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草原,精骑
暮色黯淡,残阳如血。
浩瀚天际,晚霞似道道血痕般,紧紧压着大地。
而在大地与天际相接连的尽头,醺柔的微风,正打着弧儿,拂过绿嫩的草尖。
绿色的涟漪在草海中绽放,随后循着风的步伐荡开,去了远方,西边的云层透着彤红的颜色,远处传来阵阵马嘶鸣号声。
草丘之间,一道银色的身影,陷落其中,绿叶茂密将其覆盖,嘴唇蠕动,呢喃着破碎的语句,时不时,嫩细的草尖,撩拨下鼻息。
“唔...啊切!”
一声喷嚏,带着瘙痒的鼻尖,晕乎的头脑,高郅艰难的睁开眼睛。
他的手指微微地动了一下,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了动僵硬而又酸麻的手臂。
嘶!
嘴中倒吸一口凉气。
他只觉得全身上下的肌肉,仿佛就像是在被无数纲针穿梭一般,涩痛难忍。
见鬼,这觉睡地真是不安稳,居然浑身酸痛?看来饮酒过度,果然伤身啊!
高郅他咧了咧嘴,呲着牙,吸着涩涩的冷意,在心里暗自吐槽。
不过,当他转了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了周围的一切,一下子愣了。
入眼处一片翠绿,随着微风摇摆不定。
似乎是有些蒙圈,晃了晃脑袋,有些愣然的看着周围陌生的景色。
良久之后,脑袋似乎清明了一点的高郅“嚯”的坐起身来。
他低下头,再看了看手、脚,惊奇地发现身体,居然并不是他自己的!
粗壮的手臂,宽大的手掌,身上穿着一件完整无缺的亮银铠甲,头上...貌似还顶着一个沉重的熟铜头盔。
我擦,这是什么情况?
我这是到哪了?又是怎么到这里来了?
高郅吞了吞口水,脸上起了一丝不自然。
心中不断转着念头,回忆着之前的怪异情形,心头猛的不由一颤,难不成....,自己穿越了?
还是夺舍重生?!!
作为一名身处网络爆炸时代的九零后,高郅对于穿越,自不陌生。
虽然这个念头的确有些貌似强大,但是凭借在地球上混迹过起点,被各种穿越小说轮番轰炸,而锻炼成的超级强悍神经。
高郅,还是很快接受了这个说法,不然,这一切,也说不通不是?
叹了一口气,他扭头,望向西边的霞光,残红照在了他的脸上,眼帘眯起
随着他努力的回忆,脑海中突然闪出了零零碎碎的画面,简单拼凑在一起。
那些,是他之前的人生。
人生有四大喜,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久旱逢甘霖。
高郅他遇到了其中的洞房花烛之喜,不过,可惜的是,这喜不是冲他来的。
他,收到了她的请帖。
结婚请帖!
一个从小就喜欢、喜欢了整整十几年的女人,要嫁人了。
嫁的不是他,他只是一名受邀而去的看客。
他想哭,想发火,想闹事,甚至有那么一刹那动过抢亲的幻想。
但也仅仅只是幻想而已,现实不是电影,他也不是她的英雄,一切,终究不过是在脑海中,想想罢了。
于是,他醉了,大醉三日。
酒水酒水,三日里面,他当真是把酒当成水在喝,想要要大醉,麻木自己抽搐的心。
他成功了,也失败了。
最后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到了这里。
或许,上天也看不过高郅这么颓废的就死去,于是,眼睛一闭一睁间,便是大梦几千秋!
面对浩瀚无际的草海,高郅摸了摸自己身上的甲胄。
冰凉的触感至指尖传来,上面还沾染着些许的泥泞和草屑,像是告诉他这是古代草原的事实。
看来,我的身份,应该是一名古代的士卒。
风拂在脸上,凌乱披散的头发扬起来,高郅搓搓脸,忍不住再次叹了一口气。
“罢了罢了,该放下了,自己给不了她想要的,但是别人可以,只要她过得好,就可以了……”喃喃说着,也不知是想说服自己忘记过去,还是在逃避躲闪着什么。
良久,高郅抬起头来,目光炯炯的仰天望去。
黄昏、斜阳、古道、草原。
萧瑟的晚风,吹刮着零乱的草枝,红色的余晖,辽阔的旷野,勾勒出一幅美丽的画卷。
古时的风光,比起后世污染严重后的景色,就是要多上那么一些...自然。
阵阵凉风拂面而过,让人神清气爽,清新的空气吸进肺腑之中,让人心旷神怡。
这些,都是成百上千年之后的钢铁世界所享受不到的。
有得便有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道理,在享受到了文明的时候,人类也失去了一些宝贵的东西。
稍稍平息了一下内心的震荡,高郅缓上一口气,开始思考自己的路。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
人生之中,不如意之事十之**,但是即便这样,人们依旧是顽强的活着,并且为了活着,而尽可能的远离死亡。
蝼蚁尚且贪生,就算是在真的来到无数年前的古代世界以前,失去心爱女孩的高郅,也只能是想要麻醉自己,自杀,他是绝对不会去想的。
这也是人的本性,看见了活命的曙光,自然不会轻易放弃。
想通环节后,高郅的心情平静多了。
不过,很快,他又皱起了眉毛,侧耳倾听,耳中隐约的风声里,有铜铃叮叮当当传来,远处草原上,马蹄奔腾,尘土飞扬。
他耳朵竖了起来,细听之下,那一声声踏在他心坎上的“哒哒”马蹄声,愈发近来。
借着余晖,高郅看到,从东面扬起灰尘,驰来马匹若干。
冲在最面前的,竟然是一匹无人的披甲白马,朝着高郅疾奔而来。
神马情况?
高郅瞳孔不受控制的放大,看着在眼前愈来愈接近的马蹄,他有点恐慌。
因为震惊,也因为盘膝时间过长,他有些浑噩,一时间,竟是没有来得及躲避,直愣愣的呆在原地。
等他再一次恍惚回神的时候,白马已然在身前驻足,亲昵的蹭着他的衣甲。
所以说...
这是自己的马?
脑回路反射弧兜了一大圈,高郅才渐渐的反应过来。
应该是这个**...
呸!
应该是“自己”的队友伙伴啥的,发现自己不在的情况,赶了回来。
“高郅,你在干什么呢?居然独自掉队,还让战马来寻我等。”果不其然,当领头的人,远远的看见高郅,便是急忙大叫着。
他喊出来的话语,落在高郅的耳中,有些古怪,不是汉语,也并非美英日韩等外语,倒仿佛像是一种他未曾听闻过的偏古的方言,语调婉转,抑扬顿挫。
更为诡异的是,高郅他居然又能够意外的听得清楚,甚至理解每个字符的含义。
仿佛这种能力,与生俱来的印于他的心底。
高郅?
是在叫自己?
看来自己现在的身体,原本的名字,也是叫高郅?
高郅脑海里面,突然的飘过一丝念头。
下一刻,哒哒的马踏声,已然急促的而近,一大群白色的战马奔腾而至。
二 白马义从
“停!”领头的一个骑士,手揪马缰,勒住了坐下的马匹,将左手抬了起来,形成了一个九十度的直角,大声喊了出来。
“吁!吁!吁!”在他的身后,一声声嘶鸣接踵而来,整齐划一的踏蹄顿足。
看得出来,这些发色纯白的马匹,都是非常雄壮有力的良驹。
只是,如此一来,纵然这些马匹的排列整齐,猛然一踏之下,声势也不小。
随着马蹄的踏下,刮起一扇狂风,撩拨起草地上的青草,拂得东倒西歪,有种割草机收割草地的凌乱。
当然,这些并不是重点。
这些马匹,和它们背上的骑士,行令一致,步伐整齐。
更令人不禁为之感慨的是。
在这些白马骑士的身阵上,透着满满的肃杀之气,空气当中,更是弥漫着一种窒息的沉闷。
放眼望去,清一色的银白色铠甲,清一色的长长白色披风,清一色的白色战马,清一色的锋利长矛。
一时间,场面壮观。
高郅缓缓的抬头,在他的前面,一名身披散着金属光泽的骑士,勒马而立,银盔银甲白披风,一杆长枪斜指着地面,顾盼生威。
高郅的呼吸一下子变得急促起来,到现在,他其实都还没有搞懂,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你小子,还不上马?愣着干什么?难不成还真想我们被严将军责骂不成?”似乎和高郅很熟悉,当前的那位貌似小头目的骑士,小声喝斥。
“啊,来了,嘿嘿,来了来了。”高郅浑身一个机灵,一屁股从地上爬起来,正了正自己脑袋上的头盔。
不管怎么样,既然别人认识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还是先应付着,别露馅。
说来奇怪,他现在虽然是一名士兵,但是装备,却似乎要比一般的兵卒好一些。
心中疑问重重,来到那匹驻足在自己身前的白马旁,高郅勒住缰绳,不知哪里来了一股本能,翻身上马。
依旧奇怪的是,高郅他骑在马背上,本是初次骑马的他,却是如此的熟练,竟然没有感觉到一丝的颠簸。
或许,是这躯身体的本能吧?
高郅默默地感慨。
先前斥责高郅的那名壮汉,见高郅上马后,点了点头,扬鞭远去,马蹄卷起一溜烟尘,逐渐去的越来越远。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他策马奔腾在队伍的最前端,耳畔风声呼啸,不禁一阵胸臆激荡,开始呼喊出军团所属的口号。
随着这一人的高呼,众人口中都是大呼着;“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策马奔腾,一声声嘹亮的口号,一声声的高呼,不断的回荡在草原的上空,久久不能消散。
啊咧?
懵懂的,正稀里糊涂跟在后面的高郅一愣。
怎么感觉这口号...貌似有点耳熟?
“苍天可鉴,白马为证...白马为证...白马...”
高郅嘴里喃喃念叨着,突然眼睛瞪大。
我操
这口号,喊这口号的好像是,好像tmd是,白马....
义从?!!
当高郅绞尽脑汁的,努力从脑海中,想到口号的来源后,顿时整个人抽风般的颤抖了起来。
这可是...白马义从啊!
公孙瓒赖之以威镇边陲、平压异族的白马义从啊!
史书上记载,瓒每与虏战,常乘白马,追不虚发,数获戎捷,虏相告云:‘当避白马。’因虏所忌,简其白马数千匹,选骑射之士,号为‘白马义从’。
换句话而言,这是公孙瓒崛起微末的资本,是他的老底啊!
从组建开始,白马义从,一直都是战无不胜,所向披靡。
只是令人为之惋惜的是,这只精锐骑兵,在最后界桥之战的时候,被先登死士打破了不败的金身。
而也正是这唯一失败的一次,葬送了这只精锐的所有。
换句话来说,自己现在...是其中的一员?
同样的,现在的自己,是在...三国?
不,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在东汉末年?
一个英豪辈出的时代,也是以前的高郅,自己闲得无聊就不禁产生过各种幻想的时代
白马银枪赵子龙、多智近如妖的诸葛孔明、号称鬼才的郭奉孝,英姿飒爽的美周郎...无数英豪纷纷攘攘,在这个时代绽放光彩。
他们用自己的才能,以天下九州为棋盘,百万大军为棋子,上演了一场惊天动地的争霸戏。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每一个如同流星划过天空,留下了属于他们的辉煌。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而是非常完美的诠释了每一个男人心中,最为真实的理想。
此时此刻,紧紧抱着胯下白马马鬃的脖颈的高郅,脸色胀得通红,彻底的热血沸腾起来。
华夏男儿自古就热血,更何况,是那无数英豪并出,流传千年,影响甚广的三国年代?
他从未想到过,有朝一日,会穿越无数的岁月,真正的到达这个时代。
内心中,原本因为社会渐渐磨平棱角,而慢慢死寂的心,重又开始砰砰砰的跳动。
一想到接下来的乱世,高郅的身体都激动的出现颤抖。
当然,这颤抖,一部分是激动,另一部分.....
也许是初来乍到,高郅的心里多少还是有几分忐忑的,直冒冷汗,就连身体四肢也在微微的颤动。
毫无疑问的,他心底还是有几分害怕的。
嘴巴微微张开,又数次阖上,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千言万语化为一句话“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对于这一句的口号,得益于后世一款名为《三国杀》的桌牌游戏,以及各种三国题材的电视剧的宣传,很多人恐怕都并不陌生。
现在亲临其境,亲面其景的高郅,更是脸色动容,深深的被震撼了。
紧紧抱住马鬃的他,一边上下颠簸,感受着胯下传来的强劲马力,一边感受着风的呼啸。
别说,白马义从的马匹,绝大部分都是白色大宛良马,个个翘楚雄壮,绝非一般驽马可比。
砰!砰!砰!
高郅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胸口上,感受着自己的心脏越来越快的跳动,就连自己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了。
双目微微的一凝,就在这时,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一段本不该属于他的记忆。
数不清的陌生记忆,如同波涛一般,在他的脑海之中翻滚。
两种记忆,却拥有着同一个身体,他突然感到头很痛,两种格格不入的记忆硬生生地碰撞在了一起。
一幅幅陌生的场景,夹杂着他自己生前的经历,不断的闪现。
剧烈的冲击,让高郅整个人仿佛被电击了一般。
于是,他又一次,华丽丽的晕厥过去。
“吁嘶嘶...!”
“不好,有人落马了!”
“是高郅!”“又是他?”“快回去!”....
又是一阵马嘶鸣蹄,一片骚动后,晕厥过去的高郅,被重新扶上马背,由两骑护拢在中间。
下一瞬间,马蹄声隆隆,五十骑白马义从,卷起尘土,向西而去。
时间匆匆而过,因为高郅耽误的时间,这只白马义从已经距平时返回的速度要晚上许多,所以,队伍一直都是默默前进当中。
不知不觉,夜,开始深邃了。
三 不一样的三国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一阵肉香味荡漾在公孙瓒大营,三军犒劳的热闹时候,身处边角处伤兵帐篷的高郅,醒了。
“唔...咳咳咳!!”
浑浑噩噩之间,高郅感觉到自己的思维重新活跃了起来,指间也传来了一丝丝冰凉的触感。
摇摇晃晃的从榻上爬起来,仍有几分晕晕乎乎。
那种感觉,很是玄乎!
好似后世的人们,在摆弄自己的电脑硬盘一样,生生的,在他的思维记忆之中,嵌入了另外一人的全部记忆和思想。
简单而粗暴。
当然,后果也是很强大的,脑袋如同膨胀一般的疼痛难耐,倒还只是其次。
整个人意识幻化万千,一片片镜像画面,在脑海当中飘忽不定,各式各样的声语言叹,徘徊洋溢。
似耳畔呢喃,若浮华轻语,庄周晓梦迷蝶,梦里不知身是客。
这种似梦非梦,似幻非幻的情况,已经在高郅的身上,连续好几天了。
难受、晕厥、恶心。
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截然不同经历的记忆与思想,彻底混杂在了一起,那种感觉无疑是相当难受的。
每一天,高郅都像是旱鸭子上了海船一般,昏天暗地。
一直到今天,他才感觉,整个人算是真正的缓了过来。
撑开闷沉的眼皮,高郅眼神渐渐聚焦。
不难看出,此时此刻,他是被安置在军营的帐篷内。
帐内的摆设十分的简陋,除了两排简易搭建的床之外,便是在各自床边摆放着的杆杆战枪。
高郅粗略一数,两排铺位,每排三个左右,这个帐篷内差不多有六个铺位。
站起身来,高郅扭了扭酥麻的身子,浑身传来“咔咔”的骨头响声,一阵异样的舒适感,伴随着充沛的力量,流遍全身。
他试着下地走动几步,意外的有劲儿,再无这几日来的“虚弱乏力”。
走到自己的床榻前,看着那柄锋锐的长枪,高郅不禁有点出神。
不知怎的,他突然对那杆战枪产生了兴趣,不由自主地伸手,将枪给拎了起来,只觉战枪入手略显沉重,掂量一下,大约有个三四十斤左右。
可是现在的高郅,却能轻而易举地拎起了这杆战枪,不得不佩服一下自己附身的这个身体的强壮。
不过,仅凭这些,在后世或许称得上健康,可想要在如今这个时代,混出个名堂来,还远远不够!
倒提着手中长枪,高郅抬脚走到帐旁,掀开蓬帘一角,偏头透着缝隙,向外望去。
帐篷外面,是一处巨大的营寨,寨内灯火通明,旌旗密布,刀枪林立,巡逻的士兵络绎不绝,横向绵延而出数里地。
迎着凛冽寒风,高郅眼神微微深邃,神情专注而沉醉,目光炯炯有神,仿佛透过霜刀风刃,看见了什么极具吸引力的东西一样。
他的脑子里,飞速的运转,现在的情况,有些复杂。
算起来,他来到这个乱世,也已经六天了。
小心翼翼了好几天,接着偶尔清醒的时分,从帐内一些士卒的口中,高郅逐渐了解到了一些有用的讯息,也大致摸清了这个时代的脉络。
“淼淼流翰雨,璀璨夺耀目。”说的便是对这个世界影响最大、最广的一次大事件!
自从十多年前的一场流星雨之后,这大汉的天下,或者说整个世界,都变得有些诡异莫测起来。
一场流星雨,让整个中原大地发生了异变,所有人的体质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种变化,甚至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历史记载的、那些砖家叫兽分析的,所谓的古代人的素质完爆现代人十条街的说法那么简单。
力拔山兮气盖世!
若是这句,放在原本的历史上更像是夸张的话,在这个世界,则就是当之无愧!
尤其是,伴随着逐渐系统的整理出了一条修炼的道路后,所谓的以一斩千不再是神话,而是成为了,切实存在的现实!
人们将这种力量,称之为“气”,凭借着“气”的诞生,武将开始大放光彩。
凭借一人之力,在成千上万人的大战中力挽狂澜,这种曾经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的事情,却在战场上,真实发生。
当然,孤阴不生,孤阳不长。
就在武将的功效,因为气的存在而无限上升的同时,谋士这个职业,也同样的,开发出了属于他们的道路--精神力。
如果说是气的存在让武者的战斗力大幅度上升,那么精神力的存在,则可以说是让智者的思维大幅度上扬,更有甚者,能够掌握天象,施展增幅的法术、阵法!
智与力孰轻孰重很难分辨,但是这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向则决定了以后每一个人的所走的路。
力者炼气魄,智者炼精神,二者之间,隐隐有着某种晦涩的潜在联系,随着发展,形成了对于那些顶级武将的克制---阵法!
阵法的出现,让那些顶级武将的斩杀能力大幅度衰竭,在这个世界上,最为出色的代表人物,便是张角。
靠着黄巾秘术,愣是将数十万无组织无纪律的黄巾,打造成了战无不胜的黄巾力士
,直接把大汉朝所谓的精锐,给生生的打成了狗。
虽说最后的结果,还是同大多数的农民起义一样,一败涂地。
不过输了的原因,却是因为张角自身病重,熬不过天数,最后一命呜呼撒手人寰,否则的话,谁输谁赢还真是两说。
总而言之,现在高郅脑海里的这个东汉末年,完全不同于他记忆中,原本历史上的那个东汉末年了。
也许历史会是相同的,但是世界,肯定已经完全不同了。
说实话,刚刚从脑海里面的记忆中知道这一情况的时候,高郅他的下巴,都惊得差点没脱了臼。
毕竟,如此一来,怕已经不再是历史上的三国了,而是神话传说级别的变态三国了吧?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晃了晃神,高郅将心神定了定。
熟话说得好,既来之则安之
在心里一阵庸人自忧的担心之后,顿时满是冷静,开始思考如何生存下去的方法。
他现在所需要面对的,就是思考应该怎么在乱世三国里生活,做一些打算。
因为,许是由于骤然多出来的“气”、“精神力”带来的变化影响,就连现在的大局形势,也是和历史上稍稍有那么一点点小偏差。
较之于历史上的进展更快,董卓入洛阳后,不过十三天,便成功废除了少帝刘辩,立陈留王刘协为新一代大汉皇帝。
并且,董卓还请旨诏除光熹、昭宁、永汉三号,自领设置相国一职,总揽把持朝政大权,形成了独霸京都,为祸朝堂的局势,威震大汉。
乱世殇势,已然初见端倪!
四 公孙瓒
“呼,东汉末年,还真是一个战火不断、动荡不安的年代啊!”深深的叹息一口气,高郅感慨道。
在得知自己身处的时期后,他更是忍不住是怅然一叹,有些苦恼不已。
汉失其鹿,天下诸侯共逐之!
既然董卓乱京之事已经发生,那么,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应该就是曹操刺董失败发缴文,十八路诸侯联合声讨董卓了吧?
想到这儿,高郅觉得自己有必要思考一下未来什么的。
毕竟,这可是一个乱世,万一没有防备就被卷进去,那可容易连渣渣都不会剩下!
“喂,这位兄弟?”也就在这时,出神的高郅耳畔,突然的响起一道粗犷的声音,近在咫尺,让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抬头一观,原来不知不觉的,想着心事的高郅,已经一脚高一脚低的走到营寨中,方才和他说话的人,俨然就站在一旁。
但见来人,相貌庄严,八尺五寸的身高,肩膀十分宽阔,手中持着一柄大刀,甚是威猛。
此时,那大汉正瞪着一双大眼,注视着高郅。
“不知阁下...可是有什么要事?”高郅一惊,还以为对方看出了什么呢,
双眼紧紧的盯着那人,似乎是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到他内心的想法。
“没事,没事,某只是看你身披银铠,打扮上却也不像将军,估摸着应该是白马义从的好汉,来打个招呼罢了。”似乎看出高郅的紧张,壮汉忙摆了摆手,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啊,不错,某正是公孙大人麾下白马义从。”看了看他的神色,见对方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高郅的心中才暗暗松了口气,模仿古人说话的语气回道。
许是因为那壮汉憨厚的面容,让高郅的心情稍稍平静了些,很快他便又开口问道,“不知道这位大哥,怎么称呼?”
“某家周偶,乃邹丹将军账下大刀兵。”周偶双手抱拳,回答道。
“原来是周大哥,小弟高郅,这里见过了。”高郅见之,也是连忙行礼回道。
“高兄弟,我看你方才似是有心事?”周偶关心的问道。
“呃,只是长时间昏睡,今日方才恢复,腹中有些饥辘罢了。”高郅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尴尬的笑道。
“放心,今日将军下令,赐下酒肉犒劳三军,某知晓地方,这就带小兄弟你前去。”周偶恍然,手掌一拍胸膛,大包大揽下来。
“嘿嘿,周大哥你是个好人啊!”高郅也不推辞,早已饥肠辘辘的他,顺手一张好人卡贴在了周偶的身后。
毕竟,再怎么盘算未来,总得要先填饱肚子吧?
左右弯拐几圈,二人来到人群汇集的地方,顿时,一股诱人的香气飘进高郅的鼻孔,营地正之中举办着盛大的篝火晚会。
很快,高郅和周偶一同寻找了干燥空旷之处,一起坐了,挑了一块烤肉,大快朵颐的吃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没有污染、肉的本体为野生动物、没吃饲料的多方面原因,这烤肉非常的劲道,有嚼头,虽然作料单调了些,但高郅他就着盐巴,仍然是吃的满面油光。
“噗!”
当他吃得正欢的时候,营地正中央,传来热闹的议论声,同时有道道火焰窜起。
连绵的清脆声,呲呲作响,大营内开始燃上火盆,噼里啪啦的干柴在火焰的燃烧下,绽放着光芒。
“哈哈,高兄弟,今天我们有眼福了,看这阵仗,很有可能将军他们要下场比武了。”周偶一拍大腿,冲着正满口塞肉、狼吞虎咽的高郅,兴奋囔道。
由于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高郅只是勉强挤出几分笑容,顺着周偶的视线,望向远处。
火光腾起的地方,此时已经被清出一大片空白区域,无数兵丁围绕四周,而在正中间的人,身披一身金甲,带着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
根据高郅的“记忆”,这个人正是公孙瓒军中大将,兼白马义从的统帅,严纲。
下场和他比试的,是同样为公孙瓒麾下大将的邹丹。
伴随着两声喝叫,二人纷纷驱马上前,出枪峦斗起来。
月亮拨开了厚厚的云层,慢慢地爬了上来,寨内灯火通明,旌旗密布,刀枪林立,巡逻的士兵络绎不绝,横向绵延而出数里地。
而场中的二人却完全不受影响,两杆长枪上下翻飞,你来我往斗的火热,转眼便斗了十多招。
众人也不劝阻,围着一圈在那欢呼起哄着。
“哈哈,严将军,且吃我一枪!”又斗了十数合,邹丹冲着严纲笑喝一声,手中长枪高举过头,之后于他的右臂上,闪过一道白光。
“来得好!”严纲也是长啸一声,深吸一口气,手中长枪上闪烁起黄色光芒来。
轰的一声巨响,两柄长枪针尖对麦芒的碰撞在一起,迸发出白、黄两道光华。
晦涩的夜光下,两道光芒相互辉映,显得格外的...醒目!
尼玛?
这是在耍杂技?还是玄幻大爆发?
看到这一幕,高郅的神色陡然变幻,后背无形生出一抹寒意,因为他突然发现,这个世界,貌似变得更加危险了起来。
要知道,严纲和邹丹的武力,在三国可算不上号的,他们现在看上去貌似都如此强无敌,那...关张赵,乃至吕布那厮,又该如何?
简直就不敢想象啊!
风乍歇,野愈静。
光芒渐渐消散,严纲和邹丹拨马后退,到底只是比试切磋,二人都收着力,注重着点到为止。
高郅甩了甩脑袋,望着已经结束比试的地上,那一道道隔着数百米仍依稀可见的凌乱巨大的枪痕,咽了咽唾沫。
那样的破坏力,那真的是人能够做到的么?
虽然坦白地说,武将的力量要比士卒能力出众得多,是万里挑一的豪杰,实力出众的武将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人物。
但毕竟不管怎么说,武将也是人,而刚才对方展露出来的力量,已经完完全全超脱了人类的范畴!
仅仅是挥舞冷兵器,交锋之余,却在地上留下一道道长达几丈乃至十几丈的枪痕,真的是人能够办到的么?!
难以置信。
这就是记忆中,气的威力吗?
“哈哈哈,好!”就在众人为二将的强大而震撼的时候,一道爽朗的大笑声,从场间传来。
“你们二人皆为我账下骁勇善战之将,今日比试,精彩绝伦,当赏,当赏啊!”来者骑于一匹纯白良驹身上,得意的道。
在这里,能说这句话的人,只有一个!
说话者的身份,自然明了起来,如今大营中的最高长官,一个貌似是纯民族主义者的人物白马将军公孙瓒!
虽然因为距离原因,从高郅这个方向,看不清公孙瓒的具体面容,因为公孙瓒带着头盔,更有众多亲兵拱卫,不过这不妨碍高郅对这位白马将军的关注。
或者说,是他融合的记忆中,原主人对于公孙瓒的憧憬敬佩的记忆“痕迹”,影响了此时高郅的情绪波动。
将和兵的波动,源于推崇、效力。
为将者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条件是能使士卒用命。
所以名将吴起亲自替士兵吸脓,为得就是能使士卒用命。
公孙瓒做到了这一点。
或许,他对他手下其它的士卒没有做到这一点,但是对于白马义从,此时此刻的他,却是真切做到了同甘共苦。
脑海中融汇的记忆,清晰的显示,这位白马将军的身姿背影,在率领白马义从征战的时候,是多么的英勇。
一马当先、所向披靡。可不是说说而已!
每听到有紧急情况,他都面色严厉,怒不可遏,如上阵痛击仇敌一样,每次亲自带兵追击。
这是一位勇者,也是如今幽州右北平太守,都亭候,军事上最高的指挥长官!
五 气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所谓王霸之气的缘故,又或许是贵气迫人的气质流露,反正一般大人物到来的时候,总会引起一阵骚动。
这种情况,在军营中,也是存在,难以免俗。
当发现走到近前的公孙瓒后,原本还尚在“惺惺相惜”的严纲和邹丹二将,赶紧下马,双手抱拳,气喘吁吁的大喝道:“末将参见君侯。”
公孙瓒兴奋的摆摆手,令二将起身,看得出他此时的兴致很高,上前亲切的和二将畅谈,下马往一处簇火堆旁走去,周围禁卫屹立。
想必是几人要来一场上下级的“推心置腹”,几人挑了一处空闲坐下,周围也被护卫“隔离”,三百步内无人打扰,谈笑风生起来。
见没了看头,方才围拢的人群也便带着议论散开,重新三五成群的,聚拢在簇火旁,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好不热闹。
“严纲将军和邹丹将军,真不愧是主公麾下的猛将啊。”周偶拨弄着翻滚的烤肉,一边感慨道。
他的声音有些低沉,仿佛能够震动空气。
高郅犹自震撼的收回视线,闻言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猛人啊,真的是猛啊,那枪尖迸发出来的白光、黄光,怕不是有后世手雷的威力了吧?
还是物理切割加强版方向的破坏力啊!
“这就是气吗?周大哥,你给我说说,气究竟是什么?”眼中涌动震撼神色,好不容易缓过神来的高郅,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唔,”周偶迟疑了一下,挠挠头说道,“具体的我其实也不太清楚,只是大概的听人说过,习武多年的武者能够将这种无形的气运用自如,强大的气,能够附着武器甚至身体。”
“如果气被依附在身体表面,就可以达到刀枪不入的效果,除此之外还可以灌注到兵刃内,使兵刃变成无坚不摧的神兵……”
说着,带着几分敬畏和羡慕,低声说道,“在将军这样掌握气的武人面前,我们这些小卒,再怎么强壮,也只有上去送死的份!”
“气....”高郅嘴里喃喃自语,同时他的目光闪烁,下意识的,忍不住又一次,望向了之前严纲和邹丹二将对决的地方。
承然,自己现在的身体素质,要比后世的宅男高郅,要强大健康许多。
但是显然,比起那些掌握了气的家伙,他依旧是脆弱的一匹。
之前是由于刚刚融汇两个身体的记忆,仅仅靠着记忆印象,而没有对这个时代所谓的气,有一个准确的认识。
那时候的他看来,虽然觉得可能气、精神力带来的变化,可能会使三国和历史上的不一样,但想着自己有对历史走向的了解,多少还没有太过担忧。
现在,亲眼目睹了一场比试带来的破坏力后,高郅突然觉得之前的自己,貌似有点想当然了。
在这个既陌生又仿佛有点熟悉的乱世,如果自己还抱着以往的认识观念去看待眼前人和事物,那么迟早有一天,自己会因为判断的失误而死去。
真正的死去!
...
“周大哥,你说,我们要想掌握气的话,应该怎么做啊?”高郅狠狠的咬了一口手中已不知不觉散掉热气的烤肉,甚至都来不及品尝味道,便迫不及待的问道。
“如何掌握气?”周偶苦笑一声,“气又岂会是那么轻易就能够掌握的?哪怕只是粗略领会一二,都能在军中当个都伯。”
“要是某能够有那样的实力,就能够有更多的生存条件,领更多的赏钱,到时候卸甲的时候,说不得也能够置办上田地,娶上一个婆娘,传宗接代!”缓了一口气,周偶眼睛眯起,带着感慨道。
“....”
望着突然感慨起来的周偶,高郅也是不知道说些什么,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
很难想象,仅仅只是能够领了赏赐回家乡娶妻生子,购田买地;这些咋一看上去非常“淳朴”平凡的生活,却是周偶的愿望。
更为重要的是,
这很有可能,是一个时代的潮流标志!
或许,这样在后世觉得枯燥乏味的平凡生活,此刻,却是成为东汉底层士卒的共同心声和奢求!
是啊,要不是因为活不下去,有几个会投身战场、过着有一天没一天的生活呢?
他们的理想,无非是一份少得可怜的军饷,或是为了家乡饥肠辘辘的亲人,或是为了攒钱娶妻生子,至于什么光耀门楣、加封将军,那些殊荣离他们实在太远了。
前世平凡、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放到当下,却是显得那么的难能可贵,这还真是后世和平年代、处于温室的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啊!
理想么?
高郅眼睛里微微波澜了一下,沉默了。
到这个世界,他就如同水中飘起地浮草,飘忽不定。
有什么梦想,有什么追求,说不明道不出。
莫名其妙地来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世界,自己想要什么呢?
说实话,其实这些他不知道,因为没有想过。
回去?回去属于自己的世界?
呵,别说回不去,就算回去又能怎么样呢?
继续日复一日,如同行尸走肉般的三点一线般生活下去吗?
那不是他所想要的生活。
那么...他想要什么?
是啊!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高郅扪心自问,一时无感。
他也没有一个头绪,对于自己的未来,尚还有些迷茫。
然而,当他的视线,落到远处的“比武划痕”后,他又突然有了想法。
变强!
他想要变强,也想要能够拥有,像严纲和邹丹那样发出光一样的,属于气的力量。
毕竟无论什么时代,强者,都是能够更好的生活。
既然在没有一个明确奋斗目标之前,那么,就先以变强为第一个追寻的行为吧。
拳头握紧,高郅在心里,默默定下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决定。
有力则胆壮,有气则心阔。
前一辈子是宅男,趴在电脑旁边奔着水晶冲锋,在论坛撕逼,荒废了一个大好年华。
这一次,高郅并不愿意重复上一次的生活。
重来一世,当是有所改变。
如此,方才不负七尺之躯。
不是么,好男儿,当生逢乱世,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汉末三国,才正是最适合强者的时代!
六 伍长赵云
“高兄弟?高兄弟?”
“高兄弟....你这是怎么了?”
低头拨弄了会火堆,周偶伸手在高郅眼前晃了晃,饶有兴致的看着高郅的表情从迷茫到震惊,再到兴奋,他很奇怪,这小兄弟表情变化得真快。
“啊...啊?没事,只是稍稍有点感慨,乱世之下,我们日子过得不太平啊。”高郅摇了摇头,看着眼前收回的大手,苦笑道。
方才脑海中的气势,已然荡然无存。
说起来,他突然觉得,刚刚自己脑海里的想法,也是够中二的...
“是啊,乱世,唉,都怪这操蛋的世道啊!”周偶倒不清楚高郅的内心活动,仿佛也被渲染上了情绪,带着几分悲凉低声说道。
“说起来,我们过着的,也都不过是刀尖舔血的日子。”说着,他又自嘲地抓了抓头发,“说不定哪天,我们也和那些先走的兄弟们一样,再也起不来了。”
这话可并不是说说,而是这个时代的真实现象。
随着大汉的落寞,边境周围的游牧民族开始蠢蠢欲动,到处都在打仗,没个尽头。
加上天灾**,前不久席卷天下的黄巾动乱,普通百姓活得更是连个盼头都没有。
“呵!”苦涩的摇了摇头,仰头灌上一口皮囊装的清水,周偶缓了缓,摆手道“算了算了,不谈这些,吃肉,吃肉。”
言罢,二人就着盐巴,继续相对而坐,大口喝着皮囊灌的水,大口咀嚼着烤肉,高郅则在一旁,继续的听周偶的唠叨。
或许是对高郅这个新认识的小兄弟看对了眼,或许是心情压抑许久需要释放,周偶说得很多,很杂。
有讲他从军前的家庭生活,有谈及他随军征战的见闻,有对乱世的抱怨,有对乌桓犯疆的敌视,有对未来的迷茫,还有对安稳日子的盼望。
他说得很多,似乎胸臆间堆积了太多太久的阴暗负面情绪,愁纠的眉毛倒是渐渐舒缓,明显看得出,吐诉过后,他心情好了许多。
“可惜没有酒。”周偶吐出一口浊气,砸吧砸吧嘴,嚼着烤肉,
仰头又是灌上一大口凉水。
这年头,粮食比金贵,需要粮食酿制的酒,可不是普通士卒能够经常喝上的。
“对了高兄弟,听说前不久你们白马义从在草原和乌桓游骑兵干了一架,大胜一场,怎么样?给哥哥我说说?”像是想到了什么,周偶转过头来,看着高郅好奇道。
“呃……”高郅张了张嘴,一脸犹豫,欲言又止。
哪怕现在“继承”了记忆,关于周偶口中,所谓前不久发生过的战场情况,他依旧不是很清楚。
或许,这也是导致他原身昏迷从而被自己意识穿入的原因?高郅暗暗思索,蹙眉。
不过,倒是提醒了他另外一件事,按照记忆片断,原“高郅”所在的伍曲貌似已经只剩下他一根独苗。
“唉,周老哥,那一战不提也罢,我现在也是迷茫啊,我所在的伍队被打残,还不知道明天从伤病营出来,会被分到哪个伍去。”怕露馅,
高郅选择避开周偶的话题,故作长叹道。
这并非是独属于白马义从的规矩,按照军营的规矩,被打残的队曲,重新聚拢后,会直接在队中进行重新分配,或是征召新人划归麾下,或是配发给不满员的队率。
只是高郅他本就只是白马义从中普通的一员,自然不会有统率新人的可能,那么,等待他的,自然便是重新分配。
周偶一听,恰是会错了意,拍着高郅肩膀长叹一口气,满脸感慨着说道“木事,木事,某知道,某知道,兄弟...节哀啊!”
微微叹了口气,拍拍他肩膀说道“这种滋味是很难受,但是总需要看开的,唉,兄弟,战场就是这样无情的,迟早你会适应的。”
说完,似也没了感慨的心情,又拍了拍高郅的肩膀,劝慰几句,提着水囊,与高郅告别,晃晃悠悠的往刀兵营帐方向走去。
“....”
所以...,你到底知道了神马?
高郅瞪大眼睛,望着周偶离开的背影,二丈和尚摸不着头。
正常情况,不应该是换个话题继续聊天吗?
不过,想了半天也想不通,索性他将此事抛在脑后,这或许也算是高郅的一大优点,想不明白的事情,从来都不去多费心思。
独自坐了会,扑灭火星,高郅也回到先前的帐篷中。
躺在帐篷内的草铺上,望着帐内其他伤员依次休息,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高郅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说是已经接受了来到东汉末年的事实,但高郅的心里,到底还是多少有点儿没谱。
唉,也不知道明天会被分到哪个伍去,高郅暗叹一口气,心里惆怅的想到。
乱世出英雄,功名马上取。
那是针对将军说的,至于小兵,还是洗洗睡吧。
虽然后世也有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的说法,但是,至少对于现在从热血中,重新冷静下来的高郅而言,他只想做一条安静的咸鱼。
在和周偶的聊天中,更进一步的了解到这个时代的危险性后,高郅之前想要立不世之功的想法,早已烟消云散......
毕竟和游戏不一样,这里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读档重来的机会,所以,相比起生涯危险的白马义从,他其实更想当辎重兵的说....
还好,或许是老天对把高郅弄到一千多年前的古代心存愧疚,次日,他的咸鱼梦想实现了。
咳,当然,并非是当辎重兵的想法,而是他有机会做一条咸鱼的想法。
“你便是分配到某伍下的白马义从?”一声疑问,从高郅的新任伍长口中问出。
思索中的高郅回头一看,
嗯,帅...很帅。
那是一名身着铠甲的青年,
头戴亮银白虎盔,身披素银甲,外罩素罗袍。
他有着黝黑深邃的眼眸,目若朗星,顾盼之间有着说不出的英气,身形挺秀,高颀飒爽,纵然是甲胄在身仍然难掩英姿之斯文优雅。
黑色的眼睛似乎散发着一种锐利的光芒,不过很快就消失不见。
怎么说呢,十分的清秀,全然不似燕赵之地慷慨悲歌之士应有的气质,虽然身长八尺,姿颜雄伟,却又不是什么虎背熊腰、黝黑皮肤。
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更没有寻常武将身上的那种威风煞气,他十指白皙而修长,眉宇之间带着几丝的儒雅之气。
然而就是这名手持银色长枪,面貌刚毅,却是实现高郅心中作为一条只会喊666的咸鱼的梦想。
“在下赵云,不知小兄弟你...”
七大汉军制
“赵...赵...赵云!?你是赵云赵子龙?!!”高郅愣神了零点几秒,反射弧反应过来的他,忍不住惊呼道。
赵云喂!这可是白马银枪的赵子龙啊!
要知道,在前世可是有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之说,后世之人,不少都对其崇拜向往。
赵云的一生,足可以英雄著称。
真实历史不讲,演义中的赵云深入人心,单骑救主、七进七出可谓是把他的形象推至极点,后代还有不少赵云庙。
许多喜爱赵云的人更是把赵云捧上天,甚至认为赵云可与吕布一战,只是二人未交手过。
不过,在后世的各种排名中,赵云都略高于关羽张飞,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论三国武将人气,赵云当仁不让首居第一!
长坂坡更是随着赵云的名字,而响誉中华。
万人大军中,单枪匹马,七进七出,无人可挡,这,便是常山赵子龙!
人的名,树的影。
哪怕这几天来,高郅在营中见过的前世三国有所提名的武将也不在少数,甚至连公孙瓒也远远的碰上一面。
可当站在赵云面前时,高郅表示,自己的内心,还是忍不住升起一股兴奋和激动。
那是一种类似于见到偶像真人的喜悦感,也是一种见到大腿的安稳感。
嗯,即使现在的赵云,比起后来当阳长板时的无敌英姿还略显稚嫩,但是在此刻的高郅眼中,也绝对是一条,现阶段可以抱上的大腿啊!
“在下正是赵云,表字子龙,这位小兄弟,不知,可是有何不妥之处?”察觉了高郅情绪的变化,赵云逐后退一步,带着疑惑开口询问。
“呼。”
长吐一口气,高郅神色变幻了几下,望着眼前这位一身银甲泛着神光,英俊而坚毅的面容如同钢铁浇铸,双目犀利的男子,身形同样退回一步,抱拳道:“有劳兄台挂怀,弟无碍。”
什么?你说他无耻?
第一次见面就叫别人哥,不要脸?
哼,高郅表示,脸是什么,可以吃吗?
欣然加入到赵云的麾下,
高郅又接着把从伤病营中收拾的东西搬挪到赵云帐篷中。
接下来,作为赵云伍下的士卒,自然也是要和他吃住一起。
对此,高郅表示非常乐意。
别误会,他不是gay,只是觉得可以和赵云关系更拉近一些。
毕竟,不是有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的男人四铁关系一说法吗?
这同为白马义从,应该算一起扛过枪,至于说前面同窗来不及了,后面两个怕是不可能。
那么,同吃同住,岂不是最快拉近关系的捷径吗?
室友加战友关系,想必应该妥了吧?
当然,作为自觉的咸鱼,中午饭,高郅也理所当然的赖在了赵云伍部所在的地方。
白马义从的就餐是以队为单位,量数固定。
汉代的兵制是以二与五的倍数为计算。
最基础的单位为伍,即每五个人有一个伍长;两个伍为什,每十个人有一个什长;五什为队,每五十个人有一个队率;两个队为一屯,每一百人有一个屯长;两个屯为一个曲,每两百人有一个军侯;两个曲成一部,每四百人有一个军司马。
通常每五个部为一个营,即为一独立的作战单位,通常统军者乃将军或是校尉。
换句话来说,食物是固定量的,以五十个人份充沛发配的。
如此一来,不满员的队率便能够多吃上几份,简称空饷。
自然,对于高郅的到来,便多少会有人觉得有那么些许的...不爽,毕竟,在这个时代,能够多分上一份吃食,总是要不错的吧?
这不,
很快,便有一个士卒,忍不住站了出来,指着高郅说道,“等等,我可不记得这小子乃我们帐中弟兄……”
话音刚落,气氛一下子变得寂静许多。
看得出来,虽然出声的只有一人,但是从在场众人的面色表情来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和那士兵有着同样的看法!
“既为白马,便皆是我大汉兄弟,何分彼此?我知你心意,我伍内前几日折损一位弟兄,所以就让高小兄弟归了我伍内,如何?”
赵云看出了这一点,眉头一眺,对其他伍的众人轻叹道。
那名士卒面色羞红,讪讪说道,“赵伍长都这么说了,小弟哪敢有半点不满……”
赵云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只不过,他心性宽厚,他身后的士卒却是忍不住轻哼一声,而后偏过头来。
低声对高郅说道,“不用理他,这个家伙叫李德,也是个伍长,不过没吾等赵伍长厉害……某叫朱茂,你旁边那个叫王宽,小兄弟怎么称呼?”
“高郅。”
“高郅...,行,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一伍的弟兄了!”
说着,他顿了顿,舔舔嘴唇压低声音说道,“你小子有福,赵大哥实力非常强大,在战场上,只要紧跟着他,便安全不少。”
“呃……”高郅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看得出来,赵云虽然现在只是一个伍长,但是威信方面,依旧是非常强的,没看人家队率都一脸信服的表情吗?
不过想想也正常,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一个人若是有本事,就如同锥入囊中,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就会透漏出来。
赵云,可是要当将军的人,自然远非这些士卒所能及的,摇了摇头,高郅跟着众人一起领取食物。
今天的并非肉食,在草席上摆放着一只只木碗,盛着微黄色的谷食,看上去不像是米饭。
高郅接过一碗,看了看左右其他人,见他们竟都是用手扒着谷饭,想了想,也对,这个时候,可还没有筷子。
无奈地叹了口气,使劲在衣服上蹭了蹭,蹲下来,也随着大流抓着饭吃了起来。
“赵大哥,你加入白马义从多久了啊?”高郅吃饭也没有忘记套个近乎的机会,找了个空当,凑到进食的赵云身旁,笑嘻嘻的问道。
赵云闻言,似想到什么,放下木碗,怅然道:“已经一年多了,云本常山真定人,仰慕公孙将军武艺超群,善于用兵,白马义从更是杀的异族闻风丧胆。胡人闻白马将军之名便望风而逃。故此追随公孙将军左右,盼能建立一番功绩。”
“赵大哥,你这么厉害,一定会有建功立业的机会。”高郅自信的安慰道。
有着后世记忆的高郅,怕是比赵云自己更要对他有自信。
“那就多谢小兄弟吉言了,云只愿有朝一日,能够重建大汉昔日雄风,让外族蛮夷,都不敢再来侵犯边疆百姓。”赵云一脸正色道。
望着眼前勃然迸发气势的赵云,高郅即是震撼又是感慨,真不愧是后世留青,乃至被人推崇神化的常山赵子龙啊!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于他心底,居然升腾起一种见证和亲身经历历史的自豪和欣喜感。
“赵大哥,可否有能够快速恢复的办法?”
不过欣喜归欣喜,高郅也没有忘记正事,在和赵云闲聊几句后,于不经意间,他流露出自己的“感慨”和“苦恼”。
当然,他所叙述给赵云听的,是他删减、精编后的升华版经历。
诸如现在以现代灵魂为主宰思想的他,不会战场厮杀手段,被高郅叙述成头脑受到震荡失去一部分记忆,所以没有了战场上保命的能力。
赵云之前与他并不了解,再加上虽然他骑马表面上与寻常骑马一般无二,但赵云这等高手,也是能够看出,他骑马时的别扭,更像是在用身体本能,而非自己驾驭。
所以,赵云对于高郅的说法,倒是没有多少质疑,想了想,点头同意道“行,索性无事,等饭后,你与我寻个地方,我教授你一些基本的驭气手段。”
“驭气手段?!”高郅欣喜若狂。
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有机会接触到气的存在了,自从看过严纲和邹丹的切磋场景后,他就对气,有一种向往而神秘的感觉。
看着一脸讶然的高郅,赵云微笑的耸了耸肩,他没有什么门户之见,再则,只是教授一些在他看来基本粗浅的功夫,他看高郅也顺眼,举手之劳也愿意给予,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男人间的友谊,有时候是很容易莫名为妙的,毫不费力就建立起来了。
八 求援
天光东升,清辉自云间吐露,青草上的露水映出晶莹的光芒,马蹄哒哒践踏过去,爬上了草坡,朝着隐约的城郭外飞驰。
“哈哈哈,驾!驾!”
辽阔的草原下,两匹白马蹄影飞落,当先一年轻兵卒,更是满脸惬意,惊不住放声呼啸,却不是高郅,又是何人?
用力一夹马腹快马扬鞭,马蹄塔塔声中,尘土飞扬,他却只觉劲风扑面,两边景物飞速后掠,心中酣畅淋漓,快美难言!
战马的速度很快,不过却并没有影响到他,前世的高郅不会骑马,但今世的白马义从高郅却会,所以身体本能的就适应了那种浮动。
记忆,有时候如果没有长时间回忆,或是一件事情很久没有再次发生,慢慢的是会淡忘的,但是人的大脑,就和电脑的硬盘一样,是拥有着漫长的存储时限的记忆库。
很多时候,有那么一个引导点,就能让人回忆起来。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良师也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从午饭饭后至此刻,不过一个时辰,经过赵云的言传身教,高郅就已经能够熟练的驾驭飞驰的战马,并且彻底迷恋上这种风驰电掣般的感觉。
那种感觉,甚是刺激,就仿佛是一个人在沙漠中渴了数天,突然间看到了湖,第一反应就是扑上去饮个痛快——哪怕是,会因此而淹死也在所不惜。
也就是人家赵云人好,有耐心,才受得了高郅的“狂热”,沿途跟随保护,才让他好歹没出现狼狈落马的情况。
大草原上,两匹白马如惊鸿拂掠,一前一后交替奔腾。
“等等!”赵云本笑着准备回应高郅的话,可无意中的一瞥,却使得他的脸色骤然一变,拨转马头,双跨用力一夹马肚,冲向前方的高郅。
很快,赵云就追上高郅,探出猿臂,抓住高郅的马缰,勒停了他正在奔驰中的马。
“怎么了?”高郅一脸茫然,正待询问,却发现赵云眼眸微微眯起,抬头望向北面,满脸凝重。
顺着他的视线循去,只见远方的天际突然荡起浓浓的烟尘,漫天卷地而来。
由远及近,浮现出一条长长的黑线,蹄声振振,人吼马鸣,气势汹汹,骑兵,大队的骑兵,也能感觉到对面的威势。
如滚滚的海浪一般,带着一股浓郁的杀伐之气,震天动地的影响,让人不由得为之一惊。
“麻烦大了...我们赶紧回营!”赵云单手勒住高郅跨下白马的缰绳,同时拨转方向,往大营方向撤回。
......
细微之处见知卓,无声之处听惊雷。
赵云说的没错,麻烦来了,而且,很大!
虽然,如今的大汉,天灾**接踵不断,但是在草原上,真正可怕的还是那些,趁着大汉内乱之际狠狠的扑上来咬一口的胡骑。
距离军寨大营东北方向的蓟县,此时便遭受到麻烦最直接的打击---乌桓截掠!
北方地广人稀,秦始皇灭燕,在燕地置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等郡,辖郡、国十一,县九十,人口却不过约二十五六万左右。
自南匈奴归附后,南来北往的商途变的繁盛许多。
同样,也是汉民族抵抗或出征北方游牧民族的前线之一,游牧不耕种,所以每逢秋收
,便起浸掠。
时正十一月末,
秋收之季,高阳之下,上至六十岁老翁下至十岁少年,男男女女将近两万余百姓俱都背着竹篓,手持镰刀,在公孙瓒士兵的监督下出了蓟县收割粮草。
今年的幽州雨量颇丰,每隔七八天一场小雨,半个月一场大雨,使得蓟县周围方圆五十里的稻谷长势喜人,漫山遍野黄澄澄一片,犹如撒了遍地黄金。
若不是百姓们畏惧战火纷纷南逃,稻谷疏于管照的话,怕是将会一场十年一遇的大丰收。
当收割百姓
一个个汗流浃背,或挑或推的送进蓟县城中,使得蓟县城稻谷满仓,大街小巷都掉落了不少谷穗,许多城里的百姓纷纷走上街头捡稻谷。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蓟县附近的稻谷慢慢的被收割的一干二净。只剩下光秃秃的田地,再收割稻谷的时候只能越走越远,十里、二十里、三十里……不停的向远处延伸,返回蓟县也困难了无数倍。
这日晌午,万余名百姓在几百士卒的监督之下,正在一片洼地里收割稻谷,忽然就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而近。
抬头一望,却是发现一名传令兵,正满脸慌乱的策马驰近,同时嘴里正不断呼吆。
“快快撤退,快快撤退,鲜卑扣疆,乌桓叛乱!”
鲜卑扣疆,乌桓叛乱!
听到这两个词汇,百姓们顿时乱作一团。呼儿唤女之声响彻山野,男女老少纷纷丢下手里的镰刀,扔掉肩上的背篓,弃掉刚刚收割的庄稼。一窝蜂般向蓟县方向撤退。
只是两条腿的人,速度又怎么比得上四条腿的骑兵?
一炷香的功夫之后。
“轰隆隆”的马蹄声震彻的地动山摇,远处的尘土遮天蔽日,使得苍穹变成一片昏黄色。
骑兵来的又快又急,凭借着娴熟的骑术,犹如狂飙一般席卷而来,所到之处将稻谷全部踩踏于马蹄之下。
而此时,百姓们也就刚刚向蓟县逃回了四五里地。
很快,他们便被席卷而来的乌桓骑兵追上,纷纷发出各种得意的吼叫或者口哨,一时间人喊马嘶,震彻云霄。
胯下一匹黑色骏马,马鞍上悬挂着一口大刀,在纵马驰骋的同时弯弓搭箭,每一次弓弦响起,必有一名百姓中箭倒地,“给我杀,女人少年留下,老翁青壮全部杀掉!”
随着一声令下,千余名乌桓骑兵纷纷亮出弯刀,漫山遍野的追赶百姓,马蹄所到之处,弯刀劈下,头颅飞在空中再被乌桓骑士接住挂在马鞍上。
失去了脑袋的尸体鲜血从腔子里喷溅而出,反而刺激的乌桓人更加野蛮,更加恣意的狂呼屠戮。
数百兵卒想要组成队列迎战,奈何面对精锐骑兵的冲击,这些郡兵,也不过比手无寸铁的百姓,多坚持了几息罢了。
一时之间,腥风血雨,惨叫哀嚎声连绵起伏。
比起惨遭杀戮的老翁及青壮男子来说,女人及少年们的命运则好了许多,被乌桓骑兵追上之后驱赶着向北走,“不想死的跟着我们向北,否则人头落地!”
而一些稍有姿色的年轻女子则不幸了许多,憋了太久的乌桓骑士受到刺激,身体里的荷尔蒙勃发,兽欲大发,直接下马把这些看上眼的女人拖进稻谷地里。
不顾嚎啕反对,把衣衫撕扯的稀烂,一逞兽欲。
一时间,稻谷地里衣不遮体,衣衫凌乱的女人哭着喊着乱逃,被嗷嗷乱叫的乌桓人在后面追赶着死死按住。
人间惨剧,在草原上,光明正大的上演起来。
九 白马奔袭
当高郅随着赵云回到营寨的时候,公孙瓒也已经收到来自蓟县传令兵带回的消息。
“传我将令,三军集结!”
很快,饱含杀意、冰冷的语气命令,便从他的嘴中咆哮而出。
紧接着,集合军队的沉闷号角声从大帐方向传出,并迅速的响彻全营。
大营内战马嘶鸣之声不止,枕戈待旦的甲士随着各自队率的到来,一队队朝着校场方向集合。
旌旗招展,刀枪林立,数万人马就地安营扎寨,有士卒不停的穿梭其中在传递将令。
秣马厉兵,枕戈待战!
对于这些公孙瓒麾下的幽州将士而言,这一日,他们早已做好准备。
因为对于鲜卑扣疆,乌桓叛乱的事情,他们和公孙瓒一样,并不感到陌生,相反还非常刻苦铭心。
就在去年中平五年,乌桓丘力居、张纯叛乱时期。
公孙瓒便曾率军与张纯、丘力居激战,追击过程中,由于被丘力居围困于辽西管子城二百余日,粮尽士溃,士卒死伤大半。
到最后“力战不敌,乃与士卒辞诀,各分散还”,也就是分散突围,各自逃命
在公孙瓒乃至其麾下所有幽州男儿的眼里,那一次战斗,简直就是一场耻辱。
而在战场上,耻辱,必须以敌人的鲜血来洗刷!
中军大帐前,公孙瓒高坐在红袍帅位上,坐姿大马金刀,脊梁挺直向天,如一柄利剑,浑身散发着一股锐利的气场。
“白马义从,接令!”公孙瓒眼眸一道亮光闪烁,大声喝道。
“哗啦啦!”
霎时间,校场东侧一部身着银云片甲的将士单膝跪伏了下去,其甲胄上勾勒出的银边花纹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白马义从!
仓促之间,
数万大军的调动,自然不会是一下就能够完成的,所以,公孙瓒准备这一次先出手下的精锐王牌骑兵!
“诸位乡邻子弟,自从建宁年间算起,这么多年了,我幽州边郡,几乎每年都被鲜卑、乌桓抄掠骚扰,截杀乡邻、虏掠财物。”
“三春时分,青黄不续就来打虏草谷,素秋之时,膘肥马壮也来抢掠粮草,就连冬日里草原上寒蔽不堪,也要来寇边抢点衣服御寒。”
“你们说,作为我汉家儿郎,能为之视若无睹,任这些胡虏霍乱我幽州边疆吗?”公孙瓒大手一挥,双目圆瞪,激动得满脸晕红的吼道。
“不能!不能~~!”在高台下方,高郅跟在赵云身侧,随着四周群情激奋的白马义从,也张嘴吆喝附和了两声。
“那好!现在,请满饮掉手中的这碗酒后,诸军与我杀敌卫国,驱除胡虏!”公孙瓒让人递上一碗酒,同下方的白马义从抬手示意。仰头一口饮尽,的摔在了地上,碎片滚在地上打旋。
“杀敌卫国,驱除胡虏~!杀敌卫国,驱除胡虏~~!”
周围的白马义从互相看了看,放下了兵器,将传递到手中的酒碗斟满,一口饮尽后,的摔在了地上,刀刃拍在鞘上,发出吼声。
手下的士兵听后热血沸腾,情绪高昂,缓缓的举起自己的右手,强劲有力的捶打在自己的心口之上。
“哗~!”
一时之间,铠甲抖动之声,化作了最为激扬的旋律。
此情此景,看得高郅整个人心神一震,他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前世汉室名存实亡了,依旧有那么多仁人志士,英雄豪杰为了复兴汉室而鞠躬尽瘁,虽死无悔。
诸国皆以弱亡,而汉唐以强亡。
这句在后世流传的话,其实已经可以说明很多问题。
无论是霍去病直取祁连山,封狼居胥,还是西汉大将陈汤提出“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霸气口号,还是班朝西域三十诸国会盟,“相约永不背汉”。
汉朝对外族的威慑,不言而喻。
哪怕就算是到了如今的东汉末年,不一样有公孙白马,震慑幽燕?
还有后来的三国诸侯并起、中原混乱的时期,不一样有曹孟德、郭奉孝北上征乌桓?
纵贯百余年,汉朝对外族,都是一直贯以强盛,哪怕纵论古今,汉朝都能够稳居历代第一。
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中华民族的核心汉族就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
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原战国时各国的文化便相互渗透融合,到西汉时中华地区在典章制度、语言文字、文化教育、风俗习惯多方面都逐渐趋于统一,构成了共同的汉文化。
从此中华地区的各族就出现了统一的汉族。
而也正是因为汉朝的声威远播,外族开始称呼中国人为“汉人”。
“汉”,从此成为华夏民族永远的名字!
所以,不仅仅是后世,对于当下的士人黎民来说,汉,其实是一种象征、寄托、乃至......信仰!
这是一股甚至能够穿越历史长河,通过文字的廖廖记载,便引起华夏子孙共鸣的长青精神!
上至涿鹿中原的王侯霸者,仁君枭雄,下至整日奔波劳碌的贩夫走卒,只要汉室血脉还尚存一天,他们便会本能的维系这种汉民族的辉煌。
这便是大汉之风,强汉之风!
“我领三千白马义从先行,田楷、关靖留守大营,邹丹都领步卒,严纲领两千白马义从随后赶赴,公孙越,你与我随行。”公孙瓒一抹嘴角,下达命令。
“诺~~!”
顿时,统率的中一位头戴镔铁盔,身着虎头锁子甲,面容稍黑,略显粗糙的八尺壮汉出列,低声应是。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白马义从,随我出征!”
点了点头,一声咆哮,公孙瓒与麾下诸将,翻身上马,当先冲出。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整齐划一的口号响起,哪怕已经知道了这是白马义从出征时必喊的口号,但当高郅再一次听到的时候,依旧莫名亢奋,气血沸腾,不外如是。
马如风,人如龙,白马义从在公孙瓒的率领下,犹如化作一道宏伟绵长的白光巨流,如同箭头一般自营寨大门激射了出去。
白马动,万马急奔。
此时早已经骑上白马坐骑的三千白马义从轻提缰绳,虽不曾有风吼,但马啸之声铺天盖地而来。
扬起的尘沙覆没了三千白马义从的身影,等到尘沙散尽,校场恢复清明,哪里还曾有白马义从的影子。
十 乌桓,该杀!
霞光之下,东边的云层渐渐泛起了鱼肚白。
拂过青草的风传来焦臭的味道,天空太阳升了起来,飞鸟受到惊吓一般在盘旋,调头飞走。
一缕淡淡的黑烟飘上天空,空气里有股呛人的味道。
踏踏踏
...
马蹄飞驰,闷响如雷。
随着出了营寨,白马义从们的表情开始变得愤然,乃至渐渐沉默起来,离得蓟县越近,这种情绪,便愈发的浓郁、压抑。
空气中犹自飘荡着刺鼻怪异的味道,触目所及,四处皆是具具罗尸,观那服饰,毫无疑问,那些血肉模糊的躯体,都是大汉子民。
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空气凝固、压抑,没有人说话,这个时候,氛围仿佛焦固。
透过叠叠树叶,在两旁的树叉上,还依稀可以看到,被悬挂在其上的头颅。
这些头颅的主人早已死去,现在的它们...被当做玩物,用来示威!
这是一种侮辱,对大汉威严的挑衅!
“白马义从何在!”公孙瓒气的两眼通红,马鞭一扬“加速前行,随我杀戮贼寇,沿途所遇,一个不留!”
“沿途所遇,一个不留!”
清一色的白色战马,在旷野中引人注目,整齐划一的口号响彻山林,振奋人心。
公孙瓒奔驰于全军最前端,见远处不时有火光亮起,立刻对着手下喊了一声:“全军冲锋!”。
而后他一马当先的率先冲了出去,身后三千白马义从,同样立刻紧紧跟在的身后,向着火光烧起的方向杀了过去。
白马义从,属于轻骑兵,刀和弓是常备武器,速度优势非常大,不过,长武器也有,人手一份长枪。
高郅也是配备了同样的装备,此时的他,正持着长枪,坐在马上挥舞了两下,觉得手感还行,便静静的立在赵云身后,等待出击的命令。
当公孙瓒下达出击命令后,高郅便双腿用力一夹马肚,策马跟随在赵云的身后。
莫可名状,看着眼前的场景,他突然深刻的感受到了汉末的残忍,以及战争的残酷。
虽然,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无法体会他们口中的世道。
最多,也就是之前在电视里看过,可看到的大多都是名将雀起,谋士争锋,民间的疾苦到底是什么样的,高郅也没见到过。
可是,现在,当眼前这一幕幕惨状,呈现在他的眼中的时候,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乌桓,该杀!
越远离蓟县,地上的白骨越多,连绵百里寂无人烟,连鸡鸣之声也听不到了,正是满目疮痍,一片荒凉凄惨的景象,令人目不忍睹,哀民生之多艰!
而高郅的心情也变得十分沉重,身为一个有良知的现代人,看到这种景象,岂能不难受?
手抚摸着长枪冰凉的枪身,高郅的身形甚至都有些激动的颤抖。
骑兵有一半的能力是靠战马的速度来完成的,战马的速度越快,对敌人的杀伤力就会越大。
数里的距离,对于战马来说那是瞬间之事。
尤其是那些极其优良的宝马,类似赵云胯下的照夜玉麒麟,乃是绝世良驹,更为轻便,且气质非凡。
高大威武,体态庄严,通体雪白,兽毛很长,却又非常洁净,如玉一般晶莹,四个淡青蹄子,气质高贵非凡,傲气不可一世。
不过,它也确实有傲气的资本,
听听,照夜玉麒麟,赵云这爱马的名字,单单听这样的名字,便显得气势磅礴,与众不同,与那些什么小黑、小红、大黄之类的,不可同日而语。
而此时,在赵云驱使下,全力跑起来后,更是直接甩了高郅他骑的那匹看上去还不错的战马,一路灰尘。
当然,这其中同样也有赵云骑术远高于高郅的缘故,不过,关于自己拖后腿这一点,他是不会承认的!
等高郅他好不容易赶上来时,前方已经短兵交战完毕。
不时有零星的乌桓游骑被愤怒的众人撞上,围攻杀死。
整个村落,除了些许浅淡的哀嚎和呲呲的木料燃烧声,显得极为森然。
这里没有寻常百姓家的炊烟,没有欢声笑语的人声,只有一座座被捣毁点燃的废墟,只有尚未熄灭的火光与浓烟,只有狼藉遍地的尸体,是人的尸体。
尸横遍野,堆积如山。
鲜血几乎浸透了的每一寸土地,形成了一大片令人作呕的暗红色泥沼,无数残缺不全的肢体、碎裂的头颅横七竖八地散落在暗红色的泥沼四周。
无数的蝇蚊拍打着翅膀,盘旋在村庄的上空,形成了一个队列,像是打了一次胜仗一样,缓缓地向着将要黑暗的天空飞走了。
又一个汉家村落被摧毁!
...
而就在上个村落偏西不过三里外,是一落残破县城,此时此刻,同样如堕地狱。
破败大门,象是被什么粗重的东西狠狠的砸过似的,二道门板从中开裂,已经是彻底的毁坏,留下了一条直通入内的深黑道路。
夜深邃,彤红爬上天空,燃烧的房屋承受不住,哗的一下倒塌,燃着火焰的残骸洒落地上铺开,鲜血在泥土蔓延,慌乱的惨叫、骑马挥刀的身影交织混杂在火光里。
一个五六岁大的孩童脸上爬满惊恐,坐在一具尸体前哇哇大哭,一名汉人女子挣扎着被下马的皮袄毡帽的乌桓游骑扛在肩上,然后扔在一片残垣断壁下,狰狞的撕去衣物,女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
听到母亲的惨叫,孩童爬起来朝那片残垣断壁下跑过去,伸出幼小的手臂,大哭着在喊:“娘...娘...”
“不要过来!!”妇人挣扎仰起头大喊。
啪的一声,脸上挨了一巴掌,衣物哗的撕裂开,露出白净的胸脯。
妇人没有在乎自己身体的暴露,依旧挣扎,眼睛合上流出泪水,不断的朝蹒跚走来的小小身影挥着手臂,口中对上面的乌桓人哀求:“不要伤他...我不动了...你不要害他性命...求求你。”
“嘿嘿,你倒是动啊,老子tmd还就喜欢听你们汉家娘们哀嚎。”那名乌桓士兵一边脱着裤子,一边满脸狞笑的拾起一旁长枪。
看他模样,似乎想要先杀孩童,再来侮辱妇人!
妇人也看出来了,一边哭泣着让孩童离去,一边主动抱住乌桓人大腿,扒拉下自己的衣服,企图能够挽留住正在她身上的恶徒。
在这位母亲的眼中,清白,到底不如孩子的性命重要。
只是,可惜的是,她想错了。
人,又怎么可能猜得到畜生的思维方式?
乌桓男子一边享受着妇人的哀嚎,一边拖着她无动于衷的往无知的孩童走去。
到底力小,饶是妇人拼尽全力,也完全无法阻止身上男人的前进,情急之下,绝望的她只能撸起他的裤腿,对着腿肚肉狠狠的咬了下去。
“啊!你该死!”正沉浸于变态的乌桓男子,一个大意吃痛之下,也是暴怒翻脸,竟反手一枪将妇人身体贯穿,死死钉在地上。
“啊!畜...畜生,你不得....好死!”妇人嘴里吐着血沫,眼珠瞪起,仰头死死的盯住乌桓男子的面容,狰狞的骂道。
同时,双手死死搂住乌桓男子的大腿,嘴巴继续咬下.....,直到此刻,她依旧在履行着一位母性对后代的潜意识保护。
也许,多拖住身上的恶魔一秒,孩子就能多活一秒!
“啊啊啊!该死,该死,贱妇!你居然敢咬我!”乌桓男子吃痛之下,大力想要抽出大腿,冲着身下的妇人狠踹几脚,却发现依旧无法从看似羸弱的汉人女子手中挣脱出来。
暴怒中带着不敢置信的他,只能徒劳的加大力度,同时从身侧拔出弯刀,准备斩断妇人的双手。
然而,还不待他行动,就在下一刻,骤然停顿。
“彭!”
空气里有箭矢飞过的轻响,那名乌桓骑兵回头,一支羽箭噗的从他胸膛贯穿过去,把带着不可置信面容的他,钉在其尸体身后的残壁上,尾羽还在微微震动,带着血滴落在砖瓦上。
电花火石,一切发生太快,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的妇人,带着喘息的余气,急忙搂过在这段时间里已然跑来的孩童,浑浊黯淡的眼中,蓦然升腾起一丝光亮。
视野之中,夜幕之下,忽然自东方出现了一支阵列整齐的骑兵队伍,在繁星般的火把照耀之下,依稀能够看出全都是清一色的白马,在茫茫旷野中,犹如霜雪一般席卷而来。
是汉人军队!
她的孩子.....有救了!
上一刻还在咳着血,已经绝望的妇人,心里瞬间激动,看到了希望!
她的孩子...有生存下去的希望了!
妇人艰难的扯了扯干瘪的嘴角,露出一丝难看的笑容,亲了亲怀中的孩子,流下两行浊泪。
十一 劫戮
夜如潮水,淡冷幽凉。
随着时间的流逝,黑夜的帷幕犹如一个魔鬼,悄然无息的到来,露出狰狞的面孔。
在暮夜的笼罩下,整个蒲县都是静悄悄的,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寂的环境之中。
“啪...啪啪...”
蓦然,响亮的马蹄声踏在了县外的碎石道上,传来了如同擂鼓般的声音,将这静寂的夜色彻底打破。
三千精骑,卷起漫天尘土,席卷而至。
而就当第一个人踏入蒲县门口时,自转角处杀出一名骑马的面目狰狞的汉子,发现有人后,瞬间便已跑了过来。
赫然是二话不说,举起手中大刀,迎着白骑便是当头砍下。
看他眼中所闪烁的微红凶光,可见这几日已经是杀上了瘾,失去理智,已然收不住手脚了。
希律律
当首一人手中缰绳一拉,战马长嘶,昂然立起,马背上着亮银白甲,兽头铜甲的身影,带着诨白浓郁气焰的一枪,直刺向冲来的乌桓散骑,连人带马头径直贯穿。
而后,人马合一,去势不减,马头如锤,白气缭绕,但见那还尚未死透的家伙,就像是被千斤大锤打中一般,倒飞了出去。
人处于半空,手中大刀已经跌落,随着叮当之音,那名乌桓游骑已然直接从马背上扬起,飞出了十余米之远,方才重重摔了下来。
其坐下马头更是砰然爆裂,被巨大的冲撞余力撞得邪飞出去,血浆窜上天空,尸骸则扑在地上滚动,最后撞进一处燃烧大火的木屋中,无数的火星、焦木溅起。
“哼!”
做完这一套动作的白铠将军,却是不以为然,
严峻的冷面上,不带丝毫波澜,轻哼一声,手腕微动,长枪抖擞,挥溅飘扬点滴血渍,亮银的枪尖泛着微弱且森然的寒芒。
下一刻,白铠将军大力一勒马缰,马嘶长鸣,化作一道白鸿贯入早已洞开的破败城门。
在其身后,无数白影艟艟而涌,如潮水般于其领头
之下,化为锋锐的箭头,扑贯入县内。
不出所料,与外面的场景一样,县内所呈现在众人眼前的,同样也是一片洗劫过后的凄凉破败。
地面道路上残痕处处,随处可见一大片早已凝固了的黑色血污,在马背上的人,目光所及之处,甚至于都能够见到连绵十余具尸体,或仰或扑,或躺或斜,尽数匍匐在地。
从他们身上的衣着来看,分明就是县城中居住的普通百姓,估计是在县城被攻破之时来不及逃走,所以才会被突入城中的乌桓人所杀。
烽火四起,狼烟滚腾。
此情此景,直看得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是禁不住发指眦裂!
公孙瓒也不例外,这位白马将军横枪立马,声如雷霆咆哮:“速战速决,抢救百姓~,还有,将那些乌桓杂碎,彻底碾碎!”
于他后方,厮杀的呐喊陡然大作,数百道身影从县外周围逼近过来,一道道汉人兵卒的身形发出应和的声音,犹如滚动的浪潮,嘶吼:“杀啊”
“马蹄到处,即为汉土!旌旗指处,皆为汉臣!”
在公孙瓒的激励下,其麾下兵卒士气旺盛,纷纷策马扬鞭,公孙瓒更是匹马当先,引领着杀气腾腾的白马义从,狂风般追袭。
越过县前单长狭小的碎石路后,视野在前方变得清晰、放大。
燃烧殆尽的木梁无力的搭在一堵断裂的土墙上,十多具无头尸体焦黑的交叠在一起,像是被人集中烧掉,几处尚没有熄灭的火苗在油脂上滋滋的发轻响。
不用说,都是乌桓骑兵的“杰作”。
那些以游牧为生,依水草而居的乌桓人,骨子里,流淌着彪悍暴虐的血气,弯刀在手,就没有人性!
“还有活人的气息!”
“没救了...可恶!”
“该死的乌桓畜生!”
随着白马义从组成的巨大白色“浪潮”,因为救援而在县城的废墟中分流般的散开,旋即,一道道带着愤慨的声音,在废墟般的县内建筑上响起。
触目惊心!
在依旧燃烧着的废墟中,到处都是死者或濒临死亡的百姓,残肢断体罗沉浮列,哀嚎痛苦声却并没有多少---
他们甚至都没有呼喊的气力!
人间地狱,不外如似!
“可恶,来晚了一步!”
在一片燃烧崩塌的茅屋废墟前,一身银色战甲,白袍加身,手持长弓的赵云,正脸上有些难看的抱叹道,眼神当中流露着丝许的怜悯之色。
没错!
在之前所提及到的那位带孩童的妇人绝望之时,所射出来的一箭,正是来自赵云之手。
只是可惜的是,他发现的时间太晚了,绕是赵云已经以最快速度取弓搭箭,终究还是慢上一步。
收回长弓,翻身下马,赵云在妇人被贯穿的巨大枪孔附近连点了几下,只见原本像小溪一样流淌的血液瞬间被止住。
然而那些已经流出的血液却不可能再回到体内,粗布衣服已经被血给染红大半,很显然,女人的生命,也逐渐走到尽头。
赵云很清楚的意识到这一点。
对于强者而言,直觉有时候往往会比判断更为准确。
不过,也正是因此,他才更加的对造成眼前这幕的乌桓人,深痛恶绝。
手掌缓缓收回,转身单手将一旁刚刚失去母亲的稚童抱起,赵云侧身上马,只手握枪。
亮蓝色的气劲,在他的身上,似水般流动,甚至包裹住怀中稚童,一股强大的气势缓缓升腾,强大,却并不迫人。
赵云不敢去看地上带着欣慰泪水死去的妇人,他没有能够救下她来,
那种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在自己面前死去,却无能为力的感觉,非常的不好受。
所以,他决定,要用乌桓军士的鲜血,来为这名不知名的母亲,报仇!
可能有人会说,仅凭他一个人,短时间内,或许很难杀光那些在不同地方游走为霍、肆意杀戮的畜生。
不过,幸运又或者不幸的是,此时此刻,在这个大环境下,愤怒的不仅仅是他赵子龙一人。
“杀!”
包括高郅在内的所有人,都悲壮的怒吼一声,
驱马纵奔,只觉此刻,脑袋中嗡嗡作响。
只觉得浑身上下的血液都朝着脑袋中狂涌而去,几乎就要将脑袋给涨破了。
虽说大汉没落,颇有日薄西山、大厦将倾之势,然最为一名将领的心中,依旧是希望马踏塞外,开疆扩土,封狼居胥,立下不世之功。
而,杀胡卫国,向来皆是汉家二郎,最大的荣耀!
很快,整个空气中都弥漫着一种强烈的浓烈煞气,
当白色身影匿入县内各个干道后。
县内,一道道乌桓游骑凄惨的声音,自寂静的夜空中响起,传的很远很远。
但是周围的人,却像是根本就没有听见似的,甚至于连眼睛也懒得朝这里飘过来一下。
此时此刻,这些白马义从,已然化身为杀戮机器。
以杀止杀,以暴治暴,无愧精锐之名!
十二 全军出击
腥风血雨,蔓起一夜浮华。
由于乌桓主力已经动身前往其他县乡肆虐。
于破败蒲县中留下来收刮的,大多数都只是一些想要捞捡物品外快而游走在废墟之中的散骑或分队。
这批总人数加起来亦不过寥寥数百的散兵游骑。
对付县城乡里的那些手无寸铁的百姓,以及长期缺乏操练相对羸弱的郡兵、衙役而言,自是无往不利。
但如今,当他们所面对的是人数过千,且行动配合、言行井然,久经战场在战斗力方面并不逊色甚至尤有胜之的白马义从精锐。
兼之还有饱含愤怒战力狂升的公孙瓒、赵子龙等骁勇悍将,结局自然不言而喻。
这场不对等的战斗很快结束,不过乌桓人在蒲县及其周边所留下来的烂摊子还需要公孙瓒的部队去处理。
为此,在率领麾下的精锐骑兵白马义从,以蒲县县门为中心,如同飓风般横扫清理掉蒲县的乌桓散骑后。
公孙瓒特意留下一名曲长,都统其麾下辖属的两百名骑兵,于附近收拢先前走散、溃败的诸多郡兵、县役,并将在蒲县及其周边好不容易搜寻下来的存活、伤残的百姓。
又特别嘱咐曲长让严纲、邹丹二人率领的万余马步骑兵组成的后续部队加快行军速度。
才率领其余骑兵继续赶赴下一处遭受袭击的县城,同时发散出去斥候,探寻乌桓骑兵的主力部队的下落。
看得出来,对于乌桓入侵这件事,公孙瓒非常的在意。
是以,在整肃之后全军便一路极速前行,直到夜色渐浅之际,诸人才在一处斜坡稍作休憩,填补肚皮恢复马力。
握着长枪,压低身型,郁闷的用手将铁枪一甩,甩干净上面的沾染的自己手心里的汗渍。
高郅勒驭着白马,整个人半扶趴在胯下的白马身上,紧随在赵云身侧来到山坡下马休息,顺便给马匹喂草。
整个过程中,高郅都一反之前常态的闷声不说话,只是稍稍低沉着脑袋,一双眼睛微微下垂。
不久前受到热血渲染澎湃的心情,现在又一次回落胸腔。
说起来难以置信,哪怕是距离方才的混战已经过去了近半个时辰,现在的高郅,依旧还尚且感觉到自己腹腔之中,有点难受,想吐!
刚刚在蒲县的短暂乱斗之中,他凭着一时热血,紧紧的跟随在赵云的身后,倒侥幸也凭借马匹的冲击,击杀掉了一个落马的乌桓人。
从古人类开始发明石器开始,便是利用着工具与动物搏杀,渐渐的开始出现铜器、铁器,从无到有。
石器文明到奴隶文明再到君主文明,乃至到了如今的大汉时代,器械武道文明在发展中逐渐攀升到辉煌。
或许,在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身体潜能中,都曾有昔日先辈祖先,为了生存而浴血拼搏,并通过血脉流传下来的搏斗精神。
在某一时刻,这种精神会去辅助帮助人们,去进行着生存和战斗至少在刚刚的战斗过程中,高郅这个后世的宅男,凭着热血,也能够真正意义上的做到亲手杀人。
虽然当时在杀完人后,他也曾短暂的受到第一次亲手杀人而带来的心理方面的负面影响,纠结不断的抨击着心神,完全是凭着意识,强迫自己去努力适应,才没有当场为之眩晕。
现在得到下马休息的指令,心神骤然松懈下来后,顿时是再也忍耐不住,刚才压抑着的各种负面情绪瞬间回到了身上。
高郅退后了数步,来到了一颗大树之下,腹中如同翻江倒海一般,猛地呕吐了出来。
这一吐几乎是在一瞬间,将他上一顿吃的东西全部的倒了出来,非但如此,连胆汁苦水都倾泄了个一乾二净,直到他的肠胃抽搐的难过之极,才慢慢的平复了下去。
一旁的赵云,还以为是他身体不舒服,专程过来询问关心一番,在高郅确定说没有问题后,才转身去继续喂马。
大口灌上几口清水,就着淡淡的凉意,咽喉中的涩酸感才渐渐消失。
“唉”望着赵云的背影,高郅轻叹一声,嘴角勾勒起一丝苦涩。
方才他说谎了,或者说他有所隐瞒---他没有告诉赵云的是,他并不是因为难受才吐的,而是因为他一时没有接受血腥,仅仅只是因为他怕了。
怕血,也可以说是怕杀人的那种感觉。
这是一个现代人,第一次面对冷兵器时代的厮杀,直面鲜血与生存。
现在的高郅,只要每一次闭上眼睛,脑海中就不禁闪过那在蒲县当中所见到的残肢断臂,尸横遍野的惨烈场景,即便是刚刚看到食物的时候,他的胃都会不自主的翻腾。
心中曾无数次想要逃离,但理智硬生生的让他留在了战场上,他要适应战场,适应目前的身份。
可是真的进行杀戮争斗的时候,见到被自己杀死的尸体时,心中竟然还一度涌起了一种毛骨悚然之感。
说来好笑的是,当他面对活人之时,虽然心中隐隐害怕,可是一旦交手,顿时将所有的顾虑全部抛开。
然而一旦战争结束后,敌人死于自己之手,他却反而是有些儿双腿打颤了。
到底还是二十一世纪的宅男思想为主体意识,饶是融合了高郅之前战场厮杀的记忆片段,不过真正面临上阵杀敌这件事,依旧如同一座大山一样重重的压在高郅的心头,虽不愿去想,但又始终无法逃避。
说实话,其实高郅从不认为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名人,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人名罢了,而且在这兵凶战危的年代,他只想如同诸葛亮在《出师表》中写的那样,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这并非是所谓的怂包思想,因为说实话,在刚刚见过乌桓暴行的他,也有过想要奋力厮杀一场的冲动。
热血他不缺,只是到底只是短时间的灌头罢了,冷静下来,重新回到现实中后,他又明白自己是没有那个能力的。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古往今来之训也!
毕竟只有他自己清楚的知道,无论怎么说自己已经融合了高郅的战斗记忆也好,逐渐适应了三国古代的生活也罢。
骨子里,他还是那个没有放过血的宅男高郅。
就好似现实中很多时候,有记忆、有理论知识是一回事,真的动手去做,却又木然不知从何下手一样。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心理素质不过关!
正是因为,高郅他毕竟已经莫名其妙的死过一次了,通常死过一次的人都会明白生活的真谛,更加珍惜生命。
十三 兵主杀伐
不过不管怎么说,挥出去杀伐的第一刀,对于高郅来说,终归是一次难得的战场体验。
毕竟,这些都是于战场上直接关乎生命的经验,于后世和平年代,普通人一辈子接触不到的经历。
往往就是这些关于生死的技巧、经验,很多都难以单纯的依靠口中传授,来起到什么大的效果的。
在直面生死之间的战斗,搏杀,无疑是最容易让人飞快成长的催化剂。
老兵之所以在各个军队都吃香,最主要的一点,也是因为他们有着南征北战,久历沙场搏杀出来的丰富经验。
用军人的话来说,战场便是男人的最好的洗礼仪式
每一个见过血的人,和之前没有亲身见血的人,精神面貌是完全不一样的。
所以,从长远的讲,之前的那一场在正规军眼中或许算不上是一场真正大战的战斗,对于高郅来说,却绝对是至关重要的。
或许连他自己本身都没有发现,但那份“体验”,确是实实在在的,让他的整个人都如同脱胎换骨般的有了微妙的转变。
即是气质上的转变,也是精气神上的直观体现。
也只有真正经历过血火的淬炼,才能称得上是一名真正合格的兵!
“嘟~呜呜~!”
稍作休憩调整,闷长的行军号角声便再度鸣起。
论起征伐外族的积极性,高郅还真不得不佩服下自己如今的主公。
出身辽西的公孙瓒,一向作战勇猛,在与乌桓、羌人交战之时,更是声疾色厉,作战时像是打自己的仇人似的。
神马所谓的挑灯夜战、穷追不舍,那都是家常便饭!
只是苦了他手下的士卒,经常要加班加点....
这不,兵闻鸣角,四散挑选地方休息的众人,迅速集合,披甲上马,肃然振神,整装待发。
“全军...出发,目标直取乌桓主力!”公孙瓒右手一挥,沉声大喝,面色陡然一凝,威势骤起。
“呼啦啦...”
除了整齐的盔甲抖动声音,没有分毫说话声音,所有骑士如为一体,井然有序。
当今天下精骑,公孙白马,当仁不让!
兵主杀伐,气埝无形,随着白马义从的聚集,无形中,四周的气氛也是迅速变得紧张起来。
深吸了口气,高郅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铁枪,现在他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残留在自己身体的这种战斗本能了!
至少从刚刚高郅在混乱之中,打死那个倒霉的乌桓士兵的情况来看,貌似这个身体的这种战斗本能,在士兵当中还是蛮强悍的!
嗯....实在不行,还可以抱抱身边的粗大腿。
默默的瞥了一眼不远处的赵云,高郅感觉自己的忐忑,稍稍舒缓了不少,下一刻,他左手轻轻一拽缰绳,被周围的伍员裹挟着,随军冲刺。
......
夜色阑珊,星辰寂寥。
呃....
没错,环境依旧是在黑夜。
地点位于公孙瓒等人冲锋的目标方向十里之遥的地方,同样有一批临时营帐,大约百十座帐篷鳞次栉比的围拢成一团。
营帐前篝火熊熊,一帮亦匪亦兵的家伙,正光着膀子开怀畅饮,大快朵颐。
正是公孙瓒所寻找的乌桓主力。
对于这些长时间苦哈哈的乌桓人来说,此刻的他们,正是春风得意之时,自打离了草原,杀入中原后,他们是恨不得挖地三尺,遇见村庄便杀进去洗劫一番。
牛羊牲畜,统统直接杀掉用来犒劳军队、大快朵颐,财产也是全部抢走,一个铜钱不留。
遇见年轻妇人更是没少逞了兽欲,若是哪个男人敢反抗,一刀下去便夺人性命。
对于他们...尤其是第一次踏入中原的乌桓士兵来说,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哈哈……还是这样的日子痛快啊,中原的女人就是够嫩,不过就是没仗打,那些守城的中原人太弱了,完全不尽兴!”
在营帐中间的空地上,一个大汉光着膀子恣意的放声大笑,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裤子,手里拎着酒坛子,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旁边的心腹会心的邪笑道:“将军别在这里抱怨了,这几天下来被你糟践的娘们不说有十个至少也有八个了吧?难道这几日来,在中原积攒的邪火还没有泄掉?”
“我呸!”
粗汉腮帮一鼓,拎起酒坛子把浊酒大口灌进肚子里,开始大吹大擂:“不是老子和你们吹牛。这些个乡下娘们净是些什么货色?一个个蓬头垢面的农妇而已,皮肤粗糙,要模样没模样。要身段没身段,老子肯上她们是她们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别的不说,当年,我随丘力居将军突袭幽州渔阳郡,伙同张纯,三日下城。”
“啧啧啧,那时候我们全城疯狂劫掠一天,城里的娘们啊那才叫女人!皮肤白的像葱。嫩的用手一掐就出水,干起来的时候,那叫声真是让人舒爽惬意!”
粗汉哈哈一笑,抱着大半截烤熟的羊腿一阵猛嚼,弄得满嘴都是油腻,甚至斑斑点点的油花子流的满胸膛都是,依然毫不在意的吹嘘着当年的“英姿”。
在他旁边,一群听着自家头领在这里绘声绘色的描述,围了一圈的乌桓偏将们,都一个劲的直咽口水,只恨自己杀入中原的时候太晚,没有遇到这样的好事。
“那坼将军你上了几个?说来让弟兄们饱饱耳福!”一个小头目讨好的给粗汉换了一坛酒,坏笑着问道。
坼将军打个酒嗝,得意洋洋的伸出了一根手指头:“老子不带半点吹牛的,一天一夜的时间,老子糟践了至少十七八个小娘子,还全tmd都是那些贵族豪门里十五六岁的妙龄小姐!就凭这几天睡得这些个村妇,根本没法比,天壤之别!”
“呸,老子又说错话来,用他们汉人的话,这不应该叫糟践,这应该叫临幸,对临幸!哈哈哈哈!”
撇了撇嘴,坼将军打了一个饱嗝。
“是极,是极,能够被将军上,那是那些汉人的荣幸!”
“就是,比起他们那些羸弱的男人,汉人娘们委实是水灵!”
“哈哈哈!”
一群人又是满脸笑意阿谀奉承,轮番灌酒,好不热闹。
忽然坼将军身后的帐篷一阵骚动,坼将军斜眼微撇,只见他手下五六个骑兵,正连推带搡的把一个衣衫不整,头发凌乱,颇有几分姿色的女人推到了坼将军面前。
“报告将军,这女人掀开营帐想从后面溜走,恰好被我等捉住,不知该如何处置?”
“什么?”
已经醉醺醺的坼将军闻言大怒,把手里烤的滚烫的烤肉腿狠狠的摔在了妇人脸上,咆哮道:“真是个贱胚!老子看你有点姿色,所以带在身边让你跟着吃香的喝辣的,你这贱妇竟然不识抬举!”
说完撇了撇嘴,不耐烦的把手一挥,吩咐道:“这贱货坏了老子心情,md,不要了!弟兄们拉下去过瘾吧,这小娘们还没生过孩子,新婚燕尔,比其他村妇倒是强出许多,哈哈……”
得了坼将军的吩咐,一帮贼兵齐声欢呼,就要上前撕扯妇人的衣衫。
妇人绝望的被无数只手揉捏身体,满脸死寂的她,趁众人争夺的时候,趁乱从营帐旁边抢了钢刀在脖子里一抹,凄惨的喊一声“天理循环,尔等畜生,不得好死!”
话音落下,鲜血从脖子里泉水般涌出,旋即毙命,眼中却是飘过一丝解脱。
十四 敌谋
“md,贱妇,想死?”
“cao!老子让你自杀!让你自杀,想死?那老子就让你tm死彻底点!”嘴里喷着粗言秽语,带着满身酒气的坼将军,扒拉左右,走上前在妇人身上狠狠的踹跺几脚。
尚还余口气的妇人被其大力踹中,腹部凹下,脖颈上为刀锋所割划的血痕愈发破裂,大把大把鲜血,自她的咽喉、嘴角乃至口鼻处喷涌。
打过数个滚后,身体痉挛的抽搐数下后,脸上带着痛苦、解脱两种截然相反情绪的妇人,才最终咽气,一动不动。
只是那双眼睛,却犹自睁瞪得老大,面向坼将军的她,翻着白眼略微凸起的双眼眼球,死死的盯着不远处的坼将军与一众乌桓士兵。
仿佛,是想要记住这个杀死她的凶手,要带着无尽的怨气前往地狱。
绕是那帮杀人无数的士兵,在与之对视的时候,也是看得有点莫名其妙的心慌。
“将...将军,她死透了。”沉默了一小会儿,旁边一名乌桓士兵,指着死去的妇人尸体,突然出声道。
“废话!当老子看不见啊?老子tm还没有瞎!”坼将军反手一巴掌将那名士兵挥到一边。
士兵委屈却不敢反抗,捂着脸低头退到后方。
“呸!md,真他娘的晦气!来几个人,还不快把这贱妇拖下去,抛尸野外!”又在妇人身上大吐一口唾沫,满脸嫌弃的挥手,示意手下快速将眼前已经彻底死去的妇人尸体清理。
被妇人这么一闹,那坼将军貌似扫兴不已,嘴里骂骂咧咧的又胡乱咒骂了几句,把酒坛子摔得粉碎。
正要回营帐睡觉,忽然马蹄声起,两名斥候从西边快马而来。
“报告将军,吾等后方,发现汉人大部队,观其行军旌旗,领军似为公孙瓒的白马义从!”
近前时勒马停下,从马背上跳下,那名斥候微曲膝盖,前膝跪地,抱拳恭敬道。
“什么!白马义从?!!”
“妈的,公孙瓒....公孙瓒...又是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本来并不在意的坼将军,一听到公孙瓒的名字,顿时酒醒一半。
原本已经踏入到帐篷一半的脚,瞬间缩了回来,随后,破口大骂。
公孙瓒和白马义从的大名,于幽燕之地,尤其是乌桓、羌人、鲜卑等草原部落的活动范围内,那绝对是响当当的。
时幽州部落不知汉天子名号,唯独惧汉白马将军也!
仿佛天生和外族八字不合的公孙瓒,率领麾下白马义从,用对外的血腥手段,一刀一枪的,打出了白马将军的威名。
而作为当年曾跟随乌桓丘力居伙同渔阳郡的张纯张举,一同突袭幽州渔阳及其周边诸郡的坼将军,对于公孙瓒这个曾经交锋过的对手,自然铭记在心!
要知道当时还仅仅是身为骑都尉的公孙瓒,携其麾下刚刚组建不久的白马义从,便能在野战两日破当时张纯张举及乌桓的联军。
最后要不是公孙瓒杀敌心切穷追不舍,一路自渔阳郡追至辽西管子城,被丘力居设计所围,粮尽之时,才被迫退去。
否则,当时的坼将军,说不定都要死在那次追击战中!
别看他之前和手下吹牛打屁的时候,嘴里叫嚣说汉人军队太过羸弱,不够他打。
但只有他自己清楚,那话也就能骗骗手下那些在这几日被甜头迷住的没见识的乌桓士兵。
这一次他带领的乌桓士兵,总兵力虽有三万人,但是实际的乌桓士兵,也不过只有一万二千人,其余的一万八千人,更多是收拢其他小族和投降的汉人士卒。
并且由于他们进犯幽州的目的,明面上是为了发展,实则是需要为部落的部民们准备好秋冬的粮草。
是以,分开大首领带走分流掉的八千骑兵和五千充当辎重的士兵,现在在他手下所谓的“主力部队”,其实也不过四千乌桓骑兵,加上一万三的士兵。
其中这一万三的士兵,还需要留下五千留守后方,实际战力,也不过八千人。
更何况,在他们这些骑兵的眼里,平原对决的时候,步兵?不过是屠宰的草罢了!
能指望他们吗?没看见他们连随同驻营的资格都没有吗!
真要遭遇到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和大部队,别说能不能胜,就是能不能带着手下大部队顺利逃脱,他自己都没有多少的把握!
不过,上一次被公孙瓒狂追十余里,狼狈如狗般的伤痛和耻辱,还犹在坼将军的心头涌动。
加上不甘心的同时,坼将军他心里也清楚,此刻要是真的立即退兵对他威信折损无疑是会非常巨大的。
来回走动,坼将军有些暴躁的挠了挠头,突然,仿佛想到了什么,顿住步伐。
转身抓住那名斥候的衣领,急切的问道“公孙瓒的军队现在何处?可曾发现你们?”
“禀将军,公孙瓒大军距离吾等约十里,吾等只敢于远处徘徊,未曾惊动其麾下斥候。”斥候不敢不答,踮着脚赶忙回复坼将军的询问。
“十里...十里,还有十里,来人!”坼将军喃喃自语几句后,大喝一声,令手下亲兵赶来。
“你,前往西方鲜卑大营处,这里是我的手稿,让他们尽快出兵,就说,这是一次覆灭公孙瓒的好机会!”转身钻进帐篷,出来时递给先前那名斥候一份布锦。
“诺!”斥候恭敬接下,转身上马而去。
“你们也快点挑出五人,分别前往那几处步兵驻扎的地方,命令他们派兵阻拦公孙瓒的军队,同时主力向我的方向集合!”
见到手下亲兵赶来后,坼将军同样大手一挥,径直下达命令起来。
“诺”“诺”.....
齐声应诺后,自亲兵当中分出五人,接过坼将军的手令,同样转身上马,分五路,出了营帐。
“公孙瓒...公孙瓒...”望着得令走远的烟尘,坼将军喃喃念叨几句,眼中怨毒神色,陡然变得浓郁。
“嘁嘁嘁,白马将军?这一次....”坼将军背手转身,踏入营帐。
“这一次,就让你变成无头将军!”
十五 秋风卷扫平山岗
对于十里外,来自乌桓的曾经某个手下败将的幽恨执念,公孙瓒自是毫无所知。
此时的他,正忙着督军前行,沿着探马的线索,一路寻找乌桓主力,同时还兼顾了一把红十字会的工作--抢救沿途伤员。
由于沿途行军时,需要不断分出小股骑兵留守驻扎守护那些遭受乌桓蹂躏后的可怜百姓,兼之时不时需要料理下,突然冒出来的乌桓零星部队。
等再次聚军时,重新聚拢在公孙瓒麾下的白马义从的人数,仅仅只有两千六百人。
按理来说,这个时候,如此军数,已经不适合再继续追击人家乌桓上万大军的主力。
作为军事指挥者而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等严纲、邹丹二人率领的后续部队回合后,再凝聚力量全力打过去,一战而定。
但是公孙瓒却并不愿意耗费太多的时间原地多等。
在他看来,此时此刻就应该兵贵神速,发兵直取乌桓主力,一鼓作气击溃他们。
不仅仅因为时机上容易打一个间隔差,还在于公孙瓒他自认为不值得去耗费大把时间,用于原地等待所谓的“机会”。
他的战斗信念,在于一往无前,在于奋勇当先。
对于公孙瓒而言,与其将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机会,或是采取所谓十拿九稳的稳步渐进的打法,他更愿意自己亲击而往,一击破敌的快感。
加上对于自己一手组建的白马义从,公孙瓒无疑是最为自信,乃至有些自负的。
这种自负源于强烈的自信,源于长久以来,一场场征战搏杀,一次次的驱逐胜利的积淀。
自微末时白马义从组建起,公孙瓒散尽家财,尽选邻郡乡县善于骑射之士,专与胡虏征杀,追不虚发,同等军容下,几无敌手。
如同三国演义中,西凉羌胡素来亲服于马超,尊称马超为“神威天将军”一样,幽州“白马将军”的称号,同样是一种荣誉。
因为那是在战场上,凭借战绩生生杀出来的,沾染胡虏血淋淋鲜血的荣誉!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汉家儿郎,慨当以荣,封狼居胥!
可以说,这个称呼,同样也是公孙瓒这辈子,最为倚引自豪的名头!
要知道虽然名分上,公孙瓒他是出身从属于辽西贵族,但是由于他母亲不过是族中一名侥幸受到一夜临幸的奴婢,地位卑贱。
所以一开始,刚刚成年的他,也只不过是堪堪当了一名郡中小吏。
后来还是由于他姿貌雄伟,声音洪亮,机智善辩,受到了涿郡刘太守的赏识,并主动将女儿许配给他。
兼之机缘巧遇之下,又跟卢植于缑氏山中读书,粗通经传,被推举以孝廉为郎,除辽东属国长史,才有机会组装军队。
然后,靠自己的军事才能、对外强硬作风,磨砺数年才逐步作到中郎将,并凭借平反灭张纯、张举战功,达到如今的地位。
纵观他的军旅生涯,无不是靠着对外的战斗取胜,从而战功鼎赫,所向披靡。
是以,如今在面对曾多次被自己亲手击溃过的乌桓胡虏的时候,作战勇猛、威震边疆的公孙瓒,无疑是能够抱以一种高姿态的心理优势。
“来人,我们距乌桓主力,还有多远?”招来随军斥候,公孙瓒问道。
那名斥候也是机灵,一听公孙瓒的问话,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回禀将军,如今距离所发现的乌桓踪迹来判断,我们还有近十里的路程!我军最快一炷香的时间,便能赶到!”
“好,传令三军,加速行军,待屠戮掉乌桓诸小儿后,庆宴三日!”公孙瓒眉头一眺,向后挥动手臂。
“喏!”听得公孙瓒的命令,手下将领具是为之一振,喜色应喝了一声。
正所谓将乃军中胆,有着公孙瓒这样的主将,白马义从众人自然也皆为好战之辈。
对于能够给“老朋友”乌桓人来一击,他们都表示,异常的兴奋盎然!
于是,难得停下来找空偷闲休息的高郅,很快就悲催的发现.....自家军队,居然又开拔了!
“我去,一晚上尽浪费在赶路和打仗上了,这日子,究竟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哭丧着脸,高郅忍不住哀嚎的仰天询问道。
天,自然不会回答他。
不过,没过多久,残酷的现实...倒是给出了答案。
前行不过三里,从前面便蓦然传来了一阵急促铿锵的脚步声,然后,就看到一队人马突然出现在了公孙瓒等人的前方不远处!
看到那些人影,高郅顿时是心中一惊,而他身旁的同伍士兵脸色也是露出了一丝凝重!
因为这些老兵都能够看得出来,前方那队人马一个个都是全副武装,而且数量也算不少,足足有四、五百人的样子。
不过,相对他们而言,解决掉那四五百人,不过小菜一碟。
只是,于大局上来看,在此地碰上如此数量的军队,无疑意味着一点---乌桓的主力,怕真的不远了!
“什么人?”前方的那队人马显然也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人,都是吓了一跳,领头的一名战将更是下意识地就喊了起来。
不过喊完之后,他也是意识到,在这里碰到大量的非草原部落装扮的军队,除了汉军还能有谁?当即那战将就是瞪圆了双眼。
“上!”不等他反应过来,公孙瓒便右手一抬,长锋前指,杀气毕露,语声铿锵,几乎是靠着本能发出了一声低喝。
紧接着,他也是提起了手中长枪,双跨用力一夹,脚下发力,猛夹马腹,催动战马直撞上去,快马冲刺,何等之快。
公孙瓒驱马一个大步跃进,便是冲上前,一口气径直冲到了对方那名战将的面前。
枪啸马嘶声中,一人一骑冒着浓郁白华,与敌将擦身而过,血光飞溅!
还未等那战将反应过来,左手的长枪已然猛地刺出,白光迸溅,赫然直接精准无比的,刺穿了那战将的咽喉!
顿时一道血箭就是从那乌桓战将伤口处飙射出来,直接洒了一脸都是!
风萧萧,马嘶鸣,战云笼四方,漫天的烟尘遮住了光线,将人嘶马鸣,刀山枪林都笼罩在了黑暗之中。
远远望去,数千匹白马仿佛是地狱开了个口子,有无数妖魔从中冲杀而出一般。
一往无前,方能勇冠三军!
如同疾风迅雷,迎着奔马前冲之势,公孙瓒带着死去的战将尸体,连人带枪,合身重新扑向人群,身后将士也呼喝着,跟着他一口气杀进了那两三百人当中!
杀气冲天,势不可挡,如同虎如羊群一般,人喊马嘶,很快那数百乌桓步军便禁不住铁蹄冲击,崩溃逃亡。
公孙瓒一马当先,冲进乌桓军阵中,所到之处是人仰马翻,血流成河。
士兵却是连反抗都做不到,很快就是被杀得到处溃败了!
“哼,土鸡瓦狗,乌桓小儿不过如此,全军听令,一鼓作气,继续追击!”公孙瓒得意一笑,冷啸道。
“今日,就让我们,杀戮乌桓!”公孙瓒随手扎死最后一名逃跑的乌桓骑士,挥军西进。
云袍翻涌,秋风萧瑟,千骑扫山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