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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丘     东丘txt下载     东丘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失魂的婢女

    小仙登封的清晨,一如往常的宁静平和。

    几株茂盛的柏树伸展着纸条,树叶上几滴晶莹饱满的露珠留恋似得滑下,草尖上悬停着几只红绿相间的蜻蜓,蚂蚁密密麻麻的爬满了一块果胡,穿着罗裙的婢女提着裙子慌慌张张的跑出门外。

    院子里,露寒花在娇艳的绽放着,这是它们绽放的最后一个年头。仿佛知道自己即将死去,它们在朝阳里格外卖力的展示着芬芳。

    到了中午十分,小仙登峰上一片喧哗。

    教众们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的向山林进发。鸟儿们扇动着翅膀,惊慌失措的逃离枝头。兔子和松鼠之类的穴居动物,躲在洞里不不敢露头。女人们的脸上挂着红糖似的焦急,露水一样的汗珠沿着下巴流淌。

    一时间,小仙登峰像一锅沸腾的开水,其激烈的程度,足以用汹涌澎湃,惊涛骇浪来形容。

    小颜雀竟然拐跑了魔炎大小姐邱洛洛!

    不!

    是大小姐邱洛洛带着小颜雀出逃了!

    不!

    大小姐去后山啦。

    不...

    大小姐去前山了。

    总之,邱洛洛不在房间里。

    修罗王此时站在邱洛洛的门前,背着手,仰着头,眯着眼睛,脸上露出怅然的表情,他的耳边萦绕着种种关于邱洛洛去向的猜忌。

    天空是湛蓝色的,云非常稀疏,太阳直射进修罗王的眼睛,他对抗了片刻,不得不低下头。

    小仙登峰正直多事之秋,先是白旗旗主宋白甲盗走了炎煌碎片叛逃。然后,邱鼎带着人下山追杀宋白甲。接着,邱凌云闭关修炼。现在可好,邱洛洛也不见了踪影。

    一瞬间,好像无数的重担都压在了修罗王的身上,让他喘不过气来了。

    “如果破军王那个混蛋还在就好了。”修罗王忍不住嗫嚅道。“多少也可以为我分担点教务!”

    “修罗王!”此时,一个教众气喘吁吁的跑到他的面前,然后,恭恭敬敬的施礼,说道,“从早上到现在,我们里里外外都找遍了,就是不见大小姐的踪影。”

    “后山的小仙滩去了吗?”修罗王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那是洛洛最喜欢去的地方。”

    “去了!”身为一个合格的下属,最重要的就是要懂得上边在想些什么,以及察言观色的本事万不可少。他说,“我问了把守后山的人,他们根本没见大小姐去过。我不仅找了小仙滩,更沿着小仙溪附近搜查,都差不出任何蛛丝马迹。哦,还有。我们的人还去了神仙洞。只是那里是禁地,我们的人只是到了洞口,谁也没敢进去。不

    过,我们在洞外仔细的查验了一番,还是不见大小姐留下的任何痕迹,她可能没有进洞。”

    修罗王点点头,原本还想说出几个他知道的可疑地点,岂料这个手下会办事,一股脑的都说出来了,他就没什么别的问题了,“我知道了,你们接着去找吧。”他叹气道。

    “那我们要不要进洞去看看?”教众低着头,拿着块手帕献上。他说,“小仙登峰,我们掘地三尺,就差神仙洞了。”

    “既然知道那是禁地,相信洛洛不会那么胆大妄为!”修罗王用手帕揉着还是不舒服的眼睛,说:“毕竟她从来不会去那种地方,依我看我...”说到这里,修罗王便没有声音了,他把手帕递给手下,皱着眉头,仿佛是在思忖什么。

    “修罗王,你的意思是?”教众问。

    “她真的下山了。”修罗王长吁一口气。“派人去山下找找吧,不过,记住了,这件事情,暂时不要宣扬出去,一切为了小姐的安危着想,行动要秘密进行。”

    “是!”教众搔搔头,一脸困惑的问,“我们山中有那么多暗哨,小姐怎么会跑到山下去的?”

    “按照我的吩咐去办吧。”修罗王挥挥手,遣走了手下,忽然张嘴笑了笑,自言自语的道:“小仙登峰,就算建立在哨卡上,谁又能困住的这个小机灵鬼?”

    修罗王转过身,这时候,一个婢女从房间里走出来,也许是匆忙了些,一只脚绊在了门槛上,往前踉跄了几步,被修罗王一把扶住了。

    “修...修...修罗王!”婢女本身不是个结巴,但见到自己差点扑到了这个俊俏硬朗的男人怀里,不禁还是吓坏了,脸上浮现着惊吓,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温暖。

    “毛毛躁躁的!”修罗王松开手,他问:“我让你检查小姐房间,发现了什么没有。”

    婢女仍然神游在那条结实强壮的臂弯里。他的体香是满满的男人气息,有少许的汗味,但更多的是一种妙不可言的气味。他的语言是那么的充满了诱惑,硬气却又不失温柔。他的姿态是那么的飒爽风流...

    “干什么呢?”修罗王大声斥责,“我再问你话呢,在小姐房间里发现了什么没有?”

    婢女如梦方醒,马上从手里拿出一个纸条。此时,它已经被手心的汗水浸湿了,皱皱巴巴的像一团废弃的草纸。她小心翼翼的说,“这是我在小姐书桌柜子里发现的。”她双手递上纸条,脸刷的一下红了。

    修罗王感觉到莫名其妙,毫不怜香惜玉的夺过纸条。

    他沉思了片刻,决定要不要读。

    现在邱凌云正在闭关,俨然不知道此

    事,近些天是不太可能出关。至于何时出来,邱凌云给的时间一般都不太准确。跟了他多年,修罗王太了解这个人了。他一旦钻入到武学里,就等于饿狼见到了肉,鱼得了水,肯定会不攻克瓶颈不罢休,足以到了废寝忘食,夙夜匪懈的地步。但是,等他出来,若是仍找不到邱洛洛,肯定会大发雷霆,仙峰颤抖他。

    为自己,也为了邱洛洛,修罗王黯然一笑,决定还是打开纸条读一读。

    爹:

    我下山了,勿念。

    岂料,纸条上之有这么短短的六个字,加上称呼,勉强算是七个字,修罗王拍了拍自己疼痛的脑袋,把纸条折了折,放入自己的怀里。心道,“这小丫头,你给你爹留下个地名也好啊,你的心比江湖还大,让我哪找去?”

    此间,婢女望着修罗王又入了神,只听修罗王问,“你,叫什么名字。”

    “蓝采!”

    “蓝采,你就守在这里吧!屋子里一切设施,保持原样,等小姐回来。”修罗王望着婢女如痴如醉的神态,顿时间一头雾水,想数落她一顿,却有于心不忍。谁让他是魔炎教派里脾气最好的一个护法亲王呢!若是碰到了破军王那厮的臭脾气,这个婢女也许早就给轰下山去了。一想到那个家伙,修罗王的眼前就会浮现起,他那一双丹凤眼!他说,“听见了吗,要保持原样!”

    “是!”婢女躬身屈膝的作揖,说道,“修罗王,您慢走。”

    “呆头呆脑的!”修罗王哼了一声,大步向门口走去。接着,他看见了一院子的露寒花,不禁又被绚丽的花朵吸引了,他本来不喜欢花花草草,怎奈忍不住心中的好奇,他知道这露寒花仅生长在小仙登峰上,有着十年轮回的惊艳传奇。而小仙登峰几乎全部的露寒花都汇聚在邱洛洛的洛云院里。

    这个地方,他几年不来一次,不是因为他不想来,是根本来不了。邱凌云下令,邱洛洛喜欢安静,这里是不言而喻的禁地。

    再说了,他没事,跑到这里惹她干嘛来了?平时他躲这个小瘟神还来不及呢!

    “蓝采。”修罗王一想到邱洛洛,内心又担忧,又恐惧,百感交集起来。

    “在!”婢女娇声娇气,羞答答的问:“修罗王还有什么吩咐?”

    “这一院子的花,你可照顾好了。”

    “您放心吧!”婢女含情脉脉的笑道,“我保证它们一个花瓣也不会遗失的。”

    修罗王微微点头,蹲下去,折了一个花枝,径直走出了门外。

    看着修罗王的背影,婢女又陷入了短暂的失魂状态。

第三十二章,真相的背后

    天亮了,但是又不太亮,四周流淌着一种黎明的萧索气氛。

    此间,太阳突破了层层浓云,刚从江面上露出了一角,瞬间洒下了万丈光芒,水上立即漂浮着一片火红。

    大船底下的一间舱室里,弥漫着淡淡的凉意和血腥味,老鼠明目张胆的沿着舱壁走来走去,马灯发出昏暗又压抑的黄光,隔壁传来伤员痛苦的哀嚎和轻微的呻吟,接着,甲板上走动的声音,也加入了这场集会。

    陆谦玉和老刀隔着一张腐朽不堪的八仙桌相对而坐,舱壁上印着他们两个人狰狞的影子。

    “事情就是这样!”老刀脸上露出惭愧的表情,边说着,边把陷在椅子里的身体抬起来,他说,“我对此真的感觉很抱歉,没有早一点告诉你这其中暗藏的秘密。但事出有因,秘密之所以成为秘密,就是因为不可乱讲!”

    “我能明白,任何人都会这么做的!”陆谦玉点点头,他盯着桌面上的一小块凸起的地方,质疑道:“没有遗漏了吗?”

    “事已至此,完全没有必要欺骗你。”老刀伸出手敲了敲桌面,他向前倾了倾身子,盯着陆谦玉的眼睛说,“现在决定权在你的手中,你可以选择留下来。当然,最好是离开!”说完,老刀伸手去够茶壶。

    陆谦玉把茶壶推了过去,他轻声笑道:“我暂时不会离开,尤其是现在!”

    “你不是要报仇去吗?”老刀倒水,呷了一口。他盯着陆谦玉扣动左面凸起处的手,说,“看样子,你根本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我的确没有必要趟这趟浑水!”陆谦玉的脑子里浮现了柳河山倒下去的情景,他在凸起的地方掀起了一块漆,用嘴吹了吹碎屑,他说,“上船容易,下船难。这件事情,已经与我脱不了干系了。因为花千鬼杀了我的师傅。”

    “魔炎的人,不好对付。”老刀摸着茶杯说道。

    “我还没对付过,试试看吧。”陆谦玉起身,拉开椅子,拿着孤寒,向舱外走去。

    老刀看着桌面上露出的一大块原木色,摇了摇头,忍不住说:“这又是何必呢?”

    来到外面,陆谦玉深吸了一口气,站在甲板上,双手握着栏杆,眺望远处的江面。

    红花江水,碧波湛蓝,水面起起伏伏的模样,像女人在大风天扬起的裙摆。

    远山之上,翠绿森森,烟笼萦绕,宛如仙天。

    秀山丽水,天地浑成,组成了一幅波澜唯美的画卷。

    接着,陆谦玉收回目

    光,又看了看近处。

    薄雾弥漫在大船的周围,附着在空气里的水珠正在阳光里一点点的点燃,出港的渔船三三两两,水手吟唱着渔歌,船舟翘首,行进匆忙间,惊扰了一群水鸟。

    几只水鸟扑打着翅膀飞向了云霄九天,发出悦耳的啼鸣,几只则发懒的搁浅在江水里,把头埋在翅膀中间,梳理着绚丽多彩的毛羽。

    甲板上,昨夜的战斗无迹可寻,水手们正用水把血迹冲刷的干干净净,似乎连同真相也一起冲了出来。

    显而易见,陆谦玉与老刀促膝长谈,并不是为了寒暄。

    陆谦玉从老刀口中得到了所有问题的答案,心里麻团瞬间化解了,这本是一件豁然开朗的好事,可他却一点轻松不起来。他也认为自己的心里会有巨大的起伏,然而,却胜似寒潭,毫无波澜。

    悬在头顶的大石,一下落了地,他的心随之松了一口气。

    回忆了一下谈话的内容,让陆谦玉哭笑不得。

    最近江湖上发生了一件顶天大的事情。

    西北魔炎教派发生叛乱,有个高层人员盗取了教派至宝,远渡而来,魔炎教派因此调动各路英雄好汉,半途截杀,一场血雨腥风,由此掀开。

    一时之间,十二门派,正义之士,贪婪之辈,绿林好汉,多方势力磨刀霍霍,为了夺宝而暗中角力。一场惊涛飓浪,风云暗涌的混乱,正在江湖上迅速蔓延。

    而盗宝之人,就是船上的蒙面人,魔炎教派的核心人物之一。

    消息一出,陆谦玉惊出了一身冷汗,内心几乎崩溃,“看来当初料想不错,果不其然是上了一条贼船!”

    有一就会有二,再三就会在四,因而连绵不绝。

    魔炎教派既然知道了大船行踪,接下来仍会不断的发动袭击,且一次比一次凶狠,这就好比男人瞒着妻子乐娼一样。

    昨晚战斗刚刚结束,大船上的人,临时召开了一个会议。

    逃,或者不逃,成为了会议的中心思想。

    会议经过,陆谦玉是不知道的,因为他与小刀回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很久了,只剩下打包好的尸体,等待着被运下船。

    他听老刀说,会议上,秉承不同观点的人,吵得不可开交,吐沫星子飞溅。激烈的时候,差点打起来,场面几度失控,又几度平息。

    主张逃的人,观点一针见血,至情至理。魔炎教派过于强大,经此一役,肯定会重振旗鼓,一雪前耻,下一波的攻击马上就到

    。届时,人数将是这一次袭击的两倍,三倍,甚至是几十倍,高手强者也将多如牛毛。大船上人数有限,得不到补充,死一个少一个,大船在石头城进退两难,如果现在不逃,届时肯定要全军覆没。

    持有不逃观点的人,二哥是主要几个代表人之一,但他很少参加这种会议,这次会议最初阶段也没有出现。小六和阿泰帮他传达了意见。意见代表了很少一部分人的固执己见,其中当然少不了顽固的老刀,他选择站在了二哥这边。

    当小六滔滔不绝的讲完,一个秘密也自然随之模糊的浮出了水面。

    为什么大船一定要去东丘呢?

    原来,蒙面人此番为了投奔江湖第一大派连横派,他们会在东丘进行接应。届时,魔炎至宝将会被奉献出去当做投诚之礼。

    传说这个连横派,称为江湖第一大派,有弟子十万。近些年来,号召武林群雄,会同其它各门派,组成以十二门派为主的武林盟,一起对付新崛起的西北魔炎。

    这些年间,双方在江湖里大大小小打了几场,互有死伤。对于谁占了便宜,双方唇枪舌剑,各执一词,无从查起。

    言而总之,武林盟和魔炎教派势如水火,绝不两立,已是实锤。

    在不久之前,蒙面人接到了武林盟发出的密函,指出他们已派了人接应,石头城为汇合的地点,在信中,他们迫切的要求蒙面人,一定要等待增援,不可轻举妄动,一切为了保护至宝要紧,蒙面人觉得自己还没有至宝重要心情大为不爽,但他开弓没有回头箭,已经到了穷途末路,只有武林盟才能救他,只得依计行事。

    其实,在陆谦玉刚被救上来的那一晚,大船上召开的会议就是为了这件事情。

    然而,这次不一样了,魔炎教派先发制人,赶在了武林盟之前,没有人知道,大船是不是能够坚持到武林盟的人到来,连蒙面人一时间也失去了信心,到头来,还是二哥亲自上阵,讲明利害关系,力挽狂澜,稳住了局势。

    他的意思是很简单,逃是个死,何不在这里跟魔炎教派的人拼了,还能有一线生机?

    不过,今天拂晓前,就有几个护卫卷着铺盖,悄悄离开了。这种动摇军心的事情,老刀自然不会告诉陆谦玉,可陆谦玉也不傻,他回来之后毫无睡意,从的动静中不难判断,大船上的形势已经到了危机。

    “武林盟、魔炎教派、江湖、正义?”陆谦玉的脑袋里串联着这几个词汇,冷笑一声,朝着岸上走去。

第三十三章,牢房的臭虫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昆虫的生命力极为强悍,甚至仅仅需要潮湿和一点点温暖,就能孕育成长。

    比如说臭虫,倘若不加以控制,它们能在短短的时间内,由最初的两三只繁衍出一大群。

    而人?

    人不行,人比较脆弱,比不得臭虫!

    人不仅腿比昆虫要少,而且不能长期生存潮湿看不见阳光的环境里,那会让他们的眼睛感到不适,接着是身体里的器官慢慢的枯竭。最后,人就会丧失理智,开始胡思乱想,逐步发疯。

    此时,陆刃蹲在地上,模样像是一只黑身白毛的丧家狗。一束光透过墙壁上方的小窗口射到他像杂草一样的头发上,他眯着眼睛,不管像鸟屎一样的眼垢,他的视野里刚刚爬过去的一只体态肥硕的臭虫,其大摇大摆,悠然自得的步伐像一个招摇过市的流氓,态度异常的嚣张。

    “混账东西!”陆刃蜡黄的脸上不禁浮现起愤怒,于是,他伸出大拇指,狠狠的碾在了臭虫身上。随着一声轻微的闷响和喷射而出的臭虫体液,陆刃的眼睛里露出了一抹闪亮。他拎起臭虫的一条腿,让它倒立在空中,眼睛凑近了,去看它支离破碎的尸体。陆刃恶狠狠的说,“这么胖,这么圆。肯定吸了老子不少血,混账东西,混账里面不是东西的东西。”说完,他的余光里又相继出现了几只同体型的臭虫,他顿时高兴的从地上跳起来,情绪激动不已。

    它们到处都是,床上,被褥上,草席下,在这间阴影笼罩的小房间里,到处弥漫着莫名其妙的臭味,每一个角落里统统都是该死的臭虫!

    “好啊,你们都来了!”陆刃哈哈大笑,挥舞着一只手,像将军冲阵似的跳到了床上,与臭虫们展开了一场惨烈的厮杀。他喊道,“来吧,我要一只只,捏死你们这群可恶的臭虫,一个个只会吸血,不懂回报的臭虫!”

    隔着一道重铁栅栏,武陵雄望着陆刃疯癫的模样,脸上露出嘲笑,他扭头哼道:“这老东西,是不是疯了?”

    “还没有。”武陵风得意地说道,“老东西忍受不了人生巨大的落差,仅仅是一时气血郁结,想不开而已。等他想通了,自然会好起来的。”

    “那样就好。”武陵雄摸了摸比小孩胳膊还粗的铁杆,他说,“大哥,你为什么只废了他的武功,而不干脆杀了他?”

    “他浪费不了多少粮食。”武陵风走到牢房近身,目光里浮现着陆刃张牙舞爪的滑稽模样,他笑道:“留着他,日后说不定,有大用!”

    “大用?”武陵雄摸摸下巴,一头雾水的说,“他现在连武功都没有,还被人砍掉了一只手,废物一个,能有什么用?”

    武陵风淡淡一笑,没有继续回答,他敲了敲栅栏,发出重重的金属声,对里面喊,“老东西,你既然这么闲,干嘛不现在默写《千军破》的修炼方法呢?只要你写出来,我马上放你出去,那样你就不用在担心臭虫了,怎么样?”

    陆刃仿佛没听见似的,他继续在床上与臭虫大军作战。这会儿,他旗开得胜,五六只大臭虫,三四只小

    臭虫,被斩落马下。并且偶然间在草席子下面发现了一个臭虫隐藏的巢穴,密密麻麻的幼崽,像白色的芝麻似得。这让他喜出望外,高兴的大喊:“你们这些畜生、垃圾、恶棍,原来都藏在这了。很深嘛!是不是要趁我睡觉的时候,出来咬我。偷偷摸摸的干这事,一定非常爽吧?”

    “现在不想写?”武陵风不理会陆刃说什么,他长叹一口气,淡淡的说道,“不要紧,我相信你早有一天会说的。”

    “臭虫!”陆刃突然大叫一声,往地上吐了一口吐沫,盯着臭虫窝说,“肮脏又卑微的生物,你们只配活在阴影之下,我即刻就要铲除你们。”

    “哦!对了。”武陵风怔怔说道,“差点忘了告诉你,我已经命人把陆家大门上的匾额换上了武家。从今以后,麟州城将再也没有陆家了,只有麟州武家。”

    “恶心。”陆刃大喊着,用拳头砸向巢穴,转眼之间,臭虫窝尸横遍地,一阵阵臭熏熏的气味弥漫开来,他揪着鼻子,说,“你们不仅名字里带着一个臭字,连身体都是臭的,你们的臭,与生俱来,真让人恶心。”

    “不识趣的老东西!”武陵雄心平气和了半天,这时突然瞪了一眼,他说,“你装疯卖傻也没用!我劝你还是趁早把《千军破》交给我。你知道,反抗是徒劳的,我们可以慢慢等!不过,这里的虫子,只会越来越多。”

    “区区几个小虫,真当我会害怕?”听此,陆刃停下手,背对着武陵风发出轻蔑的冷笑,“你这只臭虫,别白日做梦,痴心妄想了!《千军破》乃是我陆家立足于江湖的根本,深奥至极,威力无穷,鼠辈根本不配拥有它!”

    “真是这样吗?”武陵风捂着嘴,打了一个呵欠,摇摇头说道,“你这张嘴,比你的剑还厉害。那么我们走着瞧,总有办法让你开口。”

    “如果这样。”武陵雄仿佛想到了什么,哈哈大笑道:“大哥,我倒是想到个办法!”

    “说!”

    “既然他力气这么多,那就从明天开始,饿上他一饿!”武陵雄狡黠的说,“我看,米饭也不用吃了,用狗食就好了。”

    “这个办法好。”武陵风点点头,“那就把这件事情交给你去办吧。”

    正在这时,从外面快速走进了一个家丁,他神色慌张的来到武陵风身边,对他的耳边说了几句话。

    “来的这么快?”武陵风微微一愣,表情暗淡,问,“一共来了多少人?”

    “三个人!”家丁说。

    “什么事啊?”武陵雄十指交叉,伸着懒腰问道,“到底是谁来了?”

    “少罗嗦!”武陵风严肃的说道,“快跟我回去。”

    “老东西!”武陵风转身之际说道,“你最好这几天就想清楚,不然,这里不仅会有臭虫,还会有其它什么东西。”

    “听见了没有?”武陵雄转身踢着栅栏一脚,哎呦叫道,“疼疼疼。”接着,他瞪着圆目骂道:“老东西,你笑什么笑。信不信我把你另外一只手也剁掉?”

    “臭虫!”看着武氏兄弟离

    去的背影,陆刃把头顶在铁杆上暗暗骂道,“总有一天,你们会像我一样,遭到报应!”

    ∽∽∽∽∽∽

    阳光灿烂的从山后投射过来,夏风温和的轻抚着面庞。

    这个清晨,让人感觉到格外的舒服。

    此间,浪流微微闭着双眼,双手放在脖子后面,翘着一条腿,躺在船尾,沐浴在懒洋洋的阳光下。

    船桨吱呀吱呀的声音在耳边有节奏的响起,小船平稳的向前行驶,流水的哗哗声,让他误以为自己躺在一条小溪边上,接着,他翻了一个身,看见了一个不大的棕色的瓷坛。

    “顺子。”浪流坐起来,拿过瓷坛,打开了盖子,酒香味瞬间弥漫而去,他美滋滋的问,“我们到哪了?”说完,他灌下了一大口酒。

    “前面不远处就是石头城了。”顺子从船舱里钻出来,说,“我们刚过了麒麟峰,大哥你睡了太长时间了。”

    “没酒了?”浪流晃了晃手中的瓷坛,随手把它扔进江里,他说,“一定是我昨晚喝醉了,这才睡的太死。”

    “你的伤势,最好的不要饮酒。”顺子红着脸,皱着眉。此时,手里正拎着两条鳞片刮了一半的鱼,浪流不是认识鱼,觉得像是草鱼。顺子接着说,“但看起来,大哥你好像没事!”

    “酒能疗伤,你不知道吗?。”浪流盎然笑道,“今天早上,我们吃鱼吗?”

    “鱼汤,清淡一些,对大哥的伤势有好处。”顺子说。

    “我感觉红烧更好,不过,清煮味道应该也不错吧?”浪流说着,爬起来。接着,双手伸直举过头顶,左拧一下,又拧一下的活动着筋骨,但他不敢太用力,怕把刚愈合的伤口撕开,他问顺子“你刚才说,我们快到哪了?”

    “石头城!”老蔡在船首喊道。他光着黑黢黢的膀子,肩膀披着一块灰不拉几,用来擦汗的破布,握着船桨的胳膊,清晰的鼓起了结实的肌肉,他接着说,“那城中有草药铺子,会对浪英雄的伤势极有好处。”

    “那么!”浪流驻足眺望远处朦胧的城镇模样,想了想,说“先去石头城打一壶好酒,然后顺便找些草药来!”

    “若是去郎中那看看,就更好了。”老蔡说。

    “无碍!”浪流得意揉了揉手腕,他仿佛想到了什么,于是说,“老蔡,你最近乖了不少嘛,怎么不嗦去东丘的问题了?”

    “浪英雄,你可真厉害。”老蔡眉飞色舞的讲起来,“那天,你教了我一招巧用力的方式。我掌握了要领,如今我划了几个时辰,感觉力气仍然充足,都不觉得累。这两个膀子也不酸疼了。”

    “小伎俩!”浪流呵呵笑道,“改天我再教你几招,到达东丘之后,你少说也是个武林高手了。”

    “还是不能去东丘!”老蔡犹犹豫豫的说道,“那太远,就像天堂!”

    “那我就让你活在地狱里!”

    “哎呀呀...浪大侠...英雄...别打脸...!”

第三十四章,到访的三人

    麟州城原本是一座把山临水,极为平静祥和的城市,在江湖里偏安一隅,向来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

    生活在这里的人,长时间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太阳的起落,潮信的来去,四季的变换,无数的人和事儿,全都有条不紊,像是遵循着某种轨迹那样的行进。尽管这里的街头上每一天都会有新鲜的事情发生。不过,它们最多就像是往死水里扔进了一块块小小的石子,掀不起太大的波澜。

    但是,某一天,这潭死水突然被人扔进了一块更大的石头,掀起了一朵巨大的浪花,平静瞬间被打破了。接着,无数意外不期而至,使人应接不暇,像有人拿着竹篙不停的搅动着它,使它成了一潭浑浊的活水。

    这块大石头,就是陆家惨案。八十三口,无一生还。回想起那天,仍然使人心有余悸。

    接着,陆家二儿子接管陆家。然后,陆管家惨死在他的剑下,上天给了他丢掉了一只胳膊的惩罚。最后,有一伙人黑衣人暗中偷袭了陆家。到现在,陆刃下落不明,生死不知,引起了街头巷尾的猜测。

    当陆家门上代表身份的匾额,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摘下,匆匆换上了武府两个字匾额的那个下午,满腹狐疑,惴惴不安的人们才恍然大悟。

    麟州城原属于陆家的历史,将在异彩纷呈的表演中悄然落幕。

    等过了几天,终于有人暗自发声,惊天一问,“陆家大少爷去哪了?”

    朽木成林,积水成湖,化茧成蝶,精卵成鱼。

    时间会让很多事物在无声无息间从弱小走向强盛,从个体变成群众。同样也会在无声中将鼎盛变作衰败,再从衰败中落入最后的无声。只不过,陆家衰败得太快,令人意想不到,从而胆战心惊!

    此间,一个门窗紧闭的房间内,一炉香薰上飘荡着袅袅的青烟。靠近窗户的地上,摆放着一些木质的花架。几盆菊花、百合、月季,争芳斗艳的开放着。

    武陵风、武陵雄两兄弟对面坐着两个穿着青衫,背着剑匣的年轻男人,双方隔着两丈的距离。武陵风显得局促不安,因为他从对方的脸上,看不出一点心悦的表情。

    准确的说,对方应该是三个人。

    此时,另外一个人站在花架前方,他背着双手,弯着腰,眯眯着眼睛,观察着花的长势情况,脸上笑眯眯的,武陵风揣摩不透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说。”看花的男人突然转过身体,掐着腰,说:“武陵风,你们哥俩,现在真是有雅兴啊!从什么时候起,喜欢摆弄起花草来了?”

    “我哪有这个闲工

    夫和兴致啊!”武陵风尴尬笑了笑,从容的说:“剑卿,你是高看我了。这都是原来房间的摆设,我觉得留下来点绿色点缀一下会客厅还是不错的,便没有扔出去罢了!”

    “麟州陆家!”一个男人自言自语般的嗫嚅着。接着,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茶碗便悬在半空,没有放下,他群疑满腹的问傍边的人,说:“剑峰。麟州这个陆家,你有印象吗?你觉得是不是传说中那个陆家?”

    “可能是吧。”剑锋点点头,说道:“我从师父那听说过。江湖论剑那会儿,无数剑派在东丘顶上相互切磋,唯有我麓剑派的《割麓九剑》与陆家的《千军破》领衔群英,誉满天下。然而,这个陆家却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后来传言,陆家金盆洗手,经商去了。想来错不了,麟州陆家,就是江湖陆家。”

    “这事,我也是后知后觉。”武陵风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低声冷笑了几声,他说,“原来这个陆家,就是曾经名震江湖陆家啊!谁能想到,原来我居然这么孤陋寡闻呢!”

    闻听此言,两个坐在椅子上的男人对看一眼,脸上不约而同的浮现着惊讶的神情。

    “这么说。是你把陆家给灭了?”看花的男人转过身,口气里充满了质疑。他快步来到武陵风身前,从上至下的打量了一番,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接着,他咧嘴意味深沉的一笑,说:“武陵风,我们是很久不见了。你在山下的所作所为,我们给予了极大的放纵,尽量不去过问。但是,关于这件事情,你确定没有夸大其词,欺骗我们?”

    “陆家那有传说的那么厉害?我看不过是徒有虚名。”武陵雄显得很不满意,吐出嘴里嚼着的一片茶叶,眼神反而鄙视着其他三人,他哼道,“陆刃就被关在后院的地牢。若是不信,你们尽管可以去看看,问个清楚。”

    “住口。”武陵风厉声厉色的吼道。接着,他瞪了武陵雄一眼。他慢慢的仰着头看了看天花板,沉思了片刻,才怅然道:“准确的说,我只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毁灭陆家的,不是别人,正是它自己!”

    “我可不想在这种问题上浪费时间。”看花的男人不耐烦的摆摆手。他推开了一扇窗户,有风吹来,令燥热的屋子有了一丝凉意。他盯着小院里的一棵枯黄的桃树出了神,它的花枝上光秃秃的,树下是堆积的落叶和风干的花瓣,看起来刚死去不久的样子。他低声说:“陆家死不死,跟我们关系不大。得了这么大的院子,你发财了,我们也不管。让我感兴趣的反而是陆家剑法《千军破》。它真有传说中那么神乎其神?竟还能跟我们的《割麓九剑》比肩?”

    “可惜,陆刃的武功被我给废了!”武陵风遗憾的说,“不然,你可以找他去切磋一下!”

    “剑卿!你先过来坐下,我们要谈的又不是关于陆家的事情。”这时,一个男人抱怨道,“你总在那边走来走去,走来走去,把我搞得心绪不宁。”

    “剑黎师兄,你总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麓剑卿朝其撇着嘴说,“我们为什么还在这里浪费时间,还不如早点去石头城!”

    “石头城?”武陵风诧异的问道:“你们去那做什么?”

    “剑锋,你来跟他说吧。”麓剑黎唤道。

    ~~~~~~~

    “原来如此!”听麓剑峰简短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完,武陵风发出一声惊叹。他迫不及待的询问,“现在既然乱成了这个样子,那山上要求我做什么?”

    “自然是与我们一道前往东丘!”麓剑卿伏在窗台上,他说,“但之前,我们先去石头城,不仅是我们,现在所有人,都像去那赶大集。”

    “这!”武陵风长长的拉了一个声调,卡在了这个字上。他思考着,首先想到的是关在后院的陆刃,以及还没到手的《千军破》,然后一大堆想起来头疼的问题都相继出现了。

    现在的局面并不稳定,他虽然得了陆家,但陆谦玉没有铲除,随时都有可能杀回来。若是他跟着麓剑黎三人一起前往东丘,不问归期,时间太长,恐生变数。

    再者,他走后,不得不把一个大烂摊子交给无能的弟弟手中,他想想都觉得胆寒!

    但若是拒绝麓剑派的安排,此后只怕...

    时间过了片刻,武陵风的脑袋里犹如过去几天。在麓剑黎,麓剑峰,麓剑卿三个人困惑的眼神里,武陵风淡定的回到椅子上坐下来,揭开杯子盖,一边吹去了水面上茶叶浮渣,一边轻声笑道:“要去东丘,武某人自当从命!”

    “犹犹豫豫,婆婆妈妈!”麓剑卿这人心直口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他直起腰,板着脸说,“武陵风,你小子在山下这么长时间,是不是翅膀硬了,不打算在受剑派的约束?但是你别忘了,当初剑派培养了你,是为了什么。”

    “武陵风,我们当然不希望你会拒绝我们。”麓剑黎安抚着武陵风,笑道,“不过,你要是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可以跟我们说嘛!”

    “剑卿,你看错我了!”武陵风用余光扫着一旁翘着二郎腿的弟弟,咬了咬牙说,“我本就是剑派的人,为剑派办事,是我应该做的,别说去东丘,就是下刀山上火海,我武陵风,义不容辞。”

第三十五章,倒下的门板

    陆谦玉正漫无目的向岸上走去,为什么是漫无目的呢?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要上岸,那种心中彷徨迷离的感觉,就好像当你走在路上,看见一石头,你就想踢上一脚,看见了舒展在墙外的花枝,你就像折下来。非常莫名其妙!

    也许他仅仅是为了随便走走,单纯的缓解一下心里的压印而已,也许是冥冥之中,仿佛岸上有什么牵绊在召唤着他。

    总之,他的脚步显得既迷茫又,只想着离开大船,哪怕是短暂的半个时辰也好。

    “陆兄弟。”正在陆谦玉心怀惆怅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

    “二哥!”陆谦玉熟悉这个富有威严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二哥生吞牛肉的饕餮样子。他回头,不禁尴尬的一笑,说:“您叫我有事?”

    “去哪里?”此间,二哥面带倦容,穿了一件紧身的绸缎面料的衣服,外面套了一层动物的皮甲,看上去应该是水牛皮,非常的结实可靠。

    陆谦玉则从中读出了另外一种味道,这是应对危机来临之前的紧张。无论怎么做,都不显得做作!

    二哥缓缓朝着陆谦玉走来,头却不时的瞥向岸上,眉宇间,写着两字,担忧!他说,“老刀都跟你说了吧?”

    “我不会离开!”陆谦玉点着头,手脚似乎无处安放似的,仿佛二哥的气息让他无缘无故的紧张。这种咄咄怪事,还是陆谦玉面对石翁的时候才有的。他像嘴里喊着一颗栗子似的说,“您这么早就起来了,干嘛不多睡一会儿呢?”

    “睡得着吗?”二哥来到近前,款款深意的拍了拍陆谦玉的肩膀。其后,他又一次把头转向了对岸,他说,“我有预感,魔炎下一波的攻击马上就到了。”

    “我觉得还是暂时规避他们锋芒比较好。”陆谦玉说。

    “你的意思是离开这?”二哥的眼中浮现出一丝不屑。

    “留下来,只能任人宰割。”

    你不会明白的!”二哥说完,趴到了栏杆上,胸口贴着木头,凝视着远处一些担着鱼篓的小贩,他喃喃道,“只要是逃,那就没有个终点。人在人生中,总要有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

    “那好吧。”陆谦玉笑了笑,他说,“总之,我会留下来,也许并不是为了船上的任何人!”他指的是保护所谓的大人物,他压根没这个兴趣。

    “好啊!这才是大实话!”二哥双手拍了拍栏杆,站直了身体,爽朗的笑着,“像你这么说真话的人,很少见了,我非常喜欢。”

    “也不尽然!”陆谦玉面色轻松的说道,“毕竟,老刀救了我的命。我留下来,一方面要会一会这个魔炎教派,为师傅报仇!另外一方面,权当报恩了。”

    “一起下去吃点吗?”二哥露出狡黠的一笑,不再继续往下说了。其实那不是笑容,至少透露的不是喜悦。

    “牛肉就免了吧?”陆谦玉打趣的笑着,“我还是不去了,二哥您自便。”

    “我这里还有一事相求。”二哥拦住陆谦玉。

    “你我之间还用不到这么客气。”陆谦玉诧异道。

    “可惜,你的心并不在我们这边。”二哥从怀里拿出一张纸,说道,“客气,还是必不可少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方便的话,帮忙去药铺按照这个方子,抓些草药来。”

    陆谦玉接过来,想也没想就直接放在了口袋里,他说,“何乐而不为,我也正要去草药铺呢!”

    “船上有几个兄弟伤的不轻,其他人忙不开了,你知道吧?”二哥解释着。

    “那需要买的药材,一定不少。”陆谦玉说。

    “这是钱。”二哥又递过来一个袋子。他说,“方子里写着要购买的数量,是不少!”

    “中午之间一定回来。”陆谦玉摸了摸胸口,疑惑道,“干嘛,不送他们去医馆呢?”

    “我可不想把船上的情况向魔炎的人透漏半分。”二哥目送着陆谦玉离开。他耐人寻味的说:

    “那些家伙,有着鹰一样锐利的眼睛,有着狗一样的嗅,有着狮子一样的凶,有着狼一样的坚持,他们会通过认可可能的机会,想尽办法来击溃我们。”

    陆谦玉哦了一声,已经走过了踏板,来到了岸上。他背对着二哥挥挥手,说道:“那您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说完,他沿着石子路朝着城中走去。

    自从昨晚的混战之后,陆谦玉眼中的石头城,仿佛换了另外一番模样。

    一场雨,恰似给它洗了一个澡,让它露出了本来的面貌。陆谦玉有些分不清真假。

    他看见小贩,不以为那是小贩,思索他是不是伪装的敌人,他们的货物下,是不是藏着刀剑。遇见小孩也刻意保持着一段距离,总觉得他们的目光充满了监视。瞥见巷子,也不想走进去,怕那里面藏着魔炎教派的余孽。

    就这样,陆谦玉沿着大街一直走,直到走出了很远,他才想起来,自己不知道药铺在哪!

    左右张望,人生地不熟,恍惚间,寻个热闹的茶馆,他小心翼翼的走过去。

    正在他低着头,刚到门口的时候,只见一把椅子模样的东西迎着他飞出来。陆谦玉敏捷的躲开椅子,接着看见一个男人抱着头从里面跑出来,慌慌张张的模样,像是吃白食被老板打出来似的。

    老板似乎是个身材不错的女人,她举着两把短鞭,口中念念有词的追着男人的屁股。

    “哪来的混蛋,敢调戏老娘,活的不耐烦了?”

    说话间,女人追到了男人屁股后,二话不说,狠狠的挥出一鞭子,男人幸运的多走了半步,那鞭子落空了,打在了门板上。于是,门板咔嚓裂开了。接着,脱离门框的束缚,轰隆一声向外侧倾斜,倒在了地上,扬起了一层灰。女人的小脚在门板踏出个窟窿,继续追杀那个男人。

    “我的姑奶奶,亲奶奶。”男人捂着头呼喊,“别追了,你别追了,我怕了你了,我道歉,道歉!”陆谦玉看见,他的头上流血了。

第三十六章,变脸的女人

    “道歉?”女人双鞭往一块打去,发出金属的轰鸣声,她大声骂道:“你这个有眼无珠的孙贼!今天,不留下第三条腿,休想走。”

    等陆谦玉看见了这个女人的样貌,不禁开怀的一笑,竟然连之前的惆怅也悄然消失了。

    “双鞭燕子!”陆谦玉惊呼道,他像遇到了老熟人似的朝着迎着王燕快步走去。这会儿,他心里光想着该找个什么话题叙旧,并没有顾虑太多,哪曾想,双鞭燕子见到他之后,好像不认识似的,高高举起一只鞭子,胳膊抡圆了砸下来,等陆谦玉发现的时候,只剩下目瞪口呆,半分余地都没有了,刹那间,短鞭已至面门,陆谦玉扭着脖子,闭着眼睛,心道,这下栽了!

    那鞭子呼呼的带着风,砸下来的力度少说也有几十斤,人的骨头挨不了一下,别说是脸了!

    不曾想,鞭子到了面前,却踟蹰不前了。

    陆谦玉睁开眼睛,看见王燕收起鞭子矫捷流畅的动作。

    “哎呀!”王燕把双鞭插在背后,哈哈大笑道:“我当时那个臭流氓又在调戏老娘,原来是昨天在茶馆碰见的小帅哥啊!”

    她这么一说,反倒让陆谦玉无话可说了,他尴尬的张张嘴,把嘴边的寒暄咽了下去,他话锋一转,哭丧个脸说,“大姐,我什么时候成臭流氓了?”

    王燕随即又是一声爽朗赛过汉子大笑,“抱歉,抱歉,我看错了!”接着,她很自然的把一只手搭在陆谦玉的肩上,顺势搂着他的脖子,由茶馆的门口往街上走,她边走边按捺不住内心的欣喜,她说:“幸好,我还记得你的脸,要不然,这一鞭子砸下去...啧啧啧,我可能就再也认不出你来了。”说话的时候,她的棕色的皮质小短靴踩得飞快,不像是在地面上一样。

    “大姐,你这话我倒是同意。”陆谦玉回想着刚才那一鞭子,不禁背后发凉。他尝试着摆脱这种暧昧不清的肢体接触,他痛苦的说,“你慢点,慢点,我鞋跟都要掉了。”

    王燕咦了一声,不以为然,脚下反而

    更快了,陆谦玉两只脚好像不听使唤的跑起来。最后,王燕由搂着他脖子的亲昵动作,变成了拉着他衣服的暴力行为,陆谦玉感觉自己像个某个绳索牵引的动物。

    “臭婆娘,你给我回来!”这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怒吼,“跑得咋跟兔子那么快!你给我回来,赔老子的门板。”

    哈哈哈,在一阵金属质感的笑声中,王燕扯着陆谦玉扬长而去。

    两个人来到一处凉亭,才停住脚步,一前一后坐在石凳上。

    陆谦玉气喘吁吁的解开胸口的纽扣,额头上流下一道汗水,他打量着四周的情况,一来是陌生,二来是为了确认一下,是不是有可疑的人,比如说魔炎教派!

    这是一个不大的类似小广场的空地,中央是这个石头做的凉亭,四周则栽种着几排长势葳蕤的柳树和杨树,树荫之下,一些老人和妇女正在各处闲聊,不见任何可疑的人出没,除了一个妇女刚刚把手深入内衣里的动作引起了陆谦玉的警觉。

    王燕的屁股刚往石凳上一挨,便目不转睛的盯着陆谦玉看了一会儿。她伸出小手手扇着风,粉红的脸颊上汗水沾着几缕头发,她抿嘴笑个不停,“我看你心不在焉的,想什么呢?”她问。

    于是,陆谦玉镇定下来,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的吐出去,内息算是平稳了,他反问,“大姐,你刚才...”

    “别问!”王燕打断了他的话,“一群无聊透顶,跑到我这里寻开心,找死的臭男人而已。”

    “那酒馆的门板...!”

    “不赔。”王燕又一次抢着说,”老娘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就没“赔钱”这个陋习,一年不知道打碎多少门板,如果每一个都赔,那还不要了老娘的命了。”王燕说着,抽出一对双鞭往石桌上一放,接着发出当的一声,她的力气虽然不大,但桌子真真切切的裂开了一道缝,也可能之前就有。被她这么一拍,半个桌面差点掉下来。

    陆谦玉吓了一跳,往后退了几步,只见王燕一只手按着桌面,把它重新固定在

    了原来的位置上。

    “咦,你怕什么?”王燕侧头仔细打量着陆谦玉,脸上浮现起一丝阴云,像夜幕似的逐渐黑了下来,同时她的眉头紧锁,目光在陆谦玉的身上不断游走起来,接着,视线中漫射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陆谦玉早已神经兮兮,被她这么一看,顿时预感到事情可能不妙,于是手悄悄的伸向腰间摸了摸孤寒。

    正在这时,王燕的一只手忽然抓过来,像蛇攻击猎物那样快速。警觉的陆谦玉反应迅速,伸手格挡,轻轻拨开王燕的细臂,王燕微微一愣,身体卡顿在了原地,仍做着抓取的姿态,她诧异道,“小兄弟,你躲什么躲?”话音刚落,王燕傻兮兮的一笑,接着,手臂在一起化作了一只出动的细蟒,对着陆谦玉的腰部抓来,陆谦玉认为她可能要夺自己的孤寒,于是一只手护住孤寒,连连后撤。

    “你小子倒是挺灵活,像猴子似的!”王燕紧追着不放,身后的石桌轰然落在地上,引得旁人相继观望,她接着说,“放心,我不是要脱你衣服,你又躲不开!”

    陆谦玉根本不听她说什么,脑袋里都是可怕的念头,他是怎么想的?

    他以为王燕也是冲着大船而来,毕竟在石头城出现的江湖中人,不外乎敌人、朋友、以及舍命求财捞便宜的。这些都是老刀告诫给他的, 让他在石头城防范于未然,他遇到王燕,不知道她又是那种人,哪敢放松?

    岂料,在陆谦玉思考的罅隙之间,王燕脚下用更快的速度追上他,她简直像是飞过来一样,速度早就让陆谦玉领教过了。

    迫不得已,陆谦玉蹬着地面,抓住了凉亭上的横梁,手臂用力,挂在了空中。

    “像个猴子似的。”王燕仰着头,挥挥手道:“你下来吧,瞧你胆小的模样,是不是昨天晚上给吓到了?”

    “这你都知道?”陆谦玉问。

    “当然,当时我就在边上!”王燕哼道。

    “那么!”陆谦玉盯着王燕发髻上插着的玉簪,他无奈道,“那你是敌是友?”

第三十七章,无形的套路

    王燕看了看悬挂在横梁上,像个猴子似的陆谦玉,顿时兴致骤减。

    她嘟着嘴,摇摇头,甩着头发,头发上飘着一缕花香,慢悠悠的吸入陆谦玉的鼻子里,然后,她叹了一口大气,转身到了石凳上,重新坐下来。

    “我说。”王燕坐了一会儿,看见陆谦玉丝毫没有落地的意思,只好问道,“你小子,就打算着这么一直挂到天黑,还以为我是敌人?”

    “那是你朋友咯?”陆谦玉听到这,手一松,从上面落下来。但他没有靠近王燕,就在边上站着,手里不自然的摸着孤寒。他说,“这可不是我要以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谁让你不明不白的袭击我?”

    “你夺了。”王燕没好气的说,“你以小人之心度女子之腹,可以充分的表明...”她仰起头,把垂到下巴上的头发,掖到耳朵后面。这个动作,充斥着女人知性的美。她接着说说,“这表明,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球,混球!”

    陆谦玉认为自己的身份配不上混球这两个字。因此,他据理力争,言辞凿凿的说,“大姐,你武艺太高,尤其是那一对招牌的鞭子,让我不得不防。”

    “我用了鞭子吗?”

    “没有!”

    “那你防个屁!”王燕翘着二郎腿,她穿的还是昔日那条紧身的黑色裤子,腰上是一条可有可无的黑色的装饰短裙。两条丰腴饱满的大腿,就那么紧紧的由一层布包裹着,对陆谦玉露出一副分外妖娆的姿态。她充满鄙视意味的说,“就算你个混球,会些手段,耍的了剑。可我敢保证,你绝对赢不了我的鞭子。”

    陆谦玉撇着嘴,点头道,“这个我必须承认,赢不了!”他收回落在王燕大腿上的目光,悄悄咽了一口吐沫,接着说,“尽管如此,我还可以逃,你准抓不住我!”

    “真是混球应该说出来的话!”王燕无奈的笑道。此间,她陡然起身,碎步走到陆谦玉跟前。

    这次陆谦玉没有逃,他背靠着柱子,王燕把身体压上来,前胸紧紧贴在他的身上,没有一点间隙。她的口气吐在陆谦玉的脸上,那是一种花朵无法绽放出的芬芳,她说,“你现在仔细看看,不要眨眼。我还是敌人吗?”

    “不是了。”陆谦玉感觉自己的胸前像是被两座大山压着似的,喘不过气来。不仅如此,而且他浑身似乎在冒着火。尤其是他的脸上,火烧

    火燎的。他把头扭向了一侧,不敢直视王燕水汪汪的眼睛,他说,“大姐,你不是敌人,我刚才误会你了。”

    王燕哼了一声,这才退后一步,陆谦玉得以自由的呼吸了,只听王燕说,“你的身份,我早就知道了,保护大船上的人对吧?”

    “对,但也不对。”陆谦玉支支吾吾说,他不想把秘密透露出去,即便是面对一个了然于心的人,还是应该刻意的保护这个秘密。他犹豫不决的问,“昨天晚上,你真在码头上?”

    “看个热闹罢了。”王燕挥挥手,不耐烦的说,“我不是你的朋友,更不是你的敌人。我来到这里,就是赶个热闹。江湖上传言,石头城有魔炎教派的宝贝,我这人好奇心特重,就想看看是个什么玩意。”说着,王燕朝着凉亭外走去。

    “你不想要那个宝贝?”陆谦玉跟上去,虽然不知道她要去哪里,他把她当成夺宝的人了。

    “我?”王燕被陆谦玉逗笑了,“别扯了,老娘可怕死。”

    陆谦玉赞同王燕的说辞。既然是魔炎教派的宝贝,想必其后牵连巨大,远非陆谦玉见到的冰山一角。窥一斑而知全豹,魔炎教派不惜费这么大劲来夺回宝贝。那东西,岂是江湖上,一两个人能染指的?

    思考时,王燕已经走到了大街上。

    尚不清晰她要去哪,陆谦玉认为自己总不能这么跟着,相遇的欣喜,总赶不上即将逝去的护卫的性命,他们正等着药材救命呢。

    于是,陆谦玉跑上去道,“大姐,你到底要去哪?我可不能一直陪着你走下去。”

    “混球!”王燕猛地骂了一声,陆谦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娘在陪着你走啊!”

    陆谦玉咧嘴着,惊讶道,“莫非大姐知道我要去买药?”

    “原来你去买药?”

    “带回去给船上的伤员。”陆谦玉刚说出口,发觉自己是个笨蛋,这事儿,他怎么能说?他还没意识到,自己无形之中把自己的行踪给出卖了。

    可能是源自对王燕的信任,他遵循思想的本能,逐步打消了对这个女人的层层顾虑。

    “好吧。”王燕扭动着屁股,调转了一个方向,鞋底哒哒哒的踩着石板地,走向了一条狭窄的巷子。陆谦玉对这种地方有所顾忌,接着,听王燕大吼道:“混球,还磨蹭什么呢,跟着我找药铺去。”

    走在巷子里,王燕话题一转,再也不提船上的事,她在前面小步缓行,速度却丝毫不慢。她说,“你的伤势,看起来恢复的不错,不过,伤得很重,是被何人所伤?”

    “一个仇家,说来话长。”陆谦玉眼神飘忽不定,看着四周的屋顶,这让他响起了自己被武陵风的黑衣剑客偷袭的时候,他们就是从这样的巷子里发动了袭击。因此,陆谦玉不太确定,自己不是从此换上了巷子恐惧症,他现在心里跳动的厉害,一下一下特别明显,浑身血液流速加快,腿脚甚是沉重。

    “那么,买了药。介意喝上一杯上吗?”王燕转过身,对陆谦玉春风一笑,她眉梢上也带着笑媚,那是一种只有漂亮的女人,才能做出来的无形挑逗。她说,“我们可以把酒言欢,好好聊聊这段长话!”

    陆谦玉心中不禁微微一震,下意识的道:“好,好吧。”接着,他对王燕的身世好奇了起来。但他没有直接问,那样太唐突了。他聪明的把话题转移到了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去,他问,“自从茶馆一别,大青山那三个混蛋,没有再找过你吗?”

    “谁给他们的胆子?”王燕不屑的哼道,“他们三个加起来,还不够老娘一鞭子打的,上次是留了他们一条小命,老娘才懒得对他们三个浪费力气。”

    “他们太过分了。”陆谦玉充满同情的问,“他们居然可以那么说大姐你。”

    王燕停下脚步,眉头一蹙,问道,“他们说我什么了?”

    “说你...!”陆谦玉觉得自己像个套话的小人。那种关乎到个人自尊问题怎么能问?

    但他就是忍不住好奇,这是好像是一种治不好的绝症。

    “说我克死了丈夫,喜欢跟男人睡觉是吧?”王燕不难从陆谦玉纠结的脸上看到他心里的盘算的小九九。

    “这...!”陆谦玉笑道,“我才不想知道这种**问题。”

    王燕走过来,盯着陆谦玉的眼睛看了看,突然笑了,咦咦道,“你个混球!居然信以为真了。认为老娘真的喜欢跟男人睡觉?”

    陆谦玉沉默了片刻,挤出尴尬的笑容,“我当然不信了。”

    “可老娘就是喜欢跟男人睡觉。”王燕高兴的摇晃着脑袋。接着,用手指点了点陆谦玉的胸脯,语气里带着一丝诱惑,她含情脉脉的说,“尤其是跟你这种俊俏的男人睡觉。”

第三十八章,医馆的郎中

    “这药有什么问题吗?”花千鬼对面的年轻郎中发声质问。

    其人,身姿比筷子还要笔直,亦如筷子一样羸弱,精瘦的躯干,好像一副骨架装在一件宽大的白色大褂里。他的脸上,见不到一丝多余的肉,两个脸颊凹了下去,颧骨高高的凸显出来,不过,他却生有一双在男人中少见的有神大眼,额头上的两叶眉毛也极为的茂密浓黑。

    如果不是他此时出现在一间医馆内,花千鬼无论如何也不会认为他是一个郎中,或许用文弱的书生来直视他,更加恰当妥帖。

    此时,郎中与花千鬼隔着一张桌子,身后是一排塞满了各色草药的货架子,房间里弥漫着浓烈的草药味,他白净的手里拿着一个精巧的小铁盒子,打开了盖子,里面呈现出的是一团黑漆漆散发着臭味的浆糊状的东西,臭味于草药味中脱颖而出,时时钻进花千鬼的鼻子里,令他又恶心,又感觉到费解。

    对方说起这种奇怪的物质时,振振有词,美名其曰:此乃江湖独此一家,再无分号的接骨的良药。只要一点,便能顷刻间脱胎换骨,像胎儿一样荣获新生。

    这会儿,花千鬼屏气凝息,耷拉着眼皮,一副百无聊赖的盯着手腕上高高隆起的红肿而发呆。作为江湖上一代杰出的豪杰,让他相信这种华而不实,夸大其词的宣传,郎中的三寸不烂之舌可能还不足够。

    “这位英雄好汉!”郎中眼神坚定的望着花千鬼,苦口婆心般的说,“难道您现在还觉得这种黑色的,像牛屎似得药膏,让你的伤势变得更糟吗?”

    “你说的很对。”花千鬼把受伤的右手缩回来,撸下了袖子,他不悦的道,“它的确像是一坨屎!”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这句话,您总该听说过吧?”郎中自顾自的说,“自然界中,有一种伪装效应,不知道英雄听过没有。”

    花千鬼用余光不时的扫着郎中白皙的脸,心生急躁,他不耐烦的说:“我需要你把我的伤势治好,而不是听你说什么伪装效应!”

    “绚丽的蘑菇,漂亮的蛙类,往往都藏有剧毒!”郎中压根就不瞧花千鬼不高兴的表情,继续滔滔不绝的说着,“这说明,美丽往往都不可靠!”

    “从现在这个角度上看,它更像是一团新鲜的牛屎!”花千鬼不屑的哼道,“这种臭味是怎么一回事?”

    郎中笑呵呵的把药放在鼻子边上闻了闻,不禁挑了几下眉毛。他掩着嘴,咳嗽了几声。接着,郑重其事的说:“英雄,您尽可放心。本人行医多年,为

    名不为利,救治的病患好评如潮,怎么敢用牛屎欺骗患者呢!这不是自毁招牌吗?”

    “有些道理。”花千鬼揣摩道。

    “再不可拖延了!”郎中啧啧的说,“英雄这个伤啊,可要了命了。如果不及时把断掉的骨肉接上,后顾不堪设想。”

    “这个我自然清楚!”花千鬼哼了哼,不耐烦的嗫嚅道:“柳河山那个老不死的,最后一下还真是狠。他什么时候练就了那种招式?”

    “这位英雄啊!”年轻人又开口了,“既然在茫茫人海,让我们遇见,有幸能为您治疗,那可是我们之间上辈子的缘分。我想我们之间,应该保持医生与患者的信任。你这个伤啊...”

    “够了。”花千鬼把手伸出去,冷冷的说道:“像你这么嗦的郎中,我还是头一次见。还不快点给我上药!”

    “你这个伤啊!”郎中摇着头,一边往一块红肿的手腕上抹着药膏,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看起来不严重,又不能不重视,这是极大的隐患,可能连累整个手臂都会废掉!”

    “这股臭味究竟是怎么回事?”花千鬼心里困惑不已,“怎么越来越像是牛屎的味道了?”他一瞬间被熏得睁不开眼睛,喉咙发痒。

    他自己也很纳闷,石头城这么大,医馆好几家,为什么偏偏就找到了这么一个看起来极不靠谱的家伙,而自己还要听他在耳边像个苍蝇一样的烦人个没完没了的。

    既然有充足的时间,他干嘛不去找一个更像郎中的人呢?

    莫非自己也正想试试这药膏的神奇功效?

    “你这一手,是跟谁学的?”花千鬼问。

    郎中手脚非常麻利,很快在伤口上涂好了药,正在缠着绷带。他笑逐颜开的回答,“这是我爷爷传给我的本事。”说着,他用极快的手法打好了绷带,用眼神示意道,“已经好了,很快吧?”

    “这药膏,叫什么名字?”花千鬼收回手。在意识里,感觉不是那么疼了。

    “山中玉!”郎中清了清嗓子,隆重的介绍道:“英雄可不知道它的厉害,等我把它的配方告诉你,保准吓你一跳。”

    “吓我一跳?”花千鬼发出一声冷笑。他在江湖上行走多年,自认为什么事情没遇见过,什么人没接触过,一个臭气熏天的药膏,就能吓他一跳,他是该有多么孤陋寡闻,胆小怕事。他收回手臂,又卷下袖子,问道,“这是什么奇怪的名字?”

    “它可是用雪山下的腐土,加上蝎子、蜈蚣、蛇等一系列珍惜名贵的药材,花

    费七七四十九天,精心熬制,再装入坛中,封盖发酵。所以,臭在所难免。”郎中说完,仰起头,两个大鼻孔对着花千鬼,慢悠悠的伸出一只手,他说,“一共是二百两银子,鉴于我们第一次见面,给你打个对折,只要一百两银子!”

    “你说多少?”花千鬼听到着勃然大怒,他说,“莫非你这山里的蝎子、蛇、蜈蚣、都是喂了金子长大的?”说完,花千鬼伸手去摸凌霄剑。

    郎中不慌不忙的站起来,瞥了花千鬼一眼手下压着的剑,笑道:“当然不是,但也差不多吧。,毕竟取材非常不易。”

    “我看你是狮子大开口!”花千鬼拍着桌子站起来,脸色发青,低喝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你这庸医,还想诳我?”

    郎中非但没有紧张恐惧,反而脸上笑嘻嘻的,他说:“这位英雄,你别急啊,听我慢慢说。”

    “你要是说服不了我。”花千鬼摸了摸剑,狠狠的说,“你知道会是什么下场。”

    年轻人吐着舌头,装作惧怕的模样往后躲了几步,他说,“您有所不知,山中玉药膏所用的蝎子不是一般的蝎子,那都是三个月大的蝎子,并且只要他它的尾椎,三十只,才能熬出一小撮药膏;这里的蛇,不是一般的蛇,他必须是青蛇,赶在它蜕皮的时候,抓住它,不能太早,也不可太晚,如此才能保证药效;还有这个蜈蚣,就更绝了。必须得是百足蜈蚣,一条腿不能多,一条腿不能少。再者,这里面还有,当归、牛黄、人参、茯苓、四叶荷花等等名贵的中草药....”年轻郎中说了一大堆,花千鬼听的是云里雾里。

    “所以,这些加起来,值一百两银子?”花千鬼诧异道,“你叫什么名字?”

    “准确的说,是二百两银子。”郎中挠着自己的下巴,他的脸非常干净,胡须剃的极短,几乎到了看不见的程度,。说,“我给你打了对折,你难道忘了?”

    “我问你,叫什么。”花千鬼瞪着一双异瞳,高声喝道,“老子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贵的药膏,什么狗屁山中玉?”

    “我嘛,叫山杏。”郎中回答。

    “为什么是女人的名字?”

    “爷爷给起的。”郎中回答。

    “你爷爷是谁?”花千鬼警觉的问。

    “他是谁不重要,我是谁也不重要。”郎中伸平的手掌弯了弯,笑嘻嘻的道,“我比较关心钱的问题。”

    “那么。”花千鬼面露凶光。接着,抽出剑来,“我若是说不给呢?”

第三十九章,斩落的手臂

    意识到对方不打算给钱。郎中顿时从温顺的绵羊,变成了发疯的狮子。他抓起衣服的领子,撩去大褂,身上还穿着精致的短衫,一手抄起桌上的药匣子,将其抱在怀中。接着,一脚踢开前面的桌子。连贯的动作,让花千鬼瞠目结舌。

    花千鬼化作一道影子,赶在桌子飞来之际,遁到了侧方。

    那桌子在地上划出一声声尖锐刺耳的声响,一直顶到了门口,啪的一声,这才停下。

    “果不其然。”花千鬼大喝一声,以剑指之,喝道:“你根本不是郎中!”

    无论从对方出手的力度,还是身上镇定自若的气魄,花千鬼都已不能忽视他的存在,依然认为他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郎中。特别在这个虚弱难捱的时期,他重伤未愈,实力下降,此人若是一味相逼,可能对自己造成极大的麻烦。这让花千鬼犹豫不决起来,一点也不像是平时雷厉风行的做派。

    趁着花千鬼思忖之际,郎中掀开了药匣子的盖子,从里面掏出一把精钢匕首,手指穿过下面的圆形小孔,匕首在他的指尖上不停的旋转起来。他带着一副蔑视的口吻说:“你算个什么狗屁英雄好汉!一百两银子,竟也拿不出,分明是个穷光蛋!”

    “你究竟是何人?”花千鬼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他说,“我见过的郎中里面,谁也没有你这么大的力气。”

    “谈到要债,那我力气可就大了。”郎中笑道。

    花千鬼细看他怀里的药匣子,那并非是木质的,而是在铁质的上面涂上了一层木色的漆,足以以假乱真。匣子上面刻着一个显眼的林字,他脑筋转的极快,忽然想到了什么。

    江湖中,曾有这么一位医术极为高超的奇人,名字唤作林玉春,凭借一部《牧州谱》游走天下,济世悬壶,救死扶伤,只要不是已死之人,一旦得到他的救治,无一不能起死回生,再续生息。

    所以江湖中人,称他为气阎王。

    那意思就是说他医术高深莫测,鬼神难辨,敢于在阎王手里抢人性命。

    传言,此人脾气怪里怪气,只医有缘人,若是无缘,千金难求其动一动手指头。

    既可救人,亦能杀人。

    这个林玉春,并非只在医术中登峰造极,武艺更是神乎其神。武器则是随身携带的一个药匣子,那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匣,里面藏着无数精巧的武器和功效强大的药丸,足以让任何一个敌人胆战心惊,不寒而栗。

    花千鬼之前并未留心郎中手中的药匣,这会

    儿看起来,实则暗藏玄机,他问,“气阎王林玉春,是你什么人?”

    “哎呀,真想不到!”郎中没好气的说:“竟然连你这种鼠辈都知道他的名字,他还真是名声在外呢!我要何时,才能追上他呢?”

    “你不是山杏!”花千鬼一看见那个药匣子,尤其是那个林字,心中萌生了退意。他说:“少在那故弄玄虚,装模作样,何不报上真实名号?”

    暂不论对方真实身份是什么阿猫阿狗,跟林玉春有什么亲密关系,抑或仅仅是张冠李戴,假借名号,狐假虎威。花千鬼都没有充分的理由留在这里与郎中斗,那将是浪费时间的一件事,即便可以轻松的杀了对方,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实际上的好处,仅仅不过是撒气而已。

    不过,花千鬼想要离去,时机已逝。大门被刚才飞去的桌子堵死了。

    于是,花千鬼意识到,这个郎中,不是个好东西,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伏笔,打算把自己困在这里。

    “莫非是自己某个仇家,寻上门来报复?”花千鬼在心里思考着种种可能。

    “山杏,这么女性化的名字。”郎中叹一口气,自嘲起来,“我还真是才疏啊,竟然起了这么一个难听的名字,惭愧,惭愧。”

    “你是林玉春的徒弟吗?”花千鬼见无路可退,知道不打不行了,对方露出的是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势,风雨欲来,他又如何夹着尾巴逃跑,做缩头乌龟?

    此事现在若是不解决,日后传到江湖中,凌霄花的名号将早早的凋零。

    “那是我的爷爷。”郎中大声的说道,然后骄傲的一条腿踩在椅子上,前倾着身体看着花千鬼,他说,“凌霄花花千鬼,你现在还真是狼狈!”

    “你居然认识我?”花千鬼的眼神继续在四处游走,他说,“如此,这一切原来真是你有心安排的吗,那...”

    “那当然不是什么山中玉,我胡乱编造的名字罢了。”郎中似乎知道花千鬼要说什么,他嘿嘿一笑道:“其实,你说的很对,那根本就是牛屎!”

    “岂有此理!你这个林玉春调教出来的小混蛋。”花千鬼闻听,脸上气的铁青,他一握凌霄剑,怒道,“看我今天,我宰了你,把你的脑袋送给林玉春。”

    “哦,是吗?你确定能要了我项上人头?”郎中指尖上转动着匕首停止了,他不以为然的说,“你先别急着喊打喊杀的,其实,我在牛屎中,还格外赠送了你一点其他东西。”

    “你这个龟孙!”花千鬼哎呀

    暗叫了一声,大事不妙,对方极有可能在里面下毒,他痛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意识到这么可怕的事情,居然让这个小混蛋得逞了。接着, 他马上撕开手上的绷带,刚见到那些黑漆漆的东西糊在伤口上,他想擦去所谓的药膏,一想到那些都是牛屎,又不忍动手。最后不得已,只能咬着牙,扯下自己的衣服,压制住干呕,一点点擦拭而去。

    等清理的差不多了,他才看见,自己原本红肿的伤口已经发黑了,黑色并沿着手臂慢慢的往上蔓延,似乎还有什么黄色的液体从伤口里流出来。

    花千鬼气的捶胸顿足,破口大骂,“你这个有人生,没人教的小王八羔子。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看看你那副吓破胆的熊样儿!”郎中咧嘴笑道,“现在就更不像江湖好汉了,我看你倒是像,江湖好憨!”

    “给我闭嘴。”花千鬼急忙点住了自己身上的几个大穴,封锁住毒药继续向其他地方蔓延,他说,“你给我下了什么毒,马上把解药,给我交出来!”

    “解药倒是没有。”郎中喃喃说道,“当初配置这些药的时候,本想只有混蛋才配的上它。混蛋都作恶多端,不可宽恕,那要什么解药?”说完,郎中退后了几步,手中匕首一横,做出了防御的态度。

    “你这个混蛋!”花千鬼暴怒着,“再不把解药拿出来,我就把你碎尸万段。”

    “真的没有!”郎中摇摇头,他指了指花千鬼的胳膊,笑道:“估计这会儿,药性已经发作了,是不是手臂有点麻痹的感觉?”

    花千鬼果然感觉到自己的右手正在慢慢的失去知觉,“你这个家伙。”他往前跨了几步,接着凌霄剑突然从右手上滑落下来,他失去了对手臂的控制。他惊慌失措,左手抓住了剑,停在了原地。

    “先是手麻,接着药性会进入你的血液里,一直往上,直至进入你的肺部、心脏、大脑,到时候你就会浑身僵直...”郎中对着花千鬼说道。

    花千鬼越听越急,脸色铁青,他高高的举起凌霄剑,情急之下,对着自己右臂斩了下去。

    一瞬间,鲜血喷溅。

    花千鬼叫都没叫一声,脸上满是溅射的血迹,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流了下来,他看着地上自己的断臂,面无表情。接着,用碎布包裹好自己的伤口,缓缓的转向郎中。

    “哎呀!”郎中惊叫了一声,他张着大嘴说道,“你这人倒是真狠,自己的手都能砍掉,我又没说,给你下了毒药,那不过是...麻痹药!”

第四十章,医者的怒火

    咬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吞。这种窝囊的境地,花千鬼生平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看见地上一截血淋淋的断臂沾上了灰尘,此番心情犹如跌进了冰窟窿里,心想,完了,一切全都完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曾几何时,他只怕连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沦落到这般凄惨的下场!

    斩断一条手臂之后,不啻于自费半身武功,尤其还是持剑的右手,自此之后,再想用出那一手惊骇世俗的凌霄花绝技,可就难了!

    在这个强者林立的江湖上,倘若绝技加身,哪还有半分立足之地?当过往仇家听到这个消息,岂不是做梦都要笑醒了,还会放过他吗?

    届时...

    往后余生,多忧少喜。花千鬼不敢往下想象,自己该用什么自保?

    想到此处,他黯然心伤,满腹惆怅,伤口上传来的疼痛,远没有心里的痛苦来得更加汹涌猛烈。

    长话不说,往后的日子可待商榷。此间,花千鬼看罢断臂,不禁默默的低吟了一句,“无耻小儿,用下三滥的招式。若不杀你,我花千鬼誓不为人!”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花千鬼苦心修习剑法三十余年,深谙其道,轻车熟路,哪怕以陌生的左手持剑,他确信仍能发挥出几分剑法威力来,对方毕竟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鬼,真刀真枪的打起来,又能发挥多大能耐?

    郎中保持着淡定的神态,仿佛对花千鬼的下一步动作,心知肚明。

    逼的对方舍命一搏,何尝不是他求之不得的夙愿?

    放眼整个江湖,魑魅魍魉,妖魔鬼怪,遍地狼烟。

    此间这位,却早已是声名狼藉,臭名昭著。即便是死了,坟墓也得遭人唾弃个几年。但凡江湖好汉,仁义侠客,人人得而诛之。要说人能坏到哪种程度,可能就是花千鬼现在这样五毒俱全,死而后快。

    郎中以静制动,站在原地不动半寸,后背绷得笔直,手中匕首握的结实,脸上带着随和的笑容,与个笑面虎一般无二。

    “小兔崽子。”花千鬼吭了一声,“现在,也是时候,该我找你清算一下了。”

    他用袖子抹去脸上的血迹,慢慢朝着郎中走去。同时,心里暗中揣度对方的真实实力。

    眼看那把巧夺天工的匕首,除了锋利的刃发出白色的寒光,并无多少深奥之处。

    这个家伙身上的透露出的内气,盈而薄,动而慢,在江湖上绝对排不上号。

    花千鬼心道,如今用不出凌霄花,便得寻个又快又恨招式将其拿下,免得时间拖得久了,夜长梦多。他有伤在身,力气大不如前,一旦战斗时间拉长,反对置自己于危险境地。

    “大不了。”郎中这会儿故意表现的胆怯,说话支支吾吾的,“大不了,我就吃个亏。那一百两,我不要了吧!”

    “小儿,胆敢取笑我?”花千鬼厉色疾言,“接下来,我看你是不是还能笑得出来!”

    “取笑?我可不是这个意思!”郎中一脸惊愕,挥挥手道,“我的意思是说,我这个人怎么会如此不开眼,竟然会取笑一只丧家之犬。你见过一个正常人,去跟狗一般见识的吗?”

    “你这小儿,莫要张狂。”花千鬼大喝一声,武器往身前一横,小腿鼓的的浑圆,那是标准的进攻姿态。他眯着眼睛道,“我知道你得到了林玉

    春的真传。那位气阎王到底有何通天的能耐,我说拿捏不准。但你一定不知道,这江湖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真理。所以,你注定要为无知,付出应有的代价!”

    “鸟儿能够站在树上,并不是相信脚下树枝,它更相信自己的翅膀!”郎中冷笑了一声,盛气凌人的说,“昨天的残阳如血,今天的太阳顶天。老头儿注定要垂史留名。而我林杏,才刚刚闻名!”说罢,林杏一只脚在前,一只脚在后,摆出了一副马踏飞燕的姿态。如此一来,他可退进有道。

    花千鬼,凌霄花,盛名已久。他毕竟还是第一次遇到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对方高深莫测的剑法令他忌讳,小心一点总不为过。

    “江湖?!”花千鬼感叹一声,沉吟道:“那地方,太挤,要出名的人太多了!”

    郎中不再多嗦了,手中的精巧匕首,倏然发动开来,瞬间变作了一道梭飞的影子,脱离了掌心,直奔花千鬼而去,其凶悍的模样,仿佛是要一击结果花千鬼的性命。

    花千鬼表面平平,实则不敢懈怠,当林杏是强敌一般看待。他目视紧锁着匕首刺来的方向,挥手即用凌霄剑拨开了去。

    岂料,花千鬼把这一手想得过于简单,他的剑没摸到匕首。那匕首止于凌霄剑之前,敏捷的拐了个弯,兜出个弧线,绕过花千鬼的防御,朝着他的左侧而来。

    鉴于常理,飞出去的匕首,岂能转弯?

    花千鬼脑袋里灵光一闪,恍然大悟,其实这并非什么费解不清的古怪招式。而是在这匕首之后,原本有一条肉眼察觉不到的细线。其一端连接在匕首柄上,一端则在郎中的手中,他足以能够在远距离操纵着匕首的落点和飞行距离。类似于可回收的暗器,是一种难以驱使,又不好防范的灵活手段。

    匕首即来,花千鬼敏锐出手,他这番心里更静,作出两手准备。一是防御匕首,二是预防那匕首再有变动。

    他不慌不忙的出剑,斩去的方向而非匕首,是它的后方,用意明显,只有斩断了那链接人与匕首的细线,方是破解此招的关键。

    花千鬼的老谋深算,引得林杏偷笑。他既出手,怎会那么冒失让任轻松的破了自己这一招流星赶?

    “老匹夫,想的容易!”林杏吼了一声,轻轻钩动着手指,匕首由进转退。花千鬼一招落空,当场收剑后撤。林杏瞅着对方忧心忡忡的模样,忍不住破口大骂:“你个鼠辈,还这么怕死?残害忠良在前,滥杀武林同仁在后,一直能够活到现在,实在是天不开眼。既然天是瞎了,我就当这个眼,手刃败类!”

    匕首在空中转了几圈,像一只俯冲的雄鹰,一头扎下,目标正是花千鬼的脑袋。

    花千鬼连续出了几招,竟然连一把区区的匕首都没摸到。他心急如火又无可奈何,规避这一招时,他动作稍慢,刚刚侧过身去,匕首愕然而至,几乎是贴着他的衣服斩下,与**只差毫厘之间。为此,花千鬼飘荡的长袍一角,被匕首倏然斩落,如同树叶飘零。

    不等花千鬼这边吐纳一口凉气,下一击,又化作电光火石而来。这次不只有匕首,还加了三枚十字飞镖的影子,它们的速度其实不快,但是覆盖面极广,令花千鬼,左、中、右,三个方向逃脱不得。

    不仅如此,他的头上,还悬着一把匕首,除非花千鬼有遁地的本事,不然,

    这波攻击,足以分出胜负。

    而结果,便是他陨落至此。

    “黄口小儿,你异想天开。”花千鬼大喝一声,左手飞速的舞动凌霄剑,逐渐在身前编织成了一张剑影的防御网,他说:“即便你设计断了我一臂,可想要我的性命,莫不是胃口太大!”

    当当几声之后....

    两枚十字镖被剑影打落,匕首亦被弹飞了出去。这一击,更是斩断了林杏链接匕首的细线,他哎呀一声,不觉心疼的蹙眉。

    细线可是由特质的金蚕丝制成的极品宝物,弥足珍贵,世所罕见。其轻便如同杨柳之絮,柔弱可比棉质细线,硬度更可比肩钢铁之物。能将其斩断,由此可见,这凌霄剑的确是厉害器物,堪称一柄宝剑。而花千鬼这个人,也名不虚传,竟还能再穷途末路时,拦下林杏精心准备的杀招。

    “不愧是凌霄花-花千鬼,竟还有这般手段?!”林杏张嘴,露出一排皓齿,他说:“只不过,我终究还是赢了你一步!”

    花千鬼斜看左肩,鲜血在滴,他仅拦下两枚十字镖,仍有一枚漏网,穿肩膀而过,钉在了后面的窗户上。

    “我终于还是老了,要是在十几年前....”花千鬼低着头,暗暗叹息。此间,手中的剑,突然有些拿不稳了,疼痛由肩膀上传来。

    林杏这一手,多么阴险,是要废了花千鬼完好的左臂。即便他不死,日后在江湖上,那还能掀起风浪?

    形势所迫,万分火急,眼下不可再战。

    花千鬼想到了一个字,逃!

    当初从柳河山的手里死里逃生,今日再从林玉春孙子手下逃跑,总是都是逃。他又何必在顾忌什么几分薄面?

    弄不好,林家小子如今为给别人做了嫁衣,逃得出他的手,碰见了仇敌,终究还是要淹没在这滚滚的英雄海里。

    “虽然是有点趁人之危,不太光明磊落。”林杏边说,边低着头在药匣子里翻找起来。“不过,以彼之道换之彼身,我这么做,也符合江湖规矩。”

    这次,林杏拿出了一把寸长的银色飞刀,还有两个黑色的鸡蛋般大小的煤球。飞刀用途明显,可是这煤球?

    花千鬼困惑重重,噤若寒蝉!

    林杏颠了颠手中的黑蛋,说道:“我觉得,你可能并不需要遗言,有什么忏悔祷告,还是去下面说吧!”

    “慢着!”花千鬼脸上复杂,把剑往地上一插,轻声笑道:“林家小儿,老夫行走江湖几十载,未尝一败,死于我手英雄豪杰尸骨成堆。万万想不到,竟然会命丧你手,真是天意弄人啊。”

    “打败你的也许不是天意,而是你求死!”林杏暂缓攻击,眼皮耷拉着,指了指天花板,“我不是说,天是个瞎子,我就得做他的眼睛。”

    “可惜啊!”花千鬼摇头说,“你这一双眼睛,还看不清混沌的江湖。”花千鬼顶着剧痛,拔出地上的剑。

    刹那间,剑气掀起了地上石板。

    石板变作了四分五裂的碎块,迎着林杏飞去,形成了一道弹幕似的。

    借此机会,花千鬼转身就逃,撞开了一扇窗户。

    他的脚步随着纷飞的木屑,一起落到地上。正在这时,忽然听到一个熟悉又非常讨厌的声音。

    “王燕姐,你说的药铺就是这家?”

第四十一章,再遇的宿敌

    鸭行鹅步,相聊甚欢。陆谦玉一路紧随着王燕之后,被她丰腴圆润的屁股,玉洁冰清的脖子,牢牢地吸引着,不知道穿过了多少条巷子。

    时间已经来到了阳光慵懒的下午,他俨然是忘了跟二哥的中午之约。

    在与王燕的闲聊中,二人从江湖传奇讲到了市井故事,从孩子时代说到了老年时光,从武学秘籍讲到了历史评书,可谓是无所不谈,谈无不欢。

    正是从这些片面的辞藻之中,陆谦玉逐渐了解了王燕这个女人。

    那些关于轻浮放荡的男女轶事,不过为仇家凭空捏造,对她的无端抹黑。负面讯息又以飞快的速度在江湖上传播,久而久之,成了王燕水性杨花的如山铁证。

    言语是剑,杀人于无形,便是如此。

    至于跟男人睡觉这种事情,陆谦玉认为,统统是无稽之谈!

    倒是,王燕说到开心处,透露过这些传言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她的确是跟人睡过,三两事罢了,绝非那么多。

    有一次是在船上酩酊大醉,跟一个结实的水手逍遥一晚;一次是在山上宿夜满心孤寂,与放牛的庄稼汉一番放纵;最后一次,下榻客栈,听闻隔壁男女行事,她忽然燥热难耐,尝试勾引小二,但他是个废物,当时吓软了;最近一次,便是她向陆谦玉抛媚。

    陆谦玉汗颜之中,表示理解。江湖本是个风流场,不洒脱的侠客,全是和尚。说起和尚,佛说看破红尘,必然是先领略过红尘里的美景,才会看破。情爱不渝,人之欲也,几人又能真正寡心?

    此间,来到草药铺,见门窗紧闭,他本不抱有任何希望。正仰起头来端详百草堂三个字的匾额,忽然从窗户里面飞出来一个人,等他瞧清楚了,手自然而然的摸着孤寒冲了上去。

    弑师之仇,不共戴天,陆谦玉铭记于心,他还以为这辈子要找花千鬼报仇,需要花费些时间和力气不可,岂料天地高深莫测,缘分始料不及。

    他暗暗自语,“铁破铁鞋无觅,天助我也!”

    “你这恶贼,吃我一剑!”陆谦玉持剑便上,哪还打什么招呼,这一手,毫无有招式,趁其不备,一顿乱砍。

    花千鬼脸色变得比比煤块还黑,举起凌霄剑匆忙格挡了几招。

    他此刻哪还有实力跟陆谦玉这等满心是仇,浑身是劲的年轻人硬碰硬?虚晃了几招之后,他节节败退,差不多有三四丈远,趁着陆谦玉攻击暂缓,他脚下立定,气喘吁吁。

    此时,林杏刚好弯着腰从后面的窟窿钻出来了。

    他率先看见了拿着剑的陆谦玉,对这个红着脸,文质彬彬,一副少爷模样的人,心生好奇。然后观察了他的剑,剑是好剑,不过竟然是断的,实在可惜!

    林杏扭过头去,对花千鬼呵呵一笑“老匹夫,想不到你的仇人还真多,这么快,就碰到了一...,两个!”他随即看了王燕一眼。

    花千鬼哼了一声,保持缄默,自是

    在心里盘算。“一个气阎王的孙子尚且不好对付,转眼又来个陆家小子。等等,陆家小子身边还有个漂亮女人,也是同伙?”

    林杏对陆谦玉抱抱拳,打着招呼,“嘿,这位兄台,真不凑巧,原来你也要杀这个老恶棍啊!”

    陆谦玉瞥了林杏一眼,对他印象不深,只是感觉这个家伙怎么如此瘦弱,会不会来一阵风会将他吹跑?

    “这正合我意”林杏悻悻然收回手,对花千鬼说,“恶贼,看来你的命自有人收。免得脏血,溅了我一身。”

    “花千鬼,你拿命来。”陆谦玉吼道,声音之强,足以传遍整个街道。

    此间,那些个路人都纷纷识趣的躲了起来。有不少武林中人,则是戴着一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心态,个展神通,跑到了屋顶上,树上,安静的观戏。

    “哦,原来是陆家小子!”花千鬼暗暗控制着自己的伤势,他平静的说道:“你怎么还在这里,不去好生安葬柳河山那个老顽固?”他尽量让气汇集自己的周身,不想让陆谦玉发现自己的狼狈样。否则对方将更加毫无顾忌的冲过来,《千军破》在他鼎盛时期对付起来游刃有余,可现在...

    陆谦玉曾经那连贯的几招,给花千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若是再碰见了,他必败无疑。

    偏偏陆谦玉是个不会观气的二愣子,他怒火中烧,只想到了不让花千鬼逃了,这次他再跑了,山高水长,在相遇,可就遥遥无期了。陆谦玉沉思了片刻,想出了一套剑招,他说,“上次让你侥幸逃脱,多活了几天。这次再也没有那种运气了。这就送你去见我师父他老人家。”

    “你的师父?”花千鬼捧腹大笑,前俯后仰,他说,“柳河山那老东西,几时收你为徒,难道是那招山河无寂?”

    “正是!”陆谦玉觉得不用柳河山那可歌可泣的,惊鬼动神的一招山河无寂结果了对方的性命,终是有点小小的遗憾。他黯然道:“师父他老人家,是在世的英豪,你这鼠辈,只配给他提鞋。”

    王燕摸着背后掖着的两只短鞭,起初云里雾里,满腹狐疑,现在仿佛听出些眉目。她哼了哼,在一旁插话,“陆老弟,这厮就是打伤你的那个仇家?”陆谦玉曾在路上与她说起过过往种种,王燕指的仇家,并非是花千鬼,应该是陆刃和武陵风。

    “是其中一个仇人!”陆谦玉回答。

    “你的仇人还真多啊。”王燕感慨道。

    “这位朋友!”林杏捧着药匣子,坐在台阶上,抬头仔细的看着陆谦玉。只要一打眼,陆谦玉的情况便逃不过他这个神医洞察,他很快就了解到了陆谦玉的伤势情况,但他没说这事。他警告着,“花千鬼,老奸巨猾,逃跑什么的,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你可小心着点。都说这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还要咬人,他现在是黔驴技穷,可若是让他盯上一口,对你可没有好处。”

    “坐着说话不腰疼。”王燕等着林杏,没好气的说,“那你还

    在那边看热闹,不打算联手解决了这厮?”

    “话可不能这么说!”林杏拍了拍药匣子,笑道:“我已经断了他一条手臂,另外一条手臂也伤了。他现在形如一个废人。你们寻他报仇,别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吧?我这可是把好事让给你们了,等日后江湖上说起恶贯满盈的花千鬼是被何人杀死的,你们俩的名号,至少能流传十年。”

    “多谢相助!”陆谦玉点头示意,多余的话不说,脚下一个跃步来到了花千鬼跟前,花千鬼退了一步,陆谦玉哼道:“恶贼,今日,就算你是一只有九条命的猫,也得死在这了。”

    花千鬼重重的叹了口气,他嗫嚅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最近还真是倒霉。”说完,他摆出防御姿态,等着陆谦玉出招,他说,“陆家小子,上次你那套《千军破》耍的还真不怎么样!今天,难道还想给你的祖先陆星河丢人现眼?”

    “《千军破》?”林杏闻听此话,陡然起身,他声音颤抖的问陆谦玉,“这位朋友,莫非你是十大人杰,陆家的孩子?”

    陆谦玉对林杏的过激之处,表示不解。他点头道:“麟州陆家,陆谦玉就是我。”接着,他把头扭向了花千鬼,说道:“此事容后再说,请你吃酒也是无妨!但现在,让我先杀了他。”

    “何必轮得到陆老弟出手。”王燕担心陆谦玉的伤势会因战斗的加重,她拍着陆谦玉的肩膀走上前去,“就让姐姐我代劳,帮你教训教训这个老混蛋。”

    “好强的气场。”花千鬼观察王燕身上的气,柔和而充沛,涓涓而不断,不禁暗叫一声。他想,“对方虽是一介女流之辈,可并非是无能之人,也定是江湖一号人物,强于这两个男人任何一个,只怕不好对付。”

    王艳的加入,让花千鬼斗志丧失,,他二话不说,不等王燕展开攻势,突然间双脚抹油,转身就跑。

    “嘿!老匹夫,你哪里逃。”王燕喊了一嗓子,接着,双腿开动,追了上去。她还不忘回头喊道:“陆兄弟,你在这里稍等片刻,容我取了这老东西的人头回来。”

    陆谦玉见到花千鬼跑了,也起步去追。岂料,他的胳膊突然被林杏拉住。

    “别去!”林杏笑嘻嘻的说,“那女人是个厉害人物,交个她,你放心吧。”

    陆谦玉扭身,瞬间挣脱了林杏。他那有跟林杏废话的时间,让王燕一个人去追,他于心何忍,何况她还是个女人。不过,林杏这次换了一只手,还是牢牢的抓住他。陆谦玉感觉到似乎被一阵巨大的力量束缚着,接着林杏绕到了他的面前,瞪着一双特别大的眼睛,盯着他的脸看。

    “这位朋友,我看你印堂发黑,不如让我给你诊治一下可好?”

    “我看你才发黑。”陆谦玉推开林杏,发现推不动。于是费解的想,这个瘦猴,哪来的这么大力气。他诧异道:“这位朋友,你为何拦着我?”

    “啧啧啧!”林杏摇着头,“你印堂发黑。”

第四十二章,江湖的家族

    就在林杏滔滔不绝,阔论高谈谈起江湖上十大家族往事历史的过程中,陆谦玉的面前正有一只苍蝇绕着他一圈,两圈,三圈的乱飞着。等它飞到了第四圈的时候,陆谦玉吹出一口气,吓得苍蝇飞到了窗外去。

    不大的房间里被一股浓烈的草药味充斥着。熏的他眼睛涩,头发昏,好像肚子里有什么东西隐隐作祟,一阵阵反胃。当他趁着林杏不注意,默默的干呕了一下,却什么都吐不出来。

    药铺的窗户向外打开着,下午的阳光温和的从西方照射过来,在陆谦玉的肩膀上留下了几分惬意,房屋的影子印在了街道上,行人不时的从阴影里走过,当他们看见一地狼藉的木屑以及被花千鬼的撞碎的窗户的时候,他们纷纷停下脚步,带着好奇的表情,低声谈论着。

    对于这些嚼舌小事,陆谦玉和林杏不约而同的表现置若罔闻,漠不关心。

    林杏依然在一旁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引吭高歌着关于十大家族的伟大事迹。

    陆谦玉安静的坐在椅子上,旁边上是一张小茶桌,上面有一个盛满铁观音的紫砂壶,一个青花瓷的高茶杯,杯盖上描绘着一个衣不遮体,窈窕曼舞的女人,以及一个带着药渣的空碗,那是林杏为他调配的疗伤猛药,他当时想也没想,一口气全都灌了下去,除了苦涩刺鼻的滋味,他则没有体会到林杏吹嘘的那样舒筋活血,调和内息的神奇疗效,可能药效还未发生作用,他把这件事情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

    一只手拄着左侧的脸颊,肉挤压到了鼻子附近,因而形成了怪诞的表情,陆谦玉露出呆滞的的眼神,把头微微扭向了窗外,甚至是长时间不经意的保持着这个动作,致使他现在脖子有点酸疼。

    他主要是为了看人,并非是什么风景。正对着他的街道,是用青石板铺就的,一块块长条形的石头,好像是青色巨蟒的鳞片,从他这个角度上看去,仅能看见街的一小段,对面是几家店铺,分别是当铺、铁匠铺、以及干果铺子。

    当铺最显眼的是一块当字的巨大匾额,高高的门槛,两个手持短棍的汉子,坐在门口的椅子上,露出一副凶狠的表情,犹如两条龇牙咧嘴的猎犬似的。来到这里的人,大多脚步蹒跚,犹豫不决,穿着简单朴素的衣服,怀抱各类物件,脸上带着苦涩的表情。他们匆匆而来,再悄然而去,出来的时候,往往都会更加的愁容不展;也有那么一小部分,大笑着来,得意的离开。陆谦玉揣测,之前那些可能是为了生计而迫不得已,而后面这些人,恰似一群赌徒泼皮。生活桎梏,各不尽同,无论脸上带着怎样的表情,来到当铺的,大多不幸!

    铁匠铺子里,画面和谐,有一大一小两个男人,想必是跟老刀和小刀一样的父子关系。男人光着上半身,皮肤黝黑,衣服打着捆,围在腰间,手中拿着一块大锤,抡圆了臂膀,一下下砸着通红的铁片。火炉燃烧的正旺,通红的煤炭和钢铁,释放出的热量,仿佛隔着一条街都能烘烤着陆谦玉的脸。小孩子带着一脸的稚嫩颜色,个子不高,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短衫,蹲在地上,像一只土拨鼠,一双瘦弱的手臂狠劲拉动着风箱。他时不时的抬起头,瞅着男人的侧脸,洋溢着幸福,男人正在讲话,可能是向儿子传递打铁的秘诀。

    最后,陆谦玉看见的是干果铺子。不大的铺子,租用了一间房子,两扇活板门大敞大开,门前是密密麻麻的瓜子、杏仁、山核桃的碎壳,一口大黑锅正冒着青色的熏烟。几个体型丰腴,穿着罗裙,带着头饰的妇女,拉着他们的孩子,围在一个正擦着汗的小贩前面,对一筐筐新鲜出炉的干果进行逐一甄选,她们的脚踩在弃壳上,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她们的嘴里叽叽喳喳,像一群野生麻雀似的跟小贩讨价还价,她们的孩子揪着母亲的裙摆,嘴里津津有味的咀嚼。

    百无聊赖的市井,容纳了世间的百态,陆谦玉没想到任何关于活着的意义,但他却见似乎到了什么是平淡如水。

    在这个江湖上,每个人,都是一个锲子,固有属于他的位置。就像那当铺,给了绝望的人们以希望,却是在温水煮青蛙,让人愈陷愈深,将穷富区分开来,成为一部分人嗤之以鼻的无赖作坊,有成为一部分人满足愿望的天堂。

    而铁匠铺,如果没有它,江湖上,将不会再有刀光剑影,只剩下了拳打脚踢,只用拳脚,谁又能成为天下第一?老铁匠培养他的儿子,成为小铁匠,何不正像是江湖上,那些暴力一代代的传承。

    再者就是干果铺子里,母亲在意的是价格,而孩童关注的似乎只是味道,甚至他们什么都不关注,一方看见的只有痛苦,一方得到的唯有香甜,还有哪儿满地果壳,虽然是废物垃圾,但在小贩眼中,它们却是物以类聚的外衣。

    让陆谦玉格外关注的,

    还是从街上走过来的人群。他们中,有坐在马匹上的江湖侠客,盛气凌人的谦谦公子;有手挽着手走过的聘婷少女,高下立分的主仆二人;有醉醺醺的乡下汉子;有浓妆艳抹的贵妇;更有光着屁股蛋儿和脚丫,手持风车一路奔跑的孩童;唯独不见王燕的影子。

    王燕追击花千鬼而去,一晃过去了两三个时辰,陆谦玉的心里犹如竹篮打水,七上八下的惶恐不安。

    这就是为什么,林杏坐在那,口干舌燥的说了半天,他就记住了十大家族这四个字的主要原因。

    陆谦玉没有过多接触花千鬼,但也明白,他算是个江湖上一流高手,位居武学巅峰。往下看是一群群看似蝼蚁的江湖流氓,往上看是寥寥的巅峰大神。

    并且,此人一贯诡计多端,狡诈恶毒。即使身受重伤,仍不可小觑,说不定暗藏保命手段。

    王燕看起来内心清明,武艺高超,与花千鬼在伯仲之间。实则她这个人大大咧咧,容易傲慢。

    陆谦玉担心她万一冲昏了头脑,着了花千鬼的道,伤及自身,这让陆谦玉怎么面对她?他还是没敢往更坏的方向去假想。

    “自从东丘一战之后,十大家族相继归隐,据我所知....”林杏单手持一本黄色的小册子,一边翻阅一边像个老学究那样的讲述着。过了半天,听不到陆谦玉发表任何建议。于是,他抬起头,见到陆谦玉一副心猿意马的模样,不禁眉头紧皱,敲了敲桌子,喊道:“喂!陆兄,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讲?”

    陆谦玉闻声转过头来,最先看见了左手边为船上的伤员准备的一系列药草,这些都是林杏亲自上阵,按照方子上抓的,给足了数量。最主要的是,分文不取,慷慨解囊,陆谦玉自然是一万个愿意,这事是目前的关键大事,唯有办好了,回去之后,才能对二哥也有个交代,陆谦玉向来不喜欢用满口的答应来玩弄信任,他只要是答应的事情,必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办好。

    “我听真呢!”陆谦玉傻兮兮的笑道,“后来是怎么回事?”

    “我说到了据我所知。”林杏不满的撇撇嘴,旋即放下了手册,抱怨道:“你问的是是上一章的内容。而我接下来要告诉你的是我知道的内容。书本上没有,但非常的最重要。”

    陆谦玉微微点着头,拿起茶杯,呷了一口,他说:“那么,在上一章里,东丘大战之后,十大家族后来怎么了。”

    “我刚才不是说了嘛?十大家族后来归隐了。”

    “哦。”陆谦玉仰起头来,装作回忆的模样,挠了挠下巴,困惑道:“他们为什么要归隐呢?”

    “你该认真一点。”林杏带着怒气起身,朝着陆谦玉走来。接着,他关上了窗户,陆谦玉虽然有所不满,但是也没伸手拦着。

    林杏半倚半靠在墙壁上,抱着肩膀,侧着头看了陆谦玉一眼,过了片刻,他才继续说道:“陆兄,你为什么不能静下听我说呢?”

    “你讲得很好!”陆谦玉惭愧的说道:“只不过...我好像听不进去,很抱歉。”

    “在担心那个女人?”林杏笑道,“她是你的妻子吗?”

    “一个朋友!”陆谦玉摇摇头,“林杏,你别乱猜。”随即,他心想,王燕虽然武艺高强,长得貌美,可那个性格...,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那还是先把这件事情放在一边,不用担心她。以她的武艺,对付两个花千鬼也不在话下!”林杏表情逐渐凝重起来,正经八百的说道:“你可听好了,作为十大家族的后裔。下面我要说的,是关系到整个武林安危的大事,没有比这个,对你更至关重要了!”

    “好吧。”“陆谦玉耸耸肩,勉强的说,“林兄,你请讲。”

    “自从十大家族归隐江湖之后,他们开始...”

    “林杏,你先等等。”陆谦玉轻叹一口气,弱弱问道,“你觉得,花千鬼被你斩断了手臂,还能用出凌霄花吗?”

    “几乎不太可能,那不现实。”林杏确定的说,接着,他面露怒色,大声道:“陆兄,你就不能先别打岔,我要说的是十大家族的事情,你怎么又绕到那个女人身上去了?”

    “抱歉,你说!”

    “十大家族分散到了江湖各处,各自休养生息,时间过去了几百年后,他们...”

    “林兄!”陆谦玉挥挥手,喃喃道:“花千鬼在石头城会不会还有同党,你可知道他的老巢在什么地方?”

    “够了!”林杏大喝一声。走到陆谦玉面前,弯着腰,把手搭在他的一只肩膀上,仔细的看了看陆谦玉的脸。陆谦玉则不自在的扭动着肩膀,把林杏的手甩了下去。被一个男人充满亲睐似得目光盯着,总是感觉怪怪的,陆谦玉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能不能先别提那个女人。”林杏仿佛是在央求,“你到底在担心什么呢,难道一个人,还能跟整个武林比较?”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陆谦玉道。

    林杏神情复杂,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胡乱抓了一个高茶杯,倒水,喝水,喝急了,咳嗽了几声,他哼道:“我可是怕了你了,这样,我向你保证,有我妙手林杏在,哪怕那个女人受伤了,我一准让她恢复如初,怎么样?”

    “林兄,居然还有这等手段!”陆谦玉怀疑道。

    “江湖神医,气阎王林玉春是我爷爷,你可以到江湖中打听打听,死的都能医活!而我可是他的孙子,耳濡目染,深谙其髓,从小便钻研救死扶伤的医术,已经有十余年。即便比起当神医的爷爷差了那么一小丢丢,在江湖里也是有名号的。”林杏观察着陆谦玉的质疑的表情,内心几乎快崩溃了。

    他暗暗的想,曾经赫赫有名,威震江湖的《千军破》陆家,百十年间,怎么衰败成这样啊?家族子嗣,竟然对江湖上的事,一点都不知道吗?

    “英雄出少年,林兄你一身本事,真令人刮目相看。”陆谦玉露出佩服的神情,惭愧道:“之前,的确对你有所怀疑,不过,现在,我选择相信你,请继续往下讲吧。”

    “十大...”林杏盯着陆谦玉,发现他嘴唇没动,这才松了一口气。接着往下说,“十大家族,据我所知,手中各自持有一块炎煌令碎片。也就是说,当初魔教的圣物炎煌令,被人一共分为了十块,只有聚齐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指的哪方面?”

    “当然是炎煌令碎片,那是个什么东西?”

    “你能仔细听着吗?我还没有说完。”林杏感觉到头疼,他现在是为了陆谦玉明白而用讲解的方式,这些事情,他在就铭记于心了。他说,“陆兄,看来你对此事知之甚少,那我今日就倾囊相授,你可听好了,我回答你第一个问题,首先,我们林家是十大家族之一,从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个时代,这个消息就一直流传下来,几乎每一个林家人都知道,那么我能说这么多,你不用感觉到任何奇怪。感觉奇怪的应该是我,你为什么连这种事情都不知道呢,难道你的家人,从来没有告诉你这些事情始末吗?第二个问题,关于炎煌令碎片,是我接下来要说的事情,你要是想听,就不要插嘴,等我把话说完,你就全明白了!”

    通过之前的讲述,陆谦玉逐渐明白了,陆家曾经也是十大家族之一,甚至现在还是十大家族。虽然这个家现在破败不堪,支离破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祖上封为江湖十大人杰的人,便是开创宗谱的第一人,原本江湖第一剑客,陆星河,陆星河之后,接任族长的是陆xx,陆xx之后,还是陆xx,这些名字,陆谦玉没记住,总之,陆家传承到了他最为熟悉的三代,即,他的爷爷,父亲,还有他自己...

    不过,关于陆家祖上的历史,之前他一直都不知道,全凭林杏一张嘴,可信度还有待商榷。他想石翁或许知道一点,然而石翁和浪流现在生死不明。即便这是真的,还有炎煌令碎片呢,十六年中,他从未见过这个东西!

    “你的意思是说,在我家,也有一块,炎煌令碎片?”陆谦玉问。

    “错不了。陆家贵为十大家族之一,甚至是十大家族之首,怎会没有碎片?”林杏苦笑道,“你该不会告诉我,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吧?”

    陆谦玉摇摇头,“我爷爷可不像爷爷,我出生之前,他就死了,即便是托梦,也仅仅是告诉我,苦修《千军破》而已。”

    “那么你爹呢,他也不知道吗?没对你说起过?”林杏问。

    “我爹娘早就死了。”陆谦玉眼神憧憬着,平静的道:“那会儿我才不到一岁,可能还没有来得及说吧。”

    “天呐!”林杏发出一声感叹,拍着陆谦玉的肩膀道,“如果你不是会《千军破》,我还真不能把你当成十大家族之一的那个陆家,还以为你是冒充的。”

    “我是陆谦玉,如假包换!”

    “我不是真的要怀疑你,可别当真啦!”接着,林杏满是同情的道,“陆兄,原本我以为只有自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母亲,是个孤儿,听你说完,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两个还真是同病相怜啊。”

    “幸会,幸会...”陆谦玉反问道,“你的父母,又是怎么...”

    “此事说来话长了,留着以后再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让你了解一下过去的事情。”林杏说。

    “那你可以说了。”陆谦玉暂时放下了对王燕的担忧,坐直了身体,专心致志的听林杏说起十大家族的事情。

第四十三章,逝者的真相

    在林杏的讲述中,为陆谦玉描绘了一个更为简洁明朗的江湖格局,他这次听得非常仔细,一个字都没有错过。

    大约,距今三百年前。西域之地,魔教兴起,大举入侵中土,血染武林,一路打杀,气焰嚣张。武林人士大意轻敌,各自为战,前期损失惨重,导致魔教很快便割据了半个武林,与天下分庭抗礼。期间,无数豪杰前赴后继,死于魔教之手,涌现了许多壮丽无比,可歌可泣的故事传说。

    在这之后,武林众人,仁义侠士,结盟抱团,斗志空前高涨。他们推举出武林中武功最强的一位,名为人圣武,主导整个武林力量。其后又,举荐了十个德高望重,武艺高强侠士,为十大人杰,从旁协助。

    在人圣武和十大人杰的带领之下,中原武林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惨烈的战斗。

    战斗前后历经三年,山河恸哭,群星陨落。许多江湖门派从此销声匿迹,无数绝世功法就此失踪,遗留世间的孤儿简直比禾苗还要多,死去儿子的父母夜夜悲惨的大哭,丈夫战死的妻子吊死在歪脖树上。中原大地,满目疮痍,随处可见野狗在啃食着尸体的场景。

    最后,整个武林集结了空前力量与西域魔教决战与东丘古城。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魔教大败,几乎全军覆没。君主与人圣武同归于尽。魔教仅有一小部乔装庄逃出中原,在西域边陲的不毛之地苟延残喘。

    魔教圣器,炎煌令因而被江湖联盟所得。

    传说,炎煌令之中,暗藏魔教的绝世神功,可称天下第一,无可出其右者。只不过,一旦修炼,会霍乱心智,化身魔鬼,危害武林。

    后来,有一位传奇工匠,花费数十天时间,将其打碎,一共分为十,分别由十大人杰看管。

    如今,魔教的后裔,经过三百年的实力沉淀,改头换面,自称魔炎教派,卷土重来,占据西北大面积土地,欲求将所有的碎片十而合一,再起血雨狼烟。

    林杏此番下山,便是林玉春听的了魔炎教派丢失了一枚碎片,让他过来参合一脚,随便寻觅十大人杰的族人,暗中保护炎煌令碎片,以防落入到魔炎教派之手。

    林杏一路追寻魔炎教派的脚步,来了石头城,花钱买了个百草堂,干起了老本行,此意主要是用以掩盖自己的身份,等待时机出手。他毕竟也是十大人杰的林家的子嗣,家族之中,藏有一块碎片,江湖上知道此事的人应该不少,他们为了练就魔教奇功,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若是被他们缠上,将是个极大的麻烦。

    林杏营业全靠心情,不巧今日碰到了求医问药的花千鬼,他一眼便认出了这个江湖上声名狼藉的老贼,于是,心生一计,替天行道,没曾想最终还是让他给逃了。

    林杏说完这些的时候,陆谦玉已经把窗户再次打开了。

    屋外,夕阳正在缓缓的落下去,点燃了天边的云彩,房屋的顶上泛起了红光。街道上的人骤然间稀疏了不少,卖干果的小贩正在打扫着门前,铁匠铺里不见了小孩,当铺率先点上了几盏昏黄的烛火。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了。”林杏伸了一个懒腰,平静的说,“而你的意思是

    说,根本不知道家里的碎片藏在什么地方了对吗?”

    陆谦玉也在思索这个问题,他把这么多年的有效回忆都翻出来,挨个想了一遍,就是没想到碎片能藏在什么地方。或者说,根本就不复存在。

    如今的陆家,不可同日而语。距离陆星河那一代,已经过去了快三百年了。

    三百年光阴,说长不长,要短不短,日星不移,沧海善变,足以改变整个一条大河的流动轨迹,一个家族的命运有算得了什么?

    在这期间,陆家先祖不知道带着细软家眷,天南海北的翻阅了多少大山,走过了多少个雨夜,建立了多少个府院。

    到陆谦玉爷爷这一代,陆家才安稳下来,定居麟州城。说不定碎片早给遗失在什么地方了。

    “只要找不到碎片,魔炎教派是不是就不会善罢甘休?”陆谦玉道。

    “他们就是为此而来,据说,已经掌握了两块碎片!”林杏说

    “他们从何处得来?”陆谦玉从小脑筋就比其他小孩转的快,虽然听得不太认真,可不代表他缺乏想象力。

    他的意思是说,碎片既然藏在十大家族的手中,魔炎教派想要取得碎片,必然从十大家族入手。他们能够取得其中两块碎片,总不能是十大家族送的吧?

    “一块不知道从而何来。另外一块,据说来自莱州!”林杏娓娓道来。

    “是这两个家族倒向了魔炎,还是...?”陆谦玉猜测着,接着他脑袋里闪过一个可怕的字眼,“你刚才说什么,莱州?”

    “十大人杰的子嗣,再不济,也只会在武功上退化。他们并不会输在骨气上面,你想多了。”林杏冷笑道。

    “我更想听,莱州的事情。”陆谦玉瞪着一双眼睛问,看起来十分可怕,林杏不明所以,心里满腹狐疑。

    “在莱州城。魔炎教派屠杀了一个孔姓的武学世家,取得了一块碎片。”

    “孔家,也是十大家族吗?”

    “并不是,说不好。”林杏摇头叹息道:“这个孔姓,根据我爷爷的记忆,并非是十大家族之一。亦或是改名换姓也说不定。总之,十大家族,历经岁月的变迁,早就面目全非,连我爷爷不知晓他们身在何处。若是想要寻找真相,只怕是要查阅不少关于历史的古籍。而我现在干的,就是这事。”说完,林杏扬了扬手里的黄册子,想来,那是一本记述江湖事的典籍。

    “我爹娘,就是死在莱州。”陆谦玉淡淡的道。

    “不会这么巧吧?”林杏大吃一惊,张着大嘴,“难道你的父母,也是死于莱州那场纷争?”

    是的,听到莱州两个字的时候,陆谦玉的大脑也轰的一声炸开了,接着回忆像暴雨一样的扑面而来。

    他清楚的记得,他当初向石翁问起过关于自己爹娘的事情。他们在十六年前,一去不返,地点不明,紧接着断剑孤寒在莱州的废墟之下被人发现。那是陆铭随身携带的传世宝剑,大火把尸体烧成了灰烬,却足以说明陆谦玉的爹娘出现了意外。

    陆谦玉把心中猜测与林杏的话,联系起来,不难推测到,他的父母极有可能死在了魔炎教派对莱州孔家的

    进攻之中。他现在仍还急需确认一件事。

    “那场战斗大约发生在什么时候?”

    “十六年前吧!”林杏长于一口气。

    “那肯定不会错了。”陆谦玉苦笑一声,大脑里一片白雾,整个人的躯体仿佛都变轻了。

    这一件积压在心头十六年的悬疑,今天终于拨云见日,水落石出,有了答案。

    杀害陆谦玉父母的仇家,正是魔炎教派!

    整整十六年了!日夜冥想的人儿,像是挂在九天的月亮,隔着一个遥远的苍穹,互相看着,永远不能拥抱!

    陆谦玉有多少个日夜,是枕着忧伤入睡的?

    又在梦里,经历了多少次,那抓不到温存的绝望?

    暮云成雨,白驹过隙。谁人知道,空空的坟冢,落寞的墓室,掩埋的仅仅是父亲与娘的几件衣服。

    陆谦玉安奈不住的想,江湖何以作弄自己,为了保护一个破碎片,就让双亲枉送了性命?

    他呆呆的陷在椅子里,一句话也不想再说。

    “陆兄!”林杏上前安慰着他,他倒伸手悬在半空,有些局促不安,无所适从,不知道从何处着手,又该说些什么,“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先人已去,犹似昨夜落花,化作了幼苗下的泥土,今日的我们,便可该骄傲的盛放!”

    “难道这江湖,真如此令人生厌?”陆谦玉痛定思痛之后,忽然打起了精神。我本无意争明月,岂料乌云烦我心,陆谦玉坚定了目标,那便是手刃仇敌,为陆家洗刷屈辱。

    “你要热,有冷风。你寻静,有蝉鸣。你欲行,天下雨,你想听,雷声急。一入江湖,身不由己!”林杏惨兮兮的笑道:“陆兄,你我一个姓林,一个姓陆。我看着那是什么姓氏,分明是厄运缠身,只要身上的血还在流,那就别想逃的了这轮回!”

    随后,林杏又详细的为陆谦玉讲解了他现阶段对魔炎教派的了解情况。

    魔炎教派,现如今,坐拥数万教众门徒,由小仙登峰,一路向中原发展,近些年来,发展速度极为迅速。

    教派的主要力量分布在五旗之中,分别是,黑、白、红、黄、绿。

    三大护教君王,各个实力强悍,分别是修罗王、破军王、麒麟王。传言,破军王失踪多年,麒麟王隐匿不出,江湖知之甚少,故而极为神秘。

    在往上,教派的君主,名叫邱凌云。他武功高深莫测,剑法孤独求败,已经不能用凡人来比喻了。

    此外,在江湖中,魔炎教派还设了不少据点,很多江湖中人为之卖命。

    最后,林杏总结了一下,“这个魔炎教派,正在快速的发展阶段。如果不加以遏制,怕是要重蹈三百年,血洒东丘的覆辙!”

    陆谦玉此前就从老刀口中得知了一点关于魔炎教派的情况,加之林杏提供的更加详细的内容,对魔炎教派的实力有了更准确的了解。

    直面魔炎教派的庞大,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站在参天大树之下的杂草,连浮游撼树的资格都没有。

    咚咚咚...

    正在此刻,草药铺的门,被人敲响了。

第四十四章,到访的老友

    屋外,仿佛有人正用攻城锥一下下暴力的撞击着板门,轰隆轰隆的声音传进陆谦玉的耳朵,他见到门像在地震中那样的颤抖,门框上的灰尘一簌簌的落下来,门的下沿哐当哐当的磕着门槛。

    “谁呀,把门当敲鼓呢?”林杏黑着脸,抱怨了一句,站起来去开门。

    “来了,来了!”陆谦玉伸出手,示意林杏在那坐着,他脸上严肃,心里暗喜,想着会不会王燕回来了,“别敲了。”陆谦玉来带了门口,伸手拉住了门环,这时,敲门声戛然而止。

    伴随吱呀一声,两扇活板门向内拉开,夕阳的光芒第一时间猛地照射进来,陆谦玉伸手挡了一下眼睛,一个男人的身影在他面前晃了一下,等他适应了光线,放在手臂,看清了这个男人,顿时高兴的大叫起来。

    “原来你这个家伙!”

    林杏满腹狐疑的寻声望去,只见百草堂的台阶下,站着一个套着灰不拉几长衫,个子高高瘦瘦,一头蓬发的年轻人。

    陆谦玉热情的像老鹰捉小鸡那样的张开双臂,来到了浪流的面前,想了想,还是放下了,对着他的胸口来一拳。

    浪流拎左手着一只酒瓶子,右手插在口袋里,向外冒着烈酒的气息。他被陆谦玉一拳打的倒退了几步,好像不认识他的似的,盯着陆谦玉有一会儿。一时间,嘴唇翕动,喉咙伸缩着,话到嘴边,却吐不出一个屁来。

    “还不进屋?”陆谦玉拉着浪流说道,“我还以为你死在芦苇荡里了。”

    浪流的胡子有些长,浓密的糊在脸上,应该是几天没有梳洗了,一副吊儿郎当,邋遢的模样。他晃了晃脑袋,回过神来,酒醒了一半,酒坛子也不要了,脱手而去,掉在地上,摔得粉碎,酒水混合着地上的灰尘,流到了顺子和老蔡脚下。

    “我不是在做梦吧?”他惊呼一声,不管陆谦玉愿不愿意,接着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熊抱,哭笑不得的说,“你还没死,太好了,太好!”

    “我快死了。”陆谦玉推开他,揉了揉自己的脖子,咳嗽了几声道,“虽然我知道你想我了,但也不用这么发贱吧?石翁在那,没跟你一起过来?”陆谦玉伸着脖子,眼神分别扫过老蔡、顺子,和长街。

    “渴死我了,给我先整点水啊!”浪流推着陆谦玉进屋,像没听见陆谦玉问话似的。

    屋内,屋外的几个人,都看傻了。

    林杏一头雾水,心道,“怎么回事啊,莫问人间小,天涯遇故人?”其后,他的目光紧随着浪流,越看这位吊儿郎当的模样,越像个市井无赖。他的身后,还唯唯诺诺的跟着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中年男人的浑身向外散发这江水味,脸上有淤青,

    特别是左眼上,紫了一大块;而另外一个小男孩,身上略显寒碜,短衫和裤子上打满了补丁,光着俩只黑乎乎的脚,两个大脚趾向外翻着,被人盯着的时候,他好像浑身还很不自在,于是脚不由得往后缩了缩。

    “陆兄,这位是?”林杏询问。

    “一个生死至交。”陆谦玉把浪流塞进了椅子里,接着,他指着林杏,介绍道:“浪流,这是林杏,我在石头城刚结识的朋友。”

    浪流屁股上的伤还没好,刚坐下来,疼的他嗷嗷叫了一嗓子,立马弹了起来。接着,他对傻呵呵的笑道,“林兄见笑了,我这屁股不知道让那个小贼刺了一剑,像捅出个窟窿!”

    “麟州,形势如何?”陆谦玉留意到了浪流的伤势,明显处,可见到手背上,胳膊上有几道丘陵似的疤痕,幸而都在愈合了,看不见的地方,说不定还有更多,可见不轻。

    “送你离开之后,我跟陆刃的走狗打了一架,受了点轻伤,并无大碍。”浪流笑呵呵的说。

    “我是个大夫,可以帮你瞧瞧。”林杏说,

    浪流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他对林杏第一印象便是,瘦的好像是个撑船的竹篙,他说:“人不可貌相,想不到,林兄还有这等本事。”

    “一点皮毛,一点皮毛!”林杏客气的说。

    “你还是真是谦虚。”浪流拱拱手,“有劳了。”

    “幸事,幸事!”林杏说道。他虽然是林玉春的孙子,但没有染上这个老头的古怪毛病,为人看个病,举手之劳。

    林玉春生平只救三众人,有缘人,有情人,有心人!

    林杏则刚好相反,他不救三种人,活死人,大恶人,老年人!

    三个人寒暄了一阵,便都坐了下来,林杏着手准备为浪流诊治病症。

    老蔡和顺子站在一边恭候着,浪流向陆谦玉提到了一嘴。

    如今,浪流找到了陆谦玉,这便用不上他们两个人了。他思忖着,老蔡和顺子都是善良的穷苦之人,一路上承蒙他们两个人的细心照顾,自己才能顺利的走到石头城,稍后多给他们一些银子,放他们回去。如果他们不打算继续维持撑船的营生,可以有资本到麟州开一家小铺子,从此风风光光,衣食无忧。

    总之,江湖太乱,毛太多,不适合老蔡和顺子。英雄名号,广厦楼阁,哪也比不上在家里安安心心的过日子来的惬意。

    说话间,林杏准备完毕,他一边盯着浪流,一边说,“浪兄,你这个印堂啊,有点黑....”

    “林兄,你可别吓唬我。”浪流一听这话,刚坐稳了,立即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原本他这屁股就不太适合挨着椅子

    。在船上的时候,他基本是靠躺过来的,他胆战心惊道,“我这伤势,真有那么严重?”

    “不严重,不严重。”林杏微微一愣,他示意浪流坐下,“你别对印堂发黑有什么无解,也能是倒霉。”

    “那倒不错。”浪流把胳膊伸过去,翻个面,他抱怨道:“如果不倒霉,我这屁股上能被人,刺了一剑。为什么会是屁股,他奶奶的,腿上也好啊!”

    陆谦玉在一边,不说话,他用余光打量着浪流,发觉他很不对劲。

    他问过浪流石翁的事,又问过麟州的事,浪流听见了,却急忙岔开了话题,这会儿,还没有提及的意思,按照常理来说,见了面,浪流肯定回主动说的,除非...

    陆谦玉太了解浪流这个人了,他报喜不报忧。

    “浪流,石翁没跟你一起过来吗?”

    “林兄,我这脉象,怎么样?”浪流说。

    “嘘!”林杏竖起一根手指,立着耳朵,侧着脸,几乎是贴在了浪流的胳膊上。他把脉从不用手,只用听就足够了,这么奇异的看病方式,浪流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见,于是,觉得有趣。

    过了片刻,林杏缓缓提起头说“好了。”

    “这就完了?”浪流觉得他刚把耳朵贴过去就结束了,这也太快了吧?

    “有几处伤口发炎,三根骨头断了,这几天,好生静养,尤其是不要做剧烈的运动,比如说,械斗!”林杏言简意赅的说。

    以往,有些病症,林杏只要一搭眼就能从外表看个所以然来,这次林杏听诊了片刻,算是时间比较长的一次,主要是看在陆谦玉的面子上。

    “真是神了!”浪流猛拍着自己的大腿,站起来疾呼,“林兄啊,林兄!你可太厉害了。我浪流虽然不懂医理,但也知道,大夫给病人诊治,不外乎,望、闻、问、切这四字医家真诀,可还从来没见过靠听就能诊断病症的。难不成望、闻、问、切之后,还有个听字?”

    林杏呵呵一笑,“这是我祖上传来的本事,区别于其它医学流派!”

    “你说也有道理,世界这么大,奇人异事总有不少。我浪流,生平没佩服过几个人,你算是一个。我五体投地!”流浪毕恭毕敬的作揖。

    “我们之间不用这么客气!”林杏呵呵一笑,转身去抓药,他说:“我给你些药草,你按时去喝。我保证七天之内,你一定恢复如初,筋骨更胜从前。”在江湖上,如果他的医术敢称第二,那么敢称第一的只有林玉春了。他们两个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一想到老头子那一手回春之术,林杏羞愧的无地自容,追上老头子,也成了林杏毕生的心愿,不求超越。

第四十五章,林杏的丹药

    林杏问诊的本事,令在场众人大跌眼镜。

    尤其是浪流,一嘴一个陆神医的叫着,弯曲的膝盖恨不得贴在地上,阿谀奉承的模样,十足的小人一个。

    陆谦玉的确也为林杏的手段暗暗称奇,很想大加赞扬,不过他被心结困扰,分不得心。故而,一张冷若冰霜的脸,仿佛针扎不透,水淋不进似的。

    他并非心酸嫉妒,他觉得林杏术精岐黄的本事,可不像是后天而来,当然也少不了后天的努力,主要还是靠着他优良的家族基因。

    身为十大家族的子嗣,林杏身怀绝技,自然不必感觉意外。

    林家医术,天下闻名,发生在江湖上那些轶事,说上三天也说不完。何止一个气阎王林玉春,林玉春以前,林家所有大人物,那个不是名声在外,家喻户晓?

    陆谦玉林杏能与林杏结识,完全是个意外

    。现在两个人的关系,好比朋友,胜似朋友。

    两人都是无父无母,同病相怜。同为一个脑袋,两个肩膀扛着同一个使命,又四只脚站在同一条抵抗魔炎教派的战线上。如此亲密,想要分开,怕是也不容易。

    有了林杏这一手出神入化的行医本事,陆谦玉日后打起架来,将会事半功倍。他再也不必为了伤势而分神,只顾着对付魔炎教派便是。

    浪流连续喝光了三大碗林杏端过来的药,一抹嘴,意犹未尽的说:“潜龙出渊唤风雨,壮士下山搅江湖,林兄你既然有这等妙手回春的本事,只怕,这座小小的石头城,可容不下你吧?”

    浪流早就看出林杏并非是石头城的坐地户了,原因很简单,刚才去药柜拿药的时候,这个家伙找了半天,接着,在熬药的时候又开始找器皿。

    一个医术了得的人,会记不住这些东西吗?

    加之,在石头城这种一眼望尽的僻壤地方,若是出了他这等奇人,那些原住民还不吹上了天去,他哪能下了船,问了好几个人,才寻到这里来?

    “陆兄猜得不错,我不是石头城的人!”林杏淡淡的一笑,指了指陆谦玉说道,“如果你想知道的更多,有空的时候,可以去问问陆兄,这我可不好说。”

    “他?”浪流用眼角的余光瞟了瞟陆谦玉犹如神游四方的模样,忽然开口大笑道:“还是不说这些了。自从喝了你这个药,我这感觉浑身轻松多了,真的管用,你快跟我说说,这里面都有什么,我也好学着点,免得日后再让别人刺了屁股。”

    “怎么老是提你的屁股...你这个人啊!”林杏掩着嘴无奈的

    笑道,“这个药方,本无特别之处,几乎都是些常见的药。但有一味,乃我林家疗伤至宝,世间独有。可称这药的精髓,如果没有这个,你喝多少药都没用,有了它,七天之内,保你生龙活虎。”

    “既然是至宝,怕是不会外传吧?”浪流失望的说。

    “告诉你也无妨。”林杏想也不想,大方的说。

    “君子不夺人之美!”浪流趾高气昂的说。

    “真的不想知道?”

    “若能告知。”浪流嘿嘿笑道:“以后,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力气活,我全包了!”

    “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浪流拍着胸脯道:“你放心,我浪流虽然是个盗贼,可这辈子,我最骄傲的,就是言出必行的人品。”

    “那浪兄,你可瞧好咯!”林杏说完,伸出袖子,一个小瓷瓶滑到了他的手心中,他用拇指和食指捏着小瓶子,当着浪流的面晃了晃,神秘兮兮的道:“就是这个,里面分别有五十六味由高山上采集而来的天然中药,加上老虎鞭、豹子血、雪熊胆、沙漠蝎尾、金丝猴脑、寒潭鱼心、碧霄鹰眼、竹蜻蜓翅、粉蝶冬蛹、黑色处犬尿等动物的器官组织,加以九九八十一天慢火凝练而成,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玉春丹!”

    “这么复杂?”浪流听了一大堆,老虎啊,豹子啊,黑狗之类的,脑袋都大了,“配制这东西会不会很难?”他问。

    “江湖上,一直是救人比杀人难。”林杏说。

    接着,他滔滔不绝的讲起了配置玉春丹的事情。

    我从小,受到爷爷的熏陶,希望可以超越他,到达受人敬仰的地步,所以我非常刻苦,在十二岁那年,我初步有了钻研玉春丹的想法,等我把这个思路付诸行动的时候,我刚刚过完了,我十三岁的生日,也就是说,我是正式从十三岁开始研制玉春丹的。

    对,玉春丹的名字,灵感来自于我的爷爷林玉春,我非常爱他,希望他长命百岁。我最初研制玉春丹的目的,正是为了延年益寿,可惜那时候我小,异想天开。现在我才知道,天罡伦理,万法不变,人命自有定数,那时的我,还真是愚蠢到家了。

    我有了思路之后,便把全部的时间投入我的事业之中,前后花费了两年完善了配方药草的构成,大约用掉了半年寻遍群山找全了五十六味药草,其实,这些东西,不难找,时间都浪费在了脚程上,因为,你们可能不知道,有些草药,是生长在特定的位置上的。此后,我又消耗了三年到各地寻觅剩下的动物器官和组织。狗

    尿?是挺恶心的!却是必需品,童子尿很干净的,狗的自然一样,相信我。

    我要说的是,在这些药材里面,尤其以粉蝶冬蛹与雪熊胆最为难寻。

    为什么难寻,听我继续往下说,这两个,可比求爱难多了。

    粉蝶冬蛹必须要粉色的蝴蝶在冬天化成的蛹,色彩上不能出现任何差别。所以我在夏天的时候捕捉了几百只粉色的蝴蝶,把它们封锁在屋子里。每天以露水,花蜜好生喂养。你知道的,养蝴蝶,可不是养鸟,养鸡,养鸭,养大鹅。它们一旦被困住行动了,就会心情失落,对温度感知明显,极容易死掉。

    我当初养了五百只饲养,到了冬天的时候,只剩下了一百只,等化蛹之后,我只找到了三个。

    在者就是雪熊胆,比粉蝶冬蛹还要难寻一百倍,不,一千倍,甚至是一万倍也不至。

    它必须要身上没有任何一点杂毛的白色的雪熊,而不是雪地里的熊。

    雪熊是一种熊的名字。它们身材高大,动作灵活,比寻常的棕熊大上三倍,比猴子跑的还快。它们力量巨大,一巴掌就能拍死一只老虎,一口就能咬穿铁皮遁甲。沿途冲锋的时候,任何粗壮的树也拦不住它们的去向,即便是撞到石头上,也仅仅是晃晃脑袋,你说它们有多强悍?

    不过,别紧张!它们不会成为其它动物的噩梦。它们是被困住的雪域王者,我很乐意这么称呼它们。

    雪熊只生活在北方渺无人烟的雪山之巅,哪里的空气异常寒冷,常年下雪,最深的地方,足以建立一所庞大的雪下地宫。哪怕是最厉害的高手,我比喻一下,比如说魔炎教派的君主去了那里,都会被冻死,或者被成群的雪熊撕成碎片。

    魔炎的教派的君主是谁,邱凌云!干什么的?先别管他,我的意思是说,那玩意在那种极端的环境里,几乎是无敌的神一样的存在。

    我曾经也前往那里,到达山脚下的村落里,便不能走了。大雪封山,一点路也没有,白茫茫一片,我刚出去半天时间,就差点冻僵了。我在那里呆了几个月,住在了村民的家里。

    村子吗?不大的小山村,只有二十多户。对的,是猎人,村子里的人靠狩猎为生,他们祖祖辈辈住在这里,有了抗寒的体质,打一些麋鹿、兔子、狍子之类的动物,我在哪里住了还吃过老虎的肉,是他们打来的,没错,还有老鼠肉,没有猎物的时候,他们也会选择吃老鼠填饱肚子,浪兄,你先别问了,听我慢慢往下说,下面到达最精彩的部分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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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丘介绍:
江湖在上,其人在下,江湖在左,其人在右。东丘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东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东丘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