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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全文阅读

作者:马丁     冰与火之歌txt下载     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章 凯特琳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一生都在侍奉徒利家族。凯特琳诞生的时候,他还只是个侍从。当她学会走路,骑马和游泳的时候他当上了骑士,而在凯特琳出嫁那年他又成为了教头。他看着霍斯特公爵的小凯特长成少女,成为大领主的夫人、变作国王的母亲。但是现在,他也目睹着她成为了叛徒。

    她弟弟艾德慕上战场的时候任命戴斯蒙爵士为奔流城总管,所以他得去处理她的罪行。为了减轻不安,他带上了她父亲的管家“执拗的”乌瑟莱斯*韦恩。两个大男人站在她面前望着她,胖胖的戴斯蒙爵士红着脸、窘迫万分,而瘦瘦的乌瑟莱斯脸色暗淡、眼神忧郁。两个人都想等着对方先开口。

    他们把整个生命都献给了我的父亲,而我给予他们的却是耻辱,凯特琳疲惫地想。

    “为了你的孩子,”到最后戴斯蒙爵士开口了。“韦曼学士告诉我们。可怜的孩子。多悲惨。多悲惨。但是。。。”

    “我们同你一样感到悲伤,夫人。”乌瑟莱斯*韦恩说道。“奔流城里所有的人都一样,但是。。。”

    "这些消息一定让您发了疯,”戴斯蒙爵士插了进来,“为悲伤而疯狂,一个母亲的疯狂,男人们会理解的。您一定不明白。。。”

    “我明白,”凯特琳坚定地说。“我明白我做了什么,我知道那是叛逆罪。如果你不惩罚我,人们会以为我们串通一气放走了詹姆*兰尼斯特。这事是我干的、我一个人干的,我自己会承担。给我戴上弑君者留下的镣铐,如果必须的话,我会自豪地戴着它们."

    “镣铐?”这个词看起来让可怜的戴斯蒙爵士感到震惊。“给国王的母亲,我们公爵大人自己的女儿?不可能。”

    “也许。”管家乌瑟莱斯*韦恩说道,“夫人同意禁闭在自己房间里直到艾德慕爵士归来。独处一段时间,为自己被谋害的孩子们祈祷?”

    “禁闭,是的,”戴斯蒙爵士说。“禁闭到塔顶的房间里,这样是可以了。”

    “如果我要被禁闭,请让我待在我父亲的卧室里,这样我还可以在他最后的日子里给他些许安慰。”

    戴斯蒙爵士考虑了一会。“很好。您会继续受到舒适和礼貌的接待,但是您不得在城堡里自由活动。如果您需要的话可以去见见修女,但在艾德慕公爵回来之前的其他时间里您必须待在霍斯特公爵的卧室里。”

    “如你所愿。”她弟弟在他们的父亲归天以前根本不是什么公爵,但是凯特琳没有去纠正他。“如果必须的话派个守卫看守我,不过我向你承诺我决不会试着逃跑。”

    戴斯蒙爵士点点头,为能完成这尴尬的任务而喜溢于色。眼神沉痛的乌瑟莱斯*韦恩在总管离开后多呆了一会。“你干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夫人,但却毫无意义。戴斯蒙爵士已经命令罗宾*罗格爵士去追赶他们,要活捉弑君者。。。如果办不到,就把他的头带回来。”

    凯特琳知道是这样。让战士给你挥剑的手臂以力量,布蕾妮,她祈祷着。她已经做了她所能做的一切,除了期望,再没什么能做的了。

    她的东西被搬到了她父亲的卧室里,那卧室的主要部分是一张有巨大华盖的床,那也是她出生的床,床的柱子被雕成了跳跃的鳟鱼的形状。他父亲将病床移下了台阶,面对着卧室外的三角阳台,从这里他就能看到他一辈子都钟爱的河流。当凯特琳进来的时候霍斯特公爵睡着了。她走到外面的阳台上,一只手放在粗糙的石制栏杆上。在城堡的夹角处迅猛的腾石河注入了宁静的红叉河,越过这交汇处,她可以眺望到很远的下游。如果发现有条纹的风帆从东方出现,那一定会是罗宾*罗格爵士。不过暂时水面什么也没有。她为此而感谢诸神,然后回到他父亲身旁坐下。

    凯特琳不知道霍斯特公爵是否明白她在这儿、或者她在这儿能否给他带来安慰,但是她知道陪伴他给了她自己以慰籍。如果你知道了我犯下的罪过你会怎么说,父亲?她思索着。如果我和莱莎落在敌人手中,你会做出和我一样的行为吗?你会谴责我,称这是母亲的疯狂吗?

    房间里充斥着死亡的气息;浓重的气息,甜腻而腐败,附着在空气里。这让她想到她失去的孩子,她的甜心布兰和她的小瑞肯,他们都被奈德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给杀了。她还沉浸在失去奈德的悲伤中,她从来就没能从失去奈德的悲伤中摆脱出来,但是失去她的宝宝也一样。。。“失去孩子是个多么可怕而残忍的事。”她轻轻地呢喃着,更像是说给自己而不是给他父亲听。

    霍斯特公爵的眼睛张开了,“坦茜,”他嘶哑的声音里带着深深的苦痛。

    他没认出我。凯特琳开始已经习惯了被他当做她母亲或她妹妹莱莎,但是坦茜对她而言却还是个陌生的名字。“我是凯特琳,”她说道。“我是凯特,父亲。”

    “原谅我。。。那鲜血。。。啊,求你。。。坦茜。。小说整理发布于wàp.①⑥k.cn。”

    难道她父亲的生命中还有另一个女人吗?也许,他年轻的时候对不起某个乡下少女?难道在妈妈死了以后他在某个女佣人的怀中找到了慰藉?这真是些奇怪的想法,让人不安。突然她察觉她似乎并不真正了解她父亲。“谁是坦茜,大人?你想让我把她找来吗,爸爸?我在那儿才能找到她?她还活着吗?”

    霍斯特公爵呻吟着。“死了。”他用手摸索着她。“你会再怀上的。。。乖宝宝,嫡生的。”

    再怀上?凯特琳想。他忘了奈德已经死了吗?他一直在和坦茜说话,还是现在是针对着我说的,或者莱莎,再或者妈妈?

    当他咳嗽的时候,血沫飞溅。他的手指握紧了“。。。做个好妻子,然后诸神会保佑你。。。孩子。。。嫡生的孩子。。。啊啊啊赫赫赫”突发的伴随着痛苦的痉挛让霍斯特公爵手臂绷紧,他的指甲抠进了她的手掌,他发出了一声窒息的尖叫。

    韦曼师傅立即进来了,调好了另一剂罂粟奶,帮他的领主咽了下去。过了一会儿,霍斯特*徒利公爵回到了沉眠中。

    “他在呼唤着一个女人,”凯特说。“坦茜。”

    “坦茜?”学士茫然地盯着她。

    “你不知道这个 名字吗?某个女佣,附近某个村庄里的姑娘?或许某个以前的故人?”凯特琳已经离开奔流城很久很久了。

    “不,夫人,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去调查一下。乌瑟莱斯*韦恩肯定清楚在奔流城当过奴仆的每个人。坦茜(注1),是这个名字吗?老百姓往往喜欢用鲜花和芳草的名称来为自己的女儿命名。”学士陷入了思索中。“曾有个寡妇,我想起来了,她常常到城堡来回收那些需要换新鞋底的旧鞋。她就叫坦茜,让我再想想看,也许叫潘茜?就是这类名字。但是她已经有很多年没来过了呀。”

    “她的名字是维奥丽特,”凯特琳说,她非常了解那女人。

    “是吗?”学士充满了歉意。“原谅我,凯特琳夫人,但是我不能呆在这儿。戴斯蒙爵士向我们宣布除非与自己职责相关,否则不能和你说话。”

    “那么你应该按照命令来办。”凯特琳不能指责戴斯蒙爵士;是她自己使他无法相信她,无疑地他害怕她利用奔流城的人们对他们领主的女儿的忠诚去继续干下蠢事。至少我从战争中解脱了,她告诉自己,尽管只是一小会儿。

    当学士离去以后,她披上一件羊毛斗篷,再次踱到了阳台上。凯特琳用手遮住强光,搜寻着远方的帆,深深畏惧着可能的景象。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没有代表着她的希望依旧存在。

    她望了一天,一直站到了夜晚,她的腿酸痛得无法直立。下午晚些时候一只乌鸦飞回了城堡,拍打着巨大的黑色翅膀飞入了巢穴。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她想着,回忆起上一只乌鸦的到来已及它所带来的恐怖。

    夜幕降临的时候韦曼学士进来为徒利大人作了护理,同时给凯特琳带来了一顿简朴的晚餐,面包、奶酪还有和着辣根煮的牛肉。“我跟乌瑟莱斯*韦恩谈过了,夫人。他十分确定在他为奔流城服务期间,绝对没有一个叫坦茜的女人出现过。”

    “今天有只乌鸦返回,我看见了。抓到詹姆了吗?”或者被杀掉了,诸神保佑?

    “不,夫人,我们没有收到有关弑君者的消息。”

    “那么,是别的战斗吗?艾德慕有麻烦了?或是罗柏?求求你,发发慈悲,让我的恐慌得到平息吧。”

    “夫人,我不能。。。”韦曼四下扫视,就象在确认没有别的人在屋里。“泰温公爵离开了河间地。所有的渡口都恢复了平静。”

    “那么,乌鸦从那个方向来的?”

    “从西方,”他答道,一边手忙脚乱地打理着霍斯特公爵的睡衣以避开她的眼睛。

    “是关于罗柏的消息吗?”

    他犹豫了一下。“是的,夫人。”

    “有什么事情出了麻烦。”从他的表情和行动中她得出了结论。他在向她隐瞒着什么。“告诉我。是罗柏出事了吗?他受伤了吗?”别死啊,诸神在上,求求你别告诉我他已经死了。

    “陛下在攻打卡格城的时候受了伤。”韦曼师傅说道,仍旧回避着凯特琳的眼光,“但信中说没什么值得牵挂的,他希望不久就能班师回来。”

    “受伤?什么伤?有多严重?”

    “不值得牵挂的,他这样写。”

    “所有的伤我都非常牵挂。他得到精心照料了吗?”

    “我确定他会的。卡格城的师傅会照顾他的,这毫无疑问。”

    “他伤在那儿?”

    “夫人,我得到的命令是不得同你说话。我很抱歉。”收拾好药剂瓶,韦曼匆匆离去,再一次凯特琳独自和他父亲呆在了一起。罂粟奶发挥了效用,霍斯特公爵沉浸在酣睡中。一条薄薄的唾沫从他张开的嘴巴的嘴角里流出来,弄湿了他的枕头。凯特琳折好一块麻布,轻柔地擦掉了唾沫。当她碰到他的时候,霍斯特公爵呻吟着。“原谅我,”他说道,那声音轻得让她几乎无法分辨出字句。“坦茜。。。鲜血。。。那鲜血。。。诸神在上。。。”

    他的话语意外地困扰着她,即使她不明白他在说什么。鲜血,她思考着。所有的一切都得归结到鲜血上吗?父亲,那女人是谁,你对她做了什么以至到现在你都还祈求着她的原谅?

    那天晚上,凯特琳睡得时断时续,不断作着关于她的孩子们的梦,失去和死掉的孩子,各种各样的梦。离破晓还很久的时候,她醒了,耳边回荡着他父亲的话语。乖宝宝,嫡生的。。。为什么他那样说,除非。。。他和这叫做坦茜的女人有了个私生子吗?她不敢相信。是的,如果是她弟弟艾德慕,那么生出一打私生子都不奇怪。但她爸爸不会,霍斯特公爵不会,绝对不会。

    难道坦茜是他称呼莱莎的某种昵称,正如他叫我凯特?从前霍斯特公爵就把她和她妹妹弄错过。你会再怀上的,他说。乖宝宝,嫡生的。莱莎流产了五次,在鹰巢城两次,在君临三次。。。但是在奔流城从来没有,这儿霍斯特公爵可以亲自照顾她。从来没有,除非。。。除非她怀过孩子,在她的初次。。。

    她和她妹妹是在同一天结婚的,她们的新婚丈夫新婚燕尔就离开了她们去参加劳勃的反叛军,把她们留给了她们的父亲照料。后来,当她们的月经不再定时到来时,莱莎认定她们都怀上了孩子,她爆发出无比的喜悦。“你的儿子会是临冬城的继承人而我的呢是鹰巢城的。啊,他们会成为最好的朋友,就象你的奈德和劳勃大人一样,真的,他们会比兄弟更亲密,我就是知道。”她是多么地开心啊。

    但是莱莎的经血不久又回来了,所有的欢乐从她的身上随之消逝。凯特琳一直认为莱莎只是怀的有点迟,但是如果那时她真有过孩子。。。

    她还记得第一次将自己的宝宝放到妹妹怀中的情景,那一刻莱莎的脸爬满了泪痕。她匆忙地将孩子推回到凯特琳的怀里,飞奔而去。

    如果在那以前她曾失去过一个孩子,那就可以解释父亲的言语,以及其他一些事。。。莱莎和艾林公爵的婚姻安排得非常匆忙,那时琼恩(注2)就已经是个老人了,比她们的父亲年纪还大。一个没有继承人的老人。他的前两任妻子都没有给他留下孩子,他兄弟的儿子和布兰登*史塔克一起在君临被杀害,他英勇的表兄在“鸣钟之战”中阵亡。如果艾林家族要延续下去他就需要一个年轻的妻子。。。一个确实长于生产的年轻妻子。

    凯特琳站起身,脱下长袍,走下台阶没入了黑暗之中,暂时远离了她父亲。一阵无助的恐慌充斥在她心里。“父亲,”她说道,“父亲,我明白你做过的事了。”她已不再是那个充满幻想的纯洁的新娘了。她成了一个寡妇、一个叛徒、一个悲痛的母亲,但也更加懂事,懂事到对这个世界的世态炎凉一清二楚。“你让他娶了她。”她低语道。“莱莎就是琼恩*艾林为了获得徒利家族的剑和矛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难怪她妹妹的婚姻是那样缺乏爱情。艾林家的人是骄傲的,非常珍惜他们的荣誉。琼恩公爵也许可以为促成徒利家加入叛乱事业而娶莱莎,同时也期望着他们能产下子嗣,但要他爱上一个被玷污过,而且是不情愿地来到他床上的女人太困难了。无疑,他是个好心人:很有责任感,是的,但是莱莎需要的是温暖。

    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凯特琳索要了鹅毛笔和纸,开始给身处艾林谷的妹妹写信。她告诉莱莎有关布兰和瑞肯的事,每个字她都难以下笔,但信中写的最多的还是她们的父亲。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对你干下的错事,而现在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韦曼师傅告诉我他不敢再调更高剂量的罂粟奶了。现在是父亲该与他的长剑和阔盾长眠在一起的时候了。是他应该休息的时候了。但他却还竭力斗争着,不愿意倒下。我想,这都是为了你的缘故。他渴望着你的原谅。战火使得鹰巢城和奔流城之间的道路十分危险,我明白,但是你能让一大队骑士护卫着你穿过鹰月山脉吗?带上一百个骑士,一千个骑士,不行吗?如果你真的不能前来,至少你给他写封信好吗?写几句爱恋的话语,让他平静的死去?你总可以随便的写写,我会亲自读给他听,让他安详地离去。

    甚至在刚搁下笔,等着封蜡的时候,凯特琳就感到这封信太渺小也太迟了。韦曼师傅不相信霍斯特公爵能撑过乌鸦往返于鹰巢城的时间。尽管他以前总是说。。。不论机会多么渺茫,徒利家的人从不轻易屈服。当把羊皮卷托付给学士之后,凯特琳去了教堂,在天父面前为自己的父亲点上了一根蜡烛,另一根点给了老妪,是她在透过生死之门向着人间窥视时把第一只乌鸦送到了人间,第三根点给了圣母,为了莱莎和她们所共同失去的孩子们。

    那天晚些时候,就在她坐在霍斯特公爵床边翻来覆去地看着同一本书的同一页的时候,她听到了巨大的声响和嘟嘟的喇叭声。罗宾爵士,她立即反映过来,感到无比地畏缩。她奔向阳台,但河面上什么也没有,而外面的声音却越来越清晰,无数马匹的嘶声,铠甲的丁当声、以及此起彼伏的欢呼声,凯特琳走向那弯曲的楼梯爬上城堡的顶部。戴斯蒙爵士并没有禁止我去堡顶,当她攀爬的时候她告诉自己。

    那声音来自于城堡的远端,在正门那儿。一大群人站在吊门前面等着它颠簸着开始上升,而在它后面的旷野里,城堡外面,聚集着数百个骑士。风吹起来的时候,他们的旗帜飘扬,当看到奔流城那跳跃鳟鱼的徽记时,她颤抖的心才得到了平息。艾德慕。

    两小时后他才决定来见她。这期间,城堡里回荡着团聚的欢笑,男人和女人拥抱、和那些他们留下的孩子们拥抱。鸦巢里飞出三只乌鸦,它们升空的时候黑色的翅膀在空中乱舞。凯特琳在父亲的阳台上望着它们。她重新梳洗了头发,换了干净衣服,准备接受弟弟的责备。。。但是即使是精心准备,那等待仍旧让她难熬。

    最后她听到了门外的声响,她坐了下来,把手放在了膝盖上。干涸的红色泥土溅满了艾德慕的靴子、护胫和罩袍。看着他,你难以想象他是从胜利中归来。他瘦了、浑身无力,面颊苍白,边幅不整,瞪着一双深陷的大眼睛。

    “艾德慕,”凯特琳说道,十分担忧,“你看起来很不舒服。发生了什么事?兰尼斯特的军队跨过大河了吗?”

    “我把他们赶了回去。泰温大人,格雷果*克里冈、亚当*马尔布兰,我把他们全打败了。可是,史坦尼斯。。。”他的脸皱成一团。

    “史坦尼斯?史坦尼斯怎么了?”

    “他在君临吃了大败仗。”艾德慕闷闷不乐地说。“他的舰队被焚毁了,他的军队溃散了。”

    一次兰尼斯特的胜利是个坏消息,但凯特琳却不象她弟弟一样惊恐万分。她忘不了关于那阴影的那些噩梦,她亲眼看见那阴影滑进蓝礼的帐篷,在钢铁闪耀的那一瞬间,他的血从护喉甲里涌出。“史坦尼斯和泰温公爵一样不是我们的朋友。”

    “你什么也不懂。高庭已经宣誓效忠乔佛里。冬恩也一样。整个南方都一样。”他的嘴紧抿在一起。“而你竟然放走了弑君者。你没这个权力。”

    “我有作为母亲的权利,”她的声音很平静。即使她明白有关高庭的消息对罗柏的事业是个沉重的打击,但是,现在的她还不能分心。

    “没有权力,”艾德慕重复着。“他是罗柏的俘虏,你的国王的俘虏,而罗柏让我保证他的安全。”

    “布蕾妮会保证他的安全。她用她的剑向我发了誓。”

    “那个女人?”

    “她会把詹姆送到君临,然后安全地把艾莉亚和珊莎带回来。”

    “瑟曦不会放走他们。”

    “不是瑟曦。是提利昂。在公开的朝会上,他发过誓的。而弑君者同样向我发了誓。”

    “詹姆的话一钱不值。而小恶魔呢,据说他在战斗中头上挨了一斧。在你的布蕾妮赶到君临以前他就会死掉了,当然如果她到得了的话。”

    “死掉?”诸神真的如此残酷吗?她逼着詹姆发了上百个誓言,但是她真正的希望是寄托在了他弟弟的承诺上。

    艾德慕无视她的痛苦。“詹姆是我的职责,我会把他抓回来。我已经送出了乌鸦——”

    “给谁送出了乌鸦?多少只?”

    “三只,”他说道,“因此消息肯定会传达到波顿大人那里。无论是通过河流还是陆路,要从奔流走到君临都必须接近赫伦堡。”

    “赫伦堡。”这个词让屋子刹时黯淡下来。当她说话的时候恐惧让她的声音变得粗重了。

    “艾德慕,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吗?”

    “别害怕,我把你排除在外。在我的信中只是说詹姆逃跑了,然后为俘获他悬赏一千个金龙币。”

    错上加错,凯特琳绝望地想。我的弟弟是个白痴。不自禁的,不情愿的,她的泪水盈满了眼眶。“如果他是私自逃跑的,”她轻声说,“而不是作为被交换的俘虏,兰尼斯特家怎么会把我的女儿们交给布蕾妮?”

    “不会到那一步的。弑君者会被我们抓回来,我确信无疑。”

    “你确信无疑的一切就是我永远见不到我的女儿了。布蕾妮本来也许能把他安全地带到君临。。。只要没人去搜捕他们,但现在。。。”凯特琳再也说不下去了,“离开我,艾德慕。”她并没有命令他的权力,这座城堡用不了多久就属于他了,但此时她的语调再也不容争议,“把我留给父亲和悲伤,我再没什么同你说的了。走开,走开。”她所期望的一切就是立即躺下,闭上眼睛,陷入沉睡,祈祷噩梦不要到来。

    注1:坦茜(tansy) 意思是艾菊

    注2:此琼恩非史塔克的私生子琼恩*雪诺。而是前艾林公爵,前御前首相琼恩*艾林

第三章 艾莉亚

    天空如同他们逃离的赫伦堡的城墙一样乌黑,细雨下个不停,淹没了马蹄的声音、模糊了他们的脸庞。

    他们向北跑,远离大湖,在荒芜的田野里跟着一条勉强能辨认出车辙的乡村道路进入了布满溪流的森林。艾莉亚带头,猛踢着那匹偷来的马奔入森林,马儿迈着轻快的步子,没多久稠密的树木就包围了他们。热派和詹得利竭力跟上她的步伐。远处不断传来狼嚎,她听到热派粗浊的喘息声。没人说话。艾莉亚不时回头看,确认那两个男孩不会落得太远,确认没有人在追赶他们。

    他们会来的,她知道。她从马厩里偷了三匹马,从卢斯*波顿本人的书房里拿走了地图和一把匕首,然后又在后门杀了一个守卫,在那守卫蹲下去捡贾昆*哈哥哈给她的旧钢币时她割穿了他的喉咙。有人会发现他倒在自己的血泊里,跟着大叫大嚷。他们会叫醒波顿大人,接着把赫伦堡从城垛到酒窖搜个遍,他们会发现地图和匕首丢了,还有铁匠铺里消失的几把长剑,厨房里不见的面包和奶酪。然后他们就会找上一个做面包的男孩、一个铁匠学徒、还有一个叫做兰。。。或者叫魏斯尔,或者叫艾里的侍酒。

    恐怖堡的堡主不会亲自来追赶他们。卢斯*波顿会在后面发号施令,裸着挂满水蛭的苍白的皮肤,用那特有的轻言细语布置追捕。他手下的沃尔顿会带领着追兵,这人因为长腿上带的护胫而得名钢脚。也许来追他们的是那流口水的瓦戈*霍特和他手下的佣兵,这些人自称豪勇兵团。别人都称他们为血腥戏子(当然没人敢当面这样说),或叫猎足人,这是因为霍特大人有把觉得讨厌的人的手和脚剁下来的习惯。

    如果他们抓住我们,艾莉亚想着,他会砍下我们的手和脚,接着卢斯*波顿会剥掉我们的皮。她还穿着那身听差的衣服,衣服的前胸在心脏前方绣着波顿伯爵的家徽,恐怖堡的剥皮人。

    每次回头,她都等着发现从远方的赫伦堡城门涌出一片火炬或是那巨大的高墙上人头簇拥,但是什么也没发生。赫伦堡仍旧沉睡,直到在黑暗中消失,隐没树后,无从得见。

    到达第一条小溪的时候,艾莉亚调转马头、离开了道路,他们在曲折的河道中走了四分之一英里,然后才爬上一处石岸。如果追踪者们带着猎狗,这会让我们的气味无从分辨,她这样期望。我们不能在道路上行走。道路只会带来死亡,她告诉自己,所有的道路都会带来死亡。詹得利和热派没有质疑她的决定。毕竟,她有地图,而热派看起来同害怕追捕者一样害怕她。他发现她杀掉的守卫了。不过他害怕我未必不是件好事,她提醒自己。这样他就会照我说的做,而不是干出些蠢事。

    也许我本应该更胆小,她知道。她只有仅仅十岁,只是个瘦骨伶仃的女孩,骑在一匹偷来的马上,前面是黑黑的森林后面是想剁下她脚的追兵。但不知什么原因她觉得比从前在赫伦堡的时候更沉静。雨水洗清了指间卫兵的鲜血,背上的长剑在风中摇荡,无数野狼如灰色阴影狂奔于暗夜,而她艾莉亚*史塔克将一往无前。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低声复诵着西利欧的教诲,还有贾昆的话语,瓦喇*魔各枯尔嘶。

    雨停了又下,下了又停,还好他们的斗篷足以遮蔽风雨。艾莉亚驱使他们继续保持稳定的速度前进。大树底下漆黑一片,地面松软而布满裂缝,到处是半掩埋的树根和隐藏的石块,男孩们都不善于骑马,他们无法高速前进。又一条道路被越过了,那深深的车辙印里盛满了雨水。艾莉亚远离了它,带着他们在起伏的丘陵中穿梭,越过黑莓树、布阿斯树和纠缠的灌木,迈入狭窄山沟的底部,沉重的树枝夹着潮湿的树叶一次次抽打着他们的脸。

    詹得利的母马绊倒在泥潭中,后腿跪倒把他抛出了马鞍。人和马都平安无恙。詹得利还是通常那副顽固样,迅速地翻身上马,继续前进。没过多久,他们目睹了三匹野狼在吞食一只小鹿的尸体。热派的马看到这个景象后惊恐地直立、后退。两匹狼跟着逃之夭夭,但第三只只抬抬头,露出牙齿,准备保卫它的猎获。“退后,”艾莉亚告诉詹得利。“慢慢走,别吓着它。”他们骑着马缓缓地绕开了那儿,直到再看不见狼和它的美餐。这时她才拍马追赶热派,热派绝望地趴在马鞍上,他的马在森林里乱撞。

    后来他们经过了一个被焚毁的村落,小心翼翼地踏过那些被烧成黑炭的小屋的空壳,发现了一排挂着一打死人的苹果树。热派为他们祈祷,恳求圣母的慈悲,他无力地低语着,一次又一次。艾莉亚盯着这些披着湿透的褴褛衣杉的无肉躯体,说着她自己的祈语。克雷果爵士,名单开始了,顿森、波利维尔、“心爱的”拉夫。备忘录和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王后。她触碰着腰带下收藏的贾昆的钢币,以瓦喇*魔各枯尔嘶结束了名单。接着她骑到死人身下,伸手在他们身边摘了一个苹果。苹果过于成熟、烂成了糊,但她连着蠕虫一起吞了下去。

    那是没有黎明的一天,天空慢慢地放亮,但他们看不到太阳。漆黑变成了灰暗,色泽犹犹豫豫地重现人间,哨兵树呈现着暗绿色彩,黄褐色和淡金色的阔叶几乎成了棕色。他们停下来很久,喂马喝水,自己吃了一顿便捷的冰凉的早餐。他们撕下一大块热派从厨房偷出来的面包,相互传递着厚厚的黄色硬奶酪片。

    “你知道我们往哪儿去吗?”詹得利问她。

    “北方,”艾莉亚说道。

    热派茫然地四处打量。“那条路通向北方?”

    她用那块奶酪一指。“那条路。”

    “但是连太阳都看不到。你是怎么知道的?”

    “通过苔藓。看到在树的那一面它们长得特别茂盛吗?那就是南边。”

    “我们到北方做什么?”詹得利想知道。

    “三叉戟河。”艾莉亚为他们打开偷来的地图。“看到吗?一旦我们到了三叉戟河,剩下的就只是跟着河向上走直到奔流城,这儿。”她的手指追溯着路径。“路很长,但只要我们跟着河走就决不会迷路。”

    热派对着地图不断眨眼。“哪儿是奔流城?”

    奔流城被标示为一座城塔,绘制在两条蓝线的交汇处,那是腾石河与红叉河。“这儿。”她指在地图上。“奔流城,这里有文字。”

    “你识字?”他万分惊奇地对她说道,就像她声称能在水上走路。她点点头。“只要到了奔流城我们就安全了。”

    “会吗?为啥?”

    因为奔流是我祖父的城堡,而我的哥哥罗柏在那里,她几乎破口而出。她咬咬嘴唇、叠好了地图。“我们只能这样希望。当然如果我们到得了的话。”她是第一个翻身上马的人。她为向热派隐瞒真相而感到很不舒服,但她不愿意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他。詹得利是知道的,但那情况不同。詹得利有自己的秘密,虽然很多时候似乎连他自己也很迷惑。

    那天艾莉亚让他们加快了速度,让马儿按她能够掌握的最大步伐前进,好几次当她看到面前出现的大块平地时,她用马刺猛地扎马,飞奔起来。不过,这远远不够。他们走的路越来越颠簸,那些丘陵不高,也不很陡,但它们似乎无穷无尽,于是他们很快就厌倦了无休止地爬上爬下,情愿跟着地势走。顺着小河床,穿行在那些错综复杂的小峡谷里,那里满是树木,为他们罩上了一顶巨大的华盖。

    不时,她让热派和詹得利先行,自己循原路返回去掩盖足迹。自始自终她都竖着耳朵等待着追兵的出现。太慢了,她咀嚼着嘴皮,提醒自己,我们走得太慢了,他们一定会追上我们。有一次,在山脊上,她发现有黑影正在穿越他们身后那道峡谷里的小溪,在半个心跳的时间里她惶恐地认为卢斯*波顿的骑兵已经追上他们了,可当她仔细看的时候发现那不过只是一群狼。她用手在嘴边做了个话筒,对着狼群吼叫,“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狼群里最大的那匹狼抬起头,跟着她吼叫,那声音让艾莉亚全身颤抖。

    中午的时候热派开始抱怨了。他的屁股酸痛得不得了,他告诉他们,还有这马鞍把他大腿内侧皮擦破了,除此之外他还想睡觉。“俺太累了,会从马上摔下来的。”

    艾莉亚望着詹得利。“如果他摔下来,你认为什么会先找到他,狼还是戏子?”

    “狼。”詹得利说,“鼻子更好使。”

    热派的嘴巴张了又合。他没有从马上摔下来。雨又下了一会儿。自始自终除了偶然间瞥见阳光他们从没见到太阳。越来越冷了,苍白的迷雾在松木间穿行,涌动在成片被烧焦的光秃秃的原野上。

    詹得利看起来几乎和热派一样糟,尽管他顽固地不愿抱怨。他笨拙地骑在马鞍上,虽然那头黑黑的乱发下是一张坚定的脸孔,可艾莉亚还是得认定他不会骑马。我应该早想到的,她自顾自地思索着。从她懂事起她就在骑马,小时候骑小矮马,大一点骑真正的骏马,可是詹得利和热派都是城里人,在城里贫民都得走路。尤伦在把他们带出君临的时候给了他们坐骑,可坐在驴子或马车上在国王大道缓缓地旅行是一回事,而牵引骏马在原始森林和烧焦原野间游荡又是另一回事。她自己单独走也许更快,艾莉亚明白,可是她不能抛下他们。他们是她的伙伴,她的朋友,是她剩下的唯一活着的朋友,如果不是为她的缘故他们都还好端端地呆在赫伦堡的城墙里,詹得利打他的铁而热派做他的饭。如果戏子们抓住我们,我会告诉他们我就是艾德*史塔克的女儿、北境之王的妹妹。我要命令他们带我去见我哥哥,并且不得伤害热派与詹得利。可是,他们不会相信我,就算是相信了。。。还有恐怖的波顿大人等着呢。尽管他算是哥哥的家臣,她依旧十分怕他。我不会让他们抓住我们,她静静的发誓,手举过肩紧紧握住詹得利为她偷来的长剑的铁柄,我决不会。

    那天下午晚些时候,他们走出了森林,前方是堤岸。热派欢快地呐喊着“三叉戟河!现在俺们要做的就是往上游走,就象你说的。俺们终于到了!”

    艾莉亚嚼了嚼嘴唇。“我不认为这里是三叉戟河。”河道因为雨水而变宽,但即使这样仍不到三十英尺。她记得三叉戟河比这儿宽得多。“这河比三叉戟河小得多。”她告诉他们,“而且我们并没有走多远。”

    “俺们走到了。”热派坚持着。“俺们一整天都在骑马,几乎没停过。俺们肯定走了很长很长的路了。”

    “让我们再看看地图。”詹得利说。

    艾莉亚下马,拿出地图,展开了它。雨点急速地敲打在羊皮卷上,很快聚成了细流。“我想,我们在这附近,”她边说边指,男孩们的头伸过她肩膀仔细瞧着。

    "可是,”热派说,“那几乎没有变化。看,你指着这里说这是赫伦堡,而你现在几乎还指在这儿。可是俺们都骑了一整天了!”

    “我们离三叉戟河非常非常远,”她说,“不走上个好多天是不可能到的。这一定是另外的一条河,这些河中的一条,看。”她指点着地图标示的若干细细的蓝线,每条线都清楚地注释着名称。“戴瑞河,绿苹果江,少女河。。。这里,这条河,小柳江,应该是这条。”

    热派瞪着那细线,再瞧瞧面前的河流。“俺觉得它并不小。”

    詹得利同样皱起眉头,“你手指着的这条河注入了另一条河里,呶。”

    “大柳江,”她念道。

    “这是大柳江。看,这大柳江注入了三叉戟河,所以我们可以跟着这两条河走,但我们得向下游方向走,而不能往上游。不过如果这河不是小柳江,如果是旁边那条。。。”

    “碧波溪,”艾莉亚读道。

    “看,它弯弯曲曲最后流进了湖里,回到了赫伦堡。”他用手指回溯着那细线。

    热派的眼睛瞪得象灯笼。“不!他们一定会杀了俺们。”

    “我们得先知道这是那条河,”詹得利宣布,用的是他那最顽固的声调。“我们必须知道。”

    "不,我们没有必要。”地图的蓝线旁有标名字,河堤边却不会注上名称。“我们没必要顺着河向上走或是向下走,”她决定,卷起了地图。“我们越过它,继续往北走,就像开始的时候一样。”

    “这马能游过去吗?”热派问道。“这里看上去很深,艾里。如果里面有蛇怎么办?”

    “你能确定我们一直在往北走吗?”詹得利也问。“瞧那些山。。。如果我们一直在原地打转。。。”

    “树下的苔藓。。。”

    他指着最近的那棵树。“这树有三面都长着苔藓,而那棵一点苔藓都没有。我们已经迷路了,只是在原地转圈。”

    “也许,”艾莉亚说道。“但是无论如何我都要跨过这条河。你可以选择跟我走或是呆在这儿。”她重新爬上马背,不再搭理两个男孩。如果他们不想跟我走,他们也可以自己找到奔流城,只是戏子们大概会先找到他们吧。她沿着河堤骑了大半英里才发现一个似乎可以安全过河的地方,即使在这儿她的母马也不情愿下水。甭管河的名称到底是什么,它的水又浑又急,河道中央水漫到了马儿的腹部。她的鞋子灌满了水,但她夹紧了马直到爬上对岸。接着她便听到了身后的扑通声,还有母马紧张的嘶鸣。他们终于来了。太好了。她调过马头,看着男孩们挣扎着渡河,最后湿漉漉地站在她身边。“这里不是三叉戟河,”她告诉他们。“这里不是。”

    第二条河没那么深,也更容易通过。这也不是三叉戟河,这次当她告诉他们能涉过去的时候再没人提出争执。

    他们再次停下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变暗了,他们放开马,再次拿出了面包和奶酪。“俺又湿又冷,”热派抱怨着。“现在俺们离赫伦堡已经够远了,肯定。俺们应该把火——”

    “不行!”艾莉亚和詹得利异口同声地喊道。热派吓得缩了回去。艾莉亚斜着眼睛瞟了瞟詹得利。他和我同时说出来,就想琼恩以前那样。她想起在临冬城的岁月,在兄弟之中她最思念的无疑是琼恩。

    “至少俺们能睡个觉?”热派开口问。“俺太累了,艾里,俺的屁股痛得要命。俺一定起水泡了。”

    “如果被抓着你会更惨的,”艾莉亚说道。“我们必须继续前进。我们必须。”

    “可是已经快天黑了,而且连月亮也看不到。”

    “回到你的马上。”

    光线逐渐消失,他们沉重而缓慢地前行着,艾莉亚发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沉重。她像热派一样需要休息,但她哪敢呀。如果他们睡着了,也许等下次睁开眼就会看到瓦戈*霍特站在他们面前,身旁是“傻子”沙格威尔、“忠实的”乌尔斯维克、罗格、比特、“修士”乌特这些怪物们。

    没多久她的马象风中的蜡烛一样摇晃起来,艾莉亚的眼皮越来越重。有那么一瞬间,她闭上眼,接着眼睛便猛然睁大。我不能打瞌睡,她无声地对着自己呐喊,我不能。她用手指狠狠地揉着眼睛,把它撑开。她抓紧缰绳,踢踢马,开始慢跑起来。可无论人或马都不能保持速度,只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回到了漫步中,再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睛又闭上了。这次却再也不能立即睁开了。

    当眼睛睁开的时候,她发现马儿已经不走了,低头啃着一丛清草,这时詹得利摇了摇她的手臂。“你睡着了,”他告诉她。

    “我只不过是休息一下眼睛。”

    “那么,你的眼睛休息得太久了。你的马打着转,还没等它停下我就知道你睡着了。热派和你一样困,他撞上了树枝被打落马下,你应该听得到他的喊叫。瞧,这么大的声响都没唤醒你。你必须停下来休息。”

    “我能像你一样继续走。”她打着呵欠。

    “骗人,”他说。“如果你想当个傻子那你就继续走吧,可我得停下了。我值第一班岗,你快睡。”

    “热派呢?”

    詹得利指了指。热派早已躺在了地上,裹着斗篷,睡在潮湿的落叶堆里,发出轻微的鼾声。他手中握着一大块奶酪,看起来只咬了几口他就睡着了。

    不该争执了,艾莉亚明白,詹得利是对的。戏子们也需要睡觉罢,希望这是真的。她无力到几乎无法从马背下来,不过在躺倒在一棵桦树下前她总算还记得先把马栓好。地面又硬又湿。她想知道到底有多久没在正式的床上睡过觉了,那热腾腾的饭菜和熊熊的炉火。阖上眼之前她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拔出长剑放在身旁。“克雷果爵士,”她呢喃着,呵欠着,“顿森、波利维尔、‘心爱的’拉夫。备忘录和。。。备忘录。。。猎狗。。。”

    她做了个血红而狂野的梦。戏子们出现在梦中,至少有四个,一个苍白的里斯人和一个伊班港来的浑身漆黑的野蛮斧手,满是伤疤的多斯拉克马王伊戈和不知名的冬恩人。他们没完没了地骑着马,冲过一层层雨幕,他们穿着生锈的铁甲和淋湿的皮甲,长剑与战斧在马鞍上叮当作响。他们以为自己在捕捉我,她清清楚楚地明了这奇怪的梦。但他们错了。是她在捕捉他们。

    在梦中她不再是个小女孩;她是匹狼,硕大而强壮,当她从他们面前的大树下出现时,她露出牙齿发出一声隆隆的低吼。她可以闻到马散发的强烈的恐惧的臭气,人也一样。里斯人的马人立起来,恐慌地尖叫着,其他人用人类的语言互相喊叫,但在他们能做出反应之前,其他的狼也从黑暗和细雨中猛扑出来。庞大的一群,消瘦、潮湿而沉默。

    战斗是短暂而血腥的。长头发的男人还没拔出斧头就被拖了下来,那黑人在准备射箭的时候也死掉了,而里斯的白人想跑。她的兄弟姐妹们追上了他,让他不断地转弯,狼从四面八方扑了上去,撕咬着马腿,他撞上地面的时候喉咙也同时被撕了下来。

    只有那满是铃铛的男人坚守着阵地。他的马踢掉了她一个姐妹的头颅,他自己把她另一个姐妹几乎砍成了两半,弯曲的银色长爪迅捷地舞动着,应和着发梢铜铃的轻响。

    带着全身的怒气,她跳到了他背上,把他头上脚下地撞下了马鞍。当他们下坠的时候她的嘴紧紧锁住了他的胳臂,牙齿穿过了皮革、羊毛和柔软的血肉。落地的时候她狂野地甩头,把他的上肢从肩膀上撕了下来。充满喜悦地,她的嘴巴来来回回地摇动着肢体,喷洒出温暖的血雨散发在寒冷漆黑的雨帘中。

第四章 提利昂

    陈旧饺链发出的嘎吱声吵醒了他。

    “谁?”他叫道。至少他又能说话了,虽然那声音生硬而嘶哑。提利昂仍旧发着高烧,完全失去了时间概念。睡了多长时间了?他太虚弱了,如此可悲的虚弱。“谁?”他再一次喊道,这次更大声。火把的光芒从敞开的大门外溢入门内,但在卧室里唯一的光源只是床边一根快要燃尽的蜡烛。

    当看着一团黑影慢慢向他走来的时候,他颤抖了。这里是梅葛堡,这儿每个仆人都是王后的人,任何来访者多半是瑟曦的爪牙,来继续曼登爵士未能完成的事。

    这时那男人踱进了烛光中,饶有兴味的打量着侏儒苍白的脸庞,咯咯地笑了,“给自己修面的时候划伤的,是吗?”

    提利昂的手指摸向那道巨大的伤痕,从一只眼睛直到下巴,穿过那残缺的鼻子。没长好皮的肉仍旧翻在外面,摸起来暖暖的。“那是把又大又可怕的剃刀,是的。”

    波隆炭黑的头发刚刚梳洗过,笔直地梳在脑后。他穿着柔软的高筒靴、擦亮的皮衣、镶着小块银片的细长腰带和淡绿色的丝绒斗篷。他那暗灰色的羊毛上衣上用亮绿色丝线绣着一条燃烧的项链。

    “你到那里去了?”提利昂质问他。“我送信给你。。。这一定是两周前的事了。”

    “四天前,应该是。”那佣兵说道。“而且我来了这儿两次,发现你睡得跟死猪一样。”

    “我没死。虽然我亲爱的老姐试过了。”也许他不该说得这样大声,但提利昂懒得在意了。瑟曦一定是操纵曼登爵士的幕后黑手,他打心眼里知道。“你胸前的丑陋玩意儿是什么?”

    波隆咧嘴一笑。“我的骑士徽章。烟灰色底板上的一条着火的绿色项链。蒙你父亲大人所赐,我现在已经是黑水的波隆爵士了,小恶魔。你可别忘了。”

    提利昂用手撑在羽毛绒的床上,向后蠕动了一会儿,把头枕了起来。“我才是那个答应封你为骑士的人,记得吗?”他一点也不喜欢“蒙你父亲大人所赐”这句话。泰温公爵没有浪费一点时间。把自己儿子从首相塔里扔出来自己占据它是给所有人的一条清晰的信息,而这个又是另一条。“我失去了半个鼻子而你得到了骑士封号。诸神得跟我好好解释这个事情。”他的声音带着酸味,“我父亲亲自赐封你的?”

    “不,我们这些从绞车塔的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被交给了总主教和御林铁卫们去应付。仅仅只有三个白骑士活了下来主持仪式,那该死的仪式花了整整半天。”

    “我知道曼登爵士在战斗中阵亡了。”被波得推进了河里,而半个心跳前这可恶的杂种正打算用剑刺穿我的心脏。“还有谁死了?”

    “猎狗,”波隆说。“他没死,只是逃掉了。金袍卫士们都说他当了懦夫而你代替他率领部队出击。”

    这可不算我的一个好主意。皱眉的时候提利昂感到结疤的组织绷得紧紧的。他示意波隆找椅子坐下。“我姐姐把我当蘑菇对待。她让我待在这漆黑的地方喂我吃狗屎。波得是个好男孩,可他舌头上打的结就象凯岩城一样大,而我对他说的情况连一半都不信。我叫他去找贾塞林爵士他竟回来向我报告说他死了。”

    “他,还有上千的其他人。”波隆说道。

    “怎么死的?”提利昂询问,突然变得恶心起来。

    “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你姐姐派凯特布莱克们去把国王接回红堡,我是这样听说的。当金袍卫士们看到他开始离去的时候他们认为国王抛弃了他们。铁手挡在人群前面,试图命令他们回到城墙上。金袍卫士们都承认白沃特很好的激励了他们,使得他们几乎快回头了,正在这时有人用箭射穿了他的颈项。中箭的他看起来不那么可怕了,所以他们把他从马上拖了下来,宰掉了他。”

    瑟曦欠我的又一笔债。“我的侄儿,”他说道,“乔佛里。他遇到危险了吗?”

    “不比别人多,比大多数人少。”

    “他有受到什么损害吗?受伤了吗?弄脏过头发,撞到过脚趾,裂开了指甲?”

    “没听说过。”

    “我警告过瑟曦会出现这种情况。现在谁接过了金袍卫士的指挥权?”

    “你的父亲大人把它给予了一个手下的西部人,某个叫亚当*马尔布兰的骑士。”

    多数情形下金袍卫士们会拒绝接受一个外地人,可亚当*马尔布兰真是个精明的决策。就像詹姆一样,他是那种人们愿意心甘情愿追随的人。我已经失去都市守卫队了。“我派波得去找夏嘎,可他似乎很不走运咧。”

    “石鸦部还在御林里。夏嘎似乎喜欢上了那儿。提魅带灼人部回家了,满载着战后从史坦尼斯的大营里强到的猎获。齐拉倒是带着一打黑耳部的人在某天早上回到了水门,不过你父亲手下的那些红袍卫士把他们赶走了,城里的人在旁边欢呼着向他们泼屎。”

    忘恩负义。黑耳部是为了他们而血战的。看来当我吃了药无助地躺在床上发梦的时候,我自己的血亲把我的爪子一根一根地拔了下来。“我想叫你去找我的姐姐。她的宝贝儿子在战斗中平安无事,因此瑟曦也不需要人质了。她曾发誓会放了阿拉雅雅——”

    “她做了。八,九天以前,在鞭打以后。”

    提利昂用力提了提身子,无视那突来的一阵肩膀刺痛,“鞭打?”

    “他们把她栓在院子中央的柱子上折磨她,然后把这血淋林的赤裸的女人推出了堡门。”

    她得学会如何判断状况,提利昂狂妄地想。横贯脸上的伤疤越绷越紧,那一瞬间他的脑袋里几乎盛满了狂怒。阿拉雅雅是个妓女,这不差,可她是个他从未见过的甜美,勇敢而纯洁的女孩。提利昂从未碰过她;她只是罩在雪伊身上的面纱。可由于他的大意,他竟没考虑到扮演这角色会使她付出的代价。“我向我姐姐保证过我会象她对待阿拉雅雅一样对待托曼。”他大声地回忆道。他感觉自己就快要吐了。“我该怎么来折磨一个仅仅八岁的男孩?”可我不做的话,瑟曦就赢了。

    “你并不拥有托曼。”波隆粗率地说道。“一得知铁手丧命,她立马就派出凯特布莱克们去讨回托曼,罗斯比那儿的人没一个有胆量说不。”

    又一个打击;不过总算有了点安慰,他必须承认。他喜欢托曼。“凯特布莱克应该是我们的人,”他烦躁不安地提醒波隆。

    “他们曾是的,在我能付给他们双倍于王后的酬劳的时候是如此,但现在她涨价了。战后,和我一样,奥斯尼和奥斯佛德都成了骑士。只有诸神明白这是为什么,没人看见他们上过战场。”

    我的雇佣工背叛了我,我的朋友蒙受着灾难和耻辱,而我却一动不动地烂在这儿,提利昂思考着。我以为我赢得了这该死的战争,胜利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吗?“听说史坦尼斯在蓝礼的幽灵面前溃逃,是真的吗?”

    波隆淡淡地笑了,“在绞车塔上,我们能看见的一切只是旗帜散落在战场,敌人纷纷扔下武器逃跑,可成百的待在酒店和妓院的人却可以向你活灵活现地描述蓝礼公爵杀了这个打败那个。史坦尼斯军队的绝大部分人从前都是蓝礼麾下的,于是当他们看见他穿着亮绿色铠甲出现时就纷纷倒戈了。”

    在他的一切苦心经营,在那惊心动魄的出击和船桥上的血战,在脸被砍成两半以后,提利昂竟被一个死人给盖过了。如果蓝礼确实死了的话。他还必须明了别的事。“史坦尼斯是怎么逃出去的?”

    “他手下的里斯人把战船泊在了海湾外,你的铁索后面。当战事开始不妙的时候,他们把船靠在海岸上尽可能的装走士兵。到最后,敌人互相践踏、格杀着抢夺上船的位置。”

    “罗柏*史塔克呢,他干了些什么?”

    “他手下的一些狼崽烧杀抢掠一直打到了杜斯肯代尔。你父亲让塔利伯爵去料理他们。我真有点想跟着去。人们都说他是个优秀的战士,而且分配战利品时很慷慨。”

    失去波隆的思虑成了最后一根稻草。“不。你的职责在这儿。你是首相卫队的队长。”

    “你不再是首相了,”波隆尖锐地提醒他。“你父亲才是,他有自己的王八蛋卫队。”

    “那你为我雇的那些人呢?”

    “很多人在绞车塔战死了。你的叔叔,凯冯爵士,付清了我们的钱然后把我们赶了出去。”

    “他可真善良啊,”提利昂酸酸地说道。“这意味着你失去对黄金的兴趣了吗?”

    “不他妈的像。”

    “好,”提利昂说,“正好,我还需要你。你知道曼登*摩尔爵士的消息吗?”

    波隆笑了。“我只知道他给他妈的活活淹死了。”

    “我欠他一笔巨债,可该怎么偿还他咧?”他摸了摸脸上的伤疤。“说真的,我对这人了解太少。”

    “他是个死鱼眼,是穿白袍的铁卫。你还想知道什么?”

    “他的一切,”提利昂说道,“作为开始。”他想要的是曼登*摩尔为瑟曦效力的证据,但他不敢这样说出来。在红堡墙内人们最好管住自己的嘴巴。墙里面有老鼠、会说话的小小鸟还有蜘蛛。“扶我起来,”他说道,竭力地撑起来。“是我去见我父亲的时候了,也是我再次出现的时候了。”

    “真是个漂亮的景象,”波隆嘲弄着说。

    “就我这样,还去掉了半个鼻子?算了,我们还是说说漂亮的人吧,玛格丽*提利尔抵达君临了吗?”

    “不。不过她已经在途中了,整个城市都为她而陷入了疯狂。提利尔们从高庭运来了整车整车的食物,以她的名义散发给人民。每天都有数百马车。大街上成千的提利尔的人招摇过市,他们的上衣上都缝着细小的金色玫瑰。没一个人为喝的酒买过单。妇人,寡妇,还有妓女,所有的女人都为那些乳头上带着金玫瑰的黄毛小子而疯狂。”

    他们向我吐口水,却为提利尔们送喝的。提利昂从床上滑下来。他的腿摇晃着,他只觉得天旋地转,慌忙抓住波隆的手臂,差点跌了个狗吃屎。“波得!”他喊道。“波得瑞克*佩恩!七层地狱啊,你在哪儿?”疼痛就象只无牙的狗噬咬着他。提利昂痛恨虚弱,尤其是自己的虚弱。这让他感到羞耻,而羞耻让他愤怒。“波得,滚到这里来!”

    男孩飞跑着来了。当发现提利昂紧抓着波隆的手站立起来时,他张口呆看着他们。“大人。你站起来了。是否。。。你是。。。你是需要酒吗?梦酒?我去叫学士来?他说你必须待在这儿。我的意思是,在床上。”

    “我已经待在床上太久了,给我干净衣服。”

    “衣服?”

    为啥这小孩在战斗中是如此头脑清醒而足智多谋,可其他时间里总是一团糟,提利昂无法理解。“穿的,”他复述道。“外衣,上衣,裤子,袜子。给我。让我穿上。我才能离开这该死的牢房。”

    合三个人之力他才能穿好衣服。虽然脸上的伤是可怕的,但最厉害的伤势却是在肩臂结合部的那一击,那儿他穿的铠甲被一根箭头撞进了腋窝里。平常福兰肯学士为他换衣的时候血和脓依旧从褪色的血肉中渗出来,稍微移动就会带来一阵贯穿全身的刺痛。

    最后,提利昂笼上了一条裤子以及一件松垮地披在肩上的巨大睡袍。波隆为他穿好鞋而波得为他找来了一根可以支撑的拐棍。为了镇定自己他喝下了一杯梦酒。酒里加了蜂蜜,还有足以支持一段时间的罂粟奶。

    即使这样,出门的时候他仍感到眩晕,走下那些弯曲的石阶让他的腿不住地发抖。他走路的时候一支手拄着拐杖一只手靠着波得的肩膀。他们下来时一个侍女正往上走。她用瞪得大大的白眼睛瞧着他们,活象是看到了幽灵。侏儒从坟墓中爬出来了,提利昂想。看吧,他比以前更丑了,快跑去告诉你的伙伴们吧。

    梅葛堡是红堡中最坚固的地方,是城中之城,它围着一圈又深又干钉满铁钉的护城河。他们出门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吊桥升了起来。马林*特兰爵士穿着白甲白袍站在前面。“降下吊桥,”提利昂命令他。

    “王后的命令是晚上将吊桥升起。”马林爵士一直是瑟曦的走狗。

    “王后在睡觉,而我找我父亲有事。”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名字真是有魔力。马林*特兰爵士咕哝着,下达了命令,跟着吊桥就放了下来。另一位御林铁卫在河对面站岗。当奥斯穆德*凯特布莱克爵士看见提利昂蹒跚着走来时,他勉强作了个笑容。“感觉好点了,大人?”

    “好多了。什么时候再打仗?我简直不能等了。”

    波得带他走到螺旋阶梯前,然而,提利昂只能沮丧地张口呆望着它们。我爬不上去。他对自己承认。咽下所有的自尊,他让波隆抱他上去,心里不断希望这时候没人看见和嘲笑,没人去传播这个侏儒像婴儿般被提上台阶的故事。

    外面的院子挤满了成打的帐篷和营帐,“提利尔的人,”当他们在丝绸和帆布的迷宫中穿梭的时波得瑞克*佩恩解释道。“还有罗宛伯爵的人,以及雷德温伯爵的人。这里房间不够。城堡里,我的意思是说。很多人自己找了房间。城里的房间。旅馆和一切地方。他们是来参加婚礼的。国王的婚礼,乔佛里国王的。你能好起来参加婚礼吗,大人?”

    “贪婪的黄鼠狼不能打消我的念头。”至少,他们是来参加婚礼而不是来打仗的;不大可能会有人打算割下我的鼻子。

    灯光始终隐约地浮现在首相塔的窗内。门卫穿着红袍戴着狮盔,是他父亲手下的亲信护卫。提利昂认得他们两个,当他出现的时候他们也认出了他。。。虽然没人敢一直望着他的脸。他注意到了。

    在他们后面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出现了,他穿着华丽的黑色胸甲和代表着都市守卫队队长身份的金色斗篷走下了台阶。“大人,”他说,“看到你能站起来我真高兴,我听说——”

    “——关于一个小小的坟墓已经挖好了的谣言?我也听说了。在这种情形下看来非得起床不可。我还听说你成了都市守卫队的长官。那我是应当祝贺你还是为你哀悼呢?”

    “恐怕,两个都要吧,”亚当爵士笑道。“除去死亡和开小差的我手下还有四千四百人。只有诸神和小指头知道我们要怎么来支付这么多人的工资,可你姐姐命令我一个人都不准遣散。”

    还那么急切吗,瑟曦?战争已经结束了,现在金袍卫士们不会对你有帮助了。“你刚见过我父亲?”他问道。

    “啊。恐怕我没给他带来一副好心情那。泰温大人认为四千四百个守卫的事及不了一个走失的侍从,我们始终找不到你表弟提瑞克。”

    提瑞克是他的小舅提盖特的儿子,仅仅只有十三岁。他在暴动中失踪了,就在刚和埃米珊德夫人结婚之后,这夫人是哈福德家最后的继承人,不过还只是个吃奶的婴儿。这不会是七国历史上第一个还未断奶就成了寡妇的新娘吧。“我当时也没找到他,”提利昂承认。

    “他已经成了蛆虫的养料了,”波隆用他惯有的腔调插了一句。“铁手搜过,而太监用很大一笔钱悬过赏,他们和我们一样没好运。算了吧,爵士。”

    亚当爵士厌恶地瞪着佣兵。“一旦是关系血缘的事,泰温大人处理起来就会变得非常坚定。他要这小伙子,不管是死是活,我会找到他的。”他转向提利昂。“你可以在你父亲的书房里找到他。”

    我的书房,提利昂想。“我想我还记得路。”

    这条路的台阶更多,不过这次他只是用手搭着波得的肩膀,自己爬了上去。波隆为他开了门。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坐在窗下,凭着油灯的灯光书写着。听到门闩的声音后他抬了抬眼。“提利昂,”平静地,他放下了手中的鹅毛笔。

    “你还认得我我真荣幸,大人,”提利昂松开抓着波得的手,把身体靠在拐棍上,蹒跚着走上前去。什么事不对劲,他突然明白。

    “波隆爵士,”泰温公爵说道,“波得瑞克。或许,在我们完事之前你们最好在外面等。”

    波隆给首相的眼神很难说不是傲慢;不过仍然,他鞠了躬,退了出去,波得跟着他。沉重的大门在他们身后重重地关闭了,提利昂*兰尼斯特现在得独自面对他的父亲。就算是夜晚书房的窗户已经全关上了,屋里的寒气依旧十分逼人。瑟曦对他灌输了些什么谎话。

    凯岩城的公爵就和年轻二十岁的人一样硬朗,甚至从他那严峻的神情中还可以看出几分英气。直直的白色胡须掩盖了他的下颌,衬托出一张严厉的脸,一个光秃的脑袋和一张紧闭的嘴巴。他的颈项上挂着一条由金手组成的项链,每根手指都紧紧攫住另一只手的手腕,“真是个漂亮的项链,”提利昂说道。尽管那更应该戴在我身上(注1)。

    泰温公爵不理会他话中的刺。“你最好是坐下。急着从病床上爬起来这明智吗?”

    “我已经厌烦我的病床了。”提利昂知道父亲有多鄙视虚弱。他走向最近的椅子。“你这房间多好啊。你相信吗,在我奄奄一息的时候,有人把我扔到了梅葛堡的小黑牢里。”

    “红堡里到处是婚宴的宾客。等他们离开后,我们会给你找个舒服点的地方的。”

    “我会喜欢那些地方的。伟大婚礼的时间定了吗?”

    “乔佛里和玛格丽会在新年的第一天结婚。那也是新的一个世纪开始的一天(注2)。而这典礼将同时宣告新时代的来临。”

    兰尼斯特的新时代,提利昂想。“啊,父亲,我那天恐怕还另有约会呢,”

    “你来这儿就是为着抱怨你的卧室和开你的蹩脚玩笑吗?我还有很多重要的信件要写。”

    “重要的信件。无疑的。”

    “一些战斗靠剑和矛去赢取,而另一些则靠笔和乌鸦。别这样遮遮掩掩地指责我了,提利昂。我在巴拉拔学士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多的到病床前看过你,那时你看起来还象个死人。”他用手指顶着下巴。“你为什么赶走巴拉拔。”

    提利昂耸耸肩。“福兰肯学士没有让我继续毫无知觉的念头。”

    “巴拉拔学士是作为雷德温大人的随员来到都城的。人们都说他是个很好的医者。瑟曦发了善心让他来照顾你。她很为你的性命担心。”

    你的意思是,担心我可能保住小命。“无疑这就是她从不离开我床边的原因。”

    “这样说是不恰当的。瑟曦得操办一场皇家婚礼,我必须操纵一场战争,而至少两周前你就脱离了生命危险。”泰温大人审视着儿子丑陋的面孔,淡绿的眼睛毫不退缩。“这伤真是可怕,我得承认。你在发什么疯?”

    “敌人带着一座攻城槌冲向大门。如果是詹姆率军出击,你会称之为英勇。”

    “詹姆不会蠢到在战斗中脱下自己的头盔。我相信你把伤你的人给杀掉了?”

    “啊,那可怜虫已经死透了。”其实是波得瑞克*佩恩干掉了曼登爵士,把他推进了河里,沉重的铠甲使曼登沉到了河底。“一个死去的敌人永远是我们的欢乐。”提利昂欢快地说,尽管曼登爵士并不是他真正的敌人。这人没理由想让他死。他只是猫的爪子,而我相信我知道猫是谁。是她让他确保我不会从战斗中归来。不过没有证据泰温公爵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指控的。“你为什么在城里,父亲?”他问道。“你不去指挥对史坦尼斯大人或者罗柏*史塔克再或者其他什么人的战斗吗?”而且越早越好。

    “在雷德温大人带来他的舰队之前,我们没有船去攻打龙石岛。这没什么。史坦尼斯的太阳已经在黑水河沉没了。至于史塔克,那小孩还在西部,但另一支由赫曼*陶哈和罗贝特*葛洛佛指挥的北方大军正攻向

    杜斯肯代尔。我派出塔利伯爵去对付他们,同时让格雷果爵士沿国王大道进发切断他们的后路。陶哈和葛洛佛会被夹在中间,包括史塔克三分之一的兵力。”

    “杜斯肯代尔?”杜斯肯代尔那儿没有什么值得这样去冒险。那小狼崽犯错了吗?

    “你不需要关心这些事。你的脸色苍白得跟死人一样,还有血从衣服里渗出来。说说你想要什么然后回到床上去。”

    “我想要的。。。”他的喉咙干燥而紧张。他想要什么?比你所能给我的多,父亲。“波得告诉我小指头当上了赫伦堡的领主。”

    “空洞的头衔。卢斯*波顿为罗柏*史塔克占有着城堡,而培提尔伯爵渴望着荣耀。在达成提利尔的婚约上他为我们作了很大的贡献。兰尼斯特家有债必还。”

    事实上,和提利尔的婚约是提利昂的主意,不过现在说出来就显得太斤斤计较了。“这头衔也许不像你想象的那样空洞。”他警告。“除非有利可图否则小指头从不出手。不过暂时就这样也好。你谈到还债的事,我相信?”

    “而你想要自己的奖赏,是这样吗?那就好。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领地,城堡,某个官位?”

    “一点该死的感激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泰温公爵瞪着他,目不转睛。“耍猴的戏子才需要喝彩。谈到这一点,伊里斯就是那样。你指挥得很好,我承认你已经尽力了 。没人会否定你扮演的角色。”

    “我扮演的角色?”提利昂残余的鼻孔似乎要喷出火来。“照我看来,是我拯救了你该死的城市。”

    “人们大都觉得是我对史坦尼斯大人的侧翼攻击改变了战斗的局势。提利尔公爵,罗宛,雷德温和塔利同样杰出地战斗着,而且人们告诉我是你的姐姐瑟曦让术士们制造出了摧毁拜拉席恩舰队的“野火”。(注3)”

    “而我做的只是修剪鼻毛,是吗?”提利昂不能压抑愤懑的声调。

    “你的铁索是个好主意,它决定了我们的胜利。这就是你想听到的吗?我也听说我们应当感谢你为我们达成了与冬恩人的联盟。弥塞拉已经安全抵达阳戢城了,你应当感到高兴。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的信中说她很喜欢亚莲恩公主,而崔斯丹王子为她而着迷。但我厌恶送给马泰尔家人质,而且我认为这毫无意义。”

    “我们会得到我们的人质。”提利昂说。“一个重臣会议的席位也是交易之一。除非道朗亲王带着一支大军前来,否则他便会任我们摆布。”

    “但愿一个重臣会议的席位是马泰尔家所要求的一切,”泰温公爵说。“你还许诺为他复仇。”

    “我许诺还他正义。”

    “随你怎么说。这都需要流血。”

    “这肯定不是一件紧俏的东西,不是吗?在战斗中我踏过了血流成的湖。”提利昂不想在这上面兜圈子了。“或许你变得如此喜欢格雷果*克里冈以至于无法与他分开。”

    “格雷果爵士有他的用处,就象他兄弟一样。每个君王都不时地需要野兽。。。从波隆爵士和你那些原住民看来,你似乎已经学会了这一课。”

    提利昂想起提魅烧烂的眼睛,夏嘎的巨斧,齐拉的人耳项链,还有波隆。尤其是波隆。“森林里到处都找得到野兽。”他提醒父亲。”小巷里也一样。“

    “不错。也许其他的狗也能捕猎。我会考虑的。如果没别的事。。。”

    “你有很多重要的信件要完成,是的。”提利昂用摇晃的腿撑起身子,一时间一阵眩晕的浪涛从头到脚的袭来,他闭了会儿眼,颤动着向大门迈了一步。接着,他以为自己本该走了第二步,接下去是第三步。但事实上他却回过了头。“我想要什么,你问?我就告诉你我想要什么,我要的是根据权利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要凯岩城。”

    他父亲的嘴闭得更紧了。“你哥哥的权利呢?”

    “御林铁卫的骑士不准结婚,不得生子,不能据地,你同我一样明白这事实。从詹姆披上白袍那天起,他就放弃了对凯岩城的权利,你却从不肯承认这点。这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要求你在全国上下宣布我是你的儿子和法定继承人。”

    泰温公爵的淡绿眼睛里的金色瞳仁就像在融化一样发出光芒。“凯岩城,”他用平板、冷淡、死寂的语气念着。然后,“决不。”

    这个词悬在他们之间,庞大,锋利,充满毒素。

    开口之前我就知道答案了,提利昂想。詹姆加入御林铁卫已经十八年了,而我还从未提出这个话题。我必须知道。我必须彻底知道。“为什么?”他强迫自己问,虽然他知道他不会喜欢那答案。

    “你问这个?你,你这个害死自己的母亲而来到世上的人?你是个怪胎,畸形,不听话的主,装满了妒忌充满恶意的小怪物,淫欲缠身,尽耍小聪明。世人的法律让你有冠我的名字、穿我的颜色的权利,因为我不能证明你不是我生的。为了教导我谦逊之道,诸神迫使我看着你戴着那雄伟的狮子徽章蹒跚着晃来晃去,那是我父亲的徽章,也是从我父亲的父亲那儿传承下来的。不过不论是诸神还是世人都不能强迫我把凯岩城交给你,让它变成你的妓院。”

    “我的妓院?”云散天开了;提利昂一下子明白他的怒气是从何而来。他咬紧牙说道,“瑟曦告诉了你阿拉雅雅的事。”

    “她是叫这个名字吗?我承认,我可记不住你那堆妓女的名字。还是个小孩的时候你娶的那个叫什么?”

    “泰莎。”他吐出这回答,露出挑战的姿势。

    “红叉河边的那个营妓呢?”

    “你为什么要关心?”他答道。甚至不愿在他面前提起雪伊的名字。

    “我不关心。不管她们是死是活。”

    “是你下令鞭打雅雅的。”这不是一句提问。

    “你姐姐把你对我孙子的威胁告诉了我。”泰温公爵的声调冷过寒冰。“她说谎了吗?”

    提利昂无法否认。“是的,我是作出了威胁。为了保证阿拉雅雅的安全。这样凯特布莱克们才不会虐待她。”

    “为了一个妓女的贞操,你居然威胁你自己的家族,你自己的亲属?这就是你的行事之道吗?”

    “是你教导我一个成功的威胁比一次直接的打击更有效。不这样的话乔佛里会上百次地干下蠢事。如果你真这么渴望鞭打人,就应当从他开始。可是托曼。。。我为什么要伤害托曼?他是个好孩子,是我自己的血脉。”

    “就象你母亲一样。”泰温公爵突然站起来,高高俯瞰着他的侏儒儿子。“回到床上去,提利昂,别再对我提起你对凯岩城的权利。你会得到你的奖赏,但那会是我觉得适合你的服务和位置的那份。千万别搞错了——这是最后一次我容忍你使兰尼斯特家族蒙羞。你再也不得跟妓女鬼混了。下次我在你床上发现了,我就吊死她。”

    注1:首相原意为国王之手(king's hand).其徽章为互相紧握的手

    注2:冰与火之歌世界现行的历法以征服者伊耿登基那年为元年,至今正好299年,即将来临的是第300年的新年。

    注3:野火为中世纪的燃烧武器,类似拜占庭的“希腊火”。在第二部的黑水湾血战中提利昂用它火烧了史坦尼斯的庞大舰队。

第五章 戴佛斯

    他久久凝视着那张越变越大的帆,不知道自己究竟想死还是想活。

    等死是容易的,他知道。他所要做的不过是爬回他的洞穴,任凭这船驶过,死亡很快就会来到。连着好几天的高烧蒸发了他,浑黄的毒水在肚肠里翻滚,烦乱的睡眠中颤抖从未停止。每个早晨他都更加虚弱。不会太久了,他竭力告诉自己。

    即使高烧没让他死亡,那他也会渴死。这里他找不到淡水,只有偶尔的降雨,积存在岩石的缝隙中。三天以前(还是四天?躺在他那块石礁上,要分清天日是困难的)他的小水池就干掉了,干得象块老骨头,海湾四周是无边无际起着涟漪的灰绿色汪洋,让他无法承受。一旦开始喝下海水末日就来临了,他明白,可几乎他仍旧咽了第一口,他的喉咙在冒火。一阵突来的暴雨拯救了他。那时他是如此虚弱以至于只能躺在雨中,闭上眼睛,张开嘴巴,一任雨点溅落在他干裂的嘴唇和肿胀的舌头上。不管怎样,接下来他感觉好些了,而这小岛上的水池、小沟和裂缝里都注满了生气。

    但这是三天(或者四天?)前的事了,现在绝大部分的水已经消失了。有些蒸发掉了,剩下来的水被他吮吸了个干净。到明天他又得开始吮吸污泥了,还有那些从洼穴底部挖到的潮湿冷硬的石头。

    就算没有高烧和干渴,饥饿同样会要了他的命。他的小岛不过是辽阔的黑水湾里一块突出的荒凉石头。每当潮落的时候,他总能发现细小的螃蟹吸附在石滩上,这些石滩就是战斗过后他被冲刷上来的地方。他在石头上撞碎它们,吮吸它们爪子里的肉和壳里的内脏,而螃蟹们总是把他的手夹得生痛。

    潮起的时候石滩很快便消失了,戴佛斯不得不慌忙地爬上岩石以免被再次冲进海湾里。最高潮的时候,岩石的尖顶仍比海平面高出十五英尺,可当海湾里起浪的时候水沫溅得很高,因而没办法保持身上的干燥,即便是躲进洞里也一样(说真的,那里不比岩石中的一个大窟窿大多少)。岩壁里除了青苔什么也不长,即使是海鸥也不来这儿。时而有些幼鸟会停在尖顶上,戴佛斯不断尝试抓住它们的方法,可每当他试着靠拢,它们便飞快地飞走开了。他扔石子打它们,却虚弱得发不上力,因而即便是击中了目标,也只是惹得那些海鸟对他恼怒地尖叫,接着拍拍翅膀远走高飞。

    从他的避难所里还可以望见其他的石礁,远处的尖顶似乎比他的这块要高。最近的那块至少比海平面高出四十英尺,他猜测,虽然离这么远判断上很可能出现偏差。那里常常盘旋着一大群海鸥,戴佛斯经常幻想着跨过去侵夺它们的巢穴。可这海水是如此冰凉,潮流多变而剧烈,他知道他不可能有游到那里去的力气。就象吞咽海水一样,这会要了他的命。

    狭海的秋季总是潮湿而多雨,经过多年的海上生涯中他十分明白。因为日照转弱白天倒不太难过,可夜里却越来越冷,海风不时地刮过海湾,随之而来的是那道道白色的浪涛,湿透了戴佛斯,让他浑身颤抖。高烧和寒冷轮番攻击着他,后来他便开始了持续而痛苦的咳嗽。

    他的洞穴是他唯一的遮蔽所,可那却远远不够。退潮的时候,漂流的木头、烧焦的残骸不时被冲刷到石滩上来,可他无法用它们打出火花、升起火来。曾有一次,在绝望中,他试着摩擦两片漂流木,可那木头已经腐烂掉了,他的努力只换来了几大块水疱。他的衣服同样湿透了,而在他被冲到这里之前他的一只鞋已经在海湾中遗失了。

    口渴,饥饿,暴露。这些就是他的伙伴,每天、每个时辰都陪伴着他,他最终把它们当作了他的朋友。不久之后,他的某个朋友会怜悯他,为他解脱那无尽的苦痛。也许某天他应当简单地走进海里,奋力向北游,他知道海岸就在北方的某处,但他看不见。就游泳而言那实在太远了,特别是一个像他那么虚弱的人,可这没关系。戴佛斯打小便是名水手;他希望能死在海里。水下的神灵在等待着我,他告诉自己。是我去见他们的时侯了。

    可现在却出现了那只帆;还只是地平线上的一个斑点,不过却越变越大。那只船出现在不可能的地方。他知道身下的岩石的位置;这些都是黑水湾下一系列的海底山脉突出海面的地方。其中最高的比海面高出一百英尺,还有一打高出三十至六十英尺的小型尖顶。水手们称这儿为鸦王之矛,详细记录着突出水面的每一块尖顶,以及一打刚好潜藏于水下的暗礁。任何敏锐的船长都会远远地避开这里。

    戴佛斯用他那苍白红钟的眼睛打量着那渐渐鼓起的风帆,试着分辨朔风吹刮帆布的声响。她正往这儿来。除非她立即改变航向,否则她马上会接近到听得到从他那小小避难所发出的呼喊。这意味着生命。如果他想要的话。他不能确定这问题。

    我为什么要活下去?他想着,一任泪水模糊了自己的视野。诸神在上,为什么?我的孩子们死了,戴尔和阿拉德,马里奇和马特霍斯,也许戴冯也死了。一个父亲怎么能在失去如此多的青壮孩子之后还能苟活下去?我该怎么活下去?我是一具空壳,一个死去的螃蟹,内里什么都没有。他们不明白吗?

    他们进军黑水河的时候,船上飘扬着光之王的燃烧之心的旗帜。戴佛斯和他的黑色贝丝号位于第二列战列,在戴尔的幽灵号和阿拉德的玛雅夫人号之间。他的第三个儿子马里奇是位于第一战列正中的怒火号的浆手长,而马特霍斯是他父亲船上的大副。在红堡的高墙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战船和小孩国王乔佛里的小舰队交锋了,刹那间河里布满了漫天的弩箭,钢铁的撞头不断击碎船浆和船壳。

    后来几只巨兽开始咆哮了,四周全是绿绿的火焰:野火,炼金术士的小便,绿玉恶魔。当黑色贝丝号几乎被掀离水面的时候马特霍斯就站在他身边。戴佛斯发现自己坠入河中,绝望地拍打着,那潮流围住了他,使他不断地打旋、打旋。在上游,那烟火撕裂了天空,火柱冲起五十英尺高。他看见着火的黑色贝丝号,还有怒火号,以及另外一打同样着火的船,他看见浑身着火的人跳入水中却再也没有浮起。幽灵号和玛雅夫人号已经不见了,在这漫天的野火中或是沉没或是粉碎或是消失了,而那时根本没有时间去找寻他们,因为河口几乎就在他面前,横跨河口的是兰尼斯特的巨型铁索。从北岸到南岸,河口处除了燃烧着的野火和战船什么也没有。看到如此的景象,一刹那间他几乎停止了呼吸,但他仍旧能分辨出前方的声响,烈焰的劈啪声,蒸发的水流的嘶嘶声,垂死的士兵的尖叫声,还有当潮流带他涌向地狱时那可怖的热浪在脸上的拍击声。

    他所要作的一切只是袖手旁观。再过一会儿,他就可以和他的孩子们团聚了,沉睡在海湾底部那些清冷的绿色泥土里,任凭小鱼噬咬他的脸庞。

    终究他吸了一大口空气潜入了水下,向着河底猛扎下去。他唯一的希望就是从铁索、燃烧的战船以及水面四散漂流的野火底下穿过去,游得远远的,游到后方安全的海湾里。戴佛斯一直都是游泳的好手,那天他身上没有穿戴任何的金属,唯一戴上的头盔也在从黑色贝丝号跌落时丢失了。当他在染成绿色的水帘里穿梭时,他见到许多在水下挣扎的人,沉重的铠甲和锁甲正把他们慢慢拽进水底。戴佛斯游过他们,用尽腿上的每一分气力蹬开这些躯体,一任身体随水流而移动,很快海水便灌进了他的眼睛。他越游越深,越游越深,越游越深。每一次击打过后他变得越来越难以屏住呼吸。他记得他望见了河底,透过嘴唇爆发出的那股气泡望过去,这儿柔软而晕暗。有什么碰到了他的腿,一块石头、一只鱼还是某个淹死的士兵,他无从分辨。

    现在他急需空气,可他很害怕。他已经越过铁索了吗,他已经在海湾内了吗?如果升上去触到的是船,那他会淹死,而如果他出现在一片飘浮的野火碎片中,那他的第一口呼吸就会将肺烧成灰烬。他在水中扭着身子往上看,不过上面除了暗绿的黑影什么也看不到,而他身子转动得太厉害,突然便无从分辨河流的走向。恐慌攫住了他。他的手在河底无助地拍打着,制造出一团团污泥遮蔽了他的视线。这时他的胸膛愈变愈紧。他乱抓着水流,踢打着,推动自己,不断转动着,他的肺正为空气而发出尖啸,踢啊,踢啊,在黑黑的水下他迷路了,踢啊,踢啊,踢啊直到再也踢不动为止。当他张口号叫的时候,水猛灌进来,味道像盐巴,而戴佛斯*席渥斯明白自己就快要淹死了。 本书转载ㄧбk文学网wαр.①⑥κ.сΝ

    他再次恢复知觉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他躺在一座裸露的石头尖顶下方的石滩上,四面是空荡荡的海湾,身旁有一根破碎的桅杆,一面烧焦的帆布和一具肿胀的尸体。当下次起潮的时候,桅杆、帆布和尸体全都消失了,只把戴佛斯独自扔在鸦王之矛的巨石上。

    他身为走私者的漫长生涯使得他对君临附近的海域比他拥有过的任何家园都要熟悉,他知道他的避难所不过是海图上的一个小斑点,而这斑点所在之地正是诚实的水手应当远远避开的地方,而不是靠近。。。不过戴佛斯自己在走私生涯里倒来过这里一两次,为了避开侦查。当他们发现我死在这儿,如果他们还操这份心的话,也许他们会用我的名字为这块岩石命名,他想着。洋葱之岩,他们会这样称呼;这里就是我的墓碑和遗产。他不应该再奢求什么了。天父照护着他的孩子们,教士们总是这样教导,而戴佛斯把他的孩子们带进了火焰中。戴尔再也不可能使他的妻子怀上他们一直祈求的孩子了,而阿拉德,他在旧城、在君临、在布拉佛斯都有情人,她们很快便要陷入哀泣之中。马特霍斯还没来得及完成自己的梦想,当上船长,拥有自己的船。而马里奇再也不能成为骑士了。

    他们都死了我要怎么活下去?那么多的英勇骑士和伟大领主都死了,比我优秀的人,比我高贵的人都死了。爬进你的洞穴里,戴佛斯。爬进去,缩作一团,然后船就会离开,接着就没有人会再来打扰你了。好好地睡在你的石枕上,让海鸥琢出你的眼珠,让螃蟹享用你的血肉。你已经把它们享用够了,你欠着它们。躲起来,走私贩。躲起来,别出声,然后死去。

    那风帆几乎就在眼前。再过一会儿,那船就会平安地离去,而他将安静地死去。

    他的手指伸向咽喉,摸索着他一直戴在颈项上的小皮袋。那里面他保留着他的国王削下的他的四根指头的指骨,正是在那天他册封戴佛斯为骑士。我的幸运符。他短小的手指在胸前拍打着,摸索着,什么也没找到。袋子已经不见了,连着里面的指骨。史坦尼斯一直不理解他为何要留下这些骨头。“提醒我谨记吾王的公正。”他用他那破裂的嘴唇低语着。但现在他们走了。这火像带走我的孩子们一样带走了我的幸运符。在他的梦中,河上的火焰从未熄灭,手握火鞭的魔鬼在水上跳舞,而人们在鞭打下燃烧和变黑。“圣母啊,发发慈悲吧。”戴佛斯祈求道。“救救我,温柔的圣母,救救我们大家。我的幸运符走了,还有我的儿子们,”他无法抑制地号啕大哭起来,咸咸的泪水在面颊流成了小溪。“那火带走了一切。。。那火。。。”

    也许那只是一阵刮过岩石的海风,也许那只是一阵拍打海滩的海潮,但在那一瞬间戴佛斯*席渥斯听到了她的回应。“你招来了火焰,”她低语着,她的声音就像隔着贝壳听潮一样微弱,忧伤而轻柔。“你烧掉了我们。。。烧掉了我们。。。烧掉了我们们们们们们们。”

    “是她!”戴佛斯哭喊道。“圣母啊,请不要抛弃我们。是她烧毁了你们,那红袍女人,梅丽珊卓,她!”他看得见她;心形的脸蛋,红色的眼睛,铜色的长发,她穿着红色长袍,还有丝绸和缎子,走动的时候就像火焰在移动。她从东方的亚夏而来,她来到龙石岛用她那异乡的神灵俘获了赛丽丝和王后门下那些贵族的心,接着便轮到了国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自己。他走得太远了,竟把那燃烧之心绣在了自己的旗帜上,拉赫洛的燃烧之心,光之王,炎与影之神。在梅丽珊卓的力促之下,他把龙石岛上教堂里面的七神神像全都拖了出来,在城门前焚烧了它们。后来他还烧毁了风息堡的神木林,甚至那棵刻着庄重面容的巨大的白色城心树也烧掉了。

    “是她干的事。”戴佛斯重说了一遍,加倍地无力。她干的事,你也是帮凶,洋葱骑士。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你载她潜进了风息堡,她才能放出她那暗影之子。你不是无辜的,不是。你在她的旗帜下骑行,把她的旗帜悬挂在你的桅杆上。你眼看着七神在龙石岛被焚烧,什么也没做。她把公正的天父投入了火焰,还有慈悲的圣母,以及睿智的老妪。铁匠和陌客,少女和战士,她把他们全都奉献给了她那残酷的神灵的荣光。而你只是静静地站着,闭着你的嘴巴。即使是她杀害了老人克礼森师傅,即使是目睹了如此的暴行,你仍旧什么也没做。

    那风帆就在一百码外,正快速地穿越海湾。在很短的时间里它就会经过他,然后逐渐消失。

    戴佛斯爵士开始攀爬那块岩石。

    他用发抖的手牵拉着自己,脑袋里充溢着高热。他伤残的手指两次在潮湿的岩石上滑落,他也几乎跌落,但不知怎的他强使自己接近了顶端。如果掉下去他就死定了,而他必须活下去。至少,要再活一会儿。他还有必须完成的使命。

    那岩石的尖顶很窄,像他一般地脆弱,根本无法安全站立,因此他只是蹲在上面,挥舞着他那骨瘦如柴的手臂。“船。”他在风中呼喊着。“船,这里!这里!”从这高处,他可以更清楚的打量她;瘦小的条纹船壳,青铜的船首像,翻腾的风帆。她的壳上绘着名字,可戴佛斯从不识字。“船。”他再次叫道。“救救我,救救我!!!!!!”

    艏楼上的一名水手发现了他,指点着。他看到其他的水手奔向船舷,目瞪口呆地打量着他。一会儿这船的帆便降下了,她的浆收了起来,接着她便开始朝他的避难所转舵。她很大,不能靠近这块岩石,在距离三十码的时候她放出了一艘小船。戴佛斯趴在岩石上,盯着小船向他靠来。四个人在划,第五个站在船首。“你,”当船离这小岛只剩下几英尺的时候那第五个水手发话了,“岩石上的这个人。你是谁?”

    一个得到耀升的走私贩,戴佛斯想,一个溺爱自己的君王,忘记自己的神灵的蠢货。他的喉咙干得要命,他忘记了该如何吐词。舌头上的话语是如此的奇怪以至于在自己的耳中也十分陌生。“我打过仗。我是。。。一个船长,一个。。。一个骑士,我是一个骑士。”

    “啊,爵士,”那男人说道,“为那个国王服务?”

    这船很可能是乔佛里的,他突然想到。如果现在他说出错误的名字,她就会遗弃他,让他听天由命。哦,不会的,她的船壳布满了条纹。她是里斯人的,她是萨拉多·桑恩的船。是圣母派遣她来的,这是圣母的慈悲。她有个任务托付给他。史坦尼斯还活着,这时他明白了。我还拥有我的国王。还有孩子们,我有别的孩子,我还有一个忠诚而深情的妻子。他怎么能忘记呢?圣母是真正慈悲的。

    “史坦尼斯。”他向着里斯人吼回去。“诸神在上,我为史坦尼斯国王服务。”

    “啊,”船上的男人说道,“我们也一样。”

第六章 珊莎

    这份请柬看起来是那样的单纯,可珊莎每读一次就觉得肚子紧了几分。她已经快当上王后了,她又漂亮又富有而且人人都喜欢她,为什么她还要和一位叛徒的女儿共进晚餐呢?这太奇怪了,她猜测着;也许玛格丽*提利尔想试探一下她那失势的竞争者。我猜,她是不是恨我?她认为我在暗地里诅咒她。。。

    当玛格丽*提利尔和她的护卫们走上伊耿的高山丘时,珊莎在城堡的长墙上观看着。为了欢迎未婚妻来到都城,乔佛里亲自去国王之门接她,他们在欢呼的人群中并驾齐驱,小乔的金甲闪闪发光,而那提利尔的姑娘身穿一件由秋之花朵编织而成的斗篷格外迷人。她今年十六岁,棕头发,棕眼睛,苗条而美丽。她经过的时候人民高呼着她的名字,高举着孩子让她赐福,争抢着她马蹄下散落的花瓣。她的母亲和祖母紧跟在后面,坐在一座侧面雕刻着一百朵玫瑰的轮宫里,每朵玫瑰都踱了金、闪闪发光。百姓也向着她们欢呼。

    正是这些平民把我从马上拖下来,如果猎狗没来救我的话,他们几乎杀了我。珊莎没做什么让平民记恨的事,她做的不比赢得他们爱戴的玛格丽*提利尔多。她希望我也喜欢上她吗?她注视着请贴,这看来似乎是玛格丽亲笔写的。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吗?珊莎揣测着乔佛里是否知道这次晚宴。依她看来,这也许就是他策划的。这念头让她不寒而栗。如果乔佛里是这请贴的幕后黑手,他一定准备了不少残酷的玩笑用来在那年长的女孩面前羞辱她。他会再次命令他的御林铁卫脱光她的衣服吗?上次他这样做的时候他舅舅提利昂制止了他,但现在小恶魔不可能来救他。

    除了我的佛丽安没人会救我。唐托斯爵士曾许诺会帮助她逃跑,但那得等到乔佛里婚礼的那天晚上。这计划天衣无缝,她亲爱的忠诚的弄臣骑士向她保证;而现在除了忍耐和悄悄计算时日什么也不要做。

    还有默默地去吃我的晚点。。。。

    也许她误解玛格丽*提利尔呢。也许这请柬不过是表示一份礼貌,一点简单的心意。这可能就只是一顿普通的晚饭。可这里是红堡,这里是君临城,这里是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宫廷,如果说珊莎在这里还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是猜疑。

    不管心里怎么想,她也必须接受。现在的她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位被抛弃的叛贼女儿和一位反叛领主的耻辱的妹妹。她决不可能拒绝乔佛里的未婚妻。

    我希望猎狗在我身边。在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桑铎*克里冈来到了她的卧室,想带她逃出城去,可珊莎拒绝了。她最近常常在深夜醒来,思索着她的决定是否明智。她把他那身污染了的白袍藏在她装夏季丝绸衣衫的香柏木箱里。她不知道为什么她把那白袍保存了下来。猎狗成了懦夫,她听人们这样说;在战斗进行到最高潮的时候,他喝得大醉,因此小恶魔不得不代替他率军出击。可珊莎能理解。她知道他那烧烂脸庞的秘密。他害怕的只是火焰。那个夜晚,野火让长河自己都似乎燃烧起来,天空中无处不是绿绿的烈焰。即使身处城堡以内,珊莎都感到无比恐惧,在外面。。。她简直无法想象。

    长叹一声,她拿出了鹅毛笔和墨水,给玛格丽*提利尔写了一封和蔼亲切的同意函。

    当约定的夜晚来临的时候,另一位御林铁卫来到了她房间,这男人和桑铎*克里冈的差别就像。。。是的,就像鲜花和狗一样。望着洛拉斯*提利尔挺立在她门槛的模样,珊莎的心跳开始加速。自他带领着他父亲的先锋部队杀回君临以来这是头一回她和他这样接近。刹时间她不知道说什么好。“洛拉斯爵士,”最后她勉强吐出了话来,“你。。。你看上去真俊。”

    他给了她一个迷惑的笑容。“小姐您太好心了。您真漂亮。我的妹妹正急切地等待着你的光临呢。”

    “我是多么期盼我们的晚宴啊。”

    “玛格丽也一样,我的祖母大人也急切地等着您。”他挽起她的手臂,带着她下楼梯。

    “你的祖母?”她发现当洛拉斯爵士触碰着她的手臂的时候,她无法同时走路、说话和思考。透过丝衣她能感觉到他手上的温度。

    “奥莲娜夫人。她也会和你一起共进晚餐。”

    “啊,”珊莎说道。我在和他说话,而他触摸着我,他挽着我的手臂,触摸着我。“荆棘女王,人们这样称呼她,对吗?”

    “是的。”洛拉斯爵士笑了。他有着全天下最温馨的笑容,当他回答的时候她想着。“可是,您最好别当面这样说,除非你想给刺到。”

    珊莎脸红了。再傻的人也知道没有女人会喜欢被人称作“荆棘女王。”也许我真的就像瑟曦*兰尼斯特所说的那样是个傻子。在绝望中她努力回想什么聪明和有趣的事来和他攀谈,可她的风趣却离她远去。她几乎开口称赞他有多帅气,可她忽然想起她已经说过了。

    可是,他真的好漂亮。自她初次与他见面以来他似乎是长高了,但还是那么柔和而优雅,珊莎从没见过别的男孩子有他那对绝妙的眼瞳。是啊,他不是个男孩子,他是个大人了,是御林铁卫的一员。她觉得他穿着白袍比穿着提利尔家绿色和金色的服装还要好看得多。他全身上下唯一的一点异色就是扣住斗篷的胸针;那朵用柔滑的黄金制成的高庭的玫瑰,配着精致的绿玉宝石叶。

    巴隆*史文爵士把守着梅葛堡的大门。他同样一身雪白,但他穿起来没洛拉斯爵士一半好看。在镶满尖钉的护城河对面,两打男人正在练习使用剑和盾。城堡里这么拥挤,外面的大院子早已让给了宾客们搭建帐篷和营帐,只剩下狭小的内院用来训练。雷德温家的双胞胎中的一个正被塔拉德爵士打得节节败退,那爵士的盾牌上有着眼睛的徽章。粗矮的卡伊斯的肯洛斯爵士尽管每次举剑都阴郁而喘息,可似乎是勉力抵挡住了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而奥斯尼的兄弟奥斯富雷德狠狠地揍了那个青蛙脸的侍从莫罗斯*史林特。不管他们用的是不是钝剑,在晨光下史林特看起来全身青肿。这让珊莎迅速地缩在一旁。他们还没能埋葬上次战斗的尸体,可现在却已经在为下场战争而准备了。

    在广场的边缘,一个盾牌上绣着一对金色玫瑰的骑士独自抵挡住了三个人的攻击。就在他们注目的时候,他击中了那三人中一人的侧头部,敲得他失去了知觉,“那是你兄弟吗?”珊莎问。

    “是的,小姐,”洛拉斯爵士说。“加兰通常和三个人一起练,甚至和四个。在真正的战斗中不会有一对一的机会,他说过,所以他要早作准备。”

    “他一定非常勇敢。”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洛拉斯爵士回应道。“说实话,他的剑比我用的好,尽管我的长枪比他强。”

    “我明白,”珊莎说道。“你骑起马来多么神勇啊,爵士。”

    “小姐说得真体贴。您是什么时候看我骑马的呢?”

    “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你不记得了吗?你骑着一匹白色的快马,而你的铠甲上有一百种不同的鲜花。你给了我一朵玫瑰。一朵红玫瑰。那天你把白色的玫瑰抛给了别的女孩子。”说到这个她脸红了。“你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我一半美丽。”

    他给了她一个适度的笑容。“我只是说出一个简单的事实,每个有眼光的男人都会认同的。”

    他不记得了,珊莎意识到,非常吃惊。他只不过是对我说好话,他不记得我或者玫瑰或者那时的一切了。她一直确定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外着一切。一朵红玫瑰,不是白色的。“那是在你把罗拨*罗伊斯爵士打下马来之后,”她绝望地说道。

    他把手抽离了她的手臂。“我在风息堡杀了罗拨,小姐。”那并非自吹自擂;他的声音很悲哀。

    他,还有蓝礼国王其他的几个虹彩卫士,是的。珊莎经常听到身边的妇女们到处谈论,可这时刻她却忘记了。“那就发生在蓝礼国王被杀的时候,是吗?这对你可怜的妹妹来说该多么可怕啊。”

    “对于玛格丽?”他的声音变紧了。“没关系的。是的,她是在苦桥。可她没有目睹。”

    “即使是这样子,当她听到。。。”

    洛拉斯爵士的手轻轻掠过他的剑柄。那握把是白色皮革制的,有着雪花石膏制的圆头。“蓝礼死了。罗拨也死了。现在再说他们有什么用?”

    他尖锐的声调把她吓得后退。“我。。。大人,我。。。我无意冒犯,爵士。”

    “你也不能,珊莎小姐。”洛拉斯回答,他声音里所有的暖意烟消云散。他也不再挽着她的手臂了。

    他们在深沉的静默中攀登着那蛇行的阶梯。

    唉,我为什么要提罗拨爵士啊?珊莎想。我搞砸了一切。现在他生我的气了。她努力回想说什么出来赔罪,可她能想到的一切话语都是那么蹩脚而虚弱。闭嘴,否则你只会搞得更糟,她告诉自己。

    梅斯*提利尔公爵和他的随从住在皇家大教堂的后面那座长长的板岩顶的堡垒里,那里叫倩女居,是因国王受祝福的贝勒在此处幽禁他的姐妹们而得名,那国王认为看不见他的姐妹们自己就不会被引诱而陷入肉体的欲望中。在那高大的雕花木门外站着两位戴着镀金的半头盔和披着金线滚边的绿袍的卫士,他们胸前绣着高庭的金玫瑰。两个人都有七英尺高,宽肩细腰,全身肌肉。当珊莎走近观察他们面容的时候,她发现自己不能把这两人分别开。他们有同样的强健下颚,同样的深蓝色眼睛,同样稠密的红色胡须。“他们是谁?”她询问洛拉斯爵士,一时间抛却了刚才的不快。

    “我祖母的私人护卫,”他告诉她,“他们的母亲给他们取名艾里克和阿里克,可祖母总不能分辨这两人,所以她就叫他们左边和右边。”

    左边和右边打开了门,而玛格丽*提利尔亲自出来,奔下那短短的阶梯来迎接他们。“珊莎小姐,”她喊道,“你能前来我真是太高兴了。欢迎你。”

    珊莎在她未来的王后陛下脚前跪下。“您给了我莫大的荣耀,陛下。”

    “为什么不叫我玛格丽?快,起来。洛拉斯,快帮珊莎小姐一下。能叫你珊莎吗?”

    “如果您高兴的话。”洛拉斯爵士扶她站了起来。

    玛格丽用一个兄妹间的吻打发了他,接着挽起了珊莎的手臂,“来,我的祖母在等你呢,而她可不是最有耐心的女人。”

    壁炉里炉火劈啪地燃烧着,甜美的香草撒在地板上。在那长长的搁板桌边就坐着一打女人。

    珊莎只认识提利尔公爵的高大尊贵的妻子,艾勒莉夫人,她那长长的银色发辫上绑着珠宝环节。玛格丽为她引见了其他人。这里有她在提利尔家的三个表妹,梅歌、阿蓝和埃箩,她们的年龄都和珊莎差不多。丰满的洁娜夫人是提利尔公爵的妹妹,嫁给了那绿苹果的佛索威家中的一员;小巧,长着一对明亮的眼睛的莱奥蕾特夫人也是佛索威家的,她嫁给了加兰爵士。娜丝特瑞卡修女长着一张单调而布满痘子的脸,她看起来似乎正兴高采烈。白皙、优雅的格蕾斯佛德夫人怀着小孩,而布鲁蔚夫人自己就是个小孩,还不到八岁。而玛格丽称那喧闹肥胖的梅内狄斯*克连恩为“玛瑞(注一)”,这肯定不是用来称呼玛瑞魏斯尔夫人,那是个急性子、黑眼睛的密尔美女。

    最后,玛格丽把她带到了桌子首位那个干枯、白发的老妇人面前。“我很荣幸地为你介绍我的祖母奥莲娜夫人,前任高庭公爵卢斯*提利尔的遗孀,他的音容笑貌是我们共同的慰籍。”

    这老妇人发散着玫瑰香水味。怎么,她看起来好渺小啊。她看上去一点小刺都没有。“吻我,孩子。”奥莲娜夫人一边说着,一边用她那斑驳柔滑的手猛拉住珊莎的手腕。“你真好心肯来和我以及我的这群蠢母鸡们共进晚餐。”

    尽职地,珊莎亲吻了老妇人的面颊。“是您好心地邀请我的,夫人。”

    “我认识你的祖父,瑞卡德公爵,虽然了解不是很深。”

    “他在我出生前就死了。”

    “我察觉到了,孩子。他们说你的徒利祖父也快死了。霍斯特公爵,他们没告诉你吗?一个老头,虽然没我老。然而,黑夜终究会会降临到我们每个人头上,只是对某些人更快些。你比大多数人都更能体会这点,可怜的孩子。我明白,你有着自己的悲伤。我们为你逝去的亲人感到遗憾。”

    珊莎瞟了眼玛格丽。“当我听到蓝礼大人的死讯时我十分悲伤,陛下。他是多么英勇啊。”

    “你真好心。”玛格丽回答。

    她的祖母喷了喷鼻息。“英勇,是的,有魅力,还非常聪明。他知道怎么打扮、怎么微笑、怎么沐浴,因而他就得出结论自己适合当上国王。无疑,拜拉席恩家的人总是喜欢一些古怪的念头。而这是从他们那坦格利安血统中继承的(注二),我一直这样想。”她擤了擤鼻子。“他们曾经想让我嫁给一个坦格利安家的,可我很快否决了这打算。”

    “蓝礼既勇敢又温柔,祖母大人,”玛格丽说。“父亲也很喜欢他,洛拉斯也是。”

    “洛拉斯还小,”奥莲娜夫人干脆地说道,“非常善于用木棒把别人敲下马来。可这不会让他变聪明。至于你父亲,我觉得我是生下了一个肥大痴呆的乡下农妇,我真应该把各种思量灌进他那颗肥胖的脑袋里。”

    “母亲,”艾勒莉夫人责问道。

    “闭嘴,艾勒莉,别用那种语气对我说话。还有别叫我母亲。如果我生过你,我确定我会记得的。我只是在责备你的丈夫,痴呆的高庭公爵。”

    “祖母,”玛格丽说,“注意一下言辞呢,不然珊莎该怎么想我们呢?”

    “她也许会想我们真是有风趣的一群人。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中有一员是这样。”老妇人转回珊莎的方向。“那是叛逆,我警告过他们,罗伯特有两个儿子,而蓝礼还有位兄长,他怎么有可能去提出对那丑陋的铁椅子的要求呢?啧-啧,我儿子告诉我,您就不想您的甜心当上王后吗?你们史塔克家曾经世代为王,艾林家和兰尼斯特家也是,即使拜拉席恩家从母系计算也是王族,只有提利尔家在龙王伊耿来临并在‘怒火燎原’一役中烧掉正统的河湾王以前不过是个管家。如果照实说,甚至我们家对高庭的权利都有一点站不住脚,就象那糟糕的佛罗伦家经常哀号的那样。‘这有什么关系?’你问,而无疑这没关系,除非是碰上了像我儿子这样的呆子。假如某天他可能看见他的孙子坐在铁王座上的想法让他喘不过气来,就像个。。。得了,你们怎么称呼那个的?玛格丽,你最聪明,行行好,告诉你可怜的、老迈而半聋的祖母从盛夏群岛带来的那种当你戳它时它就会膨胀十倍的怪鱼的名字。”

    “他们叫它们充气鱼,祖母。”

    “它们就是这样。盛夏群岛的人可没有夸大其词。如果照实说,我的儿子应该用充气鱼当作他的徽章。他还应该弄顶王冠在这鱼头上,就像拜拉席恩家在他们的雄鹿上弄的一样,也许这样会让他更开心。如果你问我,我得说我们本应该和这该死的愚行离得远远的,奶牛被挤下的乳汁可不能被注回**去。在充气鱼大人给蓝礼公爵戴上王冠以后,我们就被迫没完没了地下跪,因而我们就经历了这么些变故。你对此是怎么想的,珊莎?”

    珊莎的嘴张了又合。她自己看起来就象条充气鱼。“提利尔家的血统可以追溯到青手加尔斯(注三),”这就是她仓促间能找出的最佳答案。

    荆棘女王嗤之以鼻。“而佛罗伦家、罗宛家、奥克赫特家,除此以外还有一半的南方贵族都一样。他们都说加尔斯善于在肥沃的平原上播种。如果说他除了手臂外还有别的地方是青的那我可不奇怪。”

    “珊莎,”艾勒莉夫人打断了他们,“你一定非常饿了。我们来一起享用烤猪肉和柠檬蛋糕好吗?”

    “我最喜欢吃柠檬蛋糕了,”珊莎承认。

    “我们都知道,”奥莲娜夫人宣布,她显然不打算安静下来。“瓦里斯那家伙似乎以为我们应当感激他的情报。如果照实说,我不太了解一个太监的想法。就我看他们不过是被切掉了最有用部位的男人。艾勒莉,你叫他们把食物送上来了吗,还是你想饿死我啊?这儿,珊莎,坐在我旁边,我可不像她们那么讨厌。我相信你也会被小丑逗乐的。”

    珊莎扶平了她的裙子然后坐下。“我想。。。小丑,夫人?你的意思是。。。穿着杂色衣服的那种?”

    “今次是羽饰。你以为我在说谁?我儿子?或是这些可爱的女士?不,别脸红,配上你的头发你看起来像个大石榴。如果照实说,所有的人都是小丑,而穿着杂色衣服的比戴着王冠的更有趣。玛格丽,孩子,召唤黄油饼,让我们看看珊莎夫人的笑容。你们其他人坐下,我没向你们交代一切吗?珊莎一定以为我的孙女们都是群绵羊呢。”

    黄油饼比饭菜更快地到来,他穿着绿黄色羽毛做的小丑套装,衣服上插着松软的鸡冠花。他是个非常肥胖而圆滚的人,有三个月童那么大,他翻滚着进入了大厅,跳上了桌子,把一颗硕大的鸡蛋恰好放在了珊莎面前。“敲碎它,夫人。”他指示着。当她照办以后,一打黄色的小鸡冒了出来,四下乱跑。“抓住它们!”黄油饼呼喊着。那幼小的布鲁蔚夫人绊住了一只并把它交给了黄油饼,他昂起头,把它塞进了他那巨大肥肿的嘴里,看起来似乎把小鸡整个吞了下去。当他打嗝的时候,细小的黄色羽毛从他鼻子里飞了出来。布鲁蔚夫人发出了痛苦的哭嚎,可当她看见小鸡从她的裙服的袖子里蠕动出来、爬到她手臂上时她的眼泪立刻化为了喜悦的尖叫。

    仆人们送上韭葱和蘑菇炖的肉汤时,黄油饼开始玩起杂耍,而奥莲娜夫人把身子向前噌了噌,手肘靠在了桌子上。“你了解我儿子吗,珊莎?高庭的充气鱼公爵?”

    “一个伟大的领主,”珊莎很有礼貌地答道。

    “一个伟大的白痴。”荆棘女王说道。“他的父亲同样是个白痴。就是我的丈夫,前任公爵卢斯。啊,别误会我,我非常爱他。一个善良的男人,在床上也不是无能的,可仍旧只能算个骇人的白痴。他在猎鹰的时候从悬崖上掉了下去。他们都说他一直盯着天空,根本没注意他的马把他载到了那儿。”

    “而现在我的白痴儿子也在干同样的蠢事,只是他骑的是狮子而不是驯马。骑上狮子很容易而想下来就困难了,我警告过他,可他只会傻笑。如果你有了孩子,珊莎,要常常责打他使他学会听你的话。我就只有这一个儿子而我舍不得打他,所以现在他对黄油饼的兴趣都比对我的兴趣多。一头狮子可不是随便就可赶走的猫咪,我告诉他,而他把我当做‘唠叨的母亲。’如果你真要问我,那我得说在这个国家里唠叨的人的确太多了。所有这些国王如果先放下剑听听他们母亲的话他们无疑会干得出色得多。”

    珊莎意识到她又张大了嘴巴。当艾勒莉夫人和其他女人被黄油饼逗得大笑时她赶紧往嘴里塞了一勺肉汤,黄油饼正用头、肘和宽大的臀部颠着一堆橘子。

    “我希望你能告诉我实话,是关于那个皇室男孩的,”奥莲娜夫人突然发话。“那个乔佛里。”

    珊莎的手指握紧了她的勺子。实话?我不能。别问这个,求求你,我不能。“我。。。我。。。我。。。”

    “你,是的。有谁会更了解呢?那小伙子看起来是有个国王的样子,我承认。有点自私自利,这也应当归结于他的兰尼斯特血统。然而,我们听说了很多让人不安的故事。这些故事包含有实情吗?那男孩虐待过你吗?”

    珊莎神经质地四处张望。黄油饼把一整个橘子放进了口中,咀嚼和吞咽着,用手掌拍打着脸颊,从鼻子里把种子一颗颗吹了出来。女人们咯咯地笑着。仆人们进进出出,倩女居里回荡着盘子和勺子的碰撞声。一只小鸡跳上了桌子,走进了格蕾斯佛德夫人的肉汤。看上去没人在关注她,可即使这样子,她还是害怕。

    奥莲娜夫人变得不耐烦了。“为什么你呆看着黄油饼?我在问你问题,我等着你的回答。兰尼斯特家把你的舌头偷了吗,小孩?”

    唐托斯爵士警告过她只可在神木林里畅所欲言。“小乔。。。乔佛里国王,他。。。陛下非常漂亮和慷慨,而且。。。而且像雄狮一般勇敢。”

    “是啊,所有兰尼斯特家的人都是狮子,而当一个提利尔家的人放屁的时候那也有玫瑰的香味,”这老妇人厉声说道。“可他有多善良?多聪明?他是否有颗好心肠,有只温馨的手臂?他有身为国王必须的骑士风度吗?他会钟爱玛格丽、深情地待她,并且像保护自己的荣誉一样保护她的荣誉吗?”

    “他会的,”珊莎撒谎道。“他非常。。。非常地帅气。”

    “你这样说。你知道,小孩,很多人都说你是个和黄油饼一样的大傻瓜,而我现在开始相信他们了。帅气?我确信我还教导过玛格丽帅气的价值。那比戏子的屁股还不如。伊里昂*布莱特佛莱同样够帅气,可他仍旧是个怪物。我的问题是,乔佛里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伸手抓住一个路过的仆人。“我不喜欢韭葱。把这肉汤端开,给我拿些干酪来。”

    “在蛋糕后面才上干酪,夫人。”

    “干酪得在我想要的时候端上来,而我打算现在就上。”这老妇人转向珊莎。“你在害怕,孩子?没有必要这样,在这里的都是女人。告诉我实话,你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我父亲总是说实话。”珊莎轻轻地说道,即使这样子,她也很难吐出字句。

    “艾德公爵,是的,他有那样的好名声,可他们称他为叛徒并砍下了他的脑袋。”这老妇人的眼睛直直地瞪着她,锋利而明亮就像利剑的尖头。

    “乔佛里,”珊莎说。“乔佛里干的。他答应我他会发慈悲的,可他却砍掉了父亲的头颅。他说这就是慈悲,然后他把我带到城墙上强迫我看。看那头颅。他想让我哭,可是。。。”她忽然停顿下来,遮住了嘴巴。我说得太多了,诸神在上啊,他们已经知道了,他们已经听到了,有人会告诉他的。

    “继续。”这次是玛格丽在催促她。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不知道她刚才听到了多少。

    “我不能。”如果她告诉他,如果她说了?他一定会杀了我,或者把我送给伊林爵士。“我无意。。。我的父亲是个叛徒,我的哥哥也是,我只是个叛徒的子孙,求求你,别让我再说了。”

    “镇静下来,孩子。”荆棘女王命令道。

    “她吓坏了,祖母,你看看她。”

    这老妇人向着黄油饼大叫。“小丑!给我们唱个歌。唱个长点的,让我想想。‘狗熊和美少女’就正合适。”

    “好的!”那肥大的小丑回应道。“这会是一首非常合适的歌!我可以倒立着唱吗,夫人?”

    “这会使你唱得更好些吗?”

    “不会。”

    “那你就用脚站着唱。我们可不想让你的帽子掉下来。就我所知,你好象从不洗头。”

    “如您所愿。”黄油饼深深地一鞠躬,打了一个巨大的嗝,接着便立正站好,腹部吸气,然后吼叫起来。“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奥莲娜夫人向前蠕动,“即使我还是个比你小的女孩的时候,我就已经深知这红堡里每堵墙都有耳朵。好,让它们去欣赏歌谣,同时我们就自由地谈吧。”

    “可是,”珊莎说道,“瓦里斯。。。他知道,他总是。。。”

    “唱大声点!”荆棘女王向着黄油饼喊叫。“你知道,我这对老耳朵都快聋了。你还跟我说什么悄悄话,你这肥胖的小丑?我付钱可不是来让你说悄悄话的。唱!”

    “。。。狗熊!”黄油饼大喝道,他那宏大而深沉的声音震动了屋檐。“欧,快,人喊,快去找美人!美人?他懂,可我是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那满是皱纹的老妇人笑了。“在高庭的花丛里同样有很多蜘蛛。只要他们还遵守规矩我们就让它们纺织它们的小网,可如果它们落在地上碍事我们就踩死它们。”她拍了拍珊莎的手背。“现在,孩子,说实话。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为什么他自称是拜拉席恩家的而看起来多么像个兰尼斯特?”

    “沿着路这头到那弄。这头!那弄!男孩,山羊,跳舞的熊!”

    珊莎觉得她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那荆棘女王靠得这么近她能闻到那老妇人酸败的呼吸。荆棘女王消瘦而纤细的手指捏痛了她的手腕。在她的另一边,玛格丽也在听。一阵颤抖穿过了她全身。“一个怪物,”她低声说,声调如此地震颤以至于她自己几乎都不能分辨自己的声音。“乔佛里是个怪物。他在那屠夫小孩的事上撒谎使得我父亲杀掉了我的小狼。当我使他不高兴的时候,他叫御林铁卫打我。他既邪恶又残忍,夫人,就是这样。而王后也一样。”

    奥莲娜夫人和她孙女交换了个眼神。“啊,”老妇人说。“这真遗憾。”

    啊,诸神啊,珊莎恐惧地想着。如果玛格丽不嫁给他了,小乔会归咎于我的。“求求你,”她脱口而出,“别阻止婚礼。。。”

    “别害怕,充气鱼大人下定决心要让玛格丽当上王后。而提利尔的一句承诺比凯岩城所有黄金还要值价。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是这样。不过,我们还是得感谢你的实话,孩子。”

    “。。。跳着舞,慢慢走向美人!美人!美人!”黄油饼跳跃着、吼闹着、跺着脚。

    “珊莎,你有兴趣去高庭玩一趟吗?”当玛格丽*提利尔微笑的时候,她看起来像极了她哥哥洛拉斯。“现在那里秋天的花朵正到处盛开,那儿有果树丛和喷泉,阴凉的庭院,大理石的柱廊。我的父亲大人总是在宫廷里聘请歌手,那些人的歌声比这个黄油饼要甜美得多,还有笛子手、提琴家和竖琴手。我们有最好的马,有供你在曼德河游玩的花船。你会玩猎鹰吗,珊莎?”

    “会一点,”她承认。

    “欧,她多甜,纯洁,美容!蜂蜜在少女发丛!”

    “你会像我一样爱上高庭的,我知道。”玛格丽拂过珊莎的一串松开的头发,“只要你到了那儿,你就不会想离开了。况且也许你也不必离开。”

    “发丛!发丛!蜂蜜在少女发丛!”

    “嘘,孩子。”荆棘女王严厉地说。“珊莎还没告诉我们她是否愿意作此旅行呢。”

    “啊,我愿意。”珊莎说。高庭听起来就像是她经常梦想的地方,就像是那个她曾经期盼过的美丽动人、充满魔力的君临城宫廷。

    “。。。跟着夏日里的气涌。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可是王后,”珊莎接着说道,“她不会准我。。。”

    “她会的。离开了高庭,兰尼斯特家没希望保住乔佛里的王位。如果我的儿子白痴大人提出要求,她除了答应别无选择。”

    “他会吗?”珊莎问道。“他会去要求吗?”

    奥莲娜夫人皱起眉。“我觉得被必要让他犹豫。当然,现在我们还没有把真正的目的给他说。”

    “他跟着夏日里的气涌!”

    珊莎皱紧了眉头。“我们真正的目的,夫人?”

    “笑着喊香味在这弄!蜂蜜在空中!”

    “为了你平安的举行婚礼,孩子,”在黄油饼吼叫着那非常、非常古老的歌谣的时候,那老妇人说道,“和我的孙子。”

    和洛拉斯爵士结婚,欧。。。珊莎几乎无法呼吸。她想起洛拉斯爵士穿着那身闪闪发光的蓝宝石甲,扔给她那朵玫瑰。想起洛拉斯爵士穿着白袍,那样无暇、纯洁和迷人。想起他微笑的时候嘴角的小酒窝。想起他悦耳的浅笑、手上的温度。她无法抑制地想象着如何脱掉他的外衣,爱抚他那光滑的皮肤,掂着脚尖亲吻他,手指深深地埋进那稠密的棕色卷发,盯着他那深沉的棕色眼眸神魂颠倒。一阵红晕爬上了她的颈项。

    “欧,我是女孩,纯洁而美容!跳舞不跟毛狗熊!狗熊!狗熊!跳舞不跟毛狗熊!”

    “这样子你喜欢吗,珊莎?”玛格丽问道。“我从来就没有过姐妹,只有哥哥。欧,求求你同意吧,求求你答应嫁给我哥哥吧。”

    她跌跌撞撞地挤出了言语。“是的,我愿意。我比做什么都乐意。嫁给洛拉斯爵士,爱他。。。”

    “洛拉斯?”奥莲娜夫人恼火起来。“别傻了,小孩。御林铁卫是不能结婚的。他们在临冬城没教过你吗?我们谈论的是我孙子维拉斯。确实,他比你大一点,可他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最不像呆子的一个,也是高庭的继承人。”

    珊莎头晕目眩;一瞬前她的脑袋里还装满了对洛拉斯的幻想,可现在她们把它拿走了。维拉斯?维拉斯?“我,”她迟钝地说。礼貌是贵妇人的铠甲,你不能冒犯她们,你得注意你的言行。“我不认识维拉斯爵士。我没有那个荣幸,夫人。他是。。。他是个像他兄弟一般伟大的骑士吗?”

    “。。。把她举在空中!狗熊!狗熊!”

    “不,”玛格丽说,“他从未发誓。”

    她的祖母又皱起眉。“告诉这女孩实话。那可怜的小伙子是个跛子,这就是实情。”

    “当他还是个侍从的时候他伤残了,就在骑马参加他的第一次比武会的时候,”玛格丽透露。“他的马跌倒压碎了他的腿。”

    “应该对此负责的是冬恩的毒蛇,奥柏伦*马泰尔。还有他手下的学士。”

    “我呼唤骑士,可你是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维拉斯有只断腿可也有副好心肠。”玛格丽说。“当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他总是为我读书,给我画星星的图案。你会像我们大家一样爱他的,珊莎。”

    “边踢边喊,少女惊恐,可他舔蜂蜜的发丛,发丛!发丛!他舔蜂蜜的发丛!”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他?”珊莎犹豫的问。

    “很快,”玛格丽承诺。“在我和乔佛里成婚以后,你就去高庭。我的祖母会带上你。”

    “我会的。”老妇人说道,拍了拍珊莎的手臂,给了她一个柔和的起皱的笑容。“我真的很愿意。”

    “叹息尖叫踢着空中!狗熊!她唱。美丽狗熊!他们一同,海角天空,狗熊,狗熊,少女美容。”黄油饼吼出了最后一个音节,跳向空中,然后双脚重重撞地震得桌子上的酒杯乱晃。女人们笑着拍手。

    “我还以为这恐怖的歌曲没个完呢,”荆棘女王说道,“看哪,我的干酪终于来了。”

    注一:原文merry,意思是欢乐

    注二:拜拉席恩家的第一代族长奥里斯*拜拉席恩是坦格利安家的“征服者”龙王伊耿的异母兄弟。

    注三:河湾王的先祖是“青手”加尔斯,传说中正是他在大地上耕耘,使得万物欣欣向荣。

第七章 琼恩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荡在风中。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着那些如散落的珍珠般的火堆奔去。火堆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由成百,成千的火组成的光带伴随着又白又冷的乳河,看起来就象是两条河。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在一片死寂中只听得到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橐橐声,还有叮当衫身上的骨甲的碰击声。头顶某处一只巨鹰展开了它巨大的灰蓝色翅膀,俯瞰着身下的人们、狗群、马匹和一只白色恐狼。

    某只马蹄踢动了碎石,那石块蹦跳着落下了斜坡,琼恩看见白灵转过头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他一整天都远远地跟着他们,那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的时候他就会张着发光的红色眼睛跑开了。和以往一样,叮当衫的狗们对着他齐声咆哮、吼叫、狂吠,而这恐狼漠不关心。六天前的晚上,当蛮人们扎营的时候最大的那条猎狗试着从后方偷袭他,但白灵迅速地转向反扑过去,打得那狗满身伤痕落荒而逃。从此以后,狗群里剩下的狗们和他始终保持着安全距离。

    琼恩*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不过抚摩和温柔的言语很快让这动物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地平复吗。他一身漆黑,这是守夜人的黑衣,而敌人就骑行在他的身前、背后。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蛮族。耶哥蕊特穿着“半手”科林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套被那巨矛女罗各魏勒拿走了,某个弓箭手则得到了他的靴子。短小精干的“长矛”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不过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狭窄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了耶哥蕊特。叮当衫把科林的骨头装进了口袋里,放在伊本那颗血污的头旁边,琼恩正是跟随着伊本侦查了风笛之径。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就骑行在他身后。在他前方是长矛里克。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如果这乌鸦跑了,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出发的时候他告戒两名守卫,在他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那些歪曲的牙齿下面可以看到他得意的笑容。

    耶哥蕊特朝他大喊。“你想看住他?如果你打算让我们为你干,那你就从这儿滚开,我们自己明白该怎么做。”

    他们都是真正的自由民,琼恩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可没人惧怕与他顶嘴。

    蛮人领袖恶狠狠地瞪着他。“也许你可以欺骗其他人,乌鸦,可你甭想欺骗曼斯。他只需看你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当他拆穿你以后,我就把你那只狼拿来做斗篷,然后我要划开你这小孩柔软的肚皮,缝只黄鼠狼进去。”

    琼恩的剑拔出又合上,摩擦着手套下那烧过的手指,长矛里克在旁边笑着。“这么大雪你到那里去找黄鼠狼呀?”

    第一天晚上,在一整天的骑行之后,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了一处碗状的石滩,扎下营来。雪开始飘落,人们蜷缩在火堆旁。琼恩望着一块块木头被扔进火堆慢慢融化。尽管他一层层地穿着羊毛衫、毛皮和皮甲,他仍旧感觉冰冷彻骨。用餐以后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了风帽,手掌缩进了袖子里寻求温暖。“一旦曼斯听到你对半手的作为,他立马会带上你的。”

    “带上我作什么?”

    女孩轻蔑的笑了。“作我们的一员。你以为你是第一个飞离长城的乌鸦吗?你从心底渴望着自由的飞翔。”

    “那么当我自由的时候,”他缓缓地说道,“我能自由地离开吗?”

    “你肯定能。”她的笑是温馨的,只是牙齿有些歪扭。“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险的,但人人都渴求着它的滋味。”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大腿膝盖上,“你会看到的。”

    我会的,琼恩想。我会去看,去听,去学,当探明底细后我就奔回长城去。野人们把他当作背誓者,可在他心底他仍旧是守夜人的兄弟,执行着半手科林给他的最后使命,那是他所托付的。在我杀他之前。

    他们下到了斜坡的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乳河的小溪。那溪流看起来纹丝不动,反射着光芒,但他们能听到坚冰下面水流的响声。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了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的时候曼斯*雷德的哨骑靠了过来。琼恩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穿着毛皮和皮衣,零星地有几顶头盔,几幅旧甲。他们都拿着长矛和用火淬过的长枪。只他们的首领有些特别,一个有着水汪汪大眼睛的白皙的胖子,他带着一柄钢铁铸成的巨大而锋利的镰刀。哭泣者,他立即反应过来。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关于他的故事。就像叮当衫,“狗头”哈犸和“乌鸦杀手”阿尔分一样,他也是个有名的掠夺者。

    “骸骨之王,”当哭泣者发现他们以后他喊道。他望着琼恩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称呼为骸骨之王,为着他身上穿的那身叮当作响的骨甲。“他害怕我像趴半手的骨头一样趴下他的骨头。”他提起那袋子战利品在野人们面前摇晃。

    “是他杀了半手科林,”长矛里克说道。“他和他的狼。”

    “奥雷尔也有份。”叮当衫说。

    “这小伙子是个狼灵师,至少说差不多算是。”巨矛女罗各魏勒插了进来。“他的狼咬下了半手的一截大腿。”

    哭泣者那对又红又黏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哦?恩,他有着狼的特质,现在我瞧清楚了。带他到曼斯那儿去,也许他会留下他。”他调转马头、决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穿行在乳河的河谷,排成单列穿梭于河边的营地,风吹着,又湿又重。白灵紧跟着琼恩,他的气味就像骑手们的传令官,不一会儿蛮人们养的狗都围在了他们身旁,咆哮着、吠叫着。朗尔喊叫着试图让它们安静,可它们不听他的。“他们不太喜欢你的动物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它们是狼而他是狗,”琼恩说。“它们知道他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专注于我的职责,那个当他和半手最后一次分享营火的时候科林交给他的任务——伪装成变节者,去找出野人们到底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找寻什么。“某种神力,”半手科林这样告诫熊老,可他在找出那是什么之前就死了,甚至还不知道曼斯*雷德是否挖到了什么。

    河边到处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蛮人们用兽皮、羊毡匆匆搭起了很多帐篷。也有些人在大岩石下面做了个简陋的窝,或是睡在车子下面。琼恩看见有个男人正在火堆旁淬着一堆长木矛的矛尖,一边还掷着矛试手。另一边,两个穿着皮甲留着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着对方,随着每一次打击而呼喝。一打女人正坐成一个圆圈,给弓箭装上羽毛。

    为我的弟兄准备的弓箭,琼恩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弓箭,为临冬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准备的弓箭,为北境而准备的弓箭。

    可琼恩看见的并不都是战争气象。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全身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他马前跑过,因为嬉闹气喘吁吁。绵羊和山羊自由地漫步着,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烤羊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在另一丛火堆他看见一整头公猪正被串在木烤叉上熏烤。

    在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哨兵树围成的空地里,叮当衫下了马,“我们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罗各魏勒和其他人。“喂好马,狗,还有你们自己。耶哥蕊特,长矛,带走乌鸦,让曼斯好好瞧瞧他。跟着我们就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是步行的,经过了更多的营火和更多的帐篷,白灵紧跟着他们。琼恩从没见过这么多蛮人。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经见过这样的景象。这片营地无边无际,他凝望着,不,不应该说是一处而是有上百处营地,而每一处都容易攻击。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蛮族根本没有防卫,没有陷坑和削尖的木桩,只有几小队哨骑在四周巡逻。每个团队、氏族和村落都简单的在自己看中的地方扎营,他们看着别人停下来找寻空地自己也便跟从着。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们能发现如此混乱不堪的人群,那么他们中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人多势众。可守夜人有着坚强的纪律。在十次战斗中拥有纪律的一方有九次能战胜拥有数量的一方,他的父亲曾经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非常醒目。那帐篷有他刚才见过的最大的帐篷的三倍大,他能听见内里传来的音乐。像许多小一点的帐篷那般它也是用毛皮缝制的,可曼斯*雷德用的是雪熊的纯白毛绒。帐篷的尖顶围着一圈巨大的鹿角,那是从那些曾在先民时代自由奔放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至少在这里他们遇到了守卫;两名卫兵站在营门前,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他们看到白灵的时候,其中一名守卫放低了长矛说道,“野兽留在这里。”

    “白灵,停下,”琼恩命令道。恐狼坐了下来。

    “长矛,看着这野兽。”叮当衫掀开了营门,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

    营帐里酷热而充满烟雾。四个角落都放置着装烧炭的篮子,它们放射出暗淡的红光。地面上用更多的毛皮铺了地毯。站在这里,穿着黑衣,静待着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人来处置变节者,琼恩感到无比孤单。当他的眼睛适应这团烟雾弥漫的红色阴影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个人,没人关注他。一个黝黑的年轻男子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着一角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在火盆旁烧烤一串鸡肉,另一位穿着破烂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弹着竖琴唱着歌: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但多恩人的刀剑却乃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是恐怖无比

    琼恩听过这歌谣,不过在这里,在这长城外的毛皮帐篷里,在离那有着红色山脉和温暖絮风的多恩上万里格的地方,听闻它倒觉得有些别样滋味。

    叮当衫拉下了他那发黄的头盔,等待着歌唱的结束。去除了由骨头和皮革制成的铠甲后,他只是个瘦小的男人,巨人头骨下的面容十分普通,球状的下巴,没有赘肉,面颊扁平而灰黄。他的眼睛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兀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但多恩人的刀剑有自己的歌谣

    像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在火盆旁,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子坐在椅子上,吃着一串烤鸡。热腾腾的油脂流下他的下巴,流进他雪白的胡子里,可他仍旧欢快地笑着。他粗大的胳膊上带着雕刻了字符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着一件沉重的黑色环甲衫,而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几英尺外,一个高高的、瘦瘦的男人正对着地图皱眉,他穿着一件缝有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横背着一把有皮制剑鞘包裹的双手巨剑。他像长矛一样笔直,有着长条的金色肌肉,胡子刮得很干净,头是秃的,带着大大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睛。如果他有耳朵的话也许还很帅气,可他一只耳朵也没有,琼恩不知道是霜冻还是敌人的匕首让他失去了耳朵。失去了它们这男人的头看起来又窄又尖。

    这白胡子的男人和这秃头都是战士,琼恩只看一眼就清楚了。他们两个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他思索着他们中到底谁才是曼斯*雷德。

    当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鲜血的滋味由舌头品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兄弟啊,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我们终究会死亡,

    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当“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后一个曲调消逝后,那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来,对着叮当衫,耶哥蕊特以及夹在他们两人间的琼恩凶恶地皱眉。“这是谁?”他说道。“一只乌鸦?”

    “被奥雷尔发现的黑衣杂种,”叮当衫说,“是个该死的狼灵师。”

    “你应该把他们全干掉。”

    “这人已经转变了,”耶哥蕊特解释道。“他用自己的手杀掉了半手科林。”

    “这小孩?”无耳的男人为这新闻而恼怒。“半手本来是属于我的。你有名字吗,乌鸦?”

    “琼恩*雪诺,陛下。”他思索着蛮族王是否在期待他立即下跪。

    “陛下?”无耳的男人望向那个粗大的白胡子。“你看到了。他以为我是国王。”

    那满脸胡子的男人笑得如此厉害以至于满屋都喷到了鸡块。他用那只巨手的手背擦了擦嘴。“一个没长眼睛的小孩,肯定是。谁听说过没有耳朵的国王?为啥,他的王冠会直直的掉进脖子里!哈哈!”他对着琼恩咧嘴笑着,在裤子上擦拭着手指。“闭上你的嘴巴,乌鸦。自己转过去,也许你会发现你要找的人。”

    琼恩转回去。

    那歌手站了起来。“我就是曼斯*雷德。”他边说边放下了竖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临冬城的雪诺。”

    由于震惊,琼恩有半晌说不出话来,隔了很久才吐出几句,“怎么。。。你怎么知道。。。”

    “这个故事以后再说,”曼斯*雷德说。“你喜欢这歌曲吗,小子?”

    “非常不错。我以前也听过。”

    “没有关系,我们终究会死亡,”塞外之王轻轻地说,“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告诉我,我们的骸骨之王说的是实话吗?你杀了我的老朋友半手吗?”

    “我杀了。”虽然说不是我一人独自完成的。

    “影子塔不会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这国王的语调带着悲伤。“科林是我的对手。可曾经,他也是我的弟兄。所以。。。我是应该为你杀害他而感激你呢,琼恩*雪诺?还是诅咒你?”他给了琼恩一个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一点也不像个国王,甚至不像个蛮族。他中等身材,苗条,尖脸,有着一双锐利的棕眼和长长的棕色头发,不过那头发已经太半变灰了。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全身上下甚至一点银饰都没有。他穿着羊毛衫和皮衣,唯一能引人注目就是他那身破烂的羊毛制的黑斗篷,那上面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线缝补起来。

    “你应该感谢我杀掉了你的敌手,”最后琼恩说道,“同时诅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胡子的男子发出了隆隆的笑声。“高明的回答!”

    “同意。”曼斯*雷德示意琼恩靠近他,“如果你想加入我们,你最好先了解我们。那个你误以为是我的人叫斯迪,瑟尔的马格拿,在旧语言中马格拿的意思是‘领主大人’”当曼斯转向白胡子时无耳的男子冷冷地瞪着琼恩,“这位凶猛的小鸡吞食者是我忠诚的托蒙德,这女人——”

    托蒙德站了起来。“等等。你称呼了斯迪的头衔,应该报一下我的。”

    曼斯*雷德笑了。“如你所愿。琼恩*雪诺,在你面前的是巨人骨托蒙德,夸谈家,吹号者,以及破冰人。同时他也是雷拳托蒙德,巨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诸神的代言人和军队的神父。”

    “这听起来还差不多,”托蒙德说道,“很高兴见到你,琼恩*雪诺。刚好,我对狼灵师感兴趣,不过可不是对史塔克家人哦。”

    “火盆边那个好女人。”曼斯*雷德继续说道,“是妲娜。”那怀孕的女性羞涩地笑了。“你要像对待王后一般对待她,她怀着我的孩子。”他转向剩下的那两人。“这美人是她姐妹瓦尔,她身边那个年青人贾尔是她的新宠物。”

    “我不是别人的宠物,”贾尔说道,凶猛而愠怒。

    “而瓦尔不是男人(注一),”白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你应当注意到这一点,小伙子。”

    ”那么你已经认识我们了,琼恩*雪诺,”曼斯*雷德说。“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宫廷。现在轮到你说点什么了,我想。你从那里来的?”

    “临冬城,”他说。“这次是从黑城堡出发。”

    “为什么你沿着乳河上行,来到离家里的暖炉这么遥远的地方?”他没有等待琼恩的回答就立即望向了叮当衫。“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死了三个而这男孩就在这儿。另外那个跑上了山里,那里没有马能够追踪。”

    雷德的目光再次和琼恩交汇。“你们只有五个吗?你还有别的弟兄躲藏着吗?”

    “我们只有四个人加上半手。科林一个人就能顶二十个普通人。”

    塞外之王为这评论而微笑。“很多人都这么说。不过。。。一个黑城堡的男孩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为什么会这样呢?”

    琼恩早就准备好了说辞。“司令大人把我派到半手手下去锻炼,因而他在巡逻的时候带上了我。”

    斯迪马格拿皱起眉。“巡逻,你这样声称。。。为什么乌鸦会到风笛之径来巡逻?”

    “村庄都被遗弃了,”琼恩诚实地说道。“看起来就像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消失,是的,”曼斯*雷德说。“而且不止自由民。是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的,琼恩*雪诺?”

    托蒙德喷了喷鼻息。“肯定是卡斯特,否则就算我是个害羞的少女。我告诉过你,曼斯,我们应当砍下那东西的脑袋。”

    国王给了这位年长的男子一个被激怒的眼色。“托蒙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先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我在考察琼恩看他是否说实话。”

    “哈。”托蒙德吐了口唾沫,“好,我不说了!”他朝琼恩咧嘴笑着。“看啊,小伙子,这就是为啥他当了国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而我的躯体足足有三个他那么大,可曼斯是狡猾的。你知道,他是从乌鸦堆里飞出来的,乌鸦可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年轻人单独谈谈,我的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对叮当衫说。“从这儿离开,你们全部。”

    “什么,我也一样?”托蒙德说。

    “不,你例外。”曼斯说。

    “我才不会在不被欢迎的大厅里吃东西呢,”托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鸡要走了。”他抓起另一串鸡肉,把它推进斗篷里衬缝的口袋里,边说着“哈,”边舔着手指。其他人跟着他离开,除了那女人妲娜。

    “喜欢的话,就找地方坐下。”当他们都离开以后雷德说道。“你饿吗?托蒙德至少还留下了两只鸟。”

    “我很荣幸能吃些东西,陛下。谢谢您。”

    “陛下?”国王笑了。“没人能从自由民的唇边听到这个头衔。多数人就叫我曼斯,一些人称我曼斯头领(注二)。你来一角蜜酒吗?”

    “非常乐意。”琼恩说。

    妲娜切割着烤得很脆的母鸡,给了他俩一人一半,国王豪饮着蜜酒。琼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帮着进食,吮吸着骨头上每片肉丁。

    “托蒙德说的是实话。”曼斯*雷德一边撕着面包一边说。“黑色的乌鸦是诡计多端的鸟儿,那是对的。。。可我在你还不比妲娜怀里的孩子大的时候就是个乌鸦了,琼恩*雪诺。所以当心别对我耍花招。”

    “如您所说,陛——曼斯。”

    国王笑了。“曼斯陛下(注三)!为什么不?我答应要讲故事的,关于我为什么能认出你的故事。你想明白了吗?”

    琼恩摇了摇头。“叮当衫预先发送过讯息吗?”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认得你的面孔。我以前就见过你。两次。”

    这真是玄妙,琼恩在仔细思索之后,得出了答案。“当你还是守夜人兄弟的时候。。。”

    “非常正确!是的,那就是第一次。你还是个小孩,我么全身黑衣,是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骑卫之一,他是前来临冬城拜访你父亲的。我在广场四周的城墙上漫步,正是在那儿撞见了你和你哥哥罗柏。前一天的夜里下过雪,你们两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座大雪山,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我记起来了,”琼恩带着惊讶的笑容说道。一个年轻的黑衣兄弟漫步在城墙上,是的。。。“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我的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

    “我们把雪倒在了胖子汤姆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后来汤姆满院子追赶他们,直到他们三个的脸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可你说你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当罗伯特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作国王之手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说道。

    琼恩的眼睛由于无法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当你父亲知道国王已经起程的时候,他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了信,让他来参加宴会。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往比你明了的要多得多,很快这消息也传到了我耳中。这个机会让我无法抗拒。你叔叔不认得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见过的一只小乌鸦。我希望用自己的眼睛来看看那个罗伯特,国王对国王,同时我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是我所有子民的灾星。所以我骑上我最快的马,出发了。”

    “可是,”琼恩提出异议,“那长城。。。”

    ”长城能够阻止一只军队,可不能阻挡一个独身的汉子。我带着诗琴和一包银鹿币,在长坟附近攀过了冰墙,由新赠地南行了几里格,然后买了马。总之我刚好赶上罗伯特,他带着一座沉重的大型轮宫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路程的地方我见到了他,加入到他的队伍中。游民和雇佣骑士常常自行参加王家的队伍,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诗琴使我很轻易就被接纳了。”他笑着。“我弹得出所有的淫曲小调,长城内外的每一首。那天你也在。就那晚上你父亲招待罗伯特,我在大厅后面的长凳上和一群游民坐在一起,听着旧镇的奥兰多弹着长竖琴,歌唱长眠于海底的死去国王。我吃着你父亲的烤肉和蜜酒,瞧了瞧弑君者和小恶魔。。。我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和他们脚边的小狼崽。”

    “呤唱诗人贝尔,”琼恩说,回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述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能像那样就好了。我不否认贝尔的业绩让我激动。。。可我想我没偷走你的某个姐妹吧。贝尔写下了自己的歌谣,永世流传。而我只是翻唱着比我出色的人编制的歌谣罢了。还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如果你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会砍下我的头来。”国王耸了耸肩。“可我只要还在他的厅堂里吃饭,我就受到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律法和先民一样古老,就像城心树一样神圣。”他朝他们之间布满碎面包渣和鸡骨头的桌板作了个手势。“在这里你也是宾客,在我的保护下你不会受到伤害。。。至少,今夜如此。所以对我说实话,琼恩*雪诺。你是个因为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还是有别的原因让你来到我的营帐?”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他正行走在薄冰上。一个失足他就会陷进去,陷进那足以使他心跳停止的冰凉寒流中。你说出每个词语之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诉自己。他喝了一大口蜜酒拖延那摊牌。放下角杯的时候他说道,“告诉我你为什么变节,然后我就告诉你我的理由。”

    正如琼恩所期望的那样,曼斯*雷德笑了。国王很明显是个喜欢听自己独白的人。“你会听到关于我弃职的故事,我向你保证。”

    “有人说那是因为一顶王冠。有人说是为了一个女人。还有人说是因为你天生有着蛮族血统。”

    “蛮族的血统就是先民的血统,同样的血液也在史塔克们的血管中流淌。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着妲娜。

    曼斯用手拉住她把她抱拢来。“我的夫人是清白的。我在从你父亲城堡回归的途中遇见了她,半手是老栎木做的雕塑,可我是有血有肉的人,我对女人的魅力非常着迷。。。就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有些穿黑衣的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的国王的十倍。你得再猜猜,琼恩*雪诺。”

    琼恩考虑了一会。“半手说你酷爱蛮族的音乐。”

    “我做过。没错。这已经接近答案了,是的。但这并不准确。”曼斯*雷德站起来,松开了斗篷的搭扣,把斗篷铺在了台面上。“是为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守夜人兄弟的黑色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天我们在巡逻的时候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当我们忙于剥皮时鲜血的气味把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引来了。我赶走了它,可我的斗篷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着。“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我的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师傅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他们把我搬进了一个蛮族村庄,我们知道那里有个老巫婆懂些医术。可碰巧,她已经死了,只有她女儿能照看我。她清洁了我的伤痕,缝好了伤口,不断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重新骑上马背。她也用亚夏产的猩红丝线缝好了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刷到冰冻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肩膀。“可在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另给了我一件羊毛斗篷,除了黑还是黑,整洁的黑斗篷,搭配上黑色的裤子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可重要的是,没有红色。守夜人必须穿着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严厉地提醒我,好象以为我健忘一样。我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他说。”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而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他扣紧搭扣重新坐下。“那你呢,琼恩*雪诺?”

    琼恩又咽了一口蜜酒。他只可能相信这个故事。“你说那时你在临冬城,就在我父亲招待罗伯特国王那晚上。”

    “我说过,我也确实在那里。”

    “那么你看见了所有人。乔佛里王子和托曼王子,弥塞拉公主,我的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我的妹妹艾雅和珊莎。你看到他们走在中央的通道上,每只眼睛都注视着他们,他们落座的席位就在国王和王后所在的平台旁边。”

    “我知道。”

    “那你看见我坐在哪儿了吗,曼斯?”他向前靠了靠。“你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在哪儿了吗?”

    曼斯*雷德长久地审视着琼恩的脸孔。“我想我们最好为你找件新斗篷。”国王说道,伸出了他的手掌。

    注一:此处是双关。英语用man来带指人,上句是“I am no man’s pet”,而托蒙德将这句话故意屈解为男人,答道“And Val’s no man” 。

    注二:The mance

    注三:陛下是“Your Grace",而琼恩开始由于忘记了曼斯的提醒,话说到中途才改口"Your----Mance".曼斯就乘机发明了“Your Mance"来开玩笑。

第八章 丹妮莉斯

    作者:George R.R. Martin

    翻译:husy

    平静的海水中,从划桨船那儿传来缓慢沉稳的鼓声,以及划桨的轻微沙沙声。巨大的商船随后呻吟起来,中间粗重的绳子紧紧绷起。拜力昂号疲软的帆可怜地从桅杆上悬垂下来。然而,即使如此,当她站在船楼上看着她的龙在晴朗的蓝天中互相追逐,丹妮莉丝·塔格里安从来不记得有这么快乐过。

    她的多斯拉克族人把海洋称作毒水,不信任他们的马不能饮用的任何液体。三艘船在卡斯起锚的那天,你会觉得他们是驶往地狱,而不是潘托斯。她勇敢而年轻的血盟骑手们注视着缩小的海岸线,眼睛瞪得又大又白,每个人都决心不在其他两人面前显露出惧怕,而她的侍女伊莉和琪琪拼命抓住栏杆,每次轻微的颠簸,她们都向着外侧呕吐。丹妮的小小卡拉萨的其余部分都留在了甲板下面,宁愿与他们紧张的马作伴,而不是船周围可怕而没有陆地的世界。进入航行六天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包围了他们,她通过舱口听到他们的声音;马儿蹬踢嘶鸣,拜利昂号每次颠簸摇晃,骑手们就以轻微而颤抖的声音祈祷。

    然而没有风暴可以吓倒丹妮。她被称作暴风雨中降生的丹妮莉斯,因为她在遥远的龙石岛呼号着出世时,外面正有一场最巨大的暴风雨为了记忆中的威斯罗大陆而呼号,这场风暴如此狂烈,甚至括落了城堡围墙上的石像鬼,并将她父亲的舰队打成了木柴。

    狭海上常常有暴风雨,丹妮还是个小女孩时就曾经穿越过数十次,从一个自由城市到达另一个,赶在篡位者雇佣的杀手前面半步。她爱这海洋。她喜欢空气中刺鼻的咸味,以及只有苍穹覆盖的巨大海平面。这让她感到渺小,但也感到自由。她喜欢时而在拜力昂号边上一起游动的海豚,它们就像银色标枪一样穿透波浪,她还喜欢他们不时瞥见的飞鱼。她甚至喜欢水手,喜欢他们所有的歌谣与故事。有一次在航向布拉弗斯的途中,当她注视着船员们使劲拽下一面巨大的绿色船帆,她甚至想,如果成为一名水手该有多好。但当她告诉他的哥哥,卫赛里斯揪住她的头发,直到她哭出来。“你是龙之血脉,”他向她嘶喊。“是一条龙,不是什么臭烘烘的鱼。”

    他那样是个傻瓜,而且不止于此,丹妮想。如果他更加明智,更加耐心,那么驶向西方的人就会是他,去取回他理所应得的王座。卫赛里斯又笨又恶毒,她早已意识到,但有时候,她还是很想念他。不是他最后变成的那个残酷而懦弱的人,而是那个时而让她爬上他床的哥哥,那个给她讲七大王国故事的男孩,还说一旦他登上了王位,他们的生活将会如何更加美好。

    船长出现在她身边。“要是这艘拜力昂号能够象跟她同名的龙一样飞翔,陛下,”他用不纯正的瓦雷利亚语说,夹杂着浓重的潘托斯口音。“那么我们就不需要划桨,不需要牵引,也不需要祈祷有好的风了。”

    “正是如此,船长,”她微笑着回答,很高兴把这个人争取过来了。格罗莱船长就像他的主人伊利里奥·莫帕提斯一样,是个老潘托斯人,在他的船上搭载三头龙令他紧张得像个少女。数十桶海水仍然悬挂在船舷上,以防万一着火。起初格罗莱想要将龙关进笼子,丹妮为了平息他的忧虑同意了,但他们显得非常可怜,以至于她很快改变了主意,坚持要给他们自由。

    现在连格罗莱船长也对此感到高兴了。有一次小火,轻易就被扑灭了;然而,比起以前以萨度伦号的名字航行时,拜力昂号似乎突然少了许多老鼠。而她的船员们曾经又好奇又害怕,现在却开始对“他们”的龙感到异常强烈的骄傲,从船长到帮厨的小子,都喜欢看他们三个飞翔……尽管不及丹妮那么喜欢。

    他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自己,如果那巫婆说的是真的,他们可能是我仅有的孩子。

    威赛力昂的鳞片是新鲜的奶白色,他的角,翅骨和脊骨突顶端镶着深暗的金色,在阳光下象金属一样闪闪发光。雷加由夏天的绿色和秋天的古铜色构成。他们在船队上方翱翔,一大圈一大圈地盘旋,越升越高,都试图攀到另一个的上方。

    龙总是喜欢从高处攻击,丹妮已经知道。不管哪一个处在了另一个与太阳之间,他都会折起翅膀啸叫着俯冲下来,然后他们互相扣住,纠缠成一团鳞甲,一边自天空翻滚下落,一边舞爪甩尾。他们第一次这么做的时候,她害怕他们想要杀死对方,但那只是活动一下筋骨。一旦溅入海里,他们就会分开,并再次飞起,咝咝尖叫着,当翅膀在空中舞动时,海水从他们身上散成雾气蒸腾起来。卓耿也在天上,然而不在视线之内;他也许在捕猎,领先数里,或者在数里之后。

    他总是很饥饿,她的卓耿。饥饿,并且迅速成长。再过一两年,他也许就大到可以骑乘了。然后我就不需要船来渡过咸涩的大海了。

    但那个时候还没到来。雷加和威赛力昂的大小跟小狗差不多,卓耿只是稍微大一点,任何一条狗都会比他们重;他们全是翅膀,脖子和尾巴,比看起来要轻。因此,丹妮莉斯·塔格里安必须依靠木头,风和帆布带她回家。

    迄今为止,木头和帆布为她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但变幻无常的风成了叛徒。六天六夜,他们都没有风,现在,第七天来临了,仍然没有一丝气息鼓起他们的帆。幸运的是,伊利里奥总督派给她的船中有两艘是划桨商船,每艘都有两百支桨,还有一批强壮的桨手来划它们。但巨大的商船拜力昂号是基调不同的另一支曲子;一条象大母猪一样笨重宽阔的船,有着极大的容量,还有巨大的帆,但没有风一点用也没有。瓦加号和梅拉克斯号放出绳索来拖拽她,但她缓慢而痛苦地前进。所有三艘船都挤满了人,负担沉重。

    “我看不到卓耿,”乔拉·莫蒙特来到前甲板,跟她站在一起后说。“他又迷路了吗?”

    “我们才是迷路的,爵士。卓耿不喜欢这样象婴儿一样地爬行,跟我一样不喜欢。”她的黑龙比其他两条胆大,他第一个在水面上展翅试飞,第一个从一艘船飞到另一艘,第一个飞入浮云消失不见……而且第一个捕杀。飞鱼刚破出水面,就被包裹在一道火焰中,然后被攫住,被吞咽。“他会长到多大?”丹妮好奇地闻。“你知道吗?”

    “在七大王国中,传说有的龙长大到可以从海里把巨大的海怪抓上来。”

    丹妮笑了。“那将是令人惊叹的景观。”

    “这只是一个传说,卡丽斯,”她的流放骑士说道。“还有传说,有些睿智的老龙活了一千年。”

    “那么,龙能活多久?”她抬起头,威赛力昂低低地飞扑向船,他的翅膀缓缓地拍打,扇动疲软的船帆。

    乔拉爵士耸耸肩。“一条龙的天然寿命是人的许多倍,或者说那些诗歌让我们如此相信……但七大王国里人们最熟悉的龙是属于塔格里安家族的。他们为了战争而被养大,也在战争中死去。杀死一条龙不是容易的事,但是可以做得到。”

    侍从白胡子站在船首像边上,一只枯瘦的手蜷曲着握住高高的硬木手杖,他转向他们说,“黑色恐惧拜力昂在安抚者伊希利斯统治时期死去的时候是两百岁。他如此巨大,甚至可以吞下整头野牛。龙从不停止生长,陛下,只要他有食物和自由。”他的名字是阿斯坦,但壮贝沃斯叫他白胡子,因为他有苍白的胡须,现在几乎所有人都这么叫他。他比乔拉爵士高,虽然没有那么发达的肌肉;他的眼睛是一种浅蓝色,他的长胡子象雪一样白,象丝绸一样顺滑。

    “自由?”丹妮好奇地问。“你指什么?”

    “在君临城,你的先祖为他们的龙盖了一栋圆顶巨堡。它被称作龙窟。它仍然矗立在雷尼斯山的山顶上,尽管现在已经完全成为了废墟。那是往昔王室的龙居住的地方,好像一个巨穴,有着非常宽阔的铁门,三十个骑士可以并肩骑马通过。然而即使如此,大家注意到,龙窟里的龙从没有达到过他们祖先的大小。学士们说,这是因为他们四周的墙,以及头上的大圆顶。“

    “如果墙可以限制我们的体积,农民就会都很矮小,而国王都象巨人那样高大,”乔拉爵士说。“我见过小屋子里出生的大个子,也见过城堡里居住的矮子。”

    “人是人,”白胡子回答。“龙是龙。”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以示轻蔑。“真是渊博。”流放骑士不喜欢这个老人,从一开始他就清楚地表现出来。“不管怎么说,你对龙了解些什么呢?”

    “很少,那是没错。但我当初在君临城效力的时候,铁王座上坐的是伊利斯国王,而正殿墙上的巨龙头骨俯视着他从下方走过。”

    “卫赛里斯说起过那些头骨,”丹妮说。“篡位者将它们取下,藏起来了。他不堪忍受它们俯视着他坐在偷来的王座上。”她招手让白胡子靠近。“你有没有碰到过我的父王?”国王伊利斯二世在她女儿出生前就死了。

    “我曾有过如此巨大的荣幸,陛下。”

    “你觉得他善良温和吗?”

    白胡子尽力掩饰他的感受,但这些感受还是从他脸上清楚地显露出来。“陛下他……经常很和善。”

    “经常?”丹妮笑了。“但不是一直?”

    “对于他认为是敌人的,他会非常残酷。”

    “智者不会让国王成为敌人,”丹妮说。“你也了解我哥哥雷加吗?”

    “据说没有人真正了解雷加王子。然而我有机会在比武大会上见过他,经常听见他弹奏他那把带着银弦的竖琴。”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在某次丰收庆祝会上,和千百个旁人一起吧。接下来你该宣称自己是他的侍从了。”

    “我没这么宣称,爵士。米尔斯·穆顿是雷加王子的侍从,之后是里查·隆莫斯。当他们赢得自己的马刺后,他亲自为他们授封,而他们一直是他紧密的伙伴。年轻的柯宁顿伯爵也跟王子很亲近,但他最老的朋友是阿瑟·丹尼。”

    “晨曦之剑!”丹妮愉快地说。“卫赛里斯曾经说起过他那把不同寻常的白剑。他说阿瑟爵士是全国唯一可以跟我们的兄长相比拟的骑士。”

    白胡子低下头。“我没有资格质疑卫赛里斯王子的话。”

    “国王,”丹妮纠正说。“他是国王,虽然从没统治过。卫赛里斯三世。但你是什么意思?”他的回答不是她所期望的。“乔拉爵士曾经称雷加为最后的巨龙。他被如此称谓必然是一个无可匹敌的战士,对吧?”

    “陛下,”白胡子说,“龙石岛的王子是一位极强大的战士,但是……”

    “继续,”她催促说。“你可以坦白地跟我说。”

    “遵命。”老人斜倚在他的硬木手杖上,皱起了眉头。“一个无敌的战士……那是动听的言词,陛下,但言词不能赢得战斗的胜利。”

    “剑能赢得战斗的胜利,”乔拉爵士生硬地说。“而雷加王子知道如何使用。”

    “他确实知道,爵士,不过……我见过上百次的竞技赛与战争,比我愿意见到的还多,无论一个骑士如何强壮,如何迅捷,如何熟练,总是有其他人可以跟他相匹敌。一个人可以赢得一场比武的胜利,然后迅速在下一场落败。草地中一个打滑的小点,或者你前一天晚餐吃的东西,也许就意味着失败。风向的改变也许会赐予你胜利。”他瞥了乔拉爵士一眼。“或者手臂上缠绕着女士赠予的信物。”

    莫蒙特脸色一沉。“小心你说的话,老头。”

    丹妮知道,阿斯坦曾经在兰尼斯港见过乔拉爵士战斗,在那次比武中,莫蒙特手臂上缠绕着女士赠予的信物,赢得了胜利。她也赢得了那位女士;亥陶阿家族的林妮斯,他的第二个妻子,美丽而出身高贵……但她毁了他,又抛弃了他,如今对他来说,关于她的记忆是一种痛苦。“友善一点,我的骑士。”她将一只手搭在乔拉的手臂上。“阿斯坦并不想冒犯,我肯定。”

    “遵命,卡丽斯。”乔拉爵士的声音很不情愿。

    丹妮转回身面对侍从。“我不大了解雷加。只有卫赛里斯讲的故事,而我们的兄长死时,他是个小男孩。他究竟什么样?”

    老人考虑了一会儿。“有才干。那是最重要的。坚定,谨慎,尽职,诚实。关于他有个故事……但无疑乔拉爵士也知道。”

    “我想听你说。”

    “如您所愿,”白胡子说。“作为一个小男孩,龙石岛的王子好学得有点过分。他很早就识字读书,以至于人们说他在蕾拉王后肚子里时,王后一定吞下了书本和蜡烛。雷加对于其他孩童的玩乐没有兴趣。学士们惊异于他的智慧,但他父亲的骑士们则酸溜溜地开玩笑说,神佑之拜勒重生了。直到有一天,雷加王子从他的书卷里发现了某些东西而改变了他。没人知道那是什么,只知道有一天一大早,那孩子突然出现在操场上,那时骑士们正在穿戴盔甲。他走向武器教官威勒姆·达利爵士,说道,“我需要剑和甲。看来我必须成为一个战士。”

    “他是一个战士!”丹妮愉快地说。

    “他确实是。”白胡子鞠了一躬。“请原谅,陛下。我们说到战士,而我看到壮贝沃斯上来了。我必须去服侍他。”

    丹妮扫了一眼船后面。那个宦人正从船中间的扶手爬上来,体积庞大,动作却灵敏。贝沃斯虽然矮,但很宽,足足十五石的脂肪与肌肉,他硕大的棕色肚子上纵横交错都是淡淡的白色疤痕。他穿着松松垮垮的裤子,一条丝质黄腰带,一件点缀着铁扣子的皮背心小得荒唐可笑。“壮贝沃斯饿了!”他向着所有人吼叫,并不针对某个特定的人。“壮贝沃斯现在要吃东西!”他转过身,发现了前甲板上的阿斯坦。“白胡子!你得给壮贝沃斯拿吃的来!”

    “你可以走了,”丹妮告诉侍从。他又鞠一躬,然后离开了,去服侍那个他为之效力的人。

    乔拉爵士注视着,坦率诚实的脸上蹙起眉头。莫蒙特个子大而结实,有着强硬的下颚和厚厚的肩膀。他无论怎么说也不是一个英俊的人,但却是丹妮所认识的最真诚的朋友。“如果你意识到这老人说的话是经过一番添油加醋的,那就很明智,”当白胡子走出耳力所能听见的范围,他告诉她说。

    “女王必须聆听所有人的话,”她提醒他。“出生高贵的与出生低下的,强壮的与柔弱的,高尚的与堕落的。一个人的声音也许会欺骗你,但许多人的声音中总会找得到真相。”那是她从一本书里读到的。

    “那么听听我的声音吧,陛下,”流放骑士说。“这个白胡子阿斯坦在欺骗你。作为一个侍从,他太老了,侍奉这样一个呆头呆脑的宦人,他也太言谈得体了。

    那看起来确实很怪,丹妮不得不承认。壮贝沃斯以前是个奴隶,在米林的斗技场中被抚养长大,并接受训练。伊利里奥总督将他派来护卫她,或者至少贝沃斯如此声称,而她也确实需要护卫。铁王座上的篡位者给任何能杀死她的人提供土地和爵位。已经有过一次企图了,以一杯毒酒。她越接近威斯罗,再次遭到攻击的可能性就越大。以前在卡斯,术士皮亚特·普里派了一个悔伤者,来为尘埃之宅中被她烧毁的不死之灵报仇。据说,术士们从来不会忘记一件错事,而悔伤者们杀人从来不会失败。大多数多斯拉克人也与她对立。卓戈卡奥的寇现在都带领着他们自己的卡拉萨,一旦看到她那队小小的人马,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攻击,屠杀及奴役她的人民,并把丹妮本人拖回多斯拉克城,理所当然地让她加入多斯卡林的枯瘦老妪们。她曾希望夏洛·修罕·达索斯不是敌人,但这个卡斯商人觊觎她的龙。还有暗影奎丝,那个戴红漆面具的怪异女子,以及她那神秘的忠告。她也是敌人吗?还是只不过是个危险的朋友?丹妮说不上来。

    乔拉爵士把我从下毒者手中救出,而白胡子阿斯坦替我挡住了蝎尾怪。也许壮贝沃斯会在下一次救我。他的个子非常巨大,有着象小树一样的胳膊,而一把巨大的弯刀如此锋利,他甚至可以拿它来刮胡子,虽然毛发从他那光滑的棕色脸颊上长出来是不大可能的。然而他也象个小孩一样。作为一个保护者,他还缺少很多东西。谢天谢地,我还有乔拉爵士和血盟骑手。而且,不要忘记,还有我的龙。随着时间过去,龙将成为她最强大的护卫,正如三百年前,他们曾经是征服者伊耿以及他妹妹们的护卫一样。然而目前,他们给她带来的危险多过保护。整个世界只有三头活着的龙,而那些都是她的;他们是奇迹,是恐惧,也是无价之宝。

    她正在考虑接下来说什么的时候,感到颈项背后一阵凉气,一缕银亮金色的头发松散下来,在她的额头飘荡。上方,帆布动起来了,嚯嚯作响,整个拜力昂号上突然爆发出一阵响亮的呼声。“风!”水手们喊道。“风回来了,风!”

    丹妮抬头望向大商船鼓胀波动的帆,绳索紧紧绷起,来回敲打,弹奏出漫长的六天来他们一直期盼的甜美乐曲。格罗莱船长冲向船尾,喊叫着发号施令。连壮贝沃斯也袒露着大肚子,稍稍舞蹈了一下。“诸神保佑!”丹妮说。“你看到了吗,乔拉?我们再次上路了。”

    “是的,”他说,“但去哪里,女王陛下?”

    风吹了一整天,一开始持续地从东方吹来,然后是狂乱的阵风。太阳落下时闪耀着红光。我离威斯罗仍然有半个世界那么远,丹妮提醒自己,但每过一个刻,就拉近一些。她试图想象,当第一眼看到那片她注定将要统治的土地,会是什么感受。那将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海岸,我知道。怎么可能不是这样呢?

    但是那天深夜,当拜力昂号在黑暗中穿梭,丹妮交叉双腿坐在船长室中自己的床铺上,正在喂她的龙——“即使在海上,”格罗莱曾非常客气地说过,“女王仍然优先于船长”——这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伊莉已经在她的床铺下面睡了,(三个人睡太挤了,而今晚轮到琪琪跟她的卡丽斯共享柔软的羽毛床),但侍女听到敲门声,还是起身走向门口。丹妮拉起一条床单,揉进胳膊底下。她赤裸着身子,没有料到在这个时刻会有访客。“进来,” 她说道,她看见乔拉爵士站在外面,一盏摇曳的灯下。

    流放骑士低下头走了进来。“陛下。我很抱歉打扰您的睡眠。”

    “我没有睡,爵士。过来看一看。“她从膝盖上的小碗里拿出一块咸肉,举起来让她的龙看见。他们三个都饥饿地盯着肉。雷加展开绿色的翅膀,激起一阵风,而威赛力昂的脖子前后伸缩,跟随着她手的移动,仿佛一条苍白的长蛇。“卓耿,”丹妮轻柔地说,“扎克里斯。”随后,她将肉扔到空中。

    卓耿的动作比出击的眼镜蛇还快。火焰从他的嘴里呼号着射出,橙色,鲜红色和黑色掺杂在一起,在那块肉开始坠落前将它烤焦。当他尖锐的黑牙猛然咬住肉,雷加的头飞快地伸过来,仿佛要从他哥哥口中偷取战利品,但卓耿吞下肉,尖声喊叫,较小的绿龙只能沮丧地发出咝咝的声响。

    “别这样,雷加,”丹妮一边恼怒地说,一边在他头上拍打了一下。“你已经吃下最后一块了。我不要贪婪的龙。”她向着乔拉爵士微笑。“我再也不需要在火盆上为他们烤肉了。”

    “我已经看到了。扎克里斯?”

    所有三头龙听到那个词,都将头转向声音的来源,威赛力昂放出一道淡金色的火焰,令乔拉爵士快速退后了一步。丹妮咯咯笑起来。“小心那个词,爵士,否则他们可能会把你的胡子烧掉。在古瓦雷利亚语中,那是“龙焰”的意思。我要选择一个没人会碰巧说出来的命令。”

    莫蒙特点点头。“陛下,”他说,“我不知道能否私下说几句?”

    “当然。伊莉,稍稍离开我们一会儿。”她将手放在琪琪裸露的肩膀上,把这另外一个侍女摇醒。“你也是,亲爱的。乔拉爵士需要跟我谈话。”

    “是,卡丽斯。”琪琪从铺位上翻个身,赤裸着身子打了个哈欠,她浓密的黑发从头上披散下来。她迅速穿上衣服,跟伊莉一起离开,并在身后关上了门。

    丹妮把剩余的咸肉给了龙,让他们去挣抢,然后她拍了拍身边的床。“坐吧,善良的骑士,告诉我是什么困扰着你。”

    “三件事。”乔拉爵士说。“壮贝沃斯。那个白胡子阿斯坦。还有将他们派来的人,伊利里奥·莫帕提斯。”

    又来了?丹妮把床单拉高一点,一端搭到肩上。“那是为什么?”

    “卡斯的术士们告诉过你,你将遭到三次背叛,”流放骑士提醒她,此时威赛力昂和雷加开始互相又抓又咬。

    “一次为了鲜血,一次为了金钱,还有一次为了爱。”丹妮应该不会忘记。“米莉·马兹·杜尔是第一次。”

    “那意味着还剩下两个叛徒……现在这两个人出现了。是的,我觉得这很令人困扰。不要忘记,罗伯特向能够杀死你的人提供爵位。”

    丹妮向前倾身,抓住威赛力昂的尾巴,将他拖离其绿色的兄弟。她移动的时候,毯子从胸前掉落下来。她赶紧抓住它,再次盖住自己。“篡位者死了,”她说。

    “但他儿子接替他的位置继续统治。”乔拉爵士抬头凝视,他深色的眼睛遇上了她自己的。“一个尽职的儿子会为他的父亲付债。即便是血债。”

    “这个男孩乔弗里也许想要我死……如果他记得我还活着的话。那跟贝沃斯和白胡子阿斯坦有什么关系?那老人甚至连剑也不佩戴。你都看到的。”

    “是的。我还看到他使用那根手杖是多么熟练。记得他在卡斯是怎样杀死蝎尾怪的吗?他要敲碎你的喉咙可能也一样容易。”

    “可能,但他没有,”她指出说。“是那会蛰人的蝎尾怪要杀死我。他救了我的命。”

    “卡丽斯,你没觉得白胡子和贝沃斯也许跟杀手是串通的吗?这完全有可能是个计策,为了赢得你的信任。

    她突然爆发的笑声让卓耿咝咝叫起来,而威赛力昂拍打着翅膀跃到了舷窗上他的栖息处。“这个计策很有效。”

    流放骑士没有对她回以笑容。“这些是伊利里奥的船,伊利里奥的船长,伊利里奥的水手……而壮贝沃斯和阿斯坦也是他的人,不是你的。”

    “伊利里奥总督过去保护过我。壮贝沃斯说,当听到我哥哥死时,他哭了。”

    “是的,”莫蒙特说,“但他是为了卫赛里斯哭呢,还是为了利用他制订的计划?”

    “他的计划不需要改变。伊利里奥总督是塔格里安家族的一位朋友,而且很富有……”

    “他并非生来富有。据我观察,这个世界上没人因为仁慈而变得富有。术士们说第二次叛变将是为了金钱。除了钱,伊利里奥·莫帕提斯还有什么更喜欢的东西吗?”

    “他的皮。”屋子另一头,卓耿不安地挪动着,热汽从他的嘴里升起。“米莉·马兹·杜尔背叛了我。为此,我将她烧毁。”

    “米莉·马兹·杜尔处于你的权力掌控之下。在潘托斯,你将处于伊利里奥的权力掌控之下。那不一样。我了解你,也了解总督。他是个狡猾的人,而且聪明——”

    “如果我想赢得铁王座,就需要聪明的人在我周围。”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那个试图毒死你的酒贩子也是聪明人。聪明人总是酝酿野心勃勃的阴谋。”

    丹妮收起腿,置于毯子下面。“你会保护我。你和我的血盟骑手。”

    “四个人?卡丽斯,你相信自己了解伊利里奥·莫帕提斯,很好。但你坚持要被自己不了解的人所环绕,比如那个臃肿的宦人和世界上最老的侍从。从皮亚特·普里和夏洛·修罕·达索斯那儿吸取教训吧。”

    他的意图是好的,丹妮提醒自己。他为了爱全力而为。“在我看来,不信任任何人的女王跟信任所有人的女王一样愚蠢。我接受每个人为我效力都是一次冒险,这点我明白,但我怎么可能不冒这样的风险就赢得七大王国呢?我就靠一个流放骑士和三个多斯拉克血盟骑手去征服威斯罗吗?”

    他的下颚摆出顽固的姿态。“你的道路是危险的,我不否认这点。但如果你信任每一个遇到的说谎者和阴谋家,结局就会象你的兄长们一样。”

    他的固执令她恼怒。他就像对待小孩子一样对待我。“壮贝沃斯连如何去吃自己的早餐都无法策划。而白胡子阿斯坦曾向我撒过什么谎吗?”

    “他跟自己假扮的身份不一样。他跟你说话比任何一个侍从都胆大,没有一个侍从敢于如此。”

    “在我的命令下,他坦率直言。他认识我哥哥。”

    “许许多多人都认识你哥哥。陛下,在威斯罗,国王侍卫队的队长在小议会上占一席之地,不仅以武器,同时也以智慧为国王效力。如果我是您的首席女王侍卫,我请求您,听我说完。我有个计划向*您*提议。”

    “什么计划?告诉我。”

    “伊利里奥·莫帕提斯要你回去潘托斯,在他的屋檐底下。很好,就去他那儿……但时间由你自己决定,而且不是孤身一人。让我们看看这些新臣民究竟有多忠诚,多顺从。命令格罗莱改变航线,前往贩奴商海湾。”

    丹妮不确定她究竟是否喜欢那样。她听说过云凯,米林和阿斯塔帕这些奴隶制大城市中的人肉市场,有关于此的每一件事都让人心惊胆战。“贩奴商海湾有什么,我为什么要去那儿?”

    “一支军队,”乔拉爵士说。“如果壮贝沃斯这么合你的意,你可以从米林的斗技场里再买几百个象他那样的……但我要驶往的是阿斯塔帕。在阿斯塔帕,你可以买无垢者。”

    “戴着青铜尖顶帽的奴隶?”丹妮曾在自由城市见过无垢者卫兵,在总督,执政官和领主们的大门前站岗。“我为什么要无垢者?他们甚至不骑马,而且大多数都很胖。”

    “你在潘托斯和米尔可以看到的无垢者都是普通的家族卫兵。那是轻松的任务,而且,不管怎么说,宦人倾向于发胖。食物是他们能够有的唯一嗜好。通过几个年老的家族奴兵来判断所有无垢者就像通过白胡子阿斯坦来判断所有侍从一样,陛下。您知道克霍三千兵的故事吗?”

    “没有。”床单从丹妮的肩头滑落,她将它拉回原位。

    “那是四百多年前,多斯拉克人刚刚从东方骑马而来,沿途洗劫焚烧每一个城镇。领导他们的卡奥叫做特莫。他的卡拉萨不像卓戈的那么大,但也够大的了。至少五万人。他们中有一半是发辫里铃铛叮铛作响的战士。

    “克霍人知道他来了。他们加固城墙,增加一倍卫兵,另外还雇了两个自由佣兵团,亮帜兵团和次子兵团。还有,他们派人去阿斯塔帕买了三千无垢者,几乎就象是马后炮一样。然而,他们经过长途行军回到克霍,当他们接近的时候,看到了烟尘,听到了远处战斗的喧嚣声。

    “无垢者到达城市时,太阳已经落下。乌鸦和狼正在城墙下享用克霍重骑兵剩下的遗体。亮帜兵团和次子兵团已经逃走,就象雇佣兵在面对强弱悬殊,毫无获胜希望的情况下惯常的行为一样。随着黑暗降临,多斯拉克人撤回他们自己的营地里饮酒,跳舞和欢宴,但毫无疑问,第二天他们会回来冲击城门,猛攻城墙,然后强暴,劫掠,奴役,随他们喜好。

    “但到了破晓时分,当特莫和他的血盟骑手们带领着他们的卡拉萨走出营地,他们发现三千名无垢者在城门前排好了队,黑山羊旗帜在他们头顶飞扬。但如果你了解多斯拉克人的话,如此小的一支部队,很容易被两面包抄。这些是步兵,而步兵只适合被践踏。

    “多斯拉克人发起了冲锋。无垢者们紧握盾牌,压低长矛,稳稳地站着。面对两万尖声呼号,头发里系着铃铛的人,他们稳稳地站着。

    “多斯拉克人冲锋了十八次,他们在那些盾牌和长矛面前,就像波浪在岩石岸边一样溃散。特莫三次派他的弓箭手们轮番射击,箭象雨点般撒向这三千兵,但无垢者们只是举起盾牌,挡在头上,直到箭雨过去。最后,他们只剩下了六百人……但有超过一万二千个多斯拉克人倒在战场上死去,包括特莫卡奥,他的血盟骑手们,他的寇们,以及他所有的儿子。第四天早晨,新卡奥带领幸存者庄严地列队走过城门。一个接一个,每个人都割断自己的辫子,扔到三千兵脚下。

    “自从那天之后,克霍的城市守卫完全由无垢者组成,他们每个人都拿着高高的长矛,上面挂着一束人类的发辫。

    “那就是你将在阿斯塔帕找到的东西,陛下。在那儿上岸,然后继续由陆路向潘托斯前进。那将花较长时间,是的……但是当你跟伊利里奥总督一起用餐时,将有上千把剑为你撑腰,而不是只有四把。”

    这其中包含着智慧,是的,丹妮想,但是……“我怎么能买到一千名奴隶战士呢?我所有的只是一顶王冠,玉石兄弟会给我的。”

    “象在卡斯一样,龙在阿斯塔帕也将是一个伟大的奇迹。贩奴商们也许会赠你大量礼物,就象卡斯人一样。如果不是……这些船上不止有你的多斯拉克人和他们的马。它们在卡斯装载了贸易品,我清点过一遍货仓,亲眼看到的。一匹一匹的丝绸,一捆一捆的虎皮,琥珀和翡翠的雕刻品,藏红花粉,没药……奴隶很便宜,陛下。虎皮很昂贵。

    “那些是伊利里奥的虎皮,”她抗议道。

    “伊利里奥是塔格里安家族的朋友。”

    “那就更不应该偷他的货物了。”

    “如果富裕的朋友不能将他们的财富交给您处置,那他们有什么用呢,女王陛下?如果伊利里奥总督拒绝你,他只是有着四重下巴的夏洛·修罕·达索斯。如果他真诚地投入你的事业,就不会舍不得给你三船贸易品。除了替你买来第一支军队,他的虎皮还有什么更好的用处呢?”

    那是事实。丹妮感到一阵上涨的激动。“这么长的征途,会有危险……”

    “海上也有危险。海盗船在南方航线上寻猎,而瓦雷利亚以北的烟雾海有恶鬼出没。下一次风暴可能会令我们沉没或者将我们击碎,海怪也许会将我们拖下海底……或者我们可能发现自己再次因无风而停滞不前,在等待着风括起时渴死。一次行军也许会有不同的危险,女王陛下,但并不会有更大的危险。”

    “但如果格罗莱船长拒绝改变航线怎么办?还有阿斯坦,壮贝沃斯,他们会做什么?”

    乔拉爵士站起身。“也许是时候让你自己去发现了。”

    “是的,”她决定了。“我会的!”丹妮将床单往后一扔,从床铺上跳起来。“我要立即见船长,命令他驶向阿斯塔帕。”她弯腰打开自己的箱子,抓起离手最近的一件外套,和一条磨砂丝质长裤。“把我的勋带给我,”她一边命令乔拉,一边把丝裤子拉过臀部。“还有我的背心——”她转身才开始说,乔拉爵士的胳膊就搂住了她。

    “哦,”她刚来得及说出这一个字,他就将她拉近,把他的嘴唇压在了她的唇上。他闻起来是一股汗味,咸味和皮革的味道,他将她紧紧压向自己,短上衣上面的铁扣子嵌入她赤裸的**。他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同时另一只手顺着她的脊椎向下滑至细小的后腰,虽然她没有说可以,但她的嘴张开来,让他的舌头伸入。他的胡子很扎人,她想,但他的嘴很甜美。多斯拉克人不留络腮胡子,只有嘴唇上的长髯,而在此之前,只有卓戈卡奥亲吻过她。他不能这么做。我是他的女王,不是他的女人。

    这是长长的一吻,尽管丹妮说不出有多久。当结束的时候,乔拉爵士放开她,她快速退后一步。“你……你不该……”

    “我不该等这么久的,”他替她说完。“我在卡斯就该吻你的,在枯骨之城。我在红色荒漠就该吻你的,每日每夜。你天生就该被亲吻,频繁而温柔。”他的眼睛正看着她的**。

    丹妮出她的乳头出卖她之前用手盖住了它们。“我……那不合适。我是你的女王。”

    “我的女王,”他说,“也是我见过最勇敢,最甜美,最美丽的女人。丹妮莉斯——”

    “陛下!”

    “陛下,”他让步了,“龙有三个头,记得吗?自打从尘埃之宅的术士们那儿听说这句话以来,你一直疑惑于此。好吧,这就是它的意义:拜力昂,梅拉克斯和瓦加,分别由伊耿,蕾妮斯和威赛妮娅骑乘。塔格里安家族是一条有三个头的龙——三条龙,和三个骑手。”

    “是的,”丹妮说,“但我的哥哥们死了。”

    “蕾妮斯和威赛妮娅不仅是伊耿的妹妹,还是他的妻子。你没有了哥哥,但你可以有丈夫。我确凿地告诉你,丹妮莉斯,整个世界也没有一个人及得上我对你一半的真诚。”

第九章 布兰

    山脊陡峭地从地面斜向上方,那是一条岩石与土壤的长坡道,形状象个爪子。一些树附着在较低的斜坡上,有松树,山楂树和岑树,但较高处的地面没有植被覆盖,山脊突兀地耸立在多云的天空背景下。

    他能感受到古老的岩石在呼唤他。他向上跑去,一开始是轻松的慢跑,然后越跑越快,越跑越高,斜坡在他强壮的腿下逐渐后退。鸟儿在他跑过时从树枝间突然飞散开来,一边挥舞着爪子,一边扇动着翅膀,飞向空中。他能听见风在高处的树叶间叹息,能听见松鼠互相唧唧喳喳地谈话,甚至还能听见一颗松果翻滚着掉落到林间地面上发出的声响。气味象一首歌曲一样环绕着他,一首填充于美好的绿色世界中的歌曲。

    沙砾在他的爪子下面飞扬,他前进了最后几尺,站立在顶峰。太阳挂在高高的松树上方,巨大而鲜红,他的下方,树林和山丘连绵不断地向远方延伸,直到视线和嗅觉的尽头。一只鸢在极高处盘旋,成为粉红色天空映衬之下的一个黑影。

    王子。人声突然映入他的脑中,但他可以感觉到其中的贴切。绿色世界的王子,狼林的王子。他强壮、敏捷、凶猛,所有生活在美好的绿色世界中的生物都害怕他。

    下方远处,树林底下有什么东西在树间移动。他瞥见灰影一闪,然后又消失了,但这已足够让他的耳朵竖立起来。下面一条水流湍急的小溪边,又一条身影奔跑着掠过。是狼,他知道。他的小个子亲族,正在寻找猎物。现在,王子可以看到更多的影子,他们有着敏捷的灰色爪子。一个族群。

    他也有一个族群,曾经有过。他们曾有五个,还有第六个站在一侧。他内心深处埋藏着一些对于声音的印象,那是人们赋予他们的,用来区分他们,但他了解他们不是通过声音。他记得他们的气味,他的兄弟姐妹们。他们都有相似的气味,同一族群的气味,但每一个又互不相同。

    王子感觉到他那容易生气的弟弟就在附近,眼睛闪动着炽热的绿光,尽管他已经有许多次狩猎没见到他了。然而,随着每一次日落,他变得越来越远,而他成了最后一个。其他的则散落得更遥远,就像被狂风吹起的树叶。

    然而他时而可以感觉到他们,仿佛他们仍在一起,只不过被一块石头或一株树挡住了视线。他嗅不到他们,也听不到他们夜间的嚎叫,但他感觉到他们都在背后支持他……除了失去的那个姐妹。当想起她时,他的尾巴低垂下去。现在是四个,不是五个了。四个再加一个,加上白色而沉默的那个。

    这些树木属于他们,积雪的斜坡,嶙峋的山丘,巨大的绿色松树和长着金色叶子的橡树,湍急的溪流和蓝色的湖泊,边缘镶着白色霜冻。但他的姐姐离开原野,走进了人类用石头建造的殿堂,在那儿统治的是另一种捕猎者,而一旦进入了那些殿堂,就很难再找到出来的路。狼之王子记起了这些。

    风向忽然变了。

    鹿,恐惧,还有血。猎物的气味激起了他内在的饥饿。王子又嗅了嗅空气,转过身,然后他启动了,沿着山脊顶端跃驰,下颚半张半合。山脊另一端比他上来的地方要险峻,但他在岩石,树根和腐叶中稳健地飞奔,冲下山坡,穿过树林,大步前进,地面逐渐后退。那气息拖拽着他向前,愈行愈快。

    当他到达的时候,那头鹿已经倒下,濒临死亡,周围环绕着八个他的灰色小个子亲族。族群的首领已经开始用餐,雄性先吃,然后是他的雌性配偶,轮流从他们猎物的红色下腹部撕下肉来。其余的都耐心地等待着,除了最后那个小尾巴,他在离其他狼几步远的地方警惕地踱着圈,他自己的尾巴压得低低的。他将是最后一个吃的,不管兄长们留给他什么。

    王子处在下风口,因此他们没有感觉到他,直到他跳上一段坠落的圆木,就在距离他们进食之处六步远的地方。小尾巴第一个看见他,可怜地呜咽了一声,悄悄溜走了。除了领头的雄性和雌性,他族群里的兄弟们转身面对声音的来源,龇牙咧嘴地咆哮着。

    作为回应,巨狼以一声低沉的吼叫以示警告,也向他们展示了自己的牙。他比他的亲族们体型大,是瘦骨嶙峋的小尾巴的两倍,比两个族群首领大一半。他跳下来,跃入他们中间,其中三个落荒而逃,消失在灌木丛中。

    另一个朝他袭来,张嘴就咬。面对攻击,他迎头而上,当他们相遇时,他的下颚咬住了那头狼的腿,将他甩到一边,他一边尖叫,一边一瘸一拐地走着。

    然后要面对的只有那领头的狼了,巨大的灰色公狼,嘴上带着刚从猎物柔软的腹部而来的新鲜血液。他的嘴边还有些许白色,表明他是一头老狼,但当他的嘴张开,红色的唾液从齿间滴落。

    王子想,他不惧怕,跟我一样。那将是一场恶斗。他们互相扑向对方。

    他们打斗了很久,同在树根,岩石,落叶以及散落的猎物内脏中翻滚,用牙齿和爪子互相撕扯,他们有时会分开,互相绕着圈子,然后猛冲上去再次接战。王子个子比较大,而且强壮得多,但他的亲族有一个族群。雌狼紧挨着他们附近巡游,边嗅边咆哮着,一旦她的配偶受伤脱离战斗,她就会挺身而出。其他的狼也不时冲进战圈,趁着王子扭向另一侧时咬他的腿或者耳朵。其中一头令他如此愤怒,以至于他象一团黑影般凶猛地扑过去,撕开了攻击者的喉咙。此后,其他的狼都保持着距离。

    当最后一丝红光从绿色和金色的枝叶间透淅过来,那头老狼疲惫地躺倒在泥土中,翻身暴露出他的喉咙与腹部。那意味着他投降了。

    王子嗅了嗅他,舔去皮毛和伤口中的血。老狼轻声呜咽一下,巨狼转身离开了。他现在很饿,而猎物是他的了。

    “阿多。”

    这突如其来的声响令他停下来吼了一声。狼群绿色和黄色的眼睛注视着他,在白昼最后的余光中闪亮。他们都没有听见。那是一阵怪异的风,只在他的耳中吹响。他将爪子埋进鹿的肚子里,撕下一大块可以塞满嘴的肉。

    “阿多,阿多。”

    不,他想道。不,我不要。那是一个男孩的思维,不是巨狼的。森林在他四周阴暗下来,只剩下树木的阴影和他亲族闪烁的眼睛。透过那些眼睛,他看到后面是一个大个子男人咧着嘴的面孔,以及墙壁上点缀着白点的石窖。他舌头上浓郁温暖的血味消散了。不,不要,不要,我要吃,我要,我要……

    “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一边反复叫喊,一边来来回回轻摇他的肩膀。他试图动作轻柔一点,他总是试图轻柔一点,但阿多有七尺高,而且不知道自己有多强壮,他巨大的手摇晃得布兰的牙齿哒哒作响。“不!”他恼怒地喊道。“阿多,住手,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阿多停下来,看上去很不安。“阿多?”

    树林和狼消失了。布兰又回来了,回到一座古代了望塔底下潮湿的地窖中,这座塔一定早在千百年前就被废弃。它已经不大象一座塔了。即使是杂乱的石头上也已长满苔藓和常春藤,除非你恰好站在它们上面,否则几乎看不到它们。“摇坠塔”,这是布兰给它取的名字;然而,是米拉找到了向下通往地窖的路。

    “你去了太久了。”约因·里德十三岁,仅比布兰大四岁。约因个子也不比他大多少,最多不过高个两三英寸,但他说话腔调很严肃,这使得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更大,也更有智慧。在临冬城,老奶妈称他为“小祖父。”

    布兰对他皱了皱眉。“我要吃东西。”

    “米拉很快就会带晚餐回来。”

    “我厌倦了青蛙。”米拉是来自颈泽的食蛙人,因此布兰觉得不能责怪她抓了那么多青蛙,但即使如此……“我想要吃鹿肉。”有那么片刻,他记起了鹿的味道,血和肥美的生肉,他的嘴里生出了口水。我打赢战斗,得到了它。我赢了。

    “你有没有在树上留下印记?”

    布兰脸红了。约因总是要他在睁开第三只眼,披上夏天的毛皮时做些事情。抓挠树皮,逮一只兔子并在嘴里叼回来而不吃掉,将一些石头推成一条直线。无聊的事情。“我忘了,”他说。

    “你总是忘记。”

    这是事实。他本来打算去做约因要求的事,但是一旦他成为了一头狼,它们根本不再重要。总是有东西可看,有东西可嗅,还有整个绿色的世界供他捕猎。而且他可以奔跑!没有什么比奔跑更美好的事情了,在猎物后面奔跑则更甚。“我是王子,约因,”他告诉较年长的男孩。“我是丛林王子。”

    “你确实是王子,”约因轻声提醒他。“你还记得,是吗?告诉我你是谁。”

    “你知道的。”约因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但有时候,布兰就是想要揍他。

    “我要你说出来。告诉我你是谁。”

    “布兰,”他阴沉地说。残废布兰。“布兰登·史塔克。”瘸腿的男孩。“临冬城的王子。”焚毁倒塌的临冬城,人民被驱散,被屠杀。玻璃花园被砸碎,热泉水从断裂的墙中涌出,在太阳低下蒸腾。你怎么能够成为某个地方的王子,而这地方却永远也无法再见得到?

    “那谁是夏天?”约因提问。

    “我的巨狼。”他微笑着说。“绿色世界的王子。”

    “男孩布兰和巨狼夏天。那么,你们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喽?”

    “两个个体,”他叹道,“也是一个整体。”当约因变得象现在这样愚蠢的时候,布兰讨厌他。在临冬城,他要我做狼的梦,而现在我发现他总是召呼我回来。

    “记住,布兰。记住你自己,否则狼会吞没你。当你们相结合,在夏天的外皮底下,仅仅奔跑,狩猎和嚎叫是不够的。”

    那是为我好,布兰想。他喜欢夏天的外皮甚于自己的。如果不能披上你自己喜欢的皮,那么做一个换皮者又有什么好处呢?

    “你会记得吗?下次要在树上做记号。哪一棵树没有关系,只要你做了就行。”

    “我会的。我会记得的。如果你喜欢,我现在就能回去做。这次我不会忘记。”但我会先吃我的鹿,并再跟那些小狼打一阵子。

    约因摇摇头。“不。最好留下吃东西。用你自己的嘴。狼灵师不能靠他的动物所吃的东西过活。”

    你怎么知道?布兰忿忿地想。你从来没有做过狼灵师,你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阿多突然猛地站了起来,几乎将脑袋撞到拱形的天花板上。“阿多!”他一边喊,一边冲向门。在他到达前一刻,米拉推开门,走进他们的避难所。“阿多,阿多,”大个子马夫咧嘴笑着说。

    米拉十六岁,已经是一个**女子,但她站立身高不超过她弟弟。有一次,当布兰问她为什么没有长得更高,她告诉他,所有泽地人都是小个子。她长着棕色头发,绿色眼睛,身材跟男孩一样平,她走路柔和轻巧,让布兰只能干看着感到羡慕。米拉佩戴着一柄长而锋利的匕首,但她最喜欢的战斗方式是一手执一根细长的三叉蛙矛,另一手执一张编织而成的网。

    “有谁饿了吗?”她一边问,一边举起她的捕获物:两尾银色的小鲑鱼和六只肥青蛙。

    “我,”布兰说。但不要青蛙。在临冬城,在所有糟糕的事情发生之前,瓦德兄弟曾说过,吃青蛙会让你的牙齿变绿,胳膊底下长出苔藓。他在临冬城没有看见他们的尸体……但那儿有许多尸体,而且他们没有查看建筑物内部。

    “那我们马上就给你吃。你愿意帮我清洗猎物吗,布兰?”

    他点点头。要生米拉的气很不容易。她远比她弟弟令人愉快,而且似乎总是知道如何让他笑。没什么东西可以吓到她或者令她生气,噢,除了约因有时候会……约因·里德能够吓到大多数人。他穿一身绿色,眼睛象苔藓一样阴暗,而且他会做绿梦。约因梦到的事情会成真。除了一件事,他曾梦到我死了,而我没死。他只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死了。

    约因让阿多出去找木柴,然后在布兰和米拉清洗鱼跟青蛙的时候,为他们点起了一小堆火。他们用米拉的头盔当煮锅,将猎物切成小丁,加入水和阿多找到的一些野生洋葱,煮了一锅炖青蛙。那不如鹿肉好,但也不错,布兰边吃边下结论。“谢谢,”他说。“米拉女士。”

    “很乐意为您效劳,殿下。”

    “新的一天马上到了,”约因宣布,“我们最好继续上路。”

    布兰能够看出米拉的紧张。“你做了绿梦吗?”

    “不,”他承认说。

    “那为什么要离开?”他的姐姐提问。“摇坠塔对我们来说是个好地方。附近没有村庄,树林里充满了猎物,溪流湖泊中有鱼和青蛙……而且,谁会在这儿找到我们呢?”

    “这里不是我们应该待的地方。”

    “但很安全。”

    “我明白,这里看起来很安全,”约因说,“但能安全多久?临冬城发生了战斗,我们看到了死人。战斗意味着战争。如果有军队不知不觉地接近我们……”

    “那也许是罗拔的军队,”布兰说。“罗拔很快会从南方回来,我知道他会的。他会带着所有的部队回来,赶走铁岛人。”

    “你们的学士临死前没有提到罗拔,”约因提醒他。“他说,铁岛人在磐石海岸,而波顿家的私生子在东方。卡林沟堡和深林堡已经陷落,赛文家的继承人死了,托伦方城的城主也死了。到处都在打仗,人们互相对抗。”

    “先前我们在这片土地上艰难前行,”他的姐姐说。“你要去边境长城,去找你的三眼乌鸦。那很好,但边境长城路途遥远,而布兰没有腿,只有阿多。如果我们骑马……”

    “如果我们是老鹰,我们还可以飞,”约因尖刻地说,“但我们没有翅膀,正如我们没有马一样。”

    “可以找得到马匹,”米拉说。“即使在狼林深处,也有林中居民,农人和猎人。有些会有马匹。”

    “那么,如果他们有,我们该去偷吗?我们是窃贼?我们最不想要的就是被人追捕。”

    “我们可以买,”她说。“跟他们交易。”

    “看看我们吧,米拉。一个残废的男孩带着一头巨狼,一个头脑简单的大个子,还有两个距离颈泽千里之遥的泽地人。人们会认得我们。而消息会传开。只要布兰还是死人,他就是安全的。如果活着,他会成为猎物,被那些真正想要永远除掉他的人追捕。”约因走到火堆边,拿一根棍子捅了捅余烬。“北方某处,三眼乌鸦等待着我们。布兰需要比我更贤明的老师。”

    “怎么去,约因?”他的姐姐问道。“怎么去?”

    “步行,”他回答。“一步一步地走。”

    “从灰水望到临冬城的路永无止尽,而那时我们还是骑在马上。你要我们徒步走更长的一段路,却连它的尽头在哪儿也不知道。你说边境长城的外面。我跟你一样,从没去过那儿,但我知道边境长城的外面是个很大的地方,约因。有许多三眼乌鸦还是只有一个?我们怎么才能找到他?”

    “也许他会找到我们。”

    米拉还没来得及找到答词,他们就听到一个声音;远处的狼嚎穿过夜晚飘荡而来。“夏天?”约因边聆听边问。

    “不。”布兰认得出他的巨狼的声音。

    “你肯定吗?”小祖父说道。

    “我肯定。”夏天今天游逛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不到黎明不会回来。也许约因会做绿梦,但他无法区分狼和巨狼。他奇怪为什么他们都这么听约因的话。他不象布兰那样是个王子,也不象阿多那样高大强壮,也不象米拉那样善于捕猎,然而不知何故,总是约因告诉他们该做什么。“我们应该象米拉想要干的那样,去偷马,”布兰说,“然后骑往边炉堡的恩柏家。”他想了一会儿。“或者我们可以偷一条小船,沿着白刃河而下,到达白港城。那个胖胖的曼德利大人统治着那里,在丰收庆宴上他很友好。他想要造船。也许他已经造了一些,我们可以航行到奔流城,并带着罗拔和他所有的军队回家。那就不在乎有人知道我还活着了。罗拔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们的。”

    “阿多!”阿多象打嗝一样地说。“阿多,阿多。”

    但他是唯一喜欢布兰计划的人。米拉只是对他笑笑,而约因皱起了眉头。他们从不听他想要什么,即使布兰是史塔克家族的人,并且还是个王子,而颈泽的里德家是史塔克家的臣属。

    “阿——多,”阿多摇晃着说。“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有时候他喜欢这么做,以不同的方式说自己的名字,一遍,一遍,又一遍。其他时候,他会保持非常安静,你甚至忘记了他的存在。阿多从来不精明。“阿多,阿多,阿多!”他喊道。

    他不打算停下来,布兰意识到。“阿多,”他说,“为什么不出去练习你的剑?”

    马夫已经忘记了他的剑,但现在他记起来了。“阿多!”他打嗝似的说。他去取他的剑。他们有三把陪葬剑,是从临冬城的地穴里拿来的,布兰和他弟弟瑞肯曾在那里躲避席恩·格雷乔伊的铁岛人。布兰要了他叔叔布兰登的剑,米拉则拿了他祖父瑞卡德公爵膝盖上的那一把。阿多的剑要古老得多,是一把巨大而沉重的铁家伙,由于千百年来疏于打理,已经变钝,上面锈迹斑斑。他一次就能挥舞上几个小时。乱石堆旁边有一刻枯萎的树,他已将它的一半砍成了碎片。

    即使当他走出去了,他们仍能隔着墙壁听见他一边劈砍他的树,一边吼着“阿多!”。幸亏狼林非常大,而且周围也不可能有其他人听到。

    “约因,你说老师是什么意思?”布兰问道。“你是我的老师。我知道我从没在树上做过记号,但下次会的。我的第三只眼打开了,就象你要求的……”

    “打开得太大了,你甚至可能掉进它里面去,象树林里的狼那样渡过所有余下的日子。”

    “我不会的,我保证。”

    “男孩保证了。狼会记得吗?你跟夏天一起奔跑,一起捕猎,一起杀戮……但你更多地屈从于他的意志,而不是让他听命于你。”

    “我只不过是忘了,”布兰抱怨说。“我才九岁。我长大后就会更好了。即使是小丑弗洛里安和龙骑士伊蒙王子,在他们九岁时也不是伟大的骑士。”

    “没错,”约因说,“这么说很有道理,假如白天还在继续变长的话……但现在不是这样。我知道,你是个夏天的孩子。告诉我史塔克家族的箴言。”

    “凛冬将至。”仅仅把它说出来就让布兰感到战栗。

    约因严肃地点点头。“我梦见一头长翅膀的狼被石头链子绑在地面上,就来到临冬城释放他。链子已不再锁住你,然而你仍旧不能飞。”

    “那你就教我。”布兰仍然害怕梦中经常出现的三眼乌鸦,它无休止地啄他两眼之间的皮肤,要他飞起来。“你是个绿先知。”

    “不,”约因说,“我只是一个会做梦的男孩。绿先知不止能做这些。他们也是狼灵师,就象你一样,他们中最伟大的,可以披上任何一种鸟兽的外皮,飞的,游的或者爬的,而且还可以通过鱼梁木上的眼睛看,看到这个世界表象下面的真实。

    “诸神给予人们众多天赋,布兰。我姐姐是个猎手。她被授予的天赋是可以迅捷地奔跑,而且能纹丝不动地站立,以至于看上去象消失了一样。她有灵敏的耳朵,锐利的眼睛,手可以稳健地握住网和长矛。她能在泥浆中呼吸,在树丛间飞跃。我无法做到这些,你也不能。诸神给我的是绿梦,给你的么……你可以超越我,布兰。你是有翼的狼,没人说得出你可以飞多高多远……如果有人教你的话。我怎么能够帮助你掌握我无法理解的天赋呢?我们颈泽里的人记得先民和他们的朋友森林之子……但是被遗忘的东西太多了,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米拉握住布兰的手。“如果我们留在这里,不去惹任何人,你会很安全,直至战争结束。但是你不会学到东西,除了我弟弟能够教你的那些,而你已经听到他怎么说的了。如果我们离开这地方,去边炉堡或者边境长城之外寻求庇护,我们要冒被抓住的危险。你只是个孩子,我知道,但你也是我们的王子,我们领主的儿子,我们国王的真正继承人。我们已经以土与水,铜与铁,冰与火的名义向你宣誓效忠。风险是你的,天赋也是你的。我想,选择权也应该是你的。我们是你的臣仆,你可以命令我们。”她咧嘴笑笑。“至少在这件事上。”

    “你的意思是,”布兰说道,“你们会按我说的做?真的吗?”

    “真的,王子殿下,”女孩回答道,“因此,好好考虑一下吧。”

    布兰试图通过思考得出结论,就像他父亲会做的那样。大琼恩的叔叔霍泽·妓灾和摩斯·鸦食是勇猛的人,但他认为他们是忠诚的。卡史塔克家族也一样。父亲总是说,卡霍城是一座牢固的城堡。我们跟恩柏家或者卡史塔克家在一起会很安全。

    或者他们可以往南去胖曼德利大人那儿。在临冬城,他常常大笑,而且似乎从来没有象其他领主那样以如此怜悯的神情看布兰。赛文堡比白港近,但鲁温学士说过,克雷·赛文死了。他意识到,恩柏家族,卡史塔克家族和曼德利家族的人可能也都死了。如果他被铁岛人或者波顿家的私生子抓住,他也会死。

    如果他们留在这儿,躲在摇坠塔下面,没人会找到他们。他会继续活下去。也会继续残废下去。

    布兰意识到自己在哭。他觉得自己是个愚蠢的幼儿。不论走到哪里,卡霍城,白港,或者灰水望,当他到达的时候,仍然是一个残废。他将双手捏成拳头。“我要飞,”他告诉他们。“请带我去乌鸦那儿。”

第十章 达弗斯

    当他来到甲板上时,潮领城已经在他们身后缩成一个狭长的小点,而龙石岛在前方海面上升了起来。山顶上飘荡着一缕灰白的烟,标明了岛的所在。龙石岛今早又不大安稳,达弗斯想道,或者是梅丽桑卓又在焚烧什么人了。

    “莎亚拉之舞”号逆风抢行,穿越黑水湾,经过咽喉岛,一路上,他一直在想梅丽桑卓的事。锐顶城位于马席角顶端,其了望塔上燃烧着的烈火让他想起了她喉咙口佩戴的红宝石,当世界在黎明或者日落时分变红,流云的颜色显得跟她婆娑的丝绸长袍相一致。

    她也在龙石岛上等着,凭借她的神,她的暗影和她的国王,她得以如此美丽,如此强大。迄今为止,红袍女祭司一直忠于斯坦尼斯。她拖垮了他,就象一个人拖垮一匹马。如果可以,她会骑着他奔向权力,而且为了同样的理由,他已将我的孩子们送进了火里。我要活生生把她的心从胸口挖出来,看看它燃烧的样子。他摸了摸那把精良的里斯匕首的柄,这是船长给他的。

    船长对他非常好。他的名字叫柯连·萨斯芒特,跟这艘船的主人萨拉多·桑恩一样,是个里斯人。他有一双里斯人常见的淡蓝色眼睛,嵌在饱经风霜的瘦脸上,但他在七大王国进行贸易已经许多年了。当他得知自己从海里捞起来的就是著名的洋葱骑士,他让他使用自己的舱室和衣服,还有一双大小差不多合适的新靴子。他也坚持要达弗斯跟他一起用餐,然而结果很糟糕。他的胃受不了蜗牛,鳗鱼以及其他柯连船长钟爱的美食,第一次在船长的餐桌上吃饭之后,这天剩下的时间里,他上吐下泻,摇摇晃晃地趴在栏杆上度过。

    随着每一轮划桨,龙石岛变得越来越大。现在,达弗斯可以看出山的外形了,也能看见边上带有石像鬼和龙塔的黑色巨垒。“莎亚拉之舞”号的青铜船首像劈开波浪,溅起的海水就象张开的翅膀。他将重心靠在栏杆上,感激幸亏有栏杆的支撑。他所经历的磨难使他虚弱。如果站得太久,他的腿会颤抖,有时候,他会陷入一阵阵的咳嗽,无法控制,并咳出带血的泡沫。这没什么,他告诉自己。诸神将我带过烈火与海洋,却没有让我安全,只不过要用大量咳血来杀死我。

    他听着桨手长敲响的隆隆鼓声,船帆飘荡的声音,船桨有节奏划动的沙沙声与吱吱嘎嘎,他回想起了年轻时候,在许多个烟雾朦胧的清晨,同样是这些声音,曾激起他心中的恐惧。它们预示着老崔蒂蒙爵士的海上警卫队来了,而当伊利斯·塔格里安坐在铁王座上时,海上警卫队对于走私船来说意味着死亡。

    但这一切仿如隔世,他想。那是在洋葱船事件之前,在风息堡围攻之前,在斯坦尼斯削短我的手指之前。那是在战争之前,在红色彗星出现之前,在我改名西沃斯,成为骑士之前。那个时候,在斯坦尼斯大人提拔我之前,我是另外一个人。

    柯连船长告诉过他,斯坦尼斯的希望在黑水河燃烧的那晚是如何破灭的。兰尼斯特军从侧面包抄了他,那些善变的臣属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成百上千地背弃了他。“还有人看见兰利国王的影子,”船长说,“带领着狮子领主的先锋队左冲右突地厮杀。据说他绿色的盔甲在野火药的映照下闪烁着幽灵般的光芒,他的鹿角盔上燃烧着金色的火焰。”

    兰利的影子。达弗斯不知道他的儿子们会不会也以影子的形态回来。他已在海上见过太多诡异的事情,不能说鬼魂并不存在。“就没人保持忠诚么?”他问道。

    “有少数,”船长说。“主要是王后的亲族。我们把许多戴着花丛狐狸纹饰的人载上船,然而更多佩戴各式纹章的人被留在了岸上。花伦特伯爵现在是龙石岛上的御前首相。”

    山显得越来越高,山顶围绕着苍白的烟雾。船帆在歌唱,鼓点在敲打,船桨平滑地划动着,过了许久,港口的入口出现在他们面前。如此空旷,达弗斯想道,他记得这里以前的样子,每个码头上都挤满了船,停泊在防波堤边摇曳。他可以看到萨拉多·桑恩的旗舰“瓦雷利亚人”号系在码头边,那儿原来是“愤怒”号与她的姐妹船停泊的地方。她两边的船也都漆有里斯的条纹图案。他徒劳地寻找着“玛丽亚夫人”号和“幽灵”号的踪迹。

    他们进入港湾时收下了帆,仅凭划桨来停靠码头。他们在系缆绳的时候,船长走向达弗斯。“我们的商业巨子希望马上见你。”

    达弗斯试图回答,却爆发出一阵咳嗽。他紧紧抓住栏杆作为依凭,对着外侧吐了口痰。“国王,”他喘息着说。“我必须去国王那儿。”因为有国王在的地方,我就能找到梅丽桑卓。

    “没人能见国王,”柯连·萨斯芒特坚定地回答。“萨拉多·桑恩会告诉你的。先去见他。”

    达弗斯太虚弱了,无力向他表示异议。他只能点点头。

    萨拉多·桑恩不在他的“瓦雷利亚人”号上。他们在四分之一里外的另一个码头上找到了他,他正在一艘大肚子潘托斯货船“丰收”号的货舱里跟两个宦人一起清点货物。一个提着一盏灯,另一个拿着蜡板和铁笔。“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当达弗斯和船长走下舱室的时候,那个老油子正在数。今天他穿一件酒红色的外衣,漂白的高筒皮靴上镶嵌着银色的蔓叶纹。他将一个罐子的塞子拔掉,嗅了嗅,打了个喷嚏,然后说,“粗磨颗粒,二流品质,我的鼻子说的。装货清单上写着四十三罐。我不知道其他的跑哪里去了?这些潘托斯人,他们以为我不会数数吗?”当他看见达弗斯,便骤然停顿下来。“使我双眼模糊的是胡椒还是泪水?站在我面前的是洋葱骑士吗?不,这怎么可能,我亲爱的朋友达弗斯在那条燃烧的河流里死了,所有人都这么说。为什么他的鬼魂要来纠缠我?”

    “我不是鬼魂,萨拉。”

    “那还会是什么?我的洋葱骑士从来不像你这样瘦,这样苍白。” 萨拉多·桑恩从堆满商船货舱的香料罐和布匹当中穿行过来,给了达弗斯一个猛烈的拥抱,在他两侧脸颊各吻了一下,然后又吻了一下额头。“你仍然是温热的,爵士,而且我感觉到你的心脏在跳动。这是真的吗?大海把你吞下去,又吐了出来。”

    达弗斯想起了补丁脸,希琳公主的弱智小丑。他也曾沉入大海,当他出来时疯了。我也疯了吗?他对着戴手套的手咳嗽,然后说,“我从铁链下面游过去,被冲到了磨林王岩柱群的一根石柱上。如果不是“莎亚拉之舞”号碰巧遇到了我,我就死在那儿了。”

    萨拉多·桑恩单臂搂住船长的肩膀。“干得好,柯连。我想你会得到丰厚的回报。梅佐·马赫,把我的朋友达弗斯带到主人舱房去。给他拿些掺丁香的热葡萄酒,我可不喜欢这咳嗽的声音。再往里头挤点酸柑汁。然后拿点白芝士和一碗我们刚才清点的裂口绿橄榄!达弗斯,一旦我跟我们善良的船长说完话就会来找你。我知道你会原谅我的。别把橄榄全吃光,不然我会生你的气!”

    达弗斯让较年长的那个宦人把他领到了船头一件宽大而陈设奢华的舱室。地毯厚厚的,窗户镶嵌着彩色玻璃,任何一张巨大的皮椅子都能让三个达弗斯舒舒服服地坐在上面。芝士和橄榄很快就到了,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红葡萄酒。他双手捧杯,感激地啜了一口。温热感在他的胸膛中扩散,令他感到平静。

    不久萨拉多·桑恩就出现了。“你得原谅我的葡萄酒,朋友。如果他们的水是紫色的,这些潘托斯人会把水当酒喝。”

    “它对我的胸口有帮助,”达弗斯说。“热葡萄酒比敷药管用,我母亲曾说过。”

    “我觉得你也需要敷药。在一根石柱上呆这么久,哦,天。你觉得这把漂亮的椅子怎么样?他有肥大的屁股,不是吗?”

    “谁?”达弗斯在啜饮热葡萄酒的间隙问道。

    “伊利里奥·莫帕提斯。老实说他就象一条长胡子的鲸鱼。这些椅子是按照他的身材做的,尽管他很少劳神从潘托斯出来坐它们。我在想,胖子总是能坐得很舒服,因为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垫子。”

    “你怎么搞到一艘潘托斯船的?”达弗斯问。“又去做海盗了吗,大人?”他将空杯子放到一边。

    “恶毒的中伤。有谁吃海盗的苦头比萨拉多·桑恩更多的?我只求我应得的。我该得到许多钱,哦,是的,但我并非不讲道理,因此我没有要金币,只拿了薄薄一张上好羊皮纸。上面有首相阿尔斯特·花伦特伯爵的名字与印章。我被任命为黑水湾领主,不经我的批准,没有一艘船可以穿越我的领海,不,不行。这些不法之徒想要在夜晚偷偷溜过去,逃避我的合法税收和检查,啊,他们比走私贩好不到哪里去,因此我完全有权抓他们。”老海盗笑起来。“不过我没有砍任何人的手指头。几根手指头有什么用?我要的是船和货物,还要了一些赎金,没什么太过分的。”他锐利地看了达弗斯一眼。“你身体不大好,我的朋友。咳嗽……还那么瘦,我能透过你的皮肤看见骨头。而且我还没看到你那装指骨的小袋子……”

    老习惯让达弗斯伸手去摸那已经不存在的皮袋子。“我在河里把它弄丢了。”我的幸运物。

    “那条河真可怕,”萨拉多·桑恩严肃地说。“即使从海湾那儿,我都能看见,让我直发怵。”

    达弗斯咳嗽了几下,吐口痰,又咳嗽起来。“我看到‘黑贝沙’号在燃烧,还有‘愤怒’号,”他终于以嘶哑的声音说出来。“我们所有的船都没逃过大火?”他仍旧带有一点点希望。

    “有一些,‘斯蒂芬伯爵’,‘锯齿简娜’,‘快剑’,‘狂笑伯爵’,还有一些其他船,她们处于火术士的火药上游。她们没有着火,但是链子升起来之后,同样逃不出去。有少数投降了。大多数逆黑水河而上,远离战场,然后被船员们凿沉,以免落在兰尼斯特人手上。我听说‘锯齿简娜’和‘狂笑伯爵’在河上做起了强盗,但有谁能说得准呢?”

    “‘玛丽亚’号呢?”达弗斯问。“‘幽灵’号?”

    萨拉多·桑恩伸出一只手搭在达弗斯前臂上,捏了一把。“没有。她们没有。对不起,我的朋友。他们是好汉子,你的戴尔和阿拉德。但有一件事可以让你欣慰——你那年轻的戴文在我们后来搭载上来的人中间。这个勇敢的孩子一刻也没离开过国王身边,至少他们这么说。”

    他一时间感到些许晕眩,很明显,他松了一口气。他一直不敢问起戴文。“圣母慈悲。我必须去他那儿,萨拉。我必须见他。”

    “是的,”萨拉多·桑恩说。“你想要航向愤怒角,我知道,去见你的妻子和两个小家伙。我想你得有一条新船。”

    “陛下会给我一艘船,”达弗斯说。

    里斯人摇摇头。“船,陛下是没有了,而萨拉多·桑恩有许多。国王的船在河面上都烧光了,但我的没有。你会有一艘,老朋友。你会替我航行,对吧?你会在漆黑的夜里悄悄地驶入布拉弗斯,米尔和弗兰提斯,完全没人看见,然后再悄悄地载着丝绸与香料出来。我们会有鼓鼓的钱包,没错。”

    “你对我很好,萨拉,但我要为国王尽职,不是为你的钱包。战争还会继续。根据七大王国的法律,斯坦尼斯仍旧是法定继承人。”

    “我认为,当所有的船都被烧光了,不论什么法律都帮不上忙。而你的国王,嗯,恐怕你会发现他变了。自从那一仗之后,他就从不见人,只是窝在他的石鼓楼里面。希丽斯王后和她的叔父阿尔斯特伯爵一起替他打理朝政,阿尔斯特伯爵现在自封为首相。她将国王的印鉴交给了这位叔父,让他在写的信上盖章,连我那张漂亮的羊皮纸上都盖了。但他们统治的只是个小小的王国,贫穷而荒凉,是的。没有钱,连付给忠诚的萨拉多·桑恩一点点应得的报酬都没有,只有那些我们最后载上来的骑士,而且除了我那几艘勇敢的船,也没有别的了。”

    一阵痛苦的咳嗽使得达弗斯弯下腰。萨拉多·桑恩走上前帮助他,但他挥挥手表示不必,过了一会儿,他恢复过来。“不见人?”他喘着气说。“什么意思,他从不见人?”即使在自己的耳朵里,他的声音也是又湿又粘,有那么一会儿,舱室在他四周旋转,令他晕眩。

    “除了她,不见任何人,”萨拉多·桑恩说,达弗斯不必问也知道他指的是谁。“我的朋友,你让自己太累了。你现在需要的是一张床,不是萨拉多·桑恩。一张床,许多毯子,还要一贴治疗胸口的热敷药,更多酒和丁香。”

    达弗斯摇摇头。“我会没事的。告诉我,萨拉,我必须知道。除了梅丽桑卓,他不见别人了?”

    里斯人怀疑地盯着他看了好久,然后不情不愿地继续说下去。“护卫们把所有人都挡住,甚至他的王后和小女儿。仆人们送去的食物都没有人吃。”他倾身向前压低了声音。“我听到一些怪异的传闻,关于那座山内部的熊熊大火,还有斯坦尼斯和红袍女如何走下去看那火焰。据说有井道和秘密楼梯通往山的内部,在那个炽热的地方,只有她能走进去而不被烧死。给一个老人看如此可怕的景象,有时候足够让他几乎没有力气吃东西了。”

    梅丽桑卓。达弗斯颤抖了一下。“是那个红袍女对他干的,”他说。“她用火来吞噬我们,以惩罚斯坦尼斯将她弃置一边,要告诉他,没有她的巫术,他就没有获胜的希望。”

    里斯人从他们之间的碗里挑了一颗饱满的橄榄。“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我的朋友。但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说这么大声。龙石岛上布满了王后的人,哦,是的,他们的耳朵很尖,而他们的匕首更尖。”他将橄榄送入嘴里。

    “我自己也有一把匕首。柯连船长将它作为礼物送给我。”他拔出匕首,放在他们中间的桌子上。“挖出梅丽桑卓心脏的匕首。如果她有心脏的话。”

    萨拉多·桑恩吐出橄榄核。“达弗斯,好达弗斯,你不该说这些话的,即使是开玩笑。”

    “不是开玩笑。我就是要杀她。”如果她可以被平常武器杀死的话。达弗斯不确定。他曾看见老学士克莱森将毒药偷偷放入她的酒里,这是他亲眼所见,但当他们两人都从下了毒的杯子里喝过酒,死去的却是那个学士,而不是红袍女祭司。然而一把插入心脏的匕首……即使是恶魔也能被冰冷的铁器杀死,歌咏者们如是说。

    “这些是危险的话,朋友,”萨拉多·桑恩警告他。“在海里呆了那么久,我想你还没康复吧。发烧将你的理智也烧掉了,是的。你最好到床上多休息一段时间,直到更加强壮。”

    你的意思是,直到我的决心减弱。达弗斯站起身。他的确感到有发烧和稍许晕眩,但那没关系。“你是个危险的老油子,萨拉多·桑恩,但仍然是个好朋友。”

    里斯人抚摸着自己银色的尖胡子。“那么,你会跟这个好朋友一起留在这儿,是吗?”

    “不,我要走了。”他咳嗽着说。

    “走?看看你自己!你又咳嗽,又颤抖,又瘦又弱。你要去哪里?”

    “去城堡里。我的床在那儿,还有我的儿子。”

    “还有那红衣女子,” 萨拉多·桑恩怀疑地说。“她也在城堡里。”

    “还有她。”达弗斯将匕首插回鞘中。

    “你是个走私洋葱的,关于潜伏和刺杀了解多少?而且你在生病,甚至连匕首都拿不住。你知道如果被抓,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吗?我们在河面上焚烧的时候,王后在焚烧叛逆者。她称他们为黑暗的仆人,可怜的人们,当火燃起的时候,红衣女人却高唱赞歌。”

    达弗斯并不惊奇。我知道,他想,在他告诉我之前就知道。“他将森格拉斯大人从地牢里拉出来,”他猜道,“还有修巴·兰顿的儿子们。”

    “正是如此,然后焚烧他们,同样的,她也会焚烧你。如果你杀死了红袍女,他们会为了报复而焚烧你,如果你没能杀死她,他们会为了这一企图而焚烧你。她会高歌,而你将惨叫,然后你会死去。而你才刚刚死里逃生!”

    “这正是要如此做的原因。”达弗斯说。“终结阿夏依的梅丽桑卓和她的一切作为。否则大海为什么要把我吐出来呢?你跟我一样了解黑水湾,萨拉。有理智的船长绝对不会冒着船底被撕裂的危险,带领自己的船穿越磨林王岩柱群。‘莎亚拉之舞’号根本不该接近我的。”

    “风向,” 萨拉多·桑恩大声坚持说,“是一阵歪风,仅此而已。一阵风使得她偏向南方。”

    “那么是谁刮起的风呢?萨拉,圣母在对我说话。”

    老里斯人向他眨眨眼。“你的母亲已经死了……”

    “是圣母。她赐予我七个儿子,而我却任由他们焚烧她。她在对我说话。是我们燃起了大火,她说。我们还召唤暗影。我替梅丽桑卓划船,将她送入风息堡内部,看着她生育出一个恐怖的暗影。”他仍然在恶梦中看到它,枯瘦的黑手撑住她的大腿,扭动着爬出她鼓胀的肚子。“她杀死了克莱森和兰利大人,还有一个勇敢的人,叫作柯梅·潘若斯,她也杀死了我的儿子们。现在该是时候有人去杀死她了。”

    “有人去,” 萨拉多·桑恩说。“是的,正是如此,有人去。但不是你。你象个孩子一样虚弱,而并非战士。留下来,我求你了,我们多说说话,你也吃些东西,然后也许我们航向布拉弗斯,雇一个无面者去做这件事,怎么样?但是你,不行,你必须坐下来吃东西。”

    他让这件事更困难了,达弗斯疲惫地想,而这本来就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我的腹中盛载着复仇的欲望,萨拉。没有地方再容纳食物了。让我走吧。为了我们的友情,祝我好运,让我走。”

    萨拉多·桑恩站起身。“你不是个真正的朋友,我在想。当你死后,谁会把你的骨灰带回给你的妻子,并告诉她,她已经失去了丈夫和四个儿子?只有伤心的老萨拉多·桑恩。但是,就这样吧,勇敢的骑士先生,冲向你的坟墓吧。我会将你的遗骨收集在口袋里,然后交给你留下的儿子们,好让他们放进小袋子,系在脖子上。”他气恼地挥了挥每根手指上都戴戒指的手。“走,走,走,走,走。”

    达弗斯不想就这样离开。“萨拉——”

    “走吧。或者留下,那样的话更好,但是如果你要走就走吧。”

    他走了。

    从“丰收”号走向龙石堡大门的路漫长而孤独。码头边的街道空旷荒凉,这里曾经挤满士兵,商贩和平民。以前他曾从嗷嗷叫的猪群和赤裸着身体的孩子们中间穿过,现在却只有窜来窜去的老鼠。他感觉腿象布丁一样软,咳嗽第三次折磨得他不得不停下来歇息。没人上来帮他,甚至没人从窗户后面窥视发生了什么事。窗户都关着,门都上了栓,超过一半的屋子都装饰着哀悼的标记。数千人航向黑水河,只有数百人回来了,达弗斯想。我的儿子们并非唯一的死者。但愿圣母怜悯他们所有人。

    当他到达城堡大门时,发现那儿也都关起来了。达弗斯用拳头敲打镶着铁钉的木头门。没有人回答,他就用脚踢,一遍又一遍。终于,一个弩兵出现在上方的堡楼,从两个高大的石像鬼中间望下来。“谁在那儿?”

    他把头向后仰,双手拢在嘴边。“达弗斯·西沃斯爵士要觐见陛下。”

    “你喝醉了吗?走开,别再那样敲门了。”

    萨拉多·桑恩警告过他。达弗斯试图换一种策略。“那么,派人去叫我儿子。戴文,国王的侍从。”

    守卫皱了皱眉。“你刚才说你是谁?”

    “达弗斯,”他喊道。“洋葱骑士。”

    那个脑袋消失了一会儿又回来了。“走开。洋葱骑士在河上死了。他的船被烧毁了。”

    “他的船被烧毁了,”达弗斯表示同意,“但他活下来了,就站在这里。杰特还是守卫城门的队长吗?”

    “谁?”

    “杰特·布莱克伯利。他跟我相当熟。”

    “我从没听说过他。很可能他已经死了。”

    “那么,齐特林大人。”

    “那我知道。他在黑水河烧死了。”

    “钩疤脸韦尔?公猪哈尔?”

    “死了,都死了,”弩兵说,但他的脸上突然现出怀疑。“你等在那儿。”他又一次消失了。

    达弗斯等待着。死了,都死了,他闷闷地想道,他记得哈尔油腻腻的上衣下面总是露出的白肚皮有多么肥胖,记得鱼钩在韦尔脸上留下的长长疤痕,记得杰特向着女士们脱帽的样子,不管有五位还是五十位女士,不管出生高贵或者低贱,他都只有这一种方式。或者被淹死,或者被烧死,跟我的儿子们和上千其他人一起,到地狱里去替国王加冕了。

    突然,弩兵回来了。“绕到突击口去,他们会放你进来。”

    达弗斯依令而行。引领他进来的卫兵们他都不认识。他们扛着长矛,胸口是花伦特家族的花丛狐狸徽记。他们没有如他所愿护送他到石鼓楼,却经由龙尾门下,进入伊耿花园。“等在这儿,”他们的头领告诉他。

    “陛下知道我回来了吗?”达弗斯问道。

    “我怎么知道。我告诉你,等着。”那人带着他的长矛兵离开了

    伊耿花园里有一股令人愉快的松木清香,又高又黑的树木从四周拔地而起。还有野玫瑰和高高的刺棘丛,一块潮湿的地方生长着蔓越橘。

    他们为什么把我带来这里?达弗斯不明白。

    随即他听见一阵轻微的铃铛声和一个孩子的咯咯笑声,突然小丑补丁脸从灌木从中跳了出来,摇摇晃晃,尽其所能地快步走着,希琳公主风风火火地紧跟在他后面。“快回来,”她对他喊道。“补丁,你回来。”

    小丑看见达弗斯,猛的停了下来,锡制鹿角盔上系的铃铛叮当叮当直响。他一边来回跳着脚一边唱,“小丑血,国王血,姑娘腿上的血,链子拴住宾客,链子拴住新郎,啊呀,啊呀,啊呀。”这时,希琳差点就抓住他了,但在最后一刻,他跳过一片蕨丛,消失在树林里。公主就在他后面。看到他们,达弗斯笑了。

    他对着手套咳嗽起来,此时,另一个小小的身形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正好撞在他身上,将他推倒在地。

    那男孩也跌倒了,但他几乎立即就站了起来。“你在这儿干吗?”他一边拍掉尘土,一边问道。他乌黑的头发坠至领口,眼睛蓝得令人吃惊。“我奔跑的时候你不该挡我的路。”

    “没错,”达弗斯表示同意。“我不该。”他挣扎着站起来时,又爆发出一阵咳嗽。

    “你不舒服吗?”那男孩扶住他的手臂,将他拉起来。“我要召唤学士吗?”

    达弗斯摇摇头。“是咳嗽。会过去的。”

    男孩相信了他的话。“我们在玩怪兽与淑女,”他解释说。“我是怪兽。这是个幼稚的游戏,但我表妹喜欢。你叫什么名字?”

    “达弗斯·西沃斯爵士。”

    男孩怀疑地上上下下打量他。“你肯定?你看上去不太象骑士。”

    “我是洋葱骑士,殿下。”

    蓝色的眼睛眨了眨。“驾驶黑船的?”

    “你知道那个故事?”

    “在我出生之前,你为我叔叔斯坦尼斯带来鱼作为食物,那时候提利尔公爵正围攻他的城堡。”男孩挺直身子。“我是埃崔克·风暴,”他宣布说。“国王罗伯特之子。”

    “当然,你是的。”达弗斯几乎立刻就知道了。这孩子有花伦特家醒目的耳朵,但头发,眼睛,下颚和颧骨都是拜拉席恩家的。

    “你认识我父亲吗?”埃崔克·风暴问道。

    “我去朝廷里拜访你叔叔时见过他许多次,但我们从没说过话。”

    “我父亲教我战斗,”男孩骄傲地说。“他差不多每年都来看我,有时我们一起训练。上一个命名日,他送来一把战锤给我,就跟他的一样,只是小一点。但他们让我把它留在风息堡了。我叔叔斯坦尼斯真的砍断你的手指?”

    “只是最后一个关节。我仍然有手指,只不过短了一点。”

    “给我看看。”

    达弗斯摘下手套。男孩仔细地端详他的手。“他没有削短你的大拇指?”

    “没有。”达福斯咳嗽着说。“没有,他把大拇指留给了我。”

    “他不该砍断你任何一根手指,”那孩子判断说。“那是很糟糕的行为。”

    “我是个走私犯。”

    “是的,但你为他走私鱼和洋葱。”

    “斯坦尼斯大人为了洋葱而授予我骑士称号,为了走私而砍断我的手指。”他又把手套重新戴上。

    “我父亲不会砍你手指。”

    “你说得对,殿下。”没错,罗伯特是跟斯坦尼斯不同的人。男孩象他。是的,而且也象兰利。这个想法令他焦虑。

    男孩还想要再说些什么,但他们听见了脚步声。达弗斯转过身。阿克瑟·花伦特爵士正沿着花园的小径走来,领着十来个卫兵,都穿着带衬垫的上衣。他们的胸口带有光明之神的徽纹,一颗燃烧的心。王后的人,达弗斯想道。他突然一阵咳嗽。

    阿克瑟爵士矮小结实,有着圆桶一样的胸膛,粗壮的胳膊和弯曲的腿,而且耳朵里长有毛发。他是王后的叔叔,当龙石堡的城主已经十年了,他知道达弗斯受到斯坦尼斯的钟爱,因此总是对他彬彬有礼。但是当他讲话时,语调里既没有礼貌也没有热情,“达弗斯爵士,你没有被淹死。这怎么可能?”

    “洋葱会漂浮起来,爵士。你是来带我去见国王的吗?”

    “我是来把你带去地牢的。”阿克瑟爵士挥手示意他的人上前。“抓住他,拿走他的匕首。他想要用它来刺杀我们的女士。”

第十一章 詹姆

    詹姆最先发现那客栈。客栈的主建筑坐落在弯道的南岸,又长又低的楼房伸展到河面上,似乎是要拥抱过往的旅客。客栈的底层是灰石砌成,上层用了石灰粉刷过的木材,顶棚则铺上了石板。他能瞧见客栈的马房,那边还有个爬满藤蔓的小亭。“烟囱上没有烟,”等他们走近时他指示道,“窗户里也没有亮光。”

    “上回我路过时这客栈还开着,”克里奥爵士说道。“这里的麦酒挺不错。酒窖里应该还剩下了不少。”

    “这里恐怕有人,”布蕾妮说。“要么是躲起来。要么是死了。”

    “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小妞?”詹姆说。

    她对他怒目而视。“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没错。你就不想在真正的床上睡一宿吗,布蕾妮?再说呆在这里比呆在开阔的河面上要安全多了。依我看,我们首先应该去仔细打探一下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没回话,可没过一会儿她便把舵转了个方向,使得小船朝着那腐朽的木码头驶去。克里奥爵士手忙脚乱地收着帆。他们轻轻的靠在了墩子上,于是克里奥赶紧爬出去系船。詹姆紧随着他,他的动作因铁镣而变得十分笨拙。

    在码头的尽头,一根铁柱子上摇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只依稀看得出画的是一位国王跪在地上,双手并拢做出忠顺的姿势。詹姆望了一眼,大声地笑了。“简直找不到比这更妙的客栈了。”

    “这里有什么特别的吗?”那小妞发问道,满是疑虑。

    克里奥爵士回答了她。“这是屈膝之栈,夫人。这客栈就建在最后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归顺的地方。我想,那牌子上应该就是画的他。”

    “当托亨带着他的军队南下时,已经有两个国王在怒火燎原一役中送了命,”詹姆说道,“他目睹了伊耿的龙和伊耿的大军,于是便选择了一条聪明的道儿,弯下了那对结冰的膝盖。”一匹马的嘶鸣声让他住了嘴。“马厩里有马。至少有一只。”一只就足够让我甩掉这小妞了。“让我们去瞧瞧这是谁的家,好吗?”不等别人回答,詹姆叮当响着冲下了码头,把肩膀靠在门上,用力一推。。。。。。。发现自己鼻子底下便是一只上好弹药的弩箭。一个约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弩,“狮子,鱼,还是狼?”这小子盘问道。

    “我们想要的是阉鸡呢。”詹姆听见他的同伴们走到他身后。“弩弓是懦夫的武器。”

    “但我能用它一箭射穿你的心脏。”

    “或许行。不过你还没装好第二发我表弟就要捅你个透心凉。”

    “可别吓唬这小子呀,现在。”克里奥爵士喊道。

    “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小妞儿说道。“吃的喝的我们都会付钱。”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币。

    那男孩怀疑地瞧着那硬币,跟着打量了下詹姆的镣铐。“这个人干吗带着铁家伙?”

    “杀了几个弩手呗,”詹姆说道。“你这儿有麦酒吗?”

    “有的。”男孩把弩放底了一寸。“解开你们的剑带让它自己掉下来,也许我们还能为你弄点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转着圈,来到厚重的窗户边,透过棱状的小孔打量着外面,大概想看看还有没有人。“那帆是徒利的。”

    “我们打奔流城来。”布蕾妮松开了剑带上的系扣,哗啦一声,它落在了地上。克里奥爵士也跟着做了。

    这时一个面容憔悴、长满麻子的男子从地窖门里踱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就三个,你们?我们这儿还有足够的马肉给你们三个吃,这马又老又硬,不过肉嘛还是新鲜的。”

    “有面包吗?”布蕾妮问。

    “有硬面包和放久了的燕麦饼。”

    詹姆咧嘴一笑。“瞧这儿是位诚实的店家呀。走到哪儿他们都给你端些变质的面包和生硬的老肉上来,而且多半还不承认呢。”

    “我不是店家。我在这房子后面埋了他,连着他的女人。”

    “你杀了他们?”

    “我杀了我会告诉你吗?”这男人吐了口唾沫。“似乎这是狼崽们干的好事,或许是狮子们干的,有什么区别?老婆和我发现了他们的尸体。既然是我们发现的,这地方就是咱们的了。”

    “你说的老婆在哪儿?”克里奥爵士问。

    那男人用怀疑的眼光斜视着他。“你干吗问这个?她不在这儿。。。你们三个和这儿没关系,除非你那银币的滋味能讨我喜欢。”

    布蕾妮把钱币掷给他。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了兜里。

    “她那儿还有,”拿着弩的小男孩宣布道。

    “她那儿是有。孩子,去,到下面给我拿些洋葱上来。”

    这小子把弩举在肩膀上,给了他们最后一次愠怒的打量,消失在地窖里。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道。

    “只是老婆和我捡到的小子。我们有过两个儿子,一个让狮子们杀掉了而另一个给淹死了。这小子他娘被血腥戏子抓去了。这年月,大男人睡觉时总得有个人照看着才安心。”他舞动着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会儿。”

    壁炉已经冷却,可詹姆仍旧挑了一个靠近那灰烬的位子坐下,把他那对长腿搁在桌子上。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叮当响。真烦人。等这事一完结,我倒要把这堆铁链套到小妞儿的喉咙上去,瞧她会不会喜欢这玩意儿。

    那个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了三块肥大的马肉,端上了一盘油炸洋葱,总算是弥补了那难吃的燕麦饼。詹姆和克里奥喝着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那小男孩跟他们保持着距离,坐在果酒桶子上伸长了脖子倒酒,弩还放在他膝盖上。厨子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坐在他们旁边。“奔流城有什么消息?”他问克里奥爵士,他把他当作了咱们的头。

    克里奥爵士瞟了眼布蕾妮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的儿子坚守着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两军之间有战斗发生。”

    “到处都有战斗发生。打算到哪儿去,爵士?”

    “君临城。”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上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那你们三个都在犯傻。上次我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他们都说他足足带了十万大军,手里还有一把魔法剑呢。”

    詹姆用手摩擦着手腕上的铁铐,暗暗拧了拧,希望能有这个力气把它弄断。接着就轮到我来教教史坦尼斯怎么用他的魔法宝贝儿。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远离国王大道,”男人接着说。“我听说,那里简直糟透了。狼崽和狮子都在那儿,还有一群群土匪,他们照谁都抢。”

    “毛贼,”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道。“他们不敢来打搅有武装的汉子。”

    “请您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汉子,况且他还带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带铁镣的囚犯。”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这厨子。这小妞儿害怕被人提醒自己是个小妞,詹姆想,再次拧了拧铐子。肌肤上的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那铁铐已经把他的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顺着三叉戟河到海边去,”小妞告诉他们的主人。“我们将在女泉城找到马匹,然后沿着杜斯肯代尔、罗斯比一路南下。这条路应该能让我们远离危险的战斗。”

    他们的主人摇了摇头。“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只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它们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专门守在那儿打劫。往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和那儿的情况差不多。而且闪电大王时常在这些地方出没。他只要高兴就渡过河流,一会在这头一会在那边,从无休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贝里席伯爵,如果您问的话,爵士。他们那么称呼他是因为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就象晴空中的闪电。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只需一剑插下去任谁都会完蛋的,詹姆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那红衣巫师对吧。我听说他具有奇特的本领呢。”

    是啊,他能跟罗伯特·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这本领还没几个人学得会。詹姆曾经听这个索罗斯向国王夸口说他之所以去当红袍僧全因为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呀。罗伯特笑得多开心,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了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有资格来反对,”他说道,“不过我也觉得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太安全。”

    “正是,”他们的厨子附和着。“就算你们过了红鹿岛,也没碰见贝里席伯爵和红袍法师,可还有红宝石滩等着你们呢。上次听人说,水蛭大人手下的狼崽守着那儿呢,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也许现在又换成了狮子,要么是贝里席伯爵,或是别的什么人,谁知道。”

    “或许没有人,”布蕾妮坚持道。

    “如果夫人您要为此打赌的话我可得制止您。。。如果我是您,我就从这里离开河流,穿越陆地。如果你们远离大道,躲在不见光的树林里,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不过这个样子你们总还有一丝机会。”

    这肥胖的小妞儿露出了疑虑的神色。“那我们得要马。”

    “这儿就有马,”詹姆指出。“我听见马房里有一匹。”

    “没错,这里有,”店家说,这人本不是店家。“有三匹,在那里边,不过它们是不卖的。”

    詹姆没法忍住笑。“那是当然的喽。可你总想让我们瞧瞧它们吧。”

    布蕾妮皱起了眉头,可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却目不转睛地瞪着她,过了一会儿,勉勉强强地,她说道,“去瞧瞧吧,”于是人们一起离开了饭桌。

    马厩已经很久没有清理了,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成群的大黑苍蝇聚集在稻草堆边,嗡嗡响着飞来飞去,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目光所及只见到三匹马。这三头畜生组成了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一匹棕色毛皮、顶迟钝的犁马,一匹半瞎的老白马,剩下的那匹大概曾是骑士的坐骑,灰色的花斑,还挺有精神的。“无论出什么价都不卖,”它们目前的业主宣布。

    “你是怎么找到它们的?”布蕾妮想知道。

    “老婆和我来到旅馆的时候那匹驮子就在马房里了,”男人说,“和刚才你们吃的那头呆在一起。那匹白的是某天晚上自己游荡到这儿来的。男孩逮到了那匹快马,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还好好的呢。在这儿,我拿给你看。”

    他拿出来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那鞍褥的颜色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不过现在几乎全成了褐黄。詹姆认不出那是谁家的花色,不过他能轻易地分辨到褥子上的血迹。“好啊,总之她的主人不会来认领她了。”他检查了一番母马的腿,掰开白马的嘴算了算。“那灰马就给他一块金币,如果他加上马鞍的话,”他劝告布蕾妮。“犁马可以算一块银币。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他还应该倒找我们钱呢。”

    “别那么粗鲁地评论你自己的马,爵士。”小妞儿拿出凯特琳夫人给她的钱包,取出三枚金币。“每匹我付一个金龙。”

    他眨了眨眼,伸手去抓金币,伸到一半却又犹豫起来,缩了回去。“我不知道。我想走的时候可不能骑金龙币吧。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我们的船也是你的了,”她说。“走上游走还是往下游,随便你。”

    “让我尝尝那金子。”这男人从她手掌中拿到一块金币、咬了咬。“恩恩。十足的,我得承认。三块金龙加上小船?”

    “他想把你刮个干净呢,小妞儿。”詹姆亲切地说道。

    “我需要足够的食物,”布蕾妮对他们的主人说,丝毫不理会詹姆。“你这里有什么我们要什么。”

    “我这儿还有燕麦饼。”男人从她手掌里把剩下的两个金币一把捞过,捏在拳头里,嘻笑着倾听它们发出的声响。“啊,还有熏过的腌鱼,不过那就要用银币付帐了。床位也一样。你们应该要在这儿住一宿吧。”

    “不,”布蕾妮立刻答道。

    那男子皱起眉头望着她。“女人,你该不会想骑在一匹你还不了解的马上在深夜里穿过陌生的土地吧。你的马要么陷进泥潭要么就是摔断腿。”

    “有月光足够了,”布蕾妮说。“我们会找到路的。”

    他们的主人仔细考虑着她的话。“如果你没有银币,那多给几个铜板也可以给你们提供床铺,还外加一两条被毯暖身子。我并不想赶客人走,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这听起来还差不多,”克里奥爵士说。

    “被单是刚洗过的,真的。我老婆离开前还专门弄过。绝对是一只跳蚤都没有,我向你保证。”他又捏了捏钱币,笑了。

    谁都看得出克里奥爵士被勾住了。“一张不错的床铺对咱们来说挺好的,夫人,”他告诉布蕾妮。“我们可以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再动身。”他望着表哥恳求帮助。

    “不,克兹,小妞儿是对的。我们有必须遵守的诺言,而路还长着呢。我们必须马上走。”

    “可是,”克里奥喊道,“你自己说过——”

    “说过。”那时我以为这是间废弃的客栈。“可现在我填饱了肚皮,一次月光下的骑行再合适不过了。”他冲小妞儿笑了笑。“除非你打算把我当袋面粉扔给那犁马去驮,总得有人解解这铁链吧。脚踝上连个个铁条可还真有点儿不好骑呢。”

    布蕾妮皱紧眉头打量着那铁链。那个不是店家的男人摸了摸下巴。“马房背后有个铁匠铺。”

    “带我去,”布蕾妮说。

    “没错,”詹姆说,“越快越好。这里的马离我的口味可差得远。到时候我可会讨厌坐上去哦。”他给了那小妞一个锐利的眼神,思索着不知她够不够聪明,能明白他的暗示。

    他希望能把手腕上的铁镣也解开,不过布蕾妮对他终究是存着疑。她拿来铁匠的锤子和凿子,照着脚链的中央用力敲打了几下,弄断了它。当他建议照这法子弄开手铐时,她没理他。

    “往下游走六里你会看见一个被烧毁的村庄,”他们的主人一边帮他们整理鞍具、装载包裹一边说着话。这一次他直接劝告布蕾妮。“道路在那儿分叉。往南走,你们会看见沃伦爵士的石塔。沃伦爵士出去打仗已经死掉了,所以我也不知道现在是谁占住那儿,你们最好是避开它。我建议你们跟着小道进森林,往南偏东的方向走。”

    “我们会的,”她答道。“你应当得到我的感激。”

    远远不只,他还得到了你的金子。詹姆没说出口。他已经厌倦了被这头又丑又肥的母牛不搭不理。

    她为自己留下了那匹犁马,把那匹好马给了克里奥爵士。在她的威胁下,詹姆只得牵走了那匹一只眼的畜牲,他那些盘算了半天的骑上马、狠命一踢,决尘而去的念头统统落了空。

    男人和孩子望着他们离去。那男人祝他们好运,他说但愿好日子早早到来、然后欢迎他们再来作客。那小子没说话,弩就夹在胳膊下。“找根长矛或是棒槌,”詹姆告诉他,“那对你来说更好。”男孩怀疑地望着他。如此对待一个善意的忠告。他耸耸肩,调过马头,再也没有回头。

    一路上克里奥爵士一直在抱怨,一直在哀叹自己错失的软床。他们顺着月光闪烁的流水,一路向东。红叉河在这里已经非常宽阔,不过却很浅,岸边的污泥中长满了芦苇。詹姆的坐骑沉重而平缓地前行着,这头可怜的老东西正竭力用那只完好的眼睛分辨环境呢。重新回到马背上这感觉真是不错。自从在呓语森林,跨下的骏马被罗柏·史塔克的弓箭手射掉以后他就没再骑过马了。

    当他们走过烧毁的村庄,两条同样不知所终的道路摆在了他们面前;都是些狭窄的小道,农夫们平日里一定常把收获顺着这些道路运到河边,因此路面上印着深深的车撤。其中的一条道向着东南方延伸,消失在远方的树丛里,而另一条路——更直也更好——笔直地朝向南方。布蕾妮简单地考虑了一下,跟着策马向南而去。詹姆感到一阵愉悦的惊讶;和他会作出的选择一样。

    “可店家明明警告过我们别走这条路。”克里奥爵士反对道。

    “他不是店家。”她毫无优雅之态地在马背上挪动,直到坐得舒服些了。“那男人对我们选择的道路太过热心了,而那些森林。。。那些地方到处都有强盗出没。他一定是想骗我们走进陷阱去。”

    “聪明妞儿。”詹姆冲他表弟笑笑。“我敢打赌,那条道上有我们那位主人的朋友。正是那群家伙给那马厩留下了令人难忘的芳香。”

    “关于河上的状况他可能也在撒谎,为了让我们关注这些马,”小妞说,“不过我不敢冒险。红宝石滩和十字路口一定会有士兵把守。”

    好,她或许够丑不过还没蠢透顶。詹姆不由自主地给了她一个笑容。

    石塔顶层的窗户发出朦胧的红光,这警视着他们原离此地。布蕾妮带领他们穿越田野。直到那碉堡在身后消失无踪后他们方才拐回来,回到了大路上。

    马不停蹄地走了半夜,小妞儿终于认定可以安全地歇歇了。这时候他们三人早已在马背上累散了架。他们找到一处长满橡树和芩树的小树林,这树丛旁边还有一条干涸的小溪。那小妞是不会允许生火的,所以他们只吃了一顿由冷硬的燕麦饼和盐腌鱼组成的夜宵。夜晚奇特的宁静。半个月亮高挂在漆黑的天幕中,群星围绕着她。远处,阵阵狼嚎不时而至。一匹马紧张地踢打着。除此之外,一点声音也无。战争的触角没有伸到这片土地上,詹姆想。我很高兴能呆在这儿,很高兴能活下来,很高兴能这样子一天一天地回到瑟曦身边。

    “我值头班,”布蕾妮告诉克里奥爵士,没过一会儿佛雷便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詹姆靠在一棵橡树边,想象着瑟曦与提利昂现在做的事。“你有兄弟姐妹吗,夫人?”他问。

    布蕾妮疑惑地扫视着他。“没有。我是我父亲唯一的孩子。”

    詹姆吃吃笑了。“唯一的儿子,你想的是这个吧。对了,他把你当儿子看待吗?毫无疑问,身为女儿你可真有点奇怪。”

    一言不发,她把头调向了别处,指节紧抠着剑柄。多可怜的家伙。她居然使他怪异地联想到了提利昂,尽管乍看上去他们俩简直是天差地别。或许正是这点对兄弟的思虑使他又开了口,“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布蕾妮。请你原谅。”

    “你的罪恶不可原谅,弑君者。”

    “又提到那名字。”詹姆懒散地拧着铁镣。“我到底是那里惹怒了你?就我记得我好象从没伤害过你呀。”

    “你伤害过别的人。那许许多多你誓言守护的人。弱者,无辜者。。。”

    “。。。还有国王?”什么时候都会扯到伊利斯那儿去。“别去评判你所不了解的事情,小妞儿。”

    “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没错。就没有人告诉过你,你是多么地乏味一如你的丑陋吗?”

    “你可千万别把我惹火了,弑君者。”

    “欧,我会的,如果我想试的话。”

    “为什么你要起誓?”她转而询问。“为什么你明明对那身白袍所代表的意义不屑一顾却还要穿上它。”

    为什么?我说什么她能懂?“我那时是个小孩。才十五岁。对这样年轻的小子来说这可是个莫大的荣耀。”

    “这不是答案,”她轻蔑地说。

    你不会喜欢那真相的。没错,他加入御林铁卫全是为了爱。

    他们的父亲把瑟曦弄去宫廷那年她才十二岁,他希望能让她攀上一门王亲。为此他拒绝了一切的求婚,把她锁在他的首相塔里,在那儿,她变大了,变得更像个姑娘,变得更加地美丽。毫无疑问,他在等待韦赛里斯王子长大**,或是雷加的妻子在产床上过世。多恩的伊莉亚一直都不太健康。

    这期间,詹姆作为侍从在萨姆纳·克雷赫爵士手下呆了四年,最后在剿灭御林兄弟会一役中当上了骑士。在返回凯岩城的途中他简短地去了次君临,主要是想见见他姐姐。这次瑟曦把他拉了出去,悄悄地告诉他泰温公爵打算让他娶莱莎·徒利,这事情已经快谈成了,霍斯特公爵已被邀请过来商谈嫁妆。。。不过要是詹姆愿意穿上白袍,那他就可以时时见到她。老迈的哈兰·格兰德森爵士在沉睡中去世了,总算是应证了他家那睡狮的纹章。伊利斯希望能选位年轻人接替他的位置,所以干嘛不让怒吼雄狮去接替这睡狮呢?

    “父亲不会同意的,”詹姆提出反对。

    “国王是不会咨询他的。而且一旦你成功了,父亲要反对也来不及了,至少他不能公开地反对。你瞧,国王有伊林·派恩爵士,他象支猫一样四处搜寻那些张口说首相是七国真正的统治者的人。无论是御林铁卫的长官,还是父亲大人都不敢去干涉他!同样,他也干涉不了这事儿。”

    “可是,”詹姆说,“那么凯岩城。。。”

    “你想要的是岩石?还是我?”

    他时常想起那个夜晚,它就仿佛在昨天发生一般历历在目。他们在鳗鱼巷里找了个破旅馆,远远地避开监视的眼线。瑟曦跑来见他时打扮得像个酒吧招待,不过那却让他兴奋无比。詹姆从未见过比那晚更热情的她。每一次他想睡的时候,她总会把他弄醒。一早醒来凯岩城和呆在她身边比起来简直微不足道。他亲口对她许下了诺言,而瑟曦答应替他完成一切手续。

    一个月轮之后,乌鸦飞到了凯岩城,通知他他已被正式选为御林铁卫。他被告知前往赫伦堡的盛大比武会上面见王上,立下誓言穿上白袍。

    詹姆的新职位使他摆脱了莱莎·徒利。除此之外,一切都同计划差之千里。他的父亲从未有那么愤怒过。他不能公开反对——这点瑟曦说对了——不过他以一堆微不足道的理由辞去了首相职位,回到了凯岩城,走的时候带走了女儿。与梦想中的接近恰恰相反,瑟曦与詹姆只不过是换了个位置。

    而他发现自己孤身一人处在宫廷,守护着一位疯王,那王把他父亲留下的靴子给了四个矮子,成天观看他们穿着这不合脚的靴子轮流在刀尖上舞蹈。一个又一个的首相来了又去,以至于詹姆记住了他们的纹章却对他们的面孔毫无印象。巨号首相和飞狮首相被流放了,钉槌与匕首阁下被浸进了野火里,活活烧死。最后一个是罗萨特伯爵。他的徽章是燃烧的火炬;一个遗憾的选择,赐予他这纹章只因为这能警告他前任的命运。不过术士们很高兴,这家伙和国王一般喜欢上了火。我本该淹死罗萨特而不是戳死这恶棍。

    布蕾妮还在等待他的回答。詹姆开口道,“你还太小不知道伊利斯·坦格利安。。。”

    她不想听这个。“伊利斯既疯狂又残暴,没有人否认。可他仍旧是你的国王,头戴王冠抹了圣油。而你发过誓要保护他。”

    “我明白我发过什么誓。”

    “还有你做过什么。”她站在他面前,足足有六尺高,那张布满雀斑、皱着眉头、露出马牙的脸上写满了不屑。

    “没错,还有你做过什么。如果我听说的没错的话,在这里应该有两位弑君者。”

    “我没害过蓝礼。谁敢造谣我就杀了谁。”

    “那么,就从克里奥开始吧。接下来你的工作还艰巨得很呢,他可把这故事到处散播。”

    “那是谎言。陛下遇害的时候凯特琳夫人正在那儿,她亲眼目睹了。那里有一道阴影。蜡烛开始摇晃,空气在变冷,然后有血——”

    “欧,太棒了。”詹姆笑出了声。“不得不承认,你的反应比我可快多了。当他们发现我站在我那死去的君王身旁时,我可没想到去说,‘不,不,那不是我干的,是那道阴影,一道可怕的冰冷的黑影。’”他又笑了。“告诉我实话,一个弑君者之间的实话,是史塔克家付钱让你去割断他的喉咙,还是史坦尼斯?蓝礼拒绝了你,是这个缘故吗?还是你的那个来了。千万别在小妞儿出血的时候把刀子塞给她呀。”

    接下去的片刻间詹姆感到这小妞就要动手了。上前一步,我就能抓住你腰带上的匕首,扎进你的子宫。他把一条腿收到身下,准备起跳,可最终那小妞儿没有移动半步。“身为骑士是一件多么珍贵多么稀罕的荣耀,”她说,“成为御林铁卫的骑士更是如此。世上本只有很少的人能得到这份光荣,这份为你所嘲笑和玷污的光荣。”

    一份你拼命想得到的光荣,小妞儿,却又永远得不到。“骑士称号是我自己挣得的。没人赏给我。我十三岁那年首次在比武会上的混战中获胜,那时我还只是个小侍从。十五岁的时候,我跟着亚瑟·戴恩爵士前去讨伐御林兄弟会,是他在战场上赐封了我。而我告诉你,玷污了我的正是那身白袍,不是别的。省省你的嫉妒吧。因为是诸神不愿意赐你这个*,不是我。”

    布蕾妮的眼色中充满了无比的嫌恶。她大概很想把我剁成碎片,如果不是因为她那宝贝儿誓言的话,他想道。太妙了。我已经受够了这些柔弱的虔妇和少女来评判我。这小妞儿一言不发地大步离去后,詹姆蜷缩在斗篷下,渴望能梦见瑟曦。

    当他闭上眼睛,看见的却是伊利斯·坦格利安,他独自一人在王座厅里踱步,那双长满疙瘩、浸染鲜血的手不住地扭动。这蠢货经常被铁王座上的倒钩和尖刺弄得鲜血淋漓。詹姆静静地跨过王厅的门,身着那身高贵的黄金战甲,手握利剑。那身黄金战甲,不是白的,不过从没有人想到过。我早该把那件可恨的袍子也脱掉。

    伊利斯看见剑上的鲜血,他想知道那是不是泰温公爵的血。“我要他死,这叛徒。我要他的脑袋,你去把他的脑袋给我献来,要么我就把你和他们一起烧死。和所有的叛徒一起。罗萨特说他们已经进了城!他会给他们安排一次温暖的招待。这是谁的血?谁的?

    “罗萨特的,”詹姆答道。

    那对紫色的眼睛陡然变大,那张高贵的嘴巴因震惊而张开。他完全发了疯,转过身去,奔向铁王座。在墙上无数的头骨那空洞的眼眶的注视下,詹姆把最后一位龙王的躯体拖下了台阶,听着他像猪狗一般地尖叫、闻到他同奴仆一样的恶臭。向着咽喉直接的一斩结束了所有。如此地轻易,他时时回忆得起。一位国王不应该就这样死去吧。至少罗萨特还试着反抗呢,虽然说实话他反抗起来跟个术士差不多。真奇怪,他们从来不问是谁杀掉了罗萨特。。。当然喽,不用说,他什么也不是,出身低贱,当了两个星期的首相,只不过是疯王的又一次疯行罢了。

    伊利·维斯特林爵士、克雷赫伯爵以及他父亲麾下的其他骑士刚好在这一切完结之前冲进了大厅,所以詹姆既没有办法消失,也没有给那些牛皮大王们留下机会,去盗窃可能的赞美或是责难。只有责难,当他抬头看见他们的眼神时他立刻就明白了。。。那里或许还有恐惧。啊,不管算不算个兰尼斯特,他都是伊利斯的七卫之一。

    “城堡是我们的了,爵士,市区也一样,”罗兰德·克雷赫告诉他,不过这只能算是半个事实。在那些蜿蜒的通道里,在那兵工厂内坦格利安的死党仍旧在顽抗,格雷果·克里冈和亚摩利·洛奇正在攀登梅葛堡的城墙,而在国王之门,奈德·史塔克和他的北方人正鱼贯而入,不过克雷赫怎么可能知道这些。他甚至对伊利斯的尸体也不感到惊讶:詹姆身为泰温公爵的儿子的时间可比当御林铁卫的时间长得多。

    “告诉他们疯王已死,”他命令。“立刻投降,饶他们性命。”

    “是否宣布新王的诞生?”克雷赫问,而詹姆清楚地知道这问题的含义:是你父亲,是罗伯特·拜拉席恩,或者你想立一位新的龙王?他想了想,想到了那逃去龙石岛的小孩,韦赛里斯,想到了雷加的幼儿伊耿,这时候还在梅葛堡她母亲怀中呢。一位新的坦格利安国王,重新当上首相的父亲。那些狼崽该怎么样嚎叫啊,而那风暴之王又如何来咽下他的怒火。刹那间这前景把他给迷住了,直到他的眼睛再次注视到地上的尸首,那泓血池正越变越大。他的血也流在他俩身上。“你他妈的喜欢谁就宣布谁,”他告诉克雷赫。接着他爬进铁王座,把剑放在膝上,安坐高堂,他要看看是谁前来领走这王国。最后,来的是艾德·史塔克。

    你也没资格评判我,史塔克。

    在他的梦中死人在燃烧,笼罩着熊熊的绿火。詹姆手握金剑在人群中穿梭,刚砍倒一个,立刻便有两人浮现,占据了前人的位置。。。

    布蕾妮的脚踢着他的肋骨,弄醒了他。四周仍旧一片漆黑,似乎是快下雨了。他们的早餐还是燕麦饼和腌鱼,还好克里奥爵士找到了一点黑莓。太阳升起之前,他们回到了马背上。

第十二章 提利昂

    宦人自顾自哼着不成调的小曲穿过门口,身穿桃粉色丝袍,散发着柠檬的味道。当他看见提利昂坐在火炉边,便停了下来,变得纹丝不动。“提里昂大人,”他尖声说道,夹杂着神经质的咯咯笑声。

    “那么说你还记得我?我已经开始怀疑了。”

    “看到您如此强壮与健康真是太好了。”瓦里斯的微笑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不过我承认,我没想到会在自己的陋室中找到您。”

    “它非常简陋。实际上太简陋了。”提利昂等到他父亲传唤瓦里斯之后才悄悄溜进来探访。宦人的住宅小而局促,是北城墙下三间紧凑的无窗小屋。“我还希望在等待的时候可以发现几大桶有趣的秘密,但却没找到一张纸。”他知道“蜘蛛”一定会有办法在来来去去的时候不让人看见,因此还查找了一下秘密通道,但同样难有建树。“诸神慈悲,你酒壶里的是水,”他继续说,“卧房比棺材大不了多少,而那只床……它确实是石头做的呢,还是只是感觉上如此?”

    瓦里斯关门上栓。“大人,我让背痛折磨得不行,更喜欢睡在硬的东西上面。”

    “我还以为你是喜欢睡羽毛床的人呢。”

    “我太吃惊了。你为了我在战斗之后遗弃你而生气?”

    “这让我觉得你是我家庭的一员。”

    “这不是为了要博取欢心,尊敬的大人。我是如此脆弱,而您的疤痕看起来如此可怕……”他夸张地耸耸肩。“您那可怜的鼻子……”

    提利昂恼怒地揉了揉疤痂。“也许我该有个新鼻子,金子做的。你建议我装个什么样的鼻子,瓦里斯?象你那样的,可以嗅出秘密?还是我该告诉金匠,我要我父亲那样的鼻子?”他笑了笑。“我那高贵的父亲如此勤勉地工作,我几乎在哪儿都看不到他。告诉我,他真的恢复了派席尔首席学士在小议会的位置?”

    “是的,大人。”

    “为此我该感谢我那亲爱的姐姐吗?”派席尔是她姐姐的傀儡;提利昂剥夺了他的职位、尊严甚至胡须,将他扔进一间小黑屋。

    “完全不是,大人。感谢老城堡的大学士们吧,他们坚持派席尔必须立即复职,只有枢机会才能任命或者罢免首席学士。”

    该死的笨蛋们,提利昂想。“我好像记得残酷之王梅葛的刽子手用斧子罢免了三个。”

    “没错,”瓦里斯说。“伊耿二世还把首席学士格拉底斯拿去喂他的龙。”

    “可惜啊,我没有龙。我想我该把派席尔浸到野火药里,然后再点燃他。学城会喜欢吗?”

    “啊,这主要是为了秉承传统。”宦人窃笑着说。“谢天谢地,明智的头脑占了上风,枢机会接受了派席尔被罢免这一事实,开始选择他的继任者。他们详细考量了皮匠的儿子特奎因学士和流浪骑士的私生子艾瑞克学士,从而自我满足地表明一下能力的顺位优先于出生,之后,枢机会正打算送戈蒙学士过来,他来自高庭的提利尔家族。当我告诉你的父亲大人后,他立即采取了行动。”

    枢机会在老城堡紧闭的大门后面开会,提利昂知道;其商议的内容应该是秘密。因此,瓦里斯在学城也有小鸟。“我明白了。因此我父亲决定在花儿开放之前就扼杀它。”他忍不住低声轻笑。“派席尔是个讨厌的蛤蟆。但一只兰尼斯特的蛤蟆总好过提利尔的蛤蟆,不是吗?”

    “派席尔首席学士一直是你们家族的好友,”瓦里斯甜腻腻地说。“假如你得知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得到复职,也许会感到安慰。”

    瑟曦剥夺了柏洛斯·布劳恩爵士的白袍,因为当波隆在罗斯比大路上抓走托曼王子时,他没有为了防护那孩子而战死。这个人不是提利昂的朋友,但经过此事,他大概也同样痛恨瑟曦。我想这点很重要。“布劳恩是个虚张声势的懦夫,”他和蔼地说。

    “是吗?哦天哪。然而传统上来说,御林铁卫的骑士们总是愿意为了职责而献出生命。也许柏洛斯将来会更加勇敢。他无疑会保持非常忠诚。”

    “对我父亲忠诚,”提利昂尖锐地说。

    “说到御林铁卫……我在想,您这次令我意外惊喜的造访是否跟柏洛斯爵士死去的弟兄,勇敢的曼登·穆尔爵士有关?”宦人抚摸了一下扑着粉的脸颊。“你的人波隆最近似乎对他非常敢兴趣。”

    波隆已经尽其所能地调查曼登爵士,但无疑瓦里斯知道得更多一点……如果他选择分享信息的话。“那人似乎很少有朋友,”提利昂谨慎地说。

    “可悲啊,”瓦里斯说,“哦,真可悲。如果你在艾林谷查得更彻底一些,也许会找到一些他的亲戚,但在这里……艾林公爵将他带到君临,罗勃特给了他白袍,但恐怕他们俩都没给他多少爱。他也不是让百姓们在竞技比赛中欢呼的那类人,尽管他的实力勿庸置疑。真奇怪,甚至御林铁卫的弟兄们也从不关心他。曾经有人听巴利斯坦爵士说,那个人没有朋友,只有他的剑,没有生活,只有职责……但是你知道,我觉得赛尔弥并不完全是在称赞他。你想一想就会觉得这很怪异,不是吗?那些正是我们需要御林铁卫达到的标准,这些人应该完全不是为了自己而活,而是为了他们的国王。而且他的死符合御林铁卫骑士的身分,手中擎着剑,守护国王的亲族之一。”宦人给了他一个腻腻的微笑,目光锐利地盯着他看。

    你的意思是,企图谋杀国王的亲族之一。提利昂怀疑瓦里斯是否知道得比他说出来的更多。刚才听到的对他来说都不是新闻;波隆带回过大致相同的报告。他需要一个连接瑟曦的环节,证明曼登爵士是她爪牙的某种迹象。我们想要的总是跟得到的不同,他苦涩地反思,这让他想起……

    “我来这儿不是为曼登爵士。”

    “当然。”宦人穿过屋子来到他那盛水的酒壶边。“可以为您效劳吗,大人?”他一边说一边斟满一杯。

    “好的。不过不要水。”他将双手叠在一起。“我要你把沙依给我带来。”

    瓦里斯喝了口水。“这明智吗,大人?那是个可爱的孩子。如果你父亲绞死她,那可是莫大的羞耻。”

    瓦里斯知道这点他并不吃惊。“不,这不明智,这简直太疯狂了。我想见她最后一次,然后将她送走。我忍受不了她在这么近的地方。”

    “我理解。”

    你怎么可能理解?提利昂昨天才见过她,她正提着一桶水攀爬蜿蜒的阶梯。他看着一个年轻的骑士提出帮她提那沉重的水桶。她触碰他手臂并向他微笑的样子让提利昂的肠子打起了结。他们擦肩而过,互相之间仅仅隔着几寸远,他往下走,她向上攀,相距如此之近,他甚至能够闻到她头发上的清新香气。“大人,”她对他说,并略略行了个屈膝礼,他想要伸手抓住她,当场亲吻她,但他只可以僵硬地点点头,继续蹒跚着走开。“我见过她几次,”他告诉瓦礼斯,“但我不敢跟她说话。我怀疑我的所有行动都受到监视。”

    “你这么怀疑是明智的,善良的大人。”

    “谁?”他抬起头。

    “凯特布莱克兄弟经常向你那可爱的姐姐汇报。”

    “我一想到付给那些卑鄙的家伙多少钱……你认为有没有可能用更多钱把他们从瑟曦那里收买过来?”

    “机会总是存在的,但我不愿把宝押在这种可能性上。他们现在是骑士了,三个都是,而且你姐姐许诺他们进一步晋升。”宦人的嘴边泛起一阵轻轻的坏笑。“那个最年长的,御林铁卫的奥斯蒙爵士,他还梦想其他形式的……宠爱。王后每提供一个铜板,你也可以相应地提供,这点我毫不怀疑,但她有另外一个资源,几乎是无穷无尽的。”该死的七重地狱,提利昂想道。“你是暗示瑟曦跟奥斯蒙·凯特布莱克通奸?”

    “哦,天哪,不,那实在太危险了,你不觉得吗?不,王后只是略微暗示一下……也许明天,或者等婚礼结束……然后一个微笑,一声低语,一个猥亵的玩笑……互相经过时将胸部蹭过他的袖子……这样似乎就有用了。但对于这些事情一个宦人知道些什么呢?”他的舌尖象一只害羞的粉红色动物一般滑过下嘴唇。

    如果我能够设法让他们逾越隐晦的调情,安排父亲逮住他们同在床上…..提利昂摸了摸鼻子上的痂。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到,但也许将来会想出一个计划。“只有凯特布莱克兄弟吗?”

    “真是那样就好了,大人。我恐怕有许多双眼睛在注视您。你……怎么说呢?很惹人注目?而且不大受爱戴,我很难过地告诉你。杰诺斯·史林特的儿子们很乐意为了替父报仇而告发你,还有我们亲爱的培蒂尔,君临一半的妓院里有他的朋友。如果你愚蠢到去造访任何一家,他立即会知道,然后很快你的父亲大人也会知道。”

    比我担心的还要糟。“我父亲呢?他派谁来监视我?”

    这次宦人大声笑了出来。“哈,是我啊,大人。”

    提利昂也笑了。他并不是大傻瓜,不会过分信任瓦里斯——但那宦人早就了解得足够多,足以让沙依被绞死了。“你要通过墙壁隔层把沙依给我带来,不让所有那些窥视的眼睛看到。就象你以前做的那样。”

    瓦礼斯紧握双手。“哦,大人,我乐意之极,但……梅葛国王不希望他自己的墙壁隔层里有老鼠,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一旦被敌人捆住,他确实需要一个秘密出行的方法,但这道门不跟其他任何通道相连。毫无疑问,我能把你的沙依从洛丽斯女士那儿偷出来一会儿,但没办法把她带到你的卧室而不让人看见我们。”

    “那就把她带到别处。”

    “但是哪里呢?没有安全的地方。”

    “有的。”提利昂咧嘴笑道。“这里。我想是时候让你那硬石头床派上更好的用处了。”

    宦人张大了嘴。然后咯咯地笑了。“洛丽斯最近很容易疲劳。她怀了孩子。我猜想她在月亮升起时一定已经入睡。”

    提利昂跳下椅子。“那么,就在月亮升起的时候吧。你要负责储备一些红酒。还要两个干净的杯子。”

    瓦礼斯鞠了一躬。“尊从大人的命令。”

    这天余下的时光就好像虫子在蜜糖里爬行一样慢。提利昂登上城堡图书馆,试图用《贝德加之罗伊战争史记》来分一下心,但他几乎无法看进去那些关于大象的事情,因为他老想着沙伊的笑容。到了下午,他放下书本,命人准备洗澡水。他擦洗着自己的身体直到水变凉,然后让波德替他把胡子剃整齐。胡须是他的一种尝试;一团黄色,白色和黑色的毛发乱七八糟纠缠在一起,并不太好看,但确实能够隐藏起他一部分的脸,这大有好处。

    当提利昂洗得白白净净,并按照自己的喜好理完胡子,他翻了一遍衣柜,选择了一条紧身绸缎马裤,是兰尼斯特家的猩红色,还有他最好的上衣,黑色天鹅绒,上镶狮头纽扣。如果不是他父亲趁他躺在床上濒临死亡的时候偷走了金手项链,他还会戴上它。直到穿戴完毕,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愚蠢。该死的七重地狱,你这矮子,把你的头脑连同鼻子一起丢了?任何一个看见你的人都会奇怪,为什么你穿上宫廷礼服去造访宦人。提利昂一边诅咒,一边脱下衣服重新穿上比较简单的服装;黑色毛纺马裤,白色旧套衫,再加一件褪色的棕色皮革短上衣。他在等待月亮升起的时候,告诉自己说,那没什么关系。不管穿什么,你总是个矮子。你永远不可能象那个阶梯上的骑士那样高,他有着长长的腿,紧绷的肚子和宽阔雄壮的双肩。

    月亮出现在城墙上方,他告诉波德瑞克·佩恩,他要去访问瓦礼斯一趟。“你会去很久吗,大人?”那男孩问道。

    “哦,希望如此。”

    红堡如此拥挤,提利昂无法期望不被注意到。巴隆·史文爵士在门口站岗,洛拉斯·提利尔在吊桥上。他停下来跟他们俩寒暄了几句。百花骑士从前总是穿得象彩虹一样色彩缤纷,现在看到他穿着白衣却有点奇怪。“你有多大了,洛拉斯爵士?”提利昂问他。

    “十七,大人。”

    十七岁,如此漂亮,而且已经成为了传奇人物。七大王国一半的女孩子想要上他的床,所有的男孩子都想成为他。“请原谅我这么问,爵士——为什么十七岁就选择加入御林铁卫?”

    “龙骑士伊蒙王子十七岁就曾立誓,”洛拉斯爵士说,“而您的哥哥詹姆就更年轻了。”

    “我知道他们的理由。你的是什么呢?跟马林·特朗和柏洛斯·布劳恩那样的典范并肩值勤很荣耀?”他冲着男孩咧嘴假笑。“为了守卫国王的生命,你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放弃了你的土地和头衔,放弃了结婚生子的希望……”

    “提利尔家族会通过我的兄弟们延续下去,”洛拉斯爵士说。“第三子并不需要结婚或繁衍子孙。”

    “不需要,但有些人觉得那很愉快。那爱情呢?”

    “当太阳落山,没有蜡烛可以替代它。”

    “这是歌里面的吗?”提利昂抬头微笑说。“是的,你十七岁,现在我明白了。”

    洛拉斯爵士紧张起来。“您嘲笑我?”

    一个多刺的男孩。“不。如果我有冒犯,请原谅。我自己也曾爱过,我们也有一首歌。”我爱一位如夏日般美丽的女子,她的发丝中充满阳光。他向洛拉斯爵士问候晚安,然后继续赶路。

    一群士兵在狗舍附近斗一双狗。提利昂停了好一会儿,看到那条较小的狗扯掉了大狗半边脸,他评论说那条输掉的狗现在就象是桑铎·克莱冈,为此他赢得了几声粗犷的笑声。然后,他继续向北墙走去,期望已经解除了那些士兵的怀疑,他走下通往宦人简陋居所的短楼梯。正要抬手敲门,门就打开了。

    “瓦礼斯?”提利昂溜了进去。“你在吗?”一支蜡烛发出昏暗的光,并为空气中添加了茉莉花的香味。

    “大人。”一个女人悄悄走进亮光中;象家庭主妇一样肥胖而温和,圆圆的脸如同粉红色的月亮,一头浓密而卷曲的黑发。提利昂退缩了一步。“有什么不对劲的吗?”她问道。

    是瓦礼斯,他恼怒地意识到。“刚才我吓坏了,还以为你带来了洛丽斯,而不是沙依。她在哪里?”

    “在这儿,大人。”她将手从后面伸过来遮住他的眼睛。“你猜得出我穿什么了吗?”

    “什么也没穿?”

    “哦,你真聪明,”她撅起嘴,抽开双手。“你怎么知道的?”

    “你什么也不穿非常美丽。”

    “是吗?”她说。“真的吗?”

    “哦,是的。”

    “那你要不要跟我上床,而不是说话?”

    “我们得先摆脱瓦礼斯夫人。我不是喜欢有人观看的那种矮子。”

    “他已经走了,”沙依说。

    提利昂扭头看了看。果然。那宦人已经连同裙子什么的一起消失了。暗门就在这儿某个地方,一定是的。他就只有这么点时间可以思考,沙依将他的头扭过来,亲吻他。她的嘴潮湿而饥渴,她甚至仿佛没有看见他的疤痕和他那硬生生变成痂的鼻子。她的肌肤在他手指下如同温暖的丝绸。当他拇指拂过她的乳头,乳头立即硬了起来。“快,”她在亲吻的间隙催促道,他的手指伸向衣带,“哦,快,快,我要你在我的里面,里面,里面。”他甚至来不及好好地脱下衣服。沙依将他的**从裤子当中拉出来,然后把他摁倒在地,爬到他身上。他从她的双唇中插进去时,她尖声叫喊,并疯狂地骑在他身上,每次坐下去,都伴随着呻吟,“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提利昂如此饥渴,才第五下就迸射出来,但沙依似乎并不在意。当她感觉到他的喷射,淘气地笑了笑,并俯身吻去他额头上的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她低语道。“请留在我里面。我喜欢感觉到你在那儿。”

    因此提利昂没有动,只是将手臂环绕住她。抱着她的感觉真好,被她抱着也是,他想道。如此甜美的事情怎么会是罪恶,会令她被绞死呢?“沙依,”他说,“甜心,这必须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太危险了。如果我的父亲大人发现了你……”

    “我喜欢你的疤。”她的手指顺着疤痕抚摸。“它让你看起来非常勇猛强壮。”

    他笑出声来。“你是说非常丑陋吧。”

    “大人在我的眼中永远不丑。”她亲吻了一下覆盖在他残存的鼻子上凹凸不平的痂。

    “我的脸并不碍你的事,只是我父亲——”

    “他吓不倒我。大人现在会还给我那些珠宝和丝绸吗?你在战斗中受伤后,我问瓦礼斯,我是不是可以把它们拿回来,但他不肯给我。如果你死了,它们会怎么样?”

    “我没死。我就在这儿呢。”

    “我知道。”沙依在他的身上边笑边扭动。“你就属于这里。”她的嘴撅了起来。“但是现在你已经好了,我还得在洛丽斯那儿待多久啊?”

    “你有在听我说吗?”提利昂道。“如果你喜欢,可以留在洛丽斯身边,但最好能离开这个城。”

    “我不要离开。你答应战斗结束后会让我再般进别墅。”她的下体轻轻挤了他一下,他再次开始在她体内硬了起来。“兰尼斯特人有债必还,你说过的。”

    “沙依,天啊,真该死,别再说了。听我说。你必须离开。现在整座城市布满了提利尔家的人,而我受到紧密的监视。你不明白其中的危险。”

    “我能去国王的婚宴吗?洛丽斯不会去。我告诉她,在国王的大殿上,不会有人要强暴她,但她太愚蠢了。”沙依翻身下来,他的**从她体内滑了出来,发出轻微而潮湿的声音。“萨门说会有一场歌手竞赛,还有耍杂技的,甚至还有小丑比武。”

    提利昂几乎忘了沙依那个该再三诅咒的歌手。“你怎么跟萨门说的?”

    “我告诉坦妲关于他的事,她就雇他为洛丽斯表演。孩子开始蹬踢的时候音乐能让她平静下来。萨门说宴会中将有一头跳舞的熊,还有来自青亭岛的红酒。我从没见过熊跳舞。”

    “它们跳得没我好。”让他担心的是那个歌手,不是熊。一旦有什么话不小心让不该听到的人听到,沙依就会被吊死。

    “萨门说会有七十七道菜,还有一百只鸽子在一个巨大的烤好的馅饼里面,”沙依滔滔不绝地说。“当脆皮被打开,它们会一下子全飞出来。”

    “之后它们将停在房梁上,象雨点一样往宾客身上拉屎。”提利昂以前尝过这种婚宴馅饼的苦头。鸽子特别喜欢往他身上拉屎,至少他一直如此怀疑。

    “我就不能穿着我的丝绸和天鹅绒衣服去,作为一个贵夫人,而不是女仆吗?没人会知道我不是。”

    每个人都会知道你不是,提利昂想。“坦妲夫人也许会怀疑,洛丽斯的女仆从哪儿找来那么多珠宝。”

    “萨门说有上千个宾客。她不会看到我的。我会在下席找个阴暗的角落,但无论何时你去洗手间,我就能溜出来见你。”她捧着他的**,轻轻地抚摸。“我在外袍底下不会穿任何内衣,这样大人连给我解衣带都不用了。”她的手指上上下下逗弄着他。“或者,如果你喜欢,我能给你这样做。”她将他的**含在嘴里。

    提利昂马上又蓄势待发。这次他坚持得比较久。当他完了之后,沙依又爬回他身上,赤裸着在他的胳膊底下蜷起来。“你会让我来的,对吗?”

    “沙依,”他叹息着说。“那不安全。”

    有一段时间,她什么也不说。提利昂试图谈及其他事情,但他遇到了一堵阴沉谦恭的墙,他曾在北方的长城上走过,现在这墙就跟那堵墙一样冰冷坚硬。他看着蜡烛越烧越短,开始变得闪烁不定,他想,诸神慈悲,在泰莎的事情之后,我怎么又让这种情境重演了呢?我真象父亲想象的那样是个大蠢货吗?他很乐意给予她想要的承诺,很乐意让她挽着他的手臂走回自己的卧室,让她穿着丝绸和天鹅绒,就像她如此喜爱的那样。如果他有权选择,在乔弗里的婚宴上,她可以坐在他身边,还可以随心所欲地跟所有熊一起跳舞。但他不能让她被绞死。

    蜡烛熄灭后,提利昂放开沙依,点起另外一支。然后他沿着墙走了一圈,依次敲打每一面墙,搜寻隐藏的门。沙依收起腿坐着,胳膊环抱着双腿,注视着他。最后她说,“在床底下。秘密楼梯。”

    他怀疑地看看她。“床?那床是实心的石头。它有半吨重。”

    “瓦礼斯在某个地方按一下,它就升起来了。我问他怎么弄,他说那是魔法。”

    “是啊。”提利昂不得不咧嘴笑笑。“衡重魔法。”

    沙依站起身。“我该回去了。有时候胎儿会蹬踢,洛丽斯醒来会叫我的。”

    “瓦礼斯应该很快就回来了。他也许正听着我们说的每一句话。”提利昂放下蜡烛。他马裤前面有一个湿点,但在黑暗中应该没人注意。他告诉沙依穿上衣服等待宦人。

    “我会的。”她答应说。“你是我的狮子,不是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我是的,”他说。“而你是——”

    “——你的情妇。”她将一根手指按到嘴唇上。“我知道的。我想成为你的贵夫人,但根本不行。否则你就能带我去宴会了。没关系。我喜欢做你的情妇,提利昂。我的狮子,留住我吧,并守护我的安全。

    “我会的,”他答应道。笨蛋,笨蛋,他内心中的声音尖声呼叫。你为什么这么说?你是来把她送走的!他反而又亲吻了她一次。

    走回去的路似乎孤寂而漫长。波德瑞克·佩恩在提利昂床脚下自己的滑轮矮床上睡着了,但他叫醒了那男孩。“波隆,”他说。

    “波隆爵士?”波德揉了揉眼睛驱走睡意。“哦。我要去叫他?大人?”

    “啊不,我把你叫醒是为了聊一聊他的着装风格,”提利昂说,但他的挖苦白白浪费了。波德只是张大嘴疑惑地面对着他,直到他举起手说,“是的,把他找来。带他过来。快去。”

    那孩子匆匆忙忙穿上衣服,几乎是奔跑着出了屋子。我真的那么可怕吗?提利昂一边疑惑地想,一边换上睡袍,给自己倒了些红酒。

    夜晚已经过了一半,他正在喝第三杯时,波德终于回来了,雇佣骑士跟在他身后。“我希望那孩子把我从莎塔雅的床上拽出来有足够好的理由,”波隆边说边坐下来。

    “莎塔雅?”提利昂恼火地说。

    “做个骑士真不赖。再也不用满大街找便宜的妓院。”

    提利昂不得不吞下怒气。波隆跟其他人一样有权利上莎塔雅的床,可是……我从没碰过她,尽管有这个想法,然而波隆不可能知道。他应该离她远远的。他自己不敢造访莎塔雅那里。如果他去的话,瑟曦一定会让他父亲听说这个消息,雅雅受到的惩罚将不止于皮鞭。作为道谦,他曾送给那女孩一个翡翠银项圈和一副相配的手镯,但除此之外……

    这毫无用处。“有个歌手,称自己为银舌萨门,”提利昂推开自己的罪恶感,疲倦地说道。“他有时为坦妲夫人的女儿表演。”

    杀死他,他也许该说,但那人除了唱几支歌谣之外没做什么别的。还有往沙依可爱的脑瓜里填充鸽子与跳舞熊的幻象。“找到他,”结果他说。“在其他人找到他之前。”

第十三章 艾莉亚

    她听见歌声的时候正在一个死人的花园里挖蔬菜。

    艾莉亚呆滞地倾听着,如同石头一般静止,手中三根纤细的胡萝卜忽然被遗忘了。她想到了血腥戏子和卢斯·波顿的人,她的脊背因恐惧而一阵颤抖。这不公平,就在我们终于找到了三叉戟河,就在我们认为自己差不多已经安全的时候,这不公平。

    只是那些戏子为什么要唱歌?

    歌声来自东面矮坡的另一侧,顺着河流飘过来。“去到海鸥镇看那美丽淑女,嗨霍,嗨霍……”

    艾莉亚站起身,胡萝卜在她手中摇晃着。听上去似乎唱歌的人正沿着河边的路走来。那边白菜地里的热馅饼也听见了,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判断得出。詹德利在烧毁的农舍阴影里睡着了,已经什么也听不见。

    “我要用剑尖偷取甜甜一吻,嗨霍,嗨霍。”她觉得在河流轻柔的水声当中,还听到了木竖琴。

    “你听见了?”热馅饼嘶哑地低声询问,手臂中抱着一堆白菜。“有人过来了。”

    “去叫醒詹德利,”艾莉亚告诉他说。“只要摇一摇他的肩膀就行,别发出太多声响。”詹德利很容易唤醒,不像热馅饼,需要又踢又喊。

    “我要将她当作情人,我们栖息在数荫,嗨霍,嗨霍。”歌声随着每一个字越来越响。

    热馅饼放开手臂。白菜落到地上,发出轻微的碰撞声。“我们得躲起来。”

    躲到哪里?烧毁的农舍及其花园醒目地矗立在三叉戟河岸边。顺着河脊长着一些柳树,再过去是泥泞的芦苇浅滩,但附近大多都是讨厌的开阔地。我就知道我们不该离开树林的,她想。但他们如此饥饿,而那花园的诱惑太大了。他们从赫伦堡偷出来的面包与奶酪六天前在茂密的树林里就吃完了。“带詹德利和那些马到农舍后面,”她决断道。有一面墙的一部分还竖立着,也足够大,说不定可以隐藏两个男孩和三匹马。如果马匹不嘶叫,而且那个歌手不来花园里到处探察的话。

    “你怎么办?”

    “我会躲在树边。他可能就一个人。如果他来惹我,我就杀了他。快去!”

    热馅饼去了,艾莉亚扔下她的胡萝卜,从背后拔出偷来的剑。她已将剑鞘绑在后背上;那把长剑的尺寸是给成年男子打造的,她把它佩在腰间,就会碰撞地面。而且它也太重了,她想,每次手中拿着这笨拙的家伙,她都会想念“缝衣针”。但这是一把剑,她可以用它来杀人,这就足够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那棵长在路拐弯处的老柳树边,单膝跪在青草和泥土中,躲在摇曳的柳枝笼罩之下。远古诸神保佑,她祈祷着,歌手的声音更加响了,树之神,请隐藏我,让他过去就好。然后一匹马嘶叫起来,歌声嘎然而止。他听到了,她知道,但也许他就一个人,或者,如果他不是,也许他们怕我们就跟我们怕他们一样。

    “你听见了吗?”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那堵墙后面有什么东西,我敢说。”

    “对啊,”第二个更加深沉的声音回答说。“你认为那可能是什么,射手?”

    那么,就是两个人了。艾莉亚咬住嘴唇。由于那棵柳树,从她跪着的地方,她看不见他们。但她可以听见。

    “一头熊。”第三个声音说,还是那又是第一个?

    “熊身上有许多肉,”那个深沉的声音说。“在秋天的时候还有许多油脂,如果烹饪得当会很好吃。”

    “可能是狼。也许是狮子。”

    “你认为是四条腿的?还是两条腿的?”

    “没什么区别。不是吗?”

    “据我所知没有区别。射手,你打算怎么用这些个箭?”

    “抛射几支到墙后面。不管那后面躲着什么东西,都会很快出来,等着瞧吧。”

    “但如果那后面是个正直的人呢?或者怀抱幼婴的可怜女人?”

    “正直的人应该出来跟我们见面。只有歹徒才会偷偷摸摸躲起来。”

    “对,就是那样。去吧,那就放箭吧。”

    艾莉亚跳了起来。“不要!”她亮出剑让他们看到。三个人,她看清了。只有三个。西利欧可以跟三个以上的人打,而且她也许还有热馅饼和詹德利跟她在一起。但他们是男孩,这些是成年人。

    他们是徒步的,身上泥斑点点,满是路途上的尘土。她认出了那个唱歌的,因为他的衣襟前面抱着一架木竖琴,就像母亲怀抱婴儿一样。这是一个小个子,从外貌来看有五十岁,他有着一张大嘴,一个尖尖的鼻子,和稀疏的棕色头发。黯淡的绿色制服上到处打着旧皮革补丁,腰部围了一圈飞刀,背后悬着一把伐木工的斧头。

    站在他边上的人比他高出一尺,看起来象个士兵。镶钉皮带上悬挂着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衬衫上缝了一排排互相重叠的铁环,头上覆着一顶锥形的玄铁半头盔。他的牙齿很糟,有一把浓密的黄褐色胡须,但最醒目的是他那带兜帽的黄斗篷。它又厚又沉,这里沾上草,那里沾上血,下沿已经磨损,右肩上还用鹿皮打了个补丁,大斗篷使得这个大个子看上去就象一只黄色巨鸟。

    三人中最后一名是个青年,就象他的长弓一样纤瘦,虽然不如长弓那么高。红发,脸上有雀斑,穿一件镶钉战衣,高筒靴,无指皮手套,背上一个箭囊。他的箭上镶着灰色鹅毛,其中六支插在面前的地上,就象一道小栅栏。

    那三人看着她手中执剑站在路中。然后那个歌手懒洋洋地拨了一下弦。“小男孩,”他说,“快放下那把剑,除非你想受到伤害。他对你来说太大了,孩子,况且,在你能够冲到我们面前之前,安盖可以让三支箭射穿你。”

    “他不能,”艾莉亚说,“而且我是个女孩。”

    “原来如此。”歌手鞠了个躬。“请原谅我。”

    “你们沿着路继续走。就从这儿经过,你继续唱歌,好让我们知道你在哪儿。走开,别来惹我们,那我就不杀你们。”

    雀斑脸的射手笑出来。“柠檬,她不杀我们,你听到了吗?”

    “我听到了,”柠檬说,他就是那个声音低沉的大个子士兵。

    “孩子,”歌手说,“放下那剑,我们会带你去安全的地方,往你肚子里填些食物。这一带有狼,有狮子,还有更糟的东西。不是一个小女孩该独自游荡的地方。”

    “她不是独自一人。”詹德利从农舍的墙后面骑马出来,身后是热馅饼,牵着她的马。詹德利穿着他的锁链甲衬衣,手中拿剑,看上去几乎就是一个成年男子,而且很危险。热馅饼看上去还是热馅饼。“按她说的做,别来惹我们,”詹德利警告说。

    “两个,三个,”歌手数道,“你们所有人都在这儿了?还有马,可爱的马。你们从哪儿偷来的?”

    “那是我们的。”艾莉亚谨慎地注视着他们。歌手继续用交谈分她的心,但危险的是那个射手。如果他从地上拔起一支箭……

    “你们愿不愿象个诚实的人那样把名字告诉我们?”歌手问男孩子们。

    “我是热馅饼,”热馅饼立即说。

    “对了,而且这是个好名字。”那人微笑着说。“我不是每天都能遇得上名字这么可口的孩子。那你的朋友们会叫什么呢,羊排和乳鸽?”

    詹德利在马鞍上皱起眉头。“我为什么要把名字告诉你?我还没听到你的。”

    “好吧,那么,我是七河的汤姆,但他们叫我七弦汤姆,或者七神汤姆。这个笨拙的大个子,长着褐色牙齿的,是柠檬,柠檬斗篷的简称。柠檬是黄色的,你知道,而且有点酸。那儿的年轻小伙子是我们的安盖,或者我们都喜欢叫他射手。”

    “那么现在,你是谁?”柠檬用艾莉亚从柳枝后面听到过的低沉嗓音提问道。

    她不打算如此轻易地透露自己的真名。“乳鸽,如果你愿意的话,”她说。“我无所谓。”

    大个子男人笑了出来。“带着剑的乳鸽,”他说。“这可不大常见。”

    “我是公牛,”詹德利说,他走到艾莉亚的前头。她不能责怪他更喜欢公牛而不是羊排。

    七弦汤姆拨弄了一下他的竖琴。“热馅饼,乳鸽,还有公牛。你们是从波顿大人的厨房里逃出来的,是吗?”

    “你怎么知道?”艾莉亚不安地问道。

    “你胸口带有他的徽纹,小家伙。”

    刚才她忘记了这一点。她的外袍底下仍然穿着那件上好的侍从上装,胸口缝有恐怖堡的剥皮人。“别叫我小家伙!”

    “为什么不?”柠檬说。“你足够小的了。”

    “我比以前要大。我不是个孩子。”孩子不会杀人,而她杀过。

    “我明白,乳鸽。你跟普通孩子不一样,如果你是波顿家的。”

    “我们从来不是。”热馅饼从不知道何时该保持沉默。“我们在他到达赫伦堡前就在那儿了,仅此而已。”

    “那么你们是狮崽子,是这样的吧?”汤姆说。

    “也不是。我们不是谁的人。你们是谁的人?”

    射手安盖说,“我们是国王的人。”

    艾莉亚皱起眉头。“哪个国王?”

    “罗勃特国王,”穿着黄袍子的柠檬说。

    “那个老酒鬼?”詹德利轻蔑地说。“他死了,一头野猪杀了他,每个人都知道。”

    “没错,孩子,”七弦汤姆说,“太遗憾了。”他用竖琴弹了个悲哀的和弦。

    艾莉亚根本不认为他们是国王的人。他们破破烂烂的,看上去更象歹徒。他们甚至没有马骑。国王的人应该有马。

    但热馅饼激动地高声说话。“我们在找奔流城,”他说。“骑马要多少天,你们知道吗?”

    艾莉亚差点要杀了他。“你安静点,否则我把石头塞进你那愚蠢的大嘴里。”

    “奔流城在上游很远的地方,”汤姆说。“远得会让你们的肚子饿坏。也许出发前你们想要一顿热饭?前面不远处有一家店,由我们的一些朋友照看。我们可以分享一些麦酒、几口面包,而不是互相恐吓。”

    “一家店?”一想到热腾腾的食物,艾莉亚的肚子咕噜起来,但她不信任这个汤姆。不是每个跟你友善交谈的人都真的是朋友。“很近,你说?”

    “往上游两里地,”汤姆说。“最多一里格【译注:计程单位,一里格合三英里】。”

    詹德利看上去跟她一样不确信。“你说一些朋友是什么意思?”他谨慎地问。

    “朋友。你忘记什么是朋友了吗?”

    “店主人的名字叫沙玛,”汤姆插话说。“她的舌尖眼厉,我可以向你保证,但她心肠很好,而且她喜爱小女孩。”

    “我不是小女孩,”她气恼地说。“那儿还有谁?你说有一些朋友。”

    “沙玛的丈夫,还有他们领养的一个孤儿。他们不会伤害你。如果你觉得自己足够大,那儿有麦酒。有新鲜面包,也许还有一点点肉。”汤姆眼睛瞟向那农舍。“还有你从老佩特的花园里偷的不管什么东西。”

    “我们从不偷窃,”艾莉亚说。

    “那么你是老佩特的女儿?姐妹?老婆?别跟我说谎,乳鸽。我亲自埋了老佩特,就在你躲藏的那棵柳树下面,你的模样跟他可不像。”他用竖琴拨了个忧伤的音调。“过去一年里,我们埋了许多善良的人,但我们不希望埋葬你,我以我竖琴的名义发誓。射手,给她看看。”

    射手手上的动作比艾莉亚想象的要快。他的箭从她脑袋边呼啸而过,离耳朵只有一寸远。此时那个弓箭手又搭上了第二支箭,引弓待发。她本以为理解了西利欧所说的快疾如蛇,平滑如夏日之丝,但现在她知道她并没有。那箭在她身后如同蜜蜂一般嗡嗡作响。“你没射中,”她说。

    “如果你这样想就更傻了,”安盖说。“我要射哪里它们就去哪里。”

    “确实如此,”柠檬斗篷赞同道。

    从射手到她的剑尖有十几步远。我们没有机会,艾莉亚意识到,她希望自己有一张象他那样的弓,并且有使用它的技巧。她怏怏地放低她那沉重的长剑,直到剑尖碰到地面。“我们要去看看这家店,”她勉强让步说,试图将心中的疑虑隐藏在大胆的言词后面。“你们走前面,我们骑马跟在后面,这样我们可以看到你们在干什么。”

    七弦汤姆深深一鞠躬,说道,“前面还是后面没什么关系。来吧,孩子们,让我们给他们带路。安盖,最好拔起这些箭,我们在这儿不需要它们了。”

    艾莉亚把剑插入鞘中,跟三个陌生人保持着距离,她穿到路对面,她的朋友们坐在马背上待在那里。“热馅饼,拿着那些白菜,”她一边说一边躬身坐上自己的马鞍。“还有胡萝卜。”

    这次他没有争辩。他们出发了,按照她的意愿,缓缓地骑着马,跟在三个步行的人后面,沿着布满车辙的路往前走。但不久之后,他们不知不觉就坐在了他们的正上方一同前进。七弦汤姆慢慢地走着,他一边走,一边喜欢弹他的木竖琴。“你们会唱什么歌吗?”他问他们。“如果有可能,我非常想有人跟我一起唱歌。柠檬根本不入调,而我们的长弓小子只会进行曲,每一首都有一百句那么长。”

    “我们在行军的时候唱真正的歌,”安盖温和地说。

    “唱歌太傻了,”艾莉亚说。“唱歌是制造噪声。我们很远处就听到你了。我们可以杀死你们的。”

    汤姆的微笑说明他不这么认为。“比起口中唱着歌死去,还有更糟的事情。”

    “如果附近有狼的话,我们会知道的,”柠檬忿忿不平地说。“或者狮子。这是我们的树林。”

    “你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在那儿,”詹德利说。

    “啊,孩子,你不该这么肯定,”汤姆说。“有时候人们知道的比他们说出来的要多。”

    热馅饼在他的座位上移动了一下。“我会关于熊的歌,”他说。“反正会一些。”

    汤姆的手指滑过琴弦。“那我们来听一听吧,馅饼男孩。”他扬起头唱道,“从前有一头熊,一头熊,一头熊!浑身长毛有黑有棕……”

    热馅饼神气活现地加入进去,甚至在马鞍上依着节奏轻轻地跃动。艾莉亚吃惊地瞪着他。他有一副好嗓子,唱得很好。他从来做不好什么事情,除了烤面包,她独自想道。

    前面稍远处有一条小溪流入三叉戟河。当他们涉水穿越的时候,歌声惊起了芦苇中的一只鸭子。安盖原地站定,摘弓搭箭,将它射了下来。那鸟儿落在离岸不远的浅滩中。柠檬脱下黄斗篷,淌入及膝深的水中去取,一边不停地抱怨。“你觉得沙玛的地窖下面会不会有柠檬?”安盖对汤姆说,他们看着柠檬一边溅起阵阵水花,一边诅咒着。“一个东恩的女孩有一次用柠檬给我煮鸭子。”他听起来非常渴望。

    到了小溪的另一边,汤姆和热馅饼继续唱他们的歌,鸭子则挂在柠檬黄斗篷下面的皮带上。唱歌不知不觉让路途显得短了些。很快,那家店出现在他们面前,耸立在河岸边,三叉戟河在那儿拐了个大弯,转向北方。他们走近时,艾莉亚怀疑地斜睨着它。它看起来不像是歹徒的巢穴,她不得不承认;上层刷成白色,石板房顶,烟从烟囱里袅袅升起,这一切看上去很友善,甚至还很亲切。马厩和其他外围建筑环绕着它,后面有座凉亭,还有些苹果树,一个小花园。这家客栈甚至有自己的码头,伸向河中,还有……

    “詹德利,”她喊道,声音低而急切。“他们有一条船。剩下的路我们可以航行到奔流城。那会比骑马要快,我认为。”

    他看上去很怀疑。“你驾驶过船吗?”

    “你把帆升起来,”她说,“然后风就会推动它。”

    “如果风向不对怎么办?”

    “有桨可以划。”

    “逆着水流?”詹德利皱起眉头。“那不是很慢?如果船翻了,我们掉进水里怎么办?不管怎么说,那不是我们的船,是那家客栈的船。”

    我们可以取走它。艾莉亚咬着嘴唇,没说什么。他们在马厩前下马。看不到有其他的马,但艾莉亚注意到许多畜栏里有新鲜的粪便。“我们中的一人应该看着马匹,”她警惕地说。

    汤姆听到了她的话。“没有必要那样,乳鸽。来吃吧,它们会很安全。”

    “我留下来,”詹德利说道,没有理会那歌手。“你们吃过些食物后可以来找我。”

    艾莉亚点点头,跟着热馅饼和柠檬走了。她的剑仍然插在跨于背上的剑鞘里,她的一只手始终保持在从卢斯·波顿那儿偷来的匕首柄边上,以防万一他们发现屋子里有什么她不喜欢的东西。

    上了漆的招牌位于门的上方,展示出一幅图,画着某个年老的国王跪在地上。里面是一间大堂,一个又高又丑的女人两手叉腰站着,怒目而视,她的下巴凹凸不平。“别只知道站在那儿,小男孩,”她喊道。“还是你是个女孩?不管是什么,你堵住我的门了。要么进来,要么出去。柠檬,关于我的地板,我跟你说过些什么?你浑身是泥。”

    “我们打下一只鸭子。”柠檬象求和旗帜一般举起它。

    那女人从他手里将鸭子一把抓过来。“安盖射下一只鸭子,你的意思是说。脱下靴子,你是聋了还是太笨?”她转过身。“老公!”她大声叫喊。“上来,那些小子回来了。老公!”

    从地窖楼梯咕哝着走上来一个男人,穿着沾有污渍的围裙。他比那女人矮一个头,胖胖的脸,松松垮垮的黄色皮肤上还看得出一些疱疹的印痕。“我来了,老婆,别再叫了。什么事?”

    “把这个挂起来,”她一边说,一边把鸭子交给他。

    安盖蹭蹭脚。“我们还以为可以吃到它,沙玛。跟柠檬一起吃。如果你有的话。”

    “柠檬。我们上哪儿去弄柠檬?你觉得这儿看起来象东恩吗,长雀斑的傻瓜?为什么你不跳到后面的柠檬树上为我们摘一箩筐,再摘些好吃的橄榄和石榴。”她向着他晃了晃手指。“嗯,我想我可以把它跟柠檬的斗篷一起煮,如果你喜欢,但先得让它挂上几天。你们吃兔子,要不就别吃。如果你们很饿,肉叉上烤兔子是最快的。或者你们也许喜欢炖的,跟麦酒和洋葱一起。”

    艾莉亚几乎就象尝到了兔子的味道一样。“我们没钱,但我们带了些胡萝卜和白菜,我们可以跟你交换。”

    “是吗?它们在哪儿?”

    “热馅饼,给她白菜,”艾莉亚说,他照着做了,尽管他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老女人,就仿佛她是罗尔杰,拜特或者瓦格·赫特。

    那女人仔细查看了一下蔬菜,更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男孩。“热馅饼在哪里?”

    “这里。我。那是我的名字。她是……呃……乳鸽。”

    “在我的房檐底下别这么叫。我给我的菜肴取不同的名字用以区分它们。老公!”

    丈夫已经走出去,但她一叫,赶紧回来。“鸭子已经挂起来了。现在还有什么事,老婆?”

    “洗洗这些蔬菜,”她命令道。“在我开始弄兔子时,你们其他人都坐下来。那男孩会给你们送喝的。”她顺着她的长鼻子看了看艾莉亚和热馅饼。“我没有向孩子提供麦酒的习惯,但苹果汁喝完了,没有奶牛可以挤奶,河水尝起来都是战争的味道,顺流飘下那么多死人。如果我给你一杯满是死苍蝇的汤,你会喝吗?”

    “艾利会的,”热馅饼说。“我是说,乳鸽。”

    “柠檬也会,”安盖油滑地笑着说。

    “别管柠檬,”沙玛说。“大家都喝麦酒。”她一阵风一样扫向厨房。

    安盖和七弦汤姆在靠近火炉的桌子边坐下,柠檬将他的黄色大斗篷往一根栓子上挂。热馅饼扑通一下沉重地坐在板凳上,占了靠门的一张桌子,艾莉亚挤到他的旁边。

    汤姆卸下他的竖琴。“林间道路上有家孤独的客栈,”他唱道,缓缓地奏出曲调,以配合歌词。“店主人的妻子象蛤蟆一样难看。”

    “快别唱这个,否则我们就吃不到兔子了,”柠檬警告他说。“你知道她什么德性。”

    艾莉亚倾身靠近热馅饼。“你会驾船吗?”她问。他还没有回答,一个十五六岁的矮壮男孩拿着几杯麦酒出现了。热馅饼虔诚地双手接过他那份,啜了一口,笑得比艾莉亚看见过他的任何笑容都高兴。“麦酒,”他轻声说,“还有兔子。”

    “哦,为陛下干杯,”射手安盖举起杯子,兴致高昂地喊道。“七神保佑国王!”

    “为所有十二位,”柠檬斗篷咕哝着说。他喝了一口,然后用手背抹去嘴边的泡沫。

    那个丈夫急匆匆地从前面进来,围裙里兜了一大堆洗好的蔬菜。“马厩里有陌生的马,”他宣布说,就好像他们还不知道一样。

    “是啊,”汤姆一边说,一边将木竖琴放下来,“比你送出去的三匹要好。”

    那丈夫恼怒地将蔬菜扔到桌子上。“我从来没送过人。我卖给他们的,卖了个好价钱,还替我们搞到一艘小船。反正你们这些家伙应该会把他们弄回来的。”

    我就知道他们是歹徒,艾莉亚边听边想。她的手伸到桌子底下,摸摸匕首柄,确认它还在那里。如果他们试图打劫我们,他们会后悔的。

    “他们根本没朝我们这边过来,”柠檬说。

    “呃,我让他们往那儿去的。你们一定是喝醉了,或者睡着了。”

    “我们?喝醉?”汤姆深深地喝了一大口麦酒。“从来没有。”

    “你可以自己解决他们的,”柠檬告诉那个丈夫说。

    “什么,就凭这个男孩在这儿?我告诉过你两次,那老婆子去羊剑镇帮芬穆生孩子去了。而且多半就是你们中的一个把野种放到那可怜的女孩肚子里的。”他酸溜溜地看了汤姆一眼。“你,我敢打赌,用你那竖琴,唱那些个悲伤的曲子,好让可怜的芬穆脱掉内衣。”

    “如果一首歌曲使得姑娘脱下衣服,去感受温暖美好的阳光亲吻肌肤,那是歌手的错吗?”汤姆问道。“另外,她喜欢的是安盖。‘我能摸一摸你的弓吗?’我听到她问他。‘哦,它感觉又光滑又坚硬。你觉得我能拉一下吗?’”

    那丈夫哼了一声。“是你还是安盖,没什么区别。你们跟我一样该为那些马负责。他们有三个,你知道。一对三还能怎么样?”

    “三个,”柠檬轻蔑地说,“但是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戴着铁链,你自己说的。”

    那丈夫做个鬼脸。“一个大个子女人,穿得象个男人。那个戴铁链的……我不喜欢他的眼神。”

    安盖从他的麦酒杯后面微笑了一下。“当我不喜欢某人的眼睛,就用箭射穿它。”

    艾莉亚记得从她耳边擦过的那支箭。她希望自己懂得如何射箭。

    那个丈夫并不为之所动。“长辈们在说话时你安静点。喝你的麦酒,管好你的舌头,否则我让老婆子给你一勺子。”

    “我的长辈们说太多了,我也不需要你告诉我喝酒。”他吞下一大口,以证明事实如此。

    艾莉亚也喝了一大口。前些天一直从小溪和池塘里喝水,然后是混浊的三叉戟河,这麦酒喝起来就象以前父亲准许她啜饮几小口的红酒一样可口。从厨房飘出来的气味使她的口水湿润了口腔,但她仍然满脑子想着那艘小船。驾驶它比偷取它更困难。如果我们等到他们都睡着……

    那个伺候的男孩又拿着几个大面包出现了。艾莉亚饥渴地扯下一大块,咬了下去。但嚼起来很困难,有点僵硬,底部还烤焦了。

    热馅饼尝了一下立即做了个鬼脸。“这面包太糟了,”他说。“烤焦了,而且里面很硬。”

    “蘸一下炖汤会好一点,”柠檬说。

    “不,不会的,”安盖说,“但你也不大可能嘣了牙。”

    “你可以吃掉它,也可以继续饿肚子,”那丈夫说。“我看着象该死的面包师吗?我很想看看你能不能做得更好。”

    “我可以,”热馅饼说。“那很容易。你捏面团捏得过头了,这就是为什么它嚼起来这么硬。”他又喝了一口麦酒,然后开始大谈面包,馅饼和烘饼,那都是他钟爱的东西。艾莉亚转着眼珠。

    汤姆在她对面坐下。“乳鸽,”他说,“或者艾利,或者不管你真名叫什么,这是给你的。”他将一片肮脏的羊皮纸放在他们之间的木头桌面上。

    她怀疑地看了看它。“这是什么?”

    “三枚金龙币。我们需要买那些马。”

    艾莉亚警惕地看着他。“那是我们的马。”

    “就是说你们自己偷来的,对吗?那没什么好羞耻的,孩子。战争让许多诚实的百姓变成盗贼。”汤姆用手指敲了敲折叠起来的羊皮纸。“我付给你的是个好价钱。说实话比任何马值得都多。”

    热馅饼抓起羊皮纸,并打开它。“没有金币,”他大声抱怨说。“只有一些字。”

    “是的,”汤姆说,“对此我很抱谦。但战争之后,我会兑现,我是国王的人,以此名义担保。”

    艾莉亚推离桌子,站起身来。“你们不是国王的人,你们是强盗。”

    “如果你哪天碰到真正的强盗,就会知道,他们不付钱的,即使是用纸的也没有。我们要你们的马不是为自己,孩子,是为了国家好,这样我们就能来去更快,去需要战斗的地方战斗。为国王战斗。你要拒绝国王吗?”

    他们都看着她;射手,大柠檬,和那个面如菜色,眼神游移的丈夫。甚至站在厨房门口的沙玛也斜睨着。不管我说什么,他们都会拿走我们的马,她意识到。我们得要走着去奔流城了,除非……“我们不要纸。”艾莉亚从热馅饼手中拍掉那张羊皮纸。“你们可以用外头的那条小船换我们的马。但你们必须告诉我们怎么用它。”

    七弦汤姆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他那亲切的大嘴懊悔地笑开了。他大声地笑出来。安盖也加入进来,然后他们都大笑起来,柠檬斗篷,沙玛,还有那个丈夫,甚至那个伺候的男孩,他从木桶后面走出来,手臂下夹着一把十字弓。艾莉亚想要对着他们尖叫,但她反而开始微笑……

    “骑兵!”詹德利的喊声尖锐而警惕。门一下子被撞开,他站在那儿。“士兵,”他喘着气说。“沿着河边的路过来,有十几个。”

    热馅饼一跃而起,打翻了他的酒杯,但汤姆和其他人泰然自若。“没必要把上好的麦酒洒在我的地板上,”沙玛说。“坐下来安静点,孩子,兔子肉就要来了。还有你,女孩。不管你受到过什么伤害,已经结束,已经过去了,你现在跟国王的人在一起。我们会尽力保护你安全。”

    艾莉亚唯一的回应就是伸手到肩后去拔剑,但才拔出一半,柠檬就抓住了她的手腕。“我们现在不需要那样。”他扭转她的手臂,直到她的手放开。他的手指坚硬而布满老茧,强壮得可怕。又来了!艾莉亚想。又要发生了,就像在那个村子里,契斯威克,拉夫和马背上的山。他们要偷走她的剑,把她变回一只老鼠。她自由的那只手握住自己的酒杯,砸向柠檬的脸。麦酒从边缘涌出来,溅入他的眼睛,她听到他鼻子断裂的声音,看到血喷射出来。他吼叫着将双手捂住脸,她自由了。“快跑!”她一边尖叫,一边飞快地跑开。

    但柠檬立即追上了她,他的长腿跨一步等于她跨三步。她又扭又踢,但他轻松地将她提离地面,摇晃着抓在手里,而同时,血从他的脸上流下来。

    “停下,你这个小笨蛋,”他一边喊,一边前后摇晃着她。“快停下!”詹德利要过来帮她,但七弦汤姆拿着匕首挡在他面前。

    现在要逃太晚了。她可以听见外面的马和人声。过了片刻,一个人昂首阔步走进门来,是个泰洛西人,比柠檬还要高大,浓密的大胡子末端是明亮的绿色,但新长出来的却是灰色。后面进来两个十字弓兵,中间扶着一个受伤的人,然后是其他人……

    艾莉亚从来没见过比这队人更加衣装破烂的人马,但他们拿着的剑,斧子和弓一点也不破烂。有一两个人进来的时候好奇地瞥了她几眼,但没人说一句话。一个戴着生锈头盔的独眼人嗅嗅空气,咧了咧嘴,与此同时,一个长着一头黄发的弓箭手大声呼唤要麦酒。他们后面进来一个戴着狮纹头盔的长矛兵,一个跛腿的老人,一个布拉弗斯雇佣兵,一个……

    “哈尔温?”艾莉亚轻声低语。是他!在那胡子和纠结的头发底下正是胡伦儿子的脸,他以前总是牵着她的小马在院子里走动,跟琼恩和罗拔一起冲刺枪靶,在宴会的日子还会喝得太多。他瘦了,却更加强壮,而且在临冬城时,他从不留胡子,但那确实是他——她父亲的人。“哈尔温!”她挣扎着往前,试图挣脱柠檬铁一般的抓握。“是我,”她喊道,“哈尔温,是我,你不认识我了,不认识了吗?”泪水涌了出来,她发现自己像个婴儿一样在哭泣,就像个愚蠢的小女孩。“哈尔温,是我啊!”

    哈尔温的眼睛从她脸上移至她衣服上的剥皮人。“你怎么认识我的?”他怀疑地皱着眉说。“剥皮人……你是谁,某个伺候水蛭领主的小厮?”

    她一时间不知如何回答。她有那么多名字。她难道只有在做梦时才叫艾莉亚·史塔克?“我是个女孩,”她抽泣着说。“我是波顿大人的侍酒女仆,但他要把我交给那山羊,因此我跟詹德利和热馅饼一起逃走。你一定认识我的!你以前牵过我的小马,在我还小的时候。”

    他瞪大了眼睛。“诸神保佑,”他说话的声音被噎住了一般。“绊腿的艾莉亚?柠檬,放开她。”

    “她打断了我的鼻子。”柠檬随随便便地把她扔到地上。“该死的七重地狱,她究竟是什么人?”

    “首相的女儿。”哈尔温在她面前单膝跪下。“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

第十四章 凯特琳

    奈德和两个女儿离开后的第十八天夜里,鲁温学士带着一盏写字灯和账本,来到布兰的病房求见。"夫人,我们该清点账目了,"他说,"这样您才知道这次招待王室的开销。"

    凯特琳望着病榻上的布兰,拨开他额间细发,忽然察觉到他的头发长得好长,她得尽快找时间帮他修剪。"鲁温师傅,用不着给我看账目,"她告诉他,视线始终离不开布兰。"我知道宴客的支出有多吓人。把账本拿走罢。"

    "夫人,国王的手下食量很大,我们得赶紧补充城里的存粮,以免……"

    她打断他:"我说过,把账本拿走。这些事交给总管去处理。"

    "我们没有总管了,"鲁温学士提醒她。他就像只灰鼠,她心想,咬住了就不肯罢休。"普尔随同老爷南下去了君临,以管理艾德大人的家务事。"

    凯特琳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噢,对,我想起来了。"布兰看起来好苍白,她暗自思索不知能否把病床移到窗边,好让他晒点早晨的太阳。

    鲁温学士把油灯安置在门边的壁龛里,胡乱捻着灯芯。"夫人,还有好些职务要请您立刻决定。除总管外,我们需要一名新的守卫队长,以替代乔里的位子,还有新的马房总管——"

    她的双眼倏地转去,紧紧盯住他。"马房总管?"她的声音如鞭子破空。

    老学士显然被吓了一跳。"是的,夫人,胡伦也和艾德大人一起南下,所以——"

    "鲁温,我儿子支离破碎地躺在这里等死,你却要跟我讨论一个管马的家伙?你觉得我在乎马厩里发生了什么事吗?你觉得那边发生的事和我沾得上一点边吗?如果杀光全城的马可以让布兰睁开眼睛,我会很乐意地亲自动手,你听懂了没有?听懂了没有?"

    他低下头。"夫人,我听得懂,但是这些职位等不——"

    "我来安排。"罗柏道。

    凯特琳没听见罗柏的脚步声,但抬头就发现他站在过道里,定定地看着她。她想起自己刚才大呼小叫的举动,脸倏地一红,为自己羞耻。我究竟是怎么了?她只觉得好累,头一整天痛个没完。

    鲁温师傅看看凯特琳,又看看她儿子。"我已经列好一份合适人选的名单。"他边说边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交给罗柏。

    她的儿子扫了一眼清单上的名字。凯特琳这才发现他刚从外面回来,两颊给冻得红扑扑,头发也被风吹得乱七八糟。"都是很好的人选,"他说:"我们明天再来谈谈这事。"他把名单交还鲁温学士。

    "好的,大人。"那张纸立刻消失在他袖子里。

    "你先退下吧。"罗柏道。鲁温学士颔首离去,罗柏关上门,转身面对她。她看到他身上还配了把剑。"母亲,你这又是何苦呢?"

    凯特琳一直都觉得罗柏长得最像她。他和布兰、瑞肯、珊莎一样,生有一副徒利家的漂亮颜色——枣红头发、碧蓝眼瞳,如今她再一次在他脸上读了艾德·史塔克的神色,一种属于北方的坚毅冷峻。"我怎么了?"她困惑地应道,"你怎么能问这种话?你以为我在做什么,我在照顾你弟弟,我在照顾布兰哪。"

    "这哪叫照顾?自布兰受伤以来,你就没踏出这房间半步,连父亲和妹妹他们南下的时候,你也没到城门口去送行。"

    "我在这房里跟他们道了别,还在窗边目送他们离去。"当时她苦苦哀求奈德别走,尤其在发生了这种惨剧之后。难道他看不出来现在一切都改变了吗?结果却徒劳无功,他说他别无选择,而他的选择就是南下。"我不能丢下他,哪怕一刻也不行,他随时可能咽下最后一口气。我得守着他,以免……以免……"她握起爱子了无生气的手掌,把他的手指滑过自己的指间。他实在好脆弱好消瘦,手里半点力气也没有,好在透过他的皮肤,仍旧能感觉生命的温暖。

    罗柏的语气和缓下来:"母亲,他不会死的,鲁温师傅说危险期已经过了。"

    "那要是鲁温师傅错了呢?要是布兰需要我时我却不在呢?"

    "需要你的人是瑞肯,"罗柏语锋转厉,"他才三岁,还根本搞不清事态。他只以为大家都不要他了,所以成天跟着我,抱着我大腿又哭又闹,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了下来,像他小时候习惯的那样咬咬下嘴唇。"妈,我也需要你啊。我很努力在尝试,可我……我一个人做不来啊!"随着这突如其来的情绪激动,他的声音陡地沙哑,凯特琳这才想起他不过十四岁。她好想站起来去抱抱他,但布兰仍旧握着她的手,她没法动弹。

    高塔之外传来一声狼嚎,凯特琳不禁浑身颤抖。

    "是布兰的狼。"罗柏打开窗,让晚风灌进窒闷的高塔斗室。狼嚎声越来越大,那是一种冷彻心肺的孤绝之音,充满忧郁和绝望。

    "别开窗,"她告诉他,"让布兰暖和点。"

    "他需要听听小狼的叫声。"罗柏道。在临冬城的某处,又有一只狼加入到长嚎的阵容,之后又是一只,这次离高塔比较近。"是毛毛狗和灰风。"在高低起伏,抑扬顿挫的狼嚎声中,罗柏说:"仔细听,你可以分辨出他们。"

    凯特琳却仍旧颤抖不已,这不仅因为悲伤,因为寒冷,还因为冰原狼的叫声。夜复一夜,日复一日,狼嚎、凛风和灰暗空寂的城堡,漫无边际地延续,恒常不变,而她的爱子却倒卧病榻,这是她最甜美的孩子,那个爱笑,爱爬,爱做骑士梦的布兰,如今全成了过眼云烟,只怕此生再也听不到他的笑声。思及此处,她泣不成声,不顾一切地自他掌中抽出双手,捂住耳朵,不愿再听外面那骇人的狼嚎。"叫他们别叫了!"她喊,"我受不了,叫他们别叫了,别叫了,就算杀了他们也没关系,只要他们别叫就好!"

    她不记得自己何时跌倒在地,但她确实在地上,罗柏扶她起身,用强壮的双臂环住她。"母亲,您别怕,他们绝对不会伤害布兰。"他搀她走到病房角落她的狭窄小床边。"闭上眼睛,"他温柔地说,"好好休息。鲁温师傅跟我说打布兰出事以来您几乎没阖过眼。"

    "我怎么能休息?"她啜泣,"诸神开眼,罗柏,我不能休息,万一他在我熟睡时过去了,万一……万一……"窗外狼嚎依旧。她高声尖叫,再度捂紧耳朵。"噢,天哪,天哪,关上窗

    子罢!"

    "如果你答应我先睡一会儿,我就关。"罗柏走到窗边,就在他伸手去拉的时候,冰原狼的悲鸣中又添加了一种新的声音。"是狗叫,"他专心倾听,"全城的狗都跟着叫起来了,它们以前不会这样的……"凯特琳听见他的呼吸哽在喉咙,便抬起头,只见灯光下他面容惨白。"失火了。"他喃喃道。

    失火了,她的第一反应是,救救布兰!"快帮帮我,"她催促,"快帮我把布兰抱起来。"

    可罗柏好像根本没听见。"藏书塔失火了。"他说。

    透过敞开的窗户,凯特琳看见闪曳的红色亮光。她如释重负,布兰安全了,藏书塔位于城廓之外,火势无论如何没有蔓延到这里的可能。"感谢老天。"她低声轻语。

    罗柏看她的眼神仿佛将她当成了疯子,"母亲,请您留在这里,火势扑灭之后我就回来。"说完他便跑了出去。她听见他朝门外守卫发号施令,随后他们三步并作两步急奔下楼。

    外面广场上传来"失火了!"的呐喊、尖叫、奔跑的脚步声、受惊的马儿嘶鸣以及惊狂的狗吠。在阵阵不和谐的声响中,她突然发现听不见狼嚎了,不知怎地,冰原狼都安静了下来。

    凯特琳走向窗边,心中朝着至高七神默默祷告,以示感激之情。隔着城廓,只见长长的火舌自藏书高塔窗间吐射而出。她望着浓烟直冲云霄,不禁暗自为陷身火海的珍本古籍而惋惜,它们可都是史塔克家族历经多少世代辛苦累积的精华哪。然后她关上了窗。

    转过身,她才发现屋里多了一名男子。

    "你不该在这儿,"他阴沉地嘀咕,"这里不该有人。"

    他穿着一身脏污的褐色衣服,个头很小,浑身散发出马臊味。凯特琳对在马厩工作的仆人了如指掌,却对眼前来人毫无印象。他骨瘦如柴,生了一头软塌的金黄色头发,暗淡的双眼凹陷在皮包骨的脸上,手里握着一把匕首。

    凯特琳望望那把刀,再看看布兰。"不。"她说。话卡在喉咙里出不来,传出的只剩最微弱的低语。

    想必他还是听到了。"这是为他好。"他说,"反正他跟死人也没两样。"

    "不,"凯特琳找回了声音,说话大声起来。"不行,不准你这么做!"她箭步奔向窗边想大声呼救,但对方的动作快得惊人,他飞快地伸出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将她的头往后扯,利刃随即架上她的咽喉。他全身臭气熏天,她简直快要窒息。

    她双手齐伸握住匕首,死命将之扯离喉咙。耳边传来他的咒骂,虽然指间鲜血淋漓,她却依旧不肯放手。捂住她嘴巴的手钳制得更紧,使她呼吸困难。凯特琳猛力扭头,在上下齿缝间找到他的手,狠狠地咬将下去。男人痛苦地闷哼一声,她又咬紧牙关用力撕扯,迫使他陡地松开手。她满嘴都是血腥,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厉声尖叫起来。男子见状,忙一把攫住她的头发,使劲一推,她踉跄跌步,倒在地上。他站在她身边大声喘息,颤抖不已,右手仍紧握着那把匕首,刃锋上全是血。"你不该在这儿。"他笨拙地重复这句话。

    这时,凯特琳看见一道黑影从他身后的门口溜了进来,低低地吼了一声,算不上咆哮,只能说是充满威胁的低语。但他应该还是听见了,因为当狼飞身跃起朝他扑去时,他正准备转身。人和狼同时扑翻在地,卧倒在凯特琳跌落的地方。狼张口便咬,男人的惨叫持续还不到一秒,狼便一扭头,拧下他半个喉咙。

    鲜血有如一阵温热的雨溅洒在她脸上。

    狼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瞧,嘴巴腥红,湿漉漉的,眼瞳在暗室里闪着熠熠金光。她恍然大悟,这是布兰的狼,当然是了。"谢谢你。"凯特琳轻声说,她的声音微弱而细小。她举起手,却止不住颤抖。小狼轻步走近,闻闻她的手指头,然后用他粗糙但温润的舌头舔了舔指间的鲜血。舔净之后,他静静地转身跃上布兰的病床,在他身边躺下。凯特琳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

    后来当罗柏、鲁温学士和罗德利克爵士带着临冬城半数以上的卫士冲进房里时,他们所见到的就是这番景象。当笑声终于止息,他们把她包裹在温暖的毛毯里,带回主堡卧室。老奶妈为她褪去衣物,搀扶她洗了个滚烫的热水澡,并用软布揩去她身上血污。之后鲁温师傅帮她包扎伤口。她指间的刀伤极深,几可见骨,头皮也因刚才粗暴拉扯掉几撮头发而汨汨流血。老师傅告诉她疼痛才刚开始,要她喝下罂粟花奶以安眠入梦。

    最后她总算闭眼沉沉睡去。

    再睁眼时,他们告诉她,已经过了四天。凯特琳点头坐起,想起布兰坠楼至今发生的所有事情,充斥血光和悲伤,犹如惊梦一场,但手上的伤痕却告诉她一切都是千真万确。她手脚发软,头重脚轻,思绪却出奇地明晰果决,如释重负。

    "我要吃点面包和蜂蜜,"她吩咐仆人,"顺便通知鲁温师傅,说我的伤该换药了。"他们惊奇地看着她,连忙照吩咐行事。

    凯特琳忆起自己这些日子来的模样,只觉羞愧无比。她辜负了大家的期望,辜负了她的孩子、她的丈夫和她的家族声望。同样的事绝不会发生第二次。她要让北方人见识见识奔流城的徒利家人有多么坚强。

    食物还没送上,罗柏率先赶到。随行的还有罗德利克·凯索和她丈夫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以及肌肉发达,留了一撮棕褐色方正胡子的哈里斯·莫兰。罗柏说他是新上任的侍卫队长。她见到儿子披革裹甲,腰间还佩了剑。

    "他到底是谁?"她询问他们。

    "没人知道这家伙的名字。"哈里斯·莫兰告诉她。"夫人,他根本不是咱临冬城的人,只是前几个星期有人看到他在城堡附近出没。"

    "想必是国王的手下,"她说,"或是兰尼斯特家的走狗。他很可能在别人离开后躲了起来。"

    "很有可能,"哈尔道,"前阵子临冬城里到处都是外地人,谁也说不准他的来历。"

    "他躲在马厩,"葛雷乔伊说,"从他身上就能闻出来。"

    "那怎么没人发现?"她口气尖锐地问。

    哈里斯·莫兰满脸通红。"除去艾德老爷带去南方的马和咱们送给守夜人的,马厩里没剩下几匹。要躲开马僮本也不是什么难事。或许阿多见着了他,听人说那孩子最近怪怪的,不过他那样单纯的人……"哈尔摇摇头。

    "我们找到了他睡觉的地方,"罗柏插进来,"他在稻草堆下藏了个皮袋,里面有九十枚银鹿。"

    "这么说来我儿的性命还挺值钱。"凯特琳苦涩地说。

    哈里斯·莫兰困惑地看看她。"夫人,恕我冒昧,您的意思是这厮打的是公子的主意?"

    葛雷乔伊一脸狐疑。"这太疯狂了。"

    "他正是冲着布兰来的,"凯特琳道,"他从头到尾念个不停,说我不该在这儿。显然他放火引燃藏书塔,以为我会带着所有的卫士冲出去救火。假如不是我伤心得乱了方寸,恐怕他就已经得逞。"

    "可干嘛对布兰下手呢?"罗柏道,"诸神在上,他不过是个弱小的孩子,病体单薄,沉睡不醒……"

    凯特琳尖锐地看了她长子一眼。"罗柏,若你想统治北方,就得学着去思考这种问题。你自己想想自己的问题,为什么有人要对一个熟睡的孩子下手?"

    他还未及回答,仆人便送上了热腾腾的餐点:有热面包、奶油、蜂蜜和黑梅果酱,培根和白煮蛋,还有乳酪与一壶薄荷茶,比她要求的丰盛许多。接着鲁温师傅也进来了。

    "师傅,我儿怎么样了?"凯特琳望望眼前的丰盛食物,却毫无胃口。

    鲁温学士低头:"夫人,病情没有变化。"

    这正是她原本预期的答案,不多也不少。她的手伤隐隐作痛,仿佛利刃仍存,越割越深。她遣走仆人,回头看着罗柏。"你有答案了吗?"

    "因为他害怕布兰会醒来,"罗柏道,"害怕他醒来后会说的话或会做的事,害怕他所知道的情况。"

    凯特琳替他骄傲。"很好。"她转向新任侍卫队长。"所谓有一就有二,我们得好好保护布兰。"

    "夫人,您要多少守卫?"哈尔①问。

    "如今艾德大人不在,我儿就是临冬城主。"她告诉他。

    罗柏昂首道:"派一个人守在房里,一个守在门外,不分昼夜,下面楼梯口再派两个。未经我或我母亲的许可,谁也不准接近布兰。"

    "是的,大人。"

    "现在就去办。"凯特琳提议。

    "让他的狼也待在房里陪他。"罗柏又补了一句。

    "对,"凯特琳说,然后又重复了一遍,"这样很好。"

    哈里斯·莫兰点头行礼后离开房间。

    "史塔克夫人,"侍卫队长离开后,罗德利克爵士问,"您有否注意到刺客行凶用的匕首?"

    "当时我无暇细看,不过它的锋利我可以确定。"凯特琳苦笑着回答。"为何问这个?"

    "刺客死时手里还握着那把匕首,我觉得以他的身份地位不足以使用这么精良的武器,所以花了很长的时间仔细研究。刀刃乃是瓦雷利亚钢打造,刀柄的材质则是龙骨。这样的武器不可能出现在他手中,一定是有人交给他的。"

    凯特琳颔首沉吟。"罗柏,把门关上。"

    他眼神怪异地看了看她,随即照办。

    "当下我要告诉你们的事,绝对不许外传。"她对他们说,"我的怀疑只要有任何一部份属实,那么奈德和我的女儿们便是身陷险境,消息一旦走漏很可能就会要他们的命。因此我需要你们宣誓守密。"

    "艾德大人待我恩如生父,"葛雷乔伊道,"我誓不泄漏今日所闻。"

    "我发誓守密。"鲁温学士说。

    "夫人,我也是。"罗德利克爵士应道。

    她望望儿子。"罗柏,你呢?"

    他点点头。

    "我妹妹莱莎认为她丈夫,也就是前任御前首相琼恩·艾林,是被兰尼斯特家所谋杀。"凯特琳对他们说,"我又想起布兰坠楼当天,詹姆·兰尼斯特并未参加国王的狩猎活动,而是留在城内。"满室死寂。"所以我认定布兰并非失足坠楼,"她平静地说完。"而是被抛下去的。"

    震慑清楚地写在众人脸上。"夫人,这真是耸人听闻,"罗德利克·凯索道,"就算'弑君者',恐怕也做不出这种残害无辜幼儿的事。"

    "哦,是吗?"席恩·葛雷乔伊反问,"我却很怀疑。"

    "以兰尼斯特家的野心和傲慢,没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出来的。"凯特琳答道。

    "布兰那孩子以前从没出过事,"鲁温学士沉吟,"临冬城的一砖一瓦他全都了如指掌。"

    "天杀的,"罗柏咒道,他年轻的脸庞蒙上了愤怒的阴影。"这要是真的,他迟早会付出代价。"他抽出佩剑,举在空中挥舞。"我要亲手宰了他!"

    罗德利克爵士怒道:"把剑收起来!兰尼斯特远在几百里之外,你这蠢小子。我告诫过你多少次了?除非迫不得已,否则绝不要拔剑!"

    罗柏羞愧地照办,刹那间又显得孩子气。凯特琳对罗德利克爵士说:"看来我儿已经开始佩戴武器。"

    老教头回答:"我觉得是时候了。"

    罗柏紧张地望着她。"早该如此。"她说,"临冬城可能很快就要进入紧急戒备,届时木剑是派不上用场的。"

    席恩·葛雷乔伊把手放在自己剑柄上:"夫人,倘若真有战事,我们家族听任差遣。"

    鲁温学士拉拉颈间被金属项链磨伤的地方。"我们现在一切都只能猜测。被控谋杀的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王后的亲弟弟,这事万不能传到她的耳中。除非我们握有证据,否则不可轻举妄动。"

    "匕首就是证据,"罗德利克爵士道,"如此精巧的名刀一定有人见过。"

    凯特琳明白,若要发掘事实真相,惟有一处可去。"有人必须到君临走一趟。"

    "我去。"罗柏道。

    "不行,"她告诉他,"你要留在这里。无论如何,临冬城都要有史塔克家的人当家。"她看看满脸白须的罗德利克爵士,又看看一身灰袍的鲁温学士,再看看年轻精瘦却冲动莽撞的葛雷乔伊,派谁去好呢?谁最值得信赖?她心里已有了答案。凯特琳挣扎着推开毛毯,只觉裹着绷带的手指僵硬如同磐石,她爬下床。"我亲自去。"

    "夫人,"鲁温学士道,"这样好吗?兰尼斯特家的人一定会对你的出现起疑。"

    "布兰怎么办?"罗柏问。这可怜的孩子已困惑得乱了方寸。"你总不能丢下他不管吧?"

    "能为他做的我都做了,"她伸出受伤的手放在他臂膀上。"他的性命就交给天上诸神和鲁温师傅。你不也提醒过我吗?罗柏,我还有其他的孩子需要考虑。"

    "夫人,您需要人马护送。"席恩道。

    "我叫哈尔带一队守卫随你去。"罗柏说。

    "不,"凯特琳说,"大队人马只会惹来不必要的注意。我不希望让兰尼斯特家知道我南下的消息。"

    罗德利克爵士辩道:"夫人,那么起码让我跟您一道去。国王大道很危险,您一个女人家不方便。"

    "我不打算走国王大道。"凯特琳回答。她思量半晌,接着点头表示确定。"两人骑马的话,速度并不比单人慢,却比大队车辆和轮宫快上许多。罗德利克爵士,欢迎你和我同行。我们沿白刃河朝海边走,然后在白港雇船走水路。假如马匹迅速,海风顺畅,我们便可赶在奈德和兰尼斯特家的人之前抵达君临。"到时候,她心里暗想,我们走着瞧。

第十五章 琼恩

    “你觉得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宽阔的脸上,在他的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在猛犸象的背上缓缓地摇晃着,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种马被这一奇景吓坏了,惊恐地往后退却,但究竟是猛犸象还是它们的骑手吓着了他,却很难说。连白灵也退后一步,呲了呲牙,仿佛无声的咆哮。巨狼身材硕大,但是猛犸象更大,而且它们数量众多。

    琼恩用手抓住马匹,将他稳住,以便数清有多少巨人从牛奶河沿岸飞舞的雪花和苍白的雾气中出现。他数到五十好几的时候,托蒙德说了些什么,使他忘记数到了多少。肯定有数百个。不论已经有多少走了过去,他们似乎还是不停地走来。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特别大的人类,住在巨大的城堡里,用巨剑战斗,他们穿的鞋可以让一个男孩躲在里面。这些却不大一样,更像熊而不是人类,而且跟他们骑的猛犸象一样多毛。他们都坐着,很难说究竟有多高大,也许十尺高,也许十二尺,琼恩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了。他们隆起的胸膛也许可以认为跟人类的一样,但手臂悬得太长了,而且他们的下半截躯干看上去比上半截宽一半。他们的腿比手臂短,但非常粗,而且根本不穿鞋;脚宽宽扁扁的,又黑又硬,长着角质的茧。没有脖子,巨大沉重的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他们的脸扁平凶残。老鼠一般的小眼睛只不过象珠子那么大,陷在角质的皮肤当中几乎看不见,但他们不断地嗅着,嗅觉跟视觉一样重要。

    他们没有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那是毛发。乱蓬蓬的毛皮覆盖着他们的身体,腰部以下比较密,上部比较稀疏。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臭气令人窒息,但有可能是猛犸象的。乔拉姆吹响了冬之号角,将巨人们从地下唤醒。他寻找十尺长的巨剑,但只看到棍棒。大多数只是枯树的断枝,有些仍然拖着残破的分枝。少数有石球扎在末端,形成巨大的槌子。歌谣从来没有说那号角可以让他们重回睡眠。

    向他们走来的巨人当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皮是灰色的,带有白色条纹,他所骑的猛犸象比其他的都要大,同样也是灰白相间。当他经过时,托蒙德朝着他喊了些什么话,用一种刺耳铿锵的语言,琼恩无法领会。那个巨人张开嘴唇,露出满嘴巨大结实的牙齿,他发出一声一半象打嗝,一半象轰鸣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琼恩意识到他是在笑。那头猛犸象转过它那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看了他们俩一眼,这头巨兽笨拙地走过时,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它沿着河边在柔软的泥浆和新雪上留下硕大的足印。那个巨人用跟刚才托蒙德一样的粗犷语言冲着下面喊了些什么。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猛犸象一样,雪熊也没有,灰海里的巨鲸也没有。那是玛格·玛·屯·多·威格。强壮的玛格。如果你愿意,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的。我知道你那爱下跪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是想要向着某个什么王下跪。但小心别让他踩到你。巨人的眼睛不好,也许看不到有只小乌鸦就在脚底下。”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那是古语吗?”

    “是啊。我问他是不是他父亲生的,他们看上去太象了,只是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了。“他问我边上骑马的是不是我女儿,脸颊又白又光滑。”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圈转马匹。“可能他以前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来吧,我们回去。如果在惯常的位置找不到我,曼斯会大发脾气。”

    琼恩调头跟着托蒙德回去队列的前端,他的新斗篷沉重地挂在肩头。它是用没有清洗过的羊皮做的,有毛的一面穿在里面,就像野人们建议的那样。它能很好地防雪,在晚间,它很暖和,但他还保留着黑斗篷,折叠起来放在马鞍底下。“你真的曾经杀死过一个巨人吗?”他们向前骑行时,他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他们边上慢跑,在新落下的雪上留下爪印。

    “啊,你为什么要怀疑象我这么强壮的人呢?那是在冬季,我还是个半大的男孩,就跟一般的男孩一样傻乎乎的。我走得太远,我的马死了,然后遭到一场风暴的袭击。真正的风暴,不是现在这种象撒面粉一样的。哈!我知道在它结束之前我就会冻死。因此我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就这么爬进去。她确实让我相当暖和,但那臭气快把我熏死了。最糟的是,春天到时她醒过来,把我当成了她的孩子。在我逃离之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不过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如果她喂你奶,你不能杀死她。”

    “我根本没有,但你千万不要传出去。巨人克星托蒙德听上去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强多了,那是千真万确的。”

    “你怎么获得其他名字的?”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人,是吗?红厅的蜜酒王,熊夫,千军之父?”他特别想听的是关于吹号那个,但他不敢问得太直接。乔拉姆吹响了冬之号角,将巨人们从地下唤醒。他们就是这么来的吗,还有他们的猛犸象?曼斯·雷德已经找到乔拉姆的号角,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吗?

    “所有乌鸦都那么好奇吗?”托蒙德问。“好吧,故事是这样的。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子里渡过的那个还要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象你的脑袋那么大,不是象现在这样的小东西。雪下得如此之大,整个村子都被埋住了一半。我在我的红厅里头,陪着我的只有一桶蜜酒,也没什么事可做,只有喝酒。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一个强壮漂亮的女人,一对奶子比你见过的都大。她的脾气很坏,那家伙,但是,哦,她也会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需要她的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我的那玩意儿就越硬,直到我再也受不了了。我真是个傻瓜,把自己从头到脚裹在毛皮里,脸上蒙一块羊毛布,就出去找她了。雪下得太大了,我打了一两个转,风穿透我的身子,把骨头都冻僵了,但是我终于找着她了,跟我一样全身裹在毛皮里。

    “那女人脾气很糟,当我抱住她的时候,她反抗得相当激烈。我费劲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她的一身毛皮,但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比我记忆中的还要热烈,我们好好地享受了一阵子,然后我就睡觉了。第二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雪已经停了,阳光闪耀,但我的状态却无法享受阳光。我全身布满一道道伤口,那玩意儿被咬掉一半,而地板上是一张母熊皮。很快,自由民们就传说在树林里有一头光秃秃的熊,身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哈!”他拍了一下粗壮的大腿。“但愿我还能找到她。跟她睡觉真不错,那头熊。从来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也不能给我生这么强壮的儿子。”

    “你找到她又能怎么样呢?”琼恩微笑着问。“你说她咬掉了你的那玩意儿。”

    “只有一半。我的那玩意儿是其他人的两倍长。”托蒙德喷着鼻息说。“那么,关于你……他们把你带来长城的时候真的把你那玩意儿给割掉了?”

    “没有,”琼恩说道,感觉受到了羞辱。

    “我想那一定是真的。否则为什么拒绝伊格蕊特呢?她根本不会反抗你,在我看来。那女孩想要你,那太明显了,一看就看得出来。”

    实在太明显了,琼恩想,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他研究起飘落的雪花,好让托蒙德看不到他脸红。我是守夜人的一员,他提醒自己。那为什么他感觉就象一个害羞的少女?

    他白天大部分都跟伊格蕊特在一起,大多数晚上也是。叮当衫不信任“投奔过来的乌鸦”,曼斯·雷德对此并非视而不见,因此在他给了琼恩新的羊皮斗篷之后,他提议他也许要跟巨人克星托蒙德一起骑行。琼恩愉快地同意了,就在第二天,伊格蕊特和长矛里克离开叮当衫的队伍,也加入了托蒙德的行列。“自由民愿意跟谁一起走,就跟谁一起,”女孩告诉他,“我们受够了那一堆骨头。”

    每天晚上他们扎营的时候,伊格蕊特总是将她睡觉时垫的毛皮铺在他的边上,不管他离火堆近旁还是隔得远远的。有一次,他醒来发觉她依偎着自己,她的手臂搁在他的胸前。他躺着听她的呼吸听了好久,试图忽略下腹部的紧绷。游骑兵经常同睡一张皮垫子来取暖,但他怀疑取暖不是伊格蕊特想要的全部。之后,他利用白灵来将她隔开。老奶妈从前讲的故事里,为了名誉的缘故,骑士和他们的女士同睡一张床时,中间会放一把剑,但他想,这一定是头一次巨狼代替了剑的位置。

    即便如此,伊格蕊特仍然坚持不懈。前天,琼恩犯了一个错,说希望有热水洗澡。“冷一点好,”她立即说道,“如果之后有人帮你取暖的话。河水只有一半结冰,快去吧。”

    琼恩笑着说,“你会让我冻死的。”

    “所有的乌鸦都害怕鸡皮疙瘩吗?一点点冰不会杀死你。我会跟你一起跳下去来证明这一点。”

    “然后这一天余下的时间里都穿着湿衣服,冻在我们的皮肤上?”他反对道。

    “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你不要穿着衣服下去。”

    “我根本不会下去,”他坚决地说,然后他就听到雷拳托蒙德在朝着他吼叫,要他过去(他并没有叫他,但那没关系)。

    因为她的红发,野人们都认为伊格蕊特极其美丽;自由民当中红发很少见,有红发的人据说是被火亲吻过的,应该会幸运。也许会幸运吧,但红色是肯定的,不过伊格蕊特的头发乱七八糟一团,琼恩忍不住想要问她,是否只有季节更替的时候才梳理。

    他知道,在领主们的庭院里,那女孩一定只不过被认为是相貌平平。她有一张农民的圆脸,一个扁平的鼻子,稍稍有些歪斜的牙齿,而且她的双眼分得太开。琼恩第一次看见她就注意到了这一切,就在他的匕首抵到她喉咙上的时候。但是后来,他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当她咧嘴笑时,歪斜的牙齿似乎并不碍事。也许她的眼睛分得太开,但它们有着漂亮的蓝灰色,而且是他见过最生动的眼睛。有时候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声吟唱,那会令他感动。还有时候,她抱着膝盖坐在炊火边,火焰与她的红发交相辉映,她望着他,只是微笑……啊,那也会触动某些东西。

    但他是守夜人的一员,他已经立过誓。我将永不娶妻,永无土地,永无子嗣。他曾在鱼梁木面前说过这些话,在他父亲的诸神面前。他不能反悔……他也不能向熊之父雷拳托蒙德承认他那么不情愿的理由。

    “你不喜欢那女孩?”他们经过另外二十头猛犸象的时候托蒙德问他,这些猛犸象驮着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一些野人。

    “不,但是我……”我说什么他会相信呢?“我仍然太年轻,不能结婚。”

    “结婚?”托蒙德大笑着说。“谁说结婚了?在南方,男人必须跟每个上过床的女孩结婚吗?”

    琼恩可以感觉到自己又脸红了。“叮当衫要杀我的时候,她替我说话。我不想损害她的名誉。”

    “你现在是个自由民,伊格蕊特是个自由民的女子。如果你们睡一块儿,哪会有什么不名誉?”

    “我也许会让她怀上孩子。”

    “对啊,我但愿如此。一个强壮的儿子,或者一个活泼欢笑的女孩,被火亲吻过的,那有什么害处?”

    他一时说不上话来。“那孩子……那孩子会是个私生子。”

    “私生子比其他孩子要虚弱?更加容易得病,更加容易夭折?”

    “不是,但——”

    “你自己就是私生子出生。如果伊格蕊特不想要孩子,她会去森林女巫那里,喝一杯月茶。一旦种子种下,你就不用管了。”

    “我不要生一个私生子。”

    托蒙德摇了摇他那毛发杂乱的头。“你们爱下跪的人真是愚蠢。如果你不想要这个女孩,为什么要偷她?”

    “偷?我从没……”

    “你有,”托蒙德说。“你杀了那两个跟她在一块儿的,还把她带走,你说那是什么?”

    “我俘虏了她。”

    “你让她向你投降。”

    “是的,但是……托蒙德,我发誓,我从没碰过她。”

    “你肯定他们没有把你那玩意儿割掉?”托蒙德耸耸肩,仿佛是说他永远不会理解这种愚蠢的行为。“好吧,你现在是自由民,但如果你不要那女孩,最好替你自己找头母熊。如果一个男人老是不用他的那玩意儿,它就会变得越来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要尿尿,却找不着它了。”

    琼恩对此无言以答。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类。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简单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互相之间无休止地偷窃,象野兽一样繁殖,更喜欢强暴而不是婚姻,让整个世界充满了出生低贱的孩子。但他渐渐开始喜欢巨人克星托蒙德了,尽管他非常喜欢说大话吹牛。还有长矛。还有伊格蕊特……不,我不要去想伊格蕊特。

    然而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象叮当衫和哭泣者那样的人,他们很乐意朝你吐吐沫,也很乐意捅你一刀。还有狗头哈犸,一个象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就象一块厚厚的白肉,她痛恨狗,每隔两星期就杀死一条狗,用新鲜的狗头做她的标志;没有耳朵的斯迪,瑟尔族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更象是把他当作神,而不是首领;六张皮的瓦拉米尔,象老鼠一样的小个子男人,他的座骑是一头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有十三尺高。不论那熊和瓦拉米尔走到哪里,总有三头狼和一只影子山猫跟在后面。琼恩只见到他一次,然而一次就足够了;光是看到那个人,就让他毛发耸立,就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长大山猫时,脖子后面的毛也竖立起来。

    还有比瓦拉米尔更加凶猛的族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最北端,霜雪之牙山脉中的隐秘山谷,甚至还有更加奇怪的地方。冰冻海岸的人们驾着由海象骨头做的战车,拖车的是一群群凶猛的狗。可怕的冰河部落据说吃人肉。穴居人把他们的脸染成蓝色,紫色和绿色。琼恩亲眼看到角足人赤着脚列队疾走,他们的脚底象沸水里煮过的皮革一样硬。他还没有看到任何蛇鲨或者恐兽,尽管他已经知道托蒙德会弄一些来,把它们当夜宵。

    琼恩判断,野人大队人马中一半的人活了一辈子都没看过长城一眼,而且大多数人不会讲通用语。那没有关系。曼斯·雷德说古语,甚至用它来唱歌,他抚弄着鲁特琴,让夜晚充满了奇异野性的音乐。

    曼斯花了许多年整合起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他一会儿跟这个部落的女酋长谈判,一会儿跟那个部落的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一个村落,用一首歌谣赢得另一个,然后用剑锋赢得第三个,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角足部落与夜行者部落讲和,让冰冻海岸的海象人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讲和,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也没有权杖,没有丝绸与天鹅绒的长袍,但对琼恩来说很明显,曼斯·雷德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按照半手科林的命令加入野人。“跟他们一同骑行,一同进食,一同战斗,”那游骑兵曾在死去的前一夜告诉他说,“并且监视他们。”但一直以来,他靠监视了解到的东西很少。半手怀疑野人们进入贫瘠荒凉的冰冻之牙山脉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巫术,用来突破长城……但如果他们找到了上述任何一种,没有人公开地炫耀,或者向琼恩展示。曼斯·雷德也没有向他诉说过任何计划或者策略。自从第一天晚上之后,除了远远地望到,他几乎没有见过这个人。

    如果有必要,我会杀死他。这种前景无法让琼恩高兴起来;这样的杀戮没有荣誉可言,也意味着他自己的死亡。然而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威胁到临冬城和北方地区,威胁到先民荒冢和诸川陵,威胁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威胁到颈泽。八千年来,为了保护他们的人民不受这些破坏者与掠夺者的侵害,史塔克家族的人们为此而生,为此而死……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的血管里流着同样的血。而且布兰和瑞肯仍然在临冬城。鲁温学士,罗德里克爵士,老奶妈,狗舍总管法兰,锻造炉前的密肯,还有烤炉边上的盖吉……每一个我认识的人,每一个我爱的人。如果琼恩必须杀死一个他有一半敬仰的人,以尽可能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没耳朵的瑟尔族马格拿的残害,那么他就得要这么做。

    然而他依旧向着父亲的诸神祈祷,免除他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大队人马非常缓慢地移动着,为野人们所有的牲畜群,孩童,和贫瘠粗陋的财产所拖累,而大雪使得进程更加缓慢。现在大多数队伍已经走出了丘陵,象寒冷冬晨的蜂蜜一样顺着牛奶河西岸慢慢流淌,沿着河流的轨迹进入鬼影森林的心脏地带。

    琼恩知道,前方不远处,先民之拳耸立在树林上方,那儿驻扎着守夜人部队的三百名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座骑,他们正等在那里。除了半手,熊老还派出了其他探子,现在贾曼·布克威尔或者梭伦·史莫伍德一定已经回去,带去消息说有什么正从群山中走来。

    莫蒙特不会逃跑,琼恩想。他太老了,也走得太远。他会进攻,尽管人数相差太多。不久后的某一天,他就会听到战号的声音,看到一队骑手杀过来,黑色斗篷飘扬,手里擎着冰冷的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有希望杀死一百倍他们的人数,但琼恩认为没有必要。他不需要杀死千百个人,只需要杀死一个。都是曼斯一人将他们维系在一起。

    境外之王已竭尽全力,但野人们的无纪律性仍然令人绝望,这使得他们脆弱。蜿蜒数里格的行军队列中,不时会有跟守夜人一样勇猛的战士,但是有三分之一强都聚集在队列的两头,在狗头哈犸的前锋里,或者在凶蛮的后卫部队中,跟巨人,野牛和投火器在一起。另外三分之一跟曼斯本人一起在靠近中段的地方,守卫着推车,雪橇和狗拉的小车,其中装载着大军的补给品,是上一个夏季收获物所剩下的全部。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还有哭泣者之类的带领,作为先驱骑手,强征队员,和驱策者,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让队伍或多或少以一种有序的方式移动。

    更明显的是,一百个野人中只有一个有座骑。熊老将象斧子穿过麦片粥一样击溃他们。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曼斯一定会带着中间的人追赶,试图挫败这一威胁。如果他在接下来必然发生的战斗中死去,那么长城又会安全一百年,琼恩判断。如果没有……

    他伸曲着烧伤过的手指,那是他握剑的手。长爪挂在他的马鞍上,这把大剑刻着狼首的石头平衡球和柔软的皮革把手就在他能轻易取到的位置。

    几个小时之后,他们遇上托蒙德的小队时,雪下得正大。白灵在半路上离开了,融进森林中追踪猎物的气味。巨狼会在晚上他们扎营的时候回来,最晚不超过黎明。不管白灵巡游到多远,他总会回来……伊格蕊特好像也一样。

    “那么,”那女孩看到他时喊道,“你现在相信我们了吗,琼恩·雪诺?你看到巨人在他们的猛犸象背上了吗?”

    “哈!”琼恩还来不及回答,托蒙德就喊道。“这只乌鸦谈恋爱了!他打算娶一个!”

    “女巨人?”长矛里克大笑说。

    “不,猛犸象!”托蒙德吼道。“哈!”

    琼恩让他的马减速至慢行,伊格蕊特在他边上小跑着。她宣称比他大三岁,尽管她的站立高度要比他矮半尺;不管那女孩到底多少岁,她是个强韧的小家伙。他们在尖笛道抓住她的时候,石蛇说她是个“矛妻”。她没有结婚,她专用的武器是一把由角和鱼梁木雕成的短弓,但“矛妻”的说法还是很适合她。她有点让他想起妹妹艾莉亚,虽然艾莉亚更年幼一点,或许还更瘦一点。伊格蕊特穿着许多兽皮兽毛,很难判断她是胖是瘦。

    “你会‘最后的巨人’吗?”伊格蕊特没有等待回答,就说,“你需要比我更深沉的嗓音才能唱得像样。”然后她唱道,“哦——,我是最后的巨人,我的族人从地面消失。”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这些歌词,也咧开了嘴。“最后的山巨人,我出生的时候他们统治着整个世界,”他透过大雪向后吼道。

    长矛里克加入了歌唱,“哦,小人族偷取了我的森林,他们偷走我的山我的河。”

    “他们在我的山谷间筑起一道巨墙,捕尽我溪流中所有的鱼,”伊格蕊特和托蒙德依次用相称的宏亮嗓音和应他。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以他们低沉的嗓音加入进来,然后是他的女儿蒙妲和所有其他人。其余的人开始用他们的长矛敲击皮革盾牌,大致迎合着节奏,直到最后整个战队都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里点燃熊熊大火,他们铸造尖利的长矛。

    而我独自在群山中行走,陪伴我的没有同伴只有眼泪。

    白天他们带着狗群追捕我,黑夜他们带着火炬追捕。

    因为只要仍有巨人在光明中行走,这些小人永远站不直腰。

    哦——,我是最后的巨人,所以请好好听我唱的歌谣。

    因为一旦我离去歌声也将消失,沉寂将会持续长长久久。

    歌谣结束的时候伊格蕊特的脸颊上带着泪水。

    “你为什么要哭?”琼恩问。“这只不过是首歌。还有几百个巨人在,我刚看见他们。”

    “哦,几百,”她激动地说。“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琼恩!”

    琼恩随着突然而至的拍翅声转过头。蓝灰色的羽毛填满了他的视线,尖利的抓子深深埋进他的脸。刺痛感猛烈而突然,翼尖围着他的脑袋拍打。他看到了鸟喙,但没有时间抬起手或者伸手取武器。琼恩向后翻转,脚从马镫上脱了出来,他的马惊恐地冲了出去,然后他坠落下来。那只鹰仍然抓住他的脸,用爪子撕扯,尖叫着又拍又啄。世界在一片混乱中上下颠倒,羽毛,马身和鲜血搅成一团,然后地面在一下重重的撞击中迎了上来。

    下一个时刻他意识到的,是他面孔朝下,嘴里是泥土和血的味道,伊格蕊特保护性地跪在他上方,手中拿着一柄骨制匕首。他仍然能够听到翅膀的声音,尽管那只鹰不在视线中。他感到一半的世界是黑暗的。“我的眼睛,”他在突然的惊恐中说,一边将一只手抬起来,摸向脸部。

    “只不过是血,琼恩·雪诺。他没击中眼睛,只是戳破了上方的皮。”

    他的脸上阵阵刺痛。他擦去左眼上的血时,右眼看到托蒙德站在他们上方吼叫着。然后是马蹄声,喊叫声,和干枯的骨头唏哩哗啦的声音。

    “骨头袋子,”托蒙德咆哮道,“把你那该死的乌鸦叫回去!”

    “这才是该死的乌鸦!”叮当衫指着琼恩说。“就象一条背信弃义的狗一样躺在泥浆里流血!”那只鹰拍着翅膀飞下来,降落在他当作头盔的碎裂巨人头骨顶上。“我就是来找他的。”

    “那就过来把他带走吧,”托蒙德说,“但最好拿着你的剑过来,因为你会发现我拿着我的。也许我该煮了你的骨头,往你的头颅里撒尿。哈!”

    “一旦我把你戳漏,把空气放出来,你就会缩得比那女孩还要小。站到一边,否则曼斯会听说这事的。”

    伊格蕊特站起来。“什么,是曼斯要找他?”

    “我就是这么说的,不是吗?让他用他的黑脚站起来。”

    托蒙德低头向着琼恩皱皱眉。“如果是曼斯在等着你,最好快去。”

    伊格蕊特帮忙把他拉起来。“他流血流得象一头被宰杀的野猪。看看欧瑞尔对他的小脸蛋干了些什么。”

    鸟懂得仇恨吗?琼恩杀死了野人欧瑞尔,但那人的一部分留在了这只鹰体内。那金黄色的眼睛冷酷恶毒地对着他。“我会来的,”他说。血不停地流进他的右眼,脸颊火辣辣地疼痛。他去触摸脸部,黑手套移开时沾染着红色。“让我先抓住我的马。”他最想要的是白灵,而不是马,但看不到那头巨狼。现在他也许在数里地之外,正咬穿一头麋鹿的喉咙。也许还是这样比较好。

    当他靠近时,那匹马惊恐地闪开,无疑被他脸上的血吓到了,但琼恩轻声说了些话,使他平静下来,终于接近到可以抓住缰绳。他翻身上马鞍时,头脑感到一阵晕眩。我需要治疗一下这伤口,但不是现在。让境外之王看看他的鹰对我做了些什么。他的右手一张一合,然后握起长爪,将这把大剑甩到肩头,接着调转马头,向着骸骨之王和他的队伍等待着的地方快步走回来。

    伊格蕊特也等着,坐在她的马上,脸上的表情很不愉快。“我也去。”

    “走开。”叮当衫胸甲上的骨头哗啦哗啦地响。“我被派来找投靠过来的那个乌鸦,没有别人。”

    “自由民女人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伊格蕊特说。

    风将雪花吹进琼恩的眼睛。他可以感觉到血在脸上冻结起来。“我们是聊天还是出发?”

    “出发,”骸骨之王说。

    这一路快跑气氛阴郁。他们沿着队列在翻滚的雪花中骑过了两里地,然后穿过一堆乱七八糟的行李车,水花飞溅地越过牛奶河,在他们横穿河流的地方,牛奶河向着东方绕了一大圈。河的浅滩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冰;马蹄每跨一步都踩碎冰层,直到他们到达十码以外水较深的地方。东岸雪似乎下得更疾,积雪也更加深。甚至连风也更寒冷。而且夜晚也快要降临了。

    但即使透过风雪,耸立在树木上方那巨大白色山丘的形状不会错。先民之拳。琼恩听到头顶上鹰的尖叫声。当他经过一棵哨兵松的时候,一只乌鸦在上面俯视着,发出刺耳的鸣叫。熊老发动进攻了吗?琼恩听不到钢铁相交和弓箭弹射的声音,只有他的马蹄子踩在冰层上发出的轻微吱吱嘎嘎声。

    他们沉默地绕到南坡,那里的路最好走。琼恩看到了下面的死马,躺在山丘的基底部,一半埋在雪里。肠子从它的腹部漏出来,就象冻僵的蛇,而且它的一条腿不见了。是狼,这是琼恩的第一个念头,但那不对。狼会把杀死的猎物吃掉。

    还有更多的马散布在山坡上,腿奇怪地扭曲,无神的眼睛空洞地瞪着。野人们象苍蝇一样爬在它们身上,剥下马鞍,缰绳,包裹和甲胄,并且用石斧将它们切开。

    “上去,”叮当衫告诉琼恩。“曼斯在顶上。”

    他们在环形墙外下马,挤过石块之间一条歪歪扭扭的缝。一匹毛发蓬松的棕色座骑的尸体戳在一根削尖的木桩上,熊老在每个入口内部都放置了这样的木桩。他是试图出去,不是进去。没有骑手的踪迹。

    里边还有更多,而且更糟。琼恩以前从来没见过粉红色的雪。风在他的周围涌动,拉扯着他那厚重的羊皮斗篷。乌鸦拍着翅膀在死马之间飞来飞去。那些是野生乌鸦还是我们自己的?琼恩无法判断。他想,不知道可怜的山姆现在在哪里。不知他现在是什么。

    一层冻结的血嘎吱一声在他的靴子底下碎裂。野人们扒下死马上的每一小片钢铁和皮革,甚至撬下蹄子上的马蹄铁。有些人在翻查他们发现的包裹,寻找武器与食物。琼恩经过齐特的一条狗,或者说他还剩下的部分,他躺在一滩泥泞的、半冻结的血里。

    有些帐蓬仍然矗立在营地的远端,他们在那儿找到了曼斯·雷德。在斜条纹的黑羊毛与红丝绸斗篷底下,他穿着黑色链甲和蓬松的毛皮马裤,他的头上是一顶铜与铁合铸而成的巨大头盔,两侧太阳穴上有乌鸦的翅膀。贾尔和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斯迪也在,还有六张皮瓦拉米尔跟他的狼与影子山猫。

    曼斯阴沉冰冷地看着琼恩。“你的脸怎么了?”

    伊格蕊特说,“欧瑞尔试图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我问的是他。他的舌头丢了吗?也许他该丢了,免得再向我们说谎。”

    马格拿斯迪抽出一把长匕首。“这小子不用两只眼睛,用一只也许看得更清楚。”

    “你想要保住你的眼睛吗,琼恩?”境外之王问。“如果是这样,告诉我他们有多少。这次要试着说实情,临冬城的私生子。”

    琼恩感到喉咙干涩。“大人……怎么……”

    “我不是你的什么大人,”曼斯说。“这个‘怎么’就再明白不过了。你的弟兄们死了。问题是,有多少?”

    琼恩的脸阵阵刺痛,雪在继续下,思考起来很困难。不管被要求什么,你都不能拒绝,科林曾告诉他。话语卡在他的喉咙里,但他让自己说,“我们有三百人。”

    “我们?”曼斯尖锐地说。

    “他们。他们有三百人。”不管被要求什么,半手说过。那我为什么感到这么怯懦?“两百来自黑城堡,一百来自影子塔。”

    “你在我帐蓬里讲的故事不是很反应实情。”曼斯望向狗头哈犸。“我们找到多少马?”

    “一百多,”大个子女人回答,“不到两百。东面还有更多死马,在积雪下面,很难知道有多少。”她后面站着她的执旗手,握着一根杆子,上面有一只狗头,仍然新鲜得可以渗出血来。

    “你根本不该向我撒谎,琼恩·雪诺,”曼斯说。

    “我……我知道。”他能说什么呢?

    野人之王端详着他的脸。“谁是这里的指挥?告诉我实情。是莱克吗?史莫伍德?不是威勒斯,他太软弱。这是谁的帐蓬?”

    我已经说太多了。“你没找到他的尸体?”

    哈犸哼了一声,轻蔑地从鼻孔里喷出霜气。“这些黑乌鸦真是愚蠢。”

    “下次你再用提问来回答我,我就把你交给我的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向琼恩保证。他向他逼近。“谁是这里领头的?”

    再来一步,琼恩想。再跨出一只脚。他将手移近长爪的剑柄。如果我闭嘴不说……

    “如果去拔那柄大剑,我就在它来得及出鞘之前,把你这颗私生子的脑袋砍下来,”曼斯说道。“我快要对你失去耐心了,乌鸦。”

    “说出来,”伊格蕊特催促道。“不管是谁,他已经死了。”

    他皱起眉头,使得脸颊上的血裂开来。这太困难了,琼恩绝望地想。要扮演一个叛徒又怎能不成为叛徒呢?科林没有告诉他怎么做。但第二步总是比第一步容易些。“熊老。”

    “那老头?”哈犸的语气表明她并不相信。“他亲自来了?那谁在指挥黑城堡?”

    “波文·马尔锡。”这次琼恩立即回答。你不能拒绝,不管被要求什么。

    曼斯大笑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们已经赢了这场战争。波文对于如何数剑比如何用剑更清楚那么一点点。”

    “熊老指挥,”琼恩说。“这地方高而坚固,他让它变得更坚固。他挖坑,插桩,储存起食物与水。他作好了准备应付……”

    “……我?”曼斯替他说完。“是啊,他是的。如果我笨到猛攻这座山丘的话,每杀一个乌鸦,我也许会失去五个人,这样还算是幸运的。”他的嘴角变得刚硬起来。“但是当死人走来,墙,桩子和剑都毫无意义。你无法跟死人作战,琼恩·雪诺。没人了解得有我一半清楚。”他抬头凝视渐渐转暗的天空,“这些乌鸦帮了我们的忙,他们自己也许还不知道。我还在想为什么我们没有遭到攻击。但还有一百里格要走,而天气在变冷。瓦拉米尔,派你的狼去嗅嗅,追踪那些干尸,我不想让他们偷袭我们。骸骨之王,将所有巡逻的人数加倍,确保每人都有火炬和打火石。斯迪,贾尔,天一亮你们就出发。”

    “曼斯,”叮当衫说,“我想要些乌鸦的骨头。”

    伊格蕊特踏上前,挡在琼恩面前。“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为保护过去的兄弟而撒谎就杀死他。”

    “他们还是他的兄弟,”斯迪宣称。

    “他们不是,”伊格蕊特坚持说。“他没有按照他们叫他做的那样杀死我。而且他杀了半手,我们都看到的。”

    琼恩呼出的气在空中雾化。如果我向他撒谎,他会知道的。他看着曼斯·雷德的眼睛,烧伤过的手一张一合。“我穿你给我的斗篷,陛下。”

    “一件羊皮斗篷!”伊格蕊特说。“而且许多个晚上,我们在它底下跳舞!”

    贾尔大笑,甚至狗头哈犸也讪笑起来。“是这样吗,琼恩·雪诺?”曼斯·雷德温和地问。“她和你?”

    在长城之外很容易迷路。琼恩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区分荣誉和羞辱,正确和错误。圣父原谅我。“是的,”他说。

    曼斯点点头。“好。那么你们明天跟贾尔和斯迪一起走。你们俩都是。我绝不会把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分开。”

    “去哪里?”琼恩说。

    “越过长城。该是时候证明你的忠诚了,不仅仅是用言词,琼恩·雪诺。”

    马格拿不大高兴。“我要个乌鸦干什么?”

    “他了解守夜人部队,了解长城,”曼斯说,“而且他了解黑城堡超过任何一个突袭者可能达到的程度。你会发现他的用处,否则你就是个笨蛋。”

    斯迪皱起眉头。“他的心也许还是黑的。”

    “那就把它挖出来。”曼斯转向叮当衫。“骸骨之王,不惜一切代价保持队伍前进。如果我们在莫蒙特之前到达长城,我们就赢了。”

    “他们会前进的。”叮当衫的声音含糊而恼怒。

    曼斯点点头,然后走开了,哈犸和六张皮跟在他身旁。瓦拉米尔的狼和影子山猫跟在后面。琼恩和伊格蕊特跟贾尔,叮当衫和马格拿留在一起。两个较年长的野人看着琼恩,恨意掩饰得很糟,这时贾尔说,“你听到了,我们天一亮就出发。尽量多带食物,不会有时间打猎。还有,料理一下你的脸,乌鸦。你看上去血淋淋的一团糟。”

    “我会的,”琼恩说。

    “你最好没在说谎,小姑娘,”叮当衫对伊格蕊特说,他的眼睛在巨人头骨后面闪闪发光。

    琼恩拔出长爪。“离我们远点,除非你想要科林一样的下场。”

    “现在没有狼来保护你,小子。”叮当衫把手伸向他自己的剑。

    “你很肯定,是吗?”伊格蕊特笑着说。

    白灵蹲伏在环形墙的石块顶端,白色的毛发竖立起来。他没有发出声音,但他暗红色的眼睛预示着流血。骸骨之王慢慢地将手撤离他的剑,退后一步,诅咒着离开他们。

    琼恩和伊格蕊特走下先民之拳时,白灵在他们的座骑边走着。“我从没要求你为我撒谎。”直到他们渡过一半牛奶河,琼恩才感到足够安全,可以这么说。

    “我根本没有说谎,”她说。“我留出一部分没说而已。”

    “你说——”

    “——许多个晚上,我们在你的斗篷下面作爱。但我从没说我们什么时候开始的。”她给他的笑容几乎有点害羞。“今晚给白灵找个别的地方睡觉,琼恩·雪诺。就象曼斯说的。事实比言语更真实。”

第十六章珊莎

    “一件新裙服?”她既吃惊又谨慎地问。

    “是的,小姐,比您穿过的每一件都可爱,”老妇人边用打节的绳子测量珊莎的臀围,边向她保证,“丝绸和密尔蕾丝缝制,缎子镶边,配上它,您会美得没话说。啧啧,这可是王后陛下的恩典呢。”

    “王后?哪个王后?”玛格丽还没当上小乔的王后,但她作过蓝礼的王后。或者她是指刺棘女王?还是……

    “当然是摄政王太后陛下.”

    “瑟曦太后?”

    “是呀,我有幸在她身边服务许多年了。”老妇人把绳子伸到珊莎大腿内侧,“陛下说啊,您已经是成年女人,不该穿得象个小姑娘家。来,把手举起来。”

    珊莎举起手臂。她的确需要一件新裙服,过去一年中,她长高了三寸,而大部分旧衣服又被烟尘熏坏了——第一次来月经的那天,她想烧掉床垫,结果……

    “您的胸部跟太后的一样迷人,”老妇人边说边将绳子绕过珊莎胸口,“您不该藏着它。”

    她脸红了。上回去骑马,她没法将紧身上衣完全系上,于是马房小弟扶她上马时便一直傻呆呆地瞪着她的胸。有时候她发现成年男人也在着,她衣服太紧,穿起来几乎无法呼吸。

    “裙服是什么颜色呢?”她问女裁缝。

    “选择颜色这些事就交给我吧,小姐,您会喜欢的,我向您保证。除了裙服,您还需要内衣和长筒袜,外裙、衬裙和斗篷,一切的一切,以适合……以适合一位美貌高贵的年轻女士。”

    “来得及在国王婚礼前做好?”

    “噢,当然,我们会在大婚之前做好,很快做好,这是太后陛下的特别关照。我手下有六个女裁缝师和十二个女学徒,为这事得把所有工作搁到一边。别家仕女会怨怪我们,但有什么办法呢?毕竟有太后陛下的命令嘛。”

    “感谢太后陛下如此煞费苦心,”珊莎礼貌地说,“她对我实在是太好。”

    “陛下是最慷慨的人,”女裁缝师赞同。测量完毕后,她收拾东西离开了。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珊莎独处时感到十分疑惑,十分不安。嗯,我敢打赌,多半是玛格丽或她祖母的意思。

    玛格丽是真心对她好,她的存在改变了一切。她的女伴们纷纷乐于和珊莎结交。太久没有其他女伴,她几乎忘记了其中的快乐。莱昂妮夫人教她古竖琴,洁娜夫人同她分享所有的八卦闲话。梅内狄斯·克连恩总有好玩的故事,而幼小的布尔威令她想起艾莉亚,尽管她不及妹妹那么暴躁。

    跟珊莎年龄相仿的是玛格丽的三位表妹,埃萝、雅兰和梅歌,来自于提利尔家族的偏房分支。“我们是低枝上的玫瑰,”埃萝语带双关地说,她为人机智,体形又苗条。梅歌则又胖又吵,雅兰漂亮而羞涩,由于埃萝已是成年女子,所以在三人中占据统治地位——她有了月事,而梅歌与雅兰不过是小女生。

    几个小姑娘欢天喜地拉珊莎入伙,好像大家从小便是伙伴。她们常常整下午做针线,讨论柠檬蛋糕和蜂蜜酒,晚上玩四方瓦片棋,一起在城堡圣堂里唱歌……四人还轮流和玛格丽同床做伴,悄悄话直说到半夜。雅兰嗓子好,只需稍加怂恿,便会弹奏木竖琴,歌颂骑士精神和失落的爱情。梅歌不会唱,但她喜欢亲吻,喜欢得发疯。她承认自己会和雅兰玩接吻游戏,但那和亲吻男人是不同的,更比不上亲吻国王。不知梅歌对我差点与猎狗亲吻怎么看,珊莎心想。他在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来找她,浑身散发着血和酒的臭味。他要吻我,他想杀我,还要我为他唱歌。

    “乔佛里国王的嘴唇好漂亮哦,”梅歌自顾自激动地说,“噢,可怜的珊莎,失去他的时候,你一定心都碎了。噢,你一定大哭一场!”

    没错,乔佛里常让我哭泣,但恰好不是这次,她心里这么想,但制造噪声的黄油块不在近前,因此抿紧嘴唇,不敢说出来。

    至于埃萝,她被许配给一位年轻侍从,安布罗斯伯爵的儿子之一——等他当上骑士,他们就结婚。黑水河之役中,他带着未婚妻的信物,杀死一个密尔十字弓手和一个穆伦道尔家的士兵。“埃林说她的信物令他勇敢无畏,”梅歌道,“还说他在战斗中呼喊着她的名字,这不是很了不起吗?总有一天,我也要让某位勇士带着我的信物,杀死一百个敌人。”埃萝要她小声点,但神情实在很高兴。

    她们都是小孩子,珊莎心想,都是傻乎乎的小女孩,埃萝也不例外。她们没有见识过战争,没有目睹过死人,什么都不懂。她们脑海里,惟有歌谣和故事,就跟她在乔佛里砍掉父亲脑袋之前一样。对她们,珊莎既可怜,又羡慕。

    玛格丽不一样。国王的未婚妻纵然甜美温柔,身上却带着一丝她祖母的影子。前天,她领珊莎外出鹰狩,这是战斗之后她第一次出城。尸体已经掩埋或焚毁,但烂泥门仍破破烂烂,伤痕累累,乃是史坦尼斯公爵的攻城锤的杰作。黑水河两岸,布满毁坏断裂的船骸,烤焦的桅杆如憔悴的黑手指,从浅滩上伸出。要想过河,只能坐平底小船。御林也是一片焦土荒凉,好在海湾沿岸的沼地里水禽颇丰,珊莎的灰背隼抓到三只野鸭,玛格丽的隼则在空中打下一只苍鹭。

    “维拉斯养了七大王国里最听话、最俊美的鸟,”独处时,玛格丽对她说,“他还常放飞猎鹰呢。你将来就知道了,珊莎。”她拉住她的手,捏了一下。“我的好姐妹。”

    姐妹。珊莎梦想过有个玛格丽这样的好姐妹,甜美优雅又善良,和艾莉亚完全不一样。我怎能让我的好姐妹跟乔佛里结婚呢?她想着想着,眼中突然噙满泪水。“玛格丽,求求你,”她道,“一定不要……”这话很难说出口。“……一定不要跟他结婚,他这人表里不一,会……会伤害你的。”

    “别为我担心,好妹妹。”玛格丽自信地微笑。“你真勇敢,肯来警告我,但请你放心吧,我知道小乔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自负又愚蠢,而且跟你说的一样残酷,这些父亲也早料到,所以才会在婚约条款中坚持让洛拉斯成为御林铁卫。你瞧,我有七大王国中最优秀的骑士日夜守护,好比伊蒙王子守护奈丽诗王后,所以咱们的小狮子最好举止恰当,不是吗?”她轻声浅笑,“来吧,亲爱的妹妹,让我们好好跑一段,比赛谁先到河边。噢,这会让侍卫们发狂的。”她不待回答,一夹马肚,飞驰而去。

    她好勇敢啊,珊莎跟在她后面,边骑边想……然而疑虑却没有打消。洛拉斯是个伟大的骑士,大家都知道,可乔佛里有其他的御林铁卫啊,还有金袍卫士和红袍卫士,长大之后会有自己的军队。庸王伊耿不曾伤害奈丽诗王后,或许是因为害怕弟弟龙骑士伊蒙……但当另一位御林铁卫跟他的一个情妇相爱时,国王却要了两人的脑袋。

    好在洛拉斯爵士是提利尔家的人,珊莎提醒自己,从前那位骑士不过属于托因家族——他的亲戚们没有军队,除非暗杀,否则无法为他复仇。话虽这么说,可她越深入地想下去,就越觉困惑。一年半载,乔佛里或能克制,但时间一长,迟早会露出狐狸尾巴,到时候……说不定会出现第二个弑君者,说不定会有第二场王位战争,狮子和玫瑰将疆场交兵。

    珊莎很吃惊玛格丽竟没预见到这一点。她比我年长,比我睿智,而她父亲提利尔大人的考虑肯定比我更周到。我不过在穷操心,犯傻罢了。

    她把去高庭和维拉斯·提利尔结婚的消息告诉唐托斯爵士,以为对方会感到欣慰,为她高兴,不料弄臣骑士却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不行!”他的声音里带着醉意,也充满惊恐。“我告诉您,可怜的琼琪,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求求您咧,千万别理会这种傻事,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幸运之吻吧,并保证自己会按计划去做。就在乔佛利的新婚之夜,没有几天了,到时候记得戴上银色发网,然后我们回家。”他凑过来吻她的脸。

    珊莎挣脱抓握,退到远处。“不,我不走,会惹麻烦的。想逃的时候你不带我,现在我不需要了。”

    唐托斯呆呆地瞪着她。“一切都安排好了,亲爱的琼琪。载你回家的大船,带你上船的小舟,您的佛罗理安为您把一切都安好了。”

    “我很抱歉给你带来这么多麻烦,”她说,“但我现在不需要大船和小舟。”

    “一切都是为保证您的安全啊。”

    “我在高庭有维拉斯的保护,会很安全。”

    “噢,别傻了,他不认识您,”唐托斯坚持,“也不爱您。噢,琼琪啊,我亲爱的琼琪,请睁开您可爱的眼睛吧,提利尔家的人根本就不关心您,他们盘算的是您的继承权。”

    “我的继承权?”她有些困惑。

    “亲爱的,”他告诉她,“您是临冬城的继承人。”他再次抓住她,恳求她不要这么做。珊莎则再次挣脱,并留他独自一人在心树下徘徊。

    从此以后,她再没去过神木林。

    但她没有忘记他的话。临冬城的继承人,她夜里躺在床上反复思量,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珊莎有三个兄弟,从未想过自己会有继承权,可现在布兰和瑞肯已死……没关系,还有罗柏,他是成年人了,很快就会结婚生子。而且不管怎么说,维拉斯·提利尔已经有了高庭,还要临冬城作什么呢?

    有时候,她会对着枕头,轻声念他的名字,仅仅是为了听到它。“维拉斯,维拉斯,维拉斯,”她已经觉得维拉斯这个名字和洛拉斯一样好,它们甚至听起来很相似。残废的腿有什么关系?维拉斯将来会是高庭公爵,而我是他的夫人。

    她想象着他俩坐在花园里,膝头抱着小狗,或乘花船沿曼德河游玩,边听歌手弹奏竖琴。等我给他生个儿子,他就会爱上我的。我要把他们取名为艾德、布兰登和瑞肯,将他们抚养得同洛拉斯爵士一样英武,而且仇恨兰尼斯特。在珊莎梦中,她的孩子看上去跟她失去的兄弟们一样,其中甚至有一个长得像艾莉亚的女孩。

    惟一的困扰是,她无法将维拉斯的形象长时间保持在头脑中,总将他的面容转化为洛拉斯爵士的脸,年轻、优雅而漂亮。你不该这样想象,她告诫自己,否则等见面时,他也许会发现你眼中的失望呢。如果他知道你爱的是他弟弟,又怎会跟你结婚呢?维拉斯·提利尔的年纪有我两倍大,她不断提醒自己,而且瘸了腿,或许跟他父亲一样肥胖,一样长着红脸孔。但不管生得是否好看,他都是我最好的依靠。

    有一回,她梦见嫁给小乔的仍是自己,并非玛格丽,而在婚礼当晚,国王变成了刽子手伊林·派恩。她颤抖着醒来。她不想玛格丽像自己一样受折磨,但也害怕提利尔家拒绝联姻。反正我警告过她,没错,我把真相对她说了。或许玛格丽是自己不相信。小乔跟她在一起时总扮演英雄的角色,他从前对我也这么做。不过,她很快将认识到他的本性——不是在婚礼之前,而是在婚礼之后。珊莎决定下次造访圣堂时在圣母面前点一支蜡烛,祈求她保护玛格丽,免于乔佛里的伤害。或许再在战士面前再为洛拉斯点一支。

    女裁缝最后一次替她丈量尺寸时,她决定穿着新裙服去参加贝勒大圣堂的婚礼庆典。瑟曦一定是为这个才命人替我做衣服的,总不能让我破破烂烂地参加婚宴吧!不,不行,穿旧的就可以。我不能冒险,让食物或酒水沾到新裙服上。我要把它带到高庭去,在维拉斯·提利尔面前穿起来。就算唐托斯说得对,他要的是临冬城而不是我本人,我仍然可以让他爱上我。珊莎紧紧抱住自己,一边揣测新裙服做好的时间。

    她迫不及待想要穿上它。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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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介绍:
它是众所周知曾有过的最好的奇幻系列。马丁用天赋写作,熟练地将复杂的情节编制到一个严酷甚至残忍的世界中去,那里完全充满了灰色角色,而非传统的黑与白。这是一副横跨大陆的巨大国际象棋游戏,棋子是君王、私生子、骑士、巫师、妇女与孩童。令该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马丁对重要角色的刀斧趣味。这很对,在作者的套索下没有哪个人是安全的。尽管主角轮番交替,情节线却继续更为强劲。你是否厌倦了毫发无损的穿越火焰、没有淤伤地掉落百尺、以及用为另一只手挠痒痒等效的努力来抵御超人样生物的主角?那么该系列将是你的选择。全然不可预知的情节让你经历一种愉悦的体验。你还敢预知胜利者和失败者吗?如果你尚未阅读这个系列,那在这里先睹为快吧……
冰与火之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冰与火之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冰与火之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