敲敲胸膛,整件缎子外衣都洒上了葡萄酒。“只要我战锤在手,任谁也挡不住!”

    詹姆·兰尼斯特爬起来,拍拍尘土, “是的,国王陛下,”他口气僵硬地说。

    蓝礼公爵笑盈盈地走上前。“劳勃,你把酒洒出来了,我帮你倒杯新的吧。”

    乔佛里伸手放在珊莎手臂上,把她吓了一跳。“时候不早了,”王子说。他的表情怪异,仿佛眼中看的根本不是她。“要不要送你回去?”

    “不用。”珊莎开口,她看看茉丹修女,结果惊讶地发现她趴在桌上,正以淑女的仪态轻声打鼾。“我的意思是说……好的,谢谢,你真是太周到了。我的确累了,路又很黑,有人保护再好不过。”

    乔佛里叫道:“狗来!”

    桑铎·克里冈出现的速度之快,仿佛是黑夜的使者一般。他已经卸下铠甲,换上一件红色羊毛衫,胸前缝了一只皮狗头。火把的光芒把他灼伤的脸映得一片惨红。“王子殿下有何吩咐?”他说。

    “带我未婚妻回城去,小心别让她受伤。”王子唐突地告诉他,然后连声再见也没说,便大踏步离去,把她留在原地。

    珊莎感觉得出猎狗正盯着她瞧。“你以为小乔会亲自送你回去?”他笑起来像是受困陷阱的狗在咆哮。“恐怕不太可能。”她毫无抵抗地任由他拉着站起。“走吧,不只你需要睡。我今晚也喝多了,明天还要打精神宰掉我老哥呢。”

    珊莎突然一阵莫名惊恐,她推推茉丹修女的肩膀,想叫醒她,结果她的呼却打得更大声。劳勃国王跌跌撞撞不知走哪儿去了,长椅已然空了一半。晚宴已经结束,美丽的梦也随之烟消云散。

    猎狗抓起一只火把,权作照明,珊莎紧紧跟在他旁边。地面崎岖不平,岩石密布,被摇曳的火光一照,仿佛在她脚下晃动。她低垂视线,仔细看清,方才落脚。他们穿梭于营帐之间,每一间帐篷外都挂着不同的旗帜和盔甲。慢慢地,四周的宁静随着踏出的每一步而越显沉重。珊莎连看都不敢看他,他把她吓死了,只是她从小便被教导种种礼仪,而真正的淑女不会光注意他的脸的,她这么告诉自己。“桑铎爵士,您今天的表现英勇极了。”她勉强自己说。

    桑铎·克里冈对她咆哮:“小妹妹,少拍我马屁……更不要开口爵士闭口爵士。我不是骑士,我瞧不起他们和他们的狗屁誓言。我老哥是骑士,你看他今天什么德行?”

    “是的,”珊莎颤抖着小声说,“他很……”

    “很英勇?”猎狗替她说完。

    她明白他在讽刺他。“没人挡得住他。”最后她说,颇感自豪,毕竟这不是谎话。

    桑铎·克里冈突然在一片黑暗空旷的平地中央停下脚步。她没办法,只好也跟着停下来。“我看这修女把你训练得不错。你跟那种盛夏群岛来的小鸟没差别,是不是?会说话的漂亮小小鸟,人家教你什么漂亮话你就照着念。”

    “这样说太不厚道了。”珊莎的心狂跳不休。“你吓到我了,我要走了。”

    “没人挡得住他,”猎狗粗声道,“此话倒是不假。的确谁也挡不住格雷果。今天那小伙子,他第二次出场时的那个,喔,干得可真漂亮。你也看见了吧?那小呆瓜根本是自讨苦吃,没钱没跟班又没人帮他穿好盔甲。他的护喉根本就没绑好,你以为格雷果没注意到?你以为格雷果爵士先生的长枪是不小心往上扬,是吗?会说话的漂亮小小鸟,你要真这样相信,那你就跟小鸟一样没大脑了。格雷果的枪想刺哪里就刺哪里。看着我。你看着我!”桑铎·克里冈伸出巨掌捏住她下巴,硬是逼她往上看。他在她面前蹲下,把火把凑近来。“你爱看漂亮东西是吗?那就看看这张脸,好好给我看个够。我知道你想看得很。国王大道上你一路都故意躲着它,别假惺惺了,爱看就看。”

    他的手指像铁兽夹一样用力钳住她下巴。他们四目相对,他那双满是醉意的眼里闪着怒火。她不得不看。

    他右半边脸形容憔悴,有着锐利颧骨和浓眉灰眼。他有个鹰钩大鼻,头发色深而纤细。他故意把头发留长,梳到一边,因为他另半边脸半根头发也没有。

    他左半边脸烂成一团。耳朵整块烧蚀,只剩下一个洞。眼睛虽没瞎,但周围全是大块扭曲的疮疤,光滑的黑皮肤硬得跟皮革一样,其上布满了麻点和坑凹,以及一道道扯动就现出润红的裂缝。他下巴被烧焦的部分,则隐约可以见骨。

    珊莎哭了起来。这时他才放开她,然后在泥地上按熄火把。“没漂亮话说啦,小妹妹?修女没教你怎么赞美啊?”眼看她不回答,他又继续,“大多数人以为这是打仗来的,围城战,燃烧的攻城塔,或是拿火把的敌人所留下,还有个白痴问我是不是被龙息喷到。”这回他的笑比较缓和,却苦涩依然。“小妹妹,让我告诉你这伤是怎么来的吧。”他的声音从黑夜中传来,巨大的暗影离她如此之近,她甚至能闻到他呼吸中的酒臭。“当时我年纪比你还小,大概才六七岁,有个木雕师傅在我家城堡外的村落里开了家店,为讨好我爸,他送了点礼物给我们。这老头做玩具的功夫一流。我不记得自己收到了什么,但我想要的是格雷果的礼物。那是个木雕骑士,颜色涂得漂漂亮亮,每个关节都分开来,钉了钉子绑了线,你可以操纵他打架。格雷果大我五岁,当时已经当上了侍从,身高接近六尺,壮得像头牛,早就不玩玩具了。于是我把骑士据为己有,但我告诉你,偷来之后我一点都不快乐,我只是怕得要命。没过多久,果真被他发现。房间里刚好有个火盆,格雷果二话不说把我拎起来,将我半边脸就往炭堆里按,他就这样紧紧按住,任由我惨叫不停。你也看到他有多壮,即使在当时,最后还得靠三个成年人才有办法把他拉开。教士们成天说教七层地狱是如何可怕,他们懂个屁?只有被烧过的人才知道地狱是什么模样。”

    “我爸对别人说是我床单着了火,然后我们家师傅给我抹了油膏。油膏!格雷果也抹了油膏。四年之后他们为他涂抹七神圣油,他跟着背诵了骑士的誓词,雷加·坦格利安便拿剑拍拍他肩膀说‘起来吧,格雷果爵士。’”

    黯哑的声音渐渐淡去。他静静地蹲坐她面前,如同暗夜中矗立的庞然巨物,而她什么也看不清。珊莎可以听见他急促的呼吸,突然发觉自己正为他感到悲伤。最初的恐惧不知怎么,已经消失无踪。

    沉默持续下去,到后来她又害怕起来,然而这次她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他。她伸手找到他宽阔的肩膀。“他不是真正的骑士。”她悄声对他说。

    “猎狗”仰头狂啸,珊莎踉跄后退想要逃开,但他一把抓住她的手。“不是,”他对她咆哮,“不是,小小鸟,他不是真正的骑士。”

    回城途中,桑铎·克里冈没有再说半句话。他领她走到马车等候的地方,吩咐车夫把他们载回红堡,跟在她后面爬上车。他们在一片寂静中穿过国王大门,走上灯火通明的市镇街道。他打开边门,领她走进城堡,他烧伤的脸微微抽搐,眼里思绪满溢。攀登高塔楼梯时,他跟在她身后,仅隔一步之遥。他带她安然抵达寝室外面的走廊。

    “大人,谢谢你。”珊莎温顺地说。

    “猎狗”抓住她的手,靠了过来。“我今晚跟你说的事,”他的声音比平常还要粗哑。“你要是敢告诉乔佛里……或是你妹妹,你老爸……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讲……”

    “我不会说出去的。”珊莎悄声说,“我保证。”

    显然这还不够。“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讲的话,”他把话说完,“我就杀了你。”

Chapter31 艾德

    “昨晚是我亲自替他守的灵,”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道,他们看着推车后面载着的遗体。“这孩子无依无靠,连个亲朋好友都没有,听说就只有艾林谷家里的母亲。”

    苍白的晨光中,年轻骑士看上去仿佛正在沉睡。他算不上英俊,但死亡抚平了他粗糙的面容,静默修女会的姐妹则为他穿上了料子最好的天鹅绒外衣,高高的领口恰好遮住喉咙上被长枪戳出的大洞。艾德·史塔克看着他的脸,暗忖这男孩不知是否因为自己而丢了性命。奈德还不及和他谈谈,他便死于兰尼斯特封臣枪下。这真的只是巧合?他大概永远不会知道。

    “修夫在琼恩·艾林身边当了四年的侍从,”赛尔弥继续说,“国王为了纪念琼恩,在北行前封他做了骑士。这孩子想当骑士想得不行,只可惜他恐怕还没准备好。”

    奈德昨晚睡得很差,现在的他和身边的老人一样疲累。“我们不也一样?”他说。

    “我们也没准备好当骑士?”

    “没准备好面对死亡”。奈德轻轻地为那孩子盖上他绣着弯月的染血蓝披风。当他的母亲问起儿子死因时,他苦涩地想,他们会说他是为了首相的荣誉而献身。“他根本不该送命。战争岂是儿戏?”奈德转身面对站在推车边的灰衣女人,她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脸上只露出眼睛。静默姐妹专门处理死者后事,而见着死亡的面容是不吉利的事。“把他的盔甲也送回艾林谷家里去,让母亲留作纪念吧。”

    “这东西值不少钱,”巴利斯坦爵士道,“这孩子是特别为了比武会订做的。不花俏,但实在,不知道他付清铁匠的钱没有。”

    “他昨天已经付出惨痛的代价了。”奈德回答,接着他对静默姐妹说,“把盔甲送给他母亲。铁匠这边我会处理。”她点点头。

    随后巴利斯坦爵士陪着奈德走向国王的帐篷。营地正在恢复生气,肥美的烤香肠在火堆上嘶嘶作响,滴着油汁,空气中充满蒜头和胡椒的香味。年轻侍从跑来跑去,而他们的主子刚刚睡醒,打着呵欠伸着懒腰,准备迎接新的一天。一个腋下夹了只鹅的厨子看见他们赶忙单膝跪下。“大人您们早。”他喃喃道,鹅嘎嘎叫着啄他手指。陈列在每个帐篷外的盾牌刻画着居住其中的贵族家徽,有海疆城的银色飞鹰,布莱斯·卡伦的夜莺与田野,雷德温家族的葡萄串,还有花斑野猪、红色公牛、燃烧之树、白色公羊、三重螺旋、紫色独角兽、跳舞少女、黑蛇、双塔、长角猫头鹰,最后是御林铁卫如黎明般闪亮的纯白纹章。

    “国王打算今天参加团体比武,”他们经过马林爵士的盾牌时,巴利斯坦说。盾牌上的漆被刮了深深的一划,正是昨天洛拉斯·提利尔将他刺下马时留的印记。

    “是啊。”奈德表情凝重地说。乔里昨天夜里把他叫醒,向他通报了这个消息,难怪他睡不好。

    巴利斯坦爵士一脸愁容。“俗话说天亮后黑夜的美要消散,酒醒后说过的话就不算。”

    “话是这么说,”奈德同意,“但对劳勃没用。”换做其他人,或许还会重新考虑酒后许下的豪言壮语,可劳勃·拜拉席恩会记得牢牢的,而且绝不反悔。

    国王的营帐靠近水滨,包围在灰色的河面晨雾里。帐篷用金丝织成,乃是整个营地里最大也最华丽的建筑。劳勃的战锤和一面巨大的铁盾放在入口外,盾牌上纹饰着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

    奈德原本希望国王宿醉未醒,一切便迎刃而解,可惜他们运气不好,正碰上用光滑角制酒杯喝啤酒的劳勃,他还一边对两个手忙脚乱替他穿铠甲的年轻侍从大呼小叫。“国王陛下,”其中一个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这铠甲太小,穿不上的。”他手一滑,原本正试着要套进劳勃粗脖子的颈甲便摔到地上。

    “七层地狱啊!”劳勃咒骂,“难道我非得亲自动手不可?你两个都是他妈的饭桶。把东西捡起来,不要光张着嘴呆在那儿。蓝赛尔,快给我捡起来!”那小伙子吓得跳将起来,国王这才注意到新来的访客。“奈德,快瞧瞧这些笨蛋。我老婆坚持要我收他们当侍从,结果他们比废物还不如。连帮人穿铠甲都不会,这算哪门子侍从,这叫穿了衣服的猪头。”

    奈德只需一眼便看出问题所在。“这不是他们的错,”他告诉国王,“劳勃,是你太胖了,这才穿不下。”

    劳勃·拜拉席恩灌了一大口啤酒,把空角杯扔到兽皮睡铺上,用手背抹抹嘴,然后阴阴地说:“太胖?太胖,是吗?你对国王是这样讲话的吗?”突然他像暴风来袭一样哈哈大笑。“啊,去你的,奈德,为什么你说的永远都没错?”

    两个侍从露出紧张的微笑,国王又转向他们。“你们,对,你们两个,听见首相说的话了吗?国王太胖了,所以穿不下铠甲。去把艾伦·桑塔加爵士找来,跟他说我需要撑开胸甲的钳子。快去啊!还等什么?”

    男孩们慌忙跑出帐篷,途中还互相绊了一跤。劳勃装出一副严峻的表情直到他们离开,然后轰地坐回椅子,大笑不已。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跟着呵呵笑了,就连艾德·史塔克也露出了微笑。然而,他没法不在意那两个侍僮:他们都是漂亮小伙子,皮肤白晰,体态匀称。生着金色卷发的那个年纪和珊莎差不多,另外那个约莫十五,黄棕色头发,一点小胡子,有着和王后一样的翡翠绿眸。

    “啊,我真想瞧瞧桑塔加听了脸上是什么表情”。劳勃道,“他如果有点脑子,就会支他们去找别人。我们就让他俩成天跑个没完!”

    “这两个小伙子,”奈德问他,“是兰尼斯特家的人?”

    劳勃点头,一边擦掉笑出的眼泪。“她的两个堂弟,泰温大人他老弟的儿子,那些个死掉的老弟,我想想,又好像是活着的那个,我不记得了。奈德,我老婆来自一个很大的家族。”

    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家族,奈德心想。他对这两个侍从本身并无意见,但看到劳勃身边日夜都是王后的亲戚,却不免担心。兰尼斯特家对权位和荣耀真是贪得无厌。“听说您昨晚和王后闹不愉快了?”

    劳勃脸上的欢乐顿时结冻。“那死女人想阻止我参加今天的团体比武,这会儿她还窝在城堡里生闷气,气死算了。你妹妹绝不会这样羞辱我。”

    “劳勃,你对莱安娜的了解没我深,”奈德告诉他,“你只见到她的美,却不知道她真正的硬脾气。倘若她还活着,她会告诉你,你和团体比武毫无瓜葛。”

    “怎么你也来这套?”国王皱眉,“史塔克,你这家伙真讨厌,我看你在北方待得太久,体内的血都冻成冰啦。告诉你,老子可还热血沸腾哩。”他拍拍胸脯以示证明。

    “别忘了你是国王。”奈德提醒他。

    “我该坐的时候坐坐那张该死的铁椅子,难道就不能跟其他人一样有七情六欲吗?难道我不能没事喝点小酒,找个女孩乐一乐,享受骑马的快感吗?下七层地狱去,奈德,我不过是想打打人罢了。”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开了口:“陛下,”他说,“国王加入团体比武并不恰当,因为这样一来,比赛就不公平了。试问谁敢对您动手呢?”

    劳勃真是没料到这层。“唉,谁都行啊,他妈的。只要他们有那能耐。反正最后站着的……”

    “一定会是您。”奈德接口。他立刻发现赛尔弥点到了关键。若是强调比武的危险,只会更刺激劳勃,而这样说来便事关他的自尊。“巴利斯坦爵士说得没错,七国上下绝没有人敢冒着惹您生气的危险对您动手。”

    国王满脸通红,霍地站起,“你的意思是那些没用的胆小鬼会故意失手?”

    “可想而知。”奈德道。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静静地点头同意。

    有好一阵子,劳勃气得说不出话。他从帐篷的这边走到那边,旋身,又走回来,一脸阴沉的怒气。随即他从地上抓起胸甲,气冲冲地朝巴利斯坦掷去。赛尔弥躲开了。“出去,”这时国王才冷冷地发话,“免得我宰了你。”

    巴利斯坦爵士立刻离开,奈德正准备跟进,国王却又叫道:“奈德,你不用走。”

    奈德转身,只见劳勃再度拿起他的角杯,从角落里的酒桶装满啤酒,然后塞给奈德。“喝吧。”他唐突地说。

    “我不渴——”

    “快喝。这是国王的命令。”

    于是奈德接过角杯喝了下去,啤酒又黑又浓,浓烈得令眼睛刺痛。

    劳勃又坐下来。“去你的,奈德·史塔克。你和琼恩·艾林,我这么爱你们,结果你们是怎么对我的?你或琼恩才应该来当国王。”

    “陛下,您名正言顺,最有资格称王。”

    “我叫你喝酒,没叫你顶嘴。妈的,你既然让我做了国王,好歹我说话的时候专心听行吧。奈德,你看看我,看看我当了国王之后变成什么样子。诸神在上,我竟然胖得穿不下自己的铠甲,怎么会搞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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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国王在说话,你闭上嘴乖乖喝酒。我跟你发誓,我这辈子再没比在战场厮杀、赢得王位那时候更快活,也不会比现在得了王位更死气沉沉。至于瑟曦……这全都要感谢琼恩·艾林。本来在失去莱安娜之后,我根本不打算结婚,但琼恩说王国需要继承人。他告诉我瑟曦·兰尼斯特是个好对象,因为若是韦赛里斯·坦格利安想夺回王位,和她结婚可以确保泰温公爵支持我的事业。”国王摇摇头。“我敢对天发誓我很敬爱那老头子,可我现在却觉得他比月童还笨。噢,瑟曦是很标致,这没错,但冷冰冰的……瞧她那副守身如玉的德行,好像两脚间藏了凯岩城所有黄金似的。呵,你如果不喝,把酒给我。”他接过角杯,一饮而尽,打了声响嗝,然后抹抹嘴。“奈德,你女儿的事我很抱歉,我说真的。就是狼的那件事。我儿子在撒谎,我敢拿我的灵魂打赌。我儿子……你很爱你的孩子,对吧?”

    “我全心全意地爱他们。”奈德说。

    “奈德,让我偷偷告诉你。我不止一次梦想放弃王位,带着我的骏马和战锤,坐船到自由贸易城邦去,整天打仗历险、歌舞青楼,那才是我该过的生活。做个佣兵国王,到时候吟游诗人不爱死我才怪。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有真那样干吗?就因为我想到乔佛里坐上王位,瑟曦在旁边叽叽喳喳。那是我儿子,奈德,我怎么会养出这种儿子?”

    “他还是个孩子,”奈德尴尬地说。他自己也不喜欢乔佛里王子,但他听得出劳勃语中的痛苦。“您忘了,我们在他这年纪有多野?”

    “奈德,他要真是野,我就不担心了。你没我了解他。”他叹口气,然后摇摇头,“啊,或许你说得对,虽然琼恩常对我绝望,我终究是成了个好国王。”劳勃看奈德不发话,皱了皱眉头。“这种时候你该出声附和。”

    “国王陛下……”奈德谨慎地开口。

    劳勃拍拍奈德的背。“啊,你就说我跟伊里斯比起来是个好国王不就结了?奈德·史塔克,我知道你没办法说谎,不管是为了爱还是为了荣誉。反正我还年轻,如今又有你辅佐,一切都会改观的。咱们一起来创造让后世歌颂的太平盛世,然后把兰尼斯特家的人通通打下第七层地狱。我闻到了培根的味道。你觉得今天的冠军会是谁?你见到梅斯·提利尔的孩子了吗?大家都叫他百花骑士,有这种儿子谁都会骄傲。上次比武会,他可让‘弑君者’的金屁股好好摔了一跤,你真该来瞅瞅瑟曦当时的表情,我笑到肚子痛。蓝礼说他还有个十四岁的妹妹,漂亮得跟曙光一样……”

    他们坐在河边的折叠桌前吃早餐,有黑面包,水煮鹅蛋,还有洋葱培根煎鱼。国王先前的感伤随晨雾散去,片刻之后,劳勃便一边吃着柑子,一边开心地说起他们在鹰巢城的童年趣事。“记不记得那个谁送了琼恩一桶这种柑?可是都放烂了,所以我把我那份朝戴克斯扔去,正中他鼻梁。你记得吧?就是雷德佛那个麻脸侍从。他也扔了一个过来,结果琼恩连屁都来不及放,整个鹰巢城大厅就柑子满天飞了。”他开怀大笑,奈德想起往事,也不禁微笑。

    这才是那个和他一起长大的男孩,他心想,这才是那个他认识而深爱的劳勃·拜拉席恩。如果他能证实兰尼斯特家是残害布兰的幕后主谋,证实他们是谋杀琼恩·艾林的凶犯,这个人一定会听进去。届时瑟曦必将受到制裁,“弑君者”也会跟着完蛋,倘若泰温公爵胆敢兴兵作乱,劳勃会像当年在三叉戟河上敲碎雷加·坦格利安一样,毫不留情地将他彻底击灭。他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切。

    艾德·史塔克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愉快的一顿饭,之后他的笑容也变得轻松自如,直到比武大会继续进行。

    奈德随同国王走进比武会场。他先前已经答应陪珊莎一起观赏冠军决胜战。茉丹修女今天身体不适,而他女儿心意已决,不想错过最后的长枪比试。当他护送劳勃到主位坐下时,发现瑟曦·兰尼斯特故意缺席,国王旁边的座位是空的。这更增添了他的希望。

    他推挤着穿过人群,走到女儿身边时,当天第一场比武的号角正好吹响。珊莎聚精会神地看着武场,没注意他的到来。

    桑铎·克里冈首先出现在场子上,他穿着烟灰色的战甲,外罩橄榄绿披风。那件披风和他的猎犬头盔是他全身上下惟一的装饰。

    “一百枚金龙币赌弑君者赢。”詹姆·兰尼斯特骑着优雅的血棕色战马进场时,小指头高声宣布。这匹马披着镀金环甲,詹姆本人也是从头到脚金光闪闪,他的长枪则是用盛夏群岛出产的金木所削制。

    “我跟,”蓝礼公爵喊回去,“我看‘猎狗’今儿早上特别饿。”

    “狗就算肚饿,也知道不能咬主人的手。”小指头冷冷地回敬。

    桑铎·克里冈“铿”地一声,把面罩盖上,然后就位。詹姆爵士向群众里某位女士抛出个飞吻,方才轻轻拉下面罩,骑到场子边。两人放低长枪。

    奈德最乐于见到的莫过于两人都输,珊莎则睁大眼睛急切观看。两匹马开始全速奔跑,临时搭建的看台也随之震动。猎狗骑在马上,身体前倾,他的长枪稳若磐石,但詹姆在交击前的一刻把身体一挪,结果克里冈的枪尖被他的狮纹黄金盾毫发无伤地卸开,自己反被刺个正着。木片四散,“猎狗”在马背上摇晃,差点跌了下去。珊莎倒抽一口冷气。群众里响起一阵粗声的叫好。

    “我该想想怎么来花你的钱了。”小指头对蓝礼公爵说。

    猎狗总算还是稳住身子没掉下去,他猛地勒马转身,骑回场边准备第二回合。詹姆·兰尼斯特抛下断枪,抓起一支新矛,还跟侍从开了个玩笑。猎狗用力一夹马肚,策骑前奔,兰尼斯特也骑马相迎。这回当詹姆挪动身子时,桑铎·克里冈也跟着躯体一侧。两枝长枪同时爆裂,但等木片落地,那匹红棕色的马却少了主人,独自跑开去吃草了。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在泥地里打滚,金光闪闪,头盔却给打凹。

    珊莎说:“我就知道猎狗会赢。”

    这话给小指头听到了。“你要是知道第二场的赢家,赶快告诉我,免得蓝礼大人把我拔得一毛不剩。”他朝她喊。奈德听了不禁微笑。

    “只可惜小恶魔不在,”蓝礼公爵道,“不然我还可以多赢一倍。”

    詹姆·兰尼斯特爬了起来,但他装饰繁复的狮头盔被打歪了一边,摔下来的时候又给撞凹了进去,结果他无法把头盔摘下来。观众指指点点,嘘声连连,贵族老爷夫人们也忍不住笑,众声喧哗中,奈德听得最清楚的便是劳勃国王的阵阵哄笑,比谁都大声。最后只好派人领着目不视物、跌跌撞撞的“兰尼斯特雄狮”去找铁匠。

    这时格雷果·克里冈已经在场边就位。他是艾德·史塔克生平所见最为高大壮硕的人。劳勃·拜拉席恩和他两个弟弟块头都不小,“猎狗”也是大个子,临冬城里更有个头脑简单的马僮阿多,比他们还要高出不少,可跟眼前这个人称“魔山”的骑士比起来,通通都矮了一大截。他高近八尺,肩膀宽厚,手臂粗得像小树干。他的坐骑在他穿护甲的双脚下简直像匹玩具马,手中长枪也仿如扫把棍。

    格雷果爵士不像他弟弟那样在宫廷生活。他是个独居的人,非遇战事或比武大会,鲜少离开自己的领地。君临城陷时他跟在泰温公爵身边,年方十七,虽然才刚当上骑士,却已经因为高大的体型和无可匹敌的凶暴而远近驰名。有人说把当时还是小婴儿的伊耿·坦格利安王子一头砸墙、活活撞死的人正是格雷果,又说他之后强暴了婴儿的母亲,即多恩领的伊莉亚公主,最后才一剑杀死她。当然,这些话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

    奈德·史塔克不记得自己跟他说过话,但当年平定巴隆·葛雷乔伊叛乱时,格雷果倒曾与其他几千个骑士一起,和他共同作战。他不安地看着他。奈德自己不轻易相信谣言,然而与格雷果爵士有关的传言实在不像空穴来风。他即将结第三次婚,他前两任妻子的死因背后都有种种恐怖的传闻。据说他的城堡是个阴森恐怖的地方,仆人莫名失踪,连狗都不大敢进大厅。他妹妹年轻时离奇死亡,弟弟遭火残伤,还有死于打猎意外的父亲。格雷果继承了家族古堡、财产以及房舍田庄。接收遗产当天,弟弟桑铎便离开家,投效兰尼斯特家当武士,听说他再没回去过,连路过拜访都没有。

    百花骑士进场时,人群中响起一阵低语喧哗,他听见珊莎热切地悄声说:“噢,他好美啊。”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纤瘦得像根芦苇,穿着一身华丽无比的银色甲胄,擦得银亮刺眼,上面还镶了成对的黑色藤蔓和小小的蓝色勿忘我。奈德和其他观众惊觉蓝色的花乃是用蓝宝石制成,几千个喉咙同时倒抽一口气。少年肩头的披风沉甸甸的,披风上织满了真的勿忘我,羊毛披风就这么缝上了几百朵鲜花。

    他的坐骑与马上的人儿同样纤细,那是匹漂亮的灰母马,动作敏捷迅速。格雷果爵士的大公马一嗅到她的气味便嘶叫起来。高庭来的少年两脚轻轻一拨弄,他的坐骑便像个灵动的舞者般左右轻跃。珊莎抓住他的手臂。“父亲,别让格雷果爵士伤了他。”她说。奈德看见她配戴着洛拉斯爵士昨天送她的那朵玫瑰。乔里把昨天发生的事都告诉他了。

    “他们拿的是比武用枪,”他告诉女儿,“一碰撞就会裂成碎片,所以不会有人受伤的。”嘴上这么讲,他却想起了货车里那个盖着弯月披风的少年尸体,这番话也因而显得空洞。

    格雷果爵士不太能控制自己的坐骑。骏马尖叫嘶啼,不断跺脚摇头。魔山恶狠狠地用套钢甲的脚踢它,马儿后腿站立,差点把他摔下去。

    百花骑士向国王行过礼,骑到场子边缘,然后放低长枪,就定位。格雷果爵士拉缰扯绳好半天,好不容易才将马带到起跑线,然后一切就突然开始。魔山的骏马大步急驰,猛烈地向前狂奔,小母马则流畅如滑丝般开步冲刺。格雷果爵士扭过盾牌放定,调整长枪,自始至终努力让他不听话的马跑直线,突然间,洛拉斯·提利尔已经迎面杀至,枪尖突击恰到好处,只一眨眼功夫,魔山便倒了下去。由于他委实太过庞大,因此连带把马也拉倒,人马铠甲滚成一团。

    奈德听见喝彩声,欢呼声,口哨声,惊骇的喘气声,兴奋的低语声,尤其是“猎狗”粗哑刺耳的笑声。百花骑士在场子对面勒住缰绳,连长枪都没折断。当他掀开面罩,露出微笑的时候,一身的蓝宝石在阳光下眨眼,全体观众为他而疯狂。

    场子中间,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总算松开缰绳和马镫,怒气冲天地站起来。他猛地扯下头盔往地上一摔,脸色阴沉,满是怒意,头发垂下,盖住眼睛。“拿剑来。”他朝侍从大喊,那孩子赶忙跑上前递给他。这时他的坐骑也站起来了。

    格雷果·克里冈一剑砍杀了他的马,力道之猛烈,几乎把马头整个剁下。欢呼瞬间转为尖叫。马儿惨叫着跪地而死,格雷果握着滴血的长剑朝场边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走去。“抓住他!”奈德大叫,但他的话音淹没在吼叫声中。每个人都在大吼大叫,珊莎则泣不成声。

    一切都发生得好快。百花骑士也喊着要剑,但格雷果爵士把他的侍从推开,伸手抓住缰绳。小母马闻到血腥味,吓得后脚站立,洛拉斯·提利尔差点摔下马去。格雷果爵士双手握剑,猛力朝少年的胸部挥击,立刻把他从马鞍上轰飞出去。受惊的坐骑立即跑开,洛拉斯爵士则昏倒在泥地上。正当格雷果举剑准备致命一击时,一个嘶哑的声音警告他:“不要碰他。”紧接着,一只戴了钢护腕的手便将他自少年身边硬生生地扭开。

    “魔山”无声地愤怒转身,使尽他惊人的力气狠命攻击,但猎狗接下这招,卸开攻势。其后不知有多长时间,他们两个就站在那里你来我往,余人则赶紧搀扶头晕目眩的洛拉斯·提利尔到安全的地方。奈德看到格雷果爵士有三次朝那顶猎犬头盔猛击,但桑铎一次也没有攻击他哥哥毫无保护的头部。

    最后是国王的声音平息了这场混乱……国王的声音和二十名武士。琼恩·艾林曾说指挥官需要一副能在战场上发挥功效的好嗓门,当年劳勃在三叉戟河上已证实过这点,如今他又用上了这副嗓门。“以你们的国王之名,”他吼道,“立刻给我住手!”

    猎狗闻言立刻单膝跪下,格雷果爵士的挥砍扑了空,这才恢复理性。他抛下剑,瞪了劳勃一眼。国王身边围绕着御林铁卫,还有十来个骑士和卫兵。他推开巴利斯坦·赛尔弥,一言不发地转身大跨步离去。“让他去吧。”劳勃道。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猎狗现在是冠军了吗?”珊莎问奈德。

    “不是,”他告诉她,“猎狗和百花骑士还得再比一场。”

    但珊莎说对了。几分钟后,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穿着一件朴素的亚麻外衣走回场内,对桑铎·克里冈说:“我欠您一条命,胜利是您的了,爵士阁下。”

    “我不是什么‘爵士阁下’。”猎狗回答,但他还是接受了胜利、奖金,以及或许是他这辈子头一遭的群众爱戴。当他离开场子返回营帐的时候,众人欢声雷动,为他喝彩。

    奈德和珊莎正走在前往射箭场的路上,小指头、蓝礼公爵和其他几位人物跟了过来。“提利尔一定知道那母马正在发情,”小指头说,“我敢对天发誓那小子是事先计划好的。格雷果向来偏好个头大、脾气坏、野性有余而纪律不足的马。”他饶富兴味地推论。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不以为然。“耍这种伎俩毫无荣誉可言。”老人固执地说。

    “没有荣誉,但足以赢得两万金龙。”蓝礼公爵微笑道。

    当天下午,有个来自多恩边疆,名叫安盖的升斗小民在淘汰其他射程较短的对手后,在百步射击的决赛中击败巴隆·史文爵士和贾拉巴·梭尔,摘下箭术冠军。奈德派埃林去问他有没有兴趣在首相的侍卫队里谋个职位,但那男孩正沉浸在美酒、胜利以及作梦都想像不到的财富中,因此拒绝了这份差事。

    团体比武则打了三个小时。总共有近四十人参加,多半是有意谋求功名的自由骑手、雇佣骑士和刚受策封的侍从。他们手持钝器,在烂泥四溅、鲜血喷飞的场地里相互拼杀,一会儿组成小队联手抗敌,转眼间又闹起内讧自相残杀,同盟才刚组成便告破裂,直到最后只剩一人站立。胜利者是密尔来的索罗斯,就是那个手持火焰剑,剃了光头,十足狂人模样的红袍僧。他以前也拿过比武冠军,因为其他骑士的马儿都怕极了他那把火焰剑,可他自己却什么都不怕。最后的伤亡名单包括两只断腿,一条碎掉的锁骨,十几根打烂的手指,两匹不得不处理掉的马,以及多到大家懒得数的割伤、扭伤和擦伤。奈德万分庆幸劳勃没有参加。

    当天晚宴席间,艾德·史塔克对未来感到前所未有的乐观与希望。劳勃兴致正好,兰尼斯特家的人则通通缺席,连他两个女儿的表现也令人欣喜。乔里把艾莉亚带过来跟他们同坐,珊莎开心地主动跟妹妹说话。“比武大会真是棒透了,”她惊叹道,“你真该一起来的。你舞跳得怎么样了?”

    “练得浑身酸痛呢。”艾莉亚开心地报告进度,并且骄傲地展示腿上一大块紫色瘀伤。

    “我看你舞跳得一定很糟。”珊莎满腹狐疑地说。

    之后珊莎去听一个歌手团队演唱一组由许多叙事诗构成,名叫“血龙狂舞”的组曲,奈德则亲自检查了小女儿的瘀伤。“我希望佛瑞尔没对你太过严苛。”

    艾莉亚单脚站立,近来她越来越擅长此道。“西利欧说每次受伤都是一次教训,而每次教训都让我们更强。”

    奈德听了不禁皱眉。西利欧·佛瑞尔颇具盛名,而他夸张华丽的布拉佛斯风格也很适合艾莉亚纤细的剑,然而……几天前她绑了条黑丝巾遮住眼睛,到处晃来晃去,告诉他说西利欧教她要用耳朵、鼻子和皮肤去感知四周环境。在那之前,他又叫她练习前后滚翻。“艾莉亚,你真的要继续学下去?”

    她点点头。“明天我们开始抓猫。”

    “抓猫。”奈德叹道,“或许我不该雇这布拉佛斯人来教你。你愿意的话,我就请乔里接手,由他来教。不然我也可以跟巴利斯坦说一声,他年轻时是七国上下最优秀的使剑好手。”

    “我不要他们,”艾莉亚说,“我只要西利欧。”

    奈德伸手拨拨头发。其实,随便一个还过得去的教头,都可以教艾莉亚基础的砍劈和挡格,用不着这些蒙眼睛走路、翻跟斗和单脚跳跃的把戏。但他太了解自己小女儿的个性,知道跟她那固执的下巴争吵毫无用处。“那就西利欧吧。”反正她迟早也会玩腻。“不过你一定要小心。”

    “我会的。”她一本正经地向他保证,然后平顺地从右脚跳到左脚。

    当天晚上,在他带女儿们回到城里,送她们上床,看着满脑子白日梦的珊莎和浑身是伤的艾莉亚分别安然入梦之后,奈德这才步上首相塔顶,返回自己的起居室。白天气候暖和,因此房里现在显得十分郁窒。奈德走到窗边,打开沉重的扣锁,让清凉的晚风吹进室内。隔着广大的中庭,他注意到小指头窗里的摇曳烛光。时间已过午夜,但在远处河边,喧闹声才刚开始稍稍减退。

    他取出匕首,仔细检视。小指头的刀,在比武大会上打赌输给提利昂·兰尼斯特,被用来对熟睡的布兰痛下杀手。为什么?为什么那侏儒要置布兰于死地?怎么会有人要置布兰于死地?

    他隐约觉得这把短刀、布兰坠楼都与谋害琼恩·艾林有所牵连,但琼恩的死亡真相像个谜团,他依旧毫无头绪。史坦尼斯公爵并未返回君临参加比武大会,莱莎·艾林则躲在鹰巢城高墙之后,噤若寒蝉。琼恩的侍从已死,乔里仍在一家家妓院里逡巡。除了劳勃的私生子,他手上究竟还有什么线索?

    毫无疑问,武器师傅那个脸色阴沉的学徒正是国王的儿子,这点奈德很清楚。拜拉席恩家族的特征清楚地印在他脸上,他的下巴、眼睛和黑发无一不是明证。蓝礼太年轻,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儿子,史坦尼斯则是太冷酷也太重视荣誉,不会做出这种事。詹德利一定是劳勃的种。

    即便如此,他又能从中发现什么?国王所生的孩子遍及七国全境。他曾公开承认过一个和布兰年纪相仿的私生子,男孩的母亲是贵族,现在交由蓝礼公爵的风息堡代理城主收养。

    奈德也记得劳勃的第一个孩子,是他还在艾林谷时所生的女儿,当时他自己都还稚气未脱。那是个可爱的小女孩,风息堡的年轻领主对她宠爱有加,即便他早就对孩子的母亲失去了兴趣,那阵子还是天天去逗女儿玩。而且不论奈德愿意与否,每每被抓去作伴。他突然想到,那女孩现在该有十七八岁了,比劳勃生她时的年纪还大,想来真有些怪异。

    对于她主君到处留种的行径,瑟曦想必不会高兴,但到头来不论国王有一个私生子还是一百个都没有差别,毕竟根据法律和习俗,庶出的子嗣享有的权利极为有限。不管詹德利,艾林谷的女孩,或者是风息堡那小子,全都不可能威胁到劳勃与王后所生的孩子……

    他的思绪被门上一阵轻敲打断。“大人,有人想见您,”哈尔温喊,“他不肯通报姓名。”

    “让他进来。”奈德纳闷地说。

    访客体格粗壮,穿着沾满泥泞的破烂靴子,披着用极粗糙的料子制成的厚重褐色长袍,面容被蒙头斗篷遮住,两手藏在重重叠叠的袖子里。

    “请问您是?”奈德问。

    “我是您的朋友。”蒙面人用怪异的低沉腔调说,“史塔克大人,我们得单独谈谈。”

    好奇胜过了警戒心。“哈尔温,你先退下。”他命令。等门关上,房里只剩他们两人之后,这位访客方才掀开斗篷。

    “瓦里斯大人?”奈德惊讶地说。

    “史塔克大人,”瓦里斯彬彬有礼地道,然后自己坐了下来。“不知可否麻烦您给我点喝的?”

    奈德倒了两杯夏日红,递给瓦里斯一杯。“打扮成这样,恐怕我在你鼻子底下也认不出来。”他难以置信地说。除了丝绸、天鹅绒和最上等的锦缎,他从来没见太监穿过其他质料的衣服。太监向来一身紫丁香味,然而眼前此人却浑身汗臭。

    “我正希望如此。”瓦里斯道,“绝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私下密谈的事。您的一举一动,王后都监视得很紧。这酒好极了,谢谢您。”

    “你是怎么通过我其他守卫的?”奈德问。波瑟和凯恩派驻塔外,埃林则守在楼梯口。

    “红堡里有些密道只有幽灵和蜘蛛才知道。”瓦里斯歉然微笑,“我不会打扰您太久,大人,不过有些事您必须知情。您是御前首相,但国王却是蠢才一个。”太监从前的甜腻语调不再,取而代之的是轻细且锐利如鞭的口气。“我知道他是您的挚友,但蠢才就是蠢才……而且恐怕是个注定要完蛋的蠢才,除非您能救他。今天差一点就让他们得逞,他们原本计划在团体比武时谋害他。”

    好半晌奈德震惊得说不出话。“他们指谁?”

    瓦里斯啜了口酒,“如果连这个都还要我告诉你,那我看你比劳勃还蠢,而我显然站错了队。”

    “兰尼斯特,”奈德道,“王后……不,我不相信,即使瑟曦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她明明就叫他不要参加!”

    “她禁止他参加,而且是当着他弟弟,当着他手下骑士,以及半数廷臣的面说的。说真的,敢问您知道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逼得国王不得不参加团体比武?您倒是说说看。”

    奈德只觉得反胃。太监说得没错,叫劳勃不准做这,不该做那,绝对不可以如此这般,那就跟催促他没两样。“就算他真的下场,谁敢动手打国王?”

    瓦里斯耸耸肩。“总共有四十来个家伙参加,兰尼斯特家势力又大。场子里乱成那样,马叫个不停,到处有人折手断脚,再加上索罗斯挥着他那把怪里怪气的火焰剑,要真有人不小心碰到国王陛下,你能说那是蓄意谋杀吗?”他起身去拿酒壶,替自己再度斟满。“等生米煮成熟饭,凶手肯定是一副悲痛得难以自已的模样。我连他怎么哭都可以想像。真叫人难过哟。不过那位雍容华贵又慈悲为怀的寡妇一定会同情他,搀扶这可怜虫站起来,然后轻轻一吻给予原谅,到时候咱们好心肠的乔佛里国王除了宽恕他还能怎么办呢。”太监抓抓脸颊。“或者瑟曦会叫伊林爵士把他的头给砍了。这样兰尼斯特家比较保险,只是可怜了他们的同伙。”

    奈德怒火中烧。“你既然知道这起阴谋,为何一声不吭?”

    “我的手下是打听消息的探子,不是舞刀弄剑的武士哪。”

    “那至少也该早点跟我说。”

    “哦,是嘛?这我承认。不过就算我说了又如何,好让您立刻冲到国王面前向他禀报,是不是?等劳勃听说了这些诡计他又会怎么做呢?我倒是挺好奇。”

    奈德仔细想想。“他会咒他们通通滚蛋,然后照样参赛,让他们知道他不怕。”

    瓦里斯一摊手:“艾德大人,我再向您承认一件事吧。我想看看您听了会有何反应。您问我怎么不事先跟您说,我的回答是:因为我不信任您,大人。”

    “你不信任我?”这次奈德真的大吃一惊。

    “艾德大人,红堡里住了两种人。”瓦里斯道,“一种忠于王国,一种忠于自己。今天早上以前,我不敢判定您属于哪一种……所以我等着瞧……现在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了。”他浅浅一笑,刹那间他私下的表情和在公众场合的表情合而为一。“我渐渐开始了解王后为何这么怕您了。呵,我总算见识到了。”

    “你才是她应该怕的人。”奈德道。

    “不,我的身份很清楚。国王利用我,但他为此感到羞耻。咱们劳勃是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勇士,这种男子气概的人最不屑的就是鸡鸣狗盗和太监之流。要是哪天瑟曦在他耳边嘀咕说‘把他杀了吧’,伊林·派恩转眼间就会砍了我这颗头,到时候谁会替可怜的瓦里斯哀伤呢?天南地北,没有人会为蜘蛛歌唱啊。”他伸出软绵绵的手碰碰奈德。“可史塔克大人您就不一样了……我猜想……不,我很清楚……他决不会杀您,即使是为了王后,这或许便是我们的救赎所在哟。”

    这真是太过火了。有好一会儿艾德·史塔克只想回到临冬城,只想要北方的简单明了,那里的敌人就是寒冬和长城外的野人。“劳勃一定还有其他值得信赖的盟友,”他辩驳道,“比如他亲弟弟,还有他——”

    “——他老婆?”瓦里斯替他说完,同时露出锐利伤人的微笑。“他两个弟弟是痛恨兰尼斯特没错,但恨王后和爱国王不见得是同一回事,您说是罢?巴利斯坦爵士爱的是他的荣誉,派席尔国师爱惜他得来不易的职位,小指头呢,小指头只爱小指头他自己。”

    “那御林铁卫——”

    “不过是纸老虎罢了,”太监说,“史塔克大人,您就别一副震惊的模样了。詹姆·兰尼斯特固然是个宣过誓的白骑士,但我们都知道他发的誓有几分斤两。莱安·雷德温和龙骑士伊蒙王子披白袍的日子早过去啦。如今的七铁卫里,只有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有真本领,然而赛尔弥老矣。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都是王后死心塌地的走狗,另外几个我看也好不到哪里去。是的,大人,若真要动刀动枪,您将会是劳勃·拜拉席恩惟一的朋友。”

    “我得让劳勃知道,”奈德道,“假如你所言非虚,即便只有一半属实,国王本人都应该立刻知情。”

    “那请问咱们的证据何在?难道要我和他们当面对质?要我的小小鸟儿与王后、弑君者,与国王的亲弟弟和他满朝重臣,东西境守护,以及凯岩城所有的势力为敌?您干脆直接叫伊林爵士来砍我头吧,那样比较省事。我知道说了会有什么下场。”

    “若你所言属实,他们只会静待时机,准备再次发难。”

    “那还用说,”瓦里斯道,“只怕会很快。艾德大人,您让他们寝食难安哪。但我的小小鸟儿会仔细倾听,咱们俩联手,或许能洞烛先机,就你我两个。”他站起身,拉上斗篷遮住脸。“谢谢您的酒,今天就到此为止,其他以后再谈。下次您在朝廷里见到我,请千万别忘了用上您以前那种轻蔑的态度。我想这应该很容易。”

    他走到门边时,奈德叫道:“瓦里斯,”太监回过头。“琼恩·艾林是怎么死的?”

    “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才会问起这个。”

    “告诉我。”

    “那东西叫‘里斯之泪’,非常罕见,价格高昂。其味道清甜如水,不留一点痕迹。当时我就在这个房间里恳求艾林大人叫人先尝过食物,自己再吃,可他不肯听,还告诉我:只有不配做人的东西才会想到这种事。”

    奈德急切地想知道事情始末。“谁下的毒?”

    “显然是某个与他很亲近,常和他一起同桌共餐的朋友,噢,但是哪一个呢?可疑的对象太多了。艾林大人是个和蔼可亲又值得信赖的人哪。”太监叹道:“不过倒确有这么个孩子,他的一切都是琼恩·艾林给的,但当艾林的寡妇带着一家大小逃回鹰巢城时,他却选择了留在君临,并很快飞黄腾达。看到年轻人有发展,我总是高兴的。”他的话锋重归锐利,每个字都像挥出的一鞭。“他在比武大会上想必塑造了自己英勇的形象,穿着那身闪亮的新盔甲,还有那件弯月披风。只可惜他死不逢时,您还来不及问他就……”

    奈德觉得自己仿佛也给下了毒。“原来是那个侍从,”他说,“修夫爵士。”真是谜中有谜,错综复杂。奈德脑中怦怦作响。“为什么?为什么选在这个时候?琼恩·艾林已经当了十四年的首相,他到底做了什么,逼得他们非杀他不可?”

    “他问得太多了。”瓦里斯说着溜出门。

Chapter32 提利昂

    提利昂·兰尼斯特站在天光未现的清冷晓色里,看着契根宰杀他的坐骑,暗暗在心里把史塔克家欠他的债再添上一笔。那佣兵用剥皮的刀割开马肚,蒸汽立刻从尸骸里冒出。他两手并用,熟练操作,一刀也不浪费。这事本当迅速完成,以免山上的影子山猫嗅到血腥闻香而来。

    “今晚咱们都不会挨饿了。”波隆道。他瘦得像骨头一样,也坚毅得像骨头,黑眼黑发,加上短短的胡子,活像是团黑影。

    “不见得。”提利昂告诉他。“我可对马肉没兴趣,尤其没兴趣吃自己的马。”

    “反正都是肉,”波隆耸肩道,“跟牛肉和猪肉相比,多斯拉克人还更爱马肉呢。”

    “你觉得我像多斯拉克人吗?”提利昂冷冷地说。多斯拉克人吃马肉是千真万确的事,他们还放任畸形儿自生自灭,留给跟在卡拉萨后面的野狗吃。他们的习俗委实不怎么吸引他。

    契根从马尸上割下一薄片血淋淋的肉,举在半空中仔细瞧看。“矮个子,要不要先来一口?”

    “这匹母马是我老哥詹姆送给我的二十三岁命名日礼物。”提利昂用平板的口气说。

    “那如果你还能活着见到他,代我们道声谢。”契根嘻嘻一笑,露出满嘴黄牙,然后两口就把那块生肉吞下肚去。“这马挺不错。”

    “配洋葱煎着吃更棒。”波隆建议。

    提利昂一言不发,跛着脚走开。他只觉寒意彻骨,两腿酸痛得几乎无法走动。或许他的母马死了反而幸运,因为他自己还有得走咧。每天晚上吃点东西,在坚硬又寒冷的岩地上小睡片刻,便又上路,如此日复一日,只有天上诸神知道何时才是尽头。“去她的,”他喃喃道,一边挣扎着上坡回到绑架他的人身边,一边忆起发生过的事。“姓史塔克的都该死。”

    之前的经过,现在回想起来,依然很不好受。前一秒他才刚点晚餐,一眨眼全屋子的人却都拔刀相向,杰克也准备抽出武器,肥胖的老板娘则尖叫道:“各位大人,求求你们别在这儿动刀动枪。”

    提利昂赶在他们两个一起被剁成肉块前抓住杰克的胳膊。“杰克,你的礼貌哪儿去了?咱们好心的老板娘不是说别动刀动枪吗?还不快照办。”他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心想在别人眼里一定难看。“史塔克夫人,我想您一定是弄错了,我跟贵公子的事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以我的荣誉起誓——”

    “兰尼斯特的荣誉。”她只说了这句,便举起手让全屋子的人看。“这伤疤是他的匕首留下的。他派人用那把刀来割我儿子的喉咙。”

    提利昂只感觉周遭人众的怒火上升,被那史塔克女人手上的伤煽动得简直要冒烟。“宰了他。”身后一个喝醉的妓女说,接着其他人也同声附和,速度快得使他不敢相信。大家素昧平生,刚才还颇为友善,如今竟像紧咬不放的嗜血猎犬般要他偿命。

    提利昂提高音量,一边努力掩饰声音里的颤抖:“假如史塔克夫人认定我要为某些罪行负责,那我很乐意跟她去好好解释。”

    这是惟一的办法。试图杀出重围无异自掘坟墓。有十来个人应那史塔克女人的请求拔了剑:那名赫伦堡的武士,三个布雷肯家的人,还有两个一副吐口痰就可以把他干掉模样的讨厌佣兵,以及一群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庄稼汉。提利昂拿什么对付这些人?杰克的剑使得还不赖,但莫里斯就完全不行,他身兼马夫、厨子和照顾起居的随从三职,原本就不是打仗的料。至于尤伦,无论他自己想法为何,黑衣弟兄可是发过誓,与王国内任何争执都无涉。尤伦只会袖手旁观。

    果不其然,当凯特琳·史塔克身边的老骑士喝道“没收他们的武器”时,黑衣弟兄便静静地站到一边。佣兵波隆走上前来,从杰克手中拿下剑,并且搜出他们所有的匕首。“很好。”老人说。房间里的紧张气氛明显缓和下来。“干得不错。”提利昂认出那粗硬的声音,是临冬城的教头,只是剃了胡子。

    胖老板娘向凯特琳·史塔克苦苦哀求,嘴里喷出一串腥红的唾沫:“别在这儿杀他!”

    “到哪儿都别杀他。”提利昂提议。

    “夫人,要杀也请您到别的地方杀,别把我这儿弄得到处是血,我不想惹上官家的麻烦事儿啊。”

    “我们要把他带回临冬城去。”她说,提利昂听了心想:要是这样的话,或许……当时他已趁短暂余暇环顾四周,对当下情形更有掌握。眼前所见不至于让他绝望。噢,那史塔克女人反应倒是机敏,这无庸置疑。她先逼他们公开承认自家主子对她父亲的誓约,然后再请他们拔刀相助,何况她又是区区一个弱女子。没错,这招厉害。然而她也没有赢得太彻底。据他约略估算,饭厅里将近有五十个人。凯特琳·史塔克不过说动了十来个,其他人有的困惑,有的害怕,还有的冷漠。提利昂注意到,佛雷家那群人只有两个准备响应,而他们眼看带头的没动静,便又很快坐回去了。若不是不敢,否则他还真想偷笑。

    “临冬城,去就去。”他说。这会是趟漫长的旅途,他自己刚从反方向走来,有着切身的体会。谁也说不准途中会有什么变数。“不过我不告而别,我老爸可能会担心我,”他补充道,一边看着刚才那个自愿把房间让给他的流浪剑客。“谁把今天发生的事告诉他,他定将重重赏赐。”泰温公爵当然不会如此,提利昂打算等自己脱身后再想办法补偿。

    罗德利克爵士忧心忡忡地看看他的女主人,这老家伙也没什么高招。“他的人跟他一起走。”老骑士宣布,“刚才发生的事,还请诸位不要张扬。”

    提利昂好容易才忍住笑。不要张扬?老糊涂蛋。除非把整间旅店里的人都抓起来,否则前脚刚踏出门,后脚消息就会散播开去。那个口袋里装了金币的流浪武士一定会心急火燎地飞速赶往凯岩城通风报信,就算他没去,别人也一定会去。尤伦将把消息带往南方,而那个愚蠢的歌手说不定还会为此写首歌谣。佛雷家的手下会回报他们主子,他下一步会怎么做,只有天上诸神知道。瓦德·佛雷男爵虽然是奔流城的臣属,但他活了这么大把年纪,靠的就是小心谨慎,永远站在赢家那边。至少他会派鸟儿送信息到君临,很可能还不只这样。

    凯特琳·史塔克一点时间也没浪费。“我们马上动身,我们需要精力充足的马,还有路上必须的粮食。你们几位,史塔克家族永远感激你们。假如你们愿意协助我们押送犯人前往临冬城,我保证有重赏。”那些个蠢蛋就等这句话,听了立刻一拥而上。提利昂一个接一个地审视他们的脸庞:你们的确会得到重赏,他发誓,只怕不是你们想像的那种。

    他们立刻来到屋外,冒着雨给马备鞍。他们用粗绳绑住提利昂的手,他却不怎么害怕。他敢打赌,他们绝对无法把他押回临冬城,不出一天,定会有人骑马追来,这有什么好奇怪呢?鸟儿会送出讯息,届时必有河间地区的领主插手,借机讨好他老爸。提利昂正对自己的精打细算感到得意,就被人盖上兜帽,遮住眼睛,放上马鞍。

    他们快马加鞭地冒雨出发,没过多久提利昂便已两腿酸疼,屁股也磨得难受。虽然安然远离旅店之后,凯特琳·史塔克便放慢速度,但这仍旧是一趟崎岖难行的艰苦旅程,蒙住眼睛更是雪上加霜。每次转弯他都有坠马的危险。透过头套听见的声音很模糊,所以他不清楚身边的人在说什么。细雨浸湿布料,头套紧贴脸庞,后来连呼吸都有困难。粗绳磨破他的手腕,随着夜色渐深,似乎越来越紧。他本来是要好好坐下,在火炉边取暖,享用刚烤出来的鸟肉的,只怪那该死的歌手偏偏要张开他的乌鸦嘴,他可怜兮兮地想。这该死的歌手竟然也在队伍里。“这件事值得大加传颂,我当然义不容辞啰。”当他宣布和他们一道,好瞧瞧这趟“精彩的冒险”会有什么结果时,他对凯特琳·史塔克这么说。提利昂不禁心想:等兰尼斯特家的骑士追上他们,你小子再来瞧瞧这趟冒险精不精彩。

    凯特琳·史塔克下令暂时休息时,雨总算停了,曙光从湿布间的缝隙渗进眼帘。他被人粗手粗脚地拉下马,解开腕上的粗绳,拉掉头罩。当他看见眼前狭窄的石头路,四周愈见陡峭险恶的丘陵地势,以及远方地平线上呈锯齿状的覆雪峰峦,心中一切希望顿时化为乌有。“这是上坡路,”他用控诉的神情看着史塔克夫人,失声道,“是朝东边的路。你说我们要去临冬城!”

    凯特琳·史塔克带着轻浅的笑意看着他。“说了很多次,而且很大声。”她同意,“想必你的朋友们会打那边追赶我们。祝他们一路顺风。”

    即使过了这么些天,现在回想起来,他还是恼怒不已。提利昂这辈子向来以机敏自豪,因为那是天上诸神赐给他的惟一礼物,没想到这该死七次的母狼凯特琳·史塔克却魔高一丈,想到自己每一着棋都被她识破,简直比他被绑架这件事还叫他难过。

    他们只停下来让马儿吃草喝水,便又匆匆上路。这次他们放过了提利昂,没再给他戴上头套,两天后更松开绑住他双手的绳子,等进入高山区,更是连派人看守都免了。他们似乎不怕他逃走,有什么好怕的?这里地势崎岖险恶,所谓的大道不过是条石头小径。就算他真的脱逃成功,在没有粮食又只身一人的情况下,能跑多远?影子山猫会拿他当点心,而蛰居山间的氏族部落更是些杀人越货的法外凶徒,惟有刀剑能叫他们臣服。

    虽然如此,史塔克家的女人还是无情地催促他们赶路。此行目的地为何,早在头套被摘下那一刻,他便一清二楚。此间山区是艾林家族的领地,而前任首相的遗孀也是徒利家人,正是凯特琳·史塔克的妹妹……换言之,对兰尼斯特家无甚好感。在莱莎夫人待在君临的那些年里,提利昂跟她算是点头之交,此时此刻实在不想再续前缘。

    绑架他的人们聚集在离山坡不远的小溪边。马儿们喝饱了冰冷的山泉,正啃食着从岩缝里长出的褐色杂草。杰克和莫里斯可怜兮兮地窝在一起,摩霍尔拄着长枪站在他们旁边,头戴一顶圆形铁盔,活像扣了个大碗。马瑞里安坐在他身边,正帮木头竖琴上油,一边抱怨湿气对琴弦有害。

    “夫人,我们真的需要休息。”提利昂走近时,雇佣骑士维里·渥德正对凯特琳·史塔克说话。他是河安伯爵夫人的手下,看来一副硬汉模样,麻木无情,却是旅店里头一个响应凯特琳·史塔克的人。

    “夫人,维里爵士说得对,”罗德利克爵士道,“这已经是我们损失的第三匹马了——”

    “如果我们被兰尼斯特家的手下追上,损失的可就不只是马啦。”她提醒他们。她的脸饱经风吹雨打,面容憔悴,但坚毅果决丝毫不减。

    “在这里不太可能。”提利昂插嘴。

    “侏儒,夫人可没问你意见。”库雷凯特斥道。他是个头脑简单的胖子,一头短发,生了张猪脸,是布雷肯家那几人之一,在裘诺斯伯爵手下当兵。为了记住这些名字,提利昂特别下过功夫,以便将来好好感谢他们的礼遇。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库雷凯特总有一天会知道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他的朋友拉利斯和摩霍尔,好心的维里爵士,以及那两个佣兵波隆和契根也一样。至于马瑞里安,这个成天拨弄竖琴,有副甜腻的高嗓音,正努力地要把“小恶魔”和“脚跛”、“走不动”等字押韵,好为这件事写首歌的浑小子,他打算特别给他点苦头尝尝。

    “让他说罢。”史塔克夫人下令。

    提利昂·兰尼斯特找了块石头坐下。“现在我们的追兵大概已经赶到颈泽,按照您撒的谎沿国王大道一路追过去了……当然,这是假设真的有追兵,事实上有没有还不知道。喔,家父毫无疑问已经听说了消息……但家父对我不甚疼爱,所以我说不准他是否大动干戈。”这不完全是说谎,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固然不管他畸形儿子死活,但他绝对无法忍受家族荣誉受损。“史塔克夫人,这是个残酷的地方,我相信在你们抵达艾林谷以前都不会有追兵赶来,但您每损失一匹马,便是加重其他人的负担。更糟的是,您还有可能连我的命也保不住。我个子小,身体又不强壮,若是死了,这岂不是白跑一趟?”这句可完全属实,提利昂真不知道如此折磨下去,他还能撑多久。

    “兰尼斯特,跑这一趟的目的就是要你死。”凯特琳·史塔克答道。

    “我不这样想,”提利昂道,“您真要我死,只消说一声,您这群忠心耿耿的朋友立刻会自告奋勇上来取我性命。”他看看库雷凯特,但那家伙智能太低,听不出其中的讥讽。

    “史塔克家的人不会乘人之危。”

    “我也不会。”他说:“我再跟您说一遍,意图谋害贵公子的事与我毫无瓜葛。”

    “刺客手里拿的是你的匕首。”

    提利昂胸中的怒火直往上冒。“那不是我的东西。”他强调,“你到底要我发多少次誓才肯相信?史塔克夫人,无论你信不信,总之我不是笨蛋,把自己的武器交给普通小贼用,这种事只有笨蛋才干得出来。”

    一时间他似乎看到怀疑闪过她眼底,但她却说:“培提尔为什么要对我撒谎?”

    “狗熊为什么要在森林里拉屎?”他质问,“那是天性。对小指头那种人来说,撒谎跟呼吸一样自然。不说别人,你应该特别了解才对。”

    她向他走近一步,绷紧了脸。“你什么意思,兰尼斯特?”

    提利昂昂头道:“这个嘛,我说夫人,您是怎么被他开苞的,这事宫里每个人都听他说过哪。”

    “根本没这回事!”凯特琳·史塔克怒道。

    “哎,你这小恶魔真是坏到骨子里去了。”马瑞里安显然吓了一跳。

    库雷凯特抽出他那黑铁打造的锋利短刀。“夫人,您点个头,我就把这家伙的烂舌头割下来。”一想到割舌头的情景,他那对猪眼睛便兴奋地睁得老大。

    凯特琳·史塔克用一种提利昂从未见过的冷酷神情瞪着他。“培提尔·贝里席曾经爱过我。当时他还只是个孩子。他的爱虽然对我们彼此都是个错误,但却是千真万确、纯洁无瑕的小儿女之情,不是拿给你寻开心的。他想牵我的手、娶我为妻,这才是事情的真相。兰尼斯特,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恶魔。”

    “那你就是无可救药的笨蛋了,史塔克夫人。小指头除了他自己,从没爱过别人。我敢跟您保证,他对我们吹嘘的绝不是您那双纤纤玉手,而是您那对胀鼓鼓的**,那张娇艳欲滴的樱桃小嘴,还有您两腿间那团热呼呼的火。”

    库雷凯特猛地一把攫住他头发,使劲将头往后一拉,露出他的喉咙。提利昂感觉出刀锋冰冷地吻着下巴。“夫人,要不我给他放点血?”

    “杀了我,真相也就永远埋没。”提利昂喘息着说。

    “让他说完。”凯特琳·史塔克下令。

    库雷凯特很不情愿地放手。

    提利昂深吸一口气。“根据小指头的说法,我是怎么拿到他匕首的?告诉我。”

    “你在乔佛里王子命名日那天的比武大会上,打赌赢了他。”

    “是在家兄詹姆被百花骑士刺下马的时候。这就是他的故事,对不对?”

    “是的。”她坦承。她的眉间闪过一抹疑虑。

    “骑兵!”

    尖叫声自上方的风蚀山脊间传来。休息之前,罗德利克爵士派拉利斯爬上去守望。

    一时之间大家全愣住了。凯特琳·史塔克是第一个采取行动的人。“罗德利克爵士,维里爵士,请你们赶快上马备战,”她喊道,“把其他马牵到后面。摩霍尔,你负责看守犯人……”

    “给我们武器!”提利昂一跃起身,抓住她的手,“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

    提利昂看得出她知道他说得对,高山氏族部落才不管贵族间的纠葛——不管杀史塔克还是兰尼斯特家,都会像自相残杀一样毫不留情。他们或许只会放过凯特琳,因为她还年轻,可以替他们传宗接代。明知如此,她仍旧犹豫不决。

    “我听见他们了!”罗德利克爵士大喊。提利昂侧耳倾听,果然听到十来匹马的蹄声快速逼近。突然间大家都行动起来,有的抽出武器,有的朝坐骑跑去。

    拉利斯连跑带跳地翻下山脊,碎石如雨般朝他们撒来。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跳到凯特琳·史塔克面前。他生得很丑,满头铁锈色的乱发从锥形钢盔下方爆出。“我看到二十个,可能有二十五个,”他气喘吁吁地说,“我猜是白蛇部或月人部。夫人,路上一定有斥候……躲起来观察……他们早发现了我们。”

    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已经上马,手握长剑。摩霍尔蹲伏在一块巨石后,双手握住他的铁尖长矛,牙间咬着一把短刀。“喂,唱歌的,”维里·渥德爵士叫道,“过来帮我穿盔甲。”马瑞里安僵在原地,抱紧他的木头竖琴,脸色像牛奶一般苍白。结果是提利昂的仆人莫里斯跳起来,上前帮骑士穿上护甲。

    提利昂抓着凯特琳·史塔克不放。“你别无选择,”他告诉她,“我们有三个,你还得浪费第四个人作看守……眼下,四个人足以决定全体生死。”

    “向我保证事后你会归还武器。”

    “你要我的保证?”马蹄声越来越大,提利昂嘻嘻笑道,“唉,那有什么问题,夫人,我以兰尼斯特的荣誉为名……向你保证。”

    他原以为她会朝自己吐口水,结果她只丢下一句:“把武器给他们,”便快步离开。罗德利克爵士把杰克的武器连剑带鞘丢还给他,然后调转马头投入战斗。莫里斯自己弄了张弓和一筒箭,单膝跪在路上。他射箭比用剑在行多了。波隆则骑马过来,给了提利昂一把双刃斧。

    “我没用过斧头。”武器在手的感觉怪异而陌生。它的握柄很短,斧刃则极重,前端还有根吓人的尖钉。

    “就当是劈柴。”波隆边说边从背上的鞘里抽出长剑。他啐了口唾沫,飞奔至契根和罗德利克爵士旁边。维里爵士也上马加入他们,一边拨弄着他那顶开了条细眼缝,上面插了根黑丝羽毛的金属锅形头盔。

    “木头可不会流血。”提利昂自言自语。没有盔甲,他觉得自己好像没穿衣服。他环顾四周,想找块石头,最后跑到马瑞里安躲着的地方。“靠过去一点。”

    “走开!”男孩朝他尖叫,“我是唱歌的,打打杀杀跟我无关!”

    “怎么,不想冒险啦?”提利昂抬脚踢他,直到他不敢拖延,乖乖爬开。一个心跳的间隔之后,敌人便骑马冲过来了。

    这场战斗没有传令官,没有旗帜,没有号角吹响,也没有鼓声隆隆,只听见莫里斯和拉利斯放箭时的弓弦砰然声,转眼间原住民的铁蹄便踏破黎明,轰然而至。他们个个皮肤黝黑,身形精瘦,穿着硬皮革和抢来的不合身的护甲,面容隐藏在半罩头盔里。他们戴着手套,手里拿着形形色色的武器,有老朽的长剑、长枪,磨利的镰刀,还有狼牙棒、匕首和重铁锤。骑在最前面的人穿了一件花斑影子山猫皮做成的披风,握着一把双手巨剑。

    罗德利克爵士大喊一声:“临冬城万岁!”然后迎上前去,波隆和契根也一左一右冲杀出去,嘴里喊着含混不清的口号。维里爵士跟在后面,头上挥舞着一把钉刺流星锤。“赫伦堡万岁!赫伦堡万岁!”他叫道。提利昂突然间也有股冲动,想跳起来挥动斧头,然后大叫:“凯岩城万岁!”但他很快打消了这疯狂的念头,反而蹲得更低。

    他听见马儿受惊的尖叫,以及金属碰撞的声音。契根的剑削开一个人的脸,那人穿了铠甲,但没戴头盔。波隆则像一阵龙卷风般冲入敌阵,左劈右砍,切菜似地掀倒对手。罗德利克爵士则径自朝那个披影子山猫皮披风的大汉攻去,两匹马相互绕圈,两人你来我往。杰克跳上一匹马,连马鞍都没用就飞奔进乱军之中。提利昂看见一枝利箭自那披山猫披风的人喉头刺出,他张嘴欲喊,却只有鲜血涌出。等他倒地,罗德利克爵士已找到了新对手。

    马瑞里安忽然尖叫起来,拿他的木头竖琴遮住头,只见一匹马自他们躲藏的岩石上方跳过。提利昂见状赶忙起身,来人调转马头,举起一柄带刺的大锤,回来收拾他们。提利昂双手握斧挥出,正砍中冲刺的马的喉咙,铮地发出结实的一声。马儿惨叫倒地,提利昂的武器险些脱手。他好不容易即时拔出斧头,踉跄地闪开。马瑞里安可没这么好运,对方连人带马朝他摔去,一团砸在他身上。趁着这匪徒的腿还被马压住,提利昂溜过去补上一斧,恰好砍在肩胛骨上方的脖子处。

    正当他奋力拔出斧头,他听见埋在尸体下面的马瑞里安发出的呻吟。“谁来救救我,”歌手喘着气说,“天上诸神可怜我,我要流血而死了。”

    “我相信那是马的血。”提利昂道。吟游诗人的手从死马底下伸出来,在泥地里乱抠,活像只五条脚的蜘蛛。提利昂伸出脚跟狠踩在狂抓的手指上,听到一声令人满意的喀啦响。“闭上眼睛,假装你已经死了吧。”他如此建议歌手,然后抽出斧头,转身走开。

    在那之后,战场的情形乱成一团。这个清晨充满了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世界一片混沌。利箭咻咻飞过他耳际,在石头上弹开。他看到波隆被打下马,两手各持一剑继续作战。提利昂在战场边缘游走,穿梭于岩石间,偶尔从躲藏的阴影里跳出来砍路过马匹的腿。他找到一个负伤的原住民,了结了他,并把他的半罩头盔拿来穿戴。头盔太紧,但只要能提供保护,提利昂就很高兴。杰克正和面前的敌人缠斗,却被人从后面捅了一刀。不一会儿提利昂又绊在了库雷凯特的尸体上,那张猪脸被钉头锤打得稀烂,但提利昂认得他手中的短刀,他把它从死人的指间拔出。他正要插进腰带时,听到了女人的尖叫。

    凯特琳·史塔克被三个人围在山壁边,其中一个骑马,另外两个则是徒步。她受伤的手姿势怪异地握着一把匕首,但她已经退到山壁边缘,被三面团团包围。这婊子就给他们吧,提利昂心想,爱怎么搞随他们去,但不知怎么,他却采取了行动。他在对方发觉之前砍中一个人的膝盖后方,沉重的斧刃劈开血肉和骨头,好像劈的不过是腐朽的烂木。会流血的木头,提利昂心不在焉地想,接着第二个人朝他攻来。提利昂弯身躲开他的剑,挥出斧头,那人连忙后退……结果凯特琳·史塔克刚好走到他背后,割了他喉咙。骑马那人似乎想起别处有更重要的战斗,突然就快速跑开了。

    提利昂环顾四周,敌人不是被杀便是逃走,总之战斗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结束。遍地都是濒死的马和负伤的人,发出惨叫和呻吟。最令他惊讶的是自己竟安然无恙。他松开手指,斧头锵一声落在地上,忽然发现自己满手是血。他相信他们起码打了半天之久,但太阳却纹丝未动。

    “第一次上战场?”过了一会儿,波隆站在杰克的尸体上一边弯身脱靴子,一边问。那是双好靴子,厚实的皮革,上过油,柔软异常,正配泰温公爵手下的身份,比起波隆穿的要好太多了。

    提利昂点点头。“我老爸应该会骄傲。”他说。他的脚抽筋得厉害,几乎无法站立。奇怪,刚才打斗时却一点不觉得疼。

    “你需要找个女人,”波隆眨着黑眼睛,顺手将靴子扔进自己的马鞍袋。“相信我,流过血之后,找个女人最来劲。”

    听见这话,契根停下对土匪尸体的搜刮,哼了一声,舔舔舌头。

    提利昂瞄了一眼正帮罗德利克爵士包扎的史塔克夫人。“她说好我就上。”他说。两个流浪武士听了哈哈大笑,提利昂一边跟着乐一边想:这是个好的开始。

    随后他跪在溪边,用冰冷刺骨的溪水洗去脸上血迹。他瘸着腿走回去时,又看了看地上的死人。战死的原住民都是些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家伙,他们的坐骑也是又瘦又小,根根肋骨清楚可见。波隆和契根挑剩下的武器都不怎么起眼,大锤、棍棒,还有一把镰刀……他想起那个穿了影子山猫皮披风、拿双手巨剑和罗德利克爵士对打的大汉,但当他看到那人四肢伸展躺在石地上的尸首时,他看起来一点也不高大。他的披风没了踪影,提利昂发现他的剑锋早就布满缺口,廉价钢铁锈得厉害。难怪原住民倒下九个。

    他们这边只死了三人:两个布雷肯伯爵的手下——库雷凯特和摩霍尔,还有他自己的护卫杰克,他奋不顾身的冲锋充分显示了他的愚勇。到死都还是傻子一个,提利昂心想。

    “史塔克夫人,我请求您立刻动身,加紧赶路。”维里·渥德爵士道,他透过头盔上那道细缝,小心翼翼地扫视着附近山脊。“我们虽然暂时赶跑了他们,但他们不会走远。”

    “维里爵士,我们应该先安葬死者。”她说,“他们英勇殉难,我不能把他们留在这里给乌鸦和山猫糟蹋。”

    “这里土地多石,没法挖的。”维里爵士道。

    “那我们就搬石头堆石冢。”

    “要怎么搬随你便,”波隆告诉她,“但我和契根可不干。比起在死人身上堆石头,我还有更要紧的事情……比如呼吸。”他环视其余的生还者。“你们要是还想活过今晚,就跟我们走。”

    “夫人,恐怕他说的没错。”罗德利克爵士虚弱地说。老骑士在打斗中负了伤,左臂被深深割了一道,脖子也被掷出的标枪擦伤,如今老态尽露。“若是在此逗留,他们一定会再次攻击,到时候我们可能就顶不住了。”

    提利昂看出凯特琳脸上的愤怒,但她别无选择。“那就祈祷天上诸神原谅我们罢。我们这就动身。”

    现在马倒是不缺。提利昂把他的马鞍移到杰克的花斑公马背上,因为它看起来还算强壮,再撑个三四天应该没问题。他正准备上马,只见拉利斯往前一站道:“侏儒,把你的匕首交给我。”

    “让他留着吧。”凯特琳·史塔克从马上往下俯看,“斧头也还给他,若是再遇攻击,可能还用得着。”

    “夫人,谢谢您。”提利昂说着爬上马。

    “省省吧,”她唐突地说,“我跟以前一样不信任你。”他还来不及回嘴,她便拍马离开。

    提利昂整了整偷来的头盔,然后从波隆手中接过斧头。他想起这趟旅程刚开始时,自己两手被绑,戴着头罩,如今堪称大有进展。史塔克夫人不信任他没关系,只要他能留住斧头,他就有信心在这场游戏里胜过对手。

    维里·渥德领队,波隆负责殿后,史塔克夫人安全地骑在队伍中间,罗德利克爵士则如影随形跟在她身旁。途中,马瑞里安带着怨恨的眼光,不断回头看他,他的几根肋骨,木头竖琴,还有用来弹奏的四根指头通通断了,但他还不算倒楣到极点:他弄来一件漂亮的影子山猫皮披风,厚实的黑毛皮,点缀着白线。他沉默地缩在斗篷里,难得地闭上了嘴巴。

    行不到半里,他们便听见背后影子山猫低沉的吼叫,稍后又传来它们争食尸体的咆哮。马瑞里安的脸色愈加苍白,提利昂骑马跑到他旁边。“‘黑鸟’,”他道,“恰好跟‘胆子小’押韵。”说完他一踢马肚,丢下吟游诗人,跑到罗德利克爵士和凯特琳·史塔克身边。

    她抿紧嘴唇看着他。

    “刚才我话说到一半,就被人无礼地打断了。”提利昂开口道,“小指头编的故事里有个很严重的疏漏。史塔克夫人,无论你信不信,我可以向你保证——我跟别人赌的时候,只把注下在自家人身上。”

Chapter33 艾莉亚

    独耳的黑公猫拱起背朝她嘶叫。

    艾莉亚沿着小路走,赤裸的脚跟保持平衡,倾听心脏疾跳,深呼吸缓吐气。静如影,她告诉自己,轻如羽。公猫看着她渐渐逼近,眼里充满警戒。

    抓猫难。她手上到处都是未愈的抓痕,两脚膝盖则因跌倒擦伤,结满了疤。刚开始,连厨师养的那只厨房胖猫都能躲过她,但西利欧叫她日夜不停地练习。当她满手是血找上他时,他只说:“怎么这么慢?小妹妹,动作要快。等你遇到敌人,就不只是抓伤而已了。”他为她在伤口涂上密尔火,烫极了,她咬紧嘴唇才没大声尖叫。然后他又叫她继续去抓猫。

    红堡到处都是猫:有在太阳下打盹的慵懒老猫、有冷眼摆尾的捕鼠猫、有爪子利如尖针的灵巧小猫、还有宫廷仕女养的猫,一身的毛梳理柔顺,乖巧听话,以及浑身脏兮兮、专门在垃圾堆里出没的黑猫。艾莉亚一只一只追踪到底,然后拎起来,得意万分地带回去给西利欧·佛瑞尔……如今就只差这只独耳的黑色小恶魔啦。“那家伙才是城堡里真正的王,”有位穿金披风的都城守卫告诉她,“不但老不死,还坏得跟什么似的。有次国王宴请他老丈人,结果那黑心肝的混球跳上桌,从泰温大人的手里大摇大摆地叼走一只烤鹌鹑。劳勃笑得快爆炸。小乖乖,你离那坏蛋远点。”

    为了抓它,她跑遍半个城堡:绕了首相塔两圈,穿越内城中庭,钻进马厩,走下层层环绕的螺旋梯,经过小厨房、养猪场和都城守卫队的营房,顺着临河城墙的根基,再上楼梯,在叛徒走道上来来回回,然后又下楼,出一道门,绕过一口井,进出前方形形色色的建筑,到最后艾莉亚根本不知自己所在何处。

    这下她总算逮着它了。左右两边都是高墙,前方则是大片没开窗的石壁。静如影,她滑步向前,在心中重复,轻如羽。

    当她离它只剩三步之遥时,公猫倏地冲了出来。先往左,再往右,艾莉亚便先挡右,再挡左,切断了它逃生的路。它又发出嘶叫,试图从她两脚之间溜走。迅如蛇,她心想。她伸手抓住它,把它抱在胸前,乐得放声大笑,四处转圈,任由它的利爪撕扯她的皮上衣。她用更快的速度在它两眼之间轻吻一下,并在它伸出爪子抓她脸的前一刻缩回。公猫嘶吼着朝她吐口水。

    “他在跟那只猫做什么?”

    艾莉亚吓了一跳,松开猫,旋身面对声音的来源。公猫转瞬间便一溜烟逃走。小巷的另一端站着一个满头金卷发、穿着蓝锦缎衣服、漂亮得像个洋娃娃似的女孩。她身边有个胖嘟嘟的金发小男孩,外衣胸前用珍珠绣了一只昂首腾跃的公鹿,腰际配了把微型剑。是弥赛菈公主和托曼王子,艾莉亚心想。他们身边跟了一个块头大得像犁马的修女,她背后还有两个兰尼斯特家的贴身护卫,都是牛高马大的汉子。

    “小弟弟,你在跟那只猫做什么啊?”弥赛菈口气严厉地再度发问,然后对弟弟说,“你瞧,他还真是个脏兮兮的小弟弟,对不对?”

    “对,衣服破烂,又脏又臭的小弟弟。”托曼同意。

    他们没认出我,艾莉亚这才明白,他们甚至不知道我是女孩。这也难怪,她光着脚丫,全身肮脏,在城堡里跑过一圈以后,头发乱成一团,身上的皮背心布满了猫的爪痕,粗布缝制的棕色裤子膝盖以下都被割掉,露出伤疤遍布的双脚——抓猫总不能穿裙子或丝衣吧。她连忙低头,单膝跪下。他们要是认不出她来,就太好了。若是被认出来,她会吃不了兜着走的。因为这不但会丢光茉丹修女的脸,连珊莎也将觉得可耻,从此再不跟她说话。

    肥胖的老修女往前挪了挪。“小弟弟,你怎么跑到这里来的?你不该在城堡里到处乱跑喔。”

    “没办法,这种人赶也赶不完,”一个红袍卫士道,“跟赶老鼠一样的道理。”

    “小弟弟,你是谁家的孩子?”修女质问,“告诉我。你怎么了?你是哑巴吗?”

    艾莉亚的话音卡在喉咙里。如果她出声回答,托曼和弥赛菈一定会认出她来。

    “高德温,把他带过来。”修女说。长得较高的那名卫士朝小巷的这边走来。

    恐慌如巨人的手攫住她的喉咙,艾莉亚知道自己命悬于此,不发出半点声音。止如水,她在心里默念。

    就在高德温伸手的前一刻,艾莉亚采取了行动。迅如蛇。她重心左移,他的手指擦臂而过。她绕过他。柔如丝。待他转身,她已朝巷口飞奔而去。疾如鹿。修女朝她尖叫,艾莉亚从她两条粗得像白色大理石柱的腿中间钻过去,站起身,迎面撞上托曼王子,他“哎哟”一声重重坐倒。她从他身上跳过,闪开第二个侍卫,然后她便摆脱他们,全速逃走。

    她听见叫喊,紧接着是砰砰砰的脚步迅速朝她逼近。她身子一蹲,着地滚开。红衣卫士踉跄着冲过她身边,差点跌倒。艾莉亚一跃起身,看到头上有扇又高又窄的窗子,比城墙上的射箭孔大不了多少,便向上一跳,攀住窗台,往上拉升,闭着气往里挤。滑如鳗。待她跳下窗口,正落在一名吃惊的洗衣妇面前,她立刻翻身,拍拍尘土,继续逃跑。她穿门而出,奔过长厅,跑下楼梯,穿越一座隐蔽的庭院,绕过转角,翻过墙,挤进一扇低矮窄窗后,来到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地窖。身后追赶的声音渐渐变小。

    艾莉亚几乎喘不过气,完全迷失了方向。现在就算他们认出她,她也认栽了,但她觉得他们应该做不到,因为她动作太快了。疾如鹿。

    她摸黑靠着一堵潮湿的石墙蹲下,静听追兵的响动,却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和远处的滴水声。静如影,她告诉自己。她纳闷自己究竟置身何处。初来君临时,她常做恶梦,梦见自己迷失在城堡里。父亲说红堡比临冬城要小,但在梦中它却硕大无比,活像一座无边无际的石造迷宫,而墙壁仿佛会在她身后变换形体。她发现自己常漫游在阴森的厅堂里,经过褪色的壁毡,走下无止尽的螺旋楼梯,在庭院间和吊桥上穿梭,尖声叫喊却无人回应。有些房间里,红墙似乎在滴血,而她一扇窗户也找不到。有的时候,她能听见父亲的声音,但总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而不论她如何努力地朝声音来源飞奔,那声音却依旧越来越微弱,直至完全消失。黑暗之中,只剩艾莉亚独自一人。

    她发觉这里也很暗,于是缩起裸露的膝盖,紧紧抱在胸前,发起抖来。她决定在这里默默数到一万,等那时候就可以安全地爬出去,找路回家了。

    当她数到八十七的时候,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房间也似乎逐渐亮起来,身边的事物缓缓现形。昏暗之中,无数巨大而空洞的眼睛饥渴地瞪着她。她隐约看到长牙的锯齿阴影。她顿时忘了数到哪里,只敢闭上眼睛,咬住嘴唇,驱赶恐惧。等她睁眼再看,怪兽就会不见。怪兽会不存在。她假装西利欧也在黑暗中,陪在她身边,对她悄声说话。止如水,她告诉自己,壮如熊,猛如狼,然后睁开眼睛。

    怪兽还在,恐惧却消失了。

    艾莉亚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四周都是头骨,她好奇地摸摸其中一个,不知到底是不是真的。她的指尖拂过一个宽大的下巴,摸起来挺像真的。骨头的感觉很平滑,既冷且硬。她的手指摸到一颗牙齿,又黑又尖,活像是由黑暗所造的匕首,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它死了。”她朗声道,“只是颗骷髅头,伤不了我的。”但不知怎的,那怪兽似乎知道她在这儿。她感觉得到它空洞的眼睛穿过阴暗看着她,在这个光线微弱、宽敞高大的房间里,有种不喜欢她的东西存在。她避开那个头颅,向后退开,却又碰到一个更大的骷髅。一时间她几乎可以感觉它的牙齿陷进她的肩膀,仿佛想一口咬下她的血肉。艾莉亚旋身,一颗尖牙果然已经咬住她的外衣,皮革被钩住,撕裂了一大块,她没命似的快跑。眼前又有一个头颅出现,这是最大的怪兽。艾莉亚不敢慢步,她跳过一排高得像剑、山脊似的黑牙齿,冲进一个又一个饥饿的血盆大口,然后撞上了门。

    她摸黑找到木门上厚重的铁环,使劲一拉,门抗拒了一会儿,方才缓缓向内打开,可是发出来的嘎吱声却大得吓人,艾莉亚心想这下全城的人都会听见了。她拉开恰好能让自己钻进去的缝隙,溜进门后的长厅。

    如果刚刚那个充满怪兽的房间算得上黑暗,那这个大厅就是七层地狱里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洞。止如水,艾莉亚告诉自己,她给了眼睛足够的调适时间,但除了刚才进来的门有模糊的灰色轮廓,其余依旧什么也看不到。她伸出手指在面前摇晃,感觉到空气的移动,却没有东西。她成了瞎子。水舞者要用所有的感官去洞察周围,她提醒自己。于是她闭上眼,稳住呼吸数了一二三,静静吸口气,然后伸出双手,开始摸索。

    左手边,她的指头拂过未完工的粗石表面。她便沿着墙走,手在石面游移,踏着小碎步慢慢穿越黑暗。每个房间总有出路,有进必有出嘛。而且,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艾莉亚不能害怕。她仿佛走了好长一段,墙壁突然到了尽头,一团冷气吹过她的脸颊。松开的头发轻轻拍打着她的皮肤。

    她听见有声音从下方很远的地方传来。靴子的磨地声,遥远的交谈声。摇曳的火光朦胧地扫过墙壁,她这才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口大黑井边,井足足有二十尺宽,开口直向地心。弯曲的墙上嵌了大石头作为楼梯,向下回旋回旋,漆黑得就像老奶妈以前常跟他们说的,通往地狱的阶梯。有东西正从黑暗中爬出来,从地心深处爬出来……

    艾莉亚趴在井边偷偷往下看,一股冰冷的黑气迎面袭来。下方极远处,她看到一根火把的亮光,微小有如烛火。她分辨出是两个人,他们的影子交错投射在墙上,高大有如巨人。她听见他们的声音,回荡着传向井边。

    “……找到了一个私生子,”一个人说,“其他的也迟早会查出来。要么一两天,最迟不过两星期……”

    “等他查出真相,他会怎么做?”第二个声音是自由贸易城邦的滑溜口音。

    “只有天上诸神知道,”第一个声音说。艾莉亚看到火把冒出一缕灰烟,一边冉冉上升,一边像蛇似的翻腾缠绕。“那群蠢蛋想杀他儿子,更糟糕的是,他们将把事情全都搞砸。他可不是这么好打发的人。我警告你,不管我们喜不喜欢,狼和狮很快就会打成一团。”

    “太快,太快了,”带着口音的声音抱怨,“现在开战有什么用?我们还没准备好。想办法拖一拖。”

    “倒不如叫我暂停时间。你以为我是巫师?”

    另一人呵呵笑道:“我以为你的能耐绝对不输巫师。”火焰舐着冷空气,高大的影子几乎就要投射到她身上。几秒之后,持火把的人顺着楼梯进入她的视线范围,他的同伴跟在他身边。艾莉亚从井边爬开,趴下来,贴紧墙壁。眼看两人踏上楼梯顶端,她屏住了呼吸。

    “你要我怎么办?”拿火把的人问。他是个身材粗壮的人,披着皮制的半身斗篷。虽然穿了厚重靴子,他的脚却仿佛无声地滑过路面。在他的钢头盔下,是张带伤疤的圆脸,还有撮短须。他穿着硬皮衣,外罩盔甲,腰间则系了一把匕首和一柄短剑。艾莉亚觉得他有种古怪的熟悉感。

    “既然死了一个首相,为什么不能死第二个?”说话带着口音,长着一撮黄色八字胡的人回答。“我的好友啊,你从前不就跳过这种舞?”艾莉亚以前没见过他,这点她很确定。他虽然臃肿不堪,却步履轻盈,重心放在脚跟,走起路来像个水舞者该有的样子。他的戒指在火光下熠熠发光,有红金、白银、镶了红宝石、蓝宝石,其中更有黄纹的老虎眼。每根指头都戴有戒指,有些还戴了两颗。

    “从前不比现在,如今的首相也不一样。”脸上有疤的人边说边和同伴一起走进房间。不动如石,艾莉亚告诉自己,静如影。眩目于自己带来的火光,他们没看到她平平地贴紧石头,离他们仅数尺之遥。

    “或许吧,”八字胡男子回答,刚爬了这大段路,这时他停下来喘口气。“但无论如何,我们需要更多时间。公主已有了身孕,在儿子诞生之前,卡奥是不会出兵的。你也清楚这些野蛮人,知道他们什么德行。”

    拿火把的人推了推什么东西,艾莉亚听见一阵低沉的轰隆声。接着,一片巨大的石板从井口缓缓滑出,在火光照耀下成了艳红,它在室内发出隆隆巨响,差点害她叫出声来。等到声音平复,刚才井口所在的位置,只有一片平滑坚硬、毫无裂缝的石头。

    “若他不赶紧出兵,恐怕就来不及了。”戴着钢盔的粗胖男子说,“这已经不再是一场两人对弈的游戏了——如果以前可以称得上是的话。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莱莎·艾林已逃离我的掌握范围,根据回报,他们正在囤积兵力。百花骑士写信回高庭,力劝他公爵老爸送他妹妹入宫。她是个十四岁的的黄花闺女,既漂亮又听话,蓝礼大人和洛拉斯爵士打算让劳勃上她,然后娶她,另立新后。至于小指头……天上诸神才知道小指头在玩什么把戏。但尤其让我坐立难安的却是史塔克大人。他找到了那个私生子,也拿到了那本书,迟早会猜出端倪。现在的情况倒该感谢小指头搅局,他太太绑架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他必将无暇多顾。然而泰温公爵绝咽不下这口气,詹姆又对小恶魔怀有古怪的感情。若是兰尼斯特对北方用兵,那么徒利家也将被牵扯进来。你叫我拖一拖,我却要叫你加快行动啊。就算最厉害的杂耍戏子也没法永远把一百颗球抛在空中呐。”

    “老朋友,你可不只是杂耍戏子,你是个真正的魔术师。我不过请你多变一会儿戏法罢了。”他们朝艾莉亚来时的方向走去,穿过充满怪兽的房间。

    “只要我能做的,我都会去做。”拿火把的人轻声说,“但我需要经费,还要五十只鸟儿。”

    她等他们走远后才偷偷跟在后面。静如影。

    “要那么多?”前方光线渐暗,声音也愈见微弱。“你要的这种可不好找……既要年轻,又要识字……如果年纪稍大一点……不那么容易送命……”

    “不,年轻的比较安全……对他们好一点……”

    “……如果他们保住口舌……”

    “……冒风险……”

    声音淡去后许久,艾莉亚依然能看见火把的光亮,如一颗冒烟的星星,吸引她跟随。有两次,它几乎失去了踪影,但她一径向前,两次都发现自己走到险陡窄梯的顶端,火把的光芒则在遥远的下方。她急忙追赶,不断向下。中途她曾踢到石头,失足撞上墙壁,手指所触却是粗糙的泥土,由木材所支撑,并非先前的石造甬道。

    她一定爬了好几里。到最后,他们俩都不见了,而这里除了往上,无处可去。她重新摸索,找到墙壁,在完全迷失方向的情况下,盲目地往前走,一边假装黑暗中娜梅莉亚正跟在自己身边。走到尽头,她发现自己身陷及膝深、散发出恶臭的水里,她一边希望自己能像西利欧一样在水面轻舞,一边心想不知何时才能重见天日。等艾莉亚走入夜空之下时,天已经全黑。

    她发现自己正站在下水道与河流相连的出水口。一身臭得要命,她干脆当场脱光,把脏衣服丢在河岸,潜入深深的黑水里,游啊游,直到她觉得舒适干净,这才颤抖着爬上岸。艾莉亚洗衣服时,有几个人骑马经过河滨道路,但就算他们看到了干巴巴的小女孩赤裸着身子,就着月光搓洗破烂不堪的衣服,也没特别在意。

    她离城堡有好几里之遥,但不管身在君临的何地,只需一抬头便可看见那高高端坐于伊耿丘陵上的红堡,所以她不怕迷路。等她抵达城门,身上的衣服已干得差不多。铁闸早已降下,大门也上了闩,她不得不转向边门。当她吩咐他们让她进去时,守门的金袍卫士冷笑一声。“快滚罢,”其中一人说,“厨房的剩菜已经没了,天黑后不准乞讨。”

    “我不是乞丐,”她说:“我住这里。”

    “我说快滚。还是要赏你两个耳刮子才听得懂?”

    “我要找我父亲。”

    两个守卫交换了眼神。“我还要搞王后咧。”年轻的那个说。

    比较老的那个皱眉道:“小子,你老爸是谁?抓老鼠的么?”

    “他是御前首相。”艾莉亚告诉他们。

    两人哈哈大笑,紧接着老的那个一拳挥来,随随便便,像人欺负狗一样。艾莉亚早在他动手前便看清了,她往后轻轻退开,毫发未损。“我不是小子,”她朝他们吐口水,“我是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你要是敢碰我,我老爸会把你们两个的头砍下来挂在枪上。如果你们不相信我,就去首相塔找乔里·凯索和维扬·普尔问问。”她把小手背在身后。“你们是开门,还是要赏两个耳刮子才听得懂?”

    哈尔温和胖汤姆把她送回去时,父亲正独自一人坐在书房,肘边一盏油灯发出柔亮的光。他弯身读着艾莉亚生平所见最大的一本书,这本厚重的书有着破烂的泛黄书页,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封皮则是褪色的皮革。他一脸严肃地向手下道谢,并把他们送走。

    “你知不知道我派出一半的卫士去找你?”等他们独处后,艾德·史塔克道,“茉丹修女慌得不知如何是好,现在还在圣堂里祈祷你平安归来。艾莉亚,你明明知道没有我的许可,不可以跑到城堡外面去。”

    “我没有跑到城外去,”她冲口而出,“呃,我不是故意的。我本来是在地城里,后来又变成了隧道,那里好黑,我没有火把也没有蜡烛,所以只好一直走下去。我不敢从原路返回的,那样会碰到怪兽。爸爸,他们说要杀你!不是怪兽,是两个人。他们没看到我,因为我不动如石又静如影,但我听到他们说的话,他们说你找到了私生子拿到了书,还说既然一个首相可以死,为什么第二个不能死?你看的就是那本书吗?我敢打赌琼恩就是他们说的那个私生子啦。”

    “琼恩?艾莉亚,你在说些什么?这些话又是谁说的?”

    “他们说的,”她告诉他,“一个是长着黄色开岔胡、手上戴满戒指的胖子,另一个人穿了铠甲戴着钢盔,胖的那个说要拖时间,可另外一个说自己没办法一直变戏法,还说狼和狮很快就会自相残杀,还说事情都搞砸了。”她试着回忆其他的部分。但她并不完全了解自己所听到的东西,现在又都在脑子里混成一团了。“胖的那个说公主怀了孩子,有钢盔的那个说的,他拿了火把,他说他们行动要快。我猜他是个巫师。”

    “巫师,”奈德皮笑肉不笑地说,“那他有没有长长的白胡子和镶满星星的尖帽子呢?”

    “没有!不像老奶妈的故事里那样。他看起来不像巫师,可胖的那个说他是。”

    “艾莉亚,我警告你,如果你这是在编故事……”

    “我没有,我跟你说了嘛,就是在地城那里,在秘密墙旁边。我本来在抓猫,结果……”她皱起脸,如果她说出撞倒托曼王子的事,他不气死才怪,到时候可就较真了。“……呃,反正我跑到一扇窗子边,我就是在那里发现怪兽的。”

    “先是巫师,现在又是怪兽,”父亲说,“看来这场冒险还真精彩。你听到这些人说什么,你说他们会变戏法和演戏?”

    “是啊,”艾莉亚承认,“可是——”

    “艾莉亚,他们是戏班里的人,”父亲告诉她,“这会儿君临大概有十来个戏班,想借着比武大会的人潮赚点钱呢。我不清楚这两个人在城里做什么,但说不定是国王请他们来表演的。”

    “不是啦,”她固执地摇头,“他们不是——”

    “更何况你一开始就不该跟踪别人、偷听他们说话,我也不喜欢自己女儿爬怪窗子抓流浪猫。亲爱的,看看你这样子,满手都是抓伤。不能再这样下去。告诉西利欧·佛瑞尔,我要跟他谈——”

    一阵短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话。“艾德大人,很抱歉打搅。”戴斯蒙叫道,把门打开一条小缝。“外面有个黑衣弟兄求见,说有要紧事相告。我想跟您通报一声。”

    “我家的门永远为守夜人而开。”父亲说。

    戴斯蒙请那人进来。他驼着背,长相奇丑,一把未经修整的杂乱胡子,衣服也像是很久没洗了,但父亲依旧很愉快地问候他,并询问他的姓名。

    “老爷,我叫尤伦。这么晚来打扰,真对不住。”他向艾莉亚鞠躬。“这一定是您的公子,长得跟您真像。”

    “我是女孩。”艾莉亚气急败坏地说。假如这老头是从长城来的,那他一定会经过临冬城。“你认识我哥哥和弟弟吗?”她兴奋地问,“罗柏和布兰在临冬城,琼恩在长城。琼恩·雪诺,他也是守夜人,你一定认识的,他有只冰原狼,白色的毛,红色的眼睛。琼恩当上游骑兵了吗?”穿臭衣服的老人一直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她,但艾莉亚停不下来。“如果我写封信,你回长城去的时候,可不可以帮我带给琼恩?”她好希望琼恩此刻就在这里,他一定会相信她的,不管是地城、长八字胡的胖子,还是戴钢盔的巫师。

    “小女时常忘记应有的礼数,”艾德·史塔克道。他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舒缓了他的口气。“尤伦,还请你见谅。是我弟弟班扬派你来的么?”

    “大人,派我来的不是别人,是老莫尔蒙。我是来寻找把守长城的人手,等下次劳勃上朝,我就要去卑躬屈膝,跟他说明我们的需要,看看国王和他的首相在他们的地牢里有没有想处理掉的人渣。不过我赶来这儿跟他也有关系。他是黑衫军的一员,我和您一样把他当成兄弟。我正是为了他才飞速赶来,拼了老命,差点把我的马都给累死了,好在也把其他人甩在后面。”

    “其他人?”

    尤伦吐了口口水。“还不就是流浪武士、自由骑手这路货色。整间旅店都是这号人,我看他们是嗅到了好味道。血和黄金的味道,这类人到死都追逐不放。他们没有都往君临来,有些朝凯岩城冲去,而凯岩城比较近,可以想见,如今泰温大人肯定得到了消息。”

    父亲皱眉。“什么消息?”

    尤伦看了艾莉亚一眼。“大人,请您原谅,这事咱们最好私下谈。”

    “好吧,戴斯蒙,带我女儿回房。”他吻了她的额头。“我们明天再把话说完。”

    艾莉亚脚像生了根似地赖在原地。“琼恩没事吧?”她问尤伦,“班扬叔叔呢?”

    “唉,史塔克他怎么样我说不准,不过我从长城出发时,雪诺那小子倒是活得挺自在。我要说的不是他们的事。”

    戴斯蒙拉起她的手。“小姐,我们走罢,您也听见您父亲的吩咐了。”

    艾莉亚别无选择,只好跟他走,心里好希望他变成胖汤姆。如果是汤姆,她或许就可以找借口在门口多逗留一会儿,然后偷听尤伦要说什么,可戴斯蒙脑筋太直,骗不过的。“我爸爸有多少守卫?”他们走下楼梯,去她卧房时,她问他。

    “在君临这儿吗?有五十个。”

    “你不会让别人有机会杀他,对不对?”她问。

    戴斯蒙笑道:“小姐您别担心,艾德大人他日夜都有人守着,谁也动不了他的。”

    “可兰尼斯特家的人不只五十个。”艾莉亚指出。

    “多是多,可咱北方人一个人抵得上南方人十个,所以你就安心地睡吧。”

    “如果他们叫巫师来杀他呢?”

    “唉,这个嘛,”戴斯蒙边说边抽出长剑。“只要砍掉脑袋,巫师一样会没命。”

Chapter34 艾德

    “劳勃,求求你,”奈德恳求,“请你仔细想清楚,你这是谋害幼儿啊!”

    “那贱货怀孕了!”国王重重一拳捶在议事桌上,声响如雷。“奈德,这事我早警告过你,记得吗?还在荒冢地的时候我就说过,可你不肯听。那好,现在你给我听清楚:我要他们死,母子两个一起死,外加那个笨蛋韦赛里斯。这样说够明白了吧?我要他们死。”

    其余重臣正竭尽所能假装不在现场。他们这么做,无疑比他聪明得多。艾德·史塔克极少感到如此孤独。“假如你真这样做,你将遗臭万年。”

    “要怪就尽量怪到我头上来吧,只要事情能办成。我还没盲目到斧头的影子都在脖子上晃了自己还看不到的地步。”

    “根本没有什么斧头,”奈德告诉他的国王:“只有二十年前的陈年旧事,你这是在捕风捉影……而且究竟有没有影子还未可知。”

    “还未可知?”瓦里斯轻声问,一边扭着他那双洒满香粉的手。“大人,您错怪我了。难道我会编造假消息来欺骗国王陛下和诸位大人吗?”

    奈德冷冷地看着太监。“大人,您的消息来源于千里之外的叛徒。或许莫尔蒙弄错了,或许他在撒谎。”

    “乔拉爵士想必不敢骗我,”瓦里斯露出狡猾的笑容。“请放心吧,大人,公主怀孕的事不会错的。”

    “这可是你说的。若你弄错了,我们无须害怕;若那女孩流产,我们无须害怕;若她生的是女儿,并非儿子,我们无须害怕;若那孩子还未长大就死于襁褓,我们也无须害怕。”

    “但万一真是个儿子呢?”劳勃坚持,“万一他活下来了呢?”

    “狭海依旧隔在中间。等多斯拉克人教会他们的马在水上走路的那一天,我才会害怕。”

    国王灌了口葡萄酒,然后从议事桌的那边狠狠地瞪着这一头的奈德。“你的意思就是让我什么也别做,干等恶龙的孽种带着兵马登岸了再说,是吗?”

    “您说的这个‘恶龙的孽种’,如今还在娘胎里,”奈德道,“即便是伊耿,也是等断奶之后才南征北讨的。”

    “诸神在上!史塔克,你老是这副牛脾气!”国王环顾议事桌。“怎么,都哑巴啦?谁来跟这冻糊涂了的傻瓜讲讲道理?”

    瓦里斯朝国王腻腻一笑,然后伸出软绵绵的手放在奈德的袖子上。“艾德大人,凭良心说,我真的能体会您的顾虑。将这消息带给诸位,我自己也不好受。我们讨论的是件可怕的事,是件卑鄙的事,可我们这些冒昧为政的人,凡事必须以全国百姓福祉为优先考量,而不论自身感受如何。”

    蓝礼公爵耸肩:“对我来说,这事很简单。韦赛里斯和他妹妹早就该杀,只怪王兄陛下从前错信了琼恩·艾林的话。”

    “蓝礼大人,慈悲为怀绝不是错误。”奈德答道,“当年在三叉戟河上,眼下在座的巴利斯坦爵士独自一人砍倒十几个优秀的勇士,其中有的是劳勃的朋友,有的是我的。当他被押到我们面前时,已经浑身是伤,濒临死亡,卢斯·波顿力主割了他喉咙,但你哥哥却说:‘我不会因为一个人忠心耿耿、英勇作战而杀他。’随后他派出自己的学士为巴利斯坦疗伤。”他冰冷却意味深长地看了国王一眼。“如果今天在场的是那个人就好了。”

    劳勃还知道红脸。“那不一样,”他抱怨,“巴利斯坦爵士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而丹妮莉丝只是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奈德知道这样步步进逼很不理智,然而他无法保持缄默。“劳勃,我问你,当初我们兴兵对抗伊里斯·坦格利安,不就是为了要阻止他继续谋害孩童吗?”

    “我们是要杀光坦格利安家的人!”国王咆哮。

    “陛下,记得从前连雷加也吓不倒你,”奈德努力克制口气中的轻蔑,却失败了。“难道经过这么些年,您的胆子却变得如此之小,连个还未出生的孩子的阴影都能让您颤抖了么?”

    劳勃脸色发紫。“奈德,不要再说了。”他指着他发出警告,“一个字都不许再说。莫非你忘了谁才是国王?”

    “启禀陛下,我没忘。”奈德回答,“敢情您也没忘吧?”

    “够了!”国王大吼,“我懒得再费口舌。我要是不杀她,必遭天谴。你们意见如何?”

    “该杀。”蓝礼公爵表示。

    “我们别无选择,”瓦里斯喃喃道,“可惜啊,可惜……”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从桌上扬起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陛下,在战场上与敌人交锋是件光荣的事,但人还没出生就动手却不光彩。请您原谅,我必须站在艾德大人这边。”

    派席尔大学士花了好几分钟清喉咙。“我的组织旨在为全国谋福利,而非只为统治者。我曾经忠心耿耿地辅佐伊里斯国王,一如我现在辅佐劳勃国王,所以我对他这个女儿没有恶感。但是我请问您——倘若战事再起,会有多少士兵丧命荒野?多少村庄付之一炬?多少孩子被从母亲怀里硬生生抓走,死于枪下?”他捻捻大把白胡须,一副悲天悯人、疲累不堪的模样。“倘若死了丹妮莉丝一个,能够拯救万千生灵,那会不会是比较明智,甚或比较仁慈的做法呢?”

    “比较仁慈,”瓦里斯道,“噢,国师大人,说得真好,实在是再正确不过了。的确如此啊,若是天上诸神一个疏忽,给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一个儿子,王国就难免血光之灾。”

    小指头最后发言。奈德朝他望去时,培提尔伯爵正忍住呵欠。“若你发现跟自己上床的原来是个丑女,最好的做法就是闭上眼睛,赶紧办事。”他高声宣布,“反正等下去她也不会变漂亮,所以还是亲一亲了事啰。”

    “亲一亲?”巴利斯坦爵士骇然地重复。

    “用刀用剑亲哪。”小指头道。

    劳勃转身面对他的首相。“你看,奈德,就这样了。对这件事的看法,只有你和赛尔弥持有异议。剩下的问题是,我们派谁去杀她?”

    “莫尔蒙极度渴望王家特赦。”蓝礼提醒他们。

    “一心一意哪,”瓦里斯道,“但他更渴望生命。如今公主已抵达维斯·多斯拉克,在那里拔剑可是会没命的。若有哪个笨蛋敢在圣城对卡丽熙动刀动枪,他会有什么下场,我要是说出来,各位今晚就不用睡了。”他轻抚扑过粉的脸颊。“除此之外,就是下毒……不如就用里斯之泪。没必要让卓戈卡奥知道是否是自然死亡。”

    派席尔国师昏昏欲睡的眼睛登时睁得老大,他一脸怀疑地眯眼看着太监。

    “毒药是懦夫的武器。”国王抱怨。

    奈德受够了。“你雇人去杀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还嫌手段不够光明正大?”他把椅子往后一推,站起来。“劳勃,您亲自动手罢。判人死刑的应该亲自操刀,杀她之前好好注视她的眼睛,看她流泪,聆听她的临终遗言,最起码您应该做到这样。”

    “诸神在上,”国王咒道。这句话从他嘴里炸出来,仿佛他几乎无法包容怒气。“该死,你真想跟我作对吗?”他伸手拿起肘边的酒壶,却发现是空的,便狠狠将之朝墙上摔去。“我的酒没了,耐性也没了,别再婆婆妈妈,快把事情办妥吧。”

    “劳勃,我决不当谋杀共犯。您要怎么随便您,但休想叫我在上面盖印。”

    起初劳勃似乎没听懂奈德的话,他很少尝到被人抗拒的滋味。等他明白过来之后,慢慢变了脸色。他眯起眼睛,一阵红晕爬上脖子,高过天鹅绒领口。他愤怒地伸手指着奈德道:“史塔克大人,你是御前首相,你要么照我说的去做,不然我就另请高明。”

    “那我祝他胜任愉快。”奈德说罢解开扣住斗篷、象征他身份地位的雕花银手徽章。他把徽章放在国王面前的桌上,想起那个为自己配上这枚徽章的人,那个他所深爱的朋友,不禁难过起来。“劳勃,我以为您不是这种人。我以为我们拥立了一个更高贵的国王。”

    劳勃脸色发紫。“给我滚!”他嘶声道,气得差点说不出话。“快给我滚出去,你这该死的家伙,我受够你了。你还等什么?滚,快滚回临冬城去。你这辈子最好再也别叫我瞧见你那张脸,否则……否则我发誓一定把你的头砍下来挂在枪上。”

    奈德鞠躬,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他感觉得到劳勃的目光看着自己的背。他还没走出议事厅,讨论便继续进行。“听说布拉佛斯有个叫‘无面者’的组织。”派席尔大学士提议。

    “你到底知不知道他们的行情?”小指头抱怨:“光半价就够你雇一支寻常佣兵组成的军队,而且行刺对象只是寻常商人。暗杀公主要花多少,我连想都不敢想。”

    门在他身后关上,隔绝了声音。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守在议事厅外,穿着御林铁卫的纯白长披风和铠甲。他用眼角飞快又狐疑地瞄了奈德一眼,但没有多问。

    天色阴沉而压抑,奈德穿过城堡外庭,回到首相塔。他感觉得出空气中弥漫湿意,仿佛山雨欲来,若真下起雨,他倒会很高兴,或许一场雨,会让他稍稍觉得自己不那么污秽。他进了书房,传维扬·普尔过去。总管立刻赶来。“首相大人,您有何吩咐?”

    “我已经不是首相了。”奈德告诉他,“我跟国王吵了一架。我们准备回临冬城。”

    “那我这就去准备,老爷。我们需要两个星期的时间安排旅途。”

    “只怕我们没有两个星期,连有没有一天我都不敢确定。国王甚至说要把我的头挂在枪上。”奈德皱眉。他并不真正相信国王会伤害他,劳勃绝对不会。他当时在气头上,但等奈德离开他的视线,他的怒意自会冷却,从前每次都这样。

    每次都是吗?突然间,他不安地发觉自己想起了雷加·坦格利安。都死了十五年了,劳勃还像当初那么恨他。这念头真叫他心烦意乱……还有别的麻烦事,首当其冲就是昨晚尤伦警告他的凯特琳和那侏儒的纠纷。不消说,这消息很快就会传开,国王现在又气成这样……劳勃或许不在乎提利昂·兰尼斯特死活,但此事触及他的自尊,更别提王后方面会有什么举动。

    “看来我提前动身会比较安全,”他告诉普尔,“我就带女儿和几个侍卫先走,你们其他人等准备好了再跟上。将消息通知乔里,但别让其他人知道,在我和我女儿离开以前,也不要有任何动作。城堡里到处是监视的眼线,我不希望自己的计划泄漏出去。”

    “老爷,依您吩咐。”

    他走后,艾德·史塔克踱到窗边,坐下来沉思。是劳勃让他别无选择。其实他倒该感谢他,能回临冬城是件好事,他打一开始便不该离开。儿子们都在那儿等他。回去以后,他说不定可以跟凯特琳再生个儿子,他们都还不老呢。近来他时常梦见雪,以及狼林夜间深沉的静谧。

    可另一方面,想到离开却又叫他恼怒。好多事都还未完成。若不加以管束,劳勃和他满朝的懦夫和马屁精会闹得民穷国枯……甚至可能为了还债,把国家都卖给兰尼斯特。至于琼恩·艾林的死亡之谜,则始终困扰着他。噢,他的确找到些线索,足以让他相信琼恩确是遭人谋害,但那不过是林中野兽留下的一鳞半爪。他还未亲眼目睹野兽本身,然而他感觉得到,它就在那里,潜伏、躲藏、狡诈。

    他突然想到,或许自己应该走海路回临冬城。奈德不谙水性,正常状况下宁可走国王大道,但他若是乘船,则可在龙石岛停靠,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谈谈。派席尔已经送了只乌鸦飞越狭海,带上奈德的一封信,信中礼貌地请求史坦尼斯公爵回到朝中奉职,却至今没有回音。对方的沉默只加深了他的怀疑。史坦尼斯一定知道琼恩·艾林何以丧命的秘密,这点他很确定。他所冀求的事实真相,很可能就在坦格利安家族的古老岛屿要塞里等着他。

    就算你查出真相,又能怎么样呢?有些秘密最好永远埋藏,有些秘密太危险,不能与他人分享,即便是那些你所深爱和相信的人。奈德从腰际的刀鞘里抽出凯特琳带来的那把匕首。小恶魔的刀。那侏儒为何会要置布兰于死地?想必是为了叫他永远闭嘴。这是又一个秘密,还是同一张蛛网上不同的丝线?

    这其中劳勃有份吗?他不会这么想,但从前他也不会想到劳勃竟干得出谋害妇孺的事。凯特琳警告过他,你清楚的是过去的他。当时她说,现在的国王对你而言,已经成了陌生人。看来他越快离开君临越好,假如明天刚好有北上的船只,能搭上是再好不过。

    于是他再次找来维扬·普尔,吩咐他去港口询问,不能张扬但动作要快。“帮我找条快船,得有经验丰富的船长。”他告诉管家,“我不在乎船舱大小或豪华与否,只要迅速安全就成。我打算即刻动身。”

    普尔刚奉命离开,托马德便宣告有访客到来。“大人,贝里席大人想见您。”

    奈德很想把他赶走,但最后还是作罢。他还未脱身,在重获自由之前,必须照他们的游戏规则来玩。“汤姆,请他进来吧。”

    培提尔伯爵若无其事地踱进书房,浑若上午无事发生。他穿了件乳白和银色相间的天鹅绒上衣,以及滚着黑狐狸皮边的灰色丝披风,脸上则挂着一惯的嘲弄笑容。

    奈德冷淡地问候他:“贝里席大人,请问您此次来访有何目的?”

    “我不会打扰您太久的,我正要去参加坦妲伯爵夫人安排的晚餐,这是碰巧路过。七鳃鳗派和烤乳猪。她有意把小女儿嫁给我,所以桌上的菜总是很出彩。不过说实话,我还宁愿娶头猪。噢,这事可别告诉她,我可是真心喜欢鳗鱼派哪。”

    “大人,那就别让我耽误了你的鳗鱼美食。”奈德带着冷冷的嫌恶道,“此时此刻,我想不出还有谁更让我不愿与之为伍。”

    “噢,我相信你只要努力想,一定可以想出几个。比方说,瓦里斯,瑟曦,或是劳勃。陛下他很生你的气,今早上你走之后,他还接着骂了一通。倘若我没记错的话,他的话中反复出现傲慢无礼、忘恩负义这些字眼哟。”

    奈德根本不屑回答,也不打算请来客落座。不过小指头倒是大咧咧地主动坐了下来。“在你发完脾气后,就只剩下我来打消他们雇用无面者的念头。”他开心地续道,“还好收回了成命,只是让瓦里斯悄悄放出消息,谁做掉坦格利安家那女孩,我们就封谁当贵族。”

    奈德觉得恶心透顶。“所以我们要让刺客当贵族了。”

    小指头耸耸肩。“反正封号挺便宜,无面者却花消不起。说实话,比起你满嘴仁义道德,我帮坦格利安家那女孩的忙是不是还要大些?就让哪个满脑子贵族梦的佣兵喝醉酒去杀杀看吧,八成会失手,往后多斯拉克人定会多加提防。假如我们派去的是无面者,那他们就只能收尸了。”

    奈德皱眉。“我可没忘,你在会议上说到丑女和‘亲吻’,到现在你反过来指望我相信你是在想办法保护那女孩?你把我当大白痴了?”

    “这个嘛,事实上,你是个笨透了的大白痴。”小指头笑道。

    “贝里席大人,敢问你觉得谋杀之事如此有趣?”

    “史塔克大人,我觉得有趣的不是谋杀,而是你。你办起事来还真是如履薄冰,我敢说你总有一天会啪啦一声摔下去的。我相信今儿早上我已经听到第一次开裂的声音啦。”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奈德道,“我受够了。”

    “大人,请问您打算什么时候回临冬城啊?”

    “越快越好。此事与你何干?”

    “与我无关……不过明天傍晚您若碰巧还留在城里,我倒是很乐意带您去那家您的手下乔里遍寻不着的妓院。”小指头微笑,“这件事我连凯特琳也不会说。”

Chapter35 凯特琳

    “夫人,您应该先捎个信来,”他们骑马爬上山口,唐纳尔·韦伍德爵士对她说,“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派人护送。这年头山路的安全不比从前,更何况您只带了这么点人。”

    “唐纳尔爵士,我们的确是尝到了惨痛的教训。”凯特琳道。有时候她觉得自己铁石心肠。六个英勇的人牺牲了性命,她才能走到这里,然而她却连为他们掬一把泪都做不到。就连他们的名姓,也越来越模糊。“原住民日夜骚扰,我们第一次损失了三个人,后来又死了两个,兰尼斯特的仆人伤口溃烂,死于高烧。听到你手下接近的声音时,我本以为我们完蛋了。”他们决定孤注一掷,手握武器,背靠岩壁。侏儒当时一边磨斧头,一边开着语气辛辣的玩笑,这时波隆首先看到来者高举的旗帜,正是艾林家族的蓝底白色新月猎鹰标志。对凯特琳而言,再也没有比这更受她欢迎的东西了。

    “琼恩大人死后,这些原住民越来越胆大包天。”唐纳尔爵士道。他是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体格健壮,长相虽丑但待人诚恳,生了一个宽鼻和一头散乱的棕色粗发。“若是交给我办,我会带上一百精兵深入山区,把他们从窝里赶出来,好好教训一顿,可您妹妹不准。她连放手下骑士参加首相的比武大会都不准。说是要把所有的兵力都留在这儿,守护艾林谷……可谁也不清楚到底是要防备谁。有人说这是在捕风捉影。”他不安地看着她,仿佛突然想起她的身份。“夫人,希望我没说错话。我没有冒犯您的意思。”

    “唐纳尔爵士,实话实说怎么会冒犯到我呢?”凯特琳知道妹妹怕的是什么。不是影子,而是兰尼斯特,她一边想着,一边回头瞄了一眼骑行在波隆身旁的侏儒。自从契根死后,他们俩便成了哥们儿。小个子的精明狡狯,让她颇感不悦,他们刚上山时,他是她的俘虏,五花大绑,求助无门,瞧瞧如今他变成什么样了?虽然依旧是她的囚徒,但骑着马,腰间斜插匕首,鞍上绑着大斧,肩头披了跟那歌手赌骰子赢来的山猫皮披风,身上穿着从契根尸体上取走的锁子甲。二十名骑士和士兵走在侏儒和她残败不堪的队伍两侧,他们都是她妹妹莱莎及琼恩·艾林幼子的忠仆,然而提利昂却连一点畏惧的神色也无。难道他真是无辜?难道他当真与布兰、琼恩·艾林以及其他事情无关?果真如此,那她又是怎么了?为了把他带来这里,六个人丢了性命。

    她毅然决然地抛开疑虑。“等我们到了你的要塞,如果你能立刻请柯蒙学士过来,我会非常感激。罗德利克爵士因为伤势的关系,高烧不退。”她不止一次担心这忠勇的老骑士撑不过这趟旅程。末了他已经几乎无法骑马,波隆力劝她任他自生自灭,但凯特琳不听。她反而令他们将他绑在鞍上,并吩咐歌手马瑞里安负责看护。

    唐纳尔爵士迟疑半晌才回答。“莱莎夫人下令要学士留在鹰巢城,以便随时照顾劳勃少主。”他说,“不过我们血门要塞有个修士负责处理伤患,他可以替您手下疗伤。”

    相较于修士的祈祷,凯特琳对学士的医疗知识要有信心得多。她正准备说出心中想法,防御工事便已在前方出现。迤长的城垛建筑在两边危崖上,山路收缩到勉强只容四人并肩骑行,两座瞭望塔攀附于岩壁之上,彼此以一弯饱经风霜的灰石密闭拱桥相连。沉默的脸庞从塔中的射箭孔、城垛和石桥间注视着他们。快到顶端时,一名骑士骑马过来迎接。他的坐骑和铠甲都是灰色,但披风却是奔流城抖擞的蓝红相间图案,一尾用黄金和黑曜石精工打造、闪闪发光的黑鱼镶在他肩头。“是谁要通过血门?”他喊道。

    “唐纳尔·韦伍德爵士,以及凯特琳夫人和她的同伴。”年轻骑士回答。

    血门骑士揭开面罩。“我就觉得眼前这位夫人面熟。小凯特,你离家可真远啊。”

    “叔叔,您不也是?”虽然历经了一切苦难,她还是发自内心地微笑。听见那沙哑、如烟熏般的嗓音,仿佛时光倒流二十年,又把她带回到童年时光。

    “我的家就在这里。”他粗鲁地说。

    “你的家在我心里。”凯特琳告诉他,“把头盔拿下来,我想再好好看你。”

    “只怕过了这些年,还是没好看到哪里去。”布林登·徒利虽然这么说,但当他揭起头盔时,凯特琳却认为他撒了谎。他的容貌虽然饱经风霜,岁月偷走了他的红褐头发,只留满头灰白,但他的笑容依旧,肥如毛虫的浓眉依旧,深邃蓝眼中的笑意依旧。“莱莎知道你要来吗?”

    “我们事先来不及通知。”凯特琳告诉他。这时其他人也跟了上来。“叔叔,只怕风暴在我身后穷追不舍。”

    “我们能进峡谷吗?”唐纳尔爵士问。韦伍德家的人向来讲究礼仪。

    “以鹰巢城公爵、艾林谷守护者、真正的东境守护劳勃·艾林之名,我让你们通过,并要求你们以他之名维持和平。”布林登爵士回答,“走吧。”

    于是她骑马跟在他身边,穿过血门的阴影。英雄纪元时期,无数兵马命丧于此,却依然无法攻克峡谷。石砌工事彼端,峰峦骤然展开,绿野、蓝天和白雪皑皑的山尖骤然呈现,美得让她喘不过气。此刻,艾林谷正沐浴在晨光之中。

    峡谷在他们面前绵延,直至氤氲弥漫的东方,这乃是一个祥和恬静的国度,四面受群山庇护,内中是肥沃的黑土,宽阔而舒缓的河川,还有在阳光下明亮如镜、数以百计的大小湖泊。田野间大麦、小麦和玉米结实累累,就连高庭所生产的南瓜也不比这里硕大,水果更不及此地甜美。他们走进峡谷西端,通过最后一道山口后,道路便开始蜿蜒向下,直至足足两里高的山脚下。此处峡谷甚窄,不需半日即可穿越,北边的山脉近在咫尺,凯特琳仿佛伸手可及。此地最高的山被称做“巨人之枪”,重重山脉都仰之弥高,它的山尖离地三里半,消失在冰冷的雾气之中。“阿莱莎之泪”幽魂般的激流自其高耸的西峦贯穿而下,即使距离如此遥远,凯特琳也分辨得出那条闪亮的银丝带,与暗色的磐石对比鲜明。

    叔叔看见她停了下来,便策马靠过来指给她看。“就在那里,阿莱莎之泪旁边,如果你看得够仔细,阳光又恰好照到城墙,就能见到闪现的白光。”

    七座高塔,奈德曾经告诉她,如纯白的匕首刺进苍天的肚腹,耸立云天,站在城垛上,云层都在你脚下。“要走多久?”她问。

    “今天傍晚我们可以抵达山下,”布林登叔叔道,“但上山还要再花去一天的时间。”

    后面的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开了口,“夫人,”他说,“恐怕我今天没法再走下去。”他的脸塌成一团,新长的胡子参差不齐,看来非常虚弱,凯特琳真担心他会跌下马。

    “你本不该再走。”她说,“我所要求你做的,你不但尽数办到,还大大超出我的期望。我叔叔会陪我上鹰巢城,兰尼斯特必须跟我走,但你和其他人没有理由不留在这里好好休息,恢复元气。”

    “能招待他们作为宾客是我们的荣幸。”年轻的唐纳尔爵士努力严肃而依礼地说。除了罗德利克爵士,当初跟她一起从路口旅店出发的人,如今只剩波隆、维里·渥德爵士和歌手马瑞里安。

    “夫人,”马瑞里安驱骑向前,“请您允许我也陪伴您到鹰巢城去,我看到了故事的开头,也想看看故事怎么结束。”男孩的声音虽然憔悴,却出奇坚决,眼里闪着热切的光芒。

    凯特琳原本就没有邀这名歌手同行,完全是他自作主张。至于为什么许多比他勇敢的人都弃尸荒野,他却活得好端端的,她就不得而知了。总之他在途中长了点胡碴,看起来多了点男人味道,他都走了这么远,或许她不该拒绝他。“好吧。”她对他说。

    “我也去。”波隆表示。

    她更不喜欢他。要不是波隆,她绝不可能抵达艾林谷,这点她很清楚。这名佣兵是个极其剽悍的战士,他的剑为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即便如此,凯特琳还是不喜欢这人。他有勇气,力量也不缺,但他心里没有仁慈二字,更别说忠诚。她时常看见他跟兰尼斯特骑行在一块儿,低语交谈,同声大笑。她原本打算当下就把他和侏儒隔离开,但既然答应让马瑞里安一起去鹰巢城,她实在没有合适的理由拒绝他。“随你的吧。”她说,却也发现他根本就没请求她同意。

    维里·渥德爵士和罗德利克爵士留了下来,由一位说话轻声细语的修士照料他们的伤势。他们那几匹憔悴不堪的马也被留下。唐纳尔爵士保证会先派鸟儿将他们到来的消息通知鹰巢城和月门堡。有人从马厩里牵来精力充沛、鬃毛蓬松而熟悉山路的马,他们只歇息不到一个小时便又再度上路,朝下方的谷地平原出发,凯特琳走在叔叔旁边,波隆、提利昂·兰尼斯特、马瑞里安以及布林登的六名手下跟随在后。

    直到他们走过三分之一的下山路,远离其他人的听力范围之后,布林登·徒利方才转向她说:“好吧,孩子,告诉我这场风暴是怎么回事。”

    “叔叔,我早不是小孩子了。”凯特琳道。但她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虽然花的时间远远超出预期。她从莱莎的信、布兰坠楼、刺客的匕首、小指头,一直讲到她在岔路旅店与提利昂·兰尼斯特的巧遇。

    叔叔静静地听着,眉头越皱越深,浓厚的眉毛盖住了眼睛。布林登·徒利是个善于倾听的人……除非对象是她父亲。他是霍斯特公爵的弟弟,虽只相差五岁,但自凯特琳有记忆起,两人便已不和。凯特琳八岁时兄弟俩一场大吵,霍斯特公爵指责布林登是“徒利家的害群黑羊”,但布林登笑着说他们家族的标志是跃出水面的鳟鱼,所以他应该是黑鱼,而非黑羊。从那天起,他便以此为纹章。

    一直到她和莱莎出嫁那天,两人的纷争都没结束。布林登正是在婚宴上对他哥哥宣布自己要跟莱莎一起离开奔流城,去为她的新婚丈夫、鹰巢城公爵效命。据艾德慕偶尔写给她的信中所言,从那之后,霍斯特公爵再没提过弟弟的名字。小说整理发布于ωωω.ㄧбk.cn

    虽然如此,在凯特琳的少女时代,每每父亲大人太忙,母亲大人又病得太重,霍斯特公爵的子女分享喜怒哀乐的对象,却是布林登叔叔。不论凯特琳,莱莎,还是艾德慕……噢,对了,即便父亲的养子培提尔·贝里席……他都耐心十足地侧耳倾听,为他们获得的成功同声欢笑,对他们幼稚惹来的麻烦表示同情,一如此刻。

    她说完之后,叔叔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坐骑沿着陡峭的岩径小心下山。“这事一定要让你父亲知道,”最后他说,“如果兰尼斯特真的出兵,临冬城距离遥远,艾林谷有崇山峻岭,但奔流城恰好在他们必经之路上。”

    “这正是我担忧的,”凯特琳坦承,“等我们到了鹰巢城,我立刻请柯蒙学士派鸟儿捎信去。”她还有别的消息要送,奈德交代她通知诸侯,命令他们准备防御北方。“艾林谷里情势如何?”

    “人人都义愤填膺,”布林登·徒利说:“琼恩大人深受爱戴,如今国王把一个近三百年来都由艾林家族继承的职位交给詹姆·兰尼斯特,大家都觉得深受侮辱。莱莎命令我们称呼她儿子为真正的东境守护,但这骗不了人。至于首相大人的死因,也不只有你妹妹怀疑。当然,没人敢公开宣称琼恩是被谋害,可这却是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他看了凯特琳一眼,嘴巴一抿。“还有那孩子的问题。”

    “那孩子?他怎么样?”眼前是一块低垂的岩石,她低下头,之后他们转了个大弯。

    叔叔的口气忧心忡忡。“劳勃公爵,”他叹道,“才六岁大,一天到晚生病,拿走他的玩偶他就哭。他是琼恩·艾林的亲生儿子,有天上诸神为证,可有人传说他太过虚弱,无法继承父亲的宝座。过去十四年来琼恩大人都在君临任职,此间是由大总管奈斯特·罗伊斯负责,不少人据此认定应该由他来代理,直到那孩子长大为止。还有的人认为莱莎理应再婚,并且越快越好。如今鹰巢城内挤满了追求者,多得像战场上的乌鸦。”

    “我早该料到,”凯特琳道。这消息不足为奇,莱莎还年轻,山谷王国更是一份最厚重的嫁妆。“莱莎会再嫁吗?”

    “她同意,只要找到合适的人。”布林登·徒利道,“但她却拒绝了奈斯特大人和其他十来位追求者。她对外发誓这次要由她来选择夫婿。”

    “别人也就算了,至少你不该怪她。”

    布林登爵士哼了一声。“我也没怪她,可……在我看来莱莎只是装模作样,她虽然很享受被人追求的爱情游戏,但我相信你妹妹打算亲自主政,直到儿子长大,成为名副其实的鹰巢城公爵。”

    “女人跟男人一样可以英明统治。”凯特琳说。

    “合适的女人才可以。”叔叔从旁扫了她一眼,“凯特,别搞错了,莱莎可不是你。”他迟疑了一会儿。“真要说的话,我很怕你会发现你妹妹能帮得上的忙……没有想像中的多。”

    她被搞糊涂了。“你是什么意思?”

    “从君临回来的莱莎,和当初随被任命为首相的丈夫南下时的她,已经不是同一个人。这些年来她吃了不少苦头,你一定得知道。艾林大人虽然是个忠实的好丈夫,但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政治而非感情之上。”

    “我的不也是?”

    “你们的婚姻出发点相同,但你的际遇比她好得多。她有两个孩子生下来就没活成,经历了四次流产,加上艾林大人的死……凯特琳,诸神只给了莱莎一个孩子,如今她活着就是为了他。可怜的孩子。难怪她宁可逃走,也不愿见到儿子交给兰尼斯特家抚养。孩子,你妹妹现在非常害怕,而她最怕的就是兰尼斯特。她像个夜贼似的偷偷溜出红堡,跑回艾林谷,一切都是为了把儿子从狮口中抢救出来……结果这会儿你却把狮子带进了她家门。”

    “我把他擒来的。”凯特琳说。她右手边的山岩出现了一个裂缝,活像一张深不见底的黑暗大口,正张开打着哈欠。她勒紧马缰,小心翼翼地绕过去。

    “是吗?”叔叔回头瞄了一眼,看看正在身后缓缓下山的提利昂·兰尼斯特。“我见他鞍挂斧头,腰插匕首,后面还有个如影随形的佣兵。亲爱的,你所谓的‘擒’从何说起啊?”

    凯特琳不安地动了动。“反正侏儒人在这里,并且不是自愿。不管什么说法,总之他是我的犯人。莱莎想叫他认罪的急切程度不会在我之下。兰尼斯特家谋害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丈夫啊,当初写信警告我们的也是她。”

    “黑鱼”布林登疲倦地对她笑笑。“孩子,希望你是对的。”他叹口气,言下之意却大不以为然。

    马蹄下的斜坡开始放缓,太阳已在西边。道路逐渐宽阔,变得笔直,凯特琳也首次注意到路边有野花和青草。等他们抵达谷地平原,行进的速度更快,他们没有浪费时间,加紧赶路,穿越青翠绿林与沉静的小村庄,经过果园和金黄色的麦田,溅起水花渡过阳光照耀的溪流。叔叔派出掌旗手跑在前面,长竿上飘扬着两面旗帜,上方的是艾林家族的新月猎鹰,下面则是他自己的黑鱼。农家马车,生意人的货车和小贵族家的骑手纷纷回避,让他们通过。

    即便如此,当他们抵达巨人之枪山脚下那座坚固城堡时,天色已经全黑。城垛上火把通明,新月在护城河的漆黑水面舞动。吊桥已经升起,铁闸也已降下,但凯特琳看到城门楼内的火光,灯光也从城楼后面的窗户间流泻出来。

    “这就是月门堡。”队伍靠近城堡时,叔叔说。他的掌旗手骑到护城河边招呼塔楼里的人。“奈斯特大人的居城。他应该在等我们了。你再看看上面。”

    凯特琳抬起头,不断抬高、抬高、抬高。起初,她只看到山石和树木,夜幕覆盖的崇山峻岭,漆黑一如无星之夜。接着,她注意到高处飘渺的花火,那原是一座城堡的塔楼,嵌筑于陡峭的危崖绝壁上,其灯火犹如橙色的眼睛般俯视大地。在那之上,还有一座更高更远的塔,再上去还有一座,几乎只是夜空中一点闪耀的火星。最后,在飞鹰翱翔的极高处,有一片在月光下闪烁的白光。她仰视着高空朦胧的苍白高塔,晕眩感顿时排山倒海般袭来。

    “鹰巢城。”她听见马瑞里安喃喃说,显然大为震惊。

    提利昂·兰尼斯特尖锐的声音插进来:“看来艾林家的人挺孤僻,不喜欢有人作伴。假如你打算要我们摸黑爬上去,那干脆在这里把我杀了好了。”

    “我们今晚在此过夜,明天上山。”布林登告诉他。

    “哟,我可迫不及待,”侏儒回话,“要怎么上去?骑山羊我可不在行。”

    “我们骑的是骡子。”布林登微笑道。

    “山上凿了石阶。”凯特琳说。奈德提起他与劳勃·拜拉席恩和琼恩·艾林在此度过的童年岁月时,曾经跟她讲过。

    叔叔点头。“现在天太暗,看不见,但的确是有石阶可走。石阶对马来说太陡太狭窄,骡子倒还勉强能成。沿路有三座堡垒:危岩堡、雪山堡和长天堡,骡子最高可以走到长天堡。”

    提利昂·兰尼斯特一脸狐疑地往上瞄。“那接下来怎么办?”

    布林登微笑道:“在那之后,山路太险,连骡子也上不去。所以接下来我们步行上山,或者你想搭篮子?鹰巢城在长天堡正上方的山顶,它的地窖里有六个挂铁链的大绞盘,负责拉补给。如果你愿意,兰尼斯特大人,我可以安排你跟面包、啤酒和苹果一起上去。”

    侏儒干笑一声。“可惜我不是南瓜。”他说,“哎,如果我老爸知道他儿子跟萝卜一样被拖上断头台,一定很不高兴。假如你们要徒步上山,恐怕我也得照做。我们兰尼斯特家的人多少还有点自尊。”

    “自尊?”凯特琳斥道。他那充满嘲弄的口吻和过于轻慢的态度让她非常恼火。“我看是自傲吧。骄傲自大,贪得无厌,迷恋权位。”

    “我老哥的确傲慢得很,”提利昂·兰尼斯特答道,“我老爸则根本是贪婪的化身,至于我那好姐姐嘛,迷恋权位就跟呼吸一般重要。惟有我,却是只天真无邪的小羊。怎么样,要不要我咩咩叫两声给你听啊?”他咧嘴嘻笑。

    她还不及回答,吊桥便喀啦喀啦降了下来,接着他们听到上过油的铁链滑动,铁闸也随之升起。士兵们手持火炬出来为他们照明,叔叔领头穿过护城河。奈斯特·罗伊斯男爵,艾林谷的大总管和月门堡的守护者,正在中庭里迎接他们,身边围满了骑士。“史塔克夫人,”他鞠躬道。他是个身躯庞大、胸膛厚实的人,动作起来颇显笨拙。

    凯特琳下了马,站在他面前。“奈斯特大人,”她说。她久闻其大名,他是青铜约恩的堂弟,生于罗伊斯家族的旁系支脉,但本身依旧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我们长途跋涉,疲累不堪,如果您方便的话,今晚想在此借宿一宿。”

    “夫人,请别客气。”奈斯特男爵粗声道,“但您的妹妹莱莎夫人刚从鹰巢城传话下来,希望能立刻见您一面。跟您同来的人今晚就住这里,明天一大早送他们上山。”

    叔叔翻身下马。“这太疯狂了!”他唐突地说。布林登·徒利向来不是个善于修饰话语棱角的人。“今天并不是满月,你还要他们连夜上山?就算莱莎也知道这是找死。”

    “布林登爵士,骡子认得路哪。”一个瘦长结实的十七八岁少女自奈斯特男爵身边走上前来。她一头剪短的黑发,身穿骑马皮衣和一件镀银轻环甲。她朝凯特琳鞠躬的姿势,比她主人还要优雅。“夫人,我向您保证,不会出事的。能带您上山是我的荣幸。这条路我摸黑走过几百次,米歇尔说我父亲准是头山羊。”

    她那充满自信的口气,听得凯特琳忍不住微笑。“孩子,你可有名字?”

    “夫人高兴的话,叫我米亚·石东就行。”女孩道。

    她听了却不高兴。凯特琳好不容易才维持住脸上笑容。石东是艾林谷私生孩子的姓,正如北方的雪诺,高庭的佛花。依照习俗,七大王国各有专门给没爹的孩子用的姓。凯特琳对这女孩本身并无恶感,只是不免突然想到奈德那正驻守长城的私生子,这个念头让她羞愤交加。她挣扎着找话回应。

    奈斯特男爵填补了沉默。“米亚是个机灵的孩子,她起誓会把您安全地带到莱莎夫人那边,我相信她。她从没教我失望过。”

    “既然如此,米亚·石东,我就把自己交到你手中了。”凯特琳道,“奈斯特大人,还请您严加看管我的犯人。”

    “也请您给这位犯人弄杯酒,来只香酥烤鸡,免得他饿死。”兰尼斯特道,“饭后有个女孩乐乐更好,怕只怕我要求得太多了。”佣兵波隆听了哈哈大笑。

    奈斯特男爵没理会他的嘲弄。“夫人,就照您吩咐,一切悉听尊愿。”然后他才看看侏儒。“把兰尼斯特大人送进塔上的监狱,帮他张罗酒肉。”

    提利昂·兰尼斯特被领走之后,凯特琳向叔叔和余人告别,跟着那私生女穿过城堡。两头骡子等在城堡的上层庭院里,整装待发。米亚扶她骑上,一位身着天蓝色披风的守卫拉开狭窄的后门。门外是浓密的云杉和松木,山壁像堵黑墙,但岩石上果真有深深凿出的石阶,向上直入天际。“有些人觉得闭上眼睛会比较安心,”米亚领着骡子穿过后门,走进森林。“他们觉得害怕或头晕的时候,常把骡子抓得太紧,可骡子不喜欢这样。”

    “我本姓徒利,又嫁进史塔克家,”凯特琳道,“要吓到我可不容易。你打算点火把吗?”石阶像沥青一般黑。

    女孩扮了个鬼脸。“点火你反而看不见啦。今晚天气这么好,有月亮和星光足矣。米歇尔说我有对猫头鹰的眼睛。”她也骑了上去,催促骡子踏上第一阶。凯特琳的坐骑自行跟了上去。

    “你刚才也提到米歇尔。”凯特琳道。骡子的步伐虽慢,却很平稳,她已经非常满意。

    “米歇尔是我的爱人。”米亚解释,“米歇尔·雷德佛,他是林恩·科布瑞爵士的侍从。过几年等他当上骑士,我们就要结婚了。”

    她的语气好像珊莎,都是那么愉悦美妙,无忧无虑,充满梦想,凯特琳听了不禁微笑,笑里却带着忧伤。她知道雷德佛家是峡谷地区历史悠久的世家大族,体内更有先民的血脉。她或许能成为他的爱人,然而雷德佛家的人绝不会娶私生女。他家里会帮他安排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或许是科布瑞家族,也可能是韦伍德或罗伊斯家族,甚至是艾林谷外的豪门望族。就算米歇尔·雷德佛跟这女孩睡过,也不能代表什么。

    上山的过程比凯特琳原本期待的要轻松许多。森林离他们很近,伸展过来遮住山路,搭起一棚瑟瑟作响的青绿屋顶,连月光也被遮蔽,所以她们仿佛是在暗道里行进。但是骡子的步履稳健,毫无疲态,米亚·石东也的确如有夜视能力。山路蜿蜒崎岖,两人沿路缓步慢行,越过山壁。厚厚的松针铺在地上宛如绒毯,骡子走在石阶上只发出最细微的声音。这片宁静安抚了她的情绪,轻微的晃动让凯特琳在鞍上摇摇摆摆,没多久她就开始抗拒瞌睡的诱惑了。

    或许她真打了一阵盹吧,因为宏伟的镶铁城门突然便矗立在她们面前。“危岩堡到了。”米亚开心地跳下骡子宣布。坚实的石城墙顶插满铁钉,两个圆胖的塔楼环绕主堡。城门在米亚的呼喊下缓缓打开,负责指挥这座堡垒的骑士是个粗壮的家伙,他亲切地叫出米亚的名字,拿出刚从烤架上取下、虽有点焦但热腾腾的烧肉和烤洋葱招待她们。凯特琳早已忘记自己有多饿,站在中庭里就吃了起来,马夫则把她们的鞍鞫换到精力充沛的新骡子背上。温热的肉汁流过她的下巴,滴在披风上,但她实在太饿,便也管不了这许多。

    随后她们骑上新骡子,在星光照耀下再度出发。凯特琳觉得这次的山路更为艰险,不仅路径更陡,石阶磨损得厉害,地上也散满了小圆石和岩石碎片。有好几次米亚都得下骡,清开路上的落石。“若是骡子在这里摔断腿,那可就危险了。”她说。凯特琳只有同意的份。此时她已经能切身感受所处的高度,这里林木渐稀,风势转强,拉扯着她的衣服,把头发吹进眼睛里。山路不断迂回盘旋,因此她可以看见下面的危岩堡,以及更下方的月门堡,那里的火光好似烛焰一般。

    雪山堡比危岩堡小得多,只有一座加固的塔楼,一座木料搭建的主堡,以及躲在低矮石墙后的马厩。围墙砌得很粗糙,没有涂上灰泥。虽然如此,它却紧靠着巨人之枪,形势足以掌控危岩堡以上所有的石阶。若有敌人想动鹰巢城的主意,他就得从危岩堡一阶一阶地打上来,同时还必须承受自雪山堡如雨般落下的飞箭和落石。这里的指挥官是个一脸麻子、焦躁不安的年轻骑士。他拿面包和乳酪招待她们,并请两人到他的火炉边取暖,但米亚婉拒了。“夫人,我们应该继续走,”她说:“如果您愿意的话。”凯特琳点点头。

    她们再次换了新骡子。给她的那头是白的,米亚一见便微笑道:“夫人,小白是头好骡。就算步履坚冰,它的脚步也很稳,但您千万小心,他要是不喜欢您,可是会踢人的。”

    诸神保佑,小白似乎还挺喜欢凯特琳,至少它没有踢人。路上没有冰,这点她也很感激。“我妈说,数百年前,这里就是风雪线。”米亚告诉她,“从这往上便是白茫茫的,冰雪从不融化。”她耸耸肩,“离山顶还很远,我不记得在这儿看过雪,不过,或许古时候是那样罢。”

    她好年轻,凯特琳心想,一边试着回忆自己是否曾如她这般纯真。这女孩大半时光都活在夏季,除此之外她一无所知。孩子,凛冬将至啊,她想告诉她。话到嘴边,几乎就要出口,或许她究竟是逐渐变成史塔克家的人了吧。

    雪山堡之上,强风是个活生生的事物,犹如荒野孤狼般在她们周围呼啸狂吼,时时又归于平静,仿佛有意诱使她们掉以轻心。从这里看去,星星似乎更亮,好似近在咫尺,触手可及。一弯新月挂在清朗的夜空中,显得硕大无朋。凯特琳只觉上山时往上看比往下看感觉好多了。经过几百年来的结冰、融雪和无以计数的骡蹄踩踏,石阶破损得相当厉害,即便是在黑暗中看不清,她依旧提心吊胆。当她们来到两座尖石间的平台时,米亚爬下骡子。“这里我们最好牵骡子过去,”她说,“夫人,请注意,这儿的风有点强。”

    凯特琳手脚僵硬地从阴影里爬出,看看眼前的山路:大约二十尺长,三尺宽,但路的两边都是万丈深渊。她能听见冷风的呼啸。米亚轻轻探出脚步,骡子平稳地跟随在后,尤似穿越城堡中庭。接下来就轮到她了。凯特琳才刚踏出第一步,恐惧就紧紧地抓住了她。她感觉到两侧的虚无空洞,感觉到在她周遭大口呵欠的黑色气旋。她停下脚步,颤抖着不敢前进。狂风向她嘶吼,拉扯她的披风,企图将她拖下山崖。凯特琳畏缩地退了一小步,但骡子挡在后面,她没有去路。我要死在这里了,她心想。她觉得背心冷汗淋漓。

    “史塔克夫人,”米亚从对面喊。女孩的声音听起来仿佛有几千里远。“您还好吗?”

    凯特琳·徒利·史塔克咽下了仅存的自尊。“孩子,我……我做不到。”

    “没问题的,”私生女孩说,“我知道您行。您看看路有多宽。”

    “我不想看。”世界仿佛在她身边旋转,山脉、天空和骡子通通搅成一团。凯特琳闭上眼睛,稳住自己急促的呼吸。

    “我这就过来,”米亚道,“夫人,您站在那儿别动。”

    此刻凯特琳最不会做的就是乱动。她听着风声呼啸,以及皮革在石头上发出的摩擦,随后米亚就来了,轻轻地牵起她的手。“您怕的话,闭上眼睛就好。绳子可以放开,小白自己会走。很好,夫人。我带您过去,您看吧,没什么大不了。走一步试试看,就是这样,动动您的脚,往前滑就对了,看,挺简单吧?再来一步,慢慢来,路这么宽,您都可以跑哩。再来一步,再来。对了。”私生女孩就这样一步一步带着闭起眼睛,颤抖不已的凯特琳走过危崖,那头白骡子则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长天堡不过是一道新月形状,沿着山壁用粗石堆砌而成的高耸城墙,但凯特琳·史塔克却觉得,即便傲立云霄的瓦雷利亚通天塔也没这般美丽。雪线由此开始,长天堡历尽沧桑的城墙处处结霜,其上的斜坡挂满了长长的冰柱。

    米亚·石东向守卫打过招呼,城门便在她们面前打开,此时东方已经渐露曙光。城墙背后是一连串的坡道,各种大小的岩石摇摇欲坠,这里无疑便是全世界最容易山崩的地方了。她们面前的岩壁上开了一个通道。“马厩和军营都在里面。”米亚说,“最后一段路是在山内,有点黑,但也免了风雪。骡子只能到此为止,从这儿开始,嗯,直直地爬上去,那路比较像石头做的云梯,而非正式的台阶,但还不算太难走。大概再有一个小时就到了。”

    凯特琳抬头仰望,在头顶正上方,破晓的晨光之中,她可以看见鹰巢城的基石,离她们大概不超过六百尺。从下看去,如同小小的白色蜂窝。她忆起叔叔提起的篮子和绞盘。“兰尼斯特家的人或许自负傲慢,”她告诉米亚:“但徒利家的人懂得变通之道。我已经骑了一整天马,又走了大半夜。请他们放下篮子,我跟萝卜一起上山。”

    凯特琳·史塔克终于抵达鹰巢城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一位满头银发、身材健壮、穿着天蓝色披风、新月猎鹰胸甲的人扶她出了吊篮。他是琼恩·艾林的侍卫队长瓦狄斯·伊根爵士,站在他身边的则是体格瘦弱、神色不安、头发太少、脖子却太长的柯蒙学士。“史塔克夫人,”瓦狄斯爵士道,“您真是教我们又惊又喜。”柯蒙学士颔首同意。“可不是嘛,夫人,可不是嘛。我已经带话给您妹妹,她吩咐您一到就叫醒她。”

    “我希望她昨晚睡得香甜。”凯特琳的话中带了一丝嘲讽,但似乎没人注意。

    他们护送她从绞盘室走上螺旋梯。以王国中贵族的标准而言,鹰巢城规模不大,只是七座白色尖塔像筒里的箭一样挤成一团,坐落在山巅上。它虽无马厩、铁铺或犬舍,但奈德曾说这里的粮仓和临冬城的一般大,而塔楼足以容纳五百人。然而当凯特琳行经其中,却发现城堡异常荒凉,白石打造的厅堂里回声四起,空无一人。

    莱莎独自在书房里等她,身上披着睡袍。她一头红褐色长发未经整理,垂过裸露的肩膀,覆在背后。一个侍女站在她身后,正帮她梳理因睡眠而打结的发丝。凯特琳刚进门,妹妹立刻笑盈盈地起身。“凯特,”她说,“噢,凯特,见到你真好。我亲爱的好姐姐。”她跑过房间,紧紧地搂住姐姐。“我们好久没见面了,”莱莎抱着她喃喃说,“噢,真的好久好久。”

    事实上,两人有五年没见。对莱莎而言,那是残酷的五年,岁月在她身上留下了痕迹。妹妹小她两岁,但现在看起来年纪却比她大。莱莎原本就比凯特琳矮,如今她胖了,脸也显得苍白臃肿。她有着徒利家族的蓝眼睛,却是那么黯淡而湿润,目光游移不定,小嘴唇也没了生气。凯特琳抱着她,想起当年在奔流城的圣堂婚礼时站在自己身边,那个身躯纤细、抬头挺胸的女孩。如今妹妹的美貌只剩下那头蓬松柔软、流泻至腰的红棕色长发。

    “你看起来气色很好,”凯特琳撒了谎。“只是……有点累。”

    妹妹松开她。“是有点累,是啊,真的有点累。”这时她似乎注意到在场的其他人:侍女、柯蒙学士和瓦狄斯爵士。“你们下去罢,”她告诉他们,“我想跟我姐姐单独谈谈。”她挽起凯特琳,看着他们离开……

    ……门一关上,便立刻摔开她的手。凯特琳见她脸色一变,仿佛乌云遮蔽了太阳。“你到底想干什么?”莱莎斥责她,“竟然未经许可,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把他带来这里,把我们扯进你跟兰尼斯特的争端……”

    “我的争端?”凯特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壁炉里火光熊熊,但莱莎的声音却没有丝毫温暖。“小妹,打一开始这就是你的事。你写了那封该死的信给我,说兰尼斯特家的人害死了你丈夫。”

    “我写信的目的是警告你,叫你离他们远一点!不是叫你跟他们硬碰硬!诸神在上,凯特,你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

    “妈?”一个细小的声音说。莱莎旋身,厚重的长袍也跟着转圈。鹰巢城公爵劳勃·艾林站在门边,抱着一个破烂的布偶,睁大双眼看着她们。这孩子瘦得可怜,个子比同年龄的孩子都要小,一张病恹恹的脸,还不时颤抖。她知道,学士管这种病叫癫痫。“我听见说话的声音了。”

    这也难怪,凯特琳心想,因为莱莎刚才几乎就是在吼。妹妹看她的眼神依旧锐利如刀。“小宝贝,这是你凯特琳阿姨。她是我姐姐,史塔克夫人,你还记得吗?”

    小男孩一脸茫然地看着她。“好像记得。”他眨着眼说。凯特琳上次见他时,他还未满周岁。

    莱莎在火炉边坐下。“小亲亲,到妈咪这儿来。”她整整他的睡衣,拨拨他的头发。“你看他漂不漂亮?其实他也很强壮,你别听信外边的传言。琼恩很清楚,他亲口对我说‘种性强韧’,这是他的临终遗言。他一直念叨着劳勃的名字,用力抓我的手,直到留下血痕。他是要我告诉他们,种性强韧,这是他的种,他要大家都知道我的小宝贝长大之后会变成个强壮的男子汉。”

    “莱莎,”凯特琳道,“如果关于兰尼斯特家的情况属实,那我们应该赶紧采取行动。我们——”

    “不要在我宝贝面前谈这些。”莱莎说,“他的脾气很纤细,对不对啊,小亲亲?”

    “这孩子是鹰巢城公爵,也是艾林谷的守护者。”凯特琳提醒她,“现在不是曲意温柔的时候。奈德认为依目前情势很可能会演变至战争。”

    “闭嘴!”莱莎怒叱。“你吓到孩子了。”小劳勃从她肩头偷偷望了凯特琳一眼,然后发起抖来。他的玩偶掉到地毯上,他则紧紧抱住母亲。“我亲爱的小宝贝,别怕喔。”莱莎轻声说,“妈咪在这里,不会有事的。”她掀开睡袍,拉出一只苍白但涨鼓鼓、奶头红润的**。男孩渴切地抓住它,把头埋在她胸口,吸吮了起来。莱莎抚弄着他的头发。

    凯特琳说不出话来。这竟然是琼恩·艾林的儿子,她难以置信地想。她想起了自己的小儿子,瑞肯才三岁,年纪只有这男孩的一半,却精力旺盛,足以当他好几倍有余。难怪艾林谷的诸侯们焦虑不安。她终于了解到国王为何要把这孩子从母亲身边带开,交给兰尼斯特家抚养……

    “在这里,我们不会有事。”莱莎说。至于这话究竟是对她说,还是对那孩子说,凯特琳无法确定。

    “别傻了,”凯特琳道,怒意陡然从心中升起。“现在哪里都不安全。你以为躲在这里,兰尼斯特家就会忘记你的存在吗?你真是大错特错!”

    莱莎伸手捂住男孩的耳朵。“就算他们带兵杀进崇山峻岭,穿过血门,也不可能攻破鹰巢城。你自己也看到了,没有人能攻到这里。”

    凯特琳有种想甩她耳光的冲动。布林登叔叔试图警告她,她这才明白原因何在。“世上没有攻不破的城堡。”

    “这座城堡就攻不破。”莱莎坚持,“而且每个人都知道。现在惟一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处置你带来的这个小恶魔?”

    “他是坏人吗?”鹰巢城主松开口中红润潮湿的乳头问。

    “他是个非常非常坏的人。”莱莎告诉他,一边穿好衣服。“但是妈咪不会让他欺负我的小亲亲。”

    “让他飞。”劳勃急切地说。

    莱莎搓搓儿子的头发。“这主意不错,”她喃喃道,“这主意的确不错。”

Chapter36 艾德

    他在妓院的前厅找到小指头,发现他正与一位身材高挑、举止优雅、全身黑如墨汁、穿着羽饰礼服的女士亲切交谈。火炉边,海华则和一位体态丰满的少女玩着猜瓦片的游戏。到目前为止,他已经输掉了皮带、披风、锁子甲和右脚的靴子,女孩则被迫从胸口一直解开到腰部的衣扣。乔里·凯索站在一扇滴雨如注的窗边,脸上挂着嘲弄的微笑,饶有兴味地看着海华输掉一件又一件衣服。

    奈德停在楼梯口,戴上手套。“我的事已经办完,我们该走了。”

    海华踉跄着站起来,急忙收拾他的东西。“是的,大人。”乔里道,“我去帮韦尔把马牵过来。”他朝门边走去。

    小指头慢条斯理地跟妓女话别。他吻了那黑女人的手,偷偷跟她说了句什么笑话,逗得她高声大笑,最后才神闲气定地走到奈德旁边。“你是自己办事,”他漫不经心地问,“还是替劳勃办事?听人说首相替国王作梦,用国王的声音说话,拿国王的宝剑治理国家,你该不会也是用国王的老二——”

    “贝里席大人,”奈德打断他。“请您别太不知好歹。我并非不感激您的帮忙。若是没有您,恐怕我们得花上几年时间才能找到这家妓院。但那不代表我愿意忍受您的嘲弄,更何况我已经不是首相了。”

    “我看冰原狼跟刺猬没什么两样嘛。”小指头夸张地撇撇嘴。

    他们走进马厩时,屋外无星的黑色夜空正下着一阵温暖的雨。奈德拉起兜帽,乔里牵来他的坐骑,年轻的韦尔紧跟在后,一手领着小指头的母马,另一只手忙着系好皮带拉紧长裤。一个赤脚的妓女从马厩门里探出头来,对他咯咯直笑。

    “大人,我们这就回城堡吗?”乔里问。奈德点点头,翻身上马。小指头骑行在他身边,乔里和其他人也跟着照办。

    “莎塔雅这家店实在挺不赖,”途中小指头说,“有时候我还真想把它给买下来。我发现买妓院远比投资船队来得稳当,因为妓女不会沉,而海盗跳到她们身上的时候,唉,照样也得付钱哪。”培提尔伯爵笑道,似乎对自己的幽默颇感满意。

    奈德让他自说自话,过了一会儿,他也静了下来,他们便沉默地骑马前行。君临的街道阴暗而无人迹,大雨把所有的人都赶进了屋里。这雨不断敲打着奈德的头,温热如血,无情一如萦绕心头的过往罪衍。大颗水珠流下他的脸庞。

    “劳勃永不会安于一室。”许久许久以前,在他们的父亲把她许配给风息堡年轻公爵的那个晚上,莱安娜在临冬城对他这么说。“我听说他在艾林谷跟一个女孩生了孩子。”奈德自己便抱过那婴孩,实在无法否认她的话,况且他又不愿欺骗妹妹,便向她保证不论劳勃在婚约之前干过什么风流事,都无足轻重,因为他是个情感真诚的好人,全心全意地爱着她。然而,莱安娜只是笑笑。“我最亲爱的奈德啊,爱情诚然可贵,却终究无法改变一个人的本性。”

    刚才那女孩年纪之轻,奈德甚至不敢问她几岁。她原本毫无疑问是个黄花闺女,在稍微高级一点的妓院里,只要钱包够肥,就一定能找到这样的货色。她长了一头淡红的头发,鼻梁两边各有一点雀斑,当她解开衣服,用奶头哺喂婴儿的时候,他发现她的胸部也有雀斑。“我给她取名芭拉,”孩子一边吸奶,她一边说,“大人,她跟他长得可真像,不是吗?她有他的鼻子,还有他的头发……”

    “的确很像。”艾德·史塔克已经摸过婴儿柔细的深色头发,发丝有如黑丝滑过他的手指。他隐约记得,劳勃的第一个孩子也有着同样的纤细黑发。

    “大人,您见到他的时候,如果您高兴的话……请您告诉他,告诉他她有多漂亮。”

    “我会的。”奈德答应她。这是他的命。劳勃可以誓言真爱不渝,然后在天黑以前就忘得一干二净,然而奈德·史塔克信守承诺。他想起莱安娜临终之际他所许下的承诺,以及为了遵守誓言付出的种种代价。

    “请告诉他我没跟过其他人。大人,我以新神与旧神之名起誓。莎塔雅说我可以将养半年,照顾孩子,同时看他会不会回来。所以请您告诉他我在等他,好不好?我不要金银珠宝,我只要他的人。他对我一直很好,真的。”

    对你很好,奈德的思绪好空虚。“孩子,我会告诉他的。我向你保证,芭拉永不会愁吃愁穿。”

    听到这话,她笑了,笑得很害怕,却又很甜,看得他心如刀割。骑马走在雨夜,奈德看见琼恩·雪诺的脸出现在眼前,几乎就是年轻时的自己。倘若众神如此厌恶私生儿,他闷闷地想,那么又为何要让男人充满欲望?“贝里席大人,你对劳勃的私生子女所知多少?”

    “这个嘛,从最简单的说起,他生得比你多。”

    “多多少?”

    小指头耸肩,雨珠立刻汇集成小溪从他斗篷背后流下。“有关系吗?反正只要睡过的女人够多,总有人会送你大礼,而国王陛下在这方面可从不吝啬。我知道他公开承认的那个风息堡男孩,那是在史坦尼斯大人结婚当晚搞上的。他没法不认,孩子的母亲是佛罗伦家的人,赛丽丝夫人的堂妹,她本人又是她的侍女之一。蓝礼说劳勃在当晚宴会进行途中把那女孩抱上楼,在史坦尼斯和新娘跳舞的时候就在他们婚床上开了她的苞。史坦尼斯大人似乎认为这是他太太娘家名誉的大污点,所以等男孩一出生,便把他装船送到蓝礼那边去了。”他斜眼看看奈德。“我还听说三年前劳勃去西境参加泰温大人的比武大会时,跟凯岩城一个女侍生了对双胞胎。瑟曦派人把孩子杀了,孩子的娘则卖给路过的奴隶贩子。自家后院出这种事,兰尼斯特家哪受得了。”

    奈德·史塔克听了不禁皱眉,王国各大家族都有类似的难听传闻。他相信瑟曦·兰尼斯特干得出这种事……但国王会袖手旁观,任她胡来吗?他过去所认识的那个劳勃不会,可话说回来,他过去所认识的那个劳勃,也不像如今这般善于对自己不想知道的事装聋作哑。“琼恩·艾林为什么突然对国王的庶出子女产生了兴趣?”

    浑身湿透的矮个子耸耸肩。“他是御前首相,想必劳勃要他代为照顾吧。”

    奈德被雨淋湿到骨子里去,他的心整个凉了。“一定不止这样,否则干嘛杀他?”

    小指头甩开头发上的雨珠,笑道:“原来如此。想必是因为艾林大人知道国王陛下把一堆妓女和渔姑肚子搞大的底细,不得已只好将他灭口。这也难怪,若让这种人活下去,下次他就要说太阳从东边出来啰。”

    奈德·史塔克想不出如何回答,只有皱眉。这么多年来,他发现自己头一遭回忆起雷加·坦格利安。他很好奇雷加是否也常光顾妓院,不知为什么,他相信没有。

    雨势转大,刺痛他的双眼,轰然敲打地面。黑色的浊流从丘陵往下倾泻,这时乔里喊道:“老爷!”他嘶哑的声音里带着警觉。转眼间,街道上满满的都是兵士。

    奈德瞥见他们皮衣外罩着环甲、铁手套和护膝,戴着金狮修饰的钢盔,被雨浸湿的披风紧紧贴在背上。他无暇细数,但起码有十个,排成一列,徒步挡住去路,手持长剑和铁枪。“后面!”他听见韦尔大喊,他调转马头,发现后面有更多人,切断了他们的退路。乔里的剑铮地一声出鞘。“挡路者死!”

    “狼在叫了。”对方的领队说。奈德可以看见雨水流下他的脸庞。“可惜是小小一群。”

    小指头小心翼翼地策马向前。“你这是什么意思?这可是国王的首相。”

    “国王的前任首相。”泥泞模糊了枣红骏马的蹄声,面前的士兵分成两列,金盔金甲的兰尼斯特雄狮桀骜不驯地吼道。“至于现在嘛,说实话,我不知道他算老几。”

    “兰尼斯特,你疯了不成?”小指头道,“快让我们过去,我们该回城了。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奈德平静地说。

    詹姆·兰尼斯特微笑道:“此话不假。我在找我老弟。史塔克大人,您还记得我弟弟吧,是不是?我们到临冬城去的时候,他还跟我们一道呢。金头发,大小眼,舌头利,个子矮。”

    “我记得非常清楚。”奈德回答。

    “他似乎在半路上碰到点麻烦。家父为此甚感焦虑。您该不会又正巧知道谁想对我弟弟不利吧,是不是?”

    “令弟乃是在我的命令下遭到逮捕,以为其罪行负责。”

    小指头沮丧地呻吟道:“两位大人——”

    詹姆爵士自鞘里拔出长剑,踢马向前。“拔剑罢,艾德大人。虽然我恨不得像杀伊里斯那样宰了你,但我宁愿你死的时候手里拿着武器。”他冰冷而轻蔑地看了小指头一眼。“贝里席大人,若你不想身上的漂亮衣服沾上血迹,我建议你尽快离开。”

    小指头无需催促。“我这就去找都城守卫队。”他向奈德保证。兰尼斯特家的士兵向外站开,之后又复成包围阵形。小指头一踢马肚,骑着母马消失在街角。

    奈德的手下也拔出了武器,但他们是三对二十。附近居民在门窗后暗中观望,无人打算干涉。他的部下都骑马,而兰尼斯特家的人除了詹姆都是徒步。冲锋或许能杀出一条血路,但艾德·史塔克认为还有更保险、更安全的策略。“你杀了我,”他警告弑君者。“凯特琳手中的提利昂也性命难保。”

    詹姆·兰尼斯特用那把曾啜饮末代龙王鲜血的镀金宝剑戳戳奈德胸膛。“她会吗?奔流城高贵的凯特琳·徒利谋害毫无反抗能力的人质?我看……她不会。”他叹口气,“但我可不想拿我弟弟的性命来跟一个女人的荣誉感作赌。”詹姆将黄金宝剑回鞘。“这样看来,我只好让你跑去跟劳勃告状,说我是如何欺负你了。我很怀疑他会不会理你?”詹姆伸手把湿发往后一拨,调转马头。当他骑马经过那排武士时,他回头瞄了队长一眼。“崔格,不许伤害史塔克大人。”

    “遵命,大人。”

    “可是……也不能让他平白逃过一劫,所以呢,”——穿过夜色和大雨,他依稀看到詹姆的微笑——“把他手下给我全宰了。”

    “不!”奈德·史塔克尖叫着抓起他的剑。他听见韦尔大声喊叫,詹姆早已快马加鞭扬长而去。敌人从四面八方围过来。奈德踩翻一人,挥剑朝着周围纷纷避开、幽灵般的红披风猛砍。乔里一夹马肚往前冲,精钢打造的马蹄铁正好踢中一名士兵的脸,发出一声令人作呕的喀啦响。第二个人避了开来,刹那间乔里似乎自由了。那边韦尔大声咒骂,被他们硬是从垂死的马背上拖下去,剑如雨下。奈德策马朝他飞奔而去,一剑砍中崔格的头盔,冲力震得他咬紧牙关。崔格踉跄着跪下,盔顶的狮子裂成两半,血汩汩地流下脸庞。海华正挥砍着几只抓住他腰带的手,却被一枝长枪刺穿了肚腹。只见乔里回头冲入杀阵,长剑挑起一阵腥风血雨。“不要过来!”奈德高喊,“乔里,快走!”奈德的坐骑滑了一跤,轰隆隆摔进烂泥堆里。他只觉一阵刺眼的剧痛,以及嘴里的血腥。

    他看见他们砍断乔里坐骑的腿,把他拖在地上,围上去剑起剑落。奈德的马蹒跚着站起来,他也试图起身,却无力地倒下,极力忍住方才没有尖叫出声。他看见戳穿小腿的碎骨。那是他很长一段时间里最后看到的东西。雨,一直下,一直下,一直下。

    当艾德·史塔克公爵再度睁眼时,身边只剩死人。他的坐骑靠了过来,闻到浓厚的血腥味,便又拔腿跑开。奈德拖着身子爬过泥泞,腿部传来的剧痛疼得他咬紧牙关。他爬啊爬,仿佛花了好多年。一张张脸从透着烛光的窗户边探出来,居民渐渐从小巷和房屋内走出,但没有人伸出援手。

    当小指头和都城守卫队找到他时,他坐在街上,怀中抱着乔里·凯索的尸体。

    金袍卫士不知从哪儿弄来了担架。回城堡的路上奈德痛得睁不开眼,几度失去意识。他记得在灰蒙蒙的晨光之中,红堡耸立在面前。大雨把原本粉白的石造城墙染成一片血红。

    随后,派席尔大学士突然出现在身边,手拿杯子,轻声说:“大人,把这喝了。来,这是罂粟花奶,可以为您止痛。”他记得自己喝了下去,接着派席尔吩咐某人把葡萄酒煮沸,再拿条干净毛巾。之后,他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Chapter37 丹妮莉丝

    维斯·多斯拉克的“马门”乃是两匹巨大的青铜骏马,后足站立,前脚高跃,四蹄相会于离路面百余尺的高空,形成一个尖顶圆弧。

    丹妮实在不了解,这座城既无围墙,何需城门?……犹有甚者,她举目所及居然没有半栋建筑。然而马门依旧矗立在此,硕大无比,美丽逼人,两匹大马为远方紫色山峦的风景加上了边框。卓戈卡奥领着卡拉萨从它们的马蹄下经过,沿着诸神大道继续前行,血盟卫们紧随左右,青铜骏马则在碧波荡漾的草原上洒下迆长的影子。

    丹妮骑着银马跟随在后,护送她的是乔拉·莫尔蒙爵士和再度上马的哥哥韦赛里斯。自那天在草原上发生事故,她让他走路回卡拉萨后,多斯拉克人便语带讥讽地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雷马尔卡奥,意思是“酸腿国王”。次日卓戈卡奥提议让他搭乘马车,韦赛里斯答应下来。倔强又无知的他,却不知这正是对他嘲弄。因为只有太监、残废、孕妇和老弱幼孺才搭马车。为此他又得了个新译名拉迦特卡奥,意思是“马车国王”。哥哥竟还以为卡奥是因为丹妮犯了错,想藉此向他赔礼。她特别恳求乔拉爵士别告诉他真相,以免他受辱。骑士回说作国王就是要能忍受些许侮辱……但他还是听了她的话。如今丹妮可是再三哀求,又用尽多莉亚教的床上功夫,才让卓戈收回成命,允许韦赛里斯重新和他们一起走在队伍前端。

    “城区究竟在哪儿?”他们从青铜拱门下穿过时,她忍不住问。放眼望去,四下没有建筑物,没有人烟,只有草原和道路,两旁摆满了千百年来多斯拉克人由各地搜刮来的古老掠获。

    “前面,”乔拉爵士回答,“就在山脚下。”

    过了马门,抢窃而来的各方诸神和列位英雄凛然站立道路左右。丹妮骑着小银马经过曾被衰亡城市敬拜过的、如今早被遗忘的神祉,有的还朝天挥舞手中的闪电。众多国王的石雕坐在王位上,冷冷地俯视她,他们的面容却已被风雨侵蚀,连名字也失落于时间的迷雾中。身躯苗条的少女在大理石基座上跳舞,身上仅有花朵蔽体,她们拿着碎裂的瓶罐,倒出的也只有空气。站在道路两边的青草地上的还有各种怪物:眼镶珠宝的黑铁龙,狰狞咆哮的鹰头狮身兽,举尾欲刺的人面狮身蝎尾兽,以及其他不知名的怪兽。有些雕像可爱得教她透不过气,却也有些极度畸形可怖,令她不敢再看。照乔拉爵士说,这些雕像大半来自亚夏彼方的阴影之地。

    “好多啊,”小银马一边缓步向前,她一边说,“也是从好多地方来的。”

    韦赛里斯可不怎么感兴趣。“全是些毁灭的城市留下来的垃圾。”他冷笑道。他这句话是特别用通用语说的,因为没几个多斯拉克人听得懂,然而丹妮还是忍不住回头看看自己卡斯的人,以确定没人听见。他倒是满不在乎地继续说下去。“这些野蛮人只懂得窃取文明人现成的建筑……还有杀人。”他笑道,“但他们也真是会杀人,否则我找他们干嘛?”

    “他们现在也是我的族人,”丹妮说,“哥哥,你就别再叫他们野蛮人了吧。”

    “真龙传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韦赛里斯道……依然是用通用语。他回头瞄了一眼骑在后面的阿戈和拉卡洛,给了他们一个嘲弄的微笑。“你瞧,这些野蛮人没脑袋,听不懂文明人的话。”路边矗立着一座爬满青苔的巨石柱,足足有五十英尺高。韦赛里斯百无聊赖地看着石柱,“我们到底还要在这些废墟里待多久,卓戈才会给我军队?我等得不耐烦了。”

    “公主殿下必须先晋见多希卡林……”

    “见几个老太婆,我知道。”哥哥插话,“照你所说,之后还要演场闹剧,预言她肚里的小东西。这与我何干?我受够了天天吃马肉,还有这些野蛮人的臭味。”他朝自己宽大的衣袖闻了闻,他习惯在袖子里缝个香袋,但作用非常有限,因为外衣本身就又脏又臭。韦赛里斯当初从潘托斯穿出来的丝绸羊毛,早已在长途跋涉中沾满泥渍,并因汗水而腐烂了。

    乔拉·莫尔蒙爵士道:“陛下,城西市集里的东西应该合您胃口。自由贸易城邦的生意人在那里做买卖,甚至会有七国的商贩来此。至于卡奥,相信他会挑适当的时机履行承诺。”

    “他最好动作快点。”韦赛里斯冷冷地说,“他答应给我一顶王冠,我可是打定主意非拿到手不可,谁也别想拿真龙寻开心。”这时他瞥见一尊形似女人,有着六个**和一个貂头的猥亵雕像,便骑马过去看个仔细。

    丹妮松了口气,却依旧不安。“我衷心期望我的日和星不会让他久等。”哥哥离开听力范围后,她这么告诉乔拉爵士。

    骑士怀疑地望着韦赛里斯的背影。“您哥哥应该留在潘托斯等待时机。卡拉萨里不适合他待,伊利里欧也告诫过他。”

    “一旦得到那一万精兵,他就会离开。我夫君承诺要给他一顶黄金王冠。”

    乔拉爵士咕哝道:“卡丽熙,我知道,可是……多斯拉克人的行事作风与我们西方人不同。我跟他说过几次,伊利里欧也谈过,但您哥哥不听。马王并非生意人,韦赛里斯认为他把您卖了,现在想要收账,然而卓戈卡奥将您视为他的礼物,他会以礼回赠韦赛里斯……只不过什么时候送取决于他。您不能主动开口问他要礼物,对卡奥不能这样。开口跟卡奥要任何东西都是行不通的。”

    “可叫他这样干等却也不对。”丹妮不知自己为何要为哥哥辩护,总之她开了口。“韦赛里斯说有了一万名多斯拉克哮吼武士,他可以横扫七国全境。”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给韦赛里斯一万把扫把,他也没法把一座马厩打扫干净。”

    对他的轻蔑口吻,丹妮实在是不能佯作吃惊。“那……那如果不是韦赛里斯呢?”她问,“如果换个人?换个更强的人领军呢?多斯拉克人果真能征服七国吗?”

    他们继续沿着诸神大道走下去,乔拉爵士则陷入沉思。“当初刚遭放逐,我也是把多斯拉克人视为衣不蔽体、跟他们的马同样野性难驯的化外蛮子。公主殿下,若那时候您问起我这个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您只需一千名训练有素的骑士,便足以使上百倍的多斯拉克人抱头鼠窜。”

    “现在呢?”

    “现在的话,”骑士道,“我就不敢确定。他们的马术胜过任何骑士,天不怕地不怕,弓箭的射程也远超过我们。七国的弓箭手多半徒步,躲在盾牌围成的墙壁或是削尖的木桩做成的工事后面。多斯拉克人却是骑马射箭,无论冲锋撤退都行动自如。公主殿下,他们非常危险……而他们的数量也同样惊人。您夫君大人的卡拉萨足足拥有四万骑马战士。”

    “四万人真的很多?”

    “当年您哥哥雷加,便是带着这么多人到三叉戟河作战,”乔拉爵士说,“但其中只有不到十分之一是骑士,其余都是流浪骑手、弓箭手,以及拿枪矛的步兵。雷加一死,很多人便丢下武器,逃离战场。面对四万名嗜血哮吼武士的决死冲锋,你觉得这样的乌合之众能支撑多久?置身箭如雨下的杀戮战场,身穿硬皮革和锁子甲,又能有多大效用?”

    “撑不久,”她说,“也没什么用。”

    他点点头。“可是公主殿下,容我提醒您,只要诸神赐予七国的领主一点点脑子,他们就不至于沦落到那种地步。草原的骑马战士对围城完全不在行,能不能攻下七国里最弱的城堡,我都很怀疑。但若是劳勃·拜拉席恩愚蠢到跟他们正面决战……”

    “他是这样的人吗?”丹妮问:“我的意思是,他愚蠢吗?”

    乔拉爵士沉吟片刻。“劳勃应该生为多斯拉克人才对。”最后他开口说,“您的卡奥会告诉您,只有懦夫才会躲在城墙后,不敢与敌人当面对决,对这种说法,‘篡夺者’绝对会拍手赞成。他这个人骁勇善战……照他的个性,的确会冲动地在开阔地和多斯拉克大军决一死战。但他身边有很多人,哈,这些人就像伴奏的笛手,而他们决不会如此行事,比如他弟弟史坦尼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艾德·史塔克……”他啐了口唾沫。

    “你好像很讨厌这个史塔克公爵。”丹妮道。

    “他夺走了我深爱的一切,只为了区区几个偷猎人渣和他宝贵的荣誉。”乔拉爵士苦涩地说。从他的口气,丹妮听得出回忆依旧折磨着他。但他随即转变话题。“您看,”他指给她瞧,“这就是维斯多斯拉克,马王之城。”

    卓戈卡奥和他的血盟卫领着大队人马穿过络绎熙攘的城西市集,沿着宽阔的大道行进。丹妮骑着银马,紧随在旁,睁大眼睛看着周遭的奇异风光。维斯多斯拉克既是她生平所见最大的城市,却也称得上最小的一座。依她判断,这座城占地面积大概有十个潘托斯那么大,既无城墙亦无边际,饱经风沙吹拂的宽广街道上铺着青草和泥土,野花则如地毯般覆盖其上。在西方的自由贸易城邦,塔楼、豪宅、房舍、桥梁、店铺和厅堂统统拥挤一块,而维斯多斯拉克却是慵懒地延展四方,沐浴在暖阳下,显得古老、傲慢而空虚。

    就连各种建筑,在她眼里也显得古怪。她看到雕满花纹的石头营帐,如城堡般大的草织宅邸,摇摇欲坠的木造楼塔,大理石砌的阶状金字塔,以及屋顶开敞、直面天际的木材殿堂。有些宫殿更以荆棘篱笆来取代围墙。“它们长得通通都不一样。”她说。

    “您哥哥说得倒也没错,”乔拉爵士坦承,“多斯拉克人的确不事建筑。一千年前,他们所谓的盖房子,便是在地上挖个大坑,然后铺上草织屋顶。您在这里看到的建筑,都是他们从别处掳来的奴隶盖的。不用说,那些奴隶自然是依照各地的风土民情去修筑了。”

    厅堂看起来大都荒废已久,即便最大的那几间也不例外。“住在这里的人都到哪儿去了?”丹妮问。市集里到处都是跑来跑去的小孩和高声吆喝的成年人,但在这里,她只看到几个办事的太监。

    “定居在圣城的,只有多希卡林的老妇,以及侍候她们的奴隶和仆人。”乔拉爵士回答,“然而维斯·多斯拉克占地广大,就算所有的卡奥都带着他们的卡拉萨回归圣母山,这里也容纳得下。女祭司曾经预言这样的一天终将来临,所以维斯·多斯拉克必须做好迎接所有孩子的准备。”

    队伍接近城东市集时,卓戈卡奥总算下令停步。从夷地、亚夏、阴影之地及玉海沿岸来的商队,都在这里做买卖,巍峨的圣母山高耸于头顶。丹妮忆起伊利里欧总督的女奴曾说,卓戈的宫殿有两百个房间和银子打造的门扉,不禁莞尔一笑。这座“宫殿”乃是个深邃的木造饭厅,粗木建成的墙壁高达四十英尺,屋顶是一块丝织大帷幕,挂起可挡霎时风雨,收下能迎无尽长空。厅堂周围,高篱环绕,还有青草茂盛的宽阔马场,火堆,以及数以百计的圆顶土屋,它们自地面突起,杂草覆盖其上,远看仿如小丘。

    为了迎接卓戈卡奥,大队奴隶已在前等候。每个人下马后,便解开腰际的亚拉克弯刀,以及随身携带的其他武器,交给旁边的奴隶,连卓戈卡奥也不例外。乔拉爵士事前曾解释道:在维斯·多斯拉克城里禁止携带武器,也不能伤害其他自由人。在圣母山的注视下,即便正在交战的卡拉萨,也会暂时捐弃成见,共饮蜜酒作乐。根据多希卡林女祭司的律令,在这个地方,所有的多斯拉克人都是血脉同源,属于同一个卡拉萨,同一个族群。

    伊丽和姬琪扶丹妮下马时,科霍罗过来找她。他是个矮胖的秃子,生了个鹰钩鼻,满嘴碎牙。二十年前,有人意图绑架卓戈,卖给他父亲的敌人,科霍罗从佣兵手中救出了当时还年轻的卡拉喀①,牙齿却因此被一个钉头锤打得稀烂。卓戈三个血盟卫中,数科霍罗最为年长。从她夫君诞生那天起,他的性命便与卓戈紧紧相连。

    每位卡奥都有自己的血盟卫。丹妮从前以为他们就是多斯拉克人中的御林铁卫,誓死保卫主人,但她随后发现不只这样。姬琪告诉她血盟卫不只是侍卫,他们更是卡奥的手足兄弟,他的影子,他最剽悍的朋友。卓戈与他们互以“吾血之血”相称,事实也的确如此,他们共享同一生命。依照马王的古老传统,卡奥若死,血盟卫亦需随行,以陪伴他走过夜晚的国度。若卡奥死于敌人之手,则他们需先为其复仇,然后欣喜地自杀殉葬。姬琪说,在某些卡拉萨里,血盟卫不仅同饮卡奥之酒,更居其营帐,甚至享其妻妾,惟有卡奥的马绝对不碰,因为每个人的坐骑只能属于个人。

    丹妮莉丝很庆幸卓戈卡奥没有遵循这些古老习俗,她可不想被多人共享。老科霍罗待她还算亲切,其他人却让她害怕。哈戈身形巨大,沉默寡言,时常凶神恶煞地瞪着她,仿佛忘记了她的身份。柯索则眼神冷酷,双手灵活,性喜伤人。每回他碰过多莉亚,总会在她的白嫩肌肤上留下淤伤,有时还会让伊丽在夜里偷偷啜泣。连他的马儿好像也怕他。

    但他们和卓戈生死与共,所以丹妮莉丝除了接纳他们,别无选择。有时候,她反倒希望自己父亲当年身边也有这种人保护。歌谣里的白衣白甲的御林铁卫,总是高贵、英勇而真诚,但伊里斯王却死在其中一人手里。如今人们称那个英俊的男孩为“弑君者”。至于“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则投效篡夺者麾下。她不禁暗忖,七国的人是否都如此虚伪。待她的儿子坐上铁王座,她一定要让他也有自己的血盟卫,保护他免遭御林铁卫的诡计迫害。

    “卡丽熙,”科霍罗用多斯拉克语说,“吾血之血卓戈命令我通知您,今晚他必须登上圣母山,为他的平安归来向诸神献祭。”

    丹妮知道惟有男人才能踏上圣母山,卡奥的血盟卫会和他同去,并在翌日清晨归返。“请告诉我的日和星,说我作梦都念着他,并且焦急地盼他回来。”她满怀感激地答道。事实上,随着胎儿日渐长大,丹妮越来越容易疲累,能休息一晚再好不过。她怀孕一事似乎益发点燃卓戈的欲火,近来他的临幸总让她筋疲力尽。

    多莉亚领她走到为她和卡奥所准备的空心土丘。内里阴凉昏暗,如同一座泥土搭成的帐篷。“姬琪,请帮我准备沐浴。”她想洗去旅途风尘,好好浸一浸酸疼的骨头。她很高兴他们将在此停留一段时日,这样她就无需每天一大早便爬上小银马了。

    热水极烫,正合她意。“今晚我要给哥哥张罗礼物。”姬琪为她洗头时,她下了决心。“在圣城里,他要有个国王的样子。多莉亚,快赶去找他,邀他与我共进晚餐。”相对她其他的多斯拉克女侍,韦赛里斯对这位里斯女孩比较好,这或许是因为以前在潘托斯时,伊利里欧总督曾让他睡过她。“伊丽,去市集买些水果和肉食,什么都好,就是不要马肉。”

    “马肉是最好的肉,”伊丽道,“吃马肉让人强壮。”

    “韦赛里斯最恨马肉。”

    “遵命,卡丽熙。”

    她带了羊的腰骨肉和一篮蔬果回来。随后姬琪用甜菜和火豆烤肉,边烤边淋上蜂蜜。蔬果则有甜瓜、石榴和李子,还有些丹妮没见过的古怪东方瓜果。趁女仆准备晚餐,丹妮摆出了她照哥哥身材亲手裁制的衣服,包括白色亚麻布织成的外衣和护腿,绑到膝盖的凉鞋,一条青铜圆饰腰带,还有一件画了喷火龙的皮背心。如果他看起来不那么像乞丐,她希望多斯拉克人会比较尊重他,或许他也会原谅她那天在草海上羞辱他的事。再怎么说,他还是她的国王,也是她哥哥,他们同是真龙血脉。

    她正要摆上最后一件礼物——一件草绿色的纱丝披风,滚了浅灰边,恰好可以衬出他头发的银色——韦赛里斯气呼呼地进来了,他拽着多莉亚的手,只见她一只眼睛挨了揍,这会儿红肿起来。“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叫这婊子来对我发号施令!”他边说边粗鲁地把女仆推倒在地毯上。

    这突如其来的怒气大出丹妮意料。“我只不过想……多莉亚,你是怎么说的?”

    “卡丽熙,对不起,请您原谅我。我照您吩咐去找他,告诉他说您命令他来一起吃饭。”

    “谁都不许对真龙发号施令,”韦赛里斯咆哮:“我是你的国王!我应该把她的头还给你才对!”

    里斯女孩畏缩起来,丹妮用轻拍安抚她。“别怕,他不会伤害你。好哥哥,请您原谅她吧,她不过是说错话,我告诉她请您来和我共进晚餐,如果陛下您愿意的话。”她牵起他的手,拉他到房间的另一边。“您看,这些是我要送给你的。”

    韦赛里斯满腹狐疑地皱眉道:“这些是什么?”

    “新衣服。我特地为您做的。”丹妮害羞地微笑。

    他斜眼看看她,轻蔑地说:“还不就是些多斯拉克破布。怎么,现在轮到你为我挑衣服啦?”

    “请别这样……穿这些衣服会凉快点,也比较舒服,而且我想……我想如果您穿得跟他们,跟多斯拉克人一样……”丹妮不知要怎么说才不会唤醒睡龙之怒。

    “我看接下来你就会叫我跟着绑辫子了。”

    “我不会……”为什么他永远如此残酷?她只是想帮忙罢了。“其实您还没打过胜仗,也没有权利绑辫子。”

    这是她最不该说的话。他淡紫色的眼睛里燃起怒火,却不敢打她,因为她的侍女站在旁边,而她卡斯的战士就在外面。韦赛里斯捡起披风嗅了嗅。“一股马粪味,我看给马用还差不多。”

    “这是我让多莉亚特地为您缝的,”她很觉受伤地告诉他,“就算卡奥穿起来也很相称。”

    “我是七国之君,不是什么浑身草臭、头发响叮当的野蛮人。”韦赛里斯斥道。他一把抓住她的手。“你越来越不识好歹了,小贱货。你以为自己现在肚子大了,唤醒睡龙之怒就没关系了吗?”

    他的手指掐进她的臂膀,痛得她觉得自己仿佛又变成了小孩,见他生气就害怕得慌忙退缩。她伸出另一只手,摸索碰到的第一个东西,那恰好是她原本要给他的腰带,一条雕饰华丽的青铜牌链。她用尽浑身力气挥了出去。

    腰带正中他面门。韦赛里斯应声松手,一块铜牌锐利的边缘割破了他的脸颊,鲜血顿时流淌下来。“不识好歹的人是你。”丹妮对他说,“那天在草原上,你还没得到教训吗?请你离开,免得我叫卡斯部众拖你走。你最好祈祷卓戈卡奥不要知道这件事,不然他会把你开膛破肚,挖出内脏叫你自己吃下去。”

    韦赛里斯爬起来。“小贱货,等我回国以后,你一定会后悔的。”说完他托着受伤的脸走出去,礼物一件也没拿。

    他滴下的血洒在那件美丽的纱丝披风上。丹妮握住柔软的布料,按在自己脸颊,然后盘腿坐进她的睡铺。

    “卡丽熙,您的晚餐准备好了。”姬琪宣布。

    “我不饿。”丹妮悲伤地说。突然间她只觉得好累。“你们分着吃吧。麻烦送一点去给乔拉爵士。”过了半晌,她又加上一句,“请拿一颗龙蛋给我。”

    伊丽拿来那颗深绿色蛋壳的龙蛋。她放在小手心里反复把玩,鳞甲闪着青铜的光泽。丹妮翻身蜷曲,拉过纱丝披风做盖,把龙蛋放进她隆起的腹部和小而柔软的胸乳间的凹陷。她喜欢把玩这些龙蛋,它们实在漂亮,有时候光是靠近就会让她觉得自己变得强壮而勇敢,仿佛她从蛋里的石化龙那儿汲取了能量。

    就在她躺着玩弄龙蛋的时候,她感觉到体内婴儿的胎动……好像他正在向外伸手拥抱,同是手足兄弟,同是龙族血脉。“你才是真龙传人,”丹妮向他悄声说,“真正的龙。我知道的。”然后她微笑着入眠,梦见了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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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多斯拉克语中对卡奥继承人的尊称。

Chapter38 布兰

    天空下着细雪,布兰可以感觉到脸上飘落的雪花,一碰皮肤便即融化,像一阵轻柔的雨。他笔直地骑在马上,看着铁闸门被绞盘向上拉起。他虽竭力想保持镇定,心脏却一直在胸口狂跳个不停。

    “准备好了吗?”罗柏问。

    布兰点点头,试着不露出害怕的神色。虽然自坠楼以来,他便没有踏出过临冬城一步,但他打定主意要像个骑士一样昂首骑马出去。

    “那我们走吧。”罗柏一夹马肚,骑着他那匹灰白相间的大公马穿过闸门。

    “前进。”布兰向自己的坐骑耳语。他轻触它的脖子,栗子色的小母马便迈步向前。布兰为它取名“小舞”。它今年两岁,乔赛斯说它聪明得不像马。他们已经对它进行过特别训练,让它对缰绳、声音和碰触有反应,但到目前为止,布兰只是骑它绕绕广场。最初乔赛斯或阿多会牵着它,布兰则被绑在它背上那个超大的马鞍上——马鞍是照小恶魔的设计图打造的。不过这两个星期以来,他已经能独自驾驭,骑着它来回慢跑,每绕一圈,胆子就更大。

    他们穿过城门楼,越过吊桥,走出外城墙。夏天和灰风跑在他们身畔,嗅着风中的气息。紧跟在后的是带着长弓和羽箭的席恩·葛雷乔伊。出发前他说过,今天定要猎头鹿回去。在他后面的是四个穿着锁子甲,戴着锁甲头套的卫士,以及骨瘦如柴的乔赛斯。胡伦离开之后,罗柏便指派乔赛斯担任新的马房总管。鲁温师傅骑着驴子殿后。布兰本来希望就他和罗柏两个人出去,但哈尔·莫兰不肯答应,鲁温师傅也持相同意见。为防布兰落马或负伤,师傅打定主意随侍在旁。

    城堡外便是市集广场,只是如今木头搭建的摊位全部荒废。他们行经镇里的泥泞街道,穿过排列整齐,用木材和粗石建成的小屋。眼下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房屋有人迹,几缕细细的柴烟从烟囱升起。随着天气越趋寒冷,其余的空屋也会渐渐住满。老奶妈说,等到降雪时节来临,冰风从北吹来,农民们便会离开他们结冻的田地和遥远的村舍,把行李载上马车运到镇内居住,然后避冬市镇便会热闹起来。布兰从没见过这番景象,但鲁温师傅说那样的日子就快来了。因为长夏已尽,凛冬将至。

    他们骑马经过时,有几个村民不安地看着冰原狼,还有一个人丢下抱着的木材,害怕得慌忙躲开,不过大多数村民早已习惯了这种情景。看到两个男孩,他们单膝跪下,而罗柏也颇有领主风范地——颔首致意。

    因为双脚无法用力夹紧,骑马时的晃动起初使布兰觉得很不安稳,但大马鞍厚实高耸的靠背,却如摇篮一般舒服地搂着他,而绑住大腿和胸部的皮带也让他不致落马。经过一段时间,他渐渐习惯了摇晃的节奏,焦虑褪去,一抹害怕的微笑爬上了脸庞。

    两个女侍站在烟柴酒馆的招牌下。当席恩·葛雷乔伊向她们打招呼时,比较年轻的那个女孩满面通红,用手遮脸。席恩踢马跑到罗柏旁边。“凯拉真可爱,”他笑道,“在床上她扭得像只黄鼠狼,可在街上跟她一句话还没说完,脸就红了,好像自己还是个黄花闺女似的。我有没有跟你说过那天晚上她和贝莎——”

    “席恩,不要在我弟弟面前讲这种事。”罗柏告诫他,又瞄了布兰一眼。

    布兰望向别处,假装自己没听到,但他感觉得到葛雷乔伊的视线落在身上。可想而知,此刻的他一定正在微笑。他一天到晚微笑,仿佛整个世界就是个秘密的玩笑,而惟有聪明的他能理解。罗柏似乎对席恩颇为佩服,也很喜欢与他为伴,但布兰始终无法对父亲的养子产生感情。

    罗柏靠过来。“布兰,你骑得很好。”

    “我想再骑快点。”布兰回答。

    罗柏微笑,“没问题。”说完他策马开跑,狼群跟在他后面冲了出去。布兰用力一扯缰绳,小舞也加快步伐。他听见席恩·葛雷乔伊一声吆喝,以及身后杂沓的马蹄亩。

    布兰的披风在风中翻腾犹如波浪,落雪迎面扑来。罗柏遥遥领先,不时回头张望,确定布兰和其他人跟上。他再度扯缰,小舞如滑丝般流畅地迈步疾奔。两人的距离逐渐拉近,等他在避冬市镇两里外的狼林边缘追上罗柏时,他们已把其他人远远抛在后方。“我能骑马了!”布兰嘻嘻笑着大叫,这种感觉好像飞。

    “我很想跟你赛跑,怕只怕赢不了你。”罗柏的口气虽然轻快,带着戏谑的意味,但在哥哥的笑容背后,布兰却看得出他有心事。

    “我不想跟你比赛。”布兰四处张望,寻找冰原狼的踪影。但那两只狼早就消失在了森林里。“昨晚你听见夏天叫了吗?”

    “灰风也是焦躁不安。”罗柏道。他红棕色的头发长长了,未经梳理,有些凌乱,几撮红胡子遮住了下巴,让他看起来比十五岁的实际年龄要成熟。“有时候我觉得他们知道很多事……感应到很多事……”罗柏叹口气,“布兰,我不知该跟你说多少,我真希望你年纪再大一点。”

    “我已经八岁了!”布兰说:“八岁和十五岁没差多少,而且在你之后,我也是临冬城的继承人。”

    “是啊,”罗柏语气哀伤,甚至有些害怕。“布兰,有件事我必须跟你讲清楚。昨晚来了只信鸦,从君临来,鲁温师傅半夜把我叫醒。”

    布兰突然感到一阵惊恐。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老奶妈总这么说,而近来传递信息的渡鸦一再证明了这句俗谚的正确。罗柏写信给守夜人军团的司令官,鸟儿却带回班扬叔叔依旧下落不明的消息。接着鹰巢城有信传来,是母亲写的,可惜也并非好消息。她没说何时回来,只说小恶魔如今是她的犯人。布兰其实还挺喜欢那矮个子,但“兰尼斯特”这个姓氏却教他背脊发凉。有件和兰尼斯特有关的事,他应该记得,然而每次他试图回忆,便觉头晕目眩,腹痛如绞。那一天,罗柏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里,和鲁温师傅、席恩·葛雷乔伊,以及哈里斯·莫兰共商对策。之后信使骑着快马,将罗柏的命令传遍北境。布兰依稀听到卡林湾这地名,那是先民在颈泽北端筑起的古老要塞。究竟发生了什么,没人告诉他,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这会儿竟又来了一只渡鸦,又带来新的消息。布兰强迫自己满怀希望。“是母亲送来的吗?她是不是要回家了?”

    “信是埃林从君临写来的。乔里·凯索死了,还有韦尔和海华。他们惨死于弑君者之手。”罗柏仰头面对飘雪,雪片融化在他两颊。“愿天上诸神让他们安息。”

    布兰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觉自己仿佛被狠揍了一拳。打布兰出生,乔里就是临冬城的侍卫队长。“他们杀了乔里?”他记得每一次乔里追着他在屋顶上奔跑的情景,他可以清楚地拼凑出他全副铠甲,大步走过广场的风光,或是坐在厅堂的老位子上,边吃边谈笑的模样。“为什么会有人要杀乔里?”

    罗柏木然地摇头,眼里溢满悲痛。“我不知道。还有……布兰,这不是最糟的消息,父亲也在打斗中被摔倒的马压住,埃林说他的腿碎了……派席尔大学士已经给他喝了罂粟花奶,但他们不确定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他才……”听见身后的蹄声,他转头朝来路望去,席恩等人已经赶了上来。“他才会醒来。”罗柏把话说完,伸手按住剑柄,恢复了罗柏城主的庄严声调,“布兰,我向你保证,不管发生什么,这个仇我永不会忘。”

    他的语气却更教布兰害怕。“那你打算怎么办?”他问。席恩·葛雷乔伊拉住缰绳,停在他们旁边。

    “席恩认为我应该立刻召集封臣。”罗柏说。

    “血债血还。”这次葛雷乔伊没有笑。他那张削瘦而黝黑的脸,有种饥渴的神色,黑发垂下,遮住双眼。

    “惟有领主才能召集封臣。”布兰说,雪持续飘落在他们周围。

    “如果令尊去世,”席恩道,“罗柏就是临冬城公爵。”

    “他不会死!”布兰朝他尖叫。

    罗柏握住他的手。“他不会死,父亲大人不会死。”他平静地说。“可是……如今北境的荣誉系于我手。父亲大人临行前曾对我说,为了你和瑞肯,我一定要坚强。布兰,我几乎是成年人了。”

    布兰颤抖不已。“母亲如果在就好了。”他可怜兮兮地说。他转头寻找鲁温师傅的身影,他的驴子在远处依稀可见,此刻正小跑步爬上缓丘。“鲁温师傅也认为应该征召诸侯吗?”

    “师傅他和老女人一样,胆小着呢。”席恩道。

    “但父亲向来听从他的忠告,”布兰提醒哥哥,“母亲也是。”

    “我也听,”罗柏坚持,“每个人的意见我都听。”

    布兰外出骑马的喜悦,此刻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像脸上的雪片般融化殆尽。若是从前,听到罗柏要召集封臣,率军出征,他一定会兴奋难耐,然而现在他感到的却只有恐惧。“我们可以回去了吗?”他问,“我觉得好冷。”

    罗柏环顾四周。“得先把狼找到。你能再忍耐一会儿吗?”

    “你能骑多久,我就能骑多久。”鲁温师傅曾警告他骑马时间不要太长,惟恐他在马鞍上坐久了全身会酸痛,但布兰不愿在哥哥面前自承虚弱。他受够了大家成天大惊小怪,对他的身体问长问短。

    “那我们这就去把小猎人给猎回来吧。”罗柏说。于是他们并肩而行,驱策坐骑离开国王大道,进入狼林。席恩远远落在后面,和其他卫士谈笑。

    置身林问的感觉真好。布兰轻握马缰,让小舞缓步慢行,一边四处观望。他很熟悉这座森林,然而在长期坐困临冬城后,如今却有初次造访的兴味。树林里的气息充溢他的鼻孔:新鲜松针的明锐香气,湿软腐叶的泥土芬芳,还有模糊的动物麝香,以及远方炊烟的味道。他瞥见一只黑松鼠的身影,在一棵被雪覆盖的橡树枝干间穿梭,接着又驻足欣赏女王蛛所织就的银色蛛网。

    席恩和其他人离他们越来越远,到后来布兰已听不见他们的声音。前方传来模糊的流水声。水声渐大,直到他们抵达溪边。这时,泪水刺痛了他的眼。

    “布兰?”罗柏问,“你怎么了?”

    布兰摇摇头。“我只是想起从前的事。”他说,“有一次乔里带我们来这儿抓鳟鱼。就你、我还有琼恩,记得吗?”

    “我记得。”罗柏说,他的语调平静而哀伤。

    “结果我什么也没抓到,”布兰说,“可在回临冬城的路上,琼恩却把他抓的鱼都给了我。我们还能再见到琼恩吗?”

    “上次国王来访,我们不就看到了班扬叔叔?”罗柏告诉他,“琼恩也会回来作客,你等着瞧吧。”

    溪流湍急,水势高涨。罗柏下马,牵着坐骑越过浅滩。渡口最深处,水及大腿。他把马儿拴在对岸的一棵树上,然后涉水回来带布兰和小舞过去。溪流拍打着岩石和树根,激起阵阵飞沫,罗柏当先领他渡河,布兰可以感觉水花溅到脸上。他笑了。一时之间,他觉得自己又是身强体壮,四肢健全。他仰望树林,梦想自己能爬上去,攀上树顶,让整片树海尽展眼前。

    他们抵达对岸时,只听树林里传来一声长嚎,音调渐高,哀叹久长,仿如穿梭林间的一阵冷风。布兰抬首聆听。“那是夏天。”他说。话音刚落,第二阵嚎声便加入进来。

    “他们杀死猎物了。”罗柏边说边骑上马。“我看我最好去带他们回来。你在这里等,席恩他们应该马上就到。”

    “我想跟你一起去。”布兰说。

    “我自己去比较快。”罗柏一踢马刺,消失在树林里。

    他走后,整个森林仿佛朝布兰包围过来。雪下得更大,虽然一碰地面就会融化,但他周遭的岩石、树根和枝干却都覆上了一层薄薄的白。他等待之时,方才察觉到自己有多不舒服:双腿没有知觉,毫无用处地挂在马镫上;胸膛的皮带绑得很紧,擦伤了皮肤;雪水融化渗进手套,冻得他两手发麻。他不禁奇怪席恩、鲁温师傅,以及乔赛斯等人怎么还没来。

    随后他听见树叶沙沙作响,布兰立刻拉动缰绳,教小舞转身,迎向他的朋友们。然而从林中走到溪边的,却是一群衣着破烂的陌生人。)

    “你们好。”他紧张地说。只需一眼,布兰便知他们既非林务官,亦非农民。他猛然惊觉自己衣着华丽,身上穿着崭新的深灰色羊毛外套,缝了银扣,绒毛边的披风用一个沉甸甸的银别针系在肩头。他的皮靴和手套也都滚了绒毛边。

    “你,就一个人啊?”其中个子最大,满脸风霜痕迹的光头男子说,“可怜的小鬼,在狼林里迷了路。”

    “我没有迷路。”布兰不喜欢这群陌生人盯着他瞧的模样。对方一共四人,他一转头看到背后还有两个。“我哥哥刚走,我的卫兵马上就来。”

    “你的卫兵,啊哈?”另一个面容憔悴,一脸灰胡碴的人说,“小少爷,我倒问问你,他们要守卫什么啊?守卫你披风上那个银别针吗?”

    “真是个漂亮东西。”这次是女人的声音。她看起来委实不太像女人;又高又瘦,和其他人同样的苦脸,头发则埋藏在碗状的半罩头盔下。她手中的长矛是根八尺长的黑橡木棍,前面安着锈掉的枪尖。

    “给咱们瞧瞧。”光头大汉说。

    布兰不安地看着他。这人的衣服肮脏污秽、破烂不堪,东一块棕,西一块蓝,还有一块暗绿补丁,其余的地方则通通褪成灰色,但看得出原本是件黑斗篷。他突然发现,那个一脸灰胡碴的人也穿着黑色破衣。布兰蓦地想起他们找到小狼当天,被父亲砍头的那个背弃誓言的人,衣着也是黑色,而父亲说他是守夜人部队的逃兵。世间最危险的人莫过于此,他想起艾德公爵的话,因为他们自知一旦被捕,只有死路一条,于是恶向胆边生,再伤天害理的勾当也干得出来。

    “小鬼,把别针拿来。”大汉伸出手说。

    “还有你的马,”另一个女人说,她的个子比罗柏矮,生了一张扁扁的宽脸和一头黄色直发。“快给我下来。”一把锋呈锯齿的匕首从她袖里闪进手中。

    “可是,”布兰脱口而出,“我没办法……”

    布兰还没想到调转小舞开步逃走,大汉便一把抓住了缰绳。“小少爷,你当然有办法……而且一定得想办法,如果你不想吃苦头的话。”

    “史帝夫,你瞧,他被绑在马鞍上,”高个女人用长枪指着说,“或许他说的是实话。”

    “绑起来了,是吗?”史帝夫说。他从腰间的刀鞘里抽出匕首。“这不成问题。”

    “你残废了还是怎么了?”矮个女人问。

    布兰怒道:“我是临冬城的布兰登·史塔克,你最好放开我的马,否则我教你们通通没命。”

    一脸灰胡碴的瘦子哈哈大笑。“我看这小子准是史塔克家的人没错,只有史塔克家的人才这么笨,该讨饶的时候还要狠。”

    “把他小鸡鸡割下来塞他嘴里,”矮个女人提议,“这样他肯定闭嘴。”

    “哈莉,你已经够丑了,没想到还这么没脑子。”高个女人道,“这孩子死了就不值钱啦,可要留着活口……天杀的,想想曼斯手上若有了班扬·史塔克的亲属当人质,他会怎么赏我们!”

    “曼斯见鬼去,”大汉咒道,“你还想回去,欧莎?我看你才没脑子。你以为白鬼会管你手上有没有人质?”他转向布兰,割开他大腿的皮带。皮革仿佛松了口气似地分开。

    他出手很快,又没有留心,结果割得很深。布兰低头,看到羊毛绑腿被割开的地方,露出白皙的大腿肉。接着血涌出来,他望着红色的血渍逐渐扩散,感觉轻微头晕,却意外地疏离,丝毫不觉疼痛,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大汉惊讶地哼了一声。

    “立刻放下武器,我保证让你们死得干脆。”罗柏叫道。

    布兰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抬起头,他果真出现在那里。可惜他那番话的威严,却被紧张嘶哑的声调所减低。他骑着马,麇鹿血淋淋的尸体挂在马背,手握长剑。

    “老哥回来了。”灰胡碴的男子道。

    “哟,这家伙挺凶悍嘛。”矮个女人讥讽他。他们叫她哈莉。“你想跟咱们打,小鬼头?”

    “小子,你这是以一对六,别傻了。”高个的欧莎平举长枪。“赶快下马,把剑扔了。我们会谢谢你的马儿和鹿肉,然后放你和你弟弟走路。”

    罗柏吹声口哨。众人听见脚步轻踩湿叶的声响。矮树丛低垂的枝桠洒下覆盖的雪,向两旁分开,灰风和夏天自一片绿色中穿出。夏天嗅嗅风中的气息,出声低吼。

    “狼来了。”哈莉噤声道。

    “是冰原狼。”布兰说。虽然并未发育完全,他们的体格也只有一般狼大小,但若仔细观察,很容易分辨出差异所在。鲁温师傅和驯兽长法兰教过他:冰原狼的头比较大,四肢较长,鼻子和下巴则特别尖细、形状明显。站在轻飘的细雪里,他们怀着憔悴而骇人的神态。灰风的口鼻沾满鲜血。

    “两只臭狗。”光头男子轻蔑地说,“我倒是知道,夜里没什么比狼皮斗篷更保暖。”他猛地做了个手势。“拿下!”

    罗柏高喊:“临名冬城万岁!”然后踢马向前。公马跳进溪里,衣衫褴褛的敌人围了过去。有个人拿着斧头,没头没脑地大叫着朝他冲来。罗柏的长剑正中对方面门,发出令人作呕的碎裂声,随即鲜血四溅。一脸胡碴的人伸手去扯缰绳,才抓住半秒……只见灰风一跃而起把他扑倒。他噗通一声跌进溪里,呐喊着,疯狂地挥舞着短刀,头部被水淹没。冰原狼跳上去继续攻击,两人消失在水中,转眼之间,白色的河水便转为殷红。

    罗柏和欧莎在河中央打得不可开交。她的长枪活像条钢头毒蛇,闪电般朝他胸口窜去,一次、两次、三次,但罗柏的长剑挡下每一记攻势,拨开刺来的枪尖。在她第四还是第五次突刺时,高个女人用力过猛,失了重心,仅一秒的时间,罗柏便骑马冲锋,把她踩在蹄下。

    几尺外,夏天向前疾跳,扑咬哈莉,结果后背反挨一记短刀。夏天咆哮着后退,再度冲刺。这回他的利齿紧紧咬住她的小腿。矮个女人两手握刀,死命向下插去,然而冰原狼仿佛能感应危险,迅速松开抽身,撕下满嘴皮革、碎布和血淋淋的肉块。哈莉跌倒在地,他又扑跳上前,把她向后撞开,撕咬她的小腹。

    第五个人想逃离这场屠杀……可惜却没跑远。他正踉跄着爬上对岸,灰风浑身湿淋淋地从河里冒出,甩甩身上的水,箭步追去。冰原狼嘴巴一张一阖,咬断他的腿筋,接着去咬他的喉咙,那人惨叫着滑进河里。

    此时只剩那个大汉史帝夫了。他割开布兰胸前的皮带,抓住他的臂膀用力一扯,布兰便从马背上摔下来。他瘫在地上,双腿纠缠一团,被身体压住,一只脚还滑进了溪里。他感觉不到冰冷的河水,却感觉得出史帝夫按在他喉咙的匕首。“退后,”他警告道,“不然我发誓会把这小鬼的气管给割了。”

    罗柏勒住马,急剧地喘气。怒意从他眼底消失,持剑的手也垂软下来。

    就在那一刹那,整个局势在布兰眼前一览无遗。夏天正对付哈莉,从她肚子里扯出一条条发亮的蓝色小蛇。她的眼睛睁得老大,瞪着冰原狼。布兰辨不清她究竟是死是活。灰胡碴和拿斧头那两个人躺着一动不动。欧莎则爬了起来,正朝她的长枪挪去。灰风浑身滴水,啪哒啪哒朝她走近。“叫他走开!”大汉喊道,“把他们都叫开,不然这残废小鬼现在就死!”

    “灰风,夏天,过来。”罗柏道。

    冰原狼停步,回头。灰风飞奔到罗柏身边,夏天则留在原地,看着布兰和他身旁的人,发出低吼。它的口鼻鲜血淋漓,双眼燃烧着怒火。

    欧莎撑着枪尾站起来。她的上臂被罗柏砍了一剑,汨汨流血。布兰看到大汉满脸是汗,这才明白史帝夫和自己同样害怕。“史塔克,”他喃喃道,“该死的史塔克。”他提高音量。“欧莎,把狼宰了,拿走他的剑。”

    “要杀你自己杀,”她回答,“我死也不靠近那些怪物。”

    史帝夫似乎突然间没了主意。他的手开始发抖,布兰只觉得刀锋紧贴脖子,血顺着滴下来。男人的臭味充塞他鼻孔,那是一种恐俱的气息。“喂,”他朝罗柏喊,“你叫啥名字?”

    “我是罗柏·史塔克,临冬城的继承人。”

    “这是你弟?”

    “对。”

    “如果你要他活命,就照我的话办。下马。”

    罗柏迟疑片刻,接着便刻意缓慢下马,持剑站立。

    “现在把狼宰了。”

    罗柏没动。

    “快杀,不然这小鬼就没命。”

    “不要!”布兰尖叫。就算罗柏照办,等冰原狼一死,史帝夫也不会放过他们俩。

    光头用另一只手抓住他的头发,使劲狠狠地一扭,直到布兰痛得失声啜泣。“小废物,你给我闭嘴,听到了没?”他更用力地拧。“你听到了没?”

    飕的一声,从背后的树林传来。史帝夫声音一紧,喘不过气来。只见一个半尺长,利如剃刀的宽大箭头突然自他胸膛爆出。那枝箭整个成了鲜红,沐浴在血中。

    布兰喉头的匕首松落,大汉晃了晃,面朝下倒在溪里。箭被他压断,布兰看着他的血淌进水中。

    欧莎四处张望;父亲的侍卫从树底下冒出来,手里都握着武器。她连忙抛下长枪。“大人饶命。”她朝罗柏叫道。

    见到眼前的屠杀景象,卫士们个个脸色苍白,神情怪异。他们犹豫地看着两只狼,而当夏天回去享用哈莉的尸体时,乔赛斯丢下猎刀,转身返回树丛边呕吐。就连鲁温师傅从林子里出来时,也是一脸惊骇。他随即恢复过来,摇摇头,涉水渡河到布兰身边。“你受伤了吗?”

    “他砍伤了我的脚,”布兰说:“可我没感觉。”

    老师傅弯身检视他的伤口,布兰别过头去,看见席恩·葛雷乔伊站在一棵哨兵树下,手里拿着弓,嘴上挂着笑。这家伙永远都在微笑。他脚边的软泥地上插了五六枝箭,但他只用了一枝。“最好的敌人就是死掉的敌人。”他得意洋洋地表示。

    “葛雷乔伊,琼恩老说你是个浑球。”罗柏朗声道,“我真该用铁链把你绑起来,放在场子里给布兰当箭靶。”

    “你怎么不谢谢我救了你老弟的命?”

    “要是你没射中怎么办?”罗柏道,“要是你没射死他怎么办?要是你那一箭抖了他的手,或是命中布兰怎么办?你从后面只看得到他的斗篷,怎么知道他没穿胸甲?如果他真的穿了,那我弟弟会怎么样?葛雷乔伊,你有没有想过?”

    席恩的笑容消失了。他悻悻地耸肩,然后开始把箭一根根从地上拔起来。

    罗柏瞪着侍卫们。“你们跑哪儿去了?”他质问,“我要你们紧跟在后。”

    守卫们交换着闷闷不乐的眼神。“大人,我们是跟在后面。”里面年纪最轻,长了棕色细胡的昆特说,“可我们要等鲁温师傅和他的驴,请大人原谅,然后,这个嘛,就是……”他瞄了席恩一眼,随即尴尬地别开头。

    “我在路上看到只火鸡,”席恩气恼地说,“我哪知道你会丢下小鬼不管?”

    罗柏再度转头瞪看席恩。布兰从未见他这么生气过,但他没有多说,只在鲁温师傅身旁蹲下来。“我弟弟的伤势如何?”

    “破了点皮罢了。”老学士说。他把一块布在溪里浸湿,用来清洗伤口。“有两个人穿着黑衫军的衣服。”他边弄边告诉罗柏。

    罗柏转头望向倒卧溪中的史帝夫,溪流不断拉扯着他破烂的黑斗篷。“守夜人军团的逃兵,”他口气严峻地说,“他们一定是没脑子,才会跑到离临冬城这么近的地方来。”

    “由愚蠢或绝望所生的行为,彼此常常难以区分。”鲁温师傅道。

    “大人,我们要埋葬他们吗?”昆特问。

    “他们可不打算为我们安葬。”罗柏说,“把头砍下,送到长城。剩下的就留给乌鸦。”

    “那她呢?”昆特用拇指指了指欧莎。

    罗柏朝她走去。她比罗柏足足高出一头,但见他过来,却连忙跪下。“史塔克大人,求您饶我一命,我的人是您的了。”

    “我的人?我要个背誓者做什么?”

    “我没有背弃誓约。从长城逃出来的是史帝夫和华伦,不是我。那群黑乌鸦不收女人。”

    席恩·葛雷乔伊慢悠悠地晃过来。“拿她喂狼。”他怂恿罗柏。女人的视线望向哈莉的残骸,赶紧颤抖着转开。那景象连侍卫们看了也直想吐。

    “她是个女的。”罗柏说。

    “也是个野人。”布兰告诉他,“是她叫他们留我活口,好把我交给曼斯·雷德的。”

    “你有名字吗?”罗柏问她。

    “大人高兴的话,叫我欧莎就成。”她酸酸地低声道。

    鲁温师傅站起来。“盘问一番比较稳妥。”

    布兰看见哥哥脸上如释重负的表情。“那就这样罢,师傅。韦恩,把她的手捆起来。她跟我们一起回临冬城……是生是死,就得由她的话来决定了。”

Chapter39 提利昂

    “你想不想吃?”手指粗大的莫德拿着一盘煮豆子,瞪着他问。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饥肠辘辘,却不愿让这粗汉享受到虐待的快感。“有根羊腿一定很棒,”他坐在牢房角落脏兮兮的稻草堆上说,“或许再来一碟青豆和洋葱,上点刚出炉的奶油面包,再配一壶温过的葡萄酒把食物冲下肚。如果不方便的话,啤酒也行,我这个人向来不太挑剔。”

    “只有豆子。”莫德说:“拿去。”他递出盘子。

    提利昂叹口气。这名狱卒既肥又笨,满口褐色烂牙,细小的深色眼睛。他左半边脸都是伤疤,那是之前被斧头削去耳朵和部分脸颊所留下的痕迹。虽然他愚蠢又丑陋,但提利昂肚子真是饿了。他伸手去拿盘子。

    莫德嘻嘻笑着挪开盘子。“在这儿。”他说,一边把盘子举到提利昂够不着的地方。

    侏儒僵硬地爬起身,每个关节都在叫痛。“我们每次吃饭都得玩这笨游戏吗?”他又伸手去拿。

    莫德蹒跚着后退,露出烂牙嘻笑道:“小矮人,在这儿。”他伸直了手,把盘子放到牢房尽头的半空上。“你不想吃?在这,来拿啊。”

    提利昂的手臂太短,够不到盘子,更何况他不打算靠近牢房边缘。莫德只需用他白白的大肚子一推,他就会变成长天堡岩顶上的一瘫恶心红渍,像几世纪以来鹰巢城的许多犯人一样。“仔细想想,我并不太饿哩。”他宣布,又退回监狱的角落。

    莫德咕哝着松开他肥胖的手指。强风吹走盘子,坠落的途中不断翻滚。食物飞出视线,还有几颗豆子被吹回来。狱卒哈哈大笑,肚子像一碗布丁似地摇晃。

    提利昂只觉怒火中烧。“你这操他妈狗娘养的烂货,”他啐道,“祝你早日七孔流血而死。”

    因为他这番话,莫德出去的时候,狠狠踢了他一脚,钢靴正中提利昂的肋骨。“我收回刚说的话!”他倒在稻草堆上,喘着气说,“我要亲自宰了你,我发誓!”厚重的铁门轰地关上,提利昂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

    对他这样的小个子而言,他很不幸地生了张非常危险的大嘴巴,他一边爬回角落一边想,艾林家的人竟把这称为他们的“地牢”,真叫人哭笑不得。他蜷缩在薄薄的毡子下——那是他惟一的被褥——向外望着那片刺眼的空虚蓝天,以及好似漫无边际的缥缈峰峦,暗想着如果还保有那件影子山猫皮披风,不知该有多好。披风是马瑞里安从山贼头目的尸首上扒去的,后来歌手和他赌骰子输了,便落入他手中。山猫皮虽然散发着霉味和血腥,却很温暖厚实。可惜莫德一看到便把它抢走了。

    尖如利爪的劲风扯着他的毛毯。即使对他这个侏儒来说,牢房也嫌太小。倘若这里真是“地牢”,那么不到五英尺外,原本应该有墙。相反,那里却是地板尽头和天空的交界。虽然这里白天空气新鲜,阳光耀眼,夜里也有繁星与明月,提利昂却宁可拿凯岩城底部最阴暗潮湿的坑洞来交换。

    “你飞,”之前莫德一把推他进来时,曾向他保证。“经过二十天,三十天,最多五十天,你就会飞。”

    放眼七国全境,只有艾林家族的地牢鼓励犯人逃脱。进来的第一天,提利昂花了好几个小时,才鼓起勇气趴在地上,慢慢爬到山崖边,探出头往下望。正下方六百英尺,坐落着长天堡,与他的囚室之间除了空气,什么也没有。如果他伸长脖子,可以看到在他左右两方的其他牢房。他是石头蜂窝里的一只蜜蜂,还被人折了翅膀。

    囚室极冷,山风日夜呼啸,最糟的是地板竟然向外倾斜。虽然幅度不大,但也够他受了。他不敢闭眼,害怕沉睡时会滚落悬崖,然后惊恐地在半空中醒来。难怪天牢会把人逼疯。

    诸神救救我,某个之前住在这里的囚犯,用疑似血液的东西在地上涂写了如是的文字,蓝天呼唤着我。起先提利昂还猜测这人是谁,以及他下场如何;后来再想想,觉得自己还是别知道的好。

    要是他闭上嘴巴就好了……

    一切都是从那高高坐在鱼梁木雕刻的王座上,头顶飘扬着艾林家族的新月猎鹰旗帜,睥睨着他的该死小鬼开始的。提利昂这辈子经常被人轻贱,然而被眼睛湿黏黏,得坐在厚厚的垫子上才有正常人高度的六岁小鬼如此看待,还是头一遭。“他就是那个坏人吗?”小鬼抱着玩偶问。

    “就是他。”莱莎夫人坐在他旁边一张较小的王座上,一袭蓝衣,为了满足追求者,特别扑了粉又喷了香水。

    “他好小一点点呀。”鹰巢城公爵咯咯笑着说。

    “这是兰尼斯特家的小恶魔提利昂,谋害你父亲的就是他。”她提高音量,所讲的话传遍整个鹰巢城大厅,在乳白色墙壁和纤细的柱子间回荡,让每个人都听得到。“他害死了国王的首相!”

    “哦,原来他也是我杀的?”提利昂像个蠢蛋似地反问。

    那个时候,他本应当低下头颅,乖乖闭紧嘴巴。他早该想到的,七层地狱,其实他当时又何尝不知。艾林家的议事厅堂硕长而俭朴,蓝纹的白色大理石墙,有股令人难以亲近的寒意,然而周遭众人的脸色,才真叫人心寒。此处凯岩城势力鞭长莫及,艾林谷中也少有亲兰尼斯特人士。总的说来,态度屈从,保持沉默,实是他最佳防御。

    然而那时提利昂心情正恶,哪还顾得了理智。在上鹰巢城长达一整天的攀爬之行最后,他发育缺陷的双腿实在无法行走,只好很丢脸地让波隆背他上山。此刻所受的羞辱,无疑对他本已炽烈的怒意火上添油。“看来我还真是个忙碌的小家伙,”他口气酸苦地讥讽道,“连自己都不知道哪来的时间杀这杀那。”

    他早该想起自己面对的是谁。莱莎·艾林和她那半疯的虚弱小鬼对耍弄机智向无好感,尤其是针对他们的时候,这在宫里是人尽皆知的事。

    “小恶魔,”莱莎冷冷地说,“你最好管紧你那张碎嘴,对我儿子客气点,否则保证你后悔。不要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这里是鹰巢城,你周围的人都是艾林谷的骑士,个个忠贞不贰,对琼恩·艾林敬爱有加,他们每个人都愿意为我牺牲性命。本书转载16K文学网16k.cN”

    “艾林夫人,我要有什么不测,我老哥詹姆绝对很乐意料理他们。”话出口的刹那,提利昂发觉这么说实在愚蠢。

    “兰尼斯特大人,敢问您会飞吗?”莱莎夫人问,“侏儒有没有长翅膀啊?如果没有,您最好乖乖地把其他威胁都吞下肚去。”

    “我这不是威胁,”提利昂道,“而是保证。”

    一听这话,小劳勃公爵跳将起来,气得连玩偶都丢了。“你不能对我们怎样,”他尖叫,“没有人敢在这里乱来。妈咪,你告诉他,跟他说谁也别想来这里撒野。”小男孩开始浑身痉挛。

    “没有人能攻破鹰巢城。”莱莎·艾林冷静地宣布。她把儿子拉过去,用她丰满白皙的臂膀抱住他。“小宝贝,小恶魔只是虚张声势,兰尼斯特家的人通通是骗子。谁也别想欺负我的小亲亲。”

    她虽然可恶,但说得的确没错。亲眼目睹这里的险要地势之后,提利昂可以想像叫全副武装的骑士,冒着从山上倾注而下的落石箭雨,每走一步阶梯还得对付迎面而来的敌人,会是件多么困难的事。说那是场梦魇,恐怕还不足以形容,难怪鹰巢城自古以来从未陷落。

    即使这样,提利昂的舌头还是停不下来。“不是攻不破,”他说,“而是不太好攻破。”

    小劳勃伸出颤抖的手指着他:“你是个骗子。妈咪,我想看他飞。”两个穿天蓝色披风的卫士抓住提利昂双手,把他架离地面。

    若不是凯特琳·史塔克,恐怕只有天上诸神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妹妹,”她站在王座下方,朝莱莎喊,“请你记得,他是我的犯人,请不要伤害他。”

    莱莎·艾林冷冷地看了她姐姐一会儿,然后起身走向提利昂,她的长裙拖在身后。他原本怕她会动手打人,但她却下令放开他。两个卫士把提利昂丢到地上,他双脚扑空,摔倒在地。

    他出丑的模样想必难看得很;不料他正挣扎着要站起来,右脚竟然抽筋,结果再度瘫在地上。艾林家的大厅里响起哄堂大笑。

    “我姐姐的小客人累了,连站都站不稳。”莱莎夫人宣布,“瓦狄斯爵士,麻烦你带他到地牢去。在天上休息休息,想必对他的健康大有助益。”

    卫兵猛地把他拉起。提利昂·兰尼斯特在两人中间双脚悬空,虚弱地踢打,羞得满脸通红。“咱们走着瞧。”被架走前,他对全厅的人说。

    到目前为止,他还瞧不出有什么解决办法。

    起先他安慰自己,认为监禁不会太久。莱莎·艾林不过是想羞辱他。她一定会很快再传他过去。就算她没有,凯特琳·史塔克也会来盘问他。这次他会小心措辞、不乱说话。他们不可能现在就杀他,再怎么说,他都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人,他们若敢杀他,便意味着开战。至少,他是这么告诉自己。

    然而现在他却不那么确定了。

    或许他们只打算让他烂在这里,怕只怕自己连烂久点的力气都没有。他日渐虚弱,距离莫德把他踢成重伤,只是时间的问题。这还得以狱卒没先把他饿死为前提。再来几个饥寒交迫的夜晚,蓝天就会呼唤他了。

    他不禁猜想囚室围墙(虽然根本没有围墙)之外是怎样一番情形。泰温公爵接获消息后一定会派出使者。说不定这会儿詹姆已带着军队,穿越明月山脉而来……或者他直接对付临冬城?峡谷之外,谁会猜到凯特琳·史塔克把他绑架到这里呢?他很好奇,瑟曦得知消息后会采取何种行动。国王自可下令释放他,但劳勃究竟会听他王后的话,还是他首相的话呢?国王对姐姐的感情有多深,提利昂可是一清二楚。

    若瑟曦肯仔细盘算,她应该坚持要国王亲自审判提利昂。这样一来,连奈德·史塔克也没法反对,否则便有损国王名誉。对提利昂来说,能有公开审判的机会,自是求之不得。无论他们给他安上什么罪名,到目前为止,他看不出他们能提出任何有力证据。就让他们当着铁王座和全国诸侯的面审理这个案子吧,那么他们铁定完蛋。如果瑟曦真有这么机灵就好了……

    提利昂·兰尼斯特叹了口气。姐姐是有些许小聪明,却常常被她的傲慢所蒙蔽。她只会把这件事当成奇耻大辱,却看不到里面蕴藏的机会。至于刚愎轻率又冲动易怒的詹姆,那就更别提了。遇到绳结,只要能用剑斩成两段,哥哥是决计不会动脑筋解开的。

    他倒想知道派小贼去杀那史塔克小鬼灭口的,究竟是哥哥还是姐姐,也很好奇艾林大人的死,到底与他们有没有关系。倘若老首相当真是被害死,还真是干得干净利落。像他那年纪的人突然染病身亡本就稀松平常。反过来讲,找个呆头鹅拿着偷来的刀去杀布兰登·史塔克,却是笨得不像话的作法。仔细想想,还真是奇怪……

    提利昂打了个冷颤。这是个下流的可能性。或许冰原狼和狮子并非森林里仅有的猛兽,果真如此,那肯定是有人拿他当替死鬼。提利昂·兰提斯特最恨被人利用。

    他得离开这鬼地方,越快越好。跟莫德以力相搏是不用想了,大概也不会有人拿来六百英尺长的绳子助他脱逃,所以他只能靠三寸不烂之舌脱身。他这张碎嘴害他进了大牢,一定也他妈的能让他重获自由。

    提利昂站起来,努力不去注意脚下轻轻把他拖向悬崖边的倾斜地面。他握拳敲门。“莫德!”他喊道,“看门的!莫德,我要跟你谈谈!”他足足捶了十分钟才听见脚步声。铁门轰然打开的前一刻,提利昂及时跳开。

    “好吵。”莫德满眼血丝地咆哮道。他一只肥手里握着一条又粗又宽的皮带,对折了抓在掌心。

    别让他们知道你害怕,提利昂提醒自己。“你想不想发财?”他问。

    莫德揍他。他反手懒懒地挥出皮带,打中提利昂上臂。力道震得他脚步不稳,痛得他咬紧牙根。“矮冬瓜,别吵。”莫德警告他。

    “金子,”提利昂装出笑,“凯岩城里到处都是金子……啊啊啊……”这回莫德用了力,皮带一声爆裂,自他手中蹦跳到提利昂肋骨上,痛得他当即跪下呻吟。他强迫自己抬头看着狱卒。“跟兰尼斯特家一样有钱,”他呼吸困难地说,“他们不都这样说么?莫德——”

    莫德咕哝一声,皮带划破空气,正中提利昂面门。他天旋地转,连自己是如何摔倒都不记得。再睁眼时,他发现人躺在牢房地上,耳鸣不已,满嘴是血。他伸手想找个支撑爬起来,结果手指摸到的却是……什么也没有。提利昂飞快地抽回手,仿佛被烫到似的,憋气不敢呼吸。他刚好落在山崖边,距离蓝天只有几寸之遥。

    “还要说吗?”莫德双手各握皮带一端,猛力一扯,啪的一声把提利昂吓得跳脚,狱卒乐得哈哈大笑。

    他不敢把我推下去,提利昂一边从崖边爬回来,一边绝望地告诉自己。凯特琳·史塔克要留我活口,他绝对不敢杀我。他用手背抹抹唇上的血,嘻嘻笑道:“莫德,刚刚那下可真带劲。”狱卒眯眼看他,不知这是讽刺还是真心话。“我用得着你这么强壮的人。”皮带打过来,但这回提利昂缩身闪过。“我说的可是金子,”他像只螃蟹似地爬回来,重复道,“你一辈子都用不完的金子,买土地、女人、好马都不成问题……你还可以当个贵族老爷。‘莫德大人’,听起来不赖吧?”提利昂咳出一大口血和黏黏的东西,朝天空吐去。

    “没有金子。”莫德说。

    他上钩了!提利昂心想。“他们抓我的时候把我的钱包搜走了,但钱还是我的。凯特琳·史塔克抓的是我的人,不至于纡尊降贵,抢我的钱。干那种事不光彩。只要你肯帮我,里面所有的金子都是你的了。”莫德的皮带再度扑来,但只是漫不经心地一挥,动作缓慢,充满轻蔑。提利昂伸手抓住皮带,这下他成了他的囚犯。“你完全不用冒风险,只要帮我传个口信就成。”

    狱卒把皮带从提利昂手中抽回。“口信?”他说,就好像以前从没听过这两个字。他一皱眉,额头上便现出许多深陷的凹痕。

    “是的,莫德大人,你听我说什么,就去跟你家夫人说什么。告诉她……”告诉她什么?如何才能打动莱莎·艾林?提利昂·兰尼斯特突然灵光一现。“……告诉她我打算认罪。”

    莫德举起手,提利昂做好挨打的准备,但狱卒迟迟没有下手。怀疑和贪婪在他眼里交战。他想要金子,却怕被骗;看来他以前似乎常被人戏弄。“骗人,”他阴沉地喃喃道,“矮冬瓜骗我。”

    “要不咱们白纸黑字写清楚。”提利昂发誓。

    有些文盲对文字特别厌恶,有些则迷信般地将其奉若神明,仿佛那是种魔法。幸运的是,莫德属于后者。狱卒放下皮带:“写下金子,很多金子。”

    “喔,很多很多,”提利昂向他担保,“亲爱的好朋友,我的钱包只是开胃小菜。我老哥连铠甲都是从头到尾用金子打的。”事实上,詹姆的盔甲是钢做的,只是镀上一层金,但这驴蛋反正也分不出来。

    莫德把玩着皮带,不过最后还是妥协地取来纸和墨水。写好之后,狱卒狐疑地皱眉看着那张纸。“现在去帮我传口信罢。”提利昂催促。

    当天深夜,他们来找他时,他正在睡梦中发抖。莫德打开门,没有作声。瓦狄斯·伊根爵士用靴尖弄醒提利昂。“小恶魔,快起来,我家夫人要见你。”

    提利昂揉去眼中睡意,故意装出一副不悦的神情。“她当然想,可你怎么知道我想见她呢?”

    瓦狄斯爵士皱起眉头。他早些年曾在君临担任首相的侍卫队长,提利昂对他印象深刻。这家伙生了张相貌平凡的宽脸,银发,身材粗壮,毫无幽默感可言。“你怎么想不干我事。快起来,不然我叫人把你架走。”

    提利昂笨拙地爬起身。“今晚可真冷,”他若无其事地说,“大厅里又那么通风,我可不想着凉。莫德,你行行好,把我的斗篷拿来罢。”

    狱卒眯眼看他,一脸大惑不解的表情。

    “我的斗篷,”提利昂重复,“就你帮我保管的那件山猫皮披风,还记得吧?”

    “快把他妈的斗篷拿来。”瓦狄斯爵士道。

    莫德不敢吭声。他瞪了提利昂一眼,那神情似乎在向他保证将来一定会报复,但他还是照办了。当他为犯人披上斗篷时,提利昂微笑道:“多谢,以后我一穿上它就会想起你。”他把下垂的长边围上右肩,多日以来,第一次感觉到温暖。“瓦狄斯爵士,请带路。”

    艾林家的大厅灯火通明,五十支火炬在墙壁的台座上熠熠发亮。莱莎夫人身着黑纱礼服,胸前配着珍珠绣的新月猎鹰纹章。既然她没打算加入守夜人军团,提利昂猜想,只怕她觉得听人认罪时惟一适合的就是丧服。她的红棕色长发扎成一个精巧的辫子,斜斜地垂在左肩。她旁边那个较高的王座是空的,想必鹰巢城的小公爵此刻正在睡梦中发抖罢。少了他总是好的。

    他深深一鞠躬,借机环顾在场人等。艾林夫人果然如他所愿,将麾下的骑士和随从召集来听他认罪。他看见布林登·徒利爵士历尽风霜的脸,以及好脾气的奈斯特·罗伊斯男爵。奈斯特身旁站了个年纪较轻的人,生了对锐利的黑色八字胡,定是他的继承人艾尔拔爵士。峡谷的首要贵族多半有代表到场。提利昂看到瘦得像把剑的林恩·科布瑞爵士,腿生痛风的杭特伯爵,以及身边儿子成群的寡妇韦伍德伯爵夫人。还有些家徽他不认识,如断裂长枪,绿色毒蛇,燃烧塔楼,以及粉红底上的带翅膀圣杯等等。

    峡谷众贵族间有几个是与他一道来的同伴。罗德利克·凯索爵士伤势未愈,脸色苍白,身旁站了维里·渥德爵士。吟游歌手马瑞里安弄到一把新的木头竖琴。提利昂不禁微笑,无论今晚会发生什么,他都不希望私下进行,而若要把事情传播开去,再没有比吟游歌手更适合的了。

    大厅后方,波隆慵懒地躺卧在一根柱子下。这名流浪武士的黑眼睛盯着提利昂,手轻轻地搁在剑柄上。提利昂意味深长地看着他,心里盘算……

    凯特琳·史塔克率先启齿:“听说你有意公开认罪。”

    “是的,夫人。”提利昂回答。

    莱莎·艾林朝她姐姐微笑。“天牢可以让任何人屈服。在天牢里,天上诸神看得一清二楚,没有暗处可供躲藏。”

    “可他看起来并不像屈服的样子。”凯特琳夫人道。

    莱莎夫人没理睬她。“你说吧。”她命令提利昂。

    孤注一掷的时候到了,他一边想,一边回头看了波隆一眼。“该从何说起呢?我承认我是个小坏蛋。各位老爷夫人,我犯下的罪过数不胜数。我跟婊子睡过,不是一回而是好几百回。我曾暗自希望我父亲大人去死,也对我姐姐,亦即咱们美丽温柔的王后陛下,有过相同的念头。”身后传来轻笑,“我有时候对下人们不太好。我赌过钱,更教我脸红的是,我还耍老千。我说过许多关于朝廷里高贵的老爷夫人们的坏话,开过他们许多下流玩笑。”此话一出,众人哄堂大笑。“有次我——”

    “住嘴!”莱莎·艾林苍白的圆脸气得通红。“侏儒,你以为你在干什么?”

    提利昂歪头:“唉,我在认罪啊,夫人。”

    凯特琳·史塔克向前一步。“你被控派人行刺我卧病在床的儿子布兰,以及密谋害死国王的首相,琼恩·艾林大人。”

    提利昂爱莫能助地耸耸肩。“恐怕我没办法承认这些罪名。我对杀人可是一窍不通。”

    莱莎夫人霍地从鱼梁木王座上站起。“你别想寻我开心。小恶魔,你闹也闹够了,想必你玩得很愉快。瓦狄斯爵士,带他回地牢……这次找个房间更小,地板更斜的给他。”

    “艾林谷里到底还有没有天理?”提利昂大声怒吼,连瓦狄斯爵士都愣了一下。“难道说血门之内就连一点荣誉都没有了?你控告,我否认,你就把我扔进天牢挨饿受冻。”他抬起头,让众人清楚地看见莫德在他脸上留下的伤痕。“请问国王的正义到哪里去了?你说有人告我有罪,那好,我要求公平审判!让我有机会为自己辩护,让天上诸神和地上人民来决定我说话的真伪。”

    大厅里四处都在窃窃私语。提利昂知道自己逮着她了。他出身既高,是全国最权势的贵族之子,更是当今王后的弟弟。无论如何,没有人能拒绝他的审判要求。几个穿天蓝色披风的卫兵朝提利昂走去,但瓦狄斯爵士示意他们停手,回头看着莱莎夫人。

    她的小嘴浮现一丝微笑。“要是审判结果证明你的确有罪,那么依照国王的律法,你只有死路一条。不过呢,兰尼斯特大人,在鹰巢城里我们可没有刽子手。打开月门!”

    围观人群向两边退开。只见两根纤细的大理石柱中间有扇狭窄的鱼梁木门,上面用白木雕着新月的形状。两个卫兵大跨步走过去,靠近门边的人赶忙向后退。其中一个卫兵搬开沉重的青铜门闩,另一个则把门向内拉开。两人的蓝披风立时被狂啸而进的强风吹得飞上肩头,啪啪作响。门外,缀满了冰冷的无情繁星,是一片虚无夜空。

    “依照国王的律法,我们举行审判。”莱莎·艾林道。沿着墙壁,无数的火炬如旌旗般猎猎晃动,被风吹熄的火把此起彼落。

    “莱莎,我认为这是不智之举。”凯特琳·史塔克道。黑风在大厅内翻腾。

    她妹妹没有理会。“兰尼斯特大人,您要审判,那好,就让您接受审判。你想说什么,我儿子都会倾听,接着你将接受他的判决。然后呢……你要么走大门,不然就从这个门出去。”

    她看来好生得意,提利昂心想。这也难怪,既然审判是由她那体弱多病的儿子主持,哪还能忤她的意?提利昂瞟了瞟那个月门。妈咪,我想看他飞!那小鬼是这么说的。这鼻涕都擦不干净的毛头小子,到底送了多少人从那门出去?

    “亲爱的夫人,非常感谢您的美意,但我觉得无需惊动劳勃大人。”提利昂有礼地说:“天上诸神会还我清白,我愿让他们做出裁判,非经世人之手。我要求比武审判。”

    艾林家的大厅里响起如雷般的笑声。奈斯特·罗伊斯男爵嗤之以鼻,维里爵士呵呵直乐,林恩·科布瑞爵士捧腹大笑,其他人则是笑得前仰后合,涕泪横流。马瑞里安笨拙地伸出断了指头的那只手,在新竖琴上拨下一个愉悦的音符。就连从月门外呼啸而进的狂风,听起来也充满嘲弄之意。

    只有莱莎·艾林水汪汪的蓝眼睛里充满了疑惑,显然他再度让她大感意外。“你当然有这个权利。”

    外衣上绣了绿色毒蛇的那个年轻骑士,此时跨步向前,单膝跪下道:“夫人,求您恩准我为您而战。”

    “这份荣幸应该归我所有,”老杭特伯爵说,“看在我对您夫君敬爱有加的份上,让我替他报仇罢。”

    “我父亲忠心耿耿地服侍琼恩大人,为其担任峡谷大总管之职。”艾尔拔·罗伊斯朗声道,“请让我为他的儿子而战。”

    “凡是立场纯正的人,诸神必定加以眷顾,”林恩·科布瑞爵士说,“这样的人也是最好的剑客。而我们都知道这个人是谁。”他谦虚地笑笑。

    十来个人同声发话,抢着想压过别人。见到这么多人迫不及待想取他性命,提利昂深感沮丧。或许到头来,这主意并不如原先预期的那么聪明。

    莱莎夫人举手示意众人静声。“诸位大人,我衷心地感谢你们,相信我儿若是在场,也同样会深怀感激。放眼七国全境,无人可比咱们峡谷骑士的忠诚勇武。如果我能让诸位都拥有这份荣耀,不知该有多好。可惜我只能选出一个。”她做出手势。“瓦狄斯·伊根爵士,您向来是我丈夫倚重的左右手。请您担任我的代理骑士。”

    瓦狄斯爵士一直保持着沉默。“夫人,”他屈膝跪下,口气凝重地说,“还请将此重担交付他人,我实在无心出战。此人并非武士,看看他,侏儒一个,只有我一半高,又瘸了腿,宰杀这种人,还叫主持正义,那太可耻了。”

    喔,太棒了,提利昂心想。“我同意。”

    莱莎怒视着他。“要求比武裁判的也是你。”

    “这会儿我还要像你一样,给自己找个代理骑士。就我所知嘛,我老哥詹姆会很乐意替我出战。”

    “你伟大的弑君者离此有几百里格。”莱莎·艾林斥道。

    “派只鸟把他找来。我很乐意等他。”

    “你明天就得跟瓦狄斯爵士决斗。”

    “唱歌的,”提利昂转身对马瑞里安说,“等你把这事编成曲子,别忘了说艾林夫人是怎样不准侏儒找代理骑士,逼他一瘸一拐,浑身是伤地去对付她手下最优秀的骑士。”

    “我哪有不准?”莱莎·艾林道。她语气尖锐,显然恼怒已极。“小恶魔,有本事你就挑个代理骑士啊……如果你认为有人会愿意为你送命的话。”

    “说实话,我是找个人来替我杀人。”提利昂扫视长厅。无人动作。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不禁怀疑这是不是个天大的错误。

    接着,大厅后面起了阵骚动。“我帮侏儒上场吧,”波隆叫道。

Chapter40 艾德

    他再度梦见那三位雪白披风的骑士,那座倾塌已久的塔楼,以及躺卧血床的莱安娜。

    在梦中他与从前的战友并肩而行:骄傲的马丁·凯索、乔里的父亲,忠心耿耿的席奥·渥尔本为布兰登侍从的伊森·葛洛佛,还有轻声细语、心地善良的马克·莱斯威尔爵士,泽地人霍兰·黎德,以及骑着红色骏马的达斯丁伯爵。他们的面容,对奈德来说,曾如自己的脸庞一般熟悉,但岁月仿如水蛭,渐渐吸走了人们的记忆,即使是他一度发誓绝不忘记的部分也不例外。在梦里他们只剩幻影,宛如灰色的幽灵,骑在浓雾聚成的马上。

    他们一行七人,对方则是三个。梦中如此,当年亦然。但这三人绝非平庸之辈。他们静待于圆形的高塔前,身后是多恩的赤红峰峦,肩上的雪白披风在风中飘荡。而这三人并非幻影,他们的面容深深烙印,至今依旧清晰。“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嘴角挂着一抹哀伤的微笑,巨剑“黎明”斜出右肩。奥斯威尔·河安爵士单膝跪地,正拿着磨刀石霍霍磨剑。他那顶白色瓷釉的头盔上,有着象征家徽的展翅黑蝙蝠。站在两人之间的是年迈的御林铁卫队长杰洛·海塔尔爵士,外号“白牛”。

    “我在三叉戟河上没见到你们。”奈德对他们说。

    “我们不在那里。”杰洛爵士回答。

    “我们在的话,篡夺者就要倒霉了。”奥斯威尔爵士道。

    “君临城陷之时,詹姆爵士用他的黄金宝剑杀了你们的国王,你们也没出现。”

    “我们身在远方。”杰洛爵士道,“否则伊里斯还会好端端地坐在铁王座上,而我们虚伪的弟兄则会下七层地狱。”

    “我解了风息堡之围,”奈德告诉他们,“提利尔和雷德温大人俯首称臣,他们麾下的骑士也都下跪效忠。我本以为你们一定会在其中。”

    “我们不轻易下跪。”亚瑟·戴恩爵士道。

    “威廉·戴瑞爵士带着你们的王后和韦赛里斯王子,往龙石岛逃去。我猜想你们可能也在船上。”

    “威廉爵士忠勇可嘉。”奥斯威尔爵士说。

    “但他并非御林铁卫,”杰洛爵士指出,“御林铁卫绝不临危脱逃。”

    “过去如此,现在亦然。”亚瑟爵士说着戴上头盔。

    “我们发过誓。”老杰洛爵士解释。

    奈德的幽灵们与他并肩上前,手握影子宝剑。以七对三。

    “一切就从这里开始吧。”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道。他抽出黎明,双手高举,剑身苍白好似乳白琉璃,在光线照耀下宛如蕴涵生命。

    “不对,”奈德哀伤地说,“一切将在这里结束。”当钢铁与幻影冲杀成一团,他听见了莱安娜的尖叫。“艾德!”她喊。一阵玫瑰花瓣的暴风,吹过染血长天,天空蓝得像死亡之眼。

    “艾德大人。”莱安娜又叫。

    “我保证,”他轻声说,“莱安,我保证……”

    “艾德大人。”有人从暗处也说了这句话。

    艾德·史塔克呻吟着睁开眼睛。月光从首相塔的高窗透进来。

    “艾德大人?”床边站了个影子。

    “多……多久了?”床单乱成一团,他的腿用夹板固定,打上了石膏,隐隐抽痛。

    “六天七夜。”那是维扬·普尔的声音。总管拿起杯子送到奈德唇边。“老爷,喝吧。”

    “这是……?”

    “只是开水而已。派席尔大学士说您醒来会渴。”

    于是奈德喝了。他的嘴唇干裂,开水如同蜂蜜般甜美。

    “国王陛下有令,”杯子见底后,维扬·普尔告诉他。“老爷,他要跟您谈谈。”

    “明天再说,”奈德道,“等我体力好点再说。”这会儿他无法面对劳勃。刚才那个梦吸走了他仅存的力量,让他软弱得像只小猫。

    “老爷,”普尔说,“陛下他要我们等您一睁眼,就带您去见他。”总管点起床边的蜡烛。

    奈德轻声咒骂。劳勃向来很没耐性。“跟他说我还太虚弱,没办法过去。如果他坚持要跟我谈谈,我很愿意在床上接待他。我希望你别把他从美梦中吵醒。顺便……”他正要说“乔里”,却想了起来。“把我的侍卫队长找来。”

    总管离开后没几分钟,埃林走进他的卧房。“大人。”

    “普尔说我睡了六天。”奈德道,“我要知道现在局势如何。”

    “弑君者跑了。”埃林告诉他,“传说是逃回凯岩城和他父亲会合。凯特琳夫人逮捕小恶魔的事,已经传遍大街小巷,所以我加派了守卫,希望您不介意。”

    “你做得很好。”奈德赞许道。“我的女儿们呢?”

    “大人,她们每天都陪着您。珊莎静静地为您祷告,可艾莉亚……”他迟疑了一下。“自他们把您带回来后,她就没说过半个字。大人,她性子很烈,我从没见哪个小女孩这么生气过。”

    “无论如何,”奈德道,“我希望我女儿们平安无事。恐怕麻烦才刚开始。”

    “艾德大人,她们不会有事的。”埃林道,“我拿性命担保。”

    “乔里他们……”

    “我把他们交给了静默修女会的姐妹,准备送回临冬城去。应该让乔里葬在他祖父身边。”

    他只能与祖父葬在一块,因为乔里的父亲葬在遥远的南方。马丁·凯索和其他人一样命丧南疆,战后奈德拆掉高塔,用其血色石砖在山脊上筑起八座石冢。据说雷加将它命名为极乐塔,但对奈德而言,那里却充满了痛苦的回忆。他们以七对三,却只有艾德·史塔克他自己,和小个子的泽地人霍兰·黎德两人生还。多年以来,这个梦反复出现,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

    “埃林,你做得很好。”奈德正说着,维扬·普尔又回来了。总管深深一鞠躬,“老爷,国王陛下在外面,王后也跟他一起。”

    奈德撑着坐起,断腿痛得他咬紧牙关。他没想到瑟曦会来,这也不是好兆头。“请他们进来,然后你们下去罢。我们的谈话内容不能外传。”普尔静静地离开。

    劳勃还花了点心思打扮。他穿着黑天鹅绒上衣,胸前用金线绣着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外罩黑金格子披风。他手里拿了瓶葡萄酒,喝得满脸通红。瑟曦·兰尼斯特跟在他身后,头上带着珠宝王冠。

    “陛下,”奈德道,“请您原谅,恕我无法起身。”

    “没关系。”国王粗声道,“要不要喝两口?青亭岛的好东西。”

    “一小杯就好,”奈德说,“我喝了罂粟花奶,头还昏昏沉沉的。”

    “还保得住脑袋,已经算你走运。”王后表示。

    “臭女人,给我安静点。”国王斥道。他端给奈德一杯酒。“脚还痛吗?”

    “还有一点。”奈德说。他虽然头晕目眩,却不愿在王后面前自承虚弱。

    “派席尔保证痊愈以后不会留下疤痕,”劳勃皱眉道,“我想你知道凯特琳干了什么好事吧?”

    “我知道。”奈德啜了一小口酒。“我夫人没有错,陛下。都是我的意思。”

    “奈德,我很不高兴。”劳勃咕哝道。

    “你凭什么对我家人下手?”瑟曦质问,“你以为你什么东西?”

    “我是御前首相。”奈德有礼但冰冷地回敬,“奉了你丈夫的指令,以国王之名维护和平和公理正义。”

    “你曾经是首相,”瑟曦不依不饶,“如今——”

    “安静!”国王咆哮道,“你问他问题,他也回答了你。”瑟曦冷冷地退开,满脸怒容。劳勃又转向奈德。“奈德,你说以国王之名维护和平,请问这就是你维护和平的方式么?总共死了七个人……”

    “八个,”王后纠正他,“崔格今早上死了,死于史塔克大人那一剑。”

    “先是在国王大道上公然绑架,然后又在城里面喝酒杀人,”国王道,“奈德,我不会容许这种事的。”

    “凯特琳有充分的理由去抓小恶魔——”

    “我说我不容许这种事发生!管她什么理由。我要你命令她立刻释放侏儒,然后跟詹姆和好。”

    “詹姆只因为想‘教训我’,就当着我的面屠杀了我三个部下,而你却叫我当这事没发生过?”

    “这场争端可不是我弟弟挑起的,”瑟曦告诉国王,“当时史塔克大人喝醉了酒,刚从妓院里出来。他手下的人攻击詹姆和他的卫士,就像他太太在国王大道上攻击提利昂一样。”

    “劳勃,事实是否如此你很清楚。”奈德道,“你可以问问贝里席大人,当时他在现场。”

    “我跟小指头谈过了,”劳勃道,“他说他急忙去找都城守卫队时,你们还没开打,不过他承认你当时的确是从某家妓院回来。”

    “某家妓院?劳勃,你是瞎了眼不成?我到那儿是去看你女儿!她妈给她取了个名字叫芭拉,长得很像我们住在峡谷、都还是小男孩时你那个女儿,你的第一个女儿。”他边说边看王后,可她像是戴着面具,苍白而冷静,不露出任何情绪。

    劳勃红了脸。“芭拉,”他喃喃说,“想哄我高兴吗?这小女子真该死,怎么一点常识都没有。”

    “她连十五岁都不到,就得出卖肉体,你还期望她有常识?”奈德难以置信地说。他的腿痛得厉害,使他按捺不住怒气。“劳勃,那傻孩子疯狂地爱着你,你知道吗?”

    国王瞄了瑟曦一眼。“这些事给王后听见不好。”

    “只怕不管我说什么,王后陛下都不会爱听。”奈德答道,“我听说弑君者逃出城去了。请你允许我把他抓回来接受法律制裁。”

    国王晃着杯中酒,沉思半晌,最后灌了一大口。“不行,”他说,“这样下去没完没了。詹姆杀了你三个人,你也杀了他五个,算扯平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正义吗?”奈德怒道,“如果是的话,那我真庆幸没继续当你的首相。”

    王后看看她丈夫。“以前要是有人敢用这种口气对坦格利安家的人说话——”

    “你当我是伊里斯吗?”劳勃打断她的话。

    “我当你是一国之君。论法律论姻亲,詹姆和提利昂都算是你兄弟,如今史塔克家的人赶走一个又抓了另一个,而这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都在羞辱你,你却只会乖乖站在旁边,一会儿问他腿痛不痛,一会儿问他要不要喝酒。”

    劳勃脸色阴沉,满面怒容。“臭女人,你要我说几次才会闭嘴?”

    瑟曦的神情轻蔑得无以复加。“天上诸神还真开了我俩一个大玩笑,”她说,“你应该穿裙子当女人,像个男人披挂上阵的该是我。”

    国王气得脸色发紫,伸手就是狠狠一拳,把她打得踉跄着撞上桌子,重重跌倒在地。瑟曦·兰尼斯特没吭半声,她伸出纤细的手指抚着脸,面颊光滑的雪白肌肤已经开始泛红,等到明天,半边脸就会肿起来。“我会把这当成荣誉的奖章。”她宣示。

    “那就给我安静地戴好,否则我让你更光荣。”劳勃保证。他大喊来人,穿着白色铠甲,高大阴沉的马林·特兰爵士走进屋内。“王后累了。送她回房。”骑士扶起瑟曦,一言不发地领她出去了。

    劳勃又拿起酒瓶,为自己斟满。“奈德,你也看到她是如何待我的了。”国王坐下来,抚着酒杯。“这就是我亲爱的妻子,我孩子的母亲。”他怒气已消,此刻奈德在他眼里所见只有哀伤和恐惧。“我不该打她的。这实在不是……实在不是国王该有的举动。”他低头盯着自己的手,仿佛不太明白那是什么东西。“我的力气向来很大……没人能打赢我,没有人。可万一你碰不到他,这场架又该怎么打?”国王困惑地摇摇头。“雷加……雷加他赢了,挨千刀的。奈德,我杀了他,我的战锤狠狠凿穿他那件黑铠甲,刺进他那颗黑心,教他当场死在我脚下。后人为这件事称颂不已。可他还是赢了。如今他拥有莱安娜,而我得到的却是她。”国王一饮而尽。

    “陛下,”奈德·史塔克道,“我有事要跟您谈……”

    劳勃伸出手指按住太阳穴。“我已经谈到反胃了。明天我要去御林打猎,你等我回来再说罢。”

    “若是诸神眷顾,等您回来我就不在了。您命令我返回临冬城,记得吗?”

    劳勃站起来,握着床柱稳住身子。“奈德,诸神很少眷顾世人的。拿去罢,这是你的东西。”他从斗篷内袋里拿出沉重的手形银徽章,丢在床上。“管你喜不喜欢,总之你他妈是我的首相。我不准你走。”

    奈德拾起银胸针。看来他别无选择。他脚伤抽痛,觉得自己无助得像个孩子。“坦格利安家那女孩——”

    国王一声呻吟,“七层地狱啊,你还提她干嘛?那件事算完了,我不想再谈。”

    “若你不愿听我忠告,还要我这个首相做什么?”

    “做什么?”劳勃大笑,“这烂国家总得有人管。奈德,把徽章戴起来。我跟你发誓,你要是敢再丢还给我,我就亲自把这烂东西配在詹姆·兰尼斯特身上。”

Chapter41 凯特琳

    艾林谷的日出,将东方的天空染成玫瑰和金黄。凯特琳·史塔克双手搁在窗外雕饰华丽的栏杆上,凝望着逐渐散溢的光辉。黎明爬过田野和森林,世界在她脚下由漆黑转为靛青,再变成茵绿。幽魂般的水冲出山脊,开始它们腾涌直落巨人之枪的漫长旅程,阿莱莎之泪上白雾激荡。凯特琳隐约可以感觉水花溅到脸上。

    阿莱莎·艾林生前眼睁睁地见到丈夫、兄弟和儿女惨遭杀害,却从未掉过一滴眼泪。于是诸神谕令,死后她将泪流不止,直到流下的泪水浇灌至峡谷平原的黑色沃野,因为她所爱的人们都葬在那里。阿莱莎已经死了六千年,然而至今没有一滴河水流到谷底。凯特琳不禁揣测,等自己死后,她的泪水又会变成多大的瀑布。“还有什么消息?”她说。

    “弑君者正在凯岩城集结军队,”身后的房间里,罗德利克爵士回答,“您哥哥信上说他派人去凯岩城,要求泰温大人表明意图,但至今没有回应。艾德慕已命凡斯大人和派柏大人把守金牙城下的隘口,并向您发誓,他决不放弃徒利家族的每一寸土地,若兰尼斯特敢来进犯,就用他们的血来浇灌。”

    凯特琳移开视线,不再观看日出。朝阳再美,也难以振奋她的心绪。想到一日之始如此美丽,却注定将以惨剧收场,她愈发感慨造物者的残酷。“艾德慕派了人也发了誓,”她说:“但他不是奔流城公爵。我父亲大人有消息吗?”

    “夫人,信上没提到霍斯特大人。”罗德利克爵士捻捻胡须。他养伤期间,胡子又重新色白如雪,林立如丛。现在的他,模样与从前几无二致了。

    “父亲若非病重,决不会把奔流的防务交给艾德慕。”她忧心忡忡地说,“鸟儿捎信来的时候,你应该立刻叫醒我才对。”

    “柯蒙学士告诉我,您妹妹想让您好好休息。”

    “应该叫醒我。”她坚持。

    “学士他还说,您妹妹准备在比武之后再和您谈谈。”

    “这么说来,她真打算把这出闹剧演下去?”凯特琳皱眉。“那侏儒拿她当笛子吹,她自己还蒙在鼓里。罗德利克爵士,无论今天早上结果如何,我们都该动身。我的职责是在临冬城陪伴儿子们。假如你体力还撑得住,我这就请莱莎派人护送我们到海鸥镇,我们从那里搭船回去。”

    “又要坐船?”罗德利克脸色发青,但还是忍耐住没有发抖。“夫人,就照您吩咐。”

    凯特琳唤来莱莎派给她差遣的仆人,老骑士则候在门外。她一边更衣,一边想着如果赶在决斗开始前与妹妹谈谈,或许能让她改变心意。莱莎行事全依心情而定,偏偏她的个性又阴晴不定。她所认识的,昔日奔流城那位羞怯少女,已经长成了时而傲慢,时而忧惧,又或残忍,甚至空幻不切实际,粗心大意、怯懦怕事、好大喜功的妇人,最糟糕的是她还变化无常。

    当初她那阴狠的狱吏连走带爬,跑来告诉她们提利昂·兰尼斯特有意认罪,凯特琳便力劝莱莎私下会审侏儒,然而妹妹非得在峡谷贵族面前大肆炫耀一番不可,结果竟演变至此……

    “兰尼斯特是我的犯人,”他们步上高塔楼梯,朝鹰巢城冰冷苍白的大厅走去时,她这么对罗德利克爵士说。凯特琳穿了一件朴素的灰羊毛外衣,系上一条镀银的腰带。“我妹妹不能忘记这点。”

    他们在莱莎居所外遇见叔叔怒气冲冲地冲出来。“这群傻瓜过节呢,你也去干嘛?”布林登爵士斥道,“本来我想叫你甩你妹妹两个耳光,把她打清醒,可这没用,你只会打痛自己的手。”

    “有只鸟儿从奔流城过来,”凯特琳开口,“艾德慕写信……”

    “孩子,我知道,”布林登斗篷上的黑鱼,是他全身上下惟一称得上装饰的东西。“我从柯蒙师傅那儿听到了消息。我请你妹妹拨给我一千精兵,火速驰援奔流城,结果你知道她说了些什么?她说“叔叔,鹰巢城的守军少不了一个,更别提一千,再说你是血门骑士,理应留守于此。”他身后敞开的大门内传出一阵充满稚气的笑声,叔叔沉着脸回头看了一眼。“好吧,反正我告诉她大可再找个新的血门骑士。无论我是不是黑鱼,我到底是徒利家的人。今天傍晚我就回奔流城。”

    凯特琳难掩惊讶之情。“就你一个人?你我都很清楚一个人走山路根本是找死。正好罗德利克爵士和我也准备回临冬城去。叔叔,跟我们一道走罢,那一千精兵我来给。奔流城绝不会孤军作战。”

    布林登沉吟半晌,然后唐突地点点头。“那就这样。虽然是绕远路,但我抵达的机会却也比较大。我在下面等你。”说完他大跨步离去,披风在背后飘荡。

    凯特琳与罗德利克爵士交换了个眼色,接着穿过大门,朝那一片高亢尖锐,却又焦虑不安的孩童嘻笑声走去。

    莱莎的居所位于一座小花园之上,花园呈圆圈状,白色高塔环绕四周。花园的泥土和青草上种植着蓝色花朵,当初工匠的原意是要栽培神木林,然而鹰巢城立基于山巅坚硬的磐石之上,无论自艾林谷运来多少沃壤,依旧不能让鱼梁木在此生根茁长。于是历任公爵改种草坪,并在花朵繁茂的矮树丛间放置雕像。两位决斗者与提利昂·兰尼斯特的性命,便将在此交付天上诸神,做出最后决断。

    莱莎刚梳洗完毕,换了身奶油色的天鹅绒外衣,乳白的颈项间戴了一串青玉和月长石,这时正在露天阳台上主持集会。该处视野恰好可将决斗过程尽收眼底,莱莎身边围满了随从、骑士、以及大小领主。其中大部分人依旧怀着希望,想娶她睡她,然后与她并肩统治艾林谷。但就凯特琳这些天来在鹰巢城所见判断,他们的希望不大。

    劳勃坐在高高的椅子上,座位下方搭了个木台,眼前有个穿着蓝白弄臣服的驼背木偶师,正操纵两个木头骑士相互砍杀,逗得鹰巢城公爵咯咯直笑,不停鼓掌。阳台上摆了一罐罐浓乳酪,以及一篮篮黑莓,宾客们正手拿雕花银杯,啜饮一种掺了橙香的甜葡萄酒。傻瓜过节,难怪布林登这么说。

    阳台上,杭特伯爵说了个笑话,引得莱莎开怀大笑,然后她又从林恩·科布瑞爵士的匕首上咬过一颗黑莓。众位追求者中,便数他俩最得莱莎欢心……至少,今天的情形是如此。若问凯特琳他们谁比较不适合,她还真无从答起。伊恩·杭特的年纪比琼恩·艾林更大,害了痛风,走起路来有些跛,膝下还有三个争吵不休的儿子,一个比一个贪婪。林恩爵士则是另一番荒唐相,他苗条英俊,是古老而衰败的科布瑞家族的继承人,但他性好虚荣,脾气暴躁,行事又不加思考……有人更谣传,他对男文之间的亲密关系出了名的没兴趣。

    莱莎远远望见凯特琳,立即起身热情拥抱,还在她颊上印下湿湿一吻。“早上天气可真好,你说是不是?天上诸神都在对我们微笑呢。亲爱的姐姐,快尝尝这酒,这是杭特大人特意从他自家酒窖里送来的。”

    “谢谢,不用了。莱莎,我要跟你谈谈。”

    “等下再说。”妹妹刚出口保证,就转身准备离开。

    “现在要谈。”凯特琳不自觉地提高音量,引来旁人转头观望。“莱莎,你不能这样胡闹下去。小恶魔活着才有价值,死了就只能喂乌鸦。若是他的代理骑士打赢——”

    “夫人,我看没这可能。”杭特爵士伸出布满老人斑的手拍拍她肩膀,向她保证。“瓦狄斯爵士武艺超群,三两下便可把那佣兵解决掉。”

    “大人,你就这么有把握?”凯特琳冷冷地说,“我可不敢说。”她在山路上亲眼见识过波隆的身手,他之所以能活到现在,绝非偶然。他行动灵敏宛如猎豹,那柄丑陋的剑更仿佛与他手臂合为一体。

    莱莎的追求者们纷纷聚集过来,如同围绕花朵的蜜蜂。“女人家哪懂这种事?”莫顿·韦伍德爵士道,“亲爱的夫人,瓦狄斯爵士乃堂堂骑士。至于那家伙嘛,呵,他那种人骨子里都是懦夫。打仗的时候,几千个聚在一起,还管点用,可叫他一对一与人单打独斗,谅他没这能耐。”

    “就算是这样,”凯特琳硬装出来的礼貌口吻,连自己都受不了。“敢问侏儒死了对我们有何好处?只要我们把他丢下山崖,您觉得詹姆会在乎我们有没有事先举行审判吗?”

    “干脆把他脑袋砍了,”林恩·科布瑞爵士提议,“再把首级送给弑君者,当作给他的警告。”

    莱莎不耐烦地甩甩及腰的红棕长发。“劳勃大人想要看他飞,”她的语气仿佛在为这场争执划下句点。“要怪也只能怪小恶魔自己,当初要求比武审判的也是他。”

    “即使莱莎夫人想拒绝,也无法在兼顾礼数的前提下办到。”杭特伯爵语气沉重地发言。

    凯特琳不理睬他们,把所有的力气都用来对付妹妹。“容我提醒你,提利昂·兰尼斯特是我的犯人。”

    “让我也提醒你,侏儒谋害的是我丈夫!”她提高音量。“他毒害了国王的首相,让我宝贝小小年纪就没了父亲,现在我要他付出代价!”莱莎旋身,裙裾跟着飞扬,她昂首阔步地走到阳台的一边。林恩爵士、莫顿爵士和其他追求者冷冰冰地点头致意,跟在她身后离去。

    “您认为真的是他干的吗?”只剩他们俩后,罗德利克爵士悄声问她。“谋害琼恩大人的事,是真的吗?小恶魔始终否认,坚决否认……”

    “我相信谋害艾林大人的是兰尼斯特家的人,”凯特琳回答:“但究竟是提利昂,还是詹姆爵士,抑或王后,甚至三人都有份,我就不敢说了。”当初莱莎送到临冬城的信上指称瑟曦为凶手,而现在她似乎又认定提利昂才是真凶……这难道因为侏儒近在眼前,王后却在好几百里格以外的南方,安全地躲在红堡高墙之后?凯特琳不禁希望自己当初在没拆信之前,就先把它烧掉。

    罗德利克爵士捻捻胡须。“若用毒药,那么……的确有可能是侏儒下的手,或者瑟曦。夫人,我无意冒犯,但人们不都说毒药是女人的武器吗?至于弑君者,呃……我对此人无甚好感,但他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他太喜欢看自己那把黄金宝剑染血了。夫人,真的是用毒药?”

    凯特琳有些不安地皱皱眉:“不然还有什么能造成自然死亡的假象?”身后,劳勃公爵眼见一个傀儡骑士把另外一个砍成两半,洒了一地红木屑,开心得兴奋尖叫。她瞄了外甥一眼,不禁叹气。“那孩子一点教养都没有。除非让他离开母亲身边一段时间,否则他永远不会有统治的能力。”

    “他的先父也有同感。”身旁有个声音接口。她转过头,看见手拿酒杯的柯蒙学士。“事实上,他原本打算送这孩子去龙石岛做养子,您知道……唉,我这是说了不该说的话。”他的喉结在松垂的学士锁链下方焦虑地起伏。“恐怕我喝多了杭特大人的好酒。流血之事总教我紧张……”

    “学士,你一定是弄错了,”凯特琳道,“是凯岩城,不是龙石岛,而且还是首相死后,未经我妹妹同意安排的。”

    学士的头猛地一抖,配上他长得出奇的脖子,看起来活像个木偶。“不,请您原谅,夫人,这是琼恩大人他自己——”

    他们下方铃声大作。贵族和侍女都不约而同放下手边的事,走到栏杆旁边。台下,两名身着天蓝色披风的卫兵领着提利昂·兰尼斯特出来。鹰巢城的臃肿修士伴他走到花园中央的石像旁。那是一座用带纹理的白色大理石雕刻出的、正在哭泣的女人,无疑便是阿莱莎。

    “小坏蛋来了,”劳勃公爵咯咯笑道,“妈咪,我可以让他飞了吗?我想看他飞。”

    “再等一等,小宝贝。”莱莎向他保证。

    “先审判,”林恩·科布瑞爵士慢条斯理地说,“再处决。”

    片刻之后,两名决斗者也从花园两边进场。骑士身边跟了两个年轻侍从,佣兵则由两位鹰巢城的士兵侍候。

    瓦狄斯·伊根爵士穿了锁甲和加垫外衣,其外从头到脚都被厚重的钢甲所覆盖。许多金属圆碟保护着手臂和胸膛间铠甲的交接处,它们都被涂成蓝白相间的艾林家族新月猎鹰纹章的式样。腰部到大腿罩着一件龙虾甲壳状的金属裙,脖子上则有一道坚固的颈甲。他的头盔两侧展出鹰翼,面罩是尖锐的鹰喙形状,只留一条细缝容他观察。

    轻装便甲的波隆,站在骑士身旁简直浑似赤身裸体。他只穿了件硬皮衣,外罩上好油的黑环甲,戴上金属头套和带护鼻的半罩圆盔。他挑了双高统皮靴,前端有钢制护腿,手套的指头部分缝上了黑铁环。凯特琳注意到佣兵足足比他的对手高出一头,手也较长……更别提两人的年龄差距了,根据她的目测,波隆起码年轻十五岁。

    他们在哭泣女人雕像脚下的草坪上面对面单膝跪地,兰尼斯特站在两人中间。修士从腰间的软布袋里取出一个多面水晶,高举过头,光线随即散射开来。七彩虹光轻跃过小恶魔的脸庞。修士以高亢、庄严,近乎歌唱的声调,请求天上诸神作见证,找出这人灵魂中的真相,若他无辜,则还其自由,若其有罪,则赐之以死。他的声音在四周的塔楼间回荡。

    当最后一抹余音散去,修士放下水晶,快步离去。提利昂在卫兵将他带走前,凑到波隆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佣兵听了哈哈大笑,起身拍拍膝盖上的草。

    鹰巢城公爵与峡谷守护者劳勃·艾林此时正不耐烦地在高高的座椅上扭来扭去。“他们什么时候开打?”他哀怨地问。

    瓦狄斯爵士的侍从之一扶他起身,另一个则为他拿来长近四尺,厚重橡木所制,表面有铁钉的三角形盾牌。两位侍从协力替他把盾绑在左臂前端。莱莎的士兵递给波隆一面类似的护盾,但佣兵啐了口唾沫,挥手拒绝。三天没刮的粗黑胡子盖住了他的下巴和两颊,但他决非没有剃刀。他的剑锋闪着致命的光泽,看得出每天都花好几个小时打磨,直到锋利得血肉难近为止。

    瓦狄斯爵士伸出一只戴着铁护腕的手,他的侍从递过一把漂亮的、两面开刃的长剑。剑身用银线雕镂出山间长空的纹理,剑柄如猎鹰的头,护手则是两只翅膀。“这把剑是我在君临的时候特意叫人为琼恩铸的,”莱莎骄傲地告诉她的宾客,他们都看着瓦狄斯爵士尝试挥舞。“每当他代替劳勃国王坐上铁王座,他总会配戴这柄剑。你们说它漂不漂亮?我认为让我们的骑士手持琼恩的剑替他复仇,是再恰当也不过了。”

    雕花银剑固然漂亮,但在凯特琳看来,若让瓦狄斯爵士用他自己的武器会更称手。可她深知与妹妹争执徒劳无功,因此什么也没说。

    “叫他们快打!”劳勃公爵大喊。

    瓦狄斯爵士转身面向鹰巢城公爵,举剑致敬。“为鹰巢城和艾林谷而战!”

    提利昂·兰尼斯特被安排坐在花园对面的露天阳台上,身边围满了守卫。波隆转身漫不经心地朝他做了个敬礼的动作。

    “他们就等你命令了。”莱莎夫人告诉她的公爵儿子。

    “快打!”男孩尖叫,两手紧握座椅扶手,不住地颤抖。

    瓦狄斯爵士立刻旋身,举起重盾。波隆也转过来面对他。两人的长剑交锋一次,两次,彼此试探。佣兵后退一步,骑士举盾在前追赶。他挥出一剑,但波隆猛地后跳,躲到攻击范围之外,银剑划过空气。波隆转向右边,瓦狄斯爵士跟过去,依然高举护盾。骑士向前逼近,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踩在不平坦的地面上。佣兵嘴边挂着淡淡的微笑,不断后退。瓦狄斯爵士挥剑猛攻,可波隆跳得更快,轻盈地跃过一块长满青苔的低矮石头。然后佣兵往左边绕,远离盾牌,朝骑士没有保护的那方而去。瓦狄斯爵士想砍他的腿,然而距离太远。波隆再往左跳,瓦狄斯爵士也跟着转身。

    “这家伙是个懦夫,”杭特伯爵道,“胆小鬼,有种就光明正大地打!”其他人也同声附和。

    凯特琳望向罗德利克爵士。她的教头简短地摇头道:“他故意让瓦狄斯爵士追他。全副武装加上盾牌,再强壮的人也会很快疲累。”

    其实,她几乎是看着他人练剑长大,观赏过的比武竞技不只半百,然而眼前这场决斗却与之殊异,更为致命:一招棋错,便在劫难逃。看着这番场景,凯特琳·史塔克却忆起了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曾经发生过的另一场决斗,在脑海中历历如绘,恍如昨日。

    那是在奔流城的下层庭院。布兰登眼见培提尔只穿戴头盔、护胸和锁甲,便也脱去自己的大半护具。当时培提尔恳求她以信物相赠,却被她拒绝。既然她被父亲大人许配给布兰登·史塔克,她的信物自然归他所有。那是由她亲手缝制的淡蓝手帕,上面绣着奔流城的飞跃鳟鱼。当她把手帕塞进他手中时,她向他恳求:“他只是个傻孩子,但我把他当弟弟一样疼爱。他若是死了,我会很难过。”她的未婚夫听了,便用那双史塔克家的冷静灰眸看着她,并答应饶那疯狂爱着她的小子一命。

    决斗才刚开始便告结束。已经成年的布兰登逼得小指头节节后退,从城堡庭院一直退到临水阶梯,攻势猛烈,剑如雨下,打得那男孩脚步踉跄,浑身是伤。“快投降!”他不止一次呼喊,但培提尔总是摇摇头,执拗地继续奋战。最后在水深及踝的地方,布兰登终于做出了断,他反手一记猛烈的挥砍,穿透培提尔的护胸环甲和皮革,划破肋骨下方的柔软血肉,伤口之深,凯特琳以为必定致命。他倒在血泊中,一边凝望着她,喃喃念着“凯特”,同时明艳的鲜血从他铁手套间汩汩涌出。这一切,她以为自己早已遗忘。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的脸庞……直到那天他们在君临重逢。

    小指头足足休养了两个星期,才有体力离开奔流城,然而她的父亲大人却禁止她到塔里的病房去探望。是莱莎协助学士照顾他,当年的她温柔得多,也害羞得多。艾德慕也去探望过,然而培提尔不愿见他。弟弟在决斗中担任布兰登的助手,小指头说什么也不能原谅。待他体力稍稍恢复,霍斯特·徒利公爵便派人将培提尔·贝里席放进一个密闭小轿,将他抬回五指半岛强风呼啸的嶙峋巨岩,回到他的诞生地继续疗养。

    刀剑的金属交击将凯特琳拉回现实。瓦狄斯爵士剑盾并用,攻势猛烈。佣兵不断后退,挡下道道攻势,脚步轻灵地跳过石块与树根,眼睛却从未离开对手。凯特琳发现他的动作极其灵敏,骑士的银剑始终碰不到他,而他那把丑恶的灰剑却在瓦狄斯爵士的肩甲上划了一道。

    突然,波隆溜到哭泣女人的雕像背后。瓦狄斯爵士收势不及,一剑朝他刚才的位置挥去,阿莱莎的白色大理石腿上火花迸发,两人这场迅捷的过招才开始没多久,便就暂告段落。

    “妈咪,他们打得不好看,”鹰巢城主抱怨,“我要看他们打真的。”

    “宝贝乖,他们马上就打给你看。”他母亲安慰他,“佣兵跑不了一整天的。”

    莱莎所在的阳台上,有些贵族一边对波隆冷嘲热讽,一边斟酒笑闹,然而在花园对面,提利昂-兰尼斯特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却全神贯注地看着两位决斗者你来我往,似乎身边一切都已消失。

    波隆倏地自雕像后窜出,依旧向左,双手擎剑朝骑士没有盾牌保护的那边猛砍。瓦狄斯爵士虽然挡下,但挡得很勉强。佣兵的剑顺势往上一弹,朝对方的头部扑去。只听铿锵一声,猎鹰的一只翅膀应声而断。瓦狄斯爵士后退半步,稳住身子,然后又举起盾牌。波隆的剑攻向这道木墙,砍得木屑四溅。佣兵再度向左,避开盾牌,一剑正中瓦狄斯爵士腹部,在骑士的铠甲上留下一道鲜明的裂口。

    瓦狄斯爵士后脚一蹬,手中银剑凌空挥出一道凶猛的圆弧。波隆硬是把它拨开,然后跳出去。骑士撞上哭泣的女人,震得她在基座上摇晃。他踉跄着退开,左顾右盼搜索对手,面罩上的细缝限制了他的视线。

    “爵士先生,在你后面!”杭特伯爵大喝,可惜为时已晚。波隆双手举剑,狠狠往下一斩,正中瓦狄斯爵士的右手肘。保护关节的细薄圆碟响声大作。骑士闷哼着转身,托起长剑。这回波隆守在原地,两人你来我往,刀剑交织出的金属歌声响彻花园,回荡在鹰巢城的七座白塔之间。

    “瓦狄斯爵士受伤了。”罗德利克爵士语气沉重地说。

    不需他说,凯特琳也看得见鲜血正如无数手指,从他前臂缓缓流下,她还看得见他手肘关节的黏湿。他的每记挡格越来越慢,越来越低。瓦狄斯爵士侧身面对敌人,想用盾牌抵挡攻势,然而波隆也跟着侧移,行动灵敏如猫。而今,佣兵似乎愈发强壮,他的挥砍陆续留下痕迹。骑士的铠甲、右腿、喙状面罩和护胸,甚至颈甲都印上了深陷的闪亮凹痕。瓦狄斯爵士右臂的新月猎鹰圆碟被砍成两截,挂在皮带上。他们可以听见从他面罩里传出的沉重呼吸。

    无论在场的众峡谷骑士和贵族多么高傲自大,他们都很清楚下面情势如何,只有妹妹依旧看不到真相。“瓦狄斯爵士,打够了,”莱莎夫人向下高喊,“快收拾他,我的宝贝等得不耐烦了。”

    瓦狄斯·伊根爵士的确是忠心耿耿,至死不渝。原本他还蹒跚后退,半蹲着躲在他那伤痕累累的盾牌后面,听了这话,他转而向前冲锋。这阵突如其来的猛攻大出波隆意外。瓦狄斯爵士跟他撞在一起,并将盾牌狠狠地朝佣兵面部砸去,差一点,差一点就把波隆打倒在地……佣兵踉跄后退,被一块石头绊到,赶忙扶住哭泣的女人维持重心。瓦狄斯爵士抛下盾牌,双手举剑猛扑上去。他的右手从肘部到指尖全都是血,但他最后的死命一击足以将波隆从头到脚劈成两半……如果佣兵跟他硬碰硬的话。

    反之,波隆箭步向后跳开。琼恩·艾林漂亮的雕花银剑砍到哭泣女人的大理石手肘,剑身三分之一处应声而断。这时波隆用肩膀拼命朝雕像背部撞去,饱经风雨摧残的阿莱莎·艾林雕像摇晃几下之后轰然倒下,将瓦狄斯·伊根爵士压在下面。

    转瞬间波隆已踏上他身体,踢开残余的金属圆碟碎片,暴露出手臂和胸甲间的脆弱部位。瓦狄斯爵士侧身躺卧,被断裂的哭泣女人雕像压住的躯体无法动弹。凯特琳听见骑士不住呻吟。佣兵双手握剑高举,用尽全身力气,狠命刺进,划过手臂,穿透肋骨。瓦狄斯·伊根爵士抖了一下,便不再动弹。

    一阵死寂笼罩着鹰巢城。波隆拔掉半罩头盔,扔在草坪上。刚才被盾牌撞到的嘴唇,此刻正流着血,炭黑色的头发也被汗水完全浸湿。他吐出一颗打落的牙齿。

    “妈咪,结束了吗?”鹰巢城公爵问。

    不,凯特琳想告诉他,一切才刚刚开始。

    “是的。”莱莎郁闷地说,声音一如她的侍卫队长那般冰冷而死寂。

    “现在我可以让那个小坏蛋飞了吗?”

    花园的另一头,提利昂站起身。“总之飞的不会是我这个小坏蛋,”他说,“这个小坏蛋打算跟萝卜一起搭篮子下山去,感谢您的关照。”

    “你以为——”莱莎开口。

    “我以为艾林家族还记得他们的族语,”小恶魔道,“高如荣誉。”

    “你答应我可以让他飞的。”鹰巢城公爵对他母亲尖叫,然后开始颤抖。

    莱莎夫人气得满脸通红。“孩子,天上诸神认为这人无辜,除了放他走,我们别无选择。”她提高音量,“来人,把兰尼斯特家的大人和他……那只怪物给我带走。护送他们到血门,然后放他们自由。要为他们准备足以维持到三叉戟河的马匹和粮食,同时务必归还他们一切行李和武器。他们走山路,想必会很需要这些装备。”

    “走山路?”提利昂·兰尼斯特道。莱莎嘴角泛起一丝细小但得意的微笑。凯特琳忽然明白过来,这不啻另一种死刑。提利昂·兰尼斯特想必也很清楚。然而侏儒仅故作礼貌地朝莱莎·艾林鞠了个躬。“遵命,夫人。”他说,“我们认得这条路。”

Chapter42 琼恩

    “我从没见过像你们这么无可救药的小鬼。”等他们全体聚集在训练场里,艾里沙·索恩爵士说,“你们的手生来只配挑粪,没资格拿剑。若是依我之见,我会发配你们通通去养猪。可是昨晚我听说葛伦正带着五个小伙子,从国王大道上来。其中一两个或许还有救。为了给他们腾出位置,我决定放过你们其中八个,交给司令官去处置。”他一个接一个喊出名字,“癞蛤蟆、呆头、大笨牛、娘娘腔、雀斑男、猴子、蠢蛋爵士,”最后他看看琼恩,“还有野种。”

    派普呼了口气,兴奋得把剑抛向空中。艾里沙爵士恶狠狠地瞪着他说:“从现在起,别人会称你们作守夜人,但如果你们信以为真,那就是天字第一号大笨蛋。你们都还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身上都是夏天味道,等冬天一来,你们就会像苍蝇一样全部死得四脚朝天。”说完艾里沙·索恩爵士便离开了。

    其他男孩立即把八个被擢升的人团团围住,又笑又骂,连声道贺。霍德用剑脊敲敲陶德的屁股,大喊:“现在你可是守夜人癞蛤蟆啦!”派普嚷着说要当黑衫军先得有坐骑,一跃跳上葛兰肩膀,两人同时扑倒,在地上翻滚打闹怪叫。戴利恩冲进武器库,回来时手中多了一袋劣等红酒。正当他们轮流喝酒,像呆瓜似地傻笑时,琼恩注意到山姆威尔·塔利孤伶伶地站在广场角落一棵光秃秃的树下。琼恩把酒袋递过去。“要不要来一口?”

    山姆摇摇头。“不用了,琼恩,谢谢。”

    “你还好吧?”

    “我很好,真的。”胖男孩在撒谎,“我真为你们高兴。”他试图挤出一抹微笑,结果只有那张圆脸木然地晃动。“有朝一日你一定会当上首席游骑兵,像你叔叔从前那样。”

    “我叔叔现在还是首席游骑兵。”琼恩纠正他。他绝不相信班扬·史塔克已死。他还来不及再说,只听霍德喊道,“好家伙,你打算独吞啊?”派普从他手中一把攫走酒袋,笑着跑开。葛兰抓住他的手,派普使劲把酒袋一捏,一股细细的红色酒柱便喷到琼恩脸上。霍德大吼着叫他别浪费好东西。琼恩含含糊糊、说不出话,挣扎着想站稳,这时梅沙和杰伦爬到墙上,开始朝他们猛扔雪球。

    等他挣脱开来,满头是雪,衣服上也都是葡萄酒,山姆威尔·塔利已经走了。

    当晚,三指哈布为庆祝男孩们的晋升,特别煮了顿丰盛晚餐。琼恩走进大厅时,总务长亲自领他前往靠近火炉的座位,途中老鸟们纷纷拍他表示嘉许。八个即将成为黑衣弟兄的男孩品尝了薄荷叶装饰、用大蒜和药草烤的羊肉,以及浸在奶油里的黄萝卜泥。“这可是总司令的餐桌上才有的好东西。”波文·马尔锡告诉他们。除此之外,桌上还有用菠菜、鹰嘴豆和芜菁做的凉拌沙拉,饭后甜点则是冰镇的蓝莓和甜奶油。

    “你觉得他们会把我们编在一起吗?”当他们开心地狼吞虎咽时,派普不禁问。

    陶德扮了个鬼脸。“希望不会,我受够了你那双丑耳朵。”

    “哟,”派普说,“天下乌鸦还不是一般黑。癞蛤蟆,我看你游骑兵是当定了,因为他们会把你派得离城堡越远越好。若是曼斯·雷德打来,只需掀开面罩,叫他们瞧瞧你那张脸,保管他们落荒而逃啊。”

    除了葛兰,大家哄堂而笑。“我真心希望自己能当游骑兵呢。”

    “我们不都一样。”梅沙道。黑衫军的每一位成员都有防守长城之责,若是敌人来袭,人人都必须举剑迎敌,然而游骑兵才是守夜人部队中真正的战斗主力。只有他们会骑马北出长城,扫荡影子塔以西鬼影幢幢的森林和冰雪覆盖的崇山峻岭,与野人、巨人和怪物般的雪熊作战。

    “那可不一定,”霍德说,“我就想当工匠。若是长城垮了,游骑兵还有什么用呢?”

    工匠群体包括负责维修堡垒和塔楼的石匠和木匠;负责挖掘隧道,敲碎石头铺路的矿工;负责砍伐靠近长城的树林的樵夫。据说多年以前,工匠们从鬼影森林中的冰湖运来巨大冰块,用雪橇南运,以将长城砌高。然而距离那样的年代,已经过了好几百年,如今他们所能做的,便只是沿着城墙,从东海望走到影子塔,修补沿途的裂缝,注意融化的迹象。

    “熊老可不是笨蛋,”戴利恩发表意见,“你一定会当上工匠,而琼恩也一定会当上游骑兵。咱们这群人里面他不仅剑使得最好,骑术也最棒,更何况他叔叔生前也是首……”他想起自己提到了什么,不自在地住嘴。

    “班扬·史塔克依旧是首席游骑兵。”琼恩·雪诺一边把玩着手中那碗蓝莓,一边对他说。别人或许对叔叔安然归来不抱期望,但他不会。他推开几乎碰都没碰的蓝莓,起身离开长凳。

    “这些你还要不要?”陶德问。

    “都给你。”事实上,连哈布精心烹调的晚餐,琼恩也几乎没动。“我吃不下了。”他从门边的挂勾上取下斗篷,穿了就准备出去。

    派普跟上来。“琼恩,怎么了?”

    “是山姆,”他承认,“今晚他没上桌。”

    “这家伙可不像是会错过餐点的人,”派普若有所思地说,“你觉得他生病了?”

    “他在害怕。因为我们就要离开他了。”他忆起自己离开临冬城当天,那些悲喜交加的道别。布兰支离破碎地躺在床上,罗柏发际还有雪花,艾莉亚则是得到“缝衣针”后疯狂地吻他。“等我们宣过誓,就会有各自应尽的义务。有些人可能被派往远方,前往东海望或影子塔。只有山姆会留下来继续受训,而雷斯特或库格那种人正在国王大道上等着他。天知道他们是什么德行,不过可以肯定艾里沙爵士一有机会就会叫他们去对付他。”

    派普皱眉:“能做的你都做了。”

    “我们做的还不够。”琼恩说。

    他回哈丁塔找白灵时,心中感到深切的不安。冰原狼跟在他身边走向马厩,刚一进门,几匹比较激动的马便伸腿踢栏,两耳后竖。琼恩为他的母马上鞍,骑出黑城堡,就着月光和夜色往南行去。白灵飞奔在前,转眼便消失无踪。琼恩由他去,狼总有打猎的本能。

    他的脑中漫无目的,纯粹只想骑马。他先是沿溪而行,聆听冰冷的溪水流过岩石,接着穿越旷野,踏上国王大道。道路在眼前伸展,狭窄、多石、杂草从生,看上去并非通往光明与希望的途径。然而这道路,却让琼恩·雪诺心里盈满思慕之情。临冬城就在路上某地,如果继续前行,则会抵达奔流城、君临、鹰巢城和其他许多地方,例如凯岩城、千面屿,多恩领的红色山脉,海中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瓦雷西亚浓烟滚滚的古老废墟。这些地方琼恩永远不能得见。世界在路的彼端……而他却在这里。

    一旦他发下誓言,便将以此为家,在此终老,和伊蒙师傅一样。“我还没发誓呢。”他喃喃自语。他并非违法乱纪之人,不像他们若不穿上黑衣,便得接受法律制裁。他以自由之身来到这里,同样也可以自由之身离去……除非他开口宣誓。他只需继续骑行,便可抛开这里的一切。等到新月再度满盈,他已经返回临冬城,与兄弟重新团聚。

    他们是你同父异母的兄弟,心中有一个声音在提醒他。还有不欢迎你的史塔克夫人。临冬城里无他容身之地,更不用说君临。连他自己的母亲也无法安顿他。想到她,他不禁难过起来。他想知道她是谁,长什么样,想知道父亲为何离开她。白痴,因为她是个妓女,要不然就是个有夫之妇。一定是牵连到某些阴暗又不名誉的事,否则艾德大人为何羞于提及?

    琼恩·雪诺将视线从国王大道转开,回头往后看去。黑城堡的灯火被一座小丘遮蔽,但巨大而冷漠的长城,却在月光照耀下直向天际,清晰可见。

    他调转马头,朝家的方向奔去。

    他刚爬过缓丘,瞧见远处司令塔的火光,白灵便回来了。冰原狼的口鼻一片血红,缓步跟在马旁边。在回去的路上,琼恩发现自己再度想起了山姆威尔·塔利。等他回到马厩,心里已有了主意。

    伊蒙学士的居所在一座坚固的木造堡垒内,正好位于鸦巢下方。学士年纪大了,身体也虚弱,因此他和两个负责照顾他起居,平时则协助他处理事务的年轻事务官住在一起。兄弟们间有个笑话,说全守夜人部队里最丑的两个都给派到他手下,只因为他瞎了眼,省得受罪。克莱达斯矮个子,秃头,几乎没下巴,长了一双粉红色的小眼睛,活像只鼹鼠。齐特脖子上长了个鸽子蛋那么大的瘤,脸上则布满疮和疙瘩。或许正因如此,无论何时他看起来总是怒气冲冲。

    来应门的是齐特。“我有事找伊蒙师傅。”琼恩告诉他。

    “学士已经睡啦,你也该上床了。明天再来看他愿不愿见你罢。”说完他准备关门。

    琼恩伸脚卡住门。“我现在就要跟他谈,等明早就太迟了。”

    齐特皱眉道:“学士可不习惯没事给人半夜吵醒。你知道他年纪多大了吗?”

    “我知道他年纪大,比你更懂待客之道。”琼恩说,“请代我向他致歉,若非情况紧急,我决不会打扰他休息的。”

    “如果我拒绝呢?”

    琼恩把脚稳稳地卡在门缝间。“我可以就这样站上整夜。”

    黑衣弟兄嫌恶地哼了一声,然后打开门让他进去。“到图书室去等。那边有木材,去生个火。我可不会让学士因为你的关系着凉。”

    等齐特领着伊蒙师傅进来,琼恩已经生起一炉劈啪作响的柴火。老人穿着睡袍,颈间依然挂着象征身份的锁链。即便睡觉,学士也不能取下。“我坐炉边那张椅子就好。”他大概是察觉到暖意,便这么说。等他舒服地坐下,齐特拿了张毛皮帮他盖住双脚,然后走到门边站定。

    “学士,这么晚还吵醒您,真是抱歉。”琼恩·雪诺道。

    “你并没有吵醒我,”伊蒙师傅回答,“我发现年纪越大,睡眠的需求就越少,而我已经很老了。我时常大半夜与过去的鬼魂为伍,回忆起五十年前的往事,恍如昨日。因此三更半夜的神秘访客,也算件不错的事。那么告诉我,琼恩·雪诺,这时候跑来找我,究竟有什么事?”

    “我想请您让山姆威尔·塔利结束训练,正式加入守夜人弟兄的行列。”

    “那不干伊蒙学士的事。”齐特抱怨。

    “总司令把训练新兵的事务交给艾里沙·索恩爵士负责,”师傅温和地说,“只有他才能决定某个孩子够不够格宣誓加入,这你想必也清楚。你为什么还来找我?”

    “因为总司令会听从您的建议,”琼恩告诉他,“更何况守夜人弟兄若有病痛伤患,也都由您照料。”

    “这么说来,你这位山姆威尔·塔利可有病痛伤患?”

    “他很快就会有,”琼恩向他保证,“除非您能伸出援手。”

    他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真相说出来,连放白灵去对付雷斯特的部分也没漏掉。伊蒙师傅静静地倾听,盲昧的双眼朝向炉火,然而齐特的眼神却随着他说的每一个字越显阴沉。“没有我们保护,山姆绝对撑不下去。”琼恩收了尾,“他对舞刀弄剑一窍不通。连我妹妹艾莉亚都能把他大卸八块,而她还不满十岁。假如艾里沙爵士强迫他打斗,他早晚会受伤,甚至被杀。”

    齐特听不下去了。“我在大厅里见过这肥小子,”他说,“他分明就是条猪,如果你说的是实话,那他还是个无可救药的胆小鬼。”

    “或许真是如此,”伊蒙师傅道,“齐特,你倒是说说,我们该拿这孩子怎么办?”

    “别理他,”齐特说,“长城本来就不是软脚虾该来的地方。就让他继续受训,直到他够格为止,管他要训练多少年。老天有眼,艾里沙爵士要嘛把他变成个男人,不然就把他杀掉。”

    “这种作法太愚蠢了,”琼恩道。他深吸一口气,稍稍整理思绪。“记得我曾听鲁温师傅解释过他为什么要始终戴着颈链。”

    伊蒙师傅伸出骨瘦如柴,满是皱纹的手指轻抚着他沉重的项圈。“继续说。”

    “他告诉我学士的颈链是用来提醒自己立下的誓言,”琼恩边回忆边说,“然后我追问他为什么每个环节都要用不同的金属,我说如果换成银链,搭配他的灰袍一定更出彩。鲁温师傅笑着告诉我:锁链乃是随着学士的知识渐长而逐一打造。不同的金属,代表不同领域的知识,黄金代表财务会计,白银象征救死扶伤,钢铁则是军事知识。他说除此之外,锁链还有别的意义。戴着锁链,可以随时提醒学士所服务的王国,对不对?想想看,如果说贵族老爷是黄金,骑士是钢铁,但光这两个金属环无法连成一条锁链,你还需要白银、铁和铅,锡、红铜和青铜,以及其他金属,他们象征着农夫、工匠等等各行各业的人。一条锁链需要各种金属,正如一个国家需要形形色色的人。”

    伊蒙师傅微笑道:“所以呢?”

    “守夜人也是如此,不然干嘛区分游骑兵、事务官和工匠呢?蓝道大人无法把山姆训练成战士,艾里沙爵士也不会有办法。无论你多用力,也不能把锡打成铁,但这不代表锡就没用。为什么不让山姆当个事务官呢?”

    齐特愤怒地绷着脸道:“我自己就是个事务官,你以为这是轻松差事,可以随便拿给胆小鬼做?守夜人日子过得下去,全靠我们事务官打猎种田、养马养牛,还有捡柴烧饭。你以为你穿的衣服是谁缝的?补给品又是谁从南方运来的?告诉你,通通是事务官。”

    伊蒙师傅的反应比较温和。“你这位朋友打猎技术如何?”

    “他痛恨打猎。”琼恩不得不承认。

    “那他会犁田吗?”学士问:“他能驾车开船吗?会不会杀牛呢?”

    “都不会。”

    齐特阴险地笑道:“我见过像他这种软弱的小少爷被派去做事时是什么德行。叫他们搅个奶油,就弄得皮破血流。叫他们拿斧头劈柴,就把自己的脚给砍了。”

    “我知道有件事山姆做得比谁都好。”

    “是什么?”伊蒙学士提问。

    琼恩警觉地看看站在门边,面疮发红,满脸怒意的齐特。“他可以帮您的忙,”他很快地说,“他懂算术,也会读书写字。我知道齐特不识字,克莱达斯眼睛又不好。山姆把他父亲的藏书都读遍了。他跟乌鸦应该会处得来,动物似乎都很喜欢他,白灵一见他就对他很有好感。除了打架,他能做的事很多。守夜人军团需要每一种人,何苦不为什么就杀掉一个呢?不如知人善任。”

    伊蒙学士闭上眼睛,琼恩一时还担心他睡着,但最后他开了口:“琼恩·雪诺,鲁温学士把你调教得很好。看来你的心思和你的剑一样灵敏。”

    “您的意思是……?”

    “我会仔细想想你的话,”学士语气坚定地告诉他,“现在嘛,我准备睡了。齐特,送这位年轻弟兄出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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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1942/ 第一时间欣赏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 作者:马丁所写的《冰与火之歌》为转载作品,冰与火之歌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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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介绍:
它是众所周知曾有过的最好的奇幻系列。马丁用天赋写作,熟练地将复杂的情节编制到一个严酷甚至残忍的世界中去,那里完全充满了灰色角色,而非传统的黑与白。这是一副横跨大陆的巨大国际象棋游戏,棋子是君王、私生子、骑士、巫师、妇女与孩童。令该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马丁对重要角色的刀斧趣味。这很对,在作者的套索下没有哪个人是安全的。尽管主角轮番交替,情节线却继续更为强劲。你是否厌倦了毫发无损的穿越火焰、没有淤伤地掉落百尺、以及用为另一只手挠痒痒等效的努力来抵御超人样生物的主角?那么该系列将是你的选择。全然不可预知的情节让你经历一种愉悦的体验。你还敢预知胜利者和失败者吗?如果你尚未阅读这个系列,那在这里先睹为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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