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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扬镳     逍遥初唐txt下载     逍遥初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04章 夜袭

    西突厥勇士的战斗力到底是强悍的,面对倒戈的俘虏兵,没有丝毫的慌乱,在各自的主将带领下,挥舞弯刀,如死神之镰一样,进行着有序的斩杀。俘虏兵如麦子一样,被一茬一茬地割断喉咙,而这些训练有素的突厥勇士,脸上仍然一点表情都没有。

    他们是同娥的嫡系精锐,训练多年的杀人机器,他们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情感,只会听从同罗的意志,完成他的命令。

    鲜血浸透了他们的铠甲,从鲜红,转为暗红,最后凝固在铠甲的缝隙里。同娥看着这一幕,嘴角勾起一丝诡异的笑容,似乎非常的享受。

    收兵的号角声响起,敢倒戈的俘虏兵已经死得干干净净,剩下不敢倒戈的,在突厥勇士的呵斥之下,快速的退回到突厥人的偏营中,在那里,他们的妻子儿女早就翘首以盼……突厥人驱赶着那些被他们武力降服的部落,劫掠来的人口一起出征。妇孺除了作人质,逼迫男丁为他们拼命,要挟男丁不敢逃跑外,还可以给突厥勇士发泄用,这是从达头可汗时就传下来的老套路了……

    饱受摧残的妇孺们,紧张的盯着那一张张满是血污的面孔,乞求着其中有自家男人出现……但是大部分的人,注定是失望的。那些幸运返回的男人,回到自己家人身边,紧紧搂住自己的妻儿,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眼中满满都是庆幸,庆幸自己又多活了一天……虽然不知明日是生是死,至少今日可以和妻儿团聚。

    至于那些到最后也没等到自家男人的可怜人儿,则或是抱头痛哭,或是啜泣不已,或是面无表情站在那里……其实她们如何反应都没有区别,因为这世上,根本没人理睬她们的痛苦。时不时有想不开的,捡起地上的石块砸头寻死,旁边的人也不阻拦。与其行尸走肉般活着,死亡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种解脱。

    城墙上的龟兹人,看到突厥人退去了,都脱力一般倒在城墙上。刚才有不少信鸽掉下来,他们已经知道唐军快要到来的消息,眼下一家日暮西垂,只要再坚持几个时辰,唐军就会来救他们了。

    眼下城墙下,都是死尸。俘虏兵已经吓破了胆,不可能再攻城了。而突厥人都是骑兵,死尸会让他们的马跑不起来,清理也不是一脸个时辰能完成的事儿,所以暂时,还能喘口气。

    他们的家人趁机爬上城墙,给他们送饭。虽然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让他们吃不下去。但是他们必须得吃,这样才能保持体力迎战。有人把唐军要来的消息告诉家人,妇孺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欢喜的神色。他们中很多人,其实并没见过唐军。只是从来往的行商口中,听说过唐军的勇武,大唐的富饶。如今,这已经成为了他们唯一的信念,坚持下去的信念。

    很快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所有人都知道了。城中的气氛,前所未有的欢快起来,就连那些痛失至亲的家庭,似乎也感觉悲伤没有那么浓重了……

    突厥大营。

    营中的气氛变得十分凝重,上层的头领、下层的兵卒,都忍不住窃窃私语,议论着刚才的战斗。他们倒不是担心能不能打赢,这次西突厥倾巢而出,骑兵就有十五万,战斗没有任何悬念。他们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同娥要在龟兹浪费时间,虽然龟兹富庶,但在现在粮草已经够用了,军事上,龟兹自保尚且不足,是没有能力跟大唐呼应的。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直接挥军东进,与大唐决一死战。

    “恭迎大汗!”

    一个声音响起,所有将领都站了起来,同娥迈步进来,身后跟着阿实木。

    所有人都看向他,连灭数国,已经建立起了同娥的威严,突厥人的天性,让他们更加喜欢同娥这样的大汗,而不是泥孰那种和平主义者。

    同娥在主位坐定,看着将领们,并没有说话。只一味阴着张脸,两眼直勾勾盯着帐外……他好像在等着什么,大帐内的气氛,更加凝重了。

    “信使到!”突然的一声喊,同娥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他看了眼阿实木,阿实木起身走到大帐门口,带进来一个人。

    “参见大汗!”

    “免礼。”同娥看着信使,道:“你家主人,可有话?”

    “主人有书信一封,请大汗过目。”信使从贴身的衣襟里,拿出来一封信,交给阿实木,阿实木转交给同娥,同娥把信打开,看了一眼,脸色更加阴沉。

    他拔出弯刀,刀光似电,信使惨叫一声,左耳掉了下来。

    “回去告诉你的主人,如果他敢毁约,西突厥的勇士便直接挥军北上。他如果能承受得起本汗的怒火,他就试试!滚!”

    信使仓皇而逃,同娥深吸了口气,道;“各自回营备战,天亮后,若唐军没来,放弃龟兹直奔高昌!本汗倒要看看,高昌他们救不救!”

    ……

    大帐中,油灯忽明忽暗,阿实木在为同娥烤羊腿,阿实木的烧烤技术,显然一流。弯刀纷飞之下,羊腿肉变成叶子一般一片一片散落到盘子里,竟然是一般大小。

    “大汗,多少吃一点吧?”阿实木轻声问道,把盘子和小刀递了过去。

    “无人时,不必叫我大汗。”同娥喝了一口酒,道:“你是我的义子,不会因为身份而改变。”

    “多谢大汗。”阿实木还是没有改口,同娥确实是他的义父这不假,但是同娥当了大汗之后,喜怒无常,他必须得小心谨慎。否则一句话说错,很可能就成为来日命丧的缘由。

    同娥看了眼阿实木,也没有纠正他,幽幽说道:“看来这次,有些艰难了。”

    “啊?!”阿实木万没想到,同娥会这样说,两眼圆睁,难以置信道:“大汗,咱们可有十五万大军,而且咱们的粮草也是足够的,不可能不胜啊?”

    “夷男那个混蛋,让信使告诉我。来驰援的人是洛阳侯李牧,他已经被大唐皇帝封为骠骑大将军,率两万兵马来援。”

    “才不过两万,夷男便不敢打了?”阿实木难以置信,脑海中冒出一个可怕的可能性,颤声道:“大汗,该不会夷男一开始就是骗咱们,他早已经和大唐串通一气……”

    “不会、”同娥摆手,道:“夷男贪婪成性,见缝插针,如果有机会,他断然不会放过。他打退堂鼓,是因为来的人是李牧,他阿畏惧李牧,所以如此。”

    “为何畏惧?”

    “你可还记得骆驼谷?”同娥看向阿实木,道:“相传那有天雷之威的神物,便是李牧所造。李牧来了,那东西必然也带来了,夷男畏惧,便不奇怪了。”

    “他原本的打算,是派出一股骑兵,偷袭马邑。但李牧没有上当,他们大军缓步推进,让他没有可乘之机。”同娥神情郁郁道:“李孝恭老奸巨猾,只派了把钱骑兵增援,定襄都护府实力未损,他在那边下口也没机会。眼见着没了肉吃,他升起了退兵之意也是正常。他那种小人,若没有这个心思,才是奇怪了。”

    “对付大唐,必得两面夹击才能奏效。夷男不出兵,我们即便有十五万大军,也会被耗在定襄,再过几个月就是冬天了。我们拖不起,所以,他必须得出兵。”

    同娥狠狠道:“如今我们跟大唐,还没有正面的交锋。对夷男也是一个震慑,如果他不出兵,我便真发兵北上。李世民肯定也乐于见到咱们跟薛延陀打起来。反正,这次东进,我不想再回去了。突厥子民,是长生天的儿女,怎能生活在漫天黄沙之中?大唐的草原我们拿不到,我们就抢薛延陀的草原!长生天的儿女,一定要生活在水草丰美的地方!”

    “愿做大汗先锋!”阿实木狂热道,正是同娥的这份意志,让他甘愿在明知道其残暴的情况下,仍然效忠于他。“大汗容禀!”阿实木大声道:“请大汗给我五千勇士,今夜我必灭大唐援军。”

    五千对八千,用得还是‘灭’而不是‘胜’,足以说明阿实木的信心。怕同娥不同意,阿实木上前一步抱拳道:“阿实木敢立下军令状,若不能胜,当自刎于阵前!”

    同娥看向阿实木:“军令状可不能随便立,完不成是要掉脑袋的!”

    阿实木正色,高声道:“军中无戏言,要是完不成,也无颜面活在世上!”

    “这可是你说的!好!”同娥起身,把自己的弯刀交给阿实木:“你拿着我的弯刀,自己去选人,今夜若唐军来犯,把他们的头砍下来,八千颗头颅,我记你第一功!”

    “多谢大汗信任!”阿实木激动不已,同娥的弯刀,就如同大唐的尚方宝剑一般,不但代表权力,也是一份荣耀。

    “有信心是好的。”同娥看着阿实木,嘱咐道:“打仗不可逞勇,要用脑子。必须小心谋划,不能浪费本族儿郎宝贵的生命。”

    “大汗放心,阿实木明白该怎样做。”

    同娥拍拍阿实木的肩膀,道:“去吧,本汗等你的好消息。”

    “大汗放心,阿实木定然不会让您失望!”

    ……

    龟兹灯火通明,守军点着无数火把,甚至用火箭引燃了扔到城下的木梁,把个城池上下照得亮如白昼。这是为了防备突厥人的夜袭,也是为了给唐军指路,茫茫大漠草原,如果没有光亮,很容易迷失路途。残酷的攻城战,已经把守军快速地训练了出来,已经几乎不用指挥,就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才能让敌人无机可乘。

    尽管如此,龟兹王莫哈姆还是亲自登上城头,巡视每一处,提醒守军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莫哈姆是一个油腻的胖子,腰围比身高还长,任谁见到他的第一眼,都喜欢不起来。但他在西域的威望,却是数一数二。就像看到神祗一样,崇敬而狂热,这不只是因为他龟兹王的尊贵身份,是因为他一手缔造了龟兹这个商业之都,给了丝绸之路上的商贾百姓最温和的庇护,作为丝绸之路上的‘中立国’,龟兹以‘服务商贾’闻名。

    龟兹城中,不但可以交易货物,还有各种消费场所。很多往返的商队,龟兹就是终点。他们会在这里交割货物,这样虽然赚的少点,但是不用跨越大漠,还是划算的。

    龟兹几代王,都奉行这种政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他们用这些财富,不断扩建龟兹的城池和市场。论城市规模,俨然是西域第一。

    若无这等城池,他们也扛不住西突厥的进攻。也是因为有这等规模,莫哈姆有信心,大唐一定会来救。如果没了龟兹,大唐的丝绸之路恐怕就断了。

    莫哈姆的心情有些激动,入夜的时候,他又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这只鸽子被涂成了黑色,黑夜之中完美地掩盖了,突厥人没能发现。

    信不是定襄都护府来的,而是来自那位传说中的侯爷。

    莫哈姆虽然是龟兹王,但他的骨子里是个商人。来往的客商,把李牧的种种手段传得神乎其神,莫哈姆早就心向往之,想见一见这位丝绸之路的商人口中的财神到底是何模样。

    眼睛看着茫茫的夜色,莫哈姆紧张得直搓手。

    按照约定,再有两个时辰,唐军就来了。只需要再守住两个时辰,龟兹就得救了。这一战的损失,莫哈姆还没来得及统计,但他不在乎,只要龟兹城在,钱就会源源不断。等这次突厥之围解了,他还要继续铸城,把龟兹的城墙加宽一倍,加高一倍。让龟兹彻底成为一个攻不破的堡垒!

    这都是后话,眼下还是要警惕,撑过这两个时辰。

    忽然,眼前亮起星星点点的光,正是突厥大营的方向。莫哈姆皱起眉头,喃喃道:“他们在搞什么?”

    随着他的话音,只见这星星点点越来越亮竟然连成了一片,莫哈姆皱眉看着,忽然惊觉,不好,突厥人还是要攻城!

第1005章 丧心病狂

    莫哈姆猜得没错,阿实木仍旧打的是攻城的主意。

    其原因有二,龟兹城里财宝无数、粮草成山,而且城墙坚固,易守难攻,若能以此为据点,便可跟大唐军队形成长久的对峙态势,即便是过冬,也无所畏惧。这样就为这场战争,至少争取到了十个月的时间,不会再重蹈颉利的覆辙。

    其二,他已经观察到,龟兹城里的守军,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如果不是飞鸽传书给他们打了一针强心剂,傍晚之前一定会拿下。虽然被他们守了下来,但是突厥本部骑兵毕竟没有动手,如果本部骑兵参战,也许昨日就拿下了。

    探马来报,大唐只派来了八千人,长途奔袭之下,这八千疲惫之师,能有多少战斗力还要打一个问号。从以往与大唐交战的经验判断,一般同等数量的骑兵,突厥胜的几率要占比找过百分之八十。而如果双方都是精锐,则突厥骑兵必胜。除非是大唐骑兵精锐,对上普通突厥骑兵,那么大唐骑兵才有胜的可能。

    当然这指的是双方硬碰硬的硬实力,如果算上谋略,大唐方面还要更加几分胜算。

    综合所有层面的考虑阿实木才做出了,一面分兵抵御唐军,一面攻城的决定。

    城头上,莫哈姆仔细看着突厥人的军营,见他们忙乱不堪,不知要搞什么名堂。

    “是不是要逃啦?”旁边的侍卫猜测道,说完,忍不住欢呼起来道:“太好了!他们终于要撤了!”

    “不像,撤退不会这么大动静。”莫哈姆缓缓摇头道:“看起来,像是在准备做些什么。”

    “莫非,他们还不死心?!”侍卫被泼了盆冷水,一张脸登时皱了起来,这些天他虽然一直坚守在莫哈姆身边,没有亲历战场,但精神上的折磨却一点也不少,夜里一闭眼就是尸山血海,白日浓重的血腥味让他一口饭也吃不下去,眼眶子都是黑色的。

    莫哈姆正色道:“去吧乌思藏将军请来!”

    侍卫应声,跑下了城墙。

    盏茶功夫,一名神情沉肃的中年汉人,跟着侍卫来到莫哈姆面前,面无表情行礼道:“拜见国主。”

    乌思藏,原名乌斯满,本是陇右三大马匪之一。后来他投靠了高昌,随高昌王子来到长安,欲对李牧下手,被李牧使用手段整治一番收归账下,在攻打高昌的战斗中,他乘坐热气球炸城门,损了一条腿。后来回到长安养病,但他耐不住寂寞,几次写信给李牧,要求回到西域。李牧心中也觉得对他有所亏欠,便用机关术给他做了一条假腿,现在他使用假腿行走,若不知道的人,已经看不出和常人的区别了,但是如果作战,还是不行的。

    回到西域之后,乌思藏很快聚拢了几千人,再度成为西域豪强之一。他从未间断与定襄都护府的联络,这次他明着是接受雇佣,来帮龟兹守城,实际上,他也是奉命来到龟兹。

    “乌将军,这么晚请你过来,实在不好意思。”莫哈姆对乌斯满十分尊重,一直委以重任。然而守城战开始后,这位守将却被安排负责城内的居民安置,几乎从不出现在城头。

    这让很多人无法理解,以为乌斯满是不是哪里得罪了莫哈姆,然而当事人毫无怨言,旁人也不好管闲事。事实是,对莫哈姆来说,乌斯满是他的最后一张底牌,如果这张底牌打出去,他将再没有牌可打了。

    “国主言重,收钱办事,天经地义,您尽管吩咐就是。”乌斯满依旧面无表情的样子。

    “巷战的准备都做好了吗?”莫哈姆早就听闻乌斯满的做事风格,也不再客套,径直问道。

    “都准备好了,已经挖好了三条通往城外的地道。百姓已经演练完毕,一炷香内就可以把障碍设置完毕,再用一炷香时间,所有不参战的人员全都可以转移到地洞中。”

    “这段时间,太辛苦你了。”莫哈姆最清楚,这最后一手底牌,藏着多少人日以继夜的辛苦劳作。单看他满脸的疲态就能可见一斑。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乌斯满还是重复那句话,仿佛这生死之事,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似的。

    “请将军速速准备,随后,请将军上城头,协助守军作战。”莫哈姆郑重道:“答应将军的,分文不会少。若此战得胜,再加五成!”

    “多谢!”

    乌斯满说了一句,转身去准备了。

    莫哈姆看着他,心中赞叹。怪不得此人段段时间,便能聚拢数千人为他效死。这份胆魄和气度,便是他这个国主也是不能及的。

    莫哈姆望了眼漆黑的城外,冷风一吹,他一个哆嗦。

    马上要打仗了,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胖子,再待下去就是找死了。万一今晚城破,他可得先找个地道钻进去,龟兹城可以没,但是城主不能没,只要他有一口气,他就有信心,再建一个龟兹城!

    李世民的旨意还没到,李牧已经做准备了。或许这就是君臣之间的默契吧,李牧这些日子一来,没少听御史们的废话。他们说李牧有不臣之心,想要趁机造反。但李承乾不信这些话,魏征也出乎意料的,一句话也没有说。

    两万兵马,这是跟李大亮激烈争吵了三日,他能给出的最大人数。李大亮在李牧的强势逼迫之下,终于肯答应,先聚拢各地府兵拱卫京畿,把屯卫替换出来,让李牧带走,去定襄驰援。

    这日清晨,午门外广场上旌旗如林、红缨如火,两万顶盔戴甲的精锐将士整整齐齐、森严列队,领兵的将领身穿明晃晃的铠甲,骑在高头大马上,神情肃穆的望着午门方向。

    午时正刻,承天门洞开。

    左右两掖门也同时敞开,文武百官从中而出,在各自的位子上立定。

    到最后,炮声隆隆、号角震天,李牧高喝一声:“恭迎监国太子!”

    众将士紧跟着李牧山呼:“太子千岁!陛下万岁,大唐万胜!”

    这是便见李承乾出现在承天门下,登上了点将台。

    李承乾一手扶着栏杆,看着高台下乌压压的将士,扬尘舞拜,山呼万岁,一颗心激动得不能自已,从感情中解脱出来的太子殿下,武魂逐渐觉醒,恨不能抢来一匹战马,也站在人群中,哪怕做一个小卒,他也无怨无悔。

    等到行礼完毕,官兵起身,广场上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屏息凝神,静听监国太子训话。

    “将士们,西突厥背信弃义、不顾盟约,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孤已经接到定襄都护府的军报,西突厥举全国之兵来犯,沿途已灭西域四国,兵峰直指长安。突厥贼子,妄图吞并我大唐,是可忍孰不可忍?!”李承乾高声喝道。

    “不可忍!不可忍!”众将士血脉贲张、高喝起来。

    “洛阳侯何在?!”李承乾大喝一声,李牧赶忙应声出列,登上了高台。

    来到高台之上,李牧甲胄在身,不能全礼,微微躬身,已经被李承乾扶了起来。李承乾借着扶的动作,在李牧耳畔道:“大哥,带我一起去吧。”

    “昨天不是说好了,今日誓师大会,你鼓舞士气就好。长安可是国都,你这个监国太子不留守能行?不要胡闹,将士们看着呢,快把剩下的台词说完,吉时快到了,别耽误出兵!”

    听李牧说将士们都看着呢,李承乾眼睛亮了起来。他嘴角勾起,李牧心里咯噔一声,便要去捂住他的嘴。

    “你别瞎说……”

    李承乾躲开李牧的手,放声道:“孤奉陛下之命,本应戍守京畿。但,想到父皇为了江山社稷,御驾亲征,孤乃大唐太子,国之储君,怎能畏畏缩缩,躲在人后?故,孤决心命魏王监国摄政,孤要亲自统率大军,与西突厥决战与塞北。”

    说着,李承乾豪迈了起来,放声大笑:“将士们,此去相差悬殊,九死一生。孤不敢承诺你们什么,但大好男儿,保家卫国!孤与你们同生共死,你们愿意吗?!”

    百官看着点将台上的李承乾,所有人都傻了。

    这叫什么事儿?

    皇帝要御驾亲征,留太子监国。太子要决战塞北,留亲王监国摄政。史书都不敢这么写啊,那龙椅是烫屁股还是怎么?坐着不舒服么?都非得找死?

    东宫的几个属官最先反应过来,一个个哭天抢地,于志宁更是扑到点将台上,抱住李承乾的腿,撕心裂肺道:“太子不可莽撞,肆意乱来!陛下命你监国,这边便是圣旨啊。你怎可私自做决……”

    “来人,把于师父请下去!”李承乾冷声说道,旁边两名千牛卫犹豫了一下,把于志宁拉了下去。

    李承乾高声道:“孤是妄为了,若能凯旋,孤愿请罪。但是现在,家国危难之际,陛下又不在朝中。顾为太子,责无旁贷。此事不容劝谏,无需再议。来人呐,给孤拿盔甲来!三军将士!”

    “大唐万胜!”

    登时鼓乐高奏,将士们轰然转身,迈着整齐的步伐,昂然离开承天门前的广场,穿过长长的朱雀大街,向城门方向开去。

    朱雀大街之上,早就挤满了闻讯前来为大军送行的百姓,不单是出征将士的妻儿父母,那些子弟不在军中的百姓也箪食壶浆、以送王师。

    李牧骑在马上,在一众将领的簇拥下,跟随在李承乾的马后面,缓缓行在队伍中央,便见由数百名老者提着酒壶、举着肉食拦在了他的面前。李牧定睛一看,这不是自己的老丈人白闹么?

    “京城百姓推举我等为代表,为太子殿下,洛阳侯践行!”白闹儿激动不已,拿着酒碗的手都是颤抖的:“大唐万胜,万胜!”

    李承乾认得白闹,看了李牧一眼,双手接过来,毫不犹豫的将那一碗酒饮尽。

    百姓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李牧也喝了一碗,向周围百姓拱拱手,高声道:“父老乡亲,我等所衣所食,皆是百姓供养,如今为国出征,必不负父老所望,不破鞑虏,誓不还朝!”

    百姓们的欢呼声更盛了,许许多多人激动的跪下,高声喊道:“侯爷必胜!”

    更多的百姓被感染,也跟着跪下,高喊声越来越响亮整齐,甚至传到远处的午门下:“侯爷必胜!侯爷必胜!”

    听到这整齐的呼喊声,李承乾不禁撇嘴,心中未免有些不服气,但他也什么也没说,他相信,自己立下了功勋,也能享受一样的荣光。

    军队行到城门口,得知消息的李泰匆匆赶来,追到李牧和李承乾旁边,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我就成了摄政了,这我不行啊,我马上还要去会宁呢,行装都收拾好了,我要挖矿去啊!”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挖矿,明天、不,等会你就搬东宫去,案头还有累积了三天的奏本,你看着办吧。不懂的地方,问问于师父,于师父拿不准的,你把魏征老头找来,他懂得多。”李承乾三句两句,把话交代了,便打马往前,生怕李泰不干了跟他磨叽没完。

    李泰两眼发直,看向李牧:“恩师,父皇不在朝,就能这样吗?”

    “他当着满朝文武,两万士卒,数万百姓的面说了要亲征,若不去,太子威严尽丧,朝廷的体面也没了。如今朝廷精锐尽出,说是个空架子也不为过,你且担待着些。”李牧看向李泰,道:“最重要的,是保证民生的同时,不要耽误粮草。我这边尽量挺住,你优先供给陛下那边。如果实在难以为继时,去找王普,我已经跟他谈过了,他知道该怎么做。”

    “我……”李泰苦笑道:“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我……”

    “承乾说得对,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不担着,难道要让吴王、赵王他们担着么?”

    李泰不言语了,李牧说的吴王,赵王,都是李世民的庶子。李泰在不愿意接手,也不可能让他们来染指的。

第1006章 神兵天降

    城外,看着一具具楼车被摧毁,阿实木的神情登时无比阴沉。

    身旁的副将小声道:“将军,还有一半的楼车,是否……”

    “他们已经摸到门道了,再投入进去,效果不大。”阿实木虽然盛怒,但是还请比较清醒的,他的眼眸中划过一丝冷酷,道:“事到如今,把杀手锏拿出来吧!”

    “这……”副将语气一窒,虽说他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但这种事情,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他咽了口吐沫,小心道:“将军,是否有些太过于残忍了?

    “听命行事!”阿实木看向副将的眼神变得可怖起来,仿佛只要听到一个‘不’字儿,下一秒弯刀就会劈到他的头上似的。

    “末将遵命!”副将恭敬行礼,解下腰间的号角,苍凉的号声再次响起,炮灰军迟疑了一瞬,忽然像疯了一样狂攻不已!

    乌斯满看着这些执意寻死的炮灰军,眼中露出了疑惑之色。这天下的生灵,何人不惜命?这些炮灰军一反常态,必有缘由。

    虽然心中疑惑,但乌斯满也不会对这些人怜悯,对方已经失了章法,对战变成了屠杀。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城头上的喊杀声终于停了下来,这一波参与攻击的炮灰军全都死伤殆尽但守军将士也绝不轻松,这场战斗无论从强度和难度,都远超往日,他们的损失也非常巨大,刚刚那些炮灰军,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他们打不过守军,就抱住守军的腰,一起从城头掉下去双双摔死。

    所以,虽然屠杀了很多人,但是守军也付出了非常重的代价,伤亡过百。取得的战果也是非常不错,对方的炮灰军已经全部消耗殆尽,乌斯满不敢掉以轻心,因为这就预示着,接下来他们要面对突厥的主力了!

    号角声再次响起,乌斯满握紧了手里的刀。他看了眼天色,再有半个时辰,就是约定的午夜子时了。他看了眼城墙上的守军,心中也没底,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住这半个时辰。

    风夹杂着血腥味吹拂过来,乌斯满忽然一愣,他凝神细听,竟然从这风声之中,听出了些许呜咽之声。心中不禁纳闷,难道说这冤魂不散,鬼哭狼嚎?

    但当他看到这次打前阵的敌军样貌时,心中的疑惑瞬间都解开了。

    这次攻城的,竟然不是预想中的突厥主力,而是数千名女子。

    这也解释了,为何刚刚那些炮灰兵的举动,定然是突厥人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攻不下来城,就要他们的家眷攻城。为了让自己的家人多活一会儿,他们只好拼命!

    乌斯满是陇右悍匪,一生杀人无算。好人坏人,他都杀过。但是这样的事情,还是把他给震惊了。对方的主将,简直是没有人性!

    ……

    龟兹城外,女子的哭声震天。所有人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女子同时大哭的场景……

    看着突厥骑兵驱赶着数千名各族女子,朝城下而来,守军将士全都惊呆了……所有人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他们要遭雷劈啊!”守军将士大声咒骂起来:“拿女人当挡箭牌,算什么男人!”

    然而不管他们如何咒骂,突厥骑兵依然将那数千名女子驱赶到城下,然后逼着她们攻击东面城墙!这些可怜的柔弱女子,身受折磨,丈夫也已战死城下还不算,毫无人性的突厥人居然驱赶她们攻城!

    她们哪会攻城?纯粹就是做肉盾用的!

    这肉盾显然效果很好,那些女子已经哭着进入了城头弓手的射程,但早已杀人如麻的守军弓手,居然被哭得心烦意乱,谁也松不开手中的弓弦……

    “都愣着干什么!”眼看着那些女子到了城下,攻城器械也被推到城下,一些守将急的跳脚,用马鞭抽着弓手的背,破口大骂道:“赶紧射啊!还他娘的等什么!”

    “可是那是女人啊!”弓手们满脸纠结,痛苦大喊道:“她们没有武器,难道我们真的要屠杀她们?”

    “战场上没有男女之分,难道女人要杀你,你就不还手了吗?”将领咆哮道:“再不动手,城就要失守了!射啊!”

    “啊!”弓手们大叫着闭眼射出了弓箭,那例无虚发的箭矢,却不知为何偏高了几寸,飞到什么地方不知道,几乎没有射到那些女子。

    所有人面面相觑,旋即都明白过来,原来大伙儿都存着‘反正有别人,我射不射中无所谓’的念头,结果所有人都放了空箭!

    此时突厥大营,围观战事的突厥将领们,也被惊呆了。谁也想不到,阿实木会来这一手,真真是丧心病狂。

    大部分的突厥人,都还是有人性的,如此丧心病狂之举,他们也不赞同。更何况,他们都有长生天信仰,心中难免嘀咕,做出这等恶事,长生天会不会降罪?

    也有人抱着侥幸的心里,心说:“横竖都是阿实木的主意,长生天要怪就怪他一个人,我们又没有参与。……’

    但显然,自我安慰方面,阿实木也是一等一的高手:“我们又没有杀女人,只是命她们去攻城而已,就算她们被杀死,也是对方动的手,长生天为什么要怪罪我?”

    ……

    一架架云梯靠上城头,沉重的楼车也缓缓逼了上来。在突厥士兵的威逼下,那些可怜的女子,不得不开始哭喊着往城头上攀爬,眼看着距离越来越近!这副场面,如同丧尸一般!

    城头的弓手反而松了口气,因为要不要杀那些女子,不再只是他们要面对的难题,现在所有人都需要面对了……

    负责滚石檑木的士兵、端着热水滚油的妇女、手持长柄铁钩的士兵,全都僵在那里。明知道绝不能丢掉城墙,可面对着那成千上万、凄凄惨惨的可怜女子,如何能下得去这个手?

    “再不动手,你们的妻儿父母就要和她们一样了!”却也不是所有人都无法动手,也有不少心如铁石的汉子,再也按耐不住。不知是谁第一个,举着大石咬牙切齿向城下掷去,登时,女子特有的凄惨尖叫声响起,紧接着,又被铺天盖地的哭喊声掩盖……

    “你们要害死全城人是不是?!”一旦动手,也就无所顾忌,越来越多的将士,闭着眼咬着牙,纷纷松开弓弦、射出羽箭,推下沉重的滚石檑木,阻挡那些女子登上城头。

    乌斯满也镇定下来,他一生杀人无算,早已心如钢铁,他见越来越多的将士开始攻击,忙声嘶力竭的趁热打铁:“立即进攻!还有迟疑者以临阵退缩论,定斩不饶!”

    这番软硬兼施下来,一半的守军都恢复正常,开始咬牙攻击城下的女子。但仍有一些人,怎么都下不去手,乌斯满气急败坏,大喝道:“督战队!”

    立即有一批手持大刀,头戴红巾的大汉站出来。他们都是乌斯满的嫡系,对乌斯满唯命是从,就算乌斯满让他们现在跳下城墙,他们也不会有一点犹疑。

    “胆敢怯战者,杀无赦!”

    话音未落,就听一声凄厉的呼喊:“城破了!”

    寻声望去,好几处城墙上,密密麻麻全是哭喊的女子……

    乌斯满急了,奋力呼喊:“突厥人的精锐就藏在那些女子身后,很快他们就会跟着攻上城头,这些女子是他们的肉盾啊!”乌斯满指着城内的街道屋舍道:“诸位,切不可有……不切实际的仁慈啊,不然待会儿哭得就是城中的妇孺了!”

    守军面色凝重的低下头,似乎陷入了艰难的选择之中。

    忽然一个声音响起:“放开几条通道,让那些可怜的女子入城。”

    “谁?!”乌斯满额头青筋突突直跳,咬牙切齿道:“谁在说这种话,督战队,立刻给我砍了!”

    “乌斯满,长本事了,我的脑袋你也想要?”

    乌斯满一愣,他回过头来,惊呆:“侯爷,您、您怎会在此……”

    乌斯满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为什么李牧会出现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在几百里外的马邑么?难不成,他是飞来的?

    “我趁着夜色,乘着热气球过来的。刚好顺风,两个时辰就到了。多亏你们吸引了突厥人的注意力,我们又是在天上,他们这才没有发现。”李牧简单解释了一下,命令道:“停止攻击,放开通道!乌斯满,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下去休息吧。苏烈!”

    “末将在!”

    “按照一号计划,执行!”

    “遵命!”

    李牧抵达马邑的当天,就把苏定方调了过来。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了几个方案。这一号方案,便是最适合眼下这种情况的。

    乌斯满的心放了下来,他知道李牧的手段。既然他自己站在了这座城墙上,那这座城便不可能失守了。即便突厥人还有十五万精兵没动,但乌斯满就是有这样的信心。

    他下令让早已疲惫不堪的守军撤下城头,自己却没有下去休息。他看着苏定方指挥着精神奕奕的士兵,替换了防守的位置。他看到苏定方指挥着士卒,把一个个长筒状的东西,摆放在隘口之间,旁边还有一个个木箱,心中奇怪,这是做什么的?

    那些颤颤惊惊的女子,很快发现城头上为她们放开了生路,求生的本能驱使着她们,手脚并用爬上了城头。

    城头上,士兵们用檑木和栅栏,堆出了几条通道,完成替换的守军们,站在高处用各族的语言大喊,让她们沿着通道通过城墙,下去以后服从安排。

    那些受尽苦难的女子,怎么也不会想到,明明应该对她们刀枪相向的守军,居然成了她们的保护神。震天的哭声再度响起,但哭声中的情绪却截然相反……

    城外,阿实木也发现了状况,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守军居然任由那些赤手空拳的女子,居然就这样顺着云梯和楼车爬上了城头!

    “妇人之仁!”阿实木露出残忍的笑容,发号施令道:“攻城,城破之后,财宝任由你们掳掠!”

    早已等不及的突厥勇士们闻言,立刻策马向前,嗷嗷地冲了过去。

    ……

    东面城头上,守军士兵正在引导那些女子疏散。突然,一个头裹纱巾的女子,拔出刀来,猛地刺进了一名守军的胸口。这本是必杀的一击,但却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这一击竟然没有刺进去!

    守军嗤笑一声,随手拔出腰间短剑,把这刺客的脑袋割了下来。他奋力呼喊:“大伙儿,果然让侯爷料定了,女子中混有刺客。多加小心!看着身形高大的,多加注意!”

    原来,在这一号方案中,早已料到了敌人会有此一招。所以提前让士卒们都准备了护心镜和护甲片,寻常的匕首,想要刺破是很难的,即便刺破了也不足以造成致命伤。

    纱巾扯开,露出了浓密的络腮胡须,那哪里是个女人?分明是个身材强壮的突厥武士!

    紧接着,那名突厥武士周围,若干‘女子’揭去头巾,露出狰狞的面容,举刀朝守军展开突袭!

    突厥人以女子为肉盾,但真要攻城还得靠男子。为了保证奇袭的效果,他派出了自己嫡系的部队,也混在队伍之中伺机而动。

    他们混在女子中间,顺利登上城头,却没有想到敌人早有预备!突袭的效果大打折扣,竟然没有造成什么伤亡。但是混乱却是难免,城头上,尖叫声、哭喊声、惨呼声响成一片,彻底乱成了一锅粥。

    那些刚刚惊魂稍定的女子,见身边突然到处是厮杀,又吓得魂不附体,在城头上抱头乱窜,已经接近对面的,自然飞快入城,逃离这个人间炼狱。但被厮杀挡住的,就开始往回倒退。这一退不要紧,让后头的人也上不去,跟在更后面的攻城军队自然也不得不停下脚步。

    “射!”阿实木的声音响起,他亲自到最前线督战,对自己的精锐下令道:“将那些往后退的都射死!”

    突厥骑兵最擅长的便是骑射,整个东面城墙都在他们射程之中,闻令立即开弓射箭!

第1007章 人的名树的影

    轰隆!轰隆!

    每次声响,都如同炸雷一般!

    乌斯满瞪大了眼睛,他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只见那圆筒冒出火光,如同一道闪电,撕裂夜空。巨大的火光迸射,呈锥子型,面前一片敌军应声而倒,血肉模糊,死状凄惨无比,宛如人间炼狱!

    除了李牧带来的人之外,所有人,无论是守军还是敌军,都被眼前的一幕弄蒙了。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杀人如割草?!

    有人想起了长生天的传说!恐惧在突厥军中蔓延,一定是方才阿实木让女子攻城,惹怒了长生天,故此,长生天降下了神罚,一定是这样!

    人们面对未知的事物,都有本能的恐惧。饶是这些突厥骑兵,已经被训练成了杀人的机器,但是面对犹如天威一般的虎尊炮,他们仍然是畏惧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虎尊炮填充一次,便需要三人配合。实际上这填充火药的空档,足以让他们杀上来。虽然李牧定有后招,但如果他们能悍不畏死,不管不顾地冲上来,也许、还有一点机会。

    但他们迟疑了,机会便不再有了。

    第二轮炮响了,这一次,炮弹的落点更加靠后。还没反应过来的突厥骑兵,只看到了无数的铁屑和飞沙飞溅而来,接着便没了意识,无数的铁屑瞬间将他们的身体打成了筛子!

    目之所及,周遭却已亮如白昼,爆炸所产生的火雨,四处飞溅,火光冲天。到处是凄厉的嘶吼和绝望的呐喊,到处是火,是残肢,是血腥。

    形势瞬间逆转,城外已经成了人间地狱。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肉味,令人作呕。

    无处可逃,到处都是尸首,阻碍了突厥大军调头,混乱导致的互相踩踏,直接被踩死就有不少!受惊的马匹疯了似的四处狂奔,肆无忌惮的将人撞翻,而马蹄踩踏过那未气绝的倒地之人,形成第二次、第三次的伤害。

    被火引燃的人,凄厉的悲鸣响彻了夜空,他们到处狂奔,他们试图想让人拯救自己,可当他们靠近其他人时,则往往与人抱在一起,烧在一处。

    所有人只是没头苍蝇一般的逃,可最终,却没有人可以脱离厄运。

    阿实木手握着弯刀的刀柄,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一切。

    他已经完全地懵了。

    明明马上就要破城了,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

    难不成,真的是长生天发怒了?

    他来不及细想,因为他忽然发现,不管是不是长生天发怒。自己的命,好像都保不住了。

    攻城的数千突厥精锐,眨眼之间全军覆没。想想自己立下的军令状,阿实木惨笑一声,他知道,等待自己的,唯有一死!

    他拔出弯刀,眼中露出决然的神色。

    “杀!”

    一人一骑,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仍然震惊的注视下,他冲向了龟兹城头。

    一声雷鸣般的响声,阿实木被炮弹击中。

    他瞬间明白了,他刚刚看到的一幕,他也明白了,他的部下经历了什么。

    神罚之威,绝非人类所能抗衡。

    阿实木本是张着双臂,挥舞弯刀冲锋。而此刻,整个人却已摇摇欲坠,炮弹溅射的铁削,把他的半张脸打得坑坑洼洼,上头还冒着黑烟,一只眼睛直接打落,眼眶里流出了白浆,他口里发出呃呃啊啊的声音。

    而后,犹如铁塔一般的身体,便抽搐着,整个人仰倒在地。

    他还未气绝,身子仍在不断的抽搐,浑身上下是一个个的弹孔,鲜血浸染了他的全身!

    不甘心地阿实木,努力的想要撑开唯一的眼睛!他看到的是血色的天空,身边到处是凄厉的嘶吼和绝望的呐喊,到处是火,是残肢,是血腥,剧烈的疼痛,令他口中喷出血来,只是此时,没人再顾念他。

    死亡来到眼前,阿实木痛苦地发出了一声声的悲鸣,人生过往,如幻灯片一样掠过,从小到大的回忆,飞速闪没。

    一匹无主的战马慌乱的奔驰而来,马蹄啪嗒一下,直接踩中了阿实木的肚皮。

    “呃……”阿实木发出了最后的闷哼,一口老血喷出!

    此时……他不但浑身上下已灼伤了大半,身上千疮百孔,一只眼睛和鼻子已不翼而飞,身上的肋骨也已不知断了多少,现在……又已肠穿肚烂,他发出不甘心的声音,最终在这宛如酷刑一般的血色天空之下,气绝。

    大火在城外足足烧了一夜,所有突厥人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胞是如何惨死,但是没有一个敢上前来。

    他们已经被吓破了胆子。

    等到终于已经没有什么可烧的时候,火势才渐渐的熄灭下来,整个天空都蒙上了一层烧焦后的灰尘,这灰尘如雨一般的慢慢洒落,以至于附近的土地也都多了一层灰烬。

    天亮了。

    ……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火光烧了一夜,同娥便盯了一夜!

    但是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为什么。为什么自己的儿郎,都已经登上了城头,突然形势逆转!

    如果龟兹人早有这一手,他们为什么不早拿出来?何至于死伤过半,才亮出最后的杀手锏?

    打仗没有这么打的!

    “有没有……”急火攻心,同娥的嗓子,竟然沙哑得快听不清了,亲兵不得不凑近:“……逃回来的,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话音未落,还没等亲兵出帐,就见帐外,几个亲兵扶着一个奄奄一息,浑身都是血污,半张脸被烧焦,只剩下一口气的突厥骑兵进来。

    “大汗……”突厥骑兵未语泪先流,泣不成声。

    同娥也是一阵难过,他知道自己没有理由怪罪眼前这可怜之人,他们并非不勇猛,此非战之罪!

    “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回禀大汗。”这骑兵一字一顿、用尽了所剩无几的生命力,尽量说清楚:“唐军,已到,城头上是、是……”

    “什么?你说什么?!”同娥眼见这人翻白眼了,抓着他的肩膀声嘶力竭:“城头上到底是谁?你快说!”

    “李、李……牧、”

    最后一个字说完,突厥骑兵气绝!

    “什么?你说什么?!”

    同娥闻言大惊失色,跳脚问道:“唐军不是午夜子时才能到么?他们怎么过去的?”

    但是这骑兵,已经不能回答他了。

    同娥连着问了好几声,才勉强回过神来。他放开已经没有了呼吸的骑兵,挥了挥手,亲兵把人带了下去。

    “你……亲自去,看看是不是李牧来了。昨夜的火光,与他有没有关系。”同娥嘶声吩咐,对身边的亲兵队长道:“问一下斥候,他们都是干什么吃的,为何唐军来援,没人发现!”

    同娥虽然一直言语上,蔑视唐军。但实际上,他却早已做好了完全的准备,这次对唐作战,警戒范围空前,斥候队放出去了二百人,敌军到了八十里外,就应该能禀报给统帅知道。见亲兵队长迟疑,同娥愤然拔出弯刀:“你怎么不动?难道你怕了?”

    “大汗,属下这就去……这就、”亲兵队长逃也似地跑出帐外,同娥说得没错,他的确是怕了。他不是怕死,而是现在所有人都把做完的炮声,视为是长生天的愤怒,容不得他不怕。

    突厥勇士悍不畏死,便是因为长生天的信仰。忠于长生天的人,即便是战死,也能抵达极乐世界。但现在长生天发怒了,如果死了,不但得不到长生天的眷顾,反而可能会遭受无边的痛苦,他如何不怕?

    李牧怎么也想不到,一次炮击竟然阴差阳错地成为了‘精神打击’,取得了意外地效果。突厥的军心瓦解,始于此时。

    ……

    昨天炮声停止,李牧就下了城头。他对自己的大炮非常有信心,在这个冷兵器时代,虎尊炮就像是降维打击一般,他不相信突厥人可以悍不畏死到无视炮击,用命填炮弹的程度。

    更何况,为了防止突厥人趁着填炮的间隙冲上来,李牧这回带上了所有连弩的存货。在守城战这样的场景下,连弩射击都不需要瞄准,只要弩箭充足,即可无限收割人命。

    这原本就是一场不公平的战斗,之前的一切铺垫,都是为了能够顺利抵达这里。

    一夜好眠,天光大亮,李牧醒过来,随军的厨子已经做好了热气腾腾的早餐,李牧端着一碗粥呲溜呲溜地喝着,见乌斯满走进来,指了指面前的粥,道:“来,整一碗。”

    乌斯满见李牧对自己如此亲近,心里便是一暖。他感觉得到,自己的付出没有白费,这一次的表现,使得他真正地走进了李牧身边的圈子。从今往后,他再也不是一个外人了。

    “侯爷,突厥人派了斥候来探。”乌斯满盛了一碗粥,两口便喝了下去,他确实是饿了,这几日为了准备守城,他吃不下也睡不着。昨夜李牧来了,他才勉强睡了一个半时辰,一大早又上了城头上。

    “是否要射杀他们?”

    “不必、”李牧摆摆手,道:“何必要制造杀孽呢?你派人在城墙上喊,告诉那些突厥人。突厥背信,但我大唐不能无义,如果突厥能悬崖勒马,今夜黄昏之前退兵,并送上牛羊一万匹作为赔礼,则此事揭过,往后两国还是兄弟。突厥对西域诸国造成的伤害,由大唐来承担。但如若不识抬举,仍拒不退兵,那便等同于宣战了。就说我李牧说的,下一战要同娥的狗头!”

    乌斯满那颗激动的心,已经快要跳出胸腔了,就是要这句:“末将明白了,这就去告诉他们!”

    “等等!”

    李牧叫住了他,道:“晓谕西域诸国,告诉他们,天可汗从未忘记西域的子民,大唐对诸国的承诺依然有效。心向大唐者,都将受到大唐的保护。心怀不轨者,虽远必诛。”

    ……

    突厥王帐内。

    “……对面就是这么喊的。”

    亲兵队长把话复述了一遍,同娥示意他起身,问道:“你确定,对面城墙上的士卒,是李牧带来的?会不会是虚张声势?”

    “回大汗的话,应当不是。原来的守军,与咱们鏖战多日,都已经疲惫不堪。而现在城头上的守军,个个精神奕奕,不见半分疲惫之色。而且,城头上的旗也换成了黑底褚黄云龙纹,据说李牧自号云龙将军,这纹样是大唐皇帝御赐给他的,旁人不许使用。”

    同娥一听,就知道定是李牧无疑了。他跟随泥孰曾远远见过李牧一面,李牧的云龙旗他是知道的。

    彼时,同娥远远望着李牧,心中就有畏惧。他的畏惧源于李牧的神奇,上一次西突厥挥军东进,吐谷浑等国犯边,大唐的形势要比现在更加危急,但李牧就是凭自己的种种神奇和气运,硬是把危机化解了。当时李牧站在高台上,对西域三十六国发表训诫的时候,那是何等的风光啊。

    把被动的局面,变成主动,西域诸国归心,大唐自那时起,彻底掌握了丝绸之路……

    若非如此,同娥也不至于一当上大汗,就要东征。实在是不这样做不行了,再过几年,大唐在西域将无可撼动,到了那个时候,什么兄弟之盟?实力决定一切,突厥早晚沦为西域诸国一样,只有给大唐纳贡的份儿了。

    想要改变命运,就只有这一次机会。大唐皇帝东征高句丽,趁着他们内部空虚,打这一仗。

    若一切顺利,拿下河套,吞并东突厥固然更好。但如果不行,攻破定襄都护府,也算是达到目的。只要摧毁了大唐在西域的跟脚,西域诸国就仍要活在西突厥的威胁之下。这也算是,为西突厥能够对等地与大唐相处的本钱。

    同娥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作为西突厥的大汗。为了自己的族人,他必须得这样做。他也并非是贪杀,沿途所灭的国家,无不是大唐的忠犬,唯有灭了他们,才能威服西域,让其他国家惧怕。

    只是没有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李牧神兵天降,只一招,就把最精锐的突厥勇士打得一败涂地。

第1008章 龟兹发展计划

    就这样放弃,同娥实在是不甘心。因为现在突厥的主力未损,如果就此说此战败了,不止是他,突厥上下都会有不甘。但如果这样打下去,同娥也实在是没有信心,他不知道李牧还有多少底牌,如果像昨夜一样的底牌,再拿出两三张,也许这十五万的突厥精锐,都会交代在这儿也不一定。

    到了那个时候,他便是颉利第二。突厥这个民族,一共两大分支,东突厥已是没落了,西突厥若再覆灭大唐之手,恐怕突厥二字,只会成为史书上的一笔了。

    同娥深吸口气,道:“给对面送信过去,就说……让我想一想。”

    ……

    龟兹城内,乌斯满忙活了一阵,把李牧交代的事情都办完了,他才想起来还有莫哈姆这个人来。在向李牧请示之后,乌斯满来到城西一处隐蔽的宅院中,进到后院,在杂草重生的地面上一阵摸索,才掀开整块的草皮,又铲去浮土,露出一块铁板来!若非事先知情,恐怕永远都不会有人发现这块铁板。

    然后乌斯满用刀柄,在铁板上敲击起来,敲击声长长短短,显然是在发暗号。

    发完暗号,乌斯满便退到一边,安静地等待着。等了片刻,铁板下传来沉闷的轧轧声,继而,那沉重的铁板缓缓向两边分开,竟露出一个井口大小的洞口来!

    洞口中有灯光透上来,侍卫赶忙朝下头喊话道:“国主,大唐援军到了,我们已经赢了!可以上来了!”

    听到这一声,地洞中的人才彻底放心,几名莫哈姆的侍卫爬出洞口,在观察了乌斯满所言非虚,并非是诈,才终于露出舒心的模样。几个侍卫排队爬出来,其中一人背上,还背着个满头小辫子的男孩儿,那男孩儿大约六七岁,肌肤白嫩如瓷、模样伶俐可爱,双眼紧闭,就像睡着了一样。

    莫哈姆最后一个出来,他肥胖的身躯,差点儿就堵上了洞口。

    “他怎么了?”乌斯满看到小男孩儿,难得露出一丝温情,关心地问道。他想把小男孩接过来,却见她紧闭着眼睛不睁开,仿佛忍受着痛苦一般。

    却听小男孩忍不住咯咯笑起来:“大个子,你可真笨,从下头上来当然得闭着眼,不然会瞎的。”

    果然,乌斯满的声音充满郁闷道:“现在是阴天,用不着闭眼……”

    “我在下头又不知道,当然要小心为上喽。”小男孩这才睁开眼睛,那双晶莹剔透的大眼睛里,满满都是狡黠灵动。莫哈姆能生出这样水灵的孩子,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这时,马车来了,莫哈姆把小男孩抱上车,看向乌斯满问道:“侯爷是怎么过来的?城外可是有十五万大军啊,真的打赢了么?”

    “你是在质疑侯爷?”乌斯满皱起眉:“侯爷是何等神仙的人物,他自有他的办法。昨天没听见轰隆隆的雷声么?侯爷带了法宝,杀得突厥人是哭爹喊娘,一片一片的死!现在都已经吓破胆子了,侯爷给了最后通牒,黄昏之前突厥人若不撤兵,便等同于宣战。对方传话说要考虑,这不等着呢么?”

    “那还是没退兵啊……”莫哈姆闻言,便又要往地下钻:“我还是先躲躲吧……”

    “父王你怎么这样胆小?侯爷千金之躯都来到了咱们龟兹,你却不敢相见。我若是他,也会看不起你。”

    莫哈姆有些挂不住脸了,斥责道:“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

    乌斯满笑了一声,道:“世子说得有理,侯爷确实不喜怯懦之人。”

    莫哈姆不是蠢人,他只是被吓破了胆。此时也冷静了下来,他之前就分析过。龟兹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枢纽,这没错。但龟兹王室,却不是不可替代的。只要掌控了龟兹城,能保障龟兹城的安全,换了任何一个统治者,龟兹都一样运转。

    此时,李牧率军来到,又救了全城的人,声望如日中天。如果他想取而代之,或者再扶持一个傀儡,简直是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如果自己再扭捏,也许龟兹国数百年的基业,没有毁在突厥人的手里,也会毁在大唐人的手里!

    想到这儿,莫哈姆不再犹豫,道:“烦请带路,莫哈姆请求面见侯爷!”

    ……

    马车驶入李牧暂居的宅邸,在前院缓缓停下。乌斯满先跳下车来,对莫哈姆道:“我先进去通禀,看看侯爷现在方便不方便见客。”

    莫哈姆连连称是,心中却一阵心酸。多搞笑啊,这是龟兹城,我是龟兹国王,如今在龟兹地面上想见个人,还得询问人家方便不方便……

    心中腹诽,嘴上是万万不敢说的。满面赔笑地看着乌斯满进去了,脸上的假笑才消失。小男孩看着他,道:“父王,您最好是发自内心的恭敬,否则不止您有杀身之祸,就连我也要受您的牵连。”

    “小孩子懂什么?”莫哈姆习惯性地说道,说完了,又打量自己的儿子,道:“好大儿,你真的这样觉得?”

    小男孩重重点头,道:“我有一种预感,来的这位侯爷,可不是来跟您商量事儿的。他已经都决断好了,您只能听从,如果不听从,咱们龟兹的基业也就没啦。”

    “这……”莫哈姆虽然知道,自己的儿子说得是对的。但是还是难免心存一点侥幸,道:“大唐素来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不会如此横蛮不讲理吧?”

    小男孩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一副你爱信不信,我该说的都已经说了的架势。

    莫哈姆最后一个出来,他肥胖的身躯,差点儿就堵上了洞口。

    “他怎么了?”乌斯满看到小男孩儿,难得露出一丝温情,关心地问道。他想把小男孩接过来,却见她紧闭着眼睛不睁开,仿佛忍受着痛苦一般。

    却听小男孩忍不住咯咯笑起来:“大个子,你可真笨,从下头上来当然得闭着眼,不然会瞎的。”

    果然,乌斯满的声音充满郁闷道:“现在是阴天,用不着闭眼……”

    “我在下头又不知道,当然要小心为上喽。”小男孩这才睁开眼睛,那双晶莹剔透的大眼睛里,满满都是狡黠灵动。莫哈姆能生出这样水灵的孩子,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这时,马车来了,莫哈姆把小男孩抱上车,看向乌斯满问道:“侯爷是怎么过来的?城外可是有十五万大军啊,真的打赢了么?”

    “你是在质疑侯爷?”乌斯满皱起眉:“侯爷是何等神仙的人物,他自有他的办法。昨天没听见轰隆隆的雷声么?侯爷带了法宝,杀得突厥人是哭爹喊娘,一片一片的死!现在都已经吓破胆子了,侯爷给了最后通牒,黄昏之前突厥人若不撤兵,便等同于宣战。对方传话说要考虑,这不等着呢么?”

    “那还是没退兵啊……”莫哈姆闻言,便又要往地下钻:“我还是先躲躲吧……”

    “父王你怎么这样胆小?侯爷千金之躯都来到了咱们龟兹,你却不敢相见。我若是他,也会看不起你。”

    莫哈姆有些挂不住脸了,斥责道:“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

    乌斯满笑了一声,道:“世子说得有理,侯爷确实不喜怯懦之人。”

    莫哈姆不是蠢人,他只是被吓破了胆。此时也冷静了下来,他之前就分析过。龟兹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枢纽,这没错。但龟兹王室,却不是不可替代的。只要掌控了龟兹城,能保障龟兹城的安全,换了任何一个统治者,龟兹都一样运转。

    此时,李牧率军来到,又救了全城的人,声望如日中天。如果他想取而代之,或者再扶持一个傀儡,简直是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如果自己再扭捏,也许龟兹国数百年的基业,没有毁在突厥人的手里,也会毁在大唐人的手里!

    想到这儿,莫哈姆不再犹豫,道:“烦请带路,莫哈姆请求面见侯爷!”

    ……

    马车驶入李牧暂居的宅邸,在前院缓缓停下。乌斯满先跳下车来,对莫哈姆道:“我先进去通禀,看看侯爷现在方便不方便见客。”

    莫哈姆连连称是,心中却一阵心酸。多搞笑啊,这是龟兹城,我是龟兹国王,如今在龟兹地面上想见个人,还得询问人家方便不方便……

    心中腹诽,嘴上是万万不敢说的。满面赔笑地看着乌斯满进去了,脸上的假笑才消失。小男孩看着他,道:“父王,您最好是发自内心的恭敬,否则不止您有杀身之祸,就连我也要受您的牵连。”

    “小孩子懂什么?”莫哈姆习惯性地说道,说完了,又打量自己的儿子,道:“好大儿,你真的这样觉得?”

    小男孩重重点头,道:“我有一种预感,来的这位侯爷,可不是来跟您商量事儿的。他已经都决断好了,您只能听从,如果不听从,咱们龟兹的基业也就没啦。”

    “这……”莫哈姆虽然知道,自己的儿子说得是对的。但是还是难免心存一点侥幸,道:“大唐素来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不会如此横蛮不讲理吧?”

    小男孩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一副你爱信不信,我该说的都已经说了的架势。莫哈姆最后一个出来,他肥胖的身躯,差点儿就堵上了洞口。

    “他怎么了?”乌斯满看到小男孩儿,难得露出一丝温情,关心地问道。他想把小男孩接过来,却见她紧闭着眼睛不睁开,仿佛忍受着痛苦一般。

    却听小男孩忍不住咯咯笑起来:“大个子,你可真笨,从下头上来当然得闭着眼,不然会瞎的。”

    果然,乌斯满的声音充满郁闷道:“现在是阴天,用不着闭眼……”

    “我在下头又不知道,当然要小心为上喽。”小男孩这才睁开眼睛,那双晶莹剔透的大眼睛里,满满都是狡黠灵动。莫哈姆能生出这样水灵的孩子,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这时,马车来了,莫哈姆把小男孩抱上车,看向乌斯满问道:“侯爷是怎么过来的?城外可是有十五万大军啊,真的打赢了么?”

    “你是在质疑侯爷?”乌斯满皱起眉:“侯爷是何等神仙的人物,他自有他的办法。昨天没听见轰隆隆的雷声么?侯爷带了法宝,杀得突厥人是哭爹喊娘,一片一片的死!现在都已经吓破胆子了,侯爷给了最后通牒,黄昏之前突厥人若不撤兵,便等同于宣战。对方传话说要考虑,这不等着呢么?”

    “那还是没退兵啊……”莫哈姆闻言,便又要往地下钻:“我还是先躲躲吧……”

    “父王你怎么这样胆小?侯爷千金之躯都来到了咱们龟兹,你却不敢相见。我若是他,也会看不起你。”

    莫哈姆有些挂不住脸了,斥责道:“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

    乌斯满笑了一声,道:“世子说得有理,侯爷确实不喜怯懦之人。”

    莫哈姆不是蠢人,他只是被吓破了胆。此时也冷静了下来,他之前就分析过。龟兹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枢纽,这没错。但龟兹王室,却不是不可替代的。只要掌控了龟兹城,能保障龟兹城的安全,换了任何一个统治者,龟兹都一样运转。

    此时,李牧率军来到,又救了全城的人,声望如日中天。如果他想取而代之,或者再扶持一个傀儡,简直是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如果自己再扭捏,也许龟兹国数百年的基业,没有毁在突厥人的手里,也会毁在大唐人的手里!

    想到这儿,莫哈姆不再犹豫,道:“烦请带路,莫哈姆请求面见侯爷!”

    ……

    马车驶入李牧暂居的宅邸,在前院缓缓停下。乌斯满先跳下车来,对莫哈姆道:“我先进去通禀,看看侯爷现在方便不方便见客。”

    莫哈姆连连称是,心中却一阵心酸。多搞笑啊,这是龟兹城,我是龟兹国王,如今在龟兹地面上想见个人,还得询问人家方便不方便……

第1009章 众筹建新城

    “敦伦之事,人之常情也。”莫哈姆大摇其头,笑容愈发的猥琐:“侯爷若肯给小王面子,自是小王的荣幸,小王随时等侯爷闲暇之时,为侯爷安排得明明白白,干干净净。”

    干干净净,四个字用得是极为的巧妙。李牧重新打量了莫哈姆一眼,他早听过此人的行事,断定此人绝不是个酒囊饭袋,贪图女色之人。但他现在却表现得如此,很显然,他对自己的位置产生了危机感。想要试图蒙混过关,敷衍了事。

    李牧并未与之计较,莫哈姆是个人,他自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李牧也有自己的想法,自己想做的事,只要不耽误他的事情,莫哈姆怎样想,他都不是很在乎。

    “龟兹的商人做买卖收税吗?”李牧忽然问道。

    莫哈姆想了想,道:“自然是要收税的,按商队所贩货物的价值来算,每支商队入了城都要在城卫军那里登入名册,估算货物价值,按十税一的规矩抽税。”

    “十税一、”李牧心中暗道,这可不低啊:“商人们都愿意给吗?”

    莫哈姆苦笑道:“花钱的事,哪个商人愿意?为了收这点税,时常闹得不愉快。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如果不收税,哪有钱盖城墙?若没这城墙,这次突厥人袭来,龟兹早就覆灭了,商人们也没了庇护之所。他们也都不傻,所以即便都不愿意交,最后也大多数都交了。”

    “商队在龟兹交税做买卖,跟一路东去定襄入大唐买卖,两者哪个更划算?”

    “那要看商队的商人是个什么性情了,有的商人天生冒险,为了赚钱连命都赌上,宁愿一路东去冒着被商路盗匪打劫的风险,也不愿交龟兹这点税金,但大部分的商人胆子终究不太大,冒不起风险,于是选择在龟兹镇交易,税金虽然有点高,但至少赚的钱是实打实地进了口袋。”

    李牧明白了,莫哈姆提供的信息,补全了他心里最后的信息缺口,一个计划在心里渐渐成形。

    “莫哈姆,今晚写一份告示,明日满城张贴,告示就写……龟兹得到大唐的资助,即将扩建城区和集市,励兴商贾之事,现向各国商人征集资金,若有商人愿意献上众筹资金百两以上,则可优先在新建的集市内选商铺一间,并享受三年内二十税一的税赋优惠。”

    “当然,商铺只有优先选择权,不是白送的,商铺买卖或租佃,该花多少还是得花,他们只是有权选择商铺的地理位置,献金越多越优先。献金最高者,本侯私人出资,送他们一个货栈。”

    莫哈姆听到这话,咪起来的眼睛都瞪圆了,像是自己的肉被挖掉了一样,道:“二……二十税一?侯爷,太客气了吧?活生生给他们免了一半的税,龟兹建国数百年,也未曾有这等先例……”

    李牧笑道:“此一战,大伤了龟兹的元气,短时间内,龟兹的交易量将会直线下滑,但如若这条政令颁行下去,你觉得商人们都愿意来吗?”

    聪明的人,总是善于换位思考的,莫哈姆闻言一愣,旋即把自己当成一个商人,试想了一下,眼睛一亮,道:“若是商人,那当然是愿意的,给他们免了一半的税,还有新建的集市和货栈,傻子才不来呢。龟兹可是连接东西各国的枢纽中转之地,又紧靠西域商路,如果龟兹税赋低,又有各国商人大量聚集交易,谁愿意跑那么远,冒风险做买卖呢?”

    “既然如此,那就这么决定吧,马上去写告示,让会写字的文吏多抄录几份,不必写得多好看,能认识就成,明日贴满全城。”

    李牧到不担心会有不识字的情况,能带着商队来到龟兹的商人,没有可能不识字,事实上,来往于丝绸之路的商贾,基本上都是语言高手,不止会一种文字。

    莫哈姆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李牧看了他一眼,道:“心中有话,自可当面讲,本侯不喜欢不痛快的人!”

    莫哈姆鼓足勇气,道:“侯爷,请问……小王以后还是龟兹王么?”

    李牧似笑非笑,道:“小小龟兹,还不至于让本侯多费心思。但,龟兹毕竟是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得有个适合的人选。你若做得好,龟兹王自然还是你做,你若做的不好,换个人也不是不行。”

    莫哈姆浑身一颤,肥肉都抖了三抖:“大可不必!小王定能做好!一切都按侯爷吩咐来!”

    ……

    莫哈姆办事的速度还是非常快的,黄昏时分,伴随着突厥拔营的苍凉号角声,告示已经贴满全城。

    龟兹仿佛被淋上一勺沸油,瞬间沸腾起来。

    这是一份典型的招商引资的告示,若后世史学家从遗迹中发现它,一定会啧啧称奇不已。

    龟兹扩城建市,首次以公募的形式筹集资金,用以扩城建市工程。

    商人向来是肥得流油的,但商人也是最现实的一类人,他们从来不会花无谓的钱,若要让他们心甘情愿掏银子,那么便要给够好处,好处大到他们认为自己掏了银子还占了便宜,这笔钱才会掏得心甘情愿。利益是最大的驱动力,当利益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便是万丈深渊,他们也会毫不犹疑地跳下去。

    看到告示的第一时间,还没能确认是真是假。便有许多商人聚集在龟兹王宫外,隔着老远怯怯地站着,李牧已经在莫哈姆的盛情邀请下入住这里,威武的锦衣卫气势逼人,让他们不敢靠近。

    人流越集越多,商人的鼻子比莫哈姆想象得还灵,招商的消息很快传遍全城,告示贴出来不到一个时辰,王宫外商人已聚集了上百人。

    这些商人穿着不同的服饰,一半是西域诸国的充满异域特色的花式长袍,一半是大唐的华服绸衫,几日的战事,让他们东躲西藏,都有点灰头土脸。但是眼眸中的狡黠之色却半分不减,他们站在数米外交头接耳,似乎在互相推搪选个有威望的人出来,上前与锦衣卫交涉。

    半天没结果,李牧和莫哈姆却从王宫内缓缓走出。

    李牧今日在龟兹城内闲逛,所到之处,必有锦衣卫打前站保护。很多商人都见过他,有的消息灵通,已知道他的身份,有的还不知道,纷纷询问,这位少年郎是谁。

    李牧走到商人们面前,一脸和煦的微笑,旁边的莫哈姆大声介绍李牧的身份,商人们一听,呼啦啦跪下一大片。尤其是来自大唐的商人,更是发自内心地激动与自豪。不止是救命之恩,李牧在商界取得的巨大成就,早已传遍了大唐,不夸张地说,他早就是大唐所有商人的偶像了。

    人群一阵骚动,接着一位年纪五十多岁看起来德高望重的商人被推举出来,上前摘下帽子,向李牧躬身行礼,用比较生硬的大唐关中话道:“老朽哈木森,来自吐火罗汗国,斗胆请问侯爷,今日龟兹镇贴出的告示属实否?”

    李牧双手托住他的胳膊,笑道:“长者礼,不敢当。告示属实,本侯可以担保。”

    哈木森目光一闪,又道:“龟兹要扩建城池,还要增建集市,告示答应,出资之人可以优先选择商铺,商铺的价格是否能再少一些?这优先选择之权,是看出资先后,还是看出资多少?”

    李牧暗赞一声,这老者虽然非我族类,但是经商之道却很老辣,一下子就问到了根上,道:“你们如果现在出资,可以优先选择商铺,商铺规划是有数量限制的,一共就那么多。统计下来,出资多者先选,少者后选,先到先得。大家都是经商之人,当知商铺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优先选择商铺便是给出资之人的先发优势。至于商铺价格,都是均价,先买后买都是一样的,差别只是选择权。”

    李牧这么一说,所有人都明了了。什么均价,还是加价。先选的地段好,加的价钱也多。

    聪明人说话,点到即止,哈木森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便不再这件事上继续纠结,他想了想,问道:“集市建成之后,我们出资的钱能返还吗?”

    “当然能还,所谓集资,其实就是向各位商人借钱,借钱自然是要还的,不过利息就没有了,你们的利息全在优先选择商铺的权力上,未来的龟兹,将会成为连接西域和大唐的纽带,是大漠里的一颗明珠,它的地理位置将会越来越重要,它的集市也将越来越繁华,能在此繁华之地提前占据商铺立足,其中利弊你们自己衡量。”

    哈木森转身与众位商人低声商议了几句,又问道:“请问侯爷,是否多出钱便能优先多选择几间商铺?”

    李牧笑道:“您果然精明,没错,可以多选。出钱以五百贯为准,每出五百贯,可优先选择一间商铺,出得越多,能选择的商铺越多,你若一口气出资五万贯,我可以做主把新集市的一整条街都给你。不仅如此,出资之人入驻新集市商铺后,无论什么买卖,都给你们三年内二十税一的优惠政策。”

    哈木森迟疑了一下,道:“您的话,可作数么?莫怪老朽小人之心,实在是贱民无力与相争,若集市建成后,您回大唐了……”他看了眼莫哈姆,小声道:“王上不认账了,我等商人可就倒了大霉。”

    没等李牧回答,莫哈姆急了:“你这老儿,说得什么话?侯爷持天可汗佩剑行事,言出如同圣旨。龟兹历来奉中原正朔为主,对大唐皇帝陛下更是忠贞不二,岂能出现你说的那种小人之事?”

    李牧也严肃地道:“龟兹王所言不错,我的话便可代表大唐,我可以在此向各位立誓,告示上的话必然兑现,绝无一字诳言。若龟兹王敢欺上瞒下……”李牧笑了,道:“本侯帮你们换一个龟兹王就是了。”

    莫哈姆脸色煞白,狠狠地瞪向哈木森。可恶老儿,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嫌老子不够乱么?

    哈木森等商人得了这样的保证,却是一个比一个高兴。哈木森更是立即道:“如此,老朽今日便出资三千贯!将来老朽要优先选六间商铺!”

    李牧帮他算账:“三千贯六间商铺,那每一间便是出了五百贯。这个价钱可不保险啊,若是有出六百贯一间的,这优先选择权可就没了!”

    哈木森一愣,后面的商人纷纷一惊,接着人群忽然沸腾起来。

    “我出七百贯!只要一件铺!”

    “我出一千三百贯!要连着的两间铺!”

    “我出两千二百贯!转角处的三个店面!”

    哈木森听着这些人扯着脖子喊,心里急得要死,也不管李牧在旁边了,喊道:“大家先别加价,先等等啊,看看一共多少,万一店铺充裕,现在加价不是傻么?”

    事情是这么个事情,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没人听他的,告示上面写明了,城郭扩建十里,十里还有货栈,商铺能建多少,众人心里都有数。若告示的话能兑现,这商铺到了手,啥也不用干转卖都能赚钱,此时不买,更待何时?到时候加价更多!

    李牧满意地看了看商贾们,他这一手阳谋,便是把怎么想的都直言不讳了,还是能够奏效。莫哈姆更是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好一手空手套白狼,短短半天不到,几十万贯就到手了,不服气不行啊!

    莫哈姆赶紧命人将王宫内会写字的都叫出来,依次记录商人们的出资数字。

    人群沸腾之时,李牧忽然想起了什么,又大声道:“各位商人往后来往于各国,欢迎将各国有手艺的工匠带来龟兹,龟兹将来会新建一片作坊区,供工匠们打造擅长的手艺,举凡金器,银器,针纺,漆器等等,皆可来龟兹定居,只要带来的人通过审核标准,将有重金相酬。手艺出众者,还可到大唐工部履职,待遇从优。另外,西突厥一路东进,灭了好几个国家,定有不少流民。大家往来的时候,可把这些流民带来龟兹,龟兹安排不下,来定襄,定襄再收纳不了,就一路向东,来长安,来洛阳,一路耗费的钱粮,全都予以报销。我皇陛下说了,只要这些百姓,把自己当做天可汗的子民,天可汗就管他们一口饭吃!”

    人群顿时一愣,脑子活泛的商人顿时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明悟之色。

第1010章 战略撤退

    李牧说完后转身回了龟兹王宫,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深。

    单一的商业发展还不够,龟兹还需要发展工业,当然这指的是,在龟兹已经姓‘唐’的前提下。有了自产自给的产业,再配合繁华的商业,不出三年龟兹镇必将成为西域的一颗明珠。

    有了这座‘卫星城’,以庞大资金雇佣西域闲散的雇佣兵防御,便可成为定襄城的一座‘哨塔’,为定襄争取大量的时间。

    经济,军事,双管齐下,龟兹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另一边,突厥的撤退正在进行中。

    同娥不愧是西突厥的绝顶人物,做事毫不拖沓,答应了撤兵,立即便按照约定的时间撤兵了。

    十五万人马的动静,根本掩藏不住,龟兹的百姓爬上城墙,看着远去滚滚的烟尘。一直紧绷的神经忽然松懈下来,不少人直接崩溃了,哭嚎之声不绝于耳。

    李牧也在城墙上,苏烈,乌斯满,莫哈姆在他左右。

    莫哈姆在李牧身后,几次欲言又止,乌斯满看到了,道:“你又什么话就说,侯爷不喜欢藏着掖着。”

    李牧回过头看向他,莫哈姆行了个礼,道:“侯爷,请恕小王莽撞……这突厥人实力未损,小王实在是担心,他们会卷土重来啊。”

    “卷土重来?”李牧笑道:“他们也没走啊?”

    “没走?”莫哈姆看了眼突厥人退去的方向,心想这是我眼睛出毛病了,还是侯爷脑袋出毛病了,这不是走了么?

    “他们继续东进了。”李牧淡淡地说道,他的眼睛看着东边的方向,眼神里满是浓浓的担忧。

    莫哈姆更糊涂了,这明显是往西撤退,怎么侯爷说是往东呢?难不成在大唐那边儿,东西是颠倒的?

    李牧懒得跟莫哈姆说太多的话,他看了眼苏烈,让他来解释。

    苏烈点点头,开口道:“同娥此人,谋算深沉。眼下他对咱们的炮两眼一抹黑,见识过杀伤力之后,更是不敢用人命来填。他的奴隶兵已经差不多消耗殆尽,再消耗就是他本部人马了,他可舍不得。”

    “所以他选择撤兵,但他也看得出来,援兵一定不多。否则咱们早就杀出去了,而且,咱们的炮,守城是利器,但是出了城池,没了依托,运动战上面是劣势。他们只要上了马,便不用担心炮了。”

    “突厥还有十五万兵马,主力几乎没有任何损失,这个时候他们如果退回去,什么也得不到,而且惹得西域天怒人怨,往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所以,侯爷判断,他们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继续东进。龟兹城没有多少人马,援兵也没有多少人。不可能追出去,如果我们追出去了,那更是正中下怀。我们这点人马,没了炮,都不够他们塞牙缝的。”

    “那可怎么办?”莫哈姆的声音发颤,问道:“定襄守军够吗?会不会抵挡不住……被破城了?”

    “你当河间郡王是泥捏的?”李牧没好气道:“河间郡王李孝恭,乃是当世名将。有他在,同娥别说只有十五万兵马,就算再多一倍,短时间内也不可能攻破定襄的城门!”

    莫哈姆长出一口气,道:“如此小王就放心了、”

    莫哈姆确实是放心了,对于龟兹来说,大唐和龟兹谁好,对他都不是个好事儿。但如果是两败俱伤,才最符合龟兹的利益。

    “龟兹城的安全,往后你再也无需担心了。”李牧忽然对莫哈姆说道,他对乌斯满示意了一下,道:“这一位,便是龟兹折冲都尉乌斯满,陛下恩典,特赐姓李,往后便是李斯满了。他将代表大唐,在此驻军一卫,保护龟兹以及周围商路上人员的安全。”

    莫哈姆急了:“侯爷,龟兹有信心能守卫……”

    “欸!”李牧一摆手,道:“既然你们奉大唐为宗主,还客气什么呢?保护藩属国的安全,也是宗主国的责任之一。你大可放心,从今往后,龟兹在西域就是横着走了,谁敢对龟兹动手,他便是对大唐宣战!”

    “不是,侯爷,这事儿不能这么……”莫哈姆还要说话,李牧已经下城楼去了,苏烈和乌斯满拦住莫哈姆,二人似笑非笑,道:“恭喜恭喜,朝廷竟然不惜成本,在龟兹驻军。足可以看出陛下对你的重视啊。”

    莫哈姆急得直跺脚:“这、这不是一回事儿啊!”

    ……

    经过一天的集资,成绩意外的不菲。

    据文吏统计,龟兹城内的商人为扩城建市总共献上了六万多贯资金,相比新建城墙和集市来说,当然有点少,但仅仅一天能有这个数目已经很不错了。

    第二天,闻讯而来的商人越来越多,无论任何事情,人类都有着羊群效应,只要有人带了头,后面的人就算想不通也会跟风,在那些不明真相的人眼里看来,那么多人争先恐后献金,看起来吃亏,但一定有好处。

    一件摆明了有好处的事,就算不理解也不能落后,先把钱给了再说。

    于是第二天的献金达到了八万余贯,两天加起来差不多十五万贯。

    李牧大喜之下马上下令,新集市开始动工。与龟兹城的城墙修葺工程一并进行,好在龟兹城中,有莫哈姆早早预备好的粮食。而且,此时龟兹城内,人已经死了不少,这些存粮够吃的时间就更长了。

    为了守城,做类目炮石,龟兹城拆了不少房屋,想要复原也不可能了。正好拿去建设集市,来了个老料新用。而百姓们呢,劫后余生,能活下来已经不错了,即便是没了房子,只要有一口吃的,他们也没有任何怨言。

    但李牧毕竟没有那么残忍,他发动那日涌进城来的妇女们。让她们自制泥砖,这是沙漠里的人的土办法,龟兹城很多的民居,也都是这样盖的。

    这附近有一处地方,哪里的沙丘土质粘性很大,只要用水搅和了,再拿模具定型,经过太阳暴晒再阴干的过程,便能制作出泥砖来。这些泥砖可以用来建房子,经过几次雨水之后,泥砖融为一体,房子也非常的坚固。

    当然,和木石结构的房子还是不能比,但也已经非常好了。

    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以工代赈了,否则那么多人不干活吃白饭,多少粮食也早晚有被吃完的一天。在心理上,干活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每天都有任务,每天都有工做,也大大减少了他们胡思乱想的时间。渐渐地,龟兹城内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少了。从白天到晚上,都是一派欣欣向荣的工作场景。

    龟兹突然热闹起来,成百上千的商人远远站在城南,聚集在一处,看着工地上的人热火朝天的场景。商人们一脸惊奇,对李牧的雷厉风行更多了一些认知。

    说不清为何,商人们对这位来自大唐的年轻侯爷的信任渐渐深了一些,对新集市和新货栈也愈发期待起来。

    李牧的集资其实就是借鸡生蛋的把戏,空手套白狼,一文钱都不用出,用商人自己的钱建集市,建好以后还要商人再花钱把集市上的商铺一间间买回去,这一切的基础就是大唐的金字招牌,在丝绸之路上建立的信誉,以及现在莫哈姆不敢对他反抗的绝对掌控权。

    若不能说了算,给出的承诺兑现不了,商人们怎会愿意出钱?这是第一次打交道,绝对不能辜负商人的信任,这笔买卖一定要做到让商人们挑不出毛病,如此才有利于下一步的发展计划。

    目前的发展李牧表示很满意,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中。

    站在城南的空地上,看着远处的左卫将士们热火朝天地推城墙,李牧一边与围观的商人们攀谈,用口水给他们画一张大大的饼。同时他也不忘夸两句长安和洛阳是何等的繁华,招商引资么,夸张点儿也不丢人。

    至于扬州,他则没提。离得实在太远了,这些商人不是目标客户群。

    ……

    西突厥人“撤退”速度十分惊人,两日之间,已经向西撤出三百里了。这里,已经脱离了龟兹国境,如此速度,即便是东进行军的时候,也没有达到。

    一口气逃出三百里,突厥人人困马乏,速度不由放缓,众贵族见天色已黑,便询问同娥,“大汗,咱们已经连着赶了两天的路了,是不是可以下营休整,咱们也好收拢下部众。”他们在同娥的要求下,只顾着快速撤退,十五万的人马怎么可能不乱,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各部族混成一团,一旦有事,根本无法指挥。

    “不成,做戏要做全套。”同娥却断然摇头道:“如果唐军有探马未遂,本汗的计便行不通了!你们知道人困马乏,唐军也必然知道,如果他们趁夜偷袭,或者用那个能飞天的东西追咱们,这三百里的距离,什么都不是!”

    “大汗英明!”突厥贵族谁敢反驳同娥,马上马屁如潮道:“那些唐人最是奸诈,最喜欢搞半夜偷袭!”

    “可惜碰到的是咱们大汗,他们的算盘注定要落空了!”

    “那咱们得逃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也有人低声自语,突厥人也讲荣誉感的,如果是打输了逃跑,那自然没有什么话说,可是现在,明明主力未损,就要仓皇逃窜,很多年青的突厥勇士,心里自然不服不忿。

    “是撤,不是逃。”同娥愤怒的一扬手中马鞭,指着说这话的人道:“你们这些雏儿懂个什么?本汗的目的,是要让他们相信,咱们是往西撤了,但实际上!”他冷笑一声,道:“咱们不是往西,咱们还是往东!”

    “往东?”众人面面相觑,同娥冷笑道:“咱们的目标,仍然是直取定襄,不过是绕个大弯罢了。”同娥示意护卫掏出一张羊皮卷,这是西域的地图,都是突厥人用马蹄丈量出来的,上面都是只有突厥人能看得懂的符号。他用马鞭指了一下,道;“咱们渡过塔姆河,沿着北岸行军,再从定襄北侧八十里处渡河南下,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不成,做戏要做全套。”同娥却断然摇头道:“如果唐军有探马未遂,本汗的计便行不通了!你们知道人困马乏,唐军也必然知道,如果他们趁夜偷袭,或者用那个能飞天的东西追咱们,这三百里的距离,什么都不是!”

    “大汗英明!”突厥贵族谁敢反驳同娥,马上马屁如潮道:“那些唐人最是奸诈,最喜欢搞半夜偷袭!”

    “可惜碰到的是咱们大汗,他们的算盘注定要落空了!”

    “那咱们得逃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也有人低声自语,突厥人也讲荣誉感的,如果是打输了逃跑,那自然没有什么话说,可是现在,明明主力未损,就要仓皇逃窜,很多年青的突厥勇士,心里自然不服不忿。

    “是撤,不是逃。”同娥愤怒的一扬手中马鞭,指着说这话的人道:“你们这些雏儿懂个什么?本汗的目的,是要让他们相信,咱们是往西撤了,但实际上!”他冷笑一声,道:“咱们不是往西,咱们还是往东!”

    “往东?”众人面面相觑,同娥冷笑道:“咱们的目标,仍然是直取定襄,不过是绕个大弯罢了。”同娥示意护卫掏出一张羊皮卷,这是西域的地图,都是突厥人用马蹄丈量出来的,上面都是只有突厥人能看得懂的符号。他用马鞭指了一下,道;“咱们渡过塔姆河,沿着北岸行军,再从定襄北侧八十里处渡河南下,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不成,做戏要做全套。”同娥却断然摇头道:“如果唐军有探马未遂,本汗的计便行不通了!你们知道人困马乏,唐军也必然知道,如果他们趁夜偷袭,或者用那个能飞天的东西追咱们,这三百里的距离,什么都不是!”

    “大汗英明!”突厥贵族谁敢反驳同娥,马上马屁如潮道:“那些唐人最是奸诈,最喜欢搞半夜偷袭!”

第1011章 半渡而击

    “过河……”众人一阵哀鸣,只好咬牙坚持,催促部下上马过河。

    这个时节,正是河水高涨之际,塔姆河水位甚高,水流更是湍急。战马必须十分小心的泅渡,才能游到对岸,过河的速度自然极慢。

    足足折腾了两个时辰,太阳已经高悬半空,才堪堪过来一半人马。那些将士一过河,便从马背上翻下来,躺在地上倒头就睡,怎么也拽不起来。

    前军过河良久,同娥也过了河,虽然已经连续奔驰了几天,但同娥的精神状态依然很好,他骑在马上看着满地横七竖八的部众,不由叹气道:“真是一代不如一代,想我幼年时,追随达头可汗一口气跑出六百里,也没这副熊样。”

    那些贵族此刻疲累欲死,心想达头可汗当年也不光鲜吧,不也是输了仗向西逃窜么?奔逃的时候,跑得快又有什么值得可说的?强撑着奉承了两句,便纷纷下马歇息,想要赶紧补个觉。可没人能睡得着……这感觉就像是饿,最饿的时候没吃饭,等到饭来了,也不想吃了。终于来得及喘口气儿,疲惫感便寻涌而至,忍不住浑身肉疼!

    但也有意外的收获,受了这么一圈儿折腾,每个人心里都憋了一股火。咱们打不过你那奇怪的火器,还打不过人么?等老子到了你的定襄城下,不管付出多大代价,一定要把城给拿下来。

    这些年,突厥人跟定襄来往密切,他们可是知道,定襄城的繁华,那是两个龟兹都比不了的。尤其是大唐人搞得那个叫土豆的东西,好吃的很,而且产量高,如果有了土豆,突厥的振兴才是真正指日可待呢。

    同娥看看周围人等,虽然一个个垂头丧气,但目光中愤懑堆积,心中暗暗欣慰,虽说一代不如一代,但这长生天的儿女,就是草原上的狼,断然是不会被打倒的。

    同娥心说,‘我得给他们提提气。’想到这,他便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

    周围的突厥贵族们,冷不丁听到夜枭般的狂笑声,所有人着实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下马的,竟一屁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这他妈谁在鬼笑!”掉在地上的人火冒三丈,满世界寻找那肇事的祸魁,忽然看见大笑的是同娥,登时尴尬不已。

    “大汗这功力,实在是高深无比……”那人立马醒悟过来,赶紧话锋一转道:“如此极速行军之后,竟然还能有这样的精气神,笑声如雷,一下就把俺震下马来!”他也是本事人,都被摔晕了,满嘴胡柴还能拍出马屁来。

    同娥被拍得老脸发烫,表面依然云淡风轻。

    “不知大汗方才因何发笑?”让那人这一搅合,众贵族这才想起他们捧哏的天职。

    “咳咳……”同娥也被搅合的险些忘了词,咳嗽几声才想起要说的话,便神情一振,抬起了马鞭。

    众贵族赶紧全都赶紧侧头捂脸……才发现他不是要打人,而是指着河对岸。

    “本汗是是笑那李牧也不过如此,”同娥做足了指点江山的姿态,这才不紧不慢道:“他不过是虚张声势,仗着奇怪的火器逞英雄,你看他怎地不敢出城追击?若真的敢与咱们硬碰硬来一场,也不枉男儿大丈夫,如此怂包,本汗真是羞耻与之为敌。”

    “大汗,咱们一路上攒下的所有仆从,可都折在龟兹城了。还有那八千女眷,哎呦……”贵族们心疼到了极点!

    “哎,那些仆从军队,本就是消耗品,全耗光了又如何。”同娥却不以为然道:“至于那些女眷,哼,定襄城有更好的,什么样的美人,能比得过唐女?破城之后,大索三日,谁抢的就是谁的!”

    说着他看看已经过河、正在过河和未及过河的大军道:“这才是咱们的根本,根本未伤,再来过就是!”说着他一边拢着胡须,一边自信满满的环视众人道:“你们记住,咱们是长生天的子民,草原是咱们的地盘,不是他们唐人的!”

    “还是大汗境界高啊!!”众贵族如醍醐灌顶,纷纷大唱赞歌道:“我等拍马不及啊!”

    “是啊,是啊,我等必须在大汗的英明领导下,才能重现先祖之光辉,夺回我们的河套啊!”

    “一定要血洗定襄城,再挥军南下,直取长安城!”

    众贵族谀词如潮,却见同娥忽然面色大变,整个人僵在那里,手里赫然又一把揪下来的胡须……

    见同娥又不动如山,众贵族不明所以,但看到他手中的胡须,隐隐生出不祥的预感。

    “怎么了?”

    “发生什么事情了?”

    一众贵族赶忙从地上爬起来,不明所以的四下张望,但周围许多马匹,挡住了他们的视线,也没看到什么异常。大军正在渡河,场面嘈杂无比,也听不到什么异常。

    只见同娥牙关咯咯作响,抬手指着北面,手中的马鞭掉到地上都无所觉。他喉头抖动几下,终于艰难挤出几个字来:“这里怎么会有骑兵?”

    一干人等等人赶忙爬上马背,这下视线没有阻挡,便赫然发现,远处一支骑兵大军,正呈扇面向他们包围过来,双方距离不过数里,已经可以清晰看到对方的旗帜!

    尤其是那面两丈高的中军大旗,杏黄色的旗面在风中猎猎招展,上头一个张牙舞爪的‘李’字,被蛟龙纹样环绕着,很明显来人是李姓皇族,而且是郡王之尊!在这篇草原上,能用这面旗的,唯有定襄城那位战功赫赫的河间郡王李孝恭!

    想当年,这位郡王攻略江南,所立下的军功,只比当今皇帝李世民少一线,就连如今的军神李靖,也不过是他帐下一员将罢了。

    大唐立国之后,这位郡王爷放下手中兵权,也疏于武事,成了一个人人眼中的闲散王爷。他的肚子也变大了,行事也乖张了,再无当年征战时候的气度了。

    猛虎收起了爪牙,便让世间愚昧之人认为,他已经是一只病猫了。

    但,猛将就是猛将。金子再黯淡,也不会变成石头。猛虎下山,百兽俯首。只见军阵之前,李孝恭手持长枪,气势如虎,气势如龙!哪有一丝在长安时纨绔不经的样子?

    “这是定襄的唐军?”突厥贵族们亡魂皆冒,失声惊呼起来:“他怎么会在这儿?!”

    “还愣着干什么!”同娥回头看了眼仍在渡河的大部,高声喝道:“都赶紧起来迎敌!不要让唐军半渡而击!”

    众人这才如梦方醒,赶紧抓起身边的武器,也不管是不是自己的甲胄了,都往身上套。一时间,原本混乱的局面,更加混乱了。

    而此时,唐军已经杀来,不足二里了!

    杀来的唐军,正是李孝恭所率的定襄都护府的主力!三万精锐骑兵!

    在来的这一路上,李牧和随军的将领们,便在为这一天谋划着。他们之所以一直行军缓慢,其实是在谋划,李牧知道,自己没有时间跟突厥人耗下去,不止粮草供应不允许,国内的情况也不允许,现在李世民领军在外,他又调动了剩下几乎全部的军队,大唐国内成规模的建制,只剩下了江南侯君集领的两万人,如此内部空虚的情况,如果真的有人揭竿而起,一时之间都找不到平叛的人。

    他必须速战速决,但突厥人有十五万之巨,又都是骑兵,来如风去如风,如何速战?

    机会有时候是等来的,但更多的是主动创造出来的。李牧自然不会靠天吃饭,他要主动创造出这个机会来。他知道龟兹被围困,一个计划在他脑海中慢慢形成,第一步,便是放飞了那批信鸽!

    在突厥和守军看来,那批信鸽的作用,无非就是给守城方提气而已,告知援军何时抵达。又或者多一层意思,达到迷惑突厥人之效。但实际上,这一批信鸽的真正作用,是在诱导。诱导突厥人,让他们相信,唐军谨慎,只出了八千骑兵,而他们的大部,仍然未动!

    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定襄城除了三千守军之外,八千‘救援’的骑兵之外,剩下的所有主力,都从定襄城的东边,渡过了塔姆河,在北面绕了一个大圈!

    因为在见识过李牧的虎尊炮之后,李孝恭便断定,面对如此不讲道理的火器,突厥人一定会惜命,他们一定不敢冒险硬拼,必然会选择绕河躲避哨探,直取定襄城。

    如果同娥知道李孝恭是这么想的,一定高呼内行,俩人的想法一样,岂不是英雄所见略同?

    李孝恭一面绕,一面在河对岸放哨探,只要看到了突厥人的行踪,哨探就会点燃一种用草原上蒲苇制作的秘制香料,这种香料人是闻不到的,但经过常年训练的狗却可以闻到。李孝恭带着骑兵,比同娥早一日抵达这段流域,今早猎犬嘶鸣,李孝恭便知道,突厥人到了!得知这个消息,李孝恭登时惊出一身冷汗,本来按估计,突厥人最快也得再过一夜才能到这里,结果他们竟然提前了半天,如果唐军不是早半日行军,差点就要被他们赶在前头。如果突厥人都渡河了,这个计划也就宣告失败。就像同娥想的那样,草原是突厥人的天下,骑兵硬碰硬作战,唐军要多出三成的人,才能战胜突厥人。面对十五万骑兵,李孝恭这点人,只能沦为被驱赶的猎物,断无半点取胜可能!

    还好!天意属唐,还是唐军先到了。并且休息了一天,吃饱喝足!

    他悄悄派出几个身形矮小的哨探,蹲在河边草丛里等着,就等突厥人渡河一半的时候,骤然发动攻击。

    虽然,他的人马远远少于突厥人。但打仗,从来都不是比人数的,否则还打什么,直接互报家门,我人比你多,你束手就擒就得了呗?

    这样的战斗,简直不要太爽!

    二里、一里、李孝恭振臂一呼:“箭!”

    “风!风!风!”

    弓箭手们个个高呼,箭随风势,呼啸而去,还没来得及上马的突厥人,顿时中箭哀嚎了起来。他们想把箭拔下来,却发现无耻的唐人,竟然把箭都做成了倒刺,拔一下便是一个大血窟窿,哀嚎之声更大了。

    ……

    当唐军出现时,突厥人全都惊呆了……

    要知道,此处距离定襄,怕不是有五百里以上。他们不在城里守着,等我们过去,怎么还率先出击了?

    打仗没有这么打的吧,唐军不想要定襄城了?

    “快顶住,不要让他们半渡击之!”

    突厥贵族们声嘶力竭地喊,他们都不是傻子,心里明白,被唐军冲破前军,大军就彻底完了!情况万分紧急,突厥人终于爆发出了藏在血脉中的悍勇之气,不分尊卑,纷纷上马,迎敌而上!

    只是此刻,他们的状况实在糟糕到了极点,大军超强度行军,人困马乏到了极点,好些人卧在草中、鼾声如雷,动静再大也唤不起来。醒着的人也不好过,全身乏力还在其次,关键是一直逃命,没有重整,就像无头苍蝇一样挤成一团,陡然发现敌军来袭,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不说,甚至连兵器战马都找不到!

    结果,已经过河了三万人,仓促间,只有一两千人找到战马兵器,跟着众贵族迎敌。

    唐军转眼杀到,弓箭越过他们的头顶,倾泻到突厥阵营中,虽然唐军的弓箭手,不如从小抱着弓箭长大的突厥人,但此时也用不着怎么瞄准,随便射反而可能更准,因为满地都是突厥人。漫天的弓箭,遮蔽了天空,鼾声如雷的突厥人,半点意识也无,就像被朔风摧残过的蒲草一般,一茬茬倒在地上!

    突厥人全都吓呆了,他们哪吃过这样的亏?冲在前头的两千多人,一个照面就折损过半,人仰马翻,死伤遍地……

    紧接着,又是一轮齐射,这下好了,剩下的也全都了账……

    突厥贵族们,悚然发现自己成了第一线,眼前就是逼近到几十步内的唐军!

    当唐军再次举起火枪弩弓,贵族们上下亡魂皆冒,那点血勇之瞬间就跟着冷汗蒸发无影,一个个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字——逃!

第1012章 功高盖主

    “不能退!”同娥让他的亲卫队挥舞着兵刃,急的大喊大叫道:“后头的军队在渡河呢!”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突厥人上下都成了没头苍蝇,无论是尊贵的贵族老爷,还是普通的士兵,全都一窝蜂上马往后逃窜,根本没人理他!

    同娥绝望的看着冲到近前的唐军,等着被他们的弓箭射杀,然而唐军却没有再开弓射箭,而是拔出了马刀!

    同娥的亲兵赶忙拽住他的马缰,拉着他调头就跑,那一刻,同娥心头升起一丝明悟,唐军似乎只能射击两轮而已,也就是说,刚才那一下,根本就是虚张声势……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看一眼溃不成军的己方士兵,再回头看看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唐军,知道大势已去、神仙难救。同娥使劲咽了口吐沫,赶紧把心思都用在逃命上……

    正如同娥分析的那样,突厥人是不能往后撤的,因为他们身后半里就是塔姆河,河中还满满都是过江之鲫般的渡河人马,那些刚刚上岸的人马,还没搞清楚状况,就和溃逃过来的人马撞在一起,登时人仰马翻,场面混乱到了极点!

    李孝恭身先士卒,已经杀入突厥人阵中,挥舞着铁槊,无情的收割着敌人的生命!绝大多数突厥人,是背对着唐军被砍死的,唐军杀起来比砍瓜切菜还要容易!甚至还有一些睡性极大的,听到打仗声,还以为是做梦呢,迷迷糊糊中便被马蹄践踏而过,登时肠穿肚烂、脑浆迸裂,死得无比窝囊……

    唐军的包围圈越缩越小,突厥人不断被挤压,在河边已无立足之地。也有突厥人试图组织起来,拼命想要向河两岸突围,但这段不到半里河岸,被唐军里三层、外三层、中间还有三层,围得铁通一般、水泄不通,这些小股突厥军哪有一丝逃生的可能?全都入灯蛾扑火一般,被唐军当场歼灭,没有一个能逃出去!

    剩下的突厥人见状,只能无奈跳入河中……突厥人几乎没有习水性的,那些骑在马上的还好些,可大部分突厥人混乱之中,根本没捞着上马,撒着两条腿逃到了河边,稀里糊涂便被驱赶着跳入了湍急的河流中……

    被冰凉的河水一激,那些被杀昏了头的突厥人,才猛然醒悟,自己根本不会游泳啊!赶忙拼命手脚并用,在水面上扑腾起来!

    塔布河中,从来没有这么多旱鸭子一起扑腾,但要是扑腾几下,就能学会游泳,也就没有人会淹死了……数不清的突厥人扑腾几下,便沉入水中,不知所踪。还有些幸运的,一把抓住那些骑马的同胞,登时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死死不松开。

    这些马匹的水性本来就一般,河水又湍急,载一个人过河尚且惊险万分,被水里的人一扯后腿,登时就支撑不住,马身子往水里沉去。骑在马上的人大惊,赶忙咆哮着让水里的人松开,水里的人哪里肯听?任凭拳打脚踢都死死不放,把对方也拖慢下来,这一迟缓不要紧,越来越多的手抓了过来,拉着人马一起沉入水中……

    这样的场景在河面上随处可见,你拉我拽的结果就是谁也别想过河,突厥军已经下饺子似的挤满了河面,然而能上岸逃生的,却寥寥无几……

    这时,河北岸的突厥人被基本肃清,剩下的小股残余也被分割包围,被全部消灭只是时间问题。唐军主力兵临河边,看到宽阔的河面上,密密麻麻的突厥人,一时都有些看傻了,他们谁也没见过这种场面……

    还是李孝恭第一个反应过来,他毫不犹豫取下弓箭,射杀起河中的突厥人来。他的亲卫见状,也都高声叫喊,一轮一轮的齐射,箭矢不要钱似的,往突厥人的脑袋上射过去。

    突厥人在河中无助的挣扎,大都背对着唐军,又密密麻麻,全都是人,射杀起来毫无难度,这哪里还是战斗,只是一场轻松无比、血腥无比的屠杀而已……

    也有突厥人自知无路可逃,转过头来哀求的望着唐军,大声向他们告饶。

    但屠杀已经开始,谁也无法阻止,此战本就不是俘虏战,出发之前,李孝恭已经和李牧商量好了,即便造杀孽,此战也是要以歼灭突厥的有生力量为主,至少要让他们十年之内,组织不起来庞大骑兵,对大唐造不成威胁才行。唐军的箭矢如雨,河面上惨叫震天,鲜血将河水早就染成了近乎发黑的暗红色……

    李孝恭一边射箭,一边喊道:“瞄准了,射那些快上岸的!”

    唐军士兵闻命,赶紧瞄准那些快到对岸的突厥人。

    那些幸运的突厥人本来眼看着已经到了河岸。还有河岸上,同胞将士焦急的面孔,和伸出的手……

    只要再往前一点,就可以逃出升天了!

    谁知还没来得及高兴,唐军的箭矢就直冲面门,快要上岸的士兵,纷纷中箭、几乎无人幸免,之前一刻那欣喜的表情,还没来得及消散,就永远的凝固在他们脸上……

    南岸上准备接应的突厥人也遭了殃,不少人被唐军的箭雨所伤,惨叫着坠入河中,其余人吓得赶紧退到唐军射程之外,再也顾不上河里的同袍了……

    河里的突厥人,此刻才真到了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绝境。对岸已经被唐军的火力带封锁,回头,唐军的屠刀在恭候。顺着河水随波逐流,更是死路一条——李孝恭之所以能断定同娥差不多会在此处渡河,是因为这里足够远,而且是附近几十里内,水面最宽、水流最缓最浅之处。过去这段,河道陡然变窄,水流会湍急一倍,水深也会增加一倍,所有人都会被淹死。突厥的旱鸭子们,是过不来的。他们的马,也过不了,除非有渡船。

    突厥人,哪会行船?他们便是连扎筏子都不会!

    这场屠杀足足持续了两个时辰,唐军才将河中的突厥军屠戮殆尽。河南岸的残兵败将,见局面无可救药,在屠杀过半时,便带着尚未渡河的军队沿河向东逃窜而去了。

    此战唐军以三万对十五万,自身仅死伤不足五百,便歼灭了将近五万的突厥精锐骑兵,伤敌无算,平均每个人制造两个杀伤。这在有史书记载的战争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李孝恭胸膛起伏,他知道,这一战,便奠定了自己这一生的武功。这一战,便换回了大唐西北至少二十年的太平!

    ……

    午后的阳光照耀在血光凛凛的塔姆河上,河岸边,数里范围内,满地都是死伤枕籍的突厥人。唐军开始清扫战场,将射出去的箭支收回,突厥人的弓箭也被取下,还有口气的,顺便补上一刀,让他们死得透彻一点儿。还有无数失去主人的战马,是草原作战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自然不能放过。此战光是活的战马,就俘获了两万余,死的也有将近一万。李世民做梦都想的万人骑兵,一下子就解决了……

    李孝恭背着双手,安静的立在塔姆河边,河面的尸首已经被河水冲去下游,浓郁的血色也在渐渐变淡,用不了多久,这条美丽的河流,又将恢复她本来的面貌……

    士卒们不敢打扰大将军,悄悄站在李孝恭身周丈许外,警惕的注视着周围的风吹草动,生怕满地的尸体中,有哪个没死透的,突然爬起来给李孝恭一剑。

    这一战,彻底奠定了李孝恭的地位,从前大唐军人心中,军神的位置,毫无疑问是李靖。但是现在,至少定襄都护府的军人,心中的军神一定是李孝恭。大唐对突厥作战多年,什么时候取得过如此的大胜?不光是斩杀敌人,获得物资创造了新纪录,关键是自己这边,几乎没有损伤……这简直就是奇迹!

    对于将士们心情的变化,李孝恭毫无所觉。与欢天喜地的一众部下截然不同的是,他的脸上没有半分喜色,反而挂着浓浓的忧虑。

    “郡王,此等大胜多年未见,为何不喜反忧?”李孝恭的亲兵队长,头发已经斑白的一个老兵,他跟随李孝恭超过二十年了,久经沙场,他的军功可以封侯,但因为没有家人和后代,便谢绝了封赏,而甘愿在李孝恭门下做一个亲随。从前李孝恭在长安时候,他便是郡王府的管家,出征之后,成了亲卫队长。

    可以这样说,他是李孝恭最信任的人。比自己的妻子,儿子还要更信任一分。

    “老吴,你不明白。”李孝恭望着远方,那是突厥人遁逃的方向,他没有派人去追,没有意义了。突厥人元气已伤,再追,把他们逼上绝路,拼起命来,大唐健儿不知要死多少,这买卖,不划算了。

    “这次能取得如此大的战果,若谈及功劳,我最多只能占三分,而那七分,要算在李牧的身上。除了他没亲自跟过来,指挥这场战斗之外,这场仗的每一个细节,几乎都跟他料定的分毫不差……”李孝恭的语气中含着几分后怕,也含着几分敬佩:“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天纵奇才之人,你说,他不过是个少年,这用兵之道,是跟谁学的?”

    老吴只是个亲兵,从来也不想这些,道:“不是都说么,侯爷是太白金星转世,跟咱不一样的。”

    “老吴啊……”李孝恭又叹了一声,道:“你知道我在愁什么?”

    老吴茫然摇摇头,道:“咱确实想不出郡王愁什么……大胜突厥,不该高兴么?”

    “高兴!”李孝恭洒然,道:“怎地不高兴?我当然高兴,为我大唐,为大唐子民高兴,这一场仗之后,大唐西北算是稳了……只是,我没想到,这次的战果会这样大。”

    老吴不明白:“难道郡王还嫌功劳大了?”

    李孝恭苦笑,道:“老吴,你听过功高盖主这句话么?”老吴一愣,瞬间明白了李孝恭的意思。

    “当年江南平定,我没有想过反,陛下,太上皇,也都知道我不会反,但他们还是让我来长安居住,为何?”李孝恭叹道;“这不是卸磨杀驴,而是事情就得是这么做。我是不会反,但我在江南,天高皇帝远,谁能保证我的部下,或者我的子嗣,有朝一日不会反?很多事情,不是谁想一想,就一定会那样做的啊……”

    “这次,我立下了不世之功。西北再无忧患,但对陛下来说……”李孝恭的语气越发的苦涩:“我就成了新的忧患,就像当年一样,他知道我不会反,但他不会相信,我手下那些刚刚德胜,立下功勋的骄兵悍将,永远会那样温顺。”

    老吴艰难道:“陛下乃仁义君主,应当不会……”

    “这不是仁义不仁义的事儿……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懂。”李孝恭摆摆手,不说自己了,又说起了李牧:“我的另一个担心,便是李牧,他临危受命,被敕封公爵,还加了尚书令。此等殊荣,已是位极人臣,甚至已经是愈制了。此役大胜之后,功劳不可不赏,陛下还怎么赏,难道真的要封他做亲王么?”

    “功高无可赏,震主身陷危,二事既有,岂得无虑?”

    此时一阵带着浓浓血腥的河风吹来,李孝恭沉默着,气氛无比凝滞。

    这时老吴看到自己的手下,押着个鼻青脸肿的突厥人过来,有心想岔开话题的他便迎了上去:“不是说了,遇到没死的直接补刀么,你怎么还带过来了?”

    “报告队正,这个人自称是突厥大汗的亲卫队长伢吉!”说着话,他一巴掌拍在那俘虏的脑袋上:“说话!”

    “回各位将军的话,小人确实是大汗、啊不,是那同娥老贼的亲卫队长。”

    李孝恭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道:“这才刚败,就卖主求生,你这样的人,也配做男人?”

    “小人是有缘由的!”不听这话还好,听到这话,顿时愤怒和委屈爬满脸,怒气冲冲道:“那老混蛋,只顾自己逃命,哪管别人死活!”

第1013章 不择手段

    “你怎么这么说你主子?”李孝恭眉头皱的更紧,道:“果然突厥人都是蛮夷,半点不懂礼数。”

    “哼……”伢吉恨恨道道:“我们拼了命护着他逃,他可倒好,为了能渡河快点儿,竟然把我们都从羊皮筏子上推了下来!”

    “哦?”李孝恭本来心情不好,但听到这等故事,也是颇感兴趣,道:“细细说说,怎么回事儿?”

    伢吉便愤愤的讲起前情来。

    话说当时,两军阵前,伢吉拉着同娥掉头就跑。

    情知大势已去,同娥也不作他想,径直就逃到河边。当时,大量的突厥人还没挤过来,河边还有插脚的地方,伢吉便带着亲卫在河岸警戒,不许任何人靠近。

    人墙里头,一众贵族们每人抱着一个羊皮囊,在那绷着腮帮子猛吹一气。等把手中的羊皮囊吹足了气,然后用绳子绑起气口,捆在临时凑起来的木筏上。

    羊皮筏乃是黄河上游地区的主要渡河工具,最关键的就是用整张羊皮制成的羊皮气囊。这需要很高的宰剥技巧,从羊颈部开口,慢慢地将整张皮囫囵个儿褪下来,不能划破一点毛皮,然后再经过一番炮制,吹上气,把皮胎的头尾和四肢扎紧,就成了一个鼓鼓的圆筒。

    将若干个这样的圆筒,绑在个几块木头拼成的木排上,羊皮筏子就制成了。这玩意儿体积小而轻,吃水浅,十分适宜在内河航行,而且所有的部件都能拆开,且重量很轻,十分便于携带。可谓是居家旅行、跨河逃跑必备神器。

    一众贵族齐心协力,将筏子组装完成,然后推入河中。筏子组装好的瞬间,同娥第一个跳了上去。

    众贵族也分秒必争的爬上去,因为此刻,溃军已经一窝蜂涌到了河边,看到那具羊皮筏子,就像瞧见救星一样,疯了似的涌了过来。

    伢吉忙拼命拦住那些人,这时有人大骂道:“你们这些蠢货,拦住我们你们也上不去筏子!”

    伢吉和侍卫这才恍然大悟,是啊,那筏子就那么大,载了大汗和那么多贵族,哪里还有我们的地方?赶忙头一看,只见筏子上的突厥贵族已经撑着长矛,将筏子驶离了河岸,还大声安慰他们道:“不要慌,送完我们筏子就来”

    求生**,让伢吉爆发了,他一把抓住矛尖,也不顾手流血,一下子把这个贵族拽了下来,然后手脚并用,狗刨似的爬上了筏子。

    众贵族对他纷纷指责起来,同娥大喝:“这时候还乱叫什么,赶紧划!”

    众人如梦初醒,手脚并用划水,转眼间羊皮筏子驶到河中央,操船的人还要往河对岸划,却被同娥一把攥住了充作船篙的长矛。操船人不解,颤声问道:“大汗,怎么了?还没到呢!”

    “到个屁!”同娥骂道:“我就是不让你让对岸划。”

    “啊?!”筏子上的人都吃了一惊:“为何不过河?过了河就可以和后军汇合了!”

    “你们怎知,对岸没有伏兵?”同娥却断然道:“我们有筏子,在河上最安全,去下游汇合。”

    “这,三军无帅,如何迎敌?”

    “谁废话就滚下去。”同娥冷冷瞥一眼说话的人,道:“眼下的局面,就是长生天下凡,也无可救药了,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是最要紧的。”

    众人点头如捣蒜,果然还得是大汗,临危不乱,总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还没等众人奉上阿谀奉承之词,便听一阵破空声猝然而来,数支利箭从河岸边射来,显然有人发现了他们。筏子上的贵族登时乱成一团,但筏子上空间太小,又挤满了人,哪里有地方给他们躲闪?

    然而那只是对一般人来说,同娥能当上大汗自然有过人之处。破空声响起时,他明明是站在最外侧,弓箭射来时,他却已经躲到了一众贵族的身后,把他们当成了人墙。

    有了人肉盾牌,那射过来的十几支箭,自然伤不到他分毫。伢吉就在他旁边,作为他的护卫久了,下意识便要护他,这下意识的动作,也救了他自己。其余人就没那么幸运了,四个中箭,两个惨叫着坠入河中,两个捂着中箭的部位,跌坐在筏子上。没中箭的都长长松了口气。这会功夫,筏子又漂出十几丈,已经超出了弓箭范围。

    众人暗道长生天保佑,总算是福大命大。这下算是逃出升天了,众人还没高兴完,就听到有噗噗的声音,一个贵族奇怪道:“谁在放屁?”

    还是同娥最先反应过来,四下一看,破口大骂道:“放你娘的屁,是筏子漏气了!”

    众人赶忙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惊恐的看到三个羊皮囊被刚才的那波箭射穿,正在不紧不慢地瘪下去。

    “快堵住!”众人反应过来,赶紧动手想去堵漏,然则羊皮囊早已被射穿,根本无法挽救了眼看着筏子随着浮力变小,渐渐下沉,转眼就没过了脚脖子,众人惊恐不已,现在已经离开浅水区,沉下去就是个死啊!

    “必须减轻重量!”同娥又一次做出了正确决定,说完目光便在筏子上寻索起来,落在了两个伤号身上。

    所有人都明白了,看到其余人不怀好意的目光,两个伤号登时毛骨悚然,惊恐的央求起来:“大汗不要啊,我们可是忠心耿耿……”

    此时说什么也没用了,话音还没落下,俩伤员就被扔了下去惨叫着落水,没扑腾几下就沉了底。

    筏子上少了人,筏子下沉的趋势果然止住了。同娥松了口气道:“剩下四个羊皮囊,勉强能载动咱们四个。你们快检查一下,看看别的皮囊情况如何,不能再漏气了。”

    剩下的人赶紧蹲在筏子边上,检查余下的气囊。坏一个气囊就得下去个人,他们哪敢大意。

    不检查不要紧,一检查吓一跳,他们惊恐的发现,余下四个气囊中的两个,也开始漏气了,几人互相瞄了一眼,却都不动声色,更没人声张,准备先站起来再说。谁知两个贵族刚抬起腚来,就被身后的同娥一脚一个踢了下去。同娥歇斯底里大叫:“伢吉,动手!”

    伢吉听了命令,拔出腰间弯刀乱砍,登时又有两个贵族落入水中,筏子上面只剩下了同娥,伢吉还有同娥的一个小儿子。

    同娥把小儿子抱在怀里,道:“留个血脉就够……伢吉,若此次逃出升天,你便是我的义子,我将赐你一万部众,让你当小可汗!”

    伢吉被同娥说的一愣,又见他从怀中掏出一把金色弯刀,这是代表突厥共主的信物,朝自己递了过来道:“把这弯刀收好,从今往后,见金刀便如本汗亲至。若这次挺不过去了,还请你照顾好我的小儿子,不必让他继承汗位,留存我一直血脉,便算你对得起我了。”说着,他又道:“还愣着做什么,快接刀!”

    伢吉在同娥身边,从来都是非打即骂,突如其来的和蔼,让他感动不已,竟然微微湿润,鼻头一阵阵的发酸。他泪眼模糊的看着像是自己父亲一样和蔼的同娥,缓缓伸出了手。

    同娥也满眼泪水,缓缓将金刀递了过去。俩人的手越来越近,一双苍老褶皱,一双孔武有力,香火传承的意味无比浓厚。

    就在伢吉快要将要接到金刀的一瞬间,筏子突然一晃,同娥身形一个不稳,金刀便脱手而出,朝河中落去!

    “啊!快接住!金刀不容有失!”同娥大叫,伢吉条件反射地听命,下意识探身去接那金印,他能成为伢吉的亲卫队长,是从上万突厥勇士之中脱颖而出的,反应迅速、身手敏捷,一个海底捞月救起了金刀。

    但他此时已经快要失去平衡,单脚立于筏边,身形晃了又晃,眼瞅着就要落水。他不禁奋力高呼:“大汗,拉我一把!”

    “好啊!”一声阴恻恻的回应响起,伢吉回头,只见一只大脚,照着自己的腰眼就踹了下来!

    伢吉惨叫着被踹飞到半空,咕咚咚几口水灌进去,人就已经晕过去了。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竟没有死,而是被水流冲到了岸边。稍稍缓过劲来,他便想偷偷逃跑,谁知便看到唐军到处都是,有人发现了他,便被抓了起来。

    他高声道出自己的身份,就这样被带来了李孝恭身边。

    李孝恭哈哈大笑,道:“果然是狗咬狗一嘴毛,你们突厥人做出这样的事情,本将军半点也不意外!”

    李孝恭把玩着从伢吉身上搜出来的金刀,咂摸道:“本来你这人啊,剐了是半点不可惜的,但看你这么倒霉,又讲了这么个故事逗老夫笑,还有这金刀……算啦,免了你一死吧。”说完,他看向老吴,道:“挑断了他的手脚筋,丢在河边自生自灭。”

    挑了手脚筋自生自灭?这虎狼之词也能说得出?涅干九死一生,伢吉吓得亡魂皆冒,磕头如捣蒜,哀求连连道:“大将军饶命!我还有大用!但求将功折罪!”

    “你一个败军之犬,还有什么用?”

    “我有用的!”同娥膝行向前,想去抱住李孝恭的大腿,却被老吴一脚踏在地上,动弹不得。他拼命抬起头,大声道:“同娥还活着,河对岸还有数万骑兵,漠北还有几十万部众!要是让老东西收拢残兵,他迟早会卷土重来,到时候祸害大唐百姓不说,还要劳大将军再次征讨!”

    “哦?”李孝恭似乎被打动了,饶有兴趣的看向他,道:“我给你一刻钟说服我,否则老夫就要加注,五马分尸!”

    “不不不,千万不要!”伢吉一看有门,愈加激动的表白道:“大将军,我是同娥的亲卫队长,他的一切秘密,我全都知道。我可以带你们找到老东西,把他全歼在草原上!我还可以带你们找到把漠北的突厥部众,让天朝斩草除根!”

    李孝恭懵了,他蹲下身来,盯着伢吉道:“你跟同娥有仇,我能理解,你自己的族人……你也有仇吗?”

    “我跟老东西不共戴天,跟族人自然无仇!”伢吉满脸巴结的看着李孝恭道:“刚刚小的已经想明白了,天可汗是各族共主。大唐天命所归,又有您这样的神人坐镇,突厥人要是还执迷不悟,妄图跟天朝相抗,迟早会被灭族的!只有杀掉幻想与天朝为敌的同娥,还有那些残暴不仁的贵族,我的族人才能过上好日子,看看河套的那些同胞们现在过的日子多好,多安稳,我们也想要这样的日子。我的族人们会感谢我的,我那是救他们!他们会感谢我的!”

    “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虽然李孝恭心中,突厥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他想到李牧的内迁政策,那些内迁的突厥人,在扬州种地也种得挺好的。这等事情,他不懂,但李牧一定懂,想到这儿,李孝恭拍拍伢吉的脑袋:“虽然老夫不耻你的为人,但你确实暂时说服了我。这样吧,我把你送去个地方,见个人,到底你能不能活命,让他来决断!”

    “多谢大将军不杀之恩!”伢吉激动的痛哭流涕,好容易又逃过一劫,裤裆都湿了。

    李孝恭指了指伢吉,对老吴道:“你亲自跑一趟,把这人交给李牧,把这边的状况说一下,我这边收拾完了,会分兵五千去龟兹,剩下的带回定襄,有任何消息,飞鸽传书,随时沟通。”

    “遵命!”

    ……

    老吴一行五人,把捆得像个粽子似的伢吉带到李牧面前的时候,已经是两天后了。听老吴汇报完了情况,莫哈姆、乌斯满等人都乐得要跳起来了,突厥人经历如此的惨败,未来十年之内,西域商路上是要平静了。莫哈姆是商人,看重的是利益,一个平静的丝绸之路,龟兹能赚多少,他都不敢想,哈喇子都要掉下来,阿谀奉承之词像是不要钱似的,哗哗地往出说!

    李牧却没那份闲心听,他仔细询问了同娥逃跑的方向和说过的每一句话,伢吉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等到把他带下去,被李牧派去监视南岸残兵的斥候来报,南岸的突厥人已经集结,往西逃了一百五十里了。

第1014章 阴谋论

    李牧沉思片刻,对乌斯满道:“飞鸽传书,通知河间郡王,请他来龟兹议事。

    乌斯满领命而去,莫哈姆心中更加惊讶,他原本以为,李牧的地位是在河间郡王之下的,但现在看来,反倒在其上。看来这位侯爷,不止是不简单而已啊。

    李孝恭本就在返还的路上,距离龟兹并不远。收到飞鸽传书即刻启程,次日黄昏便到了。

    李牧迎他入堂,没有寒暄,直接问道:“下一步何去何从,郡王有何高见?”

    对李牧提这个问题,李孝恭早有心理准备,他抿着嘴踟蹰了半天,开口道:“老夫觉着……嗯,觉着,还是算了。”

    “同娥已经逃了暗日了,我们现在调头去追,未必追得上。草原深处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咱们都不熟悉,匆忙之间追击,不可控的因素太多,怕是难以取得战果!”

    “突厥人世代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咱们是没法和他们长期纠缠的。追来追去到最后,说不定还会被他们反过来吃掉!”

    李牧点点头,不说话,只是看着李孝恭,李孝恭被他看得有些发毛,避开了视线,道:“你瞧我作甚,事实就是如此,我还诓你不成?

    李牧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这次结下的是死仇,如果给同娥喘息之机,他必然会卷土重来。而且,也不能高兴太早,突厥此番虽然元气大伤,但是仍有一定势力,在西域诸国之中,仍然是霸主。他若铁了心的搅合丝绸之路,这商路恐怕就废了。”

    “小打小闹不算什么,再出兵就是。”柳李孝恭满不在乎道:“朝廷设定襄都护府,不就是干这个的么?要真是把突厥人都宰光了,对咱们大唐未尝是件好事,西域诸国没有了危机,对咱们的依赖也就小了,久而久之,恐生不臣之心啊。”

    “就这些?”

    李孝恭心虚,声音徒然变大:“就这些,还能有什么,当然就这些!”

    李牧笑了,道:“伯父何必瞒我呢?你心里头,就没有一点儿,担心功高盖主?”

    李孝恭的脸色难看了起来,李牧却视而不见,索性挑明,道:“此番大破突厥,乃是大唐立国以来未有之大胜,而陛下东征,至今也未取得什么战果,两相比较,您的功劳便凸显了。若此时,再乘胜追击,歼灭西突厥。加上您从前的武功,便把陛下也比了下去,你担心追击突厥,再取大胜,就更没法交代了。”

    李牧逼视李孝恭,道:“你担心自身难保!”

    李孝恭恼羞成怒,道:“我担心有错?李牧,你小子不要以为自己聪明!你能想到的事,老夫怎就想不到?你说的一点都没错,我就是担心,我担心怎么了?人之常情,我又不想造反,我只想安度晚年,这有错吗?你有这份闲心,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陛下是圣明君主,这一战的功劳是你大还是我大,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不怕!”李牧无所谓道:“虱子多了不咬人,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李孝恭怒极反笑:“行,你要是不在乎,那我也不在乎,咱就追!一战以竟全功,老子还乐得青史留名呢!”

    “不!”出乎意料,李牧看着李孝恭,道:“你不能去。”

    “嗯?”李孝恭不解:“不让我去,谁去,你去?”他笑了:“此去漠北何止千里,你小子想封狼居胥,得有那本事才行!”

    “就是我去。”李牧不理会李孝恭的嘲讽,道:“陛下给你的旨意,是守备定襄。而给我的旨意,才是应对来犯之敌。更何况,太子在定襄,你必须得保护储君。追击的事情,只能交给我做。伯父请放心,我为此战布置许久,早已成竹在胸。如今如今首战告捷、士气正盛,正是长驱直入、乘胜追击之时,再者,同娥新败,如今只剩四五万败军之师,且距离漠北老巢几千里,正是将其全歼的大好时机,如果能除此祸患,大唐将能一步到位,彻底辖制西域,至少三五代内,西域再无祸患了。”

    李孝恭明白,李牧这是想把‘功高盖主’的祸患一肩挑了,这样他便解放了出来,枪打出头鸟,李世民就算针对,也不会针对他了。但这对李牧来说,确是一个死局。他若败了,千里黄沙就是他的埋骨之所,他若胜了,怕是再打起的君王,也容忍不了他。

    李孝恭叹道:“你这是何必呢?你去与不去,对你都不好,不去最好。此战不是必胜,有风险的!”

    “任何战争,都不是必胜,但此时追击,胜远大于负。如今我军无论兵力、士气皆远超敌军,敌人已成惊弓之鸟,他们现在自己都不信自己能赢,更遑论战斗力了。若错过这个好机会,下一次不知是何年月了。”

    “我意已决,你领一万回定襄守城,三万骑兵给我,我必拿下同娥人头,彻底剿灭西突厥!”

    李孝恭他看了看李牧,欲言又止。但最终,他还是没说什么。在他看来,李牧的城府谋略远在他之上,自己能想到的,他自然早就想到了,再说多少,也全都是废话。

    “听你的,都听你的,你是尚书令,你是骠骑大将军,末将领命就是了!”

    ……

    李牧率大军伐西突厥,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大唐朝野的心。因为飞鸽传书的存在,消息传递得也快,龟兹解围的第四天,长安城就收到了消息,第七天时,远在辽东的李世民,也已经接到了东厂番子的密报。

    守住龟兹城的消息让李世民长长松了口气,同时对李牧送来的二十门虎尊炮更加期待了起来。虎尊炮可不是飞鸽,不能飞过来,还是得老实地运输,算算日子,再有个七八天,约莫也就到了。李世民派人一日一催,恨不得下一刻就把炮拉过来,一炮轰了辽东城的城墙,好立刻还朝,支援西北战事。

    李泰为了鼓舞士气,同时也是为了震慑宵小,在大唐日报上刊登了这则消息。长安城的百姓听闻大军取得胜利,全都兴奋的欢呼起来。本来他们还担心李牧年轻,打不好这仗。现在消息传回来,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了。

    而且从最现实的角度说,如果李牧不能御敌于外,那突厥人突破定襄之后,就会像当年的颉利一样,直接兵临长安城下。如今皇帝,太子都不在朝,连个拿主意的人都没有,长安城的命运可想而知。到了那个时候,全城的老百姓全都得跟着遭殃……

    不过还好,侯爷就是侯爷,神仙就是神仙,名不虚传,把龟兹给守住了,不但达成御敌于外,而且是外中外,距离定襄还有几百里,长安城更是无忧了。

    还没等高兴够呢,一个更高兴的消息传了回来。河间郡王李孝恭出奇兵,与塔姆河设伏,竟堵住了想要绕过塔姆河偷袭定襄的西突厥大部,给他们来了一个半渡而击。半渡而击这词儿,大部分的百姓都听不懂,但他们能看得懂战果。这一战,十五万突厥大军歼灭了五万,俘虏了一万多,缴获战马粮草无数。突厥人只剩下四五万的残兵败将,往他们的老巢逃了。

    这么魔幻的剧情,是谁也想不到的。刚开始,百姓议论纷纷,都以为是摄政王李泰用的安民之计。那可是突厥骑兵啊,大唐最大的敌手,怎可能这么轻易就击败了呢?

    李泰也不信,发了数十只鸽子询问,但得到的回复是,实情就是如此。甚至统计完战果之后,比之前汇报得还要夸张。

    长安城的百姓沸腾了!

    天佑大唐,突厥人还是手下败将!也不用担心长安城的安危了,解气!提气!大大松了口气!李孝恭的威名,立时传遍长安城。很多年青人,对他不了解,这时便有那些上了点年纪的人开始为他们科普。李孝恭年轻时候,如何拿下江南,李靖曾经都是他手下的郎将云云。

    把李孝恭吹得是天上有地上无,大唐军神的名号,立刻就从李靖的头上,转移到了李孝恭的头上。

    想来也是,几十年前,李靖还是李孝恭帐下的大头兵,怎么比?

    无比高兴地京城百姓,纷纷到店里沽酒买肉,准备好好庆祝一番。好多店铺甚至免费供应酒肉,以庆祝王师大胜。结果这天刚刚中午,京城的酒肉便沽售一空。让回家路上,派人去打酒,晚上准备小酌一下的房玄龄,一滴酒都没买到。

    没酒喝是小事,但房玄龄最善于见微知著,马上意识到这背后似有不妥。他赶忙命人落轿,亲自微服私访、体察民情。

    房玄龄走在大街上,满耳听到的都是河间郡王如何爱兵如子,如何英武善战,一马当先,如何神机妙算,运筹帷幄……他暗暗计数,走了百步距离,听到了八十一次河间郡王,而且全都是美誉之词,没有一句诋毁!

    这让房玄龄浑身汗毛直竖,他忽然想到,太子如今就在定襄。如果李孝恭因当年太上皇和陛下对他做的事情而心生不满,来个挟太子以令诸侯……天下立即大乱!

    “不行,进宫!”房玄龄此时被逼的也决断了起来,转身上了马车就往皇城走。

    李泰是摄政王,不是太子,不敢住在东宫,便住在自己的母亲,长孙皇后的立政殿。每日接见百官,也都是在这立政殿,遇到事情无法决断,他便请问母亲,每每都能豁然开朗。

    刚答对完百官,李泰正和长孙皇后说话,见房玄龄去而复返,心中都疑惑。还没等开口,就听房玄龄道:“不好了不好了,出大事了!”

    李泰对房玄龄非常尊重,见状忙道:“房相不要着急,出什么大事了,慢慢说!”

    “哎呀!“房玄龄急得跺脚,将事情的起因经过讲了一遍。说罢,李泰和长孙皇后的脸色也有些难看了起来。

    房玄龄叹了口气道:“如今河间郡王在民间的威望一时无两,百姓把他当成军神供奉!”顿一顿,房玄龄又道:“满街都在说他如何如何神威,却无人称赞陛下!陛下那边又一直没有打开局面,再这样下去,老百姓怕是要只知有河间郡王,不知有皇上了!”

    “不至于。”长孙皇后到底是贤德之人,摇头道:“河间郡王的脾气秉性,本宫自认是知道一二的。他不是大逆不道之人,如今他领军在前线保国杀敌,咱们不能这样猜忌他,会寒了有功将士的心。”说着加重语气,像是在对房玄龄强调,又像是在对自己强调道:“如今虽然取得大声,但传回的消息也说了,突厥至少还有五万余众,其实和我军兵力相当,若他们修整好了,卷土重来以命相搏,接下来的胜负还未可知,战事未完,还是得精诚团结,一切以大局为重。”

    李泰也点头,道:“母后所言极是,您多虑了。”

    房玄龄急得跺脚:“老臣岂是那等不顾大局之人。”他低声道:“皇后说的一点也不差,但少想了一层。太子!”

    见二人还没反应过来,房玄龄又大声道:“李牧!”

    “太子?李牧?”长孙皇后聪颖无比,瞬间明白了房玄龄的意思。她挥手屏退左右,问道:“房相的意思是……?”

    “皇后,老夫曾与河间郡王打过不少交道。河间郡王用兵,只有一个稳字,若论出奇兵,不是老夫看扁他。他没有那个能耐,此番大胜,用兵诡谲,必不是郡王手笔。皇后您想想,这像是谁能干出来的事儿?”

    “你是说……李牧?”

    房玄龄点头,道:“您再想想,李牧此番出兵,他本可把太子留在长安,却又为何临时改变主意,把太子带走了?联想前因后果,细思极恐啊!”

    长孙皇后眉头紧皱,道:“细思极恐,怎么个细思极恐法?难道房相怀疑,李牧带走太子,是故意如此,另有目的?”

第1015章 火烧连营

    房玄龄缓缓道出自己的猜测:“最坏的可能是,李牧为此已经谋划了多年……”

    说着话,房玄龄进入了‘狄仁杰’模式,声音压低,显得更加高深莫测:“试想一下,如果李牧早就知道他是息王的儿子……那可真是可怖了。”

    “他机缘巧合立下大功,借此机会,处心积虑与李绩的儿子李思文结拜为兄弟,留下他在定襄等待时机,屠杀高昌王室,让他的岳父做了高昌王。后又联合了对陛下和太上皇心生怨恨的河间郡王,做了定襄都护。短短数年间,培养了五万的定襄军,这些人全都是河间郡王和李牧的义弟招募来的,他们对大唐的忠诚度,实不可信。此时陛下不在长安,李牧又大胜,若他携此大胜之威,来一个挟太子以令诸侯,领五万定襄军挥军南下,怕是要势如破竹,陛下远在天边,等他回来一切都晚了!”

    “若这些推断都成立,那他把太子带去定襄,必然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这……”长孙皇后聪颖,但因聪颖,想的也就多了些。房玄龄把种种事情联系到了一起,不由让她不多想。

    房玄龄激动道:“此事如今在两可之间,老臣觉得,此时应该做的是,把李牧的家眷接到长安来。如果他……”

    “你说的这叫什么话!”旁边听了半天的李泰,已然是怒极:“房相,我对您敬重有加,却怎么也想不到,今日您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我大哥、不,我恩师对大唐的忠心,对父皇的忠心,天地日月可鉴。本王不相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房玄龄没想到李泰会这样对他说话,一下子愣住了,下意识分辨道:“魏王,老臣是在未雨绸缪,若不预先准备,万一他这么做了,再仓促准备,可就晚了啊!”

    房玄龄叹道:“老夫难道不知,背后中伤,乃是小人之举?但老臣只是提醒皇后和摄政王,不能任由李牧和河间郡王的声望继续高涨了,这不关此战胜负,却关乎社稷安稳啊!如若他们二人,没有不臣之心,他们也必定会乐意看到,把舆论压下来。这对他们二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长孙皇后示意李泰不要说话,温言宽慰道:“房相为社稷殚精竭虑,本宫岂能不知?”沉吟片刻,她看着房玄龄道:“那,依你之见,此事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派出可信的人,亲眼去定襄看看,那边到底是什么情况。此二人是否有不臣之心。其次……”房玄龄看了眼李泰,道:“就当是小人之举,老臣愿意做这小人。必须得把李牧的家眷,还有河间郡王的家眷,都接到长安城来监视居住。”李泰正要说话,被长孙皇后拉住,房玄龄接着道:“此事早有先例,大将军出征,必有质子。历朝历代皆如此,也不算是苛待他。”

    李泰愤愤转身,不再看房玄龄,房玄龄也豁出去了,自顾说道:“最后,便是引导舆论。”便听他沉声说道:“首先,要着重强调此战,乃是陛下的谋划,可以说,这是陛下早就预料到的事情,在出兵高句丽之前,就已经留下了锦囊。这样说,不仅能起到安民之效,还能更加衬托是陛下运筹帷幄,李牧,河间郡王只是执行者,而非谋划者。六部的全力支援。其次,要告诉老百姓,先有龟兹守军力挫突厥攻势,后有李牧,李孝恭的大捷,少报一些他们的战果……”

    李泰心中暗骂老奸巨猾,他每一句说的都是实话,但加加减减起来却完全变了味,李牧和李孝恭取得的功劳,听起来就没那么吐出了,真是个和稀泥的好手。

    “这样是不是有些过了……”长孙皇后毕竟还是有良心的,觉着这样太对不住李牧和李孝恭二人了。如果李牧和李孝恭二人没有不臣之心,他日凯旋而归的时候,面上不好看。战报写的很清楚,没有李牧带着虎尊炮过去,龟兹城必然会陷落,如果没有李孝恭领军埋伏,断然没有后面的半渡而击,这是实打实的功劳!

    “皇后,老臣所说句句都是实情,况且也是为了他们好。”房玄龄淡淡道:“若二人是一心为社稷,没有私心杂念,是不会介意的。如果,真的是老臣多虑了。到他们凯旋之时,老臣愿亲自写一篇布告,把前因后果说清楚,即便身败名裂,老臣也是心甘情愿!”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长孙皇后只好答应,反正有房玄龄背黑锅,到时候把事儿推在他身上就是了,这是他自愿的,有没有人逼他。

    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了。

    李泰心中有抵触,长孙皇后便让房玄龄来亲自负责此事,房玄龄连忙安排下去,亲自写了一篇头版头条,要印在明日的大唐日报上。

    但报道写了,刊印却出了问题。身为大唐日报社社长的唐观,说什么也不肯让这篇文章过。无奈何,房玄龄只好带人把他给抓了起来,报纸这才成功印刷出来。

    李泰听闻此事,气愤得饭都吃不下了。他派人把唐观接到了宫中,旋即飞鸽传书,把这边的事情,一五一十地都跟李牧说了。同时他也飞鸽传书给李世民,给房玄龄上眼药,让李世民下旨申斥他。

    仍然沉浸在喜悦中的长安百姓,早就迫不及待想知道此战的具体经过了,他们想看看河间郡王是如何英明神武,大唐将士是如何奋勇杀敌,好晚上继续吹嘘庆祝。

    是以,次日的大唐日报一贴出,立马就吸引了一圈又一圈的百姓来围观,为了让老百姓能清楚明白今日头版头条的内容,房玄龄还贴心的安排了数百弘文馆的学生,让他们充当一日读报人,为老百姓一遍又一遍念大唐日报上的内容。

    “此役多亏陛下运筹帷幄,早洞察于先,算准了西突厥人要趁火打劫。早早就告知西域诸国,给他们争取了准备时间,还送了金银财宝无数,让西域诸国雇佣人手守城……河间郡王虽然率军半渡而击,然而杀伤的大部分都是仆从军,突厥真正的主力仍在,损失不大,胜负尚未可知……”

    随着读报人抑扬顿挫的声音,老百姓兴奋的神情渐渐暗淡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之情……

    “怎么听起来,好像没有侯爷什么事啊?”李牧虽然已经升了公爵,但是百姓还是习惯叫他侯爷。

    “是啊,没听说吗,是陛下洞察先机,雇佣军守城,咱们的人最多就是敲了敲边鼓。”

    “河间郡王那战绩里水分也不少,消灭的都是些仆从军,真正的突厥主力根本没事!”

    “哎,我就说嘛,侯爷这么年轻,哪能那么厉害……”

    “传他是神仙,毕竟不是真神仙呐。”

    “白高兴一场……”

    老百姓议论纷纷,摇头连连,虽然胜利的喜悦还在,但心目中的英雄隐去了……

    不得不说,房玄龄的这招十分巧妙,原本对李孝恭崇拜万分的百姓们,看了邸报才发现他们所知道的和‘事实’出入颇大。原来河间郡王也不是像那些传言说的那么英勇,那么神机妙算。百姓们心头的喜悦在渐渐消散,更有甚者觉得李孝恭也不过如此,此仗大胜不过还是仰仗了陛下的布局和安排。

    很快,大唐日报的内容已经传遍全城,那些原本欣喜万分的百姓,也渐渐平静下来,更有甚者觉得这场胜利是属于别人的,跟自个其实没啥关系。至于要好好庆贺一番的心思,自然是渐渐淡了……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房玄龄,看到如此局面,长长出了口气。他回到家里,把此间的事情经过,写了一封信,找到东厂的番子,让他八百里加急给李世民送了过去。

    他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

    ……

    又过了几天,西北一直也没新的消息传回来,李世民那边倒是回信了,但他什么也没说,既没说李牧和李孝恭的不是,也没阻止房玄龄的做法。太阳照常升起,长安城中已经很少人再谈起昨日的捷报了,就算有人挑起话头,也很快就被人转移到别处,老百姓竟有些羞于提起此事的意思了。

    房玄龄从家里出来去皇城,听了车夫探听的消息,不由得意地捋了捋胡子,能在一日之间平息事态,换了旁人,谁能做到?

    就在此时,忽然听到外头人声鼎沸、锣鼓喧天,房玄龄本以为是有人成亲,但听了一下,又觉得不对,因为东西南北,都响成一片,哪有全城百姓集体结婚的道理?

    房玄龄把帘子撩开,打量了一下,对车夫道:“你去看看,这不年不节的,外面如此热闹到底是发生了何事?”

    车夫应了一声,一溜烟就窜了出去,不大一会儿,车夫便窜回来,也是一脸喜色,用最大的嗓门向房玄龄禀报道:“公爷,大喜,大喜事啊!”

    “侯爷率军三万,在骆驼谷追上了突厥残部,趁夜色使飞球越过骆驼谷,把两边谷口都炸塌了,来了个火烧连营,突厥人又死了三万多!”

    房玄龄听到这话,下巴差点掉在地上,车夫一看,以为他高兴过头了,憨笑道:“公爷乐得都失态了,快把嘴闭上,这样不雅。”

    “闭……闭不上……”房玄龄捂着腮帮子,叫道:“快,送我去医馆,下巴脱臼了!!”

    车夫急忙驾车,带房玄龄去了刘神威的医馆,费了半天的劲,才把下巴接上。两个腮帮子都肿了,又贴了俩消肿的膏药。

    房玄龄心中暗道,这可真是没完了。李牧这小子难不成真是神仙转世?怎么别人打仗费死个劲,他打仗跟玩儿似的?好一会才缓过劲来,房玄龄捂着腮帮子气急败坏的问道:“李牧不是在龟兹城吗?怎么又跑到骆驼谷去了?”

    “公爷,我都打听清楚了,那骆驼谷是突厥人撤兵的必经之路。侯爷追击的时候,他们已经逃出一百五十里了,本以为安枕无忧,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侯爷的前军是坐飞球过去的,这跑得再快,能有飞得快?正巧,这夏天草原刮南风,飞球顺风走,一夜就赶上了。”这车夫很有说相声的潜力,像是当时在李牧身边站着似的,惟妙惟肖道:“侯爷也在飞球上,看到下面扎堆的帐篷,当即下令把所有火药都扔下去,就这么的,来了个火烧连营!”

    房玄龄接过刘神威的小徒弟奉上的冰袋,敷在自己饱受摧残的老脸上,示意车夫继续说下去。

    “侯爷自己也没想到,胜利来的这么轻易,他都已经做好了追击漠北的准备了,要不是来了场南风,他也不会乘飞球!”车夫喜滋滋道:“公爷,您说这是不是就叫天随人愿啊,侯爷可真是个福将!”

    “是……”房玄龄咬牙切齿,疼得倒抽冷气:“是啊,福将!”

    听到李牧如此轻易就把西突厥灭了,房玄龄表情精彩至极,他当然希望西突厥覆灭,这对大唐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但这件事,他和杜如晦,李靖等人,谋划多年也没实现,李牧轻巧地就做成了。这种感觉,实在是让他不舒服。这就好比,有的学生天天往死了读书,也考不上一个三本的学校,而有的学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高考随便就去了个重点,心态咋平衡的了?

    顾不得腮帮子的房玄龄扶着桌沿起身,颤歪歪道:“快快备轿,老夫要进宫面圣!”

    大街上依然锣鼓喧天、爆竹连绵,老百姓自发的欢庆愈加如火如荼,在大街上欢天喜地的游行庆祝。这份热闹儿,不仅远超前几日,甚至比上元节狂欢时也不遑多让。

    房玄龄捂着腮帮子上火,他知道这里头有自己很大的功劳。如果没有昨日对李牧功劳的抹杀,老百姓就不会有那份英雄崩塌、希望落空的失落,那么在得知今日大捷的消息后,只会以为理所当然,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全都被失而复得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必须要好好发泄一下昨日的失落和心塞。

    同样,李牧的形象也在这番先抑后扬之下,愈加高大伟岸起来!

第1016章 穷追不舍

    全城百姓昨日的失落和心塞,这下好像全都转移到了房玄龄的心里。对于自己苦心算计一番,谁料却成全了李牧更高的美名,房玄龄便是一阵的心塞。

    坐在宽敞通透的四轮马车里,房玄龄却感觉喘气都有些困难,他知道,这不只是因为腮帮子,更是来自李牧那无边无际的压力。房玄龄这一辈子,从来没害怕过敌人,再厉害的敌人,只要谋划得当,都能战胜。但面对李牧,他真是无计可施了。这非战之罪,运气这玩意,谁能整得了?

    房玄龄如此不遗余力地想要打压李牧,其实真不是因为他对李牧个人有什么偏见。他会这样做,完全是因为李牧的身世。

    他可是铁杆的秦王党,与李建成一脉的太子党,有着不共戴天之仇。如果,李牧真的是他猜测的那般,妄图染指大位。真让他成功了,如今这朝堂,势必会遭到清洗!

    到了那个时候,可就不是死几个人的问题了。朝野之间,将会一片血海!

    所以在知道李牧的身份之后,房玄龄心中就有了一个念头。

    如果李牧老老实实,肯做一个太平侯爷,甚至公爷,王爷,都行。但如果他有哪怕一丁点的不臣之心,就算是一点苗头,他都会不惜此身,彻底把这个苗头掐灭的。

    李世民回复中没有阻止他,在房玄龄看来,便是一种默许。

    来到立政殿,李泰正与长孙皇后在说什么,见是房玄龄来了,笑吟吟迎上去:“房相,你可算是来了,你若不来,本王还要去找你呢!看过军报了么?怎么样,这下你还有什么话说?”

    房玄龄不理会李泰的阴阳怪气,只是看向长孙皇后,道:“皇后,老臣不多说什么了,接连两场大胜,李牧的声望已经如日中天!如果他此时……后果不堪设想!”

    长孙皇后紧皱眉头,叹气道:“同样的事情不能做第二次,不然弄巧成拙,朝廷会更加失了民心的。”

    “皇后说得有理!”房玄龄面色冷峻的回禀道:“当务之急,是必须立即找人,去替代李牧!还有李孝恭,必须立即收了他们的兵权!”

    长孙皇后眼前一亮,看向房玄龄,道:“主意是好,可是如今朝中无良将!谁可替代他们二人?”既然担心李牧战功太盛,再胜下去会声威盖天,但转念一想,毕竟李世民不在,她是个皇后,后宫不得干政,如果她决断错了,李世民回来如何交代,如何对满天下的百姓交代?

    “谁领军不重要,忠诚最重要!”房玄龄早就想好了来龙去脉,沉声回禀道:“突厥人遭此重挫,已经是掀不起风浪了。如今只需要一个人,去把军队稳住,等陛下回来即可,有没有才能反倒是其次了!”

    “可是……这话怎么说啊!”长孙皇后犯愁道,李牧的脾气是什么样的,她心里是清楚的,若他错了错事,认打认罚怎么都成,但他如果没做错事情冤枉他,这小子是怎么都不肯退让的。李世民在时,还能压他一下,但自己这个皇后,在他心里有多少分量,她自己还真说不准。

    “皇后!不能再犹豫了!”见长孙皇后仍然犹豫,房玄龄跺脚道:“西突厥十五万军马来犯,被李牧弹指间剿灭。而高句丽满国上下,也不一定有十万兵,陛下却久攻不下。两相比较,陛下会被比下去的!”

    “好吧!”长孙皇后一听,下了决心,道:“只是这人选,让谁去好?”

    “必须得找个跟李牧毫无瓜葛的人!”房玄龄心中补了一句,道:“还得是秦王党。”

    “所以请摄政王用印。”房玄龄看向李泰,李世民临走之前,把‘传国玉玺’封存了起来,带走了自己刻的“受命宝”,留下了“定命宝”给李承乾,李承乾临行的时候,把“定命宝”交给了李泰。用定命宝发出的诏书,理论上也算是李世民发的诏书一样。

    李泰断然拒绝,道:“房相逾越了吧?难道你还想假传圣旨么?”

    房玄龄再胆大,也不敢担当这样的名声,他只好看向长孙皇后,长孙皇后拉了拉李泰的袖子,道:“不要意气用事,听话!”

    李泰还要争辩,长孙皇后抬手扶额,李泰登时慌了:“母后您怎么了?头又疼了?”

    “听话……房相都是为了社稷,断无私心的。你若有意见,给你父皇写奏本,由他来定夺……现在,还是听房相的!”

    李泰乃是至孝之人,见长孙皇后主意已定,他也没有办法了。只好把定命宝拿出来,让房玄龄去草拟旨意。

    ……

    荒漠。

    出骆驼谷已经有二百里了,前后左右都是荒漠,若没有罗盘和北斗星,根本分不出方向来。

    那夜给突厥人来了个火烧连营之后,突厥残部只剩下了一万多逃出去。李牧让军队在骆驼谷休整了一天,兼打扫战场。随后让一万人带着缴获的物资回定襄,带着剩余的两万人继续追击。

    追出二百里,进入了草原和戈壁的交界处,人困马乏,李牧只好让人在沙丘之后修正。

    看马蹄印,突厥人就在前面,但是哪怕是近在咫尺,也追不动了。

    突厥人肯定也是一样,他们也需要休息,所以李牧并不担心。

    这就是一场熬鹰的战斗,谁能抗到最后,谁就是胜利。唐军带了足够的干粮,李牧一点也不怕打消耗战。

    前方五十里,突厥人的体力也耗尽了。他们能比唐军多出五十里,要多亏他们从小在马上长大,泡出来的骑术。同样骑马,人家就是能比你汉人省劲一点儿,不服气也不成。

    “大汗,我们实在跑不动了……”第一个人跌倒在沙丘上,随后便是一片,众人赶忙哀求同娥:“就算人能坚持,马儿也不行了。”

    “嗯……”同娥心里一盘算,唐军虽然会追击,但本方军队确实已是疲累至极,再不休息,用不着唐军来攻,自己就彻底崩溃了。权衡之下,同娥命令斥候加强戒备,大军原地休息到天亮,然后再继续出发。

    突厥残部上下如蒙大赦,立即下马,倒地就睡。转眼便鼾声如雷,声传数里之外。同娥本来为防万一、还不想合眼,但鼾声能传染人,他强撑了半个时辰,便眼皮打架,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梦中,同娥突然感到地面震动,一下子就清醒过来,稍微一听动静,便马上咆哮起来道:“唐军追上来了,快跑!”话音未落,同娥抓起自己的小儿子,立刻翻身上马,马鞭一扬,疾驰而去!

    其他突厥人也都是惊弓之鸟了,听到喊声就都醒过来,赶紧纷纷上马,追着同娥而去。

    片刻之后,突厥已经逃得一干二净……

    而这时,一伙唐军的前锋果然出现了。

    “禀报将军!”斥候迅速的探查一圈,回禀前锋将军苏烈,道:“突厥已经逃走!”

    苏定方黑着脸翻身下马,在突厥人的营地里寻索起来,只见满地都是新鲜的马粪,显然片刻之前,他们还在此宿营。

    “怎么跑的比兔子还快?”苏烈这个郁闷,他本以为至少能杀几个突厥人,没想到这群人的动作还真快,一个人都没抓到。

    “追!”苏烈狠狠啐一口,翻身上马,带着部下朝突厥人逃走的方向追了上去。

    追击战没有多少花头,就是紧追不舍,要么追上对方,要么把对方逼到崩溃。苏烈这伙人,原本跟着李牧乘坐飞球纵火的那批,相对来说,他们的休息更多一点儿,没有那么累,李牧便让他们追一程吓唬突厥人一下,让自己的大部好好休息。

    己方能休息,对方却休息不了,此消彼长之下,胜算就能更多一些。

    天亮时候,李牧让人叫醒熟睡的士卒,收拾一下准备继续赶路。

    这时,苏烈已经派人向他禀报了两个时辰前的情形,李牧带人来到突厥人的营地,看着一片狼藉,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李牧不禁有些不可思议:“没有预警,也能逃得这么干净,不愧是草原长大的,天生有警觉性啊。”

    被捆在马背上随军而行的伢吉赶忙道:“侯爷,普通的突厥人是没有这个本事的,但同娥那厮却有,这是他的绝活,据他自己说,他把耳朵贴在地上,能听到十里外的马蹄声!!”

    “哦?”李牧微微吃惊,虽然这话无凭无据,但他却直觉应该就是真相。“这样的话,还真有些棘手。”

    前方就是荒漠了,没有参照物,飞球在天上追击太过于危险,万一掉下来,连个补给的地方都没有,在荒漠中失去方向,没有了补给,就是一个死。

    “不管怎样,追下去就是了。”李牧谈不上有多沮丧,他早做好了艰苦追击的准备。吃一堑长一智,骆驼谷那样的大胜,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把敌人当成是傻子,就是把自己当成傻子。轻敌的错误他不会犯。

    “狐狸再狡猾,也逃不过好猎手,坚持追下去,一定能抓住他们!”

    接下来数日,突厥人狂奔不止,唐军穷追不舍,但就是抓不住能一次性歼灭的机会。

    下定决心想要逃跑,突厥人的花样实在太多,他们能掩藏起大军的踪迹,用诱饵部队制造假象,诱使斥候误入歧途。他还能利用路线的变化,带着追兵兜圈子,消耗追兵的体力,消磨他们的精神。

    但李牧也不是吃素的,被他耍了几次,就渐渐摸出了门道,他们命苏定方不惜马力,全力与突厥人纠缠……

    这种漫长的逃跑和追击过程中,分配人马的体力是一门大学问。无论哪一方,都要合理安排每日行军和休息的时间,以保证来日可以继续高强度行军。谁敢不惜体力,图一时痛快,保准受到十倍的惩罚。

    李牧却反其道而行之,让苏定方的前锋军不顾一切追击,逼迫突厥人不得不疲于奔命。同娥不得不壮士断腕,分出一小股骑兵做诱饵,想把前锋引到岔路去。

    苏定方果然‘中计’,被牵着鼻子走,距离突厥大部越来越远。

    同娥见唐军上当,终于可以让疲惫的军队停下来松口气,谁知半夜里,大部的唐军主力,却突然杀到他的面前!同娥这才猛然醒悟,李牧是故意让自己和他的前锋军疲于纠缠,其实他的大部,一直在休息,慢慢悠悠地跟着。等自己这边休息的时候,养精蓄锐了好几天的主力忽然杀到,打了个措手不及。

    尽管同娥再次凭借他的超能力,带走了大半军队,还是有两三千人被唐军永远的留了下来……

    这一仗虽然没有取得多辉煌的战果啊,但却是在地面上,实打实的追击中,第一次追上突厥人。让十几天来一直满腹憋火的唐军将士,痛痛快快出了一口气。对是否能追上,是否能取得最后的胜利,也终于有了信心。

    就在李牧准备命将士继续追击之时,一个不速之客追了上来。

    “侯爷,有旨意。”一名斥候军官飞奔而来。

    李牧微微蹙眉,感到十分意外。大军如今深入荒漠,与内地几乎断绝联系,这个信使却能找到他们,本事不小。

    “来者不善啊。”李牧大致分析了一下,暗自嘀咕。但他也没什么不敢见的,挥手让人将传旨的人带过来。

    不一会,一名风尘仆仆的太监,被人扶着来到李牧面前。这厮一路上显然吃尽了苦头,一张脸上更是风霜满面,看不清本来的模样。更惨的是他那两条腿,因为连日骑马,内侧皮肉磨破,又得不到休养,已经化脓流黄水了……

    那太监忍着痛,向李牧行礼。

    听对方自报门户,李牧得知此人也是高公公的一个干儿子,他对这些不感兴趣,直截了当问道:“客套话就免了吧,一路辛苦,不知来传的是谁的旨意?”

    太监吃力的从背后取下一个竹筒,扯开封口的火漆,倒出一卷黄绫把在手上,对李牧等人道:“请侯爷领旨!”

第1017章 抗旨不遵

    李牧稍犹豫,规规矩矩跪地接旨道:“臣李牧接旨。”

    太监拖长声调念起来:“诏曰,欣闻王师于塔姆河畔大破鞑虏,卿乘时追击破灭渠魁。备见忠义之气,通于神明,却敌兴邦,唯卿是赖。然则兵法云,穷寇莫追。孤军深入漠北,实乃兵家大忌,望卿切不可贪功冒进,宜早日班师,封功受赏,以解官民相望之苦,朕当为爱卿亲解战袍,共享太平盛世。遣此亲札,想宜体悉。望于见诏之日,即将兵马交付兵部侍郎崔望,切记,切记,钦此。”

    太监不慢不紧的念着诏书上的内容,语调抑扬顿挫,竟也煞是好听。然则在场李牧的身边人,却一个个七情上面、火冒三丈,看上去随时都可能忍不住,把那圣旨和太监一同撕个粉碎……

    李牧的面色渐渐的沉了下来,胸中同样怒火升腾,他实在没想到,长安城那边忌惮自己道这种程度,居然宁肯放弃彻底剿灭西突厥,还西域彻底安宁的天赐良机,也要让自己把兵权交出去!

    交给谁来的?崔望?还兵部侍郎?听都没听过!

    不知不觉诏书念完,李牧还沉浸在愤怒中不可自拔,根本不按套路接旨。

    这下小太监就非常尴尬了……他环视着周围众人一个个要吃人的样子,尤其是李牧那铁青的脸色,他吓得两股战战、一脑门子冷汗,哪里还有一点传旨钦差的威仪?他被人扶着站在那里,犹豫了好一会,只好硬着头皮,怯生生道:“公爷请接旨吧。”

    谁料李牧眉头紧锁,置若罔闻,依然不肯接旨。

    小太监心中暗暗叫苦,他是被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把旨意送到李牧手里。见李牧不肯接旨,他只好支撑着上前,将旨意递到李牧面前。你不肯接,我递给你总成了吧……

    就在双方相持不下之时,乌斯满怒气冲冲上前来,一把夺过小太监手中的圣旨,废纸一般攥在手里,双目圆瞪着他,愤愤的质问道:“这到底是谁的主意,大军全胜在即,此时却让侯爷交兵权?这是什么意思?能杀尽贼兵却不杀尽,大唐北境岂得安宁?!那个崔望在哪儿,你把他叫出来,我来问问他到底有什么本事,能替代得了侯爷!”

    小太监冷不防被夺去圣旨,登时愈加手足无措,但他该说的话还是得说,只能迎着乌斯满要吃人的目光,带着哭腔道:“咱家只是个带话的。既然这位将军已经替公爷接旨,就还请准备一下,奉旨还朝吧。崔侍郎不在此处,他行得慢一些,如今算算,当是刚到定襄吧,咱们现在返回去,就能看到他,肯定能!”

    “呸!我接个屁旨!什么叫我接旨了?!”乌斯满把那黄绫丢到地上,使劲踩了几脚,然后拔出宝剑,就要宰了小太监!

    “老子杀了你这个阉奴再说,看看你还怎么跟老子班师回朝!”

    小太监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尖叫起来道:“我是传旨的钦差,杀了我便形同造反一样。将军三思啊,你想要被诛九族吗?!”这厮纵然吓得魂不附体,依然忘不了自己的身份。可见,这小太监临来的时候,早就被嘱咐过了,到了什么情况下应怎么办,一点也不慌乱。

    “老子就杀了!”乌斯满狞笑一声,一剑劈向小太监的脑袋。

    “住手!”李牧终于出声了,他一开口,乌斯满的动作硬生生停止下来,距离小太监的脖颈,只有一个拳头的宽度。

    “哼!”乌斯满恼火的别过头去,太监烂泥似的瘫在地上,众人突然问到一阵骚味,原来这厮吓尿了裤子。

    李牧撑着双腿,缓缓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草叶和泥土,看也不看那太监道:“你管远道而来,一路上吃尽了苦头,还请下去休息。至于军事自有我等安排,等做了决断,再与你知道。”

    李牧说完,马上便有侍卫架起太监出去,至于太监带来的那些随从护卫,早就吓的筛糠一般缩成一团,哪个还敢解救自家公公。

    太监还想再说点什么,却看到周围的将士各个怒目圆睁的瞪着自己,一个个紧攥着剑柄,恨不得要把自己剁碎的样子,小太监终究还是惜命,快到嘴边的话,深深的咽了回去。

    等到太监的背影消失不见,乌斯满弯腰捡起已经黑乎乎的圣旨,走到李牧面前晃一晃道:“这恐怕不是皇帝的主意,侯爷三思,也许长安有变故?”

    此时李牧才伸手拿过那圣旨,摊开后扫了一眼,负手站在那里,若有所思。

    “怎么侯爷要遂了他们的意不成?”乌斯满咆哮起来道:“侯爷怎能受这样的鸟气,不如……挥军南下,但……”

    “住嘴,这样的话,我不想在听见!”李牧的目光如电,乌斯满不敢言语了。他现在虽然是大唐的将军,但是对大唐,却没什么忠诚可言,他的忠诚,全都是对李牧个人的。

    “侯爷,咱们还要追么?”

    李牧想了想,道:“等我写一篇陈情表,让太监带回长安去。再分五千兵马,让他带回定襄,剩下一万人,按计划继续追击!”

    ……

    数日之后,快马回报长安,李牧所率骑兵并未完全班师,而是追着同娥的踪迹而去,只带回了五千人到定襄。

    跟着消息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封李牧手书的陈情表,上书不能班师的数个理由。

    “自寻死路,自寻死路!”房玄龄在进宫的路上就已知晓李牧并未班师,他喜忧参半,心中却暗道:‘这下神仙也救不得他了!’

    也许李世民在这件事之前,还心中没有芥蒂,但李牧不尊圣旨,这本身就是一个大事儿!“老子就杀了!”乌斯满狞笑一声,一剑劈向小太监的脑袋。

    “住手!”李牧终于出声了,他一开口,乌斯满的动作硬生生停止下来,距离小太监的脖颈,只有一个拳头的宽度。

    “哼!”乌斯满恼火的别过头去,太监烂泥似的瘫在地上,众人突然问到一阵骚味,原来这厮吓尿了裤子。

    李牧撑着双腿,缓缓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草叶和泥土,看也不看那太监道:“你管远道而来,一路上吃尽了苦头,还请下去休息。至于军事自有我等安排,等做了决断,再与你知道。”

    李牧说完,马上便有侍卫架起太监出去,至于太监带来的那些随从护卫,早就吓的筛糠一般缩成一团,哪个还敢解救自家公公。

    太监还想再说点什么,却看到周围的将士各个怒目圆睁的瞪着自己,一个个紧攥着剑柄,恨不得要把自己剁碎的样子,小太监终究还是惜命,快到嘴边的话,深深的咽了回去。

    等到太监的背影消失不见,乌斯满弯腰捡起已经黑乎乎的圣旨,走到李牧面前晃一晃道:“这恐怕不是皇帝的主意,侯爷三思,也许长安有变故?”

    此时李牧才伸手拿过那圣旨,摊开后扫了一眼,负手站在那里,若有所思。

    “怎么侯爷要遂了他们的意不成?”乌斯满咆哮起来道:“侯爷怎能受这样的鸟气,不如……挥军南下,但……”

    “住嘴,这样的话,我不想在听见!”李牧的目光如电,乌斯满不敢言语了。他现在虽然是大唐的将军,但是对大唐,却没什么忠诚可言,他的忠诚,全都是对李牧个人的。

    “侯爷,咱们还要追么?”

    李牧想了想,道:“等我写一篇陈情表,让太监带回长安去。再分五千兵马,让他带回定襄,剩下一万人,按计划继续追击!”

    ……

    数日之后,快马回报长安,李牧所率骑兵并未完全班师,而是追着同娥的踪迹而去,只带回了五千人到定襄。

    跟着消息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封李牧手书的陈情表,上书不能班师的数个理由。

    “自寻死路,自寻死路!”房玄龄在进宫的路上就已知晓李牧并未班师,他喜忧参半,心中却暗道:‘这下神仙也救不得他了!’

    也许李世民在这件事之前,还心中没有芥蒂,但李牧不尊圣旨,这本身就是一个大事儿!

    “老子就杀了!”乌斯满狞笑一声,一剑劈向小太监的脑袋。

    “住手!”李牧终于出声了,他一开口,乌斯满的动作硬生生停止下来,距离小太监的脖颈,只有一个拳头的宽度。

    “哼!”乌斯满恼火的别过头去,太监烂泥似的瘫在地上,众人突然问到一阵骚味,原来这厮吓尿了裤子。

    李牧撑着双腿,缓缓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草叶和泥土,看也不看那太监道:“你管远道而来,一路上吃尽了苦头,还请下去休息。至于军事自有我等安排,等做了决断,再与你知道。”

    李牧说完,马上便有侍卫架起太监出去,至于太监带来的那些随从护卫,早就吓的筛糠一般缩成一团,哪个还敢解救自家公公。

    太监还想再说点什么,却看到周围的将士各个怒目圆睁的瞪着自己,一个个紧攥着剑柄,恨不得要把自己剁碎的样子,小太监终究还是惜命,快到嘴边的话,深深的咽了回去。

    等到太监的背影消失不见,乌斯满弯腰捡起已经黑乎乎的圣旨,走到李牧面前晃一晃道:“这恐怕不是皇帝的主意,侯爷三思,也许长安有变故?”

    此时李牧才伸手拿过那圣旨,摊开后扫了一眼,负手站在那里,若有所思。

    “怎么侯爷要遂了他们的意不成?”乌斯满咆哮起来道:“侯爷怎能受这样的鸟气,不如……挥军南下,但……”

    “住嘴,这样的话,我不想在听见!”李牧的目光如电,乌斯满不敢言语了。他现在虽然是大唐的将军,但是对大唐,却没什么忠诚可言,他的忠诚,全都是对李牧个人的。

    “侯爷,咱们还要追么?”

    李牧想了想,道:“等我写一篇陈情表,让太监带回长安去。再分五千兵马,让他带回定襄,剩下一万人,按计划继续追击!”

    ……

    数日之后,快马回报长安,李牧所率骑兵并未完全班师,而是追着同娥的踪迹而去,只带回了五千人到定襄。

    跟着消息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封李牧手书的陈情表,上书不能班师的数个理由。

    “自寻死路,自寻死路!”房玄龄在进宫的路上就已知晓李牧并未班师,他喜忧参半,心中却暗道:‘这下神仙也救不得他了!’

    也许李世民在这件事之前,还心中没有芥蒂,但李牧不尊圣旨,这本身就是一个大事儿!

    “老子就杀了!”乌斯满狞笑一声,一剑劈向小太监的脑袋。

    “住手!”李牧终于出声了,他一开口,乌斯满的动作硬生生停止下来,距离小太监的脖颈,只有一个拳头的宽度。

    “哼!”乌斯满恼火的别过头去,太监烂泥似的瘫在地上,众人突然问到一阵骚味,原来这厮吓尿了裤子。

    李牧撑着双腿,缓缓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草叶和泥土,看也不看那太监道:“你管远道而来,一路上吃尽了苦头,还请下去休息。至于军事自有我等安排,等做了决断,再与你知道。”

    李牧说完,马上便有侍卫架起太监出去,至于太监带来的那些随从护卫,早就吓的筛糠一般缩成一团,哪个还敢解救自家公公。

    太监还想再说点什么,却看到周围的将士各个怒目圆睁的瞪着自己,一个个紧攥着剑柄,恨不得要把自己剁碎的样子,小太监终究还是惜命,快到嘴边的话,深深的咽了回去。

    等到太监的背影消失不见,乌斯满弯腰捡起已经黑乎乎的圣旨,走到李牧面前晃一晃道:“这恐怕不是皇帝的主意,侯爷三思,也许长安有变故?”

    此时李牧才伸手拿过那圣旨,摊开后扫了一眼,负手站在那里,若有所思。负手站在那里,若有所思。负手站在那里,若有所思。负手站在那里,若有所思。

第1018章 带路党

    “呵呵,本汗纵横草原几十年,岂是浪得虚名。”同娥看着前方的绿洲,大笑道:“前方的绿洲,本汗将其命名为避风塘,是本汗的真正本钱所在,这里的粮草,足够一万人吃三年!等咱们养精蓄锐完毕,再杀出去报仇不迟!”

    众人又是一阵吹捧,现在这种时候,有奶就是娘,谁能给口吃的,比亲爹还亲!

    无论如何,在大漠的百里深处,能有这样一处绿洲,确实是任何人都想不到的!要知道,沙漠戈壁里头可是轻易找不到水的,若是没有这样一处绿洲,任何军队都在沙漠中无法坚持七天。而且黄沙漫漫,一阵狂风就可以把大军的痕迹掩盖无踪,谁敢说几天之就能追上敌军?

    所以只要躲入那绿洲之中,他们就绝对安全了!

    “大汗万岁!”所有人都激动坏了,不管是贵族头领,还是普通部卒,全都忘情的欢呼起来!要知道他们早就断粮不知多久,一路上靠吃野菜、杀战马,才支撑到现在的。

    此刻,巨大的幸福感充盈所有人全身,他们顿时觉得之前所有的磨难都是值得的。

    也不用吩咐,全军加速,像是打了鸡血似的,朝着绿洲飞奔而去。

    ……

    大漠边缘起着不大不小的沙暴,等到唐军追到大漠边缘,哪里还有突厥人留下的痕迹……

    大军虽然众志成城,但看着无边无际的大漠,还是感到望而却步。勇敢归勇敢,贸然送死的事情,是没有人愿意去做的……

    对于要不要追进瀚海戈壁,众将也是意见不一。

    多数人认为,前面是浩瀚沙漠,乃是死地,突厥人进去了也是个死,没有必要冒着风险去追,把自己置于险地。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浩瀚沙漠对常人来说是死地,但是突厥人在西域多年,他们见惯了沙漠,这个地方对他们来说未必就是死地,如果这次不能一举剿灭,后患无穷。

    面对这样的情形,连李牧也难以下定决心。他可以不在乎朝廷的旨意,我行我素,但却不能无视天地之威。即便在他穿越之前的时代,也没有任何一个科技强国,能够对抗得了大自然。况且就算有心再追,军队的粮草也接近耗光。他只能命大军驻扎休整,一边派斥候深入大漠,打探消息,一面命人催促粮草,加紧发运。

    正愁眉不展之际,李牧突然想起已经被他忘在脑后多日的同娥亲卫队长牙吉,便让人把他带了过来,看看有没有意外收获。

    牙吉一直在唐军阵中,为求活命倒也算乖巧,一路上献计献策。唐军能咬着阿鲁台紧紧不放,倒也有他几分功劳。

    只是功劳归功劳,唐军对牙吉的看管从未松懈,自打他被俘那天起就一直捆着他的手脚,无论是行军还是宿营,都有四名军士形影不离的看管。

    牙吉有心想和他们套套近乎,改善一下自己的处境,谁知唐军根本不搭理他,一直遭受着冷暴力。

    “侯爷,您终于想起小人来了!”牙吉正自怜自伤,忽然被带到了李牧面前,眼泪差点没掉下来,之前他一直接触的都是苏定方,苏定方是个铁直男,对他的殷勤视若不见。更何况,李牧才是正主,总算盼到见到他的面这一天了。

    “这小子老不老实?”李牧看着像狗一样被拴着的牙吉,问旁边的苏定方。

    苏定方答道:“还成,就算不老实,收拾一顿也老实了。”

    李牧点点头,盯着牙吉道:“你们到一旁候着,我有话要问他。”

    被俘的时候牙吉不知道挨了苏定方多少拳脚,自然知道这位爷难伺候的紧。看到他正凶神恶煞般的盯着自己,心里不禁发毛。

    “侯爷想知道什么便问,小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牙吉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道:“只要不动手,万事好商量。”

    柳升看到牙吉如此模样,知道这家伙是被苏定方折磨怕了。他心思一转板起脸来,瞪着牙吉道:“你这家伙倒也挺懂事,现在知道大唐王师的厉害了吧?”

    牙吉虽然心里不服气,但现在我为鱼肉人为刀俎,哪里还敢出言不逊,连忙配合般得露出一脸羞愧道:“同娥胆大包天,不自量力,蛊惑人心对抗天威。自从见了侯爷,小人清醒了,当即就痛下决心,一定重新做人!”

    见牙吉态度尚可,李牧便点了点头,往前走了数步,来到他的身前。

    牙吉以为又要挨揍,惧怕万分,下意识的就要往后退,却忘了自己现在正跪着,身子不稳,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哈哈哈……”众人笑了起来,李牧摆摆手,众人忍住笑,他站在牙吉的身旁,沉声说道:“现在就是你表现的时候了,眼下到了荒漠,失去了同娥等人的踪迹,只要你帮着我们将他找到,便是大功一件。”

    此时唐军已到大漠边缘,忽然停下,必是失去了敌军的行踪。李牧此来,倒也在牙吉的意料之中。

    在这一路中,牙吉早已想清楚,就算他现在活着回到同娥的身边,同娥为了避免丑事曝光,怕是也要杀自己灭口的。再说,他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现在恨同娥甚于唐军,只要自己能够得到足够的好处,还有什么事不能做。

    想通了这一点,牙吉反而硬气起来,虽然他十分惧怕李牧,但是事关重大,有些事他可以去做,但是在做之前,他得先得到足够的承诺。

    “此事不难,但是小人斗胆讨些封赏,侯爷若肯赏赐小人,小人自然愿意带路。”牙吉这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说明他确实知道同娥的具体行踪,第二层,他虽然身为俘虏,但依旧希望和李牧做一笔交易。

    “你这狗一样的东西,竟敢跟侯爷讲价?”苏定方怒目圆睁,抬腿便要踢向牙吉。

    牙吉虽然贪生怕死,被苏定方也打怕了。但是这一刻他竟没躲,他知道想要和李牧谈条件,这些拳脚是逃不掉的。见到苏定方的大脚踢来,他咬咬牙,一反常态挺直了腰杆迎了上去。

    “竟然不躲?”苏定方踹了几脚,见他木头一样硬捱着,更加气急败坏,就要下狠手,但却被李牧拦住了。

    牙吉趁机说道:“事关我突厥人的将来,请容小人放肆一回。”牙吉索性是豁出去了,硬着头皮又道:“只要侯爷能给我一个承诺,小人定当万死不辞。”

    李牧轻笑一声,道:“你就不怕我反悔么?”

    牙吉冷静道:“小人如今也是赌,如果侯爷反悔,小人也没办法。但小人琢磨,侯爷神仙一般的人物,断然是不会失信的。小人相信侯爷,有信心!”

    李牧没有着急回答,而是道:“这么说,同娥在大漠中确实落脚的地方?”

    之前李牧一直就猜测,同娥躲入沙漠,不可能无的放矢,肯定是有藏身之处。李牧前世去沙漠旅游过,见识过月牙泉,知道沙漠有绿洲,但这会儿有没有gps,要是不知道绿洲的方位,还是如大海捞针一般,休想能把人找出来。

    牙吉点点头,道:“那地方还是同娥没有发迹的时候无意中找到的,他当成自己的老巢。每年都会送粮草过去囤积,每年都是小人带着一队仆从军负责此事,运送完粮草,就把仆从杀了以免泄密,所以知道这个地方的,只有小人!”

    李牧笑了起来,道:“恭喜你,你现在变得更有价值了。说罢,你要什么?”

    牙吉抬起头扫了一眼众人,欲言又止道:“小人有要事与元帅相商,这里人多眼杂……”

    李牧便挥一挥手对着左右的侍卫道:“你们先下去吧。”

    等到左右侍卫走远,牙吉正要说话,看到一旁的苏定方正瞪着自己,便又说道:“事关重大,还请侯爷屏退左右。”

    苏定方一愣,此时侯爷身边只有自己一人,这话分明是在说自己啊。他心头一怒,便要上来踢那牙吉,却只见牙吉就地一滚,闪了开去。

    “你的要求太多了,能说就说,不能说就死,赶紧的,别磨叽了!”李牧挥了挥手,不容商量道。

    见李牧不耐烦,牙吉哪里还敢再拿乔,赶忙道:“侯爷要小人带路去捉那老不死,小人不敢抗命,不过小人还有一个条件,如果侯爷不答应,便是将小人五马分尸,也恕难从命。”

    “我看你是活腻了!”苏定方早就老大不爽,一听这话还能忍住?刷的一声抽出腰间长刀,抬手便向牙吉砍去。

    牙吉倒也硬气,居然挺着脖子闭上了眼。

    “慢着,”果然,刀锋快到脖子,李牧出声喝止了,他盯着牙吉道:“你有什么条件,说来听听。”

    牙吉知道自己这一把算是赌对了,按住狂跳的心脏,他颤声道:“小人只有一个要求,帮侯爷抓住同娥那老不死的之后,请您封我为王,让我统领突厥部族!”

    李牧想了想,却摇摇头道:“这条件我怕是不能答应,封你为王之事,需上报朝廷,怕是要陛下点头才行。我便是答应你了,到时也无法兑现。”

    “小人只要侯爷的承诺,”牙吉却十分执着道:“只要侯爷答应此事,小人立马带领王师,去追同娥那老不死的!即便到时候不能做到,也是小人的命,小人只要侯爷一句话!”

    “哦?”李牧眉头一挑,对于牙吉的这份执着,他觉着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便沉声问道:“你真不怕到时无法兑现?”

    李牧没有着急回答,而是道:“这么说,同娥在大漠中确实落脚的地方?”

    之前李牧一直就猜测,同娥躲入沙漠,不可能无的放矢,肯定是有藏身之处。李牧前世去沙漠旅游过,见识过月牙泉,知道沙漠有绿洲,但这会儿有没有gps,要是不知道绿洲的方位,还是如大海捞针一般,休想能把人找出来。

    牙吉点点头,道:“那地方还是同娥没有发迹的时候无意中找到的,他当成自己的老巢。每年都会送粮草过去囤积,每年都是小人带着一队仆从军负责此事,运送完粮草,就把仆从杀了以免泄密,所以知道这个地方的,只有小人!”

    李牧笑了起来,道:“恭喜你,你现在变得更有价值了。说罢,你要什么?”

    牙吉抬起头扫了一眼众人,欲言又止道:“小人有要事与元帅相商,这里人多眼杂……”

    李牧便挥一挥手对着左右的侍卫道:“你们先下去吧。”

    等到左右侍卫走远,牙吉正要说话,看到一旁的苏定方正瞪着自己,便又说道:“事关重大,还请侯爷屏退左右。”

    苏定方一愣,此时侯爷身边只有自己一人,这话分明是在说自己啊。他心头一怒,便要上来踢那牙吉,却只见牙吉就地一滚,闪了开去。

    “你的要求太多了,能说就说,不能说就死,赶紧的,别磨叽了!”李牧挥了挥手,不容商量道。

    见李牧不耐烦,牙吉哪里还敢再拿乔,赶忙道:“侯爷要小人带路去捉那老不死,小人不敢抗命,不过小人还有一个条件,如果侯爷不答应,便是将小人五马分尸,也恕难从命。”

    “我看你是活腻了!”苏定方早就老大不爽,一听这话还能忍住?刷的一声抽出腰间长刀,抬手便向牙吉砍去。

    牙吉倒也硬气,居然挺着脖子闭上了眼。

    “慢着,”果然,刀锋快到脖子,李牧出声喝止了,他盯着牙吉道:“你有什么条件,说来听听。”

    牙吉知道自己这一把算是赌对了,按住狂跳的心脏,他颤声道:“小人只有一个要求,帮侯爷抓住同娥那老不死的之后,请您封我为王,让我统领突厥部族!”

    李牧想了想,却摇摇头道:“这条件我怕是不能答应,封你为王之事,需上报朝廷,怕是要陛下点头才行。我便是答应你了,到时也无法兑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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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初唐介绍:
游戏设计师李牧,阴错阳差,误入初唐,还把他参与设计的副职系统一起带来了!李牧:我是要成为技师之王的男人!读者:你确定?逍遥初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逍遥初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逍遥初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