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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全文阅读

作者:琅骑竹马     白马掠三国txt下载     白马掠三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八百八十八 集结大军

    北风凛凛,旌旗猎猎。

    营地之中,人头攒动,在吕布纵马奔驰的时候,这些人依旧在劳动着。

    砍伐树木,将原木粗加工后用麻绳捆好。固定成两排,再掘开地面,将泥土倒入木垒中间夯实。

    这样就能快速建成一道足够坚固,上面可以通行士兵的营垒了。

    环绕营垒的,掘开的土地,会变成壕沟。

    不够长度的木材两段削尖,插在营垒下形成拒马,余下的木材构成射楼。

    营垒内外设有吊桥,沟通壕沟。

    同时,大营的内部,还特意的掘出了两口井水,储备粮仓。以防备敌军长期围困。

    “见过主公!”

    当吕布驾驭着赤兔宝马奔驰一圈,归来的时候,门口站立还有巡逻的上百装备精良,面容刚毅散发着肃杀之气的士卒们纷纷一脸狂热的单膝跪地齐声喝道。

    这些军卒都是从燕赵各地汇聚来的豪杰,个个精于骑射,但又大都桀骜不驯。

    不过,对于吕布,他们皆是心服口服,打心底的敬畏和佩服着这位他们心目中的战神一样的人物。

    “嗯。”吕布勒住战马,轻轻的拍揉赤兔的绒毛,望着眼前一个个尊敬目光注视着自己的麾下士兵,满意的点了点头。

    “很好,传令下去,今晚加餐,三更时分,整顿兵马,准备作战!”吕布轻喝一声,命令传达全军。

    汉室尚武之风盛行。

    说要打仗,有得是人两眼放光。

    更何况,跟着吕布这样武贯三军的主公后面,他们何愁不打胜仗?

    而每一次胜仗,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金钱,就是外快!

    毕竟,在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士兵,其实平日里面,所能够拿到的钱并不是很多。

    这个时代的大汉帝国,没有“军饷”这个概念,除了战后的战利品与战功首级奖励之外,能够拿到的很少。

    随着土地兼并日益严重。

    义务兵役制逐渐走到了尽头。因为没有足够多的自耕农当兵了。

    随之到来的是募兵制,以及募兵制伴随而来的军阀的产生。

    再之后,就是天下大乱。

    当然扯远了,现在给这些士兵付的军饷,也只能控制,毕竟吕布也并不富裕。

    简单来说,现在吕布他麾下将士都是他的私兵,荣辱恩赏皆出于己。

    这种情况在中央皇权日益衰落的东汉末年,会变得越来越常见,越来越普遍。在李儒发明出“主公”这个称呼后迅速扩散蔓延。

    东汉末年的大小军头,指挥着与他们荣辱与共的私兵集团,将东汉朝廷撕扯的支离破碎。

    一方面为了自己的野心,更为了满足他的属下们的野心。这种野心会不断膨胀,支撑他们攻城略地,侵吞兼并。直到败亡,或者建立自己的国家。

    幸运的是,东汉年间的武装集团,还没有演变成唐末藩镇武装那种残暴野蛮。所以一些“柔弱”的诸侯,不用害怕无法满足他们的胃口,就被兵变推翻,一刀砍了再换个新主公。

    当然退一步说,就算真是唐末藩镇那种野蛮的军事集团,吕布他也能轻松的掌握得住。

    接下来的一切,按照吕布的命令进行着。

    待得黎明时分,启明星还在天边微微闪烁,寂静的门军营如同一头沉睡中的洪荒巨兽般横卧在大地上,抓紧时间休憩的众人,使得营帐中到处都是如雷的鼾声,只有空地上那一堆堆还未完全熄灭的篝火冒着缕缕青烟……

    “咚!咚!咚!!……”

    一阵沉闷的军鼓声在中军大帐的位置响起,鼓声由轻到重,由缓到疾,一阵快过一阵,最后敲的犹如疾风暴雨一般。

    随着密集的聚将鼓声,原本沉寂的军营迅速开始喧闹起来,无数还在沉睡的的士卒,仿佛得到指令的机器人,立刻一跃而起,迅速穿戴整齐后跑出军帐,开始整齐的列队。

    与此同时,军中所有的各级将校,都一边穿戴整齐,一边向吕布的中军大帐涌去。

    汉制,为了避免因为混乱而引起炸营,所以军营内任何人都不得骑马,即便是皇帝的车驾前来阅兵,在营中也只能缓步慢行。

    这是自大将军周亚夫细柳营时代就开始的军规,所以这些军官们无论离大帐远近,都只能撒开脚丫子一路狂奔而来。

    大帐就在军营正中的位置,外边有百余名全副武装的亲兵执矛环绕护卫,大帐顶端一面硕大的黑色‘吕’字帅旗迎风飘舞,好不威风。

    帅旗为一军之灵魂,在通讯不发达的古代,将领们就是通过摇摆帅旗来指挥军队的,可以说在军营中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专门的军兵负责盯着军旗。

    这个时候,同样全副武装的吕布,高坐于帐内主位之上。

    在他面前的帅案上摆放着朱红色的令旗、令箭、朱漆木盒中则装着他的“将”印,这就是他号令三军的凭证。

    “咚咚咚!”

    很快,三通鼓罢,所有军校均已到齐,严肃整齐的在大帐两侧按照官阶大小分别站立。

    望着麾下的这群强兵悍将,吕布有些骄傲和自豪。

    这就是他赖以纵横天下的兵马!

    身经百战的吕布清楚知道,战争需要的不是突发奇想,百分之九十九的战斗,决定因素都不是奇迹与偶然。

    更多的时候,战争其实就是在比拼双方军队谁犯的错误更少,而谁做的正确的事情更多。

    在战争年代,无论是想掠夺什么,守护什么。最重要的还是自身实力。

    对于军队的培养,他是非常重视的。

    队列与阵型在冷兵器战争中,重要程度要绝对优于个人武力。

    即使是在这个拥有气罡,个人武力放大的世界也是一样。

    军队,说的再怎么好听也改变不了它的本质。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暴力集团。

    所谓的领军之道,首要在于杀人。要让士兵们知道畏惧。畏惧军法,畏惧主帅。当士兵们畏惧军法与他们的主帅,多过畏惧他们的敌人时,他们就是不败的。

    当然,除了威慑与惩罚外,还需要奖励与荣誉。

    恩威并施,方为正道。

    而现在,吕布要带着他们,再度出征,获取胜利!

    不多时,喊叫声如同山呼海啸,在营寨的上空虚外扩散,震得鸟兽绝迹。

八百八十九 蠢蠢欲动的外族

    这一次,吕布所在意的敌人,对此一无所知,不过,他们同样在窥视着属于吕布的地盘。

    这个时候的大汉,已经不足以再威慑四方了。

    不过这些,也算得上是早已有所预料的无奈选择。

    因为,儒家思想与世家政治的怪物第一次展现威力,将国家的根基蛀空。

    或者说,在汉武帝选择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汉朝的江山,就已经开始日复一日衰落下去。

    首先是思想层次上的腐朽堕落。

    原本拥有极高施政手段的黄老学派被时代淘汰,最终从春秋战国时期的一大学派,蜕变成了迷信宗教。

    除儒家之外的所有一切学说都没存在必要的儒家面前,全部被粉碎了。

    工匠是下贱之人。

    农民是下贱之人。

    武夫是下贱之人。

    记录工业技术的书籍,记录农业技术的书籍,数学与兵法……所有的一切都是垃圾。所有的一切都该淘汰。唯独道德文章千古流传。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世家,官僚,皇权,宦官,外戚...无数势力的纠纷下,汉朝的根基已经烂透了。

    就连昔日四百多年,沉淀着无数人心弦的中央皇权的威望,也崩溃在一场又一场,接踵而至的名为州牧郡守,实为割据军阀发起的内战中。

    这个时候,以往的繁荣昌盛,反倒沦为吸引豺狼虎豹的诱惑!

    汉朝的历史,几乎就是与外族游牧势力交战的历史。

    近四百年漫长的时间里,双方战和不定。在草原,边关,黄沙大漠,在西域,山林,长城……

    大汉无疑是胜利的,大大小小数之不尽的战争,拖垮了曾经无比强大的匈奴游牧帝国,也击溃了相当多的外族势力。

    在汉王朝的持续打击下,衰败的匈奴分裂成南北二部,北匈奴被迫西迁,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南匈奴则向汉称臣,被安置在河套地区;次年,迁庭于美稷县,即“匈奴南庭”。出于保护更是为了监视南匈奴,汉朝设置了‘护匈奴中郎将’的官职,令大将率精兵驻扎在河套一带,就像给一条驯服的狗拴上了铁链。

    而就在匈奴人或死或逃,或者内迁称臣后。偌大的草原再次成了无主之地。汉人对于这里绝大多数,无法耕种的土地不屑一顾。也从没想过在草原上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

    这个过程中,草原上的诸多部落开始互相厮杀,融合,吞并。曾经被匈奴人击败的东胡后裔,鲜卑族人最终占据了绝对优势。

    檀石槐统一鲜卑各部后,过程虽然稍有波折,但最终的结果仍是好的。鲜卑的崛起似乎不可阻挡。

    在某条时间线上,这个民族最终成功入侵了中原王朝。在中国北方建立了一系列政权。

    拓跋氏建立了北魏,宇文氏建立了北周,慕容氏建立北燕……乃至最后统一天下的隋王朝,唐王朝。这些被奉为正朔的统一封建王朝,其血脉来源也与鲜卑分不开关系。

    当然了,也不是说得有些绝对的,毕竟多了一个高郅,历史的走向也早已经潜移默化的随之变化。

    到底是幽并之地,地处边陲。从汉朝立国之后,就经常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骚扰。

    尤其是在东汉的这个时期!

    在匈奴逐渐衰落,一部分内附,另一部分远遁西域的情况下,鲜卑与乌桓崛起,成了北方最大的游牧民族势力。

    这两个民族的单于庭,不像是匈奴那样靠西,而是更靠东,接近幽州。

    这种情况下,幽州几乎天天有警。直到靠着公孙瓒天才一样的骑兵指挥能力,使辽东军崛起,幽州才为之一静。

    不过,鲜卑与乌桓就犹如狼群一般,有着敏锐的嗅觉,他们感觉得到大汉这个昔日的雄朝,如今已经暮年垂垂。

    即便有个公孙瓒,也不可能镇守得住所有边塞,既然幽州难下,那他们就进攻冀州、进攻并州!

    毕竟,吕布虽然可怕,但是有人给他们许诺大量的好处,而他们,一般只用按照正常的来,却也绝不放过他!。

    以战养战,便是他们惯用的方针。

    何为以战养战?

    用掠夺过来敌人的物资,来打击敌人,这就是以战养战!

    反正总有能够让他们洗劫的财富,尤其是大汉内乱的时候,正是合该他们暴富,趴在这头东方巨龙身上猛吸鲜血的大好时机!

    与有着明确上下阶级与秩序的汉军不同。决定鲜卑与乌桓军的上下尊卑的,不完全是身份。

    在这些外族的军内,有非常现实,残酷并有效的选拔机制。

    肉弱强食,优胜劣汰,力强者胜,弱者低贱。

    这些外族士兵,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这就是游牧民族的悲哀。

    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

    同样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赛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那些勇武的游侠,力士,武士。能在这支混乱的军队中迅速出人头地。只要是他们能在战阵上有所表现。

    这种鼓励刺激着鲜卑与乌桓军,军中下层武士,发狂一样的向前,战斗。指望一步登天。同时也增加了鲜卑与乌桓军内部的冲突。

    那些先一步展现勇武,立功受赏的武士们,背后都有更多双眼睛盯着。

    但凡他露出一点胆怯与犹豫,那些妒忌他的人就会迫不及待的跳出来指责他,希望把他拉下去,换上自己。

    这种狂热对战争有利,当然同样有害。

    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

    这个时候,他们的领袖靠威慑。靠威胁,靠暴力,靠杀戮。

    让他们害怕自己的命令多过害怕敌人。

    荣华富贵,功名利禄,金钱,女人,美好的将来

    弯刀闪闪,铁蹄铮铮,现在到了他们收割肥肉的时候了!

八百九十 敌骑汹汹

    其实,鲜卑乌桓等族,对于大汉的窥视从未停止,幽并乃至凉州之地,也一直饱受他们的侵扰。

    只不过之前,幽州有公孙瓒,西凉有董卓,并州有吕布,让他们的侵袭一直不算成功。

    但是随着丁原带走并州大军,吕布离开并州,董卓带走关西大军,南入洛阳、长安,公孙瓒与袁绍的大战搏杀,原本桎梏他们的兵马,基本上都被牵制住了。

    如此一来,等于说原本能够威慑住他们的强者,都已经无法阻拦他们的侵略步伐。

    所以,在袁绍的书信送达后,他们的小心思,被再一次的勾动了起来。

    幽州快被袁绍收纳入囊中,暂时他们打不了,那么...他们并不介意把目光转向并州,反正袁绍也说,如今并州兵力不足。

    当然了,本着谨慎的态度,乌桓和鲜卑他们也是三岁小孩,全听袁绍的一面之词。

    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尽管鲜卑、乌桓军与并州边疆附近驻扎的守军之间,没有爆发大规模的战役。

    但是小规模的,低烈度的冲突却是持续不断。

    即是试探,也是提前踩点。

    轻装骑兵或几人,十几人,几十人。在道路,平原,山峦与田地间追逐,驰骋。

    弓矢往来,刀枪拼杀。

    一方面是为了削减对方有生力量,一方面是为了侦查情报。另一方面更是为了宣泄杀意与过剩的精力。

    现在,部落的首领,觉得时机到了!

    一声令下,各部大王、酋长纷纷跨上战马向驻地飞奔,汉军有严酷的军规,他们也有自己的传统,首领点兵,有敢迟疑不到者,轻则一顿鞭子,重则乱马踩踏而死,所以谁也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很快,帐篷内,人头攒动。

    一张典型的游牧民族特有的宽阔脸型上,布满了刀霜的痕迹,宽厚的身体上穿着由三层野牛皮缝制的皮甲,粗壮的臂膀和布满老茧的虎口,无不证明着这位首领,随时可以跨上战马,举起马刀带领部族的勇士们上阵厮杀。

    “大王,汉人里面也是有霍去病那样的强者的,我们是不是要谨慎的设计一番?”

    当首领大声说出要侵袭并州的决定,一名满脸皱纹就像草原上枯死的白树皮一样的老者站了出来,这位老人是在场众人中资格最老的部落统领。

    因为草原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加上战争、疾病、天灾等原因,游牧人一般活不过5o岁,而这位老者今年已经54岁了,经历过无数的风雪,也见识过无数的刀兵。

    草原人一生中有无数的劫难,生下来就是一大劫,因为没有医师,许多婴儿生下来就直接夭折了,而后从小到大要经受无数的疾病折磨,再加上各种天灾,七八个婴儿里有一个能健康的长大成人,那么他的父母就谢天谢地了。

    他的话语一出,帐篷内刚刚还热血的众将顿时沉默。

    霍去病--一个所有匈奴、鲜卑、乌桓等诸多外族,都不敢提起却又无法忘记的名字。

    当初漠北一战,冠军侯霍去病带领自己的精锐骑兵军团,大胆穿插北出两千余里,直接打到了瀚海,斩七万余,在匈奴人祭天的圣地狼居胥山下筑起了由人头垒成的‘京观’,威震的草原上所有部落向长安方向俯跪拜。

    草原上的孩子,哪个不是在“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的歌谣中长大的……

    “哼,你的想法太过呆板,霍去病早死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听说汉人如今连他们的王,都没有管理他们的权利了,现在的那些汉人,一个个都在窝里斗,脆弱得狠,公孙瓒不也被打得龟缩?

    哼哼!现在正是我们发财的大好时机!”

    这位首领对于大汉的敬畏心可没有半点,更何况,他可是尝过甜头的。

    劫掠大汉的财富,这样做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从那时起他的部落里就再也没缺乏过东西,帐篷、车辆、陶瓷、兵器,箭簇……,几乎都能够自给自足了。

    当别的部落的牧民还在用木叉与狼群搏斗时,他的麾下却全装备上了锋利的马刀,箭簇也告别了骨质时代,全换上了锋利的铁箭头,战斗力一连上升了好几个层次。

    汉人无法镇守住他们的财富,他们又何不取之?

    对于那些像绵羊一样怯弱的汉人,他从来都是看不起的。

    对于抢劫,游牧出身的他们,丝毫没有什么愧疚感,甚至于他们以抢的多为荣,都是为了生存!

    在草原上是永远也不缺乏野心家的。

    就像一块石头投进了平静的水里,迅激起无数的波纹,所有的部落酋长全都站了起来,用火热的目光迎向上位座的首领。

    “吾等愿意出兵!”

    草原百姓计算人口的方式不是按人头,而是按帐,一户百姓就是一帐,人员多少不等,少则三四口,多则七八口,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每逢有战事,由他们的族落地王庭召集大军时,每帐必须至少出一名骑兵参战,而且装备、武器自备。

    匈奴人出兵从来就不携带粮草辎重,战马就是他们的双脚,随军的牛羊群就是他们的干粮。

    “好!吩咐下去,战马先行,牛羊随后,待打下并州,三成收获奖励各部!”

    “吼!吼!吼……军帐中传出群狼嘶吼一样的声音,尤其是那些年轻的酋长们,更是大声呼啸,拍着胸脯请求担任此次的先锋……

    “唉!”

    望着群起激动的众人,之前的老者深深的叹了口气,无数惨痛的教训让他清楚的明白:也许汉王朝现在缺少汉武帝那样雄才大略的英主,但汉人里却从不缺乏霍去病一样的战神……

    如果掉以轻心,是真的容易吃大亏的!

    首领骑在一只身型矫健的黑色战马之上,扬了扬手中巨型狼牙棒,激起了身后部落士兵们的一阵嚎叫声。

    “冲锋!”

    浑身上下的气势越是高昂,他的身上皮肤便溢出一丝淡淡的血色,灼燃了周围的空气,在皮肤外形成一层血焰。

    来势很猛,骑兵掀起的烟尘是铺天盖地。

    山林间,大队的匈奴骑兵正在隐秘行军,滚滚的铁骑就像洪流一样,势不可挡……

八百九十一 心坚

    并州边境,随着鲜卑、乌桓的战略意图愈发明显,双方骑兵原本试探意义更重的前哨战,变得愈发频繁,也越来越血腥。

    一时间边境人心惶惶,有钱的富户商贾纷纷举家外逃,没钱跑不了的就躲在家里烧香求神,祈求上天的护佑,还有一些别有用心之徒趁机上街四处打砸抢烧,社会治安顿时混乱起来。

    人们都还记得,前年有匈奴大军从雁门破关而入,一连扫荡了并州北部数郡之地,劫掠人口数万,财物损失更是不计其数,血泪未干啊。

    如今匈奴人没有来,鲜卑乌桓这群草原狼又来了,怎么办?是战?是逃?

    人心惶惶中,北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匈奴骑兵的身影,一开始还是零零散散的几十骑,随后人数越来越多,声势也越来越大,马蹄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

    一时之间,边境狼烟四起。

    当高郅带领大军折返回到并州的时候,并州的边境地方,已经是处于一片混乱之中。

    四处都是溃逃的百姓,大包小包的背裹南下。

    原本应该种满庄稼的农地,现在满是杂草,四下里看起来荒凉的要命。

    “吁!”高郅勒马而定,下令全军放缓前进的速度。

    身后的精骑令行禁止,驮马上带着干粮袋,战马脖子上挂着装豆子的褡裢,长刀,马槊,角弓齐备。

    最前面的白马义从,因为是综合骑兵,配备轻量化的半套马铠,与轻量化的缀铁皮甲。同时具有冲击骑兵与弓骑兵的功能。

    他们的白色坐骑,是千金难买的大宛良马,最优秀的西极马与得自草原的野马,经过人工育种得到的最优秀战马。普遍身高超过八尺,个别高度超过九尺,重量超过八百斤。兼具速度与耐力。

    马铠的甲片全部以百炼钢铸成,以最坚韧的牛皮穿好。下摆缀着白色流苏,马尾的寄生(马铠配件名)也同样漆成白色。骑兵们配备的铠甲,款式也与马铠相同。兜鍪的翎羽,围巾与披风,箭袋……同样适用白色。

    之所以如此,除了白马将军对“白色”有着病态追求外,还有一点是这样整齐划一的配色,可以带给敌人更大的恐惧与震慑力。便如同吴越争霸时,“如火如荼”的故事一样。

    在这之前,白马义从的主要对手与敌人,便是草原上的匈奴,鲜卑,乌桓,丁零……

    现在,高郅也打算“借用”他们的经验。

    在对付外族上,白马精骑的马槊,可以轻易洞穿敌人的身体。无论上面是否披挂甲胄。

    皮革,粗糙的铁与过时的铜。在破甲能力极佳的马槊一视同仁。无论将自己保护的多好,都无法幸免!

    “局势已经如此了吗?”高郅目光闪烁,望着争相逃离的百姓,轻叹一声。

    残酷无情的世道!

    那些失去田地,贫苦交加,被逼的卖儿卖女,与人为奴的百姓。

    他们一年到头像牛马一样干活。却吃不上一口饱饭。

    耕田的农夫吃着糟糠,养蚕织锦的妇人穿着破烂,养不起的孩子被抛弃,被溺死。一遇到荒年就会死人。

    稍有天灾**就会大片大片的死人。

    那些守着良田,豪舍的士族公卿是可怜他们的。

    他们愿意写一两首悯农诗,再流一两滴不值钱的眼泪。然后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兵凶战危。

    兵灾之后,说不得要有时疫,瘟疫之后,就是灾荒。

    大规模抛荒后,因为水利设施无人看管,说不得又会出现水灾。

    这个时代的河道,与未来完全不同,有些是自然河流。有一些人工水渠,则使用夯土。不单单渗水问题严重,还会因为泥沙,形成淤积。

    在无人清理的情况下,原本运转良好的水利设施,会逐渐被堵塞,最终废弃。

    又因为没人翻土,所以虫卵不会被冻死,就可能发生蝗灾。

    这样灾祸一环套着一环,恶性循环,最终会耗干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元气。直到地面上的人死的差不多了,才开始另一次循环。

    虽然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但是望着眼前的残景,高郅心中还是一阵颤动。

    他的这种想法,说好听点,是不忍人之心。

    就好像孟子说的那样,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即使连禽兽都会怜悯,就更不用说人了。

    不过,战场之上,不容有怯懦之心。

    想要阻止眼前的惨剧,只能以杀止杀!

    思考到这里,高郅再次确认了这一点。

    自己必须毫不留情的杀死每一个必须死的人,大批可能该死,也可能不该死的人。更多的则是让高郅觉得心痛的,根本不该死的人。

    他必须将柔软的内心,用冰冷的钢铁包裹起来。加上刀锋与撞角。

    汉室气数已尽,天下的贪官污吏,世家大族如狼似虎,率兽食人。

    汉室的威严荡然无存。天子的神圣与权威好像抹布一样掉在地上,被人随意践踏即使在帝国的中枢,首都,长安乃至整个天下,也是一样。

    这个时候,他必须坚毅起来,既然外族要入侵,那就打好了!

    守护的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捍卫!

    当然,高郅也不会盲目去战斗。

    历来所有的穿越一族,经常以为凭借超过这个时代的历史知识,就相当于开了作弊器一样,可以所向无敌了,往往轻视古人,把那些古代的酱油党和那些失败者全都看成了智商为负数的笑话。

    其实真敢这么做的人,早晚自己也会变成别人的笑话。

    我们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两千年前的历史,因为早已知晓了答案,所以每个人都是诸葛神算一样的人物,可如果抛开这一切,把我们和古人放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试问?如果我们这些社会上的普通人生在东汉那个年代里,能否像黄巾起义的首领张角那样掀起几十万众的滔天风暴?还是能像袁绍那样成为割据四州之地的一方豪强?

    恐怕不但这两个失败者所做的事情我们都做不到,就连一般普通的将领那样的小角色,我们都混不上吧?

    高郅的心中,有着敬畏之心,重视每一个敌人!

八百九十二 这就是乱世

    带着些许感慨,高郅一行人等,纵马踏在饱经沧桑的土地上,继续向并州方向前行。

    这一路行来,无论是高郅本人也好,刚刚加入的司马朗也罢,还是那些身经百战的精锐骑士,一个个的脸色都有些黯然。

    这一路下来,沿途所遇到看见的景象,实在是太惨了!

    可以说是天怒人怨都绝对不为过,一路上的百姓到处都是哀嚎遍野,在散乱放纵的的军纪下,令乌桓、鲜卑军如野兽般的对待这群百姓。

    烧杀抢掠的哀嚎声回荡在脑海中,其中更有无数衣衫不整的女子被西凉军实施暴行,最后那瘦弱冰冷的尸体躺在了坚硬的大地上,仿佛让见者,依稀都能回想起那一双双充满死灰无助仿佛是解脱般的双眸。

    密密麻麻无数的尸体躺在大地上,殷红的鲜血化作溪水般不断流淌,他们身上的衣物布满了灰尘,狰狞不甘死灰色的瞳孔仿佛亲眼目睹了一场惨无人道的厮杀。

    一路上遍地都是尸骸野骨,凄惨的一幕更是触目惊心,一时间惊怒回荡在高郅他的脑海中。

    高郅的脸色一变,手掌一挥,瞬间身后的大军迅速停下。

    此时夕阳下的众人,迎着红色的落日余晖,铠甲上传来的一股暖意可心中却是冰冷一片。

    呼呼~大风刮着旌旗嘶嘶作响。

    战马开始嘶鸣,马蹄不断在大地上响动。

    喉头一阵涌动,高郅的脸色更是浮现出一股复杂之色。

    当然了,他手中的长枪,却是攥着死死的,一脸的寒霜,一双眼眸更是死死盯着眼前的惨景。

    气势不断攀升,高郅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暴虐的气息,双眸赤红更是骇人不已,手中的长枪更是攥紧,一副准备攻击的模样更是令人心惊。

    恐怖凝重的气氛不断弥漫在空气中。

    “果然...畜生就是改不了本性,只能杀!”

    淡淡的话音传入所有人的耳中,可更多的人却是感觉到了着淡漠的语气中包含的冲天的怒火和一股令人惊恐的肃杀之气。

    不过这个时候,众人也是心有戚戚,他们虽然在战场上杀伐果断,可是同样也是大汉的士兵啊!

    一路上他们看到了遍布的骸骨,因饥饿、病弱、兵祸发生惨烈的一幕幕,同样是怒气盈然。

    面对着外族的杀戮侵略,没有一个有血性的汉子不会为之而动容的!

    高郅握紧缰绳,瞳孔闪烁着精光,猛然沉声大喝道:“众将士听令!”

    “末将在!”随着高郅的一声大喝,无数彪悍的将领纷纷一抱拳,齐齐大声回应道。

    “扫清...障碍物,沿途遇到鲜卑、乌桓的游骑,格杀勿论!”

    “格杀勿论!”

    “吼!”

    咆哮连绵,民族骨髓里的热血沸腾,对于外族的憎恨,无限的增加。

    一时之间,兵甲凑凑,两相合围,脚步声整齐而又响彻。

    一声令下,数千骠骑,应声而动,纵马扬鞭,血杀之气泛起,直冲云霄,仿若这四方之域,皆成铁骑战场。

    自古便有天下精骑尽出幽凉的说法,概因幽凉之地,民风彪悍,不仅出产良马,更是盛产骑士。

    想要成为一名好的骑兵,不但需要修习难度极高的法门,更需要寻得上好的战骑。

    而悲剧的是,好的战骑并不是随处可求,而最为稳定的战马来源,放眼整个大汉,也最多不过在幽凉并三州。

    自古以来,想要组织一支精锐骑军,大多需要强力的朝廷与丰厚的财力。而能够自发形成有一定规模骑军的,也有只有幽凉并三州。

    边疆之地民风彪悍,环境特殊。

    也正是如此,这些军队的战力才会傲视而立。

    血杀之气勾连成阵,血光澄澈净炼,不含一丝杂色。虽杀意凛凛,却有天地之威,正意肃然。

    “希望尽快解决这个该死的乱世吧!”

    司马朗缓缓转头,冷若冰霜的脸颊上同样闪烁着一股凝重之色。

    身后的士卒轰然踏着沉重的步伐开始前进,远处一片黑影还在等着他们。

    “不看不知道,这就是乱世啊!”

    司马朗望着大道尸骸,双眸看着凄惨的百姓,一时间心中充满了无尽的复杂之色,发出一声怅然叹息,但是随即,便又蓦然传出一声轻喃。

    “先生,将军下令先进食,而后急行军。”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呼唤,将司马朗从思绪中唤醒。

    “好的,我就来。”整了整自己衣衫,暗暗吸了口气叫自己沉住气。

    此时一脸的淡然,浑身上下更是散发着一股平淡无奇的气势。

    呼噜~呼噜~

    随着饭食造好全军将士与迁移过来的百姓争相恐后的进食声不断响起,一脸的轻松,而高郅却是愣愣的端着手中的碗食,一脸的茫然。

    一眼望去无边无际失去家园的百姓争相恐后的进食,他们脸上充斥着一股劫后余生的喜气笑容。

    家园被毁,家人纷乱,可此时他们对于现状是那样的满足,看到这一切后高郅他只感觉道了心底升起一股寒气。

    “将军可是在为这些百姓的命运而叹息?”

    司马朗一脸的长叹道,他那双平平无奇的眼眸此时却充斥着一股诡异的冷芒。

    “哎,我只是一时有些感慨,让伯达你见笑了。”

    高郅叹了一口气,看着手中热乎乎的食物,摇了摇头,直接狼吞虎咽起来,可那一双眼眸中却充斥着一股难以言明的复杂之色。

    “将军已经做的够多了,我们现在也只能尽保境之职,忠于人事。”司马朗安慰两句。

    对于高郅,他还是非常有好感的。

    一个人哪怕明知道他有经天纬地之才但在其默默无闻之时,又有谁人知,不说别人恐怕就连他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的未来有多么耀眼。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爬。

    明知道对方有其他心思,可司马朗心中依然充斥着一丝感动。

    人就是这种动物,在你默默无闻时候重用欣赏你的,绝对会令你升起一股感恩之心,反之若是你名闻天下了,有人用你却不过是看上了你的名气与才华,这是一种不同的感受。

八百九十三 疯狂的野兽

    就在高郅他们整顿大军,准备清理乌桓鲜卑的同时,那些外族的攻伐依旧进行着。

    “轰隆隆!”

    大地在颤抖,一支杀气腾腾的大军猛然出现在众人视线中,这是一群身披黑色铠甲,满脸嗜血狰狞的大军。

    飘扬的旌旗,黑压压的犹如遮天蔽日。

    在他们劫掠的身后,是破碎的县城。

    曾经繁华的街道,仿佛经历了洗劫般,到处都是杂物甚至还有那衣衫不整早已冰冷的少女尸体,无数蛮横的乌桓、鲜卑族的士卒凶戾的行走在街头上。

    那无数冰冷的尸体上插满了箭矢,仿佛在诠释着,昨晚的一夜不知有多少人遭受了疯狂的士卒祸害。

    充满悲戚哭喊的百姓此时却犹如牲口般被一群群士卒赶着行走在街头上,仿佛他们是货物牲畜般,一路上到处都是无家可归的百姓被士卒们押解着赶路,他们并不知到自己要去那,对于手握兵刃的士卒却只能发出一声声悲鸣。

    清晨阴冷的县城上空依稀可见那一朵朵早已淡下来的青烟,一夜之间县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数的房屋已经被焚毁,空气中更是弥漫着一股令人心悸的恐惧感。

    所有的乌桓、鲜卑士兵,已经杀疯狂了。

    即便偶尔有个别几个心有波澜的将领,回应他们的则是一双充满暴虐布满血丝狰狞的双眸,死死盯着他们,嘴角更是扯出一丝残忍的冷笑。

    猛然眼眸中闪过一道杀气,粗壮长满老茧的手掌已经悄悄的握在了刀柄上。

    一瞬间,那些将领被这双眼眸吓的一呆,赶紧双手一抱拳,默默的选择同流合污,毕竟,他们和汉人,本就不是同脉,非我族类,其心可诛!

    轰隆隆的步伐踏在大地上,到处都是凄惨的哭喊嘶喊声,两侧无尽的人影疯狂的逃窜出县城。

    金银珠宝洒落满地,疯狂的士卒看到后,更是激动喘着粗气,眼眸中开始浮现出疯狂的血丝。

    整个城池不断传来一声声凄惨的哀嚎声,恐惧弥漫在县城各地。

    这个时候,即便是乌桓鲜卑的首领,也已经制止不住混乱的大军了,一旦开了头就是覆水难收,乌桓、鲜卑混合军,本身就是一群桀骜不驯之徒组成。

    一夜能将一个县城祸害成这样,犹如人间炼狱般,简直就是印证了一句话。

    匪过如梳,兵过如篦!

    县城的百姓们,也算是彻彻底底认识到了这句话的含义,令他们胆寒,也令他们在面对刀锋的时候,不敢有丝毫反抗。

    首领一脸的狰狞望着麾下赶回来的诸将,浑身上下更是透着一股疯狂之色,铜铃大的双眸布满了血丝。

    既然已经无法阻止,那就让这场混乱更疯狂吧,此时的首领一脸的凶戾暴喝道。

    一时间麾下的诸将纷纷喘着粗气,双眸更是一阵赤红,他们心中的**已经完全被勾引出来,此时随着首领的一声令下纷纷激动的大喝道。

    随着首领的一个个命令下达,县城中的士卒犹如发动机般涌动起来,狂风扫落叶般席卷了整个县城。

    这些强盗们的脸上,没有丝毫波动,眸中更是冰冷的没有一丝色彩。

    曾经沸腾滚烫的心开始冷了下来,对于眼前亲手犯下的惨剧,他心中充满了复杂、同情、不忍可最后全部化为了疯狂的动力。

    轰隆隆~

    成千上万的,浑身散发着肃杀之气的大军赫然出列,跟随着那道猩红色的身影飞驰在大地上,荡起了一片灰尘。

    黑压压一片闪烁着肃杀之气的军队严阵以待,远处那座他们曾经的营寨早已冒起了滚滚黑烟。

    明媚的阳光刺着眼眸,寒风中却飘荡着一股肃杀沉闷之色,令人心中充满了无助。

    直到他们收到不远处有汉人骑兵出没的消息,方才收敛杀戮,重新聚集在一处。

    乌桓、鲜卑族的诸将同样也是眼眸中泛起了各自内心的小心思,而首领更是一脸的犹豫,正在计较得失。

    若是以往的他肯定会第一时间这么做,可如今身份不同了,心态也不同。

    乱世当中只有粮草、士卒才是立身的根本。

    权利已经渐渐腐化了他那曾经的雄心壮志,他此时只想保留着如今的地位,同时还不想手中权利得到损失。

    要想培养出一名合格的骑兵,需要一位草原上的母亲含辛茹苦的花费二十年时间,可一根小小的箭簇就可以让这些全部化为乌有,所以如非必要,他是绝不会让手下的骑兵硬碰硬的去攻打汉人的城池,那样做的话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汉人有多少,他们又有多少,心里清楚的很,人家就是用十个换自己一个,也能轻轻松松的把他们的人拼光。

    比起杀戮,他更注重的是个人的权威!

    当然了,现在的他们,已经骑虎难下了,遇到汉人的势力,必须主动出击,以一场大胜来确保众人的利益。

    不过,首领是不会轻易消耗自己麾下的主力,即使出兵,也是要拉着众人一起!

    “事到如今,你们,可有退缩的?没有的话,就先屠城,然后大军北调,灭了那股汉军,继续侵袭!”

    瞳孔内泛着残暴之色的首领,一脸的凶戾模样瞪着麾下诸将。

    双眸中更是充斥着一股暴戾的杀气。

    众将心中一凝,相视一眼后,嘴角扯出一丝苦笑的同时,双眸中却充满了兴奋。

    若是以往有这命令他们绝对是一脸的兴奋,可首领的语气,却令他们充满了恐惧,硬着发麻的头皮,直接沉声喝道:“末将不敢,但遵将命!”

    熟悉的首领已经变了,变的令人心中开始升出一种恐惧之色,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崇拜尊敬,可却多了一分恐惧的尊敬。

    不过,他们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杀伐果断没有丝毫犹豫才是成大事之者。

    当然了,这些暴躁的家伙,杀伐果断,对于统领来说,犹如头顶悬着的一柄刀,用的好那便是一个大大的助力,用不好那便是一把要放血的刀。

    随着首领那一脸恶相的怒吼着,麾下诸将更是纷纷抱拳争相喝道要出兵讨伐。

    看着麾下斗志高昂的诸将,首领故作愤怒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缓色。

    “首领放心,某愿点兵为首领荡平汉人!”乌桓出身的猛将伽雄阔身着熟铜护甲,双手抱拳一脸的刚毅之色怒喝道。

    而一旁的勇将丘达木看到伽雄阔率先出来后,更是不甘示弱的站出来,喝道:“首领,末将愿为先锋!”

    看着麾下诸将一副同仇敌忾的气势后,首领的嘴角微微一翘,脸色一阵潮红,高呼道:“哈哈哈,某麾下猛将如云,何愁汉狗那一群酒囊饭袋之徒。”

八百九十四 小将鼓舞

    “杀!”鲜卑、乌桓族的战旗随风飘摇,数以万计的黑压压大军往城墙这边推进。

    那滔天的杀气,似乎要凝成实质,异常的可怕,这就是势,而且是数千上万人形成的势。

    战斗,比的不仅仅是个人实力,还有的便是军队的士气,也就是势。

    若是敌军斗志昂扬,而自家军队却是萎靡不振,那么斗志昂扬一方,必然大胜。

    有战斗的地方总是伴生着死亡,这一座无名小城中的并州将士,都不知道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

    可他们却很清楚,稍后的一场大战之后,会有许多人从此躺在这片苍凉的空地上,再也没机会看一眼湛蓝的天空。

    因为外面外族的首领,正率领鲜卑和乌桓的大军向前推进,目标,便是攻略城池。

    他们不是第一个被攻伐的目标,也绝不是这些外族眼中的最后一个目标。

    战斗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现在,对方又来了。

    对方的首领,骑马来到距小城只有三四百步的地方,他抬起手臂。

    乌桓、鲜卑的将士们随即止步。

    伴着一阵轰鸣的战马跺脚,现场顿时弥漫起一阵浓厚的烟尘。

    烟尘消散,鲜卑乌桓骑兵的身影在城头守军的视野中,渐渐清晰。

    这些胡骑们,一个个严阵以待,整个战场刀枪并举,战马长嘶。

    “再一次,进攻!”

    首领让人吹起了苍凉的号角声,号角之声、喊杀声中、叫骂声、马鸣声混杂在一起,充满了悲壮。鲜血彻底激发了鲜卑、乌桓人的凶性,四面八方对着那座汉人小城冲了过去。

    “放箭!”守城的年轻小将一声咆哮。

    乌桓、鲜卑骑兵已经冲入汉军弓箭手的射程,得到命令的弓手们,迅速的射出手中的箭矢。

    还没等靠近,鲜卑骑兵就被一阵箭雨打了个措手不及,冲在最前面的骑兵,接二连三的被射落马下。

    在箭雨的打几下阵型散乱,冲击力为之一滞,整个冲击队列散乱不堪。

    这些鲜卑、乌桓骑兵,大多身穿皮甲,这是对他们来说,最容易获得的甲胄材料。

    不过就算如此,他们依然有大片皮肤露了出来,现在根本无法为他们遮挡箭雨。

    不过无所谓了,小城的箭雨也濒临“断绝”了。

    首领微微眯了眯眼。

    自从他们长驱直入奔袭整个并州。

    在他看来,汉军很是奇怪,一部分人马一冲就散,毫无斗志可言。另一部分则异常顽强凶狠,在军官的指挥下不但不退,居然还主动的发动了几次反冲锋。

    之前他们甚至一度被对方凶残打的有些懵了神,一时间手忙脚乱,每一次呼吸边有人死亡。

    真的很奇怪,不过,现在,一切都要结束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首领他不想损耗太多兵丁的原因,这个小城早就被夷为平地。

    小城内物资本就匮乏,将士们衣衫单薄,骑着马伫立在寒风中,一个个冻的嘴唇发紫。

    此刻正按照他们城头的那名小将军的命令,严密的布防,步兵野战对付骑兵只有防守,攻出去必然死路一条。

    此刻如果要是小城的人,企图去用微弱兵力迎敌,那是百分百的去自寻死路,还不如保存力量为上。

    而后汉军步卒在小将的指挥下背靠城墙迅速结阵,只待一声令下。

    虽然之前谁都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场战斗居然来的如此之快,他们都清楚,只有保持阵型才能在战斗中生存下去。

    其实孤立无援自此,城头众人的心里都是十分紧张,很多人甚至手心都沁出了汗水,滑腻腻的,连兵器也握不稳当。

    “你们是一群,在战场上连武器都拿不稳,杀鸡都会害怕的懦夫吗?”见众人紧张,小将忽然喝道。

    “不是!”这话语太直白了,下面的士卒都纷纷怒吼起来,听得出来,有点生气了。

    “问题是我不相信!”小将直接吼了回去,“你们现在能做的,便是向我证明你们所说的这一切,告诉我,你们是连上战场都不敢的废物吗?”

    “不是!”士卒们吼得更加厉害,似乎大家都憋着一口气。

    “既然不是,那就用行动证明自己!”小将语气放缓。

    “稳住防线,与敌军长久对峙。”顿了顿,继续道:“大家放心,这里毕竟是我们汉人的地盘,对方看似攻势虽然汹涌,可他们这些胡人毕竟在这里没有根基。我们不用拖延的太久,只要再拖上月余,他们粮草尽了,不走也得走!”

    小将还是在尽力的安抚着士兵。

    “那要是守不住怎么办?”有士兵缩在人群里面,小声嘀咕道。

    “守不住也要守,我们身后是大汉百姓,我们一旦守不住,百姓们就生灵涂炭了!”面对突如其来的插话,小将的面色陡然一变。

    “...”

    “...”

    这个道理众人都清楚,只是一时默然罢了。

    “擂鼓!举旗!”良久,小将凝神想了想,再一次高喝一声,打破尴尬的氛围。

    很快,咚咚的战鼓强有力地震动着每一个人的心魄,仿佛牛皮大鼓是在每个人的胸膛中敲响一般。

    与此同时,几个士兵随即把战旗支了起来。

    寒风撩起战旗,呼啦啦的作响。

    “吾等身为城守,自当死守此城,面对那些外族,吾等自当奋力一战,不求建功,但求问心无愧!”小将挺起胸膛,高喝道。

    本就是大好儿郎,真的受到刺激,又岂会畏惧生死?

    这个时候,振奋人心的守兵,一个个热血沸腾,斗志昂扬,此刻恐怕是让他们上刀山,下火海也是能够,何况是奋力一战?

    不动声色的点了点脑袋,小将扬起长枪,枪锋微微闪耀,那寒冷的气息,仿佛轻易便能够夺人性命,杀人于死。

    小将抖擞精神,大吼道:“我等身家性命在此一战,众军务必拼!”

    城头众人齐呼:“诺!”

    那锋利的长枪皮甲,好像是对着苍天显威,展示他们的无所畏惧。

    哪怕敌人如何强大,他们依旧无所畏惧,不过一战而已。

八百九十五 吕布发兵

    随着小将实际行动和声容并茂的鼓舞,小城上本已经开始浮动的人心,得到了有效的稳定。

    外面的乌桓、鲜卑大军也暂停攻势,开始积蓄力量,准备着雷霆一击。

    他们可没有那么多的耐心,假如再拖一点时间,他们的首领就会放弃之前的想法,组织兵马进行强攻,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虽然清楚对方的想法,小城上的众人也只能“苟且”偷安,对于被攻击的对象,自然是能多拖一会,算是一会儿。

    环顾了一圈,小将轻叹一口气,别看他鼓舞士气的时候说得头头是道,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眼睁睁的看着昔日熟识的战友、士兵,因为战场的搏杀,如同草芥一般丧失生命,倒在冰冷冷的土地上黯然长眠,他的心,又何尝不是在感到异常的心痛?

    同时他还深知,这一仗,只怕更多的好男儿,会英勇捐躯。

    望着眼前依旧坚守的士兵,小将悠然叹气。

    “准备换岗,原地休整,磨砺好你们的武器,检查好你们的装甲!不管是怎么样的战争,只要上了战场,必然是要死人的!”小将开始叮嘱众人。

    战前磨刀,据说也是门技巧,不能太锋利,否则容易折断卷刃;不能太钝,浪费力气。很多新兵刚进入军营,都要学会这门手艺,毕竟真要上战场,可没有人帮他们磨刀。

    不仅是环首刀,长枪也是如此,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不都那么说的么?!

    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与此同时,相距于小城十数里的某座高城。

    城头上高挂吕字大旗,一时间吕布全据并州的消息传开后,这里的百姓人们并未觉的有任何不妥,毕竟吕布是妥妥的本地并州人,更是在并州边疆效力了十数年。

    街道上士卒加紧巡逻,随着城内投降的士兵也被吕布接受消化,城外的军营,更是人影密集。

    也正是如初,吕布有一种借此机会展现个人武力,同时折服那些新加入军队的士兵!

    他要借一个机会,整顿麾下兵马!

    ...

    城外校场,吕布将麾下军队集结,而后,便开始了属于他的表演。

    “刷!”校场中央,吕布魁梧的身形傲立,手臂抬举。

    一杆异常粗壮精美的画戟出现在众人眼前,黑色的戟杆上密布鱼鳞般的花纹,戟刃更是异常粗壮精美,一边乃是熟悉的月牙刃,另一侧却是一个诡异的锥子刺,两侧更是布满了锋利的锯齿。

    戟锋上的半月刀依旧傲立著,这,是方天化戟!

    粗壮的戟杆刃处,一条栩栩如生的金红色炎龙正在不断盘旋游荡,一双充满威严之色的金红色眼眸更是一阵凝视之下,瞬间众人感觉到了一股实质的威严扑来。

    眼前陈列着的一杆方天画戟此时却散发着一股充满威严之气的寒芒,而那条金红色炎龙此时却化作了死物般,盘绕在戟杆上方,金红色炎龙更是一副吞天吐地的气势,仿佛从口中吐出了戟刃。

    一时间流光溢彩的方天画戟更添一分威武之气,一边的吕布更是直接探手紧紧攥住后,猛然仰天一挥,空气中更是带起一阵劲风。

    单臂一拧,大戟横翻。

    清澈无比的声震让整个虚空,都顿时扬起了一圈圈波涛。

    足足一百六十斤重的方天画戟在吕布掌中仿佛轻若无物般,更重要的是刚才的异象更是令众人心中充满了震惊。

    吕布挥舞着方天画戟,施展戟法,犹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

    使戟,最重要的就是那一口气。

    气不散,则力不散。

    戟不同於枪,枪走轻灵、戟走沉稳。

    若能把戟舞的成枪,那便是神技。

    因为既能沉稳又能轻灵,这意味著攻可快如迅雷,守可稳如山岳,不是神技是什麽?

    古往今来的使戟武将中,吕布就是拥有这项神技的其中一人。

    双臂交错,两掌一旋。

    整把方天画戟顿时快速旋转,空气中彷佛发出一种撕裂的叫声。

    所有人眼睛都瞪大。

    时间,彷佛定格。

    那是一种霸气,睥睨一切的霸气。

    那是一种骄傲,纵横天下的骄傲。

    嘭~

    沉重的戟头猛然划碎坚硬的青石板,戟刃依旧寒芒闪烁,除了荡起一层灰尘外没有丝毫损伤。

    就在这时,为云朵遮挡的朝阳才从云海中探出脑袋,金色的光辉铺满大地,翠绿的草叶边缘也被镶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翻身上马,高大的赤兔驮着魁梧的吕布,一人一马像极了沐浴在亮光下的雕像。

    军中将士崇拜强者,这条不成文的规矩从古至今未曾变过。

    这一刻,在众人的心中,吕布宛如天神下凡!

    “诸将何在?”充满磁性阳刚的声音缓缓响起,只见吕布收起手中挥舞的方天画戟,挺直背脊,一脸刚毅的面孔,此时却是散发着独有的霸气与豪迈。

    “末将在!”

    麾下诸多悍将,一个个皆是一脸的彪悍模样直接一抱拳大喝回应道。

    “整顿兵马,随我出征!”

    “现在,是时候让那些家伙知道知道,我吕布又回来了,并州的疆土,不容这些土鸡瓦狗的外族侵犯!”

    这位曾经在虎牢关前无人可挡的绝世猛将,此刻再一次的将他那充满霸气桀骜的面孔,毫不遮掩的展现在数以万计的大军面前。

    一股肃杀之气猛然闪过,在吕布身侧的副将更是双眸闪烁着精光,身体一躬,一脸坚定的喝道:“诺。”

    不多时,号角连天悠悠长鸣,战马如同猛士如虎。

    黑压压一片如狼似虎的士卒们纷纷一脸狰狞透着一股血腥之气不断弥漫,大军开始轰隆作响,摆军布阵起来。

    青草在微风中摇曳舞姿婀娜,将士们却丝毫不懂怜惜踩断了它们的腰肢。

    步履沉重,兵戈轰然齐鸣,大地也在脚步声中瑟瑟颤抖。

    这些大军,虽然一个个看上去风尘仆仆的模样,可那充满朝阳般的神色却是显示出一股锐利的锋芒。

    旌旗飘飘,所向披靡。军阵于前,铁甲精骑。

    正若气吞山河滔天势,虎将骁骑谁可敌!

八百九十六 血拼城头

    小城的兵丁,迅速的调动集结起来。

    甚至小城里面的百姓,都开始接受指挥起来。

    城头上,小将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如同是黑夜中的明灯一般。

    虽然已经指挥军队,成功的击退了数次进攻,但是他的脸上依旧没有得意之色。

    骄傲这种玩意,那是有资本的人才能玩的起,纵然小将自信自己将来有这样的资本,那也不过只是将来罢了。

    环顾四周,恐惧,已经无声无息的,缓缓地在城头的心中蔓延了起来,士兵手中紧握的长矛,也渐渐的变松动了起来。

    之前天下承平日久,武备早就费驰,刀枪数目不足且大多腐朽,给小城配备的数目就少得可怜,只能够装备两百左右乡勇,实在是杯水车薪。

    甚至于就这两百军备,还是看在并州地处边境,时有外族打秋风入侵的份上,才批备的。

    现在的小城,可谓是物资匮乏,兵力微薄了。

    但是,士气却又必须鼓舞起来,要不没有对阵就先矮人半截,那还打什么?

    上去就直接认输投降了不是?

    正所谓士气可鼓不可卸,尤其当着身后站着的那帮伸头探脑探究结果的乡勇,小将更要将事情说的简单些。

    大义凛然,比不过现实的压迫。

    有时候,直接明了的告诉他们危机,比压迫他们更容易。

    当然了,就算征召了一批民力,也不可能立刻让他们成为战斗力,主要的战斗,还是只能倚靠之前的数百老兵,战斗趋势,依旧不容乐观,甚至可以说是岌岌可危。

    现在的小将,只希望,对方下一波的攻击,来的慢一点。

    不过,理想总是残酷的,现实总是美好的,这想的与现实终究还是有着巨大的差距。

    对方似乎也不耐烦了,一阵号角后,鲜卑乌桓的大军再度冲锋。

    实际上,现实中的战争,同大家想象中不同,如果没能占据高地,那么就连敌军的人数,都用难以用肉眼进行精确地把握。

    毕竟,人数过千过万后,从不远处看,都差不多是如同一片一望无际的海洋一般深不可测。

    不过,好在,冲锋起来后,那些鲜卑、乌桓的骑士虽然军卒勇健,数目庞大,但冲锋时队形混乱。

    骑兵中马跑得慢的,落在了队伍后面,马跑得快的,冲在了前方。

    “诸位将士,建功立业就在今日,随我杀!”小将扬起手中长枪,振臂高呼。

    “杀!”

    一声杀起,阵阵杀声也随之而起,无数的人眼中都冒着红色的光,那是对于生命的漠视,对于名利的渴望。

    这些当兵的,哪一个不知道,若是想要出人头地,不让自己的后代再如同自己一般,那么就要用自己的性命去拼,去争!争那最后一丝的可能性。

    哪怕他们知道就算自己在下一刻,就会丧命在敌人的手中,哪怕他们知道这一丝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甚至是万分之一,但他们也要去争!

    这个世道,若是他们不去争取的话,那么就没有任何的机会再去争取。

    生命诚可贵!

    那是因为没有遇到在意的东西,所以这生命才显得无比的可贵,若是遇到了自己所在意的人,或者是事情的话,那么命在这些面前,就是显得有些微不足道。

    就连小将本身一开始也是杀上头了,一味的注意着眼前的敌人,出枪拔枪,速度快的吓人,而他每次出枪拔枪都会有一个敌人躺在地上,与世长辞!

    小将如同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一般,出枪拔枪,这两个动作反复着做着。

    若不是他那双越来越明亮的眼神的话,还真的让人以为他是一个人死人,而不是一个活人。

    不一会儿,死在他手下的人没有五十人也有三十人,进行着疯狂的杀戮。

    “拉开距离,弓箭手,放箭!长矛手近战!”好一会儿,待城头的敌人被清理干净后,小将才咬了咬牙,面目表情,手重重的往下一挥。

    顿时一阵接着一阵的箭雨落了下去,紧接着站在盾牌手后面的长矛瞬间穿了过去。

    慢慢的在箭雨的掩护下,一个接着一个如同死神的镰刀一般,收割着生命。

    一个鲜卑兵士接着一个倒了下去,鲜血如同水流一般,缓缓地流淌了出来,慢慢的那些进攻的外族兵士脚下站着的不再是土地,而是变成了一滩接着一滩的水,而这水自然就是鲜血。

    甚至于城墙边缘的一小块地段,每走一步,脚底下都会发出奇异的声音出来,每一步,都是带着猩红的血水出来。

    人声鼎沸,不过这声,却是杀声,还有来不及吼出,最终却化作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声!

    正所谓生死间有大恐怖,这人在生死危机的时候,可以爆发身上所有的潜力。

    一时之间,小城上的并州军队,爆发出来强大的战力。

    两军交战,不过短短的数十分钟,就已经死去了近千人,无数的尸体落在地面上,但这些尸体,有在短短的时间内,瞬间变成了一堆烂泥。

    黄土葬魂,但这土却不是故乡的土,而是一异乡无情的土,倒下的那一刻,没有家人的悲鸣声,有的只有不绝于耳的杀声。

    所有的人眼睛都已经杀红,所有的人耳中都已经听不到任何的声音,若硬要说有的话,那就只有剩下一道接着一道的杀声。

    拼的忘情的,拼的忘我。

    “众将士,听吾号令!阵起!”

    此刻杀心正重的小将,眼眸闪过一抹理智,随即大吼一声,手中的长枪一举,顿时城头本来有些杂乱无章的将士,瞬间组织了起来。

    战场上的战局瞬息万变,没有人可以预知下一刻的战局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变化。

    在小将的积极调配之下,乌桓鲜卑的冲锋,又一次被击退了。

    当然了,这些也不过仅仅只能是将小城被覆灭的结果,往后拖延上一段时间罢了。

    毕竟,实力悬殊摆在那儿,如果一味只的想出奇制胜,带来的或许不是胜利而是惨败。

    小将目光微微闪烁,眺望远处。

    吕奉先...

    在并州留下过无数传说,如今又重返并占据并州的你,现在面对外族的侵扰,是否还会来得及做出选择?

    希望...

    不要让我失望啊!

八百九十七 汉

    大旗随风飘扬,随着旗手的跑动,旗帜在风中被刮的呼呼作响。

    一种无形的气氛,瞬间掩盖四方。

    司马朗开始调度起手上高郅划分给他的军队。

    在这个世上,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等于金钱,一个有文化的,可以得到的待遇,不是常人可以想象到的。

    不得不说,在乱世之中,世家的作用,确实是不容忽视的。

    毕竟,如今天下,说到底,还是要属世家的势力最大。

    无论在那一番诸侯的身后,都有着世家的影子,可以说这个天下是诸侯争霸的天下,也是世家争霸的天下。

    世家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出身世家的司马朗,最为清楚不过,可以说这天下的诸侯,成也世家败也世家。

    虽然起初有了世家的帮助,势力可以得到极大的发展,但是到了中期后期,世家的弊端就会出现,这样的弊端会成为一个大势力的致命点。

    当然,现在谈那些事也还尚远。

    司马朗一边冷静指挥,一边将自己带来的家奴和护卫,同样纳入到调动之中。

    这个年代,豪门望族,豢养的家奴无数,这些奴仆不在官府人口登记之列,全部是各家族的私有财产,要杀要打全凭家主心意,甚至,家族之间互相赠送死士奴仆再正常不过。

    望着眼前被司马朗指挥得井然有序的军队,被高郅一并划分到司马朗麾下的并州副将,松了一口气。

    眉宇间隐隐约约有一抹杀气闪过,这倒不是他对谁起了杀意,而是他常年行军打仗,自然而然的有了这样的气息。

    什么是真正的将领?

    将领可不是靠着自己一张嘴吹出来的就能够说自己是一名优秀的将领,所有的名将,都是靠着一场接着一场的战争,不断用着敌人的头颅,用敌人的鲜血浇筑出来的名声。

    一将功成万骨枯,这可不是一个笑话,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同他这样的人,一般而言都是如此,不过有些人隐藏的极为深,就如同隐而不发的刺客一般,有些人则是怎么也藏不住,就如古时秦舞阳一般。

    对于司马朗这个新加入就要求指挥军队的文士,他其实并不怎么感冒。

    文人不喜武人,武人亦是不喜文人,这自古以来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虽然这个时代很特殊,但依旧没有特殊到文人与武人可以极为融洽的一起做事。

    也许是因为乱世之象才显露出来没有多久,这汉室历代以来所积累下来的习惯,也让他们不由自主的去这样那样的做。

    这样的情况,在每一个朝代都有,只不过可以说是明显与不明显的差距而已。

    文武不和,最为明显的朝代就已经要数宋朝了,宋朝可以说是文人的天下。

    在官僚制度上,宋朝对文官优待,大大发展了科举制度,形成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意识形态,但也导致了官僚机构的兀杂,给财政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与此同时,某种程度上,宋朝也同样是过分降低了武将的地位,导致中国尚武风尚的严重缺失,在对外军事活动上也非常不利。

    靖康耻也是由此爆发的弊端。

    可以说,但凡说到大宋王朝,就马上会想起其弱不禁风的军队,以及其**的朝廷官员,也正因如此,它才在与金朝军队作战的过程中是屡战屡败,直至被金国攻破了京城,可悲可叹。

    南宋时更是地位屈居金国之下,以岁共和称臣作为政治交往。

    扯远了,回归正题。

    原本对于司马朗的能力有些怀疑,所以副将一直眯着眼睛冷冷的看着司马朗调派。

    不过,当看到个人各司其职,物尽其用,安排的井井有条,倒是让他一脸怀疑的神情稍微好转一些。

    对于司马朗的能力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之后,副将其中的门门道道也想了个一清二楚,随之上前抱拳,洒然一笑道:“之前算是末将僭越了,还请先生恕罪!”

    对于副将来说,这错了就要认,他没有觉得自己就这样认错,很丢面子,毕竟错了就是错了,若是连这个认错的勇气都没有的话,那还如何做一个将领。

    “哪里,哪里,在下不过初临指挥,在一些方面还需要将军的经验。”

    对于这些称赞,司马朗并没有觉得什么,甚至无法让他心境出现一丝的涟漪。

    因为身为一名文士,他如今所做的一切,就是一个武将应尽的职责。

    所以称赞什么都没有什么,做到分内之事,本就是应该,这根本就没有什么好骄傲的。

    “既然如此,我们是否可以出兵了?”

    副将抱拳,一双冷漠的眼眸中不经历流露间流露出对于生死的漠然,这样一个对于自己生命的漠视,同时的更是对于他人生命的漠视。

    一个军人,一个将军,见的最多的就是生死离别,所以他们有情,但同时也是最为无情,因为不想失去,所以有情了,因为失去太多了,所以变的无情。

    说实话,在这个世界上,不要谈什么人人平等,真要是人人平等了,那还有什么上下之分?那还有人真的追随战斗吗?

    对于他们这些人而言,在哪里当兵不是当兵,在那个战场死,不是死,为什么人效命,他们还真的没有多大的概念。

    在这个时代,真有汉武遗风,一言不合,当街杀人比比皆是。

    军队,还是得讲究令行禁止的服从!

    “全军,出发,杀胡狗!”在司马朗笑着点头之后,副将咆哮一声。

    这一声犹如雷霆一般,响彻四野。

    四周不断的回荡着他的声音。

    一声怒吼,顿时带起无数的响应声,一骑当先,无数沙尘飞起,马蹄声顿时响彻天地!

    “杀胡狗!”

    “吼!!!”

    远远望去,有遮天蔽日的尘土高扬而起,轰隆隆的脚步声竟然让地皮开始瑟瑟发抖。

    大汉立世四百余载,这个时代的好多人,就算不愿意承认,但终究在内心的深处,隐隐约约中还是心向大汉。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句话可谓是为大汉帝国疆土上生活的子民,凝聚了一颗有着发自内心的向心力。

    家国、忠君!

    这个时代所有的人无非围绕的就是这四个字。

    这种大义上的忠,也同样是这个时代大部分的人都拥有的东西,甚至可以说,有不少的人会以此为傲。

八百九十八 鼓舞

    战火燃烧,铁蹄分踏,旌旗飘扬,硝烟弥漫。

    随着鲜卑、乌桓大军的调动,无数的马蹄声隆隆震天,不停在地上趟起的烟尘,更是遮天蔽日,的确是让人感觉到惊心动魄。

    至少对于小城上戍守的并州兵卒们而言,尤为突出。

    虽然在小将的及时调派和号召下,小城内的百姓也是清楚了城破的危机,主动有劳动力上城头帮忙,青年力也是积极接受调动。

    可是毕竟不是正规军,他们身上的服装,根本就没有任何甲胄,手中拿着也不是刀枪,大部分都是削尖了的木棍,还有一些木制农具。

    限于见识,这些临时组成的“士兵”,还停留在“兵是兵,民是民”的思维里,军队就该做军队该做的事,平民就该做平民该做的事。

    但有见识的小将却是知道,这只是个标签,标签会随着行为而变化,而不是反过来,更不该被标签局限住。

    “大家不必担心会沦为炮灰,我在这里承诺!”

    “既然让手下兄弟跟你一起拼命,那么...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身先士卒。你们大可放心,跟在我身边的,就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面对最强的敌人。”小将握紧手中长枪,一脸郑重的对身后的民兵许诺。

    “这一点,所有人都可以见证,如果看见我退缩了,那么逃兵不究!”小将一边保证着,一边甚至主动将床榻搬挪到城墙下。

    听了他这句话,看着他的举措,众人不禁肃然起敬,小将的意思很明显,一旦在战斗中,他将是冲在最前面的。身为统帅一城上千步兵,却能勇猛冲锋在前,怎能不将士用命?

    从眼前的局面,就能清楚看出,如今的他,对这支军队有着绝对的掌控力。

    “当、当、当、当、当、当……”一连串刺耳的金属碰撞声从小城城头上蔓延,顿时,嘈杂的声音在四面响起,似乎一下就热闹了起来。

    很快,战斗再度打响。

    震耳欲聋的喊杀声、惨叫声、碰撞声、金铁交鸣声,开始不断在城头方向响起。

    小城的城头宽度约十米开外,堆放着已经为数不多的防御物资,城头上喊杀声一片,最前端血光不断迸射,喊杀声骤然变大了许多。

    大量的鲜卑士兵正在凭借他们锋利的双刃不断向城上攀登着。城头士兵则凭借滚石、火油、擂木各种防御器械紧张的防守着。

    “杀!”小将身先士卒,抖擞长枪,一马当先,就如老虎进了羊群,迅速在敌阵上凿开一个缺口,而紧跟在后的枪兵,紧跟着扩大了这个缺口,用长长的扎枪,将两面还没来得及逃跑的敌人直接刺死,接着,第三队刀盾手紧紧跟进,用大刀将缺口再次扩大。

    而后面的那一群乡勇,见到自己的军队如此生猛,原先的恐惧也已经飞出九天,带来的是一种莫名的亢奋,于是,挥舞木棍紧随大军之后,对那些被践踏,被杀伤的鲜卑、乌桓士兵,上去就是一顿乱棍。

    在这些人杀了人之后,恐惧就再也不存在,杀人的**也就更强烈,于是,战斗力直线飙升成了牛市。

    热血在沸腾,杀意在渲染!

    此时此刻,战场的激烈,在每个士卒眼中都不算什么,仿佛都是在送死般,他们把自己的生命视如草芥般,被割了一茬又一茬。

    于是,整个不过区区一千人的队伍,就好像一个巨大的杀人机器,不断的碾压杀戮着城头处的敌人。

    这个时候的他们,一个个的士气可谓是高昂到了极点,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疯狂地地向前乱砍乱冲。

    生逢乱世,也是身不由己,你不杀他,他便杀你,这是乱世的法则。

    在这种参战人数达到以万为单位记的大型战役里,死去的无名小卒,实在太多了,数都数不清。

    在乱世之中,基本上底层的人,每天都是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时,和平社会的法律和道德对他们的约束已经很小了,能进行自我约束不滥杀无辜,在军队中已经是难得的品质了,其中的重点,是“难得”二字。

    人们常说坚守道德底线,用的词是坚守,这就说明道德底线本身也不是什么容易守住的据点,一不留神,它就很容易被人击溃,外人,或者自己。

    当然了,如果能够在杀戮之中保持一点底线,往往都是军中的精锐。

    此刻随大流,挥舞着刀锋,不断厮杀的都伯习铮,便是其中之一,甚至于他已经习惯于杀戮之中的沉浮。

    原本家庭环境不算差的他,读过私塾,所以甚至于还懂得一丢丢的识字算数,这在没有普及教育的环境下,对于一名武夫而言,倒也确实算得上是一项才能了。

    在乱世之中,凭借一身的武勇走南闯北,最终命丧他乡,那只能是默默无闻。

    而此刻,跟着这个小将作为乡勇为国征战,对于习铮来说,那就是一个机会,再次走向出人头地的机会,因此他是无论如何也要抓住这个机会不放的。

    毕竟,这个世界的阶级,是非常残酷而又现实的。

    阶级,乃有上下之分,阶级,才有了底层向上爬的动力,有动力就有了一切。

    阶级的代沟存在,当然上级对下级的一点点的平易近人,就让下级感觉到无比的荣幸,这就是阶级的好处。

    在这个大汉天下已经平安了几百年,在整个天下理里,原先老的大家望族已经掌握了整个地方和朝堂上的势力,根本就不容其他家族沾染。

    别说是他,就连出身于并州的一个小氏族的小将本人,都不过是远离朝纲的一个小人物。

    比起那些传承了数百上千年,历史悠久的世家,这些小氏族都是后来发展起来的,从根基上说就不如他们,更别说小将这种边荒地带旁枝末节的,与平常的庶民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高层的官场对他们来说,那是遥不可及的地方。

    可以说,如果真的能够不以门阀出身为衡量一个人能力的标准,这才是真正在这个世界最难得的。

八百九十九 相据

    烽火连天,暮色苍茫。

    垂挂当空的太阳,终究还是不得不向西坠去,余晖的光晕,将大地尽头渲染的一片殷红;于磅礴中,又无形增添了一抹苍凉!

    仿佛是在映衬此时的氛围,不知何时,呜呜咽咽的风声,徘徊在草地丘坡上,添上几分幽冷。

    带着些许腥臭味的冷风猛然刮啸,地上的青草瞬间被风吹动,仿佛波浪一般叠叠翻滚。

    在夜色的笼罩下,旌旗随着晚风起起伏伏,如同拥有生命的妖怪,它宁静的注视着充斥着厮杀与怒吼的战场,一如往昔,或许早已习惯。

    一面千疮百孔的军队旗帜斜斜地矗立在顶端。

    在呼啸而过的冷风中猎猎作响,旗帜正中,那硕大的大汉二字已不见了一半,被撕开的大洞宛如一张黑洞洞的大嘴,正肆意地嘲笑着什么。

    沿着小城城墙边缘向下,敌我双方的尸体交集在一起,死状千奇百怪,一直延伸到远处。

    整个战场上弥漫着一股血腥的味道,地面流出了一道道的红色粘稠水流。整个战场呈现出一副血雨腥风,血肉横飞的地狱情景。

    于四周的地面上,所有的一切,无一不是在昭示着,这里不久前还是一处厮杀的战场。

    染血的天空,残肢断臂的战场,战马嘶鸣,哀鸿遍地,就连拂过天空的清风都带着浓郁的血腥味,仿佛人间地狱。

    战场无情,刀刃无眼!

    无论之前是何等尊贵的身份,何等显赫的身世,到了杀戮的战场上,都是一个脑袋两个肩膀,血肉之躯,一样时刻面临着死亡的寒迫。

    满战场横七竖八的尸体,倾倒的旌旗,散乱的刀枪。

    看得出来,战斗已经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而且相当的惨烈。

    随着鲜卑乌桓大军开始不顾伤亡的冲击,小城方面的抵抗越来越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不过,他们的抵抗并没有因此停顿,顽强的坚持了下来。

    也正是如此,让他们成功的等来了援军。

    ...

    这一场席卷并州的战斗,不仅震动了并州,也让高郅感到震撼。

    他清楚的知道,原本历史上应该没有这一次的鲜卑乌桓联军。

    所以让高郅不禁为之感慨的是,自己的到来似乎已经开始渐渐地改变这原本的历史了。

    虽然对于岁月洪流而言,也许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小事情正可以突显大事情。

    所有的事情,都是由小及大,慢慢的改变。

    如此想着,高郅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他清楚,随着自己插手造成的改变,所有的事情就会发生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原本所知道的东西,就不一定有用了。

    甚至于,这些东西到了后面面目全非截然不同的“历史”,不仅帮不了自己的忙,反而不仅仅是帮了不自己的忙,更会拖累自己。

    与其如此,那还不如趁早脱离这些原有的束缚。

    凡事有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人要是光盯着后者,容易过于乐观,但如果只盯着前者,则容易意志消沉,失去信心。

    从零开始就从零开始,他之前的习武不也是从零开始打拼的吗?现在虽然突破更艰难了一点,但未来的进步空间也更大。

    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同样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

    不过,往往,人这一生之所以精彩,不正是因为多了那些崎岖坎坷的道路,如果太过的顺风顺水,那就没有什么意思了不是?

    更何况,如今的他,可不是只身一人。

    手中掌握的是千军万马,是堂堂正正的纵横沙场的将军。

    身后的精骑,皆是跟随着他四处奔波,生死相依的精锐。

    当然了,在这一方面,高郅他也是注重对于军队的思想控制。

    毕竟,看看如今公孙瓒麾下,当年纵横塞北,令蛮夷闻风散胆的白马义从,已经开始落寞了,当年喊着义之所在、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的白马义从都已经开始腐朽,落寞的让人感到惋惜,腐朽的让人心痛。

    前事之失,正是他所需要警示的。

    正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而现在高郅他,已经开始学会站在高处眺望远方了。

    做大事的人,他的眼光一定要往远看,事情要往深处想,否则又怎么能走的长远呢?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军队上的指挥,高郅现在也越来越有所心得。

    有时会脑海中突然会灵光乍现,这种感觉非常微妙,十分微弱,却又真实有效,加上对军队的磨合,高郅已经能摸道一丝门道。

    也正是如此,当高郅他大军赶赴小城方向的时候,才更会为小城方面的抵抗效果感到吃惊和意外。

    看得出来,小城上的小将,身先士卒,一副凛然不惧的模样,在城头奋勇杀敌骁勇异常。

    不过,这才是这时候最恰当的处置办法,在这敌人大军压境、人心惶惶的时候,遽然遇到敌人,还能如此不乱,可见此人还是个人才。

    而再看看那小将指挥调度的军队,更让高郅暗暗吃惊。

    但只见,在那小将的指挥下,一队队装备最好的百人老卒站在了阵型的第一线,从那些老卒肃穆的神色,稳定的握着刀枪武器的手上看,最少这是些经过战阵的勇士,这些勇士沉稳的气氛也带动和稳定了后面的士卒。

    而后面是约一百的枪兵,看得出来,从他们的表情上一看就是初经战阵的新丁,也惊慌,也恐惧,但却按照训练与军令,正在麻木的排出队形,紧紧跟在了老兵身后,握紧了长枪。

    虽然这些新丁的手一直在抖,但脸上确实带着一种麻木,是的,是麻木,但在这个时候,在即将惨烈的厮杀时候,其实这种麻木却是更好。

    因为,麻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能够让人忘记溃逃和恐惧。

    最后则是那些征召过来的民夫,他们也被命令拿起简陋的武器,身无长物,连手中的兵器都是削尖的木头的他们,被排列在阵后,随时准备加入战斗,配合着前面的士兵进行防守,或是侧面帮助他们填补缺口。

九百 城门被破

    “这些汉人真的是该死,下令全军,破城之日,屠杀全城!”

    望着又一次无功而返的军队,首领的神色冷漠,眼眸中时不时的透着一丝的冷光。

    “派遣大力士,给我突破城门!”顿了顿,咆哮一声。

    “杀!”

    “杀!杀!杀!”

    万人齐喝究竟是何等场面,是何等的震撼人心,在这一刻,所有人的血液都开始疯狂的沸腾起来!

    这些鲜卑乌桓的士兵,仿佛像是嗅到鲜血的疯狗一样疯狂的撕咬,爆发出来了极大的战斗力,小城方变得岌岌可危起来。

    不多时,由鲜卑、乌桓二族内大力士组成的攻城队行行进极速,百来息功夫就堪堪抵达小城城门前。

    “一、二、三!”

    十名鲜卑、乌桓的勇士一齐发声高呼,随后齐齐发力。攻城木就此一下复一下狠狠撞向小城城门。

    “砰”、“砰”、“砰”......

    小城的城门比起城墙来,自是多有不足,那些大力士撞击了约莫三五十下,只听“喀”得一声震响,小城城门当中的那面木板被拦腰撞断。

    原本远远站在战场之外的鲜卑、乌桓大军见状,顿时声势大振。

    更有急功者,也不顾主将有没有发号施令,带着本部人马,呼啸着、朝着城门方向铺天盖地蜂拥而来。

    鲜卑乌桓几乎是人人皆兵,因此,当数量过多的时候就会发起战争,一个是利用战争来进行掠夺,另一个就是减轻人口负担了这种事儿也只有鲜卑乌桓等这样冷血的部落才能做到。

    说起来小将也是没有办法。

    虽然他极力的收拢着小城的兵力但这些也仅仅是些县兵,本来就战斗力底下,意志力薄弱。

    要他们守城也只是勉强,何况里面还有不少最近才被征召入伍的新兵,任凭小将本事通天,也抵挡不住兵力远超于他们的乌桓鲜卑大军轮番轰炸般的攻势。

    此时见到城门被破也是一阵色变。

    “你,亲自领一百五十刀盾手,加上所有弓箭手去堵住城门,借助城门的两翼,拖住消耗对方兵力。”小将想了想,对一旁的校尉副手,努力保持冷静的说着,但这冷静中却是有一份咬牙切齿的味道。

    “诺!”

    校尉领命而去,小将却是面色有些阴霾,凝视着下方缭绕的烟尘和滚滚的硝烟。

    不过他也没有太多时间感慨,因为对方不仅破了城门,在登梯这边,同样加快的进攻的频率。

    “跟我一起上!”小将抖擞长枪,率先杀出。

    在其身后的守军也动了,急速的靠近充斥着无数惨烈之气的战场。

    不过,随着士气的高涨,这些乌桓鲜卑的士卒却是源源不断的冲上来,往往小将一枪横扫去就,就有几个人飞出护栏。

    “全力以赴!”

    眼中闪过一抹狠戾,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更何况这个化外蛮夷还敢兴兵攻打并州,这在他看来是在作死!

    “杀敌一人,赏一金!”这个时候,小将也大方。

    不过,效果没有平时好用。

    毕竟虽然荣华富贵很诱人,但这自己的小命可是更加的重要,若是自己的小命都没有的话,要那些荣华富贵做什么!

    当然有这种想法的都是从军多年的老油条,这军中毕竟还是有那些气血方刚的年轻人,他们可是没有这样那样的顾忌。

    这样的一个时代,在他们看来,正是给他们扬名立万,名留青史的好时代!

    一时之间,小城方面的士气也猛然一震,勇悍之气更重,发起了一连串的猛烈攻势,鲜血抛洒,伴随着一声声地惨叫声,一颗颗的人头抛飞而起。

    与此同时,下方的城门处,同样爆发了惨烈的战斗。

    好在那两扇门虽然被破,却也使得道口变的狭窄异常,鲜卑乌桓的成千上万的人马反倒还不能展开,每次只能派几个人往前冲。

    但对上小将这边早有准备所率领的悍兵结果可想而知,又付出了一两百个人的代价却硬是攻不进去。

    “哈哈,他们不过如此,将士们,杀光他们,咱们就能守护家人,守护此城!”校尉哈哈一笑,扬起手中大刀,劈砍。

    闻言,这些将士,眼中的战意更浓,手中本来已经变的有些沉重的刀,此刻恍若没有丝毫重量,手起刀落之间,必尽到最大的力量,一举将敌人斩于刀下。

    这些将士心中不仅仅只有那种不弱与人的心,更有一颗想要活着回家的心。

    “杀。”杀字出口,这些战场上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将士身上顿时发出一股股的惨烈杀气,为了将军,为了兄弟,卒挡杀卒,将挡杀将。

    “杀。”前排的皮甲染血的刀盾手依然不惧,喊杀声间,刀锋斜劈而出,稳稳的劈中战马的颈部,战马嘶鸣一声,吐血倒地,但士卒劈死战马的同时,自己也被撞飞,压到,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可见。

    接着是第二排,第三排,第四排,一排一排的人倒下。

    刀盾手的战争是最直接也是最野蛮的,他们靠着强壮的手臂拖动沉重的盾牌,用最野蛮的冲撞,干倒对手,倒下的人都会被站着的家伙踩在脚下,不是被踏的面目全非就是被随手割掉脑袋,所以作为刀盾手每个都是强壮的雄性人类。

    古代的战场永远都是残酷的,刀盾手们要在短期内决出胜负,接着就是一场混战,不管你的阵型是多么的高明,有多么的玄妙,在最后永远都只能是混战,真刀真枪的劈砍着自己的同类,挥洒而出的鲜血,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死的恐惧,无数人临死前的嚎叫,都会使得这些士卒麻木,是以古代最易造就优秀的士兵。

    以数十上百名的士卒为代价,终于使这架这个时代地超级战车停了下来,彻底的死机,校尉他们是不会让它重启的,而只要战车停了下来,就是农民抡起锤子也能使它报废。

    “杀。”红着眼嚎叫一声,通体血红的士卒们,稳稳的踏前一步,染血的刀锋急速而出,带起片片血花,喷涌而出的鲜血布满粗糙的面庞,透着这股鲜血,血红的世界展现在他们面前,灵活的避过倒下的战马,从中间穿插而过,刀锋再次挥舞,这次却是战马上的骑卒。

    咆哮一声,这些骑卒也不是等闲之人。长矛向下抵挡,“碰。”有人被连人带矛挑起,也有人搁下了战马上地骑卒,乌桓鲜卑进攻的速度,为之一缓。

九百零一 城之将破

    随着那些顶在最前沿的刀盾兵的伤亡,校尉带来的弓箭手,也赶紧调动起来,收拢他们为数不多的箭矢,同样开始发威。

    刀盾兵趁机收敛伤员,同时让出弓箭手放箭的空间,一时之间,那些乌桓鲜卑士兵又是一阵惨叫连连。

    场面是一片混乱,战争的场地不断扩大,面对着危机四伏的地方,这个时候的鲜卑乌桓士兵,想要生存下来,唯有拉开距离,再拉开距离,远离这里!

    于是,那些还喘气的鲜卑乌桓人,仓皇而撤,狼狈不堪。

    城关方向的鲜卑乌桓士兵,暂时肃清。

    没过多久,乌桓鲜卑的号角响起,城头的士兵也开始后撤。

    “杀!对方要撤!杀光他们!”嘶哑的咆哮声响起,小将踏着地上的尸体,迎着对方反击,他的全身被染成血红,疯狂地杀气席卷周围,枪声嘶鸣如厉鬼呼啸,出手间带起无数冤魂。

    享受着鲜血的浇灌,绝望的嚎叫声是如此的悦耳,杀入狂的小将双目赤红,披头散发,四周溅起的鲜血带着一股股隐约可见的血红杀气,如幽冥而出的血将。

    入了战场,就没有什么荣辱,入了战场,就没有什么仇恨,有的只有眼前的敌人,所需要拥有的,也只有必胜的信念!

    死亡这个时候已经不在陌生,甚至有的人能在战场上找到自我发泄的方法,发出一声一声难听刺耳的嚎叫,解压的同时不要命的向前冲撞,砍杀他们所有能砍杀地家伙。

    说起来,在经历了方才犹如狼群一般的冲击,困兽之下,小城的士卒变得更加勇悍,以决然的气势,进行抵抗,就是死也要撕下一块血肉,临死前的惨如烟花般格外的突出。

    尤其是在火把那微微飘射下,再交织着无数血光,形成惨烈而诡异的氛围。

    “噗呲!”枪尖自城头上最后一名逗留下来来不及逃跑的鲜卑士兵身上拔出。

    小将呵呵一笑,配合满脸的鲜血,使小将那刚毅的面颊上添了无限的杀机,但此时此刻的他,却只觉得心中通畅,一扫往日郁闷。

    又一次击退了敌军!

    来不及休息片刻,擦了擦脸上的血迹,呼喝着朝已经几乎只剩下一口气的下方赶去,准备去城门看一下。

    毕竟,并州可是这大汉帝国在北方的重要州府,一旦拿下来,并州远在边地,大汉朝廷鞭长莫及,不能像其他州郡那样,立刻得到四面围攻,给鲜卑、乌桓军打下一个坚实的地盘的同时,而且还能彻底震动整个东汉政权,不但打击了东汉政权的气焰更增加鲜卑、乌桓军的士气。

    对方不可能轻易放过他们。

    小将的一身衣甲早已尽染血红,面上点点血珠来不及擦拭,更增几分血腥。

    从城墙上下来,小将眉头微微一动,隐约看到尾排一名少年模样的士兵正低头暗自抽泣,观其年纪,恐怕只有十五六岁大小。

    战场哭泣被视为不祥之兆,一名身为军法监的都伯,见状顿时大怒,一个巴掌狠狠甩到那少年士兵脸上,怒斥道:“大战之中,你擅自哭泣,乱我军心,可知该当何罪?”

    那名少年士兵见到长官到来,大吃一惊,忙用衣袖擦去眼角泪珠,跪伏余地,不住磕头求饶,惊恐道:“小人方才只是思念母亲,求将军开恩,求将军开恩呐!”

    这一番动静极大,顿时引来周围郡兵竞相围观,郡兵彼此间又交头接耳,阵中嗡嗡之声大起。

    军法监的都伯见状更怒,正要发作,却被小将一把拉住。

    他知道郡兵大多是老实巴交的农夫,此时陡然面临随时可能死亡的大战,难免产生恐慌、害怕的心理。

    这是人之常情,避无可避。

    此时他们最需要的是适当的宽慰开导,倘若一味用强硬手段弹压,效果只怕适得其反。

    略一思忖,小将便上前将那名少年扶起,帮他拍去身上尘土,又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道:“可是想家了吗?其实不止是你,连我也甚是思念家乡呢。”

    寻常一军之将为维护自己在军中的权威,会在士兵面前保持一个冷酷威严的形象,无论如何都不会说出“思念家乡”这等话语。

    故而他这番话一经说出,顿时引得人人侧目。

    “其实啊,对于生死,谁都会害怕,就连我也不例外。”小将继续说道。

    “不过,既然怕,那为何还要参军,还要上这战场!”

    “那是因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就是因为怕,才知道死亡的恐怖,才能明白生命的可贵,我等身后是我等的家人,若是能为家人的安全尽一份,就算舍了这份皮囊又如何!”顿了顿,小将望着四周的士兵,缓缓说道。

    “再则,就算我们真的牺牲了,那也是为大汉而死,死的光荣,死得其所!”说到肺腑,小将的目光如炬。

    任何一个武将都想扬名天下,都想要名留青史,对于一个人而言,此生所追求的目标无非是功名利禄这四样。

    大部分人对于功利禄这三样看的极重,可以说任何一个人都想要名留青史,但青史只不过只有短短的几页,甚至到了最后,也只不过只有寥寥几笔罢了。

    想要名留青史,就要达到一个最为基础的条件,那就是进入诸侯的眼眸,天下人的视线中,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真正的意义上名留青史。

    如果他能坚守住此城,或许也能名留青史吧?

    这天下间没有不败的人,有的只有不败的信念。

    有着天下第一武将之称的温候吕奉先,不也败过不少次,不要说这失败因为很多的原因,这败就是败了,再多的借口也掩饰不了,你失败的结果。

    不过在小将看来,这天下没有永远胜利的战争,也没有永远失败的战争,胜的时候就一定会有败的时候,败的时候,则是等待着胜利的机会。

    想着想着,此刻的小将,露出了笑容,不过这抹笑容,由于他脸上所沾染的鲜血的缘故,在其他看来就显得有些狰狞。

九百零二 大汉雄风

    扬长避短!

    既然知道自己的短板在那里,一个聪明人就要死命的去补自己的短板,而彻底解决漏洞。

    一个拥有绝世武力的人,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一场战局,但须知这不过是少数部分而已,大部分的时候还是要靠着统将的安排。

    小将沉着冷静,指挥着军队打扫战场,并且在城门处又增添上了许多的木料,充当障碍物,聊胜于无。

    硝烟弥漫,血腥味排斥在城关附近,不时有些许动静,犹如鬼域。

    夜幕降临了,喧嚣的战场安静了下来。

    除却整理和戒备的士兵外,双方劳累一天的将士们,都步入了睡眠。

    而小将则在城内府衙,召集麾下的几名统军的人手,准备商量对策。

    不过,显然这个时候的他们,除了坚守也没有他选了,士气也是相当的低沉。

    毕竟,如果没有援救的话,即便能打退别人一两次,可倘若乌桓鲜卑人再多来个几次,他们怕也就全军覆没了。

    “想不到乌桓鲜卑军的攻击竟然如此凶猛!”校尉感慨道。

    另一名都伯忧心忡忡地道:“仅仅一天时间我们便失去外沿地方,损失了数百上千的军队!照这个速度,恐怕要不了多久……”

    小将闻言眉头一皱,“好了!”站了起来,“不要失去信心,我们一定可以取得最后的胜利!对方鲜卑乌桓的攻势虽然强劲,不过我们的援军也快要到了!”

    听到这话,众将士担忧的情绪稍稍缓减了些。

    又大致嘱咐众人戒备和注意事项后,众人散去,小将的神情,却是愈发的凝重。

    有些想法,不是他能够当面说得出来的。

    援军就算到了,我们就真的能够抵挡住?想到白天鲜卑乌桓军队的猛烈,想到对方骑兵的强悍战力,小将的信心动摇了!

    不过,说起来这也是他的聪明之处所在!

    即便如此,该鼓舞的士气,该聚拢的时候,绝不露出胆怯心态!

    整顿了一下衣装,小将又洗了把脸,抖擞精神,再一次前往城关处,越是这种时候,他越是要站在第一线,鼓舞人心。

    “将士们!”望着一个个死气沉沉的士兵,小将眉头一蹙,高声道。

    “有一件事须教你们知道。鲜卑乌桓人素来残暴好杀,这你们都是知道的。但是你等可知,一旦他们攻破本城,下一个目标必然就是城!我母亲住在云中郡内,有高城厚墙守护,我丝毫不担心她老人家的安危。

    可是,我们中有不少将士的母亲家人散居乡野,既没有城墙护佑,也没有士兵守卫,说句难听的,若这些鲜卑乌桓人肆虐,首当其冲的就是他们啊!”

    他说着说着,神色忽然激动起来:

    “将士们呐,倘若我们自己的母亲、我们自己的家人面临危险,我们到底保是不保?”

    “保!如何不保!”

    “身为男儿,岂能懦弱?”

    “不保家人,那还不如畜生呢!”

    “便是拼死也要保住家人啊!”

    ……

    眼见小将慷慨激昂,小城士兵深受感染。一时群情激昂,人人皆是一幅义愤填膺的模样。

    “士气可用!”小将暗自点头,随即大手一挥,高喝道:“既如此,全军准备,当敌人再度进攻时,打退他们!”

    众将士互望了一眼,流露出冲动之色。

    一旁的校尉见状,连忙迎合着吼道:“我们也不是孬种!是男人的,跟我们一起并肩再战!”

    “再战!再战!再战!”众将士举着手中的兵刃怒吼道,这时就算是懦夫也被一种莫名的情绪鼓动着!

    就在众人士气振奋的同时,乌桓鲜卑人无休止的进攻再一次发起了。

    这一次,小城为数不多的兵力全部派上,不管是生是死,唯有拼了!

    小将手中的长枪一挥,嘴里森寒道:“武器扬起,杀。”

    杀声震天,汉军将士全力进攻,攻势如潮,仿若势不可挡;而与此同时,那边再次整军进攻的鲜卑乌桓大军对也拼死抵挡,前仆后继试图阻遏汉军的攻势。战况极为激烈。

    隆隆!两侧突然传来滚滚马蹄声,数百乌桓的突骑出现了,他们掀起漫天烟尘直朝着城关侧方杀去!

    若是被他们得逞,后果将不堪设想。

    厮杀声、马蹄声响成一片。

    凶悍的小城守军们,迅猛地挥舞着战刀,扬起漫天血雨,一个个敌军突骑从战马上栽落下来!

    即便是乌桓鲜卑的指挥者,看到眼前的情景,不禁愣了一愣。随即让他们震惊的一幕出现了。

    那些汉人的勇士与鲜卑军之间的人,纠缠在一起,他们最前边有数十上百名专门挥舞长柄斩马刀的士兵,下斩马腿上斩敌军,鲜卑军被杀得人仰马翻。

    不过在这样的混战中,而且兵力相差悬殊,小城方面的抵抗不可能占据优势,他们在惨烈的战斗中,一个个倒在血泊之中。

    战场之上杀声震天!在这样恶战中!什么战术都是狗屁,只有斗志和勇气才是关键!

    远处一匹受惊的战马拖着主人疯狂奔跑,活生生被硬拖在地上摩擦的骑士,惨叫着挣扎。

    一名小城士兵和一名鲜卑军士兵对面冲锋,那名鲜卑士兵先发出一箭,小城士兵胸口中箭,他的身体顿了顿,然而却紧抿着嘴唇继续冲去。

    转眼之间双方相遇了,鲜卑士兵怪叫着舞刀砍下来,弯刀撕裂着空气呼呼作响,铿锵一声大响,弯刀斩在小城军士兵的右肩上,登时砍开了肩甲鲜血直流,然而鲜卑军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与此同时,对方那名汉人勇士,勇士挥舞着长柄斩马刀砍断了他的马腿。

    战马嘶鸣一声向前栽倒,那个鲜卑骑兵远远地抛了出去,嘭的一声重重地落在地上!

    那名慌忙想要爬起来,汉人的勇士已经扑了上来,右脚猛地一踏对方的胸口,怒吼一声舞起长柄斩马刀,眼神中全是凶悍杀意!

    躺在地上的鲜卑军大惊失色!不等他采取行动,沉重的斩马长刀呼啸着落了下来,鲜卑士兵被一刀两断,鲜血内脏横流!

    如此这般的景象不断上演,眼前这支汉人军队的勇悍已经远远超出了鲜卑乌桓军惯常的认识。

    这些士兵久藏在心底的血性在这一刻完全释放了!

    这就是当年威临天下汉军的雄风!当年汉军,今犹在!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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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0464/ 第一时间欣赏白马掠三国最新章节! 作者:琅骑竹马所写的《白马掠三国》为转载作品,白马掠三国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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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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