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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全文阅读

作者:城市公子     风生水起(小说520)txt下载     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五十

    我们一家三口早上七点多从北京登上火车,到达沈阳北火车站的时候接近下午五点。东北纬度高,冬季昼短夜长,我放眼望去,入目皆华灯璀璨。白水家本住在城里的工厂集体宿舍,但是绝大部分亲戚都在乡下。逢年过节,差不多都是回去团聚,图个热闹。今个一整天都是阴沉沉的,寒风低低的呼啸,估摸晚上可能会下雪,我劝慰白水明日再动身。白水两年多未曾见过父母,心里焦的很,将心比心,我只好顺从她,连晚饭也顾不得吃,买了几个热包子就急匆匆上路。

    我扛着行李,白水抱着文清,先搭上一辆公交车,待到了没有公路的地方,只能下车步行。此刻天色已经全暗,天上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我心中发怵,幸好文清在妈妈怀里睡熟,不至于害怕的哭出来。白水倒是健步如飞,估计这路程都走熟了,老马识途,我只要跟在她后面即可。

    黑暗中没有时间感,也不知走了多久,脚底下稍微平坦的地面越来越坑坑洼洼,一拐弯,白水戛然止住脚步,后退到我身边,一手抓住我的胳膊,胆战心惊地说道:“恒淮,你看前面什么,漂浮着一团团白色的灯光。我记得,我记得这里好像是乱坟岗!”

    我一睁眼,黑夜中亮光特别显眼,无奈地笑笑:“鬼火罢了,怕什么,我都见多了,听指导员说过,不是什么人死后产生的白磷接触空气燃烧。你一大学生,连这都不懂!”

    白水手劲加大一倍,说道:“不对。鬼火我也看见过,但是一般都是一动不动,这些光乱飞,而且,你听,什么动静?”

    我侧耳倾听,扑通扑通的声音,顿时醒悟,妈的,盗墓贼在作业。那鬼火其实就是手电筒在乱晃,夜深人静,我也不想惹是生非,正要告诉白水不必理会,忽然远方传来一串长长的惨叫:“妈呀,救命!”

    这撕心裂肺的惨叫,在空旷的原野里特别凄惨,我神经一凛,把行李丢在地上,告诫白水:“你当心一点,不要离开这里,我过去看看什么情况!”

    白水晓得阻止不了我,只是说道:“小心!”

    我飞快地冲过去,忽然身边一个人影连滚带爬地逃开,口中不住喊道:“诈尸了,诈尸!”

    我不由得止住脚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盗墓这勾当,之前我也是干过的,听这些老前辈说过,某些人死后,或心怀怨恨,死不瞑目,或墓穴穴位风水有误,,都会形成僵尸。然而我无论盗墓也好考古也好,从未遇到过所谓僵尸,心中便淡漠几分。眼下居然真的冒出一个诈尸,对付僵尸的黑狗血、桃木剑,手头一样也没有。本想立即转身逃走,但转念一想,若真的是僵尸,必定会循我们生气跳过来,终究逃不掉,于是硬着头皮上去。

    我见地上散落着一只手电筒,便弯腰捡起来,手指忽然碰到人,还冒着热气,我疑惑地把手电对准地上,正是一个男子眼珠瞪着大大,躺在地上,似乎死了一般。我心中正惊疑,那人眼珠间或一轮,口中吐出鲜血,喃喃说道:“救救我……”

    “好!”

    我把手电筒叼在嘴里,伸手去扶他,怎么手上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

    我把手抬到筒光柱下,妈呀,手电筒都险些掉下。我的手上血糊糊,摸着他内脏的一部分!

    当真毛骨悚然,老子越南战场上见多了血肉横飞,但是亲手摸到人的内脏还是第一次,恶心地立时在地上乱摸手。待回过身来,那手电筒照那个家伙,已经死翘翘了,再循着他身子下去,被开膛剖肚,从胸口到下腹,长长的一道口子,划破棉衣,胃啊、肠子啊、都滚了出来,红的绿的,非常恶心。

    当下我腻住想吐的感觉,往前走了几步,前面一大团黑乎乎的物件,正是一口棺材,棺材盖已经掀开,正坐着一个人影,我把手电筒打上去,蓦然一惊,正是一头白毛僵尸,外表轻微腐烂,露出白骨,眼皮已经上翻,突突两只惨白的眼珠,身穿一件不黑不白的衣裳,浑身长满白毛,双手露在外面,已经发黑,指甲却越发加长,不知何故,僵尸浑身长满白毛,犹如可怖,散发着浓浓的尸臭。

    见到这僵尸我反倒松了一口气,不过是一具半腐烂的尸体,见多了不怪。可能是下葬之后尸体开始腐烂,棺材里密封充满气体,当盗墓贼掀开棺材盖的时候猛然弹起来,把盗墓贼吓个半死。倒是那个家伙怎么被开膛剖肚了,莫非真是僵尸的指甲作祟?我稍微一琢磨,顿时明白,原来棺材上布满钉子,上面一颗留着血迹,八成是那个家伙不小心勾到了钉子,又害怕僵尸,死命往前逃,反而割破了自己的肚皮,一命呜呼。

    我也懒得理会,正要离开,忽然前方吵吵闹闹,火光、手电筒光乱舞,似乎一大群人过来,我好奇地迎上去,则是一群乡民,手执木棍,铁锹过来。见到我之后,领头的勃然大怒,手指一指,叫道:“就是这盗尸贼,抄家伙上!”

    不由分说,那木棍、铁锹等家伙就招呼上来。

    我又惊又怒,想不到竟然被误会,甚至来不及解释了。我可不想束手就擒,丢掉手电筒,短打功夫全部使出来。一干农民,哪是我这个职业军人的对手,不一会儿被我夺走一根木棍,发动逆袭,打地他们鬼哭狼嚎,狼狈不堪,不过毕竟不是阶级敌人,我手底下留了几分情面。

    正打得不亦乐乎,忽然白水赶过来大声喊道过来:“不要打了,他是我男人,不是盗墓贼!”

    为首的一呆,认识白水,发令道:“住手!”

    大家暂时止战,那为首的问白水:“是林家小妹妹啊,你回家了,怎么回事!”

    白水说道:“我正和我家男人赶夜路,忽然看到两个盗墓贼。我男人见义勇为就上去驱赶,想不到你们误会了。”

    那为首的顿时摆出尴尬地笑容,对我抱抱拳:“误会了,误会了,原来是林家小妹妹的姑爷。呵呵,见外,见外。”

    那人拱拱手说道:“我是本村的治保主任,最近由于盗墓贼横行,因此带领了一批青年巡视,不慎误会了这位同志,莫怪,莫怪!”

    这样我也不好意思打下去,大家收拾好家么,把手言欢。我见这帮人唯恐僵尸作孽,把尸骨连同棺材一起拖出来,浇上汽油,一把火烧个干干净净,至于那个倒霉的盗墓贼,则装入编织袋抬回来,日后找人算帐。白水招呼其余几个帮我们扛起行李,慢慢地回到村子里。

    村子小,差不多都有拐七抹八的亲属关系,听说林家姑娘在首都读书,现在带回了姑爷,这可是小村子难得的喜事,大家一起聚到林家的院子里拜访。白水初见到父母,先是抱头痛哭,然后就得意洋洋地向远亲近邻们炫耀自己的女儿,而文清显然被一干妇人逗弄地不耐烦,放声大哭。

    我也是初次见到我的岳父岳母。岳父是一个身材极为高大中年汉子,个头不下一米九,虎背熊腰,理了一个平头,沉默寡言,正是一个老工人的形象。据说岳父身世与我相似,在抗战中失去父母,解放战争的时候随十万**干部一起闯关东,建国后来落户沈阳,娶了当地一个农家的女子,就是我岳母。岳母则是一个不高的农村妇人,热情之极。看来白水象她父亲的多。

    东北人好客,大老爷们一起坐到炕上吃喝起来,我也饿地慌,便不再客气。正好不打不相识,不少汉子一边摸着被打肿的脸颊,一边向我敬酒:“林家的姑爷,你可当真不一般的厉害,我们以十个打你一个,你赤手空拳,不仅不落下风,反而打地我们好生疼。”

    白水听到耳中,心中好不痛快,这女人虚荣,于是吹牛道:“我家恒淮可生厉害了,当年在越南战争上,有一次奉命外出侦察,被敌人一个营团团围住,等援军两个钟头后赶来,你们猜怎么了?恒淮毫发无伤,敌人尸横遍野。原来,当时他手里只有一挺机枪,一把砍刀。当即他就用机枪干掉二百五十个越南猴子,然后又用砍刀劈死一百个猴子,连刀刃都砍地卷了,他就又抡起机枪柄,砸死五十个猴子,最后赤手空拳,硬是掐死了最后十个猴子,你说厉害不?”

    白水每吹一段牛,众人就惊呼一声,读过大学的人果真猛,连吹牛都比平常人强。这还是我吗?比李向阳还凶猛十倍。其实越南历经数十年战争,经验丰富,虽然设备上逊色于我军,但是单兵作战甚至强于我军。我是专门的作战工兵出身,原本就是比一般步兵厉害了,宰过越南猴子不假,但加起来不过五六个。就是丛林第一杀手向小平,杀掉的也不过三十来个。

    众人听得面如土色,心中暗自庆幸,纷纷恭维:“原来恒淮哥上过战争啊,难怪打起来就有一股子杀气。幸亏手下留情了。佩服!”

    虽说这是白水牛皮捧出来的,但是听到心中也好不得意,当真比夏日里灌入一吨冰镇汽水还舒服。大家酒碗你来我往,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脑子半醉不醒,我拍拍治保主任问道:“老兄,我就是奇怪,几个盗墓贼罢了,又是盗窃乱葬岗的坟墓,并非你家祖坟,何必大惊小怪,如临大敌呢?”

    哪知我这么一问,原本已经醉醺醺的治保主任顿时醒了一半,握住我的手说道:“老弟,你们住在北京久了,当然不知道这里的情况,今天你们运气算好,遇到的只是几个盗墓贼,之后又马上碰到了我们,若是一不小心,可就麻烦了!”

    我一惊,如是大问题,忙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看似很严重的一样!”

    治保主任浓浓的眉毛凝住,片刻说道:“是很严重的事情!话说我们这边的村子的地界,之前其实是满清皇帝的坟头,不过现在是社会主义,也不管这些封建老皇历。但是,邪门的事情就有了,大概半年前开始,周邻突然兴起了一股盗墓贼,不盗皇陵,也不盗地主家的,却专门盗那些有点年份的老坟头。而且,他们盗墓也不是偷盗那些陪葬的金银财宝,却是那尸骨!”

    盗墓的行当好歹我干过几天,向来只是为了钱财古玩,哪有对尸骨感兴趣的?据说国外有一些行家,专门收集木乃伊干尸,但是起码要几千年以上的,这类墓葬非常之少,要去盗窃,也是新疆之类容易形成干尸的地方。我又细细想了一下,疑问道:“莫非,这是作为药引?我听说一些骨殖可以治疗一些毛病。”

    治保主任摇摇头,说道:“中药讲究正压邪,哪会有这么邪门歪道的药引。再说,半年来被盗走的尸身不下一百来具,到底是什么毛病,要这么多药引?后来,还是老一辈人看出门道来了!”

    “是什么!?”

    我紧紧追问。

    “风水填穴!就是,就是……”

    治保主任摸摸脑袋,一时说不出个所以然。

    风水,说道这个陌生又熟悉的词汇,以前干盗墓的时候,研究过一些风水知识,只是玄之又玄,封建迷信的太多,后来学习考古知识,大部分都是科班出身,便把那风水丢置一遍,因为毫无科学道理。如今听到这个词语,心念一动,立时浮了上来。

    我说道:“据说一旦人死了百年多以后,若是尸骨还没有化作尘土,那阴气聚集起来,就有着一股子煞气,年份越长,煞气越重。那几千年的埃及木乃伊挖出来,一下子就咒死了很多人,就是这个道理。北方一些风水派别,结合萨满教的邪祭部分,为了辅佐运势,便挖掘古尸,埋葬在自己坟墓边,形成邪煞大运,短则十几年,长则百年,子孙后代的运道都会很强。不过这种手段毕竟过于邪门,听说只有满清开国的几个皇帝动用过,后来就全部禁止了。”

    治保主任看的呆呆的,一拍大腿说道:“对,你说的和老一辈的差不多,毕竟是在北京大学读书出来的!”

    治保主任误会我了,不过虚荣心作怪,也懒得解释。

    治保主任又说道:“单是尸首被盗也罢了,反正又和我们无关,但是更加邪门的在后头,竟然不时有人无缘无故失踪。开始我们以为是到南方去打工了,后来一直杳无音讯,才渐渐地怀疑,听说邻村的也有人失踪,我们这才认识到大事情了。据说,那邪门的阵势除了要古尸之外,更要活人的生气!闹地这里人心惶惶,我只得带着青年们到处巡逻。如果你去问表叔,他知道的更多。”

    表叔?这人是谁。似乎是一个很尊敬的家伙。

    正好外面有人喊道:“表叔来了!”

    我转过头,但见棉布门帘被掀开,进来一个高瘦的汉子,身上雪白,原来外面已经在下雪了。他抖掉雪花,脱下棉帽口罩,却是一个养着小胡子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治保主任明明年纪比他大,为什么叫他表叔?

五十一

    白水哄文清睡着之后,一直帮妈妈在一边伺候我们这群大老爷们,看见表叔高兴地叫道:“表叔大哥来了。”

    咦,既然是表叔,为什么还要加上大哥二字?

    表叔微笑道::“我在附近办完案子,听说白水回来了,还带回了姑爷,所以特意过来探望一下。”

    白水忙安排表叔上炕,害羞地把我介绍出去:“这是我爱人,朱恒淮,上过越南战场,现在是我同事。”

    表叔大喜,握住我的手说道:“好小子,看你就不简单,居然把白水骗到了手。这姑娘可是我们村子的骄傲啊。唉,时间可是过得真快,以前那小不点,这么快自己也做了妈妈。”

    白水微嗔地推了表叔一下:“大哥!”

    表叔哈哈大笑,我也只能陪着干笑,然后他忽然一怔,说道:“忘了说一下,我姓骉(念:表),三个马的骉,名速!”

    见我不明白,便沾了酒水在托盘上写下骉速二字。原来姓如此罕见的姓,周围人大部分不认识,便开玩笑谐音叫他表叔了。

    治保主任拉着表叔笑道:“来的早不如来的巧。表叔,我正和白水的姑爷讲那盗尸贼的事儿。你处理这个案子,比我熟,你来说吧。”

    表叔闪过一丝严重怀疑的目光,转瞬而逝。也难怪他不信任,我毕竟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忽然问起这些隐秘的事体,实在招人嫌疑。治保主任以为我们一时之间没有话头,拍拍表叔的肩膀说道:“表叔啊,你可不要小看恒淮,他可是上过战场,杀人如麻。刚才我们就交手过,我们十个壮小伙,就是有兵器在手也不是他对手,被打得个个鼻青脸肿,你说厉害不?”

    表叔先为我斟了一杯酒,然后又给自己斟酒,微笑道:“一看你的身板,我就知道你是一个练家子。其实我也去过越南,但是不是正规军,而是作为一个武警去哪里剿灭毒贩。那毒贩狡诈凶横,确实很难对付。你连越南正规军也干过,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啊!喝!”

    我们喝了各自喝了一杯。东北喝酒都是烧刀子,大碗大碗喝就是猪八戒吃西瓜了,所以我们的杯子都是一个小酒盏,浅斟细饮,白水赶忙为我们倒上。

    然后表叔问道:“奇怪,你一个外乡人,刚来到这里,怎么就突然对这些案件感兴趣了呢?再听说你那身手,我甚至怀疑你是北京派来调查的特派员呢!”

    我笑道:“我哪里有那么狠,只是北京大学一工人而已。但是一来到这里就捉住一个盗尸贼,也差点被当作盗尸贼挨打,你说冤不冤,好歹知道缘由。”

    说道这里,治保主任尴尬地摸摸脑袋。

    表叔说道:“我也不瞒你了,实话实说,我看这里将会出现大事,不亚于五九年那次的大事情一样!”

    治保主任一怔,问道:“咋得又扯上五九年了。我听说,那年这边好像出了一个反革命大案,是吧?”

    表叔点点头,说道:“我还是从头说起吧。这里突然盛行的盗尸贼,是大概从半年前开始横行,当时我们也不太注意,因为被盗窃的大部分无主坟墓,而且也没有珍贵的文物,连文化部门也懒得管。但是连人都开始失踪的时候,我们便开始渐渐关注了。最早失踪的一个是石岗村的舒家浑小子,这家伙不务正业,又不好好种田,整天就想着发财。有一天突然不见了,大家一时也不以为然,毕竟这小子时常无缘无故不见了,不是去广东就是去上海,等没钱再灰溜溜地回来。这次却不同了,家里一份钱没少,他姐姐过来报案,我们循旧例先排查一遍,到火车站了解一下,没有这号人走出去的消息,我们这才开始怀疑。若是山中弄丢了,几十年都住在这里还走失,年纪活在狗身上了。要是犯罪分子绑架,这小子没钱没人品。我们一筹莫展,之后几个月里,陆续有人失踪。差不多象这种赖皮小子,粗看似乎是为民除害一样,但是周边的盗尸活动越发猖狂,终于有经验的老公安翻出旧案卷,一看不对,这和五九年那个反革命案件出奇的相似!”

    五九年正是我出生的年份,不知在这片黑土地上,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表叔说道:“五九年,正是国家关于人民公社调整的时候,社员们清理公社的财产,连平常不太去的山林也走过一遍,这可好了。皇陵村的社员们,在皇陵附近的林子里,你们猜发现了什么?”

    “古尸?”

    我们异口同声回答。

    既然是皇陵,有的当然是古尸了。

    表叔摇摇头说道:“不是。那社员看到林子里的树上吊着一串串的尸首,不下几十具,像是晾衣服的得挂在一起,尸首都已经风干了,变得轻飘飘。风稍微一吹,就呼啦啦地飘起来。当时那社员吓得不轻,就一屁股坐在地上,连滚带爬地逃回村子,由村长带人守住林子,再来派出所报案。”

    “我的前辈们在现场看到这场景就吓了一跳,他们很多人都是从解放军转业过来的,除了在东北剿匪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如此多尸体悬挂的景象以外,建国十年来,治安一直很好。当初见这些尸体已经风干,一度怀疑是日伪时期鬼子杀死抗日战士,但是检查尸体后才发现,这些人多半是在建国后死去,而且主要集中在五六年以后。再细细排查当地人口,不得了,竟然无缘无故地失踪了几十个人,全部在这里化为干尸。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残忍,如此胆大妄为。当时美蒋反动分子非常猖狂,于是政治需要把这个案件定性为美蒋特务对人民的示威,侦察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任何线索。”

    “这时,一位曾经在龙虎山学道的公安战士指出,这不是反动分子的示威,而是某种特殊的风水仪式。他的理由如下,第一被害的人没有一个是革命干部,第二尸体悬挂极有特殊含义,循五行方阵。可能是有封建余孽分子,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特意制造如此悬尸案!假若当初循着他的路线继续走下去,或许能够侦破案件,可惜啊,当时的环境。没过几年就文化大革命,公安机关都被打倒,这个战士也杳无音信,那个案件也作为悬案耽搁下来。但是如今看来,我们觉得深以为然。前几年的时候曾经抓住一个大中华后清国的反动分子,他就提到过这种尸体悬挂意义!”

    “大中华后清国?我知道满清王朝,也知道伪满洲国。这是大中华后清国什么玩意,莫明其妙?”

    白水历史出身,从未听说过如此古怪的朝代。

    表叔哈哈大笑,说道:“少见多怪了吧,其实还有什么大中华佛国,中原皇清国等反动组织,都是一干无知农民,中封建余毒甚重,于是搞起了莫明其妙的玩意。譬如那中原皇清国的皇帝,还要封台湾蒋介石为威国王,岂不知当时老蒋老早一命归天了。”

    白水抿嘴浅笑。

    表叔又说道:“好了,文归正题。那自称大中华后清国祥瑞亲王的家伙,土头土脑地到处在县里闲逛,找人去公安局,说道要揭发大中华后清国皇帝的罪行。于是真的有人把他送过来,询问了一通,觉得他满口胡言乱语,认定是个神经病,教训了一下就哄出去。哪知他忽然叫道:‘你们可知,五九年的那个林中悬尸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吗?我知道,这是要发动万尸黑水阵。’但是当时多是年轻的一批公安战士,多半不知道五九年的案件,如今想来,非常可惜,错过了这一村,我们不知道要走多少弯路!”

    治保主任叹息说道:“难道这个案件真的一点线索也没有,那实在麻烦,现在村子里一片人心惶惶,早点解决早点安定人心!”

    表叔说道:“那也不尽然,不要把我们公安战线的同志当作无能的官僚,毕竟我们掌握了一部分关键线索,只是出于某种原因,一时不能追查下去,这个问题,却是需要和恒淮老弟来解决!”

    我一怔,反问道:“我?我能干什么?”

    表叔笑道:“好吧,容我慢慢说下去,你便会知晓,你当真是天上掉下来帮助我们破案的人啊!”

    我眼角余光却瞄到白水显出一丝忧虑的神情,默默地给我们倒上水酒。只听表叔继续说道:“我们掌握的线索,就是从那个大中华后清国祥瑞亲王的身上突破。虽然一时放松警惕,把这个重要的宝贝白白丢掉,但是毕竟我们觉得他是一个好笑的人物,面目上记得很熟。于是我们现在回想起来,就按照拼图,把这个老人的相貌弄出来,然后暗暗按图索骥,终于找到了他!却是皇陵村的一个老汉,名叫马伯镛!”

    “马伯镛?”

    治保主任眯着眼睛思索半晌,说道:“我听说过这个老汉,好像以前还做过盗墓贼,被伪满洲国的警察逮住,差点要了老命,幸好鬼子投降了才保命。”

    表叔说道:“正是!他做过盗墓贼,而且五九年那次林中悬尸案件又发生在皇陵村,更加叫我们怀疑。我们原本想暗地里侦查,但是队伍里面的战士大部分露面多了,眼熟,一在皇陵村出现,旋被发现,然而皇陵村变成一个组织严密的集团,村民之间分工严密,相互通报,我们一无所获。暗的不行我们就明来,于是我们组织了一次突袭,十多个公安武警一起出发,在皇陵村大大的搜查了一番,不仅没有搜查到任何证据,而且战士都被暗袭,好几个人受伤,不得不耽搁下来!”

    我渐渐体会表叔的心情了,问道:“莫非,你要我去暗地里侦查一番?”

    表叔拍拍我的肩膀说道:“正是!一来我考虑到你是外乡人,面生,不太会招人怀疑;二来你是当兵出身,去过越南战场较量过,具有一定的侦察和反侦察能力。再说身法高超,一般十几个人都难以近身,自保有余。实在麻烦你了!另外,我们不会让你白去一趟的。县里拨出了一千块钱的破案经费,假若你侦察出什么关键线索,我们绝对不会吝啬!”

    我顿时觉得心里跃跃欲试,然而更加吸引我的是那一千块钱。这些时日我一直吃白水的喝白水的,一个大好男儿,靠女人过活,实在丢脸,得想个办法赚钱。我文化低,只能做些体力活。倘若得了这一千块钱,抵得上白水好几个月的工资了!

    当下心情大悦,和表叔商量了一些细节问题,酒筵散去。白水收拾了家么就和我挤到一个炕上,我问道:“看你一脸忧心忡忡的,怎么,担心我?”

    白水叹道:“你初来乍到,哪知道事情的轻缓急重。表叔这人,我从小就怕他。倒不是他能打架,若是打架,我弟弟身板就比他强。只是表叔为人城府极深,今天居然推心置腹的和你说了一通,我越听越心惊,竟是一步步把你引入磬中,投你所好,假以利诱,生生地把这一件险事推到你头上。你说,我能放心吗?”

    我顿时呆住,想不到白水想的这么深,但是心里不服气,辩驳道:“你担心什么,就连越南战场我也活了过来,这里的乡农再是厉害,比的过手拿五六自动步枪的猴子吗?我和你经历的事情不算少了,哪一次我不化险为夷。不必担心,我会回来了!”

    白水伸手紧紧把我搂住,我感到她的脸上,有湿湿的水,那是担忧的泪水吧!

五十二

    第二天,我扛着一根木棒,穿的破破烂烂,打扮成一个苏北盲流。我老家在淮南,本来和苏北很近,一口江淮口音,东北人也分不出来。在东北有很多苏北人在讨生活,我这副模样也不稀奇。

    不过东北的严寒我第一感受到,方出了房子,踏着半尺厚的大雪行走,入眼到处白茫茫的,吐出白气,眼睛生疼。我揉揉眼球,便上路,走到附近几个村的交汇公路上,也就是当地的一个集市,寻机会跑到皇陵村去。

    正走着,忽然一个人叫住我:“喂,苏北佬!”

    我转过身,对面是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汉子,身材不高,长着一张国字型脸蛋,驼峰鼻,鬓发浓密,眼睛细眯眯成一条直线,偶尔开起来,便露出一丝凶光,对我恶狠狠地问道:“喂,苏北佬,要做活吗?”

    “做啥子活?”

    我用江淮口音说道。

    那人说道:“我要储存萝卜,挖个地窖。”

    我说道:“大冬天,雪都下得这么厚,土冻的多硬啊!怎么能挖呢?”

    那人说道:“少啰嗦,我给你三十块钱,你来皇陵村挖地窖,干不干?”

    我咯噔一下,三十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人出手如此豪阔,看外貌又不像,穿的很普通,其中必有猫腻,又在皇陵村,我忙说道:“好的,好的,三十块钱,一块也不许少!”

    我就跟在这个汉子身后走了几里地来到皇陵村,来到一间破破烂烂的屋子前,那瓦顶土屋非常低矮,立在村中,坐南朝北,立在屋前四周一览无余,我总觉得这屋子似乎有特殊含义。我东张西望,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看什么看?”

    我打了个哆嗦:“我觉得这里阴气很重!”

    那人叫道:“啥子阴气,叫你干活就干。喏,就在屋前的地上,雪已经铲开了,我在地上划了线条打好框框,你就沿着线条挖,千万不要越界!”

    只见黑色的耕地上果然用石灰打了线,我心想这人做事还很讲究的。他丢给我一把锄头、一把铁锹,先放火烧软了地面冻土,然后我朝手心吐吐唾沫,抡起锄头挖掘,那人就在一边盯着。挖了半天,已经显出一个地窖的模样,我在沿西边的石灰线下挖的时候,碰到一块巨石,为了挖出巨石,不得不把石灰线往前移动一段,突然土里掉下一块白白的东西。我好奇地捡起来,细细打量,咯噔一下。

    以我从前参与考古发掘的经验,这是一块人骨!

    七、

    那人一直呆在旁边监视,见到我有所异动赶过来问道:“喂,苏北佬,你不好好做活,干啥呢?”

    我见隐瞒不住,于是喊道:“这里埋着人,有骨头!”

    那人骂道:“这是老坟,叫你不要挖过去,丢掉,快挖其他地方!”

    我随手丢掉人骨,暗暗思忖,这块人骨非常新鲜,表层附着尚未腐烂的肉,绝非老坟尸骨。以东北寒冷的天气估算,大概是几个月前埋下去的。我抬头看看天,日头有气无力地挂在枝头,整个皇陵村笼罩在一层诡异的色彩下。

    中午那人提供了几个馒头,但是我不敢吃,趁他不注意丢掉,吃自己带出来的馒头。东北冬天白昼短,约莫三四点太阳就开始黯下去了,整个萝卜地窖却只挖了一半,于是那人说道:“苏北佬,你今天就住在这间屋子里,明天再把活干完?”

    见我有异色,不禁讥讽道:“是不是怕屋子前的老坟,胆子可真小!”

    我怒道:“好,我今天就睡在这间屋子里面。”

    我收拾好工具,转身就和那人推门进入屋子,迎面顿时一股臭气扑鼻而来,异常难闻,仿佛是一块鱼肉放在阴暗处发霉的味道一样!这屋子入门是前厅,以一堵墙分为左右两厢,再进去就是和灶社连在一起的炕台,门口有一把梯子,搭在阁楼上。我再四下打量,这间屋子实在肮脏的不得了,就像是垃圾堆和盲流栖息地一样。墙角到处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什么柴草、空酒瓶等等,一抬头就是满脸蜘蛛网。

    我不禁疑惑道:“这间屋子是人住的吗?怎么有一股臭气?”

    那人说道:“哦,以前是有人住的,不过已经废弃,打算过冬后就拆掉。臭气,就是这屋子有个地窖,储存萝卜的,但是萝卜爱发酵,一股臭气,所以要在外面重新打一个洞。你就自己睡在这里,炕火自己烧。晚上没事千万别乱动,这里夜里有狼!”

    我唯唯诺诺,那人才不放心地离去,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那一股子臭气从屋子深处抽出来,越来越浓。其实我今天干了一天的活,实在疲惫不堪,靠在炕上闭目养神,不知不觉中仿佛又回到了越南战场,枪林弹雨,最熟悉莫过于那股味道。我忽然一怔,渐渐地从臭气中分辨出另外一种味道,若隐若现的味道,这种味道在越南战场上时常闻到——腐尸的臭味!那时两军交战,有些尸体来不及收拾,而越南又是高温炎热,很快**,那股味道,一辈子都不想再闻!莫非……

    我瑟瑟打了个寒颤,这里有个萝卜地窖,我从怀里拿出一只小巧的手电筒,扒开杂物,果真见到一个萝卜地窖,当时心脏砰砰剧跳,惊人的事实就要发现!

    哪知萝卜地窖居然是空的,连根杂草也找不到,可以那股难闻的味道越来越浓密,我不禁把目光转向头顶,阁楼上面。

    我叼住手电筒,顺着梯子爬到阁楼上,上面居然还有一扇门,握住把手没有灰尘,显然时常有人过来。我用力一推,这门后面好像被什么东西顶住了,不过在我的蛮力下渐渐滑开,门露出了一个半人大小的口子,我脱下棉衣,勉强挤了进去。

    阁楼上也是乱七八糟的,胡乱堆放着很多杂物,我转过头,看看什么东西顶着门,却是一堆柴草。柴草有这么重吗?我顺便踢了一下,触觉鼓鼓的结实的,好像沙包之类实物。我用脚拨开柴草,;露出一只化肥编织袋,鼓鼓囊囊,半透明的塑料袋子里显出一个蜷曲人的轮廓,不住散发难闻的臭味,难道……

    我吞咽一下唾沫,颤抖着剥开袋子,顿时差点喊出声,浑身毛都竖了起来!老子什么尸体没有见过,干尸、碎尸、古尸,唯独这种模样的尸体还是一次见到过!这尸体蜷缩成一团,表面似乎浇上了一层油,异常光滑。那尸身是个男人,全身**,一双眼睛死不瞑目地看着这个世界。虽然东北天气寒冷,但是时间久了,毕竟开始腐化,下面渗出很多尸液,那奇怪的味道就是尸液发出的,滴到楼下之后,就让我以为萝卜地窖里才藏着尸体。

    这个人明显是被杀死后放在这里。邪门,假若我杀了人之后,是要干净埋到土里,或者放火烧掉,哪是这般明目张胆地放着,用臭气引人前来?况且,这尸身似乎是某种重要的仪式,特意涂了一层奇怪的油。

    忽然我听到外面有脚踩雪堆嚓嚓的声音,虽然他故意放轻了脚步,但是在冬季异常寂静的夜晚,反而越发清晰了。我急忙奔到阁楼一角,透过缝隙看下去。雪地的反光很明亮,所以我能清楚地看到白天招我的人抽烟踏雪过来,若是让我发现我已经看到了尸体,那可不好!

    我跌跌撞撞跑回去,黑暗中,不慎叫一样东西绊倒,拿着手电筒一看,又惊又怒,柴草堆下伸出一条人腿,浮现出一具,不两具,三具叠在一起的裸尸。

    我越发惊恐,急忙爬下阁楼,这时那人正把房门敲地整天价响:“开门开门,苏北佬!”

    我赶过去打开房门,那人抽着烟,问我:“要来一只吗?”

    我摇摇头,那人又说道:“初来借一步说话。”

    我徒生警惕,和那人走出房门,暗中戒备,唯恐他偷袭。

    那人说道:“苏北佬啊……”

    嗵!我来不及反应,后脑勺就被击中,顿时疼痛异常,但见那人顿时面露凶光,而在他背后则是另外一个人举着一把锄头。心念转动,原来如此,竟是两个人。其中一个引我放松警惕,另一个暗中下毒手!

    另外一人低低骂道:“老二,我说你昏了头吗?现在公安盯得这么紧,你居然还有胆子找人过来,万一发现,岂不是坏了大哥的大计吗?”

    那人满不在乎地说道:“怕什么,若是这么胆小,如何成就我们的复兴大清皇国大业!”

    另外一人说道:“我只是叫你小心点。居然还把招来的人搁在那件屋子里,如果那个盲流看到了不应该看到的东西,怎么办?”

    那人说道:“反正迟早都是死,让他看到又如何?最多先认识几个伙伴,下去之后好多交往交往啊!哈哈!”

    那人放声大笑,声音凄厉如暗夜中的枭。

    我受过严格的抗打击训练,哪这么容易倒下,匆匆几秒就醒转,只是后脑勺乃是旧伤口,似乎伤到了神经,竟然浑身动弹不得,不禁又惊又怒,只能暂时装作昏迷不醒,暗中查看他们的下一步动作。

    那两人合力将我抬起来,另外一个人说道:“嗯,想不到这个苏北盲流个子不高,倒是挺重的,身板不错。”

    那人说道:“相城,这次就辛苦一下,不过也请你不要告诉大哥,不然他非骂死我不可!”

    那叫相城的苦笑一声:“看来也只有大哥能够制住你这个无法无天的家伙。我这人啊,只能给你擦屁股!”

    那人嘿嘿地偷笑,然后哼哧哼哧地抬着我在雪中行走,约莫走了五六分钟,纵然闭着眼皮也能感受到一阵强烈的亮光,里面热气腾腾,不时听到水流冲刷的声响。只听一个苍老却有力的声音叫道:“又是你们两个给我带货来了。现在不是公安盯的很紧,皇上不许我们私下里行动?你们好大的胆子啊!皇上素来英明公正,礼亲王合城,纵然你皇上的亲兄弟,皇上为了法度,还会挥泪斩马谡的!”

    那人原来叫合城,此刻破口大骂道:“放你妈狗屁,要拍皇上马屁,也要在皇上听得到的地方。扒露秃,你这老小子,做的恶事比我们少吗?少啰嗦,给我搬!”

    即使此刻危急万分,我听到他们的对话也是不禁莞尔。好歹我跟了白水学过不少知识,在北大历史系又听多了课,似乎这帮愚民偱满清旧制建立了贵族制度,但是又四不像。譬如那扒露秃,仔细一想,哪有人会有这样的名字,应该是满清“勇士”的封号吧!假若白水听到,一定活活笑断肚肠而亡。但是下一刻我便乐不起来了,只听那扒露秃说道:“是不是老规矩,先开膛剖肚,然后浸在玉油中七七四十九天?”

    两人用力一挥,把我扔到一张木桌上,我只觉得浑身一震,后脑勺又重重磕下,痛得几乎要叫出来,拼命忍住。

    合城点点头,说道:“嗯,是的!唉,最近这段时间紧,就是到手的尸身也不能埋入穴中。”

    相城失声道:“合城,不是说过不能带尸字吗?这叫做天柱!”

    合城不禁怒道:“死人就是尸身,哪有那么多讲究,又是那个外国来的老鬼搞出来的花样!”

    说着怒气冲冲地离开,相城接着追上去。

    扒露秃仿佛拿了两个金属物件,一边摩擦一边笑道:“小子,别怪大爷心狠手辣。等皇上大事已成,少不得你们的祭祀。”

    扒露秃用尖刀割开我的棉衣,冰凉的刀子在胸口肌肤上划过,只觉得一阵凉意,那家伙笑道:“你这个家伙,身板不错,可惜了,小子!”

    扒露秃正要把刀子刺下去,我猛然张开眼睛,迎面是一张极为丑陋的秃子脸,牙齿别在外头,鼻子歪歪,更好笑的是脑袋瓜光溜溜的,半根毛都没长。看来扒露秃便有戏虐之意!

    扒露秃见我张开眼睛,不禁吃了一惊,他解剖了十几个人,还从来没有人开眼过。那情形就和看见诈尸一般!其实我心里未尝不是惊险万分,冷汗涔涔。方才我一直动弹不得,直到又撞到了后脑勺,手指才微微麻木有了感觉。那刀子划过皮肤的凉意,我当真要叫出来,眼见要刺下来,我心中一急,拼命挣扎,终于张开了眼睛!

    扒露秃手持一把剔骨刀,一把钩刀,原本要解剖人的,此刻见我起来,不怒反喜,笑道:“好家伙,虽然我号称扒露秃,但是从未和人真正交手过,向来不过在村子里打架罢了。也好,今天便让我会会你,不负扒露秃的称号!”

    说着,手拿尖刀便冲过来!

    其实我手无寸铁,身子又刚刚恢复,总觉得有股麻木的感觉,运动起来也不甚灵活,见他一刀刺过来,无可躲避,灵机一动,便立时钻入桌子底下。扒露秃刺了个空,弯身便又刺过来。好机会!只要我把桌子拱翻,就可压住扒露秃。

    哪知向上用力一顶,桌子纹丝不动,当下愕然,眼见扒露秃刺过来,硬生生吃了一刀。

    那扒露秃笑道:“你以为我勇士的称号是白得的吗?我早看穿你的诡计,这桌子乃是老杉木制作,重达百多斤,岂是你可以搬得动?”

    他微笑着低头下来,见我一动不动,以为我死了,但是刚弯下笑容立时僵住。我竟然毫发未伤!原来我灵机一动,把割破的棉衣脱下,这棉衣厚达五六公分,两层垫在一起不下十公分。扒露秃刺刀的力气,全部陷在棉花当中。

    我哪会放掉这个好机会,冷不防一脚踢上去,正中扒露秃鼻梁。鼻梁乃是人体要害之处,汇集数个死穴,扒露秃大叫一声,翻身倒地,一动不动。

    我松了一口气,脱下棉衣之后,在东北零下几十度的严寒中渐渐觉得寒冷,于是我钻出桌子底下,动手就想去拔那个家伙的棉衣。

    我方凑近扒露秃,猛然他张开眼睛,冒出凶狠的目光,一下子掐住我的脖子,狞笑道:“小子,你装死的招数我也会!”

    下一刻扒露秃又面露惊愕,我的手腕,渐渐把他的手扳开。

    扒露秃的个子超过一米九,体格异常强壮,手腕上肌肉鼓鼓。然而他岂是知道我在部队中就有“无敌铁腕”的外号,扳手腕全师无敌,退役后都是干铲土、铲煤的活,力气锻炼地更是夸张,此刻神经协调已经恢复,我毫不客气的动用手劲!

    我和扒露秃两个力大无比的家伙打架,就像是大象和犀牛在对撞,谁也奈何不了谁。不仅扒露秃大急,我也大急,这般打斗,一定惊动了不少人。人多了,吃亏的肯定是我。

    我倏然瞅见扒露秃方才丢下的剔骨刀,就落在附近地上,然而在稍稍分神,立即教后者把握住机会,顿时又掐住我的脖子,却不再施展力气按下去,而是直接不住把我往后推。我一时用不上力,只觉得喉头痛苦异常,背后猛然一震,撞在一个地方,眼角余光瞄下去,似乎是水池一类的东西,飘着一层油,里面浮着莫名其妙的东西。

    扒露秃用力把我按下去,想把我浸在水里淹死,我身子后仰,双手无法用力,渐渐觉得眼前一片空白,意识模模糊糊,要死绝了,双脚乱蹬,突然扒露秃大叫一声,放开了我,双手捂住下部,原来我濒死的乱蹬,竟然踢中他的男人要害。这激烈打斗,一般人很难会顾虑到!

    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我心头一紧,狠狠心,一头撞在扒露秃身上,他躲避不及,顿时掉入水池中,我到处寻找武器,等他上来时候刺死他!

    哪知这时我看到了惊险的一幕。那扒露秃如同掉入了硫酸池一般惊恐不已,拼命要挣扎上来。我奇怪,这只是普通的油,又不是沸油。但是扒露秃越来越惊恐,竟然向我呼救:“救命!救命!”

    他双手乱抓,倏然摸到一个东西,高高举起来,我顿时大骇,居然是一具浑身**的男尸,面目浸地发胀,尤为狰狞,更可怕的是,他的胸腔腹腔洞开,里面空荡荡的,丝毫没有内脏。扒露秃害怕之极,掉下男尸,正好搁在他头上,又是一阵挣扎,慢慢地沉入水底。

    我叹了一口气,你杀人,必被人杀!何况是冤鬼!

五十三

    原本搁在扒露秃头顶的男尸在其沉入水底后慢慢浮上来,从侧面看过去,表情古怪,似诡异地微笑。那男尸身上金灿灿的油层更加神异,透明如蛋清又粘稠似松脂。我本想伸手沾点查看一番,回望到扒露秃碰到男尸之后即可毙命的下场,里面仿佛蕴含剧毒,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断绝了好奇心!

    我唯恐其他村民立刻过来围攻,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棉衣,打开门冲出。外面冰天雪地,我冷得缩缩身子,呼出一口气就凝结成霜粘在胡子头发上。这次侦察真***惊险,老子的命都差点丢掉,难怪表叔将此绝命任务推到我头上,回去一定找他算账!眼下抱怨无用,逃命为先。

    这个村子远比天柱山村规模大多了,布局也甚是有军事要塞的特点,学尽冈村宁次的风格,以房屋为点,以周边的栅栏为线,牢牢将整个村子封闭起来,形成囚笼一样的结构,设计这村子的家伙一定是日伪分子!我只能穿过村子才可以脱逃,于是尽量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在皇陵村里穿梭,纵然如此,踩在新雪上也是咯吱咯吱作响。

    正如表叔所言,皇陵村的人包成团干着违法勾当,警惕心也非常重,不时有一组人来回巡逻,方走过一个拐角,便察觉前面一派手电筒在乱瞄,趁他们稍微发现,我急忙挤到两间屋子中间的缝隙里躲藏,眼看他们走过,心底放松下来。

    但是,背后怎么热气腾腾?

    我转过头,几乎跳起来,原来这条缝隙竟是一条狼狗的巢穴,深更半夜见我来打搅,不满之极,口鼻喷着热气,低低小吠。

    “老弟,你安静一点,哥哥给你……”

    妈的,这狗也不受贿赂,忽然汪汪大叫,并且凶狠地扑上来,只是头颈教项链拴住,才咬不到我。

    但我已经魂飞魄散,慌忙逃出去,远处的巡逻队立即发觉大喊:“有贼!”

    当下我便顾不得,全力往村口冲出去,背后敲锣打鼓,刹那间整个村子沸腾起来。那扒露秃的尸身应当很快被发现,我就不是被当作贼那么简单了!

    我加快脚步,只是在雪地上一脚一个洞,怎么也跑不快,后面人声越来越响,似乎夹杂着把我骗来的合城:“不要让这小子跑了,事情败露,大家都没好下场!放枪,放枪打死他!”

    有枪?我心头一紧,便听得砰地一声巨响,背脊就犹如被一头牛重重撞了一下,顿时跌倒在地,酸软不已。

    我又惊又恐,往背后一摸,却立时转惊为喜,原来山民们毕竟没有军用武器,不过土制猎枪而已,砂子为子弹,一枪打在背上,大半砂子教厚厚的棉衣吸收,剩余的不足为患。倘若是一杆五六步枪,我老早归天了!

    我马上爬起来,忙不迭地往前冲,毕竟我受过军事训练,体力大大超过这些村民,终于跑出了村口,看天上星星,辨别方位,转向天柱山村方向,进入一片密密麻麻的森林。

    东北的林木极为茂密,多半是亚寒带针叶林,伸张的遮天蔽日,盖住了天空,看不清方向。我一时之间哪里顾得了这么多,只管往前拼命奔跑。背后响声渐渐消失,是皇陵村村民放弃追踪,或是我已经摆脱了他们。

    不过我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终于慢下步伐回过精神来,只觉得身子越发寒冷,除了重重的喘息和无力的脚步,当真孤寂之极,此刻特别想念老婆温暖的怀抱。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木渐渐稀疏,远处闪现人家的***,我大喜,天柱山村快到了!

    正当我要加快脚步之时,猛然间天上掉下一个人将我扑倒,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究竟是谁?是不是天柱山村派来的探子?”

    听声音熟悉,立即记起便是那个叫合城的家伙,他洋洋得意地说道:“别以为我们脚程没有你快,但是看你往天柱山村的方向就知道你的目的。那里只有一个村子,于是我就事先趁马车绕过来埋伏,果然等到你这个家伙,快说!”

    我掐住我的脖子,不过这个家伙忘了一件事情,近身搏斗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因为……”

    我说话越来越低,合城一怔,以为手劲太大弄死了我,正松开,我猛然一拳砸过去,击中他的鼻梁。合城惨叫一声,翻身倒地!

    我毫不犹豫地又扑上去,唯恐他未致命,拎住他的两条胳膊,猝然发力,只听咔嚓一下,已经被我折断。合城又是惨叫一声,却渐渐不再啃声了。我冷冷说道:“小子,你想和我斗,还早了十亿年。这就是对你欺骗我的报应!”

    当下也懒得理会他,飞快地冲向天柱山村,到了村口附近就遇到治保主任带着民兵巡逻,瞅见我先是一紧,再是一呆,问道:“白水的姑爷,你怎么这番德行了?”

    我挥挥手说道:“少废话,叫表叔过来!”

    果然表叔正呆在村子里等候我的消息,见到我笑道:“可是有好消息吗?”

    我怒气冲冲地叫道:“老子命都快没了!”

    表叔说道:“我看人的眼光向来不会错的,以你之能,一定侦测到了什么。”

    我怒气稍微减少几分,说道:“正如你们猜测的那样,皇陵村的人在干那非法勾当,骗来外地人,做成尸干,不知何用。莫非是邪教祭祀?”

    表叔脸色一变,问道:“你说真的?他们杀人?”

    “废话,光是我见到的尸体就有三四具,连老子自己也差点被杀了。你快快点齐人手,否则迟了,证据定是教他们湮灭!”

    表叔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我去召集人手,你暂时在这里休息一下,等下我们人多了,一起动手!”

    说着转身离去。

    我只觉得又冷又饿,治保主任把我送到家里,白水正在炕上读书,见到我衣服破破烂烂、浑身伤痕累累,头发胡子上结满冰雪,心疼不已,一边收掇一边埋怨:“我叫你别去你偏偏爱逞英雄。英雄哪是这般好做,流血流汗哩!”

    我又气又好笑,说道:“少啰嗦,拿一瓶酒过来,我冷死饿死了!”

    白水恶狠狠地说道:“活该!”

    这女人,心肠毒啊!居然诅咒老公归天!

    酒没有拿来,白水取了生姜水和白面馒头,我狼吞虎咽,辣到身子里,一身热汗!外面动静倒是越来越大,片刻表叔进来说道:“恒淮,你带路,我们去抄他们老巢,为你报仇!”

    我恨地咬牙切齿,当下丢掉馒头,穿好衣服,白水拉住我的胳膊,低低说道:“小心!”

    我点点头,出了外面。好家伙,不下五百人,小小的天柱山村几乎被挤满。原来皇陵村是个大地方,表叔唯恐派出所的一点力量不够,硬是动用自己的威望,在周边几个和皇陵村有仇隙的村里召集了百多号人,一路乘坐拖拉机、马车,浩浩荡荡杀向皇陵村。

    表叔和我挤在拖拉机上,表叔笑道:“白水是个好女人,就是性子有点傲,发点脾气你可不要怪她。”

    我笑道:“我若是这般小气,那白水还会嫁给我吗?”

    说话间,已经杀到皇陵村,表叔拿着一个高音喇叭指挥:“这次,我们是逮捕罪犯,不是鬼子进村,谁敢做打砸抢的事儿,别怪老子不客气!”

    于是一干人浩浩荡荡进去,因为人多,也没有排什么阵势,但是奇怪的是,偌大的村子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众人不禁面面相觑,表叔发令:“大家四下里找寻,就是条狗,也得给我挖出来。”

    表叔说道:“恒淮,你先带我去那些埋藏尸体的地方看看!”

    我马上带着他去了那个水池房,但是里面水池老早放干,什么也没有留下,到了那间破屋子,尸体也不见了。不刻大家都陆续过来回报,说道别说活人活狗,就是连根毛都没有了。

    表叔呆立半晌,恨恨地说道:“这帮人好狠,明知事情败露,竟然立即弃村逃跑,做主的人手段不凡啊!”

    我见表叔神色凝重,看来事态严重,忽然记起来,忙道:“我在这间小屋子的地里挖出过尸骸,我见土层没有松过,一定还埋着尸体!”

    表叔一拍大腿叫道:“不错,我们赶快动手!”

    我指着那间小屋子外面空地的石灰线外,叫几个壮小伙挖地。冬天土层冻得**,于是先放火焚烧,然后几个小伙子脱掉上衣,挥汗如雨地挖掘,突然咔嚓一下,铲起来一些玉米枝干,壮小伙停顿下来。

    “挖呀!”表叔催促。

    那壮小伙接着往下挖,一铲一铲的泥土往上翻,越来越多的玉米枝叶被挖上来。当又一铲土被翻上来时,那壮小伙倏然向后一退,目光瞪得大大的,就像蝎子蛰手一样惨叫一声,丢下铁铲就逃到地面上。

    表叔于是亲自下去,捡起那把铁铲,数十个手电筒光照下,只见那铁铲的铲头上,蘸上了一层粘稠似皮蛋的物体,散发奇怪的臭味。再看地面上,有一些暗红发黑的液体渗出来,将周边的泥土浸湿。

    看到这番情景,任谁都知道找到了什么,于是个个面色凝重。表叔叫来几个胆大的一起下挖,掀开玉米枝叶,一张**的人脸立时露了出来……

五十四

    在小小土坑四边原本一直密密麻麻围着一群人,号称是帮忙,挖坑哪需要这么多劳力,其实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过来,表叔也不禁止。皇陵村村民处事向来神神秘秘,又不与外人结交,非常引人好奇,而大能人表叔又对小屋的天地极为关注,不住挖掘,村民们纷纷猜度里面埋藏有宝贝,于是好奇心高高被吊起。

    当那玉米枝叶将要掀开一刻,现场气氛终于达到**,后面的人不顾一切涌上来看稀奇,前面的人慌忙后退,看过之后莫不面如土色,顷刻间惊呼地鸟兽散,远远躲在一边,余下几个派出所的公安干警,因见惯了死人,才不至于一时那么惊恐。

    该男尸已经高度腐化,面目膨胀发黑,眼球突出,舌尖伸长,经过方才地面的加热,开始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腐尸臭味,把几个稍微年轻的公安熏地忍不住呕吐起来。表叔勃然大怒,冲着他们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先勘察现场,再把尸体抬上来!”

    公安们畏缩不敢,我摇摇头,先跳了下去,尸体我见得还要多了,各式各样,都习惯,腐尸也不是那么可怕恶心。表叔怒目一瞪,几个公安便羞愧不已,毕竟我只是平民,胆子居然比他们还大,没脸见人了。于是又下来一个公安,我们带上橡胶手套,合力把尸体抬到土坑外的裹尸袋里。

    我正在外面,突然听到表叔啊地一下,心头一震,表叔为人喜怒不形于色,哪会如此失态,莫非……

    我慌忙赶过去,只见表叔还站在土坑里,原本在那尸体下,还有一层玉米枝叶,表叔好奇地揭开……此刻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面颊苍白地像是抹了一层白粉。我不禁低下头,瞳孔倏然放大,浑身瑟瑟寒颤!

    这般景象,我从未见过,实在是太惊悚了!

    稍微瞟了一眼,就看到玉米枝叶下垫着五六具尸体,仿佛铺地砖一样,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头和脚彼此之间交错倒置,是以排放地非常紧密,但是从边隙之间,还是可以看到,下面隔着一层又是一层的尸体。

    我倒吸一口冷气,现在的没有一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镇定,或是愣愣地看着尸体,一时手足无措,或是浑身战栗,胆小的家伙甚至裤裆下冒出水来。空气越发寒冷,似乎就到了凝固起来,人们都被这种如同梦魇一般的场景吓坏了!

    表叔为人坚忍之极,神经用锰铁合金锻造,终于回复过来,大吼道:“还不叫几个人过来,把这坑扩大!找找看还有没有其他尸体!”

    人类社会本是一个金字塔结构,下层因为震撼一时之间不知道干什么的时候,只有上面的人下令,此刻大家忙碌起来。有的招募几个大胆的村民一起挖掘,有的寻来挖掘工具和煤油。小小的几个手电筒已经无法供应照明需要,于是一盏盏简陋的土制煤油灯在杆子上竖起来。公安干警和村民们丝毫不敢松懈,大家以原本的土坑为中心,方圆十米之内连夜开始挖掘,到了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小小的土坑扩大为一个直径八米、深约十多米的大坑,而犹如地狱冥河水一般阴寒的场面,再次刺激我们已经到了极限的心理承受能力!

    这个土坑,埋了不下五十来具尸体,呈金字塔形状,底层埋的尸体最多,已经完全白骨化,然后一层又一层的铺上来,一直叠到十米多深。最上面的一层稍微**,容得我们一窥尸身死前的状态,清一色被扒光衣服,开膛剖肚,塞满纸钱,死相非常可怕。挖出来的尸骨密密麻麻铺满了整个小屋前面的地块,这般惨烈的景象,就是在越南战场上也极为罕见!

    到了黎明时分,周围几个村子的妇人都送来早点,我们不许她们过来,唯恐看到了吓坏,虽然肚子饿得咕咕乱叫,但是盯着馒头,想起那白花花的尸骨,顿时没了胃口。

    我蹲在一家屋子底下休息,表叔过来,扔给我一壶酒说道:“暖暖身子!这可是我的家传宝啊!”

    我喝了一口,却是南方的女儿红,醇厚甘甜而后劲十足,我知他舍不得,喝了几口便还了回去。

    表叔也在我身边蹲下,我问道:“看你满面兴奋,这么高兴啊!连看家宝都挖了出来。”

    表叔叹道:“大案啊!除去文革时候的武斗,一次性死这么多人的刑事案件,据我所知,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碰到。而且还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已经引起省里的高度重视了!你说,作为一个警察,一生当中能跑到这样的大案,就和你们当兵的打过大仗一样,不值得庆祝?”

    我摇摇头,问道:“亏你的,就是棺材店的老板,唯恐不死人!但是有一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皇陵村的人要杀这么多人,而且排成这般奇怪的方式呢?据我所知,假若是搞风水的话,死的人太多,怨气太重,不祥啊!”

    表叔沉默半晌,开口说道:“民间一直有传说,说沈阳天柱山这块地界风水好,会出皇帝的!这种说法源于何时,好像是从明朝的时候就开始流传。但是,这不是一般的风水!北方属于玄武,也就是黑色,水性。水主杀伐,也就是说,动用这片风水宝地,可是要活人的鲜血启动啊!当年满清奴儿哈赤入侵辽东,占领沈阳之后,大肆杀伐,杀了一百万人,使得春秋以来一直繁华的辽东千里无人烟,奴儿哈赤就用这滚滚尸骨来填穴。所以他的子孙才能发达起来做皇帝。或许皇陵村的人也是一样的心思,想做皇帝,就学奴儿哈赤,杀人以填穴。”

    我又摇摇头,说道:“我看事情不那么简单!”

    这时忽有人来报告:“表叔,我们捉到一个家伙,自称皇陵村的什么祥瑞亲王马伯镛!”

    表叔大喜,笑道:“好家伙,一直在找他!居然自动送上门来了,恒淮,和我一起去见识见识所谓的祥瑞亲王!”

    我和表叔来到一间房子边,外面几个民兵吊儿郎当守着,仿佛一点也不必担忧敌人会逃跑。表叔懒得计较,让他们开门放两人进去。屋子里温暖如春,墙角壁炉烧着柴火。东北一带颇受老毛子风俗影响,就是烧得空气特别干燥,让我这个习惯冬天寒冷潮湿天气的南方人不太适应。屋子里的椅子上局促不安地坐着一个老汉,约莫七八十了,一见我们慌忙站起来,身板还显硬朗,口中不住念叨:“我有罪,我有罪!”

    表叔挥挥手,示意老汉坐下,还亲自动手为他泡了一碗大麦茶。然后说道:“你就是马伯镛?政府的政策,想来你也知道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也不是第一次来报案了,政府绝对会记牢你的功绩。你是皇陵村的老住户了,说说看那个什么大中华后清国是怎么回事?还有你的什么亲王……”

    “祥瑞亲王。”

    我补充说道。

    “对对,就是祥瑞亲王,怎么这么古怪的封号,都八十年代,地球人上月球了,还拿出这些老封建玩意。”

    马伯镛手中捧着茶水,忽然老泪纵横,哭道:“都是我造的孽啊!如果不是我的错,也不会这样!”

    我和表叔面面相觑,虽然已经了解到那马相城、马合城都是马伯镛的侄孙,但是本着不连坐的原则,丝毫不会怪罪他的。为何老汉如此自责?表叔忙说道:“老汉你慢慢说,不要激动。”

    马伯镛抹抹眼泪,说道:“事情如果要从头说起,那得回到四十多年前的一九二九年,也是这么冷的一个冬天,我们家里实在穷的过不下去了,没办法,我和我弟弟马仲琻合伙去盗窃满清奴儿哈赤的陵墓,正当我们撬开一个陪葬妃子的坟墓时候,忽然听到一阵咚咚的响声……”

五十五

    马仲琻惊慌失措地问道:“大哥,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莫非,这是僵尸?”

    马伯镛恶狠狠地叫道:“别吵,就是僵尸,我们也不用怕。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要是这次我们再不带回一个子儿,就只有饿死的份了。与其饿死,还不如拼死一搏!”

    马仲琻盯着家中的主心骨,心神镇定下来,稍稍壮大胆子,看着前面的一口棺材,奇怪的声音就是从这里发出的。仔细倾听,除了咚咚的敲打棺材响声,甚至还夹杂着微弱的女子呼喊,犹如传说中诱惑男子的古墓女妖一样诡异!

    马伯镛对弟弟说道:“你把那里的剩下的洋油拣起来,我上去撬开棺材,看看到底是什么邪门的。万一是诈尸,你不必理会我,直接把洋油泼上来点火,这样还能救我一命,若是迟了,你我两兄弟都活不成,记住了吗?”

    马仲琻点点头。

    于是马伯镛拎起铁锹,小心翼翼地接近棺材,把铁锹头插入棺材与棺材盖的缝隙之间,陡然施展蛮力。那棺材掩埋了几百年,老早腐朽不堪,在马伯镛的大力之下,顿时掀开棺材盖。马伯镛唯恐僵尸此刻就跳出来,迅即地往后一滚,飞速地站直。却见那棺材里头毫无动静,咚咚的响声停止,但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越发清晰。

    马伯镛和马仲琻相互对视一眼,在一个皇陵里挖出的棺材,里面没有僵尸,却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这般情景诡异万分。静悄悄的雪夜里,似乎温度又下降了几度,阴寒无比!

    马伯镛正要上前查看,马仲琻拦住了他。

    “大哥,让我来,你不能再冒险了!”

    马伯镛本想训斥,但见马仲琻一脸刚毅,知道弟弟已经长大,总不能老是躲在背后,长叹一声,把铁锹交到他手里,低声说道:“小心!”

    马仲琻阴沉着脸小心翼翼凑上前,在棺材边,先是蹲下身子,猛然之间站起来,大喝一声,立时要把铁锹砸下去。刹那间,不知何缘故,马仲琻硬生生收住铁锹,奇怪地盯着棺材里面,目光渐渐转柔和。

    “老弟,你怎么了?中邪?”

    马伯镛大骇,莫非是鬼魅迷住了马仲琻?

    “大哥,你过来看看。”

    马伯镛带着疑惑走上前,往棺材里瞄了一眼,顿时犹如触电一般呆住。

    棺材里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衣着华丽,双腿无意识地不足敲打棺材,口中喃喃自语,说着奇怪听不懂的话。这女子面貌姣好,高挺的鼻子、弯弯的眉毛、丰润的小嘴,马伯镛暗想:当真比村子里地主家在北平读书的小姐还漂亮。

    不对!

    马伯镛猛然惊觉,见棺材里其他的物件都腐朽了,唯独这女子面如常人,非妖即怪。慌忙拉住马仲琻说道:“老弟,这不是人,哪有埋了几百年还活着的,定是妖孽!”

    马仲琻一脸惊愕,说道:“不会的,她就是人。村子里的教书先生说过,世界上没有妖魔鬼怪。对了,她一定吃了什么长生不死药而活了下来。据说秦始皇就吃过,等待以后复活!”

    马伯镛眼见说服不了弟弟,只得答应他,两人便合力把这女子从棺材里抱出来,连夜送到村子里照料。

五十六

    我和表叔听后满脸诧异,表叔不禁说道:“这可能吗?假死个两三天又复活我倒听说过,但是谁能够在棺材里活上几百年?难道人变成了青蛙冬眠?”

    我沉思片刻说道:“这未必不是不可能。我曾经听白水说过,东汉的时候,有人发掘战国魏坟,在坟墓里找到一个昏迷的殉葬女子,浑身冰冷,救活之后,还活了两三年。东北气候奇异,天气寒冷,冻土常年不化,就如冰箱一样,或许就是这样活了下来。之后呢,老汉?”

    马伯镛叹道:“我们把她送到家里,想尽办法才救活过来,她满口叽里咕噜奇怪的话,我们也听不懂,有点像蒙古话,但是我们这边又没有蒙古人。养了一个多月,身子差不多恢复,我虽然怀疑她是妖孽,但是既没有青面獠牙,也不像画皮一样,渐渐地放心下来,正好我们兄弟俩都没有老婆,于是要了她作女人。”

    解放之前东北女人金贵,数个兄弟娶一个女人作老婆不算稀奇。

    马伯镛又说道:“后来那女人和我们生活的久了,慢慢学会汉话,自称名叫阿巴鲁,蒙古人,是三百年前的满清皇帝奴儿哈赤的小老婆。后来皇帝归天了,就逼她们殉葬。阿巴鲁和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年左右,为我们兄弟生下几个小子,后来溥仪复辟,建立的伪满,盘剥百姓,生活实在艰辛,贫病交加,阿巴鲁便去世了。”

    马伯镛叹道:“当初我以为她是妖孽,其实阿巴鲁就是一个普通女人,和她一起生活的十多年来,虽然过的辛苦,却是我们一家三口最快乐的日子。但是……”马伯镛打了个哆嗦,“阿巴鲁只是怀着祸胎,那个墓生儿才是真正的妖孽!”

    “墓生儿?坟墓里生出的小孩?”

    十二、

    “所谓墓生儿,便是在坟墓里生下的小孩。多半是由于孕妇难产而死,孩子尚且留在腹中。当体内消化酶及肠道细菌增殖**产生气体导致身体膨胀,把小孩从子宫里推出来。古人科学不发达,见到这种情况,以为是死尸生下孩子,自然视之为不祥妖孽。不过墓生儿多半已经死去的,如果活着,那不得了!”

    远处传来一个女子清晰的解释,我转过头,瞥到白水捧着熟睡的文清站在门口,不禁大喜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叹道:“谁叫我男人老是呆在外面不肯回来,担惊受怕的,不如过来看看到底在做什么活。于是让治保主任陪着一起来。咦,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民兵连瞧一眼都不许我!”

    我联想到那层层叠叠的尸身,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喃喃说道:“不去的为妙,不去的为妙……”

    表叔却说道:“白水学识丰富,若是我们不懂的地方,正好解释!”

    马伯镛则说道:“这位姑娘,我说的墓生儿倒不是这样的!那阿巴鲁过来五个月就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推算时间,恰是阿巴鲁强逼殉葬之前就怀上了,还是那奴儿哈赤的种!我们倒也不见外,当作自己的儿子养大,然而以前算命先生说他‘五黄大煞’,如今想来,当真是灵验之极!”

    “五黄大煞!”

    表叔失声叫道!

    连白水都稍微变脸一番,说道:“五黄大煞,那可是凶煞之极!《堪舆术机》曰:‘五黄连绵,位镇东北,其色黑,五行属水,凶常天下。’那可是要天下大乱的征兆啊!”

    我急忙问道:“哪五黄,你且说下来!”

    白水说道:“那五黄,正是亢、氐、虚、室、危。亢象征天旱、瘟疫;氐主疾病之星。虚指动洫不安,兵乱无宁;室象征天下大乱,瘟疫横行;危主有大灾难。一旦五黄联接,将会在人间降生无穷灾祸!中国历史五千年,只不过出现过少数几次,例如西晋五胡乱华;明末满清入关,杀得万里无人烟,繁华之极的天下大都扬州一夜之间化为阿鼻地狱。”

    我忽然想到,朝着马伯镛问道:“你说你们是在一九二九年挖的坟墓,救出了阿巴鲁?”

    马伯镛点点头。

    “而那个墓生儿差不多在五个月后降生,也接近一九三零年了,之后……便是兵祸连结、死了几千万中国人的抗日战争啊!”

    马伯镛呆呆地望着我们,突然失声叫道:“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啊!早知如此,就在他出生的时候就弄死他!省的克犯如此惨烈灾祸!”

    一直没有发言的表叔说道:“也罢了,所谓五黄大煞的说法,毕竟是封建风水之说,可一听而笑之,若是深信不疑,反倒显得我们迷信。你还是继续说下去,他倒地犯了什么事情?”

    马伯镛又缓缓讲述起来:“我将他取名叫做马全福,因为是家中的长子,便他送去读书!好歹识得几个字。唉,真是读书越多越反动。那小子读了几年书就跑回来,口中胡说八道:‘我也是大清皇帝的后裔,而且血统更加纯正,那溥仪逊帝都可以加冕登基,为什么我不能?’阿巴鲁曾经和他说过身世,但是我想几百年都过去了,他所谓的那个生父说不定连骨头渣也烂没,因此不屑理会,量他也没有能耐做出什么事情!”

    “但是我们实在低估了他的能力,想不到全福这人在今后几十年内,瞒过了日伪满洲国、瞒过了国民党、瞒过了新政府,居然建立了一个什么大中华后清国,自任皇帝,封几个兄弟什么八旗贝勒,连我们几个老的都封亲王,我那祥瑞亲王,就是这样来的!”

    “他不知施展了什么手段,把村子里的人哄地服服帖帖,不论男女老少惟命是从。我老汉昏了头,贪图享受,心想儿子有本事,在村子里做土皇帝未尝不可。直到一九五九年的时候,一件事情东窗事发!”

    表叔问道:“莫非就是那林中悬尸案件?”

    马伯镛打了个哆嗦,摇摇头,说道:“正是!一开始我也以为是反革命分子妄图以屠杀来吓倒革命群众。但是我毕竟是家中的长老,有些事情是瞒不过我的,渐渐地得知了一些只鳞片爪。我心中大骇,他要做皇帝,我不管。假若干起杀人放火的事情来,我可要插手。马家做过盗匪也讨过饭,唯独不会去干杀人放火的勾当。于是我赶忙追问他。全福对我一点也不隐瞒,大大咧咧地回答,他认为要作皇帝,就要和他生父奴儿哈赤一样,埋尸填穴!”

    我心头一震,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马伯镛说道:“那奴儿哈赤,正如这位姑娘所说的一样,是千年罕见的五黄大煞。这种五黄大煞,不禁祸及敌人、邻居、亲朋好友,甚至最终自己也会遭到反噬。那奴儿哈赤下场很惨,被大明的将军炮轰毙,尸骨支离破碎。他的儿子们很伤脑筋,因为奴儿哈赤是五黄大煞的灾星,一个处理不好,祸及后人。但是处理的好,却是可以福延十代。于是他们根据山西一个风水师的指点,采用最简单也是最原始的办法——人殉!”

    白水眉头皱了一下,说道:“根据史书记载,奴儿哈赤死后陪葬的也没有几个人,以五黄大煞的凶气,光是几个人就够吗?”

    马伯镛摇摇头说道:“这位姑娘,难道你忘了吗?满清攻占辽东之后,杀了多少人啊?一百多万啊!正是这一百多万的累累尸骨,破解了五黄大煞,反而成就了爱新觉罗皇家的百年好运!”

    白水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那么你的那个大儿子,他也要杀人百万?”

    马伯镛说道:“不是,因为他得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玄天破邪阵!只需将七七四十九具尸身,经过特殊处理,叠成金字塔形状,掩埋在特定风水宝地,周围各四座,男女分别两座。将会吸取天地精气,破解五黄大煞的凶气!”

    表叔倒吸一口凉气:“还有三座!我们挖开过一座,就见到了层层叠叠的尸山。每座七七四十九人,几十年来,竟然一共杀害了一百九十六人!残忍之极!”

    马伯镛摇摇头,悲哀地说道:“哪里止这个数目。全福疯了,为了做什么皇帝,他丧心病狂,把凡是反对他的人统统害死。即使他死后,这种恶事还一直延续下去!”

    表叔反而一怔,问道:“马全福死了?据我所知,像是这种农村的封建组织,基础完全建立在对头目的忠诚上,一旦头目死掉,组织立即分崩离析。那马全福怎么死了?推算一下,他现在的年纪,不过比我大上三十岁而已,不算太大!”

    马伯镛咬牙切齿地恶狠狠说道:“我杀了他!”

    “什么!”

    我们三个人都大吃一惊,虽说不是亲生儿子,但是毕竟一手养大,任谁也下不了这个毒手!

    马伯镛老泪纵横,叫道:“冤孽,冤孽!既然这是我的责任,就由我来解决,我就在十多年前的一天,趁他不注意,在他喝的酒里面下了好大份量的耗子药。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跟前七窍流血而死。养儿不教父之过!纵然我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但是毕竟是我把他养大?我怎么教出这般一个恶魔来?唉……”

    我们顿时沉默起来了,听到慈父杀子的人伦惨剧,没有人能够不无动于衷,何况像是我这种做了父亲的人。我不禁瞟了白水怀中的文清一眼,不知道小女孩长大了,是怎么样一个孩子。

    表叔问道:“马全福死了,但是这个活动还一直在进行下去,这到底如何解释?”

    马伯镛擦擦眼泪,叹道:“自古父死子继,全福归天了,但是他还有儿子。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的孙子将是更加可怕的一个人……”

    “他怎么了……”

    话音未落,忽然天摇地动,随之震天价的一声巨响从远处传来。初始我以为是地震,喊话临到口边的时候变成:“炸药!爆破!”

    门口哗地被撞开,一个民兵满头虚汗,惊慌失措,表叔沉着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民兵哭丧着脸说道:“爆炸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正在处理哪些尸身的时候,忽然轰的一下,中间冒出一团火光,当场炸死五六个人,还有很多重伤,疼得在地上直打滚。表叔,怎么办?”

    表叔大怒,叫道:“还愣着干嘛,死的先不用管。受伤的马上抬上拖拉机,送到县里的医院去,快!”

    民兵慌忙离去,表叔脸色阴沉,听到马伯镛喃喃自语:“他的报复来了!”

    表叔转身问道:“他,你说就是你的孙子,马全福的儿子?”

    马伯镛点点头,说道:“我说过,他是一个比他老爹更加可怕的人物。从小就睚眦必报,而且必定出阴手,若是得罪了他,不出几天,或家里的牛羊忽然丧命,或家里的秧苗枯死,村里的任谁都不敢惹怒他。全福归天之后,我假说是不小心吃了耗子药死掉的。没人怀疑是他老爹药死了儿子,唯独他一直怀疑,暗中把我软禁起来,好不容易上了县城报案,可惜又没人相信。而且他这几年,和外国人勾结上了!”

    “外国人?”表叔眉头一皱,“外国人就麻烦了,他如何与外国人勾结上的?奇怪,外国人干嘛对国内的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干兴趣?”

    马伯镛说道:“具体详情我也不太清楚,因为他们已经不信任我了。我只是要警告你们,千万要当心他!我的时间不多了,你们要记住,他不好惹!”

    “时间不多,老汉你怎么了?”

    马伯镛苦笑道:“你们以为,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能活这么久吗?为什么我的弟弟都去世了,唯独我在呢?”他脸上显出悲哀的神色,“我就是要告诉你们事情的真相,我马家绝对不是孬种!记住,当心马立城!”

    老汉一字一语地念叨着这个名字,合上眼皮。我觉得诧异,他的原本焦黄的脸面倏然涂了一层黑漆一般,变得黝黑,肌肉更像是放了气的轮胎一样慢慢干枯,刹那间,一个好端端的活人就变成了干尸,扑通倒在地上!白水吓得厉声尖叫,顿时惊醒了文清,两个女人的哭喊响彻一片。

    连我和表叔都不禁吓了一跳,干尸是见多了,但是亲眼见过一个活人在眼前化作干尸还是第一次,只觉地那地上的尸体狰狞无比,妖异恐怖之极。心头噗噗乱跳,我一边安慰白水,一边把她带出去。但见表叔半蹲下身子,查看地上的干尸。

    过了一会儿表叔出来说道:“应该是一种古老的邪术吧!传说古代的盗墓贼都有一种本事,能够把自身精气蕴藏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释放,这样就像冬眠一样,等于延长了几十年的寿命。马伯镛做过盗墓贼,自然也晓得这个法子,他原本活不了这么久,于是积蓄精气支撑到现在,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我们。”

    然后表叔沉声道:“白水,对不住了,我把你也拖进来。”

    白水一呆问道:“表叔,你怎么说呢?”

    表叔说道:“事情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我本以为,皇陵村就是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和那种叫花子帮派差不多,一赶就跑,现在想来,事情非常复杂。恒淮跟我把这里他们的老巢掀了,他们必定不会饶恕,说不定连你也牵扯进去,所以,你赶紧回北京。那边山高地远,不是他们势力所能够达到!”

    白水脸色大变,叫道:“你说什么!”

    我也觉得事情不容小觑,既然他们能朝民兵那边扔炸药包,难保什么时候也朝我们的住所扔一个。于是对白水劝道:“还是去北京的好,他们胆子再大,也不敢向祖国心脏里的一所大学扔炸药包,至少哪里安全一点!放心,我留在这里,没事的!”

    白水叹了一口气,微微垂下眼帘,过了一会儿说道:“好的,我回去吧。但是,你千万不要如同上次一样,一下子就两年不见人影!”

    这女人性格刚强,硬生生地忍住泪水。表叔不放心用火车,所以三人一起赶到沈阳城内,想办法和当地的一个邮局联系上,趁他们去北京的时候,一同捎带。目送白水的车影消失在马路尽头,表叔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连累你了!”

    我无奈地笑道:“习惯了,就当作又上战场吧!战斗现在才打响!”

    我们两人一同回到了公安局,我不敢住在白水家,唯恐连累到她家人,而表叔则是一条老光棍,父亲已经过世,母亲由他出嫁到山东的姐姐接过去奉养了,所以也了无牵挂。两个人方走进公安局,一群穿着检察院服饰的人迎面而来,带头的一个胖大检察对穿制服的表叔问道:“你就是骉速?”

    表叔点点头,心中正疑惑。那胖大检察一挥手,背后的人立时一拥而上,将表叔扭住。表叔大骇,急切地问道:“干什么抓我?”

    那胖大检察冷冷说道:“骉速!我代表人民,以现行反革命和阴谋颠覆社会主义的罪行逮捕你!”

    表叔大怒,狂吼道:“现行反革命?我什么时候成了这种人,这一定是诬告,诬告!”

    表叔拼命挣扎,那几个扭住他的人一顿拳打脚踢,将表叔死拖活拽下去。

    那胖大检察转身面向我,疑问道:“你便是朱恒淮?”

    “何事?”我突然用浙江话说道,“朱恒淮是何东西?伊叫偶来抬东西,钞票都还麽付……唉,是不是侬捭我?”

    胖大检察厌恶地挥挥手,叫道:“滚滚!”便叫人把我赶出去。

    我不禁松了一口气,幸好我在浙江当了好几年的兵,学了一口不地道的浙江话,北方人很难分别其中的差异。而今天又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棉衣,打扮地就如街头那些卖零碎、修鞋的浙江小贩一样。当时富裕的东北人很瞧不起做这些低贱活的南方人,风水轮流转,几十年后便倒转过来。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我唯恐那些检察发现破绽,转身忙不迭离开,躲在一条小巷里才稍微觉得安全一点,心头狂跳不已,额头汗水涔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表叔怎么一下子成了反革命?虽然接触他的时间不久,但是为人倒是清楚,怎么可能会做出反对人民反对国家的事情呢?对!一定是马立城地反击!我与表叔都有仇隙的,就只有马立城了!

    我顿时怒火中烧,想不到那家伙玩这手阴的。算你狠!不过另外也带来一个信息,马立城组织实在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庞大,已经渗入国家机器内部。表叔进局子后恐怕凶多吉少,得想个办法救他出来!

    在公安局里,胖大检察施展偷袭捉住了表叔,因其人缘极好,唯恐里面的公安们反弹,立即匆匆离去,此刻应该在检察院的监狱里。想通这点,我稍微化妆一番,浑身脏兮兮的,就像一个盲流一般,然后心事匆匆地走上大街。

    额头一下子冰冰凉,我抬起头,天空中又下起了小雪,远望灰蒙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自己仿佛一个没有根的浮萍,特别孤寂,当即就想拔腿回北京,躲到白水小小却温暖的窝里面。然而做人毕竟要讲义气,于是竖起衣领,挡住凌厉的寒冷,悄悄来到了检察院门口。

    我侦察一番,大门口有武警持枪守卫,虽然以我的能力勉强能够突破防线进入,出来可是难了。军事上正面不行,侧面偷袭乃是常有手段,我绕道检察院后门,正好看到一个拉着一车煤要进去,心念转动,上前搭讪:“老兄?”

    那人转过头:“谁是你老……”

    噗!我一拳砸在他鼻梁上,顿时将他砸昏,趁四下没人注意,把他拖到一个隐蔽处,心里暗暗念叨:“对不起了,委屈你一下。我救人要紧!”

    这样我从盲流变成了车夫,在后门守卫处,那守卫似乎认得拉煤的,疑问道:“今天怎么不是老赵,他怎么了?”

    “哦,老赵今天砸伤了腿,临时叫我代替一下。这样大兄弟,锅炉房在哪里?”

    守卫说道:“也罢,我带你过去。”

    防卫真是松懈啊!我暗地里摇摇头,要是打仗,早就被人端了老窝。地方上的毕竟不能和部队相提并论。我跟在守卫后面,畅通无阻,记下了周边的地形,然后来到锅炉房。那守卫正要离开,我猝然动手,擒住守卫,鹰抓手按住他的脖子,稍微异动,立即掐下去。我厉声喝问:“今天抓住了一个公安,他现在在哪里?”

    哪知守卫非常硬气,正要高呼,我一拳将他砸昏,拖到暗处,心念转动,便剥下了他的衣服穿在身上,随手顺便摸出一只五六式手枪。我大喜,这玩意好,威力大!于是关上保险匣,塞在背后皮带上。

    我拉低了军帽,悄悄地四下里查看,检察院大厅东侧一排房子建筑严密,应该是属于关押一类的建筑,于是我走上去。和我估计的差不多,现在正是吃饭时间,大部分人都不在场,随我到处搜查也不会有人怀疑。但是这毕竟太耗时间了,眼见天色暗下来,电灯打亮,我心里暗暗焦急,看到一个年轻的家伙过来,霍然喝道:“站住!”

    那人吓了一跳,反问:“什么?”

    我冷冷说道:“我见你鬼鬼祟祟,一定是今天捉住的那个公安的同伙,前来解救他!”

    青年大怒道:“胡说什么,他明明关在那边……”

    一只拳头伸过去,青年来不及反应就倒下,老规矩,又拖到暗处。现在我地点已经查问出来了,我赶忙上前,一个房间正亮着***,里面不住传来拷打声,我循着北方特有的双层窗户看进去,隐隐约约,似乎就是表叔!当下毫不迟疑,敲打房门。

    “谁?”

    里面惊问!

    “我,有急事!”

    我以毫无语气的口吻回答。

    房门打开,对面一个家伙,迎接他的是拳头,顿时鼻血溅出,倒在地上。

    我趁房间里面的人还没有反应,迅即冲进去,入内站着两个人,表叔被铐在椅子上,鼻青脸肿。

    其中的胖大检察一怔,我已经随手抄起一把椅子砸在他脑袋上,哗啦,椅子碎掉,人也倒下。

    另一个寻机扑过来,满面恶狠狠,我瞧也不瞧,猛然弹腿踢到他裤裆下。那人恶狠狠立时扭曲为一个古怪的表情,哼都不哼一下倒下。

    整个过程不过五六秒,一口气干掉三个家伙。

    我松了一口气,从胖大检察上搜出钥匙,揭开表叔的手铐,问道:“能走吗?”

    表叔摸摸拷的发酸的手腕回答:“没事,皮外伤,筋骨不动。你好狠,打成这样了!”

    我微笑道:“你们公安是要抓人,我们当兵的是要杀人,自然下手极狠!快走,我可是冒着很大的风险来救你的!”

    表叔挥挥手,阴沉着脸,双手拎起胖大检察压在桌子上,啪啪两个耳光,打醒胖大检察,凶暴地问道:“说,是谁叫你们来捉我的?”

    胖大检察被砸地满面鲜血,头脑昏沉沉,口中求饶:“不管我的事啊,是上面的人要我抓你的。”

    “上面的人,是谁?”

    “不知道啊,我没有见过他,他说明天会在故宫会见一个重要人物,捉住你他会来处理你的……”

    表叔扔下胖大检察,心中不解恨,踢到他像虾米一样弓起来,才随我一起走出检察院。

    外面已经漫天飞雪,黑漆漆的一片,只有在路灯下,照亮小小的一块。

    表叔问道:“连累你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哈哈一笑:“我也没有什么打算,公安变成了逃犯,反正国内是呆不下去了。走,和我一起先逃到朝鲜去!”

    表叔冷笑:“好歹我也是一地头蛇,哪里需要逃到朝鲜去。所谓小隐于野,大隐于市。我有办法即使走在大街上,别人也不会认出我。不过,我先得去会会那个逮我的家伙。”

    “故宫,正好我回北京。”

    表叔摇摇手:“这是沈阳故宫,乃是满清奴儿哈赤龙兴之地,原名盛京宫阙,后称奉天行宫。传说有神秘的龙脉,那个人为什么要去会见重要人物呢?莫非……”

五十七

    我们冒着风雪走到沈阳老城区,在一个棚户前敲开一扇门,里面的人勃然大怒:“哪个王八,深更半夜的……”

    “我。”

    表叔冷冷说道。

    开门方见表叔,那人眼珠瞪大,说话都结结巴巴:“表表表叔,想不到您大驾光临,请进,请进!”

    那人哈腰点头,像是汉奸遇到鬼子一般,慌忙把我们迎进去,里面正聚着一群人在赌博,乌烟瘴气,看到表叔顿时都如老鼠见了猫,双腿筛糠似战栗不已,嘴巴上叼的烟掉到手心里也浑然不知,表叔一哼,众人立时一抖。

    “今天,我有事在这里住一晚……”

    众人纷纷上前献媚:“这是我们的荣幸。”

    “表叔,您坐好,需要什么,尽管吩咐,不必客气。”

    表叔哼了一下:“给我来四个肉包子,一碗肉丝面,加辣的。”然后问我,“你呢?”

    “米饭吧,上几个小菜,不要辣的!”

    表叔对众人大吼:“明白了吗?今晚我在这里睡觉,谁敢打搅我一下,我叫他活的好痛苦!还有,再带点云南白药来。”

    “是是!”

    那些人忙不迭地去办事,我笑道:“你好大的威风,有如此一帮手下。不怕出卖你吗?”

    表叔笑道:“谁敢?他们每人都被我带进局子里去过,出来之后,连对我腹诽半个字也不敢!”

    我心知以表叔的手段,一定折磨地这帮地痞生不如死,下过十八层地狱之后哪敢再回头。

    不刻晚餐一一上来,居然是牛排、羊肉串、水煮鱼,当下不再客气,扒了两碗饭。酒足饭饱之后,表叔一挥手,将众人赶出去,对着镜子细细敷上云南白药,然后两人挤在一张炕上睡觉。

    表叔突然问道:“恒淮啊,我和你相识不算长久,交情亦是不算深厚。我的部下朋友都没有来救我,唯独你却冒险出手,为何?”

    我笑道:“你感动了?呵呵!我当过兵,在越南打仗的时候,连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兄弟,只要我活着,就会把身陷险境的弟兄救出来。若是我落入敌手,他们也会这样干!人心齐,我们保持了强大的战斗力!虽说你我交情不算深厚绵长,毕竟一起战斗过,于情于理,我都得救你!”

    表叔默然无声,好像心头烦闷之极,只说了睡觉睡觉,就盖上被子,我其实累极,当下呼呼大睡。

    次日清早,我胡乱吃了几个馒头,两人开始细细化妆。云南白药当真灵验,表叔脸上的青肿伤痕好地差不多,他刮掉常年蓄养的威风小胡子,面目陡然一新,好像换了一个人一般。然后掏出两件衣服,我抖开一看,原来是仿制警服的保安服,原来要冒充故宫保安人员。当下穿上衣服,两人一起外出。

    昨夜下了一夜,地上又积了半尺厚的大雪,太阳开出来,雪花不仅没有融化,反而刺地眼睛生疼。表叔递给我一副宽边墨镜,戴上之后,恐怕白水也一时认不出我来。这叫我不禁感叹:“军队的伪装和公安的伪装非常不同,士兵为了在周围环境中隐蔽,公安是为了在人群中隐蔽。”

    表叔笑道:“不是废话吗?能够在故宫里到处走来走去又不至于招人怀疑的,只有保全人员了。”

    我们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搭车来到沈阳故宫。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屹立于故宫正前方的“大清门”,看过北京故宫宏伟身姿的我立时对沈阳故宫嗤之以鼻:“有这么小的门就号称故宫了,若是北京故宫有灵,一定会活活气死。”

    表叔说道:“建造大门之前,满清只是地方政权,哪能和大明王朝比拟。据说这大清门来历还有一个说法。那皇太极听说北京故宫的正门叫‘大明门’,为了针锋相对,克其锋芒,于是把这座大门命名为‘大清门’。”

    我们从正门进入,我说道:“话说回来,虽然昨天那个胖子已经承认是奉上头人的命令行事,但是这人连他也不知道,你怎么能够认出来?即便认出来,你能干什么?当即干掉他?”

    表叔摆摆手:“这个你不必担忧,山人只有妙计。”

    我叹了一口气,心中则是咯噔一下,表叔没有完全信任我,对我尚且有所保留。而且,表叔这个人,并非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当下我们只在门口巡视,过来**点,突然过来一群人,嚣张之极,包了一辆大巴过来,下车之后,我定睛一看,里面居然还有几个我的老熟人。一个是两年前在明孝陵被我打地他妈妈也认不出的江上苇,还有一个是被我折断两条胳膊,现在只能都吊到脖子上的马合城,置于中间的,却是在北京火车站和我对视的瘦弱青年。见他面目姣好,但是脸色苍白,一个病夫尔。叫众人众星拱月一般围在中间,其中一个高个的不相识人,似乎是其中的头头,沉声道:“大首领,这便是沈阳故宫,大清龙脉发源之地!”

    我在表叔耳边细语:“是他们。如何应对?”

    “静观其变,伺机行动!”

    我听到表叔冷冷地发话,每一个字,都几乎是齿缝之间挤出来——他恨极!

    那瘦弱青年发出像是鸡叫一般娘娘腔的声音,听得我毛骨悚然,几乎怀疑他是太监:“这便是大清国的龙脉吗?我看也不见得如何。若是真的这般神奇,那么宪宗皇帝(指清废帝溥仪)还是难逃失国厄运?”

    那头头说道:“启禀大首领,可不要小觑这故宫。我大清之兴起,风水之功不可抹!当年太祖皇帝(指满清奴儿哈赤)经风水师指点,方知沈阳孕龙脉王气。那西南角娘娘庙那边乃是龙头,东门弥陀寺那边乃是龙爪,风岭山下千佛寺乃是龙尾。但是三座寺庙只压住了龙首、龙爪和龙尾,城中的龙脊却没有被压住。若是龙一弓身,即会飞走,于是太祖便在龙潜之地再造宫殿,压住了龙气。这样,我大清才能战胜明朝,统治天下三百年!”

    表叔暗道:“你跟踪他们,我去布置一下。”

    于是我慢慢跟随在那群人后面,一个保安跟着一大群旅客团,并不稀奇,是以也没有人怀疑。在他们走入崇政殿之后,我也悄悄跟进。可能见我跟着不爽,马合城走了过来,叫道:“喂,那边的保安,走一边去,不要妨碍我们。”

    我稍稍退后几步,马合城与我擦肩而过,眼角余光瞄去,但见他眼神稍微露出疑惑的神情,转瞬即逝,显然我的化妆技术不错。他抽抽鼻子,面部肌肉陡然抽搐,大声叫道:“我记得你的味道,你是那个探子!”

    顿时众人哗然,转过头来,凶光射向我!

    该死!这几天一直没空洗澡,浓重的体味暴露了我的真身份。白水说的好,洗澡有益身心啊!不过我也特别纳闷,这个马合城的鼻子也太灵敏了罢!如同狗一般牢牢记住我的味道。当下此人迅即退下,算他有自知之明,就是两个胳膊完好,也不是我的对手。而其他的分出一半人手,立时堵住我的退路,呈扇形攻击面将我四下里包围住。

    那个头头哼地一下,冷冷说道:“就是你?毁掉了自从西肃慎代天启运后清诸上神圣千年上等开明大帝国太祖威武文圣德仁昭明高贤景匡弘皇帝马讳全福皇帝辛苦创建的皇陵村基业?好大的狗胆!今日不将你擒住碎尸万段,我誓不为人……”

    我目瞪口呆,好长的名字啊!炫耀也要分时候,能够在这种场合说出这么长的句子也只能说他是个废物,不知道怎么当上头头的。在他说话间,我猛然飞扑上去,冲向那个娘娘腔青年。众人大惊失色,慌忙阻拦我。但是我的目标根本不是那人,而是说废话的头头,见他们人手压力陡然降低,我已经突破防守,在那个头头说出“誓不为人”的时候,将他喉咙掐住,硬生生逼下去。

    “大哥!”

    马合城失声叫道。

    看来这个家伙就是马立城了,原先马伯镛说道其人阴险狡诈,现在信手捏来,也不过尔尔,一废物!

    马立城吓得浑身战栗不已,我懒得理会,环视周围,抽准空档就会突破重围。那马合城阴森森地叫道:“大家当心了,将这个小子牢牢围住,不能让他跑了,大哥定然能救出来!”

    说着,他眼望那个娘娘腔青年,似乎等待他的许可。娘娘腔青年微微一点头,他身边了两个保镖便走了下来。他们身材既不高大也不魁梧,然而步伐稳重,眼中精光四射,不是简单的主儿啊!

    那其中一人飞扑上来,我把马立城挟持在手,当作盾牌一样迎击,那人束手束脚,不敢大工作!

    我心中窃喜,倏然背后凉风袭来,心念转动,该死,中了声东击西之计了。另外一个保镖才是主力。我来不及转身回避,猛然往下一蹲,双手拎住马立城双足,把他倒掀起来,拿作肉盾,霍霍几下,马立城一声惨叫。我急忙拖着他往后退,但见手里的人质嘴角鲜血流出,脑袋一歪,昏了过去,怕是断了几根肋骨吧。

    “好身手!竟然能够躲过我们金家兄弟联手攻击的。我是金阿大!”

    年长者说。

    “不过下次可没有这么好机会了!我金老二定会干掉你!”

    年轻者说。

    他们便又要逼上来,我倏然掏出抢来的五四手枪,瞄准前方,笑道:“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

    那金家兄弟一怔,金阿大说道:“这个手枪对我们无用。我们虽然快不过子弹,但是只要快过你的反应,在你扣动扳机的一瞬间避开即可!”

    我说道:“抱歉,我的目标不是你们,而是你们的主子,那个娘娘腔!”

    “娘娘腔?”

    估计平常没人敢这样称呼他们的主子,所以稍微一愣才反应过来,金老二回过头,使了一个眼色,其他保镖立时围成一个肉盾墙,牢牢保护好那娘娘腔青年。

    金阿大洋洋得意笑道:“据我所知,五四手枪乃是半自动手枪。你只有射出一发子弹的时间,在你射出第二发之前,我们兄弟就有能耐将你干掉。而你不过只能打倒一个人!”

    我说道:“你们不住在中国吧。在中国,即使幼儿园的小孩也知道五四手枪的威力,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口径子弹,能够在二十五米内击穿三毫米钢板,六厘米厚的砖墙、十厘米木板、三十五厘米土层。你们几个保镖的肉身,恐怕没有钢板砖墙那么结实。我射出的子弹可以轻而易举地射穿他们,打死躲在背后的娘娘腔。另外告诉你一件事情,我参加过越南战争,在漆黑的丛林里,我也击杀过百米外的越南猴子。若是怀疑我的射击水平,不妨放马过来试试看!”

    金老二回过头向马合城瞄了一眼,后者沉声说道:“这个家伙说的是实话。五四手枪威力确实如此。而且这个家伙的能耐也不要小看,在被我一闷棍打翻的情况下,仍然击毙我们最勇敢的扒露秃。千万不可对他松懈!”

    但是守护娘娘腔青年的那群保镖却有所动作,并非感到害怕,而是出于对主子的忠诚,奉献一片奴才心,将他密不透风地遮住,缓缓向后退却。我冷冷说道:“千万不要有所妄动,以免我怀疑。要是惹得我不安,恐怕先会射出子弹,将你们那病鬼一样的主子,打得不会生病!”

    金阿大叹了一口气,向保镖们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我手中的马立城居然悠悠醒转,似乎听了一半的话语,脑袋又迷迷糊糊,问道:“什么人不会生病?”

    “当然是死人了!”

    我狞笑起来。

    众人一阵怒目,齐刷刷指向马立城。

    马合城痛心疾首,哭喊道:“大哥,你怎么能如此无用,不免叫外人瞧不起我们!枉大家捧你作皇帝!”

    那马立城羞愧恼怒之极,忽然张嘴咬住我的胳膊,纵然穿着厚厚棉衣,也被他狼犬一般的利牙刺穿肌肤,痛得不得了,我大叫一声,金家兄弟面露喜色,正要冲动,我一个手压,压住马立城的颈部大动脉。这里乃是供应大脑血液的通道,一旦不畅通,大脑立时缺氧昏迷。我依旧忍痛抬着胳膊,警告道:“我不希望出现走火现象,这可是由你们决定的!”

    其实我心里暗暗着急,如此不上不下,要僵持到何时。早知如此,当初就冒险突围,表叔他去哪里了?怎么还没有过来?要是他帮手,我逃命的机会大上一半!

    思虑间,猛然听到门口嗒嗒响声,似乎来了不下十几个人,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出去。无论来的是谁,对我来都是好机会。假如是普通游客或者保安,看到这种情况必然会大叫,造成混乱,以我目无法纪的性格,定然乘机溜走。若是表叔,不必说了。假使敌人的帮手,我也可以趁他们呼叫的时候先放一枪,再从容逃走。

    慢慢地,脚步声近了,每个人心头都是咚咚乱跳,心念自己的计划,这时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大喜,叫道:“表叔,我擒住了马立城,你快来帮手!”

    表叔还是和以前一样面无表情,冷冷说道:“他不是马立城,因为……我才是马,立,城!”

五十八

    我顿时愕然,失声叫道:“马立城,就是你?”

    表叔说道:“不错,我正是如假包换的马立城!”

    我脑子一片混乱,怎么可能,马伯镛警告我们最要提防的敌人就是马立城,他竟然一直埋伏在我们身边。难怪,最亲近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不过我隐隐存在一个疑虑,马伯镛不是和表叔打过照面吗?前者怎么不认识后者了呢?

    远处马合城恨得直咬牙切齿:“马立城,你这个马家的大叛徒,太祖的奸逆,终于露面了!我们皇陵村的基业遭毁,怕也是你捣的鬼,只恨当初没有将你除掉,终成大患!”

    听马合城的口气,马家内部存在着很大的矛盾,马立城还被赶了出去,险些有生命之忧,于是现在赶过来报复。这马立城当真毒辣,利用我和其他村民,轻轻松松一手就将皇陵村马家的基业毁掉,其人心智城府可见一斑。我猛然记起,白水不是让马立城派人送走,以他的性格,哪有那么容易放掉,心底顿时沉下一块石头,冷冷说道:“我不管你们马家有什么矛盾,我问你,白水她们,究竟有没有送到北京去?”

    马立城坦白:“没有!”

    我的担忧终于化为事实,又问道:“她们现在怎么了,在哪里?”

    马立城说道:“现在她们很安全,一直被我的人保护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照顾地像是皇后公主一样。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他们的好,以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出沈阳,半路途中即有可能遭到劫杀!”

    我忽然发狂地叫道:“马立城,若是你敢动他们一根寒毛,我叫你不得好活!”

    马立城不见动怒,态度诚恳地说道:“恒淮,你跟我干吧!你为人讲义气信用,又机智过人,擅长打斗,而且救过我一次。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只要你跟着我干,你就是我们内部的二号人物,吃香喝辣随你。我也知道,你们一家三口全凭白水工资过活,日子过的紧巴巴。你跟了我,保管你吃人参如嚼萝卜!”

    马立城以利诱我,以质胁我,但是我朱恒淮,哪是这般容易受到威胁利诱?

    马立城还没有动手?

    我忽然心念一动,马立城带来的人手远远超过了另外一帮人,动起手来即使不考虑我,也是稳赢。但是他怎么还不动手?

    原因只有两个:一、等待时机;二、顾忌某事。

    时机竟在马立城手中,他随时都可以动手,那么只有他在顾忌某件事情了。我盯着马立城,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是眼角余光还是偶然瞟向那个娘娘腔青年方向,他也在顾忌这个娘娘腔?仿佛是一个各方面都很重要的人物。

    如果把他掌握在手的话……

    我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我忽然推开手里已经无用的人质,把他扔到金家兄弟的身边,然后胡乱开了一枪,响声震动如雷,口中大嚷:“马立城,千万不要放走那个娘娘腔,动手!”

    马立城瞬间一惊一怒。

    惊的是我猝然发动袭击,局势顿时一片混乱,立时众人打架斗殴成一团;怒的是立时猜破我的用意,果然是个人才,知道我的目标是那个娘娘腔,在我弹出的瞬间,马立城也冲了过来!

    但是还有金家兄弟。

    他们丝毫不了解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关系,以为我已经被马立城利诱,此刻发动攻击,是听从马立城的指挥,于是两人立即分开分别阻拦我和马立城。迎接我的是金老二,他不要忘了,即使他们兄弟俩合力,我手中有一个累赘,他们也只能勉强与我打个平手。如今一对一,金老二根本没有任何优势,何况我手中有枪!

    我毫不犹豫对准金老二扣动扳机,后者扭身避开,我已经乘机欺上前,枪柄恶狠狠地砸在金老二的脑袋上。我连看一下是否死活都不管,急忙冲向那群保镖们。

    那群保镖一直护卫着娘娘腔后撤,见我冲上来,当下有两个迎击。我冷笑一下,忠心可嘉,愚不可及。把五四手枪插在后腰,径自上前拎住两个保镖。他们双手立时抓住我的手臂,想一把扭开。我既然这般出手,自然相当自信,我的膂力可是非常可怕,竟然硬生生抬起两具庞大的身躯,对头一撞。咣当!两颗脑袋碰在一起,鲜血直流。

    我随手丢掉两个家伙,其他保镖大惊失色,但是胆色不错,一个个都冲上来送死,叫我像小鸡一样捏翻,扔在地上。小流氓怎么能和杀过人的士兵交手呢?

    那个娘娘腔吃惊地看着我,吃吃道:“你,你要干什么?”

    “干你了!”

    说着一把拎起娘娘腔,像是麻袋一样扛在肩上,飞奔而去。

    “不好!”

    一直在缠斗的金阿大和马立城见到娘娘腔被我抢走,对望一眼,迅速达成一致目标,双双追过来。纵然我力大无比,那娘娘腔瘦弱如鸡,我跑步的速度还是受到影响,不刻他们追上来,大叫道:“站住!恶贼,放下我家主人!——朱恒淮,你给我滚回来!”

    我背后感觉两股迅即的凉风逼近,立时亮出我的老招数,拎住娘娘腔的双腿,把他如同肉盾一样乱舞。果然,金阿大和马立城都在顾忌这个娘娘腔,硬生生地收住攻击。我冷笑道:“要是你们再赶追过来,这个娘娘腔病鬼,可要变成死鬼了!”

    说着哈哈大笑逃走。

    马立城一时束手束脚,气闷之极,竟然忘了拿白水来威胁我。而金阿大更是见过我的目无法纪,心狠手辣,一时不敢追踪,叫我从容出走。

    幸亏事先马立城给我看过故宫地图,于是我熟门熟路地离开走到大街上。这样肩上扛着一个人当然引人怀疑,于是转手抱在怀里,口中不住嚷嚷:“让开让开,病人,送医院!”

    当下转了几个巷口,见四下里无人,跳过低矮的围墙,逃到一家人的院子里。院子里空空荡荡,通过窗户望进去,里面收拾地整整齐齐,床头挂着一个相框,乃是一对年轻夫妇,因为都是双职工,今日工作不在家。好机会,我用帽子抱住手,一拳砸破玻璃,打开插销,从容跃入房间,把娘娘腔扔在床上。可怜的家伙,又惊又吓,已经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毫无用处的主子啊!

    当下我打了他几个巴掌也不醒来,于是扒下他的大衣透透气。妈的,到底是有钱人,居然是貂皮大衣,老子干一辈子也穿不起,心中忿忿不平。我又扯开他衣领,四下里找凉水,打算灌进去浇醒娘娘腔,手掌无意中掠过胸脯,只觉得软软一团,不禁愣住,好熟悉的感觉。

    我心中怀疑,双手用力,吱啊,撕开这个家伙的衣襟,露出胸脯,一对肉肉软软的白面馒头滚出来,圆顶点着一点红。

    居然是个母的!

    我一怔,搔搔脑袋。当初见这个家伙短短头发,与我狠狠对视,内心深处先入为主地把她当作男子,女性化的动作和语气却认为娘娘腔。想不到真的是一个女人!我再细细打量,这个女子面庞如刀雕斧凿,轮廓清晰,加上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窝,不禁叫人怀疑她有洋鬼子血统。不过肌肤细腻如雪,浓浓的眉毛,眼睫毛纤长,此刻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眼帘,第一眼瞥见到的是我,立时瞪大眼睛,蹭地直起身子,倏然发觉胸脯裸露,更是大惊失色,哦地一声,叽里咕噜冒出一阵洋话,害怕之极,当意识到我听不懂,才用国语结结巴巴说道:“你,你要干什么……”

    我扮作大灰狼,狞笑道:“刚才不是说过,干你了!”

    女人眼神迷惑,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干我?怎么干?刚才,刚才你做过什么坏事吗?”

    我也一愣,忍俊不禁,这个大小姐估计是温室里长大,不明白“干”在俗语里的龌龊意思,我懒得解释,随开床头柜,掏出一些普通的中国年轻女人衣服,扔在床上。

    “穿上!”

    女子这身华丽的衣服实在太引人瞩目了。

    “什么?”

    我吼叫道:“我叫你穿上就穿上,不然别怪我不客气,老子杀人放火,什么事情都干过。当心将你先奸后杀,杀了再奸,奸了再杀,反复轮流十八遍,叫你堕落到十八层地狱!”

    女子刚才也见过了我的凶狠与手段,眼前我对她凶巴巴,害怕地哆哆嗦嗦拿起衣服开始穿。我眉头一皱:“你不会穿衣服吗?先要把里面的脱掉,然后全部换掉!”

    女子脸色一白,我一拳砸在床头挡板,一个大洞。

    危险如此明显,女人只能微弱地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本想一口回绝,见她神情哀婉,忽然想到了王玟琳,小声叹了一口气,背过头,后面传来唧唧嗦嗦脱衣穿衣的声音,猛然凉风袭来!

    我陡然一怔,放松了警惕,冷不防遇袭,一个跟斗躲开,心头狂跳,冷汗涔涔,回头看过去,那女子手中握着一把剪子,刚才正是她动手。幸好是这个女人,动作太大,若是高手,我老早归天了。

    我勃然大怒,一把夺过剪子,捏住女子的小脸,狠狠比划,威胁道:“这次饶了你,要是下次再敢这样,我破了你的相。”

    任何女人都怕破相,女人哆哆嗦嗦,显示她已经屈服了。但见她刚刚穿了一件衬衫,扣子尚未扣上,因为文胸已经被我扯破,所以没有戴上,这时酥胸微微颤动,甚是诱人。我忍不住半是恶作剧,半是惩罚地捏了一把,手感很好。女人立时又是惊叫。

    我哈哈大笑,心中一口怨气出去。今日实在不顺畅,先是发觉身边埋伏了最危险的敌人,然后又闻悉老婆孩子被捉,挟持作人质,郁闷的不得了。现在捉来了敌人的大头目,难得欺负一下散散心。幸亏还是女人,倘若男子,少不得饱以老拳。

    那个女人换好了衣服,因为天生骨架纤细,穿上牛高马大的东北女子服饰后,越发显得瘦小,见她苍白的面颊因为激动和害怕微微泛出红晕,可爱地就像一个洋娃娃,心中暗暗有点喜欢,于是问道:“喂,你叫什么?”

    女子恨恨地说道:“我不告诉你,你这个恶棍。”

    我叹息地摇摇头:“唉,满清皇室,真是一代比一代无能!奴儿哈赤被袁督师一炮轰毙,好歹是战死沙场的勇士;那皇太极就开始堕落,争风吃醋,被他兄弟多尔衮搞掉,老婆也保不住;他的儿子顺治无能之极,为了女人出家作和尚;虽说康熙这小子还有一点能耐,可惜做人太过阴险,乃是古今中外天字第一号小人;雍正乾隆两父子,荒唐之极;至于嘉庆之后,道光、咸丰无一是带种的,割地赔款,外敌入侵的时候仓惶逃窜,想想看,同样的皇帝,大明毅宗宁死不降;同治、光绪、宣统,三个大太监,那同治更惨,染上梅毒归天的!到了武昌一声枪响,那些满清皇亲贵族,不时逃窜外国,就是纷纷改名隐匿,没一个有骨气。同样宋朝灭亡时,那小皇帝投海自尽,有十万军民毅然殉国。轮到你这一代,却是连个名字也不敢承认的超级无能可悲的小女子!”

    “你……”女子咬咬牙,“我乃是大清和硕公主爱新觉罗.毓敏,你这恶贼,不许侮辱这样我先祖!”

    小姑娘到底没有心机,轻易地叫我套出名字。我口中念念有词:“毓敏毓敏,叫地还马马虎虎。”

    不对,毓敏不就是愚民吗?看来这干贼党,包藏祸心啊!

    我脱下外衣,毓敏吓了一跳,以为不慎惹怒了我,便要非礼她,吃吃惊道:“你,你想作甚?不要过来……”

    我懒得理会,在衣柜里搜罗一番,找出几件平常的男人外衣,换下保安服饰,毓敏这才惊魂初定,拍拍胸口。我打量她一下,觉得这女人欧化的面貌还是太过于引人注目,于是在她头上套了一个带耳朵的棉帽,又把墨镜摘下来戴在她脸上,如此遮住了近一半面颊。

    我满意地点点头,拽着毓敏往外走,这里迟早会被表叔他们找到的。毓敏一边小声嘟囔,一边偷偷摸摸拣走一团毛线,暗地里打了许多个奇怪的结,不时扔在地上。我暗暗好笑,这个女子虽然看似柔弱,但是性格比我想象地坚韧多了,费尽心机想从我手里逃出去,那这些毛线结指引她的手下过来。我看在眼里,只是并不点破,因为我还需要依靠他们来误导敌人!

    我在沈阳城里转了一圈,到了晚上,找到一家廉价招待所,以夫妻名义登记一个房间,然后把毓敏捆在里面出去,回来时候带给她几个馒头吃,毓敏大发小姐脾气:“我乃是堂堂的公主,怎么能吃平民的这种粗糙的食物?”

    我啃了一个馒头,含含糊糊说道:“省省你的公主招牌吧,都什么时候了。你公主,我还王爷呢?”

    毓敏饶有兴趣,问道:“你是哪个王系,快说出来听听。”

    “大明,肃王系。”

    毓敏脸色大变,叫嚣道:“你这个恶贼,迟早我的阿大他们会找到,将你衣服剥光吊在雪地里,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我嘿嘿奸笑,从口袋里摸出一串毛线结,问道:“是这些吗?我出去之后好辛苦才搜集拢,到处撒了一波,现在那个金阿大怕是被引到朝鲜去了吧!哈哈!”

    毓敏脸色立时变得好难看,倒头睡觉,不理睬我。

    这一整夜,我都听到叽里咕噜的怪叫,谁叫我们的公主不吃饭呢?半夜里她忽然悄悄起来,向我身边摸过来,估计便是在找吃剩的几个馒头。但是那只手却摸到我的脸上,温柔似情人的手,我心中暗自奇怪,莫非这女子发花痴了。她缓缓凑近身,搂住我的身子,在我耳边低沉而亲切地呼唤:“我,来了,我的王爷……”

    我陡然一怔,如遇鬼魅!

五十九

    我张开眼睛,猛然推开女人,冷冷警告:“你少犯贱,老子可不吃这套,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对我这个身经百战的无产阶级战士是没用的!”

    女人让我推开时,轻轻啊地一叹,滚到床尾。她单手撑起上半身,娇躯横卧床头,双腿微微并拢合曲,弯成一个优美的姿势。原本毓敏唯恐我兽性大发非礼她,连衣服也不敢脱就和衣睡觉,然而此刻一双纤长的美腿尽数露在我眼里,仅在女人私隐处着了西洋小小的黑色花边镂空亵裤,被那件偌大的衬衫下摆垂下遮住一半。想不到这个小小的女人,双腿倒是非常优美,看来身材与身高无关。胸口纽扣自然早已开启,垂下一角,里面脱兔微微颤动,若隐若现,更是诱人。远处***透过窗户投进来,映在女子中西合璧的面颊上,泛起一层玫瑰色的晕红,眼波流转,释放无尽蕴含春药的秋波。

    我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这几天连续不断处于高度危险紧张的状态下,身体积累了不少压力,一直没有宣泄通衢,此刻看到这番美景,终于受不了压上去,把毓敏推倒,按住她的双手。女人一声低低的惊呼,眼媚如丝,轻启薄薄的嘴唇:“王爷,不要这么粗暴嘛……奴家是不会反抗的!”

    我眼睛倏然一亮,瑟瑟打了寒颤,立时理智回归,慌忙推开女人,险些就中了媚惑,里面一定深藏可怕的奸计,好险!

    女人又娇声呼唤:“王爷啊……”

    真是媚地浸心,骚地入骨。

    我皱起眉头,白天竟是我调戏毓敏,晚上反被调戏。这个原先胆小刚强的女子,怎么立即就变成风骚的贱货,变脸好快,如同邪魔附身了一样,我说道:“毓敏,你中邪了!”

    女人咯咯娇笑:“错矣,我不是毓敏,我是毓灵,毓敏的姐姐!”

    我一呆,怎么连名字也换掉了?我突然想起白水曾经说过,据说有的人精神分裂,就会产生不同的人格,莫非就是这种情况?

    我不悦地叫道:“你发什么疯!给我穿好衣服。”

    毓灵噗哧一笑:“果真是马立城重视的男人,不受色诱,定力惊人!我这招百战百胜,很少有男人可以把持住!”

    我喝道:“到底有什么阴谋?老老实实说出来,不然,别老子我不客气!将你衣服剥光,扔到雪地里,和雪人去亲热吧!”

    “好也!”

    毓灵媚然一笑,收敛魅力,正色道:“我要和你商议,我们合作的事宜!”

    我不屑地说道:“合作?你有什么资格,你现在人在我手上,生杀予夺,尽归我手!”

    毓灵说道:“正是如此,所以我们才有合作的必要。我且猜度一下,你为何挟持我们姐妹?逃命?非也,以阁下的手段,纵然千军万马也是从容出走。那……是为了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为了你的妻儿!”

    我脸色变了变,毓灵继续说道:“你也看出了,马立城其实十分顾忌我们姐妹,所以便捉了我们为人质,日后好换回妻儿。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以你的单枪匹马,何以对抗马立城。你可知,马立城的实力有多大?”

    我老老实实回答:“不清楚。”

    毓灵说道:“那我便告诉你,马立城明里只是沈阳一个小小的警察,其实在暗地里,乃是东北亚黑社会老大,势力遍布东三省、苏俄远东、蒙古、南朝鲜以及日本,底下成员不下上万人!”

    我冷笑道:“你莫不是吹牛?单说东北也罢了,他还有本事渗透到外国去?吹牛也要打个草稿。”

    毓灵摇摇头说道:“这是事实!以马立城一人而言,当然不能创造如此基业,这乃是马家三代人六十多年的努力。早在张作霖时代,马家便以盗墓起家,后来日本人打进来,又投靠了日本人,直到新朝建立,气焰才有所收敛,只在暗地里偷偷地埋伏隐匿。但是这几年,马家突然分裂,分别成立了以马立城和马志诚为核心的两个集团。马志诚你也见过,就是被你捉住当作肉盾的那个无用废物。而马立城主要势力都在外国,一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听说还险些丧命,若不是你去救援,恐怕现在就不会惹出这么多事端了!”

    其实我心里老早在暗暗懊悔,我的心情,就像陈赓救了蒋介石一般痛苦啊!

    我问道:“那你们是什么人?我看样子是流落海外的满清皇室后裔?为何居然跑回来和马家合作?还想作皇帝?”

    毓灵叹气道:“时移事异,我们爱新觉罗家也不是这么蠢的,现在天朝如日中天,我们既无兵又无民心,哪有能耐复辟?我先祖其实是醇亲王一系,辛亥叛乱,袁逆世凯将我们驱逐下皇位,除了皇上(指溥仪)留在宫中,部分宗室遍逃到了美国,组成清遗会,期待日后能够复辟!当年张勋进京我们欢呼雀跃,满洲国成立弹冠相庆,但是皇上居然捧回了日本人的三大神器,丢弃祖宗,便叫我们破口大骂。日后天朝成立,我们从此心灰意冷,也不再指望复辟!”

    我摇摇头,这帮遗老遗少,纯粹痴心妄想。有溥仪这种国民大奸贼,才搞得中国动乱无常,幸好没有留下子嗣,不然又被一批愚民遗民,捧来做皇帝了!

    此刻毓灵露出尴尬地神色,说道:“正像你所说,自从太祖皇帝之后,我们真是一代不如一代,移到美国的那批宗室,本事没什么,花钱却个个好手,抽鸦片,玩女人,二十尺的游艇非要买三十尺的。结果不出几十年,便将那价值不下几十亿的资产败个精光,留到我手里,没剩下多少钱了!”

    方才一直在听毓灵胡说八道,满口封建君王,什么皇帝,辛亥革命也成了叛乱,本想破口大骂,但是听到这里,我不禁哈哈大笑,虽说皇朝末期普遍衰败,但是像满清皇室之流无骨气之极的家伙,数尽中国历史五千年也是极为罕见!譬如南明唐王桂王兄弟被俘,宁死不屈,绝食而亡。而满清的那些皇室贵族们,不是屈膝投靠外国人,就是整日鸦片度日,一帮抽骨乌贼!

    毓灵越发尴尬,妖媚的神情转而不好意思的脸红,慢慢说道:“因为实在没有钱了,连起码的排场也不能维持,在美国一直被侨界视为笑柄,无奈之极,家中的长老们终于决定,动用传说中——太祖龙脉宝藏!”

    “龙脉宝藏?”

    我嗤之以鼻,冷笑一声,忍不住大加讽刺:“所谓龙脉,也不见得能保佑你们爱新觉罗氏坐稳龙庭,凡子孙后代,不是卖祖求荣,断子绝孙的;就是远遁异域,混迹人生的!”

    毓灵恼火之极,叫骂道:“你们明室不一样也是完蛋了吗?”

    我摇摇头叹道:“明室的子孙,毅宗、唐王、桂王都是自杀殉国,比你们这些苟活的爱新觉罗氏有尊严多了!你举举例子看,爱新觉罗家可否有自裁殉国者?”

    毓灵哼的一下:“你是存心和我抬杠是了吧!不要忘记,你的妻儿还在马立城手中,倘若要回来,还需得我帮助。”

    我哈哈大笑:“马立城为人我了解,断然不会妄自伤害人质,更何况我有你作质在手,可与马立城合作交换。纵然实在不可以,大不了我投降马立城算了。也省的和你们这些夸夸其谈的家伙合作的为妙!所以反而是你需要我的帮助!”

    毓灵让我重重一击,颓然举白旗,垂头丧气地说道:“我投降,算我求你,可以吗?”

    她哀求说道。

    我为人争强好胜,赢了这一把,明知毓灵施展哀婉政策,但在心中也是不禁洋洋得意,说道:“好了。现在你就把什么龙脉宝藏事情细细说出来,或许我可以考虑与你合作!”

    毓灵点点头,徐徐说道:“当年我大清一路顺利地入关的时候,八旗军不过老少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二十万,即使算了吴三桂的人马,亦是感觉难以统治中原大地。当时就在八旗内部产生了争议,有的说有蒙古前车之鉴,即使武力像蒙古骑兵那么强大,总有一天也会被赶出中原,所以还不如抢掠一番,退回关外,继续做他们的东北王。有的说,这中原的花花江山不要白不要,八旗的子弟享受过了中原的奢华生活,退回关外还能习惯吗?争论不休,最后摄政王多尔衮拍板决定,一方面继续派兵攻打李闯和南明残余势力,一面到处搜刮金银财宝,运到关外秘密埋藏!(金庸,原谅我吧!)”

    听到这段历史叫人气闷之极,蒙元满清,是中国历史上两个亡国史。南宋说是弱小,但是也抵抗了打遍天下无敌蒙古骑兵四十多年,而且击毙蒙古大汗蒙哥,后来不过八十年,大明便崛起,驱走蒙古鞑虏。而满清入关时,明朝力量百倍于其,但是人心不齐,竟然叫满清八旗一一击破!成就了满清,真是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从此天下三百年膻腥岁月,衣冠变换,华夏为蛮夷,几百年后,竟然让东夷倭人自称中华正朔了!

    毓灵继续说道:“当年击败李闯,攻入北京城的时候,发现了大量李闯来不及带走的金银。李闯入京时,大肆搜刮,光是内库就搜出了两千万两白银,加上其他大臣的财产,不下五千万两。而八旗亦在山东、河北、山西,加紧搜刮,总共收拢的金银财宝,折合白银不下一亿两,分作十二批,每批一百辆四马大车,运抵关外某个秘密的地方埋藏!多尔衮言,这些金银财宝是大清立国之本,非到要紧关头,不得使用。这个秘密一直皇帝传给太子,可惜后来子孙不孝,渐渐淡忘了这个秘密。直到慈禧太后时期,内忧外患,急需银子,才记起这个秘密,但是几乎已经失传,连埋藏的地点都遗忘了,不得不派人重新找寻。花了几十年,终于得到了这个关键线索,可惜那时候大清国已经覆灭,天下改朝换代了!当年去找寻宝藏的人,正是我的祖父,他说道:这般财宝,乃是我大清辛苦搜集而来,断不可给民贼得之!于是远赴异域,组建清遗会守住这个秘密!”

    我冷笑道:“这些财宝,本不是你们爱新觉罗家的,而是抢掠天下人得来的。好一个强盗,抢了别人的东西,居然振振有词说是自己的!”

    毓灵对我怒目而视,但是没有反驳,一来事实,二来反驳没有好处。

    我问道:“假若你们是来寻找宝藏,但是怎么和马家扯上关系了?”

    毓灵说道:“唉,说到底,太祖的子孙无能,人才日渐凋零,到了这一代,便只得让我这个小姑娘主持大局,若不是还有一些忠心的包衣相助,恐怕我连来到中国都困难。而马家毕竟人多势大,几年前,马家人到处搜寻前清遗民,争取过去,他们想要做皇帝,念头荒诞不堪,但是毕竟可以利用,于是我们便开始合作起来。只是想不到马家内部已经开始分裂,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以想象,马家的嫡长子马志诚和精明的马立城发生继承冲突问题,目前斗个旗鼓相当,一时难以分胜负。”

    我疑问道:“既然马家势大人多,随便投靠任何一方不就可以了吗?反而和我这个孤身的合作?有猫腻!”

    毓灵苦笑:“其实你也看到了,与其说是合作,还不如说一开始我们就被马志诚集团控制。毕竟我们势单力薄,而马家则是地头蛇。幸好两个马家人起了冲突,而你将我劫持,反而使得我脱身,不和你合作,难道还和谁?”

    我点点头认可:“算你有脑子。也好,那你说说看,首先如何动手?”

    毓灵说道:“找到龙脉宝藏的关键,看来还得去外地盗墓一次。”

    我奇怪地问道:“沈阳不是你们的龙脉吗?还要去外地?”

    “沈阳只是龙兴之地,真正的龙脉,乃是会让你轻易知道。明日我们便细细商议,今晚且睡吧,王爷,需的小女子服侍吗?”

    毓灵又施展媚功粘过来,我冷笑一声,忽然动手将她手脚捉住,包在一捆被子像蚕蛹一样卷起来,然后于左右两脚中,脱下最臭的一只袜子,塞住她的嘴巴。

    这女人绝对有问题,我可不放心。再说,目前形式就像是在赌博,赌运道、赌手段。谁先将自己的底牌先露出来,谁就先完蛋。看毓灵所作所为也不像这种蠢女人,怎么如此早就把内容透露,定是有所隐瞒,不好好教训一下,岂会老实交代?这样我随便一脚就把她踢到地上,自己安安稳稳睡觉,养精蓄锐。

六十

    早上,我被一阵噗通噗通类似虫子蠕动的响声和呜呜的低鸣惊醒,张开眼睛看到裹着被子的毓灵像条春卷一般在地上滚来滚去,口中嘤唔不已。我穿好衣服下床,一脚踩中毓灵,从她嘴里抽出臭袜子,笑问道:“昨日睡眠可否安稳?”

    哪知毓灵眼眶里泪水滚滚,几乎要落下来,小嘴一扁,哭诉道:“你,你这个恶人,就只会欺负我!”

    这是毓灵吗?我转而醒悟,问道:“你是……毓敏?”

    毓敏点点头,说道:“昨天你见过我姐姐了吧。”

    我把毓敏从被子里解放出来,后者忽然啊地一下,原来察觉自己竟然只穿了很少的衣物,立时满面通红,扯住被子的一角遮起来,吃吃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叹了一口气,转过身说道:“你自己穿好衣服,我保证不会偷看。”

    背后兮兮嗦嗦的便是女子的穿衣声响,好生奇怪,莫非心机敏捷的毓灵属于黑暗,而单纯的毓敏属于光明?但是我们合作的事宜,便是如何是好?无论如何,叫我相信这个笨姑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片刻毓敏说道:“好了。”

    这次她没有做手脚,我转过身,女人安静地坐在床脚,垂着头,不敢看我,仿佛非常害怕我一样。见我一直没有说话,她说道:“我们,不出去吗?”

    “出去干嘛?找死?马立城、马志诚和你的那些手下,都在搜索我呢!”

    毓敏说道:“昨天姐姐和你商议过了合作的事宜,这些事情我都是知道的,现在姐姐不在,我会代替她完成任务。”

    “你?”

    似乎听出我语气中怀疑的成分,毓敏马上说道:“是的,是的。我和姐姐是一个人,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隐瞒,姐姐要做的事情,就是我要做的事情。请你相信我,虽然我不如姐姐聪明,但是我一定可以坐好的!”

    眼前便俨然是一个新兵向老兵恳求溯源,我犹豫了一下,心想毓敏这个笨蛋总比毓灵好对付,说不定能够套出什么,当下答应。问道:“那么我们去哪里?做什么呢?”

    “沈阳故宫。准备一些工具,我们可能会需要挖墓。”

    老子又干老行当的!顿时觉得手痒痒。干考古的行当久了,一日不见干尸骷髅,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唉,不对啊!这不是有毛病了吗?

    只是心中暗暗怀疑,沈阳故宫里面有坟墓吗?那岂不是大大的破坏风水?除非人殉?想到那皇陵村叫人毛骨悚然的人殉金字塔,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以满清鞑子的残暴手段,极有可能,当初辽东三百万汉人,尽数叫满清鞑子杀绝了,以至于之后数百年,本来已经开发了数千年的辽东居然渺无人烟。

    我带着毓敏出去,既然处于合作状态,双方的敌对态度就减少了很多,我也不怕她一下子逃掉。以毓敏的言论和自己观察而言,目前马家内部正斗地不亦乐乎,虽然双方都在寻找我们,因为相互牵制,反而不太那么灵活。我们简单化妆一下即可。我手头没有趁手的工具,一般的铁锹等又不行,看来只能向以前的“同行”借了。于是我们来到故宫附近的沈阳古玩市场。

    所谓古玩市场,其实就乘着故宫的名气,开辟了一处地方,一干爱好古玩相互交流,正品赝品都有。后来文物贩子也来了,销赃一些不能在公开场合摆弄的玩意,于是市场越发乌烟瘴气,鱼龙混杂。

    我唯恐毓敏不小心走丢,牵着她的手慢慢在市场里找寻。不刻找到一个地摊,上面排放了一些明清古玩,细看乃是出土不久,我心中便明了,这定是一个和盗墓贼勾结的文物贩子,循着这条线即可。

    我蹲下来随便挑了一个烛台,摆弄一番,不屑地扔到地上,冷笑:“太次了!”

    文物贩子大怒叫道:“小子,这玩意可是很值钱的,万一弄坏了,将你全身卖了也赔不起!”

    我摇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这个烛台明明是晚清时候的作品,值钱个屁,倒贴给我都不要。老子也是干过这行的!”

    我说的是实话,几年在北大历史系呆着,老婆又是搞这个玩意的,水平能不提高,不然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

    文物贩子顿时露出狐疑的神色,自称也干过盗墓这行的只有两种人,真的盗墓贼和警察探子!后者可能性更大!

    我说道:“我这次是为了一个大客户过来,海外,有钱呢!”

    我把毓敏拉过来,摘下她的墨镜,然后伸手在她翘起的小屁股上轻轻一个巴掌!毓敏受惊,顿时失声惊叫,叽里咕噜尽是洋文来,配合了她那张亦中亦洋的面庞,文物贩子不禁信了几分。当时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洋鬼子,来的不是投资办厂,就是暗地里干不良勾当的。凡是贩卖文物的贩子都清楚,一块秦砖在自己手里叠屁股都嫌硬,但是到了洋鬼子手里,换回的可是同体积高的钞票啊!

    文物贩子大喜,哈腰点头,收拾好文物就说道:“随我来!”

    盗墓贼和文物贩子可是内外勾结的典范,一个偷盗,一个在外销赃,只是盗墓贼也不能太信任文物贩子,手中总是留一手,最值钱的东西捏在手心。

    我们随着文物贩子左拐右拐,来到一个棚户里,文物贩子高声叫道:“老胡,有同行带客人来!”

    里面有人说道:“树有分岔,源有支流,不知道阁下属于哪一派?”

    他这是在考究我,假若我回答不出,便是冒牌货。盗墓贼内部流传了一套自己的术语,外人是极难得知。可惜,你爷爷我跟过几个解放前就干的老家伙,资格比你老啊!

    我说道:“地分南北,所谓南淘宝北易趣,我是淘宝的传人!”

    里面人哈哈笑道:“南派的叫做淘宝,北派的叫做易趣。我们南人实在,挖坟墓就是为了发财。北人花花肠子太多,挖坟墓掏死尸了,还要取个雅名,胡说什么易趣。易者,交换也,拿命去换。趣,乐也。拿命去换的乐趣,还乐个屁?同行,同行,我也是淘宝一派的!”

    里面出来一个人,年纪和我差不多,个子不高,出门便叫道:“我姓胡,名建军,又叫胡八一。外号阿里巴巴,就是说有我就有宝库,喊一声芝麻开门即可!阁下带什么人过来,要什么货?说好了,今年收钱不收钱,收钱只收支付宝!”

    我冷冷说道:“我姓阎名罗,家住冥界十八层地狱,带勾魂无常一名,要你小命一条!”

    胡八一脸色大变,大吼道:“小子,你来拆场子吗?咱家中老大外号胡一刀,见人不爽就一刀,老二即我,老三外号胡汉三,不是说出生汉口,而是在汉口杀过三个人!你找死!”

    会叫的狗不咬人,会咬人的狗不叫!真理啊!如此虚张声势,就说明胡八一心中有鬼,他正想转身逃跑,我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拎回来,狞笑着凑上去说道:“老弟,哥哥我其实也不想要你的狗命,不过借两样东西而已!”

    胡八一拍拍胸脯说道:“老大,您看中了什么就尽管拿吧,不用和我商量,也不必客气。只要我有的,就是老婆也可以借!说吧,缺什么?”

    算你识相,不过还有一个人倒不是如此乖巧了。文物贩子忽然暴起,扑向毓敏,后者尖叫一声就被制住。文物贩子恶狠狠地说道:“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路,你给我放开我的兄弟,我就放开你的女人!”

    我摇摇头,叹道:“她又不是我老婆,她的生死,管我屁事。不信你问她,我是怎么和她相识的。”

    毓敏结结巴巴说道:“我,我是被他捉来的……”

    文物贩子稍微一怔,果然毓敏虽然外表软弱,内心刚毅之极,乘机把右脚抬起,狠狠地一跺。那文物贩子立时惨叫,放开了毓敏,抱着脚跳来跳去。毓敏慌忙凑到我身边,我看她眼泪珠儿又几乎要落下来了,责怪我道:“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不是刚才说过吗,你又不是我老婆,我没这个义务。”

    毓敏几乎气死,之后一直板着脸不理我。我无所谓,拍拍胡八一的肩膀,说道:“也没事,就借你吃饭的家伙?把你那些盗墓的工具,借我一下。”

    胡八一怔住,原本他以为我是黑吃黑的文物贩子,哪知不过借几样盗墓的工具,这些洛阳铲啊,老鼠衣之类的工具,并非特别昂贵的东西,虽说一时难得,细心搜集一下,不过几个礼拜的功夫又可以弄过来了。我见胡八一发愣,说道:“我不是刚才说过吗,我也是同行,现在有个大买卖,但是缺少趁手的工具,所以向你借一下。”

    胡八一为人圆滑,借此喜道:“不如让兄弟我也参一把,有财大家发!”

    我说道:“眼下还不需要你,我先去探探风声,倘若真的人手不足,叫你来也无妨。”

    于是胡八一转身入棚户,打开炕洞,掏出一皮袋给我,我稍微检查了一下,这个胡八一是好手,里面的工具一应俱全。离开时候我说道:“对了,要是有个叫马立城的人过来,你就告诉他,就说我朱恒淮去一趟故宫了。”

    胡八一骤然听到“马立城”的名字,立时张口结舌,脸色煞白。表叔好生厉害,道上的人对他怕极了。

    毓敏一推我埋怨:“你糊涂了不成,存心透露给马立城消息?”

    我摸摸她的小脑袋,叹道:“可惜,你不如你姐姐聪明,要是她立即能够想通。这叫作欲擒故纵。以马家的势力,迟早都会探明清楚我们来过这边。但是我却直白地告诉胡八一我要去故宫,然而手中的工具又是盗墓之用。你且想想看,故宫有坟墓吗?没有!所以,他们一定认为这是我的疑兵之极,故意引开他们去其他地方,其实恰恰相反。”

    毓敏恍然大悟,眼神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说道:“我一直以为你便只有蛮力,就知道欺负我,现在看来,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狡猾奸诈之极!”

    “过奖!过奖!”

    这是我过去在越南打仗时候最常用的计策,打地越南猴子鬼哭狼嚎,眼下似乎又回到了之前的热带丛林,无处不在的敌人,没有任何援兵……思虑之间,我们已经来到了不远处的故宫,买票进入之后,毓敏急急忙忙拉着我找寻线索。

    “首先,找到故宫的中轴线!”

    所谓中轴线,古代帝王皆自诩受命于天,皇宫对应天上九重天庭,坐北朝南,宫殿中轴线必须与子午线重合。一入沈阳故宫正门,就以大清门、崇政殿、凤凰楼、清宁宫中心分割线为中轴线,把沈阳故宫完整的分为东西两部,也把整个沈阳老城分割为两半。由此可见中轴线的重要性,它往往对应天命。

    哪知下一句毓敏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沈阳故宫的中轴线并不对准了正南,它偏西一点!”

    我不信,掏出指南针核对,果真向西偏角三四度。我说道:“不对啊,这岂不是不正常了。十七世纪的时候,我知道测量技术已经很高了,这么庞大的建筑,不至于出现偏差。这事关皇权风水,设计师一个不好,可要砍脑袋的!”

    毓敏摇摇头,说道:“这是有意为之……”

    忽然一阵喧哗传过来,我们看过去,不禁吃了一惊,原来是马志诚的人马和原本毓敏的手下一起来到故宫,虽然不是马立城的人,不过也够人头痛了。毓敏面露惊喜之色,我冷冷浇凉水:“此刻你要过去也可以,大不了再做马志诚的傀儡罢了,完事之后,说不定就丢入黑龙江的冰水中,冲入大海!”

    毓敏顿时醒悟,咬咬牙,脸色刚毅的神情显现,她拉住我的手,低声说道:“避开他们,沿着中轴线,一直走到和子午线交叉点,那里……”

    眼见他们越来越近,一时躲避不了,我忽然侧过身,抓紧毓敏的腰肢,亲住毓敏的小嘴。她呜呜叫不出声,眼睛瞪地大大,那些人马走过,看到我们都是显出鄙视的语调“狗男女”,当时民风不开放,像这种西方式礼节人们好奇多于鄙视。却也不理会我们,顾自走开了。

    我放下毓敏,她满脸通红,抵着头害羞,我拉着她低声道:“没时间装娘们了,走!”

    我们极速飞奔到两条线交叉点,正是在凤凰楼的一块地砖上。从外表上看,丝毫不起眼。我狐疑地盯着毓敏,她说:“打碎这块砖,然后挖下去!”

    我吓了一跳,这么大的工程,能不惊动人吗?转念一想,于是把几个游客赶了出去,关上大门,从皮袋里掏出一点石灰在门上写到:“装修!”暂时不会有人打搅!

    然后我又在皮袋里掏出几样家么,好家伙,这个胡八一手段不错,弄来了美国货,装卸式的鹤嘴锄。我抡起锄头噼噼啪啪,砸碎两层砖头,露出一块一尺见方的大石板。据我所知,古代宫殿的地基都是以砖块密密麻麻铺就而成,例如北京故宫不下用了数百万块,最厚的地方用了五十层砖块。虽说沈阳故宫不如北京的那么宏大,但是不至于用石板代替,寒酸之极。我又抬头疑惑的凝视毓敏,她点点头,示意我继续干下去。

    我抡起锄头一顿蛮力,砸碎了石板,那石板碎块噗噗往下面掉下,我伸长脖子凝视挖掘的洞口,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石板之下,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在寒冷的冬天里嗤嗤冒着暖气,犹如一头猛兽张开大嘴在呵气……

    我呵出一口凉气,想不到在沈阳故宫内部,竟然深藏如此隐蔽的通道,回过头瞟了毓敏一眼,问道:“这便是你们先祖万一战事不利,用来逃命的隧道?”

    毓敏怒道:“胡说八道,这怎么可能!虽说后来的子孙不孝,但是创建故宫的乃是太祖奴儿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他们都是战场拼杀的英雄,怎么会修建逃命的隧道呢?这里面,蕴藏着我们满洲人的一个大秘密?”

    我问道:“这是什么秘密,你且说说给我听一下,也好证明,这并非奴儿哈赤胆小害怕而布置的亡命场所!”

    毓敏缺乏心机,叫我随便一激就滔滔不绝说出来:“所谓中原正统王朝,便是金、木、水、火、土‘五德’相生相克,循环轮回,例如金元代木宋,火明取金元。我满洲大清原先叫唤作大金,明火克金,大大的不吉利,于是便更名满洲清,以三水克制日月明。但是光光改名字只是治标之举,有风水高人指点我们,需的以五世先祖填穴掩埋,对应五行。这五世就是我太祖之上五世,直至远祖孟特穆为止,正好五个。福陵且不用说,里面是我太祖皇帝,故宫内掩埋的就是显祖塔克世,故宫只是掩人耳目……”

    毓敏见我眼角露出狡黠的神色,这姑娘毕竟不是绝顶大笨蛋,顿时醒悟,骂道:“你这个大坏蛋,我就知道你只会欺骗我!”

    我哈哈大笑,所谓的秘密也套出个十**,但是还忍不住讽刺说道:“我看故宫布局,十王亭八字排列,正是‘献花’态势,表明宫廷内部有污秽之事。难怪皇太极一命呜呼之后,连他的老婆孝庄也嫁给了弟弟多尔衮,帽子绿绿啊!正所谓成也风水,败也风水!”

    毓敏狠狠瞪了我一眼,忍住发怒叫道:“你这人好歹也是男儿,此刻便不必多废话,好好下去探索即是了!”

    我冷笑一下,从皮袋里掏出一团浸过煤油的绒毛,点燃之后扔到洞穴深处,约莫在地下十米多依旧燃烧不已,证明底下碳酸气浓度没有过高,也没有其他有毒气体。于是我放下一把坚固的尼龙绳,一角吊在宫殿的廊柱上,一角垂下,向毓敏摆了个邀请的姿势:“女士优先!”

    毓敏惊慌失措地瞪大眼睛反问:“你,你,叫我也下去?”

    “很抱歉,我不能百分百信任你,万一你趁我在底下砸下一块石头,我岂不是一命呜呼?陪你祖先去?”

    毓敏眼见势态骑虎难下,只得扭扭小屁股,顺着绳子爬下去。这条绳子专门是攀爬之用,每个二十公分打上一个结以供落脚,稍微一点能够运动的人都不困难。待毓敏下去之后,我也跟着爬下去,在洞穴底下,脚踩着泥巴,湿漉漉的。温度也比地面高,大概在零上十度左右,我们穿着棉衣都感觉非常燥热了。

    我从皮袋里掏出一盏矿工灯,套在毓敏头顶,又拿出一只摺叠式灯笼,点燃里面的芯子。这皮袋真好,几乎是百宝囊一样。有机会和胡八一交流几下,把我过去考古时记熟的墓地交给他去发掘。

    毓敏好奇心起,摸着矿工灯问道:“既然有了电灯,为什么还要点着灯笼呢?岂不是多此一举?”

    我摇头说道:“这是为了探测地底碳酸气浓度和有害气体的!一旦浓度过高,他就会自动熄灭,而若有有害气体,***颜色就会变掉。盗墓者三宝:洛阳铲、老鼠衣和气死风,其中的灯笼就是气死风。乃是盗墓万万不可缺少!”

    毓敏点点头,我就在前面领路。洞穴底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布满了好像锅炉房一样难闻的气味,泥土湿答答、温热热。走了约莫几百米,前方霍然开朗。这个墓地的布局,似乎是蛇长一类,方才刚刚从狭窄的蛇颈通过,来到硕大的蛇腹。那毓敏仿佛非常讨厌狭窄的地方,此刻前方开阔,原本一直缩在我后面的便挤到前面来,方走了几步,忽然啊的一声,尖叫起来:“骨头啊!”

    我抬起灯笼,在地面上犹如骨头铺就的一层路一样,地上密密麻麻地躺满了人身尸骨,当初埋葬的时候,因为本来就处于地下,就没铺上泥土,任其暴尸天然,几百年来,不过盖了一层薄薄的尘土,尸骨形状的轮廓异常清晰,都是遭斩首之后弃尸,然而下肢全部诡异地蜷曲着!

    毓敏吓得退缩到土墙上,伸手随意地摸到一团突出的枝干上,初始我也以为只是树枝吧。但是毓敏头顶的矿工灯照在上面,清清楚楚的显示,这也是一段人骨!毓敏哦卖糕的一声,毫不犹豫地扑到我怀中,紧紧抱住我的胳膊,不敢睁开眼睛,抽泣道:“太可怕了,好多死人,我们快走吧!”

    我抬起灯笼,那层土墙上,密密麻麻地突出了一段段的人骨,不是腿骨就是手骨,偌大的一面墙上,密密麻麻地不下数万条突出的肢骨!场面惊人。果然是人殉!奴儿哈赤占据辽东之后,杀绝三百万汉人,然而后世发掘的尸骨不多,叫人不禁啧啧称奇,想来都是埋藏在特殊的场所,一来掩人耳目,二来人殉!

    毓敏抱紧了我,叫我行动不便,我的手落在她脑袋上,轻轻抚摸,说道:“这都是你祖先造的孽,你后人居然不敢看?”

    “我不要我不要!”

    毓敏死死不敢睁开眼睛,我无可奈何,说道:“你抓住我的手,我慢慢带你过去,记住,要是你自己绊倒了,碰到什么骨头之类的,是你自找的麻烦!”

    我只能像牵着小孩子一样,拉着这个胆小如鼠的女人慢慢通过这条殉葬坑,粗略估计一下,面积大概在五千平米左右,尸骨不下十万具,真是杀人如麻!假如包括那些看不见,那数目更是惊人。按照堪舆学术上的说法,那么多尸骨人殉,岂不是大煞?不是祸及子孙,就是自己不得好死!

    毓敏忽然摇摇我的胳膊,低声说道:“你听,是不是有声音,我好像听到有人过来了!”

    我叹道:“胡说八道,这里除了你我是活人,其他的都是死人,会有什么声音。说不定是田鼠啊冬眠的蛇啊,被我惊醒了!”

    “不是不是,我真的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

    我低头见毓敏满面委屈,似乎真的是如此,她双目合上,注意力集中在耳朵,听力自然比我敏锐,我也试着闭上眼睛,凝神倾听,似乎真的有人在讲话,越来越近,我猛然张开眼皮,回头展望来路,顿时脸色大变!

六十一

    蛇颈小道里***攒动,人影叠曳,几十个火把呼啦飞掷过来,或落在殉葬坑里,或钩在土墙突起的人骨上,照亮如白昼。敌人踪迹尚未完全展现,便给我先来一个下马威,我心头一凛,马志诚的人马和毓敏部下一一从蛇颈小道里挤出来。

    带头的家伙我认识,正是老相识,两年前被我在明孝陵痛殴到连他妈妈也认不出来的江上苇。他单手持一个火把,指着我大叫道:“我说过事情奇怪,这对男女怎么看都眼熟。况且之前来故宫的时候,就是为了寻找线索。而凤凰楼大门紧闭,摆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呵呵,朱恒淮,这次你逃不了了,我脸上的伤口可是对你记得很熟!”

    我冷冷一笑:“终于想起了,上次见面,我还以为你胆小不敢出声,原来是被我打成脑震荡失忆了!”

    “你!”

    江上苇暴跳如雷,金阿大制住他说道:“不要轻举妄动,主子还在他手里!”

    我眼角余光偷偷瞄了毓敏一眼,他们原来是顾忌这个女人,难怪不敢大打出手。心念转动,立即扑上去捉住毓敏,把手掐在她脖子上,威胁道:“你们不要过来,不然我就弄死这个女人!”

    同时又在毓敏耳边轻轻低语:“你也配合一下,不然被带回去,倒霉的可是你,秘密我都知道了!”

    毓敏正义凛然地高声呼叫:“你们不要管我,上来打死这个恶贼!”

    我心中颇为满意,毓敏没有装作弱不禁风,反而高喊不要顾忌她,却越发使得对方束手束脚,金阿大不住约束马志诚的人马,以防一不小心,就伤及毓敏。

    我挟持毓敏慢慢退下,从蛇腹进入蛇尾部分,通道霎时又变得狭窄。我们两人快速穿越,沿途不时破坏,制造路障。

    一边走我一边赞扬道:“你比我认识的勇敢聪明。”

    “谢谢,恭维话我喜欢听。”

    女子沉静地回答,我倏然愣住,察觉不对,迟疑地问道:“你是……毓灵?”

    女人点点头,我好奇心起,问道:“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莫非你们姐妹交替丝毫没有规律?”

    毓灵说道:“刚才,就是你捉住我的时候,我便回来了。呵呵,我也不清楚我们姐妹为什么会换来换去,不过即使有规律,我也不会让你这个塞我臭袜子的恶贼知道!”

    我尴尬地摸摸脑袋,小声说道:“谁要你色诱我,我怕一时抵挡不住,只好捆住你!”

    毓灵媚然微笑:“你承认我的魅力了,且放你一马!”

    她往前头瞟了一眼,举手示意停住,轻声说道:“到了!”

    毓灵指的便是满清显祖塔克世的坟墓到了。

    我举起灯笼,抬头看着前方,一看之下,大失所望,好歹也是一个蕃王,虽然也是追封的。但是墓室简陋之极,就是一堆木头搭成三角形,中间竖起来,就如一把举行雨伞,而木头就是伞骨。这结构有点类似于流行于西汉前的“黄肠题凑”形式,但是形式大大的简化。恐怕就是当时的中等人家墓室都造的比这个好!

    我心中奇怪万分,疑问道:“机关呢?好歹也是所谓的皇帝,怎么如此简陋?看来你们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大大地怠慢祖宗了!”

    毓灵说道:“我满人先祖信奉萨满教,殡葬习俗是火葬、树葬以及兽葬,土葬是受到你们汉人习俗影响才渐渐形成习惯的。再说了,墓穴虽然简陋,但是上面的乃是我大清的皇宫,有这般浩大的建筑群为陵寝,也不枉风光一场。置于机关无所谓,这里是依照风水师布置,若是有机关反而大煞风水。再说了,墓穴隐蔽异常,又是皇陵,有大清一日,就不可能遭到发掘,有何必要装设机关?”

    我点点头,萨满教是一种原始宗教,被通古斯人信奉,墓穴简陋也不稀奇。之前我看到的蒙元开国大汗铁木真,亦是一般的简陋异常。说实在的,毓灵聪敏伶俐,乃是非常妙的伙伴以及助手,可惜不知怎么的,我更加怀念那个笨姑娘。

    我从皮袋里掏出工具,一把铁铲,装上折叠柄之后拨开堆积在一起的木头。数百年过去了,这些木头不是上好的黄肠木,仅仅普通的杉木,发黑腐朽,老早破烂不堪,轻轻一动,立时化为一堆碳末,露出了里面的棺木。毓灵阻止了我的进一步打算,双手合十,默默祈祷。我看着不住冷笑,既然掘了祖宗的坟墓,何必再这般假惺惺地作态一番呢?

    毓灵睁开眼睛,说道:“让我先进去!”

    我稍稍发愣,这女人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毓灵顶着矿工灯,向我讨了鹤嘴锄,扭扭小蛮腰先从那拨开的洞口进去,我问道:“可以吗?我也进来了。”

    “好的!一切正常!”

    里面回答。

    虽说如此,我疑心病仍然很重,顶着铁铲进去,唯恐毓灵给来个那么一下子,就得留在这里陪葬了。到了里面,大约十几尺见方,能够容纳二十来个人,居中正是一架东北才有的三人合抱巨木挖空的棺材,地上零零碎碎放着一块棺盖碎片,都叫毓灵用鹤嘴锄劈开。我也凑上去查看,看到毓灵跳进棺木里面凝视着里面的情形。她脚边躺着一具硕长的骨架,推测身高不下一米八,头西而脚东,因为通古斯人以西为贵。旁边陪葬了一些已经发黑东西,勉强才能辨认是铠甲、马镫和武器等。不过我见颅骨歪在一边,颈部明显有刀砍的痕迹。

    “他是被斩首而死的?”

    毓灵说道:“我家先祖,可是为你们明室卖命而死啊!却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太祖才以七大恨公告天下!”

    我呸的一下,嗤之以鼻:“所谓七大恨我也听说过,所谓一恨塔克世为大明征战而死,既然是军人,征战而死死得其所,而且明朝也没有亏待奴儿哈赤,辽东大帅李成梁还收养了他。结果却是养虎为患,奴儿哈赤反而卑鄙地坑害了养父。这样彻底暴露了奴儿哈赤是一个阴险狡诈、忘恩负义的伪君子真小人!二恨和四恨是世仇叶赫部落,本是蒙古人,也把这个帐算在明朝头上。三恨却是他胡乱杀人,杀人自然要偿命,他反而振振有词,杀人有理,果真是个杀人狂、大屠夫!五恨是他老婆被蒙古人夺走,又算在明朝头上!六恨是奴儿哈赤非法侵占别人土地,这自然不允许。七恨最为可笑,因为讨厌一个人,硬生生把个人恩怨也凑数算上!由此可见,所谓七大恨只是一个流氓土匪造反的借口而已!”

    “你!”

    毓灵气得眼珠鼓鼓,和青蛙一样,本以为我读书少便可以压住,岂不知我老婆连历史学硕士都读完了,我再烂也不至于无知到这种地步!

    砰!

    一个火把猛然之间落在墓穴的腐化木上,已经碳化的木头立即燃烧起来,冒出滚滚浓烟。随之一阵嘈杂,越来越多的火把扔过来,不时有人叫道:“困住朱恒淮,快把主子救出来!”

    我和毓灵对望一眼,立时把对峙抛开。我拉住毓灵的小手,以一把铁铲开路,拨开飞来的火把,慌忙逃窜出墓穴。

    转眼墓穴大火滚滚,因为场地有限,烟雾不能散开,视线受阻,反而让我大大的便利。只因马志诚的人马都手拿火把,明晃晃,一看就知道在何处。我心念转动,关掉毓灵的矿工灯和手里的灯笼,顿时在浓烟里犹如隐身人一样。我拉着她的小手避开众人,摸索来到土墙边,趁着那些家伙一片混乱,慢慢移出蛇尾小道,逃之夭夭。

    毓灵喘喘气,说道:“好不容易逃出来了。”

    “下次难说了,这回是他们太蠢,没有盗墓经验,哪里能在墓穴里放大火,这才让我们有机可趁!不过……”

    我忽然揪住毓灵的衣领,把她高高举起,喝问道:“你对我究竟隐瞒了什么!”

    “方才在塔克世的坟墓里,由你先行进去的,之后我才过来。直到马志诚一伙开始进攻,你并没有任何动作!别以为我是白痴!必定先前你在那里隐藏了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毓灵呼吸困难,小手只是握着我的手腕。我把她放下来,这妖妇方喘了一口气,又放出媚态,如蜗牛一般粘上来,在我耳边吹起若兰:“恒淮贝勒怀疑奴家了。那么,要不……”女人拉着我的右手深入她的衣襟内,“将奴家的衣服一件件剥开,细细检查一番,说不定有贝勒爷喜欢的东西呢!”

    我的手掌触到一团温软的圆肉,当即如触电一般缩回。毓灵既然这般有恃无恐,若是真搜查起来,连根毛也找不到。因此不必要再大动干戈,万一中什么奸计,那可糟糕大吉。

    “滚开!”

    我不耐烦地赶开毓灵。

    女人发出胜利笑声,咯咯说道:“恒淮贝勒真是有色心五贼胆,方才你明明摸得好厉害!”

    我恼羞成怒叫道:“你这荡妇,给我自重一点!真的惹恼了老子,定将你剥开衣服,好好蹂躏一番,满足你的受虐感!”

    毓灵洋洋得意,我算败给她了。

    我一言不发,拖着毓灵来到传过蜿蜒的蛇颈小道,来到洞穴出口,那条绳子依旧悬着。我抬头仰望,上面天光大亮,偶然有人影压过,应该是马志诚的人马在巡视。假如这般贸然爬上去,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我眉头一皱,转回身在殉葬坑取来了几个骷髅头。毓灵浓眉微蹙,不悦地低声说道:“带这个东西来干嘛?怪恶心的!”

    “闭嘴,这是我们等会儿的逃命法宝。我先爬上去,你跟着,千万不要落下了。”

    然后掏出一条细绳,穿过骷髅眼窝,挂在背后,爬上绳子,快要到达的时候,把骷髅取下来,用力抛出去。骷髅咕噜咕噜滚在地上,果然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我不时听到有人惊呼:“啊,这里怎么有个人头骨,有鬼?”

    好机会!

    我猛然跳出洞穴,落在地上,环视四周,不过五六个马志诚的人马。他们也被吸引过来,认识我这人,立时面露凶光扑上来。可惜,五六个人而已,对我而言小菜一碟!

    我狞笑着掏出铁铲,噼噼啪啪,砸得好生痛快,那几个家伙被打得抱头鼠窜,狼狈逃跑。这时毓灵也爬了出来,忽然高兴地抱住我的胳膊,笑嘻嘻说道:“朱恒淮有勇有谋,我毓灵算是见识了。不如我嫁给你,咱们明清皇室本是世仇,借此和解,如何?”

    我装作可惜说道:“不成,我已经结婚了,就是我老婆肯,你也只能做小的。堂堂满清的和硕公主,居然做朱家肃王的小老婆,传出去不叫那些世家皇族笑死?”

    毓灵脸皮奇厚无比,对此嗤之以鼻:“无妨,反正只是虚名,现在穷的到处找宝藏。假使找个有本事的男人做小老婆,也胜过做别人的傀儡。”

    算你狠!

    我带毓灵出去,两人身上都脏兮兮的,于是趁人不注意,偷了几套衣服,回到旅馆换上。毓灵这荡妇先脱下外套,抛了一个眼神:“贝勒爷要不要欣赏奴家沐浴更衣?”

    “滚你娘的!”

    我们简单地吃了一下中饭,这点上毓灵就不太计较,再是粗糙的食物也是皱着眉头吃下。我问道:“恐怕那个秘密你已经知晓了,那么下一步去哪里?”

    毓灵淡淡说道:“沈阳城东两百里,哈达沼泽!”

    我说道:“那岂不是到了抚顺?先不说我们怎么过去,现在连出沈阳城都是问题!到处是马立城和马志诚的手下,交通要道必然被把守,我们几乎动弹不得?”

    毓灵只是简单的弹了弹眉毛,说道:“我看中的男人,不至于无能到连这点能耐都不行?事不宜迟,越快越好!”

    我暴跳如雷,这个娘们真不知道好歹,见她侧躺在床上休息,真想狠狠揍一顿!只是打量那优美的姿态,却又软下来。

    我外出买了一张地图,细细钻研,无论水路陆路,都是几乎毫无把握,不禁叹了一口气。猛然之间,心里忽然有了个想法,既然不能从道路上下手,为什么不能能从人上面下手?

    大喜之下,我把毓灵从床上拖下来问道:“你会开车吗?”

    “当然,在美国,几乎每个正常人都会开车。”

    我满意的点点头,带着毓灵外出,隐蔽着来到检察院,上次被我轻易地入侵,这次防守亦是如常,丝毫没有改进。据我所知,警察方面有不少马立城的人马,而检察院却是马志诚的地盘,两方势同水火,斗的相当激烈。我悄悄的摸掉警卫,把毓灵安置在一边,走了进去,迎面就碰到冤大头——那个胖大检察,我笑着打招呼:“老兄可好?”

    “你是……”

    胖大检察脸色陡然变掉,立时认出我便是那个救出马立城的入侵者,正要转身逃跑,我已经制住胖子了,狞笑道:“老子杀人如麻,你要死要活?”

    “活,活!”

    胖大检察忙不迭地答应。

    “要活,好的,先打电话告诉马志诚,就说道在城东出城口发现朱恒淮和毓敏的踪迹,但是也被马立城的人发现了,现在正在大打出手,快来支援!”

    于是胖大检察照吩咐做了,我再说道:“顺便借你一辆车子!”

    我把毓灵叫出来,偷了几件检察院的衣服披在身上挂羊头卖狗肉,挟持胖大检查开车出门。毓灵听了我的计策之后眉头扭起来说道:“你怎么出了这般拙劣的一个主意,想挑逗马家内部争斗,假如我是马志诚,先去确认一下,就可以揭破你的诡计。”

    我微微一笑:“假如马志诚也这么想,那么我的计策就成功了。当马志诚确认东边没有问题,而又收到检察院受到袭击的报告,你想,他会怎么认为?他一定会想,定是朱恒淮这个家伙想挑动两方斗争,吸引注意力,然后乘机从相反的地方逃跑。那么,东边的守卫力量必然大大削弱,何况我们又披着检察院的皮!”

    毓灵点点头说道:“这个主意才可以。”

    我们一路有惊无险地闯过,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了,胖大检察可怜巴巴地求饶:“你们出也出来了,放小的一条生路……”

    这个家伙看着就恶心,我平生最讨厌光头和胖子,偏偏他两者都占据,当下一脚把他踢到车外,扬长而去。

    到了抚顺,我买了一点备用物品,汽油、食物和其他工具,一起开车载到沼泽边。沼泽是东北特殊的湿冷地理环境下产物,大多分布在低洼河流、水泡地域。因寒冷气候中蒸发量极少,地下粘土、冻土层结合形成不透水层,加上地势低陷,地表水源排泄不畅,就使得土壤中水分积累过度产生了沼泽。到了冬天,原本容易陷入的沼泽不少地段都冻得**和柏油路一样,所以很容易地把汽车开进去,直到晚上天色渐渐转黑,前方露出一栋小棚子的黑影,我对毓灵说道:“天色不早了,今天我们暂时休息一下,明天再行动。毕竟黑灯瞎火的情况下在沼泽是很危险的。”

    毓灵点点头,刹车停下。我开门走下车子,外面可比封闭的车子冷多了,冷风呼呼咆哮,打在脸上非常疼,四周都是突起的一团团,估计为芦苇之类的植物,叫大雪覆盖了。我走到小棚子门前,高声叫道:“有人吗?”

    没有回音,我见棚子门没有锁上,正要推门进入,忽然发现门口堆砌了不少衣物,被寒冷冻的**,心中暗自奇怪,不禁提高警惕,于是方推门进入,猛然看到里面躺着一具裸尸!

六十二

    我骤然吓了一跳,跌跌撞撞后退几步。纵然我是从事考古行业,见过的尸体不下几十种,有干尸、有腊尸,从未遇到过这般离奇的死法,除了在皇陵村看到的那种人尸……我瑟瑟打个寒颤,夜深人静,越发诡异!

    “发生了什么事情?”

    毓灵拎着灯笼过来,循着我的目光瞟过去,啊的轻轻一叹,浓眉卷起来。她胆子比毓敏大上很多,不至于见到尸身也害怕。

    我让毓灵隐蔽在身后,拾起铁铲小心翼翼地闯入小棚子,四下里查看一番,确认没有危险才送了一口气。我走到尸体边,用铁铲头把尸体翻了一个身。冬季死人很难判断死亡时间,此刻尸体冻的**,加上那白花花的肉,就如冻猪肉条一样,不禁叫人一阵恶心。我半跪在地上,地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由此尸体留下一个明显的人形,可见他死了不下一个礼拜。不过衣服堆在一边,衬衣的扣子掉下,仿佛死者是匆忙脱衣,但是到最后死掉也没有把扣子揭开。

    毓灵细细打量了尸体一遍,分析道:“尸体身上除了死亡前跌倒的碰伤之外,没有任何伤痕,类似于冻死!一般冻死的人,由于血液供氧不足,大脑会迷乱产生幻觉,让死者以为是在火炉边,热得脱掉衣服,这样越发加快死亡过程。”

    我摇摇头说道:“不是!”

    我把尸体的**的脖子勉强抬起来,指着颈部和下巴接合处,有一个细微的小洞,我说道:“似乎被什么东西袭击了,而且这种东西有剧毒,使得他在极短时间内因神经中毒产生幻觉,活活冻死!”

    毓灵微笑道:“你的毒物常识挺丰富的!”

    “别忘了,我参加过越南战争,在丛林里面,毒物可不少,几乎天天打交道!”

    毓灵抿嘴微笑:“你这个西毒欧阳峰!”

    我愕然问道:“什么?吸毒……我可不吸毒……”

    (注,当时金庸小说在大陆本土以手抄本等形式开始流传,不过我们的主人公似乎还没有看到过)

    我把尸体拖了出去,浇上汽油,毁尸灭迹。烧不尽,正好把地上的冻土烧软了,正好草草掩埋了事。我闻到一股烤肉香味,毛骨悚然,几乎想到是那种肉了!

    待我回到小棚子的时候毓灵已经把里面简单打扫了一遍,此刻正发起了炕火,暖烘烘的。毓灵脱下笨重的外衣,着轻巧的毛线衫,利用小棚子里的锅子正在煎肉,原来肉香是从这里来的啊!

    毓灵听到我进来,转过头笑靥如花,招呼道:“老公,你回来了,肚子饿了吧,快来吃饭!”

    我一怔,也没有发火,只是辩解道:“我是有家室的男人,你可不要打主意啊!”

    毓灵霎时呆住,许久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夺不走你的心。因此请求你,便在此刻扮演一下我的男人,即使你想着其他女人也无妨……”

    我沉默不语,若是说我对毓灵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绝对是骗人的。毕竟我们相处了这段时间内,同甘共苦,历经风雨。但是我们毕竟是处于敌对状态,我还得去救我的妻儿。

    气氛就这么压抑,忽然冒出一阵臭味,毓灵啊的一下,转身慌忙把锅子取下来,对我尴尬地说道:“肉焦了,原本想让你尝尝西方的口味。”

    我微微一笑:“无妨,听说西方有种肉夹馍,且让我试试看!”

    “笨蛋,那是三明治!”

    毓灵咯咯娇笑,把肉和大列巴送上炕案。因为小棚子里面没有座椅,只能坐在炕上吃饭。饭毕,我们和衣挤在一起睡觉,这次毓灵难道没有发骚,也没有施展媚功,脱去外衣留下一件衬衫,忽然抱紧我说道:“让我枕着你睡吧!”

    “好吧!”

    毓灵趴在我身上,叹道:“你的身子真壮,真暖和。当抱枕很舒服。我们结婚吧,等找到了财宝,一起去美国。”

    我在黑暗中摸摸她的头,苦笑道:“我有老婆孩子的!要是你早两年遇上我,或许还有这个可能!”

    毓灵絮絮叨叨:“唉,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是睡在你这个敌对分子身边,我反而觉得最放心!别以为我顶着满清皇室的头衔,就一定很风光。其实我祖父和父亲两个孬种,把家产败个精光!时常有债主来讨债,他们很多都是黑手党,心狠手辣,我们不得不在半夜里偷偷逃命。所以我在夜里根本睡不着!我最喜欢的人,第一个是我妈妈,一个坚强的爱尔兰裔女人!第二个就是你了!抱着真舒服!”

    “睡吧,明天还有大事情!”

    我心中轻轻叹息,毓灵看似刚强,褪去那层皮,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渴望温暖的女子而已。生错了家庭,这是毓灵最大的悲哀!

    外面寒风呼啸,在小棚子里难得的存着一片温暖的地方。我们挤在一起睡觉,原本趴在我胸口的毓灵忽然抬起脑袋,警惕地四下里张望,连忙推推我的身子,低声叫道:“恒淮,恒淮,快起来!有动静!会不会是那个尸体活了……”

    “禁声!”

    我捂住毓灵的嘴巴,以低沉毫不迟疑地口气命令。没有灯光的情况下,最忌讳出声。

    我当年在丛林作战的时候,时刻不得休息,偶然也只能打几个盹。后来即使生活安定下来,这睡觉也保持高度警觉的本能也留了下来。我贴在炕上细听,隐隐传来半里外汽车压榨大雪的声音,顿时暗暗后悔。我缺乏雪地作战的经验,怎么忘了,在雪地上追踪最是容易,只要循着汽车轮胎印一路跟过来就可以了。不过对方也太托大了,居然只派了一辆汽车!

    我低声对毓灵说道:“快,穿衣,外出!”

    我来不及穿内衣,匆匆披上外套,回头见毓灵还在磨磨蹭蹭地套毛线衫,低声急道:“笨蛋!来不及了!披上外套即可!”

    女人撅起小嘴不高兴地嘀咕:“我又不是姐姐,那么聪敏机灵!”

    原来是毓敏!不知怎么地,我一阵失望。

    毓敏匆匆忙忙地披上外套,鞋子也马马虎虎套上。敌人只在半里之外,以汽车的速度,转瞬即到,我忙不迭地拉起毓敏往外逃,转念一想,把盗墓的百宝囊也捎带上!

    在小棚子外面,沼泽地上到处都是芦苇、香蒲、茭笋、水烛等一类植物,无人照料,放任生长,芦苇之类的植物一般可以达到九十到一百五十公分那么高,大雪过后,覆盖起来,就如一层天然的幕布一样。我暗暗叫喜,扒开芦苇的一个洞,钻入雪堆下。芦苇之间存着雨伞下一样的空间,乃是极好的隐蔽场所。我又在雪上悄悄掏了一个洞,可以往外窥视。

    片刻过来一辆汽车,在我们的车子边停下,我听到有人惊奇地说道:“有人来过了!这车子,不是那个朱恒淮的吗?”

    果然是来找我们的,但是下一句又道:“可恶,大雪天的冷的要死。我们到处搜寻那个姓朱的家伙。而且老陈也许久不见消息,顺便过来看看,他那件事情到底做的如何了!”

    “当心一点,那姓朱的很厉害!”

    那两人悄悄潜伏到小棚子旁,大喝一声,破门而入,不禁失声道:“跑了!”

    “不,被窝还热着。跑不远。啧啧,这个朱恒淮,一手捧着那个西洋毛子女人睡觉,当真舒服啊!不知道那个洋格格滋味如何!一定骚的要命,一夜十次也不够!那个姓朱的现在说不定精尽人亡,化为干尸了!”

    两个人一起淫邪地大笑!

    身边的毓敏的脸贴着我的手,这时热起来。若是毓灵,说不定会抱住我胳膊,趁机抛媚眼。

    “啊,这里有烧火过的痕迹。你来看看,好像还埋着什么!”

    两人掏出工具,七手八脚地把烧焦的尸体刨出来,兔死狐悲,两人大哭:“老陈,你死的好惨啊!”

    “不对,这……这,怎么回事……动了,那个事情,竟然是真的!不要,不要……”

    “啊,救命!”

    外面奇奇怪怪的声音,我觉察有异变,急忙从小洞窥视出去,却什么也看不到,那两人已经不见了踪迹,工具乱七八糟扔了一地。我心中暗暗奇怪,究竟是怎么回事?若是想引我们出去,这种手法未免太低劣了!

    啊——

    远处一声人类临死前惨叫,充满了恐惧,打破了夜的沉寂。

    我心底一沉!

    我心中暗暗戒备,从皮袋里掏出铁铲与鹤嘴锄,装配之后,捏在手里掂量,还是觉得铁铲趁手。想当年在越南战场上,我们战斗工兵连遭遇近身格斗,一人一把工兵铲,将手持美国丛林砍刀的越南猴子劈的鬼哭狼嚎。那铁铲砸在猴子脑袋上,顿时飞去半个头盖骨,脑浆鲜血直溅到脸上的刺激迄今记忆犹新,令我不时心跳。

    我将鹤嘴锄递给毓敏,低声嘱咐:“听着,我出去查探一下动静。你好好呆在这里,不要乱动。要是有什么东西威胁你,就用这玩意砸他脑袋。保证一击毙命!”

    毓敏大大的灰色瞳仁盯着我,小心翼翼说道:“我怕……”

    我瞪了她一眼叫道:“闭嘴,等我回来,乖!”

    我抄起铁铲,拿在右手预备随时攻击,然后钻出芦苇丛。下了雪之后的天空一片洁净,空气干冷异常,呼出的白气黏在胡子上化作白霜。我四下里打量,远处听着一辆汽车,开着车灯,明晃晃的慑人眼神。原本我埋葬尸体的地方被挖开了一个大洞,铁锹、锄头扔了一地,却不见半个人影,那具尸体也无影无踪。我心中暗暗纳闷,人跑了也罢了,干嘛连烧焦的尸体也拖走?

    我凑过去,地上一连串凌乱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汽车那边。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跟过去,走了几步,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形物体,但是又不像人,因为人类无法形成这种古怪的角度。顿时生疑,拿铁铲拍打几下,把物体翻过来,竟是一个死人!

    他脸上满是死前惊恐不安的表情,因为实在太害怕了,面部肌肉扭曲的可怕,印在雪地上,清清楚楚的一个人形。而脊柱被打断,所以才形成了一个古怪的形状。据我所知,脊柱非常坚硬,平常极难打断,看衣服的痕迹也不像机械力施加,那是什么呢?

    我心里头越来越疑惑,忽然不远处传来类似野狼的呼叫,随之是一声人类的惨叫。

    沼泽地区怎么会有野狼?那是在丛林生活的!

    我舞着铁铲赶过去,在汽车边,并没有人类和野狼。我到处警惕地张望,蓦地发现车门上印着一个血手印,我伸出手指摸了一下,即使在零下几十度的低温寒冷下也没有凝固,非常新鲜。

    啪!

    我腿上猛然被人一拍,我一震,抡起铁铲防备,再低头看下去,却是一个伸出半身从车下爬出来,右手紧紧抱着我的小腿,苦苦哀求:“快救救我,快救救我……”

    听声音,似乎就是那两个人之一。

    我眉头一皱,弯腰拉住那人的胳膊,用力把他从车下拖出来,哪知一个趔趄,顿时仰天摔倒在雪地上,那人也被我拖出来,趴在我身上。只是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正要一看,魂飞魄散。

    ——他只有半个身子!

    一个人只有半个身子,他只有上半身,下面从腰部就断绝,肠子啊,腰子啊,稀里哗啦拖着,因为天气寒冷而冻绝,凝固血液,所以一时没有死掉,。半个身子的人我也见过,但是那只是死人。会爬会动的活人我还没有见过,当下毛发尽竖,慌忙把半截人推开。那家伙死死抓住我的衣角喊救命,我大怒之极,挥动铲子将他手指劈断。半截人惨叫一声,落在雪地上!

    汽车后面传来了刚才那种野狼一般的叫声,我心头一凛,操持铁铲紧紧注意着那边,雪地上嚓嚓雪花摩擦的声响,慢慢出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如同一段木头在火里烧过之后,又埋在泥土里。但是他会动!这,这不是我烧掉的那具尸体吗?他怎么活了?

    这是僵尸!

    我顿时醒悟,毛骨悚然,我几年来不知道挖过多少坟墓,虽说曾经听过坟墓里有僵尸,但是无论干尸还是湿尸,都一动不动的死人。因此我根本不在意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然而此刻我看到了。这具尸体还是我亲手烧的。也幸亏我把他烧过掩埋,不然我和毓灵老早一命呜呼。

    那僵尸动作迟缓,一步步地挪过来,我却两腿瑟瑟发抖,一动也动不了,直到那僵尸接近半截人——后者拼命叫唤,让僵尸一脚在胸口踩了个大洞,终于归天。

    我咬咬牙,恶向胆边生,抡起铁铲砍向僵尸,咔嚓一下,硬生生地把僵尸一条胳膊切下来。僵尸哞哞大叫,另外一只手捉住铁铲,咔嚓几下,硬钢制造的铁铲化作废铁。

    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转身逃开,那僵尸一步步朝我追来,我心中暗暗着急,这样我迟早会被累死,怎么手边没有趁手的玩意呢?

    我陡然想到,汽车那边有汽油,只要把汽油点着,岂不是一场大爆炸?以僵尸的速度,定然逃不掉!

    当下我转身回到那边的汽车旁,找到油箱,捏开阀门,汽油汩汩落在雪地上,万事俱备,只欠明火。

    那僵尸冲着我和汽车过来,我只需把手头的半截铁管狠狠砸在汽车上,利用火花点着汽油,即可干掉僵尸,这时我的心霎时吊起来……毓敏这娘们竟然不听我话,私自跑过来,开口叫道:“恒淮……”

    那僵尸听到声响,居然转身朝毓敏过去。那女人一见恐怖的黑僵尸,立时软到在地。

    这娘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勃然大怒,但是也只得飞快地奔过去,仗着腿脚比僵尸快,一把捞起毓敏,扛在肩上,转身又退回汽车边。

    那僵尸就如笨重的黑熊一般过来,好机会,我猛然打击汽车金属护栏,砰的火星四溅,汽油顿时腾起大火,那僵尸越来越近,已经在我数尺之遥,几乎伸手可及。我冷不防以脚挑起着火的雪花,踢到僵尸身上,那僵尸动作一缓,叫我乘机扛起毓敏逃掉。

    僵尸正要追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轰隆的惊天动地一响,我只觉得背后一阵大力推过来,两人顿时在雪地上跌了个嘴啃泥。回头再看,僵尸让汽车压在底下,熊熊燃烧。

    我送了一口气,但是看到毓敏又不禁大怒道:“你这个白痴蠢丫头,我不是叫你不要过来,差点坏了我的好事!什么时候你才能像你姐姐那么聪敏一点!”

    原本毓敏只是惊恐不安,此刻却小嘴一扁,哭了出来:“我就知道,你也讨厌我,大家都讨厌我。你喜欢姐姐,妈妈也喜欢姐姐,为什么不喜欢我,呜呜……”

    我心头一软,双重性格的毓敏(灵)里面,毓敏比较软弱,在危机重重的大家庭里面,自然不受欢迎。毓灵又骚又聪敏,相比之下,不知道比毓敏受欢迎几百倍。小姑娘一定心有不甘,带有争宠的味道!

    我叹了口气:“好了,都二十好几了,还苦什么鼻子!”

    “不要,人家才十七吗!”

    我愕然,那么说毓灵也只有十七?带有西洋血统的女人脸相长得成熟,我都几乎以为她二十五以上了,只是身材暂时有些欠缺,估摸几年之后,即可长成大胸女子!

六十三

    我本想趁夜色及早离开这里,毓敏提醒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行走沼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万一不小心陷入大雪覆盖的冰层,就会活活冻死淹死。我只得放弃这个计划,回到小棚子里,不敢脱衣服,相互拥抱取暖将就一夜算了。

    晨曦微明,我低头看看怀中的女子犹如睡美人一般沉静恬美,偶然缩缩身子,露出一个可爱的表情,心中哀叹她的不幸。我摇摇毓敏,叫道:“起来了,天亮了!”

    “不要!”毓敏把脑袋钻入我怀里,“让我再睡一会儿,很舒服呢!”

    我苦笑不得,不知眼前这个女人究竟是毓敏还是毓灵,忽然恶作剧心起,猛然拍拍她的屁股,大叫:“太阳都晒屁股了!起来!”

    “啊!”

    女人马上弹起来,这个动作毫无疑问就是毓敏。

    她不悦地朝我翻翻白眼,顾自下床,在外头简单地用白雪擦擦面颊算是洗漱了。之后我们吃了一点昨天剩下的大列巴,马上驱车前行,约莫走了十几公里,毓敏不时拿着指南针核对地图,来到一片几条小溪河流交汇的地方,她高兴地大声欢呼:“我们到了,五指洲!这是我们祖父觉昌安的墓地!”

    我不禁疑惑起来,眼望前方,所谓的五指洲,是一片小河洲,受到河水经年的冲刷,形成一条条沟渠。整个个河洲恰好伸出五块陆地,沟渠便是指缝,形象之极。但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问道:“话说你个什么先祖,好歹也是三百多年前死的。以河水冲刷来估算,这个河洲老早应该不见了,你会不会观测错误?”

    毓敏狡黠地眨眨眼,笑道:“别忘了几十年前,我的曾祖父又调查过所有的情况!”

    毓敏快步带着我向五指洲的中指奔去,来到一棵白桦树下,毓敏叹道:“沧海桑田,几十年前的小白桦都变作参天大树了。就在这下面,是觉昌安的墓地”

    我掏出鹤嘴锄试了一下,泥土远比我想象的松软,不禁暗暗奇怪。冬天的冻土总是很硬的,这次我连烧土解冻都不必了。挖了半晌,一个两米多深洞穴下,露出一块石板。毓敏大喜说道:“就是这里!快快!”

    我都成了苦力!

    我腹诽一声,索性将石板砸个稀巴烂,下面便是石阶。我用棉绒测试氧气浓度和有害气体之后,示意毓敏可以和我一起下来。

    我们不过走了七八步,就到了墓穴。这里是沼泽地区,虽然冻土经年不化,但是毕竟是有水的区域,墓穴不可能造的太深,防止被水淹没。不知怎么的,我的危机感觉越发浓重,莫非里面埋伏了僵尸?

    想到昨晚那个怪物,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像这种沼泽加冻土的环境,极其容易产生湿尸或者腊尸,说不定就是变成僵尸!

    毓敏则是一阵欢呼,被成功的喜悦压倒,居然不再变得害怕尸体和骨架,正要打开腐朽的棺木之际,只听哗啦呼啦一下,棺木盖猛然从内而外破碎,跳出一个人形!

    这是什么?僵尸?

    我大骇,正要扑上去拯救毓敏,倏然旁边墓穴的墙壁泥土忽然崩塌,冲出几个戴着呼吸面具的人,趁我惊愕之极没有反应,顿时把我按倒在地上。这是人!

    墓穴里一片嘈杂,脚步声、说话声和毓敏的呼喊响彻一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眼角余光瞄到把我制服家伙的面具,乃是典型的毛子货,军用级别,是谁有这种手段和能力?

    不久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恒淮,许久不见。”

    后面的人把我拖起来,我当然也看到了这个熟悉的人——表叔马立城,他面色一如既往的冷淡平静,而旁边的就是毓敏,被两个人紧紧抓住,眼神中充满恐惧。

    我冷笑道:“表叔好手段,果然不像马志诚那么蠢,数次让我从容出逃。”

    马立城说道:“要把你逮住我可是费尽心思,但不说叫国外的弟兄带来许多先进设备,光是把这个墓穴布置一番都费了我很多心思。不过更重要的是我有了情报!”

    从马立城背后走出一个家伙,面熟,那个江上苇。

    毓敏立时惊讶地问道:“你,你不是和阿大他们一起在马志诚那边吗?”

    江上苇讥笑道:“那个马志诚无脑无能,做他的手下吃亏多受惠少。选主子也要一个能干的。再说,我和这个姓朱的有深仇大恨,今日终于能报的大仇!”

    毓敏大怒,骂道:“你这个叛徒,亏你还自称正黄旗,妄为旗人!”

    江上苇得意洋洋地指着马立城说道:“听着,他才是正牌的皇帝继承人,太祖奴儿哈赤的苗裔,而不是像你这种,血统玷污到居然混上洋鬼子的女人!”

    毓敏猛然抬腿,重重地在江上苇裤裆里踢了一脚。后者立时面目扭曲,捧着下身软软倒下,痛苦地滚来滚去。

    我大笑道:“踢地好!”

    马立城懒得理会这种卑劣人物,转而问毓敏:“我得到了觉昌安的遗骨和遗物,但是我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下一步的线索,你告诉我,这个秘密究竟在哪里?”

    “死也不会!”

    毓敏转过脸。

    我素知毓敏看似柔弱,但是也有刚强的一面。若是用强,马立城恐怕不会得到任何消息,我暗暗叫苦,若是毓灵在,定会周旋一番。

    幸好马立城没有打女人的爱好,说道:“我会有办法让你说的。”

    他一挥手,一个黄毛洋鬼子过来,手中拿着一个注射器,马立城介绍说道:“这是苏联刚刚发明的自白剂,一旦注射,即使性格再刚强的人也会乖乖吐露心头最隐秘之事。当然,唯一的坏处是对大脑有严重损害。我给你二十秒选择!”

    毓敏犹豫地看了我一眼,我淡淡笑道:“即便你说了,失去的不过财宝而已,日后还有机会获得,若是变成白痴,大大的不妙!”

    毓敏点点头,低声说道:“好吧!先把我放开,我有几句话和他说说。”

    马立城露出笑容道:“不亏是我好兄弟,居然说服了这个女人。似乎她很重视你,可不要做出对不起白水的事情啊!”

    毓敏揉揉受到粗暴对待的胳膊,走过来,在我耳边低语:“等下我一喊,马上跳到河里。”

    说着,忽然一口咬住我的耳朵,我猝然不防,惨叫一声,只觉得撕心裂肺的疼痛,耳朵一下子少了一块。

    那毓敏口中叼着我一片血琳琳的耳朵,恶狠狠叫道:“你这个恶贼,先是劫掠我,再以重重恶毒下流的手段欺负我,恨不得将你肉食!今日终于可以尝我心愿。”

    马立城等目瞪口呆。

    这种情形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他们原本以为我和毓敏亲密无间,至少也是通力合作。哪知女人一口就咬掉我几乎半个耳朵,血琳琳地吞下去,显示仇恨之极。

    我暴跳如雷,大骂道:“你这个毒妇,原来一切都是你伪装出来的!好狠毒!你这般蛇蝎心肠,迟早遭到报应!”

    马立城不耐烦地阻止我们:“好了,统统给我闭嘴。我没有心情和时间听你们打情骂俏、报仇雪恨。女人,你给我老老实实地交代,秘密究竟是什么?”

    毓敏冷冷说道:“你需的把觉昌安的遗骸抬出来,放到外面五指洲的中指部位。”

    马立城眉头稍微皱了一下,虽然不明白毓敏为何要这般做,但是想想也没有其他坏处,于是吩咐手下照做。其实整个觉昌安墓穴老早叫马立城在另外一头打通,开了一个三人大小的口子,叫上数个精壮汉子一起抬起觉昌安的腐朽棺材,小心翼翼地抬到外面。余下几个人押着我,跟随马立城一起走出。倒是那个江上苇,毓敏那一脚踢地太狠,此刻还在地上滚来滚去,没人理会。纵然活下来,恐怕也做不成男人,当真是前有古人后无来者了!

    毓敏走到觉昌安棺木前,棺盖已经打开,半腐朽的尸骨和殉葬物品发出的奇怪臭味熏地毓敏浓眉卷起来,看了几眼,她捂着鼻子说道:“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马立城点点头,这般重要的关键,确实不能让其他人知晓。

    毓敏凑近马立城,正要对着他耳朵悄悄话,马立城忽然说道:“你稍微离开我一点,我可不想也被咬掉耳朵。我说是吗?恒淮老弟?”

    他略带讥笑地瞟了我一眼,我不禁大怒,耳边似乎疼地越发厉害了。

    毓敏怏怏不快,说道:“好吧。”

    她向后退了几步,这时她做了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动作!

    毓敏大叫一声:“跳河!”说着飞身纵入冰冷的河内,撞破冰面,随水流下滑。

    我一直在等待机会,几乎是她呼喊的同时,带动押着我的两个人前进。虽然我双手被抓住,动弹不得,但是我身子和脚还能运动,加上我力大无穷,猛然间就拖着两个人纵身一跃,摔入河面!

    那零下几十度的冰水一激,我顿时打了个哆嗦,抓住我的两个人受到刺激也放开了我,岸边马立城猝然不及,顿时恼羞成怒,大叫道:“快,快抓住他们!”

    因为冬季河水冻结,只有冰面之下暗潮涌动,所以他们立即冲到冰面上来。

    我伸出左手一拳,击打在旁边被拖下的那个家伙身上。但是水里运动不畅,原本这一拳能够打碎头骨的力道,如今只是把这个家伙打远。而另外一个家伙也过来,伸出双臂从后将我拦腰抱住。

    这个姿势在水中最能制服敌人,可惜我出身的解放军陆军第一军第一师却是一个水陆两栖部队,号称陆上猛虎,水中蛟龙(注,这是事实。我在该部队受过训练)!小小水中作战,哪能难道我,顿时一个筋斗翻入水里。那人猝然不及,连接着被我带到水下,失去平衡感,胡乱挥手,乘机叫我掐住脖子,咔嚓一下解决。

    我扒下他的面具呼吸器,游向另外一个,他让我一拳打懵了,此刻清醒过来,眼见同伴归天,分外眼红,张开双臂扑过来。

    我随手砸下一块碎冰,迎面斗上去,不顾那人乱拳挥过来,强行突破,拿起碎冰直刺其咽喉。碎冰冻住之后几乎和玻璃一般锋利,立时刺穿了那个家伙的颈部,我抽出来,鲜血噗噗水枪一样地喷出来,那人浑身不住抽搐,快归天了。

    我扒下他的面具呼吸器,自己戴上一只,瞄准毓敏的方位,潜入水下,摸到毓敏时候钻出来,对她说道:“快,戴上这个!”

    毓敏也戴上面具呼吸器,睁眼一看,马立城阴沉着脸扑上来,拉住毓敏的胳膊。我立即捡起一块碎冰,重重砸在他脸上,迫使其放开。于是我拉着毓敏,一起陷入冰层底下。

    冰层下暗流涌动,一直往前冲,我们忍受着可怕的酷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面具呼吸器只能坚持五六分钟,以河水的潮流速度而言,此刻我们已经飘过了三四公里。而且冰层底下看不清情况,马立城等根本无法追击!

    那面具呼吸器快坚持不住了,我奋力冲破冰面,拉着毓敏海龟上岸一般地慢慢爬上冰层,双腿一蹬一蹬,移到岸边,才能勉强站起来。

    我其实疲惫之极,加上浑身湿透,冷得不得了,反正几乎不能控制身子,手脚没有知觉,不住地颤动。那毓敏也是一般可怜的模样,脸色惨白,嘴唇乌青,头发很快结了一层霜。他吐出一口白气,拉着我说道:“快,找个地方脱掉衣服,不然水结冰,连皮带衣服才能脱下来!”

    我勉强站起来,两人相互搀扶跌跌撞撞往前走,这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哪有遮风的场所。毓敏说道:“这一定有的地方的,我曾祖父曾经说过,沿河流下去,离觉昌安五六里地的地方,有一个山洞,虽然不大,但是可以遮风挡雨。”

    我虽然快坚持不下,但是不得不硬撑着。我南方人,不太适应这种寒冷气候,反倒不如毓敏耐久,过了不知多久,我意识开始模糊,渐渐觉得身边烤着一堆火,有人正在剥我衣服。这是死前的幻觉吗?

    我张开眼睛,眼前的毓敏脱光了衣服,正在剥我的衣服,我身上光秃秃,就剩下最后一条短裤,我大窘,叫道:“这个就不必了。”

    毓敏蛮横地说道:“不行,要是不脱掉,你那个东西万一冻坏了,今后就只能看不能用了!”

    顿时说到男人的要害,只得乖乖脱掉。

    我恢复一点力气,爬了起来,眼前是一个两人高的山洞,里面铺了不少稻草,有股怪味,似乎有人常常过来避风挡雨,因此柴火也留了一些。外面已经下起了鹅毛大雪,正好可以遮掩我们的踪迹。

    虽然生了一堆火,但是刚刚从冷水里捞出来,感觉还是很冻,真巴不得浸在热汤中。我背后慢慢地靠近一个柔软的身子,我一个哆嗦,回头见是毓敏,叫道:“干什么?”

    “我冷,我们之前不是一直抱着取暖吗?现在怎么不行了……”

    “因为,我们都光着身子……”

    “不是借口!”

    毓敏还是贴过来,脑袋靠在背脊上叹道:“好暖和啊!”

    男人和女人光着身子在一起,只要都是健康的正常人,有谁能把持地住?所谓**,何况我们并非圣人君子。当下我只觉得身子越来越热,热地过火了,好像从丹田升起一团火,转过头再看毓敏,只见她面色潮红,眼波流转,嫩地几乎要渗出水来,那身子单手撑在地上,摆成一个诱人的姿势。由于毓敏的西方血统很重,身材比同龄的女子丰腴,非常肉感,正是我所喜欢的类型。她扑上来,涌到我怀里,那种感觉,当下撞针击中子弹,火柴点燃导火索,一发不可收。

六十四

    许久,好像洗过热水澡一般舒服。毓敏趴在我胸口胡说八道:“据说,纳粹德国曾经做过人体实验,要是人类在冰天雪地的地方受冻,最好的恢复方法就是泡热水澡和做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

    我一个巴掌打在她头上,骂道:“你才几岁,怎么尽是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

    毓敏不满地嘟哝:“哼,在美国,有的女孩十四岁就做了妈妈,我还是第一次呢!我妈是个清教徒,她说把你的第一次要么留给上帝,要么给你最爱的人。”

    我摇摇头说道:“真不能想象你们美国佬在想什么东西。”

    毓敏趴在我身上胡乱摸索,叫道:“你好壮实啊!怎么锻炼的,我曾经看过健美表演,他们虽然有很多肌肉硬块,但是在我看来都是填充物而已,你力气真大。”

    然后她摸着我胸肌下去,一边摸一边还说:“现在我是你的人了,你也是我的人了。这块肌肉是我的,这块也是我的,尤其这个,更是我的!”

    我倏然一懵,她调皮地摸着我的老二摇来摇去玩耍,这乃是最敏感的地方,那受得了刺激,顿时蠢蠢欲动,我怒火攻心,翻身又把毓敏压倒,叫道:“天作孽有可为,人作孽不可活。这是你自找的,不要怨我!”

    又是很久,毓敏终于有气无力地安静躺着,忽然问道:“你耳朵还痛吗?”

    我摸摸耳朵,受到凉水冻结,现在已经结痂,不是那么疼痛,只是少了一块,以后只能养长发遮掩,一想到这里,不禁怒从心起,在毓敏光溜溜的屁股上重重一打,叫道:“你这毒妇,我知道当初是为了迷惑马立城,但是为什么不下手轻点?”

    毓敏柔声安慰:“我害得你出血,你也弄得我出血。再说了,你少了一块耳朵,我却得赔你一个人呢!”

    “赔我一个人?”

    毓敏合上眼睛,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肚子说道:“我有预感,这次我一定会怀孕。我们孩子,将是继承明清皇室血统的伟大人物!”

    我蓦然想到白水和文清,顿时感到内疚不已,背着她和别的女人在胡搞,虽然也有客观原因,主观上还是我把持不定。

    然而我瞅见毓敏那飘忽不定的眼神,似乎在哪里接触过,心神一震,失声问道:“你是毓敏,还是毓灵?”

    女人噗哧一笑,说道:“这时才察觉,不算太笨。你说说看,我是谁呢?”

    我说道:“毓敏外表柔弱,但是性格刚烈,宁折不曲。在为人处世和随机应变,却有所不足。毓灵则狡猾多变,果断坚决。方才而言,毓敏的刚烈我见过了,但是那灵活的手腕和机智的变动,不禁叫我怀疑。何况,毓敏是个害羞的孩子,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胆呢?我觉得,你即使毓敏,又是毓灵!”

    女人低头半响才说道:“或许这才是真的我,以前的我被分成了两个人。你知道,在那种破落大家族生存的压力非常巨大,于是就有了狡猾的毓灵,然而她内心也是需要有倚靠,又有了柔弱的毓敏。只是在遇见你之后,我渐渐的恢复成了一个人。现在的我,应该便是两人的综合,叫我灵敏吧!”

    “灵敏?”

    从此我熟悉的毓敏和毓灵都已经过去,全新取代的将是灵敏。

    我抽回心思,问道:“话缩回来,现在觉昌安的墓穴和陵寝完全被马立城控制,我们还得再冒险回去,把里面的秘密线索抢回来。”

    “不必了。”灵敏懒洋洋地回答,“因为,秘密线索我都已经掌握了!”

    我不禁非常疑惑,说道:“那时我只见到你不过瞟了那具棺材几眼,甚至连凑都没有凑近就被赶出来,难道秘密线索不是存在什么物体上?”

    灵敏咯咯娇笑:“别以为所谓的线索一定是画在某张画上或者其他什么的。其实,这个关键线索说穿了一点也不值钱。要我告诉你吗?如果想,就叫我一声好老婆!”

    灵敏以为我或者举手投降,乖乖地叫出来,或者一言不发,哪知我勃然大怒:“我朱恒淮岂是这般容易受到胁迫?你不说也罢,反正得知了也无用,我只需跟着你即可,而你是绝对不能离开我的。再说,你要做我女人,只能排老二……”我突然想起白坂悠,“不,老三!”

    灵敏估计错我的性格,目瞪口呆,过来半晌悻悻说道:“也罢,就告诉你,叫你知道我灵敏也不是一般的女子。其实,线索的关键就在尸骨的手指上!”

    灵敏伸出纤纤右手,食指和拇指完成一个圈,有伸出中指,说道:“譬如这个手势,表示往北一百里,两个手指就是两百里,依此类推。其他东南西北,亦是有不同姿势代表。当年我家先祖下葬的时候,特意以一种药物凝固尸骨,即使几百年后也不会变化!”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一直埋在我心头的疑虑一扫而光。那我何毓灵从故宫底下塔克世走出来的时候,我一直怀疑毓灵藏了什么东西,就是如何也搜寻不到。原来竟然是这样的小小秘密,难怪她只要看几眼就可以得知线索。

    灵敏浓眉卷起来,说道:“只是我在疑惑,那个江上苇虽然也是知道觉昌安墓穴的大致位置,但是茫茫沼泽,居然让他们这般轻易地找到,不禁叫我非常奇怪!”

    我摇摇头说道:“不要小看,那个马立城远比你所想象的厉害,你知道他的什么情况呢?比如家世?”

    灵敏嗤之以鼻:“不过是一个土匪盗墓贼世家了,陡然暴发,冒充起皇室后裔来。”

    我叹气道:“看来你是真的不太了解,马立城的身份远比你知道的复杂。单是指血统,他可是比你更加接近奴儿哈赤,以辈分论,他是奴儿哈赤的孙子!”

    灵敏失声叫道:“什么!”

    我便把马立城的身世告诉灵敏,当说道那层层叠叠的金字塔尸身的时候,灵敏冷笑道:“原来他也知道,只是不得法而已!”

    我疑问道:“既然这些尸身金字塔并非用来克制五黄大煞的邪气,那么你说说看,究竟有何种神秘的用偿?”

    灵敏狡黠地眨眨眼,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不要,假若你不叫我好老婆,打死我也不告诉你!”

    我心知这个女人刚才受了一口怨气,心里不服,此刻向我报复,听她嗯嗯地撒娇声音,我不耐烦起来,而且对那个尸身的邪门用法又非常好奇,再想我和灵敏既然有了夫妻之实,这个虚名索性也给了她算了,一边默念白水对不起,一边猛然在她屁股拍一下,叫道:“好了,算你狠!乖老婆,老实交代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终于认了!”

    灵敏一骨碌爬起来,因动作幅度较大,那两只小白兔胡乱晃动,不禁引人蠢蠢“欲”动。

    她眼直勾勾的,喜滋滋说道:“好,我就告诉我的好老公!”

    她却转换话题问道:“那你可知,为什么当年我满清八旗大军天下无敌,有‘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称号。那萨尔浒一战,八万八旗大军便击破了明朝十万大军,可是世界上以少胜多的典范之战啊!”

    我哼的一下表示不同意,然后叹气说道:“只怪每个王朝的末期,无论政府军队,都是**之极。不然你们所谓的八旗大军,到了满清末年,别说武器精良的外国佬,就是一帮拿着菜刀的农民造反也是落荒而逃呢!最夸张的记录是四个不过手持砍刀的太平军战士,驱赶了两千多八旗骑兵,斩杀数百,换算比例,比你号称的什么萨尔浒还要伟大。再说了,那奴儿哈赤被谁轰毙?皇太极遇到谁屡战屡败?袁崇焕袁督师!所以只能说,那‘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不过吹牛,是因为当时明朝军队**,杨镐指挥无能,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灵敏也是哼的一下,说道:“你也太贬低明朝大军的战斗力了,毕竟这只军队在几十年前还援助朝鲜,两次击败倭人。再加上明朝军队武器精良,装备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火枪和大炮。指挥杨镐也不是无能之辈,在此之前,我太祖奴儿哈赤一直被这人死死压住,直到得到了一样神奇的秘器!”

    “那是什么?”

    “使得战士拥有不死之身的秘方!”

    “鸦片?”

    我在部队的时候,曾经听说过二战纳粹为了使得士兵勇敢不畏死,让他们服用神经药物,吃下之后浑身亢奋,没有痛觉,不过因为副作用太大,最后还是取消了实验。想在当时的环境,那么只有鸦片了?

    灵敏摇摇头说道:“不,更加神奇。据说,只要战士的身体还在,即使没有了脑袋也能够不知疲倦的战斗,所以这种秘药被称作‘刑天’,你们汉人神话中的无头英雄。不过这种秘药制作极其困难,首先要从人体内提炼出一种叫做的人精的物质,该种物质极其难得,一万个人凑不起一克。所以太祖便杀尽辽东人口,不仅杀汉人,也杀朝鲜人,杀蒙古人,屠杀了不下百万人,才获得了足够一千战士服用的人精。而另外一种东西稍微好得一点,可惜现在已经失传了。”

    我忽然想到,在那个皇陵村里,我险些被扒露秃宰掉,最后他反而我被打入一口池水里,那池水里漂浮的油状液体,莫非正在提炼人精?而且那夜遇到的僵尸,莫非也是这般样子,因为某种意外情况造就的?

    灵敏继续说下去:“传说满洲勇士鳌拜就是一个服用了这种秘药的勇士,最后圣祖(指玄烨)诛杀他的时候,不得不使用烈火将其焚尸。这种秘药毕竟过于灭绝人性,在顺治之后渐渐的废弃,到现在,至少在我们皇族内部已经失传了。不过……”

    灵敏又说道:“既然马立城乃是那个活埋几百年也不死的女人的后裔,恐怕有机会得知这种秘方,于是正在秘密实验。假若真的让他得逞了,恐怕世界都不得安宁!”

    我几乎无法想象一群不死的无敌战士肆虐天下,枪炮都不容易致命,恐怕只能动用原子弹了!

    灵敏沉默半响说道:“但是他为什么还在找最后的宝藏呢?以他的实力,应该不会再对这些钱放在眼里,除非有其他特殊的因素。”

    “比如秘方不完整!”

    我补充。

    灵敏点点头,说道:“我也想也是这个可能,事不宜迟,我们赶快动身,必须赶在这帮恶棍之前,我们可是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放在火堆边烤火的衣服差不多已经干了,我们穿上衣服,外出还是漫天大雪,只得冒着风雪步行了约莫三十多里。不过这样也遮住了我们的踪迹,不至于让敌人尾随而来。

    我们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小镇子,有招待所也有饭馆。两人在口袋里摸了半天,凑齐了三十块钱,幸亏纸钞票不会被水冲走。我现在很可惜那个百宝皮囊和五四手枪掉在了不知哪里。

    我们以夫妻名义登记了一个房间,灵敏高高兴兴领了钥匙,挽着我的胳膊一起过去,边走边说:“老公,今晚你也要好好努力啊,我期待你的表现!”

    我忍不住一拍她的脑袋,骂道:“叫你多嘴,这种丑事也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口,看我不弄死你!”

    这种几千人的小镇,招待所说不上有多好,不过提供伙食、饮水和暖气。我们叫他们把饭菜送到房间里面,坐在炕上吃,那大妈级别的服务员带着满脸暧昧进来,肯定是偷听了刚才灵敏的胡说八道,退出去的时候偷偷告诉我:“晚上轻点,墙壁很薄……”

    饭菜不算精致,但是非常可口,白面大馒头,配着一碗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和锅包肉,吃得津津有味。灵敏这娘们吃饭也不老实,一口一个好老公,然后把好吃的统统夹走。她活泼可爱的性格比起少年老成的白水来,自然讨人喜欢,恍恍惚惚之间,我竟以为灵敏就是我老婆一般,似乎此刻是带着新婚的妻子蜜月度假,两人不住打情骂俏,心头顿时一阵冷汗!

    那晚上不用多说,和灵敏又做了数次,心中虽然感觉对不起白水,但是毕竟木已成舟,有种自暴自弃的念头,越发激情。灵敏最喜欢趴在我胸口,忽然象只小狗一样嗅嗅,皱着浓眉说道:“你好臭,几天没有洗澡了?”

    我翻过身,埋在她怀里一阵乱嗅,说道:“你也不是一样吗?似乎比我更臭!”

    “去!”灵敏把我推开,嘟哝道:“我西方血统很浓,奶奶、妈妈不是撒克逊就是日耳曼的,白种人本来就体味重嘛!”

    “好好!”我像一个宠爱小娇妻的男人一样安慰她,“明天上路之前,先洗个澡吧!”

    次日一早,我们找到镇子里唯一的一家公共浴室,在男女浴室入口,灵敏紧紧拉着我的胳膊,笑眯眯地撒娇:“老公,我们一起洗鸳鸯浴吧!”

    “笨蛋!”我本想训斥这个白痴一番,转念一想,说道,“我可不想让你的身子被别人看光,不论男女,因为你是我的女人!”

    “老公真好!”

    灵敏倏然踮起脚尖,小嘴在我面颊上轻轻一碰,飞快地逃开,钻进女浴室里去了。

    我摸摸面颊上那被灵敏轻吻过的地方,感觉热热的,不太习惯这种西方式的礼节。对于女人,哄果然比打骂灵光,灵敏那聪敏的小脑袋瓜,怎么不仔细想象,那句话里的破绽,她进入女浴室照样是被人看光。唯独后面跟着的一句,顿时把她的智商消磨了。

    我叹了一口气,恐怕这时是灵敏唯一能够像小孩子一样撒娇胡闹的时刻,之后不久,到底会发生什么结果呢,我也无法预料,或许重新进入敌对状态,即使保持友情,我也是无法选择她的。

    我进入了男浴室,里面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一大群光着屁股的男人,晃来晃去。我也不多废话,搭着毛巾浸到热水里。真***舒服!自从来到东北之后,再也没有这么安逸的享受过,我把毛巾盖住脸,后脑勺靠在浴缸上,如同吸食鸦片一般的上天堂。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口熙熙攘攘,又来了很多男人,嘻嘻哈哈,正在争论着什么。怎么听着耳熟?

    我蓦然惊觉,这不是马志诚那伙人吗?里面的金阿大、金老二交手过,声音很熟。我暗暗叫苦,他们怎么来了,单是我一人的话,我自然可以从容出逃,但是对面女浴室还是一个灵敏,如何是好?

    我只得暂时潜伏,反正毛巾遮住了面颊,他们一时之间也认不出来。那些人陆陆续续泡到浴缸里,说说笑笑,我渐渐听出了头绪。原来马志诚一伙毕竟不是蠢蛋,虽说中了我的声东击西之计,但是听到马立城的人马也跑到沼泽地区去了,当即怒气冲冲地赶过去。正好遇见马立城一伙,当即交火。那马立城人马稀少,不敌,落荒而逃。于是马志诚的人马便洋洋得意,来到附近唯一一个小镇休养。因娱乐设施稀少,只得泡澡养身。

    眼见对方的人越来越多,我只能及早出手,于是脸上盖着毛巾慢慢浮到浴缸边缘,站了起来。像我这般脸上盖着毛巾走路非常奇特,但是顾不得了,终于有人好奇地问道:“老兄,你怎么了,干嘛脸上盖着毛巾,不怕走路摔跤吗?”

    “嗯,没事!”

    “哦……”

    我只是透过毛巾之间的缝隙模模糊糊看清来路,猛然眼前一阵凉风,毛巾叫人扯了下来,那人忍不住好奇动手,一见之下,顿时脸色大变,叫道:“朱恒淮,朱恒淮!”

    那日我打地马志诚一伙鬼哭狼嚎,印象深刻,几乎人人都记得我朱恒淮。这一叫不好,浴室里顿时站起五六十个人,光秃秃的身子,肉山肉海,外加几十条棍子,当真有趣,若不是场面不对,我老早想笑出来了。

    我当机立断,随手抄起一只附近的脸盆,乒乓砸在揭开我毛巾家伙的脑袋上。这塑料面盆的质量不好,中间砸穿了一个洞,正好套在那家伙的脖子上,犹如套上了一个奇怪的项圈。我哈哈大笑一声,趁他懵住的时候,一脚踢开,立时冲向浴室出口。

    其他人顿时勃然大怒,纷纷追上来,口中不住乱叫站在之流。笨蛋,要是会站住还会逃跑吗?跑步最忌讳开口说话,气息接不上。

    我冲出男浴室的厚厚棉布门帘,顿时感到一阵哆嗦,外面好冷,然后毫不犹豫地,冲向女浴室!

    一个光着身子的大男人忽然冲进了女浴室,顿时引起了一阵女人的尖叫,那小媳妇年轻姑娘纷纷害怕地捂住身子,唯恐走光,倒是一些大妈大嫂级别的女子,却饶有兴趣地打量我,目光清一色集中在下面。

    那灵敏正在泡澡,听到呼喊钻出来,见到居然是我,惊讶地问道:“老公,你怎么……”

    我急急忙忙拉住她的胳膊说道:“少废话,快跑,他们追来了!”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

    我回头一看,那马志诚的几十号人怒气冲冲地钻进女浴室,立时引发了更大的一阵女人尖叫。那小媳妇和年轻姑娘是害怕的尖叫,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男人,猛然眼前出现一大群光屁股的大男人,哪能不害怕?至于大妈大嫂级别的,更加兴致勃勃地发射目光弹,飞向男人们的下面。倒是有一些年轻的不好意思,红着脸捂住下面,纷纷找东西遮掩。

    眼前的局面因为男女光着身子共聚一室,以中国人的性格,非常不习惯,因为暂时平静下来。以一大帮男人和我一个男的外加身后数个女人,进行目光战争,不知何时会打破这种局面呢?

    历史是由偶然造成的,此话果然不假。那马志诚的人马中,有一个无意中向前踏了一步,正好踩在一个肥皂上,吱溜,滑了过来。

    人人都处在高度紧张的状态,忽见一个人飞过去,顿时以为进攻信号发动,几十条腿冲上来,这小小的浴室一角哪里能够容纳这么多人呢?我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就叫一大帮男人压住,味道真***差,如果是一群香喷喷的美女,才不错呢!

    男女浴室之间,本来就只是简单的用一层三夹板隔起来,男人山一压之下,顿时倒塌,我半个人埋在底下,忽然一双小手拉住我的两条腿,死拖活来地拽出来,我看是灵敏,心中好奇,问道:“我的脸埋在下面,你怎么认得出?”

    答曰:“上面看不到,但是认得下面。”

    我一个巴掌拍在她脑袋上,骂道:“好色!”

    灵敏不满地嘟哝着小嘴,然而背后一片嗨的声音,我回头看去,却是男浴室里其他男人正目瞪口呆地盯着女浴室和男人山。灵敏啊的一下,慌忙躲在我背后,以防走光。

    我恶向胆边生,指着男人山告状:“这帮家伙,想偷袭女浴室非礼。我来保护我老婆!”

    男浴室剩余的男人,多半是女浴室女人的老公、父亲、兄长、儿子、姘头,自己最关切女人的身子居然让这帮无耻的外地人看光,哪能不眼红,号召起来,疯一般地冲向马志诚的人马。唯独见我身边护着女人,便轻轻放过了。

    这五十来号男人打起群架来,当真天昏地暗。大家都是光着身子,手无寸铁,随手便抄起身边的家么上场。但是澡堂里面干干净净,有什么可拿?不外乎肥皂、脸盆和毛巾之流。我可算开了眼界,长了见识,想不到毫无杀伤力的日常用品,到了这帮牛人手里,个个乃是大规模杀伤武器。那肥皂被挤成一块块,到处乱丢,敌人一步小心就滑倒,寸步难行。不过这也有误伤自己人的可能性,所以更多的人是把肥皂抹在手上,满是泡沫,扑上去对准敌人脸上一阵乱摸,那肥皂水渗入眼睛,痛得哭爹喊娘,凶猛的化学武器。脸盆不必废话,方才我已经掩饰过一遍了,唯独那毛巾用法新鲜,蘸水之后一阵乱舞,打在人身上,犹如鞭子一般厉害,因为现在都是光溜溜的,只要打倒必然生痛,于是毛巾成了最可怕的远程武器,半米之内不能近人。

    浴室里男人的斗殴声、惨叫声和女人的惊呼声响彻一片,我偷偷摸摸牵住灵敏的小手,趁乱逃走,居然没有人注意我们这两个引发事端的中心人物!

    因两个人都是光着身子,只得先跑到更衣室把衣服取来。那灵敏盯着我身体一直抿嘴吃吃笑笑,我勃然大怒:“有什么可笑的!你自己还不是光着身子,惹恼了老子,当心打屁股!”

    灵敏笑得越发厉害,说道:“你的身子我又不是第一次看过了,只是看到男人那般光着身子跑来跑去,原本的威风都没了,特别好玩!”

    我一把夹住灵敏,对准灵敏的小屁股狠狠打了几下,教训道:“女人一天不打就要上房掀瓦!看我不好好教训你!”

    灵敏一边吃吃大笑一边求饶:“不要,饶了我吧,下次不笑你就罢了……”

    咚咚一响,又跑来两个光着身子的男人,看到我们这般情景,尴尬不已,我们则立即僵住。

    对面的是金阿大、金老二!

    那浴室群架越大越大,初始马志诚集团人手齐,训练充分,一时占了上风。但是毕竟有当地人一见苗头不对,慌忙外出报信。当地是一个伐木形成的小镇,不是同事就是同乡,当下几百号男人领着真家么过来,马志诚集团转眼落败,眼见不行,如金阿大之流武艺高超的,施展泥鳅神功,硬生生地挤出来,先跑到更衣室换衣服!

    “主……主子”

    金阿大憋红了脸,老二则是脾气暴躁,当即跳起来叫道:“姓朱的,你究竟对我家主人做了什么!”

    我放下灵敏,她知趣地躲到我背后,露出半个脑袋。虽然她是由毓敏毓灵性格混合而成,脸皮终究不如毓灵厚,红着脸,烧得我背脊发热,她小手抓紧我身子,合上眼睛,慢慢说道:“我和他,从今以后就是一个人了,他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他了!”

    灵敏说的够明显了,但是金阿大脸皮紧绷,而老二还是跳来跳去地叫骂:“朱恒淮,一定是对我主人做了不法的事情,胁迫她跟你在一起!主子,你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要相信他,回来,我们保护你!”

    (注:所谓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Syndrome),或称人质综合症,是犯罪学名词,意即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灵敏睁开眼睛,坚决地摇摇头说道:“不,我是心甘情愿的!你们不要逼迫我,我是自己喜欢这个男人!”

    金老二又要大叫,一直不说话的金阿大忽然张口叫道:“闭嘴!”

    金老二蓦然失声。

    金老大冷冷地对我们说道:“主子,你先去穿上衣服,我和朱恒淮说几句话。放心,论打架我不是他对手。”

    灵敏瞟了我一眼,我点点头,先脱下一件大衣披在她身上,于是转身就去女更衣室。金阿大指着我说道:“朱恒淮,我不知道你是施展了什么手段让主人老老实实跟着你,但是若你敢对主人又半分不敬,当心我杀了你!”

    我哼地一下冷笑:“你有这个能力嘛?”

    金阿大立时张口结舌,论打架不如我,谈何资格。

    我说道:“你也少废话,灵敏是自愿跟着我的。”

    “灵敏?”金阿大倏然一惊,“你叫她灵敏,她……”

    外面穿来灵敏尖利地嘶叫:“恒淮救命……”

    我霍然惊觉,金老二趁我分神已经溜走,劫持了灵敏,该死!我竟然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我脸色变了变,那金阿大飞身扑上来阻拦。其实我暴怒之极,见他飞来,迎面一拳,顿时砸地后者鼻梁折断,飞出两三米开外,动弹不得。我不去理会他,追了出去。那雪地上明明白白地显示金老二背着灵敏飞奔而去。

    我迈开大步冲上去,金老二背着一人速度不免减弱几分,加上刚才一场剧斗更是吃力,不过片刻就让我追上,我一击扫堂腿,扬起万千雪花,急速攻向金老二,拦住了他的前进路线,后者只能放下灵敏逃命。

    哪知金老二硬气之极,生生地吃了这一腿,闷哼一声。纵然他不放下灵敏,他身子也是吃不消,开始摇晃,我乘机攻上前,一群砸在他胸口,打斗不过数回合,金老二便已经击昏倒地。我慌忙抱起灵敏,她还是光着身子,裹在那件大衣里面。我拿雪擦擦她的面颊,叫道:“灵敏,灵敏……”

    灵敏微微张开眼睛,见到我只是眼神一亮,顿时又黯然,断断续续说道:“我就知道……你是舍不得我的……我在你心中……很重要。我心满意足了,死而无憾……”

    我大惊失色,是不是刚才打斗的时候,不小心击中了灵敏,我那一拳千钧之力,平常人受着,伤筋动骨,万一伤到了小巧的女人……我不敢想下去。

    灵敏越说声音越低,渐渐地只是嘴唇蠕动,陡然脑袋一歪,合上了双目!

    我心犹如刀锯绞动,痛苦不已,直到此时,我才发觉灵敏在我心中的地位。虽然我们认识不久,感情不及白水绵长深厚,但是毕竟朝夕相处,同甘共苦,心心相印,她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个牢牢不可动摇的位置。眼见灵敏苍白的面色,颤悠悠把手伸过去,轻轻摸索着她的脸颊发髻,肠断处,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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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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