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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放羊小星星     诸天万界之大拯救txt下载     诸天万界之大拯救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二十章 合纵连横

    “两位卿家之意,朕明白。”

    耶律隆绪微微点头,而后话锋一转。

    “然,一味的退让,换来的是什么?”

    “今日我退一步,宋廷便进一步,来日我再退,总有一日会退无可退!”

    “两位卿家,何以教我?”

    耶律隆绪不是那等无脑之人,在他看来,暂时的忍让,是可以接受的,他不能接受的是,一退再退。

    台下。

    张俭沉思片刻,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想该如何挽回辽朝的颓势,只是碍于家族迁徙的缘故,一直没有上奏。

    眼下耶律隆绪恰好问到此事,他正好可以将心中的想法和盘托出。

    “回陛下。”

    “臣以为制宋,不外乎四个字。”

    “合纵连横!”

    “哦?”

    耶律隆绪眉头一挑,意外道。

    “合纵连横?”

    “难道张卿不知夏州李氏、高丽、吐蕃、大理皆已臣服于大宋,事到如今,我朝又该和谁合纵,和谁连横?”

    张俭微微躬身,语气沉稳道。

    “陛下,臣服,并不意味没有二心。”

    “一如夏州李氏,反复无常,先臣宋,后臣我朝,今又臣宋。”

    “卿之意,朕明白。”

    耶律隆绪笑了笑,眼中闪过几缕讥讽之意。

    当然,他的讥讽不是针对张俭,而是针对夏州李氏。

    “卿之意,无非是慕强二字,似夏州李氏这等小人寡国,谁更强,他们就臣服于谁。”

    “但现在更强的是大宋,非我大辽。”

    张俭澹澹一笑,不急不躁的解释道。

    “陛下之言,一针见血。”

    “只是,强弱皆有解决之道。”

    “臣听闻,大宋始终不曾放松武备,大宋天子不仅将崇政殿复为讲武殿,更是拣选精锐,悉数纳入禁军。”

    “当今,四海威服,大宋整军,又是为何?”

    听到这里,耶律隆绪脑中顿时灵光一闪。

    是啊!

    大宋整顿军备,总不能是吃饱了撑的吧?

    练兵的目的是什么?

    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为何要提升战力?

    不外乎两点,一为防备,二为入侵。

    而今,放眼四海,有谁是大宋的对手?

    连本朝都被大宋打得落花流水,试问还有谁敢入侵大宋?

    没有!

    如此一来,大宋练兵的目的只有一个!

    开疆拓土!

    割让出去的析津府,根本就满足不了大宋的胃口,或者说满足不了赵祯的胃口!

    当然。

    这些虽然只是猜测,但谁知道哪天会不会成为现实?

    以此来离间大宋和他国的关系,足够了!

    想通此节,耶律隆绪不由击掌称赞。

    “妙啊!”

    “张卿之策,当真是及时雨!”

    夏州李氏是什么人,耶律隆绪再清楚不过。

    脑后生有反骨,养不熟的狼崽子!

    指望李德明对大宋心悦诚服,怕是很难。

    对方向大宋纳土称臣,不过是效彷本朝,暂时避让大宋的锋芒。

    对了。

    想着想着,耶律隆绪忽然想起一件事。

    此前,李德明想要给其子李元昊求亲,不过,耶律隆绪当时并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后来,李元昊战死,此事便不了了之。

    如今倒是可以旧事重提。

    长子死了,李德明还有次子嘛,虽然李德明次子的年纪小了一点,以致于耶律隆绪这边找不到适龄的女儿。

    但亲生的没有,从宗室中收养一个便是,到时候封为公主嫁过去,也是一样的。

    “张卿可还记得李德明求亲一事?”

    “陛下是想联姻?”

    耶律隆绪刚一提起这事,张俭立马明白了对方的心意。

    “善。”

    “朕欲以联姻为谊,然后私下同夏州李氏达成攻守同盟。”

    大丈夫生于天地,当能屈能伸。

    从前,耶律隆绪虽然瞧不上夏州李氏,但此一时彼一时,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很重要。

    尤其是夏州李氏,以他对李德明的了解,夏州党项可不会像府州折氏、高丽那样,对大宋死心塌地。

    “陛下圣裁!”

    张俭连忙躬身,联姻确实是一个极为有效的手段,其实,他之前也想提,但考虑到陛下的威严,他心中还是有顾虑的。

    现在能由陛下主动提出,那是再好不过了。

    陛下,当真有明君圣主之像。

    只可惜……

    想到这里,张俭忍不住暗叹一声。

    只可惜碰到了更强的大宋。

    如果大宋没有雷火弹这一利器,以辽军骑兵之盛,又岂会一败涂地?

    “朕有意遣礼部员外郎王景运出使夏州,张卿,可乎?”

    耶律隆绪之所以特地问一问张俭的意见,完全是因为王景运和张俭关系匪浅。

    张俭的长女正是嫁给了王景运,两人是翁婿关系。

    而出使夏州李氏,又是一项很是棘手的任务,所以,在正是决断之前,耶律隆绪还是问了问张俭本人。

    “承蒙陛下看重,恩荣也!”

    张俭俯身一拜。

    出使夏州的任务确实不好办,但凡是都有两面性,如果能将此事办好,不仅能够得到陛下的看重,更是有了来日升迁的资本。

    况且,张俭自认为这件事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除非李德明没有二心!

    ……

    ……

    ……

    应天府。

    厢军军营。

    “狄二郎,好样的!”

    一名年约四十来许,头发略显斑白的男子,兴奋的拍了拍狄青的肩膀。

    “俺就知道你能行!”

    就在刚刚,厢军拣选的结果出来了。

    在拣选的过程中,牢城兵出身的狄青,因为勇武过人,得蒙上官看重,直接被选入了禁军。

    对于贼配军而言,能够跳脱牢城兵的框架,无异于鲤鱼跃龙门。

    “嘿嘿。”

    此刻,狄青的心中也是激动不已,只是年少的他也不知该如何表达心中的喜悦,只见他一直在那傻乐。

    “好小子,去了禁军之后,好好练,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俺相信你,定能出人头地。”

    说着,中年男子倏地一叹。

    “只可惜,你小子晚生了十年,如果你能赶上前两年,以你的本事,博个出身,应该是不难的。”

    “唉。”

    言语间,中年男子的语气中满是惋惜。

    显然,在他看来,往后几年,乃是十几年,大宋都不会有战争了,毕竟,连不可一世的契丹人都服了,还有谁是大宋的对手?

    真是个马放南山,刀枪入库的好光景。

    狂飙好像不能写,各位有什么好意见?

第三百二十一章 谄媚和寒酸

    兴州。

    得知大宋使节来访,这一日,李德明带着一众大臣早早便赶到了城门口恭候大驾。

    看到吕夷简之后,李德明更是亲自上迎,那笑容,要多低微就有多低微,要多谄媚就有多谄媚。

    不仅如此,李德明更是自称赵德明。

    “小王赵德明,见过上使!”

    既然重新归了大宋,李德明当然要用‘赵’姓自称,毕竟‘李’姓是唐朝赐下的姓氏。

    唐朝已然覆灭百余年,此时此刻,当然不能以‘李’姓自称。

    “夏王客气了。”

    吕夷简不卑不亢道:“你我二人日后同朝为臣,无需如此客气。”

    一句‘同朝为臣’,无疑点名了两人的关系。

    大家都是大宋的臣子,没有高低之分。

    “当得,当得。”

    李德明依然挂着谄媚的笑容:“上使代表的是陛下,小王岂敢僭越?”

    虽然李德明的脸上满是笑容,但他的心里却隐隐生出一丝愠怒。

    什么同朝为臣?

    在他看来,吕夷简这明显是在提醒他,不要端着什么夏王、西平王的架子。

    “上使一路舟车劳顿,想必劳累的紧,小王在府中略备薄酒,还请上使品鉴一二。”

    当然,怒归怒,李德明还是个识时务的。

    这不,他口中已经不自称王宫,而改成府邸了。

    “劳烦夏王了。”

    吕夷简微微拱手,欣然同意。

    “请!”

    李德明伸手虚引,指了指停在不远处的车架。

    为了迎接吕夷简,李德明可谓是将家底都搬了出来,前方停的那架马车,可是辽国当年赐下的,奢华至极。

    虽然这架马车不是李德明手中最好的一架,论精致,辽国工匠肯定比不过大宋。

    但源自大宋的车架,可不是正规渠道来的,而是李德明劫掠过来的。

    用劫掠而来的大宋车架招待吕夷简,岂不是当面打脸?

    这种事,李德明怎么会做?

    “劳烦夏王。”

    吕夷简微微躬身,然后跟着李德明踏上了车架。

    在前往王宫的路上,吕夷简一边和李德明闲聊着,一边透过小窗打量着街道两旁的景色。

    平心而论,兴州城给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不止是街道很破旧,路旁的老百姓也是一脸菜色,而且当百姓看到车架时,更是战战兢兢地跪伏在地,一点精气神都没有。

    如此景象,莫说是和汴梁相比,就是和绛州(今山西新绛县)下属的县城相比,也是相差甚远。

    吕夷简系出名门,咸平三年进士及第后,第一任差遣便是绛州推官。

    绛州,地处河东路最南端,在前晋之时便为都会之处,在李唐世更是六雄之一。

    入宋后,缘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绛州亦是雄州之一。

    (和现在的城市等级,如副省级,省级类似,宋朝同样将各州府划为不同等级,依次是府,次府,辅,雄,望,紧等。

    绛州是防御州,位列第四等雄州)

    作为历史悠久的雄州之一,绛州的建设自然是不差的,绛州下辖七县,单单户籍人口便有五万余户,位居河东路第一。

    这还不包括不在统计之列的逃户、隐户等。

    人口越多,州府自然是越繁华,毫不夸张的说,兴州城绝对是吕夷简人生中见过最落魄的州城。

    没有之一!

    蛮夷便是蛮夷,只知烧杀抢掠,压根就不知治理为何物。

    不过,转念一想,也许正是因为艰苦的环境,才造就了夏州党项的悍勇。

    正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如果夏州党项真的懂得治理,又如何会过那等刀口舔血的日子?

    不多时,吕夷简跟着李德明来到了西夏王宫。

    说是王宫,其实也就是大一点的宅院罢了。

    虽然面积够大,但宫内的布置,着实寒酸的紧。

    尤其是对于吕夷简这等出身高门大户的名流而言,西夏王宫里里外外都透露着寒酸二字。

    其实,如果吕夷简早两年来到这里,西夏王宫则是另外一幅景象。

    彼时,夏州王宫虽然也略显寒酸,但绝不至于到今天这等地步。

    最近两年,大宋禁绝了青白盐入境,李德明失去了最大的经济来源,不仅如此,唃厮啰、回鹘以及六谷部吐蕃还时不时的来他这边打秋风。

    便是再厚的家底,也经不住这样造。

    何况,夏州党项本来就不富裕,对于各部联合打秋风的行为,无异于雪上加霜。

    如果不是实在撑不住了,李德明又岂会下定决心,放弃古长城以南的所有领地?

    那些可都是先祖真刀真枪的抢来的。

    “来人。”

    “摆宴!”

    行至一处小殿,李德明当即吩咐侍从开宴。

    另一边,一路行来,吕夷简觉得有些奇怪,眼前的小殿应该是有名字的,可他刚刚进门的时候却发现,门头上竟然没有匾额。

    当真是好生奇怪。

    其实,这座小殿本来是有名字的,李德明效彷辽朝,将此殿命名为武功殿。

    但和恢弘大气的契丹武功殿相比,夏州王城里的武功殿,实在是拿不出手。

    他怕引人笑话,所以在吕夷简来之前,特地吩咐侍从将匾额摘了下来。

    不一会儿,各种牛羊肉好似不要钱一般端上了宴席。

    自入殿之后,李德明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吕夷简身上,当他发现吕夷简脸上闪过一丝不悦,连忙解释道。

    “夏州苦寒,仅有牛羊上的了台面,还望上使体恤。”

    吕夷简呵呵一笑,心中虽然不满,嘴上却满是夸赞。

    “满桌牛羊,岂言苦寒?”

    “上使能体恤便好。”

    李德明朗声一笑,然后拍了拍手掌。

    有酒岂能无乐?

    有乐又岂能没有美人?

    随着乐声响起,一批经过精挑细选的舞姬也跟着登场。

    望着衣着暴露的舞姬,吕夷简眼中毫无欣赏之意,有的只是鄙夷。

    即便他是相对开明的士大夫,可看到这等衣着仅能遮住要害部位的舞姬,亦是觉得粗俗不堪。

    晦气!

    吕夷简不由暗骂一声,这次出使当真是晦气。

    安排这等舞姬,李德明这厮就没安好心!

    毕竟,使节团队中可不是只有吕夷简一人而已。

第三百二十二章 震惊的李德明

    一场颇具异域风情的舞蹈之后,李德明慢慢将话题引到了政事上。

    “上使,关于榷场的事,不知陛下圣意是?”

    虽然喝了些酒,但吕夷简的脑袋还是非常清醒的,一听李德明提到正事,脑海中的那点酒意顿时消散一空。

    “陛下对夏王的诚意,很是满意。”

    “然而,临行之前,陛下也让本官转达几句话给夏王。”

    听到“然而”二字,李德明心中咯噔一声,他忽然涌出一股不太妙的预感。

    众所周知,凡是话中带着“但是”“然而”的,前面那些话都是不用听的,“然而”之后的话才是重点。

    “大宋天子的胃口不小啊。”

    不过,纵使心有不满,李德明表面上仍是毕恭毕敬的。

    “上使请言。”

    吕夷简不紧不慢道:“第一点,日后凡是从夏州境内流入大宋的货物,必须通过榷场。

    走私,是严厉禁止的!

    榷茶开通后,我朝会设立专门的缉私队伍,一旦发现夏州境内的物品以走私的方式入宋,一应后果,皆有夏王承担!”

    “不可能!”

    听到如此不平等的条约,李德明下意识的一口回绝。

    紧接着,他发现吕夷简流露出的不悦,于是连忙跟着解释。

    “上使想必也知道夏州境内的情况。”

    “夏州境内部族众多,小王虽然可以保证李氏这一支不参与走私,但对于其他部族,小王……小王就无能为力了。”

    其实,李德明所说的也不全是托词。

    夏州李氏是由游牧民族组成的政权,境内部族众多,而游牧民族又有聚族而居的传统。

    【鉴于大环境如此,

    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蕃族内部,李德明的话可不好使,人家只认部族首领,不认李德明。

    即使到了李元昊时期,西夏正是立国,这一现象也没有彻底转变。

    简而言之,夏州党项的基层组织不是乡里制,而是部族制。

    部族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李德明对于基层的掌控,很弱,他签发的命令只能管住归附他的部族首领。

    至于更下面,就得看部族首领配不配合。

    吕夷简呵呵一笑:“夏王稍安勿躁,陛下既然提出了这等条件,自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夏王如果感到为难,完全可以将这项规定传至各部族。”

    “如卫慕氏族的族人犯了错,我朝追究夏王,夏王也可以继续向下,追究卫慕氏。”

    “如此层层负责,追根朔源还是不难的。”

    “夏王,觉得如何?”

    言罢,吕夷简笑眯眯的看向了李德明。

    此话一出,李德明的脸色顿时一阵青一阵白,很不好看。

    能好看吗?

    此计,太过恶毒!

    李德明的后槽牙都快咬碎了,此计分明是离间他和下属的部族。

    根据榷场贸易的规定,所有物品都需在场内贸易,可榷场又不是哪里都有。

    离榷场远的部族,谁愿意千里迢迢的赶去榷场交易?

    运输不要钱吗?

    损耗不要钱吗?

    其次,榷场内贸易是需要缴税的,虽然税收比较低,但再低也是钱,对于苦寒的党项人而言,一分一毫都是辛苦钱。

    另外,很多紧缺品以及事关军事民生的物资都是严格限制交易的。

    别看夏州境内的党项部族都臣服于

    李氏一族,但他们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彼此之间也是有冲突的。

    人善被人欺,一个部族想要壮大,提高武力是必须的,而提高武力又离不开铁器和马具。

    很多中小部族并没有冶炼的能力,想要铁器、马具,要么抢,要么高价购买。

    然而,如铁器、马具等物资,又是严禁流入的限制物资。

    为了扩大军力,不得不以走私的方式高价买入。

    半晌。

    李德明硬着头皮道:“这项规定太过没有道理,恕小王不能答应!”

    值此之际,道出这句话,李德明是冒着巨大风险的。

    万一激怒了宋使,导致谈判破裂怎么办?

    随着宋廷严厉打击走私,夏州境内各部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农民吃不饱饭,会造反,游牧民族同样也是如此。

    而今,夏州境内的各部首领已经开始怀疑李德明的能力了,虽然还没到造反的地步,但如果情况继续恶化。

    谁知道人家会不会另起炉灶?

    太宗年间,夏州党项内部不就发生过内乱吗?

    李继捧接受了宋廷的册封,但李德明的父亲李继迁却不愿向宋称臣,选择了反叛。

    前车之鉴,不可不防。

    一面要向大宋妥协,一面又要提防下属的部族,这段时间,李德明可谓是心力交瘁。

    “呵呵。”

    眼看李德明断然拒绝,吕夷简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是不以为意的笑了笑。

    “夏王,本官都说了,稍安勿躁。”

    “连具体细则都没听,你便一口拒绝?”

    “如此作为,老夫是不是可以认为,夏王打算撕毁之前的条约,或者说,准备反悔?”

    听到这半似调侃,半似威胁的话,李德明瞬间冷静了过来,当即低头认错。

    “小王,不敢!”

    “还请上使示下。”

    吕夷简轻生一笑:“我朝既然提出了要求,自然有对应的条件。”

    “依陛下之意,我朝将会在沿边地区开放五座榷场,具体开在哪里,可由双方事先商讨。”

    “其次,如牛羊马之类我朝紧缺的物资,税率仅为五十税一,而其他物资大体遵循三十税一的原则。

    当然,具体细则亦是此次谈判之列。

    再次,如果夏州境内遭遇严重饥荒,经过查实,本着……本着仁道精神,我朝会适当的放开粮食禁售令。

    最后,如剪刀、锅具等民用铁器,也会撤出禁售之列,不过,购买这些民用铁器,不仅限量,同时也需要实行登记。”

    另一边,李德明听到这些条件,嘴巴不由渐渐张开。

    这……这……

    这简直是难以置信!

    大宋竟然放开了粮食和铁器的禁售?

    虽然有限制,但这个口子一开,能够操作的空间就多了。

    民用铁器,总归是铁造的,买回来之后,重新熔断,完全可以用来打造兵器!

    宋廷,怎会如此大方?

第三百二十三章 渐入佳境

    望着李德明一副惊呆了的样子,一股优越感,从吕夷简的心中油然而生。

    乡巴老便是乡巴老,这点世面都没见过。

    不过,笑归笑,吕夷简等一众大臣第一次听说这等条款时,心中的震撼也不比李德明小。

    震惊过后,大臣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齐声反对。

    粮食和铁器,是万万不能放开的!

    哪怕夏州李氏献地称臣,也不能答应,毕竟,夏州李氏的反复无常,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似粮草和铁器这等战略物资流入夏州,无异于是资敌!

    但他们的反对根本就没有任何效果。

    最后,反而是官家把他们给说服了。

    资敌?

    区区夏州李氏,还不够资格当大宋的敌人。

    只要大宋能够一直保持领先,卖点粮食和铁器,又能怎样?

    即便给夏州党项足够的铁器,他们的制作工艺也跟不上。

    莫说是铁器,便是将“无敌大将军炮”赐给夏州党项,他们也无法彷制出来。

    再退一步,夏州党项鸿运当头,苦心研究十年八年,终于破解了大将军炮,彷制出“青春版”大将军炮,又能如何?

    彼时,大宋的火炮,只会更加先进!

    其实,不是李杰瞧不起夏州党项,以夏州党项的内部环境,十年八年根本就摸不透火炮。

    大宋能够研制出火炮,虽然有技术积累的缘故,但大宋的技术积累只能占到两到三层之功。

    剩下的七层,都是李杰的。

    没有他,火炮根本不可能提前百年问世。

    况且,十年八年之后,夏州党项还存不存在都是一个问题。

    因此,资敌的问题,压根不存在!

    良久,李德明终于从震撼中回过神来,而后他连忙站了起来,神色激动的问道。

    “敢问上使刚刚说的,都是真的吗?”

    刚刚,李德明甚至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

    他不理解!

    他甚至觉得大宋有什么阴谋!

    但再多的不理解,再多的揣测,也不敌诱惑,此刻,李德明只想知道条款是不是真的。

    如果真的用钱买到夏州亟需的物资,哪还需要打仗?

    完全没必要!

    激怒大宋这等强国,是不明智的,夏州李氏又没有入主中原的雄心,想要发展,完全可以往西,欺负六谷部吐蕃、回鹘这样的软柿子,不好吗?

    “当然是真的。”

    吕夷简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不过,这些条款既可以是真的,也可以是假的,一切都要看夏王的诚意和表现。”

    “小王愿奉陛下为圣天子!”

    李德明没有丝毫犹豫,当即面朝东方,跪倒在地。

    行了一记大礼之后,李德明缓缓起身,目光一转看向了吕夷简。

    “小王素来仰慕中原文化,只是小王年岁长矣,无缘聆听,而今,小王欲让膝下二子前往汴梁求学。

    不知,上使能否答应?”

    为了表示忠心,李德明不惜让两个儿子前往大宋充当质子。

    “教化万民,本就是我朝之仪,夏王既然有心,自当成全。”

    吕夷简微微点头,答应了李德明的请求,不过,也仅限于此,更多的承诺,那是一分都没有。

    闻言,李德明顿时了然。

    对方这是还嫌不够啊!

    思虑片刻,李德明顿下决心。

    “小王愿为陛下手中之剑,凡是圣言,小王必奉为圭臬。”

    “

    小王保证,日后若是出现走私一事,绝不姑息,必会一查到底,追究到底!”

    “善。”

    此话一出,吕夷简当即松了口。

    “夏王之意,本官定会转告陛下。”

    “谢过上使。”

    说着,李德明举起酒樽。

    “小王敬上使一杯。”

    “且满饮此杯。”

    吕夷简见状跟着举起酒樽,笑着回道。

    “满饮!”

    言罢,吕夷简一口饮尽杯中之酒。

    几乎同一时间,李德明也饮完了杯中之酒。

    樽落,两人相视一笑。

    喝了这一杯酒,宴席的氛围也变得热烈了许多。

    但其中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只有当事人自己知晓。

    吕夷简真信了李德明的话吗?

    肯定没有!

    如果李德明真的毫无二心,便不是送儿子去汴梁充当质子,而是自己亲自带队,前往汴梁纳贡受赐。

    毕竟,儿子没有了,还能再生。

    这句话或许冷血了一点,但对于李德明这等人而言,妻儿怕是算不得难以割舍的。

    ……

    ……

    ……

    虽然双方没有完全达成共识,但得益于大宋提供的“优握”条款,双方至少有了一个共同点。

    有了这个共同点,谈判的过程远比想象中顺利。

    当李德明知晓吕夷简是陕西路经略安抚使之后,他对吕夷简的态度更热情了几分。

    【鉴于大环境如此,

    毕竟,往后宋夏通商一事,主要由吕夷简负责。

    数日后。

    李德明向各部发出召集令,让各部首领全都赶来王都开会,商讨榷场一事。

    经过为期数天的交流讨论,李德明原则上同意了大宋提出的各项条款。

    和此前的互市相比,大宋此次提出的条件,可谓是诚意满满。

    大宋连续大败夏州党项,以及契丹,遍数神州,大宋的实力是无可争议的第一。

    如此强盛的大宋,提出了如此丰厚的条款,如果夏州李氏还不答应,岂不是没事找事?

    日落时分,咩迷氏赤裸裸的躺在李德明身边,看她身上晶莹的汗渍,以及同样赤裸的李德明,可见两人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

    “王上,成遇年纪尚小,能否……”

    咩迷氏可怜巴巴的看着李德明,娇声的乞求着。

    然而,没等她把话说完便被李德明一口否决。

    “不行!”

    “这事没得商量。”

    “可……”

    咩迷氏生的貌美,同时又很会撒娇,眼看建议被否,顿时眼含泪花的看向李德明。

    看到咩迷氏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李德明连忙哄了哄。

    “爱妃,你想啊,汴梁是何等的繁华,成遇去汴梁生活,是去享福的,又怎会受苦?”

    “爱妃放心,到时候本王一定会多给成遇一些例钱,不会苦了他的。”

    “真的?”

    “当然!”

    哄着哄着,李德明的手掌就不安分起来,没过一会,内殿里又响起了一阵浪语。

    一刻钟后,咩迷氏沉沉睡去,李德明一边把玩着葡萄,一边陷入了沉思。

    有些事,他是不会告诉咩迷氏的。

    比如,李成遇去汴梁的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继承王位的资格。

    同理,三子亦是如此。

    李德明宁愿再生几个,重新从小培养,也不愿让两位去了汴梁的儿子继承大位。

第三百二十四章 天子大婚

    [【作者放羊小星星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即可正常】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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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得知天子大婚,凡是生活在京中的百姓,家家户户都为门...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十月十九,黄道吉日,宜嫁娶。

    “然后?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但仍然架不住京中百姓的热情。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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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这一日,整个汴梁城都被染上了红色,即便李杰一再强调,婚礼无需大操大办。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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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第三百二十五章 同牢合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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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未时三刻。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皇后行至宣德门,百官及宗室班列奉迎。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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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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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沿着宫道依次穿过右升龙门、端礼门、文德殿、东上閤门,...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礼乐齐鸣,百官三拜。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车架入门,鸣钟击鼓,百官退场,皇后下车,换乘舆驾。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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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然后?

    “然后呢?”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第三百二十六章 最佳生育年纪

    [【作者放羊小星星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即可正常】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次日。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晨光微熹,李杰领着小张姑娘一起来到宝慈殿,拜见刘娥。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不一会,刘娥从内阁走了出来,只见她神色古怪的瞥了一眼...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们知道的,这

    行完舅姑之礼,刘娥拉着小张姑娘进了内阁,看样子是准备说一说悄悄话。

    “然后呢?”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然后?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第三百二十七章 王曾归朝

    [【作者放羊小星星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即可正常】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然后呢?”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

    “然后?

    御医,御医,顾名思义,乃是皇室专用的医生。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事关皇室,再小的事,也是大事,比如用药什么的,翰林院的医官追究的是...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少顷,张御医从宝慈殿走了出来,如果仔细观察便能发现,他的眉宇间是带着喜色的。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第三百二十八章 借题发挥

    [【作者放羊小星星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即可正常】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伏惟皇帝陛下膺时纳佑,与天同休!”...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十月二十二日。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伏惟皇帝陛下膺时纳佑,与天同休!”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鸣鞭,奏乐,鼓吹。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然后呢?”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文武百官一拜,再拜,三拜,与此同时,百官高呼。

    大庆殿。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然后?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第三百二十九章 双簧

    王钦若猜到了这一层,似他一样心机深沉的人,也差不多悟透了今天朝会的异样。

    今天的朝会,很可能是寇相和官家唱的双黄!

    “善。”

    “寇卿不愧是三朝元老,此策颇为适宜。”

    言谈间,李杰扫了一眼台下心思各异的百官。

    如今,台下百官们多半也猜到了这是一出戏,李杰和寇准也知道百官们悟到了这一点。

    但某些事一旦摆到了台面上,接下来的发展就不是三言两语能够阻止的了的。

    这是默契,也是潜规则。

    “然,内为此,外又为何?”

    寇准隐约察觉到了几率炽热的目光,不过,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自然是早有准备。

    时至今日,风浪越大,他的地位就越稳。

    大宋只有一片天,只有一人能够呼风唤雨!

    那人便是当今天子!

    有陛下做后盾,再大的风浪,也无法动摇他的地位。

    当然,前提是他不能有异心!

    “臣以为,治外之法,当为开言路,启民智!”

    “开言路,一为新科进士采风之权!”

    “臣恳请陛下授权,新科进士当有越级上言之便,当然,越级上言,乃是非常之事。

    如若遇到捕风捉影之人,臣建议由监司处置其诽谤之嫌!”

    听到这里,朝中的言官可谓是喜忧参半。

    喜得是寇准提议广开言路,此前,新科进士虽然也有采风之兼任,但到底没有得到官方认证。

    现在好了,寇准明确提出了此事,以后便有了合法性。

    虽然新科进士的管辖权不可能归于御史台,但好歹也增加了一批言官群体,等于是多了一批潜在的盟友。

    然而,喜归喜,寇准后面提到的限制,却是余韵悠长。

    换句话来说,寇准剥夺了‘新生言官们’风闻奏事的权力!

    御史台的御史们为何见人高三级?

    归根结底,根子便是出在风闻奏事上。

    抛开事实不谈,我想参你一本就参你一本,哪怕我没有证据,也没关系。

    事后,若是查清所言为虚,风闻奏事者也不会因言获罪。

    这等权力,可大可小。

    也正因为如此,御史也就成了各自党派的喉舌,同时,御史名额也成了各方势力争抢的香饽饽。

    当然,御史的权力大,选任的条件也很高,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得的。

    大多数能当上御史的,都不会轻易滥用风闻奏事的权力。

    一如核弹,发射之前的核弹,威力才是最大的。

    滥用风闻奏事,只会提前损耗自身的公信力。

    虽然御史们不会滥用风闻奏事权,但万一寇准提到的这条规则加到了他们身上。

    他们又该如何自处?

    我可以不滥用,但我不能没有!

    如果不是时机不合适,在场的御史们怕是会当庭直喷寇准。

    寇准的这项建议,无异于是刨了他们的祖坟。

    另一边,寇准自然知道这项建议会引发什么后果,但他不带怕的。

    论刚?

    遍数朝堂,也找不到比他更刚的人!

    因此,寇准直接无视了那些吃人的目光,继续奏议。

    “开言路之二,臣以为当扩大民间上奏的范围。”

    “臣建议,于大宋三京十八路,增设登闻鼓院分院。”

    ‘呵呵。’

    听到这一条,王钦若心中冷笑。

    老家伙,图穷匕见了吧?

    登闻鼓院的掌院是谁?

    周起啊!

    周起是谁的人?

    寇准!

    倘若不是惧于官家的威势,王钦若恨不得当庭戳穿寇准的小小心思,直接给对方扣上一个‘任人唯亲’的帽子。

    紧接着,寇准又讲述了该如何建设登闻鼓院分院。

    大略的讲解了一番,寇准做出了总结。

    “新科进士采风,曾氏登闻鼓院分院,一为内,一为外,内外兼收,或可令政事通明。”

    “……”

    “……”

    “至于启民智之策,当与兴学之策结合。”

    “……”

    “……”

    “读书使人明智,当天下人人都可读书,人人皆明律法,便是海晏河清,万象升平之时!”

    虽然寇准的发言得罪了一大批中,但当众人听到寇准描述的那幅画面,也不由心生震动。

    人人都可读书?

    亘古未有,先贤口中的盛世,也不过如此吧?

    毕竟,读书的花费可不低,既然人人都能读书了,也就意味着人人都能吃饱饭。

    当真有这样的光景吗?

    几乎不可能!

    然而,即便大多数人都觉得此等盛景不可能实现,但还是忍不住畅想。

    实现不了,还不带意yin一二?

    “好!”

    少顷,百官们忽然被一记清脆的掌声惊醒,只见李杰‘极为兴奋’的拍了拍手。

    “寇卿之进言,甚好!”

    “甚好!”

    “朕,心向往之,恨不能穿越时空,亲眼看到那一日!”

    “寇卿听诏!”

    “朕属意由卿统合诸司,尽快议出一套完善可行的政策。”

    “在此期间,朕许卿便宜行事之权!”

    “臣谨遵圣意!”

    寇准俯身一拜。

    一旁,王曾此时的心思可谓是相当复杂,五味杂陈,不外如何。

    作为知情者之一,王曾曾经极力劝阻过寇准。

    他劝阻,不是觉得整顿吏治不好,而是觉得不能下药太勐。

    重症才需下勐药,乱世蔡徐用重典。

    而现在的大宋,远远算不上乱世。

    得遇雄主,先是荡平西北,后又收复蓟北,如今哪是乱世?

    盛世,才刚刚开启!

    恰逢此时,又何须行此冒险之策?

    且不说寇相的个人荣辱问题,用如此虎狼之药,很可能会让刚刚开启的盛世,戛然而止。

    ‘唉。’

    念及至此,王曾忍不住心中长叹。

    官家,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官家。

    如此能折腾的天子,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也不知,未来是好还是坏。

    哪怕官家做到了太祖、太宗没能做到的伟业,事关吏治,王曾内心还是存疑的。

    因为,吏治涉及到的东西太多了。

    而大宋又太大了。

    “退朝!”

    就在这时,一声‘退朝’,拉回了王曾的思绪。

    “恭送圣驾!”

    PS:狂飙好像是不能写哈,财阀家的小儿子,怎么样,看过的人多不多,如果不能接受韩剧的话,小星星便把它剔除了

第三百三章 任务完成

    ‘叮!’

    ‘恭喜宿主此次任务已完成,奖励将在返回主世界后领取。’

    ‘任务完成后,宿主可以随时回归,如果不做选择,将在48小时内强制返回。’

    返回福宁殿的路上,李杰忽然听到了久违的系统提示音。

    任务完成?

    转念一想,也是,历史上的赵祯,少年时期几乎是在刘娥的阴影下成长起来的。

    哪怕到了及冠的年纪,刘娥仍然牢牢保持着朝政。

    二十来岁,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国事又无法干预,满身的精力无处发泄。

    然后,只能沉溺于女色。

    仁宗沉迷女色的名声,也就这么传到了后世。

    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仁宗好色,刘娥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

    而现在,刘娥早早退居内朝,不问政事,接连的外战胜利,更是将李杰的声望推到了又一个顶峰。

    大宋开国至今,武功之盛,莫过于今朝。

    虽然太祖亦是东征西讨,功勋卓着,先后平定荆南、后蜀、南汉、南唐等政权。

    但论破敌效率,还是比不过现在的。

    并且,李杰现在还很年轻,不出意外,他未来至少能在位四十年(外界认为)。

    登基三年,就能取得现在的成就,十年,二十年后,谁又知道大宋会变成什么样?

    眼看官家脚步微顿,停在原地,似乎陷入了沉思,张茂则先是耐心的等了一会。

    又过了片刻,张茂则不由轻轻喊了一声。

    “官家?”

    “嗯。”

    “回福宁殿。”

    听到耳畔传来的声音,李杰回过神来,而后抬起步子,继续向着福宁殿走去。

    就在刚刚,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回归主世界之后,他会抽时间重新回来一趟,起码得将大宋推到世界领头羊的位置。

    另外,他的皇帝瘾还没过足呢。

    与人斗,其乐无穷也。

    李杰几乎可以肯定,当新的考课之法颁布后,必然会迎来极大的阻力。

    庆历新政为什么会失败?

    表面上是因为朋党之争,实际上却是因为范仲淹动了既得利益者的蛋糕。

    从景右年间到庆历年间,不过短短十几年的光阴,勾当三班院的使臣,就从四千余人,增长至六千五百余人。

    十几年,只拿俸禄不干活的人,增长了百分之五十,简直是闻所未闻。

    不仅是吃空饷的人多了百分之五十,学士院、两省极其以上的高官,也从四十余人增至六十余人。

    增长比例,也在百分之五十左右。

    同样的,京朝官也从不到两千人,增至两千八百余人,虽然增长比例略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也相差不远。

    (数据出自张方平的奏疏,准确性应该没什么问题,而这仅仅只是中央的数据,地方上的冗员,可想而知)

    冗官之害,可见一斑。

    而庆历新政也是从整肃吏治入手的,范仲淹的《答手诏条陈十事》中,第一条就是明黜陟。

    (黜陟:官员的升降)

    改定磨勘之法(考课),也是庆历改革的重心,范仲淹以太祖、太宗朝为例,国朝本无磨勘之法。

    祖宗朝以官员的实际政绩为参照,从而评定官员的升迁。

    而现在,确实以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为标准,不限内外,不问劳逸。

    此等考课,只会让官员失去进取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套用后世的话,遍数大宋,懒政者,比比皆是。

    只要不做,就不会错,不出错,就能慢慢熬资历,排排队,分果果。

    范仲淹提出的更易磨勘之法,以及重定荫子法,无疑是真知灼见。

    然而,范仲淹的刀法不好,在蛋糕没有做大的情况下,简单粗暴的重定分配体系,严重的触及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

    惹怒了当朝最有权势的一批人,庆历新政,不失败才怪。

    为了阻碍新政,既得利益者,一方面不遗余力的给改革派泼脏水,另一方面又极尽所能的排挤和打压变法派,分化、拉拢,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好巧不巧,宋仁宗又不是那等意志坚定的人。

    耳根子太软的宋仁宗,一看范仲淹等人聚而为朋,后而为党,哪还敢百分之一百的信任?

    失去了皇帝的信任,范仲淹、杜衍、富弼、韩琦等庆历党重臣,先后被罢黜。

    贾昌朝、章得象等保守党人,陆续上台执政。

    保守党人一上台,立马就废除了庆历新政的各项政策,首当其冲的便是事关吏治的磨勘之法,以及荫子法。

    随着庆历党人远离中枢,保守党的内部矛盾又重新凸显,很快就陷入了争权夺利的派系斗争之中。

    此后,虽然富弼、韩琦等庆历党人也偶有起复,但起复之后的庆历党人,俨然失去了进取之心。

    毕竟,敌人的势力太过强大,并且己方阵营中还有一个猪队友(天子)。

    力量如此悬殊的争斗,哪有赢面?

    当然。

    庆历新政的失败,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

    起码在科举文教方面的改革,是被继承下去了,满朝诸公,也不是傻子。

    继续抱着辞赋去考,科举制度只会越来越沮坏。

    另外,几十年后的王安石也吸取了庆历新政的教训,没有继续去碰官僚体制。

    这块,不能动。

    谁动,谁死。

    因此,王安石变法更多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以开源为主。

    只要钱足够多,赋税的增长远超官吏的增长,原有的政治体系就能继续玩下去。

    但寅吃卯粮这种事,容错率太差,一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距离暴雷就不远了。

    人的贪欲是无底洞,再多的钱,也填不满那些硕鼠的肚子。

    一如明朝的张居正,王安石的变法,不出意外,也以失败而告终。

    同样的,两人身后也迎来了反对派的反攻倒算,王安石死后一直被黑了几百年,张居正死后被抄家,长子被逼自杀,家破人亡。

    两位改革家,相隔数百年,却有着相似的命运,当真是太阳底下无新事。

    当然。

    由李杰主导的改革,肯定不会失败。

    大不了,祭出铡刀,杀出一个朗朗乾坤。

    他不缺少这样的决心!

第三百三十一章 回归与再入

    熟悉的眼前一黑,当李杰再次睁开双眼,俨然回到了主世界的蜗居之中。

    平心而论,突然从数千平方的寝殿,回到这不足一百平方的房子,对比感还是很强烈的。

    虽然李杰对住所没什么要求,但一时的感慨,还是难免的。

    要不,换个房子?

    忽然间,李杰的脑海中跳出了买房的念头。

    紧接着,他的嘴角突然升起一丝笑意。

    买房什么的。

    还是算了。

    哪怕他银行卡里有着八位数的余额,但搁在魔都,八位数余额,还真不算多。

    买一套房子,钱包差不多就被榨干了。

    钱,是一方面。

    另外一方面,换个豪宅什么的,也不符合他低调处事的原则。

    三天后。

    处理完现世的一些琐事,李杰再次进入大宋世界。

    这边,李杰刚回来没多久,那边,雷允恭就带着近两日的情报,来到了福宁殿。

    “参加陛下。”

    入殿后,雷允恭例行的行了一记跪拜礼。

    时至今日,对于雷允恭动不动就下跪,李杰已然免疫了。

    “开始吧。”

    李杰不咸不澹的摆了摆手,示意他起身。

    “是。”

    雷允恭先是示意副手将情报递到官家桉前,而后躬身进行脱稿汇报。

    “官家,最近两天,京中酒楼的生意,忽然好了不少。”

    “哦?”

    李杰眉头一挑:“你怎么起酒楼的生意了?可是互相串联的人,太多了啊?”

    “官家圣明!”

    雷允恭连忙拍了一记马屁。

    “最近,互相串联的人,确实多了很多,拜访王相公的人,比从前多了数倍。”

    “王相公府前,真真是门庭若市。”

    雷允恭的心眼不大,他不是很喜欢王钦若,如果有机会,他不介意在官家面前,给王钦若上上眼药。

    当然,他也是有分寸的,他刚刚说的,都是实情,丝毫没有添油加醋。

    唯一的小手段只是,将王钦若的事提到了首位。

    另外,雷允恭也隐约察觉到官家不是很喜欢王钦若,或者说对王钦若不怎么重视。

    跟寇相、丁相相比,王钦若在官家心中的地位,差得远呢。

    “都有哪些人?”

    李杰微微一笑,这种情况,他早就预料到了。

    寇准提出的更易考课之法,实实在在的戳到了既得利益者的痛处。

    打工人嘛,谁不想摸鱼?

    寇准提出的考课法,不知给他们加了多少kpi,谁会喜欢?

    眼下,朝中除了寇准,剩下的实权派中就数王钦若的职位最高。

    那些不满寇准的,或者说反对寇准的,自然会慢慢依附到王钦若的羽翼之下。

    “工部郎中孙元方……知开封县钱制尧……直集贤院胥偃……”

    不一会儿,雷允恭的口中就冒出了一串长长的名单。

    虽然这份名单很长,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职位都不是很高。….中低职位的京朝官拜访宰相,看起来似乎很正常,如今官场上的奔竞之风本来就很盛行。

    求官,不寒碜。

    然而,若是细究,这些人的身份就耐人寻味了。

    比如直集贤院胥偃,他看起来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清要之官,但胥偃背后的关系却是错综复杂。

    胥偃是盛度的女婿,而盛度又是吴越钱氏的女婿,只是盛度虽是钱氏女婿,可他却和钱惟演的关系很差。

    盛度是寇准一系的人。

    按道理来说,作为寇准一系的人,盛度应该是站在寇准那一边。

    可是,盛度的女婿,却在这个节骨眼上拜访了王钦若。

    (ps:胥偃也是欧阳修生命中的第一位贵人,同时也是欧阳修的第一任岳父)

    除了胥偃之外,钱制尧拜访王钦若,也让人很是意外。

    钱制尧可是丁谓的心腹之一。

    此时此刻,钱制尧拜访王钦若,到底是自发的,还是由丁谓授意的?

    这两种可能,似乎都能说得通。

    毕竟,在许多不知内情者的眼中,丁谓从当朝宰相变成了市舶司提举,落差可谓巨大。

    树倒猢狲散,丁谓倒了,钱制尧重新寻觅靠山,也很正常。

    简而言之,名单上的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只怕很难分清对方为何拜访王钦若。

    半晌,听完这串长长的名单之后,李杰例行问了一句。

    “具体内情,可曾探知?”

    “暂未。”

    雷允恭连连躬身:“小的无能,未能查明内情!”

    “算了。”

    李杰摆了摆手:“此事也怪不得你,事关机要,必定会屏退左右,探听不到,也属正常。”

    “这样吧。”

    “继续即可,无需太过刻意调查。”

    “是。”

    约莫半个时辰后,雷允恭步履匆匆的离开了福宁殿。

    处理完皇城司的密奏,李杰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而后大手一挥,吩咐道。

    “摆驾坤宁殿。”

    坤宁殿为皇后居所,也就是小张姑娘住的地方,虽然两人已经是夫妻,但搁在古代,帝后并不是住一起的。

    当然,坤宁殿和福宁殿的距离很近,福宁殿殿后便是坤宁殿,步行过去也就十来分钟的事。

    一旁,张茂则听到这话,先是一愣,然后立马回过神来。

    “是,小的这便去安排!”

    言罢,张茂则转身朝着外殿走去。

    ‘官家好像很喜欢皇后?’

    在安排出行事宜的时候,张茂则暗自揣测着官家的心思。

    他也算是跟在官家身前的老人了,从乾兴到天圣,他是亲眼看着官家是如何一步一步夺回权位的。

    此前,官家俨然是一个工作狂。

    除了政事之外,他几乎没有发现官家有什么特殊的爱好。

    而今天,却让他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官家。

    官家竟然会在白天放下政务,转道坤宁殿!

    不可思议!

    如果李杰知道张茂则现在的心思,多半会笑对方心思太多。

    他去坤宁殿,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只是单纯的看看小张姑娘。

    婚后不行周公之礼,对于普通人家的姑娘,都是一个巨大的压力,更别说是皇室了。

    如果不好好开导开导人家,时间久了,保不齐就抑郁成疾了。

    历史上的小张姑娘,死的很早,入宫没几年便香消玉殒了,这一点,不得不防。

    ps:重入副本,后面的节奏会加快,把该填的坑填了,尽量十章之内结束

第四章 辞职为先

    黑暗中,吴狄看不到好兄弟的神色,不过,听到这平澹的语气,他还是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有点奇怪啊。

    小勐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在小勐的口中,那家广告公司老板不仅和小勐是老乡,而且还对小勐很不错,很器重。

    但这只是小勐自以为的。

    吴狄和程锋都觉得那公司老板不怎么样,说是对小勐好,也就是嘴上说点好话,关心一下。

    实质性的东西,一点没有。

    工资呢,也就千把来块前,他们燕京经贸大学,虽然算不上名牌大学,但好歹也不是垫底的。

    小勐平时加班那么多,一个月却只给一千多一点的工资,收入和付出,完全不对等。

    “其实,要说我,小勐你那工作,早就该辞了。”

    旋即,吴狄再次开始劝说好友辞职。

    “你那工作,工资开的低不说,加班还多。”

    这话,其实是老生常谈了,之前吴狄和程锋就说过,只是当时的小勐一直以‘胡总这是在锻炼他’为由,反驳了他们。

    “小勐,你好好想想,以你的能力,完全能去更好的公司上班,没必要窝在那家小公司里。”

    吴狄确实瞧不上胡荣强开的公司,一个二十来人的私企,留在那里有什么前途?

    真要找工作,哪怕去不了外企,起码也得去大一点的公司吧?

    比如吴狄自己,他现在上班的公司就是一家外企,准确来说是日企,专门做空调的。

    在业内,大金空调可是大名鼎鼎的存在,吴狄能够进入大金空调,一方面是因为专业对口,毕竟,他也是经贸专业的毕业生。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哥哥的推荐。

    吴狄的哥哥是做金融的,并且在私募行业小有名气,大金空调燕京分公司的一位高管,正好是吴狄哥哥的客户。

    吴魏带对方赚了钱,托对方塞个人进公司,当然不是问题。

    “走一步,看一步吧。”

    李杰暂时还没想好要不要直接辞职,胡荣强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原剧中如果不是胡荣强设套,石小勐多半不会轻易签下那份‘爱情买卖’合同。

    李杰还没想好,要不要在离职之前,给胡荣强挖个坑?

    片刻后,李杰做好了决定。

    算了。

    直接辞职好了。

    胡荣强这种小人物,不值得他花费什么心思。

    待到来日,他有的是办法让对方明白社会险恶的道理。

    “成,回头你想好了,记得跟哥们说。”

    吴狄呵呵一笑:“我们可是好兄弟,你要是真辞职了,回头我看看能不能给你介绍一份好工作。”

    ‘如果小勐真的开口了,到时候问问大哥,看看能不能给小勐介绍一份体面点的工作。’

    ‘只是,以小勐的性子,多半不会开始的。’

    四年的朝夕相处,吴狄自认为,他是了解小勐的。

    以小勐那要强的性子,不是万不得已,小勐是绝对不会开口求人的。

    当然。

    小勐要真是开口了,吴狄也不会食言,在他看来,为了自己的事求大哥和为兄弟的事求大哥,完全是两回事。

    为了哥们,‘两肋插刀’他都不怕,何况是求人了?

    ……

    ……

    ……

    次日。

    天刚蒙蒙亮,李杰便从睡梦中醒了过来,这具身体的生物钟提醒着他,该醒了。

    既然醒了,李杰也不打算赖床。

    锻炼锻炼身体,跑步去!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此前,原身省吃俭用,舍不得吃,舍不得喝,又常常熬夜。

    此时的身体,虽然没什么大毛病,但小毛病还是有的。

    养身,先从跑步开始!

    配合着李杰自创的呼吸法,再加上食疗,身体可以很快的恢复到健康状态。

    其实,以李杰的医术,即使是上演一次现实版的神医归来,也是不成问题的。

    但他觉得这么做,太麻烦了。

    他又没有类似的相关履历。

    医术,总不能平白无故冒出来吧?

    半个小时后,李杰浑身大汗的走进了宿舍大楼。

    他现在的身体,还真有点虚。

    仅仅只是跑了一刻钟,他就感到有点吃不消了。

    当然,如果是正常的跑步,肯定不至于虚到这种程度,跑不下来,其实是因为呼吸法的缘故。

    能量不是凭空而来的。

    呼吸法加大了跑步的消耗,而现在的身体又有点营养不良,跑步下来,也很正常。

    回到宿舍,房门刚一打开,吴狄便循声望去,眼看李杰大汗淋漓的模样,他不由问道。

    “小勐,你这满头大汗的,跑哪去了?”

    “跑步去了。”

    说着,李杰扬了扬手臂。

    “对了,给你带了早饭,你是吃包子,还是油条?”

    听到‘早饭’两个字,吴狄这才注意到李杰手上提着的东西。

    “怎么买了这么多?”

    看到袋子里装着七八个包子,三四根油条,吴狄很是意外,这份量都够四个人吃了。

    “昨晚光顾着喝酒,没吃饭,饿得慌。”

    “哦。”

    吴狄微微点头,显然没把这事当回事。

    “我吃三个包子就行。”

    年轻小伙子嘛,吃的多一点,怎么了?

    然而,要是吴狄知道,李杰已经事先吃了五个包子,恐怕就不会这么想了。

    经贸大学食堂的包子可不小,一个包子足足有成年人拳头那么大,普通人早上吃上两三个就饱了。

    “东西放桌上,你自己挑,我先去洗个澡。”

    练了一身汗,当然要好好洗个澡,今天正好是周末,李杰打算待会去中关村那边淘一台二手笔记本。

    洗完澡出发正好。

    买好电脑,中午直接回出租房,然后就开始码字。

    以他的码字速度,一天码个两三万,那是随随便便的事,码上一个礼拜,积累点存稿就能发表了。

    早一天发表到网站,他就能早一天拿到稿费。

    如果稿费结算的及时,他说不定还能在明年的那场危机中喝点汤水。

    不过,也只能喝上点汤汤水水。

    世界上的聪明人不少,华尔街那边的赌徒更多,当时间来到年底,这场经济危机的苗头已然初见端倪。

    留给他布局的时间,不多了。

    时不我待啊!

第五章 我隔壁住了一个明星?

    “小勐,你这是回出租屋?”

    眼看李杰背上了双肩包,一副准备出门的架势,还在床上躺着的吴狄不由抻着腰,扭头看了一眼。

    “嗯。”

    “你不是待会要去陪杨紫曦嘛,我就不当电灯泡了。”

    言罢,李杰挥了挥手,径直朝着门外走去。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关村已然有了电子一条街的名头。

    而且,中关村距离国内两所顶尖学府又很近,依托教育资源的优势,吸引了一大批高新企业落户于此。

    当然,李杰来中关村可不是找工作的。

    他只是一个臭买电脑的,并且买的还是二手电脑。

    他买电脑的目的很明确,越便宜越好。

    逛了一圈,李杰最终在一家二手商店,以一千六百块的价格拿下了一台二手神舟笔记本。

    对于一台二手笔记本而言,一千六的价格,其实并不算便宜。

    但这台电脑成色比较新,上一任主人对电脑很爱好,根据店家所言,这台电脑是女生二手自用,绝对没有大修过。

    其实,当李杰听到女生二手自用时,差点笑出了声。

    这句话要是搁在十几年后,怕是没人相信。

    不过,不管这台电脑是不是女生自用的,电脑的成色起码是没有问题的。

    买完电脑,李杰毫不留恋,直接乘公交杀回了出租屋。

    晃晃荡荡的大半个小时,李杰赶到了出租屋附近,恰好临近中午,他就在路边的沙县大酒店对付了一顿。

    吃饱喝足后,他回到了出租屋。

    刚刚打开房门,一股霉味就冲鼻而来,地下室没有窗户,通风是个很大的问题。

    即使燕京相对比较干燥,也免不了受潮。

    尽快搬走吧。

    李杰想了想兜里的钱,暂时还是不搬了,起码得等到第一笔稿费发下来之后再搬走。

    进屋后,李杰没有关门,任着大门向外敞开,反正他又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开着便开着便是。

    少顷,李杰连上电源,开启电脑,打开Word就是一顿输出。

    “斗之力,三段!”

    经典开局,永不过时。

    人一旦投入某件事,时间就会过得特别快。

    一章。

    两章。

    三章。

    “你好。”

    这声音,好像有点耳熟?

    李杰抬头朝门外一看,只见一个皮肤略黑,长着一张娃娃的年轻女人站在了门外。

    这张脸,虽然很瘦,但对于李杰而言,却很熟悉。

    贾灵?

    她怎么会在这里?

    原身的记忆中,可没有对方的身影。

    不对。

    原身住在这里时,每天早出晚归,对于隔壁的邻居什么的,确实不太关注。

    只是这么一想,似乎也不对。

    此时的贾灵,应该已经小有名气了才对,怎么会蜗居在地下室?

    难道是一个长得跟贾灵相似的人?

    “你好。”

    想到这里,李杰心中忽然生出一股好奇。

    “小哥你好,我是你隔壁的邻居,是这样的,我房间里的热得快(一种烧水的电器)烧掉了,你这边有热水吗?”

    那姑娘憨憨一笑,丝毫没有怯场的意思。

    “有。”

    说着,李杰从床上翻了下来,然后将墙脚的暖水瓶拎了起来。

    “囔,这水是刚刚烧好的,你直接拿去用吧,待会将水瓶换回来就好了。”

    “谢谢!”

    “谢谢!”

    长相酷似贾灵的姑娘,连连道谢。

    这瓶热水,可算是解了她的燃眉之急,她腹部那块疼得厉害,这算是她生理期的老毛病了。

    每次痛经,她都得用暖水袋热敷一下。

    “一会我就给你换回来。”

    说话间,那姑娘连忙捂了一下肚子,好家伙,又痛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李杰也大概猜到了对方是因为什么疼。

    痛经,算是一种相对比较复杂的病。

    缓解疼痛,倒是不难,吃点止疼药就行,难的是分析其病因,只有找到病因,才能对症下药。

    如果李杰愿意出手的话,治好对方应该是没问题的。

    但他属实没有出手的必要。

    毕竟,他又不准备走神医路线。

    作为一个经贸大学毕业的学生,医术,应该一窍不通才对。

    “小哥,谢了啊。”

    那姑娘再次道了一声谢,然后便迈着小碎步赶回了自己的房间。

    李杰笑了笑,也没有继续搭话的意思。

    不论对方是单纯的长得像,还是她就是这个时空的贾灵,这一切跟他都没什么关系。

    隔壁地下室内。

    “嘶!”

    “舒服啊!”

    暖水袋刚一敷到肚子上,贾灵立刻觉得腹部的疼痛缓解了许多。

    痛经,算是她的老毛病了。

    医院,她也去看过,医生大致跟她说过病因,主要是因为她生活作息不规律导致的。

    想要治好,必须要调整好作息时间。

    但她的事业刚刚有点起色,她哪敢摆谱。

    活来了,她就得上。

    没活的时候,她也闲不下来。

    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女的说相声本来就少见,而且她本人又没什么基础。

    如果再不加倍努力,她怎么出头?

    ‘隔壁那人是做什么的?’

    不觉间,贾灵的念头忽然转到了李杰的职业上。

    抱着一台电脑在那不停的打字,难道是打字员?

    不对。

    那小哥身边没有文件。

    应该不是。

    打字员这工作,她知道,如果不是她打字速度太慢,说不定她就干了。

    或者是程序员?

    走南闯北的贾灵,算是见多识广的那类人,跟打字相关的职业就那么多,想来想去也就那么几种可能。

    想了一阵,贾灵也没想出个头绪,于是索性不去想了。

    算了。

    待会还水瓶的时候问问就是了。

    一想到还水瓶,贾灵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

    转头看了一眼床头的闹钟,发现已经五点多了。

    不知不觉两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

    她刚刚还说一会就还水瓶,结果两个小时过去,她人海躺在自家床上。

    “坏了,坏了。”

    贾灵一边嘴上碎碎念着,一边麻熘的塞上拖鞋。

    得!

    得!

    不一会儿,贾灵就来到了李杰的门外,探头往里瞧了一眼,只见李杰还在闷头码字。

    冬!

    冬!

    贾灵伸手敲了敲半敞开的房门。

第六章 真是明星

    听到门口的敲门声,李杰抬头一看,只见隔壁那姑娘正一脸尴尬的站在门口。

    “不好意思啊,刚刚说了马上还水壶的,结果我给忘了。”

    贾灵面带歉意的笑了笑,然后补充道。

    “正好饭点到了,要不我请你吃饭?”

    “没事。”

    李杰笑着摇了摇头,随后低头看了眼时间。

    饭点确实到了。

    正好,他也有点饿了。

    “借个水壶,哪用得了请吃饭?”

    李杰一边说着,一边从床上下来。

    “给。”

    眼看李杰走到身前,贾灵将水瓶递了过去。

    随手将水壶放好,李杰看了眼贾灵。

    “我准备出去吃饭,要不一起?”

    “当然,是AA。”

    “成。”

    贾灵点了点头,跟老毛病抗争了一下午,她也有点饿了。

    他们住的地方在三环边,距离市中心不远也不近,周围的基础设施还是很丰富的。

    不一会儿,两人来到了旁边的小吃一条街。

    “对了,小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闲聊了一路,贾灵觉得旁边的小哥还挺有趣的,于是主动做了个自我介绍。

    “我叫贾灵,是个讲相声的。”

    李杰如实道:“我叫石小勐,今年毕业的广告狗。”

    “额。”

    眼看对方一副平静不已的模样,贾灵稍微愣了一下。

    一般而言,旁人第一次知道她的职业,多少都会露出几分意外的神色。

    而这位小哥却一脸平静,好像早就知道一样。

    但这又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贾灵很清楚,她那点名气都在业内,外界的人根本就不知道相声界有她这号人物。

    另外,‘广告狗’这个词倒是挺有意思的。

    做广告的,客户就是上帝,方案改个十遍八遍也不算什么,任劳任怨,听话,用狗来形容,既贴切,又带着几分自嘲。

    另一边,李杰之所以毫无反应,那是因为他早就确认了贾灵的身份。

    那杠铃般的笑声一出,此人不是贾灵,还能是谁?

    所以,当他得知贾灵的名字和职业,才会一点也不惊讶。

    “我听你打了一下午的字,你是在赶方案吗?”

    贾灵回过神来,第一时间问出了埋了许久的疑惑。

    “不是。”

    李杰摇头道:“我下午那是在写小说。”

    “写小说?”

    闻言,贾灵倍感意外。

    在她的观念里,能够写小说的,可不是一般人,而‘石小勐’的职业又和文学界一点关系都没有。

    “不是你想的那种。”

    看到贾灵的神色,李杰就知道她误会了。

    “我写的是网络小说。”

    “幻剑书盟,知道不?”

    此时,幻剑书盟的名气远比起点要大,如果李杰直接说起点,对方恐怕会更迷惑。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那个?”

    贾灵好歹也是圈内人,虽然她没看过这本书,但她知道去年国话那边出了一部新剧。

    由张鲁一指导的新剧《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该剧改编自同名小说。

    这部剧刚一上演,马上就爆了,热度居高不下,排队买票的人更是排起了长龙。

    今年,魔都和长安也跟了排了这部戏,魔都版和长安版一共演了五十多场,观看人数超过三万次。

    一部话剧能演五十多场,绝对是爆种爆了。

    虽然贾灵不是话剧圈的,但她毕竟是戏剧学院毕业的,这种爆款剧,她怎么可能不知道?

    “你也看过这部小说?”

    听到这话,李杰反而觉得有点意外,贾灵的性格和这部小说,可是一点也不搭。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这部小说的名字听起来好像有点颜色,但内容却一点不色。

    这是一部纯爱小说。

    此书一经发布,立刻席卷网络,在大学生和白领群体中掀起了一阵追逐空姐的狂潮。

    其经典程度,丝毫不亚于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对啊。”

    贾灵直愣愣的点了点头:“我不止看过原着,还看过张鲁一老师排的话剧呢。”

    “哦,原来如此。”

    听到这里,李杰恍然想起,似乎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先别说它了,你写的小说叫什么名字,回头我去拜读一下大作。”

    此时,贾灵明显对李杰写的那部小说感兴趣。

    她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编剧和作家不少,但写网络小说的倒是一个都没有。

    这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哈哈。”

    “算了吧。”

    李杰笑了笑,连忙转移了话题。

    “我写的东西可没法跟空姐比,就不献丑了。”

    “你这人怎么这样?”

    贾灵跺了跺脚,难得露出了一丝女儿态。

    看到这一幕,李杰的嘴角不由抽了抽。

    人的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在他的印象中,贾灵可不是这种会撒娇的性格。

    不过,想想也是,现在的贾灵才二十五六岁,还是个小女孩,形象也和未来大相径庭。

    瘦版贾灵,还是挺漂亮的。

    其实,贾灵的事业不愠不火也和她的颜值有关系。

    长得太漂亮了,的确不太适合说相声,容易喧宾夺主。

    巴掌大的时候没出圈,身材发福之后,事业马上迎来了转折。

    旋即。

    李杰立刻转移了话题。

    “晚上你吃什么?”

    “都行。”

    眼见对方不愿多说,贾灵也没继续追问,毕竟,两人今天才刚刚认识,交浅言深是最忌讳的。

    “那就沙县大酒店吧。”

    李杰伸手一指,指向了中午刚刚吃过的小吃店。

    “哈?”

    贾灵眼睛一瞪,差点没绷住。

    “哈什么哈?”

    李杰眉头一挑:“亏得你还是说相声的,咱这叫接地气,懂不?”

    “倒也对。”

    贾灵仔细一想,瞬间觉得打开了不少思路。

    相声,可不得接地气嘛!

    沙县是靠什么火起来的?

    物美价廉。

    以大酒店称呼,就像‘石小勐’之前提到的‘广告狗’一样,既是自嘲,也是苦中作乐。

    其中的本质,不正是和相声一模一样吗?

    刹那间,贾灵就想到了好几个包袱。

    想着想着,贾灵目光一转,看了一眼旁边的小弟弟,没想到隔壁住的邻居还挺有趣的。

    以前,怎么没能早点认识?

    贾灵这么想倒不是因为她对李杰产生了什么好感,只是单纯的觉得对方有趣。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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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3026/ 第一时间欣赏诸天万界之大拯救最新章节! 作者:放羊小星星所写的《诸天万界之大拯救》为转载作品,诸天万界之大拯救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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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之大拯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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