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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巫师全文阅读

作者:冠位**师     最初的巫师txt下载     最初的巫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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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八街区的自由民

    “铛!”

    “铛!”

    厚重的打铁声音响起,屋内炉火旺盛,热气蒸的罗蒙的黑脸微微泛红,他赤着上身,古铜色的健壮肌肉,狰狞的伤疤随着打铁的动作有规律的颤动。

    烧红的锻铁在他的动作下一点点变形,制式铁剑坯逐渐成型。

    他对面站着约摸十岁的男孩,用铁钳子夹起火红的铁剑胚,扔进石制水池里,冷冽的清水与火红的铁剑胚交融,瞬间蒸起来大片的雾气。

    罗蒙随手从架子上拿起一个脏兮兮的毛巾,胡乱的摸了把脸和身上的汗,对小男孩说:

    “艾斯,老爹我去街东头的酒馆解解渴,等回来你得把剑坯给打磨好,不然小心你的屁股。”

    “知道了,知道了。”

    艾斯头也不抬,熟练的夹起来剑坯,扔在还残留着火星的打铁石上。

    “你去喝酒我不管,别像上次那样喝醉了跟别人打架。不但老妈和我得去市政广场缴罚金,你还挨了二十鞭子。”

    “你这个臭小子,”罗蒙的黑脸涨的更红,像炸了毛的老猫。

    “那次是别人挑衅,乌鲁侮辱了你爷爷的爷爷,公民纳尔。你的祖先可是追随伟大的建城者罗纳慕斯,护送人民逃离寒冰魔鬼的追杀,通过了十三试炼,来到优雅女神的应许之地,建立了富饶强大的美狄慕斯城邦。”

    罗蒙使劲喘了口气,大声的说:“我们不是普通的自由民家族,我的儿子,你要记住,我们是公民的后代,有我们必须要维护的荣誉。”

    “是,祖先的荣誉当然要维护。但是家里的钱包也很干瘪,咱们需要控制住自己的怒火,把精力投入到重新获得公民权的努力中,比如让我去读书识字,而不是敲打这该死的剑坯。”

    艾斯冷静的答道。

    他举起差不多和他半个人高的铁锤,“铛铛铛”的捶打着剑坯,把剑坯的表面打磨的渐渐光滑。

    罗蒙张开有些干涩的口,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口。

    望着冷静忙碌的儿子,他叹了口气,转身离开出门,喃喃的说,“我知道了。”

    艾斯把剑坯从打铁石上拿起,走到磨剑石旁。

    “嚯嚯”的磨剑声有节奏的响起,艾斯熟练的磨着剑坯,心思却又回到了三年前。

    他是地球人转生而来,他印象中刚刚穿越时天旋地转,恍惚见被吸入母胎的经过,这一世七岁时候才觉醒了前世残缺的记忆,他忘记了很多,也记住了很多。

    高楼大厦,车辆川流不息,电脑、智能手机娱乐方式层出不穷,都已经远去,再也无法触及。

    两世记忆的融合,他发了高烧,多亏了这一世的母亲精心照料,慢慢挺过了记忆融合带来的副作用。

    小孩子知道的不多,但是好歹会说这方地界的通用语,有个完整家庭,算是个正儿八经的本地居民,不是黑户了。

    艾斯这三年经过有意识的了解,听罗蒙吹牛,听母亲讲神话故事,不放过每一次吟游诗人的吟唱表演,终于大致弄明白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似乎有神灵,他们居于不可见、不可触的卡亚神山。

    自己所在的城邦美狄慕斯,是萨利亚半岛的南部,优雅女神的应许之地。城邦的王,是优雅女神之子,建城者罗纳慕斯。

    既然有神灵,就应该有超凡的存在。

    艾斯如此想,也在时刻注意周边的现象。

    他发现城邦的贵族们确实力气、速度、弹跳、反应力都远超常人,普通人包括城邦的士兵,也无法和半大孩子的贵族相比较。

    而城邦外人迹罕至的旷野,听说游荡着众多的魔物,有着各式各样的超凡能力。

    艾斯发挥小孩子的善于问为什么的天分,问了很多人如何能像贵族一样。

    得到的回答都是,贵族是神灵的血裔,天生远超常人,是神定的人类统治者,凡人无法成为他们。

    一个确定存在超凡生物的世界,却注定当一个凡人,艾斯有些不甘心。

    不过他的心态良好,现在处在的位置太低,接触的面也太少,所以得到的信息也都极为有限。

    只有进入城邦的中上层,才能获得更多的信息,有更多的机会。

    就算没有,以后通过抓捕游荡的魔物,乃至抽取贵族的血液,未必不能研究出他们超凡的秘密。

    艾斯的目标慢慢明确,成为城邦的中上层,也就是公民。

    美狄慕斯城邦是个年轻的殖民城邦,建城不过百年,活力十足,也有积极对外扩张的野心。

    城邦四周都是蛮族部落,游荡的魔物,距离其他文明国家较远。

    最近的文明国家群都在萨利亚半岛北部,所以这是个非常尚武、有扩张精神的城邦。

    美狄慕斯城邦是优雅女神美狄亚的应许之地,的直系血裔,神子罗纳慕斯统治着这里,是城邦金字塔的顶部,其下依次是贵族,公民,自由民和奴隶。

    至于如何成为公民,艾斯听父亲絮絮叨叨了很多次,自由民成为公民的条件有三:

    一是识字,二是担任过低级公职超过三年,三是立过等价于十人斩的功绩。

    凡公民者,三代后没有满足以上三条,则第四代自动失去公民权。

    也就是说,艾斯的家族正好在罗蒙这一代衰落,从公民家族变成自由民家族。

    罗蒙是个不错的城邦男儿,身材魁梧,使得一手好的剑盾格斗术,数次自备武器盔甲,作为重步兵参军,斩过十多个蛮族战士的脑袋,杀过数个魔物。

    唯一的缺点就是脑子不够聪明,学不会文字,直到三十五岁通不过考试,最终失去了公民权。

    他也顺带失去了一系列公民优待,最惠税率权,罪行减免权,年金权,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的参政权等权利。

    不能在治安最好的第一街区居住,只能搬迁到城南第八街区,靠给城邦和居民打铁为生。

    罗蒙年轻时候一直为继承公民权努力,直到彻底失去公民权,又差不多花光祖先留下的财富,才考虑到婚姻,与第八街区的自由民玛丽娜,艾斯的母亲,看对了眼,安置了下来。

    这十多年过去,罗蒙也已经四十多岁,他也慢慢变成了一名熟练的铁匠,在第八街区有了自己安稳的小家。

    酷爱喝酒的他,总是花光家里的积蓄,所以没有财力供艾斯识字。

第二章 罗纳慕斯的梦幻剧场

    艾斯也没有闲着,自从他觉醒前世记忆后,发现老妈玛丽娜无力管住罗蒙,就通过各种形式偷偷攒钱,替罗蒙买酒、倒卖打铁的边角料等形式,快要攒够一枚金塔勒了。

    一个月识字的费用是三十银塔勒,一百枚银塔勒等于一枚金塔勒,差不多够三个月学习之用。

    这个世界的通用语是字母文字,只要熟记字母表、音标,总结好语法结构,结合母语发音环境,三个月足以学会并书写文字。

    艾斯没想过现在利用前世知识创新赚钱,不管是造酒、造玻璃,又或者是新的耕作方法,他前世确实有过涉猎。

    但是这是个有神灵,有超凡,有神庙祭司的世界,在没有成年、没有成为公民前,所有异常的创新都有些危险,每年被公民陪审团判处驱逐出境的自由民可不少。

    只有成为城邦统治阶层的一部分,自己才能运用前世的知识赚钱,为寻找超凡之路提供资金。

    不知不觉,剑坯已经磨成锋利的短剑,艾斯将短剑套嵌上木质剑柄,靠在已经熄灭的炉火旁,望着门外,眼神坚定而又充满希望。

    已经傍晚,玛丽娜和艾斯正吃着晚饭,烤的有点发硬的黑面包,抹上一点点黄油,配着燕麦粥。

    艾斯已经习惯了这样简单的晚餐,他一口口吃着,一边和母亲玛丽娜随意聊着。

    艾斯和玛丽娜刚刚吃完饭,罗蒙竟然就回来了。这可不像他,平时他都得等到月亮高悬正中,才会踩着月光晃晃悠悠的回家。

    “嘿,我们得抓紧,快点去市政广场。”罗蒙一回家,就急急忙忙的拉着玛丽娜和艾斯往门外跑。

    玛丽娜连忙把抹布揣进兜里,一边跟着罗蒙踉踉跄跄的往市政广场跑,一边问:“什么事情,要跑的这么着急?”

    “没时间解释了,”罗蒙答道,“咱们抓紧去市政广场,到了你们就知道了。绝对是一辈子难得一见的场景,错过了不知道要后悔多久。”

    艾斯被罗蒙铁塔般的手臂拉着,跟着一路小跑,他没有挣扎,罗蒙就是这样的人,基本上不会考虑别人的想法。

    所以就跟着去市政广场,看看到底有什么不可错过的场景吧。

    一家人气喘吁吁的跑到市政广场时,发现城邦大多数居民竟都聚集到了广场。

    广场每个大约10米燃烧着一个巨大火把,正中心是优雅女神的神庙,下方是大理石做出的高台,周边是乳白色的八根巨大石柱,在夜晚的火把和月光映照下,显得更为神秘、圣洁。

    一阵较大有些凌乱的脚步声响起,白袍紫绶的贵族,白袍绶的公民陆续到来。其他居民自觉的空出靠近神庙的空地,让给城邦最高贵的这群人。

    罗蒙艳羡的盯着公民们白袍绶的礼服,眼睛有些发红。艾斯感觉到罗蒙的异样,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傲娇的闭上了眼睛。

    艾斯不由感到无奈,公民权是罗蒙解不开的心结,先辈披荆斩棘获得的地位,从他手中失去,这种痛苦一直折磨着他。

    只有等有朝一日艾斯争取到公民权,罗蒙或许才会真正释然。

    当贵族和公民们都聚到神庙下时,美狄慕斯城邦的建城者和统治者、优雅女神之子罗纳慕斯美狄亚,王孙泰德乌斯美狄亚,乘着天马拉着的飞梭,降落到神庙下的高台上。

    两人下来后,天马拉着飞梭徘徊两圈,就飞向天空消失不见。

    艾斯有些惊讶的望着天马,但很快眼神又坚定了起来,只要发挥前世的科研精神,解剖研究,早晚都会找到这些超凡生物超凡的秘密。

    “我的子民们,我是罗纳慕斯,你们的王!”

    罗纳慕斯身着同样的白袍紫绶,唯一不同的是他头上戴着一顶纯金打造的橄榄枝王冠,他声音传入耳中不大,像是有人在与你很近的地方温声低语,带着令人安心的力量。

    艾斯感觉到内心突然充满了平静,感觉这位传说中的王是如此令人信赖,这大概也是超凡能力的影响?他不由想到。

    罗纳慕斯看着自己的子民慢慢安静下来,温声的说:

    “从城邦建立后第九十年,你们就很少见到我了。城邦的事务是由王孙泰德乌斯代管,这十年他做的很好,击退了南方鱼人的骚扰,横扫了境内的蛮族部落,大力吸引文明国家的移民,城邦人口大增,日益繁荣。”

    “今夜,在这里,我向我们的王孙泰德乌斯致以敬意。”

    王孙泰德乌斯向前微微鞠躬,罗纳慕斯随后说:

    “城邦是一个集体,贵族、公民、自由民乃至奴隶各司其职,才能让城邦繁荣长久。在这里,我感谢每一位神裔贵族,你们用神灵赐予的超凡力量击败了魔物,保护了城邦。”

    白袍紫绶的贵族们矜持的身体前倾,作为回礼。

    “我也感谢每一位尊敬的公民,你们是城邦的管理者、治理者,正是在你们的辅佐下,整个城邦日益繁荣。”

    罗纳慕斯接着说道。

    白袍红绶的公民们神情肃穆,大幅度身体大幅度前倾,并保持不动。罗蒙则神情复杂,既自豪又羞愧。

    “我更感谢每一位自由民,你们充实了城邦的各行各业,为城邦提供了衣食住行,你们是城邦的基石。”

    “建城者,伟大!”

    “建城者,伟大!”

    呼声此起彼伏,声浪十里传音。

    艾斯的父亲罗蒙更是声嘶力竭的呼喊,艾斯有气无力的跟着呼喊。

    同时他敏锐的察觉,这位建城者,有点像要交接权力,一点点的铺垫,是为了凝聚人心吗?或是为王孙造势?

    过了大约十多分钟,此起彼伏的呼声渐渐变小。罗纳慕斯双手往前虚按,众人安静。

    “今晚我很荣幸的告诉诸位,蒙女神恩召,我不日将前往众神的居所,卡亚神山。在离去之前,我希望和众位一起回忆我们建城的伟大征程。”

    说完,他举起了右手,七彩灿烂的光芒从他手上绽放。因为太过夺目,艾斯用手遮住了双眼,当然睁开眼,周围的景象完全改变了。

    市政广场、熙熙攘攘的城邦居民、神庙都不见了,艾斯置身于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厅入口,侍者面带微笑的引领他进入大厅。

    他抬头仰望大厅的穹顶,上面绘画着一幕幕神话、史诗,他只能认出其中少数。

    正前方是巨大的幕布,正在缓缓拉开,舞台中央,七彩璀璨的旋涡缓缓自转,神秘而又诱惑。

第三章 冰霜悲歌(上)

    这时,罗纳慕斯磁性低沉的声音响起。

    “我的子民,欢迎来到你们王的宝具罗纳慕斯的梦幻剧场!请跟随侍者的引领,穿过大厅的座椅,走进舞台中央,进入七彩旋涡吧!”

    宝具?看来又是一个神秘的超凡事物。

    艾斯一边想着,一边跟随侍者引领,走进了舞台中央的七彩旋涡。

    艾斯走进七彩旋涡,眼前突然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当光芒逝去,他发现自己处于一座宫殿之中。

    宫殿的样式和美狄慕斯宫有些相像,在中轴线的主殿上,一位英俊的青年站立在二楼,他身着白袍紫绶,头戴金色橄榄枝王冠,望着夕阳默默不语。

    艾斯试图走进他,发现到了一定距离无法移动,于是他找到一处长凳坐下,认真观看这全沉浸式的异界电影。

    他没有等太久,夕阳渐渐沉下,晨昏交替之际,一道柔和的银白色光芒抚过眼前年轻的国王,像是许久未见的情人,在互相摩挲,又像是在温声低语。

    “阿莱亚斯,这是我们的孩子,凡人无法久居于卡亚神山,只能让你照顾好他了。”

    光芒中伸出一双洁白的手,将婴儿递给年轻的国王。

    这时,整个城市似乎都在低语,“罗纳慕斯,罗纳慕斯。”

    “美狄亚,我的女神。我多么想抛下一切,到神之居所永远侍奉您。可惜我不是传说英雄,不能肉身进入不可见的卡亚神山。我会照顾好我们的孩子,他将是罗纳城邦的未来的王。”

    阿莱亚斯小心翼翼的接过婴儿,温柔的说道。

    传说英雄?应该是一种资格或超凡的层次,达到了就有资格或者有能力长住卡亚神山。艾斯一边看一边分析着。

    “阿莱亚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当我成为优雅女神的那一刻,我们就难以像普通爱侣那样厮守一生。”

    “但是死亡只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当你生命走到尽头,我会接你到我的国,我们将在那厮守至世界的尽头。”

    洁白的手摩挲着国王的脸庞,慢慢的光芒消失,亦不见踪迹。

    看来神灵也有某些限制,不能长久居于凡世,而这个世界生灵应该有着灵魂,艾斯抓住难得的机会,认真的总结分析着超凡世界的种种可能。

    就在此时,场景突然转换。

    “铛!”

    “铛铛铛!”

    “铛!”

    这是一处宽阔的庭院,中年的阿莱亚斯正在和面容肖似他的小男孩比剑。

    小男孩看着大约十一二岁,短剑已经被击飞,撑着地面呼呼的喘气,汗水顺着头发、脸颊落地,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

    “罗纳慕斯,你今天进步很大,激发了神之血脉后,你会变得越来越强大。”

    阿莱亚斯一边说着,一边接过旁边侍立的年轻人递来的羊毛巾,温柔的给罗纳慕斯擦着汗水。

    “父亲,我自己来,什么时候才能和你一样强大?”

    罗纳慕斯抢下羊毛巾,自己胡乱擦着汗水,渴望的问着阿莱亚斯。

    “罗纳慕斯,我的儿子。你知道贵族是什么?英雄又是什么吗?”

    阿莱亚斯看着罗纳慕斯和一样灿若星辰的宝石红眼睛,温柔的问道。

    “贵族是神的血裔,英雄是贵族中最强大的一群人。”

    罗纳慕斯毫不犹豫的说。

    “我的儿子,你说的也不错,但是不准确。贵族是神的血裔,而且激发了血脉的潜力,虽然强于普通人,但是没有真正超凡。英雄是全方位的升华,生命的本质已与凡人不同。你看!”

    阿莱亚斯把右手抬高,指向天空,他的气质为之一变,周围的温度骤降,连吃瓜群众艾斯都感到了寒冷,阿莱亚斯的右手竟然快速生长出了一柄四十米长的寒冰铸成的大剑。

    烈日高悬,四周竟然飘起了雪,阿莱亚斯大喝一声,举着四十米长的寒冰大剑砍向门口。

    “轰!”庭院的大门直接消失,顺着大门笔直的铺石路不见,只留下幽深的数百米长,近几十米深的裂隙。

    艾斯的瞳孔瞬间缩小,英雄竟然如此强大,远远超出了凡人的极限,几乎不是同一个物种了。

    “这就是英雄的力量吗?好厉害!”罗纳慕斯崇拜的看着他的父亲,说道。

    “不,是英雄中的强者,大英雄的权能!”

    阿莱亚斯带着父亲特有的骄傲,对儿子说道。

    “哇!大英雄就是最厉害的吗?”

    罗纳慕斯的表情让艾斯很熟悉,前世他小时候也是这样崇拜的望着父亲,觉得他无所不能。

    “大英雄中最强的一批人,被称为黄金英雄,在他们之上,就是传说中的英雄,集自身强大和史诗传唱于一体,能凝聚出独一无二的宝具,传说中他们蒙神恩赐,特许居于神之居所卡亚神山。”

    阿莱亚斯的表情带着些许羡慕和向往。

    “我的儿子,当你母亲把你交给我的一刻,整个城市都在低语你的名字,终有一天我的使命将走向终点,而你将加冕为王。”

    “你是优雅女神与我的儿子,人民将会爱戴你,贵族会拥护你,你是冰霜之城天定的王。”

    对话声音和场景渐渐模糊,侍立在父子俩身后的年轻人,手臂爬出了点点黑霜,眼神中平静和疯狂交替。

    眼前的场景再次清晰时,柔和的晨光已经洒满大地,冰霜之城的人们开始新一天的劳作,一切和平而美好。

    阵阵令人沉眠低语,开始传来。整个城市的人仿佛瞬间静止,大量的黑霜爬出,凝结成一个个面目狰狞的怪物,它们浑身幽蓝色,身上燃烧着黑霜,散发着极度的寒冷和邪恶。

    这大概就是史诗中的寒冰恶魔了,艾斯回忆着自己听的故事,逃离桑德高原最大的敌人就是寒冰恶魔了,传说他们来自深渊最阴冷的层面,永恒的寒冬,残忍而混乱。

    “是寒冰恶魔!”城邦的贵族们挣脱了奇异的静止状态,他们与国王汇集到一处,公民们按照邻里组成一支支小队,整个城邦开始有组织的抵抗凭空而降的恶魔。

    阿莱亚斯正带领着城邦的贵族与公民组成的军队,与头角狰狞、比普通人高大一两倍的怪物大军战斗。

    他挥手对着罗纳慕斯说,“儿子,你快带着我们的子民逃到城外北部的高地,我和勇士们来狙击恶魔,只要有子民,城邦就有希望。”

    罗纳慕斯望着父亲向恶魔逆行的背影,眼眶略微湿润,转身带着人,收拢惊慌的居民,向城外逃去。

第四章 冰霜悲歌(中)

    阿莱亚斯的战斗非常艰难,拥有超凡力量的贵族们大多数和他一样是冰霜女神的后裔。

    没有超限的冰霜力量对寒冰恶魔们反而是最大的滋润,所以他们不能使用强大的血脉神术,只能用超凡的身体和武技与恶魔战斗。

    “各位冰霜的后裔,亲爱的公民,我们已经退无可退,后面就是罗纳城,后面就是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妻子、我们儿女。”

    阿莱亚斯生撕了一个恶魔,大吼道。军队的气势得到鼓舞,贵族们奋勇冲杀,公民重步兵结阵固守,恶魔被一点点击退。

    这时,曾经侍立于阿莱亚斯身后的年轻人,手臂爬出了大量的黑霜,他飞快的冲向了阿莱亚斯,黑霜凝结成的恶魔之爪,背刺了英勇的国王。

    阿莱亚斯艰难的转生,不可置信的问道:“阿拉宋,为什么你要投靠恶魔?”

    已经半恶魔化的阿拉宋,随手击杀了一个想要护卫国王的贵族,轻蔑的说道:

    “城邦需要改革,桑德高原更需要新生,你已经腐朽了,阿莱亚斯。”

    “你失去了冰霜的荣耀,是只知道向优雅女神摇尾巴的小宠物,甚至将伟大的冰霜之城拱手相让,冰霜的意志,将会降灾与你!而我,会在废墟上建立新的冰霜之城。”

    恶魔们将贵族和公民组成的部队分割,蚕食,阿莱亚斯望着一地的尸骸,眼神悲凉而坚毅。

    “伟大的冰霜之神不屑与恶魔联手,你已经被恶魔腐化,我需要为冰霜净化你。”

    阿莱亚斯吐了口血,艰难的向阿拉宋走去,眼神带着痛苦和坚毅,嘴巴微微张合,喃喃的念着什么。

    他化成了一道强光,爆裂开来。

    强光消逝,整个战场竟然成了冰雕的世界,随着风吹过,恶魔和尸骸都消散成粉末,阿拉宋的身体也一点点消散,他头部突然爬出了黑霜,阻止了这种消散。

    “竟然达到了大英雄的顶点,成了黄金英雄。我小瞧你了阿莱亚斯,再给你些时间传唱史诗,或许真有可能把心象固化成宝具,杀死我。可惜你终究不是传说,无法打破恶魔领主的庇护。”

    阿拉宋状况极其惨,只有一个脑袋剩下,可是他活了下来,疯狂的眼神在肆虐,愈发像个恶魔,混乱而邪恶。

    轰!一道带着英雄神力的强大的冰箭,差点击中了阿拉宋的仅剩的脑袋,原来是罗纳慕斯担心父亲,在转移城邦居民后,急匆匆赶来。

    “父亲!”罗纳慕斯看着消散的一切,悲伤的吼道。

    阿拉宋看着罗纳慕斯,嘿然笑着,“亲爱的神子,恶魔领主高根想尝尝你的味道。”

    说完,黑霜在他仅剩的脑袋燃烧,越烧越大,一个有罗纳慕斯十倍高大的恶魔出现。

    这个巨大的恶魔浑身燃烧着黑霜,他随手一掷,无数的燃烧的黑霜弹射而出,击中的事物瞬间冷冻并碎裂成粉末。

    罗纳慕斯没有犹豫,他果断的后跳,正面着恶魔,一边躲避一边逃跑,身上的伤痕也渐渐增加。

    艾斯看着这惊险的场景,内心没有任何波动,既然罗纳慕斯最终建立了新城邦,那这里他肯定死不了。

    一颗燃烧的黑霜即将击中罗纳慕斯之际,时间突然慢放,优雅的歌声响起。

    一群小精灵嬉笑着唱着动听的乐曲,柔和的光芒笼罩着罗纳慕斯,一双洁白的手轻轻抚摸着罗纳慕斯,他身上的伤痕全部愈合。

    接着,那双洁白的手轻轻合十,张开后,一颗七彩的珠子出现,缓慢的飘向恶魔领主高根。

    很慢,但是恶魔领主高根无法躲避开,眼睁睁的看着七彩珠子轻轻的洞穿他的身体,他的身体出现一处小小的洞。

    随后越来越大,最后加速扩张将他整个湮灭。

    “我的儿子,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光芒中传来温柔圣洁的女声,“我无法拯救你的父亲,这是他的命运。”

    “阿拉宋完成了邪恶的仪式,冰霜之城已经转化为深渊寒冰层面的投影。恶魔领主高根的投影已被我杀死,但只要寒冰层面的投影在,高根的投影就会复活。”

    “你必须在高根投影复活前,带领活着的人民逃离桑德高原,这是你的命运。去萨利亚吧,在萨利亚半岛的南部,我许你新的土地,你将在那建立一座新的城邦。”

    “可是,”罗纳慕斯泪流满面,柔和的光芒并不能抚平他痛苦的内心。

    “父亲,父亲他真的没任何办法了吗?冰霜之城,也没有任何彻底驱逐恶魔的可能了吗?”

    “我的儿子,每个人,每个城邦都有他的命运,就算是神灵,也无法彻底掌控命运。”

    “不要为你父亲悲伤,他将会在我的国永生,等你完成自己的命运,成为传说中的英雄,我将会接你进入我的国,我们一家将在卡亚神山永远相伴。”

    光芒飘向了天空,声音也越发缥缈,小精灵围绕着罗纳慕斯几圈后,轻巧的飞到了人类与恶魔的战场。

    一个虚影被拉起,原来是阿莱亚斯,他微笑的看着自己的儿子,挥了挥手,和小精灵一起消失于天空。

    艾斯看着眼前的一幕渐渐消失,头脑中的震撼却没有缓解。这是一个有着神灵的世界,虽然有一些限制,但是们确实存在,而且非常强大。

    这个世界处于真正的神话时代,神灵与英雄的传奇时代,如果用前世的小说体系理解,这应该是个高魔乃至超魔世界,极度危险。

    对已知力量层次简单的分类,最低是凡人,之上是激发血脉之力的贵族,然后是英雄,大英雄,黄金英雄,传说英雄,还有不可思议的神灵,们是英雄的源头。

    这个世界有神、有英雄、有恶魔、有荒野的魔物,但是没有凡人的超凡之路。

    强烈的无力感和不安笼罩着艾斯,他渴望把握自己的命运,渴望扼住命运的喉咙,而不是被动的接受命运安排。

    前世科研人员的记忆,让他下定决心,研究、分析、总结,一定要找出超凡生物超凡的奥秘,为自己开辟一条超凡之路。

    新的一幕已经开始,罗纳慕斯带领冰霜之城的残余居民,跟随优雅女神的指引,一路逃到了海边。

    背后是寒冰恶魔们组成的追兵,面前是浩瀚的大海,他们陷入了绝路。

    罗纳慕斯身形有些狼狈,眼神却灼灼生光。

    他回头望向了恶魔追兵,阿拉宋正狞笑的带领他们追来,他已经堕落成恶魔了,生出了高等恶魔的双翼。

第五章 冰霜悲歌(下)

    “阿拉宋,你不止弑王,更彻底背弃了冰霜之神,就不怕神威如狱,冰霜将惩罚于你?”罗纳慕斯大声呵斥道。

    “冰霜不是你能揣度的,我正是背负了冰霜的使命,我做的一切也无愧于我的血脉。”

    阿拉宋狰狞的笑着,“我亲爱的王子,让我于此终结你的命运,为你奏一曲哀乐,送你去和父母团聚吧。”

    罗纳慕斯转头看向了大海,耳边出现温柔的呢喃。

    “罗纳慕斯,罗纳慕斯,抬起你的剑,斩向大海。”

    他不受控制的举起了手中的剑,斩向大海,轰!

    海水顺着剑斩的方向,一分为二,罗纳慕斯带着残余的居民,走上了大海之中。

    优雅而神圣的音乐响起,海水在他们走过后,自然的合并。

    阿拉宋带着恶魔追到海边,用恶魔语和恶魔们大吼大叫,随后他们组成了诡异的,散发着某种律动的仪式,伴随着中心的阿拉宋低沉的嘶吼,海水瞬间冻结。

    除了阿拉宋,寒冰恶魔们争先恐后的冲向人群,就在此时,冰封的海洋突然剧烈的动摇。

    “是谁!”

    “是谁胆敢搅扰海洋之子,伟大的蓬托斯沉眠。无知者,你们将付出代价!”

    伴随着暴怒的声音,整个海洋竟然流动成一个庞大的巨人,他像抓挠虱子一样,轻易的将恶魔们捏死,阿拉宋见到此景,头也不回的飞走。

    洋流巨人随手抛了一个巨大水,把阿拉宋砸的重伤吐血,嗡嗡的说:“我就助你飞的更高更远。”

    神秘的力量环绕着人群,隔离了海水,巨人将身子伏低,脑袋探进空出的海底,对罗纳慕斯说道:“美狄亚的力量,你是的儿子?”

    罗纳慕斯有些紧张,但是责任驱使着他前行,大着胆子说道:

    “尊敬的海洋之子,我是优雅女神的儿子。我和我的子民打扰了您的休息,深感愧疚。您不计前嫌,帮助我们击败恶魔,您是如此伟大,如此仁慈,我们不知道该如何感激您。”

    “哈哈哈!”

    “真是个会说话的小子,不过就这样打发我可不行。命运会让你成为一邦之主,你需要给我提供一位国王的谢礼。”洋流巨人说道。

    “尊敬的海洋之子,您需要什么?”

    “我需要你们在新城邦为我建立一座神庙。”巨人洋流组成的眼睛盯着罗纳慕斯说道。

    “我的儿子,许一处渔港,建立神庙,永远祭祀。”温柔的呢喃在罗纳慕斯耳边响起。

    “愿意为您效劳,”罗纳慕斯微笑着深深鞠躬。

    “等我在应许之地建立新的城邦,必然有一处渔港为您建立神庙,世代祭祀。希望伟大的海洋之子,能给予我们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帮助我们安全抵达萨利亚。”

    “哈哈哈!我同意了,我将赐予你一百年的友谊。这是海岛兽,你们将在它背上安全抵达应许之地。”

    巨人大手伸进海水深处一抓,一个驮着海岛的巨龟被抓着按在空地。

    “感谢您的慷慨,伟大的海洋之子。”

    罗纳慕斯带领众人登上了巨龟,画面渐渐模糊,随后快速转换。

    众人登陆了陌生的土地,崭新的城邦拔地而起,时间飞速流逝,城邦日益繁荣,蛮族臣服,魔物授首,更吸引了无数文明国家的冒险者和移民。

    视角突然太高,从城邦上方鸟瞰,整洁而富有活力。

    紧接着突然下坠,竟然回到了市政广场,一团柔和的光芒从神庙升起,光芒中,神圣而洁白的双手捧着一顶纯金打造的橄榄枝王冠,郑重的戴在了屈膝半跪的王孙泰德乌斯美狄亚头上。

    随后光芒升高,带着罗纳慕斯一起,消失于深夜的天空。

    君权神授!

    这是一个人与神共处的神话时代,这是一个超凡决定一切的时代。望着欢呼的人群和泪流满面的罗蒙,艾斯深感凡人的无力。

    识字,争取公民权,获得更多关于超凡的知识,才能有扼住命运喉咙的一丝机会。

    已经深夜,艾斯辗转反侧,他脑中不停闪过今晚看到的场景。

    精神太过亢奋,他起身从床底扒出来一个被粗布包裹的陶罐,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是一堆银塔勒。他一枚一枚的数着,一共97枚。

    城邦没有前世的公立学校,知识基本上被贵族和公民垄断,部分有知识的公民,愿意有偿教导学生,市价大概是一个月30枚银塔勒。

    在城邦,选择什么老师识字,基本上也就决定了未来的职业。

    老师如果是陪审法庭的法官,未来肯定是从事司法、诉讼相关工作。

    老师如果是音乐家,未来也是要走优雅的演奏道路,而对于未来的道路,艾斯已经确定,他想跟城邦著名的博学者彼得学习。

    彼得是整个城邦公认的最知识渊博的人,城邦学者,涉猎广泛,家中藏书颇丰。

    成为他的学生,对艾斯来说是最佳的选择,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取广泛的知识,寻找超凡的秘密。

    第二天一早,夏日的太阳早早升起,艾斯被罗蒙锻炼身体的动静吵醒。

    他起身穿衣,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着罗蒙在那里锻炼。作为公民的后代,艾斯家流传着罗纳慕斯为普通人创造的优秀锻炼法,专门锻炼身体机能和格斗技巧。

    艾斯洗了洗脸,跟着罗蒙开始了晨练,他对此没什么排斥,学的非常认真。毕竟这是一个超凡存在众多,非常危险的世界,多一点自保之力没有坏处。

    城内有着英雄的守卫,如果一直在城内生活,固然没什么危险,但是也没有接触甚至捕获超凡生物的机会。

    只有去城邦外偏僻的旷野,才有低阶魔物游荡,它们像杂草一样难以清理,英雄们不屑于做这种麻烦活。

    年轻的贵族和格斗技巧强大的公民或猎魔人会去那和低阶魔物厮杀,贵族和公民为了获得锻炼,猎魔人则是为了赏金。

    七八个和罗蒙一样经过严格锻炼的老兵,就能在荒野一次猎杀不超过三个低阶魔物。

    艾斯今年十岁,他计划着近几年坚持锻炼格斗技巧,期望成年时能和罗蒙有差不多的实力,组织一支猎魔人小队,狩猎并研究魔物。

    艾斯的格斗天赋其实一般,但是勤能补拙,他相信只要坚持合理的锻炼,一样能在成年时有不错的实力。

    两人锻炼完,吃早餐之际,艾斯神色认真的和父母说:

    “我今年十岁,如果想成为公民,这已经是识字比较晚的时候了。这三年我一直在攒钱,现在凑够了大概三个月的学费,我想去博学者彼得那识字,他每年的夏天会召收一定学生,按照我观察的规律,这几天会开始招生。”

    罗蒙听完,开始沉默。

第六章 博学者彼得(求推荐票!)

    “是我不对,这几年总是喝酒放纵,没有给你攒下足够的学费。我听说彼得那教的很好,也要学习差不多三年以上时间才可以通过识字考试,而且学习是很辛苦很长期的事情,钱是必不可少的。”

    罗蒙神情犹豫,夹杂着各种复杂的眼神看着艾斯。

    “昨天神奇的经历,有句话在我头脑里翻来覆去,每个人都有他的命运。”

    “命运赋予每个人责任,我没能通过识字考试,所以丧失了公民权,也耽误了你,是我没通过命运的试炼,更没做好一个父亲。”

    “未来的学费你不用担心,我们家可是公民的后代,还是有些瓶瓶罐罐的。今天让你母亲陪你去彼得那报名,家里还有些空白羊皮纸一块带着,我来筹集剩下的学费。”

    艾斯听了罗蒙的一番话,很是惊讶和感动。

    他一直认为罗蒙是个好汉子,但是不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因为他从来没为家庭好好打算,只是沉湎于过去的荣光,用酒精麻醉自己。

    没想到今天,罗蒙竟然打算担起父亲的责任,这让他心里有些温暖。

    艾斯和母亲玛丽娜一起,来到了第一街区。这里是美狄慕斯城的核心区,整齐宽阔的铺石路,道路两边种着橄榄树,沿街是高档的商铺,热闹又繁华。

    两人穿过热闹的商业区,来到一排排别墅,环境优美的居住区。

    “艾斯,你父亲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玛丽娜握着艾斯的手有些用力,正如她的心情。

    既对公民的生活倾慕,期望儿子能跻身公民阶层,又怕给孩子太大压力。

    她在家中话并不多,每天勤劳的把家务做好,看着丈夫和儿子,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她很大的幸福。

    她也有很多的期望,期望丈夫更加关心家庭,期望儿子能出人头地,只是她性格如此,很少说出来。

    艾斯也感受到母亲的复杂心情,他长长地吁了口气,说:“我们家终有一天会回到这里。”

    两人走到了博学者彼得的别墅前,一位衣着整洁朴素的侍者迎上来,微微鞠躬,面带微笑的说:“尊敬的女士,年轻的先生,请问你们是来求学的吗?”

    玛丽娜有些慌张的回了礼,说:“我的孩子很想跟随博学者彼得先生学习知识,不知道您能不能带我们见尊敬的彼得先生。”

    “当然女士,知识对每一位求知者敞开大门。”侍者微微鞠躬,将两人引入别墅。

    在客厅,艾斯和另外七个孩子一起等待。他的母亲则跟着侍者去付三个月的学金,学金是一季度一交。

    这七个孩子莫约七八岁,五男两女。艾斯暂时没有和其他孩子交谈的**,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识字,然后获得借阅博学者彼得的私人藏书的资格。

    不一会儿,彼得来到客厅,他有着长长的山羊胡须,身着白袍绶,神情严肃,看着是一位严厉的长者。

    “我是你们的老师彼得,你们的父母将你们送到我这,是为了学习知识,充实你们的头脑。”

    “你们在我这得到什么,取决于你们的努力程度。勤奋的人即使愚笨,持之以恒也能超过普通人。懒惰的人即使聪明,也是用渔网打水,注定一无所获。”

    彼得的开场白,让几名孩子紧张了起来。

    艾斯微微点头,这个老师符合他的胃口,他前生今世都不是什么天才,所有的只是勤奋二字。

    勤于学,勤于思考,勤于总结,勤于反思,这是学习的必经之路。

    彼得随后介绍了一位年长的弟子,他叫莫顿,脸上有些青春痘的红发小伙,是彼得的助手,负责对八个学生的识字启蒙。

    博学者彼得是城邦著名的学者,他的助手其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入室弟子,日后有被彼得推荐成为城邦中低级公职的机会。

    学生们的父母被莫顿送走,他们将在下午六点左右接学生们回家。

    八个学生跟着莫顿来到后院,莫顿说道:“从今天开始,我负责教你们识字。请简单介绍下自己,然后我们开始学习识字。”

    在各种介绍完毕后,艾斯知道这八个人中竟然有三名贵族,其他人也都是公民的后代,只有他一人是自由民。

    孩子们天然抱团,并不是刻意歧视,但是微妙的疏离感仍然存在。好在艾斯来并不是为了交朋友,而是利用有限的时间学习更多知识。

    “所谓的文字,其实就是语言的发言。我们要学习文字,必须先学会三十二个通用字母和它们的音标......”

    伴随着莫顿的讲解,艾斯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文字其实就是字母文字,学习的首要就是记住字母及音标,还有相应的语法结构。

    莫顿打算用三个月的时间,给他们打好语法基础。

    艾斯将这三十二个字母与音标抄写到羊皮纸上,随后在地上边画边记忆,比起其他同龄孩子,艾斯明显认真的多。

    作为前世系统学习过英语的人,这类字母文字其实规律差不多,可以很快触类旁通。

    他在熟练记忆三十二个字母后,向莫顿先生申请提前借阅学习语法教材。

    “莫顿先生,我已经熟记了三十二个字母,现在想提前借阅语法书,可以吗?”

    莫顿检查了下艾斯记忆的效果,发现他确实熟练记住了三十二个字母和音标。

    “语法教材可以提前借给你,这是未来几个月的课程,你自学可能会有很多疑问,做好记录,在我明天开讲时,你可以带着问题来听课,效果会更好。”

    艾斯接过羊皮纸做成的小册子,上面写着《通用基础语法》彼得著。

    艾斯心中已经定好了学习计划,直接生啃语法书固然比较困难,但是自己是有母语环境的,正确发音配上熟悉的词义,基本上都能理解。

    至于不确定的部分,可以每天集中向莫顿提问,这样估计不到一周,就能把正确的语法习惯打好,直接开始阅读了。

    艾斯的学费很少,所有他必须提高效率,更快的学习。

    晚上,艾斯锻炼完格斗技巧后,抱着借来的语法书,对着炉火,无视了罗蒙“铛铛!”的打铁声,废寝忘食的学习着基础语法。

    罗蒙看着认真学习的艾斯,内心有些柔软,又有些愧疚。他把打好的制式短剑放在一边,轻手轻脚走了出门,怕打扰到儿子学习。

    他今天去了趟酒馆,通过酒馆老板,放出风声要出售一套家传的全身重甲。

    一套重甲打造起来极为复杂,罗蒙自己都还没这水平,他的水平只能打造些制式农具和武器、盾牌。

    因为技术含量高,所有重甲非常昂贵,一套全身重甲,几乎等价一套第八街区的别墅。

    这重甲不能急卖,不然会被杀价太狠,好在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慢慢的等一个合适的买主。

第七章 神话(求推荐票,求收藏!)

    第二天,天蒙蒙之时,艾斯就顶着熊猫眼到了博学者彼得的别墅。他早早的到了后院,一边闭目温习语法知识,一边等候莫顿。

    莫顿身为博学者彼得的助手,自然勤奋异常,毕竟老师就是极度勤奋之人。他一大早就处理好老师的琐事,来到后院,发现艾斯已经早早等候了。

    他嘴角微微上扬,看到艾斯这样勤奋,就想起自己求学之初,是时候给可爱的学弟一些指导了。

    “艾斯,你来的这么早,是有很多问题想问吧?”莫顿走到艾斯跟前,朗声说道。

    艾斯睁开眼,原来莫顿来了,“是的,莫顿先生。我有很多语法的知识不太确定,迫切的想跟您学习。”

    随着艾斯的请教,莫顿轻松的回答。很快,艾斯的疑惑就得到了解决,莫顿也很愉悦,作为老师,谁都希望有一个举一反三的学生。

    其他人在他们一问一答中,陆续的到来。很多人是家长送来,看到这好学的场景,艾斯恐怕会成为他们口中别人家的孩子,让其他孩子对他感官更加微妙,既佩服又讨厌。

    生活在继续,艾斯这几天保持着两点一线的节奏,每天就是学习知识,吃饭,锻炼,睡觉,紧张而充实。

    大概第四天,他就已经熟练掌握语法知识了。莫顿熟悉他的学习进度,虽然很惊讶于艾斯的学习效率,但是一想到他的刻苦程度和聪明劲儿,就觉得一切都是应该的。

    莫顿没有拘泥于既定的教学进度,决定让艾斯学习下一阶段的知识。

    “艾斯,这几天你真让我大开眼界,原来竟然有人能聪明和勤奋到这程度。恭喜你,语法已经完全掌握,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学习了。”莫顿满意的说。

    “这一切都离不开您的指导,如果学生是船,那老师就是灯塔,您为我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花花轿子人抬人,艾斯礼貌的恭维道,实际上他之所以能学的这么快,还是因为前世高强度的应试教育打下的坚实基础。

    莫顿被这一句拍的极为舒服,他轻声笑了下,温和的对所有人说:“你们都是来学习识字,最终的目标,是通过美狄慕斯城邦的统一通用文字水平考试,拿到资格证书。掌握了语法后,你们将学习《神话》《史诗》和《美狄慕斯建城记》三本书。现在,艾斯跟我去拿书,其他人继续学习语法,回来我会提问。”

    下面的孩子顿时一片哀嚎,不是每个人都像艾斯一样特别好学,很多孩子们只想放肆的玩耍,不想背生涩的语法。

    艾斯跟随莫顿,上了别墅的二楼,这里一间宽敞向阳的房间,是彼得的藏书室。彼得年长的弟子轮流管理,里面接近十几个书架,摆满了羊皮纸记录的书籍。

    艾斯不由两眼放光,知识永远是最珍贵的,尤其是这一世,知识更是几乎被贵族和公民垄断。好在城邦处于蓬勃的扩张状态,所有向上的通道没有被完全堵死。

    莫顿和今天的图书轮值管理员打了个招呼后,对艾斯说,“彼得老师的藏书室,是城邦每一个追求知识的人,都梦寐以求的地方。这里几乎收录了城邦所有的书籍,只有王室的图书馆能媲美。今天,我把《神话》借出来,你用带的羊皮纸在这里誊抄,原本不能带出,抄本可以带出,这是老师的慷慨赠与,抄本就是你的家传书了。”

    艾斯理解这件事的含义,很多人教识字是不允许免费誊抄的,知识是种权力,几乎只有贵族和公民才有自己的家传书,艾斯家本来也有几本,可惜他父亲不爱知识,在搬到第八街区时都变卖了。

    他低声谢过莫顿,这本书封面用厚羊皮纸制作,上面写着卡亚神话四个大字,下行是彼得手抄本五个小字。

    艾斯找到一处桌椅,开始用鹅毛笔认真誊抄。时不时有些年长的弟子前来借书,大家都很安静,认真的誊抄和阅读。这氛围比起前世图书馆有过之无不及。

    大概十天的时间,艾斯把《神话》等三本书抄录完毕,也顺带学会彼得漂亮的飞鸟字。他对这个世界的世界观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传说在最初,是混沌,混沌之前不可见、不可知、不可言、不可触,卡亚诞生于混沌,从此可见、可知、可言、可触。

    出生即刻死去,是开始也是终结,是创造也是毁灭,是一也是万。

    死后,身体化为世间万物,灵魂化作世界最初的神灵,泰坦诸神。泰坦中最后出生者,第十三位泰坦,是灵魂的精华,众神称为克诺安斯,意为天生的王。

    十三位泰坦厘定了世间万物次序,被世界眷顾,成为世界天然的统治者,被之后诞生的神称为主神,而克诺安斯则成为众神之王。

    们将卡亚头骨所化的山脉挪入非神不可见、不可知之界,世界的外层,为众神居所。

    头骨所化的山脉下镇压着卡亚恶念与邪念,失去镇压的恶念和邪念,喷薄而出。

    众神齐心协力,将它们驱逐到世界的外层。在外层,恶念演化为无尽深渊,邪念演化为九层地狱,因为无法分开,深渊和地狱互相纠缠,永生永世的血战。

    但是深渊的恶魔与地狱的魔鬼都窥视着世界,他们用各种方法突破外层,造成了很大破坏。

    为了镇压深渊与恶魔,也为了赎罪,第一位诞生的泰坦神,耶古来到了地狱与深渊的交汇处,是黑夜与死亡的主宰,在交汇处开辟了的国,演化为冥界,封锁深渊与地狱,最终力竭而亡,化为永恒的叹息之墙。

    叹息之墙历经时代变迁,新的黑夜与死亡主宰拉莫尔从中诞生。神王克诺安斯特许于冥界称王,众神称为冥王拉莫尔。

    神王克诺安斯娶了自己的姐姐,生命与创造女神黎娜斯为妻。神后模仿众神的模样,用泥土创造了人类,世界进入了人类的篇章。

    众神和人类一样,有喜怒哀乐,也产生了种种感情。人神交合,诞生了众多英雄,英雄们带领人民击败魔物,建立了无数的城邦,整个大陆进入了文明时代。

    《神话》到这里大致结束,而《史诗》则是讲英雄诞生后,近十万年的兴衰史。最后的《美狄慕斯建城记》则是王室史官撰写的美狄慕斯历史,也算是一种异界版本的思想课了。

第八章 考试(上)(求推荐票,求收藏!)

    艾斯看着自己记得满满的三本手抄本,这是玛丽娜用针线穿起来的,针脚细密。

    这三本书,几乎用掉了家里剩下的所有羊皮纸,不过罗蒙说不用担心,马上家里就不用愁钱了。

    艾斯猜到他可能变卖了什么传家宝,把这份感激记在心里,不论怎么说,罗蒙终究尽到了父亲的责任。

    近十万年,无数英雄的血泪,城邦的兴衰,普通人几乎都是永远的背景板,英雄才是主角。

    超凡力量的绝对压制,天灾**经常毁灭文明,每次都是众神选定英雄,带领残存人类重建文明,让这个世界的文明一直不断循环。

    这样一个世界,单纯指望发展工业是没有出路的,超凡可以轻易摧毁任何萌芽。

    更何况到更微观的层面,物理法则可能有本质不同,很多科技树估计失效。

    只有立足这个神话的世界,发挥客观中立的研究精神,寻找超凡奥秘才能有出路。

    莫顿得知艾斯已经誊抄完三本书。

    “不得不再次赞叹你的勤奋,仅凭这一个品质,你早晚都会争取到公民权。

    剩下的课程就是背诵理解,统一通用文字水平考试的考试范围就是这三本书,这三本书也几乎涵盖了常用文字,活学活用才是关键。

    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随时来问我,等其他学生进度上来,我会再详细讲解这三本书。

    下个月就是一年一次考试,你可以先试试手,不要怕失败,按正常进度这三本书是需要学上近三年的,我也是考了三次才通过。”

    “尊敬的莫顿先生,感谢您的帮助。除了这三本书,图书馆里其他的书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借阅?”艾斯双眼闪闪发亮,像极了一个渴望知识的普通孩子。

    “艾斯,一步一个脚印,才能把路走完。你现在需要反反复复的钻研这三本书,等你通过了统一通用文字水平考试,并且拿到优秀资格徽章,我会带你去见彼得老师。”

    莫顿微笑着,摸了摸艾斯的脑袋,接着说:“老师会教你更高深更专业的知识,让你在成年后能在城邦胜任中低级公职,那时候你就能和图书馆里的学长们一样,随时借阅老师的藏书了。”

    “好的,莫顿先生。再次感激您的帮助,我一定努力,争取通过统一通用文字水平考试。”

    艾斯仿佛被激发了斗志,两眼发亮的说道。

    “好,我等你的好消息。”

    莫顿一边温和的回答,一边想着,到底是半大孩子,虽然聪明又勤奋,还是没经历过恐怖的考试,需要被教育啊。

    看来下个月的考试需要抓紧了,彼得老师的学生那么多,光靠聪明勤奋的人设,很难脱颖而出。

    等通过考试,再想想如何尽快从众多弟子中出头,才能借助彼得获得更多资源。

    转眼大半个月过去,艾斯这段时间继续着两点一线的生活。

    每天向莫顿请教三本书的考点,城邦目前没有关于统一通用文字水平考试的相关真题和模拟卷,这让习惯了题海战术的艾斯有些不适应。

    他根据莫顿几次考试的题型回忆和建议,自己出了些类似的考题练习,并坚持练字。

    题型大致就是填空,判断对错,词义解释,段落默写,阅读理解,大作文这几类,只要把作文的类型、格式练熟,把字写工整漂亮,这次考试应该很有把握。

    市政广场,美的慕斯建城历第一百年,第五十次统一通用文字水平考试开始。

    建城者罗纳慕斯在城邦治理上是一位开明的统治者,他大胆采用了第二任辅政官提出的考试制度,并将之推广应用于城邦生活的诸多领域,统一通用文字水平考试就是其中之一。

    罗蒙和玛丽娜在市政广场边缘等待,整个市政广场已经被城邦民兵围住,里面摆放了近二百多张桌椅,数百名考生正在紧张的考试。

    “不知道咱们儿子考的怎么样了,这次考试报名就要十个银塔勒,真希望艾斯一次就能过啊。”玛丽娜小声的对罗蒙说,她既担心艾斯的考试,又有些心疼钱。

    罗蒙沉默不语,似乎有些出神。他在这里也参加了十多次考试,可惜次次失败,直到父母离世,都没有看到他继承公民权的希望。

    良久,他说:“识字考试可不简单,题目难度不小,得考整整三个小时。艾斯才学了多久,不要期望太大,也别给他压力,这次就是进场感受感受。他比我聪明用功,估计过个两三年问题不大。”

    场内的艾斯并不紧张,统一通用文字水平考试和前世的考试差不了多少,监考都很严格,但是题目本质上就是语文考试题。

    凭他的认真准备,虽然准备时间较短,说勇夺第一是吹牛,但是得个合格肯定没问题,优秀也问题不大。

    试卷发下来后,艾斯快速浏览了一边,填空题二十道,词义解释二十道,默写题二道,理解题五道,大作文是“以建城者罗纳慕斯传说经历为范围,写一篇文章”,妥妥的要写赞歌。

    艾斯迅速的把除了大作文外的题目作文做完,时间才过去一个小时,他用漂亮的飞鸟字写下了标题《出桑德高原记》。

    在收完最后一个考生的试卷,城邦文教官宣布考试结束,三天后将会在市政广场公布成绩,通过的考试凭报名收据领取徽章。众考生鱼贯而出。

    有的人大汗淋漓神色不安,有的人镇定自若,也有的人大声诉说考试题难,一切和前世考试结束无二。

    艾斯是其中年龄较小的考生,但是并不独特,有很多家长都早早送孩子感受下考试的困难,好让他们在学习中更用心。

    一般人都得经历三年甚至更久的学习,才能顺利通过考试。

    罗蒙和玛丽娜看到艾斯,迎了上去。

    玛丽娜用衣服擦了擦艾斯头上不存在的汗,想问些什么,又被罗蒙使了眼色,结果啥也没敢问,艾斯也没多说话,三天后成绩公布,比说什么都好用。

    艾斯第二天又一大早到了彼得的别墅,莫顿今天突然话唠,对八个学生唠叨着。

    “昨天,我们的艾斯参加了城邦统一通用文字水平考试。这是你们所有人的首要目标,虽然很难第一次就顺利通过,但我相信凭艾斯的努力劲头,明年或者后年肯定没问题。”

    “你们几个努力的程度还是不够,有个别人甚至连字母都没背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

第九章 考试(下)

    艾斯又一次成了老师口中的学生,其中有几个同学钦佩的看着他,另外几个则有些不开心了。

    艾斯倒是很能理解,钦佩的是想同样努力,不爽的则是被迫来学习的。如果再仔细分,就会发现,不爽的都是贵族家庭的孩子。

    他们是神灵血裔,虽然不知道多少代,神血能不能顺利激发,但是确实是神灵血裔、天生贵族,没有压力,自然缺乏动力。

    如果换成激发血脉的考试,保证他们个个钦佩羡慕。屁股的位置,往往决定了对事情的看法。

    几个贵族孩子虽有些不爽,但基本的家教还是有的,没有发生课后堵门围殴之类的无聊把戏。

    三天很快过去,艾斯和母亲玛丽娜两人去了市政广场。公告栏刚刚贴上成绩榜单,百分制,九十分以上为优秀,七十五以上为合格。

    艾斯从上往下看第一名叫戴娜,一百分,继续看,发现第二名正是自己的名字和收据编号,九十八分。

    艾斯拿着报名交费的收据,从文教公职人员那里领到了徽章,白色的底,美狄慕斯城的浮雕,红色的“优”字,上面一行小字写着文字水平合格。

    玛丽娜开心的把徽章别在艾斯的衣服上,飞快的跑回家给罗蒙报喜去了。

    艾斯则快步的往博学者彼得家走去,他终于通过考试,有资格学习更深的知识,也要有资格借阅博学者彼得的私人藏书了。

    艾斯到了博学者彼得的别墅,其他七个学生,有三个人已经开始誊抄《神话》,其他几个人还在苦兮兮的背语法的句式结构。

    莫顿手持一卷书,依靠着院墙,津津有味的看着,时不时扫一眼学生。

    这一抬眼,看到艾斯进来了,正在心里嘀咕着,年轻人到底还是接受了考试的教育,得开导艾斯,毕竟是个好学的苗子。

    正想着,莫顿突然看到艾斯胸前在阳光下泛着金属的光泽,竟然是个徽章!

    莫顿三步并两步,冲到艾斯身前,仔细的看了看他胸前的徽章,白色的底,美狄慕斯城的浮雕,红色的“优”字,上面一行小字写着文字水平合格。

    “你一次通过了,还拿了‘优’?”

    莫顿失声问道。

    “多亏先生您的教导,侥幸通过了考试。”

    艾斯腼腆的答道,眼神有些狡黠。

    “你确实是个读书的料,老师现在出门参加公民大会,估计下午回来,到时候我带你去见他。你以后可以直接叫我莫顿学长了。”

    莫顿的表情有些欣喜也有些失落,他回头又看了看其他学生,尤其是那几个语法都学不会的歪瓜们,越发觉得人和人不能比。

    下午,莫顿带着艾斯到了别墅的三楼东向的书房,告诫艾斯,“老师是个很重视礼貌的人,进去后一定要恭敬有礼。”随后轻轻敲了敲门,带着艾斯一起向后退了两步,恭敬的等待。

    一会儿,门开了,彼得身着白袍绶,神态肃穆,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他胸前带着数个不同的徽章,其中一个和罗蒙珍藏的斩首十人的军功章一样。

    看来彼得不仅博学,而且实战能力很强,这也符合城邦的整体风气,开放,尚武,扩张性十足。

    几人依次进了书房,莫顿带着艾斯向彼得微微鞠躬说:“老师,这是上个月来求学的艾斯,他是一个勤奋而且聪明的孩子,在没有什么基础的情况下,仅仅一个多月就学会了通过了文字水平考试。他希望跟随老师,学习更高深更专业的知识。”

    “彼得老师,我很想跟随您学习更高深更专业的知识。”艾斯在莫顿说完后,紧接着表态道。

    “艾斯,知识的大门为每一个渴望它的人敞开,欢迎你成为我的弟子。知识是有价值的,你成为我的弟子后,每个月需交五十枚银塔勒的学费给我的仆人乔安,如果你暂时没有钱,也可以赊记,以后工作了再归慢慢还我,不用计利息。”

    彼得笑了笑,接着说,“我这里有多门不同的知识,你可以在未来一年借阅藏书室的书籍,旁听我在前院每周五的公开课,选择一门自己热爱的学科主修。现在你先去找乔安,莫顿留下。”

    “好的,彼得老师。”艾斯和莫顿异口同声说道。

    艾斯随后找到乔安,他就是第一次来别墅时,门口的侍从。

    “你已经交了九十枚银塔勒,学习了快一个半月,就算你四十枚银塔勒,剩下的正好够弟子一个月的学费。如果你打算无息赊记,可以在这个本子上登记下。”乔安礼貌而又条理的说道。

    “谢谢你,乔安叔叔。我今晚回家和父母商量下,再决定剩下的学费如何支付。”艾斯也礼貌的答道。

    “好,你拿着这个小牛皮纸卡片,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剩下的就可以去藏书室借阅图书了。”乔安说道。

    艾斯接过卡片,正面是彼得用漂亮的飞鸟体写的借阅状几个字,他在背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随后去了藏书室。

    今天藏书室的轮值管理员是个金发的中年男人,他看了看艾斯的卡片,热情的说:

    “学弟真是年轻有为,我出生自北方米尔恩城邦,叫卡特。被美狄慕斯的开放吸引,二十岁时来这里闯荡。在北方,自由民根本没可能获得公民权,这里则不一样,只要努力,就有希望成为公民。我现在就差一年的低级公职,就可以成为公民了,我热爱这个城邦。”

    “祝贺你,卡特学长。我们有着共同的目标,以后还要多请教你。”艾斯礼貌的说,隐晦的点出相同自由民的身份,拉近距离。

    “没问题,有什么随时问我。我在城邦陪审法庭担任书记员,你可以每周周一到周四去那找我。”卡特爽快的挥了挥手。

    艾斯谢过卡特,轻轻走进藏书室,浏览起藏书室里的书籍。

    晚上,回到第八街区。母亲玛丽娜已经做好了对他们家来说丰盛的晚餐,半只羊腿烤外焦里嫩,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一锅莴苣汤,松软可口的白面包和奶酪。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很多食物都与前世类似,只是菜色太单调了。

    罗蒙取出来有些浑浊的麦酒,正兴高采烈的喝着。

    他已经知道儿子通过了识字考试,在他看来,通往公民权的道路已经没有阻碍了。

    “艾斯,看你已经通过考试了,不如明天开始一心锻炼格斗,等你成年参军,砍掉十个蛮族的脑袋,再回来接我的班干上三年,就可以成为合格的公民了。”

    “父亲,我正要与你商量,我希望继续跟随彼得老师学习,知识非常重要,即使成为公民,如果想有大的发展,想担任高级公职,必须要更专业更高深的知识。学费不用担心,彼得老师那可以赊记,等我担任公职后慢慢归还。”

    罗蒙有些沉默,他知道儿子说的在理,没有知识,即使成为公民也只是有投票权而已,很多特定公职限定通过专业水平考试,更高级公职则要求必须担任相关较低级公职满两年。

    以大审判官为例,需要贵族或公民身份,担任过审判官两年,而法官需要贵族或公民身份,担任过助理审判官两年,助理法官需要贵族或公民身份,担任过书记员两年,书记员则需要通过律法专业资格考试。

    当然像大审判官这种高级公职,还需要五百人会议选举提议,国王同意并任命。

    “你长大了,有主见了。我平时疏于对你关心,也只在这事情上全力支持你。不要担心钱,我卖了全身重甲,现在咱们家有钱了,都放你妈那的,你需要交学费可以直接问她要。”

    艾斯没想到罗蒙竟然如此有家庭担当,他有些激动的说,“等我以后争取到公民权,赚到钱,一定给咱们家再买套全身重甲,还要搬回第一街区。”

    “来,为了我们一家的美好明天,干杯!”

    “干!”

    “干!”

第十章 图书分类与索引

    一年之后,正值七月,烈日炙烤,彼得正站在前院的树荫下讲课,一众弟子或立或坐,都在认真的听讲。

    “远古之初,人类茹毛饮血,传说中希望女神墨迪拉盗取了天火,传给人类,我们才得以摆脱蒙昧。但是仅仅靠火不足以抵抗整个大陆肆虐的魔物,人类只能龟缩在大陆的一角,苟延残喘。是神灵们留下了们的血脉,诞生了英雄,才带领先民驱逐了魔物,建立了无数城邦。”

    彼得在树下抑扬顿挫的讲述着。

    “只有贵族们才能有姓氏,用神名冠于己身,姓氏是对他们血脉的外显,随后慢慢形成了贵族特有的纹章。现在,我们来一起探索姓氏与纹章的秘密……”

    艾斯在下面听着彼得的讲述,心思却飞到了别的地方。这一年的时间,他基本阅读完彼得的藏书,广泛涉猎律法、神学、算数、演讲医药、艺术、民俗、怪谈、魔物图鉴、英雄大全等书籍,见识极大丰富。

    结合与其他学长学姐的交流,确认城邦不存在类似图书索引、字典之类的工具书后,他打算自己编纂一本图书索引书和一部字典,作为进身之阶。

    出名要趁早,文化上的名气能给他披上最好的保护色,在城邦中高层中获得声望。

    他从怀里掏出来一本玛丽娜缝好的线装羊皮纸书,上面写着《图书分类与索引》艾斯著。

    他根据城邦现存的学科门类,结合前世的分类与索引方法,编写了这本指导图书分类存放,图书馆管理方法的工具书。

    这本书对大部分人来说没什么用处,但是对彼得来说非常有用,对城邦的公共图书馆和王室图书馆的管理,也大有裨益,这是他在彼得面前留下深刻印象的敲门砖。

    第二天,艾斯向乔安打听清楚彼得在家后,到三楼恭敬的敲了敲门。

    “是小艾斯啊,你是不是对昨天学的纹章学还有不理解,我们进来慢慢探讨。”彼得打开门,对着艾斯和蔼的说。

    在他印象中,艾斯是个非常好学好问的学生,礼貌而认真,更加难得聪颖更谦虚,很和他胃口。

    艾斯跟随彼得走进书房,微微鞠躬,“老师,我这一年通读了您藏书室的书籍,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发现图书一多,就不那么好找,也不好管理。因此我编写了一本关于如何对图书进行分类和索引的书,还请您批评指正。”

    “我们的小艾斯果然是个有想法的人,我来看看。”彼得随意的接过艾斯手中的书,看着封面工整的飞鸟字体,写着《图书分类与索引》艾斯著。

    字写的不错,有我的三分之一功底了,书看着也像模像样。彼得一边想着,一边翻阅着。

    随着翻阅,彼得神情慢慢严肃起来。艾斯在扉页提出了很多图书管理切实存在的问题,这没什么,他这一年在同学中,可是有“好问的艾斯”这个美称,出了名的爱提出问题。

    很多艾斯提出的问题,彼得也想过,可是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没想到艾斯在书中给出了详细的解决办法,更在最后专门提出了图书馆管理办法,对图书馆的管理进行了细致的规范。

    这些方法还没有实施,但是很多让彼得眼前一亮。

    “你这本书的想法很好,不过只有真正走走,才知道路是平坦还是泥泞。现在由你来管理我的私人藏书室一个月,实践你提出的方法,如果效果不错,我会给你不错的报酬,并把你的方法和书推荐给王室图书馆和城邦公共图书馆。”

    “愿意为您效劳,彼得老师。”艾斯等的就是这句话,管理好图书,才能彰显出文化人的与众不同,在公民中获得初步的声望,为下一步字典的编纂打好基础。

    艾斯说干就干,接手了藏书室后,他对现存的藏书划分为三大类,既神学类,社会类,综合类,其下又各有若干小类,用三十二个字母和数字组合依次排列。

    不同的书架、不同的书架层用小羊皮纸卡片贴好相应分类标注。所有藏书按分类登记造册,记录书籍版本情况、门类、书架位置等。

    等到整理好之后,彼得和他的弟子啧啧称奇的看着井然有序的藏书室,书籍可以迅速找到,管理规范,取用登记,随时留存记录,严谨高效。先进的图书管理方法很快征服了彼得及其弟子。

    一个月时间很快过去,彼得的藏书室内,彼得带着莫顿检查着艾斯管理的图书室。

    “我自认为藏书丰富,没想到你这一分类,很多类别还留有空白,就像格斗技击方面的书籍我就没留存,你的方法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这一个月做的也非常出色。这是十个金塔勒,是对你天才设想和严谨方法的鼓励。”

    彼得感慨的说着,将一袋金塔勒递给艾斯,按照城邦的物价,一个金塔勒差不多够三口之家一年用度了,十个金塔勒对艾斯来说确实是笔巨款。

    艾斯没有推辞,彼得一直教导他们知识有价,等价交换,这很符合彼得的理念。

    “明天我会面见大文教官,建议王室图书馆和城邦公共图书馆也采取你的图书管理方法。就叫它艾斯图书管理法吧。”

    彼得转身离开,莫顿紧跟着离去,临出门,他回头给艾斯一个大大的笑容。

    藏书室恢复了轮值制度,艾斯帮忙教会了几个轮值学长学姐如何用管理后,彻底空闲了起来。他开始集中精力,编撰《通用语字典》。

    他对城邦的制度已经有所了解,凡是对城邦有贡献的行为,都可以折算成等价的军功,所以争取公民权不一定要真的斩首十名敌人。

    在校对文字含义,梳理常用文字的过程中,时间飞逝。两大图书馆采用了艾斯图书管理法后,果然极大的改进了图书管理情况,奖赏也就随之到达。

    卡特身着黑色扎腰袍,提着一袋金塔勒来到了彼得的别墅。上个月卡特刚刚获取了公民权,能够担任较高级公职,可惜他心意的助理审判官没有空额,只能先到文教厅工作了。

    “艾斯,恭喜你。没想到我新公职第一个任务就是给你发放奖励。你的艾斯图书管理法得到了大文教官很高的评价,这是二十金塔勒和铜制城邦贡献徽章,这个徽章等同于斩首三人的军功,你距离公民权更进一步了。”

    “也同样恭喜你,卡特学长,新制服很适合你。”

    “文教厅因为你的方法,发现图书还有很多不足,准备下个月开始筛选收集有价值孤本誊抄,用来充实两大图书馆,我们想聘请你负责图书筛选与分类,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卡特用爽朗的声音大声说着,看得出,他心情很好。

    “这是我的荣幸,我很乐意。”

    艾斯微微鞠躬答道。

第十一章 戴娜

    “那下个月的第一个周一,到城邦公共图书馆来找我。我还有公务,先走一步。”

    卡特熊抱了一把艾斯,转身离去。

    倒是个意外的好消息,艾斯看着卡特离去的背影想着,他很早就想收集更多的书籍,特别是关于各种超凡事物的书籍,各种关于魔物、魔植、英雄的知识,正好借此机会详细的了解。

    之后几天,莫顿告诉艾斯有空去趟彼得老师的书房,该谈谈他专修学科的事情了。

    正好艾斯打算把正在编纂字典的事情告诉老师,彼得是最好的字典推广渠道,他是城邦大学者,和城邦高级官员都说得上话,在文化学术领域威望十足。有了他的帮助,字典的编纂和推广才能事半功倍。

    “艾斯,你来我这里已经一年了,你的天赋和刻苦我都看在眼里,我的藏书你基本上都翻遍了。现在是时候确定你更专业学习方向了,你想学什么?”

    “尊敬的老师,我打算学习医药。”

    凡人职业中,医药可以坦然研究超凡生物,不被怀疑,所以这个职业是最好的选择。

    “我还以为你会选择律法或语言,为什么想学医呢?”

    “律法和语言我也喜欢,但是有太多的普通人饱受疾病困扰,被超凡生物伤害,我希望能帮助他们脱离痛苦。”艾斯正气凛然的说。

    “高尚的想法,我本人不太擅长医药,你先在我这学习基础,明年城邦最好的医生泰洛斯会召收学生,我会推荐你去他那学习,希望你能一直保持自己的赤诚。”

    “感谢您,我会谨记的。另外,我发现很多初学者阅读时,对很多词汇的释义不够明确,导致读书困难,为什么不写一本帮助初学者弄清词汇释义的书呢?”艾斯看到彼得有结束谈话意思,连忙说道。

    “有意思,你是不是已经有解决的方法了?”

    “有一点想法,我想编纂一部字典,分为上下两册,常用词汇册和生僻词汇册,先将几千个常用词语按首字母顺序排列,总结并标注好释义,再慢慢收集生僻词汇,以后可能会经常向老师您请教。”

    “当然没问题,如果你做成了,将会对初学者有极大帮助,不再考虑下语言方向吗?我觉得可能更适合你的天赋。”

    “不了,当一名好医生是我一生的理想。”艾斯一本正经的说,虽然他心里想的是如何解剖超凡生物,如何骗取英雄们的血液,毕竟放血治疗有奇效嘛。

    字典编纂是个细致活和辛苦活,艾斯打算将字典,把上册编纂好,在作者上署名彼得和自己,再由彼得交文教厅,到时候名声、财富和城邦贡献都会有,公民权也唾手可得。

    想的好,但是事情还得一点点做,词语排序、准确释义的厘清,都需要时间。

    一个月转眼过去,艾斯走到了城邦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位于市政广场西侧,用灰黑相间的大理石建成,高三层,显得恢弘大气。艾斯走到公共图书馆门口,远远就瞧见卡特站在门口,向自己招手。

    “嘿,艾斯。我担心你因为年龄太小被人拦在门外,特意来门口等你的。”卡特今天看起来很愉悦,快步向艾斯走去,一把拉起艾斯的手,就往门里走。

    “你就是艾斯?这么年轻!”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少女失声道,她似乎有被打击到,显得精神不振。

    她有着蓬松的亚麻色头发,长相清秀,身上的衣服有些破旧,露出的小腿笔挺圆润,整个人看起来青春活力,微微隆起的胸口戴着白色的识字徽章,上面写着大大的优字。

    “不要激动,戴娜。”卡特挥了挥蒲扇般的大手,“我这个学弟可是和你一年通过识字考试的呢,不要看他年龄小,他在彼得老师的弟子中是出了名的聪明又勤奋。”

    “我记得你,你是我们那次识字考试的第一名,我一直很佩服,没想到你是这么年轻美丽。”艾斯恭维道,好听的话说了也不掉肉,干嘛不说了大家都开心。

    戴娜的清秀的小脸红了大半,她用手在脸颊旁扇了扇,被比自己小五六岁的小男孩夸奖,意外的有些害羞。

    “戴娜在通过考试后,就来图书馆工作了,她特别好学,立志要成为一名女学者呢,哈哈哈。”卡特对着艾斯挤了挤眉。

    艾斯有些无语,完全不明白卡特挤眉想表达什么,如果和他一起笑,会显得像嘲笑戴娜,干脆保持面瘫脸。戴娜似乎习惯了卡特这样,表情完全没有异样。

    “这次筛选收集图书的工作,戴娜也参与了。我们一块去向馆长报到,然后开始工作。”

    几人向馆长报到后,就到了图书馆二楼,已经有十几个人在翻阅着书籍。

    “整个工作的流程是先收集市民送来的书,并做好登记,这部分已经完成;然后粗略阅读市民书籍,按艾斯图书管理法分类;再对分类的书籍进行仔细阅读,筛选出有价值的书籍,最后进行誊抄。你可以选一堆,开始干活了。”

    卡特用了的拍了下艾斯的背,爽朗的说道。

    艾斯揉了揉背,选了一堆,直接投入图书分类工作中来。

    大约过去两周,艾斯和图书馆的人已经熟悉起来,他先选择了自己准备主修的医药类书籍,仔细阅读着。他现在白天在图书馆分类图书,晚上去彼得老师家讨论常用词汇的准确释义,过的可谓非常充实。

    看专业的书久了,头脑有些发昏,艾斯绕到戴娜那里,准备看看各种传记、传奇故事。他随手拿起了一本单独放在一边没有名字的册子。

    “这本为啥单独放一边?”

    “这是一名医生的随军日记,讲了些他三十年征服蛮族战争中的经历,不是很符合藏书标准。我查阅了登记,这册日记的主人已经将日记二十个银塔勒卖给了图书馆,看来只能当废纸了。”

    戴娜头也不抬的回答着。

    “我正好想轻松轻松脑袋,给我看看吧。”

    “没问题,它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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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智慧药剂

    艾斯拿着这册日记回去,津津有味的读着,渐渐的,他的神情变得认真,书中写着:

    “建城历二十年十月二十日雨

    我们又一次击败了蛮族,但这次我们损失惨重,贵族军死了整整五个人,全部是激发了血脉力量的坚强战士,公民重甲军更是死了几十个人,这对于我们大队来说是非常惨痛的经历。

    这一切都因为蛮族可恶的萨满,他竟然能令几个蛮族战士突然力大如牛、迅猛如豹,甚至他自己还能隔空触发陷阱,懂得蛮族语言的人说这叫萨满巫术,他们肯定出卖了灵魂,获得了恶魔的力量。

    我摸索了这邪恶萨满的身体,发现了一卷羊皮纸,上面似乎记载着什么。”

    艾斯往后翻了翻,日记中大概过了三个月,又提到了这个羊皮纸。

    “建城历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雪

    这天气真冷的要死,冰霜之神庇佑,几个蛮族被大雪冻的被迫外出寻找食物,正好被我们抓住,我得要一个奴隶,学学蛮族的语言和文字,弄懂羊皮纸上的意思。”

    “建城历二十二年三月八日晴

    花了一年的时间,我终于弄懂了羊皮纸上的意思。蛮族部落懂得文字的人实在太少,浪费了我不少时间。

    上面竟然写着智慧药剂配方,食用后挺过自然的考验,就有可能成为萨满。

    主料是打人柳树冠的块茎、恐慌乌鸦头骨内的结晶,比例为三比一,其他的都是些安神醒脑的药草,放入瓦罐中用小火煮,不停加水,直到整个瓦罐中剩下晶莹绿色的糊状物为止,味道略甘。

    这都是什么?为什么我忍不住想试一试,一定是魔鬼在诱惑我!”

    “建城历二十二年十月一日阴

    该死的,我竟然真的凑齐材料煮了一瓦罐绿糊糊喝了。

    为什么感觉头脑发昏,浑身燥热。也许我中了蛮族的诡计,这是一味毒药!

    如果有谁看到我的日记,把它交给我妈妈,告诉她我爱她。”

    “建城历二十二年十月八日晴

    整整七天七夜,高烧终于退了,大队长说本来已经准备用席子一卷把我拉回城邦了。

    这些没良心的人,不想想是谁在他们生病时,尽心尽力的治疗。看来下次得给大队长多放点血。

    还好我活了过来,暂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健康的感觉真好。也许这种药剂只有蛮族服用才有效?不管怎么说,活着真好!”

    “建城历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雨

    我的眼睛看东西似乎清楚了许多,记忆力也变强了,反应也变的很快,难道是智慧药剂的作用?这就是蛮族萨满的力量吗?”

    “建城历二十三年二月二日暴雨

    我似乎,似乎得到了和那个萨满一样的能力,我能靠想象力举起石头,扭断木柴。或许我该找更多关于蛮族萨满的秘密知识,比如让人力大如牛的方法。

    我和萨满可不一样,得想个新名字。蛮族称萨满们使用的是巫术,我就自称巫师吧。”

    日记到此为止,之后是一片乌血,浸透了册子,不可辨识。

    艾斯拿着日记册,轻轻的站起身,走到一旁,将日记偷偷藏在身上。尽管他表面镇定,但是颤动的双手和嘴唇已经出卖了他。

    他内心激动异常,假如日记记载的事情是真实,那就存在凡人获得超凡力量的途径,尤其是日记中记载的类似念力一样的能力,更是极端吸引着艾斯,他恨不得立刻弄一小罐智慧药剂试试。

    他深呼了几口气,试图继续对自己那堆图书进行分类,却感觉索然无味。虽然还有很多疑问,日记的真实性也有待商榷,他激动的心情还是难以马上平息。

    即使日记真实,还是有很多问题困扰着他,比如该陪什么辅药,多少剂量,日记中没有记载,再如这个药剂似乎有一定的危害性,该如何避免,等等问题他还没想好。

    后面一周,艾斯镇定的继续白天分类图书晚上编纂字典的生活,他悄悄查看了登记记录,并向罗蒙打听了出卖日记的人,正巧罗蒙认识,他们人生经历类似,都丢失了公民权,只是那个人更加一蹶不振,是个鳏夫,每天只会饮酒度日。

    艾斯确定了来源没问题后,把日记上的重要内容抄录下来,将日记扔到无价值废书那,看着它被烧成灰烬。又过一周,他查阅《低级魔物图鉴》,找到了对打人柳和恐慌乌鸦的描述。

    打人柳,图片,低级植物类魔物,枝条会主动攻击靠近它的生物,一旦不幸落入它的攻击范围,只有狠狠击中它树冠上的块茎,才能使狂暴的打人柳安静下来。有人认为这可能是打人柳的大脑,狠狠击中块茎会让它头晕。

    恐慌乌鸦,图片,低级鸟类魔物,这是一种非常聪明狡猾的魔物,它本身没有其他魔物的特殊能力,但是智慧或许就是它特殊之处,一旦成群出没,危险性极大。

    这两种材料,似乎都和魔物的脑子有关,或许是用这种方式能刺激人的精神,使得精神能突破凡人的极限?艾斯不确定的想着,看来,需要做一些实验。

    正值休息日,艾斯来到了城西的第三街区,这是猎魔人聚集的地方,他随意的逛着,很多猎魔人在这里出卖低级魔物身上的材料。他看到了几只恐慌乌鸦被绑着出售,眼睛微微一亮,缓步走去。

    “这几只乌鸦看着挺好玩,哥哥你怎么卖?”

    年轻的猎魔人低头一看,是个半大小子,“这可是低级魔物,黑暗乌鸦,有特殊能力,能让人短暂失明呢!已经训练好了,你买回去当个宠物,在朋友面前非常有面呢。”

    “哥哥你不要看我小,就和我开玩笑,这明明是恐慌乌鸦,没啥特殊能力。不过我挺喜欢的,能不能跟我说个靠谱价,我没多少钱。”

    年轻人一看忽悠不了,也顺势说,“我也就逗逗你,这乌鸦可聪明了,和你一样,一口价,五十个银塔勒。”

    艾斯当然不肯,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二十个银塔勒买了一大一小两只乌鸦。两人都觉得自己赚了,皆大欢喜。

    艾斯捆着恐慌乌鸦,继续逛了一会,看到有打人柳的枝条做的鞭子,但没看到打人柳的块茎。他想了想,决定回去,今天这乌鸦,已经是意外收获了。

    至于打人柳的块茎,艾斯准备拜托父亲去打听,罗蒙年轻时砍过不少蛮族的脑袋,也杀过魔物,他这方面的战友多,路子也广,做这个事情正合适。

    至于劝说他就更容易,自从艾斯得到文教厅的表彰,他对艾斯算是彻底服气了,逢人就说自己有个好儿子。

    只要告诉他是学习医药需要,又有手里的金塔勒做底气,罗蒙肯定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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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精神干涉物质

    “没问题,我估摸着出一两个金塔勒,大概花两周就能弄来。不用你出钱,老爹我有钱。”

    罗蒙似乎毫不在乎的大手一挥,脸上闪过一丝肉疼。

    “打人柳在城邦北部靠近拉尔山脉的地方很常见,只是很少有人需要那玩意的块茎,它很难缠又没什么大用,一般的猎魔队都直接绕着走。”

    正如艾斯预料的那样,罗蒙爽快的同意接下打听并收购打人柳树冠块茎的活。

    他卖全身重甲的钱还剩下不少,艾斯也没多矫情,毕竟是自己的父亲。等他把字典编纂好,争取到公民权,就带全家搬到第一街区,让罗蒙重新过上公民家庭的生活。

    罗蒙常去的酒馆里。酒馆本身没有名字,老板叫康尼,是个干瘦的老头。

    老康尼年轻时候和魔物拼杀,被咬掉了条腿,装了个木质的假腿,因为经常阴雨天疼痛,需要经常喝酒阵痛,在战友的鼓动下,干脆开了个小酒馆。

    “康尼老哥,我来敬您一杯。”罗蒙坐在吧台上,拿了瓶酒,给老康尼倒了杯。

    “你罗蒙啥时候请过我喝酒,又有什么传家宝想出手?”康尼接过酒,大声说道。

    “小点声,小点声。老哥,说来挺不好意思,我想搞块打人柳树冠上的块茎尝尝。”

    “那玩意有啥好尝的,打人柳可是个麻烦玩意,整一个块茎不便宜。”

    “老哥我说了,你可不能笑话我。”

    康尼脸上写满了好奇,就他那大嘴巴,估计保守不了啥秘密。

    “快说,快说,老哥我出了名的嘴巴严。”

    “听说打人柳的块茎,对那方面有特别强的帮助。”

    “哪方面啊?”

    “就是那方面!”

    “原来如此,没问题,没问题,家庭和谐第一。就是价格不便宜,你准备好金塔勒。”

    “那就麻烦老哥了。”

    罗蒙和康尼又胡侃了阵子,晃晃悠悠的离开了酒馆。

    “老哥,你和罗蒙说啥呢。”几个老兵见罗蒙走了,上前打听。

    “不能说,不能说。”

    “老哥,那咱们喝酒喝酒。”

    几杯酒下肚后。

    “你们几个可不能外传,罗蒙那方面不行了,听说打人柳块茎有用,要弄个尝尝。”

    “这玩意弄起来麻烦,肯定不便宜啊!”

    “就是不便宜,才可能真有用,要不咱们也整点,回头可以试试,嘿嘿……”

    几天后,打人柳块茎有利于家庭和谐的消息在酒馆传开。罗蒙无视他人异样的眼神,他早就想好了,儿子调配的药剂,配方肯定得保密,自己搞点烟雾迷惑迷惑别人,还是有必要的。

    两周后,艾斯收到了一大块打人柳树冠块茎,放在干燥阴暗的地方保存。

    他这段时间没有闲着,通过阅读相关书籍,了解一些安神药剂的配方,去市场采购了不少安神醒脑的药材,抓了很多的小老鼠,全部绑起来,准备开始做实验。

    他按照药性,组合了十种不同的配方,把块茎切下来小块,杀了恐慌乌鸦取出来的结晶磨成粉末,按照三比一的比例,混在一块,用不同的辅料熬制成糊状,有四个是绿色,其他几个颜色发黑。

    艾斯把这些糊状物强行喂给抓来的老鼠,三个当场一命呜呼,另外几个吃了发黑的糊糊也没挺过半个小时。

    吃绿色糊糊的四个小老鼠,暂时没有死亡,艾斯把他们绑好用长绳子挂在房梁上,留下来观察效果。

    图书馆的工作已经结束,他获得了十个银塔勒的报酬和记同斩首功劳一次。现在除了白天去彼得老师那编纂字典,晚上都是回来做实验。小老鼠们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发烧,最终一个都没撑住。

    艾斯用羊皮纸详细的记录了实验的情况,根据现有的实验数据分析,发黑的配方是错误配方,可以记录下来作为一种毒药使用。

    发绿的配方应该有用,具体是配方比例需要再调整,还是减少剂量,需要再次实验。

    随后一段时间,艾斯的房间经常性的出现死老鼠,他每天一早都小心翼翼的将死老鼠拎到出去焚烧然后掩埋,第八街区的邻居开始流传罗蒙家喜欢吃老鼠的传说。

    终于,艾斯配出了色泽翠绿的胶状药剂,小老鼠食用后,虽然有轻微发烧,但没有死亡。

    他进行了分组测试,对食用药剂的小老鼠和未食用药剂的小老鼠测试相同内容。

    发现食用药剂的小老鼠反应更敏捷、记忆力更强、也更加聪明,随后又来了几组实验,确保药剂效果稳定后,艾斯决定自己食用。

    他先按小老鼠的剂量服用了一口,确认没什么影响后,坚持每天按小老鼠的剂量服用三次,就这样大半个月过去,艾斯的感觉自己的记忆力、反应速度、联想能力快速提高。

    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字典编纂工作进展迅速,再有大半个月,就能把常用词汇部分完成了。

    秋高气爽,最炎热的时节已经过去。每天的周日都是休憩日,也叫神王日,传说世界形成后第七天,神王克诺安斯的诞生日。

    艾斯今天哪都没去,在家中悠哉午睡,迷迷糊糊醒来后,他熟练的喝了一口翠绿色药剂。

    咽下去后,艾斯突然感觉到身体燥热无比,头痛欲裂,呼吸不畅,他如同溺水一般,挣扎了很久,眼前似乎一片漆黑。

    “呼!呼!”良久,停止挣扎的艾斯突然大口的喘气,终于能呼吸了,他感觉口干舌燥,慢慢的从床上爬起来,想端起陶杯喝点水,却看到陶杯飘飘晃晃的飞起来了。

    “哐!”

    陶杯摔到地上,杯口摔出了个缺口,里面的水流出一滩。

    艾斯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他早就忘记自己口干舌燥,集中精力尝试着让陶杯飞起来,陶杯像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儿,蹒跚的飞着,渐渐熟练,围着艾斯一圈圈的转,艾斯的嘴角几乎咧到了后脑勺。

    随着陶杯在房间里飞舞,所到之处,小件的器物都跟着飞了起来,像是在演奏一曲欢快的小夜曲。

    “哗啦!”

    正在欢快飞翔的器物突然坠落,欢快的小夜曲戛然而止,摔碎了一地。艾斯在床上抱着脑袋四处打滚,他感觉头痛欲裂,犹如有人拿着重锤使劲的不停砸他脑袋。

    过了很久,外面天已经黑了,艾斯才有所缓解。这时玛丽娜进来了,她看到一地的破碎,很是惊讶,不明白自己这一贯早熟稳重的儿子怎么了,“是不是受了委屈,别憋在心里,跟妈妈说说。”

    玛丽娜越过一地破碎,一把抱住抱着脑袋的儿子,心疼的搂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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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字典

    “快,快放开,要憋死了。我没有事,就是心情有点不好。”艾斯无力的挣扎着。

    “哦哦。”玛丽娜急忙放开艾斯,“什么事,是不是被哪家姑娘拒绝了啊?”

    “我还是个孩子,”艾斯不满的说,“我最近在做一部字典,有些困难一时半会解决不了,心情不好而已。”

    “妈妈不懂什么是字典,但我知道我的儿子是最聪明的,一定会解决的。现在你抓紧去吃饭,我来收拾收拾。”玛丽娜一脸溺爱的说。

    艾斯终于掀开超凡世界神秘面纱的一角,他第一次开始在这个世界写日记,用的是他前世的文字。

    他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艾斯版智慧药剂的配方、毒药的配方、小白鼠试验的数据和食用药剂的剂量与变化,最后他在日记中写道:

    “虽然我成功实现了精神干涉物质,但是无法解释这种现象。我不能沉迷于获得超凡力量的快乐,应该静下心来想一想。

    智慧药剂具体是哪种成分起了决定性作用?有没有替代性或更好的竞品?精神力为什么能干涉物质?魔物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超凡力量?超凡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穿越?两个世界为什么不同?

    我应该多问几个为什么,虽然现在无法解答,但是只要坚持客观中立的研究,终有一天我会探索出世界的真实,一一回答上面的问题。”

    经过几天的实验,艾斯发现这种类似念力的能力一旦使用过度,就会头痛欲裂。但是每次全力使用后,能力会有些提升。经过不断的实验,艾斯摸索出简陋的增强精神力的方法,他称之为精神力锻炼法。

    运用精神力驱动尽可能多的、类型不同的物品,直到精神力接近枯竭时,停止,精神放空休息。然后大量食用肉类,保持空灵(发呆)状态,精神力会加速恢复,且有上限有一定提升。

    本质上和凡人锻炼身体类似,身体锻炼是通过高强度锻炼和营养均衡来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精神力也可以这样。

    这应该只是最粗浅的方法,或许超凡生物们还有更好的方法,或许需要捕捉些活的有特殊能力的低级魔物做实验了,艾斯思考着。

    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不过现在时机仍然不成熟,毕竟他没有成年,格斗技巧也不够完善,就是想当猎魔人也不够格,至于收购活的低级魔物,更是困难,钱包不够。

    艾斯冷静的想了想,决定先把字典编纂好,通过彼得老师推广给文教厅,争取城邦的奖励。

    经过精神力的大幅提升,艾斯的整体理解力、联想力、记忆力和反应都大大提升,过去读书认真读一遍只能记住大概,现在只要一遍,很快就能通篇默背并理解,很多事情一点就透。

    彼得已经多次说,艾斯厚积薄发,不去专门治学可惜了。

    十月底,第一街区彼得的别墅,彼得和艾斯完成了对《常用词汇通用语字典》第一版的最后校对,

    这本书的封面写着,彼得与艾斯合著,扉页上写着,“献给每一位向往知识、热爱智慧的求学者。”

    看着新鲜出炉的字典,就算是彼得这样日常毕竟严肃的人,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是部改变学习方法的书,一部非常基础的工具书,我们师生都将在美狄慕斯城邦史上留名,随着这本书慢慢传播,其他城邦的学者也会知道并称赞我们。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一名合格的学者了,我会向文教厅为你申请学者身份,公民权的事情也无需担心。”彼得对艾斯和蔼的说。

    “一切有劳老师了。”艾斯微微鞠躬答道。

    “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巨作,平实而又重要。智慧女神说过,读好书使人智慧谦虚、充实自信,书籍是智慧的源泉。这部字典将重新定义学习,它是初学者在知识海洋航行的船舶。”

    大文教官盖略对字典的诞生高度评价,他是彼得的挚友,对于彼得与学生合著的《常用词汇通用语字典》非常满意。

    艾斯父亲耿耿于怀的公民权,也将得到解决,艾斯获得文教厅颁发的金质城邦贡献奖章,等同于斩首百人的大功。他同时被文教厅认定为城邦学者,这是种特殊公职,享受特殊津贴,地位清高,并奖励了第一街区的一栋只有前院的二层别墅。只要这样满三年,艾斯就能成为正式公民。

    艾斯一家搬入第一街区,罗蒙看着第一街区的新家,泪水控制不住的在眼眶打转。

    他没有做到的事情,儿子替他做到了,先祖的荣光没有没落,从艾斯开始,三代内将都是公民。玛丽娜也异常激动,儿子地位越来越高,本事也越来越大,作为母亲的她感到非常自豪。

    几日之后,彼得的书房。

    “艾斯,你以后不用交学费了,我认为你可以出师了。我的弟子出师的标准是通过城邦专业考试,我觉得你可以轻松通过城邦语言专业考试,拿到语言执业徽章。当然如果你仍然想学医,我会再明年初推荐你跟随泰洛斯学习医术。”

    “我会去参加语言专业考试的,但是我还是希望能成为一名伟大的医生,救死扶伤是我的毕生理想。我听说泰洛斯医生那里必须从学徒干起,我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希望能聘请一位医生,每周三天专门学习。”

    艾斯已经有了稳定的特殊津贴,能负担起请家庭教师的花费了。

    “哈哈,不用担心。你好歹是个城邦学者,怎么可能再当学徒呢。我会和泰洛斯说好,你每周三天去他那专门学习医术,不需要打杂。就是学费可能比较贵,不可能像学徒那样免费学习。”

    “一切就听您的安排。彼得老师,我有一个建议,字典对求学者来说意义重大,肯定有很多人需要。即使我们严厉禁止,也避免不了盗录。不如干脆在文教厅公开字典,允许所有人免费抄录。”

    “这样确实有利于字典的传播,我们也能得到不少名气,但是损失了该有的利益,不符合我的理念。”

    “我有一个方法可以弥补我们的损失,经过观察,我发现贵族经常用纹章印来签章,为什么我们不把这方法推广到书本呢?我们可以不用抄书,雕刻字典的木板印章,直接印刷字典。这样既高效,又统一,只要雕版正确,所有印刷的字典都准确无误。只要做工精良,价格合理,谁会自己抄录呢?”

    “艾斯你真是有太多的奇思妙想,有时候真想把你的脑袋打看看,我们可以一同出资,你负责管理,各占一半收益如何?”

    彼得从来不是个迂腐清高的人,他有足够的商业头脑看得出这是个不错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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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雕版印刷

    一年多的接触,特别是一起编纂字典,艾斯已经确认彼得是个厚道人,而且在城邦文化界有很强的影响力,是最合适的合作者。

    “开颅请务必不要,与您合作是我的荣幸,老师。”

    书房充满了愉悦的气氛。

    艾斯筹划已久,他终于通过字典获得了想要的地位、名气和即将得到的公民权,现在他可以做原来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

    利用雕版印刷技术,一步步推动书籍大众化,成为城邦乃至整个萨利亚半岛最大的印刷商出版商,为自己研究超凡奥秘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他并不在意是谁主导生意,只要自己能得到足够的分成就行。

    他现在仍没有足够的威望和资金,彼得是最好的合作者,至于做大做强后如何,他还有后续的造纸术、活字印刷术作底气。

    更可以伴随着地位的提高,开始利用前世的其他技术做大产业,但是产业不是目的,他的目标不是成为异界托拉斯,而是超凡。

    这个世界,超凡生物的绝对力量镇压一切不服,凡世的一切唾手可得,所有大部分英雄们从不在意经营产业,只要他们想要,凡人会将一切都贡献出来。产业只是追求超凡之路的工具,而不是目的。

    艾斯委托老爹找了相熟的木匠准备好空白雕版,然后从彼得那借了几个弟子,其中就有他的文字启蒙老师莫顿。

    莫顿也很是感慨,仅仅一年多的时间,艾斯就从大字不识的半大小子,变成了城邦最年轻的学者,更组织他们一起搞雕版印刷。

    “莫顿先生、各位学长,感谢你们来帮忙。咱们需要用半个月的时间,用羊皮纸浓墨写上字典的内容,并迅速粘在空白雕版上,这样木匠就可以直接雕出反写的文字,用于印刷。这项工作很是繁琐,给学长们填了大麻烦,这是些许报酬,每人五十枚银塔勒,还请不要嫌弃。”

    本来被抽来做苦力有些不开心的人,一看半个月就能赚五十枚银塔勒,心情也稍微舒畅了些。

    跟着彼得老师学习,花费还是很高的,一个月就要五十枚银塔勒,三口之家半年的开销,能补贴一点是一点。

    雕版的工作进展很顺利,在完成刻印后,艾斯委托罗蒙专门负责印刷的事情。

    他把第八街区原来的房子改成现成的场房,一天40个铜塔勒的价格雇佣了七八个男女来印刷和装订《常用词汇通用语字典》。

    城邦虽然有奴隶,但是一个要卖1-2个金塔勒,太贵了。

    而且只有贵族和公民有蓄奴权,律法规定,贵族和公民有权在城内蓄奴不超过20人,城外购买土地后,有权蓄奴不超过三千人。

    三百册印刷成功后,罗蒙将第一批书带给彼得的仆人乔安,他是彼得家的大管家,负责具体的销售,定价一本50个银塔勒,市面上抄录一本书要给书主人半个到一个金塔勒,这个定价不算贵。

    但是除去成本,大概一本书赚了近十倍,如果产量大增,成本将持续摊薄,确实一本万利。

    至于后续,如果反响不错,艾斯和彼得还打算雕版印刷如《神话》《史诗》一样受众广的读物,控制好销售价格和产量,这就是乔安和罗蒙要考虑的事情了。

    艾斯现在完全沉迷于开发精神力,完全不关心其他事情了。他经过试验,发现改进精神力锻炼效果的几个条件:

    一是环境,幽静的自然环境,早上的晨曦,在如山顶、树林、瀑布等地方,最好轮换,效果奇佳;

    二是心境,锻炼前后平复心情,减少情绪波动和杂念,效果很好;

    三是物品,使用铅制品锻炼最吃力,铅似乎对精神力干涉有较强惰性,锻炼效果也好;

    四是强度,每次锻炼要感到非常疲惫,又有最后一点余力,刚刚好;

    五是劳逸结合,一天锻炼完一次,需要充足的休息,摄入足够的营养。

    他将这五个条件合并称为五步冥想法。并在城邦最近的小镇,布库镇买下了一座环境优美的庄园。布库镇距离城邦很近,交通便利,虽然有少量低级魔物出没,但是比起旷野来说,已经好太多。

    母亲玛丽娜不放心他,跟了过来。罗蒙也雇佣了两个老兵保护他们的安全。

    艾斯每天就一早就去悄悄的冥想,随后回家一直睡到中午,大吃一顿,然后和两个老兵锻炼武艺,到晚上就看看收集的杂书,很是规律。

    在用五步冥想法冥想了快一个月后,艾斯明显感觉自己武艺也在飞速进步,各种技巧信手拈来,眼到、手到、心到。

    如果年龄再大些,他在凡人中是非常出类拔萃的战士了,这就是超凡精神力带来的好处。

    可以想象激发了血脉潜能的贵族,又是怎样的超越,而拥有特殊权能的英雄,更是凡人难以企及的存在。

    一晃时间就到了年末,艾斯的精神力得到极大的增强,他用原来能用精神力举起一公斤种的银制品,现在已经能举起最大五公斤重的银制品了。最大干涉范围从方圆一米扩大到方圆三米。

    此外,他还慢慢觉醒了感知力,精神力比较敏锐的感知附近生物的精神波动。

    他试过驱使铁剑、匕首等武器,遗憾的是飞行速度太慢,根本无法伤人,御剑的想法直接幻灭。

    倒是驱使针,速度会变快很多,但是想直接杀死人,需要太高操作技术。

    他认为根本原因还是精神力不够强大,需要更多锻炼。

    在布库镇的生活也不是波澜无惊,遇到过些麻烦,可只要老兵一出手,地痞们基本都是送菜,至于一些闹到镇公所,艾斯的学者身份会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绝望。

    罗蒙让仆人给他捎了封信,信中写道,

    “亲爱的艾斯,彼得先生让你近期去趟他的别墅,他已经和泰洛斯谈好,介绍你去泰洛斯那学习医术,你那么聪明,肯定会成为优秀的医生。

    咱们家的印刷生意也越来越好了,我们和彼得先生合作印刷的《神话》《史诗》大受好评,《字典》又加印了一批,城邦图书馆还委托我们印刷《美狄慕斯建城记》三百册,好像是要发给全体贵族学习。

    你让我弄的医药材料我也收集了些新鲜的,你可以来看看材料成色。”

    看来父亲弄到了些有独特能力低级魔物,正好回去好好研究研究。艾斯看完信,用蜡烛点燃,叫上母亲玛丽娜和两个老兵,简单收拾一番,就坐着马车离开了布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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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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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3651/ 第一时间欣赏最初的巫师最新章节! 作者:冠位**师所写的《最初的巫师》为转载作品,最初的巫师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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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巫师介绍:
在神与英雄的世界,艾斯用逻辑学和数学为工具,以客观中立的研究精神为指引,通过研究和模仿超凡生物,成为最初的巫师。他模仿龙族星界旅行能力和投影能力,结合梦境魔法,创造出独有法术——星界投影。穿梭诸天,掠夺无尽世界的资源、知识甚至道路为薪柴,引燃魔法之路的火炬,将巫师的荣光播撒万千世界。“研究超凡生物,模仿超凡生物,超越超凡生物!”——艾斯。PS:本书的设定,异界的宏观微观层面与无魔世界不完全不同,前世的宏观和微观理论很多失效,部分可以奏效。只有客观中立的科研精神永存!最初的巫师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初的巫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最初的巫师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