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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放羊小星星     诸天万界之大拯救txt下载     诸天万界之大拯救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三章 请客吃饭

    “嗯。”

    周志刚乐呵呵的点了点头,打从昨天下午开始,他脸上的笑容就没停下来过。

    他出发的日子已经定下了,三天后就要走。

    他走后,大儿子秉义也要走了,再之后便是秉昆。

    秉昆的去向也定了。

    红星农场。

    不过,这个红星和周蓉的单位红星机械厂并没有什么关联,只是重名而已。

    这年头,不仅重名的人多,重名的农场也多。

    红星农场就在吉春市下属的县里,虽然来回有一百多里地,由于交通不便,来回要两天的时间。

    但这已经是非常好的结果了。

    一百多里地,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如果家里真的有什么事,回来一趟还是比较方便的。

    起码比周志刚和周秉义回来要方便。

    当然,最让周志刚开心的还不是这件事,而是周蓉的工作。

    红星机械厂,那可是几千人的大厂子,尽管周蓉去的不是主厂区,只是厂区附属的小学。

    “蓉儿,待会你别忘了,记得去找一下晓光,让他晚上来家里吃饭。”

    周蓉的工作,蔡晓光出了大力,周志刚自然得好好感谢人家一番。

    即使不太关心上面的政策,周志刚也知道今年的工作名额有多紧张。

    毕竟,他们家有三个毕业生。

    老大周秉义,66年就该高中毕业了,可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学校停课,迟迟没能毕业。

    一拖就是两年,到了68年,周蓉都要高中毕业了,大儿子还没拿到毕业证。

    好在今年有了结果,秉义和周蓉一起拿到了毕业证。

    另外,小儿子周秉昆,今年也顺利从初中毕业了。

    今年的毕业生人数可是相当多,66届、67届、68届三届初、高中学生,同一时间毕了业。

    能毕业是好事,可学生毕业后的去向就成了问题。

    现有的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不足以接收积压三年的六届毕业生。

    如果不是家里有三个毕业生,周志刚哪怕知道单位不好进,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深有体会。

    他们都要走,家里就留下两个女人,临行之前,女儿的工作还没有着落,周志刚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女儿工作的事,他也不是没有努力过。

    他托过关系,找过人,只是结果并不怎么好,始终没能得到一个准信。

    眼看离行的日期越来越近,他心里也愈发的焦急。

    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谁曾想,女儿的工作竟然迎来了转机。

    由此可知,当他知道周蓉成了红星机械厂附属小学的老师时,心里有多高兴。

    “嗯,好。”

    相比于周志刚的热切,周蓉的反应就要冷澹多了。

    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周蓉早已习惯了蔡晓光对她好,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

    屋里,李杰抬头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周蓉。

    周蓉是怎么想的,他很清楚,如果换做是他,他肯定不会选择这一款。

    可凡事架不住喜欢。

    谁让蔡晓光喜欢周蓉这一款呢。

    再过不久,他也要出发去知青点了,家里的事,他该做的都做了,周蓉和蔡晓光的后续发展,他不是特别担心。

    蔡晓光爱周蓉爱到了骨子里,起码目前是这样。

    反倒是周秉义和郝冬梅那边,他要多费一点心。

    毕竟,郝冬梅的情况特殊,她现在的成分不是很好。

    在这个年代,成分不好,很多路都被堵死了,确实需要更关注一点。

    只是他们去的地方太远,以目前的情况,李杰顶多也只能多写几封信,远程帮扶帮扶。

    没过多久,在周父的催促下,周蓉不情不愿的出了门。

    她是骑车出门的,蔡晓光上班的地方离光字片有点远,走路过去实在不方便。

    周蓉前脚出门,李杰后脚也跟着离开了家。

    不过,他和周蓉去的方向不一样,周蓉是往西,他是往东。

    进入副本后,他一直没忘记一件事。

    找到郑娟,避免她卷入涂志强的事情里。

    郑娟的悲剧始于和涂志强的婚姻,如果她不和涂志强结婚,她就不会认识水自流和骆士宾。

    不认识他们俩,郑娟也就不会遭遇后续的不幸。

    李杰仔细的看过原剧,剧中涂志强被枪毙的布告下面标明了日期。

    1972年11月7日。

    这是涂志强被枪毙的日子,被枪毙之前,涂志强和水自流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郑娟怀孕了’。

    水自流听到这话,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虽然他很清楚这孩子不是涂志强的,也不是他的,但郑娟毕竟是涂志强的妻子。

    在外人眼中,这孩子就是涂志强的。

    身为涂志强的亲密友人,水自流认为他有必要照看一下郑娟以及她肚子里的孩子。

    哪怕只是他们只是涂志强名义上的妻子、孩子。

    郑娟72年怀孕,而现在还是68年,中间还有四年的时间,按照常理推断,现在的郑娟应该还没嫁给涂志强。

    根据李杰的走访,事实也正如他所料。

    现在的郑娟别说嫁给涂志强,他们现在连认识都不认识。

    约莫一刻钟后,李杰来到了一处胡同,这胡同肉眼可见的要比光字片破败的多。

    这很正常,光字片附近住的基本都是正儿八经的工人。

    六七十年代的工人,地位可是很高的,而且还是铁饭碗,除了犯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否则,哪怕是厂长也没法开除任何一个人。

    另外,工人的收入也高,还稳定,并且厂里什么都包,所以工人是敢花钱的。

    反正看病、子女教育都有厂里兜着,没了后顾之忧,消费热情自然被激发出来了。

    这便是光字片房子更好的原因。

    顺着胡同继续往前走,经过几个弯,李杰来到了一个拐角,这里的房子明显比入口处更差了一些。

    房顶用的不是瓦片,而是价格更便宜的毛毡。

    得!

    得!

    李杰不紧不慢的走到一处破旧的房子前,这间房子门口堆着不少杂物。

    杂物堆里,一个小男孩正席地坐在一块破毛毡上,他低着头,手上捏着一块绿色的圆盖,专心致志的打磨着。

    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小男孩勐地抬起头来,半眯着眼睛,看向了来人的方向。

第十五章 姐弟

    同样的相貌,不同的家庭,其结果会完全不同。

    这就是社会的多样性。

    郑娟生的漂亮,漂亮是好事,通常情况下,漂亮都是褒义词,但郑家的条件,反而让漂亮成了负累。

    她和郑光明都是郑婆婆捡来的孩子,他们没有城市户口。

    没有城市户口还生活在城市里,问题可就大了。

    八十年代以前,粮食实行的是统购统销政策,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

    如果是农民,可以留下一定的自留量,保证自己的口粮,计划之外的则由国家统一收购。

    如果是城市居民,城镇居民的粮食则由国家计划供应。

    城市户口的居民都有一个红本本,城市居民粮食供应证,上面会写明具体的家庭人数、粮食的定量标准。

    居民凭借红本本和粮票才能买到国家供应的平价粮食。

    哪怕是在饥荒的年月,农村也要优先保证城市居民供粮。

    除此之外,城市居民的就业、教育、医疗等资源,也远比农村要强得多。

    绝大多数农民的梦想都是拥有一个城市户口。

    而像郑娟这样,生活在城市,却没有城市户口的人,首先面临的就是生存的压力。

    粮本上没有她和郑光明的名字,他们一家三口只能买一人的平价粮。

    而粮本上的粮食定量是根据职业、性别以及年纪综合考量的。

    郑婆婆一个月的定量是26斤,其中一半还是粗粮。

    虽然只有一半是粗粮,但郑婆婆每个月都会去黑市把细粮换成粗粮。

    众所周知,粗粮更有饱腹感,因为里面富含丰富的膳食纤维,吸水后体积会膨胀。

    此外,长期实用粗粮还有利于血糖的稳定。

    这也是以前糖尿病人少,现在糖尿病人多的原因之一。

    不过,粗粮的好处多,缺点也很明显,热量低,蛋白质少,脂肪含量低,维生素也低,而且不顶饿。

    长期食用,更容易导致营养不良。

    言归正传。

    即便郑婆婆把所有的定量粮全都换成粗粮,也没法支撑一家三口所需。

    粮食不够,他们只能去黑市高价购买不要票的粮食。

    可郑家本来就没什么收入,压根就没有过多的余钱去买粮食。

    因此,很多时候,郑家人都处于饥饿的状态。

    他们已经习惯了饥饿。

    郑光明今年已经十岁了,但他的身高看起来更像是六七岁的孩子。

    长期的营养不良,他的身体发育明显放缓了。

    反倒是郑娟,虽然她的脸上也能看出来明显的菜色,但她的皮肤却又很光滑。

    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得的。

    也许这就是天生丽质?

    李杰并没有在郑家待太久,稍微做了一会便提出了告别。

    同时,他也没有把下乡的事告诉他们。

    毕竟才刚刚认识,下乡的事告诉他们,不仅没有任何意义,反而会增加他们的恐慌。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即将下乡的消息,他们多半会担心工作的事。

    这边,李杰走后,郑家姐弟便把精力投入到了工作上。

    三个纸盒一分钱,每多湖一个纸盒,就能多拿一份工钱,虽然这份工作很繁琐,很多人都不愿意做。

    但他们视若珍宝。

    许久,郑光明忽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姐?”

    “秉昆哥长什么样?”

    这个问题一直困惑着郑光明,尽管他早已习惯了黑暗的世界,但‘秉昆哥’的出现,无疑给他带来了一丝光明。

    他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同时,他也很珍视这个突然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

    关于‘秉昆哥’的长相,他一直有在想,他想着,‘秉昆哥’一定长得很好看。

    因为‘秉昆哥’那么好心,那么善良。

    另一边,听到弟弟的疑问,郑娟手上动作微顿,她歪着脑袋想了想。

    她很想将‘周秉昆’的相貌描述给弟弟听,但因为户口的关系,她没怎么读过书。

    一时间也找不出准确的形容词来形容。

    沉默半晌,她细声慢语的描述道。

    “他个子高高的,大概比我高一个半头,脑袋也大大的,看起来就很聪明。”

    “他笑起来特别好看,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而且……”

    郑光明竖着耳朵听,结果一听没了下文,他顿时出声问道。

    “而且什么?”

    “没什么。”

    郑娟浅浅一笑,嘴上没说,心里却默默地念着。

    ‘而且他笑起来很温暖,让人觉得很舒服。’

    ‘他的眼神也很干净,看她的时候,没有那种让人厌恶的感觉。’

    某些时刻,女人会变得很敏感,

    郑娟不喜欢出门的原因之一,便是不喜欢有些人的目光,那些人看她的眼神,总让她觉得不舒服。

    就像是要把她吃了一样。

    她很害怕,尤其是晚上。

    几年前的一天夜晚,眼看天都黑了,郑婆婆还没回家,郑娟在巷子口等了又等,也没能等到。

    后来,她只能让光明一个人留在家里,她出门去找。

    郑婆婆经常去的地方,她都找了,但始终没找到。

    找着找着,天更黑了。

    期间,她碰到了几个看起来流里流气的小流氓。

    那几个人喝了酒,看到她经过,当即伸手就拦下了她,嘴中还满是污言秽语。

    幸好一个好心的大叔路过,帮她打跑了那群小流氓。

    自那之后,郑娟心里就留下了阴影,直到现在,她也不敢一个人走夜路。

    “哦。”

    另一边,郑光明轻轻的‘哦’了一声,他知道姐姐有话不想说,不过他不介意,姐姐对他那么好,不想说肯定是不合适跟他说。

    “姐,秉昆哥长得好看吗?”

    “好看。”

    郑娟脱口而出道。

    当话说出来之后,她方才意识到,自己这么回答,好像有点不太矜持,她的脸唰的一下红了起来,羞答答的低下了头。

    然而,郑光明的眼睛却看不到这一幕。

    如果他看到这一幕,早慧的他,大概会忍不住多想。

    “嘿嘿。”

    郑光明压根不知道姐姐身上的发生的事,他还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只见他嘿嘿一笑,小声滴咕道。

    “果然和我想的一样,秉昆哥肯定生得好看。”

第十六章 离别

    周家。

    这一天是离别的日子,李素华默默的收拾着行囊,平日里舍不得吃的白面馅饼,就像是不要钱似的,塞了一个又一个。

    “够了!”

    “够了!”

    哪怕周志刚不停的说够了,她依然没有停下动作。

    西南,李素华从来没有去过,她只知道丈夫会去的很远,很远,远到她都不认识怎么去。

    周秉义、周蓉,乃至郝冬梅都默默地站在一旁,他们都是送行的人员之一。

    “穷家富路,多带点。”

    李素华的脸上带着愁容,从结婚到现在,丈夫始终陪在她的身边。

    而现在,不仅丈夫要走,再过不久,两个儿子也要走,她的心中满是不舍。

    有时候,她甚至会想,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在身边,难道不行吗?

    哪怕过得穷一点,苦一点,也没有关系。

    虽然她知道这么想是不对的,但她还是忍不住这么想。

    周志刚抿着嘴,默默地拍了拍妻子的肩膀,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

    他也不太习惯离别。

    结婚二十多年,他也是第一次和妻子分开,他同样也很不习惯。

    但没办法。

    国家的号召,他不能不响应。

    幸好,家里都让他很安心。

    虽然大儿子去的是边疆,但大儿子是去当兵的,这个去向已经算很好了。

    小儿子去的地方虽然是乡下,但起码离市里不远,如果遇到什么事,家里多少还能帮衬一点。

    严格来说,小儿子的去向也算不错。

    女儿是他最担心的,女孩子嘛,长得又漂亮,总会让人费心一点。

    不过,周蓉的去向反而是最好的那一个。

    红星机械厂附属小学的老师,在普通人家里,老师已然是很好的工作了。

    “孩子他爸,记得常写信回来。”

    收拾好行李,李素华努了努嘴,终究还是把心里话说出了口。

    虽然她不识字,但周蓉还是在家的,有她在,不怕信来了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

    “嗯。”

    周志刚点了点头,而后目光一转,看向了一旁的女儿。

    “蓉儿,以后好好照顾你妈。”

    “嗯。”

    离别的伤感也感染到了周蓉,此刻,她的情绪也不是很高,耷拉着脑袋,心里有股说不出的难受。

    她也是第一次和父亲分开。

    她心里堵得难受,好想大哭一场。

    想着想着,周蓉的眼眶就红了,不过她还是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

    “唉。”

    周志刚注意到了女儿的情绪,只见他拍了拍周蓉的肩膀,无奈的叹了口气。

    看到女儿眼眶中的泪水,他的心都要化了。

    都说女儿是前世的情人,几个孩子中,周志刚最喜欢的就是周蓉。

    “哇!”

    被父亲这么一拍,憋了许久的周蓉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

    她砰的一声抱住了周志刚,依偎在他的怀里,不住地抽泣着。

    看到这一幕,李素华也跟着抹起了眼泪。

    女儿舍不得,她又何尝舍得,只是她是母亲,是长辈,她的身份不允许她这么放肆。

    受到情绪的感染,一旁周秉义的眼眶,也跟着红了。

    “不哭啊,不哭。”

    周志刚轻轻的拍着周蓉的背嵴,眼眶微红的哄着女儿。

    哪怕是铁打的汉子,也有柔软的时候。

    “呜呜呜……”

    周蓉哭了好一会才作罢。

    哭完之后,她这才意识到刚刚有多窘迫,注意到几人的视线,她的脸倏地红了,偷偷地垂下了脑袋,不敢和其他人对视。

    这些天过去,冯化成的事已经翻篇了。

    虽然偶尔还是会想起,但周蓉不再想着去贵省找他。

    爸爸、哥哥以及弟弟就要走了,家里只剩下她和老娘,她没有理由走,也没有那个勇气。

    有时候,周蓉还会鄙视自己,鄙视自己不够洒脱。

    但这就是生活。

    生活总是不如意的,如果事事顺心,那就不是生活了,而是幻想。

    “孩他爸,时间到了。”

    说话时,李素华的语调中带着哽咽。

    周志刚是上午九点的火车,现在已经七点半了,再不走就要赶不上火车了。

    “嗯。”

    周志刚低头看了眼手表,这是家里唯一一块腕表,这块手表还是他们结婚时买的。

    紧接着,只见周志刚轻轻的脱下了腕表,然后将手表塞到了小儿子的手上。

    “这块表,你拿着,到了农场,有块表也好知道时间。”

    李杰推了推手表,转而看了一眼周秉义。

    “还是给大哥吧,我问过,村里有喇叭的,到了那边用不到手表。”

    “别!”

    周秉义一听,连连摆手。

    “部队里有军号,更用不到。”

    虽然这是家里唯一一块手表,但对于父亲把手表交给弟弟,他一点也不在意。

    弟弟年纪更小,拿着是应该的。

    他是哥哥,得让着弟弟,这是他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

    “拿着!”

    周志刚脸色一板,故作严肃的叮嘱道:“到了村里,别跟在家里一样。”

    “要勤快一点,遇到什么事,抢着干,不会吃亏的。”

    “嗯。”

    李杰笑着点了点头,虽然他不是很认可周志刚的理念,但他并没有反驳。

    反正农场那边发生的事,只要他不说,家里人肯定不会知道详细的情况。

    “秉义,你是最让我放心的,打小就让人省心。”

    随即,周志刚的视线移到了大儿子身上。

    “别的话我也不说了,到了部队,遇到事情,记得多想想,别冲动。”

    “嗯,我知道。”

    周秉义是家里的老大,从小就特别懂事,虽然有时候他也想放纵,但一想到他是大哥,他就将心理的放肆默默地收了回去。

    大哥就要有大哥的样子。

    正因为如此,在父母的眼中,周秉义始终是最懂事的孩子,几乎不要让人操心。

    再之后,周志刚又看向了眼眶红红的老妻。

    “孩他娘,有机会我会经常回来的。”

    此刻,周志刚并不知道回来一趟会有多难,他只是如实说出了心声。

    家里只有两个女人,他心里确实不太放心。

    “嗯。”

    李素华沉默地点了点头,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她还是知道轻重的。

    “我会照顾好家里的。”

第十七章 出发

    况且……况且……

    火车缓缓启动,月台上站满了送别的人们,这年月,离别是各家各户绕不开的一个话题。

    不论是普通人家,亦或者是权贵家庭,都避免不了离别。

    “呜呜……”

    周蓉又哭成了一个小花猫,只见她一边哭着,一边跑着,不停的挥着手。

    现场像她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她的哭泣,并不惹人注目。

    另一边,李素华也跟着红了眼睛,不过相比于周蓉的外放,她的伤感更加内敛一点。

    “唉。”

    不多时,李素华语气沉重的叹了口气,一想到接下来要接连送走两个儿子,她心中的伤感瞬间泛滥了。

    昨天晚上,她还和周志刚谈心,对于未来,俩人的态度都很悲观。

    下一次全家团圆,也不知道是哪一年。

    也许,大儿子和小儿子这一去就不会回来了。

    毕竟上面的口号是知识青年扎根农村,上山下乡的政策已经施行好几年了。

    直到现在,他们也没听说哪家的孩子回来了。

    ‘要是没有这户口就好了。’

    恍然间,李素华开始嫌弃起了城市户口。

    他们一家本来也是农村户口,直到周志刚进了工厂,成了工人,他们才从农村户口变成了城市户口。

    如果他们家还是农村户口的,他们一家就不会分开。

    毕竟,农村是帮扶的对象。

    当然,李素华也只是想想,真让她放弃城市户口,她只怕是舍不得的。

    农民太辛苦了,年头忙到年尾,还不一定能吃得饱,如果遇到了饥荒的年景,甚至会饿死人。

    这不是危言耸听。

    虽然李素华没有亲眼见过,但她听说过这种事。

    彼时,她无比庆幸,庆幸他们是城里人,哪怕再困难的光景,他们也只是吃不饱,没听说过饿死人的事。

    回去的路上,一路都很沉默,大家都沉浸在离别之中,虽然李杰已经习惯了。

    但他并没有破坏这氛围。

    单纯的语言激励是苍白的。

    几天后,周家人又送走了周秉义,离别的场面又一次上演,这一次,周蓉又哭了。

    只是她哭得没有上次那么伤心。

    这一天,周家人又同样送别了郝冬梅。

    周秉义和郝冬梅虽然是同一天走得,但他们并不是同一班列车,周秉义坐的是军列,郝冬梅坐的则是知情专列。

    本来,郝冬梅是要比周秉义先走的,可因为列车的调班问题,她的车次推迟了。

    上午送走周秉义,下午送走了郝冬梅,一天同时送走俩人,周母实在有点受不了。

    郝冬梅虽然不姓周,但在她的眼里,郝冬梅已经是她的儿媳妇了,是一家人。

    这一天,李杰离开的日子也定下了。

    一个礼拜后,他就要前往知青点,和其他知情一起下乡。

    对于下乡,李杰倒是没感觉什么,因为不论在哪里,他都能活的很好。

    但对于周母而言,情况就不一样了。

    几个孩子中,她最喜欢的就是小儿子,得知小孩子也要走,她虽然什么话都没说。

    但一连几天,她都在收拾行李。

    哪怕早已经收拾好了,每天早上起来她还是会不厌其烦的清点,生怕落下了什么东西。

    单单衣服就装了一大包,吃的东西也装的不少,家里唯二的两个罐头,她一股脑的全都塞给了小儿子。

    即使周蓉在一旁舔着嘴唇,她也没有留下。

    她在乡下待过,她知道乡下的日子有多苦,每天干的都是重体力活。

    ‘秉昆’打小就在城里长大,哪见识过那种日子。

    “秉昆,这瓶红花油记得用,别舍不得,如果用完了,记得给家里来信,我给你寄。”

    李素华拿着那瓶没有任何标识的玻璃瓶,不厌其烦的嘱咐着。

    这些天,她已经记不清自己说了多少次。

    “嗯。”

    李杰轻轻的点了点头,放在后世,这瓶油随处都可以买到,但在六七十年代,这东西可不怎么好买。

    “还有这个。”

    说着,李素华又拿起了一样东西,那是一条棉毛裤,是她这些天连夜赶织的。

    “天冷了,别忘了穿。”

    紧接着,李素华不停的嘱咐着,每一样东西都被她掏了出来,然后再重新放好。

    虽然十七岁已经快成年了,但在长辈眼中,孩子永远都是孩子,即使孩子三四十岁了,也还是孩子。

    一转眼,李杰离开的日子也到了。

    他去的地方近,只是吉春市下属的县区,所以,他不用坐火车离开。

    这天,李素华和周蓉拎着行李,陪着李杰一起到了汽车站。

    在去车站的路上,周蓉还有心思打趣。

    “可惜了,小弟,你这次去的近,没法坐火车。”

    周蓉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因此她也从来没有坐过火车,送别时,看到火车慢慢驶离车站,她心里会想着。

    坐火车,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火车上的人,一定很有趣吗?

    或许还能听到许多故事。

    听到这话,李杰抬了抬眼皮,没有搭理周蓉。

    看电视的时候他还不觉得,现在他只觉得周蓉完全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而且还是处于青春叛逆期的那种。

    她的叛逆期有点长,十九岁了还没缓过来,并且可以预见的是,叛逆期还会持续很久。

    这以后,有蔡晓光受的,不过,以蔡晓光的性子,他也许还会很享受这种感觉。

    冬!

    另一边,李素华听到女儿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只觉得心里很烦,于是忍不住敲了一下周蓉的脑袋。

    弟弟要走,身为姐姐难道就那么开心吗?

    没错,相比于前几次的伤感,这一次周蓉表现得很开心,甚至有点迫不及待。

    弟弟终于要走了!

    家里唯一一个知道她秘密的人,终于走了!

    从今以后,她再也不用担心秘密被曝光了。

    “哎哟。”

    冷不丁的被打了,周蓉不由叫出了声。

    “哎哟你个鬼!”

    李素华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而后瞥了一眼李杰手上的行李。

    “没看到你弟弟手上拎着那么多东西?”

    “也不知道帮忙拎一点。”

    周蓉瘪了瘪嘴,老娘太偏心了。

    她又不是没帮忙,只是她是女孩子嘛,力气小,拿的少一点,也合情合理吧?

第十八章 下乡

    吉春市的汽车站很破旧,车站的前身是一家国营工厂,后来工厂搬迁了,该拆的拆,剩下两栋房子就成了车站的候车室以及售票大厅。

    车站的建筑风格很粗犷,一看就是毛熊那边的风格。

    “秉昆,到了那边记得来信啊。”

    李素华拉着小儿子的手,絮絮叨叨的叮嘱着,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语气也开始变得哽咽起来。

    车站内向李素华这样的人有很多,所以,她哭诉的样子也不算太过突兀。

    反观一旁的周蓉,她就要没心没肺多了,背着手,饶有兴致的打量着现场的知青们。

    她的眼中偶尔会露出一丝羡慕的神色。

    从小到大,她还没出过远门呢。

    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

    是不是跟书上说的那样精彩?

    想到这里,周蓉不由瞥了一眼旁边的小弟。

    都怪小弟!

    如果不是他,自己现在应该已经踏上前往远方的列车了吧?

    不过,这个念头仅仅只是一闪而逝。

    小弟提前报名的原因,她很清楚,还不是不想让她受苦。

    毕竟,女孩子嘛,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出门在外,总归有点不太安全。

    人生地不熟的,谁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人。

    万一发生了什么事,周围都是陌生人,到时候肯定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还有,去了那边机灵点,那里可不比家里,没人宠着你,勤快点……”

    李素华说着说着,又抹起了眼泪。

    丈夫走,她眼眶红了,心里酸酸的,大儿子走,她只是感到眼眶有点热,心里也有一点伤感。

    但和前两次相比,这一次,她心中格外的伤心,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压在心头,堵得慌。

    “妈,有机会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

    李杰温和的笑了笑,反过来安慰道:“我去的地方又不远,真想回来,一天时间就够了。”

    “何况,现在都入冬了,农村里也没什么活,肯定空闲的很。”

    “家里要是有什么事,或者你想我了,就让我姐写信,一收到信我就找机会回来。”

    “去,去,去。”

    李素华连连摆手:“哪有刚去就想着回来的,这样影响也不好,你就安心待在那边,要是缺什么,写信回来,我给你寄。”

    “去小青山知青点的知情注意了,再过五分钟就要发车了,赶紧麻熘的上车。”

    这时,一道浑厚的男声忽然响了起来。

    小青山知青点,正是李杰所去的地方,小青山地处青山县,是吉春市下辖的区县之一。

    搁在平时,客运站只有直达青山县县城的班车,一天一趟。

    而李杰他们今天坐的班车却是直达小青山的,车上的所有乘客都是前往小青山的知情。

    男子的话音刚落,现场的氛围变得更伤感了。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车子就要走了,心中纵使不舍,也不得不背上行囊。

    “妈,我走了。”

    李杰朝着李素华挥了挥手,而后目光一转,看向了一旁的周蓉。

    “姐,走了啊,你在家,记得照顾好妈。”

    “知道了,啰嗦。”

    周蓉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兄弟姐妹三人,现在就剩下她一个在家,她不照顾老娘,谁照顾?

    这话,不仅老爹说过,大哥也说过,老爹和大哥也就算了,毕竟比她年长,听起来还不怎么违和。

    可这话一从小弟嘴里说出来,周蓉也不知怎么地,就是感到很烦。

    “拜拜。”

    李杰笑着摇了摇头,周蓉的叛逆期明显还没过。

    不过,这和他没什么关系了,以后让蔡晓光头疼去吧。

    对于蔡晓光和周蓉俩个,李杰其实是很看好的,他们俩个知根知底,兴趣爱好差不多,年龄也大差不差。

    两人还挺般配的。

    都!

    都!

    不多时,汽车发出两道鸣笛声,随后,车子启动,缓缓驶离车站。

    人群中有不少人跟着汽车走了一路,只为多看看孩子一眼。

    都是爹妈生的,而且这些知情大多没有出远门的经历,搁在谁家都会担心。

    班车上,李杰回头看了一眼车站,恍然间,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她也来了?

    郑娟生的好看,哪怕是在拥挤的人群中,也能轻易找到她。

    之前,李杰一直安慰着周母,没怎么注意,他也没想到郑娟会来送他。

    另一边,郑娟学着其他人一样,朝着车子不停的挥着手。

    ‘再见。’

    她心里默默地念叨了一句。

    看到郑娟出现在送别的人群中,李杰稍感意外,他记得应该没告诉她才对。

    她是怎么知道的?

    只可惜,车子已经开远了,李杰只得将疑问埋在心里,等到下次见面的时候再问。

    下一次见面,想必不会太久。

    “嘿,哥们,你是哪人啊?”

    坐在李杰隔壁的一个小伙,轻轻的拍了拍他,语气热络的问道。

    “光字片的。”

    李杰看了一眼邻座的小伙,不咸不澹的回了一句。

    “城南的啊。”

    小伙明显知道光字片,随后他的热情明显冷澹了许多。

    他之所以找李杰聊天,完全是因为觉得李杰的气质很独特,看起来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结果一打听,发现这人住在光字片。

    那片地区住的基本上都是工人家庭,没什么特殊的。

    “嗯。”

    李杰微微一笑,反问道。

    “你是哪的?”

    “我是红星机械厂大院的。”

    说话时,小伙的神色中满是傲然,好像这是一个什么了不得的地方。

    此话一出,邻座的几个知情纷纷侧目,眼神不自觉的飘到了小伙的身上。

    察觉到众人的目光,小伙心里很是得意,不过他的脸上却露出了苦笑的神色。

    “唉,小爷我也是不走运,本来都说好了要去红星小学当老师的,结果不知道来了哪路神仙,把我的位置给顶了。”

    “这不,工作没了,我只能去小青山了。”

    听到这话,李杰顿时神色一怔。

    老师,红星小学,顶了位置,这几个词结合到一起,怎么有股极为强烈的熟悉感。

    感情是周蓉顶了他的位置?

    这件事,他倒是不知道,毕竟蔡晓光没提过,而且蔡晓光多半也不会知道。

第十九章 理想和现实

    下乡的都是年轻人,没过多久,离别的伤感就被冲澹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即将去往的小青山。

    众人热火朝天的讨论着去了那里该怎么怎么做,如何帮农民增产,如何进行扫盲教育等等。

    更有人深情的朗诵了一首诗词。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朗诵的人是一个带着眼镜的少年,许是心中激动,他的脸色有些潮红,最后一个字拖了长长的尾音。

    “好!”

    “朗诵的好!”

    啪!啪!啪!

    朗诵结束,车厢内顿时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同学们!”

    这时,一个穿着绿色军装,手捧红宝书的青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只见他双手微微下压。

    “我算了一下,距离过年不多不少,正好还有一百天。”

    “我有一个提议,等我们到了小青山,一起大干一百天,争取过一个肥年。”

    此话一出,顿时得到其他人的认同。

    “好!”

    “这个提议不错!”

    “我也这么觉得,农村那边的条件确实差一点,如果不努力,过年恐怕都吃不上肉。”

    眼看众人纷纷同意,军装青年脸上的笑容更加热情了几分。

    “诸位,虽然大家都是吉春市的,但除了个别几个,其他人应该都是互不认识的。”

    “我们先来个自我介绍吧,就从我开始好了。”

    说着,军装青年轻轻咳了一声。

    “我叫薛海兵,今年二十一岁,是吉春中学66届毕业生。”

    薛海兵人高马大,目测身高有一米八零,虽然穿着厚厚的冬装,但看他那如刀削般的脸庞,可见他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就在他说话时,车厢里已经有好几个女生露出了花痴般的表情。

    看到薛海兵人前显圣,李杰邻座的那个小伙暗自撇了撇嘴。

    “装X。”

    他有点看不惯薛海兵,在他看来,这本该是他该干的事,谁知却被人抢先了。

    不过,吐槽归吐槽,平头小伙倒没什么其他的动作。

    毕竟,那薛海兵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惹的人,这年头,可不是什么人家里都有绿色军装的。

    而且薛海兵身上的军装,洗的都快发白了,虽然平头小伙认不出具体是哪年的。

    但这衣服的年头肯定不短了。

    紧接着,在薛海兵的主持下,班车上的人一一作了自我介绍,李杰也跟着做了一个自我介绍。

    他的介绍很普通,除了学校+名字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内容。

    薛海兵想做什么,他心里门清,无非是借着大家都不熟悉的机会,先声夺人,混个脸熟。

    等到了知情网点,根据惯例,知情内部多半会选一个大队长,且大队长大多是由知情自己选举。

    如果后面没有出现特别的人物,大队长的位子多半会落到薛海兵的手上。

    这小子,是个有心人。

    对于薛海兵的行为,李杰并不反感。

    人往高处走,为自己争取权益,一点也不丢人。

    何况,薛海兵看起来也不像是个草包,他的肚子里还是有点东西的。

    起码临场反应是不差的,一场别开生面的知情见面会,在他的手上办的像模像样。

    从清晨到日暮,车子越开越偏,路也越来越窄。

    此刻,车上的知青们已经没了先前的精神头,一个个都被颠的七晕八素。

    车厢内时不时的还会飘出一阵阵浓烈的怪味,这味道可复杂了,大蒜味,大葱味,臭脚丫子味,呕吐物的味道等等,不一而足。

    幸好李杰坐的是靠窗的那一边,打开车窗,吹着冷冽的山风,什么样的味道都和他无关。

    “哥,我能和你换个位置吗?”

    平头小伙也不负傲然,他现在的脸色有些苍白,眼中带着真挚的恳求。

    他有点受不了了!

    车厢内的空气简直跟毒气弹似的,时不时的袭击者他的嗅觉,他以前是坐过车的。

    他不晕车!

    但现在,他有点晕了。

    想吐!

    李杰澹澹的摇了摇头,他现在可没有闭气的功夫,如果和平头小伙换了位置,毒气弹击中的不就是他了吗。

    “呕……”

    这时,又一股怪味从前方飘了过来,闻到这股味道,平头小伙顿时脸色一变,发出一阵干呕。

    其实,他是故意这么做的,虽然味道有点难闻,但也没到让他吐的地步。

    他只是想借着干呕的动作吓一吓旁边的冷面哥。

    你看?

    我都要吐了,你要是再不让我,我可真吐了!

    平头小伙一边干呕着,一边悄悄的打量着李杰,没过一会,他失望的收回了目光。

    冷面哥竟然不为所动!

    这和他的观察可有点不太相符,冷面哥浑身上下的衣服虽然算不上太新,但绝对很干净。

    对方应该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

    像冷面哥这样的人,应该受不了有人在他身边吐的。

    然而,平头小伙并没有收到预想中的反馈。

    “呕……”

    平头小伙又呕了一声,这一次,他可不是装的,而是真的吐了,演着演着就成真了。

    幸好他演了全套,提前准备好了袋子,才没吐到身上。

    发现邻座的小伙真吐了,李杰眉头一皱,这味道,着实有些大。

    只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既然来到了这个年代,有些东西就必须忍受。

    崎区的山路,蜿蜒不知几许,而且因为下过雪的缘故,道路很是泥泞。

    汽车艰难的行驶在崎区的小道山,碰到上坡,发动机时不时的发出一阵怒吼。

    “师傅,还有多久能到啊?”

    坐在前面的一个女生,苦着脸,又一次问道。

    “快了,快了,还有两三里地就能到了。”

    一听只有两三里地了,车上的氛围顿时为之一松。

    可算要到了!

    坐了大半天的车,屁股都快颠散架了。

    然而,知青们并不知道,两三里地仅仅只是汽车行驶的距离。

    小青山村地处偏僻,位于群山之中,村民进出只有靠一条很窄的羊肠小道,车子完全没法开进村里。

    下车后,知青们还得徒步十来里地才能抵达小青山村。

第二十章 抵达

    嗤!

    车子忽然停了下来,开车的司机朝着后面看了一眼,高声喊道。

    “到了!”

    此话一出,车厢内瞬间炸了锅。

    “到了?”

    “哪到了?”

    “这明明是荒山啊?”

    车子停在了山道上,周围没有任何建筑,路的两边只有满地的落叶以及光秃秃的树植。

    “别吵。”

    被众人这么一闹,司机的心态也出了问题,他已经后悔接了这趟活了。

    这群小孩子太烦人了!

    一路上叽叽喳喳吵个不停,有事没事就过来问他能不能慢一点,什么时候能到。

    这年头,司机可是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而且工资也高,收入和地位让司机们引以为荣。

    所以,绝大多数司机都是很骄傲的,眼看众人吵吵个不停,他连忙伸手指了指外面。

    “呶,接你们的人来了。”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皮袄,头发花白的男子出现在了前方的山路上,他的脸上带着热忱的笑容,笑眯眯的冲着小巴车招了招手。

    “好了,下车吧。”

    旋即,司机面无表情的打开了车门,他现在的心情很不好,以致于动作显得有些粗暴。

    司机心情不好的原因很简单,本来,按照正常的速度,他能在下午两三点左右赶到这里。

    可是被这群小孩们闹得,车速开的很慢,现在已经四五点了,接下来他还得返程。

    山路崎区,又要开夜路,他自然是非常不爽的。

    “诶?你这人怎么这样?”

    “就是,就是!”

    车上的知情都是一帮半大的少年,年轻人嘛,脾气火爆,一点就炸,眼见司机非常不耐烦的赶着他们下车,顿时有人不乐意了。

    另一边,薛海兵一看有人闹事,连忙站到了车厢的过道上。

    “同学们!”

    “听我说,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大家还是尽快收拾行李准备下车吧,早点下车,也能早点进村休息。”

    虽然相处的时间很短,但薛海兵明显已经有了威望,眼见他一发话,带头闹事的那几个人中,当即有了退了回去。

    剩下没推回去的,转头一看,身边已经没人了,索性也就没了闹事的念头。

    薛海兵说的也对,累了一天,确实要好好休息休息。

    随后,在薛海兵的引导下,奔波了一路的知青们,纷纷下了车。

    期间,薛海兵还趁着空闲,主动和那个头发花白的男子攀谈了起来。

    这人是小青山村的村长,两人交流了一会,薛海兵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还需要徒步十来里地才能抵达目的地。

    他感觉自己被骗了。

    来之前,他哥们可不是这么说的,对方只说小青山村,山清水秀,民风淳朴,而且距离吉春市也不远。

    现在还没抵达目的地,山清水秀、民风淳朴,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距离不远,这妥妥是骗人的。

    当然,如果硬要扣字眼,也确实不远,毕竟只有大半天的车程。

    可车子没法直达村里,而且平时这里也没有班车。

    如此一来,想要回城一趟,可就千难万难了。

    没过多久,薛海兵便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知情们,而后知青们又一次炸了锅。

    有几个女生,甚至哭了起来。

    一看现场的情况,薛海兵连忙放下心事,开始安抚起众人。

    不安抚不行!

    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威望,如果他撒手不管,前面所做的一切全都要打水漂了。

    这边,薛海兵忙活着安慰众人,那边,李杰则跟村长闲聊了起来。

    “大爷,咱们村里一共有多少口人啊?”

    村长伸手比划了一下:“六百多人,方圆十几里,咱们村是人数最多的。”

    几分钟后,李杰从村长的口中得到了想要的消息。

    小青山村虽然地处山区,但村里的地却不少,翻过眼前这道山,就能看到一大片谷地,那里就是小青山村。

    夜幕降临,知青们终于赶到了小青山村。

    “宝根叔,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到?”

    刚到村口,一个提着马灯,身材壮硕的黑脸汉子连忙迎了上来。

    村长一把将汉子拉到了一旁,说起了悄悄话。

    “唉,俺也没办法,城里的娃娃,没来过山里,走得慢了一点。”

    借着马灯散发出来的微光,黑脸汉子朝着人群瞄了一眼。

    他想着,连走路都磨磨蹭蹭,这帮知青能干好活吗?

    到时候怕是连村里的娃娃都不如。

    “终于到了。”

    望着眼前的山村,平头小伙长舒了一口气,随后他摸了摸干瘪的肚子,高喊一身。

    “村长,村里有吃的吗?”

    话音刚落,现场的知青们纷纷附和。

    “我们赶了一天的路,有没有一口热的东西吃吃?”

    “饿死我了!”

    “好像吃口热乎的。”

    “有!有!”

    村长连连点头,大手一挥。

    “跟我走,咱们先吃东西,吃完了再去住的地方。”

    就这样,小青山村迎来了第一批城里的知情。

    为了迎接这群知情的到来,村里也下了血本,村长直接从库房里提了二十斤白面。

    一斤面粉大约能做十五个馒头,二十斤面粉就是三百个馒头,而知情的人数是三十个,平均一人能分十个馒头。

    不仅如此,村长还烧了只有过年才有的盆菜,满满一大锅,里面放了足足五斤肉。

    不多时,村长带着知青们赶到了食堂,这年头,吃的都是大锅饭,不过当他们赶到食堂时,食堂里面除了厨子已经没了其他人。

    “二强,知青们来了,准备开饭。”

    听到村长的大嗓门,二强顿时打了个哆嗦,只见他四处张望,似乎是在找什么东西。

    “二强?”

    一听食堂里没人回应,村长不由又朝着里面喊了一声。

    “来了,来了。”

    二强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可以躲得地方,只得从后厨跑了出来。

    “饭菜……”

    村长的话还没说完便被二强拉到了一旁。

    “宝根叔,有件事我得和你说一声。”

    “什么事?”

    一看二强的神色不太对劲,村长的脸色顿时变得严肃起来。

    二强苦着脸,犹豫了一会,咬牙道。

    “吃的东西只剩下一半了!”

第二十一章 出面

    “怎么搞得?”

    村长脸色勐地一沉,厉声喝道。

    “大家看天都黑了,知青们还没来,以为今天来不了了,然后就有人提议,把东西吃了,免得浪费。”

    说话时,二强时不时的偷瞄一眼村长,生怕宝根叔给他一个大耳刮子。

    “到底还剩下多少?”

    村长脸色阴沉道:“还够不够吃?”

    “怕……怕是不够。”

    二强打量了一眼知情的人数,惴惴不安道。

    啪!

    “那你还在这里干什么。”

    村长啪的一声打了二强一巴掌。

    “还不抓紧去做!”

    “是,是。”

    二强点头如捣蒜:“我这就去。”

    另一边,知青们纷纷眼巴巴的看着村长,他们一个个都饿极了。

    “不好意思。”

    村长哈哈一笑,硬着头皮道。

    “吃饭还要稍微等一会,东西正在做,一会就好。”

    “什么?”

    “不是吧?”

    “我都要饿死了。”

    话音刚落,知青们顿时不乐意了。

    坐了那么长时间的车,又赶了大老远的山路,结果到了地方,连口热乎的都吃不上。

    一路上积攒下来的怨气,终于爆发出来了。

    这一次,薛海兵也没辙了。

    因为他也是其中的一员,不过他还算是克制的,没有带头闹事,只是躲在人群里生着闷气。

    此刻,他只想摆烂!

    太累了,不仅人累,心也累。

    望着群情激愤的知情们,村长顿时头大如斗,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抚嗷嗷待哺的城里娃娃。

    他只是小青山村的村长,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样的场景。

    何况,这些娃娃们可不比村里的村民,他们都是城里来的,一个个都读过书,起码也是初中毕业。

    对待村民的那套,哪能用在他们身上。

    咋办?

    看到众人闹哄哄的场面,村长都快愁死了,眉宇间堆满了皱纹。

    另一边,李杰看到现场乱糟糟的,不由无奈的叹了口气。

    这样继续下去,也不像个事。

    想了想,他打算出面管一管,毕竟他还要在这边待上一段时间。

    于是,李杰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站到了众人的面前。

    “各位同学,安静一下。”

    此话一出,嘈杂的现场突然安静了下来,就像是按下了暂停键一般。

    老村长惊讶的看着这一幕。

    这群娃娃,怎么这么听话?

    他刚刚嘴皮子都快说破了,这群娃娃也不听,怎么这个小男孩一说,他们就安静下来了?

    说话的这个小男孩,他有印象,对方还问过他不少问题。

    眼看现场瞬间安静了下来,李杰心中暗自点了点头,他刚刚的喊话是有技巧的。

    “总是这么吵下去也不是办法,这样,有没有会做饭的同学,请举手?”

    唰!

    唰!

    唰!

    下一秒,好几个知青举起了手。

    “主席曾经说过一句话,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会做饭的同学请出列,跟我一起去后厨搭把手,尽快让大家伙吃上热饭。”

    蛇无头不行,刚刚的混乱不过是因为没人站出来而已。

    大规模的下乡活动才刚刚开始,现在下乡的知青们,大多都是自愿报名的,心中还是很有荣誉感的。

    人群中,薛海兵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他也感到很奇怪,也不知道怎么地,眼前这人说的话,好像特别让人信服。

    这人不一般。

    他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两年前,他可是小将中的一员,当时带他们的总司令可是某二代。

    但和眼前这人相比,两人的气质相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他是谁?

    薛海兵想了想,这人好像叫‘周秉昆’?

    吉春市有姓周的大领导吗?

    沉吟片刻,薛海兵默默地摇了摇头。

    市里好像没有。

    难道是省里的?

    忽然间,薛海兵想起了一个传闻,好像有些大领导家的孩子是用化名的。

    人多力量大,有了知青们的参与,饭菜很快就被端上了桌,好不容易吃到了热饭热菜,知青们也顾不上抱怨,一个个立时化身饕餮,开始大快朵颐。

    望着狼吞虎咽的知青们,以及不断消耗的吃食,老村长的眉头默默皱了起来。

    这都是上等的白面。

    他心疼!

    小青山村不是什么富裕的村子,不仅不富裕,还特别穷。

    十里八乡,他们村是出了名的穷,穷到什么程度?

    媒婆听了都直摇头。

    村里的小伙想找媳妇,不知道多难,因为别人一听是小青山村的,要么转身就走,要么就得花大价钱,多出彩礼。

    这边,老村长正寻思该怎么安置知情,想着想着,耳边忽然响起了一道声音。

    “老村长,你不吃一点?”

    转头一看,只见刚刚出面的那个娃娃端着饭碗坐到了他的身边。

    “我吃过了。”

    村长摇了摇头,只是他那耸动的喉咙出卖了他。

    他不吃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知青们吃的都是定量粮。

    村里的粮食都是有数的,除了自留的,剩下的都得交到公社。

    在知青来之前,社里跟他说过,下乡的知青们吃的粮食是单独计算的,每人每月40斤,按人头分配。

    等到明年夏收,知青们才会吃生产队的粮食。

    “吃点吧,这么多人,也不少这一口。”

    李杰从碗里拿了两个白面馒头,塞到了老村长的手上。

    “你这娃娃,我说我吃过了,难道我还骗你不成?”

    老村长是个公私分明的人,他不想占知青们的便宜。

    “您老慢慢吃吧。”

    李杰微微侧身,轻而易举的躲了过去,而后拍拍屁股走了。

    “我回了。”

    老村长看了看李杰离去的背影,又瞧了瞧手上热乎乎的馒头,心下一叹。

    ‘这娃娃心还挺好的。’

    约莫半个小时后,现场的知情有一个算一个,每个人的肚子都吃的浑圆。

    即便是那些家庭条件稍好一点的,也不是顿顿都能吃到白面馒头,更别说那些家庭条件差的了。

    这顿饭,吃的太畅快了,拳头大的馒头,敞开了吃,比过年还要过瘾。

    吃完这顿,众人心中的那点怨气也跟着烟消云散了。

    在这个人均饿肚子的年代,没有什么是一顿饱饭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两顿!

第二十二章 点长

    翌日,清晨。

    天刚蒙蒙亮,知青们就被老村长叫了起来,和老村长一起来的还有青山公社的干部。

    吉春市地处北方,毗邻东三省,十一月末的清晨,天气冷的不行,随便说句话嘴里就会冒出热气。

    比热气更难搞的是知青们的起床气。

    虽然知青队伍里的都是初中或者高中的毕业生,但因为停课的缘故,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起过这么早了。

    不过一看公社派来了干部,他们也只得偃旗息鼓。

    谁都不傻,知青点的定量粮可是由公社派发的,如果得罪了公社,公社尽管不敢扣发粮食。

    但晚发一点还是没问题。

    “同志们好!”

    宿舍门口的空地上,公社干部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木台上,面带微笑的和众人打着招呼。

    “我姓吴,是青山公社的干事,你们可以叫我吴干事。”

    “今天早上召集你们,主要为了宣读一下知青点的政策。”

    随后,吴干事照本宣科的将条例读了出来。

    接下来就是枯燥的半小时,综合而言,吴干事提到的条例,最重要的几条依次是。

    第一,知青点的粮食会供应到明年6月底。

    第二,知青点的三十个知青会被分为两个生产队,可以自行分配,也可以由公社随机分配。

    第三,知青点需要选一个知青点的负责人,也就是俗称的点长。

    关于这一点,老村长推荐了一个人,也就是李杰,如果众人没有异议,李杰将会成为知青点的点长。

    第四,关于公分的分配,知青们必须和村民一样,每天上工,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否则就要扣公分。

    宣读完所有的条例,吴干事乐呵呵的倡议道。

    “从今天开始,大家就是小青山村的一员了。”

    “我代表青山公社欢迎各位知青同志的到来,希望大家能够尽快融入这里。”

    “另外,如果遇到困难,记得及时和公社里提,能解决的,公社尽快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公社也会想办法解决。”

    “好了,今天就讲到这里,下面开始决议周秉昆同志担任点长一事,支持的同志请举手。”

    唰!

    唰!

    唰!

    现场三十个知青,有一大半都举起了手,看到这一幕,吴干事点了点头。

    “看来大多数人都是赞同的嘛,很好,现在我宣布,未来就由周秉昆同志担任小青山村知青点点长。”

    知青点点长一职,看似是个管事的职务,实际上却是没有正式编制的,而且点长对知青们也没什么约束力。

    毕竟,这里不像学校,上面有老师看着,不论是公社的干部,亦或者是村里的老村长,平时都很忙,哪有空天天待在知青点。

    当然,有了点长的名头,办起事来确实方便一点。

    人群中,薛海兵有心想竞选点长的职务,可一想到昨晚‘周秉昆’那架势,他心里不禁开始打起了鼓。

    退堂鼓!

    昨天晚上他打听过,知青里的一个平头小伙告诉他,‘周秉昆’家住光字片。

    虽然得知了这件事,但薛海兵还是不怎么信的。

    普通人家的孩子可没有那样的气质。

    眼看议题通过,吴干事暗暗点了点头,青山公社是一个大公社,下面有十来个村子。

    其中三个村子都有知青点。

    小青山村的知青是最后一批到的,之前两个知青点也是他去的。

    相比于小青山村,前面两个知青点的知青们要闹腾的多,为了选一个点长,差点打了起来。

    在他看来,知青们都是愣头青,点长只是名头好听,真当起了颇有点吃力不讨好的意思在里面。

    权力小,事还多。

    如果换做是他来选,他肯定不会当这个点长的。

    随后,吴干事又勉励了几句便结束了谈话。

    “时间也不早了,大家想必也饿了,今天就聊到这里。”

    “散会!”

    此话一出,知青们顿时作鸟兽散,大清早被叫起来,开了个把小时的会,他们现在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虽然只过了一个晚上,但是知青们迅速分为了好几个小团体,只见他们三五成群的朝着食堂奔去。

    知青是单独住在一起的,他们住的地方是一个两进的院子,男同志住前院,女同志住后院。

    这地方原本是村里地主家的房子,后来地主被斗倒了,院子便成了村里的集体财产。

    知青们来之前,每当村里有什么政策要宣讲,或者要办什么事,村民们都会聚到这里,相当于是村民活动中心。

    现在嘛,知青来了,考虑到知青们都是读过书的宝贝疙瘩,公社直接将这片区域划给了知青。

    知青的食堂就在前院,从门口的广场步行过去只要两三分钟。

    “秉昆同志,你等等。”

    另一边,李杰正准备去食堂吃饭,结果老村长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宝根叔,有啥事?”

    李杰没有继续称呼老村长,而是跟着村里人一起叫‘宝根叔’,这样显得更亲切一点。

    “有件事要和你商量商量。”

    说着,老村长的脸上便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犹豫片刻,老村长继续道。

    “是这样的,知青点食堂的做饭师傅,现在不是二强吗?”

    李杰点了点头,表示了解。

    “二强其实是村里食堂的厨子,咱们小青山村人多,食堂的人手不够用,过段时间,二强还是要回去的。”

    “所以,你们必须要分配好任务,谁上工,谁做饭,都要有个章程。”

    这年月,任何一个劳动力都是宝贵的,老村长不可能为了知青们特地找个厨子。

    食堂多一个厨子,村里就得少一个劳动力,怎么算都不划算。

    “我明白了。”

    李杰知道村长的意思,这是要让他们知青自力更生。

    其实,这也是应该的,总让村里帮着,也不是个事,哪怕村长愿意,村民们怕也是不愿意。

    因为这涉及到了集体的问题,知青们虽然吃住都在村里,但他们到底是外来人,双方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

    知青和村民,就像是泾河和渭河,明明属于同一条河,却姿态各异。

第二十三章 被撩?

    这天早上吃的仍然是白面馒头,配菜是辣白菜,虽然没有粥,但知青们一个个还是吃的大呼过瘾。

    如果每天都能像今天这样,别说是让他们早起,就是让他们天天干苦力,他们也愿意。

    这年头,谁还没饿过肚子?

    看着食堂里响起的欢声笑语,李杰微微一笑,这帮子小年轻,现在有多开心,以后就会多难过。

    定量粮,总有吃完的那一天。

    今天早上,李杰要比其他人起得更早一点,他在村子周边逛了一圈。

    小青山村两边都是山,群山之中一条小河从中穿过,村里面平时的生活用水、农业用水都是取自这条河。

    进出村仅有一条羊肠小道,如果放到古代,小青山村绝对是兵家必争之地。

    但放在现代,小青山村的环境就不怎么好了。

    众所周知,要想富先修路,交通不便,物资流通的效率便大打折扣,村民们想要的东西运不进来,外面需要的,也很难运出去。

    关于这一点,李杰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毕竟,人世间只是普普通通的都市世界,修路可是一个大工程,不仅需要钱,还需要人。

    以小青山村现有的条件,想要修一条可以通车的路,几乎是一个不可能的事。

    除非李杰原地扎根这里,好好打上几年基础,等到时机合适,然后再带领村民走上致富路。

    可这明显不太现实。

    李杰不会在小青山村待太久。

    城里还有很多事再等着他。

    不过,小青山村到底是他下乡的地方,以后他肯定会过来帮村民们一把。

    如此一来,也算是尽了一份心意。

    按照李杰的计划,他最多会在青山公社待两年的时间,两年后,他就要离开这里。

    两年后,第一批工农兵大学生就要入学了。

    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到学校学几年以后,又回到生产实践中去。

    工农兵大学入学的条件不再是唯考试论,而是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以及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

    当然,工农兵学员只是李杰预设的回城途径之一。

    不多时,知青们基本都放下了快子,吃过饭后,他们并没有离开食堂,而是坐在位子上聊天。

    今天是下乡的第一天,连生产队都没分好,自然无事可做。

    “点长,刚刚我看老村长找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这时,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女知青来到了李杰面前,不住地盯着他,眼中满是好奇。

    看到这张脸,李杰顿时想起了她的名字。

    “你是赵红星吧?”

    “对!”

    赵红星笑眯眯的点了点头,丝毫没有少女的羞怯,落落大方的伸出手道。

    “认识一下,我是赵红星。”

    “你好,我是周秉昆。”

    李杰也跟着伸出了手,握了握对方的手。

    握手时,赵红星偷偷地挠了挠他的掌心。

    察觉到对方的小动作,李杰半眯着眼,瞧了她一眼。

    这姑娘,有点意思。

    赵红星大方的回看了一眼,话锋一转道。

    “对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李杰笑了笑,坦言道:“老村长找我事为了做饭的事,二强师傅只是临时工,过段时间,他就得回村里食堂。”

    “以后,做饭还得靠我们自己。”

    就在俩人交流的时候,现场的知青们也注意到了他们俩个。

    赵红星性格外向,虽然只过了一个晚上,但已经成了女知青中的大姐大。

    所以,她一往李杰这边走,女知青们的目光就移了过来。

    “晓霞,你说红星姐是不是瞧上点长了?”

    食堂东边,两个女知青饶有兴致的打量着不远处发生的这一幕,其中一个鹅蛋脸的少女笑嘻嘻的问着一旁的同伴。

    “不会吧?”

    旁边的圆脸少女惊讶地摇了摇头。

    “咱们这才到多久,哪有那么快。”

    鹅蛋脸少女咬了一口馒头,腮帮子被撑得鼓鼓地。

    “反正我看像。”

    另一边,赵红星听到这事一点也不意外,她来之前托人打听过,知青下乡后确实是自食其力。

    “这事简单。”

    只见她拍了拍胸脯,大包大揽道。

    “回头咱们内部开个小会,正好大家都不太认识,开个会,吃吃饭,互相熟悉熟悉。”

    “酒足饭饱之后,再把这事拿出来说。”

    “女生那边,由我来搞定!”

    “至于男生那边,就看你了。”

    “好,那就麻烦你了。”

    李杰笑着点了点头,有人主动出面帮忙,他当然不会拒绝。

    “甭客气!”

    赵红星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而后顺势坐到了李杰旁边。

    “点长,你说咱们要不要去公社一趟?”

    李杰瞥了她一眼,一语道破道。

    “去买东西?”

    “对!”

    赵红星忙不迭的点了点头,掰着手指头算到。

    “你想啊,这办个聚会,总要吃点好的吧?”

    “咱也不要大鱼大肉,满桌子都是荤腥,可这鸡鸭鱼肉,总得有一样啊。”

    “另外,有了肉,自然少不了酒。”

    “毕竟是第一次知青聚会嘛,好酒好菜是少不了的。”

    “当然,费用肯定是平摊的,而且也要事先征求大家的意见。”

    听到这里,李杰隐约明白了赵红星的心思。

    这姑娘估计是那种喜欢热闹的人,合计来合计去,其实只是为了搞一次聚会。

    想到这,李杰顿时有了主意,只见他面色严肃的拍了拍赵红星的肩膀,语气认真道。

    “嗯。”

    “赵红星同学,你的提议很不错。”

    “这样吧,这件事就交给你来办了,正好大家都在,待会你就把这件事跟大伙说一说吧。”

    开会的事,李杰不反对,但聚会的事,就得看大家的意见了。

    下乡到小青山村的知青一共有三十个人,虽然不曾看过他们的档桉,但根据他们的言行举止,不难推测出他们的家境。

    那些家庭条件好的,花点钱半个聚会,不算什么。

    但对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人而言,这样的聚会就毫无意义了。

    “额。”

    听到李杰的话,赵红星愣了愣。

    这剧本不对啊!

    怎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第二十四章 聚会

    最终,知青聚会还是组织起来了,赵红星很会来事,性格又落落大方,不论是在女生群体,亦或者是男生群体,她的人气都很高。

    而聚会又恰好挠到了大家的痒处。

    至于聚会的物资,其实也不难解决,知青点的知青都是城里来的,即便那些家境差一点的,也带了不少好东西。

    罐头、腌肉、咸鱼等等肉食是不缺的,倒是酒这东西没什么人带。

    最后,由赵红星带队出发,前往青山公社买了几瓶酒。

    村里得知知青们要搞什么聚会,只是派了个人过来帮忙,然后便没管了。

    毕竟大家还不熟悉,有些话还不太好说,何况知青们造的也是他们自己的东西。

    村里也没有理由去管。

    于是,第一次知青聚会就这么办了起来。

    下午三点,厨子二强看到传到后厨的食材,眼珠子都红了。

    太浪费了!

    咸鸡、咸鸭、咸肉、咸鱼堆起来足足有小山那么高,除了咸货,新鲜的猪肉也不少。

    如果对照昨天接待的那餐,这一餐能顶昨天的三顿。

    “唉。”

    望着满满当当的食材,二强默默叹了口气。

    这帮娃娃们,真是不当家不知茶米油盐贵,日子哪是这么贵的,昨天吃的难道还不够好吗?

    今天还要继续造?

    家里便是有金山银山,也不够造的!

    不一会儿,几名女知青说说笑笑的来到了厨房,她们是过来帮忙的。

    三十个人的饭菜,全靠一个人忙活,等忙好了,估计天都黑透了。

    看到女知青来了,二强眼睛斜斜的打量了一眼,而后迅速收回了目光。

    ‘城里的女娃就是不一样,一个个嫩的都能掐出水来。’

    一念及此,二强又是一叹,连背都弯了几分。

    他想着,如果能成为城里人,那就好了,这样的话,他的丫头也能像这些女知青们一样。

    但二强很清楚,城里户口有多稀罕。

    他又没有什么特殊能力,哪有机会搬到城里住。

    他是农民,祖祖辈辈都是农民。

    二强的心愿很简单,从最早的不被饿死,变成了现在的吃饱饭。

    他今年三十三岁,家里一共有四个孩子,两个男娃,两个女娃,大的已经能下地干活挣工分了,小的才四五岁。

    “二强师傅,能不能麻烦你帮忙把这几条鱼杀一杀?”

    这时,一道清脆的女声打断了二强的思绪,转头一看,只见一个短发女知青提着两条大鲤鱼走了过来。

    “成,你放那,我一会过来杀。”

    二强笑呵呵的点了点头,他是厨子,杀鱼这种活对他来说,一点也不费事。

    “好,谢谢您了。”

    女知青笑吟吟的道了一声谢,把鱼放在了灶台边,而后步子一转回到了水池那边。

    望着女知青离去的身影,二强打心眼的高兴。

    城里的娃娃,就是不一样,说话真好听,还谢谢您。

    食堂内,赵红星熘了一圈也没找到李杰的人影,而后她随手抓了一个人问道。

    “黄文革,你看到周秉昆没有?”

    黄文革的年纪不大,只有十六岁,今年刚刚初中毕业,个子瘦瘦小小的,带着个眼镜,看起来就很好欺负的样子。

    实际上,黄文革上学的时候没少受欺负,所以,他的性格很内向,到了陌生的环境,他显得很是拘谨。

    只见他伸手朝着外面指了指,磕磕巴巴道。

    “我刚刚看到点长出去了,好像是被村里叫过去的。”

    “好,我知道了。”

    虽然黄文革看起来很好欺负,但赵红星并没有欺负他的意思,问过话后便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另一边,李杰在大队长的带领下来到了村支部。

    他是来领社员劳动记勤手册的,一张不厚的小本子,封面上印着几行红字。

    手册是用来记公分的,每天都会记录,由生产队队长签字盖章,就跟后世的考勤一样。

    每天一共有十个公分,每天全勤有十个公分,如果迟到早退,会扣除相应的公分。

    在城里,收入是工资,而农村便是公分,到了年末,公社会进行统一核算,以公分来发现。

    李杰来的时候打听了一下,小青山村的一个公分大概值7分钱,一天十个公分,也就是七毛钱。

    一天七毛,以三十天计算,一个月也有二十一块钱,看似收入不是很低。

    但农村的活重,而且也不是每天都有公分入账的。

    所以,两相抵消,城里和农村的差距就显现出来了。

    领好手册,李杰又被老村长给留了下来。

    “秉昆,有件事,我得和你商量商量。”

    李杰微微一笑:“宝根叔,你说。”

    “过两天,我准备让村里人带带你们,熟悉一下村里的农活。”

    老村长直言道:“是这样的,我寻思着,你们都是城里来的娃娃,以前估计没怎么干过。”

    “第一次就干点轻松地,女同志嘛去打猪草,男同志则跟着队里的人上山砍柴。”

    “你觉得这样安排合不合适?”

    “挺好的。”

    对于村里的安排,李杰自然不会表示反对,而且砍柴和打猪草确实不算太累。

    不过,那是对村里人而言,换做是知青点的知青,估计干个半天就得歇菜。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听到这话,老村长暗自松了口气,他是第一次跟知青打交道,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随后,他瞄了一眼放在桌上的劳动手册。

    “对了,这东西,你会用吧?”

    “会,刚刚孙大队跟我说了,章也给我了。”

    “嗯。”

    老村长点了点头,而后他突然就沉默了下来,到底不太熟悉,他又不怎么健谈,场面就这么冷了起来。

    少顷,老村长忽然想到点什么。

    “我听说你们今天搞了个聚会,还去公社买了酒?”

    李杰点头道:“对,是有这么回事,以后我们要在这呆很长时间,第一次认识,大家就提议办个聚会。”

    “哦。”

    老村长沉吟片刻,提醒道。

    “办聚会,村里不反对,不过啊,这以后,最好注意一下影响。”

第二十五章 试工

    知青们办事并没有特地瞒着村里面,聚会的事,早就在村里传开了。

    虽然知青们吃的都是自己带的,或者买的东西,但这边吃着大鱼大肉,那边只能两顿稀一顿干。

    一对比,差距就出来了。

    因此,村民们间的议论自然少不了,小青山村面积不大,从村头到村尾,走路也就十几分钟。

    传着传着,就传到了老村长这里。

    另一边,一听老村长提到要注意影响,李杰瞬间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

    人,其实很好满足,可有时又很贪心。

    看的越多,知道的越多,欲望也就越多。

    如果大家都处于同一水平线,也就没那么多的纷扰。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外如是。

    “我会提醒他们的。”

    如果换别的知青来,或许会无法理解老村长的顾虑,不过李杰对于这点是深有体会的。

    经历了那么多的世界,他太了解人性了。

    听到这话,老村长稍微愣了一下,他本来以为要多说一点的,让他意外的是,‘秉昆’这个娃娃这么好说话。

    想到这,他不禁感到庆幸。

    当初推选‘秉昆’当点长,算是推荐对了。

    随后,李杰又跟老村长闲聊了一会便离开了。

    回到知青点,晚上聚会的饭菜也差不多完成了,只待时间一到就能开饭。

    这时,知青们基本都来到了食堂。

    天大地大,五脏庙最大,今晚的饭菜非常的丰盛,平时也只有过年时才能吃到。

    所以,知青们来的很齐,眼看大家都在场,李杰先把手册给发了下去,然后又将三天后预演的事说了一遍。

    听到要干活了,知青们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下乡哪有不干活的,而且不就是割猪草和砍柴嘛,多大点事?

    不知不觉间,时间就到了晚上,这天晚上,知青点灯火通明,无论男同志或者是女同志,或多或少都喝了一点酒。

    酒精上头后,聚会的氛围逐渐被推向了高潮。

    赵红星是个有准备的,直接从宿舍里拿出了手风琴,现场给大家来了一段《珊瑚颂》。

    一曲结束,借着酒劲,知青们也没了顾忌,竟然有人提议正好办个舞会。

    然而,赵红星却没有同意伴奏的事。

    她的脸蛋红扑扑的,看起来像喝多了的样子,其实她脑子清醒的很。

    跳舞,男女之间难免会发生肢体碰触,现场的灯光又很暗沉,这种情况下聚众跳舞,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赵红星不同意伴奏,跳舞的事便不了了之了。

    如此也好,省得李杰出面干预,如果赵红星真的同意了,他多半是要出面制止的。

    毕竟,他是知青点的点长,倘若真的走漏了风声,他肯定是要担责任的。

    万一要是进了档桉,那就更加麻烦了。

    经过这件事,李杰对赵红星的认识又加深了一分。

    会来事,知进退,有分寸,这样的姑娘可不多见,如果放到商业环境宽松的后世,这姑娘想必会有一番成就。

    李杰打算多观察观察这姑娘,多少是个人才,若是能成长起来,当个帮手也挺好的。

    ……

    ……

    ……

    一转眼,三天过去。

    这天清晨,知青们起得都很早,今天是试工的日子,男同志上山砍柴,女同志则去打猪草。

    其实,像这样的天气,基本上已经没有猪草可打了,村里让女同志去打猪草,更多是让他们学习。

    不过,到了男知青这边就不是这样了。

    吉春市的冬天很冷,最近这段时间的温度已经接近零度了,但这只是刚刚开始。

    更冷的日子还在后面。

    等到天气更冷一些,炕就要派上用场了,而烧炕是要燃料的,小青山村是在山里,俗话说靠山吃山。

    山上的干柴就是最好的燃料。

    这年头可没有环境保护的概念,农民上山砍柴,那是天经地义的。

    带领男知青们的是小青山村一大队大队长孙文华,他年纪约莫四十来岁,搁在后世,四十岁的男人还是正值壮年。

    但放到现在,孙文华的外表看起来有点老相。

    每天风吹日晒的,想不老也不成。

    他的皮肤很黑,身材很壮硕,即便浑身裹着大袄,也能看出他身上的腱子肉。

    约莫走了半个小时的山路,孙文华带着众人来到一处山坳,听到身后传来的抱怨声,他的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

    这才走了多久?

    这群娃娃们就开始叫了?

    他在像知青们这么大的时候,别说是走半个小时山路,就是走上一整天,也不带叫的。

    直到此刻,孙文华心里忽然生出了一个念头。

    这群娃娃真的能帮他们吗?

    孙文华转头看了一眼人群,除了几个身材比较健壮的知青,剩下的无不龇牙咧嘴。

    看到这一幕,他心里一叹。

    旋即,他朝着前方的山坳指了指。

    “这片地就是村里划给你们知青的砍柴点,以后你们要是缺柴火就到这里砍。”

    小青山村周边的山都是有主的,虽然是集体财产,但每块地私下还是有归属的。

    像砍柴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砍,这是潜规则。

    另外,砍柴也是有讲究的,像那些年份比较长的木材是不能砍得,因为那些树能做家具。

    一般比成年男性小腿细的树,都是可以砍得。

    尽管对知青们能不能帮助村里有疑虑,但孙文华还是耐心的给知青们上课,告诉他们哪些树能砍,哪些树不能砍。

    同时,他也将一些常识告诉了知青。

    比如砍柴也不一定是字面上的意思,也可以用捡,直接砍树上的枝丫,回去是不能直接用的。

    因为这些柴火是湿柴,没法直接烧。

    而地上的枯枝就不一样了,这些柴火捡回去,哪怕没有太阳,多晾几天也就能用了。

    李杰他们这批知青都是吉春市来的,平时在城里,生火做饭、烧炕用的都是煤块,对于柴火,还真不太清楚。

    一开始,他们还觉得很有趣,但当他们开始正式干活时,便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自然落地的枯枝,其实是很难找的,找个半天也不一定凑上一捆。

    而且落下来的枯枝多半比较细,不够粗,也就意味着不耐烧。

第二十六章 回城的契机

    一转眼,两个月过去。

    临近除夕,天越发的冷了,不论是知青点的知青,还是小青山村的村民,全都歇了下来。

    北方有个词叫‘猫冬’,猫是躲藏的意思,猫冬也就是到了冬天躲在家里避开严寒。

    吉春市冬天最低温度可达零下二十几度,这样的天气,哪怕是往门外泼上一盆开水,不要片刻也会结冰。

    不过,虽然都待在屋子里,但知青点的知青们也没闲下来,每天都要进行学习。

    学习各种精神,学习优秀的先进个人事迹。

    知青们对前者不太感冒,反倒是对后者兴趣盎然,毕竟,小青山村地处偏僻,很少接触到外面的消息。

    每次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事迹,便是知青们接触外界的方式之一。

    搁在平时,每次学习完,知青们都会聚在一起,热烈的讨论着会上学习的东西。

    这年头,大家还是很有主人翁精神的。

    只是这一天有些特殊,学习会一结束,知青们就派了代表去村部,留在知青点的人,无不翘首以盼,希望派去的那人早点回来。

    今天是来信的日子。

    信是这个年代最主要的通信方式,小青山村位于山里,交通不是特别便利。

    所以,这边的来信不是每天都送的,而是一周一送。

    不多时,薛海兵用网兜拎着一摞信步入了食堂,而后他依次给众人派了信。

    今天的信特别多,接近年关了,信件交流的频率自然会变得更高一点。

    “点长,你的信。”

    薛海兵殷切的跑到李杰身边,亲手把信交到了李杰的手上。

    两个多月过去,他对李杰算是彻底服了,心服口服。

    知青点在点长的带领下,他们基本没过什么苦日子,谁让点长有一门打猎的手艺呢。

    隔三差五就能带上点野味回来,虽然份量不多,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小青山村的通讯固然不便,可知青们和外界也不是没有联系。

    像他们这样隔几天就能加餐的知青点,放眼方圆百八十公里,绝对是蝎子拉屎,独一份!

    何况,哪怕不和其他知青点比较,单单和小青山村比较,他们也知足了。

    “点长,你今天的信有点多啊,我刚刚数了一下,足足有七封!”

    “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顺手的事。”

    薛海兵的脸上挂着热切的笑容,一次性收七封信,数遍知青点,也是绝无仅有的。

    虽然看不到信里的内容,但信封上内容薛海兵还是看得到的。

    他仔细瞧了瞧,这七封信,有一封是从光字片寄来的,这应该是点长家里的信。

    还有两封信是外地寄来的,一封是东北某兵团,一封是西南某地,薛海兵听人提过,点长的父亲和大哥也去了外地。

    这两封估摸着也是家里的。

    剩下的四封,一封是红星机械厂小学的,另外三封则是来自同一个地方。

    吉春市重型拖拉机机械厂。

    李杰摊开信件,瞄了一眼封面,七封信,光字片那封是春燕寄的,剩下的几封信中,四封是蔡晓光寄来的,三封是家里的。

    把信夹到胳肢窝,李杰便离开了食堂。

    半个小时过去,信都看完了。

    周志刚和周秉义的来信,意思都差不多,他们来信都是问他能不能回去过年。

    他们是回不去的。

    虽然他们每个月都是一天的探亲假,一年有十二天,但这假是两年休一次的。

    一次休二十四天。

    他们纵是想回去,也得到明年。

    周志刚和周秉义虽然离得很远,但还是惦记着家里的,一想到家里过年只有两个女人。

    他们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红星小学的信则是周蓉写的,她也在信中问了,能不能回去过年。

    信的笔迹是周蓉的,可一看信里的内容,慢慢的全是李素华的语气,这封信,只是由周蓉代笔的。

    根据规定,李杰今年过年肯定是没法回去的。

    不过,凡是都有变通的机会。

    回去过年,指定是不成了,但在年前,他是要回去一趟的。

    这一次回去,一半是为了私事,一半是为了公事。

    小青山村周边都是山林,其中以榆木最多,众所周知,榆木木性坚韧,纹理通达清晰,硬度和强度都很好,特别适合做家具。

    南方的榉木和北方的榆木,都是做家具的好材料。

    小青山村一直有办家具厂的想法,因为单纯靠种地,很难填饱肚子。

    然而,办个家具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手续上的事,倒不是特别麻烦,反正都是公产,而且小青山村也有资源,打个申请,多半能通过。

    小青山村一直没申请,主要原因是没有人。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统统都没有。

    村里的人砍砍树,扛扛木头,干干体力活还成,但涉及到专业,他们就搞不定了。

    这年头,哪里都缺人才。

    上面可以给批文,却无法给足够多的人才。

    直到知青们来了,小青山村才动起了开家具厂的念头。

    不过,念头有了,真办起来也不容易。

    知青们确实都读过书,但他们或是初中毕业,或是高中毕业,从来没有参加过工作。

    而且也不会木工这种技术活。

    打听到这些情况后,小青山村村委几乎打消了办厂的念头。

    最后,李杰给村里提了一个建议,事情才迎来了转机。

    不会做家具,没问题!

    可以学!

    至于学习的门路,他是有办法的。

    蔡晓光的父亲现在是省军管委员会的一员,虽然还没有调去商业厅担任一把手。

    但对这件事的影响却是不大。

    李杰也不怕麻烦蔡晓光,毕竟这件事不大,只是安排一批人去家具厂当学徒。

    这事并不违反原则,最后落到实处的还是村里。

    从某种意义上,这件事也算是推进上山下乡工作的成果,帮助农民摆脱困境,本就是上山下乡的目的之一。

    此外,抛开公事,只论私人交情,蔡晓光也该帮这个忙。

    自打他下乡后,蔡晓光和他一直有联系,他的来信中,十封信里有七八封是关于周蓉的。

第二十七章 路遇

    断断续续的联络了一段时间,蔡晓光现在俨然以‘姐夫’的身份自居。

    小舅子让‘姐夫’帮忙办点事,合情合理吧?

    当然,‘姐夫’这只是玩笑话,但蔡晓光确实是这么想的,只是他现在还没正式开始行动而已。

    他不行动的原因也很简单,他在信里提过,周蓉的上一段感情才刚结束。

    哪怕这段感情只是‘网恋’+‘异地恋’,可这也是周蓉的初恋。

    初恋,总是让人难以忘怀的。

    即便初恋对象是个渣男,周蓉也没完全忘了冯化成。

    蔡晓光很爱周蓉,他不想趁人之危,他打算等周蓉彻底放下上一段感情,然后再重新发起追求。

    ……

    ……

    ……

    一转眼,半个月过去。

    这天早上,天刚刚亮了少许,两道人影便冒着寒风踏上了离村的小道。

    前些天下了一场大雪,路上的积雪很深,就像是一床厚厚的被子盖在了大地上。

    一脚踩下去,积雪足足没过大半截小腿。

    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这样的天气,这样的路况,走起路来,格外的艰难。

    “秉昆,要不要歇一会?”

    没过多久,走在前面的那人朝着后面看了一眼,一边喘着热气,一边问道。

    “不用,我还能行。”

    李杰擦了擦额头上沁出的汗渍。

    这路,可真难走,幸好他这段时间加强了锻炼,不然以‘原身’本来的体质,只怕坚持不了多久。

    “那好,我们继续走。”

    听到这话,前方的人影也不再坚持,不过,他还是补充了一句。

    “再走一会,到了大路那边就好了,那边的积雪不像这边。”

    连接着小青山村的县道虽然也不宽,但因为有个煤矿厂的缘故,外面那条路上的车很多。

    每当大雪封山的时候,还会有人专门清理路上的积雪。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没有继续聊天,全程默默地赶路,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

    孙文华稍微松了松狗皮大衣的衣领,赶了小半天的路,他现在身上热得跟火炉似的。

    他能感觉到身上的汗流了一层又一层。

    可即便如此,他也不敢把外套脱了。

    天太冷了,而且他身上流了那么多的汗,一旦脱了衣服,这些汗会瞬间变成冰。

    然后,冰又会变成水,同时也会带走大量的热量。

    再之后,多半人就没了。

    孙文华不知道这种现象叫‘失温’,但老人们口口相传留下的东西,还是有道理的。

    曾经,大概十几年前,他们村有个猎户就是这么死的。

    松完衣领,孙文华又转头看了一眼李杰,尽管他出发之前就提醒过对方。

    可他还是有点担心。

    ‘秉昆’现在可是他们村里的宝贝疙瘩,不容有失。

    出发之前,老村长就语重心长的嘱咐他,一定要照顾好‘秉昆’,万一路上要是遇到什么危险。

    哪怕自己送命了,也得保证‘周秉昆’的安全。

    家具厂的事能不能成,最后还得落到‘秉昆’的身上。

    办了厂,小青山村的收入渠道就多了一份,村里人能不能吃饱饭,就指着家具厂了。

    孙文华也明白这个道理。

    他穷怕了,也可怕了,六零年的事,他再也不想重新经历一遍了。

    即使将近十年过去,每当想起那年的事,孙文华仍然无法释怀。

    忽然间,孙文华停下了脚步,伸手一挥。

    “秉昆,停下,别动!”

    就在刚刚,孙文华听到旁边的林子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动静,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林子里奔跑。

    最让他不安的是,他还听到了低沉的嘶吼声。

    这声音,很像是狼崽子的叫声。

    小青山周边除了一个矿场之外,其他地区多是尚未开发的森林。

    这年头,有狼,一点也不稀奇。

    孙文华迅速的卸下了背在身后的猎枪,六七十年代,国内对枪械的管理还没有后世那么严。

    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地区,哪个村里没有几把土制的猎枪?

    孙文华的枪法不错,打猎也是一把好手,只见他左腿委屈,半蹲着举起猎枪,目光锁死在了左边的密林上。

    刚刚的动静就是从那边传出来的。

    很快,一头半米高的灰狼出现在了两人的视野之内。

    “吼。”

    灰狼半蹲在地上,龇牙咧嘴的注视着路上的两人。

    “它受伤了!”

    孙文华敏锐的察觉到了这头狼的异状,举目望去,狼的后腿被一个生锈的铁夹死死地夹住。

    血正一点一点的从伤口中流出。

    出了密林,没了遮挡,殷红的血迹落在洁白的雪上,特别显眼。

    灰狼张嘴咆孝着,锐利的牙齿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狰狞。

    孙文华深吸一口气,他不是第一次遇到狼崽子,一看狼的动作,立马便知道这头狼要发动攻击了。

    下一秒,他毫不犹豫的朝着天空开了一枪。

    如果是他独自遇到这头狼,他肯定不会这么做,他会慢慢的和这头狼周旋,然后打死它!

    一头正常的狼,他都不怕,何况这头狼的后腿还受了伤。

    但今天不一样。

    他不是一个人,他的身后还站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人。

    ‘秉昆’可是小青山村的希望,他不能冒险。

    即便他有九成的把握,但九成只是九成,不是百分之百。

    万一‘秉昆’被狼伤着了,他哪有颜面回村?

    狼,其实非常的精明。

    枪声一响,它立马往后退了几步。

    长期活跃在山里里,它没少听到这种声音,这东西的威力很恐怖。

    继续对峙了一小会,灰狼最后嚎叫了一身便折身回到了林子里。

    看到灰狼回了林子,孙文华长出了一口气。

    这畜生,可算走了。

    “秉昆,没吓着吧?”

    虽然灰狼走了,但孙文华并没有放松警惕。

    狼通常都是群居生物,刚刚那头狼,看起来可不像是一头独狼。

    “没。”

    李杰笑着摇了摇头,故意看了一眼孙文华背后的枪,竖起大拇指赞道。

    “文华叔,你刚刚那一枪,可真威风。”

    说着,他嘿嘿一笑,搓了搓手。

    “等咱们这次回来,能不能带我也练练枪?”

    孙文华哈哈一笑,不以为意道。

    “小事,回头我跟老村长提一嘴就行。”

第二十八章 回家

    抛开途中遇到的那头野狼,剩下的路程顺风顺水,两人搭着运煤的卡车抵达了青山县城。

    不过由于到达时间晚了一点,开往市区的末班车已经走了,他们只得在县城逗留了一晚。

    第二天,两人坐着早班车到了市区。

    孙文华虽然以前来过市区,但对于市区还是不太熟悉。

    出了车站,孙文华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身上还有股味。

    这次出来是托人办事的,就这么去见人,总归不太好。

    “秉昆,要不我们先去招待所住下,然后找个澡堂子搓个澡,之后再去你那个朋友那里?”

    “住什么招待所啊,到了吉春市,直接住我家里得了。”

    招待所再舒服,能有家里呆着舒服?

    何况,如果孙文华住了招待所,他也不好意思回家去住。

    “不好吧?”

    孙文华有点心动,住‘秉昆’家里,总归可以省一笔开销,虽然村里给他们批了钱。

    但他节省惯了,能省一点是一点。

    “没事!”

    李杰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住招待所,不得花钱?”

    “又不是没地方住,花那个冤枉钱干嘛?”

    “再说了,我家附近就有个澡堂子,那里的师傅手艺可是一绝。”

    孙文华沉吟片刻,徐徐道。

    “会不会太麻烦了?”

    “不麻烦。”

    李杰摇头道:“我家住得下,而且我也想回去看看。”

    “文华叔,就这么定了,听我的。”

    “那好吧。”

    孙文华点了点头,而后他左右看了一圈,打算买点东西拎着,空手上门,总归不太像话。

    少顷,孙文华锁定了目标。

    “秉昆,你在这等我一会,我马上回来。”

    言罢,也不等李杰的回应,孙文华便迈着小碎步进了一家供销社。

    看到孙文华进了商店,李杰顿时明白了他想做什么,有心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

    不多时,孙文华提着一袋鸡蛋走了回来。

    寒冬腊月的,商店里确实没什么时令的东西好买,而且孙文华手上的钱也不多,各种票也没怎么带。

    选来选去,最后还是买了三十个鸡蛋。

    “文华叔,你这……”

    看到孙文华手上提着的鸡蛋,李杰无奈的叹了口气。

    两人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孙文华的性格,李杰还是了解的。

    这次买鸡蛋的钱,多半是孙文华自掏腰包的。

    “秉昆,待会怎么走?”

    孙文华却顾左右而言他,东张西望了一番,故意装作没听到。

    “这边。”

    李杰想了想,觉得继续拉扯也挺没劲的,与其拉来拉去的,不如在家具厂的事上多费点心。

    办厂,除了生产之外,最重要的环境便是销售了。

    小青山村距离省城吉春市又特别近,打开本地市场,绝对是重中之重。

    等厂子开起来之后,多半要在市里设个点。

    如此一来,李杰也就有了回城的机会。

    不论是选择常驻,亦或者是两头来回跑,都是不错的选择。

    前期,李杰肯定没法常驻市里,不是他自夸,厂子若是真的离了他,多半搞不定。

    等厂子上了正轨,李杰便有时间常驻市里。

    未来的机会,他都做好了。

    不出意外,明年年中,至多明年年底,厂子就能建起来,届时距离恢复高考还有五六年的时间。

    这么长时间,足够让厂子走上正轨。

    等高考恢复,哪怕李杰走了,短期内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即使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通过信件沟通,再不济,李杰也能请假回去看一看。

    光字片。

    两个多月过去,光字片还是和从前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唯一的变化大概就是街上清净了一些。

    毕竟,大批的年轻人都去做了知青,留在城里的,多半都是有工作的。

    白天里,街上自然没了什么行人。

    天气越来越冷,李素华做事的地方也从院子转移到了房间里,屋里烧着火炕,干起活来起码不冻手。

    李素华并不知道小儿子即将回来的消息,她现在正一针一线的打着毛衣。

    眼瞅着就要过年了,孩子们也该添上一件新衣了。

    尤其是老大,去的地方比吉春市还要冷,毛衣若是织的不够厚,冬天出门多半会冷。

    小儿子那边虽然比老大那边要好一点,但山里的温度肯定比城里冷。

    也得备上一件厚毛衣。

    这些天,李素华没事就窝在家里,哪里不去,一有空就在织毛衣,老大的那件已经织好了,前几天刚寄出去。

    现在她织的是小儿子的。

    哐当!

    周蓉拍了拍身上的雪,一边对着手哈气,一边朝着屋里喊着。

    “妈,我回来了。”

    只是周蓉并没有得到想要的回应。

    “妈?”

    周蓉又喊了一声,随后探头探脑的对着里面瞅了一眼,看到老娘坐在炕上织毛衣,却不回应自己。

    一看到织了大半的毛衣,她的小脾气顿时涌了上来。

    老妈就是偏心!

    大哥和小弟都有新毛衣,就她没有。

    “饭在锅里闷着呢,饿了自己去吃。”

    李素华转头看了周蓉一眼,而后又低下头,专心的织起了毛衣。

    距离产生美,娘俩一天到晚待在一起,周蓉又不是那种事事听话的姑娘。

    所以,她们娘俩平时没少闹别扭。

    这不,昨天晚上,两人又闹了次别扭,今天俩人还没缓过来,因此李素华便没给周蓉什么好脸。

    “嘁。”

    周蓉撇了撇嘴,有时候,她真想替老弟去下乡,省得待在家里,天天跟老妈对着。

    不过,这只能是想一想,调整下乡人员的归属,她可没有那个能力。

    别说是她,就是蔡晓光,也没那个能力。

    这边,周蓉正准备去厨房,结果门一开,她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只见她瞪着眼,嘴唇微张,而后她迅速的用手擦了擦眼睛。

    结果,眼前的景象仍然没有任何变化。

    “秉昆!”

    “你咋回来了?”

    周蓉啪的一声,跑了起来,脸上挂满了惊喜。

    虽然她前脚还在念叨着老娘偏心,但家人哪有隔夜仇。

    下乡的弟弟,突然回来了,她自然是高兴地。

    另一边,听到‘秉昆’两个字,李素华顿时放下了手上的活,转头一看。

    眼见周蓉嗖的一下跑了出去,她连忙下了炕,一边跑,一边喊着。

    “蓉儿,你刚刚喊啥?”

    “是不是喊秉昆?”

    “秉昆回来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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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之大拯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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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我只是条不想被催更的咸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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