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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二八后生     超凡伯爵txt下载     超凡伯爵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七章 金币与朋友(第四更)

    庞贝一号村。

    木质的围墙高高耸立,村口有两座望塔,以往望塔上都时刻有两名民兵驻守,但此刻空无一人。

    围墙内是一栋栋错落有致的双层木屋,鸡犬之声此起彼伏。

    这时村庄内鲜有人声,只剩下了很老很老几乎走不动的老人,还有走路摇摇晃晃的孩子。

    青壮年们,还健壮的老人,半大的孩子,统统前往农田收割庄稼去了。

    庞贝一号村今年的庄稼是经过市政厅规划的,一大半人种植了小麦,小半人种植了油菜,不管种什么,今年是个大丰收就是。

    村内的一栋木屋前坐着一位老人,这位老人实在不能再老了,看样子走都走不了几步了,但是他的眼睛还很有神,很精神。

    老人叫木头,因为老人的父亲是伐木工人,所以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平民嘛,随便叫无所谓。

    与庞贝一号村的所有人一样,老人也不是庞贝人,他原本住在帕克侯爵领地。

    在几年前老人与儿子失去了土地,渐渐生活落魄,差点活不下去。幸好他们得知了庞贝招募农民的消息,所以来到了这片土地上。

    起初的时候,其实老人和儿子还有一些疑虑的,毕竟庞贝领扎根在无尽深林内,这里太危险了。

    庞贝家似乎又只是一个骑士领主家族,这样的家族普遍实力不强,不能守护领地。

    但是实在是生活不下去,老人与儿子没办法,只能带着全家一起迁徙来了这里。

    但是今年的收成告诉老人,这一次决定是对的。老人种了一辈子的田,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丰收。

    而且庞贝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羸弱,庞贝为了村庄有稍许抵抗能力,在村民中招募了民兵。

    听说在庞贝城中有不少于十五位的在职骑士。

    领主老爷还是一位高级骑士,骑士长斯顿骑士,是一位中级骑士。

    而且前不久还干了一件大事。

    随着市政厅的宣传工作进行,领地的人们都知道了庞贝家剿灭了秋风盗贼团的事情,知道了老索尔是一位高级骑士。

    这实在是振奋人心的消息。

    让所有畏惧无尽深林内各种魔兽可怕怪物的人们,都是士气一振,觉得无所畏惧。

    高级骑士啊,就算是在大领地之中也是属于主要战力了。

    再加上庞贝家联合剑齿虎佣兵团剿灭秋风盗贼团所显示出来的财力。

    庞贝家在领地内的声望,上升了不止一个台阶。原住民先不说,因为原住民本来就对庞贝家十分尊敬。

    而新来农民们,农奴们也对庞贝家有了凝聚力。

    “庞贝真是一个伟大的姓氏。”老人看着天空中的云朵,笑着说道。

    “爷爷!”

    就在这时,两个小男孩小跑了过来。开口的小男孩模样非常普通,拥有一头金发,是老人的孙子。

    名叫金币。

    另外一位则是农奴家的孩子,本来没有名字,现在取名叫做阿木。

    金币!

    就是路德第一次视察一号村的时候,在村口遇到的呆坐在小溪边上发呆的小男孩。

    那会儿金币很伤心,因为来到庞贝之后,金币失去了朋友,在路上失去了一条叫飞利浦的狗。

    但是现在看着金币的笑容就知道,金币非常高兴。

    没错,金币很高兴。

    身为农民家的孩子,金币知道丰收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接下来的一年不用挨饿了,而今年的丰收。

    金币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

    “特别特别大的丰收。”

    因为金币的爸爸跟金币说,今年收获的粮食连屋子都放不下,等小麦割上来,就得立刻送去小麦粉作坊制作城小麦,大部分卖给庞贝家,剩下一部分自己吃。

    因为免税一年,所以不用交税。

    爸爸还承诺为金币添一件新衣裳。

    有吃的,还有新衣服,金币真的很高兴。小男孩嘛,总是无忧无虑的。

    当然更高兴的是金币认识了新的朋友,阿木。两个人的认识还是一个偶然,庞贝第一号村本来的农民构成都是帕克侯爵领地迁徙来的自由民,但是后来塞进来了几户农奴。

    农奴家,怎么说呢。

    金币觉得阿木的爸爸,妈妈都是呆呆的看起来很可怜,阿木也呆呆的,但是阿木比他爸爸妈妈看起来要机灵一些。

    而金币因为经常发呆,所以在村庄内没有同龄朋友,他就与阿木成了好朋友,阿木本来没名字,名字是他取的。

    “金币你不是去帮忙吗?怎么回来了。”老人奇怪的问道。

    “干了一上午的农活,爸爸让我休息一下,我就叫上阿木一起回来了。”金币回答道。

    “真是辛苦了。”老人笑着说道。

    “餐桌上还有点小饼干,去吃吧。”老人随即又说道。

    “好的。”

    金币高兴的点了点头,带上阿木一起进了屋子,并熟练的爬上了椅子,拿起了餐桌上的小饼干开始吃。

    吃了饼干喝了些水后,金币又带着阿木来到村口的小溪一起玩。

    金币喜欢这里,因为他曾经在这里遇见了路德骑士。

    “阿木你知道吗?我就是在这里遇到了路德骑士,那可是一位伟大的人,领地内的民众们都称呼他为“仁慈者”,就他招募我们来开荒,并免去了我们一年的税收。我长大以后,一定要想办法报答这份恩惠。”

    金币和阿木排排坐在石头上,金币一边晃着小短腿,一边比划着,一脸的兴奋。

    “我想成为一名骑士,然后为庞贝家效力。”阿木傻傻的说道。

    他就是这个样子,呆呆傻傻的。

    “为什么?”金币一呆。

    “因为骑士天天有肉吃。”阿木口水都流出来了,吸溜了一下口水然后吞了下去,呆呆的说道。

    “有道理,成为一名骑士。”金币发现了一块新大陆,兴奋的说道。

    如果是两个成年人一定不会这么想,傻子啊,平白无故两个庞贝新农民的儿子,怎么可能成为一名骑士。

    但是小孩子的想法却是不受限制的。

    就像当年的大盗库尔德与他的朋友在小时候的梦想一样,最终造就了庞贝平民阿诺成为了一名中级骑士,大盗库尔德。

    在这座村庄内,原本失去了土地的农民,重新拥有了土地,并过的比以往更好。

    本来世代看不到希望的农奴们,变成了自由民。

    奇迹一一在发生,将来的事情谁又知道呢?

    没准这两位小男孩,真的成为了一名骑士,并且开始为庞贝家效命呢?

    奇迹不止,梦想不死。

第一百三十八章 马戏团

    随着农民们秋收工作的展开,市政厅,还有庞贝家开始忙碌了起来。

    尤其是市政厅,在此之前是市政厅是非常清闲的,因为庞贝目前只有农民没有居民,没有那么多事儿。

    现在事情来了。

    今年是大丰收,农民们将收上来的小麦,菜仔全部交付给了庞贝家进行加工,小麦将会变成麦粉,菜仔将会变成植物油。

    农民们将会为此付给庞贝家一定的佣金,佣金不高,但是薄利多销,庞贝家的两个加工作坊,因此赚了不少钱。

    在植物油,麦粉生产出来了之后,农民们会留下一部分自己吃用,大部分都会卖给庞贝家,换取铜币。

    庞贝家会以低于市场价收购,然后运送去凯越城贩卖,又是一笔收入。

    而农民们手里边有了银币,乃至于金币之后,自然就开始消费了,买布做衣服,买点食言,甚至是来点肉,做点香肠。

    于是农民们又挥舞着钱币,来庞贝家的杂货铺,布店,牧场购买这些生活必需品,庞贝家因此而有赚了一笔。

    这是非常非常可怕的事情。

    按理说在一座真正的城池内是不可能的,这多亏了现在庞贝城规模还小,所有生意都是庞贝家独家经营的缘故。

    总而言之,今年秋收农民们赚得多,其实庞贝家赚的更多。相反,减免了民众一年的税负,反而是九牛一毛。

    当然因为庞贝领的财政体系是两套并行的,庞贝家的生意形成自己的财政,市政厅的税收,形成自己的财政。

    所以赚的是庞贝家,不过因为市政厅很穷,庞贝家又不得不补贴市政厅,总而言之是左手倒右手,全部都是庞贝的钱。

    庞贝城堡,索菲夫人的书房内。

    索菲夫人正拿着一本本账本开始对账,噼里啪啦的算着,写着。路德则是坐在书桌前,很乖巧的没动没发出任何声音。

    索菲夫人正在结算今年庞贝家的领地收入。

    路德挺期待庞贝家到底能有多少收入。

    “啪。”经过长时间的计算之后,索菲夫人将账本一放,然后对路德露出了一个充满喜悦的笑容。

    “路德,这一次秋收我们庞贝家的收入足足有八千个金币。”

    路德一听顿时也高兴起来,还握着拳头挥了挥做喜悦状。

    路德真的很开心。

    八千金币,听起来似乎不多。毕竟路德剿灭秋风盗贼团的时候,从巴顿家借来了十万金币。

    但要知道巴顿领那可是一位男爵领地,人口有十万以上,产生的收入当然是惊人的。

    而庞贝领以前一年的收入,也不到一千金币。

    八千金币是非常可观的收入,而且还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有一定的持续性,因为农民们手里头有了金币之后是不可能一下子全部花完的,以后农民们各种消费为庞贝家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现在是一万多农民,未来十万,百万呢?

    所以一个领地经营起来是非常可怕的。

    “别高兴的太早,我们还有很多的外账。巴顿家我们就欠了八万八千金币,悬赏金一时半会儿还没下来,这八万八千金币还在源源不断的产生利息,还有我们从五大骑士家族借来的金币,也是需要还的。”

    索菲夫人给路德泼了一盆凉水。

    “还钱?就不还钱。用利息拖着,钱先留下来没准什么时候就能用上。”路德摇了摇头,绝不还钱。

    钱是可以生钱的。

    不过利息还是要支付的,路德也不是老赖。

    对了,巴顿家的八万八千金币是不能拖的,等悬赏金下来之后,就必须本金连带利息还上,这是当初说好的条件。

    但路德能欠的就是五大骑士家族的金币。

    喜悦了一番之后,路德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然后对索菲夫人鞠躬,诚恳无比道:“妈妈,今年您辛苦了,请务必为您自己买一些珠宝首饰。”

    这一番话说的没毛病。

    从私人感情上,路德与索菲夫人母子感情非常好,比一般的亲生母子都好,为老妈添首饰没毛病。

    从工作上讲,这一年索菲夫人与费伦管家一起,将家族的生意打理的井井有条,庞贝酒,领地内的各个作坊,牧场,店铺,全部都是以老妈为主在打理。

    还不用付工资。

    怎么的也得给年终奖。

    首饰衣服什么的一定要买。

    “那我就支取二百金币买些衣服首饰。”索菲夫人见路德这么有孝心,也很高兴的说道。

    “二百金币太少了,请您务必花掉五百金币。”路德求老妈花钱。

    “那我就为你,玛丽,威廉也添点衣服。”索菲夫人笑了笑说道,作为一个会持家的贵妇人,她当然不会为自己花五百金币买衣服首饰这么奢侈,但是见路德这么孝心,她折中打算为家人们添衣服。

    “好吧。”路德这才勉为其难的应下了。

    略过这个话题,索菲夫人忽然想起了马戏团的事情,就问道:“对了,你不是让鲁鲁修聘请了一个马戏团进行狂欢庆祝吗?什么时候到?”

    “按照计划应该是后天到达。”路德笑着说道,随即又说道:“这是从凯越城聘请来的有名的马戏团,有各种驯兽表演,各种杂技表演,对了,还有滑稽的小丑表演。妈妈您也一定要去看看。”

    索菲夫人挺开心的点点头道:“行,到时候我一定去看看。”

    作为领主夫人,家族生意的掌管着,索菲夫人一年到头也难得离开一次领地,生活全部都是以庞贝家为中心。

    这一次庞贝秋收,马戏团来巡演,她当然有兴趣去看看。

    一天后。

    凯越城著名马戏团,“帕拉达马戏团”,来到了庞贝。庞贝将迎来持续一个月的狂欢,在狂欢期间,马戏团在庞贝的各个村庄内进行巡演。

    一切费用将由庞贝家承担。

    目的只有一个。

    让整个庞贝领地陷入狂欢,将秋收的喜悦持续下去。

    狂欢吧,人民们。

    为我们共同的庞贝,一起狂欢。

    庞贝。

    我们的庞贝将会更好。

    ...........

    之前的章节有两次修改,因为我取为盗贼团首领取了米国总统的名字,和谐掉了。

    第一次修改在名字中间加了个句号,但没用。

    第二次修改,首领叫做奥米马。

    为大家带来麻烦,实在抱歉。

第一百三十九章狂欢吧,庞贝(第二更)

    庞贝领。

    自从第一代庞贝骑士建立领地以来,领地一直都在弱小和破败之间徘徊。

    弱小的时候,就像之前的老索尔时代的庞贝。庞贝家虽然号称贵族,但是常年与农民,农奴打交道,领地内虽然祥和宁静,但绝对是乡下中的乡下。

    破败的时候则是,领地被可怕的怪物攻破,这种事情在庞贝的历史上发生过许多次,有的时候庞贝骑士带着伤亡惨重的领民,投奔巴顿男爵,然后在男爵的支持下重建领地。

    更惨的时候,庞贝骑士战死。

    弱小与破败之间徘徊,无数年来仿佛形成了一个轮回。而庞贝的改变,是从路德开始的。

    自从路德开始发展庞贝,到现在家族总共有十五位骑士,一万二千左右的农民,以及日益高涨的家族声望。

    庞贝家仿佛是东升的太阳,充满了上升的势头。

    如今在大秋收之后,庞贝家聘请了“帕拉达马戏团”来到了领地进行表演,让这片大地上首次出现了这种欢乐。

    在此之前,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没有做过这种事情,聘请马戏团来领地表演。

    有那钱还不如多喝点葡萄酒呢。

    庞贝乡下小地方,还需要马戏团进行表演?

    开什么玩笑。

    但是路德做到了,他让庞贝壮大,建立了城池,并且聘用了马戏团来庞贝进行表演。

    打算让领民陷入狂欢。

    丰收,喜悦,消费。

    …….

    秋夜。

    天空晴朗,万里无云。

    庞贝三号村,已经收割完毕的小麦田上,搭建起了一座临时的舞台,舞台是圆形,帕拉达马戏团正在进行表演,一号村的村民,还有附近的村民坐着观看马戏表演。

    华丽的驯兽,惊险刺激的杂技表演,还有滑稽搞笑的小丑,都引来了村民们的阵阵掌声,气氛一片欢乐。

    “来到庞贝,真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明智的决定。”在欢乐的气氛之中,一位观众感叹道。

    这位观众是个青年人,模样普普通通,但是身形却十分健壮,身上散布着常年劳作的痕迹。

    他叫奥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

    在一年前他从帕克侯爵的领地来到了庞贝,来的时候茫然,但现在却充满了幸福,以及喜悦。

    今年的收成真的特别的好,好的超乎奥斯的想象,如果每一年的都能有这么大的收获,那真是太幸福了。

    农民们的思想非常单纯,最幸福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丰收,特大的丰收。

    “我也觉得来到庞贝是这辈子做的最明智的决定。”旁边一位观众附和道。奥斯转头看去,见到了一位中年人。

    农民都要显老一些,这位中年人看起来已经接近老年了,但是奥斯知道对方可能才四十岁也不一定。

    “您是哪里人?”中年人的赞同,让奥斯有一种遇到同志的感觉,于是他问道。

    这里是庞贝三号村,奥斯是本村村民,但是他不认识这个中年人,应该是从别的村庄来的。

    这很普通。

    听说演出持续一个月,不少人都是三刷四刷无数刷,马戏团到达哪个村庄表演,他们就跟到哪里观看。

    “帕克侯爵,深林镇人。山猫。”中年人自我介绍道,并伸出了右手。

    “帕克侯爵,雪山镇人,奥斯。”奥斯也伸出了右手与山猫握了握手。

    “错了。”放开了手后,奥斯却是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错了?”山猫有点讶然,不知道奥斯在说什么错了。

    “我们不是帕克侯爵领的人,以后我们都是庞贝领的人,我们的领主是庞贝骑士,这一代的领主是索尔庞贝骑士,下一代的领主是仁慈者,路德,庞贝骑士。”

    奥斯笑着说道,脸上洋溢着尊敬之色,语气不乏自豪。

    绰号“仁慈者”。

    如今的代理领主,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能做这位伟大领主的领民,奥斯由衷觉得自豪。

    “是的,我们都是庞贝人。”山猫稍稍一愣,随即引起了心中的共鸣,点头赞同道。

    两个人相视一笑,无比的默契。

    这时候舞台上正进行着小丑表演,小丑是属于马戏团的灵魂之人物,好的小丑,能烘托气氛。

    而帕拉达马戏团的这位小丑,就是极为优秀的演员。

    此刻表演正进入高.潮,引起了台下观众的阵阵掌声,这热烈的掌声也影响到了奥斯,山猫两个人。

    交朋友的事情之后再说,现在先享受马戏团带来的欢乐吧。

    “等表演结束之后,去我家喝一杯怎么样?”奥斯附在山猫的耳边,邀请道。

    “好的。”山猫欣然点头道。

    两个陌生的人,因为一场表演而结缘。

    奇妙。

    这也是这场狂欢带来的普遍的变化,使得领地内的各个村庄的勾通变得更加的频繁,庞贝原住民,农奴,原帕克侯爵领的民众,融为了一团,成为了崭新的团体,新庞贝人。

    也有青年男女互相认识,然后结婚的浪漫故事上演。

    马戏团狂欢就是这么奇妙。

    同样时间,市政厅内。

    此刻的市政厅大部分房间都是黑暗的,只有二楼的市长办公室内是亮着的。

    透亮的办公室内,路德坐在窗台上,手里拿着一杯红酒,他抬头看向远方星空,不时的喝一口。

    鲁鲁修坐在市长办公椅上,也喝着红酒。

    别误会,两个人不是在搞基。

    而是忽然感觉要喝一杯庆祝一下,所以就开了一瓶红酒。

    “领地内的农业已经初步安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等待居民们到达庞贝了。我们的计划非常的顺利,路德。”

    鲁鲁修酒量不错,这会儿也没有喝掉多少红酒,但却有了一些醉态,他睁着醉眼迷离的眼睛,对路德举起了酒杯。

    路德笑了笑,也举起了酒杯与鲁鲁修碰了碰杯子,然后两个人共饮了一口红酒。

    遥想路德与鲁鲁修碰面的时候,鲁鲁修是一个在外边谋生失败,饱经风霜的返回庞贝的青年。

    路德也不过是一片小领地的继承人。

    然后鲁鲁修就成了庞贝市长,路德成为了代领主,然后就有了今天的庞贝。

    这当然值得庆祝。

    庞贝啊,是他们注入了心血,就仿佛他们的孩子一样。

    “路德,你迟早会成为一名男爵的。”鲁鲁修又说道。

    “学长,您也迟早会成为一名真正市长的。”路德也笑着说道。

    两个人相视一笑,有碰了碰杯。

第一百四十章 庞贝家的声望(第三更)

    声望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感觉到。

    整个普鲁士王国声望最高的家族,当然是普鲁士王室。虽然王室经过那次大事件的打击,声望一落千丈。

    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放眼全国没有哪个家族的声望能比得上王室。

    而奥兰治声望最高是哪个?

    帕克侯爵?

    某一位大公爵?

    都不是,奥兰治声望最高的是利比亚伯爵。

    因为利比亚伯爵的爵位最古老,伯爵爵位来自于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骑士之一。

    在贵族之中古老,就等于是声望。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利比亚家族实力强大,是整个奥兰治实力最强大的家族。

    古老,血统,实力,三者结合起来就等于是贵族的声望。

    相比于利比亚伯爵的声望,巴顿男爵的声望在整个奥兰治是属于中下游的。

    古老,血统这两样东西不是一撮而就的事情,作为一个新兴起的贵族,或者是正在兴起的贵族,最能增加声望的事情就是显示自己的实力。

    虽然在别扭的贵族们看来,相对于古老,血统两个因素,实力是最末流的。

    但是别扭的贵族们,偶尔也会因为实力而低头。

    总而言之,在没有古老,血统的情况下,实力就是看得见的声望。

    实力又分作财力,武力。

    有财力可以招募骑士扩充武力,有武力可以带来财富。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存在。

    而炫耀自己的实力,就是显露自己的财力,武力,如果能有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那就更好了。

    帕克侯爵领,主城,斯巴达城!

    这是一座人口规模在十万以上的大型城池,放在整个奥兰治也是首屈一指的大城。

    当初斯顿骑士就是以这座城池作为大本营,招募了许多帕克侯爵领内的农民,进入庞贝成为了新庞贝人。

    帕克侯爵的称号是“刽子手”。

    他对自己领地内的有田农民下手,通过强行购买,杀戮,以及各种肮脏的手段夺取了土地,并引进农奴进行耕种,最终达到收敛财富的目的。

    这对斯巴达城也有一定的影响,因为虽然农民们才是直接受害者,但是刽子手的名声,仿佛是一片阴云一样,压在了城内居民们的心头。

    在整个领地内,实地大贵族就等同于国王。

    今天国王要对农民下手,那么难保明天不会对居民下手。

    信用这种东西,仿佛就像是鸟儿做巢一样,一点点的拼凑出来的。但是倒塌的话,只需要一阵大风。

    显然刽子手帕克侯爵的信用是负数的。

    所以斯巴达城内人心惶惶,甚至于一部分中产阶级都已经开始陆续迁出斯巴达城,前往其他贵族领地内居住了。

    但是帕克侯爵这条船虽然破洞了,但到底没沉没,所以整个斯巴达城还是人来人往,相当繁荣。

    在斯巴达城东平民区内,有一处酒馆,叫做“骑士与枪酒馆”。

    很俗套的名字。

    酒馆的老板人挺好的,在街区内也颇有势力,所以这座酒馆的声音向来很不错,是附近平民们主要消费的酒馆。

    这个世界的酒馆非常有特色,往往都附加经营皮条生意。

    此刻是前半夜,八点钟左右,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

    骑士与枪酒馆内,人声鼎沸,各色样的男人都在痛快喝酒,也有一些美丽的女性正在买醉。

    还有穿着暴.露衣服,身材非常火爆的酒侍端着酒盘走过,这些酒侍不时扭动一下屁股,显得十分骚气。

    这就是酒馆内的皮条生意,如果看上眼了,就算在酒馆内的厕所内来一发也不是问题,只要付得起钱。

    酒味,汗味,女人。

    这就是典型的平民酒馆。

    酒馆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身形高壮,打扮挺斯文的,还配着一副金边眼镜,看起来仿佛是一位优雅的绅士。

    他不仅是老板,还是酒吧内的酒保之一。

    此刻老板正在擦着酒杯,与一位熟客聊天。这时候,酒馆的门又被打开了,老板没在意,这个时候往来酒馆的非常多。

    “来一杯深蓝葡萄酒。”一位四十来岁的男子来到了吧台前坐了下来,在吧台上放了一枚金币,对老板说道。

    这位男子长的非常英俊,如果打扮一下,绝对是某些贵妇人们的床上尤物。

    而男子以前确实是某位贵妇人养的金丝雀。

    男子叫约翰,是一位吟游诗人。

    吟游诗人这种职业最近的名声不太好听,因为那些贵妇人们往往包养年轻英俊的吟游诗人,甚至发生过与吟游诗人生孩子的丑闻。

    但是这种职业存在,自然是有道理的。

    因为有供需关系嘛。

    吟游诗人年轻的时候往往都是极潇洒的,住在某一栋豪华别墅内,有女仆服侍,有灵感的话,就将诗歌写下来,取悦贵妇人。

    当然,他们更大的本钱是自己,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们努力锻炼自己的床上能力,成为一位尤物。

    等年长的时候,年老色衰,加上精力不济,他们往往都会被贵妇人扫地出门,成了落魄吟游诗人。

    精明的吟游诗人都会趁着年轻的时候攒点钱,等年老的时候花销。

    愚蠢一点的,年轻时候得过且过,年老的时候就是一穷二白了。

    约翰就是后者。

    他现在是靠着自己还风韵犹存的脸蛋,加上精湛的技巧,接一些单子,满足某些急需要的女人。

    而且悲催的是,往往都是年纪很大的女人。

    不过也没多少人笑话约翰,毕竟周边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这老货居然奢侈到喝“深蓝葡萄酒”。”老板有些意外,不过他很爽快的将金币收下,并悄悄鉴别了一下,真的。

    于是老板为约翰倒了一杯“深蓝葡萄酒。”

    这种葡萄酒是奥兰治中高档葡萄酒,一瓶的价格往往在十几个金币以上,年份好的,甚至价值五十个金币。

    老板这里存货也不多,喝的人也很少。

    而且说是一杯,其实也就半杯而已

    “约翰,你发财了?”相比于老板的淡定,旁边有一位熟客就很不淡定了,惊讶的问道。

第一百四十一章 庞贝家的声望(二)(第四更)

    向来落魄的约翰,居然拿出来一枚金币,购买“深蓝葡萄酒”,这不得不让人惊讶。

    不仅是这位是熟客,其他熟悉约翰的人也都露出了惊讶之色。

    那些端着就盘子,既做酒侍又做皮肉生意的女人们则是纷纷以大胆炙热的眼神看向约翰。

    这就是金币的魅力。

    约翰一下子成为了整个酒馆的焦点。

    约翰则是端起了红酒轻轻的摇了摇,然后闻了闻最终喝了小口,喝完后,他英俊的脸上露出了陶醉之色,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喝过这么高档的葡萄酒了。

    片刻之后,约翰才容光焕发的回答这名熟客的问题,说道:“一位大人物支助了我一大笔金币,让我安顿下来写我的诗歌,要知道诗歌这种高雅的文学,没有安定的环境是写不出来的。”

    约翰的脸上身上散发着诗人的气息,一瞬间就高大上了起来。

    但是知道吟游诗人是什么货色的客人们却是撇了撇嘴,在心中想着。

    “这老约翰撞了大运,不知道哪里绑了一位贵妇人,这才能这么阔绰。至于支助一大笔资金,不过就是包养费而已。”

    不得不承认,酒客们的心中是有一丝丝妒忌的,有人靠身体吃饭,有人靠脸蛋吃饭。

    而往往靠脸蛋吃饭的人,活的会更滋润。

    约翰看着四周投射来的羡慕妒忌恨的眼神,心里边有一些飘飘然了,多少年了,他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了。

    真是舒爽啊。

    约翰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压下了要飘起来的心思。因为他终于想起了正经事情了,约翰装作很平淡的说道:“先不谈这件事情了,最近奥兰治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你们知道吗?”

    “什么事情?”约翰成功的吸引了酒馆内的客人们的注意,此刻有一位客人情不自禁的问道。

    只有老板一个人不动声色的在吧台后边,用布擦着酒杯,尽管酒杯已经很干净了,但他还是擦着。

    老板知道约翰的本职工作是吟游诗人,吟游诗人从字面意思就很清楚了。

    吟游,诗人。

    一张嘴游走天下,靠着一张嘴生活下去,或落魄,或飞黄腾达,诗人只是兼职。至于被包养,更是最近几十年才流行起来的。

    早年的吟游诗人,是靠嘴巴吃饭的。

    老板看着约翰进入酒馆后的举动,便知道约翰要做什么。不过他是无所谓的,反正酒馆只要有客人,就会成为消息集散地。

    宣传事情,打探情报的好地方。

    约翰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大名鼎鼎的秋风盗贼团被人给覆灭了,要知道这支盗贼团可是声名赫赫的庞大盗贼团,首领是一位叫做奥米马的高级骑士,听说距离大骑士只有一步之遥,麾下更是有五十多位中级骑士,一百多位初级骑士,还有两位巫师先生。”

    约翰用一种夸张的语气,绘声绘色的说道。

    老板擦杯子的手停顿了一下,作为一位消息通,他知道这个盗贼团,他肯定约翰自己提升了秋风盗贼团的实力。

    据他所知,秋风盗贼团虽然也是奥兰治境内的大型盗贼团,但是实力嘛,应该是处在中下游。

    没约翰说的这么夸张。

    但是知道的这么清楚的只有老板一个人,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秋风盗贼团是什么家伙,只是从约翰的口中,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这是一个实力强悍的大型盗贼团。

    而这样的盗贼团居然被人给消灭了。

    “这么强大的盗贼团居然被人给消灭了?是利比亚伯爵阁下出动了军队吗?”一位客人发出了惊呼。

    其余的客人也都露出了震撼之色。

    约翰见客人们上钩,嘴角微微翘起,然后摇了摇头说道:“动手是的庞贝家族。”

    “庞贝家族?没听说过。”客人们摇了摇头表示不知情,这是很正常的,在此之前,谁会知道一个巴顿领乡下的一个小骑士家族。

    而宣传庞贝家族,就是约翰的工作了。

    约翰用一种尊敬的表情,配合上尊敬的口吻,说道:“庞贝家族是一个伟大的家族,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强大而勇猛的伟大骑士。”

    “庞贝骑士???这是一个骑士家族?”客人们不禁讶然道,也有些恍然大悟,原来是骑士家族难怪没听说过。

    因为奥兰治的骑士家族实在太多了,可能有七八百家。

    谁能一一记下。

    “确实是骑士家族,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巴顿男爵麾下的强大封臣。”约翰点了点头道。

    “巴顿男爵我倒是听说过,在整个奥兰治省内是属于中下游的大贵族。要说他派兵消灭了秋风盗贼团我相信,但是一个骑士家族。”

    “是啊,我只听说过有大贵族派遣军队消灭了大型盗贼团,却从没有听说过一个骑士家族居然派兵消灭了骑士团。”

    “一个小小的骑士家族,居然有这么强的实力,我有点不太相信。”

    客人们议论纷纷,多多少少都露出了将信将疑之色。

    “这有什么意外的?摩根骑士家族,琼斯骑士家族,不都是强大的骑士家族吗?”约翰露出了你们孤陋寡闻之色,用轻蔑的口气说道。

    客人们一阵语塞,被约翰列出来的骑士家族,确实都是奥兰治赫赫有名的骑士家族,他们虽然不是实地大贵族,但是单独的实力列出来,可能也比得上垫底的奥兰治大贵族了。

    往往这些骑士家族都是奥兰治首屈一指的大贵族们家的重臣。

    “这一代的庞贝骑士绰号叫做“金狮索尔”因为他作战勇猛,仿佛狮子一样,所以获得了这个绰号。他是一位高级骑士。”

    “庞贝家是一个正朝着顶级骑士家族发展的强大家族,现在麾下有三十多位骑士,一位巫师先生,还正在建造一座城市。”

    约翰用尊敬的口气说道。

    “原来是这样。”客人们这才恍然大悟。但紧接着也有客人疑惑道:“就算是约翰你说的一样,这个庞贝家族拥有雄厚的实力,但也比不上秋风盗贼团,庞贝家是怎么剿灭秋风盗贼团的?”

    “对啊,这实力与秋风盗贼团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啊。”其他客人们也纷纷醒悟过来,无比疑虑。

    “当然按照庞贝家族的实力是比不上秋风盗贼团的,所以他们用了十万金币雇佣了剑齿虎佣兵团,双方联合剿灭秋风盗贼团。”

    约翰对此早有准备,甚至是巴不得话题朝着这个方面发展,所以明快的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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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庞贝家的声望(三)

    “十万金币?”

    四周的客人们都倒吸了一口冷气,正在喝酒的客人将酒杯停在了空中,想拿酒的人手一抖。

    附近的酒侍们端着酒盘的手也是一抖,盘子险些掉了下去。

    老板还是在擦着杯子,但是从他的手也是一抖,酒杯差点从手中掉落了下来,要知道这是非常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因为老板从事这行已经二三十年了。

    总而言之是震撼。

    金币,就是太阳,散发着灼热强烈的光芒,吸引着普通人的眸光。

    这是一家平民酒馆,来这里消费的都是附近的居民,他们见到约翰拿出一个金币买了一杯酒的时候,就已经觉得非常艳羡了。

    更别说是十万金币了。

    要是没有意外的话,那么在场的人们包括酒馆老板,这辈子都不可能赚取十万金币。

    如果说约翰获得了一笔资助,让酒馆内的人们一阵羡慕妒忌恨,那么十万金币这么庞大的资金,已经让人们无力了,妒忌都妒忌不起来。

    “庞大的武力,显赫的财力,庞贝,嘿。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奥兰治真会出现一支顶尖的骑士家族。”

    良久之后,一个酒客嘿然一笑,将手中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说道。

    凝固的气氛一松,酒客们纷纷恢复了正常,十万金币确实震撼,但距离他们太远了,所以没什么好多想的。

    但是气氛却是更加的烘托了起来。

    在场的人们知道了奥兰治还有一个庞贝骑士家族,强悍勇猛的庞贝骑士,强大的武力,雄厚的财力。

    而酒馆向来是消息的集散地,一位酒客今天能来骑士与枪酒馆喝酒,明天可能去附近街区的酒馆喝酒。

    当他们去别的酒馆喝酒的时候,忽然想起庞贝家族,自然也会跟着吹一吹,新闻嘛。

    嘿。

    原来我们奥兰治还有一个庞贝家族,他们刚刚覆灭了秋风盗贼团。

    “我想起来了,庞贝家族啊,难怪觉得有些熟悉。这个家族一年前在斯巴达城附近的乡下招募了一批无田的农民,在今年的时候,宣传庞贝城房价低廉。”

    “原本我是有些心动的,因为斯巴达城的消费实在太高了,高的让我窒息。把这里的房子卖掉,去乡下小城池居住,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位脸上有疤痕的酒客忽然想起了这件事情,发出了一声惊呼道。

    “那你为什么没去?”

    “是啊,既然有想法为什么不去?说实在的斯巴达城的消费确实高,而且工作竞争太厉害了,我都想去乡下小城市居住呢。”

    酒客们纷纷问道。

    “因为那是一个正在建设的小领地,而且位于无尽深林的边缘,而庞贝家在此之前又没有什么声望,我害怕这个家族能不能保证城池的安全。如果全家搬去庞贝居住,然后在一次魔兽暴乱之中丧命,那不是太可怜了吗?”

    刀疤脸酒客耸了耸肩说道。

    四周的酒客们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这个是迈不过去的坎儿,谁都不希望自己每天活在恐惧之中。

    而附近不少酒客都有些心动。

    低廉的房价。

    新建的城池更意味着会有很多的就业岗位。

    而庞贝家刚刚剿灭了秋风盗贼团,武力,财力都没有任何问题。

    似乎去庞贝居住也不错的样子。

    而这个时候,约翰已经悄悄的走了,他将那一杯“深蓝葡萄酒”一饮而尽,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约翰绝对不是个例。

    庞贝家散出去了数以千计的金币,在整个奥兰治境内宣传这件事情,极力的塑造庞贝家的声望。

    这些吟游诗人就像是工蚁一样,在整个奥兰治内活动,在酒馆内,就中产阶级,乃至于贵族阶级的聚会之中,宣传这件事情。

    声望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确实存在。

    如利比亚家族那样的奥兰治第一家族,声望自然是整个奥兰治的顶峰。

    但是如庞贝家族这样的,说难听点的就是名不见经传。

    声望是一个好东西,在庞贝家族目前的情况下,可以为庞贝家族吸引居民到达庞贝城居住。

    而如果未来路德真走出了实地爵位大贵族计划的时候,声望这种东西就会转化为一种力量。

    瞧啊。

    原来奥兰治还有一个家族叫做庞贝骑士家族。

    如果当庞贝家的名声传遍整个普鲁士王国,最终必须要传达进入普鲁士王的耳朵中去。

    虽然目前普鲁士境内的实地大贵族与普鲁士王隐隐是对峙的两个庞大势力,但是实地爵位大贵族名义上毕竟是王的封臣。

    在整个普鲁士王国境内,只有普鲁士王才有资格分封新的实地爵位大贵族。

    一个家族如果准备成为王的封臣,那么你总该让王知道你这个家族的实力,声望吧。

    当然以庞贝家族这一次剿灭秋风盗贼团的事情,在整个奥兰治算得上是一件大事了,但是在整个普鲁士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这是不可能传入普鲁士王的耳朵里边去的,但庞贝家总归是迈不出了这一步了。

    这是一个普通的骑士领主家族,无数代人也迈不出去的一步,迈不出去就是原地踏步,迈出去了就可能走向实地爵位大贵族的路途。

    对于普通的骑士领主家族来说,这很不容易。

    而对于目前庞贝家族招揽居民这个目的来说,效果也是很显而易见的。

    尤其是帕克侯爵领。

    虽然庞贝家以金币作为能量,聚敛了整个奥兰治许多的吟游诗人,极力塑造庞贝家的声望。

    但庞贝家的财力,显然不能做到覆盖整个奥兰治,所以宣传是有侧重点的,整个侧重点的。

    鲁鲁修选择了如帕克侯爵一样,领主不得人心的领地进行主要宣传。

    可怜的帕克侯爵前一次是被路德招募了农民,这一次又被路德招募了居民,是庞贝领主要的人口来源。

    不过帕克侯爵领是一个大领地,对于帕克侯爵来说一两万人口并不意味着什么。

    而消息传开之后,不少居民都已经行动了起来。

    或是向人打听,或是打算亲自前往庞贝进行考察的人不在少数。

    有人理睬这是好事,怕就怕没人鸟。

    就像开店做生意,有客人上门才有做成生意的可能性嘛。

第一百四十三章 魔像到手(第二更)

    在路德的推波助澜下,整个奥兰治刮起了一股庞贝旋风。

    谁也不知道这股旋风能刮多久,但是哪怕是维持一个月的时间,那么庞贝家都是赚了。

    而作为旋风中心的庞贝家所在的庞贝领,却是相当的平静。

    在秋收加上马戏团带来的狂欢之后,民众们开始冷静下来,他们遵循着古老的传统,继续平静的过着普通农民的日子。

    冬天即将到来,这个季节是干不了农活的。农民们一般都是躲在家中,白天烤火,晚上搂着老婆一起睡觉。

    会打猎的则是会进入深林内,打一些猎物。但是他们不敢深入深林,因为如果遇到魔兽,那肯定是有去无回。

    但是今年与去年还是略有些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消费能力。

    不少人家为过冬而买了厚厚的衣服被褥,制作了一些香肠,腊肉准备冬天吃的好一点,养了脂肪以抵抗严寒。

    这也是路德所期待的细水长流,因为目前庞贝领内做这些生意的就只有他们庞贝家而已。

    民众们的钱,其实只是转了一个圈,又落在了庞贝家的口袋里了。

    这日是个艳阳天,庞贝领内的气温非常高,很热很热。但是比夏天的时候,温度要多少下降了一些。

    毕竟秋收过后,寒冬即将来临。

    温度也是该降下来了。

    庞贝城堡内,男女仆人卫兵们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唯一缺少了的是小玛雅和莉莉的身影。

    大小萝莉自从去学魔法之后,城堡内就少了一位穿着女仆装,踩着小圆头皮鞋的可爱身影。

    以及一位与玛丽小姐形影不离,爱恶作剧,活泼好动的小奶娃。

    不过路德还是能经常见到她们,所以也不怎么想念。

    路德书房内。

    今天是个比较正式的日子,因为前往凯越城的斯顿骑士,以及保护斯顿骑士返回的剑齿虎佣兵团的高级骑士,奥尔良骑士来到了庞贝城堡。

    就是那位块头特别大,满脸胡渣子的粗犷骑士。

    曾经奥尔良骑士还与庞贝父子有点小摩擦,但过去的都过去了。因为路德救了艾尔先生的事情,目前剑齿虎佣兵团与庞贝的关系非常融洽。

    因为领主老爸去深林内闭关苦修去了,所以路德作为代领主,接见了二位骑士。

    “真是辛苦您们了。”路德坐在书房的主位上,对着冲着他行礼的斯顿骑士,奥尔良骑士,露出了轻柔的微笑。

    随即,路德邀请了二位骑士坐下,路德又问道:“这一趟旅程,有遇到什么麻烦吗?”

    “有剑齿虎佣兵团的声望在,哪里会遇到什么麻烦?”斯顿骑士笑着摇了摇头,随即却又有些抱怨道:“只是领取赏金的时候手续非常繁琐,耽搁了好一段时间。”

    路德对此却是不以为意,笑着摇头说道:“利比亚伯爵阁下统筹整个奥兰治不少事情,这悬赏就是其中之一。未免赏金被骗走,有一些繁琐的手续也是理所当然的。”

    随即,路德又对斯顿骑士说道:“待会儿麻烦您去领主夫人那边把金币交割,不过夫人应该会进行计算之后,将金币连本带利的还给男爵大人,到时候恐怕还是得您护送前往凯越城。”

    斯顿骑士点了点头,他不觉得意外。毕竟是这么大一笔金币,而整个庞贝领内,只有他一位中级骑士,交给他是理所当然的。

    一番交谈之后,路德让斯顿骑士下去了,然后才对奥尔良骑士笑着说道:“这一路上您辛苦了,上一次来的时候您匆匆返回了黄金城。这一次可要好好的在庞贝待几天,领略一下乡下的风情,也顺便休息几天。”

    “好的。”奥尔良骑士很爽快的点了点头。

    这段时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他也确实是类了,再加上他们与庞贝家的关系不错,他也愿意待在庞贝休息几天。

    于是路德摇了摇铃铛,叫来了一位男仆,让男仆带着奥尔良骑士,以及随行而来的剑齿虎骑士团的骑士们下去休息。

    好吃好喝的供着,尽了主人的礼节。

    处理了这件事情之后,路德伸了伸懒腰,然后下意识的打算叫上修修亚,但随即路德想起修修亚已经踏上了冒险之路,恐怕短时间内是见不到了。

    叹了一口气,路德叫上了一队卫兵骑上了马,前往庞贝北方的深林大道南端。

    说起这条直通凯越城的森林大道,也有一个小插曲。今年的时候,家族特地派遣人员进行了扩建,修葺。

    因为是对着庞贝领的人口增加,吞吐的物资大大增加,以前的道路实在是太狭隘了。

    也幸好修建过了,否则今天的事情恐怕又得需要一番手脚了。

    因为就在今天,具体的说应该说是不久后。路德在剿灭秋风盗贼团之后,获得的战利品将会被卫兵们运送回来庞贝。

    其中有一些金币,银币等等,还有一些生活物资,兵器铠甲等等,但最重要的还是那八尊黏土魔像,还有两尊被破坏掉了的魔像。

    路德打算把这八尊黏土魔像放在四面城门两侧,以此来炫耀庞贝家的武力。

    毕竟在此之前,路德对外宣传是领地内拥有一位初级巫师先生坐镇,如果没有黏土魔像这种大玩具,都不好意思了。

    路德来到这里不久后,就见到了卫兵们簇拥着一辆辆大车缓缓而来,这些大车的上方,装载着一尊尊黏土魔像。

    黏土的外围,配上了铁甲,手中握着锋利的剑刃。

    这八尊很有特色的黏土魔像,对于普通人来说,压力是难以想象的。

    “好巨大的魔像。”路德随身的一位卫兵,就忍不住吞了一口唾沫,发出了低呼声。

    路德笑了笑,没有斥责这位卫兵的冒失。

    不久后,路德跟着队伍一起返回了庞贝城,并亲自指挥卫兵们,将八尊完好的魔像安放在了城门前。

    不得不承认,这一尊尊巨大的黏土魔像放在城门两侧的时候,极大的增加了了城池的威仪。

    就算是在门口放着两尊石狮子,普通人也会觉得非常气派。

    更别说这是货真价实的黏土魔像,巫师造物了。

    气派!

    路德觉得这一次剿灭秋风盗贼团真是大赚特赚,赚的一塌糊涂。甚至于涌现起了再去剿灭一支盗贼团试试的冲动。

    但是路德最终还是掐灭了,剿灭盗贼团就像是开宝箱一样,开好了自然有大奖,开不好就得亏本。

    现在庞贝家的声望已经够用了,没必要承担亏损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四章 渐渐热闹的庞贝城(第三更)

    秋季渐渐逝去,隆冬悄悄来临。

    当冬天即将到达的时候,炎热的庞贝才渐渐有了凉意。

    无尽深林的北方,庞贝的南方被开发出了成片成片的农田,不时点缀着一座座村庄,北方位置,耸立着一座城池。

    圆形的城池城墙修葺的非常高大厚实,每隔一段城墙都耸立着一座箭塔,无声的宣布,这是一座具有防御力的要塞。

    四座城门口两侧的两尊黏土魔像,更是为这座军事要塞的防御力,增添了无穷的说服力。

    这是庞贝家向整个世界宣示,我们拥有保卫领地的力量。

    就在这时节,庞贝城来了不少访客。

    大卫就是其中之一。

    大卫是帕克侯爵主城斯巴达城的居民,而最近到访的访客之中,帕克侯爵领的民众是最多的。

    没办法,作为“刽子手”作为绰号的帕克侯爵,正在渐渐失去一位领主的信用,威望。

    先是农民们失去了土地,被迫逃离了帕克侯爵领。

    之后是中产阶级,也有一些离开领地。

    而来到庞贝领的,则多数都是冲着庞贝低廉的房价,还有庞贝宣传的有很多工作职位。

    大卫就是冲着低廉的房价来的,他打算把斯巴达城内的房子卖掉,在乡下买一座小房子居住。

    反正房子这种东西在大卫看来,能够住下就可以了。

    卖掉房价相对比较高的斯巴达城的房子,来乡下买一座房价低的房子,腾出来的钱,可以让自己的生活更加宽裕。

    这是一件好事。

    当然最主要的是,大卫也觉得帕克侯爵实在是太可怕了,在这位侯爵阁下生活,日子渐渐压抑,大卫受不了那种气氛。

    至于工作,大卫也不怕。

    他本身是一位厨师,在斯巴达城内的平民区内经营一座小餐馆。在大卫看来,既然庞贝家要建造一座新的城池,那么就开小餐馆不愁没生意。

    不过大卫还是有疑虑,最重要的就是,庞贝家是不是真像外边说的一样,这么有武力,能够保证城池的安全。

    所以大卫这一次是来考察,而不是安家落户的。与大卫一起来的,还有几位朋友,都与大卫一样,有来庞贝居住意向的人。

    一行人是坐着一辆平板马车来的,赶车的车夫也是一伙人,连车费都省掉了。

    “这条路修葺的不错,又大又平整。”大卫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因为家境并不富裕,所以他的衣服在冬天就略显单薄了,但是大卫也习惯了,能忍住。

    他好奇的看了看板车外的深林大道,称赞道。

    “听说庞贝的路都是又大又平整的,代领主,下一代的庞贝骑士号称“仁慈者”,他不仅对领民非常好,还特别讲究修路,修城,而且道路必须感觉自己,比如说不能随便在道路上拉屎。”

    大卫的一位朋友回答道。

    “不能随便拉屎这是个好规定,往常赶路的时候,看到路边的人粪便,牲畜粪便,就一阵恶心。如果在夏天那就更恶心了,苍蝇蚊子什么的飞来飞去。”

    大卫眼睛一亮道。

    身为一位厨师,大卫比一般人更爱干净整洁。他一听这个规定就喜欢上了。

    “这些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城池的防御力。这里可是无尽深林,到处充斥着魔兽,甚至是巨龙的可怕地方。”

    另外一位朋友则是说道。

    “这倒也是。”大卫点了点头,这是大伙儿最纠结的问题,也是这一趟旅程的意义所在。

    考察。

    走完了深林大道,一行人终于到达了庞贝领。入目的是一大片农田,因为季节缘故,农田光秃秃的没长庄稼。

    更远处可以看见一座耸立着城池。

    看见远处耸立着的城池,一行人渐渐的兴奋了起来,期待感爆满。而当一行人到达城门下方的时候,则陷入呆滞之中。

    只见两尊巨大的黏土魔像,披着铁甲,手持铁剑,威风凛凛的立在城门的左右两侧。

    “我的老天,这两尊雕像得用多少钱才能做出来?”

    大卫的一位朋友发出了一声惊呼。

    “没见识,我觉得这玩意可能不是普通的雕像,而是巫师造物。”大卫的另外一位朋友见多识广。

    “巫师造物?”大卫一伙人面面相识。

    “您说对了,这两尊魔像确实是巫师造物,叫做“黏土魔像”,是领主大人剿灭秋风盗贼团之后获得的战利品,只要在巫师的驱动下,它们的力量可以超过初级骑士,可以有效抵挡魔兽。”

    城门两侧同时站着一队卫兵,其中一位卫兵用充满了骄傲的语气说道。

    “超越初级骑士力量的魔像?”大卫吞了一口唾沫,如果说刚才是震撼的话,那么现在震撼之中带了少许的畏惧感。

    总感觉这两尊魔像会随时拔出剑一样。

    可怕。

    不过好安心的感觉。

    魔法造物哎。

    “这位卫兵大人,我们想了解一下庞贝的房价情况,请问要怎么做?”大卫下了马车,很恭敬的问这位卫兵道。

    “从这里直走可以看到庞贝城堡,城堡的边上有一座市政厅,你们去市政厅打听一下情况就行了。”

    卫兵指点道。

    其实这位卫兵是特地挑选出来的,面容和善又能言会道的人,专门处理这种情况。

    因为最近拜访庞贝的访客渐渐比较多了起来,路德就做了这一手准备。

    得到了卫兵的指点后,大卫一行人进入了城池内。他们首先看到的是位于右侧的军事设施。

    有排房,操场等等设施,还能看见许多武装卫兵,卫兵们目前正在训练,大卫一行人不懂军事,但直觉告诉他们,这群卫兵训练非常刻苦。

    巨大的城墙,高大耸立着的黏土魔像,入城之后则是一大批正在训练的卫兵。

    大卫们的考察才刚开始,但心里边就已经有了倾向。

    好一座新兴的城市,给了他们安全感。

    而当大卫一行人到达市政厅的时候,有热情的官员们接待了他们,并详细的告诉了他们目前庞贝的房价情况。

    这让大卫一行人又是一阵受宠若惊。

    他们是斯巴达城内的人,帕克侯爵什么鸟样,他手下的官员就说什么鸟样,贪婪残暴不说,对平民更是蛮横无理。

    而现在他们来庞贝,感觉到的官员态度就是热情好客。

    “不愧是有仁慈者名号的庞贝代领主统领下的城池,官员也是这么和善。安全可靠,官员也很友善,我觉得这里就是理想的居住环境。”大卫的心中欣喜的想着。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七大家族(第四更)

    声望!

    实力!

    确确实实的防御力!

    这段时间访问庞贝的人不仅仅是大卫一伙人,还有许多像大卫一伙人一样的人。这些人中有的在询问了庞贝的房价之后,当即决定迁徙来到庞贝居住。

    有的则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选择留在庞贝。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就像是开发商卖房一样,上门的客人可能总不可能全部成功交易,但尽管如此。

    庞贝房子的交易额,渐渐上升了。

    甚至于一些已经建造好的平民区房子,开始渐渐销售完了。庞贝城本就不是一座完善的城池,它是一边发展一边建造的城池。

    而随着平民区房子渐渐卖出去后,更进一步的建造发展开始了。

    而随着居民的入住,庞贝城也渐渐的热闹了起来。不像是以前只有骑士与学者的家人居住,有了许多居民,渐渐热闹了起来。

    这日天气非常晴朗,万里无云。

    而且特别平静,没有一点风动。

    这是一个非常适合眺望的好天气,站在高处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此刻,路德就在眺望。

    庞贝城堡的最顶端位置,一处凸起的圆形屋顶上,路德站在最高处,从这里俯视整座城池。

    路德的嘴角微微翘起,让他英俊的脸颊上充满了喜悦的表情。

    君王。

    此刻的路德就像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君王一样,从这里俯视自己的领土,国度。

    以庞贝城堡为点,这无尽深林内的这一片领地,每一块土地,每一寸农田,都是属于他的国度。

    没有比这个国度更加的宽广,更加的繁荣,让他更加喜悦的事情了。

    他从一开始就打算这么做,成为一名拥有爵位的实地大贵族。

    而现在农民有了,居民也渐渐的有了。

    路德当然很开心。

    但这样规模的一座城池,显然是不够的。一位爵位实地大贵族,最少也应该有一座主要城市。

    就像是巴顿男爵的凯越城。

    帕克侯爵的斯巴达城。

    利比亚伯爵的黄金城。

    “接下来我要招募更多的农民,在原有的城池上扩建庞贝城,让庞贝城成为一座拥有三万以上居民的城市,甚至成为黄金城一样的大城市。我需要更多的骑士,更多的卫兵,更多的巫师为我服务。城市内应该也需要学校,学校分作普通学校,超凡学校。超凡学校分作骑士分校,巫师分校。源源不断的为庞贝家族产生忠心耿耿的家族骑士,家族巫师。等时机到达了,我需要战功,或者别的可以带来声望的事情,将庞贝的名声传达到王都,普鲁士王的耳朵中,最终受封成为一位实地爵位大贵族。”

    路德站在城堡的顶端,俯视自己的国度,心里边则溢满了激动心情,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成为一名实地爵位大贵族。

    这是路德一开始就有了野心,并且路德一直在这条路上走着。

    “路德骑士,夫人正在找您。”就在路德心潮澎湃的时候,一位卫兵在不远处的地方喊道。

    “喔。”路德闻言有些遗憾,他还想再看片刻呢,但既然是老妈找,那就算了先下去吧。路德深呼吸了一口气,跃下了顶端位置,来到了卫兵所在的站台上。

    “妈妈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路德问道。

    卫兵摇了摇头,然后很恭敬的说道:“夫人目前正在书房,她只是交代我叫您过去。”

    “嗯。”路德点了点头,从台阶下了站台来到了城堡内,并走到了索菲夫人的书房外。

    “妈妈你找我?”路德很随意的走了进去。

    索菲夫人正坐在书桌后方,一头秀发高高盘起,头上戴着一顶女士帽,脖子上戴着一款新款的珍珠项链,美丽的脸颊上稍稍化了淡妆。

    身上穿着淡黄色的连衣裙,显得优雅从容。

    路德看了看妈妈脖子上的新款项链,心里边有点小小的骄傲,这是最近才买的,以前家里边钱不多,老妈几年也买不了一款新项链,用来用去都是旧项链。

    听见声音,索菲夫人稍稍抬起头看了一眼路德,眸光非常温柔。

    “路德,你爸爸离开之前交代我要在秋收之后举行六大家族的社交狩猎活动,我定在十天后,你看怎么样?”

    索菲夫人问道,便拿起了放在书桌上的一份文件给了路德。

    路德接过来扫了一眼,都是社交活动上安排的行程,食物,还有酒类,路德对此没有任何兴趣,就递还给了索菲夫人,说道:“妈妈安排好就行了。”

    顿了顿,路德又问道:“对了,爸爸有没有交代邀请拉丁,威尔骑士?”

    “交代过,我会派人送请柬过去的。”索菲夫人点了点头,随即疑惑道:“怎么你爸爸这样交代,你也特别提起来这件事情?我们家与威尔家的关系,有这么好了吗?”

    “新交的朋友,没准我们六大家族以后会被称作是七大家族。”路德耸了耸肩说道。

    “好吧,这是政治上的事情你们决定就好了,我是看不懂的。”索菲夫人笑着微微摇了摇头道。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十天后庞贝家将举行六大家族的社交活动。

    贵族式狩猎。

    狩猎之后的宴会。

    这六大家族会不定期举行这种社交活动,已经延续了很多年。一般都是由六大家族的领袖出面主持的。

    这一代的六大家族的领袖,就是索尔庞贝嘛。

    唯一不同的,这一次新增加了一个家族,威尔家族。

    再加上随着最近庞贝家的实力开始急速扩张,隐约成为了巴顿领内的第三股实地骑士领主势力。

    巴顿领内的政治力量,将会发生变化。

    但路德对此并不在意,反正他又不打算继续做巴顿家的封臣,是打算自立门户来着。

    路德反而对这一次聚会的少女们比较感兴趣,上一次类似的聚会,他遇见了露丝小姐。

    而现在露丝小姐生死未卜。

    虽然路德对此也很遗憾,但人总是要往前看的。

    路德觉得自己应该认识一位新的贵族小姐,展开一段新的恋情了。

    尽早的告别处男哇。

第一百四十六章 别人眼中的庞贝(第五更)

    索伦领,庞贝领,以及其他四位骑士领主的领地,还有威尔家族都位于无尽深林边缘,仿佛是七座军事前哨,防备警戒着来自于深林内强大魔兽的威胁。

    但领地互相之间的距离并不近,所以没有道路联系。

    但这不妨碍六大骑士领主家族的亲密关系,一旦六大家族有社交聚会,他们就会转道前往凯越城,然后前往聚会地点。

    从这一方面来说,六大家族与威尔家族是有共同语言的,毕竟都是同属于深入无尽深林的领地。

    索伦领。

    索伦领距离庞贝领是最近的。

    初代索伦骑士与初代庞贝骑士一样,都是同时追随初代巴顿男爵参加向南开拓战争,并同时被册封为领主骑士。

    这一代的索伦骑士,立顿,索伦还是路德的姑父,所以双方尤其亲近。

    索伦领领地不大,领地内的情况与之前的庞贝领差不多,人口两千左右,一座城堡,几位骑士,一百卫兵。

    当然因为索伦骑士的夫人,路德的姑姑不像索菲夫人一样能够经商持家,所以索伦家的财政情况,比以前的庞贝还要窘迫一些。

    不过这只是日常生活窘迫,索伦家是能拿得出一笔应急钱的,所以之前老索尔向其他家族借钱,索伦家也慷慨的借一千金币给老索尔。

    现在钱还没还呢,路德打算先供应利息。

    索伦城堡的情况与庞贝城堡大同小异。

    今天天气不错,非常晴朗。也是索伦骑士一家前往庞贝领,参加六大家族聚会的日子。

    队伍早就准备好出发了,有七辆马车,一些卫兵,以及一位家族骑士。

    队伍都准备出发了,但是主角之一牛顿却还没来,这让立顿,索伦非常的不满。

    “不是说好了今天要出发的吗?他怎么还没来?昨天晚上也不在城堡内,他去哪里了?”

    立顿很不满道。

    他有一只看起来很阴鸷的鹰钩鼻,但其实是一个老好人,经常扮演和事老的角色。

    “他去哪里你还不知道吗?”路德的姑姑,这一代的索伦夫人翻了翻白眼。她的容貌看起来与路德有几分相似,但更柔和美丽一些。

    立顿,索伦有些语塞,他当然知道。

    最近他们家的小胖子有了一段新的恋情,目标是领地内一位农夫的女儿。昨晚上可能是住在对方家里了。

    可能是贵族家的少女玩腻了,他们家的小胖子换了口味,这口味在立顿看来有点重。

    农夫的女儿。

    粗糙的手,强壮的身体。

    想想都得打一个颤栗。

    立顿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是怎么下得去手的。

    哎。

    年轻人真是看不懂。

    没多久,路德的表哥牛顿,索伦骑着马来了。他是个小胖子,但不是肥胖,而是壮胖。

    看起来非常高大强壮。

    只是此刻眼眶有点黑,眼睛上留着少许血丝,看起来有点精神萎靡的样子。

    “爸爸,妈妈。”牛顿骑马来到了立顿身旁后,翻身下马打了一声招呼,顺便把马交给了一旁的卫兵。

    “你这小子成天在外边玩女人,不务正业。要是你有路德一半好,我就不会为索伦家的未来担心了。”

    立顿,索伦瞪了一眼牛顿道。

    “成天路德路德,你要是这么喜欢,就让他给你当儿子好了。”牛顿撇了撇嘴,不理会自家老爸,打开马车就坐了进去。

    牛顿不是嫉妒路德,他与路德的关系非常好,很铁。

    只是最近因为庞贝家的高速发展,而灵魂人物似乎就是路德,这导致路德在六大家族内的地位急速上升。

    别家不知道,反正他家老爸就是成天路德路德的,拿路德与他作比较。

    牛顿听多了也会烦。

    “哎。”到底是老好人,脾气很好,见儿子不鸟自己,立顿也没发火,只是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然后瞪了一眼老婆,也上了马车。

    索伦夫人也跟着叹了一口气,坐了上去。

    队伍开始出发。

    马车是标准的四人马车,立顿与索伦夫人坐一排,牛顿坐一排。

    马车上还放着一点小饼干,牛顿因为来的急没吃早饭,所以拿起饼干就吃。

    “爸爸,这次怎么会有七辆马车?”牛顿一边吃,一边问道。

    一辆马车坐着一家三口,那显然其他六辆马车坐着其他人。

    “都是索伦家的少女,或者是亲戚家的女儿,你懂得。”立顿看了一眼儿子,意味深长的说道。

    牛顿眨了眨眼睛,假装没有听懂。

    他是一个胖子,外表看起来也老实憨厚,但其实人很聪明,还有点小狡猾。

    怎么会听不懂呢。

    这些少女肯定是冲着路德去的。

    这是很正常的。

    上一次庞贝家宣布,要为下一代庞贝骑士,路德,庞贝进行一场社交宴会,结果许多贵族少女参加了。

    这一次肯定会更多。

    不仅是他们索伦家,还有其他骑士家族,除了本姓氏的,还有亲戚家的少女。

    怎么说呢。

    现在的庞贝家有点不太正常。

    牛顿想着这段时间他听到的有关于庞贝家的传闻,就一阵头痛。

    这表弟到底是怎么了,一家子都开始不正常起来了。

    “嗨,牛顿。听说庞贝家购买了大量的农奴,引进了大量的农民,开始开垦新田了,庞贝家发展的很迅速。”

    这是最早一个朋友跟牛顿说的。

    “嗨,牛顿。听说庞贝家开始建造城池了,一座城镇啊。庞贝家这是有野心要成为巴顿领的第三封臣吗?”

    这是前段时间一个朋友跟牛顿说的。

    “嗨,牛顿。听说这一代的庞贝骑士是一位高级骑士,并联合了剑齿虎佣兵团一起,消灭了秋风盗贼团。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路德,庞贝不是你的表弟吗?有机会的话帮忙一下制造机会。”

    这是几天前一位女性朋友跟牛顿说的。

    再加上老爸成天路德,路德的。

    牛顿听的多了,就有点烦闷,还有点惆怅。

    “表弟你一家子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这么不正常的。以前不是挺好的嘛,我们一起吃喝玩乐,一起继承领地。”

    “哎。”

    牛顿有点怀念起以前了。

    以前多好啊。

    怎么庞贝家一家子就这么不正常起来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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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炙手可热的路德

    庞贝城!

    此刻是早上,城池内已经有了人声。新开的餐厅,正在营业。虽然客人并不多,但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市场内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以往市场内只有庞贝家在做肉类生意,主要的营业对象是骑士们,现在除了肉类生意之外,还有做蔬菜,水果的摊位了。

    甚至还有做水产的。

    不过这些水产不是庞出产的,包括水果,蔬菜等等,都是居民天还没亮的时候,从凯越城批发收购,然后运过来售卖的。

    生意也都不太好,但是总归也有客人,正在朝的好的方向发展。

    城内甚至开始出现了售卖手工艺品的店铺,比如说平常农民们使用的陶瓷品,还有新开的服装店。

    总而,林林总总的商业活动正在进行。

    这当然会影响到庞贝家的生意,因为许多生意以前都是庞贝家独家经营的,但是没关系,因为他们开店是要交税的。

    市政厅的税收会富裕起来。

    明天是狩猎的时候,所以今天已经有六大家族的人到达了庞贝城。索伦一家是最早到达的。

    “真是一座欣欣向荣的城池。”立顿,索伦坐在马车内,隔着玻璃观看外边的一切,不免发出了一声由衷的赞叹。

    记得一年多前他来这里参加宴会的时候,这里都是光秃秃的一片农田呢,虽然不算荒凉,但谁能想到短时间内能建立一座城池。

    看到这样一座城池,牛顿的心中也不想回到从前了,毕竟他与路德的关系非常亲密,庞贝家的发展,也是让他由衷的高兴。

    索伦夫人更不用说了,她本就是路德的姑姑。

    不仅是立顿一家在赞叹,因为来访的还有索伦家的许多适龄少女,还有一些优秀的少年。

    少女,少年们都在观看马车外的境况,都纷纷的发出了赞叹声。

    瞧啊。

    以前的六大家族,哪一家不是一座城堡,一片农田?现在庞贝家居然拥有了一座城镇。

    少女们想的更多,她们已经听说了,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路德,庞贝上一任的女朋友被怪物抓走了,真是可怜的人。

    但是她的可怜,是我的幸运。

    我们可以趁虚而入。

    正如立顿,索伦之前说的一样,现在的庞贝家已经不可日而语,上一次路德举办宴会,来的贵族少女都有不少,更别说这一次了。

    少年们的想法,要单纯许多,但是他们也是有目的的。

    能来的少年都是索伦家优秀的少年,不是初级骑士,就是准骑士。身为一位骑士贵族家庭出身的少年,他们未来必定要选择某个家族出仕。

    或者学习家族的某些前辈,成为佣兵,或者冒险者。

    而以前摆在这些贵族后裔面前的路并不多,数来数去不过就是男爵家,还有男爵家的几家强大封臣。

    而现在不一一样了,他们多了一个庞贝家做选择。

    毕竟六大家族互相之间的关系极为亲密,他们也愿意选择庞贝家出仕,成为庞贝家的护卫骑士。

    更何况,他们的不少长辈就是庞贝家的护卫骑士。

    而不管少年们,少女们是什么样的目的,他们的目标都是路德,庞贝。这位传闻之中极为优秀的经营性领主。

    代领主,下一代庞贝骑士先生。

    与这位下一代庞贝骑士打好关系,未来的生活绝对是美好的。

    队伍很快到达了庞贝城堡前,城堡外立着许多卫兵,还有出门迎接的路德。因为老索尔去闭关了,所以这一次六大家族聚会的主持人,就是他了。

    “嗨,姑父。”

    索伦一家与众多来客走了下来,路德上前对着姑父拥抱了一下,打了一声招呼。

    “嗨,路德。”

    立顿,索伦用力的拥抱一下路德,然后用自己的胡子蹭了蹭路德的脸,在路德无奈的表情中,哈哈大笑不已。

    与立顿,索伦拥抱了一下后,路德又拥抱了一下姑姑,还有表哥牛顿。

    “表哥,你怎么有黑眼圈?”路德有些意外的看着胖子的眼眶。

    “昨晚上没睡好。”牛顿耸了耸肩。

    “你这家伙成天吃喝玩乐,累了就呼呼大睡,居然会没睡好?”路德惊讶道。

    “人总是会长大的。”牛顿的语气带着少许沧桑,随即反问道:“你还不是一样,听说自从露丝小姐被带走之后,你也是颓废了好几天?”

    路德明白了,这小子肯定遇到事情了,而且基本上与女人有关。

    “好了,不谈这些了。来认识一下你认识的,不认识的我们家的亲戚们。”牛顿有点滑稽的说了一句,然后指了指身后的一群少年,少女。

    少女才的多数。

    看着这群英俊,美丽的少男少女们,路德露出了无可挑剔的微笑,然后右手抚胸,弯腰道:“先生们,女士们,欢迎来到庞贝城堡。”

    “路德骑士。”

    少女们捏着裙角,对着路德行了淑女礼。少年们也是右手抚胸,向路德弯腰行礼。

    路德对少女们挺感兴趣的,毕竟想展开一段新的恋情嘛。但是现在也不好下手。

    他带着一群人进入了城堡,并对索伦一家做了分别的安排,少男少女,还有牛顿让他们待在二楼的客厅,让索菲夫人带着索伦夫人下去聚聚,自己则与姑父索伦夫人来到了另外一处小的客厅。

    这么做当然是有目的的。

    毕竟这一次的六大贵族聚会,老索尔,姑父索伦骑士这一辈才是真正的掌权者,而这一次的聚会有特殊意义。

    路德身为代领主,自然要做代领主的事情。

    来到小客厅之后,路德先请姑父坐了下来,然后让女仆们进来准备了点心,茶水什么的,然后也跟着坐了下来。

    “姑父,这一次的聚会有两个目的。一个自然是增加我们家族彼此的感情,数百年来六大家族都是这么过来的,我不必多说。第二个目的,则是有关于拉丁,威尔。”

    路德很认真的对立顿,索伦说道。

    立顿,索伦对这件事情,显然是听到了一些风声,表情并不显得惊讶。他点了点头说道:“威尔家在巴顿领内是孤立的存在,对于吸纳威尔家进入我们的圈子,我是不反对的,我相信其他骑士也是一样的。”

    先表达了自己的态度,立顿又忍不住好奇的问道:“这位拉丁,威尔骑士先生,真的是被巫师给控制了好几年吗?”

    “是真的,那位变.态巫师控制着威尔骑士,到处招惹女人。”路德点头说道。

    “真是可怜的家伙。”立顿,索伦很有同情心的叹了一口气,想想被人控制好几年的时间,浑浑噩噩度日,他就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太惨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大新闻(第二更)

    随即,路德与立顿,索伦在小客厅内聊了起来,期间其他家族的人都到达了庞贝城堡。

    对于其他家族带来的人,路德也是做了一样的安排。只有拉丁,威尔骑士只是一个人来的。

    这家伙还没有结婚,而且威尔家族的成员并不多,毕竟威尔家族晋升为贵族也不过是七十二年时间而已。

    人丁单薄就等于是势单力孤,根基浅薄。

    先不说家族,就说拉丁,威尔这个人。

    拉丁,威尔显得非常有贵族风度,姿态彬彬有礼,优雅无比。

    看起来仿佛是贵族中的学者,而不是一位骑士先生。

    这无疑获得了在场的立顿,索伦等五个骑士家族的领主先生的好感,大家交谈的很愉快。

    相信这一次聚会之后,六大家族将会成为历史,新诞生的将是七大骑士家族。

    大家愉快的交谈了一个上午,直到一位女仆来到了客厅内。路德拍了拍手,对着众人笑道:“先生们,是时候用餐了。等享受了午餐之后,我们再到达深林边缘的营地歇息,等明天正式展开狩猎活动。”

    “路德,你很有主人风范嘛。”立顿,索伦调侃了一句,站了起来。先生们也各自调笑了一句,也跟着站了起来与路德一起下了客厅来到大厅用餐。

    午餐没什么好说的,基本就是牛排和葡萄酒。

    吃了午餐之后,七大家族组成的庞大的队伍就出了庞贝城堡,朝着领地边缘事先建造好的营地而去。

    下午和晚上将在营地内歇息,进行社交活动。

    在场的都是七大家族的人,或者是各自的亲戚,彼此交流可以增进感情,尤其是那些少女们,少年们,都是抱着目的来的。

    来到营地后,壮年的骑士领主们聚在一起打牌,下棋去了,他们带来的夫人们也聚在一起,聊天交流。

    女人嘛,谈论的就是服装,首饰,还有一些八卦问题。索菲夫人无疑是其中的焦点,因为她身上的首饰衣服都是最新款的。

    路德则是被踢到了同龄的少年,少女们中间去了。

    不过人总不可能聚在一起的,因为这一次来参加社交活动的少男,少女非常多。

    少女目测有六七十人,少男也足十五六位,加起来足有八十人左右了。

    这还不算路德等各自家族的继承人。

    在营地内的一片空地上,女仆们在地上扑了一张张布,少年,少女们认识的人各自聚在一起,分作十几个圈子。

    路德与牛顿,还有其他家族的下一代继承人聚在一起。

    六个人坐在一起,路德是当之无愧的灵魂人物。

    毕竟当代的骑士领主之中,老索尔是领袖人物,路德以前沾了老索尔的光,在小团体内就拥有很高的地位。

    现在更不用说,庞贝家的实力,声望都在急速的扩张之中,尤其是这份扩张还与路德息息相关。

    路德已经是小团体中,第一个插手领地事情,并将家族带上高速发展道路的继承人。

    自然是当之无愧的灵魂人物。

    “路德,现在六大家族变成了七大家族,而庞贝家的领地正在急速扩张,并拥有了一座城池。庞贝家的目的是打算与巴顿家的另外两位强臣抗衡吗?”

    开口说话的人叫做,马歇尔,威廉姆斯。

    当代威廉姆斯骑士的长子,一位十八岁的少年。

    他拥有一张非常英俊迷人的脸颊,一头金灿灿的头发,以及与颜值相匹配的修长挺拔的身材,在贵族少年之中,他的颜值也是属于上流。

    他非常能发挥自己的颜值优势,是花花公子中的精英,路德听说他已经有至少一位私生子了。

    其他继承人们对于这个问题也是挺好奇的,纷纷露出了感兴趣之色。

    路德心里边当然是笑着的,少不得调侃了一句。

    我可不想做什么强臣,我想做一位真正的实地大贵族。

    但是这话是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别人会把你当傻瓜的,因为难度太大。

    于是,路德笑着敷衍道:“是啊,在以前巴顿家的封臣骑士之中,有两位首屈一指的强臣,他们的封地中都拥有一座城镇,以及相匹配的骑士力量,巴顿家的封臣们都汇聚在他们之下,成为两股强横的政治势力。而我们六大家族虽然也抱团,但za5这两股力量面前实在是有点渺小,现在我们庞贝家正在高速发展,我们六大,不,七大家族是应该成为第三股强大势力,并在巴顿家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了。”

    正如路德所说,巴顿家的外封骑士领主总数有二三十家,有两大势力,分别由两位强臣率领,六大家族虽然报团取暖,号称是一个政治势力。

    但是与其他两个相比,确实是稍显不足。

    现在庞贝家高速发展,路德也表示了一下,会更进一步的把势力发展成为第三势力,争取更多的话语权。能

    这算是一个政治口号,凝聚七大家族的人心。

    因为路德未来想要成为一名男爵,必定要团结七大家族,否则靠庞贝家本身的力量,是成不了一个男爵领的。

    路德跟在老索尔屁股后边,又学习成为一名领主先生,政治智商有很明显的提升。

    效果也很不错。

    在场的六个人都是各自家族的继承人,虽然现在还是处在玩闹的年纪,但是最终都会掌握各自家主,成为各自家族的当代骑士。

    未来的领主们对于在巴顿领内争取更多的话语权,这个比较有兴趣。

    大家都露出了感兴趣之色。

    不过少年们的话题不会都总这么严肃,谈论了片刻政治之后,话题就转入了女人们的身上。

    少年们把自己各自的风流韵事拿出来炫耀,神采飞扬。

    “表哥,我看你的脸色不太对,是不是在女人上遇到了什么问题?”路德趁机问了一下牛顿。

    两个人是表兄弟,又是各自家族的继承人,在血缘与政治上都是很铁的伙伴,路德于情于理都应该关心一下。

    其他人闻言也都露出了好奇之色。

    “我爱上了一位少女,并打算迎娶她做妻子。”牛顿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对朋友们吐露心声。

    “天啊,我们的花花公子牛顿,索伦,下一代的索伦骑士居然想要结婚了。”

    “是哪一位贵族家的美丽少女,能够有幸成为下一代的索伦夫人?”

    少年们发出了夸张的声音,并对未来的索伦夫人,感觉到很好奇。

    牛顿的脸一下子黑了,最终硬邦邦的说道:“她不是贵族家的女儿,她是一位农夫家的女儿。”

    声音一下子静止了。

    包括路德在内,所有人都面面相识了起来。

    这可是很大的新闻。

第一百四十九章 名草路德(第三更)

    贵族们是非常爱惜自己的姓氏,血统的。

    就算是贵族后裔,他们的结婚对象往往都是有同样的贵族后裔。

    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下,贵族们才会选择与一位平民结婚。

    比如说老索尔。

    老索尔的第一任妻子,路德的亲生妈妈,是有一位贵族姓氏的女子。第二任妻子则是一位商人的女儿,也就是索菲夫人。

    老索尔对此是不满意的,但是索菲夫人确实是温柔能干,人也美丽。而庞贝家的财政非常窘迫,老索尔需要一位能干的夫人,让自己的家庭生活的更好。

    所以老索尔迎娶了索菲夫人。

    但商人的女儿,多少都受到了一定的教育,而索菲夫人更是优雅美丽,所以也就算了。

    但农夫的女儿?

    路德在脑中回想了一下,自己这辈子所见到的农夫的女儿们,当然也有一些容貌还可以的少女。

    但是一般都是体格粗壮,手上布满老茧,举止十分粗鲁的少女。

    路德不是鄙视这农夫家的女儿,但还是觉得白富美要好一些。

    “我觉得索伦骑士一定是不会同意的,如果你迎娶了一位农夫家中的女儿,那会让索伦家成为贵族中的笑话。”

    威廉姆斯的情商不低,此刻小心翼翼的说出了自己的论断。

    路德很赞同的点了点头,意味深长的说道:“表哥我虽然很赞同你对爱情的追求,但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力量限制我们了。”

    牛顿尽管已经早做好了被朋友们反对,乃至于嘲笑的准备,但是此刻忍不住还是很失望,仿佛泄气的皮球一样,软趴趴了下来。

    “我真的是找到了爱情,在此之前我有很多的女人,尽管她们都是贵族少女,举止优雅,肤色白皙,容貌精致,但是她们都太随便了,我随便勾勾手指就能弄上床。但是她不一样,她是一位羞涩可爱的少女。”

    牛顿呢喃道。

    路德等人再一次的面面相识,看起来牛顿先生,下一代的索伦骑士,这一次真的是陷入了爱情之中了。

    爱情不是门当户对的两个男女结婚,而是冲动的结果。

    牛顿的话,也让在场的少年们唏嘘不已。

    因为这就是他们经历过的,在未来会经历更多的事情,在数不清的女人之间打转,风流快活,逍遥无比。

    但是哪里会有真爱?

    包括路德本身就是渴望成为一名花花公子的。

    当然路德的眼光有点高,他挑选的是露丝小姐,这位纯情美丽的贵族少女。

    就算要做花花公子,也不能找一位放.荡的贵族少女啊。

    “为了牛顿的爱情,我觉得应该开一瓶红酒。”马歇尔见牛顿有些低落,很适时的活跃了一下气氛。

    路德伸手拍了拍牛顿的肩膀,叹气道:“如果这真的是你的爱情,那么我支持你。我也给你一点建议。”

    “什么建议?”牛顿立刻精神了不少,事实证明,他这个表弟鬼主意特别多。

    “花一些钱,让你钟爱的少女学习一下知识,社交,礼仪,可以培养一下油画,钢琴等方面的兴趣,包装的像一位贵族少女。让姑父的面子上好看一点,到时候我会替你说一些话的。”

    路德说道,并最终一挥手,很慷慨道:“如果钱不够,我借给你。”

    牛顿听了之后眼睛一亮,仿佛看到了希望一样,激动无比。但是却也把头摇的拨浪鼓似乎的说道:“钱我自己有,不用向你借。”

    话题有些沉重,但最终还是找到了看起来可行的方案,所以气氛又恢复了活跃,牛顿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但是一波未去,一波又起。

    这时候一位贵族少女靠了过来,她的脸蛋非常精致,身材火.辣,拥有一头如火一般的红发,非常非常的诱人。

    她直冲冲的朝着六人走来,故意让自己的脚步声很响亮,让六个人听见。少年们看了她一眼,四个人朝着路德露出了暧昧的笑容。

    他们当然知道这次社交活动,少女们的目标就是路德哇。

    无数的少女,意味着无数段的风流韵事。

    只有马歇尔的脸上露出了少许苦笑,他看了一眼少女,少女也看了一眼他,马歇尔这才慢吞吞的说道:“这位是我表妹,博雅,狄迪拉。”

    然后马歇尔又对少女介绍了在场的五人。

    “先生们,你们好。”博雅小姐捏着自己的裙角,行了淑女礼,问候道。但是一双眸光却始终停留在路德的身上。

    仿佛在说,泡我把。

    “您也好,博雅小姐。”路德站起来右手抚胸,弯了弯腰。

    路德与这位博雅小姐只是认识了一下,并没有接下来什么发展。因为接下来路德的身边,就不断的冒出各种少女了。

    少女们本就对路德虎视眈眈,见第一个人上来打招呼了,自然是蜂拥而至。六七十少女啊,认识一下就是一下午了。

    老实说,路德有点烦不胜烦了。

    傍晚的时候聚餐,聚餐后就各自进入帐篷睡觉去了,为了防止某些不良少女,钻入帐篷,路德让家族的卫兵作为警戒。

    这或许就是幸福的烦恼吧。

    临睡前,路德唏嘘的想着。

    在前世的时候,路德身不得翻墙进入女生宿舍干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这一世倒好,居然反着来了。

    人生啊。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还真别说,晚上的时候还真发生了几件夜袭事件,都是路德防备的那些少女。这些少女无一例外都被卫兵给拦下了。

    路德身为一位骑士,从里到外都能听见所有动静。

    不过他没有露面,太尴尬了。

    第二天一早是聚餐活动,吃饱喝足的骑士们,开始准备进行狩猎活动了。这一次的狩猎活动与上一次路德与露丝两个人狩猎活动,规模不可同日而语。

    规模会非常大。

    因此庞贝家将深林分作几个区域,让七大家族的人各自去打猎。但是没有多大的效果。

    因为跟在路德身边的人真的很多,清一色都是少年,少女。

    以及牛顿,马歇尔等人。

第一百五十章 魔兽袭击

    “哒哒哒!”

    “咴儿,咴儿!”

    清脆的马蹄声,马儿嘶鸣的声音此起彼伏。

    深林小道内,一大群的少年,少女们骑着马儿,排成长长的一排,朝着深林内的某处开阔地点而去。

    一位位美丽少女穿着戎装,带着骑帽,英姿飒爽。

    形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令人赏心悦目。但问题是这一次的根本活动,却还是狩猎。

    这一大群人一起上,就算是卫兵们拼命驱赶猎物过来,估计能射到猎物的人屈指可数。

    “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路德扪心自问。

    好好的一次,惯例性质的七大家族的社交活动,进行正经的狩猎活动,聚餐活动。

    不时会来上一次。

    但是这一次来的少女实在是太多了,而且不跟其他人在一起,就跟他在一起,聚在一起。

    昨晚上还有人夜袭他。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路德确实是希望与一位美丽的贵族少女再来一次恋爱,以告别处男的身份。但是对于眼前这些少女,真的是没兴趣。

    路的虽然经验不多,但也依稀可以辨别出来,女孩们是纯情,还是浪.荡。轻轻略过一番,路德就觉得眼前的这些贵族少女中,恐怕一半以上都不是好鸟。

    剩下的,也都不适合谈恋爱。

    甚至勾勾手指,她们就愿意躺下来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路德宁愿找一位成熟的贵族女人,进行一次**上的深入交流,那样会比较享受。

    所以路德不想与她们打交道,但问题是不打交道不行,他身为庞贝的代领主,这一次社交的地主。

    总不至于撇下客人们,逃离案发现场吧?

    悲剧。

    来到了开阔地带之后,队伍就停了下来。这个时候卫兵们已经在驱赶猎物了,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肥美的猎物出现了。

    按理说,这个时候狩猎的人会骑在马上,手中握着弓,随时进行狩猎了。但是少女们呢?

    她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不时的窃窃私语,无数道目光都落在了路德的身上。

    “哎。”路德叹了一口气,干脆与牛顿,马歇尔等人骑马来到了开阔地带的边缘。

    “少女们的热情,总是难以抵挡啊。”马歇尔见路德情绪不高,用一种调侃的语气说道。

    “那么多的少女,你就没看上一个吗?只要你看上一个,其他人就会退却了。”牛顿说道。

    “如果是纯粹的关系,我宁愿与巴顿领的交际花,男爵家的长女,爱丽丝小姐来上一发。”路德撇了撇嘴说道。

    路德记得这位男爵家的长女,主要是老爸形容的实在是诱人了一点。

    容貌绝美,尤.物。

    作风豪放,能上能下。

    “路德,没想到你居然会有这种嗜好。我听说与那位长女小姐有染的男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马歇尔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用怪异的眸光看着路德。

    就算是身为花花公子,马歇尔对自己女人的过往不在意,但问题是那个女人的男人实在是太多了。

    而且可能是同时交往,这让马歇尔都很恶心。

    “或许是遗传把,我一直听索尔舅舅说,只有成熟的女人才能抚慰男人的心灵。”老索尔似乎对牛顿也灌输过某种不良的理念,牛顿回想了一下说道。

    “哈哈,是家族遗传,我也听说庞贝骑士专门找比自己大的女人。”

    其他继承人们都是哈哈大笑。

    显然老索尔的风流韵事,流传的很广。

    路德不由自主的翻了翻白眼,觉得有这样的老爸而羞耻。

    轻松的一番谈话。

    而可能是他们人太多的缘故,惊吓了附近的猎物们,路德等人等了一段时间之后,没有一个卫兵驱赶猎物过来。

    牛顿无聊,又起了一个话题。

    “对了路德,你对这些准骑士先生们怎么看?”牛顿回头看了看队伍中的十几位少年道。

    这些少年普遍年纪不大,都是十五岁到十八岁。

    大部分都是准骑士,有一二位是骑士先生。就算是骑士先生,也是晋升没有多久的。

    因为在此之前,路德已经招募了许多位六大家族的旁系骑士了。

    这些下一代还比不上他们的父辈,缺乏锻炼,还很稚嫩。

    但是路德对他们也是有点想法的,别紧张,不是那种搞基的想法。而是因为这些准骑士,注定是要成为骑士先生的。

    就算菜鸟,锻炼几年后也能成为身经百战的骑士。

    最终成为庞贝家的栋梁。

    目前庞贝家还在急速扩张之中,路德的短期目标是成为一位男爵,而一位男爵会拥有庞大的领土,至少一座人口在三万以上的城市。

    卫兵数量先不说,骑士至少得需要一百位以上。

    否则说出去都是丢人。

    而目前庞贝家的骑士数量,排除掉庞贝父子之后,也不过是十五位而已,募集骑士之路还很漫长,不能放过这些准骑士。

    “还能怎么看?等这一次社交结束之后,我会举行私人聚会,与他们洽谈一下。”路德笑着说道。

    “等这些准骑士成长起来,庞贝家的骑士恐怕会有三十位以上了。”有继承人感慨道。

    说不出的羡慕。

    虽然大家是盟友,几乎算是同穿一条裤子。庞贝家强大,等同于七大家族强大。

    但就像是个人拥有的财富一样,一般情况下,一个亿身价的人会羡慕一百亿身价的。

    就是目前这种情况了。

    庞贝家越来越强,其他家族虽然不妒忌,但很羡慕。

    “吼!!!”

    就在这时,响起了一声怒吼。这一声怒吼仿佛是老虎,但比普通老虎的吼声更加的有气势。

    隐约带着某种凶气。

    在这股凶气的作用下,战马开始不安起来,不断的来回踱步。

    一位位少女们也是花容失色,胆小的开始瑟瑟发抖。准骑士们也露出了不安之色,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保持镇定。

    继承人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基本上都是花花公子来着。

    虽然都是骑士,但绝对缺乏战斗。

    只有路德微微有些讶异,经过去年的清除,附近的魔兽应该都被清理干净了,怎么还会有魔兽?

    但路德并不太惊慌,因为这里是深林的边缘,极少有中级魔兽以上的魔兽出现,如果是初级魔兽。

    那路德不担心。

    想一想毒酸蜥蜴是怎么死的就可以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交给我了(第五更)

    很快,路德镇定了下来。

    “是一头风虎,初级魔兽。”因为脑中的太阳脸懒洋洋的发话了。

    “风虎?风系虎形魔兽吗?”路德继续挖掘情报,但一听是初级魔兽就放心了,这玩意他又不是没宰过。

    但是太阳脸傲娇了,没回话。

    不过路德很快就看到了风虎,也就不用问了。只见前方深林内猛的扑出了一头老虎。

    真的是一头老虎,细长的身躯上长着一只比例略大的脑袋,头上写着一个大大的“王”字,颜色是白色黑纹。

    不管怎么看都只是一头普通的老虎。

    但随着这头老虎的出现,在场的战马们更加不安了,甚至有的马开始发疯,甩掉了身上的少女之后,疯狂跑路了。

    那些少女被甩下马,一个个吓傻了。

    这些战马是被训练过的,面对普通的老虎也不至于这么不堪,显然这是一头货真价实的魔兽。

    战马们对魔兽自然是恐惧不安的。

    “路德,这显然是一头魔兽,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怎么办?”牛顿略有些紧张的问道。

    在平常的时候,牛顿有点小狡猾,但此刻显然是没有任何的主意,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活着的魔兽。

    身为一名花花公子,牛顿对自己的实力非常的清楚,平常至少需要三位骑士,才能对阵一位同等级的魔兽。

    而他们现在骑士数量加起来有八位,分别是继承人们,还有两位少年骑士。

    但是八个菜鸟骑士对付一头初级魔兽可能都勉强,更别说这头老虎没准是一头中级,乃至于高级魔兽了。

    在牛顿的心中,路德一直都是个骑士方面是个平庸的家伙,现在很自然的就归纳进入了菜鸟的行列。

    而这也是事实,没有穿越来之前的那个路德,确实是个平庸的人。

    其他继承人们也是差不多的心情,紧张有些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办。但是没有一个人第一时间想要开溜的,毕竟在场有这么多的少男,少女。

    不是同姓就是亲戚,不可能抛弃他们。

    从这一方面来说,各家的继承人都是合格的,虽然花花公子,但多少是有点担当。

    而他们是以路德为首的,毕竟路德经营领地的功劳是有目共睹的,现在是出了名的鬼主意多。

    路德拿主意,他们做事。

    路德看了看牛顿没有开口,而是转头看向了风虎,既然是一头初级魔兽,那么路德就镇定了下来。

    他心里边确实是有了一点鬼主意。

    路德转过头看了一眼少年们,然后以冷静的口气对少年们说道:“这是一头风虎,初级魔兽。准骑士,骑士先生们,既然你们要出仕庞贝家,成为庞贝的护卫骑士,那么就拿出勇气来来,试试对付它。”

    没错。

    路德想考验一下这些少年们。

    这些少年虽然都是菜鸟,但因为各自的性格原因,肯定有软弱,有坚强勇敢的,既然如此,那为何不挑选出坚强勇敢的人,作为家族的护卫骑士呢?

    正所谓是精益求精。

    从这方面来说,这头风虎来的倒也是时候。

    继承人们都有些意外,他们都是聪明人,看出来路德是想挑选其中的强者,但是都有些不安。

    因为让准骑士们对付魔兽,这简直是送死。

    尽管是初级魔兽。

    少年们则更加的不安了,他们互相看看彼此,犹豫的气息在弥漫。但是也有人露出了坚毅与兴趣之色。

    “路德骑士,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准骑士,充其量不过是一位精锐卫兵程度,这头魔兽不是我们能对付的。”

    其中一位少年小心翼翼的开口道,这位少年路德有印象。是少年中仅有的两位骑士,姓氏是索伦。

    他成为骑士不久,也就是一个月前的事情。

    他的血缘与当代的索伦骑士,路德的姑父立顿,索伦有些遥远,是一位旁系子弟,他既然成为了一名骑士,那么出路就是出仕某个家族,或是做佣兵,冒险者,他既然来了这里,那目的就是很明确的。

    成为庞贝家的骑士。

    但显然他的内心,并没有他的**一样强大。

    至少没有豁出性命,进行一场战斗的决心。

    这比路德还要不如,路德当时面对毒酸蜥蜴的时候,为了保护己方卫兵,愿意与修修亚,修正骑士一起面对毒酸蜥蜴。

    虽然也犹豫过,但是最终还是出战了。

    路德并不失望,因为在面对危险或软弱,或强硬都是正常的。路德越过了这位索伦先生,看向了后方的少年们,用更平静的声音说道:“愿意为庞贝而战的人站出来。”

    少年们更是一阵骚动,因为他们听出来了。

    进行战斗,就等于是进入了庞贝家,成为了庞贝家的护卫骑士,那未来就能每月领取十个金币,过着体面的生活。

    不进行战斗,自然是与庞贝家无缘了。

    少年们清楚的知道现在的庞贝家的无比强大的,进入庞贝家成为骑士将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他们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来的。

    但是与初级魔兽战斗,显然是超过了少年们的心理承受范围之内。

    但有些人是例外的。

    “领主大人,我愿意为庞贝而战。”一位少年走了出来,他体格极为健壮,容貌普通,但是双眸非常有神,散发着坚毅的光彩。

    他来到了路德的身前,并对路德单膝跪下,行了臣礼。

    “我也愿意。”

    “我也愿意。”

    随着这位少年出头,总共有八位少年走了出来,清一色都是准骑士,相反两位骑士少年,都还在犹豫。

    “你叫什么名字?”路德问最先跪下的少年道。

    “米奇,威廉姆斯。”米奇昂起头来,看着自己的主君,大声说道。

    路德对米奇点了点头,然后冲着八位少年道:“从明天开始,你们就是我的随从骑士了,享受正式骑士的待遇。”

    “至于这头魔兽。”路德回头看了一眼风虎,然后缓缓的拔出了腰间的骑士剑,走了过去。

    “就交给我来对付,你们退下。”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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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介绍:
穿越到普鲁士王国成为了一名骑士领主家的长子,路德表示非常满意。
日常建设领地,修炼斗气。
迟早要成为一名大贵族。
超凡伯爵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超凡伯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超凡伯爵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