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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BEYOND     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txt下载     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091 来日方长

    池非来到随缘皂店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这个时间大部分客人都去吃饭了,所以店里比较空闲。

    他不是空手来的,顺便在路上买了几斤梨子拿到店里分给众人。

    虽然是小恩小惠,但只要做的交数多了,自然就能给人一个好印象。

    所以就连店里的两个伙记,看到他也是高兴的。

    “东家来了。”马掌柜和张帐房看到池非,笑呵呵地向他拱手问好。

    “两位都是我老师介绍过来的前辈,我只是晚辈而已,两位直接叫我名字就可以了,不必这样客气。”池非回礼道。

    对于他的谦虚有礼,马掌柜和张帐房很是受用。都觉得这个东家虽然年轻,但很会做人,他们在这里做最满意的地方就是能得到充分的尊重,这比高工钱更让人觉得舒服。

    马掌柜笑着说:“就算再年轻,东家毕竟还是东家,这个礼数不能少,东家就不要再客气了。”

    张帐房也附和道:“没错,规矩还是要有的。”

    “既然两位坚持,那就随您们吧。刚刚在路上买了些梨子,切开来大家尝尝吧。”

    马掌柜立刻吩咐一个伙记把梨子拿下去洗干净。

    三人在内堂坐下后,池非顺口问道:“马掌柜,最近店里的生意怎么样?”

    马掌柜回答道:“东家放心,店里生意很好。还好按您的吩咐,采取限量供货,否则早就没货可卖了。”

    这倒不是客套话,他是店里的掌柜,最清楚这些货有多抢手。

    几乎每批新货一上市,仅仅几天时间就会被抢购一空。就连那些贵得要死的香皂也有大把人抢着要,就像不用钱似的。

    看着每天的营业额,马掌柜和张帐房都不禁惊叹于这门生意利润之高。

    “因为每一批货做起来都很费时间,所以不得不省着卖。不过也只是暂时现象而已,等到了下个月其他商行也开始出售香皂和肥皂的时候,就没这么好生意。”

    马掌柜和张帐房早就知道东家把配方卖给了其他商家,虽然有点可惜做不成独市生意,但他们都是人精,懂得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所以也能体谅东家为何要这样做。

    马掌柜捋着胡子说:“虽然会有影响,但我们店毕竟是最早卖香皂和肥皂的,所以应该还是会有不少客人来我们这里买。”

    “我忘了跟两位说,我之前已经跟十几位商行当家承诺过,等下个月他们的香皂和肥皂上市后,随缘皂店会暂停营业五天。

    在这五天里,店里所有人包括店里的两个伙记在内,不扣任何工钱。各位就好好休息几天吧。”

    “东家,你都已经把配方卖给他们了,为何还要这样做?”张帐房有些惊讶地问道。

    他是帐房,很清楚每天的营业额有多高。停业五天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可不是个小数目。

    马掌柜却露出一种了然于心的表情,“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就是因为把配方都卖给他们了,也不差这一步。干脆再卖个好,让那些人对东家留个好印象。东家这步棋走得对。”

    张帐房这下也想明白了,东家就是要给别人让路,不禁有些心悦诚服地说:“东家虽然年轻,但看事长远,考虑周全,老夫佩服。”

    池非回礼道:“两位过奖了。我不过是个平民百姓,只想赚些本份钱。

    以后店里的生意肯定会大不如前,但应该还能做得下去,只不过不复暴利而已,各位就当普通营生好了。”

    马掌柜赞同道:“赚些本份钱好,至少赚得心安理得。东家的确是个明白人。”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以后就辛苦两位前辈了。”

    “东家客气了,这是我们的本份。”

    “东家放心,我们会把店经营好的。”

    从店里出来后,池非看到不远处有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正拿着一个破碗向沿途行人乞讨。

    池非经过他的时候,顺手掏了几个铜钱放在他碗里。

    那个老乞丐连忙对他作辑道谢。

    池非觉得这个老乞丐有点面熟,想了一会才想起,这个老乞丐正是曾经跟苏真一起待在城外破庙里那个流民。不知他是怎么从城外进到城里来的。

    当时他这身体原主苏真在破庙里暂住的时候,因为怕别人欺负他年纪小,就装作这个老乞丐的亲属经常待在他身边。可以说,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里,这个老乞丐的确在某种程度下保护了苏真。

    认出他后,池非从身上拿出一锭足有二两的银子重新放到他碗里。

    看到池非的举动,那个老乞丐顿时惊呆了。他从未见过有人会把银子给乞丐,而且施舍的对象竟然还是他这样的人。

    “这银子,是我代某人多谢老丈的,老丈就请安心收下吧。在下告辞了。”池非向他拱手作了一辑,然后转身离开了。

    老乞丐把银子紧紧握在手里,仍然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只能呆呆地看着那个人逐渐走远。

    直到现在,他都没认出这个少年就是曾经跟他一起住在城外破庙里的那个孩子。

    另一边,池非走在路上的时候,看着街道两边繁华热闹的景象,再联想起刚刚那个老乞丐,不禁有些感概。

    就在一年前,他就跟这个老乞丐一样,过着衣不蔽体、食不裹腹的艰难日子。

    然而一年后,他就成了身家数万两,还有两家铺子和一家四合院的京城小有钱人。

    这一切,都来自于他所写的小说。

    如今,他已经是京城颇有名气的一个话本作者,读者无数。

    在被众人追捧的同时,他经常会提醒自己:勿忘初心,方得始终。

    的确,他现在已经名成利就。只要不败家作死的话,基本可以舒舒服服地过完这一辈子。

    然而,这就是他想要的最终结果吗?

    池非扪心自问,觉得并非如此。

    他虽然没什么大志,但也不满足于混吃等死的生活,他觉得自己应该还有其他事可以做。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先做好眼前事,好好把《仙侠》这本带给他无数名声和银子的小说写完再说。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饭要一点一点地吃,事要一点一点地做。慢慢来吧,来日方长。

    ………………………………

    至此,第一卷正式结束,敬请观看第二卷。

092 春去秋来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过去了。

    在这一年里,京城发生了不少事。

    其中最大的事,是大皇子和二皇子两位殿下先后迎娶正妃。

    大皇子妃周氏是前国子监祭酒周大人的嫡女,这门婚事早在五年前就已经定下了。

    之所以叫前国子监祭酒,那是因为周大人在三年前因急病去世了。

    大皇子妃周氏是守完三年孝后才跟大皇子成的婚,否则两人早就成其好事。

    二皇子妃吴氏是长春侯的嫡女,就家势和地位而言,比出身书香世家的周氏显然要更胜一筹。

    同年六月,皇上将大皇子从礼部调到工部,暂领工部左侍郎一职。

    相比于执掌五城兵马司这个重要职位的二皇子来说,被调到工部的大皇子看上去要逊色不少。

    在许多读书人和士人眼中,工匠的地位是很低的,连农人都比不上。

    所以在六部当中,工部往往被排在了最后的位置,这是很多官员的共识。

    大皇子由好好的礼部调到较差的工部,这何尝不是一种无形的降级,这不得不让人浮想连翩。

    相对于众人的各种揣测,大皇子本人倒是表现得十分平静,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

    进入工部后,他像在礼部时一样,十分认真地跟着工部尚书学习各种日常事务。

    其态度谦虚,温文有礼,完全没有身为皇子的架子。

    这让那些原本就支持嫡长传承的传统文人官员大为欣赏,纷纷对大皇子的为人称赞不已。

    虽然宫里还有其他几位皇子,但这些皇子普遍年纪太小,最大不过八岁,最小也才两岁。

    因此不仅早已成年,如今各自都已经成婚的大皇子和二皇子两人,自然而然就成了皇位最有力的竞争者。

    除了年纪优势外,两位皇子的母妃身份也非同小可。

    大皇子的母亲就不用说了,正儿八经的正宫皇后,一国之母,身份尊贵无比。

    而且皇后还是先帝在位时,亲自赐婚于当时还是皇子的今上的正妃。可以说是跟今上一起过来的少年夫妻。

    而二皇子的母妃谢贵妃更不得了,她是太后的亲侄女,安国公的嫡长女,是太后真正的娘家人。

    这谢贵妃不仅出身高贵,而且长得貌若天仙,刚一进宫就得到了今上的青眼,对她宠爱有加。

    仅仅三年时间,就由贵人迅速晋升至贵妃,地位仅在皇后之下,其受宠程度可见一斑。

    据传当她诞下二皇子的时候,今上抱着二皇子十分高兴地说了一句:“此子肖我。”

    这话是从宫里传出来的,不知真假。但今上对二皇子的偏爱倒是谁都能看出来。

    不仅弓马是今上亲自教的,而且从小就被今上抱在膝盖上读书,跟他母妃一样受尽宠爱。

    相比之下,今上对于大皇子就明显冷淡许多。

    虽然跟二皇子一样,从小就请名师教导各种学识,但很少会表现出亲昵的态度。

    当两位皇子相继成人后,今上把大皇子指派到了礼部,而把二皇子派到了户部。

    最近这两年,又把二皇子从户部调到了五城兵马司,全都是重要的位置。

    所有人都看出,今上的确是偏爱二皇子的。

    而且从他迟迟不肯立大皇子为太子这一点来看,将来这皇位到底会花落谁家现在真的很难说。

    由于二皇子血缘上的外公安国公是根深蒂固的世家家主,而且手握西南军兵权,代表的是勋贵世家的利益,所以许多世家大族都偏向于二皇子。

    而那些传统的士大夫和官员,则大多选择支持大皇子。毕竟嫡长继承制,是数千年来的宗法传统,怎能轻易违背。

    而且大皇子本人谦逊温和,礼遇文人,比喜好舞刀弄枪的二皇子更具明君之相,因此大多科举出身的文人士大夫都偏向于大皇子这边。

    随着两位皇子的势力不断增加,两边人马在不断壮大的同时开始发生激烈竞争,这已是京城上层社会心照不宣的秘密。

    不过这些都是皇家的事,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这些事情离他们太遥远,他们更关心与自身有关的事。

    例如从去年起,京城一下子多了数十家杂货店开始售卖香皂和肥皂,而且价格全都一样。

    凡是用过肥皂的人都知道这是好东西,不仅能洗衣服也能洗澡,而且去污力远比皂粉和澡豆要好得多,所以买的人越来越多。

    但可惜这东西刚出的时候只有一家店有售,经常供不应求,想买也买不到。

    如今一下子多了这么多店有售,平民百姓们自然高兴。

    于是传统的皂粉和澡豆几乎一下子成了无人问津的过气产品,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好用便宜的肥皂。

    至于那些有钱人,自然会选择不仅造型好看,而且还自带芳香的香皂作为专用的洗涤物品。

    虽然十两银子一块的价格的确很贵,但对于有钱人来说倒也算不上什么,所以那些出售香皂的杂货店大多卖得很好。

    除了在京城出售以外,各大商家还把香皂和肥皂大量销往外地。

    仅仅半年时间,香皂和肥皂这两样新鲜物品很快就火遍了大江南北多个省,让那些大商家们个个都赚得盆满钵满。

    然而对于全京城以及外地众多喜爱话本的读者们来说,这些事情根本不值一提,他们现在最关心的是《仙侠》的番外篇什么时候出。

    就在两个月前,一共十六卷,合计二百三十多万字的《仙侠》正式结束了。

    这部足足让读者们追了将近一年半时间的奇幻大作终于迎来了完结,这让许多读者感到既不舍又伤感。

    在这一年半时间里,他们看着主角纪正一步步成长,历经无数苦难和艰险,最后终于得道成仙。

    其间纪正所经历的种种奇遇,以及各种曲折的剧情,让众多读者把自己完全代入到了角色当中,随着纪正的喜而喜,悲而悲,仿佛与纪正一样经历着这一切。

    如今故事已经完结,却还有许多人感到意犹未尽,久久都无法平静下来。

    还好,池非先生在最后一卷的书后言声明,两个月后将会推出一本番外篇,到时会把正文当中许多未交代的事情说清楚。

    虽然不知道什么叫番外篇,但只要还有得看,读者们就心满意足了。

    随着《仙侠》的持续大热,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同类型作品,就连许多设定和套路也是照抄《仙侠》的。

    然而,这些跟风作品跟《仙侠》一比,马上就成了被人唾弃的对象。

    在鄙视这些毫无创意的跟风作品时,已经被养刁了胃口的读者们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仙侠》一出,谁与争锋。

    当然,这句话的原文并不是这样说的,原文是:无锋一出,谁与争锋。

    这里所谓的“无锋”,指的是主角纪正后期所用的一把钝剑。

    在故事后期,纪正就是凭着这把如烧火棍一般毫不起眼的钝剑打遍天下无敌手。

    许多读者至今还清楚记得纪正用无锋一剑逼退包括昆仑山掌门在内多个顶尖高手时,那种无比霸气的场面。

    那情景,让人看得那叫一个爽啊,简直比六月天喝冰水还要爽。

093 第八卷

    “小兄弟你来了,快到里面坐。”一看到池非,金掌柜大喜过望,连忙把他请到内堂。

    双方寒喧一番后,池非把一叠厚厚的手稿拿出来放在桌上说:“掌柜,这是《仙侠》番外篇的稿子,拖到这么晚才写好,不好意思。”

    “哪里哪里,一点也不晚。”

    金掌柜如获至宝一般捧起稿子小心地翻了一下,然后放下稿子笑着说:“你可不知道,最近天天都有读者过来问这件事。

    他们习惯了每个月月初就能看到新书,所以这几天经常有人过来店里问你这番外篇出了没有。

    我只好一遍又一遍地跟他们解释,要下个月才有,下个月才有,真是累煞老夫了。”

    金掌柜说到这里,流露出一种言若有憾,心实喜之的满足感。

    老实说,这一年多来,他不是没有担心过池非无法把故事好好地收尾。

    毕竟这部作品实在太长,里面的故事脉络也太多,剧情方面更是屡创新高,一卷比一卷扣人心弦,让人欲罢不能。

    而池非年纪太小,只写过《梁祝》,第二本就是这《仙侠》了。

    再加上《仙侠》本身又是一个如此宏大的故事,金掌柜真的很担心他会驾驭不住这么大的摊子把故事写砸,那就太可惜了。

    还好池非并没有让他失望,故事在**迭起的同时,剧情发展却始终在他的掌控之内游刃有余,这让金掌柜不得不惊叹这少年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天才。

    如果池非知道金掌柜把他视为天才,肯定会忍不住想笑。

    他哪里是什么狗屁天才,他只不过是看过的网文够多,知道很多好的桥段和套路而已。

    而且他本身又有创作长篇小说的经验,自然知道怎么才能让读者看得爽快的同时,又想一直追下去罢了。

    在他看来,这每一卷单行本式的创作比网文更好写。

    因为网文的话,是需要每天更新的。

    想要保持读者继续追文的兴趣,就要时不时地制作一些**,让读者保持新鲜感。

    而单行本却没有这个限制,如果按平均一卷十四到十五万字来计算,那池非就可以很从容地用这十几万构造一个由前期事件、中期发展、后期**这三部分组成的完整章节。

    这远远比现代网文要好写很多,也更容易把控剧情的发展。

    要知道现代网文由于每天都要更新的关系,很多新人写手由于存稿不够又或者经验不足,在没时间仔细构思剧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写着写着就把故事和人设给写崩了,这是经常会出现的问题。

    而老写手则很清楚哪些东西能写,哪些东西不能写,哪些套路讨读者喜欢,哪些套路被人写滥了不适合再写,从而避开了许多写作上的“陷井”。

    所以老写手就算写出来的东西不够惊艳,但至少还算是中规中矩的,不会犯一些严重的低级错误。

    这就是老写手跟新写手的最大区别

    还有就是,现代的读者都被数不胜数的网文给养刁了胃口,所以写手稍不注意,很容易就会被读者所嫌弃,因此这一行其实是很残酷的。

    而这个世界的读者,由于时代所限,可以看的话本类型并不多,看过的套路也很有限,所以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容易满足的。

    例如在现代的话,池非绝不敢用整整一卷,也就是十几万字来单独写女主角的剧情部分。

    因为网文读者最感兴趣的还是主角这边的故事,其他配角故事偶尔出现可以,但绝不能太长。

    没什么读者能够接受作者用十几万字来单独描写一个配角,即使那是女主角。

    然而池非在这里却敢这样做,而且读者们还看得津津有味,这就是两个时代读者的区别。

    正因为有这么多容易满足的读者,所以池非写起来就轻松了许多,可以把想写的东西尽情地写出来。

    …………………………

    从第八卷开始,池非开始写寻宝篇。

    原来,那座陵墓真正的宝藏并不在陵墓里面,而是在更深的地下一层。

    当初设计陵墓的人,为了防止盗墓者入侵,除了在迷宫内安装各种机关陷井外,还设计了一个终极陷井。那就是一旦有人移动了宫殿里的石棺,整个陵墓就会发生大崩塌,把整个地方都给封起来。

    那颗名叫聚灵珠的夜明珠,则是这个终极陷井的关键。

    任何人想要得到这颗聚灵珠,只能破坏作为法阵基础的石棺才能拿到这颗珠子,而一旦破坏或移动石棺,就会触发这终极陷井,把所有盗墓者都活埋在宫殿里。因此这设计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然而,设计者万万没想到,有人能够在不破坏石棺的情况下,直接用手拿到珠子,而那个人正是纪正。

    如果纪正不是被蒙面女子打到石棺那边误触机关的话,很可能这终极陷井根本就不会发动。

    但也正因为终极陷井引发了大崩塌,才导致纪正和那个蒙面女子掉进了存放宝物的下一层。

    两人掉到更深的地下后,纪正由于得到虎妖的保护,逃过了被巨石砸到的危险。

    而那个蒙面女子虽然有铜人保护,但还是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砸到头部,整个人昏了过去。

    池非原本不想管她,但想着在这种被困地底的情况下,多个人或许多一分逃生的机会,所以还是顺手救了她,并且还把她弄醒了。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相互帮助才有机会逃离,所以两人约定在出去之前,暂时放下争斗进行合作,等出去以后再打不迟。

    两人就这样在地下展开了逃生之旅。

    这蒙面女子的确是灵云斋的弟子,名叫宛灵音。

    落在纪正手中的那颗聚灵珠,是她师门灵云斋遗失了几百年的一件宝物。

    能够聚集天地灵气为己用,对于修真者来说是一件能够快速提升修为的至宝。

    当初秘宝现世之时,灵云斋掌门通过这秘宝的各种特征,推测这秘宝很可能就是师门遗失多年的聚灵珠,所以就派弟子宛灵音前来查探。这才引发了一系列的事情。

    两人在逃生的时候,还意外发现了藏在地底下的无数宝藏,甚至还有大量兵器。

    纪正推测,这地方可能根本就不是什么陵墓,而是一个在历史上早已消亡了很多年的小国用于保存皇家宝藏的地方。

    所以里面的各种雕象和文字才没有一个人认得,因为这些根本就不是中土之物。

    对于这些数之不尽的金银宝藏,性格清冷的宛灵音并不感兴趣,连碰都没去碰。

    纪正虽然不像她这么清高,但逃命途中也确实不适合带太多东西,因此才拿了几件容易携带的珍宝就算了。

    为了寻找出路,两人在地道里到处探索。

    正当无路可走时,他们意外找到了一条地下河,于是他们沿着这条地下河一路潜行。

    幸好他们都是修真之人,练有内息,能够憋气很长时间,否则换作普通人的话,潜到半路就已经窒息而亡了。

    在潜行的时候,他们还遇到了几头潜伏在地下河中的怪物。

    两人经过一番惊险搏斗,好不容易才把怪物杀死,然而宛灵音却在打斗的时候受了重伤。

    原以为必死无疑的她却没想到,纪正并没有抛弃她,而是一声不吭地背着她一起走。

    因为受伤而伏在纪正背上的宛灵音,心里第一次对这个人的观感发生了变化。

    两人经过一番历险,终于逃出生地,重见天日。

    这就是男女主角的第一次初识,也是第八卷寻宝篇的主要内容。

    这寻宝篇一出,果然大受欢迎。

    尤其是池非这样的细节狂魔,为了让读者们有更直观的体验,他不仅用文字详细描述了两人进入藏宝室后,见到了无数金银珠宝以及各种奇珍异宝的情景,还为此配上了藏宝室的素描画。

    通过池非的详细描写,以及那副若隐若现的素描画,读者们对这个巨大的宝藏惊叹不已,心中产生了无比羡慕的情绪。

    这里随便一件东西,拿出去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啊!

    而这样的宝物,在这里却到处都是。这怎么不让人为之心动不已。

    因此在看到纪正为了逃生而放弃宝藏直接离开时,许多读者在理解的同时,都感到强烈的宛惜。

    幸好纪正临走前还拿了几件珍宝,不然就更可惜了。

    不过想到以后有机会的话,纪正还可以回来取宝藏,读者们这才心里好过了一些。

    除了宝藏以外,对于宛灵音这个新出现的女性角色,读者们刚开始都并不感冒甚至有些厌恶,毕竟对方是纪正的敌人。

    然而随着剧情的发展,读者们渐渐发现,这女子好像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讨厌。

    尤其是当宛灵音受伤时,脸上的面纱不小心脱落,露出了让人为之目眩的惊艳容貌时,读者们的观感一下子就变了。

    开始觉得这个大美人虽然性格是冷了一些,但也不是什么忘恩负义之人。

    至少在被纪正救了以后,她心中还是有所触动的。

    之前之所以跟纪正敌对,那是因为立场不同而已,值得原谅。

    看看,人还是那个人,就因为这面纱一掉,这脸一露,瞬间就改变了众多读者的态度。

    果然,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颜值都是很重要的,颜狗到处都是。

    尤其古代没有整容技术,每个人的相貌都是天生的,因此一个人长得好确实很占便宜。

    在这第八卷里,池非成功把宛灵音塑造成一个冷漠的冰山大美人,把女主傲的一面充分地展露出来。

    故名思义,傲娇这种属性就得先傲后娇,这样才会有强烈的反差萌。

094 转变

    接下来的第九卷和第十卷,就是宛灵音对纪正从相识到相知,再对他心生暗恋的全过程。

    关于感情戏怎么写?

    池非的做法是,用具体的事件来推动男女主感情的发展。

    纪正和宛灵音从地底下逃险后,原本两人的关系到此就算是结束了。

    然而池非却安排了另一个剧情让两人再度产生交接:宛灵音的师傅,也就是灵云斋掌门命令她去追踪纪正,希望可以从他身上夺回师门的宝物聚灵珠。

    于是在师傅的命令下,宛灵音踏上了寻找纪正的旅途。

    从第九卷开始,池非采取了双视角的写法。

    一个视角是纪正这边,另一个视角是女主宛灵音那头。

    两个视角来回交叉,把剧情步步推进。

    纪正这边正为了报仇做着各种准备,其间还跟多个追杀他的正派人士展开了生死对决。

    这个视角走的是阳刚热血路线,主要服务于喜欢打斗和武侠的读者。

    而宛灵音这边走的却是婉约感情路线。

    简单来说,就是宛灵音通过不断的追踪和调查,开始慢慢了解纪正这个人,从而对他的态度逐渐发生改变。

    一路上通过从不同人口中打探到的消息,宛灵音知道了越来越多纪正自行走江湖以来所做过的各种事。

    例如他曾经深夜去打劫某个为富不仁的歼商,然后烧掉对方放高利贷的借据,并抢光对方的银子分给当地的穷苦人家。

    他曾经还单独一个人挑掉了某处一个几百人的山贼窝,把里面那些作恶多年的山贼全都杀光,鸡犬不留。

    还有,他曾经冒死去救一个被多个正派中人抓住的邪派高手,其原因竟然是因为对方曾经跟他一起畅快地喝过酒。

    还有一次一个正派弟子对他出言不逊,被他打昏后直接扒光了衣服绑在路边的树上任人观看。事后那个正派弟子羞愤欲死,从此不敢再出来见人。

    他也不是特意针对正派中人,宛灵音通过调查发现,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多名昆仑山女弟子被人掳走事件,当时那个冒死救了那些女弟子的面具男很可能就是纪正本人。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江湖上对此人的评价可谓褒贬不一。

    受过他恩惠的人恨不得为他立长生牌,保佑他长命百岁。

    而跟他有过节的人则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恨其入骨。

    通过这种种事例,宛灵音发现纪正这个人实在说不上是坏人,更像是一个做事随心所欲、亦正亦邪的怪人。

    此时的宛灵音,已经对纪正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不再视其为坏人。

    随后在一次偶然机会下,宛灵音意外得知了纪正的身世,以及他为什么会如此憎恨昆仑山的原因。

    想到纪正不仅从小就父母双亡,而且在年仅十三岁的时候,因为大魔头阮无心的关系,被昆仑山的人严刑逼供,受尽折磨,宛灵音内心深处不自觉地对他产生了说不出来的怜惜。

    接着两人又在几次偶然的机会下相遇,并且有了更加深入的接触。

    一开始宛灵音只想从纪正身上夺回聚灵珠,但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接触中,宛灵音在不知不觉间开始欣赏那个外表冷硬,实质上内心善良的少年。

    接下来,真正的转折点出现了。

    由于宛灵音出身名门身份高贵,而且本身又是一个绝色大美人,结果引来了一个好色的邪派大魔头的垂涎,对方想将她收入自己帐中。

    宛灵音虽然在年轻一辈修真者当中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佼佼者,但那个邪派大魔头已经修练上百年,其修为远在宛灵音之上。

    结果刚一交手,宛灵音就被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并且还受了不轻的伤。

    正当宛灵音眼看着就要被那邪派大魔头污辱时,突然一个人影从旁边暴起,以快若闪电一般的剑速一剑刺伤了大魔头。

    那个人不用说,正是纪正。

    原来宛灵音与大魔头大打出手的时候,纪正刚好经过。

    对于他来说,宛灵音只是一个整天跟着他的烦人对手,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一走了之。

    但不知为什么,当他看到宛灵音即将被大魔头污辱时,眼中露出那种无比绝望悲伤的眼神时,他突然迈不开脚步,并且不由自主地想去帮她。

    于是这才出现了这英雄救美的一幕。

    好吧,池非自己也承认这英雄救美的桥段是挺老套的,但架不住它就是好用啊。

    别说古代,就是现代网文界也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桥段。

    所谓招不怕老,只要好用就行。

    果然这英雄救美的桥段一出,读者们大为兴奋,好评如潮。

    通过偷袭的手段刺伤大魔头后,纪正在虎妖的帮助下,成功带着宛灵音逃离了那个大魔头。

    也正因为这次纪正冒死救她的行为,宛灵音对纪正第一次产生了爱慕的情愫。

    这就是第九卷的剧情,也是两人感情戏的重要开端。

    ……………………

    如果说第九卷是以纪正和宛灵音两人的视角来交叉推进剧情的话,那接下来的第十卷剧情则是完全以宛灵音的视角来展开。

    由于被大魔头打伤,宛灵音只好回灵云斋养伤。

    在回灵云斋的路上,她隐隐感到有人在跟着自己。

    对于这种情况,她不仅没有感到厌烦,内心深处反而有一种隐秘的甜意。

    因为她知道,那个跟着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纪正。

    她想不到那个人虽然表面上凶巴巴的,原来还是挺关心她的,否则他就不会偷偷跟在后面保护身上有伤的她了。

    想起他对自己说话时老是板着一副臭脸,背后却又做着这种完全心口不一的行为,宛灵音觉得既好笑又甜蜜。

    果然,在宛灵音安全回到灵云斋后,偷偷跟着她身后的纪正就独自一人离开了。

    望着他逐渐远去的背影,宛灵音心里面涌起强烈的不舍,甚至有种想叫住他的冲动。

    直到这时,她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对这个男子产生了爱慕之情,也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

    回到灵云斋后,宛灵音在养伤的同时,还想法设法打听纪正的消息,对他的思念之情也日渐加深。

    半年后,伤势痊愈的宛灵音忽然收到同门师姐的消息,说纪正被昆仑山的磐石真人打成重伤,很可能已经死在了逃亡的路上。

    听到这个消息,宛灵音犹如晴天霹雳一般整个人呆住了。

    紧接着她胸口涌起一阵强烈的刺痛,让她有种痛不欲生的感觉。

    当天晚上,宛灵音偷偷进入了师傅的藏室,把一种无比珍贵的治伤秘药偷了出来,然后单独一人离开了灵云斋。

    此时的宛灵音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她要尽快找到那个人,然后用这师门秘药去救他。

    她不相信那个人会就这么轻易地死掉,她要去救他!

    由于宛灵音之前曾经深入调查过纪正的行踪,因此对于他的行动路线有大概的了解。

    经过一番细心的寻找和追踪后,她终于在一个废弃的山洞里找到了重伤昏迷的纪正,以及同样受了重伤的虎妖。

    看到纪正还活着,宛灵音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连忙把师门秘药喂给他。

    然而由于纪正处于昏迷当中,根本吃不下药。

    宛灵音只好忍着强烈的羞意,红着脸把秘药含在自己嘴里,然后口对口地把药喂到纪正嘴里。

    这一幕放在现代网文的话,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鲜桥段了,但对于保守的古代人看来,这画面实在太过香艳刺激了,让人光是想象一下那情景都觉得血脉贲张。

    这灵云斋的治药秘药果然有神效,纪正服药没多久,身上的伤势很快稳定下来,并且逐渐脱离了危险期。

    看到他呼吸和心跳趋于平稳,宛灵音这才松了口气。

    接下来,她开始帮纪正和虎妖包扎身上的伤口。

    包扎好后,她又去外面打猎,为他们准备食物。

    就这样,宛灵音留在山洞里照顾身受重伤的纪正和虎妖。

    这种患难见真情的桥段是最能激发两人感情的催化剂,池非这种偶尔也看言情小说的闲杂书虫见过太多这种套路了,此时用起来自然纯熟无比。

    果然,纪正醒来后得知救了自己和虎妖的人是宛灵音后,第一次对外人放下了心防,开始以平和的态度来对待她。

    在纪正养伤期间,宛灵音一直默默地照顾他。

    每天都帮他做饭、洗衣服以及包扎伤口,简直就像一个不太爱说话的妻子一般。

    在这种过于亲近的气氛下,两人的关系开始变得暧昧起来。

    纪正毕竟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面对这样一个每天都用心照顾自己的大美人,心里也不禁起了阵阵涟漪。

    但他知道宛灵音出身名门正派,与自己这个“邪魔外道”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双方根本不可能有结果,所以他很快就压下了这些不该有的想法,只以普通朋友的态度来跟她相处。

    反观宛灵音这边,此时的她已经对纪正情根深种,只是一直死死地克制着自己的感情不表露出来而已。

    每次靠近纪正的时候,她的心脏都会不由自主地狂跳不止。

    纪正甚至不知道,每晚他睡着的时候,宛灵音会偷偷起身注视他的睡颜,只为了把他的样子刻在自己心里。

    因为她知道,等纪正伤势痊愈后,她就会离开这里返回灵云斋接受师门的重罚,此生将再无相见的机会。

    如果可以,她真的想就此留在他身边,即使只是帮他做饭洗衣服也好。

    然而她却不能这样做。

    因为她是灵云斋的弟子,身上背负着师傅的恩情和责任,她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

095 眷侣

    关于两人在山洞里相处的这段时光,池非完全以宛灵音的视角来写。

    用一种女性视角把宛灵音的各种想法和感受都写了出来。

    不仅写得既暧昧又唯美,同时又带着一种即将离别的淡淡哀忧。

    用十几万字来单写女主角的各种心路历程,如果换作现代网文的话,池非哪里敢这样浪?估计早就被读者给喷死了。

    然而在这里池非却敢这样做,倚仗的就是众多读者的支持和容易满足的胃口。

    果然,这些纯女主视角的描写,不仅没有引起读者们的反感,反而还大受好评。

    许多读者看到这里,都已经深深喜欢上宛灵音这个女主角。

    确实,刚开始的时候,有很多读者不喜欢这个角色。

    觉得她整天板着脸,一副冷冰冰生人勿近的样子实在无趣,哪里比得上小师妹苏小小那般精灵可爱。

    然而,随着剧情的不断推进,看着宛灵音通过对纪正的不断了解而对他的观感发生改变时,读者们也开始慢慢接受这个女主。

    随后,当看到她在得知纪正身受重伤很可能已经死在路上后,竟然不顾一切地从师门当中偷出秘药去救纪正时,读者们对她的态度立刻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觉得这美若天仙(难道这才是重点?)的女子实在可亲可敬。

    两人在山洞相处的这段时光里,看着她在帮纪正包扎上药时因为靠近他而心如鹿跳,全身发烫,而表面上却仍然像平时一样板着脸不敢让他发现自己的心事时,读者们觉得这个娇羞别扭的女孩实在太可爱了。

    还有,宛灵音心中那种既想留在他身边,但因为身上的责任而不得不走的矛盾和痛苦之情,通过池非的笔墨描写得淋漓尽至,使读者们对这个满怀心事和忧伤的女孩充满了怜惜。

    最后,当纪正伤势痊愈后,宛灵音终于要面临与他分离的时刻。

    临别之际,纪正也不知说什么好,只好以朋友的态度跟她道别。

    宛灵音也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跟他道别,然后很快就转身离开了。

    纪正并不知道,就在她转身的一瞬间,宛灵音眼中的泪水终于再也控制不住从眼眶里涌了出来。

    宛灵音以最快的速度奔至离得很远的一个小树林后,她这才敢停下来失声痛哭。

    因为她知道,此生将再无跟他见面的机会了。此时一别,将是永别。

    ……………………

    回到灵云斋后,宛灵音面对的将是师门的重罚。

    她早就做好了受罚的心理准备,所以坦然受之。

    由于宛灵音偷的是非常珍贵的失传秘药,而且救的人又是那个夺走了师门秘宝聚灵珠的纪正,她的师傅也就是灵云斋掌门大为震怒。

    犯下这样的大罪,按照门规来说理应处死。

    然而宛灵音毕竟是她最为喜爱的关门弟子,灵云斋掌门最后网开一页,没有将她处死,而是废掉她的修为将她逐出师门。

    就这样,被废掉了全身修为的宛灵音被赶出了灵云斋,从此流落江湖。

    因为修为被废,此时的宛灵音已经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一路上她经历险阻,还差点死在歹人手上,最后好不容易才在一处小山村安顿下来。

    由于没有武功,她不仅没有自保的能力,连生活也十分艰难,每天辛辛苦苦劳作,也仅能裹腹而已。

    然而即使是这样,她也从未后悔过当初的决定。

    她甚至没想过去找纪正,因为她不想成为他的负累。

    她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回忆她跟纪正相处时的一点一滴,并且把纪正曾经随手送给她的一件小东西视为珍宝整天把玩不已。

    看到这里的时候,读者们何止是喜欢这么简单,简直把她奉作女神。

    这样无怨无悔地为心上人付出一切,却不想让对方知道,甚至不想成为对方负累而选择独自承受这一切的可爱女子,不是女神是什么?

    同一时间,几乎所有读者都在心里狂喊:纪正你快来啊!快来找她啊!

    好吧,池非不是没想过就此断章,然后把剧情安排在第十一卷来写。

    但他毕竟是个求生欲很强的人,感觉在这时候断章可能会被读者们给打死,所以只好用加长的方式来继续写下面的剧情。

    导致的结果是这第十卷比之前任何一卷都要长,足有十八万字,比其他卷多出了四万多字。

    回到正文,宛灵音的大师姐一直把她视为亲妹妹。虽然她很想帮宛灵音,但因为受门规所限,她实在无能为力。

    但宛灵音的大师姐不甘心就这样袖手旁观,于是她想方设法找到纪正,并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他,让他赶快去找宛灵音。

    纪正得知真相后,心里受到强烈震动,这才知道原来宛灵音一直喜欢自己,并为他付出了这么多,于是立刻四处去找寻她的行踪。

    但因为宛灵音一直躲在小山村里,纪正找了很久都找不到,有几次差点就能见到的时候,总是擦身而过。

    读者们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那叫一个急啊,恨不得化身书中的某个角色亲口告诉他宛灵音就在这里。

    终于,经过千辛万苦,纪正总算找到了宛灵音。

    当看到她的时候,纪正不顾世俗礼仪,直接一个飞身冲过去把她紧紧搂在怀里。

    这一幕,不仅女主角宛灵音哭了,读者当中也有很多人看哭了,全都感动得一塌糊涂。

    接下来,为了恢复宛灵音的修为,纪正带着她到处去寻找灵药医治。

    而宛灵音本人对于能不能恢复修为这件事反而看得很淡,她更高兴的是能够天天陪在他身边。

    两人坦露心扉后,正式确定了情侣关系。

    她开始变得越来越喜欢对纪正撒娇,更喜欢搂着他静静地感受他的心跳和体温,这让她觉得十分幸福和满足。

    当傲娇由傲变娇,那种强烈的反差萌可不是一般人能够顶得住的。

    果然,读者们全都被这个由傲变娇的女孩迷得神魂颠倒,心想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实在太完美了。

    那种对外人冷漠,却只对心上人展开心扉和笑颜的独特个性,正是傲娇的魅力所在。这个时代没有人比池非更懂得如何描写这种隐藏属性。

    最后在鬼医和各种灵药的治疗下,宛灵音终于恢复了修为。

    从此纪正和宛灵音两人出双入对,带着虎妖过上了神仙眷侣一般的生活。

    这就是第十卷的全部内容,也是大派狗粮的一卷。

    然而读者们对这狗粮却啃得心满意足,回味无穷。

    自此以后,宛灵音被无数男性读者奉为女神,连精灵可爱的小师妹苏小小也被比了下去。

096 魔族

    通过第九、第十卷一共两卷把男女主角的感情线交代清楚后,接下来就是故事的另一个**部分:魔族入侵。

    话说在修真大陆的西边尽头,有一个神秘恐怖的种族,似人似兽,牙爪尖利,皮肤紫红,血呈深绿,生性凶残,喜食人肉,故人称魔族。

    数百年前,魔族曾经大举入侵中土,所到之处尸横遍野、生灵涂炭。

    后经各洲民众、士兵以及修真者的联合反击下,在付出惨重伤亡代价后终于把魔族赶走,这才得以保存人族的根基。

    如今几百年过去了,魔族再度入侵。此次来袭非同小可,数量比几百年前那次还要多。

    为了抵御这次魔族入侵,各洲官府再次联合所有人共同抵御魔族。

    人魔大战开始后,战斗惨烈无比。

    魔族天生就拥有强大的力量,而且速度极快,皮粗肉厚,普通人根本打不过。一个普通魔族士兵至少要三个手持兵器训练有素的人族士兵才能打得过,双方实力对比悬殊。

    战斗一开始,人族方面就被打得溃不成军,几乎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依靠城池之利来进行防守。

    但即使是这样,还是无法抵御魔族的进攻,一个又一个城池接连沦陷。

    一旦城池被攻陷,里面的官兵和百姓就惨了,全都成了那些怪物的口粮。

    那些怪物把人吃掉后,还喜欢把受害者的头盖骨绑在身上当战利品,这更让人看得心惊胆战。

    就在这个危急关头,数万名修真者突然加入战场,顿时让整个战局发生了扭转。

    虽然魔族十分强悍,但修真者不仅武功高强,而且还有各种厉害法器,当他们加入战场后,很快就把魔族打得落花流水。

    这几万名修真者当中,除了正道人士外,竟然还有邪派中人。

    原来,正邪两派修真者也深知唇亡齿寒的道理,知道如果真让魔族占领中土,到时整个人间将会沦为一片修罗地狱,就连他们这些修真者也无法幸免。

    于是数百年来,正邪两派的修真者第一次放下争端和仇怨,共同加入抗魔联盟携手合作。

    因为修真者的加入,人族士兵顿时士气大振,终于抢回两个沦陷的城池。

    就在人族准备进行大举反攻的时候,魔族方面突然出现了类似的修真者,一下子又重新扳回了局势。

    那些魔族修真者与其说是修真者,不如说更像是战争祭师。

    它们能通过一系列复杂的咒语和仪式,使整支魔族军队变得更加强悍和凶猛。

    修真者虽然厉害,但毕竟人数有限,相对于上百万魔族大军,根本就是车水杯薪。

    再加上有这样可以给整支魔族军队加持特殊效果的战争祭师在,使得人魔战争的形势更不乐观。

    原本被正邪双方所通辑的纪正是不想管这件事的,但因为宛灵音的关系,他却不能不管。

    因为宛灵音原来的师门灵云斋也加入了抗魔联盟,成了对抗魔族的修真者主力之一。

    虽然被逐出师门,但从小就在灵云斋长大的宛灵音却始终放不下师傅师伯以及各位同门师姐妹。

    宛灵音跟纪正不同,灵云斋并没有对不起她,反而是她偷药在先违背了师门的规矩才被赶走的。

    掌门师傅没有取她性命只是废掉她的修力,已经是网开一面了。

    宛灵音看到随着时间的过去,有越来越多她以前的同门师姐妹在战场上受重伤甚至是死于当场,她心如刀割,却又不敢跟纪正讲,每天都倍受煎熬。

    纪正虽然没有明说,但却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于是终于决定多管闲事一回。

    一天夜里,他趁宛灵音熟睡的时候给她留了一封信,然后连虎妖也没有带,就这样一个人出去了。

    他不带虎妖的原因,是想着一旦他回不来,以后宛灵音就只能靠虎妖来保护了。

    而他要做的事,就是去刺杀那几个魔族祭师,增加人族军队这边的获胜机率。

    实际上,早就有修真者想这样做,但没有一个人成功,全都死在了刺杀的路上。

    由于魔族祭师对魔族军队的作用很大,所以魔族方面自然会对这些重要人物严加保护。

    留在他们身边的都是族中最强悍的精英战士,单打独斗的话甚至可以跟筑基期的修真者打成平手,其实力可见一斑。

    而且祭师所住的营地是魔族大军的中枢地带,被层层保护着,连蚊子都飞不进去。

    在这种严密保护的情况下,就算是江湖中数一数二的顶尖高手也很难混入,更别说修为一般的修真者了。

    此时的纪正还算不上顶尖高中,他才刚刚进入结丹期而已。

    正常来说,以他年仅二十出头就进入结丹期的修为来看,已经是年轻一辈修真者当中非常少见的佼佼者了。

    实际上他修为提升得这么快,跟他的天分无关,主要是得益于那颗聚灵珠。

    这颗修真至宝最大的作用是能够聚集天地灵气,让修练者能够很轻易地把聚集而来的天地灵气吸入体内化为己用,所以他的修为才会一日千里,年纪轻轻就进入了结丹期。

    纪正虽然不算顶尖高手,但他很清楚刺杀跟正面交战是完全不同的,自身修为并不是最重要的,主要还是要看脑子和耐性。

    他到达魔族营地后,并没有马上急着混入,而是先观察研究魔族大军的动向。

    在仔细观察了几天后,他制定了一个虽然冒险但成功率颇高的刺杀计划。

    他首先在营区外面刺杀了一个落单的魔族士兵,然后利用从鬼医那里学到的外科解剖知识,把这个魔族士兵的尸体从腹部切开,再把里面的内脏和骨头全都挖掉,只留下一层皮肤和肌肉组织。

    接下来,他“穿着”这张皮囊冒充成一个普通魔族士兵,趁着晚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混进了魔族祭师们所在的营区。

    他并没有像其他修真者那样直奔祭师所住的营房实施行刺,而是混入到平时魔族祭师用于如厕和洗漱的专用水房。

    到了那里以后,他藏在水缸里面耐心地等待着猎物过来。

    在等了足足几个时辰后,一个祭师终于来方便了。

    就在他刚蹲下来准备如厕的一瞬间,纪正快如闪电一般从水缸里扑出,然后一手捂住对方嘴巴的同时,一刀割断了对方的脖子,动作干净利落。

    得手之后,纪正立刻从早就弄破的窗户离开了。由于他的动作又轻又快,在营房外面等候的护卫竟然毫无所觉。

    趁着消息还没传开,纪正立刻奔向下一个营区。

    利用同样的方法,他竟然又成功杀掉了另一个祭师,直至消息传来,所有魔族大营立刻进入了全线戒备为止。

    此时的纪正还在第三个营区里面,此时想走也走不了。

    当魔族军官把所有士兵都集合起来的时候,纪正知道事情不妙。他这身皮子远看还可以,近看肯定露馅。于是他赶紧开溜,但还是被发现了。

    气急败坏的魔族军官立刻派出大量魔族士兵追击,并且还动用了驯养的狼犬去追踪他的气味。

    因为对地形不够熟悉,纪正在不知不觉间逃到了一处悬崖的尽头。

    由于无路可逃,纪正只能去跟那些追上来的魔族士兵拼命,希望可以杀出一条血路。

    然而对方毕竟人多势众,纪正拼尽全力也无法突围,眼看着就要被围歼了。在无计可施之下,他只能往悬崖那边跳了下去。

    还好他命大,悬崖下方就是一条深河,他被河水一路冲着走。

    由于他身受重伤,连游上岸的力气都没有,只能一边憋气一边随着水流前行。

    在冲到一处瀑布下方的深潭时,他终于有力气慢慢爬上岸。

    简单地把伤口包扎好后,纪正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想确定自己被冲到了哪里。

    就在这时,一阵强烈的刺痛突然袭来,让他头痛欲裂。

    等头痛逐渐过去后,他忽然对四周的环境有种莫明其妙的熟悉感,仿佛自己曾经来过这里。

    他确定自己没有来过这里,但这种无比熟悉的感觉又如何解释?

    忽然,他心中产生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或许不是他来过这里,而是大魔头阮无心曾经来过这里,那些熟悉的画面其实是来自他的记忆。

    既然阮无心曾经来过这里,那这里一定有什么他非常在意的东西在,否则他不会记在心上。

    纪正开始在附近慢慢寻找和搜索起来。

    终于,他发现了这里的玄机:原来瀑布后面有一个非常隐密的山洞。

    走进山洞后,只见里面空间很大,但却什么都没有。

    这时,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来了,这里果然就是阮无心来过的地方。

    纪正跟随那种熟悉的感觉来到一面长满青苔的洞壁前,然后伸手去摸那洞壁。

    就在他的手刚刚摸到洞壁的一瞬间,他挂在脖子上的玉佩突然凌空飘了起来,并发出耀眼的红光。

    在这阵突如其来的红光下,纪正清楚地看到,面前这面洞壁竟然是透明的,仿佛幻象一般。

    他往前走了一步,很轻易地就踏了进去。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他还是本能地往前走。

    此时的他,犹如幽灵一般直接从洞壁中穿过,他甚至可以清楚看到四周的岩石和泥土。

097 法阵

    走了大概十几丈后,纪正眼前忽然豁然开朗,只见前方是一片宽广的草地,蓝天白云轻风徐徐,宁静优美得如同画卷。

    在草地旁边,有一个清澈见底的大湖,湖边还有两幢相距甚远的木制房子。

    但这一切都比不上耸立在湖中央的那几块巨石来得显眼。

    只见那几块巨石通体洁白,呈四四方方的长方形,一看就不是自然之物。

    最让人惊讶的,是它们的巨大。

    最大的一块石头竖立在湖中央,它长约三十多丈,高八十多丈,通体浑圆,犹如一根直插湖心的掣天巨柱。

    在那块巨石四周,按八卦的方位排列着八块同样材质同样形状的巨石,只是没有正中那块大,大概只有一半大小。

    纪正一看这几根巨石所排列的形状,就知道这一定是个法阵,只是如此巨大的法阵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当他走到其中一幢木屋旁边时,只见那里竖着一块很大的石碑。

    在看完石碑上面所刻的内容后,纪正终于知道了一切,也知道了深藏在大魔头阮无心中那个惊天秘密究竟是什么。

    这么多年来,不管是正道中人还是邪派中人,所有修真者都有一个最大的疑问:那就是这数千年来为何没有一个人能够修练成仙。

    据说,这个惊天秘密只有阮无心一个人才知道真相。

    所以当年那些名门正派在捉到大魔头阮无心后,才会对他严刑逼供,想从他嘴里得到真相。

    而这一切秘密,都记载在这块石碑上。

    那块石碑,是原本住在这片世外之境的一位“守石者”所刻。

    所谓“守石者”,就是负责保护湖中那个巨**阵的守护者。

    原来,在远古时期,神族和妖族的确爆发过一场惊天动地的两族大战。

    由于双方都是拥有移山平海之大能的顶级存在,这场神妖大战打到最后,不仅双方死伤惨重,而且整个修真世界也被它们破坏得残破不堪,几近崩溃。

    也就是从那时起,原本充满灵气的修真世界发生了巨变,灵气大量流失,使得整个世界变得一片荒芜。

    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毁灭,神妖两族不得不停止战争,并且还达成了协议,用最为坚硬的天罡石合力制造了一个巨大的法阵。

    这个法阵的真正作用,是将天劫的强度加重十倍,使任何有望渡劫成仙的修真者和妖物都无法承受天劫的攻击,从而彻底杜绝了新的成仙者出现。

    神妖两族之所以不想新的成仙者出现,是因为得道成仙者跟普通的修真者和妖物不同,他们拥有调动天地自然之力的强大力量。

    越是修为深厚的成仙者,可以调动自然之力的能力就越强。

    再加上修真者或妖物一旦得道成仙,就会拥有无限的寿命,不老不死。

    在不断的修练下,终有一天成仙者将会变成和神族和大妖一样,拥有移山平海之大能的顶级存在。

    假如这样的成仙者越来越多,将来很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再度爆发大战,到时这个原本就已经千创百孔的世界肯定会毁于一旦。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于是神妖两族合力建造了这个诛仙大阵,不让新的成仙者出现。

    法阵建好后,还需要注入大量的灵气才能使其发动。

    当时天地灵气消耗怠尽,根本无法提供足够的灵气。

    于是神妖两族所有人只好各自将自己的灵气一起注入到法阵正中央那块最大的天罡石中,成功让整个法阵运作起来。

    为了保护法阵,神妖两族还各自从族人当中挑选出一人担任“守石者”,让其留在这个世外之境守护诛仙大阵。

    做完这一切后,神妖两族并非如凡人传说的那样,在深山密林里沉眠。

    而是各自去寻找灵气充沛的地方,然后用自己的能力制造出一个个独立于世间之外的空间,然后躲在里面修养生息。

    实际上,这里也是神妖两族联手制造的一个“空间”,除了神妖两族外,其他人是无法进入的。

    为了让自己尽快恢复元气,神妖两族制作的空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里面的时间跟外面的时间是不一样的。

    外面一天,就相当于这里一年。

    这样神妖两族就算在自己的空间里待足上百年,外面的世界也不过才过去几个月而已,世界仍然是属于他们的。

    然而最后为什么神妖两族并没有重现人世,就没人知道原因了。

    还有,神妖两族究竟去了哪里,这也是一个巨大的谜团。

    就连原本应该留在这里的两位“守石者”,也早就消失不见了,只留下他们曾经住过的房子。

    只有那位妖族“守石者”在离开之前,刻下了这块石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记载在上面,并在上面说出了一个秘密。

    原来,那位妖族“守石者”是最后离开这个世界的。

    他在离开之前,觉得不应该完全断绝人族和妖物得道成仙的机会,应该给世间留下一丝希望。

    于是他利用自己的力量从法阵中央那块最大的天罡石上,切下巴掌大的一小块石头,然后把它做成玉佩,放在瀑布后面的那个山洞里,等待有缘人把它捡到。

    如果有人捡到这块玉佩的话,只要他靠近洞壁,就能发现这个空间,并且能够直接进到里面。

    因为这块玉佩本来就是从作为阵眼的巨石上切下来的,里面充满了神妖两族所有族人的灵气,因此拿着这块玉佩的人,会被当成神妖两族的族人,得以顺利进入这个空间。

    至于为什么要让有缘人进入这里?

    那是因为只有在这个空间里,诛仙大阵才不会发动。

    这里就相当于暴风的风眼,不管外面暴风刮得再厉害,风眼里面却是风平浪静的。

    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个空间里渡劫成仙的人或妖,才有可能真正得道成仙。

    当年大魔头阮无心偶然来到这个地方,并且意外发现了瀑布后面的山洞。

    不仅如此,他还非常幸运地捡到了这块玉佩,成为了妖族“守石者”口中的有缘人。

    阮无心在进入这个空间后,在得知真相的同时,发现这个空间的灵气十分充沛,是个很适合修练的地方,于是他决定留在这里苦心修行。

    由于空间的时间跟外面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因此当他在空间里面修练了三十几年离开时,外面其实才过了一个多月而已。

    周所众知,凡是过了结丹期的修真者,容貌基本上都不会发生改变,因此根本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在空间里独自修练了三十多年。

    再加上空间里灵气充沛,在里面修练一年的效果就相当于在外面修练两三年,因此他等于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就拥有了上百年的修为。

    当他再次现身江湖时,凭空多出上百年修为的他,几乎打遍天下无敌手。

    正邪两道各路人马,都震惊于这个横空出世的顶尖高手。

    明明此人在不久前,还只是个刚刚进入筑基期的普通修真者。但仅仅几个月后,就变成了顶尖高手,这让人完全不敢相信。

    所有人都想知道他为什么能在这么短时间内由一个普通修真者变成顶尖高手的秘密。

    这还不止,阮无心有一次酒后失言,对自己的亲信说自己知道这数千年来为何没有一个人能够得道成仙的秘密。

    这句话可谓是一石惊起千层浪。

    这个秘密远比他在短时间内变成顶尖高手的原因更加重要,可以说是一个惊天大秘密。

    所谓酒后吐真言,再加上阮无心这横行天下的武功实在来得太蹊跷,那些亲信都觉得这很可能是真的,并且不小心把这些话传了出去。

    于是,不管是正邪两道,都开始对阮无心虎视耽耽,想从他嘴里撬出这个秘密。

    如果不是怕打不过他,早就对他下手了。

    然而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

    就算阮无心再小心,终究还是有疏忽的地方。

    他在海上坐船的时候,突然被数十个来路不明的高手偷袭。

    虽然单打独斗的话他几乎无人能敌,但面对数十个高手的围攻,他终于还是寡不敌众受了重伤。

    为了活命,他只好跳进海里逃生。

    等他好不容易游上岸时,这才惊骇地发现,挂在自己脖子上的那块玉佩不见了。

    估计是在他跳海的时候,不小心掉进海里了。

    看到玉佩不见了,阮无心整个人呆住了。

    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唯一可以得道成仙的机会。

    那个神秘的空间,自己将再也没有机会进入。

    完了,一切都完了。

    在这一瞬间,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阮无心只感到万念俱灰,痛不欲生。

    他并不知道,那块玉佩掉进海里后,在机缘巧合的情况下通过海底偶然产生的“裂缝”,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也就是纪正出生的那个世界。

    那时纪正还未出生,仍然在他母亲的肚子里,那里他已经快六个月了。

    那天纪正的母亲大着肚子在海边散步的时候,在沙滩上意外地看到了一块玉佩。

    她把玉佩捡起来后,看到这玉佩虽然玉质很差,但她却很喜欢这块意外之物。

    当地的风俗,当孩子出生后,父母亲要给孩子戴上长命锁,来保佑孩子平安长大。

    可是纪正出生后,纪正的父亲却没钱买长命锁。正头痛之际,纪正的母亲忽然想起那块在沙滩上捡到的玉佩,于是就把它当成长命锁挂在了小纪正的脖子上,从此成了纪正的贴身之物。

    虽然这块玉佩只是法阵巨石上很小的一部分,但它毕竟充满了神妖两族的灵气。慢慢地就开始有了灵识,成为了通灵之物,因此才会一次又一次地救了纪正。

    这也是虎妖特别喜欢纪正身上气味的主要原因。因为这玉佩不仅有神族的灵气,也有妖族的灵气。

    但凡妖物,对于大妖都会产生想要臣服和亲近的本能,因为大妖是所有妖族之祖。

    也正因为玉佩上面充满了神妖两族的灵气,使得不管是昆仑山禁地的机关,还是聚灵珠周围的机关,只要是需要靠灵气来发动的机关,在这块玉佩面前都会失效。

    因为绝大多数正派所用的法术和机关,其根缘都来自于神族所遗留下来的各种功法。神族才是一切灵气功法的始祖。

    至此,有关这块玉佩的伏笔终于揭开了。

    许多读者看到这里,都惊叹于这伏笔竟然如此之深,让人完全想不到这块小小的玉佩竟然藏着这么大的秘密。

    这样看来,真正的有缘人其实并不是大魔头阮无心,而是从母亲那里得到这块玉佩的纪正。阮无心只能算半个有缘人。

    似乎在冥冥当中,命运就已经注定了纪正会来到这里。

    在得知一切真相后,纪正决定像阮无心那样,暂时留在这里修练。

    因为像这样的机会,是非常难得的。

    这里的灵气的确十分充沛,而且最重要的是即使在这里修练几十年,外面也不过才过去几十天而已。

    他需要快速提升自己的修为,以保护宛灵音以及为自己报仇雪恨。

    相比于阮无心,纪正还有一个更大的优势,那就是他有一颗能够聚集天地灵气为己用的聚灵珠。

    连纪正自己也不知道,在这种灵气充沛的空间里,聚灵珠会产生怎样惊人的效果。

    空间里有各种野生的食物,还有“守石者”们住过的房子,吃住的问题都解决了,基本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于是,从那一天起,纪正就待在空间里潜心修练。

    而在外面的世界,由于纪正成功刺杀了两名魔族祭师,现在只剩下三名祭师,对魔族士兵集体加持的效果明显减弱了许多了,再也没有出现一个魔族士兵就能完胜七、八个人族士兵的恐怖画面。

    另外由于两位祭师的突然被杀,魔族方面出现了不少骚动,所以暂停了对人族的大规模进攻,人族方面这才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

    另一方面,宛灵音醒来看到信后,这才知道纪正要去刺杀魔族祭师这件事,顿时急得又担心又害怕,连忙带着虎妖去找他。

098 大战

    在得知有两名魔族祭师离奇消失后,宛灵音知道那一定是纪正干的。

    可是他现在人呢?难道……

    她越想越害怕,有种想偷进魔族营中一探究竟的强烈冲动。

    还好纪正所留下的那封信让她没有这样做。

    因为纪正在信里写得很清楚,让她等他三个月,三个月后他就会回来,叫她切记不要轻举妄动。

    宛灵音心里几经挣扎,最终还是听从了他的话,决定等他三个月再说。

    或许他现在什么地方养伤也说不定,他不是那么轻易就死掉的人。

    抱着这一丝希望,宛灵音终于还是没有轻举妄动。

    实际上,纪正在写这封信的时候,心里也很明白这所谓的让她等三个月只是一个借口而已,目的是希望她不要冒险乱来。

    他希望在这三个月时间内,魔族大军会被人族方面打退,到时就算他已经死了,宛灵音也不至于会做出什么傻事来。

    他原本想写一年或半年的,但考虑到时间太长的话宛灵音不会相信,所以才改为三个月。

    除了这封信外,他还另外加了一道保险。

    那就是他偷偷跟虎妖说过,假如宛灵音要去做危险的事,无论如何一定要阻止她。这也是纪正不带虎妖去参与刺杀的另一个原因。

    男女主角双方都在默默地为对方考虑着,担心着,并竭尽全力地想为对方做点什么。

    两人之间这种不需言表的深情,让读者们看得十分感动。

    虽然失去了两个战争祭师,但魔族大举入侵的脚步是不会就此停下的。

    为了彻底打胜这场人魔之战,魔族君主在决定入侵中土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各种准备。

    不仅花十几年时间给所有魔族士兵大量制造武器盔甲和攻城器具,而且还诱使许多贪生怕死的人族败类叛变成为他们的间谍,无所不用其极地刺探人族内部的各种情报。

    就连这次战争中的几个主要军师,其中有两个人正是人族的大奸臣。

    他们都是曾经在人族社会犯下过死罪的人,原本早就应该被处死了,结果却被魔族间谍所救,转而开始为魔族效力。

    可以说,为了在这场人魔大战中取得最终胜利,魔族君主已经准备了上百年之久,其目的是要拿下整个中土,灭绝所有人族,让魔族成为这世间的唯一统治者。

    一个月后,魔族大军再度发起进攻。

    人族军队的数量虽然比魔族大军要多出不少,但种族的天生差距实在太过巨大。

    再加上魔族方面也有众多出色的军师,想单靠战术取胜也很难。

    即使想诱敌深入再围而攻之,可是对方却根本不上当。

    由此可见,在智力方面其实高级魔族一点也不比人族精英差。

    魔族高层也很清楚己方的优势所在,不想跟人族玩什么阴谋诡计,只想依靠魔族士兵强大的单兵作战能力跟人族士兵硬碰硬地打,尽可能地消灭人族方面的抵抗力量。

    就算有大量修真者加入,在正面战场上人族军队仍然不是魔族大军的对手,被打得节节败退。

    面对魔族大军的步步进逼,人族联军只能不断后退,并依靠城池来抵抗魔族的进攻。

    然而魔族方面也早就准备了大量攻城器具,所以仅靠城池防守也不足以抵抗魔族的进攻。

    很快,一个又一个城池接连沦陷。仅仅一个月时间,人族方面就已经失去了将近一半疆土。

    不管是普通平民也好,联军士兵也罢,甚至是平日里高人一等的修真者们,全都被迫向南方迁移,人族已经到了人死存亡的境地。

    为了活命,甚至有许多人族官员提出向魔族求和的建议,希望人族和魔族可以划江而治,各占半壁江山。

    然而对于人族的主动求和,魔族那边的回答却是直接把使者的人头送了回来。

    魔族君主很清楚,如果答应人族划江而治的提议,将来人族一旦重新强大起来,一定会再次发动战争反攻魔族。

    这是人魔两个种族之间的生死之战,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看到求和无望,所有人族都知道这场战争只能打到最后了。

    绝望的情绪开始不断漫延,越来越多人感到无比绝望。

    半个月后,魔族大军开始乘船进攻江南。

    无数军船载着数之不尽的魔族士兵直逼人族的最后据点,杀气冲天。

    所有人都知道,当魔族大军上岸的那一刻,就是人族与魔族的最终决战。

    这时,不管是平民还是士兵、官员还是皇族,又或者是正派两派的修真者们,所有人都不得不放下各种小心思,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这场事关整个人族生死存亡的大战当中。

    所有人都握紧了武器,准备着最后一搏。

    就连宛灵音本人,也带着虎妖主动加入了灵云斋的阵营,选择跟自己的师傅师伯以及同门师姐师妹一起并肩作战。

    虽然宛灵音是被逐出师门的弟子,但此时此刻,一切都不重要了,整个灵云斋没有人会再去追究她曾经犯过的错。

    对于宛灵音的回归,所有人都感到十分高兴,尤其是曾经最疼爱她的师傅,更是感到欣慰不已,虽然她没有表现出来。

    战争开始后,人族联军虽然在江边布下了各种拦截船只的障碍物,但都无济于事。

    十天后,魔族大军开始陆陆续续地登陆江南,正式兵临城下。

    人族指挥高层知道,如果不能在江边重镇挡住魔族大军的进攻,那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一旦这里失守,魔族大军将会长驱直入,如入无人之境。

    到时人族将会在这场人魔大战中彻底失败,再无翻身的可能。

    于是,人族高层组织了所有士兵、平民、修真者等一切可用之人,准备在这江边重镇举行大决战。

    五天后,休整完毕的魔族大军开始对江边重镇发起了总攻,上百万魔族士兵如蝗虫一般涌向这个江南最大最重要的城池。

    大决战打响后,战况十分激烈。人魔两族都不顾一切地要杀死对方,犹如天敌。

099 临江之上

    人族虽然有池城之利,而且人数也比魔族要多,但魔族大军实在太过强悍。尤其是在战争祭师的法术加持下,更是力大无穷、悍不畏死。

    大战足足打了几天几夜,无数人族和魔族死在了这场残酷的攻城战当中。

    双方把所有能用的武器和器具都用了出来,只为了尽可能地杀死对手。

    城墙之上,不仅众多士兵和平民在拼命厮杀,正邪两派修真者们也施展着各种法器和武功在竭尽全力地击杀不断爬下来的魔族士兵。

    此时此刻,已经没有人有心思去想太多东西,所有人都为了生存而拼命。

    好不容易等到魔族大军停止进攻时,已经是五天之后。

    战后清点人数时发现,人族士兵已经减员大半,受伤者更是不计其数,就连武功高强的修真者们也死伤过半。

    至于魔族方面,也死伤惨重,减员也将近一半。

    双方伤亡数量基本上是五五开。

    无数人族和魔族尸体几乎把整扇城门给掩埋了起来,场面实在是惨烈无比。

    就连宛灵音的师门灵云斋,也有数百名弟子和十几个师叔师伯在大战当中或死或伤。

    对于门中人数原本就不多的灵云斋来说,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惨痛的伤亡数字。

    然而还没等人族方面喘息过来,仅仅过了一天时间,御驾亲征的魔族君主再度发出了大举攻城的命令。

    魔族君主很清楚,人族天生诡计多端,绝不能给他们任何喘息的机会,一定要尽快消灭他们,以免夜长梦多。

    面对魔族大军的再度进攻,人族方面只能被迫应战。

    然而打到现在,所有人都知道,这场战争人族已经输了,再打下去也只是苟延残喘而已。

    所有人感到既绝望又无助,完全看不到一点希望。

    但现在除了继续跟对方厮杀以外,还能做什么?逃?哪里还逃得了。

    就连宛灵音自己,也知道大势已去,只能带着虎妖和自己的同门尽最后的努力跟魔族士兵厮杀下去。

    到了现在,她已经猜到,纪正应该早就预感到自己可能回不来,所以才会留下那封信,目的是不让她做傻事而已。

    此时此刻,她心里最大的愿望是可以看到心上人留在自己身边。

    如果能跟他死在一起,那她也就死而无憾了。

    眼看着这江边重镇马上就要被攻陷之际,有眼尖的修真者忽然发现,魔族大营后方不知为什么发生了很大的骚动。

    刚开始他们以为自己看错了,但没过多久,骚动越来越大,整个魔族大营竟然出现了大面积的混乱。

    许多后方的魔族士兵不知为何突然大声嚎叫起来,状若疯癫。

    原本正在攻城的魔族士兵在听到那些嚎叫声后,不知为什么也突然一下子停止了进攻,然后疯了一般往大营方向跑去。

    所有已经做好了赴死准备的人族士兵和修真者们不禁愣住了,完全不知发生什么事。

    接着,仿佛连锁反应一般,整个魔族大营变得无比混乱,所有魔族士兵疯狂地一边跑一边叫,甚至发出狼嚎一般的悲鸣。

    就在所有人都迷惑不解时,一个白色的人影忽然从魔族大营当中缓缓升起。

    只见一个身穿白袍的男子在没有任何法器的帮助,竟然可以御风而行。

    在他手上,握着一根如烧火棍一般的钝剑,剑上挂着十几个魔族的头颅。

    其中最显眼的一个头颅,戴着一顶七旒冕冠,面若朱紫,分明就是御驾亲征的魔族君主。

    剩下的头颅,分别是包括那两个人族大奸臣在内的所有魔族军师,以及另外三个战争祭师。四、五个负责指挥作战的魔族大将军。

    换句话说,这一串头颅,基本上把魔族大军当中所有上层人物全都包括在内。

    看到魔族君主的头颅,所有魔族军官和士兵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魔族君主在全体魔族当中犹如战神,不仅武功高强,而且智慧无双。

    只要他一声令下,所有魔族士兵都愿意为他而死。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如同战神一般的无敌君王,如今却被人杀了,还把头颅挂在剑上,这怎能不让魔族士兵们感到犹如世界末日一般天崩地裂。

    那个御风而行的白袍男子等所有魔族士兵都看清楚剑上的这些头颅后,随手一挥把挂在钝剑上的头颅扔了下去。

    离得最近的魔族士兵顿时疯了一般扑过去接住魔族君主的头颅。

    这时,一个魔族军官悲痛欲绝,立刻下令周围的弓箭手向那白袍男子射箭,誓要把他射下来为君主报仇。

    魔族弓箭手们这才反应过来,立刻弯弓搭箭一齐射向那个男子。

    一时间,数以千计的箭矢犹如飞蝗一般飞向那白袍男子。

    就在这些箭矢马上就要射中对方的瞬间,让所有人不敢相信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那个白袍男子忽然举起左手挡在身前,那些箭矢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停了下来,犹如被无数只看不见的手抓住一般停在了半空当中一动不动。

    这无比诡异的一幕不仅让魔族士兵们看呆了,就连人族方面也都看呆了。

    接下来,那个白袍男子将左手反手一挥。

    那数以千计的箭矢突然调转箭身,以更快的速度飞向地面众多魔族士兵。

    这些从天而降的箭矢让无数魔族士兵当场中箭身亡,有的甚至因为挨得太近,被一支箭直接穿过两个身体死在了一起。

    这一幕,再次让所有魔族和人族看傻了眼,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但让人震惊的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只见那白袍男子忽然提起那把如烧火棍一般的钝剑随手向下一挥。

    一道肉眼可见的巨大剑气凭空出现,如闪电一般划向底下的魔族士兵。

    剑气所到之处,数百个魔族士兵被直接劈成两半,深绿色的血液洒满一地。

    紧接着,白袍男子又挥了十几剑,每一剑都产生同样巨大的剑气飞向魔族士兵。所到之处,只剩下被劈成两半的尸体。

    如此鬼神一般的攻击手段把所有魔族士兵都吓到了,再加上他们还远远未从魔族君主被杀的震撼当中恢复过来。看着到处都是被切成两半的同伴尸体,魔族士兵们终于崩溃了,尖叫着四处逃离。

    这军心一乱,谁也无法再控制下来。

    犹如慌忙逃窜的蚁群一般,剩下的几十万魔族士兵发疯似的涌向江边,然后拼命爬上船逃走。

    但没过多久,这些魔族士兵全都无比后悔这样做。

    因为就在他们所坐的战船刚刚驶到江心时,前方原本风平浪静的江面突然狂风大作。

    那狂风是如此的突然和剧烈,仿佛要把世间的一切都刮掉似的。

    紧接着在狂风的作用下,江面上泛起一道足有七、八丈高的巨浪,然后排山倒海一般往这边汹涌扑来。

    看到不断逼近的巨浪,所有魔族士兵都露出了无比绝望的神情。

    在这恐怖的天地之威下,这几十万骁勇善战的魔族士兵就如同蝼蚁一般毫无反抗之力,只能眼睁睁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很快,当这巨浪真正扑过去以后,江面上只剩下无数残舟断桅。

    几乎所有战船都被巨浪掀翻了,天生就不会游泳的几十万魔族士兵被活生生地卷进了水里淹死。

    此情此景,让城楼上的所有人都看呆了。

    在消灭了这几十万魔族士兵后,白袍男子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气定神闲地御风飞向江边重镇的城墙。

    看着不断接近的白袍男子,绝大部分人都本能地向后退避,实在是被此人刚刚的恐怖手段给吓到了。

    然而只有一个人不仅没有后退,反而泪流满面、无比惊喜地迎上去。那个人就是宛灵音。

    在城头落下后,白袍男子一把搂着满身血污的宛灵音以充满歉意的声音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宛灵音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失声痛哭出来,并且死死地抱住他。

    同样满身血污的虎妖也无比兴奋地在那个人脚边蹭来蹭去,显得十分高兴。

    不用说,这个白袍男子正是失踪了快三个月的纪正。

    此时的纪正,穿着一身白袍,脸上并没有像以前那样戴着面具,而是直接把真面目露了出来。

    在看清楚此人竟然是纪正后,一直苦苦找寻他的昆仑山掌门以及磐石真人等人立刻围了上来。

    除了昆仑山的人以外,还有几个同样在找寻他的正邪各派掌门人,他们也想知道大魔头阮无心的惊天秘密。

    但灵云斋一众门人却因为感激纪正的救命之恩,决定站在纪正这边,于是立刻挺身而出拦在了纪正的面前不让他们靠近,并对他们的行为大声斥责。

    双方人马就此对峙起来,甚至还各自亮出了兵器,气氛一触即发。

    就在双方即将大打出手之际,纪正却一个人走到了昆仑山掌门他们面前淡淡地说了一句,“要打是吧?行,我一个对你们所有人,一起上吧。”

    包括昆仑山掌门、磐石真人在内的七大顶尖高手在相互看了一下后,终于一起拔剑攻向纪正。

    以他们的身份和年纪,就算是一对一也已经是以大欺小了,更何况是七个对一个。

    但在见识过纪正刚刚那种种惊人手段后,他们已经顾不上江湖道义了,只想尽快把他拿下再说。

    面对七大顶尖高手的围攻,纪正不闪不避,甚至连眼皮都没动一下,只是随手一剑砍了过去。

    在场没有人能够看清楚这一剑,也没有人能够想象世间竟然有如此恐怖的一剑。

    随着一声龙吟一般的清鸣,这七大顶尖高手突然全部飞了出去,然后如麻袋一般重重地跌在地上口吐鲜血。

    他们手中的兵器,全都只剩下半截,全都被那把钝剑给砍断了。

    反观纪正这边,只见他毫发无伤、一脸平静地站在那里,甚至连发丝都没有一丝凌乱。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被震惊到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再次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纪正竟然一剑就击退了七大顶尖高手的围攻?!就一剑!

    此时所有人看纪正的眼光,犹如看到了活生生的鬼神。

    一剑击退这些人后,纪正意态从容地走向磐石真人。

    并没有参与围攻的流云真人立刻挺身而出挡在了倒地不起的磐石真人面前劝道:“我是昆仑山的人,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杀伤我昆仑山的同门。纪正,收手吧。”

    纪正看着他说:“流云真人,当日如果不是被你所救,我可能早就死了。

    所谓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你当年对我有恩,看在你的面上,我不会再为难昆仑山众人。

    但此人当年迫害于我,对我施以酷刑百般折磨。之后又三番四次地追杀我,此仇不可不报。我可以不杀他,但必须要废掉他的修为,让他不再作恶。”

    流云真人一脸坚决道:“我说过,我是昆仑山的人,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杀伤我昆仑山的同门。你确定要伤他的话,就先过我这关吧。”

    纪正轻轻弹了一下手中的钝剑说:“此剑名无锋,取自大巧不工之意。今天我就用它来跟你切磋一下。”

    “那就来吧。”流云真人立刻拔剑相向。

    虽然流云真人修为深厚,也是江湖当中数一数二的顶尖高手。但对于已经修练成仙的纪正来说,除非遇到另一个成仙者,否则天下根本不存在能打赢他的人。

    成仙者,早已不是人力可以抗衡的存在。

    怪不得远古神妖两族要合力制造诛仙大阵来阻止新的成仙者出现。

    双方开打后,只一剑,纪正就将流云真人打昏过去。

    然后纪正在磐石真人悽厉的惨叫声中,直接废掉了他全身的修为,让他瞬间变成了一个普通人,绝无恢复的可能。

    对于修真者来说,一身修为甚至比性命还重要。

    被废掉修为的磐石真人因为受不了这个打击,几乎瞬间就疯掉了。

    在收拾完磐石真人后,纪正又来到了冷剑封的面前。

    此时的冷剑封已经吓得脸色像纸一样白,全身直冒冷汗,差点就忍不住要开口求饶了。

    纪正冷笑道:“当年在试剑大会上,你辱骂我父母在先,之后数年间又跟你师傅一起不断追杀于我,并且伤我多次。

    跟你师傅一样,我可以不杀你,但要废掉你的修为,这也是看在流云真人的面上。”

    冷剑封一听,顿时全身发凉,立刻调头就跑。

    但还没等他跑远,一股强大的吸力将他一下子吸了回去。

    众人只见纪正隔空一抓,冷剑封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抓了回去,并且悬空定在半空中动弹不得。

    纪天甚至连碰都碰他一下,就这样隔空废掉了他的丹田和全身经脉,让他跟他师傅一样变成了一个普通人。

    同样受不了这个打击的冷剑封大声惨叫一声昏了过去。

    在报完仇后,纪正重新回到宛灵音身边,然后面向众人朗声道:“从今以后,我纪某人与各位再无拖欠。

    以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若有人想加害于我和我的妻子,别怪纪某手下无情。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说完,他抱着宛灵音骑在虎妖的背上,然后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御风而起,乘风而去,直至消失不见。

    从此,江湖上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无锋一出,谁与争锋。

    这无锋二字,指的不仅是那把钝剑,更是那把剑的主人。

    至此,整部《仙侠》到此完结。

    全书一共十六卷,合计二百三十多万字。

100 休息

    池非刚回到自家的四合院,就看到简书棋像大爷一样摊坐在客厅里自斟自饮。

    当然,他喝的并不是酒,而是茶。

    一见到池非,他立刻抱怨道:“去哪了?等你好久了。”

    池非在简书棋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没多久,张小娥就把他专用的茶杯拿过来放在他面前,并给他倒好茶水。

    “中午在这里吃饭?”池非喝了一口茶后问道。

    “废话,我哪次来不留下来吃饭的。”

    “吃别人家还这么理直气壮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小娥,中午加菜,给简举人多做点他喜欢吃的菜,庆祝他老人家刑满出狱。”

    “是,当家。”张小娥笑嘻嘻地走开了。

    “你才刑满出狱呢,我这叫学满出关。在屋里足足待了一个月,真是快憋死我了。”简书棋一副刚放出来的样子。

    “你不是已经考上举人了吗?以前倒没见你这么拼命读书,总是三天两头地到处逛。

    我还以为像你这种吊儿啷当的人肯定考不上的,没想到还真让你给考上了。”

    “啧,考个举人而已,对于我这种天纵其才来说,算得了什么。”

    “你就吹吧,真这么轻松你就不会闭关读书了。怎么,对名次不满意,心有不甘?”

    “瞎扯什么,我这叫百尺杆头,再进一步,哪有你说的这么小气。”简书棋有些恼羞成怒地瞪了他一眼。

    看着他这副死鸭子嘴硬的表现,池非知道自己猜对了。

    别看简书棋这人平时嘻嘻哈哈好像什么也无所谓,可池非早就看出,其实这家伙内心高傲得很。

    他对于自己的天资和聪明是十分自信的,觉得考个举人什么的根本一点难度也没有。

    所以平时完全不像其他读书人那样埋头苦读,反而三天两头地外出访友、闲逛,一点也不像个要拼命科举的读书人。

    这次乡试过后,他还真就上榜了,成了京城地区一个新科举人。

    这对于出身勋贵世家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就在他娘亲和他妹妹都为他欣喜不已时,他本人却很不满意。

    他觉得自己的名次太低了,只差一名就垫底。

    虽然他没跟任何人说过,但他心里多半觉得,以自己的才学,就算不能得个解元,排在前五名内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然而结果却有些打脸,他排在了倒数第二名。

    这个结果让一向对自己充满自信的简书棋受到不少打击。

    尤其是在看过其他举子,尤其是包括解元在内前五名举子的试卷后,他不得不承认,人家的确是比他考得好。尤其是那位解元,在策论方面简直甩他九条街。

    简书棋虽然内心高傲,但并不是输不起的人,他承认自己跟那位解元相比,的确有很大的差距。

    这还是京城本地的举子,如果参加会试的话,那他的竞争对手将会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众多举子。

    大魏每次会试只取一百人左右,不说多,假如那些人当中有十分之一的人有这位京城解元的水平,那他就别想考上进士了。

    或许在别人看来,能考上举人就已经足够光宗耀祖了。

    但他简书棋又岂是这样容易满足的人,他的目标是要以两榜进士的身份正式当官。

    因此就算成功考上了举人,他也并不觉得太高兴。他深知以自己现在水平想要考上进士,根本就是妄想。

    所以他决定放弃今届的会试,准备用三年时间好好读书,等学好以后再参加下一届会试。

    为此,他并没有搬回自己的家安顺侯府,而是租下了离池非家很近的另一座四合院,然后开始了闭关苦读的日子。

    这两天,是他出来放风的日子。

    而他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聚雅斋买《仙侠》的最后一卷。

    聚雅斋的金掌柜果然是个信人,虽然他足足迟了半个月有多,但金掌柜还是给他留了一本,让他十分感动。

    要知道现在这最后一卷太难买了,黄牛党们都炒上了天。

    因为经过这一年多以来,《仙侠》系列不仅火遍了京城,也火遍了大江南北多个省。

    许多外地书商特意来京城订货,聚雅斋原本已经委托两个老字号书坊帮助印,但由于订单太多,只能又增加了两家书坊。

    但即使五家书坊一起印,仍然供不应求,外地订单依旧不断飞来。

    毕竟江南地区可比京城大太多了,而且识字的人也更多,因此才会出现这种供不应求的情况。

    尤其是大结局的最后一卷,即使聚雅斋那边已经优先京城本地的书商,但还是供不应求,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多次卖断货。

    这下黄牛党们高兴坏了,他们把价钱炒得越来越高,全都赚翻了。

    在最后一卷刚上市那天,简书棋自己也是忍了好久才没出去买。

    他不想影响自己闭关读书的决心,所以死忍着没去买,而是继续待在房间里读书。

    这份坚持,连他自己都被感动到了。

    在屋里闭关苦读足足一个月后,他这才趁着出来放风的两天时间,赶紧去买书。

    还好聚雅斋的金掌柜给他留了一本,不然他真要哭死。

    在喝茶的时候,简书棋忍不住看了好友好几眼,仿佛第一天认识他似的。

    池非觉得他的眼光有些奇怪,忍不住问:“看什么?闭关一个月连人都不认得了?”

    “没什么,就想看看你的头是不是长得跟别人不太一样。”

    “滚,你的头才跟别人不一样呢。别人是圆的,你是方的。”

    简书棋没有说话,只是表情显得有些古怪。

    或许是隔了一个月没见,简书棋再看池非的时候,有种既熟悉又陌生的微妙感。

    尤其是看过《仙侠》最后一卷的他,更觉得这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写出那种奇幻大作的人。

    因为书中的许多奇思妙想,实在太过超出他的想象之外。

    简书棋从小就喜欢看话本,长这么大看过的话本没有过万也至少好几千本了。

    可能是书看多了,对于许多新出的话本,他有时光看开头就能猜到下面的剧情。

    写得好一些的,看到三分之一左右也能大概猜到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样的桥段。

    他甚至自己也试过写话本,当时写了大概六、七万字左右。后来因为功课太忙,就扔到一边不了了之了。

    然而在看《仙侠》的时候,他却完全猜不到下一卷的剧情。

    这部小说的剧情完全可以用天马行空、羚羊挂角来形容。

    每一卷的剧情和发展都给人一种眼前一亮,耳目一新之感。

    前面一到八卷就已经足够引人入胜了,全新的世界观、神奇的设定、复杂的人物关系、迭荡起伏的剧情等,足以让此书成为难得一见的佳作。

    等简书棋看到第八卷的时候,觉得自己已经能够大概猜到接下来的剧情了。

    他猜想,接下来纪正会想方设法的报仇,可能还会想出各种各样挑拔离间的方法让昆仑山名誉扫地,又或者干脆带领一大帮志同道合的朋友直接杀上昆仑山。

    当然,昆仑山方面也不是软柿子,肯定会进行报复。然后就是整个武林打成一团,最后纪正得胜,顺利报仇雪恨为结尾。

    然而接下来的几卷,却狠狠地打了他的脸。

    他所预想的情况全都没有出现,池非并没有把故事重点放在个人恩怨上,而是以一种更高的视角来描写整个修真世界。

    尤其是从魔族入侵篇开始,一下子将格局较小的江湖恩怨瞬间上升到种族存亡的高度。

    在这场事关种族存亡的人魔大战中,任何人的恩怨和得失都已经变得微不足道。

    不管是普通人也好,修真者也罢,全都为了生存而拼命努力。

    什么叫大格局,这就叫大格局。

    从魔族入侵开始,整个故事的剧情简直可以用一波三折来形容,让人看得心潮澎湃,久久都无法平静下来。

    然而这还不够,当纪正意外来到那个神秘空间时,了解到大魔头阮无心那个“惊天秘密”后,剧情再度发生了一个爆发性的**。

    尤其是读者们在得知“诛仙大阵”的真正作用后,所有人都不禁被这个神奇的设定给震住了。

    原来,这数千年来,修真界之所以再无一人一妖得道成仙,原来是神妖二族联手创造的一个惊天陷井所致。

    这个想法实在太过奇妙和震撼,就算是看遍了无数话本的简书棋也被这个想法给惊住了。

    还有,安放“诛仙大阵”的空间跟外面世界的时间流动完全不同这点,也非常吸引人。

    完全应证了“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这个传说中的说法。

    而这一切奇思妙想,都是好友一个人想出来和写出来的。

    对于自己好友就是《仙侠》作者本人,简书棋有时想想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到了最后部分,已经得道成仙的纪正凭着手中一把钝剑不仅消灭了几十万魔族大军,而且一剑横扫七大顶尖高手的霸气场面,更是让人看得血脉偾张,寒毛直竖。

    那种碾压群雄,无敌天下的感觉几乎让人瞬间达到**。

    爽啊,太爽了。这是所有读者当时共同的想法。

    简书棋也不例外,当时就看得头皮发麻、激动不已,忍不住跑来池非这里跟他好好讨论一番,结果这家伙竟然出去大半天都不回来,让他很是郁闷。

    如果说,前八卷让此书成为难得一见的佳作的话,那后八卷就足以让此书成为难以超越的神作。

    这不仅是简书棋一个人的想法,也是众多读者的想法。

    另外由于最后一卷结束得太快,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因此所有读者都在迫切地等着池非所说的“番外篇”上市,以弥补那种怅然若失的失落感。

    两人聊了一会之后,简书棋这才想起自己来这里的另一个目的,立刻问道:“喂,你在终卷书后言说的那什么番外篇写好了吗?

    你可是铁口铜牙答应读者下个月上市的,可别放鸽子了。”

    “这还用你说,早就写好了。我今天早上出去,就是为了把手稿交给金掌柜。”

    “那就好,那就好。话说回来,番外篇又是什么东西?是《仙侠》的续集吗?”

    “不算续集,只是把书中其他人物和事情交代一下,算是作个了结。总之等下个月你看过就知道了,一时间很难说清楚。”

    “啧,神神秘秘的,我到时就看看你究竟会写什么。

    对了,我今天去书店的时候,发现有好几本跟《仙侠》同类型的话本在出售。

    我翻了一下,里面的设定和世界观全都跟《仙侠》很相似,简直就是一模一样。你知道这件事吗?”

    “我当然知道。这有什么出奇的,一旦某种新类型的话本红了起来,肯定会出现模仿者。

    就像第一本写才子佳人的话本红了起来,就会出现越来越多写这类话本的作者,这很正常。”

    “你不觉得生气?那些人可是在明目张胆地用你的东西。”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他们越是这样做,就越表明《仙侠》的成功,否则哪有这么多跟风者。

    我敢厚着脸皮说,我算是在这时代开创了一种全新的话本类型,名字就叫‘仙侠类’或‘仙侠流’。

    搞不好几百年后,我的《仙侠》还能继续流传下去,比你这当官的更加容易流芳百世也说不定。”

    看着好友一脸得意的样子,简书棋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读书人最反感别人盗用自己辛苦写出来的东西当成对方的作品,这家伙倒好,不仅不生气反而引以为荣,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想的。

    不过有一点他倒是说得没错,他的确是开创了一种全新的话本类型。

    以后凡是写仙侠类话本的作者,都无法绕开《仙侠》这部鼻祖级作品。

    实际上,这也正是池非写《仙侠》这部小说的野心所在。

    他简单粗暴地把小说起名为《仙侠》,就是为了让这个全新的类型以他的小说来命名,让所有人都记得他的名字。

    如果简书棋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跳起来大骂他无耻,太无耻了。

    池非可不管这些,他现在连《仙侠》的番外篇都写完了,可以说是无事一身轻,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这两年来,他先是写《梁祝》,接着就是两百多万字的《仙侠》,几乎每天都不敢间断地赶稿。

    足足忙乎了两年多,实在有些累了。

    他准备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再慢慢构思新的小说。

    在这期间,他打算顺便考察一下市场,看看他的想法有没有可能实现。

101 闲聊

    “阿真你来了,快进来,快进来。”陈帐房的儿媳刘大婶一看到池非以及他手里提着的一大袋肥皂和香皂,顿时露出了菊花一般的笑脸。

    “大婶好,先生在家吗?”

    “在在在,爹他在屋里呢。

    今天正好我女婿带着我女儿回娘家来看我们,爹正在屋里跟我女婿聊天呢。”

    “那就打扰了,这是我从店里带来送先生的一点小礼物,请大婶帮忙收下。”

    “哎呀,你来就来嘛,还送什么礼物,阿真你真是太客气了,快进来坐。”虽然说是这样说,但刘大婶还是快手快脚地把礼物收了起来。

    她一开始并不知道香皂的价钱,平时洗脸洗澡的时候完全当是普通肥皂来用了。

    结果有一次跟附近的邻居聊天才知道,原来这香皂竟然卖到了十两银子一块。

    一听这价钱,她顿时吓到了。赶紧去外面出售香皂的几家大杂货店去问,还真是这个价。

    天啊,她这一家子竟然天天用十两银子一块的香皂来洗脸和洗澡,这简直就是在败家啊。

    她立刻跑回家把全家的香皂都收了起来,不敢再用。

    当然,家公陈帐房用的香皂她可不敢收起来,只敢收其他人的。

    等收起来后,看着这一块块香皂,她仿佛看到了一锭又一锭的银子。

    于是,她打起了这香皂的主意,偷偷把未用过的香皂以更低的价钱卖给别人。

    外面的店卖十两一块,她就想着卖八两或九两一块。

    可是她认识的都是些跟她一样的平民百姓,普通人家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银子买洗脸洗澡用的东西,结果一块也卖不出去。

    最后几经波折,经人介绍她认识了一个二道贩子,才以二两银子一块的价钱把全部香皂给出手了。

    虽然跟原价十两一块相比,只赚到了五分之一,但看着手中白花花的银子,她也就心满意足了。

    毕竟那是别人送的东西,一文钱都不用花,全是白赚的银子,她能不高兴吗。

    现在她每天都盼着池非来探望家公陈帐房。

    因为他过来的时候,经常会拿些香皂和肥皂过来当礼物。

    每次收到这些,除了给家公陈帐房留下足够他一个人用的香皂以外,其他的香皂她会全部收起来。

    等收到一定数量后,再集中卖给那个二道贩子。

    卖到的钱她会当作自己的私房钱,谁也不说,闷声发财。

    池非当然不知道此事,他是卖家不是买家,知道每块香皂虽然卖出去是十两银子一块,其实成本价不过十几文钱而已。

    而且他骨子里是个现代人,始终把香皂当成普通的日用品,并没有觉得这是多么贵重的东西。

    有时拿香皂和肥皂来送陈帐房的时候,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拿自己店里的货物当礼物。

    所以他通常会再买些点心或水果搭在一起,显得没那么寒酸。

    他只是奇怪,为什么这刘大婶对他越来越热情,每次看到他来,都笑得见牙不见眼。

    他哪里知道,人家是把他当免费送货员了,恨不得他天天来。

    跟着刘大婶进屋后,池非看到不仅陈帐房在,陈帐房的儿子陈远林和孙子陈小志也在。

    当然,今天的两位主角陈帐房的孙女和孙女婿自然也在这里。

    陈帐房的儿子陈远林是今年上半年才从东升米铺的省外分店调回京城当城西分店帐房先生的。

    帐房先生这行向来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不是城西分店的帐房退休回家养老,陈远林也不知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回京城。

    至于陈帐房的孙子陈小志则一直以帐房学徒的身份跟在父亲身边学做帐,因为父亲调回京城,他也跟着回来的。

    能够重回京城,陈远林一家都很高兴。

    陈帐房虽然没有说什么,但心里肯定也是很高兴的。毕竟老人家都希望儿子和孙子能陪在自己身边。

    因为池非是父亲的学生,而且又经常过来探望父亲,陈远林对池非的印象很好,十分热情地把他迎了进来。

    至于陈小志就更高兴了,他今年十四岁,只比池非小两岁,跟池非年龄相仿。

    在亲眼见识过池非的心算能力后,立刻视他为偶像。另外在得知他这么年轻就已经自己开店当东家后,更是对他崇拜不已。

    “真哥,过来这边坐,坐这里。”陈小志十分亲热地拉着他往自己身边的位置坐下。

    “今天不用上工?”池非对圆头圆脑的陈小志问道。

    “因为今天姐姐和姐夫要过来,爹特意选了今天休息,我也就跟着一起休息了。”

    陈远林开口介绍道“阿真,这是我女婿方有才,我女儿陈小琳。

    有才,这位是我父亲的学生,苏真。”

    池非看向陈大叔的女婿,意外地发现对方还是他以前认识的一个熟人,就是那个曾经跟他和简书棋两人做过邻居的方秀才。

    两年没见,对方几乎没什么变化,还是脸色灰白,表情严肃,身上带着一股读书人的傲气。

    池非认得他,他却没有认出池非来。

    毕竟以前双方接触不多,而且这两年来,池非长高了不少,跟以前相比差别明显。

    池非拱手行礼道“原来是方秀才,好久没见。想不到你竟然成了我老师的孙女婿,世界还真是小啊。”

    “你认识我?”方有才疑惑地问道。

    “你可能忘了,我曾经在城南葫芦街的四合院里住过,跟你做过一段时间邻居。”

    方有才上下打量了他一会,终于想起他是谁,随即眼中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鄙夷的目光,“原来是你,我想起来了。”

    方有才对池非的唯一印象,就是他曾经租住过那个四合院后罩房那边房间的租客。

    按正统四合院的格局分布,倒座房和后罩房这两个地方是给下人们住的,天生就低人一等。

    所以除非手头紧张,否则一般人都不会租这种房间,觉得不吉利。对于清高的读书人来说更是完全不能接受,宁愿睡大街也不会去住。

    而池非就是那个贪便宜选择住那里的人,方有才身为秀才,是看不起这样的人的。

    池非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此人还是跟以前一样,眼高于顶,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其他人可不知道两人的官司,在听说他们曾经做过邻居后,都觉得十分巧合。

    方有才唯一拿得出手的地方就是他的秀才身份,喜欢向人炫耀的刘大婶兴致勃勃地向苏真吹嘘自己的女婿怎么学富五车,年纪轻轻就考上了秀才,下届乡试肯定能考上举人等等。

    池非当然是客气地附上几句好话,毕竟今天陈帐房一大家子就是为了迎接这孙女婿而特意聚在一起的。反正好话又不用钱,多说几句让大家开心也好。

    果然池非的话让刘大婶很是高兴,为了投挑报李,在夸完自己女婿后,她又开始夸池非。

    在说到池非年纪轻轻就开店做东家,而且卖的又是现在最火的香皂和肥皂时,刘大婶不禁流露出浓浓的艳羡。

    她自己就倒卖过香皂,每块只卖到二两银子。而身为随缘皂店东家的池非却是实打实地把每块香皂卖出十两银子的天价。

    光想象他每天能赚多少钱,刘大婶真是口水都快流干了。

    或许是因为刘大婶对池非的艳羡之情表现得太过明显,原本今天作为主角出现的方有才不禁有些不悦。

    再加上他本来就看不起池非,于是故意以一种教导别人的语气劝戒道“两年不见,原来你在经商。

    要知道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最为低贱。

    你年纪轻轻,应该好好读书才对。就算读书不行,在家务农也好,何必自甘堕落。”

    此言一出,全场气氛顿时冷了下来。

    池非本人倒是没什么,因为他早就知道这方有才自命清高,否则当年就不会为了该不该看话本这种小事跟简书棋大吵一顿了。

    另外看在陈帐房的面上,他也懒得跟这种脑子进水的腐儒计较。

    然而他不在意,不代表其他人不在意。陈帐房父子孙三人一听这话,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因为这话骂的不仅是池非一人,还有他们这一家子男人。

    照他的话来说,假如商人最低贱的话,那他们这些为商人做了一辈子帐房的人又算什么?!

    原本就对方有才有些不满的陈远林顿时对这个女婿充满了厌恶。

    他现在非常后悔把女儿嫁给方有才这样的人。

    实际上,两年前媒婆上门为方有才做媒的时候,陈远林还特意从省外分店请假回来一趟,看看对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可见识过不少媒婆是怎么把一个断了腿的人说成微跛,把一个瞎子说成眼神不太好的例子,所以他知道媒婆的话不能全信,必须要亲眼见过男方本人才行。

    经过细心走访,他很快就查到方有才的底细。

    这方有才的确是个秀才,年纪不算大,身体也没有残疾。

    可惜父母双亡,双亲在他二十几岁的时候分别离世,只留下一幢房子。

    十几岁就考上秀才的方有才为了继续科举,把这唯一的房子给卖了,然后在城南一个四合院里租了一个房间住下。

    平日就靠帮人写信和抄书为生,别说是家陡四壁,根本是连家都没有,是个名符其实的穷秀才。

    像这样的人,陈远林根本就不会考虑,但他妻子和女儿却有不同的意见。

    他妻子觉得这方有才年纪轻轻就考上了秀才,将来要考上举人肯定没问题。就是因为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人家才肯答应这椿婚事的。

    如果人家是个有钱的秀才,哪里还会考虑他们家?想都别想。所以这个机会一定抓住,过了就没了。

    他女儿也跟他妻子一样,觉得这方有才虽然穷,但毕竟是个秀才,比那些什么都不是的读书人要好得多。

    将来他一旦高中,最差也是个举人。如果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以进士的身份直接当官,到时她就是个官家夫人了。

    看到妻子和女儿都强烈希望他应下这门亲事,陈远林顿时陷入了两难的局面。

    妻子那边他可以不管,但女儿既然铁了心要嫁给那个秀才,他这个做父亲的如果硬要拒绝,将来女儿很可能会怨他一辈子。

    罢了,女生外向。既然她想嫁,就让她嫁吧,最多给她多陪一点嫁妆就是了。

    陈远林在考虑了整整一晚后,终于答应了这椿婚事。

    女儿张小琳跟陈有才是今年年头的时候才成亲的,在与这女婿接触过后,阅人无数的陈远林很快就发现,这女婿有些眼高于顶的习惯,这让陈远林颇为不喜。

    但女儿嫁都已经嫁了,还能怎么样。只要不过分的话,他也就算了,或许读书人都这样。

    然而今天这方有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这种话,实在让陈远林气不打一处来。

    看到家公、丈夫甚至儿子都面泛怒容,刘大婶赶紧打马虎眼说起其他话题应付过去,避免冷场。

    已经嫁给张有才为人妇的张小琳也立刻出声附和起来,帮母亲和稀泥。

    在两人的努力下,气氛才逐渐变得没那么难看,只是陈远林父子俩的表情始终显得有些生硬。

    身为一家之主的陈帐房却懒得演戏,干脆把苏真带到自己书房,不想再见到这方有才。

    坐在书房的椅子上,陈帐房忍不住多看了池非一眼,心中不禁又叹了口气。

    如果苏真这孩子能做他的孙女婿该多好啊,可惜了。

    池非哪里知道陈帐房曾经产生过这样的想法,以为他还在生方有才的气,于是安慰道“先生,各人有各人的际遇,也许这方秀才真有蟾宫折桂的那一天也说不定。”

    陈帐房却冷笑道“我是不知道这人会不会有哪一天,我只知道此人刻薄寡恩,刚愎自用,并非良人。算了,不说他了,再说下去只会气到自己,不值得。

    对了,你那什么番外篇写完没有?下个月能出了吗?”

    池非被他这话给惊到了,呆呆地问道“先生,您不要告诉你,您也在追《仙侠》?”

    看到他这副惊讶的表情,陈帐房不禁有些得意地笑道“我原本是不看的,是小志在看。

    那孩子对你的《仙侠》喜欢得不得了,整天在我耳边叫嚷着这书有多精彩多好看。

    有天闲来无事,我就顺手拿起来看了看,没想到一看就看入迷了。

    如果不是知道你就是作者本人,我都不敢相信这书是你写的。你可小心别让那小子知道这件事,不然他肯定天天烦着你。”

    此时此刻,池非并不觉得高兴,只觉得莫明的羞耻。

    要知道他以前当网文写手的时候,从不敢把自己的笔名和书名告诉朋友或熟人。

    不知道还好,真让知情的朋友或熟人看自己写的东西,实在有种强烈的羞耻感,简直跟公开处刑没什么区别。

    。

102 风骨

    把人带到目的地后,马中人问“苏小哥,你看看这里怎么样?”

    池非看了一下面前这块地,只见到处都是烧过的痕迹。满目苍夷,残垣败瓦,形同废墟。

    据马中人介绍,这里原本是京城一户有钱人家的祖宅,已经传了好几代。

    可是十年前因为发生火灾,把整幢房子都给烧掉了,只留下这块废墟一般的空地。

    池非粗略看了一下,这块空地大概有两亩地那么大,也就是一千三百平米左右。换算成四合院的话,应该是一个三到四进的房子。

    在四周转了一圈后,池非问“马中人,这里干不干净?有没有什么不好的传闻?”

    马中人明白他的意思,马上回答道“苏小哥请放心,你我已经合作这么多次,我是不会骗你的。

    当时发生火灾的时候,那一家人连下人全都逃了出来,没有人烧死在里面。

    火灾的起因,大概是因为屋里有人用蜡烛的时候不小心把东西给点着了,才酿成大火。

    这么多年来,周围邻居也没有听说过有什么怪事发生,你不信的话可以去附近打听一下。

    但这里毕竟发生过火灾,很多想买地建房子的人觉得这里不吉利,所以大多只是过来看看就没下文了,于是这块地就一直空着。

    如果你不喜欢这里的话,我再帮你去留意一下有没有更合适的地方。

    不过说实话,京城这地方寸金寸土,到处都住满了人。想再找到这样一块又大又便宜的空地,实在不容易。”

    “屋主为什么不回来重建房子?”

    “不瞒你说,屋主也觉得这里不吉利,所以就在外面另外买了房子,于是就想把这块地出手。”

    “对方要价多少钱?”

    “开价六千两三百银子。”

    池非想了一下,这么大的地方只要六千多两的确很便宜。如果按照附近周边地区正常地价,至少要加三分之一以上。

    假如这块地是在内城里面的话,别说六千两,就算几万两都有大把人抢着要。

    京城的格局就是这样,越是挨近皇城中心就越贵。

    这就跟现代北京的一环、三环、五环的楼价相差巨大一个道理。

    “行吧,老规矩,你去帮我砍砍价,能砍下多少我给你砍出来的差价一成。”

    “行,我这就去帮苏小哥你去问问屋主。”马中人顿时眉开眼笑地应了下来。

    一开始他是看在陈帐房的面上才帮这小哥的,收的中介费也是最优惠的。

    但经过几次合作后,他是越来越欣赏这位年纪轻轻就有本事不断置业的少年。

    更难得的是他做事爽快,为人大方。

    只要对他以诚相待没有任何欺瞒,他不仅中介费给足,而且还经常多给一些茶水钱,是那种非常难得的好客户。因此马中人最喜欢跟他合作。

    果然有钱好办事,在马中人的努力下,把价钱硬生生地砍成了五千八百两。

    双方在办理好过户手续后,池非也很爽快地另外付给马中人一成砍价费,双方再次合作愉快。

    拿到地契后,池非立刻找来一批声誉好手艺佳的工匠把整块地清理干净,然后按他所画的图纸进行建设。

    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池非也没有整天留在工地里监工,最多就是每天过来看一下,待上个把时辰就走了。有时还会特意叫大牛送些水果或点心过去慰劳那些工匠。

    由于池非给的工钱优厚,而且又会做人,所以工匠们颇受感动,做得分外下功夫。

    张小娥和大牛以为当家买这块地是想建成铺子出租,所以并没有多想。

    但随着整幢建筑逐渐成形,他们却发现这建筑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的四合院。

    整块地都有围墙围着,前面是一幢两层高的建筑物,后面分成两部分,左边是一个全部打通的仓库,右边则是两排住人的房子,最后面也有一排房子,只有中间部分留有一块空地。

    张小娥和大牛从未见过这种结构的房子,与其说是四合院,还不如说更像是一个作坊。

    除了风风火火地买地建房子以外,池非还特意去找聚雅斋的金掌柜拜托他一件事。

    “什么,你想找做印刷机的工匠?莫非小兄弟你想开印书作坊?”金掌柜听他说完,十分惊讶地问道。

    池非摇了摇头说“我要印的并不是书,而是报纸。”

    “报纸?何为报纸?”

    池非解释道“所谓报纸,就是把一些文章和故事,又或者是一些重要的消息印在一张很大的纸上,然后卖给别人阅读。”

    “就像是邸报那样?”

    “对,两者的确有相似的地方。

    但邸报是专门给地方官员看的,而我这报纸,是卖给所有平民百姓看的。

    这报纸每四到五天就定期发行一版,每版的内容都不一样。

    里面既可以刊登连载的小说,也可以刊登各种短篇小故事。这样平民百姓就可以用很低的价钱看到最新的连载小说和短篇故事了。

    除此以外,没什么名气的话本作者也可以通过在报纸上连载自己的小说,来增加自己的名气和收入。

    这样一来,不仅作者有了一个新的发表平台,读者也有了一种更新更廉价的阅读方式。

    而印报纸的人也能通过大量售卖报纸来赚钱,可以说是一举三得,对三方都有利。”

    听他说完,金掌柜有种三观都被全部刷新了一遍的震惊感。

    这个设想实在太过新奇了,但细想之下又觉得可行性很高,并非毫无根据的妄想。

    试想一下,例如市面上出现一种名叫报纸的东西。

    而这报纸远比普通话本要便宜很多,上面却刊登着最新的小说,例如现在最受欢迎的《仙侠》系列。

    如果这报纸每隔几天就会连载新的内容,识字的平民百姓会买吗?

    当然会买!

    因为平民百姓只要花很少的钱,就能看到最新的故事内容,怎么可能不买。

    金掌柜越想越觉得可行,但同时又觉得不寒而栗。

    因为他光是想象一下,就觉得这名叫报纸的东西太可怕了。

    一旦真的出现,那他们这些以卖书为生的书坊哪里还有活路?

    假如所有人都看报纸去了,哪里还会有人愿意花钱买话本?

    想到这里,金掌柜忧心衷衷地劝戒道“小兄弟,你有没有想过一旦你这报纸做出来,对各家书坊会造成多大的冲击吗?

    你这就相当于要断全京城所有书坊的活路,肯定会犯众怒的。你可要三思啊。”

    池非看他一脸担忧的表情,知道他想偏了,于是耐心解释道“掌柜,你不用担心,报纸是不可能取代正规话本的。

    我给你算一下帐,假如一本话本十五万字,每一期报纸只刊登五千字,那就需要三十期报纸才能全部刊登完。

    按每三天出一期报纸来算,就要九十天也就是三个月时间才能出完这部话本。

    这在期间,假如随便漏了一期,这书就不完整了。

    还有,为了节省成本,报纸的纸质是远远比不上正式话本的,甚至比覆版书还要差一些。

    假如真有人把每一期报纸都剪下来装订成书的话,那这些人就算没有报纸的出现,也绝对不会买正版书,所以根本就不需要考虑这些读者。

    除了印刷和纸质无法跟正版书相比外,还有另一个办法可以有效避免因为报纸的出现而影响到正版书的销量。

    那就是书坊跟作者提前签好文书,约定正版书的内容要比报纸更早上市,这样就能有效避免报纸对正版书的销量造成冲击了。

    用我的《仙侠》来举例,就是我跟你约好,最新一卷的内容你们聚雅斋可以优先出版上市。

    等你们的书上市一段时间后,我才能在报纸上慢慢发表接下来的内容。

    很多读者为了更快更早看到最新的内容,肯定会选择去买你的书,而不是慢慢等报纸连载。

    这样我们双方就没有冲突了。”

    金掌柜认真想了一下,如果真如池非所言,报纸的出现的确不会对话本市场造成太大的冲击。

    当然,影响还是会有一些,但至少不会出现你死我活的局面。

    池非接着说“其实报纸的出现,对于你们各个书商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我举个例子,有一个作者写了一部新的话本,但你们觉得这书可能不好卖,所以就没有买下来。

    那个作者不想白写,于是就在我的报纸上开始连载这部小说。结果没想到读者们很喜欢这个故事。

    你们看到原来这个故事这么受欢迎,于是你们就可以重新跟那个作者谈,请他把稿子卖给你们印成正式的话本出售。

    假如这稿子在报纸上大受欢迎,那把它印成话本出售的话,同样能够大卖。

    这样你们就不用像以前一样,完全靠经验和运气来买稿子,而是看读者的反应来决定要不要买下来。

    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选择要买的稿子就稳妥多了,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听着池非的解释,金掌柜越听眼睛越亮。

    这的确是个好办法。

    就算再有经验的书商,也会有看走眼的时候。

    否则当年池非最早去的那三家书坊掌柜就不会因为价钱问题而放弃《梁祝》的手稿,结果让他们聚雅斋捡了个大便宜。

    池非继续火上浇油地说“还有,在报纸上连载话本的内容,也是一个极好的宣传方式。

    我举个例子,您店里有一本书可能因为作者没什么名气,所以卖得不怎么好。

    毕竟读者选书的时候,都是比较随性的。翻了开头两页,如果觉得不合胃口也就放下了。如果作者本身没什么名气的话,那就更惨了。

    可是假如把这本书在报纸上连载的话,看的人多了,自然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即使只有一半读者喜欢这本书,而且这些读者当中也只有一半人愿意花钱去买这本书,那这本书就肯定亏不了。

    我假定看报纸的一共就五千人,五千人的一半就是二千五百人。

    至于肯买书的人只有二千五百人中的一半,也就是一千二百五十人。一本书能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买,已经足够回本兼有所盈余了。

    这还是比较保守的数字,我相信报纸一旦兴起,绝对不止五千人看。

    所以只要书坊跟作者提前谈好的话,报纸的出现不仅不会对书坊造成冲击,反而还能促进其销量,可以说对各方都有利。

    其实吧,我今天特意来找您,除了想拜托您帮我找一些有经验的工匠以外,还有些新的合作方式想跟您谈一下。”

    金掌柜觉得自己有些头昏脑胀,脑子完全被池非这些全新的概念和想法给塞满了,让他一时间难以消化。

    用手揉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他苦笑道“小兄弟,你说的这些东西太过新奇,老夫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

    这样吧,我回去跟当家说一下,看看他有什么意见。”

    “好,那就麻烦您了。如果可以,我想跟曹先生当面谈一下这件事。”

    “放心,我会立刻传达的。一有消息我就去通知你。”

    “那就有劳掌柜了。”

    ……………………

    第二天,金掌柜来通知池非,说他们当家曹先生想跟他见面详谈。

    池非立刻穿戴整齐欣然赴约。

    跟着金掌柜坐马车来到曹当家的住所时,池非下车后惊讶地看到,曹当家的家不仅在内城,而且正门的横匾处上书“曹府”二字。

    据池非了解,大魏虽然不像他那个世界的明清两代那样规定严格,只允许藩王开府。

    但大魏也有相关规定只有勋贵世家或三品以上官员方可开府。

    也就是说,曹家要么是有爵位的勋贵世家,要么家里曾经有人官至三品。

    但不管是哪一项,都注定了曹家绝非普通人家。

    虽然池非早就知道聚雅斋背后一定有很硬的后台,但没想到最大的后台竟然就是曹当家本人。

    其实有一件事池非并不知道,在他的随缘皂店刚刚爆红日进斗金的时候,就已经有权贵盯上了他,想从他身上拿到制造香皂的配方。

    但还没等那权贵出手,曹当家在知道此事以后就提前向那人打了招呼,表示随缘皂店里那个年轻掌柜是他曹某人的小友,希望对方就此收手。

    那权贵因为顾忌曹家,于是没有轻举妄动。

    直到后来池非把配方卖给各大商家并加入皂业商会后,危机这才真正得以解除。

    在暗中帮了池非这么大的忙后,曹当家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

    因为曹当家不想以此挟恩图报。

    他之所以帮池非,只是因为他欣赏这个文思奇妙的少年,不想他就这样被人毁掉,而不是要他回报自己什么。

    这就是曹当家做人的风骨,他不屑于做这种事。

    。

103 面谈

    经常有读者吐槽本书的银两问题,认为书里的物价太高了。

    其实在写网录之前,我是特意去查过资料的。

    本书虽然是架空历史,但却是以明朝为参照背景的。

    明朝一两银子等于现在多少人民币呢?

    答案是明朝一两银子=人民币660元

    答案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这是真实的数据。

    有人说,池非在东升米铺做学徒的时候,每月三两银子太高了。

    可是各位想清楚,如果一两银子只相当于6百多块,那三两银子就是1980元。

    大魏的京城就相当于现代的北京,一个在北京打工的人每月薪水只有1980元,如果工作的地点还不包吃住的话,根本就生存不下去。

    所以池非当时做学徒时每月三两银的工钱是真的不高。

    而一个富有经验的帐房先生每月十几两(按十五两算)银子工钱也就很正常了,换算成人民币的话,也就是9900元。

    一个在北京工作的资深财务会计,这个工价应该也是说得过去的。

    …………………………………………………………………

    这章是科普兼,今晚8点左右会把真正的章节更换回来。

    请各位书友先订阅,晚上再补看。

    这是对作者最大的支持,谢谢。

    …………………………………………………………………

    以下是我查到的资料,各位可以看看

    古代一两银子等于今天多少人民币?

    古代一两银子到底值多少钱,现在很多人其实是毫无概念的。特别以当代电视剧为极端,居然出现两个馒头一碗汤5两银子,一个少奶奶一次赌博输掉一千万两银子等等荒唐透顶的情节,显示当前中国的创作人无知和不认真到了何等程度,要知道万历年间国库年收入才达到200万两,而且还是经过张居正改革后国库收入丰富才有的数字。

    甚至包括了金庸这样的大师似乎也对银两的货币价值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大家都该记得郭靖初遇黄蓉,被她宰了一顿,结果“一会结账,共是一十九两七钱四分”。

    看过一些古籍就可以发现,一两银子的货币价值其实相当的高

    《红楼梦》里刘姥姥看到贾府上下一餐螃蟹24两银子,感叹说小户人家可以过一年了。要知道刘姥姥家当时也算中产阶级的,有房有地还雇得起工人丫头,第一次上贾府打秋风,得了20两银子,千恩万谢的。

    《明史》里提到七品知县一年的正当俸禄(基本工资吧)只是45两白银。而《射雕》时代在南宋中晚期,白银流通量还低于明清,其价值只能更高才对,这19两多一餐饭,不管是怎样难得的美味佳肴都似乎太过分了。

    因为各朝代银两的货币价值都有所不同,那么现在一般推算古币值都采用一般等价物交换的方式来计算,对中国人来说千年不变的民生商品就是大米。以下采用太平年间的大米物价记录为标准,进行一个粗略的推算,大致可以得出银两的货币价值答案。

    史载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二石,当时的一石约为944公斤,一两银子就可以买1888公斤大米,就是3776斤。现在我国一般家庭吃的大米在一斤15元至2元之间,以中间价175元计算,可以算出明朝一两银子=人民币6608元

    由于《红楼梦》故事虽以清朝为原型,生活状况却以明朝为蓝本,姑且以明朝的银两价值计算,刘姥姥拿到了一万三千多元的过年费,当然很高兴了;而郭靖则付出了超出一万二千元人民币一餐饭钱,还是在张家口这样一个小地方,太夸张了吧。郭靖就算傻,但穷苦出身,不可能不知道钱的价值,黄蓉更不可能挨店家的这一宰吧。

    这一两银子要是拿到唐朝就购买力而言更是高得吓人了。唐太宗贞观年间物质文明极大丰富,一斗米只卖5文钱,通常一两银子折1000文铜钱(又称一贯),就可以买200斗米,10斗为一石,即是20石,唐代的一石约为59公斤,以今天一般米价175元一斤计算,一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4130元的购买力。

    唐玄宗开元年间通货膨胀,米价涨到10文一斗,也是一两银子=2065元人民币。

    根据《宋史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姑且以2000个铜钱折银一两计算,太平时期米价是1石600—300钱(靖康之乱前后到南宋初期有一两银子一石米的,不在正常计算范围)。1两基本上可以买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计算,1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近924—1848元;(一说宋石为96斤,就相当于1两银子672—1344元)。假定南宋银价与北宋相差不多,那么郭靖请黄蓉一餐吃掉了少则一万三多则超三万的钱,难怪小姑娘一下子就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了。

    清初的银两购买价值稍低于明朝,但至清朝中晚期由于大量外国银两涌入中国,据统计鸦片战争前每年世界银产量的70百分号多都被用来购买中国出产的瓷器、丝绸、茶叶等产品了,银两的货币价值下降到不到明朝的三分之一,即一两银子=200元人民币左右。当时市面流通的货币上除中国传统的“银两”外也出现了来自西方国家的银币,被称作“银洋”。

    综上所述,关于“一两银子值多少人民币”的问题,基本上能够得出的结论是

    一两银子价值人民币

    清朝中晚期150—220元左右;

    明朝中期600—800元;

    北宋朝中期600元—1300元(或1000—1800元);

    盛唐时期2000—4000元。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宋朝以前白银总量太少,价值过高,还没有成为流通货币(想想看,拿一张面额2000元以上的纸币去市场买东西……),只存在于朝廷赏赐与会计结算当中,比如税收、国家支付(如向金、西夏送交的岁币“银帛”多少之类),实际上明朝以前,市场流通均使用铜钱(北宋局部地区出现了纸币)。

    银两成为流通货币只是明清两代对外贸易活跃,外国白银大量涌入以后的事。但为何在很多人心目中一向以为银两是历来的流通货币呢,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明清小说的盛行,均按照当时的生活情况为常识对前朝进行描写,如《水浒》、《三言二拍》等等,而这些作品中的银两价值均以明朝的银价为标准,与原有的文、贯、缗、铢等货币单位搅合在一起,并且对后世影响很大,因此今人所写较多以中国古代为背景的历史小说、武侠小说作品如《射雕》等书中也跟着把古代流通货币统统说成“银两”。

    但毕竟现代人比起明清时代的人时距更远,对前朝货币制度及银两的实际购买力的认识更加不足,才会经常出现天价馒头、天价酒菜,而认真的读者或观众出于对古代经济情况的好奇应该对“银两”的价值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

    古代一两银子等于今天多少人民币?

    古代一两银子到底值多少钱,现在很多人其实是毫无概念的。特别以当代电视剧为极端,居然出现两个馒头一碗汤5两银子,一个少奶奶一次赌博输掉一千万两银子等等荒唐透顶的情节,显示当前中国的创作人无知和不认真到了何等程度,要知道万历年间国库年收入才达到200万两,而且还是经过张居正改革后国库收入丰富才有的数字。

    甚至包括了金庸这样的大师似乎也对银两的货币价值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大家都该记得郭靖初遇黄蓉,被她宰了一顿,结果“一会结账,共是一十九两七钱四分”。

    看过一些古籍就可以发现,一两银子的货币价值其实相当的高

    《红楼梦》里刘姥姥看到贾府上下一餐螃蟹24两银子,感叹说小户人家可以过一年了。要知道刘姥姥家当时也算中产阶级的,有房有地还雇得起工人丫头,第一次上贾府打秋风,得了20两银子,千恩万谢的。

    《明史》里提到七品知县一年的正当俸禄(基本工资吧)只是45两白银。而《射雕》时代在南宋中晚期,白银流通量还低于明清,其价值只能更高才对,这19两多一餐饭,不管是怎样难得的美味佳肴都似乎太过分了。

    因为各朝代银两的货币价值都有所不同,那么现在一般推算古币值都采用一般等价物交换的方式来计算,对中国人来说千年不变的民生商品就是大米。以下采用太平年间的大米物价记录为标准,进行一个粗略的推算,大致可以得出银两的货币价值答案。

    史载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二石,当时的一石约为944公斤,一两银子就可以买1888公斤大米,就是3776斤。现在我国一般家庭吃的大米在一斤15元至2元之间,以中间价175元计算,可以算出明朝一两银子=人民币6608元

    由于《红楼梦》故事虽以清朝为原型,生活状况却以明朝为蓝本,姑且以明朝的银两价值计算,刘姥姥拿到了一万三千多元的过年费,当然很高兴了;而郭靖则付出了超出一万二千元人民币一餐饭钱,还是在张家口这样一个小地方,太夸张了吧。郭靖就算傻,但穷苦出身,不可能不知道钱的价值,黄蓉更不可能挨店家的这一宰吧。

    这一两银子要是拿到唐朝就购买力而言更是高得吓人了。唐太宗贞观年间物质文明极大丰富,一斗米只卖5文钱,通常一两银子折1000文铜钱(又称一贯),就可以买200斗米,10斗为一石,即是20石,唐代的一石约为59公斤,以今天一般米价175元一斤计算,一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4130元的购买力。

    唐玄宗开元年间通货膨胀,米价涨到10文一斗,也是一两银子=2065元人民币。

    根据《宋史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姑且以2000个铜钱折银一两计算,太平时期米价是1石600—300钱(靖康之乱前后到南宋初期有一两银子一石米的,不在正常计算范围)。1两基本上可以买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计算,1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近924—1848元;(一说宋石为96斤,就相当于1两银子672—1344元)。假定南宋银价与北宋相差不多,那么郭靖请黄蓉一餐吃掉了少则一万三多则超三万的钱,难怪小姑娘一下子就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了。

    清初的银两购买价值稍低于明朝,但至清朝中晚期由于大量外国银两涌入中国,据统计鸦片战争前每年世界银产量的70百分号多都被用来购买中国出产的瓷器、丝绸、茶叶等产品了,银两的货币价值下降到不到明朝的三分之一,即一两银子=200元人民币左右。当时市面流通的货币上除中国传统的“银两”外也出现了来自西方国家的银币,被称作“银洋”。

    综上所述,关于“一两银子值多少人民币”的问题,基本上能够得出的结论是

    一两银子价值人民币

    清朝中晚期150—220元左右;

    明朝中期600—800元;

    北宋朝中期600元—1300元(或1000—1800元);

    盛唐时期2000—4000元。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宋朝以前白银总量太少,价值过高,还没有成为流通货币(想想看,拿一张面额2000元以上的纸币去市场买东西……),只存在于朝廷赏赐与会计结算当中,比如税收、国家支付(如向金、西夏送交的岁币“银帛”多少之类),实际上明朝以前,市场流通均使用铜钱(北宋局部地区出现了纸币)。

    银两成为流通货币只是明清两代对外贸易活跃,外国白银大量涌入以后的事。但为何在很多人心目中一向以为银两是历来的流通货币呢,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明清小说的盛行,均按照当时的生活情况为常识对前朝进行描写,如《水浒》、《三言二拍》等等,而这些作品中的银两价值均以明朝的银价为标准,与原有的文、贯、缗、铢等货币单位搅合在一起,并且对后世影响很大,因此今人所写较多以中国古代为背景的历史小说、武侠小说作品如《射雕》等书中也跟着把古代流通货币统统说成“银两”。

    但毕竟现代人比起明清时代的人时距更远,对前朝货币制度及银两的实际购买力的认识更加不足,才会经常出现天价馒头、天价酒菜,而认真的读者或观众出于对古代经济情况的好奇应该对“银两”的价值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

    古代一两银子等于今天多少人民币?

    古代一两银子到底值多少钱,现在很多人其实是毫无概念的。特别以当代电视剧为极端,居然出现两个馒头一碗汤5两银子,一个少奶奶一次赌博输掉一千万两银子等等荒唐透顶的情节,显示当前中国的创作人无知和不认真到了何等程度,要知道万历年间国库年收入才达到200万两,而且还是经过张居正改革后国库收入丰富才有的数字。

    甚至包括了金庸这样的大师似乎也对银两的货币价值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大家都该记得郭靖初遇黄蓉,被她宰了一顿,结果“一会结账,共是一十九两七钱四分”。

    看过一些古籍就可以发现,一两银子的货币价值其实相当的高

    《红楼梦》里刘姥姥看到贾府上下一餐螃蟹24两银子,感叹说小户人家可以过一年了。要知道刘姥姥家当时也算中产阶级的,有房有地还雇得起工人丫头,第一次上贾府打秋风,得了20两银子,千恩万谢的。

    《明史》里提到七品知县一年的正当俸禄(基本工资吧)只是45两白银。而《射雕》时代在南宋中晚期,白银流通量还低于明清,其价值只能更高才对,这19两多一餐饭,不管是怎样难得的美味佳肴都似乎太过分了。

    因为各朝代银两的货币价值都有所不同,那么现在一般推算古币值都采用一般等价物交换的方式来计算,对中国人来说千年不变的民生商品就是大米。以下采用太平年间的大米物价记录为标准,进行一个粗略的推算,大致可以得出银两的货币价值答案。

    史载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二石,当时的一石约为944公斤,一两银子就可以买1888公斤大米,就是3776斤。现在我国一般家庭吃的大米在一斤15元至2元之间,以中间价175元计算,可以算出明朝一两银子=人民币6608元

    由于《红楼梦》故事虽以清朝为原型,生活状况却以明朝为蓝本,姑且以明朝的银两价值计算,刘姥姥拿到了一万三千多元的过年费,当然很高兴了;而郭靖则付出了超出一万二千元人民币一餐饭钱,还是在张家口这样一个小地方,太夸张了吧。郭靖就算傻,但穷苦出身,不可能不知道钱的价值,黄蓉更不可能挨店家的这一宰吧。

    。

104 番外篇一

    陈帐房离开后,刘掌柜在将每个月的帐本上次总店之前,会先让池非抄一遍,然后由他来做月帐。

    等池非做好后,刘掌柜会把月帐本另外交给总店,由总店的帐房来检查有没做错。

    实际上,在未请到帐房的这半年时间里,本店的所有月帐都是由总店帐房那边做的,刘掌柜只需每月月初将上个月的所有日帐本交过去就可以了。

    在经过三个月的检查后,总店帐房那边认为池非已经上手了,这才正式通知刘掌柜,以后他们店的月帐就由池非来负责。至于年帐还需要等年底结清后再检查一次。

    就这样,池非正式开始了帐房的工作。

    做过会计的都知道,正式的会计(不需要打杂做其他事那种)平时一般都比较清闲,只有月头月尾的时候是最忙的。

    古代的帐房先生就相当于现代的会计,因此除了月头月尾,其余大部分时间还是比较空闲的。

    但池非知道自己的情况,他不仅是无亲无故的外地人,而且年纪还小,不能真把自己当成正式的帐房先生,该做的还是要做的。

    所以没事的时候,他就主动到店面去帮忙。

    有时客人太多的时候,就帮忙称称米啊、倒倒茶什么的,尽量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由于年纪小,而且又长得眉清目秀,再加上嘴甜会叫人,所以很受中老年妇女的喜爱。颇有点“师奶杀手”的味道。

    不少住在附近的中老年妇人进来买米的时候,都指定要池非帮她称米。

    被这些女人摸头摸脸什么的更是常态,因此时常被邓全他们几个取笑。

    虽然当初池非和刘掌柜说好,只需包吃包住以及支付每年续办“白籍”的费用,其余的一文钱也不用给。

    但看到池非如此上道,刘掌柜也很会做人,主动提出每月按新伙记的标准给他发工钱,也就是每月给他三两银子。

    池非十分高兴,立刻向刘掌柜表示感谢。

    刘掌柜笑着叫他好好干,然后十分满意地走了。

    其实池非知道,并非刘掌柜突然发善心要发他银子,而是陈帐房在背后帮他说了几句好话。刘掌柜看在陈帐房的面上,这才答应给他发工钱的。

    这件事是张泉水告诉他的。

    那天陈帐房跟刘掌柜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张泉水刚好经过不小心听到的。

    然而即使是在背后帮了这么大的忙,陈帐房却什么也没对池非说,这更让他对这位老先生的高尚人格感到佩服。

    月底拿到工钱时,池非很是新奇,拿着那三两银子看来看去,感觉很像当年领到人生当中第一份薪水的情景。

    其他几个同样领到工钱的伙记也很兴奋,都在商量着要买什么。

    只有邓全在苦笑一下之后,随手把银子塞进口袋里,就好像不是他的一样。

    事实上,他的确要把大半的银子交回家,自己只能留一点。

    他家里的情况,池非是知道的。

    因为他曾经充满愤恨地跟池非说起他继母的刻薄、父亲的冷漠,以及被弟弟强行夺走的读书机会。

    这是一个急于摆脱家庭束缚和继母压榨的青年,犹如困兽。

    池非想了想,然后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你的算盘已经学得差不多了,明天开始跟我学做帐吧。”

    邓全一震,然后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你真的愿意教我?你就不怕……”说到这里,他没有再说下去。

    邓全很清楚,如果说打算盘是帐房先生的基本技能,那做帐这门功夫就是帐房先生拿来吃饭的真本事。除非是自己人,否则根本不可能教给外人。

    所以即使陈帐房教完池非做帐这么久了,他也一直不敢开口求池非教他。因为他知道这行的忌讳和规矩。

    谁会轻易把自己吃饭的本事教给别人?这不是抢人饭碗吗?

    然而池非却笑了起来,“怕什么?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话等你超过我再说吧。我今天有点事要出去,明晚开始老地方见。”

    就在他准备走的时候,背后传来邓全有些断断续续的声音“阿真,你是个好人……谢谢…真的谢谢你……”

    池非向后摆了摆手走了。

    邓全用袖子使劲擦了擦眼睛,然后转身回到房间。

    ……………………………………

    好人吗?算不上。

    池非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他肯教邓全做帐,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并不打算一辈子做帐房先生。

    他留在东升米铺做帐房,只是为求温饱的无奈之举。

    并非真的对帐房这行感兴趣,那并不适合他。

    相比之下,邓全是真心想在这行发展的,而且学成后肯定会离开京城,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所以教他也无所谓,顺便还可以搏个好名声。

    至于里面究竟有多少真心好意,那就不好说了。

    所以这“好人”二字,他担不起。

    走在热闹繁华的街上,池非一边走一边悠闲地看着街上的光景。

    他已经很久没出来逛街了。

    倒也不是没机会出来,只是跟张泉水他们出来的时候,老是吃人家请的东西,自己却没办法请回去,总是不太好,所以他渐渐就很少出来逛了。

    好不容易手上有点钱,他想买一件早就想要的东西。

    走进一间售卖木制家俱的店铺,他到处看了看,发现这里的家俱称不上精致,但也算简单实用,看来这个店走的是大众路线。

    “小兄弟,你有什么想买吗?”一个穿着整洁的中年男人走过来问。

    “我想订造一样东西,不知你们能不能做。”

    “你要订什么?不管是椅子、桌子、柜子、茶几,只要是木制家俱我们都会做。”

    “这是我画的图纸,你先看看。”

    那个男人打开图纸,但看了半天也看不明白,忍不住问“小兄弟,你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啊?有点像人又有点像马,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家俱。”

    “这个是挂东西用的。”

    “怪不得中间有几根棍子伸出来,原来是用来挂东西的。不过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挂架,这是你自己画的?”

    “这是我一个亲戚画的,他就喜欢用这种厚实的挂架,不仅平时可以挂衣服,冬天还可以挂腊肉或其他比较重的东西。”

    “我们从未做过这样的挂架,要不你跟我们木工师傅当面说清楚怎么做吧,免得做错。”

    “行,那带我过去吧。”

    “跟我来,从这边走。”

    从家俱店出来后,池非不禁觉得有些肉痛。

    还真是不便宜啊,光是订金就收了半两,做好后还要再给一两,一共是一两半。一下就用掉了他半个月的工钱。

    不过肉痛归肉痛,该买还是要买的,他并不后悔。

    他刚刚并没有对家俱店东家说实话,其实那并不是什么挂架,而是练习咏春拳专用的木人桩。

    只不过这个世界并没有咏春拳这套拳法,所以自然没有人见过木人桩。

    池非从小练咏春,已经足足练了二十多年。

    不敢说有多厉害,但基本可以做到四、五个人近不了身。

    咏春拳的特点是拳快而防守紧密,用寸劲来攻击和防守。追求以最精简、快速的动作制服对手,是一种实战性很强的埋身搏击拳术。

    真正的咏春高手,甚至可以做到近身无敌的地步。

    池非之所以会从小练咏春,跟他外公有很大关系。

    他小时候生性顽劣,经常跟人打架。有一次还跟几个上初中的不良少年打了起来。

    当时还在读小学的他哪里打得过初中生,而且对方还是三个人,结果头都被打破了,整张脸更是肿得像猪头一样。

    外公来医院看他的时候,只问了一句“想报仇吗?”

    他当然说想报仇。

    外公听完之后就走了,几天之后才回来看他。

    回来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帮你找了家武馆,等你伤好之后就去那里拜师吧。我问过了,像你这种小鬼,最适合练咏春。你不是想报仇吗?等练好了再去打回来。”

    池非当时听完,嘴张得比鸭蛋还大。

    虽然他早就知道外公有很多想法异于常人,但没想到连脑回路也如此清奇。

    这就是他从小练咏春的前因后果。

    虽然来到了陌生的古代世界,但他不想把练了这么多年的咏春拳就此丢下,该捡起来的还是要捡的。

    一来可以强身健体,二来有个万一也可以用于防身。

    之前是因为身无分文没办法,现在难得手上有点钱,先把练习用的木人桩买回来再说。

    最重要的事情搞定后,他也不知道干什么好,于是就随便乱逛,反正离晚饭时间还早。

    那些什么成衣铺、熟食铺什么的就不用看了,只剩一两多银子,要省着点用才行。

    在经过一间书店的时候,他看到门口比较醒目的地方放着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新书。

    他走过去看,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小说话本。而且数量还不少,足有十几本之多。

    他拿起一本名叫《百花争艳》的话本翻了起来。

    还没翻几页,就听到有人走过来兴奋地说“你们看,草堂书生又出新书了。”

    “新书叫什么名字?”

    “我看看,叫《满堂春》。这名字起得好。”

    “快给我看看。”

    “等一下,我先翻几页。”

    “等你翻完早就天黑了。”

    “你们吵什么,又不是只有一本,里面还有很多,我们进里面去看吧。”

    “好,我们快进去。”

    三个衣着光鲜的青年兴冲冲地走进书店。

    一个脸皮白净、小二模样的年轻人迎上来十分热情地招呼着他们。

    等把那三个青年招呼到里面后,小二走过来皮笑肉不笑地问池非“这位小哥看中了哪本?要不要帮你包起来?”

    小二一看池非的衣着,就知道他肯定是哪家店铺的伙记。

    这种人可不是舍得买书的人,所以有意刁难让他知难而退,免得站在门口影响生意。

    池非自然知道他的意图,也懒得跟这种小人争吵,只是拿起手上的话本问“这本要多少钱?”

    “八百文。”

    “草堂书生的新书《满堂春》呢?”

    “一两三钱。”

    “怎么差这么多?”

    “这不是废话吗?草堂书生的书多受欢迎啊,几乎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你不懂就别问了。”小二干脆拉下脸说。

    “是吗?有机会我可要好好见识一下。”池非放下手上的话本转身走了。

    “哼,穷鬼还想装阔气。”小二往地上吐了口口水。

    。

105 番外篇二

    回到房间后,池非先拿木桶去外面打了大半桶水回来,然后就在屋里洗头和擦身。

    在古代,其实平民百姓是很少天天洗澡的。

    因为要把一大缸水烧热需要用掉不少的柴火,所以平时一般都是擦擦身子、泡泡脚就算了。

    只有在重要的节日或特别的日子才会特意烧水洗澡。

    擦干净身子后,他把油灯弄亮一点,然后拿起两本话本逐一看了看。

    这两本话本是张泉水他们强烈推荐的,说保证精彩,等他看完了再找他们要别的。

    一本名为《张安平匪记》、另一本正是大名鼎鼎的‘草堂书生’所写的成名作《金锁缘》。

    反正先看哪本都行,池非随手拿起《张安平匪记》慢慢翻了起来。

    池非一向看书都是很快的,有些无关紧要的地方更是直接瞄一眼就过去了。

    这本《张安平匪记》一共三十二回,每回大概四千字,一共就是十二、十三万字左右。

    换作现代的话,只能算是中篇小说。

    内容正如书名所言,讲的就是一个平匪的故事。

    整个故事大概内容是,在某个县城的附近,某天忽然来了一伙山贼。

    这伙山贼看中了一个靠近路边的山头,从此占山为王打劫过路的商贩,无恶不作。

    由于此处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官兵几次出动,均无功而返。

    本书主角张安的父亲原本是个行商,在途经这处山头时被这伙山贼给杀了。

    自此成为孤儿的张安立志要为父亲报仇,于是拜了一个老和尚为师,苦练武功。

    几年后,学成的张安决定要剿灭这伙山贼,为父报仇。

    接下来的内容,就是描写张安如何结交许多志同道合的江湖朋友,然后集齐一大班人马对山贼发起进攻。

    双方你来我往,交手数次,各有死伤。

    然而山贼始终占有地利优势,无法对其进行有效打击。

    正当张安陷入苦战之时,忽然想起自己的老和尚师傅在他临走前,给了他一个锦囊,让他在无计可思的时候打开。

    张安打开锦囊一看,原来是老和尚给他留的制敌妙计。

    张安大喜之下,依计行事。

    他先装作要撤退的样子,让所有人大摇大摆地离开。

    山贼看到来进攻的强人走了,很是高兴,并逐渐放松了警惕。

    但他们没想到,几天后,张安在天黑的时候又带着所有人悄悄回来了。

    张安叫所有人埋伏在山寨附近,然后派一个擅长隐匿的手下偷偷混进山寨。

    等所有山贼都睡下后,那个擅长隐匿的手下按照张安的吩咐点燃了存放粮食的仓库以及养马的马厮,并趁机割开了山寨的大门。

    被惊醒的山贼们看到粮仓和马厮火光冲天,连衣服也顾不上穿就赶紧跑去救火。

    早就等候多时的张安立刻带领所有人马杀进山寨,把山贼们打得措手不及。

    经过一夜奋战,张安他们终于成功剿灭了这伙山贼。

    因为剿匪有功,事后张安得到了朝廷的赏识,给他封了一个官职。

    就这样,当了官的张安从此成为了人生赢家,过上了妻妾成群、大鱼大肉的富贵生活。

    看到这里,池非忍不住问其他人呢?那些帮主角打打杀杀的江湖朋友怎么就一个也没提起?

    功劳最大的不应该是那个孤身一人潜进山寨的手下吗?怎么,用完人就这样算了?

    明太祖朱元璋够刻薄了吧?

    当上皇帝以后也把那些跟着他征战多年的老伙计都封侯封爵了,虽然后来又杀了一大片。但至少人家也的确封赏过啊。

    这位张安大兄弟就太不厚道了,让别人陪你打打杀杀这么久,有些人连命都没了。结果你老人家功成名就后,其他人别说有福同享,连钱都不给。

    看完全书后,池非已经无力吐槽。

    感觉时间还早,池非干脆把另一本《金锁缘》也翻开来看了。

    这看着看着,他心中莫明升起一种古怪的笑意,这感觉怎么这么熟悉呢?

    主角张玉郎是一个出生于富贵人家的公子,自幼聪明无比,三岁会认字,五字能吟诗,在当地有神童之称。

    更有甚者,他十二岁时就已经成功考取了秀才,不愧是神童。

    随着张玉郎逐渐长大,人们发现他不仅读书好,而且相貌也越来越出众,简直可以说是貌比潘安。

    在张玉郎刚满十六岁的时候,他又成功考取了举人,一时间风光无限。

    就在张玉郎成为举人的第二年,有位戴着面纱的千金小姐在街上丢了一个香囊,正好被路过的张玉郎看到。他立刻捡起来追上去还给那位千金小姐。

    那位千金小姐见到他后,不禁惊讶于这位男子的俊美。在跟对方交谈一番后,更被对方的文采所折服。回去以后,千金小姐开始着魔了,整天想的都是他,并派人四处打听他的信息。

    被问起这位公子有什么特征时,那位千金小姐只记得他姓张,不仅人长得英俊无比,而且腰带上面还挂着一把小小的金锁。

    下人们寻访了好久也找不到人,因为此时的张玉郎刚满十六岁,正赶往京城参加会试,准备考取进士。

    由于不小心在路上被雨淋到,张玉郎感染风寒昏倒在路上。

    幸好路上刚好有几辆马车经过,坐在车上的是尚书大人的千金。

    看到昏倒在地上的张玉郎,尚书千金被其容貌所摄,不禁惊叹世间竟然如此俊美的男子。于是赶紧叫人把他抱上马车医治。

    张玉郎醒来后,这才知道自己被尚书千金所救,感激不已。

    在看到尚书千金本人后,更是为其美貌和人品所倾倒,一见钟情。

    而此时的尚书千金也已经爱上俊美不凡的张玉郎,芳心暗许。

    此番郎有情来妾有意,一对年轻男女在相互吸引下,终于忍不住私定了终身。

    两人交换了定情信物,张玉郎把自己从小挂在腰间的金锁交给了尚书千金,而尚书千金则把自己的家传玉佩给了张玉郎。

    双方约定会试结束后,张玉郎就派人到尚书府提亲。

    到京城后,张玉郎不愧是天纵其材,会试很顺利就通过了,成了榜首第一名。

    接下来,在殿试之中,张玉郎的文章和相貌更是得到了皇帝的称赞,将他钦点为了状元。

    成为状元后,张玉郎信守诚诺,派人到尚书府提亲。

    尚书大人这才知道自己女儿早已和张玉郎私定终身。

    虽然于礼不合,但看在张玉郎的才华份上,尚书大人终于还是同意了这门亲事。

    正当尚书千金高高兴兴地准备婚嫁时,她的表妹上门恭喜她。

    这位表妹出身于书乡门第,琴棋书画无不一精,是有名的才女。

    其容貌更是长得闭月羞花,有京城第一美女之称。

    在帮表姐准备婚礼时,她意外看到一枚小小的金锁。

    她赶紧问这枚金锁的来历,尚书千金这才把自己与张玉郎是如何在路上相识,又是如何私定终身的经历告诉她。

    这位表妹听完,如受雷击,慌慌张张地回去了。

    回去以后,第二天就病倒了。

    原来,这位表妹,正是当初对张玉郎一见倾心的那位千金小姐。

    这半年来,她一直在苦苦寻找着心上人,希望可以再见到他。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心上人竟然成了表姐的未婚夫,这让她大受打击,生无可恋。

    表妹病倒后,尚书千金十分担心,多次上门探望。

    然而这位表妹的病情不断加重,一天比一天消瘦,茶饭不思,难以成寐。

    其家族为她遍访名医,但都无济于事,眼看就要香消玉陨。

    直到一名神医出现,他在把过表妹的脉后,对其家人说,她得的是相思病。

    如果不能完成其心愿,只能准备后事。

    家人这才知道表妹的病因,赶紧追问她相思何人。

    然不管怎么逼问,表妹始终不愿意说。

    尚书千金忽然想起,表妹是在看到张玉郎给她的那枚金锁之后的第二天病倒的。

    把人都叫开后,尚书千金偷偷拿出那枚金锁,问她相思之人是否这枚金锁的主人?

    表妹见事情暴露,终于含泪承认。

    自此,真相大白。

    尚书千金回去思量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她跟表妹的家人商量,让表妹跟她一起嫁给张玉郎。唯有这样才能救回表妹性命。

    看到马上就要香消玉陨的女儿,家人终于同意。

    而新科状元张玉郎也为表妹对自己的一番深情所打动,也同意了这门婚事。

    此事传开后,所有人都称赞尚书千金的深明大义。

    皇帝得知此事,还特意下旨奖赏了尚书大人,称其教女有方。

    就这样,尚书千金连同其表妹一起嫁给了张玉郎。

    从此娥皇女英,共侍一夫,成为一方佳话。

    自此,全书完结。

    看完整篇小说后,池非只有一个想法这就是妥妥的男版玛利苏故事,而且不是一般的酥。

    这男主不仅出生于富贵人家,而且自幼就是个神童。

    对于别人来说难若登天的科举,在他那就完全不是事。

    什么秀才、举人、状元之类的,随便考考就拿到手了。

    长得更是貌若潘安,不管哪个千金小姐看到他都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你看,人家也不是有心要撩妹,无奈长得太英俊、太有才华了,所以妹子们全都哭着喊着要嫁给他,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连那个被称为京城第一美女的表妹小姐,也因为太想嫁给他,搞得连相思病都犯了。

    还好尚书千金深明大义,主动提出娥皇女英这招,这才让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表妹小姐终于有机会嫁给他。

    其他人也认为尚书千金做得好,果然这才是大婆的气度。

    所以连皇帝也忍不住下旨奖赏一下,成就了一方佳话。

    呵呵,一方佳话个鬼啊,池非看得连鸡皮都快掉出来了。

    还有,为什么主角会一个人上路,还搞到在路上淋雨昏倒的地步?他不是出身于富贵人家的少爷吗,身边都没有书童或小厮的吗?这bug也太明显了。

    就这水准也能卖一两多一本?而且还大受欢迎让人抢着买?

    池非表示完全不能理解这些人的口味。

    好吧,他承认这书的确满足了丝们的yy。

    男主一身王八之气,不管到哪里,只要是漂亮的妹子见到他都会爱上他,而且还是爱得死去活来那种。

    本身又是个状元,爱情事业双丰收啊,这不是人生赢家是什么?

    只是对于他这种老书虫来说,实在看得有点恶心。

    他当年也兼职做过几年网络写手,虽然写出来的东西大多扑街收场。

    很多人刚开始都是因为喜欢看小说,才开始尝试写小说的。只不过只有少数人能坚持下去,大多数写着写着就放弃了。

    不管哪一行,其实都是一个金字塔。

    能坚持下来的这部分人,只有极少数极少数的人成了大神,赚得盆满钵满。

    大神底下是中神,中神下面还有小神。

    中小神虽然比不上大神,但也混得挺不错。

    往往这批人会跟大神一样,逐渐变成职业写手。数量比大神多一点,但也不会太多。

    数量最多的,正是像他这种既红不起来,又不是完全没人看的小众写手。

    这部分人是最多的,基本上构成了金字塔的中部和底部。

    写小说对于他们来说,赚不了什么大钱,但多少也算一份收入。

    所以这部分人多半是兼职写手,白天有正式工作,晚上兼职写稿,池非以前就是这样的人。

    对于池非来说,写小说于他而言,既是一种兼职,也是一种爱好和追求。

    经过几年磨练,他已经看开了,反正怎么样都红不起来,不如干脆只写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好。

    自娱自乐的同时,顺便赚点外块。

    作为一个老书虫,其实自己就是作品的第一个读者,如果连自己都看不下去,发出去也只是恶心别人而已。

    如果无法写出让自己满意的作品,他宁愿放在电脑里面铺尘也不会发出来。

    做人,还是有点坚持比较好。

    一下子看完两本话本后,池非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一种想写小说的冲动。

    他想看看,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能不能被这个时代所接受。

    。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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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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