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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是一夫用全文阅读

作者:沽梦师     剑是一夫用txt下载     剑是一夫用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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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化墨 引章:重门花下旧童谣

    予浪荡游离二十余年,别无他物,独留草卷成千,残刀断戟三百件。记几分往事,忆几位故人。虽无无尽富贵,也不差书琴酒肉。本如神仙乐逍遥,却仍躲不过往昔孽债,昼鬼堵门。

    那位公子白衣若明雪,金凤冠玉龙簪,手中的油伞定是出自金陵曲家,精巧绝美,好生喜欢。这浓眉似锁,黑眸若思的公子孤身一人而来。

    予命童儿煮酒炖肉当为上宾,又差人取出成千草卷,残剑十把。

    白衣公子作揖行礼,问:“家父告知杭外落花有故人,通古知今无可及。欲明世事,需明旧事,特来向先生询问往昔。”

    仔细端倪这白衣公子,双眉如锋,目若星辰,双耳带福,却生得一个塌鼻梁,败笔,败笔。温尔文雅,谦谦有礼,似是君子。

    较之鲜嫩新茶,予却更爱陈年老白茶,碳上壶中的水开了,提壶煮茶静待溢香。

    “不知公子想知道什么陈年往事?”

    “家父与先生还有大将军,二十来年前那场逆军叛国之事。”

    手中茶水险些渗出,虽已明白这白衣公子前来目的仅此无他,提起十九年前,想想行尸走肉二十年,不免觉得白驹过隙蜉蝣天地。童儿取来了草卷断剑,提起一把橙红色的断剑,双指缓缓抚过剑身:“此剑名为舞雩,为一代大侠仲西侯往昔佩剑,三尺零三,为知无不言名剑谱上排行第七,文剑圣诸葛先生称为侠剑。公子可知仲西侯又为何人?”

    白衣公子思索有顷,呷了一口茶,轻声答:“昔年西地不夜城主,花落西城仲西侯。”

    仲西侯!仲西侯?仲西侯。

    二十年前,这个名字足换广厦千万间,美姬珠宝无数。年复一年,除了昔年不夜城主,这个名字还剩什么?

    白衣公子眉头微皱,好似见过这剑。

    几隙犹豫问道:“先生手中仲西侯往昔佩剑,是不是与现在威名赫赫的林三郎的那柄剑,为一对?”

    林三郎?林三郎。

    当真岁月催人老,一代新人换旧人,未点头也未否认,是或不是,既已退了江湖何必再去言论?

    白衣公子又问:“先生,进门至今,先生未曾问及家父何人,也不问理由,莫不是先生早就候着这一天?”

    自然是候着这一天,可同敌忾,然难富贵,历代君王莫不如此?起了身,缓缓胫骨,又走几步,看屋外落雨窸窸窣窣,若是晴天还能看到桃花纷纷扬扬,沉浮不定,很美。

    “不过二十年,怎会认不得故人之子。敢问公子,令尊与大将军,近些年

    可好?”

    这白衣公子停顿迟疑,许久才答:“家父近些年噩梦缠身喜怒无常,夜间需服用仙子调配的安神丸,醒时需饮下醒神露才敢见人。”

    “哦,可惜予已不再年少,依旧下走之流,是帮不上什么了。那,大将军呢?”

    白衣公子的脸色更加不对,待他思索片刻,才答:“大将军三年前消失朝野,没了音讯,问其妻儿府人,皆不知所踪。”

    这老东西,昔年那般雄心壮志,如今大事成了,是悔了还是厌了?

    挑起一把不足二尺的短剑,这把短剑完好无损,虽多年不用,锋芒依旧。

    想来这白衣公子是认得这短剑,急忙起身,又蹲下,从靴子里头取出一把样式相近雕纹颜色有差的短剑。

    看了看,哈哈大笑,老东西啊老东西,终究还是着了你的道。

    “公子可知道大将军同这几把剑的故事?”

    白衣公子点了点头,停顿了会儿,又摇了摇头,又不再动作,思索有顷,又问:“听闻这样的短剑共有三把,一把大将军在本······本公子十岁时候当作礼物相赠,一把留在了先生地方,那第三把何处?”

    拿起短剑,用衣袖擦拭一番,童儿递过来早已准备好的木鞘,短剑入鞘递与白衣公子:“予已野鹤多年,不愿再劳累度日望公子见谅,这把七星短剑今日相赠公子,望捎带一句话与令尊。”

    白衣公子明白这是在下逐客令,恭恭敬敬由坐为跪,接过短剑:“先生请说······”

    再看这白衣公子,像啊,俊啊,不愧是你的种,亲生的。咳嗽几声,提了提气:“公子听好了,登徒竖子猪狗辈······”

    这白衣公子一听是骂人的话,狠毒不差,身子倾在草席上,站起了身,把短剑摔在了地上,想骂却找不到要骂的词。予未能忍住,大笑了出来,一旁的童儿倒知道些分寸,掩嘴轻笑,弄得这白衣公子好不自在。

    “看来令尊鲜有提起陈年往昔,只管原话转述便是,也罢,童儿,取笔墨。”童儿退下,不久取来了笔墨纸砚。

    提笔思索,写下:“新龙历二十一年春,四郎东游落花栖,吾遇之。残刃忆昔,阴风断绪,昨夜无梦,仍记黄沙埋骨,烽烟折戟,叹红尘多少事笑无情多少人。同龄子女不相识,福祸兮?旧楼院墙坍塌,木门雨腐,青草人高,妄存故事徒增无奈。去年多病,梦遇白牛黑马,竟是乡音,只道是,苟富贵莫相忘,却得来他人嫁衣他人妆。东风散去,浮生故事小叙,情仇恩怨,笑之。”

    干了墨,折好黄纸收入信封,连同断剑草卷交与白衣公子。白衣公子欲问又止,起身行礼,予命仆人收拾断剑草卷送离故人。

    先前谴出去的童儿端着酒肉来了堂中,却不见客人,正四处张望,喝住:“莫再瞧了,去,再去拿几个小杯几双筷子,今日就和你们这几个小崽子醉酒听雨当是乐子。”

    那个童儿迟疑了下,没敢问,就小跑回去取杯子筷子。

    酒肉过半,童儿眉头依旧,问:“你这小儿有酒有肉还愁什么?”

    童儿欲言又止,左右纠结,轻声问:“先生给那公子的刀剑都是昔年名震一时的,那先生给那公子的草卷里头都写了什么?为何明明不见先生解答那公子疑惑,那公子离去时候,童子却不见他脸上半分不悦。”

    一听这童儿在苦恼这个,不由大笑了出来,放下筷子又小饮几杯,看着落雨,长长吁了口气:“你们看这雨,窸窸窣窣可会厌烦?可曾几何时,有人听雨悟剑,有人赏雪悟道,也有人心灰意冷弃长生。也罢,趁今日无事,又贪杯神志不清有些兴头,就同你们讲讲,你们的先生,昔年是如何意气奋发舌战群儒,你们的先生,身边曾有多少豪杰英雄,名儒美人······”

    童子又问:“先生,修仙悟道得长生,那,怎么样的修行,才能算得上修仙者呢?”

    那先生伸出不算宽大也不算过分老态的手,轻抚童子头顶,几声轻笑,听他解释:“世间一万人,便是一万修行人;得而知得人,便是悟道仙。”

    看向这几个娃娃,予这般年纪,也不错如此。

    天下之大,江湖之远,有无数的传奇在一一酝酿。

    今日的故事里,是曾经大邺王朝的天下诸般故事,不分贵贱,不分主次。

    有雄踞西地的猛虎情字所困,有浴冥火而生的鬼凤恩仇难断,有真命天子卸皇龙之气,有九爪黑蟒逆天化龙,有岁如老龟的邪侠叹长生之苦,有一生问道的剑者不知归处。

    见,佛者为参世间万禅而入世,塞外狼王低首为燎原,封地世子护苍生而泯人性,王室遗孤携风云以正名。

    更闻,太古之尊寻子而不得,师徒杯酒解千年误会,风华才子救世出轮回,天才妖孽护手足归冥途。

    一场浩劫,可将军百战死,可豪侠仗剑行,可升斗小民茶前饭后听说书,可,一生有愧悔当初?

    万般故事,一个故事一个主角,然,听完这个故事,再道何人为生,何人为旦,何人为净,何人为末,何人,又为丑。

临城化墨 第一章:山雨欲来

    这个地方叫落花栖,为它命名的是个很美的女人,如同她的名字一般,素纱长袍,散发赤脚,,颇显安然,如白云一般。

    曾与她同住于此的是那有疯道人一称的玉箫道人苍狗,也不知这是否为他真名,只知道这龟背丑道人驱妖降魔的本事了得,一杆大岳雪银枪也令人畏敬。

    人已去,园依旧。

    白云苍狗已埋树下,如这随风扬起,纷乱漫天的桃花一般,累了便落栖此处。

    映雪桃花满金坞,拂晓雪莲庭荷塘。

    讲的也正是临城落花栖,紫薇城的白玉莲池。

    这个季节的风微带柔和清爽,纷飞的桃花也送花香。这么大的一片天,用双眼无法望尽,如此微小的一瓣桃花仅遮住视线却可以锁住整片天。

    又是一年雨息,他独坐在这儿,吹着风,喝着酒,令旁人感觉非常闲然,十分舒服。

    剑漫漫欲破红尘,萧瑟瑟意渡千年。

    白云的剑,苍狗的箫,如今说去,也有心惊之人,颊生冷汗。也有恨生不逢时之人,不能一睹其风采。

    他已离开这里十年正整,十年,从初入江湖的牛犊到令人生畏的驭鬼尊者,再后来因为杀戮功体被封。

    也曾想过,要不卸甲归隐,拥一方桃林。

    稍往前看,歪脖不失粗健的一株桃树曲身茅棚屋外,看篱笆院内,桃株上花粉黛,三轮有瓣,花丝粉又嫩,枝又为袍红;另有株处瓣浅绿,形呈倒卵,枝绿而略有红斑;又有一株枝下垂,花重瓣,色红、金、粉、白各有不一。

    如白云所言:天下桃花皆可由我落花栖出。

    他伸出手,一片花瓣缓落掌心。它浅丝勾形,仿佛刻着某个人的名字,又仿佛少时白云令他持剑绣图花瓣上。手一扬,花瓣并未如愿乘风而去,只是缓缓落下。

    戴上面甲,残花未落,人已没了踪影。

    空留那满园落花,桌上的碗,碗中的酒。风吹过,泛起涟漪,花徐徐落下,浮于酒上。

    化名千千万,终是无人知,白云苍狗有后人。

    那如此吧,何不白云剑术撼苍穹,红尘孤骑独行千里

    今日春光甚好,暖风熏熏,桃之淡香若有若无。

    另一处,有间雅亭,雅亭间素衣白纱的女子斜倚石床上,那人面似初荷落虹,肤若白玉清水细腻,是个美人。

    正值春,微风轻送,漫桃飞舞,色重重,恍若仙境。

    既是另一处,便不会是那落花栖。

    此处为杭外桃花庵,为医者桃花仙子居处。女子这番前来虽未见着仙子,却也没浪费了这美景。

    女子单手支颊,青丝若瀑,散于胸前脊后,人花交衬,不知是花美还是人貌。

    又半阖双眸,暖光照于面处,光白无瑕。莹白如玉上又些许有几片红白,使亭中娇人更为美丽,更为妩媚。

    “闲适忧然好时候,片片桃花印雪红。我的好哥哥啊,你可当真不解风情。”

    睁开眼,女子一个支肘,白石座上起,伸一懒腰,长发如丝散下,遮住佳人半面,微风徐来又得发随风逸。

    闭目凝神,守在一旁的紫衣少年耳朵微动,一红羽猛禽收翅俯下至亭,少年一抬手,红羽猛禽速止熟练停其腕甲处。

    红羽猛禽一声嘶鸣,气流波动,原本徐徐而落如画如诗的桃瓣一下子纷纷扬起。

    亭中小憩的女子猛一睁眼,纤长玉指刹那成爪,那四散的桃瓣竟被生生吸了过去,渐渐聚拢,成了一个花球模样。又那么手掌一推,桃瓣再次扬起,散若花雨。

    “曲儿,你又皮了。”

    女子也是起身,抬手,红羽猛禽稍稍扑扇又落到了女子小臂。

    这红羽猛禽竟也知怜香惜玉,不似先前停在少年手腕,整个爪子扣住,现在在女子小臂,也就只是那么站立不动,生怕自己利爪伤了这绝美女子。

    唤作曲儿的红羽猛禽用一爪挠了挠翅膀,一片红羽掉落,化为一股红烟。红烟化字,是一手漂亮的行草。

    “墨宇折空,北辰独当。”

    女子抚着猛禽的长羽:“曲儿,你说我们要不要去帮他?”

    女子这般的话那少年早习以为常,你哪天真不去帮你的情郎了,那才令人

    意外。

    红羽猛禽一声嘶鸣,女子扑哧笑了出来,轻铃悦耳,低声道:“像你这般半似囚龙半若野鹤又何趣?还是回你主人身旁去吧。”

    说罢,女子微以耸肩撩手,曲儿顺势腾出展翅,飞于长空,渐又化为红烟消散。

    女子起身出了亭外,一三驾马车驶来,气派得怕会被误认成哪位王公贵胄准备出门。

    三匹白驹皆为马中傲龙,马额上也各有一羽。不说马车所用材木,单说那雕功施漆之术也应为好手,其精致也非一般。

    驾车的马夫正是那个十六七岁的小厮,面似成童,一身紫色武袍颇显华贵。双脚缠气却若有若无,可见轻功非一般,持鞭一手略有细茧,看去,磨炼手上功夫也是未曾偷懒。

    小厮卖相不差,可不知为何,或许这几日身体不适,面色有些泛白。

    女子撩起波斯素幔,自坐车中。成童挥鞭驱马,马前行,车缓动,闲适淡雅亦付于春处。

    驱车的少年问:“月儿姐可听过这桃花庵的传闻?”

    女子道:“隐世医仙桃花仙子居处,侍婢个个美若天仙,好似是你们男人梦中仙境。”

    驱车的红衣少年又问:“那月儿姐可知道江湖有名的女侠中又有谁与这桃花庵有关?”

    女子道:“尚青、茉黛、霓霁、不染,这江湖中出了名的才貌女子······红红,平日不多言,今日怎的话又多了些?”

    驱车的少年轻笑一声,续道:“女子才貌无双,自视君子,以为好逑。”

    “若红红说的是霓霁同花无意出走的事,那这事同你也并无多大关系,何必感慨。”

    “花无意,花无意,花家弃子离开花家四年,却没兄长半点消息,又怎会毫无关系。”

    “江湖事,天下事,错综复杂也有解开的时候。儿女私事,又怎能说得清。”

    花少红不再说下去,驱车前行。江湖事,天下事,有始有终,错综复杂也终有解开说尽的时候,儿女私情,又岂有解开说尽的时候。

    与车中美人的三年之约期满,往后的路,或该继续去寻找自己那隐姓埋名于江湖的兄长。

    却又听得车中美人轻声道:“红红,山禽十三令已如约备好,走的时候可莫要忘了。”

    花少红没有说话,嘴角微微翘起,也未出声。

    “红红,《纳云手》《排风掌》这两门大学为白云仙子武学精华,也务必勤修,莫要负了你萦大哥的期许。”

    花少红依旧没说话,倒是点了点头。

    月儿姐啊月儿姐,他萦如歌上辈子可当真是救苦救难的菩萨,才修得这样的福气。

    “红红,前些日子你可是回了西地?”

    花少红听到秦月儿这话,不由皱眉,可无奈,这人是他的月儿姐,如何隐瞒?他只得点了点头,随后道:“应他人之邀,去杀一个人。”

    秦月儿嘴角微微,小子回来时候只背着宝弓,不见了原本的十三支箭,想来所杀之人修为不差。

    “若那日催用的是这山禽十三令,怕是当真能狙杀那人,也是可惜了。月儿姐,可得告诉萦大哥,在这楼中,留心那个叫杜同的人。”

    花少红只此一说,并不解释。随后他思索一番,觉得这番提醒也无用处。

    杜同再如何,也不会与萦大哥牵扯上关系,留心与否,也不重要。

    花少红不再多说,秦月儿,自也不多问。

    似主仆,又若姐弟的二人,一个驱车,一个闭目歇息,也不知是要去何处。

    再将故事说到帝国境内最西处,这一日的不夜城同往日一般热闹,卖菜的卖菜,杀猪的杀猪。地保同那些闹事的痞子也没闲着。

    人们见怪不怪的,是那些带刀带剑带斧子的,虽不恰当,但对于这一类人,边塞之城的确已如见多了驴子的老虎。

    帝国十二城,怕除了寒城,也就这不夜城没有禁止城中百姓携刀剑上街。

    人群之中,总有那么几个人会尤为惹眼,那个衣着不堪,浑身是血,如酒鬼行路的男人。

    还有那个着银衣铠甲,雕刻猛虎的女人。

    她背上五尺有长的虎头大刀也不乏看头,那是一把刀刃、刀柄同铠一般的银白纯色,不

    同的是刀刃上还有还没吹尽的血。

    这柄刀也没有鞘,没有刀鞘的刀总是令人更生寒畏惧。

    男人跑到了酒楼中,坐在长条木凳上,道:“给我来十斤的酒,再来些配酒的吃食。”

    酒保不是没见过这种人,与其是这疯子一般的男子,他更喜欢看这女人的红巾。若不是因为酒保认得这汉子身上的剑伤是何种剑法所为,他连看都不会多看几眼。

    女人腰间的红巾残破了不下十个窟窿,这仿佛是她刚从沙场激战得归的证明。说来奇怪,这红巾使得她的脸看上去平静如同山岩,而非湖水。

    店中打杂的小厮也是听多了南北趣事,脑子里头不断思索,奇了怪了,王朝里英勇女将不少,可不曾听闻哪个女将骁勇善战,银刀银甲之外长得还这般漂亮的。

    酒保余光瞥见童子出神模样,不做理会。他从柜中取出了一坛酒倒了一碗,酒放到男人面前,又拿出了个白馒头。他继续靠在撑柱上看这个女人,是男人都看得出她不是个难看的女人,如果换上丝绸衣裳,说不定更好看,也更容易令人心生他意。

    “你怕我没钱,我······”男人从怀中掏出了一片桃瓣,一片用金子打造的桃瓣。

    “哟,不就是那楼中的人么,有啥可得瑟的?”酒保还未作答,打杂的小斯没好气道。

    “看你样子狼狈,吐纳气息还算稳当,看样子在那楼中地位不低。左肩膀较之常人更有力坚硬,好汉是那使大锤的杜同,还是抗镖旗的王山豹?”酒保与打杂小厮语气好似两端,平和得更像与世无争的归隐老人。

    似一语中的,这大汉不由一愣。小厮一看管酒先生把人背景说得透透,不由也装起了腔。

    “小爷我告诉你一件事,在老板回来之前吃了馒头喝了酒赶紧滚蛋,拦着小爷看小妞,活腻歪了。”

    说来也逗,他不过一个打杂小厮,可在这店中,不论权贵亦或白丁,态度如一。

    落魄的汉子的确就是杜同,他闻了闻酒香,单只是闻了闻,唾沫就在口腔里形成了大半。

    这杜同将那片黄金桃瓣一掌拍进了木桌里头,打杂小厮不由皱眉。这些江湖人,真是矫情,不愿接受施舍,那能理解,可别动不动就损坏桌椅啊,没教养。

    “小二,十斤的酒,给爷爷快点!”

    最先不耐烦的自然不会是那酒保,却也不是那打杂小厮,反倒是那个红巾银甲的女人。就见她走到杜同身侧,一掌拍向那桌子,这么一张用了七八年安然无恙的松木方桌,就这么被这位女将军装扮的女人给一掌拍烂了。

    黄金桃瓣“叮当”掉落在地,店里的人纷纷盯向二人,没人会担心江湖人在店里闹事,这里可是不夜城,满城的无聊看客都巴不得有人惹事,满大街巡逻的黑甲军那可就有用武之地了。

    女将军模样的女子开口,语气有些冷,听不出感情,听她道:“小二,五两,一坛酒。”

    酒保勾唇淡笑:“小徒弟酿的酒么,仅此一碗,多了没有。酒算作我请的,算求这人别死在店里头,到时候又要麻烦清理打扫,累也晦气。”

    酒保的话依旧简单平静,却添了几分好似那打杂小厮才会有的刻薄。但这杜同的回应很简单,吃了馒头,喝下了酒。

    他自然不是怕这酒保,他是怕这女人,更怕这不夜城。

    待酒下肚,未过几弹指的功夫,身体裂痕的疼痛缓下,气息也渐顺畅。微微皱眉,检查了下丹田与炁源,又尝试贯通全身经脉,这一碗酒,竟将自己的剑伤给平复,暂时性稳定了下来。

    未敢多语,这所谓的小徒弟酿的酒竟还有疗治内外伤的功效?

    行走江湖吧,多行不义必自毙,所以义字当头,有恩就得报。这落魄汉子抱拳行礼,道:“吾辈如何为报?”

    “滚滚滚,这酒可名贵着,别再来问我们先生讨酒就行。下次你可没这么好运,伤重没死,即便试着再回这儿,不过小爷可没先生那般豪气,会请你喝酒。”

    不等酒保作答,那打杂小厮不耐烦道,好似喝的是他的酒。

    但谁又知道,过了今日,这酒保便会如蒸发一般。

    自也没人会相信,这打杂的小厮在下一辈的江湖,会掀起风雨。

临城化墨 第二章:不二尊者

    杜同毕竟也是江湖有名之辈,哪会与一小厮计较。

    只见他双手抱拳,没再多说,脚下快步,大步迈出后消失于人海。

    二楼的客人摇开了扇子,扇子是二十档扇骨的孔雀檀香扇,扇坠是一块普通桃木质地的八卦阴阳。

    这俊俏公子看着杜同走出客栈,微微勾唇一笑,江湖真是有意思,江湖里的人还真是不爱惜生命。

    “离家出走这些年,些许的磨砺后功力可达三品境界了?”

    那拭剑的武者摇了摇头,依旧专心擦剑。这小公子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就修为境界大肆吹嘘或指指点点,男人靠的就是拳头,跟个娘们似的比来比去争口头之快,那还要那第三条腿做什么用。

    他擦拭的,是一柄三尺长短,点缀宝石的双龙宝剑,奢华却样式普通,自也不是什么名剑,更不提什么天下十大名剑这般这般了。

    持扇的公子不喜欢那柄剑,甚而有些厌憎。人不会无端去厌恶一些东西,只不过大多数的人不喜欢说出原因罢了。

    “墨茗,你说奇怪不奇怪,别人行走江湖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奇遇,或者动不动遇到恶霸调戏良家妇女然后再一柄长剑一身白衣仙人一般出现。可怎么我走了趟江湖,却是无趣至极呀!”

    “直呼兄长名讳,无礼!”唤作墨茗的持扇公子收起扇子轻拍在拭剑武者脑门,对方未叫唤也不躲闪,自顾自擦拭爱剑,持扇公子继续道,“自你离开临城再回来,也已经两年零七个月,你那嫂嫂至今还好奇金陵小霸王到底是三头还是六臂。你倒好,不回金陵城,怎就无缘无故把为兄约到这西地来?那个那伽回命丸又是什么东西?”

    拭剑的武者放下了剑:“在不夜城更西的西地,那里的人称那伽回命丸是神赐的仙丹。我寻遍了三番五邦却是找不到,一年前,我在纳兰部落遇到了一位苦行僧。”

    “那个苦行僧告诉你,在这不夜城的小酒楼会有你要的东西?”

    这小公子没有回应自己兄长的话,反倒把两颊鼓起,跟个田里的青蛙一般,像是问兄长,又像问自己:“你说仲西侯会不会有那东西?”

    “为兄也奇怪,你练的九星飞伏,出剑迅速,剑气锋利,可每每比剑也不见长进,还是去求下母亲,让父亲教你墨家剑才是。”

    “你就得瑟吧,境界不够也不是我的错呀,只能怪我母妃。”拭剑武者把剑收回鞘中,继续道,“再说,你家的剑法还这么多要求,什么多情无情,没劲。不过九星飞伏我才练到六星,哪日练到九星,就算你拿莫语剑,也不会是我对手。”

    拭剑武者终究只是个豪门小公子,哪怕出了趟远门,游历了天下,未入江湖门,终究是未入江湖门。

    小公子突然皱眉,奇了怪了,自己怎么又被兄长给带沟里去了,这该死的墨茗,又不是不知道自己炁源先天有损,只能聚气丹田,没法纳炁运功。

    小公子皱眉怒视道:“别打岔,我那会儿在那个小部落时听闻临城之中有一宝物,能左右轮回,改写命运,也是好生奇怪。”

    “什么宝贝?”

    “那老妇人也含糊不清,奇怪啊,临城有这么厉害的宝贝我怎么会不知道。”

    显然小公子的兄长,也就是这位散着书生气又握扇的公子并不在意小公子口中那什么什么丸,摊开手向小公子索要道:“一诺,为兄的血丝玉呢?”

    小公子不大情愿解下挂在脖间的一块玉,一块水滴形状的玄色血丝玉。他递给了自己的兄长,一边嘟囔着:“走的时候还说要我好好戴着,什么护身符,这两年多没见了,刚见面就要讨回去,没劲。”

    小公子的兄长,也就是那位唤作墨茗的公子,收起折扇,在小公子脑袋上那么轻轻一敲,随后将玉推还给这小公子,戏谑道:“既然九星飞伏不在乎炁源修为,还不好好练剑。为兄在你身边,护身符不过念想,你还需要什么护身符?”

    小公子摸着自己的脑袋,不情愿道:“是是是,墨茗的修为胜过一诺千倍百倍,回到金陵,还指不定怎么被老头儿碎碎念呢。”

    墨茗看着这个十四岁孤身游历天下的表弟,不由笑了出来,以勤补拙,以勤补拙,还真是难为你这小家伙了。

    那银衣铠甲的女人也要离开店,走之前放了一碎银子在台上,又转身出了门去。

    酒保掂量掂量了这银子,一个馒头一碗酒,又不是用金碗盛的酒,盛的也不是什么琼浆玉液,怎么也不会值这二两银子。

    这样的江湖人总是有趣的,他们来去无踪,快意恩仇,出手阔错,却从不为自己第二

    天的馒头钱考虑。自然,酒保对银财是态度冷漠,那打杂小厮可乐坏,有钱不赚是要天打雷劈的,再说了,每每有客人给碎银当赏钱,这管酒先生哪次不是丢给自己。

    再后来的酒馆便没了什么乐子,进出的虽要有江湖侠客,却都是在那八卦江湖,倒是无趣。

    夜深,酒保阖上最后一块门板时微微叹了口气,因为他自知已没法再在这仙居小楼呆下去。

    这最后一顿饭虽然简单,但他依旧吃得很慢,好像这是世上最美味的,他吃完这一顿就不会再有下一顿一般。

    那只是一碗冷饭做的茶泡饭,菜是街口那个可怜的瞎老婆子地方买的虫咬青菜,是店里那个打杂的小厮炒的。他一直吃这些,两年零七个月,没有一天变换过,偶尔他还会喝一些自己放的酒,同今天一样。

    通常时候打杂小厮会陪同自己慢慢吃,打杂小厮毕竟没进过学堂,不懂礼数,吃饭时候不是胡乱坐姿就是声大若吼。不过酒保倒也不在意,有人陪着,总比孤孤单单一个人,要那么好一些。

    酒到今天只剩下了不到半坛,他吃一口饭配一口菜,而对于这酒他却是一饮而尽。

    “怎么,不请我喝一杯?”

    说话的是一半老徐娘,青春已逝,留下的只有成熟与韵味。风情二字,女人没到一定年龄也是表现不出。

    “女人喝酒,红颜易摧。”

    “老师,有那么急么?”

    酒保如饭后雅趣一般看着这个取了汉人名字的波斯女人,许清河。

    当年自己一刀一剑战群魔,潜龙湾刀剑斩杀魔头十一人,血染崖壁,听说那潜龙湾还被人改了名叫啥“斩魔崖”,俗,俗不可耐。

    虽说自己那时散出的修为是色无境,可对方也不是草包,终究是十一个洪荒境界半步鸿蒙的魔头啊,没死就已经用光了八辈子的运气。

    这一世的功力废了大半不说,旧疾也是雪上加霜,万幸未被天地法则发现他这活死人。

    虽能苟活,可每每寒夜,娘啊,皮肤干燥皲裂如同寒风化刃无形割破不说,裹着被子御寒还会浑身出汗,汗还冰冷如寒露。如果这样子也就罢了,可到了后半夜更惨,内脏如火烧,每每那时就觉得死了算了。

    可也不过只是抱怨几句,嘟囔几句,寻死?有的时候的确挺难的。

    “老师的伤,痊愈了?”许清河将酒倒入碗中,拿起便是一口。待那酒入喉中她才后悔,这酒的确不好喝,又甜又苦。

    许清河的血液开始沸腾,皮肤开始冰冷,她有种血液即将爆出飞溅而血管如同硬铁难破的感觉。最后她笑了,没法控制地大笑了出来。

    天放亮时许清河躺在床上,她自己的床上。衣衫完整,气息顺畅。

    匆匆下楼,什么都没变,那被酒保从大街上捡来的打杂小厮换了身衣着,正在为来客添酒。

    扯了扯自己的衣衫,不由微微一笑,想来,遇到老师时,自己不过是一个十**岁的青春小娘。

    仙居小楼的酒保还在,只是那个被她同野狗般从大漠救回来的男人,不见了。

    这俏寡妇又回到自己房中,惊奇发现,梳妆台前有个近半丈的破木盒子,难不成是自己刚才慌慌张张出门才没看到么?

    盒子上放了张纸,这字迹吧,着实不敢恭维,上头写着“留山城明王,望清河日后托付有缘人”又一行小字,写着“憾曼”。

    这大盒子虽说木头已破烂,可锁盒的方法却有趣得很也神奇得很。

    许清河心语二字:“憾曼!”

    破木盒子竟自行开启,金光乍现令这个屋子仿佛普照佛光之中。

    盒子里头是一把长刀,刃直长,尾端微微弧度,说来有趣,这刀竟没刀镡。刀刃参差缺口好似战后并未研磨修复,两侧微微锈迹,那刀鞘之上却满是佛文。

    许清河轻轻抚摸这把被称为“山城明王”的刀,原本暗淡的刀竟微微泛出明黄亮光,随后暗淡。

    可就是这么一道微微佛光,却为这西城小店,引来了杀劫。

    那不与人好脸色的酒保唤作颜啸,颜啸离开仙居小楼是因为有人找到了他,给他送来了一件红衣一个鬼脸面具。

    他的确怕了,不是怕死,他怕的是一妖人,时光长河中多次救他的妖人。也是如此,他不得不去见这妖人。

    说起颜啸,有人说他几十岁了,也有说他几百岁了,可看去却与二十五六的小伙并无差别,人们会想,或许修仙寻道的人都不容易老。

    打杂小厮成了酒保,每月的工钱涨了不少,可到了夜里一人吃饭的

    时候,总会想起管酒先生喝多时候的模样,他总会吹嘘自己曾名满天下一刀一剑逍遥江湖,也曾收了羽翼隐身朝廷妄图铲奸除恶,然终究是一界武夫一代道痴,不懂权谋算计,落得为人所不容的地步,只得收了本事隐姓埋名。

    可他说的话总是前言不搭后语,所以打杂小厮也常作管酒先生喝高了酒后胡言,听之任之。

    可打杂小厮只顾着听管酒先生的胡言乱语,却忘了件事,管酒先生曾说过,他的真名,唤作“颜啸”。

    天底下,被称为“尊者”之人不出双手,这颜啸就曾是其中一人,佛语“不二”,不二尊者。

    说起颜啸,江湖武林一直盛传,他有两个徒弟。

    一个,是承了他所有仙家道法的现世尊者,驭鬼尊者萦如歌;另一个,是花满西城仲南燕的义子,现任不夜城主仲西侯。

    若说萦如歌同仲西侯是同门师兄弟,这没人会说不是,但十几年来,二人却从未见过面,更不提二人所学本事之间并无半点联系。

    若不是杜同看似机缘巧合路过不夜城,回暮寒楼禀报,形容了那酒保模样,怕是萦如歌怎么也不会想到,颜啸就在那不夜城。

    一年又一年,颜啸在不夜城,仲西侯竟也浑然不觉,想来,比萦如歌找到了颜啸更为有趣。

    说起这不夜城,不夜城地处国之西境,处中土番外相连之地。凡有商队出外经营的,都知道留下一份财宝以孝此地。

    不夜城不大,天下十二城各有三四郡,县地十余。而这不夜城不过半郡之大,却是天下十二城中最为富有。因地处太阳归栖处,东边已换黑夜,此地却仍旧为白昼,是常年昼长夜短,谓之,不夜城。

    天蒙蒙,雨淅淅,云蔽日,鬼游行。

    七月为百鬼出没之季,在这种日子里和尚道士总是有赚头的。城主府上,客卿书难被奉为道君,也是个道士,所以他也会很忙。

    他执笔朱砂,在明黄符纸上写了不下五百张。然今才四月,他的符纸是写给不夜城的黑甲穿行大漠以保平安之用。

    坐在石桌旁的男人看着西边将落的太阳徐徐出了口气,石桌上刻的是个棋盘,这个棋盘,却一直被男人用来放剑,擦剑,磨剑。道君每见到男人这么做,他就忍不住唠叨一次,可这男人每次虽都应承,也只是左耳朵右耳朵,没听进去。

    “临城使节走了?”

    书难放下了手中红描笔,点了下头并不做声。他又取了张青紫色的符纸,咬破手指将血化墨在符纸上写了起来。

    “听闻来的是二公子的亲信,你们聊了很久?”

    书难顿了下,竟不由笑出了声:“是够久,他让小道辅君临城。侯爷,你认为小道该怎么做?”

    仲西侯起身又拿了放在另一石凳上的宝剑,轻言道:“你非我奴,喜欢做什么不用事事问我,莫要叛了大邺便可。对了,听探子说,临城三公子,那个朱小王爷这几日也在不夜城,与他同行的是金陵王的外孙,姓墨,道家本事也算小有能耐。你若无事,可以与之相会。”

    说罢,这不夜城主便出了这小院子。

    道君愣愣听完城主这么一大串话,不由莞尔一笑,并不放在心上。

    这片大陆上征战连年,也是近几年才稍得平安,十二城这才有了机会喘息发展。

    说来有趣,不夜城与多国交界,却能在乱世之中富胜王朝,百姓安居实非易事。可这又有多少奇才能施其智圆其抱负?仲西侯从不勉强别人,对于书难的去留也是一般。

    风起时的大漠更加荒凉,一望无垠根本就无法探寻生命迹象,然,要是看了一个大漠十几年,人可会变?人可会疯?人可会无情?

    再五六年,他也要不惑,本该是几个孩子的爹,而他,孤身一人为寡。

    大漠无情,人在旅途困了倦了,兴许便是为沙埋葬,沉睡大漠。所以入夜了的大漠令人更为寒栗,凄凉之中更带阴森冰冷。

    远处的天空一团火焰越来越近,近了,才看清是一只燃火的凤凰,凤凰背上还盘膝坐了一个红衣男子。

    在离地三四丈的地方,“砰”“砰”两声,那只带火的凤凰顷刻化为了一根鲜红羽毛,被来人收入袖中。

    虽多年不见,但他怎会忘记这红衣男子是谁。

    仲西侯打量了颜啸几眼,他精神奕奕不下当年,谁也料想不到,十几年前他也是这个模样。

    兴许修仙之人的容貌都不会变吧。

    “师尊果真不曾有变。”

    “你变了,变黑了,也更男人了,自然,也更俊了。

临城化墨 第三章:同聚西城

    仲西侯不由笑了出来,他曾令人搜寻过黯炎仙君不二尊者的踪迹,结果亦可知。针落人海亦可寻,而叶归森林又如何?千算万算都不曾想到过,自己的师尊一直住在自己的掌权区域。

    “弟子寻过师尊踪迹,小师弟,找到了?”

    “你十岁时花满西城的仲南燕还在,我奉命取他性命不成,他还饶过了我,你在。你十五岁,仲大侠毒并,那时的不夜城已经人心慌慌,我替你复仇收你为徒。你二十岁,四城和围此地······”

    “师尊为弟子除去了四城首将,然被人暗算,身中火毒。”仲西侯没有停下,“弟子二十二时,师尊孤身赴东海,之后消失于天下,踪迹无人可寻。弟子以为师尊已为火毒焚身,现在看来,倒的确无需为师尊担忧。”

    颜啸不由面露微笑,可惜这傻孩子不知道,至少在这天下,除了那妖人,无人能伤他颜啸分毫。虽如此,这颜啸却打趣道:“寒心啊,多年未见,徒儿开口就是咒骂死不死的。”

    “若师尊不是以这一世修为与义父切磋,义父又怎有机会。弟子言语有失,师尊莫怪,那,师尊要弟子做什么?”

    “寒风起,猎鹰季,小西甘心一生屈居西地?”

    仲西侯微微皱眉,他所识的颜啸,不曾管天地兴旺,只喜好刀剑走天下,路见不平侠客所为。

    仲西后身侧那黑甲的侍从一句轻声“侯爷······”

    仲西侯余光瞥了这人一眼,黑甲侍从不再言语。

    “不夜城是仲南燕的命。”

    简单几字,已表明立场。颜啸没有不悦,反而满脸微笑。如此就好,如此就好,他并未挥袖化凤凰,潇洒离去,反倒在城主府住了下来。

    高床暖枕,下人丫鬟,颜啸却睡不着觉了。他想起那埋伏在黑暗处静待时机给人致命一击,在囚笼中忍受各种酷刑,还有旁人的鄙夷与不耻。那些日子的每一天都如同刀一般深刻在他脑中。

    多少旧人黑发白雪,又成枯骨,可时长噩梦,终是没能放过自己。

    有些东西,事情会淡去,但记忆却不会褪去,可这段记忆却渐渐,渐渐褪色。

    清竹淡雅,四草幽幽,月光朦胧下,他端端正正,身子笔直笔直地坐在石凳上,桌上指甲为刀雕刻棋盘,一人执二色子。

    那黑子放下,屠龙无悔,那白子再落,暴雨梨花;风盛水起,蛟龙斩月。

    “唉,一子误,满盘皆输呵。”

    月光下,他手中的东西散出泠泠的白光,那是一管玉箫。

    玉箫的主人,颜啸曾寄予厚望,可惜啊,纵然天资无双,还是不舍红尘。

    起风了,一片叶子翻滚风中,渐渐落下正中那盘棋死处。

    颜啸笑了:“进死退生,退则输,进则需拼上一把,得一个鱼死网破。错一子也不定为输。”

    再看这支玉箫,或者,赌注虽大,但这一世,或许当真能了了心愿。

    大漠最会骗人,在来来往往之后,风沙会掩住脚印,让人误以为那人不曾来过。少时的仲西侯便是如此,“泣鹫使”,这三字是如此触目惊心。

    它曾是王朝最令人害怕的杀手组织,旨在维系安宁。

    济世仙君到了最后竟会成立这样的组织,可权利这玩意儿无论在谁手中都不可能永远运用正确,力量无论在谁身上也不可能永远用来维系正义。

    “泣鹫使”,便是如此。终究,大邺王朝的燕云骑中,再无“泣鹫使”。

    然不二尊者四个字能唤来的人,还差能力不凡不问缘由的死士么?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尊对弟子有恩,弟子又如何能做不义之事。”

    大漠的风带走了这句话,把它深深埋葬。

    时间对谁都是公平,一天过得很快,起床穿衣三餐之后还复床榻。而对有些人而言,一天并不好过。

    颜啸坐在通风处喝着水,风如刀刃,划过生痛,而水是冰凉冰凉,那种寒彻心骨的冰凉。这种时候他常常会羡慕他那位兄长,虽是以一种残忍至极的方式死去,但总好过他这般,活死人,日日受苦。

    “师尊可要喝几杯?”仲西侯穿着一件绸缎长袍,样式简单华丽,是那种较之柑橘要淡化的黄色。颜啸也不说话,因为小西的话,一向不多。

    “酒是好东西,它能助兴、解闷、消愁,同样的,它也能乱性、烦恼、伤人。酒喝多了会上瘾,同样的,人杀多了也会上瘾。”

    说这句话的人,喝酒上了瘾,要他杀人

    ,却连拔刀提剑都感觉没那力气。

    再说我们故事最开头落花栖的那位,他正是颜啸的另一个弟子,萦如歌。

    既然知道了师尊行踪,自然不能再无动作。

    萦如歌虽承的习的是仙家道法,仙术道法,更多的,还是仙术令人满意。

    或者他该一身白袍恍如仙人,亦或一身道袍绣八卦似是天师,但他却总喜欢整一身云游僧的行头。

    现今也是,白纱斗笠,藏青色的补丁僧衣,背着一破布包裹,拄着禅杖孤身一人走在大漠。

    萦如歌有个怪癖,一个人的时候喜好自言自语,话特多,还多半都是废话,可一旦人前,尤其生人前,立马安静得让人会误以为这是个俊俏的哑巴,或是声音冰冷毫无情感可言。

    他咒骂说:“这奶奶个腿的,热煞哈嘻······”

    才自言自语几句,就听风中传来了哭声喝声怒吼声,他本准备不多管闲事,安安静静离开。

    怎料,竟因天气炎热感官判断出了问题,反而一步一步走向了声源处。

    见怪不怪,是一群匪人劫持了一车商队,看着也是有趣,匪人不过五人,这车商队男丁起码十人,竟还能被喝住腿软移动不了。

    这窘迫和尚看了看这打劫现场,扭过头去装作没事人一般又自顾自朝不夜城方向赶路。

    因为这里是不夜城,所以萦如歌不能随随便便使用那凤凰御灵术,毕竟随心所欲幻灵为兽的本事天下精通的人当真不多。

    余光瞥见,商队中的妇孺双眼湿润,嘴角欲启又闭,好似想要呼喊救命又摄于淫威不敢说话。那妇孺之中有个番邦女子薄纱遮面,金发碧眼,很是好看。

    萦如歌看着这双碧蓝碧蓝,好似上等宝石的眼睛,有那么一瞬失了神。

    纵然如此,在萦如歌看来,凡事有因有果,天道如此,自不会随意插手。更关键的,萦如歌这人,从不愿多管闲事,省得惹了一身骚。

    可这帮匪人也是傻愣,竟还以为一个窘迫僧人身上还有什么值钱东西,拦下后搜弄鼓捣一番,发现真的是个清水馒头充饥果腹的和尚,破骂几句就准备放人。

    说来有趣,有的时候人的蠢与笨当真毫无下限,那个虎背熊腰满脸虬须的匪人还伸手要去摘和尚的斗笠,这下有趣了。萦如歌一个下腰躲过,又一个鲤鱼打滚紧接着纵身跳起,一膝盖将那八尺大汉给顶飞四五丈。

    踢到大汉下巴,萦如歌皱了皱眉,这触感略有不同。

    这下好玩了,匪人们红了眼,那商队的人都真以为是遇到了活佛罗汉,纷纷跪拜。

    “贾人行囊里头可有红袍?”

    商队头头也是汉人,误以为和尚要的是名茶大红袍,忙答:“这次是从南边过来的,有上好的龙井同铁观音,师傅可······”

    “本座问的是你地方可有红衣长袍?”

    商队头头一愣,连连点头答:“有有有,有棉布的也有绸缎的······”

    匪人一个个更加怒火,这和尚是真不把自己放眼里,拔刀就一个个冲向和尚,哪怕得罪佛主也要活剐了这和尚。

    和尚一动没动,丢掉禅杖,双手结印,右手双指散出红光,就见和尚在空中双指挥动似在画符,口中大喝:“天将地祗,去佞散恶,如干神怒,粉骨扬灰!”

    一红描符文散成五组各自飞向匪人,才触碰,就见匪人浑身颤抖,弹指功夫化为烟灰消散。

    商队的人个个都看傻了眼,正说呢,不夜城附近虽偶有匪骑,可怎的会有人胆大到白天也敢如此劫财掠货,就不怕巡逻的黑甲么?

    那商队头头忙上来各种奉承恭维,和尚直接伸手,说:“把你那红衣袍子取来,本座要换下这身僧衣。”

    “那师傅是要锦缎的还是粗麻布衣?”

    “自然是锦缎的。”

    “好嘞,五两银子。”

    萦如歌是当真瞪大了眼,这商贾之辈实在贱骨头,喝问:“本座救尔等性命,取件衣裳做酬谢还不成么?”

    “人情归人情,买卖是买卖,不能混为一谈。若换成粗麻布衣,就三十······”这人话没说完,脚已腾空,萦如歌已单手将他提起。

    一刻钟后,就见这云游和尚脱了破布僧人,丢了禅杖斗笠,一身棉布白袍,外头披了件锦缎红衫,束起头发,又缓缓戴上了那黑色木雕面甲。既已这般打扮,那也不必一步一步走去西城了。

    思索如此,就掏出一根鲜红羽毛,抛向空中。

    “嘭”一声,一只展翅四丈的燃火凤凰凭空出现,萦如歌脚下微微用力,身子一跃便到了凤凰背上,盘膝坐下。就听一声嘶鸣,燃火凤凰扑扇翅膀向不夜城飞去。

    商队众人见救命恩人竟似神仙,纷纷在沙地上开始磕头跪拜。

    那吸引过萦如歌目光的番邦女子起身,也不去抖落身上流沙,自顾自向东走去。

    而那商队头头,看着那僧不僧,道不道,似贼非贼的人抢了自己衣裳还搞出一只大凤凰,不知该震惊还是破骂,一时之间愣在了那。

    又约摸过了一刻钟,才爆出一句:“娘西撇!”

    正如在仙居小楼时一样,繁华的街上人来人往密如急雨,但总有那么些人是比较显眼的。

    又是那个身着白银虎甲,背负白银大刀,腰系破碎红巾的女人。原先那个对她畏惧万般的杜同早已不见。

    她站在一中土女人开的包子铺前,老板娘体态丰满,衣着普通,脖间项链与耳坠却是金子做的。她笑脸逢迎,即便你不买包子也同等招待,这等态度倒不怎么像中土人。

    萦如歌喜欢吃包子,他嗅得出那是几个牛肉包子,那麻辣鲜香的味儿猪肉、羊肉馅的包子是不会有的。

    毫无防备,那女人看也不看从袋中抓了一包子如丢石打鸟一般打了过来。萦如歌也实没料到,女人巧劲,若没齿叼二十斤刀刃的力,恐怕早被打落了一地的牙。

    果真皮薄味美,汁水咸辣恰到好处。

    萦如歌冷眼仇视,女人本能反应,身子一侧,标准的干架预备动作。

    萦如歌淡淡一笑,勾唇之间却是苦涩。

    果然,山下的日子才最有乐趣。

    又仔细打量了这女子,竟有月儿七分姿色,不简单,鬼泣里的探子来报中所描述的女子,当是此人无疑。可奇怪了,事情过去四五日,杜同早早回了楼中,这女人,却还是西地。

    “老板娘,十个牛肉包子。”

    老板娘那份热情,若是萦如歌头一遭下山遇到,那真的应了颜啸那句,“山上多自在,还有月儿陪你,山下的女人长得丑不说,还都是老虎变的。”

    他把一片金子打的桃花瓣摆在了桌上,抓起一个牛肉包子就朝女人砸了过去,老板娘也好,银刀银甲的女人也好,都不曾料到,这贵公子装扮的公子哥这么疯。

    女子抽刀挥斩,说来也是运气,每个包子第一刀都被斩为两半,第二刀去砍另一个包子的时候碰到了,又被拍飞回了桌子上。

    萦如歌抓起被劈开的一个包子,不由调侃:“你以前是杀牛的吧,这刀法要是放到江湖上,让知无不言知道了,什么刀客排名,女侠榜立马得重写了。”

    “你是谁?与杜同可是同类?”

    “此已不得当,问人名字怎么能不先自报家门。”

    “白璐。”

    他没听过这名字,他知道有些人使刀厉害,有些人姓白。有些使刀很厉害又姓白的人,这个人不一定会和暮寒楼楼主白啸天有关系,同样的,仙术道法了得又姓颜的也不一定会是颜啸。

    “鬼哭?”萦如歌对女人手中没有刀鞘的虎头刀颇感兴趣,甚而更是超过了对她腰间的破红巾。

    白璐摇了摇头,竟毫无芥蒂把刀递给了萦如歌。

    这不要脸的也不客气,轻轻抚弄刀身,又看了眼女人的手,她的手指白嫩,而就这么原本该白玉青葱的手上却有不少细茧。

    “它叫夜哭。泣泪成珠,荧光如月的夜哭。”

    “夜哭?”

    萦如歌深深后悔,他本可以不去招惹这个女人的,但他已经这么做了。

    就见他把刀交还女人,身子如林间野猴飞窜出去,一根红羽丢向空中,燃火凤凰刹那出现,一个飞身上了凤凰,呼啸离去。

    萦如歌并不知道白璐是谁,但他知道夜哭,桃花仙子收藏的三把名刀之一。

    神哭、鬼哭、夜哭,颜啸曾经告诫他,遇到前两把不打紧,遇到第三把那就躲远一点,怕会是桃花劫。

    桃花劫?桃花劫么,若是这么一个女子为桃花劫,倒也不差。

    可惜啊可惜,姑娘,你出现太晚。

    火凤翱翔长空,既然来了,何不闹出点动静,告诉师尊自己这两年来修为的进展。

    萦如歌的目的自然简单,无非就是讨好颜啸,提前帮自己破封。

    可他又怎能料得到,正因为他的突然出现,一出本该延迟上演的戏,提前了。

临城化墨 第四章:临城来客

    就在萦如歌凤凰飞天的同时,在不夜城中央位置的城主府,突然传出一声震动大地的爆炸声。蘑菇云从城主府升起,许久,才渐渐散去。

    爆炸声起的时候金陵来的那对公子哥正在游街,挑买一些这西地才有的精致小物件。佩剑的小少爷挑了一个可避暑的女子香包,说送给姑母和嫂嫂,被摇扇公子一脸嫌弃。

    不等佩剑的小少爷反驳几句,那个刹那,只觉大地震动,摇扇公子险些摔倒在地。

    佩剑的小少爷恶狠狠抬头,正看到一只燃火凤凰半空疾翔,上头还坐了一红衣人。

    怒上眉梢,双龙宝剑出鞘,从地摊挑起一拳头大小的洋葱,回身一踢,那洋葱恍若飞石射向燃火凤凰。

    自然,这佩剑小少爷没千里取人首级的本事,洋葱虽说飞出去甚远,想要碰到凤凰或打中驾驭凤凰的红衣人,那显然痴人之说。

    “一诺,你这一洋葱砸过去,打不到这仙人是真,落下砸到路人如何是好?”摇扇公子看过去显然身子骨不如这佩剑小少爷,方才那声爆炸,他若不是手快拉住了一旁的旗杆,怕早颠倒在地。抬头看去,虽不知这爆炸与那凤凰背上的人有无关系,但御灵如此,大家之才。

    “墨茗,摔到没有?”

    摇扇公子摇了摇头,又帮路旁摊贩收拾东西,顺手捡了两个甜梨,掏出几个铜子给了卖梨老妇,用袖子擦了擦,自己咬了一个另一个丢向他的小表弟。

    金陵王封地临城,开国至今世袭罔替,现任金陵王曾有三子三女,孙儿三人,外孙四人。

    这孙儿之中二公子朱谏男虽体弱多病但身负监城之责,尽心尽力;三公子就是这身负双龙宝剑,使得一手快剑“九星飞伏”的痞子少爷一诺。

    朱一诺的生活很简单,练剑打架吹笛寻欢。

    这样的生活朱一诺原本是不需要出金陵,不需要出临城的,直到他从一个云游喇嘛口中听到一种仙药,那伽回命丸。

    与他同来的,那文质彬彬提扇的公子墨茗为墨家少主,墨家居于墨县,在金陵边上同属临城。

    墨家先祖与金陵王一样,曾是龙帝亲封外姓五王之一,可这墨家先祖不同俗人,推辞不说还婉拒所有恩赐,携族人到墨县扎根安定。

    墨县归属临城,自属于金陵王的管辖范围,而朱墨两家世代交好,墨茗的母亲也正是朱一诺的姑母。

    墨家虽远离朝廷,却在江湖武林挣得几分地位。

    朱一诺不同朱谏男,他喜好舞刀弄枪,与呆在金陵王府相比,自然更喜欢去墨县,找自己的姑父同那些江湖人士学艺讨教。

    这次墨茗会来不夜城却不是因为朱一诺的缘故,是这小公子的姑母,也就是墨茗的母亲。

    这墨茗的母亲可非一般王女,整个帝国公主郡主县主何其之多,而墨茗的母亲,这鼎剑郡主却是另类中的另类。她顶着郡主的名号却被先帝恩赐“权同长公主”,王位更替,而如今,更是升级为了“权同大长公主”。

    鼎剑郡主一收到那不安分侄儿的飞书,就命人取了千两现银让自己的独子快快赶去西地不夜城。鼎剑郡主自然是为了让墨茗好生看着朱一诺,然后把这小兔崽子给押回临城,免得又出乱子。

    可苦了墨茗,这多病的身子背着一千两现银一人一骑往西地赶,每到客栈歇息,都得令伙计寻推拿的师傅给自己揉捏肩背摁摁腰。

    墨茗也是纳闷,不夜城怎就不开通银号呢?若母亲再给个一千两现银,自己背在身上,那分量就差不多是背了一个自己在一

    路扬鞭策马。

    “那地方,那地方是城主府的位置······”那卖梨的老妇一脸焦急看着蘑菇云升起的方向,不夜城城内一向安定,但十几年前的不夜城也曾为战火吞噬,这里的城民也见识过火药的可怕,“冬儿,快去看看,去看看城主那里的损伤······”

    一年近二十,身体健硕的汉子应了声便骑着驴子往发生爆炸的地方赶去。

    看这老妇也好,街上别的商贩行人的反应也好,墨茗不由嘴角微微勾起,看来仲西侯并非单纯武夫,齐人之术也相当了得。

    朱一诺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问:“墨茗,你没事吧,不会摔了一下傻了吧?”

    “去,你才傻了。小家伙,既然你也不知道那什么什么丸在不夜城什么地方,为何我二人不去城主府问问仲大侠仲城主可曾听说过这种奇药?”

    朱一诺犹豫片刻,好似左右摇摆难以定夺,墨茗怎会看不出顾虑,笑后才说:“藩王不得随意出封地不假,可金陵王世子可是谏男,你这日子,比木王爷过得还潇洒,你怕什么?”

    朱一诺左看右看,凑到墨茗耳边轻声说:“二哥说过,很多年前,临城为首,举兵西地,我担心······”

    墨茗一听原来这傻孩子是担心这事,用手指挑弄了一番朱一诺带有些胡渣子的下巴,如同抚弄一只狗狗猫猫一般:“多年以前,上代人的恩怨,你怕什么?既然我二人路过不夜城,不去问候才是失礼,走,陪兄长去给仲大侠挑份礼物。”

    “可是这里可是西地不夜城啊?”

    墨茗更是呵呵一乐,道:“你小哥哥做你护卫,这天下,有几人能伤你分毫?”

    说罢,也不管朱一诺是否答应,扯着他的领子就自顾自往前走。

    墨茗心中也是悲呼哀叹,小家伙啊小家伙,自己能护你到几时呢?

    而城主府中,仲西侯却同他的师尊在那悠然喝酒。

    “小西,你说,凡人死后是去阴曹地府,那我这样脱离凡道未登仙道的会去哪里?”仲西侯微微抿酒,并不说话,并不准备去理会自己这个神神道道的师父,颜啸也并不在意,又言,“年轻时候觉得仙人厉害,那么多玄幻法术,也不用每天精疲力尽练武,还能殴打那些高手中的高手。可后来遇到很多人,自然,近些年遇到的,是仲南燕。这老匹夫,知晓我仙者身份后居然还朝我吐唾沫,你说气不气。当时就想宰了他把他埋在沙子里算了。”

    “师尊当真会说玩笑话,义父的确武功盖世,可如何与师尊的修为相提并论?若师尊哪日欲修大道,小西自会为师尊挑个龙穴风口之地,每年带上两壶淡酒去祭拜。”

    颜啸愣住,停顿了几声呼吸后,他看到仲西侯腰间的剑,那赤红如霞的宝剑,又仰望无云的天空,突然一本正经长言道:“我这一生何其漫长,朋友却寥寥无几,除了你也见过的那些老不死外,这一世的凡间,怕也就桃花娘子同你义父仲南燕了。”

    仲西侯看着眼前的人,他也好奇问过自己义父,颜啸到底活了多久?

    仲南燕笑笑,未正面回答,却文绉绉道:“五百岁可为春,五百岁可为秋;八千岁可为春,八千岁可为秋。”

    再后来,仲西侯看到了原话,那是一个叫周庄的道家先祖写在《逍遥游》中的话语。

    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

    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

    千岁为秋。此大年也。

    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

    那颜啸呢?是五百岁还是八千岁?

    “因为活太久了,觉得有必要天下一统,既然没人愿意去啃这硬骨头,那要不我去。当时吧,我就派出刺客十三人,要他花落西城。可这老匹夫剑术的确厉害,把我派出去的十三个人都打趴下。虽都受了他的剑伤,伤皮不伤筋,不像蛮横武夫。”

    十八年前可曾是少年郎?面前之人,何时曾年少??

    “义父说剑能杀人,轻轻挥过,极其容易,剑要救人,难。”仲西侯又斟满了一杯酒,“师尊,弟子不明白,曾问过六师兄,他言师尊的修为凡间无人可右。那为什么会追随白啸天,入了那楼?”

    颜啸又笑了,笑容明显,他灌了一口酒,用手背拭净嘴角,继续说着:“你可晓得,仲南燕这老匹夫,他并非一般剑客,当时有个有名的剑客身负重伤去找他,而他干了什么?一箱宝珠,一群美姬,甚至还有你腰间的舞雩剑。”

    珠宝、美姬、宝剑,这便是豪侠仲南燕的待友之道。这就是所谓的剑,能救人?颜啸也斟满了一杯酒,面东直立,缓缓将酒洒下,酒滴淌在石板上,风吹过,它平坦于地面,成了一片湿迹,“可惜啊,现在的天下,是年轻人的天下了,我这样空有其表的糟老头子,也不该掺和了。”

    仲西侯侧着脑袋看着颜啸,问:“师尊,你四十岁之前,在做什么?”

    颜啸想了想,眉头微皱,答:“四十岁之前么?忘记了,只记得,我离开你师祖那年不过十七,后来回去了一趟,在你师祖那呆到了六十岁。之后就是带着一把刀一把剑东奔西走,恨不得把大邺国都走遍,然后再走遍东离、北齐、西蛮之地,大概就是为了走遍这个天下吧。”

    “这天下,好玩吗?”三十好几的仲西侯,这时竟同一个听雪的孩童一般,深邃眸子里竟能看出几分向往。

    “好玩,当然好玩,我可告诉你,北齐的老娘们最是风骚,那大胸脯子圆润大屁股真是一个绝。东离的小媳妇就不行了,样子吧,都挺不错,水灵灵的,可惜吧,手短腿短,上次见到一小媳妇这么高,大眼睛薄嘴唇的样子好看,可脱了衣服就跟王八卸了壳······”

    仲西侯就看颜啸在那比划着,微微嘴角上扬,多年不曾有表情的黑脸城主,这一刻竟然笑了。

    在仲西侯颇有兴趣意犹未尽的时候颜啸突然停了,过了片刻,就听他淡淡道:“小西,为师这次来找你,是希望你帮为师散了你师弟的恨。”

    仲西侯不明白他口中的恨,顾自斟满了一杯酒,面东直立,缓缓将酒洒下。“是十二还是十三?既然同门师兄弟,自然不推辞。那师尊,可能告知,桃花仙子是谁。”

    桃花庵不过一隐士闲居之处,但这桃花庵主却是一个黑白两道相争的人物。对这桃花仙子,人知并不多,一为女流,医术天下可排名,也是常人难见的天下三怪之一。

    每任庵主便是桃花仙子,这一任的桃花仙子,被那个知无不言冠上了“寻医桃花仙,问剑仲西侯”一说。

    那庵中侍从皆为女子,面不施粉,素妆淡雅,却个个美若天仙,随便一个流落江湖都能颠倒众生,颜倾天下。

    可正是这种美得不可方物的女子,令人着迷松心懈怠之时毒粉夺命,人还未知。关于桃花庵另一主要线索,是曾为暮寒楼不二尊者、黯炎仙君的颜啸与桃花仙子交善,来往密切。

    除此之外,别无其它。

临城化墨 第五章:雷咒万葬

    仲西侯这问题很多人问过,颜啸也从未从正面回答过,他答应过一个人绝不会说。

    他也不知道这类传闻是怎么出来的,如果你与一个人很熟,你无法回答,如果你确定自己与某个人很熟,那么你就无从回答。

    桃花仙子对颜啸,就是这么个人。

    她可能只是桃花庵中散发遮面,白袍赤足,踝系金铃,声音清脆的姑娘。

    细纱之后的面容,他不会告诉任何人。

    又或许这是她这个人苦衷,颜啸也有难言之处,翻他人旧账实在不道德,自然他也不喜欢别人揭他的伤疤。

    颜啸不说,仲西侯便也不问,他却沉思,义父的待客之道,是如何?

    与颜啸而言,若论待客之道,那个叫苍狗的丑男人那待客之道就不错。朋友,就是一碟豆子,几杯淡酒,坐于庭前,赏花开花落。可这丑男人酒品太差,喝醉了酒就喜欢和人干架,可颜啸自己就很尴尬,喝不醉,基本都是压制住这丑男人用绳子捆起来扔到一边。也有过那么几次自己心烦,趁他喝发疯拿他出气,当沙包殴打过几次。

    看仲西侯沉思,颜啸误以为这小家伙在生闷气,呵呵一笑,道:“哎呀呀呀,这个我也不大清楚,要不改日带你去溜达溜达,看看一个个大美妞,抢几个回来当城主夫人也不错。”

    一边戏谑调侃,看他动作,却是食指浸入杯中,又沾酒弹指。水珠向庭院一角飞去,没几刹那的功夫,一声爆炸,砖土尘烟破坏了安宁。

    “嗖”声穿过尘烟飞向空中,是一青衣劲装,蒙头遮面的男子。他手勾在一纸风筝上,尾翎燃火,形似燕子的风筝上。

    那风筝飞得极快,顷刻男子已出庭院,且愈走愈高。他手中抛出一物,是把半尺长的铁梭,铁梭上缠了张明黄的符纸。

    “雷咒万葬!”

    颜啸开始对这男子好奇,“万葬”本是一火器的名字,传闻之中一击断源,二击城枯,三击人万葬。

    能把符纸造出万葬的威力,这种人又有谁不好奇?

    符纸开始着火,火过半处便会产生如同天雷的威力。仲西侯舒缓胫骨,他的动作缓慢流畅,左脚微微后移踮起,右手按上了腰间的舞雩剑。

    右脚动,左脚如同弹簧助跳,人一跃数丈,抽剑挥斩。这动作样式简单,平淡无奇,却也已经倾尽了仲西侯全身功力。

    剑气化为数十道,包裹符咒裁了一半,剩下的竟如影一般追向青衣男子。那风筝被剑气才碰到,立马形若枯草,渐化成灰。男子伴随惊恐失措的喊叫声坠下大漠。

    伴随着符咒在半空爆炸,空中多了朵蘑菇云,风吹过,云渐散去,好似不曾来过。

    掌声渐渐,颜啸看着已回鞘中的舞雩剑:“秋末剑萧瑟,花落满西城。不下老匹夫盛年。”

    仲西侯只是转身,风扬起了他的长发袍子,缓缓走开:“不夜城的夜又来了,大漠很无情。大漠的风一样很伤人,进去吧。”

    一群黑甲漆亮,腰佩子母刀,手执半月长戟。成小队形快步跑来,在仲西侯身侧三四尺处单膝跪地。为首的是颜啸见过的那一头红发,面刺红斑,浓须虎虬的汉子。

    “侯爷,何人何事惊扰?”

    仲西侯挥了挥手:“明日出城,大漠东边三里地搜一遍,三个时辰,若无异样便可回城。孤困了,你们可且退去。”

    那黑甲军又成形小跑离去,颜啸又不由对仲西侯心生赞叹。十五岁便得位掌一城兴衰,再看现

    在的仲西侯已不是当年那个对仲南燕惟命是从,逆来顺受,毫无主见的毛孩小西,而是乱世枭雄无双剑客。

    颜啸却为他叹息,如果仲南燕之子没早早夭折,或许仲西侯就不会被困这大漠之中。也是,如果仲南燕自己的儿子没有夭折,那自己也就不会收仲西侯为徒,更不会将自己琢磨出来的本事倾囊相授。

    黑甲军,或该称之为“北燕军”,就这个名字有过诸多争议,如果是“西燕军”倒无意义,北燕?北燕?莫不是指前燕国?当年韩将军领十万铁骑明着是攻打东离,人却不知是从东离借道突袭位于大邺东北向的燕国。燕国财富多为大邺所收,可土地却被东离和北齐瓜分得一干二净。

    这等细碎之语,仲西侯只是一笑置之,时间久了也就一些人暗讽不夜城才会提及。然而提及北燕军,多数人,只会竖起拇指,可见如何威猛。

    翌日,晨曦阳光微暗,风沙蔽日。

    颜啸饮下一碗无根水,闭目调息,渐渐顺畅。他换了一身稍微华丽的衣裳,布料光鲜顺滑,样式文雅。这样的袍子他以前很喜欢穿,可惜后来没机会穿。

    走在城中街道,门店琳琅,建筑美轮美奂。有中土人也有塞外人。有途经此地的,有在这儿开店,经营的。时间虽早,街上也已是一片繁华热闹。

    颜啸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他知道,小西也是。

    在离城主府一条街的那家茶馆,他看到一个甚是眼熟的人,仔细看去,自己认错了人。说巧不巧,颜啸碰到的那对公子哥恰巧是墨茗、朱一诺兄弟二人。

    朱一诺一眼便认出了颜啸,还轻轻扯了扯墨茗的袖子。墨茗抬头看去,起身握着扇子作揖行礼,见颜啸越走越近,便右手挽起左手袖子,左手往里一个请的动作:“尊者若不嫌弃,可能与我兄弟二人同座品杯茶,闲聊半刻。”

    颜啸忍不住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了墨茗一番,温文如玉,翩翩俊才。到二人桌旁坐下,墨茗斟满一杯,恭恭敬敬递与颜啸。颜啸伸手接过,眼角微微一颤,也就那么一瞬。随后缓缓微笑,墨茗也是微笑点头,就朱一诺一个人傻愣傻愣在那,不明情况。

    尊者?这人不是那仙居小楼的酒保么?

    “尊者可是从城主府出来?”

    这茶飘着淡淡的花果香,颜啸抿了一口茶,入口甘甜。颜啸不是文人墨客,自也没那闲情雅致去琢磨茶好茶坏,有一点自然不会错,就是这茶好喝。

    “的确是从城主府出来,怕你二人也是被那爆炸给引来的吧?”

    说到了点上,朱一诺不再擦拭摆弄他的双龙宝剑,墨茗也收起了扇子,静待下文。

    “也没什么大事,我同仲城主切磋,没把握,使劲过了点。”

    墨茗依旧微笑,朱一诺皱着眉,没忍住,说:“唬谁呢?随随便便切磋都能把城主府炸了?”

    颜啸一听,看着这嘴上才起茸毛的小辈,不由哈哈大笑,又抿了口茶,说:“不如这般,你二人既然来了不夜城,就该不失礼仪去拜访仲城主,届时可去他府中四处看看逛逛,有没有哪处建筑损毁,有没有哪片假山被炸绿湖被污。”

    墨茗从行囊里掏出一花纹雕刻精美的黄花梨盒子,打开,原来是茶叶:“只是兄弟二人随意四处游玩,便没有刻意准备东西,这是临城今年的新茶,望尊者切莫嫌弃。上门拜访不失礼仪,这肯定不能差下,但总不能我兄弟二人两手空空吧?”

    颜啸闻了闻,茶的确香,然还是退了回去:

    “粗人一个,实在不适合喝这么好的茶,若是你二人想知道送什么给仲城主,简单,去城南找人问问,哪里有卖三尺长的磨刀石,去那种小铺子里随便挑一块样式好看的当作礼物就行。至于这茶叶,倒不如顺带送给仲城主身边的道君。”?

    说罢,颜啸起身自顾自朝外走去。

    “尊者留步。”墨茗起身,鞠躬作揖,“听闻尊者一刀一剑,甚是了得,不知何时空暇,能来我天水山庄歇息几日,与家父切磋论剑。”

    颜啸回过身,依旧那似笑非笑,说:“登门为客就罢了,你我缘深,不久再见,刀剑无情,早已放下,就此辞过。”

    颜啸很快消失在人群中,朱一诺喝着茶,没好气说:“墨茗,你还真是莫名啊,这人的刀剑怎么和姑父的多情剑相提并论。”

    墨茗嘲笑一般笑了几声,又收起扇子在朱一诺头上轻敲两下,这才说:“孤陋寡闻,先皇曾在燕云骑之上亲设直属暗杀机构泣鹫,内中高手,随便放出一个便能在江湖扬名。藏刃、断枪、没刀,听父亲言语,每一个本事都在他之上,颜啸既然是明面上唯一一个还活着的泣鹫使,更是泣鹫司,那他的本事哪里会差?”

    “藏刃?断枪?没刀?不曾听过。”

    “那飞贼鬼无双可曾听过?”

    朱一诺瞪大了眼睛,使劲点头,眼珠子一转,眉头一皱,又问:“这些你都是哪里知道的?”

    “还不简单,你金陵王府的密室书库。”

    朱一诺下巴都快掉了,用手搓了搓脸,低声道:“你怎么从不告诉我这些!”

    “你可曾问过?别贫了,有个传闻,信你也曾听过。现天下第二江湖组织暮寒楼的前代尊者,就是颜啸,另外他有过两个徒弟,这是天下皆知的,难道你还不信?”

    朱一诺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点头还是摇头:“这种传闻一直都有,可你想想,如果那个楼中尊者萦如歌和仲西侯真的是师兄弟,这么多年也不见他们有半点联系。再说了,仲西侯一直用的,都是仲南燕教他的,和颜啸有屁关系。”

    墨茗哈哈大笑,又要用扇子去敲打朱一诺的脑子,怎料被这小子一个躲闪,落空了。墨茗也不恼,把茶一饮而尽,笑问:“你说你,既然先天炁源受损,那我寻遍四海为你找来一个擅长音功的师父,以内劲聚音化为兵刃,是你自己不肯学,一直要练快剑,那你说你有没有学音功呢?”

    朱一诺摸着脑子,咧嘴哈哈笑。可不是他不肯学,是那音功被传得太邪乎,说是大成之后仅靠内劲就能以音为刃,千军之中亦是无敌。可他翻遍江湖纪事,也不见有哪位绝世高手是音功大成者,那不是浪费时间么。

    墨茗掏出十个铜子摆在桌上,收起茶盒,起身道:“走,先去挑一块磨刀石,再去城主府,挑磨刀石这种事情,算考考你眼力,别磨蹭了。”

    朱一诺一脸不乐意,突然眼睛睁大,满脸坏笑:“这么说来,我们是准备去见那个所谓的天下第一剑客了?墨茗你等等,我可听说了,人家都说仲西侯的剑法比现在剑圣的还······你丫走那么快干嘛?”

    二人一前一后追闹着,又是一声惊天巨响,大地颤动,这次朱一诺长了心眼,扶住了墨茗。向那爆炸声起,蘑菇云升的方向看去,竟是城南方向。掌柜的跑出来一看,痛惜万分道:“造孽啊,那可是古木林的方位!”

    朱一诺、墨茗二人皱眉对视,不知该说什么。

临城化墨 第六章:不死之人

    再说城主府中,书难不同其他侍从,并非仲西侯坐着他就得站着,仲西侯也知道他是个不容小觑的人。书难喝着大漠甘菊泡的茶,看着玉箫道人留下的心法。这书是颜啸给的,如同宝剑赠英雄,理应给知它识它的人。

    “萦如歌,桃花仙子,还有那个白璐,帮我备一份最齐的资料。”

    “什么时候?”

    “你能什么时候?”

    “现在。”

    书难从袖中缩出一支玉笔,笔末笔身,甚而笔毫都是青玉做的。那笔毫是玉丝,仲西侯从未见过有人能将玉器做成如此工艺的。

    他在空中快写来回,一串符文显现,又化为七本蓝皮内白的书,齐排摆在桌上:“侯爷可看,但侯爷也晓得,天书锁迹能让侯爷知道想知道的,一旦知道一人身份底细,便不可对旁人透露只言半语。”

    仲西侯翻开一本,纸上画了一女子,她文雅坐于庭间,右侧二字,白璐。

    他看着看着,竟不由嘴角勾起,满是谜题解开的笑意。白璐,白璐,竟是这般身份的一个人,有趣有趣啊。

    书难在那抿嘴笑,侯爷从不曾让他动用天书,哪怕是查自己的父母、义父,而今,又怎么耐不住性子?

    人痛苦的,是知道秘密却又不能告诉别人秘密。因为,当你想要告诉别人这个秘密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忘了这个秘密。

    仲西侯看着书难,他知晓英雄不问出处,正如古人所云“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也不曾问过书难究竟是哪里人士有怎样的过往。他看着书难手上那支玉笔,是否这天底下就真的有这么一支笔能书画兴衰存亡。

    “侯爷可是看我手中的笔?”

    “上一次见你动用天书用的可不是这支笔。”

    书难挥了挥手,那玉笔没了影子。“文人墨客喜欢好的墨好的纸好的颜料好的笔,要找一支好的笔并不容易。一旦一支好笔用上手了,开启了天书,这支笔也就废了。侯爷可习惯自己习惯的东西在顷刻消逝?”

    仲西侯合上了天书,转过头看了看书难:“什么时候的事?”

    “玉笔?临城使节是什么时候来的?”

    仲西侯笑了,传闻青帝玉笔乃是圣物,开国之时龙帝赐予朱家。这金陵王也真是物尽其用,他可不信一个临城会真连一支笔也看不住。想想也是,一件宝贝被人奉为圣物,对他而言却又没什么用处,那么换一种方法来展现它的价值。

    “那,朱家小王爷来我西城,你可晓得什么端倪?”

    书难点了点头,却是抿嘴而笑:“依旧那句,竖书难不可告之,这个小王爷,日后恐与城主龙蟒之争。”

    龙蟒之争?龙,蟒,争?

    二人正不知如何继续话题,却是一声爆炸,大地颤动。爆炸声从不夜城古木林那头传来,夜湖的水起了巨大波澜,湖中游物纷纷跃出湖面,涟漪久久。?

    “来人!”

    “且慢!”

    仲西侯看向书难,也不知这道人又要什么名堂,见他眼珠子左右一转,会意,散去了仆人。书难又化出那支玉笔,依旧先前那般在空中来回写写画画,这次出来的不是七本蓝皮书,而是一面一丈高半丈宽的琉

    璃镜。

    随着那玉笔在镜面上轻轻一点,原本的五色琉璃刹那褪了眼色,变为银色,内中画面也渐渐浮现。

    在古木林中,就看到一戴着黑木面甲穿着红衣的男子同七八个黑衣人交手打斗,对方人多仍处在下风。地上的尸首年近三十,身材显瘦,也曾是仲西侯的耳目之一。他不由微微皱眉,出巡的人中,若是其中有一人遇害,那谁又能保证另外些人的安全?

    就看这红衣黑面之人,左手成虎龙之爪,下身扫腿,风成旋而生力,如利箭射出,在众人起身之时又左手挥过,硬生生把一人一条粗健的腿给扯下,手法不能说是仁慈。

    很快,黑衣人一个接一个死在这红衣黑面手上,他抓住了最后一个,用手臂勒住他脖子,好似在逼问什么。像这种死士,原本就没准备活着回去,就看他解开了衣带。书难表情依旧平静,仲西侯却睁大了眼睛,这黑衣人缠腰锦带上竟是齐齐一排“万葬”。

    紧接着又是一声爆炸,比先前两次更为厉害,大地摇晃也更夸张,琉璃镜上的画面消失了。仲西侯看向古木林的方向,他是知道这红衣黑面人是谁,怕就是他那个听过没见过的师弟,萦如歌吧。

    这般伤害依旧生龙活虎,这小师弟,当真如同传言,是个不死之人。

    书难闭目掐指,瞬的睁开眼睛,眉头仍未舒展:“侯爷,恕我直言,颜啸等人不可久留不夜城。”

    “我知道。”他面向古木林的地方,手无意识地按上了腰间的舞雩剑,“一头猛狼扑入了羊群会怎么做?”书难依旧皱眉,仲西侯徐徐道,“它会咬死其中一头羊,羊角锋利,体格健壮的头羊。”

    “侯爷,你······”

    仲西侯面向书难,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古木林那头,火被控制在了半径三百步范围内,好似这边上的区域刚下过大雨,大火却步。

    一棵大树掉下了一片炭木,落地成灰。又一片、一片,直到整棵树就这么散了,萦如歌就在树里头。衣衫破烂,喘着粗气,他手里抓着自己的面具,右手握着一块令牌,手上的青筋已经暴了出来,似乎想要握碎这令牌。

    这面令牌材质普通,由一般的青铜融成。纹饰也并不复杂,除了边纹走线,就是一只飞渡猿猴的雕饰,另有一数字:二四。

    暮寒楼共上分三十六楼,下分七十二阁,意为天罡地煞。

    三十六楼的腰牌青铜,七十二阁的则换成了松木质的。

    这块腰牌是珍品,这些腰牌制作看似简单,常人捡了也不会以为是什么贵重物品,但有些人看来,这关乎人命。

    天罡二十四楼的人在这里,万葬是楼中多宝阁还在研制的东西。

    宝器外露,楼人叛离?

    萦如歌的太阳穴生痛,被人用棱角的石头从几丈外打来击中般的疼痛。

    楼主疯了,长老隐退,又遇到楼人叛乱?

    日他奶奶的,什么事都扯到了一块儿,若不是因为有人找到了颜啸,自己还真有打算拉着月儿就这么浪迹天涯,神仙眷侣算了。

    “很痛苦吗?你理解我的痛苦吗?”

    从萦如歌身子里飘出一个九尺出头身子半透明的蛮邦汉

    子,面目狰狞,喝问道。

    “杀人偿命,把命还我!”

    又飘出一个面色惨白身体孱弱的书生,同样身子半透明。

    萦如歌盖上了面具,耳廓微微一动,问:“你不出来么?”

    “我也不鬼鬼祟祟。”

    再出现一人,这人同萦如歌的打扮倒是几分相似,二人都是一般的红袍,萦如歌的袍子色近火焰,而这人的袍子更似鲜血。同样的,二人都带着面甲,萦如歌这次的面甲是遮住眼睛鼻子的龙脸,这男子的,是遮住整张脸的一张鬼脸。

    “把身子还给我!”

    那个半透明与萦如歌打扮颇为相似的人这么怒吼着,他想掐死萦如歌,可无奈自己并没有死体,根本无法触及他。

    萦如歌盘膝坐了下来,双手缓缓自胸前放到膝盖。“哪安逸哪呆着去。”

    “在我面前,你还能安心打坐,还真不是一般。”

    他盯着萦如歌,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整整十一个人,高矮胖瘦,有男有女,有老有幼。他们都是身子半透明,目露凶光,好似恨不得千刀万剐生吞了这眼前的红衣男子。

    “本座能杀了你们一次,就能杀你们第二次,第三次!”萦如歌闭着眼,人没有动静,这话冰冷毫无感情。

    这装扮与萦如歌类似的人竟开始安静,倒不同另外那些个一般不识趣,依旧面目狰狞。

    等萦如歌炁源调息完毕,算是舒畅不少。

    手一扬,那些个半透明的人又立马被吸回萦如歌体中。紧接着呛了口血,手背擦拭嘴角,总算舒坦。

    一手扶着身侧的大树,不由喘气,心中却道,师尊啊师尊,这一次可能将东西还我。

    仲西侯骑着一匹棕色的骏马,书难尾随,骑了一匹白龙驹,他们后边跟的是十几人的黑甲军。

    “侯爷不是才说一头狼进了羊群会四处撕咬,首先做的就是咬死头羊。”

    仲西侯没有看书难,他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按上了腰间的宝剑:“狼最大的天敌是什么?”

    书难微微笑:“狼的天敌?我还不曾听闻有斑斓大虫虐杀野狼的。”

    “那你听的比较多的又是什么?”

    “如若要算,那也就是人吧。”

    “狼的天敌若是人,那么人是不会对他们饲养的羊下手,自然肚子饿嘴巴馋的时候不算。”

    “侯爷就是要靠这群羊来做一个伪装?”

    仲西侯的脸转向书难,谁是狼,谁是羊,谁是拿着弓箭的猎人?这头正在谋划的狼最终咬死的是猎人还是头羊?

    “曲佬给孤上的第一课,蛮力解决不了什么。”

    等仲西侯赶到的时候一片狼藉,萦如歌也早已没了影子,他只能大致判断,这小师弟受伤不浅,但还活着。

    他吩咐搜寻了这片地,这里的古木年轻的都是百年之躯,年长的千年古木并不少见。若是谁毁了他那棵万年的腾龙木,那与虐杀他的手足恐怕也没什么两样了。

    书难看了现场迹象,却不由笑了,问:“侯爷可信鬼神?”

    “怎说?”

    “想到了就问问。”

    书难不答,仲西侯也不问。

临城化墨 第七章:楼中有变

    说起天下桃色之地,莫过于临城的金陵,但若论烟花之地哪处娇娘最是文采名动,那定是墨县的香满楼。

    半日后的墨县香满楼,春夏秋冬正在弹奏,寻欢的客人们也都沉浸在酒色之中。

    在楼阶一侧,那个珠圆玉润白白胖胖的青衣书生摇着扇子,他在等一个人,他被约到这里,付了银两却不是来寻欢作乐,对一个正常的男人而言,这未免有点不人道。

    “咳,这人,说好了这时候来,怎的又叫我苦等。”

    一个檀木吊坠从上落下,胖书生接住吊坠,靠近鼻子嗅了嗅:“好东西。”

    “那你这夫子倒是同我讲讲檀木做什用的?”萦如歌穿了一件淡青色的袍子,他披散的头发遮住了半张脸,没戴面甲的脸也带上了另一面具,那是一张人的面皮做的面具。

    “这人看的眼熟。”胖书生盯着那张脸看,他怎么看怎么觉得那张脸眼熟的很,好似天天见到又一下子反应不过来这张脸的主人是谁。“咦,这面具雕刻的不就是我吗?”

    “这面具上的人不是你,是令狐长空。”

    胖书生不由郁闷,他们就这么对视着,不同的气质不同的装扮胖瘦不一却同一张脸。

    “令狐长空?如如,令狐长空还在我怀里,你这分明就是我的脸,还我,还我。”说罢,伸手朝萦如歌脸上抓去。

    二人这么你抓我躲,远远看去,人还以为暗处两个龙阳之好的人玩得正欢乐。

    执拗不过,萦如歌最终还是撕下了面皮,却躲进了暗处,好似很介意别人看到自己的脸。等他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张脸,一张塞北侠客的脸,那道过眼刀疤就和真的一般,实在是逼真。

    而这张脸,在江湖上也有个名号,叫“摧剑主-令狐长空”。

    “你这个,估计是从哪个牛鼻子地方搜刮来的。这么说哦,檀木色分青、紫、黑、绿、红、黄、棕。所散的气味有益人体五脏机能,稳定人脑平定情绪,安详、沉静。助益睡眠,禅定驱蚊······”

    “哟哟哟,死胖子,早知道就不该让你呆在多宝阁,你不去管理楼中商行实在浪费人才。”

    “不贫了,这几日我要去采鬼谷河的无根水,错过了时候你要我等到哪一天哪一年才会有九层外的天雨。”

    “来,再送你样东西······”

    萦如歌把那二四的腰牌甩给了胖书生,他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每一块腰牌都是由他多宝阁出来的,特别之处恐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二十四楼,楼主子琅。这腰牌的确是经我手而出的。”

    萦如歌把他带到了二楼雅间,解开衣服,把他的手一点一点拉向自己。工匠的手通常是粗糙的,而工匠的手也通常是巧妙与灵敏的。他能很清楚地感受到萦如歌当时的疼痛,在他右肩右胸那一块皮肉已经开了,若他的手再往下按一

    点,恐怕还会触碰到萦如歌的白骨。

    “万葬?”

    “的确是你多宝阁研制的雷咒万葬。”

    “若真的是我的万葬伤的,那怎的可能只是一块地方。”

    “它就是抵着我的胸口炸开的。恐怕不下十张。”

    “你是说我多宝阁的东西已外泄?”

    胖书生的声音微微颤抖,他不是在惊讶自己的宝贝怎么会无端出现在外头,令他害怕的是他眼前这男人。十张万葬,不说是十张万葬,单单是一张万葬已经可以毁了一个兵营,而他面前这男人还活着,不好不坏。

    “看来你的万葬还欠火候,没把我弄死。”

    “那你就更不能拦着我去采鬼谷河的水了。”

    “明日我得再回不夜城,七天吧,七天之后你给我一个回答,可莫忘了。”

    胖书生只能苦笑,他无从作答:“我们先说好了,就算七天内我给不出答案,你他娘的也不能把我丢到冷不语那家伙地方,他可没人性,肯定不会念情的,善刑堂基本都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

    “七天内如果你没法把那人给我找出来,那我不但去无常长老地方把我十三恨给取来,还会集结我的······”

    “好,我答应你,年轻人不要这么冲动。等等,半个月行不行?”

    萦如歌不打算再理这个胖子,起身准备离开,可这胖子不答应,拦在门口。萦如歌烦了,从窗户一跃而下,没带面具,不好燃火化凤凰,就混进人群离开。胖子扶着栏杆吼道:“半个月不行,那十天也可以啊······”

    胖子书生一个人坐在木榻上,摸着肚子,好似有点饿了,不如先要些吃食再说。

    这个胖子书生看上去呆头呆脑,却是暮寒楼为数不多的堂主之一,他的名字倒也有趣,决明子。

    与那明目降脂,润肠通便的决明子,一字不差。

    暮寒楼里,同萦如歌一起玩闹长大的几位里头,除了已经死去的君无恨同下落不明的南宫子炆外,就属这胖子书生同他关系最近。胖子书生自称萦如歌身上有几道疤,每道疤是怎么来的他都能说出来。

    胖子书生习武不成,也懒,就放弃换了另一条明路。

    他手巧脑子好使,在楼中七堂的基础上增设了一个“多宝阁”,召集了一群能人巧匠研发各类东西,衣食住行到夺命弓弩,每个进了多宝阁再出来的都不由赞叹,这玩意儿还能这么做?

    胖子书生开玩笑说老带着面具人容易心里阴暗,当时还不是代楼主的风冽玩笑一句,那有本事你给如如造一张面具令他变成另一个人。胖子书生还真是,闭门一年,瘦了六十斤,打造出十二张以人面皮制作的面具,萦如歌换一张俨然变成了另一个人,即便是心高气傲的风冽,也是心服口服。

    也是从那天起,一个唤作令狐长空的年轻剑客在江湖上掀起了

    风雨,三年时间,人名“摧剑主”。

    烟花之地最不缺的是美人,让男人不可抗拒的,自然也是美人。

    决明子最大爱好,研发各类奇奇怪怪东西,第二爱好,自然是吃遍天下美食。第三爱好,决明子不曾说过,但归根到底,他是个男人。

    唤来老鸨,帮忙物色了一个极为美艳的女子,搂着小娘纤腰就上了楼去。说来有趣,这胖子要的厢房,竟要求为双子套间。

    夜已过半,夏荷服侍完了客人也要回房,路经月女闺房,听得男子轻声。月儿来香满楼时候妈妈什么也没说,只道是她只卖艺不卖身,教她们切不可带坏了她。

    这么深的夜,难不成月儿答应侍客?或,她房中有一俊俏小生?

    “荷姐姐还没睡吗?”月女轻问,门外的夏荷也似回了魂,慌忙应言,“过妹妹闺处,听妹妹房中小闹,夜深了,也不知道是哪家公子在妹妹房中留宿?”

    门吱嘎啦被打开,而开门的那人,一袭淡粉纱衣,星云乌发披散未梳,那小脸眼睛鼻子小嘴精致得就同能人巧匠雕刻的一般,若不是身处的地方不对,还真容易令人误以为是天仙下凡。

    而这位下凡的天仙,正是那桃花庵外苦等了半日也未见到桃花仙子的秦月儿。

    这夏荷往月女,也就是秦月儿那屋中探了探,同其他姑娘一般的摆设,床上倒是有一大木盒,古木檀香,刻有好似铭文的琴匣盒子。若非秦筝就是古琴,总不可能是琵琶。

    那对窗正墙上那扇秀木青窗倒也是开着的,总不成是她那小情郎匆忙之下慌不择路从儿这跳了下去,这可是四楼啊。

    “姐姐一定是累着了,听错了。”

    “那妹妹也早些歇着吧。”夏荷边走边琢磨,怎的会这样,那声音夏荷感觉分外熟悉,可又说不出是谁。

    又路过秋惜房间,内中传来男女合欢的呻吟声。夏荷微微一笑,哪个割蜜的不偷尝几口蜜呢。

    月女合上了窗,她的脸色略差,那样的伤口换成是别人又会是怎样?

    那荒唐的传闻,说是暮寒楼的驭鬼尊者修成了不死之身,又有几个人真正晓得他的不死之身是怎么个不死法?

    他把令牌丢给了多宝阁,意思再明确不过,此事不可泄露楼中。三十六楼的人如果也会叛离,那暮寒楼无疑雪上加霜。

    换种思路,若只是因为那个子琅被杀,令牌被夺,敢杀暮寒楼天罡楼主还敢这么玩得,比子琅背叛来得更头疼。

    子琅背叛?谁有能力去驱使三十六楼的人?

    若那一日她没有来这香满楼,她如何都不会想到,许诺五年之内完成一件大事后与自己退隐江湖的情郎,竟还隐瞒着这样的一个秘密。

    江河同流,阴阳分水,也只能盼哪一日百川再聚。

    可百川再聚,尤未定也。

临城化墨 第八章:名刀夜哭

    墨茗同朱一诺把客栈换到了城南,关于这几次爆炸,城主府给出了说法。

    截获一商队,非法运送嘿火药,现在并非春节,用不了那么多火药,留着或为隐患,便一次性销毁。

    这种说法实在是与高明无关,嘿火药可不会随随便便就能爆炸,既然城主都这么说了,那便不会再议。

    朱一诺找遍了大街小巷,实在没找到有卖磨刀石的,正愁眉郁闷时候又看到了那日在仙居小楼看到的那位,银甲红巾背负虎头大刀的女人。

    这银甲女人在,那那个暮寒楼的杜同却不见身影,莫不是已成刀下亡魂?

    朱一诺放下喝茶大碗,提起那把双龙宝剑,跟了上去。

    银甲红巾的白璐既然能整得杜同落魄如同行尸,哪里会感觉不到还算不上三流剑客的朱一诺。白璐依旧自顾自走,朱一诺不紧不慢,

    朱一诺跟着白璐到了一偏僻弄堂,朱一诺一路只顾跟着白璐,还没注意周边建筑物的变化,这西城近番邦的地方,竟会有如此江南风格的建筑,小院假山流水园林,朱一诺恍惚之间还以为自己回到了临城。

    待他回了神,却又看到,白璐那双大又明亮的眼睛正直勾勾盯着自己,大白天太阳正好,朱一诺却觉凉风嗖嗖。

    “这,这,你早,看到我了?”

    “想学人跟踪先去了你的脚步声,再藏好你的影子。”

    “藏好影子?”

    朱一诺有些纳闷了,脚步声可以去除,光影瞬息变化,这该怎么藏?不去多想,权当玩笑话,他问:“我看姑娘的银刀无比锋利,可知道附近哪里有卖磨刀石的?”

    “哦,这里不就是铁匠铺子么?看来,你不单武功拙劣,眼神也不好。”

    朱一诺望弄堂再里看去,锦旗上的确有写“临城金剪子”,朱一诺抚弄下巴,哟哈,金剪子的分店都开到不夜城来了,这买卖做得可以啊。

    “你如果只是来买磨刀石那不碍事,如果你是来买磨刀石当礼物送给仲西侯的,怕你买不起。”

    朱一诺一听,皱了眉,好家伙,这看不起自己么?

    “不信,自己去问问。”

    朱一诺随着白璐进了金剪子的铁匠铺子,小店里除了一个穿着随意,甚至有些邋遢的年轻人在一边喝茶玩弄一把宰羊小刀外就是几个铁匠。一年轻人身材健硕光着膀子,身上满是火星斑点,那脸却白皙俊秀。

    他看到朱一诺白璐二人进了店,就放下铁锤笑嘻嘻迎了过来。谁知他根本没准备理会朱一诺,冲白璐哈哈乐,一边用围裙擦手一边说:“白姐姐来了,是刀有了缺口要修补还是寻常研磨一下?”

    朱一诺心里不爽,明明自己才是金主,居然被无视了,他轻轻咳嗽了声。

    这年轻铁匠一听,也看向了朱一诺,对朱一诺这人,他就看了一眼,剩下的打量,都在那柄双龙宝剑上。

    就听他冷哼一声,道:“华而不实,手短白刃长,宝石繁多加了重量,汗手握不得。”

    朱一诺一听这话,气啊,这可是头一遭有人贬低自己的双龙宝剑,看朱一诺变了脸,这年轻人也不改口,继续道:“我晓得你这是蒙镶戗金,宝石用的也是一等一的上品,又不是打造剑鞘,把这些个东西用在刀剑上头,没半点益处。”

    “你这山野粗汉,小王的宝剑岂是你能评头论足,还临城金剪子,竟看不出这是金陵一等一工匠风冶子老先生亲手打的宝剑,真是瞎子拿珍珠当弹丸。”

    这年轻汉子没生气,反倒哈哈笑,笑了几声看到白璐皱眉怒视,就收敛了,道:“吃着鸡蛋难不成还要猜

    一下哪只老母鸡下的?好好好,算小的不识货有眼无珠,那公子是要补缺口呢,还是开锋磨刃呢?”

    “他买磨刀石。”白璐顿了一下,接了一句,“送给城主的。”

    年轻人一听,明白了过来,进了里屋,那些铁匠们也都停下了手中的活,一个个看着朱一诺,好似异类。没多久,那年轻人出来了,捧着一破木盒子,打开,是一块与砖头无异的方块石头,唯一有差的就是这块砖头色分两半,左半青右半黄。

    “你可别拿我开涮。”

    “岂敢岂敢,惹怒了小王,我这小店哪还敢开下去。”

    朱一诺也懒得和伙计贫嘴,直接问:“几钱?”

    朱一诺正准备掏钱,那年轻人直接伸出一根手指,吐出几字:“一千两!”

    朱一诺傻了眼,怒声问:“一千两,你抢钱呢?一块破石头一千两!”

    “那小王爷觉得你手上的宝剑多少银两?”年轻铁匠见朱一诺不予回答,又从白璐背后取下那银白大刀放到了桌上,从围裙里取出一把银制小铁锤,在刀刃上轻轻敲了几下,用耳朵贴近听了听,皱了眉,“白姐姐,你这刀看来是不能用了,要不你换把刀吧?”

    朱一诺嗤笑一声:“果然奸商,随便看一眼就说别人的剑有问题,刀或废了,就忽悠他人再买新刀新剑。”

    白璐冷冷道:“小峰从不问我要钱。”

    朱一诺愣了下,没了话说。

    小峰又问朱一诺:“我说小王,您到底是买还是不买,不买赶紧走,别误着我干活。”

    一口一个小王,朱一诺现在也没心思去怒这个茬,心里嘀咕,一千两,一千两他在金陵都能买到十匹成年战马和十头幼崽了,一块破石头竟然要一千两。冷哼了几声,出了门去。

    他一路气冲冲,就跟个赌输了月钱的浪荡公子哥一般,回到落脚客栈,墨茗什么也没问,却已全都明白。

    “那石头要卖多少,你这般不开心?”

    “和小飞尘一个价钱!”

    墨茗差点没被糕点噎到,赶紧喝了两口水缓了缓,看了看朱一诺,看他的确没有把那石头买回来也就放心了。

    若真的买一匹马,哪怕花了二百两银子,倒也不是什么问题。

    说起这小飞尘,是朱一诺十岁那年墨茗相赠,千两白银,仅此一匹。

    良驹初长成,与大邺不过百匹的汗血宝马赛跑,也是不在其下。

    世间绝品贵有贵的道理,可一块磨刀石就顶得上一匹宝马,也的确心疼不舍。

    “墨茗,那我们还去不去找仲西侯了?”

    墨茗摇了摇头,又喝了口温水,说:“罢了罢了,空手不合礼仪,花那钱也不值得。一诺,你走后没多久,谷大人来找过我,他们一行准备明日就回金陵,要不一同回去?”

    谷大人?朱一诺思索了半天,算是想起来谷大人是哪位了。就是朱谏男下头那个结巴的外交使,个头怕还不如一个小脚媳妇,样子就跟戏里的丑角一般,颇为有趣。

    “哦,也奇怪了,二哥让他们来不夜城干嘛?可那个东西我都没弄明白是不是在仲西侯地方······”

    “不如就先回去,路上你同我说明白那什么什么丸,我差人再回不夜城四处查查就是了。”墨茗顿了下,补充了一句,“我离家之前,除了你姑母,你嫂嫂也在我耳旁念叨没完,这不夜城,往后也好再来。”

    朱一诺眼珠子一转,也的确太久太久没看到姑母同墨家那只小猫咪了,可先回墨县么?

    朱一诺只好祈愿,自己的姑父,现任的莫语剑掌剑人,

    等自己回墨县的时候他正好出走江湖。要不然,还不知道自己会怎么被惩罚,是扎马步三个时辰还是提剑三个时辰,可千万别是默写剑诀三个时辰······

    想着想着,朱一诺笑了出来,点头应道:“看来禅机未到,那我们先回临城。”

    看朱一诺这傻劲,墨茗是忍不住噗哧笑出了声。

    那铁匠铺里头,小峰没有再对那把虎头刀有所动作,他煮了两碗细面又热了一壶黄酒同白璐坐到了里屋。显然,这种再简单不过的细面高汤,于白璐而言,比城中的牛肉包子更合胃口。

    小峰倒了两碗酒,自己端一碗,喝了口,问:“白姐,我听刀的声音怕是时间······”

    白璐点了点头,她没去碰小峰给她倒的黄酒,就只是看看,说来有趣,在中原地区,到了冬季喝着热黄酒是一大享受,然在这西地,到了晚上一样可以喝热黄酒暖胃驱寒。“我还需要一点时间。”

    “白姐,差不多七年了,你这么折腾也不是办法。”

    白璐仍是点了点头,她明白小峰要说什么,准备怎么劝她,所以她用这种方式让小峰没法再往下说。白璐放下了筷子,双眼直勾勾盯着小峰,这血气方刚的西地汉子,竟一下子红了脸,羞涩的样子还当真是有趣极了。

    “我已经找到他了,我还需要一点时间。”

    “白姐,你别,你别这么,样,这么,这样看着我,怪好意思的,不好意思的,怪的······”

    “给我半年时间。”

    小峰平复了下心绪,也放下了筷子,举起虎头白银刀,用耳朵贴着剑刃闭上眼细细聆听刀的声音。这把刀的声音当真是美妙,它外头用的是胜过铜铁的硬银,而里头用的,是如同绸缎的软银,据闻这把刀铸了七年。七年,也真是巧。

    小峰愁眉思索,把给白璐倒的那碗黄酒也一饮而尽,吁了口气,带着西地口音,道:”如果回火,可以撑一年······”

    “刀的锋芒不能收。”

    小峰有些为难,皱眉继续道:“可以,但是这把刀,你最多拔刀,四次。若不回火不回炉,遇到真正的高手,这把刀最多拔刀四次,怕就再也用不到了。”

    白璐纤长的手指轻轻按在银刀刀刃上,四次呀,这把宝刀虽不是自己常年所配,却的确是把与人为善的好刀。这样的刀用来杀生,实在造孽,那四次就四次吧。

    白璐点了点头,没有迟疑犹豫,声音平淡,道:“帮我把刀刃磨得锋利些,或许这几日便会用上一次。”

    小峰照做了,他虽是刀匠,也是磨刀师,但他不同别的刀匠或刀客,视刀如命,爱刀成痴。

    好的刀就该有它的用处,菜刀就该用来切菜剁肉,剃头刀就该用来削发剃度,屠刀自然用来杀牛宰羊。

    像夜哭这样的杀刀,就该用来维护尊严。

    最可惜的,不是折断了的刀,而是被当作宝贝藏在盒子里,同奉在祠堂里的刀,有着无比锋利的刀刃,却毫无作为。有几次小峰也曾好奇过,白璐准备用夜哭去做什么,有什么能够让一个刀客不惜折了爱刀也要完成。

    “我一月后再来。”

    小峰点了点头,目送白璐离开,白璐才出屋门,他便追了出来,捧着一烂木盒子。

    “白姐,这给你。”

    打开,里头是一把似唐刀非唐刀,它较之横刀,多了几分弧度。若以之论为雁翎刀,又窄了几分。小峰自也看出了白璐的疑惑,轻声道:“防身之用,若未处险境,不用为好。”

    白璐也不多问,收下了刀,自行离去。

临城化墨 第九章:大风将起

    仲西侯的城主府里头,颜啸才吃过午饭,他穿着单衣独自一人坐在院中亭子里头。风声忽然大盛,人影闪过。树叶才落,那人也到了他身边。

    颜啸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来人没有移动,依旧笔挺笔挺站在那。

    “你啊你,还是那么死板。”

    “我以为师父已经就此退隐,不问世事。”来人的声音实在难听极了,那声音刺耳得如同指甲来回蹭在铁锅上。

    “何曾不想,若为师退隐了,你们几人该如何呢?”

    来人哈哈大笑,笑声更加令人耳朵生痛,头疼欲裂。又听他言:“东西我带来了,当真要送给那黄毛小儿?”

    颜啸扭过头去,看了看这不知认识多少年月的脸,笑嘻嘻问:“怎的?我们这天下第一的快剑客,不舍得了?”

    这人也嘻嘻笑,答:“舍得,怎会不舍得。若非仙人境,徒儿早已无需佩剑。只是这把剑已经锈了,留着也是摆设。”

    “自是明白你的担心,可若这点东西都要折腾甚久还行不透的,那这孩子也是废了。”

    “是仲西侯么?”

    “非也。”

    “那就是小师弟喽。”

    颜啸也摇了摇头,叹道:“想来白云也是一代剑客,女中侠者,如歌虽说袭了衣钵,然剑客,却与他无关。”

    来人皱眉纳闷,如果颜啸不肯归隐又这般偷偷摸摸不愿再起风浪,除了他这几个徒弟外,还有什么会令他挂念?回头一想,也对,仲西侯有名剑舞雩剑,如歌那孩子更了不得,藏了一屋子的名剑。

    想多了头疼,只好取下背着的剑匣,放到了石桌上,轻声道:“剑我带来了,也便回去,师父,听弟子一言,还是散了吧。若师父有难,我们师兄弟三人挫骨扬灰也不皱眉。”

    颜啸哈哈大笑,笑到后来突然呛了起来,面红耳赤,许久才停下,喝了口茶缓缓,才道:“何曾不想,兄弟几人,若没有那人帮助,早已命丧昔年战场。老二,这么说,你明白了吧?”

    来人叹了口气,语中透着惋惜,道:“师父,弟子尊重你对故人的承诺。近些年,那位后辈韩将军也和昔年那人一样,不惜声誉,又以命相搏。若非如此,怕这天下,再无名正言顺的一天。也罢,这把剑就我替你去送他后人吧。”

    “不,你先把剑送去如歌就行。对了,如歌受了点伤,不妨你先试试他现今身手,若觉得无差,便由得他去,若你觉得已经泛泛,务必将他擒回。”

    来人点了点头,又背上了剑匣,才走几步,停下。

    “老二,你有疑惑?”

    来人依旧点了点头,犹豫再三,问:“师父,这一世,可与师父的大道相干?”

    颜啸点头,来人未回头,却好似得到答案,大步离去。

    风声呼呼,来去无踪。来人心中些许郁闷,小师弟的泛泛自己当如何判断?纵然自己力出十分之一,全盛的小师弟也不是自己对手,当真不知师父这句话到底有何意义。

    风中一句传音,“且告知小师弟,我在南海观音宗等他。”

    人才走,白璐却不知从何处静悄悄走了出来,依旧红巾银甲,恍如沙场归人。只是她的刀不再是那把没有刀鞘的虎头银刀,换了一把腰间的窄刀,样式如同唐刀。

    “我说呢,怎就一直觉得怪怪的,这小西的城主府戒备,看来很一般么。”颜啸言笑道。

    白璐走到了他身侧,面无表情,轻声道:“我是来告别的。”

    颜啸饶有兴趣看着她,问:“那你这次是要去哪儿?准备回桃花庵了吗?”

    “桃花庵?”

    “仙子只有你们几个孩子,你真要回去,她不过几句责骂,几日面壁责罚。”

    白璐摇了摇头,在颜啸面前跪下,拜了几拜,起身,轻声道:“如果您能有时间,还望再去一趟桃花庵,仙子她,对您很是想念。”

    白璐转身离去,颜啸有些惊讶,很快也就平复心情,表情镇定,在她身后道:“江湖恩怨太多,若能舍得,就尽早舍了,切莫路远了,回头迷雾,那才是真的回不去了。”

    白璐快到墙边,突觉一阵大风,本能性身子后倾,扭头看去,不过几掌距离,竟有一支羽箭。循着箭射

    来的方向,一身材魁梧,须发赤红的蛮汉穿着黑裤赤着上身,就那般持弓立在远处。他的身上,肌肉块块,如同岩石一般,这些岩石之上满是刀伤剑痕,往日印记清晰可见。这蛮汉身后,站了齐齐一排手握半月长戟,腰佩子母弯刀的黑甲军。

    就听蛮汉大喝一声:“何人偷摸,难不成不知道这里是城主府!”

    白璐皱眉怒视,冷哼一声:“暗箭伤人,无耻。”

    蛮汉手一伸,一旁的黑甲将士将一把弯刀递了过来,就听蛮汉哈哈大笑,道:“自是看准了你是个练家子才会射出那一箭,即便射中了,那力道也不足以贯穿胸甲。”他就这么握着刀慢步靠近白璐,挥动手中弯刀甩出漂亮刀花,而他身后那一排黑甲军也都没了原先威严不语的样子,一个个都跟看戏的痞子一般开始喧哗起来。

    颜啸皱眉了,他皱眉的可不是因为白璐要同仲西侯的大将军曲天傲打起来,他是奇怪,自己明明听到这队甲士离自己这边当还有百步,怎么一眨眼就在面前了。那般重的黑甲,不可能隐匿声音,潜伏过来,他们也没需要潜伏的理由。

    “曲统领,这是何意?”

    曲天傲冲着颜啸呵呵笑,继续舞动手中的刀,停下,用刀指了指白璐腰间的长刀,道:“我自是知道这小姑娘是先生的客人,可看到这把刀,一下子就忍不住了,先生莫慌,不会伤着这小姑娘。”

    颜啸皱眉叹气,手更是按上了脑门,白璐冷哼一声,正准备走,又被黑甲军的叫嚣喊住。颜啸也忍不住了,抓起茶杯就扔向曲天傲等。曲天傲可没想到,顺势用刀那么一挡,视线才恢复正常,就看到一只翅膀就有一人长的燃火凤凰扑扇着飞了过来。

    “先生,这是干啥?”

    “你们这几个糙汉子,真要动手,万一被打伤了,你们的城主虽不会责怪,我也无法交代。”

    黑甲军们一听,都个个哈哈大笑,有的甚至蹲在了地上,就差没抽筋。

    曲天傲站直了身子,拾起了弯刀,还把左手按在了后腰,道:“那就这样,怕人说欺负你个娘们,一只手,一只手够了。”

    一阵叫喊中,这帮甲士哪还有军人的样子,全然一帮痞子浪人。

    白璐嘴角微微,颜啸也明白了意思,手那么一挥,燃火凤凰化成了一根红羽收回袖中,他坐回了石椅上也不再说话。

    白璐看向颜啸,好似在问他一起,颜啸犹豫了会儿,点了点头,眼神之中好似还让白璐手下留情。白璐会意,迈开了步伐,一个拔刀姿势准备随时迎战。

    曲天傲看白璐半天没动静,按捺不住,拖着刀冲了过去,迎上去就是一刀砍下。白璐眼中露光,抽刀之快恍如闪电,就见火星四溅,两刀碰撞几番。论力量,白璐明显吃亏,僵持不下,一个侧身,刀刃贴刀刃滑了过去。曲天傲重心不稳险些颠倒,不愧沙场老将,一个单手撑地翻了个跟头,动作全无间隙,回身一刀砍了过来。

    二人不断你进我退,你攻我守,看似不相上下。

    白璐却在这时又把刀收回了鞘中,不单众甲士有点唏嘘,就连曲天傲也以为白璐是准备认输不打了。这一众人又怎能料到这看似单薄的少女,面无表情压低身子冲了过来,左手紧握刀鞘,右手稳稳按在刀柄上。

    近了,曲天傲一声大喝,挥出一刀,就看到空气好似被他这一刀给割开了一般,眼前的事物在那么一瞬间,有如同水面折射的视觉错误。

    白璐依旧不以为然,身子轻轻一跃,在半空中抽出那把横刀样式,刀刃微微弧度的长刀,连续挥出几刀。完了,身子稳稳落地,缓缓将刀归于鞘中。

    回头,冷冷问:“服了吗?”

    这一众黑甲士都傻了,就这么停滞有顷,一个黑甲士开始拍手叫好,这一队人都开始拍手叫好。白璐也好,颜啸也好,这轮到他们傻了眼,丈二和尚一般。曲天傲破骂了几句,喝了一声:“傻愣着干嘛,手臂刚被伤到了,这会儿动不了,还不来扶一下。”

    两个甲士一边调侃着自己的大将军,一边上来一个接过刀,另一个缓缓将曲天傲张开的手臂慢慢放了回去,就听一声痛苦吼叫,紧接着又是几句破骂。

    事情算过了,曲天傲的手臂也缓了过来,也不由拍手叫好,

    还一个劲拍手,用那粗犷的声音道:“小娘们,刀法了得,我曲天傲算服了,服······”

    另一个甲士笑着脸,附和了句:“看来我们大统领的第七个老婆么着落了。”

    “你小子信不信老子回去给你绑牛角上。”

    众人见白璐和颜啸都傻愣在那,曲天傲走了过去,伸手就是要拍白璐肩膀,白璐颇为警觉一个侧身躲了过去,曲天傲哈哈大笑,也不觉得尴尬。就看他一边活动手臂一边扭动肩膀,不久,手臂上各种细纹就现了出来,血也跟着流了出来。白璐更加不解,皱着眉,她方才虽说按颜啸意思手下留情,可力道也用了五五六六,让这蛮汉子一两个月用不到手臂应当不是问题,可这蛮汉竟活动了几下,放出淤血就跟没事人一般。

    颜啸却突然笑了,他明白了过来,不是自己高估了白璐,是自己低估了仲西侯。

    曲天傲虽说是土生土长的不夜城人,可这糙汉子在不夜城也算得上是号人物,是帮仲西侯统领万军的大将,真没点能耐哪能威震三军。

    “那是谢过曲统领方才手下留情了。”

    曲天傲憨汉傻笑,道:“谢嘛,说好了一只手,刚才颠倒,还不是用了另一只手。”

    还是那个嬉皮笑脸的甲士,又补了句:“若白姑娘刚才输了,就该跟大统领前面六个老婆一样,嫁给他了。”

    “你这扒皮,咋话噶么多。”

    白璐看这一队甲士嘻嘻哈哈,全无军人风貌,竟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声音清脆甜美。

    曲天傲也好,那个嬉闹的甲士也好,竟未发现,这一袭银甲配红巾的姑娘,笑起来时候也同传闻中阳春三月的江南女子一般,美啊。

    颜啸看着白璐在笑,微微惊讶了下,也跟着嘴角微翘,露出笑意。就听他低着声音道:“大统领今日好运气,白璐平日里用惯了那把银刀,今日这把长刀有些用不惯,日后你二人再切磋切磋。”

    曲天傲一听,这小娘们原来不单单收了力道,还有别的什么隐着,更有兴趣,连连道“一定一定”。有个甲士轻轻拍了拍曲天傲后背,曲天傲不予理会,那人又拍了拍,依旧不理会,那人继续,曲天傲烦了,回过头去准备骂上几句。

    这一回头,傻愣了,仲西侯不知何时站在了身后几丈外,面无表情看着这里。曲天傲咳嗽几声,喝了几声,就领着那队人表情严肃,步伐统一离开了。

    仲西侯慢步走开,瞥了一眼白璐,也猜到了这姑娘大概就是曾经颜啸偶尔提及,那个背着名刀夜哭的姑娘。

    仲西侯轻声道:“天傲是个粗人,多有得罪,姑娘莫放在心上。”

    白璐没有说话,行礼之后走向墙边,轻轻一跃,又在墙上连踩几脚,就这么轻轻松松翻墙离去。

    仲西侯问:“那把刀,师尊可认得?”

    颜啸装作不懂,问:“什么刀?”

    “那小姑娘腰间的刀。”

    颜啸点了点头,道:“是呀,这种样式的刀的确不该太过张扬。”

    仲西侯摇了摇头,道:“那又如何,刀就是刀,无论是中土人造的刀,还是蓬莱人造的刀,用途不都一样。”

    颜啸要走,仲西侯喊住了他,问:“师尊收弟子为徒那天,弟子若没记错,师尊背后的那把银刀,怕是一个虎头。”

    颜啸没有否认,就等着仲西侯接下来的话,就听仲西侯继续道:“天下的名剑,太多太多,名刀,虽没剑多,也不少。传闻桃花仙子有名刀三把,神哭、鬼哭、夜哭。若那把虎头银刀唤作夜哭,那这小姑娘怕不单单是个游侠或佣兵那般简单。”

    “是啊,她怎么可能会是佣兵呢,她呀,不过是个父母还在,爹娘都不肯认的苦命孩子罢了。”

    仲西侯皱了皱眉,问:“那,师尊是她父亲么?”

    颜啸一听,愣了许久,继续哈哈大笑,道:“有趣啊有趣,若我能有这么一个女儿,何其有幸,何其有幸。”

    说完,也不再理会仲西侯,自顾自离开。

    仲西侯那面无表情的脸上,嘴角却微微扬起。是呀,他虽不知道颜啸的年纪,但义父也曾开玩笑,颜啸做他爷爷的爷爷都够辈,那到自己这边,不就是太太爷爷么?

临城化墨 第十章:行者惠冬

    在颜啸走了有那么会儿后,一个身着黄色麻布短衣,瘦骨嶙峋,不过十五六年纪的少年出现在他背后。少年单膝跪地,右拳按在地上,好似在等待命令。

    “惠冬,可能帮我去探一下夜哭?孤想知晓,知无不言那句‘其锋芒兮,山河夜哭’夸张到何等地步。”

    黄衣少年点头轻声“是”,稍不注意,没了踪影,好似他原本就是一道光影,乌云稍稍一遮,也就消散了。

    话说另一头,曲天傲起了兴致,领着那队巡逻甲士去了演武场。巧,今天六大分部之一的玄豹五部统领摩常也在演武场,二人皆是蛮邦粗汉,浑身是劲没处发泄,就凑在一起又是刀剑又是摔跤,打闹了快两个时辰才都精疲力竭。

    摩常一边喝着皮囊中的水一边问:“大统领,你这伤,哪个嫂嫂打的,刀功见长啊。”

    曲天傲摇了摇头,还拍打了下摩常,回道:“什么嫂嫂,哪有那福气,是侯爷的客人那个叫颜啸的······”

    “啥,你和那个颜啸打了一架?”

    摩常误以为曲天傲同颜啸打了一架,那个激动啊,那位仙者可是侯爷的师父,老城主都笑说不敢与之切磋的人物。

    “不不不,是颜啸领来的一个小姑娘,估摸也就二十不到,瞅着也就十七八吧。他们中原人,比咱这看去年轻点,就这么个年纪。”

    摩常算明白了,放下水囊,嬉笑嘲讽,道:“就说么,你和那个颜啸打,还不连皮都把你给扒了。”

    曲天傲同白璐切磋时候,一个劲嘲笑曲天傲的那个甲士纳闷了,就问:“摩常统领,这没理吧,再怎么说,大统领也······”

    “咋的?不信啊?你莫说是城主的风乎舞雩,就连老城主的风乎舞雩,那位仙者依旧轻轻松松化解,后来,悄悄跟你们说,听俺啊哈说,是颜啸自己受过重伤,又为了指点老城主,才故意输的。”

    虽说听到这话的没几个人,可一众都傻了,曲天傲更是表情严肃,道:“今天是摩常统领水喝多了,醉了,你几个,当没听见,晓得么?”

    没人回答,但都一众点了点头。

    没人敢说仲西侯天下无敌,同样,没人敢说仲南燕胜之不武。

    可就偏偏不巧,有个会读唇的少女路过演武场,恰恰摩常那一句话被她看在了眼里。她瞪大了眼,颜啸,颜啸,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话说白璐出了城主府约摸过了半个时辰,突然转过身来,对着空气说了句:“准备跟到什么时候?”

    粗布少年自临街一屋檐中现身,白璐仔细看了看少年藏身的地方,脸上没有表情,心里不由赞叹,这等隐匿追踪的本事也算练到家了。

    粗布少年没什么表情,问:“怎么发现的?”

    白璐摇了摇头,少年本事不差,可怎么会

    是个小笨蛋呢。

    白璐的视线偏转,看去少年身后的人,果真,有个瘦个猴脸的汉子悻悻从墙拐角处走了出来,畏畏缩缩,想跑又不敢跑。

    惠冬傻眼了,白璐也不去理会这少年,径自走向那个猴脸瘦个,毫无留情拔刀便要斩杀。却听破风声,本能性挥斩长刀,打落了两把飞刀。

    “一尾随流氓,姐姐至于下杀手么?”

    白璐看了惠冬一眼,一声“滚”,那猴脸瘦个好似得了特赦令一般立马跑开。再看看惠冬,竟是收了刀,也似不准备去计较就在刚才,这少年还对自己射出两把飞刀。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没有名字。”惠冬结结巴巴,竟然莫名紧张,是害怕?他自然不可能害怕,那是因为什么?少年并不清楚。

    换作旁人,惠冬自不会去管,那猴脸瘦个穿的可是天灵六部的作战靴,也不知道是哪个没脑子的主派过来尾随的。

    白璐看着少年的眼睛,并没这个年纪该有的清澈,反倒有些浑浊,不说心里城府如何,这少年用眼时间看来远远要长于寻常人,使得眼睛开始干涩好似还有层薄膜覆盖。

    “你多大了?”

    “大概十五吧。”少年回答的时候及不肯定,他也在猜测,这银甲女人多大了?十七?十八?还是十九?

    他虽不害怕,却又不敢开口询问。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跟着我的?”

    “城主府出来的时候。”

    白璐眼睑微微一动,出城主府的时候?她又颇感兴趣问少年:“你是仲西侯的人?”

    少年摇了摇头,白璐并没去理会这个摇头是真是假,又问:“你想离开不夜城吗?”

    少年还是摇了摇头,白璐并没有像之前那样的表情,反倒有些不大高兴,自顾自说:“我要离开不夜城了,我时间不多,如果是仲西侯派你来的,告诉他,我下次回来可能就是来杀他的。”

    白璐自然是玩笑话,她与仲西侯唯一的联系就是颜啸,那她又为什么要杀仲西侯呢?她好奇这孩子接下来的反应,默默等待那预想中的反应。

    少年有些懵了,说自己不是城主府的人,有点脑子的都不会信,那她在一个城主府来人面前讲这样的话?

    白璐等得烦了,又落下一句:“我还会再杀四个人,仲西侯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白璐就这么走了,少年很奇怪,她从没见过哪个女人就像白璐这样,敏锐、我行我素。

    “你,可不可以不要杀人?”

    白璐有些发愣,这个少年,十五岁或者十四岁或者十六岁的少年,这个跟在仲西侯身边的少年,是害怕杀人?或是害怕死亡?

    与白璐分开后惠冬没有回城主府,他到了大漠上的一个地洞,躲进了地洞里头。

    这里头尽是一些他所收集的玩意儿。什么狼毫笔、《千字文》、算盘、围棋等等,不过最多,要属鞋子,从布鞋到草鞋,长靴到短靴,各种款式各种样子。但这些鞋子有个共同特点,它们的颜色并不鲜艳,相反还很暗淡,不起眼到人们都懒得低头去看去猜测这双鞋有没有破洞啥的。

    少年裹着被子想睡觉,却怎么也睡不着,他起身,抓起一长条木炭,就着油灯在一块釉色木板上开始画画,他在画一个女人,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这女人穿着舞姬纱裙头戴珠钗。快完成了,少年却突然用长条木炭把女人画像全部抹去,把碳条和木板都扔到了一边,蒙头睡去。

    仲西侯给少年的金银财宝足以让他在不夜城大富大贵,可少年却不习惯住在城里,相反,他更喜欢这个他从出生便开始居住,这大漠黄沙下的地洞。

    这个地方安静?绝无可能,地面上风沙过境的声音永远不会停。

    说吵闹?也不会,永远不会有人来敲门,说“惠冬,我们出去玩吧”。

    偶尔会有沙狐,或者沙狼进来躲避风沙,它们也颇懂主人心思,会安安静静缩在墙角,不去破坏洞里的每件物品。

    少年睡得无比安稳,他甚至不自觉讲了梦话,那句梦话只有一个字,“爹”。

    如果少年找到了自己的父亲会如何?至少这个苦命的孩子不曾想过。

    可如果让那个唤作白璐的银甲女子找到了自己的父亲,那接下来的动作再简单不过了,白刃出鞘,一刀两断。

    再说不夜城城主府,仲西侯在那听探子将情况一一二二全说清楚,等探子下去了,将那密密麻麻布满米粒大小黑字的小纸丢进油灯。

    “书难,十五岁的娃娃可会对女人有所幻想?”

    书难停笔,说来奇怪,这道君这几天一直在写写画画。

    “道门小周天的功夫令人无求无欲,竖书难不知。”

    “十五岁······”

    “城主十五岁的时候美姬成群,怎会有**难泄。”

    仲西侯愣了下,竟不知该作何回答。

    他否认又能如何,至少这天下的传闻,西地城主例来善舞剑,好双修。收名剑逾千把,藏美姬逾百名。在那之后就是对名剑的稍稍描述,大部分篇幅都是形容美姬绝色如此这般。

    他仲西侯有三个较为喜欢的年轻后辈,一个号“弓者”,出走三载,也该归来;第二个是那“行者”,就是小惠冬,可惠冬这孩子又特别执拗,哪怕自己想教他拳脚功夫刀枪剑术,这孩子愣是不肯学,只对各类身形步伐情有独钟。

    而第三个,仲西侯也懒得再去思索,问书难:“风灵王如何了?”

    书难摇了摇头,叹气:“先天之灾,无为妄为。”

    如此么?那傻就傻吧。

临城化墨 第十一章:番邦狼王

    曲天傲最大的毛病就是嘴巴大,可曲天傲最令人佩服的,是他的忠诚。他再一次在饭桌上胡言乱语,然,因为他对仲西侯绝对的忠诚,他自不会说出白天摩常同他讲的话,他说的是另一件事。

    仲西侯准备过几日就应邀,出发临城。

    曲家在不夜城为四大家族之一,几代大将军都出自曲家,自然,这并非世袭权谋,每一代曲家出的大将军都能令人信服。

    曲天傲能成为六部大统领自然也不是曲老将军股掌操纵为之,说来,还有段有趣故事。

    年少的仲西侯才习得舞雩剑法最后一式,风乎舞雩,无奈剑气不纯,在演武场险些伤到一才会走路的女娃。好在那时一个青年壮汉冲了出来,挡在女娃面前双臂为盾,硬生生挡下了那一百单八道剑气,而那壮汉,除了手臂上剑痕密布,也没受什么太重的伤。

    后面的故事自然简单,那时的仲西侯虽已是城主,然诸多事物都是城中大臣处理,几乎不露面。这壮汉哪里会知道这人就是仲西侯,上去就是对仲西侯一顿乱揍。虽说是出气了,可回府的仲西侯满身伤痕,自逃不开那些家臣眼睛,连夜派出一千黑甲铁骑把曲府团团围了起来,就差满门抄斩。

    仲西侯却说了一句话,一句让曲天傲日后成为不夜城当之无愧第一勇士的话。

    “十年后,若你还能挡住孤的风乎舞雩,孤便命你当不夜城的大将军。若你挡不住孤的风乎舞雩,曲家下上九族尽诛。”

    偏巧不巧,十年之约到了,曲天傲去赴约时候已是满身伤痕。

    仲西侯问了,他没答,他使出浑身内劲聚气成盾,仲西侯也使出全力一招风乎舞雩。

    他如约挡下了这一百单八道剑气,尽管白骨森森,血肉模糊,甚至损了修为。

    两年后曲天傲康复,他也如约封他为不夜城统领六部的大将军。

    他知道京州来的商队在大漠被劫,是曲天傲领队护住了不夜城的威严。他既然残躯前来,如何能辱没了我不夜城大将军的尊严,风乎舞雩虽是避开要害,但论真心,的确实毕生修为全力一击。

    而那个小女娃,则是曲天傲同父异母的妹妹,曲天琴。

    曲天琴一听城主要去帝国东边的临城,放下了筷子,就差拍桌站起。曲老将军轻声咳嗽了一声,曲天琴又乖乖坐下抓起筷子好好吃饭。

    曲天傲才出大门就被这古灵精的妹妹给缠上了,曲天琴板着脸问:“说,城主什么时候出发?”

    “这我咋知道,又么带我去。”

    “悖时砍脑壳的,你除了日婆娘还懂得啥?”

    曲天傲被骂了还憨汉一样傻笑,全然没有还嘴的意思,赔笑道:“就该给你找个男人,看你以后还说不说男人日婆娘。怎的?看上城主,也准备跟着去东边儿?”

    曲天琴也不掩饰,点头怒着眼,推了推曲天傲,与其说问,不如说是命令:“啥时候去临城给我弄明白,我也要去。”

    曲天傲为难了,慢吞吞道:“可我,我也不晓得,啥,什么时候出发啊。再说,我又不去。”

    “那更好,快,你去和城主说,就说,就说,就说我去想长长见识嘛。”

    曲天傲来不及答应,曲天琴就跑远了,这可烦了曲天傲。

    次日,演武场上,仲西侯丢下木剑,衣袍早被汗水浸透,那几个陪练的甲士更是直接呈大字躺在了地上,狗一样伸舌头喘着粗气。一个瘦不拉几的甲士正准备递水过去,曲天傲忙忙抢过,嘻嘻笑着迎了过去。

    “城主,商量个事,小事,小事······”

    仲西侯抬头看了看曲天傲,伸手,他明白意思递过水囊,仲西侯大口大口喝了几口,把剩下的水一股脑倒在了头上,畅快舒爽。

    “临城,是不是明后天就走了?”

    仲西侯看了看他,戏谑问:“怎的?准备和孤一道去东边小城觅一个江南姑娘回来,当七婆婆啊?”

    曲天傲这么一个西地汉子一下红了脸,还略带娇羞,道:“城

    主,闹,莫闹。城主去临城,我这就去挑一队人。”

    “瞎闹。”仲西侯站了起来,把水囊丢到了一旁,朝演武场另一端吹了声口哨,从那头慢悠悠走过来一个人。这人先前是闭着眼一直靠在墙边的,人声嘈杂的演武场,一声口哨也能分辨,明白意思,实在厉害。

    “你们几个留下,你们且都散了吧。”

    那些原本就或站或坐在台阶上的没动,那些被累趴躺在地上的,瞬间翻身而起,看不出已经练了半天耗尽气力,就见动作整齐抱拳应是,自行散去。

    这人越来越近,曲天傲细细打量,不到八尺,身形偏瘦,手臂倒颇为结实。他到了仲西侯身边,身子笔直,微微低腰,问候一句:“城主。”

    曲天傲奇怪了,黑甲军几万人他的确不可能记得过来,但有些本事的,他不可能面生。这人也是那三百多号人里头的?

    曲天傲又仔仔细细打量了来人,样子古怪,其特性倒是与那三个娃娃一般,万中无一的特别。

    “小梁,你说哪日出发为好?”

    “那明日吧,黄历上讲明日适宜伐木、打猎。”

    “那就明日。”

    曲天傲还傻愣在那,左看看这小梁,右看看仲西侯,哑巴似的想说喊不出声。

    “不如比试一番?”仲西侯就同想凑热闹想看戏的人一般起哄了一句,周旁那些将士们一听城主让一个瘦柴同大统领比试,也一个个兴奋起来,也跟着瞎嚷嚷。

    曲天傲什么人,蛮邦汉子一个,摔跤骑马,最是喜好。那小梁也没答应,也不拒绝,他的反应比曲天傲来得直接。很干脆,从左腰解下牛皮水壶,右腰取下一对看上去样式普通的铁打狼爪,都随性丢到了地上。

    曲天傲更是兴奋,露出憨笑,咳嗽几声,用粗狂声音道:“那这个,咱是文斗呢,还是武斗?”

    方才那个要递水给仲西侯的甲士一听还有文斗武斗不由觉得有意思,调侃道:“大统领,把龍字写一遍看看。”

    曲天傲不以为然,就抽出弯刀在沙地上开始写汉字。开始还好,可到后头就是不知道这一撇那一横是不是这么写的,越看越不对,擦掉重新反复几遍到最后连龙字的那个龙头是怎么写的也不知道了。气啊,就见他赤面红眼恶狠狠看着那甲士,就见众人戏谑笑闹,好是丢人,他破骂道:“木斯臣,你想挨揍么!”

    说起这被骂的甲士,倒是有趣。西地豪门多以军功攒声望,而这木斯臣一家则以文官为主。木斯臣比曲天傲要小上十来岁,小的时候瘦不拉几的不打紧,可渐渐长大,尤其在看过曲天傲同仲西侯那场比试后也起了心思弃笔从武。练了一年两年,自信满满,结果被练武场一个十二三岁的小杂役给痛殴一顿,眼泪鼻涕直直喊疼。

    这曲天傲就看不下去了,这木斯臣家的嫡长子怎就是个孬种,不过想想既然是木斯臣家的那也就无所谓了。可谁知道这憨货还是个倔脾气,被小杂役给痛殴后回家愣是没告状,那之后连续来了七天,今天被小杂役用木棍打折了左手,明天又被用木剑划开了后背,惨不忍睹。光是脾气倔没找对路子可不顶用,曲天傲竟越看这小子越顺眼,随口嘲笑了几句,大约摸意思就是娘们一样的人就该回家女红,打打杀杀不适合。

    这木斯臣倒是有趣了,明知道可能会被揍得更凶,还恶狠狠瞪了曲天傲。曲天傲也来气,哟呵,好小子,木斯臣还在襁褓里的时候看着还挺有趣,小小软软的一个,越长大咋越看越欠揍呢。

    二话没说上去就是一顿揍,可这瘦猴愣是一次又一次反抗,一次又一次挨揍,最后体力不支,昏厥了过去。

    再后来,挨打依旧是再正常不过的,可西地第一勇士的曲天傲竟开始耐着性子开始从最基本的教这家族背景不逊于自己的瘦猴。好在木斯臣也算争气,也有那一股子韧性,没被折磨到退缩,倒是被打哭的次数让人记不过来了。

    曲天傲也好,那些小兵小将也好,敢这么揍他也不是故意,也不是说真不怕木斯臣家族。是有那

    么一次曲天傲在自家祠堂罚站,木斯臣家的族叔跑过来求情,说是自家小子求着曲天傲教授武艺这般那般。

    曲老将军虽然没有减了惩罚,倒也是赞叹了几句这瘦猴,不失为西地好男儿然后外加一堆故意文绉绉反而显得特没文化特蹩脚的话,都是夸赞瘦猴的话。

    等跪了一天终于有饭吃的曲天傲去了大堂,曲老将军却是一本正经,约摸意思就是看一下,虽说木斯臣家的小子身骨不行,但小子争气,就好好调教,成不了高手进不了六部不打紧,至少北燕军的水准得有。

    木斯臣虽说依旧瘦不拉几的,可不再最早时候那娘们一样病殃殃的样子。

    这文斗武斗木斯臣自然也早就领教过,就听瘦猴语气平淡解释道:“文斗便是棍棒木剑,武斗就是长枪弯刀。”

    众人一听,大统领是打算来真的,齐齐扭头看向曲天傲,见他没有辩解的意思,一个个心里都抽了一下。

    见人都鸦雀无声,这沉默少语的汉子声冰冷道:“既然曲大将军喜好武斗,那就武斗吧。”

    众人这下都看向了仲西侯,可他们的城主却笑呵呵道:“不如这样,收了杀心,一刻钟。”

    说罢,就见仲西侯躺坐到台阶上,还一边吃着小食一边喝着新进的葡萄酒,就这样颇为悠闲等待一出好戏上演。

    小梁依旧不说话,他走到一旁用一根木棍挨个挨个点过兵刃,最后拾起一对短枪,稍稍舞弄一番,还算顺手,就不换了。曲天傲可没那么麻烦,随手就从一旁抡过半月长戟,呼呼生风颇有气势。

    曲天傲一声大喝挥舞长戟,金刚镇泰山,见他身子跳起,由空中长戟狠狠劈下。小梁动作缓慢,就在长戟离他头顶一手掌距离,身子一侧,手肘往上一顶。不偏不倚,正中曲天傲檀中穴。手肘击中,皱眉的却是小梁。

    就见他身子急急往后,几个翻滚,一副虎口脱险的神情。看到这一场景,所有人都哈哈笑,小梁也明白过来,这被称为西地第一勇士的曲天傲当真恍如战神金刚刀枪不破。

    曲天傲站稳了身子轻拍膻中,呵呵一笑:“不痛不痒。”

    小梁的手肘倒有那么些不舒服了,调整身子又舞弄了一番双枪,静待曲天傲攻来。曲天傲扭了扭脖子,就见他双手握戟,身子旋转恍如龙卷,越来越快,最后看不清人,忽然停下,半月长戟飞了出去。小梁脑中数个画面闪过,最后双目露光,双枪交叉挡住长戟。一旁的仲西侯酒杯往石阶上一碰,好在是金子作的杯,若换成夜光杯,怕早已碎裂。

    美酒洒了,可这仲西侯却大呼“漂亮”。

    半月长戟飞出去的刹那,身材高大恍如棕熊的曲天傲那一刻也狡兔一般,三两步追上长戟拖住枪尾,一个旋转,半月长戟夹着风声劈砍而来。小梁身子一侧,在地上连滚数丈,一个鲤鱼打滚也没了先前的矜持,往地上就是一口唾沫。

    曲天傲哈哈大笑,又是扭了扭脖子,笑道:“小子,可以啊,看来对你么理由手下留情。来,让爷爷见识下你的本事······”

    话音才落,就见小梁快速奔走起来,不断在曲天傲四五丈地方左右左右,看得人也是纳闷不解,这家伙究竟要做什么?曲天傲却没了先前的轻松,也不再嘻嘻哈哈,双手紧紧握住长戟。小梁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就见他双枪左右左右不断刺出,这一刻众人才明白过来。

    先前那些虽说看似白费力气,可一旦身子习惯了这种高频率震动,出枪时候也就如同惯性,少费了不少力气。再者,在曲天傲那视角看过去,这甘蔗一般的双枪枪刃就更似白点晃得人犯晕恶心。

    双枪快要刺到曲天傲喉结部分,就看这蛮邦大汉身子往后,右脚同时踹出,把小梁就跟沙包一般踢飞四五丈。曲天傲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神情严肃,视线死死落在小梁身上。

    刚才他是可以把长戟刺出去的,他还是没敢那么做。

    随后,这西地不夜城第一勇士无奈叹了口气,道:“罢了罢了,你赢了。”

临城化墨 第十二章:待秋风起

    坐在仲西侯身侧蹭着点心瘦猴木斯臣看着云里雾里,傻愣愣道:“不对啊,这不是大统领······”

    小梁咳嗽几声,双枪插地又是鲤鱼打滚,起身后拍了拍身上灰尘,嘴角开始慢慢有血流出,就看他“呸呸”吐了几口,全都是血,再看他本人,又跟没事人一般走向仲西侯单膝跪地,好似在等待仲西侯下令。

    仲西侯放下了酒杯,笑呵呵道:“不,是小梁输了,不愧是孤不夜城第一勇士。”

    小梁死死捏紧拳头,没敢反驳。

    还是那个蹭点心的木斯臣,屁颠屁颠走到曲天傲身旁,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奇怪,为什么曲天傲会说是自己输了呢?

    “大统领,咋了?”

    见曲天傲眼睛转向他,身子依旧不动,这傻小子也愣了。没弄清状况,愣是傻兮兮那么用力一拍曲天傲的背。

    就见曲天傲身子不稳,踉跄几步,这才稳住。又立刻捂住脖子,破骂:“你个死兔崽子,老子脖子都被划了道口子,硬生生运气稳住,就给你他娘一拍给震开了······”

    木斯臣没明白,在看曲天傲捂住脖子的手,还真有血透过手缝流了出来。

    仲西侯令小梁起来,倒了杯酒递与他,先是调侃了曲天傲一番,又看了看小梁,道:“虽非同族,终究同处西地。狼也好,熊也好,若猎人在这里扎了营,狼窝没了,最后熊窝又怎么可能继续安然无恙。”

    他轻轻拍了拍小梁肩膀,继续道:“天傲虽是大老粗一个,他的本事不是吹出来的,纵然是孤,也不可能轻易赢了他。”

    “哦,我认出来了······”还是那个不断惹事的木斯臣,就见他指着小梁情绪激动,道,“他,他不是前年那个论剑赢了城主的闫忽德家的崽子么?”

    所有人都睁大眼睛,包括曲天傲,唯独仲西侯神态自若好似全然不在意。另一甲士狠狠拍了拍那人脑袋,责骂“瞎嚷嚷什么”。木斯臣略微无辜看着众人,那表情,不由惹得仲西侯又哈哈笑出声来,就见他点了点头,道:“不错,闫忽德部族少主,闫忽德梁,也是未来三番五邦的狼王!”

    “狼王?”曲天傲心里头嘀咕着,原来这小子就是狼王,怪不得自己见到这小子时候总觉得和那三个小崽子有种相近的特质,原来这小子就是狼王。

    在片刻沉默之后,曲天傲走过去,用力拍了拍小梁肩膀,那个刹那,小梁身子都向一边倾斜不少。就听他粗犷的声音几声大笑后,戏谑道:“厉害厉害,我就说小西没什么本事,那我看来输得不亏······”

    “曲天傲,你刚才说孤什么?”仲西侯厉声道。

    曲天傲睁大双眼,还不停眨巴眨巴,结结巴巴:“么,么啥啊,么,听错了听错错错了······”曲天傲眼珠子一转,立马转了话题,“城主,闫忽德这小子这么厉害,咋以前不见他露面啊?”

    仲西侯自然能看得出听得懂曲天傲这货又在瞎扯了,自己手下有哪些人,这货还不清楚么?纵然没见过,他就不信自己报出“狼王”二字,曲天傲还不知道这小梁是谁。

    “他么?他游走于三番五邦京州都城之间,忙得很。木斯臣,木斯臣······”仲西侯几声吆喝,还是不见有人回应,曲天傲忍不住了,过去就是对那个又蹭点心又惹事的甲士脑壳上狠狠那么一下。

    这唤作木斯臣的也是郁闷,今天怎么愣是谁都喜欢揍他,急急跑过来,双眼巴巴望着仲西侯。

    “孤明日离城,你告之扎老一切大小事务由之代劳,对了,今年古木林就不用再去伐木了。”

    木斯臣好似还在想事情,有些心不在焉,只是回了句“诶”。

    仲西侯也看不过去了,双指弯曲也准备往他脑门上来那么一下,木斯臣往后一躲,道:“别啊,我在想,城主,以前阿哈跟我提过一个人,我越觉这个人好像就是闫忽德,可么理由啊?”

    “你阿哈可是破风将军木斯臣兇天?”闫虎德梁突然这么一问,木斯臣使劲点了点头,又听小梁淡淡道,“那他告诉你的一切都是真的。”

    木斯臣就更加纳闷了,又要说什么,被曲天傲一把推开,那

    个气啊!明明都是一个宗族,一个地方长大的,不过就差了十来岁,可偏偏曲天傲长得和熊一样,自己就跟猴子一般。

    仲西侯也不再去管木斯臣的种种疑惑,继续吩咐道:“曲天傲、海拉苏、关成,还有木斯臣,回去之后别忘了同诸老补上一句,秋风已起,该猎鹰了。”

    木斯臣眼睛瞟过,先前并没注意,原来今天在演武场北边围在仲西侯身边,算上他和曲天傲在内的七个人,都是四大家族的年轻一辈。本能让他感觉,城主去临城怕是要去干大事了,番邦少年郎的热血一下被点燃,第一个应声道:“诶!”

    曲天傲回家后又傻傻在饭桌上口无遮拦,好在曲老将军人老身手不差,当即用筷子打中曲天傲,喝声道:“食不言寝不语!”

    见老头子发怒了,曲天傲也不再多话。

    曲天傲才走出房门,正准备去街上溜达,或去找木斯臣也好,去找摩常也好,小酌几杯尽兴后再考虑今晚去哪个媳妇地方生娃娃。那小妹曲天琴早堵在了门口,这次曲天琴没能套出什么话,是有人抢在了她之前,一个家仆奉命请曲天傲去老将军房中,说有重要事情,任曲天琴怎么逼问利诱,那家仆愣是铁打的牙齿怎么也撬不开。

    曲天傲躲过一劫似的去了曲老将军地方,才进门,老将军又是恶狠狠盯了他一眼,吓得曲天傲立马跪在了地上。

    “你这嘴,什么时候能跟你的疙瘩肉一样结实?城主准备什么时候起身临城?”

    “明,明天······”

    “没了?”

    “爷,今天奇怪了······”曲天傲正准备站起,看到曲老将军的眼睛,立马又跪下,“今天小西居然把木斯臣、海拉苏家的三个小子还有关成同关成那个奴才都叫去了演武场。”

    曲老将军眼中突然有了神,那种眼神,可不像活了快一百年的人。他立马追问:“把你等小辈叫去,城主说了什么?”

    “什么,秋风来了,该猎鹰了。么明白啊······”

    “秋风起,猎鹰季。这风刮了那么多年,也是时候刮到不夜城了。”

    “啊?”

    曲老将军喝了口茶,道:“起来吧。”

    曲天傲傻傻应了声,站起来坐到了一旁,一边吃着小点心,一边等曲老将军继续说。曲老将军又看了看自己这光长个子不长脑子的孙儿,不由觉得好笑,可又有几分苦笑。

    他这苦笑,是在心疼仲西侯。他尤记得那年奇怪,大漠竟然飘雪,虽没有几尺厚,能让他再像年轻时候去挽风城那次,能堆个雪人玩乐下。

    可毕竟这儿是西地不夜城,又是飘雪又是大风几乎没什么人愿意在外边行走。

    他陪着不到四十的仲南燕一人一匹骆驼马从南边回来,在邻近的寨子居然看到了火光狼烟。就这么一主一臣,一把剑一把戟杀光匪寇八十七人,最后竟只找到了一个活人,一个被扔进空酒缸的娃娃。那个哭声凄惨啊,哪怕是沙场征战这般年数的二人也不禁心疼。

    风雪夜,伴着琉璃盘一般的圆月,一主一臣回西地,满头是雪的仲南燕看着怀中自己用外袍包裹起来的娃娃,竟轻声说了句:“儿子,咱们到家了。”

    仲西侯,不夜城生,不夜城人。

    “既然秋风来了,也该让你知道了。天傲,曲家、木斯臣、海拉苏还有关家,你觉得有什么联系?”

    曲天傲冥思苦想,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道:“都有钱······”

    这话一出,气得老将军立马用糕点砸曲天傲,消了气,才道:“我们四家是不夜城命门所在,缺一不可,若一门不忠,则一城将亡。同样的,若四家合力,也能逼宫让位。我曲家主兵,木斯臣家多相或阁老,海拉苏家虽说富可敌国,可他们的财富不过是掩人耳目,他们的库房与城主府虽说隔了四条街,可下头,是通的。”

    “啊?那路咋没塌?”

    曲老将军那个气啊,明明自己兄弟几人,还有下头几个小子一个个都是能文能武,怎么到了孙子这辈,就曲天傲一个带把的也就算了,还是个神经大条听不懂话的。也罢也罢,慢慢教,只能这样。

    “近些

    年,海拉苏家在天下诸城不断开店立铺,为的并非钱财。算算时间,也有十七八年了,不断收拢铜铁,现在不夜城积攒下来的······”

    “要打仗了么?”门被推开,曲天琴冲进来这么一问,吓得曲天傲从椅子上摔了下去,把曲老将军也给震惊住。

    “你,你,你来做什么?”

    “爷,城主要那么多铜铁做什么?是不是要打仗了?”

    曲天傲一听小妹这么一说,也是拍了拍大腿,站起来道:“对啊······”

    老将军看着自己这最年幼的小孙女,眸子不禁泛起了亮光,声也微微轻快,道:“也罢,把门关上,带你俩去个地方。”

    曲天琴一听爷爷没责怪的意思,一下来了劲,关上门,屁颠屁颠等吩咐。老将军领着二人进了里屋,掀开自己的床被,把一块床板摁了下去,整张床分成一块一块,又一块接一块往下沉,再向两旁分散,露出一个四尺左右长宽的洞。老将军把棉被枕头也都扔了进去,接着人跳进洞中,兄妹二人也跟着进了洞。

    曲老将军把一旁的一块石板打开,刹那一道光芒射出,兄妹二人本能性闭上了眼。慢慢习惯了光,睁开眼睛,那竟是一颗比曲天傲拳头还大的夜光珠,散出的光芒照亮的地方,比火把还管用。

    曲老将军又摁了一旁一虎头雕刻,床板一块接一块又拼了回去。老将军又把枕头棉被逐一安在床板上,又摁下虎头,床板又渐渐升了上去,洞口也被封住,平整得看不出一点缝隙。

    曲天傲兄妹二人傻了眼,还真不知道老将军的房里,床下还有这么一个地方。曲天傲虽然笨,可记性不差,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这种密室的开门方式,同小时候和海拉苏一起在他叔叔房间发现的密室差不多。不过他叔叔那个密室里头竟是些春宫图**一类,那段日子,可真是妙不可言。

    随着老将军慢慢往前走,曲天琴是没什么感觉,曲天傲就没那么舒服了。他还是头一次发现长这么大个并不是什么好得意的事情。这个过道他只能尽量双臂贴着身子微微弓腰才能保证不碰头不擦到。

    总算空旷了,那是一个里间,目测也不过四丈长宽,好在高有一丈过半,不会压抑。老将军把夜明珠放到了一龙头雕刻物嘴里,又把龙爪子往下掰,从四周石壁慢慢转出共计十二个龙头,每个龙头嘴里都含着这么一颗夜光珠,整个里间一下明亮。

    “这事情原本只有在天傲成为族长时候才能说,既然城主已经说时候到了,那现在告诉你也是一样的。怕今夜,另外三家,也同老儿做着一般的事情。”

    曲天傲有生以来第二次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头一次是他受衔大将军的时候,这一次,怕更夸张。

    “知道的,会原原本本告诉你兄妹二人,不用提问,你们所问的,怕也不知道。”老将军从一旁石盒中取出一竹简,上头刻的字不多,曲天傲兄妹二人却看得心惊肉跳。

    “龙族不仁,以我族邦为鱼肉。今以手足血肉为石,砌以西地城墙。聚财于四方,商通于天下,握帝国命脉于掌心。待秋风起,猎鹰季。”

    “造反······”

    曲天傲的珠子就差从眼眶蹦出来,血丝渐渐密布,他拍了自己几巴掌,问:“爷,这,这是前城主······”

    “怎么会是阿南写的,这,这是独孤城主的遗训。”

    “独孤少华?他,他不是······”

    “暴君么?”曲老将军呵呵一笑,他自然明白曲天傲兄妹二人会有此反应,“独孤城主的凶残并非领兵带将,诛灭三番九邦。他最残忍的,是诛杀三番九邦之后还要每天面对那些被他夺取家园的人。”

    曲天傲不明白,他只知道,独孤少华的养子,仲南燕亲手杀了自己养父承了城主之位,开始诸多改革变动,正是这一系列大义灭亲的动作才有今天不分种族和乐富足的不夜城。

    可仲南燕暗地里何曾比独孤要仁慈?三番九邦,硬生生被他灭族成了三番五邦。

    “如果独孤城主没那么做,那么不单三番九邦,连不夜城也会被帝国吞并,从此西地再无城池,黄沙之中再无绿洲。”

临城化墨 第十三章:猎鹰前夕

    曲天傲笨了三十七年,这一刻他明白了过来,眼神坚毅不容置疑。扑通,他双膝跪地,没有表情,声音依旧粗犷,语气却坚定不移:“若小西,若城主愿赴不归路,不怕青史千年臭名,我甘愿做他最锋利的那一把屠刀。”

    一向聪明伶俐的曲天琴却一直没明白过来,她看着哥哥同爷爷这种莫名的反应,她的脑袋嗡嗡,想问又不知道该问什么。

    “侠名掩盖霸权,仁义遮挡炼狱,阿南把一切都做得那么完美,可惜啊可惜,他终究没有逃过一个情字。”

    仲南燕是怎么死的?说是醉酒落入镜湖,又说四城断了不夜城生路自我了断以换不夜城生机,更甚者说是遇到仙人云游四方,那凡间的仲南燕自算是不在世之人······

    传闻种种,第二种最为人信,也最多人传。

    关于爷爷口中的这句话,曲天琴明白了,她虽不知道前城主把什么做得完美,但她算明白仲西侯为何至今不娶。情如毒药,爱似屠刀。明枪冷箭,杀不了一代英豪,情爱,却可以使一个男人一生努力一世英明荡然无存。

    “本以为到死都不可能看到城主猎鹰的场景,不曾想到,这一天来得也挺快。天傲,或许三年,或许一年,黑甲军,黑甲军必须做到风林火山阴雷,作为六部大统领,你能做到吗?”

    曲天傲不容置疑点了点头,曲天琴迷茫不知二人所云,问:“那我呢?”

    “你,或许可以跟着城主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说你是我曲家人,有的时候真怀疑是不是从海拉苏那抱错了。不开玩笑了,或许有件事情由你去做更显得天衣无缝。”

    前半段话让曲天琴那个怒眉嘟嘴,可后半段,曲天琴一听好似有重大任务将落到自己肩上,全然没有半点沉重意思,反倒开心得想跳起来。老将军看着孙女如此,原本严肃到空气都冰冷刺骨的气氛一下被破坏,没有责骂,反倒慈祥微笑,还呵呵乐出了声。

    曲天傲原本如临大敌,一下子又成了白日里的傻大个。傻就傻吧,突然他想到一个问题,问道:“爷,你知不知道闫忽德······”

    他不曾想到闫忽德这三个字,曲老将军反应会那般强烈。就见老人满脸恐惧,捂着心口不断喘气。兄妹二人手足无措,好在曲老将军是一号人物,即便老了对自己身体依旧控制自如,纵然年纪大了炁源基本已废,可对丹田的掌握可丝毫没有退步。很快就气息顺畅,也不再那么激动。

    就听他缓缓道:“闫忽德部族,曾与海拉苏、雪尼特共同治理三番九邦,相互制约。他们分散于帝国境外西北,与西城中间也隔了大片黄沙,反倒与他国算是领土相接。不过这三族与西城往来密切,三番九邦算是独孤城主毁的国,以这十二大部落为主,大小共计三十六个,除了海拉苏家,别的都零零散散没了气候。”

    “原来那臭小子他们家原先是这样的。”曲天傲口中的臭小子自然不是闫忽德梁,他们还没那么熟,他也不准备去和这小子近乎近乎,这种眼神里没人情味的家伙,他可不愿称兄道弟。

    “你以为海拉苏现在日子很好过?在不少旧族人眼中,海拉苏家就是叛

    徒,若不是这些年海拉苏家对不夜城的贡献有目共睹,怕他们子辈的日子与现在全然不同。”

    “那闫忽德呢?”

    “闫忽德啊,那可是草原的狼王,曾经他们的铁骑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以前说,那雅勒的婆娘闫忽德的郎。那个人叫什么名?”

    狼王?狼王是他们部族世代传承的称谓么?

    “小梁,小西唤他小梁。”

    “小梁啊?是没听到过,或许只是闫忽德部族残存的人吧。天傲,不论以后如何,闫忽德家的人你还是不要接触的好。”

    “那个小梁,他功夫不错,我看他······”

    曲老将军摆了摆手,继续道:“狼在不饿同很饿的时候,对羊,都可以很温柔。你救了那头狼,它可不会像狗一样帮你牧羊。”

    曲天傲对这种费脑子的话语不能全明白,但既然爷这么说了,那遵循就是了。

    “那我一会儿就去城主府,同小西说带小妹去临城的事情······”

    曲老将军又摆了摆手,道:“罢了罢了,老骨头多年没动了,走一趟吧,说不定还会看到木斯臣同海拉苏那两个老家伙的臭脸,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没死······”

    这种话从一个快九十的老人口中冒出来,曲天傲兄妹二人是想笑的,可他们哪里敢笑出来,强忍着,那样子在曲老将军看来,才可笑。

    曲老将军最后说的那句话,曲天傲没能明白,然不明白的,也不过是现在的曲天傲。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不夜城的夜很冷,冷得你会好奇这是夏天还是冬天,或许在不夜城原本就没有季节之分。

    仲西侯在那用清水洗拭着爱剑,风吹过,那个一身红衣的人就这么乘风一般从黑夜中漂了过来,带着浓郁的血腥味。

    他每一步脚步声都一模一样,丝毫不差,他坐到了仲西侯面前,抓起他盘中的糕点,用他的金杯喝酒。

    仲西侯问:“你怎么会来?”

    “自然不是来找你的,本意是来找金陵小王爷玩的。”

    “哦,那怎么不去找他?”

    “那小王爷不但不如大公子有趣,就连二公子,他也不如人家十一。”

    仲西侯呵呵笑了笑,他也差不多看法,对朱一诺,既不在意,也无多大好感。他看了看来人的衣袍,开始用布擦拭爱剑,一边道:“以前你穿这种颜色的袍子,后来颜啸来了,也是同个颜色的袍子,结果他的徒弟也是一样的颜色,若不是你的脚步声与旁人过分不同,我当真会看错。”

    那人也呵呵笑,打趣问:“说不定我也是颜啸的徒弟。”

    “哦,那我岂不是你师兄?”

    “师兄好,师弟要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情。”

    “师弟请说。”

    “墨家少主的才能或在你我之上。”

    仲西侯的手同眉毛在同一时刻抖了抖,那个身子孱弱,随时都可能倒在大街上的墨家公子?

    “自然,是在他手持莫语剑的时候。”

    墨家的公子?他记得呈上来的密报里说他唤作

    墨茗。

    他的才能在自己二人之上?自己如风,来人似雨,能胜过风,能无视雨的,那是怎样的才能?

    仲西侯站了起来,挥了挥手中的舞雩剑,每一下挥动,都带来一阵“呼呼”的风声,看着能映出自己面容的剑刃,缓声道:“那在找到那把溅尘之前,或许该抽空去折断这把莫语。”

    那人又是呵呵笑,这次略带嘲讽:“算了吧,舞雩这样的破剑就别丢人了。”

    仲西侯也不恼怒,对这来客,无论他怎么言语都不会发怒,也是在克制,怕就怕自己冲动起来和这人打上一架,最后倒霉的还不是这美轮美奂的建筑。突然仲西侯没脑一般说了一句:“有的时候,也好奇,颜啸的一生是怎样的精彩?有的时候也曾想过,如果我成为了他,会如何?更有的时候,颜啸口中所述,实在分不清真真假假。”

    “我猜猜,剑法依旧那么烂,刀法可能会比较不错。不过么,我觉得他对你倒是不错,他口中是真是假也就没那么重要了,或许,就只是老糊涂了,所以脑子里的东西被他自个儿混淆。”说罢,还不等仲西侯发火,就又一阵风似的,带着浓郁的血腥味消失在风中。以为他走了,可又一会儿,又出现在仲西侯眼前,突然问,“侯哥,你有没有问过颜啸的一生干了什么?”

    “除了练武杀人,怕就是行走天下吧。”

    “那简单,你武功平平,杀人是够了,那就先行走天下吧。”

    “正有此意。”

    来人思索了一番,又问:“可已经想好,先去哪里?”

    仲西侯摇了摇头,红衣人用右拳敲拍了左掌,替仲西侯做了决定:“那就先临城可好,过一阵子我也会去临城。”

    仲西侯呵呵笑笑,临城?这怕不是红衣来客做的决定,从一开始,这天下诸城,他首先要掀起风雨的,就是临城。

    可问题来了,是先去痛殴金陵王还是先去折断莫语剑,突然,仲西侯一脸坏笑,红衣人也乐了,拍手叫好:“对了对了,就是这种臭流氓不要脸的表情,对对,就该这样下三滥一点,人活着不就······”

    没等话说完,一剑袭来,红衣人身子一闪又乘风离去,还留下一句狠话:“恩将仇报,下次你被人砍死我都不会来替你收尸。”

    仲西侯呵呵笑了笑,突然自言自语:“如果我想成为你······”

    很快,他自己灭了这么一个念头,他想成为别人,又可曾想过,有多少人,想成为他仲西侯!

    当他看向自己手中橙色舞雩剑的时候,更是苦涩一笑,终究自己只能是仲西侯,成不了颜啸。

    不知从何处走出一个橙衣女子,脚步轻缓如同猫咪,没有半点声音。

    女子面容如何,在阴影处,看不清。

    女子身材如何,橙色衣袍宽大,也看不清。

    听着女子开口,声冰冷如深冬夜雪:“临城,也是好久不曾踏足,或这临城,便是你我分别之地了。”

    “此间与孤最为相配,除你无二。”

    橙衣女子一听此语,似愣了片刻,随后笑声银铃,未再多语。

临城化墨 第十四章:西地恶虎

    书难直身站在桌案前,他把毛毡平铺在了桌子上。用手轻轻抚过,弯腰轻轻吹了口气。他从一旁捡起一张羊皮纸,把纸平坦铺上。用手背轻轻抚着,这羊皮纸的触感让人的手也不由后缩。

    它还带有温温余热,像极了人的皮肤。但较之人的皮肤,倒也是更加细滑。

    “书难,你说,在这天下,用兵神人为谁?”

    书难依旧弄着他的东西,没停。

    “当今兵圣,百战百胜小道不敢说,若实在说内中高手,那也就数金陵王世子。”

    “朱谏男?”

    书难用小刀轻轻划过那羊皮纸,刀是锋利的好刀,用刀的手也是又快又稳的好手。他把书镇轻轻压上那纸,又取了几支笔架在那笔架上。

    “你说你难得找到一支好用的笔,这里又怎的有这么多好笔?”

    书难轻声笑,他若是说了实话,恐怕也是在辱骂仲西侯。

    “侯爷自是不会知道,一写字绘图的人,再多的好笔也是不够。这就同你等剑客一般,再多的宝剑也不会嫌多。”

    “哦,三千若水,只取一瓢饮。”

    “那若是这瓢水喝光了,漏光了,那侯爷又该怎么做?”

    “那你口中的这瓢水又算得了什么?”

    “这里我摆了狼毫、兔毫,笔有中小大,也有斗笔,那侯爷的剑有什么?”书难依旧是说着,又做着。他取来了清水,夜湖的水。他开始磨墨,这砚不是什么名贵的砚,也不是产自四大名山。

    “舞雩于我,就是一柄剑。”

    “那玉笔于小道,可不单单只是一支笔。”书难摊开了左手,右手的指甲轻轻划过左手手心,皮肉开了,血从里头渐渐流了出来。他握住了拳头,把血滴进墨中。

    “你要用血,我叫人取不就行了。”

    “别人的血是冷的,我的笔蘸不上这样的墨。”他晃了晃墨盆,他的血就如同一颗又一颗猩红的珠子,在黑墨上头好半天都没法化去,书难啧啧了几声,继续道,“看,墨终归是墨,血终归是血,血化于墨,无法融合化一。”

    说吧,书难就用画笔将血与墨搅拌在了一起。原本无比显眼又有些异端的血珠也很快融进了浓墨里头,怎么也看不出这一盆浓墨里头还融合了不少猩红鲜血。

    “砰”的声音,书难依旧化墨,仲西侯抬头看去,一袭红衣随风而动,发未束任由风拂,再看,哟,还戴了一黑木制的獠牙面甲。

    “小师弟,算是见着面了。”仲西侯原本慵懒靠着,他站了起来,把才擦拭好的剑插入地板,伸了伸懒腰。

    来人看了看插入地板的剑,不知是在看剑,还是觉得这西地城主实在无趣,好端端的毁坏了一块地板。

    仲西侯没有猜错,来人确实是萦如歌,萦如歌并不多说,他朝空中抛出八张咒符,上四下四,三人周边的空间变成了一片黑色。

    “哎,天都黑了还叫我如何作画?”书难提笔在空中来回勾画,那金色的纹线在黑色中耀眼如同游龙。一展明灯把书难所处的地方照亮。

    黑色全被收了起来,仲西侯依旧靠着他的剑,书难依旧在作画。萦如歌看向书难,仲西侯看不到他面具下的表情,他猜,这小师弟是在惊讶吗?

    书难换了一支新的狼毫,这样的新笔不适合作画,只能用来勾勒画上的细小纹线。他的手上夹着两支笔,一支蘸了墨一支润了水。他用虎口夹住笔的上端,用中指挑拨了两支笔的横竖。用那润了水的笔在画上轻轻瞄着。

    仲西侯不懂画,他只知道书难的画很不一般。可即便他不懂画,依旧不明白,为何要将血化入墨中。

    “不打紧,这泼皮道者不是外人,有什么直说无妨。”

    “仲城主,可能借一物?”

    仲西侯把剑缓缓拔了出来,又缓缓插入鞘中。“且说。”

    “鞘中剑。”

    “意欲为何?”

    “挑战墨家剑主。”

    仲西侯未多语,竟无比豪爽,将舞雩剑连鞘丢给了萦如歌。萦如歌未动,无形之中自他左后方出现一瘦高个,瘦高个伸手一抓握住舞雩剑。

    仲西侯觉得有趣,还不曾听闻有这等法术,甚是神奇。书难微微惊讶,

    未溢于言表,还是在那里作画,他在画什么,到现在依旧是看不清。

    瘦高个穿着一身麻布衣,带了不少补丁,与这红衣面甲的萦如歌鲜明对比。瘦高个恭恭敬敬双手捧剑交与萦如歌。萦如歌握起了剑,瘦高个身子渐渐透明,一两弹指便不见影子。

    仲西侯嘴巴开着,倒不是因为惊讶,他还是觉得,这等法术的确有趣,好玩。

    萦如歌看了看手中宝剑,赤霞色的舞雩剑,并不华丽,可那雕刻深纹不似传承了数百年。仲西侯就这么看着萦如歌,好似在期待什么。

    萦如歌未去理会,握上剑柄,缓缓抽出舞雩剑,看剑刃打磨锋利找不到一个缺口,剑身也是明亮如镜。三尺零三,剑身四面,微微橙光,没有引血槽,双指轻弹,声清脆,隐约之中低沉龙吟。双指轻轻敲击剑身,剑身上反光映出剑名“舞雩”二字。

    仲西侯惊讶之情未溢于言表,他所料想的并未出现,不失一城之主,一地霸王的淡定与从容,从那黝黑的面皮上看不到半点表情。

    笑问:“如何?”

    萦如歌将剑收鞘,丢还给仲西侯,摇头:“好剑,非本尊能持有。”

    仲西侯手一伸,握住,笑看手中剑,竟有失而复得的喜悦。

    “阎罗殿接到密报,恶虎出西山,仲城主,可不觉得有趣么?”

    仲西侯举起一杯茶,那杯茶中浮着的茶叶,茶色嫩绿。他轻轻呷了一口,这茶的香气的确迷人。可他忘了,这茶不是泡给他喝的。

    书难无奈看了看这西地之主,要喝茶,好歹自己拿个杯子啊。

    “这茶······”

    “你如果说是好茶,那也就不适合同你一起喝茶。”

    “难不成这不是什么好茶?”

    “这是好茶。”书难突然插上了这么一句,“如果不知道这茶是怎么来的,那也就不会知道这是好茶。”

    “这茶,掺杂不少杂碎,茶汤也不清楚。尚算嫩绿,也该是真龙井,不过也是下品。”

    书难把笔都放进了水里头,那墨水散开,渐渐的,那黑色也都没了,水依旧那么纯净透明。

    “这是老妇人赠与侯爷的。”书难端起那坛子,喝了一口里头的水,也不知那洗过掺血浓墨的夜湖水是什么味道。他一口喷了出来,把水喷在了画上,继续道,“你说,你一番外之人打猎为生,若是你家里头唯一的汉子被人杀了,有人帮你报了仇,你拿什么作为报答?”

    仲西侯对他人的报恩一向来者不拒,哪怕是农夫家里耕地的牛赠与他,他也会杀了然后同那农夫一家一同食用。而真正的龙井,哪怕在中土人眼中还算不上中品,在不夜城也是价如活鱼。

    “书难,你在这里半天,孤依旧是看不出你这到底是在画什么。”

    书难看着自己的画,他的画还没上色,不过底已经描好了。

    “侯爷看不出来,那尊者可能看出来?”

    萦如歌靠近了那幅画,这画上黑白颜色各有其异,浓淡不一。“这画会动?”书难拍了拍手,这画是会动的,只要你的心还在动,那么这画就是在动的。仲西侯也凑热闹上去看了看,奇怪,这鬼画符一样画了什么?自己怎么瞅不出来画有在动。

    “我以前看到一书画先生在画画,我过去,我看到他的画在动,他说,他的画没在动。”

    书难开始收拾东西,他的画还没画完,而今他不打算继续画下去。“我看到他的画明明在动,那先生愣是说那画没在动。先生的弟子们,那些黄毛孩子,也都说画没在动。路人凑了过来,他们说画在动······”

    书难勾唇轻轻笑:“那么尊者,我看到的画到底是在动还是没在动?”

    萦如歌并没有搞糊涂,所有的人说那画在动,那作画的人说画不会动。所有的人又反驳那画的确是在动的,作画人的弟子又帮忙说道这画不会动。

    “同门情谊,要孤如何帮你?”

    萦如歌把一小册子丢给了仲西侯,自己端起了仲西侯那杯茶,微微抿了一口,这茶的确不是什么好茶。这一旁才作好画的书难看得揪心,这两个糙汉子,也罢,下次这茶杯不再用就是了。

    “四方鬼神十殿阎罗,独剩九阎罗。”

    “哦,秦广王同卞城王,这二人听闻是寅帝之时帝国情报司的人,阎罗天子同四方鬼神,孤倒的确不知道是什么人物。”

    “看来仲城主的眼睛很亮,耳朵很灵。”

    “你这册子上写明了阎罗殿的万般种种,你要孤做什么?”仲西侯合上了那册子,人最不能说的秘密,就是他是怎么知道这秘密的。仲西侯也觉得有趣,阎罗殿不属于暮寒楼,萦如歌是暮寒楼的驭鬼尊者,如今却将阎罗殿一众名册丢给了自己。

    “本尊要你不夜城接管阎罗殿。”

    “四方鬼神麾下各二使者。十殿阎罗殿中各有辅人十六,这十六人每人协管三人。此外,孟婆奈何桥处护者十三人。”仲西侯把数字一一算了起来,“有趣,若你阎罗殿当真是按你们汉人口传的阴间秩序排列,怎的没有那十鬼罗刹,夜叉阴帅?”

    “这些人并非谁人耳目,本尊自是会安排进楼中三十六楼。”

    “那你就是要孤帮你照顾一班体弱文人?”

    “病卧床榻却知天下事的文人难不成仲城主不要?”

    “孤虽喜欢有才之人,但可不喜欢受他人控制。”

    “不妨明说。”

    “如果事成,孤要应得的。”

    “本尊无权做主,但与你应允。”

    书难已经收起了他的画同笔具,他今日是不再作画了。

    他对他们谈的东西虽不清楚却也知一二。

    有的时候人就是这么有趣,直直白白说出来不就可以,仲西侯口中所谓应得的可当真是这红衣鬼面所猜的?若到了最后,发现二人哑谜非同一件事,那一出好戏才叫精彩。

    “如果你真的要这么去做,侯爷,恐怕你还缺一调兵遣将的军师。”书难好似毛遂自荐,实而非也。

    “你要孤去把那朱谏男请来?”

    “他,我恐你既请不到也绑不到。”书难掏出了那支玉笔,他全然不顾萦如歌就在这里,他掏出玉笔在空中画下了符文,一本一本的天书锁迹凭空而现。“侯爷可看这朱谏男来历,若你看完之后还要请他入你不夜城,那我也无话可说。”

    仲西侯并没有伸手去拿天书,他不喜欢这东西。秘密是人想知道的,当你知道了秘密,也自是会按捺不住想要同别人分享这秘密,而这天书,却是让人忘记自己所知道的秘密。这种东西当然不是他所喜欢的,用过,也就不想再尝试。

    “仲城主,你城中黑甲军多少?”

    “黑甲军,已逾八万。”

    “八万军队对抗八十万,以卵击石?”

    这次换仲西侯笑了:“孤北燕儿郎,个个以一当十。 出去多少人,回来就就必须是多少人。他号称大军八十万,莫说八万,还真以为三万黑甲就赢不了?伤人十指不如断人一指?”

    “你可是要学那草原的蛮汉,不管敌方千军万马,我只管一路进攻?”萦如歌也晓得这方法并非不可行,而对于他前来的目的,这的确不可行。

    仲西侯看着书难把东西都收拾了,他还是没明白书难到底是画了什么。

    “唯亲重用,这法子可不好使。你把阎罗殿全权交与孤,若他主人来寻,这黑锅算你的,还是孤的?”

    “你不夜城的确非那酒囊饭袋,但你也别忘了暮寒楼尚有三十六楼七十二阁,虽数不多,却个个精锐。本尊阎罗殿中也人才已补,若是真的伤了和气,怕是你我鹤蚌,而非渔人。”

    “可答应你,然孤的条件······”

    “事成,你会得到你该得的。事败,你地处西地,身后蛮邦,你若被诛,西蛮入境无人乐见。”

    萦如歌依旧来去潇洒,乘着他的燃火凤凰也不知一个时辰后会飞到什么地方。仲西侯的眼神之中没有犹豫,他看着书难,看着他那些笔:“书难,你何时空闲,闲情逸致,要不为我书画江山美景一图······”

    书难笑了:“侯爷,这画作不得。”

    “哦,是么?”仲西侯看着风吹动云,喃喃自语,“辛辛苦苦打造了一个阴曹地府,却将一干英才拱手相让,图什么?”

    书难又笑了笑,调侃意味道:“仲城主不明白的问题,何不去问问仲大侠?”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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