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装逼成功(第六更)
“至于这头魔兽就交给我对付,你们退下。”
当路德说出这一番话的时候,自己差点泪流满面。
路德不太喜欢战斗,死亡,受伤,流血,而且闻着鲜血的味道,会让他感觉到作呕。
所以路德看起来不像小说里的穿越者,动不动就激情大战。
但是装逼谁不想啊。
你们退下,我来。
多么美妙动听的字眼啊。
而路德以往的战斗呢,面对毒蝎蜥蜴的时候,那是硬着头皮上的,表面上一往无前,其实肚子里怕的要死。
那可是魔兽哎喂。
面对秋风盗贼团的时候,路德根本就是不想上,怕死。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保卫了我方的巫师先生。
虽然意义上非比寻常,但是怎么说呢,战斗实在是太垃圾了。
挡住一击,就累成死狗一样。
众目睽睽之下,路德还从来没有装逼过。
难得来一次
路德选出八名随从骑士,不是为了考验,傻子才会让这些准骑士去送死,要是这些准骑士这么轻而易举的死了,怎么向其他家族交代。
他是待定主意自己装逼。
哦不说错了,自己上。
而路德的话一说出口,全场震惊。
我有没有听错。
刚才,路德,庞贝说要自己上,一个人对付魔兽吗?
敌方可是一头货真价实的魔兽,就算是初级魔兽,也不是一名初级骑士能够对付的,起码需要三个初级骑士才有机会。
这是常识。
当然这是指普通初级骑士,精英初级骑士不算。
但是路德,庞贝,领主骑士家的继承人,虽然拥有经营能力,但似乎不是以战斗见长,俗称“低能儿”。
他居然要开口对付一头魔兽?
少女们虽然一心想要爬上路德的床,占山为王,成为下一代的庞贝夫人。但是不代表她们就失去了理智。
“这位下一代的庞贝骑士,有些骄傲自大呢。”
少女们几乎齐齐摇了摇头。
“但是没关系,他有骄傲的资本,庞贝家就是他的资本。”
少年们对于路德的话,也觉得十分的荒唐。他们更加确信这一点,因为他们不是准骑士,就是骑士。
深深了解自身的能力是比不上魔兽的。
“路德骑士,这不是太草率了?就算您想对付这头魔兽,也应该让我们从旁配合。”刚刚成为了庞贝家骑士的米歇,威廉姆斯呆了一下,然后忍不住说道。
“要配合也不是你们。”牛顿瞪了一眼米歇,然后对路德说道:“就算要对付这头魔兽,也应该由在场的八位骑士一起上啊。”
六位继承人都是骑士,加上两位骑士少年。
八位骑士的力量,让牛顿等人多了许多勇气。
“不必了。”路德摇了摇头,然后右足向前一踏,猛的挥剑冲向了风虎。
牛顿等人呆了一下,随即牛顿怪叫道:“掩护。”
七名骑士顿时手忙脚乱的抽出了自己的骑士剑,打算冲上去帮忙。而这个时候,风虎已经发动了攻击了。
这头魔兽不知道什么原因出现在这里,面对在场八名骑士居然也不退走。
它张开虎口,猛的发出了一声咆哮。
“吼”充满了百兽之王气息的咆哮声,伴随着一股魔力涌动,一个球形的狂风,直冲路德而来。
风,雷霆。
这两种元素属性攻击力是最强的。
最大的原因是风和雷霆速度很快。
从风虎吐出这一团风球之后,风球眨眼间便冲到了路德的身前。路德不慌不忙的举起了骑士剑,释放自己的大地斗气包裹骑士剑。
形成了一个斗气盾,金光闪闪。
“轰隆!”一声,风球撞在了斗气盾上,发出了一声雷鸣一般的巨响,风球毫无疑问的碎裂了。
大地斗气,防御力绝对是顶尖的。
但是还没等路德松了一口气,那破碎的风球居然化作了一道道细小的风刃,将路德笼罩在了其中。
“路德。”牛顿吃惊大叫,与其他骑士以更快的速度冲了上来。
“路德骑士。”
“路德先生。”
少女们,少年们纷纷惊恐大叫。
眼看路德即将要丧命在这风球之下的时候,路德在体表外撑起了一道斗气墙,强横的大地斗气笼罩住了全身。
但是风刃作为最强攻击力的元素属性,最擅长的就是切割,一道道细小的风刃切割掉了路德身上的斗气。
虽然风刃因为切割掉斗气,消耗了许多能量,到达路德体表的时候,威力已经削弱了许多,但还是风刃。
在一道道的风刃切割下,路德身上的衣服立刻就化作了布条,皮肤也割裂出了一道道细小的伤口。
没有流血,因为这种威力的风还不足以让路德流血。
但是有点疼。
“原来如此,如果我有对风的免疫,就能够免疫掉这种攻击了。”路德心中恍然大悟,但是手上却不含糊。
一剑攻击向了风虎。
而风虎楞了一下,似乎是很懵逼,他的攻击居然被一个人类骑士给抵挡住了。
不仅抵挡住了,对方还生龙活虎。
因为风虎的反应慢了一拍,这一拍的时间,路德已经到达了风虎的身前了。一剑刺向了风虎的头颅。
风虎能够使用一两种风系魔法,但是它却也不是只靠魔法吃饭的,大多数的魔兽都是**同样强横。
因而风虎见到路德的进攻,也不惊慌,脑袋一扭避开了路德的进攻,然后探出虎爪,拍向路德的剑。
风虎的虎爪非常的锋利,同时具备坚硬。
它并不怕一般的武器。
“碰。”虎爪与路德的剑发生了碰撞,但是飞出去的不是路德,反而是风虎,风虎只觉得一股强大的力量从爪子上传来,让它整个身躯不由自主的向后飞去。
风虎发出了一声吃惊的怒吼。
仿佛是在说。
“这是什么巨力。”
风虎有了退意,它本以为这伙人年纪轻轻很好欺负,所以才恋战不去,现在知道对方不好惹,自然打算逃跑。
身在空中,风虎一个腾跃掉头就跑向了深林。路德岂能让这畜生逃走。
这里是庞贝领的边缘地带,这头风虎的存在不仅威胁到了进入深林内打猎的民众,如果它发疯袭击领地,危害更大。
路德岂能让他逃走?
路德持剑就追了上去,不久之后,路德从深林内扛着一头白色黑纹的老虎走了出来,不是风虎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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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轰动(第七更)
当路德追击风虎进入深林的时候,牛顿,马歇尔等其他骑士也追了进去,但是路德与风虎的速度实在太快,他们很快就失去了一人一魔兽的踪迹,只能悻悻的返回了开阔地带。
“刚才我有没有看错?路德硬抗了那头风虎风系魔法,并一剑把风虎击飞了出去。风虎不仅没有发怒撕碎路德,反而选择逃跑。路德甚至紧追了进去,似乎要杀了那头风虎?”
一行人悻悻回来的时候,马歇尔仍然用不可置信的语气说道。
刚才发生的一幕实在是太快了,从路德开始战斗到风虎选择撤退,简直是眨眼间的事情。
但是过程实在是太刺激了,刺激了他们的神经。
路德,庞贝。
这位庞贝家的继承人,是他们的朋友,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而众所周知,路德在骑士之路上的天份是中等往上,属于平庸一类的。
而现在居然这么生猛。
那可是魔兽,天啊。
那可是三位同等级的人类骑士才能合力对付的魔兽。
虽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他们用自己的眼睛确定了事实,但是这种事情实在是太颠覆性了,所以马歇尔至此还不可置信。
“路德把领地经营的非常繁荣,现在又展现出了超越常人的战力,我觉得越来越不懂这家伙了。”
有继承人悻悻的说道。
牛顿的脸上也留存着震惊之色,但比其他人冷静,镇定一些。
“不管怎么样,托路德的福我们安全了。”
“但是路德追了进去,虽然看起来路德是占据上风,但是我觉得有必要通知一下附近的长辈们,让他们阻止人手前往追踪,防止出现意外。”
牛顿有些担心路德的安全。
“来人,卫兵,卫兵。”马歇尔立刻叫道。
而此刻开阔地带已经炸了,少女们,少年们同样是不可置信,同样是觉得这世界不太正常了。
此刻少年们分作了两个部分,其中八位效忠庞贝家,并准备出战的少年聚在一起。
“我有没有看错,我们未来的主君,居然如此强大。”米奇,威廉姆斯,这位刚刚对路德行了臣礼,准备效忠庞贝家的小伙子,此刻正用梦呢一般的语气说道。
“或许是血统的缘故吧,我从小长大听到的很多六大家族的骑士故事,每一代的庞贝骑士都是以作战勇猛著称的。听说当代的庞贝骑士,索尔先生还是一位高级骑士。”
一位少年也很震惊,但又露出了理所当然之色。
“是啊,庞贝骑士。”其他少年也都露出了恍然之色。
庞贝骑士,在整个巴顿领内,就是作战勇猛的代名词啊。
随即少年们都兴奋了起来,作为准骑士,未来的骑士先生,他们既然效忠了庞贝家,那么自然希望主家能够更加的强盛。
而路德是一位经营性的领主,更是一位强大的骑士。
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很值得兴奋的。
相比于这八位少年,没有选择出战的少年们则是肠子都悔青了。
原来这一场考验只是个形势,路德根本不会让他们出战,但是答应下来,就是庞贝的骑士。
下一代庞贝骑士,路德,庞贝的随从骑士。
没有选择出战的他们,当然与庞贝家无缘了。这不仅仅是失去了未来一份很好很体面的工作。
今天的犹豫,胆怯,甚至会成为他们一生污点。
在关键时刻不能选择出战的骑士。
多么羞辱的事情啊。
“我觉得我这辈子完蛋了。”一位准骑士先生,失魂落魄的呢喃道。
少女们才是最兴奋的,因为她们觉得发现了宝藏。
路德,庞贝。
就算是以前的路德,庞贝,一位看起来很平庸的骑士领主家的继承人,那也是非常追逐的人。
最近这段时间,庞贝家开始高速发展,拥有了一座城池,在整个奥兰治有了一定的声望。
路德顿时炙手可热了起来。
没想到居然还有惊喜。
路德,庞贝。
这位贵族家的继承人,注定要荣华富贵的人,却是一位强悍的骑士。
这个世界的贵族们有各种各样的缺点,喜欢游手好闲,私生活混乱什么的,但却是有尚武精神的。
强大的骑士,永远都是女人们追逐的对象。
如果是一位大骑士,那么就算是国王也会忍不住抛出橄榄枝。
骑士领继承人。
会经营领地的未来领主。
强悍的骑士。
三重身份加起来,路德自然是炸裂了。
少女们仿佛是发现了宝藏一样兴奋,唯一遗憾的是发现宝藏的人太多了。少女们此刻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但是看着身边的同伴,却仿佛看向一个敌人。
大家都是竞争对手呀。
当路德扛着已经死去的风虎,走出深林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面。
“唰唰唰!”
少女们都在竖着耳朵听动静呢,当路德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她们齐刷刷的转头看去,就见到了路德扛着风虎的身影。
现在的路德缺乏优雅,衣服碎成了破布条。但是面色红润,精神抖擞,显然是留有余力。
一头初级魔兽,在他的手中显然不算什么。
这是强悍骑士的证明。
少女们的双眸放光,仿佛真要将路德生吞活剥了一样。面对这群少女的眸光,路德也是缩了缩脖子。
有时候太高调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
毕竟路德对这群少女没有多大的兴趣,而表现的越优秀,反而越是难以摆脱。
“苦恼啊。”路德的心中唏嘘了一声。
“碰。”路德假装自己很镇定,扛着风虎大马金刀的走了过来,并在牛顿,马歇尔呆滞的目光下,将肩膀上的风虎给放在了地上。
风虎死的非常惨,致命伤是位于头部的撞击,半个头都被砸烂了。
大地斗气缺乏切割力,尽管路德使用的是骑士剑,但却造成了钝器的伤害。路德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抛弃骑士剑,转而用双刃斧,或是大锤子。
双刃斧不错,能砍人,也能当盾牌使用。
记得同为大地斗气的使用者,高级骑士奥尔良先生就是用的双刃短斧。
路德有点走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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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狡猾,狡猾,狡猾
“路德,你居然真的杀了一头初级魔兽。”牛顿呆滞了片刻之后,由衷的震撼道。
虽然是亲眼所见,路德占据上风,并追杀风虎。但是现在路德扛着风虎回来,这个结果还是挺震撼的。
虽然今天震撼已经很有多了。
“这不算什么,我曾经就亲自猎杀过一头毒酸蜥蜴。”路德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牛顿已经无话可说了,原来这位表弟大人曾经就有猎杀魔兽的经验,难怪自信满满的冲了上去。
他们感情是白担心了。
很快牛顿就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给推开了,一位拥有火红头发,身材火爆的少女挤了进来,用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崇拜的看着路德。
正是马歇尔的表妹,博雅小姐。
“路德,你真是太厉害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位初级骑士斩杀了一头魔兽。”博雅小姐的脸上掩饰不住的爱慕之情。
“又是这个家伙。”落后一步的其他少女们,则在心中发出了一声咆哮,并奋力的挤开了马歇尔,牛顿等人,蜂拥来到了路德的身前。
叽叽喳喳,七嘴八舌的说着话。
不外乎一些崇拜,仰慕的话。
路德看着这一位位少女,只觉得头痛,他早已经不是吴下阿蒙,知道爱慕,崇拜是表皮,真正促使她们做出举动的是欲。望。
这些少女们有占有他的**。
虽然这么说可能有点自恋。
但这是事实。
路德有点不厌其烦,幸好这个时候解围的人来了。
“哒哒哒!!”密集的马蹄声响起,显然是有大队人马过来了。只是路德被大批少女包围着,所以看不见是谁来了。
“牛顿你有没有搞错,你让路德一个对付一头魔兽,而且让路德一个人冲入了深林?”
立顿,索伦气急败坏的声音传入了路德的耳朵中。
路德闻言暖心一笑,这位姑父大人对他还是不错的。
不久后,少女们不情不愿的离开了路德的四周,取而代之的立顿,索伦,威廉姆斯骑士,拉丁,威尔骑士,等七大家族的当代骑士们。
骑士们都目瞪口呆的看着路德,并瞅了瞅路德脚下的风虎。
那表情精彩极了。
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精彩。
不可思议?不可置信?不敢相信?
仿佛这些语言用来形容他们的表情,都差了一点味道,不够深刻。
“路德,索尔那个狡猾的家伙以前宣称你的骑士资质中上水平,这是他做的窗帘,用来隐藏你的吗?原来你是一位天才啊。”
立顿,索伦用夸张的语气说道。
震惊过后,他为路德的强大由衷的感觉到高兴喜悦。
不仅是立顿,索伦,当代的骑士们都是由衷的喜悦高兴。
目前传闻索尔,庞贝是一位高级骑士,这件事情他们还没有证实过,因为老索尔去深林内苦修去了。
他们又不好意思问一下路德。
但是路德的强大,却是他们亲眼所见的。
现在,当下看到的事实。
七大家族的联合,已经是大势所趋。而他们的领头羊无疑是庞贝家族,当代的庞贝骑士老索尔确实强大。
但是一个大的政治势力能否长存,下一代也非常重要。
路德既是一位优秀的领主,又是一位强悍的骑士。
这让当代的骑士领主们喜悦非常。
至于老索尔隐藏路德的骑士资质的事情也解释得通,毕竟老索尔那是狡猾的政客,他们深深的知道这一点。
如果把今天路德猎取了魔兽的事情,解释成为“装逼”两个字的话,那么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当代家族骑士。
继承人们。
七大家族的少年们,少女们,无一不为路德的强大感觉到震惊。
露了一把脸,秀了一下。
路德说真的确实有点小爽,但是爽过之后就趋于平静了。
人嘛不能太得意忘形,太得意忘形,就会那个啥。
之后狩猎活动取消了,毕竟遇到魔兽这种事情还是有些惊悚的,路德事后还需要派遣家族骑士进入深林内查看一下情况。
虽然狩猎活动取消了,但是聚餐还是有的。
没有猎物,就用牧场内的牛羊来凑。
七大家族的成员们,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路德猎取的那头风虎也贡献了,大部分进入了骑士们的胃中。
对了,路德还被索菲夫人拉住埋怨了一顿,埋怨他独自一人对付魔兽。
真是不要命了。
路德笑着听了,但没当一回事。
嗯哼。
有危险没危险我自己亲自啊,我机灵着呢。
至于那些少女们,路德没有给她们更多的机会,反正路德决定就算要展开一段新的恋情,也会寻找一位纯情美丽的姑娘谈恋爱。
嗯。
聚餐之后,晚上仍在营地内休息,第二天各自的当代骑士们就带着各自的家族成员,返回了各自的领地。
路德迎来了一大片幽怨的眸光,激起一片鸡皮疙瘩。
在当代的骑士们离开之后,路德也率领家族成员们返回了庞贝城。
热热闹闹的七大家族聚会,也正式结束了。
这次聚会除了惯例的社交意义之外,还正式的确定了七大家族这个巴顿领内的政治联盟。
也有小插曲。
比如说路德做了牛顿的爱情顾问。
路德斩杀魔兽。
路德聘请了八位准骑士作为自己的随从骑士等等。
当路德到达庞贝城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去城堡内洗个澡睡个觉,就被鲁鲁修派人带去了市政厅。
“市长先生,我现在浑身难受很想洗个澡。”路德来到了市长办公室后,对着鲁鲁修埋怨道。
鲁鲁修还是老样子,坐在他的官老爷椅子上,留着两撇大胡子,看起来极有风范。
“路德,听说你猎杀了一头魔兽?”鲁鲁修饶有兴趣的问道。
“连你也知道了。”路德稍微有点意外。
“不仅我知道了,我还宣传了一把,现在的庞贝城内新老居民都知道了,我们伟大的庞贝下一代骑士,是一位强横的骑士先生。”
鲁鲁修用一种愉悦的口气说道,并再接再厉道:“我还想修建一尊雕像,主体就是路德,庞贝斩杀初级魔兽,风虎。”
路德明白了,鲁鲁修还是出于展现庞贝家实力这个点出发,把他斩杀魔兽的事情大书特书。
进一步竖立庞贝家的强大的形象。
不仅当代庞贝骑士强悍,下一代庞贝骑士也强悍。
对此,路德非常无所谓,点头说道:“只要你认为是正确有效的,那就去做吧。”
第一百五十五章 路德别跑(第二更)
七大家族的社交活动结束了,但是产生的深远影响却还在延续着。
政治方面先不说,反而是路德深深受此影响。
随着冬天到来,夏季的炎热彻底的远离了庞贝。
居民也好,农民也好,卫兵也好,庞贝领内的人们有一个算一个,都穿了上了冬衣。
骑士不在此列,因为骑士们的**足以抵抗普通的严寒。
今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路德起了一大早,先打一个哈欠,然后拉开了窗帘,打开了窗户,让阳光进来。
摇了摇铃铛。
“路德骑士。”一位女仆走了进来。
“去打水来,我要洗漱。”
路德说道。
“是。”女仆恭敬应了一声,转身下去了。
路德伸了伸懒腰,然后坐下来等待,等了片刻后,女仆提着水走了进来,路德洗脸漱口之后,精神气爽的走出了房间。
“早餐准备好了吗?”路德问女仆道。
“还需要十几分钟时间。”女仆回答道。
“喔。”路德喔了一声,趁着这个功夫,路德来到了城堡的望台上,然后居高临下的看着城堡内的操场上。
操场上一队卫兵正在训练,在卫兵的旁边,则是一个八个人组成的准骑士小队正在进行骑士训练。
正是路德新招募的八位随从骑士。
这些准骑士最长会在一年内晋升为骑士,不过他们的骑士训练法十分普通,都是**锻炼的基本动作。
路德也让太阳脸测试过了,他们的骑士天赋都不是太优秀,其中那位米奇,威廉姆斯天赋则还可以。
所以路德任命了米奇作为副队长。
至于为什么是副队长,那还用说嘛。
路德的随从骑士队长的位置,永远都给修修亚留着。
路德相信未来的雷霆骑士修修亚,永远都是自己的肋骨,除非死亡才能让彼此分开。
总而言之,家族会在未来一年内,多出八位骑士。
这样一来不仅是居民渐渐在增加,家族的实力也在增加。一切都是往好的方向发展。
路德愉悦的看了一会儿八位准骑士的训练,然后女仆提醒他应该吃早饭了。路德就下了望台来到了餐厅。
老管家费伦带着几名女仆男仆伺候着,索菲夫人,威廉,玛丽早就在了,就缺路德一个了。
“路德,你差点错过餐点了。”玛丽挥舞着小叉子,对路德说道。
这对兄妹不知道怎么的就是不对付,路德嫌弃玛丽爱唠叨,玛丽也看路德不顺眼。
“那又怎么样?”路德怼了玛丽一句。
玛丽鼻子都快气歪了,她转过头对索菲夫人说道:“妈妈你看,路德真是越来越不像样了。”
索菲夫人哭笑不得,然后瞪了一眼路德,意思是,“你别闹了,我也嫌烦。”
好吧,听到老妈的指示后,路德就不跟玛丽玩闹了,安静的吃饭。
吃完饭之后,索菲夫人就叫了路德上了二楼的书房,然后索菲夫人熟练的拿出了一个箱子。
路德看到这个箱子之后,整张脸都垮塌了。
“不是吧?”路德抓了抓自己精神的短发,仿佛上边长了虫子一样,满脸的苦恼。
索菲夫人窃笑了一声,然后把箱子内的东西倒了出来,都是信封,粉色的,白色的,黄色的一大堆。
索菲夫人还抓起了一个信封,正面印着一个“心”形图案,意味不言而喻。
这些可都是情书喔。
路德炸裂了。
彻底火了。
自从七大家族聚会结束之后,路德就遭遇了情书攻击,每天收到的信不下于十封,而且数量还在增加之中。
因为随着庞贝家的实力在膨胀,意图成为庞贝骑士的少女就更多了起来,不仅仅是六大家族内部人。
巴顿领内,可是生活着很多贵族的。
有点容貌的少女,都会泛起这种心思。
而因为世代基因改良的原因,贵族少女就没有丑少女。所以都自信满满的给路德写信。
“您就饶了我吧,这些信烧了也好,扔了也好,请不要再给我留着了。”路德哀叹了一声道。
索菲夫人觉得有些好笑,也有些骄傲。
我们家的路德可真是受少女们的欢迎。
但也有一些苦恼,这么多的美丽少女给路德寄信,但路德却看也不看。
路德是不是还在为露丝小姐的事情伤心纠结呢?
身为妈妈,索菲夫人很为路德担心。
“真的一封信也不回吗?妈妈看过署名了,其不仅有美丽,同时出身很好的少女,与我们庞贝家很匹配。”
索菲夫人极力推荐道,并从这么多信封之中取出了一个信封,对路德介绍道:“比如说这位瓦尔德小姐。”
瓦尔德是姓氏,是巴顿男爵家诸多的守护骑士家族中的名门。
“妈妈,扔了吧。”路德苦笑着说道。
“既然你都说仍了,那不如我拆开来看看。”索菲夫人没有扔掉,而是当着路德的面拆开了信看看,然后笑盈盈道:“这位瓦尔德小姐是位钢琴爱好者,她邀请你参加一场音乐会。路德你不是也很喜欢钢琴吗?去一样吧,也顺便认识一下这位瓦尔德小姐。”
“那是露丝小姐喜欢钢琴,我才稍稍了解了一下,我不是真的喜欢钢琴。”路德耸了耸肩。
反正不管索菲夫人怎么推荐,路德最终是一个态度,这些信件全部扔了。
结束了与索菲夫人的谈话之后,路德是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走出书房的,然后来到了自己的书房坐下。
现在庞贝家这么炙手可热,我的风头又这么大。
继续待在城堡内,肯定会不堪其扰的。
没准就会有哪里冒出来的亲戚,带着一位美丽的贵族少女来我们家拜访,名义上是拜访,实际上是暗度陈仓。
我看我还是出门一趟去躲一躲,等风平浪静了再回来。
路德越想越有道理,不由眼睛发亮。
而起最近太阳脸催促的急,让路德尽快完成八种力量的初级免疫。
不如就把这件事情给做了,也算两全其美。
“那就来一趟想走就走的旅行。”路德想到就做,稍稍安排了一下领地内的事务之后,当天就溜出了庞贝城,朝着无尽深林出发了。
第一百五十六章 狼果然来了(第三更)
连接庞贝与凯越城的深林大道上,一支队伍正在朝着大庞贝领缓缓而去。
这支队伍由一辆马车,以及几辆板车组成,随行的人员有卫兵,还有六位骑马的骑士。
在整个巴顿领内,这样队伍配置已经是很豪华了。
马车内坐着两位美女,其中一位稍稍年长,被称作是美妇人更加的贴切一些。她容貌精致,身段妖娆,拥有一双勾魂夺魄的双眸,流转间似水柔情。
坐在美妇人身前的则是一位美少女,少女容貌与美妇人有几分相似,身形修长,虽然不如美妇人的丰腴,但却散发着青春活力的气息。
这位美妇人不是别人,正是与路德有一面之缘的。
巴顿男爵的情人,摩根夫人。
她是一位寡妇,而摩根这个姓氏不是来自于她死去的丈夫,而是她本身的姓氏。
坐在她身前的是小摩根,她的侄女,阿曼达,摩根小姐。
摩根家族是一个在巴顿领内很兴旺的家族,家族成员众多,有人是骑士。
有人则是画家,商人,音乐家等等。
这是一个典型的贵族后裔家族,虽然盘踞在巴顿领内,却不属于一个政治势力。
摩根家族的美女比较出名,著名的就是眼前的摩根夫人,她既是巴顿男爵的情.妇,还是周边数个大贵族领地有名的交际花。
女人通常也可以是一种武器,这种武器是一般男人无法抵抗的。
在摩根夫人以及摩根家族的影响下,摩根家族在这数个大贵族的领地内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这一次摩根夫人来到庞贝当然是与路德有关。
摩根夫人看了一眼侄女,只见阿曼达小姐正用小手撑着自己的小下巴,百无聊赖的看着玻璃窗外的高大树木。
“真是一个乡下地方啊。“
阿曼达小姐忽然叹了一口气道。
“现在是乡下,但未来可能就不一定了。庞贝家的下一代骑士是极为优秀的,他既能经营领地,也同时是一位强横的骑士。”
摩根夫人用轻缓的语气说道。
摩根夫人来访庞贝的目的非常简单,她看上了路德,庞贝这个人的未来潜力。
在上一次摩根小姐见到路德的时候,就有了那种念头。而且她亲眼看见了庞贝父子的魄力,向男爵支取了十万金币,雇佣佣兵团剿灭秋风盗贼团。
而现在庞贝家的声望在巴顿领内如日中天,就算是别的领地内,也有人认识到了庞贝家。
摩根夫人觉得自己是见证了一个骑士家族的崛起,没准庞贝家未来能发展成为整个奥兰治都首屈一指的强大骑士家族。
而最近摩根夫人更听说了,下一代庞贝骑士,路德,庞贝亲自斩杀了一头风虎的事情。
而且是在七大家族聚会的时候。
六大家族变成了七大家族,这也是一个势力上升的点。
总而言之,庞贝正在变得强大。
而身为周边几个大领地内著名的美女输出家族,摩根家族自然就看上了庞贝这块肉。
摩根夫人是将眼前这位小摩根,阿曼达小姐送去庞贝,成为下一代的庞贝骑士夫人。
于是,就有了今天的行程。
但是阿曼达小姐显然是不太乐意。
这是很正常的,阿曼达小姐出生在凯越城,曾经追随父母前往黄金城居住了好几年时间,对油画,钢琴,文学都有涉及,爱好极为广泛。
她生活的圈子,朋友的圈子都是带着极强烈城市色彩的。
与她的圈子相比,庞贝领所在的地方就显得十分寒酸了。
“将来的事情确实谁也不知道。”阿曼达小姐回视着摩根夫人,用一种带着强烈情绪的语气说道。
听起来这句话与摩根夫人刚才的话差不多,但其实完全是唱反调。
摩根夫人的意思是,将来庞贝会成为一个城市圈子。
阿曼达的意思则是,将来的事情您就能预料到?
总而言之,阿曼达小姐对于这一趟旅程,极为抗拒,对于没见过面的路德,庞贝,也有些抵触。
“阿曼达,你要相信姑姑。姑姑我在外边见识过许许多多的人,事,而我这一次强烈的觉得,庞贝家族会变得无比强大。”
摩根夫人很认真的说道,但是为了照顾侄女的情绪,语气还是很轻缓。
“好吧。”阿曼达勉强接受了,因为她对这位姑姑看人看事的眼光,也是比较佩服的。
著名的交际花,摩根夫人在在外边厮混,却从来没有翻过车,错看过一个人。
这就是本事。
当然,阿曼达对成为交际花没什么兴趣。而其实摩根家族的小姐们大部分都是十分保守的。
只有人生发生什么变化,才会成为交际花。
比如说摩根夫人就是一个寡妇,一个女人在成为寡妇之后行为放荡起来这也是正常的。
阿曼达就是一位行为偏保守的贵族少女。
“如果能嫁给一位强横的骑士,成为一个强盛家族的夫人,那似乎也不错。”阿曼达结束了与摩根夫人的谈话,继续用手撑着小下巴,呆呆的看着窗户外的高大树木。
一路再也没有什么交流,队伍很快到达了庞贝领,看到了庞贝城。
“这就是剿灭了秋风盗贼团所获得的黏土魔像吗?”摩根夫人看着城门两侧耸立着的黏土魔像,露出了小兴趣之色。
阿曼达则是平静很多,她看了一眼黏土魔像,便收回了眸光,仿佛经常见到一般。
“在黄金城你能见到很多这样的魔像吗?”摩根夫人饶有兴趣的问道。
虽然是著名的交际花,但是摩根夫人还真没有去过黄金城,她的交际范围是周边的几个贵族领地。
“黏土魔像是最基本的魔像,上边还有许多高级魔像,比如说石魔像,钢铁魔像,金刚石魔像等等。”
阿曼达说道,显然是见多识广。
“魔法造物,真是神奇。”摩根夫人由衷的说道。
谈话间,庞贝城堡到达了。一位骑士翻身下马,来到了马车右侧,敲了敲门窗说道:“夫人,庞贝城堡到了。”
随即打开了门窗。
摩根夫人与阿曼达小姐从马车内走了出来,仰头看着眼前的城堡。
“真是一座小城堡。”
大小美女这一次的评价出奇的一致。
第一百五十七章 路德不要跑(第四更)
“摩根夫人?阿曼达小姐?”
城堡书房内,索菲夫人放下了手中的笔,有些惊讶道。
“是的。”来报的卫兵再次确认道。
“真是意外的访客,先请她们进入二楼客厅,让费伦管家招待着。”索菲夫人说道。
“是。”卫兵下去处理了。
“摩根夫人带着侄女来的。”索菲夫人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这段时间她有些精神不济。
过了片刻,索菲夫人脸上露出了了然的笑容,“原来是为路德来的。”
想一想他们家的路德,已经进入了摩根这样的家族的视线范围内了,索菲夫人就感觉到一阵骄傲,自豪。
摩根家族可是出了名的盛产美女,而且很会挑选丈夫。
路德已经优秀到这种地步了。
索菲夫人怀着愉快的心情,整理了一下书房,顺便回去房间小小的打扮了一下,这才来到了二楼的客厅。
“真是连女人都动容的美人。”
见到摩根夫人的时候,索菲夫人不禁为其美貌赞叹。
摩根夫人与阿曼达本坐在座椅上,见到索菲夫人也站了起来。
“摩根夫人。”
“索菲夫人。”
两位夫人轻轻问候了一下对方,然后坐下。
经过一番礼貌性的交谈之后,摩根夫人说出了来意。她拉了拉阿曼达小姐的手,对着索菲夫人说道:“我这位侄女十分喜欢经商,听说路德是一位将领地发展的极为兴旺的人,所以想要认识一下路德。”
其实说白了,就是介绍两人认识。
目的嘛,不言而喻。
但是话不能直说,需要委婉。
“您的赞美实在是太厚重了,我们路德只是一位平凡的领主。”索菲夫人谦虚了一句。
说完后,索菲夫人看了一眼阿曼达小姐,然后笑着说道:“能认识像阿曼达小姐这样美丽优雅的贵族少女,我相信路德也会很高兴认的。”
顿了顿,索菲夫人才用遗憾的口气说道:“只是夫人来的时间不对,路德为了领悟骑士之路,进入森林锻炼去了。”
以前索菲夫人是担心路德进入深林的,但自从得知路德拥有单独斩杀初级魔兽实力后,就放任自流了。
只是让他小心。
毕竟庞贝家也确实是需要一位强悍的庞贝骑士。
摩根夫人有些惊讶,但想一想路德是一位强悍的骑士就释然了。
成功的男人,果然都是有道理的。
路德,庞贝的强悍,与他坚定的骑士之心肯定是息息相关的。
摩根夫人误会了,她误会路德是为了追寻骑士之路,进入可怕的深林内,与魔兽厮杀,提升自己去了。
这种行为,在现在的贵族继承人之中是极少见的。
摩根夫人不由无比的赞叹。
“真是不凑巧。”最终摩根夫人也是遗憾的说道。
而阿曼达则是松了一口气,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居然还有点小失望。
毕竟在朋友的口中,在摩根夫人的口中,阿曼达已经了解到路德是一位优秀的领主继承人。
而之前阿曼达也已经决定接受这一次见面了,而现在却是没见到,自然是有些小失望。
.............
无尽深林深处。
这一片地带是树木与山组成的山林地形,到处都是遮天蔽日的大树,到处都是如成人手臂粗的青藤。
此刻阳光娇媚,但是在林中却是一片阴暗。
地面上布满了一些灌木作物,有些还带着刺,其中可能还隐藏着什么可怕猎食者。
树杈上,有一个人正在腾跃。
从一个树杈跳到另一个树杈上,以这种方式在前进。
这个人拥一头金色的短发,英俊美丽的容颜,以及与他这份美丽英俊的脸颊有些不相称的健壮身材。
他带着一柄骑士剑,背着一个包裹。在各种树杈上行动,如履平地。
正是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路德。
路德进入深林内已经十几天了,不过他走的不是上一次的方向,因为上一次只看到了毒素,火焰,冰霜锻炼免疫这三种力量的地方。
所以这一次选择另外一个方向是明智之举。
但是走了十几天,路德却还没有找到理想的地方。
而路德剩下的免疫还有五种,分别是黑暗,雷霆,圣光,狂风,以及水。
只要获得了这五种免疫的力量之后,路德就是整个初级骑士之中最强的那一撮人了。
到时候,路德庞贝虽然是初级骑士,但却拥有可以匹敌中级骑士的实力了。
又走了赶了一个小时的路,路德忽然觉得眼前一亮,随处可见的遮天蔽日的大树,居然消失不见了。
明亮的阳光,直射而来。
让路德忍不住伸手遮挡了一下阳光,等眼睛适应了一下之后。路德才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入眼的是一处庞大的湖泊。
以路德骑士的目力,仍然望不到湖泊的对岸。这座湖泊的庞大,不言而喻。
而这也是太阳脸所说的,锻炼免疫水属性的最佳地点。
路德一个腾跃下了树,然后来到了岸边,先观赏了一下湖泊的美丽,然后路德才问太阳脸道:“水元素我知道,有些水元素的魔法十分强大。但是骑士的斗气,怎么会有水属性的存在?水属性看起来不是最没有用吗?”
斗气与魔法是不一样的。
魔法是可以通过魔力组合,进行威力再改进的存在。
比如说水球术,一万个魔法师,有一万个水球术。水球术可以通过高速旋转,或者高度浓缩,形成威力强大不差火球术的魔法。
漩涡术。
一种在大海中使用,可以倾覆巨船的强大魔法。
但是斗气的使用是死板的,比如路德的大地斗气,只能用大地斗气本身的防御力,强化自己的防御力,配合上自己强悍的**,就能发挥出最强大的进攻。
锤子,战斧。
这才是大地斗气使用者,最该使用的武器。
当大地骑士真正成长起来的时候,他只要立在大地之上,就算是面对一万头魔兽,也能厮杀一番。
火焰斗气。
这是一种伴随着高温的斗气。
狂风斗气。
这是一种可以加强切割力的斗气。
但是水斗气。
路德只听说过柔弱的评价,水斗气使用者的骑士,被评价为最废材的骑士。
第一百五十八章 重压之下(第五更)
“现在的人真是太没见识了。或许在现在的人看来,水斗气是最没用的斗气,但是在黑暗纪元的时候,水骑士的防御力仅次于大地骑士。”
太阳脸用轻蔑的口气说道。
“水斗气的方向是防御?”路德挺有兴趣的。
“首先是水斗气的回复力是最强的,这一点甚至比大地斗气都要强一些。而拥有强大的回复力,在战场上意味着什么,相信就不用我多说了。其次是水斗气的防御力,水是没有形态的,但是凝聚之后,却拥有巨大的压力。水压你总懂吧?”
太阳脸说道。
“我明白了。”路德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在深海之中水拥有的压力是巨大的。
不过水斗气居然拥有超越大地斗气的回复力,并且凝聚之后,可以形成强悍的防御。
那么看起来,水骑士要比大地斗气要强大啊。
“水是有弱点的,水非常害怕冰霜,雷霆,这两种元素对水骑士造成的伤害是有加成的,而且不能免疫。而大地骑士是没有弱点的。”
太阳脸不要脸的窥视了路德的想法,并做了回答。
“你能不能不要窥视我的想法?”路德的脸有点不好看。
“你有本事的话让我出去啊,你不是很害怕有人找到我的吗?”太阳脸轻蔑道。
一个庞大的势力,正在追查贤者之书的下落。
这是太阳脸躲在路德脑子里的原因。
路德当然不可能让它出来,于是就悻悻的放弃了。
路德决定转移话题,他瞅了瞅眼前的湖面说道:“现在有条件了,应该怎么训练才能获得水免疫?”
“既然水的力量是重压,那么理论上你把**锻炼到足够强横就行了。而水压是最能够锻炼**的,可以把你的**的每一次肌肤都练成钢铁一般,包括你的小鸟。”
太阳脸忽然调侃了一把。
路德自动屏蔽了太阳脸的调侃,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点头说道:“这倒也是,不管是怎么样全方位的锻炼身体,都有锻炼不到的地方。但在水中,身体的部位每一寸肌肤都会与水接触,确实是锻炼**的好方法。”
路德当然是机灵的,接下来他也不用太阳脸指导了。
在岸边就把自己脱了个精光,然后跳入了湖中。
不用说肯定是潜水啊。
骑士的**很强韧,构造也与普通人不太一样了,路德可以在水中憋气长达半个小时之久。
路德记得前世的潜水记录,好像是109米,还是多少来着,反正是差不多这就是极限了。
骑士可以轻松打破这个记录,不过路德也不会无聊的去记录下来,超凡的骑士没必要跟普通人比记录。
路德只是游泳到了水深的地方,然后下潜,下潜,下潜。
随着持续下潜,路德觉得水压渐渐重了起来,当下潜到一定极限的时候,路德就感觉自己坚持不住了。
路德决定就待在这个深度适应一下。
路德睁着一双眼睛探查四周的情况。这里已经是阳光直达不了的区域了,四周一片黑暗。
但是骑士的目力,却还是能够看清楚四周一定范围的。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任何生命活动的迹象。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下方,还没有见到底部。这座湖泊的深度很深,有可能超过一千米的样子。
接下来路德什么也不用做,就躺在这个深度的位置,然后用手枕着自己的后脑勺,仿佛是躺在床上一样的悠闲。
但其实压力不断的从四面八方传来,路德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包括小鸟都受到重压的侵袭。
压力伴随着疼痛感侵袭路德。
感觉就像接受最强力的足部按摩,让人痛苦快乐着。
但是路德并没有像当初在面对严寒环境时候的举动,唱着可笑的卖报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当时的路德,意志力还不够坚定。
他只是一个经历普通骑士训练的贵族继承人。
但是现在的路德不一样了,经历了三种力量的免疫,他的**,意志力都已经得到了极好的锻炼。
在这样重压的情况下,路德一声不吭的默默接受者侵袭。
直到半个小时之后,路德觉得有些胸闷,知道差不多极限了。就立刻动身,开始上浮。
回到水面之后,路德立刻游回了岸边。
然后就是骑士训练法,以及斗气的修炼。
之后又回潜回湖泊内,如此反复。
过程非常的平静,就像是做日常一样。只是忍受着寂寞,重压,疼痛而已。
感觉着自己的**变得更加的强韧,自己的意志力变得越发坚韧。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但是用寂寞与忍耐换取的力量,值不值得,那就看个人了。
就像是前世的健身者一样,常人一看那肌肉,那线条羡慕的不得了,但是却不知道那些健身者为此付出了怎么样巨大的努力。
反正路德是普通人,他不太喜欢的这样的忍受寂寞,忍受压力,如果有魔药路德一定选择吃魔药。
但咱现在还太穷不是。
而且魔药还有一定的缺陷。
只能忍受寂寞了。
哎。
总而言之,过程十分的枯燥乏味,但是结果却还是喜人的。在一个月之后路德成功的获取了水元素免疫的能力。
**也得到了极大的加强。
其实不管忍受火焰高温也好,忍受严寒冰霜也罢,还是不停的让自己中毒,最终的结果就是加强自身**的强度。
骑士之路,等同于强化**之路。
路德估计如果未来自己成为了称号骑士的时候,可能就变成了翻版的超人了,力大无穷,刀枪不入。
嗯。
一个月之后,路德结束了水元素免疫课程,然后再次踏上了旅途。不过这一次路德没有耽搁太久,立刻就寻找到了一处绝佳的修炼地点。
这是一座山峰,高耸如云的山峰。
山峰之上,肉眼可见的刮着一股股狂风。四周的风元素仿佛是疯狂了一般,在不断的产生,碰撞,爆炸,最终形成了狂风。
路德不是巫师,当然感觉不到风元素。
但是能脑补猜测一下。
这地方不正常。
但不管为什么不正常,锻炼免疫风元素却是绝佳地点。于是路德兴冲冲的奔赴了这座高山。
第一百五十九章 爱丽丝,巴顿(第六更)
这是一座高耸如云的山峰,就算是骑士抬起头来,也看不到这座山峰的尽头。
仿佛无边无际一样。
但是这个世界上显然是不会有没有边际的山峰,所以这座山只是极高,极高。
山峰表面是黑色的,上方没有任何的植物,泥土,生物,因为普通的植物,生物很难在狂风之下生存。
能在这里生存的一定是魔兽,但是普通的魔兽也不可能在这座山峰上筑巢。
总而言之,这座山峰仿佛就是死地一样,除了狂风,就是狂风。
但是在路德到达这座山峰的时候,有一伙人先到达了这座山。
一共是八个人,其中一位女人,一位少年,还有六个中年人。这一伙人在狂风之中前行,向着山峰的顶端行走。
能在这种狂风之下行走的人,肯定都是骑士。
很快一行人就到达了一定的高度,这里的风已经很大很大了,就算是普通的骑士,也只能抓着岩石,勉强立足。
更可怕的是,这可怕的狂风之中,拥有极可怕,极锋利,仿佛如刀锋一般的风刃,可以轻而易举的切开普通人的身体。
就算是以骑士的强横**,斗气,也不能完全抵抗。
至少队伍之中的少年已经坚持不住了,他的身上布满了无数道口子,有的地方甚至流出了鲜血。
“慕斯少爷已经坚持不住了。”
随行的六位中年人中的一位说道。
“真是没用啊,慕斯。”女人则用轻蔑的口气说道。
慕斯没有开口说话,嘴唇在颤抖,身体也在微微的发抖,显然已经到达极限了。
于是,队伍中的一位中年人抱起了慕斯,一行人来到了附近的一处山峰内躲避狂风。
这座山洞很神奇,仿佛有一种力量将狂风阻挡在了外边,待在山洞里,仿佛是待在风平浪静的海上一样,十分的平静。
在狂风中的时候,一伙人的面容都有些扭曲,看不清容颜。到达这里之后,一伙人的容颜才清晰了起来。
女人非常的美丽,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美。
那种美丽或许只有一种评价能够配得上,百年难得一遇。
她的脸庞看起来非常年轻,肤色水嫩,仿佛是少女一般。但是她的身材非常高挑,丰腴。
有一种成熟女人的魅力。
显然她的年纪不像她的脸一样,看起来还是少女。
少女的容颜,魔鬼的身材。
对于男人们来说,绝对是致命的诱惑。
至于少慕斯,他看起来年纪不大,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拥有一头柔顺的黑长发,不过黑发只到达肩部。
前额中分,露出了一张英俊的脸颊。
标准的贵族骑士身材,修长,笔挺,却不显得太过强壮。
至于其他中年人,容貌不一,身材不一,唯一相同的是都拥有坚毅的眸光,饱经风霜的脸颊。
气质,他们身上只有久经沙场才有拥有的强悍气质。
显然都是骑士中的精锐,是真正能战斗的骑士。
“慕斯,按照你的力量再往上去恐怕会有生命危险,你还想继续吗?”女人笑盈盈的问道,这一笑风情万种。
慕斯的脸色不由恍惚了一下,其他中年人则是见惯不惯模样。
饱经风霜的强大骑士,对于女人的美丽都是有抵抗力的。
“我放弃了。以初级骑士的力量要登上这座鹰山,实在是难以做到。”慕斯随即苦笑着说道。
“慕斯少爷您的选择是对的。爱丽丝小姐说只要您登上鹰山,见到了高山之鹰,并且获得雪明花就答应跟您交往,只是逗您玩呢。”
一位中年骑士笑着说道。
爱丽丝,巴顿。
这是这位女人的名字,巴顿男爵的女儿,巴顿领内最美丽的明珠,却也是传闻中最放荡的女人。
慕斯,甘道尔。
这是这位慕斯少爷的全名。
甘道尔家族就是巴顿领内唯二拥有城镇作为封地的骑士家族。城镇内的居民规模,超过一万人。
甘道尔家族,被誉为巴顿男爵家最强大的封臣,第一封臣。
当代的甘道尔骑士,是当之无愧的封臣第一骑士。
强者。
而慕斯,甘道尔则是甘道尔家族的继承人。
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
他今年不过十五岁,却已经成为了一位骑士,天分极为出众。
至于随行的六位中年骑士,巴顿家的家族护卫骑士,实力都是统一的中级骑士。
爱丽丝小姐的目的,就是登上这座鹰山,见到高山之鹰,并取得雪明花。
至于慕斯,则是爱丽丝小姐的追求者。
爱丽丝小姐答应慕斯,只要他能登上山顶,就愿意跟她交往。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初级骑士,不可能登上这座鹰山,见到高山之鹰。
“我明白了,您是不打算与我交往。”慕斯少爷苦笑着对爱丽丝说道。他有点不太明白,为什么风流成性,可以说是水性杨花的女儿,为什么不愿意与他交往?
但是这话显然是不能说出口的。
总不能说你这么风流,为什么不能让我一亲芳泽吧。
“你明白就好,我虽然喜欢男人,但是对小屁孩没什么兴趣。”爱丽丝小姐妩媚一笑,给了慕斯一个勾魂夺魄的眼神,在慕斯一阵恍惚之中,发出了一声放荡的笑声。
“真是妖精。”慕斯心里边暗骂了一声。
不骂不行啊。
这样的女人,看得见却得不到。
谁都会不爽。
“有人来了。”就在这时一位中年骑士说道。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当家,,大风大雨里满街跑。”与此同时,一阵鬼哭狼嚎的声音传来。
“这是什么?某种魔法咒语吗?来的人是一位巫师学徒?”爱丽丝有些惊异。
其他人都是面面相识,大家都是骑士,谁知道是不是魔法咒语。
反正他们听不懂,也不可能听懂。因为路德是用中文唱的。
逗比了才会用这个世界的语言唱卖报歌呢,路德才不都逗比。
不久后路德出现在了山洞的洞口,他的形象有点不太好,一头短发乱糟糟的,身上的衣服被狂风割开了一道道的口子。
身体上到处都是风割开的痕迹,与慕斯的模样如出一辙。
但是路德的情况要好很多,风只是割开了他的皮肤,却没能让他流血。
路德看到山洞里边有人,顿时懵了。
第一个反应是被太阳脸给坑了。
因为太阳脸能扫描到魔兽,还有骑士。
居然不告诉他山洞里有骑士。
让他傻乎乎的唱着卖报歌走上来。
不是坑爹又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章 啦啦啦!(第七更)
然后路德看到了爱丽丝,巴顿,这位巴顿领内最出名的美女,不仅她人美,还有她的放.荡作风。
当然路德不认识爱丽丝,巴顿,他只是觉得眼前这个美女很美丽,浑身上下散发着荷尔蒙的气息,让他的雄性激素正在疯狂的分泌。
路德喜欢美女,他从不否认这一点。他还是一个立志当花花公子的男人,不想结婚,只想流连在女人们之间。
俗称渣男。
所以路德见到爱丽丝,巴顿的时候,下意识的想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免得唐突美女。
但路德很快就放弃了,因为他身上的衣服都被风给割裂不成样子了,还整理个什么。
“日安,诸位。”路德很有礼貌的对着一伙人行礼道。
爱丽丝一伙人显然是注意到了路德的眸光在爱丽丝的身上停顿了少许时间,并似乎擦出了火花。
一伙人并不以为意,因为这是男人的天性。
爱丽丝反而有些笑盈盈的看了一眼路德,那眸光仿佛能勾魂夺魄一样,路德差点就沦陷了。
心里边大呼受不了,这个女人太有魅惑力了。
比魅惑术还厉害。
魅惑术还不能影响到俺呢。
人都说红颜祸水,避之不及。但路德却不是这样的,他想与眼前这位美女发生一段某种不用多说的关系。
爱丽丝看见路德为自己的着迷,十分满意效果,然后也说道:“日安,冒险者。”
“冒险者?”路德先楞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他现在的形象非常的落魄,狼狈,超级像那些在风里雨里讨生活的冒险者。
不过路德不打算揭穿这个。
虽然路德的雄性激素被疯狂的激发了起来,隐约有泛滥的痕迹。但是路德是不会失去理智的。
他孤身一人,对方有八个人。
路德曾经看过一本小说,小说是这样写的。
“在野外的人,往往比野兽更加的危险。因为在城市里的人,还有一种名叫秩序的力量束缚着人们,而在野外没有这种力量。所以如果你在遇到人,请隐藏自己财富,如果可以迅速远离他们。”
路德认为这非常有道理。
在这片深林内,人绝对比魔兽更加的危险。
而虽然这里接近巴顿男爵的领地,但绝对不要期望男爵的名声能镇住在野外的人们。
更不要说是庞贝家。
被当做一位普通的冒险者也不错。
但路德的身份很快就被揭穿了,爱丽丝一伙人之中的一位中年骑士认出了路德,并惊讶道:“路德骑士?”
“您认识我?”路德讶然的抬起头看向这位中年人,仔细一看确实是有点面熟,但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了。
见路德似乎不认识自己,中年骑士却也不在意,反而笑着说道:“上一次您与庞贝骑士拜访男爵,男爵的贴身护卫骑士中就有我。”
路德恍然大悟,难怪不认识,原来只是远远看过一眼而已。
不过,这家伙是巴顿男爵的贴身骑士,怎么会到达这里。路德再看了一眼爱丽丝,巴顿,觉得心中有所顿悟。
猜测到了爱丽丝身份。
“原来老爸说的不是假的,这位男爵家的长女,绝对是祸水。”
“您好,骑士先生。”面上路德则很有礼貌的对这位骑士再次行礼道。
“您也好。”中年骑士笑了笑,然后介绍道:“我是霍华德,巴基。这位是爱丽丝,巴顿小姐,这位是慕斯,甘道尔少爷。”
其余骑士,也获得了一一介绍。
“原来是男爵大人的长女,爱丽丝小姐和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能见到二位,真是我的荣幸。”路德对着二人再次行礼,然后自我介绍道:“我是路德,庞贝,庞贝家的继承人。”
既然被人认出来了,对方也是男爵家的骑士,路德也就大大方方的表明身份了。
“原来您就是路德,庞贝,让庞贝家强盛的男人。”慕斯惊讶的看了一眼路德,随即又笑着说道:“因为您的关系,我经常被我的父亲数落,说是平庸的继承人。”
路德摸了摸自己的头,这就传说中的躺枪吗?
现在的我,经常被某些贵族父母用来教育平庸的子女。
正面教材。
“原来你就是路德庞贝,向我爸爸借了十万金币的人。”爱丽丝的语气就随意了许多,用很有兴趣的目光的看着路德。
借出十万金币。
借来十万金币。
不管是哪一种人,都是不能让人忽视的人。
爱丽丝生性活泼好动,很爱结交朋友,经常在巴顿领以及数个周边的贵族领内玩,玩的很开。
而巴顿领就那么大,凯越城说是城市,其实也就是乡下小城,很少能发生大的新闻。
最近庞贝家的新闻可是连续不断。
招募农民,建造城池,庞贝酒,剿灭秋风盗贼团。
就算是宅在家里不经常出门的人,都知道这些新闻,更别说爱丽丝了。
尤其是庞贝酒。
爱丽丝想起了那酒的口味,不免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自己的红唇,回味无穷。
美丽的女人,总是不经意间散发着诱惑。
这小小的举止,让包括路德在内的在场男人们浑身骨头都轻了几两。
“咳。”为了不让自己露出猪哥相,路德咳嗽了一下,然后转移话题道:“诸位来这个蛮荒的地方干什么?”
进入无尽深林内的人有很多,大多都是冒险者,佣兵,但无尽深林实在是太大了,路德上一次,这一次进入无尽深林遇到的人都是寥寥无几。
而佣兵,冒险者之所以来这里显然不是玩的,他们或是为了捕获某种魔兽,找到眸中矿石,草药,宝物等等,各种各样的目的来这里的。
为了生存,为了赚钱。
但是显然,爱丽丝,巴顿和慕斯,甘道尔是不差钱的。
所以路德有点好奇。
“这座鹰山上住着高山之鹰,有高山之鹰的地方,就有“雪明花”,我来讨要雪明花的。”
爱丽丝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很爽快的说道。
“你呢,你来这里干什么?听说你是个初级骑士,你是不能抗衡这座鹰山上的狂风,登上山顶的。”
爱丽丝随即又好奇的问道,顺便看了一眼某人。
慕斯顿时一阵胸闷,我是中了魅惑术了,才会相信这个女人。
说什么登上山顶,就跟我交往。
结果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见鬼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踏风而行(第八更)
“鹰山?高山之鹰?雪明花?”路德一脸的疑惑,他根本不知道这一切。
“你不知道这座山?”爱丽丝觉得很惊奇。
一个不知道鹰山是什么地方的人,却来到了鹰山,无惧于山峰上的狂风,攀爬到了现在的位置。
这位庞贝家的下一代骑士,似乎是个天然呆?
“不知道。”路德老老实实的摇了摇头,这没什么好羞臊的,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嘛,咱就是乡巴佬怎么了。
爱丽丝双手交叉放在自己的胸前,让她鼓鼓囊囊的凶器,越发雄伟壮大了。
童颜巨那个啥。
路德忍不住瞄了一眼,这是男人的本能。
曾经有一位女性说过,任何男人瞄我的胸,我都知道。不管是明看,暗瞄。
所以爱丽丝察觉到了,但她反而更挺了挺,很骄傲。
小插曲后,爱丽丝才说道:“鹰山并不是以山命名的,而是以鹰命名的。有高山之鹰居住的山峰,统称为鹰山。因为高山之鹰的魔力,鹰山往往围绕着狂风。而高山之鹰,怎么说呢,是一群不太正常的魔兽。巫师们称呼他们为,守序生物。”
“守序生物?”路德眨了眨眼睛,仿佛好奇宝宝。
但是爱丽丝仿佛有些倦了,不打算继续解释,她伸出洁白的小手放在唇边,轻轻打了一个哈欠。
“我休息一下。”爱丽丝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扭着小蛮腰,一扭一扭往山洞深处打盹去了。
“有这么累吗?”路德很怀疑,能来到这里,爱丽丝应该是一位骑士,骑士的精力是极为旺盛的。
“可能是女人天生嗜睡?”路德又有了一个分析,反正爱丽丝确实是一个女人,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接下来还有半天的路程,我们也趁机休息一下。路德骑士您随意。”一位中年骑士笑着说道,然后骑士们各自去休息了。
而慕斯更劳累,他勉强跟路德打另一个招呼,然后就闭眼呼呼大睡。
于是,这座山洞内就只剩下了路德一个人,路德也打算休息一下,所以也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不过他对高山之鹰,守序生物比较好奇。于是,在坐下来的时候,问脑袋中的太阳脸道:“守序生物,高山之鹰是什么东西?”
太阳脸没啃声,似乎有点不耐烦搭理路德。
在路德再三催促之下,太阳脸才说道:“高山之鹰,别称天空之王。是一种极为高等的风系魔兽。它们的普通成员成年之后,就拥有与人类大骑士相匹配的境界。但显然作为魔兽,它们普遍要强过人类大骑士。它们族群的王,往往对应着人类的称号骑士。”
“至于守序生物。则是指拥有极高的智慧,冷静的性格,很少愿意与智慧种族产生冲突的魔兽,这与大部分依靠嗜血与本能驱动的魔兽,大相径庭。所以被巫师们称作守序生物。高山之鹰就是其中之一。”
“在黑暗纪元的时候,大贤者还与高山之鹰交流过情报呢。”
“我明白了,魔兽中的好人嘛。”路德听完之后,有了自己的理解。这理解让太阳脸忍不住吐槽了几句。
但算了,这么理解似乎也没错的样子。
科普了一下后,路德就开始闭目休息了,在休息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路德睁开了眼睛。
他看了看四周,中年骑士们,慕斯都还在闭目休息,而爱丽丝小姐则躲在山洞深处,看不见。
路德不想打扰他们,就轻手轻脚的站立起来,打算踏上旅程。
虽然与巴顿领的明珠,爱丽丝小姐相遇是一件极为趣味的事情,路德很希望能发生一段美妙的经历。
但是目前主要的目的还是获得风的初级免疫。
“路德骑士,您打算下山了吗?”霍华德骑士睁开了眼睛,笑着问道。
这些男爵的贴身骑士,都是属于守护骑士家族序列。与外封骑士家族的庞贝家,一内,一外。
在巴顿男爵的团结下,两股政治力量是守望相助的。
这位霍华德骑士,其实也算是路德的长辈。所以,骑士们对待路德的态度都很和蔼。
“是的,我打算继续我的旅程,登上鹰山。”路德笑着回答道,然后路德对霍华德骑士弯了弯,走出了山洞,踏上了狂风。
霍华德骑士呆了呆,这位庞贝家的继承人难道没有听明白刚才的谈话吗?
这座山是初级骑士难以登上去的。
“或许是因为不服气?”霍华德失笑的摇了摇头,想着,“但是这座山上的狂风真不是你能征服的,在半路上你会鲜血淋漓,然后转身下山。”
.............
狂风!
无数的狂风仿佛被束缚住了一般,盘旋在山体之外,将一切能够吹走的东西,全部吹走。
如同刀锋一般的细小风刃,在整个山体上留下了一道切割的痕迹。更是将一切靠近这座山峰的人或魔兽驱赶走。
是的。
驱赶而不是杀戮。
因为这狂风是力量是逐一升级的,山脚下的风并不具备太大的伤害,越往上的风,则越强大。
这座鹰山,只有具备中级骑士以上实力的人,才能登上山顶。
而作为初级骑士的路德,就准备登上这座山峰。
行走的非常困难。
首先是山路,甚至这座山峰上并没有路,很多地方都是光秃秃的岩壁,路德只能靠着骑士剑的辅助,在岩壁上凿出一个个坑洞来,才能继续往上爬。
越是往上,狂风越发肆虐。
尽管路德喷薄出了身体内的斗气,形成了一个大地斗气的护甲,但是狂风却是将大地斗气切割的不成形,然后落在了路德的身上。
骑士强韧的**,铜皮一般的肌肤,仿佛是纸片一般被风刃切割开,流出了红色的鲜血。
狂风,雷霆。
是攻击力最强的两种属性的斗气。
一是切割,一是麻痹,灼伤。
在此之前,路德从未遇到过如此强大的狂风,斗气被切割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路德也觉察到,他的大地斗气在一次次的被切割之中,变得更加的强韧。
他的**,也更加的强大。
一切都在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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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鹰之王
鹰山!
山间的山洞内。
慕斯,以及霍华德等六位骑士都安静的坐着,山体上狂风呼啸,但是山洞内却是非常宁静。
“啊,睡的好香。”直到一位女士伸了伸懒腰,打了一个哈欠,风情万种的从山洞深处走了出来。
“小姐。”骑士们起身行礼道。
慕斯也站起来,对着爱丽丝小姐抚胸一礼。
如果巴顿领为一个王国,那么爱丽丝小姐就是一位公主,慕斯,甘道尔作为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其实是爱丽丝小姐的臣属。
慕斯想与爱丽丝交往是一回事,对爱丽丝保持尊敬是另外一回事。
“咦,路德,庞贝呢?”爱丽丝发现路德不见了,顿时有些惊奇道。
“庞贝的下一代骑士是个不服输的小家伙,他说要登上山顶,已经出发半个小时了。”霍华德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其他中年骑士也是如此。
慕斯也跟着笑了笑,没有说话。但是他心中也同样是认为路德不可能成功的。
同样是初级骑士,尽管路德比他提早晋级为骑士,斗气与**比他强横,但他栽倒在了这里,所以他不相信路德能成功。
“有趣的家伙。”爱丽丝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我们也出发。”爱丽丝随即对霍华德骑士说道。
“是。”
霍华德与其他三位中年骑士一起应了一声,追随着爱丽丝小姐一起踏出了山洞,继续登临鹰山。
而剩下两位中年骑士以及慕斯留了下来。
因为这两位中年骑士是甘道尔家的护卫骑士,保护慕斯才是第一任务。
当五个人一起踏出山洞的时候就可以看出他们与路德的不同了。路德需要时刻激发斗气形成护甲,并仍然朝不保夕,不时的会受伤。
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但是他们一行五人,却是轻而易举的在狂风之中前行。包括爱丽丝小姐在内,五人都至少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
山体外盘旋的狂风,被轻而易举的阻隔在了他们的斗气之外,所以他们的衣衫不像路德与慕斯一样,被狂风撕裂成了乞丐装。
四位中年骑士也就罢了,毕竟他们人到中年,成为一名中级骑士也不是让人吃惊的事情。
巴顿家又是属于大贵族,有中级骑士做护卫,那也不是稀奇的事情。
但是爱丽丝小姐,男爵家的长女,一位名声狼藉的风流女人,却也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这就有些让人侧目了。
闲话不提。
爱丽丝一行五人轻而易举的顶着狂风前行,速度很快,很快他们就追上了比他们先出发半个小时的路德。
前方,路德还在狂风之中咬牙前行,身上的衣服几乎成了布条,迎风飞舞。身上布满了细小的伤口,有些伤口流着鲜血。
身上的斗气忽闪忽灭,仿佛是风烛残年一样,随时可能熄灭。
但是路德还是不断的向上,向前。
“我明白了,他不是不服气,他是想借助这里的狂风,强化**与斗气。”爱丽丝绝美的脸蛋上,忽然露出了一抹郑重之色。
不复之前的游戏红尘。
因为现在的骑士都流行吃魔药来获得免疫能力,远古的方法已经渐渐消失在了普通人的面前。
所以爱丽丝不知道路德是为了获得免疫的能力,只以为路德只是在锻炼**,增强斗气。
但就算这样,也足够获得爱丽丝一行人的惊叹了。
“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以作战勇猛著称。听说老索尔更已经是一位高级骑士,而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能够孤身一人进入无尽深林内修炼,庞贝家的血统,门风都是极为强悍的啊。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那么强大,这不是偶然。”
霍华德骑士也感慨道。
他们根本不知道,路德是因为庞贝家太穷,只能自己修炼了。
否则能吃药,谁修炼啊。
爱丽丝一行人怀着钦佩的心情,没有打搅路德,而是越过了路德,继续前往山顶。
这座鹰山高达五千六百多米,更加上山体十分险峻,而且山体外布满狂风,越到山顶,狂风的威力越大。
当爱丽丝一伙人登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鹰山的山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锥形山峰,它是一个平顶,仿佛是被一剑劈开一样,山顶十分平滑。
而这么高的山峰上,是极为寒冷的,并且覆满了白雪。但是因为狂风的作用,山顶上没有一点积雪。
只有黑色的山体,默默承受着寒冷。
而在这光秃秃的山峰之上,却长满了一株株雪白的植物,植物的顶端,开着一朵朵雪白的花朵。
这些花朵如雪一般,呈六角形。
但是它不是白色的,而是透明的。
雪明花。
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只有鹰山等少数地方才能产出。这也是爱丽丝的目的。
除此之外,山顶上有还有十几头高山之鹰,其中有三头是小鹰个头不大,剩下十头则是个头巨大,身长有三四米,双翅展开,长度能有六七米。
这些应该是成年个体。
不管是成年高山之鹰还是幼崽,它们羽毛雪白,比白雪还要白,眼睛,爪子,嘴等都是金色的。
这是一种看起来非常美丽,神圣的魔兽。
“美丽的人类女孩,你造访鹰山可是为了雪明花?”一头巨鹰开口了,吐露出来的赫然是普鲁士语,也就是人类语言。
高山之鹰成年后的体魄已经很大,这头巨鹰更大,它身长就有六七米,翅膀没有张开,但是如果展开,可能有十几米。
显然,这位就是这群高山之鹰的王,鹰之王。
高山之鹰是一种守序生物,轻易不会对智慧种族出手。
但是这位鹰之王,却仍然是强大的可以,甚至可以轻易的消灭掉人类中普通的称号骑士的存在。
这样的生物在面对普通存在的时候,都会形成一种压力。
此刻,追随爱丽丝而来的四位中级骑士,都已经纷纷低下了头,不敢看向这位鹰之王。
卑微的仿佛是蚂蚁。
而能否获得雪明花,全靠人品。
高山之鹰是守序生物,它们有辨别善恶的能力。
没错,高山之鹰喜欢好人,不管是人也好,其他智慧种族也好,只要是善良的人,它们都很喜欢。
但不是每一个善良的人,都能获得雪明花。
能否获得雪明花,还要看高山之鹰的心情。
简单的来说,就是运气。
“是的,希望伟大如您的鹰之王,能赐予我一朵雪明花。”出乎意料,爱丽丝在面对鹰之王的时候,表现出来的镇定,远远超过护卫她的家族骑士们。
她收敛了玩世不恭的表情,郑重的对着鹰之王行了一个屈膝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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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路德来了(第二更)
“我喜欢美丽的人类女孩。”鹰之王发出了一声拟人的爽朗笑声,然后说道:“你自己去摘一朵吧,仅限于一朵喔。”
从始至终,鹰之王都没有问过爱丽丝的姓名,来历。一如传闻中,它能看穿一个人的善恶。
或许这善恶与人类心中的善恶不同,总而言之,鹰之王有自己判断的标准。
而它也不会太在意一个人类的来历,因为人类的寿命太短暂了,对于它来说,不过是刹那的时间而已。
而且除非是特殊情况,一个智慧种族的成员来到鹰山求取雪明花,得到的会得到,得不到的永远得不到。
而得到的人一辈子只有一朵,第二次来就呵呵了。
所以鹰之王在漫长的生命中见到过很多的人类,但是很少见到第二次,所以询问姓名,来历没有任何意义。
“谢谢您,慷慨的鹰之王。”爱丽丝绝美的脸上露出了明媚的笑容,无比娇媚。
“哈哈哈,以人类的审美观来看,你真是美丽。”鹰之王再次发出了拟人的笑声,十分爽朗。
“谢谢您的赞美。”爱丽丝道谢了一声,然后她起身来到了长满了雪明花的地带,轻轻的摘取了一朵,然后戴在了自己的秀发上。
她拥有一头金色的秀发,柔顺的仿佛水做的一般。当雪白的雪明花戴在她秀发上的时候,美艳不可方物。
然后爱丽丝小姐还取出了一个小镜子,美滋滋的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还不时是扭动一下脖子,从各个角度观看自己的美丽。
“真漂亮。”
爱丽丝由衷的赞美自己。
随从而来的霍华德等中年骑士们无语了,他们不知道爱丽丝为什么要得到雪明花,他们只负责随从保护。
但是雪明花是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卖给一位巫师的话,价格是以两万金币起的。
但是眼前这位男爵家的长女,大小姐。
显然不是为了赚钱来的,她只是为了好看。
“想想也是,这位大小姐也不差两万个金币的钱,先不说男爵家,只要她勾勾手指,就有无数的金币蜂拥而至。而雪明花很美丽,其次是保质期很长,戴在头上确实好看。”
霍华德骑士的心中想着。
“真是有意思的人类女孩。”连鹰之王都呆了呆,随即发出了愉悦的笑容。在它漫长生命中,相当多的时间都是很平淡的,能让它快乐的事情不多。
而现在这一幕,它觉得非常有趣,觉得自己送出一朵雪明花,见识到了这一幕,实在是太超值了。
赚了。
因为是深夜,所以爱丽丝一行人就选择在山顶上休息一夜,等明天再下山。对此鹰之王非常的谅解,允许爱丽丝一行人在山顶上休息。
只是鹰之王也警告爱丽丝,不要随便与小鹰嬉戏。
因为它看出来,爱丽丝看着小鹰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
爱丽丝只能遗憾的放下了蠢蠢欲动的心,她真心觉得小鹰很萌,想玩一玩。
于是爱丽丝一行人就这坐在山顶上休息,与高山之鹰为伍。一夜时间悄然过去,当天空放亮,鱼肚泛白的时候。
爱丽丝睁开了双眼,打算与骑士们一起下山。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乞丐爬了上来。这个乞丐真的惨不忍睹,身上的衣服已经成为了布条,勉强能遮住要害部位。
露在外边的皮肤上,到处都是被利器切割的痕迹,有些地方已经结巴,有的地方则还在往外流血。
骑士拥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些还在流血的小伤口显然是刚刚才出现的。
“路德,庞贝?”
爱丽丝一行人都吓了一跳,霍华德更是发出了一声惊呼。
包括爱丽丝在内,所有人都陷入了凌乱当中。
这是鹰山。
神圣的守序生物,高山之鹰的巢穴。为了避免被随意打扰,高山之鹰无时无刻的激起风元素,让山体外布满了狂风。
这种强度的狂风,只有中级骑士才能够抗衡。
而路德,庞贝显然却是一位初级骑士。
这从现在路德身上释放的斗气强度就可以观察出来,是确凿的证据。而路德,庞贝,下一代的庞贝骑士居然爬了上来。
虽然样子惨了一些,但确实是爬了上来。
这**,这斗气,距离中级骑士还有点距离,但绝对超过了大部分的初级骑士。
而爱丽丝一行人如果知道路德,曾经独自斩杀一头风虎,那就不会这么惊讶了。因为能够斩杀同等级的魔兽,就等于路德的**,斗气要超越大部分的同级骑士了。
是同级骑士的精英。
但可惜爱丽丝一行人出来的时候,路德斩杀初级魔兽的事情还刚刚发生,所以他们不知道这个情况。
因此,惊讶更甚。
“庞贝家的血统确实是强悍的,但是这位下一代庞贝骑士的意志力也同样是让人敬畏的。庞贝家将在他的坐镇下,越来越强大。”
一位随从骑士由衷的发出了赞叹声。
这句话引起了在场骑士们的一致点头。
骑士。
为什么贵族们讲究血统,古老。因为强大的骑士,其继承人必定比一般人的孩子更优秀。
这是源自于基因的起点。
庞贝家的每一代骑士都是极为优秀的,在整个巴顿领就是排的上号的强大骑士家族。
但是血统,古来决定骑士的起点,但是不会决定骑士的终点。
现在的领主贵族们,大多数都是安逸享乐的。像路德,庞贝这样年纪的继承人,平常的玩伴就是漂亮女人和花花公子
能像路德一样,踏入无尽深林,并依靠自己的毅力与强横的**,斗气,攀爬上这座鹰山,绝对是极少见的。
路德,庞贝。
将会拥有伟大的未来。
所以这四位随从骑士,才会一致这么认为。
“啊,我终于上来了,这太不容易了。”在众人呆滞的目光中,伟大的路德,庞贝,下一代的庞贝骑士。
一下子趴在了地上,然后翻了个头,打算美美的睡一觉先。
形象什么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真的很累。
从这一方面来说,路德真的是一个很复杂的人。
他畏惧死亡,讨厌战斗,能避免战斗就尽量避免。
讨厌枯燥的训练,讨厌承受痛苦。
但是当路德决断以后,却又有一往无前的气势。
正宗的怪人!
第一百六十四章 路德与鹰之王(第三更)
路德真想闭起眼睛,美美的睡上几个小时。但是他很快想起来这里似乎还有人在,于是路德又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揉揉眼睛看向了爱丽丝小姐,以及霍华德骑士等人。
反正形象已经不能在美女面前保持了,路德就破罐子破摔随意了。
“日安,巴顿家的各位。”路德起来打向一伙人打了一个招呼。
“日安,路德骑士。”霍华德等骑士连忙说道。
“没想到初级骑士真的能登上山顶,路德,庞贝你真是一个神奇的人。”爱丽丝则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路德,然后露出了明媚的笑容。
那火辣的眼神,扑面而来的妩媚气息让路德直呼受不了。
“普通人,我是普通人。”路德连忙说道。
随即,路德探头探讨的大量了一下山顶,有些嫌弃道:“这里就是山顶吗?真是荒凉啊。”
平常景秀山峰上,飞鸟树林,山溪流水。就算是雪峰之上,也有厚厚的白雪作为景色。但是这里呢?
除了光秃秃的岩壁,就只有一堆花朵。
荒凉。
这位路德,庞贝骑士似乎有点不着调。
“这里是高山之鹰的家,路德骑士您有些失礼了。”霍华德骑士隐约为庞贝家担心了起来,并连忙提醒道。
路德醒悟了过来,这里是守序生物的家,不是什么荒山。他四处看看,最终看向了鹰之王。
猜测,这应该就是族群的领袖鹰之王了。
“日安鹰之王,我这个人有点心直口快,失礼之处还请见谅。”路德虽然现在像乞丐,但还是依照礼仪,对鹰之王行了一礼。
“我不是人类,人类的礼貌影响不到我,所以不要在意这些细节,男孩。”鹰之王的声音非常的爽朗。
随即,鹰之王问道:“人类的男孩,你来到山上是为了雪明花吗?”
“雪明花?”路德楞了一下,随即意识到在遇到爱丽丝一伙人的时候,爱丽丝曾经说过,来这里是为了雪明花。
但是路德并不知道雪明花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请问雪明花是做什么的。”路德好奇的问道。
爱丽丝一伙人已经习惯路德的无知了,一个拼命往上爬的人,居然不知道鹰山,高山之鹰。
不知道雪明花也是正常的。
“这是一种神奇的植物,按照你们人类巫师的说法,算是一种药材。如果吃下去可以增强巫师,骑士对风的亲和力。但是一般只有骑士才单吃,因为巫师是毕竟是需要亲和全系元素的。”
鹰之王耐心的解释道。
路德顿时眼睛一亮,药材是炼制魔药的必需品,消耗品。而高山之鹰既然这么神奇强大,那么它们拥有的雪明花,必定价值不菲。
但是路德并不知道,任何一个登上鹰山的人,会有几率获得鹰之王的赠送。
路德遵循着人类的思维,认为要获得什么,必须要付出代价。
于是路德斟酌了一下语气才问道:“请问我要付出什么代价?”
“哈哈哈哈,有趣的人类。”鹰之王发出了开心爽朗的笑声,伸出翅膀拍打了一下,顿时掀起了一阵狂风,当狂风停止的时候,鹰之王才说道:“我可以免费送给你?”
“您真是慷慨。”路德一听是免费的,顿时在心里给鹰之王点了一个赞,好人。
表达了一下之后,路德又问道:“请问我能摘取多少?十朵吗?”
这还是路德斟酌的结果,他粗略的瞄了一下,觉得这里大概有三四百朵雪明花,讨要十朵似乎不算什么。
“路德骑士。”路德的无知顿时又引起了爱丽丝一伙人的瞩目,爱丽丝笑盈盈的看着,似乎不打算提醒。
霍华德骑士是一位好人,他开口说道:“路德骑士……。”
但是他还没有说完,鹰之王就笑道:“行,就十朵雪明花。”
“感谢您的慷慨。”路德大喜过望,他只是试探一下,没想到居然能真能获得十朵花。
于是路德美滋滋的上前摘花去了,摘好花之后,再用破掉的衣服,小心的包裹起来。
路德知道各种药材,处理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但他不知道雪明花是什么,要怎么处理。
但是他见爱丽丝摘了花朵戴在头上,他猜测这种药材不是娇贵型的,处理不当会损坏什么的。
所以路德打算简单的就打包了。
路德还不知道这些雪明花的价值,但总觉得这一趟是赚了。
看着路德愉快的去采花了,而爱丽丝一伙人则是陷入了凌乱之中,甚至要比亲眼见到路德身为一名初级骑士登上了鹰山还要凌乱。
理论上来说,初级骑士与中级骑士的界限并不是太明确,因为有些强大的初级骑士,确实有可能匹敌中级骑士。
只是这仅限于传说,反正一伙人是没亲眼见过。
但是鹰之王赠予的雪明花,智慧种族一生只能获得一次机会,一朵花。而现在鹰之王,居然赠送了路德十朵花。
这个家伙,一定不正常。
爱丽丝睁着自己如水的眼眸,人生第一次对一个人涌现出了极大的好奇心。
路德,庞贝。
一个二十岁不到,这个年纪甚至不能称之为青年,只能算是大男孩的人。
霍华德等随从的骑士也察觉到了路德的不正常,但是他们没别的想法,庞贝家在巴顿领拥有极高的地位,庞贝家或许是有什么秘密,但是他们不会因为这个秘密,而做出什么不轨的举动。
而为什么鹰之王对路德另眼相看。
这只有鹰之王自己猜知道。
“这个人类男孩的身上散发着一丝远古的气息,总觉得有些熟悉,但是确定我自己没有见过这个男孩,也没有亲眼见识过这远古到底是什么。但我觉得很熟悉,并不排斥。可能是我血脉的祖先,曾经见过并与之交流过。”
鹰之王若有所思的看着路德。
这才是原因。
高山之鹰是一种极为高等的生物,但是它们比龙还差了一些。龙是有血脉传承的,传承的内容五花八门。
龙可以说是一种生而知之的生物。
高山之鹰当然也有血脉,但是它们的血脉传承大部分都是关于力量的。如何让自己的力量开发到极限,如何施展魔法。
这都是它们的本能。
但是它们没有知识传承,它们的知识主要来源是依靠长辈。
鹰之王显然没有获得辨别大贤者的知识,毕竟那个年代太久远了。但是依稀能够感觉到对这远古的气息,有些熟悉。
这可能是玄之又玄的血脉的原因。
总而言之,鹰之王大方的给了路德十朵雪明花。
第一百六十五章 甘道尔之死(第四更)
鹰山上,那常年笼罩在山体外边的狂风已经消失了,鹰之王用魔力抚平了狂风,为路德一行人送行。
这也是极少见的礼仪。
鹰之王曾经对路德说过,它不是人类,所以对人类的礼貌,礼仪没什么感觉,所以不必在意。
但是它懂人类的礼仪。
路德是懵懂的,但是爱丽丝一伙人则是又看了看路德,仿佛要从外表看到内心,这不正常的家伙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再会,鹰之王。”
不管怎么样,临行前路德与爱丽丝一伙人,都对鹰之王行礼道。
“再会,人类们。”鹰之王拍了拍翅膀,爽朗道。
话毕,路德与爱丽丝一伙人转过身,走下了山顶。
“没有狂风肆虐的鹰山,实在是太好了。”与上来的时候面对无穷狂风相比,下山要太轻松了,路德觉得非常愉快。
愉快了一会儿后,路德紧了紧放在怀中,用破碎衣服做成的包裹,里边包了十朵雪明花。
路德好奇这玩意的价值,看了看爱丽丝秀发上戴着的花朵,不由问道:“爱丽丝小姐,请问一下这雪明花如果卖给巫师,能价值多少金币?”
说到这里,路德不免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我们庞贝家很穷,所以我有点在意金币。”
“如果你们庞贝家很穷,那我们算什么。”霍华德等随从骑士忍不住翻了翻白眼,与正在新建城池,扩充领地的庞贝家相比,他们才是穷鬼好吧。
“如果你愿意卖的话,我出两万金币。”爱丽丝笑盈盈的说道。这价格很公道,虽然雪明花卖给巫师,价格是二万以上的金币,一般都是在二万一到二万一千五金币上下浮动。
但如果是中间商收购的价格,那么只有一万九左右。
爱丽丝有自己的渠道卖出去,但不是专门的中间商,她生性喜欢交朋友,又对路德有浓郁的兴趣,所以用超过收购价的二万金币收购。
路德吓了一跳,请原谅一个穷鬼的脆弱。
路德虽然慷慨的拿出了十万金币,剿灭了秋风盗贼团。
但那是借来的。
现在新建的庞贝城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借钱来造出来的。二万金币一朵雪明花,十朵就是二十万金币。
这绝对是巨款。
而路德另一个想法是,眼前这位男爵家的长女,美女。居然这么有钱。
一张口就是二十万金币,看起来比男爵还要有钱的样子。这个女人绝对不简单。
在联想到这个女人流连于各种男人中间,路德不由浮想联翩。
别说男女平等,一个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来钱是很快的。
对不起,实在是眼前这位男爵家的长女名声狼藉,路德才会忍不住这么想。当然这只是心理活动,路德面上则是点头说道:“我正愁怎么处理这花朵,小姐您愿意购买实在是太好了。”
路德不是相信爱丽丝的漂亮脸蛋,而是相信巴顿家的信誉。
身为巴顿家的封臣,庞贝家一直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如果今天爱丽丝,巴顿连庞贝家都坑,那明天谁还信任巴顿家?
路德本打算完成最后的五项免疫,再回去庞贝。而现在只免疫了水,狂风,还剩下雷霆,黑暗,圣光。
未免有些遗憾。
但是与二十万金币相比,这一次的旅途就不算什么了。
所以,路德决定等过一段时间,再来一次旅程。
现在是先把买卖做成,让穷小子拥抱了二十万金币再说。
嗯。
路德的心情非常的愉快,快乐喔。
下山容易上山难,鹰山尤其如此。上山的时候,路德顶着狂风走了大约一天一夜的时间,而下山的时候,因为没了狂风,所以眨眼间就走了一半多,很快就到达了那座山洞。
路德已经知道爱丽丝一伙人把慕斯还有两位骑士留在这里的事情了,他又要与爱丽丝进行交易,所以跟着来了。
不然路德不一定走这条路。
“有血腥味。”但是距离山洞还有一段时间的时候看,爱丽丝一伙人就停了下来,霍华德骑士更是凝重道。
骑士的鼻子不客气的说,比狗还灵敏。
但是路德闻不到,毕竟他是初级骑士嘛,鼻子不如中级骑士灵。
但是在这个距离闻到了一股血腥味,这是极不好的事情。连路德的脸色也严肃了起来,巴顿家最大的封臣。
甘道尔家族的下一代甘道尔骑士,难道…….。
包括爱丽丝在内,所有人的脸色渐渐难看了起来。
这时候霍华德骑士做了一个手势,另外一名骑士会意,两个人一起上前去探查情况。
而剩下两位骑士则留了下来,保护爱丽丝小姐,顺便照顾一下下一代的庞贝骑士。
不久后,霍华德等两位骑士回来了,两个人的脸色愈发的难看了起来,霍华德骑士还对爱丽丝默默的点了点头。
“死了吗?”
爱丽丝伸手摸了摸秀发上戴着的雪明花,绝美的脸上再也不见娇媚,只有剩下了冰霜。
一行人再次前进,并来到了山洞内。
山洞内的情况惨不忍睹,有战斗的痕迹,血液的痕迹,以及留下的武器,还有三具不成型的尸体。
从现场来看,他们是遇到了某种魔兽的袭击,并且魔兽还吃掉了他们的尸体。
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
慕斯,甘道尔,以及甘道尔家族的两位护卫骑士,就此终结。
这就是踏入无尽森林的风险。
这里没有人类的秩序,只有混乱的杀戮。
爱丽丝还转头看了一眼路德,心想。
“这个家伙果然不正常,身为一名初级骑士单独进入无尽深林,却能活下来,还能从鹰之王手中获得十朵雪明花。”
路德被看了一个莫名其妙,一脸无辜。
心想“你看我干什么,又不是我做的。”
连路德都看出来了,这位下一代甘道尔骑士死的不正常。最大的不正常是这里是鹰山,是高山之鹰的领地。
这么强大的守序生物,而且还是一个族群。
一般的魔兽是不会靠近这里的。
而如果是龙来了,也不会只吃掉三个人类,肯定是找高山之鹰的麻烦来的。
总结起来,这其中肯定有阴谋。
擅长阴谋的生物有很多,而人类是其中佼佼者。
第一百六十六章 大条(第五更)
“甘道尔骑士一定会勃然大怒,整个巴顿领都会陷入不安之中。”男爵的长女,此刻也没了平常游戏红尘的心思,绝美的脸上露出了少许的忧虑。
路德,霍华德等人都是齐齐沉默。
身为巴顿家的第一封臣,甘道尔家族拥有着强大的实力,深厚的底蕴。
当代的甘道尔骑士,巴巴那,甘道尔,便是一位高级骑士。
路德小时候曾经见过这位甘道尔骑士,现在印象已经模糊了。他只听老爸说起过,这位甘道尔骑士是一位性格强势,锋芒毕露的人。
常常因为强势的性格,而与领地内的许多骑士不和。
但是巴巴那,甘道尔确实是一位正直,守旧,传统的骑士领主,他是巴顿男爵会麾下最值得信赖的大将。
就算是被誉为“金狮索尔”的索尔,庞贝,都对于这位骑士先生十分推崇,并尊敬他。
而或许今天慕斯,甘道尔死在这里,正是因为这位甘道尔骑士太过强横的性格,而得罪了某些阴暗的人。
总而言之,巴顿领将会陷入不太平。
更是让路德烦躁的是,他刚好在这里。
大麻烦没有,但恐怕会有点小麻烦。
“可怜的小屁孩,如果不是追随我到达这里,恐怕你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骑士家族继承人。”
爱丽丝弯下腰捡起了慕斯,甘道尔的骑士剑。
那惊人的弧度,让路德忍不住侧目了一下。尽管此刻现场非常血腥,但也挡不住这个女人的魅力。
“收敛这些残骸,我们回去凯越城。”爱丽丝沉声对霍华德等人说道。
“是。”
霍华德应了一声,抱着沉重的心情收敛了慕斯,甘道尔三人的尸体,然后一行人匆匆的返回了凯悦城。
回到凯越城之后,一行人自然是要觐见巴顿男爵的,因为路德是当事人之一,所以也被捎带上了。
一行人戴着慕斯的残骸,来到了凯越城内巴顿家的官邸。
这是一座城堡,占地面积十分巨大的城堡,规模是庞贝家的五倍以上。
城堡内配备有大批的骑士,卫兵,女仆,男仆,巴顿男爵还很喜欢艺术,所以还有很多艺术家。
俗称“闲客。”
比如说画家,钢琴家,吟游诗人等等。
顺便说一下,男爵家里边的吟游诗人都是正经的吟游诗人,不是男爵夫人养的男宠。
就算巴顿男爵允许自己的情.妇乱来,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夫人发生丑闻。
路德也是第一次进入这座官邸,如果是平常,路德还会好奇的四处看看,但这次就算了。
爱丽丝让霍华德等人把慕斯等人的残骸交给了卫兵,然后带着五个人一起来到了城堡的大厅等待。
不久之后,巴顿男爵来了。
尽管事情很大条,但是路德看到男爵的时候,还是差点笑了出来。巴顿男爵看起来来的很匆忙,不仅身上的衣服略显凌乱。
脸上还有一点没有擦干净的口红。
路德看了一眼霍华德等骑士,他们当做什么也没看见,深深的低下头。再看了看爱丽丝的脸蛋,发现这位美女大人的嘴角也很不雅的抽了抽。
“慕斯,甘道尔居然死在了鹰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无缘无故去鹰山做什么?”
男爵看起来还有点气急败坏。
与路德第一次见到的花花公子的形象,大相径庭。
这是理所当然的。
巴顿家的强大与会下的骑士封臣,守护骑士们息息相关,而作为巴顿家最强的战力,甘道尔家族的继承人居然横死在鹰山,这件事情绝对大条。
男爵虽然平庸,但并不是无知。
“小屁孩想跟我交往,刚好我打算去一趟鹰山摘取雪明花,所以就答应他如果他能登上鹰山,就跟他交往。但是在半路上小屁孩支撑不住,我就留下了他和他的护卫骑士。想着那里是鹰山,应该不会遇到什么强大的魔兽。但是没想到……。”
爱丽丝露出了挺无奈之色。
男爵比爱丽丝更无奈。
真是应了那句话,红颜祸水。
他的女儿有多漂亮,多诱人,他当然知道。
这个祸水一样的女儿,已经闹出了不知道多少次决斗事件,或者是其他的争风吃醋的风波了。
男爵因为女儿的事情,焦头烂额不是一次了。
但是这次的事情真的是有点大条。
但是女儿既然生下来了,那么总不能塞回去。巴顿男爵深深呼吸了几口气,强行压下了心中的恼怒。
“虽然我知道不会是你们做的,但是必要的询问调查还是需要的,所以你们几个都被禁足了。”
说到这里,男爵瞪了一眼爱丽丝,恼怒道:“尤其是你,爱丽丝。收起你喜欢戏弄男人的性格,好好的反省一下。”
爱丽丝白了一眼男爵,无限风情。显然是没把男爵的话当一回事。
反正尸体他们带回来了,事情的重担就落在了男爵的身上。爱丽丝又轻松了起来,她朝着路德眨了眨眼睛,用酥麻的声音说道:“我们都被禁足了,要好好相处喔。”
仿佛是故意反抗男爵一样,当面撩拨男人起来了。
至少路德就觉得自己浑身的骨头顿时轻了几两。
女人的魅惑,永远比什么魔法魅惑术有杀伤力。
尤其是绝美的女人。
路德心中唏嘘着。
男爵气的鼻子都歪掉了,立刻挥了挥手,让女仆们带着这几个二百五下去,然后派人去通知甘道尔骑士去了。
接下来的事情一定是麻烦,麻烦,大麻烦。
男爵焦头烂额。
接下来路德就被禁足了。但是禁足并不可怕,因为路德知道自己是不会有事情的。
可怕的是爱丽丝,巴顿这位明珠。
这位浑身上下散发着荷尔蒙气息,并且极擅长发挥自己魅力。男爵口中的善于戏弄男人,绝色美女。
好像是因为被禁足之后无所事事,就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路德身上。
魅力值全开,成天戏弄路德。
路德好几次都想动手,真刀真枪的来呀。
冲鸭。
谁怕谁呀。
但最终有贼心没贼胆。
这里是男爵的官邸,辣么做一定会有报应的。
再说霸王强上弓,他也不是爱丽丝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