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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全文阅读

作者:令狐BEYOND     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txt下载     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全文阅读

001

    大魏贞观二十三年,北方大旱。

    惠东、景安、阳朔三地更是颗粒无收。

    原本被赶出中原的北方胡人趁机大举入侵,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北方数十万灾民为避战火和大旱只能向南迁移。

    大部分流民向南方各个富庶地区迁移,另一部分则来到了京城。

    为防止瘟疫以及流民发生暴乱,京师重地严阵以待,大门紧闭。

    由于灾民众多,朝廷方面不敢让其进城,只能派官兵在城外划地搭棚进行安置,并按时施粥以安抚灾民。

    另一方面,朝廷急调三十万大军赶赴北方边境驱除胡人。

    这场大旱足足到第二年春才停止。

    而北方战事在历经多轮苦战后,终于将进犯的十几万胡人赶出边境。

    然而这场战争导致无数士兵客死他乡,伤亡惨重,只能说是惨胜。

    战事平息后,朝廷开始组织各地流民回归北方府城,并免费租借种子、耕牛、工具等物以恢复生产。

    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又有谁肯离乡别井远离故土。

    看到北方战事已经平息,大旱也已经过去,绝大部分灾民都陆陆续续回到北方。

    然而还是有少数老弱病残的灾民由于无田无物,再加上路途遥远,可能走到半路就会死在路边,因此只能留在京城讨生活。

    如果有亲友在京城又或者本身有门手艺的人还好一些,至少不会饿死。但那些老弱病残什么都没有的人,就只能做乞丐了。

    黄昏时分,在城郊一条小路上,两个二十来岁流里流里的青年正一边走一边说话。

    “大哥,就这样把那小子的尸体扔在那边没事吧?”其中身材瘦弱,神情鬼崇的青年小声问道。

    另一个身材高壮的青年冷声道:“你怕什么,只是一个流民而已,谁会在意一个小鬼是怎么死的。更何况那片地方有很多野狗,可能明天不到连骨头都啃没了。你真这么担心的话,就回去把他埋了吧。”

    “那算了,我可不想再过去。”

    “总之你记住,不管谁问起都不要说你见过那小子。”

    “我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会乱说话。”

    “你知道就好。也是那小子太不经打,原本只是想教训他一下,没想到只是随便打几下就断气了,真是晦气。”

    “大哥,天快黑了,我们赶紧回去吧,不然城门要关了。”

    “行了,啰啰嗦嗦。”

    瘦弱青年不敢再出声,有点畏惧地跟着高壮青年的后面。

    虽然他偷坑拐骗什么都做过,但还真没弄死过人。

    对于敢将一个只有十一、二岁的孩子活活打死的人,他是从心底里感到害怕。

    不过那少年也真是傻,只是叫他偷东西而已,又不是让他杀人放火,竟然宁愿被打死也不答应,他还真没见过这么犟的人。

    两个青年离开后,天气也逐渐暗下来。

    在离小路不远处的一个小山沟里,两头野狗闻到了人肉的气味跑了过来。

    很快,它们见到了躺在山沟里的尸体,立刻兴奋地跳下去。

    两头野狗很小心,它们并没有马上下嘴,而是先闻了一下尸体。

    然而就在这时,那尸体忽然动了一下,让两头野狗吓了一跳,本能地后退了几步。

    紧接着,那“尸体”竟然晃晃悠悠地坐了起来,并且用手捂着自己的头,一副头痛的样子。

    看到猎物竟然活了,两头野狗一时间也不敢随便上,只是目露凶光地盯着对方。

    终于,那个人看到这两头想扑上来的野狗,立刻站了起来,然后用眼睛扫视着四周寻找可以当武器的东西。

    他运气不错,很快就在草丛里看到一截手臂一般粗的枯枝。

    他知道这时候一旦移开视线或轻举妄动,就会招来野狗的攻击。

    于是一边狠狠盯着两头野狗一边小心翼翼地移动过去。

    双方就这样对峙着,直到他用脚踩到了地上的枯枝。

    就在两头野狗还没反应过来,他以最快的速度捡起那截小臂粗的树枝,然后一边挥舞着树枝一边对着两头野狗大吼起来,“滚!给我滚!”

    野狗毕竟不是狼,天生就对人类有种本能的畏惧,尤其对方手里还有武器,在一边后退了好几步后,两头野狗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跑了。

    成功吓退两头野狗后,池非这才松了口气,满脸大汗地坐在地上。

    别看他刚刚很凶的样子,万一这两头野狗真扑上来的话,他就算不被咬死也会被咬伤。

    鬼知道这两头野狗身上有没有狂犬病,到时他去哪里找狂犬病疫苗打去?

    能够成功得到这具身体,他感到很庆幸,实在不想埋下隐患。

    其实刚刚那两个青年殴打这少年的时候,他正好就在旁边看着。

    不是不想救人,只是他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如同幻影一般的魂体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惨案的发生。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莫明其妙地来到这个世界,但既然来都来了,总不能一直以魂体的状态到处飘,总要有个身体才行。

    虽然不知道那两个青年的姓名,但相貌已经记下来了。

    既然用了这少年的身体,以后有机会帮他报仇就是了。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这个名叫苏真的少年,他是真的佩服。

    宁愿被活活打死也不愿当小偷,换作他是真的做不到。

    以他的性格,如果有人逼他做不愿意做的事,最多就是临时答应下来,然后找机会开溜就是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果打不过,那就赶紧跑。这才他的处世之道。

    伸展了一下四肢,发现全身上下哪里都痛。

    不过这也正常,这少年原本就饿了好几天,再加上被两个成年人往死里揍了一顿,不痛才怪。

    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找个地方休息和吃点东西。

    在苏真的记忆里,他平时好像住在附近的一个破庙里。

    池非于是有些艰难地往那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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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非来到记忆中的破庙,发现已经有十几个乞丐在里面坐着或躺着。

    这些乞丐一看就是跟他一起来的北方流民,里面大部分都是些年老或生病的人。

    虽然说官府有责任安置他们,但由于北方大旱和战事才刚平息没多久,国家元气大伤,到处都缺粮缺钱,吃不饱饭的人到处都是,哪里还管得了这么多。因此官府对他们也是睁着眼闭只眼让其自生自灭。

    再加上他们不是本地人,在京城人眼中就是一群赖着不走的废物,所以丝毫不受本地人待见。

    这些流民只能白天向过路的行人乞讨,晚上则睡在破庙里苟且偷生。

    池非找个角落坐下,然后从口袋里拿出半个馒头。

    这半个馒头还是几天前一个路过的好心大娘施舍给身体原主苏真的。

    苏真不舍得全部吃完,每天只敢吃一点。

    看着这半个已经完全变硬了的馒头,池非不由得叹了口气。

    真惨啊。

    看来明天怎么样也要想办法找到活路,不然再这样下去真的会活活饿死。

    没有过多的犹豫,池非两口就把馒头吃干净,然后用地上的干草当被子睡觉去了。

    他决定,明天就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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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作者的话(扑街宣言),由于超过500字的上限,只好在章节下面显示,请各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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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觉醒-仿如昨日》和《我身体里有只鬼》之后,已经很多年没上传小说了。

    其间也写过一部都市玄幻小说,但感觉不满意于是改了很多次,之后就一直没上传放在电脑里。

    正如简介所说的那样,过年的时候忽然萌生了一个想法,想写一本关于普通网文写手在古代如何生存的小说。

    由于这本书节奏较慢,且偏向于写实类的种田文,我觉得九成会扑,我的责编也说多半会扑……t_t

    但就算是这样,我还是决定坚持把这本书好好写完。

    我以前试过为了赚稿费而写小白文,但写过之后才发现能火的小白文不是那么容易写的。看别人写得容易,试过以后才知道自己是真没这方面的天赋。

    于是,我决定走另一条路,彻底放飞自我,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把写小说这件事大半当成一种自娱自乐,小半则是当成一种能稍微赚些外块的兼职。

    举个例子,就像国足一样,如果广大球迷把它定位为就是一支三流球队的话。输很正常,如果偶尔运气好踢赢了如日本、韩国之类的亚洲强队,那不是一件很高兴的意外之喜吗?

    可是如果硬要把国足当成一支一流强队,那输掉比赛以后球迷们就只剩下失望和愤怒了。

    有时换个角度来思考问题,得出的观点就会完全不一样。

    同样道理,我对于自己的定位就是一个混得不好的三流写手,扑街是正常的,不扑才不正常。

    很多事情不是尽力就可以成功的,尤其是在写小说这件事上。

    市场需求、读者口味、更新速度、爽点够不够多等多种因素都决定了这本书能不能火。

    有时所有条件都具备了,还要看写手的个人运气以及宣传渠道。

    对于我这种死宅来说,这些都不是我能搞得定的东西。所以这本书我除了在自己的书友群里发一下以外,既没有请其他认识的作者帮忙打广告,也没有去论坛发贴宣传什么的,总之就是不想求人,也懒得折腾。

    反正怎么都火不起来,那还不如纯粹当成一种兴趣爱好来写,这还更轻松一些。

    这本书完结后,我打算写一本无cp的女主文,搞不好到时会发女频,就看那边收不收了。

    我已经在彻底放飞自我(作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就像《海阔天空》里的歌词一样: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虽然我在现实生活中当不成浪子,但就写小说这件事上,我决定当个浪子写手,一切听从心里的安排,随风而动。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行云流水,任意所之。

    这些话虽然有些文青和中二,但确实是我现在真实的想法。

    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多谢各位的支持和捧场。这本书我会好好写的,即使真的扑街也在所不惜。

    在网文界混了这么多年,虽然一直红不起来,但我的心态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这算是最大的收获。

    人生短短数十年,真正可以随心所欲的事其实不多的。

    既然如此,至少在写小说这件事上,就让我继续任性下去吧。

002

    看着城门处正在排队的人龙以及负责检查的守门官兵,池非不禁头痛该怎么进城。

    因为他身上并没有路引。

    古代对于户籍管理是很严的,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监管更是如此。

    朝廷规定,假如有人要远离所居地百里之外,都需由当地府州县发放路引。

    要进入任何县城,都需要查验路引,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魏律规定:“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若有文引,冒名度关津者,杖八十。家人相冒者,罪坐家长。守把之人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其将马骡私度关津者,杖六十,越度,杖七十。”

    也就是说,路引相当于出门凭证,没有路引之人很难进入县城。被捉到的话,轻则杖刑,重则监禁。

    因此在城外的流民只能在路边乞讨,而无法进入城内谋生。

    如果在京城有亲友的流民,倒是可以在亲友的担保下,去户籍司申请办理“白籍”,也就是临时居住证。

    每张“白籍”期限只有一年,到期后需要续办,否则一旦抓到就按无路引者处理。

    另外“白籍”者如若在当地购有房产,就可以申请“黄籍”,即永久居住证,正式落户本地。

    这房产不单指城内,城外碑界内有屋有田的农户也是有“黄籍”的合法居民。

    至于那些在京城没有亲友,却有一门手艺或一身力气的流民,想在京城谋生的话倒也有办法。

    那就是找中间人买一户“假亲戚”。

    只要有需要,自然就会有市场。

    有些人专做这门生意,帮无亲无故的外地人办理“白籍”。

    简单来说,就是中间人会先记下雇主的所有信息,包括出生地、父母叫什么名字、名下有无子女等等。

    然后去找一家有“黄籍”的本地人,让他冒充雇主的亲戚,为其作担保,帮雇主申请“白籍”。

    既然是担保,自然是有风险的。

    一旦这位雇主在京城犯法,身为“亲戚”的这家本地人自然会受到牵连,就连中间人也难逃责任。

    然而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虽然有风险,但因为其中利润大,所以做的人还不少。

    有的本地人一个人名下就有十几户这样的“亲戚”,分到的钱即使什么也不干也能过得很好。

    其实这行刚出现的时候,中间人赚的是大头,负责冒充亲戚的本地人那边拿的是小头。

    但做这行的人多了以后,时间一长,负责冒充亲戚那边的本地人也自然知道内幕了。

    谁也不是傻子,凭什么我担最大的风险拿的却是最少钱?

    于是行情逐渐发生了改变,中间人想再用以前的价钱来忽悠本地人就没人干了。

    想干也可以,加钱吧。

    到后来,这“办理费”的大头逐渐落到了本地人那边,因为担的风险最大,小头则是中间人那边,并慢慢成了行规。

    苏真一个身无分文的小乞丐当然没钱搞这套,但不进城的话他也没什么活路,只能冒险进去。

    由于流民潮刚过没多久,城外还有一些流民没走,负责守门的官兵对每个进来的人都查得很严,没有身份凭证的人根本无法进城。

    苏真年纪小,如果穿着好一点的话,只要跟着某个大人身边冒充别人家孩子,倒是有机会进去。

    但他一身破衣烂衫的,一看就是个小乞丐,守门的官兵又不是瞎子,会放他进去才怪。

    观察了好久,池非忽然眼睛一亮,他想到办法了。

    在排队的人龙中,还夹杂着一些牛车和马车,池非瞄中的就是一辆载着两头大肥猪的牛车。

    他偷偷走到牛车附近,只见牛车的车主是一个穿着布衣和草鞋的中年人,一看就是在附近养猪种田的农家汉子。

    牛车上面除了两头被绑住四肢不能动弹的大肥猪外,还有几箩框稻谷、花生、红豆等作物,应该是想进城一起卖掉的。

    那中年汉子正跟一个排队的大叔在聊天,显然是老相识了,聊得正起劲。

    苏真退后几步突然大声叫道:“你们看后面,有人在打架!”

    爱看热闹是人的天性,这一声大喝顿时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不少人开始习惯性地往后面看去。

    人是有从众心理的,当有人这样做的时候,会引起更多人的跟风。

    于是很快地,越来越多人好奇地看向后方,想看看究竟发生什么事。就连那两个原本正聊得起劲的农家汉子也不由得伸颈去看。

    早就做好准备的池非立刻弯腰钻到车底,然后寻找可以抓手的地方。

    还好他运气不错,车辕那里正好可以抓手,他仗着身材瘦小让自己的身体尽量攀住车辕不至于掉下来,成功躲进了车底。

    因为并没有人真的打架,骚动很快就平息了。所有人都以为是谁在恶作剧,于是聊天的聊天,抽水烟的抽水烟,继续排队等入城。

    等了足足十来分钟,终于轮到池非所在的牛车接受盘查。

    由于两头大肥猪身上散发着难闻的尿糞味,守门的官兵捂着鼻子随便看了看农家汉子手上的“黄籍”就让他进去了,连问都懒得问一句,只让他赶紧走。

    这也是池非选择这辆牛车的原因所在,他知道一般人多半不想仔细盘查这种载有牲畜散发着气味的车子。

    于是,这中年汉子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这样带着池非进了城。

    中年汉子把车推到一家酒楼的后门,然后用绳子把牛车紧紧绑在一边的栏杆上,这才敲门去找里面的人。

    趁着他进去的时候,池非立刻从牛车底下爬出来溜了。

    他一边走一边看着四周的环境,只见到处都是只在古装电视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古代楼房,大部分由青砖黑瓦建成。

    檐梁高挂,围墙高耸,有着一股隔绝外人的气势。

    其中以四合院居多,有大有小,错致分布。

    行人全都穿着类似于汉服的服装,池非也不知道那叫什么。

    大多数人以布衣长袖为主,只是款式和颜色各不相同,腰间一般束有腰带和各式吊坠。

    偶尔会看到一些穿着短衣短挂、系着毛巾的人挑着箩框经过,那都是一些专门做苦力的人。

    沿街到处可见酒楼、食肆、米铺、布庄、青楼等典型场所,人流密集,热闹非凡。

    置身其中,犹如置身于清明上河图中一样,自己也变成了某个图中的小人物,这让池非更深切地感觉到自己的确来到了古代。

    这里还只是京城当中平民比较集中的外围区域中的一部分,不知道皇宫以及达官贵人所住的城中区又是怎样一番繁华光景。

    池非没有再看下去,因为昨晚只吃了半个馒头的肚子又开始叫了,他必须赶紧找到能吃饭的路子。

    他开始沿着街道一家店铺一家店铺地寻找有没有招人的告示。

    他还去过码头,发现那里是最多人的。数不清的汉子在那里等着船主雇他们到船上卸货。

    然而正所谓僧多粥少,能够被船家选中的并不多,价钱也被一压再压。

    听说以前搬一麻袋是两文钱,现在是一文钱一袋,足足少了一半。

    即使是这样,还有大把人抢着做。

    池非看了看自己的短胳膊短腿,直接走人了。

    那可不是一般的麻袋,随便一个都有上百斤重。

    以他的身形和力气,估计累死了也搬不动一个,还是找别的活干吧。

    走了足足六条街,他才终于在一家规模颇大的米铺门口看到招帐房先生的告示。

    池非想了想,直接走了进去。

003

    店里有五个伙计,其中三个给客人称米,一个负责记数,有个一个长得比较斯文白净的站在门口迎客。

    看到池非进来,站门口那个白净伙记立刻冷着脸喝道:“出去,这里不是你讨饭的地方。”

    “我不是来讨饭的,我是来应聘帐房先生的。”

    “你来应聘帐房先生?开什么玩笑!滚,马上滚,再不走就揍你。”如果不是怕池非身上脏,那个伙记早就动手赶人了。

    池非不想跟这种人吵浪费时间,忽然身子一低从他旁边钻了过去,然后往坐在里面的掌柜跑去。

    “你这小畜牲竟然敢跑,快抓住他!抓住他!”那伙计一边追一边喊人帮忙。

    这一叫,顿时引起了其他伙计和客人的注意。

    “发生了什么事?”原本正在看帐本的掌柜被吵到,有些不悦地抬起头。

    结果刚一抬头,就看到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刚好跑到自己面前。

    还没等掌柜发火,池非先是抱拳行了一礼,然后双眼直视对方以十分镇定的声音说:“掌柜有礼了,小子并非乞丐,只是暂时落难京城而已。看到贵店在门口张贴了聘请帐房先生的告示,正好小子对算术略有天赋,故前来应聘。如有惊扰,请掌柜见谅。”

    看这小乞丐说话条理清晰,用词文雅,显然是读过书的样子,掌柜不禁觉得十分惊讶,于是制止了想将池非强行带走的看门伙记。

    重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少年,只见对方虽然衣衫褴褛,脸黄肌瘦,但脸跟手脚却洗得很干净,而且双眼有神,看人毫不却怯,的确不像是普通的乞丐。

    “你真的会算术?”掌柜一边问一边仔细观察对方的表情,想看他有没有撒谎。

    池非微笑道:“假如我说会,掌柜您也不定相信。不如让我直接一试好了。”

    “你想怎么试?”

    “如果方便的话,掌柜你把这几天的营收帐本给我算一下就一清二楚了。”

    掌柜想了一下,终于同意了。叫人把前天记数的帐本和算盘拿过来。

    帐本和算盘送过来后,掌柜说:“开始吧,时间是一柱香之内。”

    “谢掌柜。”池非拿起帐本直接翻了起来。

    看他只是一页一页地翻帐本,却完全没动过算盘,掌柜不禁问:“为何不用算盘?难道你不会用?”

    “不需要算盘,小子心算就可以了。”

    “呲,吹牛也不打草稿。”那个站门口的伙计冷笑出来。

    池非没有理会,继续一页一页地翻着帐本。

    掌柜一言不发地观察着他。

    不到五分钟,帐本很快就翻完了。

    翻完后,池非又从第一页开始重新翻页。

    这次翻得比第一次更快,不到三分钟就翻完了。

    第二次翻完后,他把帐本放下,然后对掌柜说:“一共是一百零六两七钱五十三文,请掌柜验证。”

    掌柜把原本贴在帐本最后一页,但被他提前撕下来写有总金额的白纸从袖子里翻出看了起来。

    在看清楚纸上的金额后,他不禁脸色一变,露出了十分震惊的表情。

    竟然一字不差。

    此时,离一柱香时间(三十分钟)还有大把时间。

    更关键的是,这小子刚刚翻第二遍的时候明显是在验算结果。也就是说,他可以更早算出答案。

    这样惊人的心算能力简直就是神童。这怎能不让掌柜感到震惊。

    如果池非知道他的想法,只能表示呵呵了。

    他算哪门子神童,他只不过从小学过珠心算而已。

    他这种水准,在现代真正的心算高手眼中别说葱了,毛都不算。

    不过掌柜有一点倒是猜对了,他翻第二遍的时候的确是在验算结果。

    因为机会只有一次,他不敢大意,必须要保证金额没有一丝错误,所以他又重新验算了一次。

    学过珠心算的都知道,其实原理很简单,就是想象心中有一把算盘,然后用这个想象出来的算盘进行加减乘除的计算。

    珠心算学得一般的人在算数的时候还需要用手指模拟打算盘的动作来辅助计算。

    而真正学得好的人,一切动作都在脑中完成,已经不需要手指配合。池非就属于这类人。

    由于完全省略了用手指拨算盘的动作,所以自然比真正用算盘的人要快许多。

    虽然原理听起来很简单,使用起来也快捷方便,但珠心算就跟钢琴一样,需要从小练习,成年人想练非常难,算得上是童子功。

    没学过珠心算或其他速算方法的古人,看到有人能够一下子从这么大量的数据中提取结果,而且对方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自然会感到震惊。

    看到掌柜瞪大眼睛看着自己,池非知道自己赌对了,于是故意道:“如果掌柜还有怀疑的话,可以再考一下小子。”

    掌柜摇摇头说:“不必了,小兄弟的心算能力神乎其神,老夫佩服,佩服。”

    算术跟诗词文章不一样,错一个数也是错,根本没有蒙混的余地。更何况他全程盯着,不可能有假。

    此言一出,其他伙计和看热闹的客人都不敢相信地看着这个衣衫褴褛的少年。

    知道这里人多口杂不宜详谈,掌柜把池非单独请进了内堂,还奉上茶水点心。

    看了一下桌上的茶水点心,池非十分坦荡地说:“不瞒掌柜,小子已经几天没吃东西。这些我就不客气了,希望掌柜不要见怪。”

    对于他的坦然,掌柜笑了笑道:“小兄弟请随意,不必客气。”

    池非于是拿起点心慢慢吃了起来。

    虽然他早已饿得不行,但他还是强忍着狼吞虎咽的冲动慢慢品尝着。

    他很清楚现在还处于“面试”阶段,只差临门一脚了,必须保持逼格和风度,这样才能给对方留下好印象。

    果然,掌柜看到这少年吃东西时动作优雅,从容不迫,一看就是出身良好极有家教的人,心中不禁又生出几分好感,表情也变得更加和蔼。

    吃了两块点心解解饥火后,池非放下杯子说:“掌柜有事请问,小子言无不尽。”

    “那请问小兄弟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又为何流落京城?”

    “小子姓苏单名一个真字,原本是景安府泊来县张家村人,父母叔伯皆为农人。小子是家中独子,自幼在村学读书。

    然去年北方大旱,又有蛮夷侵境,致家中生计艰难。更有甚者,某日突然有一伙马贼窜入村中烧杀抢掠。

    仅仅一天时间,包括小子祖父母、父母、叔伯在内,全村几百口人被马贼全部杀光。适逢小子当时正好进山采摘野果,这才逃过一劫。”说到这里,池非语气沉重,眼眶泛红,显得十分悲痛。

    这份悲痛当然是池非表演出来的,虽然他也很同情苏真的遭遇,但他毕竟不是本人,无法感同身受,只能做一下临时演员。

    这些表演是必须的,因为苏真的身世如此悽惨,如果当事人在说起这段经历时表现得无动于衷,要叫外人怎么相信?

    果然,掌柜听到这里,不禁十分同情地看着他。

    作势轻轻擦了一下眼角,池非继续道:“迫不得已,小子只能跟着其他流民一起向南方迁移,直至来到京城。”

    “那小兄弟在京城有亲戚吗?”

    “没有,有的话就不至于连饭都吃不上了。”

    池非一边说一边观察着掌柜的表情,发现他不经意间皱起了眉头,知道对方有点想退却了。

    其实这也正常,因为真要请他这个无亲无故的外地人,不仅要给他地方住,还要帮他办理“白籍”,这就很麻烦了。

    池非也知道自己的弱点,在进来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应对的方法,于是他继续说:“不瞒掌柜,小子以前并没有做过帐房的工作,只是对算术有点天赋,又为生计所迫,这才厚颜应聘。小子自知才疏学浅,所以并不敢有什么奢求,只求一个可以住的地方跟两餐饱饭而已。”

    掌柜听他这样一说,表情顿时缓和了许多。

    他是商人,自然精于计算成本。

    请一个有经验的帐房先生每月少则十几两,多则二、三十两。过年过节还要巡例发些节礼年金,算下来一年大概要三百两到四百两之间。

    如果请这个少年的话,即使他没有做过帐房,但他有如此惊人的心算能力,到时只要找人教一下,很容易就上手。

    而他要付出的,不过是每天两顿饭而已,住的话就跟其他伙计住在一起。

    唯一需要花钱的地方就是要找中间人帮他弄张“白籍”回来,也就十五、六两银子而已。

    连吃饭再加办“白籍”的费用,算下来一年大概三十两左右。

    而且这少年年纪还小,再加上在京城无亲无故,怎么样也会在他这里做到成年。这比那些虽然有经验但随时有可能跳槽的外聘帐房先生要稳定得多。

    这笔买卖不管怎么算都挺值。

    在认真考虑了一会之后,掌柜终于开口道:“小兄弟,既然你如此有诚意,老夫也并非不近人情之人,你就安心留在这里吧。以后你的食宿,老夫会给你安排妥当。至于你的“白籍”,老夫也会帮你办下来。

    只是咱们丑话说在前头,你在老夫这里工作,就必须遵守我们店的规矩。一旦犯错,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直接开除。

    如果你在这里偷窃或做了其他违法勾当,老夫会马上报官处理。这些你都能接受吗?”

    “掌柜放心,小子自幼读的是圣贤书,虽然只略懂皮毛,但礼义廉耻还是知道的,绝不敢做为非作歹之事有辱先人。能够得掌柜垂青,小子感激不尽。”

    掌柜十分高兴,拍着他的肩膀说:“好,那你就在这里好好做事,我是不会亏待你的。老夫姓刘,你就叫我刘掌柜吧。”

    “多谢刘掌柜。”

    终于不用饿死了,池非不禁在心里面松了口气

004

    东升米铺是一家老字号店,总店在京城内侧盛华门附近,在很多县城都设有分店。

    光是京城这里,就有四家分店。

    就这样,池非正式成为了城西这间东升米铺的帐房学徒。

    他跟其他伙计一样住在米店租下的一幢小四合院内,还幸运地分到了一间单独的小房间。

    吃饭则是跟其他伙计一起吃。

    由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寡归负责买菜和煮食,煮好后再由她来分菜。

    伙食虽然算不上好,菜多肉少,但米饭倒是能够吃饱。

    这里的米饭当然不是指上好的白米,那是用来卖的。一般是粟米再掺杂些陈米做出来的饭,但即使是这样也比许多农民的伙食要好很多。

    除了吃住外,米店还给每个伙计发了两套上工用的工衣。用细麻布制成,比较耐磨耐穿。

    池非也有两套,只是因为年纪太小,没有适合他的,只能另外订做。

    果然人靠衣装,换上新衣服后,他整个人立马大变样,再加上成熟有度的举止,不管怎么看都像是出身好人家的孩子,让人印象深刻。

    正式上工后,他每天的工作先从记数开始。

    即用帐本登记客人买了多少斤白米,多少斤陈米,多少斤粟米,每样花了多少钱,一分一文都要记得清清楚楚,不能有错。

    当然,因为他是新手,所以原来负责记数的伙记也要另外记一本,防止他出错。

    池非本身记性好,再加上会珠心算,七、八天下来竟然一处错误也没有。而且字迹工整,排列有序,让人看得十分舒服。

    “不错,不错,苏真这帐本写得好,字也写得很不错。邓全,你该好好学学才是,你看你那笔狗爬字。”

    “是,掌柜。”负责记数的伙记邓全应了一声后,忍不住有些恼怒地瞪了池非一眼。

    池非抱拳行礼道:“掌柜过奖了,其实不是我记得好,是全哥教得好。我刚开始记数的时候,也经常记错。还好多得全哥用心教我,这才少走了很多弯路。所以掌柜你应该夸奖的人是全哥才对,而不是小子我。”

    刘掌柜深深看了池非一眼,然后微笑道:“原来是这样,邓全,想不到你还挺会教人的,这次做得不错,下次要继续,知道吗?”

    “是,掌柜。”邓全这回的脸色果然好了不少。

    马屁精!

    负责站门口迎客的陈长东在心里面骂了一句,然后用鄙视的眼神盯着池非。

    他没想到这个当时让他大失面子的小乞丐竟然真的成了米店的伙记。

    虽然只是个学徒,但帐房的工作比他站在门口迎客要轻松得多,这让他更觉得这小乞丐碍眼。

    除了记数以外,帐房学徒还要学会如何找零。

    很多人以为古代的通用货币单位只有三种:即多少文铜钱换多少两银子,然后多少两银子换多少两金子。

    虽然这样说也没错,但在实际流通使用当中,其实还是一个不成文的单位,那就是“钱”。

    古代铸银技术不成熟,无法提取百分百的纯银,一些黑心私铸者还会故意掺假,在里面混入锡、铅等普通金属。在当时的条件下,白银的缺斤短两很难判断,也不好携带。

    后来,人们想出了一个方法,他们用钢剪把整个银子剪成小碎块儿,以便于和铜钱进行兑换。也就是许多古装电视剧里经常会出现的碎银子。

    当然,剪出的碎银子还需要称重,这就要提到古人的另一项发明了,那就是戥(děng)子,戥子是一种精确到厘的精密称重仪器。后来,戥子除了用于称重银子外,还被用来称贵重的药材、香料、颜料等。

    而用戥子称重的时候,用得最多的就是“钱”这个单位了。例如一个碎银子重多少钱。

    换算方式大概是这样,一两白银可以换一千文铜钱,也就是一贯。

    一两等于十钱,也就是说,一钱白银等于一百文铜钱。

    有了“钱”这个单位后,用白银进行小额交易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因此成为了惯例。

    当一个人拿着十两银子买了商家七两的东西时,账房先生会当着这个人的面,用戥子对这十两银子称重,看看份量是否足够。

    确定没有缺斤短两之后,商家再用钢剪把这十两银子剪开。

    但人手是很难刚好剪成一块儿七两重,一块儿三两重的。如果三两那块剪成三两多了,则必须再剪,如果剪成不到三两了,就要用商家之前留有的碎银子来填补。

    如果商家没有合适份量的碎银子作为填补,那这部分就要按照差额换成等价的铜钱。

    必须说明的是,就算有人拿着十两银子买了十两的东西也不能马上离开,商家还是要称重并剪开银子,目的是确认对方没有在银子里面加入锡、铅等东西滥竽充数。

    还有,别以为帐房是个纯文职,其实做帐房也是需要一定力气的,尤其是当学徒阶段。

    因为用来剪银子的钢剪,这个工具夹口很小,夹臂很长,用这个来剪银子是需要很大的力气的。

    一般一锭完整的银子需要两个人合作完成,一人固定,一人剪。有时候剪银子的人甚至要用整个身体作为压力才能成功剪开银子。

    偶尔还会发生因为操作失误,导致有人受伤的情况。

    不过这种体力活一般是由帐房学徒来完成,除非没有学徒,帐房先生才会亲自上阵。

    池非因为年纪小力气不够,还无法剪开完整的银子,只能切碎银,然后用戥子来称重找零。

    他知道不管什么生意,钱银当面结清是很重要的,所以每次找零的时候都特别小心,唯恐出错。

    他这种小心谨慎的态度,也让刘掌柜更加满意。

    **********************************************

    当所有人回到四合院后,池非主动走到邓全面前说:“全哥,我有些不太懂的地方想问问你,能不能去你那里坐坐?”

    邓全有些不耐烦地问:“有什么事你说吧。”

    虽然今天池非帮他说了好话,但这也掩盖不了他因为这小子才挨掌柜骂的事实,所以心中仍有怨气。

    “其实是这样的,听说全哥你正在学算盘,我正好会一点。全哥你要不要看我打得怎么样,又或者有没有错?当然,如果可以一起交流一下心得就更好了。”

    邓全愣了一下,然后认真看着面前的少年。

    只见他正笑眯眯地看着他,好像挺高兴的样子。

    邓全并不是蠢人,他看得出来对方是有意要跟他交好,而且他刚刚说的话好像另有含意。

    抱着试探的想法,他问了一句:“你的意思是,你肯教我打算盘?”

    “当然没问题,其他我不敢说,算盘的话我倒是挺熟的。如果全哥想学,我一定教会为止。”

    “你说的是真的?!”邓全又惊又喜。

    “你觉得我像是那种会说假话的人吗?”

    “不像,不像,一点也不像。那就这样说定了,你教我打算盘。从什么时候开始?明天吗?还是今天?”邓全兴奋得直哆嗦。

    “你有算盘吗?有的话我们现在开始学也可以。”

    “有有有,算盘就在我房间里,我马上拿过来,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邓全说完,立刻往自己房间跑去。

    果然,人与人之间大多逃不过利害二字。

    池非淡淡地笑了笑,然后找个地方坐下等邓全回来。

    他早就看出邓全并不甘心做个普通伙记,他真正想做的是一个帐房先生。

    别看他的字写得难看,但每天的记数却是做得最认真的。

    池非还看过他偷偷在房间里对着一本教算术的书练习怎么打算盘。

    然而算术这玩意,如果完全没有基础的话,哪里是看书能看懂的。

    更何况古时的书不仅配图少,而且用词比较艰深难懂,没有人教的话看几年都学不会。

    至于想找人教的话,只能去私塾。

    然而在科举当中,算术只是属于细枝末节、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所以一般私塾老师只会在教算术的时候,顺便简单地教一点珠算而已。

    而且就算要教,也会等小子对四书有一定基础后,才开始教算术,以免小子分心。

    邓全只是读过几年私塾而已,还没来得及学算术,父亲就被继母的枕头风给吹动了,让他休学回家,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了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就连现在他当伙记的工钱,每个月也要交大半回家。

    他倘若不交的话,只要继母一闹,父亲肯定会拿鞭子抽他,其他人也会指着的脊梁骂他不孝。

    邓全极度渴望摆脱这种被继母予取予求的局面,他想离开京城去外面生活。

    然而出来社会历练了几年后,他知道这并不容易。

    人离乡贱,想到外面去生活,必须要有一门过硬的手艺才行,否则连温饱都解决不了。

    经过多番比对,他发现做帐房先生这条路是最适合他的。

    别看帐房先生这行不怎么光鲜,但人家胜在稳定,收入也不低,而且年纪越大越值钱,对于读过几年书认得字的人来说还是很吃香的。

    就因为这行待遇不错,因此很多帐房先生只会把真本事教给自己的儿子或亲戚,肥水不流外人田。

    其中打算盘就是帐房先生最基础也是必须要会的技能,如果连算盘都打不好,谁会收你做帐房。

    如今听到池非肯教他打算盘,邓全自然是激动不已。

005

    邓全原还以为池非教的时候多少会有所保留。

    毕竟世人都相信一个道理,那就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然而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池非竟然一点保留也没有,几乎是问什么答什么。

    有时他不懂的时候,还亲自演示给他看,直到他彻底明白为止。

    仅仅十来天,邓全就已经能够用算盘熟练地进行加减法。

    这样大的进步让邓全激动不已,对池非的好感也日益增加。

    在他的引领和帮助下,其他几个伙记也跟池非逐渐熟悉起来。

    有时从家里带点吃食回来时,还会分一点给他。

    池非身无长物,也没有什么东西回报,于是就偶尔给他们讲几个故事当消遣。

    那些伙计年纪都不大,几乎都在十六到十八岁之间,正是爱玩好动的年龄。

    由于池非讲的都是只有他才知道的故事,而且故事新奇有趣,让他们越听越想听。

    搞到后来几乎一吃完饭就让池非说故事,完全把他当成了免费的说书先生。

    池非没想到会给自己挖了这么大的坑,但看着这几个年轻人充满期待的眼神,又不好拒绝,只好把格林童话翻出来讲,只不过里面的人物和背景全都改成了中式。

    没想到这样一改,让他也忍不住想笑。

    例如灰姑娘仙度拉,他改成了张家三小姐,闺名仙儿。上面有两个异父异母的恶毒姐姐跟一个坏心肠的继母。

    魔法师改成了刚好路过的道姑,据说已经修练了几百年,都快成仙了。

    这样的得道圣姑把一个破南瓜变成马车什么的不是分分钟的事吗?嗯,没毛病。

    至于张仙儿小姐是怎么跟皇子认识的?当然不能是因为一起跳舞认识的。

    没听说过男女授受不亲吗?哪有未出阁的大家小姐会跟陌生男子随便跳舞的,而且还是手拉手的双人舞。这简直伤风败俗,要浸猪笼的。

    呃,他们应该是在路上认识的。对,就是在路上认识的。

    话说那天皇子微服出巡,没想到遭到刺客袭击。

    正当刺客快要得手时,刚好坐南瓜马车经过的张仙儿小姐好心把受伤的皇子救上车。

    至于张仙儿小姐为什么要半夜三更驾着道姑变出来的南瓜马车到处跑。

    哎呀,这种无关紧要的细节就不要在意嘛。总之他们两个就是这样认识的。

    接下来,张仙儿小姐驾着南瓜马车(小姐驾马车?)把皇子送到皇宫门口就准备离开。

    皇子对这个有救命之恩的美女(当然得是美女,你找个如花试试)一见钟情,想问她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

    张仙儿小姐知道再过没多久,法术就会失效,南瓜马车就会变成普通的南瓜,于是连名字都顾不得说,赶紧驾着马车跑了。由于太过着急,还不小心把一只绣花鞋给落下了。

    事后,只拿到心上人一只绣花鞋的皇子对张仙儿小姐念念不忘,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到她并娶她为妻。

    于是皇子找遍天下,终于找到了一头独一无二的神犬。

    这头神犬最厉害的地方是拥有万中无一的嗅觉,能够嗅到千里之外的味道,无一错漏。

    接下来的剧情就很容易理解了,皇子把心上的绣花鞋给神犬闻了一下,然后让它去把人找出来。

    这头神犬果然厉害,很快就在城内闻到了相同的味道,然后就这样带着皇子来到张家。

    张仙儿小姐的继母在听完皇子的请求后,欣喜若狂,马上指认说这只绣花鞋是她大女儿的。

    皇子于是让张家大小姐试穿这只绣花鞋,结果根本穿不下。

    看到这样,继母马上改口说她记错了,这只绣花鞋其实是她二女儿的。

    皇子于是又让张家二小姐试穿这只绣花鞋。

    这回张家二小姐就比较鸡贼了,知道自己肯定也穿不下,于是赶紧用刀把自己的脚趾给切了,这才成功穿上鞋子。

    正当张家二小姐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成为皇子妃的时候,皇子却一脸冷漠地说:“不好意思,那天救我的人并不是你,你当我瞎啊?”

    张家二小姐听完,直接吐血昏倒,昏倒前还惨叫一声“你为什么不早说,还我脚趾!”。

    知道事情败露,继母彻底谎了,赶紧跪下求饶并说出了真相:其实那只绣花鞋是她小女儿的。

    终于,在见到张仙儿小姐那一刻,皇子知道自己找到心上人了,于是立刻向张家提亲。

    就这样,张仙儿小姐有惊无险地成了皇子妃,从此跟皇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并为他生儿育女。

    完。

    池非觉得很满意,把故事改成这样就比较合情合理了。

    不然你怎么解释那只玻璃鞋除了灰姑娘以外,其他几十万个女人都穿不下?

    这机率也太低了吧,怎么也说不过去。

    而且有哪家皇子会拿着一只鞋到处找人试穿的?又不是卖鞋的。

    但如果改成让三姐妹轮流试穿看哪个穿得下,那就比较合理了。

    果然,那几个伙记听完这个被池非改得面目全非的故事后,并没有提出什么逻辑上的问题,反而听得津津有味。

    其中一个伙记张泉水一脸向往地说:“那头神犬太厉害了,竟然连千里之外的味道都闻得到,不愧是独一无二的神犬。如果我也有一头这样的狗就好了。”

    “你有这样的狗又怎么样?你又不认识张仙儿这样的小姐。”另一个伙记刘安调侃道。

    被人取笑的张泉水脸一红,恼羞成怒道:“你懂什么,如果我有这样的狗,早发财了。谁家丢了东西,只要让我的狗闻一下,马上就能找到。到时我光做这门生意就发了。”

    最后一个身材最壮的伙记张大春摸着下巴说:“但我觉得这样的神犬一定还有更大的用途,不仅仅是用来寻找失物这么简单。”

    “那你说说看还能做什么。”

    “我一时间想不出来,但我总感觉没这么简单。”

    刘安一拍大腿说:“啊,我想到了。可以用它来寻宝。只要让它闻一下跟宝藏相关的物品,就能让狗顺着气味去找了。”

    “对对对,我刚刚想的就是这个,只是一时间没想清楚,没想到让你给说出来了。”张大春很是兴奋。

    “好像有点道理。可前提是我们得有这样的狗才行啊。”

    “你们说,假如我现在去捉只狗崽回来养,然后每天训练它,会不会有差不多的作用?”

    “哈哈哈,你还当真了,你这傻子。”

    池非坐在旁边笑嘻嘻地看着他们几个把楼歪得越来越厉害,感觉挺有意思。

    就在众人嘻嘻哈哈的时候,平时负责在米店门口迎客的伙记陈长东从外面走进来。

    在看到被人围在中间的池非时,他十分不屑地哼了一声“马屁精”,然后仰着头走了。

    张泉水皱着眉头说:“这陈长东是怎么回事,最近每次见到我们都阴阳怪气的,谁得罪他了。”

    邓全冷笑道:“他不过是看不惯我们跟苏真好而已。他好像一直对苏真看不顺眼,也不知是什么原因。”

    张大春有些不齿地说:“他就是个小人。阿真刚来的时候,他就怂恿我,让我去教训阿真。我当时觉得我这么大的人去欺负一个小孩太丢人,就没同意。”

    邓全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幸好你当时没同意,不然到时出了什么事,掌柜肯定找你算帐。你想想,他为什么不自己动手,却让你去做这件事?说白了,不过是把你当枪使而已。人是你打的,不找你找谁?到时他只要说一句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又能拿他怎么办?”

    张大春一听,顿时气得跳起来,“他娘的,没想到这家伙这么阴险,我要找他算帐去!”

    平时跟他关系最好的张泉水一把抓住他,“你现在去有什么用,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掌柜最讨厌别人打架,如果你跟他闹起来,吃亏的肯定是你。你消消气,以后少跟他来往就是了。”

    张大春这才气呼呼地重新坐下来。

    既然事情因自己而起,池非总要说点什么。

    于是他站起来对四人诚恳道:“事情因我而起,苏真给各位大哥添麻烦了,实在不好意思。”

    四人愣了一下,邓全第一个表态说:“说什么呢,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是那家伙太小气而已。总之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的小兄弟,以后我们守望相助就是了。”

    “没错,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不要客气,不要客气。”张大春憨笑道。

    刘安也表态道:“肉麻的话我也不说了,总之以后你有事找我的话,我一定帮忙。”

    张泉水笑嘻嘻地说:“我只有一个要求,希望阿真你有空的时候多给我们讲故事。”

    “对对对,这话说得有理。”

    “行了行了,阿真又不是说书先生,哪来这么多故事说给你们听。”

    池非趁机道:“全哥正好说出了我的心声,我知道的故事已经没剩多少,各位是想一下子听完呢,还是想慢慢来?”

    “真的没剩多少了吗?”

    “对,快讲完了。”

    “那我们还是慢慢来吧。两天一个总行了吗?”

    池非没出声,只是举起了三根手指。

    “要三天说一个?”

    “如果三天说一个的话,应该还能撑两三个月。”

    “还能听两三个月?太好吧,那就三天说一个吧。”

    其实格林童话他记得的只有灰姑娘、白雪公主、拇指姑娘、人鱼公主、美女与野兽之类比较经典的故事,存货有限。

    把这些故事改编成中式背景再慢慢说的话,应该也能撑上两三个月,到时说完就可以解脱了。

    总算不用天天讲故事了,池非不禁松了口气。

006

    看到池非已经对记数和找零完全上手,刘掌柜觉得是时候了,于是决定从其他分店借来一个经验丰富的帐房先生来教池非怎么做帐。

    对于城西分店有个心算神童这事,其他分店的掌柜和帐房先生也略有所闻。

    但大多数觉得这只是言过其实的传闻。

    这次被借调过来的帐房先生姓陈,年约六十多岁,留着一缕长须,看上去颇为严肃。

    这位陈帐房在总店工作了四十多年,不仅是米店的老前辈,也是当地帐房界的老行尊。

    不仅一手算盘打得出神入化,还有一双火眼金晴,没人能在帐目上作假瞒得过他。

    虽然年事已高处于半隐退状态,但还是经常会有其他店铺的当家或掌柜出高价请他去帮忙查帐。

    凡是在京城当帐房先生的,几乎无人不知道他的名字。

    原本像他这样的老向尊是很难请得动的,刘掌柜也没想过要请他,只打算从其他分店借人。

    可这陈帐房似乎对心算神童这事颇感兴趣,竟然主动申请过来教人。

    刘掌柜没想到来的是这位老行尊,赶紧好吃好喝地招待,并嘱咐池非要好好跟着学。

    刘掌柜走后,徐账房先是上下打量了一下池非,然后问:“听说你精通心算,是真是假?”

    池非谦虚道:“回先生,小子只是对心算略懂皮毛而已,哪敢自称精通二字。”

    “这样吧,我这里有一本帐本,我给你一柱香的时间,你帮我把总数算出来。能做到吗?”徐账房把一本帐本推过去。

    池非知道徐账房是有心要考校他,因为这帐本比当初刘掌柜测试他的那本厚太多了,显然是某间分店整个月的营收帐本。

    如果用算盘来算的话,就算是熟手,也很难在30分钟内算好。

    “那小子就试试吧。”池非没想过要藏拙,于是直接答应下来。

    当池非拿起帐本正式开始时,徐账房看到他果然像传闻说的那样并没有动算盘,而是全神贯注地一边翻页一边快速扫视上面的金额。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池非翻页的频率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节奏。

    动作从容,气定神闲。

    经过这段时间的频繁使用,他原本已经许久没用的珠心算逐渐变得熟练起来,运算速度也明显提高了许多。如果跟之前那次相比,几乎足足快了近一倍。

    所以仅仅过了7分钟,整本厚厚的帐本已经全部翻完。

    他看了看案台上的香炉,发现还有很多时间,于是重新从第一页开始翻起。

    五分钟后,他把第二次翻完的帐本小心翼翼地放回到案台上,然后对着徐账房朗声道:“一共两千九百八十一两六钱八十七文,请先生查证。”

    徐账房没有出声,只是以掩饰不住的震惊眼神看着他。

    这帐本是他算的,他当然知道结果。

    这小子算得一点没错,丝毫不差。

    算得准也就罢了,他惊就惊在对方竟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算出答案。

    就算是他,要在一柱香内算出答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毕竟现在年纪大了,手指不像年轻时那么灵活。

    如果不是重新又验算了一遍,这小子可能算得更快。

    厉害,的确厉害。

    在确认对方有真才实料后,徐账房的态度明显和缓了许多,“学过做帐吗?”

    “回先生,小子没有学过。其实在来东升米铺上工之前,小子从未接触过帐房的工作,一切都要重头学起。”

    “不要紧,只要肯用心学,没什么是学不会了。从今天起,你就跟我学做帐吧。”

    “是,多谢先生教诲。”

    就这样,池非开始跟着徐账房学做账,白天连店面都不用去,只要在内堂专心听课就行。

    经徐账房的讲解,池非这才了解,这个时代的帐房已经从过去单一简单的单式记帐法逐渐往复式记账法过渡。

    现今绝大多数帐房都使用“三脚账”来做帐。虽然从严格意义来说三脚账还不算真正的复式记帐法,但已经具备雏形。

    “三脚账”,又名“跛行账”。

    这种记账方法,对于非现金交易的转账事项记录两笔,因此比作“两脚”。对于现金收付事项,则只记现金对方一笔,比作另“一脚”,合称“三脚”。这就是“三脚账”的名字由来。

    “三脚账”的账簿设置与单式簿记大体相同,通常采用“三账”的体系。

    把会计记录的重点放在“流水账(也称日清簿)方面。而“流水账”进一步细分为“货清簿”、“银清簿”和“往来簿”。

    “货清簿”用于记录商品的购进与销售事项;“银清簿”用于记录现金收付事项,而“往来簿”则专门用于登记往来转账事项。

    这些“账簿”和“三脚账”所采用的总清账,格式与单式簿记相同。

    账簿竖式登记,每张账页均划分为上下两个记账地位,上方称之为收方或来方,用于登记一切来账(也称收账),下方则称之为付方或去方,用于登记一切去账(也称付账),简称“上来(收)下去(付)”或“来高去矮”。

    此外,由草流向日流的平行转记和由日流向总清账中的归类转记,其基本做法与传统单式簿记完全相同。

    “三脚账”与传统单式簿记的根本不同点在于对不同会计事项的处理方面。

    非现金交易的转账事项记录,需同时记入来账(即收账)与去账(即付账)两方,其余现银(也称现金)出纳及货物买卖账项,则仅记其一方。

    其前一部分为复式记录,而后一部分则为单式记录,对于往来账项的处理大体遵循“有来必有去,来去必相等”的记账规则,其原理与现代的借贷复式簿记相似。

    记账符号有的用“收付”,有的用“来去”,也有的用“出入”。

    例如赊销给张三商品一千文,这笔业务一方面需在兑货总簿的收方记录“销售收入来账银”一千文,另一方面需同时在“往来总簿”中的付方记录“张三去货欠款去账银一千文”。

    对于现金收付事项的处理,则只记录现金的对方,而现金方面则略去不记。例如:销售商品二千文,现金收讫无误,银已存入本店钱柜。这一账项只在兑货总簿中作一笔“收销售收入来账银二千文”就够了,对现金的去向便不再记录。

    “三脚账”虽然十分重视非现金交易的转账事项的处理,但并非不注意现金收付事项的记录。为了弥补现金收付事项仅记录现金的对方,而现金方面则省略不记这一不足之处,它采用了“流水结存”的方法。即每隔五日,或一旬、半月,通过“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在“流水账”上求计本期库存现金的结存数额,然后与实存数额相核对,凡账实相符,则加盖“结清”戳记,凡账实不相符,则立即追查原因,以明确其经济责任。每当“结账”和计算盈亏时,需将“流水结存”的数额,由“流水账”的收方,过入“总清账”的付方,以考核经营的成果。

    由于专业概念和专业词汇太多,再加上池非原本就不是会计出身,刚开始学的时候完全听得一头雾水。

    还好陈帐房以前也是半路出家的过来人,他会把许多专业的东西掰开揉碎了讲给他听,尽量做到深入浅出容易理解。

    池非本身也是个聪明人,只要一些基本的概念理解后,很多东西就能水到渠成地想明白了。

    他知道机会难得,所以白天听完陈帐房讲解后,晚上躺在床的时候会反复在脑中回忆学到的东西。如果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赶紧记下来,然后第二天去问清楚。

    任何当老师的,最高兴的事莫过于遇到一个聪明勤奋的好小子。

    看到池非一点就通,而且为人勤奋好学,陈帐房觉得很欣慰,教得更加起劲。

    为了巩固记忆,他还时常拿一些旧帐本出来给池非练习做帐,是个真正懂得理论实践相结合的人。

    一老一小就这样一个教得起劲,一个学得勤快,进度一再加快。

    仅仅二十多天,陈帐房就把原定要一个半个到两个月才能完成的课都讲完了。

    而此时的池非,也已经能够独立完成整间分店整整一年帐目的编制,只不过熟练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原本教学到这里就已经可以结束了。

    但不知是不是因为陈帐房讲课讲起瘾了,又或者是对池非这种好小子有了几分爱才之心,竟然闲着没事开始教池非如何分辨真帐和假帐。

    真帐顾名思义就是真实的帐本,反映的也是真实的盈亏情况。这个只要数据真实,按常规的做法就能轻易做出来。

    而假帐的学问就多了,里面的水可不是一般的深。

    为什么帐房先生越老越值钱?

    就是因为只有经验丰富的积年老帐房才懂如何做假帐,以及如何分辨真假帐。

    经陈帐房的细心讲解,池非这才知道原来在各种眼花缭乱的帐目中,竟然可以隐藏这么多猫腻,让他大开眼界。

    一个月后,把该教的都教完了的陈帐房终于决定要回去了。

    在陈帐房快要上马车的时候,池非越过站在一旁送行的刘掌柜,然后向陈帐房深深地鞠了一躬。

    “先生,您对我的悉心教诲,我是不会忘记的。您老人家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我有空的话一定会去探望您。”

    陈帐房看着池非微笑道:“老夫也想不到快进棺材的时候会遇到像你这样聪**达的孩子。老夫只留给你一句话:做人但求无愧于心,做事但求无愧于人。只要你能做到,那就无憾了。”

    “是,先生,我会谨记于心。”

    最后摸了摸池非的头,陈帐房这才走上马车。

    看着马车越驶越远,池非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的外公。

    陈帐房就像他外公一样,虽不擅言辞,但总在细微处默默关心着他。

    现在想想,不管是珠心算、毛笔字、下棋、画画,其实全是外公教他的。

    他现在最后悔的,是没能在外公还活着的时候好好孝顺他。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007

    陈帐房离开后,刘掌柜在将每个月的帐本上次总店之前,会先让池非抄一遍,然后由他来做月帐。

    等池非做好后,刘掌柜会把月帐本另外交给总店,由总店的帐房来检查有没做错。

    实际上,在未请到帐房的这半年时间里,本店的所有月帐都是由总店帐房那边做的,刘掌柜只需每月月初将上个月的所有日帐本交过去就可以了。

    在经过三个月的检查后,总店帐房那边认为池非已经上手了,这才正式通知刘掌柜,以后他们店的月帐就由池非来负责。至于年帐还需要等年底结清后再检查一次。

    就这样,池非正式开始了帐房的工作。

    做过会计的都知道,正式的会计(不需要打杂做其他事那种)平时一般都比较清闲,只有月头月尾的时候是最忙的。

    古代的帐房先生就相当于现代的会计,因此除了月头月尾,其余大部分时间还是比较空闲的。

    但池非知道自己的情况,他不仅是无亲无故的外地人,而且年纪还小,不能真把自己当成正式的帐房先生,该做的还是要做的。

    所以没事的时候,他就主动到店面去帮忙。

    有时客人太多的时候,就帮忙称称米啊、倒倒茶什么的,尽量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由于年纪小,而且又长得眉清目秀,再加上嘴甜会叫人,所以很受中老年妇女的喜爱。颇有点“师奶杀手”的味道。

    不少住在附近的中老年妇人进来买米的时候,都指定要池非帮她称米。

    被这些女人摸头摸脸什么的更是常态,因此时常被邓全他们几个取笑。

    虽然当初池非和刘掌柜说好,只需包吃包住以及支付每年续办“白籍”的费用,其余的一文钱也不用给。

    但看到池非如此上道,刘掌柜也很会做人,主动提出每月按新伙记的标准给他发工钱,也就是每月给他三两银子。

    池非十分高兴,立刻向刘掌柜表示感谢。

    刘掌柜笑着叫他好好干,然后十分满意地走了。

    其实池非知道,并非刘掌柜突然发善心要发他银子,而是陈帐房在背后帮他说了几句好话。刘掌柜看在陈帐房的面上,这才答应给他发工钱的。

    这件事是张泉水告诉他的。

    那天陈帐房跟刘掌柜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张泉水刚好经过不小心听到的。

    然而即使是在背后帮了这么大的忙,陈帐房却什么也没对池非说,这更让他对这位老先生的高尚人格感到佩服。

    月底拿到工钱时,池非很是新奇,拿着那三两银子看来看去,感觉很像当年领到人生当中第一份薪水的情景。

    其他几个同样领到工钱的伙记也很兴奋,都在商量着要买什么。

    只有邓全在苦笑一下之后,随手把银子塞进口袋里,就好像不是他的一样。

    事实上,他的确要把大半的银子交回家,自己只能留一点。

    他家里的情况,池非是知道的。

    因为他曾经充满愤恨地跟池非说起他继母的刻薄、父亲的冷漠,以及被弟弟强行夺走的读书机会。

    这是一个急于摆脱家庭束缚和继母压榨的青年,犹如困兽。

    池非想了想,然后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你的算盘已经学得差不多了,明天开始跟我学做帐吧。”

    邓全一震,然后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你真的愿意教我?你就不怕……”说到这里,他没有再说下去。

    邓全很清楚,如果说打算盘是帐房先生的基本技能,那做帐这门功夫就是帐房先生拿来吃饭的真本事。除非是自己人,否则根本不可能教给外人。

    所以即使陈帐房教完池非做帐这么久了,他也一直不敢开口求池非教他。因为他知道这行的忌讳和规矩。

    谁会轻易把自己吃饭的本事教给别人?这不是抢人饭碗吗?

    然而池非却笑了起来,“怕什么?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话等你超过我再说吧。我今天有点事要出去,明晚开始老地方见。”

    就在他准备走的时候,背后传来邓全有些断断续续的声音:“阿真,你是个好人……谢谢…真的谢谢你……”

    池非向后摆了摆手走了。

    邓全用袖子使劲擦了擦眼睛,然后转身回到房间。

    很多年以后,已经成为当地帐房界老行尊,且垂垂老已的邓全,有时想起这段回忆,会忍不住自言自语道:“有些恩,真的很难还……”

    ***********************************

    好人吗?算不上。

    池非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他肯教邓全做帐,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并不打算一辈子做帐房先生。

    他留在东升米铺做帐房,只是为求温饱的无奈之举。

    并非真的对帐房这行感兴趣,那并不适合他。

    相比之下,邓全是真心想在这行发展的,而且学成后肯定会离开京城,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所以教他也无所谓,顺便还可以搏个好名声。

    至于里面究竟有多少真心好意,那就不好说了。

    所以这“好人”二字,他担不起。

    走在热闹繁华的街上,池非一边走一边悠闲地看着街上的光景。

    他已经很久没出来逛街了。

    倒也不是没机会出来,只是跟张泉水他们出来的时候,老是吃人家请的东西,自己却没办法请回去,总是不太好,所以他渐渐就很少出来逛了。

    好不容易手上有点钱,他想买一件早就想要的东西。

    走进一间售卖木制家俱的店铺,他到处看了看,发现这里的家俱称不上精致,但也算简单实用,看来这个店走的是大众路线。

    “小兄弟,你有什么想买吗?”一个穿着整洁的中年男人走过来问。

    “我想订造一样东西,不知你们能不能做。”

    “你要订什么?不管是椅子、桌子、柜子、茶几,只要是木制家俱我们都会做。”

    “这是我画的图纸,你先看看。”

    那个男人打开图纸,但看了半天也看不明白,忍不住问:“小兄弟,你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啊?有点像人又有点像马,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家俱。”

    “这个是挂东西用的。”

    “怪不得中间有几根棍子伸出来,原来是用来挂东西的。不过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挂架,这是你自己画的?”

    “这是我一个亲戚画的,他就喜欢用这种厚实的挂架,不仅平时可以挂衣服,冬天还可以挂腊肉或其他比较重的东西。”

    “我们从未做过这样的挂架,要不你跟我们木工师傅当面说清楚怎么做吧,免得做错。”

    “行,那带我过去吧。”

    “跟我来,从这边走。”

    从家俱店出来后,池非不禁觉得有些肉痛。

    还真是不便宜啊,光是订金就收了半两,做好后还要再给一两,一共是一两半。一下就用掉了他半个月的工钱。

    不过肉痛归肉痛,该买还是要买的,他并不后悔。

    他刚刚并没有对家俱店东家说实话,其实那并不是什么挂架,而是练习咏春拳专用的木人桩。

    只不过这个世界并没有咏春拳这套拳法,所以自然没有人见过木人桩。

    池非从小练咏春,已经足足练了二十多年。

    不敢说有多厉害,但基本可以做到十来个人近不了身。

    咏春拳的特点是拳快而防守紧密,用寸劲来攻击和防守。追求以最精简、快速的动作制服对手,是一种实战性很强的埋身搏击拳术。

    真正的咏春高手,几乎可以做到近身无敌的地步。

    池非之所以会从小练咏春,跟他外公有很大关系。

    他小时候生性顽劣,经常跟人打架。有一次还跟几个上初中的不良少年打了起来。

    当时还在读小学的他哪里打得过初中生,而且对方还是三个人,结果头都被打破了,整张脸更是肿得像猪头一样。

    外公来医院看他的时候,只问了一句:“想报仇吗?”

    他当然说想报仇。

    外公听完之后就走了,几天之后才回来看他。

    回来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帮你找了家武馆,等你伤好之后就去那里拜师吧。我问过了,像你这种小鬼,最适合练咏春。你不是想报仇吗?等练好了再去打回来。”

    池非当时听完,嘴张得比鸭蛋还大。

    虽然他早就知道外公有很多想法异于常人,但没想到连脑回路也如此清奇。

    这就是他从小练咏春的前因后果。

    虽然来到了陌生的古代世界,但他不想把练了这么多年的咏春拳就此丢下,该捡起来的还是要捡的。

    一来可以强身健体,二来有个万一也可以用于防身。

    之前是因为身无分文没办法,现在难得手上有点钱,先把练习用的木人桩买回来再说。

    最重要的事情搞定后,他也不知道干什么好,于是就随便乱逛,反正离晚饭时间还早。

    那些什么成衣铺、熟食铺什么的就不用看了,只剩一两多银子,要省着点用才行。

    在经过一间书店的时候,他看到门口比较醒目的地方放着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新书。

    他走过去看,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小说话本。而且数量还不少,足有十几本之多。

    他拿起一本名叫《百花争艳》的话本翻了起来。

    还没翻几页,就听到有人走过来兴奋地说:“你们看,草堂书生又出新书了。”

    “新书叫什么名字?”

    “我看看,叫《满堂春》。这名字起得好。”

    “快给我看看。”

    “等一下,我先翻几页。”

    “等你翻完早就天黑了。”

    “你们吵什么,又不是只有一本,里面还有很多,我们进里面去看吧。”

    “好,我们快进去。”

    三个衣着光鲜的青年兴冲冲地走进书店。

    一个脸皮白净、小二模样的年轻人迎上来十分热情地招呼着他们。

    等把那三个青年招呼到里面后,小二走过来皮笑肉不笑地问池非:“这位小哥看中了哪本?要不要帮你包起来?”

    小二一看池非的衣着,就知道他肯定是哪家店铺的伙记。

    这种人可不是舍得买书的人,所以有意刁难让他知难而退,免得站在门口影响生意。

    池非自然知道他的意图,也懒得跟这种小人争吵,只是拿起手上的话本问:“这本要多少钱?”

    “八百文。”

    “草堂书生的新书《满堂春》呢?”

    “一两三钱。”

    “怎么差这么多?”

    “这不是废话吗?草堂书生的书多受欢迎啊,几乎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你不懂就别问了。”小二干脆拉下脸说。

    “是吗?有机会我可要好好见识一下。”池非放下手上的话本转身走了。

    “哼,穷鬼还想装阔气。”小二往地上吐了口口水。

008

    回到四合院用过晚饭后,除刘长东独自一人回到房间外,其他5人像往常一样坐在院子里闲聊打发时间。

    除了邓全家里情况比较复杂外,张泉水、刘安、张大春三人家里就简单许多,都是从小在京城出生长大的普通人家。家里父母健在,还有兄弟姐妹。

    张泉水和张大春两人是同族兄弟,关系最为要好。

    张泉水是最早进东升米铺的,那时米店刚开张,还要再招几个伙记,于是张泉水就把同族兄弟张大春介绍进来做。

    张大春虽然为人不算机灵,但胜在为人老实憨厚,而且力气又大适合搬搬抬抬,所以刘掌柜就同意让他留下来。

    刘安虽然也姓刘,但跟刘掌柜没什么关系,不过也是熟人介绍进来的。

    至于站门口迎客的刘长东倒是跟刘掌柜有点远亲关系,所以被刘掌柜安排到了最轻松的活。

    这或许也是刘长东看池非不顺眼的原因所在。

    在池非没来之前,他是店内最轻松最体面的伙记。既不用搬搬抬抬,也不用做其他事,就是负责迎客拉客,穿着也干干净净。

    再加上本人长得比较斯文白净,有点像读书人的样子,所以自然而然就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认为自己跟其他伙记是不一样的。

    这种优越感在池非来了以后,就被彻底打破了。

    虽然没有明说,但谁都看得出来,刘掌柜对这小子很是看重。

    不仅给他安排住宿,还帮他办理“白籍”,甚至还特意从其他店请来积年老帐房教他做帐,这种待遇简直跟亲侄子没什么区别。

    而且当一个帐房先生怎么都比当一个伙记来得好听吧?

    原本他已经觉得自己是店内最轻松最体面的伙记了,但跟池非一比,根本什么都不是。

    这让刘长东既羡慕又妒忌,所以他怎么可能看池非顺眼,恨不得他赶紧消失才好。

    池非虽然不知道这其中的曲折原因,但他也很清楚刘长东非常厌恶他,厌恶到根本不可能调和的地步。所以他也没想过要跟对方搞好关系,最多保持河水不犯井水的状态就可以了。

    他又不是抖m,相处不来就相处不来吧,何必勉强。

    闲聊时,刘安顺口说起一件事,“泉水,你知道草堂书生又出新书了吗?”

    “真的?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什么春似的。”

    “张大春?”邓全凑趣道。自从池非答应教他做帐后,他整个人轻松了许多,连笑容也变多了。

    “滚。别埋汰我的偶像。”张泉水瞪了他一眼。

    其他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张大春本人更是憨笑不已。

    池非开口道:“我知道,叫《满堂春》。”

    “你怎么知道?”所有人都惊讶地看着他。

    “白天我出去的时候,刚好在书店里看到。听说这本书很抢手,于是就把名字记下来了。”

    “原来是这样。那我们明天一下工就去书店买吧,我怕去晚了就卖光了。”

    “好,一下工就去。”

    看着张泉水、张大春、刘安三个几乎一致的反应,池非忍不住问:“你们三个经常买话本看?”

    张泉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也不是经常啦。话本并不便宜,每次有好看的话本,我们三个都是一起合钱买的,买回来就轮流看。也不敢多买,一个月也就两、三本而已。”

    像张泉水他们这种老伙记的工钱比池非这种新伙记要高一些,每月能拿到五两左右。

    池非是大概知道话本价钱的,也就是说,他们三个几乎每月都会花将近一半的工钱去买话本。

    再加上每月拿回家的钱,以及偶尔用在衣食上的花费,基本上就是月光族了。

    可能他们三个比每月都要上交一大半工钱给家里的邓全还穷。至少邓全很少买东西,每月仅剩的一点钱也都存了起来以备将来使用。

    “你们现在买了多少本话本?”池非问。

    “呃,大概几十本……又或者一百本左右吧。”三人越说越不好意思。

    池非调侃道:“如果平均一本算一两银子,一百本就是一百两,你们可真是有钱啊。”

    三人不敢出声,只能用傻笑蒙混过去。

    这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对于每月仅有五两工钱的他们来说,的确在这上面花了不少钱。

    池非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既然买都买了,借几本旧的我看看吧。”

    “阿真你要看?好啊,随便挑随便看。”

    “哎啊你早说嘛,我推荐几本最精彩的给你,包你一看连饭都顾不上吃。”

    “对对对,真的很好看的。”

    三人热情地推荐着,有种自己掉茅坑了,就希望别人也掉下来的微妙感。

009

    回到房间后,池非先拿木桶去外面打了大半桶水回来,然后就在屋里洗头和擦身。

    在古代,其实平民百姓是很少天天洗澡的。

    因为要把一大缸水烧热需要用掉不少的柴火,所以平时一般都是擦擦身子、泡泡脚就算了。

    只有在重要的节日或特别的日子才会特意烧水洗澡。

    擦干净身子后,他把油灯弄亮一点,然后拿起两本话本逐一看了看。

    这两本话本是张泉水他们强烈推荐的,说保证精彩,等他看完了再找他们要别的。

    一本名为《张安平匪记》、另一本正是大名鼎鼎的‘草堂书生’所写的成名作《金锁缘》。

    反正先看哪本都行,池非随手拿起《张安平匪记》慢慢翻了起来。

    池非一向看书都是很快的,有些无关紧要的地方更是直接瞄一眼就过去了。

    这本《张安平匪记》一共三十二回,每回大概四千字,一共就是十二、十三万字左右。

    换作现代的话,只能算是中篇小说。

    内容正如书名所言,讲的就是一个平匪的故事。

    整个故事大概内容是,在某个县城的附近,某天忽然来了一伙山贼。

    这伙山贼看中了一个靠近路边的山头,从此占山为王打劫过路的商贩,无恶不作。

    由于此处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官兵几次出动,均无功而返。

    本书主角张安的父亲原本是个行商,在途经这处山头时被这伙山贼给杀了。

    自此成为孤儿的张安立志要为父亲报仇,于是拜了一个老和尚为师,苦练武功。

    几年后,学成的张安决定要剿灭这伙山贼,为父报仇。

    接下来的内容,就是描写张安如何结交许多志同道合的江湖朋友,然后集齐一大班人马对山贼发起进攻。

    双方你来我往,交手数次,各有死伤。

    然而山贼始终占有地利优势,无法对其进行有效打击。

    正当张安陷入苦战之时,忽然想起自己的老和尚师傅在他临走前,给了他一个锦囊,让他在无计可思的时候打开。

    张安打开锦囊一看,原来是老和尚给他留的制敌妙计。

    张安大喜之下,依计行事。

    他先装作要撤退的样子,让所有人大摇大摆地离开。

    山贼看到来进攻的强人走了,很是高兴,并逐渐放松了警惕。

    但他们没想到,几天后,张安在天黑的时候又带着所有人悄悄回来了。

    张安叫所有人埋伏在山寨附近,然后派一个擅长隐匿的手下偷偷混进山寨。

    等所有山贼都睡下后,那个擅长隐匿的手下按照张安的吩咐点燃了存放粮食的仓库以及养马的马厮,并趁机割开了山寨的大门。

    被惊醒的山贼们看到粮仓和马厮火光冲天,连衣服也顾不上穿就赶紧跑去救火。

    早就等候多时的张安立刻带领所有人马杀进山寨,把山贼们打得措手不及。

    经过一夜奋战,张安他们终于成功剿灭了这伙山贼。

    因为剿匪有功,事后张安得到了朝廷的赏识,给他封了一个官职。

    就这样,当了官的张安从此成为了人生赢家,过上了妻妾成群、大鱼大肉的富贵生活。

    看到这里,池非忍不住问:其他人呢?那些帮主角打打杀杀的江湖朋友怎么就一个也没提起?

    功劳最大的不应该是那个孤身一人潜进山寨的手下吗?怎么,用完人就这样算了?

    明太祖朱元璋够刻薄了吧?

    当上皇帝以后也把那些跟着他征战多年的老伙计都封侯封爵了,虽然后来又杀了一大片。但至少人家也的确封赏过啊。

    这位张安大兄弟就太不厚道了,让别人陪你打打杀杀这么久,有些人连命都没了。结果你老人家功成名就后,其他人别说有福同享,连钱都不给。

    看完全书后,池非已经无力吐槽。

    感觉时间还早,池非干脆把另一本《金锁缘》也翻开来看了。

    这看着看着,他心中莫明升起一种古怪的笑意,这感觉怎么这么熟悉呢?

    主角张玉郎是一个出生于富贵人家的公子,自幼聪明无比,三岁会认字,五字能吟诗,在当地有神童之称。

    更有甚者,他十二岁时就已经成功考取了秀才,不愧是神童。

    随着张玉郎逐渐长大,人们发现他不仅读书好,而且相貌也越来越出众,简直可以说是貌比潘安。

    在张玉郎刚满十六岁的时候,他又成功考取了举人,一时间风光无限。

    就在张玉郎成为举人的第二年,有位戴着面纱的千金小姐在街上丢了一个香囊,正好被路过的张玉郎看到。他立刻捡起来追上去还给那位千金小姐。

    那位千金小姐见到他后,不禁惊讶于这位男子的俊美。在跟对方交谈一番后,更被对方的文采所折服。回去以后,千金小姐开始着魔了,整天想的都是他,并派人四处打听他的信息。

    被问起这位公子有什么特征时,那位千金小姐只记得他姓张,不仅人长得英俊无比,而且腰带上面还挂着一把小小的金锁。

    下人们寻访了好久也找不到人,因为此时的张玉郎刚满十六岁,正赶往京城参加会试,准备考取进士。

    由于不小心在路上被雨淋到,张玉郎感染风寒昏倒在路上。

    幸好路上刚好有几辆马车经过,坐在车上的是尚书大人的千金。

    看到昏倒在地上的张玉郎,尚书千金被其容貌所摄,不禁惊叹:世间竟然如此俊美的男子。于是赶紧叫人把他抱上马车医治。

    张玉郎醒来后,这才知道自己被尚书千金所救,感激不已。

    在看到尚书千金本人后,更是为其美貌和人品所倾倒,一见钟情。

    而此时的尚书千金也已经爱上俊美不凡的张玉郎,芳心暗许。

    此番郎有情来妾有意,一对年轻男女在相互吸引下,终于忍不住私定了终身。

    两人交换了定情信物,张玉郎把自己从小挂在腰间的金锁交给了尚书千金,而尚书千金则把自己的家传玉佩给了张玉郎。

    双方约定会试结束后,张玉郎就派人到尚书府提亲。

    到京城后,张玉郎不愧是天纵其材,会试很顺利就通过了,成了榜首第一名。

    接下来,在殿试之中,张玉郎的文章和相貌更是得到了皇帝的称赞,将他钦点为了状元。

    成为状元后,张玉郎信守诚诺,派人到尚书府提亲。

    尚书大人这才知道自己女儿早已和张玉郎私定终身。

    虽然于礼不合,但看在张玉郎的才华份上,尚书大人终于还是同意了这门亲事。

    正当尚书千金高高兴兴地准备婚嫁时,她的表妹上门恭喜她。

    这位表妹出身于书乡门第,琴棋书画无不一精,是有名的才女。

    其容貌更是长得闭月羞花,有京城第一美女之称。

    在帮表姐准备婚礼时,她意外看到一枚小小的金锁。

    她赶紧问这枚金锁的来历,尚书千金这才把自己与张玉郎是如何在路上相识,又是如何私定终身的经历告诉她。

    这位表妹听完,如受雷击,慌慌张张地回去了。

    回去以后,第二天就病倒了。

    原来,这位表妹,正是当初对张玉郎一见倾心的那位千金小姐。

    这半年来,她一直在苦苦寻找着心上人,希望可以再见到他。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心上人竟然成了表姐的未婚夫,这让她大受打击,生无可恋。

    表妹病倒后,尚书千金十分担心,多次上门探望。

    然而这位表妹的病情不断加重,一天比一天消瘦,茶饭不思,难以成寐。

    其家族为她遍访名医,但都无济于事,眼看就要香消玉陨。

    直到一名神医出现,他在把过表妹的脉后,对其家人说,她得的是相思病。

    如果不能完成其心愿,只能准备后事。

    家人这才知道表妹的病因,赶紧追问她相思何人。

    然不管怎么逼问,表妹始终不愿意说。

    尚书千金忽然想起,表妹是在看到张玉郎给她的那枚金锁之后的第二天病倒的。

    把人都叫开后,尚书千金偷偷拿出那枚金锁,问她相思之人是否这枚金锁的主人?

    表妹见事情暴露,终于含泪承认。

    自此,真相大白。

    尚书千金回去思量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她跟表妹的家人商量,让表妹跟她一起嫁给张玉郎。唯有这样才能救回表妹性命。

    看到马上就要香消玉陨的女儿,家人终于同意。

    而新科状元张玉郎也为表妹对自己的一番深情所打动,也同意了这门婚事。

    此事传开后,所有人都称赞尚书千金的深明大义。

    皇帝得知此事,还特意下旨奖赏了尚书大人,称其教女有方。

    就这样,尚书千金连同其表妹一起嫁给了张玉郎。

    从此娥皇女英,共侍一夫,成为一方佳话。

    自此,全书完结。

    看完整篇小说后,池非只有一个想法:这就是妥妥的男版玛利苏故事,而且不是一般的酥。

    这男主不仅出生于富贵人家,而且自幼就是个神童。

    对于别人来说难若登天的科举,在他那就完全不是事。

    什么秀才、举人、状元之类的,随便考考就拿到手了。

    长得更是貌若潘安,不管哪个千金小姐看到他都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你看,人家也不是有心要撩妹,无奈长得太英俊、太有才华了,所以妹子们全都哭着喊着要嫁给他,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连那个被称为京城第一美女的表妹小姐,也因为太想嫁给他,搞得连相思病都犯了。

    还好尚书千金深明大义,主动提出娥皇女英这招,这才让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表妹小姐终于有机会嫁给他。

    其他人也认为尚书千金做得好,果然这才是大婆的气度。

    所以连皇帝也忍不住下旨奖赏一下,成就了一方佳话。

    呵呵,一方佳话个鬼啊,池非看得连鸡皮都快掉出来了。

    还有,为什么主角会一个人上路,还搞到在路上淋雨昏倒的地步?他不是出身于富贵人家的少爷吗,身边都没有书童或小厮的吗?这bug也太明显了。

    就这水准也能卖一两多一本?而且还大受欢迎让人抢着买?

    池非表示完全不能理解这些人的口味。

    好吧,他承认这书的确满足了**丝们的yy。

    男主一身王八之气,不管到哪里,只要是漂亮的妹子见到他都会爱上他,而且还是爱得死去活来那种。

    本身又是个状元,爱情事业双丰收啊,这不是人生赢家是什么?

    只是对于他这种老书虫来说,实在看得有点恶心。

    他当年也兼职做过几年网络写手,虽然写出来的东西大多扑街收场。

    很多人刚开始都是因为喜欢看小说,才开始尝试写小说的。只不过只有少数人能坚持下去,大多数写着写着就放弃了。

    不管哪一行,其实都是一个金字塔。

    能坚持下来的这部分人,只有极少数极少数的人成了大神,赚得盆满钵满。

    大神底下是中神,中神下面还有小神。

    中小神虽然比不上大神,但也混得挺不错。

    往往这批人会跟大神一样,逐渐变成职业写手。数量比大神多一点,但也不会太多。

    数量最多的,正是像他这种既红不起来,又不是完全没人看的小众写手。

    这部分人是最多的,基本上构成了金字塔的中部和底部。

    写小说对于他们来说,赚不了什么大钱,但多少也算一份收入。

    所以这部分人多半是兼职写手,白天有正式工作,晚上兼职写稿,池非以前就是这样的人。

    对于池非来说,写小说于他而言,既是一种兼职,也是一种爱好和追求。

    经过几年磨练,他已经看开了,反正怎么样都红不起来,不如干脆只写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好。

    自娱自乐的同时,顺便赚点外块。

    作为一个老书虫,其实自己就是作品的第一个读者,如果连自己都看不下去,发出去也只是恶心别人而已。

    如果无法写出让自己满意的作品,他宁愿放在电脑里面铺尘也不会发出来。

    做人,还是有点坚持比较好。

    一下子看完两本话本后,池非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一种想写小说的冲动。

    他想看看,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能不能被这个时代所接受。

010

    写什么好呢?

    池非思考着这个问题。

    首先,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不能写,因为没有人会相信。

    谁会相信几百年后,人类可以在天上飞,可以在深海潜行,可以在陆地上坐着铁箱子快速移动?

    没有人会相信的,别人只会当你是异想天开的傻子。

    第二,违反社会常识的东西不能写,因为有违这个时代的伦理道德。

    正如灰姑娘的故事一样,他为什么要改得面目全非才能跟别人讲?

    就是因为灰姑娘本来就是西方童话故事,里面的背景和风俗都跟这个社会的伦理不一样。

    一个好人家的姑娘,不仅抛头露脸,而且还跟一个陌生男人跳舞亲吻。这跟风尘女子有什么区别?

    这种行为在西方社会或许还能被接受,但在这个中式传统社会里是绝对会被人唾弃的,写出来也会被人骂。

    第三,有关政治,尤其是涉及到朝廷和皇权的东西不能写。

    池非不知道这个朝代的统治者对于民众的言论权开放到什么程度,但小心点总没错。

    君不见明清两朝,文字狱是最夸张的,被牵连者以百万计。那可真是会要人命的。

    第四,诲yin诲色的东西不能写。

    虽然带色的话本很受欢迎,但写这类作品的作者通常没什么好名声。

    读者也是偷偷地看,不敢让别人知道。

    写得太过份的话,还有可能会被禁。

    池非在张泉水他们那边借完所有话本,并全部快速看了一遍后,总结了这个时代流行话本的几个种类。

    一是武侠犯禁类,二是才子佳人类,三是灵异鬼怪类,四是世情警醒类。

    其中武侠和才子佳人是最受当下读者欢迎的。

    池非想了很久,终于决定把一个在他那个世界里家喻户晓的传统故事写成小说。

    这个故事就是梁祝。

    梁祝是民间通过口耳相传的经典爱情故事,自东晋始,在民间流传已有一千七百多年,可谓家喻户晓,流传深远,被誉为爱情的千古绝唱。

    历史上最早关于梁祝的记录,始于唐初,据《十道四番志》记载:“义妇祝英台与梁山伯同冢,即其事也”。

    其后各个朝代也分别有关于梁祝的各种记载。

    梁祝的故事在历史上其实是很多版本的,有封丘版、汝南版、上虞版、杭州版、宜兴版、微山版、诸城版。

    每个版本都不太一样,但其中山东诸城版是流传最广,也是最深入人心的版本。

    故事的内容是:在诸城北部的相州镇梁山屯村内,有一户人家姓梁,这就是梁山伯的家。

    梁家早年富裕,山伯的父亲也曾办过塾堂,不幸积劳成疾,三十几岁便撒手西去,撇下了山伯母子相依为命,日子逐渐败落下来。

    梁山伯的乳名叫伯孩儿,自幼体弱多病,家中生活仅靠母亲雇短工经营几亩薄地为生。

    待山伯长到十六岁时,母亲怕误了孩子的前程,便省吃俭用,攒些积蓄,把梁山伯送到了村西北三里远的小梁山的塾堂里读书。

    因塾师曾是梁山伯父亲的好友,故而山伯在塾堂处处受到师傅的关照,学绩甚好。

    故事女主角祝英台出生于诸城石桥子镇西的祝家楼村,父亲是该村员外,人称祝员外。

    祝家共四支,居住在祝家楼村的四角上,四楼对应,祝员外即家居东北楼。

    当时祝家子嗣大排行,英台在女中行九,小名叫九红儿。

    因祝员外膝下无子,又禁不住英台苦苦请求,于是就同意了英台女扮男装去小梁山求学。

    就是在这里,梁山伯结识了女扮男装前来读书的祝英台,两人同室居住,兄弟相称,感情笃深。

    一晃三年过去,直至学业完成下山之时,山伯也未察觉出英台的真实身份,并执意要送一送祝贤弟。

    两人边走边聊,畅叙友情,一路西行,一直送到如今诸城市石桥子镇北的小石桥上。

    就在这小石桥上,英台面对相处三年的梁兄,爱恋之情再难自制,于是提出为自家的小九妹作媒许配山伯,并叮嘱山伯定要早日到祝家提亲。见山伯应允后,两人才依依惜别。

    当山伯再回山拜别师傅时,才从师母那里得知英台即是小九妹,赶忙前往祝家提亲。

    谁料,祝员外已将英台许配给了马文才。

    当梁山伯知道祝员外已将英台强行许配马文才后,连英台也不曾见一面即被逐出门外,回家后悔恨交加,相思成疾,终日咳嗽,汤水不进,一病不起。

    在山伯病入膏肓之时,嘱咐母亲说:“我死后不要到别处葬,就埋在里丈河北岸。”

    因他知道,马文才家就在当今安丘市官庄镇的马家庄子村,英台出嫁必经此地,死后也想再见英台一面。

    说完后山伯一命归天,年仅十九岁。

    梁母果然依照儿子的嘱咐,将山伯远葬到现今石桥子镇里丈村北的渠河北岸上。

    祝英台回家以后,方知父亲已为自己许下婚事,又得知山伯曾来提亲被父亲拒绝,便终日以泪洗面。

    没过几天,英台得知山伯已殉情而死,葬于里丈河北岸,更是悲痛欲绝。

    之后三日不食,并在嫁妆一事上百般纠缠,以拖延婚期。

    祝英台出嫁那天,风和日丽,花轿刚到冢西的古道上,突然狂风四起,英台即要求落轿,前去祭拜梁兄亡灵,到得墓前,英台眼望梁兄石碑,悲痛欲绝,声泪俱下,历数梁兄情意后,撞碑而死,家人遂将英台合葬于此。

    后来有人看到两只蝴蝶忽然从墓中飞出,后翩翩飞走。

    整个梁祝故事大概就是这样。

    什么是悲剧?

    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这个观点池非是很认同的。

    既然梁祝这个故事本身是一个悲剧,那就应该让它保留原来的面貌。

    所以池非并不打算篡改其中的内容,更不会修改结局,而是要进行深度加工,将故事的悲剧色彩发挥到极致。

    要怎样才能将梁祝的悲剧色彩发挥到极致呢?

    很简单,只要将美好的地方不断放大就可以了。

    梁祝最美好的部分,就是两人在小梁山上同室而居一起生活,一直读书的快乐时光,以及后来两人下山时的十八里相送这一段。

    池非要做的,就是将这最美好的部分,尤其是一起读书生活的情景尽可能地描写细致。

    只要这两部分描写得够好够细致,当悲剧来临时,读者才会为之动容。

    一样东西越美丽越纯洁,当它毁灭时就越让人心痛。

011

    整理好思路后,池非就开始写故事大纲,其中两人一起生活的部分更是其中的重点。

    这部分其实就相当于古代版的青春校园故事。

    首先人设方面,梁山伯应该是一个认真勤奋的好小子,为人也很老实憨厚,否则就不会同居三年都没发现室友是个女生了。

    而祝英台呢,从她敢一个人女扮男装去全是男生的私塾读书,可以看出她是一个既大胆又有主见的女生。

    但英台毕竟是女孩子,刚来到一个全是男生的地方,而且还要跟一个陌生男子同居一室,心里难免会感到紧张和害怕。

    还好梁山伯是个热心肠的好学生,他以为这位新室友是因为第一次在外求学才觉得紧张,所以将心比心之下,对她很是照顾。

    开口闭口都是“祝贤弟,我们去吃饭吧。”

    “祝贤弟,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随时问我,不用客气的。”

    “祝贤弟,你的字写得真秀气,有点像女孩子似的。啊,你不要误会,我不是真的说你像女孩子,只是字有点像而已,你不要生气。”

    “祝贤弟,你不要害怕,那只是只虫子而已,我已经把它赶跑了。”

    “祝贤弟,你不换衣服就睡觉吗?”

    “祝贤弟,你不擦身子吗?要我帮你打水吗?我怕你提不起来。”

    “祝贤弟,你怎么每次都吃这么少?你这么瘦,应该多吃点才对。”

    英台在这呆瓜一声一声的“祝贤弟”叫唤下,终于不再感到紧张和不安,开始慢慢适应了私塾的生活。

    就连她自己也没发现,其实她越来越习惯这呆瓜出现在自己身边。有他在的时候,她会很自然地觉得安心。

    有一天晚上她偷偷去屋外解手的时候,忽然看到院子里有很多萤火虫在飞来飞去,很是漂亮。

    这让英台很兴奋,想都没想就赶紧跑回屋里把快要睡着的山伯拉起来去看萤火虫。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萤火虫。

    山伯无奈,只好一边睡眼惺忪地搓着眼睛一边陪她看。

    这光看还不够,英台忽然突发奇想,想把萤火虫捉一些回去放到屋里养。这样就可以一边睡觉一边看萤火虫在屋里到处飞了。

    于是她立刻叫山伯帮她捉萤火虫,山伯平时被她使唤惯了,只好陪她一起捉。

    两人因为捉萤火虫捉到很晚,结果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忍不住一起打瞌睡,让先生给看到了。

    先生很生气,叫两人到门口去罚站。

    “看你以后还捉不捉萤火虫。”山伯瞪了她一眼。

    “是我错了,不要生气嘛,好不好?”英台摇着他的袖子道歉。

    “好啦好啦,我不生气就是了,你快住手。”山伯被她这仿佛小女生一样的动作搞得有点尴尬,但也并不讨厌。

    两人就这样天天生活在一起,耳鬓厮磨,感情越来越好。

    不过他们也有闹别扭的时候。

    有一次一个同学的母亲来探望自己的儿子,跟她一起来的还有那同学的妹妹,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

    那位母亲来到私塾门口,不方便直接进去,于是就想请别人去叫她儿子出来。

    刚好山伯和英台经过,一下就被那位母亲叫住了。

    在听完那位同学母亲的请求后,热心肠的山伯立刻答应去叫人。

    人叫出来后,那位母亲十分热情地向山伯道谢,其中英台敏感地发现,那个女孩子不时偷看山伯,这让英台心里面很不舒服。

    回到院子后,英台故意装作不经意地问他,觉得刚刚那个女孩子怎么样。

    山伯并没有想太多,随口就答了一句“挺漂亮的”。

    这话让英台十分生气,冷着脸回到房间。

    山伯完全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生气,只能一头雾水地站在那里。

    接下来几天,英台理他都不理,完全当他透明一样。

    山伯多次示好,英台还是不理他。

    被一次次的冷落,一向好脾气的山伯也终于生气了,也板着一张脸不理她。

    英台看到他板着脸,再也忍不住哭了出来。

    山伯看到她哭,顿时谎了手脚,赶紧向她赔礼道歉。

    心里面原本就充满委屈的英台更是哭得厉害。

    山伯看到自己越劝英台反而哭得越厉害,更是不知怎么办好,只能一边不停地道歉一边手忙脚乱地帮她擦眼泪。

    原本哭得稀里哗啦的英台看到他这副笨拙的样子,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看到她笑了,山伯不禁松了口气,继续像哄孩子一样哄她,叫她不要哭,不要哭。

    英台这才破涕为笑,一场别扭就这样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事后山伯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英台会突然生气不理他,又为什么会突然哭个不停,越想越糊涂。

    还有一次,英台不小心感染风寒病了。

    山伯很担心,每天一下课就回来看她,还帮她打饭和做笔记。

    只是当山伯提出要帮她洗衣服的时候,英台却怎么也不肯答应,还把脸埋在枕头上不让他看。

    类似的点点滴滴,在他们一起生活的三年当中,还有不少。

    池非每想到一些有趣的情节,就会立刻加到大纲里去。

    力求将少男少女间那种至真至纯,几乎没有任何杂质的感情写得唯美细致。

    很快,三年将至,分离在即,两人将结束学业下山了。

    两人边走边聊,一路西行,一直送到镇北的小石桥上,才被英台劝住,这就是有名的十八里相送。

    这里,也是整个故事的另一**。

    需要着重刻画的是两人欲说还休的依依不舍和难过。

    此时,山伯虽然并未察觉到英台的真实身份,但他对英台已经不仅仅是普通的同窗好友关系,还掺杂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说不清楚的复杂情愫,否则就不会出现十八相送的情景了。

    而英台方面,早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对山伯芳心暗许,情根深种,只是一直没有说出口而已。

    山伯固然舍不得英台,英台又何尝舍得这个跟自己住了三年却什么也察觉不到的呆瓜。

    眼看前方路就要走完,两人很可能就此天各一方永不相见。

    英台终于克制不住心中激荡的感情,以尽可能平静的声音说:“山伯兄,我有一妹妹,家中排行第九,长得跟我十分相似。我欲有意为你们作媒,将她许配于你,不知山伯兄愿意否?”

    说完,她心跳如鼓,脸上发烫,低下头等他回答。

    她这样做,无疑在向他表白。只不过这呆瓜并不知道而已。

    仿佛过了许久,她终于听到这呆瓜的声音,“你那妹妹真的跟你长得很像?”

    “是的,简直一模一样。”英台好不容易才把话说出来。心中又酸又甜。

    “好,我回去以后就叫母亲派人上门提亲。请祝贤弟等我。”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直到英台走至完全看不见人影了,山伯这才依依不舍地转身回去。

    接下来,就是悲剧部分。

    池非觉得大纲写到这里已经差不多了,悲剧部分可以增改的地方不多,只要适当渲染一下气氛就可以了。

    写完大纲后,池非这才发现已经很晚了。

    他来到这世界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熬夜。

    不过即使是这样,他的精神仍然很亢奋。他有一种想尽快把大纲内容写出来的冲动。

012

    “放在这里吗?”

    “对,放在这里就可以了。辛苦你了,大春哥。”

    “客气什么,举手之劳而已。对了,你这个是什么东西啊?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家俱。”

    “只是用来练力气的东西,顺便还可以挂东西。我看它挺便宜的,就买回来了。”

    “原来是这样,用这几根棍子挂东西倒是挺方便的。行了,没什么事我走了,泉子他们还在外面等我呢。”

    “好的,谢谢你了,大春哥。”

    “说了不用这么客气,走了。”

    “好,再见。”

    今天一下工,池非就拜托张大春跟他一起去家俱店把刚做好的木人桩抬回来。

    等张大春离开后,池非用十分熟练有力的动作在木人桩上打了起来。

    房间内,不断响起“啪”“啪”“啪”的清脆撞击声。

    打完一套后,池非对这个木人桩的质量颇为满意。

    不愧是专做木制家俱的老字号,用料扎实,尺寸精准。虽然细微处跟标准的木人桩还有些差别,但已经足够他使用,这一两半银子花得值。

    趁着还有时间,池非又练了起来。

    这一打就是半个时辰,直到邓全在外面叫他吃饭才停手。

    等池非吃饭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两只手臂都肿了,又胀又痛,几乎连筷子都夹不起来。

    怕引起邓全他们的注意,他只能忍着痛用筷子快速把饭扒进嘴,草草结束了晚餐。

    由于刚刚练木人桩时练得太过专注,他都忘了这具身体并没有练过武,一下子练这么久肯定受不了。

    想当年他刚开始练咏春的时候,每天练完回去都要擦跌打药酒散淤,否则第二天手臂肯定会肿起来。

    只有等手臂的肌肉逐渐适应了击打,才算是入门。

    想练咏春偷懒是不行的,每天打木人桩是最基础的练习。一来是锻练身体反应,二是避免太久没练肌肉会松驰下来。

    因为咏春本身就是需要埋身肉搏的拳术,双臂和小腿是最容易和对手发生碰撞的部位,如果不够坚实有力的话,是很容易受伤甚至骨折的。

    你套路学得再好,招式再多,可是软手软脚的话又怎么打赢别人?

    不仅是咏春,其他武术也是如此,身体素质才是基础。拳怕少壮就是这个道理。

    自从有了木人桩后,池非要做的事又多了一件。

    每天早上五点左右,他就醒了。

    洗漱干净后,他就在房间里练习木人桩。

    练到六点左右,跟邓全他们去外面买早餐。早餐一般以稀粥和馒头为主,基本两三文钱就够了。

    米店七点开始营业,他们这些当伙房的要在开店前做好各种准备。

    中午的时候,负责做饭的老寡妇会把做好的饭菜用篮子装上送到店里,然后所有伙记逐个轮流吃饭。

    下午五点米店打烊,伙房们开始下工。池非身为帐房还要留下来整理一下帐目,一般要拖到五点半才能走。

    回到**院后,差不多六点开始吃晚饭。

    吃完饭休息一会后,池非就去邓全的房间教他做帐。

    教到八点左右,他就回自己房间写稿。

    一般写到晚上十一点收笔,然后打水擦完身子后就睡觉。

    这就是他这段时间以来的作息情况。

    开始写稿后,他不由得庆幸当年外公教他写毛笔字时教的是繁体字而不是简体字,不然他可能连字都不会写。

    说起来,外公让他从小学毛笔字,也是为了磨他的性子。

    跟学咏春的原因一样,他小时候不是一般的顽劣,到处打架闹事,被老师通知家长来学校早就习以为常。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可能是想通过这种自暴自弃的方式来引起父母的关注。

    他父母的婚姻可以说是现代失败婚姻的典型例子。

    两人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别人是毕业就分手。他们倒好,直接搞出了人命。

    这时候只有两个选项:要不就赶紧结婚,要不就堕胎分手。

    可能当时他爸觉得他妈还很新鲜,他妈也觉得他爸还很保鲜,双方感情正浓都舍不得分手,终于决定结婚了。

    然而双方还只是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一点经济基础都没有,结婚靠的就是一时冲动。

    慢慢地,爱情的浪漫逐渐被日常生活的柴米油盐等诸多琐碎所代替,再加上他爸只是一个什么经验都没有的应届毕业生,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不仅辛苦,而且薪水又低。

    再加上为了准备孩子出生,各种妇科检查、购买婴幼儿物品等支出不断增加,使得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两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争吵,而且争吵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具体的情况池非也不清楚,因为等他懂事的时候,父母就已经离婚了,而且还另外组织了家庭。

    他妈早就已经出国,跟一个老外结婚了。

    他被法院判给了他爸,但他爸此时也已经有了新老婆,对方肚子里还有一个快7个月的婴儿,于是他就成了多余的孩子。

    估计继母也不想看到他,于是没过多久,他就被他爸送到了乡下,跟他奶奶一起生活。

    他奶奶四个儿子,其中三个在乡下种田,多的是孙子孙女,也没空管他。

    于是池非就这样成了留守儿童,每天除了打架摸鱼外,也不知干什么好。

    读书上课什么的他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反正也没人管他。

    直到有一天他把骂他是小杂种的堂兄推下山坡,把对方的腿给弄折了,这才意识到这回闯大祸了,赶紧离家出走跑了。

    跑出来后,他也不知道去哪里,凭着零碎的记忆一直往他以前住的地方走。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那里,或许只是想随便找个地方逃离而已。

    他足足走了两天两夜,走到脚都起水泡了,最后才发现自己迷路了,根本不知道身在何方。

    直到一个警察发现了他,将他带到了派出所。

    警察问他家人的情况,他并没有说出他爸的名字,因为他不想见到那个天天骂他的男人。

    于是他随口报了他妈的名字,反正他妈都出国了,哪里还找得到人。

    结果没想到,第二天他妈没来,一个自称是他外公的老头来了。

    他还第一次见到外公,以前他妈从未带他回去过老家,所以他一直以为他外公已经死了。

    突然见到活着的外公,池非很是惊讶。

    外公先是上下打量了他一会,然后办完手续后就一言不发地带着他回家了。

    外公的房子跟他本人一样,已经很老了。但是很干净,屋子里面摆满了书,其中还有一些是很少见的旧版线装书。

    池非也不知道怎么跟这刚认的外公相处,只能他说什么就做什么,双方完全就是陌生人。

    洗完澡躺在床上的时候,池非怎么也睡不着。

    他不知道外公会怎么处置他,是将他送回乡下,还是交给他爸。不管是哪个他都不想要。

    隐约间,他好像听到外公在外面说话。

    他忍不住下床打开门去偷看。

    果然看到外公就坐大厅里用座机在打电话,只是一开口就让池非听愣了。

    “何正鑫我艹你妈,有你这样养孩子的吗?你以为你在养狗啊。

    你别乱叫,我那没脑子的女儿已经跟你离婚了,我不是你岳父,我就是一糟老头子。

    你现在有了新老婆,对旧老婆生的孩子看不顺眼了是吧?你别忘了,那也是你的种。

    你他娘的还配做人父亲?连狗都不如。

    这小子你不想养了是吧?行,你不养我养。

    以后这小子就跟我姓,明天你给我过来办过继手续。

    你别跟我扯这些废话,如果你明天不回来办手续,我就去你单位闹。反正我已经退休,大把时间陪你耗,听清楚了吗?。”

    说完,外公怒气冲冲地挂断了电话。

    池非轻轻关上门,然后一头钻进被窝里,并紧紧捂住自己的嘴,身子还不停颤抖着。

    大颗大颗的眼泪从他眼睛里夺眶而出。

013

    由于有详细的大纲,再加上梁祝本身就是家喻户晓的传统故事,所以池非写得很顺。

    他原来当兼职写手的时候,每天只能更新4千到5千字左右。

    这样的更新速度在现代网络写手当中只能算是中下水平。

    他的小说之所以大多扑街收场,更新不够快也是原因之一。

    对于梁祝这本书,他倾注了很多心血下去,唯恐会把这个在他那个时代意义非凡的民间故事写得不好。

    再加上没有每天要更新的压力,所以他以一种慢工出细活的心态在写。

    只求质量不求数量,以大概每天两千字的速度在慢慢增加着。

    因为不像电脑那样可以随便修改,所以他只能先用差一点的草稿纸来写,等检查过没问题了,才用好一点的白纸重新抄一遍。

    每隔一段时间,他还会以读者的角度从头到尾看一遍。如果感觉哪个地方不够好,就马上进行修改,改到自己满意为止。

    果然好作品都是改出来的,在不断修改下,小说的质量也越来越高。

    由于书写量很大,他每个月至少要拿出一大半的工钱去买纸张和笔墨。

    买的时候还要偷偷地买,以免被邓全他们发现。

    虽然挺辛苦,但他却有种乐在其中的满足感。

    他重新体会到了写作的乐趣。

    原本枯燥的生活在他眼中已经变得不一样,或许是因为他心中已经有了目标和理想。

    经过四个多月的奋战,小说《梁祝》终于在他手上完成了。

    整部小说一共25万字左右。如果按当下话本流行的分法,大概就是每回4千字左右,一共可以分为64回,算得上是一本中长篇小说。

    在他完成整本小说没多久,苏真,也就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原主,他的生日快到了。

    进入东升米铺这半年来,他不仅每天能吃饱饭,而且一直在坚持锻练身体。

    现在的他跟之前当小乞丐时相比,整个人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都有了明显增长,不再像之前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

    就在苏真生日那天,池非先是往苏真家乡的方向点燃一柱香,然后带着《梁祝》的手稿走出了四合院。

    ********************************

    看到天色快黑,聚雅斋的掌柜就吩咐店内的伙记准备打烊。

    聚雅斋跟东升米铺一样,是多年的老字号,在许多地方都开有分店。

    总店在苏州府那边,在京城有三家分店。

    聚雅斋除了卖书以外,还会印书,设有专门的印书作坊。

    看中某个作者的作品后,就会买下来印成正式的话本。

    不仅在自家店内卖,还会以同行价批发给其他书店出售。

    实际上不仅聚雅斋,许多规模较大的书斋和书坊都是这样做的。

    毕竟光在自家店内卖,又能卖得了多少呢?

    还不如在同行间相互流通,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就在书斋掌柜准备落锁时,后面忽然传来一把声音:“掌柜,打烊了吗?”

    掌柜回头一看,原来是个少年,于是笑着说:“这位小兄弟,不好意思,本店已经打烊了,你要买书的话明天再来吧。”

    “我并非来买书,而是要卖书。”

    “卖书?你的意思是你要卖稿?”

    “是的,不过不是我,是我家主人要卖稿,我只是负责跑腿的小厮。”

    “请问你家主人是?”

    “我家主人因为某些原因,名讳不方便相告,请掌柜见谅。”

    掌柜有点明白了。这位少年的主人多半是要考取功名的读书人,但因为没钱参加科举,所以才不得不写话本谋生。

    之所以不想告诉别人名字,是不想将来一旦高中后留下话柄。

    毕竟在许多有志科举的读书人眼中,写话本这种事实在有些不务正业,还不如帮人抄书来得好听。

    他以前就见过不少这样的读书人,因为怕被人看到,每次都选在夜里偷偷摸摸地交稿。

    如果池非知道掌柜脑补的内容,一定会忍不住想笑。

    他谎称背后有个“主人”,只是怕对方欺负他年纪小而拼命压价而已。

    在犹豫了一下之后,掌柜终于还是让池非进到店里来。

    文人都好面子,如果这少年的主人真是个读书人,还是给几分面子比较好。就算稿子不行也要客客气气地送走。

    把油灯点亮后,掌柜对池非说:“小兄弟,如果不介意的话方便把稿子给我看一下吗?”

    “掌柜请。”池非把手稿递过去。

    就着油灯的灯光,掌柜慢慢地看了起来。

    池非没有出声,安静地坐在旁边等着。

    看着看着,掌柜的表情变得越来越认真,就连翻页的速度也逐渐加快。

    等翻到将近一半的时候,他眼中仿佛有火光在闪烁,额头也渗出了细汗。

    当剧情进入**时,他双眼死死地盯着稿子,已经把周围的一切都忘了,眼中只有那不断跳动的文字。

    就在他急于想知道接下来的剧情时,忽然发现后面没了,稿子全部都翻完了。

    “稿子只有这么多吗?你家主人还没写完?”掌柜连忙追问。

    池非回答道:“写是已经写完了,只不过我家主人只让我带着一半手稿出来,剩下的还在他那里。”

    掌柜一听,作为商人的本能马上让他明白过来。

    这少年的主人并非傻子,也会提防别人拿了稿子不还,所以只带一半出来。

    掌柜看着手中的稿子陷入了沉思。

    他没见过这样的故事,这样的写法。

    咋看下去文笔过去直白,用辞也不够精练简洁。但多看几页后,却不由自主地被其独特的文风所吸引。

    更新奇的是,作者将书中人物的各种表情、对话和心理刻画得细致入微、栩栩如生,让人有种仿佛置身其中的真实感。

    故事本身更是精彩无比,就连他这样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也忍不住被书中这对年轻男女间那种至真至纯的青涩情愫所感动,仿佛回到了年少时代。

    但正所谓慧极必伤,情深不寿,如此纯洁美好的恋情真的经得起现实摧折吗?

    想到这里,掌柜问:“小兄弟,你能不能回答我,这故事最后是否悲剧收场?”

    池非不禁有些佩服他的敏锐,“掌柜果然高明,这故事的确是一个悲剧。”

    果然如此,掌柜不由得叹了口气。

    将手稿放下后,掌柜迅速由一个读者变成一个商人,正色道:“那敢问小哥,这手稿你家主人打算卖多少钱?”

    “在谈价钱之前,我想先跟掌柜说件事。我家主人说了,这部书如果有人要买的话,对方必须答应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能改书名,否则多少钱也不卖。”

    掌柜想了一下,赞同道:“只要是懂书之人,凡是看过这手稿的,相信都不会对书名有异议。这个故事说的就是梁祝二人之间的事,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名字了。老夫同意这个要求。”

    “那好,接下来我们就谈价钱。我家主人交代过,让我多找几家书坊问价,而且要让对方先报价。实不相瞒,您这里是我找的第四家书坊。”

    掌柜知道对方是有备而来,于是非常直白地说:“从这手稿来看,你家主人应该是第一次投稿。因为我在这行做了三十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奇特的文风,如果见过肯定有印象。

    按我们这行的规则,新人作者一般是千字一百二十文到一百五十文之间。稍微有点名气的一般是千字两百文到三百文之间。名气再大一点的可以拿到四百到六百文之间。只有真正顶级的作者,才能拿到千字一两的高价。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半坡先生,最高时拿到了千字一两三钱的天价。自他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拿到过这个价。小兄弟,你觉得你家主人可以拿到什么价?”

    池非不慌不忙道:“我家主人说了,让我把稿子卖给开价最高的那一家,所以你问我也没用。还是请掌柜报价吧。”

    掌柜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油滑的人,不禁有些无语。

    如果换作其他人,就算是有些名气的作者,凭他们聚雅斋在业内多年的声望,绝不会任对方挑三拣四。

    然而在看过这些手稿后,以他在这行三十多年的眼光和经验,他知道这些手稿一旦印成书,一定会大卖。

    毕竟就连他这样一个阅书无数的老行家,也被吸引成这样,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他实在不舍得放过这样的机会。

    在考虑了一会之后,掌柜终于开口道:“这样吧,我就破例按已成名作者的价钱给你家主人,每千字五百文,即千字半两。小兄弟你可以回去问过你家主人之后,再过来给我答复。”

    池非摇摇头说:“不必了,掌柜你给的价已经几家书坊中最高的。而且聚雅斋又是多年的老字号,我信得过你们。稿子卖给你了。”

    掌柜一听,顿时笑逐颜开。

    双方约定,一手交稿一手交钱。

    但不是现在就马上交易,而是要等两天后,池非把全部手稿都带过来,双方才当面结清。

    这是防止有人一稿多投,用一份稿骗几家钱,所以要定在两天后交易。

    这也是业内通用的行规。

    在这两天时间里,书坊会派人到其他书店去打听消息,以免上当受骗。

    把半部手稿拿回后,池非离开了聚雅斋。

    此时天色已黑,绝大部分店铺都已关门,路上行人也很少。

    走在冷清的路上,池非心却是暖的,双眼闪闪发光,脸上更是流露着一丝兴奋的笑容。

    他似乎,已经找到适合自己的路了。

014

    两天后,池非一下工,就带着梁祝的全部手稿来到了聚雅斋。

    金掌柜早就在那里翘首以昐,唯恐池非不来。

    一看到池非,他立刻走过来问:“小兄弟,手稿全都带过来了吗?”

    “已经带过来了,请掌柜查验。”池非十分干脆地把手稿递给他。

    当然,这些手稿他还另外抄了一份作存底。

    金掌柜接过后,接着上次看到的章节继续往下看。

    看到十八相送那一段时,不禁赞叹道:“好,写得好,写得真好。”

    接下来,当悲剧部分逐渐展开后,原本欢快甜美的气氛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冻彻心扉的冰冷现实。

    尤其在看到山伯从师母那里得知英台即是九妹,赶忙前往祝家提亲。

    然而去到祝家时,才知道祝员外已将英台许配给了别人。山伯回家后悔恨交加,相思成疾,终于一病不起时,就算是已经看遍世情的金掌柜也不由得为之动容,痛惜不已。

    故事的最后,看到合葬在一起的两人化蝶飞走时,金掌柜这才惊觉自己眼睛已经湿润。

    轻轻擦了一下眼角,金掌柜放下手稿苦笑道:“让小兄弟见笑了。你家主人这故事实在写得太好,让老夫也忍不住失态了。”

    “掌柜过奖。倘若我家主人听到您这样说,一定会很高兴的。”

    整理好心情后,金掌柜开始点算整部手稿的总字数以方便计算稿费

    点了两遍后,金掌柜说:“全部手稿一共二十五万六千七百五十二字,小兄弟你可以自己点一下对不对。”

    “不必了,我信得过掌柜。”

    “那好,这二十五万六千七百五十二字我就按二十五万七千字来算,按我们之前说好的千字半两的价钱,整部手稿的稿费一共是一百二十八两五钱。小兄弟你不妨自己算一下。”金掌柜拿出算盘打了两遍后,报出了结果。

    池非用珠心算在心里面算了一下,结果并没有错,于是点了点说:“掌柜没有算错,的确是这个金额。”

    金掌柜看他连算盘都没打,就直接说他没算错,以为这少年肯定是因为不会打算盘,却又不好意思说出来,才嘴硬附和的,不由得有些好笑。

    还好他们是有诚信的老字号,不然这少年肯定要吃不少亏。

    既然双方都没有异议,金掌柜问:“小兄弟,这手稿我收下了。你是要银票,还是要银子?”

    “如果方便的话,我想要银票。”

    金掌柜于是给了他两张五十两面额、两张十两面额的银票,一共是一百二十两银票。剩下的八两五钱,池非拿的是银子,方便日后买纸墨。

    双方当面结清后,金掌柜小心翼翼地把手稿收起,然后对池非说:“小兄弟,你回去告诉你家主人,如果日后还有新作的话,请务必先拿到本店投稿。至于稿费方面好商量。”

    “好的掌柜,回去后我一定把您的话禀报我家主人。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慢走,小兄弟。”

    离开聚雅斋后,池非隔着衣服摸了一下放在胸口口袋里的银票和银子,心中充满了雀跃。

    这种的感觉,比他当年兼职网络写手时,拿到的第一份稿费还兴奋。

    因为这表示他写出来的东西的确是可以被这时代所认同的。

    至于有多少人会认同,就要看出版之后的反应了。

    其实池非原本不太想将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梁祝》直接卖断的,但在接触过其他几家书坊后,发现想走分成这条路很难。

    一般作者,就算是中小神级别的作者,人家书坊也是直接将作品买断的,根本不会跟你谈什么分成。这已是行内的惯例。

    除非你是非常有名的作者,换作现代的话来说,至少是大神级别的作者,才有资格有底气跟书坊谈分成。

    不过算了,他只是希望《梁祝》这个故事可以面世而已。能卖到一百多两,已经是意外之喜,做人不能太贪心。

    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有银行出现,不然他真想把钱存到银行里,这样才放心。

    毕竟一百二十多两不是个小数目,如果按他现在每月3两银子的工钱来算,要不吃不喝存上三年多才存够。

    平常人家每月有个十几两就基本可以让全家保持温饱了。

    不过银行就不用想了,就算是在他那个世界里,能存钱取钱类似于银行的票号(亦称“票庄”)也是在清朝中后期才出现。

    这个朝代不管是历史还是社会环境,都跟明朝很相似,基本不太可能出现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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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手稿交出去后,池非算是了了一件心事。

    至于聚雅斋那边会怎么运作这本书,池非就不操心了。

    商人重利,花大价钱买下的稿子肯定会尽可能地扩大价值,人家才是内行。

    于是他像往常那样,该上工的上工,该教人的教人,该练功的练功,过得既充实又忙碌。

    由于晚上不用写稿,他有更多的时候练拳。

    还好他的房间离邓全他们比较远,这才不会影响到他们。

    经过三个多月的苦练,他的手臂和小腿肌肉逐渐变得厚实起来,打完木人桩后已经不会再出现又肿又痛的情况。就连身体素质方面,也有了很大提高。

    他相信,只要像现在这样不间断地练到二十岁左右,就能恢复到他以前的水准。

    在这种充实有序的作息下,他开始构思第二本小说。

    如果说第一本《梁祝》是他对自己原来那个世界的缅怀和回忆,那这第二本小说则是他的野心之作。

    他想让这个时代连看《金锁缘》这种男版玛丽苏小说都看得如痴如醉的读者,看看什么才是真正有水平的yy大作。

    他一向认为,yy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反而是作品吸引人的地方。

    举个例子,作家路遥的大作《平凡的世界》,里面其实也有yy的成份。

    主角孙少平只是一个出生于普通农民家庭的高中生。而女主角田晓霞呢,她父亲是县革委副主任,而她本人更是省报记者。两人的身份本身就有着巨大的鸿沟。

    要知道,那个时代记者跟军人一样,是几乎被捧上了天的职业。

    再加上女主角性格开朗活泼、积极向上,长得也漂亮,这个形象简直是那个时代所有年轻人的女神。

    但就是这样一个女神一般的女主角,却不顾一切地喜欢上了出身低微的男主角孙少平,并且死而无悔。

    这不是yy是什么?

    两人身份上的巨大差距使得男女主角的关系变得充满了冲突性和戏剧性,这就很自然形成了yy的条件。

    yy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落差。

    一个有钱男人爱上另一个有钱女人,那不叫yy,只能叫门当户对。

    一个不仅出身好,而且长得漂亮性格又好的女神爱上了一个穷**丝,那才叫yy。

    然而,同样是yy,有好的yy和不好的yy。

    好的yy,男女感情要自然不做作,说话做事要有理有据,简单来说就是要像个正常人。当双方一起经历了许多事以后,感情开始不断升华,最后水到渠成,这样才能让人信服。

    不好的yy,说白了就是无脑yy,不讲逻辑,不顾人情世故,只要剧情够爽就行。男的明明是个没什么脑子的**丝,做着一些看似很牛b,其实很傻b的事。但那些女的就像吃了过期椿药一样,全都被迷得七荤八素,好像全世界就只有男主有jj似的。

    池非想写的,就是符合逻辑,能让人信服,有水平的。

    既然是,那读者群的定位就应该以男性读者为主。

    男性读者喜欢什么?不外乎是打打杀杀、升官发财、到处艳遇、冒险寻宝这几类。

    在他那个时代,什么小说最火?当然是打怪升级类小说。

    而打怪升级类小说当中最经典的,莫过于仙侠小说。

    这个时代虽然也有灵异鬼怪类小说,但基本都是小打小闹。

    不是某个书生在路上遇到了漂亮的狐仙发生了一段人妖恋,就是哪个地方有妖怪作祟,主角去帮忙除妖之类。

    而仙侠小说跟这种灵异鬼怪类小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从世界观上就不一样,前者要宏大壮阔许多。

    其中可以写的东西太多了,什么门派、法宝、丹药、阵法、怪物等等简直数不尽数。

    在他那个时代,有些爆红的仙侠小说一写就是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字,可见其宏大。

    更有意思的是,仙侠小说还可以当成一个系列来写。

    只要架构好一个完整的世界观后,一个主角的故事写完后,就可以写另一个主角的故事,简直生生不息。

    日本女作家小野不由美的经典作品《十二国记》就是最好的例子。

    越想越觉得可行,池非决定第二本小说就以仙侠为题材。

    就在池非准备开始写故事大纲时,这天张泉水忽然表情古怪地走过来对他说,刘掌柜叫他马上回一趟四合院,有急事找他。说完就急急忙忙地走了。

    池非有点不解,只好跟着他回四合院。

    刚一回到四合院,就看到他的房间门被打开了,房间里面的东西被翻得到处都是,就连床上的被子也被弄到了地上。

    站在门口的刘掌柜正铁青着脸站在那里。

    一看到池非,刘掌柜随即露出了十分愤怒的表情,仿佛要生吃掉他似的。

    只见他从身上拿出几张纸用力拍在桌子上大声质问:“我问你,这些银票你是从哪里拿到的?!”

    那几张纸,正是那一百二十两银票。

    在刘掌柜质问的同时,池非清楚看到,站在他身后的刘长东正一脸得意、兴奋地看着他。

    眼神仿佛在说,我等这一天等很久了。

015

    “喂,你们说阿真他不会真的偷钱了吧?”刘安半信半疑地问。

    “我也不知道,但既然掌柜都这样说了,那应该是真的吧。”张泉水也很纠结。

    邓全很是生气地站起来说:“都相处这么久了,阿真是怎么样的人你们还不了解吗?他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吗?”

    他是真的不相信阿真会这样做,因为他是跟阿真接触最多的人。

    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个人是真心还是假意,时间一长总能看得出来。

    不管是算盘也好,做帐也罢,阿真是真的毫无保留地在教他。

    而且他看得出来,阿真虽然表面上好说话,但其实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

    他以前为什么很少跟张泉水他们三个出去玩?不是不想,而是因为他身无分文,不想老是白吃别人请他的东西,所以才不愿去。

    直到掌柜给他发了工钱,他有钱回请别人了,这才时不时地跟他们出去。

    实际上邓全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因为他每月能拿到手的只有一点点钱,所以他不敢乱花全都存了起来。

    他不是不想看张泉水他们买的话本,而是他本身就没有份出钱,如果就这样厚着脸皮去看的话,等于在占他们便宜。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这样做。

    将心比心,所以他不相信像阿真这样自尊心这么强的人会去做偷钱这种勾当。

    “可是银票的确是从他房间里搜到的,这个要怎么解释?”

    “他不是跟掌柜解释过了吗?那是他自己写话本赚到的钱。你当时不也在场听到了吗?”

    “我不是不想相信他,可这种话真的很难让人相信嘛。他才几岁啊,就能写话本?而且话本是这么容易写的吗?真的这么容易早在有大把人去写了。还有,那可是一百多两银票啊,写什么话本能赚这么多钱?”

    “阿真跟我们不一样,你忘了他的心算有多厉害吗?这是普通人能做得到的事吗?掌柜以前也说过,阿真是个神童。既然他是神童,那他会写话本又有什么出奇的?”

    “就算你说得有理,我还是很难相信。”张泉水嘟囔着。

    一直没出声的张大春抓着头说:“其实我也觉得阿真不像是这种人。他人很好的。”

    张泉水叹了口气说:“我也希望阿真不是这种人。但我们信不信又有什么关系呢,关键是掌柜不信啊。你也听到了,掌柜说会再给阿真两天时间考虑清楚,如果到时阿真再不老实交待的话就会报官处理。”

    邓全瞪了他一眼,“说来说去你还是不信他。他不是都把缘由说出来了吗?你还让他怎么老实交待?”

    就在这时,旁边忽然传来一声冷笑,“一群蠢货,到现在还在为那种小贼辩解。”

    三个人一看,说话的人正是刘长东。只见他正一脸不屑地看过来。

    邓全板着脸说:“刘长东,在事情没搞清楚之前,你别乱叫。”

    刘长东鄙夷道:“都这时候了,你还想为那小子狡辩?你现在还不懂吗?那小贼平时就是用一些小恩小惠来笼络你们,让你们以为他是个好人。”

    “这只是你自己的想法,你以为个个都像你一样以小人之心度别人吗?还有,我早就想问了,你为什么会知道阿真房间里有银票?”

    “我不怕告诉你们,就在几天前,我看到小子很晚才回来,而且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我觉得事有蹊跷,于是就跟过去弄开他房间的窗纸看他究竟在干什么。结果我看到那小子很小心地把一包东西藏了起来。

    我知道这其中一定有问题,于是找机会趁他不在的时候进入他房间,这才发现原来他藏起来的竟然是几张银票。我赶紧把这件事通知掌柜,终于把这偷钱的小贼给捉到。”

    邓全冷哼道:“我很怀疑,你这样做究竟是为了米店着想,还是为了报私怨。”

    “我当然是为了米店,你别含血喷人!”

    “哼,这就要问你自己了。”

    “懒得跟你们这些冥顽不灵的蠢货计较。”刘长东十分恼怒地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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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时分,被关在柴房里的池非并没有睡着,他在想这次的事。

    这次的确是他大意了,竟然没有察觉到刘长东这个小人在跟踪他。

    事情到了这一步,再怎么解释也没用。

    刘掌柜已经认定钱是他偷的,这样下去只能等见官了。

    在没还自己清白之前,他不能走,否则会被当成畏罪潜逃。这样他之前的所有努力就全部白费了。

    再加上他刚刚才完成《梁祝》这部小说,他不能让这个对于他来说意义非凡的故事留下污点。

    所以他现在除了等以后没有别的办法。

    想着想着,他的肚子又咕噜咕噜地叫起来。

    这也难怪,直到现在他连晚饭还没吃呢。

    就在他想用睡眠来忘记饥饿时,忽然听到门外有人用压低的声音叫他,“阿真,阿真,你听到了吗?阿真。”

    池非一听是邓全的声音,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我在这里,是全哥吗?”

    “对,我是邓全。你饿了吧?我给你带了几个馒头过来,你到窗口那边接着。”

    “好,谢谢你了,全哥。”

    邓全一个接一个地从很小的窗口处把三个馒头逐一抛进来。

    接到馒头后,池非忽然灵光一闪,立刻走到门边对邓全说:“全哥,有件事我想拜托,请你一定要帮我。”

    “你说吧,我能帮的一定会帮你。”

    “你先拿笔墨和纸过来,我等一下告诉你。”

    “好,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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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魏在全国皆建有驿站,称为驿递,每隔十里置铺,铺有铺长;六十里设驿,驿有驿丞。沿线每60-80里设一个驿站,全国共有驿站一千三百多个,还设立了急递铺和递运所。

    原本大魏建立驿铺的目的是为了传递军事信件,以及为途经的官员提供食宿、换马的场所。

    后来由于要维持这么多驿铺费用太大,朝廷为了补贴开支,开始对平民开放,使平民也可以通过驿铺来传递信件,只不过费用较高。

    天还没亮,邓全就醒了。他随便洗漱一下就赶紧出了四合院。

    来到最近的急递铺后,他就站在门外等着。

    天亮以后,安静的递铺终于有了动静。一个官兵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开门。

    他刚一开门,就看到门外有个青年直勾勾地盯着他,把他吓了一跳。

    “一大早的什么事?”官兵很不客气地问道。

    “这位官爷,我有一封急件想寄到城中的东升米坊,麻烦官爷帮办一下。”

    “还以为什么事呢,原来是让送信。你懂不懂规矩啊,哪有人一大早送信的?”

    邓全赔笑道:“我知道是我不懂规矩,只是这信实在很急,能不能请官爷通融一下?”他一边说一边悄悄把半两银子塞到官兵手里。

    掂量一下手中的银子,官兵的脸色顿时好了许多,“好吧,看你这么会做人,我就帮你一把。”

    “多谢官爷,多谢官爷。”

    等把手中的信件交过去后,邓全这才松了口气,然后在心里面思忖:阿真,我能帮你做的就这么多了,希望你这次能平安渡过。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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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介绍:
他是一个兼职网文写手,也是一个常年扑街扑惯了的写手。 他原以为这样的生活会是常态,直到他穿越到了古代……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普通人穿越到古代靠写小说发家的故事。***************************************过年的时候忽然萌生了一个想法,想写一本关于普通网文写手在古代如何生存的小说。本书背景是架空历史(以明朝为参考),作者非历史专业,虽然写的时候已经尽力查资料,但估计还是会有BUG,请多包涵。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