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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擎越     大院传奇txt下载     大院传奇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纨绔子弟

    镖局,是社会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虎威镖局之所以在行业独占鳌头多年,不仅仅因为民间业务的庞大,更因为承接了朝廷的部分官银的托运。

    虎威镖局的总镖头有三个儿子,长子胡冕,已经在镖局中承担了重要的责任。次子胡钧,善权谋,心思细腻,照顾父亲起居。三子胡敖,不喜读书,也不事生产,终日与京都权贵子弟一同游乐。

    奇怪的是,胡敖他爹虽然治理镖局甚是严格,却不甚管他,他也乐得逍遥,整天不是饮酒作乐,就是养马遛鸟,去那烟花之地挥霍银钱。

    可也奇怪,虎威镖局近些年来的好几次危机的解决都是靠这纨绔子弟的一些莫名其妙的点子和一些莫名其妙的人脉关系,镖局中人也都称奇,并不敢轻视了他。

    京都的富家子弟们也都非常喜欢他,愿意和他一块玩,虽然他的背景后台并不深厚,但却在权贵子弟的圈子里面很有号召力。

    朱斌已经想好了,这次他从西北回去,先尽量带一些红酒回去。好不好的,先凑活喝着,然后自己禀明内务府,让他们虎威镖局把这差事领了,以后运输之时就权权委托给虎威镖局就是。自己更想在家搂着娇妻美妾喝这美酒,可不想在这西北荒漠上奔波了。

    如此想定,心中踏实,便与庄主在这酒庄之中痛饮了一番,不在话下。

    随后,双方议定价格,因为这酒只此一家,毫无比价的空间。而且朱斌此次前来,内务府的态度只有四个字:不计代价。所以,虽然酒庄要价颇高,他也并不以为意。更何况,这位庄主还承诺,今后每批送到京都的红酒,都会单独给他一桶,不再内务府的账上。朱斌大概算了一下,这一桶的价值也在百金之上,便欣然应允了。

    朱斌很是欣赏这位庄主,年岁虽然不大,家境也颇富有,但完全没有京都二代们的纨绔之气,做事滴水不漏,收放自如,完全展现了比年龄更加成熟的气质,让他这个也见惯了人杰的,都暗自钦佩。心想,这是在西北,如果此人生在京都,那也绝对是圈子里面第一流的人物。

    问起姓名家世,这位年少的庄主说叫王牧之,父辈是行走西域和九州的商人,后来为盗匪所害。他不愿再做行商,因喜欢酿酒,便走遍西域,终于在此地找到了最适合葡萄生长的水土,便花费巨资和大量的精力,在此地建造了这个酒庄,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两年,终于可以产出自己满意的红酒了。

    两人年岁相仿,相交甚欢。所以一开始朱斌本来只计划盘桓二三日便要回京,因王牧之一再挽留,便一住再住,转眼,已经在酒庄住了半个多月。

    朱斌觉得自己无论如何要回去了,再不走,估计朝廷要派人来抓他回去了。于是,向王牧之坚辞。

    王牧之见朱斌去意已决,便也不再挽留,只说安排晚宴,为兄弟送行。

    二人不免又是一顿痛喝,随行的人员也知道这是在酒庄的最后一顿酒了,也都放下戒备,纵情欢饮,气氛甚是热烈。

    酒酣耳热之际,朱斌搂着王牧之的肩膀,用已经开始咬舌头的话说:“兄弟,下次你来京都,我来招待你,我带你去京都最有名的饭店三和斋吃烤鸭,他那个烤肉绝对比你这强。但是酒不行,酒还得是喝你的!我介绍朋友给你认识……有个叫胡敖的,那小子鬼的很,不过对朋友仗义……”说着说着,已经躺倒在地,呼呼大睡。

    王牧之也喝的不少,招呼仆人将客人扶回客房,自己也受不住,直接躺倒在朱斌的床上睡了过去。

    翌日天明,待朱斌、王牧之醒来,回程的驼队已经收拾停当,随时可以出发了。

    两个新结交的朋友心中虽有不舍,但也不再儿女情长,只道了一声保重。

    驼队启程,驼铃悠悠响起,这大西北天山脚下的美酒不出一月,便可抵达京都,改变九州风尚。

    见驼队渐渐走远,王牧之身边一随从走到他跟前,也不拘礼,说道:“野子,你这演技可以呀,看的我都恍惚了,还以为你们就真成了知己兄弟呢!”

    原来,这“王牧之”便是王野,而这酒庄,是大院在西北的重要“田庄”之一。是属于农业主事蔡耕管辖的资产之一,只是距离较远,除了重大事项,并不需要事事请示。而此次推销红酒,也并没有什么不可见人的阴谋,就是想利用这次机会,让酒庄的红酒红遍九州,未来,这里将会成为大院重要的金钱来源。

    七大主事,以农业为首,正是这个原因。

    在江湖游历这一年的时间,王野也见到了太多的民间的疾苦,也深刻体会到了大院的初心。赋税和劳役这两大枷锁,在风调雨顺的年景大家还应付的过去,一旦碰到灾荒,就会家破人亡。新朝的皇帝行伍出生,当年做大将军的时候就以治军严谨著称,此时做了九州的君主,也将自己治军的风格延续了下来。虽然也算雄图大略,边境安宁,但却对百姓严苛了些,少了身为君主的仁爱之心。普通百姓如果除了每年的赋税必不可少,还要服劳役,这些年北修长城,南修运河,有多少穷苦百姓死在了劳役途中。如果不愿意服劳役,可以上缴税金相抵,但普通百姓平时能够户口就已经不错了,哪里还有闲钱?交不上钱,又不愿去服劳役,就只能逃离家乡,过流浪生活。

    大院的宗旨是能帮则帮,但无论是帮缴税金,还是设棚施粥,每日银钱耗费甚巨,没有稳定的收入,是维持不下去的。

    所以,这几年范瑾带领西北区的众人,很大一部分精力都投入到田庄的建设中来,利用西北的地理特点,结合西域传来的酿酒工艺,终于把这酒庄建了起来。因为红酒利大,此举的成败,对于大院今后的生存至关重要。

第三十二章 老妪进京

    自从朱斌把红酒拉回京都,京都就开始流传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酒庄和酒庄庄主的传说,而且越传越邪乎。

    在京都三和斋的一楼大厅里,有几个人正在一边喝着红酒,一边吃着烤肉,一边聊着天。

    “偌大的京都,能够有这红酒喝的饭店,不会超过三家。”

    “是呀,还是这三和斋有手段。”

    “那是,能从旧朝开到新朝,而生意更胜往昔的,在京都也就只此一家了吧。”

    “要说呀,还是这红酒厉害,我听人说,这酒庄的庄主还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呢,可却富可敌国,酒庄建的,足有半个京都那么大。”

    “听说,他是西域什么波斯国的王子,兄弟间争夺王位,没争过他哥哥,心灰意懒之下,自己建个酒庄玩。酒庄里面全是波斯国的珍玩,人家根本不指望卖这个酒挣钱,是内务府求着人家,人家才卖的。”

    “那肯定呀,你看看这酒酿的,毫无世俗气,一定是玩家酿的,要是心中存了赚钱的心思,断然酿不出如此好酒。”

    众酒客一边喝酒,一边闲聊。有时候不仅本桌的说话,邻桌的听到高兴处,还要插上一嘴,这西域红酒的话题,俨然变成了京都的热门和流行。

    三和斋的老板这几日也非常高兴,因为售卖这红酒,他的饭店的生意异常火爆,除了卖酒的利润,还捎带增加了菜品的售卖,每天的进项比往日几乎翻了一倍,照这个势头下去,到了年底,他年初看上的那处宅子,就可以拿下了,想到这里,脸上的笑容更加美滋滋。

    这时,他正站在饭店的门口张望着,眼睛不停的左顾右盼,两只手时而搓手,时而背在身后,前后左右的来回踱步。

    这时,有一辆官家的马车向这边驰来,老板眼尖,已经认出这是朱斌平日乘坐的马车,急忙上前迎接。

    只见朱斌缓步下车,斜眼瞥了他一眼,眼睛看向饭店,问道:“地方准备好了吗?”

    老板躬身陪笑道:“天字间,早给您备下了。”他看今天朱斌没有与他说话的兴趣,便很有眼力价的把一肚子想说的话硬生生给憋了下去。

    朱斌道:“我先上去,胡三公子来了你亲自给我接上来。”

    说着,轻车熟路的走上饭店的三楼。

    原来朱斌一回到京都,一直忙于交割上一批的红酒,除了一部分要过检验,进贡到宫里之外,还有外面的各种关系需要借机打点,他回来的消息已经传开了,有的人家去的晚了,难免不太好看,还有好多人前来找他想要点红酒,有的要给,有的不必给,各种琐事,所以急急忙了几日,直说的嗓子都有些哑了。

    到今天,终于把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他急忙派人去约胡敖,说今日在三和斋相见,请务必前来,心想要与他安排后续运输红酒的事宜。此刻,他早到了,便先上了天字号雅间,要了一户好茶等胡敖。

    这三和斋共有三层,一层只有大厅,摆的都是可坐四人的小方桌,招待一些并不宽裕的百姓。二楼是一半大厅,一半雅间,除了临窗的是小方桌之外,剩下的都是圆桌,可以用来大摆筵宴。而三楼只有三件雅间,分别是天字间、地字间、和字间,而这三间,是不对外营业的,只针对特殊顾客,只接受预约,甚至另有专门楼梯,往来皆不受别处影响。可以说,这三楼,才是三和斋从旧朝开到新朝,长盛不衰的秘诀。

    朱斌在这天字号的雅间没有发呆多长时间,就听到外边有人哼着小调走上楼来,朱斌一听那毫不庄重的脚步声,就知道是胡敖来了。

    果不其然,只见有一青年直接推开了雅间的木门,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嘴里还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大大咧咧的拉开一把椅子坐下,说道:“你个肥猪,全京都在吵嚷着你回来了,你到今天才想起请兄弟吃饭呀。这几天日日听人说你带回来的那什劳子,我们家老爷子都跟我说了几次了,让我给他带点回去,你一会安排人送我们家去哦!”

    朱斌笑道:“这刚回来不是要到内务府交差嘛,红酒你放心,我早就安排好了,咱兄弟六个,每人一份,早就备好了,只是这几日实在是事多,没有腾出人手去送。今天晚上,必定让老爷子喝上。”

    胡敖斜眼看了他一眼,道:“说吧,这次想让我给你帮什么忙?”

    朱斌笑道:“怎么,这刚闲下来,就不能叫兄弟们吃个饭休息一下呀!”

    “休息?那好,那我叫袁大公子他们几个一块来了啊,那会那小子还叫我一起去打马球呢。”

    “别别别,这次单请你,弟兄们一块还有另一顿呢!”

    “老实点,别给我绕,我还不知道你那花花肠子,直接点,我能办,我再喝你的酒,不能办,我就去打马球了。”

    朱斌一边叫人赶忙上酒上菜,一边说道:“放心,这时说简单也简单,说麻烦也麻烦,但对你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所以才跟你说,我哪会坑害自家弟兄。”

    然后,就将酒庄之事详细的说于胡敖听。他是如何如何见到王牧之的,酒庄是如何如何样貌,这庄主是如何如何,他讲的详细,胡敖也越听越安静,后来,听到疑问处,还要问上几句。直说了半个时辰,才讲完。

    店家上来的菜都凉了,朱斌命人撤去,重新做好再上。而胡敖看着眼前晶莹的水晶杯中的红色液体,也来了兴趣,问道:“这是你这次带回来的酒吗?”

    朱斌称是。

    胡敖拿起酒杯,喝了半杯下肚,果然觉得这酒不同凡响,将甜美和酸涩这两种完全相反的味道糅合在了一起。但或许是朱斌刚才转述王牧之的话,说这酒现在的状态是**十岁的老妪,影响了胡敖心中的评价。

    胡敖心想,如果这都是老妪了,那小姑娘得长成什么样子呀!

第三十三章 琼楼

    替人运送货品,本就是镖局干的主要营生。而替朝廷办事,更是虎威镖局立业之本。红酒现如今如此畅销,运输的条件又如此的苛刻,利润肯定不会小。而且照着目前的势头发展下去,红酒迟早会畅销九州,到那个时候,运送红酒就不会是小生意,而是遍布九州的大生意,对镖局未来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胡敖知道此事的轻重,心想虽然朱斌有他自己的考虑,但这件事情,对于虎威镖局来说,确实是件大好事。

    所以他举起酒杯,向朱斌敬道:“谢谢兄弟了,这件事情我先应下了,不过能不能办成,我还要回镖局商量一下,拿个具体办法出来。”

    朱斌也端起酒杯,说道:“好,我等你的好消息,还请费心,这事如果你要办不到,那我估计京都也就无人能够办成了。”

    两人干了一杯酒,便分头去忙碌了。

    胡敖从三和斋出来,便先回家向父亲禀明了这件事。胡父在京都混迹一生,哪里会不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他也知道这对于镖局来说却是是件大好事,但是,福兮祸之所伏,这样的事情,如果办好了就是好事,办差了,也会捅不小的篓子。

    胡父沉吟半晌,说道:“此事别的方面倒还尚可,就是这运输车辆的改造,要快速运到京都,路上一定得快马加鞭,而车速一旦过快,颠簸必然加重。”其实这些年,镖局也曾经试图寻找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比如在重要货物底下垫上棉被之类的柔软之物。但这种方法,并不足以解决红酒运输的问题。

    这时,他忽然想到一个人,他向胡敖说道:“我给你写封信,你去京都东城原来前朝李仁贵的府邸前的巷子里,找一个名叫盖琼楼的木匠,我年轻时曾与他交往过几件事情,那人痴迷木匠工艺,常有惊人发明,但脾气比较古怪。在那一方打听一下,或许可知那人的下落,找到那人,或许有办法。”

    胡敖听父亲如此说,知道能让父亲推荐的人,一定不同凡响。当下铺纸研墨,伺候父亲写了这封信。

    新刚写完,只听有家仆前来禀告,说朱公子遣人送来了东西。

    胡敖知道是红酒送到了,笑呵呵的向父亲说道:“您老不是一直想尝尝那红酒的滋味嘛,今晚我陪您喝一杯。”

    胡父看这会天色已晚,就是这会去找盖琼楼的下落,也不好打听了,一边嘱咐胡敖明早早些起身去,一边携了儿子的手,来看着红酒。

    走出大厅,只见有两个人肩上担着扁担,中间吊着一个圆形的木桶,远远的就已经闻见了桶中的酒香味道。

    胡父笑着称赞道:“怪不得这酒名气这么大,这时远远望着,已是不凡。”

    胡敖一边招呼着把酒抬到厨房,一边叫人去请母亲、大哥、二哥过来,一家人借着这红酒的名头聚一聚。不多时,人已经到齐,大家推杯换盏,饮酒作诗为乐,不在话下。

    次日清晨,胡敖起床后,简单的洗漱了一下便出门了。清晨的阳光清亮而不刺眼,配合着新鲜的空气,让人神清气爽,街上人还不太多,大多是些需要早起干营生的,大家的眼睛里面也带着饱满的激情,和早上特有的希望。

    胡敖有些惭愧,他已经不知道自己上次早起是什么时候了,经常夜里有活动,搞的睡觉都比较晚。加上自己是个无事的闲人,早上也没有早起的必要,所以经常睡到日上三竿,却忘记了,原来清晨的京都还有这样的风致。

    他的住处距离昨天父亲说的前朝李仁贵的旧址并不是很远,所以他也没有带仆人和马匹,自己一个人踱着步慢慢走去。路过京都有名的李记饭店,还进去喝了一碗羊汤做早餐,吃完更觉通体舒畅。

    出来后,没有多远,他就到了父亲所说的胡同。他依稀记得自己曾路过这里,但是没有什么深刻的影响。他听人说起过,前朝富商李仁贵跟旧朝的朝廷走的很近,所以新人当政之后,他的结局很惨,全族人不是被杀就是被流放。他的宅子没有富人肯买,最后被朝廷拆分贱卖给了附近的穷人。

    胡敖心想这会估计快变成贫民窟了吧。

    慢慢的走近胡同,眼前的景象却有点出乎胡敖的意料,青石板的大街两边虽然都是些旧年的房舍,也没有什么新的装修,但是却清爽干净。这条胡同人已经很多了,至少要比他的住所外面的那条胡同人多一些,看来还是贫苦人家要早起一些。街上的人虽然都穿着些易于劳作的短袄,但并不显得落拓,反倒很有精神。让这个自认为对京都非常了解的公子哥看出了新意。

    走到胡同尽头,看到一个大院,想来应该就是李仁贵旧宅的所在,大门敞开着,或者说,就看不出来有过关闭的痕迹,门槛早已去掉,站在外边就能看到里面的院子里有个茶摊。

    胡敖信步走入,并没有阻拦,想来这里是许多人在杂居着,并不是某一家某一户的私产,所以行人来去自由。

    在茶摊找个位置坐下,这会还太早,茶摊还没有开张,一个胖胖的老板样子的中年人过来招呼他,问道:“公子哥早呀,喝碗茶吗?”

    胡敖道:“好的,来一碗吧。”

    老板整治茶碗,倒了一碗。胡敖喝了一口,虽然不是什么好茶,但是茶碗质朴干净,水也清甜,配合着清晨的阳光,别有一番风味。

    胡敖道:“好茶!”

    老板笑呵呵的应道:“小店简陋,没甚好物,让公子见笑了。公子看着脸生呀,第一次来这里吗?”

    胡敖道:“是呀,第一次过来,找个人。”

    老板道:“找什么人呀,这片人我都熟,只要是住在这方圆五里以内的,我基本都认识。”

    胡敖高兴道:“果真如此,我先向您打听一个人,有个叫盖琼楼的木匠,您认识吗?”

第三十四章 拾履

    这茶棚的胖子老板,就是大院茶棚的负责人张万里。见到有人询问手工主事盖琼楼,眼神中闪过一丝诧异的神色,不过也仅是一闪而过,并未留下痕迹。

    他脸上还是保持他那招牌似的笑呵呵的表情,问道:“这位公子找老盖头呀,他可是个脾气古怪的人,您找他作甚?”

    胡敖见老板认识盖琼楼,便继续说道:“听闻盖先生对木匠工艺非常有造诣,想烦请他做个物件。”

    张万里看是找上门的生意,便给他指了盖琼楼的住处。胡敖称谢出来,根据张万里指明的路线,按图索骥,不到一刻钟,便找到了盖琼楼的住处。

    走进一看,发现这处院子与京都常见的院子很不一样,院墙全部用木栅栏的形式建造,大门也是全木的材质,辅之以雕花和油漆,别有一分清雅的意蕴。

    站到门前,见门上的扣门用的门环都是木头做的,足见此人对木匠手艺的喜爱,胡敖心里这时已经隐隐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找对了人。

    他上手拿着木环轻扣了两下,还没有听到里面有人答应,倒忽然听到一声鸟叫。

    听到鸟的叫声到也罢了,没曾想这鸟竟然会发人声!

    “有客来了,有客来了。”

    胡敖侧目,发现门边挂着一个鸟笼,因刚刚笼中之鸟不曾发出任何声响,所以并未留意。

    这时鸟一出人声,他便好奇的注视了一番,之间这笼中之鸟在说完那两句话之后,竟再也一动不动。胡敖平时本就喜欢玩弄这些玩意儿,此时不自觉的拿手去拨弄撩逗这有趣的鸟儿,却发现,无论怎么拨弄,这鸟就是不理他。

    胡敖大奇,他从来没有见过此种习性的鸟。所以,愈发瞪大了眼睛查看,这细看之下,终于发现了端倪。这鸟的眼睛虽然也有些光彩,但是却一动不动,嘴巴虽然经过了特殊处理,但细看还是能够发现一些木质的纹理在。

    原来这是一只手工做的木质鸟!

    用木头雕刻这样一只鸟并不稀奇,但是一扣门环就发人声这工艺就有点匪夷所思了!胡敖脑中、心中此刻只有一个词,那就是巧夺天工!

    他也算见过世面的人了,京都权贵家中各种古怪的机括珍玩,他见过不少,但眼前这样的装置可是自己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过的。更令他震惊的地方是,别家如有这样的东西,必然精心保管,不会随便让人把玩,而这个家伙,竟然把这样精巧的事物放到这里迎客,那要碰上些顽童,不得几下就玩坏呀!

    自信,这老头一定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他要么自信自己的装置经久耐用,不会随便坏。要么就根本没把这东西当个宝物,坏了也就坏了,并不会放在心上。

    可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说明他是个高手,绝顶的高手。

    还没进门,胡敖就已经彻底的折服了。

    这时,院子里面传来了一个沧桑有劲的声音。

    “门没锁,进来吧!”

    就要见到本尊了,见惯了世面的胡敖心底竟然都有些紧张。推门而出,来到了里面,迎面并没有屏风照壁之类的东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棚,里面杂乱的放着许多各种各样的木料,成品和半成品,粗粗的看去,有桌子、椅子之类的常规家具,也有些稀奇古怪叫不上是什么的物件。

    有一个看上去有些瘦小的老头,正在背对着他,俯身凿刻着些什么。

    “去,把那边那个框锯给我拿过来。”

    胡敖一脸黑线,心想您老看不看我一眼,就使唤人呀。真是奇人自有奇人的做派。

    但是今天一来是上门求人,二来被门口的装置折服,三来胡敖虽然也算京都子弟中的翘楚,但为人诙谐坦诚,并不喜欢摆架子,所以就乖乖的上前找了个框锯送上。

    “来,把这块多余的木头给我锯掉!”

    胡敖已经有些习惯这位奇人的做派了,心里也不做他想,就搭上锯子锯了开来。好歹镖局经常需要自己维修车辆,自己小时候觉得好玩,也玩过几日。这锯木头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还勉强应付过来。

    弄完了这个,这木匠才斜眼打量眼前这公子哥模样的人,虽然穿的这丝绸衣裳让人讨厌,可行为做派倒不骄矜,还马马虎虎勉勉强强说得过去。

    胡敖看木匠打量他,急忙拱手道:“晚生胡敖,受家父所托,前来拜见盖琼楼前辈。”说着,从怀里掏出来父亲昨日写的书信。

    这木匠当然就是盖琼楼,他接过信,随手放在一边,也不看。口中问道:“你父亲是何人呀?”

    胡敖恭敬道:“家父乃虎威镖局总镖头。”

    盖琼楼道:“几十年没来往了,老胡不琢磨着怎么发财,来找我这野人干吗?”

    胡敖道:“我……”

    还没等他说完,盖琼楼倒已经打断了他,说道:“去大院门前的巷子找周记酒肆,打二斤锅头来。”

    胡敖有些气闷,后悔今天出门没有带个小厮。没办法,只好自己去买。

    不一会,酒已经买了回来,盖琼楼就在大棚里面随便拉了张矮桌,弄了两个木墩。随口说道:“光有酒可不行呀,再到酒肆旁边的卤肉铺称二斤牛肉来。”

    胡敖已经看出来了,这老头绝对是故意的。

    当下也不说什么,扭头就往外边走。

    盖琼楼也不理他,把酒倒上已经开始喝了。就是嘴巴里没个嚼头,喝的不尽兴。他平生最恨为富不仁的,捎带把所有有钱人都低看一等。

    谁知,不一会,胡敖又回来了,不仅他回来了,身后还跟着卤肉店的老板,推着一个平板车,上面盆子罐子放了满满一车。

    胡敖拱手道:“晚生怕前辈一会又想到什么需要买的,索性将这个卤肉店今天的东西都买了下来,让老板来亲自伺候您,让您尽兴。”

    盖琼楼心里一乐,心想:这小子有点意思,不卑不亢的,不使性子,办事有方法,可以跟他聊聊,看看他要干什么。

第三十五章 鸿鹄

    当下一老一少坐下,卤肉铺的老板挑各色肉食切了,摆了一桌子。胡敖便教他回去,吃不了的肉也不教他退钱,老板自是欢喜。

    盖琼楼与胡敖一边喝酒吃肉,一边聊些手工之事,盖琼楼是此行的大拿,说起来自是滔滔不绝,胡敖本也喜欢这些玩意儿,当下也不全是奉承,确实是用心请教,聊的还算投机。

    眼看这二斤酒快喝完了,已经微醺的盖琼楼才问胡敖:“说吧,找我老头子所求何事?”

    胡敖这时才把事情的原委一一说于盖琼楼听。盖琼楼听罢,想了一想,说道:“这事我倒是有个办法,不过还得再试制一下,你回头找一辆你们镖局平时运输货物的车过来。”

    胡敖看盖琼楼应承了,心里也高兴,忙起身答谢。

    盖琼楼道:“看你小子不错,出手帮帮你,不过还是要收费的,而且不便宜。”

    胡敖道:“能请得到您老出手,已经很高兴了,工钱您随便开。”

    见事已经说清,胡敖也就不再打搅,告辞退出了小院。回到镖局之后,第一时间安排人送一辆车去盖琼楼处,不在话下。

    ……

    春华楼。傍晚。

    几个公子哥聚在二楼的一间雅室中,桌上各种小食、水果、美酒。还有几个漂亮的年轻女人服侍。

    此时盛夏已过,天已渐渐入秋,但女人们却还只穿着薄薄的纱衣,行动间,旖旎的风韵若隐若现。术业有专攻,她们很懂得如何更好的展现自己的年轻与美貌。

    但眼前的公子哥们却没有过分把眼光停留在她们的身体上,一遍喝着酒,一遍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也没甚正经事。

    这间雅室临窗的位置有一张软塌,窗外是一条贯穿京都的内河,河道并不宽阔,仅能同时同行两条小船。胡敖斜靠在软塌上,眼睛望向远方,已经发呆有一段时间了。他的身旁,是一名名叫小丽的年轻姑娘,帮他缓缓的捶着腿,圆圆的美丽的眼睛已经有些打瞌睡。

    胡敖突然说道:“下次去天山的酒庄,我想去看看。”

    朱斌正在喝一碗茶,听到胡敖这般说话,呛了一口水,咳嗽半天,才喘着气道:“老大,菜做的好吃也没必要非要去后厨见一下厨子呀,那山迢水远的,可真没有什么好玩的。”上一次去了一次天山,朱斌回来屁股疼了半个月,他发誓,再也不去那么远的地方了。

    其中有一位名叫袁献的公子哥,是亲王家的世子,最喜玩耍,忙跟着附和:“胡老大要去,一定把我也带上,听说西域的姑娘最是能歌善舞,我也要去见识见识!”说完他身旁正搂着的名唤美玉的姑娘不乐意了,娇嗔道:“公子薄情,这么快就厌倦美玉了吗?”袁献看着美玉娇羞嗔怒的模样,心中也是一动,哄道:“本来想去,想到我的美玉要受这相思之苦,就不去了,不去了!”

    朱斌斜了袁献一眼,也不理他。继续向胡敖问道:“真的要去?”

    胡敖道:“是!”

    朱斌道:“什么时候对家里生意这么上心了,不像是你的风格呀!”

    胡敖道:“不为生意,为见一人。”

    朱斌道:“王牧之?”

    胡敖道:“是!”

    自从朱斌当日讲了西域发生的事情之后,胡敖就一直觉得心头萦绕着一件心事,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就在刚刚的沉思中,有一个念头逐渐清晰。原来自从朱斌说了天山的酒庄的庄主年岁跟自己相仿之后,他就暗暗起了比较的心思。他原以为九州的青年除了依附权贵,没有什么更好的实现自己的胸襟抱负的方式了,朱斌的讲述,让他看到了人生的另一种可能,他以前自认为身在皇城脚下,所看所经历的事物就会比别处高一等,但是现在他忽然看到了另外一种可能,让他忽然对京都之外的世界产生了兴趣。

    朱斌大概能够猜到胡敖的心思,知道他决定的事情,是不会听别人劝说的。当下也不再阻拦,倒了一杯酒,敬了胡敖一杯。

    朱斌心里清楚,现在这间屋子里面这五六个人中间,就数胡敖最有才干,但也是他的根基最浅,虽然家中镖局与朝廷关系亲密,也算半个皇商,自己并不缺钱花。但是,就这屋子里面这几个人,随随便便就可以弄倒他们家。可与这帮权贵子弟相处,他却能够做到不卑不亢,游刃有余,让人叫他一声“胡老大”,肯定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隐忍和心思。他也知道胡敖的抱负更大,他不满足于经营一个镖局,也不会满足于有几个有权有势的朋友,他的心中有一只大鹏,一直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展翅翱翔!

    所以,当他得知在遥远的西北,有那样一个年轻人,即将靠一己之力做成一件影响九州的大生意之后,他一定会去看看。

    朱斌嘱咐了几件路上需要注意的事情,最后问道:“要不要跟会里知会一声?”

    胡敖沉吟片刻,道:“只是帮忙家里的生意,算一点私事,不必报了。”

    ……

    盖琼楼的三日之期已到,胡敖带着两个镖师去盖琼楼的家中去验货。两个镖师之前没有来过,不免又对门前的装置啧啧称奇。

    进到院里,看见院子中间就是他们送来的那一辆镖车,外观样子与送来时并没有什么变化,胡敖并没有看出什么玄机,心想,难道没有做成?

    两个镖师日日与镖车相伴,发现镖车与平时相比,略高了一些。走近细细查看,发现车轴和盛放货物的平板之间,多加了一层乌黑的板材,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变化。

    盖琼楼道:“上去试试。”

    一个镖师将信将疑的一跃跳到车上,双脚甫一落地,车体便微微下沉,随即又弹起复原。惊喜之余,他又在车上跳了几下,车身均将下落的力道化解了。

    另一个镖师看到了,也站了上去,两人一块起跳,车身仍然没有剧烈晃动!

    胡敖见到如此,向盖琼楼深深鞠躬,道:“谢前辈大恩!”

第三十六章 西北月

    远在西北的天山脚下,在这个并未取名而因为在天山脚下而被世人称作天山酒庄的酒庄里。

    范瑾和王野坐在酒庄的屋顶上喝酒赏月。

    兴许是来了西北经常跟范瑾在一块的原因,王野和范瑾的行为习惯越来越像。真是没有辜负当年在京都叫他“小范瑾”的人的期望。

    譬如,两个人都不喜欢太过舒服的椅子,反而喜欢在屋顶上待着。

    尤其是这样的夜里,在这样的月光下,拎着一摊子美酒,斜靠在屋顶,双手撑着头,吹着晚风,月亮像一位美人,用最温柔的目光注视着他们。

    晚风捎来了葡萄的清香,现在正是葡萄丰收的季节,白天一直在忙碌收剪葡萄的事情,只有夜晚才有闲情。

    “今年又是一个丰收的年景呀!”范瑾感慨道,酒庄现在主要由王野和周夜微两个人负责了,他现在具体事务管的很少,基本上已经算半个甩手掌柜了,只是别处无事的时候,还是会在酒庄待着,毕竟,这里是西北区最重要的资产。

    “是呀,朱斌已经回到京都了,听说咱的红酒更加出名了,现在价格仍然在上涨,我估计他们很快会人来采购第二批红酒,或许现在已经在路上了。如果他们能够解决运输的问题,红酒的销量会更加稳定。”王野应道。

    “这种事情,十之**会落到虎威镖局的头上,那虎威镖局的总镖头跟咱们的盖主事有旧,我估计他应该会找盖主事帮忙,如果那样的话,就会省掉我们很多麻烦。”

    “这虎威镖局什么来头?”

    “这虎威镖局的总镖头名叫胡万山,幼年时曾在武当山学过艺,武功只能算马马虎虎过得去,但这人非常擅长结交江湖豪杰,为人也算慷慨仗义,所以江湖人士和各路绿林好汉也都给他几分面子。新朝成立之后,他跟朝廷走的很近,甚至帮助朝廷运送军粮、税银,钱是赚了不少,慢慢的跟江湖的朋友也疏远了。不过现在年纪也大了,现在是他的三个儿子慢慢在接手他的生意,听说都是很优秀的年轻人。尤其是他那个三儿子,年岁跟你也差不多,名字挺拗口,好像是叫胡敖,虽然外边人都说此子顽劣,不务正业,终日只与京都权贵子弟们在一起厮混,但我倒觉得,此人不可小觑,他怕是早早看到了他们家生意的实质。”

    “呵,那咱大院不拉拢拉拢吗?”

    “等你再经历经历就会明白,人都是屁股决定脑袋,那个阶层,很少会有人认同我们的理念。而且,根据我们的情报,他极有可能已经加入天渊会。”

    “什么?”王野心里微微一惊,“天渊会已经渗透那么广了吗?”

    “嘿嘿,天渊会的大本营,除了扬州,就属京都了。上官征鸿在京都广场混迹多年,虽然中间改朝换代,但很多时候是换天子不换朝臣,当政的还是那些人。新朝尚武,许多京都权贵或者子弟都喜欢舞枪弄棒,上官征鸿有着上官家的名头,又有旧情,大家免不了找他推荐武师,或是直接拜他为师,他也就利用这一点,这些年在京都经营了很多人脉。”

    “他不是放弃官场了吗?怎么还是藕断丝连的。”

    “这人的所作所为,却有很多超乎常人思想的地方。”

    “真累,我倒希望有朝一日,天下太平了,我就找回父母,一同在这酒庄生活,每日就是种葡萄和酿酒,想想都觉得快乐。”

    “你我都是野心不大的人,过好自己的生活,照顾好身边人的生活就可以了。但有的人不行,上官征鸿不行,一定要把江湖搅得血雨腥风。卓老也不行,总要以天下为己任,见不得九州百姓受苦。他们都是有野心、有抱负的人,只不过一正一邪,一个为天下一个为自己罢了。”

    “那野心到底是不是一个好东西?”

    “我倒觉得野心就像是手里的刀,他可以伤害别人,为害人间,也可以锄强扶弱,造福百姓。所以,他本身是没有对错的,要看人心如何选择。”

    王野望着远方清亮的月亮,心里暖洋洋的在升腾起一种**,或者叫野心。他在到大院之前,自己其实是没有目标的,但这两年,与大院的这些人朝夕相处,在江湖中四处奔波,见识了江湖的雄奇,也看到了世间的疾苦,更重要的是,他身边的这一群人,这一群总把他人的疾苦当做自己的疾苦的热血之人,让他看到了一种美好。而他被这种美好感染、同化,也愿意为了这种美好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变成这种美好的一部分。

    月色下,他突然有些想念自己的朋友。

    张溢清虽然与他同在西北区,但因为他另有任务,这一年的时间里,竟没有见过几面。不用要说远在扬州的李晚秋了,这一年竟是音信全无。

    他想起原来在书院做杂役的时候,他们四个晚上就喜欢爬到屋顶上聊天,那个时候,那个坚毅的女孩,用坚定的口气说自己想为世上的女人活出不一样的活法来。

    在这样一个几乎同样的夜晚,王野突然发现,那个女孩说那句话时候的美丽侧颜,竟在脑海中如此清晰。他自己也说不上来,自己此刻想起,到底是因为钦佩,还是因为喜欢。

    他自嘲的摇了摇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涩涩的,他有些明白为什么人的年龄越长,就越喜欢不那么甜,甚至有些苦的味道,或许是因为,那才是自己心中常有的味道。

    喝着酒,他又回忆到以前是让周夜微偷自家酒肆的酒来喝,现在周夜微已经变成酿酒的大行家了,如果让他爹知道名动京都的红酒就是出自他儿子之手,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范瑾打了个哈切,伸了个懒腰,说道:“夜深了,休息吧,明日早起给我准备两坛好酒,随我一起去拜会一下天山派。”

第三十七章 天山

    天山,以天为名。足见此山之高、之奇、之雄伟。

    而天山派,就在这天山之上,与这世间奇景毗邻而居。同受日月精华之熏陶,门下弟子仙姿绰约,是西北武林的领袖,放之九州,也是受人尊敬的名门。

    王野之前也曾前来拜会过一次,只是那次,天山派的掌门何千雪正值闭关,并未得见。只与他门下弟子寒暄了一番。这次范瑾带他再次拜会,也是因为听闻何掌门已经出关,故此前来。

    走在前往天山的一路上,触目皆是奇景,转过一个山坳,一座雄浑的大殿伫立期间。虽然接近峰顶,但周围一圈巨石围立,将风雪阻在门外。一圈松树傲雪而立,显得颇有风骨。

    早有迎客的弟子上来,拱手向范瑾问候,显是之前就已相识。

    范瑾礼貌回礼,问道:“听闻何掌门出关,特来求见。”

    迎客的弟子回到:“请里面稍事休息,喝杯茶水。我家掌门正在见客,待我前去禀报。”一边说,一边将范瑾和王野迎进。

    范瑾一边走一边随口问道:“今天有什么人来呀?”

    迎客弟子答道:“未曾见过,听口音,不是本地,像是东南地区来的。”

    范瑾听闻,眼神中闪过一丝诧异的神色,当下并未言语,只跟着迎客弟子进入客房等候。

    不一会,那名迎客弟子又来禀报,说上一拨客人已走,可以进去拜见掌门了。

    范瑾和王野遂起身前往主殿,见以须发皆白的老者站在殿中间,虽然身穿普通的粗布长袍,但衣袂迎风,甚是飘逸,配合这天山背景,就像是一个老神仙。

    范瑾忙上去行礼。

    何千雪在他们进去之前,脸上好像有些不愉之色,但看见范瑾,一下子欢喜起来,上前拉住让他免礼。

    范瑾道:“得前辈照拂,天山酒庄已经开始产酒,近日听闻前辈出关,特地备了两坛带了过来,请前辈品鉴。”

    何千雪笑呵呵的说道:“是你们年轻人聪明能干,我这老头子并没有做什么事情,倒白白喝你的酒。”

    范瑾也笑道:“这就能入您老的口,那是我们的福气,也是这酒的福气。听闻我们今天来,那酒窖里面的酒都着急要跟呢。”

    王野看范瑾和何千雪说话的神情,便知道他二人关系熟络,酒庄筹建的这几年,应该没有少打交道。

    范瑾也介绍王野给何千雪认识,说酒庄的事情具体由王野打理,以后想喝酒了,叫他按时送来。

    何千雪看王野年纪轻轻就担此重任,也投来赞许的目光。

    聊了些闲话后,范瑾问道:“我二人刚进来的时候,见到前辈脸上似有不愉之色,可是有什么事情发生吗?我们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也愿意效犬马之劳,为前辈分忧!”

    何千雪道:“也没啥事,来了几个自称天渊会的人来送帖子,说要在酒泉镇办什么西北英雄大会,说话口气大的很,挺让人讨厌,我给打发走了。这几年少在江湖走动,没听过什么天渊会,哪里来的阿猫阿狗都来组织英雄大会了。”

    范瑾道:“还请前辈小心,这个天渊会最近在九州活动频繁,去年龙门帮那场血战,虽然表面是与蓝田蓝家的私仇,但我们怀疑背后有天渊会的参与和指使。还有我们去年遭遇了一伙蒙面匪徒的袭击,我们怀疑背后也有天渊会。”

    何千雪也来了兴趣,道:“噢?这个天渊会什么来头?”

    天山派远在西北,当年的复辟大战,他们并没有参与其中,所以,在江湖活动并不多的上官征鸿他并不认识。范瑾便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何千雪听完,冷笑道:“这人办事,还是朝廷的那套办法,我看他是身退心不退,还是想当官指挥别人。这不是江湖人的办法,这样的人把手伸到武林,是武林的祸事呀!”说罢,神色也略显担忧。

    范瑾看到何千雪神色略有忧愁,当即说道:“他们那个什么英雄大会,我们也已经收到了消息,前辈放心,我们已经有所布置,不会让他们在西北为所欲为的。”

    何千雪道:“本来我不计划派人参加,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会派几个得力弟子去一趟,声援你们一下。”

    范瑾大喜,道:“如此太感谢了!”他对于天渊会如此明目张胆的举办英雄大会,本来颇为忌惮。但如果得到天山派的支持,那无疑是莫大的助力。天山派是西北武林的领袖,哪怕天山派只来一个人,也会对所有西北武林人士产生巨大的影响。

    何千雪道:“就是一把老骨头了,就兴他卓一航宝刀未老,不兴别人发挥余热呀!哦,对了,老卓头最近怎么样?”

    范瑾恭敬答道:“卓老最近也不再处理俗务,正在各处仙山云游,我们也不知踪迹,我想,他以后一定会到天山做客的。”

    何千雪呵呵笑道:“我天山派与中原武林交往甚少,我老何能看上的人不多,我与老卓此生虽然见面不多,但是感情很好。你们是他的门人,所做之事一定不会错到哪里。好好干,现在江湖是你们的时代了。”

    王野心想,怪不得以何千雪的身份,对范瑾和他如此亲厚,原来还是看卓老的面子。想到这里,对卓一航非常想念,不知他此时云游到何方,身体可还康健。

    事情说完,何掌门邀请二人在此吃饭,范瑾恐太过打搅,便推脱有事,与王野下山来。

    一路上,范瑾说话极少,脸色阴沉。到了酒庄,范瑾对王野说道:“我实在没有想到天渊会敢来邀请天山派,说明他们对西北英雄会势在必得,你这几日多多留意,没事多派人在天山周围查看查看,我怕他们对天山派下什么黑手。离他们的英雄会还有一个月,我需要回一次大院,这里就交给你了。”

    王野郑重应道:“请范前辈放心,我一定日日用心,守好酒庄。”

第三十八章 实力

    扬州,天渊会总舵。

    上官征鸿坐在大案后面,伏案书写着什么,像一位勤勉的帝王。光线透过窗户折射大案上,使得整张桌子一半在明,一半在暗。

    离他召集众人商议的时间还有一刻钟,但所有人都已经站在了大厅两侧,静穆肃立,练呼吸的声音都很轻微,反而是窗外的鸟叫的更大声些。

    只见天渊会的左右护法、青龙堂、赤龙堂、紫龙堂、黑龙堂的堂主、副堂主,基本都来了。

    上官征鸿一直伏案写到约定好的时间,方才罢手,笑着看向大家。问道:“西北英雄大会筹备的怎么样了?”

    赤龙堂堂主铁老大越众而出,道:“回禀总舵主,相关人员已经安排妥当,赤龙堂明日也将全体启程,奔赴酒泉镇,定能首战告捷。”原来当日在安溪村,铁老大虽然身负重伤,但尚有一息尚存,殷玖将他救了,因不便颠簸远行,并未同牧风夫妻同去扬州,置于天渊会所属一西北名医处修养,现在早已康复。

    上官征鸿道:“此役你们赤龙堂打头阵,要打出我们天渊会的气势。”

    西北武林与中原地区交流较少,门派也不多,适合打头炮,如果西北武林英雄会成功,天渊会将组织九州的武林英雄会,让天渊会彻底浮出水面,将筹划十余年的成果展示给天下英雄,一统武林。

    虽然韬光养晦多年,上官征鸿的涵养功夫已经极深,但想到自己一生的夙愿将会从此时开始徐徐展开,凭借一己之力,改变江湖格局,成就辉煌的伟业,内心不自觉的还是产生了一些激动,呼吸有些加速。

    铁老大也许是感受到了上官征鸿口气中的兴奋,或许是因为能够参与到这样一件改天换地的伟业中,也觉得浑身充满了斗志。

    上官征鸿继续说道:“此役是会中大事,名义上由赤龙堂出面来办,但其他三堂都会在暗中协助,许多事情你暂时不需要知道,你只需做好自己的事情即可。但关键时刻,如有他人接手,不要心存异议,此事成功,你们赤龙堂必是首功。”

    铁老大大声称是,声音盎然,没有一丝的怀疑。

    上官征鸿道:“你先去吧,明日出发,现在定还有好多事情要办,跟手下的兄弟们说,届时我会为他们送行。”

    铁老大欢喜称是,退出了大殿。

    “殷玖,你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上官征鸿问道。

    “回禀总舵主,崆峒派、鸣沙帮已经归顺,昆仑派虽然掌门不答应,但其手下大弟子已经允诺支持我们,加上之前的蓝田蓝家,我们的赢面已经比较大。就是天山派的何千雪甚是顽固,门下弟子中也没有找到突破口。还有就是大院弄个那个劳什子酒庄,看起来真的是在酿酒卖,只笼络了些贫农帮忙干活,并未收徒传艺,看来是真的掉钱眼里了,所以并未给他们下帖子。”

    西北武林,除了天山派位置卓然,还有就是崆峒、昆仑两派立业时间比较久,在江湖中影响力比较大。剩下的就是一些小的帮派和世家,还有一些独行侠,实力并不强。而从殷玖的讲述看来,天渊会在西北已经控制了一半的势力。

    上官征鸿微微颔首,似是对殷玖所做比较满意。说道:“兵不血刃是最好的结果,人心都是有**的,有**就会有弱点,要学会抓住弱点。你的工作主要在前期,这次英雄会,你不用亲自去了,让你的副堂主过去守着就行,过几日,你随我去少林寺烧个香去。”

    大殿中众人听到少林寺这个名字,心中都是一惊,心中暗忖,这是要想少林寺动手了吗?虽然大家都知道,按照他们所选择的道路走下去,迟早会碰到少林、武当这两个门派,但没有想到这么快。都说天下武功出少林,佛法无边,少林寺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江湖,都有自己卓然的位置,是天下武学的圣地。许多门派的武功,追溯到根本,很多都是从少林功夫演变而来。

    殷玖并没有多问,拱手称是。

    “荆无名,你那边的情况如何?”上官征鸿继续问道。

    “新训暗人十九名,已化身潜伏西北月余,均可以一当十。”一个毫无温度的声音在大殿响起,像远古的杀神在低语,没有人声的韵味。如果说殷玖的声音是阴柔,那么他的声音就是冷漠,极致的冷漠。而他的人,也像他的声音一般,面上没有一丝的表情,连眼神中都没有一丝温度。

    他,就是黑龙堂的堂主荆无名。除了上官征鸿之外,谁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真实名字,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没有人知道他师承何方,甚至从来没有人见过他使用武功,因为没有一个人愿意跟他比试过招!但所有人都愿意相信他的武功绝对不差,就仅仅因为那双眼睛,那个眼神,如果不是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人,绝对不可能有那样的眼神!

    “好!”上官征鸿也并没有说任何多余的话,四个堂主中,要说谁是他最信任的人,那荆无名如果排第二,没有人敢排第一。他会不折不扣的执行任何命令,而不问任何原因,内心也不会泛起任何感情,恐惧、怜悯、怀疑、忧伤都不会有,他甚至毫不在意生死!

    对待这样的人,真的不需要说很多话。

    赤龙堂正面组织,紫龙堂内部瓦解,黑龙堂暗中潜入防止不测,现在看来,西北英雄会已经是天渊会的囊中之物,而这次英雄会,对于天渊会来说,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西北武林统一听天渊会的号令!

    在前期,殷玖已经花费了无数的银钱,还有数名他从小精心培养的绝美女子来到西北,降服了诸多豪杰。他曾在九州贩卖面容姣好的贫家女子,从三四岁起便用心调理肌肤,修饰衣服,延师教之,弹琴吹箫,吟诗写字,画画围棋无一不精。而她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看懂男人,能够勾出男人们心中最原始的火焰。

    如果说暗人是荆无名的王牌,那这些被后世称为扬州瘦马的女子就是殷玖最得意的作品。

第三十九章 殷玖

    天渊会盛传殷玖不喜欢女人。

    而不喜欢女人的潜台词就是喜欢男人至少大多数人的逻辑是这样的。

    但其实大家并没有证据,只是绝大部分人总觉得人是要喜欢点什么才算正常。

    而殷玖,有着近水楼天先得月的天然优势,却能够做到坐怀不乱,是超越一般人的理解的。

    对于和自己思想不一样的人,大家总是怀有戒心。

    所以,殷玖和荆无名给人带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荆无名只是单纯的让人害怕,这种恐惧感主要来自生命受到威胁。而对于殷玖,大家心里的感觉很复杂,有一些些鄙夷,有一些些羡慕,更有一些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但是,殷玖不在乎。就像紫龙堂的紫色,神秘而高傲。

    殷玖还有一个外号“老板”。

    是老板,当然是因为他的手下有“雇员”,有那一群艳惊四座的姑娘们。

    而在这些姑娘们中间,最有名气的是其中四个,号称“四天香”。因为这些姑娘的名字中,都有一个“香”字。

    芳香、清香、麝香、沉香。

    没见过这些姑娘的人,总以为这样成长起来的女人,一定是些胭脂俗粉,即便有几分姿色,几分才艺,他们的心灵却一定是丑陋的,一定是爱钱的,一定是没有什么情义的。

    但是见过他们的人,都沉默了。即便只有一面之缘,他们却开始在脑海中想象,想像这些姑娘当年是如何悲惨,如何被贫穷的家境困扰,被迫来到这里,但心中却依然充满了美好,充满了对爱情的憧憬,她们的内心,依然是未来时少女心境,她们是如何的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

    那么,她们究竟是怎样的人呢?

    没有人知道,甚至连殷玖都不知道。

    她们被过早的教导如何隐藏自己的想法和情绪,如何揣测别人的想法和情绪,如何利用自己可以利用的一切东西,包括一个眼神,一个微小的肢体动作,演绎自己,波动别人的心怀。

    ……

    **一刻值千金。

    芳香此刻正躺在倥侗派掌门司徒明的怀中,用右手的食指在他胸前画着一个又一个的圆圈。

    司徒明觉得自己的前半生好像都白活了,想起那些苦熬的时光,再看一眼身前娇羞的美人,他觉得自己幸福人生才刚刚开始。

    他才不到四十岁,这些年不近女色,苦练武功,只为在武林中出人头地,重振有些式微的倥侗派。

    就在他计划宏图大展的时候,他遇见了天渊会的殷玖,殷玖说他在路途中碰到一伙歹人行凶,抢劫一家旅途中的人家,他出手相救,但只救了芳香一人,而芳香的父母家人都已经遇害,他还要在西北办几件事情,希望他能够代为照顾几日。

    他一开始本不想答应,他堂堂倥侗派收留一个单身女子,传出去也不好听呀,可他鬼使神差的看了芳香一眼,就鬼使神差的答应了。

    爱情来了,谁也挡不住不是……

    ……

    昆仑派有三英。

    三英不是一个人名,还是说昆仑派的门下有三位高徒。武功已经得昆仑派的精髓,在西北武林的年青一代中,已经闯出了些名头。

    三英当中,昆仑派的大弟子项圣更是位豪杰。项圣出身于西北望族,家中颇为殷实,项父喜欢武功,所以在项圣很小的时候,就托人送到昆仑派拜师学艺。项家每年都会给昆仑派送上很多银钱,资助门派使费。

    项圣耳濡目染,在银钱上颇为大方,出门行侠仗义,碰到穷苦人家,总要随手给些。江湖朋友有手头不方便的时候,只要找他开口,没有空手而去的道理。所以项圣仗义疏财的名声越传越大,找他帮忙的人也越来越多。

    项圣虽然非常高兴,但是无奈老父的资助虽然较平常人多些,也禁不住他这样的开销。但为了不驳江湖朋友的面子,项圣已经典当了很多自己值钱的物件。连自己从小带着脖子上的一块玉石吊坠也已经典当了。

    实在是已经囊中羞涩了,他发现,别人向他借钱十分容易,现在要他向别人开口,真比杀了他的头还难。

    这些日子,项圣那年轻帅气的脸庞上越来越阴云笼罩。

    不得已,他走近了西北有名的金鹰赌坊,想碰碰运气。

    可是他不知道,赌坊里面从来没有运气可言。

    尤其是金鹰赌坊,里面高超的技艺,有深厚的内功,有惊人的胆量,有如山的财富,有赤膊的汉子,有如云的美女,有江南的茶叶,有北方的美酒,可就是没有运气,一点都没有。

    项圣一进金鹰赌坊,就有好多人认出他来。毕竟,昆仑派在西北是数一数二的门派,而项大侠又有那千金一掷的美名,就是没有见过项圣的人,也都听过项圣的名字。

    赌坊的小二更是脑袋灵光、消息灵通的人士,虽然看着项大侠好像今天状态不太好,但是举手投足都是富家公子的做派。

    当下小脸笑成一朵花,上前给项大侠请安问好,引着项大侠坐到了乾字一号桌。

    项圣此时囊中羞涩,说话便底气不足,推脱说道:“今天只是路过进来看看,出门走得急,忘带银两了。”

    他却不知,对于无名之人,想在赌坊借到一个铜板都是难如登天。但对于他这样的有名之人,在赌坊借钱,甚至不用开口,比别人向他借钱还要容易。

    赌坊小二立马送上一个托盘,上有五百两银子。

    说道:“项爷先用着,不够随便取,项爷光临金鹰赌坊,让小店蓬荜生辉,今天项爷用钱,随用随取,上不封顶。”

    项圣顿时觉得这个赌坊太义气了,他甚至有些后悔没有早点来。有了银子,项大侠的底气一下子回来了,脸上荣光焕发,投入了热烈的战斗中去了。

    这一场厮杀,对于参与其中的人来说,不亚于一场江湖恶斗。项大侠杀红了眼,五百两完了又是五百两……

    杀到第二天金鸡报晓,输光了身上最后一个铜板,项圣觉得自己的精气神也都输光了。

    他颓然准备走,赌坊的小二笑呵呵的跑到项圣跟前,项圣觉得奇怪,这个小二的脸上竟然丝毫没有困意,还是笑的像一朵花一样。

    “项爷今晚一共在小店借走五千两白银,敢问项爷是遣人去府上拿,还是先留个字据,我们改日再上门讨要?”

    项圣一个激灵,困意全消,后背上冷汗都出来了。

    五千两?把他们家全典当了都不知道够不够。

    跑吧?我堂堂一个昆仑派大弟子,为躲赌债跑了,以后在江湖还怎么混!

    就在项圣抓耳挠腮的时候,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响起:“项大侠的钱,我付了!”

    当然还是殷玖。

第四十章 西北行

    在殷玖看来,铁老大之流只适合干些不动脑子的杂活。

    钱、色二字,是作为绝大多数男人最难勘破的两道坎。江湖中的男儿,也是男人。

    当然,还有一些卓越的,可以不在乎这两样。但这样的人,绝对会沦陷在第三样身上权力。

    权力,是**的最高形式。

    所以,美色可以控制崆峒派,金钱可以控制项圣。但要控制整个西北武林,还是要靠权力。

    只有权力,才可以制定规则。让松散的江湖门派,形成一股合力,那样将会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殷玖不知道如果拥有这样巨大的力量可以干什么,因为他自忖自己驾驭不了这样的能量。而对于能够驾驭这样力量的人,殷玖由衷的钦佩、折服。

    所以,当他真的收拾行李,跟上官征鸿一块出发去少林寺上香的时候,他看着这个男人云淡风轻的脸庞,心中充满了对力量的崇拜。虽然他也知道,天渊会此次在西北的赢面很大,但要他这样悠闲的去走一步闲棋,他真的无法做到这么放心。

    ……

    与他们一同出发的,还有在京都的胡敖。

    十几辆经过改造的镖车已经整装待发,每辆车配一个趟子手,另外还有几名精干的镖师随行。

    一行人祭过天地,浩浩荡荡的出了京都。

    胡敖自己坐了一辆马车,即便要出去办事,也无妨给自己创造一个优越的生活条件,马车里软衾铺地,人躺在里面,非常舒适,随车还带了几坛红酒,还有群芳楼的小丽陪着。

    胡万山看到自己小儿子第一次押镖的纨绔做派,无奈的笑了笑。他知道胡敖为了这次出行做了很多的准备,许多关键处都已经妥当,但对于他这种无论在哪里都忘不了舒服的玩性,实在没有办法认同。

    于是胡敖喝着红酒,看着俏丽的小丽,行走在了他的旅途上。

    小丽也喝了一杯酒,小脸变的红扑扑的,更加俏丽了。她笑着对胡敖说:“为什么这次去西域要带着我呀?”

    胡敖也笑着道:“因为我喜欢你呀!”

    小丽也笑了,但眼神中闪过一丝狡黠,说道:“你这样说我很高兴,我也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但我知道不是。你带着我,只是想让别人看,想让别人相信你只是一个纨绔子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

    胡敖眼神中闪过一丝惊喜,笑道:“那这样做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小丽说道:“这个小女子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您不是凡人,以后一定会成就一番事业!要比您身边现在这些纨绔子弟更强。”

    九州地势,西高东低,马车一路走来,视野逐渐辽阔,再往前走,天地逐渐连城一线,整个荒野之中,仿佛就只有这一队人马。

    胡敖心情大好,从马车出来,向同行的镖师要了一匹马,要在这从来没有来过的西北大地骑行一段,小丽觉得有趣,也向胡敖讨要了一匹马,两人并辔同行。

    小丽感叹到:“都说京都是九州最繁华富庶的地方,还以为待在京都就已经看过世间最美的事物,今天见到这天地,才觉得京都那些并不算什么。”

    胡敖斜眼看了小丽一眼,心里突然有些明白,京都那么多风尘女子,自己为什么独独对小丽不同一般,这个女子的眼光和襟怀果然与旁人不同。这样的女子,如果生在权贵富室,一定也会是惊艳京都的人物。

    两人就这样骑在马上,一边欣赏风景,一边聊天,倒也非常惬意。

    这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虽然此时镖车上面没有什么贵重物品,但出于习惯,镖师和趟子手还是紧张了起来,大家有意识的将镖车之间的距离压近,聚拢了起来,将手浮在兵器上,做好战斗准备。

    胡敖也向后张望,只见远远来了四五骑马匹,马上的乘客策马疾驰着,转眼已经到了眼前。胡敖下意识的觉得这伙人应该不是冲着他们来的,果然,这一小队人马,从镖车旁边驰过,马上的乘客目光向前,侧身而过的时候连看镖车都没有看一眼。

    胡敖看这些人都身着劲装,腰上带着兵器,应该是江湖人士,只是不知他们这么着急赶路所为何事。

    心中虽然好奇,但是作为镖局人士,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见对方不为自己而来,自然有不会主动前去招惹。

    镖师们也放松了精神,继续向前。

    可没到一柱香的时间,身后又传来了马蹄声,有了上次的经验,镖师们并不十分紧张,派了一名视力好的趟子手押后。

    只见这次是两匹马奔驰而来,马上的乘客是一男一女,看装束和神情应该是一对夫妻,路过胡敖和小丽的马匹时,夫妻俩向二人看了一眼,微笑示意了一下,算作招呼,不待二人说话,便又匆匆向前敢去。

    这一照面,胡敖觉得虽然对方没有携带兵器,但从看人的眼神和骑马的身法来看,应该是内家高手,一定也是武林人士。

    胡敖心想,之前就听说西北民风尚武,果不其然。

    没成想,这二人过去还没有一盏茶的功夫,后面又有一队人马超过镖队,向前赶去。

    胡敖心里起了疑,叫了一名经验丰富的年老镖师过来。

    这名镖师名叫赵江山,是昔年跟随胡敖父亲走过镖的人,为人十分谨慎老道,熟悉江湖规矩,本来已经退隐,这次胡敖第一次随队远行,胡万山不放心,特意请他出山,陪自己的儿子走一趟。临行前,胡万山叮嘱胡敖,路上有事要多于赵江山商议。

    胡敖向赵江山问道:“赵师傅,您看这几波人跟咱这趟镖有没有关系?”

    赵江山眯着眼睛,说道:“按理说咱镖车上空着,一望而知,应该不是冲着咱们来的?我看过去的三拨人武功都应该不是泛泛之辈,这样的人应该不会这么频繁的遇到。应该在前面有什么武林中的大事发生,大家都在往一个地方赶路。咱们正常前进,再往前走,就是刀旗镇了,在镇上有咱们虎威镖局的分号,我们今晚歇在那里,向分号的人打听就是了。”

    胡敖听闻在这西北大漠上也有自家镖局的分号,内心不由的泛起一阵骄傲,随即策马向前,向刀旗镇进发。

第四十一章 刀旗镇

    在西北,没有人不知道刀旗镇。

    就好像在京都没有人不知道皇宫,在中原没有人不知道少林寺一样。

    这座小镇伫立在西北的荒漠中,却没有被荒凉侵蚀。反而因为西北的荒凉,让小镇更加的繁华奢靡,因为所有的东西都集中在了这里。

    贫瘠的土地激发了大家花钱享乐的**,在这冷酷的西北荒漠,好多人发家的生意,都带着鲜血,大家不知道明天会在那里,还会不会有命享受这一切,所以大家喜欢在这里今朝有酒今朝醉,尽情的挥霍,挥霍钱财,也挥霍生命!

    所有九州流行的新鲜玩意,这里都能找到,并且丝毫不逊色。只是这里的价格,往往比九州别的地方贵好几倍!

    这里有最烈的酒,最好看的女人,最惊心动魄的赌坊,甚至有一个西北最大的澡堂,在这样一个鸟都没水喝的地方,竟然能够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只要你有钱,有足够的钱,你就可以享受一切。这就是刀旗镇。

    所以,当胡敖真正走近刀旗镇的时候,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给他的感觉太像京都了,但却比京都多了一种异域的风情,许多金发碧眼的异域女子行走在大街上,看人的眼光没有中原女子的羞涩,直勾勾的吐露出自己的好奇、欣赏和喜恶,散发着强烈的吸引力。

    小丽在京都的风月场所,也算是漂亮的了。但此刻不免有些自惭形秽。

    可是他们不知道,在刀旗镇的人眼中,他们这一对璧人也同样的光彩夺目。西北人物性格粗豪,大大咧咧,她们的美丽是粗线条的,是浓墨重彩的艳丽。而在京都,这十几年的安稳生活,早已不知不觉把人打磨的温润、精致,像京都的一种流行的工艺品瓷娃娃。

    胡敖一行先去虎威镖局的分号,这刀旗镇是西北与中原货物交流的重镇,所以镖局、货栈之类的有很多家,虎威镖局分号在此经营多年,算得上数一数二的。

    之前早有消息传到虎威镖局刀旗镇分号掌柜广禄耳中,虽然没有言明三公子的镖队一定回来分号休整,但是按照惯例,前往天山,刀旗镇是必经之路,所以他早有准备,算着日子,这几日应该就要到了。所以,他安排人日日在关口等着,一见虎威镖局的镖旗,就接引到分号,饮食住宿之类的琐事早已安排妥当。

    所以,胡敖一进刀旗镇,就有广禄安排的一名小厮陪着,沿途详细介绍,说眼前某某处是西北最大的皮货店,说某某店的羊肉包子是西北一绝,那小厮口齿伶俐,只把胡敖听得兴趣盎然,心中暗想,时间并不紧急,这次定要在这刀旗镇盘桓几日再出发,好好领略一番。

    到了虎威分号的门口,广禄已经在门口迎接。胡敖见广禄中等发福的身材,个子不高,眼睛不大,但精光内敛,一望就知道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而这边广禄也是第一次见胡敖,之前几次进京办事,因为胡敖并不常在镖局,所以并未得见。之前只是听说过这位纨绔子弟的诸多故事,看到他身边竟然还带着一名长相艳丽的女子,心中颇不以为然,但面上并没有流露出来,仍然毕恭毕敬的招呼着。

    双方见面介绍完毕,广禄引着胡敖进了镖局。

    早有一桌极具西北风味的菜肴摆在了桌上,但桌子的正中间还空着,双方坐定,广禄要喝道:“开窑,上烤全羊!”

    不一会,一个大盘子乘着油光四溢的烤羊肉就上桌了,胡敖本来就喜欢这些野味,尝了一口,觉得鲜美异常,连呼好吃。小丽本来不大吃这些太过油腻的东西,但是看胡敖吃的好吃,便撕了一小块尝了一口,只觉羊肉细嫩,毫无膻味,非常可口,便也多吃了几块。

    饭吃到一半,胡敖忽然想起了路上碰到的几波江湖人士,便向广禄问道:“我在路上看到好几拨武林人士朝着刀旗镇方向而来,您可知道所谓何事?”

    广禄笑道:“不用猜,肯定是来参加西北英雄会的。”

    胡敖紧跟着问道:“西北英雄会?是干嘛的?”

    广禄道:“刀旗镇有位马金元老英雄,做的是马匹的生意,整个西北的马匹交易,有一半是出自他家商号,富有异常。另外,这位马老英雄还是位武林人士,年轻的时候就喜欢舞枪弄棒,后来拜得名师,练得一手好刀法,在西北江湖中,也算第一流的人物。这位马老英雄今年不知如何突发奇想,要举办什么西北英雄会,向西北武林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广发英雄帖,说要大宴西北英豪。这个马老英雄平日里就是个仗义疏财的性格,平时江湖朋友手头紧的时候,没少来找他打秋风,所以这位马老英雄人缘极好,他既然发出邀请,大家没有不捧场的道理。”

    广禄一边说,一边留意胡敖的反应,看他好像很感兴趣的样子,便说道:“我们虎威镖局行走江湖,七分靠朋友,三分靠武功,人头熟比武功熟重要。马老英雄也给我们虎威镖局下了帖子,正式日期就在三日之后,三少爷要感兴趣,广某可以陪您一块去看看,多认识些江湖中的朋友,对于我们开镖局的人来说,不是坏事。”

    胡敖一听,正合心意。便一口应承,心里盘算,休整三日并不影响回京的时间,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逛一逛。

    次日,胡敖推辞掉了广禄安排的随从,只带了小丽,两人身着便装,前往刀旗镇上随意走动观看,看到想吃的东西就尝一尝,看到好玩的东西便买下把玩,十分逍遥快活。

    逛了两日,胡敖发觉,这刀旗镇并不很大,也只有两三条主要街道,主要以货物交易、饮食享乐为主,并没有多土著居民。

    大多数人匆匆来,匆匆去,每天行走在街道上的人都是些新面孔。好多人在这里赚到钱,又在这里挥霍掉,然后再去奔波在苍茫的大地上,直到下一个轮回。

第四十二章 马金元

    马金元是个有钱人。

    在整个西北不好说,在刀旗镇,马金元说自己最有钱,应该没有人会反驳。

    马金元是一个喜欢花钱的人。

    并不是每一个有钱的人都喜欢花钱,相反,越有钱越吝啬的人也并不少见。只不过那些人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

    马金元并不是这样的人,他喜欢花钱的感觉。所以,他有最豪奢的庄园,最舒服的马车,有十几个俊美的姬妾,他的所有的衣服都是京都天祥庄的裁缝做的,用的全部是扬州上好的丝绸。

    这些美好的东西虽然贵,但却贵的有道理,让他更好的享受了生活。

    好在马金元并不是一个只喜欢给自己花钱的人,他还喜欢把钱送给朋友们话,朋友们称颂自己的话,听马金元听得非常舒服,像给自己的内心洗了个澡一样,也是一种非常的享受。

    所以,现在手持酒杯,看着院子里面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江湖侠客时不时的带着真诚的恭敬来向自己敬酒,他觉得非常高兴,当然要逢碰必干。

    所以,饶是他酒量惊人,现在也已经有了七八分的醉意。他此刻已经要回去休息了,因为明天才是西北英雄会的正式日子,他今天还要有所克制,明天事成之后,一定要好好醉一次。

    他迈着摇晃的步伐,向他的寝室走去,他忽然想到今天晚上来敬酒的有好几个自己并不认识的年轻人,都是非常不错的年轻人,好像一个是虎威镖局总镖头的公子,谈吐大方,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人。还有一个是天山酒庄的少庄主,这家伙最近在京都可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红人,好多人都听说过他,但是见过本尊的人寥寥无几。

    连这样优秀的年轻人都被自己吸引,马金元觉得自己更有面子了,没有一丝老迈落伍的迹象。

    ……

    王野也是今天下午才到的刀旗镇,同来的有两名天山派的弟子。何千雪掌门履行了自己的承诺,派出了自己二代弟子中的两名佼佼者来此掠阵。

    范瑾走时,曾经留下话,说如果临近英雄会开始的日子,自己赶不回来的话,要王野和天山派的人一同去,相机行事即可。

    所以,王野算着日子邀上天山派二人便向刀旗镇进发了。这是王野第一次与天山派的弟子交往共事。一路上,只见这两位天山派的弟子,持规守礼,从未出现恃强凌弱、傲慢骄横之事,反而常常关心弱小,预见不平之事,往往拔刀相助,事后也不留名,并不言明自己是天山派的。显然是何千雪掌门管理甚严,让王野非常的感佩,觉得天山派果然是流传悠久的名门正派,真的是底蕴深厚。

    两个天山派的弟子也对王野刮目相看,沿途施展情况,自己快王野便快,自己慢王野便慢,跟随不疾不徐,小小年纪,内力已有大成。双方共同惩戒了几个宵小之辈,王野的出手也很有章法,功力不弱。两人深深觉得,这大院帮近些年的崛起,果然不是浪得虚名,自己常常以名门大派自居,已经有些故步自封了。

    一路走来,双方惺惺相惜,已经结为好友。

    终于赶在英雄会的前一日赶到了刀旗镇。来到镇上,他们先找了一家大客栈意欲投宿,店小二看到他们武林人士的装扮,便主动问道是不是前来参加英雄会的。

    王野他们点头称是。只见店小二当即笑呵呵的说,马庄主已经吩咐过了,来参加英雄会的人一律免费住宿,说着便引着三位到客房,该房正好有三张铺位。

    三人刚把行李放下,只见店小二又来敲门。

    王野把门打开,只见店小二笑呵呵的站在门口:“马庄主遣人来请,说今天晚上已经到了的英雄,可以先去他府上共用晚餐。”

    三个人心想,这位马庄主真是好大的排场,商量了一下,左右无事,不妨过去看看。

    于是向店小二问明了方向,来到了马府。一进门,就看到了好多人,院子里面摆了七八张桌子,桌子上面酒菜丰盛,看好多人喝酒的状态,显然已经来了多时。

    有管家见有人来,急忙上前接待,引三人来到西首一桌无人的桌子旁落座,口中解释:“几位少侠莫怪,今天鄙府开的是流水席,坐满一桌就上菜,已经从今天中午持续到现在了。”

    王野他们道:“不碍事。”

    管家退下,因为他们这桌目前只坐了三个人,并未立马上酒菜,先上来一些干果和一壶茶,三人一边喝着茶,一边细细观察马府。

    这座宅子没有南方园林的精美细致,但胜在宽阔大气,也别有一番风味。

    院子里面各色人等都有,各种相貌,手持各种兵器,只是王野除了大院之后,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形态各异的江湖人士,也觉得很有意思。

    这时,只见门口又来了四五个人,走在前面的是一个个子不高的中年人,和一个身着锦衣的青年。王野看那中年人精气内敛,能感觉到他是一位内家的高手,但看样子,却对旁边的青年颇为恭敬。

    管家上前招呼,正好将他们几位引到了王野这一桌。如此一来,这一桌正好坐满人,就可以安排上菜了。

    来人正好是胡敖、广禄以及随行的两位镖师。

    胡敖看着一桌的三位,也觉得他们风采卓然,尤其一位皮肤略黑的年轻人,看着跟自己年纪相仿,一双大眼睛流光溢彩,着实不凡。便有意结识。

    广禄这个老江湖看在眼里,向王野这边三人拱手问道:“看三位少侠风姿卓越,今日同坐一桌,也是有缘,敢问三位如何称呼?”

    王野还礼,道:“鄙人王牧之,在西北做酒庄生意,平日也喜欢舞枪弄棒,听闻盛会,过来凑个热闹。这两位,是我酒庄的客卿。”来时王野与天山派两位商议,觉得还是暂时不要暴露天山派的名头为好,也不用大院帮的名头,只以天山酒庄的名义参加,以后也好有个进退的余地。

第四十三章 夜饮

    广禄没有听过王牧之的名字,倒还罢了。

    一听这个名字,胡敖的心中响起一阵惊雷!这个名字,本来就是他这次来西北的主要目的,没有想到,在这样一个场合,意外的提前碰到了。

    胡敖下意识的没有马上将自己内心的激动表达出来。这或许是在京都波谲云诡的朝堂环境下养成的近乎本能的一种习惯在没有看到对方的底牌和周围的环境的时候,不要轻易的将自己的底牌亮出来。他本能的觉得,这个年轻的庄主来到刀旗镇,绝对不像自己,单纯是来玩一玩,看一看。

    广禄道:“鄙人是虎威镖局西北分局的掌柜,我叫广禄,王庄主以后有生意的话,还请多多照顾。”广禄虽然也是半个江湖人士,但身在镖局,还是要以生意为主业,不论何时何地,都要广结善缘。

    王野一听是虎威镖局,与自己的酒庄可能未来会有业务往来,心下也是暗暗留意。但这件事情并不是今天的主题,也就只是淡淡的应了一下,并未深谈。

    他现在已经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了,这一年来,在西北这片广袤的大地上,他已经见识了很多人很多事,江湖已经不是他最开始想象的那样非黑即白的世界,太多的内心深处的**,太多的外在的征伐,说道根本,并不是正义和邪恶的对抗那样简单,所以,行走江湖也需要技巧,不能见了谁都直接掏心窝子。

    所以大家也只是随便聊一些西北风物,并未深入。

    这时,马府的门口传来了一阵骚乱,王野和胡敖也侧身观望。只见好多刚刚还在饮酒的人起身迎向门口,席间也有人说道,是马府的主人马金元回来了。

    但在此刻的院子里,倒有一半人是之前只听说过,却没有见过马金元的,此时酒也喝了人家的了,饭也吃了人家的了,见到主人前来了,不免要起来恭敬一番。所以,呼啦啦站起来十之**,上前围拢相见。

    王野和胡敖见大家都已站起,也不好摆架子,也跟着站在一旁。只见进来之人身形硕大,穿一身绛紫色绸衣,腰系玉带,方口阔脸,浓眉大眼,眼中有精光,一望即知是位惯于发号施令的武林豪侠。而他此时,正携了一个枯瘦的老者慢慢走进,这位老者看上去好似已有七八十岁的样子,人很精瘦,个头不高,只到身旁大汉的肩膀处,穿的衣服虽然看上去也很华贵,但却不及手上拿着的一根手杖吸引人。

    走路时手杖着地,与石板甫一接触,便发出金属的锵锵声,在院子里面的人都是刀头舔血的江湖人士,终年与各种兵器打交道,对这种声音再是熟悉不过了。原来这手杖竟是精铁所铸,应该也是一把兵器,大家免不了起了好奇之心,目光所至,只见手杖通体黝黑,形似乌木,如果不是听到了他敲击地面石板的声音,第一眼倒看不出是精铁。

    杖身是精铁倒还罢了,奇异的地方在于杖头的扶手,竟是一块色彩斑斓的墨玉。杖头被雕刻成斑鸠鸟的形状,鸠爪蜷曲,置于手杖两侧,似抓握状。通体刻饰羽毛,笔法细腻,栩栩如生。光泽温润,纹理细密,江湖豪客平时行走江湖,手头盘缠紧的时候,许多人做过劫富济贫的事情,对于那些珍奇玩意并不陌生,这柄手杖,无论是质地还是做工,都可称为稀世珍品。

    平常富人家中有这样的宝物,断然不肯拿出来使用,而这位老者全不在意,只是将其作为日常使用的物件,颇有武林高手的风范,大家都在心中起了重视,猜测二人的身份。

    这时,紫衣大汉一边走,一边爽朗的说道:“诸位朋友真是抱歉,请大家吃饭,我这个主人反而姗姗来迟,真是罪过罪过,一会我先自罚三杯。只是因为听闻蓝田蓝家的鹤鸣先生前来捧场,我大喜之余,不免要出城迎接,所以怠慢大家了。来人,上酒!”原来这大汉正是马金元。

    此时大家听闻这矮小精干的老人竟然是蓝鹤鸣,心中具是一惊。原来蓝田的蓝家是西北最有名,也是最为神秘的武林世家。蓝田镇与刀旗镇齐名,是西北最有名的两个地方。只不过刀旗镇因为贸易而存在,马金元虽然是镇上的大户,但也只是依附于刀旗镇而已。而蓝家不同,蓝家之于蓝田,有点像唐门之于唐家堡,是只此一家!

    蓝田镇因为盛产美玉而驰名九州,多少权贵富室以拥有一块蓝田美玉为荣!而这样的财富,竟然为一家所独有!当然会引起众人的觊觎。多少绿林豪客想去分一杯羹,但却全部有去无回,可见蓝家人的武功自有独到之处!只不过蓝家跟唐门一样,门人很少在江湖走动,颇为低调,所以江湖中人对他们的了解并不多。

    如此的盛名,又如此的低调,造成各种奇异的传说在江湖流传,把蓝家烘托的更加神秘莫测!

    而蓝鹤鸣就是目前蓝家的主事人!

    此时,大家已经没有人因为主人的迟到而心存芥蒂了,能够见到蓝家的主事人,是自己的江湖生涯的一项重要谈资,就算在多等两天也不亏了。

    院中主屋前的一张桌子一直空着,马金元领着蓝鹤鸣坐到主席,管家急忙安排上酒上菜,一晃眼的功夫,已经摆满了一桌子。

    在西北喝酒,大家爱用敞口的酒碗喝,马金元命管家在他面前摆上三只空碗,依次倒满。站起身来,要履行自己进门时的诺言,说道:“今天能够有这么多江湖中的好朋友来捧场,马某人非常高兴,但今天更高兴的是蓝大先生能够来,我知道这不是冲着我马某人来的,是冲着西北武林的众豪杰来的,我先敬蓝大先生和兄弟们三碗酒!”

    说罢,将三碗酒倒入口中,在做的群雄轰然较好,也都陪了一碗,场面瞬间热闹了起来。

    马金元回来之前,就已经有好多人已经喝到微醉,此刻见到正主,一待客套话说话,便拎着酒坛上前敬酒,马金元来者不拒。

    蓝鹤鸣并不饮酒,看起来,也不太喜欢热闹,略坐了一会,便起身告退。马金元知道年老之人喜欢幽静,也不强留,恭谨送出,叫管家收拾一间府上的客房给其居住。

    这里蓝鹤鸣一走,场面就更加热闹了,马金元更是毫无拘束,与众人豪饮,不一会便已经有了七八分的醉意,反而少了些江湖大佬的腔调,多了几分真性情的可爱。

    王野自酒庄运营起来,每日也是与美酒相伴,除了要测试每天生产的红酒的口感,还有应酬南来北往的客商,酒量也是大涨,看到这么多爱喝酒的好汉子,心中也甚是高兴,受环境感染,也跟着多喝了几杯。

    这刀旗镇的烧刀子,没有天山酒庄红酒的细腻口感,却刚烈似火,一口下肚,如一只火龙之抵肚中,再轰然散开,干脆痛快。

    几碗下肚,王野和胡敖也热络了起来,二人也像群雄一样,搭着肩一起去向马金元敬酒。

    马金元此时眼睛都已经有些迷离了,也不知听没听见二人的介绍,倒是喝酒已经不含糊,三人碰杯又干了一碗。

    如此闹到月到中天,众人才纷纷散去。

第四十四章 英雄会(一)

    翌日,王野刚刚起床,洗漱完毕,店小二便送来了早餐,与天山派二人匆匆吃了一口,便向会场出发。

    一路上看到很多武林人士与自己朝同一个方向进发,想来都是去参加英雄会的。

    没用多长时间,便到了会场。会场设立在马府不远处的一个空旷的场地,之前本是马金元的一个马场,不过今天,马匹已经转移清空,四周插满了锦旗,场地中间设有高台,四周设有桌椅看台,有许多统一服色的伙计引导群豪落座,虽然宾客很多,但并不显得凌乱。

    王野暗暗佩服,能组织这样的盛大的活动,还能做到这样有条不紊,看来马金元手腕并不简单,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富甲一方的大豪。

    已经到场的人里面,有互相认识的,正在招呼攀谈,但相比昨晚的热闹,此刻大家都保留了一份谨慎与庄重。有许多人暗地里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想在一会的大会中大显身手。

    吉时已到,一声响,马金元、蓝鹤鸣和另外一名虬髯中年汉子登上高台。在场的人中有些交头接耳,显然在议论能与马金元、蓝鹤鸣一同登台的人是谁,看来大家对他都不太熟悉。

    马金元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诸位,西北大地广袤无垠,因为彼此路途遥远,所以平日里大家难得相聚,今日朋友们捧场,齐聚一堂,实在是件高兴的事。”

    场中好多人附和,确实之前西北武林人士从来没有聚的如此齐整过。因为所谓西北,也并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界限,所以一些靠近西北的西南和中原武林人士也有赶来凑热闹的。

    马金元继续说道:“在这里,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诸位习武到底是为了什么?”

    人群中有人接道:“锄强扶弱!”也有人喊道:“除暴安良!”也有人说:“行侠仗义!”多是平时大家挂在嘴边的几个词。

    马金元继续问道:“那么,我再问大家一句,诸位认为自己做到了自己口中的锄强扶弱、除暴安良、行侠仗义了吗?”

    人群当中一下子比刚才安静了许多,有些低语,一时却没有人高声应答。大多数人虽然都做过些行侠仗义的事情,但是难免也有些争强好胜、不拘小节的毛病,要在这么多人面前大声承认自己完全做到了,不免有些底气不足。

    马金元微笑道:“其实大家也不必过谦,今天能够来到这里的人,无一不是忠肝义胆之人,大家不愿意公开承认,只是觉得自己做的,离自己心中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就是我们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虽然我们当中有很多人有门派,有世家,但是一门一派的力量,放到整个江湖,整个九州也是有限的。所以,这就是我组织这次西北英雄会的目的,我希望,我们整个西北的武林人士都能够团结起来,真正做一些利国利民的大事!”

    听到马金元这么说,在场的好多人才意识过来,原来这次聚会,老马并不是心血来潮,请大家喝酒乐呵,博个虚名的,这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目的。不过大家听他说的也在理,便有好多人附和叫好。

    马金元略微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要大家团结起来,就必须有一个领头人或者门派,今天请大家过来,主要就是为这件事情。”

    说到这里,底下的议论声就热闹了起来。武林人士聚在一起,大家比武切磋几招,就好比文人在一起比比诗文,做做对一样,本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好多看热闹的人来,也是为了能够欣赏一下高手的比拼,一方面凑凑热闹,一方面也能够开阔眼界,取长补短,提升自己的修为。

    但没想到马金元竟然来了这样一手,本就打算来了看热闹的人自然更加雀跃,有了这样的彩头,比武必然更加精彩好看。

    人群中有一人喊道:“江湖人士选老大,当然是要比武了,马庄主也别站在台上废话了,要打赶紧开打,别在上面嗦了,给大家腾个地。”说话的人,穿着后背印有盘龙图案的衣服,是龙门帮的人。龙门帮前段时间跟蓝家有场狠斗,折了很多帮中好手,吃了个大亏。此刻看见蓝鹤鸣云淡风轻的站在台上,虽然忌惮对手,不敢直接上前挑战。心里毕竟不舒服,嚷嚷着想让那老头赶紧下来,别在那里碍眼。

    听他这么一说,大家手里也都痒痒了,好多人终日拳不离手,勤学苦练,也急于在比武中证实自己的能力,所以好多人跟着起哄。

    马金元一看气氛差不多了,说道:“大家莫急,都是西北武林有名望的人士,即便要比试比试,也得先有个章法,不能上台乱打,跌了身份。我在这里说几条规矩,大家听一听,觉得合适,咱再开始。”

    底下的群豪催促道:“快说快说!”

    马金元道:“第一,是擂台赛的老规矩,上来的人,要么被打倒在地,要么跌下擂台,要么主动认输,都算输了。第二,无论是代表个人的,还是代表门派的,每个人只能上台一次,每个门派世家最多能派两个人参加。第三,一个人连胜三场之后,进行休息。由另外两人比试,最后连胜三场的人再进行比试,防止车轮战。最后,算不得一条规矩,只是提醒一下大家,比武切磋,点到为止,切莫因此受伤。大家觉得如何?”

    “马庄主想的周到!”“没问题,开打吧!”

    马金元见大家并没有表示异议,便同台上另外两人共同下台,有名管家模样的人手拿一个铜锣走上台去,向群豪问道:“今天我给大家当个裁判,哪位英雄先上来露两手呀?”

    因为连胜三人,就可以休息,并不会被车轮战,所以先上擂台也并没有什么吃亏的地方,有些急性子按捺不住,已经跃上两个人。

第四十五章 英雄会(二)

    二人上来一拱手,彼此做了自我介绍,便斗在了一起。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便有一人被打落高台,遗憾告负。又有一人跳上去挑战。

    王野此次来,只为探明这次英雄大会的情况,并不为了争胜。看到最开始上台的几人,功夫只是平常,想来高手自重身份,估计要等一等才会上台。便留心观察高台底下的人。

    他瞥见了胡敖站在离高台较远的一个人少的角落,也在四处打量。二人目光接触,互相投去一个微笑,算是打了招呼。

    这时,人群当中的一抹红色吸引了他的眼光。

    有一妙龄女子穿一身红衣站在人群中,正在聚精会神的看着擂台上的比武。她的身边站着一位老者,看样子像是她的同行之人。

    女子身形妙曼,一头飘逸的长发随便在脑后挽了个松散的发髻,并未挽住的发丝随风飘动,端庄中透着一丝俏皮,让人过目不忘。

    台上又有一人倒地受伤,败下阵来。留在台上的人,已经胜了两场,神态颇为自得。此人也颇为两下子,所以并未有人第一时间抢着上去。

    只见红衣女子略一思索,跟身旁的老者耳语了两句,向前走上几步,展身跃上高台,红衣猎猎,落地却甚轻,看上去轻功非常不错。

    这是今天第一位上台的女子,偏又长的还很好看,让台下观看的众人眼前一亮。

    女子拱手道:“太行,展红衣,请赐教。”说罢,拔出了随身携带的宝剑。

    “哦,原来是太行山的红衣女侠啊,怪不得!”台下众人有听过展红衣名头的人发出了议论声。

    台上原来的胜者一看展红衣上台的身段,就已经知道她不是一般的俗手,当下也不敢怠慢。之前那一人不用兵器,他便也不用兵器。此刻见到展红衣亮剑,自己也从腰间卸下自己的兵器,是两支判官笔。

    判官笔以对手的经脉穴道为主要攻击对象,不是简单的入门功夫,不在这上面浸淫数年,耗费几番心血,是练不成的。

    展红衣也不敢小觑,挺剑谨慎攻上,斗在了一起。二人武功相差并不悬殊,你来我往,打斗的相当精彩。加之红色衣袂纷飞,更加的赏心悦目,底下的叫好声此起彼伏,迎来了一个小**。

    没有人知道展红衣的门派,所以,在太行山,大家都说她是独行侠。独行侠也有师傅,她身边的老者就是她的义父,也是她的师傅,是一位走南闯北的杂耍艺人,名叫展一桐。

    新旧朝交替的时候,展一桐为了躲避战乱来到了太行上脚下,这里群山环绕,道路受阻,反而因此缺少了战争的纷扰,虽然土地贫瘠,但生活在这里的人民也能过上清贫的生活。展一桐也就试着在这里安顿下来。

    这里的人只能勉强吃饱肚子,当然没有闲钱打赏艺人,展一桐一身的本事,在这里也没有用武之地。便找了几块荒地,在村民的帮助下,开始了耕种。好在他手艺很巧,改进的农具又轻便又好用,农闲的时候帮人打些家具,慢慢的在十里八乡也有了些名气。

    有一日,展一桐去附近的镇上帮人做家具,回来的路上,发现了路旁有个小包袱,走近一看,发现里面是一个女婴,他知道,这可能是别人遗弃的。他抱着孩子等了几个时辰,一直没有人回来找,他便决定自己养了。

    展一桐虽然功夫也算不错,但展红衣的功夫却青出于蓝,是因为展红衣后来在江湖中另有机缘。

    回到台上,只见展红衣一招“愚公移山”,似拙实巧,本来势大力沉的一招攻向了下盘,还未打实,却忽然上挑,好似天外飞仙一般,分刺左右肩胛,只是轻轻挑破了衣衫,便飘然后退,撤出数丈。

    那位使判官笔的汉子呆了一下,知道对方手下留情,如果长剑再向前递出一寸,他的两条胳膊就从此废了。所以一抱拳,退下了擂台,算是认输了。

    擂台底下响起了喧哗的喝彩之声!

    展红衣后来又胜了两人,以三连胜的成绩下场休息去了。

    比武进行到一时辰之后,上台挑战的人已经逐渐稀少,而取得三连胜的人不过六七个,接下来的比试,就会更加精彩了。

    擂台下的观众也感受到了越来越紧张的氛围,心里更加期待后面的比试。

    这时,忽然有人从后面挤到王野的身旁,王野侧身一看,只见那人穿着一件戴帽子的斗篷,正朝他微笑,正是范瑾。

    王野大喜,正要招呼,只见范瑾示意他不要声张,向后面努了努嘴。

    王野向后边看去,只见后面还跟着一名衣着朴素的老者,正是他在田庄学艺的师傅蔡耕,久别重逢,心里更是高兴。

    范瑾侧脸向王野低声说道:“不上去试试?”

    看到那么多人在台上笔试,王野其实也已经手痒了。只是他接到的任务,只是前来观察情况,并未要他上台,所以并未鲁莽。这时听见范瑾如此询问,知道他有意让自己上台,心里也很高兴,笑道:“早想上去玩玩了,只是未得命令。”

    范瑾也笑道:“去吧,给他们捣捣乱,代表大院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这时,擂台上正有一人刚刚取胜,正在邀战。

    王野一跃而上,抱拳说道:“大院帮,王野,请赐教!”

    大院这几年在江湖中处处行好事,所以在大家的心目中口碑甚好,但王野的名头并不响亮。大家看王野的年纪也甚轻,以为只是大院安排青年子弟露个脸,锻炼一下,一开始并未重视。

    但王野此时身负卓老的内力,功力早已进入一流,自然胜的并不困难。只是他性格并不张扬,取胜的手段也只是刚刚好罢了。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便已经取得了三连胜,得以下场休息。

    这个时候,比赛已经接近尾声,再无人主动上台邀战。裁判上台,向大家说道:“经过前面的比试,我们已经有八名高手取得了三连胜。接下来的比试势必会更加激烈。为了公平起见,我们将对八名高手进行分组一对一对决,决出的胜者再进行下一轮对决,直至选出最后的胜者。”

    说完,取出了纸笔,将八个人的姓名写在了纸上,然后投入了一个特质的木箱中,再由八个人进行抽签。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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