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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邪灵一把刀     走尸档案txt下载     走尸档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恶斗

    现在看来,真相便如谭刃所说,这红毛尸也并非是喜欢黄耀祖,不过是报仇无妄,找了他做替身而已。只是我实在没想到,一具尸体,不仅可以开口说话,竟然还会有意识。

    此刻,红毛尸被谭刃的话刺激的发狂,周围阴风阵阵,尘土飞扬,谭刃这毒舌却根本不退缩,继续火上浇油:“你修行四百年成红尸,而且得高人供养,退去尸性,渐回人性,只消在过百年,就能僵尸便枯骨,重入阴司轮回,何必现在大开杀戒?你若是愿意,我二人愿以香火供你,为你超度埋骨,如何?”

    合着这小子见硬的不行,是打算来软的,想说服这红毛尸?

    就在我疑惑关头,周玄业冲我使了个眼色,但我们毕竟相处时间不长,没那么多的默契,因此我一时也看不懂他这眼神是啥意思。不过这会儿红毛的注意力全部被谭刃给吸去了,没有关注我,正是我开溜的好时机。

    我当即开始缓缓往后退,也不敢有大的动作,谭刃说完,红毛嘶吼道:“什么阴司轮回,骗人骗鬼的东西,我要报仇!”

    谭刃反问道:“你怎么报仇?你的仇人已经死了几百年了。”

    红毛静默片刻,嘶哑的喉咙里缓缓吐出一句话:“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杀!”糟糕,沟通以失败告终,在红毛说出这句话的瞬间,它忽然双手一握,临空虚抓,我原本已经退后了十多米,但它这虚虚一握,竟然有一股极其强大的吸力传来。这股吸力,仿佛连我身边的空气都抽干了似的,霎时间,我整个人的呼吸就变得困难起来。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人不止我一个,谭刃和周玄业也开始同时大口大口呼吸起来,妈的,这红毛尸的攻击技能也太变态了,竟然可以将周围的空气给抽干。

    我试图后退,退到有空气的地方,但那股吸力太强,让我根本无法后退半步,反而是一个不稳,就会被吸到前方去。

    而就在这时,谭刃和周玄业同时放弃了抵抗,两人的身体就跟弹力球似的,猛地被吸了过去,红毛尸举手便要去抓二人的脖颈,我大骇,心神一松,脚下不稳,也被吸了过去。

    不过我是位于红毛尸背后的,所以这一吸,我整个人直接就贴到了它的背上,那红色的毛发扎着人的皮肤,腥臭腐败的味道直往鼻腔里冲,就别提有多恶心了

    眼瞅着谭刃二人要被红毛尸的爪子给抓住,我也顾不得那么多,手腕猛的圈住红毛尸的脖子,将它脑袋往后掰,但人在缺氧的情况下,根本使不出什么大力气。

    而谭刃两人已经被红毛尸一左一右的扣住了肩膀,那黑铁般的指甲扣入皮肉里,鲜血直流,将二人的肩头的染红了。一时间,我的大脑嗡嗡作响,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难道我们三人今日就要命丧这红尸之手?死也就罢了,万一我们也像黄耀祖一样,被红尸控制,化为恶鬼,死后的不得超生怎么办?

    就在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的功夫,异变突起。周玄业左手一抬,忽然捏了个法诀,紧接着一口血雾朝着红毛的面门喷下。一瞬间,我觉得周围的压力顿时一松,空气重新回来了,身体反射性的就深深吸了一口。

    红毛被这么一喷,整个儿后退一步,我赶紧往后蹦,离它远远的,而周玄业的绳索又一次套住了红毛的脖子。但这一次与之前不同的是,在绳索套上它的脖子后,我竟然隐约看到那绳索上似乎闪过一道金红色的光,而一旁的谭刃,则猛地抖出一个杏黄色的布袋子,朝着红毛尸当头罩去。

    那红毛被周玄业一套,正努力的挣脱那绳索,十指如钢针般朝周玄业戳了过去,哪知谭刃这人竟然在这关键时刻飞身而起。

    他罩下去的那布袋子也不知是什么玩意儿,一罩下去,便听到布袋子里哔啵作响,而红毛也忽然发出一声嘶吼,听来让人毛骨悚然。周玄业立刻在红毛周围游走,他速度奇快,握着绳索的手时左时右,两三圈之后,便将整个红毛尸捆的严严实实。

    与此同时,只听周玄业手捏一个法诀,叱道:“咄!”霎时间,绳索上的铜钱竟然像有生命似的轻颤起来,每颤动一次,布袋子里的哔啵声就更为密集,红毛的嘶吼声也渐渐低弱下去。

    难道已经制服了?

    我抹了抹额头,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的汗。

    而就在这时,周玄业身形猛然一晃,砰的栽倒在地,嘴里直冒血,我大惊,赶紧过去扶他:“周哥?周哥你怎么样?”

    周玄业闷咳两下,气若游丝:“先、先别管我,按计划,把它送到……”话未说完,整个人已经晕了过去。

    送哪儿?

    谭刃捂着肩头流血的伤口,身形也跟着摇晃了一下,但勉强撑住了。他示意我背起周玄业,紧接着,自己则咬牙扛起那红毛,我们二人嘴里叼着手电筒,匆匆下了山岗离开。

    那红毛被我放到了车子里,谭刃喘着粗气道:“开车。”

    我道:“老板,我不会开车……”

    谭刃低骂了一声,道:“开车都不会,你是不是男人。”

    我觉得挺憋屈的,心说你知道现在学个车有多贵吗?再说了,就我之前那点工资,十年也不够买车的,我学车干嘛去啊。谭刃不耐烦,一把将我推开,自己发动了车子。

    一边开车,他一边道:“扣工资!”

    我没搭理他,我记得车里有个急救箱,便赶紧扒拉出来,准备将周玄业肩头的伤口处理一下,然而,衣服一解开我才发现,那被红毛弄出来的伤口,竟然是黑色的,而流出来的血,颜色也逐渐发黑了。

    猛地,我想起了电影里的情节:红毛说白了就是僵尸,而且还是个高级僵尸,按照电影里的情节,被僵尸抓伤或者咬伤的人,如果不及时处理,也会跟着尸变。

    我吓了一跳,去看谭刃,发现他肩头的伤也差不多,虽然没流血了,但发黑的血液包裹着伤口处,显得触目惊心。

    我忍不住道:“完了,你们万一也变成毛尸怎么办。”

    谭刃脸色黑的跟锅底一样,道:“电影里那是骗人的,这确实有尸毒,但我们有办法处理。先得把红毛送过去。”他这么一说,我放下心来,只要不变僵尸就好,于是接着问道:“送什么地方?”

    谭刃没有回到了,十多分钟后,车子停在了一栋华美的建筑物前。

    和周围灯火辉煌的商铺大厦相比,这栋建筑物显得黑糊糊的,谭刃直接将车子驶向地下停车场。停车场门口有一个保安,但没有穿保安服,一见我们,立刻放行了。

    谭刃对他说:“通知你们老板,可以开始了。”

    开始什么?

    看样子,这收尸计划并没有完成,谭刃二人应该还有后招,但没有告诉我。

    地下停车场里几乎是空的,连我们的车在内,也只有五辆,这在停车位紧缺的深圳来说,还真是很难见到的场景。

    紧接着,我们扛着红毛尸以及昏迷的周玄业坐电梯,从负一层坐到了一层。

    电梯门一打开,外面竟然已经有人等着了,而且是熟人,黄山司。

    我微微有些吃惊,但没有表露出来,这时,便听谭刃对黄山司道:“先安排他们两个休息,剩下的我来。”

    黄山司一见周玄业晕倒了,脸色一沉,质疑的看向谭刃:“你一个人能行?”

    谭刃冷冷的看着他:“你没有资格怀疑我。”黄山司噎了一下,没有再开口,而是打了个手势。随着这个动作,他身后几个类似于保镖的人立刻朝我走来,帮我扶着周玄业,甚至还有人来搀扶我,示意我们先去休息。

第三十二章 拔毒

    我这会儿哪有心思休息,但无奈身上的伤太多,被打的,还有被黄耀祖咬的,比起谭刃两人,我的外伤看起来还要狼狈些。这会儿到了安全的地方,实在也撑不住了,只觉得双腿发软,头晕目眩,便也没办法硬撑,冲谭刃点了点头,便跟着去休息。

    洗漱过后,一挺漂亮的美女医生给我和周玄业处理了伤口,我的伤到无碍,只是周玄业肩头的尸毒这美女医生却是束手无策,于是只清洗了伤口,简单包扎,打了支消炎针便离开了。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眼皮儿沉重无比,大脑也因为疲惫而迟钝起来,根本想不了太多东西,就这么沉沉的睡了过去。

    我做了个梦。

    梦见自己在爬山。

    然后失足掉了下去。

    山下有一个温泉,我掉进了温泉里,温泉的水温有些高,我试图爬出去,但却有什么东西抓住了我的脚,在这种挣扎着,我精疲力竭,最后甚至喘不过气来。

    在这种几乎窒息的感觉中,我大叫一声醒了过来。

    眼前的情况,让我有些发愣,甚至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

    我是在浴室里,并且自己正泡在浴缸里。

    浴缸的水直漫过胸口,水是褐色的水,散发着一种像是药材又像是矿物质的味道。

    我不是在睡觉吗?

    现在是怎么回事?

    紧接着,我发现,这间浴室,是我们事务所的浴室。

    事务所的洗浴间一共两个,谭刃那个‘人体接触性洁癖患者’专用一个,剩下的我们其余人公用。

    这会儿,我就在平时公用的那个浴室里。说实话,这个浴缸我还没用过,因为泡澡虽然舒服,但是一件比较浪费时间的事。我这个人时间观念还是比较强的,一来是福利院制度,吃饭准点,去晚了就没有;二是进入社会后,为了赚钱养活自己,曾经找了多份兼职,时间过的很紧凑,一来二去,就造成了我比较珍惜时间的毛病。

    除非是在极度放松和休闲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选择泡澡的。

    所以现在,我觉得很纳闷。

    自己明明是在黄山司那儿,现在怎么一醒来,就在浴室里?

    正想着,浴室的门忽然被打开,紧接着,一个清脆的声音颇为高兴的说道:“你醒啦!”

    我转头一看,吓的大叫一声,赶紧夹住双腿,护住自己的老二,她、她、她怎么进来了?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唐琳琳。

    她瞅见我的动作,哈哈大笑,挥了挥手说:“别捂了,水这么黑,我又看不到。再说了,你的衣服、内裤都是我帮你脱的,现在才捂,是不是太迟了?”

    我听完,几乎有种想哭的冲动,忍不住道:“我、我怎么会在这儿?到底怎么回事儿?”

    唐琳琳道:“谭刃和周玄业都中了尸毒,你身上的伤是被厉鬼咬出来的,浑身都是阴气。你们三个到好,办完事儿一个个都晕了,本姑娘还是黄花大闺女,搞的要伺候你们三个大男人泡药浴,拔尸毒,你说,要怎么补偿我!”

    她这么一说,我慢慢明白过来,合着我当时不是睡着了,而是晕过去了?现在这是药浴?我闻了闻,反问道:“老板他们呢?”

    唐琳琳道:“在隔壁泡。”

    我想了想,道:“那是谭刃的专用浴室,你该不会……”把他和周玄业扔在一个浴缸里吧?

    唐琳琳猛地倒抽一口凉气,捂着脸尖叫:“啊啊啊啊,惨了惨了,我一着急把这茬儿给忘了。谭刃那个龟毛变态要是知道了,会杀了我的!小天,天天……你千万不要说出去,我不找你要补偿了。”

    我目光看向门口那个围着条浴巾,浑身散发出抓狂和暴躁气息的人,对唐琳琳说:“我不会说出去的,不过你最好还是转身看一看。”唐琳琳愣了一下,一转头,看见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的谭刃,哀鸣一声,道:“老、老板……”

    谭刃脸上的肌肉扭曲着,浑身冒起了肉眼可见的鸡皮疙瘩,很显然,作为一个洁癖患者,他目前正处于抓狂状态。不过,好在他还记得不能对女人出手,因此半晌,谭刃憋出了一句话:“扣工资,一个月的工资,把浴缸,给我换新的。”

    唐琳琳崩溃了,大叫:“老板,老板开恩啊。”谭刃将浴室门一关,我和唐琳琳相顾无言,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片刻后,唐琳琳抹了抹眼角不存在的泪水,眼巴巴看着我,说:“继续刚才的话题。”

    刚才的话题?什么话题?

    我看着她,表示不解。

    唐琳琳道:“你看,我一个小姑娘,把你们三个大男人看光了,我的清白和贞操都毁了,是不是该补偿一点儿?”

    我道:“是你看我,又不是我看你。再说了,你也不光看我一个人,怎么就找我要补偿。”

    唐琳琳瞪眼,小嘴翘的老高,道:“他们是老板,你是老板吗?”

    我噎了,道:“不是。那你要怎么补偿?”

    唐琳琳闻言,顿时笑着眯了眯眼,道:“买个肾s吧。”那会儿4s刚好出来,正销的火热,价格相当于我一个月工资。我觉得肉痛,立刻摇头拒绝。

    唐琳琳瞪了我半天,紧接着就捂着脸哀嚎:“呜呜呜呜,我的贞操,你死的好冤啊~~~~~~”最后一个字还带着颤音儿,听得我浑身鸡皮疙瘩直冒,最后实在受不了,只能点头答应,说发了工资再买。估计再过一个月,应该能降价了,哎,穷人的生活,就是这么精打细算。

    唐琳琳满意了,笑眯眯的道:“这才对嘛,好啦,这个药浴得泡六个小时,要一直加药,统统交给我吧!”她像只蜜蜂似的,来来回回,不停的往浴缸里加各种东西,古灵精怪的,其实挺可爱的。

    不过泡到一半时,我就没空和她扯皮了,因为药效开始上来,我浑身就跟有蚂蚁在爬一样,又麻又痒,刚开始,这种麻痒是在人体表面的,可以通过抓挠缓解,但到最后,那种麻痒就渗透到骨肉里,那种从骨头开始痒的感觉太难受了,最后我都忍不住用头去撞浴缸。

    唐琳琳按住我,说:“你的头本来就受伤了,不能再撞了。”

    我难受的几乎说不出话。

    唐琳琳有些担忧,最后忽然眼中一亮,道:“听说转移注意力可以缓解疼痛,我跳脱衣舞给你看吧,不过看完你要给我买件新旗袍,要吉祥斋的!”

    我几乎要哭了,有气无力憋出一句话:“乖,你闭嘴行不行,让我一个人待着。”

    唐琳琳耸了耸肩膀,道:“你们男人真难伺候。”说完,蹦蹦跳跳的将浴室门给我关上了,片刻后,门外传来喜羊羊和灰太狼的声音,这丫头,实在是活波过头了,换个词儿,大概是脑子缺根筋。

    在这种奇特的麻痒中渡过了三个多小时,整个药浴终于泡完了,在唐琳琳的指导下,我冲了个澡,重新包扎了伤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跟去了半天命一样。

    不过必须谭刃和周玄业,我算是幸运的,他俩的尸毒更难拔除,所需的时间更久,而且还有两味珍贵的特殊药材,用唐琳琳的话来说,可以买十部肾s了。

    我休息了会儿,决定去探望一下老板,一进去,我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谭刃躺在浴缸里挺悠闲的,拿了份报纸在看,但周玄业实在有些惨,被排挤出浴缸,泡在一个很小的木桶里,只露出一个头在外面。周玄业颇为无辜的眨了眨眼,做着唇形,说:“不和有洁癖的人计较。”

    周哥,为你这种谦逊忍让的君子风度点赞。

第三十三章 出活儿

    拔除尸毒之后,我才有空询问谭刃后来的情况,经他一说,才知道了缘由。

    原来,那红毛尸以周玄业的能力,根本不足以灭杀,而且他们这类人,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真的痛下杀手,因为那将背上很重的业障。按照道家的说法,人之所以有病痛灾祸,皆是业障所致,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会遭报应。

    不过在经历过红毛的事件后,我其实有些怀疑,报应这个东西是不是真的存在,当然,这话我没有问。

    由于知道不能斩杀红毛尸,所以二人的原计划,就是重新将红毛尸给镇压,并学习前辈高人,用祭祀之法超度。我们那晚所去的,其实就是黄耀祖所开的那家酒店,他们将红毛重新敛入棺木中,用一根雕龙的石柱镇压,石柱前放置会有阴司的石鼎,每日焚香祭祀,只要时间到位,便能渐渐除去红毛的戾气,使之骨肉腐败,重入轮回。

    有时候,死亡和腐败,往往是新生命的开始。

    我听到此处觉得有些奇怪,那黄山司一心想给黄耀祖报仇,他会甘心乖乖的祭祀红毛尸?这么一想,我便直接问了出来。

    周玄业道:“黄耀祖被它所害,又经它引导化为厉鬼,合二为一,超度它,就是在超度黄耀祖。”我想起了当时红毛对着镜面吸气,将那黑雾给吸入嘴里的情形,有些明白过来,便没有再多问。

    这事儿过后,日子到是恢复了平静,我们三人安心养伤,有什么大事小事,都由唐琳琳处理。我们这事务所冷清,活儿也不多,唐琳琳空闲时间很充足,因此她一干完活,往往就跑的没影儿。

    我有些好奇,便向谭刃打听:“她每天大半的时间都不见人影,干嘛去了?”

    谭刃正拿着份报纸看,闻言不冷不热的说道:“员工的私事我不管。”

    私事?

    我心中一动,道:“老板,你的绝活是易占相卜,周哥是炼尸,那唐琳琳是干什么的?”她之前出活儿,一去就是一个多月,想来是个比较棘手的差事,如此说来,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应该也是个有本事的,我心里不禁好奇起来。

    谭刃闻言放下报纸,看了我一眼,皮笑肉不笑的说:“你看她像是干什么的?”

    这话问的我有些好笑,唐琳琳长相甜美娇俏,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十分灵动,平时喜欢穿着短装旗袍,很是清新,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灵气,在现代都市里是很少见的。

    如果真要形容的话,唐琳琳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从一个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走出来的精灵,当然,前提是她不开口说话,这丫头鬼心思多,一开口说话,有时候真能把人气的去了半条命。

    我老老实实的摇头,说猜不出来。谭刃便道:“猜不出来就不要瞎猜,做好你自己的事。”

    我觉得挺无聊的,身上的伤大部分已经好了,事务所里这会儿加上我一共四个人,确切的说,是四个闲人。其中一个闲人不知道上哪儿溜达去了,我们剩下的三个,谭刃在看报纸,周玄业关在房间里上网,我路过他房门口的时候看了一下,发现他大概是在炒股。看不出来,这小子还喜欢弄股票。

    安静的事务所里,似乎就只有我一个人无所事事,说实话,在几个月前,我想不到自己会找到这么‘轻松’的一份工作,轻松到我甚至感觉有些无聊。

    空闲下来,我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该学些什么技能,这家事务所,谁知道会开多久呢?以我的观察,事务所的活儿实在太少了,给我的感觉一直是入不敷出,万一哪天倒闭了我咋办?

    趁着现在有空,不如学个一技傍身,以后也好找工作。

    正打主意呢,事务所的电话忽然响了,我走过去接了起来。

    “您好,谭玄事务所。”

    “你好,请问谭老板在吗。”是个男人的声音,听音色,年纪应该挺大。我看了谭刃一眼,道:“在的,您有什么事吗?”

    那人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有些紧张,道:“那能不能麻烦您让谭老板接个电话?我想找人,听说你们这儿很在行,想咨询一下。”

    谭刃之前嘱咐过我,类似的咨询电话他是不接的,因为很多事情,在电话里说不清楚,遇上这类的,直接约在事务所见面。当然,如果对方不愿意,那也无所谓,爱来不来。

    于是我道:“先生很抱歉,我们老板正在开会,您如果要找人的话,最好还是来我们事务所面谈。”

    对方迟疑了一阵,诺诺应道:“这样啊,那、那好吧,我下午来有空吗?”

    我道:“有的,请您带上失踪者的资料。”

    “好,好。”对方挂了电话。我挺欣慰的,心说总算有生意上门了,好在这一次确定是寻人,不是寻狗。

    下午三点多左右,一个人敲开了事务所的门。

    那是个年约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大肚子,秃头,身材微胖,从门外进来,一脸的油汗。他拿出纸巾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连忙和谭刃握手。谭刃看了看那只手,缓缓从抽屉里摸出一只白手套戴上,随后才和对方交握。

    秃头男人脸上的肌肉明显扭曲了一下,我捂住眼睛,不忍心看这个画面。任谁握手时看见对方戴手套,也绝对笑不起来,这完全就是在狠狠打脸。我以为自己的情商已经够低的了,现在怎么觉得,谭刃的情商比我还低?他这么为人处世,真的没问题么?

    洁癖症患者,果然是一个常人无法理解的存在。

    我没吭声,默默扮演者一个小员工的角色,给顾客倒茶。

    谭刃仿佛没有看到对方扭曲的神情,将手套脱了下来,随手放在桌案上,这才道;“先生贵姓。”

    秃头估计是有求于人,咽了下这股气,片刻后,道:“我姓王,谭先生,久仰大名。”

    谭刃道:“不知我的大名你是在哪里久仰的?”

    秃头噎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怎么回答,然而这时,谭刃却转移了话题,道:“知道我大名的确实很多,不差你一个,说吧,找什么?”

    那秃头脸上的神色从扭曲变为尴尬,最后叹了一声,道:“我想找的,是一个死人。”说这话时,他的眼睛盯着谭刃,显然是在看他的反应。

    正常人听到别人这么说,肯定会露出惊讶之类的神情,但谭刃很镇定,他道;“死了多久。”

    谭刃的镇定似乎给了秃头很大的信心,他立刻开始交待起了经过。

    秃头叫王泽海,是个生意人,今年四十三岁,生意做的还算大,主要从事玉器方面的经营,平日里经常往来于新疆等地,因为那地方产玉。

    之所以会走上玉器这个行当,是因为王泽海的父亲曾经就在新疆工作,后来他父亲失踪后,王家人经常往新疆跑,打听消息,一来二去,接触到了新疆的玉业,就慢慢以此为生了。

    王泽海的父亲,是在他12岁那年失踪的,是一位地质工作研究者,失踪那次,是跟随着一支考察队,进入新疆第二大沙漠,也是中国第二大沙漠:古尔班通古特。王泽海的父亲作为一名地质考察人员,经常和考察队穿梭于深山峡谷,或者荒漠腹地,几个月没有消息也是常有的事。

    但最后这一次考察,却是真真切切的失踪了。王泽海和他的家人,再也没有收到来自父亲的信,后来经过多方打听,他们找到了当时王泽海父亲,也就是王爱国同事的家人。

    一打听才知道,那批和王爱国一起参加最后一次考察的人,同样没有回来。

    也就是说,整支队伍都失踪了。

    王家领到了来自国家的补偿,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不过,就这两年,王泽海的母亲日渐病重,缠绵病榻,眼看着也没两年好活的,浑浑噩噩之中,经常念叨王爱国的名字。母亲嫁给王爱国12年后就丧夫,一个人拉扯孩子,一生没有改嫁,吃尽了苦头,可谓夫妻情深。

    如今母亲离死不远了,经常念叨说自己的丈夫死在他乡,或许正暴尸荒野,每每想起来就流泪。王泽海希望能实现母亲的愿望,毕竟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若能找回王爱国的尸身,让母亲安心。

    现在的王泽海不缺钱,所以他也很痛快,道:“我事先打听过你们的价格,只要能找回我父亲的尸身,事成后,三百万。”

    三、三百万?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ps;额,今天睡过头了。苏天顾的第一笔单来啦。

第三十四章 出发

    谭刃眯了眯眼,道:“先交十分之一的订金。”

    王泽海一愣,大约没想到谭刃这么爽快,就和顾欣的妈一样,带着怀疑的神色问道:“你们真能找到?”

    谭刃道:“只要他的尸体还在。当然,如果他的尸骨被啃了,我们就无能为力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就只收订金,这个服务很人性化吧?”

    王泽海被说的发愣,跟着点了点头。

    我这会儿满脑子还是三百万在打转,别嫌我没出息,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在不中大奖的情况下,三百万对于我们这种能力普通的人来说,诱惑力是非常大的。

    之前我还在担心事务所会入不敷出,但现在看来,似乎是我多想了?

    周玄业和唐琳琳二人接活,一去就是十几二十多天,每笔活儿多少钱,我还真没了解过。来这里差不多三个月了,唯一接过的正经单子就是顾欣母亲的单子,也不过赚来一万来块钱,所以下意识的,我就将接活的价格压低了。

    但现在一听王泽海的报价,我忽然发现,自己之前的估算完全是错误的。

    我可没忘记王泽海之前说过,他的这个报价,是事先打听过的。也就是说,这个价格即便高,也是经过市场参考的。

    我看了看谭刃,此刻,他在我眼里,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叠堆成人形的人民币。

    足足一个多小时,二人商定妥了出发时间和人手,王泽海才告辞而去。出发时间是四天后,坐飞机去新疆,当然,一切费用是王泽海包的。然后在当地置办入沙漠的行头,剩下的路线该怎么走,尸体在什么方位,就是我们的活儿了。

    谭刃直言不讳,说这事儿一个人搞不定,自己这边出三个人。

    这三个人是周玄业、谭刃,我以为第三个名额会是唐琳琳,但我没想到第三个名额居然是我。我挺吃惊的,毕竟在这方面,我是个门外汉。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会做这个决定了,因为唐琳琳听说之后,直接表示道:“沙漠风沙太大,对皮肤不好,死也不接沙漠和高原地带的活儿。”

    看样子,是谭刃等人对唐琳琳的个性很了解,早就知道她不会接这活儿,所以才拉上我凑数。

    话又说回来,拉上我能做什么?

    这么一想,我便直接问了出来,谭刃露出一副看白痴的神情,冷冷道:“你知道现在沙漠自费旅游多贵吗?免费的还不去?可以把今年的员工旅游费省下来”

    “……”我发现,自己真是太天真了。所以说,这次之所以让我去,并不是让我去帮忙的,而是组织员工旅游的?老板,你接一个活三百万,至于省这点钱吗?我又发现了他新特征,不仅龟毛洁癖,而且还抠门。

    不过他这么一说,我其实挺心动的,我活动的圈子很小,十八岁之前都在福利院,吃喝都是按量分配的,更别说旅游了。十八岁以后自己养活自己非常艰难,终日里忙忙碌碌的,也没有机会出去转转,这会儿还真有些期待。

    四天后,我们各自收拾了个小包在深圳机场汇合。这次行动一共六个人,除了我们这边的三个人以外,王泽海自己也出马了,估计是怕我们忽悠他,随便找具尸骨凑数,所以这次他要全程监督。

    我看着他肥肥胖胖的身材,很怀疑他这样子去沙漠能不能挺住。虽说我自己也没去过吧,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电视里,书本上都介绍过,沙漠的环境,体力不好的人是吃不消的,更别说王泽海这种胖乎乎缺少运动的生意人。

    除了王泽海以外,队伍里还有两个人。

    一男一女,男的矮矮瘦瘦的,叫韩绪,很年轻,像刚出校门的学生似的,穿着件白体恤,显得十分腼腆。他旁边的女的身材高挑,扎着马尾,神色颇为倨傲,韩绪一直称呼她为姐,看起来不怎么好招惹。

    我们两拨人在机场会面,互相认识了之后,我才知道,这女的果然很有来头,她叫韩梓桐,是一位地质方面的专家,她的父辈和王泽海的父辈是有交情的,所以这一次算是来帮忙的,队伍里能有个地质方面的专家,对我们会很有帮助。

    说实话,地质考察是个非常辛苦的活儿,经常得穿梭在一些人烟稀少的地方,所以这个专业的,大部分都是男性,女性的地质专家,着实少见,难怪这女人看起来这么倨傲了。

    不过很快,我发现自己错了,

    在互相介绍的时候,她和我们一一握手,虽然面无表情,非常冷淡的模样,但说出来的话,却十分得体:“幸会,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她的声音和外表完全相反,听起来很是温和有礼,如果闭上眼睛光听声音语调,你肯定会觉得眼前站着的是一个温婉动人的女子。

    而现在,冷漠和温柔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特性,却汇集在了一个人身上,因此有种很强烈的违和感。我有些吃惊,但不好对着人姑娘多打量,于是也没有多说。

    那个叫韩绪的显然是第一次出门,显得极度亢奋,其实我也很亢奋,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坐飞机呢,不过我好歹在社会上混了几年,所以表现的没有韩绪那么怂。

    这小子兴奋了没多久就发现自己晕机,有些虚弱的扯了扯韩梓桐的袖口:“姐姐,想吐,能不能把窗户打开……”

    我正在喝水,闻言差点儿没将嘴里的水喷出去,开飞机的窗户?

    见过白痴的,没见过这么白痴的。

    韩梓桐依旧面无表情,我觉得她很古怪,一个人就算不喜欢笑,但还是会有其他表情的,可从上飞机到现在,她几乎都是木然着一张脸,像一个人偶似的。

    但韩梓桐对这个弟弟却是十分有耐心的,对于韩绪这种毫不靠谱的要求,她居然非常耐心的跟他解释飞机不能开窗户的原因,从气压一直解释到平衡和噪音,让我们刮目相看,连周玄业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六个多小时后,我们站在了新疆这片辽阔的土地上。

    准确的说,我们现在是在乌鲁木齐,这是我们的第一个中转站,要想进入古尔班通古特,还得乘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我们下了飞机,没等我看清楚乌鲁木齐长啥样,便又坐上了汽车,一路出了市区,上了国道,气温很是闷热。

    这里和我想象的沙漠不一样,极目望去,草地、湖泊、果园还有成片的胡杨林,显得绿意蓬勃。

    韩绪惊叹道:“哇,我还以为沙漠全是沙呢。”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韩绪似乎有问题,也不知该说他童心重还是说他智力方面有毛病,总之给我的感觉特别像一个小孩子。

    韩梓桐确实很照顾这个弟弟,闻言解释道:“这里还不算沙漠,只是处于沙漠化边缘,目前还属于人类的聚集地,水草丰茂,不过沙漠化如果一直持续下去,或许几十年,或许几百年后,这里就会变成纯沙漠了。”

    韩绪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哦了一声,旋即打了个哈欠,头一歪倒在韩梓桐肩膀上开始睡觉。韩梓桐为了让他睡的舒服些,微微侧了侧身,她这一侧身,领口开了一下,我猛然发现,她包裹在衣领下的脖颈,竟然有一片十分狰狞的伤痕。

    仿佛是感觉到我的目光,韩梓桐忽然看了我一眼,紧接着将自己的领子给收紧了,继续用那种木偶般的表情看向前方,片刻后,又闭上了眼养神。一旁的王泽海忽然拽了拽我的衣袖,冲了使了个眼色,示意我不要盯着人家看。

    经他一提醒,我才发觉自己有些失礼,顿时觉得不好意思,于是赶紧收回了目光。

    这时,王泽海悄悄对我说:“她弟弟这儿有问题。”他指了指脑袋,看来我的猜测果然没错。不过,我们既然是去沙漠寻尸,带着这么个脑袋有问题的人干嘛?

    王泽海显然知道我在想什么,继续低声说:“她对弟弟很好,去哪儿都带着。还有,她之前受过伤,面部神经瘫痪了,没办法做出表情,但其实人很不错。”

    我顿时恍然大悟,猛地想起了她脖颈处露出的那大片伤,原来并不是对方高傲,而是得了面瘫?面部神经瘫痪这种病现在不算少见,但大部分都是某一片肌肉瘫痪,导致嘴歪一类的症状。

    韩梓桐虽然没有眼歪嘴斜,但也够可怜的。难怪之前我会觉得她身上有一股违和感,原来是因为这样。

    我开始有些同情她,这么年轻漂亮的地质专家,究竟是出了什么事呢?竟然会受了这么大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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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鱼骨回折线

    汽车飞驰在国道上,到达最后一个中转站时,天已经晚了。这里人口稀少,最近的地方驻扎着一个兵团,周围全是沙漠开荒下种植的绿树和果园。

    绿色的风景线被人为规划的十分整齐,所以绿色的植物群和昏黄的戈壁荒漠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

    由于旅游业的兴旺,这里开了很多小旅馆,街道上店铺什么的都很齐全。开车的老乡是新疆人,但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他告诉我们,这地方白天的时候更热闹,只是我们来的太晚,所以现在看起来比较冷静。

    奔波了一整天,众人都疲惫不堪,随意找了家小旅馆住下,用馍囊就着羊肉和烩面吃了个饱,一行人便各自洗漱。旅馆条件简陋,再加上住房比较少,所以是两人一间的。

    由于时间尚早,我们都没什么睡意,便凑在一起商量明天的行程。经过一天的相处,众人也混的熟了,王泽海这人还是挺接地气的,虽然财大气粗,但却没有那种身为大老板的感觉,很是随和幽默,一路上时不时蹦出几个荤段子,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他讲的荤段子,韩绪听不懂,而韩梓桐没办法笑,谭刃这人笑点太高,所以最终只有我和周玄业捧场。

    这会儿,我们开着电视围坐在一起,王泽海摸出一根眼,问一旁的韩梓桐;“韩小姐,介意我抽根烟吗?”

    韩梓桐微微点头,道:“请便。”

    王泽海于是点了根烟,吞云吐雾,询问谭刃两人接下来的计划,毕竟这次的带队人是谭刃,王泽海自己除了知道个大概方向,别的就一无所知。

    谭刃敲了敲桌面,看着窗外黑茫茫的夜色,道:“进了沙漠再说,现在不急,装备弄好了吗?”

    王泽海点了点头,道:“这边儿有朋友接应,明天一早去找他,提了装备咱们就上路。”消磨了一个多小时,睡意差不多上来了,我们才各自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众人吃了个早餐,便收拾东西去见王泽海的那个朋友。到地儿时,只见一个戴着新疆帽,穿着衬衫西裤的中年胖子正蹲在地上抽烟,二人一见面,先来了个拥抱。

    “阿尔克,好久不见。”

    叫阿尔克的新疆同胞笑道:“老王,上次的货怎么样。”

    王泽海道:“托福托福,挺不错的。等这边的事儿完了,咱们在好好商量合作的事。”看样子,这二人应该是生意上的伙伴。我听两人在那儿寒暄,都是些客套的话,听了会儿便觉得没劲,于是转移目光。

    只见旁边的树上,还栓了三匹骆驼,其中一头骆驼上挂满了行囊,另外两头骆驼身上是空的。这三匹骆驼毛发浓密,身体健壮,驼峰胀鼓鼓的,显然是已经喂饱了水粮。

    骆驼向来被誉为沙漠之舟,可以将水分和营养储存在自己的驼峰里,没有水和食物的时候,便会从驼峰中转化水份和营养,坚持八到十天不吃不喝,在一些沙漠化地区,骆驼被誉为真主胡大的宠儿。

    韩绪兴奋的围着骆驼打转,试图爬上去,半晌没有成功,忽然招手叫我:“猪天顾,推一下。”

    是苏天顾,不是猪天顾好吗……

    我一时觉得好笑,自然不会跟一个脑袋有问题的残疾人计较,于是推了他一把,把他弄到了骆驼上。就在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和熏的声音:“谢谢。”我转头一看,发现是韩梓桐,她脸上依旧是无法改变的木然神情,声音却很是温和动听,我不由得暗暗为她惋惜。

    这姐弟俩,一个变成了面瘫,一个智力低下,也不知是经历了什么事情才会变成这样。韩梓桐是后天受伤才会如此,那么这个韩绪呢?他是天生的智力低下还是也遭遇了什么伤害?

    这些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虽然十分好奇,但由于太过失礼,我却不方便问。谁知韩梓桐却忽然开口,道:“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也是因为受了伤。”顿了顿,她又道:“小绪不懂事,接下来的路途上,还望你能多照应一下。”我看了看韩绪傻兮兮的笑容,点了点头,道:“放心,这方面我很有经验。”

    “经验?”韩梓桐虽然面无表情,语音却透着疑惑。

    我尴尬的笑了笑,打了个哈哈没有回答。其实福利院的小孩儿很多都是有毛病的,光智障儿就有十来个,我们这些年纪大些的孩子会负责带他们,所以跟智力有问题的人相处,我还是挺有经验的。

    韩梓桐见此,到也没有追问,看了韩绪一眼,便倚靠这一棵胡杨树默默出神,似乎在想些什么东西。时不时的,她的目光会落到韩绪身上,那种眼神,给我一种说不出来的古怪感。

    我总觉得,那不是一个姐姐看弟弟时该有的眼神。

    很快,我被自己这个想法给吓到了,在心中暗暗唾弃自己;苏天顾,你的想法太邪恶了!

    半个多小时后,二人总算叙旧完毕,我们领了装备出发。

    骆驼是阿尔克给我们准备的,主要用来驮装备。我们携带的大部分是宿营装备以及食物和水,剩下一部分是一些绳索匕首药品一类的东西,毕竟沙漠环境复杂,谁也不知道王爱国那支考察队是怎么失踪的。

    除此之外,便是谭刃和周玄业的私人装备,东西不多,但严严实实的,没露过面。

    这会儿正是清晨,天气还不是很热,荒漠上的凉风一阵阵的吹过来。这里还不是沙漠深处,周边有水源,所以地上生长了很多草梭梭、芨芨草、沙棘、兔丝儿一类的植物,当然,这些植物我是不认识的,一路上是韩绪问东问西,韩梓桐回答,所以我才听来的。

    大概走的地方多,所以大部分的动植物她都认识。

    骆驼只有三头,两头驮了装备,一头空着的由韩绪骑了。他就跟个小孩子一样,走累了就不肯走,我们总不能跟个智障人士计较,所以这头骆驼成了韩绪的专用。

    沿途,我发现韩梓桐时不时会看着韩绪走神,那种目光……那种目光让我觉得浑身鸡皮疙瘩直冒。

    说实话,我自己就是从福利院出来的,所以很能体会残障人士的痛苦。韩绪这小子虽然一路上挺闹腾的,但我没觉得不耐烦,毕竟变成这个样子就已经很不幸了,我们这些正常人,如果还去厌烦或者歧视,岂不是太过残忍?

    只是此刻,韩梓桐的那种目光,却让我不由自主产生了一种可怕的联想……难道她喜欢自己的弟弟?我的天呐,光是这么想想,我都觉得有些受不了。

    无奈,我只能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会儿我们走的还不深,所以也感觉不到疲惫,众人的精神头都很好,只有王泽海因为太胖的原因已经开始有些喘气。

    按照王泽海当年得到的资料,王爱国的那支考察队,一行有七人,三女四男,王爱国就是那支考察队的领头人。在那个年代,对于古尔班通古特等地方的考察尚未展开,那会儿更加注重工业和生产,很多考察项目的展开非常艰难。

    相比开采石油,寻找金矿等有意义的考察目标,对于沙漠这种地方的考察,意义显得很小,所以,王爱国他们的任务并不重,所做的考察,也只是很简单的地形测量。

    说白了,也就是进去看看古尔班通古特的全貌是个啥样,毕竟那年代装备什么的都差,很少人进入过沙漠深处,更不知道沙漠的全貌是什么。既然走入新时代了,那么我们就一定要了解祖国的每一寸土地。

    所以,这个中国第二大沙漠成为了考察目标。

    您说为什么不考察第一大沙漠塔克拉玛干?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沙漠太大了,人手不足,资金也不够,除非那里面有石油或者金矿,否则上面是不会拨款给你做这种‘不太紧急的考察’。

    那个年代还欠着国债,全国人民都跟着还国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沙漠考察在现代看来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它关乎着地球环境生态,但在当时,它的意义并不重大。

    出于资金等各方面的原因,所以才选择了古尔班通古特。

    王爱国等人的行进路线,是‘鱼骨回折路线’,也就是横穿沙漠,但在穿越的过程中,会对周边进行放射状回折式考察。所以,我们的大致路线,也就是沿着这条‘鱼骨回折线行进’。

    这条路线是非常漫长的,如果全程走完,恐怕得两个月。所幸我们不是来考察的,而是来寻找尸骨的,肯定不可能在沙漠里待两个月,但具体要花多长时间,就得看谭刃等人的了。

第三十六章 推演

    临近中午时,天气开始炙热起来,目光所及处,植被也变得稀少,脚下原本略显坚硬的荒漠开始变得柔软起来,地面的黄沙增多了,每走一步,双脚都会微微下陷,行走了一上午,众人都感到有些疲惫。

    初入沙漠的新奇感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了,确切的来讲,是由于时间太仓促,所以留给我的记忆就只有走路、走路和走路,双脚跟灌了铅一样。

    韩梓桐看了看大漠的天空,道:“找个地歇脚,避过日头最毒的时候再动身。”在这方面她是专家,再加上众人也确实累了,所以都没有反对,当即扎了帐篷。这是沙漠行进时专用的隔热帐篷,类似的帐篷比较多,但价位不同,效果的差异很大。

    王泽海财大气粗,自然买的最好的,缩进去后,火辣辣的阳光顿时就消失了,虽然比不上空调房,但和外间的灼热比起来,却是好太多了。

    韩梓桐又看了看时间,说:“现在是12点,我们休息到两点后再出发,有没有问题?”

    众人都没什么意见,毕竟我们不赶时间,没必要和自己的身体作对。吃完东西,我缩在帐篷里睡午觉,迷迷糊糊间,听见有人在说话,勉强睁眼一看,发现是谭刃和王泽海。

    王泽海面上的神情有些焦急:“已经进沙漠了,有没有算出来?”

    谭刃是一惯的油盐不进,不冷不淡:“我都不急,你急什么?”这倒是实话,我们三个是来赚钱的,要想赚到这三百万,自然得卖力的寻找王爱国的尸骨。

    王泽海一大老板,估计很少被人这么对待,有些憋屈的说:“我不急,但你得让我心里有个底才行。咱们这一去要多少天?距离目标地有多远?这次行动毕竟是我组织的,我得对队伍里的人负责。”约摸是碍于谭刃强大的气场,王泽海有些犯怂,摸了摸鼻子,说:“这话也不是我一个人问的,刚才韩小姐也在问我,你说我怎么回答她?”

    谭刃翘着二郎腿,道:“这是你的事,这点儿事都做不好,你这个老板怎么当的?”我原本在睡觉,闻言睡意也没了,一时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好歹我们是赚人家的钱,能不能对金主客气点儿?

    很显然,谭刃的字典里,没有谦虚客气这四个字,王泽海吃了个闷憋。或许是大部分寻常人,对于这些身怀秘术的人都有所忌讳,所以王泽海显得十分能忍,被谭刃摆了一道后,灰溜溜的走了。

    我见帐篷里没其他人了,立刻翻身而起,凑过去问道:“老板,你到底算出那尸体在什么地方没有?”

    谭刃瞟了我一眼,好歹是自己人,他到没有像打发王泽海那样打发我,而是说道:“如果算命真有那么灵验的话,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去算命了。”

    我闻言一愣,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的易占相卜之术这次不灵了?

    这么一想,我直接问道:“老板,你之前算命的事儿,难道是骗我的?莫非你其实是个神棍?”话音一落,谭刃顺手就朝我后脑勺来了一下,我这才想起来,这小子是很讨厌别人把他和神棍相提并论的。

    “易占起卜所得的结果,只是一个大概的整体,俗话说,成事在天,谋事在人,人不谋事,天都不帮。”这话在理,就算老天爷要让你中彩票,那你也得先买彩票不是?哪怕是捡张彩票,不也得出门吗?

    我道:“你的意思是说,只能算出大致的位置,具体还得我们自己去找?”

    谭刃嗯了一声,眼皮儿也没抬一下:“传说中有高人大能,易占起卜精确无比,但那毕竟只是传说。你要知道,在现代来说,这方面,你老板敢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说到此处,颇为惋惜的说了一句可惜。

    大约是在可惜在那十年浩劫中所断掉的传承?或许曾经的易占之术,真的能如传说中那般的穷通古今,可这一切谁知道呢?毕竟现在所能流传下来的东西,已经很少了。

    谭刃不是个喜欢吹牛的人,他说自己牛,那想必就确实很牛。

    既然没有精确位置,那么大概位置总有一个吧?我继续追问。

    谭刃道:“东南。”

    我道:“东南方?”

    他点了点头。

    我觉得无语,道:“可是,东南方的范围也太大了一点吧?没有更精确的?”

    谭刃拿出了一张纸,纸上是一个生辰八字,下方是一个手绘的命盘排演图,以前我是看不懂这方面的东西的,但好歹也跟着谭刃他们混了几个月,很多以前叫不出名字的,现在也都能说上些门道了。

    这命盘排演图就是一种比较精确的演算法,一个人的生辰八字里,蕴含的信息量非常大。一般人去演算批命,也就批一些比较浅显的东西,诸如开运、灾祸、婚姻等等,通常有些本事的人,基本上不用在纸上写,闭着眼睛在心里算,断五行,合局补缺,没几下也就出来了,民间所说的掐指一算,多是指这些人。

    而如果要批的更全面更准确,则需要一层一层往下推演,这就是一个极度考验记忆力和验算能力的活儿。批的越精准,需要考虑的因素就越多,往往凭借人自身的记忆力是做不到的,所以最终返璞归真,老老实实的在纸上画命盘图挨个儿往下推。

    我虽然看不懂上面具体推出了个什么结果,但我也知道,命盘图的层数越多,代表着越细致,我数了数,谭刃一共推了十五层,上面密密麻麻排列着天干地支,星宿属相,五行八方,生惊九宫等等,而十六层的位置上,却什么也没有填。

    这让我暗暗吃惊。

    老话说,字如其人,一个人的字写的怎么样,往往表现出这个人的行事风格或者当时的心境。

    谭刃的字我是见过的,端正有力,而且几乎不会有涂改的痕迹。他为人沉稳,做事向来不骄不躁,所以写的字也格外利落。相反,有些人做事毛毛躁躁,写字就经常容易出错而导致涂改。

    而此刻我眼前的这个命盘,从十三层开始,就已经出现了涂改的痕迹,到十五层,涂改的地方已经非常多了,而十六层更直接什么也没写,只有几个被涂掉的痕迹。

    难道这个命盘很棘手?

    我大为诧异,看了半天,问谭刃:“推不下去了?”

    谭刃点了点头,道:“命格里显示,三十二岁犯惊伤,但是……”

    “但是?”我道:“但是什么?三十二岁……嘶,王泽海昨天跟我说过,他老爹失踪的时候就是三十二岁!我的天呐,老板,你太牛逼了!”谭刃冷冷的看了我一眼,道:“你拍马屁的功夫实在不怎么样,不会给你涨工资的。”

    其实,我压根没指望他能给我涨工资,不扣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涨工资这事儿,还是得从周玄业那儿下手。

    谭刃接着说道:“但是犯惊伤不等于死,也就是说,按照命盘来看,王爱国应该还活着。”他一边说,手中的笔敲了敲纸面,喃喃道:“可是……一个还活着的人,怎么会……”他说话说一半,听得我着急不已,连忙追问,谭刃却冷冷看了我一眼,道:“说了你也不懂,闭嘴。”紧接着,这丫就蒙头睡觉了。

    看样子,谭刃之所以没有对王泽海明说,是因为现在这件事情,还有一些连他也不确定的因素。

    毕竟,王爱国已经失踪四十一年了,而命盘显示,他又确实在沙漠里,一个失踪了四十多年的人,一直生活在沙漠深处?这可能吗?这话即便说了,王泽海恐怕也不会相信,而我如果不是因为见识过谭刃的本事,恐怕我也同样不会相信。

    霎时间,我意识到,这次的活儿,恐怕不会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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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回光返照

    由于中途被打断,我一时间没有了睡意,便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离出发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外面日头正大,即使缩在帐篷里,也可以听见荒漠上沉闷的风声。

    伴随着风声,还有一阵若有似无的笑声,我拉开帐篷的拉链往外看,发现笑声是韩绪那小子发出来的。他不消停,这会儿正在外面玩骆驼,用一根绳索将骆驼的嘴缠起来,说道:“骆驼骆驼,我们来玩不说话的游戏。”

    我觉得有些好笑,骆驼在沙漠里的时候为了保持水分不流失,是很少张开嘴的,自然也很少会发出叫声。人家本来就不说话了,你还多此一举把人家的嘴给缠上?

    我看了看外面的日头,太热了,也怪我们运气不好,接这个活儿的时候偏偏是夏季。那韩绪浑身都是汗,但傻乎乎的,不知道避太阳,估计再这么晒下去,非得中暑不可。

    我觉得奇怪,韩梓桐不是看他看的很紧吗?怎么放任他一个人这么乱来?

    韩绪脑子有问题,我们自然得多照应着一些,眼瞅着韩梓桐也不知道干嘛去了,我于是走出帐篷,过去把可怜的骆驼嘴上的绳索给解了,骆驼打了个响鼻,八成是在感激我。

    韩绪很不乐意,神情委屈的看着我,说:“猪天顾,你做什么。”

    “苏。”我纠正他。

    韩绪看了看骆驼,又看了看我,最后转身往帐篷里跑,看那模样,似乎是要找他姐告状?

    然而,他爬进帐篷片刻,又跑了出来,满脸疑惑的对我说:“猪天顾,姐姐不见了。”好吧,智障人群一般伴随着发音不准的问题,猪天顾就猪天顾吧,懒得纠正他了。

    我心说,八成是上厕所或者干嘛去了吧,毕竟在沙漠里,都是避开人挖个坑上厕所的,难怪她会把韩绪一个人扔下。

    韩绪吵着要去找姐姐,我把他拽进了帐篷里,哄智障儿是我的老本行,于是我道:“我给你变魔术,你看,这儿有一枚硬币,我把它放在左手上,然后捏住,猜一猜,硬币在哪里。“

    韩绪很容易就被转移了注意力,立刻高兴的猜道:“左边。”说着便来掰我的左手指头,这种弱智的‘魔术’一般只能欺骗五岁以下的小孩儿,很显然,韩绪的智力也就那样了,事实上,硬币只是被夹在指缝里,这小子看不见而已。

    摊开左手后,他发现没有硬币,顿时露出震惊和不可置信的神情,紧接着,看我的眼神霎时间就变了,变得充满了崇拜,问我:“你是超人吗?”

    超人?就是美国片里,把红内裤穿在外面的那个?

    我道:“是,我是超人。”

    韩绪道:“那你能飞吗?”

    我道:“我要充完电才能飞,现在沙漠里没有电。”

    “哦,”他点了点头,像是想起了什么,忽然说道:“超人,你能治好我姐姐的病吗?”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道:“面瘫?你希望治好你姐姐的病?”

    韩绪立刻点头,看来这小子并非真的傻,谁对他好,他还是清楚的。

    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我还是不要骗他的好,正想着要怎么把话题给哄过去,忽然外间传来一阵大喊:“有情况,快出来。”是韩梓桐的声音!

    她上厕所回来了?

    有什么情况?

    由于只有我和韩绪没有午睡,所以我俩也是反应最快的,立刻从帐篷里窜了出去。

    韩梓桐虽然面无表情,但却是气喘吁吁,一见了我,立刻道:“那边、那边有个人受重伤昏迷了,太重,我抗不动。”

    昏迷?

    难道是受了伤的游人?

    救人如救火,我顾不得细问,立刻让韩梓桐在前方带路,也没有等谭刃几人,三人走了不过几十米开外,便在一个沙丘下方,看到了躺在地上的人。

    这会儿我们还没有进入沙漠深处,所以周围的地形是黄沙夹着碎石的戈壁地貌,那个人就倒在乱石和黄沙中,身上可以看到很多血迹,还有飞舞的蚊蝇。

    苍蝇这种神奇的生命,无论多么恶劣的环境都能生存下来。

    我看着那个人,有些怀疑他是不是还活着。

    韩梓桐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直接道:“还有呼吸。”

    一边说,我们一边朝着那人靠近,韩绪抢在最前头,蹲在那人旁边喊:“喂、喂,醒一醒。”

    我走过去一看,这人面上全是污迹,看不出面貌和年纪,身材挺魁梧的,只是这会儿身上全是血,大腿处还有腐烂的伤口。仔细一看,伤口俨然已经化脓了,看起来非常的恶心,也不知他在沙漠里究竟遭遇了什么,竟然会变成这副模样。

    我探了探他的鼻息,果然还有气,便也顾不得多看,将人给背了起来,返回没几步,便遇到了跟过来的谭刃等人。

    众人将人弄回了营地,立刻开始给他处理伤口。

    谭刃懂一些医术,因此这事儿就交给他去办了。由于这人的衣服太脏,为了清理伤口,我们将衣服给他脱了下来,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他的衣兜里,竟然什么都没有。

    正常人的话,兜里总会有一些东西,特别是男人,一般会有烟或者打火机,可他的身上,真的是一无所有。

    由于伤口太多,处理起来相当的费时间,因此也无法按照原计划行动了,等一切处理完毕,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

    这个看起来随时快要死的人,在谭刃的处理下,顿时换了个模样。

    不过,我们所携带的大部分外伤用品,几乎都用在这个人身上了,纱布层层包裹着他,像个木乃伊似的。

    谭刃动完手术,摘下了手套,开始咕嘟咕嘟的喝水。

    你问我手套哪儿来的?笑话,谭刃的身上,可以没有任何东西,但绝对随时都有一双手套,‘人体接触性洁癖’患者的世界,普通人是不懂的。

    在动手术期间,我们详细询问了韩梓桐发现这个人的经过,一切和我想象的差不多,韩梓桐找了个僻静处上厕所,上完之后准备返程时,隐隐约约听到周围似乎有人的呻吟声。

    她觉得奇怪,便顺着那若有似无的声音寻摸过去,拐个弯儿,便见地上趴着一个人。当然,这个人当时并没有完全昏迷,他在地上爬,非常艰难的爬,整个人的意识似乎已经陷入了混乱,只剩下机械性的爬动。

    韩梓桐惊呼一声,立刻走过去:“你怎么了,天呐,好多血……”

    “救、救命,救救我……”那人虚弱的张嘴,只吐出了这么几个模糊的字,便彻底晕了过去。

    韩梓桐当然不可能见死不救,她于是架着那人走,但那人身高足足有一米九左右,韩梓桐扶着他走了会儿,就被脚下的石子儿绊倒,无奈之下,才先回头来找我们。

    我翻动着这个人的衣服,里面别说吃食,连基本的证件都没有,没有钱包,没有银行卡,没有钥匙。

    那么,他是干什么的?

    在谭刃手术的过程中,我试着去观察他的伤口,发现那些伤口,似乎是被什么动物咬出来的,但有些,又像是被什么尖利的东西割出来的。

    看‘医生’动手术是一件考验人心理素质的事,那翻卷的伤口,那伤口上的虫卵,那浑浊恶臭的脓液被挤出来,又用双氧水消毒,冒着黄色的气泡。

    整个过程血淋淋伴随着恶臭,韩绪吓的躲在韩梓桐身后。王泽海则直接不敢看,周玄业看样子见怪不怪,坐在一旁到是没吭声,时不时的给谭刃递些工具。

    做完一切,我问谭刃这人有没有生命危险,谭刃慢慢抿水喝,片刻后才点了点头,神色颇为沉重,道:“严重脱水,伤口感染,而且这里的环境太恶劣,死亡率非常高,得把他送出沙漠去正规医院,或许还有救。”

    送出沙漠?

    那岂不是意味着我们得走回头路?

    这实在不算什么好消息,但众人都不是见死不救的人,总不能让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死在眼前吧?回头就回头,反正我们进的还不是很深,也就五六个钟头的路程。

    做了回程的决定,我们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返回,谁知就在装备收好的档口,那人居然醒了,而且看起来精神不错。

    我顿时觉得挺高兴的,有精神就好,不枉我们救他。

    谁知我身边的周玄业却轻叹了一声,压低声音道:“回光返照。”

    我吃了一惊,看向他,周玄业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没有瞎说。

    回光返照,迷信的说法,是阎王爷留给活人最后一口气,用来跟亲人道别的。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此殊荣,据说那些一辈子少做亏心事的人死前就会有回光返照,相反,亏心事做的多的人,死前容易大惊大恐。

    用现代科学的话来讲,回光返照就是生命体细胞死前的最后一次爆发,这次爆发过后,细胞就彻底走向衰亡了。

    这个人是回光返照?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他几乎就没有救活的希望了。我知道周玄业见多识广,肯定不会看错,原本高兴的心情,瞬间沉了下去。毕竟是一条生命,谁也不希望看着他死在我们面前。

第三十八章 救人

    那人脸上的血污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因此可以看清他的容貌,年纪大约在三十多岁左右,脸型看起来有些凶悍。此刻,他从隔热垫上撑起身,看到我们一群陌生人,神色也并不慌张,直接开口道:“是你们救了我。谢谢。”他用的是陈述句,显然很确定自己的判断。

    王泽海抹了把头上的汗,道;“兄弟,怎么回事,身上的伤哪儿来的?”王泽海看起来挺高兴的,他显然没有联想到回光返照这么个情况,以为这人有好转,还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那人感激的笑了笑,喃喃道:“我时间不多了。”说这话,猛地咳嗽了一声,这一咳,竟然还出血了。我虽然不懂医术,但也知道,这往往是内脏受伤的症状。

    王泽海大惊,赶紧收回自己的手,八成以为对方的血是被自己给拍出来的。

    那人这一口血咳出,神色顿时萎靡下去,周玄业微微摇头,道:“回光返照的时间过去了。”

    “啊?”我忍不住压低声音问道:“就这么短的时间?”

    周玄业微微点头,道:“每个人都时间都不一样,大部分其实都很短。”果然,随着他话音落地,那人像是支撑不住身形似的,猛地躺回了隔热垫上,胸口起伏,大口大口的喘息。

    韩梓桐虽然面无表情,看起来高傲无力,实则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一见这情况,连忙扶住对方,声音焦急的对谭刃说:“谭先生,您快看看是怎么回事?”

    谭刃也是个中行家,只号了号对方的脉,便没有理会韩梓桐,而是冲倒下的人问道:“你可有什么后事要交待?”此话一出,所有人都陷入一片死寂。

    王泽海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最后看着地上面色惨白,嘴角流血的汉子,最终只是抹了抹额头的油汗,什么也没说。

    韩梓桐吃惊的张了张嘴,最后道:“谭先生,你的意思是,他……我们现在立刻赶回去,来得及吗?”她显然是想说,赶紧会乌鲁木齐,没准儿还能抢救一下。

    谭刃即便面对韩梓桐这么个大美女,也是油盐不进的,不冷不热的看了韩梓桐一眼,道:“来不及了。”仿佛是为了验证谭刃和周玄业的话,那人似乎也知道自己要不行了,张了张嘴想交待后事,一张嘴,冒出来的却是血沫子,便是想说话也说不了了。

    我觉得可怜,试图去拍他的背,让他顺气儿,却被谭刃一手挡了过去,紧接着,便见他用双臂在那人肋下一勒,那人哇的喷出一大口血,吓了众人一跳。

    不过,这一口血喷出,他那仿佛被堵住的嗓子眼儿却是能说话了:“我……咳咳,我还有同伴,他们被、被困在……咳咳井里,救、救他们。”

    同伴?

    众人闻言面面相觑,吃惊不已。听他这话,他的同伴似乎被困在了某个地方。

    井里?

    哪儿来的井?

    这地方是沙漠,怎么会有井?

    我连忙追问道:“你说的井在哪儿?”

    然而,对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神智似乎有些不太清醒了,嘴里开始说起了胡话,根据他的这些话,我们连猜带蒙,推导出了一个大致的情况。

    他的同伴,应该有三个人左右,被困在一个井里,但这个井具体在哪儿,我们却不知道。那地方应该是有什么危险,一行人根本出不来,而我们眼前的人,在同伴的帮助下,先行逃离出来,试图来搬救兵。

    但他受了太重的伤,回程的途中,身上的血腥味儿引来了沙狼,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才摆脱那头老狼,自己也体力不支,倒在地上,在沙漠了爬行了整整一个天一夜,如果不是遇到韩梓桐,那么可能已经无声无息的死了。

    我立刻问谭刃:“有没有让他意识清楚一些的办法?我们必须得救人,可是,我们得知道那口井在哪儿!”

    谭刃摇了摇头,只说了四个字:回天乏术。

    接下来的十多分钟,这人一直在说胡话,似乎是出现了幻视或者幻听一类的,仿佛在跟什么人对话一样。幻视和幻听也是人死前很容易出现的状况,而所看到的情形和所听到的东西,往往也因人而异。这人究竟看到了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只能看到,在他死前的最后一秒,神情是扭曲而痛苦的。

    一滴眼泪滑过眼角,这人停止了动静。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死在眼前,这和你直接看到尸体是不一样的,尸体摆在你眼前时,它已经没有了生命。而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却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挣扎到死亡的过程。

    这一刻,我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怪异的念头:每个人死的时候都是这样吗?我以后死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痛苦?死亡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众人围着尸体,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片刻后,周玄业道:“先埋了吧。”

    韩梓桐道:“就埋在这里?”

    “否则呢?背着他上路?”谭刃不冷不热的说了句。

    韩梓桐沉默了,紧接着没再开口,毕竟这个人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我们即便现在把他的尸体送出了沙漠,又能怎么样?给他料理后事?除了就地掩埋,似乎没有别的办法,可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在这里,他的亲人不知道他的去向和生死,或许会一直寻找他。我见过电视上很多寻亲的人,总有那么一些人永不放弃,会一直一直的找下去。

    我想了想,对谭刃说:“老板,要不我们回程的时候,把他的尸体带回去吧。咱们可以交给警察。”我知道谭刃是个怕麻烦的人,所以赶紧加了后一句话。

    谭刃没回话,周玄业倒是点了点头,随即拍了拍我的肩膀,道:“你心地倒是淳厚,先埋起来吧。”说着,他从自己的私人背包里摸出了一个东西。

    那是一枚三角形的符纸,胀鼓鼓的,里面似乎还包了什么别的东西,周玄业一手扣住了那人的下巴,双手一捏,便捏开了他的嘴,随后将那枚叠起来的符纸,压在了对方的舌根下面。

    我不由得好奇,问道:“周哥,这是干什么的?”

    比起谭刃什么都懒得解释的态度,周玄业倒是个十分有耐心的人,道:“镇尸符。七日之内,可保尸身不腐。”小小一枚符咒,用纸做的,真的有这功效?

    我虽然知道周玄业等人的手段,但毕竟没有亲眼见过,对于一些太过离奇的说法,还真的难以相信。周玄业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咱们往回运尸体,总不能运一具腐尸吧?”

    我们挖了个深坑,将尸体埋了下去。相救一场,却连这人叫什么都忘了问。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下午的六点,用韩梓桐的话来说,沙漠的晚上不太平,不适合赶路,但救人如救火,根据这个人死前的情况,我们已经可以想象出,他的那几个同伴,必然也陷在危险中,晚去一分,就多一份危险。

    我们决定连夜出发。

    但是,那个井在哪里?

    这时,韩梓桐掏出了一份古尔班通古特的地图,道:“他说的井,只有两种可能。古尔班通古特,地处西域,古时候还没有沙漠化时,也是文明兴盛的地方,后来环境变迁,这些文明消失后,就只剩下一些被黄沙掩埋的古遗迹。所以,他说的井,很有可能是某些古遗迹的古井。”顿了顿,她又道:“但是一般人,不可能去古遗迹,所以,他们的身份很可能是探险队或者……”

第三十九章 鬼市

    她话说了一半,我不明白,王泽海却是见多识广,立刻接话道:“或者是一些盗宝的。”

    韩梓桐点了点头。

    所谓的盗宝团伙,其实就和盗墓贼差不多。不过盗墓贼一般挖墓偷取墓中的陪葬品,而盗宝的,则喜欢寻找一些古遗迹,盗取里面的古董。

    这个人,会是盗宝的吗?

    紧接着,韩梓桐又道:“当然,还有第二种情况。”她说着,拿出笔在地图上点了一个小点,道:“这是我们现在大概所处的位置。”她指着那个点,紧接着,手指向左前方一动,停留在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圈上,道:“这是一片绿洲,离我们最近的绿洲,按照他之前的说法,他受伤后又在沙漠里爬行了一天一夜,根据距离来算,他古井也可能是在绿洲里。”

    王泽海点头说:“嗯,不错,我听说这绿洲以前是有人的。”

    “对,不过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那绿洲的位置毕竟太过偏远,经济发达之后,新疆的同胞们又是卖水果又是卖玉的,条件好起来,就没人愿意再绿洲里待了。他们纷纷迁出了沙漠,到了条件相对好的半沙漠地区生活,所以,这个绿洲早就没人了。

    虽然没有人,但之前的房屋什么的还在,所以,那里也肯定有井。

    古遗迹并不好找,所以,我们决定先去绿洲所在的位置。

    王泽海这人很仗义,这次他才是老板,但并没有阻止我们想救人的念头,反而是大力支持,自己浑身是肉,体力最差,却咬牙坚持。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我在之前那家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一天来了个富二代,大约是家里想让他来锻炼锻炼,所以把他搞到我们那个小公司待着。每天上下班开着宝马,我们吃八块钱的盒饭,他一顿饭将将就就也得一百来块。

    当时公司里的同事,背地里使劲儿骂他,看不惯人家开宝马,也看不惯人家吃的好,有一回正骂着,被我给撞见了,于是拉着我一起骂。

    我这人比较死心眼,当时不肯随大流,因为那富二代人其实挺不错的,经常看到同事有什么困难,都会搭把手,还帮我搬过东西。人家自己有钱,花自己的钱,咱们嫉妒个什么劲儿?

    就因为这事儿,同事连带着也排挤我,问我是不是想拍人家马屁。

    其实有时候,盲目仇富,只会让自己显得更加的面目可憎,你仇恨别人,其实只是自己想有却又得不到的东西。

    大部分人,真正该仇的,应该是那些为富不仁的人,而不是盲目的憎恨所有比自己过得好的人。

    我们吃了些东西,开始赶夜路。这会儿是晚上七点左右,大漠里日头落的晚,这要在深圳,只怕早已经黑麻麻一片了。此刻,天边一轮红日落下一半,瑰丽的晚霞璀璨绵延,如同锦绣铺撒在天际,真应了那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好吧,这里没有烟,也没有长河,但至少有大漠和落日,我书读的少,也只能想出这么一句。

    索性白日里休息了几个钟头,所以这夜路赶起来也不是太累,按照计划,明天早上六点多左右,我们应该就能到达那片绿洲。

    当然,这只是计划,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到天完全黑下来时,沙漠的温度骤降,如果说白天里是晒的人脱皮,那么晚上就冷的恨不得能多穿件袄子。我们没有赶夜路的计划,所以根本没有携带厚衣物,只有睡袋,但也总不能把睡袋套在身上赶路吧?所以到了晚上,众人都冷的不行。韩绪原本是坐在骆驼上的,最后禁不住冷风吹,从骆驼上跳下来自己步行了,好歹可以暖和暖和身体。

    就在韩绪下来没多久,变故发生了。

    他就跟出来玩儿似的,蹦蹦跳跳走在最前头,韩梓桐时不时的会叫他等一等,这小子也根本不听。不过好在大漠开阔,我们又打开了一盏强力探照灯,所以虽然韩绪蹦跶的有些远,但也依旧在我们的视线范围内,除了韩梓桐有些紧张外,众人到没有多关注。

    谁知下一刻,韩绪的身影猛的一停,紧接着,忽然啊的大叫起来。

    听那叫声,就像是见到了什么极为兴奋的东西一样。

    “啊……姐姐、姐姐快来看!”他一边兴奋的大叫,一边蹦蹦跳跳的朝我们招手。我们走的疲惫,都有些精神不振,见他这模样,我不由心里奇怪:这小子是看见什么了,居然这么兴奋?

    这么一想,众人不由得都加快了脚步。走到韩绪身边后,眼前展现出来的景象,顿时让所有的人瞠目结舌。

    我忍不住道:“老板,我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按理说,现在是黑夜,即便我们手里有探照灯,可视范围也是有限的。但此刻,我们的视野却变得极为开阔,因为在我们前方的沙丘之下,竟然有一片绵延而去的古西域风格的建筑群!

    没错,是一大片建筑群,亮着昏黄的烛光,一眼望不到头,其中最大的圆盖尖顶形建筑,很显然是王宫一类的地方。

    整个古城静默在夜色中,显得古老而神秘,点缀其中的亮光,将古城的夜色给点亮了。

    不、这不正常!

    就算我这个人没什么见识,我也知道这绝对不正常。

    这是沙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就算是有古遗迹,也不可能出现这么大面积完整保存的,并且还有火光的古遗迹!

    我说完,谭刃回道:“不是幻觉。”

    王泽海咽了咽口水,推测道:“难道是海市蜃楼?”说完,他自己立马否决了:“海市蜃楼跟阳光有关,晚上怎么会有海市蜃楼?妈的,不会撞鬼了吧?”说着话,他立刻将目光转向周玄业和谭刃,毕竟在这些古怪的事情方面,他们俩才是专家。

    相对于我们的震惊,韩绪这小子却兴奋非常,大喊:“哇,有城堡,姐姐,里面会不会有恶龙,我们去杀恶龙把公主救出来好不好。”

    对于他的天真无邪,怎一个囧字了得。要知道,现在我脑海里只有两个字:鬼城。

    大半夜,在沙漠里冒出这么个东西,不是撞鬼了是什么?

    王泽海问完,谭刃摸了摸下巴,他和周玄业对视一眼,两人像是有了眉目。这二人一起在学艺,又是师兄弟关系,应该相处很多年了,默契十足。

    便听周玄业道:“可能是鬼市,大家不要去前面,绕过去。”

    古典鬼怪小说《聊斋》里就多次描写过鬼市。鬼市,又叫山市。荒山野岭间,忽然出现道路屋宇,商贩人流,宛如城郭闹事,灯火惶惶,到了一定时间后,又忽然消失,恢复原状。这种现象,就称为鬼市,据说是地底的阴魂回到阳世,回味阳间的生活,阴魂所在的地方,周围的风物,也会变化为曾经的面貌。

    活人要是无意间撞着了鬼市,无需惧怕,因为它们不会害人,但唯一要注意的就是活人不可进入鬼市,因为你进去了,不一定能出来。

    然而,周玄业这个提醒,却提醒的晚了,因为兴奋的韩绪,已经朝着‘城堡’冲了下去,准备去救他的公主。

    童话故事真是害死个人!

    我大惊,由于离韩绪比较近,下意识的就赶紧去拽他。但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个沙丘,我这一拽,韩绪没拽到,自己倒是摔了一跤,顺着沙丘就咕噜噜往下滚。

    “天顾!”周玄业叫了一声。紧接着,我听到谭刃有些气急败坏的声音:“该死的,快把他们拉上来。”老板,原来你还是挺关心我的。谭刃紧接着又加了一句:“要死在这里,我可不算工伤事故。”

    好吧,刚才那句话我收回。

    好在这沙丘并不是太陡,滚到一半,我险险的停了下来,往下一看,这要是再下去个二十米,就滚进鬼市里了。此刻由于离的进了,我可以看到那黑乎乎的城楼街道,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死寂一片,阴森森的。

    我打了个寒碜,感觉往上爬,而这时,韩绪跑来拽我:“猪天顾,你摔的痛不痛。”

    我心说要不是你小子乱跑,我能摔吗?但对着韩绪,我发不出脾气,见他挺紧张的,便安慰道:“不痛,快,咱们回去。”韩绪点了点头,虽然恋恋不舍的看了看‘城堡’,但还是转身往回走了。

第四十章 意外

    我刚打算爬起来往回走,一抬头,猛然看见了王泽海等人仿佛见了鬼的表情。他们看着我身后,眼睛瞪大,周玄业甚至倒抽了一口凉气,大叫:“天顾,别回头,快上来!”

    我身后……有什么?

    这一瞬间,一股凉森森的感觉从我背后升起来,那种感觉,和当时被黄耀祖缠上时的感觉很像。我忽然想起来林回雪说过的话,阴尸毒会降低人身上的阳气,最易招惹到不干净的东西,难不成……

    该死的,过了这么久,莫非我身上的阴尸毒还没有去除干净?

    此刻,我能感觉到自己身后肯定是有什么东西的,但是周玄业让我别回头,所以我只能僵着脖子继续往前爬。便在这时,我感觉到自己肩膀上,猛然搭上了一个冰冷冰冷的东西。

    似乎是一支人手。

    我不敢转头,只用眼角的余光去瞥,但肩膀上却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周玄业的神情凝重起来,迅速去翻自己的装备包,看样子是想找些法器出来帮我一把。其实,周玄业的专业是炼尸走尸,在抓鬼这方面还真不在行。之前被红毛捏碎的那面古怀八卦镜,已经是周玄业最厉害的法器了。

    虽然我知道不能回头,但黄绪却不知道,他试图来拉我,结果一回头,立刻露出惊恐的神色,猛地发出一声大叫,脚下一个不稳,便直接朝着我倒了下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正是说的这种情况,我被韩绪一扑,两人当即滚做一团,咕噜噜的往沙丘下滚。黄沙在滚动间直往口鼻里窜,搞得我们连张嘴睁眼都不行。

    我心里只觉得一凉,心说这下铁定完了。

    下一刻,滚落的势头猛然一顿,我感觉自己滚到了一个稍微平整下的地方。由于眼睛里进了沙子,因此睁开眼时,眼中涩痛难挡,眼泪蒙蒙,一时也看不清周围的环境。

    我听人说,如果被沙尘迷了眼,那么立时吐一口口水便能好。这会儿眼睛实在难受,我便试了一试,吐完便听韩绪大叫一声;“下雨了。”

    囧……

    我知道自己八成吐他身上去了,当即没吭声。

    别说,这土办法还真有用,吐完后我便觉得眼睛没那么难受了,视线也跟着清晰起来。

    目光所及之处,到处都是黑压压的,只有远处才偶尔有一点微光,周围的一切,都处于一种黑暗之中。我抬头往上看,去看我之前滚下来的沙丘,但这会儿,哪里还看得见沙丘,连谭刃等人的身影都看不见了。

    按理说,即便我这里没有光,看不见周围的环境,但上方的谭刃等人,他们手里是拿着强力探照灯的,我肯定可以看见他们。然而现在,我和韩绪,就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样,完全和其余人失联了。

    我坐在原地,摸出打火机点燃。

    打火机是塑料的那种,几秒钟就会发烫,不能点太久。

    就着这打火机的微光,我发现我和韩绪此刻所处的地方,是一条狭窄的‘街道’,果然,我们跌入了鬼市里。

    现在该怎么办?

    不等我理清思路,韩绪已经开始害怕了,苦着脸一副快哭的样子,嘴里喊着要找姐姐。我心中苦笑,心想要不是你,我们能跌入这鬼城里吗?但我自然不好去责怪一个智力有问题的人,便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带你去找姐姐,不许哭,你要是不听话,就再也见不到她了知道吗?”

    韩绪闻言,憋住眼泪狠狠点头,站起身准备跟我去找姐姐。

    就在这时,打火机有些发烫了,我不得不松开手让它‘休息’,一瞬间,周围又陷入了一片黑暗。

    黑暗中,韩绪很害怕,攥住了我的衣袖,道:“猪天顾,好黑啊,打火机。”

    我道:“打火机要休息。”

    他道:“我的打火机不用休息。”说话间,便听呲的一声响,火光重新亮了起来。我一愣,看向韩绪手里的东西。那是一款户外防风打火机,而且德国进口的那一种。据我所知,这打火机大概得一千来块,和塑料打火机不同,这种打火机全是纯铜的,可以一直燃烧到没汽油为之。

    看了看我手里一块钱买的塑料打火机,我忽然觉得心情有点忧伤。

    我道:“你姐给你买的?”

    韩绪点了点头。

    我道:“我也想要这么个姐。”

    韩绪顿时紧张起来,警惕的盯着我:“姐姐是我一个人的,你不准抢。你和我抢姐姐,我再也不跟你做朋友了。”说完,远离我两步,生怕我要抢他的打火机。

    我又是好笑又是好气,一时间到没那么害怕了,说道:“谁要跟你做朋友,我要做你姐夫。”当然,这话我是随口一说逗他的,大概是人都有这么一种恶趣味,‘欺负’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人,会有种奇特的快感。

    韩绪闻言,几乎要哭了,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连忙道:“跟你闹着玩的,还当真了,不准哭,再哭不带你找姐姐了。”韩绪憋着两泡眼泪吸了吸鼻子。

    紧接着,我们俩开始寻找出路。

    关于鬼市这个东西,我唯一的了解就是在《聊斋》的小说里,据说,它在接近天明时,就会自己消失,而误入鬼市的人,如果天明之前,不能从里面出来,就永远也出不来了。

    从这个说法可以看出,即便是无意间走入了鬼市,也是有机会出去的,只是我们得抓紧时间。我摸出手机,打算看一看上面的时间,但手机已经没电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看手表?

    不好意思,一来买不起,一块稍微好些的表少说也得一千块,在进事务所工作前,我每个月两千来块的工资,一直是属于月光族,当然,小朋友戴的那种二十块钱的米老鼠除外;二来我一直觉得用手机看时间挺方便的,不过现在我有些后悔了。

    “该死的,到底几点了现在。”正拿着手机自言自语,忽然间,一只手伸到了我眼前,手上戴着一款明晃晃的帝舵,上面的指针,正指向凌晨两点。

    手表的主人韩绪正‘天真无邪’的看着我,我深深吸了口气,告诉自己不要仇富,不要仇富,但最终还是忍不住,反正他姐不在,欺负一下也没关系吧?于是我在他后脑勺来了一下,道:“多管闲事。”

    韩绪缩回手,嘀咕道:“是你问我几点的嘛。”

    我道:“那你直接告诉我时间就行了,把袖子挽着这么高做什么,非要秀一秀你的手表吗。”如果我没记错,这款手表应该在两万块左右,深深伤害了我这个贫困人士的心脏。

    韩绪无辜的说道:“可是我不认识。”

    “…………”看不懂还戴手表?有姐姐真幸福……

    我决定不跟他扯了,再扯下去只会打击自己。不过说实话,这小子虽然麻烦,但我其实挺喜欢他的,他虽然智力有问题,但有什么念头都写在脸上,心里没有那么多小九九,更不会有什么龌龊心思。相反,那些所谓的正常人,你永远看不透他们在想什么,表面上是笑着的,心里谁知道呢?

    我小时候,曾经有一次差点儿被领养的经历,但对方觉得我年纪稍微大了,至今我还记得他们夫妻二人商议的话:“六岁了,应该记事了,养不熟。以后老了能指望他养老吗?”

    其实,福利院的孩子和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不同,那些被拐卖小孩子不是自愿离开父母的,长大后知道自己的身世,很多都会去寻亲。而我们不一样,我们大多数是没有亲人的,更大多数是主动被亲人抛弃的。

    我们又怎么会想着去寻找抛弃自己的所谓亲人?

    所以福利院的孩子大多知道一个道理:生母不如养母重,可惜,那些来领养的人,永远想不到这一点。

    前一刻还笑着摸我头夸我可爱的人,转过一个走廊,就只剩下两个背影了。

    最后他们抱走了一个婴儿。

    我甩开这些念头,拍了拍韩绪的肩膀,接过他手里的打火机,道:“牵住我的衣服,跟紧别丢了。”紧接着,我开始带着韩绪寻找出路。

第四十一章 打开的门

    按理说,我们是从沙丘上栽倒下来的,那么我们的前方,应该就是沙丘。

    然而现在,我俩的前后,却都是延伸出去的笔直道理,哪里还看得见沙丘。

    难道又是鬼遮眼?

    我不禁想起了之前搭在我肩膀上的东西,连忙问韩绪:“对了,你之前在我背后看到什么了,吓成那样?”

    韩绪被我这么一提醒,顿时想起了当时的经历,神色变得更加紧张起来,缩着身体道:“有一只手,很长很长……吓死人了。”很长的手?我估计这大概就是谭刃之前说的,靠遮眼来迷惑人的东西。

    如果只有这种水平,靠着鬼遮眼的把戏来吓人,那么想必也不是什么厉害的东西。

    我在心里给自己打气:苏天顾,你现在好歹也算见过点世面的了,如今还有个韩绪要你照顾,可不能犯怂了。做了一番心里建设,我胆气壮了起来,不由在心中琢磨:如果是鬼遮眼,那么我现在看见的这条路,很有可能是不存在的,就这么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天知道会走到什么地方?

    不行!

    我立刻意识到不能在那鬼东西的安排下盲目往前走,这种被遮眼的情况下,待在原地才是最保险的。

    谭刃等人,肯定会下来救我们,如果我俩这么乱走,岂不是反而添麻烦?

    索性我们并没有走出多远,当下脚步一顿,对韩绪道:“咱们就在这儿等你姐姐,她们会来救我们的。”

    韩绪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虽然他智力有问题,但也知道我们现在遇到危险了,就跟小鸡似的,一步也不肯离开我身边,如果一条尾巴。我俩当即在原地坐下,为了驱除黑暗带来的恐惧,也为了给谭刃等人指路,我脱下了外套用火点燃。

    熊熊的火光下,周围的一切变得清晰起来,在我们左手边,便能看见一栋拱顶形的建筑,像是宫殿的结构。

    我瞟了一眼,忽然觉得不对劲。

    之前我虽然没有仔细观察过,但和记得,这里的门都是关闭的。而现在,这座宫殿的大门,怎么打开了?

    那大门只开了一半,显得黑乎乎的,如同一张怪兽的嘴,刚好对着我俩。

    那门里会有什么?

    我再怎么胆大,在这种环境中,也觉得浑身的汗毛倒竖,如果不是还有一个需要我照顾的韩绪在,我可能已经忍不住大叫了。恐惧这种情绪是会传染的,如果我都不镇定,那么韩绪就更加不会镇定,到时候一害怕起来,天知道这小子又会惹出什么麻烦。

    我深深吸了口气,心想:这只是幻视,只是鬼遮眼的幻视,不要当真,看到什么都不要当真。

    然而,没等我将行李建设做完,耳边便忽然响起了咯吱咯吱的声音。

    是那种大门被打开时发出的摩擦声,而这时,我视线中的那扇宫门,原本只开了一半,现在却全部打开了。

    我咽了咽口水,浑身的肌肉紧绷起来。此刻,我身上唯一的武器,是一把插在腰间的匕首,沙漠里毕竟有很多蛇蝎,所以每人都配备了一把匕首。

    我不知道这玩意儿对付阿飘有没有用,但这会儿只能将它给拔出来,权当壮胆用了。

    伴随着宫门被打开,韩绪躲到了我背后,害怕的说道:“猪天顾,里面是不是有恶龙。”

    我心说,如果是恶龙就好了,龙好歹是活着的东西,大不了拼命就是了。可阿飘却是死的,拼命也没用。

    韩绪凑的有些近,整个人几乎趴在我的背上,他一个大老爷们儿,学小孩子缩着身体找依靠,实在让我吃不消。但这会儿,我也没空跟他计较这些,只拿着匕首紧紧的注视着那宫殿的大门。

    敌不动,我不动。

    谁知就在此时,我忽然感觉到了一丝异常。

    韩绪躲在我后面,悄悄冒出头去看那宫门口,所以脑袋和我靠的很近,下巴搁在我右肩的位置,说话的时候,嘴里的热气直往脸上喷。但现在,我却感觉,从我的左边,还有一股凉飕飕的气息喷过来。

    韩绪总不至于长了两个头吧?

    我忍住恐惧,将头转向左边……

    什么也没有。

    我看了半晌,猛地松了口气。

    虚惊一场。

    韩绪紧张道:“猪天顾,你看什么呢?”

    我心里紧张的很,人一紧张起来,就没那么有耐心了,因此说话就有些恶声恶气起:“别废话了,靠我这么近干什么,离远点儿。”

    韩绪缩了缩脖子,小声道:“害怕。”

    我看他那副傻样,觉得自己刚才是凶了点儿,不由叹了口气,道:“行了,随你吧。”话音刚落,我的左脸边,猛地又吹过来一阵凉气。

    这次的感觉,比刚才更加清晰,那凉风甚至直往我耳朵里灌,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对着我耳边吹风一样。

    我猛地又转过头去,依旧什么也看不到。

    但我可以肯定,它就在我们身边。

    谭刃说过,只有阳气低的人才能看到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我估计自己的阳气已经回升的差不多了,所以现在才什么也看不到,或许这会儿,正有一个阿飘在我旁边。

    想到这一点,我打了个寒颤,心中暗暗叫苦,心说老板啊老板,你们怎么还不来啊,难不成是害怕鬼市,不打算救我了?就算不救我,不还有韩绪吗?他姐姐难道也不管他呢?

    这个念头才刚升起,我猛然听到了一阵脚步声。

    “啪嗒啪嗒。”脚步声很紧凑和密集。

    紧接着,从那宫殿后的大门中,出现了一个光团。

    那光团越来越近,也越来越亮,我和韩绪惊的连连后退。

    什么东西?

    鬼市鬼市,肯定有很多鬼,听这脚步声,难不成有很多阿飘过来了?

    不对,鬼走路还有声音吗?

    就在这时,韩绪忽然欢呼一声:“姐姐!”只见那宫门后面,赫然出现了几个人影,不是谭刃等人是谁?

    韩梓桐依旧面无表情,声音却是说不出的急切:“总算找到你们了,谢天谢地,快过来,天快要亮了。”

    韩绪立刻准备奔过去,但我一下子拽住了他的领子。

    我不算什么聪明人,但也没有蠢到这个程度。

    如果真的是谭刃他们,那么他们又怎么会从宫殿内部出来?他们是怎么进入宫殿的?

    难道说是我的幻视?宫殿其实是不存在的?

    可如果宫殿是幻视,那谁又能保证,眼前这几个人,不是我们的幻视呢?

    韩绪挣扎着,气呼呼的给了我一拳:“猪天顾,你抓我干什么,我就知道你想跟我抢姐姐,打死你!”打完一拳不够,还踹了我一脚。这人智力虽然只有五岁小孩的水平,但块头却是实打实的成年人,我被他一脚踹中了大腿,差点儿没跪地上。

    被他这一踹,我也火了,手腕圈住他的脖子,直接将人往后拖,紧接着膝盖往前用力一撞,道:“闭嘴。”

    韩绪痛的大叫:“啊,屁股好痛,被你撞的想拉屎,我要拉屎,你放开我。”

    “…………”这种坑爹的心情是难以形容的,和智障交流,是一件考验人心理承受能力的事。

    对面的韩梓桐看见这情况,面上虽然没有表情,声音却明显愤怒起来:“苏天顾,你干什么,你和小绪计较什么!”你以为我想和智障计较吗?

    我没搭理她,而是抓住了她之前话语中的一个漏洞。

    她对我们说,天快亮了。可我和韩绪掉下来,不过二十分钟左右,而二十分钟前我们看手表的时候,时间也才凌晨两点。离天亮其实还有一段时间。

    她这么说,倒像是可以在引导我们进去那扇大门里。

    我没搭理她,立刻抓住韩绪的手腕去看上面的时间。

    然而一看之下,我就愣了,因为指针,竟然已经指向了凌晨的四点五十六分。

    我狠狠眨了眨眼,想确认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但再一次睁开眼时,依旧是四点五十六分。

    怎么会这样?

    是时间变快了?

    还是这两万多的手表坏了?

第四十二章 幻视

    就在我因为时间而愣神的当口,那边的谭刃皱起了眉头,神情显得很不耐烦:“你到底在做什么,快过来,时间来不及了。”他们催促我过去,而韩绪见到了韩梓桐,也跟着不消停,他挣脱不开我的手,竟然直接一口咬了下来。

    都是成年人,谁想到他会来这一招,疼痛之下,我猛地大叫一声松开了手,与此同时,韩绪朝着他们跑了过去。

    就在这一瞬间,我看到对面的几个人,脸上同时露出了一种古怪的笑容,那种笑容,给人一种浑身发毛的感觉。我顿时明白,自己刚才的担忧是正确的,可惜已经来不及阻止了,韩绪已经朝着大门冲了过去。

    这一瞬间,我知道自己喊他是没有用的,而放任这样一个智力有问题的人冲进去,他还能出来吗?这一瞬间,我的身体已经先大脑一步做出反应,紧跟着韩绪追了上去。

    由于离那宫门并不远,因此追过去也就五六步的功夫,几乎就在我拽住韩绪的一瞬间,整个世界便猛地陷入黑暗之中,只听的身后猛地传来了砰的一声响。

    门被关上了。

    突然起来的黑暗,让韩绪惊了一下,脚下一歪,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我手里的防风打火机,也在这一瞬间熄灭了。

    周围什么动静都没有,我可以肯定,刚才的那几个‘人’已经不存在了。

    我试着去点防风打火机,打火石发出呲呲的声音。火星四溅,但火就是打不起来。

    该死的,我道:“是不是没油了。”

    韩绪从地上爬起来,焦急道:“姐姐,姐姐……”

    我有些怒了,狠狠拽着他的衣领,低吼道:“除了找你姐你还会干什么?尽知道添乱,给我闭嘴。”说完,我放弃了这个防风打火机,摸出自己的塑料打火机。

    这一块钱的塑料打火机,还真的一点就着了。

    就着微弱的火光,可以看到我们身后厚重而紧闭的大门,黑色的大门上,绘着极富有古西域特色的花纹。

    除此之外,周围显得空空荡荡,脚下的地面,是整片整片大地砖,周围除了我们,一个人影也没有。很显然,之前我们看见的几个人影,就是我们被遮眼后出现的幻视。

    想到此处,我反而放下心来,因为谭刃跟我讲过鬼物的分类,只能通过幻视来害人的,显然并不是什么厉害的玩意儿,因为它无法直接伤害到人体,充其量会制造一些恐怖的假象来摧毁人的心理。

    但我既然已经知道这一切是假象,自然就没那么容易被它给摧毁了。

    韩绪被我一骂,很是害怕,眼珠子四处乱转,显然还在找他姐姐。我跟他解释也解释不通,原本不想搭理他,但这小子两次都出幺蛾子,万一他在乱跑怎么办?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盯着他一点儿,道:“你在这儿别动,我看看能不能把这门打开。”虽然知道这是幻视,但之前那些东西非要将我们给引到这座宫殿来,肯定是有什么用意的。

    我虽然不算聪明,但也知道不能让它们如意,为今之计,还是先回到之前掉下来的地方再说。

    谁知,就在我的手刚碰上大门时,手里的塑料打火机,忽然噗的一声灭了。

    不是因为没气,也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火苗往左飘,很显然,是右边有风在吹。

    但是此刻,我们是在关着门的宫殿里,风又是从哪儿来的?

    我咽了咽口水,想将打火机重新点燃,手指刚一挨上去,摸到的却不是发烫的打火机,而是一个冰凉冰凉的东西。周围是黑乎乎的,按理说我应该什么都看不清,但奇怪的是,现在我却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只按在了我的打火机上。

    那只手浮肿不堪,仿佛随时会烂掉一样。

    大多数正常人,如果看到这么个景象,不知得吓成什么样。但我好歹见识过一些了,而且也知道这些玩意儿是幻视,被三番五次的这么戏耍,心头除了恐惧外,更是觉得愤怒。

    愤怒之下,我想到了一件事儿。谭刃说过,这些东西很怕脏的东西,比如屎尿一类的污秽之物。这个念头一起,我立刻冒出个主意,将拿着打火机的手往下移,打火机上那只浮肿的手果然也跟着下移。

    与此同时,我快速拉开了拉链,掏出老二对着那只手撒尿。

    一瞬间,那只手就消失了个无影无踪,与此同时,周围猛的一亮,再一看,哪里还有什么宫殿,我们分明还在来时的那条路上。

    而周围的光亮,则来自于远近不一的烛光。

    韩绪以为是在变魔术,到不见得害怕,而是盯着我的老二,道:“姐姐说了,不能随地大小便,你真没有素质。”

    我气的要疯了,将拉链拉起来,踹了他一脚,骂道:“站着说话不腰疼,见过傻的,没见过傻成这样的。”话音刚落,平地里忽然卷起一阵狂风,风中夹杂着沙尘吹过古城,发出阵阵鬼哭狼嚎般的声音。

    与此同时,我们的视线中,出现了大量的黑色的影子,正从远处,朝着我们慢慢走过来。

    “好多人啊。”韩绪呆呆的说道。

    人?我苦笑,恐怕不是人吧。

    此刻,我真的无法判断那些黑影究竟是不是幻视,难道是我刚才撒尿,惹毛了它们,所以准备群殴了?

    现在该怎么办?

    情急之下,我只能带着韩绪后退,那些黑影密密麻麻,离得越来越近,渐渐的已经可以看清轮廓,只见它们面目模糊,一个个高额深目,脸上如同罩了一层浓雾般,朝着我们走了过来

    韩绪就算再傻也知道害怕了,嘴一扁就要哭,我连忙捂住他的嘴,压低声音道:“嘘,你一哭,它们就先吃你。”韩绪最后点了点头,表示不出声,我正打算松手之时,后背忽然抵住了一个东西。

    我记得这条路后面明明是空的。

    那么现在站在我背后的是什么?

    几乎没有多想,我抄着匕首的手,猛地朝后反刺了过去。

    而我的手却被挡住了,紧接着,便听一个声音道:“是我。”

    周玄业?

    我大惊,转过头一看,却见周玄业正面带忧色的盯着那些前进的黑影。除了他以外,周围没有其它人。

    这个周玄业是不是真正的周玄业,这可不好确认。

    这时,他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看了我一眼,却没有解释。而是从腰间的腰包里,摸出了一个小瓶子。有点儿类似上次给我喷牛眼泪时的瓶子,但这个瓶子的表面却是黑色的。

    一边摇晃瓶身,周玄业一边道:“总算找到你们了。这是鬼市,只要活人有阳气在身,就会一直被遮眼,这东西能掩盖身上的阳气,喷上之后就不要再呼吸,咱们一口气冲出去。”

    不给我反应的机会,周玄业一按瓶子口,一阵带着刺鼻味道的气体顿时喷了出来。这液体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就跟在冰箱里冻过似的,喷到身上,但凡接触到的皮肤,顿时就跟被泼了冰水一样。与此同时,他伸出双手,掐了个法诀,迅速在我和韩绪的双肩一拍。

    这一拍,我只觉得浑身如同触电一样,紧接着,胸口便有一股闷闷的感觉,浑身的血液流动速度似乎都变慢了。

    这种感觉十分奇特,难以形容,但却让人无法忽视。

    而也就在这个拍肩的动作完成以后,我眼前的景象顿时为之一变。

    虽然还在古城中,但遥遥望去,却已经能看到远处的沙丘的。

    而且,周玄业在拍我肩膀时,我察觉到,他的手是热的。

    这一刻,我终于确定了他的身份,但来不及给我们过多兴奋的机会,周玄业示意我们吸气,然后拔腿就跑。

    在我们绕出古城的过程中,那些黑影其实已经追上我们了,但奇怪的是,它们仿佛没有看到我们似的,脚步根本就不停留,直直的往另一个方向而去。

    很快,我们一口气跑出了鬼市,当脚踩在黄沙中时,我才猛地舒了口气。

    周玄业脚下不停,道:“不要停,继续跑。”

    无奈,我扶着韩绪,两人吭哧吭哧的继续往上爬,一口气上了沙丘,等待着上方的王泽海等人立刻围了上来。韩梓桐一下子抱住了韩绪,紧张道:“谢天谢地,小绪,有没有哪里受伤了,姐姐看看。”

    韩绪指着我道:“他欺负我,掐我的脖子,踹我的屁股,还骂我傻。”

    我正累的跟狗似的喘气,闻言,差点儿没被气的吐血。我他妈两次救你的事儿你怎么不说?我自认为脾气是很好的,跟智障人士交流也有一定的经验,但韩绪真的是在挑战我的脑神经。

第四十三章 绿洲

    索性韩梓桐大概也知道她弟弟的德性,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冲我微微点头,道:“都是小绪连累了你,还好都平安无事,这次多亏了周老板。”周玄业正拿着水壶喝水,他孤身闯入鬼市救我们,看样子是累的不轻,因此也没有回应韩梓桐的话,只仰着脖子喝水。

    我看了看时间,果然天已经快要亮了,而我们前方的古城,在越来越亮的沙漠中,慢慢变得模糊起来,最后便如同轻烟一样,在黎明时分,缓缓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此刻,哪里还有什么鬼市,眼前所见,不过是一片黄沙而已。

    我回想这一夜的经历,只觉得诡异离奇,如同是做了一场梦。这茫茫沙漠之中,怎么会出现如此的奇景呢?

    这时,韩绪问他姐姐:“姐姐,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韩梓桐沉默了片刻,虽然面无表情,声音却是格外柔和:“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很多科学尚不能探知的事物,或许有,或许没有。”

    韩绪又道:“那我们刚才看见的那些是什么?城堡为什么没有了?”

    韩梓桐一时答不上话来,她不想给韩绪宣扬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但一时却找不出借口。便在这时,周玄业一边拧水壶,一边道:“不是什么鬼。大概是因为这一带的磁场比较特殊,某些磁场力比较强,可以像磁带一样,记录下某一时期的历史影像,在特定的时间里,磁力被激发,这个影像就可能被释放出来。如果是鬼市的话,我们没办法这么轻易逃脱出来。”

    看他的模样,倒是说的煞有介事,如果不是我自己亲身经历过,我八成都要信了。很显然,这不过是周玄业说出来的安慰人心的话,有些普通人不能接受的东西,做太多解释也是徒劳,不如用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搪塞过去。

    折腾了这一夜,众人都疲惫不堪,按理说,我感觉只鬼城里待的时间其实也并不长,但正如那句老话说的,洞中才数月,世上已千年一般,竟然就已经天亮了。

    按照原计划,我们这会儿应该已经达到绿洲了,可现在极目望去,还是茫茫的黄沙,又累又困,就别提多惨了。

    王泽海是首先受不了的,他体型较胖,平日里又是养尊处优惯了的,如何吃的消,这会儿屁股坐在地上就起不来了,本来就小的眼睛,因为困顿,更是完全睁不开。

    我也差不多,昨天白天走了一天,晚上又没合眼,这会儿黎明时分,天色将明未明,天气不冷不热,正是昏昏欲睡的时候,哪里还走的动。

    可这救人如救火,难道我们一行人就在这儿睡觉?

    我原本想说咬咬牙,继续赶路,结果一张口,直接就是个打打的哈欠,困得眼泪都出来了,大脑更是又昏又胀。我一个大老爷们儿都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谭梓桐她们了。

    这下该怎么办?

    我脑海里闪过那个人死前所说的话,他的同伴想来情况已经很危急,不行,现在不是休息的时候,还是赶紧救人吧,一天一夜不睡觉死不了。我正要开口,让众人再加把劲,谭刃却将三匹骆驼在的其中一匹解开了,并且调换了一下上面的装备,说道:“我和老周先赶去绿洲,你们稍作歇息。”他说这话时目光看向韩梓桐,毕竟女人在体力上是有先天弱势的,我们都这么颇被,更不用说她了。

    我想了想,狠狠甩了甩头,道:“老板,我跟你们一起去。”

    周玄业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道:“也好,多个人有照应。”就这样,我们兵分两路,三个大老爷们儿先行在前面开路。

    在沙漠中行进了三个多小时,早上八点钟左前,前方果然出现了绿洲。

    绿洲的面积并不大,比韩梓桐给我们形容的要小一些,看样子她这个地质学专家的信息也不是那么准确。

    站在高处的沙丘上,我用望远镜看了看,很快便在绿洲左侧的一片区域,看见了建筑物的痕迹。

    由于长期没有人迹,所以绿洲的植被很是茂密,从望远镜里,便能看见茂密高大的芭蕉等植物,左侧的区域,植物覆盖在建筑物上,走势便的方正而规矩起来,因此很容易就被我们发现了。

    我道:“那一带应该就是居民区,有井的话也该是在那边,走,去看看。”或许是累过了一定的程度,乍见绿洲的这一瞬间,那种疲惫反而减轻了许多,站在沙丘高处,被沙漠的风一吹,立刻精神了不少。

    周玄业一路上牵着骆驼,没怎么说话。他这人彬彬有礼,性情随和,有我这个员工在,一路上却没有支使过我,有什么事基本上都自己动手。我乍一见他牵着骆驼,才反应过来自己这个员工当的太不称职,忙过去搭手:“周哥,你歇会了,我来牵。”

    周玄业笑了笑,道:“骆驼亲人温驯,牵着不费事。我和师兄从小是炼过的,体力比你好,自己歇着吧。”这我到是听谭刃提过,道家注重养生炼体,在武学上也可谓源远流长,但凡这方面出身的,多少有些武功底子。

    谭刃在一旁听了,挑了挑眉,道:“周玄业,当着自己人的面儿,你累不累。”他这话说的有些蹊跷,我一时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当然,后来我明白了,不过那时候已经晚了。

    当时听了谭刃这话,我并没有多想,三人开始朝着绿洲而去。

    成片成片的芭蕉遮挡了炙热的阳光,大面积的植被巩固了泥沙,从使得地面坚硬而平整,从一片荒芜的黄沙进入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色环境中,让人顿时觉得松了口气。

    据进化论的说法,人的祖先是猿猴,来自于大自然,所以人的眼睛和大脑天生就亲近绿色,看样子这个说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那片居民区看着近,走起来却要小半个时辰,等到终于走入其中时,周围的环境便没有那么让人舒心了。地面由于有很多人工打磨过的石料,所以路面高低错落,很多地方都有积水形成的小水洼,水洼是蚊虫滋生的天堂,行走其中蚊虫飞舞,一个不留神,就飞到人的嘴里,实在是恶心、最后不得已,我们只能将防沙巾罩在口鼻出做遮挡,三人看起来显得很奇怪。

    由于这里的地形高低错落,不适合骆驼前进,因此在进入居民区入口时,我们便将骆驼拴在了一颗芭蕉下,三人进入居民区后,由于这一带面积较大,我们决定兵分三路寻找,一但有所发现,就吹消息哨互做通知。

    这种消息哨是户外常用的东西,声音尖利,穿透力强,声音不仅可以传的很远,在遇到一些小型动物时,也可以做震慑惊吓之用。

    “你去那边,我去北面,天顾,你去东边。”周玄业划分了一下任务,三人便各自分开。之前三个人在一起还不觉得有什么,可一但分开,一个人穿梭在这遮天蔽日,蚊蝇乱飞,渺无人迹的地方,还真有些渗人。

    周边的房屋,都是那种过去新疆地区常年的平方,结构简单,但空间大,由于时间久远,大部分房屋的木制大门都已经腐朽了,露出黑乎乎的门框。阳光从芭蕉树上投下来,斜斜的照进门框里,可以看见其中堆积的沙土,也没有留下什么家具,大约是在搬家时都带走了。

    我要找的是井,自然对这些破旧的房屋没什么兴趣,但很快,一个发现让我心里咯噔一下,心脏扑通扑通跳了起来。

    其中一间房屋的门口里,有脚印。

    由于长时间没人,所以这些敞开门的屋子里,都集聚了风带来的大量沙土,所以脚印儿显得特别明显。

    那很显然是几双人的脚印。

    我立刻想到,难道是那人的同伴的?

    他们是不是进过这间屋子?

第四十四章 古井

    我盯着门口的脚印儿,心下一喜,立刻跟进去查看,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进入房屋之中,首先映入眼中的,便是地面一堆黑乎乎的篝火堆,灰烬周围,还能看到一些塑料包装袋,除此之外,内部的脚印非常杂乱,看样子,那批人曾经在这间屋子里驻扎过,大约是过夜。

    之前我们推测,那伙人要么是游客,要么就是考察队或者盗宝团伙,现如今在这绿洲里发现他们的踪迹,那么后者的可能性就可以排除了。

    这年头,很多有时间的人喜欢探险来寻找生命的意义,韩梓桐说过,这样的人她遇见过很多,靠谱的也就算了,很多不靠谱的,往往出现危险或者被困在深山老林里才开始后悔,然后报警,调动大量的警力去营救。用她的话来说,没有两把刷子,就别学外国人组建探险队。

    我估摸着这批人应该就是探险队无疑了,在房间里逛了一圈,除了些垃圾外,再没有他们留下的信息。

    我拨弄了几下灰烬,有些失望,便在这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这声音立刻将我的思绪给拉了过去,此刻,我是背对着大门口的,门外就是密密麻麻的植被,这窸窸窣窣的声音,倒像是什么动物惊动植被时的响声。我立刻回身往后看,果然看见地面上的植物簌簌抖动。

    这里的地面植物,多是蔓藤类和籽儿草类,还有很多各种各样的仙人掌,由于地表被植物覆盖,因此出现了很多空洞,在其中行走,一个不留神,绊倒踩空不用说,还就很容易被仙人掌一类的植物给扎到。

    此刻,那蔓藤和籽儿草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爬动,使得表面的植物叶片抖动,摩擦间簌簌作响。

    这动静算是很大的了,我暗想,是什么动物?能在植被下方爬行的,莫非是蛇?还真让我猜对了,观察了片刻我就发现,植被下面果然是蛇。我也不是什么生物学家,除了认识比较常见和比较出名的几种蛇以为,其余的我可不认识。

    眼下这蛇在草丛里时隐时现,只露出黑色的带着菱形花纹的后背,究竟是什么品种我不得而知,只是虽然没有露出全貌,但至少也有婴儿手臂粗,算是大蛇了。

    这绿洲无人居住,动植物繁茂是很正常的,因此我也没有太过惊讶,为了不惊扰到那菱花蛇,便蹲在原地没有动弹,打算等它走远了再说。

    但很快,我觉得不对劲。

    这蛇怎么这么长?

    由于植被丰茂,所以我只能透过植被间露出的缝隙看到那蛇背,它一直在向前游走,按理说一条蛇估摸也就一米长左右,可我蹲在原地半天,那黑色的蛇背虽然一直在游走,却根本没有消失。

    我有些紧张了,心说这什么怪蛇?

    为了看的清楚一点儿,我轻手轻脚的站了起来,站的高了,视线的覆盖面自然就广了,这一看,我差点儿没吓出声来,只见那植被群里,赫然全是黑影儿,俨然不是一条蛇,而是一大批蛇在成群结队的往前游走。由于它们身体颜色较黑,数量又太多,一条连着一条,挨挨挤挤,所以之前我甚至没有觉察出来,还以为是一条蛇。

    蛇类是非常敏感的动物,我相信它们肯定发现我了,但索性,却没有攻击我的动向。蛇类一般不主动攻击人,相反,它们其实是怕人的,所以才有打草惊蛇这么个词。古时候的人走山路,杂草多的地方,就拿根棍子在前面打,蛇察觉到动静,不等人靠近,自己就溜了。

    当然,大部分蛇咬人的事件,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有些人见到蛇就害怕,害怕之余,自然想要除去,蛇在反抗之余,会增加咬伤事件。二是蛇虽然喜欢迁徙,但领地性同样很强,人蛇正面相遇时,要么原地不动,要么跑,当然,前提是你得有信心跑的过它。如果贸然进入它的领地,激起了它的领地保卫意识,蛇就会主动攻击人。

    我现在的情况比较规矩,没有处于蛇群中央,规规矩矩的站在屋子里,既不出声,也没有打的动作,大概因为这些原因,所以它们对我没兴趣。

    感谢动物世界,否则我还真得被吓软了。

    见它们没有伤害我的意思,我镇定下来,打算静观其变,等它们都走了再作打算。与此同时,我心下也觉得奇怪,这么多的蛇怎么会聚集到一处?蛇可不是群居动物啊。

    它们如今成群结队的往东而行,难道东边有什么吸引它们的东西?

    我的搜索范围,就是在东面,如今和这帮蛇同路,岂不是得改变计划了?这些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也只是一瞬间,大约五分钟左右,蛇群终于离开了,我松了口气,走出房门,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往东走。

    此刻,站在我所处的位置,一眼望去,还有很多被植物覆盖的房屋,由此可见,东边的居民区范围是很广的,再加上在这间屋子里发现了人类的踪迹,那么那帮人往东而去的可能性非常大。

    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跟上去查看,只要不离蛇群太近,应该就没问题吧?

    这么一想,我在地上找了根木棍子攥在手里,一边探路一边往前走,由于担心遇到你蛇群,所以我走的不紧不慢,这样一来,搜索起来到也更加细致,果不其然,大约走出百来米开外,还真让我发现了一口井。

    那口井的表面,同样被植被覆盖,藤蔓类植物爬在上面,乍一看,是根本无法发现这口井的。如果不是我走的慢,所以看得格外仔细,没准儿还真漏过了。

    看到这口古井,我忽然冒出一个念头:那个人的同伴会在井里,莫非是踩漏脚,跌进古井里的?

    按照这古井的伪装程度,这种可能性还真挺大的。

    这么一想,我蹲下身,观察了一下井口,发现井口的植物裹的密密麻麻,如果真的有人从这里掉进去过,或者从井里爬出来过,那么这些植物肯定不会这么完整和紧密。

    看样子不是这口井。

    我起身打算离开,便在这时,我仿佛听到了什么声音从古井里传来上来,像是某种回声,听不太真切。

    谷穴不来风,空谷不回音,如果井里没有东西,又怎么会又回声?

    这会儿没有风,所以也不可能是风的回声。

    我听到这儿,已经打算走的脚步顿了一下,万一人在这井里呢?还是多确认一下比较稳妥。

    当即,我扒开了井口表层的植物,探头往下看,井里头黑乎乎的,似乎已经没有水了,井壁很是干燥,只是井很深,阳光透不下去,所以里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楚。

    我叫了声:“有人吗?”霎时间,这声音在古井中回荡开来。

    没等回音消散,黑暗中,一个黑影忽然从古井中探了上来,那玩意儿速度太快,我甚至来来不及惊讶和害怕,整个人已经猛地被它给卷住,直接朝井里拖了去。

    下一秒,我就往井里倒栽下去,栽进黑暗而狭窄的井口里,这种感觉是很恐怖的。井这个东西,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深,其次是窄,掉进这样的地方,便意味着不见天日。

    当然,井里如果有水那就更惨了,脚朝下掉下去的,会游泳还可以坚持会儿,甚至能顺着井轱辘爬上去。可要是头朝下掉入井里的,就算会游泳,你在井里也翻不了身,只能活活淹死。

    所以这一瞬间,我甚至没有去想抓住我的是什么东西,只是本能的对掉入井里感到一阵极大的恐惧。

第四十五章 秋凰兮

    “啊!”下坠的瞬间,我只能下意识的大叫,双手乱抓,以期可以抓到什么东西稳定住身形,但古井幽深而下窄,几抓之下,丢只摸到了干燥的井壁,最终,我只觉得后背一痛,大脑嗡鸣一声,整个人就此失去了知觉。

    说实话,这么摔下来,没有直接摔死,实在是我的运气,因为我是倒栽着掉入井里的,如果头先着地,那就必死无疑了,而且死像一定会很难看。但所幸在挣扎的过程中调整了一下姿势,最终才是后背先落地。

    这一晕,便不知时间几何,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正蜗居在一个黑狭窄的地方,非常黑,往四下里一摸,可以摸到干燥的沙土块儿。

    此刻,我的后脑勺还阵阵胀痛,刚醒过来的那片刻,甚至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状况。足足十多秒后,大脑似乎才恢复了思考能力。我这才想起,自己是掉进了井里。

    紧接着,我觉得不对劲,我晕过去多久了?

    那个把我拖下井的是什么东西?

    我觉得很可能是某种动物,比如蛇一类的东西,但为什么它没有伤害我?

    这些疑问在我脑海里打了个转,我立刻去摸打火机,但无奈,这会儿我呈现出卷曲的姿势,处在一个非常狭窄的地方,甚至连手都张不开,无奈之下,我准备挪动一下身体,但就在这时,一双冰凉的手,忽然从我背后探过来,并且按住了我的手。

    瞬间,我就打了个寒颤,因为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身后竟然有人!

    而且这冰冷冷的触感,再加上最近经历的一些离奇古怪的事情,我甚至有些怀疑这双手是不是属于‘人’的。随着我浑身一抖的动作,那人出声了:“小兄弟,别动,这里很危险。”说话的人离我极其近,脑袋就在我脖子后面,她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虚弱,竟然是个女的!

    我大惊,立刻问道:“你是谁?”确认对方不是鬼以后,我心下稍安,心情一放松,立刻便察觉到了一些之前被我忽略的东西。

    比如气味儿。

    气味儿是从我身后的这个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是那种长期没有洗澡的人散发出来的味道,酸臭味儿,很难闻。除此之外,似乎还有些排泄物的味道。

    我开始琢磨,这个女人的来历。

    古井,以及古井下的女人,让我立刻联想到了死去的那个人。

    莫非这个女人,是他的同伴?

    黑暗中,我看不见她的长相。也无法得知她的年龄,只能听见她的声音,十分的虚弱和嘶哑:“我是一支探险队的队员,这个井底很危险,被困在这里好久了……你、你呢?”

    我立刻意识到,这很可能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于是道:“你们是不是派了个同伴出去求救?”

    这女人和我贴的很近,因此我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她的身体猛然抖了一下,紧接着她道:“是、是,你怎么知道?你遇到他了?莫非你是警察?”

    我道:“我不是什么警察,我们也是一支考察队,半途遇到了你的同伴,他受了很重的伤,不治身亡了。临死前,向我们求救,所以我和我的同伴就来了。”顿了顿,我想起件事儿,道:“这里就你一个人?”

    对方点了点头,额头刚好贴着我的脖子蹭了一下,凉凉的,我觉得有些尴尬,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和姑娘靠的这么近,而且脖子又是人比较敏感的部位,所以蹭的我僵硬了一下。

    不过她似乎没有什么感觉,闻言顿时陷入了一片沉默,片刻后,我听到了一阵抽泣声,声音很压抑,似乎不敢大声哭。我顿时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儿,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我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心里虽然着急,但嘴上去不知该怎么安慰。

    她抽泣了一会儿,深深吸了口气,安静下来,道:“我们一共五个人,但是现在,只剩下我了。”

    我心里顿时明白,其余的人,八成已经遇难了。想到此处,我不由得想起了之前把我拽下井的东西,难道他们所说的危险,就是那玩意儿?我不由问道:“你们究竟出了什么事?是你救了我?”

    她点了点头,片刻后,道:“算不上救你,是我们连累你们了,这片居住区,很危险。”紧接着,她开始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她姓秋,叫秋凰兮,秋姓是个比较少见的姓,最早出于姬姓,据说是皇帝后裔少昊的后代。而凰这个字,其实特别有意思,中国人喜欢说龙凤呈祥,夫妻结合,也称为龙凤之喜,其实凤和凰,凤是雄鸟,凰才是雌鸟,龙凤呈祥这个说法,细致考究起来,其实颇有歧义,两个都是公的,怎么呈祥?

    而中国人给女儿取名,也喜欢用凤,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嘛,不过一般考究些的,是不会用凤这个字的。所以我听到她叫秋凰兮时,不由问道:“你爸是不是特别有学问?”普通人取,肯定会取秋凤,不会取秋凰,一字之差,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文化底蕴。

    我猜的倒是没错,秋凰兮的家境一般,但往上数三辈,家里都是读书人,所以算是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是大学中文系的教授,她自己也是一名老师,凰兮这个名字,来自于《凤求凰》中的: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这次是放暑假,几个朋友组织穿越沙漠徒步体验生活,她就跟着来了。

    这个绿洲是在他们的体验范围之内的,但没想到,这绿洲地下,会寄居着一种奇怪的东西。

    进入绿洲时,是晚上,他们在一间民房里过了一夜。第二天,他们在绿洲中游玩、拍照,中午时分,玩的热了,队伍里的男性便想找个古井冲冲凉水消暑。

    谁知道到了井边,就发生了变故,和我差不多,也是被那奇怪的东西给拉下去的。

    当然,她们掉下来的井,和我掉下来的井是不一样的。而现在之所以我们俩会在一起,是因为这地下有很多地下通道,井和井之间是相连的、

    我听到这儿时是非常惊讶的,井和井是想通的?这些地下通道是哪儿来的?要知道,井水就是地下水,一但凿成功,水就会上溢,是不可能互相打通的。

    当然,利用现代的技术,多增加些成本也可以打通,但在几十年前的沙漠,谁会干这种事儿?就算想干,也根本没这个技术。

    秋凰兮虚弱道:“这些通道不是人打出来的,是它们。”她口中所说的它们,便是将我们给拽下来的东西,

    那究竟是什么?说实话,我没有看清,但秋凰兮她们确是接触过的。她们掉下来的时候,并没有携带太多装备,因为当时她们在休整,大部分装备都脱了下来堆放在一边,所以几人被拖下去时,身上的东西并不多。

    他们掉下去的那口井并没有那么深,所以掉下去时也没有晕,不过几人没有我这么幸运,用秋凰兮的话来说,我是被她给救了的,而他们当时还不太了解那种生物,所以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对付它,因此一掉下去,就遭殃了。

    那是一种像是某种植物根须一样的东西,缠绕在泥沙中,并不起眼,但那东西,却可以从土里长出来,如同有生命一样,将人给缠绕住。那玩意儿会分泌一种麻醉物质,被它缠绕后,就类似于被蜘蛛给麻醉。

    蜘蛛是怎么吃东西的?

    猎物被困在蛛网上,蜘蛛会分泌一种激素,这种激素,会让猎物从内部液化,然后蜘蛛去吸取液化的汁液。

    当时,他们就被那些根须一样的东西给缠住并且麻醉了。

    这东西似乎一次无法进食太多,所以它先挑了队伍里块头最大的人下手。那个人叫刘开亦,众人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根须慢慢刺入刘开亦的皮肤,然后刘开亦的神智开始涣散,最后开始挣扎起来,不停的惨叫。

    整整一个白天,刘开亦体内的肉,仿佛化成了水,慢慢被那些东西给吸收,最后只剩下了一张皮。

    秋凰兮讲述这些的时候,身体一直在发抖。

    用一天的时间,见证一个伴同痛苦的死亡,那种感觉,绝对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简直让人要发疯。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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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861/ 第一时间欣赏走尸档案最新章节! 作者:邪灵一把刀所写的《走尸档案》为转载作品,走尸档案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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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尸档案介绍:
关于走尸档案:
你知道每年有多少人失踪吗?你知道这些失踪者最后大部分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吗?
你希望找到他们的下落吗?
我认识这样一群人,并且无意间加入其中,他们懂得古老相传的炼尸寻人秘术,一个生辰八字、一件失踪者的物品,利用易占起卜,奇门遁甲,鬼神之术,另失踪的活人和死人无所遁形!
一天,一个求助者敲开了这群人的大门,他说,自己的父亲死在了一个危险的地方,希望我们帮忙寻找死去父亲的尸身,事成后,赏金>
这个活儿,接还是不接?
《走尸档案》帮你寻找一切失踪的活人与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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