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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是一夫用全文阅读

作者:沽梦师     剑是一夫用txt下载     剑是一夫用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临城化墨 第十五章:与子同仇

    次日,仲西侯从水池中出来,擦干了身子,从屏风上撩过那件白色长袍,穿上。这件袍子并不宽大,或是说刚好合身。他一一系上了扣子,从那池中撩起那柄宝剑便走出了浴室。

    “侯爷,这么做是不是太过冒风险?”曲天傲穿着玄黑的武袍,他的刀在腰上,他手中是一套金色的轻甲。

    仲西侯从大将军手中接过轻甲,缓缓穿上。铠甲这种东西,穿着实在不怎么舒服,以前他每每戴盔披甲,都是不夜城抵御境外蛮夷来犯。西地不同其他军事几城,将领都在营帐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听上去厉害但在武夫眼中还是贪生怕死之辈。不夜城的大军,每每冲锋陷阵最前头的,竟是他们的城主还有那刀枪不入的大将军。

    金色的铠甲穿在身上,关节处都被保护得很好,这时若是踢腿挥拳的,会比赤身**时更加有力。

    “天傲,这铠甲同上次时候穿的,不一样啊。”

    “侯爷上一次是什么时候?”

    仲西侯笑了笑,他忘记了,他上一次穿这件铠甲还是他三十整的时候,这几年太过安逸,或许是有点发福了,也罢。

    “天傲,你说你那小妹,北燕军哪一部更能磨炼?”

    “天琴入北燕?还是别了。”

    仲西侯颇有兴趣,看着自己亦臣亦友的大将军,问:“且明缘由。”

    “恕天傲直言,哪怕我不夜城再远离帝国,再地处要塞,终究还是帝国的一城而已。”

    仲西侯的手又不由按上了那柄剑,用左手大拇指不断摩搓着那个样式似龙非龙的剑镡,曲天傲再明白不过,侯爷在烦恼的时候才会这么做。

    曲天傲继续道:“我西地不乏勇武好儿郎,自然巾帼娘们也不少,我不夜城少的······”

    见曲天傲沉默停顿,仲西侯怒眉:“你这傻缺大个,什么时候在我面前也要装这装那了?”

    曲天傲连连点头应是,继续道:“不如让天琴随侯爷一道去临城,在外面见见世面,懂得人情世故,以后多个运筹帷幄能人才是我西地之福啊!”

    仲西侯哈哈大笑,拍了拍手,正合心意,却突然阴沉了脸,问:“傻缺大个,扎佬对你说了什么?”

    曲天傲傻眼了,连忙摆手,强挤笑容:“么,么,对了,侯爷,无论怎样,天傲还是会做侯爷最凶悍的那把刀。”

    仲西侯又笑了,显得不耐烦,嘴巴笨的人阿谀奉承的话太过单调,实在没什么意思,叹了口气,无奈道:“这些年,诡王为了孤的不夜城,常年呆在方圆天下楼里为不夜城出谋划策,也是苦了她。”

    仲西侯这话也是真心,世间最劳累的莫过于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睡觉就是用脑,那可比用同样的时间去干劳累活要悲惨太多太多。诡王善阴谋,寻得一位阳谋先生为她减轻负担,也是仲西侯多年心愿。

    不再多想,仲西侯又问:“天傲,你那妹妹多大了?”

    “侯爷前几日才问过,天琴已经十七。”

    仲西侯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他前几日的确问过他。

    “天傲,你二十出头,一身横练功夫已经了得,现在承不了我的风乎舞雩,在我一年归来后,要你能承住九分力的风乎舞雩,可能做到?”

    “啊?这不是······”看了看仲西侯那张比自己还黑的脸,只得点头,无奈回了声,“不就虎口拔个牙么,怕个啥!”

    “摩常能做到的,你这位大统领难不成做不到么?她如果能同一个寻常姑娘一样生活下去,精致妆容待字闺中。他日找个好人嫁了,相夫教子,平平淡淡也算温馨幸福。”

    “我还真怕她出了西城,给我拐了个外地妹夫回来,更怕拐来的还是个文弱书生,那真的是打不能打,骂,我还真怕骂不过。”

    仲西侯愣了愣,哈哈大笑了出来。曲天傲这话倒更是提醒了仲西侯,这趟出门,何不寻一善谋先生回来,若是天琴中意的郎君那是绑也要绑回不夜城,到时候这曲家倒的确会变成不夜城最热闹的府邸。

    仲西侯依旧在那乐呵呵想着,就见一身腱子肉的曲天傲暴跳如雷,而那文弱的妹夫则手握竹简指着这西地大统领厉声道:“君子动口不动手,动手就是小黄狗!”

    故事总是有趣,大人物也总会有有趣的故事。

    仲西侯初掌不夜城,细雨飘零的夜会有一点孤寂。年少的仲西侯站在雨中,被他珍如性命的舞雩宝剑被丢在了地上,他手上拿的是一把弯刀。雨水在冲刷剑上的血,地上的血,他身上的血。

    权利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生存的道路也永远只是一片荆棘地。

    那个女童蜷缩在了角落,她在哭泣,她抬起头,她看到这年轻人也在哭泣。雨水打在他脸上,融去了泪水,她依旧看得出他在哭泣。少年拾起了地上的剑,他用衣袖擦干净了剑上的血再放入鞘中。他穿过满地的尸体走到女童面前,伸出了手。

    那一年的仲西侯,二十一岁!

    “傻缺大个,你可信,帝国命数将尽,天下诸侯虎视眈眈,浩劫迫

    近。”仲西侯又冲着曲天傲笑,这样的笑是曲天傲从未看到过的,这样的仲西侯那般温柔。“孤已经不敢对我不夜城黑甲军说,孤会让你们活着回来,平平安安同家人团聚。”

    走着走着,二人也从居处走到了城墙。前头就是城墙高处点将台,往城墙下看去,城下黑压压一片,那种黑,黑的厚实黑的心安黑的可怕。那白衣的道君已经坐在点将台一旁的藤编太师椅上,他手里是一把别致的玉扇。他的脸上挂着的是笑容,又是一种淡然。

    书难同仲西侯说过,他不喜欢杀戮,有罪之人天必诛之,人间万事都是按记载的在进行。

    他也说过,若仲西侯用不上舞雩剑了,他手中这把玉扇,可借他仲西侯五十年。

    曲天傲紧随身后,换了一身戎装,腰间仍旧是那把大刀,雄壮威武好似金刚。

    仲西侯慢慢走向点将台,书难也起身缓步走到他身旁,他问书难:“你帮我?”

    “小道自然是会帮城主,但天行有常,恕小道不能帮这天下。”

    “如果我看了天书中对于我西地浩劫的记载,也就意味着我没法带我的黑甲军冲破这枷锁是吧?”

    “侯爷,你已经看过了。”

    仲西侯扭过头去,他已经看过天书中的记载?他确实是没有半点记忆,结局是怎样?是胜是败?他不知道。

    “看来你的规矩是真的。”

    “天书上的东西我都晓得,包括你想知道的。”

    “但是你不能说。”

    书难点了点头,他站了起来,收起了扇子,看向城下。

    三千六百人的军队不多,可不夜城虎狼军队到底有多少?八万吗?这个数字从未被真正公布,唯有一点人所共知,黑甲军是可怕的。这支军队,就是一支黑色离弦的箭,无坚不摧。

    “曾经小道游历天下,哪怕是被称为白鸦的梁家军也不及这黑甲七分英姿。”书难漏了一句,白鸦善攻,黑甲善守,他只是笼统比较了两支军队综合实力。

    仲西侯站上了台阶,他左手按在剑上。

    “不夜城的汉子,是保护我西地的黑甲。使我不夜城繁荣昌盛,对外固若金汤难以攻打。”

    除了仲西侯的话语,书难的耳朵很安静,有的也只是风声,鸟鸣声同自己的呼吸声。

    听到高亢声音自城墙传来,马上要往西南跨过黄沙突袭阿(e)塞的三千六百黑甲,竟是一片欢声笑语。

    他们不怕死吗?

    不怕这一次离开了不夜城,就真的是离开了吗?

    书难没有去看黑甲将士们,也未去看点将台上好似准备慷慨程词的仲西侯,他颇感兴趣得是在仲西侯左后侧的曲天傲。

    三军看一人,那人,便是将。

    “孤年幼之时无能执权,黑甲军依旧听命于孤。以前每每出征之前会说,要多少人去多少人回,爷娘妻子欢笑相送,大胜得归团聚相庆。此番,亦当如此!”

    仲西侯这是在说给谁听?是他自己?这白衣道君?多年好友的曲天傲?还是这如行军黑蚁般出征的北燕大军?

    “我西地儿郎,此次归来,必将为孤,带回胜利喜讯。不夜城,那三日,必将不夜狂欢!”

    即将出征的黑甲将士们齐声高呼“不夜城,不夜城,不夜城”!

    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曲天傲几步到了仲西侯左前侧,手上扬,握成一个拳头。那城墙下一众黑甲刹那无声。听他道:“西地儿郎,为城主,带回胜利的消息吧!”

    语落,又听整齐高昂一声“诶”!

    随后,只听马蹄动,铠甲响,一众将士向更西处去。

    书难从藤椅上起身,走到仲西侯身侧,微微曲腰,一个请的动作,不语,仲西侯点了点头,一身金甲一把赤霞色宝剑,领着黑熊般的西城大将军向点将台东侧的议兵坊走去。

    议兵坊里头,男女老少将领合计三十三人,除了出征的玄豹部总兵摩常同副将、参将各一人不在,剩下五位总兵、十一位副将、十七位参将所披盔甲虽颜色有差,但样式一致各佩寒刃。

    先进来的是那傻大个大统领曲天傲拨开毡门,三十三位将领神情肃穆,身子笔直。再见到后来进来一身金甲,腰佩赤霞色宝剑的仲西侯,更是右脚一跺,动作出奇整齐,右手成拳抵在心口处,微微弯腰低头,齐声道:“参见城主!”

    仲西侯抬了抬手,三十三位将领均收了动作,可站姿依旧,不失军人风范。

    “也没什么大事,不过是出城前再看看各位将军。”仲西侯扫过在场几人,啧啧几声,略微可惜道,“摩常、呼延还有楚铖锒不在,可惜了。”

    一三十出头红甲将领抱拳道:“回城主,摩常总兵领了呼延副将同楚参将去阿(e)塞清荡了。”

    “哦,好,也没什么别的事,就看看你们。”说罢,仲西侯转过头正要走,就听得“扑通”一声,紧接着一句。

    “侯爷,火凤四部誓死效忠!”那红甲将领一句单膝跪地,他身后五位红甲将领也齐齐单膝跪地抱

    拳低首,齐声道,“火凤四部誓死效忠!誓死效忠!誓死效忠······”

    被火凤总兵曹无敌先抢了声,另外一边的那领头淡蓝轻甲将领也急忙单膝跪地,他身后的淡蓝轻甲的将领们也齐齐动作。“天灵六部誓死追随侯爷······”

    “虎蛟二部誓死追随侯爷······”

    “青鸾一部誓死追随侯爷······”

    “玄豹五部誓死追随侯爷······”

    “金凰三部誓死追随侯爷······”

    “誓死追随侯爷······”

    宁静在瞬息被这如同雷声的齐声掩盖,仲西侯站在门口,面色依旧,没有半点变化,拨开毡门出了门去。

    曲天傲目瞪口呆看着一众将领,傻愣愣问:“你们一帮老大不小的瞅啥呀?咋变成誓死追随了?”

    热血过了头,一下被冷却,三十三位将领也成了一众愣头青,对啊,一个个在嘚瑟啥啊呀?

    其他人不知晓原因,火凤四部的将领怎会不知晓。

    为何?

    每日被曲天傲教训的瘦猴,虽不失为西地好儿郎,却终究不过一小小伍长。而支撑着西地颜面的六部将领中,有一人,也姓木斯臣!

    曲天傲追了出去,快走几步,又跟在了仲西侯身后。

    “那四百人也该有所动作了。”

    “好。”曲天傲愣了下,问,“咋成四百人了,那风灵王咋说?”

    仲西侯停下步子,冲着曲天傲嘴角勾起微微一笑,并未言语。曲天傲皱眉,摸着下巴,奇怪,到底什么意思?

    四百人,四百人!他们生活在这不夜城,或是来走于这天下。可只要仲西侯一声令下,他们就会为他办任何事。

    这四百个愿意为了他仲西侯舍弃自己的性命的人正如他腰间的名剑,他的剑能杀人,也能救人。剑用来杀人是容易的,剑用来救人,却是有如九曲十八弯的山路。

    “你本说的或会更多。”书难也走到了他身旁,这点将台上,除了那一身黑甲的大统领,就剩这一金一白。

    仲西侯看着一军将士英姿飒爽渐行远去,骏马每踏一步动作出奇一致,他看着看着竟笑了出来。就听仲西侯淡淡一句:“书难,你可知道,义父生前给了我十个字,说那十个字就是我的命。”

    书难自然也知道,仲西侯不会告诉他仲南燕说了哪几个字,他算算时间刚刚正好,他也向西看,看着一片黑甲西去,颇为壮观。突然有几个对家恋恋不舍的新兵愣头青回望,突然看到那么两个小点在点将台上,一个鹰眼新兵兴奋向同伴喊道:“快看,快看,是城主,城主还在为我们送行呢!”

    一片哗然,一传十,十传百,一阵马鸣,一片黑甲齐齐回头。紧接着,齐刷刷一片,翻身下马,单膝跪地,右拳抵在心口处,动作整齐颇为壮观恍如一片黑浪。

    突然听到一声雄壮嘹亮的声音:“起!”

    所有人动作整齐翻身上马,都轻踢马腹,随军向西南。

    突然,有个汉子高声歌唱:“哟,看那东边太阳哟······”

    有人紧接着唱:“诶呀,落下了山啊·····”“咱们家边天还亮哟······”“抡起月儿宰沙狼哟······”

    书难是第一次听到这歌,哈哈大笑了出来,这谁编的歌曲,没半点朗朗上口不说,还有点转调不畅。

    曲天傲也看着黑甲军西去,突然凑到书难身边,小声问:“先生,汉人有句词,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下。”

    书难略带戏谑看向曲天傲,这大将军,何时对汉人一些诗词起了兴趣,又微笑点头,示意他问。

    “没有衣服,与子同仇?”

    不等书难回答,仲西侯哈哈笑出了声。

    仲西侯看向曲天傲,颇为无奈,再看曲天傲一脸尴尬,只能傻笑敷衍,随后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书难也是哈哈一笑,站直了身,道:“既然城主东游,若非天意,怎有理可循。那今日就由小道,代天传意!”

    语落,书难挥动手中玉扇,一道白光直射天际。

    随后天降彩云,光芒之甚,不由吸引城中民众,那西行黑甲也不由再次停住。

    彩云渐渐汇聚成形,化作似白马又头生鹿角,身披淡蓝龙鳞,蹄踏冰蓝火云的神兽。

    在城中某处,有个汉人文士模样的人看着此兽不由愣住,惊讶开口:“白,白,白泽。白泽告天意,圣兽知正气。竟是书中传闻的白泽!”

    那白泽一声咆哮,随后十分配合书难,用粗狂声音传与四方。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西主执剑点将台,天忽有风云汇聚,下降神兽白泽以示天意。翌日,西主提剑东游,以尊天意。

临城化墨 第十六章:香满楼客

    萦如歌换下纱布,伤好得较之常人要快很多,但一动一运气,才结翳的伤口又会裂开,血又会流出来。

    平凡人都知道,这个样子是需要静养的,萦如歌自然也不是傻子,自然也知道他需要时间去养伤。

    他摘下了黑木獠牙面甲,面甲被放进清水中又缓缓浮起。卸甲的感觉那叫一个舒服,就跟大冬天光着身子钻进棉被里头一般。

    突然想起那日,月儿来香满楼,他卸下手头万般,慌得驭凤千里从西城赶来墨县。

    想想当时月儿又恨又心疼的样子,嘴角不由上翘,谁说自己命不好,命不好的人能找到这么一个绝色容颜又温柔体贴的人做媳妇?

    “你的伤······”这声音细柔,萦如歌是再熟悉不过。回头,秦月儿就在他身后,她是乘那龙驹马车来的,凤鸾车马,骏马騑婔。

    萦如歌没有瞒她,在他的月儿面前,如何藏得住秘密。

    “不碍事。”

    她看着地上换下的纱布,血早已湿透染红了那白色,她蹙眉生气:“你到底是要做什么?师父同我们说过千遍万遍,无论局面怎样,最重要的还得是自己。你······”

    “白啸天他已经疯了,他连自己都看不好,他的话还有个屁用?”萦如歌怒吼咆哮着,他恨颜啸,他恨白啸天,他也恨自己。

    “你······”秦月儿眼眶刹那就红了,颇显委屈,“你跟我嚷嚷个什么劲啊。”

    他把黑木面甲从清水中拿起,戴上,习惯了的动作总是那么连贯。“暮寒楼不能塌,暮寒楼塌了,我找来八抬大轿又该让人去哪里把你抬过来。”

    秦月儿嘟嘴蹙眉,重重一拳打在萦如歌胸口,这可真没手下留情,秦月儿忘了,往昔的萦如歌任是成百上千记这样的拳头也是不疼不痒,现在,强忍住疼痛愣是没吱一声。

    看着萦如歌突然睁大的眼,加上双唇紧闭的嘴,竟不是疼惜,这秦月儿反倒掩嘴嗤嗤笑。

    三天后,秦月儿坐在那鎏金牌匾“香满楼”下,她抱着琵琶,心却不在这里。她还在想她的好哥哥,为什么影子永远只能躲在黑暗里。眼珠子一转想了想,就是因为有本体所以才会有影子,可阴影里头也好遮阳乘凉并不是百无用处。

    暮寒楼,每个人怀着不同的目的来到这里。然后被某个人领导,顺从他的指挥,按他的目的去策划去行动去颠覆。

    “月姑娘,可有心事?”才从西地回来的墨家公子坐侧边看台,烟花之地有专门的幽静看台,歌姬舞姬表演之时给那些前来观看的达官贵人们准备。冰雹会令人厌恶,而从这看台丢下来的银两却怎么砸也砸不痛人。

    “墨公子,奴家失礼了。”她的琴音乱了,因为她的心没有静过。秦月儿的耳朵微微动了下,习惯了音律的人,他们的听觉总是异常灵敏,秦月儿的耳朵也是,从没欺骗过她。

    她听到了金戈铁马,不是从音律中来的。她听到了刀剑噌噌,也不是从音律中来的。这香满楼,怕是要被殷红鲜血代替朱漆来翻新了。

    那在横栏上躺着的朱一诺怀里抱着他的双龙宝剑,剑才保养过,跟新的一般,他今天穿的衣裳也是新的。

    往往,朱一诺这纨绔子认为男人来花楼的目的应当很简单,喝酒嫖宿,然后和一堆世家子或武林游侠聊一些风尘或江湖趣闻。

    可惜啊可惜,墨县的花楼他可不敢这般放纵,不说这是自己那严苛姑母的地盘,单单是这文弱的表兄在一旁,他都不敢放肆了。只得跟着表兄什么赏音听曲故作儒雅,也是苦了他。

    自三岁习武,五岁见墨茗,八岁向往游侠儿一人一剑一匹骏马逍遥江湖行,十三岁对女人有了想法,十四岁双龙宝剑在手,出走塞外,十五岁开了荤,十七回江南。

    短短不多的年月里见过

    的女人无数,尝过的女人虽说数的清,却也多是惊才绝艳,可就是从没见过像月姑娘这样的女人。

    说样貌,金陵第一花魁红袖儿算绝世红颜,多少达官显贵江湖名门千金散尽只为一品朱唇。倾国倾城没话说,可就是人媚了点一股子骚气。

    回了金陵,朱一诺耗尽半年月钱尝过鲜后就没了想法。

    论音律才艺,他出走塞外,途径煜城,有美娇娘乌篷船头白衣吹箫,若虚若幻、婉转悠扬,心服口服,若不是光天化日一众白丁,就差没塞银子来体验一把这小娘口技了。

    论品行仪态,那些出生名门从小族中专人严苛要求,琴棋书画礼仪修养无可挑剔的贵族少女,与这花楼琴姬一对比,竟有种乡间土妞的错觉。

    朱一诺对这月儿姑娘不是没有过歪念头,可每每看到墨茗看月儿姑娘的眼神,竟有些头皮发麻,就奇了怪了,自己的嫂嫂怎就这么相信自己夫君是柳下惠呢?

    若不是二人常常吃饭睡觉洗澡都在一块,坦诚相见无数次,还真就怀疑自己的表兄是不是天阉之人,无能之辈。

    “一诺,我恐你的衣裳,今天要脏了。”

    朱一诺是在睡觉,在这一动就可能翻下去的栏杆上睡觉。

    这小王爷小懂音律,但他的耳朵没那么灵。他只晓得,不夜城回来,姑父对他的剑依旧摇头叹息,实在不爽,正愁没处出气。

    “有多少人,被你说的这么严重?”

    “这声音,如同百千骑兵飞奔草原,又转溪流。”

    “看来这些人是飞檐走壁的主。”朱一诺站了起来,站在栏杆上,他脚下催力,人跃上了楼中央的那盏莲花灯。灯是悬挂着的,人是站在灯上,这灯本是承受不了一人重力,而朱一诺就这么站在灯上。

    秦月儿颇有兴趣看着吊灯上的小王爷,这小王爷轻功一般,若这灯不结实,从这三楼摔落,不死也残,当真大胆。

    “还有声音吗?”

    墨茗闭上了眼睛,把手放在耳边,静静听,他微微勾唇地笑了:“客已至。”

    朱一诺抛出怀中的双龙宝剑,人飞一般又跃向二楼看席。他追上了他抛出去的剑,用脚尖踢了剑柄一脚,剑鞘飞了出去,离墨茗一尺,“嗖”飞了过去。他又顺势踩在了出鞘的双龙宝剑剑尖,那剑翻转向了空中,右手顺手反手握住了剑,另一只手抓住了护栏。

    “哎,打偏了。”朱一诺玩笑一般叹了口气。

    “一诺,下次不可这般胡来,你剑鞘飞来,现在我耳朵还嗡嗡生痛。”

    就这么瞬间的功夫,香满楼中的客人或是姑娘都愣了,他们看向墨茗他们的位置,有的,脸色已经泛白。

    “墨公子,这······”老鸨强作镇定,她可不想在她这儿出了什么乱子。她这里有汉子十几人,可这些人中在香满楼干的久的,也都曾被朱一诺一一打断过手脚,更不提今日来的这般不速之客。

    “怕的,可以出去了。”朱一诺才单手爬上护栏,皱眉冷面冲着楼下众人轻蔑道。

    不少人看了这场景,听了这话,放下手中的酒杯,推开怀中的姑娘,夺门而出。一个出去了也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香满楼空的很快,比前年这儿选花魁的时候人们进香满楼的速度还要快。

    墨茗摸了摸身上,又看向老鸨:“这几日月钱花尽,一会儿打斗若是坏了楼里的东西,恐怕墨茗一时也没钱道歉了。”

    老鸨哪里还敢提钱的事情,烟花之地来来去去的江湖人很多,她是习惯了的。烟花之地被江湖人毁了的也很多,她是听惯了的。而今,这出戏莫非真要在她这小店开唱?

    “那老仆且退下,春夏秋冬,梅兰竹菊,梨杏桃莺,也都下去吧。”

    那一帮姑娘是听惯了江湖中的是是非非的,

    她们也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得罪员外地主,也不能惹怒朝廷江湖。

    这楼一下子空了,也就静了。墨茗又坐下,摇开他的扇子。他面朝秦月儿,温声慢语:“月姑娘,可能为一诺弹奏一曲助兴?”

    秦月儿忘了,自己现在是风尘女子,理应惊慌。她站了起来,礼毕复坐下。琵琶在她手里她便无需多虑,她的手抚过了琴弦,她弹的不是那刀剑相交的沙场金戈,也不是悠扬婉转的江南小调。她弹出了塞外的舞曲,大漠荒凉,驼群行商。

    音律之美妙,朱一诺竟微微沉浸,想起去年在大漠遇到的苦行僧,那万法归一的剑法教诲。万法归一,无与有,一念间。

    “你们到底有几个人?”朱一诺冲着空气问道,有人回答他,但没人说话。“一、二······”他从这头跳到那头,反手,挥剑。没有多余的动作,完毕,又回到墨茗身边。朱一诺皱了皱眉,他明明听到那边是有声音的,应该是有两个人。

    “一诺,若是在水里头敲鼓,声音的传向是不一样的。”

    “那好,你说在哪里?”

    墨茗笑笑,不说话。

    他从钱袋里头掏出了几枚旧铜钱,架在指间,一甩,那铜钱飞向了秦月儿的身侧。朱一诺也在铜钱飞出去的同时跳向了秦月儿,他的人自是追不上飞出去的铜钱,手中双龙宝剑射出,剑钉在了墙上,剑刃上沾了血。经过秦月儿身侧,朱一诺不知为何,有那么刹那心生恐惧,而这恐惧的来源又并非秦月儿。

    强作镇定,他拔出剑,眉头依旧皱着:“这什么鬼东西?”

    墨茗摇了摇手:“非也非也,不过隐秘之术。”

    朱一诺没说话,九星飞伏号称天下第一快剑术,自己现在的出剑速度较之寻常武夫根本就是兔子乌龟的区别。可即便如此,他依旧是没刺死那几个隐秘之人,到最后不过令人稍稍挂彩,气啊。

    “哪日你的剑能劈断流水,那才是天下少有的快剑。”

    “抽刀断水水更流,难不成你这也不懂。”朱一诺并不是辩驳,快剑杀人,头落人不知,他信,但能劈海断水的剑,他不信。

    “嗡”的声音,这声音来的快,传的久。朱一诺不由捂住了耳朵,他看到月儿姑娘只是皱着眉头并不同他。他又看上墨茗,墨茗依旧是笑着的。

    朱一诺睁大了眼睛,脸上闪过惶恐,他挥剑,那护栏被劈成了两半。他听出来,这声音是出剑的声音,是快剑划破空气的声音。一个不慎,身子跌落,却见一阵清风袭来,朱一诺这么一个一百二十来斤的汉子,竟被一阵风给盛了起来,落到了墨茗身边。

    朱一诺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对刚才的意外全无半点后怕的意思,墨茗依旧微笑,看得秦月儿是暗暗惊叹。

    “墨茗,算了,我打不过,换你来吧。”

    墨茗皱起了眉头,不过一趟塞外行,他不曾想到现在的小一诺会说出这样的话。

    那会儿他私自从金陵出来,被金陵王派出的四大护卫堵在了城门口不让出城,那些护卫可都是易水寒中辈分不低的剑客,随便一个都能对付十个八个朱一诺。

    小子那个时候都没认输,这次却直接投降了。

    “这人使得剑不是三尺长的剑,是三寸长的剑。”他的话才落,他的脸上多了道伤口,血从那伤口中慢慢流出,半张脸成了红色。

    朱一诺用手背抹去了血,一脸愤怒就差爆粗口骂“干你娘”之类的脏话,墨茗却笑得更欢,他看得出这小弟的剑术长了,小子竟能分辨对方用剑长短了。

    这虽然不难,墨茗自己也能轻而易举做到,可就这小子而言,算是莫大进步了。

    “一诺,菩提无树,虚本是实······”

    “听不懂,你行你上,别废话。”

临城化墨 第十七章:俊子黑羽

    墨茗更加没话讲了,他能听到那些人在哪里,他不敢说能全都捉活的审问,但要都宰了,对他,这个天水山庄少庄主而言,轻而易举。

    可无奈,小一诺终有一日要长大,毕竟,蟒与游鱼同池嬉戏,终有一日分道扬镳。

    五声“嗖嗖”的声音,五个人从半空落下,或说是摔在了地上。他们一身黑衣,心口处是湿的,还插着一根一尺不到的银针。

    朱一诺顺着红漆大柱子落在地上,用剑挑开了这些的面罩,看到他们本来样子的时候他后悔了。

    这些人的脸已经毁了,或者说他们没有脸。没有嘴唇,牙齿裸露在外,没有鼻子,就那么一个黑漆漆的孔,脸颊上满是一个又一个大小不一的肉包,外加一些虫鼠咬过的痕迹。

    墨茗翻越护栏从楼上跃下,缓缓落地潇洒非凡,他看到那还没盖好的面罩,吐了。

    “这些人,怎的······”

    话没完,墨茗又吐了。他想知道这些人是什么地方来的,他们为何效忠于这样的一个组织。

    没多久,这些尸体上虫咬的痕迹不止一处,他们的身体开始遍布这种痕迹。

    “这什么东西······”二人退后了,他们看着这些尸体一点一点在他们眼前消失。

    墨茗的眉头皱了皱,他记起了关于这种术的星点东西。“黄门控尸术······”

    “黄门?”

    “术分青赤白玄黄五门,这种控尸术是黄门之中以食尸虫为引的恶咒。这般看来,要杀你的人是有预谋······”

    朱一诺冷哼了声,不服气道:“你怎么知道是要来杀我的?我又不是临城世子,肯定是来行刺你这天水山庄少庄主的!”

    二人你一句我一句争吵了十来句,也是,作为金陵,整个临城的小王爷,朱一诺这种身份尊重身边不跟护卫自己又本事一般的人,能活这么大已经是个奇迹。

    同样,墨茗的身世也不简单,父亲那边是天水山庄,人虽不多,却也在江湖有一席之地,母亲那边,这自不用多说,前文提过,是帝国唯一异姓王的掌上明珠,莫忘了,墨母这鼎剑郡主还有个特殊之处,那便是权同长公主。

    从小到大,墨茗被人行刺的次数不敢说有三百,但一半肯定是有的,好在这翩翩公子自己本事了得,寻常刺客也都是倒霉了一波又一波。

    是墨茗率先结束了争吵,他看去二楼的时候,秦月儿早不在那块“香满楼”下。

    也罢,月儿姑娘想来不会是一般的琴姬,也不必过于担心。墨茗从已化为白骨的刺客身上抽出银针,他看不出这银针的特殊之处。

    用手夹住了那银针,催动内劲朝香满楼中那根主柱射去。那针开始旋转,直接打穿了柱子钉在了墙上。

    “一诺,看来你有的忙了。”

    “你不会要我把这些东西带回金陵找人来看吧?”

    “你说在临城,是你金陵王府的情报要厉害,还是我天水山庄稍稍领先?”

    朱一诺无奈,正打算伸手去捡那银针,手还没碰到,他的身子向后起了几丈,才入鞘的宝剑又拔了出来。在他原来的位置,地上钉满齐齐九支羽镖。他认得这暗器,他也晓得这暗器的主人。

    “黑颈鹤······”

    墨茗眼睑微微一动,什么?黑颈鹤?他听过这号人物,四大飞贼之中的黑羽俊子,可并未交手或打过交道,这次,却是这阅历可数的小子认出了黑颈鹤的独门暗器。

    一人从无形中出现,他从三楼位置缓缓落下,那白衣之外的黑羽披肩,再算上他落下的动作,比墨茗更加潇洒胜似仙人。

    “羽不常行走江湖,小辈竟能认出羽,那便留你二人性命,只要将这追魂剔骨针交出来便可。”

    朱一诺气得把剑指着他:“那要看你凭什么来讨要这些针了。”

    墨茗有些尴尬得笑出了声,朱一诺扭头看了看墨茗,还眨巴眨巴了眼。墨茗哪里会不晓得这意思,这朱一诺吧,知道自己打不过黑颈鹤,可今天自己陪着他呀,那还顾忌个什么,自己干不过,难道自己的表兄还会逊色来人吗?正正宗宗的狐假虎威。

    “讨要?”那黑颈鹤蔑笑一般,他动作缓慢,又从怀中掏出三支羽镖,“你认为我有必要讨吗?”

    朱一诺的剑闪着泠泠的光,他的眉头是皱着的,他斜看了墨茗一眼。“墨茗,削他呀!”

    墨茗笑面不改,摇了摇头,他的扇子还在那摇着。这时候的香满楼不热,人去楼空还有些许的冷。他把地上的银针一一拾起,又放在一旁红木桌子上。

    朱一诺一看,笑了,他的眼睛有点眯起来,壮了壮胆,道:“小王可不会让你拿走这些针,自然了,小王也不会笨到为了这些东西赌上自己的性命。”

    黑颈鹤眨眼笑笑,他用舌头轻舔着他手中的羽镖:“羽今天肯定会拿走这些针,自然了,羽也不会笨到为了这些针而与金陵王为敌。你可知道为什么羽要定这些银针?”

    “什么追魂剔骨,这么俗的名字?”

    “最先这针的使用者唤作索魂人,所以叫追魂剔骨针,现在的使用者,是羽的冤家对头。”

    “小王晓得你黑颈鹤是一飞贼神偷,好在你不是什么都偷,也没偷到金陵······”

    “你以为金陵有什么东西能让羽有兴趣?”

    “金陵······”朱一诺正准备怼回去,却又被这黑颈鹤抢先话语给堵回了本要说的话。

    “金陵好东西再多,没兴趣对羽而言也就只是一堆废物。”

    “普天之下算得上名号的飞贼若要罗列十人,黑颈鹤并非那龙头牛耳。”沉默了有些时候墨茗开了口,这话在黑颈鹤听来有些刺耳。

    有能力的人总是不一样的,能力越为特殊强大,这类人也就越令人难懂。这类人也就越不允许别人超越自己,黑颈鹤就是这么一个人。

    “那你说,天底下还有谁比黑颈鹤更适合偷王一称?”

    墨茗蹲下,从地上捡起了那银针,他射向黑颈鹤,那黑颈鹤不躲不闪,用双指夹住银针。“西有侠盗白影,东有鬼手苍丰,南有无计赤騻,剩下的就是你这北边俊子黑羽······”

    “这一类的东西羽自不知是谁编排出来的,但,可不要把俊子同那几个人相提而论了。”

    “噢,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江湖公认的编书人,知无不言所传。既然不屑为伍,那你这俊子黑羽莫非神技早已凌驾这几人之上?”

    黑颈鹤抿嘴笑,他收起了那根银针:“你说的这些人的确个个了得,但要同黑颈鹤

    相提并论,不过白影一人。”

    “你要这追魂针,难不成这是白影的暗器?”

    黑颈鹤点了点头,他的羽镖打造之时前前后后改了百来次,本以为羽镖已是强力无敌,岂料一日遇到同行白影,二人交手,这羽镖全然不敌那追魂针。

    黑颈鹤手一挥,把三支羽镖射向一边的柱子,羽镖打进了柱子里头,留在外头的部分不过小指甲的大小。

    墨茗拍手:“你二人还真是一黑一白,你这羽镖本已是少有的鬼才暗器。何必还要去找他人习惯之物?”

    “你可知道上代偷王?”

    “鬼飞贼?”

    黑颈鹤点了点头:“相传鬼飞贼的暗器就是缠了血蚕丝的银针,飞檐走壁来去无痕。”

    墨茗收起了扇子,拍在了手上:“你们飞贼都说来去无踪,那么敢问你刚才,藏在哪里?”

    黑颈鹤抿嘴地笑,他的眼中充满着不屑:“哦,那又有什么理由告诉你之前,羽藏身在哪儿?”

    “金陵王孙不让你带走银针你就带不走银针,而此前我已经送了你一银针,作为交换,这也说不得?”

    “行中规定,隐匿不可言。若是你真有恩于羽,也不是说不得。而这银针,你自认为有资格同羽谈买卖?”

    “我听闻狂傲的飞贼在盗取一物之前会先告知主人,我自是晓得你有这分狂傲。”墨茗从袖子里头掏出了一张紫色符纸,那黑颈鹤的眼睛也瞪大。

    “你可是故作声势?”

    “你是认为我没那道行驱使这紫色道符?”墨茗把符纸捏在了手心,握紧拳头又展开,那符纸变成了一团紫色火焰。“你现在可有什么感觉?”

    黑颈鹤笑了,这次的笑同之前的不一般,这次他笑的有些苦涩。他自然相信这墨家小公子的本事了得,不提青锋榜上第十一位的排名是真是假,单单方才控气御人,没让金陵小王爷从三楼摔落,那道行,怕当真了不得。

    黑颈鹤摊开了手,无奈笑问:“你要怎么做?”

    “说吧,你是怎么做到的?”

    “如若还是不说,你可真的会让那银针上的灵驱使银针刺入羽的心口?”

    “我晓得你们这一行的人会随时穿一件细甲,不敢妄言,但我对我的灵媒还有点信心,我恐你的细甲,可没法为你争取半点时间。”

    朱一诺收起了双龙宝剑:“你之前不是说你不帮忙吗?”

    “谁让你这小子这么不中用,再不出手,真看着这毛贼宰了你不成?”

    尽管被墨茗言语鄙夷,朱一诺也毫不生气,反倒莫名一股自豪劲,笑嘻嘻道:“那是,这么一个年轻一辈佼佼者的兄长在我身侧,我怕谁?”

    黑颈鹤竟然被这小王爷的嘚瑟劲给逗乐了,墨茗自然是开玩笑,他怎么会杀朱一诺呢?哪怕是同墨茗拼命,杀了墨茗,他也不敢去动朱一诺分毫。

    黑颈鹤问:“如果一针入体,黑颈鹤未死,你就不怕以命相搏,这么算来,还赚了一条命。”

    墨茗呵呵笑笑,合起扇子,眼神没了之前的温柔,轻声道:“若只以为本少爷只是一耍弄诡术的妖道,那真的是蠢,蠢到忘了墨家之人提剑,是何等模样。”

    朱一诺一阵寒意,鸡皮疙瘩莫名起了一身。

临城化墨 第十八章:墨县良人

    萦如歌站在树枝上,他在擦拭他手中的断剑:“你要我去看他?”

    “我不知道今天会有人来杀他。”

    “他们要杀的不是他,是金陵王孙。”

    “那个朱一诺?”

    “你说刚才有人一直吊在房顶?”

    萦如歌点了点头,他下落地上,把剑放在了那石桌上。秦月儿曾令楼人搜寻天下名剑狂刀,可惜无果,巧匠虽有能,可惜打造出来的刀剑也是没一样让这红衣怪人上眼的。

    “什么人能这样毫无动静······”

    “你是在奇怪什么人能悄无声息瞒过你的耳朵。”萦如歌把秦月儿想说的话说了出来,精通音律的耳朵,能听出说谎的心跳声却没听到飞贼的脚步声。“来的人应是夭子的死对头,不是黑颈鹤就是段干穷奇。”

    “段干穷奇?”

    “是黑颈鹤的可能较之穷奇的可能自然是要大些。毕竟这穷奇不是飞贼。”

    “难不成这段干穷奇同鬼泣里做的是同一件事?”

    萦如歌点了点头,段干一门做的事的确同鬼泣里还有泣鹫使是一样的事情,就是行刺暗杀。

    “黑颈鹤?他是个怎样的人物,我会听不到他的声音?”

    “黑颈鹤你兴许晓得的不多,黑羽你知道应该多些。”

    “玄冥老龟的弟子?”月女的眉头展开,他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法听到黑颈鹤的脚步声。活物是会有呼吸的,活物是会走动的。若这活物换成了死物,那这死物怎么走动,又哪来的呼吸声?

    “可惜这人来去无影,一向我行我素,玄冥老龟的假死术也是独门不传。”

    “既然是夭子的死对头,那我方才用银针杀了那些死士,岂不是······”

    萦如歌也呵呵笑了出来,夭子的银针很特别,一旦刺中物体便会扭曲变形,也是以此来保证银针不外传。可如何料得,秦月儿射出了银针,却被墨茗给拦了下来,十几根银针竟完好无损,这样一来,怕是夭子的银针再难是独门暗器,心中不免有些歉意。

    萦如歌却不以为然,道:“不打紧,你和夭子接触不多,那愣子才不会介意这些。对了,月儿,能不能帮我把十三······”

    “不行!”不等萦如歌把话说完,秦月儿态度坚硬拒绝了萦如歌。

    她自然明白萦如歌要说什么,萦如歌不是没有好的兵器,他有苍狗所留银枪一杆,白云所留断剑一把,除此之外还有他斗剑赢来的十三把名剑,可惜啊可惜,这十三把名剑戾气过重,她也只好按照颜啸的要求,将这被萦如歌称为“十三恨”的十三把名剑交与楼中长辈封在了祈年殿。

    可也是如此,十三恨被封后,萦如歌竟再难找到称手兵器,每每念到此处,秦月儿也是有些愧疚。

    “银针,就算是墨茗与他的一份薄礼。”被秦月儿再度拒绝的萦如歌转移话题,手还是不自觉的按上了那柄或许原本就极其普通的断剑。

    剑的由来秦月儿没那么清楚,她只觉得这把剑再普通不过,也只晓得这是她不曾见过的如歌义母,白云仙子的佩剑。

    “你说,你可有能力从一根银针中找出端倪,然后,发现我?”

    “这可能吗?”

    “哈哈,要不我回去一趟祈年殿,去凤窟把······”

    萦如歌不敢再继续讲,他看到秦月儿怒目皱眉,意思就是有本事你去取来试试。萦如歌用过多个化名,方便行走天下。也是遇到所谓仙子成百上千,不论是暗中勾引还是明着表白,他这榆木脑袋竟对那些算不上倾国却能凑及倾城姿色的江湖美人们,对她们的想法心思毫不开窍,唯独对他的月儿妹妹,一个眼神就晓得意思。

    这名震天下,知无不言口中天下三猛之一的驭鬼尊者,是真的不谙男女之情,还是装傻充愣,谁说得清呢?

    “夭子,这小色痞的对手竟风度翩翩,完全不像梁上君子。”

    萦如歌笑了出来,并非那种开怀的笑:“这只能怪他爹娘,不过你口中的小色痞可是独步这武林,傲视这天下,乐趣多多呀。”

    秦月儿笑了出来,她笑得自然,她笑得舒心。

    “如歌,你当真能舍弃一切,同我归隐吗?”

    萦如歌抚弄着令狐长空的亻皮面具,还在感慨决明子那死胖子精湛的手艺。

    “自然能,可,月儿,再给我一点时间,不多。”

    秦月儿从背后用白嫩玉臂勾住了萦如歌的脖子,瓷器般的精致面庞贴在了萦如歌算不得粗犷反倒

    还算细嫩的面颊上,又迅雷之势亲了萦如歌侧脸一下,笑得花枝招展,笑得甜蜜,笑得如同落尘的仙子。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再说回香满楼,墨茗同黑颈鹤依旧处于对峙状态。

    “告诉你也罢,你先把灵媒解了再说。”黑颈鹤可不是恃才傲物没脑子的主,墨茗道术了得不假,可这小子既然能名列青锋榜,怕是剑术也是惊骇。

    同样,也正是因为这天水山庄少庄主鲜有出剑记录,单凭他鲜少的出剑记录同他老子的彪炳战绩,这少庄主的剑同样被吹上了天。

    说是什么“温茶三杯飞剑去,归来茗香正当时”,什么“一剑秋水映满月,洪荒游侠如是辨”。

    这前者,据闻是这墨家少主去金陵给老王爷贺寿,有弱冠的世家子寻衅,怎知外表温文儒雅的墨家少主刹那脾气暴躁,一剑飞袭割去来人右耳,回座喝茶,竟是茶温茶香恰好时候。

    后一句,指的是是年少太过跋扈张扬,弱冠之日被墨家掌剑人严令十年之内无诺不得握剑,恰恰是兴平镇游玩路见不平一剑刺出,竟把一个洪荒境界的名门子弟硬生生打成了游侠境界,虽不知真假但已是提及墨家少主时候为人乐道的下酒传闻。

    不过那世家子弟究竟何等境界,倒未有人真的考证。毕竟洪荒可非游侠那般满大街都是,若换作元祖境,或显真实些。

    “若是解了你依旧不说呢?”朱一诺篾笑,他是看不惯躲在黑暗中的人的。太脏,让人反感,不能光明正大就别丢人现眼。

    “那如果实在不想说,即便你这次真的杀了羽,羽也不会说的。”

    朱一诺知道黑颈鹤说的是真话,他在外游历的这几年也见过这类人,他们把命赌在自己的手上,脚上。墨茗又把拳头握紧,那团紫火也随之熄灭。再张开手,又是那张完整的紫色符纸。

    黑颈鹤掏出了那银针,他仔细看着。

    “若是我真的还有做手脚,我恐你再怎么看也看不出来。”

    “那你们要这些银针做什么?”

    “你们飞贼一向消息灵通,我自是不会问你消息来自何处?”

    “说吧。”

    “可惜啊,要你去做的,怕你一人完不成。”

    “如果再算上你天水山庄还有金陵王的力量?”

    朱一诺靠着桌子坐了下来,还顺手拿起桌上的果子:“也不知是谁才说对金陵毫无兴趣?”

    “幼犊不知所以。”

    “你······”朱一诺迫使自己冷静,他的话本就没错,他对金陵的宝贝毫无兴趣,不代表金陵没有他认可的宝贝。他也说自己钦佩金陵王,再这么的,也算自己不客气。

    “既然你拿到了你要的东西,你为什么来这里小王是毫无兴趣。小王只要晓得,你是怎么出现的,你藏在哪儿?”

    黑颈鹤笑了出来,大声的笑,笑的同街口卖肉屠户的笑声一般。“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在意羽是怎么来的,藏在哪儿。就因为你没有听到脚步声没有听到的呼吸声?”

    墨茗蹙眉,也没说什么。他的耳朵很灵,哪怕是几只蚂蚁爬过床头他也能听到细碎的声音,而今这么一个大活人他却没有听到半点声音。墨茗更懊恼的,是他根本不知道那捧琴的美姬月儿姑娘是什么时候走。

    “你可知晓羽师承何人?”

    “人称你为俊子,却没人说你师承何人,这,我也自是不知道。”

    “既然你给了追魂针也可告诉你,授羽本领的老翁,人给起的名号,玄冥老龟。”

    朱一诺停下嚼食果子,墨茗也没法理解。

    “你们是在疑惑?一代神捕玄冥老龟,培育的弟子却是天底下数一数二的飞贼?”黑颈鹤慢慢说着,“所有的罪恶在他老人家面前都是不可能存在的,所有的恶徒也没法从他手中逃脱。而有一个人却是例外。”

    “难不成就是鬼飞贼?”

    “鬼飞贼并没名号,这名号也是他人起的。正因这飞贼真的同阎罗殿的小鬼一般来去无影。”黑颈鹤从袖子中掏出一细竹筒,那竹筒中飞出一银针,银针打在了房顶的横梁上,墨茗看仔细了,连接着的是一根细胜发丝的蚕丝。

    “所以他没法打败鬼飞贼,他就要让他的弟子去夺了鬼飞贼偷王的称号?”

    黑颈鹤慢慢升起,就是这么一根蚕丝吊着他:“他老人家收了两个弟子,除了羽,还有另一人。”

    “不如这样,黑羽公子帮墨茗找到所求之物,不违背道义之下,墨茗以墨家少主之名允诺黑羽公

    子三件事。”

    黑颈鹤双眼放光,右眼眼睑微微一动,看来颇有兴趣。

    他用疑问语气道:“墨家少主这是再拿我黑颈鹤开玩笑么?”

    墨茗自明白这意思,还是问:“何出此言?”

    黑颈鹤一声嗤笑,回道:“二位公子,一个是金陵小王爷,权掌临城,一个是墨家少主,执剑江湖人让三分。黑颈鹤不认为有什么是二位做不到却需要黑颈鹤代劳的。”

    朱一诺呵呵一笑,好似嘲笑黑颈鹤有几分自知。墨茗白了他一眼,继续道:“非也非也,有太多东西在明的不知暗处,请求黑羽公子帮忙,自也是这个原因。”

    黑颈鹤依旧眼睑微微一动,眼神示意墨茗继续。

    “天下万类,种种情报最为全面快捷的,莫属京州内城情报司-天网。之后或是那个,人所未见真身的知无不言,再者是个名为阎罗殿的江湖组织,可惜,可惜,墨茗无法联系三者其一。”

    “难不成你有什么东西要找?”

    朱一诺好似察觉出了什么,眉头微皱,看向墨茗,就听他缓缓道:“回阳神药,那伽回命丸。”

    “呵,看来或是公子或另有他人,心里的演若达多在作祟,病入膏肓怕是无望了。”

    墨茗皱眉,什么是演若达多?像是外邦人名,就看向朱一诺,朱一诺轻声道:“经书中的疯子,整日窥镜中面容,嗔责己头,不见面目,以为魑魅,无状狂走。”

    黑颈鹤微微一笑,若是墨茗回答了,他倒不稀奇,可恰恰是这小王爷答了出来,有趣啊有趣。

    “探寻人海美人,林中落叶的确是我辈所能,那伽回命丸却是闻所未闻。既然是小王爷同墨家少主的请求,黑颈鹤自会殚精竭虑。若某日当真寻到这那伽回命丸,怕墨公子会食言。”

    墨茗微微一笑,收起扇子,道:“黑羽公子但说无妨。”

    黑颈鹤收起所有追魂针,取出一枚钉在桌面,轻声道:“第一件事,白影夭妄的遮眼布甲。”

    朱一诺的不爽溢于言表,呛声道:“三只手的人不是一个个都好胜心高过天厚过地,夭妄的眼罩为何不自己窃取,要我等取来?”

    墨茗看了他一眼,朱一诺收起了情绪,不再说话,墨茗微微点头,又问:“第二件事。”

    “第二件事,利用官门权利,找出疯道人苍狗后辈。”

    这次换到墨茗皱眉头了,问:“既然人海美人,林中落叶是尔等所能,那为何苍狗后辈要墨茗帮忙?”

    “难言之隐,暂不可答。”

    “那好,第三件事。”

    “第三件事,罢了,就这两件事吧,第三件事,怕即便是金陵王也是无能为力。”

    “哦,小小飞贼还胆敢妄言?”

    墨茗几分用力,手中折扇发出“吱吱”声音,朱一诺冷哼一声,愤愤离去。

    黑颈鹤倒不在意,就听他缓缓续言:“白影眼甲不过闲暇乐趣,苍狗后辈他人所拖,第三件事本是黑颈鹤私事颇有牵扯,也不必拉拽金陵或者墨家,就此别过。”

    整座花楼刹那安静了下来,墨茗盯着桌上的追魂针,拍了下大腿:“糊涂啊糊涂,怎就让他占了这般便宜。”摇头叹息,把仅剩的一根追魂针收了起来。

    出门刚好遇到朱一诺独自一人坐在藤椅上,看墨茗出来了,没好奇道:“怎的?送走那三只手了?”

    墨茗一听,哈哈笑笑,朱一诺啊朱一诺,枉你比自己才小五岁,心智却好似差了十来二十年。就看墨茗摇开扇子迈着步子往前走,头也不回,还时不时发出怪异笑声,朱一诺皱着眉颇为生气,一边缠其左右絮絮叨叨,任是怎样都不见墨茗有所回应。

    墨茗出门之前对着空无一人的花楼薄唇微起,呵呵一笑,随后也便领着朱一诺回家去了。

    在暗处,有一黑色锦衣之人将一切尽收眼底,人都散了,他才徐徐落地。拍拍身上尘土,好似一切掌握之中。正当他准备离开这花楼,却听一阵风声,就见一道影子闪过,下意识捂住喉咙,却已觉得浑身乏力,眼前发黑。

    那一袭得手的青衫剑客检查了死者脉息,确认无误后又来去无影消失了。可怜了这名不知归属哪门的探子,弹指功夫一命呜呼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正当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青衫剑客将剑归鞘,剑鞘颇为特别,是一小臂粗细的画桶。

    青衫剑客自腰间取下一把黑檀木折扇,“唰”一声甩开折扇,迈着轻盈步子,潇洒离开了香满楼。

临城化墨 第十九章:满城烟雨

    大邺分十二州三十六郡三百三十三府二千八百五十六县。

    国下为城,故这大邺国除了都城京州之外,剩下的十一州以城为名。

    以郡数多少,排名为挽风城、坂城、瑞城、临城、千石城、益城、古葳城、紫薇城、昱城、洛城同不夜城。

    每城均有独特之处,而这临城的独特,便是其城之主为大邺国唯一一位异姓王,也是唯一王位可世袭罔替。

    临城之都乃是金陵,金陵这地方长街小巷,十几步便能看到一家酒楼,百来步就会看到一花楼或戏场。

    仲西侯的剑没在他身上,他的剑用粗麻布包裹,天琴背着。

    这么一位西地之主,从不夜城来就只带了两个人。

    一个是不夜城世代忠良曲家的幼女,曲天琴,除了扎佬三两句所谓建议外,自己那傻大个的大统领后来也是死缠烂打哭诉哀求,什么不带他妹妹出西城他在家里要被唠叨死欺负得如何如何惨等等。

    关于这小丫头,仲西侯自个儿也深思熟虑,丫头根基一般,武艺境界难有大突破,或许到了两极已是极限,可女娃娃脑子好使或能另有作为。

    另一个是一十岁杀豺狼,十五岁猎虎豹,然今比自己也要小上四岁的番邦汉子,闫忽德梁。

    闫忽德部落被灭以后这幸存的王子虽然落魄却依旧孤傲,仲西侯也是以“他日复国,西城必将竭尽全力相助”这君子一诺相邀,小梁这才成了西地霸主麾下十三人之一的狼王。

    就是这么三个人,一个穿着简单不苟言笑皮肤黝黑却气度不凡的主子,一样貌讨喜却一身杀气的丫鬟,还有一长了人的外表却一身野兽气味的仆人。就这么三人,随意挑出一个走在大街上都会格外惹人注意,更不提三人一同出游了。

    “临城主有差遣人来孤,来我不夜城,一说是同我协商结盟共进退,而另一方面却是给书难送礼,请其辅君临城。”

    金陵城规矩繁多森严,每件兵器要缴纳税银登记不说,还不准来人悬挂开了刃的兵器在大街上晃悠。没办法只得严严实实包裹好了不外露,握不了剑就换一把扇子解痒。

    不夜城是个好地方,而不夜城却是连日的风沙,哪里需要扇子。他是看多了那些墨客文人手上不是拿支笔就是握把扇子,也只是借此尝试去压制自己那霸主之威剑尊之意。

    正如小梁裹剑时候说的,你仲西侯随便挎一把剑,有点眼力的都能认出这黑面财主是哪路来客。

    这种气息没法遮掩,自然,这种拿剑后给人的压迫感也不是生而带来的。

    “小梁。”轻吐二字,不多语,也不必眼神示意。

    那个番邦小伙点了下头,他并没有卸下背负行囊,直径向前走去,脚步轻盈,没有一点声音。

    曲天琴有仔细打量过这人,她不晓得在不夜城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你是不是在好奇为什么小梁这样的人却没有加入黑甲军?”仲西侯把手放在后腰,手上抓着那把扇子,是不是还敲动几下。

    天琴是想问的,黑甲军在不夜城对于一习武之人而言是至高的荣耀,而闫忽德这样的角色却没有加入黑甲军,而他,却的确是效忠于仲西侯的。

    “像小梁这样的人,除他之外,不夜城里头还有四百余人。”

    “他这样的人有四百个?”曲天琴开始犯迷糊,这四百人是属于北燕军还是青犼近卫?又想起偷听爷爷同傻大个在书房商谈时候提到的“隐沙狐”?

    隐沙狐?当时一直不明白这个词,总听这爷孙二人提到“隐沙狐”二字,难不成指的就是这四百人?

    军事上曲天琴无勇无谋,有的只是对仲西侯的一腔热血,没干过仗出过兵的人不会相信,在战场上满腔热血抵不过一支冷箭。

    仲西侯看着闫忽德在前头,他的脚步依旧轻盈。打猎的人是会野性化的,野性化的人会渐渐淡去人类的感觉,他们知道更多的,是动物的感觉。闫忽德也是如此,他懂得猎豹的奔跑,他懂得夜猫的脚步,自然,他也懂得豺狐的奸诈。

    “这些人各有奇异,有的生有千面,有的以耳为目,有的气息能够吓退猛兽。小梁也知道这些人,他是我不夜城中除我之外少数知道那些人具体姓名同数字······”

    “所以侯爷把他带在身边?”

    仲西侯笑了笑,他本是不会让隐沙狐的人知道自己的同类有多少人有哪些人,可谁会明白动物的智慧是不可估量的。一个懂得

    动物智慧的人,难以提防。既然你没法去提防他,倒不如就看着他。

    “天琴,帮孤记得一件事,你回头闲逛的时候去铺子里看看,有没有牛筋底的靴子,非上上品不要。”仲西侯又皱眉思索了一番,用手比划了一番,补充道,“大概,这么大。”

    天琴微微皱眉,未敢多问,记住了尺寸,回应一个“是”。

    闫忽德回来了,他的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还是那一脸的野性:“侯爷,前头死了七个人。”

    “七个?我们才来金陵这繁华之地,就看到了死人,可真是不吉利。”

    “四个拿剑的,一个拿刀的,一个拿枪的,另一个使的是九节鞭。”

    “那些人说了什么?”

    曲天琴没明白,却听小梁缓缓道:“使剑的人脖子上有淤痕,金刚臂力活活掐死。使刀的人手筋脚筋断了,手法细腻,一气呵成,同时射出暗器致残再一剑封喉。使长枪的人外貌无异常,内伤过重,腰骨折断,能想到的只有拳震春秋煞天子。使九节鞭的,侯爷,不妨亲自一看。”

    曲天琴同仲西侯一起走了过去,曲天琴看去那四个用剑的,其中两个人已经僵硬的手握住了剑,另外两个人的剑还在鞘中。仲西侯看着这四个人,皱起眉头,剑客的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有什么用处?更可悲的,是练剑十余年,连剑都还没拔出已经丧命。

    “好大的力······”曲天琴赞叹道,这么把人掐死,这样的力估摸也能空手与熊相搏。

    “这人不定是力量惊人,这人的内力不凡。”仲西侯靠近尸体蹲下了身子,他用手按住那四个剑客的潭中穴,穴散了,这几个剑客,是被人掐住脖子用内力震毁命穴。

    “擒鹰术。”仲西侯轻轻吐出二字,猜得出是什么人所为了,不由微微一笑,小师弟啊小师弟,你们暮寒楼的人真是调皮。

    再看使刀使长枪的人死得同闫忽德说的一样,刀者的伤口,四连星的本事仲西侯微微皱眉,莫不是惠冬提前来了?看死者,他倒猜不出这人是谁,毕竟不曾游历江湖,不知武林多少名门豪侠。使长枪的人也是不认得,看尸体倒下的方向来看,死前或许与刀者各守一方却依旧饮恨。

    煞天子,拳震春秋,一想到这中原有名的拳法大家,仲西侯不由握紧了扇子,不知有无机会讨教。

    最后那个九节鞭的人,仲西侯不由皱起了眉头,这人没有脸,或说是脸被削了大半,已难辨清。

    曲天琴看着那句尸体,尸体会说话,如果尸体会说话,那么秘密就没法带到阴曹地府。

    这具只有半张脸尸体是笑着的,他的手已经僵硬,剩下的半张脸自然也已经僵硬。他的手臂是伸直了的,他的手被人强行掰开过,手指骨已经折了。另一只手一直缠着那条九节鞭,紧紧握着,可惜,这恍若游龙的兵器没能护住他的性命。

    “小梁,记住他们的味道了吗?”

    闫忽德梁点了点头,曲天琴开始晓得侯爷为什么会带这么一个人出来。可她不明白的是侯爷为什么会选中她,若不是当真是那傻大个把侯爷给叨叨烦了?

    如若遇袭,这二人最为顾忌的,恐怕也就是自己。

    闫忽德梁耳朵微微一动,轻声道:“衙役来了。”

    仲西侯三人坐进了附近茶楼的雅间,他看着街上的人。很快,官府的人清理现场,扫了大街,自然也带走了尸体。这些尸体,是告知亲属还是抛尸乱葬岗?

    “我听书难说,如果人死了没有魂归故里便难以升天,很多会变成厉鬼,在这他们本该离去的地方逗留。”

    闫忽德坐在栏杆上,国亡之后他便习惯了动物的世界,没有人的礼数。即便在人的社会,他也不会为难自己去遵守这么一套制度。

    “天琴,帮我去沏壶茶。”

    曲天琴走开,这里只剩下这两个人。仲西侯依旧是坐着,他没在看街道上的人。他看着栏杆上的人,那人在那里用以皮壶喝东西,仲西侯晓得这不是酒,是马奶。

    “为什么骗她?”

    闫忽德没有看仲西侯,这是他的态度,如果他不想给任何人好脸色的话他从不遮掩。

    “这等事,我毕竟是仲西侯,也只能由你代劳了。”

    “五千!”闫忽德伸出了一只手,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的样子。

    仲西侯皱眉苦笑,用扇子指着小梁鼻子,骂了句“黑心贩子”,伸出了两根手指,眼神不允许还价。

    闫忽德眼珠子左右转了转,点了点头。

    他自栏杆上跳下,站到仲西侯面前,若让人看到,就听着仆人全不顾礼仪,问道:“侯爷,现在武艺境界?”

    “够用了。”

    “好。”闫忽德并未多语,又踩上了栏杆,他把皮壶系在了腰间,从怀中掏出一对爪套,像极了狼爪,头也不回,落下一句,“两千连人带马,附带兵甲。”

    仲西侯傻眼了,这黑心贩子,还真不怕撑死。

    “性命为先。”

    也不知道这精瘦的蛮邦汉子有没有听到最后那句,仲西侯坐下喝了口淡酒,这中原的酒,还不如他西地的果子酒来得烈。

    义父啊义父,十七年了,本该青史留名的你,昔年所为可当真值得?

    天琴来的时候仲西侯已经站起,倚着栏杆,对着人来人往的大街看着。他把扇子放在了桌子上,扇子终究不是剑,武夫握不惯扇子,文人也看不起刀剑。

    “侯爷,那个野人呢?”

    “出去办点事。”

    “侯爷让他去办事,我······”

    “尸体会说话,自然,也会说谎。”仲西侯没有回头去看着丫头,一城所需,并不全是武境修为深不可测的高手,他不夜城更缺的,是像“诡王”那般的怪才。

    “天琴,扎佬虽非冲锋陷阵的武夫,却用兵如神,那你可懂兵法?”

    曲天琴低腰抱拳:“侯爷可问。”

    “避其锐气,击其惰归讲的是什么?”

    曲天琴猛的抬起了头:“侯爷的意思是避实击虚?”

    “来,如果我大邺内战,哪城能谋逆有成?”

    曲天琴显然不会料到仲西侯竟会如此发问,正要答那兵力强盛的紫薇城,仲西侯又是一问:“江山易了主,可能刹那抵挡门外豺狼,不被轻易攻破。”

    “我们北燕军······”

    “军者,可溃敌,可护国。扎老有句没有道理的话,兵卒酗酒懒散,民之大幸。”

    曲天琴不明白,仲西侯呵呵一笑,也不解释。

    若兵者无用武之地,不正是因为天下太平,天下为亲,天下大同么。

    “黑甲之中怎么会有懒散之人?”

    仲西侯一肚子苦闷,曲天傲猪脑子他不怀疑,难不成这丫头也没能遗传扎老那缜密心思?

    黑甲军骁勇无比,他自信无论是大邺还是他国或是三番五邦,都不会有哪支军队比他的黑甲军更为凶猛。

    但北燕大军虽说强悍,也有软肋,他的黑甲军攻打沙匪不在话下,守城西地也外敌难攻。

    但与另一支天下闻名的军队,紫薇城的白鸦,与之相比他的黑甲军,赢于守城,败于攻城。相比之下,无疑是取己薄处与敌相击。

    “爷爷这几日重新练刀就是因为······”

    “天傲未至不惑,终究太过年轻,扎佬虽已耄耋,但也只能劳烦他老人家了。”仲西侯看着街上的人,那些个抬轿子的汉子身体矫健壮实,“老易至,惜此时啊。”

    最无情的恐怕也就是岁月,他能夺走一个人的美貌同性命,更可怕的,是它能摧毁一个人的信念消去一个人的锐气。

    英雄叹老,若是那几个汉子年老了,可还能抬动这四人的轿子?

    “侯爷,为什么对那七具尸体如此在意?”

    “你可知道燕云骑?”

    “燕云啥?”

    仲西侯轻笑,也不打算将一切所知都由自己灌输给这丫头。

    “那阎罗殿呢?”

    “阎罗殿我知道,惠冬提起过,还有一个叫泣鹫使。”

    仲西侯微微一惊,这丫头怎的会知道泣鹫使,却不晓得燕云骑。

    “而这金陵王也养了一帮咬人不带吼的恶犬,唤作易水寒。”

    “易水寒,大傻个说那是古剑谱啊?”

    仲西侯依旧不打算告诉曲天琴,易水寒究竟是什么。

    自然他也只是看过整理的资料,听过一些传闻罢了。传闻这易水寒中的人都修炼那同名的古剑谱,传闻中那是那位剑客十步一人,百步无敌的剑法。

    “比落花西城的舞雩剑法更厉害?”

    高手?高手!

    当你看到一个人强大得足以令你窒息的时候,会感觉这是一座山,而山脚下的人永远不会看到山顶的那片天,眼前的山已是所有,又如何看到山那头的另一座山。

临城化墨 第二十章:千年鬼婴

    “舞雩剑法自是绝世无双的,而这易水寒,据闻是集天下精良剑法于一身。分纵横二系,可攻可守。”

    因为说这话的是仲西侯,所以他漏说了一句,自然是故意漏说了那么一句。若是易水寒之大成者,一纵一横这么二位大成者在他面前,他仲西侯也不敢说自己能占到便宜。

    传说总是可怕的,没有依据的传说总是让人憧憬又转为不屑。而一旦你晓得了这不是传说,那么他的可怕永远会被烙印在脑中。

    “侯爷为什么对这样的传说这么在意?”

    “你可知道街口的那五个人是怎么死的?”仲西侯轻轻叹了口气,仲西侯是强大的,他的强大毋庸置疑。仲西侯是自信的,他的自信来源于他的强大。

    燕云骑的前身是先帝身旁的护卫,传闻燕云骑中五大高手一战杀敌千人,以此为人知。再后来,又出现了十三铁骑孤军救主的事迹更是令传闻成了传说。

    仲西侯不敢说他的手下能五人杀敌千人,但他有自信他那四百余人有能力穿行于万人之中来去自如。

    “那个使九节鞭的人,效忠于我不夜城已经八年。”

    曲天琴没有说话,她的额角有汗渗出来。那个使九节鞭的人,是笑着死的。她看得出对付杀他的人,他毫无还手之力。而这个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不仅使剑还有着同那个野人一般,可怕的力量。

    “那几名剑客,右手中阴、会阴甚至大陵这一整片这般平坦,易水寒剑客无疑。”

    曲天琴皱眉,所以,传闻中的古剑谱剑客,被虐杀了?

    仲西侯同曲天琴在茶馆,此时的萦如歌穿回了他的僧人法衣,还是一顶斗笠,背着一个包袱,俨然一云游天下的僧人。这行头是齐全,这行头也是破旧,看上去倒也像极了一落魄的行脚僧。

    萦如歌坐在街口,他盘腿坐着,法杖放在一边,那个铜钵摆在面前。他在想事情,在这喧闹不止的街上想事情。

    他就这么坐着,不言不语。

    从路口西边走过来一虎头虎脑孩子,手里的糖葫芦糖晶发亮,他盯着萦如歌看。一对年轻的夫妇从他背后走来,男人脖上还骑着一个小男孩。

    这个男孩同站在萦如歌面前的男孩长得一模一样,他的手上没有冰糖葫芦。

    “这个给你。”那个拿冰糖葫芦的孩子把手中的糖葫芦递向萦如歌,萦如歌看着这个孩子,他该多大?五岁?六岁?

    “三郎,大师和你不一样,不爱吃糖。”

    被唤作三郎的孩子回头看他母亲,这孩子没有做错,这女人也并不是在斥责。那女人从钱袋里头掏出几个铜子放进了萦如歌破烂铜钵中:“大师见谅,家中并不富裕,只能给大师买几个白馒头。”

    萦如歌笑了笑,他戴着面具,他戴着斗笠,他的表情没人看得到。换了姿势,是蹲着,蹲在这三郎面前,他把铜子从铜钵中掏出放到了那三郎手中。

    “这孩子面相非凡,女菩萨可能找师傅传授他武艺,十年之后必是一代将才。”

    萦如歌这话说出来,那对夫妇也蹲了下来,男人身上的孩子也下来站到了三郎身边。萦如歌看着这孩子,这孩子同那三郎不同,他们一般的面容,面色却不如这三郎有力。“此娃命不该虚,一年一斋戒,斋戒

    三月乃至十五方能去鬼神。”

    萦如歌是看到了的,这孩子身上的暗纹,他晓得有东西在这孩子身上,但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大师是高人啊。”原本这普通小民对萦如歌还了铜子还絮絮叨叨有所怀疑,可一提到他二子,却是一下子信了六七分。四五年来寻遍城中大小道观庙宇的道君高僧,愣是没法化解,只告知一下延缓之策。

    萦如歌摸着那三郎的头,那孩子依旧在盯着萦如歌。

    “大师有所不知,奴家本来共产三子,谁知大郎出生是个死胎,二郎出生生气极弱,只有三郎哭声雷动。”

    萦如歌又看着这二郎,他从袖中掏出一张金色符纸,把它折成一元宝形状放在了二郎的脑袋上。二郎不动了,二郎又笑了,笑声并不同于一般的孩子,这笑声,与其是笑不如是哭。

    “该走的走吧,强留不得。”

    “大师你······”

    萦如歌并没有去理睬这对夫妇,他依旧对着那二郎说话,那二郎,却跟个木头一般,一动不动。“再不走,索魂人来了,我恐你就真的走不了。”

    多么强大的中阴身,有那么刹那,萦如歌竟动了歪念。

    “大师,你在同谁说话?”

    “你想让你的爹娘看看你抱抱你,那又为何一定要占着你弟弟的身子?”

    萦如歌的话越来越让人不懂,也越来越让这对夫妇害怕。

    “大师,难道大郎······”

    “你们的二郎命相本该将相王侯,一体双魂的凡胎之躯如何承受双魂之苦。”二郎头顶的元宝不见了,就在多双眼睛注视之下,不见了。“应去者去,非我凡物,难留。若还强留,也休怪无情······”

    萦如歌的掌心起了一团黑红相交的火焰,这火焰引来了路人,吓坏了这对夫妇。

    那女子立马跪了下来:“大师不要大师不要······”

    “大师,你不会是要打散大郎魂魄?”天下父母大多如此,已两界相隔又能怎样?

    “你们的大郎想留在阳间,二郎命硬,终究是个孩子,这皮囊也是经不起两个魂魄争抢。”

    那女人抹了抹泪:“我知道了,大师,你把大郎的魂魄移到我身上,我是他娘,他是从我身体里出来的,我能受得了······”

    二郎突然动了,他看向了这女人,这对夫妇也看着他。萦如歌却看着那三郎,这孩子不哭不闹就一直这么看着。这孩子五岁?还是六岁?

    “大郎?”

    女人抱住了二郎,她不知道现在这皮囊里头是大郎还是二郎。

    “你们把这孩子埋在了哪儿?”

    “寒舍小院。”

    “把这孩子烧了,灰从山顶迎风洒向小院。”萦如歌重重得拍在了二郎的额头,这一下用力很大,却没有听到声音。

    二郎哭了,他抱着女人哭了。三郎还在那看着,他的手里拿着冰糖葫芦。

    他站了起来,朝西走去,又是喃喃:“艾叶草,藏红花,叶下珠,子时过后焚去残躯。”

    他的手低着,像是牵着一个孩子的手。

    三郎看着萦如歌远走,他的冰糖葫芦掉落在地。

    “爹爹,阿娘,他把二郎带走了。

    二郎?二郎被带走了?

    等那对夫妇回过神来再顺着三郎看的方向看去时,萦如歌已经不在。那个铜钵还摆在地上,法杖也摆在地上。这对夫妇赶忙抱紧了二郎,二郎还在,二郎还在。

    萦如歌牵着那个孩子走了很久,走过了平成街,走过了顾海街。

    萦如歌看着这孩子,苦恼自己无意间居然又掺和了一件不该插手的事。这孩子若是来到了这世上他本该是幸福的,有着疼爱他们的爹娘,有着一起玩闹的兄弟。可他并没有得到这一切,他对这一切的渴望早就超过了对生的渴望。

    “傻孩子,继续在那里,只会害死你的弟弟,你的爹娘。”

    这孩子没有哭,他抬起头看向了萦如歌,他的脸上没有五六岁的孩童该有的童真。

    很快,这孩子最终还是哭了出来,较之十四岁才接触的仙术,自幼被疯道人强迫那趋阴护阳的道术虽不乐意却是一学就会。

    他看得出这种浪荡多年的中阴身,力量无比强大,可惜啊可惜,最终结局不过是被划出生死簿,更甚者超出六界,生不生,死不死。

    “去看看他们?”

    这孩子点了点头,萦如歌摸着他的头就同摸三郎的一般。“失去的总有一天都会回来,这一生你没得到,下一生你想要的东西都在等你。”

    这孩子自也不会知道,曾经有个丑男人也这么摸着这个人的脑袋这般说过。

    夜深了,空中有只燃火的凤凰扑扇着翅膀,萦如歌就盘腿坐在那凤凰背上。那孩童坐在萦如歌的腿上。向下方看去,是一间农舍,女人在里头哄着一对双生娃娃睡觉。男人在院子里挥着锄头,他在挖什么东西。

    那是一具初生婴儿的尸体,那男人哭了,他抱着那尸体哭了。裹着婴儿的襁褓已经破烂不堪,这婴儿依旧是初生时的样子,那样子像极了睡着了?

    “你该走了。”

    “大哥哥,我是不是真的做错事了?”

    “你二弟天资本非一般凡人能及,你损耗了他太多灵气,已同常人无异。”

    “那我把我的还给他······”

    “把你的给了他,下一世你非傻即呆。”

    “那我也要给。”

    萦如歌摸着这孩子的头:“我没法送走你,只能保你不被孤魂野鬼欺负,冥差虽不理会道人,对修仙者多少会礼让。等空暇了,再帮你找位能人,送去轮回。”

    这孩子看着萦如歌,萦如歌也看着他。那凤凰愈飞愈高,这孩童又看着地面,他的躯体开始消散。直到全部消失,萦如歌低头看去那农家小院,孩子已经睡熟了,那对夫妇跪在尸体消失的地方泣不成声。

    这种事情本该是道士和尚做的,不该是他这样的修仙之人来做。萦如歌知道如何驱散这孩子亡魂,却不知道如何送他轮回。

    见到那二郎,萦如歌第一次有了收徒的念头,他不晓得二郎长大后知道了真相是个怎样的反应,的确是他的大哥毁了他,把他从一聪颖之人变成了平庸之辈。

    若他如此碌碌无为一生也就罢了,若入自己门下以后有了出息却发现境界如困兽,是否怨恨自己不曾活过的兄长?那这样的人,是会成为仁义君子还是会日后为祸一方?

临城化墨 第二十一章:青衫书生

    曲儿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卷小信,上头就写了一行小字“南海观音宗”。

    萦如歌掌中生火,焚毁了那张小字,又挑弄了曲儿一番,随后手一扬,任何疯鸟随处去蹦跶。

    御凤飞行一刻钟,萦如歌坐在了观音宗河畔,他坐在那喝酒。酒量并没多少,倒也不是喝不得。

    记忆中,丑男人被白云仙子发现酗酒总会被揍得皮青脸肿,然后丑男人会跪在酒碗上一面忏悔一面告诉年幼的孩子,借酒浇愁不可取,借酒浇愁不可取,然后愣是跪在两个酒碗上鼾声如雷。

    他把包袱取了下来,打开,里头包着的是一柄样式普通的断剑。他清楚自己是在做什么,他把酒喷在了剑上,用衣袖擦拭。

    “嗖”的声音,一颗石子飞来,他翻了个身,那石子依旧打在了他胸口。

    萦如歌捂住胸口,若是解了衣服,那个地方的皮肉令人恶心。

    “看来我没猜错,凡人皮囊的恢复能力终究只有那么点,被那几张符纸炸伤的地方也不晓得要猴年马月才会好些。”

    萦如歌寻声看去,来人一身黑衣,不过四尺出头,干瘦干瘦。脸庞稚嫩,声音却似饱经风霜的老者。

    来人笑了笑,也不避讳自己名号,自报家门:“剑者藏刃。”

    “哦,泣鹫使,藏刃?”

    藏刃不由嘴角露出一个笑,不过一个身影闪动,竟一把夺过了萦如歌手中那把断剑。萦如歌怒自心中生,正要出手,却见这前代泣鹫使闭上双眼耳朵贴到剑身,好似在倾听。听着听着,他竟笑了出来,开怀大笑。

    “多么动听的一把剑,送给我如何?”不等萦如歌开口,藏刃补充了一句,“自然,用我的剑换你的剑,这笔买卖,可做?”

    “呵,怕能与这把剑交换的······”

    “先莫盖棺定论,摧剑千万的令狐长空,可配得上剑者那柄龙耀?”

    “龙耀!”

    萦如歌不由喊了出来,龙耀,龙耀,竟会是龙耀。也因为来人说出的龙耀,萦如歌忽略了令狐长空这个身份。

    来人盯着萦如歌身侧看了有些时间,突然皱眉,心中暗骂了某人几句,随后却是笑了。

    “且,吾之手足善鬼道,可救这鬼童。”

    藏刃指着大郎,好似胜券在握,这般优厚的条件,如何令人不答应?

    萦如歌虽惊讶来人能看到大郎,且抛出的条件这般诱人,却依旧是摇了摇头。

    “也罢,那这算送你,要救他也不是没有办法,你是见过他两个弟弟的吧?”

    萦如歌一听,立马无形之中划出凤火十几团,杀气腾腾,喝问:“你如何知道?”

    藏刃仰天哈哈大笑出声,轻声道:“剑者原本就是来送剑的。”

    “如何救他?”虽是问,可那凤火依旧未散。

    “如若想救他,那么就让那二郎修成半仙之体以青鸾之火焚烧他兄长的三魂六魄。”

    “半仙之体······”

    “哦,忘了,依你凡间言语,便是仙道色无境界,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就同你这不死之人一般。”

    这次萦如歌也笑了,等那孩子长大修

    炼成色无境界是何年何月他不知道,他自己这一生能否修到色无境界,他也不知道。

    藏刃随手将断剑丢了回来,萦如歌接住了剑,他的手握上了那柄断剑,断剑开始散出泠泠寒光。

    “那你可听过开国明君龙帝有言:犯我手足者,神佛必诛。”

    藏刃双手合一,剑指直指星辰,刹那月华,一道金光由天而落,恍如一条金龙咆哮蹿入凡尘。近了,近了,藏刃又是伸手一握,又是一声怒啸龙吟,自金光中缓缓抽出一柄龙纹金剑。

    “藏刃掩锋五百年,王剑入世惊涛变。不惹仙尘命随风,快意何需三尺剑。”

    是王剑被折断还是断剑成废铁,大郎魂之归所或由此而定。

    话说这一日的天水山庄,来了位如明珠夺目的公子。

    其皮囊之柔美令秦淮河畔鲜名瘦马尽羞颜,其八尺风姿衣袂翩翩儒雅如圣贤,?一袭青衫七分脱俗恰到好处,手中黑木折扇,背上一卷画册,主人来了,收了折扇弯腰行礼,不失读书人之傲骨铮铮却又那般落落大方识得大体。

    墨庄主见了来人,抚须而笑,也唯独对此后辈,这常年不苟言笑的墨家掌剑人能有几分笑意。

    也不寒暄客套,自顾坐到主位,呷了口茶,问:“鸿儿今日来山庄,可是又得到了什么宝贝,要同茗儿分享?”

    来人姓李,名冈鸿,自祖父那辈起,便是金陵王朱家门下客卿。可这客卿又些许有些不同,有钱有权还有人,俨然一山大王下头舞文弄墨的逍遥侯。

    李家这辈有三子,这李冈鸿比墨茗大上两岁,三岁识得《千字文》,五岁读得《弟子规》,若论年少天才,弄个如同知无不言的排名,李冈鸿不敢说第一第二,若是颠出了三甲,怕是要惹人非议。

    李冈鸿才坐下,又起身行礼,这才继续道:“是呀,前几日有人送给祖父一卷《关帝诗竹》,虽是临摹的,却也是大家之笔,下臣觉得此画价千金,忍不住带来墨县邀玄荼共论。”

    墨庄主抚弄着长须,微微皱眉,思索有顷,道:“在墨县往东的桑县,有片绵延十里的竹林,你二人也可当今安泰盛世煮酒话英雄。”

    李冈鸿匍匐在地,行以大礼,恭敬道:“谢主婿。”

    墨庄主并不在意李冈鸿这一套又一套的礼数,命人去告知墨茗,收拾画具同李冈鸿一道去儒雅风流人士一番。走了几步,又唤回奴仆,补充了句,意思自己的书房有支质地不差的画笔,可一并带去。

    新来的小厮有些不大理解,奇了怪了,庄主能有什么好的画笔是公子没有的?他不过是最下等的奴才,自然不好多问,只好如实告之。

    墨茗一听是李冈鸿来了,面带微笑,摇开扇子微微送风,而那小王爷朱一诺则是喜露言表,眼睛一下子圆得如同熟透的葡萄,嬉笑道:“大鸿哥来了,又可以去戏弄他一番。”

    墨茗轻轻咳嗽一声,低声一句:“不得胡闹。”

    奴仆看傻了眼,不曾料到,这么一句话,对金陵小王爷竟出奇有用。

    不等墨茗再说下一句话,来了一位传话侍女。

    这侍女穿了一身白色长衫,俏皮水灵,恬静可人,那双皮杏眼的

    黑亮眸子里又透出一股恰到好处的媚劲。

    朱一诺看到侍女,比听到李冈鸿来了天水山庄还要乐呵呵,就同一只饿了三五天的大虫一般扑了上去,双眼直勾勾盯着侍女,傻乎乎道:“曲儿姐姐,你肯定是来找我的,对不对,对不对?”

    这被唤作曲儿的侍女比朱一诺也就刚好大那么一岁,丫头也的确处事有分寸,做事也不含糊,在大郡主身边六七年,从一个小丫头出落成一风姿绝代的美人儿,也怪不得金陵小王爷会犯花痴。

    那先来传话的奴仆都看直了眼,这哪里是丫鬟?这分明是哪位大户人家明珠般伺候的千金小姐呀!

    曲儿掩嘴微笑,笑声如清铃,笑脸更似当季桃花。

    这侍女曲儿竟也有些主仆不分的样子,赏了朱一诺一个板栗,朱一诺也很配合得捂着脑门发出一声“诶哟”,曲儿收了笑脸,跟说正经事一般,道:“小王爷,大郡主说了,好些年没看到你,也算想你这宝贝侄子,要多瞅你几眼。”

    朱一诺一听,也行呀,反正大鸿哥来天水山庄基本都是来找墨茗的,两个人不是孔孟学说就是琴棋书画,没劲儿,还不如去姑母地方撒撒娇说不定还能讨到什么大宝贝。

    小算盘可欢心呢,谁料到曲儿又补充了句:“庄主也说了,你不在的这几年他遇到了一位练气高手,即便不催动炁源,单凭丹田之力也能大杀四方,他讨教了几分,正准备教你。”

    朱一诺就跟每年去自己母亲坟头哭丧一般的吊死鬼脸面,什么,姑父又要调教自己?那自己岂不是晚上连躺都躺不了?他想说不去,可无奈,没那个胆呀。

    回头看了看墨茗,这不仗义的家伙竟然依旧在那悠闲喝着茶,小口小口吃着青团,正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等见到了李冈鸿,就见他孤身一人一袭青衫,如道人一般盘膝凝神在树下打坐。黑檀木折扇放在左旁,右侧竖着一个画筒,或者,里头正是那卷《关帝诗竹》。

    听到脚步声,就见其耳廓微微一动,睁开了眼,看到来人是自幼好友,微微勾起唇角露出打招呼意味的笑。

    “鸿兄,数月不见,更显沉稳了。”

    “茗弟莫开为兄玩笑,主婿不是让你去他书房取来画笔么?”李冈鸿看墨茗除了自己的人,也就手上那把精致折扇,再无别物,李冈鸿有些纳闷。

    墨茗呵呵笑出了声,解释道:“有鸿兄在,墨茗哪还敢作画,我就到时候去买两壶酒,再几盘点心,听听虫鸣鸟叫,也是浮生半日闲。”

    李冈鸿摇了摇头,握起了黑檀木折扇又背起了画桶,解释道:“茗弟啊茗弟,很不巧啊,为兄前两日在金陵不小心把手腕给扭到了,怕到时候风景再美,这不争气的手腕也是撑不了一幅画的功夫呀!”

    墨茗一听,只得摇头叹气,研磨作丹青这等事情太过麻烦,转身就走,就留下那么一句:“行,那这次就你在一旁喝酒吃点心,为弟给你书画江山,以传后世。”

    李冈鸿一听,不由笑了出来。

    李冈鸿抬头看着这天水山庄的天,自这临城最高处看临城的天,闭上眼,微微笑出了声。

临城化墨 第二十二章:金陵剑客

    藏刃手握龙耀剑,嘴角微微勾起,又看了看萦如歌手中那柄散着白光的断剑,不由摇了摇头。下一动作,藏刃将手中王剑丢向了萦如歌,原本金光耀眼的王剑龙耀在落地深入大地的过程变化也颇为有趣。

    龙耀刹那收了光芒,原本蹭光发亮的金剑开始一块又一块起了锈迹,直到宝剑深入土中,已是一柄锈迹斑斑的破铜烂铁。

    “不如你用这把,而我······”

    藏刃手往前一伸,好似向无形空气中那么一抓,握上了另一柄剑,一柄三尺出头的玉剑,通体为透青美玉打造的一柄玉剑。

    “此剑名为青莲天引,可不要怪剑者不仅以大欺小,还以神器欺你劣品!”

    萦如歌没被黑木面甲遮住的嘴,薄唇微微勾起,有趣啊有趣。修仙者虽是万中难有一,但面前这位,已将自己划离人间的修仙者,他很感兴趣。

    头一次觉得这种人有趣,怕是第一次遇到颜啸的时候。

    那时候的颜啸不如现在嘻嘻哈哈逢人言笑,他就见那人骑着一只散着火焰的凤鸟,一身鲜红如血的袍子,背上背着一把刀一柄剑,散着的长发也有些微红,任风抚弄。

    颜啸没有询问的意思,只是说了句:“小子,今日起,你便是本尊座下十三弟子。”

    萦如歌没有拒绝,他要报仇,他也晓得面前的人有世人难以与之为敌的力量,他愿意。

    再看这自称剑者的藏刃,枯瘦老者的外貌,却同颜啸一般可能活了几百年,是个老怪物。

    这家伙一共拿出了两柄剑,第一把是丢给自己的龙耀,被称为王剑的龙耀在他手中是光芒耀眼恍如金子打造的金剑,丢到地上却如同破铜烂铁锈迹斑斑;第二把是他再次自无形之中抽出来的一把,现在他手上这把剑又是透青的玉质。

    这把被称为“青莲天引”的剑,这把玉剑难不成就是文剑?或者是侠剑?

    不给萦如歌考虑时间,藏刃脚下催力,如同离弦之箭极快速度射向萦如歌。

    萦如歌手中断剑挥动,藏刃射出的剑气离萦如歌仍有三丈,他手中那柄还有一尺出头的断刃,竟也如同锅巴一般裂开。

    萦如歌侧身闪过那道剑气,又是避闪几剑,他低头看向手中只剩下剑柄的断剑,将断剑恭恭敬敬放到了地上。

    一声大喝,身上红光闪烁,身后展现一直径六七丈的火焰图纹,双眼也从黑白变为了单色的赤红。气势非凡,恍如战神附身,可惜啊可惜,不过几隙功夫,身后图纹如琉璃碎裂,身上红光散去,双眼也恢复黑白。

    藏刃哈哈哈大笑出生,轻蔑道:“哦,驭鬼尊者不是全无半点仙力么,怎的,今日竟强提仙能,可惜啊,不过无用功。”

    萦如歌却不在意,倒也没准备再坚持,扑身飞向那柄深入土中的锈剑龙耀。

    三年,自三年前十三恨被秦月儿封入祈年殿,自己再未握剑。如今握上这柄锈剑,深吸了口气,怒目再开,一声大喝,自周身散出数不清的剑气。

    藏刃本能性后退,又急急挥射数十道剑气以保自己周全。他竟然笑了,枯瘦的老脸竟笑中还有几分慈祥。

    “青莲天引,刹那芳华!”

    语甫落,就见霞光漫天,却是剑气自九千丈云端落下。刹那芳华,的确美得如梦似幻,如七彩霞光,又似透晶琉璃。

    萦如歌面目虽冷,却是心中暗骂,这牲口,说好比剑,谁家有剑能将九千丈的气能化为剑气射落?

    可哪怕心中将藏刃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又有什么用呢?

    忽而,萦如歌眼睛一睁,嘴角露出微笑。

    只见他凝神提气,被封许久的剑招再现尘寰,嘴角微微挤出几个字“白云世界,无尽花海!”

    昔年红尘孤骑白云仙子成名剑招,无尽花海。

    人未动,全身之气汇聚于剑,又射向长空,剑气凝形,化若漫天缓缓而落的黄花。

    霞光对上落花,内劲外放的剑气竟美得不可方物,远远看去,自是没几个人会信这是比剑,更多会以为两个人在变戏法玩。

    强招相抵,仅仅一瞬,萦如歌找回多年未有的感觉,那种一剑

    在手天下任我纵横的快哉潇洒。

    可不知为何,竟有两行自面甲流出淌落,这暮寒楼的驭鬼尊者,竟然哭了。

    虽如此,下一动作却是毫不迟疑,手握龙耀,一剑刺出!

    青莲天引,通体为玉,锈剑与之接触,却感觉更像砍在三丈厚的城墙上。

    萦如歌猛提功元,锈剑龙耀光芒大甚,露出金灿灿本尊模样。

    萦如歌心中大喜,龙纹宝剑杀招开当,再刺出一剑。藏刃却不紧不慢,青莲天引侧剑一挡,一阵兵刃交接金属声。萦如歌巧劲一拨,青莲天引脱手飞出,有机可乘,顺势又是一剑刺出,直向对手眉心。藏刃脚步未动半分,就见其右手双指合一,森森寒意来袭,萦如歌收剑,身子回旋打落青莲天引。面甲未遮住的双眼有那么些难以置信,御剑术?

    青莲天引在藏刃周身游走,欢快如同入水的鱼儿。

    “任你是魔是佛,挡,杀!”

    一剑快过一剑,一剑狠过一剑,藏刃人依旧未动,那青莲天引巧妙格挡每一剑,又借势刺出每一剑,萦如歌渐处下峰。

    突然,金剑龙耀包裹青芒,剑气空前,原本轻松如同逗弄幼僮的藏刃,也不免眼角微动。摆衣动作迅速,右手手印,就见其手握成拳,又食指小指翘直。周边大气流转,龙耀宝剑上的青芒竟也开始被强风吹动,将散未散。

    “妖道!”

    藏刃愣了下,面目刹那变化。原本枯瘦的脸鼓气一般变得白胖白胖,随后胖脸慢慢收拢,整张面容变得刚毅非常,眉眼鼻唇,完完全全是个气度非凡的美男子。这张变换后俊美的脸又满是狐笑,语中颇显嘚瑟:“你呀你,和你师父年轻时候一个样,赢了就是本事高强,输了就是对方出千。”

    下一瞬,藏刃也不敢轻敌,就见一道粉红破风墙夺命而来。白衣手微扬,青莲天引归来护主,纵使如此,那道剑气,竟同样生生逼退握着青莲天引的藏刃近二十步。

    风散去,再看这落魄户,剑者藏刃也没了先前坏笑,剑一挥,青莲天引化为一把青玉折扇,紧握手中。

    “一个鬼孩子,何必?”

    “是道是魔是仙,与我何干。同样,这娃娃是死是轮回,与你何干?”

    藏刃呵呵笑笑,竟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道:“小童修为如此已是不易,为何不以仙法相对?”

    萦如歌也不含糊,倒有些像市井流氓打不过就嘴炮:“八年之约未至,剑术亦可屠尽仙人三千。”

    口气之大,藏刃竟然喜笑颜开,玉扇拍了拍手,啧啧了几声,这小子,颇为讨人喜欢。剑术亦可屠尽仙人三千?有意思有意思,再给你十年可够?可能让自己看到你诛神斩仙的画面,仅凭三尺青锋!

    早是今日这般,就该扯上老六一道过来才好,这臭小子自己给小十三铺的路,就该继续铺下去才是。

    不过这点小事,怕也不需要老六那小鬼过来,自己,当也可行。

    就见其手一扬,大郎魂体从萦如歌体内被强行分离,全身包裹白光,身子缓缓飘起,孩子吓得哇哇大哭,萦如歌更是按上了面甲似准备以命相搏。

    藏刃摆了摆手,俊美的脸微微皱眉,一声怒喝:“退下!”

    萦如歌看大郎虽漂浮空中,却没有半点难受,这才冷静下来,再看藏刃,不由瞳孔放大。这人竟是以身为引,纳天地阴气汇聚孩子中阴身,待余阳散尽,不惧白昼不畏鬼差,同样,不在三界五行不入轮回。

    藏刃扭头看去萦如歌,依旧那张令人恨不得上去抽两大嘴巴子的笑脸:“颜啸与剑者有恩,剑者晓得颜啸每收一位弟子都会相赠法宝三件,这鬼仆算是剑者代他相赠。忘言,此子虽可白昼得实体,但已为剑者名除轮回笈,想让他转世再为人,那要看你的修为了。”

    藏刃扭过头去,将后背露向萦如歌,袖子轻轻挥动,无形之中又是化出一柄通体墨色长剑,长剑漂浮半腰位置。藏刃脚下微微一踮起,踏上长剑,御剑飞离,分外潇洒恍若剑仙。

    再看大郎,他看着自己的小手小脚,又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大脑袋,异常兴奋。他,终于变得和寻常孩子无差了。

    年少的萦如歌问过白云,他怯生生问,“娘亲,既然有人能腾云驾雾,那可有人能御剑千里?”

    白云却分外愤怒,怒斥御剑之术并非正道,剑客,唯有手握三尺青锋方才无愧于心。

    如今看来,御剑之术,当真拉风。

    这几日的临城之都,街上尽为怪人,而有些人能认出这些怪人是谁。那四个背着棺材的,是渤海四子,他们通常会每人背口棺材,要么给别人用,要么留给自己;那一男一女看似为寻常人家少男少女,而敢小觑他们的,早已被分尸五段送入冥中;还有双刀罗汉木维,布衣太岁葛千秋……

    仲西侯抱着他的剑,他站在客栈屋顶,他的眼睛如同鹰隼一般深邃锐利。他的行为无疑让巡城司脑袋发麻头疼厉害,按理说除非官府军营,或是有关蝶有登记的镖局,再不济也得是记名在册的赏金猎人,也只有这些人才可以携刀佩剑。

    可不知道为什么,就在昨天夜里,二公子亲信突然传令,明早起,加强巡城戒卫。开始以为是有什么重大事情,结果一问,那人补充了句明日起不再阻拦民众佩刀佩剑。这一传令,对中尉李八斗而言,可谓如雷轰顶,这不是要累死他们巡城司么?

    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传闻说是有数位名剑客来了金陵,这其中还包含了西地之主仲西侯。

    开始时候巡城司的中尉大人李八斗还想着封地之主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封地,违者可以造反罪名逮捕。可下属提醒了中尉大人,西地不夜城是独独例外,自立自治,仲西侯除了是一城之主外并无官爵在身,可算是个奇葩的存在。

    一下子大批怪人涌入了金陵,仲西侯忘记了,他也是个怪人,若是教人知道他就是仲西侯,这临城之都恐怕会更加风雨难息。

    “青楼冷主独傲武林,仲家四小鬼特来请教。”声落,有四人影立于屋外枝头处,四人一人极高,一人极瘦,一人极矮,还有一人极胖。瘦的那个个儿也不低,略显驼背,长发直直垂下,“望冷主赐教。”

    仲西侯迷糊了,冷主?

    他听过这名号,冷主,就是青楼那善刑堂的冷堂主,也就是他那红衣小师弟的同门。侯爷勾唇笑了,他自是明白为什么他们会把他误认成那个冷,冷不语是当今天下未曾一败的剑客,仲西侯亦是天下无双的剑客,他们散发出一样的气息,不必使剑依旧剑气逼人。

    仲西侯知道这种人可谓最是难缠,但又不好拒绝,便抽出怀中舞雩剑,人影飞出,其身为白,形又似浮云。

    冷主名剑七星,分宝剑六柄,三长三短。

    不但舞雩剑比七星宝剑要有名,仲西侯当然比冷不语更有名,就算不知他相貌,不知他名字,但说到不夜城或是舞雩剑,那铁定就是仲西侯了。

    四刃齐出,而仲西侯未动。

    雪似流音,剑似流云;人亦非圣……横剑辟下,四兵刃“砰砰砰砰”落地,也亦非鬼。

    四人落下齐伏于地,他们不是人,他们就是鬼。

    “虽不知阁下是谁,认错冷主多有得罪。告辞!”四影而蹿,四鬼消迹。

    仲西侯傻愣在了那,这就是中原的江湖?一言不合随自己心意上来就是刀剑相向,万一遇到高人被人刺死捅伤还是不是就属于活该了?打不过别人,就礼貌性技不如人如何如何找个台阶马上走人?全无规矩可言。

    仲西侯收起了他的剑,他不该把剑亮出来。这四小鬼退得很快,仲西侯相信会有人认出他,他方才人不动挥一剑就击退四人的招式名为“飞花”,即“飞花霄灵动”。

    舞雩剑术追求简单明了,无用的招式再过华美也是花拳绣腿,若是有一招一剑能进能退,也就够了。

    仲西侯虽不涉足武林,但他之名早已在这鱼龙难辨的武林赚得一亩三分地。对于这一类人,仲西侯一直很奇怪,那些个武夫比武时候怎就喜欢自报招式名字。例如,吃我这记黑虎掏心,看我这招白鹤亮翅。好似输赢不重要,对方记住自己招式名字才是正事。

    满城烟雨潇潇处,很快这金陵就会知道,孤已在此。

    仲西侯依旧抱着他的剑,依旧盯着那人流不息的街。

临城化墨 第二十三章:证道之行

    世切如云望,天格摧帝功。弥留念诸将,顾命托三公。于兀星辰上,充宫霜露中。松揪动哭地,白日起悲风。

    任那汉武大帝,任那贞观之治,可有谁曾记起,大邺的江山是怎么来的?

    开国龙帝本是前朝末帝的大将,也是末帝金兰。

    五国攻城,番邦难安,然末帝身弱,病卧床榻。弥留之际却没传位太子也没封地诸王,有的只是一句话,禅位龙冽。也就是这护国大将军得了地位大刀阔斧。外敌皆退去,江山改了姓。

    或许也真的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千年帝王轮流换。

    看帝国命数,兴许也是该换一换龙座上的人,龙殿上的人了。

    才干了一架的萦如歌并不在乎这些,家国天下,对他而言,不过是卸下面具露出微笑的那一刻更为珍贵。

    萦如歌是走在那群怪人中的,他没了铜钵没了法杖,一身法衣一顶斗笠一个破包袱,这打扮也会教人觉得他来金陵的目的同那群怪人是一样的。

    他来又是什么目的?还有谁会去计较。

    萦如歌走进了一间挂着青色为底,边纹黑色,上绣游龙,下绘三才这么一面旗子的客栈。

    “呦,大师里边请。”那十五六岁的小厮弓着腰伸着手把萦如歌请到了里边,萦如歌并没去他在擦拭的桌子。他直径走去柜台,那掌柜在上下打着算盘。他对着一本牛皮包着的厚簿子打着算盘,那手法娴熟,来去迅速。

    “掌柜的,可能给我一碗水。”

    “你要水去同小二说,要开房那客官是要几天的?”

    “我要你倒的水。”

    这掌柜停了下来,他放下手中的账本看了眼算盘上的数字,用笔在纸上写下。“那敢问师傅是要怎样的水?”

    “那你们这儿是有哪些水?”

    “我们这儿?有昆仑山雪水,有杭城湖水,有徽城的黄泉水······”

    萦如歌走了,他离开了这间客栈。他走的不快也不慢,掌柜的也没去理睬他,只有那十五六岁的小厮些许郁闷。

    曲天琴坐在这大堂,她也是看到这奇怪僧人。他走路的方式他说话的声音,这不该是一个僧人该有。然曲天琴也没去在意,这几日金陵来了不少怪人,她更兴趣的,是在这人来人往,鱼龙混杂的地方听听这些人谈天说地,听听这些人口中的江湖。

    萦如歌回头看了眼客栈,暮寒楼中舞雩台、祈年殿、多宝阁、善刑堂、鬼泣里,这存在的五堂,无、月、决、冷、夭这五位堂主也是握有实权能调动三十六楼七十二阁的人。尊是代楼主,暮寒楼上下全凭他调遣。

    而他,虽说权同几人,却并无实权。见着了他的令牌,每堂每部都得都得听令遵从,这些人,却并不归他管。

    这对萦如歌而言也是自在的,何况,他有手下,听命于他的手下。那万里挑一的天鸾十三煞便是听命于他的。

    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没了那僧人的身影。

    他来这金陵是做什么的,也没人会去在意。

    萦如歌又去了另一家铺子,一家典当铺,他典当了一把破木剑。典当铺的伙计皱眉看着破木剑,却没有赶他,只是轻蔑道:“下等烂桃木虫吃鼠咬玄武剑一把,典当十三文。”

    排在萦如歌身后,怀里紧紧抱着一个朱红木盒的汉子听傻眼了,什么,一把破木剑能当十三文?回头赶紧去砍两棵树开始削木剑,一天算削木剑五十把,每把便宜点卖十文,一天就是五百文,一个月就是十五两。这汉子这么盘算着,突然扭头,走了,原本准备当了老婆的嫁妆首饰,一下子也就没了念想,好似愚笨了多年一下子开了窍,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乐呵呵一路快跑。

    萦如歌没注意到身后那憨汉,只道又问了句:“活当,明日取。”

    伙计皱了皱眉,问:“非不可,活当,三日取,二十文。”

    萦如歌声依旧,道:“二十五文,明日取。”

    伙计眉头更

    紧,这把木剑也不知道该收还是不该收了。正当小伙犹豫,却听一个雄厚声音道:“一百五十文,明日取。”

    萦如歌点了点头,伙计不情不愿收下了木剑,掏了一百五十个铜子给萦如歌。等萦如歌走了,伙计随手把木剑丢到了一边,觉得有那么些晦气。方才开口的中年汉子弯腰捡起了木剑,呵呵笑笑:“你呀,就是不识趣。”

    伙计幽怨道:“就他这个落魄户,不见得以后会拿什么好东西来典当。”

    中年汉子想了想,又看了看这把破木剑,倒吸了口气想了想,话说,除了木剑,还有什么能典当的?另外,一把木剑,街边卖几文?

    又用手摸了摸这把木剑的剑刃,哟呵,这把木剑还不是给孩童玩的,这么锋利的剑刃,这是摆明了要孩童去误伤他人么?晦气,晦气。可对待这么一把有些晦气的剑,中年汉子却没有丢了它,还寻了一块材质上品的明黄绸缎包裹了起来。伙计原本还要责骂,一看,奇了怪了,挺破烂的一把剑,怎的用一两银子一丈的绸缎包裹后好似还真有那么点的意思。

    伙计自然也想不到,三天后他们当铺上了一件惊动临城拍卖行的宝贝。

    屠过恶龙去过鬼佞,仙家佩剑,绝无仅有,机会难得,仅售八百两,错过这村没这店······

    仲西侯回来的时候衣袍上沾了血,他的表情没变,他怀中的剑没变。曲天琴看到的时候没有说话,他帮仲西侯脱衣给他热水洗澡。

    她晓得侯爷是遇上高手了,侯爷说过,剑客喜欢穿白色的衣服,不单单是因为那一身衣服似极了侠客像极了仙人。剑客穿白色的衣服,这是在彰显自己的能力。刀剑相交,兵器无眼,是容易伤到人的。血流出来了,会沾到衣服上。

    那这血是你的,还是别人的?或是你的剑早已吸饱了血,你的袍子还是干干净净的。

    仲西侯也同她说过,若是害怕别人看到自己身上的血,那就换一件红色袍子吧。

    “侯爷,你今日······”

    曲天琴没忍住,她问了,她开口问了仲西侯这么一个问题。

    “仲家四鬼,布衣太岁葛千秋,东海睡龙敖弦,两个无名剑客。不过可惜,拳震春秋竟未曾露面。”

    “是谁······”

    仲西侯脱下了那袍子丢在了地上,他好久没这么挥舞舞雩剑了,他记得那个时候他有些喘气。

    “一攻一守,一退一进,也会交换宝剑招式依旧······”

    “侯爷不会是说,那是易水寒的人?”

    仲西侯摇了摇头,摆了摆手,他对自己的剑无比自信,也坚定易水寒是剑客名门。如果易水寒中的纵横剑客只有这么点能耐,他只有失望。

    “肩上刺燕纹,不见得就是燕云骑的人。”

    “燕云骑?”曲天琴在试那水温,水还有些烫,她洒下了花瓣倒入了药酒。“如果真的是燕云骑,那这群爪牙来临城又是做什么?”

    仲西侯没有回答,等天琴看去的时候,这仲西侯已经睡着了,他趴在桌子上睡熟。曲天琴把仲西侯散下的头发撩起,梳理好。再强大的人在这个时候总是脆弱的,她是如此,侯爷也是如此。

    她看到了太多的背影,祖父的,父亲的,兄长的。而今,她又看着这不夜城主的背影,她永远只能看着他们的背影奔跑却怎么也追不上。

    曲天琴曾经问曲天傲,十七岁的时候,仲西侯的武学造诣是个怎样的境界,曲天傲摸着下巴想了想,不确定道,大概元祖吧。又问,曲天傲十七岁的时候什么境界?曲天傲颇为自豪道,元祖巅峰境。曲天琴开始一脸惊讶,后又皱眉,问她那正得意的兄长,那你现在什么境界,曲天傲傻依旧那么傻,悻悻道,最最最巅峰的元祖境界。曲天琴嘲讽了曲天傲一番,又问仲西侯现在什么境界,曲天傲又是摸了摸下巴,皱眉思索,不确定回答,或许是鸿蒙境,或许是好几重楼那么高的鸿蒙境。

    曲天琴不去管他

    的或许,可能,在他看来,也只有鸿蒙境,或者高于鸿蒙境,这才可能是仲西侯的境界。

    可曲天琴不明白的,从武夫到元祖,若一个人勤勤恳恳,即便天资愚钝,花上几十年,还是有可能达到。可那元祖一境之后又分常见的武道洪荒境,儒道释诸子百家的亏盈境,与罕见的修仙一脉玄黄境,三境之下又分五等,每一等都是一道天坎。

    这傻丫头不明白的,是她困于元祖二十年的兄长,曾一人独战三洪荒,虽是艰难,最终取胜。这傻丫头更不会明白,那忽悠人的江湖小说中,动不动就天仙下凡玄黄老祖,可她不知道,修仙之人普天之下已是稀少,更不提玄黄境界,多数修仙者若不借助武道或诸子百家之悟,即便想爬上元祖一境,也是吃力。若真的哪天让这傻丫头遇到一个玄黄境的修仙者,那这趟游历江湖,也算盆满钵满,赚大发了。

    仲西侯醒来的时候,躺的地方高床软枕,回笼觉这等天大的享受又有几个人会拒绝呢。可仲西侯立马起来,他掀开被子起身,也实在没有心思多躺。他的剑不在床头不在桌子上,屋内遍寻不到,打开房门,天琴坐在外头,把剑插在地上,背靠着剑,这么坐着。

    一个橙衣女子蹲在这丫头身侧,颇有兴趣一直打量着曲天琴。

    仲西侯拔出了剑,他把剑丢进了屋子里头。他横抱起曲天琴,把她抱入屋中,轻放到床上,盖上了被子。

    仲西侯丢剑的动作另这橙衣女子不满,可无奈,她的脸被一头乌黑长发遮挡,看不到表情。

    仲西侯回头去取他的剑,握到舞雩剑的时候仲西侯奇怪了,舞雩剑陪伴自己十几年,从未见过这等好似要反噬握剑人的灵压。

    橙衣女子掩嘴一声嗤笑,道:“莫不是,舞雩剑认为你仲西侯已经不如当年”

    仲西侯双手握住了这柄剑,他的剑从未失控过。舞雩是把有灵性的剑,这仲西侯是相信的,舞雩剑同样也是一把忠诚的剑,仲西侯是这么认为的。

    “孤仲西侯的剑,纵千百日不握,依旧是这天下最毒的那根刺。”

    “飞花霄灵动、落花水无镜、残花风剑决······”脑中无端蹦出剑招剑式,“飞龙巡八荒、飞燕晚归巢······”

    仲西侯对舞雩剑法的知晓只能冠以透彻形容,然不论是飞龙、飞燕这样万人军中夺将首级的招式,还是飞花、落花、残花这样镜花水月能攻能守的招式,也被他耽搁了七八年。

    是啊,这些年他这不夜城主过的太过安逸。安逸的已经没法与人刀剑相决,性命相对。他的剑术无疑是精湛的,而他的杀戮之心,已然不存。

    “飞燕,痕空······”剑式在脑中由飞燕式转痕空式,“痕空、斩空······”痕空式转斩空式,“斩空······破!”全身热血沸腾,炁游周身,剑气散八方,刹那,屋内桌椅瓶罐纷纷碎裂,且切口无比平整。

    “侯爷,你······”曲天琴被吓醒,如同受伤的沙狐幼崽盯着猎户,仲西侯喘着粗气,踉踉跄跄站了起来,竟不由觉得力量充沛身子也轻松了几分。

    仲西侯看着舞雩剑,他记得仲南燕那一日花下饮酒,突然睡着了,而醒着的仲西侯痕快就看到闭目打鼾的仲南燕执剑起舞。等自己义父酒醒后只觉腰酸背痛,还误以为是年少的仲西侯趁自己熟睡打了自己一顿。

    “舞雩啊舞雩,你是多虑了。仲西侯哪怕哪天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忘记这套剑法。”

    仲西侯面露笑容看着曲天琴,那橙衣女子何时不见,去了哪儿,他却毫不在意。

    “天琴,你可知,孤为何会来临城?”

    “为了,为了不夜城?”

    仲西侯笑了笑,未语。

    雪落春来君且眠,梦里山河不夜天。

    我欲西行千万里,不见黄沙不见卿。

    瘦马低垂证天道,三尺青锋任笑傲。

    千秋功名弹指间,最是无情老天爷。

临城化墨 第二十四章:世子殿下

    在这金陵的第四天,闫忽德梁依旧没有消息。

    第四天,狼王没了音讯,弓者倒是来信,约摸意思就是自己要去办件私事,到金陵的时间要延后,可能一个月后也可能两个月后。

    “侯爷,那野人你是哪里找来的?”

    仲西侯在吃饭,他是剑客,也是武夫。他吃的东西不少,种类却不多,也就那酱牛肉饼,熟牛肉片,十来个水煮鸡蛋,一大碗的青菜豆腐汤,一盆糙米饭。桌上还有一小坛的射洪春,仲西侯吃饭的时候是不喝酒的,这坛酒,是天琴在喝。

    “十年前我第一次来金陵,从角斗场买下了他。”

    “他是奴隶?”

    角斗场中有斗鸡斗犬也有斗人,斗鸡斗犬人是没法去分辨它们的表情的,所以,斗人总会更令看客兴奋。

    闫忽德就是这么一个奴隶,被用来相斗的奴隶。也就是这么一个奴隶,引起了仲西侯的兴趣。

    “十年前的小梁就同一头獒犬一般,一头没有主人的獒犬,逢人必咬。”

    他的眼睛里充满的是对人的憎恨,他会毫不留情地斗杀他的对手,用最血腥的方法。

    “侯爷买下了这头獒犬?”

    “难以驯化,可若是獒犬被驯化成了土狗,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仲西侯当了这獒犬的半个主人,獒是最可怕的犬种,也是对主人最为忠心的恶魔。仲西侯喜欢这样的人,他买下了闫忽德梁。

    买下小梁,仲西侯做的第一件事,是带上他的剑,带上闫忽德,毁了那角斗场。他们释放了所有奴隶,把奴隶主丢在奴隶包围中却不让人伤害他。这是仲西侯做的第二件事,他想让闫忽德明白,暴力,永远没法真正去解决一件事情。

    这个道理,仲南燕告诉仲西侯这个道理后约摸半年就西去,仲西侯犹豫了很久也怀疑了很久,小仁为善,大仁误国,仲南燕对待有过之人的所为谈不上仁,为何会由心告诉仲西侯,暴力,永远没法真正去解决一件事情。

    “有些事情你还没到该知道的时候,小梁有他自己的世界,自然,我也信他对我绝对的忠诚。”

    曲天琴听不明白,仲西侯摇了摇头,他夹起了最后一块熟牛肉,他吃了两碗饭,第三碗饭也剩下了一半。“一下子什么都知道,只能满足一时的好奇心,真正能记住,一百句里能有三两句已经不错。”

    弓者来信中还提及了一个人,听雨剑主,仲西侯微微苦笑。听雨剑主对他人而言是江湖中另一个销声匿迹的传说,可对仲西侯而言,不过是分隔两地各自长大的表家兄弟一般。

    二十九年前,舞雩剑败给了听雨剑,知道这件事的,怕也没几个双脚没踏进棺材板了。

    天琴放下了酒碗,她皱眉不悦,明明想更关心侯爷,更知道一些他的事情,被仲西侯一说竟显得自己和街边厚唇长舌的妇人没啥两样。

    曲天琴同样不明白,花满西城的仲南燕,除了荣耀,在他眼中输赢、生死,并不是无关紧要。仲南燕是如此,那仲西侯又会如何?

    她坚信侯爷心怀不夜城,就同侠客小说中那些游历天下的大侠一般,忧国忧民。可这终究是曲天琴的一厢情愿,若这事情告诉她的兄长,只会让傻大个哈哈大笑,不管曲天琴信不信,反正她那傻大个的兄长,不信。

    在仲西侯这么一出闹剧后,整个金陵城,算是起了小小波澜,有那么些沸腾。

    “听说了吗,花满西城仲南燕的后人仲西侯来金陵了······”

    “传闻是不是真的,他一剑击退仲家四小鬼?”

    “我还听说他把葛千秋的布衣甲给破了······”

    “肯定是真的,要不然怎么会说寻医桃花仙,问剑仲西侯呢。”

    酒楼茶馆,金陵之地的江湖人对仲西侯开始议论纷纷。这是仲西侯想要看到的,他没有带剑,他把剑交给了一妇人,一三棱凤眼的妇人。这妇人是不起眼的,然她的名号她的名声,在这天下占有一席。

    这妇人的本名基本没什么人还记得,但只要提及“鬼婆娘”,但凡江湖趣闻听多了,或有点阅历的,都知道这么一号人物。说这妇人天生丑陋,蓬头垢面

    的会让人以为是刚从坟地爬出来。

    但就是这么一个丑得让人觉得上辈子造孽不浅的妇人,却是个铸剑养剑的好手,久而久之关于鬼婆娘就开始流传这么几句,“静巷铿锵,暗夜寒光,美衣黑妇,妙抚剑伤”。

    自然,名声在外的人时间久了就会有怪癖,更不提一容貌丑陋不愿见人的鬼婆娘。

    她的确很有名,慕名向往的人可以挤爆整个朱雀广场。

    可知晓她,且有所往来的,普天之下恐怕也就五十来人。自然,仲西侯是其中一人。既然鬼婆娘在金陵,那怎能不把爱剑交与这妙手巧匠好好保养。

    而这一日的仲西侯,穿了一身宽袍扎紧了袖口,头发用簪子束了起来。这么一身打扮舒适简单,在如今江湖怪人聚集的金陵而言这身打扮也是不起眼的。

    然仲西侯这么一身打扮在他自己看来却萧萧肃肃,爽朗清举,如一云外野鹤行立鸡群。

    这几日他会在金陵掀起更大风雨来,他的目的很简单,他是不夜城主,更是天下有名的剑客。他来临城,他来金陵,自然要这金陵王亲自来请他,而不是他以后生辈分去拜见这老王爷。

    这西地黑炭还算讲理,才不会去随便殴打挑衅一个人,而对于一些痞子混混或是仗势欺人的,仲西侯就会有些兴趣。

    他左手搭在了那九尺来高的汉子肩上,他从包子铺蒸笼里头拿出了一牛肉包子,咬了一口:“烫······”

    手一松包子掉了下去,那汉子一拳头挥来,仲西侯恰好弯下身子去捡那包子。

    “客人,你要吃包子我还是帮你重挑吧,掉到地上的也就不要了。”那十三四岁的少女胆怯道。仲西侯挂着的是笑脸,他把那沾了灰土的包子一口一口咬完。

    “多少钱?”

    “客人喜欢就好,不要钱不要钱······”

    那汉子也是又拿包子塞进嘴里,仲西侯瞥了他一眼,从钱袋里头掏出十几个铜子摆到了桌上。

    “连同这落魄户的一并付了。”

    那汉子把手中的包子捏烂,汁水从他指缝间慢慢流出,怒声喝道:“你这黑炭再说一句。”

    仲西侯的回应简单,左手抓住那汉子右手手腕,身子一转,他的右手拍在汉子脑后勺。

    “信不信像折腾葛千秋那样生撕了你!”

    “你,你,你,是仲西侯······”

    汉子被打得不算疼,他被这句话给吓瘫在了地上。如若他面前这算不了强壮的人就是仲西侯,他可以一剑破四敌,可以几招之内破人硬气功,那对付自己又是如何?

    旁人听到仲西侯几个字也都围了过来,仲西侯是不夜城主,若是城主,穿着该是华丽的。仲西侯是剑客,若是剑客,该是爱剑如命的。

    而今这仲西侯没有华丽的衣服,手上也没有宝剑。

    “他是假的······”

    “他连剑都没有······”

    人群之中开始言语,这样的推理逻辑是正确的,仲西侯的确喜欢华丽的衣服,他的舞雩剑也通常不离身。今天的他,却并非如此。

    那些人一直在说着,那汉子也相信了,他又站了起来。他开始运气,仲西侯就这么站着,看着,不言不语。这汉子使的是以暴止暴的那种拳法,大圣拳法。

    仲西侯对这套拳法很好奇,他听闻过这样的拳法,拳无风却能破岩碎甲。弱冠之前有一商队途径不夜城,其中有个年近半百的护从使得就是这大圣拳法,每一拳都刚劲有力,好是厉害。

    “学了行法却不懂出招。”不屑之语,动作没停。

    弯腰,出拳,动作轻快流畅。

    那拳头打在了汉子的腹部八甲位置,将人击飞四五丈,就这么看他呈大字躺在地上,估计腹部疼痛却又动弹不得。

    “你到底是谁?”汉子的手脚是不能动了,他的头还能动,眼睛还能看,嘴巴还能说。

    “仲西侯。”

    语冰冷,眼孤傲,君名江湖传万里,幼僮戏问君何人,可笑可笑。

    在人群中,那个行头破旧的僧人看得仔细。他没见过仲西侯出剑,却听长老

    打趣说仲西侯对剑的造诣从各个方面综合,要高于不语。

    冷主冷不语的剑他再熟悉不过,他要看清楚,是不语的剑更令人惶恐还是仲西侯的剑更令人心惊胆怯没法坐立。

    仲西侯的方法有效,没人敢去怀疑或猜测这人的身手,更不提怀疑这人是不是不夜城主。

    仲西侯环顾人群,勾唇篾笑,他原地盘膝坐下好似那么个意思,还有谁,孤今日在此,不怕挨揍的就一个一个找上门来。

    好斗的人总是不少的,而蠢笨的人,则不会太多。那汉子称不上强大也算不得弱小,而就是这么一个九尺的汉子,被这男人一拳打趴在地。

    从未见过这般没品的江湖高手,云游僧人不由呵呵一笑,就见他飞身出了人群,也好试试颜啸口中的小西,他的身手,如何世无双。

    左手成拳右手成爪,一拳一爪挥去,坐在地上的仲西侯轻轻跳起,恰到好处避了开去。云游僧人一个翻身左手撑地,双腿一扫。仲西侯按住他的腿一个燕子翻身,绕到了他背后。

    “身手了得。”

    云游僧人没有说话,他拍了下地,身子跃起,由空肘击而下。仲西侯不躲不闪,他伸出右臂去格挡萦如歌的手臂。二人相交的时候仲西侯瞪大了眼,他相信现今的金陵是高手如云的,他也相信,他想走想留,这天下也是没人能阻止他的。

    这个流浪的僧人一拳一脚,有力毒辣,招招要害。这全然不该是出家人的招数,若说有何印象,不夜城的古木林有过几具尸体,就是被人硬生生撕扯了手臂大腿死无全尸。

    看着僧人上打咽喉下打阴的龌蹉套路,仲西侯约摸知道了僧人身份,站在了那里,不躲不闪。云游僧人装扮的萦如歌也没收力,跳起凌空回旋踢。他的腿被仲西侯抓住,他双手握住他的腿,猛摔地上。

    就见云游僧人双手拍地,借力反弹。另一条腿又瞄准了仲西侯的脑袋,仲西侯左手格挡,手同腿的力量截然不同。仲西侯的手在刹那脱力,他用另一只手把云游僧人甩了出去。

    双手放下,轻笑,小师弟啊小师弟,原来你的一招一式都是那么狠毒。往昔,颜啸是如何教你?你年幼时,白云苍狗又是如何待你?仲西侯忍着痛,脑中却是这般疑问。

    不知自何处闪现一黑蛮汉子,身过九尺,秃瓢,黝黑肤色胜过仲西侯,面目不同汉人,一口白牙。赤条条的上身缠一铁索,相当彪悍勇猛模样。他挡在了仲西侯同僧人中间,自人群中传来拍手声。

    “忻都禅奴。”黑蛮汉子纵然不说话,仲西侯同云游僧人也晓得,这人是忻都奴,忻都奴通常身材高大健壮,皮肤黝黑,且一口白牙如同珍珠。仲西侯自是比云游僧人更晓得这忻都奴,他不夜城中就有不少忻都奴,更有忻都人是他不夜城的大将。而能修炼成这样的奴隶,还当真少之又少。

    “你可认为能挡住二人?”仲西侯没去理睬人群中传出笑声同拍手声的人,他就这么问忻都奴。

    这奴隶不说话,他依旧站在二人中间,不言不语。他从胸前扯下铁梭,铁梭触地,这奴隶左右看了二人一眼。不夜城的忻都奴通常是干苦力的,他们干极其耗费力气的活,同别的地方的忻都奴不同,他们能拿到工钱,也没人敢歧视他们。

    云游僧人凌空一脚踢在了那忻都奴的虎头肌上,那踹到的,全然不似肉,更像一堵墙。那奴隶的身子晃动了下,又站稳,依旧不言不语。

    “能把小雷震动的人可不多,金刚怒目,大师好本事。”这人已经站到了忻都奴的身前,那奴隶对着他稍稍躬身,对其好似甚为尊重。

    云游僧人不语不言,转过身,脚下催力,几个起落,已不见了人影。

    来的这公子戴的那顶夏冠颇为精致,织玉草所编,后缀金花,前镶宝珠。他穿的袍子白丝所织又绣飞鹤。腰间,是一条金光闪闪的金丝腰带。手上也拿了一把扇子,一把折扇,这让仲西侯看得窝心。

    这公子转向了仲西侯,弯腰作揖:“阁下可真的是不夜城主仲西侯?”

    仲西侯并没回礼,他打量了下这人。“公子何人?”

    “朱谏男。”

临城化墨 第二十五章:东行目的

    仲西侯看着这个叫朱谏男的人,这人就是书难口中有用兵之才的人?

    若卸去脸上的脂粉,脱去这身衣裳,恐怕就是一面色苍白身无几两肉,手无缚鸡之力又弱不禁风的主。然他这样子看上去神采奕奕,不似人们说的一般,百无一用是书生。

    他又看着那个被唤作小雷的忻都奴,这奴隶并没奴隶的表情,他给人的气息,更似那不分日夜的护卫,一直守着自己的主人。

    “莫见怪,小雷以前的确是忻都奴隶。”

    “现在呢?”

    那公子笑了笑,这小雷同不夜城的忻都奴一样,没有手铐脚链,他的脸上有一块刺青,这刺青上两道刀疤,想来是他自己划的。

    不知为何,仲西侯越看这忻都人越觉得眼熟,好似若干年前曾经见过。他最后否定了这种猜测,若自己曾经见过,自会邀请他入了自己青犼近卫,更可能列入四百人,或者十三将之中。或许,只因为同是忻都人,这大汉给他的感觉和摩常有那么些相近的缘故。

    “小雷是我金陵王府的护卫,负责小王的出行安危。”

    “有这么一个护卫的确能负责你的安危。”仲西侯没再多问,转过身去走开,他听到那忻都奴的脚步声,他不紧不慢跟着自己。仲西侯笑了笑,他开始快步,那忻都奴依旧跟着,他又加快,忻都奴依旧在他身后。

    这二人上起下落,从街至屋顶,再踩踏树尖,这忻都奴一直跟的不紧不慢。再一转身,那忻都奴停了下来,他找不到仲西侯的身影。他握紧了手中的铁索,他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人落下,未曾料到,这西地来的黑炭脚上功夫也不差。

    “小雷,你本就赢不了他。”朱谏男慢步走来,那小雷靠到了他身边。世子该回府了,他是再清楚不过这朱谏男的身体,这么一个人,却被安排了这么一副躯壳。只能说,命运有的时候的确是公平。

    “小雷啊,时间看来是赶不上了。”

    那忻都奴点了点头,他不喜欢说话,生于寒城长于忻都的他,讨厌自己的口音。朱谏男深吸了口气,露出笑容,活,总比死要好。

    “我们回去吧,看来还真得摆个排场,请这黑面郎来我金陵王府才行。小雷,若是把他请到了府上,你就去厨房做一些加巴地来,让这自号通晓中土番邦的不夜城主品尝一番,忻都的加巴地是怎样的。”

    那小雷又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唉,你是不是打算在我死之前都不说一句话啊?”

    等闫忽德回来的时候,他的兽皮衣服破烂不堪处处可见剑痕,腰间没有那装马奶的皮壶,就连脸上也破了好几道伤口,血已经结翳。

    这蛮子一进屋子就捧起桌上的茶壶不管冷热直接灌入口中,他渴,他饿,但他总归是活着的。

    “野人你······”

    闫忽德瞥了曲天琴一眼,天琴没敢再说话,仲西侯把桌上的饭菜同马奶酒推向了闫忽德的方向。

    “先吃饭。”

    闫忽德放下了茶壶,双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根本不讲究,道:“侯爷小心,金陵王的势力,临城是他的,昱城之中大号钱庄米铺多半也是这金陵王的东西。”

    闫忽德说完了,他没用筷子,也没吃饭。他用手抓起那整只烧鸡,整只开始撕咬。他的样子就同一只三天三夜没有进食,被驱逐领地的野狼。他饿坏了,但他还活着,没饿死饿了几顿那就都不是事。

    “侯爷,那不就等于说这金陵王掌管着两城

    百姓生死。”

    “天琴,你可知道临城同昱城,与我不夜城是何关系?”

    曲天琴不明白,天下有十二城,临城是特别的,昱城也是特别的,她长大的不夜城更是特别的。

    “十年前四成合围不夜城,妄图分我财宝领地,你可知是哪四城?”

    天琴听说过,但她也听说过,消息很快就被他们的城主,他面前这个男人给封锁了。

    “我今日告诉你,古薇城、临城、挽风城同昱城,就是这四城合围我西地,几次三番要致我于死地。”仲西侯说出这话的时候没有表情,声音冰冷,教人难以分辨他是恨的还是坦然的。

    十二城同帝国的关系已经愈发疏远,然曾有明文,各城不得相互争斗。

    经历过十年前战乱的人总是恨的,听说过的人总是畏惧的。

    “侯爷,你说过野······小梁是十年前才跟随你的,侯爷十年前来过金陵······”

    “犯我手足者,神佛必诛。”

    “侯爷来金陵就是为了杀人?”

    仲西侯唇角微微勾起,并不多言,是啊,十年前千里迢迢从不夜城赶来临城都金陵,就是为了来杀人的。

    “那个人叫朱谏膺。”

    “朱谏膺?”曲天琴的眼睛瞪大,她确信自己没有听错,侯爷的确是说他千里迢迢从不夜城来金陵要杀的人是一个叫朱谏膺的人。

    仲西侯又是笑笑,曲天琴跟着仲西侯的日子不算长,她眼中的仲西侯是高大的,不苟言笑的。他就如同一座会走会动的汉白玉雕塑,让人能近距离看着,仔细去打量,却又没法亲近。他的脸上没有表情,好似戴了一张精致的面具。

    “这个人就是金陵王的大孙子,本是金陵世子。”

    “侯爷杀了他?”

    仲西侯摇了摇头,他自不会那么做。他放了这个人,就因为他放过了这个人,才引来了更大的麻烦。

    仲西侯看着闫忽德,他放下了手中的食物,用手背擦着嘴角,烧鸡上的油迹反而弄的满嘴都是。

    “侯爷不用避讳,如果没有侯爷,就不会有今天的闫忽德。那个朱谏膺,除了是金陵王世子,他还经营着一家角斗场、十家赌场同七家妓院。”

    “他不是世子吗?”

    仲西侯笑了笑,总会有人这么以为,王公贵族理当有享用不尽的财富。仲西侯没去解释,人的贪欲教他如何去解释。

    同样有这番感慨的还有一人,每月月钱刚好一百两的金陵小王爷,朱一诺。可怜如他,顶着小王爷的头衔却没法和其他金陵纨绔一般一掷千金,从小到大反倒还欠了墨茗八百近千两的银子,这小王爷可谓是当得憋屈。

    闫忽德继续道:“他把我不夜城被掳的将士都丢在了角斗场,让他们相互残杀。”

    仲西侯救了闫忽德梁,也救了那些活下来的奴隶、俘虏同武夫。

    “那那个人呢?”

    “傻了。”闫忽德这么说,那个叫朱谏膺的人傻了,他被一群被他视为猪狗的人包围着,在对他们的恐惧中为他的罪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他被吓傻了,这么一位世子,本可以得位执管临城,然所有的东西都已同他无缘。

    “侯爷,既然这样,那你还······”

    “我还来金陵做什么,对吧?”

    曲天琴是这么认为的,无论对错,人总是护短的。

    “金陵王做事很绝,他的表面文章比谁都做的好。

    金陵王的几个儿子都早于老王爷先行西去,他们留下了三个孙子算是陪伴老人家,长子朱谏膺、次子朱谏男、三子朱一诺。

    谏膺是贪婪有野心的,谏男是善良却有心计的,而那一诺,金陵王不会让他陷入权利斗争。那一日的金陵王没有表情,把一如此大家弄得那般狼狈,不可饶恕。朱谏膺被他送到了寒山寺成了一白痴和尚,朱谏膺的两个心腹被他削成了人棍悬尸闹市。

    这种做法,仲西侯做不到,他的师父仲南燕也是做不到。

    闫忽德不明白,他不明白为什么侯爷都只说一半。闫忽德知道的很多,甚至比大统领曲天傲知道的还多。

    古薇城、临城、挽风城、昱城,与其说是十二城的天下,不如说是四城的天下。十九年前帝国的兵变,站在左相身后的势力,逼死寅帝,追杀太子。一代名将韩无敌一骑当千,为太子出逃断后,朱雀大道血流成河。

    仲西侯也有想法,若是把韩将军换成他,他可能做到韩将军所做到的。朱雀大道斩杀甲军千人,就为了一个忠字。

    “天琴,我再考你,要人为忠,先做什么?”

    “力量······”

    仲西侯笑了,那闫忽德也笑了。

    “我听说过暮寒楼有一个长老,江湖人号文剑圣,小姑娘,你听过没?”

    曲天琴怒目对着闫忽德,这野人知道的的确比她多,她没法辩驳。“文剑圣,本名诸葛丁。通晓天下剑法却不懂施展,是个文人。”曲天琴是听人这么说的,她怀疑,一个文人,一个知文不通武的人怎么可能通晓天下剑法?“难不成他也晓得舞雩剑法?”

    仲西侯笑了出来,曲天琴说对了,这文剑圣的确是知道舞雩剑法。“天琴,仲南燕当年难以参透舞雩剑法的风乎舞雩,你可知道帮他领悟的人是谁?”

    “侯爷,你不会是要说帮老城主参透舞雩剑法的就是诸葛丁吧。”

    “小姑娘,算你答对了。”

    曲天琴知道会是这么一个答案,而她依旧不愿去相信这是真的。

    “侯爷,你笑我说力量是让人忠诚的所在,那么你说,什么才能让人忠诚?”

    “教人忠诚,唯先信任。”

    “信任?”

    等吃过了饭,闫忽德跟着仲西侯去了他昨日才包下的客栈后院,才入西厢,闫忽德再难压抑,一口浓血吐了出来。又见他身子刹那无力,又硬生生扶墙几个踉跄连滚带摔算是爬到了床上。

    而身上那数道伤口也刹那破裂,再度渗血。

    仲西侯皱了皱眉,问:“何人?”

    躺在床上用左手盖住眼睛的闫忽德摇了摇头,缓缓吐纳,约摸过了一刻钟,身子舒服些了这才向仲西侯讲述了他离开后的种种。

    仲西侯眉头依旧,那与肤色一般的黑亮眸子射出两道锋芒逼人的目光,问:“你确定是纵横剑术?”

    闫忽德极为肯定点了点头,补充道:“这人显然还有所隐藏,若真正以死相逼,怕是我怎么也回不来。”

    仲西侯有些纳闷,那是谁,夺命杀招最后又放了闫忽德。余光瞥了眼闫忽德,或,小梁原本就不是那二人目标。

    “侯爷,可能告诉闫忽德,我们此行来临城,您的真正目的!”

    仲西侯看着捡了半条命回来,又强撑了近一个时辰的闫忽德梁。不愧为狼王,狠,不单对猎物,对自己也是一般。

    “一卷先帝遗诏。”

临城化墨 第二十六章:金陵睡狐

    老者穿的是粗布衣裳,他坐在湖边,鱼竿在手里。他头发胡子花白,鸡皮皱脸。这老者,不是鹤发童颜,倒也不是那老态龙钟。

    朱谏男同他的忻都奴在他身后,那老者抬头看天,云卷云舒,花谢花开,时间过的快啊。那一年他也是朱谏男这年纪,他在玄门亲手杀了自己的兄长,夺来了今天的位置。沙场点兵,他自己身披铠甲,夜半帐中宝剑挑灯。

    时间过的快啊,鸿雁一年一年,旧雁来时可能认得出他今日的面容?

    “谏男啊,他的确是在金陵吧。”

    朱谏男应是,他在这老者的面前总是站立端正,不苟言笑。

    “且问你,摆一出鸿门宴可行否?”

    “鸿门宴、空城计对付仲西侯恐怕都不可取,对待他,暗度陈仓稍为恰用。”

    老者点了点头,他是满意这孩子的头脑,可这孩子还能呆在自己身边多久?能把他留下,他甘愿花去他半个临城的财富。财富很多人想要,可谁又能拿出他要的东西来与之交换?

    “谏男啊,若你他日执掌了临城,你该怎么让你的部下信服?”

    “力量。”

    老人是笑着的,只有力量才能让人信服,只有力量才能让人折服。拥有无法逾越的力量,拥有令人恐惧的力量,便能拥有忠心的部下。

    二十九年前有人质疑过他,二十九年后,他的临城更是繁盛。他靠的,就是力量,让人望尘莫及的力量。

    “谏男,爷爷年轻的时候遇到过一个人,他笑着对爷爷说,只有信任才能让人忠诚。爷爷笑他,你知道我笑他什么吗?”

    朱谏男沉默不答话,老者继续道:“他是个浅俗的人,信任能够换来忠诚的部下。信任能够得到一百个忠诚的部下,而力量能夺得的,却是天下。信任,对于广大而言是不可行的。”

    “谏男明白。”

    老者沉思了会儿,他好似在回忆他年轻的时候,年纪大了,时常会想起盛年时候。“他是当时有名的侠客,我同他一起,王道、侠义,他选了侠义,我选了王道。”

    朱谏男皱了皱眉,他晓得老者说的是谁。老者说的,是他的亲弟弟。那的确是个侠客,为了贯彻他的大义,他放弃了王位的争夺。那个人信任他,在玄门帮他诛杀了十余高手,当他亲眼看到自己的二哥不念亲情杀了大哥时候,他绝望了,带着自己的银枪离开金陵,离开了临城。

    “我记得他收养过一个孩子,叫,叫什吗来着的?”老者回忆,他想起,“他给他起名念苍生。”

    “念苍生?”

    “你年幼时候见过这个人,就是那个运回他尸体的汉子。莽夫啊,为了一场决斗输了自己的性命。”

    风吹过,老者的眼迎风流泪。那样的时光是回不去的,做过的决定也是没法更改的。如若时光真的倒流,他的箭可会离弦?他可会真的杀了自己的兄长,他会选择王道还是侠义?

    仲西侯收到了请柬,这请柬是用金子打造的,上头的字是用顶好的朱砂抹写。来送请柬的是个妩媚的女人,那种一颦一笑让男人看了不免想入非非的女人。

    女人来送请柬的时候正是破晓,这金陵城沉睡还未苏醒。天是灰色,配上江南风格的酒楼建筑,合在一起就仿佛是一名家泼水墨画。

    仲西侯仔细打量了这个女人,这个女人的确迷人,艳丽的花总是带刺的。他是一城之主,看惯了珠宝美人,却依旧被这女人吸引。在不夜城主这一身份之外,仲西侯首先是个男人,是个正当壮年的男人。

    “你家主人?”

    这女人不说话,微笑点头。她的礼仪神态不卑不亢,这朵花,能看难摘。

    “若无圣谕,孤不可出不夜城,更不可与林城之主会面,请!”

    仲西侯明白着送客意思,这女人没走,依旧站在门口。

    “还有何事?”

    “难道一代大侠的不夜城主就是这么对待送信的人,不让进门,也不让喝水?”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没的也成有的了。何况仲南燕有言教导,女色难戒,不可沉迷。

    仲南燕喜欢漂亮的女人,他在位时候他的居处美姬如云。仲南燕死了,仲西侯打发了这些美姬。那时的仲西侯年少,正是一个男人对女人充满幻想充满渴望的年纪。

    “那你认

    为孤一无妻无子的男人同一个娇美如花的女人共处一室,教人知道了会怎么说?”

    “哦,原来不夜城主也怕那纷飞的流言。”

    这女人不会是个荡妇,仲西侯是这么想的。荡妇不会明着勾引男人,她们会表现的安安分分,宛如处子。这女人的过去仲西侯不愿去猜,她的未来仲西侯却颇有兴趣。

    “无知的人以讹传讹。内中真假,与孤也无多少瓜葛。”

    “我道是花落西城的不夜城主多么令人畏惧,原来也是一好色却不敢言语的种。”

    仲西侯对这女人起了兴趣,辱骂他的人很多,可没人敢当着他的面这么辱骂他。他的动作很快,他一把掐住了这女人:“可能再与孤说一遍?”

    这女人的面容看上去难受却依旧是笑着,她在笑,她是在笑仲西侯还是在笑自己?

    “你可记得十五年前你驱赶了二十八名舞姬歌姬。”

    仲西侯松了手,的确是他下的命令,甚至他都没有见过那些美姬。那些美姬对于仲南燕,是泄-欲的工具,供他自己,供他的朋友泄-欲的工具。仲西侯不会这么做,女色与酒,会消除男儿的雄心伟志,他比仲南燕聪明,然他没仲南燕老道。

    “你是那二十八人之一?”

    这女人笑了,仲西侯忘了,这女人也不过十**的年纪,若是十五年前她已经在不夜城,那么她也还是个女娃娃。突然,仲西侯不由怒眉,这女子,不会是哪个女的怀了仲西侯的骨肉偷偷生下来一直养在不夜城。

    “你可记得有个琴姬名唤秋嫣?”

    仲西侯没有印象,那时候的不夜城有很多琴舞歌姬,他自是不知道这个秋嫣是仲南燕招来的哪个。

    “何人?”

    “她是我娘。”

    “你娘?孤与每人足够的钱财······”仲西侯竟一时无语,这情节,看来与天琴那丫头看的才子佳人小说并无异处。

    “离开不夜城,她们的人生已经结束了,她们是人们口中的大侠仲南燕用来发泄的奴仆,她们离开不夜城,别人是怎么看待她们的,你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你想过吗?”

    仲西侯是没想过,他打发了这些人,他没错。不夜城不是寡民番邦,前朝美人今朝用。他也的确是错,这些人离开了不夜城就是一条死路。

    “那么,不夜城主,奴家已将请柬送达,也告辞。”

    这女人要走,仲西侯拦住了她,强行搂入怀中,吻上丰腴性感双唇,手不安分在她身上来回,她的腰她的胸……

    这女人利齿如锋,若不是仲西侯及时后退,怕下唇便被咬去。女人面不改色,一个万福行礼,又慢步离去。

    女人走了,仲西侯没来得及问她名字。金陵的太阳开始升起,过不了多久,不夜城的太阳也该升起。等他回去,或该查清,那些舞姬琴姬的下落。

    “侯爷,那个女人不寻常。”闫忽德的伤好的很快,他身上的伤痕已经消散,或是根本就难看出来他受过伤。他就是这么在房梁上躺了一夜,同仲西侯一个房间。仲西侯稍稍好奇伤了闫忽德的纵横剑术,哪日若能和内中真正高手交手一番,才是带劲。

    “你仔细看过她的手没?”仲西侯仔细打量过这女人的手,这女人的手不似琴姬的手,她的手上有细茧。

    “侯爷,我还没同你说过我的伤是谁······”

    “哦,那你是已猜出何人所为?”仲西侯颇感兴趣看着狼王,他自然知道答案,小梁最后还是亏心丧气摇了摇头。

    的确,若是收敛锋芒的剑客既然放过了闫忽德又如何会蠢到让小梁发现自己身份,那样更蠢。

    “天琴那丫头有问过我侯爷这年纪怎的还不娶妻生子。”

    在天琴那种丫头的脑袋里,认为一个男人不娶一个女人不嫁,很多时候是他们的心里有个人,就同那些大家闺秀最喜欢的小人书里头的一般,江湖爱恨,美人豪侠。

    仲西侯也不看闫忽德,他的手按上了舞雩剑,是带着他的剑去金陵王府?若如此,那便不是不夜城主,而是仲南燕的后人。

    仲西侯突然回想了闫忽德的问题,不由舒了口气,后怕道:“看来把你留在身边的确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闫忽德笑了,他是在笑仲西侯,也在笑自己,仲西侯自然不会是什么荒淫无

    道的主,同样也不是不食荤腥的圣人。既然仲西侯是个男人,是个血气方刚的正常男人,虽未婚,但论红颜明着暗着的自然也有不少,而能知道究竟有多少,究竟是哪些人?

    有这能耐的人不会多,恰恰闫忽德算其中一人。

    闫忽德自然也明白仲西侯方才一瞬即逝的后怕是为什么,玩笑问:“那侯爷是否认为闫忽德远离了侯爷,就是个明智的选择?”

    “就是因为你这人能知道的东西太多,才得把你留在身边。你同她说了什么?”

    “侯爷若是说同白云有关的,闫忽德自然不会说。”

    “白云啊。”

    那是一个画一般的女人,她的脸不施脂粉却比得过艳妆佳人。

    然她的脸上没有表情,无论什么时候,是爱是恨,她的脸上都没表情。

    她的人很冷,她的剑也很冷。

    仲西侯见识过她的剑,她的白云剑。

    “小梁,那个萦如歌,是白云的养子?”

    闫忽德点了点头:“这个萦如歌从未用剑,可他的确有得白云所传,是否贯通,不知。”

    白云剑法清高无争,舞雩剑法霸道张狂,一张一弛谁能更胜一筹,尚无人知。

    一张一弛?一张一弛?

    仲西侯突然嘴角微微一翘,若是白云剑法同舞雩剑法强强联手,与那纵横剑术,孰胜?

    “白云的剑,苍狗的枪,十五年前这两样东西的确令人害怕。十五年前的萦如歌,他才几岁?”

    “约摸十来岁吧,十五年前白云苍狗同埋落花栖,想来这萦如歌也没学几年剑。”

    仲西侯摇了摇头,闫忽德不使剑,他能论剑平了或胜了仲西侯,可归根到底他不懂使剑的人。

    三岁学剑,十五岁仲南燕疯癫,又过三年,自刎镜湖之畔,真正花落西城,他这储君没了退路。

    实在要算,实际也就十二年,然今他已握剑春秋三十整。

    “我不用剑,却懂一件事,侯爷爱上了那个有夫之妇。这个有夫之妇,已经死了整整十五年。”

    听闻世上会有另一个人,或与他仲西侯生得同样皮囊,可他仲西侯花了整整十五年时间去找一个和白云一样的女人,人财浪费。

    颜啸却告诉他,双生的人也都长相不同,何况陌路人?逝者既逝,莫再追矣!

    仲西侯摇了摇头,闫忽德不懂,他也不懂。他喜欢上的白云,并非陪同苍狗神仙眷侣的白云,他喜欢的,是一种憧憬在记忆中因为他的爱慕而被岁月不断更改后所制造出来的幻影。

    “不去想了,小梁,你且准备一下, 今天太阳下山,就同我一道去那金陵王府瞧瞧这老王爷是拿什么来招待客人的。”

    仲西侯的兴趣的确在一个女人身上,那个女人,却自称是他仲西侯的妹妹。嘴角不由微微弧度,唇上、手中,那触感还在,的确是个尤物女子。

    小梁的话是对的,仲西侯没有忘记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死了。

    若是那个女人还活着,他也不可能同她厮守。

    仲西侯曾问仲南燕,情为何物?

    “心头莹雪立孤坟,红描碑体未亡人。”

    仲南燕是这么同他说的,同那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少年这么说。

    “小梁,看来今夜得我独自赴约。”

    闫忽德梁应了声是又从怀中掏出狼爪,飞出了窗子。他随着仲西侯来临城,本就不是为了消遣。他来临城,是为了夺回属于闫忽德与梁的荣耀。就是为此,他才追随仲西侯左右。

    不夜城是一个小世界,出了不夜城就到了一个大的世界。

    大世界里到底有哪些诱惑哪些危险,根本言不尽道不明。正如同那些个死在金陵街头的江湖人,正如险些夺了小梁性命的纵横剑客。

    鬼婆娘把舞雩剑打理得好极了,让它看上去就仿佛是一把新剑,一把才淬火而成的锋利宝剑。他抽出了这把剑,叹气,他叹气是他又得挥剑,他挥剑会让多少人惨死,会让多少家庭破裂,他没法去计算这些。

    可不知为何,这一次,鬼婆娘把剑交与自己的时候愁眉哀叹,却问而不答,只顾自己回了铺子关上了门。

    仲西侯不知为何嘴角勾起,笑得邪魅,也是不知,这金陵城的老狐狸,何时会睡醒睁眼。

临城化墨 第二十七章:天鸾一众

    “侯爷······”

    仲西侯看去门口,曲天琴站在那,她看着自己。

    曲天琴换上了黑色的布甲,她的弯刀在背后,她晓得,侯爷肯定不会叫她一道过去。

    “天琴誓死追随侯爷!”这姑娘单膝跪地,拳头打在了地上。

    “天琴,你随孤去一个地方。”

    “侯爷要天琴去什么地方?”

    “可有兴趣帮孤打理不夜城的商行?”

    “侯爷······”

    “天琴,人实现价值的方式有很多种,打打杀杀最为下等。”

    曲天琴欲言又止,打打杀杀最为下等?

    可她曲天琴可有为仲西侯打打杀杀的资格?可有那能耐?

    仲西侯掏出自己的白玉令牌,他把这不夜城主的象征交给了天琴,他把千万财富交与了这不到二十的小姑娘。

    可仲西侯不会料到,一场旷世赌局正在慢慢靠近这十七岁的少女,一场关乎兴与亡的赌局。

    仲西侯走了,再没留下一言半语。

    而萦如歌此刻站在金陵那根六楼高度的旗杆上,他依旧是那僧人的衣服。没人知道他是怎么上去的。若是身手了得,这么高这么细的杆子也是难以攀爬,更不说是稳稳站在顶端。

    “那个人站在那干嘛?”

    “他是怎上去的?”

    所有人在议论,他们在议论这个站在顶端的男人,他在做什么,他是怎么上去的。萦如歌在等人,这地方的视眼无疑最佳。

    萦如歌看到不远处有一人快速奔来,那人躬身快步,快得令人都没法清清楚楚看清面容。他们算是来了金陵,但这金陵难再太平。

    他从旗杆上一跃而下,在空中凭空出现了一只燃火的凤凰,踏上凤背,朝东飞去。

    萦如歌在天上,飞奔的男子在地上。他们同朝东边,那东边,是金陵王府的方向。

    “天鸾一众。”人群中一个带刀的汉子脱出了口,他看到了一个人,那个美艳如花的妇人,那个杀人冷血的妇人,那个被冠以心月狐之名的妇人。这妖艳美妇有着月光般的皮肤,外加狐狸一般的皮囊,然,可远观切莫靠近才是忠告。

    萦如歌在酒楼停下,他来的时候吓坏了小二。他那幻化出来的凤凰冲小二一声鸣啼,那小二立马瘫了腿。

    “三楼,不可任何人上来。”萦如歌掏出一块金子摆在了桌上,他衣着破烂却出手阔绰,而今的金陵,是没人会去计较这些的。

    “客官,楼上有人。”

    “那就请他们下来。”

    “可,那人是金陵王孙啊。”

    萦如歌愣了下,金陵王孙,金陵王有三个孙子,疯了一个。

    “可是同另一公子一道来的?”

    小二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萦如歌没了话,墨茗同朱一诺是什么时候来的。他才回头,就看到那飞奔的汉子攀爬蹦跳上了三楼。

    “坏了。”

    萦如歌脚下催力,几弹指的功夫就到了三楼。

    上了三楼,场面颇为有趣,才来金陵的天鸾三煞亮着兵器,金陵王孙朱一诺的剑也在手上,另有一位身着华服的中年男子悠然坐着,默默品茶。

    他放下了瓷杯:“果然这六安茶还是碧螺春更合我胃口。”他又拿了几个杯子,一一倒茶,“一诺,把剑收了,各位朋友何不一同饮茶?”

    萦如歌拍手,三煞前还有人如此冷静,不由赞叹。天鸾一众,本有二十八人,或该是二十八煞。他们嗜血成性,崇尚追寻力量。他们杀人他们抢掳,且都是些极恶之人。

    那年他十七,颜啸给他出了考题,要他收服天下二十八名在逃罪犯。

    他做到了,他收服了这二十八人,给他们冠以星宿之名。可罪恶之人无论怎样忏悔,他们终究是做了太多错事,他们中的十五人死了,死在了往日同他们一道烧杀抢掠的人手中,往日那些称兄道

    弟的人手中。

    而今的萦如歌是天下少有的高手,这点不容置疑,可是八年的光阴能改变什么?能将这个世界变得同你记忆中的全然不同,更不必说是一个人了。八年前的萦如歌诸多化名游走天下,虽小有名气,但论拳脚本事,昔年二十八煞在他之上大有人在。

    回过神,看去那位自顾自饮茶的中年男子。

    “这位先生,可能把这酒楼让与我等?”萦如歌抱拳对着中年男子,他在笑自己,要这么对这个人。

    中年男子站了起来,他收起了扇子,也抱拳还礼:“一诺,我们来了这么久也该回去见见他老人家了。”朱一诺的剑还在手上,没有入鞘。

    “尊者,一内炁全无的黄毛儿拿着一把中看不中用的剑,难不成是以为能一个人对付我们这些人?”那个方才与他天上地上赛跑,快步胜良驹的矮小汉子这么说,萦如歌也没去看他。

    他挥了挥手,有个带着白鹿面具,体态婀娜的女人从他身后的阶梯缓步上楼,会意,缓缓拔出了背上的剑。

    “此星为张,号为张月鹿,也是使剑的行家。”萦如歌打量着朱一诺,身材较自己,还要健硕不少,手臂粗键,筋脉如同虬龙凸显,这小王爷还不算那种整日惶惶度日的废物。

    “那你是想要这女人同我一单一?还不如一同上。”朱一诺自然是没那自信,可这小家伙打小就擅长一计,狐假虎威。

    “年少轻狂,若是这般,是会有苦头的。”张月鹿这么说,她把剑收回了鞘中,她没打算同这金陵王孙交手,她怕伤了这人。

    “一诺,走了。”

    朱一诺正要再开口,反正姑丈就在身旁,自己打不过,难不成他不出手?万一狗屎运,二人都打不过,这儿可是金陵,谁敢不计后果动他毫毛?可无奈中年男子微带怒气一句,吓得朱一诺一阵哆嗦,只好不再说话,乖乖收剑下了楼去。

    朱一诺下楼与另一来人擦肩而过,来人冲下楼的二位点头礼让,中年男子自然还礼,朱一诺竟也不反感这人,出人意料抱拳行礼,又匆匆下楼。

    来了上了楼,一张狼牙面具,头发黑白相间,一身洗旧发白的童子道袍,背了一柄制功粗糙的玄武桃木剑。

    人去楼静,这偌大的酒家三层,就只有这暮寒楼的尊者同他的天鸾四人。

    萦如歌同三人都坐下,唯有最后上来的那个狼牙面甲之人背靠大红柱子闭目养神。

    “奎木狼,这些日子可有消息?”

    那狼面面甲的男人人未动,声音恭敬,道:“近些日子,来金陵的一等刺客十三人,二等三等刺客怕过五十人,可惜这些人,无一活口。”

    萦如歌听到这数据,不由眼睑微微一动,不愧是老狐狸的地盘,果然苍蝇都难飞进来。

    可这些人都知道,他们的尊者是准备再开杀戒。

    若往昔,他也只会招来他们一人两人,而今不单引来曾有“九天玄女”称号的心月狐,更是把这把玄武木剑拔了出来,对方何等人物?

    四人都同萦如歌一般戴了面具,戴了与自己的星宿称号相符的面具,唯独那个美艳的妇人,那个冠以心月狐之号的妇人,她是以真面目见人。也对,如此惊艳绝尘的容颜,怎能掩埋于一张木制面具下头,岂不是暴殄天物么。

    “尊者怎的会提前这般时间把我们都召集起来?”青楼在策划什么,他们都晓得。待到时机成熟日,恐怕也是他们命丧时,他们也明白,却也是甘愿。

    “月狐,此番召你们前来金陵,有两件事。一,楼中三十六楼、七十二阁之中二十三楼楼主,一百零四阁的阁主,死在了金陵。这二人的尸体都被送到了暮寒楼在金陵的商行。”他说话时候声音依旧是冷的,他就看了一眼,“暗器、铁拳,在金陵若遇到这等本事卓群的人,切勿放过。”

    张月鹿正要开口,却被心月狐抢了先。

    “尊者,我听闻前几日金陵街头死了

    七人。这七人除去刀客牧流儿同生风枪风里俏,还有四个剑客,同一个使九节鞭的。”

    一楼之主,一阁之主,这些人的能力虽不及这十三人,但如何也是元祖之上,更有人不单元祖巅峰境界,甚者已摸到了洪荒门槛。然他们来了金陵,死在了金陵。

    “尊者,我同风里俏交过手,他虽未名列于前,但其武艺或不在我之下。”说话的是那个戴着鬼猴铜面甲的人,也是那个怼了朱一诺的小个子。他的腰间挂着长枪,被折成三根短棍的长枪。

    “参水猿的长枪我晓得,的确了得。但也不要小看了来杀他们的人。”

    “这人如此能耐?”

    萦如歌站了起来,他伸出了右手,他的手上一团紫黑色火焰:“你们几人都是个中佼佼者,那一同上来,可能对付得了我?”

    这些人对自己的能力是万般自信,任凭帝国的燕云骑如何追捕,他们也能巧妙脱身。若换成其他赏金猎人或是捕快,血性上来还会把人打个残废再一走了之。曾几何时这红衣鬼面人他们还不曾放在眼中那个,不过几年,面对这个尚还年轻的青楼尊者,他们没了把握。

    “不懂,难不成那人能同如歌你一较高下?”倚靠栏杆的奎木狼这般问,怕在这天鸾一众,也就这最为前辈的奎木狼敢这么称呼萦如歌。

    奎木狼的装扮颇为有趣,童子道袍原本是蓝布道袍,已经洗得发白,好在还没补丁,可袍子上连八卦纹也没绣一个。狼牙面甲像是多年未换,年代久远得就同他黑白参差的头发一般。再看他背后,背着一把与萦如歌当掉的玄武木剑样式相近,不过他这把所用桃木是上品且更加厚实,厚实之外木剑倒是有不少缺口。

    倒不是奎木狼自负,也不是没那本事寻得名剑佩戴,是他与这红衣鬼面的尊者有过约定,驭鬼仙再临,世间再无三尺清鸦。

    三尺清鸦,萦如歌见过,另三人没那眼福。他们认识奎木狼的时候,这花白头发的落魄道士已经是狼牙面甲桃木剑的装扮,倒是与奎木狼交好的亢金龙曾说这落魄道人是在克制杀人的**,用木剑杀人,总不如用铜剑铁剑来得简单。

    “你们可听说过血凤凰?”

    “近年来崛起的剑客组织,易水寒中三巨头之一。”

    “若是他,的确是个难对付的主。”

    “那就你吧,参水猿,追查这血凤凰的下落,我信他还在金陵。如有动静告知与尊者,切莫莽进。”心月狐代萦如歌下了命令,有趣,萦如歌没反感,那矮个子男人也没反感,丝毫没有越俎代庖的意味。

    仔细看这参水猿,不单个子矮小还有些驼背,背厚手长又腿短,说实在的,有那么些滑稽。

    这汉子点了点头,这人,曾经是保一方平安的捕快,却也是血洗人庄的恶鬼,他想到了什么,道:“尊者,我听闻血凤凰从不带剑。”

    剑客不带剑?这不论是谁都觉得好笑也觉得荒唐。

    “这血凤凰懂得如何控气,他对气的掌握甚至能无形化剑,这样的剑锋利又坚韧。”

    “无妨,切莫靠近。奎木狼,心月狐,过几日亢金龙也会来金陵,你三人帮我日夜轮流,看住朱一诺同墨家公子。”

    “尊者这······”心月狐不明白,萦如歌要追查血凤凰,杀了血凤凰为楼人报仇勉强说得通。萦如歌要他们看住朱一诺,又是做何用处?她一人也就罢了,更不提,去做这事的竟然还有奎木狼与亢金龙。

    “这些时日的金陵,乱又危险。我要你等日夜轮流,保证这金陵小王爷的安全。”

    “也不必,就我同亢金龙日夜轮换吧。”

    萦如歌看向奎木狼,他已经坐到了桌旁,他以前是个道人,自然,是个嗜血道人。再看此刻,却是风轻云淡全无煞气,正品着茶,把玩着黑曜石的小物件。曾经夺命快剑三尺清鸦也换成了一把满是缺口裂纹的桃木剑,这般的木剑,能伤人?

临城化墨 第二十八章:朱门夜宴

    仲西侯穿了一件形似冕服的衣裳,他没戴冠,他这衣服也非玄色,是为白黄。下裳为红色,穿了一双木舄,他的剑挂在腰间,就这般穿着摆着衣袖徒步走到了金陵王府。

    那一队守门的甲士看着这人,敢同仲西侯这身装扮的恐怕除了这疯狂的不夜城主也不会有别人。仲西侯掏出那金子打造的请柬,随手抛出,那请柬飞旋,钉在了梁柱上。

    “你家主子请的客人来了,还不给孤进去通报。”

    那几人愣了,那个好似队长的人强作镇定,下令让一面色凄白的人进去通报。

    那人近痴,仲西侯这么一个随手动作,岂知就是如此。那若是他拔剑,他可能真的来去这金陵王府?

    等人进去了,仲西侯心头不由骂了自己几句,说好的剑客剑客,这般可好,又变成不夜城主了。

    出来迎接的正是仲西侯上次见过的那个体弱世子朱谏男,那个忻都奴小雷依旧跟在他身后。“世子,雷总管,这人就是持请柬之人。”

    那小雷一手抓住请柬,从梁柱上拔了出来。这并非蛮力所为,要把这金纸打进实心的梁柱里头,这人的内力,这人的巧劲,可非一般。

    不当家不知油米贵,你来吃饭就吃饭,好好的拿柱子出什么气。好好的一根柱子,又要修补,又要重新上漆。虽不用自个儿掏钱,可那门卫老伯看着柱子竟有些伤春悲秋起来。

    朱谏男也是打量了一番仲西侯的穿着,他穿着类似冕服的衣裳也没有冠,他的剑还悬在腰间,当真几分沐猴而冠不伦不类。

    朱谏男依旧那温和笑面,行礼恭迎:“仲城主不吝赴约,还不快快将城主请进府中。”

    在这仲西侯来之前,那金陵老王爷做了一件事,他把他的两个孙儿带到了暗室,金陵朱家,人知人不知的事全记录在了一本册子上。那个暗屋有着这种册子两大箱子,号令三军的兵符同掌控商行的符印。

    这二人都没有选,朱一诺是不晓得怎么选。朱谏男想知道,这老人是否就是在此选择了王道?而那个创造了天下传奇的侠客又是否从此处开始走上了他的侠者之路?

    仲西侯是进了这金陵王府,临城最著名的是书画,最著名的是那支被传说又神话的玉笔。这支玉笔究竟有什么用,没几个人晓得,也没法去验证。然临城的书画,这是能验证的,这临城主的府邸,它里头的藏品就是很好的证明。

    仲西侯看去那个屏风,这围屏有十二扇,有这么多扇的屏风是少见的,这屏风上的画更是少得,那是一套《夜宴图》。

    宾客至家中,夜宴宏开,纵情嬉游,神韵独出。

    宾客至家中,守门人笑脸逢迎,主人接客请君屋中,美

    姬在旁宝物如山。

    厨房忙碌,大堂歌舞,夜宴歌声,客人举杯,客人堂中舞,主人独自赏乐。

    主人送客依依惜别,大堂依旧。

    仲西侯看着这屏风笑了,他笑这金陵老王爷,果真是只上了年纪的狐狸。这样的人的确做得出他摆给他人看的事,你同他一路,他酒色钱财以礼待之,若是挡他的路,你是在何时何地消失,恐这世上也没人知。

    仲西侯算是见到了这老王爷,他登位之时并不同仲南燕逐城拜访,他固守西地,对中土不言不语。他的财力,不怕他们如何,他就是要这天大邺国的人恨他又离不得他。

    这老王爷穿的是寻常的麻布衣裳,他坐在主位。

    “晚辈不夜城主仲西侯游玩临城,至金陵,特来拜访临城主。”仲西侯作揖,那些护卫都正视或斜视打量着今日的客人,这客人不是一般的客人,他腰间可挂着一柄剑。

    金陵王依旧坐着,他摆了摆手:“果真是年少俊杰,恕老翁年迈腿脚不便,这也算迎友私宴,何必过分礼数,且先坐下。”

    仲西侯坐到了这金陵老王爷的右手边,那面东的位置。仲西侯对面,那面西的两个位置坐着朱谏男同另不到二十的男子。这男子眉宇间一股傲气,他看得出,这人孤傲自大。

    “容老翁介绍,这是我临城世子谏男,谏男见过仲城主。”

    朱谏男站起来,他没拿扇子,他行礼:“仲城主治理不夜城乃是圣明,仲大侠的剑术也是天下了得。”

    “了不了得也是他人口传,谁知真假。”朱一诺并不去理会,他喝着酒脱口说道。他也是剑客,然他的剑却从未得到这老翁的认可,他努力磨剑,却不见有人赞赏。

    “小公子可就是朱一诺?”

    “小儿无礼,仲城主不要见怪。”

    仲西侯笑了笑,他解下腰间的剑,摆在了他身旁的次座上。“孤听闻金陵王小孙朱一诺也是使剑爱剑之人,可能把你的剑同孤一看。”

    仲西侯的舞雩剑闪耀的光芒是会令人咋舌的,然他的剑鞘却并不华丽。舞雩剑现用的剑鞘是古木林中一棵寻常的树木,被锯被割之后用剩下的废料所做。虽用料并不讲究,可时间久了,这原本再普通不过的剑鞘,竟也包裹了几分白芒,森寒剑气。

    “看你这闻名天下的舞雩剑也不过如此,同那寻常铁铺二三两的也没啥区别。”

    仲西侯笑了,他笑这人年轻,笑这人轻狂,然,他喜欢这种轻狂。

    朱一诺命人拿来了自己的剑,那的确是一柄镶嵌宝石,光亮夺目的宝剑。朱一诺拔剑的时候仲西侯拍了拍手,他晓得这柄剑容易折断,他依旧是拍了拍手:“其光非凡,耀眼夺

    目,恍若龙鳞。”

    朱一诺把剑收回鞘中:“我的剑你看过了,那你的,怎一直呆在鞘中,难不成是一柄锈迹斑斑的剑?”

    “剑客哪里会让自己的剑锈迹斑斑,孤的舞雩难以出鞘,恐出鞘,戾气太盛。”

    “一诺,不可再无礼。”老王爷发话了,仲西侯也便不再多说,他的确不想这剑出鞘,他的剑若是出了鞘,那这且还年轻的王孙可还会继续练剑?天下剑客无数,不论剑术高低,这些人都相信自己的剑,对剑有着无比忠诚的热爱,这种情,不用剑的人不懂。

    老王爷举杯敬了仲西侯一杯,又道:“原本老翁还有一孙儿,可惜那小孙儿是个文痴,同好友出门作画去了,也是没有寻来,下次,再让他向城主赔不是。”

    仲西侯将酒一饮而尽,莫名有些辣口,之后又有那么些微甜,若能咪一口然后砸吧砸吧,或许更有味道。

    仲西侯问:“王爷口中的孙儿可是列入青锋榜的墨家少主墨茗墨玄荼?”

    老王爷哈哈大笑,颇为自得,连连应是。老王爷眼角余光瞥了眼自己的孙儿朱谏男,立马举杯又是敬了仲西侯一杯,饮下之后浑身舒坦,却见自己孙儿微微皱眉,竟有些幼-童偷糖被抓现行的窘态,看在眼里的仲西侯强忍着没笑出来。

    “老翁年迈体衰,习惯夜宴歌舞,不晓得仲城主如何?”

    “王爷是主,孤乃是客,客随主便。”

    老王爷拍了拍手,仆人们开始上菜。鹿肚鸡,鹿血糕,茶树菇鹿肉,另外又上了几壶鹿血酒。仲西侯不由暗笑,鹿肉肉质细嫩,味美,精瘦,补脾壮阳,西地少见,然这金陵王也不至于这般多鹿类招待吧。或者说,此地不愧为金陵,饮酒作乐当尽欢。

    又上了凤尾鱼翅,宫保野兔,喜鹊登梅,甜酸乳瓜,糖炒大扁······

    多的,仲西侯也没怎么去看,他本就不是个讲究的人,对吃就更算不得讲究。合他胃口,能吃饱能长力就行。

    这老王爷又拍了拍手,一群琴姬舞姬从各处进了大堂。

    仲西侯无心酒色,他看去这群琴姬舞姬,那为首穿白衣的舞姬,好似就是早晨时候来送请柬的那人。

    轻盈优美,婀娜之态让这坐拥无数美姬的西地之主竟也出神。彩纱轻舞,正如雨后晴空那道长虹,那独特之美令人神往。此等佳人,能拥入怀,可是无憾?

    这一日,仲西侯同金陵王并未多言,可后人却传出颇多语句,也是有趣。

    西主东游遇睡龙,问:浑噩天下谁英雄?睡龙曰:吴水有虬,静,虫鸟以为伴;动,星之异象携风云来谒。 ? ————《西城志-仲西侯》

临城化墨 第二十九章:誓盟之约

    “这舞姬?”仲西侯盯着白衣舞姬不由出神,加之今日夜宴多是活血饮食,脑中浮想早已翩翩。

    “仲城主说的是这白衣舞姬?这舞姬名唤藏嫣,异邦女子。”

    女人,漂亮的女人,漂亮的番邦女人。这漂亮的番邦女人还有一头红发,红发的女人明里人厌暗里诱人。那些高雅之士总是明着指责唾骂,暗地里却是想这想那,私下口传红发狐媚儿的功夫一般都不会差。

    仲西侯想为这舞姬伴乐,他想看这舞姬跳那霓裳羽衣舞,她跳这舞会是怎样风情?

    朱一诺在那里喝酒,他不喜欢这鹿血酒,然金陵王同朱谏男常喝这酒。朱一诺喝酒,为的是找点事做做,他不去看仲西侯也不做其它事情,他就在那喝酒。也是无趣,都怪那大鸿哥非要拉着墨茗去什么学术研究风雅作画,无趣啊无趣。

    声乐齐鸣,舞姬翩翩,仲西侯站了起来,他被这名唤藏嫣的舞姬吸引住。他对这舞姬好奇,他想把这红发妖媚的舞姬带回不夜城。

    仲西侯拍手,全然不顾自己乃是一城之主的身份,在那随着音乐看着舞蹈打着节拍。

    这女人的手真的是美极了,他好似从未见过这般秀丽的手。这手柔软好似无骨,如青葱白玉,纤长无暇。这样的手不该握剑,不该下厨不该弹琴。

    仲西侯神情未变,脚一把踩在了自己的剑上,这一动作吓得他一旁的那个琴姬瘫在了地上。他的剑,别人碰不得。

    又听“噌”的一声,那藏嫣从袖中缩出一把断刃飞刺仲西侯。仲西侯是没见过那秦王破阵舞,若是那舞也是这般无礼的,那他也会没了兴趣。

    脚一踏,顺手抓住舞雩剑,身子一转另一只手轻拍那舞姬握刃的纤纤玉手。这舞姬无疑愚笨,若是他恼羞成怒,可以一剑杀了她,纵使仲西侯不杀了她,待她处到了下风,这金陵老狐狸也会杀了她。

    仲西侯看到这女人的眼空洞,这女人的眉紧皱。

    随着这西地城主握住她的双手,她就好似一具被丝线缠控的傀儡,二人舞剑竟如别样风景。这女人的手并不冰冷,还是热的。是心跳得太快,还是血液翻滚太快?是人热的,还是心热的?

    他就这么抓着她,二人一圈又一圈在这大堂舞动。断刃几次离他喉间分毫,又在千钧一刻被挪开。

    堂中央,这西地黑炭环抱一皮肤白皙的红发美人翩翩起舞,在座一列均以为下酒好菜,不由叫好,也不由多喝了几杯鹿血酒。

    自然,在众人视线被黑白二人舞姿吸引时候,这临城的老龙王贪婪得多喝了两杯。喝得太急,涨红了脸,却见这老龙王用衣袖掩住口鼻,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那渗出的酒水,砸吧砸吧,美味呀。

    而对于在座宾客,鹿血酒喝多了,热血沸腾,等酒宴结束了也该去去火乐呵乐呵。

    朱谏男身子一向不好,今日也喝了三两杯酒,就换了一杯浓茶醒酒,抿了口,面带微笑看着堂中央起舞的二人。

    临城的世子殿下朝一旁几个佩剑侍卫一个眼神,那一列侍卫会意,手握剑柄正要上前却一脸郁闷转而惊恐。朱谏男余光瞥去,那十余侍卫的样子颇为可笑,也的确丢人。

    他们在努力拔剑,可奇了怪,剑好似被封死在剑鞘中一般,任是怎么用劲,怎么也无法出鞘。

    约摸就这样跳了一刻的舞,仲西侯硬是搂着舞姬藏嫣回到自己座位坐下,握起之前的那杯鹿血酒一饮而尽。

    痛快后把酒杯拍在了桌上,发出一声轻响,紧接着,听闻一阵利剑出鞘的声音,十三位努力拔剑的侍卫齐齐利剑出鞘,看得在座来客一脸傻愣,云里雾里。

    朱谏男眉头微皱,不过刹那,又怒眉呵斥那一列侍卫,道:“大堂不过这点地方,你们几个瞎凑什么热闹,等回头到大院里摆酒宴了再向在座诸位贵人卖弄你们的临兵剑阵舞。”

    为首的侍从颇为感恩抱拳躬身,道:“世子恕罪,莽夫为仲城主英姿所引,情不自禁······”

    “罢了罢了,滚下去!”

    紧接着,就看着十三个侍卫佩剑轻甲,还当真翻着跟斗,这么一路翻滚出了酒宴,宴席之上一阵轰笑。

    仲西侯看着有趣,却听得一针清脆笑声,扭头,竟是这红发舞姬掩嘴在笑。

    微青秋娘眉,红唇白面,风铃笑声,竟少了几分妩媚,多了几分俏皮。

    “王爷,孤请王爷相赠一物。”

    莫说朱老王爷,朱谏男也明白仲西侯的意思,朱谏男看了看祖父,这临城的老龙王微微点头,故作仪态大方,又自顾自小饮半杯酒。就是这多贪了半杯酒,朱谏男微微皱眉,又不好多言。

    朱谏男心中无奈又不好表现在脸上,算眼不见心不烦,扭过头看向仲西侯,面带微笑,轻声言:“英雄当用美人三千,既然仲城主不弃舞姬劣色,当令服侍仲城主左右。”

    仲西侯也不做作,一把将藏嫣搂入怀中,轻挑美人下巴。这红发舞姬又怨又恨,又无可奈何。

    “爽快,那不如把这丫头也一并赏赐与孤,作金三百两,如何?”

    众人一愣,金三百两?视线纷纷集中在先前一位琴姬身上,把这二八年华的丫头给吓得面色惨白没了血色。看她身子微微颤抖,在座以为是被这西地黑蛮子给吓的。

    朱谏男摇了摇头,仲西侯自知有下文,就听朱谏男继续道:“黄白之物未免俗套,不如这样,听闻不夜城宝贝千万,那仲城主今日就欠了小王一柄傲视无双的宝剑,如何?”

    仲西侯哈哈大笑,一拍桌案,大声道:“好,今夜就传令送过来。”

    朱谏男摇了摇头,补充了一句:“寻常宝剑小王可看不上眼,小王要的,是评剑名谱上可列百位的名剑。”

    一众席间客不由轻声闲碎,纷纷猜测仲西侯是不准备要这小娘们了,可怎会想到,这死黑炭,不知道是为了这小娘们两腿间的欢乐还是因为折了面子,竟哈哈几声笑后,不但允诺了一柄剑谱上名列百位的名剑,再加一把上等成色的宝刀。

    宴会结束,一帮闲言碎语这西地黑炭还真跟野狗一样,喂不饱。说这蛮子一下要两个小美妞,还猜测明早要扶墙出门。如此这般的下作言语后又嘲笑这蛮邦汉子只是买下了那琴姬,是白拿了那红发舞姬,不懂礼尚往来。

    可这些人不明白的,是仲西侯决心一命还一命,纵使约摸明白自己那名手下如何惨死,也不打算寻人报仇了。

    不过即便杀了他手下的那人他不打算去寻仇,但也不妨碍将怨气,撒在那杀了长枪客的煞天子,拳震春秋头上。他可不准备去辨别煞天子是不是真的那几个杀人者之一,文人比墨水,武人拼拳头,先打一架再说。

    宾客散后,夜已静,金陵王府,仲西侯抬头,看着被屋檐遮住一半的月。这中土的月,果真同西地的不同。

    老狐狸同小狐狸明明晓得这红发舞姬不可能近自己身,更不提伤到自己,若不是自己求赐,估计这会儿老狐狸该命人挑断了她的手筋,在她脸上刻了字,逐出王府,再惨一点就是流放边地充军为妓。

    仲西侯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这种手法无疑是最残忍的。可即便如此,仲西侯也会找到她,他会把这女人带回不夜城,他会找天下最有名的大夫治好她的手。

    “金陵王做事果真非一般人。”

    “临城曾有一人,这人写得一手好字,深受其父喜爱。”

    临城书画闻名天下,好字好画就有立身之地。临城中家境尚可的人家也会在孩童七八岁时候开始找先生教授孩子诗画,这同挽风城尚武是一样的。

    “这个人做错了一件事,他写了首诗。”

    “哦,什么诗这么惹人怒?”

    朱谏男坐了下来,坐在邻着荷塘的长木椅上,摇扇深思。

    “生本秀木奈林中,无风无雨自多愁。龙潜黑水不闻世,妄游九霄瞰九州。乱世难平凌云志,我花秋开落百红。月夜磨枪听击剑,坐等风雨尤怨天。”

    仲西侯听得出写这首诗的人是个粗犷的汉子,这汉子年轻年少,是那自命不凡的年纪。他想行走天下,他想问鼎天下,他是有野心的,也是有野性的。

    “好一个乱世难平凌云志,我花秋开落百红。”

    仲西侯听得出这一句,若是有意去听,歪意去听,黑能成白,更不用说是这么一首抒志的诗。不是我这朵花不开放,是你们开的不是时候,你们不懂时机。等我怒放之刻,正是你们枯萎之时。

    “诗本无意人有志,奈何生落帝王家。”

    “这人,小王也恐仲大侠晓得。”

    仲西侯的确不知道朱谏男说的是谁,这些人总是认为在江湖在天下有点名气的人江湖人天下人就是该明白该知道的,朱谏男

    继续道:“他的本名不便说起,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在他离开金陵后他用这名字闯荡天下,他唤作温九。”

    “温九?”

    这个名号仲西侯的确记得,这人的时代已过去甚远,这人的时代是比仲南燕更早的时代。他幼时听仲南燕笑说天下事的时候听到过这人名字,温九,这人使一杆银制霸王枪,使枪的人不少也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个温九只有一条手臂,他的另一条手臂的是废的,垂摆向地,没法出力没法握物,作为摆设也嫌累赘的废臂。

    “就是那个一条手臂一杆长枪的人。”

    “他本是朱家王子,深得宠爱,文武兼才。也因此,他注定被陷入他并不想要的权利斗争中。”

    那怎样的斗争?

    世子以预谋策反之名逮捕了他,废了他握笔写字的右手。万念俱灰,这人离开了金陵,云游天下,用那支不善握笔不善握剑的手行走天下。数年后他回来,为了帮他二哥夺得王位他回了金陵,他单手握长枪诛杀了世子身边高低合计十八位好手,那些高手昔年英雄榜可都是一百以内呀!

    而他的二哥,则毫不留情一箭射死了世子。

    “一个王位,手足相残?”

    仲西侯并非帝王之血,也非生在帝王家。他生在农家,然他出生后不过几月,他的家被毁了,被一群强盗血洗了小屋。路过的仲南燕带走了这孩子,他血洗了那群强盗。

    在这孩子三岁时候,仲南燕便告诉了这孩子。

    生,是要握剑,还是苟且于世,碌碌无为?

    这答案天下人已经知道,这孩子就站在这里。

    朱谏男忽的跪在了地上,跪在了仲西侯面前,仲西侯怎会料到这金陵世子会来这么一出。那小雷也跪了下来,跪在世子身侧。

    呵,你们中原人,不是口口声声男儿膝下有黄金么?莫不是太过富有,看不上黄金?

    仲西侯并没去惊讶,他低下头去看这一黑一白的二人。

    “想来侯爷也已经看透小王的身体,能苟活,终无多少时日······”

    仲西侯伸手示意这人打住,习惯叫他侯爷的人不多,也不少:“堂堂金陵王世子就这么与人跪下,还真是有失体面,更不提你们中原人口中始终念叨,男儿膝下有黄金。”

    “你可知道生在帝王家的痛苦?兄弟手足没法同正常人家的那般相亲相爱,我本以为我们家会不同,大哥稳坐世子,我能随心随意游走诸城,一诺······”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同孤吐苦水可无多大用处。”

    “侯爷,谏男只请求侯爷一件事。”

    “可说来听听。”

    “他日一诺执权临城,还请侯爷鼎力相助。临城财富三分之一可归侯爷不夜城······”

    这样的买卖只赚不亏,今日临城势力仅次于那古薇城。然临城的财力却是古薇城难以逾越的。

    “这是用钱把孤买通?世子啊世子,可莫忘了,孤之不夜城城市虽小,却百姓安康,城中财库充足。即便他日你那三弟真的兑现诺言,这些财富与孤也只是数字同摆设,并无其它用处。”

    “那敢问怎样条件侯爷才肯答应?”

    仲西侯笑了,他晓得这世子是认定他了。为了那个对他怒目相对的朱一诺,他已经放弃了自己的尊严,膝下黄金是带不进地府的。

    “孤的耳目遍布天下,却查不出这天下的几个组织。”

    “燕云骑,阎罗殿······”朱谏男顿了一下,“易水寒。”

    仲西侯拍了拍手,朱谏男是个聪明人,书难口中用兵之才的聪明人。

    “燕云骑这等孤无兴趣,阎罗殿,暮寒楼的眼睛同耳朵。易水寒,你可能同孤好好说说?”

    “侯爷为何偏独对易水寒兴趣?”

    “孤才来金陵那日,金陵城死了四位剑客,以凡夫武评而论,四位元祖甲等的剑客。”

    朱谏男未语,却是勾唇而笑,也是,什么时候元祖境界的武者突然死得那么廉价了?

    仲西侯余光扫见朱谏男这笑,心中也是暗自发笑,随后却说了句与之前谈话全无干系的话:“前些日子,小王爷同墨家公子去了不夜城,还四处打听了一物,其名,娜迦回命丸。”

    语落,朱谏男瞳孔睁大,随后却又面露笑容,再后,哈哈大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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