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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都市猎人     禁区猎人txt下载     禁区猎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一十六章 壁画

    听到身前周令时这声骤然惊呼,anne整个人寒毛都竖了起来。

    她听觉远比一般人灵敏,最受不了这种一惊一乍。

    其实对于这个地下暗穴的情况,她一直是这支狩猎小队中最清楚的人之一。

    毕竟,她知道这个暗穴大概的结构,也听出过脚步声。

    当然到了现在,随着众人进入了洞穴,林朔对这个洞穴的了解,因为“闻风”的特性,会逐渐超过她。

    这趟探地穴,有“龟息听山”在前,又有“入定闻风”在后,情报的搜集其实是比较完备的。

    而入洞之后,林朔以“闻风”一马当先,anne的“听山”虽然在走路时不便施展,但她听觉异于常人,有什么风吹草动,她也是知道的。

    之前听过的脚步声,是在土坑的西南方向两公里外,而这个地穴入口,在东北方向接近两公里。

    脚步声不仅离这儿很远,而且行进的方向还是远离这里的。

    所以压根就没什么事儿,身边忽然“嗷”一嗓子喊出来,这谁都受不了。

    anne只觉得心脏砰砰直跳,这女子反应极快,手已经摸上了鲸油的塑料圆球。

    忽遭惊吓,她还以为飞尸的音波攻击到了。

    等意识到这是周令时在喊的时候,anne心里一宽,悄悄缩回了已经探进挎包里的手。

    要不是念在这人是林朔的徒弟,年纪也比自己大很多,anne早就一脚踹过去了。

    稳了稳心神,anne顺着周令时手上的手电光线,看向了身边的洞壁。

    洞壁上的事物乍一入眼,anne刚稳住的心神差点又失守。

    那是一双眼睛。

    再仔细看,anne这才明白过来,这是画上去的。

    画得还挺像,甚至眼球部分还做了个浮雕,立体感极强。

    画这双眼睛瞳仁的颜料,也不知道是什么物质,会反出淡淡的蓝光。

    身为一个漂亮的女人,anne对眼睛是比较敏感的。

    因为她自己,就拥有一双漂亮的双眼,被人从小夸到大。

    洞壁上的这双眼睛,看形状和睫毛长度,像是女人的眼睛。

    这是一双杏眼,睫毛很长。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睛这东西,只有长在活人身上,那才活灵活现。

    画出来的眼睛,除非是世界级的画家,否则都差点意思,不是那个味道。

    这双眼睛的实际效果,其实挺人的,线条太夸张了,但anne看得出来,作画的人很用心。

    如果这双眼睛是临摹的话,眼睛的主人,应该是个美人。

    这些念头在anne脑子里快速地闪过,因为形成不了什么有用的信息,所以她没说出口。

    anne的身边,这时候很安静。

    周令时自从惊呼一声过后,就一直看着这双眼睛。

    林朔也回过头来,抬头打量着。

    殿后的章进,原本跟前面三人有个五六米的距离,现在人已经窜过来了,手上拿着刀。

    这少年没有去看石壁上的眼睛,而是左右探视了一下,似是在履行章家人护卫的职责。

    过了一小会儿,只听林朔开口道:“周令时啊,我包里就只准备那么一套衣裤,现在已经给你穿上了。”

    “啊?”周令时没听明白什么意思。

    林朔继续说道:“就这么一双假眼,你都吓出嘎调来了。回头要是遇上真家伙,几条裤子才够你尿啊?”

    周令时终于听明白了,叫苦道:“谁能想到手电随便一打,就照出这么个玩意儿呢?师傅,这真是冷不防啊!”

    “你这一嗓子喊出来,现在这洞里上上下下都听到了。 ”林朔说道,“要是我们继续往前走,以后这冷不防的事情,多着呢。”

    “我该死!我该死!”周令时连忙说道,“师傅,您可千万别生气。”

    “我生哪门子气啊?”林朔摇了摇头,倒是想得很开,“也好,算是没白来。至少看到了这双眼睛,画得还不赖。”

    “嘿!是还不错哈!”周令时顺着说了一句,随后问道,“不过师傅,您觉得这双眼睛,是谁画的呢?”

    林朔说道:“绘画的技法流派,这我不太懂,但既然已经有浮雕工艺,按理说,那就不是雪人能达到的水平了。”

    “那难道是白首飞尸吗?”周令时问道。

    “够呛。”林朔说道,“白首飞尸虽然很聪明,也很像人,但它毕竟不是人而是豢灵,是针对狩猎和战斗用途被培育出来的。画画,曹家人不太可能教它。”

    “哦……”

    “不过这也说不准。”林朔又说道,“曹家人养飞尸,最近一百年是养出花儿来了。跟饲主之间的关系,也不再那么明确。

    我听我父亲说,曹九龙的那头飞尸,跟曹九龙之间的关系就不太像主人和战宠,而是像……”

    话说到一半,林朔打住了,挥了挥手:“走吧。”

    ……

    看到林朔不想继续说,众人自然也就不便打听,而是跟着继续赶路。

    anne倒是被这番话勾起了好奇心,心想回头跟林朔独处的时候,一定要好好问问。

    那双画在石壁上的眼睛,anne后来仔细看,倒是看出来不少东西。

    她本人在绘画方面造诣不高,但在美国求学的时候,选修过艺术史。

    这双眼睛的画法,她看得出来,具有西方视觉艺术中表现主义的特征。

    线条夸张,情感表现非常强烈。

    而表现主义在西方艺术史上开始流行,是二十世纪初的北欧一带。

    无论空间还是时间,这听起来都是挺远的事儿,可这双眼睛,却近在眼前。

    这种画技,anne并不觉得除了人类之外,还有什么物种可以掌握。

    停留在旧石器时代的雪人,艺术方面最多只是刚刚萌芽,或许会有某些喜好,但不会创作。

    白首飞尸,本质是一种大蝙蝠,连人都不是。

    所以林朔和周令时的对话,让她觉得有些好笑。

    为了不在徒弟面前折林朔的面子,anne没把这些话说出来,而是闷在心里。

    其实跟林朔相处这小半年,很多情况下,anne都是这么做的。尤其是之前在阿尔泰山,有关狄兰的事儿。

    跟着林朔继续往前走,anne的视线再次投入黑暗中。

    视网膜上之前的成像,残影未消。

    那双眼睛,依然在anne的脑海里停留了一段时间。

    表现主义的画法,北欧流派。

    北欧?

    北欧皇室的公主?

    狄兰?

    这些念头纷纷出现,刹那间似是联系在了一起。

    同为女人,anne之前观察狄兰最多的,就是眼睛。

    这倒不是anne觉得狄兰的眼睛太漂亮,想要好好欣赏,而是因为她跟狄兰相处的时候,常常需要用这种直视对方眼睛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anne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这双眼睛,似乎很像狄兰的眼睛。

    都是杏眼,蓝色的瞳仁,睫毛很长。

    这是巧合吗?

    这双眼睛,到底是谁画的?

    画得,又到底是谁?

    ……

    心里正想着这些事情,身边周令时又是轻呼一声:

    “哇……”

    这次,比刚才那声“啊!”好一些。

    刚才anne受到了惊吓,这次只是被打扰了思绪。

    “我说周令时。”林朔在前面停下了身形,发话道,“你这没完没了的可不行啊。”

    “不是,师傅,还有苏家主、章家主,你们快看。” 周令时一边说着话,一边把手里的手电左右快速地照了一圈。

    手电的光圈,在这个距离下投射到两侧的洞内石壁上,也就轿车轮胎那么大。

    这就显得光照范围不太够。

    因为此时映入anne和其他人眼帘的,不再是一双眼睛,而是一系列巨幅的壁画。

    周令时手里的这支手电,两边这么左右一打,密密麻麻全是。

    anne身处这个地下暗穴里,就好像进了一间停了电的画廊。

    因为光照范围不够,大体画得是什么anne还看不出来,但这些壁画的颜色,anne看清楚了。

    尽管手电不是自然光,颜色有些不正,但大体上可以辨认出,这些壁画是用黑、红、蓝、白四种颜料绘制的。

    其中蓝色的颜料很特殊,有非常弱的荧光。

    “师傅。”周令时这时候说道,“您说咱们是不是进了一个什么不得了的地方?”

    “谁说不是呢。”林朔左右看了看,“这种洞穴,冒出来什么怪物我都不奇怪,可这么多的壁画还真稀罕。念秋,你带着相机吗?”

    “带着。”anne连忙应了一声,从背后的背包里取出了相机。

    “这手电照着看太累,没整体感。” 林朔说道,“来,闪光灯走一个,顺便拍下照片存起来。”

    “好。”

    anne拿起相机“咔嚓”一声,洞内顿时有了一瞬间的整体光源。

    仅仅是惊鸿一瞥,anne都觉得很震撼。

    两边四米高的洞壁,这些壁画顶天立地,有一股恢弘大气之感。

    而这一瞬间的视觉记忆,让anne更加确信了自己的判断。

    这是典型的表现主义画作。

    构图、线条,都对。

    虽然技艺不高,但技法是没错的,也画明白了。

    西洋画,包括表现主义风格的画作,本身就注重叙事。

    这位作画者,用这些四米见方的天然画布,绘制了左右两幅巨大的连环画。

    这个人或者这个东西,用这些画,讲了一个故事。

    ……

第二百一十七章 似曾相似的女人

    这地下暗穴的通道之内,左右两边洞壁上,有着巨型的壁画。

    因为可能涉及到这个洞的情报,所以林朔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在这里停留了一会儿,想搞明白这上面到底画了什么。

    手电的光照范围不够大,而且作为目前唯一的可持续光源,手电仅仅只是打在洞壁上,这其实是比较危险的。

    因为这样一来视野很差,山洞前后有什么东西看不到。

    哪怕是林朔,都要忌讳这点。

    因为气味的散发需要时间,万一有东西高速接近,有可能在林朔闻到对方之前,攻击就已经到了。

    所以手电,最好还是打着前面,而不是洞壁。

    相机是更不能指望的,已经待机好几天了,没剩下多少电,还得留着以后用。

    好在目前大家并没有深入洞穴,所以周令时做了一趟往返,临时在外面做了个火把举进来。

    火光这一照,左右洞壁的这两幅巨型壁画,终于显露出了真容。

    林朔左右看了看,他不懂绘画,基本的艺术审美还是具备的。

    这些画的水平,在他眼里大致相当于成批量制作的装饰品,在大厦或者宾馆里随处可见的那种工艺画。

    水平其实一般,也就能看个意思。

    好在这些画的特色还是很鲜明的,线条粗犷,表现力还不错。

    所以到底画了什么,大致上能看明白。

    anne跟在林朔身边,也是边走边看,这时候也看出了门道,说道:“这左右两边的洞壁,似乎画了两个不同的故事。

    林朔你看,左边这些人物更多,背景大多是雪原和山脉,场景分别是赶路、狩猎、祭祀、接生,还有葬礼。

    这似乎是某个部族的史诗型画作。”

    “还别说,场面都还挺大的。”周令时说道,“师傅,画上的这些人我认识,就是雪人。之前我和苏家主在另一个山洞里跟这东西打过照面。你看它们全身长毛不说,毛发还是白色的,四肢也都很粗壮,雪人就长这模样。”

    “对,这些都是雪人。”anne确认了一句,随后说道,“不过雪人应该没有这个能力画出这么复杂的壁画,可如果不是雪人,还有谁会画这些东西呢?”

    林朔没有回答anne的这个问题,而是说道:“右边的这些壁画,好像更简单一些。”

    随着林朔的这番话语,大家又把目光集中到了右边洞壁的壁画。

    确实如林朔所言,右边的画,场景要简单一些,人物也少。

    确切地说,绝大多数壁画,只有一个人物。

    那也是个雪人。

    而跟左边的那些雪人形象不同的是,这个雪人外形轮廓的线条,作画者并不是采用黑色颜料,而是用那种蓝色荧光颜料绘制而成。

    之前左边的那些壁画,大家一边往前走一边看,只知道画得都是些雪人部落的大场面,但不清楚这些画的先后顺序。

    右边这些,顺序就很明显了,因为这雪人是从一个孩童,慢慢长大的。

    打头第一幅,是一个雪人婴儿,被一双手接生出来。

    当然这双手不是正常人类的手,上面有白色的毛发。

    顺着这第一幅画,林朔众人掉头往回走,继续看下去。

    第二幅壁画,是一个雪人儿童,在山间用箭射倒了一头鹿。

    第三幅,场景忽然一变,雪人少年,看到九个雪人死尸倒在地上。

    ……

    从第四幅开始,人物慢慢多了起来,大多是些厮杀的场面。

    这个雪人正在不断地长大,同时它也在不断地屠杀人类,而且花样百出,那些人死法各异。

    就这么一直到了第十二幅,场面又是一变。

    雪人在雪山间遇上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白衣如雪,长发飘飘,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雪人在山下,女人在山腰,两人正在遥遥对视。

    在这副画跟前,众人逗留的时间久一些,因为这个场景很奇怪。

    而且这个女人的蓝色眼睛,之前见过,就是让周令时发出惨叫的那双眼睛。

    看完这一幅,到了第十三幅,anne和周令时两人不自觉地发出了“哦”的一声。

    那意思是明白了。

    因为在这幅画里,那个女人用一根树枝,正在地上画着什么,而雪人就在她身边,手上也拿着一根树枝,正在跟着画。

    女人,显然正在教雪人绘画。

    而这幅画,也是右边这组壁画的最后一幅。

    再往后,众人就回到最开始周令时大吼一声的地方。

    那儿有双眼睛。

    之前刚看到的时候,大家注意力都在这双眼睛上面。

    现在左右两套壁画看下来,再看这双眼睛,大家发现这眼睛的周边,其实是有淡淡的灰色线条的。

    之前大家没注意到,现在火把一照,就明显多了。

    “这也是一副壁画,只是还没画完,刚刚打下了构图底稿。”anne这时候说道。

    “哎呦,这真没想到啊,看之前这幅画的意思,这些画都是雪人自己画的?”周令时不禁感慨道。

    “应该是了。”anne说道,“仅凭雪人自己,确实不可能掌握这么复杂的绘画技巧,但如果有人教的话,那就有可能了。

    而且,你们看这个雪人的轮廓都是蓝色的,这就是自我意识。

    这是它自己,所以画得跟别的雪人不一样。 ”

    “念秋,您能看出来这最后一幅,它想要画什么吗?”林朔问道。

    “这种构图底稿,只是定一下空间结构,具体画什么看不出来。”anne摇了摇头,随后说道,“不过很显然,雪人很喜欢这个女人的眼睛,所以它在做完结构底图之后,迫不及待地把她的眼睛先画了出来。这其实挺反常的,因为通常来说,眼睛这种细节是最后画的。”

    “嗯。”林朔点了点头,“这样一来,倒是大概明白雪人的情况了。

    左边这些,讲得是雪人部落是怎么迁到这儿,在这儿生存的一些事儿,算是右边的故事背景。

    右边这些,主人公就出场了。

    主要讲这个作画的雪人,怎么出生,怎么长大,然后又怎么目睹被灭族,再复仇的。

    后来,这雪人遇上了一个蓝眼睛的姑娘,两人之间的事儿,估计不仅仅是教画画那么简单,这还没画完呢。”

    其他三人点了点头。

    随后anne问道:“林朔,你有没有觉得,这画里的女人,我们好像似曾相似?”

    “有吗?”林朔左看看右看看。

    周令时一看这情况,觉得有些不对。

    虽然他认识林朔的时间其实并不长,但这位猎门魁首是典型的少年老成。

    明明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心思城府却跟四十来岁似的。

    难得,看到他有这么心虚的时候。

    这才让周令时想起来,自己的师傅,其实是个年轻人。

    “还装。”只听anne说道,“不就是那个憋着要送你一份大礼,让你好好想想怎么谢她的女人吗?”

    “哦?还有这事儿呢?”周令时一下子就来了兴致,“苏家主,您好好说说。”

    “没这个心情。”anne淡淡说道。

    “咳咳。”周令时咳嗽了两声,笑道,“其实没事儿,苏家主,您跟我师傅那是门当户对,我就不信这世上还有比苏家主您更好的。

    咱师傅眼睛又不瞎,对不对,师傅?”

    “嗯。”林朔轻声应了一声。

    “师傅,您刚才说什么我没听见,能大点声儿吗?”周令时说道。

    “我眼睛不瞎!”林朔放大了音量,然后恶狠狠地瞪了这个自己的二徒弟一眼。

    “对嘛。”周令时笑了笑,扭头对anne说道,“苏家主,听到没?您别生气了。”

    周令时安抚完anne,又看向了林朔:“师傅,既然您眼神这么好使,那您说说呗,这画上的女人,到底像谁?”

    “周令时,你在这儿等着我是吧?”林朔翻了翻白眼。

    “这山洞已经够吓人的了,咱就说说笑笑嘛,别整那么严肃。”周令时陪笑道。

    “确实有点像狄兰。”林朔终于承认道。

    “师傅,这个叫狄兰的女人,是不是对您有意思?”周令时问道。

    没人回答周令时,不过周令时是个人精,一看林朔和anne的神色,心里就明白了,又说道:“那这个雪人到底怎么处置,咱就有说法了。”

    “什么说法?”林朔有些奇怪。

    “苏家主,对您来说,雪人还是留着好。”周令时说道,“您看啊,这画上很明显了,雪人挺喜欢这女人的。然后这女人又喜欢我师傅。那这么论起来,雪人就是我师傅的情敌啊!那得留着,您千万别让师傅那么轻易就如愿了。”

    “我如哪门子愿啊?”林朔问道。

    “师傅,对您来说,这个雪人不能留。”周令时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你看这个女人还教雪人画画呢,这关系有这么简单吗?这女人胃口可以啊,不挑食。这一想起来,我就替师傅您生气。弟子服其劳,回头要是碰见雪人,没别的,我就跟它拼了。师傅您罩着我,不行就补上那么一下。”

    “我可罩不住你。”林朔淡淡说道,“你现在都学会离间我和苏家主了,能耐太大了,我这点道行就别嫌丑了。”

    “师傅,这不是跟您闹着玩儿嘛。”周令时笑道,“我知道,画上的女人跟那个狄兰,只是像而已,是不是还两说呢。”

    “知道就好。”林朔白了这个徒弟一眼,心里很无奈。

    自己的大徒弟魏行山,是个喜欢耍宝的家伙,就爱拿他跟anne开玩笑。

    可是魏行山这个人,林朔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毕竟两人是兄弟情义在先,师徒名分在后。

    周令时比为魏行山还大上十岁,林朔本以为他性子能沉稳一些。

    一开始确实还好,结果这刚混熟,狐狸尾巴一露出来,也是这路货色。

    说他还不好说重了,毕竟四十岁的人,要是搁在旧社会,那会儿结婚早,他这个年纪快能当自己爹了。

    林朔很郁闷,心想我这辈子收徒弟,那是道坎儿,真是迈两回就摔两回。

    事不过三,下次一定要注意。

    林朔心里虽然盘算着这些,但脑子里现在既然有情报,正事儿还是要说的,不能耽搁。

    于是他说道:“这个女人,肯定不是狄兰。”

    “哦,你怎么知道?”anne问道。

    “狄兰没来过喜马拉雅山区。”林朔说道。

    “哦?这个你都知道,研究得这么细致呢?”anne脸上挂笑,语气很温柔。

    看着这个女子的神情,林朔只觉一阵寒气从自己脑门子下来,脊梁骨有些发僵。

    他佯装镇定,神色淡然地说道:“这不是我研究的,是杨拓调查的。

    当时我们已经知道狄兰的情况了,怕她没说实话,万一她要是在其他山脉也有类似的科研活动,那就麻烦了。

    所以杨拓就调查了一下,结果还好,她之前只去过阿尔泰山和阿尔卑斯山。

    阿尔泰山的事儿已经解决了,阿尔卑斯山不归我们管。

    喜马拉雅山,她没来过。”

    “哦。”anne看了林朔一眼,不再追问什么。

    “所以画上这个女人,我们应该不认识,这个事儿可以先不管。”林朔说道,“既然我们已经欣赏完了这些壁画,那这位画家本人,我们也去见识见识。”

    “它在哪儿呢?”周令时赶紧收起了嬉皮笑脸,前后看了看。

    “就在前面不远,等我们老半天了。”林朔淡淡说道。

    ……

第二百一十八章 遭遇

    这地下暗穴的通道之内,左右两边洞壁上,有着巨型的壁画。

    因为可能涉及到这个洞的情报,所以林朔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在这里停留了一会儿,想搞明白这上面到底画了什么。

    手电的光照范围不够大,而且作为目前唯一的可持续光源,手电仅仅只是打在洞壁上,这其实是比较危险的。

    因为这样一来视野很差,山洞前后有什么东西看不到。

    哪怕是林朔,都要忌讳这点。

    因为气味的散发需要时间,万一有东西高速接近,有可能在林朔闻到对方之前,攻击就已经到了。

    所以手电,最好还是打着前面,而不是洞壁。

    相机是更不能指望的,已经待机好几天了,没剩下多少电,还得留着以后用。

    好在目前大家并没有深入洞穴,所以周令时做了一趟往返,临时在外面做了个火把举进来。

    火光这一照,左右洞壁的这两幅巨型壁画,终于显露出了真容。

    林朔左右看了看,他不懂绘画,基本的艺术审美还是具备的。

    这些画的水平,在他眼里大致相当于成批量制作的装饰品,在大厦或者宾馆里随处可见的那种工艺画。

    水平其实一般,也就能看个意思。

    好在这些画的特色还是很鲜明的,线条粗犷,表现力还不错。

    所以到底画了什么,大致上能看明白。

    anne跟在林朔身边,也是边走边看,这时候也看出了门道,说道:“这左右两边的洞壁,似乎画了两个不同的故事。

    林朔你看,左边这些人物更多,背景大多是雪原和山脉,场景分别是赶路、狩猎、祭祀、接生,还有葬礼。

    这似乎是某个部族的史诗型画作。”

    “还别说,场面都还挺大的。”周令时说道,“师傅,画上的这些人我认识,就是雪人。之前我和苏家主在另一个山洞里跟这东西打过照面。你看它们全身长毛不说,毛发还是白色的,四肢也都很粗壮,雪人就长这模样。”

    “对,这些都是雪人。”anne确认了一句,随后说道,“不过雪人应该没有这个能力画出这么复杂的壁画,可如果不是雪人,还有谁会画这些东西呢?”

    林朔没有回答anne的这个问题,而是说道:“右边的这些壁画,好像更简单一些。”

    随着林朔的这番话语,大家又把目光集中到了右边洞壁的壁画。

    确实如林朔所言,右边的画,场景要简单一些,人物也少。

    确切地说,绝大多数壁画,只有一个人物。

    那也是个雪人。

    而跟左边的那些雪人形象不同的是,这个雪人外形轮廓的线条,作画者并不是采用黑色颜料,而是用那种蓝色荧光颜料绘制而成。

    之前左边的那些壁画,大家一边往前走一边看,只知道画得都是些雪人部落的大场面,但不清楚这些画的先后顺序。

    右边这些,顺序就很明显了,因为这雪人是从一个孩童,慢慢长大的。

    打头第一幅,是一个雪人婴儿,被一双手接生出来。

    当然这双手不是正常人类的手,上面有白色的毛发。

    顺着这第一幅画,林朔众人掉头往回走,继续看下去。

    第二幅壁画,是一个雪人儿童,在山间用箭射倒了一头鹿。

    第三幅,场景忽然一变,雪人少年,看到九个雪人死尸倒在地上。

    ……

    从第四幅开始,人物慢慢多了起来,大多是些厮杀的场面。

    这个雪人正在不断地长大,同时它也在不断地屠杀人类,而且花样百出,那些人死法各异。

    就这么一直到了第十二幅,场面又是一变。

    雪人在雪山间遇上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白衣如雪,长发飘飘,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雪人在山下,女人在山腰,两人正在遥遥对视。

    在这副画跟前,众人逗留的时间久一些,因为这个场景很奇怪。

    而且这个女人的蓝色眼睛,之前见过,就是让周令时发出惨叫的那双眼睛。

    看完这一幅,到了第十三幅,anne和周令时两人不自觉地发出了“哦”的一声。

    那意思是明白了。

    因为在这幅画里,那个女人用一根树枝,正在地上画着什么,而雪人就在她身边,手上也拿着一根树枝,正在跟着画。

    女人,显然正在教雪人绘画。

    而这幅画,也是右边这组壁画的最后一幅。

    再往后,众人就回到最开始周令时大吼一声的地方。

    那儿有双眼睛。

    之前刚看到的时候,大家注意力都在这双眼睛上面。

    现在左右两套壁画看下来,再看这双眼睛,大家发现这眼睛的周边,其实是有淡淡的灰色线条的。

    之前大家没注意到,现在火把一照,就明显多了。

    “这也是一副壁画,只是还没画完,刚刚打下了构图底稿。”anne这时候说道。

    “哎呦,这真没想到啊,看之前这幅画的意思,这些画都是雪人自己画的?”周令时不禁感慨道。

    “应该是了。”anne说道,“仅凭雪人自己,确实不可能掌握这么复杂的绘画技巧,但如果有人教的话,那就有可能了。

    而且,你们看这个雪人的轮廓都是蓝色的,这就是自我意识。

    这是它自己,所以画得跟别的雪人不一样。 ”

    “念秋,您能看出来这最后一幅,它想要画什么吗?”林朔问道。

    “这种构图底稿,只是定一下空间结构,具体画什么看不出来。”anne摇了摇头,随后说道,“不过很显然,雪人很喜欢这个女人的眼睛,所以它在做完结构底图之后,迫不及待地把她的眼睛先画了出来。这其实挺反常的,因为通常来说,眼睛这种细节是最后画的。”

    “嗯。”林朔点了点头,“这样一来,倒是大概明白雪人的情况了。

    左边这些,讲得是雪人部落是怎么迁到这儿,在这儿生存的一些事儿,算是右边的故事背景。

    右边这些,主人公就出场了。

    主要讲这个作画的雪人,怎么出生,怎么长大,然后又怎么目睹被灭族,再复仇的。

    后来,这雪人遇上了一个蓝眼睛的姑娘,两人之间的事儿,估计不仅仅是教画画那么简单,这还没画完呢。”

    其他三人点了点头。

    随后anne问道:“林朔,你有没有觉得,这画里的女人,我们好像似曾相似?”

    “有吗?”林朔左看看右看看。

    周令时一看这情况,觉得有些不对。

    虽然他认识林朔的时间其实并不长,但这位猎门魁首是典型的少年老成。

    明明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心思城府却跟四十来岁似的。

    难得,看到他有这么心虚的时候。

    这才让周令时想起来,自己的师傅,其实是个年轻人。

    “还装。”只听anne说道,“不就是那个憋着要送你一份大礼,让你好好想想怎么谢她的女人吗?”

    “哦?还有这事儿呢?”周令时一下子就来了兴致,“苏家主,您好好说说。”

    “没这个心情。”anne淡淡说道。

    “咳咳。”周令时咳嗽了两声,笑道,“其实没事儿,苏家主,您跟我师傅那是门当户对,我就不信这世上还有比苏家主您更好的。

    咱师傅眼睛又不瞎,对不对,师傅?”

    “嗯。”林朔轻声应了一声。

    “师傅,您刚才说什么我没听见,能大点声儿吗?”周令时说道。

    “我眼睛不瞎!”林朔放大了音量,然后恶狠狠地瞪了这个自己的二徒弟一眼。

    “对嘛。”周令时笑了笑,扭头对anne说道,“苏家主,听到没?您别生气了。”

    周令时安抚完anne,又看向了林朔:“师傅,既然您眼神这么好使,那您说说呗,这画上的女人,到底像谁?”

    “周令时,你在这儿等着我是吧?”林朔翻了翻白眼。

    “这山洞已经够吓人的了,咱就说说笑笑嘛,别整那么严肃。”周令时陪笑道。

    “确实有点像狄兰。”林朔终于承认道。

    “师傅,这个叫狄兰的女人,是不是对您有意思?”周令时问道。

    没人回答周令时,不过周令时是个人精,一看林朔和anne的神色,心里就明白了,又说道:“那这个雪人到底怎么处置,咱就有说法了。”

    “什么说法?”林朔有些奇怪。

    “苏家主,对您来说,雪人还是留着好。”周令时说道,“您看啊,这画上很明显了,雪人挺喜欢这女人的。然后这女人又喜欢我师傅。那这么论起来,雪人就是我师傅的情敌啊!那得留着,您千万别让师傅那么轻易就如愿了。”

    “我如哪门子愿啊?”林朔问道。

    “师傅,对您来说,这个雪人不能留。”周令时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你看这个女人还教雪人画画呢,这关系有这么简单吗?这女人胃口可以啊,不挑食。这一想起来,我就替师傅您生气。弟子服其劳,回头要是碰见雪人,没别的,我就跟它拼了。师傅您罩着我,不行就补上那么一下。”

    “我可罩不住你。”林朔淡淡说道,“你现在都学会离间我和苏家主了,能耐太大了,我这点道行就别嫌丑了。”

    “师傅,这不是跟您闹着玩儿嘛。”周令时笑道,“我知道,画上的女人跟那个狄兰,只是像而已,是不是还两说呢。”

    “知道就好。”林朔白了这个徒弟一眼,心里很无奈。

    自己的大徒弟魏行山,是个喜欢耍宝的家伙,就爱拿他跟anne开玩笑。

    可是魏行山这个人,林朔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毕竟两人是兄弟情义在先,师徒名分在后。

    周令时比为魏行山还大上十岁,林朔本以为他性子能沉稳一些。

    一开始确实还好,结果这刚混熟,狐狸尾巴一露出来,也是这路货色。

    说他还不好说重了,毕竟四十岁的人,要是搁在旧社会,那会儿结婚早,他这个年纪快能当自己爹了。

    林朔很郁闷,心想我这辈子收徒弟,那是道坎儿,真是迈两回就摔两回。

    事不过三,下次一定要注意。

    林朔心里虽然盘算着这些,但脑子里现在既然有情报,正事儿还是要说的,不能耽搁。

    于是他说道:“这个女人,肯定不是狄兰。”

    “哦,你怎么知道?”anne问道。

    “狄兰没来过喜马拉雅山区。”林朔说道。

    “哦?这个你都知道,研究得这么细致呢?”anne脸上挂笑,语气很温柔。

    看着这个女子的神情,林朔只觉一阵寒气从自己脑门子下来,脊梁骨有些发僵。

    他佯装镇定,神色淡然地说道:“这不是我研究的,是杨拓调查的。

    当时我们已经知道狄兰的情况了,怕她没说实话,万一她要是在其他山脉也有类似的科研活动,那就麻烦了。

    所以杨拓就调查了一下,结果还好,她之前只去过阿尔泰山和阿尔卑斯山。

    阿尔泰山的事儿已经解决了,阿尔卑斯山不归我们管。

    喜马拉雅山,她没来过。”

    “哦。”anne看了林朔一眼,不再追问什么。

    “所以画上这个女人,我们应该不认识,这个事儿可以先不管。”林朔说道,“既然我们已经欣赏完了这些壁画,那这位画家本人,我们也去见识见识。”

    “它在哪儿呢?”周令时赶紧收起了嬉皮笑脸,前后看了看。

    “就在前面不远,等我们老半天了。”林朔淡淡说道。

    ……

第二百一十九章 老板来了

    泽里果德,是位于尼泊尔东北部的一座城镇。

    此处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多米,人口不到三万。

    这样一座不起眼的小镇,距离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只有不到五十公里。

    于瑞峰带着上面的密令,在这里召集人马。

    这次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招募人员的范围不再仅限雇佣兵圈子。

    因为他发现,这些各个国家的退役兵王,性价比其实并不高。

    这些个家伙,要价一个比一个高,仅仅是百分之三十的定金,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自己的老板结账,事先从来不过问这些细节,总是交代一下任务,然后给一笔钱了事。

    这对于瑞峰来说,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算术题。

    雇的人拿得多了,他自己就拿得少。

    只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实际效果。

    一分钱一分货,要是帮手太弱了,自己小命就有可能交代在任务里。

    所以这里面的平衡,于瑞峰心里要有数。

    他知道这些所谓的帮手,其实就是炮灰。

    给他们的报酬,主要就是定金,之后的尾款,他们是没命拿的。

    可即便是炮灰,也得挑那些个儿大会硌脚的那种。

    外兴安岭的那次任务告诉他,雇佣兵界的那群家伙,人家一口气就吹没了,实在是不够看。

    吸取了教训,同时也长了见识,所以这次,他没打算全部邀请雇佣兵,还请了几个国内的门里人。

    面对林朔这种国内门里的顶尖人物,这些门里人到底管不管用,于瑞峰其实也不清楚。

    但他们有一点让于瑞峰很满意,那就是他们没有定金的概念。

    事成之后,费用很高,可他们事先不要定金。

    这对于瑞峰来说,就太好了。

    不过这些门里人有这个优点不假,可要请动他们,那可不容易。

    主要是门路所限。

    现在国内的门里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

    于瑞峰特种兵出身,不是这个圈子的,就算知道有这么帮子人,也结识不到,更进不去这个圈子。

    好在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通过几个月的努力,于瑞峰终于打听到门里人有一种专门负责牵线搭桥、做中间人的人。

    这种人,叫做掮客。

    一个月前,于瑞峰砸下去一万美金,终于撬开了一个掮客的嘴:

    “什么任务啊?”

    “山上的任务。”

    “哪座山?”

    “喜马拉雅山。”

    “南坡北坡?”

    “南坡。”

    “哦,那是境外。要几个?”

    “你有几个?”

    “这位爷,看来是你是个外行人。我是一个五寸掮客,国内只要能耐在五寸以下的门里人,我都能搭上线。”

    “哦,原来是这样。那五寸的门里人,什么价?”

    “各家具体价格不太一样,但大体上,五寸的门里人,出手一次最低是一百万美金。如果是刺客世家的人,因为涉及命案,两百万美金起步。”

    “那猎门的人呢?”

    “您这趟是要狩猎?”

    “不是。”

    “那猎门的人您就别想了,他们祖师爷规矩严,只接狩猎任务,不接其他的买卖。”

    “哦。我这趟要在山上有能耐的,除了猎人,还有谁?”

    “那可多了去了,您到底要几个?”

    “那先给我来十个吧。”

    “您别闹,咱门里人自成江湖,又个个眼高于顶,常常尿不到一壶去,所以他们是贵精不贵多。最多三四个那还行,您要是再多,他们自己都能打起来。到时候我这个掮客也就别想再干了,没这么接买卖的,坏规矩。”

    “哦,那就……来三个?”

    “行,在哪儿见面,什么时候,您给个准信,具体的价格您跟他们当面谈。”

    “一个月后,尼泊尔的泽里果德,莱登酒店。”

    ……

    于瑞峰算算日子,今天,已经满一个月了。

    根据掮客的消息,今天上午,会来一个门里人跟他见面。

    莱登酒店,是这里唯一一个上星级的酒店,有专门会议室出租。

    于瑞峰租了一间会议室,让服务员在酒店门口立上指示牌,然后人就这在会议室里等着。

    他请了三个门里人,前前后后四个月,到现在都还没见上面。

    马上要见到的,是第一个,据说是六十不到的老头儿。

    而他请的六个雇佣兵,只用了半个月时间,现在人都到齐了。

    这六个雇佣兵,眼下就在会议室里,跟于瑞峰一块儿等。

    这六人都是各国特种兵出身,虽然人种各异,三个白人两个黑人一个黄种人,但母语都是英语。

    这也是于瑞峰因为上次任务得出的教训,不仅平时交流语言要相同,母语也要相同,因为这是人潜意识里的语言。

    上次那个韩国人,平时明明说英语,结果临死之前来了一句韩语,要不是于瑞峰知道了其中一个词汇的意思,差点没被他给害死。

    会议室相对宾馆房间,那宽敞多了,得有个三十来平米,一张大会议桌摆下来还富裕不少。

    既然地方宽敞,六个雇佣兵那就闲不住了。

    有抓着门框做引体向上的,有架在地上做俯卧撑的,还有几个相对文静的,也正在组装擦拭手里的枪械。

    这些状况,于瑞峰早已司空见惯,毕竟无论端哪个饭碗,想要端稳了不洒,就不能偷懒。

    “头儿,这三个人什么时候过来啊?”其中有一个雇佣兵正坐在于瑞峰身边擦枪,这时候用英语说道,“其实吧,这种刀头舔血的买卖,还是得相信我们这种专业人士。门里人,听都没听说过,你这不是花冤枉钱吗?”

    “就是啊。”另外一个雇佣兵也说道,“我就不信了,这世上还有人能比我手上的枪还厉害。”

    “要不这样吧,头儿,一会那三个人来了,我跟他练一练,真要是我比他们强,他们就滚蛋。你原先给他们的费用,折一半给我,就当是给你省钱了。”

    于瑞峰看了看这两人,心想这世上果然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自己之前也就多嘴说了一句“门里人”,结果雇佣兵们就坐不住了。

    身边这四个个,算是雇佣兵行业里相对稚嫩的。

    另外没说话的、正在会议室里练体格的那两位,于瑞峰看得出来,这才是老手。

    论能耐,这两个别看闷声不响的,其实比身边这四个擦枪的要强不少。

    一般来讲,雇佣兵这个行业里的高手,都是人狠话不多。

    倒并不是一定是本性如此,而是因为这种人上过战场,见过、甚至亲手造成过血肉横飞的场面。

    他们都有或轻或重的心理创伤,变得不喜欢说话。

    动不动就练体格,一是保持状态,二也是宣泄情绪。

    这种人动起手来,那真是视人命如草芥。

    于瑞峰对这种人最了解不过,因为他自己本身也是这种人。

    而一会儿那个门里人来了,于瑞峰要注意的,也是这两个正在练体格的雇佣兵。

    他们真要杀人,那就是一个念头的事儿。

    所以于瑞峰叫了两人的名字,吩咐道:“威廉,良,你们两个一会儿不要动手。”

    两人分别停止了训练动作,点点头,坐回于瑞峰的身边来。

    这两人一个是白种人,一个黄种人,都打着赤膊,经过刚才一番热身,此刻已经出了不少汗水,全身的肌肉油光锃亮。

    其中威廉的肌肉轮廓更漂亮一些,但肌肉围度显然不如叫“良”的那个黄种人那么大。

    这位“良”,是一个三代以上的美籍华裔,已经不会说中文了。

    他是个参加过海湾战争的老特种兵,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武器,近身搏斗能力也很强。

    这趟任务,这些雇佣兵如果有人能凭本事活下来,于瑞峰最看好的,就是这个“良”。

    他同时也是这群雇佣兵里最贵的,这趟活儿要价二十万美金。

    当然威廉也不错,前英国特种空勤团sas成员,跟良相比能力相差不多,他谈下来是十八万。

    另外四个雇佣兵,加起来也就二十万美金。

    而即将要来的那个门里人,是三人中掮客报价最便宜的,一百八十万美金。

    要不是没有定金这一说,于瑞峰还真不会请这个价位的人。

    实在是太贵了,这个最便宜的一百八十万,还有一个要两百二十万,另一个更夸张,要价四百万。

    这三个人加一块,八百万没了。

    而这趟活儿,因为不需要动用像上次外兴安岭那么大量的**,任务周期也没那么长,老板给的预算只有上次的一半,五百万美金。

    这一算下来,就这三个门里人,于瑞峰先亏三百万。

    生意当然不能这么做,不过于瑞峰心里不慌,人能来就行。

    反正他们很难活着收到酬劳。

    既然这笔钱花不出去,那无论是八百万还是八个亿,对于瑞峰来说都没有损失。

    要不是自己的门路只有这么宽,他恨不得去请门槛更高的门里人。

    ……

    心里盘算着这些事儿,于瑞峰终于听到会议室外有动静了。

    他眼睛一抬,看到会议室门外,走进来一个男人。

    这男人鼻梁高挺,带着一副太阳镜,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脸上有薄薄的络腮胡。

    他一进来,于瑞峰愣了一下。

    那个碎嘴子雇佣兵刚想上去找茬,就被这个男人一个耳光扇到了地上,昏死过去。

    动完了手,这男人摘下了墨镜,淡淡地看着于瑞峰。

    他刚才出手的动作,在场所有人,包括于瑞峰在内,根本就没看清。

    不过这个人在摘下墨镜后,其他人不认识,于瑞峰还是认出来了。

    他很惊讶,因为这根本不是他请的门里人,他也根本想不到这个人会来。

    于瑞峰马上站了起来:

    “老板?您怎么亲自来了?”

    “我去了一趟阿尔泰山,挖开了一个坟。”男人轻声说道,“anne做事真是仔细,聂萱的脑袋明明已经碎了,被她完整地拼好,还整理了好遗容,这才下得葬。”

    于瑞峰一时三刻没听明白,过了一小会儿,这才反应过来:“聂萱死了?”

    “死了。”男人说道,“这个女人活着的时候,我其实已经讨厌她了。可一看到她的尸体,我居然很悲伤。这很奇怪,明明我心里只有anne的。”

    “老板,这是人之常情,您节哀顺变……”

    男人自顾自地继续说道,“anne在埋葬聂萱的时候,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想起来,当年在西伯利亚训练营跟她在一起日夜苦练的,不仅仅只有聂萱,还有我这个师兄。

    可惜,因为老头子的手段,她的记忆想必是错乱的,要么记不起来了,要么干脆记成了别的样子。

    不过没关系,是时候让她想起来了。”

    于瑞峰一听这话就慌了:“老板,我是不是听了一些不该听的东西?”

    “没事,反正你也听不懂。”男人摇了摇头,“以上这话翻译过来,其实就是五个字而已,你只要理解这五个字就行了。”

    “哪五个字?”

    “我要杀林朔。”

    ……

第二百二十章 一定要干死它

    喜马拉雅山,距离泽里果德一百公里以外的一个地底暗穴,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骤然来临。

    周令时被手上的火把所累,脑子一打岔,人就栽了。

    anne的反应动作,比起周令时要快不少。

    她甚至在林朔发出警告之前,手已经向挎包里摸过去了。

    因为“听山”告诉她,来的这个东西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这是正常人类不可能拥有的速度,雪人既然跟人类是同宗同源的近亲,那也不可能拥有。

    在anne概念中,即便是林朔曾经在外兴安岭那一番雨落闷雷一般的步点,也比不上这次的听感让她震惊。

    如果只论步点的密集程度,林朔那次更吓人,动静也更大,可这次来的东西,速度却显然更快,脚步声很快就从远及近。

    而且这东西的脚步声很轻,这让anne稍稍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

    倒不是她听不出来,而是这种速度,已经超出了anne对双腿奔跑的概念,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她耳朵刚贴到洞壁的时候,脚步声还在五公里以外,没过两秒钟,等自己戴上了手套再听,就不到五公里了。

    这东西两秒之内,就向前突进了两百多米!

    在anne的概念中,凡是两条腿的东西,就没有这么快的!

    随后她终于记起来,曹余生曾经说过的一个情报:

    白首飞尸的速度极快,在猛兽异种中能排第二,仅次于传说中的七色麂子。

    一开始,anne仅仅把这个情报理解为白首飞尸的飞行速度很快,但她现在忽然醒悟过来,曹余生的意思,其实要更加广泛一些。

    不仅仅是飞行速度,而是白首飞尸的肌体活力,远比其他动物强,所以速度极快。

    哪怕用两条腿跑,也那么快!

    意识到这点,anne已经把手伸向了挎包的夹层。

    这个夹层是挎包里最顺手的部位,那里有可以抵御白首飞尸音波攻击的鲸油。

    anne手上已经起了动作,刚要出言提醒大家,林朔的预警也到了。

    所以会听山的anne,是在场所有人中,第一个把鲸油捏在手里的。

    她用最快速度反应了过来。

    可就算是这样,都已经晚了!

    因为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来得比她的手上动作还快!

    就这一下子,anne整个人马上就瘫了。

    她是苏家猎人,不仅仅是耳力过人,感官方面的天赋也远比常人出色。

    这就是苏家猎人的天赋特性。他们和云家一样都是炼神的,但相比于云家人纯粹的炼神,苏家还结合了一些炼体的法门。

    而跟林家和章家那种刚练又有不同,苏家不追求那种绝对的力量,走得是注重柔韧和感知的阴柔路子,讲究是敏感而不脆弱。

    作为苏家最后一名猎人,anne的全身毛孔,都能感知周边的气流运动,借此预判对手的动作。

    在一对一的战斗中,像anne这样的苏家猎人,是没有感官死角的。

    之前山洞里的那种绝对黑暗,对她而言并不可怕。

    这份能耐,才让像她这样的苏家猎人,能拥有能在狩猎小队中自由游走的权力,同时也让他们的“大切割”令人闻风丧胆。

    想要偷袭苏家猎人,那就是找死。

    可苏家这种身体天赋和修行路子,就怕现在这种攻击方式:全方位、无死角的感官攻击。

    因为感官越敏锐,受到的创伤就越大。

    更何况,白首飞尸的这种攻击手段主要针对的,还是苏家人最擅长的听感。

    白首飞尸,是当年曹家人为了猎门的九寸门槛,而精心培育出来的豢灵。

    主要针对的,就是当时猎门的九寸门槛以上的传承猎人,以及他们的豢灵。

    苏家,当时就有九寸的门槛,自然也是被针对的对象之一。

    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特别克制苏家猎人。

    所以anne刚刚把塑料圆球举到耳边,还没开始把鲸油注入耳孔,整个人就如遭雷击!

    她只觉得有一股强电流在自己的肌肤中游走,全身就像麻痹了一样,动弹不得。

    同时耳朵一下子就听不见了,周边好像万籁俱静。

    她没想到,白首飞尸的这种攻击,居然会这么厉害。

    自己明明先一步反应过来了,竟然还是来不及。

    此时此刻,她连把鲸油注入耳孔的能力都丧失了。

    她看到身边的周令时,动作也慢了一步,现在正在地上打滚。

    身后的章进,现在干什么她不知道,因为她既没法扭头去看,也听不到身后的动静。

    而在四人中站位最靠前的林朔,依然背着追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那个男人的背影,也是anne在丧失意识之前,最后看到的景象。

    ……

    看到周令时和anne先后倒下,章进眼珠子都红了。

    这两个人,anne是章进心里最亲近的姐姐。

    自从娘死后,这个细心的姐姐,对自己最好了。

    在章进心里,林说这个叔像爹,她像娘。

    而周令时,是林朔的二徒弟,那就是章进的二哥。

    之前在另一个山洞里,他一巴掌扇晕了章进,拼着老命把章进背出了危险之地。

    手段虽然极端,但为人和能耐,章进心里认这个二哥。

    这才有了章进在进这个地穴之前,把手上一半鲸油相送的举动。

    可现在章进发现,自己这半管鲸油送出去,居然没什么用。

    周二哥和苏姐姐,都倒下了!

    怎么办?

    救人!

    这时候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让章进也非常难受。

    耳边像是在打雷,眼睛是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不过他好歹是章家人,以章家九寸门槛的炼体法门,章进炼体修力十多年,底子打得特别扎实。

    这让章进的身子骨,远比地上的这两个硬朗,这会儿还勉强顶得住。

    少年扔了手上的唐刀,双手颤抖着,一手拿出半管鲸油,另一只手用食指挖出一小块半凝固的油脂来。

    再看眼前的状况,周二哥还在打滚,那生龙活虎的样子,估计一时三刻死不了。

    苏姐姐,已经躺地上不动弹了。

    到底先救哪个,那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章进赶紧蹲下来,抱起了anne的上半身,把手指上鲸油抹进她的耳洞里。

    这还不够,因为人有两个耳朵。

    伸手再去挖鲸油,章进人已经快吃不消了,眼前一阵阵发黑,双手抖得厉害,互相对不准。

    “啪”地一声,这少年狠狠扇了自己一耳光,半边脸迅速地充血肿起,眼冒金星。

    但这么一来,手暂时不抖了。

    一鼓作气,章进把anne的另一边耳朵眼也堵上,这才扭头看向了周令时。

    周令时还在一旁打滚。

    不愧是个老猎人,哪怕在地上打滚,都比一般人讲究。

    这招章进认得出来,叫做怪蟒翻身,是倒地之后最常见的起身动作之一。

    按理说,身子一拧,同时双脚向上一剪,腰胯借着双腿的力,人就能站起来了。

    哪怕周令时现在脑子几乎无意识,他这二十多年千锤百炼的肌肉记忆,却还在起着作用。

    这不是瞎讲究,而是一身功夫练到骨子里的表现。

    可惜现在,在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之下,周令时只能做到身子拧来拧去,双脚却无力上翻。

    这让习武成痴、每个动作都被自己亲爹用棍棒打进骨髓的章进,看着非常不舒服。

    因为周令时如今在章进眼里,似是在做一系列失败的怪蟒翻身。

    小时候自己学这个动作时候,自己亲爹就是一棍子杵在腰眼上,让自己记住了动作要领。

    所以章进现在看这幅情景,觉得腰眼疼。

    好在现在章进浑身难受,虱多不咬债多不愁,也无所谓再多一个两个不舒服的地儿。

    可除了看着不舒服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那就是周令时眼下这么折腾法,没法往他耳朵眼里抹鲸油。

    这样就没法救他。

    周令时早年在吴家学艺,走得也是修力的路子,一身蛮力非常惊人。

    光论力气,领教过他一耳光的章进心里清楚,这个周二哥跟自己在伯仲之间。

    力气既然差不多,人这么个滚法,硬摁那是摁不住的。

    于是章进报仇的时候到了。

    这个念头刚一起来,章进人已经扑出去了,一耳光狠狠地抽在了周令时的脸上。

    毫不留情,特别痛快。

    这一耳光下去,周令时被打晕了,人也不动弹了。

    章进赶紧照方抓药,把他的两个耳朵眼堵上。

    少年做完了这一切,心里松出一口气。

    他坐在地上,背靠着洞壁,大口地喘息着,全身上下已经被汗水浸湿了。

    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还在持续着。

    硬撑着连救两人,章进现在已经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人靠在洞壁上坐着,左手就攥着鲸油,右手却举不起来。

    用手指去挖一抹油脂,再抹到自己耳朵眼里,这种平时轻而易举的事情,现在居然做不到。

    他之前光记着救人,忘了给自己先弄上鲸油。

    这会儿想起来,晚了。

    不过他心里没有半分后悔,而是用最后力气微微扭过头,看向了自己的叔。

    林朔,依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这个男人既没有去拿鲸油抹耳孔,也没有回头看上一眼。

    他只是目视前方,手里攥着那根箭矢。

    人似老僧入定,气如长江流水。

    “叔,一定要干死它!”

    章进在心里念叨完这句话,人就昏死了过去。

    ……

第二百二十一章 心肝

    十里开外的地面上,艳阳高照的山谷中。

    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海拔高归高,太阳照下来还挺热。

    这时候,就显示出曹余生之前要在这儿生火的高明之处了。

    虽然篝火烧着茶水,面前温度很高,但人只要往洞口一坐,背后那丝丝凉意透出来,还挺舒服。

    可再舒服的地儿,这时候心猿意马的魏行山也坐不住。

    眼下这条壮汉,又开始围着曹余生转上了,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之前一听说魁首他们可能撞上飞尸,似是把他急坏了。

    “魏大哥,您别这样。”茅大海站在洞边有些看不下去,劝道,“咱魁首是谁啊,那是九寸九的高人。”

    “你就给我闭嘴吧。”魏行山瞟了这光头汉子一眼,“九寸九这个尺寸,搁在门槛上确实能绊人,可要是搁在人身上,那矮得就没人样儿了。”

    “哎呦。”茅大海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笑道,“您瞧我这嘴笨的,我不是那意思。反正之前那趟,两位家主和我大哥去,我这心里还真是没着没落的。

    可趟不一样啊,咱魁首压着阵呢,白首飞尸再可怕,当年都没把我怎么着,遇上魁首,它哪儿有活路啊?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你小子当年那是命大。”魏行山气不打一处来,“忘了你之前那十七个兄弟是怎么死的了?你大哥周令时,吓成什么样子了?”

    “哎,您这么一说倒也对。”茅大海叹了口气。

    “飞尸这东西,光天化日之下,我魏行山手里要是有杆枪,怕它个鸟!甭管它飞多快,老子当年军区移动靶射击,那是连续三届的冠军。音波攻击怎么了?子弹跑得比声音快!我要是跟飞尸遇见,那就是谁先看到谁的事儿。”魏行山说道,“可这种事情,架不住敌暗我明啊。你茅大海进过山洞我信,地穴你去过吗?”

    “那还真没有,魏大哥您去过地穴?”

    “那是,就半年前的事儿,外兴安岭。”魏行山说道。“你是不知道,那种封闭空间,地形也不熟悉,乌漆嘛黑一片,空间又狭小,怕跳弹还不敢乱开枪。然后忽然一次地震,那可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跑都没处跑。

    这些还不算,关键是什么呢,前面有什么东西等着你,你还真不知道。

    忽然来一下子,就算不是要你命,吓都能把你吓死。

    你说飞尸这东西,本来就厉害,现在躲在地穴里,那可是它的地盘啊。

    人家犄角旮旯全明白,这不是想在哪儿弄你,就能在哪儿弄你?

    要说老林这师傅,我还真没白拜他,知道疼人。

    舅爷说得没错,我这样的能耐,去那种地方就是送死。”

    “嘿,那是您啊。”茅大海说道,“咱魁首不一样,就是干这个的。”

    “我倒是不担心老林。”魏行山摇摇头,“我是担心anne和章进。尤其是章进那小子,别看平时闷声不响,闯祸那是一把好手。我是怕老林这外忧内患的,万一阴沟里翻个船,也不是没可能啊。”

    猎门谋主曹余生,这会儿一手端着紫砂壶,一手摇着折扇,一听这话失笑道:“魏小子,你这是吃醋了吧?”

    “我吃哪门子醋啊?”

    “以前都是你拖魁首后腿,魁首不是总护着你吗?现在换了章进,不乐意了呗。”曹余生说道。

    “舅爷,不带你这么开玩笑的 ,我没那方面倾向。”

    “我说得也不是那方面的事儿。”曹余生翻了翻白眼。

    “不是,舅爷。”魏行山似是想起什么来,说道,“这事儿吧,是您说给我听的,魁首要碰上飞尸了。怎么你现在一点儿都不担心,反而看着我着急呢?谋主大人,您有办法吗?”

    “人嘛,现实一点。”曹余生淡淡笑了笑,“着急没用,那急它干什么呢?我就算有办法,现在魁首也没法知道,那我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呢?”

    “我的好舅爷,您就当宽我的心行不行,说出来我舒服点儿啊。”魏行山叫道。

    “行了行了,坐吧,别转悠了,我头晕。”曹余生冲魏行山压了压手。

    等魏行山坐到曹余生跟前,这位猎门谋主喝了一口茶水,说道:“要对付白首飞尸,其实讲究就一个字。”

    “哪个字?”

    “快。”

    “快?”魏行山奇道,“我之前听您说,白首飞尸是这世上最快的东西之一,仅次于那什么鸡。”

    “那叫七色麂子。”曹余生又翻了翻白眼。

    “反正现在没遇上,叫什么不重要。” 魏行山说道,“那现在您说对付这东西要快,那不是就要跟它比速度啊?这不是以己之短攻人之长吗?听起来不合算啊。”

    “愣高愣大的,居然还有点儿脑子。”曹余生点点头,说道,“对付白首飞尸要快,并不是什么窍门,而是只能这么做,这是唯一的办法。”

    “那您说说道理呗。”

    “之前你还记得吗?为了受害者的尸检报告,我和魁首两人没少折腾。你当时是不是觉得我们太慎重了?”曹余生问道。

    “啊?我表现得那么明显吗?”魏行山摸了摸自己的脸。

    “还好,就是被我看出来了。”

    “行,您是眼观六路的谋主大人,我承认,是有那么一点儿。”魏行山说道,“主要是您不知道,之前我跟着老林那两笔买卖,老林虽然也谨慎,但不像这回跟您在一起,小心得都过头了。尸检报告这东西,那是现代才有的。咱们猎门上万了,之前没尸检报告的时候,买卖是不是不干了 ?”

    “谁跟你说尸检报告是现代才有的东西。”曹余生说道,“当年确实没有尸检报告,但是有仵作口述、衙门里的刑名师爷代写的验尸笔录,一样的东西。

    要是这个也没有,我们猎门中人,就会亲自开馆,检查受害者尸体。

    为什么那么做,就是要明确猎物的施暴手段。

    尤其是白首飞尸,对付这个东西,这方面的意义就更大。”

    “那您详细说说呗。”

    “飞尸**搏杀能力非常强,战斗意识也都经过特殊训练。

    看尸检报告,不是为了看飞尸的搏杀手段,那看不出花儿来。

    主要看的是什么,是它的音波攻击。

    从受害者尸检报告,可以看出白首飞尸音波攻击的效果,继而让我们能针对着做好防范工作。

    防范工作做到位了,我们才能争取到跟飞尸相遇时,那一点点的搏命机会。

    还是那个字,一定要快。

    因为哪怕我们防范到了极致,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其实也是不可能完全防住的。

    清水封耳也好,鲸油堵耳也罢,都只能防下来一部分。

    你知道为什么吗?”

    “您说呗。”

    “你念过初中吗?”

    “念过。”

    “那接下来的话,你应该听得懂。”曹余生点点头,继续说道:“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其实是两种音波同时施放的。

    一种是高强度的高频率声波,直接攻击生物耳膜,通过听觉系统损害中枢神经,造成心跳紊乱,甚至脑死亡。

    还有一种就是次声波,利用共振原理,攻击生物的肌肉和器官,引起位移和出血。

    这听起来,是前者更可怕一些,但其实是后者更厉害。

    因为前者一旦有情报支持,就能防下来。

    比如说现在,我们就防好了,一人一管鲸油,完事儿。

    无论是清水封耳还是鲸油堵耳,再不济直接甩一把鼻涕进耳朵眼里,都可以,这个简单。

    后者,次声波攻击,那才是无解的。

    这也是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真正可怕的地方。”

    “哦。”魏行山点点头。

    “还没说完呢。”曹余生说道,“次声波攻击,要产生效果,首先就要搞对共振频率。

    我们人体各种器官,共振频率都是不一样的。

    比如我们的眼球,固有频率是六十赫兹,颅骨是两百赫兹。

    我们整个人,横向水平,三到六赫兹,竖着来,四十八赫兹。

    次声波频率不一样,对我们人体就会造成不同部位,乃至不同方向的伤害。

    所以次声波哪怕只差一点点,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而白首飞尸,这是个生物,不是仪器。

    仪器尚且有误差,生物的个体差异那就更大了。

    每一头白首飞尸,能发出的次声波频率都是不一样的。

    这就造成了不同的飞尸,对我们人体来说,就有不同的攻击部位。

    所以,我们要尸检报告。

    听懂了吗?”

    “您等会儿,让我消化消化。”魏行山抱着脑袋愣了一会儿,终于点了点头,“好像听懂了。”

    “再给你举个例子吧。”曹余生说道,“一百年前的平辈盟礼上,我们曹家当时的家主,身边就带着一头白首飞尸。

    它的名字很有趣,叫‘心肝’。

    一开始,猎门其他人看曹家主管自己的飞尸叫‘心肝’,以为这是养宠物养出魔怔了,这也太宠了。

    心肝宝贝嘛。

    结果后来,大家就明白了。

    为什么叫心肝,因为根据记载,当时这头飞尸开口打了个哈欠,在场的人是心肝俱痛!

    这只是打个哈欠,还没正式动手呢。

    心肝受损,那是神仙难救。

    所以那届的平辈盟礼,曹家的九寸门槛稳如泰山,没人敢挑战。”

    “哇……” 魏行山都听傻了。

    “这头叫‘心肝’的白首飞尸,特殊之处就在于,它能同时发出两个频率的次声波,分别攻击人体的心脏和肝脏。

    这头‘心肝’,是因为在平辈盟礼上露过脸,留下了一鳞半爪的文字记载,我们才能推出来是怎么回事。

    可如今这头飞尸,鬼知道是什么能耐?

    不从尸检报告上去找,去哪儿找呢?

    这就是情报的意义嘛。

    为什么说对付白首飞尸要快呢,也是次声波的缘故。

    因为自从曹家的秘法失传之后,次声波我们是防不住的。

    那怎么办呢?

    只能速战速决,在次声波对自己的器官共振伤害没有致命之前,尽快把这头飞尸干掉。

    否则,就等死吧。”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魏行山终于听明白了,随后神色一紧,“那这么说起来的话,老林他们不是很危险?”

    “这头飞尸,倒是还好。”曹余生缓缓说道,“其实白首飞尸,都有高频音波攻击手段,也都有次声波攻击手段,这是它们的天赋。

    但对于曹家人来说,这种的豢灵缺陷就在于,高频音波虽然很管用,但太好防了,一旦被人研究透了那就没什么效果了。

    而次声波的问题,就是每只飞尸次声波频率都不一样,效果很难控制。

    其中绝大多数的飞尸,它们的次声波对人体是没有效果的。

    那怎么办呢,撞大运呗。

    只要经手足够多的飞尸,总能撞到一两只有用的。

    然后这些有用的,圈养起来繁殖下一代。

    白首飞尸,就是这个原因,被曹家人慢慢抓没了。

    现在我们狩猎的这头白首飞尸,次声波攻击效果一般,我估计是种群退化的缘故。

    野外都灭绝了,确实没什么办法。

    所以魏小子,无能,未必是件坏事。

    有时候,匹夫无罪怀璧有罪,你要是明白了这个道理,心里就会好受一些了。”

    “舅爷,我怎么觉得您这是在骂我呢?”

    “别不知好歹了,我这是在劝你。”曹余生笑道,随后似是想起什么来,“说起‘心肝’,我想起目前我们正在狩猎的这只白首飞尸,其实也是有名字的。”

    “是吗?”

    “其实关于白首飞尸的这些事情,我当年是个分支弟子,无权知晓。

    当年我跟我大哥一起狩猎,他那个碎嘴子,没少跟我念叨我曹家主脉的事儿。

    所以魁首那边,我也就没提这些,他爹肯定告诉过他。

    目前我们正在狩猎的白首飞尸,以前的饲主叫曹九龙。

    这个人要是十五年前没死的话,我现在这个位置,应该就是他的。

    曹九龙当年跟我大哥组过一次队,说起过自己的豢灵。

    他豢养的那只白首飞尸,名字叫‘灵芝’。”

    “灵芝?”

    “对。”曹余生点点头,“这个名字虽然不错,但没有‘心肝’这么明确的指向性,所以听不出什么。

    杨拓的尸检报告,我和魁首也都看了,没发现受害者在器官上有什么损伤。

    所以我和魁首判断,这只‘灵芝’的次声波,可能对人体无效。

    只要防住它的高频音波,以魁首的能耐,问题不大。”

    “哦,您这么说我就放心多了。”

    “本来就没必要太担心,就等魁首好消息吧。”

    ……

第二百二十二章 凝脂

    侃侃而谈的曹余生所在的位置,往下五十米,就是地穴。

    林朔一行人,自从进入树洞之后,其实是在地下往回走的。

    眼下,他们到了最危急的关头。

    当意识到对面急速窜过来的,是一头白首飞尸而不是雪人的时候,林朔在预警的同时,第一时间就做好了防备。

    这会儿,林朔知道白首飞尸冲过来了。

    其他人能在后面用鲸油堵耳,唯独他不行。

    因为他知道不仅白首飞尸正在冲过来,雪人其实也没走远,就在前面拐角埋伏着。

    距此,不到五十米。

    一旦自己有所动作,拿个鲸油什么的,雪人冒头抬手就是一箭,自己是能躲开,后面人的就遭殃了。

    既然不能躲,那手就必须放在应该放的地方,不能乱动弹,否则很难第一时间防下雪人的攻击。

    毕竟,他这会儿突前,行使的是章家人的职责。

    手既然不能乱动,那么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就需要想其他办法来防。

    林朔当然有自己的办法。

    把耳膜封住,这对林朔来说不难。

    林家修力,修得不仅仅是惊天动地的能耐,更有这些小节骨眼。

    而所谓惊天动地的能耐,其实也是由若干个小节骨眼组成的。

    人体的肌肉,有六百三十九块。

    有些肌肉随人的意念控制,叫做随意肌,也叫骨骼肌,有些则不能随意念控制,叫做不随意肌。

    随意念控制的那些肌肉,林家人要修到极致,不仅强度远超常人,而且要真正的随心所欲。

    林家猎人的神力,并不仅仅是肌肉收缩力度非同一般,更是所有相关肌肉完美协同的结果。

    而不随意念控制的那些肌肉,这是生物的进化壁垒。

    无论如何修行,只能锻炼这种肌肉的强度,却无法直接控制。

    这种不随意肌,林家人要做到能感应其状态,并且将这些肌肉的活动规律,利用到极致。

    前者,是外功。

    后者,则是内功。

    林家九寸九的传承,名为修力,但其实更是内外兼修。

    而人体咽喉和耳朵,是相通的。人体鼻咽部和中耳鼓室之间,有咽鼓管这个通道。

    把自己咽喉部位的体液,通过咽鼓管送到中耳鼓室,这种事一般人做不到。

    因为在进化过程中,人体咽喉附近能做到这个动作相关肌肉,早已经退化了。

    但林朔可以。

    这不仅仅是林家外功的缘故,还因为这些咽喉部肌肉,关系到林家的一种吞气法,林朔练过。

    所以很快,林朔身不动膀不摇,耳膜其实已经封住了。

    其他人用鲸油那是外封,他是内封。

    一口丹田气打在咽喉气口,把体液通过咽鼓管顶到耳膜内侧,从而封住耳膜。

    根据之前自己掌握的情报,林朔认为做到这一步,至少目前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因为之前的种种情报都表明,这头白首飞尸所发出的次声波,不在人体各大器官的固有频率上,所以对人体是无害的。

    要防的,仅仅是它的高频音波。

    林朔心里明白,现在开始到一分钟左右,自己需要留神的,是前面拐角的雪人。

    一分钟以后,白首飞尸到了,到时候情况会更复杂一些。

    听说,白首飞尸很快。

    可现在身后有三个累赘,自己不能轻举妄动,只能静观应变。

    手里捏着一根箭矢,林朔气定神闲,等着。

    但是没过两秒钟,林朔就觉得浑身难受。

    这种难受,像是林朔小时候下雨天,路过漏了电的电线杆子,那种全身过电的感觉。

    皮肤麻痹,身子发僵。

    于是林朔就知道了。

    之前的情报有误!

    这头白首飞尸,次声波攻击对人体有效!

    他忽然想起来,这头白首飞尸,其实有名字。

    它的饲主曹九龙,曾跟父亲林乐山组过队,林乐山曾在林朔耳边念叨过。

    好像叫什么……灵芝。

    这个名字,跟百年前的曹家飞尸之王“心肝”相比,没有明确的指向性。

    所以林朔起先也觉得,这头白首飞尸在次声波方面,应该不会对人类造成什么影响。

    现在林朔亲自领教了一下,明白了,自己老爹当时应该是听错了。

    那不是“灵芝”,而应该是“凝脂”。

    肤若凝脂。

    这头白首飞尸的次声波,攻击的是人类的皮肤和皮下脂肪。

    皮肤和皮下脂肪,那是两种东西,共振频率不一样。

    心脏和肝脏,也是两种东西,共振频率也不一样。

    这头“凝脂”,跟百年前的“心肝”一样,除了高频声波非常强劲之外,还能同时发出两种次声波,并且两种次声波都对人体能造成伤害。

    这种飞尸,哪怕在曹家八百年的培育史上,都称得上万里挑一。

    那是真正的飞尸之王。

    ……

    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是南亚地区著名的旅游胜地。

    阳历的一月份,这个时节喜马拉雅山区游人不多,但温暖的加德满都,来客却络绎不绝。

    位于杜巴广场的哈努曼多卡宫,始建于十三世纪的李查维王朝,又被称作为老皇宫,在加德满都的地位,跟燕京的故宫差不多。

    这里,是整个加德满都游客最多的地方之一。

    眼下是中午,正好是午饭的点,游客们大多正在四处找地儿吃饭,杜巴广场上,人比上午少了一些。

    在广场的角落,支着一顶白色的大遮阳伞。

    目前广场上的游客,十有**都在这里,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满满当当。

    围着的人都站着围观,人群最中央,坐着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自中国的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姓徐,退休前在文化馆工作。

    徐大妈如今离休了有点儿小钱,来加德满都玩一趟。

    人既然来了,就不能空着手回去,总得带点什么留个念想。

    看有人在广场开始支一个画肖像的摊儿,徐大妈就过来了,打算拿一张自己的肖像画,回去留作纪念。

    至于画匠手艺如何,倒是不那么重要。

    因为她自己之前就是在文化馆教人画画的老师,这种街头画匠什么水平她心中有数。

    人家既然敢吃这碗饭,至少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手脚麻利,画得快,不怎么耽误时间。

    这个画摊儿是刚刚支下来,今天开门头一桩买卖,看来就是自己了。

    徐大妈坐在塑料凳上没一会儿,就觉得事儿不对。

    周围的人怎么越围越多呢?

    徐大妈想到这儿,就把脑袋扭过来了,去看这个画师。

    徐大妈自己就会画画,是个行家,这次她要一个侧身肖像,所以一开始就侧着坐了。

    画师长什么样,她之前压根就没看清楚。她刚坐下来的时候,这画师正在低头整理画具呢。

    这会儿拿正眼一打,她就知道为什么这儿的人越围越多了。

    这画师是个女的,很漂亮。

    人不像这儿本地的,这儿的人肤色较深。

    而这个女画师,可以说是肤若凝脂,特别白净。

    徐大妈自己是中央美院毕业,教人画画几十年了,对人体面部的轮廓非常敏感。

    这一看就知道,这姑娘的五官特点,不中不西,既不像东方人也不是西方人,应该是个混血儿。

    混血儿,徐大妈其实看过不少了,都说混血儿漂亮,其实也不尽然。

    但这个姑娘五官结合起来,居然能这么符合美感,徐大妈还真觉得自己这回长见识了。

    尤其是她那双眼睛,瞳仁是浅蓝色的,这哪怕在西方人中都很少见。

    她现在正在画画,时不时瞄做为模特的徐大妈一眼,那小眼神儿,徐大妈就算自己是个女的,都觉得勾魂夺魄。

    脸长得好看也就算了,人家身段还好。

    这个女画师是把画架支在一边,侧着身子坐着画的。

    身子这一侧过来,就特别显身段。前面后面该有的都有,尺寸还正好,曲线看着就舒服。

    行家的眼睛,跟一般人是不一样的。

    就这么看了一眼,这姑娘脸该怎么画、阴影怎么打、身子曲线怎么走,徐大妈脑子里都有了。

    越看就越觉得技痒,恨不得把对面的画架抢过来,心想姑娘你别画我了,我画你得了。

    明明那么好一个模特,干嘛来我们绘画界戕行呢?

    当然心里是这么想,事儿不能这么干,同时徐大妈心里也明白了,为什么这儿忽然围起来这么多人。

    这姑娘太漂亮了,就容易招蜂引蝶。

    而自己人老色衰的,这会儿成人家陪衬了。

    徐大妈终究是个心善的,心想一个姑娘家,抛头露面的也不容易,来都来了,画完再说吧。

    所以她就没说话,又侧过身去,让这女画师继续。

    周围的人早已经围满了,大多都在举着相机拍照,徐大妈心里也清楚,这不是在拍自己。

    她心里还劝自己:这有什么啊,你们拍的人,正在画我呢。

    前后等了有五六分钟,徐大妈只听耳边画架上“哗啦”一声,画纸被取下来了。

    徐大妈心里暗暗点头,小姑娘水平怎么样现在还不清楚,至少速度确实快。

    有几分能耐,能在这儿有口饭吃,看来也不都是靠自己的姿色。

    徐大妈回过身来,一看前面的画摊儿,发现这女画师,正在给自己的肖像画戳印章。

    这让徐大妈差点没笑出声来。

    街头简笔素描,而且是给人家画的,还有脸在画上戳自己的印章呢?

    丫头,你是卖画的小姑娘,不是墨宝难求的老艺术家啊。

    而且在西洋简笔素描上,戳一个中国传统印章,这不是不伦不类吗?

    尽管心中窃笑,徐大妈还是瞟了一眼画,心想反正也就几块钱的买卖,就别那么多讲究了,随她去吧。

    原本她不抱什么希望,结果这一看看下去,整个人就愣了一下。

    素描,其实是很吃功底的,被誉为“理智的艺术”。

    就面前的这副肖像,没二十年以上的功底,不可能的事儿。

    就算是徐大妈自己,功底是有,可如今体力精力都不行了,要想画出这个水平的素描,也已经做不到了。

    “哎呦姑娘!”徐大妈醒过神来,心里是既激动又惋惜,一下子把女画师的手给抓住了。

    这丫头年纪轻轻,一手西洋画技的功底,看上去却比她年纪还大。

    别在这儿卖画,换到国内去,那是能成事儿的啊!

    沦落到这儿,真是可惜了!

    徐大妈心里惋惜之情是越来越浓,嘴上就不知道说什么了。

    最后,她只说出一句话来:

    “你画得真好。”

    平复了一下心情,徐大妈就觉得自己握着得这双手,有点儿奇怪。

    骨节很纤细,确实是女人的手,但指节很长,尤其是指尖那部分的第三指节,长得有些离谱。

    徐大妈是画画的,对人体比例很敏感,心想这个身高的姑娘,指节不该这么长。

    也许这就是奇人异象吧,天才,总是会跟别人有些不一样。

    而面前的女画师,则一直微笑着看着自己,也不说话。

    这我见犹怜的小模样,还真是个狐媚子。

    徐大妈有些尴尬地松开了手,目光又落到自己面前的肖像画上。

    这次,她看得不是画,而是戳在画上的章泥。

    刚才女画师戳的,是一枚私章,她想知道看清楚这枚章的字,就知道这画师叫什么了,好称呼她。

    白纸红泥,字虽然小,但还是看得清。

    小篆体,两个字:

    “凝脂”。

    ……

第二百二十三章 手上活脚下路

    把“凝脂”听成“灵芝”,这并不是很大的错误。

    燕云曹和江南林,一个在燕赵故地,一个在江南钱塘。

    老爷子那会儿,普通话国家只是倡导,还没现在那么普及。

    两个地方的人在山里组队,嘴里说得都是各地土话,沟通本来就费劲。

    出我嘴入你耳,音听得不正,字眼理会错了,这很正常。

    再加上,白首飞尸的异能本就是曹家机密。作为曹家未来的家主,二十年后会在平辈盟礼上跟老爷子一较高下的曹家猎人。曹九龙故意把“凝脂”说成“灵芝”,进行一下情报欺诈,这也是有可能的。

    以上这些情况就导致十五年后,“凝脂”的次声波攻击,在地穴里突然出现,打了林朔一个冷不防。

    林朔脑子里,事先知晓的情报被推翻了,要重新梳理。

    身体上,全身上下跟过电一样,非常难受。

    而且随着这头“凝脂”越来越近,次声波的强度也就越来越大,身体上的也越来越难受。

    这头凝脂的次声波攻击,针对的是人体皮肤和皮下脂肪,而这两样东西,正好是人体在肌肉之外,最重要的两道防御体系。

    皮肤会自愈,脂肪能减震。

    林家人的修力法门,跟外家拳的“外练筋骨皮”是两个路子,皮是不练的。

    所以林朔的皮肤,跟一般人没什么区别。他接弩箭的时候,反应速度力量都没问题,就是皮肤会受伤。

    他自己也不追求体脂率,脂肪这东西,该有就有,因为这是对肌肉很好的保护。

    所以前面正在冲过来这头白首飞尸的次声波攻击,正打在林家人的修行软肋上。

    亲身一领教,林朔就明白了。

    曹九龙当年,这是憋着要干大事。

    他**的这头白首飞尸,异能是专门针对林家人的。

    到底想干什么,不言而喻了。

    也幸亏是林朔,在自家传承上走得足够远,对自己的身体拥有超强的掌控力,这会儿全身肌肉绷紧,难受是难受,但还能抵御下来。

    要是自己差上几年功底,这会儿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可再这么下去,林朔心里也明白,不是个事儿。

    因为力量的施展,其实就在肌肉的一松一紧之间,现在自己全身绷紧了肌肉,这不仅对体力是一种不小的消耗,同时爆发力也大大受限。

    白首飞尸是高智力物种,它的次声波攻击既然有效,就肯定不会真的跟自己面对面相搏。

    这东西有脑子,跑到差不多的地儿停下来,继续吼就完事儿了,最大功率输出呗。

    真跑到人面前来,挨上一下子,犯不上。

    这东西要是没这个智商,曹家主脉十五年前有七个九寸猎人,能被它杀绝了,林朔是不信的。

    身后的那几个同伴,这会儿估计已经倒下了,指望不上。

    好在林朔对他们也从来没有指望过。

    猎人上山,最忌讳的,就是这种情况,跟猎物狭路相逢。

    论争强斗勇,跟山里的猛兽异种相比,人类从来都是弱势的一方。

    可林家人,既然能从猎门祖庭云家那里接掌猎门,自然有让人服气的地方。

    如今这种情况,其他猎人不管几寸的能耐,都会怵头。

    而偏偏林家人,那是求之不得的。

    林朔手里原本拿着的,是一根箭矢。

    这跟箭矢,有寻常人的手臂粗细,林朔手大,攥手心里尺寸正好。

    但眼下手里这武器,其实不全,这是家传黑凤长枪的前半截。

    后半截,在背后背包一侧插着。

    林家人手上的活儿,被誉为“三绝武”,分为“弓”、“箭”、“步”三门。

    其中“步”,就是腿上的能耐,这是本门的底子,林家人几千年的立身之本。

    弓法和箭法,都是当年向别家学的,有继承有发展。

    追爷的弓身,中间别看粗大,其实是空的,做了几个暗格,所以整体配重是两头重中间轻。

    它架起来是弓,抡起来就是锤。

    所以林家的“弓”,一是射术,二是锤法。

    射术,林家人当年学自薛家。

    薛仁贵三箭定天山,当时被猎门誉为十寸整的能耐。薛将军当时有个义子,就是后来林家的一代家主。

    锤法,那就更早。

    伏波将军马援,那是两汉名将,东汉的开国功臣。

    林家当时的一个传承猎人,为马援当过三年的传令亲兵。

    这位林家先祖,当时军衔是不高,但身上有能耐,深得马援器重,两人以兄弟相称。

    用锤之法,就是当年马援教的,马家那边后来没传下来,林家反而传下来了。

    林家如今的“箭”,其实是枪法,也是拆成两个分支。

    一是长枪,二是双手短枪,当年也都得自名家传授,再化为自家传承。

    其中长枪术学得,就是岳老爷的岳家枪。

    后来为了岳老爷的事儿,林家人为老人家洗冤,前前后后搭上了两百多条人命。

    所以林家人手上的活儿,都是上过战场,在千军万马中检验过的。

    狭路相逢,那不叫事儿。

    出于对岳老爷的敬重,林家人近战多用短枪,长枪一般是不轻易动用的。

    上回在外兴安岭,林朔扎几枪之后,也就把长枪给魏行山了,自己不再用了。

    长枪本身就是件武器,没什么重大意义,但枪法,是那位精忠报国的英雄传下来的。

    那时候碰上的东西,不够资格领教这门绝技。

    这次这头白首飞尸,名字叫“凝脂”,飞尸之王,手上沾着几百条人命,既灭族又灭村。

    这东西资格够,同时眼下的形势,也被逼到了这个份上。

    林朔单手往背后一抽,抽出另一根箭矢。

    双手一合,“咔嚓”一声机括落位,一杆接近三米的大枪,出现在他手上。

    面前“嗖”地一声,一枚箭羽袭来。

    林朔用手上长枪一挑,挑飞了暗箭。

    五十米外的雪人,倒是个会挑时机的,这一箭不错。

    但落在林朔眼里,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林家人手上的活儿都是学的,但脚下步子,那是自家的。

    无论是山上的路,还是地穴里的路,都是靠腿走出来的。

    路在脚下,说走就走。

    林朔手擒长枪,身子一晃,人就不见了。

    ……

    周令时悠悠醒过来,就感觉自己整个人跟一滩烂泥似的。

    全身的骨架,都好像是被抖散了。

    眼前是一片漆黑,周令时就琢磨,行吧,这辈子就这样了。

    跟猎门魁首、我师傅走了一遭,虽然命没保下来,但也算没白活。

    死了就死了吧,可是这黄泉路上,咋就这么黑呢?

    难道说人死后,根本就是这样,全身动弹不得,眼前一片黑?

    这谁受得了啊!

    想到这儿,周令时就急了,全身一挣扎,忽然感觉力气回来点儿了。

    扭头一看,嘿,其实有亮儿。

    手电筒前面顶洞壁上了,遮住了光亮,难怪刚才一片漆黑。

    赶紧拿住手电筒,一节一节地把自己身子撑起来,周令时瘫坐在洞壁上,呼哧呼哧喘着气,只觉得自己是两世为人。

    身上知觉慢慢回来了,然后他就觉得自己的脸很疼。

    伸手一摸,左脸肿起半边高。

    这是被谁打了吧?

    用手电照照四周,章进其实就坐在自己身边,也靠着同一侧洞壁。

    少年脑袋歪着,还昏迷着呢。

    周令时摸着自己的脸,心想八成是你小子干的。

    倒是不肯吃亏的性子,都这个份上了,还知道找回去。

    哎?怎么眼前看到东西,耳朵听不见呢?

    难不成我聋了?

    周令时赶紧一抹耳朵,那是一手的油腻。

    原来是鲸油堵上了。

    撕下一条衣服面料,一边清理着自己的耳朵,再看看章进手指上的残留的鲸油,周令时心里也就明白了。

    这应该是章进救了自己一命。

    再看看旁边,anne正躺地上,眼睛闭着,胸前有轻微的起伏。

    还好,都活着。

    心里松了一口气,再看看周围,哎?师傅呢?

    师傅人怎么不见了?

    转念一想,也对。

    师傅要也是躺这里,自己估计就没这个命醒过来了。

    周令时赶紧扶着洞壁站了起来,心想这儿就我一个明白人了,不能这么干坐着。

    两位家主的安全,自己要护卫起来。

    把腰间的匕首攮子掏出来,捏在手里,周令时用手电打了打众人的正前方。

    黑咕隆咚的地穴,一束光亮打下去,收效甚微。

    前面隐约有个拐角,五六十米开外了。

    这时候,拐角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因为拐弯有什么东西不知道。

    眼下再给周令时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走过去。

    不是他怂,身边还躺着两人呢,自己真死前头了,这两人怎么办。

    这时候的周令时脸上是强装镇定,其实心乱如麻。

    看样子,师傅是冲过去找对面麻烦去了,目前战况未知,但至少,白首飞尸的音波攻击没了。

    这说明,情况应该不算太糟糕,可到底怎么样,周令时心里没底。

    之前在林朔面前,他嘴里是说咱师傅天下无敌,但其实心里并不是真这么想。

    门槛高是高,可毕竟年轻啊,二十五六的小伙儿。

    自己跟他一样大的时候,还在吴家学艺,别说能耐了,做人怎么回事都还没弄明白呢。

    这黑灯瞎火人生地不熟的,冲上去跟白首飞尸拼命,这事儿想想就悬。

    盼是盼师傅能赢,可周令时这辈子霉运走惯了,知道什么叫天不遂人愿。

    自己这命啊,还真是苦。好不容易攀了一根高枝,结果枝条太嫩,折了,这上哪儿说理去?

    越想越是唉声叹气,同时手上连挖带掏的,耳朵总算是通了。

    然后他就听见后面有悉悉索索的动静,一扭头,发现anne和章进都起来了。

    “哎呦两位家主,你们没事儿吧?”周令时赶紧招呼。

    章进点了点头,照例说不了话。

    anne则四周看了看:“林朔呢?”

    “不知道。”周临时说道,“我估计啊,是冲前面跟白首飞尸拼命去了。”

    “哦。”anne点点头,然后就不说话了。

    眼看这个话题这么快就结束了,周令时很不习惯,问道:“苏家主,您就不担心咱师傅吗?”

    “有什么好担心的。”anne平静地说道,“既然他冲上去了,那我们等结果就好了。我倒是挺期待的,不知道白首飞尸到底长什么样。”

    “我的苏家主,您的心可真大啊!”周令时人都快疯了,“地下洞穴,什么都看不见,灭了曹家主脉的白首飞尸,一嗓子吼出来咱仨全趴下了。

    然后咱师傅冲上去,你说没事儿,等结果就行。

    苏家主,我就问您一句,之前我觉得您跟我师傅有点那啥的意思,是不是我的错觉?

    还是说,刚才您被白首飞尸那一嗓子,给吼懵了,人还没醒过来呢?”

    “你啊,要学会相信你师傅。”anne淡淡地回了一句。

    anne话音刚落,周令时只听身后“嘭”地一声。

    这动静吓了他一条,扭头一看,发现身后两三米的地上,躺着一个东西。

    个儿挺大,身高得有两米上下,躯干很粗壮。

    手电一照,全身都是白毛。

    一抬头,林朔走了回来,正在拆自己手里的长枪。

    anne走到地上的东西身边,蹲下来看了看,抬头问道:“林朔,这是白首飞尸?”

    “不是,这是雪人。”林朔走到近前,把手里的两根箭矢插回身后的背包里。

    “那白首飞尸呢?”

    林朔摸了摸自己脸,似是有些不好意思:

    “跑太快了,没追上。”

    ……

第二百二十四章 情报不对

    林朔这一来一回,其实也就两分钟左右。

    生擒了雪人,吓退了飞尸。

    周令时只觉得全身血液都沸腾起来了,心怦怦直跳。

    什么叫猎门至尊,这就是了,货真价实的九寸九能耐。

    别说是两条腿走路的,把那些四条腿的也拢过来,全加在一块儿,周令时就没见过这么厉害的。

    这就是自己师傅啊!

    周令时人站在哪里,腿直溜溜发软,恨不得跪地上给林朔再磕一个头。

    之前拜师,其实是攀高枝求活路。

    这回是真心实意,彻底服了。

    心里是这么想,但这个头周令时知道自己不能磕,否则就把之前的心思暴露了。

    于是他决定做事还是实惠点儿,看向了anne,打算送自己师傅一个助攻:

    “苏家主,还是您了解我师傅,其实两人在一块儿啊,就要这样,别瞎操心,相信很重要。看您对我师傅,无论为人,还是能耐,都是绝对信任的。我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叫您一声师娘呢?”

    anne一听这话脸红了,身子蹲下来,查看着地上的雪人,不说话。

    “这事儿吧,不急。”凯旋而归的林朔,这会儿有些臊眉耷眼的,说话没什么底气,“另外令时啊,这事咱内部知道就行了,别到处去传。开春以后的平辈盟礼,念秋要守苏家的九寸门槛,这事儿对她不利。”

    “哎呦师傅,这您就放心吧,我周令时的嘴严着呢。”周令时笑道,“反倒您是跟苏家主要注意咯,你们俩现在这状态,我都能一眼看穿了,平辈盟礼上那全是人精。”

    周令时这话说出来,林朔不知道怎么接,有点儿尴尬。

    周令时一看自己居然把师傅难住了,心里有些好笑,同时嘴里开解道:“我知道,你们俩估计是刚刚有这个意思,这会儿,心里是最痒的,情难自禁,这很正常。没事儿,再处一阵子,两人就自然了。我多嘴问一句,您是不是第一次谈恋爱啊?”

    “咳咳。”林朔这会儿正在用林家吞气法撤自己耳膜的禁制,一听这话就被自己口水呛到了,咳嗽了两声,没搭茬。

    周令时看师傅这状态,就知道自己没猜错,笑道:“第一次啊,难怪呢,您心乱了。其实这事儿啊,没那么复杂。您是猎门魁首,九寸九的至尊。苏家主是您的女人,那就大大方方说出来。

    到时候您九寸九的能耐往台上一杵,谁敢不服呢?

    苏家主要守自家的九寸门槛,那就让她守去,这是两码事儿。

    我再多嘴一句,我听说您父亲,我师公老人家,当年娶的不就是云家未来家主吗?

    哪又怎么了?

    没错,当时我听说是有不少人不服气,结果不是被我师公一个个收拾过去,后来服服帖帖的吗?”

    一听周令时提起自己父亲,林朔心里倒是也有些触动,心想这是自己的徒弟,以后这是自家人,可以说一些事情。

    于是他说道:“那时候不仅我爸,我妈也在收拾人,俩公婆联手干得这事儿,猎门上上下下被他们俩拾掇了一遍。

    从我个人角度来说,这事儿干得再好不过了,因为他们要是不干,就没我这个人了。

    可从猎门的角度来说,这事儿造成的影响极坏。

    六大家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有些离心离德了。

    所以我不想重蹈覆辙,先在平辈盟礼上,把猎门里的秩序重新定下来,然后再处理私人事情。

    到时候有盟约在先,他们就不好说什么了。”

    “哎呦,您这年纪轻轻,想事情倒是很周全,是个干大事的。”周令时挑了个大拇哥,随后又说道,“我明白您意思了,先公后私嘛,而且您是个体贴人,不想苏家主落人话柄,守门槛的时候有压力,对不对?”

    “也有这方面的想法。”林朔承认道。

    “哎,你们师徒两商量这事儿的时候,能不能挑个我不在场的时候。”anne蹲地上佯装看了半天雪人,这会终于装不下去了,抬头抗议道。

    “苏家主,您别不好意思。”周令时说道,“男女之事,情至深处才这样。有点儿喜欢,那恨不得到处说去,我跟谁怎么怎么着了。可要是真的爱上了,反而不肯跟别人说了,埋在心里。您琢磨是不是这个理儿?”

    “还埋在心里呢?现在我们这儿上上下下全知道了。”anne低声埋怨道。

    “这我要说句公道话了,您可不能怨我师傅,他表现其实并不明显。”周令时笑道,“主要是您自己。”

    anne一时语塞,扭头看向了林朔:“林朔,管管你徒弟。”

    “管,必须管。”林朔点点头,然后瞪了一下周令时,又眨了眨眼。

    周临时赶紧用手封住了自己的嘴,眼中尽是笑意。

    “林朔。”anne赶紧转移了话题,指着地上的雪人说道,“这东西还活着,我们拿它怎么办呢?”

    “说起来,这东西绘画的能耐还算能入眼,以它们雪人的标准来看,那是个老艺术家了。”林朔说道,“所以我就没舍得弄死它,一枪杆敲晕拎回来了。”

    “师傅,徒弟斗胆向你要这个东西。”周令时忽然神色一正,指着地上的雪人说道。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但现在不急于一时。”林朔摇了摇头,“我们要是现在继续深入地穴,你们几个估计全要栽。

    而且这头飞尸的情报不太对,我需要回去重新跟曹家主议一议。

    刚才我跟这俩东西动手的时候,它们之间有配合,关系不一般。

    所以这雪人,先留活口,以后有用。”

    “行,徒弟听您的。”周令时点点头,不再坚持了。

    “情报哪儿不对啊?”anne这时候问道。

    “两个地方不对。”林朔说到,“一是这头飞尸的次声波,对人体有效,直接影响人体皮肤和皮下脂肪。

    要是之前杨拓接手的受害者,表皮被次声波震过,或许并不明显,但皮下脂肪肯定是震化了。

    手术刀一切,油都流出来了,这个杨拓不可能没有发现。

    结果他给我尸检报告,没有表明这一点。

    第二个地方不对,是之前我和曹家主推测,我们追踪的白首飞尸,应该是没有翅膀,不能飞的。

    但刚才跟我打了个照面的那头,有翅膀。

    只是暗穴空间狭小,它飞不起来,这才用双腿跑。

    目前这些反常的情况,表明了一种极度危险的可能性。”

    “什么可能性?”周令时问道。

    “白首飞尸的野外种群,并没有灭绝。”林朔说道,“换句话说,在喜马拉雅山脉的白首飞尸,可能不止一头。”

    林朔这话一出说来,在场三名猎人脸色都是一变。

    这么厉害的东西,不止一头?

    “这个地穴如果要继续深入的话,光凭我一个人很难护你们周全,得去请曹家主。”林朔说道,“目前这个形势,他那口檀木箱子里的东西,藏不住了。”

    “好!”周令时赶紧应道。

    ……

第二百二十三章 一尺殊荣

    泽里果德,莱登酒店。

    于瑞峰高价聘请的三个门里人,这几天陆陆续续来了。

    比于瑞峰老板晚些时候到的,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头,自报大号叫陶开济。

    这是个牧人,到底牧着什么,不知道,因为他没带身上。

    别看老头儿六十多了,最得意手段也没带着,但身手很硬朗。

    于瑞峰身边跟着的威廉,那是前英国特种空勤团sas成员,反恐特种兵,在老头手上也就四五秒时间,就人事不知了。

    就这份能耐,一分钱一分货,老头儿要价一百八十万美金,于瑞峰觉得还行,像那么回事儿。

    而这个陶开济,是这次三个门里人中最便宜的。

    两天后到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面黄肌瘦,瘦得跟一根麻杆似的。

    整个人的状态病恹恹的,走大街上,于瑞峰都怕这人随时会栽倒死那儿了。

    可这个人,家门一报出来,于瑞峰就觉得值两百二十万美金。

    他姓荆,荆轲的荆。

    四大刺客世家,那是门里响当当的字号。

    荆家这几百年有些衰落,如今门槛跌到七寸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能出来接活儿的,都得是七寸的能耐。

    这位叫荆旬的刺客,原本也是个七寸的刺客,结果一场大病生下来,身手大打折扣,如今以五寸的身价接活儿。

    但刺客这东西,其实主要看得不是身手,而是行刺的手段和经验。

    于瑞峰以五寸的价钱买到了七寸的经验和手段,觉得还挺值的。

    最后一位,四百万美金的那个,更不得了。

    他叫吴贵驷,二十六岁,出身猎门中的滇南吴家,是个传承猎人,自家门槛虽然只有三寸,但能耐却有七寸上下。

    按理说,这人于瑞峰是请不到的,不仅仅是能耐的关系,还因为猎门祖师爷有规矩,猎门中人只接狩猎的活儿。

    但凡事都有例外,这个吴贵驷,是吴家家主的私生子。

    一家之主,在当地有财有势,有个私生子很正常,一般来说养着就是了,不差那口饭钱。

    而自家传承,那是不能教的。因为私生子不入族谱,没有传承自家能耐的资格。

    结果这个吴贵驷,修力的天赋实在太好了。

    吴家家主都觉得自家祖坟冒青烟,随便在外面玩了一次,居然生出这么个天生神力的小家伙。

    既然是这么好的材料,吴家家主就不那么讲究了,把自己能耐就传给了吴贵驷。

    后来吴家家主一心想把吴贵驷列入族谱收入门墙,结果吴家有好几房,内部也挺复杂,又有吴天南这个老顽固在,非常反对这件事情。

    这事儿拖着拖着,也就黄了。

    可吴贵驷本身很争气,一声能耐练都都快七寸了。

    他实际上是个天赋异禀的传承猎人,但名义上不是吴家人,所以不算猎门中人,能接所有的买卖。

    能耐已经快七寸了,可惜名分有问题,门里不认头,只能以五寸的档次接活儿。

    可一分钱一分货,出手一次要四百万美金。

    这钱花的,于瑞峰觉得值。

    眼下这三位高人,在各自房间里休息,另外六个雇佣兵,正在外出采购这次进山的补给。

    老板这次大驾光临,于瑞峰心想得把这位金主伺候到位了,于是叫了个酒店服务,泰式按摩。

    两人这会儿正趴在按摩床上,背上踩着两个身材苗条的尼泊尔少女。

    “你这纯粹是多余。”老板脸朝下趴着,闷声闷气地说道,“这种按摩,也就是骗骗人的玩意儿。推拿咱中国就有传承,这尼泊尔小妞荒腔走板的,尽往下三路招呼,什么玩意儿。”

    “这不就是个玩意儿嘛。”于瑞峰说道,“您忍忍,一会儿就好了,至少比不按舒服。您就念在我一片孝心吧。”

    “于瑞峰,你说话可真膈应,我多大你多大,还一片孝心,都把我说老了。”

    “老板,我嘴笨不会说话,您别在意。”于瑞峰赶紧转移了话题,“老板,这次请得三个人,您看怎么样?”

    “你于瑞峰啊也是见识有限,请个按摩请成这样,请的帮手嘛,也就那么回事儿。三个人里面,也就那姓吴的有几分模样,另外两个,没什么大用。”

    “可价格合适啊,那老头一百八十万,病秧子两百二十万,那个姓吴的,四百万,都是物超所值。”

    “你说得是国币还是美金啊?”

    “当然是美金了。”

    “你等会儿,我这次好像只批了五百万美金吧?于瑞峰你可以啊,为了我的事儿,你还会自掏腰包呢?”

    “不是,老板,这不是让他们去帮着您对付林朔嘛,反正这仨是有去无回,多少钱他们也拿不到。”

    “小算盘倒是打得噼啪响。可这三个帮我去杀林朔,你确信这是帮手而不是累赘?”

    “老板,不是吧?就这三人还帮不到你?”

    “差远了,还有我告诉,你知道国际生物研究会,请林朔出手一次,是多少钱吗?”

    “多少钱?”

    “一千万美金。”

    “什么?!”于瑞峰差点没把背上的少女掀下去,“林朔不是猎门魁首吗?九寸九的传承猎人,这么便宜?”

    “你请得这三个棒槌,绑在一块儿都八百万了,你还觉得自己占便宜了吗?”

    “我这是上当了啊!”

    “倒也不能完全这么说,主要林朔这人脑子有病。”老板闷声闷气地说道,“按理说,他这个身份,一亿美金搁在面前,那还得看心情。他倒好,一千万美金就出手了,什么人啊,破坏行业规矩。”

    “嗯,确实不讲理,这种人必须杀。”

    “别瞎起哄,要杀他的人是我,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回头别搀和,白白送命。”

    “是是是,这我知道。”于瑞峰说道,“可是老板,上面好像之前说过让我们别动林朔啊。您确信您这么做没事儿?”

    “那老头年纪大了,开始老糊涂了,不仅心慈手软,看他意思还想把anne……”年轻的老板说到这儿,似是觉得自己说多了,“算了,跟你说不着这些。反正你的钱是我付的,听我安排就行。”

    “是。”于瑞峰知道县官不如现管的道理,赶紧应了一声,又说道,“对了老板,之前您没少教我猎门的能耐,可惜我这个人愚笨,学得不怎么样。可看这意思,您也是猎门中人?”

    “我的情况,倒是跟那个吴贵驷有几分相似,有猎人之实,却无猎人之名,不过我反正也不在乎这个。”

    “那个林朔,我听说能耐有九寸九那么高,您能杀他,是不是已经一尺了?”

    “别瞎说话,一尺高的名头,在门里那是给死人的。”老板说道,“死人生前要是有九寸以上的能耐,所作所为要么惊天动地,要么救国救民,死后门里这才追认一尺殊荣。

    三皇五帝到如今,能被门里被称作一尺高的,也就三十来个人,那都是一时英雄。

    活人,最高九寸九,这是规矩。”

    “那您这趟要是杀了林朔,是不是就惊天动地了?”

    “我怎么听着你这不算好话呢?死后一尺是吧?我还没死呢。”

    “您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猎人死后想要一尺,杀人是不算的,得诛杀最厉害的猛兽异种。这说来起,当代的猎人,能被称为一尺的,也就一个林乐山了。”

    “哦,林朔他爹?他干过什么?”

    “七年前,林乐山在川西,杀过一头七色麂子,那是最厉害的猛兽异种之一,林朔好像当时也在场。可惜英雄难过美人关,林乐山到头来,还是死在了他老婆手里。”

    “老板,我劝您一句,我看您也有这方面的倾向,那个anne……”

    “滚蛋,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是。”

    ……

第二百二十七章 绝代风华

    世界上最大的豪华游艇之一,皇家女王号,从北欧最大的港口城市哥德堡出发,开启了欧亚十六国外交之旅。

    这艘游艇的主人,原本是北欧某国的公主殿下。

    北欧老国王这几年身体一直不好,到底还是没熬过这个冬天,在圣诞节那天撒手人寰,公主殿下继位成为女王。

    而原先公主殿下的女儿,狄兰,就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这艘游艇。

    如今她身为北欧公主,皇位第一顺位继承人,代表女王,开始对欧亚十六国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访问。

    第一站,是隔着北海跟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遥遥相望的英国。

    在那里,她忙里偷闲,顺道拐上了曹余生的独子,曹冕。

    曹冕是个识时务的,一看这情况,知道这是在欧洲,自己斗不过这个北欧公主,很快就服帖了。

    临上船之前,他就提了一个要求。

    把他未婚妻给捎上,否则自己一上船,那是几个月没音信,未婚妻得急死。

    狄兰虽然是个性子强势的,但办事周到,一听这要求合情合理,也就答应了。

    曹冕的这个未婚妻,名字叫伊莲,英国女孩儿,二十三岁,剑桥大学的理论物理学研究生。

    别看这姑娘长得漂亮,不过骨子里是个学者,生活方面倒是不怎么讲究。

    一听说上船待两个月,身边有未婚夫陪着,还能看书,那就妥了呗,开开心心就上船了。

    结果一上船才知道厉害,皇家女王号从北海经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地中海,伊莲吐了一路。

    一开始还以为是曹冕的功劳,让伊莲有孕了,结果船上医生一诊断,没有的事儿。

    这姑娘,就是晕船。

    这艘游艇担任着国事访问的任务,狄兰停船上岸访问的时候,伊莲那还好一些。

    一开船就吐,还没到意大利,她就严重脱水了,人事不省。

    船上的医生直摇头,说是不行了,要送上岸,不然人得死船上。

    那还能怎么办呢,狄兰帮着联系了伊莲的家人,在意大利的那不勒斯,把她接上了岸。

    曹冕担心自己未婚妻,要跟着上岸,却被狄兰给拦下来了。

    曹冕就算是个泥人,那也有三分火气,这会儿是真忍不住了。

    之前在英国,曹冕审时度势,没跟狄兰动手,这次一肚子邪火压不住。

    于是就在游艇甲板上,他拿起一跟扫把,撅折了只留下一根棍儿,然后把白手套往狄兰面前一扔,说了一句“请赐教”。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曹冕心里其实是后悔的。

    倒不是说自己这会儿才翻脸显得迟钝,而是小时候自家的传承没好好练。

    这会儿仅凭一手剑术,想要争回这口气,他知道不一定管用。

    但人被逼到这份上,这种事情已经顾不上了。

    他毕竟是猎门曹家的独子,自家那是国内门里九寸的门槛,这份尊严和脸面,之前他可以不在乎。

    但现在,终于被逼出来了。

    虽然一肚子邪火,但曹冕头脑没发热,知道是在人家的船上,而且这是国事访问的船,荷枪实弹的护卫不少。

    自己真要是拿上凶器跟狄兰这个公主犯横,那就是找死。

    手里拿着一根棍,这是分寸。

    白手套往狄兰脚下一扔,这是态度。

    欧洲的决斗礼。

    狄兰看了看脚下的白手套,脸上就乐了。

    她又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的保镖已经把手搁在枪套上了,随时都会拔枪射击。

    “你们先离开甲板,让船长先把船开起来。”狄兰冲几个保镖吩咐了一句,然后又对曹冕说道,“你先别着急,这儿是码头,很多人看着,我一个公主跟人决斗不像话。我们先开船,放心,你要是赢了,我派小艇把你送回来。”

    曹冕这会儿正在气头上,胸膛剧烈起伏,就跟拉风箱似的,但智商终究还是在线的,铁青着脸点了点头。

    “呜~”

    一声汽笛长鸣,皇家女王号微微一晃,开始驶离码头。

    这趟狄兰在意大利的国事访问,很成功。

    狄兰这位北欧公主的绝代风采,出现在亚平宁半岛的各大报刊头条上,整个意大利上上下下,对这位公主赞不绝口。

    这是一个无论身份、美貌、品行都无可挑剔的女人,是一个真正的皇家贵族。

    意大利这个国度,人民骨子里既有商人的精明,又有艺术家的浪漫。

    皇家女王号停靠的港口,是那不勒斯。

    这是意大利坎帕尼亚大区的首府,南部第一大城市,一百万人口。

    听说狄兰公主要走了,这座城市各大行业停了有三分之一。

    无数名众夹道欢送,如今人已经上船了,码头上还有数千那不勒斯人挥舞着小旗子。

    曹冕扔白手套的地方,是甲板的远侧,码头上的人地势矮,被船头挡着看不到。

    这会儿,狄兰走了几步,走到近侧凭栏,在甲板上一露面,码头上的人都沸腾了。

    曹冕杵在原地,有点儿尴尬。

    “你过来。”狄兰回过头来,冲曹冕招了招手。

    曹冕白了这个女人一眼,没动弹。

    “听我的,万一我高兴了,就把你放回去了呢?”狄兰又说道。

    曹冕翻了翻白眼,心里是不信的,但到底是记挂刚刚送上的未婚妻,脚下不自觉地就开始挪动了。

    走到狄兰身边,曹冕冷冷说道:“你想干什么?”

    “你这是求人的态度吗?”

    “狄兰公主,你不要搞错了,是你绑架了我,放我回去那是天经地义的,我为什么要求你?”

    “那你过来干嘛?”

    “我……”

    “你这小模样还行,来,借你用一下。”

    狄兰一边说着,一边手挽上了曹冕的胳膊。

    曹冕人就愣住了,不知道她葫芦里正在卖着什么药。

    “你是不知道,我之前访问的时候,没说我有没有男朋友,结果一旦应酬起来,那些个贵族子弟的追求,实在是太烦人了。”狄兰幽幽说道,“行程这才一小半,后面还有十个国家呢,我不想费这份心力。

    我是林朔的女人,可到目前为止,这只是我一头热,林朔那边是不认的。

    所以曹冕,你就当一下挡箭牌吧。

    现在我们一起出现在甲板上,我又挽着你的手,那这副照片发出去,以后我就省心不少了。

    你放心,你未婚妻那边,我会亲自解释的。

    她虽然晕船,但为人还是知书达理的,应该能理解。”

    “狄兰,你这是在把我当猴耍。”

    “怎么能这么说话呢,你曹公子在国内,那也是一个人物,曹家长子,不是什么无名小卒。

    现在你我一起出现在甲板上,很快,你的身份就会被人找出来了。

    所以你现在出现在这里,不仅仅代表你自己,还代表着曹家的脸面呢。

    来,表情别这么僵硬,笑一笑。

    手举起来,摇两下,跟他们打个招呼。”

    曹冕一听这话倒是也对,于是就稍稍配合了一下,然后他又觉得这事儿哪儿不对,想了想说道:“狄兰,你口口声声说你是林朔的女人,可现在你我这个情况传出去,林朔还会要你吗?”

    “这你就不懂了。”狄兰淡淡说道,“对付男人,一味地迁就那是不行的,要激起他的好胜心。可是这满世界的男人,有资格激起林朔好胜心的人,太少了。你曹冕投了个好胎,勉强算一个吧。”

    说着这些话,船已经慢慢离开码头,码头上的人群,已经越来越远了。

    曹冕停止了招手,扭头看着狄兰,欲言又止。

    “还想跟我决斗呢?”狄兰松开了挽在曹冕胳膊的手,小道,“欧洲历史上,女人跟女人决斗,很常见,那时候为了防止布料被扎进身体造成感染,女人之间的决斗还**呢。

    女人对男人发起决斗,那也有。不过在用剑决斗的年代,男人是要被埋在洞里的,这样才公平。

    男人用剑,主动跟女人发起决斗,你曹公子,这是破天荒头一遭,可真是替曹家露脸。”

    “我……”曹冕有些语塞,随后说道,“你又不是一般的女人。”

    “知道我不是一般的女人就好。”狄兰说道,“曹冕,其实客观地讲,你是个不错的男人,知书达理,有涵养,也有自尊。

    男人既然有自尊,就别随意践踏自己的自尊。

    目前全世界三十岁以下,能跟我动手的人,只有两个。

    一个姓林,另一个姓苗。

    你曹冕,没有曹家传承傍身,一手剑术欺负普通人还行,但按国内门里的标准来说,你连一寸能耐都没有。

    本就不以武力见长,何必自取其辱呢?

    我这次让你跟我一起回国,没错,手段是有些强硬。

    到说到底,您们曹家,难道就没受益吗?

    从刚才你配合我的举动来看,你心里,还是有曹家的。

    当年你父亲为了坐上那个位置,付出了多少你知道吗?

    九寸门槛,那是门里人多少代人筚路蓝缕、悬梁刺股都要追求的事情。

    你们曹家现在是九寸门槛,到你这儿,没了,不可惜吗?

    对,你的人生志向不在于此,你不搀和猎门的事情,可你跟伊莲的子女,万一感兴趣呢?

    给父辈留点念想,同时给儿孙多条路可以选择,不好吗?”

    曹冕其实这会儿气头已经过去了,人也完全冷静了下来。

    听完狄兰这番话,还真觉得她说得有道理。

    虽然这女人的动机不纯,但客观地讲,除了对自己的这份折辱,对曹家确实是有利的。

    而且她一个北欧公主,也犯不着来谋害远在万里之遥的曹家。

    想是这么想,可心里面,对已经上岸的伊莲,他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只听狄兰又说道:“男女之间,别老是腻歪在一块儿,分开一段时间,未必不是坏事,小别胜新婚嘛。

    这样吧,为了补偿我这次绑架你的罪过,你二十四我二十五,我认你一个干弟弟,你以后就是北欧亲王。

    你跟伊莲的婚礼,去我那儿,按皇家礼仪走,我全包了。”

    “啊?”这下轮到曹冕有些不好意思了。

    曹冕以后是要在欧洲生活的,狄兰这番话,以后给他带来的便利,可不仅仅是一场婚礼而已。

    “你别跟我客气,我动机其实也不那么纯粹。”狄兰观察着曹冕的神色,又说道,“我既然是你的干姐姐,在平辈盟礼上当你的护道人,也算是事出有因了,免得被人落下话柄。

    论交情,我们之间刚刚化敌为友,姐弟那还早,所以这份关系只是互相利用。

    不过你要是能帮我成为林朔的女人,那我们交情就到了。”

    “看来,你是真喜欢这个林朔啊。”曹冕说道。

    “何止是喜欢……”狄兰喃喃说道,“我这个人,非他莫属。”

    两人说着这些话,皇家女王号已经开出了港口。

    下一站,是位于巴尔干半岛的希腊。

    ……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是巧合

    雪人,两米多高,躯干四肢都很粗壮,体重得三百斤往上。

    山里没车没工具,要把这家伙扛回去,得费上一番力气。

    东西是林朔抓得,再让他这个猎门魁首亲自扛回去,周令时觉得事儿肯定不能这么办。

    弟子服其劳,所以在地穴里,雪人是周令时背着的。

    背着这个大家伙,他心里说不慌那是假,虽然师傅下手有分寸,这东西短时间应该醒不过来,但备不住雪人这东西体质超乎寻常。

    万一半道上醒过来,给周令时后脖颈上来一口,那可受不了。

    于是出了地穴之后,他赶紧把雪人放了下来。

    之前在地穴里看不清楚,如今光天化日之下,雪人长什么样那就一清二楚了。

    这东西,就跟一头巨大的白毛猿猴似的,就连脸上都长着白毛。

    但跟猿猴又不太一样,猿猴那是胳膊长腿短,雪人是反过来的,腿长胳膊短身体结构倒是跟人更像。

    那两条膀子,得有寻常人大腿那么粗,腿干脆就像房柱子了,这膀大腰圆的,自己居然背这么东西出来,想想都渗人。

    周令时让众人稍等一会儿,自己去了趟林子,砍了一株小树。

    削干净上面的枝叶,只留下一根碗口粗细的棍儿。

    再取树上的藤蔓作为绳索,他想把雪人五花大绑绑结实了,跟章进两人一起挑着雪人走。

    挑着走,肯定晃悠,周令时怕半道上把雪人给晃悠醒了,所以下手很黑,绑得特别结实,藤蔓深深地勒进雪人皮肉里。

    打得结还有讲究,那是越晃悠绳索就勒得越紧。

    同时他也是解恨,师兄郑南山,就死这东西手里。

    如今师傅要留着它的命,暂时报不了仇,心中的那口恶气,通过这种方式出一下。

    手里干着活儿,心里转悠着事儿,他怕林朔看出自己的心思,一边使劲儿一边嘴里恶狠狠地说道:“居然敢射我师傅一箭,你小子既然落我手里,那就要吃儿苦头。”

    林朔看着周令时的举动,一笑而过。

    他心想何止一箭,其实是两箭。

    但这种东西就懒得去纠正了,同时周令时心里的小九九,林朔门清。

    不过既然是自己徒弟,这种小事就随他去了,林朔懒得过问。

    章进和周令时两人挑起了被捆得结结实实的雪人,跟在林朔身后,往回走。

    林朔和anne两人走前面。

    众人是上午进的山洞,这一折腾已经是中午了,这儿海拔高空气稀薄,又是大晴天,阳光挺辣的。

    也就五公里左右的山道,不多久就到了之前那个洞口了。

    林朔远远看到自己那位曹四舅,心里一阵暗乐。

    这会儿其实算是跟猎物接触上了,这位谋主大人还端坐在洞口,一边折扇扇着风,一边嘬着紫砂壶喝茶,就跟在自家后院似的。

    这份气度,倒是令人心折。

    ……

    曹余生看到林朔从对面过来,老猎人眼睛毒辣,他第一眼看得不是林朔背后的正被挑着的雪人。

    他先看众人耳朵。

    看林朔的耳朵,挺干净。

    再看看anne和其他两个猎人的,耳蜗里油乎乎的,在阳光下都反上光了。

    于是他心里就明白了,之前所料不差。

    白首飞尸,这伙人碰上了,这才在耳朵里抹过鲸油。

    至于林朔为什么不抹,那是林家九寸九的猎门至尊,自有手段。

    看到林朔等人走到近前,曹余生首先问道:“魁首,碰上了吗?”

    看出来是看出来了,但既然要说事儿,那就得先确认看出来的东西。

    “,舅爷,您这不是废话嘛。”魏行山这会儿已经迎上去了,在雪人周边转来转去,一脸的新奇,“这不就是嘛。”

    说完这句话,魏行山一指茅大海:“茅大海,你十年前碰到的,是这东西吗?嚯,愣高愣大的,是挺吓人的。”

    “魏哥,不是。”茅大海这会儿也跟着魏行山在雪人转悠,嘴里说道,“我碰上的那个,没这么高壮,挺瘦的一个东西。”

    两人身边周令时一听,心里有些奇怪,但眼下不是说这事儿的时候。

    谋主正在问魁首,这两人随便插话,也太不懂规矩了。

    魏行山是大师兄他管不了,茅大海可以管。

    所以他一巴掌抽在茅大海光头上:“闭嘴,没听魁首正在谋主说话吗?”

    林朔对自己人那是个好脾气的,这会儿就在一边等着。

    等这俩徒弟闹够了,这才笑了笑,把身上的追爷先解下来,搁到一边。

    一提溜裤脚,人先在曹余生身边坐下来,没回答问题,反而问道:“四舅,您喝得是什么茶?”

    “洞庭碧螺春。”曹余生手上紫砂壶一递,“手上没第二把壶了,甥舅俩别这么讲究,就这壶,尝尝?”

    林朔也不客气,接过来一掂量,水温不烫正好,于是就一整壶灌下去。

    咕咚咕咚,喉咙里的动静特别大,就跟打雷似的。

    喝完了茶水,把手里紫砂壶还回去,林朔把双腿一盘,闭上了眼睛。

    一眨眼的功夫,人是汗如雨下。

    曹余生看到这儿,心里就明白了。

    确实遇上了,还动了手。

    他身上多少有些暗伤,现在得养一会儿。

    林家人这路子,有时候曹余生想想,真是觉得很胡闹。

    这家人,从林朔他爹到林朔本人,曹余生两代人看下来再了解不过,但凡遇上硬点子,都喜欢这么硬碰硬。

    林家猎人都这么个作死的法子,居然没绝嗣能传到如今,祖上真是积了大德了。

    话在嘴边没说出去,曹玉森知道自己这是心疼。

    这个外甥,看着真是比自己亲儿子都顺眼。

    曹冕那小子要是能有林朔一半,曹余生就知足了。

    林朔在休息,曹余生又不说话,山洞的洞口就安静下来了。

    大家都等着。

    anne走过来,拿出纸巾给林朔擦汗。

    擦到一半,她似是想起什么来了,脸上一红,扭过头看了周令时一眼。

    周令时正看着呢,赶紧就把眼神躲过去了,心里暗乐,脸上那是一脸无辜。

    这个未来的师娘,得罪不起。

    “人啊,活得要自在,别太在意他人的眼光和说法。”曹余生什么人物,两个眼神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开口劝道,“念秋,你不是谁家的小媳妇儿,而是苏家九寸门槛的猎人,有资格那么活着,明白吗?”

    “嗯。”anne应了一声,心中愈发坚定,手上的动作反而越发轻柔起来。

    林朔这汗水,就跟韭菜似的,割一茬又长一茬,擦不完。

    anne心里都有些奇怪,舅爷那紫砂壶也就巴掌大,能装得下那么多水吗?

    这人喝完了茶,怎么能出这么多汗呢?

    虽然知道林朔应该没什么事儿,但看着情景,anne心里还是止不住地担忧。

    同时也有些自责,自己太没用了。

    刚才在暗穴里,她是最早失去意识的,没帮上什么忙。

    这才把人累成这样。

    心里这一难受,眼泪就有些止不住了,泪眼在眼眶里打转,强忍着吸了口气,这才没掉下来。

    “我又没死,哭什么啊?”林朔这时候正好睁开了眼,轻声笑道。

    被这么一嘲笑,anne咬了咬下唇,心里有些羞愤。

    这女子白了林朔一眼,眼泪瞬间就收得干干净净。

    “看样子,那东西挺厉害啊。”曹余生这时候开口道,“魁首刚才应该是动真格的了。”

    “一照面这三人就全躺下了。”林朔说道,“我再不动真格的,这趟指不定死几个。”

    “嗯?”曹余生有些奇怪,“我看他们都封了鲸油,这还防不住飞尸的音波攻击吗?”

    “四舅,这头东西情报有误,有次声波攻击手段,光是鲸油,还真防不住。”林朔说道。

    “什么?”曹余生一听这话,之前气定神闲的模样就全不见了,“这怎么回事儿?尸检报告上不是没说这个吗?还是它次声波攻击的部位,尸检看不出来?”

    “我碰上的这头飞尸,次声波共振的,是我们人体的皮肤和皮下脂肪。”林朔说道,“四舅,您是曹家人,应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能同时攻击两种东西,那这是一头尸王啊。”曹余生说道。

    “没错,而且看样子,我爹当年听曹九龙说这头飞尸的名字,叫做灵芝,这事儿我爹跟你说过,没错吧?”

    “没错,是叫灵芝。”

    “我估计应该是听错了,或者是曹九龙故意说错了。”林朔说道,“照现在这么看,那头飞尸不叫灵芝,而是凝脂。肤若凝脂的凝脂。这样就对上了,跟那头‘心肝’一样,曹家飞尸的命名,都应该是这个路子。”

    “凝脂?”曹余生整个人怔住了,折扇收起来在手心里敲着,没说话。

    林朔把这个词抛出来,其实也就是试试。

    说实话,凝脂这两个字,是他根据读音推测的,是不是真这样,他并不笃定。

    没想到看曹余生这表情,脑子里还真有相关的事儿。

    他没有催促,而是等着这位谋主大人把事儿说出来。

    “这两个字儿,我有印象。”曹余生说道,“可跟目前这事儿,好像关系并不大。”

    “您说说呗。”

    “不怕魁首笑话,我喜欢古玩字画,尤其在画方面,我这人不挑食。中国山水我喜欢,西洋的油画,我那儿也有不少藏品。”曹余生说道,“就在六年前,我得着了一副好画,那是一副西洋的油画。

    那画工,绝了。活着的画家里,我就没见过这么好的。

    虽然这画是新的,作者我也不知道是谁,但东西是好东西,我于是就收了。

    不过这幅画有些奇怪,按理说,西洋油画那是没落款的,结果这副油画,上面有一个戳儿,盖着咱中国的印章。

    那上面的红色印泥,就是这两个字,小篆体的凝脂。

    我估摸着,这是个巧合吧。

    不过硬要说关系,倒也是有,那副画上画的场景,就是这儿附近的珠穆朗玛峰。”

    “那就不是巧合了。”林朔说道,“四舅,其实刚才我们四个进地穴,也看到画了。”

    “什么?谁画的?”曹余生不由问道。

    正说到这儿,众人身边的雪人睁开了眼睛,开始挣扎起来。

    “您看,咱们的画家醒了。”林朔笑道,“问问呗。”

    ……

第二百二十八章 似人非人

    天,慢慢黑下来了。

    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华灯初上。

    于瑞峰跟着年轻的老板,正在大街小巷溜溜弯儿、消消食。

    今天下午,老板忽然要来这座南亚旅游胜地。

    从泽里果德到加德满都,不近不远,但老板说要来,于瑞峰还能说什么呢,陪着呗。

    下车的时候已经黄昏了,要先吃饭。

    这老板比于瑞峰还小几岁,这方面倒是挺随便,没找高级酒店吃顿好的,而是随便找了个街边的馆子,对付一下完事儿。

    到是吃过见过的人物,不在乎这些小细节。

    馆子虽然简陋,但晚饭吃得不错。

    跟这儿的饮食习惯跟国内那是天差地远,倒是挺合于瑞峰的胃口。

    于瑞峰老家在湖南,嗜辣。

    在饭馆里辣出一身白毛汗,再出来在巷口一吹风,肚子里暖洋洋,身上凉飕飕,还挺舒服。

    老板看起来就没那么自在了,正在往嘴里一阵阵抽凉风,于瑞峰看得出来,这是辣的。

    这个老板平时在国外,辣他估计是能吃,但这么辣,他看来有些不习惯。

    其实这趟为什么来这儿,于瑞峰并不清楚,却知道肯定有事儿。

    到底什么事儿,于瑞峰嘴是笨,眼力劲儿还是不错的,知道这会儿老板应该心情不好。

    于是这大汉就没问出口,而是默默地跟着,不说话。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走出了小巷子,慢慢人就多起来了,都是游客。

    于瑞峰这方方正正的体型,还有那脸上的蜈蚣型疤痕,就引起周边人一阵阵侧目。

    “于瑞峰啊,我每次给你的资金,最后结余都还不错吧?”老板人在前面走,忽然开口道。

    “那是。”于瑞峰赶紧说道,“何止是不错,自从被军队里踢出来,我是干啥啥不行。您交代下来的活儿,算是把我救了。其实钱多钱少的无所谓,能为您卖命,这是我的服气。”

    “哎?这话说得不错,你于瑞峰这是开窍了吗?”

    “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自高,跟您在一块儿待久了,可能是沾了仙气了吧?”于瑞峰笑道。

    “于瑞峰啊,拍马屁这东西,要知道挠到别人心头痒。千万别过,过犹不及。你后来这段儿就过了,我怎么听着像反话呢?”

    “啊?我绝对没这个意思。”于瑞峰赶紧否认。

    “行。既然之前给你报酬还不错,那你就对自己稍微好一点儿,你脸上的疤,能不能找个整形医院给去了?花不了几个钱的事儿。”老板淡淡说道。

    “老板,这道疤,其实是件事儿,我得提醒自己别忘了这件事儿,所以就一直留下来了。”

    “你的私事我懒得管。可现在你干的活,其实是见不得光的。你自己的个人特征,不能这么明显,不然容易被人认出来。

    你脸上疤,还是去了吧。

    事情记心里,不该忘的就不会忘,真要是忘了的话,那不是你的记性不好,而是你本性如此。

    忘了,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哎呦老板,您这话说得太有哲理了。我都有点听不懂了。”

    “自己慢慢悟吧。”

    “好咧。”于瑞峰应了一声,看自己老板兴致不错,就问道,“对了老板,这趟咱们来加德满都,是干什么来的啊?

    您要是真想要找什么地方玩一下,这事儿您包给我。我于瑞峰其他地方不熟,但是亚洲一带,那是跑遍了的。哪儿好玩,我门清。

    您想玩什么,跟我说一声,我一定给您安排得妥妥当当的。

    说实话,刚才看到您这么尊贵的人,来这种小地方吃街边的饭馆,我心里挺不是滋味。”

    “你还没完没了了是吧,听起来都有些肉麻了。”年轻的老板一脸无奈,“谁跟我说我来这儿的是玩儿的?我是来找帮手的。”

    “嗯?找帮手,找什么帮手?”

    “林朔,我要是跟他捉单放对,一对一地来,他林家会什么我都知道,我能在十招之内取他性命。

    可眼下林朔在山区里,身边跟着不少人。

    其他人倒也算了,唯独那个曹余生,别看是个圆不隆冬的中年胖子,其实扎手得很。

    这天底下的猎人里,如今除了我家老头子,就数这个胖子厉害,我不得不防。

    你找的那些帮手,就是一群虾兵蟹将,起哄闹着玩可以,真要是跟九寸的人物对上,那人家一口气也就吹没了。

    我得找一个像样的。”

    老板这番话说完,指了指身后于瑞峰:“也确实得谢谢你,英雄难过美人关,你提醒我了。

    之前我是一怒之下来了这个地方,有点儿莽撞。

    杀林朔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还是要慎重起来,谋划周密了。

    所以这个帮手,我得找过来。”

    “哦。”于瑞峰明白了,同时心里又开始疑惑,四处看了看,“真没想到啊,这个小地方,居然还有能有这样的人物存在,能帮到老板,那能耐要九寸以上了吧?”

    “你这就不懂了,这叫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老板淡淡地说道,“要藏一个东西,最好的办法不是捂得严严实实的,而是扔人堆里去。这世上最多的就是人,只要像人了,那就不好找。”

    这句话于瑞峰没听懂,不过心想这老板说话就是这个范儿,喜欢云山雾罩的,也就没往心里去。

    继续跟着老板往前走,没一会儿,于瑞峰就觉得周边空旷起来。

    看样子是到了一个广场,人虽然也挺多,但之前几乎是人挤人,现在至少疏朗一些,能喘上口气了。

    眼前的这个广场,张灯结彩的挺漂亮。广场那头的夜幕里,隐约有着一个建筑群落,似乎是一座宫殿。

    这儿的人,现在都扎着堆,看样子是国内旅游团正在集合。

    跟着老板往前再走了五六十米,老板脚下停了。

    于瑞峰左右一看,发现前面支着一顶挺大的遮阳伞。

    看伞下的状况,好像是个画摊儿,有个高个子的女人,正在忙着收拾东西。

    看这意思,这摊儿好像是要收了。

    了解了整体情况,于瑞峰再仔细看那个女人,心里是咯噔一下。

    要说于瑞峰,干得是刀头舔血的买卖,男女之事从来就是花钱了事。

    他**买遍了整个欧亚大陆,也算是个花丛老手了,好皮肉见过不少。

    这个女人,这身皮肉,那是极品。

    身段高,该有的都有,尺寸还合适。

    女人的身子,就是这样,有些部位太大,那就媚了,太小,又素了。

    对面这副身段,正好。

    身段看完了再看脸蛋子,于瑞峰脑子里“嗡”地一下。

    这要是在场子里,这女的无论多少钱,于瑞峰都要定了。

    这个广场天刚黑,月亮升起来了。

    月下看美人,真是越看越精神。

    于瑞峰再转念一想,不对头。

    这个漂亮的一个女人,出现在这儿,干得还是卖画的营生。

    这怎么想都不对。

    难道说,这就是老板嘴里说的,要请过来帮他杀林朔的人?

    于瑞峰这一下子就想通了,看对面的女人还在忙碌着,老板也没现在就过去的意思,于是嘴里赞道:“老板,您这招高明。”

    年轻的老板神情愣了一下,问道:“你哪儿看出来高明?”

    “英雄难过美人关啊。”于瑞峰说道,“**这事儿吧,虽然不新鲜,但它经典啊。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男人那是防不住的。”

    说到这儿,于瑞峰也觉得有些不对,喃喃说道:“不过我听说,林朔这个人不是很好色,这招要是使起来,咱是不是还得设计一番。”

    “你拉倒吧。”老板眼睛往上翻了翻,“有设计这一番的功夫,什么事儿都办完了。”

    “嘿。”于瑞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知道自己猜错了。

    “你看仔细了。”老板淡淡说道,“这个,其实不是女人。”

    “啊?”于瑞峰一下子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虽然也算游遍花丛,可好女色不好男风,一想起来刚才自己都想歪了,结果这不是个女的,胃里那是一阵阵难受。

    虽然生理在各种排斥,但于瑞峰也不不服气,说道:“哎呦,这个人妖还真漂亮,可惜是个男儿身。”

    “这个也不是人妖。”老板继续说道,“它,其实根本就不是人。”

    于瑞峰浑身一个激灵,然后就觉得自己头皮有些发麻,说道:“老板,你说话别这么吓人。这黑灯瞎火的您来这么一句,谁都受不了。不是人,难道还是鬼啊?”

    “那倒也不是鬼。”老板笑了,然后迈动脚步,往前走了有十多米,最后站在画摊前。

    于瑞峰这会儿心里正打鼓呢,没敢跟上去,就在十米开外远远看着。

    老板往画摊前一站,那女人手里的动作就停了,抬起头看着这个站在面前的年轻人。

    年轻的老板一伸手,快速在女人的脸上一抹,似是在她眼睛里取出了一个什么东西出来。

    然后在那一瞬间,于瑞峰就看到那只被老板用手抹过的女人眼睛,瞳仁居然是竖起来的,还反着光,跟探照灯似的。

    这绝对不是人眼!

    于瑞峰正要再仔细看,看不到了,因为那个女人已经用自己的手,把那只眼睛遮住了。

    这女人用遮住了自己半边脸,另外半张脸什么表情,于瑞峰看不清,因为太远。

    就只觉得那只遮住脸的手,比一般人长,尤其是指节,特别长。

    只听老板说道:“凝脂啊,你太漂亮了,太惹眼。这个地方你不能再待下去了。我们再换个地方吧。”

    那女人点点头。

    “不过,在换地方之前,你帮我办件事儿。”老板说道,“事成之后,我会好好宠你的。”

    说完这句话,老板把手一摊:“来吧。”

    只见那个女人,往前一步就投进了老板的怀抱里,嘴里发出“嘤嘤”的轻哼,小鸟依人一般。

    老板一边抱着这个女人,一边抬起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后脑勺,嘴里喃喃道:“乖,真乖。”

    在于瑞峰眼里,眼前这副画面很怪异。

    老板这语气动作,不是像是在抱一个活色生香的女人,而是像在宠幸一头宠物。

    到了这个时候,于瑞峰终于确认了。

    这东西,确实不是人。

    ……

第二百二十七章 绝代风华

    世界上最大的豪华游艇之一,皇家女王号,从北欧最大的港口城市哥德堡出发,开启了欧亚十六国外交之旅。

    这艘游艇的主人,原本是北欧某国的公主殿下。

    北欧老国王这几年身体一直不好,到底还是没熬过这个冬天,在圣诞节那天撒手人寰,公主殿下继位成为女王。

    而原先公主殿下的女儿,狄兰,就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这艘游艇。

    如今她身为北欧公主,皇位第一顺位继承人,代表女王,开始对欧亚十六国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访问。

    第一站,是隔着北海跟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遥遥相望的英国。

    在那里,她忙里偷闲,顺道拐上了曹余生的独子,曹冕。

    曹冕是个识时务的,一看这情况,知道这是在欧洲,自己斗不过这个北欧公主,很快就服帖了。

    临上船之前,他就提了一个要求。

    把他未婚妻给捎上,否则自己一上船,那是几个月没音信,未婚妻得急死。

    狄兰虽然是个性子强势的,但办事周到,一听这要求合情合理,也就答应了。

    曹冕的这个未婚妻,名字叫伊莲,英国女孩儿,二十三岁,剑桥大学的理论物理学研究生。

    别看这姑娘长得漂亮,不过骨子里是个学者,生活方面倒是不怎么讲究。

    一听说上船待两个月,身边有未婚夫陪着,还能看书,那就妥了呗,开开心心就上船了。

    结果一上船才知道厉害,皇家女王号从北海经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地中海,伊莲吐了一路。

    一开始还以为是曹冕的功劳,让伊莲有孕了,结果船上医生一诊断,没有的事儿。

    这姑娘,就是晕船。

    这艘游艇担任着国事访问的任务,狄兰停船上岸访问的时候,伊莲那还好一些。

    一开船就吐,还没到意大利,她就严重脱水了,人事不省。

    船上的医生直摇头,说是不行了,要送上岸,不然人得死船上。

    那还能怎么办呢,狄兰帮着联系了伊莲的家人,在意大利的那不勒斯,把她接上了岸。

    曹冕担心自己未婚妻,要跟着上岸,却被狄兰给拦下来了。

    曹冕就算是个泥人,那也有三分火气,这会儿是真忍不住了。

    之前在英国,曹冕审时度势,没跟狄兰动手,这次一肚子邪火压不住。

    于是就在游艇甲板上,他拿起一跟扫把,撅折了只留下一根棍儿,然后把白手套往狄兰面前一扔,说了一句“请赐教”。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曹冕心里其实是后悔的。

    倒不是说自己这会儿才翻脸显得迟钝,而是小时候自家的传承没好好练。

    这会儿仅凭一手剑术,想要争回这口气,他知道不一定管用。

    但人被逼到这份上,这种事情已经顾不上了。

    他毕竟是猎门曹家的独子,自家那是国内门里九寸的门槛,这份尊严和脸面,之前他可以不在乎。

    但现在,终于被逼出来了。

    虽然一肚子邪火,但曹冕头脑没发热,知道是在人家的船上,而且这是国事访问的船,荷枪实弹的护卫不少。

    自己真要是拿上凶器跟狄兰这个公主犯横,那就是找死。

    手里拿着一根棍,这是分寸。

    白手套往狄兰脚下一扔,这是态度。

    欧洲的决斗礼。

    狄兰看了看脚下的白手套,脸上就乐了。

    她又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的保镖已经把手搁在枪套上了,随时都会拔枪射击。

    “你们先离开甲板,让船长先把船开起来。”狄兰冲几个保镖吩咐了一句,然后又对曹冕说道,“你先别着急,这儿是码头,很多人看着,我一个公主跟人决斗不像话。我们先开船,放心,你要是赢了,我派小艇把你送回来。”

    曹冕这会儿正在气头上,胸膛剧烈起伏,就跟拉风箱似的,但智商终究还是在线的,铁青着脸点了点头。

    “呜~”

    一声汽笛长鸣,皇家女王号微微一晃,开始驶离码头。

    这趟狄兰在意大利的国事访问,很成功。

    狄兰这位北欧公主的绝代风采,出现在亚平宁半岛的各大报刊头条上,整个意大利上上下下,对这位公主赞不绝口。

    这是一个无论身份、美貌、品行都无可挑剔的女人,是一个真正的皇家贵族。

    意大利这个国度,人民骨子里既有商人的精明,又有艺术家的浪漫。

    皇家女王号停靠的港口,是那不勒斯。

    这是意大利坎帕尼亚大区的首府,南部第一大城市,一百万人口。

    听说狄兰公主要走了,这座城市各大行业停了有三分之一。

    无数名众夹道欢送,如今人已经上船了,码头上还有数千那不勒斯人挥舞着小旗子。

    曹冕扔白手套的地方,是甲板的远侧,码头上的人地势矮,被船头挡着看不到。

    这会儿,狄兰走了几步,走到近侧凭栏,在甲板上一露面,码头上的人都沸腾了。

    曹冕杵在原地,有点儿尴尬。

    “你过来。”狄兰回过头来,冲曹冕招了招手。

    曹冕白了这个女人一眼,没动弹。

    “听我的,万一我高兴了,就把你放回去了呢?”狄兰又说道。

    曹冕翻了翻白眼,心里是不信的,但到底是记挂刚刚送上的未婚妻,脚下不自觉地就开始挪动了。

    走到狄兰身边,曹冕冷冷说道:“你想干什么?”

    “你这是求人的态度吗?”

    “狄兰公主,你不要搞错了,是你绑架了我,放我回去那是天经地义的,我为什么要求你?”

    “那你过来干嘛?”

    “我……”

    “你这小模样还行,来,借你用一下。”

    狄兰一边说着,一边手挽上了曹冕的胳膊。

    曹冕人就愣住了,不知道她葫芦里正在卖着什么药。

    “你是不知道,我之前访问的时候,没说我有没有男朋友,结果一旦应酬起来,那些个贵族子弟的追求,实在是太烦人了。”狄兰幽幽说道,“行程这才一小半,后面还有十个国家呢,我不想费这份心力。

    我是林朔的女人,可到目前为止,这只是我一头热,林朔那边是不认的。

    所以曹冕,你就当一下挡箭牌吧。

    现在我们一起出现在甲板上,我又挽着你的手,那这副照片发出去,以后我就省心不少了。

    你放心,你未婚妻那边,我会亲自解释的。

    她虽然晕船,但为人还是知书达理的,应该能理解。”

    “狄兰,你这是在把我当猴耍。”

    “怎么能这么说话呢,你曹公子在国内,那也是一个人物,曹家长子,不是什么无名小卒。

    现在你我一起出现在甲板上,很快,你的身份就会被人找出来了。

    所以你现在出现在这里,不仅仅代表你自己,还代表着曹家的脸面呢。

    来,表情别这么僵硬,笑一笑。

    手举起来,摇两下,跟他们打个招呼。”

    曹冕一听这话倒是也对,于是就稍稍配合了一下,然后他又觉得这事儿哪儿不对,想了想说道:“狄兰,你口口声声说你是林朔的女人,可现在你我这个情况传出去,林朔还会要你吗?”

    “这你就不懂了。”狄兰淡淡说道,“对付男人,一味地迁就那是不行的,要激起他的好胜心。可是这满世界的男人,有资格激起林朔好胜心的人,太少了。你曹冕投了个好胎,勉强算一个吧。”

    说着这些话,船已经慢慢离开码头,码头上的人群,已经越来越远了。

    曹冕停止了招手,扭头看着狄兰,欲言又止。

    “还想跟我决斗呢?”狄兰松开了挽在曹冕胳膊的手,小道,“欧洲历史上,女人跟女人决斗,很常见,那时候为了防止布料被扎进身体造成感染,女人之间的决斗还**呢。

    女人对男人发起决斗,那也有。不过在用剑决斗的年代,男人是要被埋在洞里的,这样才公平。

    男人用剑,主动跟女人发起决斗,你曹公子,这是破天荒头一遭,可真是替曹家露脸。”

    “我……”曹冕有些语塞,随后说道,“你又不是一般的女人。”

    “知道我不是一般的女人就好。”狄兰说道,“曹冕,其实客观地讲,你是个不错的男人,知书达理,有涵养,也有自尊。

    男人既然有自尊,就别随意践踏自己的自尊。

    目前全世界三十岁以下,能跟我动手的人,只有两个。

    一个姓林,另一个姓苗。

    你曹冕,没有曹家传承傍身,一手剑术欺负普通人还行,但按国内门里的标准来说,你连一寸能耐都没有。

    本就不以武力见长,何必自取其辱呢?

    我这次让你跟我一起回国,没错,手段是有些强硬。

    到说到底,您们曹家,难道就没受益吗?

    从刚才你配合我的举动来看,你心里,还是有曹家的。

    当年你父亲为了坐上那个位置,付出了多少你知道吗?

    九寸门槛,那是门里人多少代人筚路蓝缕、悬梁刺股都要追求的事情。

    你们曹家现在是九寸门槛,到你这儿,没了,不可惜吗?

    对,你的人生志向不在于此,你不搀和猎门的事情,可你跟伊莲的子女,万一感兴趣呢?

    给父辈留点念想,同时给儿孙多条路可以选择,不好吗?”

    曹冕其实这会儿气头已经过去了,人也完全冷静了下来。

    听完狄兰这番话,还真觉得她说得有道理。

    虽然这女人的动机不纯,但客观地讲,除了对自己的这份折辱,对曹家确实是有利的。

    而且她一个北欧公主,也犯不着来谋害远在万里之遥的曹家。

    想是这么想,可心里面,对已经上岸的伊莲,他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只听狄兰又说道:“男女之间,别老是腻歪在一块儿,分开一段时间,未必不是坏事,小别胜新婚嘛。

    这样吧,为了补偿我这次绑架你的罪过,你二十四我二十五,我认你一个干弟弟,你以后就是北欧亲王。

    你跟伊莲的婚礼,去我那儿,按皇家礼仪走,我全包了。”

    “啊?”这下轮到曹冕有些不好意思了。

    曹冕以后是要在欧洲生活的,狄兰这番话,以后给他带来的便利,可不仅仅是一场婚礼而已。

    “你别跟我客气,我动机其实也不那么纯粹。”狄兰观察着曹冕的神色,又说道,“我既然是你的干姐姐,在平辈盟礼上当你的护道人,也算是事出有因了,免得被人落下话柄。

    论交情,我们之间刚刚化敌为友,姐弟那还早,所以这份关系只是互相利用。

    不过你要是能帮我成为林朔的女人,那我们交情就到了。”

    “看来,你是真喜欢这个林朔啊。”曹冕说道。

    “何止是喜欢……”狄兰喃喃说道,“我这个人,非他莫属。”

    两人说着这些话,皇家女王号已经开出了港口。

    下一站,是位于巴尔干半岛的希腊。

    ……

第二百三十章 义释雪人

    距离地中海六千多公里的喜马拉雅山南部山区,曹余生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什么情况,但那头无翼飞尸的情况,他猜到了几分。

    同时,也定下了众人此行的目的地,珠穆朗玛峰。

    定是定下来了,但这座世界最高峰,距离众人所在的地点,有四十多公里。

    这里跟外兴安岭和阿尔泰山不一样,那些地方的四十多公里山路,要相对轻松很多。

    这儿海拔已经三千多米了,而且是越走越高,呼吸供氧受限,有力无处使。

    人,只能慢慢走。要是跑上几步,几口气喘不上来,那说栽倒就栽倒。

    这趟跟着林朔一起走的,都不是一般人。

    可人的能耐再大,也需要环境支持。

    目前这种高海拔环境,那是真正的釜底抽薪,柴都给你撤了,再大的灶口火都烧不旺。

    林朔也是如此,这会儿不敢快。

    一方面是高海拔环境对他这种修力的猎人,是有客观影响的。

    心肺能力再强,这会儿全身能调出来的力气,跟平时比也差着一档。

    另一方面,他要留氧留力,防止突发意外。

    所以这一趟,脚下必须稳住了,慢慢来。

    中午从之前那个洞口出发,众人走了一下午,大概走了有十公里,天色已晚,要安营扎寨了。

    这一路上,雪人被反绑着双手,脚下再系上两尺不到的藤蔓,被周令时赶着走。

    周令时路上跟茅大海聊了几句,问明白了事情。

    他知道茅大海看到的杀害郑南山的凶手,并不是这头雪人,而是一头白首飞尸。

    所以之前他是要杀雪人,这会儿心态不一样了。

    晚上找地儿安营扎寨,大家升起一团篝火,围着坐下来。

    既然闲下来了,这么处置这头雪人,就是个事儿了。

    “杀了吧。”魏行山拔出自己大腿上系这的匕首,用大拇指试了试锋锐,“留着不是个事儿,还得管它吃喝呢。要是放了,动不动再射我们几箭,那也是个风险。干脆杀了,一劳永逸。”

    “大师兄。”周令时说道,“这个不太好。这东西,其实就是个人,还会画画呢。咱猎人杀动物,那天经地义,可要是杀人的话,除非是自我防卫,否则祖师爷是会怪罪的。”

    魏行山刚要说什么,就感觉手上一空,匕首不见了。

    再回过神来,发现章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摸到了身边,眨眼之间就把手上匕首夺了,插回魏行山大腿的刀套里。

    这少年说话不便,用这番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意见:

    雪人,不杀。

    anne和曹余生没发表意见,而是看着林朔。

    那意思很明显,魁首您说了算。

    林朔这会儿也开始犯难了。

    其实中午在地穴里,双方交手的刹那间,自己手里的长枪但凡多使半分力气,这雪人就完了。

    那个时候,杀了也就杀了。

    之所以有那一念之仁,没当场取了它性命,就是因为林朔看了壁画。

    念它生存不易,又有一手可堪入目的笔墨功夫,林朔这才起了恻隐之心。

    杀心既然当时提不起来,那这会儿就更提不起来了。

    林朔扭过头,看了看雪人。

    雪人就坐在离大家十米开外的地方。

    双手被绑着腕子,人是坐着被系在了树上,身上缠了好几十条藤蔓。

    这是章进干的,这样雪人既不那么受罪,也跑不了。

    这时候的雪人并不亢奋,而是很平静。

    它被系住腕子的双手,正捧着那只小熊猫。

    这是它养的宠物,章进之前抓过来了,这会儿还给它了。

    这头雪人捧着小熊猫,贴在自己的脸旁边,脸上的白毛被小熊猫舔着,神情很是享受。

    这时候它的状态,跟刚醒来过那凶神恶煞的样子,那是天差地别。

    这倒是提醒林朔了。

    是章进把人家小熊猫偷过来,侄子闯祸,自己这个叔叔把这事儿接了。

    这么一想,林朔一拍追爷上的暗格,拿出那把章家唐刀,人就站了起来。

    他手拿长刀,走到雪人面前,淡淡地看着它。

    雪人抬眼也看了看林朔,似是明白了什么事情,它并不挣扎,而是先把手上的小熊猫搁在了地上。

    轻轻摸了摸小熊猫的脑袋,雪人冲林朔点了点头,然后闭上了眼睛。

    林朔反手一刀,这雪人连身上带腕子上的藤蔓,都被一刀两端。

    雪人睁开眼,似是有些意外,继续抬眼看着林朔。

    林朔把手上刀一扔,然后就这么居高临下,盯着这头雪人的那双虎眼。

    眼神就这么对了有四五秒钟,雪人全身微微一颤,目光躲过去了。

    林朔淡淡一笑,捡起刀,转身走了。

    那头雪人抱起小熊猫,冲着林朔的背影慢慢跪了下来。

    “咚!”

    “咚!”

    “咚!”

    连续三个响头之后,众人只觉得眼前白光一闪,雪人就消失在了原地。

    雪人消失的同时,林朔正好回到篝火边上。

    他把手上的唐刀收回追爷的暗格里,嘴里说道:“老魏,犀牛肉干呢?赶紧拿出来,饿死我了。”

    “你等会儿!”魏行山一摆手,然后说道,“刚才其实挺震撼一画面,你这人怎么不配合呢?”

    “应该怎么配合啊?”林朔从章进手里接过犀牛肉,用牙咬住一仰脖子撕下一大半来,一边嚼着,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

    “你看,猎门魁首义释雪人,雪人叩首拜谢大恩,这传出去好歹是段佳话啊。你就不能站在那儿受了这三拜,然后再说一些装逼的话,点化这雪人一番,这才像样嘛。”魏行山埋怨道,“你这着急忙慌地赶回来吃饭了,看得我情绪是不上不下的,太难受了。”

    “还点化人家呢,我说话它听得懂吗?”林朔白了魏行山一眼,“再说了,什么事儿有吃饭重要啊?”

    “那倒也是。”魏行山手里撕下半块肉干搁自己嘴里,也开始大嚼起来。

    “魏小子,你先别顾着吃,我问问你。”曹余生这时候开口道。

    “啊?”魏行山一听就有些慌张,心想我这是什么地方得罪这位舅爷了,怎么老针对我呢?

    但这是林朔的四舅,魏行山也没什么办法,只好说道:“您说。”

    “今天中午其实话只说了一半,你觉得,那头无翼飞尸,屠了一个村庄和一个车队,这是为了什么?”曹余生抛出了这个问题。

    “舅爷。”魏行山这会儿已经无所谓了,索性破罐子破摔,“我这脑袋既然是个榆木疙瘩,您就算是用我师傅那块乾坤砖砸,那也砸不出花儿来啊。别跟我逗闷子了,您就直说吧。”

    “其实这事儿吧,挺简单的。”曹余生说道,“你要去想,白首飞尸这些年来都没什么消息传出来,为什么会这样。”

    “怕人躲着呗。”魏行山说道,“按照舅爷您的说法,这头白首飞尸,那是灭了族,不仅灭了曹家主脉,还灭了自己的族,然后就逃了。既然是潜逃在外,那当然是要躲着人了。”

    “还行,这个判断没错。”曹余生点点头,“既然是个躲着人东西,忽然杀人,那这些人肯定是触犯了它最核心的利益,否则不至于会这样。那么,这头白首飞尸,跟我们人类最核心的利害冲突是什么?你要是想明白了这点,就能知道它为什么忽然杀人了。”

    曹余生提示到这儿,魏行山一拍大腿:“被人发现了。”

    “嗯,差不多,方向对了。”曹余生赞了一句,继续说道,“你再想想,这头白首飞尸,那是经过我们曹家主脉严格训练的,它是一头尸王,无论智力还是能耐,按我们门里的标准,肯定在九寸以上。

    这么厉害一个东西,一心要躲着人的话,会被喜玛亚拉山随处可见的背夫,还有只是去山里玩一趟的婆罗门,就能发现得了吗?

    这些人,可不是猎人,他们只是普通人。

    要是这些人,都能发现得了这头尸王,那这十五年这头尸王是怎么躲的,靠运气吗?

    是不是不正常?”

    “确实不正常。”魏行山点点头,“那这么说,不是被发现了?”

    “哎呀,真是不禁夸。”曹余生看向了林朔,“魁首,在下才疏学浅,要不这个徒弟,还是你亲自教吧。”

    林朔眼下正在啃肉干,不过听着曹余生这话,心里门清。

    这个曹四舅,也是不容易。

    他既想跟自己分享情报和推测,但又因为自己是魁首,他是谋主。

    着小辈的面,曹余生不方便直接用指导的语气跟林朔说话,所以魏行山就倒霉了。

    曹余生的这些话,看似是在指点魏行山,其实是说给林朔听的。

    这会儿他忽然把话头递过来,其实情报已经分享完了,推测也已经喂到林朔嘴边了,林朔顺势说出来就行。

    因为这个推测说出来,其实就是信息共享,让身边这些小辈了解目前的形势。

    “确实是发现了。”林朔咽下嘴里的肉干,说道,“但这些受害者发现的,并不是那头尸王本身,而是跟尸王密切相关的什么东西。

    从尸王‘凝脂’的次声波性质,和珠穆朗玛峰北坡的受害者尸检报告不符。

    根据我们的之前推测,‘凝脂’是一头无翼飞尸,而周令时五年前看到的飞尸,有翅膀。

    我之前在地穴里碰到的那头,次声波攻击性质跟凝脂相同,但是也有翅膀。

    这就有可能,在喜马拉雅山区,存在着不止一头飞尸。

    而这些其他飞尸个体,跟尸王‘凝脂’是密切相关的,其中可能就有‘凝脂’的后代,所以次声波性质跟‘凝脂’相同。

    它们一旦暴露了,这就会激起‘凝脂’对目击者的杀心。

    之前总共有三拨受害人,情况应该有区别。

    那一村子不可接触者,还有那一车队的婆罗门,应该是凝脂干的。

    而珠穆朗玛峰北坡的那几个登山者,应该是不仅仅目睹到了飞尸,而是跟周令时当时一样,直接遭遇了。

    从他们的尸检报告和周令时的亲身经历来看,最起码还有一头,没有凝脂次声波性质,同时又有翅膀的飞尸存在。”

    林朔说完这番话,又补充道:“当然,这只是一个吻合目前所有情报的推测,真相到底是什么,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总之,你们现在需要知道的是,这里附近有一头无翼尸王凝脂。

    也至少有一头跟凝脂次声波性质相同的有翼飞尸,也就是在地穴里跟我交过手的。

    还至少有一头没有凝脂次声波性质的有翼飞尸,就是周令时曾经目击过的。

    所以,保守估计,这里的白首飞尸是三头起步,我们肯定会陷入苦战。”

    “哦。”魏行山点了点头。

    “行了,今晚早点休息,明天一早我们出发。”

    “是!”

    ……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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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区猎人介绍:
万物有灵,这个世界,总有些人,有些事,是我们不曾接触到的。 六年前,一个神秘的巨蟒渡劫传说,吸引了全世界的猎人精英汇聚昆仑山,最后,巨蟒死去,所有猎人只剩林朔一人生还,从此林朔退隐山林。 六年后,一枚巨大的鳞片出现在林朔面前,渡劫失败的巨蟒居然没死。 为了追查六年前的真相,林朔再次踏上了征途。禁区猎人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禁区猎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禁区猎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