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庞贝家的长子
李纯豁然睁开了双眼,眸子中露出了惊恐之色。随即一阵茫然,我这是在哪?难道那一场车祸只是一个噩梦吗?
李纯,二十一世纪平庸青年。相貌平庸,身高平庸,读书的时候平庸,工作的时候也平庸。
真的是一个相当相当平庸的人。
记忆的最后,是一场惨烈的车祸。他看见了一辆雪佛兰失控撞向了自己,他整个人飞了起来,耳边听到了肋骨断裂的声音。
那感觉真实的可怕。
但现在他似乎又没有一点的事情。李纯茫然了片刻,然后伸出自己的右手摸了摸自己的心脏,心脏的跳动似乎有些虚弱,但还活着。
怎么回事?
疑惑在心中浮现。李纯定了定神,开始环顾四周的环境,他的表情更加的疑惑了。
因为四周的环境极为诡异,这是一间不大不小的房间内,房间的布局很简单,一张床铺,他正躺在床铺上,身上是盖着一张红色的被子,材料似乎是丝绸,入手很是柔滑,也很轻,里边装的似乎是羽绒。
床铺两侧是床头柜子,分别放着两盏油灯,左侧床柜上还放着一本老旧的书籍。
除此以外,房间内还有一个衣柜,衣柜旁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面镜子。
右侧则是窗户,黑色的窗帘分开两旁。阳光透过玻璃照射了进来。李纯心头震动,犹豫了一下,他掀开了被子站了起来,穿上了床边的拖鞋,打开了窗户,看向了外边。
“怎么可能!!!”视线所极,李纯看到了许多木质的房子,成片的农田,还有一望无际的森林。
房子附近,农田上有许多劳作的人。
那画面感,仿佛就像是以前玩过的欧洲中世纪背景的游戏一样。
与此同时,李纯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一阵庞大的记忆蜂拥而来。
不久后,李纯坐在了桌子前方,看着镜子内浮现的脸,这是一张陌生的少年人的脸,苍白的肤色看起来有些不健康,但这绝对是一张英俊的脸颊。
有一双蓝色的眼睛,金色的短发。
“我这是穿越了吗?”李纯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脸颊上尽是震撼之色。
毫无疑问,李纯赶上了穿越大军成为了其中光荣的一员。不仅是魂穿,而且还接收了记忆。
这里是一个叫普鲁士的王国,面积应该很大。就像是欧洲的中世纪一样,这个国家由国王统治,围绕着国王有一群特权阶层,叫做贵族。
之后是平民,农奴。
震撼之后,李纯挺欣喜的。前世身为一名平庸的人,最大的渴望就是变得不平庸。平庸的生活不够刺激,太乏味了。
每天每天每天都是差不多的生活。
最主要的是,这一世的李纯身份并不普通。他所在的地方是一个骑士领,领主就是他的父亲索尔,庞贝。
他是庞贝家的长子,十五岁的路德,庞贝。
这是一个很好的起点,要比李纯前世要好太多了。
更重要的是,领主,贵族,这个世界似乎是一个中世界的欧洲一样的世界,但其实大大不同,因为这个世界拥有超凡之力。
这是一个奇幻的世界。
比方说,庞贝领的领主,索尔,庞贝,就是一名掌握了骑士之力的领主骑士。
“真是太刺激了。”李纯,不,很快就代入了身份的路德,庞贝右手握成拳头,愉快的挥了挥拳头,发出了一声欢呼。
高兴,雀跃。
“咚咚咚。”这时候一阵敲门声响起,紧接着一个少女的声音响起。
“路德少爷,您睡过头了。早餐已经准备好了,老爷,夫人们都落座了,您却还在房间里,老爷有点生气了。”
声音很好听,带着少许的抱怨,还有一点担心。
接收了记忆的路德知道,这是他的贴身女仆小玛雅的声音。一个铁匠的女儿,性格十分活泼,还有点小泼辣。
虽然身为女仆,也对他非常的照顾,但是却绝对不唯唯诺诺。
路德闻言吃了一惊,索尔,庞贝可是个严厉刻板的家伙,尤其是对待自己的儿子,认为身为骑士的儿子,准时,律己是基本准则。
早饭迟到这种事情,或许会被责骂一番。
“真是糟糕了,小玛雅你给我打水了吗?”路德张口问道。
“当然,我可是您的贴身女仆。”门被打开了,小玛雅提着一个装满了水的木桶走了进来。
她小小的个子,拥有一头金色的长发,蓝色的眼睛,脸蛋并不出众,但也有中上的水平,有点小可爱。
常年的劳作,让她拥有十分健康的体魄,小麦色的肌肤泛着健康的光泽。
身上穿着女仆的装束,脚下是黑色的圆头小皮鞋。
“小玛雅你实在是太好了。”路德依照记忆,贴着脸吻了吻小玛雅的左边脸颊,然后愉快的提起小木桶,打算自己洗漱。
“刚起床没漱口,不要靠近我。”小玛雅皱着眉头,一脸的嫌弃。
“嘿嘿。”路德嘿嘿一笑,随即他快速的洗漱完毕,与小玛雅一起走出了房间,去餐厅吃饭。
这是庞贝家的世袭城堡,一座拥有一定防御力的要塞。坚固,但并不美观。当然按照庞贝家的财力,也没办法把城堡造的很奢华。
路德的房间在二楼,而餐厅在一楼。路德与小玛雅一起下了楼梯,来到了餐厅。
餐厅很大,装饰则很简约。
只有顶部一盏蜡烛吊灯,下方放着一张长方形的餐桌,与城堡的布置十分的呼应。
此刻餐厅内有许多人,老管家费伦,以及两名女仆,当然也少不了庞贝领的领主,索伦,庞贝。
还有他年轻的夫人,索菲夫人。
还有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九岁的威尔,庞贝,六岁的妹妹玛丽,庞贝。
这就是庞贝领内的唯一贵族,庞贝一家。
没错,这位索菲夫人是路德的后妈,一家人内部关系有点复杂。
路德看了看自己的老爸,索尔,庞贝。这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男子,他拥有宽大的额头,一双锐利的蓝色眼睛,一个鹰钩鼻,再配合上强健的体魄,金色的短发,仿佛是一头雄壮的狮子。
而索尔确实有这么一个外号,叫做金狮索尔。
作战十分勇猛的骑士。
此刻这位金狮正用锐利带着不悦的眼神看着路德。
“爸爸,昨天实在是太累了,所以睡过头了。”路德灿灿一笑,然后走向了餐桌空着的位置,小玛雅帮路德拿出椅子,好让这个大少爷顺利坐下。
“路德,我告诉过你。要想成为强大的骑士,必须要严格对待自己。你连早餐时间都不准时,更别说骑上战马去打仗了。这个样子是不行的。”
老庞贝用严厉的眼神,训斥的口吻对路德说道。
第二章 展望未来
“好了好了,骑士先生。自从八岁之后,小路德就严格的接受了骑士教育,每天每天每天都准时的吃饭,训练,上文化课,偶尔失常一次也没什么。”
索菲夫人连忙打圆场道。
这位夫人很年轻,今年也就二十八岁。她拥有一张美丽的容颜,姣好的身段,性格也是温柔。
对待路德也是视如己出,方方面面都让索尔觉得满意。唯一让男主人有点抱怨的是,妻子是商人出身,而不是贵族。
这让男主人有点芥蒂。
“你就知道宠着他。”索尔表现出了自己的不满,但是脸色却是缓和了不少。其实索尔也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在他的父亲的训练之下,他过的日子比路德还要苦,但最终却成功的激发出了骑士之力,继承了庞贝领。
他对于路德也是寄予厚望,希望路德将来成为像他一样的骑士,甚至是超越他。
但是就像妻子说的一样,路德从八岁开始就进行骑士训练,除了一些必要的社交之外,就像是机器一样,一刻也没有松懈过。
所以索尔心中一软,想了想,索尔又对路德说道:“今天就放假一天,去尽情玩耍吧。”
“谢谢爸爸。”路德本低着头,打算装死听索尔训斥,没想到居然有一天假期,顿时惊讶的抬起头来,然后连忙表示了谢谢。
休息一天倒不算什么,他前世平庸,这一辈子来到了这个世界,正是想要大展拳脚,对于骑士训练并不排斥,甚至跃跃欲试。
但是毕竟是刚刚穿越来的,虽然接收了记忆,但是有些地方还需要磨合一下,有一天时间四处走动走动,是很好的。
“好了,吃饭。”索尔,庞贝点了点头,然后严肃的说了一句。
随着男主人的一声令下,一家人立刻开始吃饭。主餐当然是肉,还有一些蔬菜汤。不管是路德,还是年纪更小的威尔,玛丽都是十分快速而凌厉的切割牛肉,大口大口吃着。
这就是庞贝一家,就算是吃饭也像是在军营内一样。
吃了早餐之后,索尔就出门去了,带上了自己的护卫,今天他有一点事情要办。索菲则留在城堡内处理一些琐碎事情,她是个能干的贵族夫人。
威尔,玛丽两个则一起上文化课,等下午的时候,九岁的威尔还要进行骑士训练。
路德奉命休息玩耍,当然出去玩了。
庞贝家的这座城堡是一座小型城堡,大概呈圆形,通体黑色。后边位置是主楼,主楼前方左右两侧是两排兵营。
其他还有马厩,校场等设施。
外体是围墙。
城堡内拥有一百名士兵,这是庞贝家的军事力量。
“路德少爷。”路德出了主楼,大门前有两名守卫,因为目前领地内没有大的事情,所以气氛比较宽松,两个守卫不时的在闲聊。见到路德出来,二人连忙行礼。
“辛苦了。”路德根据记忆中的自己表现,对两名守卫抚恤了一句。
两个守卫则是有些不好意思,他们刚才还在闲谈呢,可不算是尽忠职守。
路德很快越过了两个守卫,在城堡内四处闲逛。一路上城堡内的士兵,仆人纷纷对路德行礼,让路德享受了一下地主老财一样的待遇。
最终路德来到了城门上方的城墙上,在这里俯视整个庞贝领。
与自己脑中的记忆,渐渐重叠。
路德被靠在女墙上,双手抱在胸前,双眸渐渐出神。他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
这个世界无疑是非常精彩的,而他出身也还不算差,最起码是踏入了贵族的门槛。家里边也没什么矛盾,强干的老爸,温和的继母。
就算是未来混得不好,也能够继承这块领地,作一个地主老财。不过既然身为一名穿业者,混吃等死实在是不甘心。
如果用整个普鲁士王国作为目标,就算混不成世袭公爵,侯爵,那也至少要做一个实地伯爵啊。
做人一定要有点盼头才行。
而根据路德所知,普鲁士王国的爵位上升是非常困难的。首先是要拥有血统,在整个普鲁士王国内的,一个平民的孩子虽然成为骑士不容易,但是也有激发骑士之力成为骑士的例子,不仅是个例,有很多。
但是这些平民的孩子要想成为一名拥有封地的骑士领主,那基本上就像是登天一样,难度非常的大。
贵族排斥平民。
因为普鲁士王国是血统至高无上,拥有越高贵血脉,就越是光彩夺目。
这一点庞贝家虽然起点低,但却还是有一点高贵血脉的。庞贝家是一个古老伯爵家的支脉。
虽然起点低,但总归又向上的盼头。
而能否向上爬,成为一名至少是伯爵的大贵族。那就只有两条路,一个是武力,一个是财力。
拥有出众的武力,就会拥有相匹配的战功。
拥有庞大的财力,就拥有人脉。
这两样东西是普鲁士王国的硬通货,最终可以依靠运作,一步步的向上爬。
不过可惜的是,庞贝家,准确的说是路德自己这两条路一条都没有。
财力不必多说了,庞贝家只拥有一个骑士领,也没有其余的进项。至于出众的武力,路德知道自己不平庸,但也不出众。
所谓的骑士之力,就是激发人体的潜力,最终形成斗气。
斗气有四种基础的属性,分别是地,水,风,火。
路德从八岁开始进行骑士训练,拥有远超于常人的体魄。今年十五岁,还没有激发出骑士之力。
按照父亲索尔的评价,他应该能在十六岁的时候激发出斗气。
而这个世界上激发骑士之力的平均线是十七岁,路德听说有些天才,能在十三四岁就激发出斗气。也就是说他的资质是在平均以上,但绝对不算出众。
“要想往上爬,要想在这个世界上活的更好。出众的武力是必须的,得想一点办法才行。”
路德暗暗思索着。
不过思来想去,路德却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应该是眼界太窄了,毕竟他这辈子只是个十五岁的少年,而且基本上都是在训练中渡过的。
看起来这件事情还需要从长计议。
第三章 乔修老师
虽然穿越的非常突然,但是经过一天的时间缓冲。路德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的穿越的事实,并且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
成为强大的实地贵族。
至少成为一名伯爵。
而要成为一名实地伯爵,那至少要拥有与之匹配的强横个人战力,还有一定的势力。
依照目前庞贝家族的财力,底蕴,要想完成这个目标,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既然家族不能支撑路德这样搞事情,那么就需要路德自己去奋斗努力。
首先路德需要一个计划,而要制定一个计划,那自然需要知识。
路德花了一天时间休息,到处看看,在整个庞贝骑士领内巡视了一会儿,仿佛是在巡视自己领地的狮王。
第二天,路德就开始进入了骑士领的领主家长子的身份。
一大早,路德就在小玛雅埋怨的声音中起床下楼吃饭,不过今天总算是没有错过早餐时间,没让老索尔有训斥的机会。
吃了早饭,路德就开始与威廉,玛丽一起上文化课。
骑士的养成,既需要拥有强大的武力,也需要拥有丰富的知识,还必须掌握贵族式的社交礼仪。
为此,老索尔聘请了乔修老师作为三个孩子的文化老师,负责教授三个孩子知识与礼仪的技能。
乔修老师是一名英俊的中年男子,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瘦弱的身材,肤色则是养尊处优的白皙。
如果说老索尔是一头雄壮的狮子,那么乔修老师差不多就是一头瘦弱的绵阳。是与骑士相对应,代表着学者。
据说乔修老师是一名拥有贵族血统,姓氏的贵族后裔,追溯到祖上,拥有一名古老公爵的血统。
只是传承了数百上千年,到了乔修老师身上,只剩下了一个姓氏而已。
这也是很正常的。毕竟贵族拥有许多特权,在繁衍后代上都是十分出色的,而能继承爵位的贵族子弟少之又少。
比如说庞贝家的未来就是路德的,他至少能继承老爸的骑士领,但是威廉就会成为拥有贵族姓氏,血统的贵族后裔。
而通常这样的贵族后裔,不是成为一名没有拥有骑士领地的作战骑士,就会成为像乔修老师一样的学者。
总之一般是不会成为普通平民的。
而乔修老师是从路德八岁的时候就成为他的文化颗老师,在庞贝家已经七八年了,是属于庞贝家非常厚待的人。
顺便乔修老师还兼任庞贝家的财政官,偶尔客串一下幕僚的角色。
“乔修老师。”与往常一样,路德与威廉,玛丽一起来到了城堡内的课堂内,三个人很恭敬的对着乔修老师行礼。
这是一间普通的课堂,有讲台,黑板,讲台下则是一些椅子,课堂的左侧还有一架钢琴。
此刻乔修老师已经站在了讲台上,他穿戴的一丝不苟,但脸上却充满了温和的笑意。
对面椅子上也坐了一些人,也都是一些孩子,从六岁到十五六岁不等,都是属于庞贝领重要的人员的子女。
如果未来路德继承了庞贝领,那么这些人将会成为路德的左膀右臂。
乔修老师微微笑着点了点头,让路德三人一起坐下。
随着三人坐下,课堂正式开始了。
上午都是文化课,但其实乔修老师先对路德这些大龄的孩子负责,教授一些诸如历史,地理,诗歌等课程。
等结束之后,才会教授玛丽,威廉等小一些的学生以识字等简单的课程。
今天乔修老师讲的是英雄传记,也算是一种历史。传记的主角是普鲁士的初代国王,天空骑士米修。
“传说中我们普鲁士在一千年前,是一个蛮荒的地方。这里居住着许多的怪物,其中最强大的是一头古老的红龙,天空骑士米修王带领自己的扈从,经过艰难的战斗,斩杀了那头红龙,沐浴红龙之血,创建了我们普鲁士王国。之后,经过数代王的努力,才有了今天普鲁士王国的庞大疆域。”
乔修说道。
随着乔修的话,男孩们都露出了憧憬,渴望之色,女孩们就不一样了,除了少数暴力份子之外,都是昏昏欲睡的样子。
这是男孩与女孩的不同。
而路德通过记忆知道,所谓的天空骑士,那其实是一个职业称号。具体是怎么回事,路德的记忆中不是很清晰。
只知道骑士的等级,分作是见习骑士,初级骑士,中级骑士,高级骑士,大骑士。
其中见习骑士是指只能单纯的发挥**力量的骑士,也就是现在路德所在的水平。能施展骑士之力的,就是初级骑士了。
掌握的力量越强,位置越高。
听说大骑士的力量能够力敌万人,乃是普鲁士王国顶尖战力。而在大骑士之上,还有称号骑士。
初代王天空骑士米修就是其中之一。
而以目前庞贝家这样的家族,路德想要开创一个具有至少伯爵爵位的强横家族,至少也需要成为一名大骑士。
成为强横的实地伯爵。
所以听到这里,路德心中一动,问乔修老师道:“老师,我知道要成为一名强盛的骑士,需要的是天赋和努力。而不知道在天赋与努力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捷径吗?”
乔修看了一眼路德,他并不意外。因为在他的印象中,这位庞贝家的长子,那是一名非常具有上进心的少年。
继承庞贝的名号,成为像老索尔一样的骑士领主。
不过。乔修心中叹息了一声,不过努力是不够的,天赋还有别的也很重要。据他所知,路德的天赋也就中上。
未来能不能成为老索尔一样的强大骑士,其实也需要一点运气。
不过身为一名阅历丰富的成年人,乔修自然不会把心中的想法表露出来。他对着路德微微一笑,说道:“当然有,要想成为强大的骑士,除了努力与天赋之外,还有魔药,还有一些运气。”
“魔药?”路德脸色微微一动。
“就是巫师们用一些珍惜的乱七八糟的材料配置的药剂,能快速的增加骑士之力的药物。至于运气,就是字面的意思。一个人如果运气好的话,会有很大的际遇。听说三百年前,普鲁士有一位大骑士,这名大骑士是贵族的后裔,但是传到他这里,已经非常落魄,只剩下了贵族姓氏。他的骑士资质也是一般般,但是在他成为初级骑士之后,在一次冒险之中,误入了一个远古之地,曾经沐浴红龙之血,这种血让他的身体素质大大增强,让他最终成为了一名大骑士。”
乔修的口气脸色都有一些向往。
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励志的故事。
在天赋与努力,还有在魔药之外,还有一个奇遇的选项。
奇遇,这是平民能够脱颖而出,杀出重围唯一的路啊。
乔修小时候也曾经做过这种梦呢,只是长大后,才知道那种梦想其实距离普通人很远。
反正乔修一辈子都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所以现在想想他都觉得非常的唏嘘。
那真是一段值得怀念的青葱岁月啊。
第四章 治安官麦哲伦
文化课继续。
所谓的文化课,其实不知道是历史,还是英雄小说之类的事情,或者是基本的社交礼仪之外,其他诸如诗歌,钢琴课。
路德都是很没有兴趣的,所以接下来路德听的昏昏欲睡。
他的心里头就记住了两件事情,在天赋,还有努力之外,要想成为强大的骑士,那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魔药,还有奇遇。
奇遇先不说,这个魔药,还产生了另外一个路德很好奇的职业,巫师。
之后,路德也询问过乔修老师关于巫师的事情,但是乔修老师对此也是一知半解。路德治好暂时放弃了,这是一个神秘的职业。
至于魔药,这是一个非常非常昂贵的东西。
据乔修老师所说,魔药这种东西庞贝领内很少见,甚至说几乎没有过。一般是拥有极大财力,或者实力底蕴的势力才能拥有。
别说是小小的骑士领主了,就算是男爵领魔药也是极为稀少而珍贵的东西。
那些子爵,伯爵以及以上的大贵族,才会经常服用,甚至是魔药不断。
总而言之,没钱没势力没底蕴,别想嗑药。
而嗑药等于实力快速飞升,这也是那些大贵族的家族,强大的骑士传承源源不断,始终保持食物链顶端的地位。
而平民,以及类似于庞贝家的这些普通人家,要想往上爬,实在是难如登天。
所以得知了天赋,努力之外,还有魔药,奇遇这两种上升途径之后的路德,不仅没有开阔眼界,设计出往上爬的计划,反而生出一种无力感。
这是一个阶级森严的世界啊,要想从骑士领主变成实地伯爵,比高考可难多了,可能比普通人成为博士生都难。
日了狗了。
不过路德毕竟是一个不轻言放弃的存在,娘希匹的,穿越这种事情都能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的存在就已经是bug一般了。
博士生有比穿越都难吗?
天无绝人之路,我应该有我的金手指,但我只是还没有发现而已。
嗯。
怀着吊炸天一样的信心,路德与一众小伙伴结束了文化课,然后与威廉,修修亚一起参加骑士课。
所谓的骑士应该是智慧与美貌并存,嗯错了,应该是知识与强大并存的存在。
一名要被贵族圈子接受的强大骑士,必须要有不俗的谈吐,相当大的知识库存,妖孽一点的还可以具备写诗歌的能力。
如果一名骑士空有强大的实力,而没有相对的知识,那会被认为是野蛮人。
这也是区别于贵族骑士,与平民骑士的重要细节问题。
相比于贵族骑士,平民骑士既没有知识,也不擅长社交礼节,更主要的是没有姓氏。
而下午的骑士课的老师,则是一名平民骑士。这名骑士叫做麦哲伦。
这名骑士拥有强壮的体魄,相对不那么好看,但是极凶悍的容颜,整个人散发着男性的荷尔蒙,给人以极大的压迫力。
麦哲伦是庞贝领的平民骑士,他的长子就是修修亚。
修修亚是一名与路德同龄的少年,目前也没有激发出骑士之力。目前修修亚除了是骑士班的一员之外,另外的身份就是路德的跟班。
而麦哲伦与老索尔的关系就像是路德与修修亚的关系,庞贝是骑士领主,也就等于是君主。
而麦哲伦家则等于是家臣。
所以麦哲伦家虽然是平民骑士,但是在庞贝领拥有极高的地位,他们家还有一个小屯,作为世代的封地。
当然,普鲁士实地贵族的末端是向庞贝家这样的骑士领主,像麦哲伦类似的家族,其实还是平民。
除非发生极为惊人的事情,否则天与地的差距不会重叠。
对了,麦哲伦除了是路德等人的老师之外,还是庞贝领的治安官,是一名初级骑士,一般情况下,麦哲伦与老索尔必须有一人要常年留在领地内,负责保卫领地。
总而言之,如果将庞贝领看做是一个微小型的国家,老索尔是君主,路德是第一继承人,那么乔修老师就是首相,而这位麦哲伦骑士则是主将。
骑士课举行的地方在城堡外开阔的地方,也就是一个场地,四个人还有四匹马。
麦哲伦老师,路德,威廉,修修亚都穿着银色的铠甲,手持十字剑。
麦哲伦看了一眼学生们,眸光十分的平稳,一如他的性格。沉稳,话不多。
“众所周知,骑士之力,也就是斗气。来自于身体,越是强悍的身躯,越是能激发出斗气。所以老规矩,路德少爷,修修亚你们跑步十公里,威廉少爷你跑步五公里。”
麦哲伦的脸色犹如岩石一般冰冷,口气没有丝毫波澜。
“是。”
路德,修修亚,还有威廉齐齐应了一声,然后穿着铠甲的他们纷纷绕着场地奔跑。
路德身上的铠甲足足有二三十斤重,这是铁质的轻甲,听说重甲的话,可能有四五十斤重。
穿着这一身轻甲跑完十公里,如果是放在路德的前世,那简直就是日了狗了。
但是在这一世,路德跑的很轻松。真的,十公里的跑步,就像是热身运动一样,跑完之后,路德只是面色微微红润,气息稍稍有些急促而已。
轻轻松松,还有余力。
热身之后才是重头戏,先是进行套路训练。
这种训练内容是完整的一套训练内容,其中包括肌肉训练,一定的套路,模样有些像前世的武术,配合呼吸。
之后就是剑术训练,最后是骑马训练。
套路训练针对的是自己的身体素质,简单的说能强化自己的身体,使得身体更容易激发斗气,并容纳更多的斗气。
这是套路训练流传很广,不是什么秘密,只是版本,高低级有些不同。
庞贝家的套路训练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名字也很普通,叫做“庞贝秘术”,最终修炼出“庞贝斗气。”
听起来像是那么一回事,其实就是普通的“大地斗气。”
防御力,耐力惊人而已。
剑术训练不必多说,这是骑士的基本战斗技能。骑士的武器未来或许会变得五花八门,有骑士枪,刀,以及各种兵器。
但是每一名骑士,至少都会基础剑术。
相对应的骑术也是一样。骑士并不一定会配合坐骑一起作战,坐骑也会五花八门,比如说各类魔兽,甚至是龙。
但每一名骑士至少都会骑马。
第五章 初级骑士
正是隆冬时节,鹅毛大雪飞舞落下。让这苍茫大地,盖上了厚厚的白被。
凌冽的寒风,犹如刀子一般呼啸而过,吹的地上的雪花飞舞。
庞贝领位于普鲁士王国的南方,这里谈不上四季如春,但就算冬天也难得见到下雪,所以这一场大雪十分罕见。
领地内,不管是农奴,平民都是紧紧躲在家中,关紧门窗,点燃壁炉,用尽一切能够取暖的手段,以撑过这寒冷的天气。
庞贝城堡内。
大雪将整座城堡染成了白色,城内许多仆人,卫兵都是冒着这大雪,进行清理工作,这么大的雪,如果不清理,那么在雪后将会一团糟。
城堡内,大部分的房间都是一片寒冷。但是大厅却是温暖如春。壁炉内,堆满了干柴,火焰在熊熊燃烧,驱散了寒冷。
老管家费伦就守在壁炉内,不时的往壁炉内添点柴火。
领主老索尔坐在大厅内唯一一张椅子上,脸色凝重。索菲夫人,威廉,玛丽也都在。
除了庞贝一家子之外,还有幕僚乔修,骑士麦哲伦,以及麦哲伦的长子修修亚,对了,还有路德的小女仆小玛雅。
就路德没在。
路德在干什么呢?
他在自己的房间内,冲击骑士之境。
没错,路德穿越到普鲁士王国已经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了。路德到达骑士境界,与老索尔的判断相差无几。
经过一年的刻苦训练,路德终于到了这一天了。
一名骑士对于庞贝领来说,当然是至关重要的战力。但是路德却又不一样,因为他代表了庞贝家的下一代。
代表着庞贝家的薪火,将会燃烧下去。
而冲击骑士之境,则有一定的概率会失败。虽然这个失败的概率有点小,但是庞贝一家仍然担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在场众人的脸色,则是越来越凝重了。直到一阵脚步声响起,众人的心中顿时一紧。
不由自主的抬起头来向着二楼看去,一阵清脆的脚步声中,路德从楼上走了下来。
他的脸色红润,十分健康。脸上洋溢着喜悦之色。相比于一年前,他的体魄要健壮了许多,虽然比不上老索尔强壮,但也给人一一种可靠感了。
加上一头金色的头发,如果说老索尔是壮年的雄狮,那么路德就是青年的狮子。
“怎么样?”老索尔看到路德的时候,心中是呼出了一口气的,因为老索尔看得出来,路德应该是晋级成功了。
但是这件事情实在是太大了,所以老索尔还是情不自禁的问了出来。
其他人也都是一脸的关注之色。
“爸爸,我成功了。”路德微微一笑,周身上下立刻浮现出了一股光芒,这股光芒微微泛着黄色,若隐若现,仿佛风中的残烛,似乎随时都会熄灭。
作为刚刚晋级的骑士,路德体内的斗气不管是质量,还是数量都是少的可怜。
但是斗气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黄色的斗气,代表大地的气息。一股厚重的气息扑面而来。
“哈哈哈哈哈!好,好,我庞贝家后继有人了。”老索尔哈哈大笑,开心的仿佛是一个孩子。
在场的所有人也都是露出了雀跃之色,实在是太好了。
“嘿,乔修。等这场大雪过去,召集所有领民,进行狂欢。我要告诉所有庞贝领的子民,我老索尔的继承人,路德,庞贝晋升为骑士这件事情。对了,还要赦免犯罪者,告诉那些罪犯,托了他们路德少爷的福,他们自由了。”
老索尔前所未有的兴奋,慷慨的宣布道。
难以想象,刻板,严谨,沉稳,仿佛岩石一般的雄狮,这一刻却仿佛是孩子。
继承人。
对于贵族来说,没有比这个更加重要的了。
“是。”乔修也笑着应了下来。
如果不是因为这一场大雪,老索尔都快要迫不及待的进行狂欢了。
而这一场大雪也没有持续多久,第二天天色就晴朗了。在老索尔的宣布后,在乔修的主持下,整个庞贝领都陷入了狂欢之中。
瞧啊。
继承于古老伯爵血脉,已经传承许多代的庞贝家,又要迎来下一代了。
路德,庞贝少爷。
整个狂欢节持续了三天时间,热热闹闹的。
三天后。
天空晴朗无比,太阳源源不断的散发着热量,驱散着大地的寒冷。三天前的大雪痕迹,已经完全消失不见。
冬天之后,就是春天。
树枝上,都开始长出嫩芽了。
在这一天,新晋的骑士。路德庞贝少爷,带着自己的贴身侍从修修亚,以及一队十个人组成的精锐卫兵,开始巡视自己的领地。
路德骑着马,身上合身的衣服,脚下是黑色的马靴,挎着一柄十字剑。整个人散发着精干的气息。
修修亚穿着打扮与路德差不多,只是落后路德少许,显露出他侍从的身份。
其余卫兵则是穿着白色的铠甲,手持长矛,围绕在二人四周。
这一次出门,路德拥有明确的目的性。
在这一年之中,路德都是依靠着刻苦的训练,才能成为一名初级骑士。简单的说,身为一名穿越者。
路德居然没有找到自己的金手指,混的跟一般土著没啥区别。
真是丢光了穿越者的面子了。
既然没有找到自己的金手指,那么路德就决定从旁着手,来增加自己的实力。
如果路德只是身为一名平民家的骑士,那么要想爬上去,自然是难如登天。但是幸好,路德的身份是庞贝家的长子,未来庞贝领的继承人。
整个庞贝领内,拥有接近二千人的子民,以及一百卫兵,还有老索尔,麦哲伦这两位骑士,还有修修亚这位快要成为骑士的贴身侍从。
路德决定从这里着实。
简单的来说,就是靠种田,发展领地,慢慢发育。
如果可以,尽量猥琐一点。
嘿嘿。
而之所有在一年之后,路德才行动。那是因为庞贝家的传统,只有成为了骑士的长子,才拥有管理领地的资格。
当然这个资格还需要老索尔来授予,而很显然路德作为庞贝家的长子,老索尔很乐意他插手庞贝领,很爽快的同意了。
在路德提出要巡视领地的时候,还派遣了十名卫兵保护路德。
尽管这十名精锐的战士,加起来也没有路德战斗力强悍。
嘿嘿。
第六章 庞贝领
庞贝领,是一个典型的骑士领。
所谓的骑士领,等同于微型。
其中直属庞贝家的农奴大约有五百人左右,而普通平民则有一千三百左右。其中不包括十八岁以下的人口。
农奴与平民加起来也才一千八的人。
如果用路德的前世做比较,那么这么大的地方,其实就是一座村庄而已。
但是这么少的人口,土地面积却是颇为庞大。因为这个世界的生产力很落后,粮食出产极为低,没有庞大的耕地面积,不能养活这么多的人口。
所以整个庞贝领的领地大概相当于半座小城镇。
而庞贝城堡,则是这座小城镇的中心位置。而庞贝领的四周,根据路德的记忆,都是被森林环绕着的。
只有一条通向北方的出路。
简单的来说,整个庞贝领是属于与世隔绝的存在。而庞贝家则是扎根在这里的世代土豪。
就算是被称作是国王,那也不太过分。
庞贝领麻雀虽小,但是五脏俱全。庞贝家大约占据了这片领地的三分之一耕种土地,交给直属于自己的农奴耕种。
所谓的农奴,就跟奴隶差不多。帮助主家耕种土地,干活,而不用发工资,只需要给他们最低级别的生存物资就可以了。
这些土地,是庞贝家重要的财政收入。
在这直属于庞贝家的领地上,还有一座酿酒庄园,出产品质普通的麦酒。
一座牧场,供给庞贝家,还有麦哲伦一家的肉。
这个世界的肉制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骑士需要强健的体魄,每天摄入肉类是十分重要的。
还有一座小麦粉作坊。
一座铁匠铺。
一座经营柴米油盐的杂货铺。
铁匠铺与杂货铺在城堡附近,其他都散布在领地四周。
这些都是直接属于庞贝家的财产。
其他则是依附于庞贝家的自由民,也就是平民。庞贝家给了这些平民编号,分作十个屯。
分别是庞贝一屯,到庞贝九屯。
对了,还有一座屯,叫做铁马屯。也就是庞贝家非官方的分封给了麦哲伦一家的领地。
因此麦哲伦一家虽然没有官方姓氏,但其实私下里不少人都称呼为铁马一族。
领地内的十座屯,基本上就是负责耕地,少量有兼职伐木工,还有猎人的。这些自由民只需要对领地缴纳一定的税收就可以了,活的比农奴舒服多了。
不过,因为领地内的杂货铺,酿酒作坊,铁匠铺等等都是庞贝家独家经营,所以自由民们需要用到这些东西的时候,都得花费一定的钱财购买。
也就是说,其实整个庞贝领不管是农奴,还是自由民其实都是被庞贝家压榨的存在。
庞贝家就像是螃蟹一样,是横行无忌的存在。
不过这在这个世界是很正常的,贵族天生就是高人一等的存在。甚至路德有听说有些变态的贵族,在领地内制定法律,叫做“初夜权”。
顾名思义,每一个领地内要成婚的新娘,必须先要与领主xxoo后,才能与新郎官洞房。
除非新郎官家族缴纳一定的税收,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真是惨无人道的吖。
不过路德也听说了,这种是极少数残暴的领主才能制定的荒唐法律,这个世界上大部分贵族还是没那么残暴的。
嗯。
总而言之,路德穿越成为了一个骑士领主家的长子,而不是平民家的屁民,简直是太好了。
爽的不要不要的。
此刻是冬天春天交际的时候,土地还十分坚硬,因为有些地方还冻着,所以还不是耕作的时候。
这个时候不管是自由民,还是农奴,一般都在家中休息。
连去打猎的人也很少,因为这个时候猎物都是很瘦弱的。熬过一个漫长冬季的动物们,忍饥挨饿没有脂肪啊。
总而言之,老婆热炕头。没事跟婆娘滚床单这才是民众们的日常。
所以说庞贝领内的路上,嫌少见到人影。偶尔见到人,一个个屁民见到了路德少爷的阵仗,立刻就跪倒在路边,拜见贵族老爷。
路德没有经历过这样的阵仗,但是没见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有个伟大的人说的一句话,那是非常非常经典的。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路德虽然身为一名骑士领主家的长子,未来的骑士老爷,贵族老爷,可以在领地内横征暴敛,甚至可以制定“初夜权”的法律。
但是身为一名有眼光有见识的未来贵族老爷,表现自己亲民态度,这是很正确的选择嘛。
再说了,路德想要往上爬,发展领地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途径。将自己的民众养的白白胖胖,才有力气帮助庞贝家,成为顶级的家族哇。
所以,路德很亲民。
这不,刚巧路德遇到了一队民众。
这些民众看到了路德一行人,尤其是看到了骑在马上的路德,还有修修亚两个人,连忙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屁民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两位老爷,甚至分辨不出来路德这位大少爷。
虽然因为路德晋升为骑士这件事情,老索尔下令领地内狂欢三天,但是路德这位大少爷却是基本没露面。
总而言之,屁民们知道这两个骑马的一定是领地内的大人物,却不知道怎么称呼,只有跪下来,磕头了。
路德低下头看了一眼这些屁民们,不对,是庞贝家的领民们。未来庞贝家的爪牙,战士。
这一世路德的记忆,他从出生之后,就几乎没有出过庞贝领。所以,路德对外边的世界,民众的生活没有什么印象。
但是看到这些民众,路德觉得庞贝家的统治还算可以。
只见这些自由民们穿着的衣裳很厚,虽然打满了补丁,但至少不会冻着。民众们有胖有瘦,有高有矮。
脸色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坏。
没有营养不良的情况。
路德觉得,如果将这个世界上的贵族们划分等级的话,那么庞贝家应该是属于有良心的贵族领主了。
这么一想,路德立刻就觉得信心满满了起来。
庞贝家有优良的传统,良好的地基,只需要他这个未来的骑士领主老爷稍加点拨一下,立刻就会成为参天大树。
庞贝家的未来,至少是实地伯爵这样的大贵族。
嗯。
第七章 嗯,有点弱啊
“嘿,老人家。这么冷的天,你们不待在家里取暖,这是干什么去啊?”路德为了表示自己的亲民,翻身下马,越过了护卫们,先让民众起来,然后询问民众中一个老人。
这位老人拥有一头银白的头发,如同枯木一样的脸颊,身上到处都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估计也是没见过什么世面,也没有被贵族老爷这么亲切的对待过。老人有些手足无措。
这位年长的老人都这样了,更别说其余人了。
而这也是这个时代普通民众们的情况,面对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屁民们全部缺乏自信。
而庞贝领相对已经还好的了,更多贵族的领地,多的是麻木的屁民。
路德觉得,这必须改变。庞贝领的民众们,必须自信起来。一定要变得坚强,自信,乐观,且团结在庞贝家这面旗帜的四周。
嗯。
“有带干粮吗?”路德回过头询问了修修亚道。
“有。”修修亚对这位路德少爷的目的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他为人沉默寡言,跟他的父亲麦哲伦似乎是一个磨子印出来的一样。
其实这是铁马一族的家教,多做事,少说话。
这是铁马一族之所以一直是庞贝家心腹的重要原因。所以修修亚在回答之后,立刻从马后口袋中拿出了一块麦饼。
路德很是亲切的将麦饼递给了这名老人,然后笑着说道:“老人家不必紧张,我只是打个招呼,顺便问问而已。”
顿了顿,路德又笑着自我介绍道:“我叫路德,庞贝,是金狮索尔的长子。”
对于路德表明自己的身份,老人以及老人的同伴们没有太大的惊讶,因为庞贝领的贵族老爷,少爷,都姓庞贝。
只是这一位就是刚刚晋升成为了初级骑士,庞贝家的下一代家主,路德少爷啊。
民众们心中闪过一抹恍然。
而庞贝家在庞贝领的名望还是很高的,再加上路德的这态度,终于让双方的尴尬缓和立刻不少。
再加上这位老人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终究还是有一点见识的。老人家谢过了路德少爷,将麦饼藏在了衣服内的口袋中。
这季节有一口吃的非常不容易,老人家家里边也不富裕,他打算拿回去给自己的小孙子吃。
“回路德少爷,我们是第六屯的屯民,因为屯里边盐巴不够了,而且春天就快要到了,一些农具废弃了,所以我们打算前往城堡附近的铁匠铺,杂货店购买盐巴,还有农具。”
老人的声音先是有些磕磕绊绊,还是很纠结路德少爷的身份,但很快顺溜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路德露出了恍然之色,盐巴是必须品,而且是庞贝家垄断的生意。农具更代表未来。
难怪在这大冬天,这帮村民还在赶路。
“丰收之神在上,希望明年是一个丰收年。”路德先是祝福了一声,随即又对老人家说道:“天气这么冷,我就不耽搁老人家了,快去快回。”
“谢谢路德少爷。”老人连忙感谢了一声,然后带着一帮屯名快速离开了。
跟逃跑似的,实在是与贵族老爷接触,心跳的厉害。
嗯。
不过这一位路德少爷可真是和蔼啊,虽然金狮索尔领主也不是暴虐的领主,但是相比于路德少爷,还是路德少爷和蔼一些啊。
庞贝家真好,嘿。
老人的心中想着。
滴水成河,一点一滴的恩德,迟早会成为参天的声望。路德只是简单的表达了一下自己亲民的态度,种下了种子,未来收获绝对会很大。
路德看了一眼第六屯村民离开的背影,微微露出了笑容,然后又翻身上马,继续巡视自己的领地。
只是随着继续向前,路德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道路不好走。
城堡附近的路很平坦,应该是庞贝家派人修整过,维持了贵族体面。但也就是一段路而已,越远离城堡的路,就越难走。
坑坑洼洼。前几天下的大雪,化作了水渍,让道路十分的泥泞难行。
要想富,先修路。
路德觉得如果有水泥这玩意就好了,可以修一修平整的水泥路。当然,路德也知道水泥这玩意,也不可能一时间就发明出来。
所以在此之前,先修整一下土地也好的。
除了土地,还有环境也让路德频频皱眉。
道路的两侧,甚至是中央位置。到处都是粪便的痕迹,大部分是牲畜的粪便,少部分应该是人的。
路德很奇怪。
有句话说的好,这肥水不流外人田。而庞贝领内的自由民们,大部分都是农民。他们怎么舍得让粪便,落在大路上。
不仅是财产损失,而且还肮脏不卫生。
“为什么路上会有人的粪便?他们为什么不拉到自己的田里边?”路德转过头问修修亚道。
修修亚沉默了一下,他虽然不是贵族,但从小就跟在路德的身边做侍从,基本上是在城堡内长大的。
对于这个问题,也没想过。
想了一下,修修亚说道:“或许是内急,而且普通民众没有贵族的讲究,就随地大小便了。”
说到这里,修修亚露出了疑惑之色,“为什么要拉在田上,而且还是拉在自己的田内?”
路德有些无语,用粪肥田,难道不是常识吗?
路德很快就反应过来,这常识是在前世啊,这里可是异世界,常识有可能就不是常识了。
娘的,有点绕口,但就是那个意思。
路德想了想,又问修修亚道:“我们城堡内的粪便呢?是怎么处理的?”
修修亚有些为难,不过他是老实本分的孩子,就摇头承认道:“我不知道。”
“你们有谁知道?”路德环视了一下十名精锐战士问道。
其中一个精干,但却身材矮小的战士走了出来。路德知道,这是这一小队精锐战士的队长,叫做伯维。
因为身为平民,没有骑士秘术。所以只能是个普通战士,但是他体格精干,作战十分勇猛,是属于高级精锐战士。
在卫兵之中,威望也很高。
“路德少爷,城堡内的粪便都是集中起来运到东方森林那边的。”伯维告诉路德道。
“为什么要运去森林内?”路德反而更疑惑了。
“粪便实在是太脏了,在夏天还容易生出蚊虫。当然是运的越远越好啊。”伯维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路德用手扶着额头,跟他们交流实在是太费劲了。终于,路德问道:“你懂务农吗?领地内的农民们,没有将粪便倒在田地上,肥田的习惯吗?”
第八章 成立市政厅
“呃!”伯维被问住了,身为一名精锐战士,伯维最擅长的自然是打仗,还有杀人。
他曾经数次追随领主老索尔一起讨伐敌人。但伯维也是农家出身,是这个庞贝领内的原住民。
所以伯维对于农业,算不上精通,但也足够了解。
所以,伯维对于路德的话,才会产生十二分的疑惑,甚至有些懵逼。不仅是伯维,就连其余卫兵都一脸懵逼。
将粪便倒在田地上,肥田?
这是什么鬼?
不过,伯维他们很快就释然了,因为眼前这位是路德少爷啊,这位少爷从小到大做的事情就只有一个。
成为合格的骑士领主。
文化课,骑士课。
刻苦训练,努力学习知识,掌握社交技能,目的只有这么一个。所以,这位少爷不懂农业,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路德少爷,这种田最主要的是翻田,除草,只要做好这两样,就能吃饱肚子的。至于倒入粪便,那很恶心,还要滋生害虫。”
伯维很有耐心的解释道。
“这是什么鬼?!”这一下轮到路德一脸懵逼了,倒入粪便会滋生害虫?
什么鬼。
什么鬼。
什么鬼。
花了一点时间,路德才平静了下来,告诉自己,这里是异世界,异世界,前世的常识还是不要代入的好。
这帮土著根本没有用粪便肥田的习惯,就是靠天吃饭的。
不过这也好,路德对于如何发展自己的小小骑士领本来是有那么一点茫然的,现在好了,目标很明确。
提高农作物生产量。
让今年领地丰收,增加税收。有了税收,就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就这么干。
对了,路德还注意到了一件事情。翻田,什么叫翻田,不是犁田吗?
一股求知欲,迫使路德询问起了这件事情。
“农民们一般都是怎么翻田的?”
问了之后,路德一脸羞耻,不管是在什么世界,这应该都是常识,问出这么低级的问题,实在太羞耻了。
幸好伯维等人很体谅这位高贵的领主少爷,没有取笑的心思。伯维继续耐心的解释道:“当然是用锄头啊。”
“这可是很大的工作量,农民可真辛苦啊。”
说到这里,伯维又感慨道。
路德再次一脸懵逼,我滴娘哟,开垦田地居然靠人力。要知道,在中国古代,农民伯伯就知道可以用牛代替人力了。
这个世界真是奇葩。
好吧,让我捋一捋。
这个世界的屁民们不知道用粪便肥田,把粪便当做垃圾处理了。还随地大小便。先将粪便收集起来,再肥美田地。
这样一来既美化了环境,又提高了土地的肥沃度。
然后派人去修路,正所谓要想富,先修路。
最后就是想办法弄一批牛过来,而且不是一般的牛,而是要温顺一些的牛种,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
再打造出一批犁出来。
用牛力代替人力。
这样不仅提高了土地的出产,还节省了人力,明年或许就可以伐木,开垦新的土地了。
嗯,对于内政就先这么干了。
我实在是太聪明了。
路德心里边美滋滋的想着。
身为一名穿越者,原来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啊。我可是掌握了上下五千年,许多知识的男人。
俗称,华夏王。
嗯。
“走,我们回去。”想到就做,路德一脸兴奋的一挥手,调转马头,直奔庞贝城堡而去。
俗称回马枪。
修修亚,伯维等众人一阵面面相识,路德少爷今天看起来有点不对劲啊。不过他们虽然一脸懵逼,但还是紧紧的跟上。
很快路德返回了庞贝城堡,解散了众人。路德自己直扑老索尔的书房,去找老爸商量去了。
没办法。
老爸虽然给他权利插手领地,但是这件事情有点大。如果不能说服老爸,一切都是白搭。
一个字,钱。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要成立一个内政部门,简称市政厅好了。需要市长一人,若干办公人员。这一部分人,必须支付工资。
这是一笔财政支出。
修路倒是无所谓,让人去找各屯的壮丁去把路修起来就好了。在这庞贝领内,庞贝家号召民众做这点事情还是可以很顺利的。
还有就是牛与犁。
打造犁需要钱,购买牛更需要钱。不仅仅需要钱,而且是一大笔钱。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个世界肉是很贵的东西。而提供丰富的肉,是培养骑士关键要术。
庞贝家的牧场内,蓄养有一批牲畜。但也勉强只能供给庞贝家索尔,路德,威廉,还有铁马一家的麦哲伦,修修亚父子吃。
其余的战士,很少能够吃到足够的肉。
这就是现实,肉是很贵的。
而买牛,至少需要六十头牛以上。每个屯至少需要五头牛,庞贝领有十个屯。而加上直属于庞贝家的,农奴们负责耕种的田地。
六十头牛是至少的。
这笔钱是一大笔钱,放在庞贝家这样的小骑士领主家族,是属于伤筋动骨的一笔钱了。
这必须说服老索尔。
其实路德对于能否说服老索尔有些忐忑,毕竟事情太大了。不过,咱也不是没有一点胜算。
这胜算就在后母索菲夫人身上。
索菲夫人是商人家的女儿,虽然这个身份让老索尔有点芥蒂。但是索菲夫人陪嫁过来一笔不菲的嫁妆,再加上索菲夫人持家有道,目前庞贝家之中,还有一笔属于索菲夫人的小金库。
路德就是打那一笔小金库的主意。
嘿嘿。
穿越来的这一年内,路德充分的知道一点,这位索菲夫人对自己还真是很不错的。
这也是属于他的福利之一。
别的穿越者,一遇到后母,一定是会发生狗血剧情。在庞贝家这里,他与后母的关系却还不错。
好事啊。
家和万事兴嘛。
路德兴冲冲的走进了书房,见到了老索尔。
书房充满了庞贝家的气息,简约不奢华。只有一张书桌,一张椅子,还有一排书柜。
此刻老索尔正在书桌上写着什么。别看老索尔看起来很雄壮,属于标准的武夫。其实老索尔肚子里墨水不少,还会做诗歌呢。
“这么毛毛躁躁的干什么。”老索尔抬起头看着自己的长子兴冲冲的进来,顿时皱起了眉头,喝道。
第九章 说不服
路德不由自主的缩了缩脖子,这才是正常的老索尔。一个严厉而刻板的家伙,三天前他晋升为骑士,老索尔表现出来的疼爱儿子的态度。
路德怀疑是自己的记忆力出现问题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父爱?
路德的心里边有点沉甸甸的感觉,怪怪的。
不对,我今天是来忽悠的,得想办法在老索尔的钱包内弄点钱花销。可不是来感受父爱的。
路德甩了甩头,将不必要的想法给甩飞了。然后路德才很认真的忽悠,错了,很认真的说道:“爸爸,我发现了领地内的重大的问题。”
老索尔听完之后觉得有点好笑,有点滑稽。
要知道自从初代庞贝骑士与古老的庞贝伯爵分家之后,到达这里已经数百年时间了。
这片领地是当年初代庞贝骑士一点点的开垦起来的,甚至这里的自由民,很多都是当年初代庞贝骑士追随者的后代。
庞贝这两个字,在这片领地内拥有极高的威望。
在加上他这个领主,也算得上是仁慈。
庞贝家的江山,可以说是稳如泰山。
只要庞贝家的统治巩固,其他就不是什么大的问题。
这个小子虽然成为了一名初级骑士,在整个普鲁士王国,也算是有了一点点的地位。
但是还是太年轻了,太毛躁了。
可能是发现了一点小问题,就一惊一乍的。
真是缺乏锻炼啊。
这时候老索尔的思绪有点放飞,“是不是将这小子送去王都,参加骑士团,接受正规的军事训练。”
如果能在王都的骑士团内,交到什么了不得的朋友。没准庞贝家的势力,地位,会有非一般的提升呢。
想到这里,老索尔的心中顿时有点心动。
老索尔是个想到就做的男人,所以老索尔直接忽略了路德的话,而是很认真严肃的说道:“路德,我打算将你送去王都的骑士团,进行正规的军事训练。”
尼玛的没办法交流了。
我们这是牛头对马嘴吗?
路德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爸爸,我是很认真的。以庞贝之名发誓,我发现了领地的重大问题。”路德昂首挺胸,赌上了自己的姓氏,换取这位不靠谱的老爸的认真态度。
路德觉得这实在是太蠢萌了。
“你发现了新党?还是黑巫师?”庞贝这个姓氏,那是很重要的。至少在老索尔的心中是很重要的,超越性命。因此听路德这么说,老索尔也难得严肃了起来,动容的问道。
路德终于受不了了,天知道,这位老爸怎么又跟新党,与黑巫师扯上关系了。
自穿越后已经一年了,路德知道新党,以及黑巫师。
这是让普鲁士很头疼的两个势力,前者是以平民骑士为核心,意图推翻贵族阶层的人员。
简单的解释就是拥有骑士之力的平民,已经不满足自己的地位,拉帮结伙,形成新党。
这是全部贵族的敌人。
黑巫师就是胡作非为的巫师。
总而言之,这两种人路德还在神交之中,根本没见过。
娘的。
不过话说回来,庞贝这么偏僻的地方,还真容易出现这两种势力。不对,我被老爸给带偏了。
“您能不能让我自己把事情说出来?”路德甩了甩头,金色的短发洋溢着潇洒帅哥的气息,面容上则是很严肃。
“说。”老索尔很认真的将双手交叉放在书桌上,也很严肃的说道。
气氛严肃,仿佛是军事会议。
“我觉得我们庞贝领的农业实在是太落后了,这是极大的浪费。我意图重整农业,提高庞贝领的整体农业,进而增加税收。甚至是砍伐森林,增加耕地,吸引更多的自由名到达庞贝耕种,将庞贝领发展成一座城镇。”
路德很严肃的说道,其实就是忽悠,画一张大饼先。
老索尔严肃的表情稍稍松懈了一些,原来是发展领地,而不是发现了黑巫师,还有新党。
老实说,老索尔刚才还真是惊出了一身汗。纵使是久经沙场的强悍骑士,对于这两个势力,他也很是惊悚。
这两个势力,可不是一个小小的骑士领领主能对付的。
松懈之后,老索尔还有点小小的欣慰。这个儿子挺好的,虽然骑士的天赋不如他,但是有心发展领地。
这是好的。
要知道老索尔自己的强项是肌肉,短处就是对领地的发展一窍不通。只是勉强维持祖辈传下来的领地而已。
“你能想到发展领地,这我很高兴。但你太好高骛远了,你听说过有哪位骑士领主的领地是一座城镇的吗?那起码是一位男爵的领地。”
老索尔虽然欣慰,但仍然忍不住找路德的茬。
老索尔说的是普鲁士王国的常态,有大贵族会有直属领地,包括一座,甚至是数座的大城池。
大的男爵或许有三四座城镇,但是绝对没有骑士领主会有一座城镇作为封地。
那为招致主家的猜忌。
没错,庞贝家虽然是庞贝领的领主,但上头还有直系主君,他们这一系乃是直属一位男爵,乃是男爵的封臣。
关系就像是庞贝家与铁马家一个性质。
“什么男爵弱爆了,我可是迟早要成为伯爵以上的实地大贵族的男人。”路德当然也知道其中的道理,正因为知道,路德这才更加的不屑一顾。
不过他不打算在这方面与老索尔扯皮,如果他将自己的目标说出来,怕是得挨老索尔一顿胖揍。
好高骛远啊。
按照古华夏的话说,“灭我家者,必此逆子也。”
总而言之,不扯皮。
所以,路德很认真的说道:“爸爸。我承认发展一座城镇实在是太不切实际了,但是增加一定的人口,土地,收入。得到的财政收入,我们可以养育更多的士兵,培养更多的像麦哲伦老师一样的平民骑士,增加领地内的战斗力。这也是很好的。”
老索尔闻言伸出右手摸了摸自己充满了胡渣子的下巴,心中想着,“这番话倒是有一些道理的。”
身为一名强悍的骑士,老索尔不否认自己是希望拥有更多军队的。
“好吧,我被你说服了。你有什么想法?”老索尔抬头认真的看着自己的长子。
第十章 B计划
终于结束了这场牛头不对马嘴的对话了,路德狠狠的松了一口气,真是太累了,心塞啊。
怀着愉快的心情,路德将自己的计划对老索尔说了。
就是那三点,修路,肥田,用牛犁田。
路德很快就说完了,顺便将这其中的道理解释了一下,尽量浅白的说着。好让这位土著老爸,能够相信。
但是效果不太好,老索尔听了之后一脸懵逼。
好吧,让我捋一捋。
老索尔一脸懵逼,尽量让脑子转动起来。这位骑士天赋比他差一点的长子,却拥有发展领地的决心的长子。
领地内的道路不好走,这个老索尔是知道的。但是老索尔不舍得花钱去修路,反正庞贝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出产,自然也没有大商队过来。
修了路,有个屁用。
这么一想,颠簸一点也无所谓。
但是城堡附近的路如果不平整,就影响了庞贝家的脸面,所有老索尔将城堡附近的路给修的很平整,其他地方一点也不管。
路德这小子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抽风了,居然想要修路。
老索尔心里头给打了个叉叉,决定驳回这一条先。
接下来是用粪便肥田,狗屁不通。老索尔是强悍的骑士,战力惊人,对于经济,对于农业,对于发展领地确实是没有太大的本事。
但是老索尔基本的的常识还是有一点的,这世界上有那部书上说,用粪便肥田这种事情吗?
反正老索尔是不知道这件事情。
而且一想想把粪便放入田内,然后种植出小麦,大豆之类的粮食,想想都恶心坏了。
于是,老索尔又在心里边打了一个叉叉,决定驳回。
最后是用牛耕田,简直天方夜谭。
马是可以拉车,牛怎么耕田?
牛会用锄头吗?
老索尔简直是不敢想象,一头牛前蹄拿着锄头,后蹄直立,一边喝着麦酒,一边耕田的模样。
那画面实在是太恶心了。
老索尔心里边又打了一个叉叉,再次驳回。
于是,老索尔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这个古怪的长子,这小子还一脸期待的样子,根本行不通,狗屁不通。
于是,老索尔用很认真的口吻说道:“路德,我觉得你在领地内呆着实在是太闲了,容易胡思乱想,有必要将你送去王都参加骑士团,进行军事训练。”
得,虽然没有直接拒绝。
但其实跟拒绝一个样。
我可是要发展领地,增加收入,购买魔药,变强,便硬,咳,总而言之,是要成为大贵族的男人。
怎么能去王都参加什么狗屁骑士团,当一个大头兵呢?
坚决不敢。
“爸爸,我也觉得我是在胡思乱想,我一定会好好反省的。至于去王都骑士团参军,让我好好想想。”
说到这里,路德立刻开溜了,这土包子老爸是没救了。
不过幸好俺有b计划。
亲老爸靠不住,得靠后妈了。
“路德,路德。”老索尔叫了两声,脸上露出了不满之色,他有点后悔,在儿子成为初级骑士之后,是不是对儿子的教育太放松了?
路德可不管老爸是怎么想的,出了老爸的书房之后,路德就去二楼,熟门熟路的找到了索菲夫人的书房。
索菲夫人是很能干的女人,她不仅仅将城堡内的事情处理的井井有条,她还拿出自己的私房钱,做一些生意。
生意不大,但能赚点钱。
这对于目前弱小的庞贝领来说,弥足珍贵。
所以索菲夫人在城堡内拥有属于自己的书房。
索菲夫人的书房与老索尔书房的布置截然不同,书房内只有一张书桌,一张椅子,书桌上除了书写工具以外,还放着一盆花。
对面墙壁上,挂着索菲夫人喜欢的一副油画。
索菲夫人的品味,比老索尔高雅多了。
索菲夫人正埋首在书桌上,对账本。听见脚步声,将账本一放抬头看去,见到是路德,她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路德,你不是去巡视领地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索菲夫人的声音与她的笑容一样温柔。
与对付老索尔不同,路德来到书房之后,很干脆的一个深鞠躬,然后恳求道:“妈妈,我想向你借钱。”
索菲夫人娇俏的脸上露出了意外之色,老实说,作为后妈,索菲夫人觉得自己挺辛苦的。
她嫁过来的时候,路德还是个小豆丁,对于她这个后妈,充满了警惕和排斥。
这件事情要是放在一般的女人身上,就算不虐待这便宜儿子。一般也不会对待路德太好。
但是索菲夫人是个很温柔善良的女人,她怜悯小小年纪就失去了母亲的路德。对路德视如己出,百般疼爱。
付出是有回报的,从这些年路德对她尊敬的态度中,就可以看出来母子之间的关系十分融洽。
而路德的性格也很好,非常的自律,除了生活上的一些琐碎事情之外,基本上是没有麻烦过她。
更别提借钱了。
身为领主家的长子,一直生活成长在城堡内的少爷。
需要钱做什么?
索菲夫人第一个念头是路德恋爱了,这就解释得通了。一个从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要用钱的时候,一般都是为了女人。
但是索菲夫人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这偌大的领地内,没有其他的贵族。
而一般值得路德花钱的少女,应该都是贵族小姐。因为平民的女儿,尤其是在庞贝领内的少女,如果路德看上,对方会欢天喜地的爬到路德的床上。
只有面对贵族小姐,才需要路德少爷花钱购买礼物,制造浪漫什么的。
换句话说,路德借钱不是去哄女人开心的。
那是做什么?
索菲夫人身为一名极为尽职的后妈,顿时严肃了起来。
“路德,说说你的理由,如果你不能说服妈妈,那么你别想从妈妈手里边获得哪怕一个铜板。”
索菲夫人很严肃认真的说道。
于是,路德深呼吸了一口气,把对老索尔提的建设领地的计划,又对索菲夫人说了一遍。
老实说,路德还是有点忐忑的。
虽然这位后妈看起来比老索尔靠谱一些,更柔软一些。
但如果不能说服成功,那就糟糕大了。
难道要去贷款,建设领地吗?
话说这个世界有银行吗?支持未成年人贷款吗?
好像没有。
第十一章 庞贝市总设计师
索菲夫人皱着眉头想了想。
与老索尔的看法不太一样,她对于建设庞贝领的道路,觉得还是有必要的。
虽然领地内没有大商队经过,也就代表没有太大的用场。
但是坑坑洼洼的路,看了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同样的道理,道路上到处都是人畜的粪便,也是影响美观。冬天还好,夏天的时候,到处都是飞舞的苍蝇。
索菲夫人不太爱出门,这恶心的环境也是原因之一。
先不说这粪便能不能肥田,能把道路上的粪便清理一下,似乎也是不错的。
这两样索菲夫人是比较赞同的,但是原因其实还是花费不了太多的钱。接下来问题来了,牛能耕田吗?
要购买至少六十头牛,这可是一笔大的花费。
“路德,你对牛能耕田有几分把握?”索菲夫人没有一棍子打死,而是抬起眼眸问路德道。
路德精神一振,这位后妈果然比老爸开明多了。
路德连忙说道:“妈妈,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啊。一辆车子,有马拉动就是马车。没马拉动,自己很难动。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制造出一种工具,让牛可以帮助耕田呢?只要有了这种工具,可以省下很多民力,开垦更多的田地出来。那样庞贝领的农业税收就会大大增加了。”
索菲夫人听了之后很是心动,身为庞贝领的女主人,她也是希望领地内的税收能够大大的增加。
如果庞贝家的财富增加了,那么未来不仅是路德,威廉的骑士训练,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甚至是购买魔药。
未来路德,威廉结婚的时候,也可以吸引更高贵的贵族小姐。
总而言之,没有比领地发展更好的东西了。
至于买六十头牛试试,也还算可以。毕竟如果路德失败了,那些牛转手卖掉,顶多顺势一些差价,还有一些人力成本而已。
总而言之,划算。
“好,资金方面有妈妈提供,路德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索菲夫人下定了决心,慷慨的说道。
路德恨不得抱着后妈亲一口,老妈果然是女中豪杰,巾帼英雄。比那蠢萌的老爸可爱太多了。
“谢谢妈妈。”路德感谢道。
“谢什么,都是为了庞贝啊。”索菲夫人笑着摇了摇头,从椅子上站起,伸手摸了摸路德的脑袋。
摸头杀之后,索菲夫人又笑着说道:“去吧,在购买牛之前,你应该还有很多准备工作吧。”
“是。”路德点了点头,兴奋的转身走了出去。
………
路德一脸兴奋的走出了索菲夫人的书房,但是很快兴奋劲儿就下去了。因为接下来的事情,也不可大意。
要想发展一个领地,那可不是耍耍嘴皮子的事情。
需要做很多很多的事情。
而路德虽然是发展领地的灵魂,可以自封为“庞贝市建设总设计师”,但是路德始终知道,建设领地,还是为自己服务这个目的的。
身为一名有野心的领主家的长子,为了提升庞贝家的地位,威望,必须要往上爬。
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路德自己本身的实力。
建设领地可以尽心尽力,但绝对不能牵扯全部心神。路德必须要有进行骑士训练的时间。
换句话来说,路德得找一名市长。
走上前台,处理一些细节上的事情。
想到就去做,路德拐了一个弯,来到了乔修老师的房间外。城堡内的房间,房门的外形都相差不大。
很容易让人走错路,不过幸好这间房门的上边写着两个字。“波拿巴。”
波拿巴是乔修老师的姓氏,这个姓氏可以追溯到一位目前还传承着的高贵公爵身上,波拿巴公爵。
但是乔修老师与这位当今的波拿巴公爵血缘已经极为遥远,算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亲戚。
路德上前敲了敲门,并开口问道:“乔修老师在吗?”
“是路德啊,进来吧。”乔修老师的声音响起。
路德闻言推开了门走了进去,这间房间的大小与路德的房间差不多大,布置也差不多,只是多了一张书桌。
此刻乔修老师正带着一付眼镜,手上还拿着一本羊皮书。他抬头看了一眼路德,摘下了眼镜,将羊皮书放下。
笑着问道:“小路德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老师,我想在领地内设置一个市政厅,负责管理领地,打算设置市长一人,并招募一些认识字的人,作为工作人员。您有什么人选可以举荐吗?”
路德很诚恳的问道。
“市政厅?”乔修老师楞了楞,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市政厅。随即乔修老师反应过来,问道:“市长是类似于城主一样的职位吗?”
路德闻言挠了挠头,这算是某种不靠谱的翻译吗?
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城主这个职位,负责管理一座城池,以及周边地区。想了想,路德点头道:“算是类似的职位吧。”
随即,路德有些不好意思道:“当然,庞贝领算不上一座城,甚至算不上一个镇子。用庞贝市长比喻城主,有点让我汗颜。”
“小路德不要妄自菲薄,你的想法是很好的。在我看来,庞贝领的发展确实是有点原始。招募一名主政的官员,管理领地,还是有一点必要的。”
乔修老师却摇了摇头,有些赞赏道。
对于自己这位弟子,乔修老师还是很满意的,比老索尔那个只有肌肉的家伙好多了,知道发展领地。
“你觉得鲁鲁修怎么样?”乔修老师想了一下,然后问道。
“鲁鲁修学长吗?他不是出门游历去了吗?”路德闻言有些吃惊。
这位鲁鲁修不是别人,是乔修老师的独生子。今年应该有二十三岁了,在三年前也就是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出门游历去了。
说是不乐意一辈子待在这个乡下地方。
在路德的记忆中,这位鲁鲁修学长确实是一位很有才气的一个人,是个实干家。这样一个人出去之后,应该会在大城市内混的很开,不会想要回来的吧。
因此,路德才有些吃惊。
“似乎是在外头受了一点挫折,心灰意冷的回来了。根据来信,估计今天黑夜就可以赶回来了。”
乔修老师的脸上露出了少许心疼之色,叹气道。
其实双方的书信来往中,鲁鲁修没有说什么挫折的事情,但是知子莫若父,乔修老师却能猜出鲁鲁修应该是受到了什么打击。
身为一名父亲,乔修老师对儿子自然是心疼的。
“有鲁鲁修学长帮助,实在是太好了。”
路德才不管鲁鲁修是在外边遇到了什么挫折呢,在如今的条件下,能聘请鲁鲁修作为市长,实在是太好了。
所以路德很高兴的说道。
第十二章 嗨,我的庞贝市
“哎,回来了。”
庞贝领是非常偏僻,非常偏僻的乡下。四周都被森林坏绕,只有一条道路直通北方。
与领地内的惨不忍睹的乡下道路不同,这条道路庞贝领官方有负责维修,修整,道路十分的平整。
可以容纳三辆马车并行。
不过日常进出庞贝领的人并不多,大部分都时候只有庞贝领直属于领主的采购队,从外边采购柴米油盐等生活必须品。
此刻却有一位青年骑着矮马,缓缓的朝着庞贝领而去。
青年的容貌十分的普通,体型很是修长,穿着紧身的衣裳,将自己装扮的一丝不苟。
腰间插着一柄十字剑,矮马的后边托着两个行李箱,一副标准的旅人打扮。
青年的脸色却略有些颓废,他望了望道路两旁的森林,东春交际之时,树上的老叶已经掉落,化作了泥土。新发的嫩芽,嫩的能掐出水来。
一如三年前,自己离开时候的样子。
“哎,我鲁鲁修不仅没有在外边混出什么名堂,又回来了。”青年发出了一声长叹,脸上的颓废更浓了。
乔修老师那离家闯荡三年的独子,鲁鲁修回来了。
时间渐渐的过去,森林渐渐的到了尽头,道路两旁被整齐的田野取代,直到那巍然而立的庞贝城堡出现在了视野范围内。
出现的还有一个骑马的少年。
鲁鲁修依稀认得,这是父亲主要的学生,庞贝领的继承人,路德,庞贝。
鲁鲁修有些意外,这位庞贝少爷明显是在等他,而他回来的消息只告诉了父亲,而他以前与这位少爷的关系虽然还可以,但好像没有亲密到这种地步。
“嗨,鲁鲁修学长。”路德也见到了鲁鲁修,策马向前,笑着打了一声招呼,然后翻身下马,张开了手臂。
鲁鲁修也翻身下马,给了路德一个大大的拥抱。
“嗨,小路德。”鲁鲁修也亲切的打招呼道。
虽然两个人以前的关系不是那么亲密,但是面对老乡的热情,鲁鲁修也还是很感动的。
拥抱之后,鲁鲁修松开了路德,然后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路德,笑着说道:“小路德比以前壮实了。”
“我不仅壮实了,还成功晋级成为初级骑士了。”路德笑眯眯的说道。
“原来是庞贝骑士大人。”鲁鲁修脸上露出了笑容,然后对着右手放在胸口,左手放在背后,弯下腰行了一个礼。
这明显是挪愈嘛。
因为鲁鲁修早就知道,这位庞贝少爷大概会在什么时候晋级成为骑士的。
总而言之,两个人寒暄了一阵。
然后鲁鲁修询问道:“小路德,你应该不仅仅是专门在这里迎接我归乡的吧?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聪明如鲁鲁修,自然猜测的出来,路德藏着什么事情。
不然老爸不可能特地告诉路德他回来的消息,而且路德还特地来迎接。
“真是什么事情都瞒不过学长。”路德先是开玩笑似的恭维了一句,然后很认真的说道:“我打算聘用学长成为庞贝市长,学长觉得怎么样?”
顺便路德又把市长这两个字详细的解释了一下。
鲁鲁修听了之后觉得有点好笑,按照路德的说法,这个市长相当于城主。路德知道什么叫城主吗?
不说那些奇葩的城,传统意义上的一座城。
至少拥有一万人口以上,并具备一座城池,以及相匹配的军事力量。势力范围还会辐射周边的一些村庄,镇子。
这至少是一名男爵才会拥有的领地。
庞贝家。
鲁鲁修并不轻视庞贝家,因为他也是在庞贝家长大的,对于庞贝家他还是觉得很亲切的。
但是这不代表,鲁鲁修会盲目的狂热的崇拜庞贝家。
冷静一想,庞贝家不具备拥有一座城池的爵位,威望,实力。
再说了,庞贝领是个什么地方?这是一个没有任何特产,位置也很偏僻,人口加起来才二千人左右,是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小骑士领。
就算是排除掉爵位的因素,庞贝领能发展成为一座城,那才叫见鬼了。
不过鲁鲁修对庞贝家必定是有感情的,而且这一次他出门闯荡失败,灰溜溜的回来了。
鲁鲁修短时间内不打算出门闯荡了,在庞贝领找点事情做也是可以的。
虽然不可能把庞贝领发展成为一座城池那么大的规模,但是鲁鲁修还是有把握,将庞贝领发展壮大一点的。
比如说开垦更多的田地,招募一些自由民之类的。
努力一下,没准庞贝家的势力会翻倍吧。
鲁鲁修心中想着,同样也很痛快的一口答应了。
“真是太好了。”路德很是开心,根据记忆鲁鲁修是极有才能的人,是最合适作庞贝市长的人。
随即,路德将自己的计划一股脑的对鲁鲁修说了。
鲁鲁修听了之后,一脸懵逼。
就像是老索尔,索菲夫人听了路德的计划一样,第一个反应是懵逼,第二个反应是不可能。
粪便能够肥田,增加出产?
什么书上写的,哪个伟人说的?
我鲁鲁修虽然不敢说把普鲁士王国的书全部给读了,但是关于农业的书也读了不少了,根本没听说过这种事情。
“我觉得不靠谱。”鲁鲁修很干脆的说道。
“靠谱不靠谱,试一下才知道。学长,如果要成立市政厅,做这些工作,你需要什么支持?”
路德一脸坚决的说道,不撞南墙不回头,气势那个十足。
鲁鲁修本想再劝劝,但是见到路德这种架势,也只能熄火了。算了,这里是庞贝领,眼前这位大少爷是开工资的老板。
听老板的没错。
鲁鲁修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话说以前光洁的下巴,现在都长出胡须了,软毛一样的胡须,摸着挺舒服。
“现在的工作量不大,但是如果按照小路德你的未来规划,我需要至少五个认识字的助手,一队十个人的卫兵,负责跑腿,以及保卫工作。最主要的是,我还需要专门的一座办公地方,也就是市政厅。”
“至于修整道路,还有清理粪便,倒在田里的工作,这倒是很轻松。按照庞贝家的威望,可以召集各屯屯长,安排好路段,让他们修整,清理就可以了。还不需要工钱,庞贝家只需要出一天三餐管饱,就有很多人愿意干。乡下地方没什么收入,现在又不是农忙时节,壮丁们可是没地方发泄力气呢。”
鲁鲁修说道。
路德一听,立刻露出了自己雪白的门牙,竖起了大拇指。
人才啊。
这就是人才啊。
细节问题交给鲁鲁修就可以了,他只要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坐等领地发育就可以了。
猥琐发育,猥琐发育。
爽!
第十三章 热火朝天干啊
庞贝领。
这是一座位置很偏僻,基本上无人问津的乡下骑士小领地。常驻人口包括农奴,平民差不多二千人。
尤其是这个领地内,领主老索尔基本不管事。所以,路德,庞贝就是最大的大老板。
时髦的说法是,boos。
所以路德想要办的事情,哪怕是再荒唐,也能干成。第二天,第一任的庞贝市长,鲁鲁修,波拿巴,便闪亮上任了。
因为建造一座市政厅需要一点时间,路德就先做主选择城堡附近的一块空地,并召集了城堡内的工匠,准备建造一座市政厅。
路德的野心可不小,瞧好了。未来庞贝市,一定会成为一座真正的城市。所以路德对市政厅的建设,也很上心。
打算是建造一座双层楼的别墅房,作为市政厅的办公地。
不过市政厅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建造好的,所以路德暂时先在城堡内选择了一间房间,作为市政厅的临时办公地。
在这段过程之中,鲁鲁修先招募了四个认识字的助手。虽然庞贝领是乡下,认识字的人不多,但找四个人做助手,还是能搞定的。
至于十个负责守卫,以及跑腿的卫兵更好说了。
路德拨了伯维那一队的卫兵给了市政厅。
之后就是展开建设工作了,修整道路,清理粪便,以及肥田工作。
城堡内,市政厅的临时驻地。
这间房子以前是空着的,临时弄了五张桌子,椅子,以及一些书写工具,简陋的不能再简陋。
四名助手都派遣出去了,他们负责召集各屯的屯长来城堡内商议事情。所以房间内只剩下了鲁鲁修,路德两个人。
南方的天气向来是热的,虽然现在还是初春,但是夏天似乎已经悄悄的来临了,天气有些闷热。
所以房间内的窗户开着。
鲁鲁修靠在窗边,上身的衬衫纽扣也解开了一个,形象有些随意。
路德也随意的坐在一张椅子上,与鲁鲁修面对面。
“修整道路,清理粪便这是很简单的事情,但是要把粪便倒入田地内,进行所谓的肥田,农民们祖辈都没有干过这样的事情,他们肯定会疑惑,抵触。但我们有优势,庞贝家在这片领地上说话的份量还是很足的。待会儿你不管那些屯长们怎么疑惑,你就坚持这么干。他们不会反抗。这事儿得小路德你出面,我说话是没份量的。”
鲁鲁修交代道。
“好。”
路德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简单的说就是狐假虎威嘛。
哈哈。
庞贝领说小不小,但说大也不大。现在不是农忙的时候,那些屯长们也都闲着,所以很快屯长们就匆匆的来到了城堡内。
庞贝领一共有一千三百左右平民,分作十个屯。每一个屯大概有一百三十人左右,也就十几户。
能被选为屯长的人,当然是有一点能力与见识的。
但总归还是普通平民,这些屯长平常的时候只能远远的看着庞贝城堡,根本没有进入过城堡。
又忽然被召集过来,此时此刻,自然是忐忑不安的。
“路德少爷刚刚晋级为初级骑士,领地内刚刚举行了狂欢,说是狂欢,其实就是庞贝家发了一点粮食而已。现在路德少爷把我们召集来,这是干嘛。”
一个个都很局促。
“你们好。我是鲁鲁修,波拿巴,我身旁这位就是庞贝家的继承人,路德少爷。你们之中有人认识我,有人不认识我。但没关系,今天我宣布一件事情。我已经成为庞贝领的代理领主,代表庞贝家行驶领主的权利。你们可以称呼我为市长先生。接下来我要吩咐你们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修整你们屯附近的道路,一件事是清理路边,以及你们家的粪便,统统倒入田地内。”
鲁鲁修本来是靠在窗户附近的墙上的,此时此刻已经坐到了属于庞贝市长的位置上,以极认真严肃的口气说道。
路德坐在另外一张椅子上,歪着头打量了一下鲁鲁修,这位学长在外边闯荡三年回来,肯定经历了不少事情。
或许还在官方部门工作过,很有气场。
十位屯长有点骚动,更多的是懵逼。
好吧,修建道路什么的还算说得通,甚至是福音。
因为领地内的道路实在是太难走了,民众们都是苦不堪言。领主组织他们修建道路,他们是举双手赞同的。
而且按照惯例,领主应该会发放给他们口粮。
既能填饱肚子,又能把路造好。
这个时候应该高呼“领主大人仁慈。”
但是把粪便倒入田地内是什么鬼?长出来的小麦能吃吗?多恶心啊。会滋生害虫吧?
这个时候,一名屯长站了出来。
这是一个五十多岁模样的男子,农民们都显老,这名男子或许才四十出头。模样很普通,身材也很普通。
他略有些拘束的看了一眼路德,然后再看了一眼鲁鲁修,眼神不太一样。看鲁鲁修的眼神,是怀疑。
鲁鲁修扯着庞贝家的虎皮,还是很有必要的。
民众们可以不给鲁鲁修面子,但绝对不可以不尊敬路德,庞贝。
“请问市长先生,为什么要把粪便倒入田内?”这名屯长用怀疑的眼神看着鲁鲁修。
鲁鲁修耸了耸肩,他就知道会这样。
这个时候路德少爷登场了,路德轻轻咳嗽了一下,“咳,你是第几号屯长?”
“回路德少爷,我是第七号屯屯长。”这名屯长瞬间变得拘束,腰背下意识的弯了下去,低声回答道。
还有些诚惶诚恐。
“别太紧张。”路德摆了摆手说道,但效果不太好,这名屯长还是很拘束。路德只好略过这个问题,直接说道:“我从一本书上看到,将粪便倒入田内,会让小麦更茁壮的发育,提高收成。为了领地明年的收成,我命令你们,一定要将粪便全部倒入田内,你们做得到吗?”
说到最后,路德双手交叉放在书桌上,身躯微微向前倾斜,眸光十分锐利,语气稍显严厉。
摆出了老虎的气势。
“是。”
第七号屯长,以及其余的九位屯长就像是被雷电给击中了一样,先打了一个机灵,然后齐声说道。
庞贝的话,在这庞贝领内,就是至高无上的。
这就是虎。
而有了路德的命令,接下来这些民众都不会偷奸耍滑。而效果等秋天就能出来了。
路德已经可以遇见,今年的税收一定杠杠的。
好开心。
热火朝天的干吧。
第十四章 议论
庞贝市。
目前还是一个乡下的小骑士领而已,人口才两千左右。全部税收都靠农业。这是一个有爵位的贵族看不上眼的小领地。
但是谁又知道,这小小的乡下骑士领未来会爆发出怎么样的能量呢?
在路德看来,未来大有可期。
在庞贝这张虎皮的号召下,在庞贝市长鲁鲁修的策划下,整个庞贝领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建设。
十个屯的自由民,还有直属于庞贝家的农奴,全部加入到了建设之中。
修整道路,清理粪便,将粪便倒入农田内。
因为庞贝家在领地内的威望,又有鲁鲁修的监督,自由民们对于清理粪便,粪便肥田的工作,做的都很好。
但是仍然有无数质疑的心声,在不断的发酵。
因为庞贝家的威望,自由民们选择服从,但庞贝家的威望,还管不了自由民的心中所想啊。
这不,私下里的议论基本上没有断绝过。
铁马屯。
也就是庞贝骑士所分封给麦哲伦一家的小屯,有十几户人家,一百四五十人左右。
这个小屯,日常种植的作物是小麦。收获的小麦,税收也会交给铁马一族。
这些税收,加上庞贝家的补贴,铁马一族才能拥有世代培育骑士的能力。是庞贝一族的忠实部属。
这十几户人家,还有麦哲伦的近亲。
因为麦哲伦是领地内的治安官,兼职路德,威廉的骑士老师,所以屯长另有其人。这屯长,便是麦哲伦的一位堂兄。
叫做米歇。
米歇是一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虽然他是麦哲伦的堂兄。但因为铁马一族每一代人只能培养一名骑士。
上一代是麦哲伦,下一代是修修亚。
所以米歇其实是一名地道的农民,不过米歇因为认识字,加上为人有点聪明,所以在屯内比较有威望,也才成为屯长。
此刻天气有些热,又是中午。米歇率领屯内的二十几个壮劳力,正在对道路进行修整,清理工作。
将清理出来的粪便,以及屯内今天产生的粪便倒入田地内。
大伙儿都是挥汗如雨,正在尽力的工作。但是气氛比较沉默。
“嘿,我说伙计们。这大伙儿世代种田,春天里把土给翻翻,种下小麦,夏天里除除草,秋天收获,冬天睡觉干女人。靠天吃饭。也没听说过把粪便倒入田地内,能让收成增加啊。”
终于,有一个自由民把心里边的话说了出来,满腹的牢骚。
这修整道路也就算了,毕竟是对屯民们也是有好处的,而且庞贝家还发放了麦饼给大伙儿填饱肚子。
双赢。
但这清理粪便的工作,恶心倒也算了。这把粪便倒入自家的田地内,这才叫恶心。
这打开话匣子,就像是洪水来了,堵都堵不住。
“可不是吗。我们都是务农的人,这一代代传下来,可没听说过这种事情。”
“粪便?想想都恶心啊。”
“这种出来的小麦能吃吗?”
“这粪便吸引蚊虫啊,要是引来害虫,这今年小麦要是颗粒无收该怎么办啊?”
民众们或是满腹牢骚,或是一脸担心,总而言之,对于这个粪便肥田的事情,觉得很玄幻,压根就不相信。
“都住口。”米歇大喝了一声,瞬间四周的声音都熄火了。但是民众们一个个眨巴着眼睛,仿佛是在说,能堵住我的嘴,但堵不住我的想法。
米歇叹了一口气,说道:“其实对于这个粪便肥田,我也是很怀疑。但你们别忘记了,这里是庞贝领。不管是路德少爷让我们做什么事情,我们都得咬牙做。这粪便会引来害虫,我倒是不担心。我们平常随地大小便,也没有引来什么害虫啊。至于小麦能不能吃,就算是染了粪的小麦,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总之,我们就当是卖点力气给路德少爷就成了。”
米歇的意思是这粪便肥田的事情,估计也是玄。
但支出也不过是一把子力气而已,就当是陪着路德少爷玩一玩游戏算了,这点折腾又死不了人。
总比在别的贵族领地内,面对那些贪婪残暴的贵族要好上一万倍。
嗯。
庞贝家在领地内就是一面旗帜,一张虎皮。听了米歇的话之后,民众们都不开口抱怨了,努力干活吧,就像是屯长说的一样。
嘿,路德少爷玩的开心就好了。我们虽然不开心,但也无所谓,不过就是出了一把子力气嘛。
铁马屯的议论却不是个例。
各屯都有人牢骚,有人埋怨,有人怀疑,但是在庞贝家的旗帜下,路德的命令还是得到了执行。
当然世界上是没有不透风的墙的,这些议论有的也传入到了路德的耳朵中,对此,路德那是微微一笑,非常的大度的。
事实胜于雄辩。
等秋天丰收的时候,那一粒粒沉甸甸的麦穗,就会扫清一切的疑惑,牢骚,埋怨。还会将这些化作巨大的威望。
瞧啊,在我们伟大的庞贝的领导下,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
多么聪明的路德少爷啊,出了个点子,我们的收成就增加了好多。
嘿,庞贝,我们的领主庞贝。
巨大的威望,巨大的赞誉。
总而言之,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再说了,路德还没功夫管这些屁民们的牢骚呢,他得找铁匠涉及一下犁。
粪便肥田是一环,犁也是一环。
粪便肥田,可以增加已有的土地的收成。
牛犁田,能够节省许多的劳动力。这样农民们都有把子力气,开垦更多的新田地。有了成绩之后,农民也会合力,购买耕牛。
这样良性循环,整个庞贝领的土地,收成,将会暴涨。
有了钱,才好谈买魔药的事情嘛。
最终整个领地还是为俺服务滴。
咱可是至少要成为实地伯爵大贵族的男人。
闲话不提。路德让鲁鲁修管理庞贝市的细节工作后,自己就兴冲冲的来找庞贝领内的唯一铁匠。
也就是他的贴身侍女,小玛雅的老爹。
一个叫做鲍勃的中年大叔。
第十五章 犁的开发
铁匠铺位于庞贝城堡的西侧位置,与杂货铺比邻。杂货铺内贩卖的柴米油盐,铁匠铺内锻造的农具,刀剑铁器。
都是庞贝家独家经营的,这两家铺子也是庞贝家的重要财政收入之一。
没办法,这就是普鲁士内的贵族领主的权利。庞贝家甚至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更别说这些独家经营了。
此刻虽然是初春,天气寒冷。但是杂货铺,铁匠铺外还是人来人往,都是来购买货物的自由民。
这些自由民看了一眼路德,立刻自动分开两旁,弯下腰打算跪下来。
这些天路德不时的在领地内活动,许多村民都认识路德,就算不认识路德的,也听说了,庞贝家的继承人。
路德少爷是个喜欢四处走动,巡视领地的人。
为人还很和善,不时会拿出麦饼,给那些病弱的人吃。
如果与他的父亲老索尔比较,那自然是路德显得更加生动一些。
首先是老索尔虽然武力值强悍,也有威名,威望,对待领地的民众,也还算仁慈。
但是老索尔毕竟是个武夫,民众对他敬畏有余,尊敬不足。
但是对于路德就不一样了,民众们对路德还是很感激。
路德少爷未来一定会成为一名仁慈的领主,能生活在庞贝家的领地上,实在是太好了。
当然,因为用粪便肥田的事情,也让民众们在背后有点议论,但在民众们看来,这都是因为路德少爷还年纪轻轻,做事有点冒失,有点天真。
这无伤大雅。
总而言之,路德虽然还没有继承庞贝领,但是在领地内的民众看来,路德是仁慈的人,是合格的继承人。
因为是在城堡附近活动,路德这一次出来没有带卫兵。看着四周打算跪下的民众,路德摆摆手,笑呵呵的说道:“这么冷的天,大家出门一趟也不容易。你们不用行礼,买了杂货后,就快快回去吧。”
说罢了,路德走进了铁匠铺。
“路德少爷真是仁慈啊。”
“神会保佑庞贝家薪火不熄的。”
民众们感激涕零。
路德进入了铁匠铺,铁匠铺外有民众在购买农具,由一个青年在招呼。铁匠铺内,一个中年大叔正在打铁。
叮叮叮,铁锤敲击铁器的声音不绝于耳。
热腾腾的炭火在燃烧,大叔挥汗如雨,面红如赤。
这是一位强壮的仿佛是牛一样的大叔,生的也很高大,只是容貌有点不敢让人恭维,唯一的特点是有点凶悍。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五大三粗的家伙,居然能生出小玛雅那样可爱的女儿。
“难道是隔壁老王生的?”路德心里头不无怀疑。
这位中年大叔,自然是铁匠师傅鲍勃大叔,那边照看生意的青年是鲍勃的长子,对了,旁边还有一个拉风箱的少年,这是鲍勃的次子。
再加上鲍勃的妻子,还有女儿小玛雅,这就是庞贝领的铁匠一家。
从数百年前的祖辈开始,就为庞贝家打铁的铁匠,不出意外,长子与次子,会继续为路德服务。
“路德少爷,您怎么来了?”鲍勃见到路德之后,忙放下了手中的铁锤,关心的问道。
与普通民众不一样,身为庞贝家的御用铁匠,鲍勃与路德很熟。
鲍勃的两个儿子也放下了手头的工作,很恭敬的行礼。
“是有点事情,鲍勃大叔我们可以谈谈吗?”路德很客气的说道。
“路德少爷客气了,有什么事情吩咐老鲍勃就行了。”鲍勃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强健的胸肌与粗糙的大手碰撞,发出了砰砰砰的声音。
随即鲍勃交代了两个儿子一声,放下铁锤,请了路德进了铁匠铺后的屋子。
这是铁匠的房子,布局很简单,大厅内只有一张桌子,几张椅子,鲍勃的妻子似乎不在,所以也没什么好招待的。
鲍勃倒了一碗水给路德,算是招待了。
“路德少爷有什么吩咐吗?”鲍勃也坐了下来,看着桌子对面的路德问道。
“鲍勃大叔,你看这个能做出来吗?”路德早有准备的拿出了一张羊皮,略有些暗淡却还算白的羊皮纸上头,画着一张图案。
是一个算是犁,但是似是而非的东西。
路德想造出犁来,但其实路德又没有研究过这种东西,只能依靠一点记忆,画了这么个似是而非的东西。
没办法,路德在穿越之前也是普通人,不至于什么事情都了解的。
鲍勃听了之后,立刻慎重的接过了羊皮纸。他还以为是什么秘密兵器呢,毕竟他虽然兼职给民众打造农具,但本职工作,却是为庞贝家打造兵器铠甲的铁匠。
看了片刻之后,鲍勃的脸上露出了纠结之色,抬起头来无奈的看着路德问道:“路德少爷,我实在是看不出到底是个什么玩意,您能跟我解释一下吗?”
路德并不意外,身为土著人员,要是鲍勃能一眼看出这玩意才怪了。于是,路德又从鲍勃的手中拿回了羊皮纸,指着图案说道。
“这个呢是一个工具,你看,前边是一头牛,牛在慢慢向前走,后边的人扶着这个东西,一边拿着鞭子,赶着牛。下边这个尖尖的东西,就可以借着牛的力量,松土了。这样一来,农民们就不用辛辛苦苦的挥舞锄头来耕田了。”
路德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双手并用,一边解释,一边做起了动作。
别说,形容的还是挺完善的。
别看鲍勃像个傻大个,但其实挺聪明的。他的女儿小玛雅就是个聪明机灵的孩子,虽然是路德的贴身女仆,但有时候能将路德治的死死的。
是可爱,泼辣,聪明兼备的女仆。
两个儿子也挺聪明的。
这是遗传鲍勃的。
鲍勃听着路德的解释,立刻在脑中想起了那样的画面,一头温顺的牛在前头,后边跟着农夫,扶着犁,慢慢的松土。
握草。这是什么操作。
鲍勃立刻站了起来,脸红脖子粗,瞪大了眼睛,仿佛是一头发情的大猩猩,随时准备来一次男猩猩之间的决战。
总而言之,无比亢奋。
路德顿时吓了一跳,心中无语的想着。
“虽然犁对于农耕来说确实是个惊天动地的东西,但你也不用这样激动吧,鲍勃大叔,会吓坏小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