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其他小说留里克的崛起TXT下载留里克的崛起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留里克的崛起全文阅读

作者:重生的杨桃     留里克的崛起txt下载     留里克的崛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365章 再一次军需繁荣与孩子们

    面对自己身着黄金甲的父亲,留里克一步一个脚印缓缓走上线,在无数战士、百姓、富商的关注下,向着“伟大国王”单膝跪地行战士礼。

    “父亲!我回来了。”

    这一跪可是给老国王很大的触动,奥托的身躯在剧烈颤抖,这令搀扶他的战士们能清楚感受。

    “起来吧!我的儿子!快走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

    就身材与面容而言,留里克几乎就是年轻时的奥托。老人抚摸着儿子的脸,抚摸着金色的胡须,一直摸到了脖子。

    奥托知道今日的光荣全部属于儿子,身为人父对于此事固然非常骄傲,但作为男人也有一丝嫉妒。

    终究在自己的年轻时代罗斯还是偏安一隅之地,而今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比起奥托的深沉,尼雅难掩激动,兴奋的双眼挤出泪滴,她直接扑在儿子身上享受这片刻幸福。

    罗斯王室已经是庞大家族,这一瞥正是王室成员们高调的自我战士。

    留里克凡是在诺夫哥罗德的妻妾们这番都抱着孩子参与这场盛会。

    年幼的孩子们对他们的父亲普遍有些陌生,不过几个大一些的孩子急不可耐的挣脱母亲的束缚,高高兴兴奔向自己的父亲,就将留里克团团抱住。

    卡尔、奥斯本、奥列格,同父异母的三兄弟是现在诺夫哥罗德的年长王子们。

    雷格拉夫才是事实的大儿子,最为西方诸国与教士们承认的麦西亚合法国王,其人早被

    安排去了法兰克世界。

    某种意义上雷格拉夫对于留里克只是人生中的过客,这个儿子有地位、有身份,但罗斯不会再给他提供巨大资源。

    雷格拉夫的福祉要由自己去争取,他的双料贵族血统与西方贵族的认可正是其政治资本。

    至于这小子终究能得到怎样的成就,留里克已经不想过问。

    当然,倘若这小子在西方世界遭了严重灾祸,身为父王会拉他一把。

    现在,抱在自己身上的三个臭小子才是地位极高的三人。

    在所有的王子里,奥斯本的身份最为高贵。

    留里克唯独将这个儿子高高抱起,干脆直接扛在肩上,仿佛是在托举明日的太阳。

    他故意给王后斯维特兰娜示意眼色,挤眉弄眼已胜过千言万语……

    城市的喧嚣仍在持续,下午时分市场恢复开放,它比之以往更加热闹。

    四支新编旗队的战士们,人员主要来自诺夫哥罗德与姆斯季斯克两城,固然军营在大城诺夫哥罗德,留里克第一时间落实他的许诺,当大军陪着国王完成大城招摇过市后就解散了。

    所有参与远征的战士们放假两周,这期间若非必要不会发布任何的集结令。

    年轻战士们的任务就是在自己家里待着,他们要养精蓄锐吃好喝好,再检查自己的武备,最后以最佳状态迎接新的挑战。

    假期从下午就算开始了,战士们可以立刻回家,也可在军营里逗留一番。

    每个战士都享受一

    些战利品,尤其是一些从南方世界掠夺来的成色不错的法兰克与东罗马银币。

    固然罗斯王国这些年来一支饱受着输入型通货膨胀的困扰,然这份困扰正为发展所弥平。

    一方面是人数不算多、靠着战争红利掠夺到大量现金的战士。

    一方面是人口极为庞大缺极度缺乏现金的斯拉夫、芬兰农民。

    罗斯本身不产银,过去的十多年时间,环波罗的海经济圈的大部分流通货币最终落在罗斯手里。粮本位策略是对冲银币过多的手段在,真正要稳定商品价格,要么是王室的国库存放大量现银且非必要不流出,要么是将钱币以正常商业形式流入到最广大的农民手里。

    这个时代,进行长距离贸易的成本可是普通农民所承担不起的。一个普通农庄的农夫非必要才不会跑到数百公里外新罗斯堡做生意,对于他们诺夫哥罗德就已经是生活圈子里的“超级都市”,即便如此一样是抱着赶集的心态,一个月去上两次就够了。

    银币与粮食的官方兑换比,靠着国王的权威与强大军队捍卫,一批又一批的毕业书吏进行统计汇算,如此确保各个农庄每个月都能用银币按照官方价格,顺利兑换到份额内的粮食。

    至于粮仓里有多少存粮,每个月支度自有记录。

    财富的极度不平均在自然缓和,至于说它已消解掉了矛盾也谈不上。

    如此诺夫哥罗德与新罗斯堡的商业意义

    极为巨大,两城商业越是繁荣,就越能消解社会矛盾。

    公平的说南征斯摩棱斯克,参战战士们并没有得到预想中的巨额财富。

    当地贵族们有得尽是些不动产与实物资产,大家最喜欢的金银珠宝不多,再按照比例对战利品划分后,个人得到的钱币不多。

    即便如此也是一笔横财。

    年轻的战士们立刻开始在诺夫哥罗德城里采购,他们购买新衣服、靴子、帽子、皮带与布袋,购买蜂蜜、果干、冻肉和酒类。

    人们极为欢迎这些出手阔绰的小子,所谓战争红利莫过于此,凡是在大城摆摊的商人们都得分享到了利益。

    战争红利层层传导,那些冬季忙着做针线活儿的妇女,都因为快速卖掉了自己的货得到了银币,再用这笔钱去农庄买些别的必要物资改善生活。

    如此繁荣会持续多日!毕竟那是一群刚上战场的年轻人,他们第一次宝剑沥血,也第一次得到战利品,他们有着超强的消费渴望以证明自己拥有着“支配权”。

    好吃好喝的都要买,新衣服新装备更要买。

    他们尤其要多买一些皮带、布袋和靴子,这些制品是本城的优秀特产。

    他们必须多买,毕竟这些小物件国王仅会发放一套甚至不发,兄弟们只是公民兵,除了一套制式武器外的一切装备原则上都要自备,如此一来自然多备些准没坏处。

    究竟谁有资格参与春耕后的法兰克远征呢?

    国王虽

    没说,局面实则已经非常明朗。突如其来的南方远征是一场声势浩大反击战,亦是对各新编旗队的铁血试炼。各队都完成试炼,遂意味着大家都得到了远征权。

    自去年九月份出征到现在已经过去半年时光,如今谁还会质疑一群十三四岁的混血崽子实力不济?

    只有神知道远征法兰克会遇到多少新困难,为此做再多准备都值得。

    对于每一名士兵,有两项最需要注意:伙食与穿戴。

    冬季战争的经验使得他们明白吃饭穿衣比武器装备更重要。

    反叛者瓦季姆最终如何战败的?

    大家作为战争亲历者自有公断——那个家伙来势汹汹,在吃亏后迅速昏招频出,主要原因就是这家伙军粮告急,又在降雪后急着找一个温暖窝棚。

    只有神知道新的远征要持续多久。

    阿斯卡德的第七旗队以及常备军精锐到现在仍在法兰克作战,他们情况如何无人得知。他们一定还在战斗,只是到了现在属于他们的战争已经持续了整整一年。

    高能量的蜂蜜、腌渍脂肪、微臭的干酪被一扫而空。

    市面上销售的皮靴数日之内销售精光。

    四支旗队与骑兵们就意味着近三千人规模的战士,他们握有一批现金又有极强的购买欲。

    作为消耗品的皮靴,经过半年作战,战士们的第一双鞋子基本都已坏损,大家不舍得扔就留着回家对它修修补补。正因为战士陆续换上自备的备用靴子

    ,才使得大家基本不担心冻坏脚导致失去战斗力。

    (事实上一批没有参与普斯科夫远征的战士,就是因为鞋子破损导致脚冻伤,不得不提前跟着奥斯塔拉军回家)。

    如此经验使得大家在这方面达成共识——皮靴少说也得准备三双。

    突然间,诺夫哥罗德出现巨大的皮靴市场,难道环伊尔门湖的确能短时间内拿出一万双皮靴么?

    本城没有足够的匠人在短短一个月时间满足这一需求,所有的家庭作坊为了利益赶工。

    而对于亟待新征的战士们,大家可以再等等。

    买了五花八门的东西,有大出息的年轻人回到自己家,与家人们在一起共享幸福时刻。

    出征的儿子完好无损归来,他们成长为真正的男人,还带回了一批战利品,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将远征法兰克。

    罗斯的年轻,要么是在远征,要么就是准备远征。

    孩子的父亲业已老去,不少年轻人实则是家中的次子,他们的父亲或是老罗斯人,或是其他瑞典系部族移民的新罗斯人,共同点就在于通用诺斯语,迎娶的也几乎都是斯拉夫人妻子。

    秉承着北方传动,次子就应该出去闯荡自谋生路。这在孩子的斯拉夫母亲看来太残酷了,她们更喜欢儿子留在身边、开垦土地靠着农业致富。

    拥有瓦良格之魂的孩子们留不住,幼子看着大哥因远征发财而蠢蠢欲动,整个姆斯季斯克发城的文化气氛就是如

    此,它也传导到了各个农庄,以及斯拉夫人为主的大城诺夫哥罗德。

    当战争掠夺变成成功率极高、来钱极快、能迅速改善家庭生活状况的营生,谁还愿意老实种地、老实捞鱼呢?

    现在依旧是少数人的后裔拥有着远征权力,这些“少数人”正在疯狂生育,而最广大的斯拉夫人也在贫民生育,使得开战权依旧是少数人的特权。

    不过这里的“少数”已不算少。

    常备军尽可能骑兵化,如今便有一支人均重甲狂战士化的步兵旗队与四支骑兵队。

    而公民兵旗队多达十一个。

    另有一支独立的海军部队。

    这支兵力近万人的军队理论上留里克挥之即来,他们听命于国王本人,也是他们掌握着罗斯的开战权。

    要维持这样庞大的军队,仅仅是维持费用之于现在的王国就是耗资巨大,好在罗斯真正消耗国帑的常备军规模更小。最广大的公民兵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要自备,恰恰王国的各级市场可以满足士兵的五花八门需求。

    他们是士兵更是生产者,他们背后的家庭是农民、是渔民、是猎人,更是从事五花八门手工作坊的人。恰是因为国王对这些公民兵投入的少,为了在战场上保命,在和平时期他们才会花费大价钱制备自己的武装与后勤物资。毕竟只有人活着才能把钱挣到手。

    诺夫哥罗德的繁荣景象真是令奥拉芬、波姆等人大开眼界。

    怎么看这座城的

    都有比新罗斯堡更多的人口,整个环境酷似普斯科夫,来来往往的人也是诺斯语、斯拉夫语混着说。两族的关系明显非常和谐,想来这就是本地有着大量混血人的的原因吧?

    普斯科夫丹麦小社区的三十户人家享有选择权,他们可以直接住在诺夫哥罗德成为普通人立刻享受“现代生活”,也可在未来跟着奥拉芬去卢班斯湖盯着贵族的名号去筚路蓝缕。

    出于很现实的考虑,有的人家果断就在本城落户,全家人的名字也就在书吏的登记造册了,并在身份一栏上标注为“商人”。

    只要有一次经历,现在的他们就已经知晓了普斯科夫-诺夫哥罗德的内陆贸易线,把诺夫哥罗德的好产品运到苦哈哈的普斯科夫,当地的克里维奇人村民定要打出大量农产品来换,罢了自己再把当地收购的皮革运到诺夫哥罗德,单纯来做二道贩子就能两头赚钱,天下就是有这样的好事。

    波姆就是这么想的,至于自己还能再做远途贸易多少年月,是知道呢?

    至少家人们该享有一个安定的生活。儿子长大可以继续做商人跑贸易,女儿长大了就近嫁出去,这样家族能在诺夫哥罗德找一个靠山。

    奥拉芬和他的几个老伙计们虽然心动,再考虑到罗斯王对于自己的册封,乃至在卢班斯湖当伯爵的发展前景更大。

    至少那是一个伯爵!没有钱财可以去挣,被罗斯王承

    认的贵族爵位可是钱买不来的。

    这些人或是定居或是客居在诺夫哥罗德城里,奥拉芬支流何时离开由他们自己决定。

    留里克的心思已不再那些随行旅人身上。

    跟来作为质子的所有瑟隆人男孩,他们的父亲都是留里克封的博雅尔,他们自己也会在未来继承爵位。孩子们在抵达终点后,就在本城被留里克送到信得过的寄养家庭。

    白树庄园的民众是构成这座大城的主体,民众们可是不傻,当他们获悉这些小男孩都是未来的下级贵族,巴不得与贵族攀关系的人们在争相哄抢寄样权。

    这些人打得什么如意算盘?留里克与总督梅德韦特一清二楚。

    小男孩会在本城接受全套教育,他们会“罗斯化”,未来回到故乡想必也是心向罗斯。即便他们是闻所未闻的瑟隆人,那也是罗斯王亲封的一票小贵族,其地盘据说是夹在里加与波洛茨克中间,总之并非远在天边的人们。

    把男孩当儿子养,把自家的女儿许配去,最好当两人到了十二岁就按照斯拉夫传统举行婚礼将关系彻底坐实。如此白树庄园的一个普通家庭,摇身一变也有了贵族背景。

    这是留里克很乐意看到了,想来那些瑟隆人未来会因此成为罗斯的拥趸,相当于王室势力在西德维纳河下游、这片一段时间内缺乏直接管控能力区域安插了触角。

    在所有的小孩中一对兄妹最为重要。

    维特尼斯与

    科斯蒂斯,他们是瑟隆人首领的一对孙辈。

    八岁的维特尼斯将成为下一代的瑟隆伯爵,他未来的妻子可从罗斯女孩中挑选。

    六岁的科斯蒂斯可以嫁给一位罗斯系贵族。

    如此大大小小的瑟隆人势力都与罗斯建立了血缘联系。

    不过留里克不会将这对兄弟寄养在一般的家庭,反正王室的孩子们极多,再多一对年幼兄妹并无不妥。

    现在,留里克就是这对兄妹的养父,斯维特兰娜就是他们的养母。

    年逾古稀的奥托也就多了一对孙辈。

    但罗斯王室的人口还在增加,且将继续增加。

    王后斯维特兰娜的肚子已经太大了,当罗斯冬季南征之际它已显怀,而今半年时间过去,稍稍一算预产期,怎么算都要在春耕前后孩子呱呱坠地,那会是嫡系的第二位王子亦或是一位公主。

    不过留里克也不会限于此。

    四月份的翻浆季已经不远,它过后就是春耕,紧接着就是罗斯远征。

    留里克算着日子,当自己亲率大军介入法兰克内战,最快也得是夏至日前后了。这个时期已经不早却也不算晚。

    什么叫做“四月的公牛”?留里克的这一绰号不是开玩笑,人人都知道自己的大王可以驾驭得了那十八位妻妾,而今归来的大王不施展能力就怪了。

    留里克还不至于如此急躁,斯维特兰娜才是正妻,现在好好陪她才是正道。

第1366章 斯诺拉斯卡娅

    虽然表面难以看出端倪,冰封大地正在悄然解冻。那些凿冰钓鱼的人们逐渐发现冰层正在变薄,且昨日凿钻出的冰孔,今日再看就只结了一层薄冰,用鱼叉分离一戳它就能继续利用。

    已经是三月份,北方的气候依旧寒冷,然到了每天中午世界变得舒服起来。

    天气回暖固然的好事,但满世界的积雪同时融化,一度冻结的泥土全域解冻,在清早没长出之前,整个世界也化作泥淖。

    冰层之下的水流开始加速,只要在沃尔霍夫河上凿个洞就能发现这一异常——冰下奔涌的河水能迅速把漂浮冰渣吸走。

    由于回来得已经有些晚,这样的环境再想在拉多加湖飙雪橇未免风险巨大,倘若等到冰雪快速融化器走陆路抵达新罗斯堡,又是一种自虐行为。

    留里克不着急,现在是着急也没用。

    法兰克是一定要去的,即便赶个晚集也要去。

    因为他知道路德维希吃了大败仗后,再组建的军队不一定骁勇兵力也不多,指望这些军队战胜他的大哥洛泰尔、至少保住其巴伐利亚爵位恐怕也有些艰难。

    路德维希很可能选择拖延战略,在实力恢复到他满意为止才会再战,这就意味着法兰克内战的时间被大大拉长,罗斯依旧拥有武装介入的时间窗口。

    归来的大军带来一段时间的繁荣,回家的战士们仍在享受长达十天的假期。

    不过,一场不期而遇的降雪过程悄然而

    至。

    春分将之,偏偏这个时间节点降雪。

    连续两周的晴朗天气戛然而止,突然的大幅降温又把气温打回到冬季。

    所有人不得不龟缩在自己家里,介于这场不知持续多久的降雪阻碍,留里克计划的军队归队也不得不向后拖延。

    户外北风呼啸,一股北极寒流突然横扫东北欧地区,它一路吹到黑海之滨,只是在那边降雪化作降雨。

    遂当留里克在宫殿里躲雪时,处在伏尔加河入海口的佩切涅格汗国,民众纷纷藏在帐篷里躲雨。

    一个静谧的夜,北风的呼号渐渐平息,细密的雪花撒满大地,它们难以凝成一团,以至于漆黑世界下新的积雪极为蓬松,于是各种动静被吸收了个干净。

    就在诺夫哥罗德王宫寝殿,留里克的生活恢复正常,他于王后斯韦特兰娜睡在一起……

    室内绝对寂静,以至于留里克能清楚察觉自己的心跳。

    归来之后的第一个晚上,他与老爹、家族成员们共进晚餐,尤其是与老爹奥托拼了番酒。

    葡萄酒不再稀奇,罗斯进口的就是这种拿骚特产。何止葡萄酒,这里还有一些甜蜜的梨子酒、樱桃酒和苹果酒,乃至不可思议的苹果醋。

    这些奇奇怪怪的酒品都是作为贡品,由去年冬季突击归来的蓝狐所进攻。

    奉命远征法兰克的将领仅带着少量军队归来?莫非遇到了什么状况。

    关于第一批远征军的遭遇,奥托早在光明节之前拿到了蓝

    狐的亲笔信,以及一批讨喜贡品。

    这些事留里克一直蒙在鼓里,直到他拿到了书信原件。

    消息一直没有公开,目前仅有罗斯的少数顶级贵族知晓远征军的经历,虽然这并没有什么可隐藏的迫切理由。

    倘若蓝狐的书信没有夸大,那么法兰克岂不是成了一间破房子,只要在踹几脚不就垮了?

    究竟是他们蓝得太快?还是罗斯军太强了?

    蓝狐在这些问题上或许会夸大一些标榜自己的能力,他不会过分夸大。

    相信远征军洗劫了亚琛,留里克当然不敢相信。不过这个减肥成功的胖子非说军队在亚琛城里搜刮的一批金银器具,尤其是大教堂的圣器,都被一股脑带回了新罗斯堡。

    “如果我看不到你说的这些宝贝,你就是说谎。你……犯不着在这个问题上夸下海口吧?!”

    想要看到那些战利品,奈何时机不对。

    留里克确实着急也没用,就目前的局面,罗斯两座大城已经事实上交通中断。这一窘境将在四月中旬结束,在春耕结束后一切正常。

    老爹奥托喝醉了,即便这对一个老人风险很大。没有人拗得过老头儿的性子,就只好任其高兴喝酒咯。

    留里克喝得微醉,之后便高高兴兴走近浴室,先是淋雨再是泡澡,一身的污泥皮屑由粗麻布不断剐蹭,头发、胡须、胸毛、裆部更是用香皂连续搓了五六遍。

    在这个问题上他不需要任何人帮助,最后如同

    脱了一层皮再临人间。

    也只有如此,大肆用了香皂后浑身散发淡淡玫瑰精油香气,王后闻着舒心才愿意留里克的近身。

    虽是近身,留里克也只会将可爱的斯韦特兰娜搂在怀里。这个比自己小一岁的女人充满母性,她又一次到了孕期的末期,有关生育的准备已经在做。

    无疑国王丈夫在这个时间点回来是巨大的幸福,接下来的翻浆季留里克绝对跑不了,那么就可亲眼看着嫡出的第二个孩子呱呱坠地。

    静谧的夜,一盏油灯静静燃烧。

    孕期末的斯韦特兰娜有着所有孕妇都会面临的生活麻烦,她的血糖血压都已生理性上升,这段日子精神不太好,现在户外一直飘雪,她将不适感归结为天气不好。

    穿衣服、穿袜子、如厕全部成了艰难的事,不过想到孩子快降生了,充满期待她完全忽略掉了这些困难。

    一颗脑袋隔着一层内衣贴在兰娜胀大的肚皮,那是留里克,睡不着的他正微笑着倾听胎音。

    有这番折腾,本就睡得轻的兰娜被吵醒了。

    娟秀的手搭在留里克毛茸茸的头发上。

    “你醒啦?”

    “你折腾我,我怎么睡得着。”兰娜嗤嗤得回应着。

    留里克轻轻抬头,那是一张年轻又慈祥的脸,比起她第一次生育时,这张脸圆润了不少。

    “你……继续平躺吧。让我再听听。”

    “听什么?”

    “孩子的心跳。”

    “听这个干什么?我又听不到。”兰娜微微

    鼓起嘴巴:“这孩子时不时踢我一下,总是弄得我反胃。这小子和奥斯本一样,以后也是个顽皮的男孩。”

    “男孩?”留里克警觉得抬起头。

    “肯定是男孩。我可是去芙蕾雅神处祈祷过的。再说,他踢我那么厉害,当然是男孩。”

    “嘿嘿,就怕是个女孩。听着,诸神有时候也会开个小玩笑。”

    “嘁,我拜谒的是芙蕾雅神,又不是洛基。”兰娜的确心生一丝不悦,于心她的确更喜欢儿子。

    有些话她身为王后也不敢说出来,所谓诸神讲下了奇迹,除了露米娅生育了第一个女孩维莉卡,留里克的所有妻妾生下的都是儿子。

    罗斯的王子太多了,若非诸神的安排很难说得过去。

    既然是这样的局面,储君奥斯本虽被设立崇高地位,他未来真的能镇得住铺天盖地的同父异母的兄弟们吗。

    斯韦特兰娜最相信同胞血亲,只有自己继续生下儿子,才能在未来继续稳固太子的地位。

    留里克的一只耳朵依旧贴在兰娜的肚皮,低语道:“还是做好两手准备。你喜欢儿子,我也喜欢。倘若这是个女儿我就更喜欢了。”

    “咦?为何?”

    “因为……我的儿子已经太多了。也许他们现在需要一个妹妹,哈哈。”

    “很好笑吗?我笑不出来。”兰娜深深呼吁口气:“就看诸神的安排,看看神如何对待你。”

    恰是因为接受了留里克的亲自教育,她才意识到生男生

    女是男人来左右的。

    留里克却将之定义为“神的安排”,女人提供孩子恒定的一半,男人则在诸神安排下确定另一半。

    这很反知觉,毕竟在所有人眼里孩子的性别由女人决定。无论是否接受过教育是否明白真相,她们照样去神庙拜谒芙蕾雅,祈祷顺利分娩,祈祷生一个儿子。

    因为生下一个儿子再抚养他长大有着极为巨大的利益价值。信仰芙蕾雅者的家庭几乎都有着出人当兵的义务,它是义务更是福利。

    现在的局面是一家出两个儿子当兵也不稀奇,罗斯军素有充分后勤保障制度,甚至一些掌握药剂的祭司随军行动,伤兵的存活率极高。

    罗斯在从一个胜利步入另一个胜利,家中一个男子参军,才有资格分享巨额战争红利。

    十多年来都是如此,以至于形成一种文化——没有任何时代如现在这般,老罗斯、瑞典、斯拉夫母亲们迫切希望生育更多男孩。

    身为罗斯顶级贵族的斯韦特兰娜不得不想得更多。

    留里克的话也给自己提了个醒。

    “不管了。男孩女孩都重要,你……给孩子取个名字吧。这是你的全力。”

    “也对。”留里克这才缓缓坐起来。

    透过粗糙质感的玻璃窗,户外极微弱的光亮由积雪反射放大,窗外是一片幽蓝景象,静谧而又神圣。

    留里克挠挠脸:“如果是男孩,就叫他Snoug斯诺劳格,如果是女孩,就叫她Sn

    o斯诺拉。”

    两个名字都是诺斯语的合成词,意思都是“与雪的约定”,公平的说很有瓦良格风采,却与母方的斯拉夫文化没关系。

    “也好。”兰娜没有拒绝,又补充:“男孩还要加上sv的后缀。”

    “女孩就不必了。”

    “要加。”斯韦特兰娜撑着毯子缓缓做起:“skaya后缀,必须。”

    “也好。这样你的女儿也会是区别其他兄弟姐妹的存在。看来这件事还需要立法,你的孩子才有权拥有特别后缀。”

    王后的提议令人深思,她的一番坚持实在令留里克刮目相看。想来是耳听穆然太多了,看似平凡的本地小贵族女儿的斯韦特兰娜,也有临朝称制的潜力。

    罗斯有一把剑一把盾,剑是老罗斯部族的血缘后裔们,盾则是伊尔门湖如今实力最强的白树庄园。

    王后和她的娘家势力的存在是罗斯稳定的基石,此地是罗斯的大粮仓,是纺织品主要产地,倘若没有这里人的支持,罗斯就没有财力物力去打大规模战争。

    外戚势力对现在的罗斯极为重要,至于未来……目前可没理由多想。

    既然她都坐正了身子,留里克旋即把脸凑了获取,就在兰娜脸颊轻吻一次,一脸的胡须可是弄得满脸有些痒。

    “等我结束了法兰克远征,说不定都是844年了。到时候这个孩子也断奶了,我们……”

    “还要等那么久?又是一整年的远征?”兰娜

    早有预估,而今留里克说出口,想到未来自己真的空落落的。

    “为了我们的王国,这是我的宿命。击碎法兰克的荣耀,我们的罗斯至少和他们平起平坐。这样……你的地位就更高了。”

    “嗯。”兰娜笑意盎然得点点头,牢记着丈夫给孩子取的两个名字,没有再多言。

    自这次夜里密谈后,斯韦特兰娜终于迎来了最后阶段。

    此时冬季最后一场降雪已经结束,气候回暖的速度超乎想象,自然大地解冻的速度也令人绝望。

    伊尔门湖的几乎所有区域已不能安全得凿冰钓鱼,湖面成片的冰块不断膨胀化作小冰块。

    冰块其实并不小,它们在水力搬运下涌入沃尔霍夫河,在每天都在变得更汹涌的河水中向着拉多加湖搬运。

    欢迎来到儒略历四月份!

    白天已不寒冷,被积雪压了大半年的土地终于重见天空,固然是泥泞不堪,若非环湖地区故意铺设着由远处运来的矿渣、碎石、陶骗的粗糙道路,各农庄的陆路交通也要被烂泥中断可能半个月。

    就连新罗斯堡的喀朗施塔得泊地的坚冰也化作无尽碎冰,涅瓦河在疯狂流凌,无尽冰块冲入芬兰湾。这对划桨长船威胁巨大,但在停泊的海军大船看来风险不大。

    当流凌全部结束,泥浆为太阳烤干,843年的春耕即刻开始。

    恰是春耕前夕,全城百姓都获悉了个好消息——王后又生了!

    起初,那是一股熟悉

    又陌生的腹痛,心有灵犀的斯韦特兰娜大呼小叫,很快在众多产婆的密切关注下,孩子伴随着母亲的一声铿锵呐喊呱呱坠地。

    白树庄园里的那些产婆经验丰富,她们迅速清理孩子身上厚厚的胎脂,沸水煮过的刀子割断脐带又由木夹夹住。

    一切的消毒清理工作快速结束,粉红的孩子在吱哇乱叫中被用特别备好的细麻布包好。

    “快!让我看看,是男孩还是女孩?”兰娜的脸色有些憔悴,又基于本能抱回自己的孩子。

    “是个女孩。”一产婆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是女孩啊。留里克……你这个坏蛋,乌鸦嘴!”她先楞了一下,接着嘴上低语抒发不满,可那就是自己第一个女儿。

    将孩子抱在怀里,仔细看看孩子的胎毛:“嘿嘿,棕黄色的头发。”

    她下意识轻晃,紧闭眼睛的女儿下意识呜呜几声。

    “嘿嘿,斯诺拉斯卡娅,就是你是名字呢。”

    此刻,禁闭的木门外聚集着一批等候的贵人。

    兰娜是奥托亲自指认的正妻,一想到当年那小姑娘毫不畏惧喜哈哈揪自己的胡须,老战士的心都融化了。

    现在,老头子突然听到孩子一声炸裂般的啼哭,高兴得一拍大腿:“哭声如雷,是个男孩,托儿神给他祝福了。”

    亦是听到这声啼哭,留里克笑嘻嘻一拍奥斯本的背:“小子,你妈妈可能给你生了个弟弟。”

    被突然一拍,奥斯本心有不悦,轻轻噘嘴

    看着老爹:“你说过的,万一是一个妹妹呢。”

    “如果是妹妹呢?”

    “宠爱咯,那可是我的妹妹。”奥斯本依旧噘着嘴嘟囔。

    木门终于打开,聚集的人们一边问着母亲的情况一边问着孩子性别。

    “是个公主。”

    一切尘埃落定……

    奥托的脸上有一丝失落,却又转瞬间乐了出来。

    而被父亲拍了一巴掌的奥斯本,听得是妹妹,突然勃然而起:“太好了。我就想要一个妹妹,诸神真的回应我的祷告了。”

    “是吗?”留里克一把扣住太子躁动的脑袋:“原来是你小子。小声点,可别让你母亲听到是你的祈祷在和她对着干……”

    奥斯本调皮得吐吐舌。

    “走吧。”留里克拉着儿子一把,“我们进去看看你母亲……”

第1367章 弓与马

    在润物细无声中春耕悄然开始了。

    即便土壤还比较泥泞,急不可耐的农民就将调试好的曲辕犁亦或是普通铁犁从家里拿出,接着全家上阵开始翻土作业。

    在绝大多数农庄,粗犷的撒播式播种已被淘汰,各村都选用条播模式,如此播种速度更快、种子间营养竞争力度降低,播种与翻土几乎是同时进行,当铁犁与耧车经过,就剩下微微凸起的条状的垄,以及中间区域掩埋的一串麦种。

    如何种地皆由各农庄自己商议,哪怕本村田地已经完成了度田确权,理论上农民家庭可以进入到小农模式,不过自古以来的习惯,在种地问题上广大斯拉夫农民依旧秉持着感情互相帮衬着种田。

    整个农庄的男人们被博雅尔组织起来,农庄豢养的大畜也集中使用。

    耕牛是一种过于高级的使役,这些农民至多进行马耕,但马匹都是稀罕物,他们只好退而求其次得冬季拉雪橇的鹿再套上缰绳令其拖曳曲辕犁。男人与鹿共同翻土,被集中起来的妇女孩子们紧跟其后播种作业。

    整个农庄一切劳动力被组织起来,农时有限,他们知道自己必须在时间窗口期完成播种,否则麦子成熟期撞到秋季霜冻就可能酿成绝收惨剧。

    另一方面还有一桩利益等着他们快速去赚。

    分给老罗斯移民的好农田,落在他们手里真的能得到好好照料么?

    农田一直在被照料着,只是出力的

    人是一群麦客。

    人人都知道麦子好,但令过习惯了捕鱼狩猎生活、在历次战争正家里获得大量战利品财富,这样的罗斯家庭难以亲自躬身去刨地种麦。

    他们摇身一变纷纷做起收租子的地主,就近招募一批斯拉夫农民,从播种到收获的一切工作都外包出去,最后从中收取一半地租。

    给罗斯老爷种地是一桩好事。

    能做佃农的农户,他们主要出身白树庄园,也有部分佃农来自由“藏起来的人”构成的新移民庄园。在罗斯移民的开发充分的熟田种地,在资深农夫看来是颇为容易的事情。

    这些人可以在完成自家农田作业的同时,将租种的罗斯人田地一起作业。毕竟对于一个农夫家庭,家庭情况与身份决定了家里男丁不太可能通过外出作战掠夺财富,愈发注重土地的他们也不再愿意背井离乡去筚路蓝缕,就只能盯着眼前所见的一切从中找寻发财机会。

    给罗斯人种地是挣钱的手段,而且……

    因为罗斯移民以及他们的后裔,就是作为罗斯王国的“第一等公民”生活着。与他们走得越近越好,最好在他们的男孩成长过程中与自家的女儿走得近,孩子间彼此见得多了若能萌生情愫,租地的佃农就该着手去嫁女了。

    这一切在快速演化着。

    于是,环伊尔门湖区有着一大群专业农民在全域农田开启春耕作业,罗斯人的农田他们全包了,事到如今还

    在积极勤耕的罗斯移民家庭逐渐成了异类。

    毕竟大家拥有着出兵参战、去远方探险的权力与能力,那不是来钱更快的工作,究竟是怎样的懦夫敢于做刨地农夫?

    虽然这并非留里克希望看到的,它自然演化成了这个样子,逆势而为也不好。

    倒是有一个好,地租模式之下,各罗斯家庭里的新生男丁变得自由,他们听着父辈、祖辈的探险故事长大,又能亲眼看到罗斯军凯旋、大量战利品涌入家里的盛况。耳听目染下谁不想超越自己的父辈做新的英雄?

    罗斯仍在积极对外扩张,新一代们还没有资格腐化成纨绔子弟。而牢牢把持着暴力权力,哪怕将农田全部租出去,罗斯始终作为制定规矩者,佃农们只能按照契约来做事,罗斯也有权视情况修正规矩。

    因为留里克就是最大的地主,他拥有着最多的战利品农田,农耕作业全部外包给了白树庄园。它们是王室田地,白树庄园又是王后外戚背景,双方是各方面的同盟,王田的产出并非用于国王挥霍,而是装入大粮仓——粮本位的罗斯王国,它们就是维系罗斯经济稳定的核心。

    843年的春耕陆续开始,留里克完全不担心王田的耕种情况,他对总督梅德韦特提出了播种要求,遂从这一年开始,田地被一分为二,一边种耐寒小麦,一边种尼德兰豌豆。

    到了844年再反过来。

    这一年依旧是免

    税年,对于伊尔门湖地区也是大规模种植豌豆的第一年。

    基于北方寒冷气候,豌豆将变得耐储,它可以作为主力军粮,但在这次罗斯远征真正的主力就是库存的麦子。

    那些结束假期的战士陆续归队,就在诺夫哥罗德城外,留里克亲自为他们做了一次整训。

    就如战士们预期的那样,四支新编的公民兵旗队,以其履历而言他们都已成为沥血老兵,即便大家都非常年轻。

    还是因为冬季作战不可避免的非战斗减员,固然战士们都回来了,那些挨了冻伤,亦或是其他方面身体受损之状况,经过一番体能测验,那些试图掩藏的毛病纷纷暴露出来。

    身体状态不佳的战士不得不抱憾待在军营,他们被剥夺了远征法兰克的权力。

    如果埋怨,就埋怨自己倒霉的运气吧!

    一支步兵旗队满编是满打满算的五百人,各旗队不满编,正好就从其他公民兵旗队里抽掉老兵补上这个缺口。

    甚至是一些斯拉夫旗队中的老兵也被安插进来,从整个诺夫哥罗德抽掉出的精英战士,在纸面上立刻增强了四支年轻旗队的战斗力。不过战士间需要磨合,原属不同部队、不同年龄的士兵需要建立互信。

    就当春耕逐渐开始时,城外的空地正值青草疯长,军队在此进行出征前最后的整训。

    这次整训与往昔有着一项最大的不同,留里克没有要求战士们加强结阵冲撞搏杀这样的

    传统战术技能,而是大大加强了旗队中弓弩手的配置。

    原本旗队里四支百人队,有一支主司弓弩。

    事实上所有的战士早在上学期间都要学习射箭与操作十字弓,他们能被编入旗队意味着射箭科目均以达标。

    战士们传统的“盾墙搏杀”技能当然不可荒废,一面圆盾一把钢剑是标配。

    而今四支旗队还要在此基础上全面弓弩化。

    就好似唐军,每一名重步兵也带上一张弓。又像是马略改革后的罗马步兵,人手标枪轻重各一支。步兵拥有远程投送杀伤能力,比起专职弓弩手,他们即便做不到专精,对整体战斗力也是极大增益。

    在留里克治下,罗斯建军支出就比之其他部族更强到弓弩的作用。

    诺夫哥罗德各个农庄都在饲养家禽,鸡是最多的,只有剪掉飞羽这些家禽才好控制,而飞羽全部卖给官方最后化作箭雨。公平的说鸡飞羽只是凑合的,真的好使还得是大雁、野鹅和绿头鸭的飞羽,这就靠着猎人们的进贡了。

    箭簇与箭羽的获取成本都低,反倒是箭杆的制作颇为讲究,成本也显得较高。

    只因罗斯的弓弩磅数都较高,所射击的箭矢必须挠度较低。杉木依旧是作为箭杆的好材料,木杆在由刮刀和刨刀削成笔直细杆后进行阴干出来,当它足够干燥再行箭矢装配作业。

    在诺夫哥罗德与新罗斯堡,有一批人员拿着俸禄专职做这件事(历次作战

    后的伤残战士在其列),他们理论上全年无休,如此才能保证罗斯的武库箭矢充盈,乃至有足够的余量对民间销售。

    罗斯军的单体木弓几乎都为杉木制作,云杉到处都是,猎人用之制作单体猎弓,再配上羊肠、鹿筋做的弓弦,如此猎弓使用量产型箭矢,它是打猎利器,自然也可用于作战。

    各家各户只要有条件都会置办一张弓,父亲为儿子准备弓,凑钱订购匕首、战斧,若是家境殷实就去都城的国营铁匠铺订购一把好剑。这是父亲对于儿子爱,同样也是为未来投资——出征的儿子只有装备充盈才能更好打胜仗,才能掠夺更多战利品。

    留里克很快便看到了这样一幕。

    他发现在自己并不要亲自过问军队的武装问题,公民兵旗队的装备竟有他们出身的家庭出自装备了个七七八八。

    留里克要做的,就是给每个旗队安置两支十字弓百人队。

    一队装备常态化的木臂十字弓,另一队装备需要绞盘操纵的钢臂十字弓。不过虽为木臂,那些十字弓的弓臂可是实实在在的草原反曲弓,核心材料的确为木材,然筋角搭配使得它的磅数已经达到了六十磅。

    让一批年仅十四岁上下的战士频繁拉开六十磅的反曲弓射击并不现实,若是改造成十字弓就另当别论。年轻战士以踏张模式、以全身力气为之上弦,发射量产型箭矢,实力不容小觑。

    始终重视弓矢

    的罗斯如今快速给远征军全面装备远程武器。

    何止弓矢?扭力弹弓与扭力投石机,这些重装备可以安装在手推车上快速部署战场,可随着步兵做快速机动。

    就是考虑到远征军战士普遍年轻,指望他们与法兰克军队硬碰硬风险太大。何必与他们厮杀呢?罗斯军就该与敌保持距离,靠着不断射箭消磨他们的实力,最终将敌人活活拖垮。

    这是留里克想到的战术,考虑到现在的法兰克军队的甲胄防御水平,他相信这套战术构想没问题。

    步兵如此,骑兵也在扩军。

    整个诺夫哥罗德地区可调动的马匹本就有限,恰恰四月份开始是传统的马匹繁殖期。

    “所有的母马全部管控起来,今年不繁殖了!这日子不过了!”

    留里克一拍大腿,令所有躁动的公马痛失所爱。

    马匹陆陆续续从大湖之南新奥斯塔拉城运抵北部的诺夫哥罗德,在这个问题上虽然卡洛塔对留里克的决意有着质疑,她不会反对自己的男人,而且……因为供出了一批战马,哪怕奥斯塔拉军不出兵,她都有权在远征法兰克问题上分得一杯羹。这就是一场军事冒险,可能投资的战马会全部死在法兰克,害得奥斯塔拉的养马事业遭遇重创。

    今日与往日一样,一个晴朗的春耕日子。

    环湖的农田到处的忙碌的人们,湖面捕鱼的工作恢复正常,只不过比之去年,今年湖上泛舟的人少之又少。

    因为大量的渔民已经聚集在诺夫哥罗德,连钓鱼人庄园、牛犊庄园也带着自己购买的船只倾巢出动。

    沃尔霍夫河畔的港口热热闹闹,被征召的人们都在翘首以盼大王的命令。

    与此同时,一支浩荡马群正被驱赶着,由大湖的东岸经过一个又一个村庄,在经过姆斯塔河浮桥后抵达诺夫哥罗德。

    那是卡洛塔差人带来的南方养马场的合格马匹。

    连续多日,留里克将时间主要用在远征军物资调度上,他差遣一票书吏做事,要求总督梅德韦特全力配合。五花八门的军需品、军粮皆已准备好,尤其是部分粮食已经开始装船,已有小规模运粮船向着都城顺流而下前进了。

    现在,留里克翘首以待的就是马群。

    终于他等来了这群战争利器。

    今日风和日丽惠风和畅,处在丰水期的沃尔霍夫河水流湍急了些,这就意味着船只仅需一个星期即可冲到都城。

    留里克与卡洛塔特别在港口等待着,他们才受到消息所谓马群即将抵达。

    终于在这天下午时分,清一色母马的马群在奥斯塔拉骑兵的护卫下安全抵达沃尔霍夫河右岸,正与留里克隔河相望。

    “咦?养马数年,我们的马匹就只有……这么多?”留里克眯着眼观摩那黑压压的马群,心中有一丝失望。

    “这已经是我们能调集的全部马儿了。留里克,你不要太贪心。你知道的,为了你的目的我可付出了很大

    代价。”

    说着,卡洛塔捣捣自己男人,斜着眼瞪了一下,又带着笑意轻轻嘀咕:“你得补偿我。立刻!反正我又不参与远征。”

    “是!今晚吧。不过这些马儿……”

    “还有什么顾虑?担心它们不可骑乘。放心吧,能交给你的战马都是调训过。可以乘骑,也可作为驮骡。马儿们本该进入繁殖的!我可是牺牲很多。现在整个养马场的合适母马都在这里了。你可悠着点,不要让它们大量死亡。否则未来几年……”

    “我懂。你就不要唠叨了。”留里克摇摇头,他心里仍是不满。

    这份不满就是针对自己,倘若自己早点意识到罗斯军未来越来越依靠战马来扩张,就该在十年前就去尝试训练骑兵。乘骑马可有多种渠道去搞到,关键在于意识问题,现在想要变出来一直庞大的骑兵部队,已经是痴心妄想咯。

    卡洛塔带来的马匹满打满算有三百匹,再加上安置在诺夫哥罗德的备用马匹,除却出征骑兵外,罗斯还能再准备五百匹备用。

    九百匹战马,按照留里克的特别计划,它们都将乘坐长船一路漂到新罗斯堡。

    即便抵达了都城,马匹将被驱赶到更大的船只上,在被运抵里加港后全部下船,接着完成会师的罗斯军开始海陆并进向着萨克森公国方向进去,而罗斯骑兵将走一条特殊的路径,即“地狱之路”,由汉堡走罗马大道直接抵达科隆,继而在

    拿骚与友军完成大会师。

    骑兵会先与海路推进的步兵抵达目的地,留里克的计划正是如此的简单粗暴。

    所以为了快速运输如此多的战马、军粮、箭矢标枪、重武器,以及其他的物资。

    整个诺夫哥罗德的合格渔船都在征用范围内。

    留里克可不白给,被征召者能立刻拿到粮食报酬以及一些现金。对于这些船主,给大王的远征军办事的确是可以说道的光荣事,拿到报酬也理所当然。反正此行一定要到都城,带上大王赏的银币还能在都城买点好东西,罢了再走卢加河与运河转上一圈子回家。

第1368章 备战中的新罗斯堡与大祭司的决定

    当北方的冰层破碎,当流凌也趋于尾声,那些储备了一冬物资亟待运到都城销售的商人们,他们果断开启了商业活动。

    比之过去几年,今年的诺夫哥罗德春季商队规模很小。

    往年,船只能铺满沃尔霍夫河河面,以至于各船都要安排人站在高处,盯着其他船只避免自己撞上去。但磕碰避免不了,这些长船也纷纷在船艏部位的两舷包上羊皮球囊,羊皮里被塞满干草,作为一种缓冲垫,尽量在磕碰发生时候保护船只。

    这支小规模船只与大量碎冰一道顺利漂入拉多加湖,他们甚至没有在湖口的渔村逗留,继续冲向涅瓦河。

    在这条不算长的大河,他们伴随着最后的拉多加湖流凌以划桨所不能及的高速航行。这么做风险很大,不过考虑到自己因抢先行动,从而打个时间差以将货物在都城卖个高价,一切的冒险都是值得的。

    现在的都城新罗斯堡也开始他们的春耕,当地农田不多种植的也几乎都是燕麦,当地人依旧在开荒,目标正是向南方的森林索要生存空间。

    这真是一种良性的循环,被砍伐的红松、云杉多作为建筑和造船材料,剩下的边边角角再做成家具、餐具,以及烧火木柴。

    除了围墙包裹的城市区域改新房有着巨大的限制,新房也不可当着前往城外集市、造船厂、祭坛、墓地等重要区域,其他地方原则上都可以盖房子。

    以芬兰苏

    欧米人为主的“打工者”社区拔地而起并持续扩建,他们不止是来都城做工,也积极开始开拓新田。

    那些倒霉的大树根被以各种方法拔除,一片偏酸性的荒地若非盖房子必须,就被苏欧米人与斯拉夫人瓜分,继而开始垦荒种地。

    客观上都城愈发增长的粮食自给率改善了这里的经济环境,然都城的一切工商业运作仍需要大量进口粮食作为后盾。

    新罗斯堡的城市人口比诺夫哥罗德多很多,捕鱼业养不活这么多人,最终已经形成传统的瑞典梅拉伦湖购粮工作,成为避免都城饥荒的关键。

    除此之外就属来自诺夫哥罗德的运粮船队了。

    一批武装货船和再小型一些的柯克船就停在诺夫哥罗德码头,它们是运粮船主力,留里克从大粮仓卸载的粮食就堆积其中。不过考虑到今年的特殊性,多艘大型船只被挪空了位置,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战马尽量塞进去。

    “只要流凌结束,南方商船就该到了。”

    王国的主要财富就在府城,王室的“大钱库”就在都城王宫。

    都城百姓拥有着大量财物,期待商队一到大肆采买。客居的丹麦、瑞典、芬兰、约塔兰商人就在这里等货,尤其是销售的拳头产品:皮鞋与成品衣。

    这些商人已经囤积了一批货物,就等着南方纺织品一到,采买后便打道回府,即便他们知道今年罗斯王计划着御驾亲征。

    在民众的期盼中,

    南方商队高扬着旗帜快速漂来。他们以传统的划桨长船为主,随着他们的接近,在码头翘首以盼的人们渐渐发觉有些不对劲。

    大船呢?那些运粮船呢?

    今年商队的规模……就这?

    长船是陆续靠港,固然各船撩开篷布都在展示琳琅货品,可比之去年实在太遭了。

    “喂!你们就来了这么点人?该不会后面才是大部队吧?”急着问出所以然的留驻商人在询问,疑惑的人们当即得到消息。

    “国王在诺夫哥罗德组织起远征军,今年的主要物资都被购买,大部分船只都被征用!你们不要再等待了,现在我们手里的就是今年的新货……”

    一个船老大这么说或是扯谎,所有抵达的商船都有这样的表述,那就是真的咯。

    顿时间,码头欢愉的气氛渐渐化作集体性的扫兴。

    虽是如此,抵港商船的货物仍旧炙手可热,由于供应量有限,这些商人大赚了一笔。

    那些不信邪的人仍在港口期盼着,希望后续仍有大商队抵达,奈何苦等多人依旧仅有零散商船抵达,甚至还有从拉多加北部来的运输熊皮的船只,论其规模就只是小打小闹。

    留驻商人们还能如何,有的带着现有货物打道回府,有的依然愿意等。既然有着“罗斯王御驾亲征”的说法,不如继续等着大王归来再碰碰运气。

    今日,天气晴朗,和煦南风将都城吹得愈发干燥。一度被积雪覆盖成就一片坚

    冰的丰收广场,它恢复了原本的平摊面貌。

    一大片区域铺设了水泥,奈何现阶段罗斯制造的硅酸盐水泥,品控方面做得并不好。

    又是不断踩踏,又是雨淋积雪乃至日常暴晒,它变得愈发粗糙,风一刮就弄得粉末飞扬。

    不过它依旧是罕见的大面积平地。

    本就分格铺设的大广场如今也开始分格修缮,破损地段全部砸碎,再铺设新配置的水泥,磨平之后静待干燥。

    都城的罗斯杜马里总是凑着本城的头头脸脸,大家开上小会就把修路的提案讨论通过。毕竟是从总督府的财政库里拿钱办事,开会大家几乎不会亲自拿钱,只要总督小科努松办事痛快,修缮城市道路系统也就迅速展开了。

    路与广场要分区段修缮,如此不影响民众日常,最终在今年的秋收也不影响民众在广场晒谷。

    对于小科努松,在都城基建问题上可不敢怠慢。

    新罗斯堡是国王的颜面,是对西方世界的窗口,是大陆与海洋的交汇点,更是王国的第一贸易中心。

    马上又要远征法兰克,考虑到大王一定会取胜,凯旋之师也定要环绕城市做盛大凯旋式,若是道路状况与周边建筑破破烂烂,岂不是成了对大王的羞辱?

    每年春季各家各户都会修缮房屋,趁机修路、疏通城市下水道、修缮更新港口设备,这一切都是总督府的重要工作。

    但今年极为特殊,压在小科努松肩头的责任极大

    今日天气晴朗,总督府里除了信心勃勃的总督小科努松,还有着留驻数月的蓝狐与耶夫洛。

    他们凑在一起喝点酒,再对当前的问题探讨一番。

    “现在局势变得复杂。我想不通,大王既然要远征法兰克,还抽出时间做了一场冬季南征。大王早该在光明节(冬至日)前后归来,现在都快夏天了,大王还在诺夫哥罗德?”说罢,又是一杯红酒下了肚。

    “你在抱怨吗?”蓝狐问。

    “没有,只是……担心大王的远征耽搁了时间。”

    “确实我也有些担心。”蓝狐以笑意压着自己的忧虑,急促继续道:“自码头传出的消息已经传来了。大王组织的军队还在诺夫哥罗德,他在南方筹措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估计在抵达都城后,马上就开始远征咯?”

    “你……心里也没底气吧?”小科努松摇摇头,继续看着蓝狐的脸:“倒是你!你这个远征军指挥官,撇下大军在尼德兰,现在大海解冻了,你就该赶紧回去继续指挥。”

    “还不必着急。我在我的封地又组织了一批建勇,我至少带着他们支援。再说,我自己回去会令远征军扫兴,不如再等等大王。”

    小科努松点点头,又问到耶夫洛:“你呢?老哥,这次你不得带着你的芬兰军队助战?”

    “我?我就算了吧。不过大王有意,我可再派出一批精锐长弓兵。”说着,耶夫洛一咬牙:“把我手里的箭全

    交出去。”

    “箭矢?这可不是问题,我可是主抓这方面的问题,才不敢怠慢大王早就交待的任务。”

    “哦?”蓝狐抬起头:“大王所有交待你的后勤工作都完成了?”

    “那是自然,就等着大王来了交差。反倒是你,蓝狐,你又胖了些。”

    蓝狐摇摇头,再勾下脑袋微微一笑:“这不打仗就是如此,等我再去法兰克很快又要瘦下来。”

    “对了,你的那个女人……打算如何告诉大王?总不会真的如实禀报?”

    “小科努松,你又何必提及这个?”

    “我想,还是如实禀报为妙。这则秘密咱们都知晓,但大王必须知情。那个女孩现在和维莉卡关心亲密得睡一张床,哎……”小科努松看不惯一些事,两个同龄少女形影不离关系亲密得有些过分,纵使是亲姐妹也不该如此吧!

    那是未来的大祭司,是王国的大公主,小科努松不敢说三道四。至于另一个女主角,她身份别样尊贵,有着高度政治敏感的他只好借着酒劲对蓝狐旁敲侧击。

    “无所谓。”蓝狐再饮一杯:“乌鸫习惯了现在生活我很意外,她高兴快乐我也很快乐。至于她是否属于我,的确需大王定夺。而且……”

    “如何?”小科努松问。

    “她毕竟是查理曼的后裔,说不定大王要在她身上做文章。真是个可怜的女孩啊。”

    消息已经传遍城市,正是因为罗斯王的积极备战,将本该运抵都城

    销售商品尽数征收采买为军资。

    本来都城用了半年时间筹备,它们体现在充足的武器装备,令小科努松引以为傲的莫过于那些整体锻造胸甲的大成,再加上蓝狐运回来的大量战利品“亮铅”,这种前所未见的新金属对着甲衣做火鎏金处理后,甲衣样式变得魔幻起来,观者谓之为“来自阿斯加德的圣甲衣”。

    武器装备、军粮、新衣,三大板块各有负责人,总督府作为调度者、监督者督促他们落实任务即可。

    倘若大王将诺夫哥罗德的资源也集合了,与都城资源合在一起,这是多么巨大的战略物资储备?

    难道还要按照计划的远征军三千人的标准去做?

    如此富裕的仗还是头一回。

    五花八门的消息随着去大神庙拜谒诸神的人们传到祭司们的耳朵里。

    远征之事祭司们无法置之度外。

    大祭司露米娅镇守都城没的说,为大军开拔做一场盛大祭祀也是必然。

    王国定然要组织一直祭司团队随军出征,她们将给予战死者最后的尊严、引领英灵前往信仰里的瓦尔哈拉,她们也是军医,带着罗斯现有的药剂为伤兵治疗。

    富商家庭、罗斯军功家庭的女儿们,经过测验后的她们在大神庙镀金。少女们绝非柔弱,即便她们不是瓦尔基里般的女战士,也经过基本军事训练。

    但当消息传来,等待许久的露米娅终于兴致勃勃得着急全体下级祭司,她的宣讲立刻

    引起轩然大波。

    大神庙内殿,祭司议事之地。

    头顶鹿角冠的露米娅握紧镶嵌宝石的木杖,在她身上,一瞬间仿佛已故大祭司灵魂附体。

    即便是副祭司的维莉卡也只好与自己的贴身女伴安静站着洗耳恭听。

    “都挺好了!伟大罗斯王的远征即将开始,一些祭司将有幸随军出征!听着,你们的父母安排你们前往大神庙侍奉诸神,我知道那些人的希望,以为安安稳稳有了侍神的经历即可嫁一个好人。

    但是,你们的生活从不是如此安稳。你们要与国王的军队共进退,你们也有可能在战争中死亡小,可能被法兰克人俘虏……”

    说到这里话题变得极为言重,露米娅将丑话说在前,这番可是吓得少女们吓了一跳,接着花容憔悴。

    “怎么?你们在惊恐什么?害怕了?!”露米娅加重语气:“平时杀鹿祭祀你们不害怕,未来你们会走在尸横遍野的战场!希望你们到了那个时候依旧淡定。”

    她继续说着,突然又公开展示一把匕首,那本是一把一般祭祀用的屠鹿工具。

    “记住!法兰克军队与你们有不同的信仰,而你们都是漂亮的女人!一旦被他们捉住,就会遭遇最为凄惨的迫害。为了自己的荣耀,倘若遭遇最可怕的事情,你们就用这个自我了结。

    这种事基本不会发生,你们还是要提高警惕。你们即将走上战场!现在听到名字的,纷纷离队!”

    于

    是,第一个被念到名字的就是维莉卡。作为国王的大女儿、未来大祭司,远征之事岂能少了她?

    维莉卡没有丝毫好怕,恰恰相反,远征时间越长,父亲陪伴自己的时间也越长。战争?没什么可怕。

    她是如此,可听到大祭司念及“特莱西娅”时,乌鸫大吃一惊。

    露米娅才刚刚开始念名字,惊得炸毛的乌鸫便很无力得插嘴:“为什么?为什么我还要去那个受诅咒的国度?”

    “你?”露米娅白了她一眼:“因为维莉卡是你的主人。你主人去了战场,作为她的仆人你还想留在新罗斯堡?”

    这确实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当然乌鸫觉得这就是大祭司故意的。

    难道露米娅不是故意的么?

    有些事就是表面一套说辞,背后有着复杂隐情,隐情方面绝口不提它却又是切实存在的真正原因。乌鸫就是吉斯拉,露米娅知晓她的血脉身份,很清楚这种人物想要与法兰克做完全切割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

    除非,死亡。

    露米娅这也是将留里克一军,乌鸫是一定要随军参战的,届时工作是一位祭司。乌鸫与维莉卡关系亲密得过分,露米娅不好意思将她们分开,她实在是担心自己的女儿,生怕被这个敌国贵族在某些方面带歪了。

    目前为止乌鸫并没有奇怪表现,不过露米娅还不确定她是否真的背叛了自己的法兰克的父王!

    毕竟,一个女儿背叛了自己的父亲

    ,这种人还能做出什么事?

    还不如把这女人想办法合理送到法兰克,观其表现。倘若加入罗斯只是权宜之计,这女人跑回法兰克定要想着逃跑。在露米娅看来这是最好的,身为母亲,她并不希望女儿身边多一个身份可疑的跟班。

    “特莱西娅,你可以不去,那么你就在出征祭祀时自刎,以自己的血祭祀诸神以求得我军大胜!要么,就老老实实跟着你的主人一起远征!”露米娅的话言重至极这样的母亲,维莉卡看着都感觉陌生,心中还有一丝恐惧。

    乌鸫愣住了,接着机械式的嘟囔一句:“我愿意去。”

    传说奥丁麾下的瓦尔基里有十二位,不过罗斯早就将已故大祭司升格为瓦尔基里,这个数量究竟有多少,罗斯方面自有解释。

    露米娅的标准简单粗暴,留里克是奥丁在人间的代言人,包括自己在内的妻妾有多达十八位,等同于有十八位瓦尔基里。

    维莉卡与乌鸫作为远征军祭司的正职副职,另有十八位漂亮的金发少女作为随从。

    二十位祭司,这就是露米娅给予大王的礼物,想必这些大神庙走出的女人,会在未知的战役之时给远征军巨大的精神鼓舞吧。

第1369章 白甲兵

    铁锤在不停锻打,新罗斯堡的国营冶金联合体,任凭户外如何寒风呼啸,它内部的热力都逼着工人们赤膊上阵,对于他们冬季仿佛不存在。

    新罗斯堡城市东南区域,该区域没有一般民居,有的是密密麻麻的火锅矩阵。

    王国的大型高炉都在北方,罗斯堡老家在全新的时代依旧拥有着她独特的强大生命力——冶炼中心。

    如今还留在北方罗斯堡的人们,基本都从事有关挖矿、冶炼的工业门类工作。

    他们就是在以前现代的技术,守着斯堪的纳维亚山脉的太古代铁矿脉挖掘石头,破碎之后以土高炉做生铁铸造。

    大量的生铁锭罗斯堡自己基本无法消化,于是在港口装运海军的运输船,在海军舰只的护航监督下运抵芬兰湾深处的都城新罗斯堡。

    北方两座大矿山与对应的冶金城市,在对都城提供源源不断的粗制铁定外,大量副产品一样运输着。

    芒硝、石灰、石英砂,这些矿物产品关系到罗斯的其他工业门类,新罗斯堡聚集着全罗斯最多的工业人口,唯有他们能妥善吸收利用这些产品。

    在诸多运输的矿物中,甚至连矿渣也被废物利用。

    矿渣被砸得稀碎,最终成优质河沙的替代品,成为配制水泥的关键原料。这样造出的水泥成本是下来了,使得罗斯有了大肆做硅酸盐水泥的基础,而代价就是现在的局面,都城总督府不得不拿出钱来对最初铺

    设的那些水泥路面进行修修补补,且将年年岁岁修补下去。

    因为新罗斯堡的维度还是太高,对这种矿渣水泥认知有限的人们惊讶于他们以人的力量造出来“广大而平整的岩石”,却不知它不耐冻,且干缩性大,在全年温差差异很大的新罗斯堡,几年来的一张一缩造就大量裂缝,自然风蚀下就化作灰尘,其表面也逐渐变得坑坑洼洼实在需要修补。

    这样的修补完全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罗斯的核心有四座大城:罗斯堡、艾隆奥拉瓦堡、新罗斯堡、诺夫哥罗德。

    四城在铺设水泥道路与广场的工作上进度参差,但将城市主要道路早就出易干燥的坚硬平坦大道,民众达成共识。

    这样的城市道路系统在罗斯的其他城市尚且看不到,在域外城市就更加匪夷所思。

    那些运抵都城的生铁锭,终将在大量有编制吃俸禄的师傅手里化作武器、防具,以及需求量最大的生产工具。

    在这里,一位如铁塔一般的装饰屹立于一座火炉前。

    他蓄着浓密胡须,左右两侧下巴的胡子还梳理成了辫子。

    一条麻布在额头缠了一拳又一圈,如此汗水沾湿了这包头才不会蛰伤自己的双眼。

    他本质没有穿着上衣,实则穿着一件皮实的背带裤,在正面,一张坚硬熊皮护住了整个躯干,如此可在锻打之际避免意外烫伤。不过他本来毛茸茸的双臂已经变得光滑水灵,因为毛囊都

    被长久的工作烫坏死亡,光滑双臂渗着汗水,这与他浓密的棕黄色胸毛成鲜明对比。

    他不是别人,正是留里克的第一个男奴——出身白树庄园的卡姆涅。

    一个被熊夺命双亲的男孩,终究在留里克手里化身最信得过的铁匠。

    那些消息引得全城探讨,一直在都城翘首以盼大王现身的卡姆涅,他很清楚自己的任务,即向大王交付整个冶金集团过去大半年时间的劳动成果,宣示自己实际超额完成了任务。

    乃至,一项会令大王意外而狂喜的礼物。

    “来人呐!把我们的宝贝拿出来!帮我穿戴好!”

    那些年轻的铁匠,在属性上都是留里克的打铁奴。但作为大王能直接管控的奴隶,不愁吃喝的他们还有俸禄拿,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又都是年轻人,这么多年过去他们几乎都已娶妻生子,有了家庭牵挂就更是国王拥趸,也希望自己的孩子继续为大王效力,以期继续得到稳定钱粮。

    年轻人的身体状况与卡米涅极为相似,吃好喝好又天天从事体力劳动,这些因打铁而被动练就强劲体魄的肌肉壮汉,纷纷带着五花八门的装备聚集在他们的老大身边。

    “大哥!东西都带齐了,干不干?”一位健壮领班问道。

    卡姆涅深吸一口气,张开粗壮双臂,低吼道:“来吧!想象一下我是一位狂战士!给我披甲!”

    “好的。不过,老大你该穿上一件衬里,就怕这些甲

    衣磨伤你的身子。”

    “无妨。”卡姆涅高扬着下巴,张开的双臂握拳:“反正只是展示我们的成果。愿诸神保佑我们的工作完全成功。”

    于是,在诸位亲信的帮助,卡姆涅作为甲胄制造的总负责人,亲自验证今冬的重大成果。

    它不是一般锁环锁子甲、不是铆接锁子甲,更不是量产型的板甲衣。

    而是整体板甲与板甲衣混作而成的高防性的“怪物”。

    整体胸甲挂在肩头,其后则是板甲衣。要考虑到后背脊柱的伸展舒适性,后背的防具沿用板甲衣,而在正面就是不断锤击早就的有弧度隆起的整体胸甲!

    相比于过去制造的整体胸甲,它的弧度更大一些,更是制作出一条浅浅的中心脊,以求在混战之际,敌人的五花八门武器砸上去被动弹到一边。

    它增加了两侧护肩,其由板甲衣片制作。本该是士兵自己准备的护臂,这番就有卡姆涅一方批量制作,一大一小两片被砸出弧度的整体碳钢片,再经过淬火处理,就成了最坚硬护臂。

    与甲衣配套的更是有裙甲与护裆,由于罗斯的生铁原料已经处于富余状态,卡姆涅得到了五百套甲衣的大订单,这是他无论如何都要完成的死命令。既然原本任务已经完成,就在成品上玩出更多花样,可以谓之为对大王的谄媚,也可谓是对自己的交待。

    裙甲就是整块板甲铆接在皮革衬里上,护裆更是一片略有弧

    度的板甲,以满足男性战士特殊的需求。

    原则上大腿处有了裙甲保护就不需要再附着甲衣,以免战士的下盘不稳。

    在小腿处,护胫的正面是一面弧度板甲,后端则是绳索,以便于将之捆在罗斯军队常用的高帮战靴上。

    传统的北欧铁皮盔,是先用铁条敲打出框架并铆接,接着用铁片以铆接方式填充空隙。过去的时代因各种原因,北方世界守着大矿脉也缺铁,能拥有全面防御的铁皮盔的人并不多,以至于不少头盔刨去铁条框架就是皮革盔。

    新造的这一批铁皮盔在原本工艺的基础上,在正面增加了又一整片低碳钢片铆接的护额。头盔上更有挂扣,这样可以折叠成圈的板甲片护颈,除了可以保护战士的脖子,连大半张脸也做了保护,只有眼睛可以直勾勾看着前方。

    它是一种超重甲,只有精锐战士的身体素质可以接受,这种甲胄的防御性质已经与东罗马帝国主力抗衡,其造价自然各个不菲。

    但罗斯的确不缺铁,冶炼的成本依旧在降低。不过为了多达五百套甲胄,罗斯王国依旧付出了很大的人力物力,仅是燃料花费都是巨大开支。

    何况这些甲胄还经过了特别的处理。

    战利品的锌锭被称之为“亮铅”,卡姆涅还没见过这种酷似铅的金属。他是学过留里克赐予的“元素周期表”,估计这就是其中的某个元素。

    它叫做什么?将战利品带回

    来的蓝狐原引当地人的说法,谓之为“schoe”,用排除法与直觉做估计,就认为这东西就是那份所谓“从奥丁处取来的表单”上标注的元素Zinc。

    对于卡姆涅,留里克把这小子当做小兄弟,曾经有的没的对之倾囊相授,至于小子是否理解就看其造化,至少在这个过程中,留里克与他人多说话也排解了自己的无聊,也有作为师者的成就感。

    一些事卡姆涅听进去了,他只知道闻所未闻的Zinc据称是一种闪亮亮的金属。

    这些“亮铅”也许就是Zinc,不过无所谓,它们必须作为甲胄的特殊镀层为军队提供特殊的气势。

    因为这个时代的欧洲往往在挖掘铅矿的时候,碰个好运气才能找到铅锌矿,基于其不同的熔点分离出锌锭与铅锭,整体而言锌是珍贵的。

    卡姆涅就当它们是一堆铅锭,将之熔化后,以最传统且粗暴的火浸法给各个甲片做镀金处理。经过不断的火浸,全部甲胄完成作业,而成果令人倍感意外。

    如铁塔一般的卡姆涅终于穿戴好自己组织打造的全套铁甲,不得不说说这套甲衣只有健壮的人受得了。

    他最后将护颈放下,最终暴露在外的就只有一双手与一双犀利的眼睛。

    看到老大的新姿态,年轻的铁匠们都感觉到了肃杀!

    “老大!”有人嘴巴打颤:“你,好像是传说中的人物。”

    “哦?我很威武?”

    “好似

    阿斯加德才有的战士。”另一人慨叹。

    所有年轻铁匠观之都发出类似的赞叹,他们绝不是阿谀奉承,因为这套甲衣的零件是大家分组制造,这件甲衣倾注着大家的心血。

    国营的冶铁联合体,它的估摸已经迫使它必须进行内部细化。虽无泰罗制之名,在很多方面它已经在使用泰罗制。所有打铁奴进行了分工,所谓分成多个车间,一个车间里又细分为多个班组,各组各司其职。

    年轻铁匠们笑谈:“我们的编组犹如一支旗队。”

    在这里卡姆涅的确在做军事化管理,这样已经膨胀为五百多人庞然大物的“联合体”,才有包办罗斯军武器工业的实力。

    卡姆涅披着重甲走来走去,切身感受这份甲衣的重量。他还拿着铁锤自我敲打一番,无可奈何的发现表面的锌镀层因撞击剥离掉一些。这并不影响甲衣突显出的前所未有之明亮色泽。

    那不是一般的金属色,它并非亮白,而是一众偏青绿色的亮白。

    一般铁器容易晦暗,罗斯军的手斧也多是黑色疙瘩,连常态化的钢剑缺乏涂油保养也会快速晦暗些。

    这身甲胄太闪亮了,亮得很不自然,可却又是实实在在现身都城。

    而且这样的全套甲胄足够装备一个旗队。

    卡姆涅穿着甲胄首先得到了自己人的高度认可,那么就该组织部下穿着它在都城招摇过市,尤其是给总督小科努松炫耀一番。

    “兄弟们!”

    他一身怒吼:“组织你们手里最强壮的人!他们的打铁工作暂停!各组合计给我上交一百人,组织起百人队。明日穿上我们的甲胄,带上我们打造的剑,扛着我们的旗帜,去总督府门口炫耀。”

    “联合体”自去年秋收开始就得令开始积极备战,到现在的五月初已经备战了八个月。

    众多铁匠在为国王打造军械甲胄从来不是秘密,新罗斯堡大量民众就靠着“战时特需”提供武器原材料而持续发财。

    恰是因为“联合体”的工作很杂,以至于他们全力制甲衣的工作被民众忽略掉了。

    制造甲衣嘛,根本不是稀奇事。都什么时代了,哪里像是过去那般,战士跳船突袭要赤膊上阵,那种是匪徒海盗行为,如今的罗斯军可丢不起这人,要打仗,就全副武装碾压敌手。

    都城百姓主要以北方移民为主,过去的他们在波罗的海纵横自诩见多识广,然而这天上午,一直奇怪的军队居然浩浩荡荡从城东南角的“联合体”走出。

    “那是什么?铁锭在移动?!”

    “愚蠢啊。那是一群战士。”

    “难道大王的军队已经到了?不像啊。这支军队怎么回事,何时进城的?”

    ……

    这是卡姆涅为罗斯制造的最强战甲,是对两年前打造板甲的大提升。

    他与蓝狐详谈过,这番知晓了披着整体板甲在法兰克世界奋战的常备军步兵第一旗队的极端表演,他对重甲旗队的胜利

    心里有数,对蓝狐提到的一些改进建议虚心接受。

    譬如,蓝狐提到了战士虽是重甲,聪明的法兰克战士发现了防御薄弱处——脖子。

    新的甲胄补足了这方面的缺憾,卡姆涅估计有这样甲胄就不会有战士死于偷袭了。

    有如此甲胄难道还要背着圆盾吗?木盾是罗斯军的标配,乃至成为一种光荣象征物。

    这些重甲战士将之背在身上,一个个的武装带上悬挂佩剑,另有手斧与匕首。

    他们的脸庞都被巨大的护颈遮掩,由卡姆涅带队,带着兄弟们排成整齐的两列纵队向着丰收广场走去。

    一路上他们极为吸睛,围观的人们对着闻所未闻之军品头论足指指点点,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带队者居然是“国营冶铁联合体”的老大卡姆涅。

    初夏上午的阳光照在这些镀锌甲胄上,本着凡是金属暴露之地必须凸显镀层亮闪闪的原则,阳光下便显得所有招摇过市者都在发光。

    传说中弗雷神骑着会发光的黄金野猪,那是伟大的财富神,而这支军队莫非还得到了弗雷神的祝福?

    于是在这支军队身后陆续集合大量好奇民众,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丰收广场本在做着水泥修善作业,突如其来闯入的人群气得施工工人举起长木杆驱赶那些误入者,但他们也被那些“发光铁人”所吸引。

    聒噪之盛弄得总督府不得安宁!

    它还弄得大祭司露米娅一位是国王的船队抵达了,特

    意换一件衣服走出大神庙,结果便看到一群市民强烈围观一群发光者。

    这里,只有少数人知道怎么回事。

    蓝狐混在人群中,捏着胡须抚着自己圆圆的下巴,很满意自己所看到的,暗叹:“卡姆涅,看来你超额完成了大王交代你的任务。还把我带回来的亮铅用对了地方,很好。”

    对于总督小科努松,他几乎就是蒙在鼓里。

    他毫不犹豫以为大王的远征军终于抵港了,即刻组织人手走出总督府意欲去码头迎接,这才刚出了们就看到一群怪物排着整齐队列候在大门口。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哪里来的狂战士?!”小科努松一时头懵,嗓音也大了些。

    此刻,领头的铁人不慌不忙得将护颈收束起来,最后以绳子挂在头盔上,从而露出战士的脸。

    “卡姆涅?是你?你在搞什么鬼?”

    “嘿嘿,只是给你看看我们的成果?如何?这就是大王所要的甲胄,现在先给全城百姓看看。尤其是你!总督大人,你觉得如何?”

    心情激动?是有的。不过小科努松现在更多的是敬畏,到底他也是在战场上杀出来的功绩才有继任父亲继续担任总督的资格,他是知兵之人,见得这些浑身会发光的战士,很快敬畏化作了恐惧。

    在战场上没人愿意和这种人拼杀,因为肯定拼不过。

    最终,小科努松只得压制住内心的惶恐,表面故作淡定,赞誉道:“很好。这会

    是给大王的惊喜。罗斯的远征将取得巨大胜利。”

    如此车轱辘话卡姆涅才懒得听,不怀好意嚷嚷:“大人,你是被吓到了吧。”

    “吓到?还不至于。对了,你管现在的自己叫什么。狂战士?”

    “我们皆着白甲,它将在装备整个旗队。白甲狂战士,将是我们的最强力量。”说着,信心勃勃的卡姆涅挥拳敲打自己的胸膛,将那镀锌胸甲敲得砰砰作响。

    这已经超出小科努松的理解范围,现在也只好以尬笑做掩饰。

第1370章 向着涅瓦河前进

    诺夫哥罗德王宫内,一老一少两位王者相面而坐。

    老奥托在祥和闲适的表情下压抑着他内心的焦虑,乃至难以明说的遗憾,冥冥中还有一丝嫉妒。

    “这次你一去真的可以一年时间解决战争?事到如今,你进入法兰克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

    “父亲。”留里克定了定神,直白阐述:“只怕今年是不可能解决问题。远征军将在法兰克度过冬季,至于明年能否解决问题。我……也没有十足把握。”

    “所以呢?你到底图什么?土地?财富?”

    “是光荣!”

    “光荣?嘁。”奥托苦笑着摇摇头,心想着着这小子将劫掠等同于光荣,果然是自己的亲儿子,“可惜,我的身体已不允许我去分享这份光荣。”

    “但是父亲,你是伟大的王,当我们取得胜利,你坐镇诺夫哥罗德一样分享光荣。”

    奥托摇摇头,带着笑意凝视儿子的脸:“施舍的光荣我没资格拿。再说,老战士们皆已隐退,我是旧世界的末裔,承蒙诸神的恩赐才有现在的长寿。而你,决定带着一批全新的罗斯人奔赴战场。”

    “父亲。没有你当年的决定,这些战士也不会降生人间。”

    “所以我也能得到一部分光荣?算了吧。这是你的时代,而我还能在生命的最后为你看管着后方的基业。难道,明年就能解决战争吗?还是那个问题,你图的仅仅是光荣?”

    这是最关键的问题,任

    何的军事行动都有目的性。

    论这次远征,随着时间的推移,罗斯介入法兰克内战的理由愈发牵强。

    “根据三年前我与路德维希签署的条约,倘若那个人陷入战争,整个北方同盟都有理由参战。我带兵参战恪守盟约。不过……在战场上捞取巨大的财富,是我的本愿。”

    听得,奥托笑了,老家伙笑得堪称猖狂:“小子!承认吧!你的目的是为了大发横财,为了更长久的赚钱,以好从当地得到更多的葡萄酒。”

    “的确如此。”留里克爽快答应。

    “但是,你就不想索要一些土地作为我们的领地?”

    “这……要看条件。鞭长莫及我管理不过来。但,如果路德维希被他的大哥击败了,我的所有部署将功亏一篑。如果是洛泰尔被击败,我也不希望战后的路德维希做大。一个大而虚弱、内部大贵族各有想法的法兰克,对我们才是最有利的。将泥塘搅浑,我们好浑水摸鱼。”

    话至于此已经超越了奥托的认知,老家伙自觉已经没有聊下去的必要,不禁苍老的面庞看向房顶的大梁:“传说中强大的法兰克,在你的眼里已经成了虚弱的病人?或许果然如此。可惜啊!我已非常虚弱,不知道能否看到你凯旋。”

    留里克心头一紧,闷头紧锁断言道:“诸神会赐予父亲更长的寿命!因为你的使命尚未完成。”

    “罗斯已经强大,你也成为了王者。而我…

    …”

    “不。”留里克绷着一张脸:“在我成为奥古斯都前,父亲的任务没有完结。请你好好看管着东方世界,等待我的凯旋。”

    “好啊。”已经没有再聊的必要了,只见奥托摆摆手,和蔼说道:“孩子,爬过来,就像小时候那样。让我再抱抱你,把你抱在怀里……”

    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早已成为北方小巨人,昔日的巨人如今佝偻身影成了老头子。如同幼时那般,留里克被父亲抱着,同时他也能注意到奥托曾经粗壮的胳膊萎缩得厉害,若非胡须遮掩,面目枯萎的模样就更吓人了。

    留里克知道,奥托年轻时一直在满世界的冒险,那些经历固然没有自己的作为传奇,他都是在强力透支自己的身体,而今已经七十岁的老人真的还能再坚持多久?

    有的老人在生命末期能够觉察到自己的大限将至,难不成……

    “你,至少要活到我的凯旋。”留里克把话压在心底,不忍气氛变得悲怆。

    诺夫哥罗德的航运完全恢复,而今各地春耕也趋于尾声。

    由于战备物资调运得多了些,要带着这么多装备进军,以至于码头已经变得乱糟糟的。

    今日,大军开拔之日!

    在行动之前大部分物资,尤其是诸如扭力弹弓等重装备、打捆后的箭矢标枪,以及最关键的军粮,已经先行运至所有候命的武装货船与柯克船上。

    马匹则不然,近千匹战马将在出征之日被驱赶着

    走过翘板进入柯克船上,一艘船挤上十匹马就是安全极限,否则马匹太拥挤而害了病,那就是一场悲剧。

    基于现实,大部分马匹还是要被驱赶到传统划桨长船上,一艘船至多安置四匹马,再在三十名战士的监视中前进。

    在码头处与附近水域,今日这里聚集着各种卧龙凤雏,实在化作了罗斯王国“内河舰队”的实力大赏。

    除了常见船只外,人力水轮船、双体船,本地的造船厂基于渔民需求研发更适合湖泊行动的船只,他们追求稳定性、追求少量人员即可达成的灵活机动,便有诸如水轮船的出现。

    双体船就是两艘长船的拼接,中间的木梁再铺设木板,使得它化身趸船,而移动基本依靠着划桨与人力踩曲形板驱动水轮。

    相比于一般长船,这种船只除了可以轻松坐上五十人外,还能再堆砌大量货物。这种船只的航洋适航性堪称稀烂,唯有在河湖里一切正常。

    这种的双体船有很多,乃至少量的三体船这种怪胎。

    伊尔门湖面总是漂着一些奇怪船只,这个实在是本地特色,在此生活成长的人们这些年来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那些外来商人必然惊呼于罗斯人的天才智慧。

    双体船就像一艘大而稳健的木筏,再大一些的就相当于趸船,其上货物多是战士们的战时生活用品,尤其是大量麻布与皮革毯子,以及随船者们的个人双肩背包以及亲自

    的大量私人物品。

    突然的冬季战争对罗斯提供了另一种宝贵的经验,在此之前罗斯并没有长时间陆路作战,战争持续了半年,内陆远征所遇到的问题都应该在新的远征前做解决。

    住宿是一个大问题,做不好甚至致命。

    防潮的皮垫子是士兵标配,而搭帐篷材料就变成轻便的麻布,且麻布还做了涂油处理,使得帐篷在轻便同时还有了一定防水性。

    现在,河畔堤岸聚集着数以万计的人们,妇女们抱着孩子告别远征军,一些母亲找到自己亟待出征的儿子,还在向其手里硬塞新做的干粮。

    很多远些的庄园民众都聚集在诺夫哥罗德,这座城的人口短时间内飙升到五万规模!

    总督梅德韦特不得不组织留驻军队,士兵们将长矛放平,彼此间互相抓握对方的木杆,士兵构筑起狭长的人墙以控制愈发激动的人群,那长矛如同栏杆一样避免躁动的人们越界。

    毕竟这是一次远征!尤其是白树庄园,大量的混血男孩以罗斯的名义与大王一起进军,孩子们就是罗斯人,他们的斯拉夫母亲引以为傲。

    岸上旌旗猎猎,亟待上船的战士们排好队列,以此同时沃尔霍夫上也铺满了大小船只。

    登船行动已经开始,为了避免造成“大堵车”,在队首登船的人们,他们以一个旗队为单位,旗队长确定麾下集结完毕便率先开拔。

    此刻号角声响起,远征军已经开始行动

    而后方仍有不少战士仍在登船作业。

    留里克依旧站在岸上,面前聚集着的就是王室成员们,以及最尊贵的老国王奥托。

    今日奥托仍旧穿着那件黄金甲,依旧在侍卫的帮助下屹立不倒。

    “毁灭者”之剑,它依旧握在留里克手里。它俨然成了罗斯取胜的幸运符,至于指望用它杀敌,留里克从不奢求。

    和女眷们该说的话都说够了,对王后斯维特兰娜的最后情话也说罢了。

    王后亲手抱着襁褓中的小女儿,哪怕世界一片聒噪,这孩子却冷静得等着圆溜溜的蓝色双眼,看着排成长队的船只,看着陆续登船的战士,看着自己的父王。小婴儿没有哭,她的所有哥哥们屹立于此,男孩们完全没有紧张害怕,反而一个个只恨自己太年幼措施这场伟大远征。

    突然间,人群中传来一阵躁动,披甲战士们在乱糟糟的人群里粗暴得用木棍又敲又打,这才开辟出一条通向河岸的路。

    “都让开!坏了大王的大事,杀了你们也于事无补!”

    “闪开!否则木棍打断你们的胳膊我们不负责。”

    ……

    话是非常粗鲁,士兵手段也粗暴,只因所有人都低估了今日的热闹,以至于作为祭品的驯鹿和牛牵得晚了些,还要面对堵得水泄不通的人群。

    十头鹿十头牛,二十头大畜终于被牵到河边。

    留里克有点诧异得扭过头:“祭祀?我计划的可是在都城做一次大祭祀。”

    “这

    是我的决定。”总督梅德韦特挺身而出,在做了一记标准罗斯军礼后,又道:“这是民众们的期盼。固然在都城做大祭祀是必要的,这里的人们可看不到都城的盛况。还请……大王拔出您的剑,将这些祭品全部斩杀,用以祭祀河神、湖神,以及斯拉夫诸神。”

    “这是临时起意的吗?你该早告诉我。”留里克刻意皱起眉头故作苛责。

    “抱歉。实在是民众的要求。”

    “就这么做吧。”老奥托声音沙哑得发话了,再特别强调:“就用我的剑,帮我做这场祭祀。”

    看着父亲笃定的眼神,听着耳畔民众们的欢呼,留里克深深勾下头,突然间将“毁灭者”拔出高举之,剑风嗡嗡声不绝于耳。

    留里克的动作很娴熟,却依旧避免不了溅一身牛血,而这不正是大家所癫狂的么?

    考虑现实需求,诺夫哥罗德的传统斯拉夫人祭司们在解散后又陆续“返聘”,她们多数被留用了,只是这群女人必须改信罗斯王国推崇的七座神祇。或者说是七位最高贵的神必须信仰,那些奇奇怪怪的斯拉夫小神被定义为“神格太低”,祂们依旧可为本地人信仰。

    唯有斯拉夫的主司烈火与惊雷的大神庇隆被吸收入罗斯王国的神祇系统里。

    于是,他们在河畔点燃一把篝火,再在篝火边留里克挨个对着那些祭品牲畜放血。

    自己的面部被牛血喷得一片红,连头顶的黄金桂冠

    也染上血色。

    驻扎在诺夫哥罗德的罗斯祭司,就如在都城的那般,这里也尽是吸收了一些少女充当下级祭司,再在本地的旧祭司(一些老太婆)的指挥下做事。

    年龄不同的女祭司们明显约定好了,她们高声疾呼:“宝剑染血!远征必胜!光荣属于罗斯!光荣与我们同在!”

    她们一直在高呼一个词汇:sva。

    牛血与鹿血化作小溪流入静静流淌的沃尔霍夫河,留里克擦了一把剑,再将宝剑擦拭干净。唯独,正面甲衣与桂冠上的血渍没有擦拭,它被解释为“血祭的意义”,实在是吉兆。

    “是时候上船了!”

    留里克做出一个手势,站在一艘长船上待命的鼓乐手开始奏响一曲《告别斯拉夫女人》。

    一如它的名字,这一场景何其得贴切?!

    这支罗斯远征军战士告别的几乎都是他们各自的斯拉夫母亲,就是这曲调有些伤感,却有充斥着悲壮被希望。

    当鼓乐起,那些尚未得到命令开拔的旗队战士,他们有感而发,跟着乐曲唱出它的歌词。

    “也许这时候该飘扬一些红旗。无妨,放眼望去全都是安德烈海军旗。部队!是我的罗斯船桨旗……”留里克微微勾头思索一番。

    他再猛抬头,面对着家乡父老们慢慢后退。

    突然间,一身牛血的高贵王者当众担心而跪,以王者的身份以次大礼,名义上向整个诺夫哥罗德,向整个环伊尔门湖告别。

    他

    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

    “出征!我军必胜!”

    说罢他转过头,毅然决然地登上候命的那艘长船,再站在船艏行为艺术般的一手扶着船艏的Drike龙头。

    看着儿子这一举动,老奥托的精神深深触动了。“这小子,简直是四十年前的我!”

    终于,一场计划为期五个昼夜的航行开始了。

    沃尔霍夫河的河道始终维持着二百余米宽度,加之现在是顺流而下,对于远征军一切都美好至极。战士们不需要划桨推进,需要的就只是控制船舵,避免并排航行的船只发生碰撞。

    倘若有一条陆路线路,行走在大道上的人们硬是需要走过折合二百公里的道路才能抵达拉多加湖。

    沃尔霍夫河的长度比之更长,现在是北方的初夏,全天的白昼时间已经超过了十四个小时。

    河道有一定的蜿蜒曲折,它的实际长度达二百三十公里。

    但丰水期的当下,河流可以推动船只轻易以折合每小时两节的速度前进。这个时间点对于走传统水道去诺夫哥罗德的商船很不友好,必须划桨对抗水流,而对去都城的商船就好极了。

    于是聪明的商人如今已经开始走新开发的非常安静的卢加河水道,再走运河最终进入伊尔门湖。

    两节的航速相当于人的步行,这样的速度太慢了。

    各船放下风帆,再配合着划桨,最终以平均六节的高速进军。

    他们整个白天都在行动,而在第二天

    的傍晚时分,狭长的舰队开始陆续通过河口的拉多加镇。

    住在这里的渔民们早就知道大王的军队即将通过,为此还准备了一些鱼肉干伺机卖给王师。因为人们都知道,大王在对待食物补给的问题上从来是多多益善的态度。

    渔民们达成了目标,而罗斯军也在这座河口渔村附近随处可见的河畔空地过了一夜。

    大军完全进入拉多加湖,借助这庞大如海的水域,已经是行动第三天的上午,罗斯军就在湖面上进行舰队整编。

    各旗队的船只各成一个集团,全力运输物资的那些大船成了独立集团。

    倘若有雄鹰飞过,它就能鸟瞰水域上突然出现了有支船队集群。

    他们彼此保持着距离,就在拉多加湖上漂到了第四天下午,开始陆续抵达涅瓦河的拉多加湖河口。该河口犹如一个巨大的漏斗,又像是一个黑洞。只要进入河口,船只就开始慢慢漂行,直到被水流推入涅瓦河中。

    尚未到傍晚,全军在留里克的命令下于河口唯一的小岛,即核桃堡据点留驻。

    核桃堡要塞,它有要塞之名,对于罗斯就只是一个观察哨。比起它的军事价值,现在的它谓之为观测湖泊水文的观察站与季节性渔村更贴切。

    这里就是叶卡捷琳娜二世关押她唯一竞争者的特别监牢。那个对沙皇皇位有继承权的小婴儿,最终在无人照顾、无人教育下长到了二十岁,一个正常的男孩被

    活生生养成了傻子。

    恰恰它是一座河口区的小岛,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可以作为扼守要冲的堡垒,也是现在罗斯船队的集体泊地所在。

    小岛上只有少量渔民驻扎,以及更少数的拿着新罗斯堡总督府俸禄的哨兵。

    哨兵?都是一些上年纪的家伙。毕竟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才不愿意为了那一份仅够糊口的工资守在一个破岛上去看日出日落。

    老家伙们无聊的守岛生活被突然降临的王师多打破,所有滞留在岛上的人们都看到了罗斯王伟岸尊荣,乃至使劲擦擦眼睛,才注意到那些屹立在船只上的大兽居然是战马。

    战马也要大规模坐船航行?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留里克依旧不愿意等待,在慰问了核桃堡岛“守军”,就翘首以盼着明天的冲刺咯。

    这一宿,整个个小岛灯火通明。湖面上也亮着星星点点,想吃点新鲜烤鱼的战士就靠着这招渔火捞鱼技术,在抵达都城的最后一个夜晚吃上了一顿好,更期待着抵达都城后再吃更丰盛的大餐。毕竟开始正式远征后可能就要风餐露宿了。

    饭毕,大家躁动的心情难以平息,以至于不少人很晚才囫囵睡下,当大湖晨雾起,人们又在湿漉中起身,直到朝阳烘干全身的潮湿。

    涅瓦河的河道才七十公里,它的流速比沃尔霍夫河更快。

    依照着之前的安排,罗斯军在河口整顿船队后,六个集团一个接一个得向着

    涅瓦河一头扎了进去。

    他们在涅瓦河飙船,马匹也终于开始躁动不安。

    大量的双体船在涅瓦河上开始遭遇挑战,不过艰难时光仅仅一个白天就结束了。

    因为庞大的都城新罗斯堡,那横亘在天与地间高大城墙的魅影已经浮现在远征军的眼前。

第1371章 新罗斯堡的锌墙

    卡姆涅带着他的白甲兵在新罗斯堡总督府门口的大秀立刻成为全城新的谈资。

    给一些战士装备超重甲在令其砍杀,在都城一些上年纪的人还记得十多年前的往事,虽然仅是一百多名披着超重甲衣的战士,他们刀枪不入,以并不算多的兵力直接冲入如敌阵肆意砍杀。

    不过当时参战的士兵总数比之现在罗斯王国的人口算不上多,而那些士兵作为罗斯部族出身者,相当部分举家移民到了更舒服的伊尔门湖畔的姆斯季斯克和诺夫哥罗德。

    都城新罗斯堡只住着少数当年战争的亲历者,大部分人通过那些印刷的纪实文学的描述,知晓了十二年前一支身上捆着打孔厚铁板的战士,他们样貌变得怪异,以战术预备队的姿态摧垮了哥特兰军的信心,使得罗斯军终止焦灼迅速获胜。

    终归对于大部分人,那些尽是些传说,以及印刷在纸张上脍炙人口的故事。

    即便他们知晓当年的甲衣就是出自罗斯铁匠之手,而今一大群昔日的铁匠学徒已成长为打铁壮汉。两年前这些铁匠就在为大王制作重甲,也带着据说装备一个旗队的重甲随第一波远征军去了法兰克。

    普通人还未曾见过罗斯军大肆装备重甲并招摇过市。

    现在终于是见着了。

    驻扎在都城的公民兵第二旗队,在和平时期他们几乎都充当起巡逻官的职位。

    新罗斯堡已经大到必然出现城市环境一定会出

    现的问题,设立的治安官人手不足,考虑到总督府的财政,小科努松并不想再增加雇佣人手来维持治安。

    而公民兵旗队的战士们,他们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按照规矩理应定期做军事训练以确保战斗力充沛。

    想着与其定期做集结,好不如就在平日里对其进行分组进行轮班巡逻。

    这些战士被授予管理权,尤其当市场里出现争执而引起斗殴,战士快速杀到控制现场,以棍棒迅速制止打斗。倘若那些人敢于向这些战士动手,旗队战士拿着总督给的权力,立刻拔剑与之搏杀。

    靠着这种堪称血腥的手段,市场里来来往往的人们不得不变得守规矩,有了争执也不得不心平气和得说话。

    但不开眼的人依旧有,尤其是那些外来者,由于不懂新罗斯堡的规律还以为这地方是过去的海泽比港,不安分的人就以自己的命交了学费,只好下辈子注意点。

    本来留里克不希望部下如此粗暴,希冀着将抓到的窃贼流氓等收拢起来,一股脑运到矿山做奴隶。

    偏偏罗斯王国的崛起就有着崇拜暴力的底色,已经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新罗斯堡鱼龙混杂,要制止争斗还是直接以棍棒压制来得痛快。留里克对小科努松近年来的安排是了解的,他不明确反对便是默许。

    原则上这些战士不会滥用权力,实质上作为就是粗暴,以至于巡逻队排着整齐队列一旦出现,人们

    就轻车熟路得保持安静纷纷回避,吵架的人为了自己的生命立刻闭嘴。

    第二旗队的这种凶神恶煞气质被小科努松认为就是保持了战士的傲气,随时散发的杀气令人确信这样的驻军拉到战场,会令法兰克战士得到死亡结局。

    奈何,这样的军队并不在第二波远征军的安排序列中。

    战士们心里憋着一股气,正好它可被利用。

    卡姆涅制作的五百套重甲,它并非单个战士就能自行穿戴完毕的,或是需要仆人协助,或是要战友间互相帮忙。

    由于获悉大王的远征军船队不久后抵达,总督小科努松可要抓紧机会给大王好好整个狠活儿,以证明自己在都城的工作一切都很好。

    这一日,丰收广场的水泥更换作业仍在有计划进行着,不过今日本该开放的广场市场被那些治安官关闭,意欲摆摊的人被劝退。

    此举当然引起怨气,但他们获悉到原委后,就将亟待卖出的货物放回家里,再急匆匆带着全家人跑到丰收广场看热闹。

    只因传说中的罗斯王国新锐重甲军队要统一亮相了!

    人们一直关注此事,在获悉这一并不准确的消息后,好热闹的人们陆续从四面八方的街巷走出,再在广场的边缘地带集结。他们没有再进一步,只因上次的闹剧后大家都学乖了。

    新铺设水泥尚未干燥,路面被破坏不得不扒开重新铺。这样的破坏者无论是否有意悉数被抓获,他们

    一股脑得被罚去城外的森林伐木,惩罚将持续到今年秋收结束。

    民众就在不远处观摩,很快他们也不虚此行看到了骇人的一幕。

    阳光下,一片亮闪闪的东西在移动。

    是战士!他们排起方阵,头盔、胸甲,乃至四肢安置的整个板甲片,如此打扮令人们自然联想起了螃蟹。

    小科努松如今继任了父亲的职位,而他本身的军职就是公民兵第二旗队、这支驻扎都城军队的旗队长。

    今日是一次最特殊的大集结!

    小科努松亲自穿上这套甲胄,他能明显感觉这份强劲的压迫力道,好在自己是真男人刻意克服,就是不能太持久。穿着重甲打仗就是这个毛病,士兵的体力会被快速消耗,若非壮汉根本没资格穿如此重甲。

    事实上这套甲衣装备第二旗队对一些战士实在是压力,穿着它走路都有些晃荡,和谈去打仗?至少大家可以穿之保持不动以及维持队形小步快走,单一炫耀武威的目的已经够了。

    “放下铁遮面!”

    “各百人队!行军队列,走!”

    由公民兵第二旗队客串的白甲兵在平坦广场整齐踏步,每个十人队为一排,一个百人队就分成了十二排,以此类推。

    他们的头盔更换了样式,不变的依旧是以盔顶插着的羽毛,军阶越高羽毛也越多越鲜艳。

    这些染成蓝色的羽毛在风中剧烈摇摆,阳光将甲衣晒得温热,剧烈的反光也令战士们不得不眯着眼。

    小科努松谓之为“铁遮面”的正是可折叠的环形铁护颈,正常的使用是卸下,亦或是折起来安在头盔上顺手还成了巨大帽檐好似斗笠。

    它被完全放下保护了战士的脖子,可如此一来,头部与躯干的界限就变得不分明了。

    战士的整体形象好似屹立的铁塔,有别于“铁螃蟹”的这个绰号已不胫而走。

    到目前为止小科努松很满意这场展示,他走在队首可以随时观摩状况。

    在号角的指挥下,第二旗队开始做复杂的队列变化,在命令中他们纷纷持盾构成盾墙,当着数以千计围观民众的面做了一场进攻演习。

    那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感吓得不少民众自发退却。

    因为,他们看不到那些战士的脸,就只看到一排又一排的盾墙向自己压迫而来。木盾之后是一片反光的铁而已,根本看不出是人形,仿佛那些就不是人类。

    装甲已经强化到了这样地步,以木盾构筑盾墙还有必要么。也许确实可怕淘汰圆盾。

    小科努松到底也是历战老将,就甲衣与盾的问题要从两方视角来看。盾墙,一如其名,它是一堵有生命力的墙,它可攻可守,集体推盾的战术能打乱敌人的阵型,只要敌人混乱就是己方的猎杀之时,超重甲衣则可确保我军毫发无损。

    “你觉得如何?今天的小科努松,他出尽风头。”站在高处的耶夫洛拍拍老伙计蓝狐的肩膀,最后一巴掌力道很足,它

    胜过千言万语了。

    蓝狐一双湛蓝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些军队的动向。

    “强大!想不到大王准备的是这种甲衣。那些战士,还是人吗?我看不到他们的脖子,只感觉所有人扛着一整块铁在运动。”

    “很贴切的描述。只怕这样的战士,就连我们的箭矢也无能为力吧。”耶夫洛不安得深叹一口气,心想着自己种植大量灰树,以求这种好木材制作的长弓无坚不摧,终究木头是敌不过铁呐。

    蓝狐想了想:“只有扭力弹弓的弹丸可以杀伤这样的军队。”

    “如果是拼杀呢?你可是在法兰克与那个洛泰尔的军队交过手。”耶夫洛提醒道。

    “将是碾压。”一双眼睛瞪大如铜铃,蓝狐难掩心里的恐惧。

    “你居然在害怕?!”

    “怕!我怕呀!已经没有人能在正面拼杀中击败这支铁塔军团,想必未来的罗斯军都会有这样的配置。我的哥德堡没有能力组织起这样的军队。而且大王若是以这样的军队去与洛泰尔的军队交战,大王必胜。”

    这话说得就令耶夫洛实在费解了:“荒唐啊,这明明是我们的军队,你该高兴何谈害怕?”

    “问题就在这里。幸亏,他们是我们的军队。”

    一席话像是话里有话似的,耶夫洛听不明白也懒得追问蓝狐可有深意。

    因为在科布伦茨决战中,罗斯远征军与拿骚军合股后,常备军第一旗队的猛男们装备最初量产的整体板甲,再配

    合锁子甲与板甲衣,就已完成对那个多达七八百人的洛泰尔的常备军团的全歼!

    要知道那可是查理曼留给自己嫡系大孙子的财宝,是法兰克军事改革的重大成果,就如此草率得被远征军全歼,使得洛泰尔的直控军队遭遇重大挫败。这支军队的崩盘直接导致特里尔与萨尔河门户大开,接着就是罗斯远征军全域劫掠了……

    这支白甲兵甲衣更重防御水平更高,只有神知道他们能打出何等战果。

    当广大民众只能七嘴八舌讨论这支强军的前景,蓝狐根据对“昆汀军团”全歼的战例,已经预估到这支白甲兵的下限。

    那些战士仍在表演,蓝狐终于恢复理智,稍稍平和心情轻轻慨叹:“最终这些甲胄被大王带去法兰克。最终,常备军的那些狂战士会更换它。”

    “哦?那么之前的那些板甲呢?”

    “别次一级的战士。大王定然物尽其用,这样会有一千名无坚不摧的重甲战士,这意味着什么,你……绝对明白。”

    “我懂。大获全胜。”

    耶夫洛的言语中明显有意思轻浮感觉,他是不会去法兰克的,深入了解她的庞大也不可能。

    蓝狐则不然,这些年的传奇经历使得他对于法兰克认知不断加深,那是一个极为庞大的世界,只有亲自去感受才能理解罗斯王在地图上描述的抽象线条的意义——广袤世界与迥然于北方的风土人情。

    一场炫耀武威与检验甲胄

    的演出结束了,第二旗队为此也付出了代价。小科努松自己的身体素质很好,却低估了闲下来的战士们素质下滑的事实。

    他们做了一次过长时间的表演,基于战士的荣誉,再考虑到那些民众一直在围观,没有人愿意当众露怯,任何的困难咬紧牙关继续忍。

    最终他们排着队列进入总督府,当木门被关闭,战士们如卸重负般纷纷坐在地上,乃至直接趴下。

    战士躺得横七竖八的样子与刚刚的形象形成两个极端。

    小科努松卸下头盔,他的脸也为自己的汗水沾湿,不禁对左右抱怨,言语夸张很多:“卡姆涅的甲衣真狠啊!我的脑袋都要被这加重头盔压碎。”

    事实虽无这么极端,当战士们最终卸下全部甲衣后,这便发现彼此的衣服都已经渗透,细麻布衬衣完全成了腌渍的东西。

    现在,士兵们奉命再度排队集结,很多人感觉自己卸下重负犹如重获新生,再看看一旁堆积如山的甲胄不由汗颜。“幸好,我没资格穿着这种乌龟壳在战场拼杀。”不少战士如此慨叹,倘若一定要作战,他们还是更乐意穿上灵活的板甲衣与锁子甲。

    他们都喝了些水,带其精神有所恢复,小科努松与他们站在一起,他故意穿着那被汗水浸湿的衣服高声嚷嚷:“这是一场训练!你们做得都很好现在我命令你们时刻准备着,只要大王一道,我们就火速穿好甲衣去码头

    迎接!是时候让大王看看我们的风采!”

    小科努松要给留里克一个惊喜,这就是他的惊喜。

    为了最终演出的胜利落幕,他干脆派出斥候在涅瓦河上游盯梢,在发现大规模船队后立刻顺流而下报信。

    斥候们的运气太好了!当他们远远注意到拉多加湖上出现一片密集火光,就意识到那只能是远征军主力。

    王师在湖口的核桃堡要塞过夜非常合理,想到这一点的斥候没有再做调查,赶在次日拂晓时分就放下小船开始快速漂行。

    狂奔回城的斥候直接闯入总督府,向着睡眼惺忪的小科努松汇报这间大事。

    “等了半年了,大王终于到达!”没有再多废话,突然精神矍铄的他穿好衣服迅速跑到户外,随即召集卫兵:“去!通知军营全体起床!穿重甲集结!我们去码头!”

    遂当留里克的大军在涅瓦河狂飙突进,新罗斯堡一片喧嚣。

    白甲兵在上午大规模集结,总督大人带着他们火速向码头前进。

    先行一步的是全部的治安官,这些人抵达码头暂时取消了这里的渔获市场,坚守这里开始维持秩序。

    随后不久,白甲兵抵达码头列队完毕。

    他们按照小科努松的要求刻意站成狭长的人墙,折合足有三百米之长!

    他故意为之,如此整个第二旗队就构筑出单列的“铁墙”,但就它过于明亮刺眼的色泽而言,谓之为“锌墙”更贴切。

    接着,闻讯的大祭司露米

    娅立刻暂停今日的神庙的民众日常供奉仪式,带上所有的下级祭司将讲究的白色罩袍陆续穿好,她自己戴上鹿角盔,如军队般一种女祭司排好队直奔码头,这里就包括惶恐又极为期待的乌鸫特莱西娅。

    “我该如何面对罗斯王呢?真的要立刻告诉他我的另一个身份?明明,我想要和它做切割。”乌鸫默默嘟囔。

    勾着头走着的维莉卡不慌不忙轻轻回应:“就告诉大王实情也无妨。不用担心,你可是我的仆人,在罗斯我就是你的靠山。”

    “你真好……”

    “谁在说话?!”突然,领队的露米娅一声呵斥:“保持安静!在码头了全体站好。记住,你们都是诸神的仆人,留里克大王是神之子,面对大王要像是面见神像一样虔诚!”

    留里克真是神之子吗?由于过去的二十年人们都在循环往复这些说法,年轻的女祭司们对此深信不疑。

    对于乌鸫,她虽有怀疑,现在也很想看看罗斯王的尊荣——是否真如神一般有神圣感。

    基于乌鸫还是王女吉斯拉时所接受的神学教育,所谓上帝是一个灵,祂是怎样的形象取决于自己的希望看到的样子。亦或者祂不是实物现身,只以一个余音绕梁的形式说上一些话在自己耳畔回响。

    在罗斯人的大神庙,乌鸫觉得这就是他们的“圣殿山第一神庙”,其中崇拜的七座神祇,祂们是如此形象想必也都是来自北方信

    众的理解,至于诸神究竟如何,只有祂们自己知道。

    但罗斯王得到了诸神祝福,也许从他的面容上能看出北方大神奥丁的残影。

    毕竟好姐妹维莉卡一直说自己的父王是英俊的年轻男人,据说才二十三岁?那可比自己的蓝狐大叔年轻太多了。

    乌鸫倒是要看看令自己公爵叔叔妥协、令父王吃败仗的罗斯王本人,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但在码头,她首先看到的是这里居然出现了一度“白墙”,那就是前些天在广场喧嚣的白甲兵?!

    “真是一堵铁墙啊。不,它们怎么这么亮呢?!灵光?!”

    乌鸫毫不犹豫想到了灵光,据说那是大天使、圣徒、圣师自然发光的行为。他们都是神圣的存在,所以才有圣体光,它源自于圣灵。

    乌鸫只好眯起眼,她定了定神才缓过劲来,明白那些闪光来自于阳光反射罢了,奈何反射得过于强劲。

    新罗斯堡在远处看整体呈现灰黑色调,周围的森林也是相似色调。

    恰是在这阴沉色调下,留里克站在他作为旗舰的一艘长船上,看清了都城的英姿,也莫名其妙与大概码头的位置怎么能出现一条闪亮光带?

    战士们议论纷纷,连留里克也不知那是什么。

    直到,舰队抵达位于河畔的这个码头。军队不会在水流湍急些的码头位置靠岸,而是前往它的正南方水道,并在此平静区域集体抛锚上岸。

    留里克站直了身子看清了一切

    ——居然是甲士!

    前所未有的景象令所有战士侧目,留里克注意到这些甲士将全身能防的地方都贴了甲片,尤其是正面的整块冷锻板甲。

    不对!为什么?!即便是碳钢也不会这么亮吧!

    “卡姆涅,这就是你为朕准备的五百套板甲?你难道已经在量产白钢吗?居然比朕的剑还要亮,你究竟怎么做到的?!”

    留里克能瞬间想到的就是这个,倘若卡姆涅已经研究出这套技术还实现了量产,前途无量。

    他迫不及待上岸以问个所以然,此事的优先度高于一切。

第1372章 归来的王

    映入眼前的是一面铁墙,铁罐头里的则是一群战士。

    留里克并不清楚是谁穿上了这身甲衣,他最关心的正是重甲本身,总不会真是白钢吧。

    但……这怎么可能?他们还能铁里加钨制作特殊合金?

    船只陆续抵达码头南部栈桥。

    由于已经过了中午,渔民们将自家船只开赴海域里,他们要等傍晚归来以销售新捕渔获,再固定好船只以迎海潮。

    新罗斯堡最外围的那座河口沙洲本无名字,本着自己的喜好,留里克就谓之为“瓦西里沙洲”。这座沙洲在当前的时代极为重要,它以防波堤的意义存在,削弱海潮力量,确保置身于后方水道的码头安全。

    全军必须赶在下午潮汛前完成登陆,好在这里有充足的泊位以供大家需求。

    至于那些并不知情的渔民,就只好苦了他们自寻一个泊地咯。

    留里克的旗舰其貌不扬,倘若这艘龙头战船上不是悬挂着镶金边的王旗,在整个舰队中就泯然众人了。

    船舷轻碰撞栈桥木柱,他看一眼自己的阁楼式宫殿,再扭过头看一眼那静静停在港区的大战舰海上君主号。

    他亲自登上栈桥,随从也陆续上岸……

    紧张的登陆行动有序进行着,今日不仅士兵要全部在城中驻扎,五花八门的物资装备也要以最快时间卸下。

    尤其是战马,虽然只是五天的航行,由于多处在逼仄环境内,马匹经历的是一场折磨。

    固然三年前的远征

    战马也经历过漫长的海运,进攻之际战马经过短途海运就开始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陆路推进,驳船通过丹麦海峡后就是在欧陆行动了。

    回家之旅,战马们全城坐船,它们当时便表现出愈发糟糕的精神状态,遂在抵达都城之后立即开始修养。难道还指望经过两周时间的高强度航行的战马还能保持战斗力?

    这些马儿从没想过生命里还能在海上漂,被颠簸弄得眩晕,一匹又一匹食欲不佳,归来就在马厩中好吃好喝修养了一个冬季。

    于是围观的民众看到这一样一幕,那些屹立在长船上的马匹快速上岸站在了平坦的码头区,那些挤在武装货船中的马匹只好踏着放下的木板被驱赶下来。

    马匹越聚越多,民众议论纷纷。

    只因城市已有传言,那些说法令人感觉不可思议——难道仅仅是陆路行军,骑兵就能硬生生走到法兰克世界?

    在大家的传统概念里,波罗的海隔绝了两个世界,它像是有形的结节,也将圣域做了划分。海之南,是法兰克人信仰的天主所庇护,海之北就是以奥丁为主北方诸神的世界。

    是最先抵达都城的商人带着一肚子的故事,在城市酒馆里散播奇奇怪怪的说法。

    所谓罗斯骑兵主力一直在里加,大王将增派骑兵,组织起罗斯前所未有之骑兵军团展开行动。

    兵力,将是840年战争时骑兵兵力的十倍!

    固然这些商人为了标榜自

    己消息灵通,顺势又在酒馆里接着酒劲吹牛。

    留里克这番组织的骑兵总兵力越两千骑,虽不是过去战争的十倍,六倍七倍也是有的。

    而投入军队的数量变化,将引起某种质变。

    留里克暂时顾不得这些战士,他们自有各机军官管着。

    他特地头戴黄金桂冠,身边的掌旗官高举那镶金边的王旗,使得围观的军民很容易看到自己的王。

    此来,留里克身边只有一位妻妾陪同。

    贝雅希尔,她换了一身打扮,束腰修身的草原着装能轻松套上一件板甲衣,现在又是腰旋佩剑实在威风飒爽。因为现在的她不止是妻妾,更是一位罗斯不可多得的骑兵军官。她的正式身份成为德米扬斯克伯爵,麾下虽仅有五十骑,那可是佩切涅格可汗专为她精挑细选的五十位骑奴,每一名都是经验丰富的战士。

    公平的说,这支远征军的整体状况是有些过于年轻,倘若没有一批老兵作为中坚力量,留里克也不敢将之放出去作战。

    在码头,留里克毫不费力得与翘首期盼的贵族们正面会面。

    下午的阳光愈发柔和引人慵懒,它照得留里克的头发更显金黄,头顶的桂冠闪闪发光。

    露米娅,在众多面见国王的贵族中她的身份最为尊贵,作为王的第一个女人,她的情绪也最为激动。

    她拄着木杖快速走去,再抬起头看着国王毛茸茸的脸,这份形象好似一头驯鹿在样式自己的主人

    她的眼窝饱尝泪水:“一年了!整整一年了。你怎么才回来?!”

    留里克下意识伸出右手,轻轻抚摸大祭司的脸颊,轻轻抬起她的下巴,柔情得凝视她的眼。“你瞧,我还是回来了。”

    “让我等了很久!太久了。”

    “真是辛苦你了……”留里克没有再说话,一把将大祭司拉在怀中,任她的脸颊贴在自己的胸口,任他激动得默默哭泣。

    留里克的余光也恰好注意到自己的大女儿。

    “维莉卡……”

    一年不见那孩子又长高了一些,脸庞的细微变化更有女人味儿了。女儿的激动就写在脸上,她将罩袍掀开,浑身在不断颤抖,与其他女祭司的庄重形象差别很大。

    不过留里克并没有注意到,那个站在维莉卡身边的女祭司,她默默抓紧袍子,勾着头将整张脸陷入阴影,悄然瞪着双眼在暗中观察罗斯王的长相。

    乌鸫,或曰王女吉斯拉。这是她第一次见到罗斯王本尊,也知道很快自己会有机会与他面对面。

    与极为高贵的人对话她从来布局,毕竟自己的血统在法兰克是顶级贵族,她可以平常心直面那些下级贵族,唯独对自己的父王与叔叔们要保持稳重。在过去宫廷里接受的那些严苛训练起到了效果,她在默默隐忍。

    总督小科努松、海军大将歌德伦德、蓝狐、耶夫洛,乃至是卡姆涅、亚丝拉琪……

    多位人物一直在码头候着,他们一定要第一时

    间与大王会面,生怕被误会怠慢了。

    “大王,您终于来了。您交待的一切事务!”小科努松顿顿气:“我!还有我们!都已完成。远征必胜!”

    开门见山就是提振士气的话,心情极好的留里克现在还把大祭司抱在怀中,他高兴道:“好啊!你的话我深信不疑。我看到你们准备的礼物,重甲战士,有了这支军队焉能不胜?!对了。”

    “大王尽可吩咐。”

    “你父亲呢?”

    “我父亲,他病了。”

    “病了?”留里克略感蹊跷:“难道只是小病就不能拄着拐杖还见我?还是,他病重?”

    “实不相瞒,病重了。自春耕开始他就感觉虚弱,现在情况仍没有好转。前些日子还能拄仗行走,现在他只想静养,还请大王原谅。”

    “科努松……”留里克想到不好的可能,再一想想也情有可原。

    十四年前的大移民行动,已开始步入老年的科努松想着在故乡也捞不到什么政治资本,还不如利用自己的酋长亲信的身份去无人的内瓦河畔开辟定居点。

    十四年光阴就是科努松的暮年绝唱,这份冒险终为家族迎来荣耀,只是自己的阳寿也快到头了。

    “那就原谅他吧。他的功劳诸神可鉴,本王会抽空见他。你!”留里克直勾勾看着小科努松的眼:“我带来近三千人,另有近千匹马,这些人员马匹需要你立刻安置。”

    “遵命。”

    “我知道你一定会有一些难处。

    不必担心,费用我日后报销。”

    “谢大王!”

    他再看看面前的人们,突然点名卡姆涅。他实在不能忽略这个家伙,只因卡姆涅将重甲的秘密已展示得一清二楚——这家伙就是穿着甲胄来觐见。

    “大王。”卡姆涅走上前,他明白大王的诉求,这便张开双臂、微微岔开双腿,以模特的姿态展示这身甲胄。

    留里克终于放开了露米娅,现在是两位小巨人的碰面。

    拳头敲打一番那有中心脊的板甲,因其表面的金属色泽过于明亮,留里克不得不多抚摸一些。显板甲明显被打磨抛光过,这在有着砂纸、砂布制作工艺的罗斯不是问题,站在这里居然能隐约看清自己的脸。

    它绝对不是白钢,而像是用了某种镀金工艺。

    这也绝对不是银,它可比银亮多了。

    全身的要害都有整体甲片做防护,其余地方则是铆接的板甲衣。

    “你做得很好嘛!说,你用了什么材料做得镀金?”

    卡姆涅微微一怔,笑道:“大王英明。这是用了蓝狐大人从法兰克缴获的亮铅。”

    “亮铅?那是什么?铅可没有这里亮。”

    “我猜,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Zc。”

    “锌?”由卡姆涅提个醒,留里克一拍脑门恍然大悟,不禁扭头直面那笑而不语的圆脸家伙:“好啊蓝狐。你在信上说了很多,偏偏没有说缴获了特别金属。”

    “我……我觉得这东西对大王没啥用。结果在卡姆涅的

    手里,居然成了宝贝?!”

    “也罢。”留里克笑嘻嘻得暂不纠结此事,又问卡姆涅:“五百套甲衣,全在这里了?是什么部队在穿着重甲为我表演?”

    “是第二旗队。”

    “他们?好吧。但他们不在远征的计划里。不过,可以抽掉一些精锐老兵参战。任何的事我们可以慢慢详谈。”

    说罢,留里克伸出双拳狠狠做了一记懒腰,再打个哈欠:“漫长的航行,我卷了。我要会宫殿休息,走吧!”

    留里克不再废话,他拉着大祭司露米娅那纤细不改的手肘,以此行动对所有人做出表率。为此贝雅希尔只能识趣得跟在这两位身后了,她知道自己不能永远拥有罗斯大王,在都城,约定俗成的是大祭司露米娅是这里地位最高的女人。

    留里克不必再过问军队驻扎问题,罗斯军是一支有着颇高组织性的军队,总督也会尽可能满足军队需求。

    城内还有大量的新建谷仓,它们存在的目的是用以存放秋收的粮食,现在正值夏季,不少谷仓空置下来正好作为军人宿舍。新到的军队相当于客军,或是搭帐篷,或是在谷仓里打地铺,年轻人们果断选择了后者。

    旧粮仓区在城市的正中间,新盖的粮仓不再拘泥于旧建筑风格,这里除了存放粮食也会存放别的。战士们在这些仓库借宿,立刻看到了那整齐码放如墙的箭矢!

    罗斯标准箭矢尽可能做到各方面相同,其

    总长度的误差已经达到毫米级,如此它们才能互相堆叠。仓库里也放着大量短粗的弩箭,它们被竖立着放入木盒中,箭尾朝上,木片做的尾翼与标准箭矢成鲜明对比。

    小科努松如此安排主观上并非向大军展示武器库,实在是这些仓库都有平整的木地板,长屋结构颇为宽大,一间房密集得挤下一个百人队睡觉并无问题。

    罗斯的阁楼式王宫,在留里克眼里它与天守阁有异曲同工之妙。

    厚重大门打开,留里克携大祭司露米娅高调得回到宅邸。

    迈入外门,这里就不再是公开场合,露米娅一直绷着的精神终于可以好好卸下。

    “现在我终于能卸下圣盔了。你……也该把桂冠摘下?”她轻问道。

    “等进入卧室再说。让家人们都进来,现在是属于我们家族的时间。”

    哪怕作为大王,也不能刚刚抵港就马不停蹄开始处理政务。即便是尊贵王者,他昨夜也是在核桃堡岛露宿。

    留里克一旦放松下来,那困窘感驱使下,他只想换一件衣服好好在正儿八经的床铺上补个觉。这时候若是有家人陪伴就更好了。

    在编的宫廷侍卫人数很好,由于大王长时间在外征战、又长时间待在南方诺夫哥罗德,这些侍卫的大部分时间里就成了保洁人员。他们平日听从总督府调度,待遇与那些治安巡逻官一样。

    现在,侍卫终于做起本职工作,只是这份工作依旧是无聊的

    站岗。大王终于回来,所有人的工作强度加强,好在大家很有盼头,只因大王会额外给予奖金。

    今晚一定要好好泡个澡!尤其是拉着自己的大祭司一起。

    与露米娅半年未见了,她在祈求什么嘴上哪怕不说留里克也一清二楚。自己虽然仍只是在都城短暂停留,有限的时间里尽量补偿自己第一个女人吧。

    虽是这么想,换了一件衣服的留里克迅速呼呼大睡了。

    他真是太困了,看着男人如此,露米娅也不敢再做打扰。

    第三层是寝宫,第四层安置着一些珍宝。罗斯王国的“大钱库”基于传统,主要的现金是安置在大神庙里,很大程度上露米娅这个女人成了王国第一财政官。

    她是一个毫无依靠的女人,或者说她能依靠的就只有国王一人。

    她对国王忠心耿耿,既然留里克希望与家人团聚,现在正是时候。她不敢打搅大王的休息,思考着等到大王睡到傍晚吃完饭之际,极有可能召集那几位老家伙一道喝酒吃席,说不定会喝得醉醺醺的。

    露米娅有着自己的主见,她小声呵斥女儿的过度亢奋,又与贝雅希尔密谈很多。

    到底贝雅希尔是第三等级的妻妾,她有权住进这宫殿里,不过随着大祭祀的到来,贝雅希尔原则上就只好自己睡在第二层咯。

    她在安抚女儿维莉卡睡个漫长的午觉,亦或是保持安静,等待国王父亲补觉苏醒。

    另一个女孩被特意带

    入王宫里,她不是别人,正是乌鸫特莱西娅。

    只不过当罗斯王苏醒后,乌鸫必须以最初的身份面见大王——以法兰克公主吉斯拉的身份面见。

    遂在一个私密的房间里,露米娅亲自检查了这个女孩的全身。哪怕已经过去了大半年,这孩子的为人她已经做了充足观察——庄重、大胆、有涵养、有傲气。

    万一呢?这个女孩赌上这条命,隐忍大半年后抓住机会对大王展开偷袭?

    露米娅必须确保这女孩身上不携带任何利器,检查完毕后还要换上一件为她准备的新衣,在等待之际必须待在自己身边形影不离。

第1373章 留里克与吉斯拉

    现在,乌鸫特莱西娅静坐在罗斯王的宫殿里。她是第一次来此,刚进入第一层大殿就被那装饰用的一圈狰狞熊头吓了一跳。

    单论这座建筑,它远远逊色于恢弘的亚琛王宫。

    不过这里的诸多细节充斥着人文关怀,它没有压抑感,生活气息颇为浓厚,更美妙的是这里有着厕所,也有泡澡设施,甚至还要存放可立刻食用干粮与净水的房间。所需所求并非必须专职仆人伺候,尤其是一些小食,肚子饿了能立刻拿取,真是方便至极。

    大半年的时间她在大神庙里已经适应罗斯式的新生活,相比于住在亚琛王宫的压抑感,在大神庙内也是被各种戒律做归训,显然那些规矩远不及亚琛的那般严苛死板。

    譬如,在亚琛时期,身为公主而与贴身侍女艾莉西亚同床共枕是一种严令禁止的禁忌行为,没有朋友的她故意偷着做,哪怕被发现了要受罚。

    这就是为什么,彼时的艾莉西亚会被体罚一顿,之后再被公主拎回去,并在一段时间后可怜的艾莉西亚小腿再挨一顿鞭子。

    摊上这个的主子对艾莉西亚实在是一种折磨,也不想未来做女修士过完无聊一生的她,遂在被罗斯小将阿斯卡德·阿里克松俘虏后,果断认了新主子,迎来另一种人生。

    在罗斯人的领地才没有这种戒律,这里的女人都充满力量,女战士比比皆是。

    很多在亚琛王宫不能做的事,在这里都

    可以放心大胆得做了。在亚琛,就算守着巨大的温泉,那对于全王宫的女人都是禁区。在新罗斯堡,这里虽无温泉,但任何人想怎么泡澡都可以,乃至神奇的桑拿。

    亚琛有着太多的压抑,在新罗斯堡的生活相对是真的自由,甚至奔放、暴力。

    但刚刚的检查简直是一种羞辱,哪怕实施检查的是尊贵的大祭司,是一位高贵女人。

    身子被翻来复去扒拉,甚至连自己的头发都被使劲扒一番确保里面连一根针都不会藏,乌鸫被折腾得不轻,她心里有一股怨气明面上正襟危坐颇为庄重。

    她就这样安静坐着皮垫上,无聊的等待精神也开始疲劳。

    “难道,你以为我会伤害罗斯王?”乌鸫突然嘟囔道。

    露米娅猛然一怔,默默露出一丝凶相,特别威胁道:“如果如此,罗斯王会轻易掐断你的脖子。”

    “我不敢,也不会。我想做乌鸫特莱西娅,不想再做吉斯拉。只是你们……一直抓着不放。”她默默嘟囔。

    “难道,那是可以切割的么?你可以放弃旧信仰,唯独不能否定自己的骨血。”

    “你们……”乌鸫继续勾着头,双目无神得盯着皮垫与木地板:“把我当做一种工具。”

    “可你何尝不是工具?你的父王就是把你作为工具养着。”

    这话直冲乌鸫的心底,记得当时蓝狐也一直这么说自己——一个工具罢了。

    或许就是因为自己是这样的存在,连叔叔

    路德维希也拒绝收留自己,甚至暗示“她当有一个体面的死去”。

    的确自己贵为公主,或是作为联姻工具或是去修道院过完余生,自己从没有资格去规划自己的人生。

    露米娅要从蓝狐手里收留这个女孩,自然要从其嘴里获悉尽可能多的细节,以至于蓝狐在亚琛所发掘的法兰克王室的家务事,被他添油加醋得告知了露米娅。

    故事真真假假,绝对真实的就是过去的吉斯拉被当做择机使用的工具人,只因她不是王子。

    乌鸫心里像压了秤砣,又默不作声了。

    “至少,蓝狐视你为家人。但……你毕竟是敌国公主。你在罗斯,只有罗斯王能决定你的命运。劝你不要做任何的傻事。”露米娅最后说道。

    乌鸫是否听进去了?这孩子瞪着双眼一直无神看着木地板,安静地感觉颇为奇怪。

    反观不耐烦的维莉卡,这孩子抱怨一番无聊后左晃右晃身子,现在已然蜷缩一团,如小猫咪一般睡着了。

    ……

    总督小科努松就以正常驻军的待遇去对待那些新晋抵达的战士们。一批敦实铁锅支起来,大量燕麦混着一些黑麦、荞麦倾倒其中熬煮,再辅上一些切碎的洋葱、百里香碎做芳香调味。

    被雇佣的一批厨娘会将这些麦子熬成浆糊,这会花费一些时间。

    在都城最不缺的大型牲畜就是驯鹿,在古老的时代里,环拉多加湖地区就是卡累利阿人以及亲缘部族放牧的

    领域,多年前的胜利使得罗斯缴获了大量驯鹿,并立刻利用那些臣服的养鹿人(拉普人、萨米人)为王国繁衍鹿群。

    王国的鹿群一开始便有着庞大种群数量,在暴力战争之后,再没有人在这片空间威胁罗斯的权势,所有生活的人们都是各种形式上的罗斯人。

    那些养鹿人法理上是“国王的奴隶”,看似身份低贱的他们因这份身份反而得到一种特权保护。他们法理上直接向国王负责,手里掌握的法理上也都是国王的财产——种群超过十万头的驯鹿。

    安定的环境使得一批北方养鹿人南下至拉多加湖地区,他们旧日的卡累利阿部族联盟的领地放牧录取。如今春夏之际正是鹿群繁衍期,也是驯鹿制品的交易时期。

    在籍养鹿人的人口在缓慢提高,虽说大祭司露米娅出身这一族群,该族群却不因王国大祭司的存在而被明显拔高。他们为国王放牧从中得到一定报酬,于是那些以家庭氏族为集团的养鹿人家庭开始有着比之以往更多的家庭财产,最大的财产正是驯鹿本身。

    手握大量驯鹿,哪些属于国王,哪些属于自己,他们完全分得清。

    只因一批养鹿人不再是文盲,越是年轻越能得到一些关键的文化知识,年轻一代已经看得懂罗马字母转写的诺斯语与斯拉夫语。

    他们开始得到受教育的权力,也纷纷意识到自己想要在罗斯王国日子越过越好就

    必须紧紧依靠国王的权势。

    他们为国王养鹿,为国王拉雪橇,为国王稳定提供鹿皮、鹿角、鹿骨与鹿肉。没有谁比他们更懂得养鹿,恰是因为是最专业者,留里克不得不将视线盯上他们,思考一番这些特别的忠臣在未来远征中提供一些特别服务。

    从王室的鹿群里拿出一些鹿宰了犒劳军队?小科努松有些忌惮。

    他派人去与那些正在市场卖鹿皮和鹿角的养鹿人聊了聊,很快便有一批私家驯鹿驱赶入城迅速宰杀。

    一边的铁锅煮麦,一边是铁锅炖鹿肉。一片区域成了露天大厨房,这里香气四溢勾起战士们的馋虫现在就想食用。

    炖烂的亚麦粥放一块黄油,再配上一碗含有大块鹿肉的咸汤,此乃罗斯的最佳野战伙食。

    国王在都城,那些本是为总督府送菜的厨师,现身摇身一变恢复御厨的身份。

    这里甚至有一些身份特殊的女人,以天主教徒的身份低调生活着。

    那是十年前从不列颠掳来的女俘,为彼时的罗斯军做饭将得到活命,为了活下去就只好苟且了,乃至被一股脑得拉到新罗斯堡与她们曾经所属的麦西亚王国割裂。

    约翰·英瓦尔,一个丹麦孤儿,如今的身份依旧是所谓“罗斯教区主教”。

    此人的北方主教埃斯基尔的学生,在这埃斯基尔看来此子相当于儿子般存在,然“罗斯教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笑话。

    在罗斯王国悄然间存在着两座

    其貌不扬的小修道院,它们仅是两座外观简陋的长屋,房顶没有标准性的十字架,唯有内部的陈设在模仿汉堡的教堂。

    约翰英瓦尔不得不低调行事,身在罗斯,已经步入青年的他始终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矛盾——我究竟是奥丁的信徒还是天主的信徒。

    所有以各种原因留在罗斯的那些天主信徒至少有着他们信仰的归宿,这里也包括战败逊位被驱逐的旧丹麦酋长哈拉尔克拉克,老头子已经彻底失去了权势,丧失一切的他默默留在诺夫哥罗德小修道院里深入简出,粗陋的罩袍一穿,乍一看去就是个苦哈哈的老人罢了。

    留里克的确贯彻落实着三年前战争的许诺,被俘的哈拉尔克拉克的政治生涯彻底结束,其肉身会在罗斯默默老死得到体面的终结。

    至于更早时期被俘的那些不列颠女人,十年光阴她们多半还维持着过去的信仰,若是要改信北方诸神则可立刻与本地人结婚过上平常生活。

    无论她们做何等选择,继续给王室与总督府做厨娘,生活待遇可是好得不得了,这在她们吃得五大三粗的体型上可见一斑。对于她们未来会如何呢?麦西亚末代公主已逝去多年,她与罗斯王有着一个儿子,那个男孩的身份已经是公认的合法麦西亚王,只要厨娘有意,她们将摇身一变城呢更为新麦西亚王的厨娘。

    罗斯王在吃饭的问题上充满奇思妙想,煎炒

    烹炸炖煮蒸,各种奇妙的烹饪方式与一些特殊的炊具相伴,使得罗斯的国宴总是花样频繁。

    在睡觉之前,留里克点名要在晚上吃上一顿舒服的打卤面,还要喝上一碗炖肉汤。

    厨娘们只好赶紧和面、醒面,当劲道的全麦面条制备好,就等着大王苏醒后立刻下锅煮面了。

    留里克,这一觉一直睡到太阳落山,他才使劲拧拧身子慢慢爬起来。

    一开始,见得一片熟悉有陌生的环境还有着恍惚,稍稍拍一下脸才恍然大悟:我回家了。

    西方一片橘红,东方世界已经暗淡下来。

    各家各户点燃油灯照明,阁楼宫殿、大神庙和总督府也都如此。

    宫殿的第一层,所有闲置的青铜油灯都被点燃,以备大王接待客人之用。

    在第二层与第三层,这里的照明设施都启动了,滑轮设施将吊灯矩阵升起,如此使得室内灯火通明。

    留里克轻揉着眼睛走出就寝房间,打着哈欠突然看到自己的露米娅竟一直等候着?

    随行的还有两个侍女?

    不!其中的一个,不就是维莉卡嘛。

    “你等很久了?”他问。

    “也不算久。比起等待你到来的一整年,一个下午又算得了什么?”

    “你在苛责我?”

    “我不敢。”

    “想我了吧。”留里克笑了笑:“未来几日我会好好陪你。还有……”

    他的眼神瞟向那跃跃欲试的大女儿维莉卡,随手一个手势:“我的宝贝。来!让我抱一下。”

    像是听

    到了发令枪响,旁腿而坐的维莉卡瞬间弹起,窜到父亲的怀里左右脸颊蹭个不停。

    “爸爸,我好想你……一年了……呜呜。”

    她磨蹭着默默哽咽,一手抚着腰一手抚着小脑袋,留里克也就任凭女儿激动撒娇了。

    不过,他的眼角不得不注意到那唯一坐在这里的外人。

    一个少女?她是谁的女儿?古尔德家的?绝不是。亚丝拉琪的?她又没闺女。

    还是,某个与大祭司关系甚密的商人女儿?

    纵使留里克脑子里火速以排除法过一遍,也无从得知那穿戴祭司罩袍的少女身份。

    在这个本该只有至亲家人的秘密环境里,突然窜出来一个外人真是太奇怪了。

    他用点力气拍拍女儿的背,将维莉卡稍稍推开,这便非常随行得席地而坐。

    他没有客套话,直接指着那少女以诺斯语直问:“你是何人?谁赋予你资格进入本王的寝宫?”

    “她!她是……”露米娅刚欲解释,不料少女麻利摘下罩袍开口说话了。

    乌鸫坐正身子,张口便是拉丁语:“你们的军队堂而皇之闯入亚琛的王宫,闯入我的生活将我掳走。那个时候,你们可曾问过我的感受?现在,我也堂而皇之进入你的寝宫,就坐在你的面前。罗斯王啊!你……可知我的身份?”

    这小妮子如此狂?且慢,她说的那是什么话?

    留里克大吃一惊,而露米娅也为这女孩的惊人之语深捏一把汗,下意识就冲上

    前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还斥责道:“住口!你没资格对罗斯王不逊。”

    “让她继续说!”留里克眉头紧锁命令道。

    “是。”露米娅只好松开手。

    此刻乌鸫没有任何怯意,她什么都不怕了。

    “罗斯王。我!是一个法兰克人。”

    “一个法兰克女孩?你敢如此对我说话?一个贵族?你刚刚提到的那个词。亚琛?”

    “对。亚琛王宫,就是我的家。我,是被你们掳来的皇帝之女。罗马皇帝的女儿。”

    这是留里克始料未及的,一个瞬间他没有做任何质疑,姑且对其信任,这边惊得直接站起身,这才连连质问:“罗马皇帝?你的父亲,是洛泰尔?你的拉丁语如此留里克,是大贵族无误。”

    “是洛泰尔。”

    “你是谁?”

    “吉斯拉!”如同小狼一般犀利的眼神直视之,那其中暗藏的杀气令留里克有着本能的警觉。“我是吉斯拉,我的父亲的罗马皇帝洛泰尔,我的母亲的图尔-阿尔萨斯的埃芒加德。”

    她故意把话说得慢一些,以希望罗斯王能好好听明白一些关键词汇的意义。

    留里克听得真切,也拜这女孩的教会拉丁语说得字正腔圆,关键的名词确实没有歧义。

    那些名词都直指一些人物,稍稍一琢磨岂不是都是老熟人?

    “你?你应该有一个名叫埃德加德的姑妈。”

    这下,轮得乌鸫皱眉头了。“罗斯王,你……难道认识我姑妈?”

    “并不认识

    但我认识你姑妈的丈夫罗贝尔。”

    “罗贝尔。莱茵高的罗贝尔。唔,可是他是我父亲的敌人。那是他们的战争,最终战争波及到了我……你们。”乌鸫定了定神:“你们洗劫了亚琛!你们在城里到处杀人!差一点,我也被你们杀死。”

    那是被压抑大半年的情绪,一瞬间向着罗斯王一股脑发泄出来。

    亚琛之屠,此事在蓝狐的信件上谓之为远征军的重大胜利,除此外还有马斯特里赫特之屠、列日之屠,总之远征军一到就会杀得人头滚滚,至于军队如此肆虐当地法兰克军没有什么强力抵抗,那只能说这就是罗斯趁着两大王子的内战,不讲武德的偷袭罢了。

    这女孩的抱怨不过是在发泄情绪,她声音大了些却没有苦,也许她天生情绪控制能力不错?

    “所以,我该称呼你什么?吉斯拉?”留里克调整一下情绪心平气和问道。

    “叫我乌鸫。吉斯拉,已经结束了。我已放弃天主信仰,我背叛的主。现在,我是罗斯的祭司,我是诸神的仆人……”

    仅此一语,那信息量之大足够讨论一天一夜。

    留里克对着女孩充满了兴趣,也不得不承认她非常大胆,面对一个虽是可取自己性命的王者依旧维持着贵族的傲气。

    不过评价她勇气如何并无意义,留里克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位大贵族在罗斯都城被牢牢控制起来,她能进入大神庙、能被大祭司领着

    行动,如此大事身为国王的自己却浑然不知。

    “蓝狐。你欺骗了我!如此大事为何信里不说?”留里克默默思考着,计划着抽空把蓝狐那家伙拉到身边好好质问一个。

    再转念一想,一个法兰克公主落在自己手里,吉斯拉有什么?除了一张巧嘴和大胆的心外什么都没有,她可任人摆布。

    她是洛泰尔的女儿,洛泰尔就是第二轮远征军要重点打击的。

    难道一个父亲会对自己的女儿不管不顾么?

    虽然很流氓,留里克心生一计——带着吉斯拉一同去法兰克,控制起来做人质,在一些可能的局面下要挟洛泰尔就范。

第1374章 一场温馨家宴

    一些法兰克王室家族的内情绝不是一个小贵族能了解,也就更不可能为一个村姑知晓。

    留里克姑且相信这少女的真实身份,不过在这个问题上,信任与否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问题在于,这个外来的女人在罗斯究竟是怎样的位置。

    “好吧,我相信你叫做吉斯拉。相信你是那个洛泰尔的女儿。你……坐在这里,应该知道我的目的。”留里克的话语依旧有着进攻性。

    乌鸫依旧静静坐着:“我已经和法兰克切割。你攻击洛泰尔,我……不反对,也不支持。难道我这样的女人也有说话的份儿?”

    “小姑娘嘴硬。你,难道恨你的父亲?”

    “不。我不恨他。只是……”

    她明显在掩饰一些难以启齿的东西,留里克这便探着头,瞪着她的眼逼问:“告诉我。洛泰尔,在你眼里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他。”那勾下的脑袋猛然抬起,乌鸫的脸上有着极为复杂的情绪,她的嘴唇在微微颤抖:“他不爱我。那么,我也不再爱他。至少在罗斯,有人爱我。”

    此刻,一个清秀的声音突然插入这尴尬的对话。维莉卡拉着父亲的胳膊撒娇磨蹭:“我最喜欢乌鸫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哦?仅仅是这样吗?”

    维莉卡的欢笑终结了紧张气氛,只是她与父亲如此撒娇,在乌鸫来看是多么渴望事呀。

    “现在,乌鸫特莱西娅是我手里的祭司,是维莉卡的贴身女

    仆。”大祭司露米娅郑重说明这孩子的新身份。

    “贴身女仆?最好的朋友是吗?不。我看不简单。”留里克摇摇头,继续看着女孩的脸。“我要你自己说。不用怕,你看……我也不是凶神恶煞的男人。”

    “我……的确背叛了天主。在罗斯有人爱我。”她平静回答。

    “谁?是我的女儿维莉卡?还有许可你新生活的大祭司?你?还是纯洁的吗?”

    留里克这一语急剧攻击性,他是王者有权力这么问,而且大神庙的特殊性,那些年轻的下级祭司若非得到特需,就必须以纯洁姿态侍神,胆敢与男人有染变得不洁,原则上可以处死。

    规矩是人定的,过去虽没有这些规矩,但留里克实在知道大神庙的这一票少女祭司为何而来——被父母送来镀金。

    送自家漂亮女儿来大神庙“进修”,她们的家人可要支付一笔高额的“学费”,双方为此还签了书面契约。

    下级祭司们的生活得到保障,她们接受教育而生活被戒律限制,最严重的一条莫过于与男子有染。当她们正常退役还给父母,归还之时必须依旧是纯洁之身,否则这“神圣进修”就白做了。

    乌鸫摇了摇嘴唇:“是维莉卡。还有……你册封的哥德堡伯爵蓝狐。约瑟夫蓝狐,那只狡猾的狐狸。”

    “原来是他?”留里克更好奇了,饶有兴致追问着:“他可是我封的远征军的将军,看来你是被他所

    俘虏。怎么?一个俘虏你的人,你……该不会产生情愫了?”

    “对!就是情愫。”乌鸫豁出去了,就抓紧这一机会以近似请求的口吻说道:“我听说,我的命运会有你来决定。罗斯王,请允许我嫁给约瑟夫蓝狐,我希望以哥德堡伯爵夫人的身份活下去。”

    这都哪儿跟哪儿?刚刚苏醒的留里克好不容易说服自己,所谓一位法兰克公主流落在自己手里。现在还要承认这女孩与自己麾下大将的婚姻。

    留里克就以怀疑的眼光看一下露米娅,不怀好意微笑反问:“大祭司?你该给我个解释。”

    “这……确实有这回事。”

    “和蓝狐那家伙真有关系?”

    “是那个男人的一己之见……”露米娅根本拿不定主意,毕竟一切的安排都是建立在留里克已经承认这女孩是蓝狐未婚妻的基础上,犹豫不决下她只好嘟囔:“既然一会儿就开饭。如果你觉得有必要,甚至可以吩咐蓝狐来共进晚餐。顺便当面对质。”

    这话给留里克提了醒。

    他一拍大腿:“共进晚餐道可不必,终归我要和蓝狐好好聊聊,下一步的远征少了那个胖子可不行。顺便,嘿嘿……得把这位吉斯拉公主的事解释清楚。”

    对于乌鸫,或曰公主吉斯拉,她从没想到自己得以如此近的距离去观察罗斯王的一切,更遑论彼此还能用拉丁语做无障碍交流。

    那是一位梳理着金色马尾发辫的年轻男

    人,络腮胡子被刮得颇为讲究,现在换上了轻巧便服,各方面凸显着整洁与休闲。

    即便是顶级男性贵族,哪怕是自己的父亲洛泰尔,他们的身上时常散发着微微臭味。那是汗臭与体臭的混合,只因他们总是骑马行动,即便拥有温泉也不是日常洗澡。

    女性贵族的状况更加糟糕,反倒是了被掳到了罗斯的都城,乌鸫或是主动或被动得频繁洗涤自身,辅以加了玫瑰精油的香皂,整个人一直维持在洁净状态,浑身也散发着阵阵花香。

    甚至,她鼻子上与脸颊处的雀斑都少了很多。

    雀斑的存在被教士们强行做了解释,它的数量取决于人生中做好事之多寡,至少雀斑越多者就越是虔诚。

    自被俘快整整一年,她已不吃这一套。乌鸫更愿意相信自己的观察,她承认自己背叛了主,却绝不承认自己是一个恶人。她这辈子从未杀人、从未欺骗,如果真的有双手染血的经历,那也是信仰新神后在祭坛上处决牺牲驯鹿——这种行为恰恰能得到奥丁的爱。

    她知道,罗斯王明明是战争的始作俑者,明明是使得自己被掳走、亚琛被洗劫的元凶,现在这个男人就坐在自己面前,真的一点也恨不出来,甚至……愿意与他好好聊聊。

    一个女孩彻底放下戒心,殊不知她的勇气、傲气与敞亮的心,也令留里克充满兴趣。

    “要是我的女儿维莉卡有这般见识该有多好?

    !一个女性统治者当有这样的气质……”

    见识,不仅在于当时去去过那些地方、吃过那些美食,它更是一种待人接物的哲学态度。一度被吓懵的乌鸫,她已适应了罗斯的生活方式,冥冥中一种名为“野心”的东西也在觉醒。

    她亲自面对罗斯王强调“我愿做哥德堡伯爵夫人”,难道仅仅是做一介贵族之妻?

    因为罗斯王国可没有《萨利克继承法》这一套,罗斯的女贵族可以拥有实权,尤其是军权。她真切意识到,嫁给蓝狐后很大程度上是与丈夫分享伯国的统治权。

    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见得自己同床共枕的好姐妹维莉卡可以面对生父如猫咪般疯狂撒娇,这是她可望不可即的。生父洛泰尔喜好打猎、喜好战争,对于自己完全是以女修士的态度在供养着。

    甚至平民女子也有权依偎在父亲身边撒娇吧?反观自己,几乎都不能触碰生父的一根毫毛,面对着他拎起裙子行宫廷里已经算最亲昵的接触。

    “父亲,我想要报复你。叔叔,我也想要报复你。你们都不爱我,我……该以我的方式告诉你们什么是错的。”她把这些堪称大逆不道的想法压在心底,然而自己已经站在北方人的立场,那些法兰克式的救道德,也许可以抛诸脑后了。

    在阁楼式宫殿,晚餐先于蓝狐抵达。

    那些厨娘拎着装着打卤面的篮子送上第二层,就在侍卫的护送下离开了

    大祭司露米娅,她亲自下楼把餐食拎上来,接着油灯柔光将玻璃大碗挨个摆开。

    劲道的手工面条再浇上鹿肉酱与腌卷心菜做的卤子,留里克心目中的打卤面早已复刻成功,而今已是王室和总督府很喜欢的一种餐食选择。前提是食客要懂得运用两个木棍的筷子,亦或者一支叉子。

    在等待餐饮的时间里,维莉卡浑身像是涂了胶水一直黏在自己父亲身上,一年不见了为了补偿大女儿,留里克也就任其撒娇了。

    第三层有着木桌,这里就作为简单的家庭餐厅使用着。

    可它真的简陋么?

    乌鸫一直在默默观察罗斯王的起居,吃饭可是重要的一项。因为在亚琛王宫,仅有自己的两个哥哥有权与国王父亲在一张长桌吃饭,显得在特立的餐桌吃饭是王权的证明。

    不过即便是吃饭,法兰克王室的吃法也远不及罗斯王的优雅。

    餐具?一把刀子罢了。她见识过自己父王的吃肉吃鸡,以刀子割大块的肉,罢了直接上手去撕扯,手上弄得满是油无妨,在桌上的抹布蹭蹭亦或是在自己身上一蹭就罢了。

    远不似罗斯这边在餐具上的讲究,何况罗斯人的伙食花样堪称复杂。

    乌鸫被邀来成为座上宾,实际在留里克看来,这不过就是所谓“二十一世纪普通家庭晚餐模式”罢了。

    木桌摆来四把椅子,分坐着留里克本人、露米娅、维莉卡,以及特别客人乌鸫特莱西

    娅,

    但在餐桌上,留里克更乐意直呼她的真名。

    “你不必拘谨。我的女儿很喜欢你,吉斯拉,这说明你的确值得喜欢。现在与我共进一场简单家宴,希望你可以适应。”

    “好的。谢谢罗斯王……的款待。”

    就像乌鸫在观察留里克,留里克亦在观察她。一个人的品性究竟如何,往往就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的表现。

    这女孩看着就像是接受过严苛宫廷教育,吃饭之际是否非常讲究呢?

    “那就开始吧。”留里克轻松笑道:“我们是北方人,没必要信仰天主。吉斯拉,这里没有餐前祈祷,如果你执意做一番……”

    “那么,我宁愿向北方诸神祈祷。”说罢,乌鸫真的当着大家的面双手合十闭上了眼。

    见状,维莉卡也就笑嘻嘻得跟着好姐妹做了一场小小仪式,罢了两人相视一笑。

    主食是打卤面,辅以装在陶瓮里的肉片蔬菜汤,以及一些冷肉拼盘。

    固然罗斯有着分餐制的礼仪,不过一家人凑在一起大家也就合餐了。

    留里克忙着闷头干饭,吸着面条发出巨响,快速便干掉了半碗。“真是美味,只有在都城才吃得上这种美餐。”

    他快意得摆弄着筷子,随手从盘中抓取肉片再塞入嘴里。

    这一切都被乌鸫看在眼前,而自己细嚼慢咽的样子何尝不被留里克注视?

    “咦?吉斯拉,是的巧手是懂得用我罗斯的两个木棍?”

    “这个餐具是叫Kvaiz吧

    ?我已经学会了。真想不到,罗斯王,你是用它来夹取肉片。如果是我的父亲,他就直接上手了。”

    “你在观察我?”留里克心生好奇,又不禁想到当年和大巴伐利亚公爵路德维希共处的那段日子。“我对你叔叔最了解。路德维希就是这样缺乏讲究,就这还是大贵族呢。你叔叔过去鄙夷我们北方人,现在看来……也许他会羞愧一些吧。”

    “不好说。不过我很愿意做一个北方人。所以等一会儿哥德堡伯爵大人到了,还希望大王能当着他的面承认我的身份。”

    “嘿嘿,吉斯拉,你这是要挟我么?”留里克故意问道。

    “我不敢。就像我现用的名字乌鸫。我是一只北方的鸟儿,一只不畏严寒的鸟儿。即便如此我就坐在这里,我的命运由大王定夺,但我真的喜欢他。”

    这正是留里克举得最为荒诞的点。

    蓝狐·古尔德松今年应该又三十三岁了,留里克获悉这个乌鸫今年才仅仅十三岁。固然哪怕是按照法兰克的法律,即便是国王的女儿十二岁也算成年,就可以许配给某个大贵族亦或是安排到女子修道院挂名做院长。

    他们相差二十岁,一个公主真能爱上一个劫匪?到底是这女孩斯德哥尔摩病犯了,还是这女孩有点恋父情结需要在别人身上做补偿,还是她意识到这会是对自己很有利的政治婚姻?

    不可否认一点,已经跻身于罗斯王国大贵族的

    蓝狐,其人的婚姻观是一个谜。当他的大哥白狐已经抱外孙之际,老二蓝狐还是孤身一人。

    真的是在等一个缘分?结果就等来一介王女。

    感觉上很荒谬,却又在各方面符合罗斯的法典。只是乌鸫存在本身的确是很有潜力的政治工具,在法兰克尘埃落定之前,留里克并不愿意完全放手不管得将她送到蓝狐手里。毕竟,一旦身份完全确凿,她身为查理曼从孙女的身份也就属实了。只要她未来生下一个男孩,秉承着血统恐怕就有资格去和那些西欧大贵族叫板。

    留里克有一种预感,自己此次亲自前往法兰克将直接见证内战的结束,至于它以怎样的形式结束,罗斯不该是看客,而当是直接参与者,在历史书卷上留下浓墨重彩之笔。

    乌鸫说了一些话,罢了又细嚼慢咽吃着打卤面。她的教养使得她习惯性的闭嘴慢嚼,吧唧嘴的情况绝不可能出现。她回归闷头默默吃饭,突然两根木棍出现在自己面前。

    她猛抬头:“罗斯王,你……”

    “给你加点肉。”留里克就以自己的筷子夹着冷肉拼盘的那些鹿肉块,唐突得送到乌鸫的碗里。

    他看来这是一种试探,而在乌鸫看来何尝不是一种冒犯呢?

    它就是冒犯,是留里克故意为之。

    这就好似敬酒,倘若她真的聪慧,真的懂得隐忍,就能悟出敬酒不吃吃罚酒的道理。

    “你父亲绝不会这么做对吧?”留里

    克松开筷子,就旋即夹取另一些肉片,将之送到女儿维莉卡的碗里。

    后者才没有任何顾虑,笑嘻嘻得把肉片吃了个干净,还咧开嘴巴笑道:“谢谢爸爸。”

    罗斯王室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是这般亲密么?亲密得有些不可思议了。

    看着自己碗里的那些肉片,五味杂陈的乌鸫只好夹着它们塞进自己的嘴巴……

第1375章 乌鸫的Aegisjimr符文

    乌鸫羡慕极了,她多么幻想着自己也可以如维莉卡一样,有着一位容得下自己撒娇的父亲。

    罗斯王,至少在这里就是一位和蔼的好人。

    有关于罗斯王指挥军队四处征战之事,通过那些出版物乌鸫很容易弄清楚。

    那些《战纪》都有拉丁语版本,标准版的出版物一度是她无所理解的,然国立印刷机构就在都城,那里的人们直接对国王负责,他们如何工作的,乌鸫已经略知一二。

    她更在乎那些印刷物的内容。

    在大神庙,她必须研读罗斯第一经典《罗斯萨迦》,它有着教会拉丁语版本,其中记录着留里克为罗斯编纂的“创世纪”,以及形形色色的故事。

    相比于在法兰克生涯里,从那些羊皮纸手抄本《福音书》中学到的故事,《罗斯萨迦》看来也很有道理。它描述着一个已经逝去的神圣世界,神祇、精灵、哥布林、矮人、英雄……也许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正是由于他们的存在,才缔造了现在的北方世界。

    如今,新的英雄在书写全新的故事。

    多本《战纪》记录着罗斯崛起时的关键战役。罗斯王从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就已经指挥军队战斗,如果那些记载都是真的,也就解释了罗斯军队在亚琛做的那一切。

    在乌鸫真正见识到罗斯王指挥军队直接进行杀戮前,至少现在,她对面前的王者已经心生了一些倾慕。

    饭已吃得差不多,玻璃盘中就

    剩下一些残羹冷炙的肉渣滓,陶瓮中的菜汤也见底。

    留里克迟迟没有下达命令召见某些贵人当晚开小会,除了蓝狐——那个家伙居然还在磨蹭?

    “他太慢了。”留里克平静地坐在木椅处,以小木枝扣着自己的牙缝。剔除碎肉渣后不禁再抱怨两句:“能蓝狐来了,我可要质问他究竟在磨蹭什么。”

    “也许是些无聊的事,或者说他已经喝醉了。”

    嘟囔两句,露米娅站起身,亲手就要收拾桌案上的餐具。

    留里克制止了她:“就放在这里,碗筷不要收。等蓝狐来了,他会觉得我们仍在吃饭,这样到时候才不会尴尬。”

    “嘿嘿。”露米娅侧颜一笑:“有必要在乎他吗?”

    “还是说说你的是吧。露米娅!还有,吉斯拉。”

    乌鸫保持着拘谨,只因她不知道吃过饭后还要做什么,再说今天折腾到了入夜自己已经有些困窘,精神状态并不好。

    她从没想到大祭司与国王还能这般平和得说话做事,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大祭司,在国王面前温顺的就是个仆役。

    乌鸫猛地抬头:“还有我的事吗?”

    “当然有。你们……都做好。”留里克面对餐桌处的三个女人,她特别问及露米娅:“这次我远征法兰克,重点就是联合路德维希去讨伐洛泰尔。此战我筹备了很久,你的情况如何?”

    露米娅明白一切,她点点头:“我会为大王准备一场盛大祭祀仪式,恭祝

    大王大获全胜。我还会组织一些祭司随军出征,这样光荣战死的人们,他们的灵魂将立刻魂归瓦尔哈拉。”

    “很好。那么,谁会参加呢?你是大祭司,有义务待在都城主持大计,你可为远征准备好了人选?”

    “有的。”露米娅轻扭她圆滚滚的小脑袋:“维莉卡是副祭司,这一次她可以作为带队者出发。另一位,就是这位法兰克公主,乌鸫!”

    就算露米娅不说,留里克也想把女儿带在身边出征。这并非出于为父者补偿女儿之举,而在于三年前维莉卡就已经赋予使命,以她的资质与能力,成为随军的祭司长已经非常合适。

    至于这个乌鸫……竟然可以以祭司的身份参与行动?

    在谈及乌鸫的问题上,露米娅的嘴唇实在有些颤抖,只因她也觉得自己的主张存在风险。

    “吉斯拉!”留里克突然一声呵斥直呼乌鸫本名,吓得女孩一个机灵。

    “罗斯……罗斯王?!”

    “以祭司的身份再去法兰克敢不敢?说不定你还会见到你的生父,见到那些高级教士。你……敢不敢去?”

    “我敢!”女孩答得极为果断,只是这干脆一语后,那颤动的眼神似乎还有这犹豫。

    “感觉你的意志还不够坚定。我要如何相信你真的加入了我们?”

    “我。我已经背叛了我的父亲洛泰尔!”

    “这还不够。哪怕你真的嫁给了蓝狐,这仍然不够。除非……”留里克捏着胡须

    想到一点:“你身上有符文吗?”

    “那是什么?才身上刺上奇怪的图案?”聪明的乌鸫几个机灵,下意识得双手抱紧胳膊蜷缩起来。

    “看来,你并没有符文。”留里克耸耸肩,看一眼自己的妻子与女儿:“我并没有强令要求女祭司们必须刺上符文,哪怕是对于战士,只有公认的勇士才有资格刺青。你如何?大祭司似乎很看重你!”

    “我……”

    留里克猛地一敲桌子:“这会是最好的证明!证明你已经与过去的那个吉斯拉切割,即便你见到了生父洛泰尔,亮出你身上的符文就是告诉她你的心已经在北方。你……做不做?!”

    “这……”乌鸫犹豫了一阵,那双眸颤动着,突然问道:“刺上符文,会不会很疼?”

    奔向以严厉威逼这女孩就烦的留里克满意得露出一抹笑意:“并不疼。放心,符文当在后背而不是你的脸上。吉斯拉,你毕竟是一个外来者,想要做哥德堡伯爵夫人真的镇得住哥德堡的当地人吗?除非,你能展示出身上的符文,他们才可能认同你的身份……”

    聪明的识时务者之间的对话往往不必把问题说透,留里克看似扮演一个谜语人,实则乌鸫已经理解了。

    关于自己会成为哥德堡伯爵夫人一事,罗斯王已经是默许,就等着蓝狐一到将此坐实。

    而自己唯一要做出的妥协,就是皮肤上多一个刺青符文。

    在这个问题上,留里

    克自诩自己的处理方式可谓一针见血的阳谋。

    当前的时代,哪怕天主教还没有进行十世纪的改革,以至于如果一位高级教士执意披上甲胄去做冲锋陷阵的战士也是可以的。

    在法兰克,多为高级教士直接以皇帝顾问的身份参与朝政,这些神职人员在自己的教区里行的就是诸侯的权威,俨然是割据一方的政教合一小王国。

    直到那场改革后,教士们遵守清规戒律放弃大量世俗的权力,尤其是军权,如此高级教士虽可以奉命带兵打仗,却再不能亲自上阵杀敌了。

    即便这个时代的一些教士表现得粗野些,他们也绝不可能在自己身上做任何刺青。

    在北方世界传播福音的北方主教埃斯基尔,留里克从这个老家伙嘴里获悉了所谓兰斯大主教对于“刺青”的态度。

    “真正的虔诚者,没有人要像异教信仰者(指信仰北欧诸神)那样,让自己的皮肤满是刺青,那些被撒旦使徒蛊惑的行为,如果刺青必将遭遇灾祸。真正的虔诚者,不要与那些用了刺针做了符文的人交往,以免自己跟他们走得太近而灵魂堕落……”

    兰斯大主教奉行的那一套深刻影响着北方的教会。

    乌得勒支、不莱梅、汉堡,乃至奥伯特利迪特斯拉夫人的领地。改信了天主的萨克森人和部分西斯拉夫人,他们听信教士们的说法摒弃了刺青的传统。

    当然,还有最为务实的一个原因——

    在查理曼治下,是否有刺青成为区分敌我的重要标识。

    反叛的萨克森酋长维杜金德与他的军队恢复刺青以此明智,而更北方的丹麦人更有着复杂的符文刺青。

    身为罗斯王,留里克在这个问题上并不能免俗,他的胳膊上就有名为Aegisjimr的符文。

    刺青,在这个时代根本不是个人喜好之事。

    主的信徒不得有刺青,否则是背叛,若是女人由此举就是女巫,就是异端!

    有信徒者可能是背叛者,然已经结束的法兰克-丹麦战争,战后的丹麦贵族更加强调自身的北方符文。

    它成为二元对立的标识。是敌是友?亮出胳膊上那用卢恩文刺上的文字,至少证明着彼此都信仰着北方神。

    乌鸫深刻明白这一点,她知道,只要自己真的做了刺青就彻底没法回头了。

    回头?为何要回头?

    她又思考了一番,努努嘴将双手摊在桌案,接着手背面对着留里克。“就在这里,我的上手刺上符文,我的后背也刺上符文。”

    “哦?”留里克眼前一亮。

    “还有!”突然,乌鸫撩起自己额头的刘海,亮出额头:“在这里刺上一段文字,这样我就永远不会反悔!”

    这个时代祛除刺青的方法几乎只有一个——烙铁摧毁皮肤。此乃最有效的办法,却可能直接死于细菌感染或坏血症。

    留里克不得不为这女孩的决断吓一跳。

    “你疯了?只是刺青何必这么极端?!”

    维莉卡大吃一惊,她抓住闺蜜的胳膊不愿乌鸫如此疯狂。

    “我愿意。”乌鸫凝视着留里克的眼:“如果,这能让你真的对我放心。”

    话赶在这里了,留里克断言道:“唯有如此,我最为放心。”

    在罗斯,或曰整个北方世界,有一种符文刺青被描述为最具有魔力,留里克懂它,令人将之纹在自己上臂。

    以罗斯的诺斯语方言读作“Aegisjimr”,它实际是两个词的拼写,埃纪斯,就是宙斯盾的名字,依米尔则是北方世界的创生巨人。它有着一个中心点,条纹向八个方向辐射,在末端形成三叉戟般的图案。

    这个文化概念的确受到古代希腊文化影响,一如北方的传统卢恩文也是一种异化的古代希腊字母。

    该符文有着“守护生命”之意,似乎纹上它就能得到诸神赐福。

    那么作为神的仆人,一个祭司若纹此符文再合适不过。

    ……

    终于,蓝狐姗姗来迟,他脱了鞋子获准进入王宫的第三层不禁有些讶异,那毕竟是国王的就寝所在,自己何德何能要超越别的臣下有资格如此靠近大王。

    他卸下全部武装,还特别换了一件衣服,以免自己身上烟熏火燎的气息弄得大王恼怒。

    他打着赤足登上三楼,见到了在这里似乎仍在吃饭的王,乃至是那个女孩……

    蓝狐不禁与乌鸫打了个照面,罢了又娴熟得半跪在留里克面前:“大王,我来晚了,请

    您赎罪。”

    “你的确来晚了。”留里克依旧坐于木椅,故意调侃:“你若是再来早一点我们就可共进晚餐。现在吃喝都没了!说吧,传令兵早就去找你,你在干什么?”

    “我……我在和新来的战士们在一起。您是知道的,我以为您在城里的军营中,不曾想当我进入军营就被那些军官们扣住。他们都要去战场了,想要从我嘴里获悉更详细的有关法兰克的情报,我被他们拉住实在脱不开身……”

    留里克急忙打断这家伙的废话:“所以,你和他们共进晚餐了?”

    “是的。”

    “好吧,回答得拙劣却也有些道理。来吧!自己搬一个凳子来,我们好好聊。”留里克特别强调了音调:“一定要和你的女人一道,我们好好聊聊。”

    听得,蓝狐猛地一惊。他与乌鸫有几天没见了,这女孩就坐在这么明显是和大王共进晚餐了,自己坐在这里,难道大王已经知晓了一切也许可了一切?

    当蓝狐规规矩矩做好,留里克身段极为轻松侃侃而言起来:“你啊,真是个老狐狸。有人说你不喜欢女人,依我看是无稽之谈。只是我想不到,你喜欢小的。”

    只因已经觉察到了大王的态度,蓝狐这番也就没了试探:“因为发生了太多的事,现在的我的确喜欢乌鸫,她会是我的妻子,再过几年当她真正长大,我会拥有一场婚礼。如果,大王是愿意的。”

    “当然愿意

    !我记得那还是十四年前,你就为罗斯做事,时间证明了你的绝对忠诚。你是我的朋友,你迟迟没有结婚没有孩子,我也很挂念。所以,你现在还要称呼她为乌鸫么?这不是她的本名。”

    蓝狐微微勾下头噗呲一笑:“大王是知道一切了。不错,她是吉斯拉,是我从亚琛城里掳来的公主。真是发生了太多的事情!除了我的母亲,这就是我第二挂念的女人了。”

    “哦?倘若你的母亲去了阿斯加德,那么这个吉斯拉就是你最挂念的?”

    “对。既然大王是知晓我的诉求,还请您许可。”

    “许可!必须许可。不过,我已经与吉斯拉做了一个交易。”

    蓝狐警觉得抬起头:“什么?”

    “放心,不要这么紧张。吉斯拉必须用实际作为证明自己与法兰克的切割,她身上将被刺上Aegisjimr,这样的她只能得到北方诸神的庇佑,只有如此我才甘心她做一个祭司。这次远征,我将带上完成符文刺青后的吉斯拉,作为随军祭司在战场参与各种必须的仪式。”

    蓝狐听得真切,一想到吉斯拉已经过去的十三年人生,他就为这女孩的履历感到一丝揪心。

    “你犹豫了?”留里克问道。

    “没有。”

    “吉斯拉已经同意了。注意!本王在都城的时间非常宝贵,我会立刻安排人手对她完成刺青,你身上一样有着刺青,本王也一样。其实我本该与你就去年

    远征之事与你详谈,我改主意了,此事明日再详谈。今晚我只给你一个任务!”

    “是监督那些女人给吉斯拉族刺青?”蓝狐恍然大悟问道。

    “对。听着,我已经同意你们的婚事,但吉斯拉到了下级祭司必须退役的年龄时,她必须离开。到了那个时候她也十六岁了,届时你们才会有本王认可的婚姻,那个时候她才真正是哥德堡伯爵夫人。”

    无疑这是最令蓝狐喜出望外的好事,好似自己前来王公就是来领取大王的这一赏赐。

    他急忙跪下来,右手握着心脏连连谢恩。

    “接下来,你可以把她领走了。”留里克再给乌鸫一个眼神,安慰道:“一开始会有刺痛感,刺青的位置皮肤也会有肿胀,至多三天时间,所有肿胀都会消失,你的身上对多处永不磨灭的符文。”

    决定已经做下,这就是乌鸫最彻底的投名状。

    被抛入莱茵河的十字架吊坠本身算不得什么,丢了一个再搞到一个悬挂脖子权当无事发生。

    那身上的刺青仅可用衣服遮掩,想要真的消除它,这个过程中恐怕自己的生命也终结了。因为在这个时代还没有“洗纹身”的概念,有的只是诸如刀割、烙铁的破坏,每一种都是风险巨大的非人折磨。

    双脚像是绑着铅块,一想到立刻要刺青,如此唐突之下与罗斯王共进晚餐的乌鸫因强烈精神刺激已毫无困意,她在蓝狐的拉扯下终于离开王宫

    ,此刻站在户外凉风阵阵,若非满天星斗就是一片漆黑。

    仿佛自己即将步入黑暗。“那就与黑暗做朋友吧!法兰克也不见得光明。”

    她的手腕为蓝狐轻轻拉扯着,刚出王宫。蓝狐的随从们便纷纷凑过来。

    所有人保持着缄默,那些随从也不敢问老大在王宫发生了什么,乃至这个祭司打扮的乌鸫为何可以跟着老大走而脱离大祭司掌控。

    直到,随从们讶异于自己被老大带着走入了都城里专职做符文刺青的那些手艺人处。

    接着纷纷惊掉下巴。

    毕竟随从们是去过亚琛劫掠的,对乌鸫特莱西娅的身份了如指掌。堂堂罗马皇帝的女儿要接受符文刺青?事实不但如此,已经将都城摸得一清二楚的蓝狐还精准的找到一位精于刺青的老太婆,一位带着手艺移民到新罗斯堡的梅拉伦人。

    因为都城人口极多,刺青生意在此实在是蓝海市场,那些嗷嗷叫的男孩们仰慕父辈荣耀,在没有获得真正战功前也希望得到一些荣誉,在身上刺上符文于罗斯文化显得非常必要,尤其是刺上象征勇气、男子气概的图案,就有着神圣力量使得年轻人可在战场上立功。

    从事这一行当的多是女人,技艺精通的仅是一些上年纪的女人。

    她们可不管客人如何,老太太受了蓝狐的钱,这便不管客人只是一个头发卷曲的少女。但考虑到这也是个女人,便将之领到内屋,将帘幕拉

    上,令女孩趴在扑了皮垫的床铺上,以油灯做照明,调和了蓝色油墨,以纤细钢针开始了作业……

第1376章 做朕的养女吧

    所谓纹身就是令墨水永久性的渗入皮肤中,从而做出复杂花纹达成目的。

    乌鸫的心情很忐忑,她心意已决,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

    昏暗的房间里,那个据说是纹身师的老女人甚至面部都有大量刺青。无疑此乃这个女人的金字招牌,使得见到她的人不但明白其工作、也会对其手艺赞不绝口。

    “真是奇怪,你太年轻了,一般这个年龄的女孩还不至于接受刺青。不过你既然是蓝狐大人的人,我大概明白了。”老女人自言自语一番,她的诺斯语乌鸫听了个七七八八。

    老女人再吩咐:“你的要求有些奇怪,不过我会满足。现在把上衣脱下,趴在这张皮垫上。放心,这里只有我这个老女人……”

    乌鸫基本听得懂,她闭着眼横下一条心照做了。

    她刚刚趴下,突然一根木棍直勾勾杵到自己的侧脸。

    “怎么了?”

    她刚一回头,就见那女人机械性吩咐着:“会有些痛。咬住这根木棍,就能避免你咬断舌头。”

    “啊?这么疼?!”一瞬间,恐惧加剧了紧张,豆大的汗珠突然渗出。

    “也不是很疼。这是你自己的选择,而且你也不该违背蓝狐大人的命令。我们快点开始吧!罢了你还要去侍奉大人。”

    有夜幕掩护,加之乌鸫乔装打扮一番,蓝狐嘴巴很严只是谎称这是自己“心爱的小侍女”,这位纹身师完全不知女孩出自大神庙,似乎就只是一个侍女

    罢了

    倘若获悉了她现在的身份是一位女祭司,即便是做纹身,也不会如现在般粗鲁些。

    “那就开始吧。”乌鸫最后一语,亲自叼上那木棍……

    起初,是羽毛笔蘸着墨水在乌鸫的脖颈正下方的皮肤将草图画好,这个过程有些痒,弄得她忍着笑意一阵骚动,然而随着钢针蘸着蓝色油墨刺下,她就笑不出来了。

    经过不知多少时间的折腾,一直在忍受针刺的乌鸫在强烈紧张中被动精神亢奋,她整个人绷紧身躯好似一块木头。倘若自己真是块木头也就好了,就少了千万针刺的难受。

    在其脖颈一下,出现一处半径约莫十厘米的大符文“生命守护”。

    这还不算完,她的双手一样被纹以相同的符文,后又闭着眼,在她的发际线之处被纹上了一行卢恩文字的话语“奥丁佑我”。

    经过针刺的地方迅速红肿并凸起为小丘,现在的乌鸫不得不忍受来自后背、额头与双手滑溜溜的刺痛感。

    那些墨水已经深入真皮层,之所以是刺青正来自于菘蓝油墨,它暂时还显示不清,相信在红肿退去后一切就明了了。

    现在,借着油灯乌鸫伸开双手直视手背。

    她没有成功后的幸福感,也没有笑意。因为她明白,今日所做的一切才是真正与过去的切割,也恰是如此,自己终于完成了投名状。

    “你感觉好吗?”再次看到自己的女人,乌鸫的面色明显憔悴。

    在漆黑的户外

    ,蓝狐看不清她的成果,只能借助月光看到双手的肿胀。

    “我累了。接下来我去哪里?去大神庙?”

    “不。”蓝狐摇摇头,“把你送回罗斯王公。罗斯王会等你,维莉卡也会等你。”

    “也好。”乌鸫的语气平静中带着憔悴,“这样罗斯王就会满意。我……也有资格再去一次法兰克。你,蓝狐大叔。”

    “嗯?”

    “答应我一件事。”她依靠着自己未婚夫的粗腰,憔悴的样子引得满满的保护欲:“如果见到了我父亲的军队,你的人不可手下留情。”

    “战场上的仁慈多半是对自己的残忍,我断不会如此。可是你说这个干什么?”

    “我会是你的女人,会是哥德堡伯爵夫人。我想看到真正的血流成河,那样我会成为瓦尔基里。已经没什么可担忧的了,最终我会和那些逝去的人们一样,魂归阿斯加德。”

    在蓝狐看来她像是有些神经错乱,这就摇晃一下乌鸫的肩膀:“你就是太困了,快点休息,但愿明天可以消肿。”

    因为优秀的罗斯刺青师完成了技术升级,他们拥有打磨很好的钢针,在工作之际钢针还在烈酒中进行消毒。如此一来纹身的感染风险大幅降低,纤细钢针的使用也使得王国的纹身爱好者开始拥有愈发复杂的刺青花纹。

    留里克、大祭司露米娅以及他们的大女儿维莉卡,三人难得享受一场天伦之乐的睡眠。

    一人家睡在一起,维莉

    卡已顾不得自己的年龄该考虑一下男女有别,她抱住父亲的胳膊绝不松手就囫囵睡去。

    直到乌鸫在夜深时分的突然到访。

    “已经过去很久了吗?”留里克使劲揉揉惺忪睡眼,再吩咐自己的妻女换好衣服去看看乌鸫的情况如何。

    一位披散着头发的少女站在宫殿空荡荡的第二层,留里克、露米娅、维莉卡与蓝狐站在这里。

    圆脸的老狐狸恭敬道:“她已经完成了。”

    “但愿如此。吉斯拉!让我看看你的成果。”留里克俯视这个倔强的女孩,厉声命令。

    双手的手背就在留里克面前展示,那尚处红肿的纹路的确有着“生命守护”之纹,接着,留里克便撸起衣袖亮出右臂肩膀的纹身,向着女孩郑重展示。

    “你瞧,生命守护之纹非同一般,现在你也拥有与我相同的图案,诸神会给予你力量。你做得很好!”说到此,留里克笑嘻嘻得给了蓝狐一个眼神,再看着乌鸫那平和中略带伤感的脸庞:“虽然这是本王与你见面的第一天,现在我承认你的贵族身份。哥德堡伯爵夫人乌鸫特莱西娅。至于吉斯拉,她已经死了!”

    听到最后一语,乌鸫平静的脸庞终于泛起涟漪,眼角处不禁还挤出泪水。

    她渐渐得小泣,见状,为她高兴的维莉卡径直走来,将自己的这位好姐姐深深抱在怀里,再在其耳边温柔低语:“好姐姐,现在我们真的是一家人了……”

    大贵族的家眷在当今的时代基本等同于政治工具,“罗马皇帝”洛泰尔是如此,他的女儿们都是现实与潜在的“和亲工具”,倘若一直不能和亲统战而女儿年龄渐大,就会被送到修道院雪藏着,即便女儿孤独终老,终究也没有便宜他人。

    乌鸫即便到了罗斯,她依旧逃不脱工具人的命运。她是幸运的,孑然一身然特殊的血统使得北方贵族们不可能漠视这位查理曼的重孙女。

    面对这样的女人,倘若她年龄足够大,留里克想着纳其为妃也无不妥。奈何她年轻过度,女孩本身也心向蓝狐,那么不如自己做一个顺水人情认可这桩婚事。

    乌鸫根本不是王室成员,理应无权在王宫里住宿。

    针对她留里克愿做一个特例,而特例的实现还需乌鸫这个当事人做更进一步的让步。

    查理曼,一个曾让整个丹麦世界颤抖的“巨人”,整个北方世界都知晓这个征服者的威名——或许给他更长的阳寿,法兰克大军就荡平丹麦、征服斯堪的纳维亚了,奥丁的信仰也因暴力征服而立刻让渡于天主。

    但查理曼人亡政息,只有包括留里克在内的少数罗斯贵族知道查理曼的大帝国现在堕落成了什么样子。因为多为王子以及王子的儿子们都不同程度享有继承权,帝国之内不存在一个山头立即压垮另一个的情况,顶级贵族在角力,地方贵族各怀鬼胎,内战至今已经进

    入到第四个年头了。

    这与留里克所知道的法兰克内战有巨大的出入,就目前的局势怎么想内战也不会在843年结束。

    传说中打崩了三位王子主力军的丰唐努瓦战役尚未出现或者也永远不会出现了,取而代之的说不定会是发生在阿尔萨斯(莱茵河谷)的战役。但那场战役可能发生么?

    还有秃头查理,这个时空的查理似乎低调过头了。

    说不定现在的洛泰尔和路德维希仍在阿尔萨斯军事对峙。

    罗斯在过去几年的干涉引起巨大变数,如今连拥有查理曼直系血统的公主都掳到了北方,还迫使其改信奥丁,岂不是巨大胜利?

    也许她本人算不得什么,然她的查理曼血脉无形中有着巨大的力量。

    留里克想到,倘若自己可以驾驭这个力量,不但可以进一步强化自己的权威,也可在未来找到新的干涉法兰克世界之武器。

    如果不可能娶她为妻妾,收为养女呢?这方面一定有着可操作性。

    乌鸫当着留里克的面扒开自己的刘海,亮出额头顶部发际线位置的一片红肿。定睛一看,那不是文字又是什么?

    “你……真的做了?”留里克吃惊问道。

    “按照你的要求,我做了。如果大王有要求,我大可割掉额头的头发,让所有人都看到我是奥丁的仆人。”

    乌鸫话语里暗藏倔强,又仿佛在暗示“我都这样了,你该给我更高的地位”。

    想不到她那看似玩笑的话

    转瞬间都成了现实,只因大祭司露米娅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她亲自检查了一下乌鸫的后背发现那红肿状态的刺青。

    留里克这便搬来一张椅子,他令家人们将室内的油灯都点亮。

    露米娅照做这些事就拉着女儿维莉卡搬出椅子坐在一边,两人不懂留里克何意只好静静观之。

    同时蓝狐也识趣得站在一边,他作为臣下能进入罗斯王的寝宫已是莫大荣耀,现在仅是静看接下来的事就以超越了都城的总督——几乎没有非王室的大贵族可以窥探留里克家族内部不公开的私事。

    不过,接下来事情之发展,蓝狐愈发觉得这居然与自己会有直接关系。

    留里克翘着二郎腿,右手肘搭在膝盖出,手腕与手掌托举着自己的下巴。

    他似乎在以欣赏的态度观看着保持立定姿势的乌鸫。

    被罗斯王以这样的方式观看,女孩是千万个不自在,她不知道接下来又会出什么事端,自己已经尽可能按照罗斯王的要求做事纳了投名状,总不会真如自己见的那个纹身师一般在脸上也刺青吧?

    留里克这是睡了一阵子精神了,他凝视着乌鸫的脸,试图从中找到与自己所认识的路德维希在面容上的相似性,以求从中估计出当年查理曼壮年时的面容。

    乌鸫与他亲叔叔间怕是有两个共性:显得卷曲的头发与棕黄发黑一些的发色。

    “很好……很好……”

    留里克一直在喃喃自语,不敢

    直接与他双眼直视的乌鸫,现在也不敢问个所以然来,即便她觉得自己像是一头鹿或是一只羊般被品头论足,精神上的骚扰令自己本就困窘的精神雪上加霜。

    她终于支撑不住:“伟大的……罗斯王。我有些疲倦。”

    “困了?对了。”留里克猛地坐正身子:“你这一天一直在奔走,始终没有好好休息。放心,在做完接下来的事就结束了。”

    “是……什么事?”乌鸫终于主动抬起了头。

    “一件好事。做我的养女吧!”

    此话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惊得蓝狐瞪大的眼睛几乎爆出,惊得大祭司露米娅勃然而起。

    乌鸫也瞪大双眼:“罗斯王,您……说什么?!”

    “我已经想好了,这并非突然起意。你的父王洛泰尔不爱你,而高贵的我愿做你的养父。你会是我的养女,会与我的亲生女儿维莉卡身份一样高贵。做我的养女,大祭司就是你的养母。你与维莉卡就是律法上的姐妹,你们两个的主仆关系也到此结束。

    你在亚琛是王国公主,在我的新罗斯堡也该是王国公主。

    你将以本王女儿的身份继续做着祭司工作,当你至少年满十六岁后,我会作为见证人,见证你成为哥德堡伯爵夫人。

    乌鸫,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做罗斯国王的女儿,你意下如何?”

    乌鸫特莱西娅,从白天到夜晚,今日发生的一切过于离奇魔幻,仿佛十多年的光景压缩到了一

    个昼夜里。

    养子或是养女,这一概念在法兰克并不稀奇。

    基于查理曼制定的《萨利克继承法》,固然一些贵族会因为没有直系的男性继承人而有绝嗣风险,如果出现绝嗣风险,女婿和侄子就可享有继承权。当倘若老贵族不愿意膝下连女儿都没有,又不愿自己死后将权力地位给亲戚的孩子,那么早早收养一个养子将权力最终赐予他,《继承法》上没有禁止这种情况便是默许它合法。

    至于如此造就的支系贵族间的权力争夺战,这就不是查理曼本人要考虑的。

    终其一朝,查理曼都在为支系贵族们的内斗忧心不已,《继承法》就是为了避免王室再自相残杀而颁布,奈何权力这个猛兽落在桀骜不驯的年轻大贵族手里,为了“罗马皇帝”的权势他们正在战斗。

    乌鸫住在亚琛不聋不瞎,知晓了姐姐被绑架又强行结婚一事,她就估计到自己不是被掳就是被作为礼物送给每个大贵族为妻。

    可以说乌鸫早有不为他人道来的心理预期,只是她万万没想到,掳走自己的竟是一个有着灵活信仰的诺曼贵族。

    她在内心深处不得不对罗斯王与自己的生父做对比。

    同样都是王者,显然罗斯王于今日的表现很有人情味——他容得下自己的亲生女儿如猫咪般撒娇,甚至还挺享受。

    面对罗斯王抛来的问题,乌鸫意识到自己必须忍受困窘做出决断。

    她抿了抿嘴:

    “我愿意!我愿做你的女儿。”

    “明智的选择,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小仪式。现在!跪下。”

    于是,乌鸫条件反射式的单膝跪地。

    “不。另一条腿也跪下,跪着爬到我面前来。”

    “是。”

    乌鸫并不为自己的行为羞臊,她不懂罗斯王究竟何意。

    其实留里克也不知该如何处理最为正确,毕竟收下这个养女也是处于对政治的考量。因为蓝狐已经立下大功并将继续立功,他的哥德堡伯国再加入一个有着查理曼血统的伯爵夫人就如虎添翼了。

    这个伯国是自己封的,至于发展成这个样子留里克根本想不到。作为王者又不可大大咧咧以粗糙手段剥去一些蓝狐的权力,或许就该为他安置新的“辔头”加强控制。

    比如将女儿价格他,蓝狐成为女婿就成为了一种外戚,那可比单纯的无血缘大贵族多了一层保险。倘若没有合适的女儿,封一个养女再嫁给他,这种操作也可以。

    因为在北方世界,养子与养女几乎与血亲子女有着一样的地位,朋友若是死了,收留遗孀,收养遗孤,都被解释为很正常的事。

    乌鸫既以全身心加入罗斯,就必须全盘接受罗斯为代表的北方文化。

    她跪趴在留里克的身边,一只大手即刻盖在她的天灵盖上。

    留里克的一只手就可整体抓住她的脑袋,这番“摸头杀”索性就被解释为一种仪式。他嘴巴念念有词:“我得到了奥丁的祝

    福,现在我抚着你的头颅,来自神的祝福也会传递到你的身上。看看吧!你的纹身在发红发胀,神的力量正传入你的身体。现在,那就是我的养女……”

    虽然这番诺斯语的“祈祷词”乌鸫听得有些漠然,它是一种仪式么。

    仪式并没有结束。

    就按照东方的礼仪,留里克令这个女孩对自己做最后的叩拜,以磕头仪式结束一切。

    这可比法兰克宫廷里的吻手礼更加深刻,照做了的乌鸫觉得自己用实际行动彻底臣服于一个更强大的存在,并成为了他的女儿。

    “很好,现在你可以称呼我为父亲了。乌鸫,这是你的特权。”

    依旧双膝跪地的乌鸫抬起身子,颤抖着眼神看着留里克,她稍稍犹豫了一下,向一个才真切了解仅一天的、看起来还很年轻的男人喊父亲,乌鸫让要坚决跨越自己内心深处的沟壑。

    她终于跨越成功。

    “父亲。”她用了一个非常正式的词汇。

    “好啊。不过,我更愿意你称呼我的Papa。”

    “是。Papa。”

    于是,大清早她还是大神庙副祭司维莉卡的贴身仆从,到了深夜,摇身一变成为国王的养女,地位理论上已与维莉卡相当。

    若非她的查理曼血统岂可能如此?

    这一点乌鸫心知肚明,因而继续保持着沉静,在以双膝跪地的姿态径直挪到大祭司露米娅的面前,平静的称呼大祭司为Mama。

    若非女儿,岂有资格用亲昵

    称谓来称呼父母。

    露米娅很无语,她还是觉得这就是留里克的心血来潮之举。可留里克是国王,事情已经定下来是自己也无法改变的。无奈之下也就是只好接受这样一位养女,也是自己的第一位想必也该是最后一位养女了。

    有的人在忧虑,有的人却陷入到一种亢奋中。

    维莉卡,一直缺乏真心朋友的她早在半年前就将自己所谓的女仆乌鸫视作姐妹,她才不希望两人间有主仆的贵贱诧异,自己是公主,人家也是公主,一个落魄的公主依旧高贵。

    终于,还是自己敬爱的父亲给了乌鸫全新、神奇的名分。

    维莉卡再度抱住实则比自己年长两岁、身高却比自己矮一点的乌鸫,高兴得困意全无:“哈哈,这样我们就是真正的姐妹了。”

第1377章 王的假日与鹿军计划

    在留里克看来,将“乌鸫”特莱西娅收为养女,是对你我他都好的选择。

    蓝狐对国王的这一决意虽然很惊讶,聪明的他思索一番后,也认同了这一结果。

    北欧世界并没有严苛的“辈分论”,即便乌鸫成了留里克的养女,理论上蓝狐最终会成为一介驸马爷,并不意味着蓝狐即成为相当于国王儿子般的存在。

    乌鸫有了全新的身份,在蓝狐看来自己在王国内的地位也更加稳固了。

    只是令他想不到的事,罗斯王留里克会真的将她拔高到相当于亲女儿的地位,甚至连军事会议,这个女孩都有资格参与了……

    归来当日,留里克自觉也经历了魔幻一天,第二天他只想好好待在王宫里睡大觉。

    酣睡一直持续到中午,经过充分休息的国王寻着饭菜香味这才苏醒。

    但这一宿,经历刺青的乌鸫还在最后经历了强烈的精神刺激,她在罗斯王国经过了第一个夜晚,虽说身边一直有着曾为主人的维莉卡的陪伴,也是经历了一番忍耐才囫囵睡下。

    第二天,午餐时间。

    留里克用香皂给自己满是毛发的脸好好洗刷一番,再以海象牙梳子将散乱的头发与胡须整理好。

    征战与行军之际几乎没有办法清理牙齿,现在回到王宫,他才得以用简易的猪鬃牙刷蘸着粗制海盐对着自己的牙齿上下倒腾。

    相比于他所认知的那些法兰克贵族,还得是自己最讲究卫生。至于其他

    的北方酋长,现在看来那些人像是活在猪圈中,似乎他们是爱干净整洁,也只是看似而已罢了。

    留里克在个人起居方面尽可能维持他认知中的“现代生活”,洗脸刷牙的必须的,若非维持自己标志性的形象与强壮战士之姿态,脑后的金色马尾与金色胡须,大地也得剃个赶紧,头发就只留下清爽的一小撮。

    他换上一身宽松便装,更换的新内裤腰带系紧,再套上一件轻薄的素白色亚麻短裤,就是这样露出了自己毛茸茸的双腿显得滑稽了些。

    一双休闲的皮垫人字拖取代了高帮马雪,毕竟是在家里不必穿着正式。

    宫殿第三层的小餐厅已经香气弥漫,又是留里克爱吃的鹿肉酱打卤面,以及用一些新鲜时蔬熬成的浓汤,它因加了面粉勾芡,成为独特美餐。

    这一餐以素食为主,留里克故意要求的,只因精致的面食配着蔬菜很养胃,在真正出征之前夕,作为国王的自己必须调整好身心迎接挑战。

    抵达都城的军队进入假期状态,这是大军出征之前最后的休息,至于未来合适再休息,不得而知。

    没有人知晓会在法兰克世界遭遇什么,毕竟这次远征所打出的旗号是“履行条约义务帮助巴伐利亚公爵”,那么这就是大贵族之间的事,远征之于下属的军官、战士似乎没有关键的利害关系。

    如果全军有着仇恨一定可以同仇敌忾。

    出师的理由带有一丝

    牵强意味,不过,只要有一个哪怕牵强的理由,年轻的战士们便说服自己一定要参与其中。

    因为,当劫掠获得的财富极大概率胜过老实捕鱼种地,哪怕付出一些伤亡代价都是值得的。再说,真正的北方人却耽于捞鱼,遇到打仗的好事躲得远远的,这会被其他人嘲笑为懦夫。

    新编的四支旗队大部分的男孩处于所谓青春期的中期和末期。

    这个时代并没有儿童的概念,人就是人,普通人活着就要做工,区别只在于能否做与做多少的区别。民众已将四支新编旗队视作与老兵相当的存在,而且他们更加年轻、更加好勇斗狠,为了新的远征在都城也出手阔绰。

    大军在都城,他们将领取留里克为他们储备的大量武器装备,其个人也基于对长久作战的考量,现在可是愿意将从故乡带来的最后一枚银币也花掉。

    战士从不会抱怨自己带的给养太多,只要有机会自然要多做储备,不可将补给全部放在碰运气式的劫掠上。劫掠是一定要做的,那么始终保持身体的全胜状态定能更好的劫掠。

    他们才不愁私自采购的大量装备、物资难以带着行军。

    只要看看停泊在港口的舰队,那大如山丘的海上君主号,只怕只此一艘巨舰就能解决全军的物资运输问题。

    事实上,关于向大战舰的船舱里装运粮食的工作,早在整个芬兰湾还冻结之际就已经开始了。大战舰

    成为漂浮在泊地的“海上粮库”,一批武器尤其是箭矢也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装运,倘若留里克亲自近距离观摩,即可注意到这艘大船吃水变深不少呢。

    如果留里克事无巨细过问太多事,纵使自己累死也不能全盘掌控大举。

    各个口子的负责人定然带着自己的业绩报告,期待在以聚餐为名义聚拢而成的会议现场,将这些报告亲口供述。

    留里克这才不着急,自己需要给那些伙计们一些时间组织一下语言,而自己也有必要放一天假在王宫里好好陪陪自己的第一个女人大祭司露米娅,以及女儿和养女。

    “你现在情况如何?吉斯拉?哦不,乌鸫。”留里克正好看到在亲女儿维莉卡陪同下走出闺房的养女。“还适应吗?”

    被这么一问,乌鸫条件反射式的微微缩起膝盖,半蹲着拎起自己新换上的连衣裙。

    “哦?这就是法兰克的宫廷礼仪?”

    瞬间,女孩面目羞涩:“是……是的。罗斯王。”

    “傻孩子,叫我Papa。我是国王不假,在这里我是你的父亲。都是家人,你没必要拘谨。”

    “就是。”维莉卡抢过父亲的话茬,笑意盎然得再度给乌鸫一番教导:“爸爸最好的男人了,你也会是他爱的女儿。”

    “没必要磨蹭了。乌鸫!”留里克摆摆手:“放下你的全部拘谨,给我过来吃饭。”

    乌鸫点点头,再在维莉卡的拉扯下走近餐桌。

    两根筷子

    插进面条,留里克猛吃一口。“爽啊!”

    他的眼神再看到细嚼慢咽的露米娅:“你今天还没去神庙?那边的事务都安排妥当了?”

    “清晨的时候我去了一次。”

    “如何?”

    “前来奉纳拜谒神像的人络绎不绝,维莉卡不在现场监督,我只要换人做这项工作。留里克。”她话音突然加重,柔情的双眼直勾勾看着自己的男人,她的内心还沉浸在昨夜的缠绵中,回味那亏欠自己足足一年的爱。“大神庙不需大量钱财,那些奉纳的银币都是你的军费。”

    “我知道。民众相信这么做了诸神会赐福,依我看的确如此。我拿着这笔钱增添装备多储备军粮,战士才能更容易打胜仗,民众的祈愿才能化作我们的胜利。”

    “所以。你打算在都城待上多久?”她问。

    “怎么?”留里克轻轻侧着脸凝视露米娅那颤动的黑色双瞳:“你是希望我多待一些日子,还是希望我迅速出征?”

    “自然是多留驻一些时日。因为……”露米娅突然缄默下来,小手揉揉肚子,暗示胜过千言万语。

    “这就要看诸神的安排了。如果再给我生个儿子,我会很高兴。”

    “好的。”露米娅柔情似水,她点点头:“我会在芙蕾雅的神像前祈祷。”

    一个贵族女性,在当权的男性大贵族的眼里,她就应该尽量去生育,尤其是生育儿子以便继承父辈权力不为他者染指。

    乌鸫在法兰克接

    受的宫廷教育便是如此,她被教育做好心理准备,必须极端的洁身自爱,哪怕是和同性别的女人都不得过分亲近,一旦嫁给某个大贵族后,就必须立刻履行妻子与母亲的职责,尽可能生下男孩。

    仿佛这就是女人存在的唯一价值。

    一只被束缚在笼子里金丝雀飞了出去,它飞到北方变成了在严寒中坚韧的自由乌鸫鸟。

    罗斯王与大祭司可以在餐桌公然讨论孩子的事情?着实冲击了一下乌鸫的头脑。

    突然,自己的名字也被罗斯王问道。

    “乌鸫,让我好好看看你的双手!”留里克命令。

    “是。”

    女孩本在回避自己双手背面的刺青,虽说那是自己不得不做的决断,现在冷静下来还真有些后悔——早知如此就不在额头和手背刺青了。

    乌鸫展示自己双手,留里克与露米娅好好凝视。现在木窗打开,融合阳光照得室内清亮,乌鸫的双手展示得一览无余。

    “很好,已经消肿很多。至多再过两天,你的皮肤就恢复了。”

    “谢谢爸爸的吉言。”乌鸫还是很拘谨。

    “可能现在还有些痛,露米娅,给你的养女配置一些消肿的药剂(指板蓝根汁液)。”

    “好的。”

    归根结底,乌鸫仍是以工具人的形式出现,只是留里克更加重视她罢了,期待着这位看似柔弱的人物能在未来搅得法兰克弄出乱子以便罗斯浑水摸鱼。即便不可,自己也多一个女儿,便作为工

    具对实力膨胀的“狐狸家族”势力做再保险。

    留里克很高兴这个乌鸫与维莉卡腻歪在一起。

    享受年轻时的温馨吧!你们哪怕是血缘亲姐妹,也有各自的人生必须在未来彼此分开!

    如此伤情的话留里克现在不会说,恰恰相反他要抓紧时间加强姐妹俩的情谊。

    留里克定定神,向着家人坦诚说道:“可能我带着大军会在拿骚过冬,蓝狐说了一个叫科布伦茨的地方,那里处于法兰克腹地位置优越,可以停泊大量船只,平坦之地又便于大军驻扎。黑狐的报告定然无误,当地人对我们的敌意也消弭掉了,今年冬季我会在法兰克度过。我亲爱的露米娅,今冬的一切事务还需要你操劳啊。”

    “这是我的分内之事。”

    “维莉卡,乌鸫。”留里克看向两个女儿:“你们跟着本王将有一场漫长的冒险。维莉卡,这下你可再不要嘀咕说什么我对你的爱不够。傻丫头,你可我的长女。”

    “啊?爸爸,连我的嘀咕你都知道,谁说的?”表面上维莉卡带着怒气,可她桌案下的双脚已经因狂喜而晃荡不停。

    “保持安静。我带着你们可不是去游玩的,你们是去参与战争,主司战场祭祀!而且,倘若你们被敌人俘虏一定会被杀死。你们必须做到如同人间的瓦尔基里,我会把所有参与远征的女祭司都武装起来,还要准备一把匕首,倘若面临被俘风险,就以她自

    我了断。这并不可耻。”

    话语突然变得沉重,维莉卡不安分的小脚突然松弛下来,继而因紧张而绷直。

    “爸爸,不至于吧。”

    “保持镇定。十多年前你妈妈就是战场祭司,维莉卡,你继承者大祭司维利亚的名号!彼时维利亚留驻罗斯堡,你的妈妈随军出征。如今就是历史的再现,这本就是你的命运呐。”

    固然维莉卡早已有了心理预期,想不到这还是一种宿命使然。

    顿时一股强烈的责任感浮上心头,它胜过一切恐惧,也高举喜悦。

    见得女儿的精神振奋起来,留里克再补充:“所以在出征前我们需要一场盛大祭祀。”说着,他的脸瞥向露米娅。

    “我明白了,一百头鹿。”

    “不。是一百一十一头驯鹿,这个数字非常重要,我们必须在石船祭坛屠鹿,必须要让鹿血流入海洋,让所有参战士兵的额头沾染一抹经过仪式的血。还是老传统,你来确定出征大吉,就让我的两个女儿,亲手处决所有的祭品鹿。”

    留里克的话无疑立刻激起了乌鸫心中那过于刺激的回忆。

    女孩的面色大变立刻引起留里克主意:“乌鸫,你怕了?还是说,给你的任务你可能完不成?”

    “我……杀过鹿。我敢!”

    她明显是咬紧牙关说此言,既然她都答应下来了,留里克想到一点,只为让祭祀活动更加隆重些。

    “乌鸫,当明日正式的军事会议召开,我会把你带入会

    场给其他人郑重介绍,包括你是查理曼血脉后裔的特殊身份。当我军出征祭祀之际,我会令你穿上特殊的衣服,将你后背处的符文展示出来,所有人都会看到那巨大的符文,高高在上的奥丁也会洞察。”

    “这……”一想到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后背,乌鸫就浑身不自在。

    但北方的女人颇为奔放,剃光一半头发、在脸上刺青,这样的女人也大有人在。既然是国王的命令,乌鸫只好勾下头老实答应。

    “孩子你尽可放心,作为你的养父,我可不会让你有损体面。我就是要让他们看看,我选中的祭司拥有生命守护之符文,由你持剑处决祭品鹿才是真正的神圣。”

    “我会做好的,父亲……”

    乌鸫答应下来,她感觉过去的生活只有在梦境里浮现,自己获得了新生,就不得不以全新方式活一遍。

    话又说回来,一百多头鹿做祭品,露米娅多少还是有些心疼。

    “留里克,我听说你在诺夫哥罗德已经做了一次大祭祀,来都城再做一次我绝对支持。这一百多头鹿,之后当如何?鲜肉做成军粮直接带走?”

    “不。鹿肉分割了供应全城。都城为了远征筹备了近乎一年了,他们想要看到成果只怕还要再等一年。先让他们分享一下获得祭肉的喜悦,我相信他们会安心下来。尤其是那些出兵参战的家庭,他们很需要慰藉,这样的家庭至少免费送他们一

    只鹿腿。”

    露米娅点点头:“我懂了。”

    “不。我还没说完。”

    “还有我能做的?我会做好。”

    “当然。”留里克笑了笑:“你的养鹿人亲戚们,我给他们一个机会,一个大放异彩的机会。”

    “啊?”这下露米娅不懂了,耷拉下脸来轻轻问道:“什么意思呢?”

    “我知道你们其实所有人都是亲戚。所有的养鹿人都是我的奴隶,虽是奴隶身份,在我的治下他们的生活越过越好,属于王室的鹿群也年年增值,我们拿出一些做了祭品丝毫不影响鹿群繁荣。我许可他们私自养鹿,结果这群家伙一定在抓住机会养肥自己……”

    留里克的话语带着一丝苦笑意味,那些养鹿人或曰萨米人,都是人类大家不聋不瞎不傻,至于养鹿人各方面落后的原因就是先天的物资不足。一旦一些小氏族有了优秀的生产资料,该氏族的实力就将暴涨。

    他知道,被自己彻底打断脊梁的卡累利阿部族联盟,本质不就是一大群有实力的家庭氏族联合体?养鹿人氏族们与那些家伙哪里有着本质不同,只是前者实力太差罢了。

    恐怕广大的罗斯人、瑞典各部就是瞧不起那些家伙,碍于律法不便于公开歧视罢了。留里克身为王者,站在君主的立场上他可不觉得那是一群纯粹弱者,养鹿人们有自己的特殊能力——养鹿。

    似乎这是很无厘头的答案,他们的高超养鹿水平现在

    就是留里克所需要的。

    “我知道你们甚至可以骑着鹿自由放牧,依我看骑马与骑鹿有很多共性。”留里克提醒道。

    露米娅急忙笑着回答:“他们纷纷买了马鞍,像是骑马一般骑着高大雄鹿。留里克,你该不会是……”

    “果然是我的女人,你悟性真好。”留里克兴奋地拍着桌案,引得那装满浓汤的陶瓮都在震颤。

    “驯鹿当然不如马,它们拉雪橇的强大技能已经助我打赢了冬季战争,现在我还要利用它们!一头鹿不如一匹马,如果是无头驯鹿呢?我知道,现在驯鹿已经过了繁殖期,雄鹿还没到狂躁的时候,雌鹿雄鹿都是温顺好掌控的。

    我将带着骑兵沿着海岸线直接走到萨克森,马匹数量不足,我的骑兵还需要一些马匹作为临时驮骡使用,我已经调集了王国现有的所有可用乘骑马,我没有办法,只能调动一些驯鹿做代替了。”

    “啊?你该不会打算让战士骑着鹿打仗?”露米娅在理解上出现了一些偏差。

    “怎么可能?你的奇思妙想都让我笑了。行军之际,高壮雄鹿安装马鞍,战士们轻装骑上去。再多一些驯鹿,它们只是驮运武器和甲衣、露宿扎营的装备,还有最重要的军粮。我要让马匹保持最轻松的状态!”

    “那么,我到底要做些什么?”

    留里克最终强调道:“下午,你去城里尽可能多的召集养鹿人,让他们供出自家最好的驯

    鹿。”

    “你要多少鹿?”露米娅直问根源。

    此事并非留里克的心血来潮,关于徐亚多少鹿他已做了盘算:“加上我安置在里加的骑兵,我最终调运骑兵有四个旗队,再加上贝雅希尔的草原骑兵,我有一千三百骑。一名骑兵赔上五头鹿,养鹿人可以少些,那也需要二百人吧。他们多一些也好。”

    “这么多?!”露米娅无疑吃了一惊。

    “没关系,我知道你绝对做得到。”

    “自然是可以做到。可是……”露米娅心里有着一丝狐疑,既然这是留里克的安排,且刚刚过去的南征,大军的确召集了近万头驯鹿参与远征。

    召集大量驯鹿辅助骑兵行动没有问题,然而骑兵与鹿群混合起来走陆路远征法兰克,这着实超越了露米娅对于世界的理解。

    她不再多想,决意今日下午就去落实命令。

第1378章 王的鹿群与鹿军旗队

    那些进城卖货的养鹿人们若无特殊情况就主动聚在一起卖货,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哪怕大祭司是自己的族人,终究大祭司是站在罗斯王的立场上。

    十多年以来大家的生活状态虽然好了很多,面对那些罗斯人、出身瑞典各部族的人们,养鹿人不得不夹起尾巴做人。

    他们不敢惹是生非,也害怕自己落单了遭遇偷袭。

    毕竟在过往的岁月里,自己在那些人的眼里,地位简直相当于一种“可以狩猎的动物”,连据说是近亲关系的科文人、塔瓦斯提亚人,乃至强盛一时的卡累利阿人也会来抓奴隶。

    固然北方的艾隆堡成为极北的重要贸易点,它的本质是一处大铁矿,养鹿人各氏族家庭只是就近去当地贩售交易货物。由于当地也是大部分科文人的定居点,基于过往记忆,他们来做交易也下意识的小心谨慎。

    相比之下,如果各个氏族迁移到罗斯的都城附近,即在环拉多加湖地区活动,这里有着更好的放牧驯鹿之草场,都城人员鱼龙混杂,当地总督治理严格,法令落实得也到位,最重要的仍是本族出身的大祭司露米娅坐镇都城。

    综合考量一番后,当环湖地区、尤其是湖泊北部区域的卡累利阿人崩溃,同样是牧民的养鹿人,他们就成了全新的“卡累利阿人”,即便用他们的方言是自称Laap。

    在他们聚集的摊位处,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大

    量的驯鹿角。

    在所有的驯鹿制品中,鹿角的供应最为庞大也最为充足。

    驯鹿无论雌雄年年都要脱角,它好似蝉蜕一般从脑袋上自然脱落。虽然它是角质蛋白构成,硬化脱落的鹿角仿佛一种致密的木料。

    雄鹿越是年龄大,它越能长出巨型角。左右对称的C型大角,它可被制作成各种器具,尤其是其弯折的结构很容易加工成诸如木杖把手、墙上的钩子。

    它的这种特性在当地语言里有一个专称:Kvin。

    有着小弯折的鹿角很容易安装在木棍上,它成为一种带钩子的短矛,可充当武器,又可挂起行礼扛在肩上。臣服罗斯十余年的科文人,他们的名号即源于此。

    留里克对养鹿几乎一无所知,他对于驯鹿的经济价值长期只停留在肉可吃皮、可做衣服的朴素认知里。

    还能如何呢?罗斯在部族时代,碍于自身所处的糟糕环境,自身做主流牲畜养殖没有条件,只好去北方到处抓捕珍惜小动物,剥皮后卖到南方梅拉伦湖赚钱。

    罗斯在过去始终将驯鹿列为一般的可猎捕大兽,由于频繁捕猎活动,生活空间附近这种动物已经绝迹。但这并非罗斯一族之祸,整个瑞典系的部族均以灭绝了自身环境的驯鹿,在环梅拉伦湖地区驯鹿早已灭绝。

    罗斯掌握的史料虽然粗糙,可知部族是在已故大祭司约莫六岁左右完成的北迁,推算出是在公元760年左右

    完全迁入罗斯堡峡湾。

    他们的到来直接引得当地自由的养鹿人氏族崩溃。

    时过境迁,如今恰恰是罗斯王成为所有养鹿人的庇佑者。

    大量的老罗斯人以及其后裔对于养鹿的知识知之甚少,哪怕是将缴获的鹿作为战利品分下去,至今也只有少部分罗斯家庭仍在养鹿,其规模也不大。

    养鹿人以鹿为生,他们的任务是为王室繁衍鹿群,定期宰杀一批供应都城肉食,所得收益归为国库,相应的皮革制品全部送入国营机构处理。

    看似养鹿人没得到实汇,仿佛证明了他们就是无偿劳动之奴隶的本质。

    实则不然,那些在冰原上散落的鹿角,就是各氏族搜罗的对象。

    驯鹿一般就在不知不觉中自然脱落了角,鹿主人想要在茫茫冰原找到一个灰黑色的东西实在不宜,它毕竟就像是枯枝,杵在雪地中难以被人于远处察觉。

    除非,沿着大型鹿群经过的区域搜寻。

    养鹿人驱赶着鹿群年复一年做着冬季放牧,驯鹿也在秋冬集结完成脱角。

    九月份正是驯鹿繁殖期,雄鹿的巨型鹿角是力量的证明,它们为了争夺配偶权相会对撞,这个过程中就有大量鹿角被撞断,由于不是自然脱落,断角之鹿也只好在一脸血色中灰溜溜离开。

    雌鹿倾慕于胜利者,然繁殖期一过,无论雌鹿雄鹿都对异性失去兴趣,有的就是聚在一起啃草,以抱团的方式抵抗自然威胁。当然被掌

    控的庞大鹿群已经被驯化了,人类成为更强大的主宰者,与人类混在一起对种群的繁衍很有利。

    一旦到了时间,雄鹿对雌鹿失去兴趣,它们骄傲的巨型鹿角便自然脱落。

    属于王室的鹿群绝大部分就在环拉多加湖活动,其大营地就在都城附近,该种群数量超过了六万头,且仍在快速增值中。

    管理该地鹿群的有多达五十个养鹿人氏族,每一个氏族基本以女性老太太为核心,靠着血缘维持着少则二十多则五十的大家庭。

    就像被人类有意识集中控制的驯鹿,鹿群的增值达到了全所未有之高速,人口变化也是相似的。

    曾经分布极广、为了安全互相也不愿交流、乃至遁走到北冰洋之滨苟活的养鹿人氏族,他们在罗斯治下至少不再担心被蓄意谋杀、变卖为奴。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孩子也越生越多,臣服罗斯已十多年,大量孩童平安进入留里克认知了的“少年”,实则在他们养鹿人看来那就是新一代成年人,必须承担起一切责任了。

    五十个氏族化作人口超过两千人的群体!

    而这只是活动在涅瓦河北部营地的氏族集团,他们得到授权管理王室的鹿群,生活条件可比没有授权的亲戚们好太多。

    各氏族在互相接济,又因是血缘上的近期,他们与维普斯人、吕迪人都有联系——大家都是臣服罗斯的环拉多加湖居民。

    当大王不在都城,这五十个氏

    族就直接向新罗斯堡总督负责。

    对于总督小科努松,由于这群矮个子家伙清一色是大祭司露米娅的穷亲戚,他瞧不起这群人但丝毫不敢质疑大祭司的威信,这便只好在一些方面给养鹿人们开绿灯了。

    现在仍是王国的免税期,大大小小的商人均不纳税。可即便没有免税期,那些养鹿人氏族们进城做交易也不必纳税。这里固然没有律法的铭文要求,完全是总督府看在大祭司的份儿上做的默许。

    但小科努松不允许事情朝着混乱方向发展,所有进城做交易的养鹿人所贩售的商品有着种类和数量限制,他们只能销售驯鹿制品。这里同样没有明确律法规定,过去多年以来彼此保持着默契。

    不过鹿角本身作为工具,远不及罗斯悉数平常的高质量铁器。

    鹿角本身不值钱,除非将它加工成工艺品、装饰物与实用小工具。

    用角雕刻的神祇小雕像、餐用叉子、木梳……各氏族在放牧时有大量时间加工鹿角,靠着出售小玩意赚些钱,但它终究不可能是暴富产业。

    都是做工艺品,罗斯都城卧龙凤雏,手艺人掌控者全北方世界最好的手工能力,尤其是针对琥珀、蜜蜡的雕刻工作,它的成品能卖出更好价格。

    养鹿人氏族们能赚钱但不多,比起过去的日子这样的生活已经令人满足。

    倘若只是如此,生活就会以很缓慢的速度变好,可是那些罗斯人分明靠着

    战争掠夺快速变富。有关战争之事,养鹿人似乎唯一的参战方式,就是以辅助人员的身份参与其中拿一份工钱,即便如此也是享受到战争红利了。

    便有消息传入都城,当罗斯王突然发动冬季作战,那些驾驭雪橇的人们多半就是住在诺夫哥罗德为大王掌管南方鹿群的亲戚们。那些人都享受到了红利,想必已经得到大王的一些金钱赏赐了吧。

    如今整个都城陷入大战前的焦躁与亢奋,就好似历年冬季都要树立的巨型木塔,它的燃烧就差一支抛去的火把了。

    现在,整个泊地的战舰运动起来了,尤其是海上君主号这艘庞然大物,伴随她行动的还有风帆巡洋舰与风帆驱逐舰们,大量的传统龙头长船也在做最后保养与修善。

    而首次进入都城的内河双体船与人力水轮船,它们的出现也令都城居民耳目一新——南方的兄弟把轮子按在穿上,轮毂叶片相当于桨,脚丫子蹬着踏板就能走。

    露米娅的行动力与执行力非常强,由于自己的身份和高贵,现在的局面下可不宜穿着祭司的服装带着随从去自己同族的贩货摊位与之攀谈。

    那么,不如就在大神庙里等着。

    她便安排部下低调得前往目标地,穿着棕色粗麻布罩袍的夏季祭司,在战士的陪同下混在络绎不绝的人群里,站在了顾客并不多的养鹿人们摊位处。

    普通城市居民对那些人的歧视固然有,他们

    销售的鹿角制品也并非家里必须,摆在摊位处的巨型无加工鹿角会首先销售一空,那是养鹿人们很重要的一笔收入可惜不多,剩下的就指望都城百姓购买角雕了。

    突然出现的人不像是顾客,在场的十多个摊位老板们纷纷警觉起来。

    那个穿着罩袍的矮个子突然亮出自己的脸庞,一头金发很有特点。

    “你们都别怕,是大祭司令我来的。所有的朋友们,你们各氏族至少出一个话事人,当太阳落山后前往大神庙门口集合。”

    这番话看似平常,倘若它是用古芬兰语说出来就不平常了。

    城里有着大量的芬兰伯国务工人员,他们的主体就是苏欧米人,与养鹿人的语言仅有细小差别,如此足证他们有着共同源头。下级祭司学习苏欧米人的芬兰语方言,也是碍于现实的需要。

    露米娅令一位懂得他们语言的下级祭司来,并抛下一件信物,证明确是大祭司的命令。

    作为国王的仆人,各养鹿人氏族也纷纷信仰起奥丁,这与他们的万物有灵之信仰并不冲突,何况既然人人都说大王是神之子,同族出身的大祭司是神的仆人,忠于大王对自己俨然有利,且不可违逆。

    露米娅的命令在他们看来相当于天条!

    就在露米娅回到神庙恢复办公之际,随着太阳落山,在城外活动的各氏族纷纷派出壮年男子进城,直至在神庙门口聚成一团。

    这样一个群体位面有些突

    兀,遂在下级祭司的引领下,五十名养鹿人走偏门进入大神庙内部——也是他们首次进入所谓的“圣域”。

    人人都说这里是圣域,据说误入者哪怕不断祈祷,在数日之内也会被诸神赐死,这些都是自罗斯的部族时代就流传下来的说法,如今依旧试用。

    一介凡人也能进入?或许这是被罗斯诸神所默许。

    他们保持着拘谨,在神庙内的空地中互相倚靠,好似一群圈舍里的鹿,静候大祭司的现身。

    他们没有久等下去,戴着鹿角盔的露米娅终于现身了。

    她仍是那个女孩,只是面部多了一些岁月的沧桑。

    “兄弟们!”她以最纯正的家乡话当众宣示:“我许可你们进入大神庙,这里是神的领域,而你们将为神之子做出重大奉献。”

    话语有些文绉绉,他们很快明白了自己的处境,知晓接下来该怎么做。

    由于自己的这一群远房亲戚们从未形成过一个紧密组织,也就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位酋长、一个统一的话事人。当他们与大王对话,难道要求留里克听着这么一群人七嘴八舌吗?

    露米娅很高兴他们听懂了自己的安排也兴高采烈得愿意配合。

    “现在,你们中有谁和总督说话多?”她再问。

    听得,大家面面相觑。

    “看来还得是各氏族的奶奶最懂得说话,你们……都是氏族里的平凡人。这可不行!你们现在给我推举一个话事人,明日当你们组织好鹿

    群了,也要有专人向大王汇报。现在就选,你们动作快点!”

    露米娅在催促,她的这番威严弄得大伙儿纷纷联想到本氏族掌权的老奶奶。

    很快,一个名叫瓦哈瓦宁(Vahvanen,意为健壮男子)的强壮男人被选出来。

    一来是这个男人愿意出头,二来他的确比其他兄弟强壮一些不辱这个名字。

    虽是如此,比之真正壮如熊的金发罗斯人,这位瓦哈瓦宁看起来还是像个侏儒。

    “就是你了。瓦哈瓦宁兄弟,明日你可以代表大家直面国王。切记,保持平常心,就像面见你的氏族老奶奶的一样。”

    “是。大祭司。”男人勾下头,说着家乡话向露米娅执意。

    “你们现在可以回去了,切记我的要求,明日上午组织好该有的鹿等待大王的检视。”

    ……

    一整天的休息,留里克的身心得到充分恢复。他知道全军正在最后关头积极备战,计划着今晚借着聚餐由头将亟待出征的军官与自己的亲信们聚集起来开会,更是要养精蓄锐晚上与大伙儿喝一顿。

    不过今日上午增添了一个项目。

    本质上留里克对驯鹿的力量缺乏十足自信,它们过去的强大都体现在拉雪橇上,将之作为驮骡和可乘骑大兽使用呢?少数人骑鹿行动不足为奇,倘若数千头鹿一起行动,本该是骑马的骑兵们纷纷成了“鹿骑兵”,那场面未免太离谱。

    露米娅可是在枕边信誓旦旦说今

    日一个大惊喜,留里克也就拭目以待了。

    国王、大祭司,伴随着一些随从抵达城外的训兵空地。军队得到消息,今日将训练地开放出来,以供“王室奴隶”驱赶着精挑细选的驯鹿抵达。

    其实,当留里克听到城内聒噪,急忙站在阁楼式宫殿的顶层,站在这全城的最高处就看到了城外训练场那黑压压的一片。

    “哎哟?!真的是鹿群?他们动作真的很快?!”

    留里克的狐疑已基本消散殆尽,他亲自站在了训练场外围,直面的就是一支庞大陆军。

    他不禁擦擦眼,才看明白这是鹿群而非马群。

    “怎么样?!”换了一身低调着装的露米娅拉着留里克的衣襟:“我说到做到。养鹿人都是讲信誉的,你瞧,这就是给骑兵做配套的鹿军。你再瞧,那些骑在鹿背上的,就是你的仆从们呐。”

    “他们?养鹿人?!”

    留里克仍要使劲揉揉眼,否则自己一旦眼花就误会了那些人,毕竟乍一看去那分明是骑马者。

    不过这也不能错怪他的眼花,只因这次出现的鹿群的确经过了特殊的选择。

    它们清一色的雄鹿,每一头的体型都与罗斯大量装备的突厥马相当。

    若非这些鹿的生理结构使得它们总是习惯耷拉着脑袋,那就更像是一匹马了。

    在训练场上聚集着超过五千头雄鹿,它们都是很年轻的鹿,身体机能正值壮年,如此才有能力做一次史诗级的长途跋涉。加

    之现在是雌鹿的分娩哺育期,雄鹿在这时候对雌鹿毫无兴趣,它们光秃秃的脑袋正在萌动新鹿角。

    养鹿人给自己选定的坐骑安上了马鞍,以骑马的模式骑鹿而来,此来的可不是五十人,而是多达二百五十人,骑鹿人聚集在一起,在气势上大有骑兵旗队之姿态。

    留里克看得出奇,他本就计划着出动至少二百个养鹿人带着鹿群出征,整体作为骑兵军团的后勤人员。想不到仅仅一天的功夫,这些效忠自己的奴隶就完成任务了?!

    那些骑鹿者纷纷靠近留里克,在口哨下他们纷纷下鹿,再陆续聚集在一起后集体向罗斯王行双膝跪地的大礼,毕竟他们的身份都是奴隶。

    “你们都起来吧!我看到的仿佛是一支马队,也许本王该考虑一下未来给你们配备真正的战马。”留里克龙心大悦。

    被赋予权限的话事人瓦哈瓦宁抬起头:“大王,我是您的仆人,我的名字是瓦哈瓦宁,就由我向您汇报吧。”

    “你?”

    露米娅急忙补充道:“他是我选的一个话事人,以后你远征之路上可以直接给他命令,他会代为传达所有人。”

    “话事人吗?”留里克捏着胡须,他现在心情好得不得了,现在看到清一色雄鹿聚集之场面也是此生首次见到。“仅仅一个话事人怎么可以?要做,我们就做得彻底一些。”

    留里克心血来潮,使劲跺着脚,突然拔剑,伴随着剑风嗡

    嗡声,宝剑直指那跪着的瓦哈瓦宁的脸:“不要做话事人了。未来的远征你和你的兄弟们很重要,你即是大祭司选中的人,本王就赐你旗队长之职位!你和你的兄弟们就组成罗斯的鹿军旗队,专职为本王的马队守护后勤物资……”

    虽然他们还不清楚如此任命意味着什么,见得大王正在行动,那高兴的模样使得胡须都要翘到天生,就纷纷跪趴下来谢恩了。

    诚然留里克在这里的确是突发奇想,当他冷静下来做了深度思考,也要佩服一下自己做得对。

    就算露米娅不动手,自己也要在后勤人员里选出一个头儿。养鹿人群体有一个好,他们彼此间都是亲戚,血统哪怕已经淡化了,他们都愿意维持这份亲戚情谊,靠着血缘为纽带,五十个小氏族在一切契机下也能整合为一个群体。

    现在,就是契机。

第1379章 后勤与战略

    罗斯王公,一场盛大的宴席就在第一层举办。

    海军将领歌德伦德,四位公民兵旗队长,新提拔的鹿军旗队长,第二骑兵队长,这几位军官以及其属下就是接下来远征之主力。

    新罗斯堡总督、大祭司、磨坊烘焙联合体主人、国营冶铁联合体负责人,他们作为都城的关键要员也必须参与这场宴席。

    哥德堡总督蓝狐、德米扬斯克伯爵贝雅希尔、事实的芬兰伯爵耶夫洛,三位身为军事贵族兼封臣,他们有义务参与这次关键活动。

    大量木桌摆在木地板处,提前备好的凉菜纷纷供上,精美的玻璃杯倒上葡萄美酒,就等着客人们纷纷落座了。

    留里克为客人们准备了硬菜,一头健壮雄鹿被屠宰后正经历着焖烤,本是烘烤大量烧饼与面包的粘土窑,一头鹿正变成飘香四溢。

    与会的人们纷纷在傍晚时分抵达王宫,他们卸下全部武装,换上一身便服,仅保留切肉的小刀进入宴席现场再纷纷落座。

    亟待出征的军官们坐于左,其他人坐于右。

    最尊贵的过往留里克坐北朝南,他的身后的厚实木墙,透过这木墙就是滔滔涅瓦河,以及正对岸的兔子岛堡垒与船埠。

    阁楼王宫的地理位置几乎与冬宫吻合,这是留里克故意为之,只是自己的王宫未免过于寒酸。

    这一点见识过法兰克亚琛王宫的蓝狐深有体会,他可不敢多嘴多舌,尤其是今日,与会的自己竟看到

    乌鸫竟参与了宴席。

    “什么情况?乌鸫和维莉卡,两个女孩一起就坐?至于吗?”

    圆脸的蓝狐表面上随性坐着,他狡猾的眼睛四处观摩,注意着与会者们的表态。不远的位置坐着一个黑发小矮人,这个据说叫瓦哈瓦宁的养鹿人突然成了都城百姓的谈资,毕竟今日上午城外空地闹出的动静很大,一支庞大的雄鹿群突然出现,大王竟突发奇想得组织出这样的后勤,为此还提拔了一个人。

    这超过了蓝狐的认知,现在也只好继续观望了。

    会场的气氛始终躁动不安,罗斯王换了一身休闲着装,油灯之下尽显精神矍铄。

    在场的人们大多彼此认识,哪怕是那四位从诺夫哥罗德来的旗队长,本身这四位都是老兵,在罗斯军中的有着资历,使得其他人多少在过于与之打过交道。

    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出现必然引得警觉,他们不敢对那个维莉卡跟班的女祭司品头论足,倒是纷纷注意到那女孩的双手出现了非常明显的符文。符文不足为奇,她在双手纹上“生命守护”位面有些太嚣张了吧!她配吗?!

    不懂内情的人们识趣得将质疑压在心底,在想着大祭司就坐在这里,怕是此乃大祭司的安排。

    于是,瓦哈瓦宁这位养鹿人的存在完成成了异类。没人愿意和这个矮个子攀谈,兄弟们瞧不上这种给大王做事的奴隶,然而此人又是大祭司的同族。一来一去下

    ,兄弟们暂时就只好孤立之以看后效。

    “都安静吧!”盘腿而坐的留里克张开双臂示意交头接耳的伙计们安静。

    “今日邀请你们相聚,目的是什么你们都知道。你们下午提交给我的文件我都看了,我信任你们,所有储备的战备物资都是完好的……”

    嫂子亚丝拉琪掌握着都城的主要磨坊,她为军队大肆烘烤出一大批极度耐储的大列巴。

    这种故意加了橡木屑和柞木屑的大面包,恰是因为这些木屑的存在,更进一步增强了其耐储的特性。作为代价,当它们自然干燥后也如木头一样坚硬。好在罗斯制作锯子的工艺很成熟,它成为当今木匠、造船匠的必备器具,用以切割大列巴再合适不过。

    但亚丝拉琪更进一步,考虑到军队的实际需求,在征战时期再花费时间切割干硬面包费时费力,何不提前为之呢?尽可能多的大列巴被锯成片状物,它们依旧坚硬,乍一看去像是发白的松木板,近看才知是面包片。它可以干嚼以充当随时食用的干粮,缺点正是比较废牙伤害口腔黏膜,最好的吃法便是泡在汤里混着吃,没有菜汤也无妨,煮一翁热水即可把面包片泡软了舒服食用。

    大列巴即深加工品是罗斯军储备最多的即食军粮,除此外又有腌制的咸脂肪、咸卤肉酱,以及装在陶瓮里的酸菜,它们的主食的调剂。

    肉食储备方面,就是罗斯最为传统且

    经典的咸鱼肉干和风干的乱七八糟兽肉,其中又以蒲烧处理的鲱鱼干以及鳕鱼切片为基础。

    亚丝拉琪是嫂子,她的家族虽启于战败的哥特兰岛,但她对那个岛本质上没有过多感情。

    商人,只需要一个稳定的基地为母港,之后即可组织船队四海漂洋,倘若这个母港崩溃了,再组织船队换个地方继续扎根就好了。

    她没有兄长,哪怕罗斯从未洗劫哥特兰岛,最终家族的责任还是要落在自己这个女人肩头。

    那些都成为过去,如今自己生下了儿子古斯塔夫,这孩子与罗斯王有着三代内的公祖。很大程度上亚丝拉琪以色相拿下了阿里克,再以才能获得留里克的认可。于己,那就是从阿里克处借种为自己的家族繁衍出唯一的男性继承人。

    小小的古斯塔夫仅有九岁,倘若自己去央求留里克,这孩子一定可以参与到远征军中。亚丝拉琪没有这么做,只因她可不希望自己的独生子遭遇危险。毕竟古斯塔夫生来就不是战士,他的人生被限定为只能做商人,因为这是与王室的约定。

    未来当古斯塔夫完全掌握这膨胀得厉害的家业,也必须忠于留里克与储君奥斯本斯拉夫。

    固然远征军的后勤物资调运总督府是全权负责,亚丝拉琪掌握都城绝大多数的磨坊与全部的水力磨坊,从仓库拿出麦子尽可能在她手里加工一番,做成粗制面粉后再封包,如此便于

    军队战时食用。

    正所谓罗斯以及北方人最为传统的麦饼,就是用粗磨的燕麦粉团成饼状物,放在烧热的石头上做成饼,实在是一种古早曲奇饼。

    军粮方面小麦尽可能取代燕麦,再考虑现实因素,这些量产的粗制面粉正是小麦燕麦按比例混合。至于配套的炊具,不仅有常规的铸造铁锅,还有这单纯的铁板。

    在战区找好用的平滑卵石可能困难,自带铁板则是极好的特殊炊具。居说法兰克世界河流纵横,随手舀一碗河水,将面团迅速揉成团再拍扁,再放在炙热的铁板上,想必只是与伙计们闲聊一阵的功夫就可用剑把麦饼挑起来食用了。

    亚丝拉琪与小科努松深度合作,他们为罗斯军按照四千人吃半年的标准组织起了军粮。

    相比于三年前的大规模战争,因动员兵力较少,现在的军粮储量不如当年,就品质而言可是高级很多。一个重大的原因,正是罗斯在那次大战爆发至今的三年里,后方没有遭遇任何的战争破坏,形形色色的百姓都安于生产,整个王国的核心领地在绝对和平的状况下积累了大量财富。

    后勤方面的充盈可见一斑,罗斯又在打一场很富裕的仗。也唯有如此,罗斯才有资格发动海陆并进的远征。

    下午提交给留里克的报告他还留在王宫第二层,回想一下明明刚才还在品读。

    充足的后勤储备足矣大军一直在法兰克耗到深冬,

    留里克并不指望大军作战完全靠自身储备,乃至在当地的水域里大肆捞鱼,甚至是再派遣使者要求加派运输船输送粮食。

    何必呢?还不如带上一批银币,在抵达法兰克世界后,就地在萨克森、尼德兰、弗兰德斯、科隆和美因茨购买。

    事实上留里克的这些得到粮食的方案妥妥的是异类,在传统的北方世界几乎没有“后勤”的概念,解决战时吃饭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抢掠。

    再基于蓝狐的书面报告,留里克实在难以想象当了大巴伐利亚公爵封臣的黑狐,打着拿骚的旗号在洛泰尔的地盘里大肆劫掠,他们甚至敢对特里尔、梅茨这些大城市动手,似乎还都得手了。

    黑狐那小子是个自由人,留里克从始至终都不奢望自己真能在法兰克的心脏打下一片领地并牢牢控制。将拿骚变成罗斯王国领地的成本高的吓人,再说何必呢?对于罗斯,最好的结果便是在当地扶持一个对罗斯绝对友好的势力,以便未来的和平贸易。

    虽说心里有些不爽,留里克愿意承认黑狐那小子做了路德维希的封臣。毕竟换位思考一番,是自己让那个小胖子去筚路蓝缕的,倘若被杀也只能自认倒霉。

    如今那小子发达了,自己若是不认可就有损自己的形象。

    这不是当纠结的事,罗斯远征军当然会有一个越冬的基地,那就是拿骚-科布伦茨。无论黑狐那小子怎么想,罗斯大

    军的骑兵、步兵、内河船队必须屹立于拿骚的拉恩河谷与莱茵河对岸的科布伦茨,依托山区之险与大河天堑,再有罗斯引以为傲的船只优势,罗斯军把持在科布伦茨这个“德意志之角”的平坦区域,就是站在了一个战略制高点上,接下来……想想真的振奋人心。

    只要军粮供应稳定,这仗就可以长期打下去。

    支撑罗斯军强劲战斗力的还在于强大的军备。

    那些镀了锌的重甲,镀锌的目的是为了甲胄视觉上的威武,它的内在才最为关键。想着洛泰尔的军队,其甲衣和路德维希的军队一定没有明显差别。

    毕竟蓝狐的报告,所谓第一波远征军穿着最早打造的板甲,就歼灭了一支据信有八百人规模的法兰克军队。

    全新版本的板甲比前者的防御效果更甚,真的有进行起步兵大战,罗斯岂不是能组织处一千人规模的板甲集团?

    根据留里克为罗斯制定的战术方阵,重甲集团基本作为战术预备队使用。罗斯善用弓矢,虽说有悖于北方世界的传统武道,大规模使用远程武器,在短兵相接前就锁定胜局,这对于罗斯非常关键。

    毕竟过去的罗斯体量有限,经不起大规模的人员伤亡。事实是三年前的战争使得罗斯损失惨重,好在十多年前的大规模通婚的大战略成果凸显,新一代的混血战士不但补充了前辈的不足,罗斯终于拥有了庞大的兵源。

    不过这

    并非可以挥霍的资本,比起法兰克的庞大体量,罗斯哪怕整合了整个北欧和东北欧的力量,人口方面远逊于法兰克。

    接近一整年的战备,总督小科努松给留里克报告的一个条款,白纸黑字写着:标准箭矢五十万支。

    真有这个数字?若非留里克突击做了一番视察,去那些充当军营的仓库看到整齐堆砌如墙的箭矢这才肯定小科努松没有扯谎。

    再好好想想,都城有着全罗斯最强大的工业资源,更是冶金联合体的所在地。

    标准箭矢分成三部分:箭簇、箭杆、箭羽。

    罗斯对于箭矢的态度与其他势力截然不同,它是一种消耗品,设计初衷便是打完一次报废了也无所谓,当然它也可以重复使用,只是由于箭杆的质量一般,战士们并不奢望。

    以新罗斯堡为中心,这一带长期住着超过三万人口,大量的苏欧米人跑到都城讨生活,于是其中的匠人立刻找到了活计——军需品订单。

    弹性的木工车床量产笔直的纤细松木杆,浸泡松脂再阴干,以弓钻凿洞后,在以铤装方式安插箭簇。箭簇、木杆和羽毛,三种零件装配在一起,这种工作苏欧米人完全可以胜任,毕竟老讨生活的有一大批森林猎人,他们平常就是自制箭矢,如今在都城给罗斯王造箭,不但可以拿稳定工钱还能学到新技术,乃至是偷偷藏匿一些箭簇以便未来自己做箭。

    毕竟国营的造箭机

    构人数有限,还要承担标枪的制作,扭力弹弓的维修与新造也是这群人负责。他们自然想到了劳务外包,人工成本最便宜的苏欧米人粉墨登场。

    留里克只看武器的质量,才不管箭矢和标枪是何人所做,何况芬兰人只是过去底子薄显得弱,生活安定贸易通畅,公正看待他们,以苏欧米人为主的芬兰人,他们实力各方面已不容小觑。

    留里克已经定下大战略,就等着趁着这一契机向众人宣布。

    一双双眼睛盯着他,洗耳恭听尊贵的王宣讲。

    尤其几位提交了书面报告的人们,他们都知道国王这一天又是到处视察又是在王宫里研读报告忙的不亦乐乎,大家期待着国王给予自己的工作以中肯评价。

    留里克再清清嗓子:“所有人!你们提交的文件我全部都审阅,你们做得很好。这一战,我军的后勤物资、武器装备的准备全所未有充盈。你们真的准备了五十万支箭,而诺夫哥罗德又准备了超过十万只箭。

    从没有过!我们要带着超过六十万支箭出征!我们可以把任何敌人射成刺猬。”

    话音刚落,突然严肃的会场又笑意盎然起来。

    “现在海军也准备妥当,庞大船队、各式战舰可以铺满整个喀琅施塔得泊地。歌德伦德!”

    “在。”这位唯一的海军将领早就不可耐了。

    “海上君主号海试一切正常,你现在已经得令去扩充水手,现在可是成果一片大

    好?”

    “是的。为了这一战我早有准备,那些提前报名了的渔民得知消息,现在纷纷带着物资集结了。我的海军人员扩充了一倍,现在兵力已经达到一千。”他顿了顿气,“千真万确的一千。”

    “很好。不过你还要告诉他们未来行动的食物要自带,本王的军粮只供应远征军。”留里克提想到。

    “大王尽可放心,他们有觉悟。而且。”歌德伦德笑了笑。

    “如何?你笑什么。”

    “很多人本就打算前往莱茵河入海口活动,那里的渔获资源非常丰富。大王非但不必担心他们,倘若大军想要吃鱼了,兄弟们就立刻捞鱼给大王供应。”

    听起来如此美好,只是加上海军,远征军的兵力又要提高一千。

    最初的计划是出动约莫三千人,本着精兵策略在法兰克世界搅混水。现在看来现实并非违背了计划,加上海军,战兵达到了三千五百人规模,算上各类后勤人员,中人数又达到了五千人。

    且慢!由于北方已经安定,“北方联盟”并非过家家的组织,曾对北方人封闭的港口和海域都开放了,贸易得以恢复,各路北方好汉已经堂而皇之划着船抵达莱茵河入海口活动,他们的本质虽是渔民,摇身一变成为“维京战士”也只是眨眼功夫。

    而且耶夫洛可以再从待在都城的一些苏欧米人中挑选一些建勇充当弓手助战,蓝狐在去年就在他的哥德堡封地做了

    动员,只怕一些哥德堡的约塔兰人按捺不住焦躁已经划着船到尼德兰,与在当地驻扎的同族兄弟会师了。

    尼德兰地区,就是罗斯第一轮远征军的主要驻地,第二驻地则是内河的拿骚-科布伦茨。

    留里克不再与歌德伦德絮叨,众人看到大王突然站起身,惊得大家也纷纷起立。

    “你们都坐下吧。算了。”留里克摇摇头:“站着听也好。

    本王此次远征将采取海陆并进模式。陆路部队,所有战马和驯鹿先装船,以最快速度抵达里加与当地驻军会和,之后沿着海岸线向萨克森公国进军。我将亲率骑兵军团前进,通过库尔兰、梅梅尔、潟湖区、罗斯托克、施特拉尔松德、吕贝克,再进入萨克森的汉堡。

    海路方面,海军大将歌德伦德作为行军指挥。行动之际与本王的陆军保持一致,直到抵达日德兰半岛后,海路船队绕道抵达尼德兰的鹿特斯塔德港驻扎并等待本王。

    本王的骑兵将直接南下,走汉堡、不莱梅、明斯特,直到抵达科隆。”

    大量名词从留里克的嘴里说出,只有在场的军官们因经过系统性的学习,知道这些名词背后蕴含的意义。

    有些是真正的定居点,之前的战场与之打过交道,有些仿佛就只是大王突发奇想给未名之地一个名字了。

    的确如此,这个时代波罗的海南岸区域因人口太少,绝大多数区域根本没有开发,到处是无名之地

    ,以至于留里克用千年后的名字为之精确命名,未免有些突兀。

    “我说完了。你们懂了吗?你们觉得如何?”留里克问道。

    军官们深感震撼,其他人确因为认知局限面面相觑。

    “伟大!”蓝狐虽有疑惑,为了打破这一尴尬带头鼓起掌来。

    就有他带头,众人皆以鼓掌庆贺,没有人对留里克的行军战略提出异议。

    哪怕,最先阶段的所谓五花八门船只运输驯鹿的举措,在留里克看来也很冒险。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9242/ 第一时间欣赏留里克的崛起最新章节! 作者:重生的杨桃所写的《留里克的崛起》为转载作品,留里克的崛起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留里克的崛起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留里克的崛起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留里克的崛起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留里克的崛起介绍:
魂穿斯堪的纳维亚,成为留里克从部族的少年到部族的首领,再成为诺夫哥罗德的王公,一步步在东欧的森林草原与万千河道中,驱散蒙昧建立文明。留里克的崛起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留里克的崛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留里克的崛起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