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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全文阅读

作者:马丁     冰与火之歌txt下载     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七章 艾莉亚

    雨水来了又去,天空阴霾不开,溪流统统高涨。第三天早上,艾莉亚注意到树下长苔藓的地方不对。“走错方向了,”骑过一颗苔藓茂密的榆树时,她对詹德利说,“我们在往南走。看到树下的苔藓了吗?”

    他将眼前浓密的黑发拨开,“我们顺着路走,仅此而已,这条路在此是往南。”

    我们今天一直在往南走,她想告诉他,昨天也是,沿着河床骑行开始就在往南。但昨天她没注意苔藓,因此不大确定。“我想我们迷路了,”她低声说,“不该离开那条河的,沿着它走就好。”

    “那条河弯来拐去,”詹德利说,“我敢打赌,我们走的这条路是捷径,只有土匪才知道。你瞧,柠檬、汤姆他们在这儿住了许多年。”

    这倒没错。艾莉亚咬紧嘴唇,“但苔藓……”

    “雨下得这样大,用不了多久,连耳朵里都会长出苔藓,”詹德利抱怨。

    “那也只会长在朝南的耳朵里!”艾莉亚固执地申明。想说服大牛可不容易,但眼下热派离开了他们,他是她惟一真正的伙伴。

    “沙玛要我为她烤面包,”离别那天,他告诉她,“不管怎么说,我厌倦了下雨和屁股酸痛地骑马,也厌倦了老是担惊受怕。这里不仅有麦酒,有兔子肉,我还会把面包做得很好,你们等着瞧吧,下次回来就知道了。你们会回来,对吗?等战争结束之后?”他忽然记起她是谁,涨红了脸补充道,“小姐。”

    艾莉亚不知战争是否有结束的那一天,但她点点头。“很抱歉那次打了你,”她道。热派虽然又蠢又胆小,但从君临城一路跟着她,几乎从未分离。“我打断了你的鼻子。”

    “你也打断了柠檬的。”热派咧嘴笑道,“真带劲。”

    “柠檬可不这么想,”艾莉亚阴郁地说。到了出发时间,热派请求亲吻“小姐”的手,她拍拍他肩膀。“别这么叫我。你是热派,我是阿利。”

    “在这儿,我不叫热派了。莎玛叫我‘小子’,跟叫那个她收养的男孩一样,我总弄不清她到底指谁。”

    之后,艾莉亚发觉自己莫名地想念他,好在还有哈尔温。她把胡伦的事对哈尔温说了,逃离红堡那天,她在马厩门边发现奄奄一息的马房总管。“唉,他常说自己会在马厩里过世,”哈尔温道,“我们都担心他到头来会断送在坏脾气的马脚下,想不到下手的却是狮子。”艾莉亚还把尤伦的事,逃出君临的事,以及其他许多经过都向对方倾诉,但留出她用缝衣针杀死马房小弟和割赫伦堡守卫喉咙的部分没有讲——跟哈尔温讲故事就跟和父亲讲故事差不多,有些事是不能坦白的。

    她也没有提及贾昆·赫加尔,以及兑现的三个死亡承诺。他给的硬币艾莉亚一直藏在腰带下,有时候,她会在晚上拿出来,回想他如何将手抹过脸庞,面容融合变化。“valarmorghulis,”她轻声开始,“格雷果爵士,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乔佛里国王。”

    哈尔温告诉她,当初由父亲派出,随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制裁格雷果爵士的二十名临冬城侍卫后来只活了六个,而且还都走散了。“那是个陷阱,小姐。泰温公爵派魔山越过红叉河来杀人放火,希望能引出您父亲大人。他料定艾德公爵会亲自西进对付格雷果·克里冈。好在弑君者不知泰温公爵的计划,听说弟弟被抓的消息后,即刻就在君临城中当街攻击您父亲。”

    “我记得那件事,”艾莉亚说,“他把乔里杀了。”除了少数被她惹火的时候,乔里对她总是笑口常开。

    “他杀了乔里,”哈尔温赞同,“还用马撞倒你父亲,撞断了他的腿,因此艾德大人无法亲自出动,只好派贝里大人去,但为对方增派了二十名临冬城的侍卫,我便是其中之一。去的人还包括索罗斯、雷蒙·戴瑞爵士、葛拉登·威尔德爵士以及一个叫罗沙·马勒里的男爵。格雷果在戏子滩等着我们,人马埋伏在两岸,只待我们过河,便从前后两方发动攻击。”

    “我亲眼目睹魔山一击就杀死雷蒙·戴瑞,那一击实在太可怕,不仅把戴瑞的手臂连肘砍断,还毙了他胯下的马。葛拉登·威尔德也战死在那儿,马勒里男爵则撞在河中淹死。狮子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我以为自己铁定没命,危急时刻,埃林大声发号施令,恢复了秩序。我们群聚在索罗斯周围,冲出一条血路。出发时的一百二十人中,到天黑只剩不到四十个,贝里伯爵也身负重伤。那天晚上,索罗斯从他胸口拔出一尺长的枪头,将煮沸的葡萄酒灌进空洞里。”

    “我们每个人都确信天亮时伯爵大人会死,但索罗斯在火堆边陪他祈祷了一整夜,黎明时,他竟活了过来,而且比前晚更强壮。虽然再过两个星期才能骑马,但他的勇气鼓舞了我们。他说,戏子滩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每一位牺牲者,都将获得十倍的复仇。”

    “当时我们无法再战。魔山只是泰温公爵的前锋,随后兰尼斯特军队便大举越过红叉河,席卷三河流域,途中烧杀掳掠。我们人少,只能骚扰对方,但彼此承诺,等劳勃国王西征,镇压泰温公爵的叛乱,便起兵与之汇合。后来传来的消息却是劳勃死了,艾德公爵也死了,瑟曦·兰尼斯特的小崽子登上铁王座。”

    “整个世界颠倒失序。你瞧,我们是御前首相派去对付叛徒的队伍,到头来自己竟成了叛徒,而泰温公爵当上御前首相。有些人想请求招安,但贝里伯爵不同意。‘我们是国王的人,’他如此声明,‘而狮子们残害着国王的子民。若不能为劳勃而战,就为他们而战,至死方休。’我们就是这么做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奇怪的事逐渐发生。我们每损失一个,就会出现更多人顶替他的位置。有些是骑士或侍从,出身名门世家,但多数是平民,包括农民、提琴手、客栈老板、仆人、鞋匠,甚至还有两个修士。形形色色的男人,女人,孩子,狗……”

    “狗?”艾莉亚诧异地问。

    “对。”哈尔温咧嘴笑道,“有个小伙子养着全世界最凶狠的狗,你简直无法想象。”

    “我要是有条凶狠的狗就好了,”艾莉亚向往地说,“一条能杀狮子的狗。”她有过一头冰原狼,名叫娜梅莉亚,但为了保护她不被王后杀掉,她朝她扔石头,把她赶跑了。冰原狼可以杀死狮子吗?她心里纳闷。

    当天下午又开始下雨,一直下到晚上。幸亏土匪们到处都有朋友,无需在野外扎营或在漏水的凉亭下寻求遮蔽——从前她跟热派和詹德利常这样。

    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废弃村落中住宿。它看起来是被“废弃”了,但等“幸运杰克”拿出猎号吹奏,两短两长,各种各样的人就从废墟和地窖中爬出来。他们带来麦酒、干苹果和一些不新鲜的大麦面包,土匪们则提供了一只安盖半路射到的鹅,因此晚餐几乎是一场盛宴。

    艾莉亚正咂着一根翅膀上最后一点肉,只见一位村民转身对柠檬斗篷说,“不到两天前,有些人打这儿经过,去寻找弑君者。”

    柠檬哼了一声。“他们该去奔流城。那最深的地牢里,潮湿阴冷,很是舒服。”他的鼻子看上去象压碎的苹果,伤口没好,又红又肿,他的情绪也很糟糕。

    “不对,”另一位村民说,“他逃跑了。”

    弑君者跑了?艾莉亚汗毛直竖。于是她屏息聆听。

    “真的?”七弦汤姆问。

    “俺才不信咧,”戴生锈半盔的独眼人说,人称他为“幸运杰克”,尽管在艾莉亚看来,失去一只眼睛似乎不算幸运。“俺在那地牢里待过,不可能跑的。”

    村民们耸耸肩。“绿胡子”抚摸着灰绿相间的浓密分叉胡,“反正,假如弑君者真跑了,狼仔们铁定大开杀戒。这情况得通报索罗斯,希望光之王会让他在圣火之中预见兰尼斯特的动向。”

    “这儿就有火,”安盖微笑。

    绿胡子哈哈大笑,一边拎住弓箭手的耳朵根。“妈的,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和尚吗,射手?你要泰洛西的佩罗盯着火瞅,除非想烤焦他的胡子!”

    柠檬将指节捏得“嗒嗒”作响,“贝里大人不是很想抓詹姆·兰尼斯特吗?这是个好机……”

    “他会不会吊死他,柠檬?”一个村妇问,“吊死这么一个俊俏家伙,多少有点可惜啊。”

    “先审判!”安盖说,“贝里大人总是先审判,规矩你们都知道。”他微笑道。“再上吊。”

    大家哄堂大笑。汤姆弹起木竖琴,低声歌唱:

    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他们说我们是贼。

    拿森林当城堡,

    走大地四海为家。

    没有金子逃得过我们的刀枪,

    没有少女逃得出我们的手掌。

    噢,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谁人见了都怕……

    艾莉亚在詹德利和哈尔温之间干燥温暖的角落里听了一会儿歌,便合上眼渐渐睡着了。她梦见了家乡,不是奔流城,而是临冬城,但这并不是一个好梦。她梦见自己独站在城堡外,泥浆直没到膝盖,灰色的城墙就在前方,但当她向城门走去,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艰难,城堡在眼前变淡,好似那并非花岗岩,而是烟雾。周围还有狼,细瘦的灰色身形在林木间穿梭,眼睛闪闪发光。无论何时,只要望向它们,她都忆起鲜血的滋味。

    第二天早晨,队伍离开道路,穿越原野。风,不停地刮,棕色的枯叶在周围旋转,但这次没有下雨,太阳从云朵后钻出来,明亮耀眼,以至于艾莉亚不得不拉起兜帽,遮住眼睛。

    她突然勒马,“走错方向了!”

    詹德利哼了一声,“怎么,又是苔藓?”

    “看那太阳,”她道,“我们在往南走!”艾莉亚从鞍囊里取出地图,好让他们看。“我们不该离开三叉戟河的,你们看。”她把地图在腿上展开,所有人都盯着她,“看这里,这就是奔流城,它在两条河之间。”

    “说得没错,”幸运杰克道,“我们知道奔流城在哪儿,每个人都知道。”

    “我们不去奔流城,”柠檬坦白。

    我差一点就到了,艾莉亚心想,早知道就把马给他们,自己走着去。她想起昨晚的梦,不由得咬紧嘴唇。

    “啊,别伤心啊,孩子,”七弦汤姆说,“你不会受到伤害的,我向你保证。”

    “你是个骗子!”

    “没人在骗你,”柠檬道,“我们本就没承诺什么,如何处置你,我们是作不了主的。”

    没错,柠檬跟汤姆一样,并非首领,这伙人的头目是泰洛西人佩罗。艾莉亚转过来面对他。“带我去奔流城,重重有赏,”她孤注一掷地说。

    “小家伙,”绿胡子答道,“寻常松鼠若教农夫抓住,逃不过剥皮下锅的命运,但若他逮住的是金松鼠,就得乖乖献给领主,否则将来会倒大霉的。”

    “我不是松鼠,”艾莉亚坚持。

    “谁说不是?”绿胡子哈哈大笑,“你是一只快被献到闪电大王驾前的金色小松鼠,不管是否情愿。别担心,他知道如何处置你,我打赌他会如你的愿把你送回母亲大人身边。”

    七弦汤姆点点头。“对,贝里伯爵是个好人。他会妥善处理你的,走着瞧吧。”

    贝里·唐德利恩伯爵。艾莉亚忆起从前在赫伦堡时从兰尼斯特的士兵和血戏子们那儿听到的故事。他们说他是森林中的幽灵,说他曾被瓦格·赫特杀死,被亚摩利·洛奇爵士杀死,魔山更是杀死过他两次。管他的,他不把我送回家,我也会杀死他。“凭什么要我去见贝里伯爵?”她平静地问。

    “我们把所有贵族俘虏都带给他处理,”安盖道。

    俘虏。艾莉亚深吸一口气,以稳定心绪。止如水。她瞥瞥骑马的土匪们,默然调转坐骑。迅如蛇。她一边想,一边用脚后跟猛踢马腹,从绿胡子和幸运杰克中间飞奔而去。詹德利的母马从面前一闪而过,她看到男孩脸上震惊的表情,随后便置身于旷野之中狂奔。

    现在东西南北并不重要。等甩掉他们,自然可以慢慢去找到奔流城的路。艾莉亚倾身向前,敦促马儿快跑。土匪们在身后咒骂,叫嚣着要她回去,但她充耳不闻。良久,她回头一望,只见四个人追了上来,安盖、哈尔温和绿胡子并肩奔驰,柠檬则落后一点,巨大的黄斗篷在身后飞舞。“疾如鹿,”她告诉她的座骑,“快,快,快跑。”

    艾莉亚在杂草丛生的褐色原野中驰骋,穿过齐腰高的草丛和堆堆枯叶,飞扬的马蹄激起翻飞枯叶。右手是树林,我可以在那儿甩掉他们。原野边沿有条干涸沟渠,她半步未停,飞跃而过,一头扎进榆树、衫木和桦树丛中。她偷偷往后瞧,发现安盖和哈尔温仍奋力紧跟,绿胡子已经落后,柠檬则根本看不到了。“快,再快点,”她告诉她的马,“你能行,你能行的!”

    她从两棵榆树间穿过,丝毫不在意苔藓长在哪边。随后又跃过一段朽木,远远绕开一棵倾倒的巨大枯树,断裂的枝杈从枯树中间伸出来。上了一个缓坡,又从另一侧下去,减速,加速,马蹄与硬石相击,溅出点点火花。登上小山,她再度向后瞥去。此时哈尔温已领先安盖,两人都在努力。绿胡子则越跑越慢,似乎快放弃了。

    一条小河挡在面前,她纵马踏进,淌过充塞棕色湿叶的流水,上岸时,不少叶子沾在马腿上。此处灌木较浓密,地上满是树根和石块,不得不减慢速度,但她仍不停地催促马儿。面前出现另一座小山,这座更陡峭。她爬上去,从另一面下来。树林究竟有多大?她疑惑地想。她知道自己的坐骑比较快,因为它是赫伦堡卢斯·波顿的马厩里最好的马之一,但速度在这儿派不上用场。我得返回平原,找到道路。她找了半天,却只发现一条猎人小径,狭窄又崎岖,但好歹比没有强。她沿着小径开跑,任凭树枝抽打脸颊,一根枝条勾住兜帽,将其掠到后面,片刻之间,她好害怕自己会被打下马来。有只狐狸被狂野的奔驰所惊扰,从灌木丛中窜出。小径将她带到另一条小河边。还是同一条河?莫非我在原地打转?没时间多想,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再往后,她的脸被荆棘划破,她知道自己一定像以前在君临追赶的那些猫一样难看。麻雀从桤木枝头飞散。树木变得稀疏,突然之间,她便走出了森林,宽阔平坦的原野在眼前展开,布满遭到践踏的湿草和野麦。艾莉亚踢马飞驰。跑啊!她心想,跑到奔流城,跑回家去!甩掉他们了吗?她飞快地向后一看,天!哈尔温只差了六码,而且还在接近中。不,她绝望地想,不,他不能,不该是他,这不公平。

    等他赶上时,两匹马都浑身是汗,近乎虚脱。他伸手抓住她的缰绳。艾莉亚自己也气喘吁吁,她知道没希望了。“你骑起马来像一个堂堂正正的北方人,小姐,”哈尔温边说边将两马都勒住,“和你姑姑莱安娜小姐一样。但你别忘记,我父亲是马房总管。”

    她用受伤的眼神看着他,“我以为你是我父亲的人。”

    “艾德大人死了,小姐。我现在属于闪电大王,属于我的弟兄们。”

    “你的弟兄们?”艾莉亚不记得老胡伦还有其他儿子。

    “安盖、柠檬、七弦汤姆、杰克、绿胡子……他们所有人。我们对你哥哥罗柏没有恶意,小姐……但并非为他而战。他有自己的军队,还有许多大诸侯,而老百姓们只有我们。”他打量着她,“你明白吗?”

    “我明白。”没错,我明白了,他不是罗柏的人,而我是他的俘虏。早知道当初就跟热派一起留下,没准可以偷那条小船,向上游航行到奔流城;早知道当乳鸽就好,乳鸽、娜娜、黄鼠狼或无父无母的小男孩阿利都不会有人来追。我曾经是头狼,她想,现在又变回那个愚蠢的小姐。

    “你要不要乖乖回去,”哈尔温问她,“还是要我把你绑起来,横放在马背上?”

    “我会回去,”她怏怏地说。只好暂时如此。

第十八章 山姆威尔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这是最后一步,最后最后的一步,我不能再走了,不能再走了。但他的脚却再次移动。一只,另一只;一步,又一步。他心想:这不是我的脚,它们是别人的,别人在走路,不可能是我。

    他低头就能看到那双笨拙而不成形的东西跌跌撞撞地跨过积雪,依稀记得鞋是黑色,但冰雪在周围冻结,使它们成了奇形怪状的雪球。他的腿好似两根冰棍。

    大雪一直没有停歇。积雪漫过膝盖,厚厚的冰壳如白色的护胫甲覆盖在小腿上,使他的脚步拖沓而踉跄。背上沉重的包裹让他看起来活象个驮背怪兽。我累了,太累了。我不能再走了,圣母慈悲,不能再走了。

    每走四五步,他都得伸手提剑带。其实早在先民拳峰,剑就丢了,可带子上还挂着两把匕首:琼恩给的龙晶匕首和他用来切肉的钢铁匕首。它们好沉啊,而他的肚子又大又圆,不管腰带系得多紧,如果忘记往上提,它就会滑落,缠到膝盖上。他试过将剑带系在肚子之上,可那样几乎就要达到腋窝,葛兰看了直想笑,而忧郁的艾迪评论说:“从前我认识一个人,他像这样把剑系在脖子上。有一天他滑倒在地,结果被剑柄刺穿了鼻子。”

    山姆一天到晚都在滑倒摔跤,因此他害怕。积雪下不仅有岩石树根,有时候冻土还掩盖了深深的窟窿。黑伯纳就踏入过一个窟窿,扭断了脚踝,那是三天前,还是四天前,还是……他其实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在那之后,总司令就让伯纳骑马。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感觉好像在坠落,而不是走路,永无止境地坠落,却又碰不到地面,只是一直往下,往下。我必须停止,好痛苦啊。我又冷又累,想睡……哪怕在火堆边睡一小会儿,吃点没有结冻的食物。

    但他清楚,如果停下来,就死定了。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们对此都清楚。逃离先民拳峰时,他们有五十个,也许更多,但接下来有人在大雪中走失,还有伤员流血至死……有时山姆听到殿后的人发出喊声,甚至是凄厉的惨叫。他一听之下便开始狂奔,奔出二三十码,尽其所能地跑,冻成冰棍的双脚死命踢起积雪。若腿再强壮一点,他还会继续。它们在我们后面,它们还在我们后面,它们要把我们一个个放倒。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长久的天寒地冻,让他忘了温暖的感觉。他共穿了三双长袜,两件内衣,外套双层羔羊毛上装,在此之外是一件厚实的棉褂,然后才是冰冷的铁锁甲,锁甲外他穿一件宽松的外套和加厚两倍的斗篷,斗篷用骨扣在下巴下扣紧,兜帽前翻,盖住额头。他戴了轻便的羊毛皮革手套,外罩厚厚的毛皮拳套,一条头巾紧紧包裹着脸庞,兜帽里面还有一顶绷紧的绒线帽,盖住耳朵。虽然如此,他仍觉得冷。尤其是脚,甚至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而就在昨天,它们却又痛得厉害,教人站着都无法忍受,逞论走路?每一步都让他想要尖叫。那是昨天吗?他不清楚。自离开先民拳峰以来,他就没睡过觉,应该说从号角吹响之后就没有躺下。除非是在走路时……人可以边走边睡吗?山姆不清楚,或者是又忘记了。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雪盘旋着在周围降下。有时候,它从白色的天空落下,有时候则从黑色的天空坠落,这是白天与黑夜惟一的区别。他肩上披满雪花,就像另一件斗篷,雪在包裹上高高地堆积,使得包裹更加沉重,更加难以承受。他的背心疼痛难忍,仿佛被插进了一把匕首,每走一步都来回绞动。他的肩膀因锁甲的重量而麻木。他一心想把它脱掉,却又不敢脱。因为要脱它,就得先脱大衣和外套,那样会被冻坏的。

    如果我再强壮一些,就好了……可我并不强壮,想也没有用。山姆又虚弱又肥胖,胖得承受不住自己的重量,锁甲对他而言委实太沉,尽管钢铁与肌肤之间有层层麻布与棉花,感觉上却好像把肩膀都磨破了。他唯一能做的只有抽噎,哭的时候,眼泪冻结在脸颊上。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若不是冰壳在脚下碎裂,他根本不觉得自己在走。左右两边,寂静的树木之间,隐约可以见到火炬,在坠落的雪花当中,发出橙色的光晕。它们静静地在树丛中移动,忽上忽下、忽前忽后地晃。那是熊老的火炬圈,他提醒自己,并为离开了它的人悲哀。他觉得自己是在追赶前方那些火炬,可惜它们也长了脚,而且比他的长,比他的壮,所以一直追不上。

    昨天,他恳求他们让他当个火炬手,即便那意味着身在外围,在重重黑暗紧逼下行走。他要火,他梦想着火。如果有火,就不会冷了。有人提醒他,开始他是有火炬的,后来却将它失落在雪地,令火熄灭。山姆不记得自己掉过火炬,只好假设那是真的。他太虚弱,无法长时间举手。说这事的是艾迪?是葛兰?他也不清楚。我又肥胖又虚弱又没用,现在连脑子也冻住了。抽噎着,他又迈出一步。

    他用头巾裹住鼻子和嘴巴,巾上全是鼻涕,僵硬的鼻涕,他担心它和脸冻在了一起。呼吸也困难,空气如此冰冷,吸进去都感到疼痛。“圣母慈悲,”他用沙哑的声音在冰冻的面罩下轻轻咕哝,“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每祈祷一句,就拖着腿在雪地里又跨一步,“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

    他的亲生母亲远在万里之外的南方,跟他的姐妹们和小弟弟狄肯一起安全地待在角陵城。和天上的圣母一样,她也听不到我的声音。修士们都说,圣母慈悲,但七神在长城外没有力量。这里是旧神的土地,那些属于树、属于狼、属于冰雪的无名神祗。“发发慈悲吧,”他轻声道,不管谁听到,旧神也好,新神也罢,甚至魔鬼……“噢,发发慈悲,可怜可怜我吧。”

    马斯林尖叫着求它可怜他。为何突然联想起这个?我不该记住这个。他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扔掉长剑,跪倒,恳求,甚至脱下厚厚的黑手套举在面前,当那是骑士表示降伏的护手甲。但尸鬼捏住他的喉咙,把他举到半空,几乎将脑袋拧下来。他还在尖声呼喊,祈求怜悯。死人没有怜悯,而异鬼……不,我不该想这些,不能想这些,不要去回忆,只管走路,走路,走路。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

    冰壳下的树根猛然绊住脚趾,山姆一个踉跄,沉重地单膝跪倒,咬到了自己的舌头。他尝到血的滋味,那比自先民拳峰以来尝过的任何东西都温暖。这就是我的终点,他心想,既然跌倒,就再没力气爬起来。他摸到一根树枝,牢牢握住,试图把自己重新拉起,但那双僵硬的腿实在无力支撑。锁甲太沉,而他太肥胖,太虚弱,太疲倦。

    “起来,猪头爵士,”有人路过时喊,山姆没理会。就让我躺在雪地里闭上双眼。死在这不算太糟。他冷到极点,再过一小会儿,就不会感觉到腰背和肩膀上可怕的疼痛了,正如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脚。至少他们不能责备我头一个死去。在先民拳峰,成百人死在他周围,之后他又亲眼目睹许多人毙命。山姆颤抖着松开握住树枝的手,让自己躺在雪地里。雪又冷又湿,但有重重衣服在,他几乎觉察不到。上方是苍白的天空,雪花飘落在肚子、胸口和眼睑上。它会铺成一条厚厚的白毯,盖住我,让我很暖和。将来他们会说,死去的山姆是个堂堂正正的守夜人。是的。是的。我尽到了职责,没有背弃自己的誓言。我又肥胖,又虚弱,又胆小,但我尽到了职责。

    乌鸦是他的职责,是他们带上他的惟一原因。他告诉过他们,他不想去,他是个胆小鬼,可伊蒙学士又老又瞎,他们需要他来照顾乌鸦。当初在先民拳峰安营扎寨,总司令特地找到他:“听着,你不是战士,我们彼此都很清楚,孩子。万一遭到攻击,你无需参战,否则只会碍手碍脚。你惟一要做的就是把消息送出去,不要跑来问信上该写什么,你自己决定,反正派一只鸟去黑城堡,再派一只去影子塔。”熊老用戴手套的指头指着山姆的脸。“我不管你是否会吓得尿裤子,也不管是否会有成千上万的野人嚎叫着要你的命,你得保证把鸟送出去,否则我发誓追你到七重地狱,要你永世遗憾。”莫尔蒙的乌鸦上上下下地点头叫道,“遗憾,遗憾,遗憾。”

    山姆很遗憾,他遗憾自己既不勇敢,也不强壮;他遗憾自己不会用武器;他遗憾自己不是父亲的好儿子,不是狄肯和姑娘们的好兄弟;他也遗憾自己即将死去。那么多优秀的人在拳峰上死去,他们坚强可靠,不像我,是个只会尖叫的胖小子。至少熊老不会到七重地狱来追我。我把鸟送了出去,尽到了职责。其实信息是他提前写就的,极简短,只有一句话:我们在先民拳峰上遭到攻击。他一直将其安稳地塞在装羊皮纸的袋子里,期望永远无需送出。

    号角吹响时,山姆在睡觉。起初他以为自己梦到了号角声,但睁开眼睛,雪正飘落在营地里,黑衣兄弟们都抓起弓箭和长矛,奔向环墙。附近只有齐特,他是伊蒙学士从前的事务官,脸颊长满疖子,脖子上还有一个大粉瘤。当第三声号角自树丛中呻吟着传来,山姆从没见过一个人能如此恐惧。“帮我把鸟放出去,”他请求,但对方转身就跑,手里还拿着匕首。他得去照顾猎狗,山姆想起来,或许总司令也给他下了命令。

    手套里的指头异常僵硬笨拙,并因恐惧和寒冷而颤抖,他好歹找到装羊皮纸的口袋,拔出事先写的短信。乌鸦们狂乱地咶噪,当他打开来自黑城堡的笼子,其中一只鸟顿时直冲向他的脸,在他抓到另一只之前又有两只逃走,而被他抓住的乌鸦,隔着手套将他的手啄出了血。他死命不放,得以将那一小卷羊皮纸捆上。此时号声已歇,先民拳峰上充斥着发号施令和钢铁碰撞声。“飞吧!”山姆大喊,将乌鸦抛向空中。

    来自影子塔的笼子里的鸟尖叫扑腾得如此疯狂,以至于他害怕得不敢开门,只好强迫自己。这次他逮住了第一只试图逃走的乌鸦,片刻之后,它载着消息在飞雪中上升离开。

    职责履行完毕,接下来他用吓得笨拙的手指戴上帽子,穿上外套和兜帽斗蓬,紧紧扣上剑带,使它不至于滑落,然后找到包裹,将所有东西塞进去:备用内衣,干袜子,琼恩给的龙晶箭头和矛尖,那只旧的战号,羊皮纸,墨水,鹅毛笔,先前画的地图,外加从长城带来、一直保存着的一段石头般硬的蒜肠。他系好包裹,把它扛到背上。总司令说我不用上环墙,他心想,也叫我不要跑去问他。山姆深深吸口气,意识到自己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他迷乱地转圈,恐惧一如既往在体内增长。狗吠,马嘶,经由大雪的压制,听起来似乎都很遥远。三码以外,什么都看不清,甚至环绕山顶的矮石墙上燃烧的火炬也不例外。难道火炬熄灭了?这个想法太可怕。三声长长的号角,三声代表异鬼来袭。它们是林间的白鬼,冰冷的阴影,骑着巨大的冰蜘蛛,追逐热血……小时侯,这些故事令他尖叫颤抖。

    他笨手笨脚地拔剑出鞘,在雪地沉重跋涉。一条狗从面前吠叫着跑过。他看到一些影子塔来的人,留大胡子,拿着长柄斧和八尺长矛。有他们为伴,感觉比较安全,因此他跟随他们走到墙边。环形石墙上的火炬还在烧,一阵欣慰的颤栗袭过全身。

    黑衣兄弟们手持武器,并肩而立,一边凝视大雪飘落,一边等待。马拉多·洛克爵士策马经过,头盔上沾满点点雪花。山姆站在其他人背后,搜寻着葛兰和忧郁的艾迪的身影。如果注定一死,我宁愿死在朋友们身边,他记得自己曾这么想。可惜周围都是陌生人,影子塔的人,由一位名叫班恩的游骑兵指挥。

    “他们来了,”一位兄弟说。

    “搭箭,”班恩道,二十支黑色的羽箭沉默地从二十个箭袋中抽出,搭上二十根弓弦。

    “诸神保佑,有好几百,”另一位兄弟轻声说。

    “拉弓,”班恩道,接着又补了一句,“别慌。”山姆看不到什么,也不想看见。守夜人站在火炬后面等待,弓箭拉到耳际,有些东西正穿过大雪,自那黑暗湿滑的山坡爬上来。“别慌,”班恩再度强调,“别慌,别慌……”然后——“放。”

    羽箭嗖地飞出。

    沿着环墙排列的人们发出一阵参差不齐的欢呼,顷刻间又消退下去。“它们没有停,大人,”一个人对班恩说,另一个则喊,“有更多的过来!看那儿,林子里,”还有一个说,“诸神慈悲,它们还在往上爬。差不多快上来了,马上!”山姆往后退去,颤抖得像秋天的树上最后一片叶子,既寒冷,也恐惧。那晚好冷啊,甚至比现在更冷。现在有好温暖的雪。我感觉好多了。只需再休息一会儿,一小会儿,就能恢复体力,继续前进。再休息一小会儿。

    一匹马从头顶越过,一匹毛发蓬乱的灰马,鬃毛有积雪,马蹄结了一层冰。山姆看着它出现和消失。又一匹马从降雪中走来,由一个穿黑衣的人牵引。他看见山姆挡路,便一边咒骂他,一边领马绕开。真希望我也有匹马,他心想,如果有匹马,就能继续前进,还可以坐在鞍上,甚至睡一会儿。可惜多数坐骑都在先民拳峰丢失,剩下的驮着食物、火炬和伤员,而山姆没受伤,他只是又肥胖,又虚弱,又胆小。

    他真是个胆小鬼。蓝道大人,他的父亲,常这么评价,而今证明这没有错。山姆是塔利家的继承人,但他如此无能,因此被父亲送来长城。弟弟狄肯将会继承土地与城堡,还有那把角陵的领主们骄傲地佩戴了数百年的瓦雷利亚巨剑碎心。不知狄肯会不会为这个远在世界边缘、于大雪中死去的哥哥掉一滴眼泪。他为什么要落泪?不值得为胆小鬼哭泣。他听过父亲千百次告诉母亲。这点连熊老也明白。

    “火箭,”那晚在先民拳峰,总司令突然骑马咆哮着出现,“给它们火尝尝!”此时他注意到浑身发抖的山姆。“塔利!快离开!去照顾乌鸦!”

    “我……我……我把消息送走了。”

    “很好。”莫尔蒙的乌鸦在他肩上重复,“很好,很好。”

    穿着毛皮和盔甲的总司令显得很魁梧,黑铁面罩后的眼睛精光逼人。“你别在这儿碍手碍脚,回鸦笼那儿去。我不想在需要传信时还得先找你。把那些鸟准备好!”他不等回答,掉转马头沿环墙一路小跑,一边喊,“火!给它们火尝尝!”

    山姆无需别人说第二遍,就以那双胖腿可以达到的最快速度逃回鸦笼边。我可以先把消息写好,他心想,需要时就能尽快送出去。于是他点起一小堆火,花了不必少时间烤融结冰的墨水,然后坐在火堆旁一块石头上,拿起鹅毛笔和羊皮纸,开始写信。

    在寒气和冰雪中,我们遭到攻击,但火箭将敌人击退,他写道。索伦·斯莫伍德大声下令,“搭箭,拉弓……放。”飞箭的声响犹如圣母的祈祷那么动听。“烧吧,你们这些死混蛋,烧吧,”戴文边喊边纵声大笑。弟兄们又是欢呼,又是咒骂。大家都很安全,他写道,我们还在先民拳峰。山姆希望他们的弓术比自己强。

    他将写好的信放到一边,又取出一张空白羊皮纸。我们在先民拳峰上战斗,大雪纷飞。只听一个人喊,“它们没有停。”反击的效果尚不明朗。“拿起长矛,”有人叫道。说话的也许是马拉多爵士,但山姆无法确定。尸鬼穿过大雪,继续杀来,他写道,我们用火加以驱赶。他转头看去,透过飘摇的雪花,只能看见营地中央的大火堆,骑马的人们在它周围不安地来回移动。那是预备队,用于冲击任何突破环墙的东西。他们没有执剑,而是在篝火中点燃火炬,用它来武装自己。

    到处都是尸鬼,他一边写,一边听到北方传来喊叫。它们从南北两面同时发动进攻。长矛和利剑都不起作用,惟有火焰能抵挡它们。“放,放,放!”一个声音在黑夜中嘶喊,另一个则惊叫道,“妈的!好大!,”第三个声音说,“巨人!”第四个声音坚持,“熊,一头熊!”马儿嘶鸣,猎狗吠叫,如此多的声音,山姆再也分辨不清。他落笔更快,一封接着一封。敌人包括大批死野人、一个巨人甚至一头熊,它们漫山遍野地扑上来。他听到钢铁和木头的撞击声,这只意味着一件事:尸鬼越过了环墙,战斗正在营地里展开。十几个骑马的弟兄凶猛地从他身边驰过,往东墙而去,每人手上都举着燃烧的火炬,焰苗跳动。莫尔蒙总司令用火来迎战。我们已经取得了胜利。我们正在取得胜利。我们在坚持。我们要杀开一条血路,退回长城去。我们被困在先民拳峰,四面楚歌。

    一个影子塔的人跌跌撞撞地从黑暗中走来,倒在山姆脚边。临死前,他爬到离火堆仅一尺之遥的地方。输了,山姆写道,战斗输了,我们输了。

    为什么我要记住先民拳峰上的战斗?他不该记住这些,不想记住这些。他试图回忆母亲,回忆妹妹塔拉,回忆卡斯特堡垒里那个叫吉莉的女孩。有人在摇他肩膀。“起来,”一个声音说,“山姆,你不能在这儿睡。起来,继续前进!”

    我没睡,只是休息。“走开,”他道,言语冻在冷气里,“我很好,只想休息休息。”

    “起来。”是葛兰的声音,沙哑而刺耳。他出现在山姆上方,黑衣结了一层冰,“熊老说,不能休息。你会死的。”

    “葛兰,”他微笑,“不,真的,我在这儿很好。你快走吧,我再休息一小会儿,就会赶上去。”

    “才怪!”葛兰浓密的棕胡子在嘴巴四周冻住了,让他看起来显得苍老,“你会冻僵的,要么被异鬼逮着。山姆,你给我起来!”

    记得离开长城的前夜,派普以一贯的方式嘲弄葛兰,他边微笑边说葛兰最适合参加巡逻,因为太笨,所以不会害怕。葛兰激烈地否认,直到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哎,他健壮,结实,有力——艾里沙·索恩爵士管他叫“笨牛”,就像叫山姆“猪头爵士”和琼恩“雪诺大人”——但一直对山姆相当友好。那只是琼恩的缘故啦,如果没有琼恩,他们都不会喜欢我的。现下琼恩走了,跟断掌科林一起在风声峡失踪,多半已经死去。山姆想为他哭泣,可惜泪水也会结冰,而他的眼睛早已睁不大开了。

    一位拿火炬的高个子弟兄停在他们身边,在那奇妙的瞬间,山姆感到阵阵温暖。“随他去,”那人对葛兰说,“不能走的就算完了。替自己省点力气吧,葛兰。”

    “他会起来,”葛兰顽固地回答,“只需要别人帮一把。”

    那人继续前行,并将神佑的温暖一起带走。葛兰试图拉山姆起来。“好疼,”他抱怨,“停下,葛兰,你弄疼我胳膊了。停下。”

    “你死沉死沉的。”葛兰将双手塞进山姆的腋窝下,闷哼一声,将他抱了起来。然而刚一放手,胖子又坐回雪地上。葛兰狠狠地给了他一脚,靴上的冰踢碎了,飞散开来。“起来!”他又踢他,“快起来继续走!你不能放弃!”

    山姆侧身躺下,紧紧蜷缩成球,以保护自己不被踢伤。有层层羊毛、皮革和盔甲保护,他几乎感觉不到痛,即使如此,心里却很受伤。我以为葛兰是我朋友。朋友就不该踢我。他们为何不让我休息?我只想睡一会儿,仅此而已,休息休息,睡一睡,或许死一次。

    “你帮俺拿火炬,俺扛这胖小子。”

    他突然离开柔软而甜美的雪毯,被提到冰冷的空气当中,向前漂流。膝盖下有条胳膊,另一条胳膊在背脊下面。山姆抬起头,眨眨眼睛。面前有一张脸,一张宽阔粗犷的脸,扁扁的狮子鼻,黑色的小眼睛,蓬乱的棕色摞腮胡。他见过这张脸,但过了一会儿才记起来。是保罗。小保罗。火炬的热量融化冰水,流进他眼睛里。“你抬得了他吗?”他听见葛兰问。

    “俺抬过一头比他还沉的小牛。俺把它抬回它妈妈身边,好让它有奶喝。”

    小保罗每跨一步,山姆的脑袋都随之上下晃动。“停下,”他咕咕哝哝地道,“把我放下,我不是婴儿。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抽噎着。“让我死吧。”

    “安静,山姆,”葛兰说,“省点力气。想想你的兄弟姐妹,想想伊蒙学士,想想你最喜欢的食物。假如可以的话,唱支歌吧。”

    “大声地唱?”

    “在脑子里唱。”

    山姆知道上百首歌,如今却一首也想不起,好象歌词全部从脑海里消失。他又开始抽噎,“我什么歌都不会,葛兰,本来是会一点的,现在却不记得了。”

    “没关系,”葛兰道,“瞧,‘狗熊与美少女’怎么样?每个人都会唱呢!‘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别,别唱这首,”山姆恳求。他记起先民拳峰上那头熊,腐烂的皮肉上没有一丝毛发。我不要想起任何关于熊的事。“别唱了,求求你,葛兰。”

    “那就想想你的乌鸦。”

    “它们不是我的。”他们是总司令的乌鸦,守夜人军团的乌鸦。“它们属于黑城堡和影子塔。”

    小保罗皱起眉头。“齐特说俺可以留着熊老的乌鸦,就那只会说话的鸟儿。俺还省下玉米给它咧。”他摇摇头。“哦,俺又忘了,把玉米留在了藏起来的地方。”他继续沉重地向前走着,每走一步嘴里都冒出苍白的吐息。良久,他突然道,“俺可以要你一只乌鸦吗?只要一只,俺保证,决不让拉克吃掉它。”

    “它们都飞走了,”山姆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大家。“它们大概都飞回长城去了。”当号角声再度响起,喝令弟兄们上马时,他便把鸟儿全放了。两短一长,紧急上马的指示。没理由上马,除非是为放弃先民拳峰,除非是战斗彻底失败。恐惧狠狠地咬啮着山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打开笼子,直到目睹最后一只乌鸦拍翅飞入暴风雪中,方才意识到刚写的消息一条也没送走。

    “不,”他尖叫,“噢,不,噢,不。”大雪飘飞,号声吹鸣,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它呼喊着,上马啊,上马啊,上马啊!山姆看见两只乌鸦停在一块岩石上,连忙赶过去,但那两只鸟儿懒洋洋地拍拍翅膀,向着相反的方向,飞进漩涡的大雪中。他追向其中一只,呼吸如浓厚的白云般从鼻孔里喷出,接着一个踉跄,发现自己离环墙仅十尺之遥。

    之后……他记得脸庞和喉咙上都钉着箭的死人爬过岩石,有的浑身披挂锁甲,有的几乎全裸……其中多数是野人,也有一些穿褪色的黑衣。他记得看到一位影子塔的人将长矛刺进一个尸鬼苍白柔软的肚皮,直穿后背,可那东西跌跌撞撞地径直沿着枪杆走上前,伸出黑色的双手,扭转那弟兄的头颅,直到鲜血从他嘴里喷出。山姆差不多可以肯定,那是当天他第一次尿裤子。

    他不记得自己逃跑,但一定是跑了,因为接下来已身在半个营地之外的篝火边,跟老奥廷·威勒斯爵士和弓箭手们在一起。奥廷爵士跪在雪地,惊恐地扫视着周围的混乱场面,直到一匹无人骑乘的马跑过,踢中了他的脸。弓箭手们对此毫不理会,自顾自地朝着黑暗中的影子施放火箭。山姆看到一个尸鬼中箭后被火焰所吞没,但还有十几个在后面,其中有一苍白的巨影,铁定是头熊,而弓箭手们很快就没弹药了。

    接下来山姆已骑在马上。那不是他的马,他也不记得自己上马,或许这正是踢碎奥廷爵士脸庞那匹马。号角继续吹奏,他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

    一片屠杀、混乱和飞雪中,他看到忧郁的艾迪骑在矮马上,用长矛举着守夜人军团的朴素黑旗。“山姆,”艾迪看到他便说,“请你帮个忙,把我叫醒好吗?我在做可怕的恶梦。”

    每时每刻都有更多人骑上马,战号将大家召集起来。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它们越过了西墙,大人,”索伦·斯莫伍德一边对熊老嘶喊,一边奋力控制自己的坐骑,“我带预备队出击……”

    “不!”莫尔蒙竭力吼叫,才让声音压过号角,“把他们叫回来,我们突围!”他站在马蹬上,黑斗蓬在风中剌剌作响,铠甲映射着火光。“全体整队!”他高喊,“楔形队形,我们骑马冲出去!先朝南,再往东!”

    “大人,南面山坡上爬满了那些东西!”

    “其他地方太陡!”莫尔蒙说,“我们得——”

    那头熊蹒跚着从大雪中走出,山姆的马嘶叫人立,差点将他甩下。他又尿了裤子。还以为都尿光了呢。这是头死熊,颜色苍白,皮肉腐烂,毛皮脱落,右前肢的上半部分烧得只剩骨头,但它仍在前进。那双眼睛是活的。明亮的蓝色,正如琼恩所说,象冰冻的星星一样闪烁。索伦·斯莫伍德冲上去,长剑在火光下闪着橙红的光。他的挥劈差点将熊的头砍掉,而熊拍掉了他的头。

    “快跑!”总司令大喊一声,掉转马头。

    到达环墙时,人马已进入疾驰状态。山姆以前总是害怕,不敢让马跃起,但当低矮的石墙出现在面前时,他知道这次别无选择。于是他边踢马,边闭上眼睛,发出一声呜咽。马载他跳了过去,不知怎的,不知怎的,马载他跳了过去!他右边的骑手撞到墙上,钢铁、皮革和嘶叫的马搅作一团,然后尸鬼们一拥而上……楔形队形飞奔下山,从抓来的黑手间穿过,从明亮的蓝眼睛间穿过,从凛冽的风雪间穿过。时而有马跌倒翻滚,时而有人坠落在地,时而火炬在空中打转,时而斧剑砍向已死的血肉。山姆威尔·塔利抽噎着,自己也不知打哪儿来那么大力气,只管把马死死抓紧。

    他位于飞驰的前锋中,前后左右都有弟兄。有条猎狗跟他们跑了一段,顺着积雪的山坡在马匹中间来回穿梭,最后却越奔越慢。守在原地的尸鬼们被马撞翻,被马蹄踩踏,然而即使倒下,它们仍然抓向长剑、马蹬和马腿。山姆看到一个尸鬼用左手拉住一匹马的鞍子,右手则撕裂马腹。

    树木突然出现在周围,山姆淌过一条冰冻的溪流,溅起水花。厮杀声在身后渐渐变小。他松了口气,回头吁吁直喘……不料一个黑衣人猛地从灌木丛中跳将出来,把他扯下鞍。山姆根本没看清,来人便一跃上马,飞驰而去。他想追,跑不两步绊到树根,脸朝下重重摔倒,像婴儿一样抽噎,直至忧郁的艾迪循声找来。

    那是他关于先民拳峰最后一点连贯记忆。之后,若干小时之后,他颤抖着站立在幸存者中间,他们一半骑马,一半步行。那儿离先民拳峰已有好几里,但山姆不记得怎么过来的。逃命的时候,戴文带着五匹驮马,满载食物、油和火炬,其中三匹得以脱身。于是熊老重新分配货物,这样即便失去任何一匹驮马,也不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他还让健康的人交出马匹,给伤员骑;他组织好步行的人,在前后左右安排火炬圈,以为防卫。我只需一直走,山姆告诉自己,就可以回家了。但走不到一个小时,他便开始踉跄,开始落后……

    而他们三人现在越落越后,他知道。记得派普曾说,小保罗是守夜人军团中最壮的人。一定是的,所以才能抱着我走。即便如此,前方的积雪却越来越深,地面越来越险,保罗的步伐越来越小。更多骑马的人超过去,伤员们用呆滞冷漠的眼神看看山姆。一些火炬手也超过去。“你们要掉队了,”其中一个说。另一个赞同,“没人会等你,保罗,把这头猪留给那些死人吧。”

    “他答应送俺一只鸟,”小保罗说,虽然山姆并没有答应,没有真正答应。它们不是我的,不能送人。“俺想搞一只会说话、能从俺手上吃玉米的鸟。”

    “真是个大呆瓜,”火炬手道,然后走了。

    过了一会儿,葛兰突然停下。“我们掉队了,”他嘶声道,“看不到其他火炬。殿后的人在哪儿?”

    小保罗无言以对。大个子咕哝一声,跪了下去,当他轻轻地将山姆放到雪地上时,手臂都在打颤。“俺抱不动你了。俺是想抱,但抱不动了,”他浑身剧烈颤抖。

    寒风在树木间叹息,将细小的雪粒吹到他们脸上。冷,不堪忍受的冷,山姆感觉自己什么也没穿。他搜寻着火炬,但它们业已消失,个个不见踪影——除了葛兰手里那支,火焰如淡橙色丝绸,向上升起。透过它,他可以看到远处的黑暗。它很快就会燃尽,他想,只剩下我们三人,没有食物,没有朋友,没有火。

    并非如此。他错了。

    巨大的绿色哨兵树低处的枝杈动了一动,振落上面沉沉的积雪,发出含混的“噗哧”响。葛兰转身,伸出火炬,“谁在那儿!?”一个马头从黑暗中出现。山姆感到片刻的欣慰,直至看见整匹马。它全身包裹一层白霜,活像结冻的汗水,黑色僵死的肠子从裂开的腹部拖坠而下,在它背部,坐了一位玄冰般苍白的骑手。山姆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呜咽,他吓坏了,只想尿裤子,可体内有股寒意,剧烈的寒意,把膀胱冻得严严实实。异鬼优雅地下马,挺立在雪地里。它像长剑一般纤细,如牛奶一样白皙,它的盔甲随着移动而改变颜色,而它的脚丝毫没有踩碎新雪的结冰。

    小保罗取下绑在后背的长柄斧,“你为什么伤害这匹马?这是毛尼的马。”

    山姆摸向自己的剑,鞘是空的。他这才想起把它丢在了先民拳峰。

    “滚开!”葛兰跨了一步,火炬伸在前面。“滚开,否则烧死你!”他用火焰指着它。

    异鬼的剑闪着淡淡而诡异的蓝光。它移向葛兰,闪电般攻打过来。冰蓝的剑刃扫过火焰,发出尖锐的响声,如针一样刺痛山姆的耳朵。火炬头被切下,翻落在深深的积雪中,火焰立即熄灭,葛兰手里只剩一小段木棍。他诅咒着将它朝异鬼扔去,小保罗则提起斧子冲锋。

    此刻充斥他心中的恐惧,比以往任何情形尤有甚之,而山姆威尔·塔利早已了解每一种恐惧。“圣母慈悲,”他抽噎着,惊恐中,将北方的旧神统统抛诸脑后,“天父保佑,噢,噢……”他伸手胡乱摸索,够到一把匕首。

    尸鬼的行动笨拙而缓慢,但异鬼如风中的雪花一样轻盈。它闪过保罗的长柄斧,盔甲的图案如波光般涟漪,而水晶的剑回扣、翻转,滑进保罗锁甲的铁环间,穿过皮革、羊毛、骨头与血肉,从他后背“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地穿出。只听保罗叫了声“噢”,斧子便从手里松脱。他被钉在水晶剑上,热血在周围蒸汽朦朦,大个子抓向对手,可在几乎快要碰到时,倒了下去,他的体重将那柄诡异的白剑从异鬼手中拉扯下来。

    停,停下别哭,停下来战斗,你这没用的小子。战斗啊,胆小鬼!这是父亲的声音?艾里沙·索恩的声音?弟弟狄肯的声音?还是那个叫雷斯特的男孩?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他歇斯底里地笑起来,不知它们会不会把他也变成尸鬼,一个又白又胖又大的尸鬼,一个老是被已死的双脚绊倒的尸鬼。停,停下别哭,停下来战斗。这是琼恩的声音?不可能,琼恩已经死了。你能行,你能行,快啊。于是他跌跌撞撞地往前撞去,与其说在跑,不如说是跌倒前的踉跄,他闭起眼睛,双手握住那把匕首,盲目地乱戳。只听喀嚓一声,好像冰在脚下碎裂的响动,随后是一声尖啸,如此犀利,以至于他扔了匕首,双手捂住耳朵,盲目向后退去,一屁股沉重地坐到地上。

    当他睁开眼睛,异鬼的盔甲正像露水一样融化,黑色的龙晶匕首插在它咽喉,淡蓝的血从伤口喷出,在匕首周围嘶嘶冒气。它伸出两只骸骨般苍白的手去拔匕首,但指头一触到黑曜石便开始冒烟消解。

    山姆侧身坐起,瞪大了眼睛,异鬼的身躯正逐渐缩小,混沌模糊,化为一滩液体,最后彻底消失。几十个心跳间,形体已然不存,只余细细一缕盘旋散发的烟雾。下面是乳白玻璃般的骨头,闪着苍白的光,接着也融化了。最后,只有龙晶匕首存留,水汽缭绕中,它仿佛有了生命,好像在出汗。葛兰弯腰去拣,却又立即将它甩开,“圣母啊,它好冷!”

    “这是黑曜石,”山姆挣扎着跪起来,“他们管它叫龙晶。龙晶。龙晶。”他咯咯发笑,然后大哭一场,将所有的勇气倾倒在雪地上。

    葛兰扶山姆起身,检查了小保罗的脉搏后,替他合上眼睛,然后再次抓起匕首。这回拿得住了。

    “你留着它,”山姆道,“你不像我,你不是胆小鬼。”

    “好个胆小鬼,连异鬼都杀得了。”葛兰用匕首向前指指,“看哪,看到了吗?光明正穿过树木照进来。天亮了,山姆,天亮了,那就是东方。我们只需往前走,就一定找到莫尔蒙。”

    “随你怎么说。”山姆用左脚踢了一棵树,以振落上面的雪,接着右脚也踢。“我试试看,”他苦着脸跨了一步,“努力试试看,”接着又跨一步。

第十九章 提利昂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戴着金光灿灿的首相项链,身穿深紫色天鹅绒外衣,踏入议事厅内。提利尔公爵、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起立致敬,他一一回礼,朝瓦里斯说了句悄悄话,亲吻总主教的戒指与瑟曦的脸颊,拍拍派席尔国师的手掌,最后坐到长桌首位国王的位子上,左右分别是女儿和弟弟。

    提利昂抢占了派席尔在长桌尾端的老位置,长椅加了垫子,以弥补身高的劣势。被驱逐的派席尔坐在瑟曦旁边,那是除国王的位子以外,离侏儒最远的地方。大学士成了副蹒跚的骨架,走路时沉重地倚着一根扭曲的藤杖,颤抖不休。他长长的鸡脖子上曾经丰饶的白须已不复见,几点发丝萌生而出。提利昂有些同情地看着他。

    其他人自行落座:梅斯·提利尔公爵结实红润,有着棕色卷发和铁铲形状、间杂白丝的胡须;青亭岛的雷德温伯爵肩膀下垂,身材细瘦,秃顶上只有几丛橙黄头发;金树城伯爵马图斯·罗宛修面齐整,孔武健壮;总主教十分瘦小,下巴上长出稀疏的白须。御前会议有了许多新面孔,提利昂心想,许多新玩家。当我烂在床上时,游戏已经改变,却没有人告诉我规则。

    噢,大人们都彬彬有礼,但他们的眼神让他说不出的烦躁。“你那铁索的主意,玩得挺高的,”梅斯·提利尔快活地道,罗宛伯爵在一旁点头,接过话茬,“是啊,是啊,高庭老爷替咱们说出了心声,”他讲得也轻巧。

    去你妈的,去对城里的老百姓讲啊,提利昂苦涩地想,去对该死的歌手讲啊,他们只会颂扬蓝礼的鬼魂。

    凯冯还算亲切,吻了他的脸颊,“提利昂,蓝赛尔将你的英勇事迹都告诉了我,他非常钦佩你。”

    他最好多说几句好话,否则我非揭穿他不可。他逼自己微笑,“我的好堂弟实在太客气了,他的伤大好了吧,叔叔?”

    凯冯爵士皱紧眉头。“反复不定,前天还好点,而今天……真令人担心。你姐姐常到病床前看望,为他提振精神,虔诚祈祷。”

    没错,但她祈祷他的生,还是他的死呢?瑟曦无耻地利用他们的堂弟,床上用,床下也用——而今这点小秘密她当然希望蓝赛尔带进坟墓去,有父亲坐镇,他已失去了利用价值。如此说来,她会谋害他吗?单凭外貌打扮,你绝无法相信高贵的太后竟这般残忍。今天她表现得格外迷人,巧笑着与提利尔公爵谈论乔佛里的婚宴,恭维雷德温伯爵孪生儿子的英勇,针对古板的罗宛伯爵则轻声软语,还朝总主教背诵虔诚的词句。“我们开始安排婚礼吧?”一待泰温公爵坐定,她忙问。

    “不急,”他们的父亲道,“先处理战争的事。瓦里斯。”

    太监掐媚地微笑,“大人,我为您们带来了好消息。昨天早上,咱们果敢的蓝道大人在暮谷城外奇袭罗贝特·葛洛佛,将敌军赶进城堡和大海之间,加以攻击。在随后的战斗中,双方都伤亡惨重,但国王的忠仆最终大获全胜。据报,敌军阵亡超过千人,其中包括赫曼·陶哈爵士。罗贝特·葛洛佛收拾败军,朝赫伦堡逃去,作梦也想不到英勇的格雷果爵士正埋伏在路上。”

    “赞美诸神!”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叫道,“乔佛里国王的伟大胜利!”

    乔佛里做了什么呢?提利昂酸酸地想。

    “是,而且对北方人而言,这是一次严重的失败,”小指头评论,“但领军的并非罗柏·史塔克,这位‘少狼主’仍旧享有战无不胜的威名。”

    “关于史塔克军的动向,可有情报?”马图斯·罗宛一如既往的直率和生硬。

    “他带着掠获物返回奔流城,遗弃了在西境攻占的所有城堡,”泰温公爵宣布,“我的侄子达冯爵士正在兰尼斯港重组他先父的残部,不久将兵进金牙城,与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汇合。一待史塔克北进,两位爵士便直捣奔流城。”

    “您肯定史塔克大人会回师北上?”罗宛伯爵质疑,“卡林湾可在铁民手里。”

    梅斯·提利尔接口:“没王国的国王算什么呢?那叫乞丐!这小子必定会抛弃河间地,带本部军队与卢斯·波顿汇合,全力攻打卡林湾。如果是我,就这么干。”

    听了最后一句,提利昂差点咬到舌头。罗柏·史塔克在短短一年之内赢得的战斗比高庭公爵在漫长的二十年戎马生涯里赢得的还要多。提利尔惟一的胜绩是十多年前在杨树滩挫败劳勃·拜拉席恩,那主要还得归功于统率前锋部队的塔利伯爵,公爵率主力赶到时,战斗已基本结束。由梅斯·提利尔亲自指挥的风息堡之围,则拖拖拉拉打了一年,毫无成效,等三叉戟河决战分出胜负,高庭公爵只能向奈德·史塔克降旗归顺。

    “我要写信给罗柏·史塔克抗议,”小指头说,“他家波顿大人用我的厅堂饲养山羊,真让人为难。”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清清喉咙,“抛开史塔克不论……最近,自称岛屿和北境之王的巴隆·葛雷乔伊写信来请求结盟。”

    “他应该表示臣服才对,”瑟曦不屑地说,“凭什么自称国王?”

    “凭征服者的权利,”泰温公爵道,“巴隆国王据守颈泽,就是扼住了罗柏·史塔克的咽喉。铁民们杀了史塔克的继承人,攻陷临冬城,占领卡林湾、深林堡和磐石海岸大部,极大减缓了我方的压力。反之,由于巴隆国王的舰队掌控着落日之海,如果我们不予绥靖,兰尼斯港,仙女岛甚至高庭都将受到威胁。”

    “如此说来,只能和他结盟?”马图斯·罗宛伯爵说,“他开出什么条件?”

    “要我们承认他的国王地位,并将颈泽以北划归他统治。”

    雷德温伯爵嘻嘻笑道:“疯子才在乎颈泽以北的土地!倘若葛雷乔伊愿用士兵和舰队来交换岩石和积雪,我说是笔好买卖,非常划算!”

    “不错,”梅斯·提利尔同意,“雷德温大人说出了我的心声。就让巴隆去拖住北方人,我军专心解决史坦尼斯。”

    泰温公爵不动声色,“我们还要处理莱莎·艾林的问题。她是琼恩·艾林的遗孀,霍斯特·徒利的女儿,凯特琳·史塔克的姐姐……已有确切证据,证明她丈夫死前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合谋不轨。”

    “噢,”梅斯·提利尔的语调依然轻快,“女人是不能打仗的。依我看,就随她去吧,无关痛痒。”

    “我同意,”雷德温说,“莱莎夫人一直没出兵,也没犯下叛国罪行。”

    提利昂坐不住了。“她把我关进天牢,厉行审判,差点要了我的命!”他怨毒地指出,“此外,她也不曾遵令前来君临向小乔输诚效忠。大人们,请把军队拨给我,我替你们把这位莱莎·艾林赶出山来!”除了扼死瑟曦,他不知还有什么事能比这更令他开心。至今,他仍时常梦见鹰巢城的天牢,冷汗琳漓地醒来。

    梅斯·提利尔笑容可掬,但提利昂瞧得出其中的轻蔑。“您或许该把打仗的事留给战士们操心,”高庭公爵说,“无数本领高强的将军尚且在明月山脉或血门前大败亏输,何况您呢?啊,我们很清楚您的价值,大人,请稍安勿燥。”

    提利昂推开垫子,想站起来,但父亲在他发作前表了态:“提利昂我另有安排,鹰巢城方面,相信培提尔大人有办法。”

    “噢,是的,”小指头道,“办法就在我两腿之间。”他那双灰绿眼睛里闪动着淘气的神色,“大人们,只要您们同意,我打算去谷地一游,以赢得莱莎·徒利夫人的青睐。等我讨她做了老婆,我们就将不留一滴血,而把整个艾林谷收入囊中。”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

    “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上床,”瑟曦道,“不等于结婚。即便莱莎·艾林这头母牛也清楚其中的区别。”

    “是的,要奔流城之女嫁给地位低下的小贵族不可能,”小指头将手一摊,“但现在嘛……要鹰巢城夫人嫁给赫伦堡公爵就不是那么不可思议了,您说对吧?”

    提利昂没有放过派克斯特·雷德温与梅斯·提利尔之间交换的眼神。“可以一试,”罗宛伯爵道,“但您必须确保此女归顺国王陛下的统治。”

    “大人们,”总主教断言,“深秋将至,世间的善男信女厌倦了战争。若贝里席大人能不费一兵一卒,便将谷地重归国王治下,那自是诸神喜悦,上上之策啊。”

    “能有这么顺利?”雷德温伯爵反问,“当今鹰巢城公爵可是琼恩·艾林的儿子,劳勃·艾林。”

    “他只是个兔崽子,”小指头道,“我会好好调教,把他养成乔佛里国王陛下最大的崇拜者和我们最忠实的朋友。”

    提利昂看着这名留着尖胡须、灰绿眼睛里满溢笑意的瘦小男子。赫伦堡公爵不过是空头衔?算了吧,父亲,他人还没进城,已经在用头衔招摇撞骗啦。狡猾的家伙!

    “我们的敌人已经不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道,“若能将鹰巢城收归旗下,自是万幸。依我之见,不妨有劳培提尔大人辛苦一趟。”

    凯冯爵士一直替哥哥打头阵,提利昂对此心知肚明,他所说的,通常都是泰温公爵的主意。父亲决心已下,提利昂心想,御前会议不过是橡皮图章。

    与会的绵羊们咩咩叫着同意,丝毫没有觉察出背后的无形之手,反对者的角色只好由他提利昂来担当。“咱们的培提尔好大人若是要走,王家财政该怎么办呢?总所周知,他是凭空生财的主儿,不可或缺呀。”

    小指头哈哈大笑,“我的矮朋友实在太客气。诚如劳勃先王所言,我的工作不过是数铜板,任挑一位聪明商贾都能胜任……何况是沾了凯岩城金光的兰尼斯特?无疑远胜于我。”

    “兰尼斯特?”提利昂觉得不对劲。

    泰温公爵的金瞳对上儿子大小不一的眼睛,“我相信,你能担当这个遗缺。”

    “没问题!”凯冯爵士热忱地说,“你定能将财政打理得井井有条,提利昂。”

    泰温公爵回望向小指头,“只要莱莎夫人肯与你成亲,回归王国治下,我便把东境守护一职还给劳勃大人。你打算何时动身?”

    “倘若风向顺遂,我明天就走。港内有艘布拉佛斯船‘人鱼之王号’,目前正用小艇装运货物,准备出发,我待会儿就去找船长谈谈。”

    “如此,您就得错过国王陛下的婚礼啦,”梅斯·提利尔道。

    培提尔·贝里席一耸肩,“潮汛和姑娘都不等人,大人,若是秋季风暴来临,旅途将危机四伏。被淹死的我可就当不了好新郎啰。”

    “愿诸神赐福于您的坐舰,”总主教说,“全君临的人都会为您的成功而祈祷。”

    雷德温伯爵摸摸鼻子,“我们深入谈谈与葛雷乔伊结盟一事如何?依我之见,此举有利可图。一旦葛雷乔伊的长船加入咱青亭岛的舰队,那要跨海攻打龙石岛,结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个叛逆,便是易如反掌。”

    “巴隆国王的长船目前脱不开身,”泰温公爵说,“我们也有其他要紧事急需处理。哼,他开口就要半个王国,凭什么?凭他替我们和史塔克家作对?那是他自己挑起的战争,我们为什么要为免费的午餐掏钱呢?所以说,针对这位派克岛大王最好的政策就是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保持缄默,等时局澄清再做选择——大人们,我敢保证,到时候无需奉上半个王国。”

    提利昂仔细审视着父亲。他有事瞒住这几位大人,记得上次为凯岩城的继承权争吵时,父亲正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当时他说什么来着?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提利昂忍不住揣摩那个所谓的“选择”是什么?父亲为此又开出了什么价码?

    “我们开始讨论婚礼吧。”凯冯爵士道。

    于是总主教说起贝勒大圣堂所作的筹备工作,瑟曦则逐条强调婚宴的安排。大家决定在王座厅内摆千人大宴,庭院里则设下更多席位,以款待那些进不了厅的人。中庭和外庭都将搭起丝帐篷,摆好盛满食物和酒桶的桌子。

    “太后陛下,”派席尔国师道,“为了给婚礼增添喜庆……我们已向阳戟城送出邀请。此刻,三百多恩贵客正向着都城日夜兼程地赶来,希望能不误期。”

    “什么?”梅斯·提利尔厉声喝道,“未经我允许,多恩人就想穿越河湾地?”公爵的粗脖子胀成暗红。这难怪,多恩与高庭是世仇,多少世纪以来,两者就在边界上争斗,群山和边疆地之间,袭击你来我往,从无宁日。虽然自多恩归并于七大王国之后,旧有的恨意得以稍减……然而近年来,多恩亲王“红毒蛇”在比武会中弄残了高庭年轻的继承人,怨气又复萌生。这可是两难状况,侏儒心想,不知父亲怎么应付。

    “道朗亲王是应我儿的邀请而来,”泰温公爵平静地说,“不止参加典礼,而且将在御前会议中接任重臣席位,并讨回在劳勃先王那里所没有获得的正义,为其妹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复仇。”

    提利昂望着提利尔公爵、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心里好奇这三人中有没有谁敢大胆到直言询问:“可是,泰温大人,将孩子们的尸体包上兰尼斯特的红斗篷,献给劳勃的,不正是您吗?”没人说出口,但脸色一望即知。他看到雷德温大人张大了嘴巴,罗宛大人则似乎哽住了。

    “只等国王陛下迎娶您的玛格丽,再将弥赛拉公主嫁给崔斯丹王子,我们三家就是一个大家庭了,”凯冯爵士提醒梅斯·提利尔,“依我看,以往的纠纷就随它去吧,我们要面向未来,您说呢,大人?”

    “可,可这是我女儿——”

    “——和我孙子的婚礼,”泰温公爵镇定地说,“不容许继续那些陈年纠纷,行吗?”

    “我和道朗·马泰尔之间没有纠纷,”提利尔公爵勉强宣布,“只是……他若想假道河湾地,至少该给我打声招呼吧?”

    他们才不会穿越高庭的土地,提利昂明白,道朗亲王将攀登骨道,在盛夏厅附近转向东行,然后沿国王大道北上。

    “三百多恩人是小事,”瑟曦说,“士兵就在院子里招待,王座厅内加几条凳子给领主和骑士,至于道朗亲王,当然得坐高台。”

    别坐我旁边,梅斯·提利尔的眼睛如是说,但他没有答话,只简单地一点头。

    “接下来我们谈谈愉快的话题,”泰温公爵道,“胜利的果实等着瓜分呢。”

    “噢,还有什么比这更美的呢?”小指头笑问。他已经吃下了自己那份厚礼,赫伦堡。

    每位大人都提出要求:城堡、村庄、土地、河流、森林以及小贵族子嗣的抚养权。很幸运,这次战争留下的果实很丰盛,人人都分到了城堡和孤儿。根据瓦里斯的统计,为史坦尼斯的光之王和烈焰红心旗而战的队伍中,共有四十七名领主和六百一十九名骑士送命,此外,还有数以千计的普通士兵丧生。由于被宣布为叛徒,他们子嗣的继承权均遭剥夺,土地和城堡等着分配给国王的忠仆。

    最富饶的部分给了高庭,提利昂瞧着梅斯·提利尔的大肚子,心想:他真是贪得无厌啊。提利尔索要自己旗下封臣艾利斯特·佛罗伦的所有土地和城堡——此人打错了算盘,很不幸地先追随蓝礼,然后又投效史坦尼斯。对此要求,泰温公爵欣然应允。于是,亮水城的土地、税赋转封给提利尔公爵的次子勇武的加兰,使他眨眼间成为全国排得上号的大贵族。而他兄长,自然还是高庭的继承人。

    其他土地被依次给予罗宛伯爵,以及塔利伯爵、奥克赫特伯爵夫人、海塔尔伯爵等未到场的功臣。雷德温伯爵只要求小指头手下葡萄酒代理人免征青亭岛佳酿三十年关税,获得批准后,他兴高采烈地宣布要即刻进献青亭岛的特产金色葡萄酒,向好国王乔佛里和慈爱睿智的首相大人致敬。听他喋喋不休,瑟曦失去了耐性。“小乔要的是军队,并非什么致敬,”她叫道,“王国里到处都是叛徒和伪君!”

    “他们是不会长久的,太后陛下,”瓦里斯甜腻腻地接口。

    “还有最后几件事,大人们,”凯冯爵士理理文件,“亚当爵士找到了总主教水晶冠的碎片,事情很清楚,有贼人偷走不少水晶,并融化了黄金。”

    “天父无所不知,他们的罪恶逃不过审判,”总主教虔诚地说。

    “这点毫无疑问,”泰温公爵道,“但首先,国王的婚礼大典上您必须戴冠冕。瑟曦,召集御用金匠,替我们的总主教大人赶制一顶。”不等回答,他转向瓦里斯。“你有什么新报告?”

    太监从衣袖里抽出一张羊皮纸。“五指半岛附近有人目击海怪,”他咯咯笑道,“提醒大家,不是说葛雷乔伊哟,而是真家伙,它击沉了一艘伊班捕鲸船。石阶列岛战火不断,主要是泰洛西人和里斯人的火并,双方都在争取密尔人的支持。玉海归来的商人宣称科霍尔城内有只三头龙诞生,整个城市为之——”

    “我不关心龙或海怪,它有多少个头都无所谓,”泰温公爵说,“你的眼线就没有一点关于我侄子的线索?”

    “唉,咱们挚爱的提瑞克消失得无影无踪,好个勇敢又可怜的孩子啊。”瓦里斯的眼泪快要掉下来了。

    “泰温,”凯冯爵士抢在哥哥表现出不悦之前开口,“许多在战斗中逃亡的金袍子如今又回到兵营,打算重新参军。亚当爵士请示如何处理他们。”

    “他们懦弱无能,差点危及小乔的生命,”瑟曦立刻接口,“应该全部斩首。”

    瓦里斯叹道:“临阵脱逃,理当一死,太后陛下,这无可厚非。可是呢,眼下人手短缺,或许可以发配他们去戍守长城。我们刚接到报告,野人……”

    “野人,海怪,巨龙。”梅斯·提利尔“扑哧”一笑,“真是古灵精怪大会合呀!”

    泰温公爵不理他的嘲弄:“逃兵的用处是给后人警告。用锤子敲掉他们的膝盖,使其不能再逃跑,也无法上街乞讨。”他扫视桌边众人,没人反对。

    提利昂还记得当初对长城的访问,记得和老莫尔蒙及众官员分享的螃蟹大餐,记得熊老的忧虑。“依我看,敲掉几个带头人的膝盖就好,尤其是那几个杀杰斯林爵士的人。其他人一律发配到颈泽,由他们自行北上。守夜人兵力不足,假如长城有个闪失……”

    “……野人就会直捣北境,”父亲指出,“为史塔克和葛雷乔伊制造新的麻烦。他们既不向铁王座表示忠顺,我们又为何要提供援助?罗柏和巴隆都自称为北境之王,就该好好保家卫土去,如果办不到的话,那么曼斯·雷德或许才是我们该找的盟友。”泰温公爵望着弟弟,“还有议题么?”

    凯冯爵士摇摇头,“没有了。大人们,乔佛里国王陛下感谢诸位睿智的建议和忠诚的服务。”

    “我有话单独和孩子们谈谈,”众人起立后,泰温公爵说,“你也留下,凯冯。”

    重臣们顺从地告辞。瓦里斯率先出门,走在最后的是提利尔和雷德温。当议事厅内只剩四个兰尼斯特,凯冯爵士关上大门。

    “财政大臣?”提利昂矫柔造作地说,“乖乖,谁灵光一现的主意啊?”

    “培提尔大人自己的想法,”父亲说,“我正好顺势推舟,国库早该掌握在我们兰尼斯特手里。怎么,你不是要我给你安排要职吗,究竟能不能胜任?”

    “当然能。”提利昂道,“怕只怕其中有诈。小指头既狡猾又有野心,我不信任他,你也别信任他。”

    “他为我们赢得高庭的支持……”瑟曦开口。

    “……还把奈德·史塔克卖给了你。没错,我很清楚他的行径,只要有利可图,他会同样迅速地出卖我们。钱财和刀剑都不能交到这种人手中。”

    凯冯叔叔不以为然,“我们兰尼斯特不是史塔克。你就放心接任大臣一职吧,凯岩城的金子……”

    “……纵然多,但都是从地里辛辛苦苦挖出来的。而小指头的钱似乎能凭空诞生,只需指头轻轻一撮。”

    “是啊,亲爱的弟弟,他的本领比你高超许多哟。”瑟曦用怨毒的甜美口吻说。

    “小指头是个骗子——”

    “——和你一样。乌鸦还嫌八哥黑。”

    泰温公爵猛地一掌拍在桌子上。“够了!无休无止地争吵,你两个就不觉得丢脸吗?都是兰尼斯特家的人,给我注意点风度!”

    凯冯爵士清清喉咙。“让培提尔·贝里席统治鹰巢城,总比莱莎夫人其他追求者要好。约恩·罗伊斯、林恩·科布瑞、霍顿·雷德佛……哪个不是野心勃勃,骄傲难驯?小指头固然狡猾,但出身寒微,武艺不精。想想看,谷地诸侯决不会接受他作为主君,明争暗斗不就在眼前?”他望向哥哥,待泰温公爵点头后,便又续道,“而且——培提尔大人的忠诚必须得到奖励。昨天,他刚把提利尔家打算诱骗珊莎·史塔克前往高庭‘拜访’,然后就地由梅斯大人的长子维拉斯迎娶的计划通报我们。“

    “小指头通风报信?”提利昂朝前倾身,“我们的情报总管反而不知?有趣,真有趣。”

    瑟曦则轻松地说:“珊莎是我的人质,未经我允许,她哪儿也去不了。”

    “只要提利尔大人开口,你根本无法阻止,”父亲指出,“拒绝就是不信任,不信任构成冒犯。”

    “冒犯就冒犯,有何打紧?”

    真是个猪脑袋,提利昂心想。“亲爱的姐姐,”他耐心解释,“冒犯提利尔就等于冒犯雷德温、冒犯塔利、冒犯罗宛和冒犯海塔尔。他们或许将开始盘算,罗柏·史塔克会不会更合自己胃口呢?”

    “玫瑰想和冰原狼同床,门都没有,”泰温公爵宣布,“我们得先发制人。”

    “怎么做?”瑟曦问。

    “通过联姻。从你开始。”

    这话来得如此突然,瑟曦楞了半晌,随后脸像挨了巴掌似地红起来。“不,我不要再婚,不……不。”

    “太后陛下,”凯冯爵士彬彬有礼地说,“您还年轻,美貌依然,丰饶多产,总不能下半辈子独守空闺吧?况且您一旦再婚,就能终结那些有关**的无耻滥言。”

    “你多当一天的寡妇,就是多给史坦尼斯一天诽谤的机会,”泰温公爵告诉女儿,“你得有个新丈夫,生下新孩子。”

    “三个孩子已经足够。我是七大王国的太后,不是专司生产的母马!摄政王应该自己做主!”

    “你是我女儿,必须照我的意思做。”

    她站起来,“我不会坐在这里听——”

    “你当然要听,如果还想在丈夫的选择上有发言权的话,”泰温公爵平静地说。

    她犹豫片刻,又坐下来,“我决不再婚!”

    尽管姐姐高声叫嚣,但提利昂明白她已经输了。

    “你必须再婚,也必须生子,每生一个孩子,就是扇史坦尼斯一记耳光。”父亲的眼神似乎将女儿钉在椅子上。“梅斯·提利尔、派克斯特·雷德温和道朗·马泰尔都娶了年轻姑娘,一时半会插不进去,只有巴隆·葛雷乔伊的老婆年老体衰。透过联姻,能赢得铁群岛的支持,但我还在犹豫这样的结合是否明智。”

    “不,”瑟曦苍白的嘴唇结结巴巴地支吾着,“不,不,不……”

    想到姐姐要被送去鸟不生蛋的派克岛,提利昂简直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赞美诸神,它们毕竟听见了我的祈祷。

    泰温公爵浑不理会地继续,“奥柏伦·马泰尔本可考虑,可如此一来又会冒犯提利尔。所以,算来算去,目光得盯住小字辈,你不会在意嫁给年轻男人吧?”

    “我不会嫁给任何男——”

    “我考虑过雷德温的孪生子、席恩·葛雷乔伊、昆廷·马泰尔,以及其他十来个候选人。但从根本上说,助我们打败史坦尼斯、保住王位的,乃是与提利尔的联盟,应该对它加以巩固。现而今,洛拉斯爵士披了白袍,加兰爵士和佛索威家成亲,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他们计划用来迎娶珊莎·史塔克的长子。”

    维拉斯·提利尔。从瑟曦无助的怒火中,提利昂感到邪性的欢乐。“这家伙是个残废,”他指出。

    父亲冷冷一眼让他闭了嘴。“维拉斯是高庭的继承人,根据各种情报来看,还是个温和有礼的青年,喜好读书和观星。此外,他有繁殖动物的兴趣,养了七国上下最为优良的猎狗、猎鹰和骏马。”

    真是绝配,提利昂欢快地想,瑟曦在“繁殖”那方面也有兴趣。可怜的维拉斯·提利尔,等见到我姐姐,真不知他该哭还是该笑。

    “综合各种因素,巴隆大王和提利尔的继承人是两大目标,”泰温公爵总结,“如果是我,会选择后者。”

    “您真是太好心了,父亲,”瑟曦带着冰冷的礼数说。“好一个艰难的选择。要跟我上床的,不是老乌贼,便是残废的狗崽子?好,好,请给我几天时间考虑。我可以走了吗?”

    你是太后,笨蛋,提利昂想对她说,他才该来请示你。

    “走吧,”父亲说,“等你冷静下来,我们再谈。记住自己的责任。”

    瑟曦迅速离开房间,怒气显而易见。她奈何不了父亲。从前在与劳勃的婚事上,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詹姆是个危险因素。瑟曦初次结婚时,哥哥还年轻,如今却决不会轻易接受姐姐再婚的事实。不幸的维拉斯·提利尔很可能将面临死亡威胁,接下来就是高庭和凯岩城联盟瓦解,刀兵相见。呃,我该说点什么吗?对不起,父亲,我老姐想嫁的其实是我老哥?

    “提利昂。”

    他听天由命地一笑,“司仪宣我出场了?”

    “爱搞妓女,是你最大的弱点,”泰温公爵不加掩饰地说,“这点我也有责任。由于你身材跟小孩似的,就不把你当成年男子看待,不考虑你的性需求,这是我的过失。总的来说,你长大了,该结婚了。”

    我结过婚,你忘了吗?提利昂扭扭嘴唇,烂鼻子呈现出半是嘻笑、半是咆哮的怪相。

    “提起结婚,令你如此兴奋?”

    “噢,我只是在想,一个多么英俊潇洒的新郎将要诞生了啊。”事实上,他的确需要一个老婆,凭着对方的土地和城堡,他能远离乔佛里的宫廷……远离瑟曦和父亲。

    但另一方面,这就很对不起雪伊了。不管她如何睹咒发誓只想当我的“妓女”,我知道她心里很不痛快。

    当然啦,这名营妓对父亲而言比鸿毛还轻,于是提利昂向上蠕蠕身子,道:“你要我娶珊莎·史塔克,以化解提利尔家的威胁,是也不是?”

    “在完成乔佛里的婚礼之前,提利尔大人不会提出史塔克女孩的问题,这里面有个时间差。如果珊莎在之前就结了婚,便不构成冒犯,因为我们根本不清楚他的‘意图’。”

    “正是,”凯冯爵士接口,“然后我们顺势提议瑟曦与维拉斯联姻,作为安抚。”

    提利昂揉揉发痒的烂鼻子。“自珊莎的父亲身亡以后,咱们高贵的脓包陛下就对她很不好,今天她刚摆脱小乔,你又要她嫁给我。这好残忍啊,即便是你,也不会感到不安吗,父亲?”

    “怎么,你打算虐待她?”父亲语气中更多的是好奇,“老实讲,她的幸福根本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你也不用多想。眼下,我们与南境的联盟如同凯岩城一样坚硬牢实,但北方叛乱未息,解决的关键就在于珊莎·史塔克。”

    “她不过是个孩子。”

    “你姐姐向我保证她已经来潮。正确地讲,她是个女人,可以上床。你,必须立刻取得她的贞操,以防夜长梦多。在此之后,要冷落她一年、两年、甚至十年,都是你作为丈夫的权利。”

    我想要的只有雪伊,他心想,而且珊莎是个天真的小姑娘,老混蛋。“你既不想让提利尔家得到她,干嘛不把她送回去?如此一来,或能与罗柏·史塔克和解也说不定。”

    泰温公爵一脸轻蔑,“把她送回奔流城,她母亲就会将她嫁给布莱伍德、梅利斯特或其他人,以确保他儿子在三河流域站稳脚跟;把她送回北境,则会让曼德勒家或安柏家得利;与之相比,她和提利尔家结合的威胁倒还小些。所以,时不我待,我们兰尼斯特必须立刻动手。”

    “谁娶珊莎·史塔克,谁就能获得临冬城的继承权,”凯冯叔叔解释,“你就不动心么?”

    “如果你实在不愿意,我们只好把她给你的表亲们,”父亲道,“凯冯,依你看,蓝赛尔身体撑得住吗?”

    凯冯爵士犹豫半晌,“要他和这女孩上床,只能做些前戏……交合嘛,还不行……本来我那对双胞胎挺合适,但俩人目前都被史塔克关押,吉娜的儿子提恩也是这个问题。”

    提利昂任父亲和叔叔一唱一和,他心知肚明,说了半天都是为了打动他。珊莎·史塔克,他思索,那个说话温柔、笑容甜蜜的珊莎,那个喜欢漂亮衣服、动人歌谣、英雄事迹和俊俏骑士的珊莎。想到要和她成亲,他好似又回到船桥上,甲板在脚底咯吱摇晃。

    “你要我奖励你在战争中的表现,”泰温公爵刻意提醒他,“这就是奖品,提利昂,是你一辈子最好的机会。”父亲的指头不耐烦地敲打桌面,“从前,我计划让你哥娶莱莎·徒利为妻,可惜伊里斯先我一步把詹姆收为铁卫。我向霍斯特公爵提议用你作代替,他的回答是他们徒利家的女儿要个完人,不要半人。”

    所以他把她嫁给琼恩·艾林——老得足以当她祖父!想到莱莎·艾林如今的样子,提利昂不由得忘了恼怒,只想谢天谢地。

    “我还拿你向多恩提亲,却被对方当成侮辱,”泰温公爵续道,“以后数年间,约恩·罗伊斯和雷顿·海塔尔也都拒绝了我的提议。见你实在娶不了人,我只好降低标准,向佛罗伦家讨要那个劳勃在他弟弟婚床上玷污过的女人,但他父亲宁可将她送给麾下诺科斯家的骑士,也不愿要你。”

    “今次,你若当真拒绝这个史塔克女孩,我也会为你找个老婆。七大王国地域广大,乐意与凯岩城结交的小贵族比比皆是。例如,坦妲伯爵夫人正式提出以洛丽丝……”

    提利昂慌忙否定:“她?她若过来,我把她大卸八块,喂山羊吃。”

    “既然你不傻,就给我面对现实!这史塔克女孩年轻、漂亮、温顺,不仅出身高贵,还是个真真正正的**。条件这么好,你还犹豫什么?”

    我在犹豫什么?“请原谅,就个人而言,我更想要个乐意跟我上床的老婆。”

    “你以为那些跟你上床的婊子都心甘情愿吗?不可救药的大傻瓜!”泰温公爵说,“你太让我失望了,提利昂。我本认为这个提议会让你满意。”

    “是啊,咱俩都清楚您有多在乎我的感受。算了,说说实质问题,你说解决北方的关键在于珊莎·史塔克?但眼下北方的主人是葛雷乔伊,他家也有个女儿,为何要我娶珊莎·史塔克,而不是她?”他望进父亲的眼睛,那对闪烁着明亮金光的冰冷绿眸。

    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巴隆·葛雷乔伊满脑子想的都是劫掠,根本不懂统治之道。就让他享受一秋的王冠,然后经历北境的寒冬吧,你瞧好,北方人很快会起来造反,等春天一到,海怪们就得被扔出去。到那时候,你护送艾德·史塔克的孙子荣归故里,接受贵族与平民的朝拜,你的孩子将坐上古老的王座——我希望,你有生孩子的能力吧?”

    “我相信我能,”他生硬地说,“虽然得承认,我还没证明过。你瞧,我可是试了又试,把我小小的种子播在……”

    “阴沟和粪坑里,”泰温公爵替他说完,“在那种地方,也只可能留下麻烦的杂种。你该负起责任来,清理后花园了。”他站起身,“我说过,决不会把凯岩城传给你,但是,我可以给你珊莎·史塔克,给你临冬城。”

    临冬城摄政提利昂·兰尼斯特。想到这儿,他不禁奇怪地浑身颤抖。“很公平,父亲,”他缓缓地说,“但在你整个计划里面,有个极大的障碍:罗柏·史塔克的生产能力想必不在我之下,而他又和素有丰饶之名的佛雷家族订了亲,如此一来,只要少狼主生出个小崽儿,那珊莎的孩子就什么也继承不了了。”

    泰温公爵不为所动,“我跟你保证,罗柏·史塔克和丰饶的佛雷家族之间没有关系。有个小新闻我没在御前会议上讲,但这些大人们很快就会知道:少狼主已和加文·维斯特林的长女成了亲。”

    片刻之间,提利昂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背弃自己的誓言?”他怀疑地反问,“背弃佛雷家族?就为……”真不知该怎么形容。

    “就为一个名叫简妮的十六岁少女,”凯冯爵士道,“从前,加文大人拿她向我的威廉和马丁提过亲,我拒绝了,理由很简单,加文本身是个好人,可他娶希蓓儿·斯派瑟为妻,她算什么东西?维斯特林家就有这个传统:对荣誉太刻板,搞得脑子不清醒。实际上,希蓓儿夫人的祖父是个卖藏红花和胡椒粉的贩子,出生比史坦尼斯手下那走私贩还低,而她祖母更是东方来的神秘人物——身躯老朽不堪,却有一股怕人气势,人唤作‘巫魔女’,其真名无法发音。当年,兰尼斯港里一多半人跑到她那儿去购买还魂药、春情丹之类的东西。”叔叔耸耸肩,“好在她早死了,简妮我倒见过一次,是个甜美的好孩子,虽然血统嘛……”

    提利昂和妓女结过婚,因此叔叔认为十恶不赦的血统,他并不太在意。如此说来……甜美的好孩子,毒药往往以糖为衣,这其中有蹊跷……维斯特林家族系古老,更以此为傲。要高贵的加文·维斯特林大人与希蓓儿夫人成亲,想必有钱财的关系。他去过峭岩城,那里的矿藏早已采尽,土地纷纷出卖抵押,城堡本身也年久失修,不过是一座孤立在海边峭壁上的浪漫废墟罢了。“很意外,”提利昂承认,“我以为罗柏·史塔克挺会谋划,”

    “他是个十六岁的小子,”泰温公爵说,“谋划不属于这个年纪,它让位于时髦的荣誉、爱情和淫欲。”

    “他背弃自己的誓言,羞辱治下的封臣,致神圣的婚约于不顾,还谈得上什么荣誉?”

    凯冯爵士给予解答:“他把那女孩的荣誉放在自己的荣誉之上。他开了她的苞,便看得比天还高。”

    “他若真为她好,不如让她留着一个私生子和对他的想念而去。”提利昂坦率地说。与他成亲,维斯特林家族就彻底完了,土地、城堡和成员将被统统消灭。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你要记住,简妮·维斯特林是她母亲的女儿,”泰温公爵宣布,“而罗柏·史塔克是他父亲的儿子。”

    提利昂很好奇,为何维斯特林的背叛竟没激怒父亲。父亲最受不了手下封臣三心二意,早在少年时代,便亲自将卡斯特梅城高傲的雷耶斯家和塔贝克厅古老的塔贝克家斩草除根,为此,歌手们谱了一首阴沉的曲谣。多年以后,当仙女城的法曼大人不服管制时,泰温公爵没有多说,只送去一名竖琴手。城堡大厅里响起“卡特特梅的雨季”,法曼从此俯首归顺。对那些敢于蔑视凯岩城威严的人而言,雷耶斯家和塔贝克家无言的废墟是永久的警示。“峭岩城离卡斯特梅和塔贝克厅不远,”提利昂指出,“所以你认为维斯特林家迟早会想起教训。”

    “他们会的,”泰温公爵道,“我向你保证,他们记得卡斯特梅城的下场。”

    “那要是维斯特林和斯派瑟们蠢到认定狼能战胜狮子呢?”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看起来都想笑,虽然到最后他并没有笑,但显然没将提利昂的疑问放在心上。“最蠢的人通常也比嘲笑他们的家伙聪明,”他总结,“你必须与珊莎·史塔克结婚,提利昂,而且要快。”

第二十章 凯特琳

    他们把尸体扛在肩上,抬到高台下面。烛光摇曳的大厅里,一片沉寂,惟有半个城堡之外的灰风在厉声长嗥。透过石墙和木门,穿越暗夜与冰雨,凯特琳心想,他闻出了血腥,体会到死亡和破灭。

    她站在罗柏所坐高位的左手,从上往下,竟以为自己看见了布兰和瑞肯的尸体。这两位其实比她的孩子要大一些,但赤裸的尸身已开始萎缩,湿淋淋的冰冷躯体看不到一丝生气。

    那金发小孩的下巴上,才刚长出几点浅黄色的胡须,胡须下面就是匕首割开的红色伤痕。他长长的金发依旧湿辘,就象刚洗过澡,死得如此沉静,如此平和,想必还在睡梦之中。他的棕发表弟却为生命搏斗过,手臂全是格挡留下的剑伤,而红色的液体依旧从胸膛、小腹和背部的伤口中缓缓流出,好象全身上下许多无牙的嘴巴在淌唾沫,幸好夜雨将其他部分冲刷干净。

    罗柏是戴着王冠来的,青铜在火炬下散发出昏暗的光,撒下阴影,遮蔽了他死盯住尸体的眼睛。他也看到了布兰和瑞肯的影子吗?她想哭,却没有眼泪。两个孩子死前遭到长期囚禁,皮肤显得苍白,但掩盖不了本身的俊俏,令人震颤的血红配上白皙柔软的皮肤,让人不忍目睹。倘若珊莎被害,他们也会把她放在铁王座下么?她的白肤也会染满鲜血吗?门外,雨,哗哗地下,狼,无情地嗥。

    弟弟艾德慕站在罗柏右边,一只手放在他父亲宝座的椅背上,神情还有些迷迷糊糊。国王派人将他们姐弟从熟睡中唤醒,粗暴地打断了弟弟的美梦。弟弟,你真的在做美梦吗?你真的梦见了阳光、欢笑和少女之吻吗?希望如此。她自己的梦总是黑暗而恐怖。

    高台底站满罗柏麾下的诸侯和将领,有的披挂好盔甲和兵器,有的只来得及穿便服乃至睡衣。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和他叔叔罗佛·斯派瑟爵士也在其中,但罗柏并未打搅他的王后。峭岩城离凯岩城不远,凯特琳忆起,简妮小时候说不定常和今天横死的这两位孩子玩耍呢。

    于是,她将注意力放回侍从威廉·兰尼斯特和提恩·佛雷的尸体上,等待儿子讲话。

    良久,国王才把目光自血淋淋的尸体上抬起。“小琼恩,”他说,“叫你父亲把他们带进来。”听罢此话,小琼恩·安柏无言地转身,脚步回荡在雄伟的石厅内。

    接着大琼恩押解犯人进厅,凯特琳发现人们纷纷避之惟恐不及,好似罪恶能通过触碰、眼神乃至咳嗽传染似的。押送者和俘虏长得同样高大,粗粗的胡子,发长过肩。大琼恩的部下有两人带伤,俘虏中也有三人中剑。他们都穿着铁环串联成的链甲或环甲杉,长筒靴,厚斗篷,其中有羊毛织的,也有天然动物毛皮。只能看手中是否握有兵器来将他们区分开来。北境是个酷寒艰苦的地方,毫无怜悯可言,一千年以前,当她首度来到临冬城时,奈德便提醒过她。

    “五个,”当俘虏们静悄悄、湿淋淋地站到高台下,罗柏开口道,“只有五个?”

    “一共八个,”大琼恩声若洪钟,“我们抓人时杀掉两个,还有一个伤得快不行了。”

    国王看着俘虏们的脸,“你们八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去杀两个手无寸铁的侍从?”

    艾德慕·徒利插话:“他们为进塔,还谋害了我手下两名守卫。德普与埃伍德。”

    “这不是谋害,爵士,”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面不改色地宣称,他被绳子紧紧捆住,脸上鲜血淋漓,“谁也无权阻止父亲为儿子复仇。”

    他的话在凯特琳耳边回荡,如战鼓一般刺耳和残酷。她只觉喉咙干燥。都是我的错。为了自己的女儿,我害了这两个孩子。

    “在呓语森林,我亲眼见你的儿子们战死沙场,”罗柏告诉卡史塔克伯爵,“可托伦并非提恩·佛雷所杀,艾德也不是死在威廉·兰尼斯特手里,这怎能称为复仇呢?这是愚行,血淋淋的谋杀!你的两个儿子光荣战死,你不能用这个来辱没他们。”

    “他们都死了,”瑞卡德·卡史塔克毫不动容,“弑君者下的毒手。此二人与他同族,死不足惜,血债只能血偿。”

    “用孩子的血来偿还?”罗柏愤怒地指着尸体,“他们有多大?不过十二、三岁!仅仅是侍从而已!”

    “每场战斗,都有侍从丧生。”

    “没错,打起仗来谁也说不准。可早在呓语森林,提恩·佛雷和威廉·兰尼斯特就放下了武器,从此以后,他们只是俘虏,被解除武装,锁在牢房……该死的,他们只是孩子!你看着他们!”

    卡史塔克伯爵没有低头,反而昂首望向凯特琳。“叫你母亲去看,”他傲然道,“她和我有同样的责任。”

    她不得不伸手扶住罗柏的座位,整个大厅在眼前旋转,阵阵恶心接踵袭来。

    “我母亲与此事毫无瓜葛,”罗柏发了火,“这是你干的,你的谋杀,你的背叛!”

    “背叛?真是奇了,杀兰尼斯特家的人成了叛徒,放兰尼斯特家的人反是忠臣。”卡史塔克大人讥刺地说,“陛下,您莫非忘了我们还在跟凯岩城打仗?打仗就是要死人的。你老爸教过你这点吗,小子?”

    “你说什么?”大琼恩抡起套着钢甲的拳头砸去,将伯爵打倒在地。

    “别动他!”罗柏严厉地下令,安柏大人顺从地退开。

    卡史塔克伯爵吐出一颗牙齿,“很好,安柏大人,让国王来处置我。陛下打算轻描淡写地斥责我几句,然后加以原谅,他不就是这样处理叛徒的吗,我们的北境之王?”血肉模糊的嘴巴笑了笑,“哦,我是不是该改口称您为‘失去北境之王’?”

    大琼恩从卫士手中夺过长矛,抵住卡史塔克的背脊。“让我宰了他,陛下,让我戳开他的肚子,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心肠!”

    厅门轰然撞开,黑鱼踏步而入,雨水如注般顺他的斗篷和头盔滴下,身后跟着无数徒利家族的士兵。门外,闪电撕裂夜空,漆黑的雨,沉重地击打着奔流城的砂岩墙垒。布兰登爵士走到高位前,除下头盔,单膝跪地。“陛下,”他没有多说,但严峻的语气说明了一切。

    “散会后,我将在会客室私下接见布兰登爵士,”罗柏站起身来,“大琼恩,请你继续看守卡史塔克伯爵,其他七人统统吊死。”

    大琼恩放低长矛,“连死人也吊?”

    “对,我不要这些脏东西污染我舅舅的河流,让他们去喂乌鸦。”

    一名俘虏猛地跪下。“发发慈悲吧,陛下,我一个人也没杀,只是替他们看门,瞧瞧有没有人经过而已。”

    国王考虑片刻,“你明白卡史塔克大人的意图吗?你看见同伴们的武器了吗?你听见尖叫、呐喊和哭诉了吗?”

    “是,是,我都知道,可我没有参加。我只帮他们看门,我发誓……”

    “安柏大人,”罗柏朗声道,“这个人只负责看门,最后一个吊死他,好让他看着其他人死去。母亲,舅舅,方便的话,请随我来。”他转身离去,大琼恩的人用长矛将俘虏们驱出大厅。门外的闪电越来越响,轰隆不休,仿佛整个城堡都在震撼。这就是王国覆灭的丧钟吗?凯特琳不禁想。

    会客室内一片黑暗,好在隔了层层厚墙,遮蔽住雷霆之声。一名仆人举着油灯进来生火,却被罗柏遣开,只要对方将灯留下。厅内桌椅都不缺,但只有艾德慕一屁股坐了下来,当他发现其他人都僵硬地站着,便又不好意思地起身。国王取下王冠,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黑鱼关上门,“卡史塔克的人全跑了。”

    “全跑了?”罗柏的声音浑浊不清,其中透着绝望还是愤怒?连凯特琳也不清楚。

    “能操家伙的人全跑了,”布兰登爵士解释,“只有小贩、营妓、仆人和伤员留在营地。我已经仔细拷问过,事实非常明显,他们昨天黄昏时开始逃营,开始三三两两地跑,后来则是成群结队。卡史塔克大人要伤员和仆人们继续将营火全部燃起,以防被人发觉,不过雨下得这么大,都没有分别了。”

    “他们在奔流城外重新集结?”罗柏询问。

    “不,他们四散开来,到处搜索。卡史塔克大人指天发誓,无论出身高低,只要能将弑君者人头献上,他就把自己的闺女给谁。”

    诸神慈悲,凯特琳又是一阵眩晕。

    “将近三百名骑兵,六百匹骏马,就这么在夜色中遁逃无踪,”罗柏揉着太阳穴,王冠在他耳边柔软的皮肤上压出了痕迹,“我们失去了卡霍城的骑兵部队。”

    都是我的错,我的错啊,诸神饶恕我。凯特琳虽不谙军事,却也明白罗柏此刻所处的困境。儿子暂时还拥有河间地,但他的王国北西南三面都有强敌环伺,而东边的莱莎又躲在高山上,浑若事不关己。目前河渡口领主态度暧昧,导致三河地区也不巩固,这下又失去了卡史塔克家……

    “必须封锁消息,”弟弟艾德慕发言,“倘若今天的事传到泰温公爵耳中……天下皆知,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假如给他得晓,我们就只有祈祷圣母慈悲了。”

    珊莎。凯特琳的指甲深深地陷进柔软的掌心,痛得她不禁握手成拳。

    罗柏冰冷地看了艾德慕一眼。“你要我既当骗子,又当杀人犯,是吗,舅舅?”

    “我们无需说谎,只是什么也别说。把那两个孩子埋掉,在战争结束前,一句也不提。您想想,威廉是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的儿子,泰温·公爵的侄儿,提恩的母亲是吉娜夫人,父亲来自佛雷家族。如此看来,就连孪河城方面也半点不可泄露,直到……”

    “直到让死人复生?”黑鱼布兰登尖刻地说,“艾德慕,真相早就被卡史塔克家的人带出去啦,要玩游戏,我们已经晚了一步。”

    “我必须公布真相,并还予他们正义,”国王道,“这不仅是我欠他们的,也是欠他们父亲的。”他盯着自己的王冠,沉暗的青铜与黑铁长剑。“卡史塔克大人挑衅我,背叛我,我别无选择,只能判他死刑。天杀的!真不知卢斯·波顿麾下的卡史塔克步兵知道主子被斩首后会作何反应,得立刻送出警告才行。”

    “卡史塔克大人的继承人正在赫伦堡,”布兰登爵士提醒罗柏,“那是他的长子,从前被兰尼斯特家在绿叉河畔俘虏过。”

    “哈利昂,他叫哈利昂,”罗柏苦涩地笑笑,“国王应该了解自己的敌人,不是吗?”

    黑鱼精明地望着主子,“您觉得他是您的敌人?年轻的卡史塔克会因此而与您为敌?”

    “你什么意思?我杀了他父亲,难道他会感激我?”

    “说不准。世上多的是恨父亲的儿子,而您一刀下去,他就成了卡霍城伯爵。”

    罗柏摇摇头,“就算他心里这样想,也不会表现出来,否则无法约束手下。舅公,你不了解,他们都是北方人,北境永不遗忘。”

    “那就饶恕他吧,”艾德慕·徒利劝道。

    国王轻蔑地直视舅舅。

    艾德慕在国王的瞪视下面红耳赤。“我是说,饶过他的性命。陛下,我和您一样恨他,他杀了我的人,可怜的德普刚从詹姆爵士给他的剑伤中恢复,便又遭此噩运。我们必须惩罚卡史塔克大人,这没错……或许,把他锁起来……”

    “作为人质?”凯特琳说。或许是个办法……

    “对,对,作为人质!”弟弟将她的思考当成了救命稻草,“告诉他儿子,只要保证效忠,就放过他父亲的性命。您瞧……佛雷那方面,除非我甘愿他随便塞给我一个女儿,并替这老小子抬担架,否则他根本不会松口。若再失去卡史塔克家,我们的事业还有什么希望呢?”

    “希望……”罗柏重重地喘了口气,将黑发从眼睛上拨开,“没有罗德利克爵士的消息,没有瓦德·佛雷的答复,鹰巢城方面更是从无回应,”他向母亲倾诉,“你妹妹到底会不会答复?我到底要给她写多少封信?我简直不能相信派去的信鸦连一只也没有抵达。”

    儿子需要慰籍,需要确认一切都好,对此凯特琳非常明白,但他不仅是她的儿子,更是她的国王,国王需要真相。“信鸦肯定到过她那里——不管她承不承认,在不在意。罗柏,实话实说,你无法期待莱莎伸出援手。”

    “如果峡谷骑士加入我方,战争形势将立刻大变,”罗柏道,“就算她不愿参战,能否打开血门,让我们前往海鸥镇乘船北上呢?山路固然艰险,总比在颈泽血战好得多。只要我于白港登陆,就可侧击卡林湾,不出半年,便能将铁民从北境干净利落地赶出去。”

    “这是不可能的,陛下。”黑鱼道,“凯特说得没错,莱莎夫人非常恐惧,她不可能允许军队穿越谷地,任何军队都不行。血门将始终禁闭。”

    “异鬼抓走她吧!”国王绝望而愤怒地诅咒道,“还有该死的瑞卡德·卡史塔克,席恩·葛雷乔伊,瓦德·佛雷,泰温·兰尼斯特,所有人!诸神慈悲,怎会有人敲破脑袋想当国王?当初,大家嚷着‘北境之王’、‘北境之王’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对自己发誓……一定要当个好国王,不仅像父亲一样重荣誉,还要强壮,公正,忠诚地对待朋友,勇敢地抗击敌人……到现在,连我自己也弄不清,为何一切会如此混乱?你们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瑞卡德大人和我并肩作战,出生入死,他的两个儿子更为保护我在呓语森林英勇牺牲,而提恩·佛雷和威廉·兰尼斯特都是我的敌人,我却要为着他们,杀害亡友的父亲,”他环视众人,“兰尼斯特家会为了瑞卡德大人的头颅而感谢我吗?佛雷家族会感谢我吗?”

    “不会,”黑鱼布兰登一如既往地直率。

    “这不正好说明应该留瑞卡德大人一命么?将他扣为人质吧。”艾德慕继续劝告。

    罗柏双手举起钢铁与青铜铸成的沉重王冠,戴到头上,突然间又回复为堂堂的北境之王,“他必须死。”

    “为什么?”艾德慕道,“您刚才也说过——”

    “我知道我说过什么,舅舅,但我有自己的责任。”王冠上的黑铁长剑巍然挺立,“打起仗来,我会亲手击杀提恩和威廉,但此地并不是战场。他们睡在床上,赤身裸体,毫无武装,处于我的保护之下。瑞卡德·卡史塔克谋害的不止是佛雷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的成员,他还谋害了我的荣誉。我将在明天早晨将他正法。”

    第二天清晨,天空灰暗,寒气逼人,风暴已然过去,弱化为绵长而持续的雨。神木林中挤满了人,河间地和北地的诸侯,贵族与下人,骑士、佣兵和马房小弟,统统站到林间,来观望这场黑暗的死亡之舞。艾德慕传令,将刑台搬到心树之下,随后大琼恩的部下将五花大绑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押来,冰雨和落叶在周围纷飞。卡史塔克的部下早先已被吊上奔流城的高墙,长长的绳索牵动尸体随风摆动,雨水流淌在乌黑的面孔上。

    长人卢拿着长柄斧等在刑台前,罗柏夺过兵器,要他退开。“让我来,”他宣布,“是我判处了他的死刑,我必须亲自动手。”

    卡史塔克大人僵硬地抬起头,“为这个,我感谢你,其他的,我则恨你。”他今天穿了漆黑的羊毛外套,上面绣有家族的日芒纹章。“小子,请你记住,先民的血液不止流在你体内,也流在我体内。我瑞卡德起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你的祖父,我为你父亲和伊里斯王打仗,为你与乔佛里王作对。在牛津,在呓语森林,在奔流城外的营地,我和你并肩奋斗;在三叉戟河畔,我助你父亲血战到底。史塔克和卡史塔克,我们是血肉难分的亲人。”

    “你是我的亲人,却依旧背叛我,”罗柏道,“血脉不能拯救你,跪下,大人。”

    瑞卡德大人说得没错,凯特琳心想,卡史塔克家族是卡隆·史塔克的后代。一千年前,这名临冬城的幼子带军讨平叛乱,因作战英勇被赐予封地。他将自己的城堡命名为卡隆之城,久而久之,成了卡霍城,世纪沧桑,卡霍城史塔克家也被称为卡史塔克家。

    “新旧诸神,”瑞卡德大人告诉她儿子,“都会永远诅咒弑亲者。”

    “跪下,叛徒,”罗柏重复,“你要我叫人将你按在刑台上吗”

    卡史塔克大人遵令跪下,“你审判我,而诸神将审判你。”他将头放上去。

    “瑞卡德·卡史塔克,卡霍城伯爵,”罗柏双手举起沉重的斧头,“在诸神与世人的见证下,我,北境之王罗柏,以谋杀与叛乱的罪名宣判你死刑,并亲自执行。你可有话说?”

    “快快杀了我,接受诅咒吧。你再也不是我的国王。”

    利斧挥下,沉重而精确,一击致命。但国王连斩了三次才将头颅与躯体分开,此时,死人和活人都浑身浴血。罗柏厌恶地甩开斧头,无言地走到心树前,浑身发抖。他的双拳紧紧握拢,脸庞则有雨水如注流下。诸神饶恕他,凯特琳默默地祈祷,他还是个孩子,他别无选择。

    那是她当天最后一次见到儿子。雨,整个上午都在下,河流高涨,神木林的草地成为水乡泽国。黑鱼率百名精锐,飞骑追赶卡史塔克的部众,但无人期待会有成果。“只希望不要逼我吊死他们,”布林登离开时说。他走后,凯特琳回到父亲的房间,再次坐在霍斯特公爵的床前。

    “撑不久了,”维曼学士下午来照料公爵时告诫她,“他的力量已完全消失,只是心里还不肯放弃。“

    “他一直都是战士,”他的女儿回答,“一个既可爱又顽固的人。”

    “没错,”师傅同意,“但这场战斗他是无法取胜的。如今,到了放下武器,向命运屈服的时候了。”

    放下武器,她秣然心惊,向命运屈服。他是在说我父亲,还是指的我儿子?

    黄昏时分,简妮·维斯特林过来见她。年轻的王后羞赧地走进病房。“凯特琳夫人,我不该打扰您……”

    “非常欢迎您,陛下。”凯特琳正在缝纫,连忙放下工具。

    “谢谢您,请叫我简妮吧,我不习惯那些称呼。”

    “不管怎么说,您的确是王后呀。来,请坐,陛下。”

    “叫我简妮就好,”王后坐到壁炉边,紧张地整整裙子。

    “如您所愿。您找我做什么,简妮?”

    “是罗柏,”女孩开口道,“他好可怜,他……又孤独又愤怒。我不知怎么做才好。”

    “杀人总是很难。”

    “我明白,我劝他用刽子手。您知道,每当泰温公爵要取人性命,只需下令就行。这样容易多了,不是吗?”

    “的确,”凯特琳道,“但我夫君教导我儿子不可以杀戮为乐,亦不能逃避责任。”

    “噢,”简妮王后舔舔嘴唇,“罗柏他……整天都没吃东西。我叫洛拉姆送去一顿丰盛的晚餐,有烤野猪肋条、墩洋葱和淡啤酒,但他一点没动。整个上午,他都在写信,还叫我别打扰,可等终于写完,又一把火将信烧掉。而今,他就坐在地图前,默默地查看,我问他找什么,他也不说,我觉得他根本就没听见我的话。他没更衣,还穿着早晨那身湿漉漉、血淋淋的服装。我想做他的好妻子,可不知该怎么做,不知如何来鼓励他、振奋他,不明白他需要什么。求求您,夫人,您是他的母亲,请您教教我吧。”

    谁来教教我啊?凯特琳也想提同样的问题。如果父亲在就好了。可惜霍斯特公爵已奄奄一息,命不久矣。奈德也死了。布兰和瑞肯,母亲,还有很久以前的布兰登,统统都已故去。如今我只剩下罗柏,还有女儿们渺茫的归还希望。

    “有时候,”凯特琳缓缓地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做。当年我初次来到临冬城,很不习惯我的丈夫奈德常到神木林里、坐在心树之下。我明白,他灵魂的一部分在那棵树里面,而那一部分我永不可能分享;我也明白,除开那一部分,他就不再是奈德了。简妮,我的孩子,你嫁给了北方,和我一样……而在北方,你得忍受凛冬的考验,”她试着微笑,“你要忍耐,要学会理解。他爱你,需要你,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或许就在今晚。请你耐心等待,这就是我能告诉你的一切。”

    年轻的王后全神贯注地倾听。“我会的,”凯特琳说完后她表示,“我会一直等他。”她站起来,“我得回去了。陛下可能正在思念我。我要照顾他。就算他继续看地图,我也会耐心等待。”

    “去吧,孩子,”凯特琳说,当女孩走到门边时,她忽然想起另一件事。“简妮,”她喊道,“罗柏有一件事非常需要你的帮助,虽然他自己可能还不明白。国王必须要有继承人。”

    女孩害羞地微笑,“我母亲也这么说,为了让我怀孕,她用草药、牛奶和麦酒调饮料,叫我每天早上都喝。我告诉罗柏,一定会为他产下一对双胞胎。一个叫艾德,一个叫布兰登。他听了很喜欢。我们……我们每天都试,夫人。有时候一天试两三次呢。”女孩羞红的脸分外漂亮,“我很快就会有孩子的,我向您保证。每天晚上,我都向圣母祈祷。”

    “很好,很好。从今往后,我也会加入你的祈祷,向新神旧神同时求告。”

    女孩走后,凯特琳回到父亲身边,替他理了理稀疏的白发。“一个叫艾德,一个叫布兰登,”她轻叹道,“第三个就叫霍斯特,您喜欢吗?”父亲没有回答,她知道他无法回答,四下惟有细雨声,伴随着同样细弱的呼吸。她又想起了简妮。看来罗柏眼光不错,这女孩的确有一副好心肠。更重要的是,她的生产能力也很强……

第二十一章 詹姆

    他们在国王大道两边各走了两天,穿越成片焦土,举目所及,尽是毁坏的农田和庄园,死去的果树兀立旷野,好似射手的靶子。桥梁被烧,秋雨泛滥,不得不沿河寻找渡口。野狼嚎叫,夜晚鲜活,赤地千里杳无人烟。

    在女泉镇,慕顿大人的红鲑鱼旗依旧在山丘上的城堡顶飞扬,但市镇本身墙垒已毁,大门砸开,泰半房屋和商店遭到焚烧洗劫。没有活物,惟几只游荡的野狗,听到人声便逃窜无踪。该镇因泉池而得名,传说中傻子佛罗理安正于此地偷看琼琪和她的姐妹们洗澡,如今池里塞满腐烂的尸体,泉水成了又黑又灰又绿的混沌泥汤。

    詹姆只消看一眼,便唱起歌来:“春泉池边啊,五位少女呀……”

    “你干什么?”布蕾妮质问。

    “唱歌。‘六女同池’总听过吧?她们和你一样,都是羞涩的小姑娘呢。不过比你标致,这点我敢打赌。”

    “安静,”妞儿道,从眼神看来,好象想将他推进池里与尸体作伴。

    “求求你小声点,詹姆,”克里奥表弟恳求,“慕顿大人是奔流城的封臣,惊动他可不妙。况且,谁知道在这碎石堆中还有没别的……”

    “怎么啦?老表,惊动了又怎样?我倒想瞧瞧这妞儿到底能不能用身上带的家伙。”

    “不肯安静的话,此去君临我只能塞住你的嘴巴,弑君者!”

    “啊哈,帮我解开镣铐,此去君临我就当哑巴,行了吧?这还不简单,妞儿。”

    “布蕾妮!我叫布蕾妮!”三只乌鸦被她惊吓,飞入空中。

    “沐浴更衣吗,布蕾妮?”他哈哈大笑。“你是少女,泉水在前,让我为你擦背服务吧。”从前在凯岩城的童年时代,他常为瑟曦擦背。

    妞儿转开马脑袋,上路出发。詹姆和克里奥爵士随其离开女泉镇的废墟。行不半里,终于看到几棵绿树,詹姆很欣慰。焦土只能让他想起伊里斯。

    “她想走暮谷大道,”克里奥爵士呢喃,“是啊……沿着海岸……比较安全……”

    “安全,可是也慢。老表,此去暮谷城,说实话,真不想与你同行。”你是半个兰尼斯特,却丝毫没有老姐的影子。

    他再不能忍受和孪生姐姐分离。孩童时代,他们便爬进彼此的床铺,互相搂抱,睡在一起,打出娘胎起就如此亲密。早在老姐春思来潮或他自己性欲萌生之前,他俩就在旷野看公马和母马交配,在兽舍看公狗和母狗作爱,然后做同样的游戏。曾有一次,母亲的侍女发现了他们的行为……他已记不清大人们事后的反应,总之乔安娜夫人吓得不轻。她遣走侍女,将詹姆的卧室搬到城堡另一边,并在瑟曦的房间门口加派一名守卫。她警告他们:倘若再犯,便别无选择,只能通报他们的父亲大人。好在这种忧心忡忡的生活没持续太长,不久后,母亲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如今詹姆连她的面容也不大记得了。

    或许,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史塔克们做了一件大好事,他们将**的故事到处传扬,所以现在也没什么好隐藏。我干嘛不公开和瑟曦成亲,夜夜与她同床呢?龙王们不都兄妹通婚么?数百年来,不论修士、贵族还是百姓,对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何我们兰尼斯特就不行?当然,如此一来,乔佛里于法就不能继承王位,但说穿了,替劳勃赢得江山的是刀剑而已,只要武力够强,小乔自能保住王位,这和谁生他有何相干?嗯,等我们把那珊莎·史塔克送回到母亲身边,就让乔佛里迎娶弥赛拉,让世人都知道,咱们兰尼斯特卓然不群,像坦格利安,像神。

    詹姆打定主意,定要归还珊莎,如果可能,连她妹妹一起还。这当然不是为赢得什么狗屁荣誉,但众人皆以为他反复无常,他却偏要恪守信誓,感觉多么美妙!

    骑行在一片遭践踏的麦田里,穿过一道低矮的石墙,詹姆听见背后“嗖”地一声轻响,十几只鸟儿展翅腾空。“快伏下!”他大吼,边把头紧贴马脖子。说时迟那时快,飞箭没入马臀,坐骑尖叫人立。另几只箭飞向前方,克里奥爵士一头从鞍上栽下,脚还在镫里,马则拼命狂奔,牵动佛雷的头颅和地面碰撞,惨叫声不绝于耳。

    詹姆的老白马盲目地转圈,因疼痛而喘气。他四下搜寻布蕾妮,发现她还在马上,虽然背上和腿上各中了一箭,但似乎并不在意。她拔出武器,挽个剑花,搜寻弓箭手。“墙后面!”詹姆叫道,努力改变瞎马的方向。该死的镣铐,缠住了缰绳,空中又有飞箭之声。“冲啊!”他猛力踢马,朝它咆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让这匹老苯马跑起来。他俩冲过麦田,撞断无数稻穗。詹姆心中暗自惴惴:妞儿得跟紧我,否则教土匪们知道一个毫无武装,全身镣铐的人自动上门那可不妙!接着他听见她沉重的呼吸,“暮临厅万岁!”犁马轰隆跑过,她高声呐喊,挥舞着长剑,“塔斯万岁!塔斯万岁!”

    土匪们匆忙射出最后几只箭,四散逃窜。妈的,没种的家伙,只会放冷箭,骑士一冲锋就开溜。布蕾妮在墙边勒马,等詹姆赶上,敌人已在二十码外的森林中消失无踪。“哟哟,你挺爱好和平嘛。”

    “他们跑了。”

    “没错,这是宰杀他们的最好时机。”

    她还剑入鞘。“你干嘛往前冲?”

    “弓箭手呗,只要远远躲在墙后面射,胆子敢情大,等你迎头追上去,就非得抱头鼠窜——因为他们知道被追上的下场。喏,你背上有只箭,脚上也有一只,我来处理吧。”

    “你?”

    “不然还有谁?克里奥表弟的马想必拿他脑袋当犁使呢。唉,不管怎么说,我们得找找他,他总归有兰尼斯特的血统。”

    等找到佛雷,对方脚还在马镫里,一只箭穿了右臂,另一只射进胸膛,不过致命的是头颅与地面的碰撞。詹姆伸手试探,头顶全是血,粘粘地好象糨糊,其中含有片片碎骨。

    布蕾妮跪下来,握住他的手。“还很温暖。”

    “很快就凉啦。我要他的马和衣服,这身跳蚤破布早该换了。”

    “他可是你表弟啊。”妞儿震惊地道。

    “曾经是,”詹姆同意,“你就别替我惋惜了,咱家的表弟多的是。对了,他的剑我也要,晚上还能帮你守夜呢。”

    “不要武器也能守。”她站起来。

    “对,绑在树上守,是吧?嗯,方便我跟土匪作交易,好让他们砍了你的肥脖子,妞儿。”

    “我不会给你武器。还有,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我不健忘。好啦,我发誓不伤害你还不行?干嘛像个小姑娘家似地战战兢兢呢?”

    “你发的誓一钱不值。你也对伊里斯发过誓。”

    “这个类比不合适,就我所知,你没有烹烤活人的兴趣。再说,咱俩走这一遭的目的不就是把我平安无恙地送回君临么?”他蹲在克里奥的尸体旁,开始解剑带。

    “停下,立刻停下,不准再动!”

    詹姆厌烦了,厌烦了她的怀疑,厌烦了她的侮辱,厌烦了她弯曲的牙齿,厌烦了她满是雀斑的宽脸,厌烦了她稀疏软塌的头发。他不管她的命令,径自用双手抓住表弟的长剑剑柄,用腿抵住尸体,一下子抽出来。武器出鞘,他不假思索,立刻上举,挽出一朵迅捷的死亡之花。刀剑相交,“铛”地一声,发出令骨头震颤的巨响。这布蕾妮反应还真快!詹姆笑了,“不错,妞儿,有两下子嘛。”

    “把剑给我,弑君者。”

    “噢,给。”他一跃而起,冲了过去,长剑在手中仿如活物。布蕾妮向后跳开,左右躲避,他则亦步亦趋,不断攻击,打得她喘不过气。两柄钢剑,亲吻、分开、亲吻、分开,詹姆的血液在歌唱,这才是他的生命,惟有战斗、惟有死亡的舞蹈,方能令他生机勃勃。我缚着双手,算是让了先,这样妞儿总能招架几回合,让我满足满足吧?由于镣铐的关系,他被迫双手执剑,而此剑的威力和长度又比不上真正的双手剑。算啦,表弟的剑只配来对付什么塔斯的布蕾妮。

    高高,低低,过头一击,他发出暴风骤雨的攻打;左左,右右,回身一斩,飞溅的火花星星点点……上击,侧击,下斩,不断前进,不断压迫,一步一刺,一撩一步,一步一削,斩,劈,速度,速度,速度……

    ……直到最后,难以呼吸。他被迫退后,将剑插进土里,稍事休息。“就一个妞儿而言,”他评价,“你还不错。”

    她缓缓地深吸一口气,眼睛始终警觉地盯着他。“我不会伤害你,弑君者。”

    “嗬嗬!你以为自己能行?”他将长剑高举过顶,再度发动攻击,铁镣叮当作响。

    詹姆不知道这回持续了多久,好似有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时间在刀剑交击中流逝。他将她赶离表弟的尸体,赶过大路,赶进森林。她在不经意间绊到树根,他以为机会来了,谁料她单膝跪下,顽强抵抗,竟然守得密不透风,卸下一记势在将人劈成两半的猛斩之后,又以雷霆之势开始反击,渐渐地,站了起来。

    舞蹈继续。他将她逼到一棵橡树上,却又被她溜走,他破口大骂,随她跨过一道塞满落叶的浅溪。钢铁在歌唱,钢铁在歌唱,当啷,火花,当啷,妞儿逐渐像个母猪似地喘起气来,可他就是打不中,好象她浑身有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

    “不错不错,”他再度停下来喘气,接着旋向她的右面。

    “就一个妞儿而言?”

    “嗯,差不多等于刚上道的侍从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笑道,“来啊,来啊,亲爱的,音乐在演奏,能和您跳一曲吗,好小姐?”

    她咕哝着冲上前,长剑狂舞,顷刻间攻守易势。她的一击扫过他额头,鲜血流进右眼。愿异鬼抓走她!也掀了奔流城!该死的地牢,竟让我技艺生锈!还有这该死的铁镣!他的眼皮逐渐沉重,肩膀开始麻木,手腕因铁环、手铐和长剑的重量而酸痛。每一记都越来越沉,詹姆心知不能像之前那么挥洒自如,剑也举不到那么高了。

    她比我强壮。

    这个认知令他震颤。从前,劳勃比他强壮,壮年时代的“白牛”杰洛·海塔尔和亚瑟·戴恩爵士亦然,可在活人当中,只有大琼恩安柏胜过他,克雷赫家的“壮猪”或许有一拼……哦,别忘了克里冈兄弟,尤其是当哥哥的魔山,一身蛮力近乎非人。但总之,我的速度和技巧远胜他们,当代无人能敌。可她是个女人啊!啊,尽管身体壮得像头肥猪,可……可,可她的体力没道理比我强啊!

    她把他再度逼进小溪,叫道:“放下武器!投降!”

    詹姆踩上一块流石,当他意识到自己正在滑倒时,便顺势朝前刺去。剑尖穿破裤子,稍稍撂进上腿,一朵红花骤然绽放,詹姆只来得及欣赏一刹那,膝盖便撞上岩石,痛得头昏眼花。布蕾妮跳上前来,踢开他的剑。“投降!”

    詹姆用尽全力,用肩膀顶她的腿,使她倒在他身上。他们滚在一起,拳脚相加,直到最后她骑到上面。他把她的匕首拔出,可还来不及使用,就被扣住手腕,往岩石上一砸。脱臼般的疼痛。她用另一只手压住他的脸。“投降!”她把他的头浸进水中,片刻之后又拉出来,“投降!”詹姆朝她脸上吐口水。她一用力,水声哗哗作响,他又被压进水中,无力地踢打,无法呼吸。接着又出来。“投降,否则我淹死你!”

    “想违背誓言?”他反击,“想学我?”

    她突然放手,詹姆“扑通”一声栽进水中。

    林中传来刺耳的笑声。

    布蕾妮挣扎着起来,全身自腰部以下都是血和泥,衣衫不整,面孔通红。他们来得可真是时候,真像是捉奸在床的场景。詹姆爬过岩石,直到浅水处,一边用带镣铐的手拭去眼旁的血水。溪流两岸站满全副武装的人。不奇怪,我俩发出的声音想必能吵醒巨龙。“早上好,朋友们!”他轻松地喊道,“很抱歉打扰大家,我正教训老婆呢。”

    “嘿嘿,是这娘儿们教训你吧。”说话的男人强壮有力,所戴的铁半盔有宽宽的护鼻,但不能掩盖缺鼻子的事实。

    这些人不是刚才狙杀克里奥爵士的土匪,詹姆醒悟过来,而是整片大陆上最凶暴的恶棍。浅黑的多恩人和金发的里斯人,辫扎铃铛的多斯拉克人,多毛的伊班人与浑身炭黑、穿着鸟羽袍子的盛夏群岛人。勇士团。

    布蕾妮终于缓过气来:“我有一百银鹿——”

    一个穿着破皮革斗篷、病态般苍白的男人接口:“收到,小姐,这是个好的开始。”

    “接下来操你的**,”没鼻子的男人说,“希望它别像你的其他部分那么丑。”

    “转过来干后面吧,罗尔杰,”盔上扎红丝头巾的多恩矛兵劝促,“那样就无所谓。”

    “嘿,怎能剥夺她看着我操的乐趣呢?”没鼻子喝道,其他人都笑了。

    这妞儿,虽然又丑又顽固,可也不能落在这伙垃圾手里。“这里由谁负责?”詹姆大吼。

    “很荣幸由我负责,詹姆爵士。”那双病态的眼睛闪着红光,他的头发又稀又干,脸上和手上苍白的皮肤下,暗蓝的血管清晰可见。“我叫乌斯威克,您可以称我为‘虔诚的’乌斯威克。”

    “你认得我?”

    佣兵点点头,“想骗过勇士团,靠剃胡子、剪头发可不成。”

    该死的血戏班。对詹姆而言,他们和格雷果·克里冈或亚摩利·洛奇毫无分别,父亲唤他们作“疯狗”,也像驱使狗一样地驱使他们,用来追逐猎物,散播恐怖。“你既认得我,乌斯威克,就该知道自己有财可发了。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至于这妞儿嘛,她其实是个贵族,赎金也不少。”

    对方抬起头,“是吗?真走运。”

    乌斯威克的笑容里有种狡颉,让他很不喜欢。“事情就这样了。山羊在哪儿?”

    “不远,我肯定他会很高兴见到你。不过别当面叫他山羊,瓦格大人对尊严可是很在乎的。”

    流口水的蛮子的尊严。“好啦,我记住了,见他时自会小心。可他算哪门子大人呢?”

    “赫伦堡伯爵,封地已许给了他。”

    赫伦堡?父亲昏庸了么?怎能……詹姆举起手,“把铐子给我弄开。”

    乌斯威克发出薄纸般地干笑。

    事情很不对劲。詹姆压住不安,抬头微笑,“怎么回事?乐什么哪?”

    没鼻子咧咧嘴,“打尖牙吞下那修女的乳头以来,你真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人了。”

    “你和你父亲吃了败仗,”多恩人声明,“我们不得已,只好狮皮换狼皮啰。”

    乌斯威克将手一摊:“提蒙的意思是,咱勇士团已不为兰尼斯特家当差了,我们如今替波顿大人和北境之王效劳。”

    詹姆朝他轻蔑地一声冷笑,“别人还说我拿荣誉当狗屎呢。”

    乌斯威克不喜欢他的评论,比个手势,两名血戏班的成员当即抓住詹姆的手臂,跟着罗尔杰用钢拳朝他肚子打来。眼冒金星之际,只听妞儿不断抗议:“停下,不可伤害他!派我们来的是凯特琳夫人,这是交换俘虏,他受我的保护……”罗尔杰又打,令他肺中空气都吐了出来,布蕾妮朝落在溪中的长剑奔去,但戏子们快他一步,她好强壮,四个人才能制服。

    到头来,妞儿也被打得满面肿胀浴血,还掉了两颗牙齿。反正她也够丑了。两个俘虏鲜血淋漓、脚步不稳地被拖过森林,走到马边,布蕾妮因他先前那一刺而跛了腿。詹姆觉得有些抱歉,他知道,她今晚就得失去贞操。那没鼻子的混球一定会动手,接着是其他人。

    多恩人把他俩捆好后扔到布蕾妮的犁马上,其他人则将克里奥爵士剥个精光,分掉了所有东西。罗尔杰得到染血的外套,上面绣有兰尼斯特家族和佛雷家族骄傲的四等分纹章。弓箭在狮子头和塔楼上各戳了一个洞。

    “满意啦,妞儿?”他轻声对布蕾妮说,接着咳了一嗽,吐出满嘴鲜血,“早给我武器,怎会给他们抓到?”她没回答。真是个猪脑袋,顽固的母狗,他心想,不过挺勇敢,这点我佩服。“等晚上扎营,他们会来操你,操很多次,”他警告她,“不要反抗,这帮狗杂种,你越抗拒,牙齿掉得越多。”

    布蕾妮的背紧了紧。“你是女人的话,就这么束手就擒?”

    我是女人的话,会学瑟曦的样。“我会让他们杀了我。可惜我不是女人。”詹姆将马一踢。“乌斯威克!我们谈谈!”

    这位穿皮革斗篷、僵尸般的佣兵将马勒住,骑过来。“需要我效劳么,爵士先生?但请注意口气,否则我还要教训你。”

    “金子,”詹姆说,“金子?”

    乌斯威克用闪着红光的眼睛打量他,“是的,金子。”

    詹姆给了对方一个会意的微笑,“天下之金,皆产自凯岩城,干嘛与山羊分享?干嘛不带我们去君临,自己发大财呢?还有,你瞧瞧,她来自塔斯,有位**告诉我,那是传说中的蓝宝石之岛啊。”妞儿不安地蠕了蠕,但没有搭话。

    “你把我当变色龙?”

    “当然,我看错了吗?”

    乌斯威克考虑半晌。“君临太远,况且你父亲在那里。泰温大人不会原谅我们的行为。”

    你真聪明。一旦脱困,我非把这该死的妞儿吊死不可,净惹麻烦。“让我跟父亲谈判,我会为你求得王家赦免,并让你当上骑士。”

    “乌斯威克爵士,”对方拖长声音说,“啧啧,我那亲亲老婆该多骄傲啊,只可惜我杀了她,”他叹口气,“那么,咱英勇的瓦格大人找我算帐咋办呢?”

    “你听过‘卡斯特梅的雨季’吧?等被我父亲逮着,瞧这山羊如何神气。”

    “能逮着吗?难不成你父亲能将手伸过赫伦堡的高墙?”

    “这还用怀疑?”赫伦王的巨城以前陷落过,这次当然也抵挡不住兰尼斯特的威力,“你不是傻子,不会以为山羊能跟狮子作对吧?”

    乌斯威克倾身过来,懒懒地给了他一巴掌,那全然的傲慢比这一记本身更令他心惊。他不怕我,詹姆意识到,浑身冰凉。“够了,弑君者,我要相信你这背誓者的诺言,那才真成了傻子。”他驱马扬长而去。

    伊里斯,詹姆愤恨地想,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他随着马儿摇摆,心里渴望一把长剑。两把,一把给妞儿,一把给自己,我们就算下地狱,也带七八个家伙做伴。“你干嘛告诉他塔斯是蓝宝石之岛?”乌斯威克走远后,布蕾妮低语,“搞不好他以为我父亲有很多宝石……”

    “你就祈祷他这么想吧。”

    “你只会撒谎么,弑君者?塔斯得名‘蓝宝石之岛’仅仅因为蔚蓝的海水。”

    “大声点,妞儿,让乌斯威克听见才好咧。等他们知道你有多不值钱,你的身体就保不住了。每个人都会来骑你,你呢?只好闭上眼睛,张开大腿,假装个个都是蓝礼大人。”

    妙。这话让她闭了嘴。

    遇到瓦格·霍特的时候,天色已晚,山羊手下十来个“勇士”正在洗劫一座小圣堂。镶铅玻璃被砸碎,木雕神像拖了出来,一个詹姆毕生所见最为肥胖的多斯拉克人坐在圣母的胸膛上,用匕首挖神像的玉髓眼睛。在他旁边,有个骨瘦如柴的秃头修士被头下脚上地吊在栗树枝头,三名勇士团的成员正拿尸体当箭靶。箭法不错,死人双眼皆穿。

    佣兵们发现乌斯威克的队伍,发出零落地欢呼。山羊本人坐在篝火边,就着叉子吃烤得半生不熟的鸟儿,油脂和鲜血流过指头,淌进粗糙的长须里。他用衣服擦擦手,站起身来。“四君者,”他唾沫横飞地说,“你是我的俘乳了。”

    “大人,我是塔斯的布蕾妮,”妞儿接口,“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命我将詹姆爵士送到君临城他弟弟处。”

    山羊不屑地扫她一眼,“教她比嘴。”

    “听我说,”罗尔杰把她和詹姆联系起来的绳子割开,她则不断恳求,“以您所效命的北境之王之名,求求您,听我——”

    罗尔杰将她拖下马猛踢。“别伤筋动骨,”乌斯威克提醒,“这马脸婊子能换蓝宝石。”

    多恩人提蒙和一个浑身臭气的伊班人将詹姆从马上拖下来,推到篝火边。两个狗奴才,他可以夺下他俩的剑,但对方人数实在太多,他则带着镣铐,最多砍倒一两个,然后白白送命。詹姆还不想死,至少不想为塔斯的布蕾妮而死。

    “斤天是个嚎日子。”瓦格·霍特说。在他脖子上,有一根钱币串成的项链,它们的大小、形状、材料和作工各不相同,描绘着国王、巫师、神灵、魔鬼几各种珍禽异兽。

    这是他游历世界各地,靠刀剑买生活的证明,詹姆很明白。此人的弱点是贪婪。他既倒戈过一次,也会倒戈第二次。“瓦格大人,您遗弃我父亲真是太遗憾了,不过咱们和解还不晚。您知道,他很看重我。”

    “噢,补错,”瓦格·霍特道。“我棵以得到,全开岩城的金子。但手先,我要松他一个心物。”他用山羊般的语调口齿不清地说。

    乌斯威克将一推,另一个穿绿粉小丑装的人朝腿踢去,使他趴倒在地,一名弓箭手抓起铁镣,将他手臂拉到前面。肥胖的多斯拉克人放下匕首,抽出一把巨大的亚拉克弯刀,那是马族惯用的镰刀状利器。

    他们想吓唬我。小丑跳到他背上,嘻嘻傻笑,多斯拉克人则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山羊要我尿了裤子求饶,我可不会上当。我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佣兵甭想让我尖叫。

    阳光闪烁在飞舞而下的亚拉克弯刀刀刃上,快得无从分辨。

    詹姆厉声尖叫。

第二十二章 艾莉亚

    那天父亲大人又是很晚才来用饭,艾莉亚看得出他又跟朝廷闹意见了。当奈德·史塔克大跨步走进"小厅"的时候,晚餐的第一道菜,那锅浓稠的南瓜甜汤,早已被撤下桌去。他们把这儿叫做"小厅",用以区别国王那足以容纳千人的大厅。话虽如此,这里却也不小,这是一间有着高耸圆顶的狭长房间,长凳上坐得下两百号人。

    "大人。"父亲进来时,乔里开口说。他站起来,其余的侍卫也立即起身,他们个个穿着厚重的灰羊毛滚白缎边的新斗篷,褶层上绣了一只银手,标示他们是首相的贴身护卫。由于总共才五十人,因此长凳显得空荡荡的。

    "坐下罢。"艾德·史塔克道,"我很高兴这城里就你们还有点常识,至少知道先开动。"他示意大家继续用餐,侍者端出一盘盘用蒜头和草药包裹的烤排骨。

    "老爷,外面人人都在传说要举办一场比武大会。"乔里坐回位子。"听说全国各地的骑士都会前来,为您的荣誉而战,庆祝您走马上任。"

    艾莉亚看得出父亲对此不甚高兴。"他们怎么不说这是我最不愿见到的事?"

    珊莎的眼睛睁得跟盘子一样大。"比武大会。"她吸了口气。她坐在茉丹修女和珍妮·普尔中间,在不引起父亲注意的范围内,尽可能离艾莉亚远远的。"父亲大人,我们可以去吗?"

    "珊莎,你知道我对这件事的看法。这档蠢事分明是劳勃自己的主意,我帮他筹办也就算了,还得假装受宠若惊,但那不代表我必须带女儿去参加。"

    "哎哟,拜托嘛。"珊莎说,"人家好想去。"

    茉丹修女开口:"老爷,届时弥赛 公主也会出席,而她年纪比珊莎小姐还小。遇到这种盛事,宫廷里的仕女们都应该出席。更何况这届比武大会以您之名举办的,您的家人若不到场,可能有些不妥。"

    父亲神色痛苦。"我想也是。也罢,珊莎,我就帮你安排个席位。"他看看艾莉亚。"帮你们两个都弄个席位。"

    "我才没兴趣参加什么无聊的比武会呢。"艾莉亚说。她知道乔佛里王子到时候一定也在场,而她恨死乔佛里王子了。

    珊莎昂头道:"这会是一场盛况空前的庆祝。本来也没人希望你参加。"

    父亲听了满脸怒容。"够了,珊莎。再说下去,小心我改变主意。我已经被你们俩没完没了的争吵给烦死了。再怎么说你们都是亲姐妹,我希望你们像姐妹一样相亲相爱,知道了么?"

    珊莎咬着嘴唇点点头,艾莉亚低头不快地盯着眼前的餐盘,感觉到泪水刺痛眼睛。她愤怒地抹掉眼泪,决心不要哭。

    四周只剩下刀叉碰触的声音。"很抱歉,"父亲对全桌的人说,"今晚我没什么胃口。"说完他便走出小厅。

    他离开之后,珊莎立刻兴奋地和珍妮·普尔窃窃私语起来。坐在长桌彼端的乔里有说有笑,胡伦也开始大谈马经。"我说啊,你那匹战马实在不是比武的最佳选择,这和平时骑完全是两码事,懂吗?完全两码事。"这套说词其他人很早就听过,戴斯蒙、杰克斯和胡伦的儿子哈尔温齐声要他闭嘴,波瑟则叫人多来点葡萄酒。

    偏偏没人跟艾莉亚说话。其实她也不在乎,她还挺喜欢这种情形。若非大人们不准,她宁愿躲在卧房里吃。遇到父亲和国王、某某爵爷或某某使节共进晚餐的时候,她就可以得逞。不过多半,她跟父亲和姐姐三人在首相书房里用餐。每当这种时候,艾莉亚最想念哥哥弟弟。她想取笑布兰,想跟小瑞肯玩闹,想让罗柏含笑看着自己。她想要琼恩弄乱她的头发,叫她"我的小妹",然后和她异口同声说出一句话。如今她只有珊莎为伴,但除非父亲逼迫,否则珊莎一句话都不和她讲。

    从前在临冬城,他们常在城堡大厅用餐。父亲总是说,做领主的必须要和手下一同进食,如此才能留住他们的心。"你不但要了解自己的部下,"有次她听父亲这么对罗柏说,"还必须让他们也了解你。别想叫你的手下为一个他们所不认识的人卖命。"在临冬城,他总会在自己的餐桌上特别留出一个座位,每晚请来不同的人。如果请来维扬·普尔,谈的便是财务状况、粮食补给和仆人们的事。下次若换成密肯,父亲便会听他分析盔甲宝剑,解说炼钢打铁时风炉的热度。有时候则是三句不离养马的胡伦,管理图书室的柴尔修士,或是乔里,罗德利克爵士,甚至是最会说故事的老奶妈。

    艾莉亚最喜欢坐在父亲桌边听他们说话,她也喜欢听坐在下方长凳上的人们说话:坚毅粗鲁的自由骑手,彬彬有礼的成年骑士,口无遮拦的年轻侍从,饱经风霜的沙场老兵。以前她常朝他们丢雪球,或帮他们从厨房里夹带馅饼。他们的妻子会烤饼给她吃,她则替她们的宝宝起名字,和她们的孩子玩"美女与怪兽"、比赛寻宝、做城堡游戏。胖汤姆老爱叫她"捣蛋鬼艾莉亚",因为他说她老是跑来跑去。她喜欢这个绰号远胜过"马脸艾莉亚".

    只可惜那都是发生在临冬城的事,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现在一切都变了。说来今天是他们抵达君临以来头一次和下人一同用餐,艾莉亚却恨透了这种安排。她恨透了其他人说话的声音,恨透了他们开怀大笑的方式,以及他们所说的故事。他们曾经是她的朋友,与他们为伍曾让她很有安全感,如今她知道这全是假的。他们袖手旁观,让王后杀了淑女,这本来已经够糟,后来又任"猎狗"逮着了米凯。珍妮·普尔告诉艾莉亚,他把米凯大卸八块,人们只好把尸体用袋子装起来交还屠夫,只可怜那杀猪匠起初还以为里面装的是刚杀的猪仔。没有人对此质疑或拔刀相助,什么都没有,不管是最会吹嘘自己勇敢的哈尔温,还是立志要当骑士的埃林,或是身为侍卫队长的乔里,就连父亲也没有出面阻止。

    "他是我朋友呀。"艾莉亚对着餐盘低语,声音低到无人听见。她的排骨躺在盘里,动也没动,已经冷掉了,餐盘和肉块间凝了一层油。艾莉亚越看越恶心,便推开椅子站起来。

    "等等,小姐,你要去哪里啊?"茉丹修女问。

    "我不饿。"艾莉亚想起要顾及礼节。"请问,我可以先告退吗?"她生硬地背诵道。

    "还不行,"修女说,"你的东西几乎都没吃,请你坐下来先把盘里的食物清干净。"

    "要清你自己清!"趁人们还没反应过来,艾莉亚便往门边奔去。其他人哈哈大笑,茉丹修女则跟在后面大声叫唤,声音越来越高。

    胖汤姆守在岗位上,负责把守通往首相塔的门。眼见艾莉亚朝自己冲来,又听见后面修女的喊叫,他眨了眨眼。"哟呼,小娃娃,别乱跑呀。"他才刚开口,准备伸手阻拦,艾莉亚便已穿过他胯下,跑上迂回的高塔楼梯。她的脚步重重地踩在石阶上,胖汤姆则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

    诺大的君临城,艾莉亚惟一喜欢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卧室,尤其是那扇用深色橡木做成,镶有黑铁环的厚重大门。她只要把门一摔,放下沉重的门闩,便谁也别想进来。不论茉丹修女、胖汤姆、珊莎、乔里还是死猎狗,他们都进不来,通通都进不来!这会儿她就把门一摔。

    等门闩放好,艾莉亚终于觉得自己可以尽情地哭了。

    她走到窗边坐下,一边吸着鼻涕,一边痛恨着所有的人,尤其恨她自己。一切都是她的错,所有的事都因她而起。珊莎这么说,珍妮也这么说。

    胖汤姆正在敲门。"艾莉亚小妹,怎么啦?"他叫道,"你在里面吗?"

    "不在!"她吼回去。敲门声停了,片刻之后她听见他走远的声音。胖汤姆向来很好骗。

    艾莉亚拖出放在床脚的箱子,她跪下来,掀开盖子,双手并用,开始把她的衣服往外丢,把满手丝质、绸缎、天鹅绒、羊毛织的衣物扔到地板上。东西藏在箱底,艾莉亚轻轻地捧起它,抽出剑鞘。

    缝衣针。

    她想起米凯,顿时泪水盈眶。是她的错,她的错,她的错。如果她没要他跟自己练剑……

    门上响起更大的敲门声。"艾莉亚·史塔克,立刻把门给我打开,你听见了没有?"

    艾莉亚倏地转身,手中紧握'缝衣针'."你不要进来!"她出声警告,一边对着空气疯狂挥砍。

    "我会让首相知道这件事!"茉丹修女怒喝。

    "我不管。"艾莉亚尖叫,"走开。"

    "小姐,我跟你保证,你一定会为自己粗野的行为而后悔。"艾莉亚在门边侧耳倾听,直到听见修女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她又回到窗边,手里握着'缝衣针',朝下方的庭院望去。要是她能像布兰一样爬上爬下就好了,她心想,那么她就能爬出窗户,爬下高塔,逃离这个烂地方,远离珊莎、茉丹修女和乔佛里王子,远离所有的人。顺便从厨房偷点吃的,带上"缝衣针",上好的靴子,外加一件保暖的斗篷。她可以在三叉戟河下游的森林里找到娜梅莉亚,然后她们就可以一起回临冬城,或跑到长城去找琼恩了。她发现自己好希望琼恩此刻在自己身边,那样她就不会觉得这么孤单了。

    轻轻的敲门声将艾莉亚从她的脱逃梦里拉回现实。"艾莉亚,"父亲唤道,"开门罢,我们需要谈谈。"

    艾莉亚穿过房间,举起门闩。只见父亲独自一人站在门外,那样子与其说是生气,毋宁说是悲伤。这却让艾莉亚更难过。"我可以进来吗?"艾莉亚点点头,羞愧地垂下视线。父亲关上门。"那把剑是谁的?"

    "我的。"艾莉亚忘了'缝衣针'还握在自己手里。

    "给我。"

    艾莉亚心不甘情不愿地交出剑,心里嘀咕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再握起它。父亲就着光反复翻转,审视剑锋的两面,然后用拇指测量锐利程度。"这是杀手用的剑,"他说,"但我似乎认得铸剑人的记号,这是密肯打的。"

    艾莉亚知道骗不过他,只好低下头。

    艾德·史塔克公爵叹气道:"我九岁大的女儿从我自家的武器炉中拿到武器,我却毫不知情。首相的职责是管理七大王国,结果我连自己家里都管不好。艾莉亚,你怎么弄到这把剑的?从哪儿弄来的?"

    艾莉亚咬着嘴唇,不发一语。她绝不出卖琼恩,即使是对父亲大人也一样。

    过了半晌,父亲说:"其实,你说不说都没差。"他低下头,沉重地看着手中的剑。"这可不是小孩子玩具,女孩子家尤其不该碰。要是茉丹修女知道你在玩剑,她会怎么说?"

    "我才不是玩剑呢。"艾莉亚坚持,"而且我恨茉丹修女。"

    "够了,"父亲的语气严厉而坚定。"修女只是尽她的职责本分,天知道你让这可怜女人吃了多少苦头。你母亲和我请她教导你成为淑女,这根本就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又不想变成淑女!"艾莉亚怒道。

    "我真应该现在就用膝盖把这玩意儿折断,终止这场闹剧。"

    "'缝衣针'不会断的。"艾莉亚不服气地说,然而她知道自己的口气颇为心虚。

    "它还有名字?"父亲叹道,"啊,艾莉亚,我的孩子,你有股特别的野性,你的祖父称之为'奔狼之血'.莱安娜有那么一点,我哥哥布兰登则更多,结果两人都英年早逝。"艾莉亚从他话音里听出了哀伤,他鲜少谈及自己的父亲和兄妹,他们都在她出生前就过世了。"当初若是你祖父答应,莱安娜大概也会舞刀弄剑。有时候看到你,我就想起她,你甚至长得都跟她有几分神似。"

    "莱安娜是个大美人。"艾莉亚错愕地道。每个人都这么说,但从没有人拿她来形容艾莉亚。

    "可不是吗?"艾德·史塔克同意,"她既美丽又任性,结果红颜薄命。"他举起剑,隔在两人之间。"艾莉亚,你要这……'缝衣针'做什么?你想拿来对付谁?你姐姐?还是茉丹修女?你知道剑道的第一步是什么?"

    她惟一能想到的只是琼恩教过她的东西。"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她脱口而出。

    父亲忍俊不禁。"我想这的确是剑术的精髓。"

    艾莉亚拚命想解释,好让他了解。"我想好好学,可是……"她眼里溢满泪水。"我要米凯陪我练。"所有的悲恸这时一齐涌上心头,她颤抖着别过头去。"是我找他的。"她哭着说,"都是我的错,是我……"

    突然间,父亲的双臂抱住了她,她转过头,埋在他胸口啜泣,他则温柔地拥着她。"别这样,我亲爱的孩子。"他低语道,"为你的朋友哀悼吧,但不要自责。屠夫小弟不是你害的,该为这桩血案负责的是猎狗和他残酷的女主人。"

    "我恨他们。"艾莉亚一边吸鼻子,一边红着脸说出心里话。"我恨猎狗、恨王后、恨国王还有乔佛里王子。我恨死他们了。乔佛里骗人,事情根本就不是他讲的那样。我也恨珊莎,她明明就记得,她故意说谎话好让乔佛里喜欢她。"

    "谁没有说过谎呢,"父亲道,"难道你以为我相信娜梅莉亚真的会跑掉?"

    艾莉亚心虚地脸红了。"乔里答应我不说出去的。"

    "乔里很守信用。"父亲微笑道,"有些事不用别人说我也知道,连瞎子都看得出来小狼不会自动离开你。"

    "我们丢了好多石头才赶走她。"她一脸悲苦地说,"我叫她走,放她自由,说我不要她了。她该去找其他狼玩,我们听见好多狼在叫,乔里说森林里猎物很多,她可以去追捕野鹿,可她偏偏要跟着我们,最后我们才不得不丢石头赶她。我打中她两次,她边哀嚎边看着我,我觉得好羞耻,但这样做是正确的对不对?不然王后会杀她的。"

    "你做得没错,"父亲说,"有时谎言也能……不失荣誉。"方才他趋身拥抱艾莉亚时把"缝衣针"放在一边,这会儿他又拾起短剑,踱至窗边。他在那里驻足片刻,视线穿过广场,望向远方。等他回过头来,眼里满是思绪。他在窗边坐下,把"缝衣针"平放膝上。"艾莉亚,坐下来。有些事我要试着跟你解释清楚。"

    她不安地在床边坐下。"你年纪还太小,本不该让你分担我所有的忧虑。"他告诉她,"但你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一份子,你也知道我们的族语。"

    "凛冬将至。"艾莉亚轻声说。

    "是的,艰苦而残酷的时代即将来临,"父亲说,"我们在三叉戟河上尝到了这种滋味,孩子,布兰坠楼时也是。你生于漫长的盛夏时节,我亲爱的好孩子,至今还未经历其他季节,然而现在冬天真的要来了。艾莉亚,不论何时何地,我要你牢牢记住我们的家徽。"

    "冰原狼。"她边说边想起娜梅莉亚,不由得缩起膝盖、靠着胸膛,害怕了起来。

    "孩子,让我来说说关于狼的轶事。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夏天时可以争吵,但一到冬天,我们便必须保卫彼此,相互温暖,共享力量。所以假如你真要恨,艾莉亚,就恨那些会真正伤害我们的人。茉丹修女是个好女人,而珊莎……珊莎她再怎么说也是你姐姐。你们俩或许有天壤之别,但体内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你需要她,她也同样需要你……而我则需要你们两个,老天保佑。"

    他的话听起来好疲倦,听得艾莉亚好心酸。"我不恨珊莎,"她告诉他,"不是真的恨她。"这起码是半句实话。

    "我并非有意吓你,然而我也不想骗你。孩子,我们来到了一个黑暗危险的地方,这里不是临冬城。有太多敌人想置我们于死地,我们不能自相残杀。你在老家时的任性胡为、种种撒气、乱跑和不听话……都是夏天里小孩子的把戏。此时此地,冬天马上就要来到,断不能与从前相提并论。如今,该是你长大的时候了。"

    "我会的。"艾莉亚发誓。她从没有像此刻这么爱他。"我也会变强壮,变得跟罗柏一样强壮。"

    他把"缝衣针"递给她,剑柄在前。"拿去罢".

    她惊讶地盯着剑,半晌都不敢碰,生怕自己一伸手剑又被拿走。只听父亲说:"拿啊,这是你的了。"她这才伸手接过。

    "我可以留着吗?"她问。"真的吗?"

    "真的。"他微笑着说。"我要是把它给拿走了,只怕没两个星期就会在你枕头下找到流星锤罢。算啦,无论你多生气,别拿剑刺你姐姐就好。"

    "我不会,我保证不会。"艾莉亚紧紧地把"缝衣针"抱在胸前,目送父亲离去。

    隔天吃早饭时,她向茉丹修女道歉,并请求原谅。修女狐疑地看着她,但父亲点了点头。

    三天后的中午,父亲的管家维扬·普尔把艾莉亚带去小厅。餐桌业已拆除,长凳也推至墙边,小厅里空荡荡的。突然,有个陌生的声音说:"小子,你迟到了。"然后一个身形清癯,生着鹰钩大鼻的光头男子从阴影里走出来,手里握着一对细细的木剑。"从明天起你正午就必须到。"他说话带着口音,像是自由贸易城邦的腔调,可能是布拉佛斯,或是密尔。

    "你是谁?"艾莉亚问。

    "我是你的舞蹈老师。"他丢给她一柄木剑。她伸手去接,却没有够着,它咔啦一声掉落在地。"从明天起我一丢你就要接住。现在捡起来。"

    那不只是根棍子,而真的是一把木剑,有剑柄、护手,还有装饰剑柄的圆球。艾莉亚拾起来,紧张兮兮地双手交握在前。这把剑比看起来要重,比"缝衣针"重多了。

    光头男子龇牙咧嘴道:"不对不对,小子。这不是双手挥的巨剑。你只准用单手握".

    "太重了".艾莉亚说。

    "这样才能锻炼你的手臂肌肉,还有整体的协调性。里面空心部分灌满了铅,就是这样。你要单手持剑".

    艾莉亚把握剑的右手放下,在裤子上擦了擦掌心的汗,换用左手持剑。而他对此似乎相当满意。"左手最好。左右颠倒,你的敌人会很不习惯。但你的站姿错了,不要正对着我,身体侧一点,对,就是这样。你瘦得跟长矛一样,知道吗?这也挺好,因为目标缩小了。现在让我看看你是怎么握的。"他靠过来,盯着她的手,扳开手指,重新调整。"对,就是这样。别太用力,对,但要灵活,优雅。"

    "剑掉了怎么办?"艾莉亚问。

    "剑必须和你的手合为一体。"光头男子告诉她,"你的手会掉吗?当然不会。西利欧·佛瑞尔在布拉佛斯海王手下干了九年的首席剑士,他懂得这些东西。听他的话,小子。"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叫她"小子"了。"我是女生。"艾莉亚抗议。

    "管他男的女的,"西利欧·佛瑞尔说,"你是一把剑,这样就够了。"他又龇牙咧嘴道,"好,就是这样,保持这个握姿。记住,你握的不是战斧,你握的是——"

    "——缝衣针。"艾莉亚凶狠地替他说完。

    "就是这样。现在我们开始跳舞。记住,孩子,我们学的不是维斯特洛的钢铁之舞,骑士之舞,挥来砍去,不是的。这是杀手之舞,水之舞,行动敏捷,出其不意。人都是水做的,你知道吗?当你刺中人体,水流外泄,人就会死。"他向后退开一步,举起木剑。"现在你来打我试试。"

    于是艾莉亚尝试攻击他。她一共试了四个小时,直到最后每寸肌肉都酸痛不已,而西利欧·佛瑞尔只是一边龇牙咧嘴,一边纠正个不停。

    到了第二天,好戏才刚刚上演。

第二十三章 丹妮莉丝

    这就是多斯拉克海。"乔拉·莫尔蒙爵士说着拉住缰绳,停在她身旁,两人一同站在山脊之巅。

    宽广空旷的平原在他们下方延展开来,平坦辽阔直至极目尽头。这的确像一片汪洋啊,丹妮心想。从此以往,丘陵山峦不再,连树林、城市和道路也没了踪影,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风起云涌,长长的草叶摆动一如波浪。"好绿呀。"她说。

    "现在正是绿的时候,"乔拉爵士同意,"你该瞧瞧花开时的景象,满山遍野都是暗红的花,活像一片血海。等旱季一到,整个世界又变成青铜色。这还只是赫拉纳草的颜色,孩子,不包括其他几百种草,有的黄得像柠檬,有的暗得如靛紫,还有蓝色和橙色的,以及彩虹色斑的草。在亚夏彼方的阴影之地,据说还有一片鬼草海,那草长得比安坐马上的人还高,茎秆白得像白璃。这种草会杀死其余的草,然后在暗处藉由被诅咒的灵魂发光。多斯拉克人认为有朝一日鬼草会占据全世界,到那时,一切的生命便将结束。"

    丹妮听了不禁颤抖。"别说了,"她说,"这里好漂亮,我不想谈跟死亡有关的事。"

    "如您所愿,卡丽熙。"乔拉爵士恭敬地说。

    她听见响动,便回头看去。她和莫尔蒙先前已把队伍远远抛在后面,这会儿其他人正陆续登上山岗。女仆伊丽和她"卡斯"①里的年轻弓箭手们行动矫健得像半人马,但韦赛里斯还很不适应短马镫和平马鞍。哥哥在这里十分不快活,他根本就不应该来的。伊利里欧总督原本力劝他留在潘托斯,甚至愿意慷慨地提供自己的一栋宅院给他住,但韦赛里斯偏不听。他要跟着卓戈,直到对方履行约定,给他那顶王冠为止。"他要是敢骗我,我就叫他知道唤醒睡龙之怒是什么滋味。"韦赛里斯把手放在那把借来的剑上,如此发誓。伊利里欧听了眨眨眼,祝福他一切顺遂。

    丹妮此刻一点也不想关心哥哥的满腹牢骚。这是个完美的好日子,一只猎鹰高高在上,盘旋于深蓝天际。草海波荡,随着阵阵徐风轻叹,朝她的脸送来丝丝暖意,丹妮只觉心情平静祥和。她绝不让韦赛里斯破坏自己的好兴致。

    "停下来,"丹妮告诉乔拉爵士:"叫他们全部停下来,告诉他们这是我的命令。"

    骑士微微一笑。乔拉爵士算不上俊美,生着公牛般的脖子和肩膀,手臂和胸膛上长满粗厚的黑毛,头上反而寸草不生。但他的微笑总能让丹妮宽心。"丹妮莉丝,你说话越来越有公主的味道了。"

    "不是公主,"丹妮说,"是卡丽熙。"说完她调转马头,独自奔下山岗。

    坡路陡峭,遍地岩石,但丹妮毫不畏惧,驰骋的快意和危险使她心花怒放。韦赛里斯从小就口口声声说她是个公主,但直到她骑上小银马,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才真正觉得此话成了真。

    起初一切都不顺利,卡拉萨在婚礼翌日清晨便拔营动身,朝东边的维斯·多斯拉克出发。才到第三天,丹妮就觉得自己半死不活。连日坐在马鞍上,导致她的臀部伤痕累累,血流不止。大腿久经摩擦,脱皮得厉害,双手则被缰绳磨起了水泡,两脚和背部的肌肉痛得她连坐都坐不直。天黑之后,她需要靠女仆帮忙方能下马。

    夜里她也不得安宁。白天骑马时卓戈卡奥和结婚当天一样,对她不理不睬,,晚上则和手下战士与血盟卫们喝酒赛马,观赏女人跳舞,男人拼杀。在他生活的这个部分,丹妮毫无地位可言。她往往独自用餐,顶多和乔拉爵士及哥哥相伴,然后哭着入睡。但当每晚天将破晓,卓戈会到她的帐篷,在黑暗中叫醒她,然后无情地骑她,一如骑他的战马。依照多斯拉克习俗,他总是从后面上,为此丹妮非常感激,因为这样一来,夫君便不会见她泪流满面的模样,她也可以用枕头来遮掩自己痛苦的喊叫。完事之后,他两眼一闭,便轻声打起呼来,丹妮则浑身是伤地躺在旁边,痛得难以成眠。

    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直到丹妮清楚地知道自己一刻也无法再忍受下去。某天晚上,她决定宁可自杀,也不愿继续苟且偷生……

    然而就在那天夜里,当她睡觉的时候,却又做了那个关于龙的梦。这次没有韦赛里斯,只有她和巨龙。它的鳞片如暗夜般墨黑,上面血迹湿滑。那是她的血,丹妮发觉。它的眼睛是两个熔岩火池,它张开口,烈焰从中激射而出。它在朝自己唱歌啊,于是她伸开双臂,拥抱火焰,让它将自己完全吞噬,涤净她,锻炼她。她感到自己的肌肉焦灼发黑,坏死脱皮,感到自己的血液沸腾蒸发,却毫无痛楚,反而觉得强壮健实,如获新生。

    奇怪的是,隔天她似乎痛得不那么厉害了,好像天上诸神听到了她的哀求,怜悯起她的不幸。就连她的贴身女仆也感到诧异。"卡丽熙,"姬琪说,"怎么回事?您不舒服吗?"

    "没事。"她答道。随后她来到伊利里欧在婚礼上送给她的龙蛋旁边,伸手摸摸其中最大的一颗,手指轻轻地滑过蛋壳。既黑且红,她想,和我梦中的龙一样。石头在她指下变得异样地温暖……这是她的错觉吗?她不安地抽回手。

    从那一刻起,一天比一天顺利。她的双腿强壮了起来,水泡破了,手也长出老茧,她柔软的大腿变得结实,像皮革般弯曲自如。

    卡奥命令女仆伊丽教导丹妮多斯拉克马术,但小银马才是她真正的老师。小银马似乎知悉她的心情,仿佛心有灵犀。随着日子过去,丹妮骑在马上越来越自如。多斯拉克人是个严酷无情的民族,按他们的习俗从不为动物取名字,所以丹妮只把它当作自己的小银马。虽然她从没有这么爱过一样东西。

    当骑马不再是种折磨,丹妮开始注意到身边这片土地的美。她跟卓戈和他的血盟卫一起骑在卡拉萨最前面,所以眼前的一切都是充满生机、未经滋扰。紧跟在后的大队人马会践踏土地,把河水弄得浑浊不堪,扬起呛人灰尘,但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永远是如茵绿野。

    他们越过高低起伏的诺佛斯丘陵,行经梯田和村庄,居民在灰泥砌成的墙上不安地看着他们。他们涉过三条宽广平静的河流,第四条则是一道狭窄湍急,河床险恶的江川,在一座高耸的蓝色瀑布旁扎营,随后绕过一座广大死城的断垣残壁,相传鬼魂仍哭嚎于焦黑的大理石柱间。他们在与多斯拉克弓箭一样笔直的瓦雷利亚千年古道上奔驰。花了足足半个月,才穿过金叶高盖头顶,树干宽如城门的科霍尔森林。森林里栖息着大麋鹿和花斑虎,还有生着银白毛皮和紫色大眼的狐猴,但只要卡拉萨一出现,它们便纷纷四散奔逃,结果丹妮什么也没瞧仔细。

    此时她先前的伤痛已经成了回忆。长途跋涉之后她仍旧酸疼,却有种苦中带甜的意蕴。每天清晨她都跃跃欲试地跳上马鞍,迫不及待想见识更多奇观。她甚至也开始在夜里寻求欢愉,于是当卓戈占有她时,她虽然还是会叫出声,却不总是因为痛苦。

    山岗下,又高又软的草把她包围。丹妮减缓速度,驱策小马跑入平原,让自己愉快地淹没在绿浪之中。在卡拉萨里她无法独处,虽然卓戈卡奥入夜之后才会来找她,但她的女仆会为她张罗餐点,帮她沐浴,睡在她帐门外。卓戈的血盟卫,以及她自己的卡斯部众,也总是离她不远,而哥哥不论日夜都是个讨厌的阴影。此刻,丹妮又听见他在山脊上对乔拉爵士大吼,尖锐的声音里透着怒意。她决定不加理会,继续向前骑去,沉浸在多斯拉克海底。

    绿浪将她完全吞没,空气里充满了青草和泥土的芬芳,混杂着马臊味、汗味,以及她发油的气息。多斯拉克的气息。它们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主人,丹妮开心地笑了,深深地呼吸着这一切。她突然有股冲动,只想踩踩脚下的土地,在厚实的黑土壤里动动脚趾。于是她翻身下马,任银马去吃草,然后脱下脚上长靴。

    韦赛里斯像一阵夏季暴风般突然冲到她身边,死命扯住缰绳,马痛得前脚高举。"你好大的胆子!"他朝她尖叫,"你竟敢命令我?命令我?"他自马背一跃而下,着地时摔了一跤。他满脸通红,挣扎着站起来,然后一把抓住她,猛力乱摇。"你别忘了你是谁?也不瞧瞧自己,瞧你现在什么德行!"

    丹妮不用瞧便知,她赤着双脚,涂了发油,身上穿的是作结婚礼物的多斯拉克皮衣和彩绘背心。她看起来就像属于这里的人,反观韦赛里斯,穿着城里人的丝衣和环甲,浑身脏兮兮。

    他尖叫个没完。"不准你对真龙之子颐指气使,懂不懂?我可是七国之君,你这马王的小贱货没资格命令我,你听见了没有?"他的手伸进她的背心,手指用力地掐住她的胸乳。"你听见了没有?"

    丹妮用力地推开他。

    韦赛里斯瞪着她,淡紫色的眸子里充满了难以置信。她从来没有顶撞过他,从来没有反抗过他。他气得五官扭曲。她心里很清楚,这下他会好好折磨她了。

    啪。

    鞭子发出暴雷般的声响,卷住韦赛里斯喉咙往后猛拉。他震惊无比地仆倒在草丛里,无法呼吸。众位多斯拉克骑手看着他拚命挣脱束缚,朝他发出嘘声。出鞭的是年轻的乔戈,他厉声喝问了一句。丹妮听不懂,好在这时伊丽、乔拉爵士,以及她其他的卡斯成员都已赶到。"卡丽熙,乔戈问您是否要他死。"伊丽道。

    "不,"丹妮回答,"不要。"

    这话乔戈听得懂。有人喊了一句,其他多斯拉克人纷纷大笑。伊丽告诉她:"魁洛认为您应该割他一只耳朵,给他一个教训。"

    哥哥跪在地上,手指抠住皮鞭,呼吸困难,发出难以分辨的嘶喊。鞭子紧紧勒住他的咽喉。

    "跟他们说我不希望他受伤害。"丹妮说。

    伊丽用多斯拉克语重复了一遍。乔戈鞭子一抽,韦赛里斯便像丝线拉扯的木偶般再度仆倒在地,但总算解除了束缚。他脸颊下面有一道又深又细的血痕。

    "公主殿下,我警告过他别这样,"乔拉·莫尔蒙爵士道,"我告诉他照您的指示待在山岗。"

    "我知道。"丹妮边看着韦赛里斯边回答。他躺在地上,大声吸气,满脸通红,抽抽噎噎,十足的可怜虫模样。他一直都是条可怜虫,为何她到现在才发觉?她心里的恐惧,顿时化为乌有。

    "把他的马带走。"她命令乔拉爵士。韦赛里斯张大嘴巴看着她,不敢相信他所听到的话,就连丹妮自己也不太相信她正说的话语。她道:"让我哥哥跟在我们后面,走路回卡拉萨罢。"对多斯拉克人来说,不骑马的人根本就不配当人,地位最为低贱,毫无荣誉与自尊可言。"让大家都看看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不要!"韦赛里斯尖叫。他转向乔拉爵士,用其他人听不懂的通用语苦苦哀求。"莫尔蒙,帮我打她,你的国王命令你干掉她。把这些多斯拉克走狗给我杀了,教训教训她。"

    被放逐的骑士看看光着脚丫,趾间都是污泥,头发涂了香油的丹妮,再看看身穿丝衣,佩戴宝剑的哥哥。丹妮从他脸上读出了决定。"卡丽熙,就让他走路吧。"他说完,接过哥哥坐骑的缰绳,丹妮则重新跨上小银马。

    韦赛里斯张大嘴看着他,重重地坐进尘土里。直到他们离开,他都保持着静默。他动也不动,眼神却怨毒无比。很快,他消失在高高的草浪之后。当见不到他时,丹妮又害怕起来。"他找得到路吗?"她边骑边问乔拉爵士。

    "就算你哥哥那么盲目的人,也一定可以跟着我们留下的痕迹。"他回答。

    "他很骄傲,可能因为羞耻就不来了。"

    乔拉笑道:"那么他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就算他找不到卡拉萨,卡拉萨迟早也会找到他。孩子,想淹死在多斯拉克海里可不容易啊。"

    丹妮觉得此话有理。卡拉萨好比一座移动的城市,但绝非盲目前进。主队前方必有斥候巡察,负责注意各种猎物和敌人踪迹,先驱部队则守护两翼。在这片多斯拉克人发源于斯的土地上,没有任何东西能逃过他们的注意。这片平原是他们的一部分……如今也是她的一部分。

    "我刚打了他。"她惊讶地说。现在回想起来,仿佛是一场怪梦。"乔拉爵士,你觉得……他回来的时候会不会很生气?"她颤抖着说,"我唤醒了睡龙之怒,对不对?"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孩子,你能叫醒死人吗?你大哥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而他已经死在三叉戟河畔。韦赛里斯连条蛇的影子都不如。"

    他的直言不讳让她大感震惊,仿佛一夕之间,她一直以来深信不疑的事情都变得不再明晰。"可你……你不是宣誓为他效命吗?"

    "是啊,女孩。"乔拉爵士道,"那么假如你哥哥只是条蛇的影子,你觉得他的手下算什么呢?"他语气苦涩。

    "可他毕竟是真正的国王,他是……"

    乔拉拉住缰绳,看着她。"说实话,你希望韦赛里斯登上王位?"

    丹妮仔细想了想。"他不会是个很好的国王,对吧?"

    "有比他还差的国王……但也不多。"骑士一夹马肚,继续前进。

    丹妮上前,和他并肩而行。"不管怎么说,"她道,"可老百姓们还是等着他。伊利里欧总督说他们正忙着缝制真龙旗帜,祈祷韦赛里斯早日率军渡海解放他们。"

    "老百姓祈祷的是风调雨顺、子女健康,以及永不结束的夏日。"乔拉爵士告诉她,"只要他们能安居乐业,王公贵族要怎么玩权力游戏都没关系。"他耸耸肩。"只是他们从来没能如愿。"

    丹妮静静地骑了一会儿,细细咀嚼他所说的话。老百姓居然不在乎统治他们的究竟是真龙天子还是篡夺叛逆,这和韦赛里斯说的一切都大相径庭啊。然而她越想越觉得乔拉爵士所言不虚。

    "那么你会为何事祈祷呢,乔拉爵士?"她问他。

    "我只想回家。"他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乡愁。

    "我也是。"她完全能体会这种感觉。

    乔拉爵士笑了,"那你正该好好欣赏,卡丽熙。"

    丹妮放眼望去,眼中却非草原,而是君临,是征服者伊耿建筑的雄伟红堡,是她降生的龙石岛。在她脑海里,它们伴随着万千道熊熊火光,每扇窗户都在燃烧。在她脑海里,每一扇门都是红色。

    "哥哥永远无法夺回七国。"丹妮说。她发觉自己以前就知道,一辈子都知道,只是始终不让自己说出来,连窃窃私语也不肯。现在她要大声说出口,让乔拉·莫尔蒙,让全世界都听得见。

    乔拉爵士忖度着她。"你认为他没办法。"

    "就算我夫君给他军队,他也没有统御的能力。"丹妮道,"他没有财产,惟一誓言追随他的骑士把他骂得连蛇都不如。多斯拉克人嘲笑他的脆弱。他永远没办法带我们回家。"

    "聪明的孩子。"骑士微笑。

    "我不再是小孩子了。"她毅然决然地告诉他,跟着脚跟夹紧马肚,催促银马快跑。她越骑越快,把乔拉、伊丽和其他人远远地抛在后面,暖风满溢发间,夕阳红红地照在脸上。等她重回卡拉萨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奴隶在一泓泉池畔为她搭起寝帐,她听见丘陵上草织宫殿传来的说话声。她知道,当她的卡斯部众说起今天在草丛里发生的事,便会有无数的嘲笑传来;当韦赛里斯一跛一跛地返回,营地里的男女老幼都会知道他是个走路的人。卡拉萨里是没有秘密的。

    丹妮把小银马交给奴仆照料,独自走进帐篷。丝帐里凉爽而昏暗。当门在她身后关上,丹妮只见一缕红色夕照射进来,映在她的龙蛋上。刹那间她眼前闪过千万血红火星,她眨眨眼,却又都不见了。

    石头,她告诉自己,不过是石头罢了,龙族早已灭绝,就连伊利里欧也这么说。她把掌心贴在那颗黑蛋上,手指轻柔地覆着蛋壳的曲线。石头暖烘烘的,甚至有点热。"阳光,"丹妮低语,"一定是阳光把它们晒热了。"

    她吩咐女仆为她准备沐浴。多莉亚在帐外升起一炉火,伊丽和姬琪则合力从货运马匹处搬来大红铜澡盆——这也是件结婚礼物。等洗澡水烧得蒸腾,伊丽便搀扶她进入浴盆,然后自己也跟着爬进去。

    "你们见过龙吗?"她趁伊丽帮她刷背,姬琪替她冲掉头发里的尘沙时发问。她曾听说龙最初来自东方,来自亚夏彼端的阴影之地和玉海中的岛群。或许有些龙还生存在那片蛮荒而诡谲的土地上。

    "卡丽熙,龙已经绝迹啦。"伊丽说。

    "是啊,"姬琪同意,"好久好久以前就死光了。"

    韦赛里斯曾告诉她,坦格利安家最后的一条龙大约死于一个半世纪以前,当时是伊耿三世统治时期,他因而被人称为"龙祸".对丹妮而言,这似乎不是那么遥远的事。"到处都一样?"她失望地说,"连东方也是?"当末日降临瓦雷利亚和永夏之地时,魔法也随之在西方绝迹,魔咒加持的宝剑、预测天气的风雨歌师以及巨龙统统都无法挽回。但丹妮总是听说东方的情形不同,据说蝎尾狮仍旧出没于玉海列岛,蛇蜥也依然盘据夷地丛林。据说呤咒师、男巫和云空法师公然活跃于亚夏,缚影士与血巫更在夜阑人静时施行骇人妖术。为什么不可能有龙存活呢?

    "没有龙了。"伊丽说:"勇者屠龙,因为龙是可怕的怪兽。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表示同意。

    "有个魁尔斯商人跟我说龙是从月亮里钻出来的。"金发碧眼的多莉亚一边在火炉上烘干毛巾一边说。姬琪和伊丽的年纪与丹妮差不多,她们都是在父亲的卡拉萨被卓戈毁灭时被抓来当了奴隶。多莉亚年纪稍长,将近二十。伊利里欧总督是在里斯的一家妓院里找到她的。

    丹妮好奇地转头,湿湿的银发飘扬在眼前。"从月亮来的?"

    "他告诉我月亮是颗蛋,卡丽熙。"这位里斯女孩道,"天上原本有两个月亮,但其中一个运行得太靠近太阳,受不住高热,就爆炸了。成千上万只的龙从中涌出,吸收了太阳的火焰,这就是为什么龙会吐火。有朝一日剩下的那个月亮也会亲吻太阳,然后也会爆炸,龙便将重返人间。"

    两个多斯拉克女孩吃吃娇笑。"你这个满头稻草的傻奴隶,"伊丽说,"月亮才不是什么蛋,月亮是女神,太阳的妻子,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附和。

    丹妮爬出浴盆时,全身皮肤透红。姬琪要她躺下,为她周身抹油,并把她毛孔里的泥土刮干净。之后伊丽帮她洒上香花和肉桂。多莉亚为她梳头,把她的头发梳得亮如银线。其间,她一直在思索月亮、蛋和龙的事。

    她的晚餐很简单,只是水果、乳酪和炸面包,配上一壶蜜酒。"多莉亚,留下来跟我一起吃。"丹妮遣走其他侍女时,这么下令。这位里斯女孩的发色如蜂蜜,眼睛则像夏日长空。

    她们独处时,她垂下双眼。"卡丽熙,这是我的荣幸。"她说,但这并非荣幸,只是职责。月亮升起又高挂,她们一直坐在一起,促膝谈心。

    当晚卓戈卡奥归来时,丹妮正等着他。他站在帐篷门口,惊讶地盯着她。她缓缓起身,揭开她的丝质睡衣,让衣服滑落在地。"夫君,今晚我们该到外面去。"她告诉他,因为多斯拉克人相信,一个男人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事,都应该让宽敞的天空作见证。

    卓戈卡奥跟着她走进月光,发间的铃铛轻声作响。寝帐数码之外有片柔软的草床,丹妮便把他带到这里。当他要把她转过去时,她伸手放在他的胸口。"不,"她说,"今晚我要看着你的脸".

    在卡拉萨里没有隐私可言。丹妮一边为他宽衣解带,一边感觉众人落下的目光;她一边照着多莉亚所说的去做,一边听见别人窃窃私语。对她来说这都没什么。难道她不是卡丽熙吗?她只在乎他的目光,而当她骑到他身上时,在他的眼里她看到了前所未见的萌动。她猛烈地骑他,一如骑自己的小银马。最后,当高潮来临,卓戈卡奥喊了她的名字。

    在他们抵达多斯拉克海遥远的中心后,姬琪轻抚丹妮微凸的腹部,说:"卡丽熙,您有身孕了。"

    "我知道。"丹妮告诉她。

    那天,是她十四岁命名日。

第二十四章 布兰

    瑞肯在下方的庭院里与狼一同奔跑嬉闹。

    布兰从窗台上看着这一切。不论小男孩跑到哪里,灰风总是抢先一步,跨步截断他的路,瑞肯看到他,兴奋地尖叫,然后又朝另一个方向奔去。毛毛狗和他寸步不离,若是其他狼靠得太近就转身咆哮。它的毛色已经变深,如今通体漆黑,眼睛如一团绿火。布兰的夏天落在最后,他的毛色乃是银白和烟灰相间,金黄的眼睛异常敏锐。它的块头比灰风稍小,却更机警。布兰私下认为它是狼群里最聪明的一只。看着瑞肯鼓动那双娃娃腿,在硬泥地上来回奔跑,布兰可以听见弟弟气喘吁吁的笑声。

    他只觉眼睛刺痛。他好想下去,好想笑闹跑跳。布兰越想越气,赶紧在眼泪掉下以前用指节抹掉。他的八岁命名日来了又去,他已经接近成年,不能再哭了。

    "都是骗人的,"他苦涩地说,想起了梦中的乌鸦。"我不会飞,连跑都没办法。"

    "乌鸦本来就很会说谎。"坐在椅子上做针线活的老奶妈附议。"我知道一个乌鸦的故事。"

    "我不要听故事,"布兰语气暴躁地斥道。他曾经很喜欢老奶妈和她说的那些故事。但那都是过去的事,现在情形不一样了。他们要她整天陪着他,让她照顾他,为他洗澡,以免他寂寞孤单,但她的存在却只让事情更糟。"我恨你那些蠢故事。"

    老妇人张开无牙的嘴对他微笑,"我的故事?不对,我的小少爷,不是我的。这些故事早在你我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她真是个丑老太婆,布兰恶毒地想:佝偻着缩成一团,满脸皱纹,眼睛差不多瞎掉,连爬楼梯的力气都没有,满是斑点的粉红头皮上只剩几小撮白发。没人知道她究竟有多老,父亲说他小时候大家就已经叫她老奶妈了。她无疑是临冬城里最老的人,说不定是七国里最老的寿星。她初来城堡,是为当布兰登·史塔克奶妈,因为他的母亲在生他的时候难产而死。此人是布兰的祖父瑞卡德公爵的哥哥,或许是弟弟,或是瑞卡德公爵父亲的兄弟。老奶妈每次说的都不一样。但不管哪个版本,故事里那小男孩总死于三岁时夏天的一场风寒,老奶妈和她的孩子们却在临冬城长住下来。她的两个儿子都死于劳勃国王夺取王位的那场战争,她的孙子则在平定巴隆·葛雷乔伊叛变时于派克的城墙上殉难。她的女儿们早已陆续远嫁他乡,现在也都不在人世。如今她的血脉只剩下阿多,就是那个头脑简单,在马房里工作的巨人。只有老奶妈依旧好端端地活着,继续做她的针线,说她的故事。

    "我才不管是谁的故事。"布兰告诉她,"我就是讨厌它们。"他不想听故事,也不要老奶妈。他想要父亲母亲,想到外面尽情奔跑,让夏天陪在身边。他想爬上残塔,喂乌鸦吃玉米。他想跨上他的小马,和两个哥哥一起驱驰。他想要一切都回到从前的样子。

    "我知道有个故事是在讲讨厌听故事的小男孩。"老奶妈露出她那蠢笨的笑容说,她手中的针同时还穿梭个不停,喀,喀,喀,听得布兰直想对她尖叫。

    他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乌鸦骗他飞,结果他醒来之后,不但两脚残废,世界也都改变。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弃他而去,甚至连私生子哥哥琼恩也不告而别。父亲原本答应让他骑真正的骏马前往君临,但他们没等他便动身南下。鲁温师傅差了一只鸟把他醒来的消息带给艾德公爵,又派一只给母亲,一只给守卫长城的琼恩,然而全都音信杳然。"孩子,鸟儿常常会迷路。"师傅这么告诉他,"从这里到君临有好长一段路要飞,有无数老鹰伺机拦截,信不一定能传到他们手中。"然而对布兰而言,他们好像都已在他沉睡时死去……或者说死的是布兰,而他们已然将他遗忘。乔里、罗德利克爵士、维扬·普尔、胡伦、哈尔温,胖汤姆以及四分之一的守卫也都走了。

    只有罗柏和小瑞肯留下来,但罗柏也变了个人。现在的罗柏是一城之主,至少他正朝这个目标努力。他佩上一把真正的剑,从来不笑。白天他把时间都花在操演士兵和练习剑术上,金铁交击声充斥校场,布兰却只能孤独地坐在窗台边观看;到了晚上,罗柏把自己和鲁温师傅锁在房里,交换意见或讨论账目。有时他会和哈里斯·莫兰骑马出巡,一去就是好几天。而只要他外出超过一日,瑞肯便会哭着追问布兰罗柏还会不会回来。其实就算待在临冬城,罗柏城主也都和哈里斯·莫兰与席恩·葛雷乔伊待在一块,没时间陪两个弟弟。

    "我来说说筑城者布兰登的故事吧,"老奶妈说,"你最喜欢这个故事了。本书转载ㄧбk文学网wαр.① ⑥κ.сΝ"

    几千年以前,筑城者布兰登兴建了临冬城,有人说绝境长城也是他建造的。布兰知道这个故事,但他并不特别喜欢。喜欢这个故事的,或许是另一个叫布兰登的孩子。有时老奶妈会误以为他是许多年以前她养大的那个布兰登,有时又会把他和布兰登伯伯混为一人,而伯伯早在他出生以前就被疯王所害。她活了这么多年,母亲曾对他说,以至于所有叫布兰登·史塔克的人在她脑子里都变成了同一个。

    "我最喜欢的才不是这个,"他说,"我喜欢的是那些吓人的。"他听见外面传来一阵骚动,转身望向窗外。瑞肯正穿过广场,朝城门楼跑去,狼群跟在后面。然而布兰所处的高塔方向不对,看不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不由得恼怒地一拳捶在大腿上,却毫无感觉。

    "噢,我亲爱的孩子啊,你出生在夏季,"老奶妈静静地说,"你哪里懂得真正的恐惧?小少爷,当冬天来临,积雪百尺,冰风狂啸,那才是真正的恐怖。当长夜漫漫,终年不见天日,小孩在黑夜里诞生、在黑夜里长大、在黑夜里死亡,而冰原狼骨瘦嶙峋,白鬼穿梭林间,那才是恐惧降临之时。"

    "你说的是异鬼罢。"布兰暴躁地说。

    "是啊,"老奶妈同意,"几千年前,一个出奇寒冷严酷的漫长冬季降临人间,只是今天的人类不复记忆。在一个长达整整一代人的长夜里,城中的国王和圈里的猪倌同样颤抖着死去。母亲们宁可闷死自己的孩子,也不愿见他们挨饿受冻。她们放声大哭,眼泪却冻结在脸颊上。"话音和织针同时静止,她抬起头,用那双惨白,像是覆盖了一层薄膜的眼睛看着布兰,问道:"孩子,你喜欢听的就是这种故事?"

    "嗯,"布兰很不情愿地说,"是啊,不过……"

    老奶妈点点头。"在一片黑暗中,异鬼降临人间,"她一边说,手中针线一边作响,咯,咯,咯。"他们是冰冷与死亡的怪兽,痛恨钢铁、烈火和阳光,以及所有流淌着温热血液的生命。他们骑着苍白的死马,率领死人组成的军队,横扫农村、城市和王国,杀死成千上万的英雄和士兵。人类的剑无法阻止他们前进,老幼妇孺也难逃魔掌。他们在结冰的森林里追捕少女,用人类婴儿的肉来饲养手下的死灵仆役。"

    此时她的声音已经降得极低,几乎像是呓语,布兰不自觉地倾身向前。

    "当时安达尔人还未统治七国,更是早在女人从洛恩河畔的古城邦渡狭海逃亡而来以前。只有先民从森林之子手中夺得土地,建立了林立四方的数百邦国。但在浓密的森林深处,森林之子依旧蛰居在他们的树上城镇和空山幽谷里。所以当大地充斥寒冷与死亡时,最后的英雄决定去寻找这些森林的儿女,冀望他们的远古魔法能抵挡人类所无法抵挡的军队。他佩上宝剑,骑乘骏马,带着猎犬,与一群同伴朝荒原启程。经过多年的长途跋涉,苦苦追寻,他始终找不到藏身秘密城市的森林之子,最后他绝望了。他的朋友相继罹难,他的战马和爱犬也先后死去,就连他的宝剑也被冻结成冰,一触即碎。这时,异鬼嗅到他体内温热的血液,悄悄地追踪他的足迹,带了一群大如猎狗的白蜘蛛偷袭——"

    房门"砰"地一声打开,把布兰吓得心脏都快从嘴里跳将出来。但进来的人不过是鲁温师傅,阿多站在他身后的楼梯间。"阿多!"马僮叫道,这是他的习惯,他还咧嘴朝大家微笑。

    鲁温师傅没笑。"我们有访客。"他宣布,"而你必须出席,布兰。"

    "我正听故事哪。"布兰抱怨。

    "小少爷,故事可以等下再听,待会儿您回来的时候,呵,它们都好端端地等着你呢。"老奶妈说,"客人可没这么有耐心哟,而且啊,他们常会带来自己的故事呢。"

    "是谁啊?"布兰问鲁温师傅。

    "提利昂·兰尼斯特,还有几位守夜人弟兄,说是有你哥哥琼恩的口信。罗柏正在会见他们。阿多,请你帮忙把布兰带到大厅去吧?"

    "阿多!"阿多开心地同意。他弯身让他那颗毛茸茸的大头穿过门。阿多高近七尺,很难相信他竟是老奶妈的后代。布兰暗自猜想,不知他年老时,会不会跟他曾祖母一样缩成那么一团。只怕阿多就算活个一千年,这也不大可能。

    阿多像举稻草一样轻易地举起布兰,抱在胸前。他身上总有股淡淡的马臊味,好在还可以忍受。他的双臂肌肉虬张,长满褐色体毛。"阿多。"他又说了一次。席恩·葛雷乔伊曾评论说阿多虽然所知有限,但谁也不能怀疑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布兰把这件事告诉老奶妈,她像只母鸡般咯咯直笑,并偷偷告诉他阿多的本名是瓦德。没人知道"阿多"这名字是打哪儿来的,她说,但当他开始说这个词的时候,大家就如此称呼他了。这是他惟一会说的词。

    于是他们离开高塔房间里的老奶妈,把她留给针线活和回忆。阿多不成调地哼歌,抱着布兰步下阶梯,穿过走廊。鲁温师傅跟在后面,加快脚步以跟上马夫的宽大步幅。

    罗柏正坐在父亲的高位上,穿着环甲和硬皮衣,一脸罗柏城主的严峻表情。席恩·葛雷乔伊和哈里斯·莫兰站在他身后。十来个守卫一字排开,紧靠灰石墙,站在高高的窄窗下。大厅的正中央则站着侏儒和他的仆从,还有四个身着守夜人黑衣的陌生人。阿多刚抱着他踏进门,布兰就感觉房里弥漫着一股怒气。

    "只要是守夜人的弟兄,我们都欢迎,各位在临冬城想住多久就住多久。"罗柏用城主罗柏的声音说。他的佩剑横放在膝上,让大家都能看见。即便布兰也知道摆着出鞘的武器待客是什么道理。

    "只要是守夜人的弟兄,"侏儒重复,"所以我不算啰。你就这意思,小子?"

    罗柏霍地起身,举剑指着小矮子道:"兰尼斯特,我父母亲不在的时候,我就是城主。我不是什么小子。"

    "你要当城主,好歹也该懂点儿城主应有的礼貌。"小矮子回敬,毫不理会眼前的剑尖。"我看,你爹把所有的礼貌都留给你那私生子老弟了。"

    "琼恩。"布兰在阿多怀里叫道。

    侏儒转身看他。"看来这孩子果真活下来了。真不敢相信,你们史塔克的命还真硬。"

    "这点你们兰尼斯特家最好牢牢记住。"罗柏边说边放下剑,"阿多,把我弟弟带过来。"

    "阿多。"阿多笑着小跑向前,把布兰放在史塔克家族的高位上。远自临冬城的主人称王北地开始,历代的统治者都坐着这把交椅。冰冷的石座椅早已被无数的过客磨得平滑无比。两边巨大的扶手前端雕刻了咆哮的冰原狼头。布兰抓紧扶手坐下,残废的双腿在空中摆荡。这张大椅子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小婴儿。

    罗柏伸手按在他肩上。"兰尼斯特,你说有话要对布兰讲。他人就在这儿呢。"

    布兰很不舒服地看着提利昂·兰尼斯特的眼睛。一颗黑,一颗绿,而两颗都正盯着他瞧,仔细审视忖度他。"布兰,我听说你很能爬上爬下,"最后小矮子终于开口,"告诉我,你那天怎么会摔下去的?"

    "我没有摔下去。"布兰坚持。他明明就没有摔下去,没有没有没有。

    "这孩子完全不记得摔下去的事,也不记得之前是怎么爬的。"鲁温师傅轻轻地说。

    "这倒奇了。"提利昂·兰尼斯特道。

    "兰尼斯特,我弟弟可不是来接受盘查的。"罗柏不客气地说。"把要说的说完,然后赶紧离开。"

    "我有件礼物要送你,"侏儒对布兰说,"小子,你喜欢骑马吗?"

    鲁温师傅上前道:"大人,这孩子的腿已经不能用了,他没办法骑马啊。"

    "见鬼,"兰尼斯特说,"只要有合适的马匹和鞍具,就算残废也能骑。"

    这句话如利刃刺进布兰心坎。他只觉泪水不听使唤地充满眼眶。"我不是残废!"

    "那我也不是侏儒啰。"侏儒撇撇嘴,"老爸听了不知多高兴。"葛雷乔伊在旁哈哈大笑。

    "您说的是什么样的马匹和鞍具呢?"鲁温师傅问。

    "一匹聪明的马。"兰尼斯特答道,"这孩子没法用腿指挥坐骑,所以你们得让马儿去适应他,教它懂得缰绳的含意,认识主人的声音。我建议从未参加训练的一岁小马开始,这样就不用废弃之前的练习重头教起。"他从腰带里抽出一张卷好的纸。"把这个交给你们的马鞍师傅,照着做就行了。"

    鲁温师傅像只好奇的小灰松鼠般从侏儒手中接过纸片,展开阅读。"我懂了。大人您画得很清楚。没错,这应该行得通,我早该想到的。"

    "师傅,由我想比较容易。因为这该死的东西和我自己的马鞍相去不远。"

    "我真能骑马吗?"布兰问。他好想相信他们,却又生怕这是骗局一场。乌鸦还说他能飞呢。

    "没问题。"侏儒告诉他:"而且我向你保证,小子,骑在马上,你跟别人一样高。"

    罗柏·史塔克一脸迷惑。"兰尼斯特,你耍什么把戏?布兰跟你有何干系?你为什么要帮他?"

    "是你琼恩老弟求我的。而就我自己来说,特别同情杂种,残废和其他缺陷怪胎。"提利昂·兰尼斯特捂住心口嘻嘻笑道。

    这时通往广场的门突然轰地敞开。阳光射进大厅,瑞肯上气不接下气地冲了进来,冰原狼群跟在旁边。他睁大双眼停在门口,但狼却没停下,他们的眼睛盯上兰尼斯特,嗅到了他的气味。夏天首先龇牙咧嘴,灰风也立刻跟进。他们一左一右,朝小矮子步步进逼。

    "兰尼斯特,看来这几只狼不太喜欢你的味道哪。"席恩·葛雷乔伊评论。

    "或许我该走了。"提利昂说。他向后退开一步……突然毛毛狗从他背后的阴影里咆哮跳出。兰尼斯特急忙转身,夏天又从另外一边朝他扑去。他蹒跚地躲开,脚步踉跄,灰风开始撕扯他的手臂,利齿咬破衣袖,扯下一块布。

    "住手!"眼看兰尼斯特家的随从纷纷伸手拔剑,布兰连忙从高位上喊道,"夏天,过来。夏天,到我这边来!"

    冰原狼听到声音,瞟了布兰一眼,又转头看看兰尼斯特。他从小矮子身边走开,趴到布兰晃来晃去的双腿下。

    罗柏原本屏气凝神,这时他也叹了口气,唤道:"灰风。"他的冰原狼安静而迅速地跑到他身边。只剩下毛毛狗眼里闪着绿火,还在对小矮子低吼。

    "瑞肯,叫它停手。"布兰朝他的小弟喊道,瑞肯这才回过神来尖叫:"回家啰,毛毛,回家啰。"黑狼朝兰尼斯特吼了最后一声,然后朝瑞肯跑去,瑞肯紧紧搂住他的脖子。

    提利昂·兰尼斯特解下围巾,抹抹额头,用平板的声音说:"这可真有意思。"

    "大人,您没事罢?"他的一名手下握着剑问,边说边紧张地看看那群冰原狼。

    "袖子破了,裤子里面湿得一塌糊涂,但除了自尊心受损,总算没缺胳膊断腿。"

    连罗柏都很惊讶。"这些狼……我不懂他们为什么会……"

    "想必它们是错把我当晚餐了。"兰尼斯特僵硬地朝布兰鞠个躬。"小骑士,感谢您把他们叫开。不然的话,我跟您保证他们会觉得我很难吃的。现在我走啦,真的。"

    "大人,请您等等。"鲁温师傅说。他走到罗柏身旁,两人交头接耳了一会儿。布兰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但话音太低。

    罗柏·史塔克终于把剑收回鞘里。"我……我想我是太急躁了,"他说,"您帮了布兰一个大忙,嗯,所以……"罗柏竭力想让口气自然。"如果您愿意的话,兰尼斯特,就让临冬城款待您罢。"

    "小子,少假惺惺。你既不喜欢我,也不希望我待在这儿。我看城外的避冬市镇里有家旅店,我还是去那儿弄张床,这样我们俩都会睡得安稳些。说不定我还可以花两个铜板,找个标致姑娘帮我暖暖床咧。"他转向一位年老驼背又满脸胡碴的黑衣弟兄说,"尤伦,我们天一亮就往南走,你一定可以在路上找到我的。"说完他挣扎着摆动起那双短腿,经过瑞肯身边,走出门外,他的手下紧跟在后。

    四个守夜人留了下来。罗柏迟疑地转向他们。"我已经派人备好房间,以及足够的热水让你们洗净路上尘土。我衷心希望今晚能荣幸地与各位共进晚餐。"他这番话说得很怪,连布兰都听得出这是他特意背来,而非发自肺腑,但黑衣弟兄似乎不以为意,仍旧感谢他的好意。

    阿多把布兰抱回床上,夏天跟着他们步上高塔楼梯。老奶妈已经坐在椅子上睡着了。阿多说:"阿多,"然后抱走轻轻打鼾的曾祖母。布兰躺着思考,罗柏刚才保证他可以和守夜人一起在大厅里吃晚餐。"夏天,"他唤道。小狼跳到床上,布兰用力地搂住它,直到小狼热呼呼的鼻息直冲脸颊。"我可以骑马了。"他对他的动物朋友说,"你等着瞧,我们很快就可以一起去森林打猎。"没过多久,他便睡着了。

    在梦中他再度攀爬,沿着一座年代久远,没有窗户的塔向上攀升,手指勾住焦黑的石块,双脚胡乱地寻找支撑。他越爬越高,穿越云层,进入夜空,但仍不见塔顶。当他停下来向下看去,只觉头晕目眩,手指滑落。他尖叫着死命胡抓。地面离他足足千里之遥,而他又不会飞。他根本就不会飞。他直等到心脏不再怦怦乱跳,呼吸也顺畅之后,才继续往上爬。除了向上,别无他途。上方极目处,映着偌大的惨白圆月,他隐约可以看到石像鬼的形影。他两臂酸麻,却不敢休息,反而逼自己加快速度。石像鬼看着他向上攀升,眼睛如火盆里烧红的煤炭般炯炯发亮。它们原本曾有狮子的形貌,如今却极尽扭曲怪诞之能事。布兰听见它们窃窃私语,石头发出的轻细声音分外骇人。他不该听的,他告诉自己,他不能听的,只要不听,就能确保自身安全。然而当众多石像鬼挣脱石座,往下朝布兰攀住的地方进逼时,他知道自己终究还是难逃一劫。"我不听,"眼看它们越靠越近,他哭起来。"我不听,不听。"

    他喘着气惊醒,独处黑暗,只见一个硕大的黑影笼罩着他。"我不听,"他一边害怕地颤抖,一边低声说。这时黑影道:"阿多",接着点亮床边的蜡烛,布兰总算安心地松了口气。

    阿多用一块温热的湿布替他抹去一身冷汗,再灵巧温柔地为他换好衣服。等时间一到,便把他抱去大厅。厅里大火炉旁边已经架起长桌,领主的首座空着,罗柏坐在那个位子右边,布兰则在他对面。当晚他们吃了烤乳猪、鸽肉派,还有浸在奶油里的芜菁,厨子说饭后甜点是蜂窝。夏天从布兰手里叼走剩菜,灰风和毛毛狗则在角落里争夺一块骨头。临冬城的狗儿们现在已经不敢靠近饭厅,布兰起初还觉得奇怪,渐渐也就习以为常了。

    尤伦是黑衫弟兄里最年长的一位,所以管家让他坐在罗柏和鲁温师傅之间。这老人身上有股酸味,似乎很久没洗过澡。他用牙齿大力撕咬猪肉,啃裂骨头,吸吮骨髓,听人提到琼恩·雪诺时则耸耸肩。"他是艾里沙爵士的心头大患。"他咕哝着说,他的两个同伴听了哈哈大笑,布兰却不明所以。但当罗柏问起他们班扬叔叔时,黑衣弟兄们立时都静了下来。

    "他到底怎样了嘛?"布兰问。

    尤伦在背心上抹抹指头。"这消息恐怕不太好受,诸位大人,说出来实在对不起这顿丰盛晚餐,但既然问了,我就直说,史塔克他是回不来啦。"

    另一个人说:"熊老派他去找威玛·罗伊斯,不过他到现在还没回来哩,大人。"

    "太久了,"尤伦说,"我看八成是死了。"

    "我叔叔没死,"罗柏·史塔克高声道,话中充满愤怒。他从长凳上起身,伸手按住剑柄。"你听见没有?我叔叔没死!"他的声音响彻石室,布兰突然害怕起来。

    浑身酸臭的老尤伦抬头看看罗柏,不置可否地说:"大人您爱怎么说都成。"他边说边吮卡在牙缝间的肉。

    几位黑衣弟兄里最年轻的那个不自在地在座位上动了动。"长城上没有人比班扬·史塔克更熟悉鬼影森林。他应该能找到路回来。"

    "谁知道哩,"尤伦道:"或许能,或许不能。从前许多厉害角色到了森林也是一去不回。"

    此刻布兰脑中所想只有老奶妈故事里的异鬼和最后的英雄,在白茫茫的森林里被死人和猎狗一般大的蜘蛛穷追不舍。半晌之间,他十分害怕,接着他突然想起故事的结局。"森林之子,"他脱口而出,"森林之子会帮助他的!"

    席恩·葛雷乔伊暗自窃笑,鲁温师傅开口道:"布兰,森林之子早在几千年前便已销声匿迹。如今只剩下树上镂刻的脸。"

    "老师傅,在这儿或许是这样没错,"尤伦说,"但出了长城,谁知道呢?在那儿,想分辨活人跟死人都不容易啊。"

    当天晚上,等碟盘收拾完毕,罗柏亲自把布兰抱回卧床。灰风领路在前,夏天紧随在后。以他的年龄,哥哥算是相当强壮,何况布兰轻得跟堆破布似的,然而楼梯又陡又暗,当他们终于走上塔顶,罗柏已经气喘吁吁。

    他把布兰放上床,为他盖上毯子,然后吹熄蜡烛。罗柏在黑暗中陪他坐了一会儿。布兰想跟他聊聊,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我保证,一定会帮你找到合适的马。"最后罗柏低声说。

    "爸妈他们会回来吗?"布兰问他。

    "当然会。"罗柏的语气充满希望,布兰知道此刻和自己说话的是罗柏哥哥,而非罗柏城主。"母亲很快就会回来了。说不定我们可以一起骑马出城去迎接她哟。看到你骑在马上的英姿,她一定又惊又喜,对不对?"即使房间漆黑一团,布兰也能感觉哥哥的微笑。"然后咱俩可以往北骑,去看看长城。咱们先瞒着琼恩,你我两个哪天说走就走,跟出去冒险一样。"

    "出去冒险。"布兰渴望地复诵。他听见哥哥轻声啜泣。屋里太暗,看不到罗柏脸上的泪水,所以他伸出手找到哥哥的手,十根指头紧紧交握。

第二十五章 戴佛斯

    这是一间暖和的黑牢。

    没错,它很黑。虽然走廊墙壁上的壁台里插着火炬,微弱而摇曳的橙光透过古老的铁栏杆照射进来,但牢房的后半部分仍沉浸在黑暗之中。它也很潮湿,龙石岛这样的地方,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毕竟大海近在咫尺。它里面还有老鼠,和任何黑牢一样,甚至还更多。

    但戴佛斯无法抱怨寒冷。龙石岛下平整的岩石通道里通常很温暖,戴佛斯常听说,越往下就越热。他估计自己正在城堡底下,手掌按住黑牢墙壁,能感觉到点点温热。也许那些古老的传说是真的,龙石岛乃是由地狱的岩石所构成。

    他们将他带来这里时,他正在生病。战争失败之后,咳嗽外加发烧就困扰着他,唇上都是破裂的血泡,黑牢的暖意也不能阻止颤抖。我将不久于人世,他记得自己曾这样想,我将很快死在黑暗之中。

    不久,戴佛斯发现,跟其他许多事情一样,这次他又想错了。他依稀记得一手轻柔的手和一副坚定的嗓音,年轻的派洛斯学士俯视着他,喂他温热的大蒜汤和罂粟花奶,以消除疼痛与颤栗。罂粟让他沉睡,这期间,他们用水蛭给他放血,吸掉毒素——或者说根据醒来时手臂上的咬痕,他这么猜测。之后,咳嗽停止,血泡消失,他们提供鱼肉汤,里面还有胡萝卜和洋葱。终有一天,他意识到自己比当初黑贝莎号在脚下爆炸,并将他抛进长河时更为强壮。

    接着,他被交给两名看守。一个又矮又壮,有宽阔的肩膀和强健的巨掌。他穿镶钉皮甲,每天给戴佛斯带来一碗燕麦粥,有时候会往里面掺一些蜂蜜或牛奶。另一个看守年纪较大,弯腰驼背,脸色发黄,长着油腻肮脏的头发和粗糙的皮肤。他穿一件白天鹅绒上衣,胸前用金线锈了一圈星星,但衣服很不合身,显得又短又宽,而且肮脏破旧。他会给戴佛斯带来一盘肉末或炖鱼,有回甚至拿来半份鳗鱼派。鳗鱼太腻,难以下咽,即便如此,这已是黑牢囚犯鲜有的待遇。

    黑牢厚厚的石墙上没有窗户,自然毫无日月之光,只能根据看守换班来分辨昼夜更替。他俩都不跟他说话,但他知道他们不是哑巴,有时候,他听见换班时看守会粗率地交谈几句。他们甚至连名字也不告诉他,他只好替他们取外号,又矮又壮就叫“麦片粥”,而那驼背黄脸的叫“鳗鱼”——因为那半份鳗鱼派的关系。根据一日送来的两餐,根据牢房外壁台上火炬的更换,他简单地推断着日期。

    在黑暗中,人会变得寂寞,渴望听见声音。因此每当看守们来到戴佛斯的牢房,不管送食物还是换便桶,他都试图跟他们讲话。他知道,申辩或恳求都不会有人理睬,因此他问问题,期望某天某位看守会开口。“战争有何进展?”他问,“国王还好吗?”除此之外,他还询问自己的儿子戴文,询问希琳公主,询问萨拉多·桑恩。“天气怎么样?”他问,“秋季风暴开始了吗?狭海上仍有船只航行吗?”

    不管问什么,结果都一样,他们从不回答,尽管有时候“麦片粥”会看他一眼,让戴佛斯产生些许希望。“鳗鱼”则连这点也没有。在他眼中,我不是人,戴佛斯心想,只是一块会吃饭会说话会拉屎的石头。他觉得自己比较喜欢“麦片粥”,他至少还当他是个人,而且怀有一种古怪的仁慈。戴佛斯怀疑这满黑牢的老鼠正是他喂的。有一次,他听见那看守在跟老鼠讲话,仿佛当它们是孩子,又或许这只是又一个梦罢。

    他们不要我死,他意识到,为某种目的,他们要我活下去。他不愿去想那是什么目的。桑格拉斯伯爵曾被关在龙石岛下的黑牢里,连同赫柏·蓝布顿的两个儿子——但他们最终都被活活烧死。我早该将自己交付给大海,戴佛斯边想,边凝视着栏杆外面的火炬,我早该任凭那艘船过去,死于礁石之上。喂螃蟹也好过葬身火焰。

    然后有一天夜里,当戴佛斯快吃完晚饭时,突然感到一阵诡异的红晕朝他袭来。他抬起头,透过栏杆,看到她站在鲜红的光晕里,大红宝石戴在喉头,她红色的眼睛在火炬的光辉之中闪烁。“梅丽珊卓,”戴佛斯说,语气出乎意料地平静。

    “洋葱骑士,”她也同样平静地答道,仿佛他俩正在宫殿或庭院里互致问候,“你还好吗?”

    “比以前好了。”

    “你还缺什么?”

    “缺了我的国王。缺了我的儿子。”他推开碗,站起身来。“你是来烧死我的?”

    她奇异而血红的眼睛透过栏杆打量他。“这是个糟糕的地方,对吗?黑暗而肮脏,没有艳阳普照,没有浩月当空。”她抬手指向壁台上的火炬。“在你和黑暗之间,洋葱骑士,只有它,只有这小小的火焰,拉赫洛的礼物。假如我把它熄灭……”

    “不。”他走向栏杆,“不要。”他知道自己无法忍受独坐在纯粹的黑暗之中,和老鼠为伴。

    红袍女的嘴唇向上一卷,露出微笑。“看来你开始喜欢火焰了。”

    “我需要这火炬。”他的五指开开合合。我不会求她,决不会。

    “我就好比这火炬,戴佛斯爵士。我俩都是拉赫洛的工具。我俩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阻挡黑暗。你明白吗?”

    “不明白。”也许该撒谎,也许该顺着她说,但他戴佛斯不是那样的人。“你就是黑暗的母亲,我在风息堡下亲眼见你制造黑暗。”

    “英勇的洋葱骑士竟然害怕一个过往的影子?抬起头来吧,影子是光明的仆人、烈焰的子孙,然而国王的火焰烧得太过微弱,不敢再汲取半分,否则便会要了他的命。”梅丽珊卓靠近一步。“然而,如果有另一个人……一个火焰炽烈燃烧的人……如果你愿意为你的国王效力,请在夜晚造访我的房间。我会带给你前所未有的欢悦,并用你的生命之火,制造出……”

    “……一个恐怖的怪物。”戴佛斯退离开去。“我不想与你、与你的神有任何瓜葛,女人,愿七神保护我。”

    梅丽珊卓叹了口气,“他们没有保护冈瑟·桑格拉斯,尽管他每天祈祷三次,还拿七芒星当纹章,但在真主拉赫洛面前,他的祈祷变成惨叫,他的身躯化为灰烬。你为什么要敬拜这些虚伪的神?”

    “我一生都敬拜他们。”

    “一生?戴佛斯·席渥斯?那只是你悲哀的昨天啊。”她摇摇头,“你从不怕对国王实言相告,又为什么要骗自己呢?睁开你的眼睛吧,爵士先生。”

    “你要我看什么?”

    “明睹世间本质,真理环汝四周,诸物一目了然。长夜黑暗,处处险恶,白昼光明,勃勃兴旺。一黑,一白。一冰,一火。恨与爱,苦与甜,女与男,痛苦与欢乐,凛冬与盛夏,邪恶与正义。”她再跨近一步。“死或者生。对立从古到今,战争无处不在。”

    “战争?”戴佛斯问。

    “对,战争,”她确认。“两位真神之间的战争,洋葱骑士,非七,非一,非百,非千,惟有两位!你以为我穿越半个世界是为把又一个自负的国王扶上空洞的宝座?你错了,战争从世界之初开始,在审判到来之前,每个人都必须选择立场。一边乃真主拉赫洛,光之王,圣焰之心,影子与烈火的神;另一边乃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暗之神,玄冰之魂,黑夜与恐惧的神。我们的选择不是拜拉席恩或兰尼斯特,葛雷乔伊或史塔克。我们的选择是生与死,光明与黑暗。”她伸出纤细白皙的手指抓住牢房栏杆,喉头的大红宝石仿佛有节律地脉动着。“告诉我,戴佛斯·席渥斯爵士,诚实地告诉我——你的心是否随着拉赫洛的光明而燃烧?还是已经暗浊阴冷,蠕虫长满?”她的手越过栏杆,将三根手指放在他胸口,仿佛要透过血肉、羊毛和皮革感受他的思想。

    “我的心中,”戴佛斯缓缓地说,“充满疑虑。”

    梅丽珊卓叹了口气。“啊啊啊……戴佛斯,善良的好骑士,即使迷失于黑暗与混乱之中,也不改其诚实正直。很好,你没有骗我,没有让我失望。异神的仆人常将黑暗的心藏于华美的亮光之中,因此拉赫洛给予他的祭司们揭穿伪装的能力。”她稍稍退开。“你为什么想杀我?”

    “我会说的,”戴佛斯道,“只要你告诉我是谁出卖了我。”只可能是萨拉多·桑恩,但他到此刻仍在祈祷并非如此。

    红袍女哈哈大笑,“没人出卖你,洋葱骑士,我在圣火中预见了你的动向。”

    圣火。“既然你能通过火焰看到未来,为何我们还会在黑水河上被人焚烧?是你,是你把我的儿子们送进火里……我的儿子,我的船,我的手下,全被烧毁了……”

    梅丽珊卓摇摇头。“你误会了,洋葱骑士,那不是我所造成。正相反,假如我跟你们在一起,战斗将会有不同的结局。可惜陛下身边全是不信真主的人,而他的骄傲压过了信仰。如今惩罚来得沉重而痛苦,他已得到了教训。”

    我儿子们的死就为给国王一个教训?戴佛斯的嘴唇绷得紧紧的。

    “黑夜正降临在你们的七大王国,”红袍女续道,“但太阳不久将再度升起。战争仍在继续,戴佛斯·席渥斯,他们很快就会明白,即便灰尘中的余烬也能重新燃起熊熊烈火。老学士望着史坦尼斯,看到的只是一个凡人,你看到的则是你的国王。你们都错了。他是真主的选民,圣焰之子,光明的战士。我在圣火中目睹他统帅千军万马,抵抗恐怖的黑暗。圣火之中没有谎话,否则你就不会在这里了。亚夏古书预言,长夏之后,星辰泣血,亚梭尔·亚亥将在烟与盐之地重生,并唤醒石头中的魔龙。如今泣血之星已然出现,龙石岛乃是烟与盐之地,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是亚梭尔·亚亥转世!”她的双目如浅红的燃烛一般炯炯发亮,仿佛望进他的灵魂。“你不相信我,你到现在仍怀疑拉赫洛的意旨……但你曾为他效过力,将来还会为他效力。请好好思考我的话。念着拉赫洛是一切善良之源,我给你留下火炬。”

    她微笑了一下,旋起血红的裙裾转身离开,只有气味仍旧滞留。她的气味和火炬的气味。戴佛斯在牢房地板上坐下,双臂抱膝,摇曳的火光闪烁不定。梅丽珊卓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剩下老鼠悉嗦抠爬的响动。冰与火,他心想,黑与白,邪恶与正义。戴佛斯无法否认她的神具有力量,因为他亲眼见到影子从梅丽珊卓的子宫里爬出,而这女祭司又确实知道一些本该无从知晓的事。她在圣火之中预见我的动向。知道萨拉没出卖他很不错,但一想到红袍女能通过火焰窥探秘密,他就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不安。你曾为他效过力,将来还会为他效力。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种感觉他很不喜欢。

    他抬眼凝视火炬,一眨不眨地看了很久,注视着它摇动变幻,试图穿过去,看到火幕之后……不管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只有火,火,过了一会儿,眼睛开始流泪。

    真主没有对他显灵,而他也确实疲倦,于是戴佛斯在稻草上蜷起身子,将自己托付给睡眠。

    三天之后——其实“麦片粥”来过三次,“鳗鱼”只来了两次——戴佛斯听见牢房外有说话声。他立刻坐起来,背靠石头墙,聆听门外的挣扎。这是他一成不变的世界中天大的新闻。嘈杂声来自于左,那里的楼梯通往地面。他听见一个男人时而厉声叫嚣时而绝望乞求。

    “……们疯了吗?”那人进入他视线范围时正在说。他被两个卫兵拖拽,卫兵胸口有烈焰红心。“麦片粥”走在前,拿着一串叮当作响的钥匙,亚赛尔·佛罗伦爵士跟在后。“亚赛尔,”囚犯声嘶力竭地道,“为了你对我的爱,快放了我!你们不能这么干,我不是叛徒。”他是位老人,又高又瘦,银灰色头发,尖胡子,尊贵的长脸因恐惧而扭曲。“赛丽丝,赛丽丝,王后在哪儿?我要见她。愿异鬼把你们统统抓走!快放了我!”

    卫兵们对他的喊叫不予理睬。“这儿?”“麦片粥”站在戴佛斯的牢门前问。洋葱骑士跟着起立,片刻之间,他打算趁机冲出去,但那太愚蠢。他们人多势众,又有武器,连“麦片粥”也壮得像头牛,他很可能第一关都过不了。

    亚赛尔爵士朝看守略一点头。“让叛徒们互相作伴去吧。”

    “我不是叛徒!”囚犯嘶喊,但“麦片粥”浑不理会地开锁。这名老人虽衣着朴素,只穿了灰羊毛上衣和黑马裤,可说话的口吻明显是个大贵族。在龙石岛上,出生帮不了他,戴佛斯心想。

    “麦片粥”将门拉开,亚赛尔爵士点点头,卫兵们便把犯人猛推进去。老人跌跌撞撞眼看就要摔倒,幸亏被戴佛斯抓住。他立刻挣脱,往门口冲去,但门轰然关闭,砸在他苍白富贵的脸上。“不,”他高喊,“不——”突然之间,所有的力量都屏弃了他,他滑到地上,手还抓着铁栏杆。亚赛尔爵士,“麦片粥”和卫兵们转身离开。“你们不能这么干,”囚犯朝着远去的背影叫喊,“我是御前首相啊!”

    戴佛斯这才认出他来。“您是艾利斯特·佛罗伦。”

    老人扭过头。“你是……?”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艾利斯特伯爵眨眨眼睛。“席渥斯……洋葱骑士。你试图谋害梅丽珊卓。”

    戴佛斯没有否认。“记得在风息堡,您穿着红金甲胄,胸甲上镶有天青石色的花。”他伸手扶老人站起。

    艾利斯特伯爵拂去衣服上肮脏的稻草。“我……我必须为我的模样道歉,爵士先生。当兰尼斯特袭取我军营地时,我的箱子都遗失了,只穿一身锁甲,戴着手上的戒指逃出来。”

    他竟还关心戒指,这位缺手指的戴佛斯心想。

    “无疑某个厨房小厮或者马童此刻正穿着我的斜纹天鹅绒外衣和珠宝披风,在君临城内神气活现地跑来跑去,”艾利斯特伯爵自顾自地叹气。“大家都知道,战争有其可怖的一面,你也蒙受了沉重的损失。”

    “我的船,”戴佛斯说,“我的手下,我的四个儿子,全没了。”

    “愿……愿光之王领他们穿越黑暗,到达幸福的彼岸,”他说。

    愿天父给以他们公正地裁判,愿圣母赐予他们宽宏的慈悲,戴佛斯心想,但他把祈祷留在心里。龙石岛上没有七神的位置。

    “我儿子在亮水城没事,”伯爵道,“但我侄儿却在怒火号上死了,伊姆瑞爵士是我弟弟莱安所生。”

    正是伊姆瑞·佛罗伦爵士要他们降帆下桨,盲目地闯入黑水河,毫不在意河口的两座石塔。戴佛斯不会忘记他。“我儿马利克是您侄子船上的桨官,”他记得自己看见怒火号被野火吞没,“他们那艘船有无幸存者?”

    “怒火号载着所有船员一起焚毁沉没,”伯爵大人道,“你的儿子、我的侄儿连同其他壮士一起牺牲。彻头彻尾的惨败啊,爵士。”

    此人意气消沉,一厥不振。梅丽珊卓怎么说的?灰尘中的余烬也能重新燃起熊熊烈火。难怪把他发配来这里。“陛下绝不会投降,大人。”

    “蠢,真蠢。”艾利斯特伯爵坐回地上,仿佛站着对他而言太费劲。“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永远也坐不上铁王座,事实摆在眼前,说出来就算背叛吗?话虽不好听,却是千真万确。除开里斯船,他没了舰队,而萨拉多·桑恩是个见到兰尼斯特的影子就会卷旗逃跑的老滑头。支持史坦尼斯的诸侯泰半倒向乔佛里,要么就是死了……”

    “狭海诸侯也一样?连直属龙石岛的封臣都靠不住?”

    艾利斯特伯爵无力地摆摆手。“赛提加伯爵被俘后屈膝投降,莫佛德·瓦列利安随座舰阵亡,桑格拉斯给红袍女烧死,巴尔艾蒙伯爵只有十五岁,是个虚胖的毛头小子——这些就是你口中的狭海诸侯。史坦尼斯只剩佛罗伦家的力量,却要对抗高庭、阳戟城和凯岩城的联盟,外加风息堡众多直属诸侯。我们只好期望通过谈判来保住一些成果,诸神保佑,怎能称这为‘背叛’呢?”

    戴佛斯皱紧眉头。“大人,您做了什么?”

    “我不是叛徒。绝对不是叛徒。我比任何人都更热爱陛下。我的亲侄女是他的王后,那些聪明人弃他于不顾,我却依然忠心耿耿。我是他的首相,我是国王之手,绝对不是叛徒!我只想挽救我们的性命……和荣誉……是的。”他舔舔嘴唇。“我写了一封信,萨拉多·桑恩发誓说可以运用关系把它带到君临,呈给泰温公爵。公爵大人他是个……理智的人,而我的条件……很公平……对我们……很有利。”

    “您提出了什么条件,大人?”

    “这里真脏,”艾利斯特伯爵突然说,“味道……什么味道?”

    “便桶的味道,”戴佛斯边说边比划,“这儿没厕所。什么条件?”

    伯爵大人惊恐地瞪着便桶。“史坦尼斯大人放弃对铁王座的要求,收回关于乔佛里出身的言论;与之相对,国王不再与我们作战,并确认大人对龙石岛和风息堡的权利。我个人会向国王宣誓效忠,然后收回亮水城及我家所有领地。我想……泰温公爵会赞赏这个合情合理的建议,毕竟他还要对付史塔克家和铁群岛。为使条约巩固,我还提议让希琳嫁给乔佛里的弟弟托曼,”他摇摇头。“这些条件……我们最多只能保住这些,连你也看得出,对不对?

    “是的,”戴佛斯说,“连我也看得出。”除非史坦尼斯生个儿子,这样的婚姻意味着龙石岛和风息堡终有一天会落到托曼手上,无疑能让泰温公爵满意;同时,希琳将成为兰尼斯特家族的人质,以确保史坦尼斯不会再叛。“您向陛下提议时,他怎么说?”

    “他一直跟红袍女在一起,恐怕……恐怕思维不大正常。关于石头龙的说法……疯了,我告诉你,完全是疯了。‘明焰’伊利昂、九大法师和炼金术士们难道不是教训吗?盛夏厅难道不是教训吗?成天梦想着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给亚赛尔分析过,应该稳妥地来,既然史坦尼斯把印章给了我,我就有统治的权力,身为首相,我可以代表国王。”

    “这次不行。”戴佛斯并非廷臣,说话一贯直率。“以史坦尼斯的脾气,认准了的事,就决不会屈服。同样,他也不可能收回对乔佛里的揭发。至于婚约,既然托曼跟乔佛里皆出于**,那陛下宁愿让希琳去死也不会让她嫁给他。”

    佛罗伦前额青筋暴突,“可他没有选择!”

    “您错了,大人,他可以选择身为国王而死。”

    “我们呢?你也想死吗,洋葱骑士?”

    “不想。但我是国王的人,没有他的准许,不会自作主张。”

    艾利斯特绝望地注视他良久,然后啜泣起来。

第二十六章 琼恩

    那个新兵走进训练场时,琼恩正在向戴利恩示范侧劈的诀窍。"两脚要张开一点,"他叮嘱道,"以免重心不稳,对,就是这样。出手的时候身体旋转,把全部的重心放在剑上。"

    戴利恩停了下来,掀开面罩。"诸神在上,"他喃喃道,"琼恩,你快瞧瞧。"

    琼恩转身,隔着头盔的细窄眼缝,他看到了他平生所见最为肥胖的男孩站在兵器库门口。单凭目测,他大概有二十石重,肥大的下巴完全遮掩住刺绣外套的绒毛领口,圆滚滚的月亮脸上一对苍白的眼睛局促地四下转动,汗水淋漓的肥胖指头则在天鹅绒上衣上揩个不停。"他……他们叫我来这边……受训。"他不确定地道。

    "公子哥儿一个,"派普对琼恩说,"南方来的,八成是高庭一带的人。"派普曾经跟着戏班走遍七国全境,自称凭口音便能分辨别人来自何方,操什么营生。

    胖男孩穿着绒毛滚边的外套,胸前用鲜红丝线绣着一个大跨步的猎人。琼恩不认得这个家徽。只见艾里沙·索恩爵士望了望他的新手下说:"看来这年头南方连盗猎者和小偷都人手短缺,这会儿倒把猪送来防守长城啦。我说火腿大人,这身毛皮和天鹅绒敢情就是您的铠甲了?"

    众人很快便发现这新兵自己带来了全套行头:加衬垫的上衣,煮过的硬皮甲,铁铠和头盔,还有个包皮的大木盾,上面同样刻着他衣服上那个健步猎人纹章。由于这身装备没一件是黑的,艾里沙爵士便坚持要那新兵到武器库去换一套。这一换就是半早上。因为他的腰围太粗,唐纳·诺伊只好拆开整件胸甲,再帮他前后套上,两边用皮绳捆住。为了帮他戴上头盔,面罩便保不住。他的皮护手和绑腿紧紧地绑在四肢上,使他几乎动弹不得。全副武装之后,新来的小子看起来活像条煮得过熟的香肠,随时可能爆开。"希望你不像看起来那么不中用,"艾里沙爵士道,"霍德,试试猪头爵士有多厉害。"

    琼恩·雪诺听了立刻皱起眉头。霍德在采石场里出生,当过石匠的学徒,今年十六岁,高大又结实,打起人来下手很重,琼恩还没尝过更厉害的拳头。"这下有人要他妈的倒大霉了。"派普喃喃道,事情果真如他所料。

    打斗不到一分钟就告结束。胖子倒在地上,血从碎掉的头盔和肥短的手指间流出来,他全身都在颤抖。"我投降,"他尖叫,"别打了,我投降,不要打我。"雷斯特和其他几个男孩哄笑成一团。

    即便如此,艾里沙爵士还是不肯罢休。"猪头爵士,给我起来,"他叫道,"把剑捡起来。"眼看胖子还是躺在地上,索恩向霍德示意,"拿剑脊揍他,直到他爬起来为止。"霍德试探性地敲敲对手仰高的脸颊。"你该不会就这点力气罢?"索恩讥讽。霍德于是双手持剑,狠狠地砍将下去,力道之猛,虽然是用剑脊,皮甲还是应声破裂。新兵痛苦地哀嚎。

    琼恩跨前一步,派普忙伸出戴护套的手抓住他。"琼恩,不要冲动。"小个子一边紧张地瞄了艾里沙·索恩爵士一眼,一边悄声对他说。

    "还不快给我起来。"索恩又说。胖男孩挣扎着想起身,谁知竟滑了一跤,又重重地摔倒在地。"猪头爵士有进步啰。"艾里沙爵士说,"再打。"

    霍德举起剑准备继续。"给我们切块火腿唷!"雷斯特狞笑着催促他。

    琼恩甩开派普的手。"霍德,够了。"

    霍德转头去看艾里沙爵士。

    "野种出来为农民打抱不平啦?"教头用他那尖锐而冷酷的声音说,"雪诺大人,你别忘了,我才是这里的头儿。"

    "霍德,你看看他,"琼恩劝促道,故意不理睬索恩。"人家都投降了,你这样趁火打劫有什么意义?"他在胖子身旁蹲了下来。

    霍德放下剑。"他投降了,"他跟着重复。

    艾里沙爵士黑玛瑙似的眼睛紧紧盯着琼恩·雪诺不放。"我说哪,原来咱们野种谈恋爱啦。"他边看着琼恩扶起胖子边说,"雪诺大人,亮剑。"

    琼恩抽出长剑,他只敢反抗艾里沙爵士到某种程度,而他暗自担心这回做得太过火了。

    索恩微笑道:"野种打算为他心爱的小姐而战,所以我们得好好打一场。小老鼠、雀斑男,你们跟大笨头一边。"雷斯特和阿贝特走到霍德旁边。"你们三个人应该够猪小姐受的了。但首先,你们要打发掉挡路的野种。"

    "躲在我背后。"琼恩对胖子说。艾里沙爵士常叫两人打他一个,但从来没有三对一。他自知今晚上床时大概会伤痕累累。于是他屏气凝神,准备大干一场。

    派普突然出现在他身边。"我想三打二应该会更精彩。"小个子开心地说。他放下面罩,抽出佩剑。琼恩还来不及抗议,葛兰也走上前来加入他们。

    整个广场顿时一片死寂。琼恩感觉得出艾里沙爵士的眼神。"你们还等什么?"他用轻得吓人的声音问雷斯特和其他人,然而最先出手的却是琼恩,霍德差点就不及举剑格挡。

    琼恩不断进攻,逼得这个年长的男孩节节后退。要了解你的敌人,罗德利克爵士曾经这么教他,而琼恩很了解霍德,他壮得惊人,但缺乏耐心,向来不惯防守。只要想办法激怒他,他自会门户洞开,破绽百出。

    这时其他人也加入战局,刀剑交击声刹时响彻广场。琼恩挡下一记照头挥来的猛击,力道之大震得他手臂酸麻。他一记侧劈打中霍德的肋骨,只听对方一声闷哼,随即反手砍中琼恩肩膀。锁甲铿锵一声,疼痛直逼脖颈,但霍德也暂时重心不稳,于是琼恩猛力扫他左腿,他咒骂着轰然倒地。

    葛兰依照琼恩教他的诀窍,稳稳地守住阵脚,让阿贝特大感头痛,但派普就没这么好过了。雷斯特大他两岁,又比他重上四十磅,所以他打得很吃力。琼恩闪到雷斯特身后,大力一挥,将这**犯的头盔当铃铛敲打,眼看雷斯特头晕眼花,派普乘机突破防线,将他击倒,然后举剑顶着他的喉咙。这时琼恩早已转换阵地,阿贝特一看自己陷入以一打二的劣势,急忙退后叫道:"我投降。"

    艾里沙·索恩爵士一脸嫌恶地环视全场:"你们这些小鬼耍把戏也耍得太久了,今天就到此为止。"说完他走开去,当日的练习便告结束。

    戴利恩扶霍德起身,采石匠的儿子摘下头盔狠狠地摔到广场对面。"雪诺,刚才那一刹那,我还以为逮到你破绽了呢。"

    "嗯,但只有那一刹那。"琼恩回答。覆盖在护甲和皮革下的肩膀隐隐作痛,他收起剑,想取下头盔,但刚抬手就痛得龇牙咧嘴。

    "让我来。"一个声音说。粗厚的手指解开他喉咙的皮带,轻轻地捧起头盔。"伤得严重吗?"

    "不是第一次了。"他摸摸肩膀,皱紧眉头,广场上除了他们几个一片空旷。

    胖男孩的发际有凝固的血块,正是刚才霍德砍裂头盔的地方。"我是山姆威尔·塔利,来自角……"他停下来舔舔嘴,"我的意思是……那是我……我'曾经'是角陵塔利家族的人。我前来加入黑衫军,家父是蓝道伯爵,高庭提利尔家族的封臣。我本来是爵位继承人,不过……"他没有说下去。

    "我是琼恩·雪诺,临冬城公爵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

    山姆威尔·塔利点点头。"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山姆,我妈都这样叫我。"

    "你呢,则要尊称他雪诺大人,"派普边说边凑过来。"你不会想知道他妈怎么叫他的。"

    "这两位是葛兰和派普。"琼恩说。

    "长得丑的是葛兰。"派普道。

    葛兰一脸不悦地说:"你比我丑咧,起码我没生一对蝙蝠耳。"

    "我衷心地感谢你们。"胖男孩正色道。

    "刚才你怎么不站起来反击啊?"葛兰问他。

    "我也想,真的,可我……我就是做不到。我也不想一直被揍。"他看看地面,"我……我猜我是窝囊废一个,家父常这么说。"

    葛兰的表情如遭雷击,就连派普也说不出话来,而他一向对任何事情都爱发表意见。怎么会有人自称窝囊废呢?

    山姆威尔·塔利想必是从他们脸上读出了他们的想法,他的视线刚碰到琼恩的眼睛,随即像受惊的动物般转开。"我……对不起,"他说,"我……也不想这样的。"他沉重地走向武器库。

    琼恩叫住他。"你受伤了,"他说,"明天你就会进步的。"

    山姆一脸哀怨地回过头。"才不会,"他强忍泪水说,"我永远都不会进步。"

    等他走后,葛兰皱起眉头。"胆小鬼人人讨厌,"他很不舒服地说,"早知道咱们就不帮他了。要是别人把咱们也当胆小鬼那还得了?"

    "你太笨啦,当不成胆小鬼的。"派普告诉他。

    "我才不笨。"葛兰说。

    "你笨死了。要在树林里遇到大熊,你都不会跑哟。"

    "我当然会跑,"葛兰坚持,"而且跑得比你快。"他看到派普嘻皮笑脸,赶紧住口,这才恍然大悟,气得脸红脖子粗。琼恩让他们吵个痛快,自己走回武器库,挂回佩剑,脱下一身伤痕累累的铠甲。

    黑城堡的生活有种固定的规律:早上练剑,下午干活。黑衫弟兄交给新兵们各种不同的差事,以判断他们适合的职业。偶尔琼恩会奉命带着白灵出外打猎,为总司令的晚餐加菜,他非常珍惜这种机会。只可惜这种机会实在少之又少,他得用十几倍的时间待在唐纳·诺伊的武器库里,转磨刀石,帮这位独臂铁匠把钝斧磨利;或是在诺伊敲打铸剑时,在旁鼓动风炉。其他时候他还会传达口信,站岗放哨,刷洗马厩,制造弓箭,照料伊蒙师傅的鸟儿或协助波文·马尔锡清点账目。

    当天下午,他奉守卫长之命,带着四桶刚压碎的小石子,前往升降铁笼,负责把碎石铺在长城结冰的走道上。即使有白灵相伴,这依旧是件既孤单又无趣的差事,但琼恩不以为忤。倘若天气清朗,站在长城之上,半个世界尽收眼底,何况这里的空气向来清新冷冽。他可以在这里静静思考,而他发觉自己想起了山姆威尔·塔利……奇怪的是,还有提利昂·兰尼斯特。他不禁好奇提利昂会怎么对待这胖小子。侏儒曾嘻嘻笑着对他说: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这个世界有太多逞英雄的胆小鬼,能像山姆威尔·塔利这样自承怯懦还真需要点古怪的勇气。

    他的肩膀还在痛,也因此拖慢了工作进度,等铺完走道,天已经快黑。他逗留在长城上观看日落,看着夕阳把西边的天染成一片血红。直到夜幕低垂,琼恩方才拾起空桶,走回铁笼,拉铃叫下面的守卫放他下去。

    他和白灵回到大厅时,晚餐已差不多结束。一群黑衣弟兄聚在火炉边喝着烫过的酒,赌起骰子。他的朋友们坐在西墙下的长凳上,笑作一团。派普正绘声绘色地说着故事,这个跟过戏班的大耳朵男孩是个天生的骗子,擅长模仿各种声音,听他讲故事,如同身临其境,一会儿模仿国王,一会儿又变成猪倌。当他学起酒店女侍或待字闺中的公主时,那高亢的假音每每让大伙儿笑得泪流不止,而他装起太监则像极夸张化的艾里沙爵士。琼恩和大家一样喜欢听派普胡闹……但这天晚上他却转身走到长凳的尽头,山姆威尔·塔利坐在那儿,离其他人远远的。

    琼恩在他对面坐下时,他正吃着厨子们为晚餐准备的最后一个猪肉馅饼。胖男孩看到白灵,两眼张得老大。"那是狼?"

    "是冰原狼,"琼恩道,"他叫白灵。冰原狼是我父亲的家徽。"

    "我们家是健步猎人。"山姆威尔·塔利说。

    "你喜欢打猎?"

    胖男孩听了浑身发抖,"最讨厌了,"他似乎又要哭起来。

    "又怎么了?"琼恩问他,"你怎么老是怕东怕西?"

    山姆盯着最后一个猪肉馅饼,虚弱地摇摇头,吓得连话都不敢说。大厅里突然响起一阵哄笑,琼恩听到派普用假音发出怪叫。他站起身。"我们出去吧。"

    肥大的圆脸抬起来,狐疑地看着他。"干嘛?出去做什么?"

    "聊天。"琼恩道,"你看到长城了吗?"

    "我胖虽胖,眼睛可没瞎。"山姆威尔·塔利说,"我当然看见了,它有七百尺高哩。"但他还是站了起来,裹起一件绒毛滚边的披风,随琼恩走出大厅。他依旧提心吊胆,仿佛怀疑有什么卑劣的恶作剧在门外的暗夜等候他。白灵跟在他们身边。"我真没想到是这样,"山姆边走边说,呼息在冷气里凝成白雾。他光是跟上脚步,就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所有的房舍都破败不堪,而且这儿好……好……"

    "好冷?"厚厚的冻霜正逐渐笼罩城堡,琼恩感觉得到灰色的野草在他脚下咯啦碎裂。

    山姆悲苦地点头。"我最怕冷了,"他说,"昨晚我半夜醒来,屋里黑漆漆的,火也熄了,我本以为等到今早上,自己一定会活活冻死。"

    "你一定是从比较温暖的地方来的。"

    "到上个月为止,我都没见过雪。当时我正跟家父派来送我北上的人穿越荒冢地,天上就开始落下这种白白的东西,像阵柔软的雨。起初我觉得好美,像是从天而降的羽毛,但它下个不停,冻得我连骨头都快结冰。雪一直下,下到人们胡子里都是冰块,肩膀上也积满了雪,还是不停,我真怕它就这样下个没完。"

    琼恩只是微笑。

    绝境长城高高地耸立在他们面前,在残月苍白的光芒照映下闪闪发亮。繁星在头顶的夜幕中燃烧,澄澈而锐利。"他们会逼我上去吗?"山姆问,他一眼扫到城上蜿蜒的木制长梯,脸顿时像结块的酸牛奶一样僵硬。"要我爬上去我不死才怪。"

    "那边有个绞盘,"琼恩指给他看,"你可以坐在铁笼里吊上去。"

    山姆威尔·塔利哼了一声:"我讨厌高的地方。"

    这太离谱了。琼恩难以置信地皱起眉头。"你到底有什么不怕?"他问,"我真搞不懂,假如你真这么窝囊,那你干嘛来这儿?胆小鬼加入守夜人部队做什么?"

    山姆威尔·塔利久久地注视着他,那张大圆脸仿佛就要塌陷进去。他在结霜的地面坐下,竟就这么哭了起来,抽抽噎噎,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琼恩·雪诺没了主意,只能站在一旁观看。他的泪水如同荒冢地的雪,似乎永远不会停。

    到头来还是白灵聪明。苍白的冰原狼像阴影一般无声地靠过去,舔舐山姆威尔·塔利脸上温热的泪水。胖男孩惊叫了一声……但不知什么缘故,转眼间他的啜泣就变成了欢笑。

    琼恩·雪诺也笑了。随后他们一起坐在结冰的地面上,蜷缩在斗篷里,白灵窝在两人之间。琼恩说起他和罗柏在夏末雪地里找到刚出生的小狼群的故事。这好像是一千年前的故事了。但很快,他发觉自己谈到了临冬城。

    "我有时候做梦都还会回去。"他说,"我梦到自己走在空荡荡的大厅里,四壁反射着我的声音,却无人应答,所以我加快脚步,打开一扇扇门,喊着其他人的名字。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找谁,多半是找我父亲,有时候却是罗柏,有时又是我小妹艾莉亚,或是我叔叔。"想起至今依然下落不明的班扬·史塔克,他不禁难过起来。熊老派了游骑兵北出长城去找他。杰瑞米·莱克爵士领过两次队,"断掌"科林则从影子塔出发,但除了叔叔在森林里偶尔留下来当路标的火把外,可说一无所获。一旦进入陡峭的西北高地,各种记号便都突然不见,班扬·史塔克的痕迹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梦中你找到人了吗?"山姆问。

    琼恩摇摇头。"一次也没有。城堡里总是空无一人。"他从未对人说起过这个梦,更不明白自己此刻为何独对山姆敞开胸怀,但说出来的感觉真好。"连鸟巢里的乌鸦也不见了,马厩里只剩下一堆枯骨,每次都把我吓得半死。我开始乱跑,到处开门,三步并作两步地爬着高塔楼梯,尖叫着别人的名字,任何人都好。最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通往地下墓窖的门前,里面一团漆黑,我只能看见蜿蜒向下的螺旋梯。不知怎的,我很清楚自己必须下去,但我却不想下去。我害怕等在里面的东西。古时候历代的冬境之王都在那儿,坐在他们的王位上,石雕狼躺在脚边,大腿横放着铁剑,可我怕的却不是他们。我大声尖叫,我告诉他们我不是史塔克家的人,此地与我无关,然而没有用,不管怎样我都必须下去。于是我扶着墙壁前进,没有火把照明,我只好慢慢往下走。路越来越暗,越来越暗,暗到我直想尖叫。"他停下来,皱起眉头,觉得很不好意思。"每次梦到这里,我就醒了。"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冷汗,独自在黑暗的卧室里发抖。这时白灵会跳到他身边,用如朝阳般温暖的身躯依偎他,然后他会把脸枕在冰原狼长长的白色毛皮上,再度沉沉睡去。"你会梦见角陵吗?"

    "不会。"山姆抿紧嘴唇。"我讨厌那里。"他搔搔白灵耳背,陷入沉思,琼恩也没追问。又过了一阵子,山姆威尔·塔利终于开始说话,琼恩·雪诺则静静聆听,听这个自承懦弱的胆小鬼亲口述说来到绝境长城的的缘由。

    塔利家族历史悠久,盛名远播,是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封臣。山姆威尔乃是蓝道·塔利伯爵的嫡长子,生来就继承了富饶的领地、坚固的堡垒和一把传奇的双手巨剑。剑名"碎心",是用瓦雷利亚钢打造而成,父子历代相传,已有近五百年之久。

    然而不论山姆威尔诞生时,父亲对儿子有着何种的骄傲,都已经随着他的日渐长大、变得肥胖、柔弱又脾气古怪,而全部烟消云散。山姆喜欢听音乐,喜欢编曲子,喜欢穿柔软的天鹅绒,喜欢跟在城堡厨房的师傅身边、陶醉于他调制的柠檬蛋糕和蓝莓甜饼的浓郁香气里。他的兴趣在于读书以及和小猫玩耍,手脚笨拙的他,却又反常地热爱舞蹈。只是他见了血就反胃,连看杀鸡都会哭。角陵的教头来了又去,试图将山姆威尔变成他父亲所期望的骁勇骑士。这孩子受过骂也挨过棍,尝过耳光也熬过饿。有个人叫他穿着锁子甲睡觉,好让他习惯军中生活。另一个人则叫他穿上母亲的衣服,绕城示众,用羞辱来激发他的男子气概。结果他却越来越胖,胆子越变越小,最后蓝道伯爵的失望转成愤怒,终至厌恶。"有一次,"山姆透露,他的声音像是悄悄话。"从魁尔斯来了两个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巫,他们杀了一头野公牛,然后把我浸在温热的鲜血里,可我并没有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变勇敢,我只觉得恶心,呕吐。结果父亲教他们两个都吃了顿鞭子。"

    在接连三年生出三个女儿后,塔利夫人终于又为伯爵产下第二个儿子。从那天起,蓝道伯爵便不再理会山姆,而把全副精神都投注在这个年纪较小、强壮又有活力,怎么看都更讨他欢喜的儿子身上。于是山姆威尔度过了几年甜美的安逸岁月,沉浸在音乐和书本中。

    直到他十五岁命名日那天清晨,他被叫醒后,发现自己的马已经鞍辔妥当,正等着他。三个侍卫护送他来到角陵附近一座森林里,父亲在那儿剥鹿皮。"你就快成年了,又是我的继承人,"蓝道·塔利伯爵一边用猎刀割开皮肉,露出里面的骨架,一边对他的长子说,"你没给我什么借口,我无法将你除名,但我也不会把该由狄肯继承的领地和封号交给你。只有强壮的人才配持有"碎心",而你连碰它的剑柄都不配。所以我作了决定,你今天就得宣布自己渴望披上黑衣,放弃一切继承权,并在天黑前动身北上。"

    "如果你不照办,那明天我们会外出打猎,而你的马将在林中某处跌倒,你也会飞出马鞍摔死……至少我会这么告诉你母亲。她心肠太软,连对你这种人都疼爱有加,我不想让她难过。你不用幻想会死得多干脆,或是有办法抵抗,因为我会很乐意穷追不舍,亲手宰掉你这头猪。"他抛开猎刀,手臂到肘全都染得腥红。"所以啰,你有两个选择,不是守夜人,"——他把手伸进鹿尸,掏出心脏,血淋淋地握在手中——"就是这个。"

    山姆用种平静而死板的声音说着故事,仿佛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而不是他自己。奇怪的是,琼恩心想,他竟然停下来不哭了。他说完后,两人坐在一起听夜风。全世界没有旁的声音。

    最后琼恩道:"我们该回大厅去了。"

    "怎么?"

    琼恩耸耸肩。"那儿有热苹果酒可喝,不然你也可以喝烫过的葡萄酒。戴利恩心情好的话,会唱歌给我们听。来这儿之前,他原本……呃,是个歌手,嗯,可能不很专业啦,但挺不赖,算是未出师的歌手罢。"

    "他怎么会来这儿?"山姆问。

    "金树城的罗宛伯爵发现女儿被他睡了。那个女的大他两岁,戴利恩发誓是她帮他爬进卧室窗户的,可在父亲严厉的目光下,她指称自己是被强暴,于是他就来啦。伊蒙师傅听过他唱歌后,说他的声音像加了蜜的雷。"琼恩微笑,"陶德有时也唱歌,如果你把那也算做是歌的话。他都唱些打他爹那儿学来的饮酒歌,派普说他的声音是加了尿的屁。"两人齐声哈哈大笑。

    "他们两人的歌声我都想听听,"山姆承认。"但他们不会欢迎我的。"他满脸愁容道,"他明天还会逼我打架,对吧?"

    "没错。"琼恩很不情愿地说。

    山姆蹒跚地站起身。"我想办法睡一会儿好了。"他裹紧斗篷离开。

    琼恩带着白灵回到大厅时,其他人都还在。"你跑哪儿去啦?"派普问。

    "跟山姆聊天。"他说。

    "他实在窝囊透顶,"葛兰道,"晚上吃饭,长凳上明明还有空位,可他拿了馅饼偏偏就不敢过来跟我们一起坐。"

    "火腿大人太尊贵啦,不跟我们这种人同桌用饭的。"杰伦猜测。

    "你们看看他吃猪肉饼的样子,"陶德狞笑道,"简直就是在跟兄弟叙旧。"说完他学起了猪叫。

    "闭嘴!"琼恩愤怒地斥道。

    其他男孩被他突如其来的怒气吓住,纷纷沉默下来。"听我说。"琼恩平静地告诉他们该怎么做。如他所料,派普站在他这边,但令人惊喜的是霍德也表示支持。葛兰起初还有些犹豫,但琼恩知道怎样才能说动他。其他人也纷纷同意。琼恩或好言劝说,或以利相诱,有时出言羞辱,必要的话也用武力要挟。最后所有人都愿意照他的话去做……只有雷斯特不肯。

    "你们要孬种就孬种罢,"雷斯特说,"但如果索恩叫我跟猪小姐打,我可是会好好切他一大块火腿下来。"他当着琼恩的面冷笑两声,转身便走。

    几小时后,当全城的人都在沉睡时,他们三个到他寝室去了一趟。当葛兰抓住他的手,派普坐上他的腿,白灵扑到他胸膛的时候,琼恩可以听见雷斯特急促的喘息。冰原狼的两眼如一对彤红的火烬,他用牙齿轻轻划破男孩喉咙柔软的皮肤,微微见血。"别忘了,我们知道你睡在哪儿。"琼恩轻声说。

    隔天早上,琼恩听见雷斯特对阿贝特和陶德解释,说他刮胡子的时候如何不小心被剃刀刮伤。

    从那天起,不论是雷斯特或其他人,谁都不会伤害山姆威尔·塔利。若艾里沙爵士要他们和他单打,他们就站在原地,拨开他缓慢笨拙的攻击。假如教头扯着喉咙叫他们进攻,他们便跳到山姆身边,然后轻轻地在他胸甲、头盔或脚上点一记。艾里沙爵士气得半死,出言胁迫,骂他们是懦夫、娘娘腔,什么难听的话都出了笼,但依旧没人动山姆半根汗毛。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在琼恩的敦促下,坐在霍德旁边跟大家一起吃晚餐。之后又过了两个星期,他才鼓起勇气加入谈话,很快就跟其他人一样,被派普的鬼脸逗得哈哈大笑,然后开起葛兰的玩笑来。

    山姆威尔·塔利虽然臃肿笨拙,胆子又小,但他可不笨。有天夜里,他来到琼恩的寝室,"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他说:"但我知道是你做的。"他害羞地转开视线。"我本来一个朋友也没有。"

    "我们不是朋友,"琼恩拍拍山姆宽阔的肩膀,"我们是兄弟。"

    他们的确是兄弟啊,山姆离开后,他暗自思量。罗柏、布兰和瑞肯都是父亲的孩子,他也依然爱着他们,但由于凯特琳·史塔克的关系,琼恩知道自己终究不是他们的一分子。临冬城的灰墙或许仍令他魂牵梦萦,然而现在黑城堡才是他的生命皈依,他的手足兄弟则是山姆、葛兰、霍德、派普和其他无法见容于社会。穿着黑衣的守夜人。

    "叔叔说得没错呢。"他悄声对白灵说,却不知此生能否与班扬·史塔克重逢,好当面感谢他。

第二十七章 丹妮莉丝

    “全买下?”奴隶女孩难以置信地反问,“陛下,小人没听错吧?”

    清爽的绿光滤过镶嵌在斜墙的钻石形玻璃彩窗照射而下,阵阵微风自外面的平台轻柔地吹拂进来,携入庭园的花果香味。“你没听错,”丹妮道,“我要把他们全买下。方便的话,请你转告善主大人们。”

    今天她穿着魁尔斯长袍,深紫罗兰色的绸缎映衬紫色的眼睛,左边酥胸裸露出来。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们在低声交谈,丹妮举起一只银色细高脚杯,啜饮酸柿酒。她听不清所有的话,但听得出其中的贪婪。

    八名商人各由两三名贴身奴隶服侍……其中最老的格拉兹旦带了六人。为不被看作乞丐,丹妮也带来自己的仆人:穿沙丝长裤和彩绘背心的伊丽与姬琪、老人白胡子和壮汉贝沃斯、还有血盟卫。乔拉爵士站在她身后,穿着绣有人立黑熊的绿外套,散发出朴实的汗臭,与阿斯塔波人浑身浸透的香水形成鲜明对比。

    “全部!?”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低吼道,他今天闻上去是桃子的味道。奴隶女孩用维斯特洛通用语把这个词重复了一遍。“若以千为单位,就是八千。她全部都要?此外还有六百,等凑齐一千就是九千。这些她也要?”

    “全部都要,”问题被翻译后,丹妮说,“八千,加六百……还有仍在训练中、没挣得尖刺盔的,全部都要。”

    克拉兹尼又转向同伴们,再次商讨。翻译已把他们的名字告诉了丹妮,但她还记不精准。好像有四个格拉兹旦,想必是取自创世之初建立古吉斯帝国的“伟人”格拉兹旦。他们八个的长相都差不多:粗壮肥胖、琥珀色皮肤、宽鼻子、黑眼睛。直立的头发要么黑,要么暗红,要么就是红黑混杂——这是吉斯人的血统标志。他们都裹着托卡长袍,在阿斯塔波只有自由人才准穿这种服装。

    据格罗莱船长所言,托卡长袍上的流苏代表各自的地位。来到这间位于金字塔顶的荫凉休憩厅的奴隶商人中,有两个穿的托卡长袍带银流苏,五个带金流苏,最老的格拉兹旦的流苏则是大颗白珍珠。当他在椅子上挪移或摆动手臂,它们便互相撞击,发出轻微的嗒嗒声。

    “我们不能出售未完成训练的男孩,”一位银流苏的格拉兹旦对其他人说。

    “当然可以卖,只要她出得起钱,”一位更胖的人说,他带着金流苏。

    “他们没杀过婴儿,还不是无垢者,若将来在战场上表现不佳,必定损坏我们的名声。再说,即便我们明天就阉割五千男童,等他们适合出售还需要十年时间,怎么对下一位买家交代呢?”

    “我们就告诉他必须等,”胖子道,“口袋里的金钱胜过将来的收入。”

    丹妮任凭他们争论,自己啜饮酸柿酒,装作茫然无知。不管价钱多高,我都要全买下来,她告诉自己。这座城市有上百个奴隶商人,但此刻在她面前的八位最有影响力。售卖床上奴隶、农奴、文书、工匠或教师的时候,这些人是竞争对手,但在制造和出售无垢者方面,他们世世代代结成联盟。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

    最后宣布决定的是克拉兹尼:“告诉她,只要有足够的钱,可以带走八千,外加那六百,如果她想要的话。告诉她,一年后回来,我们再卖给她两千。”

    “一年后我就在维斯特洛了,”丹妮听完翻译后说,“我现在就要,全部都要。无垢者固然训练有素,即使如此,战斗仍会有伤亡。我需要那些男孩作为替补,随时准备取代他们的位置。”她把酒放到一边,俯身靠近奴隶女孩。“告诉善主大人们,我连那些还养着小狗的小家伙们也要;告诉他们,我为一个昨天才阉割的男孩付的价跟一个戴尖刺盔的无垢者相同。”

    女孩把话转述。回答仍然是不。

    丹妮恼怒地皱眉。“很好,告诉他们我付双倍价钱,只要能买下全部。”

    “双倍?”带金流苏的胖商人差点流下口水。

    “这小婊子是个傻瓜,真的,”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说,“照我看,就要三倍价钱,她拼死也会付的。对,每个奴隶要十倍的价。”

    留尖胡子的高个格拉兹旦用通用语讲话了,尽管不如奴隶女孩说得好。“陛下,”他翁声翁气地道,“维斯特洛是个富裕的国度,这点我们很清楚,但您现在并不是女王,或许永远也不会成为女王,而即使无垢者也可能在战斗中输给七大王国野蛮的钢铁骑士。容我提醒您一句,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们不会拿奴隶来交换空口承诺。您想要所有太监,请问有没有足够的金钱或货物呢?”

    “你比我更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善主大人,”丹妮回答,“你们的人已经仔细查过我的船,记下每一颗玛瑙、每一罐藏红花。告诉我,我有多少?”

    “足够买一千个,”善主大人轻蔑地微笑,“然而您说要付双倍价钱,那么能买到五百。”

    “你那顶漂亮的王冠可以再多换一百,”胖子用瓦雷利亚语说,“那顶三头龙的王冠。”

    丹妮等他的话被翻译过来。“我的王冠决不出售。”韦赛里斯卖掉母亲的宝冠,从此便没有欢乐,只余愤恨与暴戾。“我也决不会奴役我的子民,连他们的货物和马匹也不卖。但你们可以拥有我的船,包括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划桨船瓦格哈尔号和米拉西斯号。”她预先通告过格罗莱和其他船长,也许事情会演变至此,不顾他们激烈地抗议。“三艘好船应该抵得上不少卑微的太监。”

    肥胖的格拉兹旦转向其他人。他们再次轻声讨论。“两千,”尖胡子的家伙回头道,“这已经太多了,但善主大人们很慷慨,愿意考虑您急迫的需求。”

    两千人不能实行她的计划。我必须全买下来。此刻,丹妮明白自己该怎样做,但那滋味苦涩得连酸柿酒也无法将其冲刷干净。她曾努力思考了很久,却找不到其他办法。这是我唯一的选择。“全部都要,”她说,“我给你们一条龙。”

    身边的姬琪倒抽一口气。克拉兹尼朝同伴们微笑,“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吗?她拼死也会付的。”

    白胡子因震惊而瞪大了眼睛,抓拐杖的手在颤抖。“不!”他冲她单膝跪道,“陛下,我请求您,用巨龙来赢得王座,而不是靠奴隶。您不能这么做——”

    “你不该冒昧地教训我。乔拉爵士,把白胡子带走。”

    莫尔蒙粗暴地抓住老人的胳膊,将他拉起来,押送到外面的平台上。

    “告诉善主大人们,我为这个插曲表示歉意,”丹妮对奴隶女孩说,“告诉他们,我等待着回答。”

    然而她知道答案;她可以从他们烁烁放光的眼睛和竭力隐藏的笑容中看出来。阿斯塔波有数千名太监,还有更多等待阉割的奴隶男孩,但诺大的世界就只有三条活龙。而且吉斯人渴望着龙。他们怎会不渴望呢?创世之初,古吉斯帝国曾与瓦雷利亚五次大战,五次都以惨败告终。因为自由堡垒有龙,而吉斯帝国没有。

    最年长的格拉兹旦在座位里不安地挪动,珠穗互相碰撞,发出轻轻的嗒嗒声。“任由我们选一条龙,”他用尖细而冷淡的声音说,“黑的那条最大、最健康。”

    “他叫卓耿。”她点点头。

    “我们准许你保留王冠和符合女王身份的服饰,除此之外,所有货物、三艘船和卓耿都归我们。”

    “成交,”她用通用语说。

    “成交,”老格拉兹旦用那含混的瓦雷利亚语回应。

    其他人重复着珍珠流苏老头的话。“成交,”奴隶女孩翻译着,“成交,成交……八个成交。”

    “无垢者很快就能学会你们原始的语言,”一切商定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补充,“但需要你派奴隶去教。收下这一个作为我们的礼物吧,象征交易顺利。”

    “很好,”丹妮说。

    奴隶女孩替他们翻译彼此的话。假如对于被当作成交的信物送出去有什么感受的话,她也很谨慎地没有表露出来。

    丹妮在平台上经过白胡子阿斯坦身边时,他没有作声,而是默默地随丹妮下阶梯,边走,边用硬木拐杖“嗒嗒”地敲击红砖。她没有责怪他的忿忿不平,因为她所做的事确实可悲。龙之母卖掉了她最强壮的孩子。只要想到这一点,她就很难过。

    到得下面的骄傲广场,站在奴隶商人的金字塔与无垢者的军营之间灼热的红砖地上时,丹妮对老人发话了。“白胡子,”她说,“我需要你的谏言,你不必害怕真诚相谏……但只能在我们独处时说,在陌生人面前决不要和我争执,明白吗?”

    “是,陛下,”他怏怏不快地道。

    “记住,我不是孩子,”她告诉他,“我是你的女王。”

    “女王也会犯错。阿斯塔波人骗了您,陛下,一条龙比千军万马更有价值。三百年前,伊耿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便证明了这点,。”

    “我知道伊耿证明了什么,与之相对,我也打算证明些什么。”丹妮转身面对温顺地站在轿边的奴隶女孩。“你有名字吗,还是也得每天从木桶里抽一个新的?”

    “只有无垢者才那样,”女孩说,随即意识到问题是用古瓦雷利亚语提的。她瞪大了眼睛,“噢。”

    “你叫‘噢’?”

    “不……陛下,请原谅小人的失礼。您的奴隶名叫弥桑黛,可……”

    “弥桑黛不是奴隶了,从此刻起,我将你解放。过来一起坐轿吧,我有话说。”拉卡洛扶他们上轿,丹妮放下帘子,隔开灰尘与热气。“若你肯留下,可以作为我的女仆之一,”她边说,轿子边走,“像为克拉兹尼服务一样为我传话。但若你思念父母,盼回家照料双亲,随时可以离开,不再为我效力。”

    “小人愿意留下,”女孩道,“小人……我……无处可去。小……我很乐意为您效力。”

    “我可以给你自由,但不能给你安全,”丹妮警告,“我须横穿世界,去进行一场前途未知的战争。跟着我,你也许会挨饿、会得病、甚至被杀。”

    “Valarmorghulis。”弥桑黛用古瓦雷利亚语说。

    “凡人皆有一死,”丹妮赞同,“但我们可以努力拼搏,改变生活。”她往后斜靠在垫子上,执起女孩的手,“无垢者真的全无恐惧?”

    “是的,陛下。”

    “你现在为我效力了,别害怕,对我说实话。他们真的感觉不到痛苦?”

    “勇气之酒消除了感觉。杀死婴儿之前,他们已经喝了许多年。”

    “他们真的很顺从?”

    “他们只知道顺从。若您不准他们呼吸,他们会觉得那比违背命令更容易。”

    丹妮点点头,“等用不着的时候,我该拿他们怎么办呢?”

    “陛下?”

    “等我赢得战争的胜利,夺回父亲的王座,我的骑士们将收起武器,回到城堡里,回到妻儿和母亲身边……回到生活中去。但这些太监没有生活,到了无仗可打的时候,我该拿这八千个太监怎么办呢?”

    “无垢者是优秀的卫兵和看守,陛下,”弥桑黛道,“再说,如此精良又经验丰富的部队,不难找买家。”

    “他们说,在维斯特洛不能买卖人口。”

    “不管以哪方面而论,陛下,无垢者都不是人。”

    “若我真把他们卖掉,怎么知道他们不会被用来反对我呢?”丹妮尖锐地问,“他们会那么做吗?跟我作对,甚至伤害我?”

    “只要主人下令,他们就不会问问题,陛下。任何怀疑都早已从他们身上剔除,他们只知道顺从。”她有点不安。“当您……您用不着他们的时候……陛下可以命令他们自刎。”

    “即使如此,他们也会照办?”

    “是的。”弥桑黛的声音轻下去。“陛下。”

    丹妮捏捏她的手。“但你不希望我让他们这么做,对吗?这是为什么?你为什么如此在意?”

    “小人不……我……陛下……”

    “告诉我。”

    女孩垂下眼睛。“他们中有三个是我的兄弟,陛下。”

    希望你的兄弟像你一样聪明而坚强。丹妮往后靠回枕垫上,让轿子载她继续前进,最后一次回到拜勒里昂号,把一切安排妥当。也许是最后一次回到卓耿身边了,她阴郁地抿紧嘴唇。

    当晚是个狂风呼啸的黑暗长夜。丹妮一如往常地喂她的龙,却发现自己没有胃口。她独坐在船长室里哭了一会儿,花了很长时间才擦干眼泪,准备好跟格罗莱再争论一番。“伊利里欧总督不在这里,”最后她不得不告诉他,“即使他在,也无法动摇我的决心。比起船只,我更需要无垢者,退下,不要再说了。”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怒火焚毁了恐惧与悲哀,带给她片刻的坚强。她连忙召来血盟卫和乔拉爵士。他们是她唯一真正信任的人。

    完事之后,她本打算睡觉,好好休息,为明天作准备,但在狭小窒闷的舱室内翻来覆去一个小时,却始终不能如愿。她走出门,发现阿戈正就着一盏摇晃的油灯为弓安上新弦,拉卡洛盘腿坐在他身边,用油石打磨亚拉克弯刀。丹妮让他俩继续,自己走到上层甲板去体味夜晚清凉的空气。船员们各自来回奔忙,没有理会她,但乔拉爵士须臾便出现在栏杆边。他从来都离得不远,丹妮心想,他太了解我的心情。

    “卡丽熙,您该睡会儿。明天会很炎热,很辛苦,我向您保证,您需要体力。”

    “记得埃萝叶吗?”她问他。

    “那拉札林女孩?”

    “他们要强暴她,是我阻止了他们,并把她置于我的保护之下。可当我的日和星死后,马戈又把他夺了回去,将她大骑特骑,最后割了喉咙。阿戈说那是她的命。”

    “我记得,”乔拉说。

    “我曾经十分孤独,无比寂寞,乔拉,除了哥哥就只有自己。我是如此一个担惊受怕的小东西,本该保护我的韦赛里斯,反而变本加厉地伤害我、恐吓我、甚至售卖我。他不该那么做。他不仅是我哥哥,还是我的国王。若非为保护弱者,诸神又怎么会指派国王和女王呢?”

    “有些国王自己指派自己,比如劳勃。”

    “他并非真正的君王,只是个篡夺者,”丹妮轻蔑地说,“毫无正义可言。正义……才是君王的追求。”

    乔拉爵士没有回答。他只是微笑着抚摸她的头发,如此轻柔。这已足够。

    那天晚上,她梦见自己就是雷加,正统帅大军前往三叉戟河。但她骑的是龙,不是马。她看到长河对面篡夺者的叛军穿着玄冰的盔甲,而她用龙焰沐浴他们,让他们像露水一样融化,使得三叉戟河如洪流般迸发。她内心的一小部分知道自己在做梦,其余的部分则欢欣雀跃。事情正该如此。现实乃是场恶梦,而我这才刚刚醒来。

    她果然在黑暗的舱室中醒来,仍然带着胜利的**。拜勒里昂号似乎跟她一起苏醒,她听见木头微弱的吱嘎声,流水击打船壳,头顶的甲板有脚步声,以及别的……

    舱室内还有一个人。

    “伊丽?姬琪?你们在哪儿?”女仆们没有应答。太黑了看不见,但她能听见她们的呼吸。“乔拉,是你吗?”

    “他们睡了,”一个女人说,“都睡了。”这声音非常接近,“真龙也需要睡眠。”

    她就站在我面前。“谁在那儿?”丹妮朝黑暗中望去,有一个影子,一个极其模糊的轮廓,“你要干什么?”

    “记住: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魁晰?”丹妮从床上一跃而起,猛地打开门。昏黄的灯光泻进船舱,伊丽和姬琪睡意朦胧地坐起来。“卡丽熙?”姬琪揉着眼睛喃喃地说。韦赛利昂也醒过来,张嘴喷出一团火焰,照亮了黑暗的角落。没有戴红漆面具女人的踪影。“卡丽熙,您不舒服?”姬琪问。

    “一个梦。”丹妮摇摇头,“我做了一个梦,仅此而已。继续睡吧。我们都继续睡。”然而她试了又试,却再也没睡着。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第二天早晨,丹妮经由港口城门进入阿斯塔波时,反复提醒自己。她不敢思考自己的随从是多么地少,多么地无足轻重,否则就会失去所有勇气。今天她骑在银马上,穿着马毛短裤和彩绘皮背心,一条青铜奖章带系于腰间,另两条交叉在胸前。伊丽和姬琪为她编好辫子,并挂上一个叮当作响的小银铃,代表在尘埃之殿中被她焚烧的魁尔斯不朽者。

    今天早上,阿斯塔波的红砖街市几乎可算拥挤。奴隶和仆人排列在道路两边,奴隶商人和他们的女人则穿上托卡长袍,自阶梯形金字塔上俯视。说到底,他们跟魁尔斯人也没什么不同,她心想,不过是急切地想看看真龙,好告诉自己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她不由得略带悲哀地思及,不知其中多少人会有孩子。

    阿戈握着巨大的双弧龙骨长弓走在前面,壮汗贝沃斯在母马右边步行,女孩弥桑黛在左侧,殿后的是身穿锁甲和外套的乔拉·莫尔蒙爵士,他朝任何敢靠近的人怒目而视。拉卡洛和乔戈护着轿子,丹妮已下令移除顶盖,把她的三头龙绑在平台上。伊丽和姬琪在轿旁骑行,努力让他们保持平静。此刻韦赛利昂的尾巴甩来甩去,烟雾从鼻孔里愤怒地升起;雷哥也觉得不大对劲,三次试图起飞,却被姬琪手里沉重的锁链牵制。卓耿则蜷成一团,翅膀和尾巴紧紧缩拢,惟眼睛没有沉睡。

    后面跟着她的子民:格罗莱和另外两个船长、他们的船员及八十三名多斯拉克人——卓戈的卡拉萨曾有十万人驰骋,而今留在她身边的只有这些。她将老弱妇孺置于队列内侧,其中还包括哺乳或怀孕的女人、小女孩与头发尚不能编辫子的小男孩。其余的——她所谓的战士们——骑在外侧,赶着那可怜的小马群,这一百多憔悴的马匹是经历红色荒原和黑色咸海硕果仅存的牲畜。

    我应该缝上一面旗帜,她边想边领着褴褛的队伍沿阿斯塔波蜿蜒的河流向上游前进。她合上眼睛,想象着它的样子:一块平滑的黑色丝绸,上绣坦格利安家族的红色三头巨龙,喷出金色的火焰。这是雷加的旗帜。岸边出奇的宁静。阿斯塔波人称这条河为蠕虫河。它弯曲宽广,流速缓慢,点缀着许多林木繁茂的小岛。她瞥到其中一座岛上有孩童玩耍,在精致的大理石雕像间穿梭。另一座岛上有两个恋人在高大绿树的阴影下接吻,丝毫不觉害羞,就跟多斯拉克人在婚礼上的表现一样。他们没穿衣服,不知是自由人还是奴隶。

    装饰着巨大青铜鹰身女妖像的骄傲广场太小,无法容纳所有无垢者,因此集合地点改在惩罚广场,正对着阿斯塔波的主城门。一旦丹妮莉丝完成交易,便可直接带他们离开城市。这里没有青铜雕像,只有一个木制平台,反叛的奴隶就是在此被折磨、被剥皮、被绞杀。“善主大人们将它放在这儿,好让它成为新奴隶进城后看到的第一样东西,”来到广场时,弥桑黛告诉她。

    乍看一眼,丹妮以为那上面的奴隶有跟鸠格斯奈的斑纹马一样的皮肤,随着银马骑近,才发现蠕动的黑斑纹下是鲜红的生肉。苍蝇。苍蝇和蛆虫。如削苹果似地,反叛奴隶的皮肤被长长卷曲、一缕缕地剥下。有个人一条胳膊从手指到肘部爬满黑色的苍蝇,底下则是红色与白色。丹妮在他下方勒住缰绳,“这人干了什么?”

    “他抬起这只手反抗主人。”

    丹妮的胃阵阵翻搅,连忙圈转银马,朝广场中央那支昂贵的军队奔去。他们一排一排又一排地站立着,个个都是没有人性的石头,是她的砖头太监。总共八千六百个经过完整训练、赢得尖刺盔的无垢者,外加五千多光着脑袋,装备长矛和短剑的受训者。她看到远方最后面的那些不过是孩子,但跟其他人一样站得笔直,纹丝不动。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和他的同伴们在此恭候。其他出生高贵的阿斯塔波人也一簇簇站在大奴隶商人们身后,从银色细高脚杯里啜饮红酒,奴隶在他们中间穿梭,捧着盘盘橄榄、樱桃和无花果。年长的格拉兹旦坐在轿子里,由四名古铜色皮肤的高大奴隶抬着。六个枪骑兵沿广场边缘巡逻,挡住围观的人群。他们的黄丝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反射出明亮炫目的阳光,但她注意到他们的紧张。他们怕龙。真龙不怕他们。

    克拉兹尼让一名奴隶扶她下马,因为他自己一手固定住托卡长袍,另一只手抓着一根华丽的长鞭。“他们都在这儿,”他看着弥桑黛,“告诉她,他们属于她了……只要她能付帐。”

    “她能,”女孩道。

    乔拉爵士一声令下,货物带上前来:六捆虎皮,三百匹精纺丝绸,无数罐藏红花、没药、胡椒粉、咖喱和豆蔻,一张玛瑙面具,十二只翡翠猴子,若干桶红色、黑色和绿色的墨水,一箱珍贵的黑紫晶,一箱珍珠,一桶填有蠕虫的去核橄榄,十二桶腌穴鱼,一面大铜锣及其锤子,十七只象牙眼睛,一个巨箱子,里面装满用丹妮读不懂的语言书写的书籍。此外,还有许多许多别的东西。她的人将它们在奴隶商人们面前排成一堆。

    交付过程中,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最后一次嘱咐她如何约束部队。“他们还很嫩,”他通过弥桑黛说,“告诉维斯特洛婊子,聪明的话就先让他们获得一些作战经验。此去西方,路上有许多小城市,很适合洗劫,不管取得什么战利品,都可以全部收归己有,因为无垢者对金钱和珠宝没有欲望。抓获的俘虏,靠一队护卫就能押回阿斯塔波。我们会买下其中健康的,价格从优。谁知道呢?也许十年之后,她给我们送来的男孩会继而成为无垢者,形成良性循环。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最后,没有更多东西加到货物堆上了。等她的多斯拉克人再次上马后,丹妮道:“这是我们可以搬来的全部东西。其余的在船上,包括大批琥珀,红酒和黑米。船也是你们的。那么剩下的只有……”

    “……龙,”尖胡子的格拉兹旦用含混的通用语替她说完。

    “他就在这儿。”乔拉爵士和贝沃斯随她走向轿子,卓耿和他的弟弟们正躺着晒太阳。姬琪松开锁链一端,递给她。她拉动链条,黑龙抬头,嘶叫起来,展开那如黑夜又猩红的翅膀。影子落在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身上,他贪婪地微笑。

    丹妮将锁链递给奴隶商人,他交给她鞭子作为回应。鞭柄是精雕细刻的黑龙骨,镶嵌黄金,连着九根细长皮条,每根顶端都有一个镀金爪子。手柄后的黄金球是个女人的头,口中有象牙做的利齿。克拉兹尼称这鞭为“鹰身女妖之指”。

    丹妮将鞭子握在手中转动。轻若鸡犬的一件事物,却承受着比圣母山还大的重量。“成交了吗?他们属于我了吗?”

    “成交了,”对方确认,同时猛地一拽锁链,想把卓耿从轿子上拽下来。

    丹妮跨上银马。她的心在胸腔里砰砰直跳,她恐惧得要命。哥哥会这样吗?她不知雷加王子看到篡夺者的军团于三叉戟河对岸集结,旗帜尽在风中飘扬时,是否也如此不安。

    她站在马镫上,把“鹰身女妖的手指”举过头顶,让所有无垢者都看见。“成交了!”她提足中气大喊,“你们是我的了!”她用脚踵一踢母马,沿着第一排飞奔,高举着长鞭。“你们是真龙的子民!你们被买下了,帐已付清!成交了!成交了!”

    她瞥见老格拉兹旦突然转过灰色的脑袋。他听到我讲瓦雷利亚语了。其他奴隶商人没有在意,他们拥在克拉兹尼和龙的周围,彼此大声叫嚣。而尽管阿斯塔波人又拖又拽,卓耿就是不肯从轿子上移开。灰烟从张开的龙口中腾腾升起,他的长脖子一伸一缩,咬向奴隶商人的脸。

    跨过三叉戟河的时刻到了,丹妮心想,她圈转银马,骑了回来,血盟卫们紧紧聚拢到身边。“你们有困难,”她评论。

    “他不肯过来,”克拉兹尼说。

    “那当然。真龙不是奴隶。”丹妮使尽全力用鞭抽向奴隶商人的脸。克拉兹尼尖叫着蹒跚着往后退去,鲜红的血从脸颊淌下,渗进洒了香水的胡子里。鹰身女妖之指将他的面目一下子撕成碎片,但她没有注足细看。“卓耿,”她亲切地大喊,忘记了所有恐惧,“dracarys!”

    黑龙展翅咆哮。

    一道黑色的火焰旋转着直扑向克拉兹尼的面门,熔化了眼睛,果冻般的一团滑下面庞,头发和胡子里的油猛烈燃烧,刹那间,奴隶商人好似戴上了一顶燃烧的冠冕,足有他脑袋两倍之高。焦臭肉味盖过香气,而他的嚎叫淹没了所有声响。

    惩罚广场立刻陷入血腥与混乱之中。善主大人们一边尖叫,一边跌跌撞撞地互相推挤,匆忙中被托卡长袍的流苏绊倒。卓耿懒洋洋地拍打着黑翼朝克拉兹尼飞去,让那奴隶商人再度尝到火焰的滋味,同时,伊丽和姬琪解开韦赛利昂和雷哥的锁链,三头龙同时出现在空中。丹妮回头看去,那些梳着恶魔般犄角、骄傲的阿斯塔波贵族战士中有三分之一正竭力安抚受惊的坐骑,另外三分之一则开始四散逃窜,明晃晃的铜盘披风在身后闪耀着光辉。有个人稳住马儿,拔出剑来,却被乔戈的鞭子缠住颈项,截断了呼喊。另一个给拉卡洛的亚拉克弯刀砍掉一只手,鲜血飞溅,骑在马上摇摇晃晃地逃了。阿戈镇定地搭箭上弦,朝穿托卡长袍的商人发射。银的、金的、普通的,不管什么流苏,逮到就射。壮汉贝沃斯也拔出亚拉克弯刀,挥舞着发起冲锋。

    “拿起长矛!”丹妮听见一个阿斯塔波人在喊。那是格拉兹旦,托卡长袍上有沉重白珠穗的老格拉兹旦。“无垢者!保护我们,阻止他们,保护你们的主人!拿起长矛!拿起短剑!”

    拉卡洛一箭射入他嘴里,抬轿子的奴隶们便一哄而散,将他随便扔在地上。老头爬到第一排太监跟前,他的血在砖地上积成一滩,但无垢者们甚至没有低头。他们一排一排又一排地站立着……

    ……纹丝不动。诸神听见了我的祈祷。

    “无垢者!”丹妮在他们面前奔驰,银金色的发辫于身后飞扬,每跑一步都伴着银铃轻响。“杀死善主,杀死士兵,杀死每一个穿托卡长袍或拿鞭子的人,但不要伤害十二岁以下的儿童,并砍断每一位奴隶的锁链。”她将鹰身女妖之指举在空中……狠狠丢掉。“自由!”她高呼,“dracarys!dracarys!”

    “dracarys!”他们高声呼应,那是她所听过最为动听的词语。“dracarys!dracarys!”奴隶商人们在他们四周逃窜、哭泣、乞求和死亡,满是尘埃的空气中充斥着长矛与火焰。

第二十八章 珊莎

    今天早上,她的新裙服终于完工,女仆们用冒着蒸汽的热水注满浴盆,为她全身上下努力刷洗,直到皮肤变红。瑟曦派出自己的贴身侍女替她修剪指甲,理发梳洗,将她枣红的秀发做成轻柔的小卷儿搭在背上。这位侍女还带来太后最喜欢的十来种香精,珊莎从中选出一瓶甜腻浓烈的花露水,混合着一丝柠檬的味道。侍女把香水倒在指尖,在她双耳、下巴和乳头上各一轻触。

    随后瑟曦带着女裁缝亲自到场,品评珊莎着装。内衣全是丝绸,裙服本身则由象牙色锦绣和银线编织,银色缎子镶边。当她放下胳膊,长袖快触到地板。这是成年女人的衣服,不是小姑娘家的,对此她很确定。紧身胸衣的V形开头几乎露到小腹,它由装饰繁复的密尔蕾丝织成,颜色是鸽子灰。裙子本身则又长又大,腰围极细,珊莎不得不屏住呼吸以便他们为她系紧缚带。她的新鞋子是浅灰色鹿皮拖鞋,缠在脚上,好似爱侣。“您真是太美了,小姐,”裁缝评论。

    “是吗?是吗?”珊莎格格娇笑,一边旋身雀跃,裙裾飞舞婆娑。“噢,噢!”她简直等不及要让维拉斯看到了!他会爱上我的,会的,一定会的……他一定会忘了临冬城,爱上我这个人。噢!

    瑟曦太后用批判的眼光仔细审视她。“我想,再加带珠宝比较合适。就用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吧。”

    “是,陛下,”太后的侍女回答。

    看着发网挂在珊莎耳际,覆到脖子上,太后满意地点点头。“好,很好。诸神眷顾你呀,珊莎,将你造得这般美丽。把这么一位甜美纯真的女孩送给那个怪物,真叫人难以心安。”

    “怪物?什么怪物?”珊莎不懂。她指维拉斯?她怎么知道?除了她自己、玛格丽和荆棘女王,没人知道呀……噢,还有唐托斯知道,可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丑啊!

    瑟曦·兰尼斯特没有回答。“把斗篷拿来,”她下令,女仆们便遵命行事——这是一件装饰着无数珍珠的白天鹅绒长斗篷,上面用银线绣有一只凶猛的冰原狼。珊莎只消看它一眼,便突然恐惧起来。“这是你家族的颜色,”瑟曦道,女仆们则用一根纤细的银链在她脖子上系紧斗篷。

    新娘斗篷。珊莎不由自主地伸手到喉咙,只想把这东西扯下来扔掉。

    “闭上嘴巴,你会更漂亮,珊莎,”瑟曦告诉她,“现在出发吧,修士正等着你呢,还有无数的婚礼嘉宾。”

    “不,”珊莎冲口而出,“不!”

    “为什么不?你寄养于王家,国王就是你的监护人。既然你哥哥犯上作乱,已被剥夺一切权利,陛下就有义务为你安排婚姻。你的丈夫是我弟弟提利昂。”

    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她满心作呕地想。我的弄臣骑士到底不是傻瓜,他没有骗我。珊莎从太后身边退开一步,“我不去。”我要嫁给维拉斯,我要成为高庭的夫人,求求你……

    “这难为了你,我很明白。想哭就哭吧,如果是我的话,非扯头发不可。他是个卑鄙、肮脏、恶心的小怪物,但你必须嫁给他。”

    “您不能强迫我结婚!”

    “我们当然能强迫你。你可以像个淑女一样,安静地去,念诵那些誓言;也可以挣扎、尖叫,成为马房小弟们的笑柄——最后结果都没差,你必须结婚,然后上床。”太后打开门,马林·特兰爵士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穿着御林铁卫的全身鳞甲,正等在外面,“护送珊莎小姐去圣堂,”她吩咐,“如果她反抗,就拖着走,但不准弄坏衣服,它花了不少钱。”

    珊莎拔腿就跑,没出一码就被瑟曦的侍女抓住。马林·特兰爵士恨恨瞪了她一眼,让她不禁畏缩,凯特布莱克则轻轻碰了碰她,道:“照陛下说的做,小可爱,一切没那么坏。冰原狼应该勇敢,不是吗?”

    勇敢。珊莎深吸一口气。是的,我是史塔克家的人,应该勇敢起来。人们全看着她,他们的表情和那天她在场子上被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剥衣服时的观众没两样。那天,正是小恶魔,正是这个她今天要嫁的男人救了她。至少,他没这帮人坏,她告诉自己。“我会安静地去。”

    瑟曦微笑,“我就知道你会。”

    她走了,但整个脑海模模糊糊,记不得如何离开房间,如何走下阶梯,如何穿过庭院,惟一的想法就是强迫自己一步、又一步。马林爵士和奥斯蒙爵士把她夹在中间,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她的新娘斗篷一般惨白,只是没有珠宝和冰原狼家徽。乔佛里在城堡圣堂外的阶梯上等她,他戴着王冠,一身绯红和金色的打扮,颇为耀眼。“今天,我就是你的父亲,”他宣布。

    “不可能,”她反击,“你永远也不是。”

    他脸色一黑。“我当然是。作为你父亲的替身,我有权将你嫁给任何人。任何人!只需一句话,你就得和猪倌小弟拜堂,同他睡在猪圈里。”他的碧眼兴奋地闪光。“我也可以把你赏给伊林·派恩爵士,你觉得呢?”

    她的心一紧。“求求您,陛下,”她哀告,“如果……如果您曾经对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爱意,请不要让我嫁给您的——”

    “——舅舅?”提利昂·兰尼斯特穿过圣堂大门走出来。“陛下,”他对乔佛里说,“可否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和珊莎小姐单独谈谈?”

    国王起初想拒绝,但他母亲狠狠瞪了他一眼,于是他退开几步。

    提利昂穿一身装饰金色涡旋花纹的黑天鹅绒上衣,长靴为他增加了三寸身高,脖子系一条红宝石和狮子头的项链。但他脸上那道伤疤又红又可怕,鼻子更是丑陋不堪。“你真是太迷人了,珊莎,”他告诉她。

    “谢谢您,大人。”她想不出别的话。我应该赞他英俊吗?如果我这样讲,他会把我看成骗子还是傻瓜?她垂下头,什么也没说。

    “小姐,想到您被迫接受这次婚姻,如此突然,如此出乎意料,我感到非常遗憾。保守秘密是为了国家利益,这是我父亲大人的意思,为此他还不准我亲自前来迎接您,很抱歉。”他踱步过来。“我明白,这次婚姻不合你的意,我也不勉强。不愿意的话,尽可以拒绝我,选择我堂弟兰赛尔爵士。这样如何?他年纪与你相仿,长得也算不错。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好,只管开口,我决不阻拦。”

    我不要嫁给任何兰尼斯特家的人,她想对他说,我要维拉斯,我要高庭,我要我们的小狗和花船,我要我的艾德、布兰登和瑞肯。但唐托斯的话又突然回荡在耳际: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您真是太好心了,大人,”她说,内心充满了绝望,“身为王家的被监护人,我的责任就是听从国王陛下的指示。”

    他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仔细审度她。“珊莎,我知道自己不是你们小姑娘家的梦中情人,”他轻柔地说,“但我也不是乔佛里。”

    “您不是,”她回答,“您一直对我很好,我记得的。”

    提利昂伸出一只指头短小的粗手。“那么,来吧,让我们履行我们的责任。”

    于是他们双手交握,由他把她领到婚礼祭坛前。修士站在天父和圣母之间,等着见证一对新人的结合。她看见唐托斯爵士穿着小丑的杂色服装,用又圆又大的眼睛盯着她瞧。御林铁卫中,巴隆·史文爵士和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在,但没有洛拉斯爵士的身影。提利尔家的人统统缺席,她猛然间意识到。但婚礼的宾客和见证人倒是不缺:太监瓦里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菲利普·福特爵士、波隆爵士、贾拉巴·梭尔,还有其他十来个显贵齐聚一堂。她看见咳嗽的盖尔斯伯爵,看见正在吸奶的艾弥珊德伯爵夫人,还看见坦妲伯爵夫人那个怀孕的女儿正在莫名其妙地哭泣。

    她在哭啊,珊莎心想,等婚礼完毕,我就会和她一样了。

    对珊莎而言,整个仪式犹如在梦中进行。她温顺地完成了所有的一切。祷告、宣誓和歌颂,一百根长蜡烛在燃烧,一百道跳动的光线由她朦胧的泪眼看来,竟成千万道花火飘摇。她裹着印有父亲纹章的衣服,没人注意到她在哭;又或者他们早看到了,只是假装不在意。在一片麻木中,换斗篷的时刻到了。

    作为国王,乔佛里代替了父亲艾德·史塔克公爵的位置。当他的手摸到她的肩膀,朝斗篷的钩扣伸去时,她僵硬得像根长枪。一只手扫过**,在上面捏了一下,接着她的新娘斗篷便解开了,乔佛里将其优雅而夸张地扫下,露齿而笑。

    他舅舅则没他这份从容。提利昂穿的新郎斗篷又厚又重,红天鹅绒上绣着无数狮子,边沿是金色缎子与红宝石。没人帮忙,没人搬来一把凳子,而新郎比新娘整整矮了一尺半。他走到她身后,珊莎感到他用力拉她的裙子。他要我跪下,想到这,她不禁面颊通红。事情不该这样的。她上千次梦见自己的婚礼,梦见自己的未婚夫强壮而挺拔,高高地站在面前,将自己的斗篷披在她肩膀,表示永远的守护。随后,他一边靠过来为她系钩扣,一边轻轻吻她。

    她感到第二次的拉扯,这次更急迫。我才不跪呢!反正没人在乎我的的感受。

    侏儒第三次拉她。而她顽固地撅起嘴巴,假装不去在意。身后,有人吃吃窃笑。是太后,她心想,不过是谁都没关系。到最后,所有人都笑了,其中乔佛里最为响亮。“唐托斯,你给我趴在地上,”国王命令,“我舅舅爬不到新娘子身上去呢。”

    结果她的夫君大人得站在弄臣背上为她系好代表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斗篷。

    珊莎转过身去,发现侏儒朝上瞪着她,嘴巴抿紧,脸庞就跟她身上的斗篷一般红。突然间,她为自己的顽固而羞愧,于是抚平裙子,跪在丈夫面前,让两人的头颅处于同一高度。“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愿你成为我的夫君和依靠。”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侏儒嘶哑地念诵,“愿你成为我的妻子和连理。”他倾身向前,四片嘴唇在空中轻轻一触。

    他好丑啊。当他靠近时,珊莎想。他简直比猎狗还丑。

    修士将水晶高高举起,虹彩光芒照在他们脸上。“在此,在诸神和世人的见证下,”他朗声道,“我庄严宣布,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与史塔克家族的珊莎结为夫妻,从今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直到永远。任何干涉他们婚姻的人,将受到无情的诅咒。”

    她咬紧嘴唇,才没有哭出来。

    婚宴在首相塔里的小厅召开,参加者约有五十,其中除了婚礼的见证人,还有兰尼斯特家族的封臣和盟友等。提利尔家的成员终于现身。玛格丽忧伤地看了她一眼,荆棘女王由左手和右手扶持着进入,脸上的神情当她是具业已入土的死尸,而埃萝、雅兰和梅歌则装作不认识她。这就是我的朋友,珊莎苦涩地想。

    她的丈夫喝得多,吃得少。当有人上来送菜或恭贺时,他简短地点点头,此外大部分时间里,阴沉得像岩石一样。婚宴似乎没个完,珊莎半点胃口都没有。她只盼这一切早早结束,却又害怕一切结束的时刻——因为那个时候,就要闹新房了。男人们会把她背向婚床,沿途脱个精光,大声喧哗粗鲁的玩笑,描述她今晚的遭遇;而女人们会对提利昂作同样的事。人们玩够后,就让他俩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退到新房外看热闹,隔门叫嚣各种淫秽的语言。这是维斯特洛的婚俗,从小她就觉得十分地好奇、兴奋和期待,如今却只感到恐惧。他们脱她衣服时她不会哭,可她明白一旦自己听到第一声淫荡的调笑,眼泪必定会不争气地流出来。

    听到乐师开始演奏,她胆怯将手放在提利昂的手上,“大人,我们是不是带领大家跳舞呢?”

    他嘴唇扭了扭,“我认为我们今天已经带给大家足够的娱乐了,你觉得呢?”

    “遵命,大人。”她抽手回去。

    于是,舞蹈改由乔佛里和玛格丽带领。这个怪物,怎能跳得如此优雅?珊莎忍不住想。她经常做白日梦,幻想自己如何在婚宴上雀跃跳舞,每双眼睛都注目她和她的白马王子。在梦中,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欢乐;而如今,竟连自己的丈夫也没有笑。

    客人们纷纷加入国王和他的未婚妻的行列。埃萝和她年轻的侍从未婚夫跳舞,梅歌与托曼王子跳舞。黑头发、大黑眼睛的密尔美女玛瑞魏斯夫人舞动得如此煽情,吸引了厅内每个男人的目光。提利尔公爵夫妇跳得有条不紊。凯冯·兰尼斯特爵士邀请了提利尔公爵的的妹妹,洁娜·佛索威夫人。梅内狄斯·克连恩和被流放的王子贾拉巴·梭尔一起下场,王子穿着一身夸张的羽毛服饰。瑟曦·兰尼斯特太后先和雷德温伯爵跳舞,随后与罗宛伯爵,最后又找到自己的父亲,首相大人跳得流畅沉稳、不苟言笑。

    珊莎静静坐着,手放于膝,目睹太后又跳又笑,甩动金色的发卷。她好迷人,珊莎迟钝地想,我好恨她。于是她别过头去,去看月童和唐托斯跳舞。

    “珊莎夫人,”加兰·提利尔爵士走到高台下面,“能否有幸与您跳一曲?如果您夫君大人同意的话?”

    小恶魔大小不一的眼睛往中间一挤。“我的夫人想和谁跳就和谁跳。”

    或许应该留在丈夫身边,可她实在太想跳……而且,而且加兰爵士是玛格丽、维拉斯和百花骑士的兄弟。“爵士先生,看到您的容颜相貌,我才明白人们为何称您为‘勇武的’加兰。”她执起他的手,一边说。

    “夫人过誉。其实,这外号是我哥维拉斯起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

    “保护您?”她不解地看着他。

    加兰爵士笑道:“当年我是个胖胖的小男孩,而我们有个叔叔就叫‘粗胖的’加尔斯。为避免我将来和他一样,维拉斯替我取了这个外号。起初他还恶作剧地威胁我,要叫我‘贫血的’加兰,‘苦恼的’加兰和‘丑陋的’加兰呢。“

    想到这些甜美的玩笑,珊莎不由得微笑。她忽然荒谬地开心起来,感到未来毕竟还有希望——即便希望不大。她笑着,任由音乐引导自己,迷失在舞步中,迷失在笛子、竖琴和风笛的吹奏中,迷失在鼓点的节律中……舞蹈让他们接近,她时而倒进加兰爵士怀里。“我夫人很关心您,”他悄悄地说。

    “莱昂妮夫人真是太好心了。请告诉她,我一切都好。”

    “一个出嫁的新娘应该不止是‘好’而已,”他语调温柔,“您看起来都快哭了。”

    “这是欢乐的眼泪,爵士先生。”

    “您的眼睛泄露了一切。”加兰爵士带她转了一圈,将她拉近。“夫人,我见过您看我弟弟的目光。洛拉斯既勇敢又英俊,是我们家里的骄傲……但您的小恶魔才是丈夫的料,请相信我,他比看上去要高大得多。”

    珊莎还不及回答,音乐的变换便将两人分开。这一次的舞伴是红面孔、汗水淋漓的梅斯·提利尔,接着是玛瑞魏斯夫人,再下来是托曼王子。“我也想结婚,”胖胖的九岁小王子叫道,“我比我舅舅高呢!”

    “是啊,小家伙,”分开前珊莎告诉他。后来,凯冯爵士赞她美丽,贾拉巴·梭尔用她听不懂的盛夏群岛语言唧咕了半天,雷德温伯爵则祝愿她的婚姻快乐长久,并生出许多胖小子。再次换舞伴时,轮到她和乔佛里面对面。

    珊莎立时僵硬,但国王紧握住她的手,将她拉近。“不用这么悲伤,我舅舅的确又矮又丑,但你可以来陪我。”

    “你要和玛格丽结婚的!”

    “国王可以随心所欲。我父亲就和许多妓女睡过。从前有个伊耿国王也这么做——似乎是伊耿三世,或者四世——他有许多妓女和许多私生子。”他们随音乐旋转,乔佛里给了她湿湿的一吻。“只要我开口,我舅舅就会把你送到我床上。”

    珊莎拼命摇头,“不,他不会的。”

    “他当然会,否则我要他脑袋。从前那个伊耿国王就是这样,不管别人结没结婚,想要谁就要谁。”

    谢天谢地,换舞伴的时间又到了。可她的脚僵成了木头,随后的罗宛伯爵、塔拉德爵士和埃萝的侍从未婚夫定然以为她是个特别蹩脚的舞伴。最后她重新轮到加兰爵士,幸运的是,舞蹈就在这时结束。

    她的宽慰没有维持片刻,当乐声渐息,只听乔佛里大声嚷道:“闹新房的时间到了!让我们脱她的衣服,看看这头母狼怎么和我舅舅交配吧!”其他人纷纷高声附和。

    她的侏儒丈夫将目光缓缓地从酒杯间抬起来。“我不要闹新房。”

    乔佛里一把抓住珊莎的胳膊,“必须!这是我的命令!”

    小恶魔将匕首猛然插进桌子,握柄不住颤动。“很好,那你自己闹新房时就得装个假*去了,我会阉了你,我发誓。”

    一阵骇然的沉默。珊莎想从乔佛里身边离开,但他握住不放,撕裂了她的袖子。没人听见,没人在意。只见瑟曦太后转向她的父亲,“您听见他的话了么?”

    泰温公爵站起身来,“闹新房的事,我们可以商量。但是,提利昂,我不许你口出狂言,涉及国王的人身安全。”

    她看见丈夫脸上青筋暴突。“我失言了,”他最后说,“这是个差劲的玩笑,陛下。”

    “你竟敢威胁要阉割我!”乔佛里尖叫。

    “是啊,陛下,”提利昂说,“我好嫉妒您高贵的命根子,因为我自己的又短又小呢。”他邪恶地望着外甥,“噢,我又放肆了,请您别割了我舌头,否则我真不知该拿什么来满足您赐给我的娇妻哟。”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忍俊不禁,其他人也窃窃偷笑,只有乔佛里和泰温公爵没有表情。“陛下,”首相大人说,“您瞧瞧,我儿子醉得一塌糊涂。”

    “是的,”小恶魔承认,“但没有醉到不能上床的地步。”他跳下高台,粗鲁地夺过珊莎的手。“来吧,老婆,该我撞开你的城门啰。今晚,让我们好好玩城堡游戏。”

    珊莎羞红了脸,任侏儒带她走出小厅。我能有什么选择?提利昂走路的姿势简直就是古怪的蹒跚,尤其是像现在这般走得飞快的时候。诸神保佑,乔佛里或其他人没有跟上来。

    由于他们是新婚夫妇,因此特别腾出首相塔高层一间大卧室供他们使用。进房后,提利昂一脚将门踢上。“珊莎,餐具柜里有一壶上好的青亭岛金色葡萄酒,请给我倒一杯,行么?”

    “这样好吗,大人?”

    “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你瞧,我其实没有醉,但我真的想喝醉。”

    珊莎拿出两个杯子,一人倒满一杯。如果我也喝醉,会不会比较容易些?她坐在巨大的遮罩床边,狠狠吸了三口,喝掉半杯。酒是佳酿,但她紧张到品不出滋味,只觉头脑发晕。“您要我脱衣服吗,大人?”

    “提利昂。”他抬起头。“我叫提利昂,珊莎。”

    “提利昂。大人,您要我自己脱衣服,还是您帮我脱?”她又咽下一口酒。

    小恶魔转头不看她,“我头一次结婚时,由一个喝醉酒的修士主持,一群猪作见证。我和我老婆就用我们的证人来操办婚宴。泰莎喂我骨头,我从她手上舔油脂,吃饱喝足后,我们笑闹着滚到床上……”

    “您结过婚?抱歉,我……我忘了。”

    “你什么也没忘,因为我从没给人讲过。”

    “您夫人是谁,大人?”珊莎不由得好奇。

    “我的泰莎夫人,”他嘴唇扭曲,“来自西维费斯家族(注:SILVERFIST,意为一把银币),他们家族的纹章是染血床单上的一百零一枚钱币——一百枚银币和一枚金币。我们的婚姻非常短暂……对一个侏儒而言,这大概就是报应吧。”

    珊莎望着自己的手,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多大了,珊莎?”过了一会儿,提利昂问。

    “十三岁,”她说,“还差半个月。”

    “诸神慈悲,”侏儒又灌了一大口酒。“好吧,说话也不会让你长大。那么,夫人,我们可以继续么?你愿意么?”

    “只要我丈夫开心,我什么都愿意。”

    听到这话,他似乎很生气。“你把礼貌当城墙,将自己藏在后面。”

    “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珊莎回答。这是茉丹修女经常的教诲。

    “我是你的丈夫。你应该把盔甲脱掉。”

    “您要我脱衣服吗?”

    “没错,”他推开酒杯,“我的父亲大人明令我必须完成这桩婚事。”

    她开始脱衣服,手不住颤抖,好象没有指头,只剩十根千疮百孔的木桩。最后她终于勉力解开扣子和衣带,任斗篷、裙服、腰带和衬裙滑到地上。接着脱内衣,手臂和大腿都起了鸡皮疙瘩。她望向地板,羞得不敢看丈夫,等脱光后才扫了一眼,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瞪着她瞧。碧眼里闪动着饥渴,黑眼里则是怒火。珊莎说不准哪边更可怕。

    “你还是个孩子,”丈夫道。

    她用双手遮住**。“我有月事了。”

    “你还是个孩子,”他重复,“但我想要你。你害怕吗,珊莎?”

    “怕。”

    “我也害怕。我知道我很丑——”

    “不,我的夫君——”

    他站起来,“不用说慌,珊莎,我明白自己是个畸形儿,长得可怕又丑陋,身材矮小得不成比例,可是……”她听见他吞了吞口水,“……可是,只要在床上,吹灭蜡烛,我就和其他男人一样强。吹灭蜡烛,我就是你的百花骑士。”他又灌下一口酒。“我很慷慨,对忠实于我的人,都会回报以忠实。你瞧,打起仗来我不是懦夫,用起脑子也不差——至少,这点小聪明应该得到肯定吧。再说,我这个人还算温柔,温柔可不是我们兰尼斯特家族的禀性呢,但我知道自己能做到。我可以……我可以当你的好丈夫。”

    他和我一样害怕,珊莎终于明白。或许该对他好一点,但她实在做不到。在她心底,能感觉到的只有丝丝怜悯,而怜悯是欲望的毒药。他定定地望着她,期盼她说些什么,但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只是浑身发抖地站着。

    当他清楚她不会给他任何答案时,提利昂·兰尼斯特一口喝干了所有的酒。“我明白了,”他痛苦地说,“上床吧,珊莎。我们必须履行责任。”

    她爬上羽床,觉察到他继续瞪着她。床边小桌上燃着一只加香料的蜂蜡烛,被单间撒了无数玫瑰花瓣。她牵起毯子,想盖住身体,只听丈夫道:“不。”

    她觉得很冷,但还是顺从了,同时闭上眼睛,静静地等待。过了片刻,她听见丈夫脱下鞋子,随后是脱衣服的沙沙声。当他跳上床,将手放到她**上时,珊莎再次发起抖来。她紧紧闭上眼睛,每块肌肉都紧蹦,内心恐惧着即将发生的事。他会再摸她吗?会吻她么?我应该打开双腿吗?她不知该怎么做。

    “珊莎,”丈夫的手放开了,“请你睁开眼睛。”

    她必须顺从丈夫的,于是她睁开眼睛。只见对方裸着身子坐在她脚边,双腿交接的地方,又长又硬的男根从一丛粗厚的金毛丛中伸出来——那也是他全身上下惟一挺拔的地方。

    “夫人,”提利昂开口,“别误会,你真的非常可爱,可我……我做不到。唉,我父亲真是个混蛋!没关系,我们可以等,一月,一年,一个季节,无论多久。等你了解我、相信我的时候再做吧。”他笑笑,似乎想让她安心,可没鼻子的脸却更可怕和古怪了。

    看着他,珊莎告诉自己,看着自己的丈夫,好好了解他。茉丹修女说过,每个男人都有其可爱之处,去发现他的优点吧,努力观察。于是她瞧向丈夫矮短的双腿、浮胀的额头、一碧一黑的眼睛和满头满脸的金发金须。好丑哦,连他的男根也一样,又大又长,脉络突出,带一个涨成深紫色的头。不对,不对,他哪有一点美?我到底造了什么孽,上天要我嫁给他?

    “以我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小恶魔道,“我发誓,在你心甘情愿接受我之前,我决不碰你。”

    她鼓起所有勇气,望向丈夫那对大小不一的眼睛,“大人,如果我说永远也不行呢?”

    他嘴唇抽搐,好似她甩了他一巴掌。“永远也不行?”

    她脖子僵硬,连自己也不明白到底点头了没有。

    “原来如此,”他说,“原来如此,这就是诸神造妓女的原因罢。”他将粗短的指头握成拳,从床上爬了下去。

第二十九章 艾莉亚

    石堂镇是艾莉亚离开君临之后见过最大的市镇,哈尔温说,她父亲曾在此取得一场著名的胜利。

    “当年疯王的部队追赶劳勃,试图在他跟你父亲会合之前逮住他,”向城门骑去时,他告诉艾莉亚。“年轻的风息堡公爵受了伤,由当地一些朋友照料,而首相克林顿伯爵亲率大军攻取了这座市镇,开始挨家挨户搜查。在他们找到之前,艾德公爵和你外公及时赶到,攻破城防,与克林顿伯爵展开激烈巷战。双方在每条街道中战斗,甚至在房顶上战斗,所有圣堂都鸣响钟声,警告百姓们锁好门窗。当钟声响起时,劳勃从藏身之处冲出来参战,据说他那天杀了六个敌人,其中之一是著名的骑士米斯·慕顿,曾为雷加王子的侍从。他本想把首相也杀掉的,可惜混战当中两人没有交手的机会。然而克林顿重伤你徒利外公,杀死谷地的宠儿丹尼斯·艾林爵士,但当意识到战局终归无望,逃得跟自己纹章上的狮鹫一般快。后人称此战为‘鸣钟之役’。劳勃常说,这是你父亲的胜利,不是他的。”

    依所见的景象推断,艾莉亚认为此处最近也发生过战斗。城门由新原木制成,墙外一堆焦黑的木板诉说着老城门的命运。

    石堂镇守卫紧严,但当城门队长看清他们是谁,便打开突击口。“你们打哪儿弄吃的去?”进入时,汤姆好奇地问。

    “我们这边情况还不算太糟。‘疯猎人’赶来一群羊,黑水河上有交易,而且万幸的是河南边的庄稼没被烧。妈的,许多不要脸的家伙来抢我们。狼仔来过,血戏班来过,要吃的、要财物、要小妞,还要找该死的弑君者。据说他从艾德慕公爵指缝间溜走了。”

    “艾德慕公爵?”柠檬皱起眉头,“霍斯特公爵死了?”

    “死了,快死了。你觉得兰尼斯特会不会朝黑水河跑?‘疯猎人’认定这是到君临最快的路。”队长没等他们答话。“他带狗到处去搜,如果詹姆爵士过来,一定会被找到。瞧,我亲眼见过这群狗撕碎熊的景象,不知它们喜不喜欢狮子的味道?”

    “一具啃烂的尸体对谁都没用,”柠檬说,“‘疯猎人’这傻瓜应该很清楚才对。”

    “西方人打过来的时候,操了猎人的老婆和妹妹,烧他的庄稼,吃掉他一半的羊,又故意宰死另一半,还杀了六条狗,尸体丢进他家井里。我敢说,一具啃烂的尸体正合他意——也合我意。”

    “他是个蠢蛋,”柠檬道,“我只能这么说。你呢,你比他更蠢。”

    土匪们沿着她父亲战斗过的街道前进,艾莉亚在哈尔温和安盖中间骑行。她看到山丘上的圣堂,下面连着一座矮小坚固的灰石庄园,相对市镇而言,显得有些小。其余房屋有三分之一成了焦黑空壳,半个人影都没有。“镇民死光了?”

    “哪儿啊,只是害羞而已。”安盖指指房顶上两名十字弓手和几个蜷缩在酒馆废墟中、满脸黑灰的男孩。前方有个面包师打开百叶窗,朝柠檬大声喊叫。话音让更多人从藏身处走出来,石堂镇慢慢恢复了生气。

    市镇中央的集市广场里耸立着一座喷泉,呈跃出的鳟鱼状,水源源不断自它嘴里流入浅池。妇女们在那儿用提桶和水壶汲水。数尺之外,十来个铁笼子挂在吱嘎作响的木桩上。鸦笼,艾莉亚知道这种刑法——乌鸦在笼外,拍打着栏杆;人在里面,至死方休。柠檬皱眉勒住缰绳,“怎么回事?”

    “正义的制裁,”水池边的妇人回答。

    “哦,你们的麻绳不够用了?”

    “威尔伯特爵士下的令?”汤姆问。

    一个男人苦涩地笑道:“威尔伯特爵士一年前就给狮子宰啦。他儿子们追随少狼主,去西境养得肥肥的,怎会在乎我们这帮贱民?抓住狼仔的是‘疯猎人’。”

    狼。艾莉亚一阵冰凉。是罗柏的人,我父亲的人。她不由自主地骑向这排笼子。栅栏里的空间如此狭小,被囚禁的人既不能坐下,也不能转身,只能光着身子站立,暴露于阳光和雨露之下。头三个笼子里的人已经死了,食腐乌鸦吃掉了他们的眼睛,空空的眼眶注视着她。第四个人在她经过时动了起来。他嘴边长满凌乱的胡须,其中都是血和苍蝇。当他开口说话,苍蝇便一下子飞散开来,围着他的脑袋嗡嗡作响。“水,”嘶哑的声音说,“求求你……水……”

    隔壁笼子里的人听见声音,也睁开眼睛。“这儿,”他道,“这儿,我,给水。”他是个老人,灰色的胡须,秃顶上布满斑斑点点的棕色老人斑。

    老人后面又有一个死者,红色的大胡子,一条褴褛的灰绷带缠在右耳和太阳穴上,最可怕的是两腿之间只剩一个结了棕色硬痂的洞,里面爬满蛆虫。再往后是个胖子,鸦笼如此之小,无法想象当初他们是如何将他弄进去的。栅栏痛苦地压进他的肚子,皮肉则从铁条间鼓出来,终日曝晒使他从头到脚都灼成了鲜艳的红。当他移动时,笼子一边摇晃,一边吱嘎作响。艾莉亚看到他皮肤上苍白的条纹,那是被铁条遮挡住阳光的地方。

    “你们是谁的手下?”她问他们。

    听见她问话,胖子睁开眼睛。眼睛周围的皮肤红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艾莉亚联想到漂浮在一碟鲜血之上白煮蛋。“水……喝水……”

    “谁的?”她又问。

    “别管他们,小子,”镇民告诉她,“不关你的事。你走你的路。”

    “他们干了些什么?”她问他。

    “他们在翻斗瀑砍死八个人,”他解释,“说是要找弑君者,找不到,就开始强暴和谋杀。”他用大拇指比比那具本该是命根子的地方却爬满蛆虫的尸体。“那家伙肆意下流,罪有应得。好啦,快走吧。”

    “一口,”胖子朝下面喊,“行行好,孩子,就一口。”老人抬起胳膊抓住栏杆,他的笼子剧烈摇晃起来。“水,”胡子里满是苍蝇的人喘着气说。

    她看着他们肮脏的头发、凌乱的胡须和通红的眼睛,看着他们因干渴而开裂出血的嘴唇。他们是狼,她心想,和我一样。这就是她的族群吗?他们怎可能是罗柏的手下?她想揍他们,狠狠地揍他们;她也想哭喊。所有的北方人——不论死活——似乎都期盼地瞧着她。老人从铁栅杆间挤出三根指头,“水,”他说,“水。”

    艾莉亚从马上一跃而下。他们伤害不了我,他们都快死了。她取出铺盖卷里的杯子,向喷泉走去。“想干吗,小子?”镇民叫道,“不关你的事。”她浑不理会,将杯子举到鱼嘴边。水溅到手指和衣袖上,但艾莉亚没有动,直到杯子灌满。当她返身走向笼子时,镇民过来阻止,“离他们远点,小子——”

    “她是个女孩,”哈尔温说,“别碰她。”

    “没错,”柠檬说,“贝里伯爵不会赞成把人关在笼子里,活活渴死。你们干嘛不学正派人的样,送他们上吊呢?”

    “他们在翻斗瀑做的,可不是什么正派人的事!”镇民冲他吼。

    栅栏之间的空隙太窄,无法把杯子递进去,好在哈尔温和詹德利过来帮忙。她踩在哈尔温并拢的双手上,跃至詹德利肩头,然后抓住笼顶栅栏。胖子仰脸贴紧铁条,艾莉亚把水浇下去。他急切地吮吸,清水顺着脑袋、面庞和双手流下,他又去舔潮湿的栅栏。若不是艾莉亚赶忙抽手,他还要舔她的手指。接着她用同样的方式给另外两人喂水,一大群人聚过来看。“这事‘疯猎人’会知道的!”一个男人威胁,“他不会喜欢。是的,他不会喜欢!”

    “那他更不喜欢这个。”安盖给长弓上弦,并从箭袋里抽出一支箭,引弓而射。羽箭自下而上,正穿胖子下颚,他抖动一下,便死了,但笼子使他无法倒下。射手又放两箭,了结另两个北方人。一时间,集市广场里只剩水花溅落声和苍蝇的嗡嗡响。

    valarmorghulis。艾莉亚默念。

    集市广场东面矗立着一座朴素的客栈,石灰粉刷的墙,碎裂的窗户,半边屋顶被烧,但洞给补上了。门上悬有一块木招牌,画一只咬了一大口的蜜桃。他们在客栈角落的马厩边下马,绿胡子大声呼喊马夫。

    丰满的红发店家一看到他们便愉快地大声吆喝,开起嘲弄的玩笑。“哈哈,你是绿胡子?灰胡子?圣母慈悲,你啥时候变得这般老了?柠檬,是你吗?还穿着这件破斗篷,对吧?我知道你从来不洗,我知道,你怕上面的尿被清掉之后,我们发现你原来是个逃跑的御林铁卫!七弦汤姆,好色的老山羊!来看儿子啦?来晚了来晚了,他骑马跟那该死的猎人走了。喏,别说他不是你儿子!”

    “他没有我的嗓子,”汤姆虚弱地抗议。

    “但他有你的鼻子。没错,听姑娘们说,其余部分也和你差不多。”此时她发现了詹德利,便在他脸上捏了一把。“瞧瞧,多棒的小公牛。这胳膊,等着艾丽斯来瞧吧。哎哟,他还像女孩子一样脸红。好咧,艾丽斯会帮你改改的,小子,她不会才怪。”

    艾莉亚从没见过詹德利脸红。“艾菊,别碰大牛,他是个好孩子,”七弦汤姆道,“我们只需要床,舒服地睡一晚。”

    “这话只能代表你自己的意见,我的好歌手。”安盖伸手搂住一位健壮的年轻女仆,她脸上的雀斑跟他一样多。

    “床当然有,”红发的艾菊说,“蜜桃客栈从不缺床。但你们得先进澡盆,上次来老娘屋檐下过夜,把跳蚤全留下了。”她戳戳绿胡子的胸膛。“你身上的还是绿色!要不要吃东西?”

    “你有的话,当然却之不恭,”汤姆确认。

    “你啥时候说过不要呢,汤姆?”女人呵斥。“喏,我会给你的朋友们烤头羊,给你一只干瘪瘪的老耗子。呸,连这你都不配,除非给老娘哼三两支曲儿,或许我就心软了。唉,没办法,谁叫我喜欢同情人呢。好啦,来吧,来吧。卡丝,拉娜,烧几壶水。吉欣,帮我脱他们的衣服,它们也得煮一煮。”

    她的威胁一一兑现。艾莉亚拼命分辨:不到两周前才在橡果厅洗了两次,但红发女人毫不理会。两个女仆一边将她硬生生架上楼梯,一边争论她到底是男是女。叫海丽的女仆赢了,因此另一个不得不提来热水,用刚毛刷替她使劲搓背,几乎搓掉一层皮。她们拿走斯莫伍德夫人给她的衣服,替她换上带花边的亚麻布衣,把她打扮得像珊莎的玩具娃娃。好在她饿了,无暇顾及这么多,等她们弄完后连忙下楼吃东西。

    艾莉亚穿着笨乎乎的女孩衣服坐到大厅时,记起西利欧·佛瑞尔的教诲,要她“洞察真相”。她发现这里的女侍比任何一家客栈都多,而且大多年轻标致。从黄昏时分起,蜜桃客栈就有许多男人进进出出,但他们都不在厅内逗留,甚至当汤姆拿出木竖琴,唱起“六女同池”,也没有吸引什么关注。木制楼梯老旧高耸,男人带女孩上楼,踩出剧烈的吱嘎声。“我打赌,这是一间妓院,”她低声对詹德利说。

    “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妓院。”

    “我知道,”她坚持,“就是有许多女孩的客栈。”

    他又涨红了脸。“那你在这儿干吗?”他问,“该死,贵族小姐不该来妓院,大家都知道。”

    一个女孩坐到他对面的凳子上。“谁是贵族小姐?那个瘦瘦的?”她看看艾莉亚,咧嘴大笑。“我是国王的女儿呢。”

    艾莉亚知道自己受了嘲弄。“你才不是。”

    “啊,那可说不定哦。”女孩耸耸肩,一侧外衣滑落下来。“他们说劳勃国王躲这儿的时候跟我妈上过床,然后才去打仗。虽然所有女人他都上过,但勒斯林说他最喜欢我妈。”

    这女孩确实有国王的头发,艾莉亚心想,浓厚稠密的炭黑头发。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詹德利也有。许多人都有黑头发。

    “我妈为我取名钟儿,”女孩告诉詹德利,“以纪念那场战役。好啦,我打赌我可以敲响你的钟,你想不想要啊?”

    “不想,”他生硬地说。

    “才怪,我打赌你想。”她一只手顺着他的胳膊滑过。“索罗斯和闪电大王的朋友我不收费。”

    “不想,我说了不想。”詹德利猛然起身,离开桌子,走进外面的夜色之中。

    钟儿转向艾莉亚,“他不喜欢女孩子?”

    艾莉亚耸耸肩。“他不过是笨啦,就喜欢打磨头盔,用锤子敲剑。”

    “哦,”钟儿将外衣拉回肩头,找幸运杰克说话去了。不一会儿,她就坐上他膝盖,一边咯咯笑,一边喝他杯里的酒。绿胡子要来两个女孩,两边膝盖各坐一个。安盖跟那雀斑脸的姑娘一起消失,柠檬也不见了。七弦汤姆坐在壁炉边唱“春天绽放的春花”。艾莉亚边听,边啜饮红发女人准她喝的掺水葡萄酒。广场上,死人在鸦笼里腐烂,但蜜桃客栈中的每个人都兴高采烈,只是有些人笑得太夸张,似乎想遮掩什么。

    现在正是溜出去偷马的好时机,但艾莉亚看不到这样做的好处。她顶多骑到城门口。那个队长绝不会放我过去,即使他让我过去,哈尔温也会追来,或者那个带狗的‘疯猎人’。她希望自己有张地图,知道石堂镇离奔流城究竟有多远就好了。

    不知不觉间,艾莉亚的杯子空了,她打起哈欠。詹德利还没回来。七弦汤姆唱起“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唱一句吻一个姑娘。窗边角落里,柠檬和哈尔温在跟红发的艾菊低声交谈。“……在詹姆的牢房里待了一夜,”她听见女人说,“她和另一个女的,杀蓝礼的那个。他们三人待在一起,到第二天早上,凯特琳夫人便为爱情放了他。”她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冷笑。

    这不是真的,艾莉亚心想,母亲决不会。她突然觉得既悲伤、又愤怒、又孤独。

    一个老头在她边上坐下。“哎哟,这不是个美丽的小桃子吗?”他的呼吸跟笼子里的死人一样臭,小小的猪眼睛上上下下打量她,“我可爱的蜜桃姑娘叫什么名儿啊?”

    半晌间,她不知该怎么伪装。她不是什么蜜桃姑娘,但在这里,在这个臭烘烘的陌生醉汉面前,也不可以做艾莉亚·史塔克。“我是……”

    “她是我妹妹。”詹德利的手沉重地搭在老头肩上,使劲捏了一把。“别碰她。”

    那人转过来,想要争执,看到詹德利的身材,又缩了回去。“她是你妹子,啊?那你算哪门子哥哥?我才不会把老妹带来蜜桃客栈咧,嘿,决不会。”他从凳子上起立,咕哝着走开,去找别的伴。

    “你干嘛这么说?”艾莉亚跳将起来,“你又不是我哥。”

    “没错,”他生气地道,“我出生低贱,做不了大小姐的亲戚。”

    艾莉亚被他的怒气吓了一跳。“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就是那个意思。”他一屁股坐到凳子上,捧起一杯酒。“走开。我想安安静静地喝酒,然后也许去找那个黑发女孩,让她敲响我的钟。”

    “但是……”

    “我说了,走开。小姐。”

    艾莉亚转身离开,将他抛下。顽固呆笨的杂种小子,就这副德行。他爱敲多少钟就敲多少,不关她事。

    他们的卧室被安排在楼梯顶端,位于屋檐之下。蜜桃客栈也许不缺床,但为这群土匪,就只提供了一张。然而那是一张大床,差不多填满整间屋子,而茅草褥子虽然发了霉,却足以应付所有人。此刻整张床由她一人独享。她的衣服挂在墙头钩子上,在詹德利和柠檬的东西中间。于是艾莉亚脱下花边布衣,将自己的短装从头上套进,爬上床,钻进毯子底下。“瑟曦太后,”她低声对枕头说,“乔佛里国王,伊林爵士,马林爵士。邓森,拉夫,波利佛。记事本,猎狗,魔山格雷果爵士。”她有时候喜欢打乱顺序,有助于记清名字和他们所做的事。他们中有的或许已经死了,她心想,或许被关在某处的铁笼子里,任乌鸦啄出眼珠。

    她合上眼就睡着了。那晚,她梦到自己又成了一匹狼,在潮湿的树林里穿行,空气中满是雨水,腐肉和鲜血的味道。在梦中,这些都很美好,艾莉亚知道自己没什么好怕。她强壮、敏捷而凶猛,而她的族群、她的兄弟姐妹们,全都跟着她。他们合力捕到一匹受惊的马,撕裂它的喉咙,享用大餐。月亮冲破乌云,她仰天长啸。

    黎明来临的时候,她被一阵狗吠吵醒。

    艾莉亚呵欠着坐起来。詹德利在她左边挪了挪,柠檬斗篷则在右边大打呼噜,呼噜声几乎被外面的狗吠所淹没。一定有好几十条狗。她爬出毯子,跃过柠檬、汤姆和幸运杰克,来到窗边。掀开百叶窗,寒风与湿气一起涌进,天色灰暗阴沉。下面的广场里,狗们一边吠叫一边打转,不停呼嗥咆哮。这群狗中包括黑色巨獒犬、精瘦的狼犬、黑白相间的牧羊犬,还有艾莉亚不认识的品种——长着黄色长牙、毛发浓密杂乱的斑纹猛兽。旅馆和喷泉之间,十来个骑手跨在马上,监督镇民们打开胖子的铁笼,使劲拽他胳膊,将肿胀的尸体扯出来,扔到地上。狗们见状一拥而前,将块块血肉从骨头上撕下。

    艾莉亚听见一个骑手的笑声。“这就是你的新城堡,该死的兰尼斯特混蛋,”他说,“对你来说有点小,但别担心,会想法子把你塞进去的。”他身边有个沉默的囚犯,圈圈麻绳捆住手腕,许多镇民拿屎泼他,但他躲也不躲。“你将在笼里腐烂,”俘虏他的人大声说,“乌鸦会啄出你的眼珠,而我们大把大把地花你的兰尼斯特臭钱!等乌鸦吃饱后,再把你剩下的部分送给你那该死的兄弟。不过我怀疑到时候他还认不认得你。”

    吵闹声弄醒了蜜桃客栈里的许多客人。詹德利挤到艾莉亚边上,从窗户望出去,汤姆站在他们身后,像出生时一样一丝不挂。“妈的,喊什么喊?”柠檬在床上抱怨,“老子想好好睡一觉。”

    “绿胡子在哪儿?”汤姆问他。

    “在艾菊床上,”柠檬说,“怎么了?”

    “把他和射手找到。‘疯猎人’回来了,要把人关进笼子。”

    “兰尼斯特,”艾莉亚说,“我听见他喊‘兰尼斯特’。”

    “抓住弑君者了?”詹德利想知道。

    下面广场里,一块石头砸到俘虏脸颊上,打得他转过头来。不是弑君者,艾莉亚心想,但诸神毕竟听见了我的祈祷。

第三十章 琼恩

    野人们牵马出洞时,白灵已经不见。他找得到黑城堡吗?琼恩吸吸晨间清爽的空气,留给自己一线希望。东方的天空,地平线处是粉红,以上渐化为浅灰。拂晓神剑仍悬于南,剑柄那颗明亮的白星如黎明的钻石一般闪耀,下方阴暗的黑灰森林慢慢呈现出绿、金黄、红、褐等各种色彩。在士卒松、橡树、岑树、哨兵树和鱼梁木上方,矗立着绝境长城,班驳的尘土与污垢之下是闪光的白色冰墙。

    马格拿派十几个人骑马往东,十几个人往西,爬上能找到的最高点,以观察树林里和高墙上是否藏有游骑兵。一旦发现守夜人出没,瑟恩人就会吹响镶青铜的战号示警。其余野人随贾尔行动,琼恩和耶哥蕊特也包括在内。这将是年轻掠袭者的荣耀时刻。

    人们常说长城足有七百尺高,但贾尔选的地点可谓既高且低。在他们面前,冰墙自林间笔直升起,仿如无垠峭壁,顶上是风蚀的城垛,粗看上去离头顶得有八百尺,甚至九百尺。随着逐渐靠近,琼恩意识到其中的欺骗性:当年筑城者布兰登将巨大的基石依山设置,能放哪里就放哪里,而此处峰峦起伏,高度不一。

    班扬叔叔说,长城在黑城堡以东是一把剑,以西则是一条蛇。果真如此。只见冰墙掠过一座巨山峰,接着沉入谷底,然后爬上一道匕首般锋利、绵延一里格多的花岗岩悬崖,沿参差不齐的山顶前进,随后又沉入更深的谷沟,接着再度爬升,目力所及,可见它从一山跃向另一山,深入西方腹地。

    贾尔企图袭击沿着山脊的一段冰墙。此处尽管墙顶高耸,离森林有八百尺,但其中三分之一强是泥土岩石而非冰雪,坡度对马匹来说太陡,比先民拳峰还难爬,但相对于完全垂直的墙面,人登上去还是相对容易的。况且山脊上布满树木,提供了很好的遮蔽。从前,黑衣兄弟们每天提斧出去砍伐越界的林木,决不让森林延伸到长城以北半里之内,但如今人手匮乏,这儿的树直长到冰墙底部。

    今天将是潮湿而寒冷的一天,而在长城成吨的坚冰下则更加潮湿,更加寒冷。越是接近,队伍中的瑟恩人越是踌躇。他们从没见过长城,连马格拿都没见过,琼恩意识到,它的庞大令他们惊恐。在七大王国,人们说长城是世界的尽头。对他们而言又何尝不是?只不过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罢了。

    我呢?我究竟处在哪边?琼恩不知道。要跟耶哥蕊特厮守,就得全心全意当野人;如果丢下她不管,继续履行职责,也许会连累对方被马格拿掏心;而若把她带走……假设她愿意走,这点尚远不能确定……也不可能带回黑城堡,跟弟兄们一起生活。在七大王国,逃兵和野人走到哪里都不受欢迎。早知道我们当初就去找詹德尔的子孙。但他们更可能吃了我们……

    长城丝毫没有吓倒贾尔的部下。他们每人都曾亲手越过长城。大家在山脊底部下马,贾尔喊了若干名字,便有十一人出列聚在周围。他们都很年轻,最大的不超过二十五岁,有两人甚至比琼恩还小。但个个精瘦结实,强健的模样让他想起石蛇——遭遇叮当衫穷追时,断掌派他徒步离开,不知这位弟兄此刻身在何方呢?

    在长城的阴影里,野人们作好准备,将卷卷粗麻绳绕在一侧肩头,斜挎过胸,然后绑上奇特的软鹿皮靴,靴子顶端有突出的尖刺——贾尔和另两人的是铁制,有一些是铜制,但多数是参差不齐的骨头。小石锤挂在臀间,一个装满铁钉、骨钉乃至兽角钉的皮袋悬于另一侧,冰斧则拿在手上,它是把磨尖鹿角用兽皮绑在木柄上制成。十一名攀登者分成三组,每组四人,贾尔本人亲自上阵,凑足十二个。“曼斯答应给爬上去的第一组每人一把新剑,”他告诉他们,呼吸在冷气中结霜,“那可是南方人的城堡里铸的钢剑。他还会把你们的名字编入歌谣。一个自由民还能要求什么呢?来吧,往上爬呀,让异鬼带走落在最后的懦夫!”

    让异鬼把你们全带走,琼恩心想。他看他们爬上山脊顶端的陡坡,消失在树下。这不是野人第一次攀登长城,甚至不是一百零一次。一年里,巡逻队总有两三回无意中撞上攀爬者,发现坠落的残破尸体就更常见了。沿东海岸,掠袭者们建造小船,偷溜过东海望,进入海豹湾。在西方群山,他们潜入阴暗的大峡谷深处,绕过影子塔。但在中间,逾越长城的惟一方法是翻墙,许多掠袭者都曾干过。活着回来的却很少,他带着一丝阴郁的骄傲想。攀登之前,掠袭者们必将座骑抛下,他们中许多缺乏经验的新手过去后就立刻抢夺马匹,引发争执,消息传出,守夜人军团往往在他们来不及带着战利品和偷的女人回去之前,就将其逮捕绞首正法。贾尔不会犯这种错误,琼恩知道,但斯迪就说不准了。马格拿是君主,不是掠袭者。他不懂游戏规则。

    “瞧,他们在那儿,”耶哥蕊特说。琼恩抬眼,看到第一个攀登者出现在树梢之上。是贾尔。他找到一棵斜倚长城的哨兵树,便带组员顺势而上。一个不错的开局。我们不该让树延伸到此。他们已登了三百尺,却还根本没碰到冰墙呢。

    他注视着那精悍的野人小心翼翼地从树顶移向城墙,用冰斧短促有力地劈出一个供手抓握的口子,然后荡过去。他腰上的绳索连着第二个人,那人仍在缓缓地往树顶爬。贾尔一步步向高处前进,找不到落脚点时,就用尖刺靴踢出一个来。等他到达哨兵树上方十尺,便在一个狭窄的冰台停下,把斧子挂到腰带,取出锤子,将一根铁钉敲入一道裂缝中。第二个人也移到了城墙上,同时,第三个人正爬上树顶。

    另两组没有位置合适的树木助阵,等不耐烦的瑟恩人很快就开始怀疑,认为他们迷路了。当他们的领头人出现在视野中时,贾尔那组已爬了八十尺。各组间相隔二十码。贾尔的四个人居中,右边那组由山羊格里格带领,他长长的金发辫极易辨认,左边那组的领头人非常瘦,名叫埃洛克。

    “太慢了,”马格拿一边看他们缓缓往上爬,一边大声抱怨,“他忘记那些乌鸦了吗?爬快点,否则我们会被发现的。”

    琼恩强迫自己保持沉默。他对风声峡仍记忆忧新,月光下跟石蛇一起攀爬的经历让他至今心有余悸。那天晚上,他的心好几次提到了嗓子眼,到最后,手腿齐疼,指头几乎冻僵了。那还是石头,不是冰。石头是固体,而冰再怎么也不可信赖。今天的长城在“哭泣”,也许攀登者手上的热量就足以融化冰墙。巨大冰块内部也许冻得跟石头无异,但表面滑溜,丝丝绢流滴淌而下,寒风更吹出无数小孔。不管野人们其他方面如何,他们的确勇敢。

    但他心中仍暗暗希望斯迪的担忧是正确的。若诸神慈悲,一支正好经过的巡逻队就能制止这一切。“再坚固的墙也不能保证高枕无忧,”从前在临冬城上散步时,父亲曾教诲他,“关键取决于人。”野人也许有一百二十个,但四个卫兵就足以打发他们,若干箭失,一桶石头,这次袭击就得划上句号。

    但卫兵没有出现,别说四人,连一个都没有。太阳向天空爬,野人们往墙上登。到得中午,贾尔那组仍遥遥领先,但他们碰上一片很糟糕的冰。贾尔将绳子绕在风蚀而成的突起上,利用它来支撑重量,不料整个突出部分却突然崩溃,带他一起坠落。人头大的冰块向下面三个人砸来,他们死命抓牢,而那些钉子也撑住了。贾尔在半空中停顿,悬于绳子尽头。

    等他们从这次灾难中恢复,山羊格里格已几乎赶上。埃洛克的四个人仍远远落在后面。他们攀爬的那部分,表面看上去平整光滑,毫无杂质,覆着一层融化的冰,阳光到处湿乎乎的闪耀光芒。格里格的那部分看起来颜色更深,有较多明显的纹理;冰与冰互相重叠时,若接合不完美,就会产生长而狭窄的平台,及各种裂纹瑕隙,甚至还有竖直的管道,经由风水侵蚀,里面的空间大得足以躲进一个人。

    贾尔很快让他的人继续前进,他和格里格的组几乎并肩而行,埃洛克那组则落后五十尺。在鹿角斧的劈砍之下,阵阵闪烁的冰晶瀑布倾泻到下面树林里。石锤将铁钉深敲入冰里,作为绳子的支撑点,但爬了一半不到,铁钉就用完了,之后改用角钉和磨尖的骨头。人们一次一次又一次用尖刺靴去踢坚硬牢固的冰,以凿出落脚点来。到第四个钟头,琼恩估计他们的腿已经麻痹了。还能支持多久呢?他跟马格拿一样,一边不安地注视,一边焦急地聆听远处是否有瑟恩人的号角吹响。号角一直沉默,没有守夜人的踪影。

    爬到第六个钟头,贾尔又超到山羊格里格前面,他的人正将差距拉开。“曼斯的宠物迫不及待想要剑咧,”马格拿遮着眼睛说。太阳高悬在空中,从下往上观之,冰墙上部三分之一是水晶般的蓝,反光如此绚烂,刺得眼睛发疼。贾尔和格里格手下的八人都位于耀眼的光芒中,看不真切,只有埃洛克的那组仍在阴影下。他们在五百尺的高度不再往上爬,而是一点一点横移,向一根竖直管道前进。正当琼恩注视着他们缓缓挪移时,突然传来一阵响动——如天崩地裂,似乎冰墙在抖,然后一声惊呼。空中满是冰晶、尖叫和坠落的人体,一块一尺厚五十尺见方的冰从墙面上脱落,一路翻滚、碎裂、轰鸣,抹去前方的一切,直落到山脚下。冰块旋转着掠过树林,滚下山坡。琼恩忙抓住耶哥蕊特,将她拉倒,用身体掩护。一个瑟恩人脸上被一块冰砸中,断了鼻子。

    等他们再度抬头,贾尔那组已不见踪影。人,绳索,钉子全没了,六百尺以上一片空旷。就在攀登者们片刻之前附着的地方,墙面上有个疤痕,内层的冰平滑洁白,像抛光的大理石般在阳光下闪耀。下方很远处,有滩淡淡的红色污渍,那是被摔碎的人。

    长城会保护自己,琼恩一边想,一边将耶哥蕊特拉起来。小说整理发布于wàp.① ⑥k.cn

    他们在一棵树上发现了贾尔,他被断裂的树枝刺穿,身上的绳索仍连着其他三人——皆浑身骨头碎裂,躺在他下方。其中一个仍活着,但腿、脊椎和大部分肋骨都不能用了。“慈悲,”看见他们,他说。一个瑟恩人用大石锤砸扁了他的脑袋。马格拿发号施令,他的人开始搭建柴堆。

    山羊格里格到达墙顶时,死者已开始焚烧。等埃洛克四人跟他们汇合,贾尔和他的组员只剩骨头和灰烬。

    此时太阳已开始下降,攀登者们没有浪费时间。他们解开缠绕在胸前的长麻绳,将其系到一起,把末端扔下。想到要沿绳子爬上五百尺,琼恩满心恐惧,好在曼斯计划周全。贾尔留下的掠袭者们取出一个巨型梯子,作横挡的麻绳有人胳膊那么粗,他们把梯子系在攀登者扔下的绳子上,埃洛克、格里格和他们的部下闷哼着使劲将它拉上去,固定在墙顶,然后再次放下绳索,拉起第二个梯子。一共有五个。

    等梯子全部就位,马格拿操起古语粗暴地一声喝令,五个瑟恩人便同时出发。即使有梯子,攀爬也不容易。耶哥蕊特看他们挣扎了好长一阵。“我恨长城,”她用生气的语调轻声说,“你能感觉到它有多冷吗?”

    “它是冰做的嘛,”琼恩指出。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这墙是血筑的。”

    它没有喝够。日落时分,两个瑟恩人从梯子上摔下去死了,这是今天最后一批牺牲品。琼恩到达墙顶时,已近午夜,群星又出来了,耶哥蕊特浑身颤抖。“我差点掉下去,”她眼含泪水,“两三次……冰墙想把我甩下去,我感觉得到。”一颗泪滴涌出来,顺着她的脸颊缓缓流淌。

    “没事了,没事了,”琼恩装出确信的样子,“别怕。”他伸出一条胳膊搂她。

    耶哥蕊特用掌根使劲打他胸口,隔着锁甲、熟皮革和层层羊毛衣,他仍感到疼。“我不怕!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

    “那你为什么哭?”

    “不是因为恐惧!”她蛮横地踢腿,撬出一块冰来。“我哭是因为我们没有找到冬之号角。我们打开好几十座坟墓,将无数阴影释放到阳间,却没有找到乔曼那只能让这冷东西倒塌的号角!”

第三十一章 詹姆

    断肢火辣辣地痛。

    痛,痛,即便他们用火炬烧封了伤口,但日日夜夜,他仍感到焰苗舔噬手臂,感到指头在烈火中枯萎,那些不再属于他的指头。

    他经常受伤,但从未有过如此的屈辱,从未品尝这般的疼痛。这些天来,他的嘴唇经常无法抑制地背诵起幼稚的祷词,那些他孩童时代学习却从不在意的祷词,那些他和瑟曦并肩跪在凯岩城圣堂里念诵的祷词。他哭了又哭,直到听见血戏子们的笑声,便不再悲伤。他风干眼睛,铁石心肠,希望高烧能带走眼泪。我终于明白了提利昂的感受,一辈子都有人嘲笑他。

    自打他第二次落马后,他们便把他紧紧捆在塔斯的布蕾妮身上,让两人再度共骑。有一天,血戏子们不再将他俩背靠背地绑,而是脸对脸地捆。“一对甜蜜的情人,”夏格维大声赞叹,“多伟大的爱情,怎能将英勇的骑士和高贵的夫人分开呀?”他用高亢的声调尖声长笑,“噢,可谁是骑士,谁又是夫人呢?”

    如果我的手还在,你就会明白的,詹姆心想。因为长期捆绑,四肢全部麻木,但一切都没关系了,他的世界只剩下那只幻影手传来的疼痛,以及布蕾妮压在身上的重量。至少她很温暖,他宽慰自己,虽然呼吸和我的一样扑鼻难闻。

    他的手还在,就在两人中间。乌斯威克将它套着绳子,挂在他脖子上,马儿行进,詹姆恍恍惚惚,手便在胸前摇摆,抓挠布蕾妮的**。他的右眼肿得睁不开,先前打斗中布蕾妮伤他的地方发了炎,但最痛的是手。断肢不断渗出血液和浓汁,马儿踏一步,幻影手便抽搐一下。

    咽喉干燥,无法进食,他只喝他们给的酒和清水。曾有一回,“勇士们”给他一杯水,他颤抖着一饮而尽,引来周围哄堂大笑,格外刺耳。“这是马尿,弑君者,”罗尔杰告诉他。詹姆太口渴,因此没注意,但随后倔强地吐了出来。于是他们让布蕾妮替他清理胡须,平时他在马鞍上流屎流尿他们也总逼她清理。

    某个阴冷的清晨,他感觉有点力气了,顿时被一股疯狂所攫住。他用左手抓住多恩人的剑柄,笨拙地拔出来。让他们杀了我,他心想,我要手执武器,死在战斗中。没用。夏格维单脚跳来跳去,詹姆就是砍不中,最后失去平衡,跌跌撞撞地向前猛扑。小丑绕了几圈,躲闪开来,血戏子们哄笑着观看骑士与小丑的表演。他绊住石头,跪倒在地,小丑跳过来,在他额头印上一个潮湿的吻。

    罗尔杰最后上前教训他,并从他虚弱的指头中踢走长剑。“狠有趣,四君者,”瓦格·赫特说,“但下不为里,否责我再砍你一只手,或责一只脚。”

    詹姆躺下,看着夜晚的晴空,试图不去在意右臂无时不在的疼痛。夜,奇特地美,优雅的新月,前所未见的满天繁星。王冠座在天顶,旁边有骏马座和天鹅座,松树枝头,羞答答的月女座半遮半掩。夜,怎可如此地美?他扪心自问,星星竟舍得为我洒下光辉?

    “詹姆,”布蕾妮低语呼唤,轻得让詹姆以为在做梦,“詹姆,你在做什么?”

    “等死,”他轻声回答。

    “不,”她说,“不,你必须活下去。”

    他试着挤出一点笑容,“行了,别再指挥我了,妞儿,我想死就死吧。”

    “你是懦夫?”

    这个词让他震惊。他是詹姆·兰尼斯特,他是御林铁卫的骑士,他是弑君者。没人可以叫他懦夫,其他的称号——背誓者、骗子、杀人犯、屠夫、叛徒、莽汉等等都无所谓,就不能容忍懦夫。“我除了死,还能做什么呢?”

    “活下去,”妞儿道,“活着,战斗,复仇。”她说得太大声,正巧给罗尔杰听见,尽管没听清楚,但还是过来踢她,要她闭上臭嘴,否则就割舌头。

    懦夫,詹姆一边听布蕾妮的闷哼,一边想。我成了懦夫?就为他们砍了我用剑的手?莫非我的生命就只是一只用剑的手?诸神在上,难道是这样?

    妞儿说得没错,我不能死,瑟曦在等我,她需要我,还有提利昂,我的小弟弟,那个为了谎言而爱我的弟弟。敌人们也等着我,在呓语森林屠杀我部下的少狼主,将我绑上镣铐、关在黑牢中的艾德慕·徒利,还有勇士团。

    第二天黎明,他强迫自己吃东西,他们给他些许麦糊,马的食物,但他一匙一匙咽下去。傍晚时又吃了,第二天早上也吃。活下去,每当麦糊哽在喉头,他便严厉地告诫自己,为了瑟曦,为了提利昂,为了复仇,活下去。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幻影手抽搐、灼痛和发臭。等我回到君临,会打造一只新手,一只金手,总有一天,要用它撕开山羊的喉咙。

    在无边的疼痛中,日夜模糊不清。白天昏睡在马鞍上,靠住布蕾妮的身子,闻着手掌腐烂的恶臭;晚上清醒地躺在硬泥地里,因噩梦而难以入眠。他虽虚弱,但血戏子们仍不敢大意,始终将他绑在树上。想到敌人如此怕他,他不由得感到一丝冰冷的慰籍。

    布蕾妮通常捆在他旁边,五花大绑躺着的她,好似大母牛的尸体,一点动静也没有。而在她心中,有一座城堡,他想,他们或许能强暴她,但永远别想翻越她为自己构筑的深墙。可惜詹姆的城郭已然垮塌,他们砍了他的手,砍了他用剑的手,没有这个,他什么也不是。剩下一只无用的手。从他会走路的那天开始,左手就只配执盾,除此之外,一无是处。是右手让他当上骑士,成为男人。

    后来有一天,他无意中听乌斯威克提到赫伦堡,心知这是目的地,不由哈哈大笑,惹得提蒙用细长鞭抽他的脸。血流如注,但与手上的疼痛相比,无足轻重。“你笑什么?”当晚,妞儿轻声问。

    “我是在赫伦堡得到白袍的,”他轻声回答,“在河安大人举办的比武大会上。他想向全国贵族炫耀他的城池和子孙,我也想向他们炫耀我的武艺。当年我才十五岁,却无人能敌,可惜伊里斯不给我炫耀的机会,”他又笑了,“我赶到的当天便被他遣走,直到如今才终于回来。”

    笑声被他们听到,于是当晚换詹姆承受拳打脚踢。他毫无反应,直到罗尔杰一脚踢在断肢上。他晕死过去。

    第二天夜里,他们终于来了,三个最大的恶棍:夏格维、没鼻子的罗尔杰和多斯拉克胖子佐罗——正是他砍了他的手。佐罗和罗尔杰边走边争论谁先上,夏格维似乎自甘最后。小丑见他俩争执不下,便提议两人一起,一人上前面,一人上后面。佐罗和罗尔杰表示同意,随后又开始争执谁上前面而谁上后面。

    他们会毁了她心中的城堡,把她变成和我一样的残废。“妞儿,”趁佐罗和罗尔杰互相喝骂的当口,他低声说,“让他们做,什么也别想。心思走得远远的,他们享受不到乐趣,很快就停了。”

    “他们别想从我这里得到一丁点乐趣。”她坚定地低声回答。

    你这愚蠢、顽固、勇敢的婊子,会被杀的,他心想,唉,我穷担心什么?若非她这猪脑袋,我的手还在。他听见自己低语道:“让他们做,躲进内心,别去想它。”他就是这么做的,当目睹史塔克父子惨死在眼前,全副盔甲的瑞卡德公爵遭烧烤、他儿子布兰登为救父被生生扼死的时候。“想想蓝礼,如果你真的爱他;想想塔斯,山峦和大海,泉池与瀑布,蓝宝石之岛;想想……”

    这时罗尔杰赢得了争论。“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丑的女人,”他告诉布蕾妮,“但别以为我不能让你变得更丑。我的鼻子如何?你敢动一根指头,我就让你学我的样。还有,两只眼睛对你而言太丰富了,敢叫一声,我就抠一颗出来,喂你吃下去,然后把你操他妈的牙齿一颗颗拔出来。“

    “噢,妙啊,罗尔杰,”夏格维赞叹,“拔了牙齿,她就跟我亲爱的老妈妈没两样了。”他咯咯笑道,“我以前常想操妈妈的屁股呢。”

    詹姆跟着笑,“哎哟,多可爱的小丑。我也给你猜个谜语,夏格维,你为什么不能碰她呢?噢,噢,我知道。”他提高声量,竭尽所有力气喊道:“蓝宝石!”

    罗尔杰骂了一句,又一脚踢到他的断肢上。詹姆厉声嚎叫。世上竟有这般的疼痛,这是他失去意识前最后的想法。不知昏迷了多久,但当他回到疼痛中时,乌斯威克来了,瓦格·赫特也在。“不准捧她,”山羊叫道,喷了佐罗一脸口水,“必须保住她的真操,你这个杀瓜!我要用她换一口袋懒宝石!”从此,山羊每晚都加派守卫,以防自己的手下作怪。

    之后两晚上,妞儿都没说话,到第三夜方才鼓起勇气,“詹姆?你干嘛那么叫唤?”

    “啊,你问我为何叫唤‘蓝宝石’?动下脑子嘛,难道我叫‘**’这些杂种会来管么?”

    “你不该出声的。”

    “那可不,你有鼻子时已经够丑了,再说,我想听山羊念‘懒宝石’。”他轻笑道,“你说得对,我只会撒谎,一个重荣誉的人决不会隐瞒蓝宝石之岛的真相。”

    “不管怎样,”她说,“谢谢你,爵士先生。”

    幻影手抽搐起来,他咬紧牙关:“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这是为了河上的战斗,为了你倒在罗宾·莱格头上的石头。”

    山羊想对全城人炫耀战利品,所以詹姆被迫在赫伦堡城门一里之外下马。他们将一根绳子套在他腰间,另一根捆住布蕾妮的手腕,两者末端都系于瓦格·赫特的坐骑前鞍。他俩一左一右、跌跌撞撞地走在科霍尔人的黑白斑纹马后面。

    詹姆用愤怒驱使自己前进。包裹断肢的亚麻布因脓汁而发灰变臭,每走一步,幻影手便痛一次。我比你们想象的更强大,他告诉自己,我是兰尼斯特,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我能到达赫伦堡,我能到达君临城,我能活下去。然后,我要你们还债。

    黑心赫伦的巨城如山崖般陡峭的墙垒逐渐变大,布蕾妮挤挤他胳膊:“城堡掌握在波顿大人手里,他是史塔克家的封臣。”

    “嗯,据说波顿家族喜欢剥人皮,”这是詹姆对这个北境望族惟一的印象。提利昂肯定了解恐怖堡伯爵的方方面面,但他远在千里之外,和瑟曦在一起。对,瑟曦还活着,我不能死,他反复强调,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也要同年同月同日死。

    城外小镇被烧成灰烬和焦石,湖岸边有大队人马驻扎过的痕迹,这就是“错误的春天”那一年,河安大人召开比武大会的地方。詹姆走过饱受蹂躏的土地,一丝苦涩的微笑爬上嘴唇,有人于他当年跪在国王面前宣誓的地方挖了一道便池。少年的喜乐早已化为苦味,当初伊里斯连一晚也不让我停留。他为了侮辱而赐予我荣誉。

    “你看那旗帜,”布蕾妮急切地说,“剥皮人和双塔,看到了么?他们是罗柏国王的属下。在那儿,城门楼上,你看,白底灰色,冰原狼旗。”

    詹姆扭头朝上看。“没错,是你家的嗜血冰原狼,”他赞同,“瞧,左右都有人头嘛。”

    士兵、仆人和营妓都出来围观。有只斑点母狗一路尾随,吠叫不休,最后被血戏班的里斯人用他的长枪一枪刺穿。他跑到队伍前面,将死狗放在詹姆头上摇晃,一边大喊大叫:“我是弑君者的掌旗官!”

    赫伦堡的城墙如此之厚,穿越它,竟像穿越岩石隧道。先前瓦格·赫特派两个多斯拉克人当先通报波顿伯爵,所以外庭挤满了好事者。詹姆蹒跚走过,人们缓缓让路,而只要他稍微停留,腰间的绳子就被狠狠拉扯。“我捉住了四君者,”瓦格·赫特口齿不清地宣布。一只长矛猛戳他的背。要他爬。

    摔倒时,他本能地伸手去扶,断肢与地面相触,痛得麻木。但他不知打哪儿生出一股力量,单膝跪了起来。前方,一段宽阔的石阶梯通向赫伦堡的某座巨型圆塔,五个骑士与一个北方人正在台阶上看他。淡白眼珠的人穿裘皮斗篷和皮衣,五个面目不善的骑士则全身盔甲,外套上有双塔纹章。“佛雷家的弟兄们,”詹姆叫喊,“丹威尔爵士,伊尼斯爵士,霍斯丁爵士,”他认得几个瓦德侯爵的子孙,再怎么说,毕竟自己姑妈嫁到了他们家,“向你们致以我的哀悼。”

    “怎么回事,爵士?”丹威尔·佛雷爵士问。

    “你侄儿,克里奥爵士出事了,”詹姆道。“他与我们结伴同行,途中不幸被土匪射杀。乌斯威克和他那帮手下偷了他的东西,把人留给野狼吃。”

    “大人们!”布蕾妮摆脱群众,奔上前去。“我看到了您们的旗帜,以您们发下的誓言之名,请听听我的话!”

    “你是谁?”伊尼斯·佛雷爵士问。

    “她是烂尼斯特的奶妈。”

    “我是塔斯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和您们一样,效忠于史塔克家族。”

    伊尼斯爵士“呸”地一口吐在她脚边。“去你妈的狗屁,我们信赖这个罗柏·史塔克,他回报我们的却是背叛!”

    有趣极了。詹姆扭过头去,想看看布蕾妮怎么反应,可惜这妞儿像上了嚼子的骡一般顽固。“背叛什么的我不清楚,”她摩擦着手腕上的绳索,“但我乃受凯特琳夫人的差遣,将兰尼斯特送往君临城他弟弟——”

    “被我们发现时,她正要淹死他,”虔诚的乌斯威克道。

    她脸一红,“我一时生气,作出越轨的事,但并非真的要杀。如果他死了,夫人的女儿会遭殃。”

    伊尼斯爵士不为所动,“这和我们有何关系?”

    “我看,就拿他跟奔流城讨笔赎金,”丹威尔爵士建议。

    “凯岩城金子更多,”他的一位兄弟反对。

    “杀了他!”他另一位兄弟说,“为奈德·史塔克报仇!”

    小丑夏格维今天穿灰粉色小丑装,他在台阶底部边翻筋斗边唱:“从前有只狮子和黑熊跳舞,噢耶,噢耶——”

    “比嘴,笑丑。”瓦格·赫特制止他,“四君者不能喂熊,他是我底。”

    “他死了就没用了。”卢斯·波顿平静地说,声音轻得让大家都停下来倾听。“还有,瓦格大人,请你记住,我北上之前,这里还是我当家。”

    高烧让詹姆头昏眼花,也让他胆子壮起来。“您就是恐怖堡伯爵?听说您前次被我父亲打得夹着尾巴逃窜,是也不是?大人您总算不逃了?”

    波顿的沉默比瓦格·赫特唾沫横飞的威胁可怕一百倍,他的眼珠淡白如同晨雾,隐藏了所有思绪。詹姆不喜欢那对眼珠,它们让他想起当年奈德·史塔克看他坐在王位上时的神情。恐怖堡伯爵最后轻启嘴唇:“你少了一只手。”

    “错,”詹姆说,“它在我脖子上。”

    卢斯·波顿伸手下来,兜起他颈上的绳子,将烂手扔给山羊。“快拿开,这东西有损于我的健康。”

    “我要把它送给他的浮亲大人,索要十万金聋币,否责,就把四君者砍成碎片还回去。等手到他的钱,我再把詹姆爵士交给卡史他克大人,多赚一个没女!”“勇士们”齐声欢呼赞同。

    “好打算,”卢斯·波顿道,那语调好似在餐桌上轻描淡写地赞一句:好酒,“只可惜卡史塔克伯爵给不了女儿了,罗柏国王以谋杀和叛乱的罪名砍了他的头。至于泰温公爵,他人还在君临,新年之前都不会离开,那是他孙子和高庭之女成婚的大喜日子。”

    “不对,是临冬城之女,”布蕾妮说,“大人,您弄错了吧,与乔佛里国王订婚的是珊莎·史塔克。”

    “他们的婚约已经废除。黑水河一战,玫瑰与狮子联合,大败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烧光了他的舰队。”

    我不是警告过你么,乌斯威克,詹姆心想,还有你,山羊。与狮子作对,没好果子吃!“有我老姐的消息吗?”他问,

    “她很好,你的……外甥也很好。”波顿顿了一下。看来他知道。“你弟弟在战斗中受了重伤,但性命无忧。”他朝身边一位穿镶钉铠甲、面色阴沉的北方人招招手。“送詹姆爵士去见科本学士,并替这位女士松绑。”待布蕾妮手腕间的绳索砍成两截后,他续道,“请原谅,小姐,眼下兵荒马乱,仓促之间难免误伤。”

    她揉着被麻绳磨破的血肉。“大人,这些人想强暴我。”

    “是吗?”波顿伯爵淡白的眼睛望向瓦格·赫特。“这可不行,这事儿,和詹姆爵士的手的事儿,都做得不对。”

    院子里的北方人是勇士团的五倍,还有同等数目的佛雷家丁。山羊再苯,也知道闭嘴。

    “他们拿走了我的剑,”布蕾妮道,“还有我的盔甲……”

    “小姐,在我的城堡作客您无需盔甲,”波顿伯爵告诉她,“您受我的保护。埃玛贝尔太太,替布蕾妮小姐准备一间舒适客房。沃顿,詹姆爵士交给你了。”他不待回答,径自转身上阶梯,裘皮斗篷在身后卷动。与布蕾妮分开之前,詹姆只来得及和她交换一个短促的眼神。

    学士的房间在鸦巢下。这位一头灰发、面目慈祥的人名叫科本,他打开包裹断肢的亚麻布,鼻子凑上去嗅了嗅。

    “有这么糟糕?我会死吗?”

    科本伸出一个指头拨拨伤口,涌出的脓血让他皱起鼻子。“不会,只是过不多久……”他切开詹姆的衣袖,“……腐疮会扩散,您发现了吗?附近的血肉都已变质,必须切除。最周全的办法是把手臂整个截掉。”

    “我看你活得不耐烦了,”詹姆承诺,“清洗伤口,把手缝回去,让我碰碰运气。”

    科本皱紧眉头,“我可以保住您的上臂,从肘部开始截,但……”

    “你敢!除非把另一只手也截了,否则我掐死你。”

    科本注视着他的眼睛,不管看到了什么,总之令他踌躇。“那好吧,爵士,我只把腐疮挖掉,别的都不动。先用沸酒处理,然后敷荨麻膏、芥菜籽和面包霉,或许管用,但其间利弊您可要考虑清楚。我这就去拿罂粟花奶——”

    “不要。”詹姆不敢睡,生怕一觉醒来自己的手就真没了。

    科本坚持:“这会很痛。”

    “我会尖叫。”

    “这会非常非常地痛。”

    “我会大声大声尖叫。”

    “您至少喝点葡萄酒行么?”

    “总主教真的每天祷告吗?”

    “这我不清楚。我拿酒去,爵士,您先躺下,得把手绑上。”

    科本准备好一把利刃和一个碗,动手清洗。他边做,詹姆边大口喝酒,酒浆洒了一身。左手真没用,连嘴巴都找不着。葡萄酒浸湿胡须,掩盖了脓汁的恶臭。

    当真的动刀挖掘腐疮时,酒精完全不管用,詹姆大声尖叫,用完好的手拼命锤桌子,一次,一次,又一次。科本将沸酒倒在挖剩的断肢上,他再度尖叫。不管如何赌咒发誓,不管心中多么恐惧,他仍旧晕厥过去。醒来时,学士正用针和羊肠线缝手掌。“我留了一点皮肤,刚好连接腕关节。”

    “这话儿,你挺熟的嘛,”詹姆虚弱地嘀咕。他咬到舌头,嘴里全是血。

    “在瓦格·赫特手下,处理断肢是家常便饭,他走到哪里,哪里的人就缺胳膊断腿。”

    科本倒挺面善,詹姆心想,他身材高瘦,语气柔和,一双褐眼透着暖意。“你身为学士,干嘛和勇士团混在一起?”

    “学城剥夺了我的颈链。”科本放下针线,“您眼睛上方的伤也要处理,发炎得很厉害。”

    詹姆闭上眼睛,任科本用酒进行治疗。“把战争经过告诉我,”科本既管理赫伦堡的乌鸦,自对消息一清二楚。

    “史坦尼斯大人遭遇火攻和您父亲的偷袭,一败涂地。据说小恶魔让整条大江都烧了起来。”

    詹姆仿佛亲眼目睹绿焰爬上晴空,高过最雄伟的塔楼,街市上着火的群众在惨叫。我先前不是梦见了这番场景么?真有趣,但他笑不出来。

    “请试着睁眼。”科本用温水浸湿麻布,轻揩眼脸上干结的血块,肿没有消,但詹姆发现右眼总算能支开一半了。学士凑过来,“这伤怎么来的?”他问。

    “某位妞儿的礼物。”

    “一次失败的求爱,大人?”

    “这位妞儿身材比我壮,长得比你丑。你快帮她治治,她腿上还有打斗中我刺的伤。”

    “我会照料她,她是您什么人?”

    “我的保护人。”詹姆荒诞得想笑。

    “我留给您一些草药,混进酒里,以止住高烧。明天再用水蛭吸干眼脸上的淤血。”

    “水蛭,可爱的动物。”

    “波顿大人最喜欢水蛭,”科本谨慎地说。

    “对,”詹姆道,“看得出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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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1942/ 第一时间欣赏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 作者:马丁所写的《冰与火之歌》为转载作品,冰与火之歌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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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介绍:
它是众所周知曾有过的最好的奇幻系列。马丁用天赋写作,熟练地将复杂的情节编制到一个严酷甚至残忍的世界中去,那里完全充满了灰色角色,而非传统的黑与白。这是一副横跨大陆的巨大国际象棋游戏,棋子是君王、私生子、骑士、巫师、妇女与孩童。令该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马丁对重要角色的刀斧趣味。这很对,在作者的套索下没有哪个人是安全的。尽管主角轮番交替,情节线却继续更为强劲。你是否厌倦了毫发无损的穿越火焰、没有淤伤地掉落百尺、以及用为另一只手挠痒痒等效的努力来抵御超人样生物的主角?那么该系列将是你的选择。全然不可预知的情节让你经历一种愉悦的体验。你还敢预知胜利者和失败者吗?如果你尚未阅读这个系列,那在这里先睹为快吧……
冰与火之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冰与火之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