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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天里的老玉米     鹤舞月明txt下载     鹤舞月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一六九章 萝卜

    第一一六九章萝卜

    “哼,1000金币就吓成这样,真是一个黄毛丫头!凤如山,你想好了,真要在这上面花费精力?”

    没有贺双在跟前碍眼,慕容雪菲也不用再对自己的担忧遮遮掩掩。

    气候变化因素对一个地区、一个宗门、一个家族兴衰的重要性,慕容雪菲作为天元派弟子,肯定也是很清楚的,当然,那是在华夏大陆,不过想来换成大周帝国,也差不多。

    不过,罡星神州毕竟不是华夏大陆,吴越国也不是天元派,擎天城也不是凤家堡,气候变化再重要,肯定不是三两天的事,她和凤如山两个人要不要掺乎进去,慕容雪菲,就有点拿不定主意。

    “师叔,我也不想啊。不过我估计,最终,我们,想躲也躲不过去,我先随便看看,有个大致的印象,免得到时候措手不及,如果沁科草原只是偶尔一两年的天气异常,倒也罢了,如果是气候变冷的一个周期,恐怕大周帝国和厥匈族,甚至整个罡星神州上的所有种族,都面临一大劫数,能不能安然度过此劫,就要看各自的气运了,嘿嘿,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师叔,我们两个,毕竟还是人族的一份子。嗯,有时间了要去久安城转转,擎天城,眼界太低了。”

    凤如山摸出一葫芦酒,默默的叹了口气。

    研究气候变化的周期对人族,或者说,对苍梧山脉周边种族,甚至罡星神州上生灵的影响,其中不仅仅牵涉到气候变化本身,更关键的是各种族对气候变化有意或者无意的应对,以及彼此之间的互动,哪怕只是最粗浅的探讨一下,显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也不是哪个人能够完成的,凤如山,自己一身的麻烦事,已经够忙的了。

    “嗯,你先看看再说吧。人族,应该有所准备吧。赵光普周围一大群人,不一定就是草包,攘外必先安内,说不准他有自己的谋划。”

    元婴真君,在罡星神州,也算得上金字塔顶端的人物,权大责也大,慕容雪菲,并不反对为人族的存亡尽一份力,关键是,她很清楚,她们,确实是想躲也躲不掉。

    他们想安安稳稳的修炼,人族有一个和平的环境,至少一块安稳的生存空间,是必不可少的。

    至于凤如山自己去收集、查阅气象资料,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们对大周帝国有没有相应的研究,如果有的话,采用的什么方法,有些什么成果,完全是两眼一抹黑,而这些,显然不是乌彬能接触得到的。

    “师叔,没事,几十年的缓冲期,总还会有的,到时候我也该成为黑甲武士了,自保之力,还是没问题。”

    “攘外必先安内,嘿嘿,师叔这是赵卫方的牢骚,听得太多了吧,他们要反对赵光普的改革,总要给自己找个理由,赵光普,未必是要安内,更不一定是为了攘外。”

    赵光普的改革,比如改土归流,明显意在打击地方豪强,增加中央的权力,如果最终能成功,整个吴越国的行政效率,肯定大大增加,对和厥匈族的大战,好处是不言自明的,但凤如山对赵光普是不是有意为之,或者说,对赵光普是不是因为注意到气候变化的趋势而发动了自己的改革,很怀疑。

    凡人中固然不乏聪明睿智、眼光高远之人,但是,凡人有他们不可克服的障碍,那就是寿元太短。

    根据凤如山的了解,凡人和红甲武士的寿命,都在100年左右,紫甲武士能有200年的寿命,而黑甲武士和神玄武士,也不过300年和400年上下,虽然400年的寿命,对凡人来说,几乎已经等于长生不死了,但相比于元婴真君和化神神君千年以上的寿元,又不算什么了。

    虽然寿命长并不意味着一定更聪明,更老奸巨猾,但是由于寿命的不同而导致看待问题的境界、角度不同,进而行事的方式也不同,却是无法避免的,所谓夏虫不可语冰,凤如山对人族对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冲击,到底做了什么样的准备,无论是物质上还是心里上的准备,都不敢太乐观。

    关键是,人族中黑甲以上的武士,太少,紫甲武士,才是人类社会的中坚力量,以紫甲武士200左右的寿元,凤如山很怀疑,他们会不会注意到气候周期这回事,或者,愿不愿意,又有多大的兴趣去研究这个课题。

    至于黑甲武士以上人族精英的所作所为,或者说,他们的眼光和兴趣点,因为人数太少,其中的偶然性就不可忽视,如果有必要而且有可能,凤如山,很愿意把华夏大陆上气候周期,或者说,气候微循环的研究方法介绍到罡星神州上来。

    研究气候变化,显然不是三五个人坐在屋子里能取得什么成果的,那需要整个社会的氛围,和支持。

    “嗯,有机会了我也找,找人问问。”

    “或许,赵卫方应该听说过吧。”

    话到嘴边,慕容雪菲反应过来,如气候变化周期一般的偏门课题,即使罡星神州上有类似的研究,一般人肯定不感兴趣,也未必了解,一时之间,她想不出有谁可能会对相关的领域有所涉猎。

    其实凤如山也不是气候变化的专家,貌似凤如山什么专家也不是,他不过是知道有气候微循环这么回事而已,华夏大陆上,微循环的周期大致是千年这个数量级,至于罡星神州上的情形,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赵光普不仅位高权重,关键是,赵光普是神玄武士,是目前为止,他们见过的唯一一名神玄武士,可惜,慕容雪菲,不想和赵光普多打交道,除了神玄武士这一点,赵光普,没给她留下什么好印象,当然,坏印象,也谈不上。

    ……

    “小慕容,抓两条鱼,随便炒两个小菜下酒就行,这群人真是没劲,苍蝇似的,一天清静的日子也不让人过,想干干净净的喝杯酒也要东躲西藏的,……。”

    不过,也许正是因为慕容雪菲对赵卫方没感觉,赵卫方对春雨小筑,对慕容雪菲的印象,很不错。

    “呵呵,偷得浮生半日闲,也是一大乐事,安乐公尝尝这个藕尖,是大福刚刚采下来的。”

    “嘿嘿,要是真的没有一个人登门,你赵卫方就没心情跑出来喝酒了吧!”

    今天是赵卫方第七房小妾的生日,他嫌家里人来人往的太吵,索性跑来春雨小筑躲个清静,类似的情形,凤如山在凤家堡时也很有经验,直接拿出两个酒杯倒满。

    “嗯,不错,比我昨天吃的多了几分清新之气,藕尖这个东西,就要用本来的养莲之水烫煮,才能不失其清、其脆,换了别的水,总觉得少了点妙味,……,。”

    桌子上清清淡淡的摆了四个小菜,都是南大福在附近所种,赵卫方倒也吃的兴高采烈。

    “……,慕容,听说前两天,你让叶家的小子破了一笔小财?后来你把那条鳄龙放生了?”

    赵卫方来春雨小筑,本来就是躲酒,图个轻松,他见慕容雪菲显然对藕尖的做法没什么造诣,也就随便另外找个轻松的话题聊聊。

    郑志祥的斗兽邀请赛,取得了意料之中的效果,赵卫方很满意,至于斗兽场里的输输赢赢,赵卫方当然不会在乎,但凤如山把为自己立下大功的罡兽放生,这个,就不太常见,连赵卫方也听人谈起过,而且,不止一次。

    “嗯,是凤如山干的,叶索太没出息了,……。”

    邀请赛后面的几天,慕容雪菲和凤如山输输赢赢,没什么特别好说的,就是那条鳄龙,最后得了第七名,买下来花了她300多金币,让慕容雪菲,其实是贺双,心疼了好几天。

    “……,安乐公,我们事先也不知道惠小敏有寒疾,是叶索运气太差,可怪不得我们。”

    叶索的事,慕容雪菲问心无愧,除了五阶的本命鳞甲,她并不介意向赵卫方讲讲。

    叶索的小爱好,虽然与人无损,但毕竟不符合主流的价值取向,而他所谋不成,找贺双撒气,更是失了贵族的雍容和气度,慕容雪菲相信,赵卫方也会赞成自己,其实是凤如山,给叶索一个小教训。

    至于放生鳄龙,他们倒想偷偷摸摸的不引人注意,但是,鳄龙的原主人,非得亲眼看着他们将鳄龙放入雷海之中,才肯出售,乃至现在闹得人人尽知,慕容雪菲,也是无可奈何。

    鳄龙是雷海中的大族,低阶的鳄龙,在雷海中并不罕见,但三阶的鳄龙,被人类生擒的就很少,而开了灵智的就更少,虽然凤如山也不敢肯定这条鳄龙一定开了灵智,鳄龙的原主人更不知情,不过他和这条鳄龙生活了十几年,自称生活了十几年,很不希望有人买去杀了吃肉。

    推己及人,慕容雪菲对小黑甚为溺爱,她可以理解鳄龙原主人的感觉,再说,她总不能为此杀了鳄龙的主人。

    “不知道惠小敏的寒疾!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师叔这脾气,嘿嘿。”

    讲故事,肯定没有凤如山的份,不过他对慕容雪菲十分勉强的撇清,很无语。

第一一七〇章 藕尖

    第一一七〇章藕尖

    “哈哈,叶家的小子一身臭毛病,我看他非得跌个大跟头,才知道锅是铁打的,叶天士一代俊杰,怎么养出来这么个儿子,估计是年轻的时候太过荒唐之故。凤如山,你的火阳玉还在集珍轩吗?”

    “事先不知道!火阳玉,嘿嘿,凤如山为了一名普通的小歌妓,不惜正面对撼叶天士,也是一个有脾气的,只是这招数,也未免太阴损了点吧,此人行事,出人意表,又不择手段,不可以常理度之。”

    赵卫方心中一寒,饶有兴趣的打量了青衣布裙的贺双两眼,轻轻的摇了摇头,心中凤如山的危险程度,立刻调高了至少一个等级。

    把凤如山和叶索的斗法当一个笑话向赵卫方讲述此事之人,倒也没有隐瞒叶索独特的小爱好,不过惠小敏身患寒疾之事,也许那人自己也不清楚,或者没有在意,或者是有别的想法,却没有向赵卫方提起,赵卫方是真不知道。

    在惠小敏最红的时候,赵卫方见过她两次,那时候,惠小敏还很鲜嫩,自然和寒疾不搭界。

    叶天士虽然只是一名侯爵,本人也不过是擎天城学院的副院长,之一,但叶家却是吴越国最古老的家族,之一,叶天士自己,琴棋书画无所不精,更是写得一手好文章,尤擅填写小词,其作品在吴越国流传甚广,可谓脍炙人口,是吴越国文坛大家,清流领袖,声望甚高,在卧虎城人脉极广,对这种人物,连赵卫方也大感头疼,不愿意轻易招惹。

    贺双平平无奇,赵卫方实在看不出,她有任何吸引人的地方。不过,叶索恰巧碰见了贺双,凤如山也算是无妄之灾了,对此,赵卫方也无话可说。

    不过,对凤如山利用惠小敏的寒疾来收拾叶索,存心而论,赵卫方还是觉得有失光明正大,至少,有点小题大作。

    毕竟,惠小敏,是叶天士的小妾,叶天士对自己的儿子,肯定知之甚深,他听说叶索为了一块火阳玉而豪掷千金之后,不会当成是叶索的孝心,心情,估计不会太愉快,无论叶索能不能到手火阳玉,以后都会留下不小的隐患。

    叶天士会知道吗,嘿嘿,别忘了,叶索只是一个侯爵继承人,他的兄弟,不少,其中两个,本身的条件并不比叶索差,只是按擎天城的规矩,叶索顺位靠前而已,而且,事实证明,连赵卫方这个外人,都已经知道了。

    而凤如山事前不知道惠小敏患有寒疾,事后却知道了,慕容雪菲口才不错,但编故事的能力,这个,尚欠火候。

    “已经卖掉了。听孔老板说,经过检验,那块石头不是火阳玉,只是一块来自地心深处的暖玉,不过沁科草原又降暴雪,天气苦寒,取暖之物在厥匈族很受欢迎,行情走俏,价格还算不错。”

    “荒唐!荒唐之人往往偏激、自我,容易迁怒他人,行事爱走极端,不顾后果,赵卫方这是提醒我小心叶天士吗?”

    华夏大陆上的高阶修士,喜欢琴棋书画之辈,也有不少,不过大都是作为修心养性的爱好或者突破瓶颈的手段,专职的文人墨客,几乎没有,影响力更是可以忽略不计,叶天士其人,名声虽然不小,凤如山原本是不太重视的,不过既然赵卫方称之为“一代俊杰”,又加荒唐两字评语,想来有些过人之处,凤如山暗暗将叶天士三个字记在心中。

    不过,叶天士自己只是紫甲武士,他也无所谓。

    修仙界,讲究的是实力,他不觉得一个以舞文弄墨为能事之人,能真正威胁到自己,和慕容雪菲。

    凤如山能够确定,大周帝国的人类,对气候的研究,是有的,但大多是集中在短期内的影响,比如大雪、暴雨、大风对行军、射箭的影响之类,至少他没看到研究的时间范围超过30年的成果,不过,怎么把华夏大陆的体系介绍过来,一时之间,他还拿不定主意。

    要把对天气的研究从几个时辰、几天、几年的长度放大到以百年来计算,而且有一套相对成熟的研究方法,显然不可能是凭空产生出来的,如何自然而然又合乎逻辑的把华夏大陆大气环境学“翻译过来”,凤如山颇费踌躇。

    他不想被人当成怪物,更不想太过引人瞩目。

    “呵呵,大块的暖玉,人人都喜欢。这场大雪下的好,可惜啊,还是不够大,该死的厥匈族,要是范围再大一点、再多下两天,他们的牲畜,估计要冻死一半以上,省了老夫多少心思,至少能逼迫他们多卖给我们一些豹麟马,……。”

    “传说大宋国文采风流,凤如山却对叶天士一点也不在乎,大宋国人士,嘿嘿。”

    沁科草原大雪,赵卫方肯定是要关心一下的,他自然是希望越大越好。

    上等的战马,是厥匈族和人族交易中最主要的资源,之一,也是人族最想得到的物品,之一,但显然,最顶级的战马,比如豹麟马,厥匈族不会轻易卖给人类,事实上,豹麟马,在厥匈族是严禁外流的,特别是私下卖给人类豹麟马的行为,更是厥匈族绝对禁止的,一经发现,处罚非常严重。

    当然,和所有类似的情况一样,只要有足够的利润,黑市的交易,永远是杜绝不了的,豹麟马也不例外,赵卫方希望,有了这场大雪,厥匈族那边越是年成不好,黑市上豹麟马的数量能够越多,品质能够越好,价格,也能便宜点。

    事实上,他今天来春雨小筑,躲酒当然是最主要的,也想和凤如山顺便谈谈地心暖玉之事。

    地心暖玉之类的保暖之物,一直是厥匈族贵族最受欢迎的奢侈品,其价值并不仅仅用星币能够衡量,可谓人类这边战略性的资源。

    可惜,地心之物,在人类之中也很罕见,虽然明知可能性不大,赵卫方还是很希望凤如山手里,能有大规模开采或者收集地心暖玉的线索,即使凤如山再次祭出地摊淘宝的招数,赵卫方也不在乎,至少,可以接受。

    事实证明,闪雷鞭的效果非常优异,比赵卫方最乐观的估计还要强出半分,他希望凤如山能带给他更大的惊喜。

    “安乐公,上次我们和厥匈族的大战,还是发生在八十年前,经过这八十年的休养生息,厥匈族人口繁衍,实力恢复了不少,特别是随着战后出生的年轻人慢慢成长起来,要求对人族开战,一雪前耻的呼声不小啊,加上近十年,沁科草原年年灾荒不断,……。”

    大约八十年前,人族和厥匈族爆发了一场全面的战争,结果是厥匈族败退,人族将自己的势力范围向前推进了大概有1千里,其实也不是人族前进了一千里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厥匈族后退了1千里。

    沁科草原,毕竟不太适合以耕种为主的人族生存。

    “……,现在的厥匈族大单于,虽然是个厉害角色,但毕竟即位大单于的时间不长,对其他部落的控制力有限,这场大雪,厥匈族牲畜损失不小,难保不会有人,把注意打到我吴越国的头上,……。”

    凤如山却不愿意再以地摊淘宝之名拿出更多的地心之物,虽然除了火精石,他从地心岩浆中收集的大块石头,在仙府中还有不少,而且,这些石头,小红自称准备在仙府中建一个崭新的养火池,凤如山说了也不算。

    对外强硬以转移内部的矛盾,是任何一个势力都可能采取的措施,具体的手法不论,道理上,厥匈族也不例外,凤如山更愿意谈谈这场暴雪对苍梧山脉两边的影响。

    既然动了心思,他扎扎实实在图书馆在泡了几天,以他元婴真君的记忆力,和领导凤家堡的经验、体会,对人族和厥匈族的形势,真知灼见,肯定算不上,泛泛而谈两句,当然还是没问题。

    “呵呵,是啊。几个跳得最欢的部落,不敲打敲打他们,他们总以为我们擎天城好欺负,五年了,新的白马军,也该去沁科草原驰骋一番了,……。”

    “咦!看不出来,凤如山对征战之事很用心啊!难道他想借此作为自己晋身的终南捷径?不过,他说来说去都是些老生常谈,没什么惊人之论吗。”

    对凤如山的见解,赵卫方并不如何重视,但凤如山会主动谈起人类和厥匈族的征战本身,却让他很好奇。

    赵卫方对人族和厥匈族的形势,当然有自己的看法,擎天城也不会任由厥匈族为所欲为,他的策略,简单地说,就是先下手为强,派出精锐的小股部队,主动向对吴越国威胁最大的几个部族进行攻击,御敌于国门之外。

    其实近年来,厥匈族对苍梧山脉一线王国的侵扰,从来没有断绝,同样的,也不时有人类的小股精锐部队,深入沁科草原对厥匈族进行袭击,大的方略,根本算不得秘密,赵卫方不介意和凤如山聊聊,至于今年行动的细节,主要是针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对原来的计划,需要做什么样的调整,凤如山不会问,赵卫方也不会说,一切还都在计划中,还没有彻底完成,最终的结果,他自己也未必完全清楚。

第一一七一章 互有顾忌

    第一一七一章互有顾忌

    “安乐公豪气过人,我敬安乐公一杯,预祝我军捷报早传,满载而归”

    “五年!白马军,嘿嘿,看来五年前栗凌兵败天狼山的阴影,至今尚在,不知道冤杀了栗凌一家,赵光普心中,现在后悔了没有。”

    攻击是最好的防守,赵卫方主动出击,当然是不错的选择,不过,据凤如山所知,白马军是吴越国东南战区,其实就是赵卫方手中,最精锐的部队,大部分战士都是紫甲武士中的精英不说,而且每名战士的坐骑,都是威名赫赫的豹麟马,战斗力极为强悍,但受制于豹麟马的数量及其他种种因素,白马军人数却不多,只有一万人上下,这么一支精兵进入沁科草原,白马军打几场胜仗,不难,但要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却绝无可能。

    不过赵卫方隐晦的五年两个字,却让凤如山不好再说。

    “哈哈,借凤公子的吉言,干!”

    赵卫方举杯和凤如山碰一下,然后举起酒杯,仰头便喝,浑然不顾酒水打湿衣襟,说不出的豪爽

    “嘿嘿,我也知道,擎天城里有些人,对要不要和厥匈族开战,有些别的议论,凤公子自己,有何高见?”

    “满载而归!凤如山还真是有个性啊!”

    豪气过人,满载而归云云,当然是好话,但听在赵卫方的耳朵里,总觉得有点别扭。

    以他的地位,豪气过人四个字,事实就是如此,与其说是拍马屁,不如说是有褒有贬,就是满载而归四个字,听起来不错,但也有隐隐意指白马军迹近土匪的味道,远不如开疆拓土、名留青史什么的过瘾。

    英明神武,高瞻远瞩之类的狗屁奉承话,赵卫方听的多了,凤如山来历不明,没有任何明确的目的在擎天城瞎晃荡,行事却又不大按常理出牌,赵卫方很愿意听听他的想法,见识见识他的斤两。

    对真正的人才,赵卫方,永远不嫌多。

    就像山珍海味吃多了,赵卫方不介意偶尔尝尝新鲜的藕尖,当然,这个藕尖,要是自己池塘里长出来的。

    赵卫方能够肯定,凤如山在大宋国,绝对没有爵位,至于他是不是大宋国的平民,赵卫方的朋友,短时间内,却也没办法确定。

    当年凤如山初进擎天城时随便报的那个小村庄的名字,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大宋国,现在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村子了,那块地方,因为修路,被整体强行拆迁了,据说大宋国当时因为拆迁补偿的事,还闹出了一个挺热闹的群体性*事件,在大周帝国轰动一时,凤如山为什么要报上这么一个地方,其中的味道极怪,赵卫方,想不透。

    “呵呵,我哪里懂这些国家大事。不过,安乐公,厥匈族天降灾难,人心浮动,如能诱之西来,利用苍梧山脉崎岖的地势和我军修筑的堡垒,让厥匈族骑兵失去大范围机动的空间,聚而歼之,也不失为万世之功,……。”

    行军打仗,凤如山是不大懂的,不过他筑基时,在青花境胡家的特训班,受过战将最基础的训练,而后又和朱玉北、公孙愚等战将多有来往,端木靖更是纸上谈兵的好手,修士战部最重视的,就是腾挪进退的空间,罡星神州上军队的战争,和修士战部的战争,具体手段肯定不同,不过基本的道理,应该也相差无几。

    厥匈族以游牧为生,族人骑术之精,天下无双,他们的驯马、养马之术,也独步天下,因此,厥匈族骑兵,冠绝当代,而人族一般的军队,标准配备是角马,甚至是步兵,仅以机动性而论,比厥匈族奇兵差了不止一筹,远程奔袭,无异于以己之短攻敌之长。诱敌深入,然后再断其归路,至少从战略上,不失为稳健之策。

    至于赵卫方战术上主动出击,却又止于骚扰,或者说,外科手术式的点状打击,总给人一种不痛不痒、不上不下的感觉,凤如山可以理解,其中的原因,就不得不说起一个人的名字:栗凌。

    栗凌出身于吴越**人世家,年轻时就表现出了卓越的军事才能,被誉为五百年一见的天才,曾经率领擎天城战区精锐的豹麟军,万里奔袭厥匈族最凶悍的金狼部落,连胜十七场,将金狼部落打的一蹶不振,栗凌也一战封神,跻身大周帝国顶级名将之列,被誉为吴越国的战神。

    五年前,吴越国联合齐鲁王国,对厥匈族发动了一场规模浩大的攻势,吴越国打前锋的,就是栗凌和他的豹麟军,一开始倒也顺风顺水,但由于至今尚无人知晓的原因,栗凌的豹麟军,却中了厥匈族的埋伏,被厥匈族的骑兵重重包围,栗凌率军奋战七天七夜,两万豹麟军,战到最后还剩五千人,人困马乏,弹尽粮绝,无奈之下,栗凌以五千豹麟军安然返回擎天城为条件,接受了厥匈族的招降。

    吴越国和齐鲁国的联合攻势,也因为豹麟军的失利和栗凌的归降,锐气尽失,军心惶惑,不得不草草收场。

    本来,两军征战,在毫无取胜希望的绝境中,体面的向对手投降,在人类和厥匈族的战争中,并不是不可接受的,毫无意义的牺牲,并不为主流舆论所鼓励,栗凌归降厥匈族,保全了五千虎狼将士,不失为一个有尊严的选择,在他之前也有过类似的先例,大众并没有人人皆曰该死,当局也能平静的接受,对投降将领的妻儿,没有太过株连。

    不料,刚刚即位不久的赵光普,却大为震怒,以叛国罪将栗凌一族尽数绞死,其后更是施展霹雳手段,接连处分了几十名为栗凌鸣不平的高官显贵,在吴越国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因为此事受牵连之人,算下来不下万人。

    即使到了今天,栗凌,仍然还是吴越国的一个禁忌话题,连重新组建的豹麟军,也改成白马军即可见一斑。

    官方对围绕天狼山之败的种种不可解之处三缄其口,民间关于天狼山之败和栗凌其后的遭遇,却流传着各种各样的说法,仅仅是凤如山听说过的,就不下十种,有些传说荒诞不经,匪夷所思,有些就说起来头头是道,一些细节还编的活灵活现,至于真假,嘿嘿,对这样的街谈巷议,凤如山是不会轻易相信的,至少不会全盘接受。

    他自己在凤家堡的种种传奇,其中有多少水分,凤如山,心里可是清清楚楚。

    当然,诱敌深入四个字,说起来简单,具体操作起来,其中的问题就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凤如山对厥匈族内部的情形知之甚少,对双方部队的建制、战斗力等等更是只从书上看了两眼,就不会班门弄斧了。

    “诱敌深入。呵呵,凤公子,诱敌深入,是需要时间和耐心的,要把厥匈族诱过来,而且要深入,前面总要付出不小的代价,你觉得今天的吴越国,我有诱敌深入的可能吗?想做点事,可不是只有前面看得见的对手,谈何容易啊。万世之功,嘿嘿,万世之功。”

    “凤如山眼光高远,谋划大气恢宏,不像一个小人物啊,不过对我吴越国的内情太过陌生,真不知道是何方高人,又为什么来了擎天城!”

    赵卫方嘿然一声长叹,神色骤然苍老许多。

    赵光普的改革,在东南方遇到了莫大的抵抗,其中幕后的人物,就是赵卫方,赵光普对此自然心知肚明,肯定不甘心就此罢手,双方虎视眈眈,都睁大了眼睛在寻找对手的破绽,赵卫方派出最精锐的白马军出击沁科草原,打击厥匈族固然是一个方面,用白马军的胜利为自己一方造势,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而诱敌深入,没有赵光普的全力配合,显然是不可行的。

    赵光普根本不用施展别的手段,只要派出一个叶天士之类的人物在前期“诱敌”阶段大肆制造舆论,就足以让赵卫方吃不了兜着走。

    赵光普会配合吗?

    赵卫方不敢确定,也许,会吧,但赵卫方不愿意去赌,曾经的栗凌,是他的一面旗子,也是他手中一把最犀利的尖刀,他不愿意天狼山之败的悲剧重演。

    关键是,这些事,赵卫方觉得,和凤如山说不着。

    凤如山打击叶索的手段,让赵卫方嗅到了熟悉的味道,他需要回去慢慢品味一下。

    “呵呵,我从来没和军方打过交道,就是随便说说,安乐公,尝尝我春雨小筑的特色出品,荷叶蒸鱼。”

    碧水门的荷叶蒸鱼,凤如山也吃过几次,南大嫂比照葫芦画葫芦做了一遍,虽然不可能原汁原味,倒也颇慰他的思乡之苦,在罡星神州,更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嗯,这鱼味道不错,既有荷叶的清香,又不失鱼肉的鲜嫩,慕容,给我抄一份食谱,等明天我带回去,凤如山,这个荷叶蒸鱼,是贺双的点子,你小子运气不错啊,比我年轻时强多了,当年,也曾经有一个小姑娘,……。”

    赵卫方虽然出身于钟鼎玉室之家,碧水门,嗯,是春雨小筑的荷叶蒸鱼,当然是第一次得尝。

    南大嫂,不像能想出荷叶蒸鱼的样子。

第一一七二章 半匀

    第一一七二章半匀

    “哈哈,贺双,弹个曲子给安乐公助助酒兴,就弹,就弹你新作的那首沧海横流吧,也请安乐公指点一二。”

    “攘外必先安内!嘿嘿,传言果然无虚。”

    赵卫方转而谈起了荷叶蒸鱼和年轻时的小姑娘,显然是有所顾忌,交浅言深,乃是大忌,凤如山也顺势转移了话题。

    江湖传言,赵卫方当年,很有希望继承吴越国国王之位,只是由于种种阴差阳错的原因,国王之位,才最终被其兄赵保方继承,赵卫方也被迫远走擎天城,但却一直不甘心,暗中蓄势,特别是他晋阶神玄武士之后,身居卧虎城王位的赵保方,一直对他多加防范,想来赵光普更是对自己的这个叔叔不能放心,至于此中具体的是是非非,凤如山就不清楚了,他也不愿意掺乎。

    对人族内部之间的月缺月圆,特别是这种宫廷争斗,他兴趣不大。

    “是,请公爷多多指教。”

    “我作的沧海横流?老爷这是,潇洒风流还是满不在乎?唉,老爷虽然老了点,要是去了落雁楼,也能很快就成为最受姐妹们欢迎的客人。”

    赵卫方和凤如山所言,贺双迷迷糊糊的,大部分听不懂,其中微妙的味道,更是一点也不明白,不过所谓的沧海横流,却不是她新作的,那是凤如山哼出来的调子,贺双不过是用罡星神州上的乐谱记下来而已。

    初来春雨小筑的时候,在贺双看来,凤如山长相一般,对自己的衣着打扮也不大在乎,平时话语不多,言谈举止,和风流潇洒更是不沾边,就算去了落雁楼,最多也是一个有钱的冤大头,或者,没钱的乡下土老冒。

    不过,凤如山不仅能轻松的挣大把星币,在军国大事上和赵卫方坐而论道,而且还会谱曲,水平还不错的曲子,能自己写新乐曲之人,是青楼中最受歌妓尊重和欢迎的客人,凤如山不肯署自己的名字,更是难得一见的大方和潇洒,或者说,怜香惜玉,如此做派,在任何一家青楼,都会被歌妓们抢着供起来。

    有自己专属的乐曲,是每一个歌妓都梦寐以求的,也是她们走红的必备要件之一。

    当然,凤如山平时,对音律明显并无太大的兴趣和造诣,何以能创作出如沧海横流一般水平的曲子,贺双就想不明白,只能归之于天纵之才,能者无所不能了。

    不过,落雁楼档次一般,贺双在落雁楼的时间很短,真正的风流潇洒之人,她也从来没机会见过,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想象罢了。

    贺双自己,音律上的造诣,事实上根本谈不上造诣,勉勉强强认识简谱,能奏几首落雁楼流行的曲子而已,但沧海横流是好是坏,她还是有点小感觉。

    “好曲子!小丫头你还会作曲?这个曲子,真是你自己写出来的?凤公子你这运气,也太好了吧,可惜,就是,嗯,琴太差了,哪天我让他们给你拿一架上好的古琴,还有没有类似的新作,再弹一首听听,要有劲的,不要那些软绵绵的玩艺,嗯,这块玉佩,赏给你了,……。”

    “这应该是凤如山自己谱的曲子吧,还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不知道到我擎天城干什么来了!”

    赵卫方狐疑的看了贺双两眼,不敢相信的摇了摇头。

    沧海横流乃是云阳学院著名的战歌,凤如山当初参加演讲团时听过不少次,至今还记个八*九不离十,虽然罡星神州上的乐器和华夏大陆小有不同,曲子又经贺双略加改动,但沧海横流曲调古朴苍劲,万丈豪情中又带了几许悲天悯人的怅然韵味,却是丝毫未失,一曲既终,贺双的琴技,能弹响而已,所用之琴更是市面上最普通的大路货,但赵卫方自己,却是此中老手,在脑中自行补足,忍不住啧啧称奇,大呼过瘾。

    华夏大陆上的音乐,和罡星神州,风格当然差别甚大。而且如此豪迈苍凉、意境高远的歌曲,也实在不像是贺双一个小姑娘能写得出来的。

    “谢谢公爷赏赐!”

    “今后我一定要多练练弹琴,免得糟蹋了老爷的心血,让老爷没面子。”

    见凤如山点头,贺双上前恭恭敬敬的接过了玉佩。

    玉佩造型古朴,通体由一种红色玉石雕刻而成,火红的玉石,没有一丝杂质,中间镶嵌了一颗乌黑的珠子,玉佩上刻着各种符文,赵卫方既然随身佩戴,想来别有一番功用。

    赵卫方的怀疑,明明白白的写在脸上,贺双看得清清楚楚,不由心中大为惭愧。

    贺双不过是进了落雁楼之后,才简单的学了几天弹琴,对自己的琴技,还有几分自知之明,心里明白这块玉佩,是因为沧海横流曲子本身高妙,而不是自己弹得有多高明,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苦练琴技,免得坠了春雨小筑的名头。

    日后贺双果然琴技大进,她成了神玄武士之后,感念凤如山的一番恩德,在音攻上痛下苦工,后来以一曲凤求凰名震罡星神州,在同阶中罕封敌手,亲手创立妙音门,成为一代音攻大师,大周帝国的传奇,不过那就是后话了。

    凤如山,包括慕容雪菲,虽然在音律上都无甚造诣,但两人听过的曲子,着实不少,而元婴真君,都可谓过耳不忘,修炼之余,两人经常让贺双弹琴,以慰思乡之情,类似的新作,贺双倒记下了不少,当下拨琴弄弦,叮叮咚咚弹将起来,虽则手法大见生涩,曲子,却是甚为高亢、激昂。

    “哈哈,好曲子,此曲杀伐之气甚重,……。”

    “凤如山难道是哪位名将之后?不对,他行事绵密阴柔,身上没有领军之人的杀伐决断,不太像。”

    贺双所弹,正是潜龙营的战歌,凤如山听凤沛炎弹过很多次,他感怀炎字营和巨角旅的艰辛,曾经多次哼给贺双听,赵卫方虽然不知道潜龙营的名字,歌曲也是第一次听到,还是不难感觉到其中纵横四海、睥睨天下的气概。

    “安乐公喜欢听,不如让人给这两首曲子配上唱词,也是一段佳话,不过,不能让叶天士掺乎进来,……。”

    大周帝国不同的地方,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音乐,慕容雪菲丝毫不担心赵卫方从几首曲子中发现自己的破绽,至于版权什么的,慕容雪菲更不在乎,但叶天士,她不喜欢,而且,慕容雪菲,从来不屑于掩饰自己的不喜欢。

    “哈哈,慕容你还真记仇,你放心,叶天士吟风弄月是一把好手,这种词,他写不出来,……。”

    “嘿嘿,这还差不多!”

    有慕容雪菲的斤斤计较,或者说,小肚鸡肠,赵卫方倒是放下不少心来。

    ……

    “凤爵爷、凤夫人,这位是狄元芳,我的一个朋友,大老板,生意做遍沁科草原,惭愧啊,说起来,老夫早就应该登门拜谢两位援手之德,怎奈俗事缠身,……。”

    郑志祥的气色,比在大牢里强多了,近三年的牢狱生涯,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现在的他,看上去就像一个平平凡凡的小老头。

    “呵呵,狄老板请喝茶。郑城主太客气了,我们也是适逢其会,些许微劳,无足挂齿,拜谢之说,愧不敢当,又何敢劳动城主登门,……。”

    “生意做遍沁科草原,嘿嘿,想不到在罡星神州,还能碰到同行!”

    狄元芳遍布沁科草原的,肯定不会完全是正大光明的生意,走私,凤如山和慕容雪菲,是老手了,凤如山忍不住和慕容雪菲相视一笑,只觉心中温馨无限。

    郑志祥出狱之后,按道理说,是应该来春雨小筑礼节性的拜访一下的,不过郑晓溪来了,也不算差,凤如山不觉得郑志祥是专程来表达谢意的,那么,略显突兀的狄大老板,就是他来春雨小筑的真正目的所在了。

    不过,凤如山对狄元芳其人,和在罡星神州上重操走私的旧业,兴趣都不大。

    凤如山和慕容雪菲,做生意的天赋都一般,他们在华夏大陆走私,全靠仙府作弊,才能取得不菲的战绩,而在罡星神州,虽然经过小小的手段,比如在物品上放一块灵石之类,将一般的物品收进储物袋和仙府之中,勉强也办得到,取出来也不算特别困难,但仙府是他们最终的保障,凤如山,绝对不会再有拿仙府去赚星币的念头,即使是用储物袋走私,他也没想过。

    上的山多终遇虎,他不敢轻视罡星神州上人类的智商。

    事实上,他和慕容雪菲,正在尽量减少对仙府的依赖,把仙府从丹田中拿出来的频率,越来越低。

    “呵呵,久闻凤爵爷和凤夫人大名,只是一直无缘得见,此次来的仓促,这根四阶的混沌犀牛角,在擎天城还算罕见,小小玩物,不成敬意,……。”

    狄元芳微微一笑,拿出一个黑色的玉盒放在桌上。

    他面目看上去不过三十岁左右,满头长发披散在肩上,看上去风流倜傥,眼光极为灵动,薄薄的嘴唇一直微微的上扬,自然流出一股桀骜不驯的味道。

第一一七三章 狄元芳

    第一一七三章狄元芳

    “哈哈,狄老板太客气了,贺双,去我书房,把东边靠墙架子上那个紫色的盒子拿过来。”

    “四阶的混沌犀牛角,嘿嘿,这应该是赵卫方的意思吧,可惜,地心之物,不适合随便拿出来啊。”

    精致华丽的长角,表面上到处布满十分细密的深红纹络,一个古朴神秘的图腾印记,鲜红如血,温热的触感,远古苍凉的气息,让它看上去充满神秘,华贵无比。仔细观察,可以感觉到其内蕴含着惊人的力量,如同有泉水在里面流淌,一丝丝散发出来的暗红色光华,让整个暗红色的长角传来隐隐的波动,犹如其内仍有生命的不甘和叹息。

    “狄老板,这颗珠子,就送给狄老板了,……。”

    凤如山接过贺双取来的紫色木盒打开,木盒丝绒衬底,鲜红的丝绒之上,放着一颗黝黑的珠子。

    混沌犀牛是沁科草原特有的罡兽,传说有五色神牛的血脉,成群的混沌犀牛,乃是沁科草原上的霸主,猎杀甚为困难,和危险,四阶的混沌犀牛,可谓混沌犀牛之王,其一身之精华所聚的牛角,其中很可能含有一丝的混沌之气,即使是寡闻如凤如山,也明白眼前这只牛角的价值。

    不过,自己在郑志祥出狱之事中的“微劳”,凤如山觉得,罡兽邀请赛特邀嘉宾的门票,已经足够了,拿人家的手短,他却不愿意再平白无故的接受赵卫方,或者说,郑志祥,或者是狄元芳,的好意。

    “魂珠!嗯,不是普通的魂珠,难道是舍利。哈哈,既然是凤爵爷赏赐,我就却之不恭了。”

    “不贪图小便宜,凤如山果然不简单,怨不得郑志祥非要我亲自跑这一趟。”

    珠子呈深黑色,若是目光盯在上面,会不自主地被深深吸引,和传说中高阶鬼物凝聚的魂珠有些相似,但又有些不同,一时之间,狄元芳也不敢确定。

    四阶的混沌犀牛角,当然是好东西,即使没有孕育出混沌之气,其内海量的罡元精华,对神玄武士的修炼也有极大的助益,但凤如山拿出的不知名珠子,如果真是魂珠,其价值却比混沌犀牛角丝毫不差,如果是舍利,则还要胜上一筹。

    当然,舍利是五阶的鬼物的标志,这颗珠子,是舍利的可能性,不大。

    狄元芳是做生意的,而且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爱占小便宜的人,很容易对付,他见过很多,一点也不担心,但有原则,特别是有自己原则的对手,就让他很头疼。

    也许,有原则的对手,所有的人都头疼。

    “呵呵,这颗珠子,乃是我无意中得来,当时只是觉得有些异样,但惭愧的很,我细究了很久,却还是一无所得,狄老板交游广阔,见多识广,宝剑赠英雄,这颗珠子在狄老板手上,才是物得其主啊!……”

    “赏赐!狄元芳为什么不弄个爵位玩玩呢?”

    罡星神州,身份高的人对身份低的人,才称为赏赐,狄元芳既然这么说,显然身份是平民,至于他为什么不买一个勋爵玩玩,凤如山有点困惑。

    据他所知,吴越国的勋爵身份,也不是特别,贵。

    狄元芳自然不知道,凤如山拿出来的珠子,是当年在冥气海中的冥气珠,自然不是什么魂珠,当然更不是舍利。

    当年在真蟾密境,凤如山着实收获了不少的冥气珠,大部分的冥气珠,经过他一番折腾,都粉碎,消失了,按小红的话说,都被他糟蹋了,但也有上百颗冥气珠,经过星辰火的净化之后,其中的生机流失殆尽,只剩下一颗由最精纯的冥气组成的珠子。

    这些珠子,品阶不高,但经过星辰火的净化之后,和一般的冥气珠又不大一样,谁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小红也舍不得扔,就随随便便的放在仙府中。至于这一颗,是凤如山特意拿出来放在外边,以备类似的场合使用。

    储物戒指用的多了,总会有穿帮的一天。

    冥气和鬼气,大有相通之处,而冥气海中的鬼物,和罡星神州上的鬼物,也极为相似,凤如山是真的希望,狄元芳能发现这颗珠子的奥妙。

    罡星神州之上对鬼修有关的研究,水平,显然比华夏大陆要超出一大截。

    至于冥气珠和混沌犀牛角的价值,这个,物以稀为贵,就看你怎么算了。

    “交游广阔!嘿嘿,凤如山还真是直言不讳!”

    生意遍布沁科草原加上交游广阔,郑志祥怎么听都觉得味道怪怪的,而凤如山说话的风格,也和擎天城上层圈子里流行的含而不露,有些小小的不同。

    郑志祥和狄元芳并不特别熟悉,只知道狄元芳四十多年前只身来到擎天城,从一个商队的小伙计做起,传奇般的成为擎天城和沁科草原黑市交易的一大巨头,而且也是前不久才进入了赵卫方的小圈子,说起来,狄元芳、凤如山和他的情形,有些相似,都是赵卫方新近收编的,新兵。

    “……,听闻凤爵爷需要大量的星砂,如果不够的话,我倒可以想想办法,不知道爵爷对罡砂感不感兴趣?”

    几人又东拉西扯的闲扯了半天,狄元芳乃是有所为而来,最终还是在郑志祥多次有意无意的催促下,忍不住主动提起了他真正的来意。

    “罡砂?狄老板,那是什么,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慕容雪菲心中一震,不假思索的问道。

    流火老祖让他们寻找金罡砂,根据凤如山的推测,所谓的金罡砂,很可能就是罡星砂,但毕竟只是凤如山的推测,是不是真的如此,谁也不知道。

    他们还没见过罡星砂。

    现在又莫名其妙的冒出了一个罡砂,慕容雪菲关心则乱,也顾不得掩饰自己急迫的心情。

    至于星砂,孔语冰送来的星砂,已经够凤如山折腾一阵子了,慕容雪菲倒不是特别在意。

    用星辰火净化之后,如果星砂真的有所异变,慕容雪菲相信,能用星币买到的东西,不会成为他们真正的障碍。

    “凤夫人,罡砂是什么,我也说不清,穿过沁科草原向东,是一片无边的沙漠,……。”

    沁科草原的东边,和弥洱高原高原之间,就是著名的拉哈撒大沙漠,和所有的沙漠一样,拉哈撒沙漠也是白天酷热,夜间奇冷,终年无雨,荒无人烟,根本不适合普通的生物生存,不要说人类,就是厥匈族,也很难深入沙漠的腹地,对拉哈撒沙漠知之甚少,而罡砂,就是拉哈撒沙漠中独有的一种奇异石头。

    可惜,狄元芳也只是知道罡砂极为稀少,硬度奇高,比星砂还要略胜一筹,更是厥匈族严禁私下交易的特殊物品,其他的,他就不清楚了。

    传闻中,罡砂的神奇之处颇多,不过,狄元芳不是街头大妈,自然不会当着凤如山的面乱说。

    “……,呵呵,罡砂在厥匈族也难得一见,我自己走遍了沁科草原,却只在私人拍卖会上见过两次罡砂的名字,真正的罡砂,还从来没有机会得见,凤爵爷要是对罡砂感兴趣,恐怕要自己到沁科草原走走,或者派一名信得过的人,跟着一个有门路的商队,到厥匈族大的聚居地,才有可能,我父亲年轻时,倒是见过一块罡砂。”

    狄元芳不知想起了什么,神情莫名其妙的一黯,忽然端起杯来,一饮而尽。

    “狄老板,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嗯,哪天去拜见一下老爷子?向他当面请教一下罡砂的事。”

    慕容雪菲本来想马上就去找狄老爷子当面请教,最终还是没好意思。

    “私人拍卖会?嘿嘿,师叔这脾气,狄元芳为什么要莫名其妙的突然提起他的父亲?”

    罡砂如此少见,肯定价值不菲,而且不是有星币就买得到的,很显然,狄元芳“私人拍卖会、有门路”云云,明显也是话里有话,对慕容雪菲如此沉不住气,凤如山暗暗摇头,不过对慕容雪菲的心情,凤如山可以理解。

    他知道,仅仅为了罡砂这两个字,慕容雪菲不惜一切代价,也一定要得到这还不知道存不存在的罡砂。

    “狄老爷子不在擎天城,在狄老板的老家,老人家年纪大了,舍不得家乡的故人和山水,……。”

    “慕容雪菲这是幼稚还是嚣张惯了?她真是凤如山的师叔?两个人不是私奔出来的吧!”

    根据郑晓溪的描述,凤如山实在并不是一个很好打交道的人,但慕容雪菲的,嗯,开门见山,让郑志祥彻底凌乱了,他想不明白,这样长相、修为、脾气、性格都天差地远的两个人,为什么会走在一起,而且看起来很和谐的样子。

    狄元芳出身于一个偏远的小地方,据说他老爹是他们那一块教塾的先生,大概也就和学校的老师差不多,但据郑志祥所知,狄老爷子,从来没有到过擎天城,至于其中发生了什么,外人就不知道了。

    事实上,郑志祥和狄元芳相交不多,这也他第一次听狄元芳提起自己的父亲,所谓家乡的故人和山水云云,不过是郑志祥想当然尔。

    人老了,儿子有出息,到大城市享享清福,顺便帮自己功成名就的子女带带小孩,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不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吗!

第一一七四章 春笋

    第一一七四章春笋

    “这样啊,狄老板,狄老板请喝茶。”

    慕容雪菲再不在乎人情世故,也明白此时不合适去问狄元芳的老家住在哪里。

    “嘿嘿,没什么,我也近四十多年没喝过宜兰山的水了,此次去沁科草原之前,正好我也想趁机回家一趟,慕容师叔如果不忙的话,可以去找我爹问问,问问罡砂的事。”

    “嗯!郑志祥为什么能肯定我爹还健在?是赵卫方告诉他的还是他自己私下调查我?”

    狄元芳心中一凛,有些茫然的目光,渐渐有了焦聚,眼睛也重新恢复澈清明亮。

    赵卫方会调查自己,狄元芳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要把结果通告给郑志祥,他就不是很想得通。

    “好,我们一定去!”

    慕容雪菲,自然是不忙的,就算有天大的事,也要先放一放,让一让。

    “去沁科草原之前!估计这个罡砂,有点烫手啊,嘿嘿,赵卫方一心一意的忙乎白马军出征的事,还有心思关注春雨小筑,看来他的幕府中,有人才啊。”

    凤如山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

    自己能感觉到赵卫方身上的危险,那么赵卫方有类似的手段,或者说,感觉,一点都不奇怪,对春雨小筑召来赵卫方特别的关注,凤如山并不奇怪,至少,可以接受。

    ……

    “凤如山,你说狄元芳回趟老家,为什么非要开自己的这辆破车,这么烂的路,比骑马慢多了!还翱翔,我看改名叫龟爬算了,……。”

    宜兰山,也就是狄元芳的老家,在苍梧山脉之中,离擎天城的直线距离,还不到400里,不过从擎天城到宜兰山,没有轨车,宜兰山也不在商业航线上,从擎天城去宜兰山最快捷的方式,就是租一只鹏雁直接飞过去,可惜,不知道什么原因,狄元芳却非得开着他,按慕容雪菲的话说,又大又笨的破机车回家。

    其实,狄元芳的机车,他名之为翱翔号,空间大,速度快,乃是吴越国第一名牌飞马牌机车,据说还是限量版的,在擎天城也算是豪车,开出去很威风,很长面子,是大名鼎鼎的泡妞利器。可惜,再好的车,也要有平整的道路才快得起来,而他们离开擎天城大约100里之后,通往宜兰山的路,就让人实在不敢恭维,慕容雪菲嫌颠的厉害,而且坐在车里气闷,索性和凤如山租了一匹角马,悠哉悠哉的跟在后面,倒是比坐在车里舒服多了。

    翱翔号,开起来噪音太大。

    角马是吴越国,其实是大周帝国,最常见的代步之物,租赁角马的连锁商行,遍布有人烟之地,倒是不麻烦。

    山路十八弯,走地面,不仅距离远了一倍不止,而且,按照他们目前的速度,最快,也要3天。而租一只鹏雁,还不要三、五个时辰,虽然租赁鹏雁手续啰嗦,价格也不便宜,但以狄元芳的身家,显然已经不需要考虑这等小钱了,对狄元芳的,怪癖,慕容雪菲,无法理解。

    开机车,火油钱加上路上的花销,比租鹏雁一点也不便宜,甚至还要贵一点。

    “啊,师叔,这个,狄元芳刚刚60出头,他自己说四十年没回家了,也许,当年他和狄老头之间有点误会吧,开机车回去给老爹看看,很正常吧。嘿嘿,十七八岁的小男孩,正是最看老爹不顺眼的时候,当年小火不也一样,……。”

    “嗯,狄元芳和狄老头几十年不见面了,为什么现在突然想家了,难道是这次的沁科草原之行,和前面一般的走私不一样,特别凶险或者有别的说法,不过狄元芳又为什么要拉上我和师叔呢?估计这是赵卫方的主意吧。嘿嘿,罡砂,罡砂,唉,真是为难师叔了。”

    凤如山自己养过儿子,知道有时候儿子和老子彼此看不顺眼,不需要任何理由,他当然并不关心狄元芳和他爹之间有什么故事,他考虑的,是罡砂之事中,或者将来的沁科草原之行中,可能的,说法。

    “凤如山,小火和狄元芳的翱翔号有什么关系吗?嗯,不知道九霄那小混蛋筑基了没有,……。”

    凤如山既然开始不着边际的胡说八道,就表明开不开机车,不是什么大事,苍梧山脉的风景,还是蛮有可观之处,慕容雪菲心情不错,也不纠结狄元芳的小癖好。

    至于儿子和父亲互相看不顺眼,她更懒得去管。

    无论儿子还是孙子,甚至是儿子他爹,敢惹慕容雪菲不高兴,她就大脚丫子踹上去,自然天下太平。

    ……

    “呵呵,人老了真是一点用也没有,才骑小半天的马,就浑身酸疼,难得凤爵爷还带了好酒,借花献佛,我敬凤爵爷、凤夫人一杯,……。”

    “凤如山的小包袱不大,他倒还有闲心装酒,果然是个有情趣的内秀男人,嘿嘿,小姑娘就喜欢这调调,怪不得他如此长相,也能勾搭上慕容雪菲这么出色的女人。”

    郑志祥显然也享受不了在崎岖、颠簸的山路上乘坐豪华机车的待遇,半路上也下车骑马,但显然,路边租的角马,驾乘体验也不能让他感到愉悦。

    他虽然贵为擎天城的副城主,却没有爵位,仍然按照擎天城官场的规矩,客客气气的称凤如山为凤爵爷,凤如山对这一套不大懂,也不好勉强他改口。

    以郑志祥的地位,弄个勋爵自然不难,可惜他前面对勋爵看不上,一心想要个真正的爵位,如果没有景子虎这档子事,以他擎天城副城主的品阶,告老还乡之时,吴越国,还是很可能给他一个侯爵之位,和一块小小的封地,现在吗,嘿嘿,当然就什么也不要说了。

    慕容雪菲显然喜好喝两杯,而且酒量不小的样子,凤如山出远门还特意带着慕容雪菲喜欢喝的酒,如此的识情知趣,郑志祥自愧不如,他很清楚,就算自己年轻时,也做不到如此心思细腻,如此的怜香惜玉,至于现在吗,嘿嘿,美女不美女的,更一切都是浮云了。

    “郑城主气血健旺,精力充沛,让人羡慕啊,等我到了城主的年纪,肯定只能呆在家里养养花、种种草了,……。”

    “不知道郑志祥为什么也要跟着狄元芳去宜兰山,难道是赵卫方对狄元芳不放心?嘿嘿,看来这次的沁科草原之行,罡砂只是一个小小的添头,其中恐怕是大有讲究啊。”

    郑志祥前期仕途不顺,现在已经快160岁了,他虽是紫甲武士,身体也开始慢慢走下坡路,按擎天城的算法,已经算是老头了,凤如山这话,倒也不算唐突。

    天快黑的时候,空中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这在苍梧山脉的春天,是很平常的事,但天雨路滑,狄元芳的机车,却是不敢再冒黑赶路,他们也就在路边的一个小村庄,顺便找了家小客栈住下,狄元芳开了一天的车,明天还要继续开车,简单的吃了几口饭,就早早的回去睡觉了,郑志祥却兴致颇浓,和凤如山坐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有一句没一句的闲扯,夜雨风寒,说不得,凤如山让客栈主人撑了一把大伞,弄了几个小菜,又拿出两瓶大宋国土酿御寒。

    郑志祥借口出门散散心,也和他们同行,这样的借口,凤如山不知道狄元芳怎么想,他自己,是不大信的,不过,他也不敢奢望从郑志祥口中套出话来,当然,如果郑志祥酒后多说几句,他也不介意。

    如果愿意,对元婴真君的酒量,凤如山肯定用不着担心。

    “这味春笋不错,凤如山,等下你多买点回去,嗯,带回去给,给肖晨涵尝尝鲜,她就喜欢吃个野味,我刚才问了一下,价钱不贵,一斤只要10个白星币,……。”

    肖晨涵喜不喜欢野味,慕容雪菲不知道,她自己确实很喜欢新鲜的春笋,他们有储物袋,当然不介意多买几斤,不过郑志祥就在旁边,她需要一个借口。

    他们的包袱,确实不大,而春笋,个头不小,带回春雨小筑,很麻烦,至于价格吗,10个白星币一斤,慕容雪菲觉得和白送差不多。

    “郑城主,我看这一路上,经过的村庄都很是萧索,擎天城的繁华,并没有带动周边的发展,郑城主大才,对此有没有好的解决之道?”

    “嘿嘿,师叔这借口,唉,肖晨涵是大商商号的掌柜,想吃口新鲜的春笋还不简单!”

    对慕容雪菲的,随心所欲,凤如山,习惯了,他不愿意郑志祥去想多买几斤春笋的细节,只好随便找个复杂点的话题,以图引开郑志祥的注意力。

    当然,凤如山所言也是实情,离擎天城稍远,周边乡村的衰败、甚至有点荒凉的情形,根本不需要多强的观察力就看得清清楚楚,这让他有点想不透。

    在华夏大陆修仙界,大的修仙城市周围,总是围绕着一批的小卫星城,这些小卫星城,小巧玲珑,各有特色,除了人口不多,不够热闹,仅以各种基础设施和生活的便利而言,并不比主城逊色,许多高阶修士,都喜欢把自己的的洞府,放在这些小卫星城之中,而非喧嚣的主城,和擎天城我花开时百花杀的情状,大大的不同。

第一一七五章 疏疏

    第一一七五章疏疏

    “嘿嘿,国富民强,城乡共同富裕,自然是好事,不过,擎天城汇聚了吴越国大半的精华,生活刺激精彩,舞台大,机会多,挣钱容易,乡下的年轻人都跑到了城里,留守下来的,都是老弱病残,乡村的情形,肯定要差一点,……天底下的城市都是这样,据我所知,擎天城,还算不错的了,敢问凤爵爷有何高见?”

    “嗯,凤如山对这些问题也有兴趣?”

    城市和乡村发展的不平衡,在罡星神州,不是个别现象,也不是刚刚出现,不过,正是因为这一现象的普遍和源远流长,一般人,很少会对类似的问题感兴趣,或者说,很多人视之为理所当然,根本意识不到问题的存在,当然,郑志祥不是一般人,而且,作为刚刚卸任的城主,副城主,擎天城治理的好坏,牵涉到郑志祥的尊严,他自然不能容忍凤如山在自己的地盘上胡说八道。

    大家公认,擎天城,包括它所属的乡村,民众的生活,整体上不比吴越国的王城卧虎城为差,至少是各有千秋,对擎天城今天的样子,郑志祥,还是颇为骄傲的。

    “呵呵,这些我不大懂,不过小河没水大河干,如果能多修几条大路,交通方便了,……。”

    大周帝国,地广人稀,广大的山区更是如此,城市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给人们提供一个安全的避难所,无论是针对天灾还是**,也无论是心理上还是实际上真的如此,但以擎天城的规模和发达程度,附近有威胁的罡兽,早就被人类清扫一空,根据凤如山的体会,擎天城周边的治安战况,也还算良好,至少不存在有组织的公然为非作歹的黑社会团伙,占山为王的土匪,更是早就绝迹了,当然,偶尔几个小毛贼,那是无论怎样都无法彻底杜绝的。

    也就是说,整体上,居住在擎天城的郊区,并不存在实际上的安全方面的威胁,那么,擎天城没有像样的卫星城市,主要的原因,在凤如山看来,就是种种生活上的不方便了,其中最大的障碍,就是交通不够快捷。

    即使在修士能够飞行的华夏大陆,交通的发达、方便与否,也是一块修仙地域繁荣程度的标志和成果,之一,要想富,先修路,有凤家堡高速飞船基地修建前后的对比,快捷的交通对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凤如山觉得自己,还是有点发言权的。

    而擎天城周边的道路情况,从慕容雪菲也受不了机车的颠簸,就不难想象。

    至于私人大规模豢养鹏雁或者其他的飞行罡禽解决交通问题,成本太高,目前技术上也有不可克服的难题,而且飞行罡禽毕竟运力有限,在大批量物资的运输上,和角马差的太远,在大周帝国,显然没有普遍的意义。

    事实上,基于差不多同样的原因,就算是在华夏大陆,飞行灵兽也没有普及。

    “呵呵,我也想多修几条轨道啊,不过,凤爵爷算过修一条轨道,一里要多少星币吗?维护一条轨道,又要多少人力、物力,要多大的人员、物资流量,收益才能足够维持一条轨道的养护成本,……。”

    郑志祥以为,凤如山所谓的修路,是修轨车专用的轨道,而不是一般的道路。

    罡星神州,虽然有以火油为燃料驱动车船的技术,但主要的用途,却是在海上航行的船只,以及有轨的轨车,和一些特殊的车辆,比如战车,至于如狄元芳所驾的机车,不仅又重又颠,耗油费钱不说,速度也不快,甚至比角马还慢,而且造价昂贵,与其说是一种交通工具,不如说是一种富人的奢侈品,更多的是一种身份和财富的符号,因此数量很少。在城里开着玩玩还无所谓,真正的用途,几乎可以忽略。

    “……,轨道的价值,主要还是战时快速集结兵力和大灾大难时救急,作为活跃民间经济和通常出行方式的手段,不现实,根本竞争不过传统的角马运输,当年燕赵国等王国,也曾经大规模的修建轨道,结果有目共睹,凤爵爷有兴趣,可以去查查相关的资料,……。”

    罡星神州现有的轨道,绝大多数是连接大城市和军事堡垒,对广大乡村地区的影响,作用甚为有限。

    而对修轨道的得、失、优、劣,擎天城、吴越国、大周帝国,自然是深入研究过的,而且有人曾经具体试验过,郑志祥号称能吏,作为擎天城副城主,对这个问题,有自己的思考,一点也不外行,至少他觉得自己比凤如山更权威。

    角马,性情温顺,大批的饲养甚易,虽然最顶级的角马,还要从厥匈族购买,而且价值不菲,但骑乘、拉车和运货的普通角马,人类,足以自给自足,不缺。

    “城主高见。不过除了轨道,普通的道路,也同样不可忽视,……,路修好了,角马的速度也能增加一大截,人口和物资的流通成本减少,交通快捷了,乡村独立小城堡的生活,对不少有钱人,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吧。这样的话,不仅擎天城的辐射力会增加,擎天城的地价、房价也会降下来,让更多的普通人有机会在擎天城安家,一举两得,……。”

    其实,擎天城附近山区的情形,和当初凤鸣山地区没有高速飞船基地的原因差不多,不是修不起,而是不经济,至少在郑志祥等人的算法中,不经济。

    但凤如山的算法,和郑志祥他们有点不一样。

    对擎天城的拥挤以及由此造成的房价昂贵,凤如山有切身的体会,而如果有快捷的交通,他相信,一大部分有条件的人,会和修仙界的情形一样,宁愿选择离城中心稍远点的庄园,而不愿挤在城中狭窄的小阁楼内,这样的话,现在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者,也能实现自己的住房梦。

    华夏大陆,除了高速飞船,普通的飞船,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也同样的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对改善交通的带来的一系列效应,凤如山和王茹清以及孔有方等人研究过多次,耗费了无数的心血,虽然罡星神州上的人们不能飞行,但类似的效应,总会有的,不过程度上有一点小区别而已。

    而且,凤如山相信,大批租住在擎天城的外来贫困人口,为擎天城提供了廉价劳动力的同时,也会带来各式各样的麻烦,这样一群对擎天城的归属感几乎为零的不安定因素,对擎天城的统治者,也是一个大包袱,很沉重的包袱,为维护稳定而花在治安上的人力物力,只是最直接的体现罢了,更深层次的危险,凤如山自己有所体会,他相信,郑志祥也一定同样清楚。

    聚集在凤家堡周围大批游荡的散修,曾经是,现在还是,王茹清的一块心病,当然,他们,也是凤鸣宗的,资源,应当如何增加散修对凤家堡以及后来的凤鸣宗的认同感,凤如山和夏卿岚进、端木靖、林师吾行过深入的探讨。可惜,即使这些万中无一的精英人物,也是各持己见,凤如山自己,更是没有完美的解决之道。

    当然,没有完美的解决之道,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干,有恒产者有恒心,凤如山认为,给散修创造条件,让他们有机会在凤家堡拥有自己的洞府,换成擎天城,就是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部分的弥合人群的撕裂,和不同阶层彼此的仇视。

    “呵呵,我们去乡下住别墅,外地人,或者乡下人就会在擎天城买房自己住?凤爵爷恐怕是太乐观了吧,擎天城的户籍,可不是仅仅一套房子这么简单的,……。”

    “难道大商国或者大宋国,一套房子就是全部?它们什么时间有这么大的动作,我怎么没有听说,嗯,回去要让人找一下相关的资料,看哪个王国敢如此冒天下之大不讳,也许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国吧。”

    凤如山这一套,听上去也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罡星神州也有也有一小部分人,曾经大力鼓吹类似的观点,可惜,事实证明,行不通。

    按照吴越国现行的人口管理制度,一个人就是在擎天城买了房,也不是自然而然就拥有了擎天城的户籍,不能算是擎天城人,真正的擎天城人能够享有的很多福利和权力,比如就业、子女的教育、医疗和养老,以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城主府的政策和律令表达意见等等,也和他们无关,他们,还是外地人,既然如此,外地人对在擎天城买房而不是租房,能有多大的积极性,郑志祥很怀疑。

    更不用说,擎天城的房价,从地处偏远地段的春雨小筑也要60金币,而且是万天行出面的优惠价就可见一斑。

    关键是,根据郑志祥的了解,整个大周帝国,在治理模式上,至少在人口管理的大框架上,基本都和吴越国差不多,而凤如山的大胆,其实,郑志祥更愿意称之为无知,或者说,缺乏常识,也让郑志祥,很惊诧。

第一一七六章 老大回

    第一一七六章老大回

    “呵呵,如果有必要的配套设施,人们能够自由流动,比如去掉户籍的某些限制,甚至取消户籍制度,城乡一体化的程度,总会比现在要好一点吧。帝国的基础,还是建立在广大的乡村和其中的小城镇之上啊,……。”

    事实上,凤如山也概略的知道,大部分的外来人口,在擎天城,只能,也只愿租房,想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除了房价的昂贵之外,还有户籍等等其他的障碍,凤如山能在擎天城拥有春雨小筑,是万天行的神通,不具有普遍的意义。

    而户籍这玩意,在修仙界是不存在的,至少对筑基以上的修士,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凤如山炼气期时在新叶城打拼,也没感觉到有什么不方便,当然,欺负外地人的现象,在修仙界也无法避免,但那和户籍什么的没关系。

    在修仙界,一个修士的地位,最终取决于你的修为,当然,修仙界,也不是人人生而平等,但这种不平等,主要是体现在起点的不同,而不是天生注定、一成不变的。

    即使你是化神修士的儿子,如果只是炼气期的话,也无法拥有、行使筑基修士的权力,这在华夏大陆,是常识。

    凤如山想不通,即使在同一个王国之内,为什么要人为的限制人们自由的迁徙,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地位,不是取决于他的修为、学识、能力以及财富等后天的努力,而是一生下来就基本大致决定了,这样的制度,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对帝国而言,又有什么看得见的好处。

    阶层的固化,本来就是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竭力避免的困局,这个问题,在凤家堡希望小学的办学方向以及其后的许多政策中,凤如山和林师吾、端木靖都有过大大小小不知道多少次争论,他打心眼里认为,莫名其妙的户籍制度,对大周帝国,没有任何好处,应该毫不犹豫的废除掉。

    “呵呵,看样子,这场雨一时半会还停不了,明天的路,恐怕会更不好走,凤夫人也乏了,凤爵爷,不如早点休息吧,谢谢凤爵爷的好酒。”

    “取消户籍!凤如山喝多了吧,不太像啊,他到底是什么人,难道真是历劫的行者?嗯,高阶的教士能够飞行,也难怪他对修路的事这么自然,不知道赵卫方是不是对此也有所猜测?嘿嘿,我还是小心点好。”

    郑志祥仰首喝完杯中的酒,缓缓起身告辞而去。

    大周帝国的户籍,不仅仅关系到一个人能够享有的教育、医疗等公共福利和参政议政的权力,更是一个人的身份、地位的符号,关系到上下尊卑的礼仪,乃至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石,复杂、完整、精致、周密的户籍制度,可以说是大周帝国统治的基本支柱,而唯一不受户籍约束的,据郑志祥所知,只有黑月教的教士,凤如山随随便便的就要取消户籍制,而且慕容雪菲也一点都不觉得奇怪的样子,让郑志祥不得不怀疑他是黑月教到凡世历劫的行者。

    至于取消户籍是对是错,合不合理,郑志祥根本不会去考虑,因为,这绝对不可能,关键是,他不会,也不敢去和凤如山讨论这个问题。

    郑志祥很清楚,黑月教教士,神通广大,但人数少,官府治下的凡人武士,手段有限,但人数众多,在对抗异族的战斗中,两者谁也离不开谁,但黑月教和官府之间,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亲密无间,彼此之间私下里的争斗,甚至可以称得上残酷,官员私通黑月教教士,历来是大忌,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郑志祥不想和黑月教的行者有任何的私人往来,至少在摸清赵卫方的底牌之前,不想。

    他也不敢。

    虽然,名义上,郑志祥已经不再是官员了。

    “郑城主走好!”

    “郑志祥这是,对户籍制度有心里阴影?”

    凤如山向快要发飙的慕容雪菲摆了摆手,其实,对郑志祥突然粗暴的中断谈话,他也很是困惑。

    他来到擎天城不久,就结识了万天行,成了大商国的侯爵,买下了春雨小筑,也从来没想过享受什么福利,至于行使什么参政议政的权力,更是和他不沾边,对户籍制度,并没有太深的切身体会。

    不过,一个革职官员,大大小小,总会有自己的忌讳,凤如山也无所谓,本来他提起这个问题,不过是因为几斤春笋,后来只是顺便谈谈罢了,现在,无论郑志祥的突然失态是什么原因,想必他已经忘了,慕容雪菲借口带给肖晨涵的,几斤春笋。

    ……

    “城主请在此稍候,我记得前面不远就是兰香镇,镇里面有个小酒馆,这个时间,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我去喊几个人过来,这破路,真是倒霉,奇怪,路上这么大一个坑,也没有人修一下,……。”

    看着陷入路中间一个大坑中的翱翔号,狄元芳恨恨的叹口气,对郑志祥抱歉的一笑。

    又经过三天艰苦的跋涉和颠簸,第四天的傍晚时分,他们终于赶到了宜兰山脚下,离狄元芳的老家宜兰村,还有不到十里,可惜,就在家门口,狄元芳引以为荣的翱翔号,却不小心陷到了一个泥坑之中,狄元芳捣鼓了半天,翱翔号上沾满了泥污,还是在坑里面趴着,丝毫不给他面子,没办法,狄元芳只好去找人把它抬出来了。

    “兰香,这名字不错。凤如山,走,我们和狄老板一块去看看,先喝一杯,尝尝兰香镇的好酒。”

    慕容雪菲挥鞭轻轻一抽,胯下的角马当先向前,慢吞吞的越走越远。

    他们一行,租了两匹角马,不是角马价格有多贵,而是慕容雪菲嫌喂养角马麻烦,而且,她自称喜欢和凤如山共乘一骑,其实主要是她说话,需要一个,安静的听众。

    一般说来,对老人,慕容雪菲还是有几分尊敬的,不过那晚郑志祥喝酒时的表现,实在有点不礼貌,她当然不会再有好脸色给郑志祥看。

    一个革职在家的副城主而已,慕容雪菲不觉得郑志祥有什么了不起,需要她打起精神陪笑脸。

    “没事,狄老板你去吧,我和狄七到车里等一会,呵呵,骑了一天的马,正好歇歇腿。”

    “嘿嘿,慕容雪菲这是,爱憎分明?如此我行我素,一点也不按规矩出牌,也是一个不好打交道的主啊!不知道赵卫方看上了这对夫妇哪一点?”

    山中的雨,时下时停,现在雨丝虽然不大,但却淅淅沥沥的甚为缠绵,郑志祥衣服湿乎乎的,粘在身上颇为难受,他也想早点去前面的小酒馆换身干净衣服,烤烤火,舒舒服服的喝一杯,不过路上一片泥泞,让他步行过去,郑志祥,没有这么好的兴致,和体力。

    聪明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一般情况下,郑志祥对没什么心机之人,心里是不大瞧得上的,但如果一个人如慕容雪菲一般,没有心机到蛮不讲理的程度,郑志祥同样的不习惯,而且头大。

    “慕容雪菲还真是横蛮,郑志祥也真是,这么大年纪了,招惹一个小姑娘干什么。”

    慕容雪菲丝毫没有尊老敬贤的意思,狄元芳暗暗的摇摇头,上了郑志祥的角马,挥鞭追了过去。

    乡村酒馆里的闲汉,说话不怎么讲究,如慕容雪菲一样的漂亮女人进去,很容易惹上麻烦,而慕容雪菲,也显然不是一个胆小怕事、好说话的主,狄元芳,不能放心。

    说起来,狄元芳去前面找人帮忙,应该骑凤如山的角马,但是,慕容雪菲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关键是,说走就走,丝毫没有征求他们意见的意思,狄元芳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却也不会去自讨没趣。

    ……

    “辛苦哥几个,过去帮忙抬一下车,今晚的酒,我请了。”

    兰香镇的小酒馆,毫无创意的就叫兰香酒馆,酒馆靠着大路,中间一个简陋的舞台,摆了一套常见的乐器,台上却空无一人,酒吧面积倒不小,大厅长有十二三丈,宽也有八*九丈,里面摆了四五十张桌子,一点也不显得拥挤,不过今天不逢年过节,酒馆的生意倒很一般,三三两两的坐了二十几个客人,每个人或大声吆喝,或小声嘀咕的说着什么,倒也有几分嘈杂,狄元芳抢先一步掀开门帘走上舞台,抱拳做了个八方揖,朗声说道。

    “呦,帅哥,你他妈谁呀,把老子刚才那一把输的钱赔了,我就替你去抬车,……。”

    酒馆中人,大多都是褐衣长裤,料子也是最普通的粗布,有几个人,身上还打了明显的补丁,而狄元芳一身月白的长袍,上面布满一颗颗金色的星星,看上去光华四闪,他的突然出现,让酒馆瞬间安静下来,大约过了五、六息的时间,才有一个面目黝黑的中年汉子阴阳怪气首先张口说到。

    中年汉子身前放了十几个白星币和两个蓝星币,手里还拿着十几张纸牌,桌子边坐了四个人,旁边还有两个人站着看,显然,今晚他打牌的手气,不太好。

第一一七七章 乡音

    第一一七七章乡音

    “哈哈,兄弟我的车不小心陷在了镇外头的泥坑里面,请兄弟们过去搭把手,推一下,回头我请哥们喝酒,每人再加一个蓝星币。”

    狄元芳不由自主的皱了皱眉头,勉强哈哈一笑,却根本不去理那赌运不好的中年汉子。

    “嘿嘿,每人一个蓝星币,有钱的大爷啊!可惜,老子不缺星币,哦,让这个大美女来一段小寡妇思春,再给弟兄们跳个舞,我保证今晚替你把美女送到家,还负责送上床。”

    一位身材高大、**着上身的魁梧大汉正要多奚落狄元芳几句,忽然看见掀帘而入的慕容雪菲,不由眼前一亮,立刻嬉皮笑脸的转移了对象。

    “哈哈,来一段,张老大动心了!”

    “哈哈,张老大最喜欢助人为乐,……。”

    “救人救到底,送佛上西天,张老大,你晚上一定要把美女送到极乐世界,不要丢兰香镇爷们的脸啊,……。”

    酒馆里响起口哨声和嘻嘻哈哈的笑声,加上乱七八糟的胡言乱语,小酒馆顿时乱成一团。

    “老板,来两杯好酒!”

    “嘿嘿,师叔这身打扮!”

    凤如山放出紫甲武士的气势,淡淡的扫了魁梧大汉一眼,径直走到他旁边的桌子边,拉出一把椅子坐下,抽出紫月刀,轻轻的放在桌子上,扭头对吧台里一个看上去像老板的老者招呼了一声。

    慕容雪菲一袭简单的黄色长裙,正是今年擎天城中最为流行的款式,胸口双襟开得有些略低,显出了一抹雪白的深沟,一条绿色宝石项链垂在这条深沟中间,更加显得肌肤的晶莹白皙,长裙是收腰的,从腰而下收起了一个异常完美的弧度,如此打扮,如果是出席擎天城的酒会,不免有点寒酸,但在这个乡村小酒馆,就太过惊艳了点。

    魁梧大汉光头独眼,全身肌肉块块凸起,**的胸脯,横七竖八的布满了伤痕,一看就是个标准的混混,不过本身却只是红甲武士,凤如山不想和他一般见识。

    他和慕容雪菲一起到酒吧里喝酒,被人起哄的经验,太多了,而且男人在酒吧里看见美女,嘴上口花花两句,只要不动手拉拉扯扯的,凤如山不觉得是什么罪过。

    凤如山自己,偶尔,比如喝多了,也想调戏一下酒吧中陌生的美女,不过没魁梧大汉这么大胆子就是了,至少,当着慕容雪菲的面,他没这么大的胆子。

    “不知道有风度一点,先拉一把椅子请我坐下吗?笨蛋,扮酷也不会,一辈子土财主!”

    慕容雪菲不情不愿的自己动手拉了一把椅子,仪态万方的坐下,心里暗暗对凤如山腹诽不止。

    “辛苦各位大哥移步,过去帮兄弟推一下车。老板,多准备几个下酒菜,等把车开出来,我再来好好敬哥几个一大杯,人人有份。”

    “凤如山倒是沉稳,不过慕容雪菲也这么沉得住气,看来也不是胸大无脑、没见过世面的白痴。”

    见慕容雪菲也笑嘻嘻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狄元芳暗暗松了口气。

    他自己是红甲九重天的修为,而酒馆中独眼的魁梧大汉修为最高,也不过是红甲五重天,还有三个红甲三重天的武士,剩下的都是闲人,连红甲武士都不是,打架,他们吃不了大亏,当然,狄元芳不是打架来的,能顺顺利利的把翱翔号抬出来,赶快回家才是正经。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狄元芳实在是怕了那帮被宠坏了的小女孩。

    自己狗屁不会,却到处惹是生非,自以为天下所有的人都要围着自己转,其实除了大小姐脾气和一张脸蛋,自己什么也没有,这样的小姑娘,在擎天城里的酒会中一抓一大把,狄元芳就认识好几个,他很庆幸慕容雪菲不是。

    “紫甲武士,好刀!老孙头,这位公子和美女的酒,算我请客。不过,这位钱大老板,嘿嘿,兰香镇规矩,下雨天晚上抬车,抬一次一个金星币,不二价,不干拉到。”

    独眼大汉满不在乎的对着慕容雪菲打了个响指,却也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转过头去向狄元芳说道。

    独眼大汉当然知道那个大坑,天地良心,路上的大坑,并不是他挖的,是年久失修,自然形成的,他不过是稍微,嗯,装修了一下,扩大了一点,想抬车,一杯酒,太便宜了。

    经过兰香镇的机车,并不多,但也不是只有狄元芳这一辆,掉进那个大坑的机车,大多数都是独眼大汉领人抬出来,他不能坏了行情,而且,狄元芳一副拽拽的样子,独眼大汉也很不喜欢。

    肥羊,就要有肥羊的觉悟。

    “呵呵,张老大你这是不给兄弟我面子了。一个金星币不算什么,不过,星币,不是张老大你这么个赚法吧?老板,来一大杯。”

    不过是搭把手推下车,狄元芳请每人喝杯酒,外加每人一个蓝星币,已经足够客气了,乡村酒吧,每杯酒绝对不会超过十个白星币,1个金星币,简直就是**裸的抢劫,狄元芳跑老了江湖,生生死死的场合也经历了很多,不是没见过风雨的小鲜肉,肯定不能白白吃这一套。

    一个金星币,狄元芳出的起,但他丢不起这个人,特别是在自己的老家,当着凤如山和慕容雪菲的面,万一给他俩留下自己软弱可欺的印象,后果,很严重。

    “哦!大老板都是怎么赚星币的?兄弟我愿闻其详!”

    独眼张老大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嘴的黄牙,不过,门牙却少了两颗。

    “这个很简单,张老大你自己不愿劳动贵步,兄弟建议,你把大坑垫平一点,买两根结实的绳子,再养两匹角马拉车,拉一辆车,收一、两个白星币,运气好的话,一年也许能赚杯酒钱。孙老板,麻烦借两根长点的绳子用用。”

    狄元芳口中话声一改,变成和酒馆中人一模一样的口音。他很希望有人看到了院子中多出来的两匹角马,出来打个圆场,他相信,独眼大汉手下,一定有人经常扮演类似红脸的角色。

    实在不行,按狄元芳的估计,两匹角马加上仆人狄七,也勉强能够把翱翔号拖出来,最多再要凤如山搭把手也就是了,本来他的车上,也准备有牵引绳,可惜,翱翔号所在的泥坑,不仅够深,而且够大,挖坑的人很损,他车上标准长度的牵引绳,正好有点短,而且,狄元芳心里不愿意为此开口烦劳凤如山,否则的话,他也用不着来小酒馆求人。

    凤如山是侯爵,出点力气,也许无所谓,但沾上满身的泥水,就太有损侯爵的形象了,狄元芳不愿为了几个星币让凤如山不痛快,更不愿意让慕容雪菲看自己的笑话。

    但是,既然独眼的张老大漫无边际的狮子大开口,双方闹到了这个地步,显然是很难找到人帮手了,狄元芳也只能硬着头皮试试两匹角马的脚力。

    他改说宜兰山口音,又隐隐点出大坑垫平云云,想来独眼张老大如果不愿意把事情闹到镇上去,酒店老板借两根长绳,大家都有个台阶下,此事也就完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路上玩小把戏的招数,狄元芳,见过不少,甚至他自己都在路上撒过铁钉,当然,那是在沁科草原,马蹄被扎破的,也是厥匈族的骑手。

    “哈哈,有钱的大老板就是聪明,出的主意果然高明。可惜,他不是孙老板,他只是老孙头,我才是张老板,兰香酒馆的张老板,酒馆的长绳,今晚恕不外借。”

    “难道这个紫甲武士和这个公子哥,不是一伙的?本地人,不会这么巧吧。”

    见凤如山和慕容雪菲一言不发,在一边悠哉悠哉的品酒,一副进入看戏模式的样子,独眼张老大将大半杯酒一口喝完,呼的一下站起来,冷冷的盯着狄元芳。

    他虽然平时在兰香镇横行霸道惯了,但毕竟有家有口,一方土皇帝的小日子,也过得很滋润,对于一名来路不明的紫甲武士,还是心存忌惮,不愿意轻易招惹,至于狄元芳,一看就是身骄肉贵的大老板,张玉春倒无所谓。

    江湖传言,老太太、小孩、妇女三种人惹不得,张玉春却认为,陪着美女暧昧的小老头,更惹不得。而且,凤如山不仅有一把好刀,更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和慕容雪菲眉来眼去的,又何止是暧昧。

    其实张玉春冤枉凤如山了,凤如山给慕容雪菲打眼色,不是在暧昧,而是在阻止慕容雪菲发飙。

    这是狄元芳的老家,狄元芳时隔四十年之后衣锦还乡,事情闹得太大了,总是不好,而且,机会难得,事虽然很小,凤如山也想看看狄元芳应变的手段,和气度。

    慕容雪菲出手的话,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谁也无法预料,凤如山也不能。

    至于狄元芳会不会怪自己袖手旁观,凤如山倒不担心,他相信,狄元芳如果连这点小麻烦也处理不了,早就变成沁科草原的一堆白骨了,哪里还会有今天。

    对在两个种族之间走私的凶险和阴谋诡计,凤如山,有切身的体会,想来狄元芳能生意做遍沁科草原,独眼张老大的两根长绳,只是小菜一碟。

第一一七八章 小娟

    第一一七八章小娟

    “呵呵,好酒,几十年没见,这里的酒,味道倒一点没变,掌柜的,再来一杯,另外,还要辛苦你去帮我买两根拉车的长绳。”

    狄元芳对老孙头招招手,不再理会独眼大汉。

    “嘿嘿,兰香镇的长绳,今晚也统统不外借,不信,你就试试,我倒要看看,兰香镇,有谁敢和我张玉春过不去。”

    独眼大汉啪的一声在桌子上重重拍了一掌。

    “嘿嘿,张老大这是非要跟兄弟我过不去了。要不要我俩打个赌,兰香镇,不要半个时辰,我能借出来50根长绳!”

    “张玉春!你就是张玉春!嘿嘿,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狄元芳面带笑容,慢慢踱到独眼张老大的桌子边坐下,挑衅似的看着他的那个独眼。

    “哈哈,小子,你说吧,赌什么,老张我都奉陪到底?不要50根,也不要半个时辰,只要今晚你在兰香镇能借到5根长绳,就算你赢了。”

    张玉春独眼中精光爆射,毫不示弱的盯着狄元芳。

    “好,兰香镇张老大,果然是条汉子。赌什么!嘿嘿,很简单,你赢了,我的豪华版飞马牌机车送给你,这辆机车,是去年新买的,买的时候用了我八十金币,如果张老大输了,就请张老大帮我把机车抬出来。”

    狄元芳目光森然的盯着张玉春的独眼,目光中隐隐透出一股残忍的快意。

    “还有呢?继续!”

    张玉春明显的一愣,马上面色一变,冷冷的说道。

    “呵呵,另外我还有一个小要求,张老大输了,三天之内,你要离开兰香镇,今生不得踏入宜兰山区半步,张老大觉得,这个赌法,公平吗?”

    狄元芳阴阴的一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好整以暇的掏出一条洁白的丝巾擦擦嘴,才一字一顿的说道。

    “狄元芳还有这恶趣味,不过演技太差了吧。嘿嘿,近乡情怯,养出这样的儿子,看来狄老头应该也是个有脾气的,估计不好打交道啊!嗯,他突然改成宜兰山口音,虚者实之,实者虚之,果然难缠的很。”

    根据凤如山的感觉,狄元芳对日常生活的小节,并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何以口袋里会装了一条崭新的丝巾,这个,就只能问狄老头了。

    “八十金币,我一个穷光蛋,拿不出来这么多金币,也没听过什么飞马牌、牛爬牌,这间酒馆加我镇上的两栋小楼和几十亩土地,加起来大约值20金币左右,就赌小子你20金币,我要是输了,明天就全家离开兰香镇,今生不再踏入宜兰山区半步。不过听口音,小子你也是宜兰山人吧,你要是输了,不仅要给我一个交代,也同样终生不得插手宜兰山区,敢不敢赌?”

    “这人是谁请来的?难道是从外面回来的。”

    张玉春不由自主的握紧双拳,整个人杀气腾腾,独眼中凶光毕露,看上去分外狰狞。

    狄元芳的宜兰山口音虽然很地道,但张玉春可以肯定,江湖上没有他这号人物,那么狄元芳的来意,就很不好猜了,他当然不会相信狄元芳只是碰巧路过。

    狄元芳地道的宜兰山口音和诡异的赌注,张玉春明白,今晚,自己肯定是没办法安安静静的喝酒了,也许从今以后,都再也不能安安静静的喝酒了,不过,混江湖,讲究一个人死不倒架,对手既然找上门来,事已至此,他也没有了退路。

    至于狄元芳输了,应该怎么给张玉春一个交代,江湖上,自然有江湖的规矩。

    “好!就这么定了。这是20金币,请这位公子和大家一起做个见证。”

    狄元芳冷冷的一笑,掏出一个精致的钱袋,一枚一枚的数出了20个金币,放在已经空了的酒杯中,递给凤如山。

    他丝毫不怕张玉春赌输了之后反悔,事实上,他很希望张玉春耍赖不认账。

    他并不想要要张玉春的房子和酒馆,更不想要张玉春的命,张玉春离不离开兰香镇,他也不真的在乎,他就是要扫扫张玉春的威风和面子,为兰香镇打掉一个害群之马,当然,顺便,也给自己出口气,很久很久以前的,怨气。

    当然,狄元芳也不愿意冷落了凤如山,和慕容雪菲。

    凤如山倒也罢了,如此热闹好玩的事,如果不给慕容雪菲一个机会掺乎进来,少了在擎天城酒会上吹嘘、炫耀的资本,狄元芳担心,慕容雪菲会记恨自己大半年。

    “呵呵,难得两位这么信得过在下,没问题,我和师叔愿意做这个见证。这么别开生面的豪赌,我和师叔还都是第一次看到,真是让人大开眼界,这趟宜兰山之行,我和师叔也算没有白来,孙掌柜,再来两杯。”

    “这个张独眼倒也是个人物,不失草莽英雄的血性。狄元芳自称四十年和宜兰山未通音讯,难道他的离家出走不是和老爹闹别扭,而是和独眼有关。嘿嘿,他还没进家门就开始为民除害,如此大张旗鼓的立威,不知道是做给谁看的,是初恋情人还是他老爹,还真是一个记仇的小气鬼。”

    凤如山接过装满金币的酒杯,和慕容雪菲微笑着对视一眼,招手向老孙头要酒。

    他事不关己,在一边冷眼旁观,还有闲心胡思乱想,转着乱七八糟的念头。

    凤如山也明白狄元芳的用心,事实上,凤如山也头疼慕容雪菲胡乱发飙,至于输赢,凤如山相信,对付一个只敢在路上挖坑的小混混,狄元芳一定有把握。

    “哦,我没问题。可惜,很不错的酒馆,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改名字。孙掌柜,有特色的下酒小菜,全部端上来,我尝尝,嗯,别忘了来一碟春笋。”

    “狄元芳很不错啊!”

    慕容雪菲站着看戏不腰疼,更是不关心双方的输赢,她是巴不得越热闹越好。

    战场上赌胜赌负、赌生赌死的豪赌,她经历过、见过的太多了,这等小场面,慕容雪菲自然无所谓,当然,凑凑热闹,也很好玩。

    “兰香酒馆永远都是兰香酒馆,永远不会改名字,今年的春笋卖完了,想吃春笋,等明年再来吧!”

    突然,门外响起一名女子的话声,虽然话不招人喜欢,但声音悦耳动听,如雨打芭蕉、珠落玉盘,清脆绵软之极。

    “咦,大柱哥,真是你!呸,狄大柱,你几十年不回来,一进门就要老娘一家子背井离乡的逃难,是发疯了吗?”

    下一刻,门帘一动,一个窈窕的青衣少妇从门外走了进来,不过这名青衣少妇一看清狄元芳的面容,立刻发出了一声惊叫,霎时忘了慕容雪菲的春笋。

    “小娟,你怎么来了?”

    “小娟,是你!”

    扭头看见走进来的的青衣少妇,剑拔弩张的张玉春和狄元芳,几乎同时喊了出来。

    “真是你?几十年了,还能听出大柱哥的声音,这位小娟姑奶奶,就是狄元芳看独眼老张不顺眼的原因了吧。不过,小娟,老娘!这也太彪悍了吧,嘿嘿,岁月真是把杀猪刀啊。”

    凤如山飞快的一伸手,按住了慕容雪菲的肩头。

    小娟一身淡青色的曳地长裙,看上去年约四旬,衣袂飘飘,身姿绰约,倒也风韵犹存,只是走近了,凤如山发现她虽然眉目如画,但白哲的脸庞显得颇为憔悴,只有那双美丽的丹凤眼,灵动之极,仿佛眼眶中时时刻刻都有一泓清泉在不停地流动,还能依稀还能看到她年轻时候的娇俏秀美。

    凤如山当然很清楚,这位彪悍的小娟老板娘,已经在门外站了半天了,至于她为什么非要等到慕容雪菲开口才进来,这个,就纯属误会了。

    也许小娟不是误会了慕容雪菲,是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同时面对昔日的大柱哥和今天的铁蛋,特别是在两个男人打生打死的时候,即使只是为了两根莫名其妙的长绳。

    当然,这个,凤如山就不关心了。

    “狄大柱,这是老娘的酒馆,老娘怎么不能来!铁蛋,你又犯混!他妈的老范,你看什么看,不认识了,都瞎了吗,这是狄先生家的大柱子,还不都快点去给老娘抬车,都去!都去!回来我请你们喝酒!老范,你现在就骑外面的那匹角马去宜兰村,先去给狄先生报个喜,……。”

    面容婉约,说话却甚为粗豪的小娟,仿佛没听见狄元芳和张玉春的话语一般,指着今晚打牌手气不好的中年汉子,语速极快的大声吩咐到。

    “哦!我马上去,马上去,狄先生这下肯定高兴,……。”

    “哈哈,是狄先生家的大柱子啊,你看这话怎么说的,这不是没脸见狄先生了吗!弟兄们,走了,走了,……。”

    “狄先生的儿子!,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吗!……”

    “大柱老哥,你早说姓狄不就完了,有用没用的整那么多干啥,老刘,你等我喝完这一口,……”

    ……

    在慕容雪菲目瞪口呆的目光中,众人咋咋呼呼,你一言我一语的大呼小叫,簇拥着失魂落魄的狄元芳出门而去,连孙掌柜也没留下,转眼之间,偌大的兰香酒馆,空空荡荡的,只剩下凤如山和慕容雪菲两个人。

第一一七九章 狄平羽

    第一一七九章狄平羽

    “狄先生这么了不起?凤如山,这是怎么回事?咦,我要的春笋还没上呢!”

    慕容雪菲看得正过瘾,不料突然横空杀出来个小娟,和狄先生,让她大为郁闷,同时也有点小迷糊。

    “嘿嘿,大柱子喜欢小娟,小娟却嫁给了铁蛋,等大柱子从城里发了大财回来,师叔也看见了,小娟已经变成了,老娘,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

    “不知道狄元芳现在,后不后悔回来这一趟?嘿嘿,小娟杀伐决断,果然是铁蛋的好帮手,不过,她能断定狄元芳不会事前把回家的事告诉自己的老爹,也不愧是狄元芳的红颜知己,不知道他们当初为什么分开了?”

    几十年不回家,特别是发了大财之后还不回家,原因不外乎那么几种,对狄元芳在宜兰山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凤如山不觉得奇怪,但亲眼看见昔日温婉、娟秀的小娟,变成了口口声声自称“老娘”、精明、泼辣的小酒馆老板娘,他还是忍不住有几分唏嘘,和怅然若失。

    当然,世间叫小娟的,不一定就很娇小、很娟秀,但兰香镇的小娟,年轻的时候,凤如山宁愿相信,是非常娇小、非常娟秀的。

    “这些还要你说,我是问你,张大个子也去抬车,他跟着凑什么热闹,他不是应该,应该,陪着你喝一杯吗?哼,我看这个小娟,嘴上恶声恶气的,心里面一定对狄元芳念念不忘,贼心不死。”

    自己老婆的初恋情人突然归来,而且开着豪华限量版的飞马牌机车,张玉春到底应该干什么,慕容雪菲,一时之间,却无法想像,不过她相信凤如山应该有体会。

    慕容雪菲记得很清楚,凤如山,曾经差一点就成了凤大柱子,不过,他至始至终,没有开上豪华限量版的名车而已。

    那一声不敢相信中带着无限惊喜的大柱哥,小娟改口虽快,慕容雪菲却听得清清楚楚。

    元婴真君的听力,嘿嘿,当然不是吹的。

    “这个,大家都去,他也就跟着去了,应该是狄先生在宜兰山威望甚高之故吧。师叔,狄先生不过是教塾的一名教习,紫甲武士,能让一群混混口称先生而不名,一定有其过人之处,等明天我们见了狄先生,师叔对狄先生,最好还是,客气一点。”

    “陪着我喝一杯!师叔也是想起了师姐吧。唉,不知道师姐和小清现在过得怎么样?”

    孙掌柜不在,凤如山左手一抹,拿出一葫芦大宋国土酿,默默地给自己和慕容雪菲各倒了一杯。

    至于春笋,就只好等一下了。

    “嗯,你放心,狄先生见过罡砂,我不会胡乱发脾气的。”

    慕容雪菲却不习惯凭空推测狄先生的品德和所谓的过人之处,她在乎的,只是罡砂的消息,至少在见到真人之前,狄先生重要的,只是他知道罡砂的消息,如此而已。

    ……

    “凤爵爷、凤夫人、郑城主大驾光临,令寒舍蓬荜生辉,请恕老夫未能远迎,请坐,阿兰,给各位贵客奉茶。”

    狄平羽坐在一张轮椅之上,须发皆白,面容清瘦,一身普普通通的灰袍,腿上搭了一张黑色的毯子。见凤如山等人进来,却并不起身,只是抬手请凤如山等人入坐,对跟在后面的狄元芳,看也不看一眼,就像没有这个人一般。

    “呵呵,久闻狄先生清名,我等贸然登门,打扰先生静养,还请先生不要见怪,这是一瓶蕴血丹,生津养血,提气聚神,希望对狄先生有些益处。”

    “嘿嘿,伤势日久,生机衰微,这位狄先生,时日无多了,奇怪,狄元芳竟然不知情,真是一对奇怪的父子!”

    凤如山修炼的春风化雨诀,对生机特别敏感,感觉到狄平羽体内远弱于常人的生机,不由暗暗叹了口气。

    有小娟在,狄元芳和张玉春的豪赌,自然是不了了之,按郑志祥的想法,既然天快黑了,最好狄元芳先回去,他、凤如山和慕容雪菲,在兰香镇随便住一夜,等明天再正式去宜兰村登门拜访方为正理,不料狄元芳非得坚持四人一起同行,凤如山和慕容雪菲是无所谓,最后还是小娟找了5匹角马,四人加上狄七,连夜赶到了宜兰村。

    至于狄元芳的飞马牌豪华限量版机车,却停在了兰香酒馆,据称是要洗洗车身上的,烂泥。

    “呵呵,多谢凤爵爷、郑城主厚赐,请尝尝宜兰山特产的幽谷茶,这茶虽然名气不大,在外面却很难喝到,……。”

    狄平羽倒也没有多加推辞,示意阿兰将凤如山的蕴血丹和郑志祥的礼物收起来。

    “狄先生太客气了,好茶,……。”

    “蕴血丹?凤如山带着蕴血丹干什么,难道他对狄平羽的情况能未卜先知?”

    郑志祥有些困惑的看了看凤如山的小包袱。

    蕴血丹,能刺激人的元神,短暂的激发潜能,多用于重伤垂死之人,勉强保住一口气而已,却没有更多的效果,简单地说,就是速效吊命丹,对眼下的狄平羽,倒是很合适,不过,蕴血丹是十分偏门的丹药,一般人没事干绝不会随身带着,郑志祥准备的礼物,是一块翡翠镇纸,价值比蕴血丹还高一点,但看狄平羽的样子,这一辈子肯定是用不上了。

    “大公子请喝茶!”

    狄元芳自然算不得贵客,事实上,按照罡星神州的习惯,既然有狄平羽在座,狄元芳是应该站着端茶倒水的,不过,阿兰还是放了四把椅子,而且端来五杯清茶,分别给每人放了一杯,至于狄七,他根本没上桌,留在偏房里,吃饭。

    “不敢劳烦阿兰姑娘。谢谢!”

    “大公子?”

    狄元芳急忙站起来,躬身双手去接阿兰递过来的茶杯。

    阿兰看上去二十七八岁年纪,白衣素裙,面容清秀,举止落落大方,和狄平羽神态亲密,明显关系非同寻常,只是这个不伦不类的大公子称呼,又透着几分古怪。

    狄元芳幼年丧母,狄平羽再娶个妻妾,当然不奇怪,不过如果阿兰是狄平羽的妻妾,就应该称呼狄元芳大少爷,而不是烂大街的大公子,但阿兰又明显不是临时来帮忙的亲戚邻居之类,到底是怎么回事,狄元芳也一头雾水。

    “阿兰,别动,你当得起。呵呵,我十年前被黑水冰潭的恶蛟咬断了双腿,要不是阿兰悉心照料,估计坟前的桑树都成荫了,看在你这不敢两个字的份上,凤爵爷和郑城主在此,从今晚起,你还做我狄家的子孙吧。”

    见阿兰作势要避开狄元芳的行礼,手足无措的不知如何是好,狄平羽淡淡的说道。

    “爹!儿子不孝!”

    狄元芳心情激荡,上前一步跪在狄平羽的身前,哽咽难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知不觉泪流满面,急忙低下头去。

    狄平羽是个倔脾气,望子成龙,对狄元芳要求极高,管束甚严,而狄元芳一脉相承,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刺头,其实他现在也不是个好说话的,凡事都有自己的小想法,狄元芳的母亲又死的早,父子两个的关系,也就不难想象。

    狄元芳18岁的时候,想出去闯闯,狄老头却不肯答应,想要狄元芳继承自己的教习职务。

    宜兰村教塾,招收宜兰山区的小孩,读书、认字,也传授一些修炼的基本知识,是一座再普通不过山区教塾,加上狄平羽,教习也不过两个人,事繁酬轻,对狄元芳自然没有半点的吸引力,父子两个,互不妥协,为此大吵了一架,狄平羽一怒之下,宣布和狄元芳脱离父子关系,在狄家的家谱中,删去了狄元芳的名字。

    狄元芳自此告别宜兰山,远走擎天城,不料父子一别,就是四十年,等他有了自己的儿子,再回来时,狄平羽,已经如风中残烛,就要灰尽泪干了。

    “大柱子,起来吧!能在死前等到你回家看看,我也无憾了,生于斯,死于斯,这片山水,总算待我狄平羽不薄,呵呵,让凤夫人见笑了,明天还要麻烦凤爵爷和郑城主,去替大柱子做个见证,阿兰,拿杯酒来,我敬三位贵宾一杯。哭什么,老狄家的男人,只流血,不流泪,可惜啊,我的三个孙子这次没来,估计我是看不到了,……。”

    狄平羽灰白、沧桑的脸上,浮现出想哭又想笑的表情,虽然强自压抑,也不禁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他虽然是紫甲武士,但当年黑水冰潭一战,他受创着实不轻,不仅仅是掉了两只腿,内脏也受了严重的伤害,能撑到今天,阿兰的精心照料,固然少不了,但想见儿子最后一眼这口气撑着,也是重要的原因。

    当年的对对错错,都已经没有意义,其实,儿子和老爹之间互相看不顺眼,也根本无所谓对错,但是,狄平羽却还是不愿首先向儿子低头,不让阿兰,向外透漏自己的真实情况,也禁止任何其他人去擎天城向狄元芳带句话。

    他一生高傲,不肯为了见孙子,自己先成了孙子。

    而事实上,狄元芳为人很是低调,宜兰山知道他现在状况的人,也没有几个。

    狄元芳认祖归宗,当然没有人会反对,不过,必要的手续和仪式,还是少不掉的。

第一一八〇章 奔波

    第一一八〇章奔波

    “狄老板,你写几个字,让凤如山现在就回擎天城,去接狄老先生的孙子,凤如山,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明天天黑前,一定要把三个孩子带到宜兰村。”

    慕容雪菲的体内,像突然有什么东西激荡翻滚,但又有一块大石堵在胸口,堵得她很难受。

    在兰香镇,慕容雪菲已经大略的听到了狄平羽的故事,其实也没什么特殊的,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守在教塾的讲台上。

    宜兰山,和其他的乡村一样,大部分年轻人,都去了城市谋生,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回家住几天,可惜,擎天米贵,居大不易,对进城务工的外来者,生活更是艰难,由于他们无法享受擎天城里的教育资源等原因,绝大部分小孩子,只能留在家里,由老人照顾。

    但小孩子,总是要读书识字的,可惜,如宜兰山这等偏僻的所在,可以想象,很难留住稍微有点水平的教习,这些留守儿童的教育,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事实上,不仅宜兰山为然,整个大周帝国,都程度不同的存在着类似的问题。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凭什么要求教习留在偏僻的乡下呢?就凭什么什么工程师几句高调的口号吗!

    当然,愿意留在家乡的教习,虽然很少,总还是有的,狄平羽,就是一个。

    狄平羽道德、人品、学识、水平,都是一等一的,他数次拒绝了擎天城著名私塾条件优厚的邀请,在宜兰山教塾的讲台上,站了一百年,错了,最后十年,是坐在轮椅上。

    可以说,宜兰山100岁以下的人,都是狄平羽的学生,是狄平羽教会了他们读书、识字,小时候,都听过狄平羽向他们讲述那些古老的故事,和外面精彩的世界。

    也由此,在宜兰山,狄是一个大姓,但在宜兰山区,狄先生却只有一个,所有的人都称狄平羽为狄先生而不名,连最混蛋的泼皮无赖,提起狄先生三个字,也会竖起大拇哥。

    兰香酒馆里的一幕,慕容雪菲亲眼所见,就是最好的证明,之一。

    “这个如何敢当,让狄七跑一趟吧。”

    狄元芳也隐隐的听说,狄平羽身体出了点小问题,但狄平羽是紫甲武士,现在还不到150岁,他就没有特别放在心上,以为问题不大,等来到擎天城,找个好点的医师,休养一阵子就好了。

    他这次回家,本来是打算把狄平羽接到擎天城,享两天清福的,也就没有带儿子过来。

    儿子们都在读书,请假,不方便。

    不过父子连心,血浓于水,狄平羽如今的情况大为不妙,狄元芳如何不知,但是,他却不敢指望凤如山连夜回擎天城接自己的儿子,更不相信明天天黑前,凤如山会赶回来。

    苍梧山脉的路,不好走,而且角马的速度和耐力,都一般,雨湿路滑,走夜路,更是一件难度很高的挑战。

    “我是紫甲武士,总比狄七快一点,狄老先生高风亮节,狄老板无需客气,师叔你放心,我听师叔的,一定早点回来。”

    “嘿嘿,师叔这是受刺激了!不过,狄平羽此人,也确实当得小黑奔波这一遭。”

    有小黑在,到擎天城再租一只鹏雁,明天天黑前打一个来回,对凤如山自然不难,既然慕容雪菲说了,他也不介意跑这一趟,但是,如果没有慕容雪菲的“受刺激”,凤如山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主动要求跑这一趟,关键是,还要在明天天黑前赶回来。

    他也不想知道。

    “阿兰,替我敬凤爵爷、凤夫人一杯!两位古道热肠,他日定当子孙绵延,福报无穷。”

    狄平羽情绪慢慢平静下来,首先向慕容雪菲拱手致谢。

    他自知不久于人世,孙子,能多看两天,就多看两天吧。

    “多谢凤爵爷、慕容师叔!两位高义,狄元芳铭记在心。”

    见阿兰已经拿来了纸笔,狄元芳也不再推辞,以免留下无法弥补的憾事。

    狄平羽缠绵病榻日久,忽然遭此大喜大悲,病情也许会有所好转,也许会迅速恶化,是谁也无法保证的,能早一刻见到孙子,总是好的。

    狄元芳自己,肯定不能回擎天城,狄七连红甲武士也不是,奔驰千里,自然比凤如山慢多了,至于村子里的其他人,对擎天城不熟,更不合适。

    “凤爵爷一路顺风。”

    “明天天黑前?慕容雪菲对凤如山也不讲理,嘿嘿,真是一对奇怪的夫妻!”

    近1000里的山路,加上擎天城里的耽误,凤如山又不熟悉道路,即使骑豹麟马不停的赶路,也未必来得及,更何况是一般的角马,对慕容雪菲的蛮横,或者说,不讲理,郑志祥感觉很不可思议。

    说这种不切实际的大话,有必要吗!

    当然,如果凤如山是历劫的行者,一切自然另当别论。

    高阶教士虽然能够飞行,但江湖传言,历劫的行者,有许多稀奇古怪的讲究,凤如山即便真是历劫的行者,还能不能、会不会随便动用飞行能力,郑志祥就不太清楚了。

    至少,郑志祥从来没听过哪一个行者历劫,还带着一个漂亮的让人眼红的大美女。

    这还能叫历劫吗!

    “听我的就别胡思乱想,快去快回!”

    我听师叔的这句话,慕容雪菲近来,已经很少听到了,她明白这一次,凤如山不是毫无意义的口头禅,但她还是想再强调一下,也许,不仅仅是为了狄平羽,也是为了她自己。

    ……

    “……,呵呵,慕容,据长孙小姐所言,罡砂最奇特之处,并不是坚硬,而是破甲,可惜,我也所知不多,……。”

    宜兰山本身就地势颇高,虽然已是暮春,但潭边仍有丝丝寒意,狄平羽也不得不披了一件厚厚的棉袍。

    也许是受三个孙子的传染,也许是心中再无遗憾,心神轻松,身体也轻松了之故,狄平羽的气色,比三天前好了不少,他得知凤如山和慕容雪菲的来意之后,特意带他们来到了黑水冰潭。

    狄平羽年轻的时候,结识了一个叫长孙滟的姑娘,长孙滟住在不远的宜春山中,离宜兰山不到百里,但却并非宜春山本地人,至于她的来历,狄平羽也许自己也不知道,也许是不愿多说,模模糊糊的一句带过。

    不过,长孙滟手里,确实有一块罡砂,而狄平羽从长孙滟那里,见到了罡砂,也得知了一些罡砂的知识,可惜,二十多年前,不知道什么原因,长孙滟投黑水冰潭而死,那块罡砂,按照狄平羽的估计,也应该随着长孙滟一起,沉入了黑水冰潭的潭底。

    黑水冰潭是一个高山寒湖,长宽都不过几十里,却是宜兰山区人类赖以生存的水源之地,由黑水冰潭发源的黑水河,绵延穿过宜兰山,千万年来,养育了沿河两岸,世世代代的宜兰山人。

    “破甲!嘿嘿,看来这沁科草原,我和师叔,是少不了要跑一趟的了。”

    凤如山心中一动,忍不住看了慕容雪菲一眼。

    说实话,对莫名其妙的罡砂,凤如山本来是不报太大希望的,不过是不忍心慕容雪菲失望,跟着她胡闹,聊胜于无而已,但罡砂的破甲属性,却让他产生了一点小期待。

    星辰火净化万物,最初靠的是星光,后来星光变成了银白色星砂,星辰火的净化能力提高了一大截,不过星辰火的星砂轻柔如纱,其实称为星沙更为形象,和罡星神州上的星砂不是一回事,但无论如何,如果罡砂的破甲属性能增加星辰火的穿透力,星辰火的效果,必然大幅增加,差不多也就算是晋阶了吧。

    当然,甲的含义甚广,破甲的种类,更是稀奇古怪,罡砂的破甲具体是什么情况,狄平羽说不出来,凤如山现在,自然也无从猜度。

    至于能不能,又如何让星辰火承继、融合罡砂破甲之效,那是下一个问题了,凤如山,有一些粗浅的经验,至于管不管用,嘿嘿,不是还有流火老祖吗。

    有破甲特性之物,无论在罡星神州还是华夏大陆,都算不得特别稀罕,但普通的玩艺对星辰火,并没有什么效果,不过,罡砂既然如此珍稀,想来应该有点与众不同之处吧。

    “狄先生,长孙滟自己投了黑水冰潭?”

    不料慕容雪菲,却没有注意到凤如山的目光。

    “长孙姑娘风华绝代,悲天悯人,唉,天妒英才,红颜薄命。凤夫人,长孙姑娘偶然提起,罡砂产于拉哈撒沙漠的寒石之中,寒石在厥匈族,……。”

    狄平羽黯然一叹,还是回到罡砂之上。

    “寒石!沙漠中的寒石,嘿嘿,有点意思。”

    当年在昏晓洞中,凤如山虽然没有碰见传说中阴阳交泰瞬间化生出的混沌之气,但关于阴阳转化间的奇妙,却有不少的感受和思考,拉哈撒沙漠是极阳之地,其中的石头,既以寒石为名,估计应该不是凡物。

    可惜,狄平羽也就知道这么多了。

    他和长孙滟在一起的时候,当然有很多别的,更有吸引力事情可以做,可以谈,罡砂,不过是闲聊时偶然间无意提起罢了,能记得这么多,已经很难为狄平羽了。

第一一八一章 寒蛟

    第一一八一章寒蛟

    “慕容师叔,寒石在拉哈撒沙漠中时有发现,上品的寒石,温润清凉,深受厥匈族欢迎,价格不算特别贵,但是寒石中出产罡砂,我还是第一次说过。爹,这里风大,我们回去吧。凤爵爷的火龙酒味道不错,你多喝点。”

    “风华绝代?唉,老爷子这些年过得不容易啊。”

    狄元芳倒是听说过寒石这个名字,长孙滟的名字,他也不陌生,小时候,他甚至见过长孙滟。

    实际上,狄元芳不惜和狄平羽脱离父子关系,执意远走擎天城,而且几十年不回来,长孙滟三个字,在其中占了很重的分量,至于原因,就是小男孩的倔脾气,没有,也不需要特别的原因。

    这个长孙姑娘,能得知如此秘闻,而且随随便便就告诉了狄平羽,两人的关系,自然不是一般的朋友,想来她投水而死的那段日子,狄平羽一定很希望身边能有个亲人,不过往事已矣,狄元芳也是追悔莫及。

    “就在这儿随便吃点什么再回去吧。估计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来黑水冰潭了,要不是为了这方山水,和宜兰山的孩子们,我早就该死了,苟活了二十三年,大柱子,我死之后,你把我的骨灰分一半洒在黑水冰潭之中。嘿嘿,二十三年了,不知道她还能不能认出我来。”

    狄平羽的眼前,不由浮现出一个美丽的倩影。

    “狄老先生,这潭水里的恶蛟实力如何,我,我让凤如山杀了它给你报仇。”

    短短数语,道尽了一个缠绵凄婉的爱情故事,慕容雪菲强行压下心中的酸楚,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说道。

    “师叔这是,这是发了哪根神经!是最近爱情小说看多了吗?罡砂,寒石,嘿嘿,长孙滟,恐怕不是个一般人吧。”

    狄平羽实力不知怎样,总是正儿八经的紫甲武士,以他对黑水冰潭的熟悉,尚且重伤,更是险些丧命,自己刚刚晋级二阶武士不久,凤如山不知道,仅凭武士的手段,他如何能替狄平羽报仇。

    长孙滟能拥有一块罡砂,而且知道罡砂的特性和来历,肯定不是一般人,至少不是从没离开过苍梧山脉的普通农家女孩,凤如山不认为狄平羽和长孙滟之间,仅仅是发生了一个凄婉动人的,嗯,爱情故事。

    至于到底怎么回事,凤如山却也不想去打听。

    “哈哈,多谢慕容师叔、凤爵爷,两位真有上古豪侠之风,我借花献佛,敬贤夫妇一杯。不过,唉,黑水冰潭里的寒蛟,是杀不得的,……。”

    狄平羽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轻叹一声。

    原来,黑水冰潭位于数座大山形成的一个小盆地之中,终年气温甚低,冬天更是会结满厚厚的冰,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天气转暖,湖面冰开,大量的冰块顺流而下,往往会堵塞下游的河道,形成冰汛,如不能及时疏通,为祸甚烈。

    可惜,人类对预防、疏通冰汛,至今还没有特别简单、经济、有效的手段,而黑水冰潭的寒蛟,却有破冰的天赋,而且有破冰的兴趣,寒蛟,至少在防止出现特别巨大的冰汛上,居功甚伟,至于小型冰汛,那是每年都是少不了的。

    因此,尽管寒蛟对黑水冰潭附近人们的生活,威胁不小,而且据说最高的,也不过是三阶罡兽,灭杀不难,但擎天城官府,却也没有组织人手对其进行彻底的绞杀,只有在寒蛟数量太多的时候,才对它们进行适当的,控制。

    现在黑水冰潭里寒蛟的数量,还远在控制线之下,寒蛟繁殖能力甚低,如果凤如山真的斩杀三两条寒蛟,可能会影响整个宜兰山区数百年的抗汛,狄平羽,不愿为了一己之私,给宜兰山区带来无尽的灾难。

    事实上,狄平羽也很怀疑,凤如山有没有斩杀寒蛟的能力,他也不愿凤如山为了自己冒险。

    凤如山一日一夜之间,能从宜兰村到擎天城赶个来回,当然很了不起,但跑得快并不意味着他战力一定强悍,黑水冰潭是寒蛟的主场,在黑水冰潭和寒蛟战斗,其中的危险和难度,狄平羽,有切身的体会。

    “……,就算黑水冰潭一条寒蛟也没有,对我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我的仇,不报也罢。”

    狄平羽当年被迫和寒蛟厮杀,最终为寒蛟所伤,却不是想斩杀寒蛟,至于具体的原因,他不想再提。

    “狄老先生是需要什么冰寒之物吗?我们,凤如山认识一个天龙雪山的朋友,有些小门路,普通的阴寒之物,可以让凤如山问问他。”

    以狄平羽的性格,当然不会平白无故的去招惹寒蛟,自是为了谋取黑水冰潭里的什么物品,慕容雪菲对狄平羽观感大好,她不想狄平羽带着遗憾离去。

    “呵呵,往事已矣,月缺月圆,随它去吧,就不劳两位费心了。为祸为福,本来就是说不清的事。大柱子,听说你在兰香镇,和小娟家的铁蛋闹了一场?”

    狄平羽却不想再纠缠于以前的陈年旧事,而且,他也有点怕了慕容雪菲,嗯,锲而不舍的热心。

    “爹,我,我当时确实不知道兰香酒馆是小娟家的,也不认识张玉春,不过,爹,我听他们说,铁蛋就是个无赖,仗着一身蛮力,在镇上横行无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等有机会了,我一定要教训他一下,……。”

    狄元芳难得地老脸一红,嗫嚅着说道。

    他和小娟,曾经是青梅竹马的,好友,当年狄元芳决意去看看外面很大的世界,小娟却因为母老弟幼,不得不留在了宜兰村,至于分手时的海誓山盟,嘿嘿,狄元芳后来在沁科草原艰苦求生,自顾尚且不暇,哪里有能力来接小娟,再后来吗,他在擎天城娶妻生子,而小娟,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兰香酒馆的,老板娘。

    时间是把杀猪刀,改变的,不仅仅是曾经的容颜,还有曾经的誓言,狄元芳并不觉得小娟对不起自己,当然,他还是不喜欢张玉春。

    而张玉春,也确实如狄元芳所言,是当地的土霸王,无恶不作是有点言过其实了,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打架斗殴,甚至晚上敲寡妇门的事,也干了不少,至少,绝对不是狄平羽的,好学生。

    以狄元芳现在的财力和手段,小小的教训一下张玉春,不过是举手之劳,至于他是为民除害,还是为了给自己,嗯,是给小娟,出口气,嘿嘿,这个,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也许,他自己,也未必清楚。

    “唉,铁蛋是个大混蛋,我还能不知道,不过,大柱子,你想过没有,兰香镇,大大小小的矛盾、冲突,总要有个说话算数的人,……。”

    狄平羽目光中有点迷惑,但更多的是,无奈。

    以宜兰山区的情形,日常管理,官方根本不会,也确实没有,投入太大的人力物力,可以说,官方最基层的组织,已经基本处于形同虚设的状态,官方机构对乡村日常生活的控制力,已经几乎略等于无,除了,收税。

    但是,任何群体想要生存、发展,总是需要最基本的秩序,而要维持基本的秩序,必要的武力,或者说,强制力,是少不了的,官方的强制力不够,公信力更是一塌糊涂,不可避免,如张玉春一般的民间强力人物,也就趁虚而入,或者说,顺势而起,成了民间事务实际上的,仲裁者。

    而一般说来,只要张玉春之流不是特别过分,比如公然对抗官府,官方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大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过去的,就过去了。

    不是张玉春他们强大到让官府忌惮的地步,而是张玉春、赵玉春等等,太多了,管不过来。

    再说,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官方自己占着茅坑不拉屎,而民间又不可能真是没有一点纷争的和谐社会,纠纷、矛盾不可避免,就要给大家一个解决问题的渠道,张玉春之流,也不是一味的靠武力镇压就能解决的。

    而且实际中,张玉春之流,也不会去和官方唱反调,甚至表面上,他们和官府的配合,很默契,当然,说狼狈为奸,肯定会冤枉一部分人的。

    官府中的明白人,并不少,当然,屁股决定脑袋,也决定嘴巴,心里明白,要不要、敢不敢、能不能说出来,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大柱子,铁蛋蛮横、贪财,虽然不算什么好人,但至少他不卑鄙,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是嘴上清廉公正,背地里男盗女娼的伪君子,算是一个真小人吧,和其他地方类似的人物比起来,还算不错的了。以官府现在的懈怠和无能,你打掉了铁蛋,兰香镇会乱成什么样子?你能保证,后面出现的铜弹、锡弹,就一定比铁蛋更好?”

    张玉春当然不是好东西,兰香镇不少人深受其害,但没有了张玉春,兰香镇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好吗?

    狄平羽虽然隐隐约约的有点感觉,但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教习,对此没有能力和人力物力进行深入的研究,他不敢确定,也许,罡星神州,没有人能确定。

第一一八二章 桑梓

    第一一八二章桑梓

    “狄老先生高见!我敬狄先生一杯。”

    “狄平羽果然存心仁厚,见识也大为不凡,如此人物,竟然埋没一生,只能在穷乡僻壤中以教习终老,嘿嘿,真该让郑志祥来听听。”

    凤如山忍不住衷心赞佩。

    压制,或者说教训张玉春,不难,但张玉春丧失了权威,或者说,仲裁者的地位,必然会打破兰香镇现有的平衡,那么在新的平衡建立之前,兰香镇肯定会更加混乱,而在一片混乱之中,受苦受难最多的,还是最底层的小人物,对此,凤如山有最切身的体会,和丰富的经验。

    凤鸣宗,也正处在这么一个重新建立平衡的过程之中,中间的悲欢离合,他听到的,太多了,亲自参与、决定的,比如古三,黑狼山和张老六等等,也不在少数。

    其实,华夏大陆人妖魔之间的大战,也是一个重新建立平衡的过程,凤如山自己,也算是受害者,之一。

    就像寒蛟有害,但是,宜兰山,离不开寒蛟。

    郑志祥,因为偶然风寒,身体不适,留在了宜兰村,没有前来黑水冰潭。

    “爹,是我想错了!我听爹的教诲。”

    狄元芳不是想错了,而是他根本没想过。

    狄平羽的想法,也许对,也许不对,他对此一点也不关心,也没有太大的兴趣,这不是他擅长的,和他的生活关系不大,他只是不想违背狄平羽的心意罢了。

    狄元芳不是忧国忧民的仁人,更不是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士,他只是一个黑市商人,

    “凤爵爷过奖了。嘿嘿,两害相权取其轻,世事到了这一步,想来真让人心寒啊。大柱子,你真想给宜兰山做点事,不如把现在的教塾修一修,再留点星币,找个信得过的人,给宜兰山请个好点的教习回来,让这个教塾不致于倒闭,多少,也能给宜兰山的后代,增加点希望,为这片山水,保留一份元气,无论你飞得多高,最后,你还是要回到这里,这山,这水,真舍不得啊,唉,……。”

    狄平羽幽幽的叹息声,似乎是自言自语,声音轻柔无比,但又带着淡淡忧伤,仿若那雨后远山的薄薄轻雾,若即若离,了然无痕,天地间,只剩下萧瑟虫鸣,袅袅清风。

    “阿兰,小七粗手粗脚的,不知道爹的口味,辛苦你去帮他收拾一下午饭。”

    狄元芳心中悲苦,勉强微笑着对一旁站立的阿兰说道。

    “爹,教塾的事你放心,只要我活着,就一定不会关门,爹,我有一件事,拿不定主意,爹给我参谋参谋,……。”

    狄元芳不愿意狄平羽沉浸在如此颓废的心境中,他想激起狄平羽的激情,和**,给他一份活下去的,牵挂。

    此次白马军出击沁科草原,赵卫方对之寄望甚厚,如果不出意外,一定会震动厥匈族高层,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世上对白马军最了解的,无论怎么算,栗凌都能排在前五位,那么,为了对付白马军,厥匈族,有很大的可能,秘密启用栗凌这张底牌,无论栗凌自己是什么态度。

    根据狄元芳的猜测,自己这一次去沁科草原,除了“正常的生意”之外,真正的目的,就是打探栗凌的行踪。

    目前为止,人类这边,只知道栗凌还活着,在厥匈族严密的“保护”之下,其他的情形,比如最简单的,栗凌住在什么地方,仍然无法确定。

    栗凌之冤,天下皆闻,但他毕竟投降了异族,如何评价栗凌的对错得失,是历史学家的事,狄元芳不是历史学家,但他也需要一个对栗凌的评价,不一定客观、全面,但必须能让他心中,真正的信服。

    “……,爹,栗凌是各方都关注的焦点人物,我应该如何措置,才能无愧宜兰山,无愧黑水冰潭。”

    狄元芳了解自己的父亲,知道什么样的事情,最能让狄平羽放不下,从而尽力配合治疗。

    哀莫大于心死,狄元芳不差星币,能请来最好的医师,买来最好的丹药,但首先,要狄平羽有活下去的,心气。

    虽然明知希望不大,但狄元芳,总要做点什么。

    狄元芳打探栗凌的消息,中间具体的执行,弹性甚大,他也是真想听听狄平羽的意见。

    人,这是要长大之后,才会发现,老爹口中过时的老生常谈,才是最正确、最管用的,道理。

    “哈哈,很好,我原以为你只会走私赚星币呢,不错,这才是我老狄家的好儿孙!不过,兹事体大,我要回去好好的想一想,凤爵爷有何高见?”

    狄平羽哈哈大笑,那刹那间的激情飞扬,哪里还像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

    不过,具体的参谋建议,他却不肯轻言。

    “呵呵,此事牵涉极大,不仅事关白马军远征的胜负和战果,影响人类和厥匈族的气运,更是和眼下国内的政局息息相关,任何个人,都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棋子,栗凌投敌,纵有不得己之处,但他到了沁科草原之后,潜踪匿迹,内里到底详情如何,外人尚不能得而知之,我们个人能做的,不过是尽职尽责,谨慎从事而已,……。”

    “狄元芳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嘿嘿,或许是和小黑的神骏有点关系吧。难道师叔是在考虑,能不能试试从黑水冰潭中捞出那块罡砂出来?唉,师叔还真是让人羡慕啊!”

    凤如山心中一凛,忍不住看向慕容雪菲,可惜,慕容雪菲面上很感兴趣的在听他们说话的样子,眼神却有些茫然,显然没把栗凌什么的放在心上。

    罡砂有破甲的属性,条件成熟了,凤如山很乐意陪着狄元芳的商队去沁科草原走走,如果机会合适,他也并不介意帮狄元芳一把,但是,他想不明白,狄元芳为什么要向自己提前透露此等秘密。

    狄元芳是久经磨砺的走私商人,不是十八*九岁纯情的小女生,凤如山不觉得自己从擎天城接回狄平羽的孙子,能让狄元芳失了分寸。

    盯着栗凌的,除了厥匈族和吴越国的赵氏叔侄之外,其他莫名其妙的势力,肯定还有不少,如果有可能,凤如山并不想轻易涉入,可惜,很多事,由不得他。

    “呵呵,白马军出征,最早也要等初秋时分,走,我们先去吃饭,新鲜的黑水冰潭银冰鱼,可是只有在宜兰山才吃得到,凤爵爷、慕容师叔好口福,……。”

    “凤如山和慕容雪菲果然并非常人,此次沁科草原之行,如果有他们夫妇同行,事有轻重缓急之时,也能多份活下来的希望。嘿嘿,想不到凤如山打官腔也是炉火纯青,他不会曾经是官府里的一个小领导吧。”

    狄七修炼资质一般,却能说会道,通眉挑眼,是狄元芳最得用的仆人,早早的买来了两条银冰鱼炖着,闻着银冰鱼特有的诱人香味,狄元芳不由食指大动。

    他也有四十年没有吃过新鲜的银冰鱼了。

    之前凤如山的所作所为,包括一天一夜从擎天城到宜兰村跑个来回。当然颇有惊人之处,不过对狄元芳来说,也不值得特别大惊小怪,但现在慕容雪菲明显的心不在焉,却让他暗暗心惊。

    去沁科草原打探栗凌的行踪,是个正常人都想得到其中的凶险,但慕容雪菲却一点也不在乎,这实在不是一个年轻小姑娘该有的修养,别忘了,慕容雪菲,连个红甲武士都不是,那么她信心的来源,就不难猜测了。

    慕容雪菲,总不会是被爱情冲昏了头吧。

    虽然慕容雪菲长相不过二十岁上下,而且和凤如山粘粘糊糊的十分恩爱,但狄元芳怎么看,他们都像几十年的老夫老妻,而不是初尝男女滋味的,小年轻。

    当然,老夫老妻的感情,就像老酒,久而弥笃,并不一定比小年轻为差,但至少,老夫老妻,不会昏头。

    沁科草原民风彪悍,厥匈族内部,大大小小的部落之间,关系错综复杂,远比大周帝国混乱,作为一个走私商人,狄元芳非常渴望拥有一名强力的属下,实在不行,强力的同伴,也很欢迎,可惜,黑甲以上的武士,不是狄元芳能够招揽的,他的商队里,最高的,也不过是紫甲巅峰的武士。

    凤如山是黑甲武士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但狄元芳愿意赌一把,否则的话,罡砂,他是早就准备和凤如山谈谈的,但狄元芳,绝对不会把狄平羽扯进来。

    而凤如山,其实是主要是慕容雪菲的品行和表现,让狄元芳,坚定了决心。

    脾气不好的人,狄元芳也头大,但脾气不好的人,总比背后捅刀的“朋友”,要好得多。

    慕容雪菲,不像是背后捅刀的“朋友”,她要捅刀,也会当面动手。

    而凤如山,这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狄元芳希望,慕容雪菲没看走眼,至少,不会太差吧。

    至于凤如山关于栗凌虽然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堆,但仔细想想,却等于什么都没说,狄元芳,也见怪不怪。

    必要的时候,说废话,打官腔,狄元芳也是一把好手,不过,当着狄平羽,官腔,还轮不到他来打就是了。

    ……

第一一八三章 桑树

    第一一八三章桑树

    “……,狄老先生求仁得仁,生荣死哀,了无憾事,一定含笑九泉,狄老板不要太伤心了。”

    狄元芳一动不动的在狄平羽的墓前,已经坐了半个时辰,凤如山忍不住上前坐下,给自己和狄元芳每人倒了一杯酒。

    狄平羽病势太重,尽管狄元芳想尽了办法,还是无力回天,在他们来到宜兰村10天之后的晚上,狄平羽安静的离开了这片他深爱的土地,他的脸上,留着满足的笑容。

    狄平羽的葬礼过去了七天,按照宜兰山的习惯,狄平羽算是入土为安了,他们准备明天回擎天城,狄元芳来墓前辞别,凤如山陪着他。

    “呼!谢谢,凤爵爷,慕容师叔,我没事。我爹这人,一辈子好强,从不向人低头,我记得我小时候,……。”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狄元芳精神还好,但看上去像是突然间老了十岁。

    “……,哈哈,其实,慕容师叔,你看,这里一共三千六百八十八棵桑树,我爹比我强得多,要是他日我的坟前,能有三十棵桑树,我就心满意足了,呵呵,这一辈子是来不及了,下辈子,我一定听我爹的,老老实实在宜兰山教书。凤爵爷,慕容师叔,谢谢两位,我们走吧。”

    狄元芳端起酒杯,轻轻的洒在地上,哈哈一笑,慢慢的站起身来。

    逝者已矣,生活,总还要继续。

    “三千六百八十八棵。凤如山,哪一天我死了,我的坟前能有几棵桑树?我知道,师姐和小清的墓前,一定会比我的桑树多得多。”

    慕容雪菲全身微微一震,怔怔地立在那里,一动不动,茫然的目光中,浮现起复杂无比的情绪,似乎感叹,似乎开心,似乎缅怀,似乎哀伤,似乎犹豫,似乎不甘,似乎傲然,似乎,什么都没有。

    “呵呵,狄老板,郑城主,你们先回吧,此地甚为清幽,我留下来招呼师叔几天,等师叔醒过来,我自己回擎天城。狄老先生遗泽无穷,请受我凤如山一拜。”

    “这样也行!师叔这是,又顿悟了?”

    凤如山对郑志祥和狄元芳摇摇头,郑重的向狄平羽的墓碑躬身行礼。

    宜兰山风俗,人们往往会在死者的墓前载一颗桑树以表达自己的敬意和哀思,不过,这么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自己的亲近后辈,或者,真心敬服死者的人品学问,大多数的墓前,十来棵桑树,算是正常,多的,也不过三五十颗,即便是巨卿大贾,王侯将相,能超过百棵的,其后人也足以引以为豪。而狄平羽的坟墓,坐落在一个小山坡上,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新载桑树,已经可以称得上奇迹了。

    一阵微风吹过,遍山新绿摇曳,焕发出无限的生机。

    “恭喜慕容师叔!”

    “恭喜凤爵爷!”

    郑志祥和狄元芳都是大有见识之人,自然明白顿悟之可遇不可求,轻轻的道贺之后,相谐静静的离开。

    “狄老板,慕容雪菲,年纪轻轻就能感悟生死,还真是奇人啊!他日前途不可限量,……。”

    “于生死间入道,慕容雪菲如此资质,却连红甲武士都不是,嘿嘿,扮个紫甲武士很难吗!连演个戏都演的如此嚣张,如此的肆无忌惮,慕容雪菲和凤如山,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不知道小清和师姐又是哪路神仙?师姐,是谁的师姐,凤如山的师姐还是慕容雪菲的师姐?……。”

    郑志祥来宜兰山,主要目的就是近距离观察凤如山和慕容雪菲的品行、个性,这一段日子,他可谓收获颇丰,但同样的,困惑,也不少。

    郑志祥也已经是紫甲武士的巅峰,如果有了机缘,比如说,深度的顿悟,晋阶黑甲武士,希望,还是有的,虽然他160岁的年纪,稍微,大了点。

    狄平羽和郑志祥年纪相仿,都是紫甲武士,经历却截然不同,狄平羽墓前漫山遍野的桑树,同样带给郑志祥巨大的震撼,他也有不少的感悟,但是,顿悟的,却是慕容雪菲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这让郑志祥不得不感叹,人和人,确实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天生,就比别人更得上天的宠爱。

    当然,慕容雪菲感悟的不是生死,而是坚守,或者说,留守,这个,郑志祥就不知道了。

    “呵呵,慕容师叔天赋异禀,不失赤子之心,行事无拘无束,潇洒飘逸,实非尘世中人,此次有所感悟,是我宜兰山的荣幸,也是凤爵爷之福啊,……。”

    狄元芳自己,修炼虽然很刻苦,但修炼资质,却平平而已,对慕容雪菲的顿悟,心中异常羡慕。

    “赤子之心,不就是傻吗!嘿嘿,傻大妞又不讲理,这种人,绝大多数都早早被砍死了吧,尘世中,确实不太多,多了不就乱套了,……。”

    对慕容雪菲行事的无拘无束,郑志祥亲身领教过,老实说,那种经历,并不让人愉快,不过,他当然不会去和狄元芳争个高高低低。

    他是擎天城的副城主,对所谓“飘逸出尘”的刺头,自然是深恶痛绝。

    ……

    “嗯,冰潭银鱼味道不错,就是你手艺太差,比那个什么,阿兰,差远了。凤如山,你估计慕容这次顿悟要多久?”

    黑水冰潭旁边,小红装模作样的拿双筷子,别别扭扭的的从小锅里夹了一块鱼肉,满意的点点头。

    其实银冰鱼虽然大名鼎鼎,主要是鱼本身罕见、鲜美,烹饪倒极其简单,扔进锅里,加上调料,煮熟,一切就齐活,不过小红是第一次用筷子,业务不熟,怕凤如山笑她,说不得,先下手为强,挑剔起凤如山的毛病。

    至于小红为什么要练习用筷子吃菜,这个,认真说起来,原因就复杂了,不认真地说,就很简单:我高兴。

    “我估计,小红,我估计你这块鱼肉会掉!”

    “啪!”

    凤如山话音未落,小红一个不小心,莫名其妙的一颤,筷子上的鱼肉果然掉回锅里,溅起了几滴鱼汤,其中一滴,正好飞到小红的鼻尖上。

    “哈!哈!哈!”

    凤如山不由放声大笑。

    当日等狄元芳和郑志祥离开,凤如山把慕容雪菲请进听雪楼之中安顿好,又过了三天,狄元芳和郑志祥回了擎天城,而凤如山,因为要给慕容雪菲“护法”,却不得不留了下来。

    他自然不能留在宜兰村到处招摇,就在黑水冰潭旁边找了个无人的小山瞎混,小红上次吃到了银冰鱼,大为赞叹,很想再过过瘾,凤如山缠她不过,只好自己下水捉了两条。

    不料银冰鱼虽然不显眼,捕捉却甚为不易。

    其实银冰鱼也没有特殊的地方,就是生活在三丈深的水下,绝少到水面上来而已,不过凤如山手上没有合适的渔网,靠他自己在水底下用手抓鱼,这个,比他想象的难多了。

    在罡星神州潜水,和华夏大陆不一样。

    他花了三天时间,才辛辛苦苦的抓了两条上来,中间自然听了小红不少的风言风语。

    至于顿悟的时间,这个,是谁也说不清的事,凤如山肯定没办法估计。

    “呸!凤如山你个乌鸦嘴!等下你给我换双合适的筷子,这双太粗了,……。”

    幸好黑水冰潭旁边气温甚低,鱼汤烫倒是不大烫,就是油腻腻的粘在鼻子上有点难受,小红拿出一张粉红色的小餐巾擦擦鼻子,继续对付剩下的鱼肉。

    “哈哈,小红你,咳,咳,小红,师叔结婴也二十多年了吧,受我之累,从来没有机会静下心来好好的修炼一天,这次顿悟,我估计时间不会短了。小红,你又不是不知道,师叔和小清,从小就别别扭扭的,这次受了狄平羽三千棵桑树的刺激,嘿嘿,师叔能过了这一关的话,晋阶元婴中期的可能不小,我们也算多了一点自保之力,……。”

    对小红粉红色的小餐巾,凤如山觉得很好玩,每次看见就想笑,可是,小餐巾是小红的禁忌,他怕了小红的脾气,急忙胡扯八道几句。

    “哼,慕容就是自恋狂,她哪一点比得上小清,连师姐也比她强得多,……。”

    王茹清从来没出过凤家堡半步,而慕容雪菲却不肯安安静静的在家里蹲上十天半月,总是在外边窜来窜去的,其中的得失,小红自然不在乎,但外人,肯定是有些说法的,这些说法,慕容雪菲表面上是无所谓的,但实际上心里怎么想,嘿嘿,三千棵桑树和三棵桑树,区别很大吗?

    也许很大吧!

    小红懒的理她。

    “……,凤如山,你天天和慕容修炼露水夫妻功,就没有向慕容学到一点,哪天也顿悟一下,把那个该死的万魔血咒去掉!……。”

    但是,无论慕容雪菲怎么差劲,对她修炼的资质,小红也无话可说。

    大部分元婴真君,终生都被卡在初期的瓶颈,就算顶级宗门中的天才弟子,一切顺利,从元婴初期到中期,通常也要花费大约100年的时间,慕容雪菲刚刚结婴20年,真能晋阶中期,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不过,她的情况显然是不可复制的,小红也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

    当然,慕容雪菲能晋阶元婴中期,总是好事。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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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在山边;侠,人为物逼。山在哪儿?山在心中。何物逼人?天地生灵。人妖之争,妖族节节败退,为什么?且看凤如山身怀仙府,修仙求侠之路。这是一个小修士的故事。我心中的仙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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