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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色贝斯     摇滚教父txt下载     摇滚教父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826章 叫做“玫瑰碗体育场”的火山

    十月十五日。

    洛杉矶。

    玫瑰碗球场。

    球场内,早已被无数歌迷挤满。

    音响中播放着一首首经典的摇滚乐或是乡村音乐,为即将开始的演出烘托气氛。

    后台,乐队的几人和泰勒正围坐在一起,随口闲聊着。

    “我还是更喜欢斯台普斯。”

    泰勒-斯威夫特说起这座球场的时候,语气中带有一丝不喜:“这种露天场馆,唱起来必须更卖力,才能达到正常的演出效果,太累了。”

    在选择演出场馆的时候,除了地址、价格、可容纳观众数量等等的因素之外,场馆本身的声学环境,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考量因素。

    单单只以封闭式体育馆,和露天的体育场来说,两者最为直观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前者带来的是听觉上的极致享受。

    而后者,则是追求视觉上的震撼。

    若是只考虑演出“轻松与否”,站在歌手和乐队的角度,大多来说都更偏爱封闭式的体育馆。

    毕竟,在封闭式的场馆内,只要场馆本身的声学环境没有太大的问题,演出起来是要轻松不少,不需要太过卖力,就可以让每一名现场的歌迷都得到最好的听觉享受。

    而若是在露天的体育场内,距离主看台较近的区域倒也就罢了,离主看台较远的“山顶区”,基本上是很难听清楚台上的人唱了些什么的。

    ——这也是为什么山顶区的票价往往十分便宜的原因。

    这其中的原理并不复杂,封闭式体育馆内,声音是聚拢起来,通过反射形成回响,自然能够给人一种极佳的听觉享受。

    而在露天体育场内,声音听起来则会散而薄,无论是质感还是冲击力,都会大打折扣。

    再加上,露天体育场内,还会受到天气的影响,比如大风或者下雨的天气当中,观看演出的“气氛”也是会变差许多。

    但考虑到可容纳歌迷的数量问题,一般来说,但凡是超大规模的演出,通常都会在露天体育场内举办。

    毕竟,全世界加起来,也没有几座可以容纳十万以上歌迷的封闭式体育馆。

    “就像是音乐会和超大型的狂欢派对的区别。”

    罗杰用自己的方式说出了两种场馆的差别所在,笑着说道:“对于摇滚乐来说,显然是后者更好。”

    顿了顿,罗杰又强调道:“最重要的是,斯台普斯中心只能容纳两万多名歌迷到场,这个数字太少了。”

    这场演出,放出了十万张票,都是一票难求的局面。

    按照【量子音乐】市场部门的调查结果来看,如果有合适的场地,举办可以容纳二十万歌迷的演出,要把门票全部卖光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如果搬到斯台普斯中心球馆,只能容纳两万多人,可想而知,这会浪费多少收入。

    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

    就算是现在,【darkness】乐队已经不会将“明星”这个身份所带来的收入看得太重,却也不至于要将到手的收入推出去不要。

    按照平均一百美元的票价,多八万名歌迷到场,这可就是八百万美元的收入。

    (注:一场巡演内,核心场次的票普遍要比普通场次贵不少,追过巡演现场的应该都知道。)

    更重要的是,演出的规模越大,卖出去的广告费、转播费等等,也是会随之水涨船高。

    后者所带来的收入,是要超过门票收入本身的。

    毕竟,门票收入还要和票务公司、场馆所有者等等各方进行分成,而其它的收入,唯一会抽取分成的就只有唱片公司。

    总体上算下来,在玫瑰碗球场举办这场演出,乐队和泰勒-斯威夫特,总共可以拿到大约千万美元级别的收入。

    而若是将演出场地放到斯台普斯中心球馆,这个数字最少也要下降一半。

    按照双方的协议,在那些“非合作场次”上,所有的收入都是各赚各的,互不干涉。

    而在总计十九场的“合作场次”当中,所有的收入,在扣除掉包括唱片公司等其它各方的分成之后,会按照泰勒-斯威夫特百分之四十,乐队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进行分配。

    这个数字,是比较符合双方在商业号召力上的差别的。

    当然,若是换成其它的明星,进行这种合作,在收入分配上,不单单要看咖位、号召力的差别,同时还要考虑每个人的分工不同等等。

    不过,乐队几人和泰勒之间的关系足够亲近,对于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也就懒得去计较那么多。

    其实在一开始,罗杰提出的方案是平分。

    反正以双方之间的关系,乐队也不在乎让泰勒占点便宜。

    不过,泰勒-斯威夫特却是主动提出了降低自己的分成。

    不管泰勒是出于怎样的考量而提出这件事,乐队也不至于上赶着非要给她送钱,直接就这么定了下来。

    “说起来……”

    泰勒疑惑地看着一直在喝酒的罗杰,有些不明就里地问道:“你在演出之前喝这么多酒,不会影响状态吗?”

    不管在私下里,泰勒是一副什么样的作风。

    但至少在工作中,她是那种“一丝不苟”的性子。

    对于罗杰这种做法,显然是很难理解的。

    “如果太清醒的话,反而会影响我的发挥。只有在半醉的状态下,我才能发挥到最好。”

    罗杰笑了笑,继续喝光杯中的威士忌,一边给自己倒着酒,一边说道:“其实很多摇滚乐队都有这样的习惯,甚至还有人喜欢嗑|药之后才上台,瑞克以前就这么干过。”

    “别看我,我戒了!”

    胖子举杯示意了一下,表示自己已经“改邪归正”。

    贾森同样举起酒杯,和罗杰、胖子碰杯,说道:“我也是。”

    在过去,这两人,可是乐队里的“嗑|药二人组”,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找机会吞云吐雾一番。

    不过这几年来,倒是慢慢都戒掉了这个习惯。

    对于摇滚乐圈子内的混乱,泰勒-斯威夫特虽然没有亲身处于这个圈子之中,但毕竟同在流行乐坛,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

    何况,就算不是摇滚乐圈子里的人,那些喜欢嗑|药的明星,难道就少了吗?

    若是剥下那层光鲜亮丽的外衣,娱乐圈内的混乱程度,足以让任何人感到震惊。

    洁身自好的固然是有,但同流合污四个字,才是这个圈子的主流。

    “但是,喝酒不是会影响嗓子吗?”

    泰勒也是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但却是没有喝下去,拿在手中把玩着。

    “是会有影响。”

    罗杰点点头,承认了这一点,但紧接着话题一转,又说道:“不过,我更担心自己在舞台上的状态不够兴奋。而酒精,可以让我变得兴奋起来。”

    泰勒似乎还想问点什么,一旁的工作人员已经是过来提醒,马上就到登台的时间,让众人做好准备。

    “知道了。”

    罗杰对工作人员客气地点点头,转过身,对泰勒、胖子等人说道:“接下来的三个小时,就让我们好好来上一场狂欢!干杯!”

    “干杯!”

    胖子几人齐齐举杯,就连一直滴酒不沾的泰勒,也是将酒杯举起,喝了一大口。

    “go!go!go!”

    罗杰手里提着贝斯,走在最前边。

    按照演出团队在此前进行的“规划”,乐队和泰勒,并非是轮流出场演出,而是全程都同台进行演出。

    无论是演奏乐队的作品,还是泰勒的作品,都是由双方一起演唱。

    考虑到双方在“音乐类型”上的差距极大,在选歌方面,在十九场的“合作场次”当中,泰勒的作品暂且不说,乐队这边出的歌单里,大多是以乡村摇滚、偏流行向的原型摇滚等等为主。

    总之,就是尽可能同时照顾到双方歌迷的喜好。

    尤其是《逃离伊甸园》这张专辑中的歌曲,更是每场都会出现好几首。

    而泰勒那边,重复最多的曲目,也是《爱的告白》专辑中的几首热门歌曲。

    毕竟,这次的巡演,本身便是由这两张专辑而发起的。

    虽然并不完全是如此,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作是两张专辑的“宣传巡演”。

    不过,虽然说是要以这两张专辑为主,但在开场第一首歌的选择上,依然是延续了“乐队的传统”。

    十月份的北半球,天黑的时间非常的早。

    尽管才是八点钟,但天色已经是完全暗了下来。

    八点整,舞台上的灯光还未亮起,罗杰一行“摸黑出场”,走上舞台。

    随着现场导播在耳机中传出的倒数,激昂的鼓点声在黑暗中响起。

    下一刻,舞台上的灯光大亮起来。

    泰勒-斯威夫特的装扮风格和过去完全不同,穿上了一身黑得发亮的皮衣,站在舞台正中央的位置。

    罗杰和吉姆分列在泰勒左右,同样是站在舞台的最前方。

    “it's.,

    我已经很久没玩摇滚乐,

    it's.

    也很久没能悠闲地逛逛,

    ooh,.let.get.it.back,.let.get.it.back,

    噢,让我好好追溯一下过往……”

    在无数的尖叫声中,一男一女两个声音同时响起。

    女声甜美清澈,男声低沉嘶哑,给人一种极强的反差感。

    在漫长的等待之后,一首《摇滚乐》的开场,几乎是瞬间就点燃了这座叫做“玫瑰碗球场”的火山。

    看过大型演唱会现场,尤其是摇滚乐现场的歌迷都知道,在主舞台正前方,一大片区域的“站席区域”中,是不设置所谓的“座位”的,遵循的是“先到先得”的规则。

    想要站得靠前,提前四五个小时排队入场,那都算是好的。

    像这种热门的场次,许多歌迷甚至是一大早就赶来排队,就为了抢一个更靠近舞台的好位置。

    哪怕是对于最为死忠的粉丝来说,这样的等待,也是让人感到颇为痛苦的。

    但是,当歌声响起的这一刻,所有歌迷们心中都是只有一个念头。

    几个,乃至于十几个小时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由于露天体育场的环境所限,现场的音质并不是十分的好。

    只有最靠近舞台的一小撮歌迷,能够得到最好的“听觉感受”。

    不过,在这种大型场馆内,舞台的视觉效果却是可以被精心设计到最好。

    舞台上的灯光,随着音符的跳跃,不断闪烁着。

    在舞台四周,时而有火焰升起。

    灯光和火焰,这是摇滚乐现场最基础的组合。

    再搭配上球场四周布置的烟火,整个玫瑰碗球场,仿佛就是一个巨大的派对现场。

    让人忍不住想要随着音乐,让身体扭动起来。

    主舞台正前方的区域,仿佛是变成了一座巨大的舞池,数以千计的歌迷,就像是在夜店中狂欢一样,肆意扭动着身体,挥洒着汗水。

    一曲结束,音乐的声音却是没有停歇下来。

    吉姆不知何时已经是来到了舞台中央,双手在琴弦上飞快地扫动,弹出一段让人感到惊心动魄的金属旋律。

    “女士们,先生们,请允许我为你们介绍这个世界上第二出色的吉他手!”

    罗杰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指向吉姆,大声喊道:“来自【闪现】乐队的——吉姆-库珀!”

    一个微不起眼的停顿之后,罗杰又以开玩笑的语气说道:“没错,他就是那个st.jimmy,郊区的耶稣!”

    (注:吉姆jim的读音和吉米jimmy很像,而且这两个名字在日常称呼当中经常被混用。)

    通过刚才那一首歌,以及一段不算长,但却足以表现出自己“才华”的吉他solo,吉姆已经是获得了现场歌迷的认可。

    尤其是【darkness】乐队的歌迷。

    在罗杰介绍过吉姆的身份过后,现场顿时响起了一阵略显杂乱的欢呼声。

    罗杰没有继续和歌迷们进行调侃,稍微给了吉姆一点“表演时间”之后,便是很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开口道:“下一首歌,《我的(mine)》。”

    这场演出,以乐队的一首“经典曲目”开场,第二首,选择泰勒新专辑当中最为火爆的单曲,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

    后台,安妮坐在休息室内,看着屏幕上的转播画面,不由露出一丝笑意。

    “这次的巡演,看来是不需要去担心了。”

第827章

    从歌迷和媒体的反馈来看,玫瑰碗体育场的演出,绝对可以用“大获成功”四个字来形容。

    临时更换了吉他手的【darkness】乐队,和泰勒-斯威夫特的组合,在舞台上大放异彩。

    两个截然不同的音乐领域,在精心的设计之下,却是展现出无与伦比的魅力。

    虽然说这场演出的票价要比平常的场次高了不少,但长达三个半小时的演出,也足以让任何一名来到现场的歌迷感到超值。

    要知道,一般的演唱会,通常时间也就是在两个小时到两个半小时之间。

    达到三个小时的,都非常的罕见。

    如果是一些livehouse级别的演出,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长达三个半小时的演出,对于歌手、乐手的体力来说,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幸好,依靠着“轮换休息”的方式,乐队和泰勒倒也是勉强坚持了下来。

    只不过,当演出一结束,返回到后台,所有人顿时都像是虚脱了一样,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罗杰脱掉身上的t恤,都不用去拧,只是稍微用力捏一下,就有大量的汗水渗出。

    “要是每天都出这么多汗,减肥应该是挺容易的事。”

    泰勒-斯威夫特自嘲地调侃了一句。

    她的长相算是不错,但以娱乐圈或者说时尚界的审美,身材却是偏胖了些。

    很多人也以此来嘲笑泰勒。

    虽然说,这些言论并没有给泰勒带来什么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泰勒也一直表示对自己的身材很满意。

    但很显然,泰勒并非是完全不在意这些说法。

    没有哪个女人会不在意别人对自己身材和外表的评价。

    “多喝点,补充一下水分,否则你会脱水的。”

    罗杰指了指助理送来的盐水,对泰勒叮嘱了一句,便是自顾自地连着灌了两大杯下去。

    泰勒虽然出道要晚很多,但演出经验却是比乐队更丰富,自然清楚这个时候该做些什么。

    几杯盐水灌下去,原本因为疲惫而显得苍白的脸色,顿时变得好看了不少。

    “接下来,就是各自的演出了。”

    罗杰看向泰勒,说道:“多伦多见。”

    【诞生】巡演和【爱的告白】巡演,路线规划并不完全重叠,也不是每一场都由双方合办。

    绝大多数的场次,还是各演各的。

    毕竟,只有这样,才能将“经济效益”最大化。

    说白了,也就是赚更多的钱。

    泰勒也点点头,说道:“多伦多见。”

    “吉姆。”

    罗杰又看向吉姆,说道:“你今晚的表现不错。”

    整晚的演出下来,吉姆的表现算得上是令人满意。

    虽然说,不可能达到安妮那种程度。

    但安妮和乐队之间的默契是在十几年里培养出来的,才加入乐队的吉姆,在这方面肯定是远远不如安妮。

    作为一名只在这次巡演中出场的临时乐手,无论是罗杰,还是胖子,对吉姆的要求都不会太高。

    能够不让太多歌迷拿吉姆的表现来挑刺,就已经是足够了。

    当然,那种喜欢鸡蛋里挑骨头的歌迷也是不少的。

    无论怎么换人,肯定都会有大量的歌迷因为吉他手的名字不是“安妮-克里斯蒂安”而感到不满。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经过了这么多年,罗杰早就清楚一个道理:你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能让大部分歌迷表示满意,就已经是很好的了。

    几人又聊了一会,稍微恢复了一些体力,便是各自回家。

    在洛杉矶举办演出,最大的好处在于,演出结束之后就可以直接回家,而不用考虑“今晚住哪”这样的问题。

    玫瑰碗球场的演出结束之后,罗杰和安妮温存了最后一夜,便是和乐队众人一起,踏上【诞生】巡演的旅途。

    而同样是在洛杉矶,却是也有一个人,开始了自己漫长的“征途”。

    比弗利山庄世纪城内。

    这里是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总部所在。

    《星球大战》的项目推动已经进入到了末尾,只要导演到位,整个影片的前期筹备工作,就可以开始加速。

    这部影片,再加上《x战警》,是目前二十世纪福克斯,乃至于整个【量子娱乐】,在接下来的一年当中最为重要的项目。

    所谓的重要,不是指这两个项目能够赚多少钱。

    而是因为,这两部电影一旦取得成功,二十世纪福克斯手中,便是相当于有了两座可以长期开采的金矿。

    这比那些能一次性赚到十几亿、几十亿美元,但没有后续发展潜力的项目,是要重要太多了。

    对于任何达到了一定规模的公司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可持续性”几个字。

    为了表示对这一项目的关注,在导演甄选进行到最后一轮面试的这一天,卢西恩-格兰奇一大早,就来到了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

    不过,卢西恩-格兰奇并没有打算直接插手导演的甄选,仅仅只是旁观。

    在看完了面试的过程之后,卢西恩-格兰奇甚至没有等二十世纪福克斯的高层讨论出最终的人选,便是告辞离开。

    这是出于避嫌的考虑。

    全好莱坞都知道,杜克-罗森伯格和罗杰的关系非常密切,和卢西恩-格兰奇也保持着良好的私交。

    然而,面对《星球大战:原力觉醒》这个级别的项目,再好的私交,也不足以帮助杜克-罗森伯格拿到导筒。

    卢西恩-格兰奇并不希望自己在场,会影响二十世纪福克斯的高层的判断。

    不过,当《星球大战:原力觉醒》的项目组将导演的选择结果报上来之后,卢西恩-格兰奇惊讶地看到,在这个项目上,二十世纪福克斯的最终选择,仍是杜克-罗森伯格。

    这个结果,让卢西恩-格兰奇有些惊讶。

    在进入到最终一轮面试的三名导演当中,杜克-罗森伯格无论在资历上,还是在过去执导影片的记录上,都是最差的一个。

    作为一个电影业的“外行”,卢西恩-格兰奇很难理解,为什么二十世纪福克斯会选择一个“最差的”导演出来。

    斯特拉-瓦格纳倒是对此明白一些,解释道:“对于《星球大战》这种级别的电影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制片人。只要制片人那里不出岔子,导演的水平低一点,也不会影响影片的质量。”

    顿了顿,斯特拉-瓦格纳又强调道:“当然,导演的水平,最起码也要达到合格线以上。不过能进入最终轮面试的导演,在能力上肯定都是满足最低要求的。”

    “那么选择杜克-罗森伯格的理由……”

    卢西恩-格兰奇看向报告中的说明,不由得哭笑不得:“因为他的片酬最低?”

    “对。”

    斯特拉-瓦格纳笑道:“另外两名导演,分别要求百分之二的前期票房分成和百分之八的票房盈利分成,只有杜克-罗森伯格,不要任何分成条款,只要一笔八百万美元的基础片酬。”

    对于《星球大战》这样的电影来说,任何涉及到票房分成的条款,都必须要慎之又慎。

    以前世《星球大战:原力觉醒》二十亿美元的全球票房,百分之二的分成,那可是高达四千万美元。

    更不要说,在基础片酬以及其它待遇方面的差价了。

    林林总总加起来,选择杜克-罗森伯格,至少可以为《星球大战:原力觉醒》的剧组节省下来五千万美元以上。

    以这个项目的投资规模,五千万美元,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一笔小数目。

    这笔钱花到特效上去,足以让整个影片的特效水准再提升一小截。

    很显然,《星球大战:原力觉醒》的项目组认为,与其花大价钱找一个成名导演,倒不如将钱花在更能带动起影片价值的地方上去。

    卢西恩-格兰奇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直接在文件上签字同意。

    这种项目,送到总公司来审核,纯粹就是走个过场。

    真正的审核、讨论,早在二十世纪福克斯内部,就已经完成了。

    除非是讨论出的人选确实是有什么比较致命的缺陷,否则,一般来说,母公司都不会否决送上来的提议。

    “杜克去了《星球大战》的剧组,那【量子影业】那边怎么办?”

    卢西恩-格兰奇在文件上签字之后,向斯特拉-瓦格纳问道:“我记得【量子影业】有一个系列是由杜克负责的?”

    《星球大战:原力觉醒》,从前期筹备到影片上映,整个运作的周期至少也要长达三年以上。

    对于这种顶尖水准的大制作,好莱坞的各个公司,一向是秉持着慢工出细活的原则。

    快起来当然不是不可以,但那却是会显著地增加成本。

    尤其是特效这一块,说白了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技巧,就是纯粹用钱去砸。

    想要让人保质超量地完成工作,不给出足够高的加班费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么长的时间,就算是杜克这个导演不需要全程都在《星球大战》的剧组内工作,但对于【量子影业】那边的项目,至少也是在两年以上的时间里没时间去顾及的。

    “上个项目《空中监狱》已经拍完了,后期制作方面,有马克-戈登盯着,不会出太大问题。”

    斯特拉-瓦格纳想了想,说道:“不过在杜克去接了《星球大战》之后,这边的这个系列肯定是要暂时停一停了。”

    顿了顿,斯特拉-瓦格纳说道:“我原本是想要重新找一个导演,只要有尼古拉斯在,导演对于这个系列的影响力其实并不算大。”

    原本,斯特拉-瓦格纳是被当做卢西恩-格兰奇的“继承人”来培养的。

    不过,因为卢西恩-格兰奇在短时间内还不可能退休,斯特拉-瓦格纳也不可能一直被“闲养着”,干脆就被打发到了【量子影业】那边去。

    虽然说是从唱片业起家,但斯特拉-瓦格纳在【量子影业】的工作,倒是出乎意料地顺利。

    不至于说有多么的出色,但至少是完美地完成了自己应尽的本分。

    对于【量子娱乐】来说,或者说,对于一手挖来了斯特拉-瓦格纳的乐队来说,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就已经是让人满意了。

    听了斯特拉-瓦格纳的话,卢西恩-格兰奇却是好奇了起来,问道:“那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呢?”

    在好莱坞,永远不缺乏出色的人才,无论是任何位置上。

    失去了杜克-罗森伯格,【量子影业】也绝对不愁找不到接替的人选。

    或许这个人选,从各个角度来说,未必会比杜克-罗森伯格更好。

    但至少代替后者,是肯定没有问题的。

    这就是好莱坞,从来没有任何人是不可取代的。

    事实上,这句话放大到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样。

    “不是接班人的问题,即使杜克没有去接《星球大战》,我也打算建议他暂停这个系列了。”

    斯特拉-瓦格纳摇了摇头,说道:“马克那边进行了一项调查,尼古拉斯每年都会推出至少一部预算上亿美元的大制作项目,观众已经有些厌倦了每个暑期档都能在大银幕上看到这张脸。”

    虽然卢西恩-格兰奇对好莱坞的了解没有唱片业那么深,但斯特拉-瓦格纳一说,他也立刻就懂了这番话中的意思。

    影迷们总是喜新厌旧的。

    若是长时间见看到同样的面孔、同样的角色,感到厌倦,是难免的事。

    哪怕是巅峰时期的汤姆-汉克斯,在连续几年高强度的拍片之后,也会适当地进行“休息”,以避免引发影迷们下意识地反感。

    “这么说,这个系列要暂时封存一段时间?”

    卢西恩-格兰奇不由得问道:“大概要封存多久?”

    “最少一年,最多三年。没有必要太久,一到三年的时间就足够了。”

    斯特拉-瓦格纳解释道。

    “【量子影业】那边你多上点心,我就不多过问了,你自己要心里有数。”

    卢西恩-格兰奇点点头,又说道:“公司要求,明年的第一个季度,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都要上缴一部分的利润,这件事你要做好准备。”

    按照【量子娱乐】要求的时间,上缴利润的事是在2012年。

    不过,任何涉及大笔资金调动的事情,提前几个月做准备,都是很正常的事。

第828章

    自从【量子娱乐】成立以来,只要求旗下的子公司上缴过一次利润。

    而且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

    两年过去,别的子公司暂且不说。

    【量子影业】的账面上,已经是积累了不少的资金。

    在【量子影业】旗下,两个电影系列、三部电视剧集,收入不至于说达到惊人的程度,但却是每年都能为公司提供不少的盈利。

    五个项目加起来,每年的营收都在十几亿美元。

    扣除掉项目成本,以及公司运营的各种必要开支,结余的纯利润也在四五亿美元这个数字上。

    其中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便是《行尸走肉》这部剧集。

    这部小众的丧尸片,不单单是在北美,在全球范围内,热度都是非常的高。

    而且众所周知,任何丧尸主题的片子,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剧,其成本虽然不至于说小到八点档肥皂剧的那种地步,但也是“低成本”的代名词。

    低廉的成本,高额的收入,与此画上等号的,自然就是高额的盈利。

    包括电视台播放权,以及其它版权在内,《行尸走肉》每年都能为【量子影业】带来至少两亿美元的营收。

    而它的成本,却是只有区区四五千万美元一季,其中的大头还是给主要演员的片酬。

    这样的盈利,虽然和一些暴利生意比起来不算什么,但却已经是颇为让人眼热了。

    事实上,在【量子影业】的所有项目当中,最赚钱的还并非是《行尸走肉》。

    而是《摇滚圣经》系列的改编电影。

    不过,由于这个系列的盈利大头,诸如原声大碟的唱片版权、发行权等等,这些涉及到“音乐”的部分,都是归【量子音乐】所有。

    大部分的收入,被【量子音乐】分走,这才导致【量子影业】在这个项目上赚取的利润不多。

    但每年数千万美元的利润,至少也是一笔非常稳定的收入来源。

    至于其它几个项目,在盈利方面要少一些,但最大的优势便是在于稳定。

    比如说《邪恶力量》,每年给【量子影业】带来的利润不过两三千万美元。

    但以不算高的投入,就能拿到数千万美元的利润。

    而且作为一个已经颇为稳定的项目,【量子影业】不必为这部剧集投入太多额外的资源,只要确保项目组的主要构架大体稳定即可。

    这样的项目,虽然赚钱不多,但对于任何一家电影公司来说,都是不嫌多的。

    除了极少数行业之外,绝大多数行业当中,只靠着暴利的项目,必然无法持久。

    大量盈利不高,但却经营稳定的“小项目”,才是一切的基石。

    拥有的这类项目越多,一家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自然也是会随之增强。

    按照太平洋对岸的说法,这,就叫做“底蕴”。

    临近年末。

    卢西恩-格兰奇将大部分的心思都放在了【量子娱乐】旗下子公司的身上。

    在明年的第一季度,这些子公司,就要上缴第一批资金。

    其中的大部分资金,会重新分配,投入到公司未来的发展当中去。

    但却也会拿出一大笔钱来,作为【量子娱乐】股东的分红所用。

    这倒不是说【量子娱乐】就没有了需要花钱的地方。

    毕竟,在大半年前,【量子娱乐】还在为公司的发展而募集资金,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扩股融资。

    虽然这次融资已经是解决了公司的资金困境,但要说花钱的地方,肯定还是能找出不少来的。

    不过,相较于一些不算很急切的资金缺口,站在整个【量子娱乐】的角度来讲,一次大手笔的股东分红,对股东们的信心提升,带给整个集团公司的好处是要更大的。

    【量子影业】这边,账目已经基本盘点清楚。

    除了要留下公司日常经营,以及未来几个项目启动的必须资金之外,可以向母公司上缴大约十五亿美元。

    不过,这还不是这次收获的大头。

    甚至可以说是垫底的一个。

    最大的一笔收入来源是【量子音乐】。

    在吞并了环球音乐集团之后,【量子音乐】已经是全球唱片业当之无愧的龙头。

    市场占有率接近百分之七十,说是垄断式的巨头,也完全不为过。

    在【量子音乐】旗下,单单只是稳稳跨进了一线门槛的巨星,就超过二十位。

    这个数字,要比其它所有唱片公司的总和还要高。

    而一位一线巨星,在其“活跃年份”当中,按照七三开的分成条款来计算,是可以为其所在的唱片公司带来数以亿计的利润的。

    哪怕是非活跃年,依靠着版权运营等方面的收入,唱片公司的分成也会在数千万美元以上。

    所谓的“活跃年份”,就是指推出新专辑,或者有大型巡回演唱会的年份。

    并非所有的当红巨星都会一直保持活跃,但总体来说,在这个“赚钱要趁早”的行业里,几乎每一位当红明星,都会在自己的商业价值还没有被榨干之前,拼命地多赚些钱。

    必要的休息当然是会有的。

    但连续几年高强度的工作,再短暂地休息上几个月,才是这个圈子里的常态。

    像【darkness】乐队这样,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休息”或者“不务正业”上的,反而是少数的异类。

    在不同的年份里,【量子音乐】旗下的二十多位一线巨星的活跃人数会有所区别,但大体上来讲,平均是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巨星保持活跃。

    单单只是这二十多位一线巨星,每年就能给【量子音乐】带来少说三十亿美元以上的盈利。

    注意,这是盈利,而非营收!

    至于超a巨星,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量子音乐】旗下,除了【darkness】乐队之外,也就只有泰勒-斯威夫特和嘻哈歌手蕾哈娜两人,勉强算是触摸到了超a的门槛。

    但真正要跨越这个门槛,也还需要一定的积累。

    事实上,除了一些已经处于半退隐状态的老牌巨星以外,如今的唱片业,还在活跃的超a巨星,也就只剩下了【darkness】乐队。

    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些媒体所说的没错。

    这个年代,确实是一个不适合超a巨星生存的年代。

    数字音乐对实体唱片的冲击,使得“传统明星”失去了生存的空间。

    而个人风格和商业运作手段等等,都适合数字音乐时代的巨星,却是因为时间的积累还不够,难以跨越那道门槛。

    不过,只要再过上最多三四年,少则一两年,新一代的超a巨星就会开始涌现,迅速填补上这一块空白。

    扯远了……

    在垄断了巨星资源之后,【量子音乐】也借此敲开了全球几乎所有市场的大门。

    事实上,在这些大牌巨星的身上,由于分成条款的缘故,【量子音乐】是“赚不到多少钱”的。

    当然,这是按照分成比例而言。

    真正赚钱的大头,是在那些二三线小明星的身上。

    这些小明星,由于自身“议价能力”有限,无法拿到太好的合约,从而让【量子音乐】可以拿走更多的分成。

    虽然说,单个的小明星,能够为【量子音乐】提供的收入和利润都是有限的,但是却架不住量大!

    单单只是北美一地,在当地拥有不错的人气,而在海外几乎可以说是“无人问津”的小明星,就有数百上千人之多。

    这些小明星加起来,为【量子音乐】带来的收入,几乎相当于大牌巨星的两三倍之多。

    当然,同时运作的项目多了,公司的日常经营成本,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单单只是【量子音乐】旗下数以百计的唱片厂牌,每年的固定人员薪酬开支,就要花掉超过十亿美元的高昂成本。

    更不要说,每运作一个项目,无论是新的专辑,还是一场巡回演出,都是花费不菲。

    不过,综合下来,【量子音乐】在完全消化掉环球音乐集团的资源之后,达到每年五六十亿美元级别的盈利,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当然,环球音乐集团被吞并,是今年才发生的事情。

    要产生足够的利润,也没有那么快。

    至少在下一个季度当中,【量子音乐】向母公司上缴的利润,总数也只有五十亿美元而已。

    ——这还是过去两年多所积累下来的数字。

    而且,这笔钱也并非完全由【量子娱乐】所有。

    要知道,【量子音乐】还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是在大卫-劳伦斯和米拉-劳伦斯这对兄妹的手中。

    按照持股比例,这对兄妹也要分走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十亿美元的分红。

    剩下的四十亿美元,才是属于【量子娱乐】的分红。

    不过,这个数字,已经是颇为不菲。

    再加上【量子传媒】那边,也会上缴大约三十亿美元的营收。

    在下一个极度当中,【量子娱乐】将会得到总数大约在八十五亿美元的资金。

    这笔钱,【量子娱乐】已经有了规划,其中的一多半,四十五亿美元,会用于偿还部分贷款,剩下的则是重新分配到旗下的各个子公司去。

    尤其是从【二十一世纪福克斯公司】剥离出来的几家子公司。

    数十亿美元,足以让【量子娱乐】在这些子公司当中,控制更多的股份,掌握更多的话语权。

    甚至于,可以完成对包括蓝天工作室在内,几家小公司的全资控股。

    当然,像是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这种“庞然大物”,那就不太可能了。

    这家公司的股份十分的复杂,想要完成私有化,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即便是【量子娱乐】在董事会内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地位,也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去推动这件事。

    而且,在连番的“并购战争”之后,【量子娱乐】最需要的不是继续扩张,而是稳定下来,消化掉现有的资源。

    至于最后剩下的四十亿美元,就是众多股东们的分红了。

    按照持股比例来计算,乐队持有【量子娱乐】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这是在最新一轮扩股融资完成,被稀释之后的数字。

    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数字就是八亿美元。

    这个数字,说多不多。

    若是乐队专注于演艺事业,所获得的收入就未必比这个数字低了。

    毕竟,作为超a巨星,乐队无论是在唱片合约的分成条款上,还是在专辑销量、巡演收入,乃至于版权收入等等各个方面,在整个娱乐圈内,都可以说是最顶尖的那个档次。

    若是在有重大项目的年份,一年赚上四五亿美元,并非是什么难事。

    但考虑到这才是【量子娱乐】第一次的分红,而且并没有包含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等几家盈利能力出色的子公司。

    八亿美元的收入,已经是颇为丰厚。

    当【量子娱乐】完全消化掉在过去两年内,一系列“并购战争”之中所获取到的“战利品”,公司的营收能力还会有一段稳定上涨的阶段。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乐队能够从【量子娱乐】得到的收入,将会是越来越丰厚,直至远远超过“明星”这个身份的所得。

    最为重要的是,作为一家顶尖的传媒、娱乐集团公司的大股东,和作为一个大牌明星,这两者的身份和地位,简直是天差地别,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前者,哪怕是在所谓的“天龙人”的圈子里,虽然说算不上那些“天龙人们”的自己人,但至少也不至于完全无法融入进去。

    而在普通的“上流社会”之中,至少也是所有富豪目光所聚集的焦点。

    至于后者……

    或许外表确实是足够的光鲜亮丽,但却是连基本的自保之力都没有。

    若是得罪了什么人,或者“拿了什么不该拿的东西”,分分钟就会被那些所谓的“大人物”给摁死。

    在这方面,“前车之鉴”可不要太多。

    事实上,罗杰一直拼了命地要在商业上有所发展,所担心的,就是乐队未来会遇到这种局面。

    而现在,【量子娱乐】大股东的身份,已经足以为乐队提供足够的保护。

    用罗杰的话来说,也是时候去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了。

第829章 这届歌迷的水平很高

    高空之上,【黑暗使者号】平稳地在对流层中飞行着。

    今天的天气不错,飞机飞行的异常平稳,没有半点颠簸。

    在购买了这架豪华的“空中客车”之后,乐队使用它的次数并不多。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乐队就“亏了”。

    毕竟,相较于一些钱来说,私人飞机无论是在方便程度上,还是在**性上,对乐队来说都非常的重要。

    和这些相比起来,多花一点钱,倒是没什么好计较的。

    虽然说是重型客机,但由于设计得过于“豪华”,可以容纳的人数倒是不多。

    算上机组成员在内,最多也就容纳上二三十人的样子。

    当然,若是短途飞行,可以挤一挤,稍微凑合一点,那容纳上百人都没问题。

    至少在这次巡演的大多数行程当中,【黑暗使者号】是可以将整个团队全部带上的。

    当然,大部分普通的团队成员,与乐队成员之间,还是颇为泾渭分明的。

    即便是整天将“平等”这句口号挂在嘴边,在这片土地上,也从来没有实现过真正的平等。

    甚至连表面上的平等都没有过。

    罗杰不是圣母,也没有兴趣去改变什么。

    或许在表面上,为了迎合主流的论调,偶尔会表示一下对“白左们”的支持立场。

    但实际行动嘛……

    一点都没有。

    以后也不会有。

    ……

    巡演的旅途,其实是有些无聊的。

    每三四天一场演出,平均每场演出的时间都在两个小时以上,这对人的体力和精神,都是极大的考验。

    再加上中间在世界各地不断辗转的时间,虽然说,还不至于到那种“大部分时间都在路上渡过”的程度,但这种仿佛一眼望不到头的漫长旅行,带给人的并非是想象中的愉悦和新鲜感,反而只有无尽的疲惫。

    唯一值得期待的,是每到一座城市之后,乐队会有一天的自由休息时间,可以略微领略一下当地的“风光”。

    不过,在巡演的旅途进行了两个多月之后,罗杰就只想在休息的时间里好好睡上一觉,压根没有半点玩乐的心思。

    从一上飞机,罗杰就开始闷头大睡,一直到快到目的地,才有些睡眼朦胧地从房间里出来。

    对面的卧室门大开着,里边没有人在。

    罗杰也没有在意,朝着旁边的娱乐室走去。

    推开门,胖子几人果然是聚集在这里。

    “嘿,我们还打算去叫你呢。”

    胖子怀里搂着一个身材火辣的女郎,对罗杰举起酒杯,说道:“还有不到半个小时就到机场了,我们刚刚还在打赌,你能不能在飞机降落之前睡醒。”

    “我只是打个盹而已。”

    罗杰不由有些无语,拿起一瓶啤酒,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问道:“落地之后你们有什么计划?出去逛逛还是开派对?”

    这一路的演出,罗杰感到非常的疲惫,但胖子几人的状态却要好得多。

    原因嘛……

    罗杰又是主唱,又是贝斯手,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还要分心去过问现场布置方面的种种细节,自然是要辛苦许多。

    而胖子等人,只要安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比起罗杰来,也是要轻松不少。

    在巡演和排练之余,胖子等人甚至每到一座新的城市,还有余力开上几场派对来进行狂欢。

    胖子怀中那个身材火辣的女郎,就是在上一座城市当中,巡演结束之后的派对上认识的。

    按照这个圈子的称呼来讲,这位女郎是个标准的“骨肉皮”。

    不光是胖子,吉姆和贾森的身边,也各自有一位骨肉皮。

    嗯,区别在于,贾森身旁的那位,是个男性……

    咳咳……

    总之,除了罗杰之外,每个人在旅途当中都不会寂寞。

    而罗杰,一方面是累得没有多余的精力。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安妮和阿曼达的缘故,没有多少这方面的心思。

    虽然说罗杰有自知之明,清楚自己的性子,无法长时间地保持“专一”。

    但罗杰却是没有去想太过遥远的未来,只想着保持一天算一天。

    胖子等人的派对,罗杰偶尔也会参加,但也就只是玩一玩,喝喝酒,就会独自回房间去休息。

    像是乐队刚刚成立之初那几年那样,夜夜笙歌、无女不欢的日子,似乎已经是逐渐远去了。

    “多伦多好像没什么玩的?”

    胖子说了一句,又说道:“而且这个季节的加拿大冷得要死,我可不想到街上去受冻,还是在酒店里呆着吧。”

    如今已经是十二月底,即将步入到2012年,正是一年之中最为寒冷的季节。

    虽然说多伦多并非在加拿大的最北部,但也属于是“高纬度地区”,和太平洋对岸的东北差不多。

    这里的冬季,可是和“舒适”两个字没有半分的关系。

    在四季如春的洛杉矶待久了,乐队几个人的“抗寒能力”都不怎么样,自然是不愿意在多伦多四处闲逛。

    呆在温暖的酒店里,开上一场狂欢派对多好?

    何必要跑到外面去受冻?

    “玩归玩。”

    罗杰摆了摆手,认真地说道:“别玩得太过火,影响了后天的排练。”

    罗杰会这么说,也是因为这几个家伙有过“前科”。

    在两周前,费城站的演出之前,胖子几人就因为在派对上嗨过了头,休息了一天都没有缓过来,错过了演出之前的排练。

    好在,在一个多月的巡回演出之后,乐队已经找到了状态,再加上临场应对得当,倒也没出什么不可挽回的失误。

    当然,小失误频频出现,这还是不可避免的。

    哪怕配合再怎么默契的团队,在演出之前的排练都省掉的话,必然会出现大量的小失误。

    尤其是,吉姆只是一个加入乐队没有多久的“临时乐手”,和乐队之间的默契还没有好到那种程度。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凭借着出色的个人能力,乐队倒是很好地弥补了这些“小失误”,没有让整场演出变得一团糟。

    但一整场演出下来都提心吊胆,这样的感觉,罗杰是绝对不想再体验一遍了。

    “不会再那样了,我保证。”

    胖子嬉皮笑脸地说道,一副没有丝毫诚意的样子。

    罗杰伸出手指,朝着胖子点了点,却是没有再多说什么。

    这家伙虽然胡闹了些,但在正事上,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很靠谱的。

    偶尔或许有些不太靠谱的表现,但那也只是偶尔而已。

    ……

    半个多小时之后,【黑暗使者号】在皮尔逊国际机场(多伦多)降落。

    早已等候在机场的大巴车将一行人接到酒店。

    此时还是下午,距离天黑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

    胖子、吉姆等人,已经是迫不及待地联系当地的派对公司,要准备一场狂欢派对。

    罗杰却是拒绝了胖子的邀请,一个人回到房间内。

    拿出手机,先是发了条短信给安妮。

    几秒钟之后,罗杰的手机微微震动了一下。

    打开一看,正是安妮的回复。

    罗杰不再迟疑,打开手机中的聊天软件,给安妮拨了一个视频电话过去。

    多伦多所处的时区和洛杉矶有三个小时的时差,安妮那边正是中午。

    接通视频,罗杰看到,安妮正推着婴儿车,在花园内散步。

    “嗨,亲爱的。”

    安妮朝罗杰打了个招呼,又将镜头对准婴儿车里的阿曼达,说道:“阿曼达,来跟爸爸打个招呼~!”

    才不到半岁大的阿曼达,自然是不可能理解安妮话里的意思,不过却是对安妮手中的手机,或者说手机里的“小人”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伸出肉乎乎的小手,嘴里咿咿呀呀地叫着。

    “嗨,亲爱的,还有另一个亲爱的。”

    看到妻子和女儿,罗杰身上的疲惫仿佛是瞬间一扫而空。

    懒散地躺在沙发上,一手举着手机,看着屏幕中活泼可爱的小家伙,脸上忍不住露出笑意。

    隔着屏幕逗着阿曼达,罗杰感觉自己仿佛“重新活过来”了一样。

    不过,刚出生的婴儿很容易疲倦。

    罗杰陪着女儿“玩”了没多久,小阿曼达就打了个哈欠,一副要睡着的样子。

    安妮见状,立刻叫来保姆,送阿曼达回房间休息。

    将小家伙哄睡之后,安妮才重新拿起手机,和罗杰聊了起来。

    举着手机等了半天,罗杰却是没有感到什么不耐烦。

    见安妮终于忙完,罗杰笑着问道:“照顾小家伙,很辛苦吧?”

    “是挺累的,而且小不点有时候特别烦人。”

    罗杰总是把阿曼达称作“小家伙”,而安妮则是喜欢将阿曼达叫做“小不点”。

    两人对于阿曼达,都有自己“专属”的称呼。

    安妮抱怨了几句,话题一转,却是说道:“但是看到小不点一天天长大,还是蛮有成就感的。”

    “辛苦你了。”

    罗杰沉默了几秒钟,开口道:“亲爱的,我想你了,恨不得立刻飞回洛杉矶去。”

    “别,那样的话,歌迷们会骂死我的!”

    安妮故意做出一副被吓了一跳的表情出来,劝说道:“阿曼达现在也稍微长大一点了,我打算最近这段时间,就开始把《寂静岭》的录音工作搞定。等到阿曼达七八个月的时候,就可以带上她去看你。”

    在离开洛杉矶之前,罗杰就向婴儿护理师进行过这方面的咨询。

    严格来讲,只要出生两周以上、身体健康的婴儿,理论上来说,就是可以乘坐飞机的了。

    不过,一般在实际生活当中,除非情况特殊,否则几乎没有人会带着半岁以下的婴儿去乘坐飞机。

    待到年龄稍微大一点,倒是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

    安妮要录制完《寂静岭》专辑的吉他、女声部分,少说也要一个月以上。

    速度慢一点的话,或许还要更久。

    等到这项工作完成,乘坐飞机,对于阿曼达的健康,也就不太会产生什么隐患了。

    安妮的这个提议,让罗杰颇为的心动。

    稍稍思考了一会,罗杰说道:“那这样,到时候我让【黑暗使者号】回去接你们。”

    “嗯。”

    安妮点点头,没有拒绝。

    和公共航班相比起来,【黑暗使者号】无论是飞行的平稳程度,还是舒适性,都要远远超出。

    哪怕只是为了减少阿曼达乘坐航班的风险,安妮也不会拒绝这一提议。

    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安妮随口问道:“巡演的情况怎么样?”

    “除了两周前费城的那场出了点小麻烦以外,其它的一切正常。”

    罗杰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歌迷们的反响也都不错,无论是从现场的气氛来看,还是从卡尔那边调查的结果来看,已经结束的场次里,绝大多数歌迷都表示满意。”

    顿了顿,罗杰笑着说道:“不满的当然也有不少,很多歌迷都认为,少了你之后,乐队的表现就‘不再完美’了。”

    后者,在乐队的歌迷当中一直有比较强烈的“声音”。

    毕竟,安妮的人气一直很高,乐队的歌迷当中,有很多都是因为安妮而喜欢上这支乐队的。

    如今,安妮缺席了这场世界巡回演出,部分歌迷会对此表达不满,是很正常的事情。

    甚至还有许多歌迷表示,若是没有安妮的出场,自己就绝对不会到现场去观看演出。

    对于这个情况,安妮倒是显得颇为的高兴。

    或者说……自豪?

    总之,在听到罗杰的话之后,安妮立刻是眉开眼笑起来。

    “嗯……看来咱们乐队的歌迷,审美水平还是很高的嘛!”

    安妮强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认真地说道:“能看出我才是乐队最重要的核心角色,嗯,不错不错,这届歌迷的水平很高!”

    看到安妮这副熟悉的模样,罗杰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有去和安妮争论“谁对乐队更重要”这样的问题。

    这种争论毫无意义,只要安妮开心,顺着她的话说下去,对罗杰不但不会有任何的损失,还能够得到“安妮的好感度+10”之类的“奖励”,何乐而不为呢?

    “没错,你对乐队很重要。”

    罗杰一本正经地强调道。

第830章 泰勒的男友

    在阿曼达出生之后,罗杰和安妮之间,仿佛又回到了“热恋期”。

    不过,就算是在热恋期的情侣,也不可能有说不尽的话题。

    聊了几个小时,直到太阳落山之后,两人总算是依依不舍地挂断了电话。

    洛杉矶那边刚刚天黑,多伦多这边已是晚上十点多。

    这个时间,对于一些作息比较“健康”的人来说,已经是该要睡觉的时候了。

    但是对娱乐圈内的几乎所有人而言,这个时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罗杰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一个多小时前,【量子音乐】的工作人员就发来了信息,泰勒的航班已经落地。

    算算时间,这会也应该是早就已经到了酒店。

    多伦多站的演出,是【诞生】和【爱的告白】两场巡演中,第二场联合举办的巡演。

    有过之前在洛杉矶玫瑰碗体育场演出的经验,对于这场演出,罗杰倒是没什么可担心的。

    虽然说乐队和泰勒无论是在录音室,还是在演唱会的现场,走的都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但经过双方现场团队的协调和设计,互相取长补短之下,演出的效果倒是非常的不错。

    至少大部分歌迷都表示对此买账,这就已经够了。

    再次看了看表。

    这个时间,睡觉有些太早。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罗杰都是那种不到半夜睡不着的人。

    早睡早起什么的,完全和罗杰“绝缘”。

    想了一会,罗杰给胖子打了个电话。

    不出意料,胖子、吉姆、贾森,还有刚刚下飞机没多久的泰勒-斯威夫特,都正在酒店顶层的宴会厅里开派对。

    娱乐圈里的人,大多数人的玩性都比较重,属于“没有派对会死星”人。

    不光是乐队几人如此。

    泰勒也是一样。

    左右也是无聊,罗杰想了一会,便是决定去派对上转转。

    哪怕只是打发一下时间也好。

    想到便做,罗杰随意从行李箱中拿出一件外套披在身上,便出门上楼。

    这个季节的多伦多很冷,但在室内,却是半点凉意都感觉不到。

    酒店的空调开得很强,暖风吹过,甚至让人感觉有点热。

    一进入到派对的现场,人群拥挤之下,这种感觉就愈发的明显。

    阵阵热浪袭来,在低沉的鼓点伴奏下,混杂着酒精、烟草,以及各种各样“不可描述”的气味。

    对于不喜欢派对的人来说,这种场合会让人非常的难受。

    但对于罗杰这样“夜夜笙歌”的人而言,这种让普通人会感到不适的场面,反而是让罗杰立刻变得精神了起来。

    派对上大多是陌生的面孔,以身材火辣,年轻漂亮的女郎居多。

    罗杰早已是个“老司机”了,大致扫了一眼,就知道这些多是派对公司安排进来的“party-girl”,以及不知道从何处得到消息,偷偷混进来的“骨肉皮”们。

    熟悉的面孔倒也不少,比如说汉克手下的团队成员,就有很多都在这场派对中出现。

    对于他们而言,这种派对,既是放松、娱乐,同时也是一次很好的猎艳机会。

    那些骨肉皮们虽然是奔着派对上的明星们而来,但若是不能“得偿所愿”,也未必不会随便找个顺眼的男人来上一发。

    就算在骨肉皮那里找不到机会,花上一些美元,将一名或者几名party-girl带回房间,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酒精和“其它东西”的刺激下,人的**总是会被无尽地放大许多。

    虽然派对上的灯光很暗,几乎看不清人脸。

    但罗杰一进来,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尤其是那些奔着派对上的明星而来的骨肉皮们,一个个有意无意地朝罗杰身边靠了过来。

    甚至还有几个大胆的,直接试图将手伸进罗杰的衣服里。

    若是以前,罗杰或许对这些普通的骨肉皮没什么兴趣,但却也不会拒绝这种程度的“亲密”。

    但现在,罗杰却是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心思。

    在派对上玩一玩,打发一下时间是一回事。

    和派对上的姑娘们之间发生点什么,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罗杰拒绝了几名骨肉皮的纠缠,从人群里挣脱出来,直接朝着里边的包厢走去。

    在之前的电话中,罗杰已经得知了胖子几人所在的包厢位置。

    穿过派对会场,来到最里边的包厢。

    包厢门口守着两个壮汉,两人罗杰都认识,一个是胖子的保镖,另一人则是泰勒的父亲为她安排的保镖兼司机。

    不用问也知道,胖子几人必然是在这间包厢里边。

    两人的保镖也认识罗杰,见到罗杰过来,并未阻拦,主动帮罗杰推开门。

    走进门,罗杰看到,屋内除了胖子四人之外,还有七八个陌生的面孔。

    除了一个年轻的大男孩之外,其余几个女孩,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都是来派对上追逐明星的“骨肉皮”们。

    十几个人围着一张桌子,桌上堆满了酒瓶,不知道正在玩着什么游戏。

    “嘿,伙计,你来的正好。”

    胖子的位置正对着门口的方向,第一个发现罗杰进来,对罗杰叫道:“我们正在玩沉船游戏,你要一起吗?”

    在西方的派对上非常流行的沉船游戏,罗杰当然知道,还玩过不少次。

    但看了一眼桌面上那个足以装下足足五六升液体的巨大酒桶,罗杰明智地摇了摇头,拒绝道:“你们先玩完这局,我在旁边看着就行。”

    罗杰自认酒量是不错。

    但这么一个大桶,给人的心理压力可是不小。

    而且这里边不止有一种酒,而是各种酒类混合在一起,那劲头绝对不小。

    若是万一输掉了游戏,一桶酒下去,酒量再好的人也要不省人事。

    就算是玩得最疯的那几年,罗杰也不至于疯狂到这种地步。

    这赌的不是酒,而是命!

    虽然说娱乐圈一向混乱,所有人都玩得很疯。

    但疯狂到这种地步的,却也不多。

    不过,反正罗杰自己是不打算参与进去,事不关己之下,罗杰也没兴趣去问,这个酒桶是谁弄来的。

    在场的都是些成年人,都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才是。

    罗杰随手拿了一瓶啤酒,在沙发上找了个空位坐下。

    “嗨,罗杰。”

    泰勒隔着两个人,跟罗杰打了个招呼,然后拉了一把身旁的大男孩,说道:“这是我的男朋友,康纳。”

    说完,又贴在男孩的耳边说了几句,看模样,应该是在介绍罗杰的身份。

    “你好,我是康纳。”

    这个看上去才刚刚成年的大男孩表现得倒是颇为稳重,很礼貌地朝罗杰伸出手,说道:“康纳-肯尼迪。”

    肯尼迪?

    这个姓氏,任何一个在北美生活的人都不会感到陌生。

    虽然说,和劳伦斯、亚当斯这样的名字比起来,肯尼迪只是一个“新兴家族”,但它们的势力却是绝对不弱。

    尤其是在政界,肯尼迪这个名字的影响力,几乎仅次于亚当斯,和布什齐平。

    何况,罗杰,或者说乐队本身,就和波士顿财团的合作十分密切。

    ——在波士顿财团的“五大家族”当中,就有肯尼迪家族。

    “罗杰-克里斯蒂安。”

    罗杰和对方握了一下手,好奇地问道:“就是那个肯尼迪?”

    罗杰的话给人一种猜谜的感觉,但康纳却是秒懂,点点头,说道:“对,就是那个肯尼迪。”

    说完,两人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意。

    和人丁兴旺的劳伦斯家族不同,肯尼迪家族在这一代,并没有太多的嫡系后代。

    罗杰虽然没有专门去调查过自己的“盟友”,但因为和波士顿财团之间的合作,对于肯尼迪家族的情况多少也是有所耳闻的。

    据说,在年青一代当中,肯尼迪家族只有一位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

    罗杰想不起那位继承人的名字,但却隐约记得,似乎是一名九零后的年轻人。

    眼前这康纳-肯尼迪,从外表上来看,比1989年出生泰勒明显还要小个几岁,似乎正好能够对的上号。

    若是这位康纳-肯尼迪,真的是肯尼迪家族那位唯一的继承者,那可就有趣了。

    作为全美最顶尖的权势家族之一,若是肯尼迪家族的继承人真的和泰勒-斯威夫特搞在一起,那所引起的连锁反应绝对不小。

    以这些权势家族的做派,若是一般的旁系倒也就罢了,真正受到重视的嫡系,在婚姻的选择上都是重中之重,所谓的“感情”从来不是考虑的主要因素,甚至不会被纳入考虑范畴当中去。

    以肯尼迪家族在北美的地位,他们也不可能允许自己的继承人去娶一个“戏子”。

    当然,若是只是玩玩,那就无所谓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这位康纳-肯尼迪,确实是罗杰猜测中的那位肯尼迪家族继承人的话,他和泰勒-斯威夫特之间,绝对走不到结婚的那一步。

    分手,只是迟早的事。

    不过,对于两人之间的事情,罗杰并没有兴趣多管,只是和对方简单地客套了几句。

    一方面,是因为眼下的场合不适合进行过深的接触。

    而且,泰勒的感情生活,那是她自己的事。

    作为一个成年人,泰勒也有“义务”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罗杰的准则一向很简单:除非关系到自己,否则绝不干涉别人的任何事情。

    另一方面,罗杰在商业方面,对目前的成绩已经感到满意,也不打算将过多的精力放在【量子娱乐】的发展上面。

    这是卢西恩-格兰奇的工作。

    在拥有了【量子娱乐】这个庞然大物作为“靠山”之后,罗杰只想将更多的精力用在音乐上。

    沉船游戏进行起来是很快的。

    只是转了两圈,便是有一名果儿在倒酒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将酒桶中漂浮的“船”给弄沉,输掉了游戏。

    虽然说这酒桶并没有装满,只是装了一半左右,但加起来也有两三升的样子。

    一般来说,标准的一瓶啤酒,大约就是五百到七百五十毫升之间。

    这一桶酒,至少也是相当于五六瓶啤酒的量了。

    若是仅仅只是啤酒倒也还罢了,酒量大一点的,一次喝下这么多或许会非常难受,但顶多也就是喝完吐上一场罢了。

    然而,在酒桶之中,可是各种啤酒、红酒、威士忌、伏特加、龙舌兰等等,全部混在一起。

    喝过酒的人都知道,不同的酒混着喝,是非常容易醉人的。

    这么个混法,酒量再大的人也是撑不住。

    反正罗杰自认,自己若是慢慢喝,喝上几个小时,还有可能把这一桶酒喝完而没什么大碍。

    但要一下子灌进去,那绝对是会醉得不省人事。

    看着酒桶里浑浊的酒液,年轻的女孩垮起脸,一副无助的样子。

    “喝!”

    “愿赌服输!”

    “快喝!”

    一帮人纷纷开始起哄。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在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身上,都会存在。

    反正倒霉的不是自己。

    罗杰也是悠闲地端着酒瓶,抱着一副看戏的心态。

    女孩纠结了半天,最终还是在一阵阵的起哄声中下定了决心,捧起酒桶,大口地喝着。

    这番动作看上去气势十足,但没喝几口,女孩就不行了,放下酒桶,整张小脸都扭曲了起来,成了一副名副其实的“苦瓜脸”。

    罗杰好奇地往桌上瞟了一眼,大半桶酒,几乎看不出明显的减少。

    “嘁~!”

    胖子发出一阵嘘声,其他人也纷纷开始起哄。

    “别喊啦!”

    女孩气急败坏地叫了一句:“我喝慢点怎么了嘛!把酒喝完就行了!”

    “那你慢慢喝。”

    胖子说了一句,从桌子下面拿出一副扑克牌来,说道:“来,我们继续。”

    说完,还看了一眼罗杰,问道:“你要不要一起?”

    “当然要来,看我今天大杀四方!”

    罗杰撸起袖子,坐到桌前,猛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一副“豪气冲天”的样子,大声道:“玩什么?”

    “就简单点吧,玩二十一点。”

    胖子熟练地洗着牌,一边大声说道:“一次一杯酒,上不封顶,所有人都要参加啊,谁也别跑!”

第831章 死嗓+乡村?

    尽管是冬季,但近午时分的阳光依旧刺眼。

    透过宽大的落地窗,阳光洒进卧室,带来的却不是暖意,而是一阵灼痛。

    罗杰有些疲倦地睁开双眼,才发现,自己昨晚睡前忘记关上窗帘。

    在起床关掉窗帘还是就这么凑合着继续睡之间挣扎了足足十几分钟,罗杰才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找到遥控器,关掉窗帘,然后一头钻回床上。

    刚刚趴下,罗杰忽然想起了什么,警惕地抬起头,在屋内四处张望了片刻。

    床上很“干净”,虽然说衣服堆得到处都是,但全都是罗杰自己的衣服。

    薄薄的毯子下边,也没有一个“金丝猫”藏在里边。

    浴室内同样是静悄悄,没有半点声音传出来,并不像是有人在里边的样子。

    罗杰松了口气,重新将自己的脑袋埋在枕头里。

    看样子,昨晚喝得多归多,但并没有发生什么酒后乱搞的事情。

    放下心来之后,卧室内很快又响起了震天的鼾声。

    这一觉,一直睡到了下午两点多,罗杰才被一阵手机铃声给吵醒。

    “喂?”

    罗杰迷迷糊糊地接起电话,整个人还有一种半梦半醒的感觉。

    “你不会还在睡觉呢吧?!”

    胖子的大嗓门从电话里传来:“我们在这等你排练等了一个多小时了!”

    “排练?!”

    罗杰忽然间清醒了不少,看了一眼时间,立刻道:“再等半小时,我马上就过来。”

    说罢,罗杰不等胖子答复,直接挂断电话,从床上爬起来。

    简单冲了个澡,套上一身干净衣服,罗杰便是冲出酒店,奔向体育场。

    酒店就在演出的体育场附近,步行也就几分钟的距离,倒是不远。

    连带上洗澡穿衣的时间,总共也就花费了不到半个小时,罗杰就来到了体育场内。

    这座体育场近几天内都没有比赛,因此,【量子音乐】的团队提前了几天,就已经是将演出的舞台布置完毕。

    这个季节的多伦多,室外的天气很冷。

    即便是舞台周围,都有着大功率的空调,体育场内也有地暖设施。

    但毕竟是露天体育场的环境,单单只靠着这些,可没法将温度升高到足够“舒适”的程度。

    不过,无论是排练还是演出,本身就是一项体力消耗极大的活动。

    只要“动起来”,自然而然也就不会感到冷了。

    尤其是演出当天,体育场内数以万计的歌迷拥挤之下,绝对不会让人感到什么“冬天的寒冷”。

    不过,在排练的时候,还是会让人比较的难受就是了。

    对于这些,乐队也有心理准备。

    走进后台,一大帮工作人员正在进进出出。

    倒是胖子几个人,正围在一张桌前打牌,一点都不像是电话里说的那样,急着排练什么的。

    “这就是你说的在排练?”

    罗杰无语地看着正在发牌坐庄的胖子,伸出手去将牌局搅乱:“别玩了,起来干活了!”

    “嘿,我好不容易拿到一对k!”

    泰勒不满地抱怨了一句,却是第一个站起身,拿起身边的吉他。

    罗杰正在熟睡的时候被人吵起来,虽然起床气没有发作,但脾气也不会好到哪去。

    自己不能好好休息,自然也不愿意让别人玩得开心。

    大家一起干活。

    早点排练完,早点回去接着睡。

    排练的过程其实并不严肃。

    该练的歌,在巡演开始之前的准备当中,就已经练得差不多了。

    现在在现场的排练,主要就是熟悉一下舞台的布置,以及走位方面的细节。

    “你们为什么喜欢用舞台音箱啊?”

    走上舞台,泰勒-斯威夫特好奇地对罗杰问道:“现在好像很少见有人用这些了?”

    泰勒所指的,是在舞台各处布置的音箱。

    一个个音箱,看起来不显眼,但实际上,散布在整个舞台上,足有数十个之多。

    听到泰勒的问题,罗杰立刻意识到她似乎是误会了什么。

    就“现场监听”而言,现在的主流,都是使用耳机,极少有人再用舞台音箱了。

    乐队也没有这个习惯,无论从监听效果,还是从方便程度来讲,自然都是耳机要更胜一筹。

    那些布置在舞台上的音箱,其实都是乐器音箱,和所谓的“舞台监听”没有任何关系。

    “那些是乐器的拾音音箱。”

    罗杰随口说了一句,又指着不远处堆成一摞的音箱说道:“那些都是吉他的音箱,按照不同的音色要求,在演出的时候会进行切换。看到音箱前边的麦克风了吗?那就是拾音用的。”

    “不过,它们不是可以放在后台吗?”

    泰勒有些疑惑地追问了一句。

    音箱、效果器等等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后台的工作人员控制的。

    当然,在少数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踏板之类的设备,由前台演出的乐手本人来控制。

    但不论是哪一种,将这些音箱设置在后台,从理论上来说,反而会让音质更加出色一些。

    原因很简单,放在舞台上,音箱前的麦克风在拾音的过程中,会受到场内歌迷呼声的干扰。

    虽然这种干扰不大,但多少还是会影响到一些的。

    “我们是摇滚乐队,首先追求的是制造气氛,而不是音质。”

    罗杰用最简单的话,道出了摇滚乐队和其它类型的乐坛明星的不同。

    录音室专辑方面姑且不去说它。

    单纯从演出现场的角度而言,摇滚乐队首先追求的,是场内的气氛。

    为了更好、更狂热的气氛,其它的一切,都是可以被“牺牲”掉的。

    甚至于就连音乐本身,都在可以“牺牲”的行列之中。

    因为摇滚乐这一“特性”,还出现过许多虽然乐队在舞台之上翻车,但却莫名成就一场经典演出的“离奇事件”。

    最为著名的例子,莫过于1985年费城的live-aid慈善演唱会上,齐柏林飞艇乐队的“坠艇”事件了。

    由于戒毒以及醉酒等原因,普妈和页老师在舞台上的表现简直可以用“不堪入目”来形容。

    但因为现场的气氛足够好,反而使得这场演出成为了一场经典。

    ——当然,普妈和页老师本人肯定不会这么觉得就是了。

    (注: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这场虽然翻车翻的很厉害但是莫名挺有趣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现场歌迷就是非常的嗨,气氛一点都不差,结尾的时候甚至还来了个全场大合唱。)

    将连接乐器的音箱放在舞台前,在拾音的过程中,可以将歌迷们的“喧闹声”略微收进去,从而使得乐器的声音带有一种极为特殊的“质感”。

    对于其它音乐类型来说,这种特殊的“质感”可能会对音质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从而影响演出的效果。

    但对于摇滚乐来讲,它反而可以让现场的歌迷,获得一种更好的现场气氛。

    听了罗杰的解释,泰勒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过却是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双方虽然都是当红的乐坛明星,但毕竟擅长的方向不一样,很多经验,也没办法生搬硬套。

    适合泰勒的,未必适合乐队。

    适合乐队的,也未必适合泰勒自己。

    走上舞台,汉克先是带人给众人讲解了一遍在走位方面的设计和安排。

    哪一首歌,唱到哪一段的时候,谁应该站在舞台最前方和前排歌迷进行互动。

    到了某一首歌的时候,罗杰和泰勒这两位“主唱”之间,又该有怎样的互动。

    等等。

    虽然说,在演唱会的现场,即兴发挥非常的重要。

    但在演出开始之前,尤其是这种大型的现场,针对每一个细节,都是做了非常仔细的设计和规划的。

    若是现场演出的时候,有人“灵机一动”,忽然想要改变预定的设计,自然不是不可以。

    但在排练的时候,这些设计好的“流程”,还是需要仔细地过上一遍。

    不说每一个细节都完美无缺,但至少每个人都该要记住大致的流程,尤其是自己的那部分。

    虽然说走位方面的细节很多,但实际上,这种大型舞台的布置方式,来来回回就那么固定的几种,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走位方面,也同样是如此。

    比如说吉他手和主唱之间的互动、主唱和观众之间的互动等等。

    对于任何一支稍有经验的乐队来说,这些都是“有迹可循”的。

    遵循着这些基本的“套路”,只要简单的过上几遍,基本上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了。

    “嘿,各位。”

    练了几遍走位,罗杰忽然将众人叫到一起,说道:“关于《亡命之徒》这首歌,我有个想法……”

    “什么想法?”

    胖子立刻追问。

    按照演出的规划,这首歌在整场演出当中,也算是比较重要的一首曲目。

    原本,汉克和他的团队设计了几个和歌迷互动的小细节,将这首歌的“演出时间”拉长了一倍有余,足足十几分钟的时间。

    但是在演奏、演唱方面,却是没有大改。

    这也是很正常的。

    即便是喜欢即兴发挥的摇滚乐队,也不会在一场演唱会上,将自己的所有作品都魔改一遍。

    一首歌的某段吉他solo进行一些小的调整,又或者在唱法上进行一个升调或者降调,就已经算是“即兴”了。

    不过,罗杰却是忽然想要“玩一把大的”。

    “这首歌按计划,是我和泰勒进行合唱。”

    罗杰看了一眼泰勒-斯威夫特,说道:“泰勒这边不变,即兴用原来的调子来唱,至于我……”

    罗杰稍稍停顿了一下,卖了个小关子,不等其他人发问,又立刻开口道:“我想试一下用死嗓来唱这首歌。”

    “wtf?!”

    胖子一脸懵哔:“死嗓?!乡村摇滚?!”

    “等等!”

    吉姆也有些傻眼:“你会唱死嗓吗?!”

    在极端金属的领域,死嗓、黑嗓、核嗓,对于极少接触这类音乐的人来说,可能有些难以区分。

    总之,这是一种在“非极端金属”领域当中极为罕见的唱法。

    和相对“传统”的摇滚乐相比,这类唱法,不受到主流审美的喜爱。

    但在摇滚乐的狂欢现场,却是非常能够带动起现场歌迷的情绪。

    哪怕是不喜欢极端金属乐的歌迷,到了演出的现场,在冲击力十足的嘶吼之下,也会忍不住疯狂起来。

    和传统的唱法依靠声带发声不同,死嗓发声是依靠胸腔共鸣,声音极度的低沉、冲击力极强。

    (注:胸腔发声这个是听说的,没仔细研究过,看看就行别较真。)

    这种唱法,对嗓子、对声带、对肺部,都有不小的负担。

    而且由于没有一个“系统训练方法”的缘故,几乎所有的死嗓黑嗓核嗓主唱,都是依靠“自学成才”,无法总结出一套系统、有效的训练方法。

    在摇滚圈内,通常有一种共识:唱主流摇滚的主唱,“几乎”都是无法驾驭死嗓、黑嗓、核嗓的。

    虽然不知道这所谓的“共识”是哪来的,但很多人都对此深信不疑。

    乐队过去的作品中,从未出现过这种极端的唱法,自然而然地,许多人就认为罗杰根本不会这种唱法。

    “呃……其实我真的会。”

    罗杰说了一句,也不多做辩解,直接清了清嗓子,身体微微前倾,低着头,口中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

    仿佛一头狮子在咆哮一般。

    “哇哦!”

    泰勒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罗杰,似乎觉得刚才那一幕只是幻觉。

    吉姆同样也愣了,呆滞了好一会,才纳闷地问道:“你不是嗑|药把嗓子嗑坏了吗?这么唱不会有问题?”

    “这是用胸腔发音的,对嗓子没什么依赖性。”

    罗杰尝试着解释了一下死嗓的发声原理,但看到吉姆一脸懵哔的样子,顿时闭上了嘴,不再多说。

    随口岔开话题,继续道:“我觉得这种唱法,配合泰勒的清嗓,能够给现场歌迷带来一种非常棒的冲击感。”

    “我觉得可以试一试。”

    泰勒立刻表示支持:“不如我们先试试看效果如何?”

    “我去让人安排。”

    胖子也显得有些迫不及待,立刻就朝着汉克那边大喊着,让工作人员准备,进行一次“试唱”。

第832章 国王的领地

    “well,i've.

    我已行到路的尽头,

    tryin'.to.

    努力想卸掉心头重负,

    i've.got.

    我的心里有七位女人,

    '.,

    四位想把我留在她们身边,

    two.'.,

    两位恨得要扔我石头,

    and.one.'s.a.

    还有一位说她是我的朋友……”

    悠扬的吉他旋律,伴随着泰勒-斯威夫特清澈的嗓音,在兰杰斯体育场内飘荡着。

    这座体育场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但却一点都不显得老旧。

    穹顶的双层玻璃纤维结构,看上去带有一种颇为动人的“科幻气息”。

    唯一可惜的是,这座体育场稍微小了些,在用作正常的“体育赛事用途”时,能够容纳的观众数量仅仅只有六万人。

    当然,布置成演唱会的现场之后,可以容纳的观众数量要多了不少。

    尤其是,最中央的区域,设置成“自由站席”,单单只是这一块,就能容纳数以万计的歌迷了。

    但舞台背后,大约呈四十五度左右的一大片看台,却必须是空置,同样会减少不少观众席位。

    总体算下来,按照这场演出的布置和规划,今晚的兰杰斯体育场,可以容纳的观众总数只是七万出头。

    这个数字,比起洛杉矶玫瑰碗体育场的那一场演出来,显然是要差了不少。

    但若是以流行乐坛的“平均水准”来衡量,也足以称得上“豪华”。

    事实上,到场观众人数能够达到六位数的演出,放眼全球范围内,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

    能够达到七万人,已经算得上是“超大型”演出了。

    按照【诞生】巡演的规划,若是不将其中与泰勒-斯威夫特合办的十九场演出计算在内的话,其余的场次,“平均观众人数”,就只有四万出头而已。

    合办的十九场,规模要稍大一些,但也只有不到一半、总计八场演出,可容纳观众的人数在十万以上。

    剩余的十一场,都在七万到十万人之间。

    ——在多伦多兰杰斯体育场的这一场演出,就是十九场“合办场次”当中,可容纳观众数量最少的一场。

    虽然人少,但现场的气氛,却是一点都不差。

    尽管是在寒冷的冬季,兰杰斯体育场内,却是给人一种燥热的感觉。

    随着人群的跳动,不断有热浪升起。

    音乐声虽然悠扬,但舞台下方,观众席中,却仿佛是群魔乱舞。

    泰勒唱完了一段副歌之后,罗杰突然停下了弹奏,单手握着话筒,走到舞台最前方。

    一个短暂地停顿,罗杰忽然微微附身,脖子上的青筋暴起,用尽全身的力气,发出一阵野兽一般的嘶吼。

    “...

    放轻松!

    ...

    放轻松!

    不要让你心里回响的声音之轮!

    使你疯狂!

    使你疯狂!”

    胸腔中强烈的共鸣,使得罗杰发出的声音不像是人类,反而像是狮、虎之类猛兽,发出的狂野咆哮。

    在扩音设备的帮助下,死嗓的冲击力,在短短几句话的间隙里,便是传遍整座体育场。

    这原本是一首颇为“小清新”的乡村摇滚,甚至于,与其说是“摇滚”,反而不如说更加偏向“乡村”多一些。

    但在这带着恐怖冲击力的死嗓之下,这首《》,却是带上了一种极端金属乐的感觉。

    甚至于,在罗杰嗓音的带动下,胖子敲鼓时的力道,都忍不住加重了几分。

    体育场内顿时陷入了短暂地沉寂。

    现场的歌迷们,仿佛都被罗杰这突然地爆发给吓呆了。

    整个兰杰斯体育场内,只剩下罗杰低沉而充满震撼感的嘶吼声。

    就连吉他、鼓点的声音,仿佛都被罗杰的嘶吼给压了下去。

    当然,这只是一种感觉。

    在绝大多数的现场演出当中,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摇滚,主唱的声音,都是很难彻底将“乐声”给压下去的。

    反而是反过来的例子要多得多。

    事实上,能够和乐器的声音,尤其是鼓点和吉他,做到“平分秋色”的主唱,已经是颇为少见了。

    当然,那种通过在扩音设备上调大人声、调低乐声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的,那是例外。

    许多流行歌手喜欢这么做,以突出主唱的声音。

    但在摇滚乐这个圈子里,这么做的人,通常都是要被圈内人所鄙视的。

    怎么回事,小老弟?

    嗓子不够劲,就作弊?

    别在摇滚圈混了,去唱流行吧伙计。

    比如说酷玩乐队,就因为喜欢在“调音量”上面“作弊”,而被许多摇滚圈的人所鄙视,不承认他们是一支“摇滚乐队”。

    (注:咨询过一个十八线乐队的摇滚主唱这方面的问题,他的答复大概就这么个意思。是真是假也没法考证,看个乐子吧。)

    罗杰的死嗓嘶吼冲击力十足,仿佛一头饥饿的雄狮,在朝着猎物发出死亡的威胁。

    这种突如其来的冲击感,让整个兰杰斯体育场内瞬间陷入了安静,也营造出一种“人声压下乐声”的错觉。

    但,错觉终究只是错觉。

    片刻之后,随着短促而沉重的鼓声“重新响起”,杰兰斯体育场内,瞬间爆发出一阵杂乱的尖叫声。

    之所以说是杂乱,那是因为,大多数兴奋地喊出声的歌迷,都是乐队的粉丝。

    而冲着泰勒-斯威夫特来到这座体育场的歌迷,大多数则是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如果说乡村流行和乡村摇滚之间,受众上还有很大的重叠度的话。

    那么定位为“青春偶像”的泰勒,她的粉丝当中,能够欣赏“死嗓”这种极端唱腔的人,却是寥寥无几。

    但是,摇滚乐现场最大的特点,就是当现场的气氛足够热烈的时候,任何一个身处其中的人,无论是否喜欢摇滚乐,是否为此而着迷,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融入到这场狂欢派对当中,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在乐队粉丝的带动下,很快,泰勒的粉丝们,也忍不住融入进来。

    兰杰斯体育场内,数万名歌迷,开始随着胖子的鼓点声,玩起了人浪。

    无数高高举起的双手,中指和无名指弯曲,被大拇指扣住,食指和小拇指则是笔直伸出,做出一个类似“山羊角”的造型,对着舞台上比划出金属礼的手势。

    泰勒清澈而柔和的嗓音,和罗杰充满冲击力的死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给歌迷们带来极强反差感的同时,也将现场的气氛烘托到了顶点。

    终于。

    一首歌唱完,罗杰忍不住轻轻揉了揉胸口和脖子,朝泰勒打了个眼色。

    后者顿时会意,走到舞台前,和前排的歌迷进行着互动。

    罗杰则躲在后边,缓解着刚才那极端唱法所带来的轻微不适。

    虽然说,死嗓主要是依靠胸腔来发生,和声带、嗓子的关系不大。

    但气流在胸腔中的共鸣,给人体带来的负担是非常大的。

    哪怕声带所承受的只是一点“余波”,也会有不小的压力。

    罗杰的嗓子原本就受到过极大的破坏,在这种负担之下,一首歌下来,罗杰已经是感觉到,自己的嗓子颇为的难受,必须要进行片刻的休息。

    “md,那些死核主唱是怎么做到这么唱上好几个小时不休息的?”

    罗杰的脑海中冒出这样一个疑惑。

    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下来,一首歌,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负担。

    虽然还远远没有到唱不下去的程度,但要是让罗杰这么连着唱完一整场的演唱会。

    不,哪怕是规模更小的livehouse,罗杰也是没法坚持满一整场的时间。

    恍然直接,罗杰似乎有些理解,为什么那些以嗓音劲爆而闻名的死亡金属、黑金属、死核、碾核等等极端领域的主唱们,在演出的后半程,总是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失声”。

    当然,或许有个别“天赋异禀”的家伙,可以这么连续唱上两三个小时而没什么压力。

    但却绝对不适用于“大部分人”。

    “反正我是做不到。”

    罗杰嘴里嘀咕着,悄悄朝后台的方向走去。

    后台,早就有助理注意到了罗杰的异常,连忙上前递上一瓶水。

    咕咚咕咚地灌了几口下去,罗杰才觉得稍微好受了些。

    添加了蜂蜜和柚子汁的矿泉水,对于缓解喉咙的疼痛,效果是非常出色的。

    才喝了几口,罗杰就感到自己的喉咙传来一阵清凉,那种又疼又痒的感觉,顿时全部消散。

    演出才刚刚开始,罗杰也没敢多喝,稍微灌了小半瓶就停下了动作。

    ——没办法,演出还有两三个小时才结束。若是喝得太多,中间憋不住了怎么办?

    难道要学德国战车乐队,在演出的现场,来上一幕“超限制级”的画面?

    那种事,罗杰可干不出来。

    重新回到舞台上,时间并没有过去太久。

    看到吉姆投来关注的目光,罗杰比划了一个“没问题”的手势,站在舞台中央,泰勒-斯威夫特的身后,轻轻拨动了几下贝斯的琴弦。

    在没有做过特殊调整的情况下,贝斯的声音是很难被现场歌迷所注意到的。

    尤其是在这种极端嘈杂的情况下,哪怕是耳朵最尖的观众,在没有刻意去注意的情况下,也很难听到这细微的响动。

    但在带着监听耳机的泰勒耳中,这声音却是非常明显的“信号”,意味着罗杰已经重新做好了准备。

    泰勒很自然地结束掉,和歌迷们的互动,抱着吉他,回到舞台上,站在话筒前,微笑着说道:“接下来这首歌,是向一位乐坛前辈致敬。”

    泰勒卖了个关子,并没有说出这首歌的名字。

    但当她的手指开始在吉他琴弦上扫过,仅仅只是几个小节的旋律,现场中绝大多数的歌迷,都忍不住跟着这段经典的旋律,在原地跳起舞来。

    罗杰站在舞台前,手指轻轻拨动着琴弦,对着话筒,轻声唱道:“it.was.a.,.and.the.old.

    这是年轻人的婚礼.老人们给他们祝福

    you.

    你可以看出pierre真的爱这个女孩

    and.now.the.,

    现在年轻的先生和女士敲响了教堂的钟声

    “c.est.vie“,say.the.old.folks,it.go.to.

    这就是生活.老人们说.你永远无法预测……”

    和之前那极端的死嗓不同,在这一首歌上,罗杰并没有在唱法上做什么“魔改”。

    嗓音轻柔而沙哑,仿佛砂纸摩擦的声音,略显刺耳,但却带着一种别样的魅力。

    几个聘请来的“伴舞”,在贾森和吉姆的带领下,在舞台上跳起了一种滑稽的舞步。

    查克-贝里的经典代表作,被九十年代的经典影片《低俗小说》带动起了一波潮流。

    从那之后,每当这首歌的旋律响起,总会有许多人,开始跳起在北美颇为流行的“扭扭舞”。

    文森和米娅那显得颇为“滑稽”的舞步,反而成了这片土地上的一种“时尚”。

    在轻快的旋律下,“扭扭舞”那滑稽的动作,仿佛传染一般,迅速传遍了整个兰杰斯体育场。

    在所有人都开始扭动起身体的时候,那些因为害羞而不愿加入的少数观众,反而成了异类。

    为了不被人用异样的眼光去注视,他们也纷纷加入其中,小幅度地挥动着拳头,扭动着大腿和腰肢。

    很多时候,人在害羞的时候,感觉颇为的难为情。

    但一旦放开了自己,马上就会感到“真香”。

    这些一开始还显得颇为害羞的歌迷们就是如此。

    在放开了自己,加入到全场“齐舞”之后,却是渐渐地兴奋了起来,脸上都隐隐透出潮红色,双眼冒光。

    无论是哪一种音乐类型,全场歌迷一起大合唱的场面,那是很常见的。

    哪怕十几万,甚至数十万人的大合唱,也不是没有过。

    但全场歌迷一起跳着同样的舞蹈,却是极为的罕见。

    不,已经不能用“罕见”来形容了。

    简直是“史无前例”。

    现场的导播显然不可能错过这一幕,除了几台摄像机依然对着舞台之外,绝大多数的摄像机,都用来捕捉兰杰斯体育场内的盛况。

    无论是在现场直播当中,还是在后期制作纪录片时。

    这种数万人同时起舞的场面,都是非常珍贵的“素材”。

    看着舞台下方的歌迷们,随着自己的音乐,如此忘情地狂欢起来,罗杰的心里,也是忍不住涌现出一阵自豪和喜悦。

    就仿佛一位国王,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第833章 心照不宣

    洛杉矶,世纪城。

    和寒风刺骨的多伦多相比起来,洛杉矶的冬季,气候就要温和得多。

    尽管风中也略带一丝寒意,但在街头上,却也时常可以见到只穿着一件单薄t恤的行人。

    当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这个季节里,多少还是需要一件外套的。

    尤其是在室外的时候。

    走进室内,功率极强的暖风迎面袭来,顿时就会让人感到一阵燥热。

    杜克-罗森伯格下意识地抬手松了一下领带,不过却是没有脱掉身上的西装外套。

    在这种正式的场合下,“体面”两个字,被看得极为重要。

    西装革履,一丝不苟,外表上的光鲜亮丽,是要比所谓的“舒适”重要太多了。

    当然,这也取决于在场的“人”。

    对于杜克-罗森伯格这样,在好莱坞内拥有一定的名声,但并没有足以让人感到信服的出色履历的导演来讲,在正式场合下,任何一个细节都必须要注重到极致,不能有丝毫的疏忽。

    而若是换成詹姆斯-卡梅隆这个级别的导演,哪怕是穿着睡衣出现在这里,二十世纪福克斯的高层也会将其当做最为尊贵的客人来对待。

    ——当然,卡车司机或许平时邋遢了些,但穿着睡衣出现在正式场合这种事也是不可能做得出来的。

    任何一个稍微有点头脑的家伙,都做不出来这种蠢事。

    会议室里的气氛有些让人窒息。

    杜克-罗森伯格很清楚,这是因为自己过于紧张的缘故。

    但是,杜克却没有太好的办法来缓解这种紧张,只能在焦躁不安中耐心地等待着。

    在这种度日如年的感觉中过了不知道多久,身旁的律师终于开口,对杜克说道:“条款方面没有问题。”

    杜克-罗森伯格点点头,深吸一口气,从律师手中接过合同和钢笔,在尾页签下自己的大名。

    经过漫长的筛选和谈判,在这一刻,《星球大战:原力觉醒》的导演,终于确定了下来。

    对于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来说,这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略微有些重要的“雇佣合同”。

    而对于杜克-罗森伯格本人来说,这却是足以改变他一生的“重大机遇”。

    若是《星球大战:原力觉醒》大获成功,作为这部影片的导演,杜克-罗森伯格就可以凭借着这一“履历”,在好莱坞一飞冲天。

    若是失败……

    搞砸掉一部制片预算高达两亿五千万美元,后期宣发成本预计将超过三亿美元的超级大制作,即便是杜克-罗森伯格有着犹太人的血统,又出自和好莱坞关系密切的家庭,也几乎不可能再得到第二次这种级别大制作的机会。

    要说找不到工作倒是不至于,【量子影业】那边已经明确表示,在杜克-罗森伯格搞砸两部大制作之前,只要杜克愿意,与尼古拉斯-凯奇所合作的“动作电影系列”,杜克-罗森伯格永远是导演的第一人选。

    但是,那个系列电影,最高的一部《变脸》,投资也不过是八千多万美元。

    若是不考虑尼古拉斯-凯奇片酬上涨的因素,这个“系列”,未来最高的单片投资也不会上亿。

    这可远远不足以满足杜克-罗森伯格的“志向”。

    作为一个有着犹太裔血统、和好莱坞关系密切的富二代,若是只想“混吃等死”,杜克-罗森伯格可以拥有一个相当轻松惬意的人生。

    但杜克-罗森伯格却是有着自己的野心,要成为好莱坞当代最为顶尖的导演。

    或者,如果不能成为最顶尖的那一个,那最起码,也要成为最顶尖的导演“之一”。

    在过去的数年里,杜克-罗森伯格自认,自己已经是积累了足够多的经验和履历。

    这次的《星球大战:原力觉醒》,就是自己一飞冲天最好的机会。

    签约的流程并不复杂,尽管还有律师和第三方公证等等,但也只是多签几份一模一样的合同而已。

    几份合同在桌面上转过一圈之后,这次签约便是正式结束了。

    “按照合约的要求,你需要从前期筹备就开始加入剧组。”

    签约刚刚结束,制片人布莱恩-伯克就迫不及待地问道:“现在剧组这边前期筹备的工作很多,你什么时候可以来剧组报道?”

    “三天之内。”

    杜克-罗森伯格稍稍思考了一下,明确开口表示:“三天之内,我就可以处理完自己的私事,到剧组报道。”

    “好的。”

    布莱恩-伯克点点头,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不再插话。

    这次签约,主角毕竟是杜克-罗森伯格这个导演,以及二十世纪福克斯的高层。

    虽然说布莱恩-伯克是《星球大战:原力觉醒》项目组的第一制片人,对这个项目有绝对的主导权,但归根结底,也只是一个“打工者”。

    在这样的场合下,有关工作的事情,除了极为迫切的事情要略微过问一句之外,其它的完全没有必要现在去谈。

    得到了杜克关于进入剧组报道时间的答复后,布莱恩-伯克便是决定,等到杜克-罗森伯格进入剧组之后,再去谈其它的细节。

    “公开的签约仪式的时间,宣传部门那边拿出方案之后会和你的经纪人联系。”

    二十世纪福克斯的一名高层看了杜克一眼,说道:“请杜克导演务必配合宣传部门的工作。”

    在好莱坞,或者说在绝大多数稍微正规一点的项目中,导演这项工作,并不仅仅只是负责拍片而已。

    或许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大体上来说,除了带剧组拍片的“本职工作”之外,导演要涉及的工作还包括配合剧组的宣传、进行前期筹备、后期制作等等。

    当然,很多有资历的导演,也会借此在“基本片酬”之外,索要额外的报酬。

    比如说大卫-芬奇就有这样的习惯,将导演的工作从正式立项之后的筹备开始,划分为几个阶段。

    若是自己需要参与的阶段更多,比如说从一开始就参与到前期筹备工作当中去,就要索要更高的报酬。

    其实,以杜克的资历,也完全可以这么做。

    但为了争取到这次执导《星球大战》的机会,杜克主动放弃了大部分的片酬,仅仅只索要了五百万美元的基础片酬,外加一定数量的“票房奖金”。

    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只要《星球大战:原力觉醒》的全球票房达到制片成本以上,杜克就会获得一百万美元的基础奖金,随后,票房每上涨一个阶梯,杜克所获得的奖金就会更高。

    若是《星球大战:原力觉醒》的全球票房可以达到十五亿美元以上,加上五百万美元的基础片酬,杜克总共可以从这个项目中得到三千万美元的薪酬。

    至于再高的……

    哪怕是再乐观的人,也不认为这部影片的全球票房能够超越《泰坦尼克号》,自然也没有必要去讨论二十亿美元以上票房的情况。

    这种阶梯式的“票房奖金”,比“票房分成”好的一点在于,无论影片的票房是多少,只要是在某个档位内,杜克-罗森伯格所获得的“奖金”,数字是固定的。

    而且,一般情况下来说,这个奖金的数字,都要低于“常规比例”的票房分成。

    ——所谓“常规比例”,自然是按照杜克-罗森伯格过去的履历,在好莱坞内的咖位等等,所“有可能拿到的最高分成比例”。

    对于二十世纪福克斯来说,相对于另外两名导演,选择杜克-罗森伯格,意味着无论是影片扑街还是票房大卖,都可以省下一大笔片酬。

    而在能力方面,杜克-罗森伯格也没有明显的劣势。

    这个项目,主导者毕竟不是导演,而是布莱恩-伯克这位业内的顶尖制片人。

    而且《星球大战》是一个早已成熟的“品牌”,只要不拍成彻彻底底的烂片,就会有无数的粉丝买账。

    导演能力上有轻微的差距,相较于最高可能达到数千万美元的成本,是可以接受的。

    而对于杜克-罗森伯格来说,作为一个亿万富豪家庭的独子,杜克-罗森伯格对于财富,没有太高的追求。

    或者说,即便是“追求”,也不是几千万美元能够满足的。

    站在杜克-罗森伯格的立场上,放弃一些片酬,争取到执导《星球大战》的机会,反而更加重要。

    只要这个项目在自己的手上取得成功,杜克-罗森伯格这个名字,在好莱坞将会变得炙手可热。

    到了那个时候,还怕没有钱赚?

    若是能够成为詹姆斯-卡梅隆、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甚至于是迈克尔-贝这一级别的导演,每一个大获成功的大项目,收入的片酬都是以“亿”为单位来计算的。

    这也是圈内公开的秘密了。

    比如说,在《泰坦尼克号》时,詹姆斯-卡梅隆明面上的导演片酬只有区区八百万美元。

    但实际上,除了基础片酬之外,卡车司机还能从全球票房中获得百分之二十的分成!

    这可是前期票房分成!

    以《泰坦尼克号》全球总计接近二十二亿美元的票房数字(包括重映票房)来计算,仅仅只是这一个项目,就能为卡车司机带来四点四亿美元的税前收入。

    在当初《泰坦尼克号》因为资金困境而几乎破产的时候,詹姆斯-卡梅隆公开表示,自己愿意放弃八百万美元的导演片酬,以追加制片预算,但却对票房分成的部分只字不提。

    至于原因嘛……

    看上边的数字就知道了。

    迈克尔-贝在《变形金刚》系列中赚到的钱,也是要以“亿”为单位。

    可以说,虽然整个好莱坞施行的是“制片人中心制”,但对于那些顶尖的大导演来说,却是一个项目中的绝对主角,拿到的也是最高的片酬和分成。

    当然,演员也是一样。

    任何一个职业做到了顶点,都能够跳出所谓“潜规则”的限制。

    对于杜克-罗森伯格来说,想要成为导演这个职业当中的顶级,首先,必须要有一部大获成功的商业电影。

    哪怕,这部影片施行的是“制片人中心制”,哪怕,这部影片的名字叫做《星球大战》。

    只要先获得一次成功,之后想要再得到第二次机会,“真正地证明自己”,也就容易得多了。

    虽然说杜克还年轻,还不足三十岁。

    但对于任何一个职业来说,成名要趁早这句话总是没错的。

    当机会降临到自己面前,并且自己认为已经做好了准备的时候,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必须要紧紧抓住它,不能让机会从眼前溜走。

    从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的总部出来,杜克-罗森伯格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去了一趟【量子影业】,找上【量子影业】的总裁斯特拉-瓦格纳。

    “虽然我们之前已经有过沟通,不过我还是想再次表达一下我的歉意。”

    杜克-罗森伯格用尽可能诚恳地语气说道:“《星球大战》这次机会,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

    接了《星球大战》的导演,杜克至少在接下来的三年内,都不可能去接其它的项目。

    这对于【量子影业】中,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系列动作片”来说,还是有不小的影响的。

    虽然说在这个圈子内利益为先,但无论是做事还是做人,尽可能地留有余地,给人一个好印象,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比如说好莱坞著名的老好人汤姆-汉克斯,凭借着多年以来竖立起的形象,若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肯定是要比那些“不会做人”的家伙更容易办成事的。

    那些从草根阶层突然成名的人,可能未必看得清楚这一点,但杜克-罗森伯格却是很清楚,在这个圈子里混,跟这些电影公司打好关系有多么的重要。

    因此,虽然【量子影业】已经一再表示理解杜克-罗森伯格的选择,并且不会做出干涉,但杜克-罗森伯格还是三番五次表示致歉,就是为了尽最大可能消弭【量子影业】可能因此而产生的不满。

    “没关系,我们理解你的选择,人往高处走嘛。”

    斯特拉-瓦格纳笑了笑,话题一转,又说道:“而且母公司那边打过招呼,要尽可能给你行个方便……”

    斯特拉-瓦格纳只是暗示了一句,杜克秒懂,连忙接话道:“我会找机会当面向他表示谢意。当然,也非常感谢【量子影业】的理解和支持。”

    虽然没有提起名字,但一个“他”字出口,两人顿时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第834章

    《星球大战:原力觉醒》和《x战警:第一战》先后立项。

    前者制片预算就超过两亿五千万美元,后者的投资规模要小得多,但预算也在一亿美元之上。

    两部影片将分别在明年和后年上映。

    这两个大项目的立项,好像给一潭死水的好莱坞投入了两块巨石。

    尤其是对于二十世纪福克斯之外的其它五大来说,这两个大项目所带来的刺激尤为的大。

    毕竟,六大之间虽然在很多事情上密切合作,但彼此之间的竞争也不少。

    环球还好说一点,在被康卡斯特收购并“转手”之后,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同在【量子娱乐】旗下。

    虽然并非是全资的子公司,但也可以算作是“兄弟公司”,倒是没有感受到太强的压力。

    迪士尼也不慌,在并购了漫威影业之后,迪士尼手握《复仇者》系列大部分的版权,只需要按部就班地走下去,一步步将《复仇者联盟》推上大银幕,就足以稳居不败之地。

    但对于华纳兄弟、索尼-哥伦比亚、派拉蒙这三家来说,受到的冲击就很大了。

    一时之间,三大纷纷开始寻找合适的项目,准备推动自己的“超级大片”计划。

    连锁反应之下,六大的动作,也迅速波及到下一级,诸如狮门、艺匠这样仅次于六大的电影公司当中。

    而后再随之向下,在短短的时间内,对整个好莱坞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可以说,《星球大战:原力觉醒》和《x战警:第一战》的立项,将在未来数年内,对好莱坞的整体格局产生漫长而深远的影响。

    不过,在【量子娱乐】内部,这只是两个“重点项目”罢了,还没有到那种需要推动整个集团公司的力量去保驾护航的地步。

    《x战警》系列没有那么大的价值。

    《星球大战》的价值倒是够了,但作为一个成熟、稳定的系列,也无需动用太多的额外资源。

    根本没那个必要。

    因此,尽管两大项目在好莱坞内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但在【量子娱乐】的层面上,产生的影响却是要小得多。

    当然,这所谓的“小事”,只是和整个集团公司的大方向相比起来的“小”。

    但在【量子娱乐】内,这两个项目的级别,仍然是“重点关注”,需要有高层随时过问。

    虽然说罗杰已经卸下了董事长的职位,但作为公司的大股东,对于【量子娱乐】内一些重要的项目,乐队的代理人仍是会定期将最新的进展汇报给罗杰。

    若是有什么需要插手的地方,罗杰也不会客气什么。

    在任何一家成熟的商业公司当中,公司高层的权利来自于董事会、董事会的权利来自于股东。

    所以,归根结底,股东才是“最大的”。

    只要有正当的理由,股东们随时都可以对公司的运营进行插手。

    当然,关键性的因素仍然是那么几个:正当的理由、足够比例的持股份额,以及经由股东大会投票决议的流程。

    对于这两个项目,罗杰倒是没有什么插手的兴趣。

    在罗杰的记忆中,《星球大战》系列,在北美和欧洲以外的市场上表现一向欠佳,但仅仅只是这两块市场,就足以让二十世纪福克斯赚的盆满钵满。

    至少,在罗杰的前世,只要挂上《星球大战》这个名字,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亏损的情况。

    这是其它任何系列都没有做到过的,哪怕如《变形金刚》、《复仇者联盟》,乃至于《正义联盟》,都出现过亏损的项目。

    但《星球大战》系列,却是从未有过。

    至于《x战警》,罗杰前世并非是一个超级英雄电影的粉丝,时间又过去得太过久远,印象实在有些模糊。

    但大体上来说,这个系列,在彻底拍烂之前,还是有利可图的。

    就算电影票房出现了亏损,依靠周边收入,也能将利润给赚回来。

    这种大制作,主要的盈利来源从来都不是什么票房收入,而是各项版权授权,尤其是周边。

    对于这两个项目,罗杰并不打算插手。

    一方面是没兴趣这么做,在决定卸下【量子娱乐】董事长的职位之后,罗杰就决定将精力更多地放在音乐和家人身上。

    只要【量子娱乐】的发展情况平稳,能够为自己提供足够的收入和“保护”,罗杰就打算安安心心地当个甩手掌柜。

    另一方面,罗杰对电影方面的业务了解有限,胡乱插手,反而更有可能带来负面的影响,倒还不如什么都不要做。

    很多时候,所谓的“上位者”自身未必要有多么出色的能力,只要能够把握一个原则: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

    这样,至少可以确保不会出大的乱子。

    没有对这两个项目提出任何意见,仅仅只是吩咐乐队在【量子娱乐】的代理人对其保持重点关注,罗杰就重新将精力放回到了【诞生】巡演上。

    平均每周两场演出,每隔三四天,就要乘坐着【黑暗使者号】前往下一个城市。

    大多数时间是在排练或者休息。

    偶尔来上一场狂欢派对,然后醉死过去。

    醒来的时候,身边永远空无一人。

    这样的生活有些枯燥乏味,但却充实。

    每当有些空闲的时候,罗杰总是会拨通视频电话,和远在洛杉矶的安妮聊上几个小时,隔着手机看看一天天长大的小家伙。

    小孩子的发育速度很快,才过去几个月,阿曼达已经明显长大了不少,体重比起刚出生的时候要重了近两倍,个头也长了十几公分。

    不过,没有变的是,阿曼达依然是和刚出生时一样,饿了便会哭闹,吃饱就睡,一天足足要睡十几个小时。

    不过这样倒也方便了安妮,除了喂奶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事是需要安妮亲自去照料的。

    除了每天都会陪着小家伙玩一会以外,安妮一天下来都没有多少事做,已经快要闲不住了。

    “我想现在就开始录歌,早点录完之后去找你。”

    安妮抱怨道:“这么长时间宅在家里,我感觉自己都快发霉了。”

    虽然说,安妮的“宅”,和一般宅男宅女的“宅”完全是两个概念。

    但长时间不出门,多少还是让安妮有些闲不住。

    尤其是罗杰随着乐队踏上巡演的旅途之后,为了照顾小阿曼达,安妮连派对都不能开,在家什么事都没有。

    这种“混吃等死”的生活,或许有的人很向往,但以安妮的性子,能够忍受这么久而不发疯,已经是“母爱”的情绪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了。

    “只要你觉得没问题,就开始录吧,我跟迭戈打个招呼,他的档期应该没问题。”

    罗杰想了想,说道:“干脆你直接搬到马里布那边去住上一段时间,录完歌以后,我让飞机回去接你们。”

    阿曼达毕竟才半岁出头,这个年龄的婴儿,坐飞机是可以的,但却绝对不可能跟着乐队一起,频繁地进行赶路。

    不过,让安妮在忙完录音室里的工作之后,带着阿曼达来与罗杰见上一面,既能缓解安妮无聊发慌的情绪,也能缓解一下罗杰对妻女的思念,总归是一件好事。

    至于见上一面,很快又要各自分开,那也是以后的事了。

    “好在还能和你打个电话。”

    安妮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开玩笑道:“其实这也算是你带我环游世界了吧?在视频电话里。”

    “带你看世界各地的顶级酒店套房吗?”

    罗杰也开了个玩笑,还举起手机,用摄像头对着房间内扫了一圈,说道:“看,没有其它的女人,你完全可以放心。”

    “你就算要找女人我也不会管你啊,不过如果身材够辣的话,记得拍下来给我看!”

    安妮露出一副色眯眯的样子,说道:“说起来,我也好久没有在派对上‘找乐子’了呢!等我过去的时候,你们可要准备几场够劲的派对啊!”

    安妮故意在“找乐子”几个字上加重了语气,逗得罗杰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乐队的粉丝当中,关于乐队,一向是有几个未解之谜。

    例如胖子和贾森到底是不是一对cp?

    又或者俩人谁攻谁受?

    等等。

    而在这一个个“未解之谜”之中,粉丝们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安妮的取向到底是怎么样的?”

    在乐队成立之初,安妮就公开过自己“同性”的取向。

    一直以来,乐队的很多粉丝都认为,安妮和米娅会一直在一起。

    但让人惊讶的是,最后安妮却是嫁给了罗杰。

    但是,若要因此而说安妮是异性恋或者双性恋,却也不对。

    除了罗杰之外,安妮从未和任何异性传出过绯闻,甚至是嫁给罗杰之后,也还出现过不少安妮在派对上勾搭妹子的传闻。

    偶尔还会有一些让人浮想联翩的照片被登上八卦小报。

    这就不免让人疑惑,安妮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

    在乐队的粉丝当中,也有不少人认为,安妮和罗杰结婚只是一个“幌子”。

    为的,是掩饰同性恋的取向。

    而反对者则认为,在如今这个年代,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已经足够开放,在加州等许多地方,都允许同性恋注册结婚,根本没必要这么做。

    而且阿曼达的出生,也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证明安妮和罗杰之间是“真爱”。

    在乐队的粉丝中,持有两种观点的人都不少,双方经常为此产生“争辩”,也算得上是一个“梗”了。

    罗杰当然知道安妮的取向是什么。

    严格来说,安妮应该是属于同性恋,但对罗杰却是一个“例外”。

    对于这其中的原因,罗杰自然是不明白,安妮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

    不过,两人对此倒是都没什么追根究底的想法。

    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彼此的感觉良好也就够了,没必要对什么事情都追根究底。

    “那就这么定了。”

    安妮一副严肃的样子:“我最多一个月就能录完《寂静岭》,然后就去找你。到时候你们应该是在东欧或者刚进到亚洲,必须给我准备好派对!”

    稍稍停顿了一下,安妮大声道:“我要连开一个星期的派对,好好狂欢一场!”

    “行,你想要派对,我就给你派对。”

    罗杰被安妮有些孩子气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语气中带着一丝宠溺。

    “对了。”

    安妮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你那边的天气怎么样?我看天气预报说,马德里最近一直在下雨。”

    乐队现在正在西班牙的马德里,按照【诞生】巡演的规划,乐队将在西班牙举办三场演出,分别在马德里、巴塞罗那,以及塞维利亚。

    这几天马德里阴雨连绵,天气并不算好。

    对于在露天体育场的演出来说,这不是一个合适的天气。

    不过,任何一场巡演,至少都是提前大半年,甚至一年以上就开始筹备,自然也不可能预料到巡演当天的天气状况。

    遇到下雨,这也是时有发生的事。

    对于演出本身来说,影响肯定是有的,如果是一般的小雨倒也就罢了,若是倾盆大雨,让歌迷们冒雨观看演出,对于现场观众的体验,肯定不会太好。

    但现场的团队,对于这类的“意外状况”都会准备各种预案来应对,尽可能将影响减小到最低。

    “是有点小雨,影响不大。”

    罗杰站起身,走到窗边,将摄像头对着窗外拍了一阵,说道:“巡演嘛,总是会遇到类似的状况。我们在舞台上还好,会有遮雨的顶棚。台下的观众可能要遭点罪了。”

    顿了顿,罗杰又说道:“可惜伯纳乌球场的翻新还没有完成,这场演出只能在卡尔德隆球场举办。要不然,球场的顶棚一封,外面再怎么下雨都无所谓了。”

    西甲豪门皇家马德里于去年宣布了主场的翻新计划,不过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工。

    乐队在马德里的演出,租用的是他们的同城死敌,马德里竞技队的主场。

    和伯纳乌相比起来,卡尔德隆球场不但更小,设施也更差。

    但谁叫这是西班牙呢?

    除了足球场之外,很难找到能够容纳数万名观众的演出现场。

    尽管让人感到不甚满意,但在没有更好的选择的情况下,乐队也只能选择“凑合”。

第835章 光怪陆离的梦

    “早……”

    罗杰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抓起餐盘中的三明治就往嘴里塞去。

    吉姆忍不住提醒道:“嘿,伙计,你拿错了,那是我吃剩下的。”

    罗杰闻言,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三明治果然是被啃剩下的样子。

    “呸,呸。”

    罗杰将手中的三明治丢到一旁,吐出口中的渣滓,拿起另一块“全新”的三明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伙计,你怎么了?今天的状态好像有点不对劲。”

    胖子关心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昨晚和安妮吵架了?”

    罗杰每天都会和安妮打上很长的一通视频电话,这件事,不单单是乐队几人,在这次巡演的所有“主要人员”当中,都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

    昨天并没有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因此,胖子会认为罗杰此刻的异常和安妮有关,也不算难以理解。

    “没有。”

    罗杰狼吞虎咽地将三明治吃完,喝了一口饮料,才继续说道:“昨晚没睡好,一直在做梦,很奇怪的梦。”

    顿了顿,罗杰又补充了一句:“梦到一个很多年没见的人,快二十年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梦到。”

    “二十年?哇哦!”

    胖子惊讶地叫道:“二十年前你才多大?十岁?小时候的朋友?”

    罗杰所说的二十年,自然不是指这个世界里的时间。

    而是“前世”和“今生”,加起来的二十年。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是第十三个年头,再加上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的时间,仔细算算,确实已是有二十年未曾见过了。

    而且相隔着两个世界,以后也不可能有再相见的机会。

    不过这种事没办法解释,罗杰只是点点头,含糊地说道:“差不多吧,十岁、十一岁这样。”

    “你知道吗?在心理学上有一种说法。”

    泰勒-斯威夫特听了一阵,忽然插话道:“如果你忽然毫无征兆地梦到一个人,是你的大脑在提醒你,你正在遗忘这个人。”

    泰勒的这个说法,罗杰隐约记得,自己似乎在哪里看到过。

    而且罗杰所看到的那个版本比较俏皮,大致是这么说的。

    当你突然梦到一个许久未见的人时,是你的大脑在提醒你:这个人你还要不要?不要的话我删了!

    这种说法未必有什么科学依据,但也未必就完全是胡编乱造。

    不过,一整夜光怪陆离的梦,确实是让罗杰此刻的心绪有些烦乱。

    “不说这个了,都过去那么多年了。”

    罗杰摇了摇头,中断了这个话题,说道:“安妮的飞机今天下午到莫斯科,我们早上稍微排练一下,下午就休息休息吧。”

    此时的时间已经是三月份,巡演的行程已经近半。

    按照巡演线路的规划,接下来的一场,正是在欧亚大陆最为庞大的国度,毛熊国的首都莫斯科。

    安妮那边,已经是在五天前就录制完了《寂静岭》专辑。

    罗杰也在乐队刚刚抵达莫斯科的当天,就把【黑暗使徒】号派回到洛杉矶,去接安妮和阿曼达母女。

    若只是安妮一个人倒也就罢了,还带着阿曼达,罗杰可不放心让她们乘坐公共航班。

    反正乐队在莫斯科会停留稍微长一点的时间,将【黑暗使徒】号派回去,也不会影响到什么。

    而且就算时间上来不及,乐队也可以通过大巴或者公共航班赶往下一场演出所在的城市。

    “知道你们两口子时间长没见要忍不住了。”

    胖子开了个玩笑,又问道:“晚上要不要安排一场派对?”

    乐队几人搭档这么多年,安妮的喜好,胖子当然是一清二楚。

    若是不安排上一场足够嗨的派对,安妮耍起脾气来,胖子可是受不了。

    “派对当然是要有的,这个你来安排吧。”

    想到安妮发现没有派对时气鼓鼓的样子,罗杰的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起来,笑道:“要是安妮不高兴了,肯定是对你撒气的,你要是不怕,那我就等着看戏了。”

    胖子在乐队里扮演的,一向是一个“和蔼亲切”的形象。

    安妮则是“顽皮任性”。

    胖子被安妮欺负,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当然,这是玩闹性质的,就像是关系非常密切的朋友之间的打闹,不带有任何的恶意。

    一听罗杰的“威胁”,胖子吓得一个激灵,连忙说道:“别,我可不敢!派对的事就交给我吧,我让人去安排,保证让安妮满意。”

    “谁能想到,一个这么大块头的家伙,竟然是个受气包。”

    泰勒-斯威夫特忍不住调侃了胖子几句。

    的确,单单从外表上看,以胖子的块头,只看外表的话,让人联想到的会是wee的摔跤选手,或者黑帮打手之类的角色。

    但实际上,胖子的脾气却是好得令人惊讶。

    属于那种非常传统意义上的“老实人”。

    认识这么多年以来,除了和玛丽离婚之外,罗杰从未听说过胖子和谁有任何的争吵。

    无论发生什么事,胖子总是能够笑呵呵地去面对。

    即便是在乐队里经常被安妮欺负,胖子也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从来不会生气。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算是一种极大的反差。

    一顿早餐在闲聊的时光中被消磨过去,罗杰最后一个吃饱喝足,站起身道:“走吧,去排练,我们还有四个小时时间,下午就自由活动了。”

    ……

    下午,【黑暗使者号】在莫斯科郊外的机场落地。

    罗杰早已等候多时,安妮一下飞机,立刻扑进罗杰怀里,用力将罗杰抱得紧紧地。

    在安妮身后,保姆推着婴儿车跟上。

    阿曼达在婴儿车内熟睡着,似乎对外界的一切一无所知。

    “小家伙坐飞机的时候怎么样?没什么不适应吧?”

    罗杰看了一眼阿曼达,低声向安妮问道。

    “刚上飞机的时候很兴奋,不过没一会就睡着了,一路上基本都是在睡觉。”

    说起阿曼达,安妮的脸上流露出宠溺的神色,说道:“我觉得小不点有些过于嗜睡了,不过我带她检查过,医生说没什么问题。”

    婴儿总是很嗜睡,这一点罗杰是知道的。

    但像阿曼达这样,一天要睡近二十个小时,似乎是有些不正常的。

    罗杰和安妮都是第一次为人父母,当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不过一些简单的资料,总是不难得到的。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去互联网上搜索,或许未必多么的专业,但至少是能够得到一手信息的。

    一般来说,刚出生的婴儿,一天睡上二十个小时甚至更多,是正常的现象。

    但随着婴儿的长大,睡眠的时间会逐渐减少。

    到半岁多的时候,普遍来说睡眠时间都在十个小时左右,或许会略微多一些,但多到像阿曼达这样,一天要睡二十个小时,那就“不正常”了。

    小家伙身上的异常,自然是会让罗杰和安妮感到不安,但安妮带小家伙去做了详细的检查之后,体检的数据却是表明一切正常。

    两人对此没有任何经验,只能是选择信任医生的判断,不做任何特殊的应对,就将阿曼达当做一个“一切正常”的婴儿来照料。

    虽然说阿曼达过于嗜睡这一点让罗杰和安妮都感到有些担忧,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却也是一件好事。

    带过孩子的人都知道,清醒时候的婴儿,多半是一个恶魔。

    而当她乖乖安睡的时候,却又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天使。

    阿曼达的嗜睡,倒是给罗杰和安妮省去了不少的麻烦。

    ——尤其是安妮。虽然说大部分的照料工作都可以交给护理师和保姆,但身为母亲,安妮总是需要时不时亲自去照看阿曼达的。

    小家伙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安妮自然是可以从这些“工作”中解放出来。

    回到酒店,罗杰先是叫来一名助理,让其帮忙将安妮带来的人都安顿下来。

    这次随着【黑暗使者号】从洛杉矶来到莫斯科的,并不仅仅只有安妮和阿曼达两人。

    还有负责照顾阿曼达的一名护理师和三名保姆,以及安妮的两名助理,再加上随行的保镖,也算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团队”了。

    事实上,安妮本人是不喜欢这些麻烦事的,平时出门,最多就是带上一名助理和一名保镖也就够了。

    甚至有时连助理都不会带。

    不过,随着乐队众人身家和财富的增长,在安全和方便这两件事上,不可避免地需要投入更多的开销。

    众所周知,这个世界上,除了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之外,大多数的地方,治安其实都不怎么好。

    虽然这种情况仅仅只局限于“非富人区”,但富人区的治安良好,并不是因为没有人想要打富人的主意,而是每一名富豪,都会对自身和家人的安全投入巨额的资源,从而让那些“宵小之徒”没有下手的机会。

    安妮或许可以对自己的安全不那么重视,会为了方便省事而减少身边保镖的数量。

    但在有了阿曼达之后,为了阿曼达,安妮却是愈发地重视起了这些平日里毫不在意,甚至会有些反感的东西。

    这次来到莫斯科,单单只是随行的保镖,就带了足足十个人。

    好在,乐队为了省事和避免麻烦,直接在莫斯科包下了一家五星级的酒店。

    这主要是为了**方面的考虑,有太多的“极端粉丝”,会试图混进乐队下榻的酒店去进行“骚扰”。

    这是一个非常普遍性的问题,无论是乐坛明星还是其它领域的明星,都或多或少受到过这些极端粉丝的骚扰。

    比如说,著名的海盗船长,就曾在自己入住的酒店内,险些被一名同性恋粉丝给强x……

    咳咳。

    总之,将酒店完全包下来,无论是从安全性还是**性方面,都有很大的好处。

    即便是会增加一些额外的开支,但反正乐队有足够的收入可供挥霍,倒也不在意这些。

    虽然随行的团队人数众多,但要说将一家酒店全部住满,却是不可能的。

    还有足够多的空房,给安妮带来的这些“随行人员”使用。

    吩咐助理去带其他人办理入住手续之后,罗杰便是和安妮并肩,推着婴儿车,搭乘电梯回到房间里。

    一进入房间,还没来得及关门,安妮就迫不及待地勾住罗杰的脖子,吻了上来。

    小阿曼达还在沉睡,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罗杰用脚后跟将房门关上,一手抱起安妮,另一只手则是小心翼翼地将婴儿车推进客厅内。

    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确认小家伙还在熟睡之后,罗杰才是放下心来,抱着安妮走进卧室。

    ……

    一番“不可描述”之后,罗杰躺在床上,大口喘着气。

    这种事情,毕竟还是个体力活。

    两人久别重逢之下,“玩”得也有些过火。

    当时只顾着激动和兴奋,结束之后,兴奋的劲头过去,顿时就开始感觉疲惫了。

    “小家伙不会被我们吵醒吧?”

    罗杰想起被“遗忘”在客厅里的小阿曼达,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你去看看呗。”

    安妮也是一脸疲惫,发梢都被汗水打湿,粘在脸上。

    沉默了片刻,见罗杰没有反应,安妮抬腿踢了罗杰一下,又重复道:“去看看小不点醒了没有。”

    “等等。”

    罗杰喘了几口气,说道:“让我休息一会。”

    两人都赖在床上,没有半分要起身的样子。

    过了几分钟,罗杰忽然开口问道:“晚上的派对还去不去了?”

    “去……吧?”

    安妮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但语气中也没多少底气。

    犹豫了好一会,才说道:“休息一会再说吧,等下打电话叫点吃的来,我饿了。”

    “好。”

    罗杰挣扎了一阵,从床上坐起来,一边往身上套着衣服,一边说道:“我去看一下小家伙,然后就叫酒店送吃的来。想吃点什么?要不要试试毛熊这边的特色?”

    “随便吧。”

    安妮有些无力地摆了摆手,说道:“我先睡一会,小不点交给你照顾了,等下吃的送来了再叫我。”

第836章 向过去道别

    大段散乱而支离破碎的画面,在罗杰的梦中不断重复着。

    多是来自另一个世界,十分久远,久远到罗杰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回忆。

    从中学时组建的第一支乐队,到最后一刻驾车冲出路面的死亡阴影。

    前世的一切,变成一段段支离破碎的梦境,在每一个夜晚不断回荡着。

    来到这个世界十几年的时间,罗杰本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前世的那个“自己”。

    但突然如潮水般涌来的回忆,却是彻底将罗杰淹没。

    仿佛是海面上的旋涡,让罗杰只能随波逐流,难以脱身。

    好不容易醒过来,罗杰感到的只有无尽的疲惫,还有心底深处一丝难以言喻的戾气。

    “做噩梦了?”

    身旁传来安妮的声音。

    罗杰揉了揉脑袋,伸手将安妮拥进怀里,没有说话。

    安妮翻了个身,微微抬起头,看着罗杰,带着有些调皮的语气,问道:“刘子涵是谁?听起来像是个华人的名字。”

    听到这个名字,许多回忆又出现在罗杰的脑海中。

    这个比罗杰小了十几岁的女孩,或许是因为时间最接近的缘故,留给罗杰的印象,反而是前世所有人当中,最为深刻的一个。

    大多数的回忆都很美好,但不好的那部分,即便是时至今日,回想起来,依旧有一种难以释怀的感觉。

    “一个十几年没见的老朋友。”

    罗杰虽然还有些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但却是下意识地岔开了话题,不动声色地反问道:“我说梦话了?”

    “对啊,喊了一晚上。”

    安妮捏着一律发丝,调皮地在罗杰脸上挠着痒痒,问道:“刘子涵、张琴、王蕊……我怎么不知道你还认识那么多华人?而且听起来好像都是女孩子的名字呢。”

    对于安妮能够分辨出这些名字,甚至从名字中猜出性别,罗杰倒是没觉得有什么意外。

    这家伙对太平洋对岸的那个国度,了解的程度一点都不像个“老外”。

    在安妮偶尔用中文和罗杰聊天的时候,若是闭上眼睛,一点都不会觉得自己是在和一个“洋妞”讲话。

    倒是安妮提起这几个名字的时候,一个个模糊得回忆不起丝毫细节的面孔在罗杰眼前闪过。

    安妮提起来的这几个名字,都是罗杰前世,曾经的女友。

    最后一任,是在罗杰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不久分手。

    而最早的,按照罗杰自己所经历的时间来算,已经有接近三十年过去了。

    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罗杰就已经是三十多岁。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又已是十多年过去。

    虽然从“外表上”,罗杰只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但实际上,却已经是“人到中年”了。

    “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早就不联系了。”

    罗杰沉默了片刻? 再次重复道:“很久以前的事了。”

    两个“很久以前”? 罗杰也不知自己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不过,那种“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说”的意味却是非常的明显。

    安妮也没有追问,反手抱紧罗杰,低下头,在罗杰怀里蹭了蹭,轻声道:“时间还早? 再睡一会吧。”

    罗杰低头在安妮额头轻吻一下? 低声道:“晚安。”

    ……

    莫斯科是这次巡演途中的一次“大站”。

    为了这场演出? 无论是乐队? 还是泰勒-斯威夫特? 都花费了比其它场次更多的时间来做准备。

    单单只是在莫斯科停留的时间? 就超过一周。

    相较于其它场次最多三四天的停留时间,只从这个数字对比上? 就可以看出乐队和泰勒对于这场演出的重视。

    该排练的都已经排练的差不多? 最后一天? 无论是乐队,还是泰勒,都没有继续排练的兴致。

    这个时候,好好休息一阵,保存体力,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晚上演出的时候,你要不要上台玩一玩?”

    罗杰忽然想到了什么,对安妮说道:“如果你在舞台上出现,歌迷们肯定会很激动。”

    虽然说阿曼达身边离不了人,但一场演出,几个小时的时间,交给保姆们照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为了阿曼达,安妮已经是快要憋疯了。

    若是能够在舞台上好好“玩一场”,对于安妮来说,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而且,乐队的粉丝们,想必也很乐于看到安妮的出场。

    哪怕仅仅只是露个脸,几首歌的时间就离开。

    安妮有些意动的样子,但仔细想了想,还是拒绝道:“我又没参与你们的排练,还是算了吧。”

    说这话的时候,安妮不动声色地看了吉姆一眼。

    别人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但一直在和安妮聊天的罗杰,却是看到了这个小动作。

    罗杰心知,安妮是顾虑吉姆的想法。

    无论怎么说,在名义上,这次【诞生】巡演当中,吉姆才是乐队的吉他手。

    若是安妮上台,必然是要抢走吉姆的风头。

    不是说安妮比吉姆出色多少,但在人气方面,两人确实是不在一个档次上,根本没有半点的可比性。

    或许吉姆表面上不会说什么,但心里肯定是会有些想法的。

    虽然说安妮平时玩心重了点,但在涉及到乐队利益的“正事”上,头脑却是非常清醒的。

    虽然说吉姆和他的【闪现】乐队影响力不大,但毕竟身份特殊,是罗杰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死党”。

    这关系有多少含金量还有待商榷,但在外界的眼里,罗杰和吉姆是绝对意义上的“自己人”。

    哪怕仅仅只是为了维护罗杰的形象,也必须要维持好和吉姆之间的关系。

    至少在表面上。

    为了自己玩得开心,就去得罪吉姆?

    这种事,安妮是干不出来的。

    罗杰明白安妮的这些顾虑。

    虽然说,罗杰觉得,安妮是想得太多了点。

    但安妮毕竟是好意,罗杰也没有继续劝说什么。

    随口岔开这个话题,罗杰又说道:“莫斯科这场之后,我们就要去亚洲了。泰勒,你在乌克兰是不是还有一场演出?”

    乐队的【诞生】巡演,和泰勒-斯威夫特的【爱的告白】巡演,在路线规划上是完全不同的。

    虽然有不少的“交点”,但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各演各的。

    “乌克兰有两场,都在基辅,‘背靠背’的演出。”

    泰勒-斯威夫特抱怨道:“不知道那些家伙是怎么想的,在基辅安排两场演出有什么意义?”

    所谓“背靠背”,其实是体育比赛中的一个说法,意思是连续两天都有比赛。

    放到这次巡演中,就意味着泰勒-斯威夫特要在乌克兰的首都基辅,连续开上两场演唱会。

    单以领土面积和人口而论,乌克兰无论如何都不能算作是一个小国了。

    在红色巨人倒下之后,除了继承了苏维埃绝大部分遗产的毛熊之外,乌克兰就是剩余的“联盟国”当中最大的一个。

    但除了领土比较大,人口还算过得去之外,这个国家就找不出什么优点了。

    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方面,都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第三世界国家”。

    而且因为所处的位置,以及一些历史原因,乌克兰还处于连年的内战当中。

    虽然内战并不算激烈,但也和“和平”扯不上任何关系。

    在这样的环境下,不说会不会真的出现什么安全方面的问题,但至少人的心里肯定是会紧张不安的。

    从商业角度来讲,罗杰也看不出,乌克兰这片市场有什么迫切争取的必要性。

    到乌克兰去开演唱会,还是连续两场,也难怪泰勒会要抱怨了。

    不过,尽管不满,但泰勒对自己身边的团队是很信任的,也极少明确反对他们的决定。

    一路走来,泰勒身边的团队,为泰勒在乐坛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帮助。

    正是因为对身边团队毫无保留的信任,才使得泰勒能够以远远超过常人的速度崛起,成为当今乐坛年青一代当中最引人瞩目的明星。

    这个策略既然在过去被证实了有效,泰勒自然不会没事去换个“做事风格”。

    “或许他们有什么特别的考量吧。”

    罗杰没有对这件事做什么评价,毕竟事不关己。

    犹豫了一下,罗杰笑道:“我对乡村流行风格不太熟悉,这方面给不了你什么建议。”

    从出道以来,乐队都是专注于摇滚乐的领域。

    但毕竟一手创办起了【量子音乐】,要说罗杰对其它音乐类型的运作一窍不通,那肯定是胡扯。

    罗杰不肯多说什么,还是那个原因,事不关己。

    乐队和泰勒之间的关系很特殊,既是朋友,又在一定程度上算是“上下级”。

    这种关系下,罗杰给出泰勒的任何建议,若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那倒还好说。

    若是出现了什么负面的转变,那可就是“有嘴说不清”了。

    为了避免麻烦,罗杰干脆就什么都不说。

    你自己的事业,你自己做主,自己负责。

    泰勒不知道是否看出了罗杰的顾虑,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只是点了点头,说道:“我只是抱怨几句而已,行程都已经确定下来了,要改也不可能是这个时候改,没法对歌迷们交待。”

    抱怨归抱怨,但该做的事情还是要老老实实去做。

    这才是对待“工作”的正确态度。

    除了极少数个例之外,任何人都不喜欢工作。

    哪怕是超级富豪们,也极少有人是真正热爱他们的“工作”的。

    这些人摆出一副热爱工作的态度,实际上热爱的并非是工作本身,而是由工作所带来的财富、权利。

    至于工作本身,他们大多数人也是对工作十分厌恶的。

    但是,讨厌归讨厌,抱怨归抱怨。

    任何一个“成功者”,或许平日里会对自己的工作抱怨不休,但在工作的时候,却是会比任何人都投入、认真。

    在泰勒的身上,无疑就是有着这样的品质。

    这也是她能够以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就无限接近于超a巨星的根本原因之一。

    “不说我了,说说你们吧。”

    泰勒似乎是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说,直接岔开话题,问道:“你们下一站是哪里?香江?”

    “对,香江。”

    罗杰点了点头,说道:“你也知道的,由于(不可描述),我们不可能进入那个国家的内地,只能在香江、马交、湾湾各举办一场演出,然后再加上棒子国、岛国,还有东南亚的几个小国走上一圈,总共加起来,在亚洲大概有十几场演出吧。”

    随着不可描述国度的经济崛起,亚洲市场,在全球市场的分量已经是越来越重。

    但由于众所周知的缘故,许多(不是全部)摇滚乐队的作品可以进入不可描述国度市场,但想要去内地举办演出,却是绝对不可能。

    毕竟,大多数的摇滚乐,尤其是欧美的摇滚乐,内容题材都过于的“尖锐”,不符合那片市场的“精神导向”。

    再加上乐队众人的身份,属于【量子娱乐】这个大型传媒集团的大股东和高层。

    这样的身份,在不可描述国度的“官方”层面上,也会被打上一个“阶级敌人”的标签。

    咳咳……

    这个话题就此打住。

    总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乐队想要进入内地去举办巡回演出,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当然,内地进不去,港澳台还是可以的。

    无论是基于前世感情的因素,还是单纯的从利益来考量,罗杰都不可能放弃不可描述国度的市场。

    从港澳台入手,也就是最好,也是唯一的选择。

    “嘿,你不打算来一首中文歌吗?”

    安妮忽然对罗杰说道:“写上几首中文歌,来讨好那边的歌迷应该是个很棒的选择吧?”

    顿了顿,安妮又带着一丝古怪的语气,说道:“而且,用中文歌来和你得那些……你懂的,来一个正式的道别,你觉得怎么样?”

    听了安妮的话,罗杰感到背上一凉。

    果然,女人永远都是最记仇的动物。

    不过,安妮的这个提议,倒是让罗杰颇为的意动。

    用一首歌来向自己的“前世”道别?

    这或许确实是一个很棒的主意。

第837章 《讲不出再见》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罗杰一直在思考安妮的提议。

    甚至因为过于专注的原因,在当晚的演出中还有许多非常明显的失误。

    好在其他人的发挥都很出色,尤其是泰勒-斯威夫特几次及时的救场,才没有让演出出现“翻车”的局面。

    当然,即便是偶尔有一些小的翻车,其实也是无伤大雅的事情。

    任何一位乐坛明显,无论是摇滚乐队,还是流行巨星,亦或者其它任何一种音乐类型,都有大量的“翻车现场”。

    包括猫王、披头士乐队等等,也都有为数不少的“黑历史”。

    现场演出中有一些失误,本来就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只要不是过于严重的“翻车”,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

    莫斯科之夜的演出算是“有惊无险”地渡过。

    休息了一夜,乐队便是和泰勒分开,前往亚洲。

    一路上,罗杰都在思考着,该用哪一首,或者几首歌来和前世“道别”。

    若是来得及的话,罗杰希望在香江或者马交的演出中,“发布这首新歌”。

    ——至于湾湾,那是亚洲地区的“第一站”,演出的时间就在莫斯科之夜结束后的第三天,无论如何都是来不及的。

    湾湾站的演出结束之后,乐队要先往西南而行,在完成香江、马交的演出之后,进入南亚地区。

    其实汉克和他的团队,在不可描述国度本来只安排了一场香江的演出。

    他们认为,以不可描述国度的“特殊情况”,这一场演出就足够压榨光这片市场的“潜力”。

    至于多出来的湾湾、马交的两场,是罗杰执意要求加进去的。

    为此,还挤掉了一场原本计划在马来半岛举办的演出。

    在整个南亚地区的演出全部都结束之后,再重新北上,先在棒子国的汉城进行一场演出,然后在岛国与泰勒-斯威夫特汇合,在东京、大阪和北海道三地连续进行三场合演。

    虽然从感情上不太愿意承认,但在整个亚洲,单纯从“唱片业”的角度来讲,对欧美音乐接受度最高、同时也最具经济价值的市场,并非是那个有着十四亿人口的不可描述国度,而是只有巴掌大点的岛国。

    岛国的娱乐业市场非常的繁荣,由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人们也愿意在这方面进行高额的消费。

    许多粉丝为了去看一场偶像的演唱会,甚至愿意吃上半年的泡面,从牙缝里扣出一点钱来。

    而在几乎所有类型的演唱会的“平均票价”方面,岛国的票价往往都是最高的。

    在整个【诞生】&【爱的告白】巡演的十九场合作演出中,岛国的三场,平均票价是最高的,高达二百六十美元,比在洛杉矶的票价贵了接近一倍。

    不单单门票价格高,岛国的粉丝,往往会在演出的现场,大量地购买为巡演专门发布的“特别版专辑”来赠人或者收藏,一买就是数十份。

    仅仅只是这一块收入,就不可小觑了。

    这也是为什么? 很多欧美的大牌明星都喜欢到岛国去举办演出。

    单单只是门票收入就要翻倍? 其它方面的收入或许不会上涨这么多? 但肯定是要比在其它地方开演出更赚钱,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这也是为什么,汉克和他的团队,在岛国设置了足足三场演出的原因。

    按照市场部门的预期? 在岛国的这三场演出? 收入大约要相当于其它场次平均收入的两到三倍左右。

    ……

    咳? 扯远了。

    总之? 罗杰是希望? 能够在香江或者马交的演出之前,将这首“新歌”给弄出来,并且让乐队排练完毕。

    但在第一步的“选歌”环节? 罗杰就遇到了麻烦。

    罗杰从前世“带来”的数千首经典摇滚之中,属于“华语摇滚”的其实并不算少? 国语和粤语相加,也有数百首之多。

    但是? 在罗杰的前世里,这些歌里至少有一大半,在网络上都是“找不到”的。

    至于原因嘛,懂的都懂。

    “国产摇滚”之所以难以得到很好的发展环境,也是因为能够“活下来”的歌手和乐队,都少了那么几分的戾气。

    无论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度的顶尖摇滚歌手和乐队,他们或许各自有擅长的地方,也有各自的短板。

    但若是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在这些顶尖摇滚创作者当中,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戾气很重。

    从早期的查克-贝利、小理查德,到摇滚乐风靡一时的猫王、大卫-鲍伊、黑色安息日、披头士,再到后来的皇后乐队、枪炮与玫瑰、麦格戴斯,一直到朋克复兴的绿日等等。

    这些歌手和乐队,在摇滚乐的不同领域,都达到了各自的顶点。

    而在他们的身上,或者说在他们的音乐当中,都有着同样的一个特性,或者说“核心元素”,那就是“戾气”。

    或者换个更加“通俗”的说法,他们的音乐当中,带有一种十分明显的“反抗精神”。

    而这一点,在某个特殊的国度,是不能被容许的。

    尽管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期,也涌现了一批相当出色的摇滚音乐人。

    但没过多久,这些出色的摇滚音乐人被封杀的封杀,少数“逃过一劫”的,也都纷纷沉寂,再也做不出当年那“戾气十足”的音乐。

    这种环境,或许对整个国家整体的层面来说是好事。

    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

    但对于摇滚乐的发展来说,就不是什么好消息了。

    罗杰当然不可能去碰这条“红线”,那些在前世就被“封杀”掉的作品,罗杰也不可能在这个世界拿出来。

    那只会让不可描述国度的“官方”对乐队产生反感,对乐队的未来绝非什么好事。

    别的不说,单单只是新专辑的审核上被卡一下手续,损失就不小。

    大量“戾气十足”的作品直接被排除在外。

    剩下的,也有一些传唱度颇高、十分流行的曲目,但要么是主题不太合适,要么就是感觉在某一个方面,差了那么点意思。

    一首首歌筛选下来,罗杰竟是惊讶地发现,在自己从前世带来的数百首“华语摇滚”当中,竟是没有一首,能够用来和“前世的自己”道别的。

    其实,在音乐当中,“道别”这个主题应用的非常广泛。

    大多关乎于爱情,但更加“宽泛”的离别,也是一个颇为常见的题材。

    这类题材大多在流行音乐当中最为普遍,而在摇滚乐中,就不是那么常见了。

    当然,以摇滚乐庞大的基数而言,涉及离别主题的作品还是有很多的。

    但想要找到一首让罗杰有所触动的,却并非那么容易。

    至少在“华语摇滚”这个范围之内,要么因为不可描述的原因不能拿出来唱,要么就压根不合适。

    筛选了半天,罗杰竟是没有找到一首让自己感到满意的。

    此时,摆在罗杰面前的就剩下了两个选择。

    要么,选择一首“非华语摇滚”,进行翻译。

    从德语翻译到英语,对罗杰来说很困难。

    但从英语翻译到中文,倒是要简单得多。

    毕竟,罗杰对中文的熟悉程度,远非其它语言可比。

    当然,能不能翻译是一回事,是否能够翻译的好,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在任何一种文学载体当中,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永远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歌词,也同样属于其中之一。

    至于另一种选择,就是选择一首非摇滚类的华语歌曲,将其利用摇滚乐的方式重新改编。

    至于说为什么一定要是“摇滚乐”……

    毕竟乐队是一支摇滚乐队。

    这一个理由,就已经是足够了。

    在纠结了两天之后,罗杰决定选择后者。

    而后又花费了一整个下午,从自己前世带来的作品中,选出了一首九十年代的经典抒情流行歌曲,《讲不出再见》。

    罗杰从前世带来的数千首作品中,摇滚乐确实是占据了绝大多数没错,但“非摇滚”歌曲,也还是有一些的。

    这首谭咏麟的《讲不出再见》,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一首粤语歌,将“离别”两个字刻画得淋漓尽致,很容易引起听歌者的共鸣。

    罗杰隐约记得,这首歌的原唱似乎并非是谭咏麟,而是某位棒子国的明星所唱的日语歌,被谭咏麟在九十年代用中文重新填词翻唱。

    不过罗杰并未听过原版,对棒子国的明星也没什么兴趣。

    这首歌,是罗杰的“歌单”之中,为数不多的纯流行类歌曲。

    倒不是说罗杰对流行音乐有什么偏见,纯粹只是更加偏爱摇滚乐罢了。

    将其改编成摇滚,难度还是不小的。

    从抒情流行跳到摇滚,无论是哪一种摇滚,其跨度都和重新作曲没有任何区别。

    因此,罗杰倒也不需要去查询“原版日文歌”的版权,只是在网络上搜了一下《讲不出再见》的歌词,确认没有任何重复之后,就放心地着手修改。

    罗杰一开始,并没有去思考什么“创作风格”一类的东西。

    仅仅只是拿出了一段连主旋律都算不上的riff。

    毕竟乐队成立了这么长的时间,除了搬(chao)运(xi)前世的经典之外,罗杰偶尔也会尝试着自己进行创作。

    其实,罗杰也是创作出过不少“还算不错”的歌曲的,但却没有一首让罗杰感到足够出色到,可以放进《摇滚圣经》这个系列当中的单曲。

    如果说“满分”是一百分的话,《摇滚圣经》这个系列,最起码也要九十分,甚至九十五分以上,才可以列入其中。

    而罗杰所创作出的作品,依照罗杰自己的判断,最好的,也不过是八十多分的水平。

    距离《摇滚圣经》的收录标准,还是差了不少。

    当然,这是指罗杰所创作的“完整曲目”。

    而任何一个写过歌,或者尝试着写过歌的人都知道,除了完整的曲目之外,在创作过程中,还会随着灵感,写下大量支离破碎的旋律片段。

    这些片段,绝大多数都会被“弃之不用”,但其中却也会出现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惊喜”。

    当然,这些出色的旋律片段,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补充完整,才能得到一首好歌。

    不单单只是时间和精力的问题,还涉及到一个“灵感”的问题。

    在之前,罗杰存下的,足够出色的旋律片段有很多,都是在偶尔有“灵光乍现”的时候浮现在脑海中,随手记下就丢到一旁。

    此时正好要用到,罗杰就从中挑选了一段,与《讲不出再见》最为契合的riff,以此为基础,来对整首歌进行重新的谱曲。

    至于说整体的风格,那是谱曲完成之后,需要进行编曲的时候再去考虑的事情。

    这首《讲不出再见》,是不会被加入到《摇滚圣经》,或者任何一张专辑当中的。

    当然,若是未来要出什么精选专辑之类的,那种情况又要另当别论。

    但至少是在正式的录音室专辑当中,《讲不出再见》绝对不会以专辑的方式发行,最多就是单曲或者ep。

    罗杰也不打算专门为不可描述国度的市场,出上一张华语唱片。

    这种行为在“讨好华语区歌迷”这一点上倒是会有很棒的效果,但“踩雷”的可能性也无比的大。

    前者带来得好处姑且不说,后者的风险,对于乐队来说是完全没有必要去承担的。

    只发行一首单曲,或者少量几首歌组成的ep,自然是没有必要去考虑什么风格方面的问题。

    “安妮。”

    罗杰在选出了一段riff之后,就将其交给安妮,询问道:“我想用这段riff作为基础,来完成一段吉他旋律,你可以帮我搞定它吗?”

    “哇哦……”

    安妮接过六线谱看了一眼,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惊叹,反问道:“关于主旋律方面,你有什么要求?”

    “主题方面是离别,这是歌词,整首歌的氛围参考那首《希望你在这里》。”

    罗杰指了指曲谱背面,又说道:“当然,只是氛围。具体的旋律你来把握,可以随性一点,自由发挥。”

    顿了顿,罗杰问道:“尽快做好,然后拿给我,可以吗?”

    “没问题。”

    安妮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说道:“你去排练吧,顺利的话,你回来的时候就能看到初稿。”

第838章 单调?

    在乐队过去,几乎所有的作品,都是由罗杰作为“主要创作者”来完成的。

    或者换句话说,在大部分的作品当中,作词、作曲这两栏里,填的都是罗杰的名字。

    当然,例外也是有的。

    比如说在《寂静岭》专辑中,“作词”一栏就是写上了罗杰和安妮两人的名字。

    又比如,在一些作品的改编当中,安妮会适当地对吉他,尤其是吉他solo的部分进行修改。

    这种情况下,在“作曲”一栏中,也会加上安妮的名字。

    但除了作词、作曲之外,在“编曲”的部分中,虽然也是由罗杰来完成大部分的工作,但在最终完成的版本时,都是由整个乐队一起来完成的。

    举个栗子,当罗杰将一首前世的经典摇滚,针对乐队自身的特性进行了重新编曲之后,乐队会先尝试排练,在排练的过程中发现问题,然后当场就进行调整。

    这个过程并非是由罗杰主导,而是每一个人都会参与到其中。

    无论是谁,只要有好的想法,都会提出来,大家再一起尝试、讨论之后决定是否采纳。

    事实上,大多数乐队,无论创作的过程是否由某一名成员单独完成,但在最终“定稿”之前,几乎都要经历这么一个“流程”。

    对于摇滚乐来讲,在创作过程中,单论“谱曲”的这一部分,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流程。

    可以先确定主音旋律(多数是吉他),再在这个基础上完成其余乐器的部分。

    也可以先将bass-line确定下来。

    甚至于,以鼓点为基础,也是完全可行的。

    当然,最后一种情况比较少见就是了。

    在《讲不出再见》这首歌上,罗杰采用的是第一种方法。

    而且主音旋律的创作,也是交给了安妮来完成大部分的工作,罗杰所提供的,仅仅只是一段自己认为非常适合这首歌的“片段”,只有区区十几个小节,连半分钟都不到。

    依靠这段“片段”作为基础,创作出整首歌的主音旋律? 其实是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

    尽管安妮在吉他方面的才华称得上万中无一,但在短时间内,最多也就是拿出一个相对粗糙的吉他谱出来。

    当然? 在一开始,这已经是足够了。

    接下来? 两人分工合作,安妮继续完善吉他的谱子? 不断精修细改,而罗杰则是根据安妮拿出的吉他谱,搭配上合适的bass-line。

    至于鼓……

    只要bass-line确定下来? 鼓要如何与之搭配? 可以说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倒也不用特别去费心。

    这份工作说难不难,但说简单? 却也未必简单到哪里去。

    在演出的间隙,花费了几天的时间,罗杰才算是拿出了一份勉勉强强让自己感到满意的曲谱来。

    这只是“初稿”? 若是最终发行录音室版本,还需要花费相当的精力去精雕细琢。

    但若是在演唱会上作为一份“特别的礼物”,倒也是勉勉强强够用了。

    “用原音色比较合适,你觉得呢?”

    安妮换了几把吉他,尝试着弹奏了几遍? 提出自己的想法? 说道:“整个曲风应该是偏向民谣或者乡村一类,如果吉他音色的失真过重,会破坏那种感觉。”

    “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直接用民谣吉他?”

    罗杰反问了一句,立刻说道:“试试民谣吉他,感觉应该会更适合这首歌。”

    《讲不出再见》的原曲,曲风非常的柔和。

    在罗杰的改编下,依旧保留了这种“慢、柔”的风格。

    整体上来讲,曲风是介于民谣摇滚和乡村摇滚之间,两者都沾点边,但严格说起来,却又是两边不靠。

    这种曲风,其实是很适合用民谣吉他来弹奏的。

    虽然说电吉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模拟民谣吉他的音色,但模拟毕竟只是模拟,和真正的民谣吉他,弹奏出来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任何一名“职业乐手”,或许最擅长的是电吉他,但在古典吉他、民谣吉他上的造诣也不会太差。

    毕竟,三种不同的吉他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算是三种不同的乐器,但弹奏手法上却是有很大的相通性。

    在安妮的吉他收藏中,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的数量也不算少,各自都有十几把。

    当然,最多的还是电吉他,单单只是琴,就有上百把之多,更不要说数不清的音箱、效果器了。

    吉姆的吉他收藏要比安妮少一些,但却也少不了太多。

    即便是这次巡演的时候,只是带来了常用的一部分吉他,那也是有数十把的。

    ——这些吉他当然不是在巡演中全部都会用到,但反正也不需要吉姆自己来拎,多带一些,也是有备无患的事。

    安妮没有带自己的吉他来,想要弹琴的时候,干脆就直接“征用”吉姆的吉他。

    吉姆对此倒是没什么意见,关系好的乐手之间互相借用乐器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且吉姆知道,最近这段时间,罗杰和安妮两人是在尝试创作一首新歌。

    对于这首“新歌”,吉姆也表现得很好奇,迫切想要知道成曲会是什么效果。

    终于,在湾北的演出结束之后,乐队即将转程前往香港之前,罗杰终于将乐队众人,包括吉姆,都召集了起来。

    “这首歌,我希望能在香江的演出上演唱。”

    罗杰将复印好的曲谱分发给众人,说道:“距离演出还有四天时间,就算我们不需要达到很完美的排练效果,时间也很紧张,所以我希望能从明天就开始合练这首歌。”

    这首歌的谱曲和编曲,都只是“初步完成”。

    前者,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仔细修改和完善,但目前这种程度,应付一场演出却是绰绰有余。

    毕竟,这首“新歌”,并非是演出的“主角”。

    而且,演唱会现场的环境,些许的瑕疵,也是很难被人分辨出来的。

    编曲方面,也未必要达到多么完美的程度。

    只要“差不多合适”,就够用了。

    剩下的,也可以和谱曲一样,以后再慢慢完善起来。

    但在排练上花费一些时间,却是非常有必要的。

    若是乐队连基本的排练都没有做过,那怎么可能得到一个不错的演出效果来?

    “双吉他?”

    吉姆接过谱子,略微翻看之后,抬起头看了贾森一眼,若有所思。

    在这首《讲不出再见》中,罗杰并没有选择让贾森去弹键盘。

    ——这是贾森在乐队中扮演最多的“角色”。

    而是让贾森作为“第二吉他手”,出现在这首歌里。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一个像贾森这样全面的“多面手”,能够给乐队省下不少事。

    虽然在任何一件乐器上,贾森的水平都只能说是“合格”。

    别说顶尖了,连优秀都未必能够达到。

    但贾森最大的长处,就在于全面。

    乐队需要他去演奏什么乐器,他都可以信手拈来。

    无论是键盘、吉他、贝斯、管弦类乐器,乃至于小提琴、钢琴等等。

    乐队需要什么,贾森就能演奏什么。

    这是很多乐队都难以做到的。

    若是没有贾森这个“多面手”的存在,乐队这么多张不同风格的专辑,很多时候都是需要不断招聘临时乐手来“助阵”。

    在这首《讲不出再见》当中,贾森所扮演的,就是第二吉他手的角色。

    ——摇滚乐发展到今天,除了少数坚持“复古”的乐队以外,很多乐队虽然有着双吉他手的配置,但早已不再有什么主音吉他、节奏吉他的区别了。

    只是按照“地位”的不同,分为第一吉他手、第二吉他手。

    或者也可以称作“主吉他手”和“副吉他手”。

    第一吉他手肯定是轮不到贾森的。

    这是属于安妮的位置。

    即便是安妮不参加这次巡演,这个位置上的人也是临时加入乐队的吉姆,而不会是贾森。

    毕竟,在大多数时间里,贾森并不会背上吉他来弹奏,而是在使用其它的乐器。

    第一次进行排练的时候,吉姆和安妮还互相谦让了一番。

    吉姆的理由是,安妮才是乐队的吉他手,自己只是“暂代”。

    而安妮则是表示,在这次巡演中需要吉姆来掌控吉他的旋律,他更需要快速和乐队建立起默契来。

    两人谦让一番之后,还是吉姆来担任吉他手,安妮则是“旁听”。

    不过,吉他的音色选择上,还是以安妮的意见为主,吉姆使用的是电吉他,音色则是调整到“近似”民谣吉他的原音。

    当然,也仅仅只是近似。

    毕竟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乐器。

    而贾森所使用的,则是一把传统的民谣吉他,用来为这首歌增添一份柔和感。

    贾森的吉他旋律率先响起。

    几个小节之后,吉姆也弹奏起来,两把吉他,不同的音色、不同的旋律,交相辉映,营造出一种荒凉的气氛。

    和原版不同的是,出自罗杰和安妮之手的《讲不出再见》,“前奏”很长。

    漫长的铺垫之后,低沉而厚重的贝斯音线插入进来,若有若无,却是给整段旋律添上了一份空间感。

    在鼓声响起之前,罗杰便已是轻声开口,低吟道:“

    是对是错也好,不必说了。

    是怨是爱也好,不须揭晓。

    何事更重要,比两心的需要。

    柔情蜜意怎么可缺少……”

    和谭咏麟的“原版”一样,罗杰在唱的时候,用的是粤语。

    前世,罗杰并非是两粤人,但却是在粤东生活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于这种方言也算是颇为的熟悉。

    而且,罗杰一直认为,和国语比起来,粤语是更加适合用来“唱歌”的语言。

    事实上,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

    无论是否听得懂,在很多人的耳中,粤语歌总是比国语歌更有“味道”。

    在唱法上,罗杰并没有做太多的改动,而是尽可能地模仿着谭咏麟的唱腔。

    当然,两人毕竟是完全不同路线的歌手,唱起来,自然也不可能一模一样。

    同样的腔调,在谭咏麟唱出来,是一种绵长的感觉。

    而在罗杰嘶哑的嗓音下,却是多了一份历尽沧桑的荒凉。

    鼓声终于在此时切入进来。

    但却是轻轻的,带有一种“小心翼翼”的感觉,仿佛生怕打扰到这片“幽静”。

    整首歌的基调,都是一种极致的“静”。

    和罗杰前世,谭咏麟的那个版本不同,但却一样的回味悠长。

    这首歌的难度不高,虽是第一次演奏,但却并没有出什么差错。

    小的失误自然是有的,但却没有影响到乐队整体的演奏。

    至少,在第一次演奏中,就能平平稳稳地演奏完整首歌,即便是在场的几人,都是各自领域中的顶尖,也是颇为令人惊奇的事情了。

    演奏结束,罗杰先是打开旁边的录音设备,重新播放了一遍。

    而后,才是开口道:“感觉好像缺了点什么。”

    这首歌给罗杰的感觉,整体上来讲,挑不出什么问题。

    无论是对于寂静、荒凉这个气氛的营造,还是整首歌之中那种离别的情绪,至少都算得上令人满意。

    但是,说不上为什么,罗杰总觉得,这首歌好像缺少了点什么东西。

    “缺少变化。”

    胖子立刻指出了问题所在,开口道:“整首歌都太过平稳,一点变化都没有,从头到尾都是一样的基调。”

    经胖子这么一提醒,罗杰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没有变化,就是这首歌最大的问题。

    就好像,一段简单的riff从头到尾一直重复,没有任何其它的旋律。

    这会给人一种无比单调的感觉。

    这首《讲不出再见》自然不可能“单调”到那种地步,但在整体的旋律和气氛营造上,却也是存在这样的问题的。

    如果是一首只有两三分钟的短歌,这当然没有太大得问题。

    但在罗杰和安妮的手中,这首歌的长度,被“设定”在了七分半钟左右。

    这样一首“长歌”,整首歌都十分的单调,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开头的旋律,还有中间的两段solo,需要做一下调整。”

    安妮安妮想了想,说道:“我大概有一个思路了,等等,吉姆,你那有双头琴吗?我觉得我们需要换一把吉他。”

第839章 半原创歌曲

    乐队众人其实都具备一定的创作能力。

    事实上,任何一个玩摇滚的乐手,或多或少都具备这方面的素质。

    只是水平高低有所区别罢了。

    罗杰这个开挂的家伙暂且不说,安妮和吉姆,都具备不错的作曲功底。

    这也是所有顶级吉他手所必备的“技能”之一。

    这当然不是说吉他手就必须要会写歌,而是顶尖的吉他手,对于其即兴弹奏的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不能只会照着曲谱、按部就班地弹奏。

    而即兴能力足够出色,写歌,至少在“作曲”和“编曲”这一块,至少不会存在太严重的短板。

    事实上,很多的摇滚乐队,都是由吉他手来作为乐队里的“主要创作者”。

    比如说齐柏林飞艇乐队的大多数作品,都是由吉米-佩吉完成主要的创作过程。

    当然,更多的情况是,每一个人都有创作的能力,谁写出不错的作品,都会由乐队来演唱。

    比如说像披头士乐队、平克-弗洛伊德、皇后乐队等等,都是属于后者。

    不过,不管怎么说,一位优秀的(主音)吉他手,必然具备“至少还算不错”的作曲和编曲能力,这一点是所有摇滚爱好者都公认的。

    吉姆在他的【闪现】乐队里,就一直担任着主要创作者的工作。

    在【darkness】乐队里,安妮很少主动要求什么,但只要罗杰开口,让安妮在作曲、编曲方面提供帮助,安妮也从来都不会让人失望。

    至于胖子和贾森,两人的水平要略微差些,但也是在水准线之上的。

    这一次,这首《讲不出再见》,乐队众人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进行相应地修改。

    一个下午下来,比起最初完成的版本,已经可以说是“面目全非”。

    不过,整首曲子的主基调,依旧是延续了之前那种“荒凉”的感觉。

    仿佛是被整个世界所遗弃的凄凉。

    而在乐曲的中段,安妮用十分强而有力的音符,构筑起了一段冲击力十足的吉他solo。

    整首歌,前边的五分钟都是微风拂面。

    而到了第一段结束之后,进入吉他solo的部分,却是忽然变成狂风骤雨。

    整整两分钟的吉他solo,像是不断袭来的惊涛骇浪,不给人丝毫喘息的空间。

    在第一段,罗杰所采用的唱法,也是接近于谭咏麟的原版,尽可能地轻柔、回味悠长。

    而在狂风骤雨般的吉他solo过后,第二段歌词,罗杰的唱法? 也随之转为声嘶力竭的嘶吼。

    虽然是同样的歌词? 但给人的感觉? 却是全然不同。

    整首歌的第二段? 都是在这种狂风骤雨的旋律中渡过。

    而后? 风雨渐渐停歇,这一次? 吉他solo却是转向了柔和而清澈的旋律。

    有些类似于民谣的手法,但却又并非全然如此。

    随着曲调渐渐缓和下来? 歌曲的第三段,罗杰的歌声又重新回到平稳柔和的唱腔。

    悠长而嘶哑的嗓音中? 将“沧桑”两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和谭咏麟那只有四分多钟的原版比起来,乐队所“重新创作”的这个版本? 时长达到了十三分钟,近乎翻了三倍。

    (注:以前玩乐队的时候翻过这首歌? 我们的吉他手改的,当时是我们比较满意的一首,可惜当初散伙的时候没留点纪念? 想找也找不回来了。)

    两天下来,乐队总算初步完成了这首歌曲谱和编曲的定稿。

    当然? 这只是初稿,可以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

    不过,对于一场演出现场所用,目前这个版本已经是足够了。

    剩下的,是在巡演结束之后,再花费一些时间和精力,去慢慢打磨、完善这首歌。

    这会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倒是不用急于一时。

    这首《讲不出再见》的“定稿”,对于罗杰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鼓舞”。

    以这首歌的改编幅度而言,相当于是完全重新创作了一遍,至少在“曲”这一块,几乎找不出原版的痕迹来。

    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也是乐队第一首“原创”歌曲。

    ——改编改到“重新创作”的程度,说是“原创”基本上没有太大的问题,最起码也是“半原创”。

    而这首“半原创歌曲”,也让罗杰忍不住冒出一个念头来。

    或许,乐队也需要一张真正的、完完全全的“原创专辑”?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立刻就有一种一发而不可收拾的感觉。

    在《讲不出再见》之前,乐队的作品全部是搬(chao)运(xi)罗杰前世的那些经典。

    就算有一些改编,但改编的幅度远远不足以达到“原创”的程度。

    就连接近都很勉强。

    在这个世界,这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只要罗杰自己不脑子抽掉,曝光自己是一名“穿越者”的身份,在别人的眼里,这些作品的“原作者”,就都是罗杰-克里斯蒂安。

    或者【darkness】乐队。

    虽然说,这十几年以来,罗杰在创作水平上有了很大的提高。

    也有尝试过,去写一些真正属于自己的“原创歌曲”来。

    但效果却一直是不尽如人意。

    直到这首《讲不出再见》。

    这首歌并非是罗杰一个人的功劳,而是整个乐队,再加上临时加入乐队的吉姆的帮助,集结了五人之力来完成的。

    但就歌曲的质量来说,哪怕现在只是初稿,也是已经达到了可以列入《摇滚圣经》系列的标准。

    若是再精心打磨一番,不说和罗杰心目中最伟大的那几首摇滚单曲,诸如《天国的阶梯》、《波西米亚狂想曲》、《郊区的耶稣》等等去相提并论。

    但至少,也是达到了《加州旅馆》这一层次。

    即便是在《摇滚圣经》系列里,那也是绝对顶尖的作品。

    这首歌的诞生,也让罗杰心里冒出一个想法来。

    或许,是时候筹备一张真正属于自己、属于乐队的原创专辑了。

    而不仅仅只是从前世的经典中去进行“搬运”。

    不过,罗杰暂时将这个念头按了下去。

    创作一首好歌,和创作一整张质量出众的专辑,那难度是截然不同的。

    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更重要的是,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别看乐队创作出这首《讲不出再见》,满打满算也就是两三天的时间。

    但想要真正完善这首歌,没有一两个月的水磨工夫,是根本做不到的。

    想要让这首歌真正的完美,不仅仅在整体气氛上的营造要做得足够出色,每一个音符,也都要尽善尽美。

    这需要的,是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仅仅一首歌就需要一两个月,更何况是一张专辑?

    哪怕往少了算,一张专辑里,起码也得有个接近十首歌吧?

    简单地翻个十倍,这就是一两年的时间。

    再加上完整专辑,对于曲目之间的连贯性、整体性的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再翻上几倍的时间都不过分。

    为了一张纯粹的“原创”专辑,乐队至少要花费数年的功夫,在目前这个阶段来说,未免有些不值。

    当然,这不是说,在这几年里,乐队就没有时间去做其它事情了,但影响肯定是有的。

    权衡一番之后,罗杰决定,暂缓“原创专辑”的计划。

    这并不是完全搁置的意思。

    只要有时间,罗杰还是会尝试着去进行创作,尤其是,将过去积累下来的,那些让罗杰感觉非常出色的旋律片段,想方设法进行补充完整,看看是否能够得到什么令人眼前一亮的“惊喜”。

    当罗杰手上拥有了几首质量足够出色,而且风格、主题都大致统一的“原创歌曲”之后,再以这几首歌为基础,去尝试完成一张“原创专辑”。

    至于这张原创专辑的主题、乐曲风格等等,罗杰暂时倒是没有去想这么多。

    反正,歌先写着,有哪方面的灵感,就朝着哪个方向去进行创作。

    大不了先多存一些,最后再根据“积累”的情况进行选择便是。

    想明白了这一点,罗杰整个人像是放下了某种负担,心态上立刻轻松了不少。

    《讲不出再见》的“创作”过程,就花去了乐队三天的时间。

    距离香江的演出,也只剩下了一天。

    这一次,乐队没有像往常一样,每到一座新的城市,就召开一场派对。

    而是在夜间,花费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在演出现场进行了简单的排练。

    ——演出当天的白天不进行排练,这是乐队的习惯。

    毕竟,一场持续两三个小时的演出,对体力的消耗是非常大的。

    若是白天不好好休息,反而浪费体力去进行排练,到了晚上的演出,未必坚持得下来。

    尤其是摇滚乐队,在演出现场还要背着沉重的乐器,再加上要想方设法调动起现场歌迷的情绪,掌控现场的气氛,这些不仅仅是“技术活”,更是“体力活”。

    为什么很多年龄大的摇滚老炮们,都会不约而同地缩短巡演中单场演出的时间?

    比如说鲍勃-迪伦,在年龄渐渐大了之后,每场演出的时间就从两个多小时,缩短到了一个多小时。

    这不是像某些人说的那样,耍大牌、敷衍了事什么的。

    而是确实没有那个体力去完成太长时间的高强度演出。

    哪怕是年轻人,若是没有为演出做好充分的“体能储备”,坚持完整场或许不成问题,但演到后半段,肯定会因为体力不支,而出现大量的失误,或者失去对现场气氛的掌控能力等等。

    所以,自从第一次在现场进行演出至今,乐队一直坚持着一个原则:演出的前一天不过度疯玩、演出当天不进行排练,也不进行任何“高消耗的运动……”

    咳咳……

    由于前一晚睡得很早,演出当天的早上,罗杰醒得也很早。

    小阿曼达依旧是十分的嗜睡,安妮却是一反常态地起了个大早,比罗杰还要早一些。

    两人洗漱完,简单地商量了几句,没有去餐厅和其他人碰面,而是给酒店打了个电话,吩咐酒店将早餐送进房间里来。

    “这边的小吃很有特色,可惜前几天忙着排歌,没时间好好到街头去吃一圈。”

    罗杰面前是一碗牛丸,这种小吃在香江的街头非常的流行,虽然有些“不上档次”,但却是一种很接地气的食物。

    在前世的时候,罗杰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是在粤东渡过,来香江出差的次数也不少,对这里颇为的熟悉。

    单从饮食方面来说,香江的饮食习惯和粤东很相似,但却也发展出了自己的“特色”。

    比如这牛丸,虽说其“源头”是来自潮汕地区,但在香江却更为流行。

    安妮面前的食物要更加丰盛一些,是传统的“早茶”。

    一大碗生滚鱼片粥,外加七八样点心、蒸笼等等,看上去就十分的丰盛。

    “和咱们家里的好像味道不太一样。”

    安妮吃了几口,发表意见道:“我觉得咱们家里的更好吃。”

    罗杰和安妮家里聘请的厨师,所擅长的菜系就是粤菜,这些茶点自然也是他的拿手绝活。

    安妮的评价,客观的来说倒也没什么问题。

    不过,罗杰却是有不一样的看法:“你那是吃顺嘴了。而且,这些只是普通食材做的,咱们家里用的是什么?”

    顿了顿,罗杰指着自己面前的牛丸汤,说道:“咱们家里吃这么一碗牛丸,光是牛肉的钱就要几百美元,用的都是顶级的牛肉。这一碗牛丸,连十分之一的价钱都不到,你说怎么比?”

    罗杰和安妮都属于“不差钱”的人,对“吃”这一块也比较挑剔。

    至少在食材方面,都是以最高标准来要求。

    两人家里,每年单单只是花费在厨房的开销,就高达数百万美元。

    光只是“食材质量”上的碾压,就完全超出了所谓的“轮胎三星”得标准。

    这种“街头小吃”,自然是没办法与之相提并论。

    “这倒是事实。”

    安妮点了点头,又说道:“可是我还是觉得家里的好吃。”

    对于安妮的“倔强”,罗杰有些哭笑不得,却是没有和安妮继续争辩下去的意思。

    说几句,那是正常的闲聊。

    说的多了,那就成抬杠了。

    随口岔开话题,罗杰问道:“你打算回去了?”

第840章

    (老胃病又犯了,要住院几天,这章是在医院码的。这几天更新不一定能保证稳定,望理解。)

    “回不回洛杉矶等过几天再看吧,不过下一站肯定不跟你们一起去了。”

    安妮一边小口喝着粥,一边说道:“小不点毕竟还不到一岁,频繁坐飞机对她的身体没好处。我打算在香江停留上一段时间,之后再看情况决定是去找你们,还是带着小不点回洛杉矶。”

    阿曼达才八个月大,这个年龄的婴儿,虽然说是可以乘坐飞机,但连续的飞行,肯定是对她的身体没什么好处的。

    在短短的半个月内,阿曼达已经连续飞了三次,其中还包括从洛杉矶飞往莫斯科这样的长途航班。

    对于一名才八个月大的婴儿来说,这样的旅程,“强度”是非常高了。

    “停留一段时间也好。”

    罗杰对安妮的决定表示理解,虽然说,罗杰更想和安妮、阿曼达多聚一段时间。

    但对于两人来说,阿曼达的健康成长,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或者说,对于任何父母来说,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是最最至关紧要的事情。

    想了想,罗杰说道:“这样吧,马交的演出是三月二十四号,我等演出前一天再过去,留在香江这边陪你过个生日。”

    安妮的生日是三月二十二号,比罗杰早了几天。

    并非每一年的生日,两人都会一起度过。

    若是有什么工作上的事情必须要分开,那也是迫不得已的事。

    不过,只要条件允许,罗杰都会尽可能地在一年当中,几个比较重要的日子陪在安妮的身边。

    生日,当然也是“重要的日子”当中的一个。

    “好啊。”

    安妮没有反对,更不会去说什么会影响演出之类的话,只是简单地答应了下来。

    今年这一年,因为阿曼达和【诞生】巡演的缘故,罗杰和安妮两人注定是要聚少离多。

    在这种情况下,在一起的时间,就更加的珍贵。

    安妮和罗杰相识这么久,很清楚在“多年以前”,那个名叫艾琳的小女孩? 是如何一步步与罗杰渐行渐远的。

    整个过程,安妮都看在眼里。

    虽然说安妮对自己和罗杰之间的感情有充分的信心,但前车之鉴就摆在这里? 安妮绝对是不会想要重蹈覆辙的。

    ……

    早餐结束,罗杰并没有立刻去和乐队的搭档们汇合? 而是留在酒店套房内,陪着安妮? 时不时地逗一下女儿。

    一直到下午? 罗杰才与安妮道别? 前往亚洲国际博览馆。

    在香江? 由于娱乐产业的繁荣,适合举办演唱会的场馆是有不少的。

    但同样的? 由于地价的昂贵,香江的各个场馆,规模都不算特别的大。

    这座城市里? 最有名的演出场馆自然是大名鼎鼎的红磡体育场。

    几乎所有的“本土歌手”都以能够在红磡举办演唱会为荣。

    在1994年红磡体育场的那场演出,也被不可描述国度的摇滚圈子视作是“国摇的巅峰”。

    关于这个观点是否正确暂且不说? 但那场演出? 确实是影响了不可描述国度摇滚圈子的一整代人。

    并且在二十多年后,依旧被歌迷们津津乐道。

    但要说“规模最大”的场馆,反而是在香江国际机场附近的亚洲国际博览馆。

    这座场馆内,其中最大的一个室内多用途场馆,在按照演唱会的标准布置之后,可容纳一万三千到一万四千名观众。

    ——这个数字并不高,但在寸土寸金的香江,已经是最大的场馆了。

    在整个【诞生】巡演的所有场次中,按照到场的歌迷人数来计算,香江的这一场,规模都可以列入倒数之列。

    不过,这是受限于“场地条件”的限制,并不意味着这场演出不够重要。

    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小场馆有小场馆的好处。

    大型的露天体育场,在营造气氛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而小型的室内场馆,却是在声学环境上更加出色,可以给歌迷们带来更好的“听觉享受”。

    在香江的这几天里,虽然乐队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了《讲不出再见》这首歌的创作和改编上,但基本的排练也并没有放松。

    当然,这也是因为,随着演出的进程,乐队在“演出状态”方面已经越来越出色。

    吉姆和乐队其他人之间的配合,也愈发的默契起来。

    每一场现场,乐队已经不必再去进行完整、系统的练习,只需要熟悉一下现场的走位,以及一些根据现场布置所安排的“特殊变动”即可。

    每一场都这么偷懒肯定不行,但偶尔偷懒个一次两次,对演出的质量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下午,罗杰来到亚洲国际博览馆,和乐队的其他人汇合。

    不过,几人之间只是互相打了个招呼,便是各自进入化妆间里去化妆、更换造型等等。

    任何一位明星,在登上舞台之前,都要在造型上花费不少的时间。

    像是乐队这样,仅仅只是提前三四个小时准备,已经是比较“敷衍”的做法了。

    一些对“颜值”要求极高的明星,为了一场演出,提前数天就开始准备,在演出当天,从一大早就将自己关进化妆间里,一直到晚上演出的时候才出来,也是颇为常见的。

    不过,乐队几人对于外表,或者说对于造型的要求并没有那么苛刻。

    在罗杰看来,与其在造型上多花费功夫,不如多想想怎么给歌迷们带来一场更加完美的摇滚盛宴。

    这也和大部分摇滚乐手、歌手的造型相对简单有关。

    比如说罗杰,在舞台上的造型就可以说是“万年不变”。

    一个简单的烟熏妆,外加一身凸显身材的“黑皮”,就算是完事了。

    即便是化妆师再怎么费心思,就这么点简单的造型,也花费不了多少的时间。

    ……

    两个多小时后,临近晚上六点,罗杰总算是摆脱了造型师的“折磨”,从化妆间里出来。

    靠近舞台入口的休息室内,胖子几人已经是围在一张桌子前等了不少时间了。

    和以往的每一次演出一样,桌上摆着三明治之类的食物,都被仔细地切成小块,可以一口吞下,不至于因为进食而影响到脸上的妆容。

    这是给众人垫垫肚子所用,毕竟演出要到晚上八点才开始,结束之后,就要到十点多、十一点之后了。

    再加上演出是个体力活,这么长时间,若是一点东西都不吃,那多半是要受不了的。

    当然,在演出之前,也没有人会吃得太多。

    就是简单的垫垫肚子,确保不会因为过度饥饿而影响演出。

    等到演出结束之后,那才是大快朵颐的时间。

    除了一些垫肚子的“零食”之外,桌上还摆着几瓶酒,以及一副扑克牌。

    演出之前喝点酒,这个习惯是罗杰带起来的。

    在胖子和贾森逐渐戒掉了某个爱好之后,酒精,也成为了全乐队的“通用选择”。

    罗杰始终认为,微醺的时候,更有助于自己保持一个好的演出状态。

    或者换句话说,就是在舞台上表现得更加“兴奋”。

    当然,在喝酒方面,罗杰的自制力还是不错的。

    或许平时会肆无忌惮一些,但在演出开始之前,却是从来不会喝醉,总是能够严格地控制着自己的饮酒量,确保一个“刚刚好”的状态。

    至于桌上那副扑克牌……

    不用问,肯定是胖子这家伙搞出来的。

    自从胖子和杰西卡这个职业牌手交往之后,仿佛一下子染上了赌瘾,有事没事都要找人玩上几局。

    当然,说是赌,但以众人的收入水平而言,这种牌局不过是朋友之间随便玩玩罢了。

    就像是不可描述国度的很多地方,逢年过节的时候,亲朋好友之间习惯搓上几圈麻将一样。

    “罗杰,你来的正好。”

    胖子一边发着牌,一边说道:“一起来玩几局,五十块的大盲。”

    一边和罗杰打着招呼,胖子看到翻出的最后一张公共牌之后,毫不犹豫地丢了几枚筹码进去,叫道:“加注,一千块。”

    此时牌桌上只剩下胖子和吉姆两人,贾森早在之前的回合中就已经弃牌。

    看到胖子的加注,吉姆翻起自己的底牌看了一眼,摇了摇头,直接放弃了这一局。

    胖子收起牌桌上的筹码,将扑克牌丢给贾森,说了一声“洗牌”之后,便是拿起一瓶威士忌,给自己倒上小半杯,而后一口干掉。

    罗杰有些纳闷,问道:“这是什么情况?”

    “新的玩法。”

    吉姆耸耸肩,说道:“赢钱的人要喝酒,不过为了防止喝醉,一次只喝‘一枪’。”

    (注:shot,在酒桌上指容量单位,大约1.5盎司/44毫升。)

    无论在哪个国家,酒桌上不管是玩什么游戏,大多都是输掉游戏的人喝酒。

    这次,却是要赢得牌局的人喝酒,却是比较少见的。

    “为什么是赢的人喝?”

    罗杰随口问了一句,不过却是没有等人回答,便是从一旁的筹码盒子里拿出一摞筹码,敲了敲桌子,对贾森喊道:“快发牌。”

    罗杰对打牌没什么特别的爱好,不过,就像是罗杰带动着全乐队喝酒,有事没事都要喝上几杯一样。

    在胖子的“带动”之下,但凡是需要打发时间的时候,乐队众人的第一反应,总是拿出一副扑克牌来,赌上几手。

    用物以类聚这样的话来形容似乎不太恰当。

    更加准确的说法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无论好的还是坏的,“习惯”总是会在一个小圈子内迅速传染,从一个人的习惯,变成所有人的习惯。

    “跟注。”

    罗杰随手丢出两枚代表二十五美元的黑色筹码,说道:“过几天是安妮生日,我打算在香江这里多呆两天,陪安妮过个生日,等到二十三号再去马交。”

    坐在小盲注位置的胖子看了看自己的底牌,纠结了片刻,扔出一枚筹码选择平跟,嘴上却是在接着罗杰的话,问道:“安妮不跟我们一起了?”

    “阿曼达还小,连续坐飞机对她的身体会有影响。”

    罗杰耸耸肩,说道:“她们大概会在香江这边玩一段时间,然后就直接回洛杉矶。”

    顿了顿,罗杰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谁也没有把罗杰的最后一句话放在心上,包括罗杰自己也是。

    胖子摇了摇头,不知想到了什么,说道:“小孩子确实是很麻烦,还好我儿子已经长大了。”

    吉姆立刻补刀,问道:“你说的是哪个?”

    胖子有两个儿子,名字还都和胖子一模一样,父子三人都叫理查森-埃尔文德斯。

    这么偷懒的起名方式,也就胖子做得出来了。

    “当然是小的。”

    胖子“理直气壮”地说道:“大儿子跟玛丽过,我又不用去管他,每年支付一笔抚养费就行了。最多,隔几个月去看看他。”

    “我看你是家有悍妻,不敢接过来吧?”

    罗杰调侃了一句。

    在胖子刚刚离婚的时候,每隔一段时间,比如说每年的春假和暑假,都会将儿子接过来住上一阵。

    不过,自从胖子和杰西卡的儿子出生之后,对于“老大”就冷落了许多。

    这其中的原因嘛……

    不用问也猜得到。

    “别乱说,谁怕老婆了!”

    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在朋友面前承认自己“怕老婆”这件事。

    胖子也不例外,听了罗杰的话,立刻反驳道:“我家里的大事小事可全都是我做主!没有女人说话的份!”

    “呵呵。”

    一句“呵呵”,充分表明了罗杰对此事的观点和态度。

    和以往的很多时候一样,胖子再次“不小心”成为了众人集中火力的目标。

    一边玩牌喝酒,一边吵吵闹闹,时间倒是过得很快。

    在罗杰得感觉中,几人还没怎么玩,就有工作人员前来提醒,演出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我的琴呢?”

    罗杰找了一圈,从一名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自己的贝斯,试了一下手感,便是将贝斯背在肩上。

    倒满一杯酒,举起酒杯,对几个搭档说道:“好好演完这一场,晚上来一场派对庆功!”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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